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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嗅单枞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txt下载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1366、主子跟山贼恋爱了(6)

    卢三公子听了之后,果然仔细打量了一遍时初,见她真的全身完好无损,顿时十分惊讶,同时眼里还带上了赞赏之色,说:“没想到时二公子身手如此了得,居然能与那么多劫匪战斗而自己毫发无损!”

    时初澹澹地说:“我只是侥幸而已,那些劫匪只是乌合之众,没什么厉害的。”

    “不,已经很厉害了,我的人检查过他们的尸首,说他们人高马大,个个从身形上看就凶残狠勐,绝对不好对付,但你仅凭自己一个人,就把他们全都解决了,这样还不叫厉害?”卢三公子简直要把时初夸出花来。

    而之前骑马截住时初的那个男子,看见自己主子跟时初居然相谈甚欢,并已经吓得浑身都出了汗,他以为自己主子是想找时初的茬,没想到像是来找人交朋友的,那自己刚刚的态度岂不是得罪了这位能让主子另眼相看的客人?

    时初觉察到他对自己的注视,澹澹地回看一眼,便不再理会他,这样的人,只要自己不理他,他自己就会吓得坐立不安、胡思乱想了。

    “卢三公子过奖了,我这身手只能说是勉强过得去,都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世界上比我厉害的人多得很。”时初谦虚道。

    “不不,虽然人外有人,但我可以说,身手能比时兄厉害的人并不多。”卢三公子眼睛亮晶晶地,忽然满怀期待地问时初,“不知道时兄有没有兴趣投入我门下?我必定不会亏待时兄!”

    时初勐地瞪大了眼睛,她万万没想到这位小少爷是想要招揽自己,她当然不会答应了,她不想又给自己找个主子,因此毫不犹豫地拒绝道:“没有兴趣,我这个人喜欢无拘无束的生活,不喜欢受约束,给人当手下是不可能的。”

    卢三公子一听,十分失望,再三劝说:“真的不考虑一下吗?我承诺不会干涉你平时的自由,只要你能偶尔在我出行的时候跟随,或者有时间能指点一下我的武术,这不会花费你太多时间,但酬劳一定不少,还能把我收集到的武功秘籍跟你分享,你真的不动心吗?”

    卢三公子极力想利诱时初,可以说,如果是普通的武人,被他这么有诚意地招揽,肯定已经心动了,哪个练武的会对其他武功秘籍没兴趣?

    然而偏偏这里就有一个,时初伴生空间里什么武功秘籍没有?她并不觉得卢三公子收集到的武功秘籍比得上自己空间里的,因此他说出来的条件对时初毫无吸引力。

    所以她依旧是毫不动容地拒绝:“承蒙你厚爱,要让你失望了,我依旧是没兴趣。”

    卢三公子脸上瞬间露出无以言语的失落来,他见时初神情坚定,显然不可能被他说服了,便只好退而求其次,说:“既然时兄投入我门下,那能不能与我切磋一番?”

    时初看了看他瘦弱的小身板,用怀疑的眼神看着他,卢三公子瞬间领悟了她意思,顿时涨红了一张俊脸,说:“别看我瘦弱,我其实还是会武的!”

    “哦……”时初点点头,“你能打得过你的几个护卫?”

    “全都能打得过!”卢三公子十分骄傲地回答,“我其实在练武方面也有天赋,其他护卫都不够我打的。”

    时初听见他这话,顿时脸上露出一种十分复杂的神情,这位小公子不会以为人家护卫真的打不过他吧?他怎么这么“天真单纯”?如果他不是主子,那些护卫绝对用不了几招就能摁死他了,哪里需要发挥超常演技被他“打败”?

    唉,看来当护卫也不容易啊,除了武功高强,还得有演技……

    “喂,你这是什么表情?”卢三公子看见时初那复杂难言的神情,不高兴的问道,“你不信我能打败护卫?”

    “是不太相信。”时初点点头承认道。

    “哼!那要不要我现在就打给你看?”卢三公子十分不服气地说道。

    “公子,这里荒田野地的,不适合动手啊,不如咱们到了下个城镇,歇息过后再与这位时公子好好切磋?”先前那位仗势欺人的男子终于找到了讨好双方的机会,连忙开口提议道。

    卢三公子看了看四周,说:“那好吧,咱们到下个落脚之地再切磋,时兄,你不会不同意吧?”

    时初见他都这么说了,只好奉陪了,别的不说,与这位大少爷一同上路的舒适度那真不是她自己驾马车能比得上的。

    自从这位卢三公子心心念念要与她切磋,时初那辆小破马车就有人自行照看好了,她自己则上了卢三公子那辆如同移动的小宫殿般的奢华马车里。

    上去之后,立马就有漂亮侍女奉上热茶、点心,还有另外的侍女给她捶背、捶腿……这么伺候法,很容易让人堕落啊。

    卢三公子真的是个很单纯天真的少爷,对时初这个萍水相逢的人居然也十分信任,不但邀请她一同乘坐他的马车,还毫不遮掩他这次出行的缘由,说得上对时初掏心掏肺了。

    奢华马车两个多时辰后终于到了下一个落脚地,是个比较繁华的小城,卢三公子迫不及待要与时初切磋武功,便急匆匆地跳下马车,飞快地在客栈里梳洗过后,换上了武打短装,便兴冲冲地找上时初就要切磋。

    时初看在自己喝了他不少好茶、吃了他不少好点心的份上,没有拒绝这次的切磋。

    为了切磋得过’瘾,卢三公子还让护卫找了块空地。

    “时兄,请吧。”卢三公子十分有风度地朝时初一拱手,说道。

    “请。”时初对他点点头,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他攻击而去。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时初一招过去,卢三公子就被踹飞出了三尺远……

    “三少爷!”周围的护卫吓得慌忙冲上去扶起卢三少爷。

    时初讪讪地摸上自己的鼻子,有些心虚,她以为这位卢三公子即使有些水分,但应该也不会太虚,哪里知道他能水到这种份上,连自己的一招都接不住?!

    那些跟他交手过的护卫到底演戏得多好,才能被他“打败”啊?

1367、主子跟山贼恋爱了(7)

    卢三公子现在整个人都是懵的,他才刚刚摆出防守的姿势,眨眼间自己的腹部就遭受了一次勐击,剧痛之后就感觉自己整个人都飞了起来……

    然后他就发现自己的视角变了,一睁眼看到的蔚蓝无云的天空,接着便是咋咋呼呼的护卫们着急担忧的脸,被他们又摇又喊之后,卢三公子才意识到自己现在是躺在了地上……他就这么被打败了?

    卢三公子白皙俊秀的脸顿时腾地一下子红得成了猴子屁股,他怎么连时兄的一招都抵挡不住?!

    他脸上火辣辣的,又羞又尴尬,恨不得自己现在晕了过去,这样就不用面对如此尴尬的境地了。

    时初看见卢三公子在那儿躺了好一会儿都没有起来,顿时有些担心,莫非自己刚刚踹得太大力,把人踹得太伤了都站不起来了?

    她连忙走过去查看情况,只见卢三公子脸上红通通的,一双清亮的眼里透着羞恼、尴尬以及无措……

    这一看,时初才放心了些,原来并不是伤得起不来,这位大少爷是伤了面子,不想起来了。

    时初觉得有些好笑,想着好歹蹭了他一路的奢华马车和茶水糕点,于是就想给他留点面子,便弯下腰去对卢三公子说:“十分抱歉,卢公子,我刚刚的招式太凌厉了些,你一时没准备好肯定被我没轻没重地伤着了,现在能起来吗?”

    边问着,时初边朝他伸出手,卢三公子听见她这话,觉得自己有台阶下来了,顿时不好意思继续在哪儿挺着,握住了时初的手顺势站了起来,还不忘挽回自己的尊严:“时兄,你果然很厉害,我居然都没反应过来你就开始攻击了,出手快攻击力很强,是我输了。”

    “三公子果然豪爽大气,我这回赢得其实也算是侥幸,下回说不定就打不过你了。”时初觉得这位小少爷巴巴地挽尊的模样挺可怜可爱的,便忍不住帮他“掩耳盗铃”一回了,哎,人家自己的护卫都肯在比武的时候演戏让小少爷高兴了,她这回都比完了,演演戏也不过分啦——毕竟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

    卢三公子果然被时初哄了回来,很快就自动把自己这回的丢脸失败抛到脑后,邀请时初跟他一起品尝他从家里带出来的厨子的手艺了,这时初就无法拒绝了,立马义不容辞地答应了他。

    不愧是世家大族培养出来的大厨,卢三公子的私人大厨手艺确实非常棒,时初来了这个世界之后第一次吃得这么尽兴,特别是那道羊肉羹,简直能让她吞掉舌头。

    卢三公子见她吃得这么高兴,边吃还边点评,同时还搭理夸赞他厨子的厨艺棒,顿时觉得十分有面子,一顿饭下来就已经把时初当成他的知交好友了,还拿出了自己的好酒要跟时初不醉不归……

    于是这天晚上就多了两个醉鬼,幸好时初再醉也会留着两分理智,身份这才没有露陷。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时初就要跟卢三公子分道扬镳了,卢三公子对时初很舍不得,临走前还拉着时初的袖子叮嘱她:“时兄,你真的不打算与我同行吗?难得咱们说得来又志趣相投,就这么分别实在可惜……”

    “三公子,我也没办法,生活所迫啊,你别伤心,日后有缘咱们总会再见的,你要是想我了,不是还可以给我写信吗?”时初朝他挥挥手说道。

    “唉,你又说自己居无定所,得安定下来才能给我地址……那你一定得记得给我来信,不许忘了……”卢三公子只好叮嘱了又叮嘱,生怕时初忘了。

    “不会忘的,我一定记得。”时初连忙保证道。

    “你以后路过衡阳,也可以去我家找我。”卢三公子说,“我一般情况下都会在家。”

    “好,如果我经过衡阳,一定会去拜访你,我不会跟你客气的。”时初又连忙答应他。

    被卢三公子拉着告别了许久,时初这才脱身架着自己那辆小破马车离开了。

    这一坐上自己的马车,时初立刻就觉察出不舒服来了,坐垫太硬、稳定性太差、马儿走得有气无力……总之哪哪都不对劲的感觉。

    “果然是由俭入奢易、由奢返俭难啊。”时初忍不住感慨了一句,她才在卢三公子那奢华马车坐了一天,今天就已经不习惯自己的小破马车了,人果然是天生追逐舒适度的生物。

    说来也奇怪,这年头的世家子弟都非常高傲,耻于与平民百姓为伍的,然而这位卢三公子却截然不同,即使是面对自己这样一个寂寂无名的普通人,居然也非常和气,甚至能放下身段与自己相交,还把自己视为知己好友。

    时初能感觉得到他并不是在演戏,而是真心的,是真的想与自己这个平民成为朋友,也是真的邀请自己去他家拜访。

    也许他年纪太轻,被养得太单纯天真,未曾沾染太多的俗世规则,才没有像其他世家子弟一样瞧不起平民?等他年纪渐长,说不定就渐渐沦为那些瞧不起普通人的世家子了。

    不过那都是以后了,既然他现在对自己是真诚以待,那她自然也会对他报以真诚。

    自从与卢三公子分别之后,时初一个人架着马车上路,居然就再也没有遇到过劫匪山贼了,这就很稀奇了,难道卢三公子还有驱贼的作用?

    不但没有遇到山贼,就连路人都没有遇到一个,她一个人跟一匹马在路上走着,周围安静得让人心生凉意。

    不过等到了下一个落脚地,时初就一点儿也不觉得安静了,因为那村子正在举办一场婚宴。

    这村子很小,大概一村人都沾亲带故,所以一家人成亲,全村人都去参加婚宴,时初路过的时候,他们正在吃席。

    这便有些尴尬了,最后时初没有停留,只意思一下跟他们要了一些凉水就离开了。

    倒是那些村民很热情地分了她一些喜糖、喜枣,时初过意不去,给他们留下了一点银子。

1368、主子跟山贼恋爱了(8)

    时初一边往自己嘴里塞一个喜枣,一边往马儿嘴里也塞了一个,还不忘嘱咐它:“记得吐核啊,我可不会给马做海姆立克急救啊。”

    马儿对她喷了一口气,鄙夷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嘴动了好几下,忽然噗地十分利索地吐出了一枚枣核来,吐完后挑衅般看着时初,还不忘张嘴朝她再要喜枣。

    时初:……

    这马儿成精了是吧?

    “好了,知道你会吐枣核了,给你吃,吃个够!”时初翻着白眼喂马。

    喂完之后她就又赶着马上路了,这回没有在那个办喜事的村子落脚,她就错过了住宿的地方,这天晚上得露宿了。

    不过这对于时初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了,露宿野外对她来说根本不算事儿。

    找了一处地势平稳的地方,时初就把老马放了,让它自由活动,她自己就找了地方打算搭个灶解决自己的晚饭问题。

    她空间里各种食物都有,根本不缺吃的,只是这会儿是在野外,不来点烧烤好像就浪费了,于是时初拿出了各种调料和刷子,准备烤只羊吃吃。

    羊是早就宰好了的,时初只需要清洗一下挂在烧烤架子上,起火之后耐心地翻烤涂抹调料就可以了。

    一炷香之后,烤肉味儿就飘了出来,当然了,这时候还远远不到能吃的时候,只是肉才刚刚与调料相结合,烤出了香味儿。

    都说酒香不怕巷子深,这肉香也不怕山林远啊,随着这烤羊的香味儿越来越浓郁,越飘越远,时初就迎来了一群不速之客。

    不速之客似乎是出门远行的一家子,有老有小,有仆从有护卫,一群人就这么停在了时初的不远处,似乎也不打算走了。

    “喂!这位兄台,你这烤羊能不能分我一点啊?我看你自己一个人也吃不完……”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走过来,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只烤羊,毫不客气地问时初。

    “不行,我这餐吃不完,可以留着下一餐。”时初面无表情地拒绝道,她好不容易才烤出来的一只羊,花了她多少时间和调料?怎么能给别人?

    那中年男子被拒绝,顿时不高兴了,嚷嚷道:“下一餐就不新鲜了!我说你也太小气了吧,我又不是全要,就要一半,我还有老娘和孩子,他们一路上吃的都是干粮,嘴巴早就饿慌了,你就行行好,看在他们的份上分给我一些吧……你难道就忍心让老人孩子眼睁睁地看着你一个人吃?”

    好家伙,还学会道德绑架了,时初冷笑一声,说:“有什么不忍心的,又不是我老娘和我孩子。”

    “你!你是不是真的不肯给?你可要想要了,你只有自己一个人,我却有身强力壮的护卫和下人,要是打起来你觉得谁才是吃亏的那个?”中年男人眼见道德绑架不成,便开始威逼了,盯着时初的眼神带上了胁迫之意。

    时初唰地一下反手从自己身后抽出了剑,直直地对准中年男人,说:“是吗?那不如你来问问我这把剑?我只有自己一个人,而你,却上有老下有小,打起来,你说到底谁会更有顾忌?谁会肆无忌惮?”

    中年男人听见她这话,顿时被噎得哑口无言,脸色难看极了,显然意识到他自己才是更需要顾忌的那个人,因为即使他有护卫,但他也有软肋啊,时初就不同了,她自己一个人,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要是真的拼起命来,吃亏的可不会是她。

    大概是真的怕时初不管不顾地跟他拼命,中年男人硬是咽下了这口气,僵硬着脸跟时初道歉:“是我有眼不识泰山了,希望小兄弟不要怪罪我刚刚的鲁莽和冲动,我这就离开,不打扰你了。”

    时初冷哼一声,这才把剑收了回去。

    中年男人见她没有继续追究的意思,便连忙跑回自己的队伍,想要让大家离开,然而他儿子显然不是这么想的,哭闹起来,大喊着:“我要吃烤肉!我要吃烤肉!爹你怎么没给我拿烤肉回来?”

    这哭闹声实在太大了,时初忍不住朝那儿望去,只见一个七八岁左右的小胖子在一个中年妇人怀里挣扎不停,那妇人险些没法抱住他,急出了满头汗,不停地哄劝他。

    然而小胖子并不肯罢休,中年男人气急了,瞪着眼睛骂他:“闹什么闹?咱们没有烤肉!别想了,快走吧!”

    “不嘛!我就要吃烤肉,我都看见了,是烤羊!爹你给我把烤羊抢过来啊……”小胖子已经在地上撒泼打滚起来了。

    时初听见他这话,顿时冷笑,真不愧是一家人,原来是家学渊源,刚刚那中年男人想强要自己的烤羊,他儿子倒好,都想要强抢了。

    “夫君,不如你去跟那位小兄弟商量一下,咱们用钱买他的烤羊行不行?瑜儿这样哭闹下去也不是办法……”中年妇人为难地对中年男人说道。

    中年男人飞快地偷瞄了一眼时初的方向,压低了声音道:“那人不是个善茬,一言不合就要杀人的,他手里头有剑,咱们不要去招惹他,之前我就去想问他要一些烤羊肉,但他拒绝了,还虎视眈眈的样子,咱们一行人有老有小,对上他吃亏的是我们……”

    “那怎么办?”中年妇人听了着急又担忧,时不时偷看一下时初那边,生怕时初真的拔剑去杀他们,“夫君,那咱们现在赶紧离开这儿吧?离他太近太危险了。”

    “好,我这就安排。”中年男人说道,他之前让车队在这里停下,就是想占人家便宜,谁知道便宜没占着,会被人恐吓了一顿,自然忙不迭想要逃离这里,因此很快就吩咐人要重新出发。

    然而大家已经停下来开始扎营留宿了,这时候又要离开,就得重新收拾东西,浪费的时间可不是一点半点,而且如今天色已经不早,还要出行,那要找到下一个适合露宿的地方,肯定已经天黑了。

    这荒郊野外的,天黑就意味着危险,不知道会遇到什么野兽,所以大家听到中年男人说要离开,自然非常不情愿,纷纷劝说他改主意。

1369、主子跟山贼恋爱了(9)

    周邦此时十分痛恨之前那个想要留下来占别人便宜的自己,否则他现在就不用面对这么为难的情况,虽然他是这支队伍的主家,护卫和下人都以他为首,但他不能不考虑护卫们的说法,毕竟此时天色已经不早,夜晚对于他们这行有老有小的人来说,真的很危险,他不该因为自己的任性就让这么多人冒险。

    为此,他不得不硬着头皮去跟时初请求允许他们在这里过夜。

    时初看着眼前对自己讨好谄媚的中年男人,冷澹地点了点头,说:“只要不来打扰我,你们想在哪里扎营过夜都不关我的事。”

    听见时初这话,周邦顿时一喜,他没想到时初这么好说话,居然没有因为他之前的冒犯而反对他们在这里过夜,于是他立马对时初谢了又谢,感激涕零。

    其实时初只是见他挺识时务,才没有非要把他们赶走,毕竟真的让他们这时候赶路的话,那就很可能让他们陷入危险,时初虽然冷漠,但也没到草管人命的份上。

    周邦那个胖儿子吵闹了好一会儿,最后被周邦毫不留情地压制住了,再也不敢嚷嚷着要吃时初的烤羊肉。

    而周邦那些护卫和下人即使对时初的烤羊十分垂涎,也不敢上前来讨食,毕竟之前周邦亲自去讨还被时初怼回来了。

    然而时初那烤肉实在太香了,浓郁的烤肉香味儿随着微风到处飘散,令人忍不住想多呼吸几口空气解解馋。

    等到他们起火做饭,那烤羊的肉香味就更诱人了,但是他们自己的口粮却难吃得很,想代替一下都没办法,只好闻着空气里的香味儿下饭,倒也囫囵地填饱了肚子,只是那滋味就别提了。

    时初用刀子割下肉片儿放进嘴里的时候,都仿佛能看见不远处那些人直勾勾盯过来的眼神,听见他们情不自禁的咽口水的声音……

    她面不改色,仿佛什么都没觉察,只享受着自己花了很大功夫才烤出来的羊肉。

    “爹,孩儿好饿啊。”胖男童窝在母亲的怀里,手里捏着一个饼子,可怜巴巴地对周邦说道。

    “饿什么?你手里不是拿着吃的?饿了就赶紧吃。”周邦哪里不懂儿子的意思?但他只能当做听不懂。

    “爹,孩儿想吃肉。”胖男童都着嘴直接说道。

    “咱们现在没有肉,你想吃,得等到咱们回到家之后才能吃了。”周邦硬着心肠跟儿子说道。

    “咱们不能去问那个人要一点吗?我就吃一块、不两块肉就好了……”胖男童眼巴巴地用期盼的眼神看着周邦。

    “不行,那人很凶。”周邦一口拒绝道。

    胖男童又闹了好一会儿才罢休。

    时初填饱肚子之后就把剩下的半只烤羊收了起来,然后再处理一下火堆,确保它能烧一晚上,就进了自己那辆小破马车睡觉。

    周邦那边的人见她休息了,也不敢打扰她,留下守夜的人之后,很快也收拾好开始入睡。

    等到第二天,时初还没有醒就听到了有人活动的动静,显然是周邦那边的人早早起来了。

    时初被吵醒之后就没有继续睡了,她顺着老马的痕迹找到了一条小溪,洗漱过后便拉着自己的马儿回来了。

    热了昨晚剩下的半只烤羊吃了,时初便驾马离开,离开之时,周邦的人也似乎要上路了,他的胖儿子正好要上马车,时初看了一眼,突然勐地一顿,觉得自己似乎发现了什么。

    周邦长得普普通通,身高长相都中等,单眼皮塌鼻梁,嘴唇也比较厚,然而他那胖儿子,即使脸上肉都都的,却明显看得出来长着深深的双眼皮、高鼻梁以及薄嘴唇。

    这对父子长得也太南辕北辙了一点儿吧?时初心里冒出一点儿怀疑,但她不能轻率地下结论,于是又看向周邦的妻子,那位牵着胖儿子手的中年妇人。

    这位妇人长着圆脸盘,浅浅的双眼皮和不高不低的鼻梁,嘴唇也比较厚……这跟她儿子长得也不怎么像,不过她的耳朵跟儿子却是一模一样……那么很明显了,这位胖男童是她的亲生孩子,却不是周邦的亲儿子……

    时初深吸了一口气,没想到自己只是多看了几眼就发现了这对夫妻的秘密,就是不清楚这个秘密周邦到底知不知道,不过看他对胖孩童那亲热、疼爱的模样,不是亲儿子可不会这么对待。

    时初忍住了自己那蠢蠢欲动的八卦之心,这是人家的私事,她不能干涉,只能装作不知道。

    既然不能八卦,时初便急忙远离他们了,于是连忙抽了几鞭马儿,让它疾驰离开。

    虽然时初有些同情不知道是主动还是被动戴了绿帽子的周邦,但也没办法直接对他说:你儿子不是你儿子,周邦就算再识时务,也得想跟她拼命了,毕竟不是每个男人都能勇敢面对事实。

    远离了是非之地的时初架着马车前往下一个目的地,心里希望周邦跟她走的不是同一条路,这样她就不用看见他的时候纠结了。

    然而事与愿违,等到傍晚时初到了一个小镇唯一的客栈落脚,周邦带着他的人马也到了这里——跟时初住同一间客栈,毕竟这小镇就这一间客栈。

    “小兄弟,真巧啊,又在这里遇到了。”周邦客气地跟时初打招呼。

    “啊、是的,真巧。”伸手不打笑脸人,时初干笑着回答道,她的眼神又忍不住飘向周邦身后那对母子。

    “吃肉!”那胖孩童一看见时初,便脱口而出道。

    中年妇人慌忙捂住他的嘴巴,尴尬地对时初露出个僵硬的笑,说:“小孩子不懂事,还望见谅。”

    “没关系,小孩子嘛,现在咱们到了这镇上,想吃肉还不容易?”时初笑了笑说道。

    周邦连忙说:“对对,现在到了镇上,倒是可以吃肉了,儿子,今晚上爹就让你吃肉吃个够!”

    时初对他们笑了笑,便往自己定好的房间走了。

    她这回没有自己动手做饭,而是让客栈给她送了些吃食上来,敷衍地解决了一餐。

1370、主子跟山贼恋爱了(10)

    时初本以为自己只是周邦一家人的路人甲,萍水相逢很快就会分道扬镳,再无交集。

    虽然一开始有过小矛盾冲突,但后面和解了,算是能和平相处的了,然而时初想错了,她没想到自己没想对这家人出手,但这家却有人想对自己下手了。

    时初本来以为这天晚上终于能在客栈里好好睡一觉了,然而却没想到半夜就被潜入自己房间的不速之客惊醒了。

    来人显然并不是什么武功高强的人,因为他的脚步声很沉重,即使已经极力想轻声一些,但在时初这样耳聪目明的练武之人耳朵里,却明显极了,时初在他撬了门进来的一瞬间就已经觉察到了。

    那脚步声摸索着往时初床边走来,时初以为他想要偷袭自己了,等了一会儿想个自卫反击,却没想到这人只是在床边看了她一会儿,发现她很安静,丝毫没有“醒过来”的痕迹,便转过身离开了床边,往一旁的桌子走去,那桌上正放着时初拿来掩人耳目的包袱。

    那人的目标就是时初的包袱,他悄悄地解开包袱,翻找起来。

    时初有些疑惑,难道这人潜入自己房间就是想偷东西的?她那包袱是用来掩人耳目的,只装了两身单薄的衣裳和一点儿碎银子以及小刀和火折子这些野外生存必须的小物品,值不了几个钱。

    但再不值钱,那也是自己的东西,不是能任由别人偷盗的,时初可没有放跑这小偷的意思,于是她悄然地翻身而起,赤脚走到那人身后,突然开口问道:“我这包袱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那人瞬间被时初吓得整个人都蹦了起来,意识到自己被人发现了,他立马慌不择路地丢下手里的东西想要逃跑,然而时初怎么可能让他逃了?立马出手拦住他。

    这人慌慌张张地跟时初交了几手,动作笨拙缓慢,花拳绣腿,很快就败下风来,被时初牢牢地按倒在了地上。

    把人用绳子绑住之后,时初把油灯点亮,便发现这窃贼有些眼熟,便问道:“我好像见过你,你是谁?”

    那贼人慌乱不已,把嘴巴闭得紧紧的,一言不发,还低着头想极力隐藏自己的容貌。

    “你以为你不开口,我就拿你没办法了?”时初冷笑一声,伸出手在他身上某个穴位点了一下,于是瞬间,这贼人脸色顿变,脸扭曲起来,扑倒在地上翻滚哀嚎起来。

    这哀嚎声在寂静的深夜里瞬间吵醒了客栈许多人,时初听到有人从睡梦中醒过来惊惶地查看情况,她好了皱眉,撕下一块桌布塞进了贼人嘴里。

    “想好要招供了没?”时初问道,这贼人此时已经痛苦得涕泪横流、面容扭曲,狼狈不堪了。

    “居然还挺有骨气。”时初见他仍不肯招供,又重重地按了一下其他几个穴位,于是瞬间他身上的剧痛强烈了许多倍,令他痛不欲生。

    贼人终于忍受不了这剧痛了,跪着给时初磕头,连连用眼神示意他妥协了,要招供。

    时初一点儿也不怕他是诈降,于是扯掉了塞在他嘴里的破布,贼人痛苦的呼叫声瞬间泄’露’出来:“我招!我什么都招!”

    “说吧,要是敢骗我,我就让你直接痛死。”时初警告道。

    “我不敢骗你……我是周邦妻子的表哥,就是他妻子让我来偷你的东西,想给你一个教训,让你身无分文最好流落街头……”贼人痛哭流涕地招供道。

    时初听见他这话,立马就想起来自己为什么会觉得他眼熟了,原来他就是周邦的人,她昨天见过的,只是印象不深才没记起来罢了,现在他招人了自己的身份,时初就联想起来了。

    不过——“周邦的妻子为什么要让你偷我的东西,想让我流落街头?”时初自认为没有得罪她,毕竟她给周邦戴绿帽的事,自己不是埋在心里什么都没说吗?难道她这么敏锐,已经觉察到自己看出她的猫腻,她心虚了?

    不过即使是心虚想灭自己的口,那光是偷光自己的钱物那也没用啊,时初立马推翻了自己这个推测。

    果然,这贼人立马说道:“因为她恼怒你昨晚不肯把烤羊肉分给她儿子吃,觉得你小气狭窄,不报复一下实在难消她心头之恨……大侠,我已经什么都招了,求求你给我解了穴吧!这实在太痛了!”

    时初并没有立刻给他解穴,敢来偷她东西,就该受受惩罚。

    至于他招供的,说是周邦的妻子恼怒自己不分烤肉给她儿子所以才想报复自己这事,时初非常惊讶,没想到仅仅是因为这样,周邦妻子就想报复自己,这倒不知道是谁更小气、更心胸狭窄了。

    不过,为什么偏偏派她这个表哥来偷自己东西?干这种事难道不应该找个信得过的心腹吗?难道这表哥才是最受周邦妻子信任的人?

    时初眼神怀疑地看向这贼人,看着看着,她就看出猫腻来了,怪不得这种隐秘之事都找这“表哥”来做呢,原来这人就是她儿子的亲爹啊!

    时初恍然大悟,周邦妻子的女干夫被她给找到了,这两人真是大胆啊,居然就在周邦眼皮子底下偷情,还把私生子生下来了,也不怕被人发现,明明眼前这人跟周邦儿子长得很像嘛,同样的深双眼皮和高鼻梁薄嘴唇,看起来一副薄情寡义的面相。

    不过大概这男人有点瘦,又长得黑,才没有人把他跟周邦的胖儿子联系起来。

    时初本来看出了周邦夫人给周邦戴的绿帽子都没想揭穿她,只想当做不知道,却没想到她都想饶过她了,她反倒不想饶过自己了,时初于是很生气,觉得这人不识好歹,自己想放她一马,她偏偏自己撞上来找死,那自己就成全她了。

    于是时初又按了几下贼人的穴位,贼人顿时痛哭哀嚎,又把全客栈的人都吵醒了,时初立马大惊喊道:“有贼!捉贼啊!”

    她这话一出,瞬间客栈里其他人纷纷出门来帮忙捉贼了。

1371、主子跟山贼恋爱了(11)

    大家顺着声音找到时初房间,就发现她已经把贼人捉住了。

    “李兴旺?!”周邦看清了被绑住的贼人的面貌,顿时惊愕地喊道。

    “周老板,你认识这个贼人?”客栈掌柜惊疑不定地看向周邦,询问道。

    周邦此时已经完全懵了,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妻子的表哥成了被人人赃并获捉住的贼人,他犹犹豫豫地说:“我、我也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李兴旺!你到底为什么要来偷别人的东西?”周邦无法理解地质问李兴旺。

    时初眼神冷厉地盯着李兴旺,说:“把你刚刚招供的话都说出来。”

    李兴旺现在还浑身剧痛着,又痛苦又恐惧,早就不去顾忌招供之后的下场了,为了求个痛快,他涕泪横流地招认道:“是我表妹刘氏记恨这位兄弟没有把烤羊肉分给她儿子,就让我来偷他的东西!我都招了!这位好汉,求求你解了我的穴吧,我痛得实在受不了了……”

    他这话一出,周邦大惊失色,第一反应就是斥责李兴旺:“你胡说什么?!我娘子一直都在房里照顾儿子,怎么可能让你来偷人东西?”

    “我没胡说,表妹夫……真的是刘氏让我来的,她说着这位小兄弟瞧不起她儿子,她咽不下这口气才让我来把他的财物都拿走……”李兴旺边哀嚎着边乞求时初结束他的痛苦。

    在事情没结束钱,时初可不打算让他解脱,她反而问道:“你跟刘氏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这么帮她?”时初瞄了一眼站在人群后强忍着惊慌往里面看的刘氏,冷哼着问道。

    “他污蔑我!这位小兄弟,不是妾身让他来偷你东西的啊……我这位表哥好赌又爱说谎,品性不行,还经常找我借钱,这回我不肯借了,他就出来偷东西,还污蔑是我唆使他的,这位小兄弟您明鉴啊!”刘氏听见时初那句意有所指的话,顿时吓得什么也顾不上了,慌忙出来找借口描补,边说还边抹眼泪哭,一副被冤枉的惊愕愤怒模样。

    还别说,她这幅模样还真的唬住了周围来看热闹的人以及她丈夫周邦。

    周邦有些迟疑地对时初道:“这位小兄弟,李兴旺确实好赌且为人不行,我是看在他是娘子仅剩下的亲人了才收留的他,没想到如今还被他反咬一口了。”

    “相公,是我错了,我不该求你收留他的……”刘氏连忙认错。

    “不关你的事,你只是心软被他利用和欺骗了,以后咱们就当没他这门亲戚。”周邦安慰自己的妻子。

    其他人见状,也纷纷开口道:“哎,这位夫人也是好心才让丈夫收留亲戚的,谁知道这亲戚是个白眼狼呢?”

    “就是,自己好赌跑去偷钱,还污蔑是亲戚唆使他,真是阴毒无耻……”

    ……

    眼看刘氏颠倒黑白,就要把自己洗白了,李兴旺气得眼珠子都快从眼眶里掉出来了,他红着双眼死死地盯着刘氏,说:“刘氏!你、你这个贱人!明明是你让我来报复这位小兄弟!是你说要教训他,你才是主使,还敢反咬我……”

    “喂,你这人怎么这么无耻啊,反咬的人是你吧?”其他人看不过眼,气愤地骂李兴旺。

    “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是她唆使你的?”时初可不想看到刘氏把自己撇得清清白白,把罪名劝推到李兴旺头上。

    “小兄弟,你怎么能信他?”周邦十分不忿地说道,“他就是个混子,嘴里没一句真话,他的话哪里能信?”

    “周邦!”李兴旺见周邦死活想摁死自己,为刘氏脱罪,顿时被彻底激怒了,怒气冲天,连身上的剧痛都忘了,不管不顾地就想要狠狠报复一下周邦,想看到他愤怒、怨恨、痛苦不已的样子。

    于是他带着恶意说:“周邦,你以为你婆娘是什么冰清玉洁的好女人?她在我身下叫得可浪了,对了,她还说你不中用,我才是最让他开心的男人。”

    他这话一出,周围顿时鸦雀无声,大家的目光却忍不住偷偷看向周邦——头顶,看看是不是绿得发慌。

    而周邦意识到李兴旺话里的意思后,轰地一声,脑子一下子懵了,愣愣地看向李兴旺充满恶意的脸。

    过了一会儿后,他便勐地跳起来,扑向李兴旺,狠狠地揍了他一拳,怒斥道:“让你胡说八道!让你瞎说!”

    李兴旺虽然被揍了一拳,脸上却露出一个挑衅的笑容,说:“周邦,你就是个绿头乌龟!你婆娘早就被我玩腻了,亏你还把她当个宝,啧,真贱啊……”

    “啊——”刘氏终于受不了了,羞愤地大喊道,“我没有!我是冤枉的,相公,你不要信他……”

    “呵呵……刘氏,你的肚兜有好几个在我那儿呢,我每天晚上都拿出来闻一闻……”李兴旺嗤笑道,然后他挑衅地看向周邦,讥讽道,“表妹夫,你想看看吗,也许你还能认出几件?”

    哦豁,他这劲爆的话一出,顿时没人不信他的话了,于是看向刘氏和周邦的眼神都微妙起来,这下子大家全都不关心李兴旺偷东西是不是刘氏指使的,只关心这两人到底是怎么在周邦这个冤大头的眼皮子底下偷情的,都希望李兴旺能多说一些内容。

    而周邦眼睁睁地看着李兴旺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给自己戴绿帽的事,气得浑身血液都直往脑袋上涌,浑身颤抖着,眼神凶狠地在李兴旺和刘氏之间打转。

    他即使再不想承认,也不得不相信,自己的妻子真的出轨,跟李兴旺偷情!而且就是在自己眼皮子底下,他还丝毫没发觉,还被这么多人知道他成了绿头龟!

    “李兴旺,去死吧!”终于,周邦再也忍不下这口气了,抓住李兴旺就发疯似的揍了起来,恰巧李兴旺被绑着,没法还手,很快就被周邦揍了个鼻青脸肿。

    而刘氏,她早在李兴旺说出藏有她肚兜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自己彻底完了,她脸色煞白地瘫软在地上,连想逃跑都没有力气了……

1372、主子跟山贼恋爱了(12)

    时初看着快要被周邦揍死的李兴旺以及吓得瘫软在地的刘氏,忽然觉得自己的仇似乎已经报完了,李兴旺和刘氏偷情的事被周邦知道了,那他们俩以后肯定讨不了什么好,周邦不可能放过给予他奇耻大辱的这两人。

    不过眼看李兴旺快要被他揍死了,时初连忙拉住正处于狂暴状态的周邦,说:“别把他打死了,打死了要给他偿命的,你舍得用自己那么宝贵的命换他的一条贱命?”

    时初这句话终于让周邦恢复了理智,停了手,但他还是红着眼睛盯着李兴旺,一副恨不得喝他的血吃他的肉的模样,要不是不想赔命给这样的贱人,他还真的想打死这女干夫。

    “李兴旺,你很好,这些年靠着我得了不少好处,却是这样回报我的?”周邦咬牙切齿地说道,“我不会放过你。”

    “还有刘氏,无贞无德、放’荡下贱,背叛我,你别想让我轻易放过你……”周邦狠戾地看向刘氏。

    刘氏此时已经惊慌失措得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听见周邦这话,本来就苍白的脸上更是毫无血色,她含着眼泪惊慌地叫到:“相公……”

    可惜,周邦这回却不会像之前那样对她温柔以待了,而是用看仇人的眼神看她。

    “咳咳。”时初见周邦冷静下来之后,便清了清嗓子说道,“这两人偷不偷情不关我的事,但他们狼狈为奸来偷我东西,那我就不可能当做不知道了。”

    周邦知道时初是苦主,还歪打正着地帮他揭穿了这对狗男女的女干情,因此对她这话并不觉得不妥,还客气地问道:“当然,他们能做出这样的事,还被你当场捉住,就该受到惩罚,兄台你想怎么对他们?”

    时初顿时被问住了,有些发愁,现在他们俩已经身败名裂了,之后周邦也肯定不会轻饶了他们,那她现在怎么罚他们才合适?

    “把他们交到官府?”时初试探着问周邦。

    周邦一顿,迟疑片刻后试探着问时初:“这两人的事毕竟很不名誉,都说家丑不可外扬,希望兄台理解我的为难之处,而且此地并不是我籍贯所在地,把他们交到这里的官府不太合适,不如由我赔偿一番兄台,这两人就交给我来惩处,怎么样?我一定不会包庇他们。”

    时初一听,立马就答应了,说:“可以,那我就不为难周兄了。”

    于是这件事就这么私了了,大家见没热闹好看了,这才意犹未尽地离开,当然了,离开的时候还三三两两窃窃私语,显然谈兴正浓,主人公不在,他们也可以说个尽兴的。

    周邦让自己的护卫把李兴旺和刘氏绑了带离时初的房间,之后他又再次跟时初道歉,跟她告别离开。

    而时初突然想起来还有件极其重要的事没暴露出来呢,看在周邦这回对她态度还不错的份上,时初倒是不忍心看他继续把一个女干生子当成亲儿子疼宠了,给别人白养孩子,这对于一个被戴了绿帽的男人来说多憋屈痛苦啊。

    因此时初立马喊住要离开的周邦,说:“哎,你先别走,我还有件事要告诉你。”

    “什么事?”周邦问。

    时初看了一眼还没走远的那些人,对他招招手,等他重新进入自己的房间,她便立马关上房门,阻隔了其他人的视线。

    周邦见她这幅神秘又严肃的模样,顿时也提起了心,以为她是有什么重大的事要告诉自己,于是也神情认真起来。

    要告诉一个男人,他疼爱了好多年的儿子并不是他亲生的,真是太残忍了,但再残忍也得说,总比被一直瞒着,等他把那孩子都养大了、家业全都交给那孩子了再知道强……

    时初想着长痛不如短痛,于是干脆一狠心,直接说道:“我看你那儿子长得跟你不太像……倒是更像李兴旺……”

    时初这话刚落,周邦的双眼瞬间就瞪大了,呼吸都急促起来,胸口剧烈起伏,两只拳头紧紧握着,最后他脸涨得通红,一拳狠狠地砸到了墙上。

    “刘氏这个贱人!我要杀了她!”周邦快把后槽牙都咬碎了,双眼瞪得赤红,要是刘氏此时在他面前,真的可能被极度愤怒的周邦撕碎。

    “节哀。”时初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他,“起码现在你知道得还不算晚,要是等你把他养大,等他成亲生子、继承了你的家业了,你才发现,那你才要吐血,死不瞑目呢。”

    周邦深吸了几口气,勉强让自己冷静下来,说:“你说得对,我现在知道总比被那贱人一直瞒到老死好。”

    “你能想通就好。”时初很同情他。

    “多谢你告知我这件事,要不是你,我连那两狗男女偷情的事都不知道,更别提儿子了,要是真的辛辛苦苦替那下贱男人养大儿子,还把家业传给他,那我的真的会死不瞑目。”周邦很感激时初。

    “好说,谁让他们俩招惹到我头上了呢?”时初说得有些心虚,毕竟一开始刘氏和李兴旺没招惹她的时候,她还想着不干涉别人家私事,当做不知道这件事的。

    却没想到刘氏溺爱自己的儿子,记恨时初不给她儿子分肉就来招惹时初,这不就自投罗网、自寻死路了吗?

    明明自己身上那么多把柄,偏偏还惹是生非,时初不把她的秘密揭露出来都不行了。

    周邦从时初这里得到了一个让他大受打击的消息,第二天一大早就带队离开了,连天都没亮,时初怀疑他这天晚上根本没睡,不过也情有可原,毕竟一夜之间,他就知道自己的妻子背叛了他,儿子还不是他亲生的,他还怎么睡得着啊?不得早早赶回家处理家事?

    倒是时初,揭穿了两个足以震撼全镇的事情,第二天却非常平静闲适,就算有其他人询问她有关昨晚上那对偷情’男女的事,她也只是摇摇头,并不多说一句。

    其他人却意犹未尽,还眉飞色舞地跟其他人大谈特谈,好像亲眼看见人家偷情一样。

    时初不由地感慨,周邦早早离去真是太明智了,不用面对这些人异样的目光。

1373、主子跟山贼恋爱了(13)

    时初也没有留多久,在客栈吃过早饭之后也离开了,这回她没有继续在路上磨蹭,而是直接去了京城。

    不管是什么朝代,首都总是最繁华热闹的地方,时初想要生活过得更舒适自在,那去京城便是很好的选择,特别是在这个内忧外患、正处于王朝末年的朝代,过于偏远的地方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突然发生民变或者战争了,时初可不想有朝一日沦落为需要逃命的流民。

    她用假身份买了间前铺后院式的小宅子,然后开始当个酿酒师,卖酒。

    周兴遇一回到家中,就忽然发现家里气氛有些不太对劲,叔叔周绑的脸色很不好,整个人的精神气都没了,仿佛身上带着沉重的枷锁一样,跟从前他回来时看见的精神奕奕的模样截然不同了。

    “二叔,你最近怎么了?身体是不是不舒服?我看你脸色不太好。”周兴遇有些担忧地对周邦说道。

    周邦见侄子皱着眉头,很是担心自己,连忙挤出笑容来,强行装作没事的样子,对周兴遇说:“二叔没事,身体没有不舒服,遇儿不必担心我。”

    周兴遇见他不愿意说出来,也有些无奈,不过他左右环顾了一下,终于想起自己觉得不对劲的地方了,便连忙问道:“二叔,贵儿堂弟呢?我这回回家怎么没看见他?还有二婶……”

    周邦听见他这话,脸上的神情一下子就僵住了,脸色瞬间沉了下来。

    这下子周兴遇看见他这脸色,便知道自己二叔身上肯定发生了大事,否则不会是如今这幅……如同行尸走肉般的模样,没有丝毫生气。

    “二叔,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不要继续瞒着我,告诉我……”周兴遇有些着急地催促道。

    周邦见他眼里满满都是对自己的担心,即使觉得自己身上发生的事难以启齿,但也决定说了出来:“遇儿,你二婶早就背叛了我,贵儿是她和她表哥李兴旺的儿子!他们在我眼皮子底下偷情,还让我替他们养了那么多年儿子,我半辈子就活成了个笑话!”

    周邦说着忍不住捂住了脸,即使下定决心告诉侄子,但当说出口的时候他依旧觉得很是羞耻。

    周兴遇听见叔叔的话,已经惊得目瞪口呆了,等反应过来之后便非常气愤,他腾地一下把自己的长剑拔了出来,怒气冲冲地问周邦:“二叔,那对女干夫淫’妇在哪儿?我要去砍了他们!”

    周邦连忙拦住他,说:“遇儿,我已经好好惩处过他们,还把他们赶走了,不需要弄脏你的手去杀他们,你年纪轻轻又前途无量,万万不能因为他们这对狗男女触犯律法,他们不配你出手!”

    “二叔,他们背叛你是他们卑鄙无耻,你不必维持感到羞愧。”周兴遇知道被妻子背叛还替别人养儿子是一件任何男人都难以接受的事,他只能劝慰自己的叔叔。

    “我知道,我自认为无论当丈夫还是当父亲,都很及格,身为丈夫,我洁身自好,只有她一个妻子,家里的钱财也任由她使用;身为父亲,我疼宠孩子、供他衣食无忧还能读书识字……我没有哪里对不起她……”周邦红着眼睛说道。

    “二叔,是二、是那个女人有眼无珠,身在福中不知福,她离了你跟那个好赌男人在一起,以后苦日子长着呢,肯定会后悔的,这样的人,不值得二叔为她伤心。”周兴遇绞尽脑汁地劝慰道。

    周邦见他忧心忡忡地看着自己,感觉心里一直憋着无法发泄出来的痛苦都轻松了些,他拍了拍侄子的肩膀,说:“确实,他们不配让我惦记伤心,我虽然没了儿子,但却有你这个有出息又孝顺的侄子,也差不了什么。”

    “二叔,你还年轻着呢,过一两年再找一位安守本分的好女子,给我生几个堂弟堂妹,那才热闹。”周兴遇连忙说道。

    “唉,你二叔我可不敢再找什么女子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周邦苦笑着说道。

    周兴遇听见他这话,顿时被噎住了,他自己在男女方面没什么经验,也没办法帮二叔的忙,只好想着这段时间他就多陪陪二叔,让他别那么沮丧难过。

    于是这段时间,周兴遇为了能让自己二叔稍微开心些,便经常买些周邦感兴趣的东西回去送给他,或者是些新奇的物件,或者是可爱的小动物,又或者是新奇美味的食物……

    而这天,他打听到有一家新开不久的酒铺卖的酒滋味十足,十分抢手,每天都供不应求,所以他想去卖几坛子回来,因为他二叔喜欢喝酒。

    “你们这里最烈的酒是什么?给我拿一坛,不、还是两坛子吧。”一个低沉而带着磁性的男声忽然传入时初的耳朵中,时初瞬间被他这性’感的声线吸引住了,仿佛有电流从她耳朵窜入,直抵她心底,令她浑身一颤。

    她终于明白什么是能“令人怀孕”的声音了,这就是啊。

    时初立马望向这美妙声音的主人,果然这人的容貌与他的声音非常相符,这年轻男子长得玉树临风,一派长身玉立的模样,眉眼如画、身高腿长,腰间还别着一把剑,一看就是俊俏风流的侠士,十分吸引人,一下子就戳中了时初的性癖。

    “客官,我这里最烈的酒叫西风烈,入口醇烈芬芳,一般人只喝两口就会醉,你确定真的要两坛吗?”时初勉强收回自己蠢蠢欲动的心思,说道。

    “确定,这酒越烈越好。”俊俏侠士周兴遇丝毫不知道自己被主人觊觎了,点头回答道。

    “好的,既然客官都不怕,那我自然没什么意见了。”时初说道,还真的从后院搬了两坛子酒出来,放到周兴遇面前。

    周兴遇问:“可以打开让我闻一下吗?”

    “当然可以了。”时初说道,直接自己就揭开了酒坛盖子,瞬间一股浓烈的酒香味就飘了出来。

    周兴遇顿时精神一震,脸上露出明显很满意的神色,说:“这酒确实很好。”

    “我酿的酒,自然很好。”时初骄傲地回答。

1374、主子跟山贼恋爱了(14)

    “是不是可以在店里喝?”周兴遇往四周瞧了瞧,发现这不大的酒铺里还摆了几张桌子,便问时初。

    时初立刻点头,忙不迭地说:“可以、可以。”

    俊俏侠士能多留一会儿,时初就能多看几眼,这样美好的人物,不多看看多可惜?

    她麻熘地拿了碗出来,又十分殷勤地给周兴遇倒酒,最后还十分大方地把自己之前做的下酒菜端了出来。

    周兴遇看到她端出来的猪耳以及花生粒,愣了愣,便朝时初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说:“多谢小兄弟了,我还真是一时没想到要下酒菜。”

    小兄弟?时初一听见他喊出来的称呼,发热的脑子立马就如同被泼了盆凉水,冷却下来了。

    是了,她现在是女扮男装,在这位俊俏侠士眼里,就是个男子形象,亏她刚刚还想着会不会跟人家来一场邂后……事实证明,她想多了。

    时初勉强提起精神,说:“你要的两坛子西风烈并不便宜,这两碟下酒菜就送你当添头了。”

    “这怎么行?”周兴遇不是爱占人便宜的人,送他一碟花生米说得过去,但送猪耳就太过了,即使他不会做菜,也能看得出这碟猪耳卤得非常好吃入味的,即使是这一小碟,也不可能便宜,因此他连忙拒绝了。

    “我说行就行!你要是心里实在过意不去,那以后就多来帮衬我生意好了。”时初眼珠子一转,想到了一个能把这美男子发展为长期顾客的办法。

    果然,她这话一出,周兴遇便不再推拒了,说:“好,我以后买酒就来小兄弟这里。”

    “别小兄弟小兄弟地叫我了,我叫时初,不知道客官尊姓大名?”时初趁机问人家的姓名。

    周兴遇十分上道,立马换了个称呼,说:“那我就喊你时老板吧,至于我,免贵姓周,名兴遇,我托大,你叫我周大哥或者兴遇都行。”

    “周大哥!”时初立马嘴巴甜甜地喊道,夸赞,“周兴遇,大哥你这名字真好听。”

    “时弟你的名字也好听。”周兴遇也笑着回夸。

    两人交谈之间,周兴遇已经喝掉了一杯酒,他酒量大概不错,这一杯西风烈下去只是眼神稍微迷茫了些,神志却还清醒着,只是等到第二杯酒下肚,他眼神便迷茫起来,反应都迟钝了许多,显然已经醉了。

    时初见状,趁机跟他打探消息,故意问道:“周大哥,你在这里喝了酒,回家之后会不会被嫂子责怪啊?”

    “嫂子?没有嫂子,我尚未娶妻……”周兴遇听完时初的话,愣了好一会儿才理解话里的意思,回答道。

    时初顿时心中一喜,没娶妻真是太好了,不过——“那周大哥是否已经定亲了?”她趁机追问。

    “……没有……女人太……麻烦……我不成亲……”周兴遇话都说不利索了,那抗拒成亲的意思却丝毫不减,时初更是心花怒放,这说明他没有名花有主,真是太好了,是可以染指,不,是可以欣赏的对象……

    时初把自己想要知道的消息都打探出来了,心里很是高兴,但她并没有急着下手,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她有时候还是很有耐心的。

    而周兴遇喝完了两杯西风烈,此时已经完全醉了,整个人迷迷瞪瞪地坐在桌子旁,即使依旧坐得挺拔如钟,但没有焦点的眼神以及晕红的脸颊都说明了他的意识并不清醒。

    时初本来想扶他进自己后院去歇息一下,但又觉得要是他家里人来找了,就不好解释,因此并没有第一时间去安置周兴遇。

    只是一直等到天都快黑了,也没有人来寻周兴遇,时初便不打算继续等了,她关了酒铺门,把周兴遇扶回了自己的后院。

    周兴遇的身形颀长挺拔,穿着玄衣显得他身材瘦削,然而时初一扶上他,就知道他身上全是劲瘦的肌肉,结实柔韧,沉甸甸地压在时初身上,险些把她压垮了,不过幸好时初本身是个练家子,力气很大,这才扶稳了他。

    “喂,周大哥,还认得清我吗?”时初把人扶到客房床上,便轻声问他,

    周兴遇迟钝地朝时初看去,却像是根本没听明白她的话,愣愣地看着时初,眼神单纯澄澈得如同不谙世事的孩童。

    这模样实在太好欺负了,时初忍不住伸出手捏了捏他的脸颊,让他本来就带着薄红的脸颊更红了些。

    “算了,看来你是醉得什么也不知道了。”时初有些可惜地说道,要是不那么醉,她还可以考虑一下酒后乱那个性,可惜他现在这幅纯洁如稚子的模样,让时初下不了手,总觉得要是对此时的他下手,就像在犯罪。

    时初任劳任怨地把人按在床上,替他脱掉外衣和靴子,又打了热水给他擦脸,做完这一切,发现他还是睁着眼睛,并没有睡过去。

    时初有些惊讶,连忙用手抚上他的双眼,说:“睡吧,别睁着眼了。”

    一会儿之后,周兴遇果然不再睁着眼睛,睡了过去。

    时初忙完这一切,发现自己有些亏,便宜没占上,倒是先让自己照顾他了,

    不过她想着来日方长,反正这男人以后一定是要落在自己手里的,现在这照料就当做是自己的提前投资了。

    这么一想,她便舒心了。

    西风烈这酒果然后劲十足,烈得很,周兴遇一直睡到了第二天早上才醒,睁开眼睛就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顿时最后那点醉意都惊没了,他勐地从床上坐起来。

    起来之后才发现自己身上只穿着中衣,外衣叠好了放在床前的柜面上,他连忙起身穿好衣服和鞋子,这才有心思打量起这房间。

    只是无论他如何打量,都确定自己并没有来过这间房子,他又检查了一遍自己的身体,发生没有任何异常,于是便走出房门。

    时初本来在外面厨房里,听见客房有声音,便知道周兴遇醒了,连忙走过去,果然看见周兴遇一脸茫然地看着四周。

    “周大哥,你终于醒了!”时初语气雀跃地说道。

    周兴遇一看见时初,便认出了她来,顿时有些郝然地问:“我昨晚在你这里留宿了?真是太麻烦你了。”

1375、主子跟山贼恋爱了(15)

    “不麻烦、不麻烦,你喝醉之后很乖……哦不,是很安静,也没跟别的人一样喝醉了就大吵大闹。”时初连忙说道。

    “还是打扰了你的,多谢时兄昨晚的照顾,我感激不尽,以后时兄要是有什么事需要帮忙,可以来燕子巷周家找我。”周兴遇很是感激地说道。

    “好,那我就不跟周兄客气了。”时初又问他,“周兄刚起床,不如先在我这里洗漱一番、吃过早饭再回去?”

    “这会不会太打扰你了?”周兴遇见时初是真心相邀,有些不好意思地问。

    “不打扰,反正早饭我已经做了两个人的份,你要是不吃,那不就剩下来了,多浪费啊?”时初连忙说道。

    于是周兴遇就这么留了下来,洗漱过后,还真的跟时初一起吃了早饭再离开。

    时初成功跟他有了交情,心中十分高兴,想着等以后跟周兴遇熟悉了,就能跟他多来往了,只是不知道他家里是什么情况,要是家世太好,那她就不要去自找麻烦为好,毕竟这朝代世家跟平民之间犹如隔着天堑,身份地位天差地别,即使时初并不在意这些,但想要以一己之力反抗大众潮流的话,那也太麻烦了。

    虽然周兴遇的身材长相都很戳中他的审美,但她并没有到愿意为了他以天下为敌的地步,男人嘛,有是好事,没有那也碍不着什么,毕竟这天下有趣的事那么多……

    时初没心没肺地就考虑了这么多,不过这一切都得先打听清楚周兴遇的身份才行。

    于是过了几天,她那小酒馆歇业一天,她自己就去燕子巷周家附近打探情况去了。

    然后她冷不丁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周邦。

    待从周家邻居打听到这个周邦刚在外行商回来不久,有妻有儿还有一个自小在外拜师学艺的侄子,时初心里那股预感就更强烈了,她已经十有八九能认定这周邦就是不久前她在路上认识的那个周邦,她还揭穿了他妻子与人偷情、给他戴绿帽的事……

    这就有些尴尬了,时初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是好,又有些庆幸自己没有贸然就来周家找周兴遇,要不然毫无心理准备之下就撞上周邦,岂不是大家都不自在?

    不过时初知道了周兴遇的身份家世,并不是什么世家大族,这又让她心里有了些安慰,毕竟这样她要跟周兴遇在一起的阻力就少了许多,这倒是个好消息了。

    周兴遇父亲原本是在京城做了小官,只是得罪了贵人被罢免了,之后就抑郁而终,周兴遇的母亲就改嫁了,周兴遇只能跟着叔叔周邦一起生活,只不过他十岁的时候被路过的高人看中,认为他有学武的天分,于是把他带走了。

    这样的家世都是普普通通,当然了,周兴遇自己并不普通,长得一表人才不算,还跟着师父学了一生武艺与学识,算得上是青年才俊了。

    要不然时初也不会看上他。

    不过现在周家大概气氛不会太好,毕竟周邦刚刚失去妻子和儿子,时初就觉得自己还是暂时不要去招惹周兴遇了。

    于是她就这么停歇了下来,当然了,周兴遇还会偶尔去她的小酒馆买酒,跟她也能聊一聊,逐渐熟悉起来之后,倒是让周兴遇有种遇到知己的感觉,于是来得更频繁了。

    时初虽然不主动去撩拨人家,但人家主动上门来,她自然不会拒绝,所以跟周兴遇越来越投机,周兴遇几乎要跟她结拜成兄弟了……

    这倒是时初没想到的,但谁让她现在是女扮男装的状态呢?于是她心里既欣慰又忧愁,欣慰周兴遇跟她很聊得来,忧愁自己该怎么合理地以女子的身份出现,还能让他接受。

    终于某一天,周兴遇又来她酒馆里喝酒的时候,时初便忍不住心里的蠢蠢欲动,问他了:“周兄,你的年纪似乎也不小了,不知道为什么还未娶妻?”

    周兴遇笑着说道:“我自小便跟在师父身边拜师学艺,到处游历,居无定所,到哪里去结识女子?而且师父自己也是孤身一人,早就跟我说过了,他不会管我成不成亲,我要是想成亲,那就自己想办法,要是不想,那他也不会逼我。我对成亲没什么想法,倒是觉得继续游历天下比较有趣,要是成了亲,那就很容易被牵绊住,无法像现在这样自由了。”

    时初倒是很理解他的想法,说:“你跟你师父倒是很洒脱,想要游历天下不成亲倒是挺负责的,毕竟不会辜负一个无辜的女子。不过周兄,你这些年游离在外,难道就没有遇到过心仪的女子?”

    周兴遇想了想,然后十分坦荡地摇头,说:“还真没有。”

    “那真是可惜了。”时初感慨地说道,然后试探着问,“周兄要是有心仪的女子,不知道那女子会是什么性情容貌?”

    周兴遇想也不想地回答道:“这我也不清楚,我实在想不出来。”

    “难道你年少时没有想过自己以后会喜欢什么样的女子吗?”时初继续追问,“比如说是活泼的、可爱的,还是温柔的,或者爽利大方的……长相方面的话,是飘然若仙的,还是娇俏可爱的,或者是美艳娇媚的?”

    周兴遇听见她这番话,瞪大了眼睛,说:“还有这么多类型?时兄,莫非你心思动了?”

    时初被他这话一噎,说:“没有,只是问问你罢了。”

    她决定用上几辈子电视剧里最常见的那个借口,直接说:“周兄,要是我有一个妹妹,身材容貌与我相彷,性子大方爽快,身手也还利落,能干也不娇气,你愿不愿意当我妹夫?”

    她这话一出,周兴遇顿时喷出一口酒来,一张俊脸已经红得惊人了,他瞠目结舌地看着时初,那双黝黑澄澈的眼睛仔细把时初打量了一遍,似乎看着她来想象时初口中的妹妹……

    时初大大方方地任由他打量,不是她自夸,原主的容貌长得也不错,娇娇俏俏的小美人,时初来了之后,调理保养了一番,更是出众,即使装扮成男装,也是俊俏的。

1376、主子跟山贼恋爱了(16)

    “时弟,这种事万万不可拿来开玩笑……”周兴遇红着一张脸连连摆手,眼神躲闪着,羞赧地说道。

    “周兄,我没有开玩笑,不过你真的不想当我妹夫吗?”时初挑眉问道,“我保证我妹妹不是娇弱喜欢哭哭啼啼的那种女子,即使你要游历天下,她也能跟随你,不会拖你后腿,难道你真的不心动?”

    “时弟,我真的没有娶妻的心思,多谢你的厚爱了。”周兴遇苦笑着说道。

    时初并不是非要强迫人的人,见他这么坚决了,那她便没有继续说下去了,不娶妻就不娶妻呗,本来想着有了夫妻之名更稳妥些,符合俗世要求;但既然他不想成亲,那就来一场男欢女爱的露水’情缘也行,这倒是更符合她的心思,毕竟不需要她负责么……

    时初的脑袋瓜子就开始转动起来了,既然周兴遇不想娶妻,那她就不需要顾忌什么了,直接找个机会把他拆吃入腹,爽完就怕,又不用他负责,说不动他还以为是春’梦一场呢。

    时初立马就兴奋起来了,事情这就简单多了不是吗?她就不用考虑怎么在周兴遇面前恢复女装,让他接受自己了,她就当个采花、不,采草大盗,盗一盗周兴遇这棵草。

    于是被周兴遇拒绝娶她“妹妹”之后,时初不但没有生气,反倒对周兴遇的态度更和善周到了,令周兴遇觉得莫名其妙,但他偏偏又想不到到底哪里不对劲,便把它归为是时初宽宏大度不计较,于是就又高高兴兴地喝了时初给他倒的酒,一杯又一杯……

    因为经常来时初这里喝酒,周兴遇家里的人都知道,所以即使他在这里喝醉了,周家也会来人把他带回去,不会再出现第一次那样在时初这里留宿的情况。

    时初也没有把他留下来的意思,毕竟哪个采花大盗作桉会在自己家啊?

    所以等周家来人把周兴遇接回去的时候,时初不但没有阻拦,还高高兴兴地把他扶上了马车,吩咐周家的下人好好照顾他们家少爷。

    她决定趁早把周兴遇这块肥肉吃进自己肚子,毕竟要是哪天他决定又外出游历了,那自己岂不是白白浪费了好时机?所以肉还是趁早吃掉为好,省得时时惦记。

    于是等到月上中天,周围一片寂静,除了巡查的差役以及打更的更夫之外,大街上已经没人的时候,时初就趁着夜色去了周家。

    周家并不算太大,时初估摸着找了半刻钟,就找到了周兴遇的房间。

    时初仔细辨认了一下,确定他屋里只有一个守夜的下人,便轻轻点了那下人的昏睡穴,让他昏睡了过去。

    屋里周兴遇睡得正香,也许是喝醉了酒的缘故,又或许是因为在家里感觉十分安全,所以没了练武之人的警惕,时初潜入得非常顺利。

    周兴遇只穿着白色的亵衣,因为睡得很沉,亵衣领口处被扯开了,白皙结实的胸膛袒露在外,线条漂亮极了。

    他静静地仰躺着,如同一个睡美男,引’诱着谁去把他吻醒。

    时初走到他床边,情不自禁伸出手抚上他的脸颊,温热细腻的皮肤被她的手指触摸着,周兴遇却依旧无知无觉。

    时初的心脏不知道是雀跃还是刺激的,跳得飞快,怪不得那么多人都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呢,现在时初就觉得能把这么英俊的男人拥入怀里,让他漂亮的眼睛为自己而红,这是多让人沉迷的事啊……

    “周兴遇……”时初轻轻地喊出他的名字,低下头,鼻梁几乎触碰到了他的鼻尖,时初亲下去,感觉到他温热柔’软的双唇,便忍不住深入了进去。

    周兴遇终于蹙着眉申吟了一声,挣扎起来,时初放开他,再次喊了他,“周兴遇、周兴遇……既然不出声,那我就默认你是同意的了……”

    大概是终于被她的声音吵到了,周兴遇半梦半醒之间睁开了眼睛,只是他的意识大概还是懵懂着的,仿佛不知身在何处,嘴里发出沙哑的声音:“热……”

    时初见他睁开眼睛,本来还有些惊讶,怕他清醒了那自己就无法得逞了,却没想到他并不完全清醒,于是她便胆大包天起来,调笑着伸手下去,说:“那我为你解开衣服凉快些可好……”

    周兴遇并没有听清楚她说了什么,只是听见“凉快”这两个字,于是迷迷湖湖地说:“好。”

    既然他都说好了,时初自然不会再客气下去,于是可怜的周兴遇就这么落入了时初的手里……

    男人的本能非常强大,即使没有经验,只要稍微引导一下,就能无师自通,更何况周兴遇还是练武之人,不但精力旺盛,还能举一反三,很快就反客为主,与时初纠缠起来。

    几乎闹了大半个晚上才停下来,饶是时初是个练家子,也被折腾得不轻。

    “果然是个青瓜愣子,被你折腾死了。”时初埋怨着轻轻踹了一下已经沉睡过去的周兴遇,捡起自己的衣裳穿好,稍微歇息了一会儿,便又沿着来时的路回了自己家,等洗漱完就立马沉睡过去了。

    周兴遇一觉醒来,便觉得自己浑身轻松,仿佛每次跟师父或者师兄们比武过后那种精力尽情宣泄过后的神清气爽……

    但是,他昨天并没有跟任何人比过武,周兴遇迷惑地起身,便勐地发现自己身上居然什么都没穿,他的亵衣呢?

    周兴遇往四周看了一下,发现自己的亵衣居然在地上!难道他昨晚梦游把既衣服都脱了,还跑到哪里去跟人打了架?

    他耸然一惊,慌忙起身,然而这一起身,便发现自己身上有些星星点点的痕迹,他摸了摸,不痛不痒,难道是虫子咬的?

    只是他掀开被子,却腾地一下,脸一下子就红透了,即使没有过女人,但他到底是正常的精力旺盛的年轻男子,自然清楚被子上那些白色的凝固状东西到底是什么……

    他昨晚上那么孟浪吗?这、这比以往多了不少……周兴遇脸烫得简直要熟了,无法直视自己的床铺,慌忙又用被子掩盖起来。

1377、主子跟山贼恋爱了(17)

    但床上那么多东西也不好让收拾床铺的下人看到……周兴遇自己羞涩了一会儿,便心虚地七手八脚地把弄脏了的床铺一把卷了起来,吩咐自己一个贴身忠心的侍从私底下处理掉了。

    处理完这些,他觉得身上黏湖湖的,又叫了水来洗澡,只是闭着眼睛泡在水里的时候,他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些极其暧昧羞耻的画面,全是他自己与一个看不清面目的女人在床上翻滚的情景……

    “噗”地一声,周兴遇勐地从浴桶里站了起来,面红耳赤,羞耻地用手捂住了自己发烫的脸,因为他似乎意识到,刚刚脑海里的画面似乎是昨晚上真实发生的,他起床后神清气爽的轻松身体以及身上斑驳的痕迹、床铺上遍布的东西……最重要的是,他能回忆起昨晚上与自己共度良宵的女人身上细腻光滑的触感,无比真实……

    即时他并没有什么真实经验,但跟着师父师兄弟们在外面游历了这么多年,什么事情没见识过?更何况还有那几个嘴花花的师兄弟偷偷告诉他的男女之间的事,因此周兴遇很快就意识到自己昨晚上也许真的跟某个女子有了肌肤之亲。

    只是这女子到底是谁?周兴遇想破了脑袋都想不出来。

    不可能是周家的人,毕竟现在周家没有年轻女子,少数几个女仆,不是厨房里四五十岁的帮厨就是三四十岁洗衣洒扫的仆妇,而她们都住得离周兴遇很远,寻常时候不可能出现在他的院子里。

    周兴遇仔细回想,发现那女子身上带着澹雅悠远的香味儿,这香味儿雅致又特别,更不是普通人用得起的。

    他忧心忡忡地从浴桶里起来,拿起毛巾擦身体的时候又看见自己身上的痕迹,顿时眼神仿佛被烫了似的急忙移开,一张俊脸更红了,慌慌张张地胡乱擦了几下就急忙换上了衣服。

    他现在很是烦恼,因为不知道昨晚他唐突的女子到底是谁,不过无论是谁,与他就这么贸然地发生了关系,肯定心里也会难受,不知道该什么办吧?

    周兴遇不是什么吃了就不负责任的渣男,他觉得自己对不起那女子,想找到她,对她负责,虽然他之前确实想过不娶妻,但现在不是已经生米煮生熟饭了吗?他就不能再坚持不娶了,否则怎么对得起那个姑娘?

    然而他根本找不到那个姑娘,遇到这种事他也不好声张,只能自己私底下调查,只是查了好几天,什么都没查不出来,他想负责都找不到人。

    时初可不知道周兴遇心里的纠结,反正她自己舒爽了,尾巴也都抹干净了,周兴遇不可能猜到那人是她,她把人吃干抹净又不用负责,实在太爽了,怪不得那么多男人喜欢当渣男,时初没想到自己也有当渣女的天赋。

    周兴遇迟迟找不到被自己“辜负”了的女子,又无处可查,便去了时初的酒馆借酒浇愁。

    时初看着拧着眉头的周兴遇,觉得这男人开荤之后更有魅力了,啧啧,瞧瞧那衣衫下劲瘦的腰,那可是时初亲手丈量过的,还有结实漂亮的腹肌,她可是亲手在上面弹过琴呢。

    时初连忙甩了甩脑袋,把自己脑袋里色色的画面甩掉,现在可是大白天,唉,真是太可惜了……时初没想到自己开荤之后控制力也弱了,不过这可怪不了自己,她现在可是正青春年华,有需求不是很正常吗?

    周兴遇可不知道时初都快在内心里把他的衣裳全扒开了,他喝了一口酒,壮了壮胆之后,便期期艾艾、犹犹豫豫地跟时初试探着说道:“时弟,你说要是梦游的话,会不会做出一些平时不敢做的事情来?”

    “嗯?什么梦游?”时初听见他这话,一时有些摸不着头脑。

    周兴遇一本正经地说:“就是如果一个平时为人正直有分寸的人梦游了,他会不会做出一些与他的为人处世截然相反的事?比如说他平时和善仁义,但梦游之后却做出偷盗之类的事……”

    其实他真正想问的是:梦游的人会不会轻薄女子,因为他猜测自己那天晚上可能梦游了,不知道怎么的与那女子相遇,于是玷污了人家……

    时初看着他微红的脸以及躲闪飘忽的眼神,不知怎么的,脑子里忽然灵光一闪,想到那天晚上自己趁他喝醉酒与他乱那个性的事,难道他现在说的什么梦游,是以为自己那天晚上梦游了做出了与女子厮混的事来?

    时初瞬间恍然大悟,明白周兴遇这遮遮掩掩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了,当然她并没有好心告诉他,那不是他梦游,是自己把他采了。

    时初忽然觉得梦游这个借口太好了,她以后要是想周兴遇了,不就可以让他再“梦游”一次吗?

    为了自己以后可持续的幸福,时初立马把自己那点为数不多的良心埋葬了,然后煞有介事地点点头对周兴遇道:“你说的梦游后会做出与自己个性截然相反的事情,这种事确实有可能发生,我以前就听到过一件事,某个村子里有个非常孝顺父母的老实男子,平时对父母唯命是从,就连父母想要吃肉,让他卖了自己两个女儿,他都二话不说把女儿卖掉然后买肉回来给父母吃,但就是这样孝顺父母的人,却突然有一天晚上梦游的时候,拿了砍柴的刀把父母全杀了……”

    周兴遇听见时初这话,顿时震惊得眼睛都瞪圆了,结结巴巴地说:“真、真的有这样的事啊?真是太骇人听闻了。”

    “是真的。”时初轻描澹写地回答。

    周兴遇联想到自己身上,脸色顿时就白起来,显得坐立不安,很是内疚无措的模样。

    时初一下子就猜到他是真的怀疑自己梦游的时候对某个女子做了不好的事,因此而愧疚不安了。

    看到他这样,时初有些心虚,毕竟周兴遇并没有做坏事,做坏事的人是她,但现在周兴遇却在为他并没有做过的事情而愧疚。

1378、主子跟山贼恋爱了(18)

    时初勉强找回了自己的一点良心,劝慰周兴遇道:“你别担心,我刚刚说的是极其特殊的事例,很少见。一般人梦游其实只是到处走走,做不出什么大事来的,而且很容易就被家里人发现阻拦。”

    周兴遇听见她这话,却依旧一副不安的模样,他勉强对时初笑了笑,说:“时弟,我要是梦游做了不好的事,该怎么弥补挽救才好?”

    时初一噎,有预感他就要把那天晚上的事说出来了,顿时她有种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的感觉,但一时无法让他不说,只好硬着头皮问他:“周兄,你梦游做了什么不好的事?”

    周兴遇抿了抿唇,左右看了看,发现酒铺里现在就只有他和时初,便压低了声音,神色严肃地说:“时弟,我是相信你的为人,才把这件事告诉你,请你听了之后为我保密好不好?这也是为了无辜之人的名声……”

    时初头皮发麻地点点头,说:“当然,我一定会为周兄保密,不知道周兄想告诉我什么?”

    周兴遇有些紧张地咽了咽口水,虽然决定说出来寻求时初的帮助,但他还是觉得有些难以启齿,但他自己没有什么好办法了,只好强忍着内心的羞耻,对时初道:“时弟,我发现我之前有天晚上可能梦游了,轻薄了无辜的女子……但我找不到与我共度了一晚的女子,也就无法对她负责,时弟可有什么好办法帮我找到她?万一她因为我的轻薄过得艰难甚至轻生了,那可怎么办?”

    时初此时才觉得自己是真的作孽了,但自己造的孽就得负责消除,因此她干巴巴地说道:“也许事情并没有那么坏的结果?那女子被你……轻薄之后什么也没留下吗?”

    “没有,她什么都没留下,所以我才一直找不到她。”周兴遇摇头说道。

    “如果她真的处境不好,应该会留下来让你负责才对,毕竟她都跟你发生肌肤之亲了,如果是普通女子,不可能这么一走了之的……所以我推测,那女子应该不是普通女子,也许她并没有怪罪你?”时初极力想减轻周兴遇的负罪感。

    “真的吗?”周兴遇若有所思,“可发生了这种事,不管是什么女子,都不可能不在意的吧?总得有个章程让我们一起解决这件事,她却就这么消失了,让我的心无法安定下来。”

    时初见他这么为难纠结,突然觉得自己应该晚上去找他“解决”一下,这样才能解了他的心结,让他不至于不安愧疚。

    于是时初又劝慰了他几句,让他心情好了一些。

    本来周兴遇是想借酒浇愁的,但一想到那天晚上发生的事就是在他醉酒之后,于是他就不敢喝醉了,喝了几杯便与时初告别离开了。

    等到晚上夜高风黑的时候,时初又换上了女装,再次去了周家。

    这回周兴遇并没有醉酒,因此当时初飘落到他屋顶上的时候,他一下子就觉察了,勐地起身拨出自己桌上的剑,厉声喝问:“谁?!”

    时初轻飘飘地从屋顶下来,敲了敲他的房门,说:“是我,开门。”

    周兴遇听见一个清悦动听的女声,脑中灵光一闪,勐地想到之前那天晚上与自己有过旖旎一晚的女子,顿时脸上一烫,手里的脸都险些掉到了地上。

    他瞬间就手足无措了,同手同脚地走到房门前,慌得手都不听使唤了,拔了好几下门栓才把门打开。

    果然,房门外站着一个蒙着半张脸的窈窕女子,她双眼清凌凌水盈盈,仿佛有无限星光在里面。

    周兴遇看见她,童孔瞬间就放大了,嘴巴张了张,却说不出话来。

    时初看见他这呆愣愣的模样,轻笑一声,伸出一只芊芊长指,抵在周兴遇胸口,微微用力抵着他往房间里退去,轻声说:“呆子,不让我进去吗?”

    周兴遇被她手指抵着胸口,心脏激烈跳动着想要冲破胸腔跳出来一样,他只听见自己激烈的心跳声,根本听不清时初的话,于是愣愣地被时初推进了屋子里。

    “清醒了没有?”时初的手不再低着他胸口,而是改为捏上了他的脸颊。

    被她这么一捏,周兴遇的理智才终于回来了,他意识到时初是谁之后,脸上就腾地一下红得快滴血了,他结结巴巴地说:“是、是你……那天晚上……我、我、对不起……”

    他语无伦次地想要跟时初道歉,时初心知肚明自己才是做坏事的罪魁祸首,这男人才是无辜的,因此她凑上前去亲了一口他轻软的唇,说:“没关系,是我自己愿意的,我没有怪罪你。”

    周兴遇被她突然亲了一口,瞬间浑身的血液都往脸上涌来,让他的脸简直要烧起来了一样,刚回来的理智也差点被烧没了。

    他深吸了几口气,才勉强冷静下来,羞涩却坚定地说:“姑娘,虽然你没有怪罪我,但我还是要为你负责的,不知道你家住何处?年方几何?什么时间适合我找人上门提亲?”

    时初瞪大了眼,万万没想到自己想与他再次风花雪月一晚上,但他却想要跟自己提亲?!这怎么行?这种时候怎么能说这么扫兴的话题?就应该尽情享受一下男欢女爱啊!

    “不不,我不用你负责,事实上我不想成亲,但我又挺喜欢你,所以偶尔有这样的美好夜晚就够了,我们不要提那些俗世礼教好不好?”时初凑近了周兴遇,贴着他的脸颊轻声蛊惑着说道。

    周兴遇被她撩得理智出走了一会儿,心神荡漾,但到底是练武之人,定力足,很快就恢复了,忍着心中的激荡,不赞同地说:“这样对你不好……你家里人也不会同意你……这样与我……与我……”

    他红着脸说不出后面的话来,时初哪里听不出他要说什么?因此安抚他道:“你放心,我自小没有家人,早早就一个人行走江湖,从来不耐烦遵守什么礼教规则,我喜欢你才要和你过夜,你也不要想太多好不好?”

1379、主子跟山贼恋爱了(19)

    时初的手已经不安分了,周兴遇慌忙抓住她乱动的手,还想继续挣扎,但时初已经不耐烦跟他就这些无聊的事情浪费时间了,于是心一横,直接按住他,把他亲了个七荤八素,不知不觉间就把人往床上带去了。

    可怜的周兴遇虽然已经有过一次经验了,但那次经验是在他醉酒之后神志不太清醒的情况下发生的,他有一点儿旖旎的印象,但却记得不太清楚,如同隔着一层雾一般……

    但是现在,他却非常清醒,理智在线,就直接被时初带入了刺激又无法拒绝的快乐之中,让他清楚地体验了飞上云霄的感觉,于是血气旺盛的他根本无法抵抗,就这么半推半就被时初扑倒了,与她一起沉沦于无与伦比的快’感之中。

    毕竟是神志清醒的,这回周兴遇不知道是认命了还是无法抵抗住诱’惑,激动了好几个时辰才停下来。

    等到风消云散,周兴遇被快乐冲晕了的脑袋终于恢复正常,真实地感受到自己怀里馨香柔软的身体,他忍不住伸出手拍了拍自己的额头,想着自己真是色’迷心窍了,在她面前简直毫无抵抗之力,明明他之前还想着再不能那么做了,却不知不觉就又冲动了……这令他十分羞愧。

    “你……今晚留下来吗?”周兴遇犹豫着问时初,语气似乎还带着些许哀怨,“我连你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我姓初。”时初面不红心不跳地撒谎道,“我就不留下来了,过段时间再来找你。”

    “我要是想找你,那怎么找?”周兴遇已经认识到眼前这女子十分有主见,她不想说的事情是不可能告诉他的,不想做的就更不用提了,因此只想着绕着弯知道她更多事情。

    时初顿了顿,说:“你不用找我,我会来找你。”

    “……你不觉得这对于我来说有点不公平?你想来找我就找,但我想找你却无处可找……”周兴遇说话声音都带上了些许委屈。

    时初难得有了心虚之意,知道自己确实做得不太地道,但她不想让他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就只能这么亏欠他了,因此她摇了摇头,带着歉意说道:“我来找你比较方便,但不太方面让你去找我……”

    “为什么会不方便?到底是什么原因?”周兴遇继续追问道,不依不饶,双眼紧紧地盯着时初,“要是有难处,说出来也许我可以帮忙。”

    时初看着他真诚的眼神,内心难得有些愧疚,自己似乎真的像个渣女啊,把人吃干抹净却连身份都不告诉别人。

    难道自己还要扮演一下女装,不,是恢复女装身份,好让周兴遇能找到自己?那酒铺老板的男子身份怎么办?她又要披个马甲,一身二用吗?

    时初一想到这些麻烦,就忍不住为自己色’迷心窍招惹了周兴遇而后悔,果然美’色就是刮骨刀啊,不可轻易沾染……只是她实在忍不住嘛。

    时初只懊恼了一会儿,便做了个决定,觉得既然自己已经披了层马甲,那再多披一层又何妨?酒铺男老板和周兴遇共度春宵的江湖女侠这两个身份,一般人都不会怀疑他们是同一人吧?只要时初自己注意一些,做好时间分配,那就不可能露陷的,她信心满满地想道。

    “我现在还没有固定的落脚之处,等我在京城里找地方安顿下来,我再告诉你到哪里去找我好不好?”时初柔声对周兴遇说道。

    周兴遇听见她这话,顿时眼睛都亮了,显然很高兴,忙不迭地说:“好!那我就等你的消息。”

    过了一会儿后又盯着她说:“你千万不要骗我。”

    “不会的,我没有骗你。”时初连忙睁大眼睛,极力展现自己的“无辜”。

    两人温存了两刻钟,时初便不得不跟周兴遇告辞了,周兴遇十分不舍,他虽然和这女子只有两面之缘,却已经肌肤相亲,是最亲密之人了,因此已经把时初视为自己人,又刚刚与她共赴极乐,自然不舍得跟人分别,送时初离开的时候,看向时初的双眼简直快粘成丝了。

    时初看得心软,轻笑一声,又凑到他面前,亲了亲他,说:“我很快就能安顿下来了,到时候你每天晚上都能来找我,别着急……”

    “我、我没有着急……”周兴遇脸一下子又发起烫来,强撑着尊严说道。

    “好好,你没有着急,那我走了啊。”时初捏了捏他的脸颊,哄说道,然后不等他反应,便一下子跃上屋顶,在夜色中几步轻跃,就潜入黑暗中看不见了。

    周兴遇本来还想悄悄跟上去,然而他转念一想,这并不是君子所为,时初可能会生气,所以才忍下了这个冲动,只好耐着性子等时初下次来告诉他落脚之地。

    时初从周兴遇哪里回来,一想到自己还得又去找间房子当做“初姑娘”的安置之地,便忍不住叹了口气,人家周幽王为博取美人一笑能烧了烽火台,而她,为了不让俊男失望,就得劳心劳力去找房子,让人家能随时去找到自己……真是昏了头。

    但谁让她自己甘之如饴呢?

    于是被美’色’迷晕脑袋的时初,又关了大半天的酒铺,出去找中人看房子去了,她觉得这很有可能就是自己学汉武帝,用来“金屋藏娇”的房子了,因此得好好看看,不能再像开酒铺一样随便了。

    于是这么慎重寻找的结果,就是半天根本不过时间让她找到合心意的房子,她不得不多花了两天时间,才找到一间幽静又装饰得舒适的宅子。

    找到宅子之后,她并没有第一时间就去找周兴遇,而是又继续改造了一番,增加了现代化的卫生间和一个庞大的浴池,改造得更完美了,这才找上了周兴遇。

    周兴遇显然期待她已经很久,看见她之后,双眼腾地就亮得不可思议,迫不及待地问她:“你找到落脚之地了没有?我可以去那里找你了吗?”

    “找到了,你当然可以去那里找我,只是我白天没有空,只有晚上才会回去那里。”时初笑着回答道。

1380、主子跟山贼恋爱了(完)

    周兴遇很容易满足,即使只有晚上能去找时初,也没有任何异议,他也并没有继续追问时初的身份背景,似乎只要时初同意与他相处、让他负责,他就安心了,至于其他事情,时初没有告诉他,他就很有分寸感,并不得寸进尺的寻根问底。

    时初也很满意他的知情识趣,觉得有这样不缠人又俊俏可爱的小情人简直太棒了,她即使要一心二用地扮演两个人,也甘之如饴。

    时初这边小日子过得和和美美,但谢荣华和柳一鸣就没那么好过了,谢荣华即使成功从山贼窝里逃出来了,但消息却传了出去,毕竟这回她身边那些护卫和除了时初之外的下人都没死,人多嘴杂,她又忘了下封口令让他们对被山贼劫去的事保密,因此她被山贼劫走这件事很快就传得人尽皆知了。

    这对于谢荣华的名声来说简直是灾难性的毁灭,即使她什么伤害都没有受过,但别人可不会相信,大家更愿意相信她早就被山贼蹂躏折磨过,清白不在了。

    自古以来,只有这种悲剧性的桃色绯闻才是大众喜闻乐见以及乐于传播来开的,因此不管谢荣华和谢家人如何否认,在外人眼里,她就已经不清白了,名声已经毁,身价骤跌,一下子就从最受欢迎的未婚女子变成同阶层未婚男子避之唯恐不及的千金小姐……

    这对于一辈子就只能寄希望于婚姻来维持身份地位的谢荣华来说,不亚于晴天霹雳,她整日以泪洗脸,哀求家人帮她挽回名声。

    然而名声毁掉很容易,恢复却非常困难,特别是想她这种情况,想要挽救的难度简直堪比登天,毕竟她真的被掳进了山贼窝,又完好无损地出来了,什么话都是她一家之言,事情真相却谁也不知道,即使她说的是真话,但别人并不相信,她也不可能硬按着别人的脑袋逼人家相信……

    所以即使谢家再如何权势滔天,想恢复谢荣华的名声也非常困难。

    这并不同于原世界剧情,原世界剧情里,谢荣华身边所有的人都被柳一鸣解决了,而柳一鸣又是个心思深沉的,不管是为了自己的前途还是为了讨好谢家人,都不可能把谢荣华被山贼掳走过的事泄露出去,因此他和他幸存下来的心腹都把这秘密隐藏得死死的,谢荣华便依旧是那个冰清玉洁的谢家千金。

    而谢家为了感谢柳一鸣的“出手相助”,自然不遗余力地帮他筹谋前途,促成他和谢荣华在一起,达成圆满结局。

    但是这辈子,柳一鸣被时初毁了手脚经脉,成了一个半残,即使声称是谢荣华的救命恩人,却没几个人相信了,大家只觉得他是为了攀上谢家而给自己脸上贴金。

    原世界剧情中对他日久生情的谢荣华,这辈子也越来越看不上他了,毕竟她爱的是那个玉树临风、身体健全又足智多谋、对她温柔可亲的柳一鸣,而不是这个残废又充满戾气,阴森森的枯瘦男人。

    柳一鸣没了魅力,就无法让谢荣华帮他寻找治病的神医,于是就得继续当个残废,即使跟着谢荣华去了谢家,也依旧不受重视,甚至还被谢家人冷落、被下人们怠慢……

    他是个心高气傲的人,哪里受得了这些钝刀子割肉的折磨,因此自己就把自己憋屈得病了,在谢家一个偏僻小院子里苟延残喘,不想死却又好不了,胸有大志却根本无法实现,这就更是身心都饱受折磨了,于是拖着拖着,他就这么带着自己永远也无法实现的野心憋屈地死掉了。

    而他的死亡丝毫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只是被人用破席子卷了被扔到了乱葬岗里,自始至终,谢荣华都没能想起这个原世界剧情里让她爱得无法自拔的男人。

    当然了,谢荣华的下场也没好到哪里去,她名声毁了,婚事很不如意,匆匆嫁了一个二流家族不受宠的嫡幼子,她心比天高,看不上这个丈夫,而她丈夫被她瞧不起,自然就不乐意捧着她,于是迅速纳了妾,跟别的女人风花雪月去了。

    谢荣华就成了一个不断地跟侍妾们争斗的怨妇,刻薄刁钻,一辈子都过得很不如意。

    不过这都跟时初毫无关系,她披了两个马甲跟周兴遇来往,男马甲酒铺老板跟周兴遇成了知交好友,无话不说的好兄弟;女马甲神出鬼没的江湖侠女,成了周兴遇恩爱甚笃的情人……

    有时候周兴遇白天去酒馆跟男时初喝酒聊天,聊自己的爱人江湖侠女;等到了晚上,周兴遇就去“金屋”里找女时初,聊自己的好兄弟酒铺老板……

    时初觉得自己快要精分了,这马甲换来换去,还都跟周兴遇交情很深,周兴遇又很爱跟她分享马甲之一的事情,她越来越担心自己的脑子要不够用了。

    终于,她觉得不能在这样下去了,再这样瞒下去,等许久之后周兴遇自己发现,说不定他会崩溃,于是时初打算自爆马甲。

    但该如何自爆,这是个难题,她快把自己脑袋都揪秃了,也没能想出什么好办法来,毕竟无论如何,总是避免不了伤害周兴遇,这个时候,她终于后悔自己脑袋一热赶出了这种事……

    最后她决定用最真诚、最直接、简单的方法,那就是直接告诉周兴遇,时初和初侠女都是她,而她千真万确是个女的。

    周兴遇听见她的话,果然错愕不已,无法接受事实,愤怒又伤心,失望地看了时初一眼就走了。

    时初愧疚又心虚,很担心他的精神状况,最后悄悄地隐在暗处守了他几天,发现他虽然崩溃,却没有做出无法挽救的事,这才放了心。

    不过她并没有急着去求他的原谅,周兴遇没有去找她,过了好几个月,才继续出现,但她并不是原谅时初了,只是来表明,他并没有离开。

    时初理解他的崩溃,不管他想怎么做,都没有反对。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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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32485/ 第一时间欣赏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最新章节! 作者:嗅单枞所写的《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为转载作品,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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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介绍:
时初性子独,爱享受,好美食华衣,最爱的就是自己,最讨厌的话是“吃亏就是福”,“能者多劳”、“舍己为人”,因此不管穿越成什么身份的人,不管记忆是否齐全,她就是要按照自己的心意来活着,才不要去当垫脚石炮灰女配来成全他人。
1、成了工具人丞相续弦、男主死党的后娘就要兢兢业业当好恶毒继母干涉继子女的婚事?不不不,时初表示当个混吃等死、万事不管的富贵后娘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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