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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无言不信     盛唐剑圣txt下载     盛唐剑圣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八章 挫敌契机(求月票)

    裴旻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说到一群人的心里去了。

    兰州金城因为伴着丝绸之路,这里往来的都是往返长安西域的大豪商,他们出手阔绰,规模庞大,带动金城各行各业的经济,在位的官员政绩大多漂亮。只要不出差错,在金城任职的他们,能够很快的得到升迁。“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就是他们处事的座右铭。

    裴旻远道而来,要求他们开门入城。这一点点小事,他们便商议了许久,就是怕给自己惹上麻烦,免得落下口舌,毕竟他们的位子太惹人谗。

    面对一群和稀泥的,若裴旻一开始直接摆出架子,以强硬的态度让他们从命,只会引起他们的集体反抗。

    但裴旻如此婉转的一说,长史、司马以及一众却有些意动了。

    裴旻接着道:“谎报军情的罪名,在下承受不起,今日我即来此,自是为了大唐,为了金城里的所有百姓,免受战祸。你们不用怀疑我说的话有假。不过若你们束手束脚,瞻前顾后,导致金城落陷,或者造成不必要的严重损失,也别怪我不讲情面。”一味的说好话,并不能真正的取得效果。所以萝卜必需配上大棒,他越说声音越冷,说道最后,又突地一笑道:“我会安排监察御史常驻金城……”

    鲁钰、谢静、杨云、范晨、袁旭、齐瑞越听越是别扭,本觉得裴旻的威胁不过是打肿脸来充胖子,但听他那爽快的一笑,几人脊背都觉得凉飕飕的:监察御史常驻金城,让监察御史日夜盯着,哪里还有好日子过。

    鲁钰反应最快,立刻道:“裴中丞是我朝重臣,鲁某岂敢置疑中丞的话。吐蕃贼子,竟敢谋我大唐,实在可恶。”

    见鲁钰最先表态,余下五人都忍不住暗骂一声:“狡猾!”为了不给监察御史日夜盯着,纷纷收起了那一点点的小心思,义愤填膺的叱喝吐蕃罪行。

    兵曹参军杨云问道:“却不知吐蕃有多少兵马,什么时候才能抵达金城?”

    裴旻沉声道:“吐蕃有十万大军,若渭源军马场那里撤退顺利,金城将会面对他们主力部队的猛攻,依我估计,至少五万,往上了想七八万皆有可能。”

    杨云瞬间傻眼了,他负责军事这一块,满打满算,他们手上的兵卒不过五千,面对十倍以上的敌人,这如何防守?

    裴旻慎重道:“不要以为我说大话,吐蕃此来是为了求财,我来这里之前让渭源军马场东撤。吐蕃在渭源没捞得好处,将目标放在这金城是必然的。”

    一瞬间几人带着几分幽怨的看着裴旻,方才知道原来造成这一局面的竟然是他。

    不过他们也知道裴旻的取舍并不存在任何问题,金城好歹有城墙护着,而渭源军马场就一个破的营寨,里面的兵卒不多,遇到大军袭击,那一匹匹军马就跟白送一样。何况裴旻亲自来金城与他们共患难,他们还有什么好说的?

    裴旻安慰道:“也别让吐蕃的数量给吓到了,我大唐在关中至少有兵二十万,还有中原兵马可以西调,何惧吐蕃十万大军?他们不过是出其不意而已,只要我们能坚持半月,吐蕃受到长安那边的压力,便可确保金城无恙。不过这半月,也不好守,必需我们同心协力才行。我带来了一百六十余人皆是优秀射手,在守城中能发挥奇效,可以听凭诸位差遣……”

    谢静客气道:“中丞在我等中官阶最高,又是文武状元,理应中丞指挥才是。”枪打出头鸟,他们这群人出了名的不愿争先。

    裴旻也不客气,当仁不让道:“范参军,你立刻准备告示,做好安抚民心的准备。一但确切得到吐蕃大军的消息,立刻放发榜文,免得城中自乱;齐参军,准备甲胄,尤其是守城弓弩,檑木滚石,逐一清点;袁参军,明日一早,招募役夫,负责助齐参军将滚石、檑木等防守器械,运至城墙。杨参军,广派斥候,不,不用,斥候我安排我的人去,你加强四门守备,将夜巡兵士提升三倍,防止吐蕃快马袭击。另外清点兵士,发放兵甲,做好迎敌准备。鲁长史、谢司马做全盘统筹,你们意下如何?”

    他的安排即是合理,有效的将杨云、范晨、袁旭、齐瑞这四名手握实权的官员调动起来,又不触犯他们的底线。

    杨云、范晨、袁旭、齐瑞四人连夜安排去了。

    第二天巳时二刻,鲁钰、谢静得到洮州传来的消息,吐蕃大军入侵。

    在他们得到消息后的一个时辰,裴旻也得到斥候的来报:吐蕃三千先锋骑兵已经逼近金城,离金城只有二十里间距。

    一时间金城的长史、司马、诸兵曹纷纷向裴旻抛以感激的目光,若不是他提前警示,并且软硬兼施的说服了他们,让他们多了大半天的准备时间。

    到今时今刻再来准备,黄花菜都凉了。他们怎么也想象不到吐蕃会嚣张至此,直接三路进兵。

    裴旻本有心搓一搓吐蕃的锐气,吐蕃至西河九曲地奔袭而来,路程大约三百八十里,现在又是夏季,白昼行军,体力必将消耗过巨。以养精蓄锐之师,迎接奔行疲乏之旅,依道理而言,可以一战。但他见杨云击鼓聚将之后,那兵卒聚集整备的速度,刷新了他的三观。

    看着一个个士气一般,毫无朝气的唐兵,裴旻放弃了出城的念头。

    他并不怪唐兵这样,军人也是人,不是圣人,想要他们卖命,必需要有值得他们卖命的利益。现在土地兼并严重,府兵制败坏到极处,新的兵制还没有正式下达。兵卒的眼里看不见前景,如何让他们如贞观时期一样,嗷嗷叫的卖命?

    只是错失一个破敌的良机,裴旻心中免有些抑郁,心底打定主意,自己以后若是掌兵,一定要练出一直类似于虎豹骑、玄甲骑、背嵬军这样的精锐部队,只有拥有这样的强兵,才能抓住每一个机会,而不会向今日这般,明明是一个挫敌契机,却没有可用的兵卒实施。

    裴旻犹自叹息,突然他心中念及一事,猛的一拍大腿,找来鲁钰道:“现今城中有多少西域来的商人?不是那种小规模的,要大规模的,要有一定护卫的。”

    鲁钰惊讶的看着裴旻,好一会儿才惊喜道:“对哦,我怎么没想到,那些西域商人的护卫个个都是异族的雇佣兵,以战斗为生。关键的时候,都能征调听用。具体的数量我不知道,可凑起来,怎么样也有七八百人,只是他们未必会为我们所用?”

    “快!还有一点时间!速速带我去找他们,有些事情,你不去做,永远做不到。有一现希望,都应该去试试!”裴旻目光坚定有力,说着,他又对杨云道:“杨参军,你挑一千善骑的兵卒出来,要最精锐能打的那一种。”

    杨云的用兵能力一般,他虽掌握金城兵事,可一直以来的任务是维护治安缉拿盗匪,负责兰州金城的安定,打仗什么的他以往都不曾想过。对于如何守城,如何安排城防,不能说是一窍不通,却是完全生搬硬套书中的知识,不知活学活用。裴旻得薛讷指点过守城之法,比起书中的死知识,薛讷传授的经验更加生动,灵活多变。

    根据金城的特点,裴旻提出的兵卒布置方案,面面俱到,比杨云安排的好上不少。杨云也进一步的认识到,自己在军事上确实比不上裴旻,对他的话,不存有任何质疑,颔首听命。

    鲁钰带着裴旻前往了金城最大的客栈四海楼。

    四海楼是贞观年间建造的一栋酒楼,店掌柜看中了丝绸之路的商机,以“四海迎宾”为由头,建造了四海楼。至开业起,除去吐蕃占领西域截断丝绸之路那些年,生意一直红火至今,日赚金斗。

    如今四海楼人声鼎沸,因为封闭了城门,禁止了出入,所有往来于西域长安的商人都困在了酒楼。

    他们无事可干,只能聚在一起喝酒聊天,好似开了宴会一样热闹。

    鲁钰领着裴旻走进了四海楼,对着裴旻低声道:“现在这四海楼里有三个胡商势力符合您说的要求,分别是大食国的商人阿维叶、拂菻国的商人萨伏伊还有天竺商人伊里窦,他们的都有一定的规模。根据他们入城缴纳的进城税来分析,实力最强的是大食商人阿维叶,次之的是拂菻国商人萨伏伊,再次之的是天竺商人伊里窦。”

    “呦,鲁长史,您来小店,有何贵干?”鲁钰的地位在金城算得上是头号人物,店掌柜亲自来迎,目光好奇的看着裴旻,不知他为何走在鲁钰的前面。

    鲁钰介绍道:“这位是御史中丞裴旻。”

    店掌柜动容道:“原来是文武曲星下凡的裴中丞,失敬失敬。”

    裴旻让店掌柜给他准备一个雅致安静的地方。

    店掌柜毫不犹豫的就将自己的私人后院让了出来。

    “你去将阿维叶、萨伏伊、伊里窦一并请来,记得客气一点,但别丢了我大唐主人的风范。”

第九章 异族商贾 集结兵势

    裴旻其实最后一句话是多虑了,主要是他在二十一世纪见多了崇洋媚外的二五仔。那些二五仔总觉得老外的什么东西都是好的,就算是月亮,国外的也比中国的圆。作为一个有着点点愤青思想的少年,最看不惯的就是那种对老外谦卑的跟奴才一样的中国人。

    但是他忽视了现在是唐朝,中国最伟大的朝代之一。在这个时代,中国不论经济文化、艺术医学、工业科技都屹立世界之巅,无可比拟。相对之下,西方的另外一大帝国阿拉伯,除了军事能与大唐相比,其他的几个方面完全不在一个档次,。

    作为唐人,不论是官员百姓都有着一股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将自己视为天朝上国,而天下诸国为四夷。在这个时代只有崇唐思想,完全不存在什么崇洋。

    鲁钰身为州府长史,兰州第一把手,若在平时要召见几个商人就是派人一句话的事情。现在是非常时刻,他亲自相邀,在他看来已经给足了面子,哪会丢了自己身上天朝上国的风采。

    不过一会儿,阿维叶、萨伏伊、伊里窦在鲁钰的带领下一并来到了店掌柜特地空出来的后院庭院。

    “见过御史中丞大人!”阿维叶、萨伏伊、伊里窦说着蹩脚的华夏语。他们这话一出口,鲁钰憋着笑,有些忍俊不禁。

    裴旻也是挽扼一笑,“大人”这个词在后世电视里烂大街,其实在古代“大人”是不能乱叫的。“大人”在古代的口语称呼是父亲母亲,也只有在称呼父母或者直系血亲尊长能用“大人”。叫裴旻大人,等于认爹。

    瞄了一群文化差异,乱认爹的“儿子”,裴旻让他们坐下说话,给他们一人倒了一杯店掌柜给他准备的薄荷茶。

    “在下对你们的国家文化有些兴趣,有时间你们去长安,可以来我府中坐坐,好好聊聊!”裴旻对于伊里窦所在的天竺不感兴趣,但是阿维叶的大食,萨伏伊的拂菻,有着深厚的兴趣。

    大食也就是阿拉伯帝国是这个世界唯一能跟大唐叫板的西方国家。而拂菻则是东罗马帝国也称拜占庭帝国,虽然不及阿拉伯帝国强大,却也是历史悠久的古国,有着独到之处。跟他们接触,能够了解一些西方的情况资讯,还是有着一定必要的。俗话说站得高,看得远。着眼光有多远,成功的路就有多长,在这点上裴旻不落于人后。

    不过现在情况不允许他在这方面细聊,只是随口的那么一提,立刻切入了正题,道:“现在金城遇到了一点危机,我需要借你们的护卫一用。助我迎敌,助我守城,不知你们可愿慷慨相赠?帮我裴旻这个忙?”

    “我愿意!”最先回答的居然是拂菻国的商人萨伏伊,他身上明显有着日耳曼蛮人的血统,金发碧眼,肤色细白,只是体胖如猪,脑袋一个球,身子一个球,一脸商人的市侩,很难想象如此胖的人,竟然能够熬过数十万里的丝绸之路。

    萨伏伊眯着眼睛,搓着粗肥的大手道:“我萨伏伊愿意助中丞大人一臂之力,将两百一十五名护卫,全部交给大人。”

    裴旻想不到萨伏伊答应的如此爽快,大喜过望。

    阿维叶是血统纯正的阿拉伯人,身上有着阿拉伯人相貌的所有特点,高高鼻梁略带弯曲呈小小的鹰勾状,双眼凹深,眉骨高挺,一脸的络腮短须,加上高瘦的身形,小麦色的皮肤,显得很是英武。他意外的看了萨伏伊一眼,道:“中丞大人,窝从大马士革带着窝们的金银、珠宝、海棠、海石榴、海珠、香料、竹布来换取你们大唐的缎匹、绣彩、金锦、丝绸、茶叶、瓷器、药材。这一路上,是十多个万里之遥。那么远的路,盗贼马贼无数,能够安全的抵达,全靠护卫相护。没了他们,窝回不到大马士革。”

    裴旻笑道:“这么说,你是不打算帮了?”

    阿维叶摇着双手道:“窝不是不帮,只是想要一些回报,值得付出的回报。窝是商人,商人讲究利益。窝的护卫是花大价钱雇佣来的,让他们上战场,需要加好多的雇佣金。赔本的买卖,做不得的。”

    裴旻肃然道:“回报无他,只有我裴旻的友谊。你们在大唐行商,只要不违反我大唐律法,伤我大唐利益。有难处时,可以向我求助。能帮忙我绝不推迟,对于朋友,我从不吝啬援助之手。”

    阿维叶深深看了裴旻一眼,道:“好!中丞大人的友谊无价,窝阿维叶愿意交出所有护卫,换取大人的友谊。”

    裴旻点头道了一声:“多谢!”说着又看向了伊里窦。

    伊里窦一脸的尴尬,犹豫再三惭愧道:“大人抱歉,我只有不足百名护卫,一路西来,贼盗无数,若有折损,恐无法自保。”他的华夏语说的最流利,拒绝的也是最利索。

    裴旻眯眼瞧着他,也知真实原因:吐蕃在西南是霸主,与尼泊尔、天竺交好,伊里窦作为天竺商人,不愿意帮助他们得罪吐蕃情理之中。只是一边看戏,一边赚着大唐的钱?

    裴旻毫不犹豫的道:“那你可以走了!”

    说着他看着阿维叶、萨伏伊两人道:“不管什么原因,今日你们帮了我。回到长安,必有回报。你们现在立刻将护卫聚集起来,我马上带走。还有你们的马也顺便借给我,晚边就归还你们,每借我两匹,我多还一匹。”

    阿维叶、萨伏伊毫不犹豫的回礼,退下去了。

    阿维叶将他与裴旻的约定告诉了家奴塔西姆。

    他们主仆说的自然是阿拉伯语。

    塔西姆苦着脸道:“主人就那么信任裴旻?”

    阿维叶摇头道:“我不是信任他,是不能不信。我不了解他的为人,不指望得到他的友谊,可绝对不能成为他的敌人。在我最初表露不愿的时候,他非但没有生气,而是笑了。这种能在生气的时候笑出来的人,绝对不能得罪。我们是商人,在他们的地盘,和气才能生财。只要有钱,雇佣兵哪里都招得到。不能为了一点小利益,丢了大利益。你看着吧,那个天竺的商人肯定会受到报复的。”顿了一顿,他眼中闪着一丝惊喜的光芒道:“如果真的得到裴旻的友谊,那真是再好也没有的事情。你快点去安排,将雇佣兵的佣金提高,让他们听裴旻的安排。”

    相比阿维叶的冷静理智,萨伏伊则夸张的多,回到自己的屋里笑个不停,全身的肥肉笑道不住甩动。

    “父亲,发生了什么好事?”萨伏伊的儿子哈克罗一脸迷茫的看着他的父亲。

    萨伏伊道:“伟大的耶稣庇佑着他虔诚的信徒。主,知道父亲的难处,特地安排了他的使者将那群贪婪的佣兵招去了。可以为父亲省下一大笔的钱财……”原来萨伏伊在拜占庭帝国的日子并不好,阿拉伯人的崛起,几乎占领了拜占庭所有的南部地区。拜占庭帝国失去了许多土地,但国力并没有减弱,反而增强了。因为战争让拜占庭拧成了一股绳,不再那么混杂了。他们的帝王希拉克里昂的制度得以顺利的实施,留将全国希腊化。先后打赢了伦巴底人、斯拉夫人以及波斯人。

    希腊化的拜占庭极度排外,萨伏伊身怀日耳曼蛮人的血统,很受排挤。萨伏伊不愿回日耳曼老家,不愿意放弃丝绸之路的利益,也向往传说中包容一切的大唐,特地举家来大唐立足,改东方为起点,与拜占庭做生意。他是不打算返回拜占庭的,到了大唐的地界,随行的护卫对他来说已经是累赘。少一个等于少付一人的佣金。也是因此他毫不犹豫的答应了裴旻的要求,他是巴不得手上的雇佣兵死的干净。

    不一刻,阿维叶、萨伏伊的雇佣兵护卫已经集合就绪。

    裴旻见他们队形凌乱,毫无章法,但每一人身上的那股勇悍杀伐之气,却明显可见。这种在死亡线上挣扎的群体,他们散发的气质,与常人有着明显的差别。在他们中原这种雇佣兵并不常见,可是在西域在阿拉伯、拜占庭这些地方,雇佣兵是非常常见的。他们依靠勇力,以战为生,活着的时候有钱有酒有女人,死了就是腐肉黄土,连埋葬之所都没有。

    毫无疑问的是这些在死亡线上搏杀的雇佣兵很强,每一个人都有着超凡的单兵搏杀能力。

    裴旻领着五百五十一名雇佣兵回到了金城南城门的瓮城,杨云已点了八百骑兵,倒不是找不出善骑的兵卒,而是实在凑不齐千匹战马。

    裴旻综合了一下手上因有的资源,将八百骑兵裁减至四百,剩余的四百匹军马分给没有马匹的雇佣军。两相一混合,即形成了他当前拥有的最强骑兵战力:一百六的豪门护卫,四百金城骑卒,五百五十一名雇佣兵,一千二的兵势。

    “足够了!”

    裴旻看了看时间,心底估算着吐蕃先锋骑兵的速度,笑对杨云道:“三千吐蕃先锋骑,可敢随我去将他们灭了?”

    杨云有些惊惧,但见裴旻年不过弱冠,地位又远在自己之上,他尚且不惧,自己还有什么好怕的,高声道:“有何不敢!”

第十章 伏击七里河县

    吐蕃的先锋骑的统帅是阔竭勒,是一位骁勇暴虐的吐蕃老将,曾跟随上代吐蕃赞普都松芒布吉征伐六诏,立有大功。

    也只有经验丰富的宿将,才当得起先锋骑的统帅。

    吐蕃的先锋骑与中原的开路先锋不同,中原的开路先锋求的是稳重,遇山开山,遇水架桥,沿途查探是否有敌军埋伏,为后续大军扫平隐患。而吐蕃的先锋骑求的就是一个字,快,飞一样的速度。

    洮州城是大唐吐蕃边境重地,属于军事要塞,城防绝佳。但是不到小半个时辰,洮州落陷。正是因为先锋骑的速度,他们一骑配两马,轮换骑乘,速度就如疾风闪电一样。洮州的守兵,方刚见到吐蕃的先锋骑,先锋骑却已经杀到了近前。他们连关城门的机会都没有,直接给吐蕃杀进了城中,占据了城门,洮州城随即落陷……

    阔竭勒的任务又与负责攻取洮州城的先锋骑不一样,兰州金城离河西九曲太远,即便吐蕃骑兵的速度再快,也不能如攻占洮州城一样,一口气杀进城门。他主要的任务是对金城造成威慑,让金城没有时间调派兵马,安排城防。当然最主要的是限制周边百姓撤人城中,增强金城的有生力量,以及不给周边县村过多的时间逃逸。

    他们远来金城,为得就是求财。若慢悠悠的行军,所有村县的百姓富户跑的一干二净,金城又枕戈待旦,哪里还有什么油水可捞?

    因故不管是夺城还是求财,对于速度的要求都是一样苛刻的!

    也只有阔竭勒这样身经百战的宿将,才能把握好这个度,在维持基本作战能力的情况下,将速度提升极致。

    远远瞄见前方的七里河县,阔竭勒心中突地一动,做出了急停的手势。三千飞驰中的吐蕃骑兵,训练有素的超控着马匹缓缓减了奔袭的的速度,不过二十丈的余力缓冲,吐蕃骑兵已经停了下来,体现了良好的御骑技巧。

    “阔竭勒副将,为何停下了?”

    副将是阔竭勒的官职,吐蕃的兵制与大唐的不同,他们的军事组织与地方行政组织完全一样,将全国分为四个“如”,每如分为上下两个分如,共八个分如;每分如下辖四个万户所。此外另有四个禁卫军万户所分镇四如。每个分如有元帅一人,副将一人,判官一人。又以百人为单位,设百夫长,以上有五百夫长,在上面是千夫长,在上面就是万户长。

    “你看!”阔竭勒看了自己的千夫长那脱脱一眼,手指着七里河县道:“这里应该是七里河县,我动兵之前,看过地图。七里河县是金城最富庶的一个县,离金城有十里左右。我们距金城只有十里啦,就在这里歇息吧。”

    那脱脱茫然道:“为何不去金城下歇息,指不定还能截获不少商人百姓呢?”他舔了舔干渴的嘴唇,这一路来他们遇到不少不知战事的商旅,其中最大的一支有四百规模,人全部让他们杀的干净,物资就丢着,等着他们的后续部队拾取。这一些物资都是他们的战利品,除去吐蕃国家的抽成,是只属于他们先锋军的。所以他想尽可能的多遇些类似的商队,好大赚一笔。

    “不必了!”阔竭勒见那脱脱脑子转不过弯来,摇头叹道:“跟了我五年,你怎么学不到半点。七里河县是富县,人口不少。现在县里毫无生气,鬼影都不见一个,还不能看出什么?”

    那脱脱茫然道:“跑光了呗!”

    阔竭勒恨铁不成钢的道:“说明我们还是慢了,一个县近万人口,加上老弱妇孺以及牛羊牲口,想要跑的如此干净,少说也要三个时辰以上。”

    那脱脱反应过来低呼道:“也就是说这里三个时辰以前已经得知了我们大军袭来的消息?”

    阔竭勒摇头道:“应该不止,这一路来几无行人。我便觉得不对,看到这七里河县一切都明白了。他们比我们想象中的更早得知我们来袭的消息,先一步让周边村县百姓撤离了。就算立刻杀到金城城下,意义也不大。我们一路来奔行的三百多里,人人疲乏。大唐有一句话,叫做适可而止,就在这里歇息吧。”

    此时此刻在同一时间,就在七里河县的竹林里,裴旻、杨云分别趴在荆棘丛里,远远的看着吐蕃骑兵的一举一动。

    裴旻目光灼灼的看着最前头的那位将军,身上突然有种莫名的兴奋,感觉自己的血液在燃烧。

    杨云愕然的看着停下来的吐蕃先锋军,焦急道:“怎么办,跟计划的完全不一样。他们竟然停下来了。我们的布置,岂不是功亏一篑?”

    “怎么会?”裴旻拳头不住的松开握紧,松开握紧,以缓解自己的兴奋道:“这才是真正的战场,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我们在进步,他们也在进步。这能统兵的,没有一个是弱者。多多少少都会一些兵法韬略,尤其是吐蕃这样,举国皆兵,连年征战依靠军功爬上来的人物,经验非常丰富,能够从一些细节看出常人看不出的东西。想来他们已经从七里河县的平静察觉了我们早早的知道他们来袭的消息,将县里的百姓撤离了。兵临城下,已经没有了意义,不如就地休息!这番洞察力,不可小觑,不可小觑啊!”

    杨云苦着脸,看着裴旻道:“中丞怎么还笑得出来?计划都告吹拉,他们不往金城方向赶去,我们怎么绕到他们的身后,给他们致命一击?”

    裴旻看着吐蕃的一举一动,不介意的道:“大英雄岳飞说过,用兵之妙,存乎一心。敌人变了,我们跟着变就是了,有什么好担心的。”

    大英雄?

    岳飞?

    杨云一脸茫然,完全没听过。

    裴旻也知自己说漏了嘴,也不解释,低声道:“走,改变计划,趁着吐蕃还未进县之前,将所有马匹都藏好,不能露出马脚。我们等着吐蕃兵进县休息,与他们进行步战。嘿嘿,正是天助我们,原先我想着,能吃掉他们一千人已经很不错了。此番我至少要吃掉他们两千人,给他们一个迎头痛击。”

    杨云已经跟不上裴旻的节奏了,见裴旻已经悄悄的撤去,也缓缓退了下去。

    裴旻回到村子的另一端,将所有战马都藏进了七里河县另一端的树林里,悄悄的领着一千二的兵卒,在村外潜伏着。

    杨云见裴旻安排好一切,终于忍不住的问道:“中丞怎么知道吐蕃兵会进县休息?他们在村外休息,不也一样?万一不进村来,岂不又功亏一篑?”他一是不解,二是对裴旻缺乏足够的信任。尽管他觉得裴旻比他厉害,但并不意味着裴旻用兵了得。毕竟他是战五渣,厉害过他,算不上本事。

    裴旻自信的笑道:“快正午了,就要到最热的时候。吐蕃人住在高原上,那里生存的环境特别苦寒。他们的体质习惯了苦寒,所以不惧严寒。对于寒冷的抵抗力远在我们中原人之上,但相对来说,他们特别怕热,比我们更怕。即将正午烈日当头,吐蕃人受得了在太阳底下休息就有鬼了……”正说着,他眼睛一亮,笑道:“你看,探路的来人!”

    杨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果然有近乎十名吐蕃兵士,进村探路了,脑中闪过兵法里的“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句话人人都会念,但真正能够用出来的又有几人。

    探路的人确定县里没人后,吐蕃兵如裴旻想的那样陆续进城了。

    正好到了正午时分,休息的休息,做饭的做饭,防守异常的松懈。

    裴旻嘴角不自觉地溢出一丝微笑:吐蕃人终究没有学会他们兵法的全貌,又或者一路的畅行无阻,对于唐军颇有轻视之意,竟然没有谨慎的设防,只是安排了少数的岗哨。

    他稍微等了会儿,一声令下:“走!”

    裴旻领着众人缓缓逼近,村子周边都是田地,极好藏人。他们借着田埂的掩护,直接潜伏到了村口,吐蕃的岗哨才发现异常,正要惊呼的时候,一支劲箭穿喉而过。

    裴旻将弓箭挂在背上,拔出秦皇剑。

    此时此刻奔行了几个昼夜的吐蕃兵,大多都如死狗一样,躺在各家各户的竹席上休息,十之八九都去了衣甲,有的甚至都合眼恬睡了。

    连老将阔竭勒也受不住夏天的气候,将身上的盔甲脱了,在一处水井旁悠闲的冲着冷水去热。

    地脉的凉水,清爽无比,阔竭勒舒爽的几欲呻吟出来……

    突然!

    “杀——!!!”惊天动地的怒吼声响起,树林中无数的鸟儿受到噪音的惊吓,扑着翅膀飞上天空。一时间尘土飞扬,适才的宁静与安详不翼而飞,已全然被混乱与嘈杂所取代。

    阔竭勒惊吓手中的木桶摔在地上,只见无数唐兵从菜地田埂里钻出来,凶悍的冲进了村里……

    尤其是当先的那数百号人,他们肤色不一,在一个少年郎的带领下,彪悍无比!

第十一章 讨取敌将 大获全胜

    裴旻本还有些担心自己不长于马战,在于吐蕃策骑交锋的时候,发挥不出因有的实力。

    却不想兵无常势,战局变更,马战变成了步战,成了他得心应手战场。

    裴旻想要真正获得金城的控制权,以抵御吐蕃即将到来的大军。当务之要就是得到军心,让军中将士信服。带领他们取得胜利是其一,展现自己的武勇也是必不可少的。

    身先士卒,是激励兵士收拢人心的最佳妙法。也当仁不让的冲在了最前头,他的脚步轻快,与身后那群猛汉的冲锋不同,更加潇洒飘逸,犹若闲庭信步。可速度却不逊于他们,步入村内,迎面对上了一名警戒的吐蕃兵士。

    他身形下曲,脚尖猛地一蹬,力量聚于秦皇剑,自下而上斜刺挥砍!正是斩虎剑法中的第六式:纵身撩剑斩虎腹。

    斩虎剑法威力过大,对于自身气力的消耗也是巨大,本不适合在战场使用,可裴旻存着立威激励士气之心,一照面施展了出来。

    刚猛霸道的剑招配合无坚不摧的秦皇剑,寒光乍起如贯日白虹。

    吐蕃兵士哪里见过此等剑法,本能的以刀格挡,还未反应过来,忽然觉得下半身剧痛,低头一瞧,战刀已经剩下半截刀柄,自己的身子从下腰至右上肩,竟然错位,给斩成了两截……剑招太快太猛,秦皇剑又过于锋利,以至于透体而过,一时间都不曾分离。

    “杀!”

    裴旻一剑击杀挡在面前的敌人,丝毫不作留念,高吼一声,冲进了县城。吐蕃兵卒比他想象中的更加怕热,此刻他们大多刺着身子,衣甲都顾不得穿,慌里慌张的从屋舍里跑出来战斗,哪有什么建制可言。

    手中的秦皇剑化成了一团团一道道的电光,立了威的他,已将斩虎剑法舍弃,手中施展的是最简单直接的杀招。但即便是最简单的杀招,在他手上依旧有着莫大威力,寻常兵卒在他手上,几乎无招架之力,冲到哪里,哪里就留下一片死尸。

    回望战场,敌我双方的战斗在县里的每一条街道,每一个小巷里展开。

    吐蕃兵卒日夜奔袭,体力严重不足,又受到奇袭。纵然再如何骁勇,实力在这一刻也大打折扣。何况吐蕃先锋骑擅于马战,策马冲杀。步战武技,稀松平常,对上养精蓄锐的唐兵,对上死亡线上讨生活的雇佣兵,胜负显而易见。

    在这街巷的乱战之中根本无需什么阵法兵法,在生龙活虎的唐军的猛冲狠杀下,短短不过几刻的工夫,遍地堆积得都是吐蕃人的死尸。战场上街巷里冲来杀去的,尽是红着眼睛只顾挥刀砍杀的唐军。

    尤其是那些雇佣兵,这种街巷战最适合他们的发挥。他们三三两两的游走街巷,手中兵刃肆意的收割着吐蕃人的尸体,杀敌技巧极为娴熟,都有着相当不凡的武术根基。四百唐兵表现的也是不俗,固然战技比不上雇佣兵扎实,但陇右秦地民风向来彪悍,毫不逊色裴旻的老家燕赵之地,功底犹在,手上开了荤,红了眼,也跟着嗷嗷叫的四处找吐蕃兵来杀。

    裴旻大感欣慰,谁说唐兵弱了,只是缺乏前景,兵卒不愿意从军,对于训练敷衍了事,这才导致了现在的局面。只要兵制改革落实到位,给他们希望,经过一番训练,辅以战阵练习,绝对不会比雇佣兵逊色。

    正在这时,身侧狂风骤起,一股劲风奔他后脑而来!

    裴旻本能的反手挥剑一荡,钢铁相交,当的一声。这还没等他进招,古怪的劲风竟然再次袭来,威力更是巨大。

    裴旻这才发现对方的兵器竟是罕见的流星飞锤,正是因为这奇门兵器的特性。巨大的飞锤没有因他的回击而退却,反而借着他的力量,在空中画了个圈,再次飞砸他右脑……

    这一下若是砸中,脑袋都要爆裂开来。

    裴旻不再硬刚这力量古怪的飞锤,身子后仰秦皇剑自下而上,搭在飞锤的铁链处,飞锤不可避免的绕着秦皇剑打了一个死结……

    两人一人握着手链,一人持着剑柄,相互对视着。

    裴旻也看清楚了来人,他身高大约六尺,四方脸膛,浓眉大眼,是个相貌堂堂的男子汉。只是此时满身满脸都是血污,刺着身子,仅穿了一条湿漉漉的裤衩,正是先前在七里河县外瞧见的吐蕃将领。

    唐兵袭来的太过突然,阔竭勒猝不及防之下衣甲都顾不得穿,取了兵器指挥迎敌。但是溃局在他们进入县内休息的那一刻起,已经决定。奇差一招的他们,几乎是不可能挽回败局的。阔竭勒打仗向来以凶悍著称,擅打硬战苦战。只在乎输赢,不在乎伤亡,心中更没有退却一说。凭借这股顽强凶悍,多次逆转战局,反败为胜。

    多年的经验告诉他,只要能够斩杀敌首,便能败中求胜。

    阔竭勒游走战场,找到了裴旻,藏身附近,见裴旻在观察战局,顿觉天助,以流星飞锤暗中偷袭,本以为万无一失,却不想对方竟然从容避过了。

    阔竭勒全神戒备,喝问道:“阁下是谁?”他的流星飞锤称得上是一门绝技,这种绳索类武器攻击方向和节奏最最难以预测,威力非同凡响。在偷袭的情况下,对方还能闪避的如此从容,实在了不得。

    裴旻仰天大笑,厉声道:“你侵我大唐疆土,杀我大唐百姓。在我大唐的疆域,问我是谁,谁给你的勇气资格!要问,找阎王问去!”他右手猛地向后一拉,似乎要与阔竭勒比膂力。

    阔竭勒狰狞一笑,手上用劲,比力气,他可不虚!

    裴旻却趁势一绞,扣在秦皇剑上的铁链竟然全数断裂。

    阔竭勒用力过猛,身子向后仰了过去。

    裴旻一剑抽击在流星飞锤上,飞锤如炮弹一样,砸在了阔竭勒的脑门,鲜血泉水一般从口鼻中流出,横死当场!

    想着电视里的情形,裴旻上前一剑割下来阔竭勒的头颅,高举着喝道:“敌将,授首!”

    顿时整个七里河县响起一片热烈欢呼!

    裴旻再次环顾战局,此时大局已定漫山遍野都是溃逃的吐蕃兵。

    吐蕃兵卒早就陷入败局,全靠自身勇悍憋着一口气强撑着。

    如今主将授首,哪里还有再战的勇气,纷纷往四处逃窜。

    面对这些残兵败卒,裴旻深知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并未留情,将阔竭勒的头颅弃在一旁,毫不犹豫的下令穷追不舍,斩尽杀绝。指挥着兵卒继续冲杀,务必最大限度的杀伤敌军。

    不论是在强悍的兵士,只要陷入溃败之局,溃败的一方大部分缺乏主心骨的兵卒,皆如羔羊一般,任意宰杀。

    这时他意外发现七里河畔竟有一小股吐蕃兵卒负隅顽抗,一个较为年轻的吐蕃番将收拢了一小股吐蕃溃兵兵卒,挥着一柄刃红似血的长刀,咆哮着呼喝着,手中红光闪烁宛如一条血蛇在他周身旋转盘绕,眨眼之间两名冲上前去迎战的唐兵兵士给他砍成了两段。

    裴旻听不清吐蕃番将说的是什么,却也猜出了他的意图。吐蕃先锋骑入县歇息时,将马匹放养七里河畔由它们吃草喝水。

    番将护着河畔,显然是见败局已定,招呼兵卒夺马而逃。

    裴旻毫不犹豫,正准备上前。

    却见一名红袍雇佣兵冲了上去,他左手持着一面倒三角的钢盾,右手转着一把三尺剑。举盾藏身,向那番将猛撞过去。

    有两个吐蕃士卒横插过来迎战,却吃他盾牌一撞,两人俱是口吐鲜血飞了出去。

    裴旻不由顿住了脚步,那红袍雇佣兵将劲力聚于钢盾,与他的斩虎剑法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这佣兵中,还有如此人物?

    番将似乎也知来人厉害,身形右撤意图避开这一冲撞。红袍雇佣兵出人意料的将手中的钢盾甩了出去,那番将似乎完全没料到他这一招,举刀格挡,空门也在这时露了出来。红袍雇佣兵右手长剑疾刺,从那番将小腹护甲的缝隙向上直捅,整条刀刃都没了进去!

    红袍雇佣兵嗥声如狼,凶悍的将血淋淋的长剑,硬生生的抽了出来。

    番将正是千夫长那脱脱,这支先锋骑的二号人物……他这一死,吐蕃完全失去了反抗的余地。

    清缴了七里河县周边三里的所有吐蕃兵,裴旻放弃了追击的意思。余下的残兵败卒已经跑远,为了他们花费时间精力追击,很不值当。于是传令清扫了战场,将所有可用可修的兵器衣甲弓箭箭矢马匹通通收集,清点战果。

    此役三千吐蕃先锋骑折损两千一百八十六人,缴获了五千多匹战马,战果远远地出乎裴旻的意料。唐军也阵亡了一百三十余人,虽然伤亡比完全可以接受,但看着那方刚还并肩而战的同胞,裴旻心底依旧有些堵。

    “裴中丞,这一地的尸体怎么办?”杨云现在对裴旻是心服口服,恭敬的上前询问。

    裴旻想都不想,直接道:“将所有吐蕃尸骸搬于官道上,堆成京观,就地焚烧!”

第十二章 挑战

    裴旻的话让杨云惊呼出声来。

    “怎么了?”裴旻淡淡的看了杨云一眼道:“觉得残忍?他们这一路而来,途中遇上的百姓商人,他们可曾有过手软?可曾于心不忍?对付他们,绝不能有半点留情,必需让他们知道犯我大唐的代价。只有如此,下次心生歹念的时候,才会忌惮一二。若非现在正是夏季,我连烧都懒得烧。”

    夏季炎热,尸体腐烂迅速,容易滋生大量的细菌,从而导致瘟疫的发生。

    这七里河县好说歹说也是他们大唐的地盘,裴旻不想引发瘟疫,这才堆而烧之。

    杨云尴尬笑道:“不是,只是担心激怒了他们,俗话说哀兵必胜,我怕金城受不住他们的怒火。”

    裴旻反而哈哈一笑道:“我这么做来,另外一个目的也是为了激怒他们,只有激怒他们,才会对金城越发重视。我们这里压力大,相对来说东面的压力就会小很多,就有更多的取胜机会。可以这么说,此次吐蕃入侵,决胜关键就在金城。”

    杨云无言以对,也知接下来的博弈,自己的才智肯定跟不上,老老实实的听命了。

    将两千多具赤条条的尸体搭成了一座高山,从四面八方放了把火,瞧着火焰将京观笼罩,裴旻下达了回军的命令。

    以一千二兵卒迎击三千吐蕃先锋骑,仅以百余兵士为代价杀敌十倍之众,战果不可谓不辉煌,也因此受到了城中百姓兵将的热情欢迎。

    尤其是百姓,本来多年未经历战事的他们,对于战争的来临有着莫名的恐惧感。但裴旻这漂漂亮亮的胜利,让他们意识到自己是天朝上国的子民,区区吐蕃蛮夷贼寇,如何会是对手?心中大安,纷纷响应户曹参军范晨招募,愿意担任役夫协助守城,顺便混些额外的食物钱财一举多得。

    为了庆祝,旗开得胜,长史鲁钰从府库里拨出银钱在瓮城中举办晚宴来款待此次出征的将士,同时还发放饷银以资鼓励。

    鲁钰最初只打算发放出战兵士的饷银,但在裴旻的提醒下,连同城中守卫休息的兵士也一并发放了。出征的将士固然值得嘉奖,可在城中坚守岗位的兵士也是有一定苦劳的。额数自然要比出征将士少,却不能不给。

    安抚了他们不满的情绪之余,同时也让他们知道了一件事情。战争并不可怕,反而是发家致富的一条出路。只要有功,一定会得到封赏。

    有前车之鉴在面前,那些心中稍微有点抱负追求的,斗志多多少少的提升了。

    但晚上的庆功小宴,却只有出战的兵士参加无疑。

    今日征伐,出战的兵士分为三波,豪门护卫、金城守兵以及西域的雇佣军。他们各有各的圈子,想要他们融在一起,并不是见容易的事情。豪门护卫、金城守兵还好说,但是西域的雇佣军们,他们很多一部分人连华夏语都不会说。面前混在一起,反而坏事。

    在裴旻的提议下,豪门护卫、金城守兵就在瓮城下举办犒赏宴,金城的瓮城足够大,分成十数个宴会火堆,由他们自由吃喝玩乐。反正吐蕃大军抵达金城还有几日,可以适当的放松。

    至于西域雇佣军直接在成功包了一家饭馆给他们。毕竟他们并非是唐军,而且收得也不是他们的钱,干的却是卖命的活。美食佳肴的款待,也是他们应得的。

    战时禁酒,这是军中铁的规定,瓮城犒赏宴上喝的都是羊奶马奶,经过特别加工过的羊马奶,味道就跟后世的饮料相差无几。因为羊马肉食管够,昂贵的牛肉也准备了许多,寻常兵士一月都难得吃上几次肉食。尽管无酒助兴,所有将士依然吃的极为高兴。

    裴旻作为此战最大的功臣,自是受到了所有将士的敬重,是宴会的核心人物。他毫无架子,以奶带酒与将士们喝了痛快,十数个火堆从头敬到尾,无一落下。

    裴旻的身份,在他们而言可谓高高在上,他如此亲民,自然让所有将士心生好感。

    与这边的将士聚完,裴旻又往雇佣兵聚会的饭馆。

    本来裴旻还以为饭馆里会乌烟瘴气,酒肉味道冲天。不想饭馆确实热闹非凡,百余猛士聚在一起嬉闹,大块的吃着肉,有角斗的,有比手劲的,还有赌博的,就是没有一点酒味。他却不知,雇佣兵有雇佣兵的规矩,正规的雇佣兵重视自己的名誉,他们执行任务的时候是不喝酒的。

    阿维叶、萨伏伊是商人,为了免得给黑吃黑,请的自然都是雇佣兵界信誉好的。

    裴旻方刚走进饭馆,却见那个斩杀吐蕃千夫长那脱脱的红袍雇佣兵,一刀磕飞了对手的兵器,兴奋的挥了挥手,叽里呱啦的说了一大堆。

    语言不通,裴旻也不知他说什么,但从表情上来看应该是赞美手中的刀好使,想着这红袍雇佣兵挺有眼光的:那脱脱的刀确实不是凡品。虽说这家伙私藏了战利品,但人是他杀的,给他也是无妨。

    一位通晓华夏语的雇佣兵来到红袍雇佣兵身旁,欣羡的看着他手中的刀道:“肯德里克,你的运气真好,这把刀可以卖好多的宝石。”

    那个叫肯德里克的红袍雇佣兵也改用了华夏语道:“刀用的很顺手,不卖。现在它是我第二生命,多少宝石,我都不卖。记住,摸扎,不是我肯德里克运气好,是我肯德里克够强,在我前面不是还有好几名唐军?他们就是太弱了,给对方杀了。而我够强,这刀是我的。”

    裴旻听了这话,眉头挑了挑,唐军不强,这个他不否认,但绝对不弱,至少今日的表现,完全超出了他的想象。何况就算不强,却也轮不到一个他国人来说,大步走上去道:“依照你的逻辑,我要是比你强,这把刀就是我的了?”

    肯德里克看着裴旻,脑中想着今日那纵横敌丛的英勇,眼中燃起昂扬战意,高举了手中的长刀,道:“你打赢我,这刀就是你的!”

    好勇斗狠是他们雇佣兵的习性,周边百余人得知此事,纷纷空出位子,嗷嗷大叫。

第十三章 草圣扬威 三年之约

    肯德里克的凶悍在西方雇佣兵界是大大有名的,他是古代希腊斯巴达的后裔。就如传说中的一样,斯巴达人以战为生,是天生的战士。肯德里克十八岁开始从事雇佣兵行业,至今三十五岁,几近二十年的雇佣兵生涯,闯下了偌大的名号。

    裴旻在西方名不经传,但今日他身先士卒。斩杀敌首,论及杀敌数量,无人可比,勇力是有目共睹的。

    西方远比中原更重视勇士,能亲眼见一见东西方的勇士对决,饭馆里的雇佣兵们呼喝着,围成了一圈。但大多人都在喊着“肯德里克”,毕竟同为西方人,为自己的同胞打气理所应当。

    肯德里克一手高举着盾牌,摆开架势,双足弓步而立,坐马沉腰,另一手不断的转着手中的赤刀,深邃锐利的眼眸盯着面前这个少年郎,意图从他身上找出破绽。然而瞧着那一身的破绽,肯德里克心里反而一颤,不知应该如何下手。

    对方就好似普通人一样,一举一动,充满了可趁之机。这种情况若出现在一个不会武艺的百姓身上,那就是一刀了账。但出现在裴旻这种人身上,可就非同寻常了。

    那每一个破绽,就如他们神话里的潘多拉魔盒,充满了致命的诱惑力,时刻吸引着他进攻。越是如此,肯德里克那死亡线上滚爬出来的第六感,越是能察觉破绽背后的危机,反而不敢动手。

    裴旻不疾不徐的抽出了秦皇剑,看着盾刀相配,攻守结合的对手,心中也不由赞叹:西方的拼杀技艺,或许不比他们中原的功夫,百派齐放,各有玄妙千秋。但那从杀伐中承传下来的搏杀技巧,却也有值得称道之处。见肯德里克不先出手,他也不急着进招,双目低垂,手中剑斜指身侧,有若老僧入定。

    修心是他们中原人的武学的最大特点,道学是中国古文化的起源。即便是武功也融入了这道家的至高学说。平心静气,进入物我两忘之境,无悲无喜无怨无怒,将天下万物置身事外,以发挥自己所有潜能。

    肯德里克哪里知道这个中奥妙,只是见对方一动不动,全身破绽,却有一种让他心悸的感觉。

    直觉、本能是西方功夫的精髓,肯德里克深得三味,见对手如此,那敢掉以轻心,随即心中又是明白自己畏首畏尾下去,到了最后怕是连出手的勇气也没有了。

    进退两难!

    还未出手,已经将他逼得进退两难。这是他纵横西域十数载,从未有过的事情,心底不由感慨,暗忖:“在西域时,就曾听说天朝的武学跟大海一样宽广,我还不信。现在看来,一点也不假。一个如此年少的少年,竟有这般能耐……”他却不知,此刻站在他面前的少年,却是当世难得的好手。

    周边雇佣兵们大气也不敢出一个,皆看出了场上的局势。想不到赫赫有名的肯德里克,竟然给逼得出不了手,实在不可思议。设身处地的一想,均是冷汗直流。

    肯德里克知道越拖下去,对自己越是不利,当下不再迟疑,随着前跨的步法,手中赤刀往裴旻疾射而去。他在进攻的时候,左手将盾牌半举,进可以盾牌砸击,退也可以护着全身要害。配合这一剑的攻势,攻守兼资,一出手便以全力施为。

    裴旻存心要给肯德里克一个厉害,让他知道中原大唐人才辈出,容不得异族番邦小觑不敬,同时也展示自己的肌肉。这饭馆里的雇佣兵,收的不是他们的钱,想要真正的让他们听话,如指臂使,必需要有令他们信服的实力。看的出来肯德里克实力不俗,很得雇佣兵们的信任,打赢了他,会有非常明显的效果。

    在肯德里克赤刀出手之际,裴旻的长剑也在第一时间挥洒而出。他存心立威,用的正是自己最为纯熟的草圣剑法。如今他江湖比斗经验丰富,胸中所藏剑招千百,各有千秋。算得上是绝技的莫过于越女剑、斩虎剑以及草圣剑。其中越女剑、斩虎剑,分别学至于公孙曦、罗烈,草圣剑却是他自己从张旭书法中领悟来的。

    也因此对于草圣剑的了解,远在越女剑、斩虎剑之上。论刁钻精妙,草圣剑确实不及越女剑,比刚猛霸道也不如斩虎剑,但是草圣剑却兼容两者所长,即有奇诡的剑路又有澎湃的力量,最为关键的是草圣剑还有自己的特点:就如张旭的草书一样,绵延不绝,一气呵成,不到收笔的时候,笔不会停……

    赤刀与秦皇剑碰撞在了起!

    “当!”

    星火四射!

    肯德里克面色一喜,不分上下,心中想着不过如此嘛!却发现剑芒再次迫体而来……

    肯德里克也是不惧,以左手盾牌抵挡。左臂的力量不及右臂,只觉手腕发麻,勉力稳住了身子,正想着轮到自己了,还未出手,又见一剑刺击而来。

    肯德里克从未见过这么快的力度又如此强悍的剑,施尽浑身解数,赤刀格挡,刀剑再次相触,顿觉对方宝剑力道沉重如山,不由被震退半步。

    还没等他缓过气来,第四剑再次溯胸而来。

    肯德里克只能再以盾牌抵挡,勉强接下第四剑,第五剑再次袭来。

    这就是草圣剑法能与越女剑、斩虎剑相提并论的关键。张旭游览长江、黄河、大海,从澎湃的江海中,感悟草书的意境,而裴旻从张旭的草书中体会剑法的神髓,也带着江海之气。江海之力,不在于一时的汹涌,而是一浪接着浪,滴水穿石。

    裴旻步步逼近,自从习得斩虎剑法,他领悟了力量收发之道,再次改良了草圣剑,将步法辅以剑招,出剑收招犹似行云流水一般,瞬息之间,全身便如罩在一道光幕之中。

    “当当”之声不绝于耳。

    裴旻在眨几下眼的工夫下又向肯德里克连刺带斩的出了六剑,每一剑所取角度均是刁钻诡异,若羚羊挂角,又像一道道的激雷电闪。肯德里克哪里见过这种诡异,不符合逻辑道理的剑法,给杀得只有招架之力,不住后退。

    雇佣兵早知裴旻剑法卓然,殊不料剑法精妙如斯,肯德里克完全没有还击的余地。

    只是瞬间,他们就给裴旻的剑法折服了,集体叛变,狂嘶猛叫,如痴如狂。

    陡然间肯德里克连人带剑跌退两步,步法紊乱。

    见机会到来,裴旻剑势一改,快捷刁钻的越女剑法随手刺出,剑锋直指肯德里克咽喉处。

    肯德里克面色惨然,露出一丝苦涩笑意,道:“我输了,这赤刀是你的了。”他递出了刀,这才发现他的赤刀已经坑坑洼洼,刀锋上多出了六个缺口,好似锯子一般,赶忙瞧向他的盾,登时心疼的面色抽搐:那倒三角的狮王盾上竟然多出了三道斩痕以及两个剑孔。

    赤刀也就罢了,他口中说的第二生命,终究方刚到手,没有半点感情。狮王盾却不一样,那是他十年前在一次战斗中斩杀公爵的战利品,跟了他十年时间,为他挡了不少的刀枪箭雨。没有这狮王盾,他活不到今时今日。十年下来,狮王盾仅有小小的刮痕,却不想今日一战,竟让这由西方最好钢铁锻造的钢盾伤痕累累。

    周边众人远远看见这一幕,各自都吸了口凉气。终于知道为什么,肯德里克会无还手之力了,连狮王盾都伤成这样,可想而知裴旻剑上的力量是如何的惊人。

    不约而同,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裴旻的那把秦皇剑!

    晶亮剔透,带着点点血丝的秦皇剑完好无损的闪发着属于它的光芒,一丝一毫的痕迹也没有。

    好剑!也只有这样的好剑,才能配这样的勇士!

    不约而同,雇佣兵们脑海中生出这样的想法。

    看着肯德里克地上的赤刀,裴旻并没有伸手接过,只是道:“这刀本就是属于我大唐的,你斩杀那脱脱有功,这刀就赠给你了。回头重新锻造,是一件好兵器。我们做个约定如何?三年,三年之后,你若还活着,来大唐找我。我给你准备一千黄金。再给你安排一些对手,打赢一场,你拿一百斤走,打输了,你只要说‘我输了’这三个字就行!不过倒是你要做好心理准备,同样的话可能要说三十次、五十次,甚至百次以上。”

    肯德里克听到这里,哪里还不知裴旻为何找他麻烦,根本不是因为刀,而是说错话了。

    肯德里克承认自己不是裴旻的对手,却不信裴旻在三年内找得出三十个,甚至一百人打赢他的唐人,只觉得自己给小觑了,怒道:“我肯德里克以真神安拉的起誓,必定赴这三年之约。”

    “一言为定!”裴旻眯眼笑了,心想:敢小觑我大唐无人,三年后让你知道大唐的人才,一人一口唾沫都能将你淹死。

    不管裴旻的目的为何,与肯德里克的这一战让他在诸多的雇佣兵心里留下了深刻的烙印,认可了他强横的实力,在他面前也老实听话了,给他未来的指挥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第十四章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裴旻趁着实力得到了所有人的敬重,在饭馆里与他们打成了一片。虽然大多人都听不懂他的话,但是一同吃喝,对着角力、比手劲获胜的雇佣兵们比手势称赞,还是很够交流的。

    一群雇佣兵们也喜欢跟裴旻这样的勇者接触,一顿饭吃下来,不能说是尽得人心,却也向众人展现了他的人格魅力。

    裴旻大胜吐蕃先锋骑,打出了自己的声势,证明了他的水平与能力。

    鲁钰、谢静、杨云、范晨、袁旭等人对他也有了信服之心,诸事都与之商量。尽管表面上鲁钰、谢静依然是金城的第一、第二把手,可稍微了解情况的人都清楚真正决策者是幕后的裴旻。

    在吐蕃未达之前,裴旻绞尽脑汁的布置金城的防线,进攻用的强弩炮石、铁蒺藜、滚木,防守用的沙土、水袋、麻搭都准备齐备。同时还强征金城里的所有铁匠、木匠、泥匠,开始为兵士锻造武器,修护弓弩,修葺加固城墙,为了即将到来的大战,做了充分的准备。

    吐蕃前军在击溃先锋骑后的第二天抵达了金城城下,有了先锋骑的前车之鉴,这批前军特别谨慎,数量又在一万五之间。裴旻也知一不可二,老老实实的藏在城中,并未出战。吐蕃前军也很识趣,面对严防死守的金城没有做任何挑衅的举动。规规矩矩的安营扎寨,等着后续大军到来,一并攻城。

    裴旻也知考验即来,所谓临阵磨枪,不块也亮,认真的反复巡察四门城墙,看看有无疏漏之处。

    不过吐蕃大军没等来,却先等来了朝廷的任命。

    李隆基的任命书重要紧急,是采用最高传令等级传送的。沿途各个驿馆,轮流护送,一刻不停,因此仅落后吐蕃前军半日时间。

    “凉国公、御史中丞裴旻,智勇绝伦,智擒吐蕃细作,探得重要军情,朕倍感欣慰。今日吐蕃番国,行不义之师,犯我疆域。特令卿知兰州刺史,领陇右防御副使,镇守金城,以御来敌,扬我国威。”

    简单的任命诏书,送至裴旻手中。

    同时在一旁接旨的还有鲁钰、谢静、杨云、范晨、袁旭一众金城官吏。

    “信使辛苦了!”裴旻双手接过任命书,脸上露出了一丝兴奋,心底的大石终于落下。尽管他凭借才智,取得了鲁钰、谢静、杨云、范晨等人的信服。但是这权力不握在自己手上,以他自身喜欢掌控全局的嗜好习惯很是别扭,时不时的担心任何一人掉链子。现今却不虚了,谁敢掉链子,直接严惩罚下,主动权尽握手中。

    传令信使客气的从怀里掏出了一封信道:“这是防御大使给防御副使的密信……”

    裴旻伸手接过,见印泥完好,拆开了密信,见密信字迹,眼中全是喜色,如他所想的一样,这防御大使就是薛讷。

    大事来临,薛讷这种经验丰富的国之宿将是没有任何理由不重新启用的。

    密信中并未说事,只是写了短短的《周易新注本义》卷三:二十一几个字样。

    《周易新注本义》是薛仁贵留下来的兵法,能够看懂这几个字的,在陇右目前只有他裴旻。薛讷这是担心传令信使遇到危险,将密信收了去。

    《周易新注本义》卷三:二十一说的是诱敌战,若敌不可破,诱使出击,切勿强攻,徒伤兵士。

    薛讷显然是与他想到一块去了,都打算利用金城为诱饵,削弱吐蕃的实力,蚕食他们的力量,从而抵定胜局。

    看了一众金城官吏,裴旻笑道:“陛下任命我太公薛讷为陇右防御大使,率领二十五万大军正在前往金城的路上。太公乃是我大唐战神薛大将军的长子,与大将军一样智勇兼备。区区吐蕃小儿,岂是对手。你们放心便是,只要我们守住金城,功劳定是不少。”

    他说这话的含义一是宣扬薛讷,二是表明他是薛讷的义孙,给他们一种薛讷是不会放弃金城,一定会尽快赶来支援的假象,以提升他们的坚守细心。

    果然裴旻吐露的消息让一众官吏大喜过望,均想:裴中丞与薛讷关系如此密切,这爷爷哪有不来救孙子的道理,同时也暗自庆幸,好在当时没有犯傻,得罪了裴旻,不然如今他手握兰州军政生杀大权,他们岂有好日子过。

    裴旻笑嘻嘻的看着鲁钰。

    鲁钰让他瞧得心底发怵,想着自己似乎没有得罪他,不应该找自己的麻烦吧?

    裴旻道:“记得那个天竺商人?”

    鲁钰心头大石落下,笑着颔首道:“自然记得的!”

    “记得就好!”裴旻眯起了眼睛,道:“我要没收他所有的货,你说有没有正当的理由?”

    鲁钰毫不犹豫的道:“当然有!如他这种商人,有心挑错,没有一个跑得了。随便找一个理由,都能将他的货给扣了。”

    裴旻笑道:“蛮老练的嘛!”

    鲁钰忍不住打了个激灵忙道:“副使说笑了,这种事若让商人们知道,绕过金城不入,对我们可是一大损失,凡事不能做的太绝。但是那天竺商人确实有几分可气,副使想要整整他,卑职还是很支持的。若副使愿意,将他擒拿下狱也有足够的理由。”

    裴旻识趣的看了鲁钰一眼道:“人就算了,我等着他上门来求我呢。当初问他借不给,现在就让他送上门来吧。雇佣兵的战力不错,多一百个战力,何乐不为。至于跟他的账,事后可以慢慢的清算。鲁长史,现在就去办,我是迫不及待的要看商人那市侩的嘴脸了。”

    鲁钰毫不犹豫的领命去了。

    其余人也相继告退。

    裴旻看了看自己的手,握紧松开握紧松开,登时觉得这大权在握的感觉真的不错。不用瞻前顾后,事事还要考虑别人的心情。

    本就有着几分气傲的他,面对一群能力在他之下的人,还要考虑他们的感受,着实不爽。现今飞上了枝头,那种随心所欲的感觉,委实有些痛快。

    伊里窦想不到裴旻会一下子成为兰州的主宰,更想不到他报复来的如此之快。

    面对强权,伊里窦只能哭着脸,将百名雇佣兵送到裴旻手中……

第十五章 定计 唐军异类

    大来谷!

    大来谷位于临洮武街南面二十余里处,这那里有一块未经开发的草原,正适合喂羊放马,吐蕃大军是以选择于此驻扎。

    在后勤运转这方面,吐蕃不具备唐朝的人力物力,极少携带后勤辎重。他们效仿游牧民族的畜牧后勤,每每出征,都会带上大批的牧羊,以负责三军的温饱。羊奶配上一点点的青稞米,既有营养,热量又足,关键羊奶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能够每日反复循环生成,大大的缓解了后勤的压力。

    此时此刻在吐蕃军营中,坌达延、乞力徐你眼望我眼的瞪着牛眼,两人“深情”对视了很久,皆不知如何开口。

    对于现在的大唐,他们是打从心底的轻视。不是他们自满骄傲。是真心觉得唐朝早已不是原来的那个唐朝了,武则天时期,唐朝的军事弱归弱,却依然有薛仁贵、王孝杰、黑齿常之、唐休璟、张仁愿这样的好人物。可现在呢?

    满打满算也就一个薛讷!还是东北的边帅。这东北边帅贸然插手西方的战事,难免会“水土不服”,就好比昔年他的父亲薛仁贵一样。

    薛仁贵的厉害谁不知道!可是那又如何?大非川一役,不一样全军覆没?

    尽管是因为将帅不和,郭待封自作主张导致全军覆没,非薛仁贵的过错。可归根究底还是因为薛仁贵是东北统帅,调至西方抵御吐蕃,导致西方将帅的不满不服,造成的结果。

    帅不知将是其一,兵将疲弱也是致命关键。

    现今新任的赞普赤德祖赞以及摄政的没庐氏野心勃勃,至平定内乱之后,一直筹谋的对唐战役,为此已经与突厥达成了南北夹击的共识。近年来一直利用杨矩这层关系,打探唐军的虚实,唐军的实力,面临的情况,都在他们的掌握之中。

    本想着国无良将,兵卒疲软的唐朝,是个任意捏揉的软柿子,却不想战事远不如他们想象的顺利。

    三路大军,也就攻打洮州取得了预料的成效,其他两路都没有获得任何效果。

    毕佛鹭刚刚传来了消息,他率领的先锋骑赶到渭源军马场的时候,偌大的军马场除了一地的狼藉马粪,鬼影子都不见一个了。别说军马,驽马马驹都没有一匹,白跑一探。奔袭向金城的先锋骑更是为唐军所破。三千擅于骑战的先锋骑竟然给杀的落花流水,折损了一员大将以及两名千夫长。

    开局的不顺,狠狠的给了坌达延、乞力徐一人一个耳光,打的他们有些懵逼。

    直到毕佛鹭的入帐,他们彼此方才收回目光。

    “阔让措归美因波饮!”毕佛鹭口中骂骂咧咧的,他说的自然是吐蕃话,意思是唐军跑得比他们家乡的藏羚羊还快,根本见不到影。

    坌达延叹道:“我们这是大意了,大唐就算病危终究是那个大唐,不是轻易能够对付的。兵分三路,过于张狂,应该一步一步走的。”

    乞力徐也颔首道:“中原人有一句话,叫做羊丢了,将羊圈补好。只要我们不在小觑他们。以我们吐蕃的勇士,高山上的雄鹰,哪有对付不了一群兔子的道理。坌达延元帅,我们应该好好谋划一下,不能在轻视他们。尤其是薛讷,他是薛仁贵的儿子。当年我在大论手上任职的时候,就曾听说过。当年的大非川,要不是郭待封,胜负未知。让大论都忌惮的人的孩子,不容易对付的。”在吐蕃大论是宰相的意思,乞力徐口中的大论正是吐蕃军神噶尔钦陵。

    坌达延显然同意乞力徐的观点,道:“我们没有必要跟唐军死战,在他们的地盘,打这战并不划算。洮州已经是我们吐蕃了,只要再掠上一笔,就可以撤回洮州。回到我们的土地,在我们的土地上,唐军打不赢我们。”

    乞力徐自动请缨道:“金城交给末将吧,末将跟随大论学过攻城战法。只要给我足够的兵力,配合我们事先准备的后手,拿下金城,还是没问题的。”

    “好!你要多少勇士!”坌达延也别无选择,陇右本就贫瘠,不比关中富庶,真正值得劫掠的只有一个军马场与依仗丝绸之路而富裕起来的兰州金城。

    乞力徐沉声道:“根据我们得到的消息,城中有六千兵士,给我五万足以……”

    坌达延想也不想的道:“我给你六万,十倍的兵力,务必拿下金城。我手中有三万足以,我这里会用尽一切方法拖延唐军的行军速度,在他们由关中抵达大来谷之前,一定要将金城拿下。”他直接给乞力徐下达了死命令。也只有他这个级别的人物,才知道金城对当前吐蕃的重要。

    吐蕃不比大唐,地大物博。尽管他们的军队很强,可经济一直都跟不上脚步,拖累他们的发展。不论他们政策如何有待商人,依旧没有商队脑子犯抽,万里迢迢冒着风险挑战高原反应,入藏做生意买卖。所以他们迫切的希望得到西域,只有得到西域,垄断丝绸之路,吐蕃的经济才能发展起来。

    经济军事两者同时强大,才真正算的上国力强盛。近年来他们一直趁着唐朝朝政不稳,收买西域的小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也因如此,导致了国库支出过巨,需要大量财物补充国库所需。

    吐蕃并不缺马,对于渭源军马场并不是很看中,只是出于不抢白不抢的心态,才会为之出兵。唯独金城,他们是势在必得。

    乞力徐一脸慎重的抱拳横胸,行了吐蕃最高军礼。

    “毕佛鹭!”坌达延点了自己的爱将,道:“给你两万精骑,军中将士,随你挑选,由你自由分配,用尽一切办法,手段,拖延唐军的行军速度。务必要让他们大军,遇水无桥,遇山无道,还要时时刻刻提防袭击,一日行军,至多不超过五十里,为乞力徐赢得足够时间……”

    “明白!”毕佛鹭凶悍的脸上露着狰狞的表情。

    **********

    奉天军寨!

    关中兵马一支支的往这里齐聚,毕竟不同于吐蕃的全民皆兵,准备充分。这战事突然,临时临急的调集大军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薛讷高居瞭望高台,看着一支支前来报到的军队,那刀削般刚毅倔强的脸上,露着不知应该庆幸还是忧伤的表情。

    至授命陇右防御大使以后,他第一时间就来到了大军集结地奉天军寨。站在瞭望高台不动声色的眺望前来报到的军马,是他每日必做之事。唯有了解自己手中兵卒的实力,才能正确的制定作战计划方案。再好的妙计,若是超出兵将实力范围之外,等于空谈。

    薛讷今年六十好几,从军近乎五十载,经验丰富,鲜有人比,在这细节的掌控上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一支兵马的强悍与否,他能够从军容列队气势上看出一二,几无错漏。

    一支支前来报到的军队,装备是毫无疑问的精良,可大多兵士士气一般,斗志一般,列队一般,战斗力也是一般。不弱,却完全没有出彩的地方。真要打起来有一战之力,但是想要让他们担负什么重任却又不够水准。比起昔日一群幽州新兵要好的多。跟当年他父亲麾下的那支百战劲旅,完全没得比较。连续几天下来,只有少数个别兵马,能入他眼中,堪堪一用。

    突然不远处尘土飞扬,竟有一支骑兵队疾驰而来,瞧那尘土,薛讷心中以大致确认了对方的数量,约莫两千上下,不免露出期盼神色,前来报到的骑兵不多,眼下他正缺少一支可以担当大任的骑兵队。

    尘土越来越近,薛讷的眼睛越来越亮……

    就在奉天军寨一里之外,王海宾拉住了缰绳,做出了停步的手势,两千兵马不过十五丈的余力缓冲,已然停步,静寂无声。

    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精心练出来的兵卒,王海宾意气风发的道:“兄弟们,前面就是奉天军寨,这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平日里我们受得苦,为得不就是今日?我们与那些碌碌无为的寻常兵士不一样,男儿生于当世,若不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不如去当个娘们,躲在秀楼里绣花。”

    王海宾身高七尺,三十来岁年纪,浓眉大眼,高鼻阔口,呼喝之际,极有威势。他是太原祁人,自幼崇拜白手起家的薛仁贵。虽是白身,却一直渴望成就薛仁贵的事业,成为手握大军的三军统帅。

    他早年来陇右讨生活,以骁勇闻名陇上,成为丰安军使。见丰安军兵无斗志,混吃等死,心生不满,凭借自身的人格魅力,将自己的远大抱负理想灌输给了手下兵士,用了一年半的时间狠狠的操练了他们,彻底改变了丰安军的旧况。

    “建功立业,就在今朝!兄弟们,随我走!”王海宾大手一挥……

    “是!”虽只有两千人,但他们的呼声震响原野!

    看着自己带出来的兵,王海宾心里充满了豪情壮志,领着一群嗷嗷叫的兵士,走向了奉天军寨!!

第十六章 真正的杀手锏

    黑云压城城欲摧!

    金城城外,吐蕃的大军一点点的汇集,六万大军的营寨,绵延十里,旌旗林立,好似一条长龙将金城的南北东三门围了住。

    他们使用的是围三阙一的战术,大有一口将金城吞下的气势。

    但是一天天过去,吐蕃大军毫无动静,六万大军就仿佛在跟金城深情相望一样。

    裴旻看着一眼望不到边的吐蕃军营,开始减少兵卒巡逻的次数以及数量。

    他看出了吐蕃的用意,吐蕃这是在准备攻城器械,打算一鼓作气的吃掉金城。他们要不不战,一但出击,必定日夜不歇。

    吐蕃有足够的兵卒休息轮换,而他们却没有那么好的待遇。裴旻手中只有六千兵,东南西北四门还必须安排兵卒去守。减去四门必不可少的五百兵卒,他真正可用的只有四千。吐蕃要是只攻一门还好,但若他三门齐攻,他手中的兵力更会捉襟见肘,那时兵士们想要合眼就很难了。

    现在只能趁着这还没有进攻的时候,给予兵卒尽可能多的休息时间,让他们维持自己的巅峰状态,以迎接即将到来的恶战。

    “裴副使!”鲁钰手中拿着两个木盒,大步走了上来。裴旻现在是知兰州刺史,陇右防御副使,在战事起时,陇右防御副使有着生杀之权,权位远胜刺史,是以以副使相称。

    “天竺香!伊里窦那个商人送的,可是好东西!点上一根,夜里睡的安稳。这些天吐蕃大军压境,正好可以用它压压惊。”他抖了抖手上的木盒,递给了裴旻。

    有便宜不占白不占,裴旻接了过来道:“檀香、龙诞香闻过,却不知这天竺香怎么样?”这个时代富贵人家都有点香的习惯,能够凝神静气,舒缓身心,对身体有极大的好处。

    裴旻在长安也经常用,倒不是为了缓解情绪,而是避虫。古代的蚊虫之害远胜现代,纯粹是拿檀香当做蚊香来用。至于龙诞香那是在皇宫里,在太平公主的銮驾里闻过。

    鲁钰道:“跟龙诞香是完全没得比较,却比檀香味道浓郁一些,有着特殊的气味。不过价格要比龙诞香便宜许多,也就比檀香贵上一点。可效果好上不少。价格还算公道,在长安是抢手货。这不,整整十好几车的天竺香。我将物资还回的时候,伊里窦硬塞给了我几盒。”

    裴旻笑道:“行,晚上试试,有无效果。这万里迢迢冒着风险卖香,回的了本嘛!”

    鲁钰道:“应该能吧,他们这些商人鬼着呢,哪次顺着丝路往返一回,不赚的盆满钵满?我还真不信他们会做赔本的买卖。”他也不知详情,只是见多了往来丝绸之路的商人,对于他们的经商手段,知之甚详。

    裴旻也没有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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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只金雕落在满是青草的院落,一双粗糙的大手小心翼翼地将它捉了起来,从金雕的脚上轻巧地解下一个绢卷。

    大手的主人有着络腮胡子,双目有若铜铃,是一个四肢粗壮的大汉,他轻轻展开绢卷,神情肃然的走进了内院。

    伊里窦一脸惨然的看着来人,心中后悔不迭:他本是一个濒临倒闭的商人,欠下一屁股的债务,有轻生之念。自尽前却得高人指点,将所有的一切:房子店铺都卖了,带着必死之心,踏上了传说中的丝绸之路。

    丝绸之路给世人传的很危险,是冒险家的乐园。事实上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夸张。丝绸之路是大唐经济的重要来源之一,唐朝很重视丝路上的治安,护卫西域的唐军在各个要塞都有兵卒守护。尽管避免不了马贼盗匪的存在,却扼制了他们的发展。

    伊里窦很幸运,他第一次走丝绸之路就到了传说中的天朝长安。凭借天竺的特产,他换取了大量的丝绸、瓷器。仅这一个来回,他偿还了所有的债务的同时,还赎回了自己的店铺房契。

    又经过几年的发展,他已经是天竺屈指可数的大富商。随着年事已高,他本不打算再走丝绸之路了。但是在几个月前,天竺胜日王找上了他,确切的说是吐蕃的使者托胜日王找的他,希望能借助他的力量夺取金城。

    天竺一直处于分裂、混乱中,没有一个王公拥有广大的权力。吐蕃作为西南的霸主,天竺一直仰着吐蕃的鼻息生存的。伊里窦不敢不从,更为吐蕃使者许诺的好处而心动,答应走最后一趟。伊里窦手中的一百护卫表面上是雇佣兵,实际上是吐蕃这些年招募来的能人异士,专门为攻取金城准备的。

    他们在来的时候已经做好了约定,吐蕃这一方故意施展围三阙一的战术。

    围三阙一出自于《孙子兵法军争篇》,是用兵打仗八项原则之一。《孙子兵法》传至唐朝,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们笃定金城守将必知缘由,从而放松对于那一阙的防守。而他们则能够利用这一点点的关键,里应外合攻占城门。只要城门失陷,金城凭什么阻挡吐蕃大军?那时候金城所有财富,皆归吐蕃所有。

    也是因为有个这个计划,那时裴旻向伊里窦借人,伊里窦又哪里敢借。

    然而不借的代价是商队被扣,伊里窦此次来大唐根本不在乎那十几车的香料,但是裴旻、鲁钰都做到这个地步,他再不松口借人,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强撑着只会惹人怀疑,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伊里窦也只能硬着头皮装着一脸后悔的向裴旻妥协,将“雇佣兵”送给了裴旻,充当打手。

    这全盘计划完全给打乱了,伊里窦就是个商人,在兵事上哪有什么主意,一筹莫展,一颗心七上八下的。想着自己的妻子儿女,真的后悔应承下来。

    络腮大汉带着几分不屑的看了伊里窦一眼,道:“怕什么,就你这胆,能干什么大事?乞力徐将军已经来信了,让我们计划不变。不过为了防范万一,他会于三日后对金城东门展开攻势。在金城兵将疲乏,兵士损耗严重的时候,再让我们行动。助他取城,你就安心呆着就是,可别露了马脚。”

第十七章 先锋将 战火起

    奉天军寨!

    随着关中兵马的齐聚,薛讷召开了第一次军事会议。

    身为主帅,他一身亮丽的明光铠,配上那张久经战场的威严,只有一股汪洋自恣的风范。

    在他下手的分别是白道恭、杜宾客、杨楚客、安思顺、康海源、李昌、马卫、赵成恩、郭知运、秦义礼……等将。此次吐蕃来袭,声势浩大,李隆基尤为慎重,所安排之将帅,莫不是朝中的军方大佬。

    李隆基的慎重,却是薛讷头疼的根源之一。

    李唐自吐蕃内乱,突厥只顾发展,已有十余年,未经历大战。朝廷中诸多军方大佬多是依靠政变功绩晋升的,加上部分熬出来的资历,真正能战有作战经验的少之又少。

    薛讷手中无信任的心腹,不能不用,却又不敢大用,可没少为之发愁。

    “诸位,前方已经传来吐蕃贼寇的最新动向,他们一边以重兵屯于金城,一边派遣骑兵,游奕于渭州、陇州、岐州一线,飘忽不定,掠县袭村,捣毁桥梁。你们可有想法?”薛讷扫视堂下一眼,将手中的情报发放了下去,上面详细的记载了吐蕃三支游奕军的行踪痕迹。

    为了弄清吐蕃游奕军的大体踪迹动向,薛讷没少牺牲斥候探路。

    左武卫将军白道恭最先道:“贼寇的用意相当明显,他们意在金城。不愿意与我们主力军死战,想要用游奕军拖延我大军速度。金城势单力薄,必需尽快进兵,才是上策。”

    薛讷不动声色的道:“如何进兵?”

    白道恭毫不犹豫的道:“步步为营,俗语云磨刀不误砍柴工。吐蕃想要以游奕军拖延我军速度,我军只要以枪斧兵开路殿后,左右以强弩策应,中军以骑兵、刀盾兵支援。沿途在广布探马斥候,谨慎进兵,不给吐蕃可趁之机,吐蕃游奕军将无用武之地。只要我们逼近大来谷,吐蕃必退无疑。”

    白道恭话音一落,右金吾将军康海源立刻道:“末将认同白将军之谋,用兵之道在于先将自己立为不败之地,只要我中军不败,则吐蕃必败。”

    薛讷眉头挑了挑,他不否认白道恭、康海源说的有道理,兵书上也确实是这么说的。但是打仗哪能一味的根据兵书上来,何况白道恭、康海源的保守,只是为了退敌。吐蕃入侵大唐,不想破敌之策,却寻退敌之法,叫什么事情?

    “在下不认同两位将军的看法!”

    就在薛讷暗自不满的时候,堂下却传来一阵反对声。寻声望去,却是排在最末尾的一员军使,王海宾。他连将军都算不上,本没有资格出席这个会议,但是薛讷却特别许可他出席此次的军事会议。

    王海宾出班道:“渭州、陇州、岐州皆是我大唐疆域,吐蕃贼寇在我大唐疆域,掠县袭村,恣意妄为,将我大唐视为无物,此风不可长,更不容姑息。理当主动诱之而战,战而歼之,而非被动抵御。如此还能减少金城的压力。”

    白道恭脸色不快,心底不屑的哼了声:“小小军使!”

    “王军使!”康海源也将“军使”两个字咬的特别重,道:“吐蕃的骑兵精锐,天下闻名,他们来去如风。兵少则攻,不敌则退,不做纠缠。兵多,对方不会中计,兵少又是不敌,敌。将事情想的太简单了!”

    王海宾毫不犹豫的道:“康将军何必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身为大唐将士,即便血溅疆场,亦不能惧怕吐蕃贼子。薛大使,如蒙不弃,在下愿意充当先锋军,为中军开路,迎战吐蕃游奕。”他一字一句掷地有声,满是豪情。

    薛讷拍案道:“便依军使之言,记得你麾下有两千精骑,我在拨你六千,命你为先锋……迎击吐蕃游奕军。”

    “领命!”王海宾脸上并没有多少喜悦,而是一脸慎重刚毅。

    **********

    兰州金城!

    “呜呜”攻城的号角终于响起!

    初生的阳光,透射过云层,照耀在荒凉的大地之上,照射着金城内外无兵士的铠甲兵刃上,反射出阵阵夺目的寒光。

    风雷震动,旌旗四起,战鼓轰鸣。

    乞力徐坐居马背,看着耸立的金城,扬鞭一指,喝道:“登城!”

    作为身经百战的宿将,乞力徐并没有将一切希望都寄托在那杀手锏上。杀手锏却是妙棋,但妙棋从来不意味着是必胜棋子,只是一个取胜的机会。所以他打算在关键的时候,动用那步妙棋,让机会更大一些。就算妙棋不成,有了几日的强攻为底,一样有破城的机会。

    这些天他一直在制作简单的攻城器械,为的就是今日。

    在他的一声令下,吐蕃兵卒们抬着六十多架云梯裹着冲锋登城的战士一拥而上。

    裴旻耳中已被巨大的号角声灌满,看着蜂拥上来如蚂蚁一般的吐蕃兵卒,手心也不禁冒出点点冷汗。

    比起之前的小打小闹,这才是真正的战场。

    “抛石车准备……放!”

    “大木车弩……射!”

    裴旻在敌人逼近时,毫不犹豫的下达了攻击的指令。

    巨大的炮石在空中划过一道长虹,炮石最大的特点是准心不足,可面对蚂蚁一样的兵卒,哪里需要准心,惨叫连连中不少人倒在地下哭爹喊娘,还有不少人直接头胸中弹,吭都没吭一声就倒毙当场。

    大木车弩更是吓人,作为唐朝威力最大的强弩,大木车弩需要十人合力,才能射出一箭。往往一箭就能洞穿两三人,若非居高临下的射击,洞穿七八人都不在话下。弩矢伴随着震天弓响,一支一米长的弩矢破空而出,一名将盾牌护在头顶的吐蕃兵卒不幸中彩。护在头顶的盾牌四分五裂,瞬间已应弦而碎。强劲的弩矢毫不减弱势,直接从他的面门上穿过,由后脑穿出,刺入他身后一名吐蕃兵的胸口。弩矢的力量实在太大,将两个人都带着倒飞了出去,钉在了地上,就如肉串一般。

    第一个中弩的兵卒尚好,已经死了。后面一个中弩的就没那么好的运气,他就挂在弩矢上,感受着劲弩穿胸的痛楚,前不得后不得,活生生的一点点的流干全身的血液。不只是他们,类似的情形,在战场上比比皆是。

    弩矢虽然不及炮石威力大,可带来的血性效果毫不逊色前者。

    看着抛石车、弩车带来的惨烈战果,乞力徐心头也是一颤,他身经百战攻坚战参与的不少。但是攻坚之敌,不是南诏六部就是象雄之类的小国。那里见识过如此可怕的守城利器,早就听说唐朝守城利器的可怕,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不过威力越大,弊端也是越大。漫长的装填工程是抛石车、弩车的致命缺点。

    目光中他们吐蕃勇士在顶过炮石、劲弩的洗礼后,五千多名吐蕃兵士成功地逼近金城百步之外。

    离金城城墙,只有咫尺之遥。

    裴旻毫不犹豫的下达射击的命令。

    四百名弓弩手,将四百箭矢洒向了敌丛。

    比之抛石车、弩车自身的巨大缺陷,箭矢才是真正的防守杀敌利器。这一轮下来,直接折损了近百名吐蕃兵士,效果显而易见。

    裴旻正打算进行第二轮射击,却见冲到百步内的五千多名吐蕃兵士竟然没有全部直扑城下,而是停住不前,有的甚至直接丢下了手中的盾牌,取出了挂在背后的弓矢。

    脸色一变,裴旻毫不迟疑的大叫道:“躲起来,都躲起来!”他暗骂吐蕃大将狡猾,竟然用这已死换死的战术打法。

    他们由上往下,居高而射,绝不可能输于吐蕃射手。但是吐蕃射手有五千,他们身后还有源源不断的兵源。而唐兵只有四千可用兵卒,其中精于射箭的只有一千余数,一换十都是亏本的买卖。

    这就是兵多任性,兵多的资本!

    果然箭羽漫天而来!

    一支支箭矢飞上了城头,五千弓手的齐射,可不是他们四百射手能够相比的。

    一根根漆黑的箭矢就如蝗虫一样,漫天而来,不住的射在城垛上,有的落钉在城头,有的向下掉落,更多是从城楼的缺口处呼啸而过,射向天际。

    耳中听得全是嗖嗖嗖的声音。

    “吐蕃杂碎的战术章法,不能小觑,等闲视之。”裴旻想着破解之法,心底也在庆幸,自己叫的及时,不然伤亡定是不小,同时也震撼吐蕃射手的精准,暗忖:吐蕃能成为大唐劲敌绝对不是偶然,他们身兼农耕民族游牧民族两者之长,却有独到之处。

    裴旻没有时间感慨,以想到了对这火力压制的破解之法,传令道:“刀盾手、投掷手准备。刀盾手将盾牌伸出城外,接箭!投掷手乘机向城下,倾倒沙土!”

    一面面盾牌,伸出女儿墙,挡住了飞射来的箭矢,投掷手将沙土向着城下倒去。

    漫天尘土接着风势卷向了百步之外的吐蕃箭手,纵然吐蕃箭手再如何精锐,在睁不开眼的状态下也难以做到再次射击。

    裴旻取出背上的弓箭喝道:“兄弟们,到我们还击了!”

第十八章 坚挺不过三十吸

    裴旻站出城垛,黄沙裹挟之处,吐蕃弓箭手尽在其中。吐蕃人睁不得眼,而他们却能看清人影。那一个个黑影便如箭靶一般……

    “射!”

    裴旻想也不想直接对着下面憧憧人影张弓射去,一人应声而倒。

    在裴旻之后,弓箭手纷纷对着黑影张弓劲射。面对密密麻麻的影子,那里需要瞄准?随缘箭法,足以致命。

    一轮劲射,又有两百余吐蕃兵卒悲惨的倒在了地上。

    风沙很快散去,裴旻突然发现对面的敌军阵中有一名特殊的将领,那人身披环锁铠,甲胄的制式非常华丽,前胸左襟部位缀就的甲叶竟是金片和银片,在太阳的照射下闪闪发光。

    环锁铠是大唐的十三铠之一,是由西域传入中国的。因为唐朝多打外战,对手不是游牧民族就是渔猎民族,都是善射民族。擅于防箭的环锁铠极为盛行,经过特别改良,种类繁多。

    裴旻曾经是兵部的一员,任职于司库司。尽管他并未正式入职便因从龙之功转为御史台。可在先天政变之前,他还是特地了解过兵部司库的职责。司库就是负责管理兵器甲胄的,对于环锁铠有着一定的认识。

    那吐蕃将领身上的环锁铠,是唐朝大将所用的款式。不论对方是怎么得来的,来头定是不小。

    裴旻毫不迟疑,猿臂伸屈,拉成满月,搭箭就射了过去。

    裴旻较之以往,膂力有十足的精进,百步之内,这长箭飞出,箭矢去势之猛,却也仿佛薛讷当初的神箭风采。

    卡内基只觉得一缕锐利的杀气迎面而来,还来不及猜想到是什么原因,利箭破开重重人海,刺进了他的喉咙……环锁铠确实有“箭不可入”的效果,可却没能覆盖喉咙这薄弱之处。

    卡内基张了张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倒在了地上。

    “可恶!”

    针对金城兵少,乞力徐特地沿用当初噶尔钦陵屡试不爽的攻城战术,箭术压制。却不想就这样给沙土破了,还累得自己的爱将给射杀阵前,只气得高声咆哮,喝道:“都压上去,压上去!登城!”

    既然用不得巧,那就来硬的。

    趁着城上之兵难以冒头出来垂直向下射箭,他们高举盾牌,飞快而有条理地竖起众多的云梯,开始向上攀登;另有四五十人推着两辆以大木桩简陋制成的攻城冲车,在顶着数层厚牛皮的庇护下也缓缓的从远处逼近。

    “一队弓箭手退下歇息,二队弓箭手与左右两侧往城下射击……投掷手、拒杆手上前御敌。”裴旻见吐蕃改变了战术,也在第一时间里改变了防守方案。

    在吐蕃备战的这些天,他没少与唐军将士商讨攻防的应对之法。唐军虽因军制原因,斗志不强,可金城有他们的父老乡亲有他们自己的家人,为了保护家人的安危,守城军现在只恨自己当初没有认真训练,对于裴旻的临时讲解学的特别认真。

    他的命令一下达,兵士们毫不犹豫的动了起来。

    弓箭手退下,二队弓箭手,左右射击。

    投掷手高举着滚石、檑木对着城下的兵卒抛掷下去,已经逼近的攻城冲车,是他们主要的攻击目标。拒杆手熟练的撑着云梯,将高搭在城墙上的云梯一具一具连人撑翻。上百名吐蕃兵士有高空坠落,有的摔在地上,一时爬不起身;有的砸在别人身上,几人撞在了一起;还有的正落在别人的兵刃上,身子被捅了个窟窿,倒在地上惨号不止。

    裴旻总揽全局之余,瞧着那边的云梯没有及时撑离的云梯,将那些即将爬上城楼的兵卒射死。

    这战斗不过持续短短的半个时辰,城楼上下已经埋葬了上千余兵士的性命……

    乞力徐还是第一次经历如此惨烈的攻城,纵然早已见惯了生死,也忍不住心底发怵,想起了《孙子兵法》里的一句名言:攻城为下,攻心为上!

    就算知道,攻城的惨烈,也想不到在对方的指挥下,半个时辰,付出了一千多余兵卒性命,己方竟没有一兵一卒跃上城头的。

    想着城中给他传递的情报,左右一切大局的竟是一个不满二十的少年,眼中闪过一丝厉色,这等厉害的角色,绝对留不得。一但金城城破,先杀裴旻!

    心念于此,乞力徐见攻城冲车已经给滚石、檑木砸坏,再次挥手,命人运送攻城冲车上去,顺便增兵五千,继续施压,同时将第一波苦战半个时辰的兵卒换下来歇息。

    金城三面环山,周边根本不缺树木,这些天,他建造了足够的攻城器械,用起来毫不吝啬。

    裴旻很稳,他的指挥就如他的剑一样,精准快捷稳重。

    他的人也步入了与人比剑时的境界,心无杂念,不断的跟着战局的变化下达着不同的指令,从早到晚,由太阳初升,到晚霞漫天硬生生的压住了吐蕃九波攻势。

    接连不断的攻击,愣是让他一口饭都顾不得吃,勉强喝水解渴以是极限。

    开始是毫无压力的,他指挥得当,将士们应对得体。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兵少的劣势渐渐体现,在烈日下作战,将士的体能消耗的极快。行动,渐渐跟不指令。

    至于裴旻,他早已将弓箭弃之一旁:弯弓射箭,过于耗费臂力体力。为了保存体力,只要吐蕃兵不上的城墙,他尽量避免自己动手,免得先一步累到,坏了全局……

    突然!

    吐蕃兵毫无道理的大范围的登城,一个个矫捷的吐蕃兵,如同猴子一样,跃上了城头。

    他们手中没有兵器就一面铁盾,相互组成一道防线,压榨着唐军的空间,掩护身后的吐蕃兵登城。

    “城要破了。”

    城外传来一阵欢呼!

    乞力徐也放声放声大笑,可这笑声还未持续三十吸,却见两名登城勇士拖着鲜血的尾巴,手舞足蹈地从城头坠下。

    一个又一个!

    没几下功夫,刚上去的登城勇士统统变成了尸体,被丢下城墙。

    “这?”乞力徐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吐蕃擅于骑战,当为了应对攻城,他们特别训练了一支特殊的攻城部队,擅于登城作战。他狡诈的没有在第一时间安排攻城部队,而是选择在唐军体力不支的时候,突然出击。眼看一举功成,却不想坚挺不过三十吸……

第十九章 血战邢水

    裴旻一剑斩下最后一个登城的吐蕃兵士后,高吼道:“投掷手,倒油!弓箭手,点火!”

    滚烫的油自城头浇下,接着落下来的是点燃的火箭和干草,城下顿时变成一片猩红的火海。

    因为登城的缘故,吐蕃兵卒都聚集在城下,扎堆在一起。

    一些身手敏捷的吐蕃兵士得以幸运的连滚带爬地躲开,但避免不了大多人被裹在里面,惨叫之声不绝于耳。五百多尚存余力的士兵冲出火海,全身着火,挣扎着往回逃,他们中的有些人因此被城头弓箭射倒,有些人跑到一半就力竭倒地,任火焰将全身包裹,活活烧成灰碳。

    战场上弥漫着一股焦臭味道。

    对面城楼下的火海,吐蕃总算停止了攻势。

    裴旻也得以松了口气,他也没有想到吐蕃会有如此一手,那一个个精心训练的登城兵,登城攀爬云梯的水平跟寻常兵卒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一骨碌的就上了城头。

    不过好在他有他的过墙梯!

    在吐蕃登城的那一瞬间,他第一时间将雇佣兵调了上来。

    雇佣兵在守城战中并没有多少用处,他们个人单兵战斗力确实强悍,可说起配合听命远不及唐兵。守城需要的是配合,而不是个人战斗力。因故雇佣兵一直在瓮城附近待命,等候调派。

    吐蕃军登上了城墙,这才是体现雇佣兵价值的时候。

    裴旻不愿疲乏的唐军多做牺牲,直接将雇佣兵调了上来。

    雇佣兵也体现了他们单兵战斗力的素质,跟恶狼一样,将登上城头的吐蕃登城兵都丢下了城头。

    城头一片欢欣鼓舞,士气大振。

    大火渐渐熄灭,此时攻城器械尽毁,吐蕃固然兵多将广,一时之间也难以组织像样的攻势。裴旻也得以松了口气,抓紧时间填肚子,嘴里咬着炖羊肉,目光却落在雇佣兵上,若有所思。

    **********

    陇州邢源邢水之畔。

    吐蕃万夫长毕佛鹭赤着身子大马金刀的坐在河边巨石上,就一个裤衩,浑身湿漉漉的,显然是刚从水里钻出来。

    “这鬼天气!”毕佛鹭粗暴的用手打着扇子,嘴里骂骂咧咧。

    千夫长泰伯也忍不住道:“大唐朝什么都好,就是太热了……要人命……咦,那是什么?”他手搭凉棚,只见远远几名吐蕃游骑跑了过来,手中高举一旗,打着他们吐蕃特有的旗语。

    “是只自己人!”毕佛鹭看明白了旗语的意思,挥手让游骑近前说话。

    “毕佛鹭大将!”来骑行了一个军礼道:“拉纳千夫长希望得到大将的帮助,大唐先锋军已经过了岐州雍县,正往邢源行来。”

    毕佛鹭闻言大怒,马鞭当头就抽了过去。“啪”地一声,来骑只觉得自己的脸颊传来撕裂般的剧痛,连着耳朵里面跟着抽疼起来,脑袋一晕,站立不稳,不由自主地重重跌倒。

    “他娘的,拉纳吃什么的。这才几天,唐先锋军就过了雍县。元帅的要求是一天不能五十里,这都百里了。”毕佛鹭武艺超群,凶暴桀骜,在吐蕃有一个绰号“秃鹫”,对上谄媚,对下却是粗暴,动辄打骂,从不讲道理。但是凶猛好战,战功却是彪炳,很得吐蕃元帅坌达延的器重。

    来骑早有被打的心理准备,也不敢摸伤口,挣扎着爬了起来道:“唐先锋军很是厉害,他们有八千人,拉纳千夫长袭击了三次,没占到半点便宜,折损了不少兵马。”

    “呸!”毕佛鹭不屑的吐了口唾沫:“唐将再厉害,能够厉害到哪去?别给自己无能找借口……”这些天他游奕于陇州,扫荡村县,雁过拔毛,也有点点收获。那些居城而守的唐兵没有一个有胆子出来一战的,对于唐军,他现在的打心底的鄙视,一脚踹开来骑道:“看着心烦,让他来与我汇合,老子就去会会那个‘厉害’的先锋骑,看看有多了不起!”

    **********

    潘氏县。

    王海滨看着陇州的地形图,心底盘算着一些事情。

    “王哥!”一员年轻的小校大步走到王海滨的近前道:“桥已经修葺好了,可以供大军路过。”

    “干的好!”王海滨将地形图收了起来道:“我们直接走邢源,沿着源水而上……”

    小校脸上欲言又止,很不服气,又不敢说。他叫张澜,原来是丰安军一个混吃等死的小卒,但是受到王海滨的影响,成为了一个有雄心壮志的少年,是王海滨的副手。在他眼中王海滨有勇有谋,时是当世数一数二的盖世英雄。

    只是这几天他心底实在憋屈,吐蕃连续袭击了他们三次,皆没有讨得好处。这三次都有明显的追击机会,可是王海滨反常的都制止了他们,明明他们擅长近距离拼杀,却非要让他们以北马骑弩游击,任由吐蕃从容退去。

    王海滨拍了拍张澜的肩膀道:“急什么,那点肉怎么够我们吃的?等着吧,接下来才是一场硬战。”

    张澜看着自信满满的王海滨,低呼道:“王哥这是想将吐蕃游奕军一口吞了?”

    王海滨摇了摇头,笑道:“我可没那么心大,三路吃不了,两路还是可以的……我们也没那么大的脸,让他们三路来对付我们。”

    黎明。

    邢水之畔!

    初升的太阳羞羞答答地露出了半张脸,夏季的清晨,天地间也是一片夕白,无风无雾,甚至有些闷热!

    马蹄踏地那沉重杂乱的声响,好似战鼓一般震响邢水,使得邢水水面不住抖着涟漪。

    骑兵们策马急速冲了过来。尽管只有四千人的先头部队,但松散的阵容、滚滚的烟尘和巨大的呐喊声,使得他们看上去宛如洪水般波涛汹涌。

    王海滨眯着眼睛,对着张澜道:“依照计划行事!我去给他们一点颜色瞧瞧。我骑兵出战之后,这里就交给你了。”

    张澜拍着胸口,一脸刚毅。

    王海滨大手一挥,随着沉闷密集的战鼓声急促地响起,阵头数以百计的旌旗摇动起来,两千精骑呼啸着迎了上去。

    两支先头部队闪电般靠近!

    王海滨唿哨一声!

    两千骑兵匍匐在马背上,瞬间加速冲锋。

    几乎同一时间,吐蕃骑兵的箭羽已经袭来。

    呼啸着的箭矢声回荡在整个战场上,王海滨率领的先头部队先一步冲出了箭羽的范围之外,只有不到百人中箭。事先做了防范,中箭兵卒大多都在背心,他们有皮甲护身,虽受伤,却不致命,依旧有一战之力。

    一轮箭羽下来,王海滨的骑兵竟然只折损三人……他们是运气不好,战马受到了重创,以致于摔倒在了地上。

    王海滨的骑兵皆是河曲战马,河曲战马最大的特点爆发力强,短距离冲刺,天下无双。

    以吐蕃骑射之精,面对王海滨的骑兵竟然来不及射上第二轮。

    几下呼吸的功夫,唐军精骑狠狠地楔入吐蕃骑兵之中,大块的鲜血和尸体从马背上落在地下,随即被无数战马踏成了肉泥。

    两支骑兵队的撞击,唐军以摧枯拉朽的的优势占据了主动。

    王海滨双脚一磕马腹,手中马槊起手一挫,巨大的马槊洞穿了前面的一名吐蕃兵的胸膛,单手将他抬了起来,猛地向前一甩,竟将前方六七骑兵给砸下了马背。

    远处毕佛鹭面色难堪的看着战场,脸色抽动,骂道:“拉纳该死……”他得到的消息是唐军骑兵骑得的北地马,奔走如飞。这哪里是北马,明明就是河曲马!

    河曲马爆发力远不是他们游奕军注重游击奔袭的军马可以比拟的,这比突击,他们游奕军,怎么可能是骑着河曲战马的唐军对手。

    没有任何迟疑!

    毕佛鹭喝道:“泰伯、莫尔,你们各领五千骑,左右迂回,将唐军后面的六千步卒给我灭了,将他围住,老子要跺碎了他!”

    随着他一身令下,万骑左右迂回,宛如旋风一样席卷过河岸和草地,迂回杀至唐军军的阵头。

    三百步、二百五十步、二百步、一百五十步……

    两支军队渐渐聚在一起!

    突然一个个吐蕃精锐骑兵,莫名滚在了地上,从马背上摔下来,哀嚎着哭叫着。

    他们滚过的地方,一片鲜血淋漓,绿色发的草地上黑黝黝的铁蒺藜冒着猩红的血腥。

    射!

    张澜恶狠狠的看着已经乱作一处的吐蕃骑兵,舔了舔嘴唇!

    四千手握强弩的唐军,扣动了括机。

    王海滨听到身后凄惨的叫声,高声对自己的一手练出来的兵士喝道:“将士们,跟着我向那个方向冲锋!”

    说着用长枪一指,那边正是吐蕃大纛所在。

    铁蒺藜是在他出击以后洒下的,他的脑子里根本就没有“撤退”这两个字。

    要不死,要不冲!

    挥动巨型马槊,王海滨咆哮着催马向前,强自分开吐蕃军血肉的波浪,秋风扫落叶一般的破开了重围,直指吐蕃大纛!

    邢水一役,王海滨以八千唐军血战一万三吐蕃游奕军,大破其众,陇州、岐州二州,不见吐蕃游奕军一兵一卒!

第二十章 这才是杀人!

    乞力徐此刻再无当初的从容,看着面前的焦土战场,数日未合眼的他,眼珠里全是血丝:向金城发起进攻已经是第四天了。

    整天没日没夜地交战,姑且不论死在攻城中的同袍,光是被他亲自下令处死的兵卒就已经超过了一千人。

    就算吐蕃再凶悍,面对这吃人的攻防战场,也忍不住为之胆怯而退。

    杀自己的同胞并不好受,但在战场上必需狠下这个心来。不然人人不敢上前,这仗更加没得打。

    这些天他用尽一切办法攻城,多次攻上城楼,然而面对唐军顽强的防守,最终都是功败垂成。

    看着往城下倒着火油的唐兵,火把随即从城楼上抛下,堆积的尸体陷入火海之中。

    望了望城楼上那个血衣少年,心底泛起黔驴技穷的感觉,只能期待晚上的妙棋了,不然真的无计可施……

    时近凌晨,外面一团漆黑。

    七十余道黑影缓缓的在西城街巷齐聚,他们鬼鬼祟祟的摸着夜色往西门赶去。

    吐蕃四天没日没夜的进攻,唐军也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就连巡逻兵卒衙役都给裴旻安排上了城楼,再打下去城里的壮丁即将是他的目标。也因如此,整个金城巡逻的兵士不足二十个,黑影移动的非常迅速嚣张……

    连续四日的苦战,唐军上下早已疲乏不堪。裴旻的指挥很细腻,细到分毫。西门是吐蕃唯一不进攻的城门,为此他将苦战一天精疲力尽的兵卒安排到西门休息驻守,同时将西门养精蓄锐的兵卒调来东门城守。如此保持了将士体力的轮换,也免除西门无兵守给偷袭的危险。

    这般调换,恰好给了他们可趁之机。

    在这最嗜睡的时间里,西门苦战一日的将士定睡得跟猪一样,他们能够轻易的将城门夺下,让城外潜伏的吐蕃兵士入城。

    想着这唾手可得的大功,络腮大汉谢宏心底一阵激动。

    突然!

    走在最前头的谢宏顿住了脚步,警惕的看着周边,暗叫了一声:“不好!”

    “这么晚了?这是去哪?”黑影中裴旻笑着从墙角走出,在他身后的是百名持拿长枪弓箭的唐兵。

    火把逐渐亮起,红光充斥长街。

    谢宏意图向后逃窜,却见不知何时,肯德里克领着雇佣兵出现在了他的身后。

    谢宏铁青着脸,看着一步步逼近的裴旻,脸如死灰:“是伊里窦出卖了我?”

    裴旻摇了摇头笑道:“不是别人出卖了你,是你们自己蠢!”

    谢宏双眼茫然!

    裴旻笑道:“杀人,怎么杀的?这样杀的……”他说着,手腕轻轻一抖,秦皇剑脱鞘而出,半空中长剑在手,劈向了最近的一个吐蕃细作。

    他说杀就杀,没有半点犹疑。对方还没反应过来,已经人头落地。

    他冲进人群左劈右砍,出手如狂,一时间便如冲入羊群中的猛虎,眨眼间就给他杀了八人。

    谢宏看的心惊胆战,他并未真正见过裴旻的精妙剑法,只是听说他打的肯德里克无还手之力,知他功夫了得。但却哪里想到厉害至此。给他杀的七人中,多是这些年吐蕃超募的各国勇士。无一弱手,多多少少都有一些技艺在身。可是裴旻忽东忽西的乱砍乱杀下,竟然无一人能挡,都给他以更快、更猛、更狠、更精的招数杀了。

    谢宏并非胆怯怕死之人,但看着瞬息间杀了八人又从容而退的裴旻,却也忍不住心生惧意。

    “这才是杀人!”裴旻似模似样的又重复了自己的话:他最厉害的是什么?

    毫无疑问是剑术,杀人的技艺。

    比起杀人,整个金城没有一人有他厉害!

    他在第一天第一次用雇佣兵的时候,就觉得有些不对劲。雇佣兵是在刀口上讨生活的人物,对于杀人,理当是家常便饭的事情。能一刀杀死,不留第二刀,才是真正的雇佣兵。

    然而伊里窦雇佣的那些雇佣兵有一部分表现的特别奇怪。他们在战场上不痛下杀手,明明有能够一剑毙命的机会,他会莫名的踢一脚出去。这让纵观全局的裴旻很是费解,联系到伊里窦卖的天竺香,产生了怀疑。

    天竺香确实很受长安商人以及上流人士的喜欢,但是天竺香的利润并不高,是生活常用品而非奢侈品。

    如伊里窦这样的印度大商,冒险走一趟丝绸之路,不卖天竺钻石、天竺神油这些奢侈品,却卖天竺香?不能说匪夷所思,却也不太符合商人逐利的特点。

    任何一点出现,裴旻都只是奇怪,不会怀疑,但是两者一起出现,就不得不让他注意了。为此他特地留心了很长时间,发现大多手下留情的“雇佣兵”多是身形不高,却四肢粗壮的人物。矮壮正是吐蕃人的相貌特点。

    诸多意外加起来就不是意外了。

    为此裴旻特地安排听得懂吐蕃话的人盯着伊里窦,果然察觉了猫腻,先一步探知了他们的行动。

    不在墨迹!

    裴旻呼喝了一声“杀!”

    前后弓手松开了弓弦!

    一轮劲射过后,裴旻当先冲杀了过去。

    毫无悬念的屠杀,不过短短的半刻钟,百余人全数杀尽。

    谢宏似乎怕了裴旻,不敢外裴旻这便突围,死在了肯德里克的剑下。

    看着肯德里克将长剑抽出谢宏的身体,裴旻给了他一个大拇指:虽然这家伙先前有些傲慢,但是他的实力是毋庸置疑的。在这死守金城的这几日,帮了大忙。

    肯德里克不以为意的咧嘴一笑:能得裴旻这样的勇士称赞,他也觉得荣幸。

    西方人对于这种荣耀,看的特别重要。

    马蹄声响起,杨云策马来到近处道:“裴副使,一切都准备好了!”

    裴旻抹去脸上向下滴落的血迹,却意外扯下了一块硬邦邦的血块,疼的他龇牙咧嘴的道:“走,他们想要玩,我们就陪他们玩,先来个请君入瓮,在来一个关门打狗,瓮中捉鳖。”多日的杀伐,将他的杀心完全激发,眼中都是嗜血的光芒。

    向西门走着,看了一眼手中的血块,脑中却只有一个念头:此间事了,要好好洗个澡:敌人溅射在他身上的血迹都结成壳,跟胶水一样的黏在身上。

    在这盛夏时节,他已经足足四天四夜没洗澡了……

第二十一章 关门打狗 移祸江东

    金城西门,三千吐蕃骑兵悄无声息的聚集,人衔枚马裹蹄,借着夜色的掩护,潜伏在了半里之外,一双双眼睛都带着几分惊惧的看着金城。

    金城巨大的轮廓就如同猛兽一般,短短四天,吞噬了他们上万同胞。

    他们不擅攻城,却也不是没有打过攻坚战。可没有一场攻坚战跟金城一样难啃。

    韦卜矢咬牙切齿的看着金城,轻抚着脸上的伤疤,狞笑着看着,有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凶残。他是吐蕃的万夫长,也是攻城的第一先锋军。四天下来,麾下的九千六百余兵卒,拼的只剩下了一千三,几乎全部埋葬在金城城下,给烧成了焦炭。

    吐蕃的军制跟大唐不一样,吐蕃军政一体,军民合一。身为万夫长的韦卜矢等于是个地主,好比突厥的小部落的首领,他的兵就是他自己的百姓。阵亡战死,是不会将他的建制补满的。虽不会摘去他万夫长的头衔,但他的实力却跟千夫长没有什么两样了。

    若不是乞力徐见他可怜,用自己的兵给他补满了三千,这一次的机会都轮不到他。

    对于金城,韦卜矢现在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血债血偿!

    乞力徐早在两天前已经下达了劫掠屠城的命令,只有屠城,才能让阵亡金城城下的吐蕃勇士得到安息。

    一……

    二……

    三……

    韦卜矢看着西门城墙附近燃起的三个火把堆,灯笼大小的眼睛,充满了嗜血的光芒,唿哨一声,三千吐蕃骑兵缓缓的逼近金城,待达三百步时,猛地扬鞭策马,冲进了西城。

    马蹄踏过木吊桥,穿过了城门!

    韦卜矢呼吼咆哮:“大将已经下令,破城三日,想怎么杀,就怎么杀;想怎么抢,就怎……”

    砰!

    韦卜矢的吼声还没有落下,话还没有说完,身子却腾云驾雾的飞起,一头撞在了内城的城门上,硬生生的撞死了……

    韦卜矢喜好肉食,有着严重的夜盲症,内城的城门是漆红色的,在这漆黑的夜里并不显眼。他只以为内应已经打开了所有城门。面对禁闭的城门,他毫无顾忌的猛冲了过去,战马及时止步,而他确在大意下,给惯性带的凌空飞起……

    主将硬生生的撞死在了眼前,茫然的吐蕃突袭兵尚未反应过来。

    身后已经燃起了熊熊烈火,盛满火油的瓦罐枯枝从城楼伤抛下,形成了一道火墙。

    在火墙的映照下,吐蕃兵顿时发现周边城楼布满了弓箭手,吊桥也在这时缓缓的拉起……

    一座城的坚固与否,不在于城墙有多高厚,而是瓮城设计的是否精妙。

    尽管金城年久失修,可在八百年前,金城是大汉的边塞,瓮城是完全依照金城的地形地势造就的。也是因为有瓮城的存在,裴旻方才有机会请君入瓮,关门打狗。

    给困在瓮城里的吐蕃兵几乎没有还手之力,他们生不出翅膀飞上城墙来,只能拥挤在一处,被动的射箭等死。

    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吐蕃兵一个个死在唐军的弓箭之下。

    “打扫战场!”裴旻不知还要坚持几天,箭矢这些器械能省则省,能回收绝不浪费,顿了顿道:“记得将所有尸体全部焚烧,烧的干净一点。”他再次强调了烧尸体这件事情:小心驶得万年船,每一次大战结束,他都会耐心的嘱咐一遍。

    在他的记忆里有过这样的战例:南北朝时期的一次笼城战,因为守军对尸体处理的不到位,导致瘟疫弥漫,整座城二十万人口存活下来不足四千。

    裴旻用兵细腻,决不允许这种惨事发生在他眼皮子底下。

    **********

    夏日的早晨来的极快!

    还未到卯时,天以蒙蒙亮。

    金城西城还无动向,也无一兵一卒回报,乞力徐焉能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

    高举起拳头,想要发泄,却又缓缓放了下来。

    事已至此,再气也是无用,小小金城,他以六万强攻,十倍之数,损兵两万五千!这难堪的战绩,乞力徐从军三十年都不曾打过。

    休整了小半夜,太阳跃出了地平线,彩光照拂战场……

    乞力徐再次吹响了进攻的号角!

    喊杀声惊天动地,吐蕃兵士潮水一般向金城卷过去。

    看着屹立不倒的金城,乞力徐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金城必需拿下,已经折损了两万多兵士。他们用生命填满了护城河,将城垣上的守军给他们拼了大半,现在退缩如何对得起这份牺牲?”

    就在攻城战打的如火如荼的时候,乞力徐突然得到了一则消息!

    “什么!”乞力徐失魂落魄的看着面前的传令兵,身子晃了晃,险些从马背上摔下来,吃力的道:“唐军已经过了渭源?逼近大来谷?怎么可能?”

    传令兵惨然道:“唐军先锋大将王海宾骁勇无比,连破拉纳千夫长、豪岐千夫长、毕佛鹭大将,令我军损兵近万。在王海宾的率领下,三万唐军前部长驱直入,直逼大来谷。”

    乞力徐彻底傻眼了,尽管实力悬殊。攻坚战打成这模样,他还可以找借口说吐蕃兵不擅攻城。可是野战都打输了,哪里有借口可找?

    “王海宾,哪里冒出来的?”裴旻还好说,文武双状元,在长安很有名气。王海宾,他绞尽脑汁也想不出记忆中有这么一号人物!

    传令兵道:“是丰安军军使。”

    乞力徐实在想不到毕佛鹭、拉纳、豪岐三员吐蕃勇将,竟然败给了一个小小的军使,让一个小小的军使打的落花流水。

    “坌达延大帅可是要我退兵?”乞力徐已经猜测到传令兵来的用意,满嘴的苦涩。

    唐军先头部队已经逼近大来谷,要不了多久,他们的主力大军也会赶至。到时候,他们想走也走不了了。而且此次入侵,他们点兵十万。其中一万留守洮州,攻打金城,他带来了六万兵,大来谷那里现在只有两万,败局已定。

    若撤的及时,他们占领了洮州,算得上不输不赢。若撤不及时,大军溃败,洮州跟着危险。再给唐军反夺回去,可就输惨了。

    “撤!”

    念及于此,乞力徐也体现了一员宿将知进晓退的决断,下达了撤军命令,在下达撤退命令的同事,叫来了心腹做好殿后工作。

    “退兵了!”

    “退兵了!”

    “退兵了!”

    ……

    千言万语,此刻在金城城楼上就汇聚成了这三个字。

    浴血奋战的将士们高呼着,拥抱在了一起,有的甚至留下了泪水。

    为胜利而喜,为守住自己的家人而喜,为自己能够活下来而喜。

    裴旻看着如潮水后撤的吐蕃军,看着准备拔营而走吐蕃大军,心头的大石终于落地:吐蕃军这种以伤换伤,以死换死的打法最不明智,却也最难应对。虽然只是短短四天,可是于他而言就跟经历了半个月一样,六千可用的兵卒受伤的且不说,阵亡的就超过一半。

    为了补充兵源,他已经安排壮丁百姓做短暂的训练,决定让百姓登城防守。幸亏还没有走这最后一步,吐蕃退的正是时候。

    “副使,退兵了,我们守住了!”杨云高兴的如同一个小孩,经过这些天的实战,他进步的极快,在指挥兵卒上,以不可于昔日同日而语,“要不要我们追上去!想要跑,没那么容易!”

    裴旻看着已经打出胆气来的杨云,高兴的拍了拍他的肩膀,道:“追击不及,对方的指挥经验老道,不是易于之辈。安排殿后是必然的,我们现在哪有实力与他们野战!老老实实的休整才是上策。”

    杨云看着一个个大喜过后累得如死狗一样瘫在地上的兵卒,遗憾道:“可惜了,还想再得一份大功。”

    “哈哈!”裴旻笑道:“守住金城,斩杀两万余吐蕃兵士,以是不小的功劳了……不过你说的对,有功劳不捞怎么行,好好休整,蚊子再小,也是肉。”他看着一步步撤退的吐蕃军,眼中细细盘算着。

    “副使!”

    裴旻正琢磨着琢磨捞一笔。

    鲁钰押着伊里窦走上了城头,“这混蛋藏在猪圈里,现在才抓着。”

    裴旻冷笑的看着伊里窦。

    伊里窦给那冰冷的目光一触,全身颤抖如大神上身,面色青紫。

    “别怕,别怕!”裴旻笑着道:“多亏了你,我才能多宰三千吐蕃贼子,这有你的功劳。”说着他不顾伊里窦身上的猪粪气味,勾搭着他的肩膀将他死死搂着。

    伊里窦仿佛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眼中露出了求生的欲望。

    裴旻笑着对城楼上的唐兵道:“还有力气的,跟我一起喊,好走,不送!”

    在他的指挥下“好走,不送!”

    四字响彻天地!

    伊里窦一时间不明白原因,转念一想,却明白过来,高声咆哮,想要挣扎,却给裴旻死死的搂着,动弹不得。

    吐蕃人听不懂中原话,裴旻不管,但是吐蕃大将一定听得懂。

    “不要觉得我狠,也别跟我说什么祸不及家人!跟你险些害的我金城满城皆屠相比,我够仁慈的了!”裴旻说着手上劲力越用越大,活活的将他勒死了。

    他相信若乞力徐或者别的认识伊里窦的人,看到这一幕,一定会以为伊里窦跟唐军串通的。

    要报复,就让他们报复去吧!

第二十二章 功高遭嫉 按兵不动

    渭源军马场!

    随着军马的撤离,军马场只剩一个巨大的空盒子。

    王海宾意气风发的将军马驻入其中,连安营扎寨的时间都免了。

    经过邢水血战,王海宾打出了自己的威势,打出了大唐的威势。他的勇悍以及用兵的大胆无前,让统帅中军的薛讷都叹为观止,认可了他的实力。亲自下令调遣三千骑兵,给王海宾补充损耗。

    王海宾也不辜负薛讷的信任,再次于渭州击破豪岐的游奕军,将吐蕃三路游奕军杀的闻风丧胆。

    王海宾出色的表现再次赢得了薛讷的嘉奖,将王海宾的先锋军改编为前军,分别调以马清为左翼,孟林为右翼,威逼吐蕃驻扎之地大来谷。

    王海宾的地位也突然提升了,从一小小军使,成为了指挥三万前军的大将。

    这种差别待遇,让王海宾的旧部特别兴奋,就跟打了鸡血一样。自己的上司,军功赫赫,他们这些当部下的自然是与有荣焉。

    “这么说,吐蕃是打算跑了?”王海宾擦拳磨掌,眼中竟是兴奋的神色。

    斥候颔首道:“跑没跑,属下不知,只是他们已经将羊群赶往长城堡方向,确实有向长城堡撤退的迹象。”

    “错不了!”王海宾直接一屁股坐在地上,从怀中掏出地图,细细查阅,手指着金城道:“金城肯定没有落陷无疑,要是落陷,他们定会在大来谷跟我们堵住我们西进的路。定是金城他们破城无望,打算退回去与攻城军汇合,一起撤回洮州。”

    张澜兴奋道:“王哥说的有理,这人的名,树的影,金城有裴副使在,没那么容易攻克。太好了,金城不失,我们杀了他们近万兵士。金城杀了多少尚不清楚,想来与我们差不了多少,这仗打的可不亏。”

    王海宾双眼泛光道:“亏不亏不好说,洮州在他们手上,我们一日没收复,都算不得胜。吐蕃的统帅真不简单,撤退的这般利落,明显是不想跟我们打了。打算撤回洮州,利用洮州的城墙。依仗城墙之利,与我们打接下来的仗。”

    张澜忙道:“那可不能让他们如愿了。”

    王海宾瞧着张澜,笑道:“不错,有长进。他们如愿,我们就不如意了。不能让他们如愿,应该主动出击,将他们大军消灭在洮州外,只要他们溃败,收复洮州是迟早的事情。”他起身双手敷在身后,来回走了几步道:“立刻通知马清、孟林让他们立刻拔营出击,与我一到杀往大来谷,不能让吐蕃顺利撤退。同时通知薛大使,让他火速赶来支援,我们的兵力对上大来谷的兵毫不畏惧。加上金城的攻城兵,就吃不消了。”

    这话音一落,王海宾立刻擂鼓聚将,呼喝兵卒准备出击了。他行事向来果敢决绝,一但拿定主意,立刻行动。

    不过短短的一刻钟,王海宾已经率着本部兵马浩浩荡荡的杀向了大来谷!

    **********

    在渭源军马场的右侧。

    孟林指挥着兵士安营扎寨。

    安营扎寨是一个很讲究技术的活,真正是用兵好手,能够从他的营盘布局看出主人的胸中韬略。

    这一路上的营寨是顺便安扎的,到了渭源,离吐蕃的大来谷只有十几里远,随时有给袭击的可能,便不能大意了。只是孟林胸中甚无墨水,能够取得今日的地位是因为在唐隆政变中立了不小的功劳。他的营盘布置起来有些七零八落,破绽百出。

    “孟兄!”

    孟林突听有人叫他,扭头过去却是同病相怜的马清。

    孟林策马迎了上去道:“马兄怎么来了?你的营盘立好了?”

    马清愤恨道:“丢给副将了,老子才没有闲功夫陪他玩。一下小小的军使,打了几场仗,还翻天了?岂有此理,反过来刁难老子!”

    说起这事,孟林眼中也充满了不岔。

    他们前军今日一起过了渭源,渭源军马场是天然的营帐,军队一起驻扎进去还是容纳的下的。

    王海宾却提出了异议,大军拥挤在一起,影响兵卒的调配,遇到敌袭时,不方便反击。根据地形地势,他让孟林、马清安排到了渭源军马场的左右两侧,形成犄角之势。

    这本是一个高明的决定,但是孟林、马清却觉得王海宾故意刁难他们,占着打了几场漂亮的战役,目中无人,很是愤慨。

    孟林道:“别提他了,晦气。一个小小的军使,官阶都没老子大。爬在老子头上耀武扬威,他是哪什么玩意?”

    马清吭哧道:“现在没有,今后就不好说了。没见大使对他的器重,好像少了他,就打不赢吐蕃一样。就吐蕃那蛮夷,换我来,一样打的他们抱头鼠窜……”他还要说话,却见孟林给他施了一个眼色。

    马清闭嘴不言。

    一骑由远而近。

    “孟郎将!”

    孟林马上抱拳道:“可是有事?”

    来骑道:“王军使收到了吐蕃的消息,判断吐蕃意图撤退,让孟郎将随后追击,与他一起拖住吐蕃大军,待薛大使抵达之后,一同破敌。”

    孟林颔首应道:“明白了!”

    来骑马上回礼,匆匆而去。

    见传令使走远,孟林“呸”的一口唾沫吐在地上,愤恨道:“刚刚扎好营,又要动身,呼喝来,呼喝去的,真将自己当做一个人物了?马兄,你也准备去吧!气死老子了。”

    马清亲哼了声道:“老子没收到命令,准备什么!”

    孟林突然顿住了脚步道:“马兄,这话何意?”

    马清眼中有着一丝嫉妒的目光道:“此战风头都让姓王的一人抢了去,我们出战,败了,我们的事,赢了,他的功劳。他一个小小军使,凭什么指挥老子?”

    孟林眼中一阵迟疑,想着自己的官位明明胜过王海宾许多,今时今日却要为他做嫁衣,将心一横愤然道:“老子也没收到命令,他爱冲,自己冲去。”

    马清狰狞一笑道:“对了,明明是他贪功冒进,没有知会我们,输了,与我们兄弟何干?我们兄弟按兵不动就是了,他不是了不起吗,看他能嚣张到什么时候。”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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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剑圣介绍:
盛唐三绝:李白的诗、张旭的草书、裴旻的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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