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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流星陨光刀     神弃哥布林txt下载     神弃哥布林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312章 巨大骸骨

    次日下午,一众牛羚部落的成员在午后完成集结,与来时不同的是,队伍里多了两人,正是孟庆与兰雅,对于孟庆两人的加入,牛泰的族人们是举手欢迎的,毕竟孟庆光是展露出的身家,就足以成为牛羚部落最近十年来最大的贵客。

    牛羚部落需要购买的物资也已经购买齐全,来时一众人马携带着众多的毛皮,返程时也带着大包小包的东西。

    他们购买的物资孟庆看的真切,里面包括盐巴、茶叶、铁料等必需品,没有鲜花王国常见的魔药,也没有制式的武器和盔甲,生活在草原上的小部落,大多数时候都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

    孟庆的战马已经折损在鲜花王国的王都,如今骑着的马不过是普通无比的坐骑,和牛泰一众人的坐骑没什么区别,倒是兰雅的坐骑还是那匹从哥布林联合营地带出来的,模样威武不凡。

    对于草原上的景色,在经历了最初的新鲜后,如今对孟庆而言已经没那么吸引了,他在跟随牛羚部落的成员前进时,更多的在对脚下的土地进行观察,也许地面下就会有意外的发现,那比一成不变的草原要有趣的多。

    孟庆见到最多的是被泥土掩埋在土壤下的骸骨,有人的也有野兽的,有些骸骨早就被泥土里的虫子吞噬掉了所有的营养变成了枯骨,唯有颅骨那空洞的眼眶一成不变。

    经历了两天的行程后,孟庆终于抵达了此行的目的地,在牛羚部落一众人看到出现在地平线上的部落轮廓后都加快了速度,其中以牛泰最为激动,第一次走出家门的他,现在很想念自己的亲人。

    外出归来的族人在回归后,自然迎来了牛羚部落全体老少的欢迎,多出来的两人也很快成了众人围观的对象,有半大的孩子只裹着一张破烂的羊皮就四处乱跑,头发长长的披散着,连是男孩还是女孩都看不真切。

    牛羚部落给孟庆的第一印象就是穷,这里的人穷得一家一顶帐篷都勉强,更别提每个人身上都有厚实的毛皮衣物,即使如此牛羚部落的人还得将为数不多的毛皮拿出去出售,换成钱后换来足够让营地老小越冬的必须物资。

    牛羚部落上千号人,给孟庆的印象还不如过万头散落在部落周边的牛羚野兽来的震撼,这过万头牛羚并没有被圈养起来,而是像真正的野生牛羚一样可以自由自在的进食喝水,也会在吃光这片草原上的牧草后转移位置找寻新的牧草。

    牛羚部落已经将这群牛羚视为自己的囊中之物,那些牛羚也不会害怕人类,有些聪明的牛羚受了伤还会找人求助,这是一种很复杂的伴生关系,在自然界之中非常的常见。

    大概每隔一个月,牛羚部落的位置就会移动一次,这与牛羚群有着紧密的关联,不过再怎么移动,方圆上百里还是足够牛羚部落与上万头牛羚过活的,更远的地方是其他部落的领地。

    “找到了。”

    在抵达牛羚部落没多会后,孟庆便是找到了此行想找的东西,一具被掩埋在部落现存区域地下的一具骸骨,那具骸骨比起普通的人类要大得多,哪怕不知已经死去了多久,骸骨依旧洁白如玉,周边几十米连一只虫子都见不到。

    询问牛泰之后,孟庆知道了牛羚部落现在逗留的区域是牛羚部落逗留时间最长的一片地方,每年冬天到来前,牛羚部落都会在这里定居,因为靠近湖泊周围有山丘能挡住北方来的寒风,也是牲畜躲避寒冬的好地方,虽然是动物,但牛羚还是懂得趋利避害的。

    “在看什么?”

    牛泰和妹妹终于完成了离别后的相聚,一番对话后,他转身找到孟庆时,发现孟庆正在聚精会神的盯着领地里的一处空地看的认真。

    “在想事情,这是你的家人么?”

    孟庆没有直言,注视着紧跟在牛泰身后偷偷打量自己的那个小女孩,对方在孟庆看来时连忙躲到牛泰身后,过了几秒后悄悄的探出头来,发现孟庆还在看着自己,再一次的将头缩回去,胆小的样子让孟庆感慨不已。

    “是我的妹妹,亲妹妹。”

    牛泰点点头,想了想后还是没说自己父母的事情,孟庆自然也不会去问这些事,毕竟他来这里并不是叙旧的,而是有更重要的事情。

    “我们长老想见你。”

    和孟庆对话了几句,牛泰颇有些无奈的开口道,外出的人带来了客人的事情,在他们回来后已经不是秘密,部落的管理者自然也知道了孟庆的到来。

    “相比这个,我更好奇你的故事。”

    孟庆并没有在意,那些人与他何干,他又无需看人脸色行事,别人敬畏也好讨厌也罢,他都不在意。

    “让您费心了。”

    牛泰背负着邀请孟庆的任务,所以最终还是邀请到了孟庆参加只有部落管理层能参加的午宴,本来牛泰的身份是没办法参加这样的午宴的,算是沾了孟庆的光。

    一场午宴对孟庆而言颇为无趣,那些眼里只看到金币的人,哪里会在意孟庆从什么地方来又是什么身份,只想要从孟庆这里弄到钱,为此愿意付出极大的代价,包括女人、牲畜与牧场,这是许多牛羚部落的族员梦寐以求的东西,但对孟庆而言没有一点吸引力。

    “这样吧,我刚刚来到这里,有了一点不同寻常的发现。

    你们调用一些人手,协助我做一些事,我愿为此付出金币为报酬,当然最后获得的东西归我,如何?”

    孟庆说的自然是那具被掩埋在地下深处的巨大骸骨,虽然他自己也能想办法挖出来,但肯定会有很大的动静,也会引来这片地方主人的敌视,倒不如一开始就讲明白,拿钱来换那具骸骨,反正孟庆有的是钱。

    “部落的地下有什么好东西,居然能让身家丰厚的他都动心?”

    “管他是什么呢,既然他说了有东西,先挖出来再说呗,到时候卖不卖还不是我们来决定?”

    “说的没错,毕竟这里是我们已经生活了好几代人的土地,地下的东西自然也是归部落所有。”

第313章 挖掘成功

    午后的牛羚部落变得热闹无比,在孟庆选定了位置后,几十号壮劳力持着锄头铁锹等工具,开始在骸骨上方的土地开始动土,引来的围观者更是多达几百人,如今距离冬日已经没有多久了,该忙活的都忙活完了,大家都有充裕的时间来看热闹。

    几十号壮劳力一直忙到夜晚来临也才挖了五米深,主要是挖到一人深之后,光是将下面的土壤运送上来就是一件事,只能一点点的用容器往外运输,进度很是缓慢。

    在晚宴上孟庆很是干脆的支付了应当付出的费用,十枚金灿灿的金币让晚宴上的一众人都眼热无比,他们之前带着厚实的毛皮,赶了几百里路去出售,得到的金币也没有这么多,孟庆身家阔绰的身份无需再质疑,一众领导层对明日更加期待,能愿意花十金币雇人,孟庆肯定愿意花更多钱买下从地下挖出的东西。

    一直到第二天下午,几十号壮劳力换了三波,深坑才挖到地下十米左右,这个深度已经挖出了地下水,浑浊的泥水一盆盆的被舀出来,但很快又会渗出汇聚到一起,极大的增加了挖掘的难度。

    “还有多深?”

    这已经是众人今天第五次询问孟庆,唯一知晓真相的孟庆摇了摇头,重复之前的回答:“还早着呢,继续挖。”

    确实还早着呢,那具骸骨在地下二十多米的深处,孟庆除非动用特殊手段,否则也只能费力自己从地下挖出来,不然他也没有必要雇牛羚部落的人来挖。

    又过去了三天,这三天孟庆每天都会付出十几枚金币的雇用费,这让一众牛羚部落的长老们又喜又忧,喜的是孟庆这几天掏的钱抵得上牛羚部落上千号人一整年的收益,忧的是万一地下真的有孟庆想要的东西么,快要挖出一口长宽五米的深井了,还没挖到有东西出现的深度。

    到了这会整个牛羚部落能出力的人都被召集过来,不管是妇女还是精力充沛的孩童都上阵了,他们当然也是有钱可以拿的,不过一人平均换算下来,一天不过只有几枚铜币而已,连孟庆给的雇用费十分之一都不到。

    “挖到了,我们挖到了!”

    已经深到二十多米深度的深坑中,传出激动无比的呼声,连续挖了这么多天的土,牛羚部落的劳力们早已经筋疲力尽,要不是长老们强硬的命令他们不许停下,他们早就扛不住散去了,一边舀水一边挖土真心太费心费力了。

    “天呐,这是什么东西,好重!”

    很快深坑内又传出和之前不同的惊呼声,那具能被孟庆看中的骸骨自然非比寻常,哪怕只剩骨架也沉重无比,每一根都有几十磅重,整具骸骨更是有数千磅重!

    和正常生灵死亡后骸骨散落的模样不同,这具在孟庆看来是某种魔骸的骸骨,哪怕只剩骨架也是完整拼凑在一起的,骨头相连处有着至今没有腐坏的筋膜连接。

    当劳力们用密密麻麻的绳索捆缚住深坑里的骸骨几百人奋力往上拉的时候,众人心中都是期待无比,完全不知道自己到底挖出来怎样危险神秘的东西。

    骸骨再重,在几百人的努力下最终还是被拉出深坑带至地面上,当那具横躺在地面上有五米长,光是脑袋都有水缸那么大的骸骨进入众人视线中后,一致的冷嘶声接连响起,除去孟庆外,所有人这才明白这么些天到底在挖什么样的东西。

    “这,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啊?”

    “是某种生物的骨头么?但太大了吧,而且是人形的。”

    “听说上古时代有一种名为泰坦的生物,他们身高两丈,这难道是泰坦的骨架?”

    牛羚部落的人沸腾了,亲眼见到这种不符合常理的事物,这对他们的冲击力很大,让本就愚昧的他们更加的敬畏那些莫名的存在。

    “阁下,这就是你想要的东西?

    可是,你怎么能在刚来这片土地上,就能发现深藏地下几十米处的这具骸骨?

    它到底是什么?”

    牛羚部落的长老们都聚在孟庆身边,用颇为复杂的目光望着孟庆,现在的他们也非常犹豫,这具骸骨任谁看都知道是好东西,就这么给孟庆他们真的不甘心。

    “我能提前知道,自然有我自己的办法。

    它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个秘密,恕我不能明言。

    放心,不会让你们白白努力的,这具骸骨,我出一千金币买下它,你们意下如何?”

    孟庆面带神秘的微笑,张嘴吐出了这群人绝对无法拒绝的一个天价,一千金币是个什么概念,能让一直以来贫穷无比的牛羚部落一夜暴富,人均财富突破一金币,这是连人类王城的许多人都没达到的地步。

    孟庆的话更加让这群牛羚部落的长老确定这具骸骨是真正的好东西,他们对望着,都看到眼中的心动以及挣扎,几人避开孟庆悄悄对话着,孟庆也不以为意,蹲在骸骨身边,一寸寸的检查着这具庞大的魔骸。

    牛泰也蹲在孟庆身边,望着孟庆查看魔骸的一幕,他的内心此刻还被震撼着,一是因为巨大的魔骸,二是因为孟庆的先知先觉,他可是带孟庆来牛羚部落的,牛羚部落上千人世代居于此地都不知道地下有这么一具骸骨,孟庆一来就能发现,怎是奇怪可以解释的清楚。

    而且牛泰内心还有一个特别的感受,是从魔骸上传出来的,他心中有一个声音告诉他,这具骸骨非常特别,必须要他想办法保留住,但此刻的情况是孟庆想要,他牛泰已经收过孟庆的礼物认下孟庆这个朋友,如今是万万没办法和孟庆争这具骸骨的,也没孟庆这么丰厚的家底来竞争。

    “是不是觉得这具骸骨很特别?”

    牛泰的目光,孟庆自然能够察觉,他在观察魔骸的时候,忽然转过头看向牛泰,目光中有着让牛泰心悸的智慧,刹那间牛泰只觉浑身上下没有一点秘密可言,仿佛被孟庆看了个光。

    “是有那么一点特别,我很想要,但你要是想要的话,我不会也没办法和你争。”

    牛泰老实的回答内心的想法,他是不会说谎的。

    “你想要来做什么?”

    孟庆很是关切的深入询问。

    “我也不知道,总之就是想要,比起看到金币来的感觉还要强烈。”

    “那这个呢?”

    孟庆摊开手,一滴紫黑色的鲜血,滴溜溜的在他掌心中晃动。

第314章 你想变强么?

    “咕嘟!”

    看到那滴魔之血后,牛泰视线中的一切都消失了,眼中只有那滴在他看来极具诱惑力的鲜血。

    在孟庆的观察下,牛泰的身体也在发生着极大的变化,原本并不强大的魔之血脉,在这滴精纯的魔之血的引导下开始吞噬牛泰身体里的其他血脉成长,这让孟庆看到了之前的自己,不过他的变化速度没有这么快,而且面对的是蕴含海量魔之血的魔之心。

    在牛泰不由自主的伸出手准备抓住孟庆手掌中的那滴魔之血时,孟庆手掌一缩,那滴魔之血被他重新收回到空间戒指中。

    失去了魔之血的诱惑,牛泰狠狠的打了几个冷颤才回过神来,在这之前,连他的意识都被体内的魔之血脉压制住了,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低等的魔之血脉,渴望得到更高等的血脉以此获得进化。

    同理高等魔之血脉能够让更多的低等魔之血脉进化,但要消耗其本身的能量。

    如果这就是远古时代魔能与强大的原初精灵对抗的原因那就很容易解释了,魔的死亡并不是没有价值的,它们即使死亡后依旧能够潜移默化的影响周围的一切事物,包括原初精灵。”

    孟庆低声说着牛泰听不懂的话,他和孟庆之间的交谈不过持续了片刻,除了兰雅外并没有多少人关注到之前发生的一幕。

    “刚刚我好像看到了你拿出什么东西?”

    牛泰望着孟庆欲言又止,内心有一个冲动让他无法压抑住想法。

    “在回答你的问题之前,我想先问你几个问题。”

    孟庆思考了片刻后就牛泰的问题给出答复,不过要求对方先回答自己的问题。

    “你说。”

    “在你看来,生活在这片天空下的土地上,是否让你满意?”

    “一直以来我都对我的命运感到无奈,奈何并没有办法改变现状,即使有什么想法也只能压在心里没办法付诸实际。”

    牛泰听了孟庆的话沉默了很久,他的生活如意么?

    当然不如意,父母双亡只剩下他和当时还很小的妹妹相依为命,虽然还有血亲但对方明显没把他当一家人看待,动辄大骂,要不是牵挂着年幼的妹妹,牛泰早就在沉默中爆发,像是划过夜空的流星一般消逝了。

    “如果你有改变这一现状的实力,你会让这个世界变成你想要的模样,还是想要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让发生在你身上的悲剧不会更多的发生在其他人身上?”

    孟庆的这两个问题彼此之间并不矛盾,牛泰想要的世界,肯定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完美世界,而是他和亲人可以过得更好的世界,外人的事情对他而言太过遥远了。

    “我会选择让世界变成我想要的模样。”

    牛泰毫不犹豫的回答道,也在孟庆的意料之中,换成他是牛泰,估计也只有保全自己和亲人的想法,对外人的生死漠不关心。

    “好的,我知道了,你问我吧。”

    孟庆不知在想什么,在牛泰回答完之后沉吟良久,这才抬头看向牛泰。

    “还是那个问题,你刚刚拿出了什么东西,我很确信你拿出来的东西对我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一直到现在我的心都还跳动的比正常要快很多。”

    “这是一种强大存在的血液,和这具骸骨同属一个种族。

    他们是早已经从这个世界明面上消失的魔族。

    之所以你会被这种血液吸引的原因也很简单,你的身体里存在已经觉醒的魔之血脉,而这滴精纯的魔之血可以使你变得更强大,这远比对食物的渴求更强强烈,才会给你造成这么大的影响。”

    “魔族!”

    牛泰在这之前从来不知道什么魔族什么精灵,出身草原上小部落的他,见识太浅短了,所知道的几乎全是从他人那里得知的,在没有义务教育没有书籍的地方,想成为博学者是万万不可能的一件事。

    孟庆稍微花了点时间和牛泰讲述了魔族的来历与故事,这让牛泰叹为观止,他这会才知道原来曾经这片时空在非常久远之前发生过这些事,从这具被挖掘出来的骸骨上他也能知道孟庆并没有说谎,也没有必要对他说谎。

    “我体内的那种魔之血脉,会对我产生什么不好的影响么?”

    短暂的喜悦过后,牛泰的脊背都渗出了冷汗,他才知道自己有魔之血脉的事情,一直隐藏的秘密此刻似乎也能得到解答了,如果他身负上古魔之血脉的话,就能解释他为什么能在筋疲力尽的时候凭空爆发出力量然后很长时间陷入虚弱之中,这哪里是什么天赋能力,分明是体内的魔之血脉在面临危机时自救的行为。

    “会的,如果你的魔之血脉超过一半的话,一定会有不好的影响,我能猜到大概情况,无非就是你的理智彻底被压制永远无法再次清醒,会把进入视线的所有非同族存在视作猎物大肆杀戮,吞噬肉食血液强化自身,最终走到所有生灵的对立面,直至被强大的生灵剿灭的一天。”

    孟庆的这些话是给牛泰说的,其实也是给自己说的,他之所以获得魔之心之后只敢取魔之血而不打魔之心的主意原因就在这里,再说了这可是一颗比他本人还重不知多少倍的一颗心脏,他也没有能力能把其换到自己的身体里去。

    眼下发现了一具魔骸,这让孟庆有了新的想法,他掌握的月光之力是能滋养生灵的髓之力的,如果能将这种能力用在魔骸上,再将魔之心与魔骸相连,会发生什么事连孟庆都无法猜测到真相,可能没有一点变化,也可能有孟庆都意料不到的变化。

    “不,我不想变成那样!”

    牛泰踮起脚环顾四周,看到了不远处因为他的身份得到更好待遇的妹妹,对方是他心中最大的牵挂,没有什么可以超越这种牵挂。

    “那你想要改变自己所在环境的实力么?

    你想变强么?”

    孟庆的声音带着莫名的意味,很低沉,充满蛊惑。

第315章 短视

    在进行自己新计划之前,孟庆觉得自己有必要进行一些实验,就像曾经所在时空,学医者在医治患者之前,或多或少的都进行过其他实验,如动物解刨、尸体解刨等,一切的一切,都得有一个先后顺序,没有什么可以无中生有。

    在重组魔骸与魔之心之前,孟庆的实验对象就是身负已经觉醒魔之血脉的牛泰,在这之前他实验的对象是魔蜥,这一实验算是失败了,虽然魔蜥很强大,但进化上限有限,而且魔蜥是爬行动物,只有在同为人类的人身上进行过实验,孟庆才敢真正的出手。

    对一个大活人进行实验,孟庆对此并没有什么愧疚感,他很牛泰不过是萍水相逢,如果对方没有身负魔之血脉的话,他孟庆连多看一眼都不会,更不会有现在为了挖掘魔骸付出大量金币的事情,这具挖掘出来的魔骸暂时还没有归属于他,不过他相信这具魔骸必然会属于他,外人谁也拿不走。

    “我想变强么?

    我当然想要变强,想要变成勇士,想要出人头地,想要让妹妹过的更好。

    你知道么,我现有的一切,都是在成人礼上与牛羚角力自己得来的,包括帐篷、坐骑以及其他现有的一切,当天晚上我兴奋的睡不着觉,一直以为自己是在做梦,直到天亮了看到东方升起的太阳才敢相信这些都是真的。”

    牛泰呢喃着,语气从低沉变得激昂,尤其是在成人礼后的这次外出,对他更有了新的想法,他对金钱的渴望远比之前更加强烈,不再是够用就满意,他想要得到更多,想要像在灰角部落的孟庆一样可以一掷千金。

    孟庆没有告诉牛泰的是,在买下俘虏的当夜,孟庆暗中料理了那位来头不小的狼腾和他的属下,对方一群人居然试图用火油把他们的住所点燃,对于想要自己命的人,孟庆从来不会手下留情。

    “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要不要抓住看你自己。

    事先声明,一旦选择抓住,你有很大的可能会入魔,下场唯有一死,我不会放任入魔的你放肆太久的。

    现在,你还想变强么?”

    “我想,我应该没有办法拒绝。”

    不舍的望向自己的血亲妹妹,牛泰用恳切的目光望着孟庆:“如果我入魔了,你能不能带我妹妹离开,只要让她能安全成年就行,无论带到哪里。”

    “我答应你。”

    这对孟庆而言虽然有些麻烦但并不是太大的麻烦,多一个人多一匹马的事,他又无需真的照顾对方到成年,只需要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把其放下即可。

    而且,孟庆对这次的实验有不小的把握,之前对魔蜥的实验是首次,他自己也没有多少把握,结果也是可想而知的,魔蜥虽然变强了,但下场很凄惨,死的连个全尸都没有。

    “谢谢你。”

    牛泰深深的对着孟庆躬身行礼,这是他能对孟庆表达感谢的最好办法。

    “牛泰,你也在这里啊。”

    之前离开去商讨对策的牛羚部落长老们一起到来,看到立在孟庆身旁的牛泰后,为首之人顿了顿就要借故让牛泰离开,不过孟庆并没有理会这人的话,而是出言喊住了想要离开的牛泰:“你也留下来吧,现在的你,无需再向他们低头,你现在算是我的人。”

    “是!”

    牛泰内心满是激动,虽然不清楚孟庆到底是什么来历什么实力,但他可以猜到孟庆比起牛羚部落所有勇士加一起还要强大,身家更是无比的阔绰,能在有生之年遇到这样的贵人,他牛泰真是太幸运了。

    “这……”

    众人面面相觑,不过连牛泰都对此没有什么异议,他们又怎么能多言什么呢?

    牛泰虽然是牛羚部落的人,但并不是卖给部落的,他要选择离开部落,除了用大义劝阻或者强硬阻拦,他们真的没有什么好办法,现在有孟庆给牛泰撑腰,他们即使有不满也不能说什么,毕竟还有求于孟庆太多。

    “要说什么,你们就直说吧。”

    瞥向那群有些尴尬的牛羚部落长老,孟庆的目光重新落在魔骸上,在他看来,多花一秒钟时间去看这些人都是浪费,还不如多对魔骸进行观察来的重要。

    “我们商量过了,你看一千五金币怎么样?”

    人是一种很有趣的存在,大多数时候目光都是短浅的,只能看到眼前的东西,想着谋取属于自己的利益,能得到一,就会想得到更多。

    就比如现在,一群人商量好一会,多要的几百金币,对孟庆而言连拔一根头发都算不上。

    “给你们加一百,牛泰和他的妹妹我带走了。

    当然,还有这具骸骨。”

    孟庆挥挥手,甩出已经准备好的袋子,袋子被甩落在那些长老们面前,从袋子口洒落出一地金灿灿的金币,硕大的口袋,成为了吸引所有人眼球的事物。

    “嘶!”

    虽然早知道孟庆非常有钱,但见孟庆这般视金币为无物的一幕,众人都知道自己绝对要少了,许多人心中都产生了一个想法,那就是孟庆到底有多有钱,以及是否要在这会多问孟庆再要更多的金币?

    “还有什么事么?”

    孟庆似笑非笑的望着那群彼此对望着的牛羚部落长老,这群人在想什么他岂会不知道,不过他并不想多管,只要对方不贪心不足,他不会因为一些金币就翻脸的,这对她而言不过是毛毛雨罢了。

    “没事,牛泰能追随你是他的荣幸,阁下请稍做休息,终于忙完了族人们也能休息了,今天是一个值得庆贺的一天,还请阁下一定要留下来参加今晚的晚宴。”

    管事者在其他人之前率先开口,背对着孟庆对其他人使了一个眼色,并是不谋划怎么获取孟庆的金币,而是他因为孟庆无中生有拿出金币的手段而想到了更多的东西。

    这会的他巴不得孟庆现在就消失在自己的视线,因为对方远比想象中的更加危险。

    “嗯,有劳了。”

    孟庆也没打算现在就走,即使要走也得让牛泰收拾一下,虽然并没有什么可以收拾的,但这里是牛泰成长的地方,肯定有一些人需要告别,一些事情需要在离开前去做。

第316章 天为被地为床

    除了少数人,牛羚部落的成员并不知道为了那具巨大的骸骨孟庆花费了多少,但可以想象一定不是一笔小数目,不然也不会让长老们把部落里最有价值的食物全都拿出用在当天的晚宴上。

    说是宴会,其实更像是一场狂欢篝火,举办场地不在某个建筑内,而是在部落的中央空地上,草原上的人家,少有平原上那些宏伟的建筑,他们居无定所,四海为家。

    暴熊的熊掌、金雕的翅膀、榛鸡、松茸、蜂蜜等珍稀食材,平日里连牛羚部落的长老们都不舍得吃,今日全都从放满冰块的地下冰窖中取出用于款待孟庆这位贵客。

    更多的牛羚部落族人今日也有口福了,没到傍晚几头油光水滑的公牛羚就被宰杀完毕下了锅,最令人瞠目结舌的是,牛羚部落的人居然将一只剥了皮的牛羚肚子掏空填上香料沾上油就那样用长木棍整个穿过,放在篝火上烤了起来。

    “烤牛羚,不是贵客绝对没有口福享受的好东西,往常一年部落都不会这么做一次。”

    傍晚来临时所有人都能闲下来了,篝火很快被点燃,不一会儿喷香扑鼻的烤肉就被削好端上来,面对这平日极难享受到的美食,牛羚部落的男女老幼都无法拒绝,哪怕是牙齿快掉光的老者,也端着陶制盘子努力的啃咬烤的酥脆的肉片。

    肚里填了松茸表皮沾满蜂蜜的榛鸡被烤好后,离好几米远都能闻到多种味道混合在一起的浓香,孟庆知道榛鸡,所谓的天上龙肉说的其实就是它,孟庆曾经所在的时空,人们将其称之为飞龙。

    牛泰和妹妹坐在一起,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大口的吃着享用不尽的肉食,他的心中有欢喜也有忧愁,欢喜的是无论怎样,他的妹妹会一直有人照顾,忧愁的是孟庆即将要做的事情,他有一种预感,那对他而言,坏处远远大于好处。

    “哥哥,你怎么不吃呢?

    好多好多肉啊!”

    尚且年幼的小女孩完全不知道即将发生的事情,她所能看到的只有眼前的状况,肉可是好东西,以往她一周都难吃到一次,有的时候好几个月都尝不到肉味。

    “嗯,好吃就多吃点。”

    牛泰内心的忧虑因为妹妹的声音消散一空,对方是他心中的唯一牵挂,除此之外牛泰再无任何牵挂,这也是他愿意为孟庆效劳的原因,因为孟庆答应给他妹妹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令孟庆哭笑不得的事情出现了,似乎草原上的人认为动物的生殖器是好东西,所以烤好一头牛羚后,首先将那长长的东西切下来放在盘子里端给孟庆,这让孟庆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颇为尴尬。

    “咳咳,我无需此物,还是让给有需要的人吧。”

    见众人的目光都落在自己身上,孟庆摆了摆手,有人窃笑着,也有人确信的点头。

    草原上的水远不如奶酒受欢迎,酒足饭饱后,就有人围绕着篝火唱起草原上流传几千年的歌谣,那些歌谣的曲调都是极高,词曲也是极为简单,就是直白的表达内心想法,没有一点弯弯绕绕,大胆的能让人听了面红耳赤。

    更多的人手牵手绕着篝火跳起了舞,边唱边跳,最后发展成足有几百人规模的庞大队伍,男女老幼都加入其中。

    “说真的,我其实挺羡慕这些人的。

    除去匮乏的物资以及莫测的天气还有随时能成为威胁的兽群,生活在草原上真的是一件好事。”

    背靠一根立柱,孟庆仰头望着头顶璀璨的星空,今夜的星辰极多,比起孟庆记忆中小时候看到的满天星还要密集,在这个完全无工业废气污染的世界,除去阴雨天,绝大多数的夜晚都像今夜这般星光璀璨。

    “确实。”

    兰雅也点点头,一直以来她都因为缺少安全感在努力想要变强,一直到与孟庆相遇后才有了新的转折,变强不在是她心中最重要的事情,而是陪伴孟庆。

    幻想着与孟庆两人生活在靠近湖畔的草原上,日出时驱赶着牛羊吃草,日暮时返回居所喝着奶茶吃着烤肉的生活,兰雅有些痴了,那种不会被世间任何事所烦扰的生活,正是兰雅最向往的。

    草原上的男女,对男女之间的事情看的远比其他的地方要开放的多,载歌载舞没多久,就有看对眼的男女手牵着手离开人群,隐入周围的帐篷内乃至连帐篷都不进,就那么以天为被地为床进行着人类最原始的行为,低沉压抑的喘息声让更多的人手牵着手离去。

    “呸,这些人,好不知羞。”

    敏锐的聆听到就在身后十几米处的声响,兰雅的脸色在夜幕中看不真切,看肯定是红了,在有人能够聆听到乃至随时撞破的环境中做那种事,她可没有这样的胆子与脸皮。

    “天为被地为床,人伦大礼,天作之合,自然,而又原始,这和日月星辰一样,都是组成这个世界的一部分。

    怎样,要不要试一试这种环境?”

    孟庆对着兰雅眨眨眼,因为吃多了烤肉,身体多少有些燥热,秋后的风也无法压制住身体的那种燥热,最好的方式就是将其发泄出来。

    “不要……”

    兰雅的拒绝显得非常的无力,她是没办法真正拒绝孟庆的。

    “看,牛泰都找到伴了。”

    孟庆瞥见有趣的一幕不由得笑道,因为他的存在,牛泰这几日在牛羚部落的存在感也提升了不少,加上牛泰年轻脸庞很嫩的缘故,总会有人注意到他,并不求天长地久,能曾经拥有过足以。

    有趣的事情在于看上牛泰的不止一个女人,其中一个比较年轻和牛泰年龄相符,但两人还没来得及说几句悄悄话,就被另一个成熟的女人横插一脚,三人嘀嘀咕咕好一会,居然就那么一起离开了,孟庆眼尖,看到了牛泰是被两人一人拉一只手拉走的,内心似乎有些不情愿的样子。

    “这……”

    兰雅多少被震惊到了,草原上的人这么开放的么?两女侍一夫彼此还都是刚认识就这么做,这也太过分了点吧。

第317章 意外发现

    黎明前,孟庆从沉睡中醒来,身旁是兰雅的娇躯,对方昨夜被孟庆索求太多,到这会还没能苏醒。

    轻手轻脚的起床,孟庆穿好衣服下了床,走出牛羚部落为他们提供的豪华帐篷。

    门外身上挂着晨露的牛泰已经等了不短的时间,这是昨夜孟庆和牛泰约定好的时间,孟庆不愿让兰雅参和到这件事中,牛泰也需要避着妹妹。

    “准备好了么?”

    孟庆注视着牛泰,这是一个朝气蓬勃的少年,昨夜才真正的成为男人,连夜征服两位女人对他而言并不是多大的负担,有觉醒的魔之血脉,牛泰哪怕真的筋疲力尽还能龙精虎猛好一会。

    “准备好了。”

    牛泰此刻已经没有什么遗憾了,连一直以来期待的女人昨夜也享受过了,而且一次就是两人,虽然黎明前的温柔乡对他而言有莫大的诱惑力,但他还是抑制住了这种诱惑起了床,他要完成和孟庆的约定。

    “你放心,除了出现超出我掌控的情况,不然我肯定不会让你真的陷入危险之中的。

    一旦是不可为,我会立刻终止对你的实验。

    很快大家就会醒来,我们找一个远离部落的清净地方吧。”

    有人愿意全力配合自己的实验,孟庆当然不会让其随便陷入到危险之中,他能理解牛泰想要变强的渴望,因为这也是他内心渴望的东西,没有人会对更强的实力无动于衷,除非他已经死了。

    十分钟后,步行的两人已经远离牛羚部落上千米远,这里已经超出了牛羚部落的可观测范围,在黎明时刻更是寂静无比,除了风吹拂枯黄野草的声响,就再无其他的动静。

    牛泰身体内的魔之血脉,早在这几天已经被孟庆研究透彻,稀薄的魔之血脉遍布牛泰全身上下每一个角落,就像是一张极细的网一样,细到肉眼根本无法察觉到。

    孟庆要做的就是在自己体内也形成与牛泰相似的魔之血脉网络,现在的他体内可是有近百分之十的魔之血脉,远超牛泰,一旦掌握与牛泰相似的能力,他的实力会得到突飞猛进的提升。

    “你的能力,要怎样才能发挥出来?”

    不同的魔之血脉会有不同的能力,这点孟庆早就知道,他身体里的血脉,肯定不会和牛泰一样,他之所以找牛泰左右研究,不过是想要有一个直观的参考对象罢了。

    “需要把体力彻底耗尽时才会生效,那个时候会有一股力量在我身体内充斥,远超我本人的力量,那真是让人迷醉的体验,只可惜一旦结束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会陷入无力的状态,连骑马这种小事都做不到,最多能站起来走走,大多数时候还要躺在床上等待。”

    “一种绝境中补充体力的能力么?

    不算强大,但比没有要好得多。

    我知道了,那么你现在就想办法让你的能力发挥出来吧。

    放心,短时间我是不会离开这里的,当然也不会介入到你们部落的日常之中,或许这个冬天,我都会在这里渡过。”

    孟庆点点头,说出让牛泰惊喜不已的话,牛泰还以为孟庆很快就会离去的,那个时候的他不知道还有没有或者,能渡过这个冬天对他而言也是极好的,这样他能更多的陪伴妹妹。

    想在短时间消耗掉全部的力气,不做限制的奔跑是最快的办法,仅是全力奔跑了几百米,牛泰的体力就被快速消耗掉了,在他的身体内出现一股强大的力量时,一旁紧跟在他身旁的孟庆眼睛变得灿若星辰,他在用侦测能力,从最细微处观察牛泰身体里的变化。

    在孟庆的观察中,牛泰就像是被打了肾上腺素一样,平日里隐藏在身体深处的魔之血脉,在感应到牛泰的体力耗尽时便是被激活,刺激牛泰的身体各部位都进行了强化,而且有一些正常情况下不会出现的激素也被催发了出来,比如肾上腺素。

    肾上腺素是一种存在于所有生物体内的神奇激素,这和创世神有莫大的关联,神在创造百族的时候,虽然没有给他们像是神造神那样强大的天赋,但也给了他们绝境逢生的能力,那就是肾上腺素。

    被肾上腺素影响的生灵,短时间内不会因为疼痛而失去行动力,身体充满力量,只有将这种力量发泄出来后,被肾上腺素刺激的身体才会恢复正常,因为它的存在,这个世界上偶尔会发生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比如为了拯救孩子,母亲能用身躯顶住沉重的房梁,哪怕只有半秒钟也是正常情况下根本做不到的,换成是钢铁之躯在那个时候也会被压扁。

    除了身体内脏的激素分泌,还有更为神奇的事情发生在牛泰身体里,被激活的魔之血脉,使得短时间内牛泰拥有了极其微弱的魔的能力,这可能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要如何将其调用出来,毕竟从来没有谁告诉过牛泰,仅靠他自己恐怕这辈子也没办法琢磨出能力的使用方式。

    “跟我一起念!”

    早就掌握魔族语言的孟庆,在这一刻为牛泰找到了能激发他更强大力量的密语,这就像是打开某种门锁的钥匙一样,缺了它哪怕拥有血脉,已然没有办法激活这种能力。

    晦涩的声音从孟庆口中吐出,要不是牛泰竭尽全力聆听,真的听不懂孟庆到底是如何发音的。

    声音很急促也很简短,在孟庆的声音刚落下时,牛泰也紧随孟庆发出了那属于魔的声音。

    一股更加强大的力量从牛泰身体里涌出,牛泰感觉自己在变高,这并不是幻觉,而是他真的长高了,短时间内长高了近半米,直接把他身上的衣物撕扯成破烂布条。

    在孟庆的注视下,牛泰不光是体型变化了,连肤色也变成了黑色,看起来更加坚固甚至有一种钢铁的光泽,而且他的眼睛变得充满了暴戾与嗜杀,望向他孟庆的表情都从之前的敬重变成了危险的打量。

    “还是一种强化肉身的能力么?”

    孟庆表情不变,甚至有些失望,但下一秒他就笑了,因为变化过的牛泰张开了手掌,无师自通的吐出了魔语,一股无力感让孟庆差点瘫倒在地,就像是浑身的力气被抽走了一样。

    “还有抽取敌人体力的能力!”

第318章 冬季

    失去大半力量的孟庆并没有害怕,因为牛泰在动用过这一能力后,虽然暴起向着他孟庆接近,但身体就像是漏了气的气球一样快速变矮。

    他体内稀薄的魔之血脉,能支撑他抽走孟庆的力气就已经达到极限了,再也无力支撑牛泰做更多的事情。

    望着像是漏气皮球一样瘫软倒在地面上的牛泰,孟庆耸耸肩,重新回忆了一遍之前的所见后,单手拎起牛泰,在天还未亮时返回了牛羚部落。

    一连几日孟庆与牛泰都会在天不亮的时候离开,最先知晓这件事的是兰雅,但孟庆不让她参与,兰雅便是知趣的不多问,每日带着牛泰的妹妹玩得不亦乐乎。

    天气一天比一天冷了起来,萧瑟的秋风无休止的吹拂过草原,吹黄吹枯了草木,吹得那些没有为越冬做好准备的小部落心惊胆颤。

    牛羚部落今年的冬季大概会很好熬,有了孟庆的那大笔金币入账,在入冬前部落由派出了一波人马去周边的一些小部落购买了足够多的肉制品与奶制品,都是高热量的食物,尤其是干奶酪,一块就能让人一整天都不会饿肚子。

    当漫天飞舞的雪花洋洋洒洒的落地时,冬季正式到来,草原上再难见到以往那些觅食的动物,大部分都是想牛羚部落的牛羚一样找到了适合越冬的区域,抱团取暖熬过这个冬季,以牲畜维生的那些草原上的部落们,这个冬天也只能龟缩在帐篷内,祈祷冬季赶紧过去,春天早点到来。

    魔之血脉蕴含了太多的秘密,哪怕孟庆有侦测能力,也不是短时间能够研究透彻的,这让他在冬天到来时不得不留在牛羚部落,虽然食物品种单调了一些,但孟庆不是对食物那么苛求的人,更何况有美人整日整夜相伴。

    被孟庆滋润的脸蛋水润有光泽的兰雅每日都容光焕发,完全不似生活在草原上的那些女子那样脸部都被风吹得皱巴巴甚至皴裂,一些试图打孟庆主意的女人,在看到兰雅后都是自卑的掩着脸急急忙忙的离去,她们在兰雅面前一点信心都没有。

    牛泰的这个冬天过的很滋润,滋润到几乎没有一点空余时间,因为协助孟庆进行研究的原因,他得到孟庆每日一枚金币的高额报酬,这些金币最开始他还会存下来留给妹妹用,但后来便是忍不住动用,除了用在女人身上,在寒冬腊月没办法走出部落的时候,他也没有别的地方可以用。

    几乎每天都有超过十名女子走入又离开牛泰的帐篷,因为手头阔绰的原因,牛泰成了牛羚部落现如今最受欢迎的人,连那些长老们都比不过,至少从视觉体验与触觉体验上来比对,年轻的牛泰更胜一筹。

    草原上长大的女子,对贞洁看的并不是太重,婚前试爱的情况非常寻常,有钱有身份的牛泰自然而然的成为了香饽饽,没成家有点想法的女子都想来咬一口。

    “魔骸的改造,差不多可以开始了。”

    这日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孟庆再次带上牛泰离开了牛羚部落,不过这天他并没有继续再让牛泰动用他的魔之血脉,而是望着微光初现的东方天空喃喃自语,在外人看来整日无比悠闲的孟庆,其实每天都会忙很久,只不过不为外人所知罢了。

    “那具骸骨,您打算怎么用?”

    已经以试验品的身份跟随孟庆这么久,牛泰当然知道孟庆到底要做什么,他对此虽然不理解但全身心的支持孟庆的决定,因为孟庆的出现,他牛泰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是他以前做梦都不敢想的。

    “现在还不能告诉你,来,先把这滴魔之血喝了。”

    再次取出一滴魔之血,牛泰如今已经不会被魔之血诱惑到失去理智,但看到魔之血的时候,心跳还是会加速,血液流淌速度也会变快,耳畔满是心脏脉搏跳动的砰砰声。

    对孟庆而言吞食魔之血每一次都是受苦的体验,但对牛泰而言,除了最开始几次,之后再吞食魔之血,对他而言是莫大的享受。

    一滴魔之血下肚后,牛泰的脸上露出满足的表情,他的肉身已经被超过三十滴魔之血强化过了,原本不显山不露水的魔之血脉,如今已经成了牛泰仅次于人族血脉的第二大血脉,占据血脉总数的三成。

    孟庆是从哪里获得的魔之血,对牛泰而言一直是一个秘密,他内心非常想要询问出结果,但不会真的问出来,他很清楚除了当做试验品,他对孟庆就没有更多的价值,身为试验品,该有身为试验品的自知。

    寒风在荒芜的大地上吹拂,冬日时节的清晨,寒冷到正常人呼吸都觉得喉咙冰凉似乎要被冻住,但对孟庆与牛泰两人而言,这样的寒冷天气并不能带来困扰,牛泰的体质已经被魔之血强化的堪比石头,孟庆只会比其更强,不会更弱。

    如果不考虑魔之血脉浓度超过一半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魔之血绝对是短时间催生出强者的捷径,牛泰之前不过是刚成年的少年,一个多月的时间,就成了可以媲美中阶骑士的草原勇士,这是牛泰自己的原话,牛羚部落最强大的草原勇士都被牛泰在几天前跳趴下了,这也是牛泰如今大受部落女子欢迎的最主要原因。

    取出那具魔骸,原本的魔骸虽然骨头光洁但光泽十分黯淡,一看就是内部骨髓已经枯竭很多的陈年骸骨,而非刚死亡的生灵那般白的刺眼。

    被孟庆连续几夜不合眼用满月时的月光之力滋润,死物魔骸居然焕发出了光泽,如果有人能够看穿魔骸的外层看到内部,就能看到魔骸内部原本干枯到已经只剩一点乃至固化的骨髓,因为月光之力转化的髓之力,重新在骸骨之中充盈起来。

    白惨惨的魔骸在满地白雪的世界很不显眼,魔骸刚拿出来的时候,就有一股淡淡的威压从其上散发出来,这是一种连孟庆都没办法掩盖住的威压,虽然他能坦然承受,但其他人可没那么容易应对这种威压,越是越小的生灵,抵抗这种威压越困难。

第319章 不要后代的原因

    现如今的魔骸,被孟庆用月光之力补满髓之力后,变成了像是剔干净血肉的新鲜骸骨,甚至让牛泰感觉这具骸骨还活着,虽然这是一种错觉,但也可以看出魔骸的不寻常之处。

    更多的魔之血出现在孟庆手掌中,被他一滴一滴的滴落在魔骸上,当魔之血触碰到魔骸的时候,就像是水滴滴落到海绵上一般眨眼间消失不见,而魔骸被魔之血滴落的地方,也开始有淡淡的血色出现。

    旁观的牛泰拼命的吞咽口水,对他而言孟庆使用的每一滴魔之血都是无比珍贵的,如今就这么随意的滴在死物魔骸上,在他看来实在是太浪费了。

    一百滴魔之血滴撒在魔骸上,孟庆望着已经有了些血色的魔骸点点头,短时间内魔之血没办法再产出多少魔之血,需要先让其修养修养,待魔之血回满之后才能再次抽取。

    “走吧,我们回去,一周后记得早起再来。”

    孟庆如今已经无需再让牛泰演示他的能力了,不过他也没有就此用完就把人甩到一旁,对牛泰的研究是第一步,复原魔骸是第二步,第三步才是孟庆对自身的改造。

    只有确信魔骸能够改造完成,孟庆才会把视线转移到自己身上,在没有任何经验的时候,小心点总是没错的。

    孟庆的计划是将魔之心安放在魔骸内,让魔骸与魔之心结合人为创造出一具魔躯,这就会产生一个新的问题,那就是魔躯是否能拥有自己的意识。

    理论上来讲是不会的,因为魔躯缺少一个大脑,但髓之力日久天长之后能否让魔躯有新的变化,也是未可知的一件事。

    如果魔躯不会拥有自己的意识,那孟庆的试验可以说大功告成。

    可以想象到的是,魔躯绝对是比起任何盔甲都要坚固的防护,这点从刀枪不入的魔蜥那里可以看出一二。

    只是吸收了几百滴魔之血的力量进化的魔蜥就能有如此能力,那安放了一整颗魔之血的魔躯呢?

    魔躯肯定要比魔骸还要大一些,完全能够容纳一个人在其中,孟庆就是想把魔骸与魔之血改造成一具可以由他本人使用的魔躯,这像是钢铁盔甲,但远比钢铁盔甲防护更强,更像是科幻故事里的机甲。

    魔躯的血肉问题,有魔之心存在完全不是问题,孟庆用魔之血转化血肉已经试验成功了,一具普通的草原野鼠的骸骨,在滴了几滴魔之血后,变成了一具浑身血肉模糊的尸体,魔之血带有一种活性,能够自发的吸收骸骨里的髓之力,将血肉‘创造’出来。

    这种情况孟庆当然清楚是什么原因,强大的魔拥有着强大无比的自愈能力,普通的外伤,即使真的切开皮肤伤到皮肤下的血肉,也会很快在魔之血的活性下愈合,连普通人的伤口都能在十天半个月时间里痊愈,更何况魔这种神明创造的生灵呢?

    一整个冬季,孟庆的日子过得无比悠闲,除了每隔一周收割一波魔之心产出的血液,剩下的时间就是享受和兰雅的二人世界,这点是兰雅也渴求的,只不过她一直都有一个疑惑在心头,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大。

    “晨星,你说是不是我的身体出了毛病,为什么牛泰都要成为六个孩子的父亲了,我的肚子还没有一点动静?”

    这日和孟庆欢好过后,享受余韵时兰雅忽然来了这么一句话,这让一旁的孟庆怔了怔,随即更加放松下来,懒洋洋的躺在床上搂着兰雅的娇躯不想动弹。

    “不是你,是我的原因。

    当然不是我的身体有毛病,而是我并没有播撒下能让你生孩子的精华。

    我对我的身体已经掌控到能否让女方受孕的地步,可以一发一中,也可以百发不中。

    怎么,你现在想要怀宝宝了么?”

    “嗯。”

    兰雅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内心也有一种淡淡的忧伤,萦绕在她心头的愁云终于散开,但她仍然难以开心起来。

    “我们的孩子,会出生的。

    我保证。

    我要让我的孩子从生下来那一天,就能见到我君临天下的荣耀时刻。

    现在并不是最好的时机,你能理解我么?”

    在建立起属于自己且牢不可破的势力之前,孟庆不会要后代的。

    后代这种事情,首先要保证自己能牢牢立足于世才能去想。

    那些连自己都顾不过来还拼命要孩子的人,不过是贪图男女之欢且毫无责任感的短视者。

    或者幻想子孙后代能够完成自己穷尽一生也完成不了的心愿。

    只不过他们忘记一件事,如果最开始不给后代创造更好的环境,怎么能奢望子孙后代能完成先辈都没能完成的成就呢?

    更多的情况是这些人的后代只从父辈那里学到了人性中的丑陋一面,变成和父辈一样乃至更堕落的一群人。

    孟庆宁愿一直不要后代,也不愿后代生下来就承受不该承受的苦难,如果是这样,他宁愿一辈子不要后代,哪怕让自己的血脉就此断绝也在所不惜。

    “如果这个世界让你觉得不理想,那就努力的去改变这个世界吧。

    哪怕不成功,但也会有属于那份努力的一份收获。”

    孟庆喃喃自语,一旁的兰雅听得满脸都是崇拜,这个时候的孟庆,在兰雅看来男人味十足,深深的吸引着她。

    孟庆的理想世界是什么样子的?

    他自己也不太清楚。

    但可以知道的是肯定不是现在生活的这般模样,不强求能和上一世那般发达,但仅是温饱是远远不够的,他有足够的时间去改变这个世界,把这个世界改变成自己想看到的模样。

    “明天对我很重要,我可能一天都不会现身。

    记得,如果有什么异响出现,第一时间远离牛羚部落,我怕到时候没办法护住你的安全。”

    孟庆对魔骸的改造已经到了最后一步,明天就是为魔骸安上魔之心的重要一刻。

    当不知存在与这个世界上几十万年的两种古老事物汇聚到一起时会发生什么,连孟庆也没办法猜测到。

    但可以知道的是,动静肯定不会太小了,引发天象什么的不要太轻松。

    毕竟,那可是由创世神亲手创造的生灵,可以与这个世界上仍然存在的神明媲美的魔族啊。

第320章 天罚雷霆

    次日清晨时分,孟庆开始了极其重要的试验,牛泰充当见证者与守卫,护卫在孟庆身旁,这次试验需要孟庆全身心的将意识投入进去,对外界的感知会降低很多,除了兰雅外,孟庆能选择的守卫者只有牛泰。

    扫干净积雪的荒土上,一具浑身通红如血的骸骨静静的躺在那里,这个时候的魔骸,已经不能再滴进去哪怕一滴魔之血了,不会再像最开始那样贪婪的吸收魔之血,这说明这具魔骸能容纳的魔之血已经到了极限。

    孟庆清楚的记得自己向这具魔骸滴了多少滴魔之血,足足有三千滴的样子,以一滴魔之血有五磅重来计算的话,现如今躺在地上的这具魔骸,光是重量就超过一万五千磅!

    悄无声息间,一颗硕大的魔之心被孟庆从空间戒指中取出。

    当魔之心现世的时候,孟庆与牛泰的心跳都是被魔之心同步,两人体内的魔之血脉也被引动开始缓缓增长,孟庆提前知晓倒无大碍,一旁的牛泰望着魔之心已经痴了,眼中除了魔之心再无任何外物。

    “吃掉!吃掉!”

    牛泰发出无意识的声音,他体内的魔之血脉感应到了远比自身更加强大的血脉,而且是无主的那种,这对魔之血脉而言是难以抵挡的诱惑。

    孟庆早有预料到这种情况,一把将魔之心抓起塞到魔骸胸腔里,而后用快速生长的植物将牛泰捆缚在原地不得动弹,冬日时节想要催生草木,需要消耗的能量远比平日要多得多。

    当魔之心与魔骸接触后,如孟庆预料的一样,魔之心上伸展出了许多肉芽一般的触手,自行将魔骸牢牢抓住,魔骸倒是没有任何反应,毕竟这只是一名魔族死去不知多少万年留下的骸骨,和石头草木无异。

    因为有同源的魔之血早已将魔骸浸透的缘故,魔之心与魔骸的融合快的惊人,当融合开始时,牛泰便是感应不到那种致命的诱惑了,取而代之的则是越发强烈的恐惧感,让他只想尽快逃离此处。

    孟庆瞥了一眼牛泰便没有再理会,他将视线落在快速变化中的魔骸上面,眼睛一眨也不眨。

    得到魔之心源源不断的魔之血供应,整个魔骸彻底变成了半透明的血红色,隔得老远都能看到那赤红如火的颜色,也就孟庆找了一个人迹罕至的旷野选择这次融合,否则在人流量密集的场所,这般动静是万万掩饰不住的。

    对孟庆而言这次的魔之心与魔骸的融合极为重要,因为这是他能否变强的重要途径,魔之血脉的强大是毋庸置疑的,远超现如今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生灵精灵一族,毕竟精灵只不过是高等精灵的后代,与原初精灵不知有多大的差距。

    只是几个呼吸的时间,魔之心就已经完成了对魔骸胸腔的适应,开始有丝丝缕缕的淡红色线条出现在胸腔附近的骨骼上,孟庆看的真切,这些丝丝缕缕是从骨骼中挤出来的,源自髓之力。

    当这些线条相互缠绕交织起来后,魔骸上开始有类似筋肉的组织出现,不过最开始的模样是血肉模糊的,除了能蠕动向着更多的魔骸骨骼攀附使得它们与众不同外,初见更像是一摊烂肉组织。

    融合还在继续,孟庆的心神完全沉浸其中,一旁的牛泰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望着魔骸的表情十分复杂,他甚至不敢去正眼瞧那具与魔之心融合中的魔骸,对他而言看到的情况似乎是一头洪荒猛兽的诞生。

    血管、筋脉、内脏、肌肉组织,这些东西很快就从一堆烂肉般的组织中诞生,魔之心的活性由此可见,哪怕这么多年过去了,在遇到合适的魔骸后依旧能够与魔骸融合尝试进行复活。

    “变天了!”

    眼见东方天空亮起天马上就要亮了,忽然就有乌云在头顶上积聚,越积越厚,越来越低,更是有轰隆隆的雷鸣声从黑压压的乌云中传出,煞是吓人。

    乌云将上千米外的牛羚部落众人也惊动了,还在睡梦中的人都是被逐渐变强的雷鸣声吵醒不得不起床,当他们钻出帐篷后看到的就是乌压压的天空,头顶的天空整个的变成了漆黑色,就像是夜幕将至的那种黑暗,但更远处能够看到明显的光亮,这个时候该是天马上要亮起来的才对。

    兰雅早已醒来,在变天的第一时间找到了牛泰那无措的妹妹,并将其带离出牛羚部落,一直远离到乌云遮不到的地方,站在明亮区域的她,望着低到似乎触手可及的那大片乌云,眼中满是忧虑,孟庆昨天就和她谈及这件事了,现在的天象异变,真的被孟庆猜中了,孟庆到底在做什么兰雅不清楚,但她可以知道,这么诡异莫测的天象异变,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轰隆!”

    一条粗大的雷霆由乌云中钻出,准准的劈在融合中的魔骸上,连带一旁的孟庆也没放过,粗大的雷霆将魔骸方圆五米内都笼罩住了,待雷霆散去后,地面上还有跳动的电弧,可想而知这条雷霆的威力有多大。

    融合中的魔骸因为这道雷霆受到了极大的影响,但仅仅是雷霆落下几息之后,魔骸的融合速度反而变快了,更因为之前雷霆劈过的原因,新出现的肉体组织里开始有电光闪烁。

    望着被雷霆劈到坑里的孟庆与那具魔骸,十几米外注视着这一幕的牛泰差点被吓死,刚刚有那么一瞬间他以为雷霆劈的是自己,眼睁睁望着雷霆劈在身前不远处,对他的震撼可想而知。

    被雷霆劈中的不仅仅是魔骸,还有孟庆,好在他如今的身体被魔之血改造的早已经坚固无比,更是有木系能量护体,所以这道雷霆虽然看起来十分可怖,但让孟庆胸口一闷并没有受到严重的伤势。

    “传说,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个生灵,便是诞生于雷霆劈中的海洋里,那个时候的雷霆,是否是由创世神劈落下来的?”

    望着依旧在融合中的魔骸,孟庆不由得想到,雷霆并没有让魔骸受到什么损坏,反而加快了它与魔之心的融合,如今的魔之心已经看不到轮廓了,有的只有被一团密集的血肉组织包裹住,血肉组织下面的魔之心依旧在稳定且迅速的跳动。

第321章 魔躯成型!

    雷霆源于自然,这不是孟庆可以偷学的能力,他本人是万万没办法释放如此强大的能量的,不过魔躯一旦成型后就说不定了,他对逐渐成型的魔躯越发的期待。

    任凭雷霆怎么劈落,哪怕将魔躯所在的区域劈的沉入地下十数米深处,依旧没能奈何的了魔躯的成型,也没能把孟庆怎么样,到了后面魔躯对雷霆根本不为所动,雷霆的劈落,只会让魔躯内跳动的电光更多,让孟庆对雷霆的适应能力更强。

    足足一十八道雷霆劈完,乌云像是被风吹过一般急速散去,几个呼吸的时间,乌云就彻底散尽,天也很快变亮。

    孟庆猜测中的神明并没有出现,如果神明有自己的意识,或许会在这个时候站出来阻止魔族的诞生,但孟庆知道现如今存于世的神明只有神职没有神格与神性,祂们更像是设定好的程序,只会按程序来而不会有任何自主选择。

    失去了雷霆的能量灌入,魔躯的融合速度放缓了很多,但融合的过程依然稳定没有受到影响,孟庆依旧在对魔躯进行细致的观察,侦测能力已经得到了许多珍贵有用的发现,对他孟庆日后的成长有极大的帮助。

    “请止步!”

    牛泰终于有派上用场的机会,因为之前天象异变缘故,牛羚部落派出了几十人以部落为中心往外探查情况,其中几人就探查到了这里。

    “牛泰?

    你怎么会在这里,那个大坑里是什么东西?”

    牛羚部落的那几人望着牛泰满脸都是惊讶,他们之前看的并不真切,只能猜测到雷霆劈落的大致方位,找到这里后才知道刚刚雷霆劈的地方就是这里。

    “与你们无关,和其他人说不要靠近,这里正在进行非常隐秘的试验。”

    牛泰的语气很是强硬,没有因为这些人都是自己族人的缘故有多少放松,孟庆已经提前与他交代过,任何人都不允许靠近打扰到孟庆的试验,牛泰如今对孟庆的话不会有任何犹豫,没有孟庆,他哪来的现如今强大的实力以及身份地位。

    “你……”

    要是换成以前,这些人根本不会在意牛泰会自行上前查看,但如今的牛泰早已经不是那个刚渡过成人礼连勇士都不是的普通少年,而是能打败牛羚部落曾经第一勇士的强大勇士

    他们对牛泰怎么成为勇士的办法非常好奇,但无论怎么询问,牛泰就是半个字都不说,为了能够让牛泰还留在牛羚部落,哪怕那些长老们也没办法拿牛泰怎么样。

    不得已这些人快马赶回牛羚部落,将消息汇报给牛羚部落的长老们,当知道牛泰在雷霆降落的位置值守,已经有人猜到天象异变多少与来历神秘的孟庆有关,考虑到孟庆的实力后这些人无奈的放弃了继续探究,谁让孟庆是他们整个牛羚部落的尊贵客人呢。

    这边,魔躯的融合已经到了最后,在被雷霆劈出来的深坑里,孟庆正旁观魔躯成型的最后一刻。

    魔躯的整体轮廓已经成型,而且血肉组织一直在相互融合汇聚中,只差手脚的血肉以及头颅部位的最后融合,四肢倒是很快和躯干一样被血肉组织覆盖,但头颅部位久久没能有血肉出现,仿佛头颅以上有莫名的东西存在,阻止了血肉的聚集。

    当魔躯躯干部位已经有皮肤出现时,头颅血肉组织依旧没能将颅骨完全覆盖住,头部的器官也是一个都没有成型,这一发现让孟庆精神大振,这是他十分想要看到的情况。

    血肉组织长时间堆积在魔躯的脖颈间,魔之心明显非常想要让魔躯拥有自己的头颅,但对无法创造出头部与器官的情况也是无可奈何,任何生灵的头部都是极其精密的,远超最精密的人造仪器,倒是器官躯干是可以轻松仿制出来的。

    长时间无果后,魔之心无奈之下放弃了对魔骸颅骨的融合,让人惊奇的是,从魔骸脖颈部位往上,魔骸的颅骨肉眼可见的开始变得失去光泽,就像是里面的精髓都被抽取走了一样,当整个颅骨从血红色变成惨白色后,只是轻微的晃动,硕大的颅骨就像是黏连不稳一样,从脖颈部位彻底断裂开来。

    魔躯彻底失去了头颅,但却因此得以完成融合,脖颈出断茬很快有血肉组织汇聚到一起,而后便是最后一层皮肤,当整体完成融合后,一道黑色的光芒自魔躯上闪烁起来,而且有雷光升腾,一股摄人的威压骤然变强,传递到牛羚部落的时候,一瞬间不知让多少人发自内心的感受到了恐惧,呆立在原地一动不动,像是失了魂一样。

    “成了!”

    孟庆长舒了一口气,魔躯至此终于融合完毕,现在位于他面前的这具魔躯,看起来就像是被什么斩掉头颅的魔族尸体,有血有肉有骨有皮,而且最特别的地方在于,哪怕没有头颅,魔躯内的心脏依旧以稳定的频率在跳动之中。

    深吸一口气孟庆上前一步,魔躯散发的威压对他而言并不是什么问题,他体内的魔之血脉与这具魔躯内流淌的血脉同出一源,彼此之间有非常紧密的联系,威压只会让孟庆如鱼得水,不会受到半点影响。

    将手落在魔躯上的时候,孟庆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魔躯身体上跳动的电光不是开玩笑的,他刚接触就电了他一下,要不是孟庆之前适应了雷霆的力量,这会肯定会全身麻痹动弹不得。

    “一种极其有效预防近战武器尤其是钢铁武器的被动!”

    孟庆连连点头,对魔躯的这种被动能力十分满意,这个世界上使用钢铁武器的人太多太多了,钢铁武器本身就是这个世界的主流,魔躯拥有传导闪电的能力,和人近战肯定会有天然压制。

    用手使劲按住魔躯的皮肤往下压,以孟庆现如今的力量,也只能把皮肤微微往下按动一点就没办法继续按了,看似薄薄一层的魔躯皮肤,实际上坚固的吓人,侦测能力给出的数据做不得假,魔躯的硬度堪比他曾经见过的陨铁,硬度也在十以上,仅是这么薄薄的一层,刀枪剑戟无所不防。

第322章 分别

    如此完美的魔躯,也有不足之处,那就是魔躯自身是没办法行动的,因为它没有自主意识。

    固然,这具魔躯拥有心脏骨骼血液筋络,但它没有头,没有思考的能力,魔之心让魔躯仅剩一点对能量的吸收能力,除此之外哪怕孟庆现在将魔躯切成两截,魔躯也不会有任何反应。

    “魔能动力核心!”

    在这么一瞬间,孟庆想到了一个驱动魔躯的极佳选择,那就是之前他在联合营地一直研究的魔能动力核心,不过不同于正常的魔能动力核心,他打算以魔之心为能量输出来源,在魔躯内部进行一番改造,使得魔躯成为能够被他孟庆指挥动的强大助力。

    有如此收获,孟庆此行离开联合营地的目标已经圆满达成,不过三年之约还没过一年,孟庆打算用剩下的时间走遍鲜花王国的周围,到北方、东方以及南方看看,最后在折返回联合营地。

    魔躯不是死物,但说是活物也有点不太妥当,它介于半死半活之间,不需要空气、食物,但仍然需要能量的支持,将魔躯放在没有能量的地方比如空间戒指中,魔躯最终会因为能量消耗殆尽彻底失去活性。

    至于魔之心为什么在离开身体这么久的时间后还能跳动,那是因为它被放在有能量存在的环境中,要不然孟庆多次从魔之心内取出来的魔之血又是从哪里来的?还不是魔之心吸收能量转化而来的。

    “很庆幸,你协助我完成了我想要完成的试验,而且还你还活着。”

    收起不会自行移动的魔躯,孟庆转头看向牛泰,此刻的牛泰与他初识时完全不同,身体比起以前魁梧了很多,更是从勇士都不如的普通人成为能轻易对抗中阶骑士的存在,他体内如今流淌的魔之血脉,会一直在他身躯内流淌,乃至传给后代们,让他与他的直系后人都非同凡响。

    孟庆的话让牛泰瞬间感觉自己从地狱回到了天堂,他可是亲眼见证了魔躯的诞生,对他而言这是人生中见过最不可思议的一幕,一具骸骨加上一颗不知来历的巨大心脏,居然能融合成一具五米多高的巨大身躯。

    在孟庆开口之前,牛泰已经做好了死在这里的打算,反正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在这个寒冷的冬天也算圆满了,哪怕真的死去也没有太多的遗憾,唯一的遗憾就是没办法亲眼见证妹妹的成人礼。

    “您,您要离开了么?”

    反应过来后,牛泰品出了孟庆话语中的意思,孟庆已经在牛羚部落呆了快一个冬天,眼下魔躯已经融合完成,对方也没有再留下来的理由了。

    “嗯,今天就走,我就不和大家告别了,你代我给传个消息吧。”

    孟庆已经看到了从远处策马奔来的兰雅,对方在乌云散去后便是不顾一切的带着牛泰的妹妹返回牛羚部落,找到自己受惊不小的战马,第一时间找到了之前雷霆劈落的区域,果然在这里见到了孟庆的身影。

    “我好担心你!”

    没有甜言蜜语,没有满口承诺,兰雅在奔马还没停下时就是翻身跳下马背,踉跄着冲到孟庆面前,与孟庆紧紧的拥在一起,死死的抱着孟庆不愿放开,没人知道刚刚在雷霆落下时,她内心有多么担心孟庆的安危,又有多么想要冲进乌云下与孟庆一同承受那些苦难。

    “这不没事了么?”

    孟庆面带难得一见的笑容,轻轻拍打着兰雅的脊背,一旁的牛泰抓住了奔马的缰绳,将自己的妹妹从马背上抱下来,两兄妹的心情也都是很激动,之前的雷霆制造的动静可不小,着实震死了牛羚部落不少的牲畜甚至是幼童,只能说那些人遭受了无妄之灾。

    “辽阔的草原,我们来了!”

    安慰了兰雅几句,孟庆与兰雅双双跨上战马,两人共骑一匹战马,就那么越走越远,丝毫没有留恋的意思,被落在后方的牛泰牵着妹妹的手掌,默默的站在原地望着那匹战马越行越远,最后消失在视线之中。

    “哥哥,兰雅姐姐他们去哪里呀?”

    尚且年幼的小女孩还不知道这次分别代表余生可能都没办法再与孟庆兰雅再相见,一个冬天她和兰雅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如今看到兰雅跟着孟庆离去,她的心中满是不舍。

    “他们呀,去了很远的地方,等妮妮你长大了,就能见到他们了。”

    牛泰深吸一口气,难得说了一句谎,因为他实在不愿告诉妹妹真相,告诉对方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孟庆与兰雅了。

    “这就是大人们口中的恨离别么,果然真的让人揪心啊。”

    右手牵着妹妹的手掌,牛泰用左手死死的攥着胸口,他感觉心很疼,改变了他人生命运的孟庆就那么挥一挥衣袖毫不留恋的离开了,他多么想就此跟上,但他没有跟随的实力,更没有跟随的理由。

    “如果我能变得更强的话,是否能在鲜花王国的土地上在见到您?”

    牛泰知道孟庆与兰雅来自草原南方的另一个陌生国度,那个国度的名字他还是上次在灰角部落听人谈及的,只知道那里强者众多,能让他所在的雄狮王国不敢明面上有所行动,只敢暗地里掠夺一些人口物资,如此小偷小摸的行为,不正表明自认不如么?

    “不知道灰角部落的那位狐族人是否还在,还有那群鲜花王国的骑士,或许我可以在春天到来时前往那里,和他们共进退,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这片草原上,肯定还有很多和之前的我一样遭遇的人吧,王国却丝毫没有改变这种现状的意思,任凭我们像是野草一样自生自灭,反正到了春天草原上总会有新的野草长出来。

    呵,那些大人物们,希望你们不要被奢靡的生活腐蚀了意志,变得毫无进取之心。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我不介意取而代之!”

    牛泰暗暗思索着,孟庆一次草原偶然的经历,却是改变了一个草原少年的命运,未来会发生什么事谁也不清楚,但肯定每一天都会让人感觉到新鲜。

第323章 抵达潮汐王国

    孟庆离开牛羚部落时,冬季尚未完全过去,草原上的冬天,虽然称不上冰天雪地,但也是天寒地冻,尤其是夜晚时节,找不到避风处,一夜能把一个大活人活活冻死。

    好在孟庆与兰雅都不是普通人,骑士斗气能抵御严寒酷暑,孟庆如今的身体更是早已超凡,没达到魔躯那刀枪不入的地步,抵御严寒还是不成问题的。

    孟庆离开牛羚部落时前进的方向是东方,他没打算向北方前行,这样完全是在找罪受,越是往北,春天到来的越晚,而且北方的苦寒之地,对孟庆而言没有多大的吸引力,何必浪费时间奔波呢?

    草原上的冬季,极难见到孟庆这样行人,偶尔见到人迹,也是生活在附近的牧民,看到乘着战马顶着风雪赶路却浑身不沾雪花的二人,吓得以为是见到异怪了,慌不择路的拔腿就跑。

    当二人的足迹达到这片大陆的东方尽头第一次看到海洋时,冬季终于过去,春天再次降临大地,孟庆与兰雅亲眼见证了海冰开裂融化的难得一幕,颇受震撼。

    沿着海岸线南下,孟庆遇到人烟的概率逐渐上升,不过开始遇到的人并不属于他所知的哪一方国度,而是至今仍然以落后野蛮方式生活的流民,或者说原始部落。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这些生活在沿海附近的小部落,很少有耕耘土地,最多是在田地里撒一些能吃的蔬菜种子就任凭其自生自灭,他们的主食还是以流入海洋的河流与沿海附近产出的渔获。

    木船、麻网、钓竿,这些内陆区域难得一见的物品,在这些地方就像是锄头镰刀一样寻常,唯一不变的就是生活在沿海附近的魔物和内陆能见到的一样,还是那些鱼人、鳄人、蛇人等喜水的魔物,他们是威胁这些原始部落的最大敌人。

    当孟庆的足迹踏足潮汐王国时已经是春暖花开的时节,潮汐王国东方拥有长长的海岸线,内陆区域更是有广袤的冲击平原,地理位置极其优越,让孟庆这样见多识广的人都感慨万千。

    海冰融化后,潮汐王国一年一度的出海日便是到来了,闲了几乎一整个冬天的潮汐王国平民们,纷纷推着自家的修补过的船下了海,这是从古至今流传下来的习俗,不会因为任何外界影响而改变。

    因为靠近海边,许多潮汐王国的人都拥有极佳的水性,不借助外物潜到十几米深的水下轻而易举,不要小看沿海区域的水下,那里拥有者外人想象不到的丰厚资源,虾、蟹、贝等海产唾手可得,远比陆地上辛苦追捕猎物要来的容易的多。

    哒哒的马蹄声在午后由远及近响起,打破了滨海小镇的宁静,沿街坐在家门前晒太阳的镇民,听闻到马蹄声后都是站起身来,半个身子进入屋里半个身子探出来观望,观望那骑乘少见的马匹抵达镇子的来客。

    “好重的咸鱼味。”

    这是孟庆来到这个距离海岸线不过几百米之遥的小镇后的第一体验,咸鱼可是好东西,被海盐腌透的鱼干能保存的时间极长,挂在屋里不管什么时候都能取下来煮了吃,尤其是在漫长的冬季没办法出海捕鱼的时节,咸鱼干就成了绝大部分渔民的食物选择。

    除了咸鱼外,潮汐王国还盛产内陆地区价值不菲的另一种物品,那就是盐。

    不管什么地方,不管什么生灵,对盐这种物品的需求从来都不会断绝,孟庆很久之前就想办法找寻能产盐的地方,后来在一处山洞内找到了岩盐算是弥补了联合营地食盐不足的空缺,加上与人类商人的交易也能获得食盐来源,这才没让建立起来的联合营地因为缺盐这种事出现乱局。

    想都不用想,潮汐王国的特产就是食盐,这里产出的食盐远销内陆许多国度,甚至包括鲜花王国以西的许多区域,谁让那些地方不产盐或者产盐极少呢,当然只能从外部求购。

    在潮汐王国,小规模的私制盐是不违法的,但不可以进行交易,想交易食盐必须要得到贵族的允许,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是要付出代价的,也就是说潮汐王国的民众可以自己造盐自己用,但不能拿来卖,即使王国想管其实也是管不过来的,这么漫长的海岸线,随便找一个地方取了海水晾晒一些时日就能制出来品相不错的粗盐,再经过过滤等流程后,可以食用的食盐就能制造出来。

    潮汐王国的构成和孟庆猜测的有点出入,并不是直接由地方领主管辖到每一个村落,也不像草原上的雄狮王国那般以部落的形式散居,而是和他前世非常相似的模式,王国筛选人才到地方为王国管理底层民众,这些人一般很少有任期超过十年的,都是在一段时间后就进行更换,或升迁或贬黜亦或者平调,这是鲜花女王一直以来都梦寐以求的,除了王室一族外,任何人都难以长时间大权在握。

    “尊敬的客人,欢迎你们的到来。”

    管理这个不知名小镇的管理者第一时间知晓了孟庆到来的消息,也是带着随从在办公场所接见了孟庆的造访,这里极少有外客来访,孟庆与兰雅算是小镇今年来的第一波旅人。

    不管什么地方,旅人到来总是能促进市场消费的,能骑得起战马的人,身上没个几金币是不可能的。

    在先前孟庆见过鲜花王国的民众使用货币,有些偏远的地方甚至还在使用贝币也就是贝壳充当货币,潮汐王国因为气候问题,金属非常容易被侵蚀,但金银铜依旧拥有远超贝币的价值。

    “游离到此,或许要在贵处借宿几日,还请阁下为我们准备一处带院子的居所,至于报酬肯定不会少了您的。”

    孟庆取出了一摞银币,足有二十多枚,正常情况下,银币是骑士之间使用频率最高的货币,铜币价值太低金币价值太高,银币就刚刚好。

    “没问题!”

    有钱能使鬼推磨,银币这种好东西,无论在哪里都是好使的,哪怕孟庆拿出来的并不是潮汐王国的银币,这里的管理者依旧欣然接纳,对他而言这不过是举手之劳的事情,有钱拿何乐而不为呢?

第324章 对海洋的无穷探索欲

    上一世孟庆见识过很多海,有内陆海也有广袤的大洋,亦或者是两极地区被冰封起来的海洋,但没有哪种能比眼下见到的无尽海来的震撼。

    在住处短暂停留后,孟庆便是带着兰雅来到了距离镇子不过几百米远的海岸边,当二人穿过一小片树林来到海滩时,那映入眼帘的洁白沙滩与湛蓝色的大海,让两人都是感觉心旷神怡。

    眼下见到的无尽海,蓝的有些不真实,哪怕是海岸线附近的海水依旧是湛蓝色的,这种蓝色正常情况下只能在深海区域见到,会出现这种情况,表明海水里有一种特别的蓝色成分,遍及整个海洋。

    无尽海这是潮汐王国对王国以东不知多少万里的辽阔海洋的总称,哪怕时至今日,潮汐王国依旧没能征服这片海洋,他们最多能在近海区域捕鱼行船。

    越往海洋深处走,遇到危险的概率就越高,不管是狂暴的暴风雨还是海洋下深潜的无穷魔物以及一些连名字来历都无从知晓的深海巨兽,都是阻止潮汐王国往深海探索的原因。

    其中一些巨兽,比十几米的大船还要庞大,嘴巴里能够站下十几人,偶尔会有一些战斗失败受了重伤或者死去的海洋巨兽被冲到岸边,只有这个时候人们才能从巨兽的尸体上了解到海洋的可怕之处。

    海岸线边能看到不少这个小镇的居民,一些孩童跟在大人后面,手里拎着一个木桶,桶里盛着海水,还有从海岸边拾取的各种贝壳以及小鱼小虾。

    每当潮汐退去时,就是最佳的赶海时节,潮汐会把许多海产冲到岸边来,在潮汐退去时将其留下,这是潮汐王国沿海居民每日的食物主要来源,他们也将其认为是大海的馈赠。

    一些破旧的小木舟在海岸线附近游弋,船上的人不时洒下一张网再将其收回,每次洒出网,或多或少都有渔获,沿海区域的鱼类资源也是丰富得很。

    除了渔获外,生长在沿海礁石上以及陡峭崖壁下海里的可食用植物也是这个小镇居民的主食之一,比如类似海带的一种植物,这些植物晾晒干之后,连盐都无需使用就是自带天然的防腐剂,能够保存数年之久不坏。

    比起草原上的牧民,这些生活在沿海附近的渔民过着与内陆区域同样不同的生活,潮汐王国虽然占地很大,但沿海附近居住的人是最多的,内陆区域反倒是人烟稀少,连有雄狮王国的人与牲畜越境都懒得理会。

    在这个规模还算不错的小镇逗留,孟庆当然是想要出海看看,哪怕只能在近海走一走也好,无尽的海洋之下,隐藏了太多远古至今遗留的宝藏,这些宝藏都是无主之物,只带后人发现的那天。

    孟庆想要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势力,并让势力能与周边的人类王国或者其他势力抗衡,必须要想办法增强己方势力的人口与资源,高筑墙广积粮这个道理适用于任何地方,在牛羚部落呆了这么久,孟庆费了不少功夫把空间戒指再次扩充,原本盈满的空间,如今里面的物品还没占据空间的十分之一,搬空一个王国的国库是完全没问题的。

    抵达小镇的时候快要到黄昏了,孟庆没有急匆匆的出海,而是和兰雅在海滩上渡过了一个甜蜜的夜晚,待第二日上午才花钱雇佣来小镇空闲的最大渔船,载着两人驶离了海岸。

    修习水系斗气的兰雅,对海洋充满着极大的好奇与兴趣,在这样的环境下,她能发挥出百分之两百的实力,斗气的恢复速度快的惊人,这也是潮汐王国的骑士大半都是水系骑士的原因,靠着几乎是天然能量源的海洋,世代适应后,潮汐王国的人哪怕是普通人,对水系能量都有很高的适应性与抵抗力。

    渔船不大,不过五六米的样子,这最多能称之为舟,在船上孟庆和船夫聊了好一会,大致了解清楚了潮汐王国的构成以及现状。

    靠着大海的潮汐王国对内陆地区的兴趣很小,对海洋更深处的兴趣极大,内陆不过是为他们提供制作更大船只的资源地,木料与铁料这两种材料,都是制作大型舰船的必须材料,它们可不能从海洋里获取到。

    潮汐王国现任国王年龄很小,十岁就登基了如今还没成年,由先王的王后把持着朝政,女子干政的后果就是王后所属的家族成了王族之下的最大家族,家族成员把持王都各个重要部门的实权位置,几乎将年幼的国王全部架空,这是连底层民众都众所周知的事情。

    上任潮汐王国做的事情,和历代潮汐王国的国王们的选择一样,都是在实力还未消退的时候制造出更大更坚固的舰船,义无反顾的带着物资与人口驾驶舰船驶向海洋深处一去不复返,这样的国王在历代潮汐王国中十分常见,近十代国王里,就有八人选择了这一不归路,而且没有一人能够带着好消息归来。

    潮汐王国很富有,但也很穷,民众不缺少吃穿用度,王室掌握着大片的海洋与土地,更是掌握着贩卖食盐的丰厚利润,但这些资金全都投入了对舰船的制造之中,所以潮汐王国的王室,几乎没有多少积累,哪怕他们传承的要比鲜花王国更久远。

    “古有穷兵黩武,今有穷财造船,这些潮汐王国的人,到底有多么渴望探索清楚大海的尽头啊。”

    听完船夫的描述,孟庆无不感慨的道,潮汐王国的病态现状不是一朝一夕间形成的,在很久之前就对海洋发起了探索,这是一个无底洞,几百年来不知多少代国王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依旧没有找到海洋的边际以及海洋对岸的新大陆。

    如果这个世界是孟庆认知中的球型,那潮汐王国找不到海洋尽头的原因有可能是无尽海太大了,或者海洋已经是这颗星球的一半多组成,没有航海图与指南针等工具辅助,在茫茫大海上失去方向感太寻常了,待物资耗尽后,那些流落大海上的人的下场可想而知。

第325章 捕捉大龙虾

    “两位贵客,我们要返航了,再往前走,就有可能遇到各种海洋中的魔物群,那些比陆地上蚂蚁还多的魔物,能活生生的把钢铁舰船拖下水,在水里,没有人是他们的对手。”

    大约远离海岸线五里,往回看还能隐约看到海岸线时,船夫就是道出要返程的话语,这让孟庆知晓了沿海居民对这片海洋的掌控力到底有多大,以及这片海洋蕴藏多大的危险。

    “那就返回吧,向南方走,我们绕一圈再回去。”

    孟庆没有为难身为普通人的船夫,哪怕他现在掉到海里也能轻而易举的回到岸边,飞行是他保命的底牌,强悍的身躯是他不惧魔物的原因,至于魔躯则是他最大的底牌,只要把魔躯拿出来,光是魔躯自行散发的威压就能驱逐一切弱小的魔物。

    “在这里停一下,我下海走一趟。”

    望星瞳观察到了一些有趣的东西,孟庆不由得来了兴致,连衣服也不脱,留下一句话就是纵身跳入海里,着实把船夫一行吓了一大跳,要不是兰雅拦着,船夫和水手们就要下海救人了。

    “放心,他没事的。”

    兰雅很清楚孟庆从来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情,对方既然选择在这个时候这个地方入海肯定有他的道理,现在她需要做的事情就是耐心等待。

    跳入海洋中的孟庆,感受到了初春时节的海洋传递来的寒冷,不过片刻间他的身体内就是涌现出暖流,驱散了施加在身体的寒冷。

    水下世界很安静,海水因为从未受到过污染的原因非常清澈,从海面上往下看还看不出什么,但是从海面下往上看,飘荡在海面上的渔船无比的清晰。

    孟庆之所以跳入海中,不是因为发现了金银财宝,而是足够称得上珍馐的一群栖息在海底岩石缝隙中的大龙虾。

    这些野生的大龙虾体格可不小,除去大钳子都有人的小臂长,而且在孟庆靠近的时候居然能吐出带有水系能量的水箭,水箭是透明的,要不是孟庆有侦测能力还真的瞧不见和海水一样颜色的水箭会被打个正着。

    在小镇上孟庆可没见到过这么大的龙虾,这不是能拿钱买到的好东西,孟庆通常情况下对吃的没有多少要求,但能吃到更美味的食物,总归是一件能让人开心的事情。

    一只只倒霉的大龙虾纷纷被孟庆降服,哪怕在海洋下孟庆催生草木的能力依旧没有失效,那些飘荡的海草成了龙虾们的敌人,一圈又一圈的海草缠绕在身上大钳子上,那些龙虾最多能弹弹尾巴飘荡,再也没办法威胁孟庆。

    “哈哈,看我抓到了什么。”

    孟庆入海后不过一分多钟便是从海面下探出头来,让船夫与水手们松了一口气,孟庆探出海面的手掌里握着的事物成了他们观察的对象,当发现孟庆抓到了极难被钓到且根本网不到的珍馐大龙虾时,众人的眼球都要惊掉了,生活在海边的他们深知,这样大小的龙虾可不好抓。

    “哇,晨星你好厉害!”

    兰雅丝毫不吝啬对孟庆的称赞,表现的像是普通的女子一样,对有丰厚收获的孟庆大肆称赞,仿佛不这样不能表达出她的欣喜。

    无需他人搀扶孟庆抓着船边自己就跳上了渔船,他的身体全部离开海面后,众人这才发现孟庆的腿上还挂着一长串用海草捆缚的大龙虾,加在一起足足有七八条之多,短短的一分多钟孟庆就抓到了这么多的龙虾,这已经不是正常情况能解释的了的,那些从小在海边长大的水手们,望着孟庆的表情完全变了,眼中再无轻视有的只有崇拜。

    “这么一大只龙虾,拿到城里没几十枚银币根本不卖,这可是真正的好东西啊,一只就能当做一盘压轴菜。”

    见识一般的船夫连连嘀咕着,孟庆与兰雅对视一眼不由得笑了,哪怕是几十枚金币也不值得孟庆出手的这些时间,他抓到的龙虾,哪有给别人吃的道理,肯定是全部自己吃才对。

    “今天可是有口福了,我可是掌握不少烹饪龙虾的菜谱,等下回去秀给你看。”

    孟庆抖干净衣服上的海水,看到兰雅开心也觉得此行不虚,这远比找到一艘沉船更能让他高兴。

    “我很期待呢。”

    兰雅托腮望着孟庆,眼中的柔情能把人融化掉。

    无惊无险的出海之旅在中午时结束,船夫之所以敢带着孟庆和兰雅这两个陌生人出海,也是算定今日风平浪静没有风雨,而且近海区域经过这么些年的捕捞与清理很少有魔物群出现,没有足够多的食物,那些生活在海里的魔物们也不傻,除非意外情况不然是不会靠近海岸线的,毕竟除了少数魔物能上岸,更多的还是离开海洋就成了软脚虾的存在。

    孟庆抓到大龙虾的事情,在人数不过千的小镇里实在不是什么秘密,在他们上岸后没多会就有人登门造访,其中包括管理这个镇子的镇长,他们都想从孟庆手里买来一条或者更多的大龙虾,不管是送人还是出售都是不错的选择。

    “我不缺钱。”

    对于这些人,孟庆的回应干脆无比,比较搞笑的是还有人拿钱砸孟庆出了在其他人看来价值绝对算得上高的一枚金币,但被孟庆反手十枚金币砸的不敢说话了,十枚金币可是一笔极大的财富,能惬意的在这个小镇上富足的过上一辈子,能随手掏出这么些钱的孟庆,又怎么会是普通人呢?

    “这些烦人的家伙总算走了,来,看我给你露一手厨艺。”

    将院门关闭后院子里总算安静下来了,孟庆对着兰雅说道,对方一脸期待的点头,就像是普通的农妇一样开始给孟庆打下手,两只龙虾很快被清洗干净捆住放入了蒸笼,孟庆如今住的院子之前一直有人负责清理,厨房用具一应俱全,连干柴都是堆满了柴房,就是拿来供旅人住宿的。

    龙虾有很多种吃法,清蒸红烧是最常见的烹饪方式,除此之外刺身也是不错的选择,将龙虾剥掉外壳后,用锋利的刀片成一片片,调好酱料配上蔬菜水果一起卷了吃,生活在海洋深处的这种大龙虾,肉质细嫩完全没有寄生虫存在,即使生吃也是完全没问题的,更是与蒸熟的龙虾有不同的味道。

第326章 造船【一】

    捕来的七八只龙虾,大半都进了孟庆的肚子,不是他好吃,而是在兰雅温柔的侍奉下,不知觉就把龙虾吃完了。

    “海洋真是个宝地。”

    这是孟庆品尝完美味的龙虾后的感受,不同于陆地上的其他生物,海洋里的海产有着与肉类截然不同的口味,这和生物的进化有很大的关系。

    在这个小镇呆了几日,熟悉了解了潮汐王国的部分内幕,孟庆与兰雅再次启程出发,沿着海岸线向着更南方向行进。

    一路上孟庆几乎品尝到了沿海区域的所有海产,有些完全叫不出来名字偏偏十分美味,待抵达潮汐王国的王都时,他觉得自己怎么也得胖了几十斤,不过这与他的体重相比就微不足道了,如今孟庆的身体实重重的吓人,要不是孟庆有办法在骑乘战马的时候减轻自己的体重,第一个倒下的就是身下的战马。

    魔之心在与魔骸融合成魔躯后,就没办法再产出稳定的魔之血了,眼下孟庆也无需再用魔之血强化自身,因为他体内的魔之血脉已经达到了近四成,比起精灵血脉或哥布林血脉都要多,这让他整个人的气质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言行举止间都带有魔的霸道,让兰雅又爱又恨。

    血脉不是越多越好,也不是完全纯粹就是完美的,孟庆如今身体内的血脉十分驳杂,但是最适合他的,精灵血脉让他拥有了木灵体与望星瞳,哥布林血脉是他的本源血脉,魔之血脉让他刀枪不入力大无穷,人类血脉则提醒着他,不要忘记他仍然属于人类的事实。

    潮汐王国的国度建立在靠近一条大河通往无尽海的入海口处,远远的孟庆就看到了停靠在河岸两侧的巨大战船以及在河流上纵横交错行进的船只,大河从王都腹地直穿过去,将王都一分为二,这种地形在别的地方绝对见不到。

    潮汐王国这里的气氛很轻松,守卫对外来者完全没有多少警惕就放行,连身份证明都没有查看的意思,轻松进入王城后,映入孟庆与兰雅眼帘的便是一副热火朝天的景象。

    这里是潮汐王国的国都,也是有名的商业之都,渔民出海捕鱼的来的渔获,大半都是在王都这里进行买卖,除此之外这里也是潮汐王国最大的造船厂总部,不管是二十米长还是三十米长的大船以及经验丰富的船长水手,只要有钱都能轻松买到雇到。

    “咱们要不要买一艘船,出海远航一次?”

    看到那些大船的时候孟庆的心里就有些痒痒,扬帆远航在大海上与风暴搏斗,雨过天晴后躺在甲板上享受阳光照耀在身上的温暖,望着天边的彩虹,那种生活一定是无比的美好,这是蕴含在孟庆骨子里的探险欲望,要不然前一世的他也不会这么能折腾。

    “只要你想,我没有意见。”

    兰雅从善如流的点头,哪怕出海要经历诸多危险,有孟庆在她便不会害怕。

    “那就这么说定了,反正时间还有很多,我们出海远航它一次,或几个月或一年半载,我对这片大陆之外的海洋也是蛮有兴趣的。”

    以孟庆的眼光,那些木质或铁皮材质的船只,都不算是上品船只,近海捕鱼抗一下小风浪还行,能支撑他达成远航的目的,必须要更大更沉的船才行。

    因为抱着要远航的目的,所以孟庆进入潮汐王国的王城后就是直奔在整个潮汐王国都享有盛名的造船厂。

    造船厂是潮汐王国王室出资建立起来的一处巨大的场地,不过如今已经有超过几十家造船小工坊诞生,这点就像是孟庆曾经见识过的铁山领那些私人打铁作坊一样,在对船只的需求量逐日上升时,市场会自发的给出反应的。

    进入造船厂后,孟庆就像是来到了一处热闹的集市,不同的是这里出售的全都是各种形状与材质的船只,没有多少船是一模一样的,因为使用木材的原因,或多或少的都会有区别。

    孟庆观察了一会,发现以纯粹钢铁为材质的船只少之又少,即使有也是小型的独木舟外观,潮汐王国的人不是没尝试过用钢铁制作船只,但最终只保留了钢铁外层这一选择,内部材质仍然是轻盈抗腐蚀的木材。

    见识过航母、巡洋舰等纯粹由钢铁制作的大型船只,孟庆的眼界早已经被拓宽,普通的木质船只,哪怕有三十多米长能载重几十万磅都难能让他满意。

    “要不然,我来自己造一艘船吧。”

    快参观完造船厂后,孟庆提出了一个提议,他的想法就是用纯粹的钢铁制作一艘大型战船,排水量能有五百吨就有远离近海抵抗风浪的能力,更大也不是不可以,只不过制造出来的时间会更长。

    “会不会耽搁很久?”

    兰雅提出自己的顾虑,他们的时间并不多,最后还得返回丛林里的联合营地,不可能花费几年时间在这里造船只为出海远航一次。

    “一两个月,足以,而且我可以改造一下魔能动力核心,让其动力足以驱动钢铁战船,这样就省掉了风帆的繁琐,也能去掉许多不必要的人手。”

    孟庆自信的道,有侦测能力,有堪比魔的身躯与力量,加上富可敌国的财富,他有把握在短时间内造出能让他满意的钢铁战船,而且他超前的意识让他可以避开许多弯路走一条最正确的道路。

    孟庆是个雷厉风行的人,当天打定主意,没到傍晚,偌大的造船厂,就有很多人知道孟庆大肆雇用造船师准备制造钢铁战船的事情。

    “嗬,又疯了一个,已经不知道是第几个人想制造出钢铁船只的人了,但没有一人能成功,光是龙骨就是绝对避不开的话题,我倒要看看,这个能掏几千金币的人到底要造什么样的船。”

    不管是木质船只还是钢铁船只,承受船只前后拉力、维持重心的龙骨是船只的灵魂,再高明的造船师傅,也得先找到合适的龙骨才会下手造船,否则造出来的只是一个能看不能用的空壳,下水要不了多久就会翻船沉没的样子货。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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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哥布林俘虏的鲜花女王》一书畅销人类国度,无数骑士怒发冲冠的同时,也有无数贵族争相抢购。
精灵女王因《精灵公主与七个哥布林》的故事大发雷霆,精灵公主不惜离家出走只为见他一面。
《魔戒》一出,天下英豪尽为至尊魔戒而着迷,深渊中的魔君是最忠实的读者,但当有一天《魔戒》断更后,魔君悍然率领万千魔族冲出深渊,实力催更。
天不生我哥布林,异界万古如长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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