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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弃哥布林全文阅读

作者:流星陨光刀     神弃哥布林txt下载     神弃哥布林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神弃哥布林全文阅读

第1章 太阳也会照耀蝼蚁

    太阳神驾驶着战车从地平线东方越出,生灵因为它的存在而得以生存,哪怕是蝼蚁也能得到仁慈的光辉照耀。

    阳光洒落大地,万物生机盎然。

    袅袅炊烟飘荡,被轻风渐渐吹散。

    野蔷薇领,地处鲜花王国西南边陲,领主是得到王国正式册封的男爵。

    除男爵城堡所在的蔷薇镇外还有六处村庄,领民约八百户,约三千人。

    之所以叫野蔷薇领,那是因为王国还有一处真蔷薇领,那可是实打实拥有万户领民的侯爵领。

    野蔷薇领的土地相对王国腹地的肥沃平原贫瘠不少,但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凭借勤劳的双手以及蜿蜒流淌通过领地的一条支流,还是在这片并不怎么安全的土地上牢牢扎根生活了下来。

    除去夏秋两季必须缴纳的赋税外,忙活一年的领民还是有过冬粮可以熬过寒冷的冬季。

    不会落得卖身为奴的悲惨地步。

    “感谢仁慈的乔治老爷!

    今年的秋税还是十税四!”

    从早上到正午,野蔷薇领辖下的六个村庄,都因为男爵领所派遣使者张贴的告示而接连热闹起来。

    有懂得王国通用文字的领民率先看完告示继而松了一口气,而后在口口相传之下所有人都知道秋税还是和去年一样,没有像隔壁的荆棘领那样十税五。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哪怕大家都知道王国的税收其实是十税三。

    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既然选择成为领主老爷的领民,那被捏扁搓圆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情。

    不然还能怎么办?

    拿着锄头粪叉和骑在高头大马上,身着锁甲手持长枪的骑士争斗?

    据说四五年北方的某处领地有人这么做过,下场是几百号人被罚为奴隶,也有几十人上了绞刑架。

    孩童们虽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但也感受到了比平时更轻松的气氛,相互呼唤着一股脑的跑远。

    看到这一幕的大人们最多也只是笑骂几声,不管怎么样,孩童总是代表未来。

    “已经这么远了哎,要不然咱们回去吧。”

    野蔷薇领最南方的银杏村,三名年龄都没超过十岁的孩童追逐打闹着越走越远。

    当走在最后的男童回望村庄隐约只能看到一个小点的时候,内心不由得升起慌乱。

    回头再看四周,生长着杂乱野草的旷野更远处,能够看到像一条线一般浓密的丛林。

    银杏村的村民习惯称呼村南这片绵延不绝的丛林为大河丛林,因为流淌过村落的一条小河就是大河的细小支流,真正的主干则是在遥远处深入丛林通向未知的区域。

    对于九成九一辈子没出过领地的普通平民而言,这个世界除了自家那一亩三分地,其他地方都是危险的。

    “听石头说再往里走,森林边上能采到蘑菇,前两天不是下过雨么,咱们现在去肯定能采到蘑菇,回头就能喝到蘑菇汤了。”

    没等第二人说话,走在最前的男童蛊惑小伙伴继续前行。

    另外两人闻言互看了一眼不由得心动,如果能带回去几朵蘑菇的话,是不是回去就不会挨骂了?

    “可是,森林里有绿皮的小矮子,叫什么来着?”

    “哥泥蛋?”

    “是哥布林啦笨蛋,怕什么,不往丛林里走,在外面是遇不到哥布林小矮子的,它们长大后还不如咱们三个高呢,真遇到咱们拿石头就能砸跑它们。”

    又前行了一段距离,分歧再次出现。

    不过最终还是没能敌得过鲜美蘑菇汤的诱惑,三名男童各捡了几块石头继续前进。

    ……

    夕阳西下,忙碌了一天的大人们都是回到了村子里。

    对于只有百户居民的银杏村而言,真心没有什么秘密可言。

    所以有三名孩童中午离开村子到现在都还没回来的事情,很快就传遍了整个村子。

    “这可怎么办啊,天马上就要黑了。”

    三名平日里对自家小子动辄拧耳朵打屁股都不会心慈手软的农妇此刻眼眶发红,站在村口眺望远处可以说是望眼欲穿。

    夜晚若是到来,哪怕是大人离开有实木栅栏围住的村子都有可能遇到危险,甚至有骑士老爷赶夜路被魔物杀死的先例。

    夜晚,不属于人类。

    一群半大的孩童被聚集起来询问,不出意外失踪的三名孩童的去向很快就打探清楚,就是村子南方,也是最危险的方向。

    要知道离开村子向南走两三里,就能接触到大河丛林边缘。

    向北反而安全很多,因为领主城堡所在的蔷薇镇就在北方。

    约十分钟后,在太阳神的战车尚未完全消失在地平线下的时候,银杏村临时组织的搜索队伍从村子南门出发,向着平日里不怎么轻易靠近的大河丛林迫近。

    都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但大河丛林不一样,或者说鲜花王国乃至这个世界都不大一样。

    原因就在魔物身上。

    在人类的活动范围外,这个世界超过半数区域还是尚未被探索过的险地。

    而这些地方就是魔物们的乐园。

    不是人类但拥有智慧的其他种族,除了与人类有过建交接触的高智慧种族如矮人、精灵这几种类人形种族外,很多都被人类冠以魔物的称呼。

    森林里有牛头怪、哥布林、猫妖。

    山岭间有地精、石头怪、蛇人。

    高寒地区有半野蛮半文明的蛮族、雪魈乃至冰精灵等。

    就连河流、湖泊也有种类繁杂的鱼人这种魔物存在。

    海洋更不用提,没有人真正清楚除人类外,这个世界到底还有多少发展出来语言文字同时拥有武力的种族存在。

    就像是昆虫被人类以害虫与益虫区分开来一样,所谓魔物,更多的也只是人类冠以的称呼。

    在人类世界偶尔也能看到魔物种族的身影,大多数都是以奴隶的身份出现,少数则是通过某些奇遇混入到人类世界之中,能够被少部分人类接受过着和人类相似的生活。

    活跃于人类聚集地周边丛林的哥布林、喜欢挖洞的地精以及在水域河岸周围神出鬼没的鱼人被人类共称三大最坏魔物,在很多人心中比老鼠还要可恶很多。

    老鼠虽然很能生但体型太小也不敢与人类正面接触,最多偷吃点粮食。

    哥布林这三种魔物不同,不仅和老鼠一样能生,体型也只比人类小那么两圈。

    正面交锋,普通的成年男子被三五名哥布林这种低级魔物缠住有很大的可能丧命,如果在河流区域被鱼人盯上一对一都难是对手。

    鱼人是纯粹的肉食主义者,幸好它们不能长时间离开水,最多在岸边不远处活动,对人类的威胁是三者中最小的。

    地精喜欢挖洞,甚至有过挖穿一座山的壮举,讨伐地精有可能在地精洞穴深处遇到矿脉。

    哥布林呢?

    对人类而言它称得上是三恶之首。

    鲜花王国常年悬赏哥布林,拿哥布林的尸体可以换取铜币乃至银币,很多佣兵就是靠哥布林换来烤肉面包与麦酒的。

    哥布林和人类一样是杂食性的食谱,食谱广泛远超人类,昆虫、水果、肉、谷类、蘑菇等等等等,除了本族同类不吃,其他什么都吃。

    哥布林不事生产,但在人类王国初建的时候就已经在这个世界上存在了,人类文明兴盛之后活的更是有滋有味。

    原因很简单,因为有人类这个勤劳的好邻居。

    劫掠可以说早已经深入到哥布林的血脉最深处近乎本能,会随着基因传承下去,这一点在哥布林各部落的幼童身上就能体现。

    力气大的抢走同龄者的食物、工具乃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没有谁会出来主持正义。

    哥布林内部有着非常明显的阶级,普通的哥布林所生的哥布林不出意外一辈子都是首领的财产,而哥布林首领的后代当然也是哥布林贵族。

    偶尔普通哥布林中的身强力壮者能够改变这一现状,大多数时候普通哥布林一生都在为填饱自己和领主的肚子而努力。

第2章 人类之魂哥布林之身

    孟庆表面上淡定如老狗,内心则是慌得一比。

    任谁一睁眼从繁华都市来到阳光都难洒下恩泽的密林深处都是懵逼的。

    更可怕的是他发现如今的自己和那些活动在身旁的非人存在极有可能一模一样。

    木棍一样纤细的四肢。

    草木般碧绿的肤色。

    不符合身体比例的大脑袋、招风耳,以及那不同于人类的一口尖牙。

    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孟庆才算接受自己穿成哥布林小矮子的事实。

    这可是哥布林啊!

    弱逼到在无论哪个时空、哪份文献记载中,都是被初出茅庐的勇士练手的存在。

    战斗力说有五都往高说了,最多只有两点五那么多。

    穿越的福利不多,通晓语言算是一个,孟庆可以听得懂其他哥布林绿皮小矮子在说什么,虽然这样称呼也把自己骂了。

    第二个福利相当重要,那就是孟庆不是普通的哥布林,而是这个数量不足一百的小哥布林部落首领的孩子。

    他这具身体的老爹不在部落,如今的首领是他名义上的叔叔也是原首领的弟弟。

    对方有五个孩子,而孟庆他穿来的身体居然是少见的独生子,这在哥布林里比五胞胎还要少见。

    第三个福利没有假借他人,孟庆自己就获得了信息。

    之所以确定自己现在的身体是哥布林而不是什么地精、丛林妖精之类,福利三表明一切。

    福利三是穿越小说中经常会出现的属性模板,或者说是一个名为侦测技能的二级面板。

    姓名:晨星·大棒/未命名·晨星/孟庆

    称号:无

    种族:哥布林(混血)

    血脉:49%哥布林/25%人类/25%精灵/1%未知

    ……

    混血哥布林孟庆来到异界的第一天很快就过去了。

    期间他大着胆子离开自身拥有的单独简陋木屋在营地内逛了一圈,普通哥布林对于孟庆表现的很是恭敬,甚至可以说有点狂热。

    这个疑问在下午的时候得到解惑。

    下午时便宜叔叔的孩子来他木屋玩耍,交谈间孟庆从虽然成年但依旧还和二傻子一样的堂兄口中问出真相。

    那就是血脉压制与血脉崇拜。

    哥布林的血脉无疑是低等的,根本比不上人类。

    混杂有人类血脉的哥布林通常都能在成年后长到三尺半高乃至四尺高的样子,但纯种哥布林长到三尺就会停止发育。

    大棒营地有10%以上人类血脉的哥布林数量不超过十个,其中就有便宜叔叔和他的几个孩子。

    这点孟庆用侦测技能看的一清二楚,也弄懂了一些真相。

    哥布林不事生产,主食中的肉类部分是昆虫,另一部分是比哥布林还要弱鸡的鸟兽,哥布林们活动的方圆数百米内是很难看到鸟窝的,不然没等鸟蛋孵化肯定会被掏空。

    除了鸟兽提供的肉食外,带甜味的水果、植物根茎、浆果、带淀粉的植物种子种种在森林内能找到的东西哥布林来者不拒,最喜欢的可能就是喜欢长在枯死树干背阴处的蘑菇。

    在实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哥布林们会冒险劫掠包括同族在内的任何族群以维持群体生存,其中自然也有人类。

    通常情况下损失一些老弱病残之后能够劫掠到维持不短时间的粮食以及诸多工具。

    会有运气爆发劫掠到人类平民的情况,男性的下场自然是当场杀死,女性虽然不会很快死去,但更为悲惨一些。

    孟庆猜测自己这具哥布林身体的爷爷应该就是哥布林中的成功人士,所以后代都带有人类血统。

    不过这种血脉越往后越稀少,没有例外三五代之后九成以上的血脉还会变成普通的哥布林。

    同理孟庆也能猜到这具身体上的精灵血脉是从哪里来的。

    如果说便宜爷爷是成功人士的话,那这具身体的老爹算是真正的龙傲天般的主角。

    因为除了他之外,他没在大棒营地看到第二个拥有精灵血脉的哥布林,这就非常明了了。

    “原来便宜老爹是去找逃脱营地的便宜半精灵老妈了,真是个悲剧,希望别那么容易狗带才好,虽然我连面都还没见过。”

    夕阳西下,孟庆弄清楚来龙去脉之后抚额长叹。

    再怎么不情愿他变成哥布林已经是事实,不会轻易改变。

    那么接下来必须要做一番规划了,先在这处未知的世界活下去才能再谈更多。

    哪怕变成哥布林,孟庆心中还有不少曾经身为人类的自豪感,拥有着远超哥布林的智慧以及身为人类时掌握的知识。

    在夜幕降临后他结合今天一个白天的观察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整个大棒哥布林部落所有的哥布林智商加在一起最多也就顶七八个人。

    他孟庆不用等到变成胡子眉毛一大把的年迈哥布林才能变成哥布林群中的智者。

    现在的他就是当之无愧的哥布林智者,只不过尚不为人所知。

    哥布林的智商一般情况下是和年龄挂等号的,在人类国度附近偶尔接触人类的哥布林表现的更为明显。

    这些都是孟庆不经意打探出来的消息,包括大棒营地如今的领主萝卜·大棒都没怀疑分毫。

    对方是一个纯粹的享受主义者,他那远超普通哥布林的身躯在大棒营地可以说鹤立鸡群,毕竟拥有近半的人类血统,纯粹的力量与身高碾压,三五个哥布林一起上都不够也不敢与他交锋。

    语言方面孟庆如今掌握了哥布林的语言。

    至于文字,大棒营地拥有的文字类似象形文字,数量不超过二十个。

    甚至同一个文字两个哥布林一起写出来的都不一样。

    人类尚未得到接触,孟庆不确定自己是否也能听懂这个世界人类的话语,能否掌握他们的文字。

    真的和普通哥布林那样一辈子在森林中混吃等死,那孟庆也太失败了。

    他在傍晚吃完由普通哥布林费尽心思收集的食物填饱肚子后,就返回自己的木屋开始准备更为详细的计划。

    大棒营地距离人类活动的城镇距离比较近,萝卜大棒在晚饭期间自豪的表示他的钉锤下有三个人类的亡魂。

    对于不同种族而且还有很大仇恨的双方而言,这种情况并不邪恶甚至还有很高的荣誉,从其他哥布林羡慕敬畏的目光中就能看出。

    “大棒营地坐落在有一条大河流淌过的丛林边缘,丛林很大,每个哥布林都这么表示。

    往北一直走能够走出丛林靠近人类的村庄。

    不过人类村庄有民兵弓箭手还有坚实的实木栅栏以及陷阱之流,不出动三五十哥布林去有百户人类的村庄就是去送死。

    大棒营地最近两年都没进行过对人类的劫掠,不是不想而是不能,没了那位便宜老爹,大棒营地如今一直在走下坡路。

    人类世界有骑着战马身着护甲的骑士,这点和我想的差不多。

    个人武力在封建奴隶社会就代表权力,想来人类国度比哥布林强大的多,虽然哥布林整体数量可能远超人类。

    如果我想更好的活下去,尽可能的和人类接触是首选,退避是下策。

    森林深处有着远比哥布林强大的存在,萝卜·大棒说有能在树上跳来跳去的猫妖以及有两三个哥布林那么高的牛头怪,甚至还有诡异的可以捕食活物的植物,更深处定然还有更为危险的存在。

    我可以很快展露出卓绝的智慧,在大棒营地掌握一定的话语权,有现在的身份想来应该并不困难,哪怕是哥布林世界也是崇拜智者的。

    只不过,想和人类建立相对良好的关系,可能要比我预料的还要困难许多。

    人类国度居然在悬赏哥布林,这可难办了,开局就是死结啊,难道只能往森林内部攻略?”

    一直到月光洒落大地,孟庆也没拿出满意的计划来,他白天休息了不短的时间,所以现在还不算太困。

    想着他就走出了木屋来到了屋外,哥布林的生活比人类还要简单很多,他们有足够多的时间用来睡眠,也很能睡,这一点和野兽有点相似。

    吹拂了一阵凉风后孟庆的心也恢复了宁静,计划的再好也没用,还得实施下去才知道是否管用,不管怎么样,先从在大棒营地得到话语权开始努力吧。

    对于能否拿到话语权孟庆丝毫不怀疑,区别在于办法有难有易,成功之后结果有好有坏。

    最好的办法就是给大棒营地开拓出更多的领土,找出更多适合哥布林吃的食物。

    只需要做到这两件事,以他目前的身份可以成为仅次于萝卜·大棒的营地二号人物。

    如果他再大胆点,打探清楚附近人类村庄的情报,组织一次对人类村庄的劫掠。

    一旦成功他甚至有可能取代萝卜·大棒成为营地新的首领。

    只不过这个念头最终还是被孟庆按下去了,他还是很想和人类建立良好关系的,有曾经身为人类的原因,也有人类确实比哥布林混的好的原因。

    不事生产可以说是哥布林最坏的毛病。

    但凡他们能移植照顾些类似板栗这种一年一季能结出大量果实的植物,再兼顾种植一些生长周期短的蔬菜,平日里打打猎采采浆果,日子绝对过的美滋滋。

    哪会像现在这样过的人不人兽不兽,连人类远古刀耕火种的时代都比不上。

    想让饿了才知道去找食物,吃饱就躺下呼呼大睡的哥布林变得勤快,大约相当于哥布林可以飞那么困难。

    这无疑是融入到骨子里的懒惰,不知道怎样的办法才能改变这一现状。

第3章 贵族、狡吏

    大河丛林北部边缘,大量的火把驱散夜幕。

    不少人的嗓子都喊哑了,也没能找到那三名失踪的孩童。

    “哎,回去吧,明天一早把这件事报告给领主大人,由他来决定吧。”

    年长的村长无奈的叹息。

    还是发现的太晚了,天黑已经一个小时了,大伙都是忙了一整天连饭都来不及吃,又饿又累又困。

    已经把能做的都做了还没找到人,真的尽力了。

    “我的孩子……”

    嗓子都哭哑的农妇绝望的瘫倒在地,其他人站在丛林边缘望着与漆黑夜幕融为一体的大河丛林也是无奈叹息。

    哪怕全村成年人都出动也只敢在丛林边缘找寻呼唤,连深入丛林两百米都不敢。

    天已经这么黑了,再来这么多人进入丛林也犹如一粒沙子投入大河瞬间就会被吞没。

    “肯定是该死的哥布林干的!”

    返程的路上,不知是谁率先开口,其他人也是异口同声声讨着与人类接触相对最频繁的哥布林,哪怕他们没有任何证据。

    仿佛这样说就能发泄出来内心的愤怒一样。

    “那些该死的小矮子,如果被我看到,肯定拿镰刀砍断他们的脖子!”

    “不知道能不能请领主老爷派骑士大人出面,人可能找不回来了,但教训一下那些绿皮矮子一顿多少也是好的。”

    “难,难啊。”

    ……

    乔治·野蔷薇,野蔷薇男爵领的领主。

    世袭男爵。

    隶属鲜花王国。

    今年四十有六,在这个普通人六十岁就算长寿的世界已然算是长者。

    得益于他祖先打破人类极限的骑士血脉,四十多岁的他依然身强力壮,而不像普通平民那样某方面已经力不从心。

    天色大亮,从肌肤雪白的小妾肚皮上爬起来,乔治打开窗户,站在整个蔷薇镇最高的城堡顶层眺望归属于自己的城堡。

    看到城堡内忙碌的仆人,及城堡远处街道上往来不绝的领民不由得志得意满,有一种身为人生赢家的骄傲。

    普通平民都已经下地忙碌了两三个小时,乔治才开始吃早饭。

    松软香甜的白面包抹上黄油,裹上切成薄片的火腿。

    温热的鲜牛奶里添了昂贵的蔗糖,喝起来甜滋滋的几乎没有腥味。

    煎成七分熟的多汁肋条肉撒上香料,溢出嘴角的肉汁用普通人不敢奢望的绸布擦拭干净,就连饭后甜点都是洗干净剥好皮的葡萄,甘甜多汁。

    乔治没开动,餐桌上的其他人都不敢动餐刀。

    而他放下餐刀的时候,其他人也是不约而同的用餐布擦拭嘴角,不管有没有吃饱,哪怕能够入座的只有乔治的妻子和孩子。

    “书记官在大厅等着您。”

    在乔治吃完甜点站起身的时候,乔治的夫人适时开口。

    “嗯。”

    对已经人老珠黄的原配夫人,乔治几乎不怎么感兴趣了。

    不过对方也算是贤内助,能够帮助他打理好城堡和领地的不少事物。

    加上王国确实有贵族不得休掉糟糠之妻的律法,否则他早就换不知多少任年轻夫人了。

    书记官一般都是领主的亲信,掌握着普通人乃至贵族都没有的技能比如人口统计、计算、书写告示等等。

    这个职位相当抢手,虽然比不上个人实力强大的骑士,但即使是骑士看到书记官也会礼让三分。

    乔治是在三十五岁的时候从他父亲那里接过男爵之位的,在那之前他对领主的位子极其看重。

    奈何老不死的家伙身为骑士六十岁之前都身体倍棒。

    要不是死于十几年前那场突如其来的魔物暴动,指不定到现在乔治才刚能成为野蔷薇领的领主。

    刚上任最初几年乔治对领地内的诸多事物极其上心,但事实证明光有想法是不够的。

    没有超出常人的长远目光与谋划,想的再多落到实际上总会南辕北辙。

    想法胡乱折腾之后皆没有成功,乔治最终失望不已。

    埋怨平民太过愚笨,连最简单的指令都无法执行下去。

    埋怨野蔷薇领土壤太过贫瘠,唯一的特产只有不那么贵重的蔷薇花能够制作植物香料。

    关键领地也没有生产出蔷薇花精油的能力,白白便宜了别的领主。

    年过四十之后乔治开始乐于享受。

    曾经还算魁梧的身躯变得臃肿,少年时不离身的盔甲武器也变成了华丽的长袍和装饰的权杖。

    至于对身体的锤炼?

    可能好几个月都没有进行过一次了。

    在领主城堡等待了近两个小时,野蔷薇领地的书记官伊文才见到自家领主。

    表面上他并没有显露出任何不适合的表情,能稳坐书记官的位置超过五年,没两把刷子早就被人换下去了。

    用最简洁的语言尽可能的在最短的时间里汇报近一周内领地发生的大小事宜,包括昨日张贴布告后各村庄对乔治老爷的赞美之词。

    这些阿谀奉承的话语绝对不是平民们说的。

    但谁在乎真相呢?

    只要乔治老爷听了开心就好。

    “呵呵,隔壁荆棘领那个二傻子,最近三年他领地人口迁移周围几个领地超过一百户都没当回事。

    看吧,再等几年连个骑士都培养不出不来,到时候……”

    乔治自言自语着,肥肉堆积的面孔上,狭长的眼睛流露出难言的残忍。

    十税四和十税五的差别到底有多大乔治一清二楚,虽然多收一成税收可能就能多十几谷仓的粮食,但换来的是领民的不满以及诸多隐患。

    比如来年同样十税五的粮食必然会比上一年少。

    比如领民吃不饱会让新生儿出生率变低人口增长减慢。

    还会让最能吃的半大小子因为饥饿丢掉有可能成为骑士的希望。

    在这个魔物遍布的世界,只有拥有足够多的骑士才能真正的守护好领地,才能有更为光明的未来。

    骑士枪所指,皆是良民。

    “还有一件事需要大人您知悉,银杏村昨天走失了三个不到十岁的孩童,傍晚的时候全村人都去找了也没找到,天刚亮银杏村的人就来蔷薇镇报信了。”

    汇报完了工作后,站在一旁等乔治男爵低语完毕,书记官伊文再次开口。

    这个消息对他对领地而言并不重要,可有可无。

    如果乔治男爵心情不好,伊文有可能不会讲出来让男爵的心情变得更糟糕。

    “银杏村,就是靠近大河丛林的那里,是不是跑到大河丛林里去了?

    一夜过去了,即使之前还活着,现在也基本活不下来了。”

    对领地辖下的村庄乔治倒是一清二楚,他甚至在刚成为男爵领主的时候亲自去了每个村庄实地考察居住了不短的时间。

    这在贵族领主里也不常见,领民们称呼乔治男爵为仁慈的领主,未尝没有真心实意。

    乔治男爵眉头微皱。

    对野蔷薇领而言,大河丛林是绕不过去的难题。

    他的雄心壮志过半都是消磨在了大河丛林才会变成如今这样。

    幽暗的丛林、诡异的植物、无处不在的魔物以及更多的危险,让看似美丽的丛林实则步步杀机。

    哪怕是骑士小队深入丛林,能不能活着出来都是两说。

    “据说是这样。”

    伊文小心的观察了乔治男爵的表情后组织了语言回答道。

    “他们的意思是什么?”

    “自然是恳求仁慈的领主大人能够看在银杏村每次缴纳赋税都是最积极的份上,派遣一位骑士去实地查看一下,为此他们愿意承担骑士往返的伙食费用以及三十枚银币。”

    伊文撒了个小谎,实际上银杏村愿意提供的银币是三十五枚。

    他不担心乔治男爵会亲自询问银杏村的村民揭破他的谎言。

    至于多出来的五枚银币么,他可以落到手一半,另一半自然是收买骑士。

    一枚银币可以买三十磅左右的粗粮或者十五磅左右的黑面包,相当于普通平民一个月勤劳努力的收入。

    三十五枚银币肯定是银杏村全村人凑出来的,为的也是让强大的骑士能够消除潜藏在银杏村边缘的隐患,不让悲剧再次发生。

第4章 人中之杰:骑士

    “拿八枚,不,十枚银币,去训练场找萨克骑士,至于派谁去让他看着办,维护蔷薇镇秩序的日常事宜别耽搁就好。”

    相比领地边缘发生的小事,蔷薇镇的秩序维护才是乔治男爵更看重的,因为商品交易的税收归领地也是他个人所有,而不是像每年两季的粮食那样要折算金币上缴王国。

    用十枚银币正常情况下是难能请得动一位强大的骑士鞍前马后乃至进入危险的丛林出力的。

    但服务于领主的骑士就不一样了,他们有着天然为领主尽职尽责的职责。

    更何况这不还是有钱拿的么,人马粮食都有人分担,就相当于公费出差一趟,对蔷薇领包括统领在内的十来位骑士而言都还算轻松。

    骑士可不仅仅是骑在战马上的士兵那么简单,如果这样就算骑士的话,那野蔷薇领大概有五十人算是骑士,实际上真的有五十名骑士的话,乔治的爵位最次也得是子爵。

    百里挑一是骑士筛选最初的条件,就像野蔷薇领三千人左右的领民,适龄男女近半也就是出了不到十五名骑士,其中女骑士只有两名,剩下的全是男骑士。

    真正可以被平民称呼为骑士大人的骑士必须必备三个条件,全套装备、战马、斗气三者缺一不可。

    骑士大剑或骑士枪以及一套全身甲最次也要三个金币左右,相当于普通平民不吃不喝忙活三十年的收入。

    一匹能够承载武器护甲分量加上一名骑士体重的战马甚至要比全套装备还要昂贵,可以说有价无市。

    野蔷薇领倒是约莫有五十匹马,但真正的战马不足三分之一,剩下的更多是驽马也就是不能上战场负重不够的劣等马,只能用来平日骑乘或者拉车。

    与拿钱能买到的前二者相比,斗气就是真正的关键所在。

    人类通过萃取食物、草木以及天地、星辰间游离的、肉眼难以看到的细微元素,借助秘法淬炼肉身,杰出者可以获得名为斗气的力量。

    骑士能在危险来到的时候用斗气护住要害,相当于多了一条、两条乃至更多条命,而不会像普通士兵那样被人随随便便一枪捅死。

    两名骑士对拼,眼看骑士枪都捅穿对方护甲但捅不穿对方斗气的情况不要太常见。

    斗气强大者自然斗气更有力,对上低阶骑士一挑几轻而易举。

    骑士的阶层非常明显,初阶骑士只能让斗气附于身体上在被攻击的时候获得强大的防护力以及提升身体体质、力量。

    这个阶层算不上真正的无敌存在,区别在于斗气的多寡以及抗打击度,如果真的遇到投石车这种攻城武器还是能把骑士砸死的,被乱箭也能射死,被普通士兵围攻而死的普通骑士并不罕见。

    突破这一层次的中阶骑士可以让斗气离体附加于武器拳头上,杀伤力更强,而防护能力比起初阶骑士也更强。

    中阶骑士攻无不克,赤手空拳以一敌十绝非虚言,即使面前是一块巨石也能以手中的武器蛮力切开。

    这一阶层强者可以让斗气短暂化作实质激发出去出其不意给对手造成杀伤,属于骑士中的绝对中坚力量,即使是小贵族在他们面前也不敢有什么优越感。

    更高层次的骑士哪怕是整个鲜花王国都少见。

    高阶骑士可以让斗气化作实质护甲与武器,明枪暗箭对他们而言已经不再是多大的威胁,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并非不可能。

    他们的威慑力极强,即使陷入包围之中也不是真正的死路一条,可以短暂维持的斗气之翼激发,跨过山脉或许有点困难,但飞跃河流轻而易举。

    只要没过力量的黄金期,在那之前骑士的力量都在持续提升中。

    “原来是伊文书记官,有事情派人打个招呼就好,怎么亲自来一趟?”

    野蔷薇领城堡外围不远处的校场,留守的初阶高位骑士统领萨克看到被士兵带入校场的伊文顿时显露出笑容。

    和阶级比他高的乔治男爵相比,他更喜欢和伊文打交道,因为对方是个聪明人。

    “下面的村子发生了一点小事,男爵大人知晓后很是关注,命我带来指示。

    萨克统领,请你尽快派遣一名骑士带上扈从前往一趟银杏村,调查清楚让银杏村三名男童失踪的原因,如果有徘徊在大河丛林边缘的魔物,请务必杀之而后快,这是男爵大人命我带来的赏赐十枚银币。”

    伊文没有先进行寒暄,而是率先说出来意才露出笑容。

    摊开手,一个黑布的小钱袋就是落入萨克骑士手中。

    萨克骑士捏了捏后笑容更甚,他捏两下就捏出钱袋里有不止十枚银币,其中十枚自然是男爵大人的,另外两枚么……

    “身为骑士,对胆敢伤害领民的魔物当然要杀之而后快,伊文书记官请回复男爵大人,萨克必然会派遣最精锐的骑士出发,三日内圆满完成任务。”

    “那我就放心了,哈哈,不烦劳萨克统领了,回见。”

    “回见。”

    十几名骑士聚在一起拥有着比一加一更强横的力量,这已经足以组织起骑士小队进行斗气冲锋,在冲锋时队伍凝聚起来的斗气有一部分将会聚集到最前方的先锋身上,让其实力足以提升数倍不止,哪怕是一块巨石都无法阻拦十名以上的骑士冲锋,只会被刺爆四散开来,而冲锋的骑士消耗的不过是所有人的部分斗气。

    身为领主的乔治男爵并不担心这些骑士忽然脑袋一热,生出贵族本无种吾可取而代之的念头。

    任何服务于贵族的骑士都会签订一份有正式约束力的契约,一般来讲违约的一方如果是领主贵族无伤大雅,如果是骑士,辛苦修炼的斗气上限大幅度降低甚至有可能再也无法提升实力。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骑士和真正的贵族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

    骑士成为贵族的条件不多,拥有战功是最便捷也是最容易的,只不过人类国度最近很长时间风平浪静。

    鲜花王国的女王十九岁登基,距今已有十一载,褪去少女的青涩之后更是魅力惊人,借助王国特产植物香精打出去的市场遍布人类王国各处。

    没有扩张想法只求维稳的态度再加上鲜花女王那堪称空前绝后的外交手段,周边人类国度都与鲜花王国交好,不知多少贵族豪掷千金想要见一面鲜花女王而不可得。

    可以预料,任何势力想打鲜花王国的主意,下场会十分凄惨,未来很长时间没有谁会也没有谁敢鲜花王国的主意,除非出现意外。

第5章 猫妖夜袭

    “有个任务,去一趟银杏村,那里失踪了三个男童。

    任务目标是调查失踪男童下落,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如果有魔物活跃在大河丛林边缘最好能杀几个让人安心。

    任务报酬是十银币,期限是三天,从今天开始到大后天中午,届时必须返回否则视为任务失败。

    谁要接?”

    将本就在校场内外巡逻训练的骑士们召集起来,萨克传递了来自领主大人的任务,他对面与普通人相比精气神明显不同的男女骑士们表情各异,有的兴致勃勃跃跃欲试,有的无精打采兴致缺缺。

    “好没想好么?那我指派了啊。”

    等了半分钟还没有人主动请缨,萨克只能咳嗽了一声提醒众人,不管怎么样,任务涉及大河丛林这处险地,还是可能有危险性的,这不比其他,谨慎些是好的。

    “我去!”

    队伍中的一人挺身而出,他的年龄在骑士中显得很年轻,事实上也是如此,站出来的胡德·野蔷薇是男爵领主的侄子,成为骑士不满三年。

    不过乔治男爵有两个儿子,怎么也排不上胡德来继承男爵领主之位,所以成为骑士尽可能的在有生之年获得足够亮眼的战功,哪怕不能成为贵族,统领一个村庄还是没问题的。

    “咳咳,这次任务并不轻松,还是中位骑士去比较稳妥,胡德你就别争了,还是我去吧。”

    接到萨克的隐蔽的眼神示意,队伍中的年长骑士柯蒂斯站了出来,他的年龄已经过了骑士的黄金期,不出意外这辈子是不可能成为初阶高位骑士了,但在男爵领的日子混的还是很不错的,他当年也为乔治男爵的父亲效命过。

    “那就柯蒂斯骑士吧,就这么说定了。”

    萨克舒了一口气,胡德虽然不是乔治男爵的后代,但也算有比较浓厚的血缘关系,如果胡德不慎在这次任务中出现什么意外,萨克知道男爵大人肯定会把怒火撒在他的身上。

    胡德很年轻,所以心里的想法都在脸上,他丝毫不掩饰失望之意,巡视蔷薇镇哪有骑上战马击败魔物,顺便享受平民高呼来的爽快,指不定还能和姿色尚佳的村姑来一次销魂之夜呢。

    “带上武器护甲和扈从,干粮带一顿的即可,到了银杏村会有他们来提供。

    最后,万事三思而行,你家莉莉还没嫁出去呢。”

    其他人散去后,萨克与柯蒂斯并肩行走在校场内,在接受普通士兵仰慕的注视同时,萨克也在做最后的交待。

    萨克并不是野蔷薇领土生土长的骑士,而是七八年前从其他地方游历到野蔷薇领的。

    在这个危险的世界,也只有骑士才有远行的能耐,那个时候的萨克就已经即将突破成为初阶高位骑士,旅途中虽然遇到不少麻烦但对他而言并不算多大的难题。

    不过对手如果是魔物的话,哪怕再有胜算也不能掉以轻心,即使是中阶骑士也不敢说能进入魔物活跃的领域毫发无损的全身而退。

    萨克自付自己没那个能耐,侥幸成为中阶骑士也不敢说打穿大河丛林,森林深处太危险了,甚至有什么都尚未调查清楚。

    “呸呸呸,你这个乌鸦嘴能不能说点好听的,近五年大河丛林我去过没十次也有八次了,最多就是一个小哥布林部落闹出来的问题,费点时间绝对能带回来二十个哥布林首级。”

    虽然实力不比萨克,但柯蒂斯对自己的实力还是蛮有信心的。

    他是野蔷薇领土生土长的骑士,对领地的每一个村庄都无比的熟悉,包括村庄周围的地形,所有骑士中,他确实是最适合执行这次任务的骑士。

    “哈哈,那就祝你阵斩魔物,为我人族争光,我期待看到你骑着挂满哥布林首级的战马得胜归来的那一幕,到时候埃德矮人酒馆喝酒,我请!”

    萨克豪爽大笑,柯蒂斯也是大笑,骑士,实力在身当然有自信。

    约一刻钟后,柯蒂斯骑上自己骑士生涯中的第四匹战马,驱动战马缓缓迈出校场,他已经在扈从的帮助下着甲,沉重的骑士枪也是挂在了战马侧方。

    两名扈从骑着驽马背着柯蒂斯的备用武器护甲紧随其后,骑士扈从这个职业其实很有潜力,很多高阶骑士最初都是从骑士扈从做起,一次次战斗打拼出来的。

    只有执行战斗任务的骑士才会着甲,平常情况下没有谁会穿戴沉的要命的钢铁护具只为炫耀。

    一行三骑离开校场策马奔驰在蔷薇镇街道上的时候,着实引来路旁商贩和行人的注目,大家对柯蒂斯骑士十分熟悉,纷纷讨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在这个信息落后的世界,谁家生孩子谁家杀了一只羊都是饭前饭后的话题,骑士这种高级力量每一次执行任务都会被普通人津津乐道。

    “我知道,早上我看到银杏村的村民了,听说是他们村有三个不到十岁的孩子被魔物掳走了,天杀的魔物。”

    “嘶,太可惜了,还不到十岁啊,还好咱们在镇上住,乡下还是太危险了。”

    “是啊是啊,不管怎么样,该死的魔物是绝对不敢接近蔷薇镇的,不然等着脑袋被挂到木桩上去吧。”

    “希望柯蒂斯大人能够多杀几个魔物解气。”

    ……

    月上梢头,疲倦席卷全身,孟庆在越发寂静的夜晚思考了良久终于挡不住疲倦回到木屋睡下。

    不过没有睡多久他就被急促的呼唤惊醒,被惊醒的他目光先是迷茫,但很快就在越发急促的哥布林呼唤声中清醒过来。

    “猫妖夜袭?”

    孟庆听了几声后面色变得很难看。

    在萝卜大棒的口中他已经知道了猫妖的大致模样,这是一种单体实力比哥布林强大很多的存在,偏偏还不和普通猫科动物那样独来独往而是群居生活。

    这有点像是丛林里生活的狼群,对于无肉不欢的猫妖而言,哪怕是同类都有可能是它们的食物。

    拎起床边的粗木棒孟庆推开门,哥布林的夜视能力不俗,即使已经是深夜,只有月光从树冠缝隙洒落大地,孟庆依然有很好的视野。

    他第一时间见到了营地边缘在巨树上跳来跳去的矫健身影,也听到了哥布林此起彼伏的怪叫与惨呼。

    “萝卜呢?”

    孟庆自付自己不是哪怕一只落单猫妖的对手,不管是穿越前还是现在,所以在看到不止一道猫妖活动的身影时,他第一反应就是尽可能的靠近大棒营地武力最高的萝卜·大棒,只有在他身边才是最安全的。

    乱糟糟的营地中,孟庆很快找到了萝卜·大棒,看到站在空地中拎着钉锤威慑猫妖不敢轻易靠近的萝卜·大棒,孟庆脸上一喜。

    不过看到一旁躺在地上已经肚烂肠穿的躯体时他脸上的笑容不见了,那道躯体在傍晚的时候还活蹦乱跳的,还和他说过话,是他的便宜堂弟,如今已然变成了一具尸体。

    萝卜·大棒后方与侧方有十几名身强力壮的哥布林聚集,至于其他哥布林不是各自为战就是瑟瑟发抖的躲在破烂茅草屋里等待最终结果。

    哥布林全民皆兵,但只有有武器的才算战士,大棒营地能凑出来的战士不过三十个的样子,剩下的都算老弱病残。

    在孟庆汇入哥布林群体中的时候他算是相对安全了,这个时候才有时间仔细观察夜袭对手的真实模样。

    和他预料的有些出入,猫妖和真正的猫差别很大。

    旺盛的头部鬃毛让其初一看很像狮子,不过体型与哥布林差不多,蹲伏在地上的时候能够抬起前爪扑击看起来更像是猴子,长长的尾巴让其可以在跳跃时保持身体的灵活性,哪怕两米宽的树木间距也拦不住猫妖,这一点哥布林真的比不过。

    “一二三四,算上刚刚看到的应该有七八只不会超过十只猫妖的样子,看起来不多,但如果大棒营地实力不够的话,被这几只猫妖打的团灭也不是没有可能。”

    观察了战况之后孟庆心情很不好,毕竟小命掌握在他人手中是很难受的事情。

    幸好萝卜·大棒比孟庆预料的还要给力,短时间内他就用大棒挡住了猫妖们此起彼伏的数次居高临下的扑击,只有腿部挂了彩整体战斗力并没有下降。

    而猫妖方面已经有两只猫妖挨了一钉锤受了伤,不敢再冲击这边的哥布林队伍只敢欺负更弱小的普通哥布林。

    猫妖的主力都在对付战斗力明显最强的萝卜大棒,因为猫妖也清楚只要搞定哥布林部落的首领就可以宣告突袭获胜,没了首领的哥布林小部落绝对会各自为战再也组织不起来像样的反抗。

    稀拉拉的箭矢射出,没有一根能命中敏捷的猫妖,看的孟庆不忍直视。

    哥布林的短弓完全就是最简陋的那种木弓,带韧性的木条折弯系上动物的大筋,没有任何多余的改造,杀伤力最多只在二十步之内。

    “给我!”

    一把夺过拿着一张短弓瞄准半天差点射中萝卜·大棒的那名哥布林手里的短弓,同时也把对方背后箭壶里为数不多的几根箭抽了出来。

    对方先是怒火中烧,待看清是孟庆之后畏缩且不甘的拎起孟庆丢下的粗木棍,这种情况基本上就代表他的东西被孟庆抢走了,偏偏他还没办法反抗。

    孟庆的射术其实并不怎么样,但身为人类的时候多少也玩过一阵子的弓箭,搭上一根箭拉动了几下弓弦他就试探出了这把木弓大致的抛射力度,而后没有犹豫立刻瞄准了已经从树身上跳下来的一只猫妖。

第6章 初露峥嵘(合约已邮寄)

    之前看了一会他已经摸出来猫妖的套路了,在孟庆眼里猫妖也就欺负一下更弱小的哥布林,实际上笨的可以,只比野兽强那么一点。

    木箭的箭头是不知名野兽的牙齿,已经被打磨的很锋利,并不比钢铁箭头威力逊色到哪里去。

    孟庆初射的那根箭矢并没有立功,但成功的阻拦了猫妖的扑击让其不得不在半空中调整身形,根本不敢再和萝卜大棒交锋就扭身窜回后方树身上。

    “嗖~”

    “喵呜~”

    一根擦着萝卜·大棒脑袋经过的箭矢成功命中了刚刚跳下来的猫妖,猫妖惨呼一声。

    萝卜大棒脸上刚升起的怒气消失不见,而后残忍的挥舞起带有生锈铁钉的钉锤,将沉重摔倒在面前的猫妖几下砸的脑袋开花。

    “箭来!”

    第三根箭成功立功的孟庆信心大增,不过这时候箭已经只剩一根了,他弯弓搭箭头也不回的喊出这句话,再次射出手里的箭,这次擦着猫妖的腹部飞向幽暗的丛林深处消失不见。

    受伤的猫妖身体一抖落在地上,只不过没等萝卜大棒靠近就是忍着疼痛快速后退,这次连树都不敢上了直接退出众哥布林的视线进入森林深处。

    哥布林一方低落的气势因为空气中溢散的猫妖血液成功变得高昂,哥布林就是这么神奇的生物,单体战斗力只有两点五,但一旦扎堆能够翻上数倍。

    在看到之前畏缩的哥布林挥舞着手里的木棒钉锤大喊着朝己方冲来,甚至试图爬树战斗的举动,剩余的三五只猫妖望了一眼地上还在抽搐的同伴尸体,不甘心的哀嚎了几声窜入树冠层,随着沙沙的树叶摩擦声很快身形不见了踪影。

    “哦哦哦~”

    ‘辛苦’打败了邪恶猫妖的哥布林们欢呼着庆贺胜利,孟庆瞥了瞥嘴没有加入庆祝的行列。

    几十个哥布林对上不到十只猫妖还被打的这么狼狈,不是被萝卜大棒砸伤砸死几只猫妖,指不定还得打上多久。

    一旦萝卜大棒体力不济被猫妖连续抓伤咬伤,剩下的哥布林百分之百树倒猢狲散,他孟庆也危险了。

    萝卜大棒并没有展现出体力不济的情况,不过呼吸的时候还是很粗重。

    他丢下染血的钉锤来到其他哥布林无从想起的那具哥布林尸体前,检查了对方确认真的已经死透了之后闭上了眼睛。

    死去一个儿子并没能让萝卜大棒失落太长时间,这点孟庆也不好越俎代庖提什么死者为大尽早入土为安,上前和萝卜大棒对话。

    萝卜大棒得知猫妖是被孟庆接连射伤的时候十分高兴,大力拍打着孟庆的肩膀表示很满意,还嘀咕着什么精灵血脉就是厉害。

    “要是精灵真的知道有我这个混血哥布林后裔,指不定立马就杀过来清理门户,要知道不管在哪里,精灵可都是真正的神射手啊,我这半吊子射术根本不值一提。”

    孟庆嘴角抽了抽,他都忘了自己有精灵血脉的事情了。

    不过回想之前的经历他若有所思,之前他弯弓的时候对短弓觉得很顺手,正常情况下很难出现这种情况,也许精灵血脉真的在刚刚起了一点作用吧,比如弓箭掌握什么的被动技能。

    打扫战场之后所有哥布林都被召集了过来,孟庆查看了所有幸存者的情况后松了一口气。

    真正被猫妖杀死的哥布林不到五个,剩下的大多只是被咬掉一块肉或者半个耳朵。

    对粗野长大的哥布林而言并不是真正的残疾。

    被比哥布林强很多的猫妖夜袭一次只有这样的损失,已经比孟庆预料的要好很多,他本来以为多少也得死十几个哥布林的,也许是经常不洗澡的哥布林皮比较厚的原因?

    “猫妖为什么会夜袭我们部落?”

    经历了一场共同作战之后,孟庆再称呼部落为我们已经没有了任何抵触。

    现在的他就是实打实的哥布林,哪怕曾经身为人类也是如此。

    他仍然保留着有身为人类的那份骄傲与自豪,但也算开始真正融入到哥布林身份当中。

    “快要满月了。”

    萝卜大棒抬头看向头顶。

    孟庆同样看去,透过树冠缝隙,他看到了一轮稍有瑕疵的圆月。

    如果按照地球时间来计算的话,现在应该是阴历十二、十三号的样子。

    “猫妖在满月的时候都会袭击我们么?”

    孟庆想到了狼人传说不由得摇了摇头,猫科和犬科怎么也搭不上边吧。

    “准确来说是在月光皎洁的时候月光猫妖可以吸收转化月光之力治疗受伤的猫妖,所以月光皎洁时候的猫妖是最好斗也是最危险的。

    在满月之前的几天,猫妖都会大幅度的往外扩展地盘,即使受了伤只要还有一口气,满月那晚都能救治回来。”

    萝卜大棒说出孟庆尚未知晓的密辛,也让孟庆的心颤了一下。

    月光之力?

    听起来怎么和魔法一样。

    这个世界有魔法么?

    继续交谈了几句孟庆喜悦参半。

    猫妖中的月光猫妖并不常见,相当于哥布林部落中的智者一样稀有。

    肉食的猫妖也不会像哥布林那样成百成千的生活,猫妖的实力不允许它们发展出如此大规模的团体,要知道这可是丛林,危险莫测的丛林。

    “要怎样才能吸收月光的力量呢?

    如果猫妖可以吸收月光的力量,那能否吸收太阳的力量呢?

    毕竟月亮的光芒也是反射太阳光来的啊。”

    孟庆之后的问题问出,就见萝卜大棒像是看傻子一样看他:“月女神和太阳神根本不是同一个神明,怎么会一样?”

    “呃,我就问问,我想知道我们能不能吸收月光的力量呢?”

    孟庆挠了挠光秃秃的脑袋,知道自己孤陋寡闻了,原来这个世界真的有神明这样的存在,连哥布林都知道。

    哥布林都是秃子,头发也是犹如汗毛一样的绒毛不作数,活跃在丛林中的哥布林根本不用像人类那样长出头发抵抗太阳光里的辐射,这是科学可以解释的进化差别。

    哎,年纪轻轻的,咋就秃了呢!

    “这个么,也许月光猫妖知道答案,你今天的问题好像有点多哎,难道你觉醒了血脉里的力量?”

    萝卜大棒摇头,忽然极有兴致的打量孟庆,看得孟庆打了个哆嗦。

    “不对不对,可能人类血脉提前发挥作用了,快了,你快成年了,到时候希望能有真正的觉醒出现。”

    没等孟庆开口萝卜大棒就是摇头。

    孟庆闭口不语,他从这些话中知道了不少东西,也发现萝卜大棒并不似普通哥布林那样愚笨。

    也许是人类的血脉带来的改变,也许是其他原因。

    总之不是坏事。

    现在的他还需要依托萝卜大棒的庇护。

    被夜袭了一次的哥布林部落居然还没长记性,还是在孟庆的提点下萝卜大棒才反应过来要派哥布林守夜了。

    不然再来一次夜袭大家也别想睡觉了,如此来几天不用猫妖再夜袭哥布林自己就扛不住要迁徙躲避猫妖,想在丛林里换一个新地盘很难很难,要用命来拼。

    被拎出来守夜的几名哥布林心有不满但不敢说出来,其他哥布林打了一场艰难的对战之后身心俱疲,没事人一般各回各家倒头就睡,至于死者先放在那里再说,明天再埋也不迟。

    “这是异界,危险无处不在的异界。

    差一点我来到异界没过一天就要挂掉,必须杜绝这种事情继续发生了。

    天大地大,小命最大。”

    躺在床上的孟庆因为这次猫妖夜袭辗转反侧良久都没能睡下。

    猫妖的夜袭给他敲响了警钟,让他知道如今身处的地方再也不是和平的都市,遇到危险没有报警电话可以打。

    不生,则死!

第7章 生当作人杰

    最终孟庆还是没能敌得过睡意闭上了眼睛,来到异界的第一个夜晚在波折中就此渡过。

    清晨,孟庆睁开眼睛后只觉胳膊略显酸痛,昨夜危险逼近他忘却其他,看似弯弓射箭很轻松,但后遗症还是残留了下来,他现在的哥布林身躯还是太弱小了,可能力量都不如十岁的人类孩童。

    “新的一天,来到异界的第二天,是时候尽可能的改变能改变的一切了,先从昨天用过的弓开始吧,想走出丛林,必须先有顺手的防身武器才是。”

    起床后坐在床沿思考了片刻孟庆就打定主意,他一向有想法就会着手实施,理想再丰满不付诸于实际行动也是枉然。

    推开简陋透风的木门,孟庆嗅了嗅笼罩在晨光中的营地空气,隐约嗅到了尚未散去的血腥味,他在营地里绕了一圈,收获了比往常更多的敬仰目光,也了解了如今营地的确切哥布林数量。

    八十七哥布林,这是算上还在吃奶的幼年哥布林以及牙齿都已经脱落已经没多久可以活的年迈哥布林,不过大棒营地的这两位年迈哥布林并不是哥布林智者,他们的智商确实比普通哥布林高不少,但完全不入孟庆的眼。

    哥布林内部也分为小家庭一样的团体,一般都是成年夫妇带着少则三两个多则五六个孩子,哥布林的寿命比人类短很多,但生育能力很强,孕期三个月,一胎一般都是两到三个,千百年来一直困扰人类的难产问题对哥布林而言并没有,因为初生的哥布林小的可怜,和没睁眼的小奶狗差不多大。

    哥布林成年之前的死亡率很高,这是孟庆在和年迈哥布林对话后得到的消息,哥布林六岁成年,约有三成哥布林会死在成年之前,能够活到二十五岁的哥布林就算长寿,比如大棒营地的这两位年迈哥布林一个是二十四岁,一个是二十八岁。

    “所以原来我才五岁半啊。

    坑爹呢!!!

    不过哥布林的寿命原来只有二三十岁么?

    真的太短太短了……”

    忽然知道自己可能只有二十年可以活,孟庆感到了难言的恐惧,那是任何有智慧乃至无智慧野兽都畏惧但绝对逃不脱的结局。

    死亡。

    …

    从生到死,是一条没有办法回头的不归路。

    沧海桑田,哪怕是神灵也会犹如过眼云烟消失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之中,即使是天上的日月星辰最终也会迎来死亡的归宿。

    生灵活着可以感受到自身,感受到周围的一切,听到万事万物的声音,品尝能够给身体带来活力的食物,触碰到恋人的脸庞。

    生灵死亡后失去意识,无法看到、听到、嗅到、触碰到任何存在,他已经走完了短暂的人生路,他的名字会短暂的存留在世间,直至被最后一个所知者遗忘,到那个时候,他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的最后一丝痕迹也被抹去,与蚍蜉蝼蚁的生死无异。

    以身合道是孟庆穿越前无数人杰选择的道路,这条道路充满了太多的艰难险阻,穷尽人杰一生或许也只能留下一道微不足道的痕迹,不过真正的人杰就是人杰,哪怕死去千年、万年,人族不灭,他们的名字依旧还会存在,这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不死不灭。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孟庆用哥布林无法明白的语言低声呢喃着,他终于真正理解了这句话的意义,一时间陷入了深思之中。

    不久之后孟庆会说奇异语言的事情就传遍了放个屁都能被半个营地知晓的大棒营地,孟庆拥有精灵血脉的事情根本不是秘密所有大棒营地的哥布林都知道,加上昨天目睹过孟庆‘神射’举动的哥布林大嗓门的宣扬,一时间孟庆之前筹备扬名掌权的计划还没开始实施就已经完成了九成九,只待他高声一呼其实就可以圆满了。

    “人杰看样子是当不成了,但哥布林之杰呢?丛林之杰呢?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当强者的哥布林不是好哥布林。

    我孟庆上辈子活的浑浑噩噩荒废大好光阴二十多载,也该醒了。

    哥布林又怎么了?

    钉锤照样能锤烂你的蛋蛋!”

    从沉思中清醒过来的孟庆只觉整个哥布林都不一样了,也许这就是拥有希望看到方向的体验吧,连空气都是那么清新……

    卧槽,怎么这么浓的臭脚丫子味?

    睁开眼的孟庆深呼吸半口气立刻屏住呼吸,环视四周才发现一大堆哥布林将他团团围住,以哥布林只有下雨天才会沾水的尿性,凑在一起那味道无法用语言表达。

    “都给老子散开点,还想不想吃猫妖肉了?”

    见孟庆脸色难看的要命,人群中萝卜大棒高举钉锤,哥布林一哄而散只留下寥寥数个,孟庆深呼吸着,哥布林的嗅觉很灵敏,某些情况下也不是好事。

    昨夜死于萝卜大棒钉锤下的猫妖已经被剥皮剔骨,切成大块丢到了营地正中央唯一的一口铁锅之中。

    这口铁锅孟庆昨天就见到了,当时还惊为天人,以为哥布林部落已经掌握了冶铁的技术,当知道铁锅是从人类村庄抢来的后久久无语。

    铁锅不小,炖一只猫妖绰绰有余。

    散开的哥布林们三五成群的离开营地在营地周边找寻任何可以吃的东西,这锅肉得等很久才能吃,真分下来其实每个哥布林也没多少,不过至少不管老幼都能有一口肉汤喝,对普通哥布林来讲,十天半月能见一次荤腥就是幸福的。

    昨夜死去的哥布林,孟庆醒来的时候已经见不到了,自然不是被哥布林们吃了,而是被埋到了哥布林统一的集体墓园中,为此孟庆还颇有庆幸,吃同类这种事情他真的做不出来。

    “我本来还说得等你成年之后才会觉醒精灵血脉,没想到一夜过去你就开窍了,怎么样,有没有感觉变聪明了很多?”

    驱散围观的普通哥布林后,萝卜大棒丢下钉锤坐在孟庆对面的石块上,面带期冀。

    “脑袋里确实多了些东西。”

    孟庆环顾四周,看到除了包括萝卜大棒在内的哥布林对自己投来的那毫不掩饰的羡慕目光之后,再听到其他哥布林低语的内容后,到了嘴边的话顿时改变了。

    和原本的哥布林相比,现在的晨星·大棒确实变聪明了,因为多了一道来自异世界的人类灵魂。

    “太好了!”

    自家几个孩子是什么样子,萝卜大棒一清二楚,可以说没一个成气候的。

    本来大棒营地的首领就是孟庆的父亲,萝卜大棒当了首领之后就知道首领比最初想象的难当太多太多,他知道兄长多半没有可能再回这片丛林了,那么未来的大棒营地的首领,唯有‘觉醒’了精灵血脉的孟庆最适合。

    萝卜大棒没有什么舍不得的,哥布林不过百的大棒营地日子如今过的非常苦,距离普通哥布林逃离营地也只有一线之隔。

    他知道自己作为领主当得很失败,没有办法让更多的哥布林填饱肚子,但他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能够让部落变得更好。

    如今的大棒营地太需要聪明的哥布林来领导了。

第8章 风羽箭

    “叔叔,你对我们部落的处境以及未来的发展有什么想法么?”

    屏退所有哥布林后,孟庆和萝卜大棒坐在足有十哥布林才能怀抱过来的巨树下对话。

    这在普通哥布林看来是属于绝密的对话,没有谁会不要命的试图偷听,距离最近的哥布林也在三十步之外,还是萝卜大棒的亲卫和子女。

    “哎,哪有什么想法,当初你老爹走的时候只交待我看好你,说迟早你会展露出远超普通哥布林的智慧,替代他让大棒营地崛起。

    终于,我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萝卜大棒说到这里看向远方,莫名的显得很是忧郁,看的孟庆也为之莞尔。

    也怨不得萝卜大棒无措。

    穷则变,变则通。

    长久不变的话,哪怕再领先的优势也会最终变成劣势,更别提大棒营地本身就不是什么大型部落,只是勉强在丛林边缘混一口吃的小型哥布林部落而已。

    “既然如此,我有几个想法,说来让叔叔你参考一下。

    虽然知道的东西变多了,但我的实力其实还没有什么提升,依旧需要你的保护,当下最适合部落的首领还是叔叔你,要不然怕是有愚笨的子民趁夜逃离。”

    “他们敢?

    打断腿!”

    萝卜大棒霍然站起身来,面色凶狠。

    “或许不会,但有备无患,叔叔还是先听一下我的提议再说吧。”

    孟庆无奈,萝卜大棒虽然很能打,但大多数时候智商最多和人类的熊孩子一样,只有偶尔才会展现出不凡的智慧。

    萝卜大棒从善如流,老实的坐下竖起耳朵认真聆听,思考对他而言是一件费力的事情,但听别人提主意他做选择不要太轻松。

    “昨夜猫妖夜袭的经历让我感受到了危机,或许这就是我突然觉醒的原因。

    这种事情很有可能再次发生,如果下次袭击营地的不是七八只猫妖而是七八十只呢?

    对,正常情况下不会有这么多猫妖扎堆,但即使是二三十只猫妖,也能很容易覆灭大棒营地吧,叔叔你能一对五挡住猫妖,能挡住十个、二十个猫妖么?”

    “当然不能,哪怕七八个一起上我也得落荒而逃,事实上那种情况下最终结果也是死路一条。”

    萝卜大棒连连摇头,落单的猫妖,三五个哥布林就能搞定,但一旦数量提升上来可以轮流攻击,哥布林万万不是对手,他也不能例外。

    “所以,尽快提升大家的战斗力就是当下最关键的事情,没有之一。

    昨天我用了短弓感觉还不错,但和我现在所掌握的弓箭技术相比就太落后了,数量也太少了。

    我们或许力量速度都不突出,但一旦凑出成建制的弓箭手,即使来袭的猫妖数量再多也有一战之力吧。”

    孟庆说出当下大棒营地最要紧的事情,萝卜大棒想了想后连连点头。

    弓箭说实话很适合力量不强的哥布林,不就是弯弓搭箭射出去么,只要能拉开弓谁都能耍耍,杀伤力偏偏还不低,这一点百兵之王长枪都比不过弓箭。

    孟庆说能改善短弓,萝卜大棒深信不疑。

    哪怕深处丛林中,精灵善射都有所耳闻。

    更何况他可是亲眼见过半精灵的,对方的箭术就已经让他惊为天人。

    想到这里他就是打了个哆嗦,似乎回忆起了当初被闪耀的不似哥布林的兄长压迫的悲惨岁月。

    比雌豹还凶残的半精灵,也只有兄长能够降服。

    孟庆并没有一次性提出太多意见,因为哥布林的记性真的不怎么样,一定时间内能接受的信息只有一个。

    哪怕是萝卜大棒听了孟庆第三个提议后都是变得碎嘴,不时掰着手指重复孟庆之前说过的话,明显有些开始遗忘的势头。

    身处丛林,没有矿石,没有冶炼矿石的技术,木弓仍然是大棒部落的首选。

    但木弓与木弓的差别大了去了。

    精良的木材制成的强弓有百步杀伤力,力道之强甚至可以射穿大腿粗的树木。

    最次的当然就是大棒营地现在用的木弓,直射树干箭头都可能扎不到树皮下面去。

    今天部落的氛围让普通哥布林感到很奇怪,很多哥布林都接到了不同于往日收集食物的命令,他们需要尽可能的找寻笔直且有韧性的木条,就是那种头尾对折过来都不会折断的。

    孟庆对大棒营地周围的环境并不了解,但不妨碍他坐营地落检验哥布林蚂蚁搬家般带回营地的诸多木料,筛选其中最适合制作木弓的主材与箭矢。

    优异的弓臂制作需要很长时间,但大棒营地如今最缺的就是时间,自然不可能玩什么三年制一弓。

    真制出那样的弓,估计连弦都上不上去,萝卜大棒这个大棒营地力气最大的哥布林也拉不开。

    筛选了几十种木料之后孟庆选择了其中的两种木料当做弓臂主材。

    这是参考了木料的生长范围以及多寡,其中类似竹子但生长周期非常长的蓝竹比较少,硬度颇高,制成的弓需要不小的力量才能拉开,所以只能由部落里的力量比较高的哥布林使用。

    而另一种分部范围广泛韧性较强的木材适合普通哥布林使用。

    孟庆一声令下,不到一个小时足够制作一百把弓臂的木料就已经被哥布林带回营地,森林里什么不多,就是木材非常多。

    孟庆观察到了普通哥布林大多数都还在用石斧,少数用的是骨质斧头,带回来的木头首尾都像是狗啃的一般参差不齐,不过这对孟庆而言并不算难题,用火可以完美的解决这件事。

    哥布林不怕火这点孟庆昨天就见识了,这也是智慧种族共有的共通之处。

    昨夜营地也有哥布林用火焰对抗猫妖的例子,相比哥布林,猫妖对火焰的畏惧非常严重,似乎是因为长久生活在丛林中,基因中都带着惧怕火焰,因为丛林中的大火那可是真正毁天灭地的。

    取一段藤条截出合适的长度,然后在每一根适合制作弓臂的木料上面用碳画出痕迹。

    孟庆做这件事的时候,很多围观的哥布林满是好奇,以他们少的可怜的智慧难以理解孟庆到底在做什么,本能的感觉到了敬畏。

    画出痕迹之后的事情就交由萝卜大棒带领普通哥布林来做,火焰可以灼烧木料多余的部分,碳化的木料可以轻而易举的变成接近一样的长度,反正木料有很多,即使有些损失也无伤大雅。

    弓臂对一把木弓而言,获取难度是最低的,其后便是箭矢。

    森林里带羽的鸟类很多,但鸟羽很难长期保存,加上鸟儿一般都在树冠层活动,孟庆一开始就放弃了制作带尾羽的箭矢的打算,而是决定制作风羽箭。

    这种箭无需难寻的鸟羽,只需要将箭矢尾端开出合适的镂空,利用向内凹陷的空槽产生涡流阻力使箭保持飞行稳定,精准度比不加尾羽的木箭要高出不知多少,关键掌握技巧后量产完全可行。

    一把弓最难的莫过于弓弦。

    弓弦的韧性、弹性事关弓的杀伤力。

    一个细一个弹,两个字就足以筛选掉九成九的材料。

    但孟庆询问萝卜大棒的时候反而得到了意想不到的回答,不禁喜出望外。

    原来大棒营地里就有孟庆想要的制作弓弦的材料,而且数量非常多。

    绿蚕,一种真正素食主义者,它和蜘蛛一样会吐丝但不织网,因为无需织网来狩猎。

    它们的丝更多时候都是用来悬挂身体,让其可以迅速的转移位置躲避各种猎手追击,毕竟圆滚滚胖乎乎的绿蚕只有一张能吃树叶嫩芽的口器,实在是没什么杀伤力。

    绿蚕的丝很细但韧性颇佳,也不会像蛛丝那样沾染了灰尘就失去弹性。

    在看到萝卜大棒炫耀般的抱出来一大捆足有腰身粗细,长度均超过三米的绿蚕丝后,孟庆瞠目结舌。

    得知绿蚕丝是很久之前便宜老爹就开始收集的时候,孟庆不由得感慨,这简直就是天然的弓弦材料啊,便宜老爹收集这么多绿蚕丝,说没有征战四方的想法孟庆完全不信,。

    有这些绿蚕丝,困扰孟庆的难题迎刃而解。

第9章 乱斗器械之三:甩网

    使劲拽动一根绿蚕丝后孟庆满意无比。

    绿蚕体重有五六磅,能悬挂住如此分量的蚕丝可想而知坚韧程度。

    十厘米的蚕丝被拉伸到十五厘米都没有断掉的迹象,一直拉伸到原本的一倍才真正被拉扯断。

    并成四股之后,哪怕是萝卜大棒都得咬牙切齿才能勉强拉断,足以填补制作一把弓最欠缺的弓弦空缺。

    正午时分猫妖肉汤终于煮好了,所有哥布林都是满足无比的用木碗喝下碗里的肉汤。

    肉汤里有少许肉块,还有的就是蘑菇、野菜以及各种植物根茎,反正就是一锅大杂烩。

    不用担心有食物中毒的情况,哥布林能在森林里活下去这么多年,什么东西能吃或许还没分清楚,但什么东西不能吃非常清楚。

    “顺便收集一些毒蘑菇什么的吧,普通的箭即使命中也很难让敌人立马失去战斗力,毒箭就不同了。

    最好有那种见血就让人麻痹或者血流不止的毒物,植物动物毒素都行,这点我就不参合了,相信叔叔你能做好的。”

    猫妖肉早已经被大火炖烂,大棒营地中央区域是踩得平整的实地,只有少许顽强的野草还十分矮小,不用担心引起火灾。

    事实上哪怕是秋末也很难真正用普通火焰点燃森林,真正的森林大火一般都是由天灾引起的,或者是有大风的特殊天气。

    “嘿嘿,不愧是大棒营地的崽。”

    萝卜大棒闻言没有觉得丝毫不好意思,反而笑的十分开心。

    大棒营地在这里扎根这么多年,哪里有毒物非常清楚,什么毒最有杀伤力也很清楚。

    这些都是宝贵的生存经验,是前人用生命做教训得来的。

    全部落都吃了一顿饱饭后干劲十足,今天没有一个哥布林能够在吃饱饭后立刻躺下呼呼大睡,都是在监工的藤条威慑下埋头苦干。

    弓臂的制作需要时间,成年的哥布林只要没断手断脚都被拎出来干活,哪怕是幼年哥布林也是得到了收集灌木中的一种适合制作箭矢木条的任务。

    这种木条森林里非常常见,营地几百米外就有一大丛,石斧挥舞很快能砍出一捆。

    勤劳的双手可以改变世界,孟庆当下需要的不是改变世界,只是制作几十上百把比普通木弓优异一些的弓箭。

    所以即使只能指挥本性就有懒惰因素的哥布林,到了黄昏的时候,弓箭的制作也已经到了尾声。

    箭矢已经削出来几千根,一端绑上六根并在一起绿蚕丝弓弦的弓身也有六七十把,其中有几把已经真正成型,正在由孟庆、萝卜大棒进行试射做最后的调整。

    原本很多哥布林对于这种加班加点的任务是拒绝的,但眼看最终的成品已经快要出现也是感觉到了名为集体荣誉感的感觉。

    这是平日里部落里极难感受到的氛围,在这种氛围下,哪怕真没了监工,平日里懒散的哥布林也不敢在其他哥布林都忙碌的时候独自去休息。

    这样会被人看不起的,哥布林也是要自尊的好么。

    韧性极佳的木料在被放置到木条捆成的模具里放置一下午后,已经变形成为明显的波浪形。

    再用火焰炙烤水分流失之后很快定型。

    这种情况下的弓臂短时间很难变成原本的一根直木,不过拉拽几百次后还是会慢慢失去弹性,需要不断的进行校正改变。

    那些就是日后需要做的事情,孟庆需要的是天黑之前,大棒营地无论老幼人手一把木弓和最少三十根箭。

    “呜~~~”

    尾端开出凹槽的风羽箭离弦,发出莫名的呼啸声。

    大棒营地的哥布林对这种声音早已经熟悉,甚至如今听到都感觉莫名的带劲,也有一种想要弯弓搭箭的冲动。

    顶端削尖没有安装箭头的木箭平稳的飞出,准确的插在用炭笔画在粗大树干上的靶心。

    待孟庆放下木弓后,周围响彻的是哥布林的怪叫声。

    不过昨天听来还觉得刺耳的怪叫此刻让孟庆很是开心,因为弓身的校正终于完成了,接下来只要按照模板将其余尚未上弦的弓臂挨个上弦即可。

    箭矢的校正最开始就已经完成,有简陋短弓在足以在几百次的射击中找到最适合的凹槽开启位置与深度。

    这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在孟庆穿越前的世界,早在唐宋时期,风羽箭就已经是成建制的装备,要是真的太难,箭矢这种消耗品怎么能动辄几万几十万根。

    太阳神的战车消失在西方的地平线上,眨眼间丛林就变得幽暗。

    幸好哥布林都是夜视小能手,忙碌了几乎一天的哥布林们揉着酸痛的胳膊和腰部,七嘴八舌的在晚饭进行时与晚饭后讨论今天的所见所闻。

    夜被猫妖夜袭的悲痛早已经消散一空,讲真不少哥布林还期盼今天再来几只不长眼的猫妖呢,因为如今的大棒营地,能够有三十步以上杀伤射程的木弓超过七十把!

    萝卜大棒在吃晚饭的时候很开心,不是因为食物,也不是因为营地里一天就多出来的几十把弓箭,而是欣喜孟庆的忽然觉醒。

    真的太开心了,有了孟庆的出现,他觉得自己很快就可以真正卸任首领这份看似荣耀实则辛苦的工作。

    每天一睁眼几十上百号哥布林都眼巴巴的望着你,各种琐事哪怕是放个屁的事情都要摆到萝卜大棒面前,长此以往任谁也都会头大如斗。

    木弓:可激发箭矢射击,品质普通。

    木箭:可被木弓激发射出,品质普通。

    这两条其他哥布林无法看到的属性就是孟庆用侦测技能观察制作完成的木弓所得的的信息,有侦测技能在,哪把弓有问题一眼就看出来,相当方便。

    天黑之后孟庆并没有满足,草草吃了点浆果填饱肚子后继续开始和十几个哥布林一起忙碌,他在制作的是普通哥布林绝对没见过的新鲜玩意:甩网。

    绿蚕丝和蛛丝一样惧火,但可以很好的浸泡在水里而不会失去弹性或溶解。

    孟庆在看到萝卜大棒拿出如此多绿蚕丝的时候,脑袋里第一想法就是制作几张网,就是像他小时候在乡下见过那种一个人就能拎起撒入河中捕鱼的甩网。

    大棒营地附近并没有适合捕鱼的深水区,有的只是两条不过哥布林腰部的浅溪,捕鱼什么的可以以后再说,网的作用可不仅仅限于捕鱼,使用得当的话,它是相当可靠的群攻大杀器。

    猫妖行动敏捷,但如果被绿蚕丝为材质的网当头罩住,只需要几个哥布林攒射,在其挣脱撕咬开网之前就能轻而易举的射死它。

    怕是人类这样体型的生物也不是能轻易挣脱复合绿蚕丝甩网的,孟庆对逐渐成型的甩网相当有信心。

    夜幕降临一个多小时后三张甩网先后成型,完全展开的甩网约有十步宽,没有孟庆的指点,普通哥布林是绝对编不出来缝隙只有拳头大小的网的,他们连怎么打活扣都无从所知。

    甩网的一端被藤条系着,尾端则坠着石子等材料,收拢到一起的时候重量在哥布林可以拎起甩出的范围内。

    带藤条绳索,甩网的攻击范围在十步到二十步之间,更远的话无法网到,太近的话很难有足够的时间把网张开。

    十到二十步的距离,也正是弓箭威力最大的范围。

    孟庆尝试进行抛网,当看到甩网的效果后,参与制作甩网的哥布林们怪叫着极其兴奋,就算不聪明,哥布林们也能看出甩网的巨大作用。

    有甩网笼罩住敌人,不管是近战还是远程攻击都是甩网外的哥布林说了算,被罩住的敌人短时间挣脱不开就等死吧。

第10章 骑士柯蒂斯

    “终于做好了,今夜猫妖要是再敢来的话,哪怕数量比昨夜多一倍也绝对让它们惨败而归。”

    忙碌了一天的孟庆心神俱疲,但对今天一天的成果相当满意。

    他庆幸哥布林都有一双还算灵巧的双手,如果是石头人这样的怪物完全不可能制作出来这样精细的工具。

    “留一些值夜的,其他人抓紧睡,保持警惕,猫妖很有可能再来。”

    见萝卜大棒拎着钉锤表情振奋,望着丛林深处跃跃欲试,孟庆不得不提醒他。

    夜晚对哥布林还是有很大影响的,哥布林不是猫妖这样的夜行生物,真要是离开营地在密林里和猫妖撞上绝对是个悲剧。

    “如果今夜猫妖不来的话,明天我们就打过去怎么样?”

    萝卜大棒如今信心十足,甚至有反攻猫妖活动区域的打算。

    今天一天大棒营地的战斗力提升了何止一倍,之前大棒营地是无法对外拓展地盘,如今有了弓有了网,也是时候尝试往外发展了。

    要在哪里才能找到猫妖很明显,昨夜猫妖往那里撤退的就往哪个方向,这一点连哥布林都知道,往一个方向走,迟早能与猫妖遭遇。

    “可以试一试,但要过了今夜再说。”

    对于这个提议孟庆并没有拒绝,但也没有直接赞成。

    他明白,大棒营地绝对不能一直龟缩在丛林边缘,不向外发展与人类接触的话,就必须要逐步向丛林内部拓展领域,而猫妖就是必须要面对的存在。

    “你觉得可以那就太好了,早就想痛揍那些猫妖了,睡觉睡觉!”

    萝卜大棒表情振奋,有孟庆点头他满心欢喜,他期待明天的到来。

    ……

    临近正午时,哒哒的马蹄声由远及近响起。

    整个村子都没有一匹马只有少数几头耕牛的银杏村,村民闻声表情不由得振奋起来,他们不约而同的向村口的方向聚集,最终在村口看到了从村北泥土道路上行来的一行三骑。

    “到了,下马吧。”

    坐在高头大马上的柯蒂斯在看到从银杏村木质围墙的时候就是放缓了战马的速度,在距离村口还有五十米远的时候,战马已经从奔驰变成了缓步慢行。

    骑士的目光很敏锐,柯蒂斯能够看到村口附近聚集的村民面上的期待以及掩饰不住的忧色,他坐在马上眺望正南方,隐约看到了银杏村南更远处一条墨线般的丛林边界。

    微微发力撑起身体,着甲的柯蒂斯轻而易举的下马落地。

    当双脚踩在坚实的土地上的时候,柯蒂斯整个人的气势甚至要比在战马上的时候还要强上不少。

    因为他修炼的斗气乃是防御力最强,与大地最密切的土属性斗气。

    哪怕只是初阶中位骑士,不骑马作战,即使是初阶高位的萨克也不能说很轻易击败他,必须要进行非常艰苦的斗气攻防战,以超出柯蒂斯的斗气量才能胜出。

    骑马是肯定没办法进入密林的,即使进入也不能深入太远,柯蒂斯要是没有马下作战的强大能力,怎么会有信心越众而出要接下这次任务呢?

    “是柯蒂斯骑士大人,太好了!”

    “我真怕领主大人派来的是胡德那个不靠谱的家伙。”

    “慎言。”

    “咳咳,骑士大人终于来了,我仿佛已经看到魔物脑袋开花的样子了。”

    围在村口的平民注视着下马的骑士与匆匆赶到的村长交谈,在他们交谈间低声议论着。

    两名骑士扈从抬头挺胸接受着平民投来的注视,虽然他们穿戴的只是皮甲,手里的武器也是木质枪身的长枪,但在平民中,骑士扈从也是非常强大的存在。

    没能激发斗气的骑士扈从,身体素质远超普通民兵,更别提连长枪都不会拿的普通平民。

    “见到柯蒂斯大人,老夫我就放心了。”

    银杏村的村长年过五十,确实可以称得上一声老夫。

    他的年龄只比柯蒂斯大不到五岁,但任谁都能看出,头发半白的村长要比柯蒂斯衰老太多。

    四十有八的柯蒂斯看起来甚至最多四十岁的样子,满脸的络腮胡让其增添了几分魅力,毕竟胡须可是男人的证明。

    “哈,赛尔德你这个老伙计还活着呢,很好。”

    柯蒂斯对野蔷薇领辖下的各个村庄都十分熟悉,自然认识银杏村的村长以及很多面熟的领民,可以叫得出来他们的名字。

    这一点是胡德绝对做不到的,对方即使来过银杏村,最多也只能记住村长一人的名字甚至会转脸就忘。

    这也是为什么银杏村的村民担心男爵会派胡德过来的原因,嘴上没毛办事不牢么。

    “哎,还有几年可活全看神灵的恩泽了,来的正好,老夫已经略备薄酒,柯蒂斯大人还有两位远道而来,其他的事情先放着,吃饱再说。”

    能担任一村之长,赛尔德没有两把刷子是不可能的。

    他很会察言观色,看到骑士扈从脸上的倦色以及揉了揉肚子的举动就很适时的提议,柯蒂斯自无不可,牵着战马的缰绳带着两名扈从缓步进入银杏村。

    “说说看吧,到底是怎么回事。”

    酒足饭饱后,柯蒂斯略带醉意,喝了一口浓茶消食后砸吧着嘴。

    下到村庄来执行任务不必担心会比在蔷薇镇的时候吃的差,可以说顿顿有肉是必须的,在蔷薇镇也不能说顿顿都吃上肉。

    他对任务的了解度很低,只知道银杏村有三名孩童失踪,大体和大河丛林有关。

    至于原因尚无从所知,进入丛林之前了解清楚情况是必然的。

    谈及此事,村长脸上的笑容消退挂上了愁容。

    在等待骑士到来的上午,村子里又派了十几个年轻人组队进入大河丛林边缘,但和昨夜一样还是没能搜寻到什么有用的东西,哪怕是一片麻布片都没找到,只找到了几个疑似走失孩童的脚印,最终也被枯枝落叶影响无法找寻到更多东西。

    时间到了这个点,三个孩童还活着的可能近乎于零。

    这是在场的四人都知晓的,但问题还没有解决,骑士一旦出面,必然要进行杀戮威慑才能从根源解决银杏村的麻烦。

    丛林里的诡异之处多了去了,总不能进入丛林横冲直撞见什么灭什么吧,柯蒂斯自然没这个能耐。

    对话了几分钟,柯蒂斯了然的点头。

    事情在他看来相当简单,三名孩童的失踪让银杏村不少人心生担忧,孩童更是被牢牢约束在村落中不允许离开村落半步,哪怕是下田劳作的时候也不敢全身心的都沉浸在劳作中,唯恐有魔物悄悄走出森林摸到身后。

    眼看已经进入秋天,距离秋收的重要时节不到一个月了。

    最后对庄稼的照料很重要,事关能否过一个安稳的冬天。

    往年秋收之后银杏村老少会组队进入大河丛林边缘搜寻能吃的果子种子等储存起来当做过冬粮,发生这种事情不解决问题当然不行,这才是银杏村全体凑出三十多枚银币的主要原因。

    “我知道了,事不宜迟,我现在就进一次大河丛林,看能否找到失踪孩子的线索。”

    骑士的观察能力远超普通人,或许还有什么线索尚未被银杏村的人发现、

    距离天黑还有很长一段时间,柯蒂斯下来是执行任务的而非享受的,不完成任务他回去脸上也无光。

    没有人出言阻拦柯蒂斯,如果身为骑士的柯蒂斯都不敢尝试进入大河丛林的话,那就没有谁敢进去了,丛林虽然危险那也是指深处,外围区域遇到魔物的可能性非常小,倒是野兽还算常见。

    两名扈从紧跟柯蒂斯,身为扈从不仅要为骑士背负替换武器战甲,必要的时候还要辅助骑士战斗,两人跟随柯蒂斯都有五年以上了,对柯蒂斯的实力相当知根知底。

    在满村男女老少的护送下,柯蒂斯三人步行走出银杏村南门走向更远处的大河丛林边缘。

    当一条墨线般的大河丛林变成近在眼前连阳光都很难照射到地面上的密林时,两名骑士扈从对望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慎重,丛林可不是那么好进的,说一去不回也不是没有可能。

    “喝!”

    柯蒂斯的一声轻喝,让两人精神一振重新恢复了信心。

    此刻的柯蒂斯已经在步行时调整好了状态,之前微微的醉意消失不见,缓缓运转的斗气变得活跃可以随时被调动。

    他已经真正进入了战斗状态,气势强到尾随在后方的银杏村领民都不敢直视。

    “这就是骑士大人啊,真的好羡慕。”

    “让我家小子多做训练和吐息法,说什么也不愿意,真的好气啊。”

    “如果我也能成为骑士那该多好啊,可惜,可惜。”

    “咱们这些泥腿子就别想了,祈祷柯蒂斯大人平安归来吧。”

第11章 蛛魔作祟

    三人先后进入丛林,眨眼间就是消失在银杏村村民的注视之中。

    这个位置是银杏村多次找寻后确定失踪孩童进入丛林的方位,剩下的就只能靠柯蒂斯自己判断了。

    进入丛林后,投射在头顶的阳光被树冠遮挡,但温度并没有因此下降,反而因为密林中树木太多风都难以吹拂进来的原因显得更加闷热。

    走入丛林不过几十米,两名扈从额头上就开始有细细的汗珠渗出,为了有不错的防护,两人可是穿着几乎没有裸露在外皮肤的整套皮甲。

    身着铁甲的柯蒂斯倒是显得很轻松,前进速度和最开始一样不变,额头也没有汗珠渗出。

    成为骑士就是一场进化般的提升,护体的斗气已经可以让骑士承受常人难以承受的严寒或酷热。

    “就是这里了,脚印到这里消失了,再往前走,就是连银杏村村民都少有涉足的区域,我嗅到了属于野兽的腥味,小心一点。”

    停步观察四周,柯蒂斯表情相当淡定,这个距离往后看还能隐约看到亮光,再往里走的话灌木丛变多,可不是想退出来就能退出来的。

    “看,这里有碎布片,不出意外应该是麻布片,搜索的村民还没搜索到这里,以我的判断,这是被利物划破留下来的,很可能是利爪,也不排除铁器。”

    继续前进约五十米,柯蒂斯有了发现,他在一颗树干旁找到了一小块褐色的麻布片,这是紧随他的骑士扈从刚刚都没发觉的。

    “大人,你觉得到底是什么东西在昨天袭击了那三个孩子?”

    柯蒂斯的扈从观察四周没有发现后低声询问,他有自己的想法但不敢确定,还需要柯蒂斯来决定下一步的打算。

    “猫妖、哥布林、鱼人或者任何有利爪的魔物都有可能,之所以不是野兽的原因很简单,不到十岁的孩子如果遇到野兽,附近绝对会有带血的骸骨和浓郁的血腥味,一夜时间哪怕被处理的再干净也没办法不留一点痕迹,然而附近没有,只有可能是魔物,失踪的孩子是被掠到别的地方了。”

    绕着树干在四周观察了一会,柯蒂斯表情慎重,如今已经可以确认是魔物在作祟,和他设想的相差无几。

    如果是野兽的话,有很大可能会有一个孩子逃出来,。

    野兽击毙目标后一般不会继续狩猎以免受伤,魔物就不同了,被称之为魔物的存在最次也都有比普通野兽高得多的智慧,虽然比不过人类,但进行思考还是没问题的。

    魔物,不管哪一种都是让人类头疼的存在,尤其是在魔物的主场区域作战更是能让人类闻之色变。

    哥布林活动的丛林,地精活动的洞穴以及鱼人活动的水域,这三种地形对人类而言都是险地,也就魔物们这么些年来相互争斗很少有团结起来对抗人类的情况,否则人类如今能否还拥有大片富饶的土壤可以耕作真的是两说。

    “继续前进吧,顺着这个方向。”

    柯蒂斯凭借多年战斗的经验,在观察了附近之后选择了最有可能是魔物撤离的方位,他通过前进时通过观察得到的各种线索,很快判断出了掠走失踪孩童最有可能的目标。

    “是蛛魔!”

    当看到树干间一团密集丝线时,柯蒂斯脸色终于变了,之前的疑惑在这个时候也是得到了解答,为什么地面上会没有一丁点线索,原来人是被带离了地面,而非是在地上前进。

    蛛魔是一种体型类似蜘蛛但拥有与人类极其相似面孔的魔物,体重或许没超过人类,但六肢着地时看起来比人类高大不少,在丛林区域活动的敏捷远超人类,倒是在地面上前进的速度很慢。

    蛛魔的单体战斗力比人类强,即使骑士扈从也不能完胜蛛魔,好在蛛魔是各自为战的独居魔物,这东西要是群居的话太可怕了。

    “谨慎点,蛛魔一般不在巢穴一千步之外活动,也就是说我们已经进入了蛛魔的捕猎范围,小心头顶,一定要小心头顶,它们最擅长伏击,从树冠跳下来扑倒猎物,用蛛丝糊住猎物的眼睛。”

    柯蒂斯曾经杀过蛛魔所以对蛛魔的战斗方式非常熟悉,两名骑士扈从也是紧了紧手里的长枪。

    随着三人继续深入,很快一股臭味就是扑鼻而来,不同于森林中到处都有的腐烂枝叶的味道,这种臭味明显是腐肉的气息。

    “这边。”

    柯蒂斯一往无前,甚至速度还略有提升。

    骑士擅长冲锋作战,只有将速度提起来之后才能发挥出最大攻击力,土属性斗气擅长防御不假,但也不是没有攻击性,脚踩大地的柯蒂斯可以说攻防兼备最擅长打攻坚战、持久战。

    从一颗巨大到有十几人腰身粗细的巨树后绕出来,柯蒂斯三人远远的看到了林间空地莫名多出来的散落石块,以及一处一人多高黑漆漆的洞口。

    洞口附近有非常多的骸骨,正是它们散发出来的腐臭气息,有的骸骨上面还有各种蚊虫在环绕,让人看了恶心作呕。

    “蛛魔的巢穴。”

    柯蒂斯表情不变,他不是第一次见到蛛魔巢穴了。

    蛛魔的智力在魔物里相当低下,但单体战斗力不弱,不管野兽还是魔物乃至同类都是它们的狩猎目标,只不过蛛魔一般活跃于丛林内部,外围倒是很少见到蛛魔巢穴。

    “蛛魔这会应该在巢穴里,我能通过大地感受到它的存在。

    你们准备一下,我把蛛魔引出来,记住,不要让蛛魔上树,不然就前功尽弃了。”

    柯蒂斯嘱咐两名扈从,两人从善如流连连点头。

    一番布置后,柯蒂斯已然来到蛛魔巢穴口几步外,而两名扈从则是绕到了洞穴后方的空地处等待,截断了蛛魔从那个方位撤退的道路。

    深吸一口气,柯蒂斯抬起右腿,肉眼可见他的右腿迅速变粗甚至颜色都变了。

    蓄力数秒之后柯蒂斯狠狠的将右腿砸在地上。

    一股震荡波瞬间以落脚点为圆心朝四面八方扩散,大部分的力量都被引导至地面之下,而地面之上仅仅有一圈圈翻离出地面的新鲜土壤形成的土环,一环接一环无比的醒目。

    双脚落地之后柯蒂斯就是举起了手中的骑士枪等候。

    不到十秒钟,半倒塌的蛛魔巢穴洞口,一只浑身乌黑的魔物迅速的从洞口窜出来。

    身形未至,一大团缠绕在一起的蛛丝就被甩出,迎风就变得充满粘性与韧性,连蛛魔都感应到对手的可怕。

    长枪如龙,一道魁梧的的身影暴起,枪头微抖就将蛛丝挑飞到一旁。

    在蛛魔仓皇逃窜没有十步的时候,柯蒂斯就已经追赶上了蛛魔。

    不过他与蛛魔保持一定的距离,下一秒发生的事情就解释了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感觉到危险降临的蛛魔屁股一甩,又是接连数团褐色液体甩出,迎风就迅速扩散成一团团粗细不一的蛛丝团。

    当逃窜的蛛魔被骑士扈从阻拦住的时候,不消说被围攻的蛛魔必然只有死路一条的下场。

    三把长枪先后突破蛛魔的皮肤深深的扎入它的血肉之中。

    一下,两下,三下。

    蛛魔的反击仅仅让一名骑士扈从被一团粘性蛛网缠住,除此之外此战没有一人受伤。

    一枪扎入垂死挣扎的蛛魔头颅,连头颅都是乌黑色的蛛魔剧烈抖动片刻后不再动弹,头部是绝大多数生物包括魔物的绝对要害。

    抽出长枪抖动一下,望着已经没了生息的蛛魔,柯蒂斯吐出了一口气,身形都是矮了几公分。

    对这次战斗他还是比较满意的,速度方面这个短板他非常清楚,所以才会让扈从拦住蛛魔的退路。

    两名骑士扈从的喘息有些粗重,战斗时间很短但挡住垂死挣扎的蛛魔也绝非易事,要是没有柯蒂斯作为主力,来三名骑士扈从说什么也不能在短时间强杀蛛魔。

第12章 不甘的骑士

    “居然是蛛魔,没想到,我还以为是哥布林或者猫妖这些魔物呢。”

    “是啊,蛛魔这东西一般很少会出现在森林外围的,这只的狩猎范围都快达到大河丛林边缘了,对银杏村村民的威胁很大,杀了总归是好事。”

    击杀了蛛魔之后,两名骑士扈从在休息恢复体力的时候进行对话。

    进入大河丛林的时候大家都没想到目标居然是蛛魔这种少见的魔物,本来他们都做好了面对弱小但总喜欢成群结队的哥布林亦或者在树上跳来跳去不会轻易落到地面上的猫妖。

    柯蒂斯的体力消耗不多,检查了蛛魔的尸体确定蛛魔已经死透之后,吩咐两名骑士扈从尽快收集蛛魔身上有用的材料,他自己则是持着长枪朝蛛魔钻出来的黑漆漆洞口行去。

    蛛魔已死,蛛魔的巢穴看起来虽然可怖但已经没有什么危险,不过气味还是和最开始那样难闻。

    久经战斗的柯蒂斯前进的时候表情不变,他可是参与过人类对抗魔物暴动的战争的,战场上要比现在面对的情况还要糟糕,那都扛过来了还怕这点小小的骸骨堆?

    修行土属性斗气的柯蒂斯有底气进入半倒塌的蛛魔巢穴,换成另外一人就不好说了。

    他在进入甬道之后手里多出了一枚闪耀着莹白光芒的石头,这是价值不菲的荧光石,属于自然形成宝石的一种,只有骑士才能激发内部能量使其亮起来。

    补充荧光石内能量的办法很简单,放在太阳下晒一段时间就能补满,相当好用。

    蛛魔的巢穴内部,柯蒂斯叹息。

    他在骸骨中找到了三件已经被腐蚀的破破烂烂的麻布衣,麻布衣看起来很小,是谁的不言而喻,这下失踪孩童的下落可以说彻底弄透彻了。

    蛛魔进食的时候会往猎物体内注入能让血肉变成液体的特殊液体,进食完之后留下的只有骸骨和兽皮,至于人类的话自然是衣物。

    将那几件小小的衣服卷起来握在手里,柯蒂斯的面孔很难看。

    年龄到了柯蒂斯这个岁数,他见过太多的死亡,但在蛛魔巢穴里找到已经死去人类孩童的骸骨时依旧感觉到了悲呛。

    没有力量,人类面对魔物的下场,就和蛛魔巢穴里的骸骨无异。

    “我们走吧。”

    走出蛛魔巢穴后,柯蒂斯对着站在甬道出口等待的两名扈从吩咐道。

    两人点头,前行了几步后感受到后方土地的震颤,回头看了一眼顿时了然,柯蒂斯骑士已经将蛛魔巢穴彻底震榻,不然以这个巢穴为根基,还会有魔物会在此扎根。

    快要走出丛林的时候,柯蒂斯回头看去,身后是茂盛到几十米远都看不真切的密林,这是阻隔住人类千百年的天然屏障。

    是魔物的乐园。

    人类的禁地。

    “今天早点休息,明天随我再进一次大河丛林。”

    远远的看到丛林边缘的亮光时,柯蒂斯平静的道出自己的打算。

    是的,任务虽然已经完成,但他不打算就此回去。

    不管是因为离开蔷薇镇和萨克的约定,还是之前在蛛魔巢穴内的所见,亦或者只是骑士的那一颗不甘沉寂的心,总之柯蒂斯必须要在大河丛林把这口气撒出来才会返程。

    “喏!”

    本来因看到丛林边缘亮光,以为任务完成明天就能提前返回蔷薇领的两名骑士扈从愣了一下后连忙应下。

    他们走在柯蒂斯身后,能够感受到柯蒂斯压抑的怒火,明白柯蒂斯是打算明日去大河丛林多杀一些魔物解气,或许会有危险,但身为扈从,他们唯有听从柯蒂斯的命令,别无他选。

    等候在大河丛林外围的银杏村村民只有少数返回了村庄,剩余的过半还在外围等候。

    在看到先后从丛林中走出且并没有什么明显伤势的柯蒂斯一行三人,不少人都是松了一口气,柯蒂斯大人没有遇到危险就好。

    “这是……”

    银杏村的村长赛尔德快步迎了上去,还没来得及开口询问,就见柯蒂斯递过来一团卷在一起的东西,隐约还有腥臭味飘散出来。

    赛尔德的眼睛立刻就是泛红,颤抖的伸出手接过这团东西,将其展开之后看清楚是几件有些印象的小号麻布衣时眼睛不由得闭上,拳头也是死死的握住。

    其他走近的村民见此情况也是面带怒色,虽然早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但当真的看到失踪孩子的衣服时,他们的心还是被狠狠的揪动了一下,很疼。

    “是谁干的?”

    赛尔德的声音比之前显得更加苍老了。

    他还记得三名孩童的乳名,还记得三人喊他村长爷爷的呼唤,但现在这一切再也没有办法重现了,尚未长成的孩童已经先他这个老家伙一步而去,三条无辜的生命就这样说没就没了。

    “哇……”

    早就等的焦虑的三个孩子的母亲跪倒在地失声痛哭,她们多么期盼柯蒂斯能够带着那熟悉的身影从丛林里走出来,听到孩子那熟悉的呼喊声,告诉大家他们三个只是迷路了。

    “蛛魔。”

    饶是柯蒂斯上过战场见过太多的生离死别,此刻的眼眶也是微微泛红。

    每个骑士都有愿意用性命坚守的准则,大多数骑士虽然对待平民野蛮粗暴,但若是遭遇外敌比如魔物的时候,还是会愿意浴血奋战,守护人类一方的平民与土地,哪怕为此付出生命。

    “连蛛魔都跑到丛林边缘了么?”

    赛尔德怔了一下,这个答案出乎意料,可以说事前没有一人能猜到真相。

    “蛛魔已经被我和扈从联手杀了,短时间内银杏村的安全会重新得到保障,明年春季领主大人会照例派遣我等执行绞杀魔物的任务,在这之前银杏村应该是安全的,老伙计你就放心吧。”

    距离冬季已经不算太久了,冬季的时候不会有多少魔物走出丛林活动的,因为它们很多都和动物一样进行冬眠。

    更何况冬季的时候绝大部分人也不会离开有坚实栅栏围住的村子,哪怕有少数魔物骚扰,仅凭民兵就能将其剿灭。

    柯蒂斯拍了拍赛尔德的肩膀,他能感觉到老伙计身上的暮气,对此他也是无能为力。

    骑士虽然可以比普通人活的更久,但也只是凡人一枚,最终也会和其他人一样迎来死亡的归宿。

    除非能拥有同样生活在森林,但有着比人类更为久远传承的精灵血脉,才有可能超脱世俗,见证历史的变迁与王国的兴衰。

第13章 猫妖再临

    ……

    夜幕降临,月光再次洒落大地,皎洁,但不刺眼。

    今夜的月亮要比昨夜更圆一些,习惯夜间行动的各种生物,在太阳落山之后从沉睡中醒来,开始为填饱饥肠辘辘的肚子而努力。

    距离大棒营地约五千米的一片茂盛的树林中,万物俱静,哪怕连甲虫都极少发出摩擦翅膀的声音。

    而在地面之上的树冠层中,一道道的黑影在夜幕的掩护下快速跳跃前进,当其中一道黑影停下来的时候,才能看清楚身影的真实面目。

    正是猫妖。

    猫妖的食谱相当广泛,所以猫妖的狩猎范围很大。

    只有三十多只猫妖的猫妖群体,狩猎范围比百十名哥布林的大棒部落大上不知多少倍,反正大棒部落的哥布林极少有走出部落五千米远的。

    猫妖们走走停停,期间还捕猎了一只倒霉的没选好栖息地的飞鸟。

    只见一阵树枝树叶的剧烈震颤之后,接下来就是漫天飞舞的绒羽伴随着血液落到地上,偶尔还会响起猫妖抢食的呜咽吼声。

    预料之中的猫妖夜袭如期而来,而且今夜到来的猫妖比预料中的要多得多。

    猫妖是一种非常记仇的魔物,昨夜突袭大棒营地结果失败而归,让嗜血的猫妖就此打消主意是不可能的事情,像今夜这种带了更多援兵来袭的情况才是常态。

    在猫妖们看来,大棒营地也就那样,和被猫妖们灭过的那些哥布林小营地没什么区别。

    之所以昨夜会失败是因为袭击的时间太晚,在那之前猫妖只是在侦查新的狩猎区域,并没有做好与一个数量不少的哥布林营地浴血死战的心态。

    距离大棒营地还有几百米,领头的猫妖就是发出低沉的吼声,紧随其后的猫妖们放缓速度停顿在了茂盛的树冠层上。

    不得不说猫妖比哥布林的优势强的太多,力量不逊色多少,敏捷远超哥布林,随时可以上树居高临下偷袭,也能在打不过的时候上树快速撤退。

    猫妖们也都是深谙游击之术的好手,没有哪个猫妖会傻乎乎的直冲有所防备的狩猎目标,暗中突袭才是王道。

    猫妖们很快就换了一个方位继续前进,如果从空中看去的话,就可以看出猫妖选择的是哥布林部落的下风口位置。

    这是肉食性狩猎者都懂得的道理,如果从上风口进攻的话,极有可能在靠近之前就被猎物发现。

    如果没有出现意外情况,大棒营地大约会在今夜就此从世间消失,少数幸运的哥布林会逃入丛林各处,最终与其他哥布林部落融为一体。

    或者化作丛林的一部分,成为肥沃土壤的养料,一如哥布林一生都在从自然中摄取能量。

    准备袭击之前的猫妖们也是这样想的,虽然哥布林的肉质很差劲,但架不住数量多啊,哥布林中的老弱病残足以让猫妖们大快朵颐数日,再长时间就不行了,丛林湿气太重,肉质腐败的速度很快。

    “猫妖来啦!”

    破锣般的哥布林大喊声响彻大棒营地,早有准备的哥布林们相互大喊着起身,动作迅速并不见慌乱。

    猫妖们想狩猎哥布林大快朵颐,哥布林何尝不想要品尝猫妖肉的味道呢?白天吃下的猫妖肉可是还没消化完呢。

    大棒营地有守夜哥布林的情况出乎了猫妖的预料,猫妖认知中哥布林的智商不高,根本不懂得守夜。

    眼见偷袭不成,猫妖们炸起毛发体型瞬间变大不少,在首领的指挥下两翼的猫妖快速在树干上移动位置,试图在有哥布林逃跑之前对大棒营地完成合围。

    剩余的猫妖则是聚在首领不远处,准备跟随对方强袭哥布林中战斗力最高的少数存在。

    猫妖们知道,只要击杀哥布林中最强大的少数存在,剩余的哥布林就会无心恋战只会撅着屁股逃跑,在丛林间这就是最蠢笨的猎物,追击咬断目标喉咙轻而易举。

    “别慌,都朝我这边聚拢!!”

    早有等待的萝卜大棒被吵醒之后拎起钉锤就冲了出来,他的出现立刻就稳定了局势,以他为中心,很快哥布林们就是抱成一团,最中央是没有战斗力的老弱病残。

    孟庆自然也被惊醒了,猫妖再次来袭的可能比就此罢休的可能高出很多,所以他睡得很浅。

    敌袭的声音还没落下就已经抓住弓臂呈现湛蓝色的木弓快步走到屋外,迅速锁定了被猫妖戏弄般追逐中狼狈跑回营地里的守夜哥布林,也在之后看到了不断在树冠中快速腾挪的黑影。

    “真把大棒营地当软柿子捏了是吧,来的正好!”

    孟庆露出一个足以成为人类孩童噩梦的残忍笑容。

    在他和哥布林老者的对话中他知道哥布林与猫妖积怨已久,猫妖没吃的就以哥布林为猎物,哥布林也不会束手就擒,没少抓住猫妖剥皮剔骨,这一战是没有一丝回旋余地的。

    哥布林迅速抱成一团的异常情况,让来袭猫妖中的猫妖首领表情变幻了几下。

    和哥布林一样,猫妖也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所拥有的智商随之增长。

    不过猫妖中的年迈者是非常凄惨的,真正能无疾而终的少之又少。

    哥布林部落好歹还会给没办法动弹的年迈者一口吃的,散发出死气的年迈猫妖一般都会在走不动之前默默离开生活的群体找一个僻静的地方等待死亡。

    至于死后是否会成为同类的食物那就无从所知,至少不用在临死前承受尖牙利爪临身的痛苦。

    命令已经发出去,哪怕是猫妖首领也不能随便让猫妖们撤离到自己身边来,敢这么做它的首领也当到头了,普通猫妖只有吃饱才会尊重它这个首领。

    所以虽然对哥布林的异常行为有些疑惑,但猫妖首领还是按照约定在开始进攻时发出了一声刺耳的尖叫声。

    叫声落下后,大棒营地各处树冠抖动,都有猫妖的身影出现,猫妖意图一波打垮哥布林的打算不言而喻。

    “箭上弦!”

    月光下的丛林中,孟庆沉稳的声音传出很远。

第14章 诱饵

    猫妖那边在调动,大棒营地里的哥布林也没闲着。

    背着箭壶拎着弓箭的哥布林在孟庆的指挥下很快就位,萝卜大棒高大的体型也给了普通哥布林极大的信心。

    当然,之所以数量众多的夜袭猫妖没能在这个时候让哥布林们失去战意,人手一把的木弓自然是最关键的。

    “箭上弦!”

    孟庆目光一直锁定猫妖数量最多的方位,在听到猫妖尖叫声的时候沉声开口。

    他的心情也是多少有些忐忑,哥布林们能否挡住数量不下二十猫妖的袭击,第一波射击是最关键的,而这一情况最迟十秒钟后就会发生。

    哥布林虽然愚笨,但事关生死的时候,在有首领并肩作战的时候还是很懂事的,在孟庆的命令下达之后,很快能够拉开弓箭的所有哥布林都是面朝丛林方位稍稍拉开了弓弦,蓄势待发!

    哥布林们聚集到了营地最中央的空地区域,猫妖最终还是不得不从树上落下,弓起脊背呈包围姿态缓缓朝聚在一起的哥布林们靠近。

    不少猫妖跳上了哥布林们简陋的木屋或者杂草树枝搭建的窝棚,居高临下的俯视在它们看来只是食物的哥布林。

    “射!”

    当猫妖进入木弓射程且开始加快速度奔行前进的时候,孟庆一声令下立刻射出手里的箭矢。

    而后右臂低垂,从腰间的箭壶里拔出一根木箭再次弯弓搭箭,如果视线足够好的话,可以看到木箭的箭头部位颜色更深,明显被某种液体浸泡过的样子。

    “呜~

    呜呜~

    呜呜呜呜~”

    风羽箭离弦后获得巨大的动能,空气从尾端的凹槽通过发出呜呜的声响,同时调整着离弦之箭让其保持离开弓弦时的姿势。

    不少风羽箭甚至进入了旋转状态偏偏方位还没有偏离,这是箭矢上的螺旋纹发挥了作用。

    突如其来的怪鸣声吓了不少猫妖一跳,奔袭的速度大大降低,猫妖多虑的本性发挥了作用,但面对从天而降的箭矢时,可不是多虑就能应对的。

    孟庆在傍晚的时候就教导过哥布林一段时间,抛射无疑是最不容易被敏捷的猫妖躲避的一种射术,而且抛射的话根本不用瞄准难以锁定的猫妖,只需要瞄一眼目标前方的土地,弯弓搭箭射出去箭矢就行。

    哥布林聚集到空地的原因就是为了让抛射能够发挥出来,否则在有茂盛树冠的地方,抛射出去的箭矢极有可能射中头顶的树叶无法坠落杀敌。

    最先射出箭矢的是孟庆,而后是反应速度快或者下意识松开弓弦的少数哥布林,最后才是哥布林的主力。

    在猫妖被风羽箭飞行的呼啸声惊扰的时候,已经熟悉了风羽箭声音的哥布林反而精神大振,无需孟庆再次提醒,一旦弓弦松开,哥布林会自发的抽出箭壶里的箭矢再次弯弓,而绝大多数哥布林箭壶里的箭矢都超过三十根!

    第一波射出的箭矢不消说绝大多数都落空了,但还是有少数一两根箭矢命中了倒霉的猫妖,有的是因为猫妖被风羽箭的声音惊扰到闪躲不及时,有的完全就是倒霉,快速前进时被从天而降的木箭直接扎在身上。

    此起彼伏的猫妖尖叫声响起,哪怕没有被射中的猫妖也是毛发炸开离地跳起,猫妖们累积的气势大幅度减弱,而哥布林一方气势比刚开始的时候更为高涨,猫妖叫的越惨他们越开心。

    在之后漫天箭矢不停降落的时候,猫妖只有少数不到五只冲到了哥布林的队伍面前,剩余的不是畏惧箭矢畏缩不前就是被箭矢射中一瘸一拐的退出弓箭的射程,这和猫妖最初的打算完全不一样。

    仅有的四只猫妖靠近,才来得及抓伤咬伤几只倒霉的哥布林,就被所在方位附近哥布林们怒火中烧的攒射射成了刺猬。

    远程攻击,没有比弓箭更合适的了,当然投石车这种攻城武器例外。

    丢下了六七道尸体后,大受打击的猫妖全部退出了哥布林的射程,有哥布林拎着弓箭试图追击都被孟庆和萝卜大棒唤回来了,落单的哥布林哪怕有弓箭一对一也绝对不是猫妖的对手,谁让哥布林没有猫妖的尖牙利爪呢。

    “一号二号十夫长跟我来,剩余的原地待命。”

    没有给猫妖缓过来的时间,在稳定了己方之后,孟庆带着两名今天才被命名为十夫长官职的哥布林离开了队伍,昂然无惧的前进并朝远处聚在一起目光中带着仇恨与嗜血的猫妖大声辱骂,声音不堪入耳。

    辱骂是哥布林的拿手本领,能耐超乎孟庆的预料。

    这两天他只见过哥布林吵架,本以为吵架时的辱骂就是很难听的了,没想到真正开骂的时候才涨了见识,真是句句不离对方祖宗以及无论性别的生殖器官。

    “很好,很强大!”

    见猫妖们快收起来的毛发因为哥布林的辱骂再次竖起的时候,孟庆暗暗给身旁两名十夫长点了个赞,他已经收起了木弓,手里拎着猫妖无法理解的甩网。

    没错,他不打算就让猫妖这么简单离开,现在的他就是在以自己和十夫长为诱饵,诱惑猫妖攻击他们这三个离开群体胆大妄为的哥布林。

    眼见三个哥布林胆敢脱离大部队朝这边靠近还发出不堪入耳的怪叫,略微能听懂哥布林语言的猫妖们气愤难耐,哪怕是猫妖首领都没能忍住,在孟庆等三个哥布林远离哥布林大队伍四十多步的时候,一声尖叫和还有战斗力的猫妖急速狂奔。

    在猫妖看来,这三个胆大妄为的哥布林死定了,哪怕手里有能射出木棍的东西也不足为虑,自己一方还有近十个有战斗力的,哥布林只有三个而已,杀了这三个该死的哥布林泄愤再说。

    “快来护驾!”

    见猫妖们瞪大赤红色的眼睛朝己方狂奔,孟庆转头大喊。

    在后方哥布林大部队朝这边赶来的时候,他和已经商量过战术的十夫长们对视了一眼。

    三名哥布林分散拉开了距离,这在猫妖看来无疑是自寻死路的行为,如果转身就跑或许还能活下来一个。

第15章 大获全胜!

    在猫妖们一股脑的冲来进入二十步内的时候,孟庆大喝一声,三张甩网就此甩出。

    被任命为十夫长的哥布林脑子比较好使,孟庆好歹是教会了他们使用甩网,这才有现在诱骗猫妖发起进攻的举动。

    先后展开的三张甩网飞出,当头罩住了大片的区域,冲过来的猫妖最前方的六七只一个不落都是被甩网罩住,只有在甩网临身的时候,猫妖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但为时已晚。

    甩出甩网的孟庆头也不回的往侧方跑去,另外两名十夫长也是同样的举动,跑的比兔子还快,没有站在原地射击活靶子猫妖的打算,因为这里马上就会变得非常危险。

    在孟庆跑出二十多步离开危险区域时停下脚步,转身看去时正好看到在萝卜大棒一声令下哥布林们万箭齐发的一幕。

    说万箭齐发有点夸张,但几十根从天而降的箭矢还是有的,不到三秒钟之后箭矢再临,只是三五拨箭矢落下,被甩网罩住还没脱困的七只猫妖已经只剩下躺在地上蹬腿的力气了。

    眼看首领被网而后被密集的箭雨轻而易举的射死,之前没有参与进攻的猫妖们眼睛瞪得滚圆。

    不等招呼同伴,还能行动的都是迅速隐入漆黑的夜幕之中。

    在哥布林们冲到甩网前的时候,除了已经无法动弹的猫妖,就只有哥布林还能站在这片土地上。

    “干得好!”

    对待不怎么聪明的哥布林,孟庆早就发现赞美是相当管用的奖励办法。

    在孟庆返回的时候,散开围绕住甩网的哥布林们大声的呼唤孟庆的名字,声音传出很远,已经跑开的猫妖们都能听到哥布林们响亮的呼喊声,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

    该死,伤口怎么又麻又痒?

    这次应对猫妖的夜袭防御战无疑是非常成功的,整个大棒营地没有一个哥布林死去,受伤的也不到十个。

    其中四五个是被猫妖抓伤了,另外几个就比较倒霉了,是被箭矢误伤的。

    这种情况在全员装备弓箭并且执行力不够的情况下难以避免,好在孟庆没有让普通哥布林的箭矢也淬毒,不然都打赢了猫妖己方再死几个那就不划算了。

    真正箭矢淬毒了的只有孟庆、萝卜大棒以及五个十夫长,整个大棒营地算上能拉开弓箭的哥布林只有五十多,正好一个十夫长带领十个哥布林组成小队。

    太多事实证明,只有让命令很好的传递到最底层的士兵耳中,才能让群体作战的实力完全发挥出来。

    分开哥布林来到死不瞑目的猫妖首领前,在看到插满箭矢的猫妖尸体,观察了甩网发挥的效果后孟庆非常满意。

    能不满意么,三张甩网就让七只猫妖没能发挥出一丁点战力就被射成刺猬,对大棒营地而言比弓箭还重要。

    “我们赢了!”

    孟庆站在猫妖首领大普通猫妖一圈的尸体上,高举手中湛蓝色的木弓,在看到四周皆是期待注视着他的哥布林,难掩激动的大声喊道。

    “我们赢了!”

    哥布林们有学有样,同样高举木弓,这一刻他们再一次感受到了集体荣誉感,比一起努力制作出木弓时的感触更强烈。

    可以说,这一战绝对会让在场的所有哥布林铭记,铭记一生。

    “杀猫妖,吃肉!”

    “吃肉!”

    这一波的呼喊比上一波更加整齐,更加响亮。

    已经跑到几百米远外,脚步虚浮视线中的物体都带着重影的一只猫妖迷茫的停下无意义的逃跑回望身后,而后重重的栽倒在地,再也没能站起来。

    战斗来得快结束的也快,前后不过十分钟的样子,但战后的打扫战场花费的时间更长。

    在得到明天一早起来就有肉吃的承诺之后,拉弓拉的胳膊酸痛的哥布林们,打扫完战场收回猫妖尸体和箭矢后,满意的抱着已经变成心爱之物的木弓各回各家。

    “呼,暂时结束了,被猫妖夜袭破营的情况短时间是不会发生了。”

    孟庆没有和普通哥布林那样回去睡觉,有很多事情需要他来安排,哪怕是萝卜大棒都还在眼巴巴的站在一旁望着他,另几名十夫长也在。

    在这次战斗结束后,孟庆的威望已经不逊色萝卜大棒这个普通的哥布林首领,而萝卜大棒本人对孟庆更是推崇至极,孟庆一句话他能立刻让出首领之位。

    “找几个精力好的小伙子守夜,顺便弄两只猫妖剥皮剔骨,说好的明天一早让大家都有肉吃绝对不能食言,经此一战大家的信心都打出来了,怎么也得奖励一下。”

    “这是自然,我马上就喊人去做。”

    “明天一早去营地周围检查,看是否有猫妖的尸体,我记得射中了两只猫妖,咱们几个的箭可是淬了毒的,受伤的猫妖绝对跑不远就得倒下。”

    哥布林部落周围几百米还属于哥布林的活动范围,在这个范围少有野兽出没,光是哥布林的气味就能惊扰很多野兽不敢靠近,再弱的哥布林,欺负欺负没脑子的小型野兽还是没问题的。

    “好,用的是箭毒木的毒,肉还能吃,这下好了,十几只猫妖尸体,足够咱们吃好几天的了。”

    萝卜大棒根本没想到这里,闻言大喜,哪怕多出来一只猫妖尸体也是好的。

    “不,明天就让人开始用植物汁液浸泡猫妖肉准备将多余的晾成肉干多保存一段时间,还要组织起来人将部分鲜肉煮熟带着当做午饭,咱们要反攻猫妖你忘记了么?”

    “可是咱们不已经打赢了么?我猜剩下的猫妖大多数都是老幼了,不然来的不会只有这么多,这个猫妖群体的数量也就三十多的样子,剩下的绝对不会再来夜袭咱们,这点我有经验。”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孟庆表情不变,冷酷的吐出这句话。

    “要杀就要杀干净是吧,我懂了。”

    理解了孟庆意思的萝卜大棒露出残忍的表情,哥布林可不是什么善茬,有仇能报当然要报回去,要知道,昨天夜里萝卜大棒的亲儿子可是被猫妖咬死的。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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