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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流星陨光刀     神弃哥布林txt下载     神弃哥布林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19章 报仇要趁早(第二更)

    天黑了,哥布林也撤了,紧张了一个白天的村民们放松之余也心疼不已,哥布林带走的可是他们辛苦忙碌才收获的粮食啊,就这么被勒索走了,谁都不会甘心。

    “吃,吃死它们才好!”

    睡下前,许多人都在期待哥布林被毒药毒死的那一幕发生,这也是他们唯一能安慰自己的想法了。

    独轮车速度不快,但没有太过起伏的平原地面,黎明之前孟庆还是成功带着哥布林与粮食返回了丛林。

    兴高采烈的哥布林们根本没有谁提议休息,只求更早的回到营地。

    孟庆可是说了,这些粮食里有一半都会记在大家头上,随时可以取用,而且明年春天后会统一耕耘土地耕种,那个时候不必再像以前那样费力找寻食物,只需要在安全的农场里照顾好作物等待成熟即可。

    对食物的追求一直以来都是所有生灵共同的愿望,吃不饱的时候想吃饱,能吃饱的时候想吃好,只有填饱肚子才有心思去想其他的东西,任何文明的发展都不会例外。

    不用说,带着众多堆满了粮袋独轮车返回的哥布林得到了留守哥布林们热烈的欢迎。

    有眼尖的哥布林对比了一下就能发现这次带回来的粮食比上一次更多,前天带回来的就已经让大家兴高采烈了,如今得到更多的粮食,许多哥布林开心的都跳了起来。

    “统计数量,按种类区分储藏,伊迪丝,辛苦你了。”

    植物方面伊迪丝是专家,所以对粮食分类规划也是她的任务,对此伊迪丝并没有不满反而十分开心,有事情做她就不会烦恼,只能说太年轻。

    “我说晨星,差不多就行了,小心你的打算被看穿,在平原上被领主的士兵伏击。”

    在哥布林忙的热火朝天的时候,闻讯而来的女骑士兰雅旁观良久,还是没忍住找到孟庆劝说他。

    如此多的粮食,连兰雅都没能统计清楚,但估算也得好几千磅。

    这相当于一百多号人好几个月的口粮,对孟庆开始从人类那里勒索粮食的行为,兰雅十分紧张,甚至有些恐惧,因为她不知道孟庆的真实想法,对方也没带着她行动。

    “我心里有数,也多谢你的提醒。”

    孟庆语气平静,并没有真的听进去兰雅的话,粮食当然是多多益善,已经成功了两次,指望孟庆就此满足收手是不可能的。

    要知道,丛林中的异动可能快来了,到时候怕不是举目皆敌,没有足够多的粮食储备,孟庆哪能安心。

    “求求你了好不好!”

    见孟庆表情没有变化,兰雅几次咬牙欲言又止,最后用极少有过的温柔语气恳求起孟庆。

    “拜托了。”

    见孟庆转过头看来,兰雅双手并在一起再次恳求。

    见此情况孟庆笑了,笑的很灿烂,但他越是笑,兰雅的心越发沉重。

    “你就拿两句话求我么?

    如果魔物暴动来了,上百号哥布林没有办法找寻食物,饿的饥肠辘辘还要防备无处不在的敌人进攻,你来提供吃的给他们?

    如果你能给出我一个好的办法,我答应你,什么都答应你。

    你能么?”

    轻轻揉了揉兰雅低下来的头,孟庆用温和的声音说出这段话。

    “我,不能。”

    兰雅的头低的更厉害了,艰难的才说出这句话。

    “那便是了,兰雅,我们现在是朋友,请不要让我们的关系变得更糟糕,好么?”

    “我知道了。”

    女骑士的声音有些哽咽,她身为人类,实在是没办法眼睁睁的看着孟庆施为无动于衷,她很清楚平民的生活,被孟庆索要走了这么多粮食,很多人接下来的日子会很难熬很难熬。

    “她怎么哭着走了,你又欺负她了?”

    跟幽灵一样的伊迪丝不知道什么时候摸到孟庆身后,在兰雅捂着脸离开后探头探脑的观望。

    “怎么会呢,原则上我是十分尊重她的,欺负人这种事情多没意思啊。”

    “我觉得你这句话,一个字都不能信。”

    伊迪丝满脸怀疑的看着孟庆,与孟庆接触久了伊迪丝也能发现孟庆不同于任何人的地方,经常性的把人卖了别人都不知道。

    “哈哈哈哈,我就当你夸我了。”

    孟庆抬头望天,笑的很开心。

    ……

    “又是一年秋收季啊,真好。”

    午后的阳光明媚,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野蔷薇镇这天正午迎来了一波特别的旅人。

    常年行走人类世界各领地间巡回演出的马戏团,在当下的人类世界,是许多平民与贵族少有的期盼,听说有马戏团到了,无论大人小孩都是走出家门,围观那群停留在男爵城堡门口的队伍。

    “这群马戏班子挺会找时间的啊,我正愁没乐子呢,来得好!”

    躺在阳台躺椅上晒太阳的乔治男爵听闻消息后不由得笑颜逐开。

    找麻烦的哥布林在几天前已经销声匿迹了,足足勒索了野蔷薇领南方的三个村落,要不是北方的三个村落离得太远,估计也得被他们找到勒索。

    至于蔷薇镇的安危乔治男爵是不担心的,当年魔物暴动时蔷薇镇被上千魔物包围也守住了,有众多骑士与镇民在,那群胆大妄为的哥布林是不敢造次的。

    事关重大的秋收也结束了,虽然比去年收来的秋赋要少,但只要不再遇到糟心事,乔治男爵是不在乎的,赋税少就少了吧,全当今年遭了天灾,那三个村落减免掉的一成赋税上报给子爵大人,相信是能被对方理解的。

    这个时候到来的马戏团相当让乔治男爵与家眷开心,蔷薇镇的镇民自然也是欢喜。

    没办法,娱乐方式匮乏,在哪个领地都是如此,走南闯北的马戏团哪怕什么都不表演,只出来一名吟游诗人唱歌也能让他们惊喜半天。

    “咦,今天的人类镇子,挺热闹啊。”

    又一次胆大妄为走出丛林来到人类聚集地,仅是靠近蔷薇镇,孟庆都能发现镇上的热闹,这是上次到来所没见到的。

    孟庆身边是小心谨慎的伊迪丝·茉莉这一半精灵,还有艾草·雁羽这个听话的随从,至于为什么要冒险来人类聚集地,孟庆当然是带着任务来的。

    人类不是给哥布林的粮食里下毒么?

    那好,孟庆也给人类下毒,专毒人类贵族。

    因为孟庆已经从下毒的那两个村落里打听出来毒是谁提供的,正是这处贵族领的书记官,也是贵族的属下之一。

第120章 马戏团(第一更)

    欺负平民已经欺负过了,再毒人家孟庆也下不去手。

    冤有头债有主,孟庆这次来就是带着一大包裹伊迪丝·茉莉配置的毒药来的。

    他不光要给人类下毒,还要给贵族城堡的牲畜下毒,让他们见识见识丛林中的毒素厉害。

    见血封喉的箭毒木、服之必死的毒蘑菇,还有诸多毒蛇、毒蛙、毒蝎以及草木毒素,饶是孟庆有所准备,见到伊迪丝·茉莉准备好的这堆连解药都没有的毒药都叹为观止。

    伊迪丝·茉莉无疑是最兴奋的那个,她对人类的感官大概和丛林间的树木差不多,完全没有好感恶感区别,孟庆要来毒人类贵族,她第一个举手赞成。

    至于艾草完全就是来凑数的,她还是第一次跟着孟庆来人类世界,跟着孟庆来就是来壮胆的。

    “这边,跟我走,跟紧点。”

    认真观察了一会,孟庆选择了一处远离建筑物的围墙。

    厚重的实木围墙挡住其他人还行,对孟庆而言就跟自家后花园一样,催生草木与操纵草木能力调用,实木围墙自己就打开了一扇门供三人出入。

    “我说呢,原来是来马戏团了,走,咱们先去看戏,看看好玩不好玩。”

    孟庆的耳力与眼力都相当强,所以第一个知晓了这处镇子为什么天都黑了还这么热闹,原来是有马戏团到来在出演。

    “咦,是当初那个马戏团么?”

    伊迪丝的眼睛亮了起来,当初她可是被马戏团带着走了好远的路才被放下,就是不知道这个马戏团是不是她所知道的那一个。

    黑暗中的艾草也是眼睛亮晶晶的,她还从来没见过哥布林之外的娱乐方式呢。

    哥布林的娱乐方式也很少,在有爪勾后,闲的没事的哥布林都是在树上荡来荡去全当娱乐,大家的闲暇时间也不多,看来这次真的不虚此行。

    夜幕笼罩下的蔷薇镇比起以往显得热闹很多,灯笼、火把与荧光石等光源驱散了镇中央男爵城堡前的广场夜幕。

    踩着高跷的小丑不断往人群中丢撒花生等带壳且不怎么贵重的小零食,吸引来了孩子们的追捧,偶尔出糗的模样也看的大人们欢快不已。

    广场外围的热闹远不及广场中央,抵达蔷薇镇的当天,欢乐马戏团全员上阵就把舞台搭建了七七八八,常年在各贵族领地间往返,对于怎么快速搭建舞台,马戏团的成员颇有心得。

    此刻舞台上正在进行山羊走钢丝这一看点十足的表演。

    马戏团成员众多,但更多的还是花费诸多时间与心血训练出来的各种动物,有常见的,也有不常见的,有小巧玲珑的,也有魁梧壮硕的,大不相同。

    只见一匹毛发油光水滑的山羊,用人类难以匹敌的平衡能力,以及那能分叉且合拢的四蹄,一步步缓慢的在只有小指粗细的钢绳上前进。

    长达二三十米的钢绳两端捆绑在立柱上,各自还有上下的木质阶梯,中间空空荡荡。

    钢绳以及钢绳上的山羊离地一人多高,偶尔山羊带着钢绳颤抖一下,围观的平民比马戏团的成员还要紧张,惊呼声不绝于耳。

    即使缓慢,训练有素的山羊最终还是走完了长长的钢绳。

    它纵身跃下木梯,人立而起向着观众鞠躬示意,伴随着欢呼声响起的还有少数不满埋怨,似乎是没看到山羊出丑掉下来而感到失望。

    稀拉拉的铜币在驯兽师带着山羊走过人群前排时被丢了过来,手持托盘的驯兽师手脚敏捷异常,哪怕光线暗淡,同样暗淡的铜币他就能一个不落的全部接住。

    山羊退场没有片刻,大人小孩都喜闻乐见的骑术表演开始了。

    这种节目相当提升观众们的热情,敢在人类各处领地行走的马戏团,没有几名骑士坐镇怎么可能,能让骑士老爷出面表演,观众们当然看的很开心。

    一男一女两名骑士骑着训练有素的马儿,控制马儿以礼仪场合的小碎步缓缓前进,接下来就是一系列让真正骑士都为之汗颜的骑术表演。

    人马合一当真不是随便说说的,两匹马没有马鞍也没有缰绳,但上面来回转移位置的骑士就跟黏在马上一样怎么都不会掉下来。

    在节目最后,让观众们更是欢呼起来的是骑着不同动物的一群猴子骑士,最惊险的莫过于骑在一只狗熊头上的猴子。

    它相当捣蛋,在围观平民欢呼的时候人立而起向着观众招手,脚下就是狗熊那硕大的脑袋,只要想,狗熊一用力再抬头就能把猴子拦腰咬成两半。

    看的热闹,观众们自然也更愿意掏腰包,尤其是在女骑士经过的时候更是如此,平民中手头阔绰的甚至有丢出银币吸引女骑士驻足的,也成功的换来了女骑士的眉目传情。

    孟庆带着两个小家伙借着夜幕掩护接近男爵城堡的时候就看到这一幕,对于看到的场面孟庆并不陌生,当初还在地球上的时候,他没少见过马戏团等舞台表演,也相当佩服那些投身这一行业的人。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可不是随便说说的,这一行业比起演戏或许并没有那么高大上,但需要付出的并不比演戏少。

    高雅也好,低俗也罢,能用自己的能力换来观众们的欢呼与支持,能把欢乐带给观众就够了。

    “哇,好好玩!”

    伊迪丝看的目不转睛。

    在之后登场的是动物钻火圈表演,看似笨拙的狗熊在需要钻过有烈火燃烧的火圈时相当敏捷,这都是用伤痛换来的教训。

    小巧点的动物比如猴子、狗就轻松一些,压轴的一只毛发棕黄的狮子,在钻过火圈的时候成功换来了观众们热烈的欢呼。

    “好残忍。”

    艾草却是看的有些不忍,她很清楚场上那些动物看似轻松的背后到底有多么不容易。

    有些东西是她那在人类世界为奴六年的父亲告诉他的,这些被马戏团训练饲养的动物,实际上与奴隶无二,努力换来的只不过是果腹的食物。

    孟庆没有多言,只是揉了揉艾草的头发。

    他不支持这种借助动物换取吆喝的行为,反对的话也没有什么立场好站,他只不过是一名混血哥布林罢了,哪里管的来这么多。

    火圈与动物被撤下后,再次出现的是一名身披黑袍的男子。

    对方的头藏在兜帽里让人看不真切,仅是装束就让人觉得阴森森的,不少胆小的孩童都是惊呼的同时在大人身后探出头偷看。

第121章 再次潜入(第二更)

    一场没有台词的魔术表演,饶是孟庆也看的有些惊奇,更别提见识少得可怜的平民。

    男爵城堡里,同样在围观的乔治男爵陪着家眷居高临下的观看表演,对于这一魔术表演也惊得要站起来。

    “清水快速结冰,这应该是硝石的作用吧。

    一挥手就有火焰,白磷?还是红磷?”

    不得不说这人扮演的魔法师挺有意思。

    要不是孟庆能用侦测能力看到对方身上并无太过浓郁的能量环绕,估计也会和其他人一样惊呼魔法了。

    魔法在人类世界当下一直都是传说,即使是贵族都没办法触及那一领域,是真的存在还是只是讹传没有多少人清楚,能够表演出类似魔法的魔术,不得不说这一节目相当成功。

    “走,我们先去做事,回头再来。”

    看了一会节目,孟庆还没忘记正事,他喊上伊迪丝两人,借着有马戏团吸引守卫注意的机会,轻而易举的带着两人混入了男爵城堡内。

    整个男爵城堡最苦逼的地方有几个,洗衣房、厨房以及马厩应该都算得上。

    厨房表面上看似不错,但那仅限于能够接触到贵族的上等仆人,比如管事,比如做饭的厨师或者仅端菜的餐厅仆人。

    那些烧火劈柴的下等仆人日子过得相当苦,吃的是剩饭,睡的是大通铺,为贵族仆,就别想太多东西了。

    在镇民都能看马戏的当下,男爵城堡真正能自由看马戏表演的仆人少之又少。

    马厩一侧紧挨马厩的棚屋里,负责看马养马的几名仆人,侧耳聆听着远处的动静,彼此猜测可能正在上演的节目、

    他们没办法离开马厩去看戏,他们的任务就是日以继夜的看护好马儿,那些马儿比起他们的命还要珍贵。

    养在男爵城堡的马都不是战马,战马有各自贵族的扈从照看,养在这里的马多是给男爵或男爵夫人拉车使用的驽马,或者是蔷薇镇士兵与男爵城堡守卫的坐骑,少部分还外租给镇民。

    平民没有多少能养得起马的,一匹马的胃口相当于两三个成年人,平民即使侥幸获得一匹马也养不起,这比孟庆曾经所在时空的车要难伺候的多,因为马是活的。

    “马又叫了,好像是大黄,谁去看看。”

    跟马在一起待久了,仆人连马的叫声都能大致分辨出来,短时间听到好几次马儿的叫声,躲避屋外秋寒的仆人头目指使着其他仆人。

    最年轻的看似还没成年的下等仆人被指使出门查看,再怎么不甘心,少年仆人还是裹上一件带洞的麻布衣推门走出。

    他早已经后悔进男爵城堡干活,已经好几个月了一点起色都没有,还是最下等的仆人,远没有最开始想象的那么好,更别提偷看骑士训练了,那是骑士扈从才能享受的福利。

    拎着散发着昏黄光线的灯笼,仆人沿着马厩挨个走过,确认马厩里的马儿没问题才能去下一个马厩。

    三十匹马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全部看一遍怎么也得好一会,确定那匹一直叫唤的黄皮母马没有什么问题,少年紧了紧身上的衣服,望着周围漆黑的夜幕打了个哆嗦,加快脚步返回住处。

    “挺警惕的。”

    在光线消失后,躲在马厩边缘的孟庆现身出现,他后面是伊迪丝与艾草,两人都有些犹豫,因为孟庆要做的事情比较残忍。

    “真要毒这些马么?它们没做错什么呀。”

    伊迪丝在孟庆欲动的时候拉住了他的手臂,孟庆回头看去的时候,伊迪丝咬牙说道。

    “骑兵的威力,在我们走出丛林后是一个极大的威胁,迟早,迟早我们会和这一贵族领发生真正的冲突。

    现在不找机会,以后机会只会越来越少。”

    孟庆何尝不知道这些马儿是无辜的呢,他甚至能感受到几匹母马有孕在身,杀死那些尚未出生的无辜生灵,孟庆是好不容易才劝说动自己的。

    “好可惜啊。”

    艾草没有多言什么,但还是叹息了一声,这些马在艾草看来就是一堆堆大肉,随便一匹都够整个营地吃几天的,孟庆是杀是毒她没有意见,只是可惜那些肉运不回丛林。

    “对不起,是我没想这么多。”

    在孟庆解释后,伊迪丝有些悲伤的低下头,她对草木辨识很有天赋,也因此对很多生灵都有天然的好感,她背过身,以行动表示不愿去参与这件事之中。

    “艾草跟我来吧。”

    孟庆也没勉强伊迪丝,他唤上艾草。

    两人借着夜幕,将分类好的毒药挨个掺到马厩的马槽里,都是一些没有刺鼻味道的天然毒药,哪怕是人也没办法分辨出来,马儿更没有能力分辨马草里有没有毒。

    “走吧,全部生效得一段时间,去找那位书记官吧,我倒要看看他面对我的时候还有没有给哥布林下毒的胆!”

    花费了一部分时间下完毒,孟庆和艾草返回伊迪丝所在位置,伊迪丝闻言叹息一声,跟在孟庆身后继续出发。

    书记官在男爵城堡里有住所,不过他在镇上的才是家,大部分时候他都需要在男爵城堡过夜,因为偌大的野蔷薇领,有很多事情需要经书记官的手来处理的。

    其他人可以在这个时候跟着乔治男爵看马戏表演,伊文书记官不行,他不会在男爵面前偷懒半刻,宁愿呆在有火炉温暖的男爵书房。

    看书是伊文的最大爱好,他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看书,也能从书里得到很多智慧,家境普通的伊文能成为男爵的书记官,这些年付出的辛苦是外人难以想象的,哪怕已经稳坐当前位置,伊文也没有怠慢过一天,依旧在看书学习之中。

    荧光石的光芒很耀眼,但还是不如白昼的日光,视力已经有些下降的伊文不敢看太久的书,看几页就要闭眼休息休息。

    他听闻有一种能帮助人看的更清楚的眼镜,只有大贵族那里才有的卖,价值据说高达近一个金币,因为那用的是透明如冰的宝石制作。

    窗外传来细微动静,像是野猫,又像是风吹过树梢的动静。

    伊文没有在意,身处男爵城堡,他的安全从来都不用担心,外面再怎么乱,他在这里都是绝对安全的,没有选择走骑士之路而是选择以头脑寻出路,最开始伊文就对打打杀杀不感兴趣。

第122章 哥…哥…哥(第一更)

    一直到窗户被敲响,伊文才警惕起来。

    他站起身来,来到被敲响的窗前,没有打开窗户而是先询问了一声:“谁在外面?”

    没有回应,仿佛刚刚的声音只是幻听,但伊文相信自己还没老到出现幻听,刚刚窗户确实被人敲响了。

    “这该死的下人!”

    暗骂了一声,伊文转身走向书桌,他只当是路过的仆人恶意敲打窗户,这种事情曾经发生过,总有被伊文训斥过的仆人心怀不满,找机会恶心他。

    在伊文还没坐下来的时候,木质窗户忽然被推开,一阵秋后的夜风吹入屋里,让伊文感觉后背发凉。

    伊文恼怒的转过头来,大开的窗户后面并没有人影,外面黑漆漆的,他知道包括守卫们都去和男爵大人看马戏表演去了,如今的城堡除了下人就没有谁会路过这里。

    “让我找到你,就等着挨鞭子吧。”

    拿起放在书桌旁的装饰性拐杖,伊文大步走向门口,他的步伐很快,他猜测窗户下面还躲着人,如果他足够快的话,是有机会抓到那胆大妄为的仆人的。

    门被打开,走出门外看向窗户处,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影,伊文气愤不已,看来人已经跑了。

    还没转过身,一个尖锐的东西就顶住了他的后腰,在伊文浑身僵硬的时候,身后传来很年轻的男人声音:“伊文书记官?”

    “有话好好说,我哪里做得不对还请你千万别记恨,都是给男爵大人办事的,我也身不由己啊,晚上吃了么,我书房里还有点糕点。”

    仅是靠背后那尖锐的触觉,伊文就知道这绝对不是一个玩笑,他被人用刀剑指着后腰,只穿一件毛衣与薄外套的他很明白,对方只要一用力,他的小命大概就没了。

    “看来没找错地方,我不要吃的。”

    那声音再次响了起来,似乎有点开心。

    “要钱是么,我书房里还有几枚银币,你等我拿给你,行不行?”

    “我也不要钱。”

    年轻的男人声音中带着戏谑,伊文努力回忆,也没猜到这道声音的主人是哪个仆人,他又回忆近日的行为,猜测到底是哪里得罪人了,居然被人刀剑相向。

    “你还年轻,还有大好的时间,应该还有家人吧,何必跟我这个半截身子都入土的老家伙计较呢。

    太阳总会升起,过去的已经过去了,仇恨只会蒙蔽你的眼睛,你给我一个补偿的机会,也给你自己一个机会,好不好?”

    绞尽脑汁伊文说出来一大段自认为有效的话。

    他可以判断出身后的人很年轻,也许是哪个年轻的仆人吧。

    这样的仆人男爵城堡里有不少,他根本都没有印象,被这样的泥腿子一刀扎了,他死也不甘心。

    “补偿,怎么补偿呢?”

    对方不紧不慢的说道,尖锐的事物贴着伊文的后腰来回移动着,让伊文口唇发干。

    “一枚金币!你放了我,我给你一枚金币,那可是一百枚银币啊,到哪里也都能买一个自由民的身份外加租赁几十亩土地了,我求求你了,我家里还有三个孩子,最小的才七岁。”

    “哦,你书记官的职位,一个月的俸禄多少?”

    年轻的声音听不出感情,反而开始问看似无用的东西,看起来并没有被一枚金币打动。

    “两,两银币,外加一些粮食。”

    “那一金币,可得不吃不喝攒四五年啊。”

    “是啊是啊,我现在能拿出来的最多只有一金币,还是瞒着家里人的私房钱,全给你了行么?”

    “有家有小的,说实话你要是没惹到我,我不会来找你的,只怪你自己太不小心了,干嘛要惹我呢。

    活着不好么?

    来,转过来吧,让你死个明白。”

    年轻男人最后的话让伊文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了,他艰难的咽了一口唾沫,迟迟没敢转身。

    “打算当一个糊涂鬼就这么走么?”

    “我跟你拼了!”

    生死关头伊文也顾不得那么多了,他双脚猛然发力往前一跃,认为这样对方就刺不到自己,他相信凭借手里的拐杖,还是有机会反击一下的,只要对方不是骑士实力就好。

    跃是跃起来了,但只跃起来一点伊文就摔倒在地,倒地的他艰难的翻转身体才发现,本来拿在手里的木质拐杖,下端已经变成了蛇一般的藤蔓捆缚住了他的双腿。

    颤抖的抬起头,伊文不可置信的望着从阴影中走入到光线可以照耀到门口区域的孟庆:“哥…哥…哥…”

    “受不住,我可没有你这么老的弟弟。”

    手持短刃的孟庆面带微笑,指着自己醒目的尖耳:“已经认出来了么,那你也知道为什么会死了吧,想通了那就去吧,别当个糊涂鬼。”

    “哥布林!”

    这是伊文临死前发出的最后一声呼喊,下一刻木质拐杖延伸成的藤蔓就是将他的脖颈牢牢勒紧,让他半个字都再也发不出来。

    “哦,对了,忘记下毒了,来,张嘴。”

    藤条蛮横的撑开伊文的嘴巴,孟庆将树叶包裹的一小包粉末丢入到伊文口中,仅是片刻,还有一口气的伊文就是脸色发青口吐白沫,嘴巴里被藤条戳出伤口的他,遇到见血封喉的毒药,下场唯有一死。

    “走,进去看看。”

    确定对方已死,孟庆却不着急离去,他的视线落在有荧光石照亮的房间,眼睛很快亮了起来,他在里面看到了非常非常多的书。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车马多如簇。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终于能亲眼看到人类世界的书籍,孟庆相当开心。

    所以抛却了书房里一些无用的笔记,剩下能拿走的书孟庆全部打包带走。

    来的时候空空荡荡,走的时候三人背后都背着硕大的背袋,远远的看去像是传闻中的哥布林商人一般,只不过背后的袋子里不是宝贝全部都是书。

    当马戏团表演终于结束后,在乔治男爵意犹未尽的笑声中,大胆前来看马戏的城堡守卫与上等仆人们都是纷纷散去各回各处,天色已经很晚了,大家都该休息了。

第123章 心寒的男爵(第二更)

    “天哪!”

    书房这么醒目的位置,很快就有仆人经过,当发现横尸书房门口的伊文书记官时,很快整个男爵城堡就乱成一锅粥。

    “该死的!到底是谁干的!”

    书房中,乔治男爵怒气勃发,此刻的书房相当空荡,任何进来的人都知道遭了贼,被偷走的不是别的,正是书房里那些珍贵程度不一的各类书籍。

    书房里的书,很多都是乔治男爵父辈乃至祖父辈遗留下来的珍贵书籍。

    或许并没有记录多么有价值的东西,但对贵族而言,那些书比起衣甲光鲜的士兵还要重要一点,士兵可以慢慢训练出来,书这东西可不是拿钱就能买来的。

    “丢了大概三百多本,除了记录城堡日常事宜的笔记还在,其他的几乎全都丢了。”

    负责检查的书记官副手浑身直冒冷汗,他今夜没有陪着伊文,伊文晚上喜欢安静看书,他大着胆子去看马戏了。

    现在的他万分庆幸之前的决定,如果留在书房,现在的下场和伊文肯定没有区别。

    “三百多本书,得有一两人重吧,这么多书,一个人肯定带不走,给我搜!全部搜个遍我也要找到那群贼人!”

    乔治男爵坐立难安,只要看到空荡荡的书架他就怒火中烧,甚至羞愧难耐,那些书,当初可是他父亲临终前交代他一定要看管好的,这么些年一直好生照顾晾晒驱虫,没想到一日遭了贼全没了。

    不用男爵吩咐,早在骑士发现伊文书记官横死的时候,男爵城堡就已经戒严了,只许进不许出。

    成群结队的士兵举着火把检查城堡围墙各处,确定没有损坏或者显眼的痕迹,骑士们驾着马在城堡围墙各处警戒,警惕随时可能钻出来的贼人。

    杀了人还盗走了男爵这么多的书,这件事没有办法轻易揭过去。

    死的是仆人还好,是书记官事情就大了,因为能杀了书记官,相当于男爵的安全也不能被保障,这让骑士们都有些急怒,很是想要立刻找到可能还没离去的贼人。

    确定建筑外围没有发现后,仆人们居住的地方就成了重点排查的对象,不管是柴房还是马厩都没放过。

    不查还好,一查更是有了让人吐血不止的发现。

    城堡西南侧的马厩,大群士兵与仆人低着头不敢去看乔治男爵的脸,内心更是忐忑不已。

    太吓人了,马厩里的三十匹马,如今还能站着的已经不到一半了,倒下的那些不是口鼻血流不止就是满嘴白沫已经没了声息。

    “被下毒了,很厉害的毒,不止一种。

    如果没看错的话,应该是有人在马草里下了毒,时间大概在两小时之前,最早死去的马距离现在不到两小时。”

    对马很有研究的萨克骑士心神俱疲,只是检查了死去的马儿和马槽里的草料就是判断出真相。

    侥幸还没出现状况的不到十匹马被紧急拉出马厩让人看管着,剩下的那些即使抢救灌水也仅仅只救活了两匹,剩下的都变成温度逐渐褪去的马尸。

    “不要告诉我,在这之前,你们什么都不知道。”

    乔治男爵望着负责看管马厩的那五名仆人,目光阴冷到了极致,他怎么也想不通,有人在,怎么这么多马都能被人下了毒。

    “之前,之前有马连续叫唤,我们出来检查,却没检查出不对,天色太暗,吃了有毒草料的马趴在马厩里也没发现,求老爷饶命啊,我们,我们也不知道是谁下的毒!”

    “我养你们不是让你们偷懒的,平时偷懒也就罢了,现在马死了,要你们还有何用?

    拖下去,全部打死!”

    一句话,乔治男爵就决定了五名仆人的生死,在惨叫声中,那五名仆人被身强力壮的士兵拖走了,下场可想而知。

    “书记官的死,看起来应该和毒马的是一伙人,先毒马,回头又去毒杀书记官,都因中毒而死,大家有什么要说的么?”

    马厩气味很难闻,事情已经发生了,哪怕心里再怎么滴血,那死去的二十多匹马也没得救了。

    带着骑士离开马厩,走在以往觉得安全无比的城堡里,乔治男爵却觉得浑身发寒。

    太可怕了,他今夜都不知道要在哪里睡了,贼人到底是走了还是躲藏在城堡某处尚未知晓,他怕是要彻夜难眠了。

    “有好几种可能,一是书记官惹了厉害的人物,至于给马下毒应该是顺手为之,纯粹泄愤。

    二是马是被一拨人毒杀的,目的不明,书记官是被另一波人毒杀的,或仇杀,或纯粹为了盗书。

    为什么会选择在今夜,那就要说这伙马戏团了,他们的到来让镇子很混乱,城堡的守卫力量又下降了很多,让贼人成功找到漏洞潜入了进来。

    这是我们的失职,请大人责罚!”

    萨克男爵很干脆的出面背锅,不背不行,他不背,这个锅也得落在他头上,身为骑士统领、男爵城堡守卫队长,他难逃其责。

    “所有骑士,罚俸一月,萨克骑士,罚俸三月,以儆效尤,从今夜开始,排查城堡所有守卫薄弱之处,最多一周,我要看到成果!”

    乔治男爵恨恨的说道,骑士们默然不语。

    罚俸应该么,应该的,他们确实失职了,但要说真的失职,大概整个城堡所有人都失职了,光靠罚是没用的,几个银币能换来损失么?怕不是百分之一都不到。

    “贼人还是没找到,整个城堡包括地牢全都找遍了,剩下的只有老爷夫人与少爷小姐的房间没查了。”

    已经夜深了,男爵城堡还没消停,无论谁都远离建筑呆在空地上等待吩咐,骑士们与士兵挨个建筑排查,哪怕一个衣柜都没放过,床下也是掀了个遍,但还是没有发现。

    “去搜,我让你们去!”

    乔治男爵不敢放松,给出命令后骑士们领命,这次士兵没有能进入房间,只是围在房间外面,乔治男爵的夫人孩子们也不敢多说什么,他们也害怕自己屋里有贼人藏匿,事情消停了夜里又钻出来取走他们的命。

    “回禀老爷,一无所获。”

    “那就是说,人已经带着一大堆书走掉了?”

    “怕是如此。”

    “围墙那里有什么发现么?从哪走的?”

    “完全没有发现,天色太晚了,有几棵树靠近围墙,可能是对方离去的方位。”

    “全部砍了,连夜给我砍掉!”

    “遵命!”

    ……

第124章 夜访马戏团(第一更)

    “晨星,我们不走么?”

    夜深了,孟庆三人还没离开蔷薇镇,伊迪丝担心道。

    他们现在躲在蔷薇镇远离建筑靠近围墙的一颗树上,有孟庆在树木就是最好的躲藏地方,哪怕背着一堆书,垂下的树枝能将她和艾草轻松托举到树冠上。

    “你们先看着这些书,我还有事要做,最多一个小时我就会回来,到时候一起走。”

    孟庆站在高高的树冠上,望着灯火光亮醒目的男爵城堡,闻言给出安排,他确实还有事情要做,之前在马戏团的表演里,他有大发现,必须亲自走一趟才行。

    “小心点。”

    “当心人类。”

    伊迪丝与艾草两人担忧的与孟庆分别,孟庆轻松被垂落的树枝带下树,不得不说操纵草木的能力在有树木的地方就是好用,这一天赋孟庆越用越喜欢。

    夜深了,欢乐马戏团的成员们将登台表演的动物全部驱赶回笼子里,点清楚数量正确后才敢松一口气,忙到这会许多人才匆匆吃饭,不过是热了一下的菜饼,少见荤腥。

    欢乐马戏团成立时间有很长了,从事这一行业的人不多,四处漂泊是一个原因,相对其他职业,马戏团总是没那么光鲜。

    “今天的收入还行吧,男爵老爷给了三十枚银币的打赏,平民的门票与打赏也有三五十枚银币,依旧是老规矩,临走前给大家开支。

    明天上午多逛逛镇子,打听镇子上的近况,要买什么东西也做好计划,咱们在这里呆五天,五天后去下一个地方。”

    马戏团团长,一名看起来就显得一脸沧桑的骑士在临睡前做出安排。

    除了他之外,马戏团里还有三名骑士,两名是相对年轻的夫妻,最后一名则是他辛苦培养的接班人,虽然不是亲生儿子,但胜似亲生儿子。

    几名骑士的实力最多都只有初阶中位,没有魔药这种精贵的东西辅助修炼,仅靠骑士日常吃饭与打坐,对斗气的壮大很缓慢,大多数骑士的天赋都非常一般,一辈子都是初阶初位的骑士有很多很多。

    四名骑士足以保障马戏团的车队走南闯北,当然也没少遇到危险,最危险的时候他们甚至放弃过珍贵的车马家当逃命,那几乎相当于丢掉他们半条命一样,但只要还活着,一切都还有希望。

    “这个镇子的气氛不太好,来的时候我就发现了,好像是闹什么魔物。”

    中年男性骑士闻言露出思索之色,他的妻子比他年轻很多,能走到一起非常不容易。

    对方曾经在某个贵族领为贵族服务,后面贵族的后人继任没有留她,就把她驱离了领地,连带契约也给解除了。

    男骑士这么些年赚到的钱,几乎全给对方花销了,到现在也没一个后代诞生,说不清楚到底是谁的问题。

    “不光如此,骑士的数量也少,偌大的男爵领才有十名骑士,只能说不愧是边疆小镇,太贫瘠了。”

    “再贫瘠也有土地啊,有土地就有庄稼可以种,咱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土地。”

    其他马戏团的成员们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马戏团的氛围很好,都是把马戏团当家的人,即使是团长对大家也都很和气,没有其他地方骑士与平民那么明显的阶层感。

    “给贵族耕作,还是算了吧,除非自己划一块地,这样的机会很难得,得王国高层点头才行,近些年从骑士成为贵族的少之又少。”

    年轻的男骑士连连摇头,从未下地耕作过的他,对土地的追求并不强烈,他只对更强大的实力感兴趣,造访每一个领地,他都会尽可能的去请教当地的骑士,或切磋或求指点,愿意付出的话总是能有回报的。

    “团长,外面有个人,看起来不一般,您要不要看看?”

    正说话间,值守的团员匆匆跑来,此刻马戏团外围已经拉上了麻绳充当临时防护,帐篷也都已经搭建好,距离几百米远就是之前表演的舞台,舞台还不能拆,接下来的几日还要继续表演。

    “什么人?”

    年长的团长闻言诧异道,普通平民劝离就是了,难不成是骑士或贵族?

    “他说有东西要卖给咱们,说咱们一定需要,他带着兜帽,看不真切具体相貌,听声音感觉很年轻,是不是骑士不好判断。”

    “我去看看。”

    年轻的骑士来了兴致,已经这么晚了,还有人要来卖东西?

    难道他不知道抬头看看天,看看现在是什么时候么?

    “一起去看看吧。”

    另外两名骑士也没事,跟上团长一起向着临时营地门口行去,至于普通团员,有的跟上去了,有的则毫无兴致依旧留在原地。

    片刻后一行人就是来到了营地门口,果然如守卫所言,门口十几米外的树下,一名身披黑色外袍的人静立在那里,看起来应该是男性,身高也很一般,体型并不显得魁梧。

    “你好朋友,我是欢乐马戏团的团长雷蒙,这么晚了,你有什么事情?”

    雷蒙就是年长的男骑士,他的骑士实力已经很久没有精进了,能维持不下降就算不容易。

    再过几年他也保持不了现在的状态,那个时候大概只能卸任团长干干后勤了。

    一般情况下,雷蒙对待所有人包括平民都很和气,年长带来的就是活着的智慧,不轻易树敌是四处行走的马戏团必须牢记的宗旨。

    “你好,我这里有几份魔药,水、土、风三系都有,你们需要么?”

    来人当然是孟庆,除了他也没谁会在这个时候以如此神秘的身份造访马戏团。

    至于魔药只不过是他打开局面的工具,如今的孟庆,即使出门身上也会带几份魔药以防万一的,当下不就是用到了吗。

    “什么?”

    四名骑士闻言都是一惊。

    但喜悦没有在脸上挂多久就消失了,众人的脸色都有些难看。

    魔药只有大贵族才能制作,流通到市场上的价值不菲,如果需要的话几人肯定早买了给自己用。

    之所以不用那是因为价格太高了,高到一个马戏团的收入供给一名骑士的日常魔药花费都捉襟见肘。

    能不断使用魔药的骑士唯有贵族,这使得贵族的地位高于普通骑士太多,骑士为贵族服务的大部分原因也是魔药被贵族掌控在手里。

第125章 硝石(第二更)

    “价格呢,如果和市面上的差不多就算了,如果太低也算了,我们真的不敢买来历不明的魔药。”

    雷蒙深呼吸而后询问道。

    他有点怀疑对方是不是没事找事的家伙,或者本地某个势力在试探马戏团的势力。

    这种事情并不是没有发生过,进入了贵族的地盘并不是绝对安全的,民间也有不少流浪骑士组建的势力。

    “我需要一些东西,需要亲眼看到才能确定,如果你们愿意的话,可以用那些材料来交换魔药,具体可以商量。”

    “你需要的东西我们有?是什么?”

    雷蒙不明所以,马戏团里面除了人就是各种动物,也没什么稀罕的,剩下的都是表演用的死物,更不值钱了。

    “之前那场魔术表演的一些道具,比如能让水快速结冰的石头,稍微遇热就会猛烈燃烧的粉末,诸如此类,这些,你们应该还有不少吧。”

    孟庆说的就是硝石与磷粉,他找硝石找了不是一天两天,已经把硫磺都找到了还没找到硝石。

    从遇到猫妖夜袭那天开始孟庆就对火药念念不忘,他太渴望配制出火药了,因为他清楚火药的威力。

    “没想到还是内行人。”

    孟庆一说能让水快速结冰的石头,雷蒙就知道孟庆到底想要什么了。

    那种石头并不常见,欢乐马戏团也是偶然发现这种神奇的可以让水结冰的石头,一直以来都没谁知道魔术的原理,却不曾想在这个偏远的地方遇到了内行。

    “有是有,但并不多,你想怎么换?”

    “一份魔药,换十磅,如何?”

    孟庆思考了一下做出最大的让步,他所仿制出来的普通魔药蕴含的能量不多,能让骑士三五日时间提升斗气的转化速度。

    根据兰雅所言从男爵那里购买如此品质的魔药价值在十银币左右,孟庆则完全没有花一分钱,毕竟材料都是林间搜集到的。

    “五磅,只能给你换两份,更多的不行了,我们还需要为下一次演出留一部分。”

    雷蒙坐地起价,这种石头是他从某个矿场那里买的,不过花费了几枚银币就买了上百磅,如今还有的只剩二三十磅了,不知道孟庆具体底细,雷蒙不敢全出手。

    “那你们什么时候还会再来这里?或者你给我一个能得到这种石头的办法,我这四份魔药都可以给你们。”

    孟庆并没有和对方砍价,四份魔药也好,四十份也罢,只要能完成孟庆的打算,他都舍得。

    “真的是魔药,制作出来的时间很短,能量很充裕。”

    接过孟庆递来的一份魔药,雷蒙打开检查了一下就是将木盒并拢,魔药一旦制作出来,能量一直都在缓缓的减少之中,能长期保存魔药的盒子以及能长期保存的魔药都价值不菲。

    “你要它做什么?”

    “我家老爷很早之前就想在夏天做冰纳凉,之前也弄到一些不过很快用完了,今天看到你们演出发现你们有,所以派我过来接触,怎么样,我这里还有三份可以都给你们。”

    孟庆摊开手,手套上有三个和雷蒙手里一样的木盒,都很简陋,也没有标志。

    “你不是乔治老爷的仆人吧。”

    雷蒙上下打量着孟庆,对孟庆的身份有些拿不准。

    “不是,但就在野蔷薇领隔壁,凑巧我来这边办事,不然早一天离开也遇不到你们。”

    孟庆撒谎连眼睛都不眨一下,他早在来的路上给自己设定好了身份。

    “下次我们肯定要春天之后才能来,不知道你能不能等,至于来路说了估计你也找不到,毕竟离得太远了。”

    雷蒙思考过后,又和其他骑士低语了几句做出打算。

    既然孟庆愿意用价值不菲且难以轻松获得的魔药换只能制冰的石头,他没理由不换,不过来路他肯定不能告诉孟庆,只要还想有下次交易的话。

    “我预定一千磅,越早送来越好,当然要看到东西才给魔药,给金币也没问题,带我去看看东西吧,我得确定一下是不是我想要的那种。”

    孟庆上前两步,提出的交易让雷蒙的呼吸都差点屏住。

    一千磅!

    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他仅是计算了一下就知道里面到底有多少利润。

    三十枚银币他就能买来一千磅这种石头,却能从孟庆这里换到两百份市场价值十几银币的魔药,一来一去翻了百倍!

    百倍的利润足以让所有人都原形毕露,不管是平民、骑士还是贵族,雷蒙大笑着招呼孟庆进入营地里,态度大为改变,比之前看到乔治男爵更为热情。

    “真的么?有这么高的利润!”

    落后几步听到雷蒙讲述,其他三名骑士都差点疯了。

    百倍利润啊,这恐怕连魔鬼都会动心吧,几十枚银币一趟就能变几十枚金币,天底下还有这样容易赚钱的法子么?

    “制冰能要这么多么?一千磅啊,要知道这东西可是能重复利用的。”

    “管他呢,如果是真的,咱们还开什么马戏团,雇佣两个高手,只需要做好这份交易,那还不是财源滚滚?”

    “其他贵族也会有这样的想法么?”

    “天哪,如果是真的,咱们真要发大财了!”

    几人嘀咕着觉得走在前方的孟庆听不到,却不知道孟庆听得一清二楚。

    他嘴角翘起,财帛动人心,只要引对方上钩,他不怕对方会跑掉,看样子,第一枚棋子很快就能安插下来了呢。

    马戏团的仓库里,孟庆看到了想要的东西,硝石。

    硝石有多种,成分大部分是硝酸钾或硝酸钠,但这是在地球上,在异界其化学元素是否还是这样还有待确认,不过不管是硝酸钾还是硝酸钠对孟庆都有用。

    取来一碗水放入一小块硝石,溶解的硝石吸收了水里的热量,原本还算有温度的水很快变得冰凉刺骨,若是放块头大点的硝石,肯定能让清水快速结冰。

    “没错,就是我想要的东西,这是魔药,两份是这次交易,另外两份就当交个朋友了,至于更多的硝石,我需要见到东西才能给钱,请恕我没办法提前支付订金。”

    孟庆强忍着激动开口道,雷蒙欲言又止,最终点头应下。

    孟庆不提前支付订金也是情有可原的,换成是他也不会愿意把钱给刚认识的陌生人,好在有孟庆多给的两份魔药做保障,对于下次交易,雷蒙还是有信心的。

第126章 黑火药(第三更,新的一月求保底月票)

    雷蒙收拾了硝石,给孟庆带走了十几磅,多的那些也没有谁会计较。

    目送全身裹在黑色外袍中的孟庆远去,雷蒙那颗苍老的心都活跃起来了,他喊上其他三名骑士,聊到非常晚才结束对话。

    遇到孟庆,让一群从事马戏团行业许久的几人,都看到了更为光明的赚钱门路。

    “总算到手了,看来没有必要费力从人类世界买硝土制火药了。”

    离开马戏团的营地很远,孟庆的心情颇好,硝石到手了,那么黑火药看起来应该是可以配置成功的。

    如果能够配制出来杀伤力惊人的黑火药,他就能更容易的达成目标。

    在这之前孟庆尝试找寻硝石,但只找到了类似硝土的东西。

    那是在人类世界的毛皮店见到的。

    和在地球上一样,毛皮商人收集墙角厕所附近白色的粉末,经过熬制弄出可以让毛皮变得更加松软的硝土。

    硝土的价值相当高,毛皮商人根本不理会孟庆的购买请求。

    “走吧,我们回家。”

    回到原处带上伊迪丝两人与诸多沉重的书籍孟庆返程了,这次劳碌的返程让他更加坚定找寻坐骑的想法。

    靠两条腿走路还是太慢了,独轮车虽好但只适合短距离运输,什么时候解放了双腿能有代步工具,什么时候大棒营地才算跨出发展的一大步。

    一直到午后孟庆才带着疲惫不堪的伊迪丝与艾草回到丛林中的营地,两人快被累趴下了,虽然大部分的书都是由孟庆背负着,但剩余的一小半也有伊迪丝那么重,走二三十里路就是空着手也够累的,更别提负重了。

    孟庆带回来的书籍全被他放到了有防水功能的巨树顶端木屋里,放在其他地方他也不放心,对于孟庆的此行收获,普通哥布林不明所以,但少部分人还是知道价值的。

    来不及查看那些书籍里的记录,孟庆唤来哥布林,取来早就准备好的硫磺与木炭,进入了营地最角落的那处充当实验室的木屋。

    硝石杂质很多,需要溶解重新提炼才行,对于有侦测能力的孟庆而言,这并不算费力,借助草木灰与简陋的装置,他在次日正午还是弄出了不到十磅的高纯度硝酸钾。

    硝酸钾是非常好的助燃剂,充分燃烧释放出大量氧气,助燃黑火药中的木炭与硫磺,释放大量气体,气体在有限的空间里急速膨胀就会产生爆炸,这是地球上的黑火药制作爆炸物的原理,孟庆对此非常清楚。

    木炭是最好找的原材料,木头不充分燃烧就可以制作出来,如今的大棒营地至少进行了三次以上的木炭烧制,储藏室里存放了大概一千磅的木炭与炭粉。

    硫磺这东西是孟庆在林间一处石滩找到的,数量不多,那地方也没硫磺矿可以开采,但让孟庆配制出一部分的火药还是没问题的。

    孟庆曾经所在时空,对配置黑火药有一句谚语,叫‘一硝二黄三木炭’,不过并不是一比二比三那么简单,而是古制重量‘一斤’与‘二两’和‘三两’的比例。

    古制一斤等于十六两,换算一下和现代黑火药的配比75:10:15相差无几。

    提纯的硝不多,容不得孟庆浪费太多,他在材料就绪后屏退普通哥布林,开始了异界的化学实验。

    仅把三种材料的粉末掺到一起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加水再使其凝固,最后制成小颗粒模样的黑火药才行。

    为了以防意外孟庆第一次只配置了不到一磅的黑火药,他不确定在异界是否还遵照地球上的配比,这个时空的氧气含量好像要比地球上的高一点,或许木炭和硫磺的比例可以提升一些。

    事实上也和孟庆猜测的差不多,黑火药颗粒在傍晚晒制完成,点燃是点燃了,也释放了大量的光和热,但燃烧完成之后,留下的固体残渣相当多,第一次配置黑火药宣告失败。

    黑火药燃烧的气味让孟庆久久没有动作,当硝烟气味飘散到营地里后,哥布林们窃窃私语着,对孟庆正在进行的实验相当好奇,这种有些刺鼻但习惯了还觉得很好闻的气味,到底是什么东西?

    残留的那些配置完成的黑火药成了孟庆的实验材料。

    几乎全部燃烧殆尽后,最适合当下时空的黑火药配方被孟庆找到。

    新配置出来的黑火药,光亮效果比第一次燃烧更加明显,燃烧残留的固体残渣相当少,这说明黑火药燃烧的相当充分,制成爆炸物后当然威力也更大。

    行走在充斥着过年气氛的哥布林营地里,孟庆心情大好,剩余的硝酸钾全部被他配置成最新配方的黑火药了,如今加水凝固了,只待水分蒸发完成就宣布大功告成。

    十几磅黑火药,足够孟庆进行下一次实验。

    “什么味道?”

    这是伊迪丝再见孟庆后,捂着鼻子远离孟庆说出的话,她相当不适应硝烟的味道,很刺鼻。

    “这是火药的味道,你很快就会习惯的。”

    孟庆面带微笑,他相信那家马戏团的人在思考过后会尽可能快的把他需要的硝石带来的,换成谁也都会这么做,孟庆相信硝石的交易对方至少要赚十几倍,这比马戏团来钱快得多。

    也如孟庆猜测的一样,欢乐马戏团自从被孟庆拜访过后,其他几天的表演都显得有些心不在焉,普通成员都知道团长找到新的财路,远比表演马戏更好的来钱财路,他们也相当开心,留在马戏团里的人都是老人,团长赚到钱了,也不会少了他们的那一份。

    “马戏团要离开了。”

    几日后,欢乐马戏团的表演结束,在蔷薇镇全体老少依依不舍的送别中,驾着简陋的马车带上家当离开了蔷薇镇。

    当晚遇到孟庆拜访后,第二天一早欢乐马戏团就迎来了男爵骑士的排查。

    不明所以的马戏团团长雷蒙还以为交易暴露差点没吓死,即使他一对一有自信自保,但可没丁点把握带着全员及家当在众多骑士与士兵眼皮下离开。

    好在骑士排查的不是什么硝石交易而是不知名的贼人。

    得知男爵城堡遭了贼,雷蒙颇为心惊,在骑士询问是否见过陌生人的时候连连摇头。

    他可不会把孟庆供出来,因为打心眼里他也没把孟庆当做夜闯男爵城堡杀人劫财的贼人,孟庆设定的身份可是临近领地的贵族手下。

    骑士们也没在欢乐马戏团找到藏匿的贼人与丢失的书籍只能作罢,即使暗中盯着马戏团也没找到什么异常,在马戏团离开时无奈的放其离去。

    他们没办法拦下这家马戏团,除非男爵开口才行。

    乔治男爵自打城堡遭了贼后整个人都变了一个样,真正的重新拾起荒废的骑士修炼,每日早起晚睡跟随萨克骑士一起在校场训练。

    在危险到来时,唯有自身的实力才是最有利的武器,他不想落得伊文书记官那样的惨死下场,不知亡羊补牢为时是否已晚。

    最终男爵城堡遭贼一事还是流传了出去,或许是仆人不小心说漏嘴,或许是有心人故意透露的消息。

    一直以来镇民熟悉的伊文书记官自那以后再也没人见过,镇民在消息外泄的时候终于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竟然是被在男爵城堡里杀害。

    对于这件事,男爵城堡最终也没给确定的说法,只说有一伙外来贼人入了镇,着实让镇民们心惊胆颤好几天。

    在知道伊文书记官是被毒杀之后,联想到伊文书记官给哥布林下毒一事,有大胆的镇民猜测,这件事是那群胆大妄为的哥布林做的。

    但乔治男爵直言否定这一猜测,如果哥布林真的进了镇,事情就没那么简单了,但这一传言一直都在蔷薇镇流传,经久不散。

    有时候,流言可能才是最接近真相的。

第127章 乱斗器械之首:生石灰(第一更)

    秋风萧瑟,秋收后不久,天就开始一天天的转凉。

    两场秋雨过后,早晚的天都让人感觉到了冬天的到来。

    收割了作物种下来年的小麦,大多数的农户在清点了粮食后或喜或忧,粮食多的庆幸可以过一个还算圆满的冬天,粮食少的忧心忡忡,寻思来年春天到底该怎么过。

    银杏村的村民相当纠结,往年这个时候他们都几次进入大河丛林收集野果野菜充当粮食越冬,但今年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后,已经没有人敢进入大河丛林了。

    偶尔有大胆的在丛林边缘走一圈就是极限,最多采集到一些零星的野果或野菜,寥寥无几。

    丛林中的哥布林营地完全就是另外一番模样。

    每日哥布林战士都带上采集队离开营地,在正午与傍晚带回来众多成熟的果实蔬菜,秋天马上过去,能收获的果实蔬菜必须都得收获了,不然冬天一到全都会坏在树上地上。

    即使是松鼠这种小动物也都在这个时候整日整夜的忙碌收集越冬的粮食,林间更多的生灵亦是如此,不过不包括带翅膀可以飞行的鸟儿。

    又一次看到成群结队从天空中飞过的鸟群,端坐在晨星树树冠上的孟庆眨了眨眼。

    这是今天第三波鸟群了,这些鸟儿无一例外全都从北而来往南飞行,鸟儿的迁移已经开始了。

    鸟儿飞的很高,孟庆的弓都够不到那些大鸟,举起弓箭比划了一下孟庆又无奈的放下弓箭。

    自打孟庆前几天打了几只像大雁的大鸟后,整个哥布林营地都对射鸟这件事相当有兴趣,着实也打下来一部分倒霉的候鸟,看那些哥布林们踢着用羽毛制成的毽子就知道。

    毽子这种孟庆记忆中的玩具成了如今哥布林营地的新欢,不管老幼都喜欢这一玩耍方式,用爪勾在林间荡来荡去还是太累了,踢毽子就轻松太多。

    “晨星,狩猎队回来了,带来了大家伙!”

    黄昏时,孟庆从伊迪丝那里得到了一个相当重要的消息,他以普通哥布林羡慕不来的坐电梯方式下了树,调动束缚住他肩膀腰部的藤条孟庆双脚落在地面上,让一旁的伊迪丝也羡慕不已。

    “什么大家伙?”

    孟庆边走边问。

    成功把士兵训练出来后,孟庆已经很少跟随狩猎队外出狩猎了,现有的地盘已经探测明白,狩猎就在这片区域里进行。

    可以说每天丛林都在变化,总有新的猎物不知内情进入哥布林的地盘,倒霉的就成了哥布林的猎物。

    “一只巨狼!”

    伊迪丝用手比划着,孟庆心中又惊又喜,惊的是林间居然也有这么大的野兽,喜的是他一直以来渴望遇到的坐骑可能要出现了。

    来到营地一侧的仓库,果然在那里看到了伊迪丝描述的那只已经死去的巨狼。

    毛皮棕灰色掺杂少部分白色的巨狼,不算尾巴横躺地面时大概有一米五长,四肢到脊背高度也有一米,脊背宽度倒是与人类无二,这么大的一只狼,孟庆一眼就看出其所有数据,重达近一百磅!

    “没人受伤吧。”

    看向一旁已经排好队伍敬礼的狩猎队,孟庆示意他们稍息,唤来带队的三名十夫长孟庆仔细的询问起来。

    “没有,这狼是落单的,遇到的时候倒是差点扑倒我队里的士兵。

    不过有甩网在,它狂不起来,两张甩网过去就没有办法伤人了,带着网左冲右突,足足跑了几十米远才被树枝挂住动弹不得,为了狩猎这个大家伙,两张甩网都报废了。”

    “东西报废没事,人没事就好,传我命令,你们三队狩猎队,士兵奖励五磅肉,十夫长奖励十磅肉。”

    “多谢晨星首领赏赐!”

    十夫长惊喜不已,很快士兵们也都喜悦的欢呼起来。

    如今的大棒营地,虽然大家还在吃大锅饭,但各家各户还都有小家庭的,除了大锅饭之外按照工作岗位还有每周不一样的劳动奖励,多是食物少部分是哥布林制作出来的成品,诸如为越冬准备的毛衣等。

    吃大锅饭的坏处就是不到饭点没饭吃,想要什么东西也都得提前告知管理仓库的哥布林,在每周发放劳动奖励的时候才能得到。

    孟庆已经发现了营地里私人交易的眉头,但不仅没有制止反而极为鼓励。

    如今的营地里,除去他和萝卜大棒之外,财富最多的哥布林手里已经有上百磅肉、几十张毛皮了,这些都属于他个人所有,是得到孟庆点头的。

    哥布林的交易就是以物易物,越来越多劳动奖励发放给原本一无所有的哥布林后,互通有无的交易自发的就开始了。

    这是文明发展必须要经历的,有先见之明的孟庆只需要引导即可,他相信终有一天,哥布林里也会有类似人类的文明诞生。

    “记住这只狼的出现位置了么?”

    “当然,照您吩咐,每发现新事物的时候都会在地图上进行标记,这是我标记的地图,上面有巨狼出现的方位。”

    “做得好,传我命令,一二三四五队明日跟我外出,目标:巨狼!”

    “遵命!”

    搞定明日出行后,孟庆用手触摸那只已经死去的巨狼,他非常喜欢这样的动物,即使死去后依旧威风不减,充当哥布林的坐骑是完全足够了,他本人也可以骑乘,这么大的狼,供人骑乘都行。

    巨狼的棕灰色毛发很粗,毛皮剥下来后孟庆检查了也相当满意,虽然不及熊类野兽那么厚,但比起普通狼皮豹皮要厚实的多,普通不带箭头的木箭,十步内射出去十支有八只射不穿狼皮掉落到地上,要不是甩网立功三队哥布林可能真奈何不了这只巨狼。

    制作毛皮衣物有专门的哥布林进行,所用的是烧制出来的石灰制成的石灰水。

    石灰这种东西相当好弄,找到适合的白色石头大火烧制就能成功,不仅如此,石灰还是相当重要的战略物资,成了哥布林战士必备的物品。

    树叶包裹的细碎生石灰粉用细藤条捆绑,需要的时候将其掷出,近距离能对丛林中所知的任何体型生物造成巨大的影响。

    碎裂开的树叶让石灰粉纷飞,不管是触及伤口还是眼睛嘴巴都火烧火燎的,更是能影响视觉杀伤力大减。

    这是自甩网、爪勾之后大棒营地第三种乱斗器械,属于管制品。

第128章 巨狼(第二更)

    “听说你明天要带队出征?”

    傍晚吃饭的时候女骑士兰雅不知从谁那里得知消息过来找孟庆。

    她虽然如今没有被限制离开营地,但真心被孟庆俘虏后没有远离过营地几次。

    今天知道孟庆又一次要带队外出后,她相当心动,很想跟着熟悉丛林的哥布林亲眼见识一下让人类多次受阻的丛林。

    “你也想去?”

    孟庆只看兰雅的表情就知道对方在想什么,他的询问也得到了确定的回答。

    兰雅确实想跟着队伍外出,理由也很简单,要带着艾草进行实战训练。

    “没问题,我答应你。”

    每周都供应兰雅两份魔药的孟庆,不担心对会不告而别。

    如今的兰雅的生活相当有规律而且充实,不是服用魔药训练提升斗气就是指导艾草。

    艾草的进步也相当明显,即使体型还是普通哥布林,但一对一近战,持有同样武器的情况下,哪怕是哥布林十夫长也不是她的对手。

    在技法方面孟庆没办法教导艾草,女骑士兰雅就不同了,骑士训练技法很多,她自己也掌握两三种,本身她就是不以力量擅长的女骑士,训练法很适合力量不强敏捷不错的哥布林。

    “那就说定了。”

    兰雅的心情大好,还留下来吃了专门供应孟庆的小灶晚饭,共进晚餐后,已经很久没有对话过的两人,关系重新更进一步。

    哥布林的领地西南方向,距离大棒营地约十公里的丛林间,有一处树木稀少的灌木从。

    这片灌木丛占地巨大,是部分体型娇小的动物诸如野鼠、丛林兔最喜欢的地方。

    它们可以将巢穴搭建在灌木丛里,以此躲避猛禽或其他天敌的追捕,四通八达的地下通道错综复杂,都是这些小动物挖掘出来的。

    狼群首领战死或更替后,经常会有部分狼离开,或三五只或孤零零一只在远离领地的地方生存,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寻找食物与新的狼群,从生到死都鲜有人知晓。

    丛林狼一般体型娇小,但偶有例外。

    南方丛林中就有一种体型庞大的巨狼生活,游离到哥布林领地边缘的这些巨狼正是如此。

    它们曾经栖息的地方在丛林更深处,丛林间狼群行动时,所有生物包括魔物都有可能是它们的猎物。

    比起草原狼,丛林狼更擅长将猎物包围偷袭乃至强攻,而非草原狼那样一直将猎物追赶到筋疲力尽。

    孟庆带队靠近这片灌木丛的时候已经是下午时分,在丛林间前进和兰雅想象的一样困难,但比起她之前和骑士同伴一起前进却轻松许多。

    因为带路的哥布林很清楚目标方位,也不会在丛林里七绕八绕走错路。

    天知道哥布林怎么能从看似都一样的丛林里分辨出具体位置的。

    全员哥布林带着两天分量的食物与水,这次外出肯定要在外面过夜,孟庆已经做好了准备。

    进入灌木丛区域后,视野骤然开阔起来,没有遍地粗细不一的树木与藤蔓遮挡视线,阳光可以轻而易举的照射在灌木丛区的大地上。

    找寻巨狼比起想象中的更加轻松,不知道是否是因为这些巨狼已经把初临的这片丛林间少有的灌木丛当成了自己的领地。

    当几十数量的哥布林在这片区域前进不久后,巨狼若隐若现的身影就出现在了远处。

    “记住我的命令,我要活的,全体放弃使用弓箭,以甩网与近战武器作为武器,它们将会是我们未来的坐骑,加油!”

    “是!”

    众多哥布林士气高昂,孟庆要给他们抓坐骑,哥布林相当开心,尤其是十夫长们。

    他们的地位高,大概率是率先能得到坐骑的。

    昨日那头巨狼大家都见识了,能有如此威武的坐骑,是很多哥布林做梦都不敢想的。

    “小心点,注意保护好自己。”

    对伊迪丝与艾草吩咐了一声,得到两人的确认后,孟庆不再犹豫,带上五队装备齐全的哥布林战士就是直奔远处也在向哥布林靠近的巨狼。

    几分钟后,三只巨狼与几十名哥布林在灌木丛间形成了对峙,此起彼伏的狼啸声不绝于耳。

    对于这群突如其来出现在自己领地上的哥布林,巨狼是相当的不欢迎,如果不是哥布林有所防备,巨狼大概已经开始狩猎哥布林了。

    在巨狼庞大的体型面前,哥布林同样也是巨狼的猎物,哪怕是人类这样体型的存在,对体重近百磅的巨狼而言,也就三五下扑击撕咬就能解决。

    成群的巨狼连丛林巨蟒、水牛乃至猛虎都敢狩猎,它们的傲气相当高。

    “吼!”

    突兀的狼吼声出现在哥布林群里,要不是有孟庆提前吩咐,哥布林们肯定会吓一跳。

    用狼吼声回应对面的巨狼咆哮,对孟庆而言轻而易举,他怎么学会说哥布林语言与人类语言的,就是怎么学会和巨狼对话的,有侦测能力在,通晓语言就是他的本能。

    “小矮子们,你们闯入了大爷的地盘,快给我们滚远点,不然吃了你们!”

    “臭烘烘的哥布林,别觉得你们数量多,我一嗓子就能喊来十几个同伴吃了你们。”

    “嗷呜~”

    这是对面三头巨狼咆哮声中传递的意思,而孟庆的回应也相当干脆:“你们进入的是我们的领地,要么战,要么滚!”

    孟庆如此干脆的回应让对面三头巨狼毛皮炸开,体型更显庞大。

    不过经历了与人类骑士交战之后,哥布林们的胆气也锻炼出来了,换成在以前肯定会有哥布林手脚发软想要逃跑,但现在都是立在孟庆身后用行为威慑巨狼。

    “就凭你?”

    三只巨狼体型最大的那头,用残忍的眼睛打量着孟庆。

    孟庆的体型相当于普通哥布林确实大不少,但在巨狼眼里依旧弱的可怜,它连丛林中体型最大的野象都狩猎过,也曾与牛头怪群争锋,岂会怕等闲哥布林的威胁。

    “就凭我,不服单挑啊,就是一个对一个,谁也不许犯规。”

    孟庆的语气相当不客气,每一句都在挑衅三只巨狼。

第129章 我乃丛林之主(第三更)

    “吼,大哥你上不上,不上我上了,我要咬死他!”

    另一头巨狼忍不住了,低头死死盯着孟庆跃跃欲试。

    “输了就给我们当食物吧,你倒是没那些哥布林那么臭,看起来很好吃。”

    “想吃我可要看你们的牙够不够尖利了,你们输了来给我当坐骑怎么样?”

    “做梦!”

    “那就扒皮剔骨,毛皮做成大衣,骨头做成武器,肉成为干粮,下场你们可接受的了?”

    孟庆低吼着,不看外形完全与狼无二,他的话让对面三头狼都来回踱步,明显紧张了起来。

    “我来会会你!”

    三只狼里体型最壮硕的巨狼上前几步,在距离孟庆十米远的地方站住,琥珀色的狼眼里满是凶残,见过血吃肉的野兽就是这么可怖,远不是吃素的能比拟的。

    瞥了一眼另外两只来回踱步的巨狼,孟庆微微一笑,对着身旁的哥布林吩咐了一句就越众走出,这在巨狼看来更是找死,尤其是另外两只巨狼已经做好偷袭准备的情况下。

    一对一孟庆完全不怕巨狼,一对三就有些棘手了,庞大的体型带来的是更锋利的牙齿与尖爪以及更强的冲击力。

    狼一直都以敏捷著称,体质与耐力更是远超哥布林与人类,这样的生物,如果不是生理因素限制,本该高居于人类之上的,在野兽之中,它们是相当完美的存在。

    孟庆手持骑士枪改成的狼牙棒,比他的身高还要高,钢铁材质的狼牙棒在阳光照耀下反射出微光,巨狼的眼睛一直落在孟庆手里的武器上面,在它看来只要让孟庆丢下武器,这一战就能轻松取胜。

    孟庆身后围观的哥布林们很担心孟庆的安全,但也有哥布林对孟庆相当放心,见识了孟庆一次次不凡的壮举,不少哥布林已经把孟庆认作无所不能的存在,巨狼又如何,依旧能轻易取胜。

    对峙没有持续多久,在绕着孟庆走了一圈后,巨狼就发起了扑击,不过扑击到一半巨狼就越到一旁躲过了挥舞过来的狼牙棒,双方的力气都有消耗,说不上谁更多。

    巨狼很狡诈,不断的多次尝试扑击引诱孟庆消耗力气,如果真的在这里被三只巨狼围攻,孟庆有可能会真的危险,不过他尚有五队五十多名同伴,谁更危险显而易见。

    一棒砸中从身侧扑来的巨狼,孟庆呼吸急促,这不是装的,和巨狼对峙五分钟时间,双方都累的不行,孟庆的体质明显不如巨狼,很快就显露出疲态,这也是巨狼所期望看到的。

    “危险!”

    发现远比立在远处的两只巨狼忽然跃起,一左一右的从孟庆身后朝其发起攻击,哥布林们惊呼起来,各自持着武器就要上前。

    但在巨狼看来为时已晚,它们有信心在片刻后将孟庆咬死,让这群哥布林失去首领方寸大乱。

    “等你们很久了。”

    孟庆之所以没有最开始就展露天赋,就是怕另外两头狼见势不对拔腿就跑,他可没信心在视野开阔的地方跑过巨狼,只有引诱他们靠近自己才能出其不意的将三只巨狼全部擒下。

    早已准备好的手段使出,成功的将三只距离自己不过五米的巨狼四肢都捆缚住。

    孟庆快速转移位置,两秒钟后哥布林们投掷而来的甩网到来,先后将巨狼裹住,待巨狼挣脱灌木延伸出的藤的捆缚后也为时已晚,绿蚕丝制成的甩网,除了惧火完全不虚巨狼的力气。

    大群哥布林将三头巨狼包围住,手持武器发出威吓,让三只巨狼裹着沉重的甩网来回奔波,最终也没有意外的被灌木缠绕到动弹不得。

    “卑鄙,就知道以多欺少,有种放开我!”

    在孟庆靠近后,被甩网裹住的巨狼张嘴撕咬着甩网对孟庆咆哮,它们也能咬断甩网,但仅仅咬开嘴巴边的一点并不能让它们脱困,甩网的孔隙不过鸡蛋大小,巨狼想钻出来没那么容易。

    “你们不先偷袭我,我又岂会让同伴上来?说我卑鄙,你们不也是彼此彼此么,只不过实力不如我们罢了。

    怎么样,服了没有?”

    孟庆手持巨大的狼牙棒,目光中带着冰冷注视着巨狼,三头巨狼不断的咆哮,就是没有服气的意思,指望嗜血的巨狼会对哥布林投降那是痴心妄想。

    “现在呢?”

    扯掉脸上的遮挡,孟庆显露出真正的容貌,成功的让巨狼的咆哮声减弱。

    “你是……”

    巨狼的声音有些变化,甚至有些恐惧的意味,或许它们并没见过精灵,但对美好事物的认知还是有的,孟庆的相貌对巨狼而言也有不小的冲击力。

    “你们可知道我是谁?”

    孟庆扯淡的时间又来了,他双手展开,数以百计的树枝藤蔓将他托起,化作王座在他身下,如此神奇的一幕,让巨狼中的两只都发出呜咽声,头颅也快低垂到地面上去。

    “我乃精灵后裔,哥布林之王,未来的丛林之主,这方时空的霸主。

    你们并不是屈服于哥布林,而是愿意为了更美好的未来加入到我的势力中。

    想要更广袤的领地,想要更多的配偶与后代,想要你们的后代能够享受到你们的荣光么?

    想要无需冒着生命危险去狩猎,任何时候想吃肉就有肉吃么?

    加入我晨星的势力吧,这些,都将成为可能。

    服从,或者死。

    选择吧。”

    孟庆双手托举着,阳光在他背后照来,望着他的巨狼目光复杂,虽想应下,却因对自由的不舍而迟迟没能开口。

    “这样吧,跟我去我的领地参观一下,愿不愿意再说可好,不管行不行,我都会让你们吃饱的。”

    发现巨狼的犹豫,孟庆思考了一下也猜到了愿意。

    巨狼怕他孟庆在忽悠他们,任何生物对吃饱与更多的食物都是渴望的,他相信巨狼看到大棒营地的储藏室会改变心意的。

    “吼~”

    对于这一提议,巨狼没有拒绝,身在网下身不由己,它们渴望自由,但也渴望食物,二者取其一,必须需要时间来思考。

第130章 欢迎加入我的领地(新的一周求推荐票)

    入了夜,哥布林们与三只巨狼在一处宽敞的草地上扎营。

    三头巨狼终于能享受到食物充裕想吃多少吃多少的待遇了,每只都吃的肚子滚圆。

    熟肉的味道有咸味,虽然和生肉的滋味不一样,但对巨狼而言并没有区别,只要是肉就行。

    “你们从哪里来?”

    给巨狼喂食的孟庆,也在从巨狼嘴里套话,这种事情只能由他来做。

    “那里,丛林更深处。”

    为首的巨狼吃下一大块肉,心满意足的舔了舔嘴巴,咸味就是那么的让人满足,狼也是如此。

    它喝着水,闻言抬头看向一个方位,它们是从哪里走出来的一清二楚,对地形方面的辨别,巨狼远超哥布林。

    “发生了什么?”

    孟庆继续询问,另外两只巨狼是这只巨狼的小弟,他孟庆知道只要说服这一只巨狼就不用担心另外两只。

    幸亏他有侦测能力可以通晓语言,不然只能从野兽幼崽开始慢慢培养适合哥布林的坐骑。

    “首领死了,大家伙都散了,我们一群走了很远才来到这里,数量已经很少了,其他都在路上选好了新的地盘。”

    狼的语言并不容易理解,但孟庆还是能听明白它啸声中的意思。

    孟庆拍了拍巨狼的前腿没有多说什么,巨狼看孟庆的目光中也没有残忍了,表情相当复杂。

    能和它们对话的哥布林,巨狼还是第一次见。

    能交流就会免去很多的麻烦,对于孟庆的话,巨狼是半信半疑的。

    但他可以确认的是孟庆身份绝对不一般,不是那些普通哥布林能够比拟的。

    如果,如果真的能在丛林中找到更好的生活方式,巨狼不确定自己能否接受那样的生活。

    给哥布林当坐骑么?

    还真新鲜。

    “附近还有你们的同伴吧,能呼唤过来么。

    放心,我们不取它们性命,既然你愿意跟我一起去我的领地看看,不如带上更多的同伴一起去如何?”

    孟庆喂完了肉,提出一个巨狼无法反驳的提议。

    “你是我从没见过的狡猾家伙。”

    “不聪明一点,怎么带领大家崛起呢。

    放心吧,我们领地的食物储备,绝对足够更多的狼度过这个冬天的,不会亏待你们的。”

    不久之后,悠长的狼嚎声在夜幕笼罩下远远的往外飘散,整个夜晚孟庆都没休息,一直保持警惕,然后就是接待那些闻声而来戒备心相当强的游荡巨狼。

    清晨,大家伙醒来后发现营地里的巨狼已经从三只变成了七只,所有的巨狼看向哥布林的目光都没有了之前的残忍冷漠,而是一种复杂的表情。

    新来的四只巨狼在孟庆的劝说与同伴的前车之鉴下,勉强答应跟孟庆去有更多肉可以吃的地方看一看。

    它们包括最初三只狼都没有束缚,可以说相当自由,在孟庆一行哥布林动身之后,由为首的那头巨狼带领,不紧不慢的跟在哥布林后方,向着大棒营地的所在位置靠近。

    丛林、小溪、丘陵,越发陌生的丛林却让巨狼们很愉快,它们相当适应丛林中的生活,也能从一路上感受到这片丛林的活力,如果不是有哥布林的话就更好了。

    “晨星,你可要小心这些狼,它们很狡猾的。”

    路上兰雅几次给孟庆提醒,但孟庆并不担心。

    伊迪丝倒是对这几头狼很感兴趣,但是没有孟庆陪伴不敢靠近,她是没办法和狼交流的,这就限制了她对巨狼的了解。

    眼看快要到营地了,孟庆喊来一名十夫长做出安排,对方带着成员快速离去。

    他们要先回营地给大家通知,还要做好准备工作,比如收起来营地里的狼皮,将储藏室的那些肉类列出来展示身家,这些都有可能提升巨狼服从的概率。

    “好高大的树!”

    远远的看到晨星树那不凡的模样,巨狼中的领头狼抬起头立在原地,目光中有着类人的复杂表情。

    “那是我的住所,名为晨星树。”

    孟庆站在巨狼旁边,这个距离很危险,他一路上都在和巨狼们对话,要不然巨狼们可没那么多的耐心一路跟随哥布林走这么远的路。

    “很不错的地方,我嗅到了肉的气味。”

    其他狼也此起彼伏的嚎了起来,普通巨狼的智商也很高,不过也有孟庆无法交流的巨狼,那些巨狼的智商可能和普通狼差不多,野性未退。

    带着十足的警惕,巨狼们跟在孟庆身后进入建筑众多的大棒营地。

    巨狼们的眼睛很快不够看了,营地中央的案板上,一条条一块块的肉就那么有条有序的放着,数量多到最聪明的狼也数不过来。

    可以确认的是,让它们全部吃饱几百几千次也没问题。

    “别急,想吃,什么时候都能吃,吃没问题,答应我的要求,选择成为我们的坐骑,随时都可以吃肉。”

    快走两步拦在巨狼面前,无视几只巨狼呲牙的威胁,孟庆含笑望着为首的领头狼。

    对方不停的嗅着鼻子,明显也被肉香吸引,经常饥一顿饱一顿的狼,对肉的渴望远超哥布林以及人类,它们相当能吃,一顿可以吃好几十磅,当然吃饱之后也可以好几天不吃一点东西。

    “吼,你们觉得呢?”

    领头狼忍住进食的冲动看向身旁巨狼,那些狼满眼都是急切,也不管孟庆说的什么连连点头。

    见此情况领头狼转过身来,犹豫了一下将前腿抬起一只,孟庆伸出手与其握了握:“欢迎加入我的领地。”

    事实证明,哪怕巨狼再能吃,在几千磅肉的伺候下,巨狼也会吃撑到走不动路。

    旁观巨狼饕餮般的进食,孟庆并没有制止,反而劝说那些不舍的普通哥布林。

    有舍才有得,必须先给巨狼一个留下来的信心,才能说以后训练的事情。

    这一波巨狼只是引子,就像孟庆训练出来的第一波士兵一样,只有先搞定它们,后面才能搞定更多的巨狼。

    巨狼以后生下来的崽子,才会是哥布林骑兵的真正好坐骑,好战友。

    花了相当长的时间,孟庆才把哥布林不等于食物这个概念贯彻给七只巨狼,也幸亏孟庆能和巨狼交流,换成别人,哪怕是人类高阶骑士也没可能如此轻易的让巨狼认同哥布林。

    连续几天都能随意从哥布林这里得到想要的食物,巨狼们对待哥布林的态度大为改观。

    从最开始呲牙咧嘴冷漠注视再到后面整日在营地里像大狗一样疯闹,普通哥布林经过的时候虽然依旧胆战心惊,但巨狼吃饱之后不会伤害哪怕最弱小的哥布林。

第131章 入冬(第二更)

    “来,全部站好,排成一排。

    既然接受了我的邀请,那也做好为我服务的准备了吧。

    不用你们为了食物打打杀杀,但闲着总归不成,从听从命令开始训练吧。”

    数日后的上午,孟庆唤来七只吃饱了疯玩的巨狼。

    巨狼的心性和人类孩童差不多,不是吃就是玩。

    好在它们现在还不会和看似弱小的哥布林玩耍,不然最壮硕的哥布林也不够巨狼疯的。

    巨狼们勉强排成一排,不时有巨狼四下张望。

    围观的哥布林有不少,都是哥布林战士,巨狼不好驯化,大家都看出来了。

    他们想要看看孟庆到底怎么才能让这些野性未退的巨狼变得听话。

    “得给你们取个名字,话说你们有自己的名字么?”

    仅是列队就花了好几分钟,孟庆立在巨狼面前,在训练之前询问几只狼。

    “没有。”

    “名字是什么?”

    “我只知道吃。”

    回应孟庆的是巨狼一声声的叫声,在不狩猎的时候,巨狼的叫声和犬类差不多,偶尔巨狼也会打架,一般都是由领头狼加入劝架结束。

    “那我给你们取吧,狼大狼二一直到狼七你们觉得怎么样?”

    孟庆嘴角带笑,总有一种给幼儿园小朋友上课的感觉。

    “感觉不怎么样。”

    这是领头狼的回应,它的智商不弱于哥布林,见识更是不凡,很清楚数字代表什么意思。

    “那就按毛发颜色,加上霸气的后缀名如何,毛发是白色的以白为姓,灰色的以灰为姓。”

    巨狼的毛发一般只有白色与灰色两种,当下这七只都是如此。

    对于孟庆新的提议,领头狼不置可否。

    很快七只狼都有了自己的名字,白雪灰影之类的孟庆拈手就来,领头狼则是叫灰星,以代表这是晨星的坐骑。

    七只狼有六只公狼只有一只母狼,一般情况下母狼很少离开族群游荡,母狼也是最容易加入新的族群的。

    狼群更多情况下都是母狼当家,由两只狼结成伴侣,收容游荡的狼加入,逐渐壮大。

    有了自己的名字,巨狼记得很快,在下午的时候孟庆呼唤,就不会有巨狼乱叫,都是喊到谁谁叫一声。

    在孟庆换成哥布林语言开始与巨狼对话后,巨狼对哥布林语言开始学习起来。

    成年狼很难驯服,孟庆最初就有心里准备。

    它们成长于自然环境下,成长于狼群中。

    别看每天被哥布林喂食,但它们依旧没有从心底对哥布林屈服,如果孟庆哪里做的让巨狼不满了,领头狼喊一嗓子,大概率会有一半巨狼选择离去。

    又过了几日,孟庆开始尝试骑乘灰星,足足做出了诸多保证后,孟庆才得以跨到灰星的脊背上。

    望着骑乘巨狼奔驰在营地中的孟庆,围观的哥布林皆是惊奇中带着羡慕。

    他们没想到孟庆真的骑上了巨狼,前后已经这么久了,大家都做好了驯化失败的准备。

    劲风吹拂脸庞,跨在巨狼脊背上的孟庆心情极佳,不得不说解放了双腿就是舒服。

    丛林中长大的巨狼对丛林环境相当熟悉,在孟庆一声令下让灰星离开营地后,灰星的速度加快,载着孟庆就是进入了营地外的密林中,速度极少放缓。

    有的时候甚至跃起后肢蹬树改变方位,狼的敏捷展现的淋漓尽致。

    一眨眼的功夫孟庆就离营数百米,这个距离紧靠步行最少要花费孟庆三五倍的时间。

    望星瞳看到远处林间快速逃跑的野兔时,孟庆立刻出言示意灰星向那个方位前进,背着的弓箭也取下,他准备适应狼背上狩猎的感觉。

    长时间练习的马步让孟庆可以在起伏不定的巨狼背后稳稳的保持弓箭的稳定。

    巨狼没有着鞍,孟庆也不需要配上什么马鞍、马镫、缰绳、蹄铁这些。

    对孟庆而言,巨狼现在只是代步工具,什么时候彼此真的成了生死不离的伙伴,才能考虑为巨狼准备护甲与护具的事情。

    狩猎进行的很顺利,孟庆的箭刚射中野兔,灰星就是目露凶光的扑了过去,几下将中箭蹬腿的野兔咬死。

    孟庆没有制止灰星吃活食的举动,他知道自己劝不了野性颇高的成年巨狼,等什么时候大棒营地开始饲养狼崽的时候,才会进行一系列的限制。

    “以后,你就跟我混了,记住了么?”

    揉了揉狼背粗糙的长毛,孟庆和灰星对话,灰星回应的是一声呜咽,野兔这种体型的小兽,在巨狼面前没撑过一分钟就变成了破烂毛皮与嘴角沾染的血迹。

    “走,回营地。”

    拍了一下已经进食完的灰星脊背,灰星调转身形原路返回。

    它相当满意这次狩猎,满意孟庆给它狩猎的食物,现在的它,已经开始逐渐适应有哥布林伙伴的生活,相信以后会对成为哥布林坐骑一事抵触越来越小的。

    ……

    当北地冰原吹来的寒风席卷北方大片土地使得冬季降临时,更南方的土地上,严寒尚未到来,野草虽然大部分都枯萎了,但还是能在草地间看到绿色存在。

    连绵不绝的落叶,仅仅几天时间就让丛林变了一个样,落光树叶的那些粗大乔木枝干光秃秃的,当然也有适应了季节变化的植物诸如松柏依旧青翠。

    落叶堆积在树丛下方,被秋雨打湿再被太阳照射,很快水分就被蒸发干净,颜色也由黄变黑,由柔软变得焦脆。

    待到来年,这些树叶腐烂成的泥土,将会滋养树木发出新芽,开始树叶的又一次轮回。

    一场秋雨一场寒,连下了几场雨,林间的温度也大幅度下降,早晚的天,即使穿着厚实毛皮制成的外套,冷风吹来都会感觉到皮肤发木。

    南方的冬天不像北方那样干冷,这种冷是深入骨髓的湿冷,哪怕穿再厚重的衣物都难以阻隔这种冷的侵蚀,除非是躲在避风的屋子里点上火盆,才能驱散湿冷的空气。

    在收集了完全足够越冬的食物后,大棒营地进入了越冬期。

    这个时候狩猎队再外出也没有多少收获了,丛林间少有野兽出没,有些已经开始了冬季漫长的冬眠,有的则转移到更南方的丛林抓紧时间在冬季到来前吃的膘肥体壮。

    相比哥布林,七只已经适应哥布林营地生活有一段时间的巨狼对寒冷相当适应。

    它们那厚实的毛皮能把冷风完全阻挡在皮肤之外,要知道狼的很多分支可是能在极北严寒地区生存的,对于寒冷,狼完全不惧。

第132章 寻找大河(第三更)

    开始越冬的大棒营地,成员们也没能全部闲下来,无需外出狩猎采集,进行一系列的建造就成了打发时间最好的方式。

    勤恳的地精长时间挖掘地道挖出了相当多的土壤,这些土壤就是建造建筑的最佳原材料。

    孟庆也去地下通道看过了,那些地道完全不用加固,因为有林间密集的树根作为支撑,行走在地下通道里,感觉像是行走在满是立柱的建筑之中。

    地精如今已经打消了逃跑的念头,冬天要来了他们没有一点食物储备,被大棒营地撵出去可能就会死在丛林里,现在让他们逃跑估计都没有谁会离开食物充裕的大棒营地。

    营地里自从多出七只狼后,地精对哥布林更加畏惧了。

    而巨狼最开始对地精的态度与哥布林一视同仁,后面发现只有哥布林会给它们肉吃而地精不会,便是经常性的恐吓地精,让那群胆小的地精更加不敢靠近巨狼。

    营地里有大片空地,可以建造的建筑众多,孟庆需要在水井上方建造建筑,可以将水井围起来,也可以在建筑里积蓄用水以防万一。

    一整个秋天,哥布林们从林间收集了大量枯枝落叶,这些也需要堆积起来留以后用。

    孟庆甚至建造了两个足以让全员哥布林都容纳进去的澡堂,天冷的时候烧水洗个热水澡可是莫大的享受。

    有些不喜欢住在树屋上的哥布林,已经很多次向孟庆提出要拥有在地面上的房子了,最初来到营地时,因为地面上都是野草没有清理所以才全员选择树屋。

    到了现在营地里少见野草的踪迹,早就被哥布林们脚踩火烧清理了干净,在地面上建造屋子,不必再担心会有毒虫叮咬。

    供给哥布林在地面上住的屋子不是无偿提供的,它的所有权在营地也就是孟庆那里。

    只有哥布林战士才能申请,战士们以往执行的任务立下的功劳就成了先后获得屋子的顺序,没有人会嫌弃新住所的,每当新的住所搭建完成,就会有哥布林兴高采烈全家一起入住进去。

    新的住所不光是用木头,还用了大量夯实的泥土,这点有点像是孟庆曾经生活过时空农村很常见的土墙屋。

    这种屋子防风性能远超木屋,见识到新的屋子,很多哥布林都选择搬出原有的树屋住进新屋子。

    光是给半数哥布林建造新屋子就花费了不短的时间,营地里整天都是热火朝天的忙碌景象,就连七只狼也有各自的单独住所。

    它们对自己单独拥有的宽敞土屋很满意,再见辛苦夯实泥土的地精也不会总吓唬它们了。

    地精是最后获得新住处的,它们原有的那些木板制成的大通铺已经在建成新住所之后被拆掉了,原因是与现有风格不符。

    地精们搬进新住处后就完全遗忘了以往不舍的木屋,新屋子不仅更大,还有通风的窗户、夯实泥土铺上木板干草的土床。

    关上门之后屋里根本不会被冷风吹进来,和地下通道一样,但却比地下通道更暖和更干燥。

    不知不觉间冬季就来了,当第一朵雪花在丛林间飘落下的时候,原本郁郁葱葱的丛林早已变了模样,从天空看去,树木与土地的颜色都是灰不溜秋的,相当难看。

    丛林是留不住积雪的,有雪太小的原因,也有下过雪很快就融化的原因。

    化雪那几天相当寒冷,孟庆觉得温度接近零度,但雪停了不久温度就提升上来了,早晚温度都不能够让水结冰,只是寒风更加刺骨。

    天气寒冷后,哥布林的劳动奖励中多了木头。

    最初大家还不以为意,但当孟庆用石头制出来简易手提火炉后,每家每户一个乃至两三个火炉成了必备品。

    当然点燃火炉的时候房间里必须有通风口,这是孟庆多次强调,外加两户哥布林不慎吸入毒烟差点过去的教训。

    火炉有三个开口,一个添加燃料,一个通风口,一个联通着土床。

    土床里面有挖好的通气通道,火炉点燃不久,土床就温热起来。

    在这个寒冷的天,没有什么比热量更加珍贵的东西了,不过普通哥布林也就睡觉前才能享受一会这样的待遇,在不允许离营的时候,木头可都是财富。

    大棒营地如今的私人交易更兴旺了,连伊迪丝都陷入到了和哥布林做交易之中。

    哥布林中的佼佼者当然是泥巴雁羽这一在人类世界呆过六年的长者,他那六年可不是白待的,见识与思维能力远超普通哥布林,很容易就积攒了大笔家当,属于营地里的私人狗大户,光是肉干就有数百磅寄存在孟庆这里,毛皮也有几十张。

    孟庆开始还考虑是否要弄出货币,后面想了想还是没费这事。

    当下大棒营地的哥布林还是太少了,以物易物完全还能行得通,只有数量真的达到一个层次,地盘也大到一定程度,货币这种取代实物更加便捷的交易替代品才能出现。

    不过不现在弄货币,不代表孟庆没有想办法找寻矿产。

    大棒营地现有领地他都用双脚走了个遍,很惋惜的是没有能发现矿产的踪迹,连望星瞳都没能找到地下矿脉,也许是这片丛林就没有生出矿石。

    钢铁、盐这两种东西营地很缺,孟庆已经不止一次的去临近人类领地购买盐巴,也着实能够买到。

    至于金钱来源还是当初从人类贵族书记官那里得到的一枚金币,嗯,那天他确实从对方那里搜刮到了上百枚银币。

    房屋全部盖好,闲暇了十几日,孟庆的冬日计划开始执行。

    穿上厚实的毛皮外套,带上毛皮帽子,脚下也有裹得严严实实的皮靴,再带上手套与耳套,这群跟随孟庆外出,找寻传闻中大河的哥布林士兵,一个个的像是一头头在林间横冲直撞的野猪一般壮硕。

    七只巨狼在队伍一侧,只有孟庆与伊迪丝两人可以骑乘巨狼,其他哥布林尚未得到巨狼的认可,哪怕是孟庆也不能强硬命令巨狼让哥布林骑乘。

    不过其他没载人的巨狼背后也带着不少物资,多是简易帐篷或御寒的毛皮,还有一些巨狼的食物。

    虽然说外出后有可能在林间找到猎物,但还是要给胃口巨大的巨狼准备好口粮,以防万一。

第133章 蜥蜴人(第一更)

    这次外出孟庆并没有将营地的可战之力全部带出来,留守营地的士兵约占一半。

    他临走的时候也做好安排,会有哨兵日夜在丛林北方边缘盯着以防人类再进入丛林。

    如果真的在孟庆离开后有人类骑士进入丛林,营地里的地下通道就是躲避外敌的最佳选择,那四通八达的地下通道,除了地精也就孟庆知道通道的所有出口。

    对于传闻中的大河,孟庆神往已久。

    之前各种事情缠身,总是没办法抽出时间带上足够人手去找寻大河。

    如今到了冬天,丛林视野更加开阔,营地里也无大事,他总算可以按照当初的设想,找到传闻中的大河,然后搜寻大河附近的资源。

    骑在灰星背后的孟庆轻松无比,紧跟巨狼的哥布林们不得不加快脚步才能跟上巨狼不紧不慢的前进速度。

    四条腿走路就是比两条腿快,已经被限制在营地不许外出很久的巨狼们,对此次外出相当兴奋,一路上此起彼伏的狼嚎声,让离开营地十几里的一行人都没能遇到一只像样的猎物。

    “休息,吃饭。”

    急行军无疑是很累的,当然效果也是显著的。

    一个上午的急行军,队伍前进了最少十几里,这在丛林里可不是多短的距离。

    换成人类在丛林夏季时前进,可能一小时只能前进两三里,复杂的地形、湿滑的土地、无处不在的藤蔓、毒虫都是限制速度的因素。

    背上两口锅的队伍中午有肉汤喝了,别的时候只吃肉干还行,现在天气这么冷,还是有汤水的肉汤最好。

    大家伙虽然带着水袋,但这个天气,水袋里的水凉的吓人,必须烧热了才能喝。

    早上起来的时候,孟庆哈气都能看到白雾,到了中午温度提升了不少,穿过林间树干照射在身上的太阳很是温暖,早中晚的气温变化相当大。

    哥布林做饭的时候,巨狼们也在等待。

    它们没办法提前在哥布林吃饭之前吃东西,最开始巨狼是饿了就有吃的,到后面就是和哥布林一样一日三餐,运动多的时候才会加餐。

    习惯无疑是非常可怕的,它会潜移默化的改变任何生灵。

    切成薄片的肉干,在沸腾的汤锅里滚两圈就能捞上来了,很快包括巨狼和哥布林的午餐都做好了,热气腾腾的雾气飘荡,肉香味传到很远。

    队伍此刻所在位置还是大棒营地的领地内,所以并没有遇到其他魔物的踪迹。

    如今的大棒营地,早就不是能被几只猫妖夜袭的模样了,哥布林们现在是丛林间的强大掠食者,眼下跟随队伍出行的七只巨狼,对上五名十夫长带领的队伍,都占不了多大便宜。

    第一天的找寻在波澜不惊的平静赶路中渡过,冬季的丛林相当安静,野兽的踪迹也少有见到。

    可以确认的是,任何进入队伍视线的活物都会成为猎物,天黑时扎营,哥布林们就吃上了新鲜的肉,是一只倒霉的丛林野猪。

    第二天上午,一行人真正离开了大棒营地的领地,进入了尚未踏足过的丛林区域。

    进入这片区域后,大家都警惕了起来,包括孟庆也是如此,陌生的丛林,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危机潜伏。

    萝卜大棒提供的情报说,大河的方位在营地南方,是一条由西北向东南方向流淌的河流,这可以表明河流的上游地势较高,东南较低,这点常识孟庆还是有的。

    没到正午,队伍就遭遇了这片新丛林的主人,一群有鳞有爪的丛林蜥蜴人。

    说是蜥蜴人都算称赞这群野性相当高的魔物了,只有少部分蜥蜴人才有人形,更多的和野生蜥蜴相似,用四肢走路。

    蜥蜴人生活的区域水洼很多,有些地方还有大片沼泽,见识到这样奇特的魔物,饶是孟庆也有些心惊,心道这个世界还真是怪异,这是蜥蜴成精了么?

    蜥蜴人的语言相当难以理解,也相当野蛮,数量方面蜥蜴人更多,但它们也没有第一时间攻击孟庆带领的哥布林,那七只呲牙咧嘴做出警戒的巨狼让蜥蜴人警惕不已。

    “哥布林?”

    对峙没有多久,蜥蜴人的队伍分开,三名更壮硕的蜥蜴人来到队伍前方,看到孟庆与其身后警戒的哥布林,为首的蜥蜴人吐了吐分叉的舌头,用琥珀色的竖瞳望着孟庆,表情显得很是惊异。

    “我是晨星大棒,哥布林的首领,此次前来找寻大河的所在,无意与你族发生冲突。”

    衡量了双方的战斗力差距,孟庆摇了摇头。

    蜥蜴人全身遍布鳞甲,防护力相当强,是普通哥布林的木弓无法击穿的,对上这样皮糙肉厚还群体活动的魔物,能不打最好不打。

    “怎么证明你们的来意呢?”

    这群蜥蜴人不知道在这片湿地丛林生活了多久,也没有离开湿地探索其他区域的想法,它们中产生的文明相当野蛮落后,这是孟庆仔细观察后得出的判断。

    命人取了才狩猎到的一只野鹿,赠给了蜥蜴人,孟庆的举动得到了蜥蜴人的好感。

    要知道蜥蜴人可是纯粹的肉食者,平日狩猎的都是不小心进入这片区域的各种野兽,食物相当匮乏,不过和近亲有点相似的是,蜥蜴人也是冷血的,也极其耐饿。

    “你们要找那条大河吧,在那个方位,不过那里并不安全,路上也会路过其他家伙的地盘,你还要去找寻大河么?”

    蜥蜴人的回礼是几节干枯的木头,其他哥布林没看出神奇,孟庆倒是惊喜不已。

    这几节看似枯死的木头,里面蕴含着相当多的木系能量,远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无用。

    “这是树魔的核心,随身携带可以驱逐蚊虫,对我族相当有用,不过既然遇到了你们,送给你们几块也无妨。”

    见孟庆把玩那几节木头,蜥蜴人的头领解释道。

    “树魔么,我知道了,也谢谢你的指路,我们会绕过你族领地的,那里不适合我们行走。”

    蜥蜴人的地盘多是水洼或沼泽,这样的地形孟庆可不敢进入,指不定一脚踩空就陷入到沼泽里,那可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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