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35 宗主的独白(下)
东陆古训: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这句话的含义是:当个体置身在连续发生的事件之中,他根本看不清楚自己身上到底在发生些什么。
我觉得,我的族人正是如此。
1万年前,当女娲成功的用小麦驯服人类以后。当我细致的观察人类身上的种种变化,以及女娲千年之后的反应。
我看懂了一个质朴,且残忍的道理。
寿命亘古的神灵根本不会在意他们创造出的各种玩物!
他们创造。
他们随意揉捏...随意把玩。
最终,玩腻了...
也就扔了。
这是“玩物”的真意。
也是每一个被造物主所创“生命”的价值。
他们的存在,仅仅是满足造物主片刻的玩乐而已。
我们这些人的确曾今被光父创造,但是...强大的光父纵横在星空之下数万不同星球之中。
他又怎么可能看重一群他2亿年前,因为一时兴起的短暂无聊而创造的生命?!
我亲眼看着这颗星球上的人类拿起武器,拼上全族性命和异族死磕。
但是随后呢?
当敌人消失以后,他们快速的被小麦驯化。
他们变得珍惜田产,珍惜口粮,每天只忙于一件事——如何获得更多的土地,养育更多的小麦。
神灵,皇帝,贵族,族长...这些人并不是人类真正的领袖。
小麦才是。
如果哪一天,这颗星球上的皇族全部死绝,甚至神灵寂灭,人类的繁荣并不会受到任何影像。
但是如果有一天这颗星球上的小麦和稻米集体决定去死....人类会在三年之内倒退成和一支寻常之极的物种。
凡人毁灭一件事物需要依靠蛮力。
而神灵不会。
低阶的神灵会创造出“日光牢笼”这种监牢,而更加高阶的神灵会创造出“小麦,玉米,水稻”等种种作物。
他们甚至会让你感觉他对你很好!
他在处心积虑的为你着想。
凡人会在极速的退化中继续修建神庙膜拜它,直到天荒地老。
女娲成功了吗?
或许成功了。
或许没有。
但这又能怎么样呢?
神玩腻了。
神....根本不在乎!
指引人类走出女娲控制的,是一群出现在千年之前的东陆人。
老子,庄子,墨子,韩非子....他们开始建立学派,思考如何淬炼自身,挣脱神灵的控制。
他们为民众开智,带领他们砸碎供奉神灵的庙宇,引天地元气入体,锤炼自身,成为强大的炼气士。
我暗中观察,为我族看到了机会。
人类和我族相比虽然渺小,但同样拥有可取之处。
我认为我族如果想要走出这处牢笼,我们应该坚定的修习老子与庄子的思想。
我们没有办法,也决不应该依赖任何人。
想要寻找“光父”,如同猎犬一样尾随在他的身后更是极端不理智的行为。多年以来跟随在我身后的外族可曾有任何美好的结局?!
完全没有过!
他们全部都是使用后就可以随意抛弃的棋子而已!
我认为我族真正应该做的事情,是和东陆剑修一样....改变自身,彻底脱胎换骨!变成另外一种形态上的生命。
然而我的提议说出后,并没有得到任何人的支持。
所有人都看得出这条道路任重而道远。其过程中很可能发生各式各样的灾难时间,稍有不慎,我们甚至可能将自己变成不人不鬼的怪物。
2亿年的苟活会变得毫无意义。
相比之下,还是加入“降临派”,呼唤“光父”重新降临到这片世界上更为高效,也更为稳妥。
光父一定会带领我们走出这座牢笼。
宗长是所有人的长兄。
2亿年的生存中,他总是能够成功带领我们走出一轮又一轮文明的围剿,即便万物寂灭,也依旧能够在利维坦的后背里获得繁荣。
在他杰出的领导能力下,所有人都会下意识的拥戴宗长。
反而我成了那个脱离族群的异类。
所以即便发生了这种事情...也没有任何同伴前来救援。
或许,他们希望我死在你的手中。
如此,整个族群内部再也没有另外的声音,所有人都可以专注于如何迎接光父的降临。
人类,将会面临灭顶之灾!
纯白的幻境之内,洛基望向对面妆容肃穆的穆图。他瞪大双眼,长久的陷入沉默。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到了现在这个底部,穆图段无任何翻盘的可能,他完全不在需要编出任何故事来欺骗自己。
而且...就这场战争来说,除了穆图口中所说的“故事”,似乎也没有更好的佐证来证实为什么其余11位宗主宁可看着他死去,也不愿帮上一把。
在他们的眼中,穆图才是那个已经走火入魔的狂人。
他并不想要呼唤自己的造物主重返人间,反而每天沉迷于研究禁忌魔药,想要抛弃光父为他们创造的身体,试图将自己变成光父的模样。
如果穆图口中的“宗长”长期的渴望是光巨人降临人世,族群重新返回光巨人身边。
他的确没有任何理由前来帮助他度过劫难。
说完最后一段话,穆图也消耗完体内残存的最后一丝灵能。神识从穆图的识海中退出,他望向地面仅存小半段身躯的穆图,心中忽然生出无限感慨。
这人口中所有的言语,无限贴近真实。
两人虽说立场不同,因为阿斯加德传送门而产生了很多分歧,但是跳出两人之间的争斗站在一个更高的维度上,这头老蜥蜴却是光照会内部对“人类”最仁慈的宗主。
没有之一。
虽说他发展民智的初衷是为了让更多人类以“外围成员”的身份加入光照会,为他寻找隐藏在世界各地的古神。
但他毕竟开启了“加洛林文艺复兴”,让西大陆愚昧的人类至少拥有了读书和认字的基础。
他的终极目的,也是通过研究神之水改造自身,最终进化成那无敌的“光巨人”,离开这座星球。
他并不想霸占地球,毁灭人类。
“地海之王”穆图对于人类的干扰也就仅仅体现在他伪造了一个名为“金雀花家族”的法兰西皇室,暗中控制这个国家而已。
他已经竭尽全力的做到低调。
若不是洛基这名逆向穿越者横空出世,他甚至可以伪装到天荒地老,直到突破一切肉身上的阻碍后喝下神之水,成功蜕变成另一种生物。
天空中,风雪渐止。
穆图安静的闭上双眼。
在绝境中,他依旧没有露出半点恐慌。
在洛基的神识里,他看到了未来,他也知道,自己一定不会在今天死去。
虽然他并不知道未来具体会发生什么,但是眼前这一切似乎没什么好担心的。
洛基长叹一口气后,拍掉身上掉落的积雪,在附近找到一根绳子,他将穆图剩余的半截身躯捆绑在身后。
天已经黑了。
顺着破败的城市道路他一路走出,迎面看到的第一支队伍,那是莫克拉什公爵和菲尼克斯公爵带领的维京海盗。当哲罗姆和阿尔弗雷德带领精锐冲入皇宫的时候,他们守候在大门外,因此幸免于难。
此时,手持火把的族人们后背上背负着死去同伴的尸体。
在山顶的洞窟中,他们被穆图释放法术贯穿胸膛,随后更是从高度接近300米的石山中跌落。
此时已是一具又一具的冰冷尸体。
寒风以及暴雪已经将他们那冻结成冰。
洛基望向仅存的同伴,心中难以自抑的回想起穆图刚才口中所言。
12宗主中,1人倒下,11生生存。
然而剩余的11人是一个完整的整体!
他们的目的是要将那曾经毁灭生命的“光巨人”重新召唤到这颗星球上,那可是曾经在举手投足间清洗掉地球所有生命的恐怖神灵。
这场局部的战争已经结束。
但属于人类的漫漫求生路才刚刚开始。
(第七章完)
第一幕完结
如果将这本书看成是“好莱坞三幕剧”。第七章写完,第一幕就算是正式完结了。
对标一下《进击的巨人》,大概就是写到了调查兵团死了一大半的人,抓住一个阿尼。
差不多就是这个阶段。
说实话,我挺喜欢《巨人》这本书的,因为这本书中的所有事无限趋近于真实。
凡人对抗巨人,就是要一片一片的死人。
到自后阿尔敏能够变身成超大巨人的时候,调查兵团几乎死绝。
这可太真实了!
年轻的时候我也曾经喜欢看那些秒天秒地的快节奏爽文,但是随着岁数的变化可能真的也是有点厌倦了。
很多书友在章说里提醒我,说“主角应该提一波了”,“主角太弱了”,“主角应该骑着利维坦踩平宇宙洪荒”。
这种书我实在是写不来,而且这种书起点多得是。
这个神,那个圣的,写的非常好,根本轮不到我来写。
洛夫克拉夫特是天纵之资
“凡人无法直面神灵”
在时间,真神,自然面前,人类就是应该表现出人类应有的样子。
一个不怕死的调查员,深入调查某件事,当他见识到真神的面容。
最后疯了,死了。
这是最正常合理不过的事情。
我并不知道这个1980年生人(那个时候大清还没亡,亚瑟·摩根还是个孩子)
他开始写书的时候(1924年),已经34岁了(和我情况差不多)到了36岁的时候,写出了《克苏鲁的召唤》,以及一系列克苏鲁文学。
刊登在杂质上以后没人喜欢。9成的人表示看不懂,剩下的那1成表示故事性太差。
甚至还有超过五十名读者写信到杂志社请求主编开除这个不知所云的疯子。
为了生活,他只能给别人代笔,也就是给人当抢手。
这是不折不扣的行业底层人员。
像极了在起点签不了约,最后给工作室当抢手的底层写手。
然而即便如此,他的生活还是极度拮据。
每天都徘徊在饥饿和寒冷的边缘。
你以为这很惨?
no,no,no....
这才仅仅是个开始。
到了1933年,也就是他成为职业作家以后的第9年。
他混到了“没有杂质愿意收他的稿件”如此惊世骇俗的成就!
要知道1933是什么年代,那可是美国刚刚打赢1战,蒸蒸日上的时候,数百家杂志社同时收稿,随便写过什么吊东西都有人买。
而他的稿子因为“阴郁”“怪诞”,严重不符合时代情绪...彻底没了市场。编辑称呼他的稿子为“精神污染物”。
以至于到最后看到信件是他投来的,连开都不会开。
原地送回。
这就像是9年网文老写手,到最后签约都难....
这可太惨了。
这也导致了他人生最后几年中写出的几个长篇现在根本没人知道是什么故事。
这是相当让人遗憾的。
又过了4年,他就得癌症死了。
死了以后被随便葬送在公墓里(因为孤家寡人一个,没老婆,没孩子)
40年后,当他的价值重新被读者发现,读者们自愿出资为他立起一座墓碑。
现在常年鲜花盛开。
和网站的其他作者相比,我是惨了点,但是对比洛夫克拉夫特,我可是好多了。
至少我只要想写,没人会主动切了我的书。
至少我还有十几个读者,每个月能挣几百块钱。
心态放平。
这一切都挺好的。
8.1 AD810年
沙暴,已经连绵不绝的吹了10天。
天地笼罩在一片细密的纱帘中,让整片大陆自上而下连接到了一起。每年夏季的七八月份,北大陆的无边沙漠中都会短暂的形成这种“天地倒悬”的自然现象。
空中没有一丝风,但是依旧会有漫天的黄沙垂直从空中飘落到地面。古老的埃及人认为他们居住在一个巨大的沙漏中,每年秋天发生的天地异象正是因为太阳神荷鲁斯翻动他的时光沙漏,让天空变成大地。
如此,封印在亡者之城中的亡灵们得以重返人间。
黄沙一缕一缕的缓慢飘落,几乎将这座荒凉的沙漠村庄掩埋在其中。寂静无声中,唯有几声寂寥的琴声从村庄中的一座废弃的神庙内传出。
琴声来自一把阿拉伯胡琴。那音色脆弱但悠扬,弹奏胡琴的少年吟唱着晦涩的贝都因语,即便商队中上了年岁的统领也只能勉强听懂一小部分。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此时的阿拉伯帝国横跨东,西,北三座大陆,单纯就陆地面积而言,已经超越了东土大唐。在短短数百年里占领如此多的领土。哈伦王即便想要推动政策让语言统一,这也需要大量的时间。
不过这似乎也没什么关系,商队中只需要有统领会说话就够了,其他人只要有手有脚,能够搬运货物,驱赶马匹,遇到土匪拦路能够抽出马刀进行战斗。
他们就是对商队有用的人。
从房间内的布置来看,这一支阿拉伯商队的规模并不小。接近20辆马车被整齐放置在神庙的正中央。50匹马正在咀嚼燕麦饼的马匹位于第二层。外围,则是52名身穿黑袍黑帽的阿拉伯人。
队列之中,唯有一名金发蓝眼的白人显得格格不入。
商队的领队“默罕默德·哈什”深深的吸了一口手中的烟袋,吐出一个烟圈,随后向那人递了过去。
“来一口?”
他口中说出的是一口嗓音纯正的拉丁语,这是“拜占庭帝国”的官方语言。老哈什身为一名长期在拜占庭贵族的手指缝中讨饭吃的商人,自然需要熟练掌握。
白人大汉望向烟袋锅子,最终还是缓慢的摇了摇头。
“哈哈,都说奥丁的子民不好烟草,这句话在我的心里一直存有疑问。唐人手中‘亚布力香烟’简直是这世上最香的东西,抽上一口,如同一缕醇厚热辣的油脂滑过鼻腔...
如此美味,怎么可能有人不爱?!”
“看到你以后,我还真是信了。”
再次深深吸上一口香烟,老爷子闭上双眼回味那香醇中带有些许辛辣的味道。睁开双眼,他望向神庙漆黑的房顶,试图从那斑驳的壁画中寻找往日的回忆。
“默罕默德·哈什”是黑沙漠中的老马帮了。
12岁时,他因为故乡的土地连续干涸,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孤身一人钻入开往君士坦丁堡的商船。
他如同一只渺小的老鼠,依靠在商船上啃食苹果和胡桃苟活1个月,坚持到了君士坦丁堡。
然而到了这座繁华都城,他的生活也没有任何起色。
他做过行骗的乞丐,给贵族们修剪过草坪,伪装成布道的神父,甚至还当过一阵妓院龟公。然而这座繁华的城市始终与他格格不入。最终,穷困潦倒下他别无选择,加入到了南下进入黑沙漠的商队之中。
那一年,他只有18岁。
起初,他只是看到了两个字:管饭。
没想到迈入这一行,一做就是大半生。
阿拉伯商人圈子里流传许久的一句话是:“黑沙漠不欢迎老人”,意思是说这片绝地是如此的恐怖,经验再老道的马帮商人也会经常迷失在风沙之中。
然而每年依旧有大量的行商带领商队,从突尼斯,开罗,或者亚历山大港登陆,为的就是深入沙漠,寻找到最后的神庙守护者。
他们的手中,拥有全球独一份的各种稀世奇珍!
古埃及王国早已在千年之前灭亡。当末代法老“尼罗河的花蛇”克里奥佩特拉七世与情夫马克·安东尼败于屋大维之手后,年过40的埃及艳后再也无法发挥出烟视媚行的本领。
古埃及彻底宣告灭亡,从此之后变成了罗马帝国的一个行省。
从那一刻起,奥林匹斯诸神就已经开始取代埃及居民的古老神殿。
最后的古神信徒们如果想要继续供奉“阿蒙神庙”,“荷鲁斯神庙”,“阿努比斯神庙”,“毒蝎神庙”或者“史芬克斯神庙”...他们必须向更深的沙漠中撤退,以躲避罗马治安官的搜查。
无边无际的广袤沙漠为他们提供了天然的避障,他们在沙漠的中心苟活千年。
甚至直到一百五十年前,当阿拉伯铁骑将这片领土从拜占庭帝国的手中夺走后,即便拥有无孔不入的传火帮众...他们依然没能渗透到找到这几座古老的村寨中。
尼罗河两岸的广袤沙漠根本没有尽头。顺着河流而下还能看到几座村寨和城市,而一旦走到河床干涸的黑沙漠地带,目之所及永远都是一片暗色黄沙。
没有坐标。
没有方向。
艰难跋涉一百余日后发现走回原点的商队比比皆是。
然而尽管每年的死亡率奇高,试图进入黑沙漠的商队依旧络绎不绝。因为黑沙漠深处几个残存部落中依旧存在着古埃及人的古老神庙。
几座隐藏在沙漠中的村庄世代守护着他们的神灵,而村民们手中产出的几种稀缺的红货,开始受到君士坦丁堡以及耶路撒冷皇亲国戚的推崇。
首先,是“毒蝎部落”出产的各种药品。
无论是能够杀人于无形的“黑蝎结晶”,亦或者能够治疗风湿,腰腿痛的“毒蝎骨粉”,能够让男人换发第二春的“王蝎魔药”。
只要能运回君士坦丁堡,有的是达官贵人会在深夜来访,求着购买到一些能够缓解疼痛的魔药。
当然,没有贵族会嫌弃自己的儿女太多。垂垂老矣的老汉,谁不渴望换发第二春呢?
这还仅仅是黑沙漠中的第一个村寨“毒蝎部落”。
如果沿着尼罗河干枯的河床继续前进,在黑沙漠更深的绝地中,太阳祭祀与冥河祭祀就会出现。
驼队行商如果能够遇到他们,堪称一场福泽。
太阳祭祀手中的“太阳之泪”,是一种由黄沙结晶外被灌注以日光能量后,形成的发光宝石。夜幕降临的时候点缀在房间中,拳头大的一颗就能照亮整座厅堂。
位于君士坦丁堡的皇家图书馆中,灯火日夜通明。
图书馆内储存着从古希腊时代地中海各位先哲的手抄古卷,每一卷都是孤品。因此...整座建筑内不允许有任何火光。夜晚在此翻阅古籍的学士们依靠的就是这种可以发出明亮光芒的宝石。
至于冥河祭祀...他们手中的珍奇货物就更多了。
灌入尸体后可以让尸体半年不腐的神奇水银,涂抹在身体上,能够使皮肤洁白如同水晶的奇妙药膏。能让死尸获得短暂的生命,进而口吐真言的回生蛊虫,将尸体脱水成干尸永世不腐的阿努比斯之沙。
最可怕的是他们在神庙中供奉的冥河之水。
传闻那是一种可以连同阴阳两界的可怕魔药,获得冥河之水并且将双脚浸泡在其中,可以短时间的进入冥界,聆听家族长老亡魂的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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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失忆
洛基的记忆终点,存在于他背着穆图的残肢走出巴黎城的那一刻。
刚刚出城没多久,他立刻就感受到了大脑中传来一阵针刺的疼痛。被捆绑在后背上的穆图说这是被施用“搜魂之术”后所产生的后遗症。
他的大脑被这老蜥蜴如同翻书一样,整整研读了2个月。挣脱牢笼后又进行了连番血战。当大战结束,他孤身一人从城中走出....的确已经到了油灯苦尽的边缘。
漫长的13年过去了,他并不知道这种事情是不是经常发生。但是这一次莫名其妙的出现在沙漠中,还丢失了一大段的记忆。
或许在那场屠神之战中,他的大脑的确受到了不可逆转的伤势。
他的记忆也不是全然丢失了。
洛基之所以愿意相信老哈什口中的年份,是因为他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掌握了“阿拉伯语”以及“法语”两门全新的语言。
这换做以前可完全是知识盲区,没有个几年的训练根本无法做到可以和身边的阿拉伯马夫自由对话。
通过老人拿出的铜镜,他也看到了自己面容上的变化。
他已经再也没有22岁的面容。
他的确苍老了一些。
这一身质地高档的衣服也是他以往根本不会选择的奢侈品。
当全族时刻处于生死存亡之中时,国库中的每一枚金币都应该用在刀刃上。换做从前,他会相当乐意用这两件衣服换出100把斧头。
更夸张的是,此时他左手的食指上竟然还多出来了一颗戒指!
除了与伊丽莎白结婚时的锻造的钻石戒指,他的食指上还多出了一颗硕大的红宝石。
如果没记错,13年前,我只有伊丽莎白一个老婆。
莫非13年过去了,我又多出来了一个媳妇??
那么问题来了...现在我有几个孩子?
回想起当年攻占诺曼底以后,家里从苏菲一名长女忽然多出了一屋子儿童的恐怖场景,洛基只感到心底忽然涌出一阵恶寒。
不过,当他不可避免的想到死在巴黎城中的阿尔弗雷德,不禁又对这名出色的养子生出很多惋惜。
能够完成巴黎城中那场屠神之战,阿尔弗雷德和弗朗西斯教长要记首功。
诺曼底王国能够成立,这两人是当之无愧的王国基石。
“哈什老哥,听你麾下弟兄们的说法,我们现在还在黑沙漠的外围?”洛基试探性的向商队老板搭话。
“呵呵,外围....”哈什戏谑的望向他。
“小兄弟,能说出这话..你没怎么进入过北大陆吧!”
洛基点了点头,不置可否。
沙暴一时片刻内不会散去,商队中随行的仆妇们眼看天色已晚,从马车中取下木柴准备生火做饭。
左右闲来无事,哈什放下烟袋,从身后拽出来一张羊皮地图,缓缓在洛基面前展开。
厅堂内影影绰绰的火光照亮这张地图,洛基发现,这张图和自己大脑中记忆的“非洲”的外型存在诸多不同。
不但如此,和大唐剑修绘制的“地中海地图”相比,北大陆的地图显得特别粗糙。
靠近地中海的一段尚且还有明确的道路与城市,但是从尼罗河入海口处的开罗城往后...尽是一片空白。
没有道路,没有城市,甚至没有任何坐标。
唯有尼罗河的干枯河床尽头标记着一座城市——孟菲斯。
哈什伸出干枯的手指,指向一片沙海中的这座孤城。
“小兄弟,你看...
从开罗到孟菲斯,顺着尼罗河的河床前进,直线距离不过是7天路程。”
“对于很多淘金者来说,能够走到孟菲斯已经算是胜利了。他们可以使用从开罗城中购买到的货物,比如食盐,香料,棉布,粮食...和沙漠居民换取蝎毒,蛇毒,沙蛇或者木乃伊什么的。”
“但是所有好走的路线必然会被商队占领。而大型商队们动辄就是数百匹骆驼同时前进,一次采买就会将全村的商品全部买断。”
“像我们这种散户是没有机会的。”
哈什的目光情不自禁的暗淡了一下,似乎想起很多往事。
“我们想要生存,就必须要走到更深的地方...”老人移动干枯的手指,指向地图下一层,那一片黑灰的空白。
“萨拉哈的深处被称之为黑沙漠!这也是最后的‘毒蝎神庙’,‘阿努比斯神庙’,‘阿蒙神庙’以及‘荷鲁斯神庙’存在之地。”
“普通的沙漠...其实并不可怕!”
“在我的故乡‘里海’,我们全族从小就要和黄沙与骆驼为伴。但是里海海岸的黄沙中至少还存在绿洲。而拥有绿洲,就拥有了可以定位的节点。”
“从东土大唐一路前往君士坦丁堡,这一路大半的路程不是戈壁就是黄沙,行商们全都是依靠着一座又一座的绿洲才走完了这段持续时间长达2年的路程。”
“而北大陆的黑沙漠...最恐怖之处在于整片沙海中根本就没有绿洲的存在。无边无际的黄沙中,看不到一丝可以定位的绿色。”
“仅有的几座水井,掌握在我的大脑之中。”
老哈市点了点自己的大脑。他这一系列行为外人或许看不清用意,但是洛基做了这么多年的领主,他的心中自然有一面镜子。
这位老汉必然是将他当成了某位了不得的领主,此时所做的所有一切都是在尽一个商人的本能——夸耀自己的能力。
没有任何商人会嫌弃自己的客户够多,尤其是在自己手中握有紧俏货物的情况下。
多一个外来者,就意味着多方一条鲨鱼进入池塘。他最希望看到的事情莫过于自己的所有客户恶性竞争,而他自己就能够坐地起价。
他刚想象征性的夸奖他几句,没想到老哈什根本没有停止的意思。
“黑沙漠可并不是北大陆的终点!”
他的手指继续向下移动,然而这一次他的指尖下落之处,连海岸线的边界都没有被明确画完。目之所及只有一片暗红的色块,如同整幅地图花了一般,被人呕上一口殷红的血。
“黑沙漠以南还要面积更为广阔的土地,但这片土地也是整座北大陆,甚至人类文明中最大的谜团。”
“君士坦丁堡的学士们将黑沙漠另一端的土地称呼为‘神弃之地’。经过数百年的死亡,圣主教教皇“格里高利三世”以及拜火神教教皇‘苏萨斯’双双取消了对后半段大陆的探索。”
“因为这片土地中,没有国家,没有法律!生活在此的全都是不容于他国的邪神信徒,禁术研究者,与疯术士!
在这里,人类,外神,魔物的界限极为模糊。
传闻这群疯狂的术士们会在夜晚和荒古魔物媾和,孕育出更加疯狂邪恶的后代。
长久的混乱以至于这片土地变成了孕育疯狂的温床。每天发生在此的血腥搏斗是如此之多,整片大陆的土壤都是鲜红的。
其上,盛开着黑色之花。”
换做10年前,洛基一定认为面前的老家伙在鬼扯,然而穿越后他的经历是如此之多,他不得不正视老人口中的呓语。
因为他的所言..和后世的发展拥有很多相似之处。
洛基望向哈什手中的地图。
根据他脑中对于这片土地的理解,埃及,突尼斯,利比亚,阿尔及利亚几个北非国家所在的“撒哈拉沙漠”的确是世上面积最为广阔的沙漠。
这片沙漠终止于中非。
到了非洲南部,比如刚果盆地,尼日利亚一带,沙漠就会消失。取而代之的将会是茂密的草原,雨林以及植被茂密的高原。
不得不承认的是绝大多数生活在21世纪的现代人...他们对神秘的非洲都是所知甚少,似乎所有的史书全都故意绕开这片大陆。
史前文明没有这片大陆的任何消息。
中世纪对中非,南非的记载近乎完全空白。
至于近代史...中非各国依旧默默无闻。
如果中世纪的中非当真是哈什老爷子口中所说的这么一副光景...这也难怪后世对于这片土地的认知几乎为0。
“....很少有人曾经进入过这片土地,因为这片混乱的土地中游荡的邪神,以及邪法术士就连大唐剑修都不愿轻易招惹。”
哈什自是不懂洛基脑中的思绪,自顾自的喃喃自语。
“拜占庭,阿拉伯,以及东土大唐的所有学士,没有任何人成功的画出过黑沙漠以南的地图。
因为没有任何人成功的进入“神弃之地”,又从神弃之地中出来过!
近千年来...能够从这片土地中带出来的讯息只有一条——
——这片大陆的泥土是红色的。
其上,开着黑色的植物和花朵!
我亲爱的朋友,忍了2天,直到这一刻。我忍不了了....”
猛然间,哈什伸出干枯的右手一把抓如洛基的皮衣口袋中,从中抓出一把湿润的红色泥土。
其上,还有几篇尚未完全干涸的黑色树叶!
8.3 这是黑沙漠
洛基的记忆终点,存在于他背着穆图的残肢走出巴黎城的那一刻。
刚刚出城没多久,他立刻就感受到了大脑中传来一阵针刺的疼痛。被捆绑在后背上的穆图说这是被施用“搜魂之术”后所产生的后遗症。
他的大脑被这老蜥蜴如同翻书一样,整整研读了2个月。挣脱牢笼后又进行了连番血战。当大战结束,他孤身一人从城中走出....的确已经到了油灯苦尽的边缘。
漫长的13年过去了,他并不知道这种事情是不是经常发生。但是这一次莫名其妙的出现在沙漠中,还丢失了一大段的记忆。
或许在那场屠神之战中,他的大脑的确受到了不可逆转的伤势。
他的记忆也不是全然丢失了。
洛基之所以愿意相信老哈什口中的年份,是因为他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掌握了“阿拉伯语”以及“法语”两门全新的语言。
这换做以前可完全是知识盲区,没有个几年的训练根本无法做到可以和身边的阿拉伯马夫自由对话。
通过老人拿出的铜镜,他也看到了自己面容上的变化。
他已经再也没有22岁的面容。
他的确苍老了一些。
这一身质地高档的衣服也是他以往根本不会选择的奢侈品。
当全族时刻处于生死存亡之中时,国库中的每一枚金币都应该用在刀刃上。换做从前,他会相当乐意用这两件衣服换出100把斧头。
更夸张的是,此时他左手的食指上竟然还多出来了一颗戒指!
除了与伊丽莎白结婚时的锻造的钻石戒指,他的食指上还多出了一颗硕大的红宝石。
如果没记错,13年前,我只有伊丽莎白一个老婆。
莫非13年过去了,我又多出来了一个媳妇??
那么问题来了...现在我有几个孩子?
回想起当年攻占诺曼底以后,家里从苏菲一名长女忽然多出了一屋子儿童的恐怖场景,洛基只感到心底忽然涌出一阵恶寒。
不过,当他不可避免的想到死在巴黎城中的阿尔弗雷德,不禁又对这名出色的养子生出很多惋惜。
能够完成巴黎城中那场屠神之战,阿尔弗雷德和弗朗西斯教长要记首功。
诺曼底王国能够成立,这两人是当之无愧的王国基石。
(既来之则安之,既然还有一条命在,那么当务之急还是弄清楚我为什么会出现在北大陆的沙漠中,以及更重要的...)
(究竟发生了什么,让我一个人被遗弃到了沙海之上。)
“哈什老哥,听你麾下弟兄们的说法,我们现在还在黑沙漠的外围?”洛基试探性的向商队老板搭话。
“呵呵,外围....”哈什戏谑的望向他。
“小兄弟,能说出这话..你没怎么进入过北大陆吧!”
洛基点了点头,不置可否。
沙暴一时片刻内不会散去,商队中随行的仆妇们眼看天色已晚,从马车中取下木柴准备生火做饭。
左右闲来无事,哈什放下烟袋,从身后拽出来一张羊皮地图,缓缓在洛基面前展开。
厅堂内影影绰绰的火光照亮这张地图,洛基发现,这张图和自己大脑中记忆的“非洲”的外型存在诸多不同。
不但如此,和大唐剑修绘制的“地中海地图”相比,北大陆的地图显得特别粗糙。
靠近地中海的一段尚且还有明确的道路与城市,但是从尼罗河入海口处的开罗城往后...尽是一片空白。
没有道路,没有城市,甚至没有任何坐标。
唯有尼罗河的干枯河床尽头标记着一座城市——孟菲斯。
哈什伸出干枯的手指,指向一片沙海中的这座孤城。
“小兄弟,你看...
从开罗到孟菲斯,顺着尼罗河的河床前进,直线距离不过是7天路程。”
“对于很多淘金者来说,能够走到孟菲斯已经算是胜利了。他们可以使用从开罗城中购买到的货物,比如食盐,香料,棉布,粮食...和沙漠居民换取蝎毒,蛇毒,沙蛇或者木乃伊什么的。”
“但是所有好走的路线必然会被商队占领。而大型商队们动辄就是数百匹骆驼同时前进,一次采买就会将全村的商品全部买断。”
“像我们这种散户是没有机会的。”
哈什的目光情不自禁的暗淡了一下,似乎想起很多往事。
“我们想要生存,就必须要走到更深的地方...”老人移动干枯的手指,指向地图下一层,那一片黑灰的空白。
“萨拉哈的深处被称之为黑沙漠!这也是最后的‘毒蝎神庙’,‘阿努比斯神庙’,‘阿蒙神庙’以及‘荷鲁斯神庙’存在之地。”
“普通的沙漠...其实并不可怕!”
“在我的故乡‘里海’,我们全族从小就要和黄沙与骆驼为伴。但是里海海岸的黄沙中至少还存在绿洲。而拥有绿洲,就拥有了可以定位的节点。”
“从东土大唐一路前往君士坦丁堡,这一路大半的路程不是戈壁就是黄沙,行商们全都是依靠着一座又一座的绿洲才走完了这段持续时间长达2年的路程。”
“而北大陆的黑沙漠...最恐怖之处在于整片沙海中根本就没有绿洲的存在。无边无际的黄沙中,看不到一丝可以定位的绿色。”
“仅有的几座水井,掌握在我的大脑之中。”
老哈市点了点自己的大脑。他这一系列行为外人或许看不清用意,但是洛基做了这么多年的领主,他的心中自然有一面镜子。
这位老汉必然是将他当成了某位了不得的领主,此时所做的所有一切都是在尽一个商人的本能——夸耀自己的能力。
没有任何商人会嫌弃自己的客户够多,尤其是在自己手中握有紧俏货物的情况下。
多一个外来者,就意味着多方一条鲨鱼进入池塘。他最希望看到的事情莫过于自己的所有客户恶性竞争,而他自己就能够坐地起价。
他刚想象征性的夸奖他几句,没想到老哈什根本没有停止的意思。
“黑沙漠可并不是北大陆的终点!”
他的手指继续向下移动,然而这一次他的指尖下落之处,连海岸线的边界都没有被明确画完。目之所及只有一片暗红的色块,如同整幅地图花了一般,被人呕上一口殷红的血。
“黑沙漠以南还要面积更为广阔的土地,但这片土地也是整座北大陆,甚至人类文明中最大的谜团。”
“君士坦丁堡的学士们将黑沙漠另一端的土地称呼为‘神弃之地’。经过数百年的死亡,圣主教教皇“格里高利三世”以及拜火神教教皇‘苏萨斯’双双取消了对后半段大陆的探索。”
“因为这片土地中,没有国家,没有法律!生活在此的全都是不容于他国的邪神信徒,禁术研究者,与疯术士!
在这里,人类,外神,魔物的界限极为模糊。
传闻这群疯狂的术士们会在夜晚和荒古魔物媾和,孕育出更加疯狂邪恶的后代。
长久的混乱以至于这片土地变成了孕育疯狂的温床。每天发生在此的血腥搏斗是如此之多,整片大陆的土壤都是鲜红的。
其上,盛开着黑色之花。”
换做10年前,洛基一定认为面前的老家伙在鬼扯,然而穿越后他的经历是如此之多,他不得不正视老人口中的呓语。
因为他的所言..和后世的发展拥有很多相似之处。
洛基望向哈什手中的地图。
根据他脑中对于这片土地的理解,埃及,突尼斯,利比亚,阿尔及利亚几个北非国家所在的“撒哈拉沙漠”的确是世上面积最为广阔的沙漠。
这片沙漠终止于中非。
到了非洲南部,比如刚果盆地,尼日利亚一带,沙漠就会消失。取而代之的将会是茂密的草原,雨林以及植被茂密的高原。
不得不承认的是绝大多数生活在21世纪的现代人...他们对神秘的非洲都是所知甚少,似乎所有的史书全都故意绕开这片大陆。
史前文明没有这片大陆的任何消息。
中世纪对中非,南非的记载近乎完全空白。
至于近代史...中非各国依旧默默无闻。
如果中世纪的中非当真是哈什老爷子口中所说的这么一副光景...这也难怪后世对于这片土地的认知几乎为0。
“....很少有人曾经进入过这片土地,因为这片混乱的土地中游荡的邪神,以及邪法术士就连大唐剑修都不愿轻易招惹。”
哈什自是不懂洛基脑中的思绪,自顾自的喃喃自语。
“拜占庭,阿拉伯,以及东土大唐的所有学士,没有任何人成功的画出过黑沙漠以南的地图。
因为没有任何人成功的进入“神弃之地”,又从神弃之地中出来过!
近千年来...能够从这片土地中带出来的讯息只有一条——
——这片大陆的泥土是红色的。
其上,开着黑色的植物和花朵!
我亲爱的朋友,忍了2天,直到这一刻。我忍不了了....”
猛然间,哈什伸出干枯的右手一把抓如洛基的皮衣口袋中,从中抓出一把湿润的红色泥土。
其上,还有几篇尚未完全干涸的黑色树叶!
8.4 弑神者
看到老板出手,三三两两围坐一旁的阿拉伯大胡子们立刻抽出马刀围了过来。
老哈什见状先是喝退手下,随后任由手中那一缕潮湿的红土缓慢从指尖滑落。而洛基望向这一缕红土,却是完全不知这东西是在什么时候进入到自己的衣兜中的。
散落到地面上的泥土色泽殷红,轻轻触碰下并不会感觉干燥,似乎还有些许水分隐藏其中。
至于泥土中夹杂着的几篇黑色树叶...那叶片宽大肥厚,如同富含水分的多肉植物一般,完全不是普通叶片经过脱水后形成的黑色。
如果这位阿拉伯老汉所言非虚,现在的确没有什么太好方法能够解释自己口袋里出现的红土和黑色树叶。
根据马帮成员的说法,他们离开开罗城后一路向南。到现在已经走了将近7天。
他们已经位于沙漠的中央。
而自己是在沙漠中心闲晃的时候被他们找到的。找到的时候,自己的口袋里带着少量的湿润红土,更是还有几片还算新鲜的黑色叶子。
先不说根本不会有人带着泥土进入沙漠。
就算有不怕死的疯子带上这两样东西....
无论自北向南,还是自南向北。
走到沙漠中央的时候,叶片也该枯萎了,泥土也该干涸了。
怎么可能到现在还是湿润的。
当然,老哈什并没有排除洛基是一名“疯中之疯”,如果他随身携带着大量的清水,时不时向自己的口袋里灌上一些似乎也能达到这种效果。
可是这个独自行走在沙丘顶端的人随身携带的物品只有一把红色的阔斧,除此之外连旅行包裹都没有。当洛基陷入熟睡的时候,他的部下曾经翻过他的衣兜。
衣兜之内,也仅有这些红土以及黑色树叶。
面对周围马帮全体投来的怀疑眼神,洛基除了苦笑摇头,做不出任何其他的表情。
如果可以,他同样很想知道这空白的13年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以及...为什么自己会忽然出现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沙漠之中。
整整三日,他仔细搜索大脑中的每一寸记忆,直到现在依旧一无所获。
眼看周围这群阿拉伯马帮就要把自己当成某种邪神信徒...无奈之下,他只能和身边众人说起自己已经知道的部分。
没想到刚刚说出两句,这群黑袍大胡子们就发出了哄堂大笑。
“哈哈!”
“你说...你是‘弑神者’洛基?”
“13年前,在巴黎城中干掉了旧日古神,救下了百万百姓,成为巴黎之王的‘噬神者’洛基?”
“哈哈!”
“5位薪王大人,你们听到了吗?!没想到我们竟然在沙漠里救下了一位人类帝王。”
马帮成员在哄笑中纷纷收起马刀,转身离去。
他们近些日的最大恐惧正是在于这位陌生的白人大汉是一名从“神弃之地”中逃走的邪神信徒。
不过从他刚才这一番话来看,这人最多也就是一个患有妄想症的疯子而已。他能知道“弑神者”洛基的名号,更能说出13年前发生在巴黎城中的“弑神之战”。
神弃之地的疯子们是不屑于了解任何人类历史的。
他们的脑中只有他们所信奉的神灵。
至于他口袋里的红色泥土和黑色树叶,寻常马帮成员根本不会关心这么多琐事。对于他们来说每天睁开双眼的最大动力在于尽早完成这趟旅程。
拿到红货后顺利返回人类文明,换来金币后还清债务。如果还有剩余,进入赌场或者妓院放肆挥霍。
欠下新的债务,重新返回黑沙漠。
这是他们人生的所有意义。
众人散去,唯有老哈什依旧目光炯炯的望向洛基身后的那面石斧。
马夫,力工和打手们目光短浅,可并不意味他也是个脑子里灌满肌肉与荷尔蒙的无智者。多年出入于王公贵族的府邸,他的见闻要远高于世上一般商人。
在两年前的一次贵族集会上,在晚餐开始前的娱乐节目中,他曾经听到吟游诗人赞颂过他的战绩。
在“寒水村保卫战”的章节里,更是着重描写了他全身散发出的浓郁红雾,以及手中那把可怕的血斧。
正是那一战,让他打出了“血斧”洛基的名号。
除了他之外,整座西大陆中利用脆弱的石材作为武器的人可并不多.....
“咳咳,这位大人...”老哈什双眼溜溜一转,立刻转变了对洛基说话的语气。
“如果您真的是您口中所说的那位大人,我能不能问一下,您在成为‘诺曼底之王’后...为君士坦丁堡派遣了哪位外交官?”
洛基凝神思考。
根据脑中残存的记忆,尽管弗朗西斯教长从屠神之战中幸存了下来,但是他身边的所有封臣中,唯一将“君士坦丁堡”当做执念,心心念念想要冲入“元老院”中的同伴,只有维京女帝默赫兰汀。
而且以他对弗朗西斯教长的理解,如果自己成了巴黎的王,这个老家伙是根本不会离开这座繁华大都市的。
毕竟巴黎女人,冠绝天下...
所以...
“我的大脑依旧混乱,很多的记忆似乎消失了。”
“13年过后,如果我记忆中的朋友们依旧和往年拥有相同的志向。前往君士坦丁堡的应该是‘默赫兰汀·奥沙利文’。”
“但是漫长的13年过后,她绝不可能屈尊于做一名外交官,以她的本事,应该早已进入元老院了吧。”
哈什轻轻点头,眼神显得更加凝重。
这个问题本身就是一个陷阱。因为“诺曼底王国”在拜占庭内根本没有开设‘外交官’这个职位。王国的所有公务都是元老院中的风头正盛的女议员‘默赫兰汀·奥沙利文’亲自主持的。
西大陆的寻常百姓可没有机会得知拜占庭元老院中到底坐着哪几位元老。
如果不是老哈什将生意做遍全城,有幸能够接触到一些上层贵族,这个秘密就连他自己都不会清楚。
而现在...他在黑沙漠的外围地带扛回来的一名流浪者竟然能够精准的说出这条讯息。
莫非.....
这人当真是诺曼底之王,弑神者洛基不成?
8.5 马帮的困境
随后的几日,天空中飘落的黄沙依旧没有停息。
从天空中竖直飘落的黄沙使得人眼的能见度只有前方2米,超过2米的距离,尽是一片深黄色的混沌。
老哈什每天都会掏出从唐人手中高价购买的指南针。神奇的是磁针每天只有夜晚的时候才能正确的辨识方向。
当太阳升起后,指南针经常会漫无目的的乱转。
洛基跟随这群阿拉伯人每天一起蜗居在这座废弃神庙中,生活上倒也算不上差。自从隐约辨识出他的身份以后,老哈什对他堪称慷慨。
他不但邀请他去和马队中的管理人员们居住在一起,每天更是可以享用到足量的食物与酒水。
然而在这座废弃神庙中连续住上一周后,从天空中飘落的黄沙依旧没有任何想要停止的意思。
洛基能够感受到老哈什的日渐焦躁。
终于到了第八天,队伍中一个颇具文人气质的阿拉伯大胡子手持一个装订简陋的笔记本找到了老哈什。
通过多日的交往,洛基知道这是马帮的书记官。
他当着洛基的面也不避讳,直接打开本子,开始说起自己的担忧。
“哈什老爷,我再次为您带来了不好的消息。根据我的计算,我们最迟今晚就要出发了!”
“食物和饮水虽说还足够支撑,但是时间可并不是我们的朋友!”
“如果再不走,我们不但接不上孟菲斯城中等待我们的拜占庭学士们,就连三座村寨中的红货可能都都会被先到的‘兰格尔马帮’和‘查黎曼马帮’买空。等我们千辛万苦走到,也什么都不剩了啊。“
哈什望向燃烧的营火,眉宇间皱成了个川字。
半生行走在这条路线上,他当然了解书记官口中所言是什么意思。先不说黑沙漠中村寨贩卖的货物,这趟旅行中至关重要的是和“拜占庭皇家科学院”搭上关系。
皇家科学院的地位近些年可是水涨船高。
东土大唐的连年战乱使得大批隐藏于民间的唐人学士逃往西大陆,寻求更加稳定的工作场所。而最近十几年利用“新大陆”这条稳定的航线,赚到大量金银的皇家科学院自然以贵宾之礼相待。
东西方的合理交流使得双方学士们对于工程,机械,建筑学以及各项工艺有了长足发展。
拜占庭王“米哈伊尔三世”连年增加皇家科学院的研究预算。
这群学士们可再也不是十几年前穷嗖嗖的模样。
他们的钱袋相当饱满。
如果这一次他的马帮能把这群富有的学士伺候好了。以后每一趟旅程中带上几名学士进入黑沙漠,这就相当于额外拥有一笔相当稳定的收入。
以皇家科学院这几年的迅猛发展,这笔收入只会越来越大。甚至很可能在日后超过倒卖商品!
现在,“哈什马帮”需要面对的问题是:他们必须要在12天后进入沙漠古城孟菲斯。
因为和学士们越好的时间在12天后。
如果学士们没有等到哈什的马帮,他们加入他人的马队或者干脆回家...这可是损失了未来大笔潜在的投资。
“大树底下好乘凉”是行商最基本的原则。能和国家资助的大场子做生意,永远可以赚得盆满钵满。
对于哈什这条老狐狸来说,就算是为了他的4个儿子和12名孙子...皇家科学院的单子他也要尽力争取。
但是话说回来。
金灿灿的第纳尔固然金贵,放到兜里之前,还是要有命花才行。
在能见度不足2米的沙暴中出门赶路,这可是十足的赌命行为。在这片沙漠中,指南针只有在夜晚才能使用,然而就算这里是撒哈拉沙漠的外围,夜晚行走在沙暴中依然是伸手不见五指。
莫名其妙的发生成员失踪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甚至走了三天之后,全队逐渐分崩离析,各自迷失在黄沙中也并不奇怪。
“额....为什么不顺着干枯的河床走呢?”
旁观他们愁眉苦脸的讨论许久,洛基在一旁看了半天,终于说出自己的疑问。
古埃及的所有城市都是顺着尼罗河前进方向,星落棋布建设在河道的周围。这条位于非洲大陆上的粗壮河流每一年会在夏初泛滥一次,蔓延出河床的水流会滋养两侧的土地,使其变得易于耕种。
正是因为这种特质,古人可以在耕种技术并不发达的情况下种出大量农作物。
古埃及城邦才能在公元前4000年如此原始的年代被建设出来。这一切,全都离不开养育他们的,赐予他们粮食和水源的尼罗河。
虽说洛基对古埃及的历史称不上有多么了解,不过这张地图依旧很清晰的表明商队旅行的第一个目标点“孟菲斯”就在尼罗河的边缘。
此时正是枯水期,只要顺着干枯的河床前进,他们根本不需要依靠指南针,也不用担心会有成员因为看不清方向而走失的问题。
然而他的建议刚刚提出,立刻就引来了身边一众阿拉伯大胡子的无情嘲笑。
“嘿嘿,这位大人。”大胡子书记官一脸嘲讽的望向他,多日没有洗脸的面孔看起来就像是一颗在有油脂里浸泡了3天的老核桃。
“您是高高在上的贵族老爷,自然不会理解我们这群苦命兄弟的痛苦。”
“别看我们的队伍里有40匹矮脚马,20辆马车。这个规模在马帮中也算是不错了,但是和君士坦丁堡,耶路撒冷或者东土大唐的大型商队相比,根本不在一个级别。”
“在城里,在公民以及卫队的眼皮子地下。他们穿着色彩斑斓的稠袍,用精致的瓷器喝着绿茶,人模狗样的一个比一个文明....”
“但是一旦到了无人的荒野里,这帮家伙可就立刻恢复了吃人的本性!”
他的嗓音变得低沉,而身边的一众马帮弟兄们也纷纷点头。
洛基立刻就明白了这平淡话语中隐藏的杀意。
凡人的道德大多只会有同类监管的时候发挥作用。一旦从人潮汹涌的城市进入无人的荒野,“道德”两个虚无缥缈的字眼和一车一车的货物相比,根本就是可以随时抛弃的身外之物。
已经走到了沙漠的中央,最困难的旅程已经完成了8成。在马上就要靠近孟菲斯将货物变现成商品的这段路上,谁会拒绝多上几十车货物?
杀光马帮中的所有人后,把他们的物资抢走,根本不用担心他们能够依靠两条腿从沙漠中逃生。
世上简直没有比这里更好的谋杀地点。
可千万不要忘了,即便13年过后,这里依旧是黑暗的中世纪。
在这片土地上,丛林法则代表一切。
人命,在这个时代里根本没有任何价值。
8.6 出发
就地返回对于洛基来说...并不是一个可以选择的选项。
虽说马帮老板“默罕默德?哈什”只是一名低阶商人,但是通过和他近几日的交流,他依旧能够得知最近13年来他麾下的“诺曼底王国”似乎经营的并不错。
和回家相比,他更关心的是自己为什么会莫名其妙的出现在非洲大陆的撒哈拉沙漠中,以及...为什么自己的口袋里会装着湿润的泥土。
仔细思考身边的所有封臣,似乎唯一和北大陆能够挂的上联系的,只有以灵魂状态寄宿在苏菲体内的纳芙蒂蒂。
13年过后,此时的苏菲应该也有24岁了。
在中古时代,这是一个应该已经结婚生子的年龄。要知道,洛基自己也是在23岁的时候打赢韦赛克斯,成功迎娶伊丽莎白。
15年前,当纳芙蒂蒂成功寄宿在年仅8岁的苏菲体内时,她曾说过,她对光照会所制造的“灵魂匣”并不感兴趣。
她真正需要的肉身隐藏在亡者之城底比斯。
或许这次自己前往北大陆,是为了长女苏菲?
洛基曾经见识过纳芙蒂蒂的能力。毫不夸张的说,即便她只能利用苏菲那具弱小的身躯,她的战斗能力依然可以比肩大唐剑修。
战力只是一方面,她脑中存有长达数十年的统治技巧更是碾压同时代的所有君王。
被她统治的可不是一个简单的城邦,而是那个时代中地表最强大的帝国。
那金灿灿的黄金阶梯之下不但有百万臣民,更是还有外神,古神屹立其上。
而和她同一个时代的其他国家堪称蛮荒至极。
希腊尚且还没有形成文明,那会儿还是一群散碎的自由城邦。
东大陆的统治者还是“商汤”,东陆子民处于极为原始的部落状态。他们祭拜蚩尤,女娲,三足金乌,炎黄二帝,为他们建立神庙,试图从他们的神格中获取力量。
在那个时代中,唯一能够称得上对手的只有诞生于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巴比伦王国”。
在这个国家中同样诞生除了并不属于那个蛮荒时代的建筑技术。
他们建造的“巴别塔”与“空中花园”,和大金字塔一样,没人能说的清楚这群古人是如何完成的。
洛基清楚,当自己征战四方的时候,大后方能长期保持安然无恙,这背后必然有纳芙蒂蒂一份功劳。
一个一个的排除掉其他可能,剩下的那一个再怎么不切实际,也是唯一真相。
碰巧这支阿拉伯商队也要走进黑沙漠中的各支神庙部落...或许只有亲自进入荷鲁斯神庙,他才能得到他想要的答案。
在5秒之内随手处理掉暗中爬入废弃神庙的沙蛇,洛基展现出的战斗能力震惊了马帮中的所有人。
但更夸张的却是他源于灵魂深处的淡定,足以毁灭整只商队的上古魔物因为饥饿而潜伏到众人身边,他一直等到了最后一刻才淡定出手。
老哈什望向他,不由自主的回想起好像3天前在那座沙丘上发现他的时候,他尽管身无长物,但是也是这么一副淡定从容的模样。
如果不是自己亲自邀请他加入自己的商队,他甚至在讨要过几口水喝后就试图离开。
至此,他越发相信...面前这位“洛基”极有可能是近10年风头最盛的那位维京国主。
人称“巴黎之王”的弑神者洛基!
北大陆荒漠中的巨型沙蛇和巴黎城外的独角兽一样,全部都是从荒古存活至今的上古生物。
绝大多数人出身平民的阿拉伯商队是不会浪费任何材料的。
他们取出银牙弯刀,熟练的剥掉蛇皮,取出蛇牙蛇胆,顺手还取下将近三十斤的鲜活蛇肉。
在只能用干饼和咸肉果腹的旅途中,这可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当脚夫们手脚麻利的收拾行囊的时候,随队出行的仆妇们抓紧时间将蛇肉剁碎,架在营火上熬煮出一大锅蛇羹。
在沙漠里能喝上一口洒满香料的香醇蛇羹,这堪称是旅途中最大的享受。吃饱喝足后待到夜幕降临,众人已经整装待发,准备冒着沙暴前往尼罗河干枯的河床。
队伍中多出了洛基这么一个顶级战力,哈什老爷子破例将马队中的所有马匹全部串联到了一起。这么做的好处当然是在沙暴中所有的马车都不会因为掉队而迷失方向。
不过当然..如果遇到战力强大的劫匪,自然也是如同一个捆绑大礼包一样,将商队的所有货物恭恭敬敬的送到人家面前。
每一个白手起家的商人都具有相当程度的赌徒心理,走了一辈子黑沙漠的默罕默德?哈什也是如此。
近十年来,“弑神者”洛基的大名简直响彻了整座西大陆的所有城镇。凡是有人类交谈的地方,必定绕不开他的名字。
与他进行过数日交谈,他几乎能够对他麾下的所有封臣对答如流。
尤其是当见识到他在举手投足间干掉一头远古沙蛇的时候,哈什更是认准了,这人就算不是洛基本人,相比也是他身边的亲信。
倚靠着他,他想要挑战一次将马帮完整的带入孟菲斯城。
这在以往,几乎是没有发生过的事情。
随后的几日,洛基为身后的阿拉伯商队展现出了什么叫做力量。
迎着漫天风沙,他走在队伍的最前端,腰间通过一条绳索引导其他同伴前进的方向。身后20米开外带队前进的老哈什除了钝斧洞穿血肉的声音之外,什么也听不见。
偶尔他能看到那面被铁链连接的血斧从风沙中短暂飞出,但是每一次出现,阔斧的斧面上都沾有殷红的鲜血。
战斗持续的时间从来没有超过1分钟。
在密不透风的沙帘之中,被锁链所连接的血斧只需要闪烁几次,必然就会出现巨物倒地的声音。
有时是体长接近20米的巨蛇。有时是长约5米的巨型毒蝎,有时是成群结队的沙狐。
没有任何魔物甚至能够靠近到商队附近。
3天时间后,这支队伍已经接近到了尼罗河的河床,然而令众人没有想象到的是...他们的队伍刚刚站到河床的边缘。
一场血战,正在此时的河床之底!
8.7 虎口拔牙(1)
就地返回对于洛基来说...并不是一个可以选择的选项。
虽说马帮老板“默罕默德·哈什”只是一名低阶商人,但是通过和他近几日的交流,他依旧能够得知最近13年来他麾下的“诺曼底王国”似乎经营的并不错。
和回家相比,他更关心的是自己为什么会莫名其妙的出现在非洲大陆的撒哈拉沙漠中,以及...为什么自己的口袋里会装着湿润的泥土。
仔细思考身边的所有封臣,似乎唯一和北大陆能够挂的上联系的,只有以灵魂状态寄宿在苏菲体内的纳芙蒂蒂。
13年过后,此时的苏菲应该也有24岁了。
在中古时代,这是一个应该已经结婚生子的年龄。要知道,洛基自己也是在23岁的时候打赢韦赛克斯,成功迎娶伊丽莎白。
15年前,当纳芙蒂蒂成功寄宿在年仅8岁的苏菲体内时,她曾说过,她对光照会所制造的“灵魂匣”并不感兴趣。
她真正需要的肉身隐藏在亡者之城底比斯。
或许这次自己前往北大陆,是为了长女苏菲?
洛基曾经见识过纳芙蒂蒂的能力。毫不夸张的说,即便她只能利用苏菲那具弱小的身躯,她的战斗能力依然可以比肩大唐剑修。
战力只是一方面,她脑中存有长达数十年的统治技巧更是碾压同时代的所有君王。
被她统治的可不是一个简单的城邦,而是那个时代中地表最强大的帝国。
那金灿灿的黄金阶梯之下不但有百万臣民,更是还有外神,古神屹立其上。
而和她同一个时代(bc1350年)的其他国家堪称蛮荒至极。
希腊尚且还没有形成文明,那会儿还是一群散碎的自由城邦。
东大陆的统治者还是“商汤”,东陆子民处于极为原始的部落状态。他们祭拜蚩尤,女娲,三足金乌,炎黄二帝,为他们建立神庙,试图从他们的神格中获取力量。
在那个时代中,唯一能够称得上对手的只有诞生于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巴比伦王国”。
在这个国家中同样诞生除了并不属于那个蛮荒时代的建筑技术。
他们建造的“巴别塔”与“空中花园”,和大金字塔一样,没人能说的清楚这群古人是如何完成的。
洛基清楚,当自己征战四方的时候,大后方能长期保持安然无恙,这背后必然有纳芙蒂蒂一份功劳。
一个一个的排除掉其他可能,剩下的那一个再怎么不切实际,也是唯一真相。
碰巧这支阿拉伯商队也要走进黑沙漠中的各支神庙部落...或许只有亲自进入荷鲁斯神庙,他才能得到他想要的答案。
在5秒之内随手处理掉暗中爬入废弃神庙的沙蛇,洛基展现出的战斗能力震惊了马帮中的所有人。
但更夸张的却是他源于灵魂深处的淡定,足以毁灭整只商队的上古魔物因为饥饿而潜伏到众人身边,他一直等到了最后一刻才淡定出手。
老哈什望向他,不由自主的回想起好像3天前在那座沙丘上发现他的时候,他尽管身无长物,但是也是这么一副淡定从容的模样。
如果不是自己亲自邀请他加入自己的商队,他甚至在讨要过几口水喝后就试图离开。
至此,他越发相信...面前这位“洛基”极有可能是近10年风头最盛的那位维京国主。
人称“巴黎之王”的弑神者洛基!
北大陆荒漠中的巨型沙蛇和巴黎城外的独角兽一样,全部都是从荒古存活至今的上古生物。
绝大多数人出身平民的阿拉伯商队是不会浪费任何材料的。
他们取出银牙弯刀,熟练的剥掉蛇皮,取出蛇牙蛇胆,顺手还取下将近三十斤的鲜活蛇肉。
在只能用干饼和咸肉果腹的旅途中,这可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当脚夫们手脚麻利的收拾行囊的时候,随队出行的仆妇们抓紧时间将蛇肉剁碎,架在营火上熬煮出一大锅蛇羹。
在沙漠里能喝上一口洒满香料的香醇蛇羹,这堪称是旅途中最大的享受。吃饱喝足后待到夜幕降临,众人已经整装待发,准备冒着沙暴前往尼罗河干枯的河床。
队伍中多出了洛基这么一个顶级战力,哈什老爷子破例将马队中的所有马匹全部串联到了一起。这么做的好处当然是在沙暴中所有的马车都不会因为掉队而迷失方向。
不过当然..如果遇到战力强大的劫匪,自然也是如同一个捆绑大礼包一样,将商队的所有货物恭恭敬敬的送到人家面前。
每一个白手起家的商人都具有相当程度的赌徒心理,走了一辈子黑沙漠的默罕默德·哈什也是如此。
近十年来,“弑神者”洛基的大名简直响彻了整座西大陆的所有城镇。凡是有人类交谈的地方,必定绕不开他的名字。
与他进行过数日交谈,他几乎能够对他麾下的所有封臣对答如流。
尤其是当见识到他在举手投足间干掉一头远古沙蛇的时候,哈什更是认准了,这人就算不是洛基本人,相比也是他身边的亲信。
倚靠着他,他想要挑战一次将马帮完整的带入孟菲斯城。
这在以往,几乎是没有发生过的事情。
随后的几日,洛基为身后的阿拉伯商队展现出了什么叫做力量。
迎着漫天风沙,他走在队伍的最前端,腰间通过一条绳索引导其他同伴前进的方向。身后20米开外带队前进的老哈什除了钝斧洞穿血肉的声音之外,什么也听不见。
偶尔他能看到那面被铁链连接的血斧从风沙中短暂飞出,但是每一次出现,阔斧的斧面上都沾有殷红的鲜血。
战斗持续的时间从来没有超过1分钟。
在密不透风的沙帘之中,被锁链所连接的血斧只需要闪烁几次,必然就会出现巨物倒地的声音。
有时是体长接近20米的巨蛇。有时是长约5米的巨型毒蝎,有时是成群结队的沙狐。
没有任何魔物甚至能够靠近到商队附近。
3天时间后,这支队伍已经接近到了尼罗河的河床,然而令众人没有想象到的是...他们的队伍刚刚站到河床的边缘。
一场血战,正在此时的河床之底!
8.8 虎口拔牙(2)
“这群拜火神教的疯子!他们竟然敢伏击东土大唐的军队?!”
站到悬崖边上的哈什瞠目结舌的望向脚下的战场。
相比之下,他身边不远处的洛基却淡定的解下腰间的绳索。
他的淡定依旧来源于脑中的学识。
孤身一人从沙丘上睁开眼,他脑中缺失的仅仅是近13年的所有记忆。除此之外,关于语言,战斗,以及上一世储存在大脑中的知识他依旧可以清晰记得。
按照哈什老爷子的说法,今年已是ad810年。
此时距离“安史之乱”已经过去将近60年,如果脑中的记忆属实,唐德宗李适已经退位,现在应该处于唐宪宗在位的“元和中兴”时期。
元和中兴,始于唐宪宗“李纯”在位时发动了连续的“削藩之战”。
元和元年(ad806年)3月,平定杨慧林叛乱,
元和元年正月,平定剑南西川,
元和二年(ad807年)夏,平定镇海叛乱,
元和6年(ad812),平定张伯靖叛乱....
连续的平乱之下,自安史之乱后开始的“藩镇割据”得以暂时被平复,国势得以短暂复振。
但是话说回来,这也仅仅是将这巨大的王国从悬崖边缘强行拉回来而已。
一个难以避免的悲剧是曾经伟大的唐国再也无法维持对周遭藩国的武力威慑。
在吐蕃,回纥,车迟以及粟特小国的眼中,曾经如同神灵般难以战胜的庞大帝国现在就像是一个不停用拳头自残的巨人。
当这巨人神智正常的时候,他伸出一根手指就可以轻松碾压这些蝼蚁。然而现在,蝼蚁们却可以趁着巨人自残的机会轻松爬到他的身上,咬下大块血肉。
中亚小国尚是如此,更不用说此时国力强盛之极的阿拉伯人。
随着东土大唐的震慑力日渐微弱,他们的胆子也越来越大,甚至到了810年...胆敢在北大陆的尼罗河床中公然袭击大唐商社的驼队。
伸出大手让马帮中的所有同伴隐蔽,洛基孤身一人走到河床边缘。
他眯起双眼观察场中的战斗局势,发现脚下的这群阿拉伯大胡子和哈什这种民间马帮完全不同。
这是一支庞大的驼队,而队伍中单纯骑兵...数目就接近300。
不但人数众多,至少有一小半是“薪王6序列”下的神选者。
队伍中即使没有获得超凡能力的凡人,他们的弓马战技也是非常娴熟。面对持剑狂奔而来的大唐剑客,他们手持盾牌组成防御阵列,防守的游刃有余。
“他们是赤焰军的人。”不知何时,马帮中的退伍老兵“阿卜杜拉·萨赫”摸到他的身边。
“我曾经在耶路撒冷见过他们。这是哈伦·阿巴斯的弟弟‘坎皮恩亲王’所组件的亲兵。”
“赤炎军中近八成的骑兵都是‘火骑士途径’下的神选者,他们不但个人能力优秀,尤其擅长在战场上团队作战。”
“坎皮恩亲王从小在军营里长大,是一个对部队有着极为严苛要求的将军。如果我记得没错,赤焰军一旦过了40岁就会被强制退休,场中提刀战斗的这群人显然也并不年轻了。
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部队里退役下来的老兵!只有这群人才能组成阵列抵抗大唐剑修的攻势。”
尽管萨赫口中说的是阿拉伯语,但此时的洛基依旧能听得懂。
萨赫口中所言和洛基的猜测差不多。
军人眼中的世界和平民是不一样的。类似“默罕默德·哈什”这种在商场中摸爬滚打了半生的老油条,他在面对东陆客商的时候可以永远保持面带微笑。
如果来自东土大唐的官老爷或者掌印太监能够为他的货物打上一点折扣,他甚至不介意跪下来亲吻他们的脚。
但是军人不同。
他们在战场上的每一天都要面对大唐军队的利箭与刀枪。昨天夜晚还曾一起聚在营帐中喝酒抽烟的同伴,明天还能不能从战场上回来,继续说完那仅仅讲了一半的故事...
没人能说的清楚。
对于职业军人来说,这群不同肤色,不同信仰,口中说着不同语言的异族将永远是死敌,无论何时何地,只要看到敌人。
他们脑中第一个跳出来的字眼必定是“想办法把对方干掉”!
尤其是在荒郊野岭。
尤其是当对方同样押运着贵重货物的时候。
不得不承认的是,属于老兵的直觉让这伙“拜火神教”的神选者发挥出了自身最大的威力。
从半空中垂直降落的漫天黄沙成功阻挡了飞天剑修们的视线,如此,剑修们最大的优势...接近百米之远的攻击距离被无情抵消。
飞天的剑修们只能如同普通剑客一般,将飞剑握在手中,接近到阿拉伯士兵的面前与他们展开贴身短打。
如此,就陷入了第二层困境。
阿拉伯商会中随行的战士就数目而言,要远远多于他们。
唐国商社出行向来简单而且高效,其原因就在于剑修们杀人如割草。规模再大的商队只要在首尾各配一人,寻常的山贼海盗,甚至荒古生物都会在靠近之前被飞剑无情切割。
洛基眯起双眼观察,先民之力发动,让他的目力可以穿过黄沙。
他发现....此时陷入包围的大唐行商也是如此。
唐人商社名为“恒诚号”,就规模而言甚至超过了阿拉伯商队。一字排开的驼队蜿蜒在干枯河床之底,从头望不到尾,单纯马车的数量就已接近二百。
然而如此庞大的队伍,唐人竟然只安排了5名剑修负责保卫工作。
他们需要面对300名阿拉伯骑兵的围追堵截,而这些人全部都是战场上退伍的老兵。
他们的作战效率极为高效。
“赤焰军”长期驻守在葱岭,每隔上三两天就需要和大唐军队进行战斗,如何抵御剑修们的飞剑..这群骑兵们也总结出了规律。
首先,他们会尽量穿着宽松的长袍,并配戴一个巨大且柔软的披风。
当奔跑起来后,迎风招展的衣物将会极大的掩盖他们躯体的位置,因为他们清楚,当轻薄的飞剑穿身而过只会对他们造成一次伤害。
如果没有命中,他们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保持安全。
其次,他们手中的盾牌也非常有讲究。
不同于西大陆容易脆断的钢铁骑士盾,阿拉伯骑兵向维京人盾斧手学习,利用柔韧且厚实的榉木制作盾牌。
榉木盾牌的厚度接近30公分。
飞天的刺剑能够轻松的将钢铁洞穿炸碎,但是刺入柔韧的木头....尤其是当这木头足够厚重的时候则并不容易从中脱身。
阿拉伯骑兵对正是利用这种办法,将可以成片收割人命的飞剑牢牢控制的手中。
8.9 虎口拔牙(3)
“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
“真没想到,这群油腻酸臭的畜生竟然有一天敢算计到你爷爷的头上!今天老子要让你们所有人清楚,我大唐剑仙依旧是天下第一战力!”
“如果换上一个晴天,你们这群杂碎就连给老子提鞋的资格都没有!”
当河床中的剑修说出这句话,同时接过下属递过来的第三把阔剑时,洛基清楚...
这支唐人商队危险了。
真正有实力的猎杀者是不屑于说出半句废话的。
这就像是厨房中负责做饭的仆妇根本不会对手中胡乱扑腾的山鸡口吐威胁,大型公司里的社畜压力再大也不会对办公用品指天骂地。
15年前,在寒水村的木质城堡中,清河真人冲入房中拔剑杀人,从头到尾都没有说上十句话。
他不屑,也完全用不着和这群蝼蚁们多嘴。
阿拉伯骑兵已经冲入唐人商队中和他们展开贴身短打。为了混淆视线,他们不惜操控胯下的踏火战马踢碎马车,引燃其上运载的丝绸,纸张和其他商品。
他们清楚,200车货物根本不用全部留存下来,只要能打赢这场战斗,就算只剩下50车货物,他们这一趟也能称得上盆满钵满。
火焰,风沙,以及族人的哭喊极大的混淆了剑修们的视线。贴身短打是应对剑修们最好的战斗方式,因为这可以最大程度的避免来自飞剑的范围杀伤。
当一柄又一柄价格不菲的飞剑被厚实的榉木盾牌没收,阿拉伯骑士扬起马刀,拼着死亡数十人也要换掉剑修的生命时....
悬崖之上冷眼旁观的洛基依旧淡定观战,完全没有任何想要加入战斗的意思。
他再也不是20出头,冒冒失失驾驶三桅船杨帆出海的愣头青。
当年他的村庄饥饿且贫穷,不要说200车货物...就算只有一车,也值得他豁出生命竭尽全力拼抢。
然而现在,他已经是诺曼底之王。
他的版图已经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蔓延到英格兰,甚至延伸到法兰西,将巴黎纳入麾下。
和雄伟的巴黎城相比,区区几百车货物根本没法入他的眼。
然而洛基不在意,可并不代表老哈什手下的这群马帮行商能够对遍地的财帛视而不见。
发生在干枯河床之底的这场战斗已经接近尾声,2支商队,接近300车货物散乱的堆积在哪里,他们的眼睛已经赤红如同饥饿的山兔。
这可是大型商会所派出的商队,和哈什老爷子这种赤脚行商相比堪称天差地别。那一车一车的货物几乎运载着茶叶,丝绸,或者包装严密的钢铁,玻璃制品。
全都是沙漠中极为罕见的抢手货。
不需要运送到黑沙漠深处...只要能搞上两车运到孟菲斯,这一趟旅程的成本就能回来一多半,每个人在回家的时候至少能多分上两三枚金灿灿的第纳尔。
这可是一笔相当丰厚的额外之财。
“老大,这么多红货,看着是真眼馋啊!
要不要趁着神不知鬼不觉的..我们干上一票!”
财帛动人心,油腻的书记官已经跃跃欲试,但趴在河床上的哈什老爷子却依旧稳健。
他掏出一只单通透镜,竭尽全力的试图穿过沙帘看清楚河床内的局势。
300辆货车一字拉开,单纯长度就已经接近千米。首尾不能相顾的情况下,战斗已经接近残局的阿拉伯骑兵和大唐商队根本顾不上看管所有的车辆。
如果此时分出一小股人马溜下河道,在风沙的掩护下走到商队的尽头,随便拉上三四车货物,立刻在风沙的掩护下撒丫子开溜....
这一切似乎并不难办到。
回头再看了看自己可怜的20车货物,自己能将马队如此完整的带到这里,还是在队伍中多出洛基这个强大战力的情况下。
哈什可从来没想过这种等级的强大战力会一路跟着自己这么个破商队混在一起。
人一旦上了年纪,最大的好处就是无论做任何事情都会认清现实。
在荒野中拯救一名贵族,随后被贵族老爷所赏识,加官进爵走上人生巅峰.....这种白日梦只会出现在歌剧院的舞台上。
在现实世界中,这名屠杀魔神的君主能成功的放手下兄弟们一条活路就已经算是不错了。
生活在无数吟游诗人眼皮子底下的君王更需要小心翼翼,没人希望他们在唱完“巴黎弑神”的片段后,再来上一曲“走失荒漠”。
用眼角隐秘的飘了一眼身边的洛基,哈什老爷子在心中敲起算盘。
(我只有20辆车,刨除5辆运载食物和补给,真正满载货物的也就只有15辆)
(如果带领人手溜下悬崖,趁乱随便拉走七八辆马车,只要和我们的车辆混在一起,这群退伍的老兵油子应该不会过分难为我们。)
(就算最差的情况发生,我们还有洛基这个杀神,怕什么?)
能从一名混迹在社会底层的乞丐混到今天这步田地,哈什老爷子可不是什么正大光明的善人。
每一个白手起家的小人物在背后都有一段不为人知的凄惨历史,因为这黑暗的时代中就从来没有什么天上掉馅饼的童话。
“嗯...
有钱不赚王八蛋,干!”
指挥洛基这种蠢事以老哈什的精明自是做不出的。他挥手招来马帮中的打手“阿卜杜拉·萨赫”,随后立刻组织起20名精壮的劳力顺着河床爬了下去。
洛基依旧站在运河之顶远远观望。
周遭发生的所有一切如同真实的置身于一场vr电影当中,此时他如拥有另一重身份,正在体验另一端穿越后的人生。
哈什的马帮显然已经不是第一次做这种虎口拔牙的生意了。
留守的弟兄们在河床之上驱赶马队继续前行,而河床之底,萨赫带领的退伍老兵们娴熟的躲藏在河床杂草之后,尽可能的隐藏自己的身形。
让洛基颇感惊奇的是马帮统领,年过五旬的“默罕默德·哈什”。甭看这个油腻的老头子平日里一副病歪歪的德行,这会儿当上盗贼,他简直比一只青春期的猴子还要机灵。
半是爬行,半是奔跑中,他的速度甚至超过了身边的老兵萨赫。在沙暴的掩护下,他们快速远离双方幸存者的交战残局。与此同时,急速行走在河床上方的马帮成员扬起鞭子抽打马匹,让他们尽可能的赶上哈什小队的步伐。
“快走,所有人别掉队!”
哈什离队后,带领杂兵们赶路的首领变成那个大胡子书记官。尽管已经共同相处十余日,洛基依旧记不清他的名字。
没办法,统一着装,外加每个人的脸上都是浓密的黑胡子...
不接受点专门训练还真是分不清楚。
“如果这一次能拉上三五车唐人的货物,如果我们足够幸运能够捡到一车丝绸,呵呵,所有人进城后的第一轮麦酒,我来请客!”
书记官兴奋的抽打马匹,杂工和仆妇们快速的跟随马队奔跑。
跑出越有1里远,阿拉伯骑兵以及唐人商队的砍杀之声已经逐渐远去。当一声微弱的哨音传来,书记官立刻寻找到河床上一出由黄沙形成的矮坡。
20多辆马车快速的排成一列,迎着风沙整齐冲了下去。
8.10 虎口拔牙(4)
脚踩在柔软的河床之底,洛基终于明白了这片土地的奥妙。
枯水期的尼罗河并非完全枯竭,而是水位极低。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遇到连续下上七八天的沙暴,从空中飘落的黄沙会将本就稀薄的河水全部吸净。
脚踩在潮湿的泥土上,如同踩上松软的棉被。
前进几十米后,老哈什几人终于出现在视线中。
“快!”
“搭把手!”
老家伙的身后足有7辆插着“大唐恒诚号”的马车。此时他正在手脚并用,将马车上插着的商会旗帜扯下来,同时掏出腰刀,刮去马车侧面刻着的唐国楷书。
“哈哈,这一趟我们可发了,看看我们找到了什么?!”
“足足7辆装满了丝绸,香料和茶砖的马车!附近只有马匹,但一个活人都没有!”
老哈什的兴奋情绪立刻点燃了所有人。“恒诚号”的制式马车载重量重达一吨,7辆完好无损的马车...这就意味着重达7吨的各色货物。
不要说前往孟菲斯城。
就算老哈什就地返回君士坦丁堡,这一笔飞来横财都足以让所有人收获一个圆滚滚的钱袋。
如果他们能带领这些货物成功进入黑沙漠....能换回多少金银,马帮中的成员们连想都不敢想。
“嘿,头儿,左右这附近也没人,不如我们再多搞几辆马车?”
马丰伸手感受着那一卷又一卷顺滑的东陆丝绸,眼中露出迷醉的神色。
和其他脚夫不同,他是第二次跟随老哈什进入北大陆了。刚刚入行的新人或许还不明白这一车货物在黑沙漠中的价值,但马丰毕竟曾完整的跟随商队走过一趟沙口。
他对这里面的门门道道,心中已经有了基础的认知。
“我敢说,还有更多的马车散落在河床上。赤焰军和东陆人的战斗还没有结束,我们为何不多找来几车?”
“你个王八蛋还在这啰嗦个屁!赶紧给老子干活!”哈什义正言辞的拒接。
“我们的人手只够运送这些车辆!而且时间并不是我们的朋友。赶紧行动,否则不要怪我抛下你们不管!”
在这一刻,洛基忽然能够理解为什么这个面容有三分猥琐的老家伙总是能够平安的往返于黑沙漠。
该贪的时候贪,该收的时候收,“分寸感”三个字看似容易,但是世间凡人真正能够拿捏的恰到好处的可没有几个。
阿拉伯帝国的职业军人在长期与大唐强兵作战的过程中,快速的融合并吸取经验。
60年前发生在葱岭的“怛罗斯之战”,阿拉伯将军“艾布·***”带领15万大军,连同5万突厥援军围攻高仙芝所带领的2.4万唐军。
大战5日后,双方不分胜负。到了第六日,高仙芝麾下的葛逻禄部众密谋叛乱,这才杀退了这伙来自东边的侵略者。
这一站阿拉伯军队尽管能够取胜,但是开眼看世界后,他们立刻认识到了与大唐强兵的巨大差距。
接近20万联军,5日之后增员到30万人。如此悬殊的人数差距非但没有全歼对方,最终还是依靠内奸谋逆赢得战争。
无论怎么看,这都并不是一场值得炫耀的战争。
然而这次战争让阿拉伯将军们睁开双眼。他们意识到了天外有天,在不远处的东大陆蛰伏着一只随时能够取他们性命的猛虎。
这就如同平静的鱼塘中忽然多出了一尾吃肉的鲶鱼。
巨大的危机感驱使着阿巴斯家族连年补强他们的军队,到最近几年他们甚至强大到可以驱使藩国,从大唐的手中反向夺取土地。
这一切与严苛的纪律性密不可分。
尽管“阿卜杜拉·萨赫”身后带领的是十几名退伍老兵,他们参加的部队可并不是“赤焰军”这种王牌军团,而仅仅是屯驻在高加索山脉的一支普通边防军。
但他们依旧表现出了良好的纪律性。
萨赫所在边防军的主要任务是防御高加索山脉以北,“阿瓦尔汗”,“保加尔汗”以及“斯拉夫”三个国家的游牧强盗。
提防他们忽然翻越高加索山,进入帝国的腹地劫掠。
但是坦白讲,萨赫从军24年,从16岁一直巡逻到40岁的年纪退休,他一辈参加过的战斗10根手指都数的过来。
翻越高加索山进入他国劫掠...如此疯狂的事情怕是只有千年之前的迦太基疯子“汉尼拔·巴卡”才能做出。
寻常牧民就算侥幸穿越雪山,有限的十几二十人高喊“蒙哥天神”的名字,喊得再起劲也无法形成强大的战力。
向哈什老爷子说出的战功全都是吹出来的,甚至连他的军功章都是东陆铁匠们仿造的...
然而即便如此,日复一日规律的巡逻培养出了萨赫极为出众的团队意识。在老哈什的马队中,这伙老兵深谙团队协作的道理。
“所有人立刻执行老大的号令!立刻把马匹规制整齐,拔出弯刀给我把马车边缘的东陆文字刮下去。”
“不要忘了,我们依旧处于交战区域之内,立刻执行命令,否则别怪我的鞭子无情!”
清脆的鞭声响起,马夫和力工们不敢多言,立刻从四面八方归队,放弃搜寻多余的马车。
洛基缓步行走在商队中,他并不明白为什么这群商人为什么在得手之后不立刻离开这片区域,而是选择原地伪装好车辆。
短短10分钟后,他就知道了这个问题的答案。
密不透风的黄沙之中忽然走出十几个骑着漆黑高马的身影。他们的手中握着马刀与长枪,身上宽松的黑袍近乎全部被鲜血覆盖。
最可怕的是他们胯下的战马。
这并非牧民们饲养的马匹,而是和“独角兽”,“天马”相同,从荒古时代存活至今的“踏火战马”。
漆黑的马匹要比寻常高脚马还要高大一些,马匹的双眼以及四只马蹄隐隐闪烁着火光,从鼻腔中呼出的空气也是青黑色的浓烟。
单纯靠近,就能闻到一股硫磺燃烧的淡淡焦糊味。
看到这几个身影,洛基清楚。这场战争应该以阿拉伯骑兵的胜利宣告结束。
大唐剑修以及“恒诚号”的所有抵抗者现已全部死亡。
现在,轮到他们这一伙蝼蚁陷入阿拉伯骑兵的包围之中。
8.11 虎口拔牙(5)
没人喜欢在经历过一场大战之后,发现自己的战利品被一群老鼠偷走。
阿拉伯骑兵们任由风沙将他们染血的马刀包裹成暗淡的土灰色。洛基能够听到他们在互相交谈,但是听不清楚他们覆盖在面纱下的浑浊嗓音到底在说些什么。
不过看到这几个身影,他倒是明白了为什么老哈什没有第一时间选择逃走,而是原地改装车辆。
面对骑兵的时候,逃跑是完全没有用处的。
他们行动的轨迹会被松软的河床记录的清清楚楚。
驼运大量货物的马车根本跑不远。
“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骑兵统领拉下染血的面罩,面容阴冷的望向面前这一小撮马帮成员。可以看出他的双眼中闪烁这愤怒。
他并不喜欢这群蠹虫。
“哈哈!尊敬的骑兵老爷,我们可是您一衣带水的同胞啊!老汉名叫‘默罕默德·哈什’,是出生在里海沙漠中的一名守法商人。”
“至于跟随在我身边的兄弟,嘿嘿,他们都是跟着在下在这条路上混饭吃的弟兄。我们对各位没有任何恶意...”
“风沙太大了呀各位官老爷!我们这群苦命的兄弟如果再在沙漠里闲晃,说不定哪个不留神一脚踩到沙坑里,故乡的一家老小可就全都要饿死了。
因此我们只能借路走到河道中,不会耽误你们的任何工作!“
老脸笑成一朵老菊花,哈什老爷子一边陪笑,一边不忘走上前去,递给骑兵队长一只沉重的钱袋。
打开钱袋,队长发现这里装的并不是银币,而是亮闪闪的宝石!
这可是沙漠中的硬通货!
默罕默德·哈什是个相当聪明的人,他决口不提刚才发声的事,当然也没有傻乎乎的加上“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我什么都没看见”之类,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蠢话。
与此同时,他只从唐人散落一地的货物中顺走7辆马车,在这种时刻也表现出了十足的智慧。
在200辆马车组成的车队里,7这个数字并不会显得太过显眼。
从另一个角度观察,这支50人的商队驱赶27辆货车,也完全在合理的范围内。
按照以往的规矩,大家都是出来打工的打工人,200车货物本就已经有数十辆被踏火战马点燃,或者被剑修劈碎。此时被人顺走个七八车对于骑兵队长的报酬根本不会有任何区别。
拿到这一袋宝石,已经抵得上他大半年的俸禄。绝大多数人会选择见好就收,顺手交个道儿上的朋友。
只可惜..今天这位刚刚退伍的“赤焰军”统领是个完全不懂得规矩的生瓜蛋子。他收下宝石,但却依旧驱使马匹凑近观察。
哈什暗道一声不好。
虽说他摘掉悬挂在马车上的唐人的镖旗,并且仓促的刮掉了马车侧面的东陆文字。但是如果仔细观察...这7车货物依旧存在诸多缺陷。
首先,拉车的14匹高脚马和商队中的杂色老马相比,因膘肥体壮,显得格格不入。
其次,刮下“恒诚号”的木质浮雕字迹后,“哈什马帮”几个阿拉伯文字明显是刚刚写上去的,甚至墨迹都还没有干。
最后...恒诚号这7匹马车上的货物码放的整整齐齐,包裹商品的布料,甚至用来捆绑的绳索全部都是做工精良的高级货色。
完全不像哈什马帮从夜市中买来的残次品。
哈什的心中如同明镜般清楚,一旦这位骑士统领靠近自己的马队,今天必然是无法善了了。在心中暗骂了一声今天糟糕的运气,他三步并做两步,急忙返身追赶那名骑士。
踏火战马察觉到有人快速靠近,立刻绷紧身躯,转头扬起马蹄。那宽大的铁蹄立刻生出两团火焰,在即将踩上老哈什的身躯之前,一只强壮的手臂忽然拉住踏火战马的缰绳,硬生生的将老人从马蹄之下解救出来。
事已至此,洛基已不得不出手。
老哈什当然明白自己已经在鬼门关前打了个滚。他瞟了一眼身边的洛基。
诚然,这尊杀神如果出手....他连身高百米的神灵都劈的死,干掉几十名火骑士途径下的神选者应该并不算难。
但是之后呢?
这位国主必然是要回国继承王位的,而“哈什马帮”却还需要在这条路上讨生活。
他可不认为自己这群临时找到的下属全部都是守口如瓶的忠贞之士。
在拜火神教统治一切的阿拉伯帝国,只要有1人将他在黑沙漠中干掉“赤焰军”老兵的事迹卖给传火帮众....后面迎接他的将是来自帝国军方连绵不绝的追杀。
不说生意,他全家人的性命会在3日之内全部生天。
伸手向洛基做出个稍安勿躁的手势,老哈什再次贴近那名骑兵统领。
“我的兄弟不懂事,您千万别见怪。”
“如果您看上了老汉商号里的货物,没关系,咱们权当做个朋友!我可以将我马帮里品相最好的货物全部让给你。”
“喏,这7车,上面运载的全部都是上好的东陆丝绸和茶叶香料,全都是老汉我从‘恒称号’商号中买来的货物。保证童叟无欺,俱是良品。”
每一个走沙口的马帮老板第一项要学会的技能就是能屈能伸。荒郊野岭中能够发生的意外太多了,当断不断最是容易丢掉性命。
今天他的运气着实不好,遇到了一个刚刚从王牌军队中退下来的生瓜蛋子。既然他如此认真,哈什只能暂且将搜刮到的红货退还给他。
就当根本没有发过这笔横财。
只要他能保全自己的货物,身边的兄弟们能够安全的进入孟菲斯城,这趟买卖依旧还有的做。
然而今天对于哈什来说注定不是好过的一天,当越来越多骑乘踏火战马的骑兵从黄沙中出现,骑兵统领的身后已经聚齐起一支规模接近百人的队伍。
他们刚刚完成了对大唐剑修以及唐人商队的屠杀,此时每个人的刀剑上都流淌着温热的鲜血。
在鲜血的刺激下,骑兵队长冷眼望向洛基。
他记得,刚才正是这位百人大汉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拽住了自己的马。
他并不喜欢让这群脑子里只有肌肉的白鬼触碰自己心爱的战马。
他更不喜欢此时洛基用看傻子一样的眼神望向自己。
因此,他淡淡的对哈什说:“收下你的货物可以...”
“但是我要的是你所有的货物!”
抬起马鞭,他指向洛基。
“而且,我要你把他的脑袋给我摘下来!”
“现在就摘!”
8.12 天降横财
15分钟后。
洛基轻轻的抖掉血斧上沾染的鲜血。
战斗毫无征兆的爆发,又毫无征兆的结束.....在漫天飞舞的黄沙中,老哈什趴在原地瑟瑟发抖。
摸着良心说,他并没有看到太多。
他唯一看到的一幕,是洛基忽然拔出身后的大斧一斧将面前的骑兵统领连人带马,斩成光滑的两片。
没有宣战,没有交谈,甚至没有杀意!
淡定的如同闲庭信步!
直到腥咸的鲜血迸射到他的嘴角,他才知道...面前发生的所有一切都是真的!
这个无法无天的暴徒竟然真的杀掉了一名“赤焰军”中光荣退伍的老兵!
然而骑兵统领的死亡才仅仅是个开始。痛饮魔物鲜血的斧面发出一声低沉的翁鸣,当第二斧辟出以后,洛基斧柄上那条长长的猩红锁链被释放出去。
他的攻击距离立刻扩展到10米之外!
阔斧转动一圈,抡成一扇猩红的圆月。所有覆盖在血月中的阿拉伯骑士全部被无情分离。
有人被拦腰斩成两段,有人连着马匹带着自己的双腿被丝滑切开,包围圈外围的十几名骑士如同被镰刀划过的稻草。
整整齐齐栽了下去。
这一击...让阿拉伯骑兵们立刻发现了面前这尊杀神与大剑修的不同。剑修们操控的飞剑轻薄且锋锐,全然不似他抡起的这一扇沉重阔斧!
重达30公斤的阔刃巨斧一旦被这大汉抡起,剁到一身黑袍的轻甲骑兵上,比剁碎猪肉都要容易!
他们手中那厚实的榉木盾牌可以利用韧性阻挡飞剑,但却完全无法抵抗这沉重的血斧。
一排骑兵倒下后,空气中雅雀无声。
此时骑兵队长已死,残存的骑士们刚想说些什么,但是洛基根本没有给他们说话的机会!
强壮的右臂用力一绞,猩红铁链牵拉着血斧飞回自己的手中,当又一轮血月升起,骑兵们想要逃跑,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翻滚的黄沙让老哈什以及身边的马帮兄弟们看不清前方发生了什么,他们只能听到零星的惨叫声不断传来,仅仅过了十分钟左右。
洛基如同一个血人,拖动这一具不断挣扎的身躯。
那句身躯属于这伙阿拉伯商社的首领。这正是耶路撒冷中颇负盛名的大型商会“新月商社”的老板。
将铁链缠绕到他的脚踝上以后,他像拖拽一条肥胖的死狗死狗,将他拖到了老哈什的面前。
此时,这惊恐的胖子还残存一口气。
洛基扔下铁链,伸手从黄沙覆盖的泥沙中掰下来一根并不算长的草杆。转身,他扬起这根脆弱的植物根茎,直接瞄准他的右眼。
“在我故乡流传着一则古老的传说,说我们的神王奥丁曾经因为想要获得知识而奉献出自己的左眼!”
“从现在开始,我回问你三个问题。但凡有一个问题回答的不对,或者思考的时间过长,我就会插碎你的眼球,听懂了吗?!”
“哈什你个混蛋!”
“我是西大陆阿拉伯行商互助会会长‘奥马尔·伊利亚特’,我以大主教的口吻在此命令你,约束你的部下!”
“呵呵....真是抱歉,回答错误!”
用力将手中的坚硬草杆插入肥胖会长的眼眶之中。沙漠植物特有的倒刺深深刺入眼球,当再次拔出的时候,一颗血粼粼的眼珠已经被插到草杆之上。
“这位肥猪一样的会长先生,我有必要提醒你,你仅存一颗眼球,所以...你只有一次回答错误的机会!”
“第一个问题,你们这一趟一共带出来了多少量马车?!”
“四...四十五辆。”
洛基回头,向阿卜杜拉·萨赫示意,这名退伍老兵立刻就明白了他的用意。
迎着漫天风沙清点尸体是非常困难的行为。
但是相比之下,清点无法移动的马车就容易很多。
只要将马车的数目点齐,即便有零星的幸存者从河床中逃走,在没有补给的情况下,他们也绝难从这无尽沙漠的中央逃出。
而如果发现马车失踪。顺着湿润的河道能够轻松的发现压痕。
驱赶沉重的马车逃往,逃兵在短时间内必然无法走远。
如此,能够轻松的做到灭口。
看到萨赫立刻领会他的意图,洛基转头,继续问出第二个问题
“你们这次袭击大唐‘恒诚号’的商队,是不是一次有预谋的行动?”
伊利亚特用力捂住眼眶,一辈子养尊处优惯了,现在他依旧因为疼痛而放声哀嚎。
然而当洛基拿着那根干枯的草杆逼近他的左眼,这老家伙却立刻点头称是。
“是的!大人您猜的没错!”
“消息是传火帮众给我的,他们说唐人的商队会在8月12日傍晚在开罗城出发,所以以..我们一路尾随他们,选择在沙暴中动手。”
嗯...洛基点了点头
“孟菲斯城中,有没有你们的同伴打算接手‘恒诚号’的货物?!”
“有!是一个名叫‘薛妃’的唐国女人!”
听到这句话,洛基暗自叹了口气。
盛极必衰是人类历史中周而复始的客观规律。当牛鬼蛇神纷纷开始出现的时候,这就说明一个国家开始走上下坡路了。
这场行动果然是一次“唐人伏击唐人”的黑吃黑行为!穿越后35年,原本只会发生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上的蛮荒行为,竟然出现在高傲唐人的族群中。
不得不说,连年的内战,削藩...来自上层的连年混乱已经严重的伤害到这个国家的根基。
就连民众的思想,也不可避免的开始受到污染。
“最后一个问题,你在拜火神教中的代号是什么?”
听到这个问题,伊利亚特脸色巨变。他忽然伸出手臂大吼一声,那只手掌上毫无正好的燃烧起一团火焰,毒蛇般爪向洛基的脖颈。
然而洛基的战斗本能根本不是这一辈子养尊处优的肥硕老板所能比拟的。
攥住他的手腕,同时伸脚用力踩住他的肩膀,一整条右臂被他轻轻松松的撕扯下来。
亮出断臂尾端的惨白骨节,他用力一怼。
手骨贯穿心脏。
伊利亚特立刻死于非命!
8.13 东陆女童
同一时间,120公里外。
孟菲斯城。
自从阿拉伯帝国将埃及行省从拜占庭人的手中夺了回来,至此已经度过了将近一百五十年的时光。
一百五十年中,阿巴斯家族尽管建立了一个名为“拉美西斯公国”的伪政权,但是他们和他们的罗马前辈一样,从来没有真正的驯服这块土地上的人民。
广阔无垠的沙漠必然是原因之一,而另一个原因,则是因为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对于古神的信仰,要远远高于对富足生活的追求。
早在八百年前屋大维消灭“托勒密王朝”宣告对这片土地的占领,来自奥林匹斯山的神殿祭祀们就发现了这个问题。
无论是被解放的奴隶,亦或者奉献出土地的贵族,他们对待罗马侵略者的态度可以用9个字形容。
“毕恭毕敬,但绝不合作”。
他们拒绝使用罗马的文字与语言,拒绝诗歌,散文,戏剧等等一切闪烁着人文之光的瑰宝,更是拒绝来自罗马的统治体系。
贵族们不愿意进入议会;平民们中没人愿意担任治安官,保民官。
甚至奴隶们都不愿意解下镣铐。
任由宣讲员再怎么宣传“自由,平等,民主”,古神信徒们依旧对此不屑一顾。
1300年前,圣主耶和华降下的10重天灾将“对神灵的恐惧”深深的镌刻到他们的骨髓深处。5大神庙的信仰者们坚定的认为法老就是神之长子。
我们既然生存在这片土地上,唯一寻求活命的方法就是尽职尽责的侍奉5大神庙中的古老神灵。
只有获得神灵的庇佑,才能免于遭受其他外神的袭击。
从BC30年,到AD639年,罗马人统治这片土地长达六百多年,这可是相当漫长的一段时间。然而即便用处浑身解数,他们的统治区域最多蔓延至尼罗河上游的古城孟菲斯。
要知道,这只是一座距离地中海200公里左右的地带而已。
将北非大陆形容成一块西瓜,这最多也就是穿透瓜皮,刚刚蔓延到瓜瓤的位置。孟菲斯以南的所有区域,对于罗马统治者来说全部都是法外之地。
他们无法传播宗教,无法建立秩序,也无法派遣部队巡视王土。
这片黑色的沙漠似乎拥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只会放进来小股的马帮行商。至于传教士,移民,或者军队,则无一例外,全部消失在黑暗的无尽黄沙之中。
一百七十年前,阿拉伯帝国成功将这块土地从拜占庭人的手中夺走。近些年国运昌盛的阿巴斯王朝更换了一种全新的统治方式。
他们效仿东土大唐扶持藩王的做法,打算利用自有民来统治自有民,因此扶持起来一个傀儡政权。
为了避免产生隔阂,更是为这个新生的国家起名为“拉美西斯公国”。
然而他们马上就发现了这似乎没什么鸟用。绵延不绝的黑沙漠依旧是一道无法逾越的天然屏障,将所有试图混入神庙的传火帮众消灭的干干净净。
经过接近百年的尝试后,拉美西斯公国的傀儡统治者们也不得不接受一个致命的事实。他们的统治权最多只能延伸到“孟菲斯城”。
归顺于阿拉伯帝国统治下的“顺民”,与黑沙漠中的“自由民”在这座城池达成了脆弱的平衡。自由民可以来到孟菲斯开设店铺,发展贸易。只需要向商会缴纳一步管理费,他们并不会遭到屠杀或者驱赶。
同理,来自亚历山大港的各国商队也可以进入孟菲斯和居住在沙漠中的“自由民”互通有无。
一个脆弱的商业城市,无声竖立在黑沙漠的边缘。
稳定的商业行为催生了这座城市的繁荣。即便地处沙漠绝地,每年数十支商队,近百支马帮的到来使得孟菲斯城中依旧繁华异常。
不同于贵族们喜爱游玩和购物的巴黎,塞维利亚,或者君士坦丁堡,孟菲斯是妥妥的卖方市场。在这座城市里真正拥有话语权的是隐居在沙漠中的神庙祭祀。
他们可以随意决定出售货物的种类,数量,以及时间。
在贸易刚刚兴盛的阶段,来自地中海的异族行商们是拥有议价权的。
然而随着最近几十年...越来越多的贵族老爷们发现了神庙祭祀手中商品的功效。这使得贵族们对于他们手里的稀缺货物需求连年提高。
大量的商人涌入孟菲斯城,每支商队手中的商品从种类,到品相都相差不大。极度内卷使得他们很快连“议价权”都失去了。
即便如此,商人们依旧对这条贸易路线趋之若鹜。
即便要价再高,粮食,食盐,棉布,玻璃...这些基础生活物资的价格依旧非常低廉,他们依然有充足的利润可以捞取。
不过显而易见的是,神庙祭祀们是所有商人们需要正像讨好的对象。
在商人的眼中,他们就是神灵。
一座城市尽可以随着统治者的喜好而改变自身肌理。
名义上,孟菲斯城的“市长”是一位来自阿拉伯帝国的世袭贵族,然而每一个进入这座城市的商人都清楚城市真正的主人是谁。
城市非但看不到任何阿拉伯人喜好的地中海装饰,就连传火圣殿都没有一座。
取而代之...是随处可见的厚重大理石柱式。
由黄铜雕刻而成的埃及猫,眼镜蛇,圣甲虫以及公羊雕塑点缀在这些石质建筑上,如同厚重背景上的点睛之笔,完全凸显除了古老埃及人的美学。
行走在神秘庙宇中间的神庙祭祀们就穿着而言也和同样来自沙漠地带的阿拉伯居民完全不同。
他们并不会将自己包裹在厚实的黑色布袍中,反而只用金丝,银线与丝绸遮挡住重要部位。任由炽热的阳光将脸颊,四肢以及平坦的小腹晒成古铜麦色。
孟菲斯城中最高的酒楼名为“哈姆纳塔”,这是一尊由理石堆砌出的三层庙宇。
整座庙宇由十余位坐姿雕刻的理石法老所组成,法老们的上层屹立着埃及古神“隐匿者阿蒙”。阿蒙的高帽是这座酒楼的顶层豪宅。住宅包含了6个套间,3座平台,以及20名可以支配的佣人。
在此住上一晚要付出120枚第纳尔金币,至于常住...价格不降反升。
在阁楼的顶层无声站立着一名一身雪白宫装的清冷少女。
炽热的阳光照射到她的脸上,然而她的眉宇间却看不到一丝汗渍。
来到这座城市后,她立刻花费重金包下了这间城市最高点的客房,站在阿蒙的高帽上只要一低头就能看到不远处的黄铜城门。
再远些,三座尺度巨大的金字塔无声竖立在尼罗河的另一侧。
那是雄伟的吉萨金字塔群。
是真正从荒古时代行走至今的古老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