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一章:他叫阿慢
余十六让他们也看到了自己所看到的破碎记忆后,恭恭敬敬一礼,什么也没说的退下。
大殿中一片寂静,尤其是魔族那边脸色更是不好。
尽管隔着无数岁月的洪流,也能看得出那位紫衣前辈是何等强大。可就是这么强大的前辈,也无法抵御那场灭神灭世之战。且不说敌人是谁,又如何在那种情况留下他们这些香火。但那句异星域者不可信这句话,是刻入后人灵魂的颤栗与警惕,由不得他们说出都是假象危言耸听之类的话。
难道……他们的魔君大人,真的选择错了吗……
……
余十六跟着阁老走过被迷雾遮掩的长桥。
他一直低着头,看上去心情很沉重。
阁老停下,好一阵挠头后问道:“你这小子可真奇怪,明明闭关失败,赏了点酒给你喝,你却突然成功境升?还得到了这神龟壳的破碎记忆?唉,真的很好奇,那夜你到底寻到了怎样的道缘!”
阁老的酒和阁老本人来历一样都是神秘未知的。
按照阁老自己的话来说,他也不知道自己活了多少岁数,只是醒来的时候身边有了这酒葫芦,而这葫芦里的酒怎么喝也喝粗完,最大的奇效便是,凡是第一次喝,不管是谁,都能寻到自己一份属于他自己的道缘。
这缘可能是法宝,可能是秘籍,也可能是神仙宝地,远古痕迹。甚至是一段羁绊。
余十六抬头,眼眸里全是茫然。
他问:“阁老,你活了无数万年,就从未执迷过自己到底是谁吗?”
阁老咧着老黄牙,笑得很是无所谓:“我啊,一开始也是魔怔了一般走过了无数山山水水,错过了无数来来往往的人也要寻找到一个答案。可是后来想想,其实有什么关系呢。用剑圣那小子的话来说,就是管他什么前世今生,来者便迎,要去者便挥手。我就是我,这世间不一样的烟火!!”
说完,阁老依在桥廊上,啧啧啧的感叹:“要说我活了无数万年,就属剑圣偶尔冒出的想法,说出的话,最深得老头子喜欢!好像火丫头也是这样?啧,不愧是两口子,注定祸害彼此啊!!”
余十六不言,反而问了一句每个路过此地都会问了一句话。
“剑圣,真的在这深渊之下吗?”
阁老喋喋不休的话哑然一顿,他面色无奈,摇头叹息,下意识的扒开酒葫芦准备要喝。
“世人永远无法想像,剑圣镇守的这深渊之下,到底是何等的……人间地狱!”
……
告别了阁老,余十六站在原地一时不知去往何处。
那日阳光正好,山上的雪有了要融化之意。
余十六去了红火火所居住的山峰,虽然还属于合欢宗外门弟子的范围,但附近已经被腾空,只有红火火还有她的邻居悯乐居住。
阿月靠在院子里的歪脖子梨树下发呆,双手枕着脑袋,少年还稚嫩的脸上在思考着什么。
一会儿脸红,一会儿懊恼。
一抹红衣从屋内走了出来:“好了,走吧!”
正要关门,瞧见了院子外的余十六。
余十六的表情看上去比阿月还要纠结,最后快速行了一礼,然后更快速的跑了。
红火火挠头:“看这方向,是要去悯乐那?前段时间还醉醺醺的去了一趟,怎的又去?他们什么时候关系这般好了?”
“合欢,你同人小说看多了吧!”
阿月已经习惯了红火火有时候会对着空气自言自语。
她告诉过他,她的身边一直跟着一个名叫合欢的老女孩!
似与合欢又互怼了几句,红火火上前把他的佩剑丢了过来。
“寻桃镇的结界应该在这一两年会开,趁着这段时间,我带你去人世间的江湖里历练历练。”
阿月看上去很不乐意:“结界打开后,你便又会把我丢下?”
红火火一巴掌拍在了他的脑门上:“不是答应过你不会再丢下你了嘛!所以才更要带着你去历练历练,免得到时跟我进去后,你一点自保能力也没有!!”
脑门虽痛,但阿月一点也不恼。
他戴好佩剑,一路小跑跟上那同样佩剑,举着酒葫芦喝了一口的红衣。
……
余十六见到悯乐的时候,他坐在琴弦边,望着红火火与阿月离去的方向沉默不语。
相比于红火火院子里的烟火气,他这里只有说不尽的冷清与空荡。
见他到来,悯乐举止随和的倒了一杯茶水。
“你最近,又想起了什么?”
余十六拂衣坐下,接过杯中茶,望着里面的涟漪摇了摇头。
“可能是修为太弱,那场大战的画面我也无法直视。只是……关于一些生活的碎片到是又想起了一二。”
说完,他抬头,目光诚恳又不安:“我,真的是远古玄武的后裔吗?”
悯乐神色如常:“你的师傅苏信不是早已经告诉过你了吗?你乃碎魂转世,能活到十六岁已是你强大的灵魂在做支撑。”
余十六没有告诉旁人,他觉醒的不是龟壳的记忆,而是他自己的记忆。
他啊,便是那只被彩衣仙子送给紫衣男子的小乌龟。
他为紫衣男子挡下那一击,壳虽在,身已灭。索幸留得一魂,经历数万万年,终于得以转世。
他情绪几分激动,问:“那你呢?你既从很早之前便知道自己是无忧君,为何不早一点告诉我这一切?为何明知道红火火可能便是剑十一,却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曾经的你,不是甘愿为她死的吗!?现在就真的甘心眼睁睁的看着她再次弃你而去!?无忧君,你到底所求的,是何物!!?”
天地静寥,风声很轻。
悯乐轻抿茶水,放下时,答:“说到底,她才是你真正的主人。所以她的选择,于你而言,才更重要不是吗?”
余十六不答。
他想起了一段故事的开始。
……
“以后就叫它阿慢吧!”
化成两个拇指大小的它四脚八天的躺在紫衣男子的手掌中。
七彩女子凑上来,一笑时整个星空都显得黯然。
“慢吞吞的小阿慢,最适合你这什么话,什么情绪也不表达的闷葫芦了!”
说完,她抬头。
道:“无忧君,答应我,你要一直无忧下去……”
………
第三百六十二章:师徒三人
“师傅,你不要我了吗?”
红火火忍着揍人的冲动,看着抱着自己裤脚泪眼婆娑的二徒弟紫一文。
紫一文的头上趴着一直小白虎,它是当年那个妖族里无法修行的人类小女孩,晨晓。
晓晓无父无母,村里人发现她的时候,在一个晨曦破晓时分,被一只老虎叼过来的。
老虎放下她后便走了,从此这个被村民取名晨晓的人族小丫头,一直跟在紫一文的屁股后面一文哥哥一文哥哥的唤着。
后来紫一文拿着红火火给他的锦盒离开了村子,晓晓便一直在等她的一文哥哥回去,这一等从两个辫子的小姑娘,等成了待嫁的大姑娘。
很多人都说紫一文死了,只有她坚信他会活着,成功复仇,成功拿回自己的一切。
果然,在她三十岁那天,紫一文回来了。
他还是年少时意气风发的模样,而她眼角有了小皱纹。
那天晚上,她提着一坛子烈酒上了他的房间。她直言,她在酒里放了男女可以一起睡觉的药,他若对她有那个意思,那就喝。若无意,也要喝。因为她知道自己会有老死的一天,可她怕极了孤独,所以把一切推卸给春风,她想要个孩子。
紫一文喝了,也睡了,然后在村子里准备了婚礼。
新婚之夜,她娇羞的在他怀里锤着粉拳,问他几百岁的老男人,是何时对她一个小姑娘动了心?
他哈哈笑着,说以前只是会偶尔想起,那个在村子里的小妹妹有没有好好生活。直到他回村的时候在老槐树下见到三十岁她的第一眼。他便想着,自己是不是应该成亲了?
索幸没等他如何计划,她自己送上了门。
“管他什么悲欢离合世事无常,就算刹那回首,也不是我们彼此错过的理由。”
这是他和她的信念,此去,百年恩爱,她终是老死于他怀里。
她说:“抱歉啊,没能给你留下一儿半女。”
他答:“怪我忙着修行,和你睡觉的时间不多。”
她在他怀里咯咯的笑。
罢了,她抚摸着他的脸颊,心疼的安慰:“不是早就知道有这么一天的吗?你怎么哭得这般的伤心?”
他的眼泪夹杂着鼻涕,完完全全就是个丢了什么重要东西的小男孩。
他呜咽的说着:“你还不是一样!”
是啊,她的眼泪也和鼻涕夹杂着。
她的身体开始颤抖,她抓着他的衣衫,不安,不甘,不愿。
她说:“一文哥哥,我好害怕,我好害怕!”
两人紧紧相拥,哭着,无助着,挣扎着。
然后,不知何时都累了,他睁开眼时看到的便是这么一直像小白猫一些歪着脑袋望着他的小老虎。
小老虎身上有晨晓的气味,可她完全想不起来往事,优如一张白纸。
……
话再说回来,红火火无比嫌弃的看着他,最终忍无可忍一脚踢开:“我带阿月去凡尘历练,你非得跟上来干嘛!!”
说着,转身一吼:“还有你们,嘉木!你怎么也带着灵儿跟来凑热闹!!”
灵儿的眼睛和小老虎一样,又大又无辜。
嘉木一脸憨厚的笑着:“师弟要跟着,我便也要跟着。”
“哈??”
灵儿解释:“哥哥吃醋,他不想大师兄的名号被夺走。”
红火火看着他们,一时无语。
好半响,也是无奈。
罢了罢了,管他们的脑回路是怎么回事了。
“要跟着也行,因为历练,你们也必须暂时封印自己的灵力。在寻桃镇的结界打开之前,我们师徒几人便只是陈恶扬善仗剑江湖的剑客而已!”
灵儿永远能面目表情的吐槽与总结:“家家酒。”
紫一文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笑容明媚,完全不是妖族印象里那个心狠手辣,逆风崛起的复仇少年。
“师兄,我们打个赌怎么样?”
嘉木看向他,两人都是彬彬有礼,笑里藏刀的家伙。
“上次你已经输了。”
红火火还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她也是这般被夹在中间。那时候两个都没有说话,听闻连夜离开剑门去深山里杀妖兽,谁杀得多就谁才是师兄。
自然,嘉木更胜一筹。
可看样子,紫一文很有逆反心理。
“怎么?师兄怕了?”
“师弟说笑了,我怕你没赌注。”
“那老规矩,此行杀人,谁都不许动用灵力,谁杀得多谁便是师兄。”
“那师弟要是再输了便给我洗次脚吧,免得说我做师兄的欺负师弟。”
“师兄仁爱。”
“师弟客气。”
“……”
红火火抚额,拉着阿月不再管他们。
……
夜晚,下起了雨。几位赶路的男女不止风尘仆仆,还或多或少的受了一些伤。看爪痕可能是遇见的野狼。
“范师兄,我实在走不动了!”
男子范昔年是这批男女的首领,他看了看四周,一把抹去脸上的雨水。
“虽然因为下雨,掩去了一些足迹气味,但若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安置之所,迟早是会被那群野狼再追上来的!”
那少女咬牙,下定了决心:“我的脚伤得太重,再这样下去也是我拖累了你们。”
话还没说完,便被范昔年一口打断:“芙妹!我们这群师兄师弟本就是刀口上讨生活的,不到绝境之时,不可轻言放弃自己!”
其他师兄师妹也都彼此搀扶,眼神坚毅。
“那里好像有火光?”
最前面探路的少年几分惊喜道。
顺着火光,他们找到了一处很是个躲避的山洞。
范昔年示意大家停下,他先独自一人去打声招呼,以免招惹出什么误会。
里面有一位红衣女子,见他进来,立马戴上了红纱斗笠,尽管遮住了容颜,看其身材也应该是位绝美之人。
女子身边还有一位看上去天真纯洁的小姑娘,小姑娘怀里抱着一只小白猫般的小老虎。
目前来看,若是按照野外的弱肉强食规则,他们这群人完完全全可以强行占领此处。可范昔年还是按照江湖规则抱拳一礼,抱出自己的名号,希望在这雨夜里能让兄弟们共处片刻。
“东海断刀客?”
红衣女子轻声重复了一句,红纱下的视线似乎打量了一下他背后那把很大的断刀。
未等范昔年解释,女子身边的那个小女孩反而道出了他们的来历。
“好像是一个练刀世家出来的,加入了一个悬赏组织,名气挺大的。”
范昔年惊愕,这小姑娘看上去八九岁模样,语气却像个大人一般。
第三百六十三章:活着是幸
红衣女子想了想,开口道:“你让他们都进来吧,洞中虽然空间不大,但也能相处一二。”
虽然对方没有按照规矩回报自己的名号,但范昔年还是彬彬有礼的道了一声:“多谢姑娘。”
范昔年此行六男三女,一共九人。他们的到来以至于本就不大的山洞一下子拥挤了几分,尤其柴火不多,红衣女子同意他们可以一起烤会儿火去除寒意后,到显得她与那小妹妹是借寄者了一般。
山洞内只有窸窸窣窣治疗伤势与烘干衣物的声音。可能碍于她们两个,几个大爷们不好直接把衣物全都脱下来烘,贴在身上有些不舒服。
红衣女子视而不见,用剑柄在地面上划了一条线示意不可逾越之后,便打坐闭目。
这一坐便是一动不动,让这九人看得几分稀奇。
那小姑娘到是愿意与他们交谈,一来一回也大致弄清了彼此的此行目的。
红衣女子还有三位同伴在外面打猎,她们一行是随遇而安的剑客,来到这里也是巧合。
至于范昔年九人,他们要赶往一座名为荷源的城镇。
“荷源?你们也要去那座传闻里中开满荷花的世外桃源之地?”
谣传,哪怕是误入荷源城的路人,也会忍不住停下漂泊的脚步,安居于此。
只是这座城镇有些古怪,处于四面环险山之中,加上附近山林里越来越多的野兽,让外人有时候哪怕有心想寻也可能错过。
“听小姑娘之言,不止我们一行人在寻荷源城?”
小姑娘点头,并不隐瞒:“此行遇见过好几批了,也是在江湖上有些名气的侠客。说是接了官家悬赏,最近闹得人心惶惶的儿童失踪案好像便与此城有些关系,他们要去暗查一二。”
说完,歪着小脑袋不解的寻问:“哥哥姐姐你们,也是因为这个悬赏吗?”
范昔年几人有些愕然,摇头道:“我们刚忙完上次接到的任务,并没有来得及与道上的人交替信息。”
可能是见对方是小姑娘,他们并没有多警惕。
有人道:“我们之前有一位同伴,她在几年前退出江湖后嫁入了荷源城。只是本来往的书信突然断了,我们有些担心,便想着亲自去看看。”
那三位女子中有一个腿被狼咬了一口。她几分黯然,低声说了几句:“她是我的亲姐姐,最后的一封书信里她很奇怪,只有一句让我永远不要再去寻她之类的话。我……怎么可能,不去寻呢……”
气氛一时沉默。
一直打坐的红衣女子动了,她望向了洞口。
那是三位相貌俊俏的不像话的少年,哪怕身上有雨水显得几分狼狈,也丝毫无法遮掩他们能令少女轻易脸红的气息。
就连明显暗恋范昔年的那位名为芙妹的姑娘,刚刚还因为自己姐姐的事黯然神伤,抬头一见时也难免看愣了神。
美好的东西,自然难免得到惊叹。
红衣女子轻咳一声,随意的说了一句:“我饿了。”
三位少年只是看了他们九人一眼。便坐在离篝火最近的位置,开始熟练的各自扒光去鳞。
有野鸡,有野兔,有鱼,甚至还有野果子。
好一顿丰盛。
看着众人都不由的吞咽着口水。
咕噜噜……
不知是谁的肚子先最先叫了起来,反正没关系,因为紧接着第二个,第三个都的肚子都发出了抗议。
一时尴尬。
范昔年不愧是他们的头。
“不知我们可不可以用银钱交换一些熟食?”
一见他回来,小白虎便爬上其头顶的少年看上去最好相处。
“我们吃的不多,这些本来便是给你们准备的!”
范昔年暗自惊异,他敏感的注意到这句话中的含义。
可是他不懂,从他们一进来便未见过红衣女子和这小姑娘有特殊的动作过,这三位少年是怎么他们的存在呢?
东西虽说是给了他们准备的,可三位少年完全没有让他们自己处理的意思。架在火上后,都很是认真的挽起袖子,盯着火候。
各种腌料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一顿操作,香气四溢。
红衣女子侧身微微掀开红纱,一样吃了一小口,满意的点了点头:“这次的火候与味道都有很大的进步。”
听到点评,三位男子才都一幅松了一口气的模样。
留下一些,大部分都分给了范昔年等人。
咀嚼的声音响起,让他们对那红衣女子更是好奇。
这几人到底是什么关系啊?
小姐带着侍卫?
那其中看上去刚满二十的玄衣少年和这红衣女子关系有些暧昧呢。
瞧瞧,坐在她身边多理所当然啊。她喝过的水囊他也能直接喝。
累瘫了的模样,直接枕着她的膝盖睡。
……
“你们还记不记得……”
突然,有队友想起什么,低声对他们的同伴道:“从一年前开始,出现了一行奇怪的剑客,他们一路除暴安良,不求任何明利,随遇而安。”
“好像也是两女三男!”
“如此来,真的是他们?”
最后范昔年总结:“不管他们是不是,我们彼此都没有恶意便成!”
想到什么,尤其特意对队伍里的几位女子交代道:“他们相貌虽俊美,看上去也很是和气。但按我行走江湖多年的直觉告诉我,他们一行人,包括那个看上去很是无辜的小姑娘都很不简单,甚至有一股滔天的血腥之气!”
似乎被戳中了什么小心思,三位少女都有些脸红。
其中一位娇嗔道:“范师兄,你管好你的芙妹便是!至于我们,江湖儿女本就无拘无束,只要有缘,管他什么背景如何。”
芙妹立刻结结巴巴解释起来,却是支吾了半天,什么也没说清楚。
范昔年并不在意这些,该劝的他已经劝了。儿女之情于他而言其实几分抵触。因为江湖的经验告诉他,太多动情的男女都有了弱点,从而伤人伤己。
至少,至今为止他从未像书中那般对哪位姑娘情难自禁过。
希望,以后也不会有。
刀口舔血的人来,能活着,便是最大的幸运啊!
第三百六十三章:活着便幸
红衣女子想了想,开口道:“你让他们都进来吧,洞中虽然空间不大,但也能相处一二。”
虽然对方没有按照规矩回报自己的名号,但范昔年还是彬彬有礼的道了一声:“多谢姑娘。”
范昔年此行六男三女,一共九人。他们的到来以至于本就不大的山洞一下子拥挤了几分,尤其柴火不多,红衣女子同意他们可以一起烤会儿火去除寒意后,到显得她与那小妹妹是借寄者了一般。
山洞内只有窸窸窣窣治疗伤势与烘干衣物的声音。可能碍于她们两个,几个大爷们不好直接把衣物全都脱下来烘,贴在身上有些不舒服。
红衣女子视而不见,用剑柄在地面上划了一条线示意不可逾越之后,便打坐闭目。
这一坐便是一动不动,让这九人看得几分稀奇。
那小姑娘到是愿意与他们交谈,一来一回也大致弄清了彼此的此行目的。
红衣女子还有三位同伴在外面打猎,她们一行是随遇而安的剑客,来到这里也是巧合。
至于范昔年九人,他们要赶往一座名为荷源的城镇。
“荷源?你们也要去那座传闻里中开满荷花的世外桃源之地?”
谣传,哪怕是误入荷源城的路人,也会忍不住停下漂泊的脚步,安居于此。
只是这座城镇有些古怪,处于四面环险山之中,加上附近山林里越来越多的野兽,让外人有时候哪怕有心想寻也可能错过。
“听小姑娘之言,不止我们一行人在寻荷源城?”
小姑娘点头,并不隐瞒:“此行遇见过好几批了,也是在江湖上有些名气的侠客。说是接了官家悬赏,最近闹得人心惶惶的儿童失踪案好像便与此城有些关系,他们要去暗查一二。”
说完,歪着小脑袋不解的寻问:“哥哥姐姐你们,也是因为这个悬赏吗?”
范昔年几人有些愕然,摇头道:“我们刚忙完上次接到的任务,并没有来得及与道上的人交替信息。”
可能是见对方是小姑娘,他们并没有多警惕。
有人道:“我们之前有一位同伴,她在几年前退出江湖后嫁入了荷源城。只是本来往的书信突然断了,我们有些担心,便想着亲自去看看。”
那三位女子中有一个腿被狼咬了一口。她几分黯然,低声说了几句:“她是我的亲姐姐,最后的一封书信里她很奇怪,只有一句让我永远不要再去寻她之类的话。我……怎么可能,不去寻呢……”
气氛一时沉默。
一直打坐的红衣女子动了,她望向了洞口。
那是三位相貌俊俏的不像话的少年,哪怕身上有雨水显得几分狼狈,也丝毫无法遮掩他们能令少女轻易脸红的气息。
就连明显暗恋范昔年的那位名为芙妹的姑娘,刚刚还因为自己姐姐的事黯然神伤,抬头一见时也难免看愣了神。
美好的东西,自然难免得到惊叹。
红衣女子轻咳一声,随意的说了一句:“我饿了。”
三位少年只是看了他们九人一眼。便坐在离篝火最近的位置,开始熟练的各自扒光去鳞。
有野鸡,有野兔,有鱼,甚至还有野果子。
好一顿丰盛。
看着众人都不由的吞咽着口水。
咕噜噜……
不知是谁的肚子先最先叫了起来,反正没关系,因为紧接着第二个,第三个都的肚子都发出了抗议。
一时尴尬。
范昔年不愧是他们的头。
“不知我们可不可以用银钱交换一些熟食?”
一见他回来,小白虎便爬上其头顶的少年看上去最好相处。
“我们吃的不多,这些本来便是给你们准备的!”
范昔年暗自惊异,他敏感的注意到这句话中的含义。
可是他不懂,从他们一进来便未见过红衣女子和这小姑娘有特殊的动作过,这三位少年是怎么他们的存在呢?
东西虽说是给了他们准备的,可三位少年完全没有让他们自己处理的意思。架在火上后,都很是认真的挽起袖子,盯着火候。
各种腌料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一顿操作,香气四溢。
红衣女子侧身微微掀开红纱,一样吃了一小口,满意的点了点头:“这次的火候与味道都有很大的进步。”
听到点评,三位男子才都一幅松了一口气的模样。
留下一些,大部分都分给了范昔年等人。
咀嚼的声音响起,让他们对那红衣女子更是好奇。
这几人到底是什么关系啊?
小姐带着侍卫?
那其中看上去刚满二十的玄衣少年和这红衣女子关系有些暧昧呢。
瞧瞧,坐在她身边多理所当然啊。她喝过的水囊他也能直接喝。
累瘫了的模样,直接枕着她的膝盖睡。
……
“你们还记不记得……”
突然,有队友想起什么,低声对他们的同伴道:“从一年前开始,出现了一行奇怪的剑客,他们一路除暴安良,不求任何明利,随遇而安。”
“好像也是两女三男!”
“如此来,真的是他们?”
最后范昔年总结:“不管他们是不是,我们彼此都没有恶意便成!”
想到什么,尤其特意对队伍里的几位女子交代道:“他们相貌虽俊美,看上去也很是和气。但按我行走江湖多年的直觉告诉我,他们一行人,包括那个看上去很是无辜的小姑娘都很不简单,甚至有一股滔天的血腥之气!”
似乎被戳中了什么小心思,三位少女都有些脸红。
其中一位娇嗔道:“范师兄,你管好你的芙妹便是!至于我们,江湖儿女本就无拘无束,只要有缘,管他什么背景如何。”
芙妹立刻结结巴巴解释起来,却是支吾了半天,什么也没说清楚。
范昔年并不在意这些,该劝的他已经劝了。儿女之情于他而言其实几分抵触。因为江湖的经验告诉他,太多动情的男女都有了弱点,从而伤人伤己。
至少,至今为止他从未像书中那般对哪位姑娘情难自禁过。
希望,以后也不会有。
刀口舔血的人来,能活着,便是最大的幸运啊!
第三百六十四章:世外荷源
一夜过去,雨停了。
两队人本该在此分别,范昔年犹豫半响,终还是提出一同前往荷源城的要求。
“范某也知唐突,可这一路不知为何心神难安,总觉得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几位义士放心,待确定我们同伴的安全后,定会奉上相应的报酬以此答谢!”
本以为会被拒绝,或者好一阵劝说才行。没想到他们只是看向那红衣女子,见斗笠下的人似乎点了头,他们连报酬是多少也没寻问便同意了一起上路。
有了红衣女子几人的加入,少女悸动的心思便有了暂时的安置。
除了芙妹外,剩下那两位女子各自选了一个暗送秋波。得到的是一个礼貌婉拒,另一个是说家中已有虎妻。
虎妻?
话说这么说,可看怀中的小白虎很是柔情。
罢了,不管怎样,终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路程倒是都顺利了许多,至少不用担心没有在天黑前找到合适的落脚之地,同时也不用担心下一顿吃什么。至于遇见危险,三位男子的出手相当利落,尤其是那年龄最小的玄衣少年,他挥出的剑总是能让人忍不住惊叹侧目。
“范师兄,那红衣女子好神秘,到现在从未出手过一次。”
确实,那斗笠红衣女子和那小姑娘就像是出来踏青一般,哪怕遇见了狼群,她们还能有闲情雅致坐在树下喝酒,或者吃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糕点。
似乎她很坚信,在狼群的利爪抓伤她们之前,那三位少年定会先一步解决麻烦。
看到满地的尸体,对猎物不死不休的狼群也被吓到了一般,剩下的竟然夹着尾巴转身逃了。
范昔年九人累得气喘吁吁,抬头时,也都忍不住惊恐的看向对面。
武林排行榜上的那些高手,相比于他们,应该也不过如此吧?
到达荷源城的时候,站在高山远远眺望,便能闻到风中荷花莲藕的味道。
入城的时候不止他们,还遇见了另外几批。
他们有的没有掩饰自己的武林人士的身份,有的伪装成了商人游客。
城门大开,只是简简单单的登记了一下,便让他们进了城。
城中很热闹,人口比想像中多。
范昔年皱眉:“很不对劲,按理说,关于探查之类的悬赏,以免打草惊蛇,一般都会限定接取的人士,可这里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才走过几条街罢了,我便遇见了好几个熟悉的面孔。”
按照信里曾经写过的地址,众人敲响了一座宅院的房门。
“范师兄…”
那叫芙妹的少女显得有些不安。
范昔年轻轻的拍了拍她的肩膀,她才勉强鼓起了勇气。
手中刀有了随时准备抽出的打算,气氛随着门开越来越压抑。
“芙妹!!”
突然,开门的人面露惊喜,雀跃的迎了上来。
“范师兄,你们怎么也都来了。”
接下来便是几位师兄师妹相聚欢喜的画面。
提起最后的那封信,芙妹的阿姐只是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自己一时糊涂,想着既然决定与夫君过平凡的普通人生活,便少与他们来往了。可事后又后悔不已,想再写信道歉,又拉不下面子,不知如何表达。
范昔年还想再问,女子便一拍脑门迎他们进去坐着聊。
既要寻的人平平安安,红衣女子等人也该分别,可芙妹的阿姐很是热情,以城中人多,客栈不好找为由邀请他们也一起入住这座府上。
没什么好意外的,只要红衣思量后点了头,其他几人便不会拒绝。
入了府,不仅单独安排了住所,还有专门伺候的丫鬟。
房门关上后,红衣女子取下红纱斗笠,朱砂点眉,自是带着阿月他们在凡尘中历练的红火火。
有人敲门,是阿月灵儿他们。
几人入座,除了认真思考的阿月,几人都一幅闲情雅致,等他开口的模样。
阿月道:“第一点可疑,看这宁府,非官即贵。也属于这城中为数不多的大门户。可没下人看门就算了,开门的还刚巧是范昔年他们要寻的人。”
“第二点可疑,虽说院子很大,房间很多,但我们毕竟是不会久留的路人罢了。可这宁府夫人似有意把我们分开,单独安排了房间。”
再次想了想,补充道:“还有,这里的下人丫鬟也很奇怪。除了必要的回答,其他的时候一句话也不会说,甚至多余的动作也没有。明明下人很多,却看上去整个府上空空荡荡的,十分冷清。”
红火火笑而不语,给大家一人倒了一杯茶水,示意品尝。
见嘉木举杯只是嗅了嗅,看了自己师傅一眼,并没有喝下。红火火对他投以满意的笑容。
好半响后,灵儿最先开口:“有点像魔族的控魂术!”
紫一文茫然:“啊?发生了什么吗?我觉得身体有点怪,但又不知道怪在哪儿。”
红火火白了他一眼:“你们的妖族血脉本就可以抵御一些毒物的作用,加入我教你的炼体之术还有那么多的珍惜灵草灵植,能感受到一点奇怪就足以说明不简单了!”
紫一文后知后觉,那眼神和他头顶的小白虎一样一眨一眨的。
“所以……刚刚你给我们喝的茶……”
望向阿月,这里只有他是真正的凡人。
阿月沉咛片刻,在众人的目光下轻轻点头:“茶叶放多了,有点苦。”
“……”
红火火噗呲一声呵呵笑了起来:“本来想让阿月去当诱饵的,可一时忘记了,他身上有太多护着他的法宝了。”
灵儿他们的视线仔细打量过去,阿月从头到下,发带香囊玉佩,包括衣服的一针一线都非常不简单。
完完全全,可是一个行走的洞天福宝。
阿月有些好奇:“如果把这些都拿去,我喝下后会怎样?”
红火火抿了一口茶水,答:“既来之则安之,亲眼见过便知道了。”
夜晚,整座城比白天还要热闹,很多好吃的好玩的,每个居民都很热好客,也看到不一个乞丐与落魄之人。仿佛这里便是世外桃源,人人安乐。
第三百六十五章:水氏有后
红火火戴着红纱斗笠独自一人在人群中慢慢走着,有两位小公子先后与她擦肩而过。
后面的那位追了上去很是担忧。
“公主。”
“嘘!”
最前面那位拿着折扇一敲那人脑门压低声音道:“我现在是公子!”
“啊,公,公子。我们回去吧,皇,老爷会担心你的。”
“才不要呐,我们跟着商队杀了那么多狼群才好不容易进的城。”
“可…”
“哎呀,早就听闻这荷源城的城主夫人是如何如何的貌美天仙,可惜只有每年乞巧节才会露面跳一曲惊鸿舞,如今好不容易赶上,我怎么也得待到乞巧节过后才走!”
“公……”
“翡翠,不许再聒噪了哈,乖!”
红火火身形一顿,同时砰的一声,夜空中有烟花亮起。
所有人都抬头看着,满脸期许。
那女扮男装的小公主感受到了什么,低头正好瞧见人群中有位戴着斗笠的红衣女子似在看向她们这里。
红火火缓步走向她们,那小丫鬟也感觉到了什么不对劲,跟着她的主子一同看了过去。
红火火顿下,苦笑摇头。
原来,只是同名罢了…
翡翠啊,不知此时在何处轮回?不知她偷偷喜欢的男子,是否还是那个同样也在偷偷喜欢她的岑永呢?
“姑娘?”
红火火回神,正要说点什么,听见有人唤她。
“师傅!”
紫一文他们寻了过来。
“我们已经把整座城都探寻了一遍。”
红火火点头,注意到那小公主傻愣愣的看着阿月。
无声一叹,挡在了他们中间。
“这位小公子可否是龙岩国皇室血脉?”
小公主后知后觉的惊愕,她的婢女立马警惕的挡在她的身前。
“翡翠!”
小公主示意她不必惊慌,不卑不亢看上去很是镇定。
“这位姑娘为何这般寻问?”
红火火一点她的腰佩。
“曾有缘,见过这枚玉佩。”
何止是见过,那是水中月当质子的那些年一直挂在腰间思乡之物。
小公主半信半疑:“不知姑娘名讳?”
“红火火”
小公主和她的丫鬟对视,似乎觉得有些熟悉,但又一时想不起到底在何处听闻过。
红火火也没有多言,为她一一介绍道:“这是我的两位弟子,嘉木,紫一文。这是我的小妹灵儿,这是阿月。”
“阿月?”
小公主低声呢喃,面若桃花时突然又听见红火火继续介绍道:“他是我的夫君,我与他也算是半个龙岩国人。”
“螣木国虽与龙岩国虽是邻国,但也算距离遥远,不知小公子怎的独自来到了这里?”
小公主听到那句夫君时便呆愣愣的,缓了好半响才有些惊慌的还礼道:“额,我叫水墨,龙岩国王爷之子。这是我的书童翡翠。嗯…两国有意交好,我们便跟着使节过来探查一二。”
明知她在撒谎,但红火火也没有点破。毕竟一个公主女扮男装,报出别人的名字更安全一点。
小公主终还是几分低落,瞧着阿月说了一句:“不知为何,看到这位公子觉得很是亲切。没想到看上去只比我大不了一两岁,却已娶妻成家了啊……”
红火火笑而不语,很自然的挽着阿月的胳膊,其实暗地狠狠揪了他一下。
阿月眉头微皱,发扬了他的不动声色。
“我们与算小公子也算有缘,不如对面的酒楼相聚饮上几杯如何?”
小公主看上去也算洒脱之人,笑道:“请!”
酒楼很热闹,里面有许多为了七巧节,或者是悬赏而来的外地人。
甚至还遇见了范昔年等人。
既然相遇,便定了个大雅间入座,闲谈时聊起了各自的所知所见。
“很奇怪啊,这里好像没有一个小孩子。”
“每个老板都很热情,但那些不上街的普通人却一直房门紧闭,甚至好像一直在暗自观察我们这些外地人。”
小公主也说出了自己的感受:“听你们这么说,仔细回想送我们进城的商队也有些奇怪。他们……好像不在乎能挣到多少钱,甚至宁愿放弃一车物资,也要好心的带外地人进城参加乞巧节。”
翡翠补了一句:“这里的人太热情了。”
正说着,紫一文从抱着一坛子酒从外面进来:“此夜怎么可能没有酒呢?”
说着为大家满上。
有人举杯闻了闻,道:“好香啊!”
范昔年有些疑惑,正好看着紫一文把一个酒葫芦递给了红火火。
因为与红火火同行过,他知道那酒葫芦是红火火的。时不时喝上一口,那酒香便与这坛子酒的香有些相似。
小公主也望了过来,好奇道:“红姑娘,你既邀请我们来此,为何还是戴着斗笠呢?”
一时之间所有人都望了过来,尤其是范昔年等人,他们可是早就好奇这抹红纱下是怎般的相貌。
红火火还未开口,一直沉默寡言的阿月抢先说道:“家妻面丑,不宜见人。”
嘉木与紫一文同时干咳一声,差一点把酒给喷出来。
见他们如此激动,其他人便是不信了。
都是貌美得不可言语的男子,听令的怎么可能是一相貌丑陋的女子?
红火火也不由的干咳了一声,冲着阿月无奈的白了一眼:“明明是你嫌我这一路引了无数烂桃花,你吃醋,我为了哄你才把自己遮了起来。”
阿月点头:“嗯,知道就好。”
红火火无语。
她说的可是真的,因为一路招引了无数男子的欢喜,她不得不开始戴上斗笠。至于阿月他们,虽然也招了无数烂桃花,但毕竟女子比较矜持,不会有千里追寻不肯放弃这等戏码。
感觉到无形之中的狗粮,大家都面色尴尬举杯饮酒。
没有去看小公主的落寞,红火火道:“不知大家可听闻了这城主夫人的故事?”
“自然听闻过。”
“传闻,这城主夫人及其美丽。尤其是乞巧节上的惊鸿舞,更是有无数诗人画师乐不知疲的四处递传。近年,就连周边的几个国家也都有所听闻。”
“城主及其宠爱她,曾发誓,说要一生一世一双人。”
第三百六十六章:快二十了
你一言我一语间,芙妹有些心事重重道:“我阿姐刚嫁入这城中时有与我来信,她说荷源城的城主是入赘的,而那城主夫人以前其实是个……相貌丑陋之人。”
又说到了相貌丑陋。
红火火有些好奇:“哦?莫不是她的夫君也是担心她招烂桃花乱说的?”
芙妹摇头:“我姐夫小时候是这座城里的,后来因为选择闯荡江湖离开了家乡。直到遇见我阿姐,两人有了结婚隐居的想法才在最近回到了这里。关于城主夫人的事,我阿姐也是听我姐夫说的。姐夫他说他儿时的记忆里,那城主夫人名为荷莲,是上代城主独女,可惜因为相貌丑陋,从小便一直被城里的百姓取笑,愚弄。只是不知怎的,姐夫他相隔多年再回来,那荷莲成了大家口中的大美人。”
“或许是同名同姓的?”
“一开始姐夫他也是这般认为的,大家都说他记错了,他便也没再追问了。我……我今日又问了他,他与阿姐……反而又说我记错了……”
气氛一时诡异的沉默。
范昔年想了想,也哑着声音一脸严肃道:“我今日与江湖上的几个旧友重聚了一下。其中一个算是我的师兄,他看上去想对我说点什么,但一直无法张口。后来不知他吃了一粒什么丹药,才对我说了一句小心。”
“他说总觉得身上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可却什么也想不起来。只有吃下他机缘巧合得到的神秘丹药后才能勉强保持一时清醒。还说明明一直告诉自己这里很不对劲,需要赶紧离开。可一想到离开,又有一个声音否定自己。就在纠结犹豫中在这里待了一天又一天,直到后来越来越不想离开。他让我帮他看一看他身上可有什么不对劲,我看不出来。”
“经过了一天,我也发现了自己有什么不对,但同样就是什么也想不起来。我想来问问你们,你们是否也有这种感觉?可否发现了我身上有什么不对?”
听他这么一说,其他人的神色也严肃起来。
声音开始颤抖,似乎在挣扎什么:“我…听你们说了这些,好像…并不想离开这里……”
另一个人也同样几分痛苦的道:“一想到要离开,就觉得难受……”
范昔年一行人都陷入了这般境地。
见小公主与她的奴婢茫然对视,红火火问道:“你们没有这样的感觉吗?”
小公主摇头:“可能……是因为我们刚到的原因?”
“没有吃城中的东西?”
“额……这桌子饭菜……”
红火火哑然,对范昔年等人道:“你们要是觉得痛苦,便再喝点酒吧!”
他们是下意识举杯喝下的,本以为是安抚的话,却是越喝心情越平静,甚至都彼此对望,冷汗淋漓。
显然,他们发觉了什么。
范昔年最先反应过来,对着红火火跪下,抱拳道:“请姑娘救我等!!”
其他几人慢了半拍,也想明白了其中厉害,同样跪下请求。
红火火有一下没一下的敲着桌面,思考片刻后,道:“有些事,我不想说,你们也不要多问。就算猜到了什么,也便当做什么也不知道吧!”
见他们低头不语,红火火继续道:“这座城到底发生了什么我还需要再仔细观察一二,你们既然喝了我的酒,想必短时间内城中的诡异对你们没多大的影响。但以防打草惊蛇,你们还是最好找个地方躲起来,暂时先不要出城。”
说完对那小公主道:“尤其是你和你的小书童,离开这里后不要吃城中任何的东西。唔……你要是好奇没忍住,也可以试试哦。”
小公主和她的奴婢感受到了一抹不怀好意,下意识的往后缩了缩。
……
离开酒楼后,红火火让他们回到各自的住所,不要对这里人说什么。包括芙妹的阿姐与姐夫。
见其担忧,红火火安慰她若能相救,定也会留下她阿姐等人后,芙妹才冷眼婆娑的连连道谢。
至于小公主二人,因为城中大多酒楼都住满了客人,红火火让芙妹把她也带回了府中安置。
小公主虽不太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但看范昔年等人的神情也知道事情严重,便没有推辞。
分别后,紫一文最先调侃:“我好像听闻,师仗大人以前有一世是龙岩国的皇帝啊!那刚刚那女扮男装的小姑娘,多少也算是师仗大人的后人咯?啧,怎么办?我好像在少女的眼中看到了爱慕之情啊!”
嘉木狠狠踢了他一脚,疼得他呲牙咧嘴。
红火火瞟了一眼还想再说些什么的紫一文:“其实,我好像还给你们收了一个小师妹,一文,要不你让她给你当师姐,你做最小的那个可行?”
紫一文立马捂嘴:“师傅,你给我说说小师妹的事呗?”
嘉木也不由的眼眸一闪,语气中有点埋怨:“师傅,你到底在外面收留了多少?”
“什么叫收留?当我和小师妹是阿猫阿狗不成!?”
红火火懒得理这二人,不耐烦挥手道:“她是魔族里的一个靠船生活的小丫头,其实是不是你们的小师妹还说不一定。我与她说好,待她能独自走出海域来到人族寻到我才收她的拜师茶!”
紫一文深有感触:“让师傅喝茶是真的不容易。”
红火火轻咳一声:“那个……你们不觉得灵儿还小,需要带回去早睡早起吗?”
灵儿面无表情:“嫌我们碍眼了。”
于是,两位徒弟很是识趣的带着灵儿离去。
红火火转身,伸出手。
阿月微愣后,刚做出抬手的动作,红火火便拉着他一用力,少年跌入怀中,搂着他的腰身消失不见。
再出现时是在城中的圣地荷花池边。
此时因为夜深已深,招揽游客的荷花池空无一人,只有夜空上的月亮倒印在池水中,波光粼粼,夏风微凉。
池边有一颗大榕树,上面挂满了游客祈福的香囊。
红火火带着阿月出现在上面,两人坐在树杆上,眺望远处的灯火人家。
她很自然的斜着脑袋轻靠在他肩膀上,
十指相扣。
“你好像又长高了?”
她说。
“快二十了。”
他答。
“恩…该及冠了呢!”
第三百六十八章:惊鸿一舞
乞巧节这天,城中的人流量已经达到了人山人海。
白天不仅可以免费吃喝玩乐,晚上荷花池中还有城主夫人再现惊鸿舞。
某处屋顶上,红火火独自眺望人越聚越多的荷花池。
嘉木,紫一文,还有灵儿三人出现,所见的是身边有微风环绕浮动。
她笑:“刚好二姐来信让我们回去了,把这里的麻烦揪出来后应该能赶上。”
紫一文无所谓的耸了耸肩,他头顶了小白虎还在流着哈喇子睡觉。
“师傅,你这封印挺霸道的,花了这么久的时间竟然才让它松动了一些。”
红火火没理他,对灵儿说道:“此事脱离凡尘,阿月无法插手,还劳请你护着他一二。”
灵儿看了阿月一眼,歪着头一笑:“好!”
见她应下,红火火又回头对阿月说道:“等会儿要是发生了什么,你可以什么都不做,但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阿月轻声应着,红火火垫尖摸了摸他:“嗯,乖!”
“……”
突然,人群中一阵骚动。
“城主夫人来了!”
也不知是谁吼了这么一嗓子,只见池中央那朵大得夸张的莲花缓缓绽放,有一盛装打扮的女子随着乐师的抚琴,歌姬的浅咛踏花而舞。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
荣曜秋菊华茂春松
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
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
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
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
……
屋顶上,红火火看得出神。
灵儿道:“听闻最先跳这惊鸿舞的是万年前人族最惊艳的天才千菱仙子,而词与调还有舞姿都是剑圣亲自想出来的。后因千菱仙子一舞动倾城,才流传出来,直到凡尘中也有人再舞。”
关于千菱仙子的故事就连异族的小修士都听闻过,何况是在剑门中特意打听过的红火火?
传闻万年前千菱是比如今的红伊伊还更天才美貌的存在,因此,所有的称号都不及世人唤的一声仙子。
在剑圣还只是个无名小子的时候,在剑圣小有名气时,在剑圣还不是剑圣的时候。人族一直是以她为希望,阻异族的千军万马。
后剑圣一剑而名,那两人并肩而立的身影便成了世人最看好的珠联璧合。
尤其是那一舞,所有人都说是剑圣专门为千菱仙子而创,此乃定情,故,千古流传。
后千菱仙子突然逝去,剑圣开始没有归期的闭关。为了致敬,后人很少再舞惊鸿。所以,红火火这还是第一次真正的在这个世界所见。
她看向同样有些看出神的阿月,感受到她的视线,他回头,星辰浩海,似有千言万语。
“这次,你……是否还是会……觉得熟悉呢?”
她的声音沙哑得有些模糊不清。
阿月沉默,点头。
“会。”
红火火闭目,好半响后抬头望着越来越红的寒月。
高三那年的冬天,大家都忙着低头备考,在这种压力下,学校举办晚会活动。微微因为是文艺部的,被大家推出来做为代表上台跳一曲惊鸿舞。
“初晓!初晓会弹古筝!”
还是初晓的红火火坐在最后面的靠窗的位置,她在偷看漫画,他的同桌慕长歌在拉着她的一缕头发有意没意的绕手指,一边写着新词曲。
“初晓!!!”
被老师这么一吼,初晓才从漫画里回神,歪着头无辜的嗯?了一声。
一时哄笑。
就这样,微微跳舞,她以古筝伴乐。
那天的露天晚会,轮到微微的时候,她因为突如其来的大姨妈疼得送了医务室。加上惊鸿舞是轻纱水袖,大冬天更不适合她跳了。无奈之下,初晓因为每次排练都在她身旁看着,所以穿上她的衣服替了场。
“那谁弹古筝啊!”
大家都望向了慕长歌。
慕长歌无奈的耸了耸肩:“我擅长的是吉他和钢琴。”
初晓道:“那就重新下个完整的背景曲给音棚室吧!”
主持人念了她的名字,她上场的时候只是想着希望背景音乐能来得及换。
趁着灯光暗下,她摆好起舞姿势。
啪的一声,灯光却是按照最初的计划打出两束。
初晓以为出了乱子,余光却见初旬不知何时也画好了古装,一身简单的白衣,眉眼倾城。
初晓还来不及好好感受是谁的心脏在胡乱的敲打,初旬抚琴,悦耳的前奏还有那突然下起的初雪融合。
场下所有人都在惊呼,初晓拂去杂念,只见她红衣,墨发,水袖舞,随着女生的咛唱还有琴弦的撩拨越陷越深。
初晓的母亲在与初启明离婚之前是个古筝老师,或许是几分愧念或者怀念,初旬从小就有学古筝的家庭老师。
而初晓,母亲虽然开始变得暴躁易怒,时常带各种男人回来,但客厅里的那把古筝,她每次都在酒醉时会弹起,对躲在角落里的初晓说着她与初启明当年是如何以琴为媒,誓言今生。
母亲死后,初旬的母亲虽然不待见她,但初启明交代了家庭老师教初旬的时候要带上初晓,所以这是她与他不怎么交流的几年里除了微微外,唯一连在一起的线……
前尘往事如梦,再回首只得叹息。
嘉木他们感受到了红火火的沉默,可见她再追忆什么也便没有多言。
阿月只是看着她,抿唇半响,别过头。
关于她,他知之甚少,或许…一点也不了解…
“不对劲!”
顺着灵儿的提醒,众人抬头,看见夜空上的月亮已经晚上被诡异的云染红。
“他们,都怎么了?”
屋檐下,密密麻麻的本地人或者外地人都从一开始的热闹便得安静。
他们目光空洞,像是失去了灵魂。
有风飘过,死寂无声,只有那琴那舞还在。
舞罢,女子停下。她抬头,冲着远处屋檐上的红火火等人嫣然一笑。
那笑,纯洁俏皮,仿佛只是个要做恶作剧的少女。
她的手掌凭空出现一朵莲花
莲花旋转,含苞绽放,从中飘出数枚莲子,嗖的一声,以及快的速度穿过一个又一个人的胸口。
所过之处,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吞噬了一般消失不见,留下一个个瘆人的血洞。
一切都发生的太快,嘉木与紫一文飞升上前去阻挡的时候,莲子已经夺走了数几十个人命。
第三百六十九章:我死之时
红火火眼见要踏入池中央,那抚琴的男子挡在她身前。
他身形僵硬,却是两眼痛苦,似乎有千言万语,但一直都没来得及说。
他,是一个普通的凡人。
红火火收手,后退几步,脚点在池年。
少女从抚琴男子身后探出头,眨了眨眼睛,一脸的深情与感动:“相公,你真好,又保护了莲儿呐!”
红火火皱眉,看着身不由己的抚琴男子问道:“城主文鸿谌?”
男子不言。
女子呵呵笑着:“相公,她问你话呐!”
如此,抚琴男子才僵硬的开口吐出一字。
“是!”
红火火一时无言,看向一旁同样身形僵愣,却满目恐惧的歌姬。
远看没发现,如今凑近一看,却见长裙下是一条蛇形尾巴。
“蛮兽族的手法?”
人族要说最恨的,魔族第二,蛮兽族第一。
蛮兽族有一手段,能让人或者动物在被他们割下身体后还能保持活着。
一开始是为了保持食物的新鲜,后来是为了让敌人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肉被一点点吃掉,以此取悦心情。
而为什么不说那歌姬是妖,是因为歌姬的上半身同样是普通凡人的气息。
少女毫不在意的点头:“是呀,她勾引我相公,我很伤心,就把她的下半身给砍了,换上蛇的身体后,看她怎么和男人欢愉!”
多纯真无辜的笑脸啊,说出的话却是冷寒残忍。
岸边,嘉木与紫一文在阻挡莲子继续杀人,而那些空洞的凡人都渐渐回神,环顾四周看到一具具没有心脏尸体,他们尖叫,四处散来逃走,却只是围绕城中,没有一个往城外逃,哪怕,城门大开。
他们要是不动,有嘉木他们在,死的人也会少一些。可如此乱动密密麻麻的人,莲子在人群中穿梭,一具具空洞的尸体倒下。
这些就算了,那些躲在房间里偷偷观察他们的本地人全都冲出,褪去慈祥善良友好的面孔,像是饿了无数天的野狗,扑向那些尸体,疯狂啃撕咬啃食,直到地面的血迹也被舔干。
场面更加混乱,惨叫连连,无处可逃。
少女没有去看那些血腥场面,而是乐呵呵的对红火火问道:“姐姐身上的气息很好闻,不知斗笠下相貌如何呢?”
红火火想了想,取下斗笠,露出那张妖艳的容颜。
少女笑得更开心了:“姐姐是修士吗?莲儿也杀过了几个散修,姐姐还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一个呐!”
说完对着湖面看了看自己这张纯真烂漫的脸,几分无奈的语气道:“看来又得换皮了!”
红火火面色如常,反问:“妖族的画皮之术?”
少女点头:“是呀!很好用的,能让莲儿一直漂亮下去呐!”
“那你人族的剑法可会?”
少女歪着头想了想,皱眉道:“剑法是会一点。但剑门的不会。毕竟莲儿现在在人族地盘,剑门的那些弟子规矩实在是太麻烦了,死了一个,很容易招来他的师兄师姐过来查看,所以至今没有学会。”
说完,看着红火火慢条斯理的抽出腰间软剑的动作,眼神一暗:“姐姐是人族剑门的弟子吗?这可有点麻烦了。”
想了想,又无所谓道:“算了,这里也快呆腻了,姐姐生得这般好看,杀了你再夺了你的脸,换个地方也是可以的!”
“恐怕不可以哦。”
“是吗?虽然莲儿看不透姐姐和两位哥哥的修为到底是何等境界,但剑门弟子好像有个不能滥杀凡人的规矩呐?”
话落,那抚琴男子和蛇身歌姬都挡在了少女的面前。
红火火笑了,抽剑的动作不停,冷讽不屑,一剑挥下。
少女明显没有想到红火火如此毫不犹豫,施法阻拦,光盾破碎,最后是歌姬毅然决然挡在抚琴男子的面前。
霎那间,歌姬的人身终于与那蛇身分开,她的脸上露出短暂的解脱。
她努力的回头,看了一眼愕然的抚琴男子,张了张嘴,轻声唤着他的名字。
“文鸿…来生…再会…可好……”
闭目间,红颜已逝。
少女拉着抚琴男子左右相看,小脸担忧:“相公,你没事吧?”
抚琴男子死死的看地跌入池中渐渐下沉的歌姬,血染眼眸。
看着他在哭,少女担忧的神色渐渐冷却,她一巴掌扇在抚琴男子脸上,怒呵:“当年我这般跌入池中的时候,也便未见你这般伤心过!!”
抚琴男子回神,似乎拼尽了所有的力气,只是恳求道:“杀了我……”
少女脸色越发冷却:“你想殉情?相公,莲儿死的时候,你为何不想着殉情呢?”
红火火冷眼看着,见少女怒然回头,呵问:“你不是剑门的弟子吗?为何要滥杀凡人?”
红火火语气平缓:“她身上有死人的气息,应该不止一次在你的控制下吃了人尸。对于普通凡人的她而言,哪怕我不杀她,她也和这座城里的大部分居民一样,每日每夜都在忍受尸毒的吞噬。于她而言,死了应该比活着好。”
“那我相公呢!?他可一直都没吃过一人!你为何想要杀他!!”
红火火抬眸,对上抚琴男子求死的决意。
“他……不是杀了你吗?”
少女哑然,低头沉默,咬着嘴唇满腹委屈。
“相公他……不是故意杀莲儿的。”
想到什么,气塞鼓鼓的:“你是怎么知道的!?”
“你吃那么多的心脏,不就是想救你肚中孩儿一命吗?他现在似生非生,似死非死,留有一点意念传递给了我。”
在她从荷花中翩翩起舞的时候,站在屋顶上发呆的红火火便知晓了这座荷源所有的因果。
抚琴男子似乎并不知晓少女肚中有孕之事,眼神里的愕然比歌姬死时还要更甚。
少女抚摸着平坦坦的小腹,面露母意,几分娇羞与期许。
她抬头,对抚琴男子道:“相公,你把我推入荷花池里的时候,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你我怀孕了。后来,我努力的想救活他,可总是差一点,怕你伤心,所以便一直没有告诉你。”
她上前,轻轻靠在抚琴男子僵硬的怀里。
“相公,这里大部分都是习武之人,虽然心脏比不过婴孩与修士的,但胜在数量多,应该能让我成功踏入元婴境,届时,我把我们的孩儿炼制成鬼婴,他便有可能继续在我肚子里长大,然后我们一家三口不计前嫌,找个没人打扰的地方隐居生活可好?”
……
第三百七十章:那一抹笑(上)
要不要听一个故事?
螣木国有一村落,里面走出一荷家小子,生意越做越大,几百年后,穷得吃不起饭的村落成了一座大城,城主世代为荷家,城名取名荷源。
又经历几代传承,当代城主与妻伉俪情深,哪怕从未有子也恩爱多年,不曾娶妾。
或许上天怜悯,终老来得一女,取名荷莲。
荷莲与寻常小孩不同,大夫说她生了病,哪怕不吃不喝也容易发胖。求医多年,各种手段都用上,荷莲虽廋了一点,但也差一点丢了半条命。
如此,二老心疼不已,也不再强求,只愿她吃好喝好,平平安安。
发胖的荷莲一直被欺负,学堂里的同学,街上的百姓,府里的丫鬟。
每次遭遇这些,荷源都会努力扬起一抹自认为最友好的微笑。
她希望能交到朋友,可在别人的眼里,只会更恼怒的冲她丢石子。
懵懂的他暗恋学堂里的一个男同学,他叫文鸿谌,他和别人不一样,他成绩好,长得好,总是一个人默默读书,别人欺负她的时候,他从未参于。
当然,也从未帮助过。
暗恋一个人无非就是自信的人也会觉得自卑,何况是本就自卑的荷莲?
走过他的书案会假装随意的抚摸了一下他的书本,脸红不已。
上课瞧着他发呆,突然的对视,脸红不已。
他感冒请了假,她在他的院子外来回的走,却始终没有鼓起勇气进去。
……
他好像是孤独的,和她一样?
世人说他唯一不足的,那便是他父母早逝,家境不好。能一直在学堂,还是因为荷莲求着父母偷偷替他佚名资助。
佚名里,她称他为书呆子,有时候一封月银钱寄给他的时候,里面会有她从小写到大的信。
她说,呐,书呆子,你不要难过,我会一直在你身边,永远。
她说,呐,书呆子,听说你受伤啦?我给你寄的膏药你要用。
呐,书呆子,我得到了一些糕点…
呐,书呆子,我自己做了一些糕点……
呐,书呆子,你要及冠啦。
呐,书呆子,你喜欢我吗?
……
文鸿谌曾一直想回信问问她是谁,可每次的信封都是信使送来的,只有目的地,没有来时人。
他知道,那个一直与他在信里喋喋不休的人应该就在他身边,因为照顾他孤傲的性子,才以此护他。
他告诉自己,自己不是孤独的。
及冠之后,文鸿谌,准备入京高考。远行那天,他再次收到了信封。信封很厚,一路的盘缠,还有那句等他归来的字迹。
这一去,他虽考得不错的成绩,但出众的相貌让他被皇宫里有同袖癖好的太监总管看中。
文鸿谌的傲气自然不从,甚至意气风发,高骂皇室迂腐,若再不好生治一治,迟早被隔壁的龙岩国吞闭。
一时之间,沉迷后宫的皇帝恼羞成怒,本该步踏青云的文笔公子被打断了手脚,扔在乱坟岗。
荷莲听闻这个消息,便不顾自己不易奔波的身体马不停蹄的赶往京城,她把他从腐烂的地府门前拉了回来,大半的家业散去入了皇宫,治好了他的手脚。
少年郎被抬回了故乡,一度的想自我放弃。
他把熬好的汤药砸向胖乎乎的荷莲,怒问她为何救下自己?这个国家如此腐败,救他之后他该何去何从?他与她什么关系?很熟吗?
她没有在意被烫伤的手腕,第一次鼓起勇气面对面的冲他扬起那抹讨好人的笑。
她张嘴,想说出那份从小到大的联系。
可话还没说完,房门被推开,她的远亲表妹韩云兰一脸担忧而来。
表妹家道中落,看有些一些亲戚的关系上,荷莲的父母接济了她们一家,所以韩云兰与荷莲文鸿谌也算是一个学堂里一同长大的孩子。
韩云兰有一副好嗓子,唱起歌来像那动听的百灵鸟。加上长得不错,大家都很喜欢她。
荷莲一直很后悔那天没有把那些该说的话对文鸿谌说完,以至于后来想再说的时候,发现她救回来的少年与韩云兰私定终身。
一开始她不知道一直对别人保持距离的他为何会突然对韩云兰倘开心扉,只道是男才女貌,她愿祝福。
奈何荷莲的父母自知时日不多,偌大的家业荷莲独自担不起,知道她付出了那么多,却成全别人,气不过便以从京城救文鸿谌花了大笔钱,要么还账,要么入赘荷家。
文鸿谌留下欠条,想带韩云兰私奔,等在外攒够了钱再回来还荷家人情。
韩云兰没有去,甚至反而希望他答应入赘。
“我的父母家人都在这里,我不能跟你走!你入赘后便是下一代的城主,荷莲身太胖,体太虚,大夫早就说过她活不了多久的。我可以等的,文鸿,我们这么多年都等了,再等几年又有什么关系呢?”
文鸿谌被京城禁止再入官,只会读书的他离开荷莲无法生存。
不管怎样,他还是丢下了高傲的头,同意了入赘。
新婚之夜后的第二日,他从睡梦中醒来,才知自己喝的酒被荷莲的父亲放了大量的合欢散,从而一睁眼便瞧见面前肥胖而娇羞的荷莲,他恼羞不已,当着她的面干呕起来。
她想去抚他,他一把推开。
她在他的眼里看到了一片厌恶。
她愣神,下意识的扬起那抹讨好的笑……
不久,荷莲的父母归去,文鸿谌当上城主。荷莲为了表达自己的信任,把所有的家业交于他打理,毫无保留。
她做了很多糕点和饭菜,只要他哪怕有一次来到她的院子拿起筷子尝一尝,便应该知道她是那个总是给他寄东西的写信人。
可惜,他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新婚之夜后,一直与她分房而睡。
荷莲安慰自己,他的心中住着
韩云兰。她这种人本该得不到他的人,如今却是得到了,应该给他一点时间,或者……自己应该学会满足。
这一天,正在做饭菜的她晕倒了。
大夫说她有孕,刚满两个月。
大夫劝她最好不要留,毕竟她的身体太虚,生孩子可能会要了她的命。
那天,阳光极好。她抚摸着肚子上一层又一层的肉,笑着说:“哪怕是死,我也要把相公的孩子带来到这世间……”
她想等三个月胎稳住的时候再把这个消息告诉文鸿谌,可惜等到那天的时候,不知怎的韩云兰最先知道了。
第三百七十一章:那一抹笑(下)
韩云兰约荷莲在那荷花池边,像小时候一样,她讽刺她,嘲笑她,说了无数难听的话。
荷莲只是静静的听着,想着她是文鸿谌的心上人,她抢走了他,她生气骂上几句也没什么的。
直到,韩云兰恼怒时说起了书信。
她说他偶然一次发现了她写给
文鸿谌的那些手稿,同时又在文鸿谌那里现发现了他收到的信。
两相对比,她便唤了他一声书呆子,从而冒充了她。
她说,她此生最后悔的事,便是劝文鸿谌入赘荷家。可惜等她发现的时候,那人对她止乎于礼,敬而远之。
说完这些,她试图推发愣的荷莲入池中,结果没想到荷莲虽然体虚,但那身肉让她没有被推倒,反而差一点自己被甩出去。
惊呼时,文鸿谌出现,他想去拉韩云兰,速度太快,撞到了荷莲。
文鸿谌不知荷莲与韩云兰同时入水,待他好不容易摸黑里把韩云兰拉上来的时候,发现不见荷莲身影。
他很恼怒,以为是荷莲故意推
韩云兰,甚至冷眼不救便回去了。
安抚好哭哭啼啼一夜的韩云兰,文鸿谌本想回去问荷莲一个交代,却听见下人来报,荷花池有一具浮尸,已经水肿不堪,但能认出,是一夜未归的荷莲……
那晚,本来就不会游泳的荷莲,因为怀孕水中抽筋。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跌入黑暗的深渊里,抬起的手一直在等待她想等的那个人去拉她一把。
她,没等到啊……
她,等不到啊……
池底有一朵盛开的莲,它是血红色,看上去十分诡异。
而沉入池底的荷莲落在了那朵红莲上,莲花融入她的体内,消失不见。
次日她的尸体要被打捞上来的时候,城中的算命先生说池底有大不吉,捞尸上来就是捞它。
算命先生已有百岁有余,名气很响,可谓是德高望重。如此,百姓都囔着不许捞尸。
站在岸边的文鸿谌只是远远看了一眼荷莲浮起来的尸体,或许是因为心生愧疚,他选择逃避,同意了沉尸。
就这样,荷莲的尸体被绑上了石头,再次孤独的沉入池底。
水茫茫,甚凄凉……
那天沉尸后荷源城下起了大雨,闹得人心惶惶,关门不出。
因为,百岁算命先生的心脏被挖了,惨死家中。
半月后,雨虽停了,但池中的水溢了出来,整座城被淹到小腿的位置。
再后来,水退了,大家以为生活能恢复正常的时候,城中小孩一个个消失不见。城中的大人,一个个与算命先生的死法一样,心脏被挖走。
荷莲,回来了!!
奇怪的是,大家尽管怕,但没有一个有离开荷源城的念头,甚至看到那些尸体后,会争先恐后的去抢食。哪怕吃上一口便幸福到无比满足,久而久之,若是不按时吃尸体,反而会痛苦难耐,以至于开始引骗外地人过来。
荷莲瞧中的心脏被她吃了,尸体百姓吃。荷莲瞧不中的便把他们便成城中人这般人不人鬼不鬼,想尽办法引入其他外地人。
有官差发现不对,派出一名少将军前来调查,荷莲派出手下以美色与金银财宝引诱,让那少将军不仅不调查,还帮助遮掩,甚至从外面拐走小孩送来。
为何不让那少将军也成为城中百姓的境地?因为那少将军也算大有来头,时常有进京城的机会,难免有被人发现身上不对的气息。
再者,有的人,本来就是鬼。
比真正的鬼还要丑陋的鬼。
那少将军,便是这样的人物。
荷莲再见文鸿谌的那晚,城中雨还没有停,韩云兰在唱歌,满眼深情的看着文鸿谌,投怀送抱,问他为何还不愿娶她?
文鸿谌虽然喝多了酒,但还是摇了摇头,推开了她。
他说他欠荷莲,此生不会再娶妻了。
她问他,那从小到大的那些书信,他就不欠她韩云兰了吗?
文鸿谌沉默,他望着韩云兰,张了张嘴想问点什么,但他最终什么也没问。
荷莲死后的那一晚,他去第一次去她院中坐了很久,看到小厨房里她做的饭菜糕点,虽然冷了,但他鬼使神差的第一次拿起了筷子。
就如荷莲所想的那一样,只要他哪怕吃上一口,就应该能猜测得出与他书信来往的到底是谁。
文鸿谌认出来了,可他否定了答案,因为他害怕承认自己错了。
荷莲死了啊!可能还是他推下去的!他若是得到那个答案,那他……该怎么办……
能怎么办呢……
从小到大所有的记忆扑面而来的折磨他的时候,荷莲回来了。
她换了一个身体与面孔,看上去只是眉目清秀。
她的身上是止不住的怨气,可在他面前,还是像以前的那个她一般,会娇羞的低着头,搓着自己的衣角,往后努力的扬起一个讨好的笑容。
她问他:“相公,我如今变得好看了,你可不可以,不要离开我了呢?”
……
再后来的故事也就那样了。
荷莲没有杀韩云兰,只是用蛮兽族的手段给她的下半身接上了蛇身。
她要她一直扭扭捏捏的走路,然后在她与文鸿谌欢愉的时候唱首曲子来听。
她不喜欢文鸿谌再拒绝她,用魔族的手段控制他,他成了她永远会第一时间保护她的骑士。
可惜,她肚子里的孩子不管她吃了多少孩童与心脏,也只是勉勉强强的让他留下一丝微弱生机,却多年未再长大。
这一次,她安排了这么久,决定要一举结婴。只要如此,就有可能让胎胚继续在腹中长大。
哪怕十月之后是个鬼婴又如何呢?
她荷莲想要的,始终不是报复城中给她白眼的百姓,更不是想抢走她所有东西的韩云兰。
她啊,只想有一个长得不丑的身体与脸,与文鸿谌还有孩子好吃好喝,平平安安的……活着啊………
(完)
……………………………………………………………
………
【尽管没有多详细的写荷莲的故事,可还是写着写着会很难受,说不出来的难受。
感觉自己就这样敲出的一个又一个的文字,就决定了那个角色的悲喜一生。
有点怨自己,这样对她。】
第三百七十二章:诡异红莲
红火火冷眼旁观着荷莲扑进文鸿谌的怀里,突然说了一句:“你或许,从一开始就不必用控魂术控制他了。”
荷莲抬起她可怜兮兮的小脸,也不知在想些什么,她摇头:“不要,我怕相公又会丢下我跟别人走了。”
说完,轻叹一声,从文鸿谌的怀里退了出来。
她对红火火道:“看样子,他要是再挡在我面前,你便真的会再杀了他?”
“还是那句话,他杀了你,他不该死吗。”
荷莲娇怒:“我也说了相公他不是故意的!”
“可我挺想借此机会杀了他的!”
“哼,才不要呐!”
说完,小手一挥,文鸿谌身体飘向岸边。
“方萍。”
是那夜在树下与凡人欢愉的女子。
她接住文鸿谌后,单膝跪下。
荷莲深深的看了文鸿谌一眼,冲他扬起那一抹笑后,对方萍道:“带我相公离开这里吧,也算是两清了当年我救下你的恩情!”
一颗莲子飞去萍儿手中。
方萍抬头,瞧着红火火的目光闪了闪,低头,应下:“是!!”
说完,便抓着文鸿谌的肩膀向城外的方向快速而去。
收回视线,荷莲回头:“你为何不拦着?”
红火火抿唇。
回不回答其实对于荷莲来说并不在重要,她呵呵笑着,与这荷花池的风一样格外清凉。
“去池底一战吧?里面有我布置的结界。”
红火火点头:“好。”
荷莲转身,在沉入池水中时候,她曾背着红火火说了一句。
“呐,如果你们早一点来到这里……”
早点来到这里又能怎样呢?荷莲没有说出。
红火火持剑,跟着她沉入池中。
水面上的光渐渐远去,水茫茫,自成两界,触不可及。
红火火突然很想伸手去拉住荷莲,可握倾城剑的手紧了紧,最终什么也没有说,什么也没有做。
荷莲被那朵诡异的红莲污染的心神,她意识到自己变得不再是最初的自己,她的怨气让她杀了无数的人,吃了无数的婴孩。
她给自己选择了两条路,一条,无人阻挡,成功踏入元婴。第二条,或许会引来红火火这等高阶修士,从而杀了她,让她与她腹中的胎儿从红莲那里得到解脱。
最后的那条路是她最后一点真正属于自己完整的意志,可惜太薄弱,她依旧会拼命的与红火火厮杀。能活着,便活着吧。谁,又不想贪生呢……
……
方萍带着文鸿谌离开荷莲镇,不知飞行了多久,她把他丢在一条可以见到人烟的路边。
看了看手中莲子,方萍终于扬起了一抹妩媚的笑。
见文鸿谌豪无动作的僵在那,她眼眸转了转,讥讽一笑:“放心,荷莲会死的,她死了之后,你身上的术法便会消失,到时便能与我一样,天高路远,任你自由了!”
文鸿谌本就僵硬的身体变得更僵硬,看着他目光里担忧的情绪,方萍上前把玩着他的一缕发丝:“真可惜啊,因为誓言的关系,荷莲没死,我便不能背叛她。无福消受你着美人了,索幸啊,你也只是个凡人,迟早枯骨一具,也只有荷莲会愚蠢到只想要你!!”
感受到身后有人追来的动静,方萍不再逗留,丢下文鸿谌朝树林深处跃去。
半响后,灵儿骑着一只白虎而来。
白虎嗅了嗅,抬头看向方萍逃走的方向虎哮了一声。
灵儿皱眉,思量片刻摇头道:“算了,不追了。”
白虎又咆哮一声,灵儿无奈的揉太阳穴。
“我知道是阿月交代的,可红火火也交代了让我只需要护在阿月的身边。你还小,除了当一下坐骑,一点战斗力也没有,让你独自去追的话,可能紫一文的媳妇就成了那叫方萍的坐骑了!”
目光淡然的看了文鸿谌一眼便收回视线,对白虎道:“回城!”
文鸿谌一直站在原地,直到天渐渐微亮的时候,他看着天边的晨曦越来越不安。
终于,第一缕光撒在他身上的时候,他的身体能动了。
张了张嘴,也能想说什么便说什么了。
他茫然的又呆立片刻,突然朝着来时的路疯狂的跑去。
可惜他毕竟只是凡人,他无法真的分清来时的路在哪儿。他不停的跑啊跑,累得气喘吁吁的时候,终于遇见了一个路人。
他问路人荷源城怎么走?
路人茫然摇头,说这里已是龙岩国地界……
两年后,藤木国昏君无道,朝廷腐败,龙岩国发起战歌,步步直逼京城。
当文鸿谌一路在兵荒马乱中流浪,倾尽所有,步履阑珊的再次回到荷源城时,他看到的只是一片荒域,还有干涸的荷花池。
他跪在那,又笑又哭,又哭又笑……
两年前,荷莲与红火火在池底的结界大战,活着出来的自是红火火。
红火火的掌心有一朵诡异的红莲,她看了半响,想起荷莲死于她剑下时,问当年她沉入池底时遇见的是若是她,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叹息:“被金蝉脱壳了…”
话落,红莲灰飞烟灭。
荷莲的灵魂被那朵诡异红莲侵染得太严重,临死时靠着最后的清醒,把所有的罪孽都自己担下,送肚中强留下的胎儿进入轮回,而自己将独自永生永世的寂灭……
“合欢。”
“嗯?”
“为什么荷莲腹中的胎儿会与我共情呢?”
随着红火火的修为提升,合欢也开始从那个几岁的小丫头长成了豆蔻少女的模样。
合欢越来越看不透情绪的眼眸望着天边渐渐亮起的晨曦,答:“可能……是剑十一的肚子里,同样夭折过死婴……”
果然啊……
红火火下意识的低头,手掌轻轻放在了自己平坦的小腹上……
听闻阿月执意让灵儿去追过那个叫方萍的女修士,红火火不解。
阿月道:“不知为何,我感觉有一股很不好的气息被她带走了。”
“如此,应该是我眼拙,没想到这孽障自断羽翼,分出一缕附在了荷莲给的那颗莲子上。”
灵儿懊恼:“应该怪我,我也没看出来,早知如此,当时应该继续追下去的!”
事已如此,天地之大,也无法再轻易揪出那红莲,瞧瞧到底是何等妖物为何作怪。
第三百七十三章:寻个可能
虽是死了一些人,在嘉木与紫一文的合手之下,也终于全部拦截住了那些吃心脏的莲子。
莲子拿回了剑门中的佛宗,由里面的那些和尚超度,让死在它们之下的亡灵早日散怨投胎。
至于那些因为被迷惑心神失去理智,或多或少吃过人尸的地人,他们身上的尸毒只有最近两三年才少数几个可以被解开。其他的已深入骨髓,红火火虽在剑门试炼层里学会了那可以从死神手里夺人的一剑,但前提是必须神魂都是完整的。
他们现在人不人鬼不鬼,只能被关押起来后,最终忍耐不住痛苦自杀而亡。
无能为力。
一时之间,荷源城几乎被全灭……
要说不幸中的唯一之幸,便是芙妹的阿姐与姐夫正好是不久前才回去定居的,所以是幸存者中的一个。
只是他们的其他家人,包括一直在等在外漂泊累了的儿子回家的父母,也没能在痛苦中忍耐下来………
活着的都搬离了这片伤心地,故而,荷莲城的荷花不再盛开,乞巧节的惊鸿舞也成了永恒的传闻。
空荡荡的荒城,加上附近的野狼群,成了武林人士历练探险的地方罢了。
唏嘘,叹息……
阿月第一次杀人,是杀了那贪污腐败的少将军。
在灵儿去追那叫方萍的女修士的时候,阿月发现那人在士兵的拥护下准备离城。
修士的事他无法插手,但凡人之间的事,阿月并不想袖手旁观。
手中剑阻拦,一挥一落,无论对方如何跪地求饶或者厉声威胁,他都没有丝毫的犹豫……
荷源城之事随着红火火的破水而出尘埃落定,范昔年等人收拾好行囊,他们会继续过着他们的江湖生活,至于芙妹的阿姐与姐夫,他们也决定再次提起手中刀,扫天地间他们能平之事,或许就能少几个不得不与家人生死两别的可怜人。
分别那天,范昔年走在最前面,他的伙伴追上了他的脚步,其中一个把着他肩道:“师兄,那晚只有你出去看了情况,给我们说说,他们是不是真的是一群神仙啊?”
“是呀,师兄!神仙是怎么打架的啊?”
“师兄,到最后你有没有看到那斗笠仙子红纱下的容颜啊?”
“师兄,你别走这么快嘛。没看到我们几位师妹在后面念念不舍的吗?”
范昔年停下脚步,回头,果然看见那两位师妹已经落后很远,也依旧念念不舍的回望。
山上山下本是陌路,此一别,说什么江湖路远,实乃天地之大,此生怕是永远不会再相见了吧?
“范师兄。”
芙妹看着他,情动的眼眸有些若有所失的无措。
范昔年微愣,想起那晚他离开房间,见到了那抹逆着晨曦破水而出的红影。
她回头,虽身有重伤,脸色几分苍白,但同时也衬得那眉间的朱砂更加明艳。
想他范昔年,自认红颜皆为过客,他没有一次的动心,始终是冷静的看着身边人渐渐动情的眼眸很是不解。
如今……
“芙妹,此事了结后,我会独自一人出门历练。”
芙妹身体一颤,不解:“为何?”
范昔年抬头,有风吹来,笑声坦坦荡荡:“看了山中仙,便想去寻一寻自己是否有那个可能……”
……
小公主与她的婢女也要道别了。
她看着阿月,抿唇许久,终什么也没有说的转身。
腰间的玉佩划过一条弧线轻轻摇晃。
阿月有些头疼的抚额,开口唤住了她。
“水公子!”
小公主回头,便见阿月一身玄衣,却白如嫡仙。
他浅笑,道:“一路保重。”
小公主微愣后扬起了一抹释然的笑,明艳灿烂。
“保重!”
说着,带着婢女,这次真的不再回头。
走了一段距离后,婢女上前,低声问:“公主,你看上去很开心?”
小公主点头:“你知道我当年为什么给你赐名翡翠吗?”
奴婢摇头。
小公主手中的折扇有了潇洒之意:“我曾在父皇的御书房里看到了篇民间故事,故事里我们龙岩国的某位先皇曾在一国当过质子。先皇喜欢了那个国家的一位小姐,小姐身边有个丫鬟名为翡翠,后成了我龙岩国岑永大将军的夫人。”
“啊?我怎么没有听过啊?”
“这已经是几百年前的故事了,你没听过很正常!”
“唔……那然后呢?”
“然后……那位小姐成仙去了,丢下我们的先皇孤其一生,后宫佳丽三千,却始终没有立谁为后。直到死后立碑,才有遗诏宣世,立那位小姐以妻之名,伴他同椁而葬。”
“当时看了这个故事我就在想啊,那位成了仙的小姐是欠我们先皇的,我若是她,定然才不要什么仙,只需要那一人的不离不弃。所以,我便为你取名翡翠,同时求着父皇为我改了名号为火,希望有一天也能遇见只倾心于我的男子。”
龙岩国所有百姓都知道,当朝皇帝有个最得宠的小公主有个奇怪的名字,为水火火……
奴婢歪着头,还是不太明白:“那,这与公主你这般开心有什么关系呢?”
小公主笑容一顿,终还是多了几分苦涩。
“我好不容易遇见了一个心动的少年,可他竟然成亲了!我不笑,难道堂堂龙岩国公主还拉着他哭着求着做妾不成?”
婢女愣住,慌了手脚:“啊?公主你喜欢的是那个叫穿玄衣的少年吗?”
“什么少年!他都成亲了!是个老男人!!”
“额……”
可那’老男人’真的很好看啊……
“公主,你也别太难过,或许是因为他们不知道咱们的公主是女儿身。若是知道了,定然亮瞎他们的狗眼,恨不得立马去向皇上提亲呐!!”
小公主想了想,笑容再现:“也对!!老男人无福!天地之大,总会遇见一个有福娶本公主的!!”
……
送别范昔年与小公主后,嘉木他们左看看红火火,右看看阿月,欣欣然的耸了耸肩,选择闭口不言。
红火火冷哼了一声:“呵,烂桃花!”
阿月点头:“彼此彼此!”
“………”
“………”
在嘉木的以师兄之名的目光示意下,紫一文不得不当那电灯泡试探的问了一句:“那个……师傅,我们接下来去哪儿呀?”
第三百七十四章:吾日三省
红火火白了他一眼:“寻桃镇的结界要开了,自然是回去,顺便把这几个莲子拿给让那群和尚度化!”
说完,又斜眼看向阿月,挑眉,抬手。
“牵?”
阿月嗯了一声,抬手,相扣。
凤凰出现,红火火拉着阿月乘风而去。留下嘉木他们彼此看了看,无奈一叹。
紫一文不满的更了哼:“弄得谁没媳妇似的!是吧,师兄?”
说着让小白虎化为坐骑。
“嘿嘿,师兄,师弟就先走一步咯!掰掰~”
“……”
剩下的便只有嘉木与灵儿。
见嘉木看向她,灵儿眼皮一抽。
“哥哥,我们没有嫂子,也没有坐骑。”
嘉木轻咳一声:“呃……你要不,化回真身?”
这对兄妹是存在古书里的龙族,因为太过稀罕,不能随意化形。
见灵儿幽怨的看着他,嘉木再次尴尬轻咳。
“嘿……还是我化吧,飞得高一点,云雾的遮掩下应该不会轻易暴露。”
灵儿问了一句:“哥哥,如果你以后找了个嫂子,她把我们使唤成坐骑该怎么办啊?”
“……”
嘉木沉默,真的认真想了想,然后苦着脸道:“一家人,骑一骑……也没什么吧?”
“就像人族欢愉时,彼此互骑?”
嘉木猛咳,一时脸红:“灵儿,你还小,胡说些什么?”
灵儿白眼一翻:“我只是血脉觉醒得早,龙族成长得慢影响到了我外表的发育了而已!你师傅的房间里那么多小人书,有时候还会自己翻页,不想看到也难!”
只有了解红火火的都知道,她有时候会对着空气自言自语,而小人书也会经常悬空自己翻页。
红火火说那里有个人,她的名字叫合欢。
可似乎除了红火火外,其他人都看不见,也听不见。
……
剑门,佛宗寺。
因为在这里呆过一年半载,红火火再次过来也算是熟门熟路。
一扇朱红色的大门立于山顶,轻轻扣门,佛门开,有小和尚探出脑袋,红火火摸了摸他的光头,随他进入。
山中有山,另外乾坤。
远远一见,杏黄色的院墙,青灰色的殿脊。参天的菩提木,寥寥升起的云烟,还有一步步延伸到山顶的石板路。
路上,有挑水的和尚,他们每日用这最普通的方式徒步把山底的泉水打往山顶各处。
佛门回响起了“当当”的钟声,这是
万年前剑圣的一句“吾日三省吾身”,特以,佛门宗每日便有了三省钟,提醒着弟子该认真检查一遍自己有没有懒惰,放弃禅意?
弟子听见,皆会放下手中所做,打了一声佛号,以示赤子虔诚。
小和尚喋喋不休的说着,她当年走后,就再也没有外人进来。小和尚甚是无聊,可惜师兄和方丈们始终不放他出去。
“不过,一直不说话的无言师伯突然开口了。他说我将遇见自己的道缘,在寻桃镇的结界打开的时候。届时,天大地大,我只需要跟着那个人走便是!”
所谓的无言师伯,其实他的辈分与身份至今大家都不清楚。
明明穿着普通弟子的袈裟,每日做着普通弟子的事,可大家都不知道他是从何时就在这里的。仿佛他一直都在,加上德高望重的方丈大师待他持平辈之礼,便不管大小都唤其一声师伯。
红火火的脚步一顿,侧头想了想每次见到无言师伯,不管从哪个方向,仿佛看到的永远都只是他的侧影或者背影。
“唔,我就说吧,他不是哑巴!”
没有人见过无言师伯开口,都以为他是哑巴。当年红火火便与几位师兄打赌,她赌其并不是真的哑巴。
小和尚笑得很是开心:“是呀,师兄们输了,所以一直等着你回去,在他们的光头上画乌龟呐!”
想起那段时间与合欢在这里过的咸鱼生活,红火火问不由的嫣然一笑。
小和尚看得有些痴,连忙羞红着脸,十指合掌:“阿弥陀佛,阿弥陀佛,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小和尚还小,不可以东想西想!”
念完,小和尚又愁眉:“可我都活了几千年了,还是没有一点点的长大。”
红火火噗呲一笑,一拍他的光头:“就算等你长大了也不可以东想西想,没听说过吗?山下女人都是母老虎,最喜欢吃的便你这种细皮嫩肉的小和尚了!!”
小和尚呆住,回神的时候红火火已经提着裙子向方丈的院子踏去。
他打了个寒颤,再次念道:“阿弥陀佛,阿弥陀佛,小和尚还是不要下山了……”
……
红火火见到了方丈,方丈的耳朵很大,看上去还有些发福,就像是数钱的土财主套上了袈裟成了假和尚。
方丈端坐在大殿最上方的蒲团上讲着法经,见火火到来,退下众弟子,禅门关上后,方丈挺直的背驼了下去,手中念珠随意丢开,眼皮一抬:“否?”
红火火习以为常,手一招,有酒有肉,大摆金佛前:“善?”
方丈一幅半死半活的眼睛一闪,举起大拇指:“大善!!”
酒是薄荷师傅酿的五谷酒,肉是红火火亲自下的厨。
一眼看去,没有一片素菜。
见那么大块的东坡肉被方丈送进嘴里,没嚼几下就又夹起了下一块,红火火赔笑的给他倒满了酒。
明明任何修士一喝都会醉的五谷酒,方丈喝了只是不停的打着酒嗝,不用那解酒的熏香,也保持着清醒。
方丈点头:“也不知道这叫苏东坡的哪位神佛,他的肉当真回味无穷!”
“嘿,等方丈坐化之后,你的肉肯定比他的更好吃!”
方丈满嘴肉几分得意:“应当如此!届时,你可记得把我的肉放一块在我的坟前让我也尝尝!”
红火火爽快答应:“好嘞!!”
吃饱喝足,方丈用指甲挑着卡在牙齿上的肉,又开始那副要死不活啥也不求的懒散眼神:“不是叫你不要再回来了吗?又害得老衲我罪孽添了一笔,真是阿……嗝~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酒肉混在一起的恶臭被打了出来,红火火嫌弃的捏了捏鼻子。
“那你可以把刚才吃的都吐出来!”
方丈想了想:“也行!”
说着,就伸手进喉咙要催吐。
第三百七十五章:聊天记录
红火火眉眼一挑:“方丈是想让我烧了这满殿金佛不成?”
方丈放下手指,在自己脚袜上擦了擦,无奈道:“你又不是没有烧过。”
当年门主慕先礼扮成道士给她与水中月算了一卦,说她们缘深也缘浅,终不过劳燕分飞的结局。
红火火一气之下砸了他的摊子,然后烧了十座破庙,再重新修得金灿灿,以示她要嫁给水中月的决心。哪怕是天意,也不可挡。
方丈道:“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姻。明明是门主那个假道士得罪你的,你拆庙就拆庙,怎么还只拆我们这些和尚的庙?拆了就拆了吧,那十座庙你又修得金灿灿的,养了一群只会算说好吉祥话的假和尚?哎,罢了罢了,反正我也不想当和尚了,你把这里烧了,我也好眼不见心不烦,云游四海,说上几房媳妇,恩恩爱爱的过过日子。”
红火火被说得有些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这不,道士的庙太远了,我当时觉得道士和尚不分家,拆谁家的都是拆,近一点的方便!”
方丈眼皮一翻,又打了个恶臭的酒嗝。
说明了来意,莲子落入了方丈袖中。
“还有事?”
红火火点头。
方丈并不意外,开始整理袈裟,拿回佛珠。
“看在这酒肉穿肠过的份上,你有三问,我答。”
端坐的身,闭目的眼,手中的佛珠一颗一颗的轮转,袈裟渡金华,解世人痴欲语。
红火火问:“小和尚为何没有法号?”
“赐他法号的人不在这里。”
“谁能赐他法号?”
“……红念念。”
“……”
红火火压下那抹忐忑与激动,缓了缓。最后一问。
“悯乐的亲生父亲,可是无言师伯?”
方丈半睁眼,一时之间似看到了什么前尘往事。
终,叹息一声,答:“是。”
……
红火火离开佛门宗的时候,曾与她打赌的几个师兄站成一排排,整齐的低下点着戒疤的光头,让红火画上乌龟。
红火火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杰作,丢下墨笔,哈哈大笑的下山。
夕阳西下,走在来时的石板路上。深沉而悠远的钟声再次响起,又是一番与早上来时不同的感悟与意境。
朱红色的大门,隔着那条门线,小和尚眺望外面的目光既期许又不安。
红火火觉得好笑,轻轻的敲了敲他的小光头:“山下有吃小和尚的母老虎!”
小和尚吓得往后一缩,正要合上的门留下一条缝。
他小脸微红,低声道:“如果山下的母老虎像你长的这般好看,被吃了也没关系的吧……”
说完,门被快速合上。红火火回头看到的,只有那孤立的朱红色大门,还有山顶的落日余晖。
红火火哑然,无奈的摇了摇头。转身时却是面露愁色。
“念儿,你……当真还活着吗?”
按方丈所言,寻桃镇的结界打开,会放小和尚下山,届时便会遇见可以赐他法号的人。
那天,红念念便要自己回来了。
这般想着,红火火赶紧收敛自己快压制不住的喜悦。
乐极生悲,她不愿,也不想。这样的话,是不是好事便会如期而来了呢?
……
天地之间有灵气乱动,所指之处正是寻桃镇那棵永远不会枯萎的巨大桃花树下。
大乘期以下,选出了一百名有天赋的弟子。大都在等,历练的,闭关的都难得清闲下来,看似喝茶对饮,弹琴雅致,其实磨剑霍霍,早已迫不及待。
为了迎战不久后的异世侵略,剑门这次表达出了最大的善意,愿意让其他三族选出各五十名弟子一同进入。
这个决定自然让大家很是不满,毕竟结界后的那个小世界,每次打开能进去的名额有限,以前全都是剑门自己的弟子,如今却让出大半多的名额给了其他三族。
可其他三族还有许多子民并不信异世入侵的说法,剑门为了让他们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坚持这番决定。
刚好,红尘尘红伊伊的大婚,其他三族的代表刚好各自五十弟子。
在剑门等了接近两年的时间,寻桃镇的结界,终于要开了呢……
红火火从佛门宗那边回来后,这几天她一直在独属于她与悯乐的外门弟子山峰上训练阿月。
早上天还没亮便起来练拳练剑,或者围着山底跑上一圈。回来后,悯乐和灵儿做好了早餐,吃完饭阿月去洗碗,然后一起去灵植园一起去做农活。下午又开始练拳炼剑,累了枕着红火火的膝盖睡觉,而红火火也会趁着发闲,进入培灵群或者炼体群看看他们的聊天八卦,然后在他们的一口一个蕾峰大神中,为他们解答疑惑,或者分享经验。
“也不知阿护师兄从哪里带回来的姑娘,长得可真好看!”
“两个人恩爱得很,门中好多喜欢阿护师兄的师姐师妹都伤了心。”
“可我有听说,那姑娘好像是魔族的?”
“不会吧?她身上没有魔族的气息啊,而且很温柔。”
“是啊,哪怕是外门弟子也会得到她超级治愈的笑。”
……
“据佚名情报,妖族的青丘步舞和我们陆旬沉导师好像有那啥的关系!”
“呵,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陈年老八卦了!只要在剑门待上几百年以上的都知道他们两个早就那啥关系了。”
“我听某位师兄说过,几百年前妖族的青丘步舞一直溜进陆旬沉导师的房间里暖床。可陆旬沉导师好像因为什么祖训的原因,一直半推半就。”
“咦?我是刚来的新人,求详细八卦!”
“新人?新人的仪式你举办没有?”
“啊?啥仪式?”
“在群里艾特咱们的雷奉大神,奉上你最近不解的问题。一般新人的艾特,咱们的蕾峰大神都会第一时间回答的!”
……
“哥门们,好消息好消息!因为培灵阁那边也有蕾峰大神,大家决定举办一次联谊茶会!”
“真的?我的天啊,培灵阁的那边那么多心灵手巧的仙子,咱们这群只知道炼体的爷们终于可以说上道侣啦!!”
“信雷.峰大神得永生!”
“信雷.峰大神得永生!”
“信雷.峰大神得永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