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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麓初雪     何为江湖何为剑txt下载     何为江湖何为剑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百三十六章 我有朝阳

    刚走到门口,琴风看到了一副少儿不宜的画风,脸上瞬间飘过了一抹红晕。

    她指了指走廊说到,“我先走了”

    随即就像一阵风一样跑去,跑出两步还不忘返回身来关上了门。

    莫古青哪里还能听到琴风在说什么做什么,那一声娘亲叫的他整个人都傻了。

    小囡囡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似乎是会说话,“爹爹?”

    莫古青久久无言,愣神了半响才反应过来,“哎~”的一声就抱住了小囡囡,脸上的胡茬扎的小囡囡水灵灵的小脸蛋生疼。

    小囡囡被抱得很不舒服,两只小手使劲拍打着莫古青的后背。

    莫古青稍微放松了些力道,双手始终都不肯撒开,两行清泪就这么不自己的滑落。

    “爹爹,你哭什么?”

    “不哭,爹爹不哭,好女儿,告诉爹爹你叫什么?”

    “我叫囡囡。”

    “囡囡,囡囡那你姓什么?”

    刚问出口莫古青就想着扇自己大嘴巴子,他的女儿还能姓什么!只希望此时的曹小蛮别在说出姓狗之类的言语

    小囡囡看了看曹小蛮,“我就叫囡囡!”

    “嗯,囡囡好,囡囡好!咱就叫囡囡!”

    此时曹小蛮正在一本正经的看着窗外,极力去掩饰她这几年都曾经盼望着这一幕。

    “囡囡只是个乳名,名号还是你来取吧。”

    曹小蛮尽量保持平静的说到。

    取名?莫古青曾经在脑海之中不止一次的想过自己的女儿的名字,可当时那些被他认为是绝世无双的好名此时却都觉得不妥。

    给自己的女儿起个名子,这可是件大事,不求有多么好听多么响亮,但却一定要有好的寓意。

    他曾经给一位“女儿”取过名子,叫白灵。

    可如今面对自己的亲生女儿,他却六神无主。

    曹小蛮何等的善解人意,“想不起来就慢慢想,囡囡还小,暂时还用不到名子。”

    “朝阳!”

    “嗯?”

    “莫朝阳!”莫古青又重复了一遍,似乎已经笃定了。

    曹小蛮觉得这个名子,真难听!

    但是她突然觉得有一轮红日已经在小囡囡的灵魂中苏醒,这是朝阳!

    就叫莫朝阳!

    不知为何,曹小蛮的眼眶中也泛起了泪花。

    “爹爹,今天晚上你抱着我睡好不好?”

    “好!”

    “爹爹要给我讲故事。”

    “好!”

    “我要听狼来了的故事。”

    “好!”

    “我还要听三个小和尚的故事。”

    “好!”

    “爹爹,娘亲给我讲故事的时候都会拍着我的背。”

    “好!”

    “爹爹”

    小囡囡便在这一声声娇嫩的话语声中甜甜的睡去,看着这张还未长开的小脸蛋,莫古青觉得,这个世界上的其他事情都已经不再重要了。

    这张小脸总也看不够啊!

    在小囡囡的额头上轻轻印了一个吻,莫古青起身,穿上了曹小蛮缝了拆拆了又缝的一件青灰色的袍子。

    “着就要走了?”

    “嗯。”

    “就不能多留一日?”

    “我怕,再留一日我就真的走不了了!”

    说道此处,莫古青有深情的看了小囡囡一眼。

    曹小蛮眉毛上扬,又缓缓的合了下去,莫古青便从窗台之上跳了出去。

    莫古青一走,阮仙子便来到了曹小蛮的房中。

    曹小蛮还在独自怅惘,见了阮小七之后说了一句,“朝阳!”

    阮小七的鼻尖又抹过了一丝酸楚。

    连夜莫古青已经到了黄粱城的天桥之下。

    说书人不知在何处,老叫花子已经鼾声如雷。

    莫古青推了推老叫花子,洪老爷子怎会不知道他来了,只是觉得任何事情都比不上在这黄粱做一场梦。

    “别睡了,快起来!”

    随着莫古青的一声言语,一条金龙便朝着老叫花子飞了过来。

    老叫花子手持屠龙杖,双眼瞬间瞪的圆滚滚亮蹭蹭。

    “你小子是想毁了这黄粱城么?”

    莫古青在一旁嘿嘿嘿的傻笑,“洪老爷子,我有个女儿!”

    “老夫早就知道了,我现在要睡觉!”

    刚欲倒头,金龙又至,老叫花子瞬间站起身来,“你还没完了是吧?要不咱俩打一架!”

    莫古青正了正衣衫,“不打!”

    “不打,半夜三更不抱着自己的媳妇睡觉,跑来跟我这叫花子凑什么热闹。”

    “师父,徒儿想跟您借一物!”

    老叫花子心头一惊,掐指便算,这一声师父可不是随便乱叫的,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承受的起的,说不定待会儿就落得个五雷轰顶的下场。

    还有他这所借一物,如果不是会让老叫花子掉层皮的物件,想必这小子肯定也不会喊这一声师父。

    算归算,可当年拥有者星演棋盘的曹小蛮都未能算准莫古青的心思,老叫花子再有通天之能,也算不出这混世魔王的想法啊!

    老叫花子将山河碗往自己的怀里揣了揣,又把屠龙杖紧紧的压在了屁股下面。

    “说罢,你小子想要啥?”

    “别这么紧张嘛,就是想借您老这身衣服穿穿!”

    老叫花子心底泛起了一万只羊驼。

    “你要这破衣烂衫做什么?”

    “您老当初不是说了么,我是您老叫花子的徒弟洪七,www.uanshu.cm那我就是你的衣钵传人啊,那个钵你先自己留着,这身衣服先借我穿穿。”

    “哼,休想!”

    老叫花子死死的拽住自己身上的衣服,打死不从!

    莫古青双眼死死盯着老叫花子这身衣服,看来是要准备硬抢。

    老叫花子俩眼珠子滴溜溜的转,心中已经有了上千种结果,最后一声叹息,“天意啊!”

    随后,他缓缓的脱下了身上打着补丁的破衣烂衫。

    谁知此时,天空中出现了说书人的声音,“胡闹!”

    一个静字大阵布满了天桥之上,老叫花子脱去外衣之后那磅礴的威势被遮盖在静字大阵当中。

    莫古青穿上了这身乞丐服,气息瞬间变得与老叫花子无异,此时哪怕是神仙都追踪不到他的行踪了。

    “谢了啊!这大阵拖个一年半载!”

    说罢,莫古青抛了一枚铜钱向天空之上。

    “滚!”

    说书人很“客气”的送莫古青出了黄粱城。

    手里攥着一枚铜钱,说书人的眉毛拧成了疙瘩,老叫花子在一旁偷笑,“赔了吧!”

    说书人寸步不让,“你赚了?”

    二人一扭头,像是两个斗气的孩子。

第二百三十七章 从长计议

    黄粱城月春楼内。

    正厅里没有一个正常人,但是却有很多人。

    坐在一旁喝茶的是叶灵和冬姑娘,来回踱步的是钟离和文正。

    整个月春楼的正厅没有平日和浮华歌舞,却铺满了一张巨大的九州地形图。

    能够将如此完备的九州地形绘制在一张几百平方米的地图,除了烟雨楼没有别人可以做到,冬姑娘是来送图的,也是来喝茶的。

    月春楼的茶水向来甘甜,曾经喝的是竹叶青,现在都是从对面的茶楼定制的。

    怪不得林丹的生意如此冷清,原来是另谋了销路。

    文正的手中有一块巨大的放大镜,正仔细研究着每一处的地貌和人文特点,人魔混居,虽说是一件历史事件,但更是人文事件,若是相悖理念的两个种族聚居在一起,那严苛的律法都难以保证太平。

    正如那玉林县,魔众三头犬肯定要远远的离开那儿,不然每日不是人杀狗就是狗咬人。

    钟离的手中正在翻着一本厚厚的人魔法典,不时提出质疑之声。

    半个月的时间内能够想出如此完备的律法,这位文正果然非同寻常,但是将这律法印到纸上却是钟离的手笔。

    道家的汇音成字功莫大焉。

    当时钟离写的时候并未经过大脑,现在仔细读来,不妥啊!

    “文先生,不知这法典之中每家每户不得生育两名以上的子嗣是何说法?”

    魔族不同于人族,人类怀胎十月一胎一果,双胞胎甚至三胞胎都很少见,可魔族很多魔众都是一胎八九个,其余的新生儿难道打杀了不成?

    况且在魔族之中并非是那一夫一妻制,一夫多妻甚至一夫十多妻的都有,您老说一家顶多生俩,十几个媳妇你让哪个生?

    更何况这子嗣无非就是为了种族繁衍生生不息,很多魔族的婴儿存活率低下,往往十几个人婴儿之中只有几个能活下来,只能养育两个万一都夭折了怎么办?

    再者说,现在的人类技术,那是你说不怀孕就不怀孕的?实力不允许啊!

    文正懒得搭理他,继续研究他那土地分配的问题。

    钟离有些悻悻然,接着读下去,发现这法典之中还有一行小的注释。

    若是种族繁衍者,每年新生儿不多于现有种族人数的十分之一,也就是说假如一个族群里有六十族众,那今年的新生儿就是六个,到了明年,天灾人祸一折腾,大概还是六十个族众,新生儿还是六个。

    若是一夫多妻制者,家庭内总共的未成年人数量不超过成年人数。

    一个男子娶了十二个老婆,那你们家孩子顶多不能超过十三个。

    钟离仔细这么一琢磨,这条律法明面上是针对魔族,实际上是针对了人族啊!按照这法典执行下去,其实对魔族的繁衍造成的影响不大,但是对人族的影响便大了去了。

    归根结底,文正是不想让这个人魔混居之后人口膨胀的太厉害。

    为何要有此一条呢?

    要说土地,现在肯定是够的。

    连年的战事,四大诸侯国死伤百万,因战乱而失去的家庭更是不计其数,别的地儿不说,就说现在的南通帝国,早就成了野兽的巢穴。

    大片的村落之中杂草丛生,野狗出没其间,却看不到一丝人烟。

    从南通沿着东唐西部一线一直到出云南疆凤霞关周遭都是如此,魔族拢共也就几十万之数,哪怕都进来也敢不上之前的入住率。

    何况有些魔族还不局于村落,山林地底树梢之上皆有栖息之。

    按理说现在应该鼓励生育,多生才能有大的生产力。

    然而,问题也在此处。

    人口众多生产力众多是不假,但是在这些新生儿成为生产力之前,靠什么养活?

    正如前文所说,战争之中死伤不下百万,而这百万恰恰就是各国的重要生产力!

    现在的各国人口,老弱妇孺者多,能从事生产的青壮年少,庄稼地里的主力军从一个个膀大腰圆的汉子变成了一个个晒得漆黑的农妇。

    农妇的力量和耐力远逊于男人,因而她们能够耕作的土地也就变少,所能养活的人口就更少。

    现如今的人族恨不得一个都不生,不怀孕最好,一旦怀孕,家里的劳动力又是一年的时间不能耕作,更要多出十几年的口粮。

    目前的各国,不缺肥沃的土地但是缺人。

    耕地少了,春种秋收的粮食就少了,粮食少了之后人就会吃不饱,吃不饱就要考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荒地一多,野兽便多了。

    野兽多了,猎人也就多了。

    人类的狩猎,哪怕是只有个人都能将一片山林里的野兽屠戮殆尽,事情很简单,放一把火而已。

    这种放火烧山竭泽而渔的做法解了一时的危机,却给整个大自然的生态平衡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

    别忘了,www.依附山林大湖而生存的不只有野兽,还有山精,还有妖物,这些妖物的家园被毁他们怎么办?他们就要下山作乱。

    整个的九州大陆都在乱,魔族一来就会更乱!

    九州大陆无疑比那蛮荒洲适宜生存的多,土地也更为广阔,人魔混居之后,魔族会拥有更多更大更肥美的栖息地,同时,他们少了敌人,少了领土之争。

    这代表了什么?代表了安逸。安逸下来之后会发生什么样的结果?种族爆发式的繁衍!

    这份法典看似与魔族之前的生活习性下没什么区别,但那种生活习性是在不断的天灾人祸战争掠夺的情况下产生的。

    文正此举意在防止几年或者十几年之后魔族人口爆发性的增长导致社会动荡不安而设立的,思虑之久远可见一斑。

    但是这并不是长久之计。

    历经十几年之后,当人族逐渐的再次崛起,两族关系再次达到微妙平衡的时候,这一条就要废止。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能过多的干预生物生存的本能。

    但是,这依然不能解决那个问题,如何来控制人怀孕不怀孕?难道禁欲么?

    在此条例的最后,还有一行小字的注释

    太平猴魁茶庄庄主林丹近日发明一神器,可助此策实施。

第二百三十八章 文正的症

    林丹你发明啥呢?

    中医理论上倒是有一些避孕的偏方,但是副作用极大,稍有不慎便会终身不孕。

    更有一些堕胎的方子,对妇女的伤害颇大。

    林丹哪里懂得什么中医中药,这段时日,他找了几十个伙计,捕鱼。

    林丹不卖茶叶,改卖鱼。

    卖鱼怎么卖呢,捕获了生鱼之后林老板给您把那鳞片内脏都去掉,只将那能下锅的鱼身子卖给你,价格跟活鱼一样。

    这一下倒是冲击了不少渔民的生计,哪个酒楼买鱼不图个省事儿啊,单单这一条,不但鱼的体重轻了,还减少了一道工序,少了这道工序便可以少雇佣一个佣人。

    林丹为何要做这种事情,她傻啊?

    她贼精明。

    鱼的内脏之中有一个白色的气囊,号称鱼鳔。

    林丹用了秘制的手法将那鱼鳔制成了薄膜,堪称那个时代改变历史的发明之一。靠着卖鱼鳔,林丹的家底瞬间丰厚了起来。

    人们常常来形容一个人有钱,林百万,林千万,再厉害点的就叫林半国。

    日后的林丹,号称坐拥天下财产十之一二,比几大国家的税收加起来还多,比一个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还多。

    文正正在不遗余力的策划,但是这份策划最难的,还是得到认可,得到这个大陆统治者的认可。

    这认可的第一步,便是如何要把这些人召集起来,又有多少人需要召集。

    魔族自不必说,已经有钟离在此,虽不能代表魔君的意见,但这还不是文正要解决的问题。

    文正要解决的是其他人,莫古青走时说的很明确,他便是此事的最高负责人。

    说实话,这个最高负责人只是代表着莫古青的最高负责人,时人认不认可还两说,再者,即便莫古青此时已经是大陆的统治者,要这行这项政策,也无异于愚公移山。

    先看看这第一步,召集人员的名单。

    九州的生灵必须都要用代表出席,最为容易召集的便是灵族和蛮荒部落,一则是莫古青的关系,一则是小黄后的关系。

    河洛氏已经定居在了出云的白云山大山深处,虽然不知道具体在何地,但是只要广布消息,他们也必然有人能够听得到,至于来不来参加,想必这个刚刚被摧毁家园的弱小部落还不敢忤逆大人物的征兆。

    最难解决的便是后裔部落,后裔部落强大,很强大,强大到能够摧毁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一个太阳。

    但后裔部落又很封闭,很少与外界接触。

    何况,这个部落向来都是抵抗魔族的主力军,也是反对魔族的鹰派代表,若是知道这次召集是因为人魔混居之事,很有可能愤而缺席。

    九州大陆之上有任何一个强大的种族坚决反对这件事情,都是会对事情的后续发展埋下战争的伏笔。

    其次再说说政权诸侯国。

    凭借着出云帝国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的架子,大多数小的诸侯国都会应召参加集会,但是有少数,极少数的诸侯国,西蜀和周通的狂热支持者,他们来不来,要看西蜀和周通的态度。

    对于西蜀,文正可以邀请,出云和西蜀的地位是平等的,出云帝国邀请西蜀帝国前来参加会议也很正常,按照规格等级相同的原则,出云帝国出席的如果是小黄后,西蜀那边就得是李自华。

    但是有一个问题,这次集会的地点是发生在出云境内,不是第三方地盘,或者说这次的集会没有第三方。

    一国国君背井离乡参加这么危险的会议,安全保障要放到第一位,而且西蜀正在发动着战争,保不齐李自华就会带着几十万军队以及蜀山剑宗的一家老小一起来,这还是在他肯来的情况下,万一他不来呢?

    再说说周通,名义上的天下共主周通,实际上也有着实力和野心一统天下的周通。

    周通是何人,是天子,其余人是诸侯或者是部落族长。

    哪有人说我组织个会议,天子你来参加一下的道理。

    若是要周通出席,那便只能所有人都去大曌王都请愿。

    先不考虑这些人愿不愿意去请愿,单单是这大曌王都,就很少有人愿意再踏足,为啥啊?上次给周通弄的灰头土脸,憾山境一剑毙命,谁还肯去这王都之中。

    更何况周通与西蜀和出云的关系都很差,谁不为了自己的安全着想一下,李自华肯定是不回去的,蛮荒部落和小黄后也不回去,这些大头都不去,剩下的人去了又有什么用?

    文正想要请周通,连个名义都找不出来。

    倒是有一位可以挥之即来,看似是同孟婉儿有着同样权利的东唐帝国掌权者杨依诺。

    这些还只是庙堂势力,人魔混居还要考虑到一个江湖势力。

    因为与魔族发生冲突的往往不是百姓,也不是军队,而是各大江湖门派。

    历经了多年的发展之后,大小门派都有了自己的地盘,突然说给他们地盘上放个魔族之人,这还了得。

    魔族虽然不都是强者,但也不是所有的门派都有强者镇守啊,一般的御剑道掌门的小门派和一般的魔众家族区别不大。

    地盘上来了入侵者,势必就要爆发一场争夺,而这场争夺往往又会以某一方彻底覆灭而告终。

    文正不担心人魔合流之后会爆发大的战争,只要是七夜和七片夜色被困在黄粱城,外面又有至少一位开天境的人族强者镇守,敢大动干戈无异于找死。

    但是大的干戈不出,小的流血却会一直存在,这才是文正真正担心的问题。

    每个国家每个地方每个县城都有或大或小的一个或者多个门派,这些小地方的人魔冲突,一位开天境不会太在意,即便是在意也管不过来。

    哪怕是他们的手下势力往往也会疲于奔命,而且会屡禁不止。

    唯一解决的办法就是地盘的重新划分,或者说让这些门派或多或少的让出一些地盘。

    这玩笑不是这么开的,人家祖祖辈辈用鲜血铺出来的道路,打下来的江山,你说分就分?

    分多少?一两栋宅子就算了,要是说送出去半壁江山,这些人打死也不会同意。

第二百三十九章 再回蜀山

    以上所述还是那些小的门派,若是大的宗门呢?

    要知道,那时魔族的强者是被暂时软禁了,人族的强者可还在世上。

    面对着没有一战之力的魔族,谁又能保证那些强大的宗门不痛下杀手?即便是不刻意屠戮,但也绝不会相安无事,最起码在他们的底盘之上,很难有魔众能够安身。

    这还只是那些有组织有几率的宗门,江湖上还有很多对魔族恨之入骨的散修,很多恨不得对魔族啖其肉喝其血的激进派,这些人的意志,肯定不是三两句话就能改变的。

    即便是你能够说服,可你如何把这些都找出来?你如何确定他是不是激进派?

    把大大小小的江湖意念都统一起来,这并非是人力,必须是天外的不可抗力了。

    列不尽请不动说不通,名不正言不顺,文正这个最高负责人,第一步都迈不出啊!

    西蜀,蜀山。

    一条弯弯曲曲的山路之上,一位乞丐打扮的男子手中甩着一根不知道是何名的花草,嘴里哼着小曲儿一步一晃悠。

    走到一处,他突然停下来脚步蹲下身子说到“当时就应该是躺在这儿的。”

    随即他又指了指前方,“就在那儿有一个崴了脚的圣医族小姑娘!”

    刚说完,一位十四五岁的小姑娘便拐过了一个弯口,背后还背着一个小药篓子。

    看到一名乞丐在前方指着自己,小姑娘瞬间提起了警惕,两只脚向后一转拔腿便跑,谁知道这一跑跑的太急,直接就崴了脚

    “哎呦~~~”

    “哈哈哈哈哈哈”

    一声少女的呻吟和莫古青放荡的笑声回荡在山谷之中。

    莫古青一脸坏笑的走了过去,小姑娘挥舞着手中采药的镰刀,“别过来,你别过来,再过来我就喊人了!”

    莫古青拿手指一指,“你喊啊,在这大山里,即便有人能够听到,想要过来不也得三刻钟功夫?”

    小姑娘以脸的惊慌失措,莫古青屈指一弹便弹到了小姑娘的眉心处。

    小姑娘捂着额头一阵生疼。

    谁知此时一声嘎嘣脆响,小姑娘又是一阵尖叫,眼眶中都疼出泪来了。

    莫古青拍了拍手,“走两步试试!”

    小姑娘将信将疑的站起身来,左三步右三步,不疼了!

    那是,圣医族根正苗红的正骨之术,小小一般的崴脚还不是手到病除。

    “你是我族之人?”

    小姑娘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莫古青,莫古青摇了摇头。

    “我叫阮秀,家就离这里不远,我看你应该是饿了吧”

    莫古青看了一眼自己的乞丐装束,嗯,应该是饿了!

    “阮秀?”莫古青拍了拍她的小脑袋瓜,“都长这么大了!”

    阮秀侧着头打量着莫古青,莫古青当时刚到圣医族的时候她还是个婴儿,莫古青走的时候她才八岁,现如今几年不见,那个干瘦的小丫头都长成肤白貌美的大姑娘呢。

    阮秀觉得面熟,忽然从口中喊出,“莫大哥?”

    莫古青很得意的点了点头。

    “莫大哥你回来了,阮姐姐呢?你们成亲了么?”

    说道此处,莫古青突然眼底有一丝失落,阮秀心头一惊,“阮姐姐该不会是”

    莫古青直接赏了她一个板栗,“你阮姐姐吃的好睡得好,别瞎想!”

    “哦,莫大哥你怎么突然就回来了?”

    “我啊,我想起来当年有一件事情还没有解决,所以要回来一趟。”

    “要不要先回家坐坐?”

    “不了,你脚行不行,不行我送你一程。”

    “啊,不用了,大牛还在前面路口等我”

    说话之时,阮秀的脸色还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莫古青有拍了拍她的脑袋瓜,转身便消失了踪影。

    当年的事情,还是得做一个了断。

    西蜀的皇宫在山上,西蜀全是山,但凡是有点平地都被盖做了民房,但凡是平地再大点都被用做了府邸。

    若是平地能够再大一点,大到包拢了整个山头,那就可以用来做皇宫。

    西蜀的皇宫,有的时候来李自华都不清楚哪里安插了守卫,哪里没有安插守卫,外人更不清楚。

    因此当西蜀的皇宫正殿之内出现了一个乞丐的时候,所有人都对视了一眼。

    在这几位的眼皮子地下悄无声息的潜入到西蜀的皇宫之中,他现身之前居然无一人能够发现,要知道,此时屋里坐的可是白泽!

    白泽头上顶着一颗独角,“来了?”

    “嗯。”

    “那我是不是应该走了?”

    “可以。”

    “告辞!”

    “等等。”

    “还有何事?”

    “我想摆脱白大哥去黄粱城里住一段时间,过去的时候最好闹出点大动静来。”

    “让全国人民都听见?”

    “可以。”

    说罢,白泽走出了皇宫,天空之上云端之下便出现了一只身长超过百丈的独角兽,www.ukashu.om它四蹄子蹬踏便招来了雷声阵阵,他身形一动便引起了狂风大作,呼啸着往北而去。

    白泽前辈,过分了啊,您这不是让全国人民都看到,是让全国人民都吓到啊!

    西蜀老蛟怔怔的看着这位乞丐少年,“几千年不见,你怎还如此年轻?”

    他没见过莫古青,更不认识莫古青,但是他知道这件乞丐服,几千年前见过老叫花子。

    莫古青摇了摇头,“在下洪七!”

    洪七?听着怎么这么耳熟呢,李自华忽然间反应过来,“是你!”

    不得不说,这位李自华不但是境界低微,连智商都堪忧,若不是李自成在西蜀坐镇,怕早就被其他列强给灭国了。

    怪不得在几次大战之中都犹豫不决,经这老蛟一挑唆就成了人家的马前卒。

    你看人家西蜀老蛟,早就知道了莫古青的来路,却还是装糊涂认为是老叫花子,目的是什么,目的就是说不管小兄弟你有什么想法,我与那老叫花子还是有些交情滴。

    这叫啥,这叫攻敌攻心。

    且不说他是不是真的与老叫花子有交情,即便是有莫古青就会放了他么?更何况老叫花的交情都是一锤子买卖有来有回各不相欠,交情这种东西,这么多年了也就是跟说书人培养出了那么一丢丢。莫少侠,权当是个例外了。

第二百四十章 战老蛟(1)

    一双圆瞳,一双竖瞳,隔空放着点火花子。

    “李自华,白泽已经去往黄粱城中,此时你再不去,怕是要不太平了!”

    李自华一听,白泽去黄粱城跟我有什么关系?路上不太平我就待在皇宫里不就是了,有老蛟在这儿,白泽都不敢轻举妄动我还有什么好怕的?

    他不知道的是,白泽之所以没有轻举妄动,是为了给莫古青一个机会。

    给他一个震慑群雄的机会。

    莫古青能不能赢,白泽不知道。

    单单靠着白泽能不能震慑群雄,自然是能的,但是这震慑群雄之后的发展,白泽把控不了,他此时做一个执行者,而不是把控者。若是到最后莫古青的行事不符合他的心意,大不了再回去做自己的山大王,所谓的天劫,难道他白泽就不能扛上一扛?

    老蛟此时应该也猜不出白泽的心意,更猜不出莫古青的心意,这身行头倒是挺唬人,若是老叫花子亲自来此,老蛟还就真得伸长脑袋等死,但可惜的是,只是一个开天境的小子,老蛟还不太放在眼里。

    现在,到底是谁该伸长脖子?

    老蛟面色一改,无形中一道蛟龙的兽魂便已经朝着莫古青袭来,莫古青只一个抬眼的动作,一道剑元银丝就如同鞭子一般将老蛟的兽魂死死捆住。

    咦?!

    老蛟顿时吃了一惊,这是何种剑法?看似细微的一根剑元银丝,蕴含的能量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而且是剑元高度压缩的产物,居然能够抵挡的住他的兽魂!

    莫古青双手插在胸前,“当年洞府老祖的预言,跟你有没有关系?”

    老蛟的两只黄色的眼珠先露出狡猾的表情,“我一只万年的蠢物,怎么能够窥探的到天机?”

    莫古青再问,“当初对阮小七姐弟两个下判词的袁道士,是不是你?”

    老蛟再次扭头,“袁天罡乃是阴阳家的鼻祖,老夫怎会跟他攀上关系?”

    莫古青第三问,“白泽认为你是想借这个天下的气运抵抗天劫,实际上你是想让这个天下的气运消磨殆尽,因为你就是强者大陆的代言人对不对?”

    老蛟哈哈大笑,“当年的我还比不上白泽麾下一个普通的小卒,强者大陆怎会选中我?”

    一连三问,老蛟倒还好说,李自华听着心里直打鼓。

    当年对于莫古青的预言他是深陷其中,阮家姐弟的判词也有所耳闻,关键还是这最后的一句,小莫大陆的气运,强者大陆的代言人!

    若真是如此,那他李自华不就是在自掘坟墓?

    若是别人这么说,李自华顶多是当一个笑话,但是面前之人,乃是这个预言中心的人物,李自华即便是再蠢,此时也已经猜出了这位乞丐打扮的人是谁。

    他口中说出的话,到底可不可信呢?

    从目前来看,白泽信了,老叫花子也信了,这两个人的信任,基本上就可以笃定的说那就是一个事实!

    何况他的那位弟弟一直都说,这老蛟心机太深,可依靠但不可深信,稍有不慎就会满盘皆输。

    刚才莫古青让他跟着白泽去黄粱城,莫非就是要商议此事?如此看来他还真的是要走这一遭,憾山境的强者,在这个大陆都可以横着走,但若是说在去商议这件事情的人面前,根本就微不足道!

    果然还是跟着白泽最安全啊!

    李自华,还在犹豫不决。

    他的这种性格实在是不适合当一个国君,生死存亡时刻都没有自己的判断,若是自己的兄弟在侧应该有多好,安全问题不用多虑,关键是他能够给出最准确的意见!

    老蛟感受到了李自华的心思变化,转头说到,“小子,待我与此人分出胜负,你再做决断不迟!”

    李自华一阵心惊,心底却已经慢慢下定了决心。

    老蛟,与一位开天境的剑客分胜负?难道不应该是碾压之势么?

    看来莫古青肯定有着不为人知的神通,所以白泽才会那么放心的走,所以老蛟才会将自己留在这里。

    老蛟为何要留李自华?

    此时的李自华心底正在回响着一句话,借着天下的运势抗天劫。

    老蛟是想在危机时刻借西蜀的国运自保!

    既然如此,那李自华必然是要走,还要快些走,问题是怎么走。

    在老蛟的面前逃跑,他不过就是一个普通的憾山境,天机榜上排在末尾存在,而老蛟的对手,则是在分剑道时就已经可以斩杀天机榜中段高手的人了。

    老蛟想要斩杀莫古青怕是要费些功夫,但是斩杀他李自华,手掌翻覆之间罢了。

    说时迟那时快,莫古青已经凝结剑元于小奴才之上,小奴才剑身雷鸣阵阵,隐藏在雷声中的却是那羽音剑法。

    老蛟大袖一挥,“雕虫小技!”

    剑法剑气均被隔绝在他三尺之外。

    对于他来说是雕虫小技,但对于李自华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若不是他及时催动剑元堵住了耳朵,怕此时已经肝胆俱裂。

    即便如此,开天境的莫古青施展出的羽音剑法哪是此时的李自华能够完全抵挡的,不过是一些泄露的声音,便使得李自华七窍流血险些丧命。

    这二人之战,哪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在近处观战的!

    李自华此时都顾不得自己的伤情,转身已经退到千丈之外,皇宫内的侍卫闻讯赶来,却被李自华喝退,不到一盏茶的功夫,西蜀皇宫上万人都已经撤到了宫外,这还不够,合一境以下的人都继续往山脚走去。

    好了两位,此时,请开始你们的表演!

    好在这西蜀皇宫之中有两位圣医族的长老,送来的丹药虽不似龙虎丹那样有肉白骨只能,但是顷刻间治愈李自华的伤势还不在话下。

    李自华服了丹药之后喘息三口,犹然觉得不妥,待三位蜀山剑宗的憾山境长老施展出蜀山剑阵之后才搬了一张龙椅稍稍落座。

    千丈之外,人的视力已经非常模糊,李自华在这里等的无非就是一个结果罢了。

    而在此时,他却看到了自己的金銮大殿顶棚被应声而破,一只十几丈长的老蛟显露出真身。

    莫古青的身形虽小,但他周围紫气缠绕,隐隐约约居然是龙的形态!

第二百四十一章 战老蛟(2)

    蛟龙蛟龙,蛟可化龙,龙乃是蛟的高一级生物。

    老蛟在西蜀已经修炼了万年,若说是能化龙早就化了,他的蛟身已经开始腐朽,这辈子如果没有大的机缘点拨,再无化龙的可能。

    既然是低一级的生物对战高一级生物,龙对蛟自然而然的产生威压,然而,这点小小的威压还不足以对老蛟产生威胁。

    首先来说,莫古青身体缠绕的紫金龙还处在婴幼儿期,其原型便是出云帝国黄粱城的那条金龙。

    万年老蛟对阵幼儿期的金龙,说是有压制也就那么回事儿。

    再次,出云帝国已经羸弱不堪,这金龙本身就处在虚弱期,而西蜀老蛟,却已经偷偷摸摸的蚕食西蜀的龙气近千年,导致西蜀的金龙已经半虚半实,再难显露出身形。

    值得一提的是莫古青紫金龙气,紫色乃是出自大曌王朝后山的金龙。

    这可是一条存在时间与老蛟一样久远的成年金龙,但莫古青可以利用的相当有限,有气而无形。

    而且,这龙气不能乱用。

    可以说,目前的莫古青身体上连接的大曌和出云两国的国运,没损耗一丝一毫,都有可能带来数千民众的流离失所。

    之所以在此时显露出来,耀武扬威尔!

    莫古青提一气,以右脚为轴旋转一周。

    很明显,他要用剑元银丝的直剑!

    现如今他早已可以不转身形便发挥出直剑的威力,为何还在再转,返璞归真而已!

    无论如何,最早期的,最笨拙的方法也是威力最大的方法,莫古青用的就是这憨剑的极致!

    老蛟有些戏谑的看着莫古青,这一剑的威势他怎会看不出来,莫古青体内的剑元银丝在它的眼中就如同一根光柱般耀眼,但仅仅凭借如此,可还破不了它坚硬的防御。

    莫古青再转,西蜀皇宫上空的剑元如雨般洒落而来,九州大陆不比剑道大陆那般剑元充沛。

    莫古青聚集的剑元也不似剑道大陆那样形成了陀螺,而是似一条彩带绕在身前。

    老蛟的两颗眼睛像是灯笼般明亮,“小子,就算是你聚拢了整个西蜀的剑元,也休想伤到老夫!”

    莫古青不以为意的说道:“是么?那你看好了!”

    莫古青身形再转一次,却还未出剑。

    只见他周围如彩带般的剑元旋转更加迅速,肉眼可见的是从天幕向下的一个黑色漩涡,漩涡之中,莫古青的身形已经不可见。

    在这漩涡的遮掩之下,莫古青的身形又转了半圈。

    身形扭转使得莫古青摆出了一个极为怪异的姿态,在这个姿态之下他完成了翻腕落锤的动作。

    居然是直剑与落锤剑的结合!

    直剑聚拢的剑气剑元被压缩成一道墙,其后便是一扇窗户般的厚度,再次变成了一条线,最后变成了一根针!

    哪怕是史家的归一剑都难以将这么磅礴的剑元控制成一根针,闪烁着十字星光芒的一根针。

    西蜀老蛟此时才从眼底生出一抹恐惧,他震怒。

    “你这是何种剑法!”

    说罢,老蛟便将身体缩成一团,厚厚的鳞甲之上又附了一层致密的剑元铠甲,这个针让他的心底产生了一丝凉意。

    “杀蛟剑法!”

    莫古青一声咆哮,剑元银针以飞快的速度闪向老蛟。

    银针破空,周围的空间都已经被挤压变形,千丈之外的合一境剑仙瞬间便有六人爆体而亡,这一剑,仅仅是余波就可以有如此强大的破坏力?

    李自华倒还从容,但是在一旁的三位蜀山剑宗长老却抵抗的有些吃力,蜀山剑阵都被吸引成了一个夸张的形态。

    银针朝着老蛟面门出飞去,老蛟神龙摆尾抵挡在前。

    二者刚一接触,便见白光遮天蔽日,白光中蕴含的无穷能量直接就冲破了蜀山剑阵,李自华与三位憾山境剑仙此时再退千丈,堪堪保住了自己的一条小命。

    哪怕是憾山境,想要近距离的观看这种级别的战斗也无疑是找死,而这里所说的近距离,就是整座山的范围之内。

    千丈还是两千丈,差别也差不了多少。

    李自华终于看明白了这一点,带着三人退出了此山的范围之外,仅仅凭借着一丝念力来观察此战的动向,最起码,看个结果。

    爆破之声连绵不绝,白光之盛哪怕是在西蜀的边境都能看到此处正在大放光明。

    半刻钟过后,老蛟的身形已经比之前又膨胀了数倍,但是可以观察到它的后尾已经断下了长长的一截,鲜血如溪水般流淌。

    “小子,你敢坏老夫的根本!”

    蛟龙的根本就在尾端,尾巴的长度决定了寿数,像他这种级别的老蛟,再活万年不成问题,但是此尾一断,几千年的寿数就随着尾巴一起跌落到深渊之中,老蛟的根本,已经大伤。

    既然如此,老蛟为何还要用尾巴来抵挡?

    根本根本,所谓的根本也就是防御力最为雄厚的地方,若是此前老蛟不是选择用尾巴而是身体的其他部位接着一剑,恐怕此时伤的就不是根本了,而是性命。

    在老蛟的面前,莫古青已经如同蝼蚁般大小,老蛟的前爪向着莫古青拍来,正所谓杀鸡焉用牛刀,杀一只蚂蚁都用上了苍蝇拍。

    莫古青手指微动,一只佛手与老蛟的前爪相遇,佛门顶天佛手印!

    虽然莫古青已经散尽了慈悲,但却还是能够用出佛手印,因为佛,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佛手印之中还似是有阵阵罡风吹过,风过之处老蛟的鳞甲龟裂,洛风剑法!

    洛风剑法本身就是通无的剑法,开天境的莫古青用出的洛风剑法与无剑道一般无二,老蛟的防御固然坚固,但也不可能无视无剑道的攻击。

    非但是前爪,就连老蛟的身体都在受着无数的风剑攻击,一时之间满目疮痍血肉横飞。

    “你...你怎么可能是无剑道!”

    老蛟撕心裂肺的咆哮,即便是无剑道的剑客,老蛟也有一战之力,甚至可以战而胜之。

    只见从老蛟的口中吐出一道长长的剑气,无剑道,聚灵成剑!

第二百四十二章 四方云动

    在莫古青的无剑道攻击之下,老蛟身受重伤,若是在老蛟的无剑道攻击之下,莫古青难道就能抵挡?

    何况这一剑,还是老蛟凝聚万年修为的一剑,威势更胜莫古青的千万洛风剑意。

    西蜀的皇宫之上,万籁俱寂。

    即便是连光线似乎都被囚困在牢笼之中,老蛟的气息消散于天地。

    留给李自华的,唯有震惊二字。

    那一剑,居然吞噬了老蛟的万年剑元,那一剑,居然粉碎了老蛟的不坏金身!

    随着老蛟的死去,莫古青的气息再一次消失不见。

    李自华坐了一辆小马车,车夫随从总计三人,轻装简行向北而去。

    日不落草原,后夏的长弓已经绷紧,却不知该瞄准西蜀,长城还是那一轮烈日。

    后夏缓缓的放下了肩膀,眼神有些迷茫。

    草原上有最为健壮的骏马,他是最为出色的骑手。

    然而此时,他却选择了一匹枣红色的颠马,颠马胜在脚力,却不擅长奔袭,细水长流。

    灵族的封闭打开了,一只金凤腾空而去,地面上还有一只黑狐在不要命的狂奔,口中碎碎叨叨的却是一些不让人省心之类的话语。

    宝瓶剑宗也在此时重开了山门,李希言已经继任了宗主之位,自东向北有八道剑光呼啸而过,就好比是八匹骏马划过天际。

    整座江湖,哑然。

    铸剑宗内准备声势浩荡的十几辆马车,坐在最前面的当然是掌门张望舒夫妇,紧随其后的是李师师的坐銮。

    其后还有疯书生已经两大剑宗的长老,一路通关北去,不消七日的功夫便可以到达黄粱城。

    都城之中,周通的面色有些憔悴。

    “陛下,我们是不是该出发了?”

    杨依诺躬身侍立在侧,一位诸侯国的实际掌权人会对天子执臣子礼,这在周通的前四十多年光阴之中是难以想象的。

    而在他余下的漫长人生当中,这件事情变得远远不够。

    这也是现如今大曌王朝与诸侯国之间实际上的地位。

    周通手托着腮帮,脸上的皮肉被托的挤在一起,“你说,寡人的儿子是不是回来与寡人争夺江山?”

    杨依诺摇了摇头,“现如今的江山,如果他想要,难道还有人能够去与他争夺?”

    周通嘟着嘴,“出发!”

    “摆驾!”

    随着一位内侍高亢的呼喊,大曌王宫之内响起声声角号的长鸣,三十六匹骏马拉着一座类似于宫门宽高的金色大撵,灿金辉煌。

    三排共计三百六十位新训练的春晓护卫腰跨长剑,双目炯炯有神。

    “慢!”

    周通又止住了脚步。

    “杨爱卿,这天下剑可要随寡人同去?”

    杨依诺低头回答道:“您是天子,天下剑本身就是您的,带不带都可以。”

    周通有些为难,难就难在这都可以上,若是不带,仅仅凭借着这新训练的春晓难以震慑群雄,若是带了,万一就被莫古青夺了去怎么办?

    他是天子,可这天下剑却不一定是他的。

    周通又坐回到了龙椅之上,“先不急,寡人出行出云,总不能无缘无故!”

    无缘无故便是没有接到邀请,文正确实也还没有邀请众人,因为莫古青的动作太快,快到了大多数势力仅仅听到风声便不敢耽搁的朝着黄粱城赶来。

    可这大多数势力并不包括周通,论地位,他是天下独尊,论感情他是莫古青的亲生父亲,天子迫于诸侯的压力而屈从这件事情历史上经常发生,但是父亲迫于儿子的压力还未曾发生过。

    同样,这件事情也是文正所愁的地方。

    烟雨楼的耳目已经将各处的动向都汇集到了烟雨楼,唯独这周通还是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文正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好一个名义。

    请帖上的开头,不知道怎么写。

    如果是按照他文正的口吻,这封请帖恐怕写上跪请儿子都不行,因为他还不够格。

    若是用出云帝国的名义,这封请帖更是无从写起。

    若是直接以莫古青的名义,我滴个乖乖,莫少侠你这么大谱呢,喊你老子过来议事?

    见文正左右为难的样子,白泽在一旁拿下了请帖,上书:

    “人族天子周通敬启!”

    得嘞,白老爷您早早的来这一出不就完了么,妖王邀请人族天子来议事,从地位上看说的通。

    现如今的九州大陆,最为强大的势力便是妖族,各方势力都想拉拢的对象也是妖族,妖族此前不问世事也就罢了,可白老爷您在九州大陆闹出这么大阵仗,知道是您来开会呢,不知道的还以为您要问鼎九州呢!

    白泽的声势还要,所有人都能猜个差不多的缘由,可这西蜀发生的事情,所有人都摸不着头脑。

    只知道又有一只千年老王八陨落了,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便是那个十年里在九州掀起惊涛骇浪的男人,这个会议的组织者也是那个男人。

    莫古青你葫芦里卖的什么药?难道是想威慑天下成就一统?

    周家父子二人,一人在边境掀起腥风血雨,一人在江湖闹得动荡不安,若是联起手来,还真有这一统的可能。

    这个会议不能不去,龙之逆鳞碰不得。

    请帖不愈半日便送到了周通的手中,周通打开一看,兴致冲冲的就出发了。

    现如今,可谓是天下势力,尽数赶往黄粱城。

    而他们有快有慢各怀鬼胎。

    若说是快的,烟雨楼的琴风带领的十二钗最快,早就在黄粱城内住下了,小黄后都不用动身,因为她现在就在孟家的祖宅那里。

    出云剑宗现在是莫凌莫掌门带队,几乎把整个剑宗都搬到了黄粱城戒备,就在这宗门齐齐出动的紧张时刻,叶灵那个小丫头整日坐在天桥下面听书,听着听着就被一位叫花子忽悠着有了出家的心思。

    钟离在一旁哭也不是笑也不是,虽说我是个小道士,但也不希望你是小道姑啊。

    除了出云境内的势力,来的最快的就是宝瓶剑宗,人家是从天上飞过来的,拢共就来了八个人,封山这一年多以来宝瓶剑宗发生了严重的争执,最后由李希言代表的年轻一派夺了实权。

    比宝瓶剑宗稍微慢一些的就是一凤一黑狐,这二位在城门口就被拦了下来。

第二百四十三章 是谁看大门

    城门口有一个邋遢汉子,大家都知道。

    邋遢汉子是在城门口收钱的大家也知道。

    前几日不是有八位宝瓶宗的剑仙弟子进去了么,不多,一人一千两!

    一千两,你干嘛不去抢?宝瓶剑宗缺钱么?不缺!

    但是给了你银子不就丢了面子?

    所以说,我们新晋的宝瓶宗主李希言就上前打了个商量,老哥,咱便宜点行不行,好歹我也是这四大宗门之一的宗主!

    吆喝,您还是宗主呢,抱歉抱歉,一场误会,宗主前来,您的身价是三千两!

    我特么

    咋地,不服啊,不服你飞进去啊!

    飞?怎么飞?黄粱城上面那么大一个滚字你当我眼瞎?闯个山门剑阵,不是咱老李吹牛,十有八九过得去,但是面对这个字,不行不行,还是步行!

    步行,你就得交银子!

    整个黄粱城除了这个门,别的地方连只苍蝇都飞不过去!

    啥?你问这邋遢汉子为啥这么有底气?

    且看好旁边这位!

    迦楼罗?不是不是,这么大场面一只小鸟吼不住。

    旁边是谁啊,先看那一对红宝石般的大眼睛,全身洁白不带一丝杂色,九条尾巴迎风招展,正是你久违的白灵大娘!

    白灵自从当初庄老夫子失踪之后便去了妖域,在那望东楼的六层上闭关至近日。

    刚一出关,就给安排了个看门的差事。

    好歹也是上古神兽九尾狐,确确实实的九条尾巴摆在那里,这是拿人家当看门狗了?

    白灵这一肚子小怨气,得找人使劲撒一撒。

    看门好说,听说以前这个进城都是要钱的,白灵大娘在此,不给钱不让过路,原则只有一个,越是奢华官儿越大收的越多。

    您问牌子呢?但凡您敢去掀开白灵的九条尾巴,保准找得到。

    李希言那是一脸的不乐意,旁边的李宝一一直偷笑,自己这么亲哥哥真事命途多舛,好歹咱宝瓶剑宗不缺钱,万把银子还是拿的出来的。

    这一行人进城的时候,别提有多见不得人。

    得嘞,前面八个进去了,后面这两位进不去了。

    为啥啊,灵族缺钱啊,或者说灵族根本就不知道这银子是啥东西啊!

    没钱不要紧,自有黑龙大爷出面,咱有面子!

    “妞儿,好久不见了!”

    这话刚一出口,就被一条尾巴扫到了百丈之外,“你谁啊?跟你很熟么?”

    “你这白妞翻脸比翻书还快,这才几年不见就不认得我黑龙大爷了?”

    “哦~~~原来是黑龙啊,怪不得一身狐骚味!”

    我

    “别废话,进城拿钱,一千两白银!”

    黑龙大爷的面子,居然就一文不值,哎~

    在一旁看戏的灵雅儿此时说话了,“小妹妹,我族确实是不知道银钱为何物,可否先放我们进城,到了城里我自有办法弄到你说的银钱。”

    “呵呵,当我是傻子么?进了城你哪里还会想着还钱的事情,再说你如何证明你能弄到银钱?”

    “我有一位朋友可能就在城中。”

    黑龙大爷被拍的晕晕乎乎的,“白妞儿,快让开,这位可是我们莫大爷的未婚妻!”

    未婚妻?白灵瞬间变成了一位白衣少女的模样,仔细打量了一下灵雅儿,看着模样依照人类的审美可已算上是国色天香的美人了。

    “未婚妻?我爹怎么又多了一位未婚妻?曹姐姐怎么办?”

    好嘛,莫大爷此时不仅多了一位未婚妻,还多了一位十四五岁的女儿,只是这曹姐姐又是谁?阮仙子的事情灵雅儿是知道的,棋姑娘的事情,她还真听说的不多。

    黑龙有些无奈,这话,该怎么圆呢?

    “进去吧”

    白灵摆了摆小手。

    “钱不要了,我那个爹估计也不会准备什么聘礼,只是我告诉你哦,他的未婚妻可不止一两位!”

    灵雅儿脸上瞬间有些羞恼,迈着急急的步子就走了进去,黑龙摇摇晃晃的跟在身后,刚走到一半就折了回来,毕恭毕敬的行了一个大礼。

    “参见吾王!”

    谁知,又被一尾巴扫入了城中

    一旁的邋遢汉子手里拿着一根棉花糖。

    谁让这小姑奶奶喜欢吃呢,这几日邋遢汉子可是再也不敢吃肉了,犹记得刚一见面的时候他手里拿的是狗肉,白灵那小眼神就好似你敢吃肉我就敢吃你的样子。

    素食也不太敢吃,因为门口没了老乞丐,却多了一位会吹笛子的紫衣姑娘,笛声有些凄婉。

    邋遢汉子就纳闷了,一只狐狸不让我吃狗肉,一棵竹子不让吃稻谷,那我不得直接饿死拉倒?

    黄粱城内陆陆续续的多了很多人,不单单是那些能够搅动风云的大人物,还有一些要被风云搅动的小人物。

    这些人都有一个特点,有钱,喜欢投机取巧。

    就比方说一位江湖客,直接从林丹那里定了十万鱼鳔,听说他家是在南边的一个小的诸侯国,来回一趟路远,所以定的多些。

    这些人都是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角色,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会让他们得出惊人的判断,或者准确,或者莫须有。

    再好比说另一位大富豪,就听说了个末日来临的传闻,大人物们来着黄粱城是避难的,天下之大唯有这黄粱城中会幸免于难,于是乎修书一封,准备着移民。

    移民?黄粱城是您想待就能待的地方么?

    没事,咱有钱啊,有钱能使鬼推磨,就算是弄个国都的户口都不难,可偏偏这黄粱城的户口比国都的户口还难弄。

    托关系找门路银子开道,这是既定的套路,直接去找那当官的肯定不行,先得打点小鬼,谁知这黄粱城的小鬼比那阎王爷府上的还难伺候。

    一位小吏看着富豪手里那张二百两的银票一脸为难道,“不是我不爱财,只是我要是敢收你的银子,别说你在这城里落不了户,我的户口也要跟着没了。”

    富豪满脸的不信邪,我就不信这黄粱城中都是清汤寡水的官儿。

    于是他便一路走一路打听,准备砸上个万两黄金找黄粱城的管事的谈谈。

    谁知打听来打听去,目前黄粱城管事的就是城门口那位吹笛子的紫衣姑娘,富豪仅仅看了她一眼就放弃了买通的想法,因为怕!

第二百四十四章 精英集聚

    既然小鬼们都到齐了真佛也就不远了。

    虽着一辆三十六匹骏马拉着的黄金车撵入城,所有文正列举的大人物都已经来到了城中。

    这车撵进城可不太容易,足足花了十万两白银,周不通想想就心疼,杨依诺有点肉疼。

    东唐经过连年的征战之后国库早就负债累累了,从牙缝里扣出的十万两白银就这么交了出去,以后她和那位小皇帝都得与民同乐了。

    黄粱城看着挺大,一下子挤进来上万的人口还是稍显拥挤。客栈自不必多说,城北那一溜石狮子大门都给腾了出来,各大酒楼青楼,只要是能睡觉的地方都住满了人。

    东家一边睡着柴房一边开心的数钱。

    看来这种集会还是要多举办,极大的促进了经济的繁荣与发展。

    唯一的一片净土便是那天桥底下,本来是个老百姓们茶余饭后找乐子的地方,现如今不许任何人踏足,谁敢去啊。

    现在黄粱城内可谓是鱼龙混杂,一些个修为低的走路都不敢抬头,生怕对面就是憾山境开天境的大剑仙。

    憾山境也不敢抬头,万一就碰上了白泽呢。

    此城中可谓是集结了整个九州大陆的所有强者,但是却不乱。

    非但不乱,而且还人人都彬彬有礼,往日里那些达官显贵吆五喝六的角色此时也是能有多谦卑就有多谦卑。

    说实话,现在城中任何一场小的冲突都不是里面的人能够承受的起的。

    甚至是连街上斗鸡走狗的泼皮赖子都没了,宝瓶剑宗组成了巡逻队就在这街上到处寻摸,但凡是看到有要乱的迹象,宝剑蹭蹭蹭的放着金光。

    在这一片“和谐”的气氛当中,所有人都在焦急的等待着一件事情,这会啥时候开?

    啥时候开,那当然是越快越好!

    迟,则生变。别看这黄粱城中戒备森严,文正这心里也是直打鼓,一山不容二虎,这么多老虎都聚集在一片林子里,能够相安无事几天?

    说时迟那时快,时间就定在了明日早上,地点定在了当初孟元朗的狩阁之中,拢共邀请的人大概有两百来位,剩下的人,基本上都在街上站的整整齐齐。

    参会的两百人也不都有话语权,就是给你的个知情权,真正能在会上发言的大概也就五十多位,对于这个安排,没有话语权的倒是先松了一口气。

    狩阁一层的客厅里摆了一张八仙桌,桌上四个角放了四个座位。

    琴风坐了东家,白泽坐了西家,周不通坐了北家,钟离坐了南家。

    这个世界里最有权力的四位,坐直了。

    文正坐在哪儿呢?

    他没坐,站在了众人的面前,在他身后还站了三位天龙众以及一位阮仙子,四大护法啊!

    四位开天境的护法,文正你站着可比坐着的人多多了。

    接下来的座位,第一排拢共有八个,孟婉儿,杨依诺,李自华,周仁,莫凌,李希言,何有碧,张望舒。

    前面四个是四大诸侯国的实际掌控者,坐定才发现,现在的天下,女人居然已经撑起了半边天。

    然而另外那半边,周仁算是最名不副实的一个,没有国土没有权利空有名号的君王。

    再往后便是四大宗门了,少了一个通天剑宗,多了一个铸剑宗。

    其实铸剑宗自始至终都没有列入过四大宗门的行列,他们之前是魁首,之后便是小门小户了,断档断的让人瞠目结舌,各种缘由能够明白的人偏偏还不在这里。

    再往后的座位上,排在第一位的,老熟人白茂。

    这位老先生真的可谓是命好的不得了,藉藉无名的时候闭关,出来便是开天境的剑仙。、

    大剑仙第一战不战而败,故而入不得天机榜,后来者白云剑宗与通天剑宗合并,老先生又短暂的成为了四大宗门之中一门修为最高之人。

    此后通天剑宗覆灭,老先生回到了白云剑宗,此时居然取代了李探花的位置,成为了名义上的人族第一人。

    当然,这还是因为有大多数的人族强者或者隐居或者消失或者直接不入天机榜的缘故。

    而那些早已隐居之人此时居然也出现在了会议当中,就在那八仙桌和第一排座位之间又东西向摆了四个座位。

    东面的二人几乎没有人见过,金稞银锭兄弟。

    西面的二人更是成为了传说中的传说,癫和尚疯书生。

    这几位都不去当那人族第一,并未隐居的阮小七与孟凡等人都因为身份原因不再入天机榜,看上去人族后继无人,实则是兵多将广。

    此外,在会议上还有一席之地的,也都是些天机榜靠前的强者,或者是一国举足轻重的人物。

    另外那些没有一席之地却能站在一旁的,清一色的憾山境大剑仙。

    世界上居然有超过百位的憾山境,很多人的名号似乎还从来未在江湖上出现过,真的是一山更比一山高。

    难道只有山高么?

    您且再看看就守在孟府门外的那几位看门人,除了白灵和紫衣,还有一位刀客名叫白问。

    再算上天桥底下那两位,不禁让人产生了一个疑问,九州已经强大如斯,魔族怎么还敢来犯?

    就在这高手云集的狩阁之内,居然还混进来一位资质平平的小人物,那人座位及其靠前,他的身前只有灵雅儿、后夏,拓跋海三人,他的身后居然就是河洛氏的族长凡拉缇。

    黑龙大爷和凡拉缇都有些惺惺相惜,生怕这屋子里人随随便便释放点威压,他俩就嗝屁着凉了。

    论资排辈各自坐定,接下来就开始议事。

    所有的人都认为此次的会议就是为了九州一统和抵御魔族,关于天劫的说法空穴来风,相信之人并不是很多。

    既然是要坐下来谈统一,那就要各抒己见。

    耐不住性子发话的就是周仁,“李自华,林旭大军如今还驻扎在我南通国都之外,不知你是不是想做这天下共主?”

    年轻人嘛,冲动。

    可这周仁是真的冲动么?他冲动的起来么?他可是一个人家让他登记就登记让他下台就下台的角色,哪里敢有半点意见。

    他的这种没有主见的性格就很容易被人利用。

    换句话说,他说这句话是有人授意。

第二百四十五章 人魔混居

    对于这件事情,周仁本身是并不排斥的,他还很乐意当这个枪使。

    为啥啊,因为他恨呐。

    很小很小的时候他便被教育着做一只笼中鸟金丝雀,虽然被立为太子,但是没有一点太子的权利,有的只是冷眼和嘲讽,在南通的这些年,表面上看鲜衣怒马,实际上南通但凡有点权势的世家子弟都对他不屑一顾。

    若是一直这样也就算了,他也认了,大不了像她老爹一样,顶着个天子的头衔,娶上四个不一定漂亮的老婆,轻松惬意的过完自己的一生。

    谁知,战乱爆发了,就在这战乱当中他还做了几天可怜的皇帝,几天之后,不但皇帝没了,连太子之位也没了。

    这也没什么,太子不太子的对于他来说真的不重要,在他的三观当中,太子和农夫一样,都只是个称谓。

    偏偏啊,天意弄人,他那位笼中雀的老爹居然掌握了实权,他还多了一位比他更有资格做太子的哥哥。

    好在这位老爹对他还算不错,让他当了南通王,虽说并不是繁盛的南通帝国,但他却有实实在在的权利握在手中,他有了兵马,有了朝堂。

    但是,这所有的一切,仅仅持续了不到一年的时间,他的谋划他的理想他的抱负还都处在萌芽之中,西蜀的二十万大军直接将这一切击打的粉碎。

    天见尤怜呐,不带这么欺负人的!

    所以他恨,他不恨战争不恨他老爹不恨他哥哥,唯独这个让他梦想破灭的李自华,他最恨。

    所以此时,他要把李自华列出来,天下共主谁不想当?

    李自华当然也想,可是用脚指头想想都明白,天下共主肯定不是他,有资格做这个天下共主的,八仙桌上那四位。

    明白归明白,可是一旦这件事情经周仁的口中这么一说,李自华首先就要成为众矢之的。

    周仁自认为这是妙计,可谁曾想,李自华的应对更妙。

    直接他缓缓起身,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上,面朝的却是门外,“臣李自华,自先祖起跟随周通,愿永世追随周家,此世亦是如此。”

    厉害厉害,李自华虽然办事不利索,可是这心思却是麻利的很,只一见面就自称了臣,说着永世追随周家,可两位姓周的人都坐着这儿,你朝着门口外面跪下去是个怎么回事儿?

    莫非您在跪周通,还是大家心里都明白此时却没有出现的那位?

    李自华多清楚,目前参会的这些人当中有多少是莫古青的势力又有多少是周不通的势力,他这一跪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施彼身。

    我认为周家人可以成为天下共主,但并不是来参会的这两位,而是另一位,偏偏那一位不想当这个共主,甚至连出面都懒得出面。

    这句话,不但把周家的父子都推到了风口浪尖上,还给自己做了良好的定位,毫无顾忌的依附了莫古青的力量,最起码安全是可以保证了。

    杨依诺却说道“妾身以为,唯有周家的天子才能掌管这个天下。”

    这话说的算是跟李自华异曲同工吧,唯一的不同点就在于她说的是周家的天子,既不是周通也不是莫古青,而是坐在这里的周不通。

    这话偏向周不通不假,但是可以理解为她考虑的是周家的传承,周不通在时那他便是天下共主,周不通没了的时候就是莫古青。

    得嘞,四得其三,看来这人族内部通过不公平不公正的选票已经选出了他们的领袖。

    但是此时讨论的天下可不是狭义的天下,而是包括各个种族甚至是魔族和妖族的天下,他们会同意么?

    例如说后裔和蛮荒两个部落,人家不同意,但是人家不说,等会议结束之后继续关起门来做自己的王,谁也别想管到他们。

    再例如说灵族和河洛氏,这两族压根就不知道天下归谁跟自己有什么关系,反正也都是与世无争自得其乐的种族。

    关键还是要看人、妖、魔这三家的争霸。

    白泽的实力最强,但是不喜欢管理,魔族想做天下共主但是反对声音最多,人族嘛,自己内部都还没统一做个屁的共主。

    这种会议根本就没有意义嘛!

    孟婉儿此时却轻轻的咳嗽了一声,“天下共主不共主的我不怎么在乎,但是诸位,会议的主持人似乎有话要说。”

    文正的尴尬终于被打破了,要是任由他们发展下去,他还真不好接话,此时他清了清嗓子说道,“列为,此次邀请大家前来,是来讨论一下人魔混居的问题!”

    人魔混居?很多人都以为是自己听错了,如果没有听错,那肯定是听了一个天大的笑话。

    人魔为何突然要混居?长城之上现在人族还在与魔族开战,难道是人族战败了要投降?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现如今人族有这么多的高人坐镇,即便是前线战败,此时咱们都顶上去,自然也能杀魔族一个落花流水,投降一事是万万不能提的。

    其实,钟离的心境跟这些人差不多,他很清楚魔族的力量,此时又知道了人族的力量,可以说只要是这群人真的能够团结起来,魔族绝对没有一个人能够看到长城里面的样貌,此前她还觉得莫古青对七夜说的话有威胁的成分,现在他是知道了,人族的力量远远要比魔族强大的多。

    “我不同意!”

    对,不同意,我们都不同意,场下齐声应和起来。

    应和的是谁啊?出云剑宗憾山境女子剑仙,手持五火七禽扇的叶灵姑娘!

    钟离一拍脑袋,我的个小姑奶奶,您此时蹦出来裹什么乱呐,人魔混居咱俩不刚好可以名正言顺的在一起么。

    可叶灵不像钟离这么想,对于人魔混居这件事情,文正等人的口风都极严,所以叶灵哪怕是莫凌都没有听到任何的风声。

    叶灵的想法很简单,私情是私情,公事是共事。

    从小到大她的师门长辈就教育她要以除魔卫道为己任,这其中的魔,指的是恶人,更是魔族。

    况且叶灵小姑娘生平的第一次大战就是与魔族之战,长白山上大战尸鬼夜,这场战争之中出云剑宗出现了上百的伤亡,其中就有与叶灵关系很好的师兄妹。

    而且,小姑娘当时也差点死在尸鬼夜的手上。

    她不否认钟离是个好人,但是魔族,却没有更多的钟离!

第二百四十六章 立地成佛

    人魔混居这件事情,哪怕是早就知道内情的孟婉儿,此时再听来都觉得有些不妥,更何况是这些从各地赶来本打算去揭晓这天下共主的人选。

    像是叶灵这种的一身正气的江湖人士还有很多,她的反对其实并不是代表着她自己,而是新一辈江湖俊彦的心声。

    其实,打心眼里,莫凌与李希言也是反对的,但是作为一宗之主,他们考虑的更多,比方说文正以及文正幕后之人为何要在此时提出人魔混居。

    当初叶灵在大曌王宫之中说出“我反对”三个字的时候周不通便以雷霆之势打杀了出云剑宗的前任帮助,此时居然又头脑一热说出了我不同意四个字,可震谓是将自己与莫凌的生死置诸度外。

    这件事情没想起来则罢,想起来之后便勾起了叶灵的一腔怒火,大喊一声,“周不通纳命来!”

    五火七禽扇七禽和鸣五火其出,别说是憾山境,哪怕是堂上的开天境见了这般情形都要先掂量掂量。

    周不通亦不能势弱,天下剑握在手中,剑气火光瞬间充斥在整个屋宇之内。

    黑龙和凡拉缇的担心是有必要的,此时二人正紧紧的躲在椅子底下,一人本来就是五短,一人则是化成了一只狸猫大小似的狐狸,别说,这椅子底下空间正好够用。

    二人在椅子底下互相作揖,你好你好幸会幸会,好巧好巧。

    场间之人可不像他们二人这么乐天知命,眼看着就要爆发大战了,谁知此时癫和尚唱了一声,“阿弥陀佛~”

    剑气与那火光似乎停滞在空中,叶灵与周不通的身形也随之变缓,阻碍他们的居然是一阵慈悲之风。

    这一声佛唱,意义很大。

    因为按照癫和尚的修为,应该还做不到这一点,这里我们说的是他之前的修为。

    现在,他成了一位世间的佛子!

    三位八部天龙众与癫和尚一起佛光大胜,互补之间再整个屋子内都听到了梵音袅袅。

    癫和尚,立地成佛!

    佛在西天,不在世间。癫和尚唱完佛号之后便化作一道金光而逝,一段佛缘以经了却,一段因果修成正果。

    电光火石之间,发生了一次碰撞,又产生了一位佛子。

    众人正在错愕之中,大厅内鸦雀无声。

    此时又听文正说道,“天劫将至,九州浩劫,不日将生灵涂炭,魔族首当其冲,人魔混居,并不是投降于魔族,而是放下恩怨,共同对抗天劫!”

    好多人还没反应过来,一小部分人却忽然间恍然大悟。

    天劫,那西方充满着异界气息的强大雷电!

    很多人都感受到了了它的逼近,但毕竟那只是一道天雷,从来没有人见过覆盖整个世界的天雷,能有如此大的波及范围已经实属罕见。

    不少人的心底早就产生了疑惑,不知不觉中已经有许多强大的剑客正在东迁,文正的这一句话正好点破了它们的疑虑,也解答了它们的困惑。

    不日将生灵涂炭。

    后一句便是,魔族首当其中!

    抵御天劫,抵御如此浩大的天劫,自然是力量越多越好,但是这魔族的力量,难道就真的可以借用,人族与魔族难道就真的可团结一致?

    很多人心里不免又产生了另外一种想法,莫不如等这天劫将魔族彻底灭亡之后再说。

    一来,魔族的力量可以消耗这天劫的威力。

    二来,可以看看这天劫到底威势如何,是否真的已经到了无法抵御的地步。

    三来,借天劫彻底的消灭魔族,九州大陆上便不用再有魔族之患。

    众人都未曾开口,但是无数个相同的意念却在心底产生着共鸣,这种共鸣在三位八部天龙众的耳中便像是有人在高谈阔论般清晰。

    侏儒夜叉开口说道,“众生平等!”

    阿修罗继而说道“无邪便无正!”

    迦楼罗盖棺定论,“每一个种族都有生存下去的权利,每一个种族也都有为了生存而战的权利。”

    侏儒夜叉与阿修罗说的是禅语,更是直击众人心底的语言,众生平等是每个人的需求,哪怕是强者,憾山境祈求与开天境平等,开天境祈求与无剑道平等,无剑道祈求与白泽平等,那么魔族为何就不能与人族平等看待?

    无邪便无正,是一句更为深刻的心理态度,正邪本就是对立的两面,若是没有了魔,时间又拿什么来评判正道?

    正邪之分向来存在,魔族产生之前便存在,魔族消亡之后也会存在,因为魔在人心,正邪亦在人心,就像是一条长江上的两条支流,浑浊者一,清晰者一。

    若是浑浊之水多于清晰之水,那这条大江便是浊江,若是清晰之水多于浑浊之水,那这条大江便是清江。

    现如今,我们将那浊清比八二开的降水称之为魔,其余人竭力除之。

    当这八二开再无其人的时候,是不是就该去找那些七三开的麻烦?

    这世界上没有完全的正义,也没有完全的邪恶,即便是此时的魔族覆亡了,在人们的心里依然会再造出一个魔族,从人心来看,魔从来都不会消失。

    迦楼罗的话语正好是揭示了一个结果,揭示了面对天劫的时候魔族会怎么做。

    蝼蚁尚且偷生,更何况是十万魔军几十万魔众。

    人族此时固然强大,但若是真的拼个你死我活,强大者还能剩下几人?

    魔族的境地就好比那破釜沉舟,横竖都是一死,战力定要比寻常时期更加强大,人族又能否抵御住这强大的攻击?

    然而,在此之后人族的残余力量,还如何对抗天劫?

    这便是摆在面前的一个巨大的问题,为了抵御天劫,人魔此时,定然不能开战!

    这一点,处在漩涡之中的七夜没有看出来,处在战争边缘的强者们没有看出来,一旁旁观的白泽也没有看出来。

    但是文正,你如何证明所谓的天劫真的存在?

    对啊,如何证明?事到如今,大多数还不太相信这所谓的天劫,不太相信这所谓的天劫的威力,一切理论的根基便是这天劫,文正此时必须要拿出天劫必然会使得生灵涂炭的证据。

第二百四十七章 真的存在

    文正拿什么证明?他还真的就证明不了,他做这一切的原因就是有一个人告诉他,天劫将至!

    文正信任此人,可总不能说因为我的信任所以天劫存在吧。

    恰在此时,琴动,一声并不粗犷的琴声却传遍了黄粱城的大街小巷,使得所有人都开始驻足聆听,若是此音再轻微些,消失于无的时候,便就是那所谓的大音希声,无声胜有声!

    “天劫,真的存在。”

    说话的是琴风,烟雨楼现任的楼主琴风,她相信天劫的存在,并不是因为对于某个人的无条件信任,而是源于一个琴谱,练琴集。

    练琴集记录的是鱼家凤尾琴的修炼方法,而这谱曲的内容,却是鱼家的历史!

    非鱼家人,非凤尾琴主,无法探知这一段历史。

    琴风知道了,知道了两个世界千万年以前发生的一切,所以,她可以说是比莫古青更为了解那段历史的唯一一人,所以,她确认这天劫的存在!

    “天劫,真的存在。”

    或许,琴风说的话还不足以让众人信服,但是这位,他完全没有必要说谎,因为他是周不通。

    天下剑在苏醒,天下剑的记忆也在苏醒。

    长久之间与天下剑朝夕相处的周不通,自然也会对那段记忆有着片面的见识。

    那些支离破碎的,当初不知到是何意的记忆碎片,此时就在周不通的脑海之中凝结成了一幅幅的画,那是一场历时超过百年的大战,那是一段蓄谋超过万年的阴谋!

    作为亲身经历过那段历史的周家与鱼家的后代,周不通与琴风一样,都相信这天劫是真的存在的。

    “天劫真的存在,我见过!”

    见过当年的天劫,是谁?是白泽!都不需要有任何的解释,没有人会怀疑白泽所说的话,因为他太强大,霸占了天机榜首千年。

    哪怕是此间所有人联手,都未必能够擒得住白泽,那他又有什么理由与众人结盟同谋?这只能说明,天劫真的存在,天劫连白泽都无法抗衡,更不用说这些在白泽眼中大多数实力不过蝼蚁一般的所谓强者。

    他见过那场天劫,众人还有什么怀疑的理由?

    “天劫真的存在,我族正在经历着。”

    钟离也开口了,以一个亲身经历着的身份开口,魔族对于长城的进攻就是为了躲避这所谓的天劫。

    魔族有多强?

    可以说若不是场内所有人的联合,没有哪一个单独的势力敢于去抗衡魔族。

    当年的白泽也正是因为打败了魔君七夜才得以成为了天下的第一人。

    七夜宁愿与九州大陆玉石俱焚也不愿意带领魔族正面天劫,可以从侧面说明,这天劫是何等的强大!

    天劫来自何处,一点都不重要,天劫为何会出现,也不再重要,重要的是这天劫确实能够要了所有人的性命!

    现如今还有谁会认为要与魔族开战,现如今还有谁会反对人魔混居?

    反对开战,不可能,反对混居,有可能。

    即便是在这个时代的大背景下人族与魔族面临着共同的敌人而不得不联手,可联手就一定要混居么?

    完全可以将魔族孤立在九州大陆的一片独立的地带之上,等天劫结束,人魔依然还是势不两立的状态。

    这种想法不但是人族,哪怕是魔族都是这么想的,可是天劫并不这么想。

    它可不会管你是哪个族的,自西向东碾压而来所有生灵尽数化为焦土,到时候生灵的生存环境不断的受到挤压,最终就会出现你不混居也得混居的局面。

    既然如此,这矛盾迟早是要来的,不如就趁着天劫到来之前提前完成人魔的混居,倒是后共同面对天劫不用再担心后院起火。

    正所谓攘外必先安内,内部都达不到统一何谈团结一致面对天劫?

    然而,此时还有一个关键的问题,问题的提出者是周不通。

    “魔族过了长城,谁能够保证他们不做乱?”

    谁能保证他们不做乱?魔族的行事作风与人族不同,强者为尊武力决定生存与否,虽然说意念上是一致的,但是在这相同的意念之中又有几人会抛弃自己此前的准则?

    到时候魔族之人依旧修炼魔功,肆意的在九州大陆之上杀戮,掠夺,到时候不还是生灵涂炭的下场,天劫还未曾来临,魔族就先成了九州大陆的天劫。

    为了打消众人的疑虑,文正解释道“到时候魔君七夜与七片夜色都会来这黄粱城中做客。”

    美其名曰做客,实际上就是软禁,能够将七夜和七片夜色软禁在城中的,九州大陆之上也只有两处地方,白泽的望东楼和出云的黄粱城。

    黄粱城有谁?单说是说书人和老乞丐,七夜就难以再兴风作浪,更何况还有门口的九尾狐和一棵紫竹。

    烟雨楼的力量穿插其间,更为重要的是,白泽也决定留在此处。

    望东楼与黄粱城合二为一,只要你是这个世界上的生物,在此处插翅难飞。

    说罢,文正又将各个地域的执法者划分说与众人,众人一听,这份力量,魔族确实是没有了作乱的实力。

    借着这个机会,文正又将自己所撰写的法典公之于众,厚厚的一本法典,单单是与众人解释便耗费了七日的光阴,期间不少有质疑的声音都被文正一一驳回,文正的法典各条各例一一通过,居然没有受到什么大的阻碍。

    这还是因为,八仙桌上那四人没有提出异议,其余人等即便是觉得不妥,但终究无关大局。

    四人都这么老实,没想到,其他三人还好说,周不通为何也稳坐如那泰山?这法典之中的条例可是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他的实际掌控权。

    其实,周不通另有谋划。虽然说他并不知道文正是如何考虑的,但他知道,只要是文正提出了这个问题,就肯定有应对这个问题的措施,他前面的一问就是为了引出后面的话题,

    为了这么个抛砖引玉的时机,他能够闭着眼听文正说上七日的废话,也算是耐心十足了。

    他的问题就是,“人魔混居之后,到底由谁来管理!”

第二百四十八章 迷雾村(1)

    这么着或者那么着,这是莎士比亚大的问题,现如今,他成了我的管理。

    最后的最后,争议点还是回到了那个最初的话题之上,谁才是天下共主?

    当初魔族从大陆上分离,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现如今魔族又要回到大陆与人族混居,动荡之势只会比当年更为严重。

    在这即将动荡的时刻,需要一个人站出来,号令天下,制定新的秩序。

    这个人是谁,是文正?不是。

    他制定了一部法典不假,也安排了机构用来执行这部法典不假,可这部法典之针对魔族与人族可能发生的矛盾,以及矛盾发生之后的解决办法。

    而他,也不会是这部法典的受益者。

    魔族到来之后,他的赋税交给谁,他们的姓名交给谁,他们要接受谁的管理,他们要承担怎样的徭役。

    可以说,一旦魔族过了长城,那无论如何,九州都必须一统了。

    这个一统,还不单单是魔族与人族,甚至是连后裔部落蛮荒部落都要包括在内,书同文车同轨,天下,将迎来自周通之后的再一次大统一。

    显然,周不通有野心要统一,反正他也是打算在先完成人族内部统一之后便去攻打魔族。

    而此时,他找不到第二个比他还要合适的人选。

    其实这个人选比较好确定,谁能够将大家从天劫之中解救出来,谁就是天下共主,周不通此时手持天下剑,乃是当年抗下过天劫的周氏后代,这天劫,他或许可以抗一抗。

    所以,他问道,“这个天下,到底由谁来管理?”

    文正此时直直的盯着窗外,他忽然想起了一句话,这个天下,归天下人!

    听了文正的说法,场间再次无言。

    其实很多人心里面都有一个最为合适的人选。

    那人,不知去往了何处。

    九州大陆,烟瘴之地中,居然还会有一个小山村。

    终年烟雾缭绕,故而村子就取名为烟雾村。

    烟雾村里有一个不超过五平方米的小庙,庙里有一桌一椅一道士。

    道士手边有一张帆布摇,上书天命二字。

    若是走在街上,便是那所谓的招摇过市,而且是招摇过市的骗子。

    道士在村子里就被人认作是骗子,他曾经说过张家铁牛能够长命百岁,结果张家那位貌美如花的小娘子年纪轻轻的就守了活寡。

    他还说过李家的小子能够在沙场上建功立业,前一阵子打仗,李家小子兴冲冲的就去投了军,回家的时候便少了半条腿。

    村里人不是没有去质问过这骗人的老道士,可老道士怎么说的,不是老道我算的不准,而是有人在篡改他们的天命!

    哪里还有人会信他,他那个挂摊子从门庭若市变得现在门可罗雀,老道士的生计堪忧咯。

    不过还好,老道士还有另外的一门活路,那便是卖药。老道士不是郎中,卖的也不是什么灵丹妙药,就是一个个小的避障丹。

    一小瓶共计三十六颗,一旬的时光吃一颗,一瓶正好吃一年,老道士算命的本事不济,可这避障丹却从未出过问题,一村子人从小到老都吃他的避障丹,各个给吃了个长命百岁。

    老道士的避障丹没有价格,您要是富裕,多给点,手头紧,少给点,没钱,哪怕您从家里带块砖来,我这避障丹也换给你。

    如此一来,老道士居然还没有饿死。

    村里人哪里会让他饿死,他这一死,何人再生产这避障丹,没了这避障丹,村里人就在这迷雾之中活不下去,活不下去就要背井离乡。

    现在的这个村子里的人,他们都不知道为何会世世代代的生活在这里,这荒无人烟连鸟兽都没有的烟瘴之地。

    但是人都有一个想法,那就是不愿意随便挪动,哪怕这里的气候再恶劣。

    况且这迷雾村里的气候还并不恶劣,土地肥沃,地里长出来的庄家比别的地方大两倍不止,村子周围到处是山鸡野兔,一条清清的小河之中游鱼成群结队,怪就怪在这些动物都集中的聚集在村子周围三里的范围内,再往外就寸草不生。

    试想一下,年年丰收,没事走出一里地去就能捡上一大堆野味回来,谁想着离开啊。

    如此一来,村里的生产倒是有些过剩。

    当一个地方的物资生产过剩的时候,就会产生贸易,一个村子都生产过剩,相互贸易肯定是不可能了,那就只能对外贸易。

    说来也奇怪,村子里的人出去贸易,走过了三里地之后便进入一片迷雾之中,大雾之中无法辨别方向,也看不清脚下的路,村里人只需要往前走,不超过一个时辰的功夫便会去到一个城镇之上。

    那个城镇具体叫啥,他们还真的不知道。或者说,他们都不知道自己每次去的是不是同一个城镇,但是相同的是他们手中的物品恰好是当地紧缺的。

    当他们推着一车粮食去的时候,肯定就是去到一个最缺粮食的城镇,当他们拉着一车鱼肉出去的时候,去的地方就是一处生鲜最好卖的菜市场。

    村里人卖了粮食,换了钱财,再从城镇上购买一些生活必须品,再有余钱就去买一些精致小巧的稀罕物。

    很少有人带大量的钱财回去,但至少都会带回去一吊铜钱。

    至于怎么回去,也不用太多的担心,村里人只要是出了城镇,再往前走不多远就又升起了一阵迷雾,走入雾中再一个时辰,便回到了村子。

    村民们这一吊铜钱何用?

    原来,就在村子的东头有一个小小的学堂,学堂中有一个老先生,老先生平日里总是一副笑嘻嘻的模样,唯独一条规矩雷打不动,村里的孩子要上学堂,每家每年一吊钱,不收鸡鸭鱼肉,也不收绢帛物资,只要铜钱。

    所以说村民们家家户户不论丰年灾年都要存一吊铜钱,这一吊铜钱老先生也不花,他也没地儿花,就挂在外面的一个歪脖子树上。

    一吊铜钱年年挂岁岁挂,每逢新年的时候,上一年的铜钱便不翼而飞,很多人都说是老先生家里有一座极大的地窖,里面放的满满都是铜钱。

第二百四十九章 迷雾村(2)

    村里的孩子都读书识字,村里的成年人也都识字,唯独除了那位整日了穿了一件破旧袈裟的光头和尚。

    和尚也识字,但是他识的字并不是流通在九州大陆的文字,据说是存在于一个古老的,已经灭亡的国都之中。

    和尚是从那个地方而来,那个地方有一个说法叫苦行僧。

    和尚是真苦,而且是自找苦吃。

    早上雾气最浓的时候,露水最重的时候,他跑出去耕作。

    夏天天气最热的时候,所有人都找个阴凉地方呆着的时候,他跑到院子里敲木鱼,蒸桑拿。

    冬天最冷的时候,他就赤裸着胸膛到那一条结冰的小河上安睡。

    和尚的肤色总是随着一年四季在变化,夏季是黑色的,冬天是惨白中还带着龟裂的皮肤。

    他总喜欢无缘无故的看着天空叹一声阿弥陀佛,尤其是最近,他的叹息次数和叹息时间越来越长。

    对于这三人,村里人都见怪不怪,而且是祖祖辈辈见怪不怪,因此,都有一个怪人出现的时候,就显得特别的奇怪。

    那人是一个乞丐,一个外来的乞丐。

    迷雾村里从来都没有来过外人,至少所有生存在这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么想的,但是,村子里就这么莫名其妙的出现了一个乞丐。

    乞丐的手中拿着一只残缺的破碗,并不是装着山河的那只,而是他随意从街边捡来的,故而这晚的残缺程度,要比山河碗还更严重一些。

    为什么说这乞丐很怪,因为他从来不乞讨,自从来到了村子之后便一直躺在村口处,破碗就放在身旁,整整三日,无人见过他吃东西。

    乞丐来的时候,还能看出是一位不超过三十岁的年轻小伙子,而此时,满脸的胡茬已经将他的面貌覆盖,身形比刚来的时候瘦了一圈。

    几个小孩喜欢在乞丐躺下的地方做游戏,今日,他们发现这乞丐的呼吸都要比平日了慢了些许,那胸膛似是在挣扎般不停的起伏,脸上看不到一丝血色。

    乞丐不单单是三日未曾进食,而且滴水未进。

    水是生命之源,根据科学的研究发现,人在饥饿的状态下最少可以活七天,但是在脱水的情况下,没有人能够活的过七天。

    命中有时终须有,命中无时莫强求,道士在看到乞丐之后只留下了这一句话,命中,是该有这条性命还是该没有?

    游戏的几位稚童之中有一位叫做李霜的小姑娘,五六岁的年纪,腰间挂着一个碎花书包,书包之中有一本哪怕是在这世间重金都极难买到的《杂论》,杂论的旁边放着一个小水壶,水壶里还剩下半壶水。

    小姑娘觉得,只不过就是一口水而已,虽然说娘亲曾经告诫过自己,千万不要跟外人有任何来往,但是小丫头觉得,只是给他一口水,并不说话,就不算是来往。

    于是,乞丐的口中就多了一股清流。

    清澈的泉水带来的是无限的生机,乞丐模糊的睁开了双眼,看到了一张并不漂亮但是及其稚嫩的脸庞。

    脸庞下面是一双略显粗糙的小手,手中攥着一枚孔方兄。

    叮当~~~

    这声音如此之清脆的在碗中响起,乞丐低头看了看这一枚铜钱,原来这颗钱,叫同情。

    喝了一口水,乞丐似乎有了些力气,颤颤巍巍的站起身来,小姑娘有些害怕,接连倒退了几步。

    小姑娘倒退,乞丐便踉跄着前行。

    小姑娘捂住了双眼,一溜烟的就跑过了街口。

    拐过弯来,粗糙的小手捂着起伏不定的胸脯,一颗小脑袋还朝着拐角的后方看去,乞丐正在亦步亦趋的走来,每走一步都要耗费好些力气。

    小姑娘不知道此时是该迅速的跑开,还是该原地等待。

    过了好久,应该是过了好久,因为小姑娘已经回头看了四五次,不到一百米的距离,乞丐终于踉踉跄跄的走到了小姑娘身前。

    小姑娘再一次跑开,跑了大概几十步的样子,身形与乞丐相差了一定的距离。

    小姑娘放慢了脚步,眼角的余光还在不停的注视着身后的动静,每当她的小脑袋向后转了一个微小的弧度便迅速的又转头头来。

    小姑娘觉得走的不快,可乞丐的身形被甩的越来越远,小姑娘不得不再次调整自己的步伐,慢一些,再慢一些。

    终于,小姑娘又拐过了一个街头,就在转角的另一边驻足,等待。

    乞丐的步伐依旧踉跄,缓慢,没迈出一步都在减少着一分气力,但是那气力每次都一样,他迈出的步伐每次的距离也是一样,时间也是一样。

    就这么,小姑娘与乞丐共同的走过了三个街口。

    小姑娘终于找准了的乞丐的节奏,她每迈出一步的气力,距离和时间都已经与乞丐一般无二。

    而在此时,她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小姑娘的家门比较破旧,每一次推开都会发出长长的声响,门口处有一道不算是小的裂缝,从外面可以将里面看的一览无余。

    实际上,这扇门也是多余的。

    因为小姑娘的家中有一边的山墙已经塌了,她完全可以直接从坍塌处回家,外人自然也可以。

    但是,母亲不允许她这样做,外人也不敢这样做,没有了山墙,还有一道心墙。

    今日小姑娘回家的时间比往常要晚一些,应该是错过了饭点的时辰,没曾想此时刚好才把饭菜做好,而且做得比往日多了不少,似乎是预见到了今日会多来一个人。

    小姑娘的饭菜,就是饭和菜泡在一起,有人喊它面糊,面糊里放了些野菜,加了盐,若是在早晨,小姑娘的碗里还会多一颗鸡蛋。

    一日三餐皆是如此,吃面糊。

    小姑娘的目前看上去岁数不大,也就二十三岁的样子,从眉眼处可以看出些少女的娇媚,而她在人生的前十八个年头,都是在幸福中度过的。

    她的父母在村子里算是殷实人家,而在迷雾村,也很少有不是殷实的人家。

    十六岁那年,他嫁给了李铁牛,男人跟名子一样,壮的像头牛。

    一年以后,便有了李霜。

    两年以后,那位身壮如牛被老道士说是可以长命百岁的男人,病逝了。

第二百五十章 迷雾村(3)

    小姑娘的娘亲没有什么一技之长,出阁之前说个十指不沾阳春水也不过分。

    自从李铁牛病逝以后,母女二人如同是糟了灭顶之灾。

    倒是没有李铁牛的叔伯兄弟们前来讨要房产土地,但也没有接济救助,迷雾村怪就怪在这个地方,各家各户都是独立体,可赡养老人,但是不会接济兄弟,而且从来都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女子人称文娘,十八岁的她就开始背着小霜霜开始学插秧,学灌溉,学收割。

    可她毕竟体弱,家里的几十亩田地她可以耕种的也不超过十亩,有人曾经劝她卖掉一些,求个暂时温饱。

    她不卖,农村人,土地就是根本。

    又有人曾考虑给她再说一个婆家,但最终都没能成。

    要不就是对方不接受小霜霜,要么就是那汉子是个泼皮惫懒货色。

    第一年的收成,在村子里可以说是丰收,各家各户都有了余粮卖到城镇上,文娘地里长得却是参差不齐,不过好在还有收成。

    前半年,娘俩是靠着李铁牛当年攒下的粮食过活,再往后便只能靠着文娘一人苦苦支撑。

    虽然日子过得清贫,但也算是能安居乐业,可谁知,两年后的一场大雨,家里的院墙塌了。

    文娘不会修补,手里也没有银钱请人修补,于是便搁置在了那里。

    若是放在其他的地方,寡妇墙头都是要被人翻烂的,可在这迷雾村中,哪怕是没了墙头,都没人夜里往文娘家里跑。哪怕是那些品行最恶劣的流氓。

    有人要问,那这文娘长得得是多丑。

    笼统的说,十里八香的第一朵花吧,迷雾村叫做村庄,实际上的建制已经赶得上一个乡镇,怕是最早过来的那一批人生于安乐兮繁衍不戳。

    莫古青落了座,并未有任何的言语便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他这一碗下去便是娘俩两天的口粮。

    小霜霜眼巴巴的看着他与自己的娘亲,心里忽然产生了一丝异样的情绪。

    吃完饭,莫古青摸了摸嘴,活了!

    他来之前没有想过自己会饿死在这里,进来之后才发现,在这层层的迷雾之下,身上的这身乞丐装根本就可有可无。

    文娘从里间取出来一件衣服,李铁牛生前穿过的,文娘时不时拿出来晾晒,倒也还没有发霉。

    穿死人的衣服在那时候很避讳,但是既然是一个乞丐,也就不讲究那么多了。

    衣服长短正合身,就是显得宽松些,说到底,还是莫古青的身形太单薄。

    文娘忽然问道:“你是乞丐?”

    莫古青点点头,“算是吧。”

    “你连乞讨都不会,还敢说自己是乞丐?”

    咋的?乞讨还需要技术?

    乞讨还真得需要技术,乞讨这一行,有一个专门的组织叫做丐帮,各有各的势力范围,丐帮子弟与底盘上的商贾多有“来往”,这些“来往”所得得有一部分交给上层乞丐,剩下的才是自己的。

    这种有组织的有底盘的乞讨活动,可以作为一项生计,一项不需要太多技巧的生计,也有很多闲汉参与其间。

    但是还有一种乞丐,他们是背井离乡,没有了生活依仗,不得不乞讨为生。这群人则就需要比较丰富的乞讨手段了。

    首先说这乞讨的范围,太穷的人家不能去,你看着那破门烂墙的,你去敲门指不定讨不到饭吃不说,还要被主人家拉着手长吁短叹一番,感慨着生活的不易。

    乞丐们倒不是不愿意与人攀谈,但是他们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因为下顿的口粮还没有着落,东家跟你攀谈结束了之后,他回头还有半块窝窝头可以啃,你呢?你还得去下一户。

    因此乞丐的时间是很宝贵的,那种一眼看上去就没什么余粮的家庭,千万不能去。

    太穷的人家去不得,太富的人家也去不得。

    那种的深宅大院都是养狗的,而且都有管家,那些管家平日里对着东家点头哈腰,可就喜欢拿这些乞丐取乐,若是丐帮子弟还好说,可以纠集人手回过头来讨个银钱上的公道,但是那种独立体,被狗咬了嚎啕大哭也没人管。

    选户,一定要选哪个殷实的人家。

    选好了户型还不算,你还得有口才。像是这种的看上去有钱其实也就那么多的人家,东家最是抠门,他们舍得在庙里烧香的时候捐个三五两银子,却不舍的施舍给乞丐一口粮食。

    因为在他们的理念之中,付出就要有回报,付出一定要多于回报。

    寺庙里捐了三五两银子,来年赚的钱他们可以都归功于菩萨保佑,现在给你乞丐一口饭吃,难道来年吃的饭都感谢你这个乞丐?

    显然不能。

    这就需要什么,需要你乞丐亮出点真本事,那时候管这门技术交做数来宝。

    现在管这项活计交做脱口秀。

    乞丐,也就是个艺人。

    你敲得响说的好逗得东家直乐呵,夸得东家能上天,行了,你这一口吃食就算是得了。

    要是你没说到人家心里去,东家刚从茅房里出来您说人家顿顿吃的是山珍海味,得嘞,门一关,你换一家去吧。

    上门乞讨就有这么多的讲究,上街乞讨又是怎么个说法呢?

    上街乞讨,不能指着跟那些街上的百姓们乞讨,他们都是来去匆匆的,谁有时间听你在这儿磨嘴皮子。

    你得找那些商户,那些不大不小你一个身位就能挡住的商户最为优先,而且在街上乞讨,你乞讨的不能是吃食,只能是银钱。

    不能太多也不能不一样,看着这商户店门大一点我就多要一点,那是不行的,一文就是一文,三文就是三文,家家户户都是三文。

    而且,一旦说是东家不给钱,你是绝对不能走的。

    唯一能让你放弃的方法就是东家收摊,今日不卖了,可以,你再去下一家。

    若是让人家下面的商户知道不给你钱你就走,那你这一天在这条街上都不会有什么收获。

    上街乞讨比上门乞讨要容易一些,因为这些商户怕影响一天的生意,三文两文的给了就给了,可这上街乞讨有风险。

    风险就是若果你是在人家的地盘上乞讨,不但乞讨所得大部分都得给人家,还免不了一顿毒打,这是乞丐行业的规矩。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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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不平,一剑而平,心有不忿,一剑而斩。何为江湖何为剑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何为江湖何为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何为江湖何为剑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