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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麓初雪     何为江湖何为剑txt下载     何为江湖何为剑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二章 老洞府

    出了歧关,再走百里就进入崇德山地界,崇德山占地不大,山恒高,深入云霓,山中多断崖,怪石,奇松。

    在山南麓,有一座未名湖,湖中有一条天青色牛首蛇神怪物,长百余丈,头若车盖,目似灯笼,每逢雷雨天气便发出哞哞的叫声,曾有人见此物盘于巨石之上举首望天,此物虽生的恐怖,但从不无故伤人,性情温和。

    崇德山上有一条蜿蜒盘旋的山路,以乱石砌成,可供二马并排而走,山路沿途植被自下而上弯折长出,似一道天然的屏障,青葱茂密,向下便是万丈悬崖。

    古人曾云:山中不同景,十里不同天。说的便是此处。

    下了崇德山,便入德镇界内,德镇位于崇德山山坳处,四周有宽十丈,深八丈的疏水渠,水渠靠近小镇一侧则有百尺高的堤坝,德镇史上曾有过三次大水淹城,住在德镇的先民们以无上的智慧与勇气对抗天灾,世代久居。

    德镇好茶,崇德山上有一种特产茶叶紫金乌,茶叶通体发紫,落于沸水之中则迅速舒展,抬头而立,随风而动,茶水成黑色,仔细看去带有似蜡油般的光泽,茶香绵延悠长,润泽生津。

    德镇居民形成了得天独厚的茶文化,街坊茶肆林立,路面上因常年茶水浸泡,自然散发出一股幽香,可静气,可凝神。

    少年牵马缓缓在城镇中行走,街上有儿童欢快的围着黄骠马打转,黄骠马乃是战马神驹,生性聪慧孤傲,前蹄轻轻锤击地面,嘴中发出斯斯的鸣叫,少年勒住马缰不停的驱散儿童,此时,一间茶肆中传来一声恢弘中略带悲悯的叹息“何苦来~哉!”

    少年止步,只见前方有一间茶肆,上书《何苦茶居》,此茶肆以浓茶著名,浓茶能败火,亦能伤肝。

    茶肆中有一对祖孙,老人目盲,拉着一把如同他年岁般古老的二胡,孙女不过十二三岁年纪,唱着一曲思乡的歌谣,茶肆中有四桌客人,一桌青年书生,一桌农夫,一桌衙役,一个老人。老人鹤发童颜,一头白发油亮而有生机,抛一个花生米入口,再砸一口茶,显示着这个小镇的宁静与安详。少年以剑心观之,知道老人命不久矣。

    入室而坐,店小二自然将马牵入后院。

    少年捻一颗花生米说道:“崩的脆,嚼着香,实则伤胃又伤身”

    老叟摇头:“岂非一件快事?”

    “千年王八不出洞,老人家要懂理”少年接着说。

    老叟沉默,他与少年素不相识,却要治对方于死地,却是无理,但这又是天理,因此他坦荡,哪怕玉石俱焚!

    此时场间气氛为之一滞,磅礴的气息笼罩着整件茶肆,衙役,书生,农夫,拉二胡的老人,唱小曲的姑娘,端茶的小二,算账的先生皆对少年怒目而视,体内剑元暴涨。

    “就凭他们?”少年很平淡,很理所应当,语气仿佛下一刻,他们就是死人。

    老人喝了一口茶,说道:“师弟,带他们离开,千年前那一次,师傅为了保留我洞府一脉不让你我二人参与,如今你却如此糊涂,是想我洞府一脉就此断了传承么?”

    拉二胡的目盲老人没有说话,缓缓起身走去,其余人随之而退。

    “阁下果然好手段,蜀山剑宗和林旭那个废物居然都没有识出你的身份!”

    “那你怎知,他们是真的没有识出来呢?”

    洞府老人眉头一皱,就欲掐诀而算,只是......

    他将手缓缓落下:“小儿休想坏我根基!”

    “现在我想知道,你如何能拦我?”

    “自是不能。但我已经将你的手段和样貌知会了王爷与陛下,同时,蜀山剑宗和林将军也在支援的途中,锦鹧鸪早已开始动作,你在蜀地无所遁形了。”

    “谁告诉你我要藏了?”

    “那你要硬闯?”

    “说告诉你我要走那儿了。”

    “荒唐,老夫岂能算错!”说道此处,洞府老人心头一惊。

    “你们都告诉我那儿有伏兵,我还去,是你傻还是我傻?”

    洞府老人静静的坐在椅子上,眼神落寞,手指还在不停的掐算,越算越慢。

    那道预言比他想象之中的影响还要大,虽然他已舍了百年寿元,但是还是被天道反噬,此时已行将就木,然而,冥冥中的天道,却是对他们如此不公,他已经算出了少年将如何脱身,可是,这个消息再也不能传达出去了,哪怕是传达出去,谁又能阻止?洞府老人一声长叹溘然长逝!

    崇德山颠,少年与一头牛莽。

    少年指了指上方,你要去那儿?

    牛莽一声长啸。

    少年闭目运转周天,体内七座窍穴瞬间点亮,一把七星虚剑握于手中,少年横剑,向天而斩。

    铸剑宗内,我不开天天自开,崇德山上,我想开天便开天!

    蜀地上空一道万里天门被洞开,蓄有雷电的乌云迅速靠拢,崇德山之巅,一头青色牛莽冲天而上,天雷咆哮迎头砸下,两道天雷过后,牛莽头部已经血肉模糊。

    第三道天雷即将落下之时,牛莽身旁升起“卍”字大阵,以儒圣阵法抗天雷!

    七道天雷过后,牛莽已至天门,此时,俩只佛手撑住仅存一线的天门入口,牛莽一闪而过,佛门大阵助牛莽飞升,牛莽浑身沐浴金光,从此化龙!

    少年骑龙,一念万里!

第十三章 李探花

    出云国,彩石镇,清泉溪。

    少年盘坐于礁石之上,修习《天流引元注》,以剑心观已身,体内经脉早已破碎不堪,残存的剑元艰难的运行一个周天,经脉修复无比缓慢。

    少年硬抗天道强行开天,也受到了天道无情的反噬,若再迟数秒,恐怕体内气府穴窍尽废,从此变为一个废人。

    但是,这一切的一切目前看来都是值得的,少年有伤,可以治,少年渡化了一条天龙,从此以后少年便是天龙的护道之人,他识海中残留了一缕龙魂互为感知,垂危之际,便有了一个强大的帮手。

    少年盘坐引元,似乎与礁石融为一体。

    此地水元,木元充沛,最适合修复经脉。少年冥坐,体内元气成倍数增长,周天运行速度不断加快,伤势恢复缓慢而有序。

    少年周围的元气缓缓流淌,似润玉,又如新木。

    水中的鱼儿纷纷聚拢而来,感受着这熟悉的气息,其中有一条通体金色的鲤鱼,遥遥的在远处观望。

    鲤鱼明显已经初具神志,发自本能的它被少年的气息吸引,但又不敢靠近,有一只黄莺落于少年头上,在和熏的阳光下,温柔的春风里缓缓睡去。

    少年此时是一眼泉,也是一颗桩。

    他感受到了鱼儿欢快,鸟儿清吟,古树问候,远处有琴音,身侧有笛声。

    三日之后,少年睁开了眼睛,如繁星般璀璨的双眸此时镀上了一层薄薄的水幕,体内经脉也附上了一层温润光滑的蓝色液体。以前他的剑元似山,似铁,气势磅礴,铿锵有力。

    现如今,山上有了泉,有了树,有了花草,有了春风。

    少年一声长啸,似龙吟,惊走了游鱼,震醒了黄莺,古树沙沙作响。

    少年起身,对溪水深处拱手作揖,水中自带一股高贵的气息,缓缓而去。

    少年知道,此时他体内流淌的不是普通的水元,而是水精,是此处水神的馈赠,自然也是一份必须要还的人情。

    从始至终,少年都在忽略一个人,此人吹一根笛子,笛声清冽悠扬,能助人静心,自然也是一种示警。

    此地山灵水秀,山精水怪常年驻居于此,其中不乏凶悍而强大的存在,少年体内散发的元气对于他们来说是难以抗拒的诱惑,他们蛰伏于四周,有碍于水神娘娘的威慑,更多的还是忌惮这吹笛之人。

    直到少年苏醒,他们才缓缓褪去,这二人,对于他们来说都是及其危险的存在。

    “要打?”少年开门见山。

    “你手中无剑”,男人回答。

    “不打?”

    “大老远跑了一趟,不打自然说不过去。”

    “有病!”

    男人的眼中闪过一摸厉色,不知道有多少年,世上都没有人敢对他如此不敬。

    少年从怀中掏出一粒丹药,随手抛给他说道:“治不了你的病,但是能治肾虚!”

    少年说男人有病,确实不只是故意调侃他,他已经看出此人体内经脉残破如枯柴,似是受了难以治愈的伤,但其凭借自身的强大将剑元强行凝于经脉之上,看似与常人无异,若遇到长时间厮杀对战,剑元枯竭之时,旧伤极易复发。

    莫古青给他的那粒丹丸自然有滋阴补肾的功效,但其最主要的功能是可以修复经脉。

    此丹药所需的药材难寻,便是莫古青也只有三颗,重伤之时都未舍得服用,对于吹笛男子而言,可以说是一颗救命丹。

    “你是真的不知道我是谁”,男子的厉色并未消失。

    意念一动,此地空间急速扭曲,磅礴的元气汇于男子身后,最终形成一把高十丈的巨剑,巨剑周围隐有雷电,还伴随着割裂空间的爆破声。

    养剑聚灵,是为合一境,聚灵成剑,那便是无剑道!

    无剑道并非是真的无剑,而是对于他们而言,一言一行是剑,一个眼神是剑,一个意念也是剑,聚灵成剑,天地异象,也不过是一种炫耀。

    少年自然震撼于对方恐怖的实力,但是他提防的却不是男子身后那把剑,而是男子袖中难以发现的剑气流动。

    他与阮小七一起生活五年,对袖剑的感知极为敏锐,他明显的感觉到,男子的袖剑比阮小七的三十六袖剑强大不止一个档次,如蚍蜉之于大树,螳臂之于巨轮。

    使用袖剑的无剑道剑仙,连小孩都知道,他便是天机榜三,人族至强——李探花!

    最后的最后,李探花还是没有出剑。因为少年手中没有剑。

    几百年前,李探花拦住了从强者大陆归来的付清颜,他当时还不是人族至强,也并未修至无剑道。付清颜当时身受重伤,他向老前辈讨教了一剑,正值壮年鼎盛的他被付清颜一剑重伤,伤势至今未愈。

    少年目送李探花离去,笛声渐远,琴声悠长。

    莫古青折一根树枝,拿一把采药的小镰刀,不久便做出一把木剑,少年持剑。

    额头三缕白丝从他脸前滑过,少年眼前烟雾朦胧。

    再看少年时与之前的李探花有了一分貌似,九分神似。

    少年向前,去寻琴声。

    虽行百步,已过十里,少年与琴,不期而遇。

    抚琴女子儒雅大气,白色衣裙随风漂浮,琴声自是说不出的情话,佳人疑似落入人间的凤雏。

    少女身旁有一个小婢女低头侧立,穿一身米黄色连体裙,结两个圆环状发髻,面无表情。

    琴声未止,琴音已至:“我家主人有请。”

    “不去!”少年声音清脆,如一声莺啼。

    “有酒。”抚琴少女说道。“还有女人”。

    少年止步,又大步离去。

    抚琴少女起身,施一个万福:“恭候大驾”。

    少年身形渐远。

    抚琴女子转身,给了身旁侍女一记响亮的耳光,清脆的莺啼变为悲鸣之声。

第十四章 黄粱城(1)

    出云帝国疆土辽阔,东西狭长,多山。

    黄粱城是出云帝国南部第一大城,也是重要的南北通商口岸。

    从四国地形图上看,出云帝国位于最北侧,如一个巨大的棚盖,罩在其余三国之上,东唐国自出云南疆祁连山脉始向东南方向延伸入东海,西蜀国自出云南疆白云山脉斜向没入魔族领地,三国中间有一个三不管地带,毒瘴恒生,称之为燕地,燕地靠下则是属于南通国的国土。

    俯瞰四国疆土,就好像一个汉字“吞”。都城王畿则位于“吞”字的“口”与“一撇一捺”之间。

    出云帝国与东唐国之间有一座居庸关,与西蜀国之间有一座拥南关,燕地多毒瘴沼泽,难以行军,居庸关与拥南关之间各有一条官道通往黄粱城,战时,黄粱城是这两处关隘的后勤粮仓,平时则是一处重要的通商口岸。

    黄粱城的太守孟元朗是一个肥硕臃肿的中年人,此人年少时好狩猎,据说在一次围猎途中硬生生压死了一匹战马,伤到了胯骨,从那以后便再也无法站立,常年坐一辆轮椅车,车身由鲁氏匠铺设计制作,内置转动机关,可由人推行,也可手摇。

    孟元朗性情慵懒,暴戾,且以好色闻名,据说家中侍妾婢女千人,孟太守专门造了一座“狩阁”,以供自己及朋友取乐。狩阁头牌唤做王语嫣,其余诸女以琴棋书画,春夏秋冬,刺毒流莺分别命名,又被人称“小烟雨”,丝毫不怕得罪烟雨楼。

    出云帝国被外界称为“两个女人治天下”,其一,便是烟雨楼楼主,其二则是宫里那位“小黄后”。

    小黄后本名孟婉儿,十四岁入宫,因其生的倾国倾城,很快便受到的帝王的恩宠并诞下一男婴。不久之后男婴被册立为太子。

    小黄后深谙闺阁房术,皇帝的身体日益轻浮,最终卧床不起一命呜呼。

    三岁太子登基,小黄后垂帘听政,经过十年的庙堂经营,正印皇后被逼入念云庵不问世事,满朝文武中掌权之要职均被孟家人把持。

    小黄后出身黄粱城,孟元朗年岁虽长,单论辈分却是她的侄子辈,用她自己的话说,只怪家中人才不济,再无可用之人,只能由你这个废物替哀家守着祖坟。

    孟元朗在接手黄粱城之后将废物二字演绎的淋漓尽致。

    黄粱城内大大小小的江湖势力不下百余,各自把持着街道,赌坊,青楼,百姓赋税繁重。又有流民落草为寇占山为王,抢劫来往商贾,官府无力清缴,官兵都是城中士绅子弟,多拿俸禄并不当值,偌大的黄粱县衙杂草丛生,蛛网密布。民间更是口口传唱一首儿歌:

    “家中黄鼠狼,寅年吃卯粮,腰刀斩鸡头,胖子不坐堂,走路不看脚,出手不着边(鞭),明日宰硕鼠,够我吃十年!”

    孟元朗对此毫不在意,因为唱的人太多,他懒得管。

    莫古青提木剑入城。

    城门口有一个小桌子,桌子上撑着一把遮阳伞,伞下有一个约四十岁的邋遢汉子,穿一身蓝色官袍,手里拿着一个酱肘子,两个衙役抱着长朔打瞌睡,倒是那邋遢汉子身后站着十几个大汉各个虎背熊腰,其中就有一人拦住了莫古青的去路。

    “外面来的?”邋遢汉子啃着酱肘子,问话的时候并未抬头看。

    莫古青递交了自己的通关文牒。

    “嗯,都城来的”汉子看了一眼少年腰中的木剑,“还是个剑客”。

    “五两。”

    五两自然是过路费,黄粱城门口明码标价,都城来人三两,带武器加二两,正好五两。

    少年脸上并没有太多表情,伸手掏了五两银子放在桌上,邋遢汉子摆摆手,继续对付那根酱肘子。

    少年走到城门口,还未入城,只见那两名打瞌睡的衙役突然眼神放光,两柄长朔横在身前笑容诡异,似乎是逮住了一只肥羊,在考虑如何下口。

    莫古青回头看了一眼,邋遢汉子依然啃着酱肘子,只见那十几个仆从中有一人,长者两条连在一起的二指粗眉,拔刀怒目。

    两名衙役心中生了退意,少年先是看了看左边的衙役,又看看了右边的衙役,最后视线落在长朔之上,二人悻悻的收回长朔,继续埋头打瞌睡。

    就在此时,身后传来一阵骚乱之声。

    只见有十几骑呼啸而来,为首的一人骑一匹枣红色高头大马,奔马如擂鼓,马嘶若雷鸣,行里人只需一眼便能看出,那便是出云国国宝战马——鬣云骢。

    骑马之人肩宽三尺,目似豺狼声若虎豹,急急勒紧马缰,扬起一阵尘沙,进城之人纷纷避退。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只见那邋遢汉子不知何时,手中的酱肘子早已不知去向,两只油亮的手掌在身上的官袍擦了擦,端了一碗凉茶,点头哈腰迎笑走去:“吆,马二爷您回来啦,您老一出手,保管将那大盗一条柴斩落于马下。”

    马二爷没有搭话,将那碗凉茶一饮而尽,拍拍马腹,只见那马腹上有四颗头颅,其余人马腹上各两颗头颅,显然是剿匪之功。

    “马二爷您请,李书吏已经在府上等着了,明晃晃的赏金一颗不少。”邋遢汉子堆着笑脸,不知是真笑还是假笑。

    “嗯,晚上月春楼,我马某做东,叫弟兄们都来”。马二爷说完牵马离去。

    莫古青躲到一旁,仔细打量那马腹上栓的头颅,只见各个皮肤黝黑,脸型瘦长,目光中还有诧异与惊恐,头发里带着一些麦芒的碎屑,若说他们是悍匪,倒更像是地里的农户,如果仔细分辨,这其中还有三个妇人,从她们眉眼更细些可以看出。

    马二爷大步离去,并没有注意到角落的少年以及他眼角的杀意。

    少年轻轻靠在墙角,与一个老乞丐并肩而坐,少年侧头,眯着眼打量面前的老乞丐,他的眼里没有了世界,没有了声音。

第十五章 黄粱城(2)

    老乞丐身形清瘦,衣衫残破,身旁放着一根已经磨圆的拐杖,脚边有一个残缺的破碗,碗中空空荡荡。

    他左手拿着一个酒葫芦,时不时砸一口酒,发出一声“啊”的感叹,贪婪而又满足,老乞丐的牙齿早已掉光,露出光秃秃的牙床,眯缝眼,面带红光。

    少年观老乞丐,仿佛在看一幅山河,山不可仰止,河不能平趟。

    “来一口?”,老乞丐将葫芦递给少年,少年忽然想起了另外一个老人,他也喜欢拿葫芦品酒,脚边还趴着一条老黄狗。

    少年将葫芦凑到面前轻嗅,只觉得身体飘忽不定,识海或明或暗模糊不清,竟有了三分醉意。

    鬼使神差般,少年饮了一大口。极辛辣,如岩浆挂喉,烈火焚身。

    少年面色红涨,体内有如生出一条火龙,翻江倒海,经脉中的蓝色水精与火龙相遇后竟然生出恐惧之色,火龙横冲直撞,与水精初一接触就爆发出呲呲的声响,蓝色水精瞬间蒸发从少年气孔排出,他整个人都被蓝色的氤氲缠绕。

    火龙一往无前,水精节节败退,最后被逼入一处气海之中,再也不敢现身。

    没有了水精的阻挡,火龙更加肆无忌惮游窜于少年的经脉之中,少年体内的剑元急急向火龙发动攻势,缺如如泥牛入海,一去便再无音讯。

    少年体温骤然升高,蓝色氤氲中出现了淡淡的猩红,不久就成了一团血雾。

    火龙在少年体内畅通无阻,不讲道理的侵略,从涌泉直冲天灵。

    火龙在少年的天灵穴逗留,停滞,挣扎,少年额前的三缕白丝也变成淡淡的红色。

    老乞丐看到这般变化,自言自语道:“居然有此等造化,没白瞎了我这上好的美人露。”

    美人露是出云帝国最为著名的好酒,上等美人露又叫“十八香”,乃是主家将当年最好的两坛美酒埋入地下,十八年后启出,一坛送往皇宫,一坛送往烟雨楼。美人露甘醇易入口,醉人。饮之,如有美人在侧,柔软缠绵,至于为何少年喝的美人露如此辛辣暴躁,是因为老乞丐在酒中泡了一颗火麒麟的妖丹。

    火麒麟与九尾狐同为上古妖兽,妖丹便是凝聚的火麒麟的妖元,其中蕴含着无穷能量。就算老乞丐也不敢直接服用,泡于酒中慢慢炼化,如果说敢于直接吸收这狂暴能量的,就只能是同为神兽的九尾狐。

    九尾狐的妖灵与火麒麟的妖元在莫古青的识海中不停地厮杀,掠夺,满是杀戮的上古气息对他的识海造成了巨大的创伤,好在,主场作战九尾狐逐渐占据了上风,三条尾巴死死地挂住了火麒麟,炙热的能量通过尾端传遍狐身,九尾狐发出“啾啾”的长啸,三条新长出的尾巴似是雨后春笋般齐齐的冒了头。

    狐生三尾称为灵,狐生六尾称为魔,通过吸收火麒麟的妖元,九尾狐化灵入魔!

    斗争渐渐停歇,少年的身体慢慢恢复,氤氲渐销,一股温暖的火元反哺少年。

    经九尾狐炼化的火元在少年经脉中运转不息,少年催动《天元引流住》,运行八十一周天之后,缓缓注入一处穴窍,与之前的水精刚好位于太极两仪的两处阵眼之上。

    少年额头上三缕新发夺目的红色也变成了白色,比另外三缕稍短。

    少年醒来,左目澄澈透明,碧波荡漾,右目猩红凶煞,烈火焚烧,少年呵出一口浊气,双目之间两股不同的能量渐渐趋于融合,最后聚成了一把虚剑。剑身一半如水,蓄势待发,一半似火,狂放不羁。

    少倾,少年再无任何异样。

    “醒了”老乞丐说道,“你小子这般造化就是我老叫花子都眼红。”

    “前辈刚才是要杀了我?”少年问道。

    “你死了,那便是我要杀你,你没死,那你就要感谢我,这其中的好处我就不说了。”

    “前辈如此慷慨,晚辈定——不敢忘!”

    “喝了我老叫花子的酒,就要帮我老叫花子办件事。”

    “前辈是要我去杀人?”

    老乞丐沉默不语。

    “杀何人?”

    “天桥底下说书人。”

    “何人所杀?”

    “我老叫花子的徒弟——洪七!”

    说罢,少年仿佛置身山河之中,眨眼之间,便已至天桥之下。

    天桥下有几十个座位,一位老儒生正在说书。

    老儒生头发花白,扎成一个小辫,蓄山羊须,带两片厚厚的西洋镜,身旁有一个面貌清秀的稚童。

    只听那惊堂木一拍,说的正是《洪武当年》。

    “列位看官,您请入座,今日老秀才跟大家讲一讲洪武太祖,话说洪武太祖当年,放过牛,做过和尚,当过上门女婿。直到后来,遇到了一位隐士高人,想必大家都知道,这位高人就是那号称‘三足鼎立诸葛明,一统天下李伯温’的李基,李老先生。老先生为洪武太祖出了三策‘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这三策也被我们后世的君王定为国策。当年与洪武太祖争天下的,北边有个张买煜,西南有个陈范严,这三位的故事,得从一次水战开始说起......”

    那老儒生说的眉飞色舞,台下叫好连连,只听说道关键之处,惊堂木又一拍,老儒生举起茶碗,并不着急喝茶。

    身侧稚童拿一个铜钵来到场下,所有人都明白,这是在讨赏了,只听那铜钵铿铿作响,一圈下来里面已经盆满钵满。

    稚童来到少年身旁。少年从衣袖中掏出一颗铜板咣当砸下。稚童侧着头天真的看着少年,少年眉眼轻挑,又掏出一颗铜板,稚童依然没有离开,头却侧向另一边,少年无奈,只得再掏一个铜板。

    稚童收起铜钵,从裙带内拿出一张折好的宣纸塞到少年手里:“老祖说了,如果你舍得掏三颗铜板,就送你一句话。”说罢,稚童转身离开。

    那老儒生看了一眼铜钵,脸上露出满意的神情,茶水一饮而尽,惊堂木应声拍下......

    少年翻开宣纸,纸上只有一个字,字体巍峨庄严,似山,字形一泻千里,如江,字义简洁明了——“滚”!

    少年摇了摇头,消失在人海。

    黄粱城内,天地倒转。云海之中,一个“滚”字金光夺目,冲着老乞丐砸下,老乞丐面不改色,右手屠龙杖,左手山河碗,只见一副锦绣山河,倒了一座山。

    自少年进城所发生的一切,能看到的只有寥寥数人。

    老乞丐看着山河碗叹息道:“现在的年轻人怎么都这么怕死了?白瞎了我这好酒!”

第十六章 黄粱城(3)

    “东家,有动静。”

    说话之人是一个老仆,年龄五十上下,声音中气十足,看体阔膀大腰圆,只一瞧就知是个练家子,左右手均长满老茧,不是使用短兵,右腿比左腿粗一圈,对战时很依赖右腿发力,擅长辗转。

    老一辈的出云军士对他不会感到陌生,他便是出云帝国前破虏将军,铁胆神枪——王侯!

    能让如此人物表现出谦卑之色的,出云帝国也找不出两双手之数,月春楼的老板就算一个。

    月春楼老板严红英,看上去年龄30上下,实际年龄则与那烟雨楼楼主一样不为人知。出云帝国勾栏之所多被烟雨楼把持,但总有一些例外,那些例外就显得极其不寻常。

    “出云听烟雨,黄粱入月春,一壶梅子酒,羡煞谪仙人。”前代大诗人李杜的这首诗就挂在月春楼正堂上。

    严红英并不像王语嫣那样有野心,她所经营的只有黄粱一城,这种小而精的战略思路非常奏效,月春楼对黄粱城的把控极严,烟雨楼经营十年居然都没能在黄粱城崛起就是最好的证明。

    “一楼一乞丐,一梦一书生”,坊间相传的黄粱城四大天王,月春楼排在首席。

    “查清楚来历了么?”严红英问道。

    “查清楚了,洪老爷子的人。”王侯回答。

    “老叫花子要在我月春楼动手?招呼都不打一声了么?”严红英眉眼轻挑。

    “东家,我们要不要动?”

    “他要寻的是哪家的晦气?”

    “文芳苑,马老二那一桌。”

    就是那个匹夫?他也敢触老叫花子的霉头?严红英心生疑问。

    “先别动手,若是我月春楼里死了人,那就不妨多死一个,若是人好好地出了我的月春楼,就当是给老叫花子一个面子吧。”严红英说罢负手而立,王侯领命而去。

    若说是马二爷触了老乞丐的霉头,这还真是冤枉了他,城门前百步下马,拿到赏银后如数上交两成,月春楼摆酒请的人物各方势力都有,除了没什么势力的说书人。

    马老二可以说是八面玲珑,面面俱到。但是他触了另一个人的霉头,一个籍籍无名的小人物,日后再被人提起的时候,整个黄粱城都会震三震。

    文芳苑内马二爷正在跟李书吏推杯交盏,聊得不亦乐乎。酒过三巡,菜入五味,一桌人都有了醉意。

    “来来来,干干干!”

    如果有人去注意那房梁深处,黑暗的阴影里倒挂着一只碧根草。碧根草本身就怕生,还偏偏被一个少年倒挂房梁,躲也躲不成,早就已经被吓得通体灰白。

    此时,一根尖锐的指尖轻轻的划破了碧根草的肚皮,两滴白色的液体不偏不倚落入马二爷和李书吏的杯中。

    收枪入库,少年纵身而去,穿着平常的他未被人注意,很快就混入到人群之中。他身后的一双眼也悄悄地离开。

    少年看似漫无目的的走到了一条深巷,在巷子里买了一只烤鸭,便向着他这一日一直都在被人津津乐道的“齐天大圣”府上走去。

    第二日,李书吏府上哀声震天。

    李书吏的原配许氏,是个目光短浅的妇人,真真的见钱眼开,李书吏娶了十七个小妾,府上丫鬟百余人,许氏一不撒娇二不争宠,整日整夜抱着金银珠宝笑的合不拢嘴。

    直到早上,她笑着醒来,就听那七夫人如催命鬼一般“咚咚”的敲门,许氏虽然并不争宠,但是正印夫人的威严还在,开门对着七夫人就是一个耳光:“你个小蹄子叫叫到老娘屋里来了?”

    七夫人脸颊通红,眼眶湿润,也不敢怠慢,捂住左脸颤颤巍巍道:“夫人,老爷~没气了。。。。。。”

    “什么?”许氏只觉一阵头昏眼花,当场就昏倒在地。

    郎中请的是城里的名医,许氏坐在床头哭哭啼啼,说的都是怪那些狐媚子掏空了老爷身子的一番鬼话。不久,那老郎中说道;“夫人节哀,依老夫所见,李老爷是中毒而亡,至于是何毒,老夫也瞧不出来。”

    “中毒?李壮,李壮,你个好吃懒做的玩意儿死哪去了,快去官府,去请刑大捕头过来!”

    不逾半日,一队官兵就齐齐进了李府,带头的正是那位刑大捕头。

    “邢大哥,你可要替妾身做主啊!”,李夫人带着一众侍从仆人,一下就哭倒在刑大捕头面前。

    “我们家老爷为官府日夜操劳,兢兢业业,眼看着就熬白了头发,累垮了身子,这是哪个天杀的?居然狠心就毒死了他。”

    “我不活了,就让我随老爷去吧。”说完,许氏就朝着家里的顶梁柱撞去,自然会有一众仆人阻拦,许氏哭的厉害,仆人拦的辛苦,却没见刑大捕头有什么动作,笑容玩味。

    许氏与众仆人不由的怔住了。府里鸦雀无声。

    邢捕头看着众人也不哭了,也不闹了,摸了摸下巴说道:“演完了?”

    “邢大哥此话何意?”许氏不解的问道。

    “何意?黄粱书吏李桐,勾结马家,滥杀良民充当匪寇,骗取赏银证据确凿,刑某奉命前来,抄没家产,捉拿罪犯!”

    此言一出,上下哗然。

    许氏过了许久才反应过来:“抄没家产,那我们怎么活啊?”

    “怎么活?她们倒还好说”,说此话时邢捕头看了一眼正在朝他抛媚眼的七夫人和十二夫人,“至于你么,牢里过吧!”

    “带走!”

    李府顿时哭声大震,这次是真哭了。

    相较于李家,马家的表现却低调得多。

    马老大性情懦弱,不然也轮不到马老二当家,但是懦弱却不代表他蠢。

    马老二在月春楼吃了顿酒就被毒死了,这显然是招惹了大人物,既然是大人物,那就不是马家能惹的起的,因此,马家连丧事都没着急办,而是提前跟官府通了气,知道了其中一些细节。

    今天一大清早,邢捕头就找到了黄粱县丞老吴,老吴在这个位置上干了一辈子,眼看着就要含饴弄孙了,可以说,黄粱城的大风大浪他都见过,县里出了事儿下面的人自然而然的就会想到他,“流水的县令,千年的县丞”,这句话说得不是没有道理的。

    李家和马家的当家的都死了,这可不是小事儿,邢捕头自然不敢自作主张,吴老县丞老成持重,坐在一把太师椅上,就说了一句话。

    “昨晚月春楼来人说了——死就死了!”

    四个字代表了月春楼的态度,对于邢捕头来说,接下来的事就好办了。

    马家老大知道了之后,当机立断,直接上了一份举报信,把马老二的两个儿子都送到了官府,马老二的小妾与一箱箱的金银财宝都用来打点门路。

    马家二夫人死得早,不过半日,马家就与马老二做了完全的切割。

    马家老大顺势掌权,两个侄子官府会帮他处理掉,乱世之中,只有聪明人才会活得久。

第十七章 黄粱城(4)

    短短的一条小巷住着三十几户人家,都是齐齐的矮平房,屋檐上滴着清晨的雨水,漆黑的青砖上布满鲜苔,无不讲述着这座城,这条巷的历史与厚重。

    老城巷的入口处挂着一串红灯笼,灯笼上写着“聚来客”三个黑字,便是黄粱城内有名的聚来客烤鸭。

    聚来客的历史比小巷还要悠久,若说是百年老店肯定是小瞧了它,要说千年老店确实又有些夸张。总之有一点可以肯定,先有了聚来客,后有了小巷。

    聚来客的创始人姓王,王掌柜的当年放牛出身,小的时候经常饿肚子。

    有一次王小放牛娃放牛的时候,从河边捡了一只野鸭子,也不知这孩子哪儿来的勇气,就这么宰了拿泥巴一胡,点火要烤来吃。

    要说这世上无巧不成书,烤鸭旁边恰好有一株草药,闻上去香气扑鼻,王小放牛娃儿拿草药往这鸭肚子里一塞,烤熟之后吃了个泪流满面。

    小娃儿很聪明,就沿着这河边找到了一窝鸭蛋,又寻到几株草药,蛋就让家里的老母鸡来孵,草药种在院子里。一个月后,家里就多了一群小鸭子。

    后来家里的鸭子越来越多,草药也越长越多,王小放牛娃儿也越长越大,于是他放弃了放牛生涯,正式开始卖烤鸭。

    王掌柜的烤鸭拿到集市上这个一开锅,香飘十里,很快就卖了个精光,凭借着这个手艺,王掌柜的娶了媳妇,生了娃,后面又有了自己的铺面。

    经过王家两代人的钻研,聚来客的鸭子皮脆肉嫩,香汁四溢,再蘸上秘制的辣酱,就连当时的大曌国君都亲自摆驾前来品尝,留下了“聚来不欺朕”的墨宝。

    聚来客一时声名无两。鼎盛时期聚来客上下四层,占地三亩,前院是饭馆,后院是戏台,整条巷子坐北的王家族人,居南的楼里的杂役,戏子,仆人。

    后来大曌国分崩离析,几十年的战乱耗光了王家的家底,铺子烧了,房子卖了,人也走光了,就留下了这么丈余的铺面,后面的几代人都是没什么头脑的本分人,靠着卖烤鸭养家糊口,也没想过恢复先祖的荣光,这一世的王掌柜也是如此。

    莫古青来得晚,鸭子得现烤,展柜的就跟少年边烤边聊,基本上都是他在说,少年在听,讲述这一段历史的时候掌柜子满眼放光,与有荣焉。只是可惜了那副皇帝的墨宝连同老楼一起被烧了,要不然怎么着也得表在门面上。

    鸭子还没烤熟,香气已经出来了,少年问了掌柜子一个问题。

    “王老哥可知道‘齐天大圣’府。”

    “知道,怎么不知道,就在巷尾挂白灯笼那一家。”

    王掌柜的想了想之后又说:“看你是从外地来的,我跟你说小兄弟,那娘们邪性,在这儿住了十年了,一点都没老,老实本分人家都没有往她那儿去的,你最好也别去招惹她。”

    “齐天大圣是个女人?”

    “你不知道?你没打听打听她那齐天大圣的外号是怎么来的?”

    说到此时,王掌柜凑到少年耳朵边上说了一句话,少年久久无言。

    拿了烤鸭,从街头走到巷尾,都不需一盏茶的功夫,烤鸭还是热的。

    少年叩响门环,却没想到那门是开着的,他直接走了进去。没过几步便见到一个女人,头发散乱,还带着些许水珠,衣衫极单薄,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总之松了几颗扣子。

    听说在另一个世界里有位北凉王,他把天下女人以百文来衡量,面前这女子,容貌七十文,身姿八十文,若是单看雪峰,怕是至少九十五文。“任你姿态万千,我有一峰齐天”,聚来诚不欺朕啊!

    还未等少年开口,那女人脱口而出:“是你?”

    “你认识我?”

    “不是,乍一看觉得跟我一位故人很像,你不是他。”

    少年跟谁长的很像?清泉溪畔,少年借九尾狐易容,一分形似,九分神似的自是那天下第一人——李探花!

    “进来吧,”齐天大圣摇曳生姿。

    “坐。”女人倒了一杯茶,普通的青竹茶,微苦。

    “你来此是为了活人还是为了死人?”

    “此话何解?”

    “若是为了活人呢,就凭你这张脸,姐姐我就不收钱了,要是为了死人,得看看你舍不舍得下本钱!”

    “那,这些够不够?”少年指了指桌上的烤鸭。

    “十七文,在姐姐这儿可换不了死人,不过能换一壶酒。”

    不一会儿,一桌酒菜就齐了,酒是普通的花雕酒,菜是寻常的下酒菜。

    “姐姐与那李探花有旧?”少年问道。

    “如此风流人物,哪个少女不怀春?”女人掩笑而答。“你该不会是他的风流债吧?”

    “总有人说我跟他很像,可我压根就没见过他。”

    “这都无所谓,来来来,吃菜,吃完菜姐姐带你吃别的。”

    酒正好,菜也正好,两人刚刚饱。

    女人脸上多了一抹红晕,竟似不胜酒力,摇摇欲坠。“快,扶助姐姐。”

    少年身手极快,两支手指所触,正是女人两处气穴。女人就这么僵硬的扭曲着身姿,一动也不能动。虽不能动,但是能说,更能嗤笑。

    “看着岁数不大,花花肠子还挺多,你来吧,姐姐不动,任你折腾。”

    “我跟你说,姐姐这儿的活人生意不多,不花钱的你可是第一个。”

    “我来不是做生意的。”说完少年起身要走。

    刚离开坐席,少年心想不妙,身后一根锥子直直的刺入了他的肋下,就像一根刺,刺穿了熟透了的柿子,少年只觉头昏眼花,全身穴窍被封,眼前出现一片血色,就此昏死过去。

第十八章 黄粱城(5)

    清晨的阳光洒进屋里,带着聒噪的蝉鸣。

    少年缓缓睁开了眼睛,肋下的伤口已经做过包扎,女人就坐在床头,双手托着下巴,一副花痴的表情。

    少年想到了五年前,只不过眼前的女人不是那个羞涩的少女,他也不是那个憾山的少年。

    “这么快就醒了,身体不错嘛!”

    “疯子。”

    “放心,你的伤我已经处理过了,死不了。”

    “伤处理了,毒呢?”

    “毒怎么能给你解,万一你要杀了我呢?”

    “为什么杀我?”

    “有人出重金,买你的命。”

    “为什么要救我?”

    “他只说了要杀你,没说不能救你。”

    “所以,你根本就不认识李探花,你一直就知道我!”

    “看过画像,没有真人好看。”

    “如果不是我不经意间说出了我跟李探花长得很像,想必已经是死人了。”

    “你很聪明,聪明又好看的男人,姐姐最喜欢!哪怕,你根本就不认识李探花!”

    “何以见得?”

    “李探花早就身受重伤,生死未知,怎么会跑出去生你这么个野种?”

    “你还是不敢杀我,你在害怕,害怕因为你不确定。”

    “没错,我们这一行不怕麻烦,但是怕死。”

    “最后一个问题,谁要杀我?”

    “你以为我会说?”

    “你跟他的协议不是早就不作数了么?”

    “没有,我那一锥子是要至你于死地,至于你为什么能活,因为你的身体不太一样,我救你是因为你活了下来。”

    “为什么不毒死我?”

    “毒?我这辈子都没毒死过人,换句话说,我不能毒死你。”

    “知道了”。少年的右手已经扼住了女人的咽喉“绮罗花这种毒确实不错,但是我是解毒高手,至少比她高十层楼!”

    女人神情闪烁,喉咙处瘙痒难耐,眼看就要断绝生机。

    少年将女人重重的摔在墙上,百年老墙就这么多了三条裂缝。

    “你去哪儿?”女人声音沙哑,但还是喊了出来。

    “去杀人。”

    “你不是他的对手,你会死的!”女人最后竟是在嘶吼,眼神恐惧,又有一抹疯狂!

    天桥下,老秀才带着西洋镜看一本泛黄的书籍,小稚童嗑着瓜子,轻轻哼唱一首小曲儿,对面坐着一个少年,面前一颗铜钱。

    “老祖说了,今天不说书,你明儿再来吧。”稚童口齿有些不清楚,但是意思很明白。

    “我来是跟前辈借一个字。”少年说道。

    “你以为我的字是你们家的大白菜么?你想借就借?”

    “我想杀一个人,但是没有把握”

    “没有把握就不要做,你的路还很长!”

    “我想试试。”

    “我现在有些后悔收了你那三颗铜钱。”

    “既然已经上了我的贼船,何妨再胆大一些。”

    “你还记得我给你的第一个字,写的是什么么?”

    “明白了。”少年转身离去。

    老秀才慢慢的放下书籍,摘下了西洋镜,揉了揉双眼:“老叫花子那边你就别去了,他只看活人,不看死人!”

    “前辈还有什么要说的么?”少年并未回头。

    “我会帮你收尸。”

    “谢了”少年向后拱了拱手。

    “老祖,你今天话真多!”稚童并未停下磕着瓜子的小嘴巴,口齿依然不清晰。

    “多么?可能是老了吧。”

    “老了,还不死,就是老不死的!”

    “没办法,谁叫那个老叫花子又能多活三百年。”

    “这颗铜钱还要不要?”

    “要!干嘛不要?”

    “你不是常说活人不收死人钱?”

    “不一定,不一定喽,你那点微末道行还敢窥测天机,我还没死呢!”老秀才赏了小稚童一记重重的板栗,南海上有一座小岛,陆地下降了三尺。

    少年走在路上,路的尽头是月华楼。

    老秀才的意思很明确,老叫花子不会帮他,也不会出手,换一种理解方法就是,月春楼有可能帮他,他本身也必须要去月春楼。

    月春楼很大,出了富丽堂皇的正楼,还有一段很长的羊肠小道,穿过了一片竹林,前方有一座小竹楼,小竹楼里住着一个女人,女人今天没有挽发髻,穿着也很随意,今天也必将是一次随意的交谈。

    领路的是熟人,铁胆神枪王侯,王侯只能靠近小楼五十步,剩下的路他自己走。

    竹楼围着一圈栅栏,栅栏上长者绿绿的藤蔓,院子里有一只小松鼠,松鼠坐在石凳上,石凳上方有一处凉亭。

    推门而入,是一间古雅素朴的客厅,有一座古筝,一方古砚,一个素人。

    “连门都不知道敲一下,难怪你想杀他,你不仅胆大,而且包天!”

    “夫人这身打扮?是不是想我胆子更大一些?”

    “哦?不知,如何再大一些?”

    “就像,回到自己家里一样。”

    “坐吧,回到自己家里,哪有站着的道理。”

    严红英一双玉手,捧了一碗清茶道:“请。”

    清茶入口,如那潺潺流水,呦呦鹿鸣,又好似丝丝春风,皑皑白雪。

    “好茶!”少年并不是恭维,而是由衷的感叹。

    “此茶名曰——春去也。”

    众所周知,茶之道,分明前明后,也有人说雨前雨后,雨前茶又叫新茶,乃是取初春时节茶树顶端第一芽,茶汤清淡,历久弥香,但是茶叶不耐泡,三水过后索然无味。雨后茶叶纷纷长出,茶汤浓而香,但却微微苦涩。

    此茶反其道而行之,茶树生长于西南部巍巍雪山之上,初春时节茶叶粗而大,茶农将其打入地中做养料,之后雪水消融,春去夏至,茶树才得以冒出茶尖儿,此时采摘,方可制茶,因其特殊的气候,一年只能产一茬,名春去也,能喝此茶,不是达官,就是显贵。

    “看来夫人是要帮我了,我想知道为什么?”少年放下茶杯,却没有再续。

    “你确实是个聪明人,怪不得老叫花子和老秀才都这么看好你。”

    “夫人的茶道这么清楚,我再不明白,怕是没办法活着走出去了。”

    “我这竹林七贤阵好久都没有动过了,看来今天也是动不成了。”

    说罢,严红英手腕轻抖,一道白光钻入少年眉心。

    “只能用一次,威力还行,偷袭最好不过,我月春楼家底单薄,给不了你太多!”

    “金花银冰草,生长于苦寒之地,千年生根,百年开花,十年结一果,果落既枯死,其生长周围必有雪绒兽镇守,能获得此物之人胆魄,实力,造化缺一不可,若这都算家底单薄,那岂不是全天下都家徒四壁?”

    “年龄不大,废话挺多,去吧。”

    “难道夫人就没有什么条件?”

    “你应该知道,我们都不太喜欢跟死人谈条件。若是你败了,那我月春楼也就败了,从此也就再无我严红英!”

    “我若胜了呢?”

    “胜了?侥幸胜了,那就要好好坐下来喝杯茶了。”

    少年拱手作揖,就此离去。

    “记得回家。”严红英平淡的说道,并没有太多的感情掺杂,只见少年一个踉跄,竟受到了实质性的伤害。

    “呸。”严红英碎了一口,“终究还是个孩子。”随即摸了摸自己的脸颊,竟有些发烫,“一把年纪了,真不知羞。”

    少年离去后不久,严红英走出了竹楼,王侯还在外边等候。

    “东家,谈的怎么样?”

    严红英冷哼一声,甩袖离去,竹林七贤应声而动,王侯是战场万人敌,但终究还是一介武夫,又怎是这座仙阵的对手?不过百步,王侯便被串成了竹刺猬。

    从严红英走出到王侯尸体被处理干净,刚好茶凉。

    严红英负手而立,身旁站着一个少女,也就双十年华,一袭紫衣,眉眼之处与严红英有三分相似,冷艳却比严红英还要多一分。

    “云儿,你说,这条孟家的狗,怎么就喂不熟呢?”

第十九章 黄粱城(6)

    “金花银冰草都舍得送,把我也一起送出去得了。”紫衣少女挽住了严红英的衣袖,语气中七分撒娇倒有三分醋意。

    “你?你比那条狗可有用多了,我用心头血养了你六十年,你怎么着也得替我死一次。”

    “拿着全部身家去赌一个少年,你是有多想让我死的快点?”

    “不多,比你恨我多一点。”

    “我就不明白,你老老实实的在黄粱城做女王不好么?”

    “好是好,只是宫里那位见不得我好,楼上那位我不好,她就好。”

    “出云的女人都是疯子!你可知道,那人与书生是什么关系?”

    “那又怎样,即便败了,我还有月春楼,纵使还是输了,我便往竹楼里一藏,或者把你送到宫里去,怎么着也能混个百年太平日子。”

    “真可怜。”紫衣少女转身离去,不知是可怜自己,还是可怜别人。

    严红英扬了扬手,散去了空中的戾气与杀意。

    少年行走在黄粱城的主道上,道路左右是一排排的石狮子,石狮子里面都是黄粱城内有头有脸的大人物。

    道路的正中央,坐北朝南,有一个大门牌,门牌两侧柱子上雕的是两条金龙,金龙口中含的的是两颗烈日宝珠,宝珠上衬的有一个门匾,门匾上写着《南柯雅居》。

    门牌右手边有一对高过别人一头的石狮子,石狮子中央是长三丈,高五丈的红色正门,正门两侧各有两个侧门,侧门东西延伸百余丈是如山峦起伏般的红色院墙,院墙上部盖着碧绿琉璃瓦,毫无疑问,这便是太守府。

    太守府的正门一年开两次,一次是过年的时候,一次是“小黄后”回家祭祖的时候。今日,太守府的正门为谁而开?路人不得而知,左邻右舍更不得而知,他们此时只怪自己家的门太薄,不知道能不能挡住即将到来的风波。

    太守府的后堂,一个中年胖子坐在一个轮椅上,手中把玩着两个手把件,闭目养神。他身后推着轮椅的是一个雍容华贵的妇人,四十上下年纪,岁月并未在她脸上留下太多的痕迹,倒是添了几分成熟的韵味。

    “今天有人要来,你去替我挡一挡。”他说的是挡一挡,不是会一会,这便值得深思了,妇人眼神也生出了一丝担忧。

    “究竟是何方神圣?能让老爷如此心神不宁?”

    “不清楚,密报上说是洪老爷子的徒弟,但是并未查出此人来历深浅。”

    “洪老爷子跟我们向来井水不犯河水,怎么就突然冒出来这么一个人?”

    “马家和李家的事情都是此人的手笔,而他昨天去了一趟月春楼。”

    “王侯那边没有消息?”

    “是啊,怪就怪在这儿,此时还没有来信,怕是两边联手了,王侯凶多吉少。”

    “联手?”妇人语露惊慌,“老叫花子和月春楼联手,圣人老爷难道不管么?”

    “圣人老爷似乎跟此人也有些交集,不过没事,他是不会看着黄粱城塌下一片天的,你且先去。”

    “是。”孟夫人不愧在是孟家浸淫多年,三次调息之后便恢复了往日镇静,眼神中自有一股多年蓄养威严,脸上挂着不失礼仪的笑容。

    少年在客厅中已经坐了一会儿的功夫,丫鬟们上了茶点,少年观府上下人举止,一颦一笑之间礼仪得当,婢女均是二八妙龄,论容貌身姿都属上乘,小厮个个英姿勃发,或者儒雅俊朗,知道的这是孟府的下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太学的学生。能将下人调教的如此,府上管事之人定非常人。

    没过多久,少年便见到了府上的管事之人。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孟家掌印夫人,孟夫人嫁入府中二十余年,因孟太守身体不便,待人接物均由夫人主持,府上下人不怕那个胖乎乎的中年人,倒是对这位夫人恐惧更胜敬意,外面有传言,孟府其实是由孟夫人当家,这话就算是在府上都有很多人相信,对于这种事,倒没有太多人指指点点,因为这里是出云。

    少年观孟夫人,脚下无根,明显未曾习武,但自其从后堂走出,直至在主位落座,行进间居然带着强大的气场,若是普通少年在此间,定会忍不住腿脚发软,直直跪拜。

    孟夫人缓缓落座,未曾开口,却先饮了一口茶,不紧不慢说道:“老爷身体不便,妾身招待不周,还望公子,海涵。”

    少年并未回答,眼睛直直的盯着孟夫人,眼角中还有秋波婉转,这在谁看来都略显轻浮。

    孟夫人何等身份,并不刻意却不怒自威:“放肆!”

    此言一出如春雷炸响,只听府上齐齐的脚步声,话音刚落的功夫,一行武夫三十六人就在正堂门口站了三排,为首之人虬髯浓眉,身长八尺,拿一口花纹朴刀,其余人等横眉怒目,拄一根手臂粗细的烧火棍。

    少年并未惊慌,也未理睬府内众人,甚至还用手捋了捋额头的发丝,举止更是轻慢。

    “你不记得我了?”少年缓缓说道。

    孟夫人看少年面貌,眼前竟生出了一团迷雾,自有一段往事在心中勾起。

    “是你?”孟夫人的声音微微颤抖,眼眶中有了闪闪的泪光。

    “跟我走,我带你离开。”少年说道。

    孟夫人此时却已经听不清他在说什么,嘴上念叨:“快走,你快走!他会杀了你的,你快走啊!”

    孟夫人急急转入后堂,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像一个无助的孩子,哭倒在了梦太守脚边。“不要杀他,我求求你,别杀他。”

    孟太守微微眯起了双眼:“你我夫妻二十多年,你还是忘不了他?”

    “二十多年,我都听你的,以后我也听你的,这次,老爷就看在我们的夫妻情分上,饶了他吧。”

    “一夜夫妻百日恩呐”孟太守一声无奈的叹息。

    “连障眼法都看不出来,你是瞎了么?”

    “什么?”孟夫人花容失色。

    “你那个青梅竹马的情郎,早在二十几年前就被我剁碎喂狗了,你居然还想着他?”

    孟夫人如遭雷霆,似一团软泥瘫倒在地上:“你答应过我,不会伤他。”

    “我是不会伤他,但我会杀了他!”孟太守露出狰狞的面容。

    孟夫人不再说话,跪倒在地上,不知在想想些什么。

    “话已至此,上路吧。”孟太守说道。

    “老爷送我去吧。”孟夫人平淡的说道,不带一丝感情。

    “听说都城那边有个念云庵,环境优雅,你去那儿吧。”

    “老爷不杀我?”孟夫人问道,没有任何感情,仿佛一个木偶人。

    孟太守闭上了眼睛,一辆马车从孟府后门出来,往北走去。

第二十章 黄粱城(7)

    少年在孟府的大厅已经坐了许久。他在端详一个茶杯。

    景德镇的青花瓷,茶杯不过寸余,壁口处有轻微的弧度,杯体的圆柱面上是白色和青色的彩釉,白釉至纯,似和田糖玉,彩釉淡青,无任何杂色。

    小小的四壁之上竟绘了一副仕女图,十三位女子婀娜多姿,极细腻处能看清人物的眉眼,塑胚工匠和上釉师傅的手艺可见一斑。碗底上刻着景德镇专有的红泥印,泥印上有出窑年月,单单是这一个茶杯市面上就值百八十两银子。

    少年对面的是一个胖子,胖子坐着一个轮椅,轮椅下面有四个轮子。胖子手里拿的也是一件瓷器,不是茶杯,是一件花瓶,瓶身上是通体的青绿色,没有任何花纹,仔细看去,有一道道细微的线条,应该是塑胚时留下的痕迹,瓶身高一尺二寸,瓶底直径六寸,肚大脖儿细,线条优美,分割比例适当,单论工艺或者色彩,输了茶杯一大截,但这一个花瓶,在市面上却是万金难求,有价无市。

    “我说洪少侠,你要是真喜欢这个杯子,回头我让人送你一套。”孟太守带着人畜无害的笑容说道。

    “确实是好东西,但是不太够。”少年回答。

    “你想要啥?直接说,孟某人别的不敢说,就是有钱。”

    “我啊,我要去北边见一个女人,得带点见面礼。”

    “楼上那位?”

    少年没有搭话。

    “可是有求于人?烟雨楼能给的,我孟家给双份。”

    “双份?只可惜啊,她就是独一无二的。”少年抬头,似在思索。

    “幼稚,居然是为了女人,以我孟家今时今日的地位,除非你要天上的仙子,否则都能给你弄来。”

    少年喝了一口茶:“可她就是仙子啊!”

    “我明白了,城南我有处庄园,地儿不大,百余亩,你可以拿去用,条件就是换你洪七为我孟家效命十年,你看怎么样?”

    “谁都不得罪,抱得美人归,不过,就是太就是委屈你孟太守了。”

    “这都好说,那咱们就这么说定了?”孟太守如释重负,握紧的拳头放到了身下。

    “不过我觉得,城南那边地段不好,能不能换到城北?”

    “城北?你是太看得起我这个残废了。你应该知道,我们黄粱城有四大天王,洪老爷子占着城门,那可是最肥的差事,圣人老爷久居天桥,带领着文人,月春楼包揽了全城一半以上的青楼,赌坊,全在城北。

    我们家靠着宫里那位的余威,勉强占着城南祖坟那块儿,不至于被人夺了去。你也知道,我那位姑姑也说了,我这个废物,能守住祖坟就行了。”

    提到宫里那位的时候,孟太守不经意的扫了一眼少年,不像是在威胁,又很像威胁。

    “你要是真想要城北的地段,倒不如与那严老板说一下,听说你们关系不错。”

    “可是我记得,我坐的这个地方就是在城北,还是最繁华的地段。”少年此时,才漏出了狡黠的笑容。

    孟太守习惯性的眯起了双眼,生出一副狼相。

    “洪少侠是想拿整个黄粱城做见面礼?我能答应,那三位也不会答应!”

    “我只是觉得,礼重一些,我就有了理。”少年自带一副欠揍的表情。

    “那你就不能跟我讲讲道理?”

    “我们的道理,从你找那位姑娘杀我的时候,就没了道理。”

    “是你先杀了李书吏和马老二!”

    “是他们先杀了城外无辜的百姓!”

    “百姓与你何干?”

    “既然如此,那你我就没的道理可讲了。”

    孟太守的语速越来越快,少年不卑不亢,恰到好处。

    孟太守此时眼睛眯成了一双月牙,座下轮椅吱吱作响,会让人想到很多年前那匹压死的骏马。

    “我真不知道,你到底是洪老爷子的徒弟,还是圣人老爷的徒弟。”

    “有区别么?”

    “若你是圣人老爷的徒弟,今日孟某人引颈就戮,若是洪老爷子的徒弟,杀了你之后我自会去赔罪,若是月春楼的意思,那今日我杀了你之后,定让严红英那个老娘们住进我的小烟雨!”

    说罢,孟太守不再给少年说话的机会,双手握拳,体内剑元急急暴涨汇于丹田,那圆润的肚皮居然瘪了一大圈,孟太守不动如山,威压亦如山。

    少年似有山压在胸前,嘴角流出两道鲜血,初一交手,他便受到了不轻的内伤。黄粱一梦,境界憾山!

    在入岐山之前,少年是合一境巅峰,全力一剑,可撼岐山。但山有大小,天有高低,并不是随便砍一座山就可以称之为憾山境。

    剑道憾山,需山神试剑,上三流剑仙如果突破了合一境的瓶颈,需要找一座有正印山神敕封的山脉试剑,以五岳正神最佳,当然,若非实力足够强大,还需提前获得山神的允许。

    山神试剑之后,如果得到认可,出剑之时,就有山灵相助,自成威压如山。

    孟太守山威绵延万里,还带有一股凛冽的寒气,正是出云帝国中岳长白山山灵,长白山素有白山黑水的美誉,山顶积雪常年不化,山中寒泉清澈见底,土壤肥沃,灵气充沛。长白山的正印山神是一位出云皇室,有了“小黄后”的关系,请长白山山神试剑就顺理成章了。由此可见,“小黄后”是何等器重她这位“废物”的侄子。

    前一秒孟太守不动如山,下一秒已至少年身前,掌风所至,正是少年的天灵盖。

    少年自岐山修行五年,境界自有所涨,岐山山神也曾主动示好,而且不止一次,少年并未有所动,由此可知,少年至少也是憾山境。

    但,因其庇护了九尾狐,亦传承了天道压制,少年此时依然是分剑道剑客,若有游鱼在侧,自然还可以施展一下合一境的手段,如今游鱼远在万里之外,虽有所感应,却来不及救援,少年已置之死地!

    孟太守一掌便可结束少年的性命,前提是他没有听到那一声龙吟。龙吟威严厚重,孟太守识海中如有怪石嶙峋,山路崎岖,正是蜀地风貌,出掌便有了刹那间的停滞。

第二十一章 黄粱城(8)

    随着一声龙吟,一道白光从少年眉心钻出刺入孟太守掌心,孟太守只觉得经脉堵塞,气府不畅,出掌力度十去七八。

    少年被一掌拍飞,砸碎了府上一座假山,一口鲜血染红了袖口。哪怕只有二三成功力,太守这一掌还是重伤了少年。

    孟太守并未乘胜追击,而是封住全身上下八处穴道,积攒了几十年的天地元气,此刻有八成都被冰封。

    “金花银冰草!她居然把这个都给了你,你果然是月春楼的人!”

    少年单手撑地,趁着孟太守无法行动的这一段时间,调转体内的蓝色水精,调息之后,伤势已复原了五成。

    “只可惜啊,你境界太低,若你是合一境,刚才你就可以杀了我,还未跻身上三流,你怎知道这天有多高,地有多厚!”

    孟太守自封穴道,体内元气终于不再冰冻蔓延,仅存的两成剑元杀一个分剑道剑客足以,他举起右手,风卷狂沙。

    孟府内有一座高楼,被人称之为小烟雨,内有女眷千人,世人都道孟太守荒淫,实不知此楼还有另外一种用途。

    小烟雨内千余人,或买或抢,或是罪人家眷,前不久马家老二和李书吏的家眷,除了被人预定好的,其余人等都被送到了这里。

    楼内有不知道多少女人四十岁就满头白发,又有多少女人就此疯掉,她们都被关进了地下一层,楼内阴气极重,怨气更盛,易招惹鬼魅,也可养剑灵。

    孟太守出手之时,一道长虹自小烟雨内冲上云霄,又如流星划过,落于其身侧。

    剑身寒光凛凛,气息阴森,嗡鸣不止。少年只看一眼,遍体已生寒。

    “神兵秋水!”少年脱口而出。

    “你居然识得此剑?”

    “鬼剑王维是你什么人?”

    “家祖。”

    “此剑?”

    “祖传。”

    一问一答,少年狂笑:“你在撒谎!”王畿之内,人尽皆知,铸剑宗传名不传剑!

    “我倒是忘了,你来自都城。”

    “秋水在你手里!”

    “如何?”

    “那你必须死!”少年一字一顿。

    “狂妄,死到临头还嘴硬!”孟太守气势逼人,却未着急出剑。因为他听到了少年的话,他想起了几年前的预言,想起了前不久来自西蜀的一封谍报。

    孟太守双手握剑,脚步扎实,缓慢,却不是径直走向少年,看似左摇右摆,实则有一定的规律。

    猛然间,孟太守消失在少年面前,转瞬间已至他身后,剑尖直至心窝,少年屈膝,抬手,转肘,翻腕,木剑握在手中,剑身落于身后,刚好挡住了秋水的剑锋。

    孟太守收剑回身,少年这一招不似出剑,倒似举锤。秋水剑上传来一丝让孟太守不安的气息。

    少年转身,一剑直直劈下,剑元如一条笔直的线,线细如丝,究竟是何等精密的控制,才能将如此磅礴的剑元凝成一丝,让高两个境界的孟太守都感受到了威胁,不得不专心应对。

    孟太守身似蝴蝶,剑如穿花,正是修剑心法中品轶极高的穿花蝴蝶剑!少年横剑在前,孟太守神出鬼没,少年只能护住要害,肩,腿,后背等处新添十几道伤口。

    只不过几个眨眼的功夫,少年已经与孟太守有过数千次交锋,木剑蹦碎成屑。

    “手中无剑,如何再战?”孟太守满脸轻蔑。

    “我发现了一个问题,原来你不是个瘫子。”少年答非所问。

    “现如今,你也只能逞口舌之快。”

    二人激战正酣,却没有发现孟府的房檐上多了两个人。

    其中一人衣衫褴褛,手拿拐杖,腰挂葫芦,脚边放着一个破碗,正是城门底下老叫花子。另一人带两片厚厚的西洋镜,读一本泛黄的书籍,天桥说书人无疑。

    两人并未有言语交谈,意念却早已传达给对方。

    “你来做什么?”打破沉默的是书生。

    “我来自是为了喝酒。你呢?”

    “我来看书。”

    “胜负已分,你还不走?”

    “你不走,我如何能走。”

    老乞丐不再说话,喝了一大口酒。在他说胜负已分的时候,院内已经升起了一座大阵。

    说是大阵,其实只是一个字,金光闪闪,是一个“牢”字。

    少年手握虚剑,剑身一刃如熊熊烈火,最克阴物,神兵秋水居然受到了压制。

    少年身上已经不知有多少剑伤,骨头断了也不止一处。孟太守情况稍好些,衣衫已经被烧的残破不堪,比老叫花子更像是一个叫花子,腹部有一条横向的伤口,并未出血,但微微有烤肉的香气。

    “你剑元已枯,又在我的天道大阵之下,看你还如何能活?”

    少年手中虚剑渐渐消失,嘴角微微上扬,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

    “怪不得你不怎么出门,怪不得那位小黄后让你守在黄粱城,原来你自己画地为牢!”

    “那又如何?”

    “老秀才写的?”

    “老秀才?你可知你口中的老秀才乃是我出云帝国的儒圣!世人皆道我孟家篡权,殊不知圣人早已应允!”

    “那他怕是也瞎了。”

    “放肆!”孟太守一声嘶吼,“牢”字大阵冲少年迎面而来!

    少年嘴角扬起一丝弧度,斜斜的看着孟太守,眼神仿佛在嘲笑。

    一个“卍”在少年身旁聚成,同样金光闪闪,与“牢”字在半空中对碰,天上再无颜色,唯有漆黑一片。

    “天道大阵么?老子有三道!”

    说罢,少年浑身金光闪烁,似一尊罗汉,罗汉结拳印,隔空一拳,正中孟太守胸膛,孟太守集结仅剩的剑元,抬左臂护在胸前,拳风所至,威压却超过了孟太守山威百倍,孟太守左臂变成了一坨肉泥。

    一拳刚过,孟太守脚下生风就欲逃遁。却发现自己的身位已经被锁死,黑夜仿佛有了星光,一柄七星长剑穿透了他七座要穴,血水喷涌如注,孟太守倒地不起。

    “你,你,你果然,是,妖,妖星,莫...古...青!”

    七星剑所破,正是孟元朗之前封住的气穴,二人已对战半日,金花银冰草药力减退,气穴解封,孟太守体内有一股剑元横冲直撞,最终归于丹田,毕竟是憾山境剑仙,解冻的剑元虽不足一成,但也足以发出最后一击,少年已经剑元枯竭,三道天道大阵均已用过,神兵秋水铮铮作响,似鬼,能催命。

第二十二章 黄粱城(9)

    如何能阻这致命一击?

    秋水已至,却没能刺穿少年的胸膛,因为他胸间有一张宣纸,宣纸上有一个字,一个“滚”字,“滚”字沐浴金光,秋水弾向半空,直直插入地底,剑鸣嘹亮,却是欢快之意。

    神兵秋水,早已聚灵,几百年前那一次出云帝国对鬼剑王维的围杀,王维战死,作为剑灵,它本应随主而逝。

    却不曾想落入一个姓孟的兵卒手中,不知用了何等手段,剑灵被封,孟家以阴气养剑数百年,阴怨之气逐渐侵蚀剑灵,蒙蔽了它的神志,使他为仇人所用,直至刚才,少年的那一剑,勾起了它曾经的回忆。

    剑灵在与少年的对战中痛苦的挣扎,终于此刻,蒙圣人教诲,阴怨之气一扫而光,让它如何能不欢快?如何能不长鸣?

    少年缓缓的挪动脚步,走向孟太守,心意所致,秋水已经握在手中,少年踉跄前行,仿佛一个死神,挥舞着镰刀。

    孟太守有生之来第一次,感受到死亡即将到来,死很可怕,等死更可怕!

    孟太守缓缓闭上了双眼,口中念叨:“他们,也不会放过你的”。说完含泪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少年看着血肉模糊的孟太守,自言自语道:“你以为他们都跟你一样蠢?”

    说罢,神兵秋水划出了一个它最为满意的弧度,割下了孟太守的头颅。

    少年倒地,昏迷不醒。

    天,还是那片蓝天,只不过从上午变成了黄昏,街道上依然没有一个行人,孟府被毁去了大半,下人们早已被震晕,孟太守所说的话在一个破碗中回荡,随风飘散,一个“静”字在空中悄然撤去,此方天昏地暗,外界一无所知。

    “你不是挺看好姓孟的那个小子么?为何还是出手了?”这次先提出问题的是老叫花子。

    “就像这个少年说的那样,大概是我瞎了吧。”说罢,书生从少年身上取下了一个“卍”字天道大阵,又塞了一张宣纸,纸上写的,是个“理”字。

    “四个字送出去俩,就不怕打不赢我老叫花子?”

    “你可以试试。”

    “地点你挑,时间我定!”

    “就在碗里。”

    “三百年后!”

    书生转身离去,再也不想见这厚颜无耻之人。

    老叫花子把酒葫芦放在少年身前,回到城门。

    少年子时醒来,满天星辉格外明亮。他伸出了自己的右手,握拳,一阵清晰流动的剑元就这么被他握在手中,少年发现,自己本该枯竭的剑元此时却比平常多了数倍。

    秋水剑还在不远处源源不断的向自己输送剑元,阴冷的剑元与自己气府内的水精相遇,融合,蓝色的水精渐渐变成了淡蓝色透明状,温润的气息里多了几分肃杀的秋意。

    少年心念一动,秋水应声而停,少年识海中出现了几百年前的战场,出现了一个身材瘦小却出剑极稳的男人,出现了一抹杀伐之后的痛快,出现了一个似水的剑意,一条游鱼缓缓的游向秋水剑,绕剑不停。

    “合一境!”少年惊奇的发现,自己居然突破了中三流的瓶颈。

    少年以剑元观心,确认自己合一境无疑,而且,一直压制着他的“卍”字天道大阵已经不知去向,手上却多了一个“理”,道理的“理”。

    少年身旁躺着一颗碧根草,果身已经有了枯萎的迹象,自己身上的外伤已经愈合,碧根草指肚般大小的小口还流出了哈喇子,仔细听去,居然还有微微的鼾声。

    “我真的不知道,你究竟是个人还是棵草。”碧根草仿佛听到了少年说的话,两根纤细的胳膊攥住了少年的衣角,埋头继续酣睡。

    少年此时才发现,面前还有个酒葫芦,拔开葫芦,里面有掺杂着浓烈药味的淡淡酒香,少年是用药高手,自然分辨得出都是些名贵的补药,以千年人参做药引,哪怕帝王家都觉得奢侈,少年灌了一口酒,发出一声感慨,随后一饮而尽。

    少年盘坐,运转周天,药酒遍布四肢百骸,体内骨骼经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复原,再睁眼时,已经是清晨。少年呼出一口浊气,面带红光,向门外走去。

    孟府的大门发出吱吱的响声,少年只觉得阳光刺眼,不经意间身手却遮挡,从指缝中他发现,门外有人早早的在等候,那是一片百花争艳,姹紫嫣红,严红英身穿二品诰命朝服,带着月春楼众芳齐齐的跪了下去,行了一个叩首大礼,满城哗然,黄粱城就此变了天!

    一片静谧的竹林里有一个扎着篱笆小竹楼,院内有一个凉亭,凉亭下面的小松鼠还在啃着松子,恢复到合一境之后少年才发现,这个小松鼠原来是个灵体,是这片竹林孕育而生。竹楼内严红英抱着十几本厚厚的账目,都是月春楼最机密的资料。

    “家主......”严红英刚要继续开口,已被少年打断。

    “打住打住,我何时成了你们的家主。”

    “怎么?之前说好的,你想不认账?”

    “何时说好了?”

    “去时你问我条件是什么,我的条件就是,你接手月春楼。”

    “我们不是说好了喝杯茶坐下来慢慢谈么?”

    “坐下来哪有跪下来谈的快?街上那么多人都看见了,你不认也不行!”

    少年无语,喝了一口茶,却不是那春去也,而是大红袍。

    “家主”

    “不要叫我家主。”

    “那......叫你洪爷?”

    “叫洪爷不就跟老叫花子一样了么?”

    “七爷?”少年还是摇了摇头。

    “七公子?”

    “嗯,这个好,就叫七公子!”

    “你来说说,我这一战,黄粱城的各方势力输赢几何?”

    “是,七公子。”

    “要说这输的最惨的,必然是孟家无疑,孟家失去了一个天机榜的高手,还失了龙兴之地,族人现在只能退守祖祠了。”

    “孟元朗是天机阁高手?我怎么未在榜上见到此人。”

    “孟元朗本名孟渐远,天机榜第六十七位。”

    “怪不得,一个憾山境的大剑仙怎么会籍籍无名。”

    “还有宫里那位孟婉儿,便是天机榜第十八位——孟三英。百花榜排名第四,用的却是孟婉儿的名子。”

    “什么?!”少年呛了一口浓茶。

    “九州大陆,只靠手腕没有实力,怎么能立足?”

    此时少年心中似有一万只羊驼崩腾而过!

    熟不知,就在二人谈话的同时,一封密报已经送入了都城。

    天机榜上,孟渐远的名子消散于天地,后面诸人依次递补,天机副榜榜首正式登上天机榜,副榜第二三四五名各自递进,副榜第五的位置,写了一个叫洪七的名子。

第二十三章 黄粱城(10)

    出云国国都在出云北部,叫做云都,云都并不在平原,而是在云山之上,云山北麓是云宫,云山南麓是出云剑宗,云宫便是皇宫,出云剑宗便是国宗。

    云宫内一个红色宫袍妇人,在听完一个老内侍密报之后一掌轰烂了一座龙椅,小皇帝看的呆若木鸡,老内侍连忙告退。

    “果然是个废物,宗祠都保不住,还谈什么大计?”

    红色宫袍妇人身后出现了一青一黄两道身影,只见那青色宫袍的妇人抱起小皇帝,眼中满是怜爱,黄色宫袍的妇人则是满脸的不屑。

    若是去分辨三人的气息,青色宫袍的妇人山威灵秀,黄色宫袍妇人山威高冷,红色宫袍妇人山威与脚下的云山融于一体,自带一股帝王气息,若观三人样貌,竟是孪生三姐妹!

    青色宫袍妇人名唤孟青儿,黄色宫袍妇人名唤孟郦儿,若是在外人面前,三人均是那被称为“小黄后”的孟婉儿。小皇帝便是孟青儿所生,至于真正的孟婉儿,怎会委身于一个窝囊废!

    “这个洪七你们怎么看?”孟婉儿问道。

    “收了他”;“除了他”

    孟青儿和孟郦儿的声音同时响起,二人对视一眼,互相不满。

    孟婉儿眯起了双眼,若说孟太守眯眼是狼相,那孟婉儿就是狼王

    “看着他。”孟婉儿右手握拳,锤击左手手掌说道。

    “别哭了!”随即一声咆哮。

    小皇帝止啼,二姐妹跪了下去。

    此时,竹楼的谈话还在继续。

    “要说获益最大的,肯定是那个老叫花子。”严红英说道。

    “为何?”少年问道。

    “老叫花子不是一个叫花子,而是一位道祖,是道家老君的弟子。但是他获得了一个天大的机缘,几乎能让所有人眼红的机缘。”

    “那个碗有古怪。”

    “没错,那个碗名曰山河碗。是上古时期创世祖遗留的法器,可以收纳山河,还可以倒溯光阴。”

    “倒溯光阴?”

    “山河碗有独自的光阴长河,持有者凭借自己的修为可以在过去的时间点停留片刻,其中具体,只有老叫花子自己知道。”

    “后来,九州大陆独尊儒术,儒家圣人为这个天下定下了规矩,而老叫花子与山河碗已经超脱了规矩的范畴,至圣先师与道家老君曾对此有过激烈的争辩,道家老君护短,直至今日,都没有辩出结果。”

    “儒道经过几千年的争斗,终于达成了一个约定,老叫花子在黄粱城故步自封,散布机缘,通过机缘换取寿元。”

    “所以说,那颗妖丹和这个酒葫芦都是机缘。”

    “没错,老秀才收了你三颗铜钱,老叫花子就多了300年寿元,相应的,你要为他做三件事情。这就是你、老叫花子、老秀才之间的买卖。”

    “本身这对于你来说不能算是赚,但是老秀才送了你一个字,仅凭这一个字,是多少福缘深厚之人都苦求不得的,这便是你在黄粱城最大的好处,是儒圣送你的一份机缘!”

    少年突然伸出了四根手指,一副我不想笑但是憋不住的表情:“四件事,我要为老秀才做四件事。”

    “什么?”

    “他给了我俩字”,少年一副贱贱的表情。

    “圣人传承!”严红英惊呼,丝毫没了半点风度。“我今日算是赌对了。”

    “什么圣人传承?”

    “你可真的是,月春楼家主是一位儒圣!

    你可知道,一个字是机缘,两个字便是传承了,这片天地,总共也就只有四位儒圣。

    圣人往往有几千年的寿元,每位圣人只能传承一人,在你成为儒圣之前,一定意义上便代表着他行走天下,这可是千年难求,万年一遇的机缘,怕是山河碗也不过如此啊!”

    严红英有些激动的语无伦次。

    “如此来看的话,其实受益最大的,并不是老叫花子,而是你啊,一杯茶,一颗金花银冰草,就得到了将来儒圣的庇护。”

    “我可不是要你庇护,而是要你掌管月春楼,在你成为儒圣之前,月春楼的人脉和势力都是你的。”

    “我现在有什么?”

    “这些都是,严红英看了一看厚厚的账本。”

    “还有什么?”

    “还有我啊!”

    “你?”

    “我,端茶倒水,算账收钱,还有......通房暖被。”严红英语带娇羞,低眉颔首,眼角流光。

    “不对,我记着还有一座竹林七贤阵!”

    “这......”严红英眼神有些闪躲,不知如何是好。

    “谁!”少年突然横剑在身前,看向远处一座山,惊吓之中,严红英也回头转身望去,身躯微躬。只觉得的似是小时候做错了事,严红英翘臀一阵火辣辣的疼痛。

    “你?”严红英又羞又恼,心想,这哪是儒圣作风?

    “你看,你又赚了,竹林七贤阵我不要了。”严红英顿时觉得大脑短路,似乎有些不够用。

    “走!”

    “去哪儿?”

    “暖被!”

    “这么急?”

    我们的未来儒圣洪少侠说话向来算数,说让你暖被那就让你暖被。严红英赤裸的娇躯躲在一床冰蚕丝被之中,丝被只比衣服略厚些,冰蚕亦是极寒之物,但耐不住这炎炎夏日,更耐不住有人心头似火烧,严红英额头上渗出一拍细密的汗珠,面红耳赤,半张脸都藏在了被子里。

    少年手里握着一个茶杯,细细的翻转打量,与昨日在孟府时一般无二。严红英感觉自己就是那个青瓷杯,被他摸了个通透,看了个精光。

    “你......已经合一境了啊”,严红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你能看出我的境界,我却看不透你,说说看,你到底是何方神圣?”这个问题少年一直想知道。

    “我,我修的是道法。”

    “道法?你是,你是一个道姑!”

    “不行不行,你得先让我笑一会儿,我肚子疼。”

    少年笑的很肆无忌惮,手中的茶杯被他上下摇晃,另一只手还作势捂着肚子。满屋子里都是尴尬还有浓浓的荷尔蒙气息。严红英就像一只受伤的小羊羔,被子外面只露出了乌黑的秀发。

    少倾,少年缓缓放下瓷杯:“说说看,城南那边......”

    “全听你的。”严红英抢先回答,却声若蚊蝇,刚一说完,便觉得全身又红了一遍。

    “城南那边归烟雨楼。”少年说道。

    “什么?为什么?凭什么?”一连三问,严红英说的越来越快,语气越来越激动,似是一个被抢了糖葫芦的顽童,又像被握住尾巴的小花猫。顾不得此时的一丝不挂,一根葱臂已经伸了出来。

    “地儿归他们,人归你管。”

    “什么意思?”

    “她们可以在城南立足,组织关系网,但是利益要有月春楼分成,情报也要分享,如果遇到麻烦,全部都听你调动。”

    “那还不是一样么?”

    “不一样!因为月春楼现在是我的。”

    严红英没有说话,要不是此方天地够高,她的小嘴一定能撅上去。

    少年向严红英床边走去,,严红英看到了一只黝黑健壮的手臂,脑子里满是翻江倒海的画面,只听“吱哟”一声,床边的窗户开了一半,少年御剑,已经出了竹林。

    严红英半响才反应过来,随后就是一连串的骂声:“你混蛋,王八蛋,畜生!流氓,色胚,你无耻败类!你敢回来我就杀了你......!”

第二十四章 黄粱城(尾)

    少年步行,街上一切都还没有变,衙役们依旧无精打采,天桥下还是那个说书人,百姓们还是艰辛而不屈的活着,月春楼还是那座月春楼。唯一不同的是,有的人眼中看到了一些希望。

    少年两指并拢,向着烟雨楼匾额上方喊一声“走你。”

    秋水剑应声而动,月春楼如蒙秋雨,一座剑阵笼罩着月下春色,阵眼之处便在匾额下方,匾额下方悬着一把剑,那把剑是铸剑宗鬼剑王维所打造,如今为洪七所驱使。秋水剑阵中仿佛有游鱼游动,游鱼剑阵中如有源源秋水,南北剑阵,互为通意。

    少年入了楼,过了前厅,穿过竹林,看见一位道姑。

    严红英清汤挂面,穿了一身道袍,挽了一个道髻,左手执拂尘,右手在逗弄一只小松鼠,石凳上还放着一根竹鞭。

    见少年来,严红英双手捧上一把紫竹剑,少年持剑,感受到了竹林风啸。

    “要走了?”严红英问道。

    “真的,不再上去坐坐?”严红英未语先羞,眼光不经意间还扫到了那根竹鞭,身上顿时一阵酥麻。

    有一只大手,揽住了她的纤腰,二人气息越来越近,眼睑在即将触碰之前缓缓合拢,少年凑到她耳边,轻轻低语。

    一瞬仿佛就是永恒,少年已经到了城门。

    严红英坐在石凳上,两行泪水挂上尖尖的下巴,她身旁坐着一个紫衣小姑娘,与先前的紫云姑娘似是姐妹。小姑娘握住了她的手,眼神中没有紫云的怨气,多了一分竹林的清秀。

    “他,说了什么?”

    严红英满脸泪水,她在笑,她在想:“你这么美。如何就动了凡心?”

    少年在城洞之中,看着一个闭目养神的老叫花子,缓缓坐下,拿起葫芦喝了一口酒递过去。

    老叫花子也喝了一口。

    “呸呸呸,你小子给我喝的什么马尿?”

    “这是我老师以前最喜欢喝的酒。”

    “付清颜那小子啊”老叫花子似有思索。“他最喜欢喝的,是我老叫花子的酒!”

    “这个葫芦,啥用?”

    “没用,能装东西。”

    “装多少?”

    “只要是死物,想装多少装多少!”

    “果然是海晏葫芦,前辈保重!”

    老叫花子不再理他,仍旧闭目养神。

    城门口有两个衙役持朔而立,却不是了之前那两个人,这二人站的笔直,如一棵松,似一座峰。

    少年还未走到凉棚,只见那邋遢汉子连滚带爬跑了过来,额头磕的崩崩直响:“七公子饶命,七公子饶命......”说话之间,还从衣服里掏出一张万两的银票。

    少年并未看他一眼,就要走去,突然少年转身在凉棚里坐了下来。那邋遢汉子六神无主,只能跪着爬到少年面前,一张万两的银票放在桌上。

    少年喝了一口凉茶,也并不清凉。

    “你去帮我办几件事,办不成,死,办好了,赏。”

    “七公子您说,就是上刀山下油锅,我吴某人眼都不眨一下!”

    第一:你去把这银票送给聚客来的老板王掌柜,叫他开一座四层酒楼,前面是饭堂后面是戏台,戏台必须是最著名的戏子,让他把那条小巷子买下来,坐北朝南的,必须是王家的族人,居南的,是戏子,仆人,最重要的,鸭子不能变了味儿!

    邋遢汉子连连点头。

    第二:告诉马家,城外有土匪,劫富济贫的,要招,无恶不作的,要剿。

    邋遢汉子表示听得明白。

    第三:“他叫什么名字?”少了指了指一个一字横眉的大汉。

    “小的姓张”,那大汉抱拳回答。

    “书吏府缺个人,你去吧”

    “小的不识字。”

    “天桥底下有个老秀才,去跟他学。”

    “是!”一眉汉子离了众人。

    第四:去找那个姓刑的捕头,扇他耳光,扇到他想明白了为止。

    “这,如何才算想明白?”

    “你就扇他,扇爽了便是。”

    “好,我明白了。”

    第五:我走路慢,那天那匹马不错。

    “得嘞,小的给您弄来。”

    “去吧”少年不再说话。

    这几句话,听在老叫花子的耳中,落在了他的心上,老叫花子心动便是天算,算到最后感叹道:“老秀才的眼光比我好啊!”

    不到半日,邋遢汉子便牵着一匹骏马而来,正是那日的鬣云骢。

    少年转身上马,邋遢汉子却没有松开马绳,少年投去了一个询问的眼神。

    “七公子,小的有赏么?”

    “赏你继续在这城门口!”

    “哎”,邋遢汉子如释重负。

    “替我收钱。”

    说罢,少年策马狂奔!

    猎云青葱马,紫竹开天剑,口含圣人语,铸剑一少年!呦吼吼,少年从未如此畅快!摘下葫芦喝一口酒,还是痛快!

    邋遢汉子愣在城头,城头内的老叫花子拄着一根磨圆的拐杖,拿着一个破碗,向天桥走去,口中还有唱词:“喝了我的酒,还抢了我的城头,喝了我的酒,还抢了我的城头哦~!”

    少年不知道,在他离去后,黄粱城内三年间海晏河清,夜不闭户,路不拾遗。

    三百年里,张家出了四任宰相,马家走出去三十多位将军,严红英从此竹林结庐,静修道法,不再过问世事,月春楼的大管事换成了一位叫紫云的姑娘。

    月春楼对面开了一间茶馆,茶馆的掌柜的叫林丹,林丹再也没有杀过人,她卖的茶叶寓意很好——太平猴魁。天桥底下说书人的身边少了个稚童,多了个老叫花子,说书人不再说洪武,改说洪七。

    九州大陆上,聚来客的烤鸭名号越来越响,直到今日,各大城市的繁华街道上,都可以看到聚来客的招牌。

    直至万世,黄粱城内只认一个天——洪福齐天!

第二十五章 下雨要戴斗笠

    出了黄粱城是一条官道,官道宽十丈,往来不断。

    出云国律,“百姓商贾不得官道纵马”洪七不是百姓,勉强算的上商贾。

    官道之上,一个少年身着白袍,脚踩黑靴,袍子与靴子上绣有金色的云纹,俱是上等的苏绣,少年骑一头高头大马,腰间挂着一个酒葫芦,背着一把紫竹剑,眉清目秀,面若施粉,额头上还有几缕白丝格外显眼,这自不是少年本来的样貌,而是九尾狐的障眼法。

    少年骑马缓缓而行,引来了无数道侧目,根据旁边一位骑牛的老汉介绍,这少年肯定是那出云剑宗的优秀弟子,眉宇间有一股英气,还有那身白袍,除了出云剑宗,哪家弟子能穿的起这么名贵的白袍,你看他背的那把竹剑,其实是出云剑宗一位长老的神兵,这少年是那位长老的关门弟子,想必用不了几年,就是下一任长老。

    那老汉牛车上拉得是一车斗笠,炎炎夏日,老汉的斗笠生意比平日里要好得多,昨天晚上和自家婆娘熬了一夜,编了满满的一大车,老汉也有个酒葫芦,可自己家的酒葫芦哪能跟人家的比,咱家酒葫芦乌漆嘛黑的,就连拴在腰上的那根绳子都是黑的,仔细去闻闻还有一股发霉的味道,你看看人家,人家的葫芦都放光!想到这里,老汉的馋虫又犯了,可最终也没好意思摘下酒葫芦,只能委屈了自己的五脏庙。

    跟老汉并排走的是一个臃肿的妇人,妇人手里挎着一个篮子,篮子里放着三丈粗布。二人是邻居,老汉比那妇人年长个十几岁,那妇人用手肘碰了碰老汉问:“牛大哥,你咋知道的这么多?”

    老汉得意的摸了摸自己满是胡茬的下巴说道:“我小的时候啊,在山上碰见一只大老虎,老虎比我高两个头,那时候吓得我裤裆都湿润了。”

    “唉吆,真不要脸。”那妇人呸了一口。

    少年此时正饮一口酒,听到此话只觉得那酒有些烈,呛喉咙。

    老汉不紧不慢接着说道:“就在我觉得这辈子完了的时候,你猜怎么着,就听那密林里传来一阵风声,一个白衣飘飘的少年踩着一把剑从我头上飞过,那大老虎就这么被一剑刺穿了喉咙。”

    “那后来了?”妇人忙问。

    “后来啊,后来我就屁滚尿流的爬下山去,我们家老头子找了几个猎户,我在前面带路,七八个人把那大老虎扛了下来,那老虎皮卖了好些钱,老虎肉你们吃过嘛?我吃过!”说到这里,老汉眼神放光。

    “所以你就给你家那小子起名儿叫虎子?”

    “那小子虎头虎脑的,不叫虎子叫啥子?”老汉有些不满妇人在打岔,想了一会儿又说道:

    “几天后我那二叔从城里头回来,我们才知道,咱们这儿路过了一位出云剑宗的大剑仙!”

    “吆,那大剑仙他长啥样?”妇人问道。

    “没看见,就看了个背影,看见穿了一条白袍子。”

    不远处的一辆马车上的帘子缓缓放下,马车里坐着一个二八少女和一个八九岁的小丫鬟,小丫鬟双手托着下巴:“姐姐,老爷说要给你找个婆家,你看那个大剑仙怎么样?”

    那少女微微侧着头:“你个傻丫头,人家出云剑宗的大剑仙,哪能看得上我们这小门小户。”

    话虽如此,那少女还是把窗帘拉开了一条缝,心里不知在想些什么。

    就在此时,官道后方传来一声喊叫:“八百里加急,拦路者死!”

    听到此音,官道上一行人都急急避向两侧,少年本是走在最中央,堪堪躲过那一人一马,马上是一个穿着红黑色制服的年轻人,后背上写了一个“兵”,字,那人在少年身旁路过时狠狠地瞪了一眼,手中的马鞭甩了一个响炮,没伤着人,却惊了马。

    鬣云骢本身就是国宝级战马,性子极烈,哪受的了这般羞辱,就要拔蹄而去,少年将那马缰一勒,作势前奔的马蹄瞬间后仰,眼看着就要落到旁边那辆牛车上,骑牛老汉和那臃肿妇人吓得面无血色。

    只见少年左手撑住马背,翻身挡在牛车之前,右手马缰一拽,那鬣云骢竟是匍匐跪地,眼神中还带着恐惧。少年轻抚马鬃,安抚住惊吓过度的战马。

    那骑牛老汉连忙拱手:“吓着了剑仙的马,剑仙恕罪,剑仙恕罪。”

    那妇人更是放下篮子,直接跪到了地上,不停的磕头。

    少年扶起了妇人,转头向老汉问道:“牛老丈,这斗笠怎么卖?”

    牛老汉一时没听明白,愣在了原地。

    少年捏了两颗铜钱,拿了一顶斗笠问道:“够不够?”

    老汉连连点头,又一直摇头。

    “不够?”

    老汉没敢说话,只是看了一眼少年的酒葫芦。

    少年知其何意,拿起老汉的酒葫芦一饮而尽,然后又把自己的酒倒满了葫芦。

    老汉看着酒葫芦,还没喝,差点就醉了。

    少年又向臃肿妇人问道:“大娘,这布怎么卖?”

    那妇人眼睛不大,但现在很大,“卖,卖,啊不,不,不卖,不卖,剑仙要用就拿去,拿去吧。”

    少年没有再说什么,拿了布,给了三十五颗铜钱。

    少年带了斗笠,拿粗布包了竹剑,转身上马。却被身后一个娇滴滴的声音喊住。

    “公子。”

    从一辆马车上走下来一个少女和一个小丫鬟,少女身形瘦弱,风吹即倒,此时正低着头,扭捏着身子,手里还攥着一个鸳鸯荷包。

    少年骑马而去,留下了一串哒哒的马蹄声,“我叫洪七!”

    少女被小丫鬟扶上了马车,有些失落。她从身后拿出了一团红线,开始在荷包上绣一个名字。

    洪七?少女心想,真难听。哪有兰芝好听,想到此处,少女扔下了荷包自言自语道:“怎么就忘了告诉他,我叫兰芝!”

    骑牛的老汉还在抱着酒葫芦,大剑仙喝了我的酒,还送了我一壶酒,老汉笑出了满脸的皱纹。却听那妇人说道:

    “这怎么还多给了五文钱?”

    “愚妇!大剑仙还差你这点钱?”

    “哦......”

    此时天空中下起了蒙蒙细雨,少年头上戴着一顶斗笠,老汉头上也多了一顶斗笠,妇人从老汉那儿拿了一顶斗笠,却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

第二十六章 虬髯大汉寡妇小娘

    雨下了半日,从淅淅沥沥变为滂沱之势,少年再也顾不得那条“官道不可纵马”的可怜律条,双腿一夹马腹,鬣云骢一声欢快的咆哮于大雨之中狂奔,马蹄溅起了阵阵水花。

    官道旁边有一个落魄书生,撑了一把油纸伞,自己却在伞外,伞内放着一块画布。书生不远处还有一位姑娘,举着花折伞,穿着绿萝裳,右腿前迈,左腿靠拢右腿,裙摆飘摇,姑娘嫣然一笑,低首,侧目,微羞。

    书生手中的画笔停在半空中,看那画布右上方写了《行雨苏佳人》,画布中央靠左有一个婀娜的轮廓。书生正在思忖如何描绘五官,塌陷的鼻梁再高一些?歪斜的嘴眼再正一些?脸上的麻子还画不画?若是她觉得不像,我岂不是白忙了这半日?

    那姑娘正是城里苏大户的独女,芳名苏酥。

    书生正举棋不定之时,突然听到一声嘶鸣,鬣云骢呼啸而过,溅起了片片水花,污了画布,湿了罗裙,落了花伞,再也没有了苏佳人,只听一串叫骂声。

    书生随着马蹄望去,见一个少年回头致歉,还扔过来一锭足足五两的雪花银。

    于是,书生翻了画布,笔走龙蛇,不多一会儿,一副《奔雨少年郎》便跃然纸上,画布上的雨污却成了神来之笔。后来,这幅画的模本就挂满了出云帝国大门大户的书房,落款——吴道。

    少年策马,不多久就寻了一个酒肆,少年下马,自有人牵马去了后院,只见小小一间酒肆如今坐满了行人,不少人也是刚进来,中间一张大桌,桌上聚集了各路牛鬼蛇神,他们明显互不认识,只是临时拼凑的一桌,桌角还有个座位,少年便坐了过去。

    但见桌上的正手位坐着一位虬髯大汉,**上身腰挎长刀,正与列为“英雄好汉”把酒言欢。

    那大汉说道:“杂家本是那铜山县的读书人,自幼有些力气,年少时曾手撕过豺狼,家中本还算富裕,家父不想我做一个武夫,便捐了钱读了几年圣贤书,可咱有一身英雄豪气,看不惯县里乡绅欺男霸女,巧了那日,罗大亨在街上拉着一个小娘意欲施暴,恰好被我撞见,我便抄了一把锄头,对着脑袋这么一砸,那罗胖子的脑袋就开了花......”

    大汉说的唾沫直飞,周围一连串的叫好声。只是,有人问道:

    “徐老哥这是打算去哪儿啊?”

    大汉把手臂放到桌子上,没见使什么力气,众人面前的酒碗就抖了三抖,大汉叹息一声说道:“那罗家势大,我沾上了人命官司,只能逃命出来,也不知何处能去,只是可怜了我那老爹老娘,我徐某人不孝啊!”

    又有一人说道:“听说前面凤霞关上有位兵总,最是爱兵如子,赏罚分明,我们几个便想投了他去,若是徐老哥愿意,不如与我们同行?”

    徐大汉说道:“如此甚好,咱们大伙有缘来聚,不如斩了鸡头拜了把子,从此兄弟相称生死相托,若哪日我徐某人不幸捐了这条性命,还指望兄弟们替我领了银钱,照看爹娘。”

    又有不少人一起附和,自是推杯不断,酒肉横飞。

    不多一会儿,只见老板娘端着一坛酒走了过来。

    “我说几位爷轻些,我这桌椅板凳可经不起折腾,凳子摔坏了不要紧,可别伤了各位英雄。”老板娘说的明显是反话,但是精就精在反话还让人听着舒服。

    大汉几碗酒下肚,早就喝的面红耳赤,只觉得天旋地转,听了这话,拍桌子说道:

    “老板娘这话说的,桌椅板凳有损坏的自有徐某人出钱陪,若说是怕伤了我的身子,不是我徐某人说大话,就你这地面我徐某人一屁股也能砸个坑,不信咱俩寻个僻静地方,我让你看看真假!”

    老板娘是个寡妇,三十岁上下,中人姿色,倒是长了一个极易生养的浑圆翘臀,若是有客人酒肉点的多了,就算摸上一把也不甚要紧,自不理会那大汉的酒后荤话。

    她不理会,却有人理会,只见有一根筷子直直的插在大汉面前的桌子上。不用众人去寻,隔壁桌上已经有一人拔剑喊话:“再敢聒噪割了你的舌头。”

    说话之人是一名妙龄少女,明眸皓齿,面若桃花,声似莺啼,是一个小美人,少女旁边坐着三人,二男一女,两名男子风流无双,剩下的那女子比说话之人还要美上几分。

    看四人穿着,白衣白袍,头带纶巾,发卷玉簪,再看看四人手里的剑,俱是白鞘上绘着金莽,不用问都知道,那四人是确确实实的出云剑宗弟子,若不是今日风雨,也不会来此等酒肆,更听不到此等污言秽语。

    大汉看这架势,醉意已经散了七分,他不过一介匹夫,如何能敌得过四位剑仙?

    倒是那老板娘心意玲珑,连忙赔笑道:“和气生财,和气生财,小店招待不周,扫了几位的雅兴。”

    四人中一男子,缓缓放下酒杯说道:“师妹,不得无礼。”

    说话少女狠狠瞪了虬髯大汉一眼,气呼呼的坐下。

    少年洪七眼观鼻鼻观心,发现自己打扮确实跟出云剑宗很像,想到那衣铺老板说的,这是时下最流行的款式,可不就是仿的人家出云剑宗么,自己倒成了一个山寨货。

    至于这点小冲突他倒是不在意,自己一桌人都是莽夫,隔壁桌上境界最高的也不过是说话男子的御剑道修为,不过如此年轻的御剑道剑客,也只有四大剑宗能培养的出来。幸亏自己带了个斗笠,要不然怕是要被问山门师号了。

    少年正在怔怔出神,就看到几桌子的人都一个个倒了下去,那出云剑宗四人也不例外,老板娘冲着后厨叫喊:“王屠子,王屠子,快点,把他们都抬上去,多分几个屋,轻点轻点,别磕了碰了。”

    后厨内走出来一个圆滚滚胖乎乎的带着一顶白色帽子的厨子,那厨子三下五除二就把几桌子人都搬上了二楼,一人一屋,不偏不倚,只是发现后面有个人挺沉的,搬了两下都没搬动,那人带着斗笠,斗笠下面还有一双眼,正直勾勾盯着他看。

    老板娘此时才发现,斗笠少年居然还醒着,只是他一直不动也没有说话,还以为是早就昏迷了。

    圆脸厨子看着少年问道:“你愁啥?”

    少年此时很想说一句“瞅你咋地?”,于是他便说了,最后两人还要“试试。”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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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不平,一剑而平,心有不忿,一剑而斩。何为江湖何为剑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何为江湖何为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何为江湖何为剑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