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老洞府
出了歧关,再走百里就进入崇德山地界,崇德山占地不大,山恒高,深入云霓,山中多断崖,怪石,奇松。
在山南麓,有一座未名湖,湖中有一条天青色牛首蛇神怪物,长百余丈,头若车盖,目似灯笼,每逢雷雨天气便发出哞哞的叫声,曾有人见此物盘于巨石之上举首望天,此物虽生的恐怖,但从不无故伤人,性情温和。
崇德山上有一条蜿蜒盘旋的山路,以乱石砌成,可供二马并排而走,山路沿途植被自下而上弯折长出,似一道天然的屏障,青葱茂密,向下便是万丈悬崖。
古人曾云:山中不同景,十里不同天。说的便是此处。
下了崇德山,便入德镇界内,德镇位于崇德山山坳处,四周有宽十丈,深八丈的疏水渠,水渠靠近小镇一侧则有百尺高的堤坝,德镇史上曾有过三次大水淹城,住在德镇的先民们以无上的智慧与勇气对抗天灾,世代久居。
德镇好茶,崇德山上有一种特产茶叶紫金乌,茶叶通体发紫,落于沸水之中则迅速舒展,抬头而立,随风而动,茶水成黑色,仔细看去带有似蜡油般的光泽,茶香绵延悠长,润泽生津。
德镇居民形成了得天独厚的茶文化,街坊茶肆林立,路面上因常年茶水浸泡,自然散发出一股幽香,可静气,可凝神。
少年牵马缓缓在城镇中行走,街上有儿童欢快的围着黄骠马打转,黄骠马乃是战马神驹,生性聪慧孤傲,前蹄轻轻锤击地面,嘴中发出斯斯的鸣叫,少年勒住马缰不停的驱散儿童,此时,一间茶肆中传来一声恢弘中略带悲悯的叹息“何苦来~哉!”
少年止步,只见前方有一间茶肆,上书《何苦茶居》,此茶肆以浓茶著名,浓茶能败火,亦能伤肝。
茶肆中有一对祖孙,老人目盲,拉着一把如同他年岁般古老的二胡,孙女不过十二三岁年纪,唱着一曲思乡的歌谣,茶肆中有四桌客人,一桌青年书生,一桌农夫,一桌衙役,一个老人。老人鹤发童颜,一头白发油亮而有生机,抛一个花生米入口,再砸一口茶,显示着这个小镇的宁静与安详。少年以剑心观之,知道老人命不久矣。
入室而坐,店小二自然将马牵入后院。
少年捻一颗花生米说道:“崩的脆,嚼着香,实则伤胃又伤身”
老叟摇头:“岂非一件快事?”
“千年王八不出洞,老人家要懂理”少年接着说。
老叟沉默,他与少年素不相识,却要治对方于死地,却是无理,但这又是天理,因此他坦荡,哪怕玉石俱焚!
此时场间气氛为之一滞,磅礴的气息笼罩着整件茶肆,衙役,书生,农夫,拉二胡的老人,唱小曲的姑娘,端茶的小二,算账的先生皆对少年怒目而视,体内剑元暴涨。
“就凭他们?”少年很平淡,很理所应当,语气仿佛下一刻,他们就是死人。
老人喝了一口茶,说道:“师弟,带他们离开,千年前那一次,师傅为了保留我洞府一脉不让你我二人参与,如今你却如此糊涂,是想我洞府一脉就此断了传承么?”
拉二胡的目盲老人没有说话,缓缓起身走去,其余人随之而退。
“阁下果然好手段,蜀山剑宗和林旭那个废物居然都没有识出你的身份!”
“那你怎知,他们是真的没有识出来呢?”
洞府老人眉头一皱,就欲掐诀而算,只是......
他将手缓缓落下:“小儿休想坏我根基!”
“现在我想知道,你如何能拦我?”
“自是不能。但我已经将你的手段和样貌知会了王爷与陛下,同时,蜀山剑宗和林将军也在支援的途中,锦鹧鸪早已开始动作,你在蜀地无所遁形了。”
“谁告诉你我要藏了?”
“那你要硬闯?”
“说告诉你我要走那儿了。”
“荒唐,老夫岂能算错!”说道此处,洞府老人心头一惊。
“你们都告诉我那儿有伏兵,我还去,是你傻还是我傻?”
洞府老人静静的坐在椅子上,眼神落寞,手指还在不停的掐算,越算越慢。
那道预言比他想象之中的影响还要大,虽然他已舍了百年寿元,但是还是被天道反噬,此时已行将就木,然而,冥冥中的天道,却是对他们如此不公,他已经算出了少年将如何脱身,可是,这个消息再也不能传达出去了,哪怕是传达出去,谁又能阻止?洞府老人一声长叹溘然长逝!
崇德山颠,少年与一头牛莽。
少年指了指上方,你要去那儿?
牛莽一声长啸。
少年闭目运转周天,体内七座窍穴瞬间点亮,一把七星虚剑握于手中,少年横剑,向天而斩。
铸剑宗内,我不开天天自开,崇德山上,我想开天便开天!
蜀地上空一道万里天门被洞开,蓄有雷电的乌云迅速靠拢,崇德山之巅,一头青色牛莽冲天而上,天雷咆哮迎头砸下,两道天雷过后,牛莽头部已经血肉模糊。
第三道天雷即将落下之时,牛莽身旁升起“卍”字大阵,以儒圣阵法抗天雷!
七道天雷过后,牛莽已至天门,此时,俩只佛手撑住仅存一线的天门入口,牛莽一闪而过,佛门大阵助牛莽飞升,牛莽浑身沐浴金光,从此化龙!
少年骑龙,一念万里!
第十三章 李探花
出云国,彩石镇,清泉溪。
少年盘坐于礁石之上,修习《天流引元注》,以剑心观已身,体内经脉早已破碎不堪,残存的剑元艰难的运行一个周天,经脉修复无比缓慢。
少年硬抗天道强行开天,也受到了天道无情的反噬,若再迟数秒,恐怕体内气府穴窍尽废,从此变为一个废人。
但是,这一切的一切目前看来都是值得的,少年有伤,可以治,少年渡化了一条天龙,从此以后少年便是天龙的护道之人,他识海中残留了一缕龙魂互为感知,垂危之际,便有了一个强大的帮手。
少年盘坐引元,似乎与礁石融为一体。
此地水元,木元充沛,最适合修复经脉。少年冥坐,体内元气成倍数增长,周天运行速度不断加快,伤势恢复缓慢而有序。
少年周围的元气缓缓流淌,似润玉,又如新木。
水中的鱼儿纷纷聚拢而来,感受着这熟悉的气息,其中有一条通体金色的鲤鱼,遥遥的在远处观望。
鲤鱼明显已经初具神志,发自本能的它被少年的气息吸引,但又不敢靠近,有一只黄莺落于少年头上,在和熏的阳光下,温柔的春风里缓缓睡去。
少年此时是一眼泉,也是一颗桩。
他感受到了鱼儿欢快,鸟儿清吟,古树问候,远处有琴音,身侧有笛声。
三日之后,少年睁开了眼睛,如繁星般璀璨的双眸此时镀上了一层薄薄的水幕,体内经脉也附上了一层温润光滑的蓝色液体。以前他的剑元似山,似铁,气势磅礴,铿锵有力。
现如今,山上有了泉,有了树,有了花草,有了春风。
少年一声长啸,似龙吟,惊走了游鱼,震醒了黄莺,古树沙沙作响。
少年起身,对溪水深处拱手作揖,水中自带一股高贵的气息,缓缓而去。
少年知道,此时他体内流淌的不是普通的水元,而是水精,是此处水神的馈赠,自然也是一份必须要还的人情。
从始至终,少年都在忽略一个人,此人吹一根笛子,笛声清冽悠扬,能助人静心,自然也是一种示警。
此地山灵水秀,山精水怪常年驻居于此,其中不乏凶悍而强大的存在,少年体内散发的元气对于他们来说是难以抗拒的诱惑,他们蛰伏于四周,有碍于水神娘娘的威慑,更多的还是忌惮这吹笛之人。
直到少年苏醒,他们才缓缓褪去,这二人,对于他们来说都是及其危险的存在。
“要打?”少年开门见山。
“你手中无剑”,男人回答。
“不打?”
“大老远跑了一趟,不打自然说不过去。”
“有病!”
男人的眼中闪过一摸厉色,不知道有多少年,世上都没有人敢对他如此不敬。
少年从怀中掏出一粒丹药,随手抛给他说道:“治不了你的病,但是能治肾虚!”
少年说男人有病,确实不只是故意调侃他,他已经看出此人体内经脉残破如枯柴,似是受了难以治愈的伤,但其凭借自身的强大将剑元强行凝于经脉之上,看似与常人无异,若遇到长时间厮杀对战,剑元枯竭之时,旧伤极易复发。
莫古青给他的那粒丹丸自然有滋阴补肾的功效,但其最主要的功能是可以修复经脉。
此丹药所需的药材难寻,便是莫古青也只有三颗,重伤之时都未舍得服用,对于吹笛男子而言,可以说是一颗救命丹。
“你是真的不知道我是谁”,男子的厉色并未消失。
意念一动,此地空间急速扭曲,磅礴的元气汇于男子身后,最终形成一把高十丈的巨剑,巨剑周围隐有雷电,还伴随着割裂空间的爆破声。
养剑聚灵,是为合一境,聚灵成剑,那便是无剑道!
无剑道并非是真的无剑,而是对于他们而言,一言一行是剑,一个眼神是剑,一个意念也是剑,聚灵成剑,天地异象,也不过是一种炫耀。
少年自然震撼于对方恐怖的实力,但是他提防的却不是男子身后那把剑,而是男子袖中难以发现的剑气流动。
他与阮小七一起生活五年,对袖剑的感知极为敏锐,他明显的感觉到,男子的袖剑比阮小七的三十六袖剑强大不止一个档次,如蚍蜉之于大树,螳臂之于巨轮。
使用袖剑的无剑道剑仙,连小孩都知道,他便是天机榜三,人族至强——李探花!
最后的最后,李探花还是没有出剑。因为少年手中没有剑。
几百年前,李探花拦住了从强者大陆归来的付清颜,他当时还不是人族至强,也并未修至无剑道。付清颜当时身受重伤,他向老前辈讨教了一剑,正值壮年鼎盛的他被付清颜一剑重伤,伤势至今未愈。
少年目送李探花离去,笛声渐远,琴声悠长。
莫古青折一根树枝,拿一把采药的小镰刀,不久便做出一把木剑,少年持剑。
额头三缕白丝从他脸前滑过,少年眼前烟雾朦胧。
再看少年时与之前的李探花有了一分貌似,九分神似。
少年向前,去寻琴声。
虽行百步,已过十里,少年与琴,不期而遇。
抚琴女子儒雅大气,白色衣裙随风漂浮,琴声自是说不出的情话,佳人疑似落入人间的凤雏。
少女身旁有一个小婢女低头侧立,穿一身米黄色连体裙,结两个圆环状发髻,面无表情。
琴声未止,琴音已至:“我家主人有请。”
“不去!”少年声音清脆,如一声莺啼。
“有酒。”抚琴少女说道。“还有女人”。
少年止步,又大步离去。
抚琴少女起身,施一个万福:“恭候大驾”。
少年身形渐远。
抚琴女子转身,给了身旁侍女一记响亮的耳光,清脆的莺啼变为悲鸣之声。
第十四章 黄粱城(1)
出云帝国疆土辽阔,东西狭长,多山。
黄粱城是出云帝国南部第一大城,也是重要的南北通商口岸。
从四国地形图上看,出云帝国位于最北侧,如一个巨大的棚盖,罩在其余三国之上,东唐国自出云南疆祁连山脉始向东南方向延伸入东海,西蜀国自出云南疆白云山脉斜向没入魔族领地,三国中间有一个三不管地带,毒瘴恒生,称之为燕地,燕地靠下则是属于南通国的国土。
俯瞰四国疆土,就好像一个汉字“吞”。都城王畿则位于“吞”字的“口”与“一撇一捺”之间。
出云帝国与东唐国之间有一座居庸关,与西蜀国之间有一座拥南关,燕地多毒瘴沼泽,难以行军,居庸关与拥南关之间各有一条官道通往黄粱城,战时,黄粱城是这两处关隘的后勤粮仓,平时则是一处重要的通商口岸。
黄粱城的太守孟元朗是一个肥硕臃肿的中年人,此人年少时好狩猎,据说在一次围猎途中硬生生压死了一匹战马,伤到了胯骨,从那以后便再也无法站立,常年坐一辆轮椅车,车身由鲁氏匠铺设计制作,内置转动机关,可由人推行,也可手摇。
孟元朗性情慵懒,暴戾,且以好色闻名,据说家中侍妾婢女千人,孟太守专门造了一座“狩阁”,以供自己及朋友取乐。狩阁头牌唤做王语嫣,其余诸女以琴棋书画,春夏秋冬,刺毒流莺分别命名,又被人称“小烟雨”,丝毫不怕得罪烟雨楼。
出云帝国被外界称为“两个女人治天下”,其一,便是烟雨楼楼主,其二则是宫里那位“小黄后”。
小黄后本名孟婉儿,十四岁入宫,因其生的倾国倾城,很快便受到的帝王的恩宠并诞下一男婴。不久之后男婴被册立为太子。
小黄后深谙闺阁房术,皇帝的身体日益轻浮,最终卧床不起一命呜呼。
三岁太子登基,小黄后垂帘听政,经过十年的庙堂经营,正印皇后被逼入念云庵不问世事,满朝文武中掌权之要职均被孟家人把持。
小黄后出身黄粱城,孟元朗年岁虽长,单论辈分却是她的侄子辈,用她自己的话说,只怪家中人才不济,再无可用之人,只能由你这个废物替哀家守着祖坟。
孟元朗在接手黄粱城之后将废物二字演绎的淋漓尽致。
黄粱城内大大小小的江湖势力不下百余,各自把持着街道,赌坊,青楼,百姓赋税繁重。又有流民落草为寇占山为王,抢劫来往商贾,官府无力清缴,官兵都是城中士绅子弟,多拿俸禄并不当值,偌大的黄粱县衙杂草丛生,蛛网密布。民间更是口口传唱一首儿歌:
“家中黄鼠狼,寅年吃卯粮,腰刀斩鸡头,胖子不坐堂,走路不看脚,出手不着边(鞭),明日宰硕鼠,够我吃十年!”
孟元朗对此毫不在意,因为唱的人太多,他懒得管。
莫古青提木剑入城。
城门口有一个小桌子,桌子上撑着一把遮阳伞,伞下有一个约四十岁的邋遢汉子,穿一身蓝色官袍,手里拿着一个酱肘子,两个衙役抱着长朔打瞌睡,倒是那邋遢汉子身后站着十几个大汉各个虎背熊腰,其中就有一人拦住了莫古青的去路。
“外面来的?”邋遢汉子啃着酱肘子,问话的时候并未抬头看。
莫古青递交了自己的通关文牒。
“嗯,都城来的”汉子看了一眼少年腰中的木剑,“还是个剑客”。
“五两。”
五两自然是过路费,黄粱城门口明码标价,都城来人三两,带武器加二两,正好五两。
少年脸上并没有太多表情,伸手掏了五两银子放在桌上,邋遢汉子摆摆手,继续对付那根酱肘子。
少年走到城门口,还未入城,只见那两名打瞌睡的衙役突然眼神放光,两柄长朔横在身前笑容诡异,似乎是逮住了一只肥羊,在考虑如何下口。
莫古青回头看了一眼,邋遢汉子依然啃着酱肘子,只见那十几个仆从中有一人,长者两条连在一起的二指粗眉,拔刀怒目。
两名衙役心中生了退意,少年先是看了看左边的衙役,又看看了右边的衙役,最后视线落在长朔之上,二人悻悻的收回长朔,继续埋头打瞌睡。
就在此时,身后传来一阵骚乱之声。
只见有十几骑呼啸而来,为首的一人骑一匹枣红色高头大马,奔马如擂鼓,马嘶若雷鸣,行里人只需一眼便能看出,那便是出云国国宝战马——鬣云骢。
骑马之人肩宽三尺,目似豺狼声若虎豹,急急勒紧马缰,扬起一阵尘沙,进城之人纷纷避退。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只见那邋遢汉子不知何时,手中的酱肘子早已不知去向,两只油亮的手掌在身上的官袍擦了擦,端了一碗凉茶,点头哈腰迎笑走去:“吆,马二爷您回来啦,您老一出手,保管将那大盗一条柴斩落于马下。”
马二爷没有搭话,将那碗凉茶一饮而尽,拍拍马腹,只见那马腹上有四颗头颅,其余人马腹上各两颗头颅,显然是剿匪之功。
“马二爷您请,李书吏已经在府上等着了,明晃晃的赏金一颗不少。”邋遢汉子堆着笑脸,不知是真笑还是假笑。
“嗯,晚上月春楼,我马某做东,叫弟兄们都来”。马二爷说完牵马离去。
莫古青躲到一旁,仔细打量那马腹上栓的头颅,只见各个皮肤黝黑,脸型瘦长,目光中还有诧异与惊恐,头发里带着一些麦芒的碎屑,若说他们是悍匪,倒更像是地里的农户,如果仔细分辨,这其中还有三个妇人,从她们眉眼更细些可以看出。
马二爷大步离去,并没有注意到角落的少年以及他眼角的杀意。
少年轻轻靠在墙角,与一个老乞丐并肩而坐,少年侧头,眯着眼打量面前的老乞丐,他的眼里没有了世界,没有了声音。
第十五章 黄粱城(2)
老乞丐身形清瘦,衣衫残破,身旁放着一根已经磨圆的拐杖,脚边有一个残缺的破碗,碗中空空荡荡。
他左手拿着一个酒葫芦,时不时砸一口酒,发出一声“啊”的感叹,贪婪而又满足,老乞丐的牙齿早已掉光,露出光秃秃的牙床,眯缝眼,面带红光。
少年观老乞丐,仿佛在看一幅山河,山不可仰止,河不能平趟。
“来一口?”,老乞丐将葫芦递给少年,少年忽然想起了另外一个老人,他也喜欢拿葫芦品酒,脚边还趴着一条老黄狗。
少年将葫芦凑到面前轻嗅,只觉得身体飘忽不定,识海或明或暗模糊不清,竟有了三分醉意。
鬼使神差般,少年饮了一大口。极辛辣,如岩浆挂喉,烈火焚身。
少年面色红涨,体内有如生出一条火龙,翻江倒海,经脉中的蓝色水精与火龙相遇后竟然生出恐惧之色,火龙横冲直撞,与水精初一接触就爆发出呲呲的声响,蓝色水精瞬间蒸发从少年气孔排出,他整个人都被蓝色的氤氲缠绕。
火龙一往无前,水精节节败退,最后被逼入一处气海之中,再也不敢现身。
没有了水精的阻挡,火龙更加肆无忌惮游窜于少年的经脉之中,少年体内的剑元急急向火龙发动攻势,缺如如泥牛入海,一去便再无音讯。
少年体温骤然升高,蓝色氤氲中出现了淡淡的猩红,不久就成了一团血雾。
火龙在少年体内畅通无阻,不讲道理的侵略,从涌泉直冲天灵。
火龙在少年的天灵穴逗留,停滞,挣扎,少年额前的三缕白丝也变成淡淡的红色。
老乞丐看到这般变化,自言自语道:“居然有此等造化,没白瞎了我这上好的美人露。”
美人露是出云帝国最为著名的好酒,上等美人露又叫“十八香”,乃是主家将当年最好的两坛美酒埋入地下,十八年后启出,一坛送往皇宫,一坛送往烟雨楼。美人露甘醇易入口,醉人。饮之,如有美人在侧,柔软缠绵,至于为何少年喝的美人露如此辛辣暴躁,是因为老乞丐在酒中泡了一颗火麒麟的妖丹。
火麒麟与九尾狐同为上古妖兽,妖丹便是凝聚的火麒麟的妖元,其中蕴含着无穷能量。就算老乞丐也不敢直接服用,泡于酒中慢慢炼化,如果说敢于直接吸收这狂暴能量的,就只能是同为神兽的九尾狐。
九尾狐的妖灵与火麒麟的妖元在莫古青的识海中不停地厮杀,掠夺,满是杀戮的上古气息对他的识海造成了巨大的创伤,好在,主场作战九尾狐逐渐占据了上风,三条尾巴死死地挂住了火麒麟,炙热的能量通过尾端传遍狐身,九尾狐发出“啾啾”的长啸,三条新长出的尾巴似是雨后春笋般齐齐的冒了头。
狐生三尾称为灵,狐生六尾称为魔,通过吸收火麒麟的妖元,九尾狐化灵入魔!
斗争渐渐停歇,少年的身体慢慢恢复,氤氲渐销,一股温暖的火元反哺少年。
经九尾狐炼化的火元在少年经脉中运转不息,少年催动《天元引流住》,运行八十一周天之后,缓缓注入一处穴窍,与之前的水精刚好位于太极两仪的两处阵眼之上。
少年额头上三缕新发夺目的红色也变成了白色,比另外三缕稍短。
少年醒来,左目澄澈透明,碧波荡漾,右目猩红凶煞,烈火焚烧,少年呵出一口浊气,双目之间两股不同的能量渐渐趋于融合,最后聚成了一把虚剑。剑身一半如水,蓄势待发,一半似火,狂放不羁。
少倾,少年再无任何异样。
“醒了”老乞丐说道,“你小子这般造化就是我老叫花子都眼红。”
“前辈刚才是要杀了我?”少年问道。
“你死了,那便是我要杀你,你没死,那你就要感谢我,这其中的好处我就不说了。”
“前辈如此慷慨,晚辈定——不敢忘!”
“喝了我老叫花子的酒,就要帮我老叫花子办件事。”
“前辈是要我去杀人?”
老乞丐沉默不语。
“杀何人?”
“天桥底下说书人。”
“何人所杀?”
“我老叫花子的徒弟——洪七!”
说罢,少年仿佛置身山河之中,眨眼之间,便已至天桥之下。
天桥下有几十个座位,一位老儒生正在说书。
老儒生头发花白,扎成一个小辫,蓄山羊须,带两片厚厚的西洋镜,身旁有一个面貌清秀的稚童。
只听那惊堂木一拍,说的正是《洪武当年》。
“列位看官,您请入座,今日老秀才跟大家讲一讲洪武太祖,话说洪武太祖当年,放过牛,做过和尚,当过上门女婿。直到后来,遇到了一位隐士高人,想必大家都知道,这位高人就是那号称‘三足鼎立诸葛明,一统天下李伯温’的李基,李老先生。老先生为洪武太祖出了三策‘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这三策也被我们后世的君王定为国策。当年与洪武太祖争天下的,北边有个张买煜,西南有个陈范严,这三位的故事,得从一次水战开始说起......”
那老儒生说的眉飞色舞,台下叫好连连,只听说道关键之处,惊堂木又一拍,老儒生举起茶碗,并不着急喝茶。
身侧稚童拿一个铜钵来到场下,所有人都明白,这是在讨赏了,只听那铜钵铿铿作响,一圈下来里面已经盆满钵满。
稚童来到少年身旁。少年从衣袖中掏出一颗铜板咣当砸下。稚童侧着头天真的看着少年,少年眉眼轻挑,又掏出一颗铜板,稚童依然没有离开,头却侧向另一边,少年无奈,只得再掏一个铜板。
稚童收起铜钵,从裙带内拿出一张折好的宣纸塞到少年手里:“老祖说了,如果你舍得掏三颗铜板,就送你一句话。”说罢,稚童转身离开。
那老儒生看了一眼铜钵,脸上露出满意的神情,茶水一饮而尽,惊堂木应声拍下......
少年翻开宣纸,纸上只有一个字,字体巍峨庄严,似山,字形一泻千里,如江,字义简洁明了——“滚”!
少年摇了摇头,消失在人海。
黄粱城内,天地倒转。云海之中,一个“滚”字金光夺目,冲着老乞丐砸下,老乞丐面不改色,右手屠龙杖,左手山河碗,只见一副锦绣山河,倒了一座山。
自少年进城所发生的一切,能看到的只有寥寥数人。
老乞丐看着山河碗叹息道:“现在的年轻人怎么都这么怕死了?白瞎了我这好酒!”
第十六章 黄粱城(3)
“东家,有动静。”
说话之人是一个老仆,年龄五十上下,声音中气十足,看体阔膀大腰圆,只一瞧就知是个练家子,左右手均长满老茧,不是使用短兵,右腿比左腿粗一圈,对战时很依赖右腿发力,擅长辗转。
老一辈的出云军士对他不会感到陌生,他便是出云帝国前破虏将军,铁胆神枪——王侯!
能让如此人物表现出谦卑之色的,出云帝国也找不出两双手之数,月春楼的老板就算一个。
月春楼老板严红英,看上去年龄30上下,实际年龄则与那烟雨楼楼主一样不为人知。出云帝国勾栏之所多被烟雨楼把持,但总有一些例外,那些例外就显得极其不寻常。
“出云听烟雨,黄粱入月春,一壶梅子酒,羡煞谪仙人。”前代大诗人李杜的这首诗就挂在月春楼正堂上。
严红英并不像王语嫣那样有野心,她所经营的只有黄粱一城,这种小而精的战略思路非常奏效,月春楼对黄粱城的把控极严,烟雨楼经营十年居然都没能在黄粱城崛起就是最好的证明。
“一楼一乞丐,一梦一书生”,坊间相传的黄粱城四大天王,月春楼排在首席。
“查清楚来历了么?”严红英问道。
“查清楚了,洪老爷子的人。”王侯回答。
“老叫花子要在我月春楼动手?招呼都不打一声了么?”严红英眉眼轻挑。
“东家,我们要不要动?”
“他要寻的是哪家的晦气?”
“文芳苑,马老二那一桌。”
就是那个匹夫?他也敢触老叫花子的霉头?严红英心生疑问。
“先别动手,若是我月春楼里死了人,那就不妨多死一个,若是人好好地出了我的月春楼,就当是给老叫花子一个面子吧。”严红英说罢负手而立,王侯领命而去。
若说是马二爷触了老乞丐的霉头,这还真是冤枉了他,城门前百步下马,拿到赏银后如数上交两成,月春楼摆酒请的人物各方势力都有,除了没什么势力的说书人。
马老二可以说是八面玲珑,面面俱到。但是他触了另一个人的霉头,一个籍籍无名的小人物,日后再被人提起的时候,整个黄粱城都会震三震。
文芳苑内马二爷正在跟李书吏推杯交盏,聊得不亦乐乎。酒过三巡,菜入五味,一桌人都有了醉意。
“来来来,干干干!”
如果有人去注意那房梁深处,黑暗的阴影里倒挂着一只碧根草。碧根草本身就怕生,还偏偏被一个少年倒挂房梁,躲也躲不成,早就已经被吓得通体灰白。
此时,一根尖锐的指尖轻轻的划破了碧根草的肚皮,两滴白色的液体不偏不倚落入马二爷和李书吏的杯中。
收枪入库,少年纵身而去,穿着平常的他未被人注意,很快就混入到人群之中。他身后的一双眼也悄悄地离开。
少年看似漫无目的的走到了一条深巷,在巷子里买了一只烤鸭,便向着他这一日一直都在被人津津乐道的“齐天大圣”府上走去。
第二日,李书吏府上哀声震天。
李书吏的原配许氏,是个目光短浅的妇人,真真的见钱眼开,李书吏娶了十七个小妾,府上丫鬟百余人,许氏一不撒娇二不争宠,整日整夜抱着金银珠宝笑的合不拢嘴。
直到早上,她笑着醒来,就听那七夫人如催命鬼一般“咚咚”的敲门,许氏虽然并不争宠,但是正印夫人的威严还在,开门对着七夫人就是一个耳光:“你个小蹄子叫叫到老娘屋里来了?”
七夫人脸颊通红,眼眶湿润,也不敢怠慢,捂住左脸颤颤巍巍道:“夫人,老爷~没气了。。。。。。”
“什么?”许氏只觉一阵头昏眼花,当场就昏倒在地。
郎中请的是城里的名医,许氏坐在床头哭哭啼啼,说的都是怪那些狐媚子掏空了老爷身子的一番鬼话。不久,那老郎中说道;“夫人节哀,依老夫所见,李老爷是中毒而亡,至于是何毒,老夫也瞧不出来。”
“中毒?李壮,李壮,你个好吃懒做的玩意儿死哪去了,快去官府,去请刑大捕头过来!”
不逾半日,一队官兵就齐齐进了李府,带头的正是那位刑大捕头。
“邢大哥,你可要替妾身做主啊!”,李夫人带着一众侍从仆人,一下就哭倒在刑大捕头面前。
“我们家老爷为官府日夜操劳,兢兢业业,眼看着就熬白了头发,累垮了身子,这是哪个天杀的?居然狠心就毒死了他。”
“我不活了,就让我随老爷去吧。”说完,许氏就朝着家里的顶梁柱撞去,自然会有一众仆人阻拦,许氏哭的厉害,仆人拦的辛苦,却没见刑大捕头有什么动作,笑容玩味。
许氏与众仆人不由的怔住了。府里鸦雀无声。
邢捕头看着众人也不哭了,也不闹了,摸了摸下巴说道:“演完了?”
“邢大哥此话何意?”许氏不解的问道。
“何意?黄粱书吏李桐,勾结马家,滥杀良民充当匪寇,骗取赏银证据确凿,刑某奉命前来,抄没家产,捉拿罪犯!”
此言一出,上下哗然。
许氏过了许久才反应过来:“抄没家产,那我们怎么活啊?”
“怎么活?她们倒还好说”,说此话时邢捕头看了一眼正在朝他抛媚眼的七夫人和十二夫人,“至于你么,牢里过吧!”
“带走!”
李府顿时哭声大震,这次是真哭了。
相较于李家,马家的表现却低调得多。
马老大性情懦弱,不然也轮不到马老二当家,但是懦弱却不代表他蠢。
马老二在月春楼吃了顿酒就被毒死了,这显然是招惹了大人物,既然是大人物,那就不是马家能惹的起的,因此,马家连丧事都没着急办,而是提前跟官府通了气,知道了其中一些细节。
今天一大清早,邢捕头就找到了黄粱县丞老吴,老吴在这个位置上干了一辈子,眼看着就要含饴弄孙了,可以说,黄粱城的大风大浪他都见过,县里出了事儿下面的人自然而然的就会想到他,“流水的县令,千年的县丞”,这句话说得不是没有道理的。
李家和马家的当家的都死了,这可不是小事儿,邢捕头自然不敢自作主张,吴老县丞老成持重,坐在一把太师椅上,就说了一句话。
“昨晚月春楼来人说了——死就死了!”
四个字代表了月春楼的态度,对于邢捕头来说,接下来的事就好办了。
马家老大知道了之后,当机立断,直接上了一份举报信,把马老二的两个儿子都送到了官府,马老二的小妾与一箱箱的金银财宝都用来打点门路。
马家二夫人死得早,不过半日,马家就与马老二做了完全的切割。
马家老大顺势掌权,两个侄子官府会帮他处理掉,乱世之中,只有聪明人才会活得久。
第十七章 黄粱城(4)
短短的一条小巷住着三十几户人家,都是齐齐的矮平房,屋檐上滴着清晨的雨水,漆黑的青砖上布满鲜苔,无不讲述着这座城,这条巷的历史与厚重。
老城巷的入口处挂着一串红灯笼,灯笼上写着“聚来客”三个黑字,便是黄粱城内有名的聚来客烤鸭。
聚来客的历史比小巷还要悠久,若说是百年老店肯定是小瞧了它,要说千年老店确实又有些夸张。总之有一点可以肯定,先有了聚来客,后有了小巷。
聚来客的创始人姓王,王掌柜的当年放牛出身,小的时候经常饿肚子。
有一次王小放牛娃放牛的时候,从河边捡了一只野鸭子,也不知这孩子哪儿来的勇气,就这么宰了拿泥巴一胡,点火要烤来吃。
要说这世上无巧不成书,烤鸭旁边恰好有一株草药,闻上去香气扑鼻,王小放牛娃儿拿草药往这鸭肚子里一塞,烤熟之后吃了个泪流满面。
小娃儿很聪明,就沿着这河边找到了一窝鸭蛋,又寻到几株草药,蛋就让家里的老母鸡来孵,草药种在院子里。一个月后,家里就多了一群小鸭子。
后来家里的鸭子越来越多,草药也越长越多,王小放牛娃儿也越长越大,于是他放弃了放牛生涯,正式开始卖烤鸭。
王掌柜的烤鸭拿到集市上这个一开锅,香飘十里,很快就卖了个精光,凭借着这个手艺,王掌柜的娶了媳妇,生了娃,后面又有了自己的铺面。
经过王家两代人的钻研,聚来客的鸭子皮脆肉嫩,香汁四溢,再蘸上秘制的辣酱,就连当时的大曌国君都亲自摆驾前来品尝,留下了“聚来不欺朕”的墨宝。
聚来客一时声名无两。鼎盛时期聚来客上下四层,占地三亩,前院是饭馆,后院是戏台,整条巷子坐北的王家族人,居南的楼里的杂役,戏子,仆人。
后来大曌国分崩离析,几十年的战乱耗光了王家的家底,铺子烧了,房子卖了,人也走光了,就留下了这么丈余的铺面,后面的几代人都是没什么头脑的本分人,靠着卖烤鸭养家糊口,也没想过恢复先祖的荣光,这一世的王掌柜也是如此。
莫古青来得晚,鸭子得现烤,展柜的就跟少年边烤边聊,基本上都是他在说,少年在听,讲述这一段历史的时候掌柜子满眼放光,与有荣焉。只是可惜了那副皇帝的墨宝连同老楼一起被烧了,要不然怎么着也得表在门面上。
鸭子还没烤熟,香气已经出来了,少年问了掌柜子一个问题。
“王老哥可知道‘齐天大圣’府。”
“知道,怎么不知道,就在巷尾挂白灯笼那一家。”
王掌柜的想了想之后又说:“看你是从外地来的,我跟你说小兄弟,那娘们邪性,在这儿住了十年了,一点都没老,老实本分人家都没有往她那儿去的,你最好也别去招惹她。”
“齐天大圣是个女人?”
“你不知道?你没打听打听她那齐天大圣的外号是怎么来的?”
说到此时,王掌柜凑到少年耳朵边上说了一句话,少年久久无言。
拿了烤鸭,从街头走到巷尾,都不需一盏茶的功夫,烤鸭还是热的。
少年叩响门环,却没想到那门是开着的,他直接走了进去。没过几步便见到一个女人,头发散乱,还带着些许水珠,衣衫极单薄,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总之松了几颗扣子。
听说在另一个世界里有位北凉王,他把天下女人以百文来衡量,面前这女子,容貌七十文,身姿八十文,若是单看雪峰,怕是至少九十五文。“任你姿态万千,我有一峰齐天”,聚来诚不欺朕啊!
还未等少年开口,那女人脱口而出:“是你?”
“你认识我?”
“不是,乍一看觉得跟我一位故人很像,你不是他。”
少年跟谁长的很像?清泉溪畔,少年借九尾狐易容,一分形似,九分神似的自是那天下第一人——李探花!
“进来吧,”齐天大圣摇曳生姿。
“坐。”女人倒了一杯茶,普通的青竹茶,微苦。
“你来此是为了活人还是为了死人?”
“此话何解?”
“若是为了活人呢,就凭你这张脸,姐姐我就不收钱了,要是为了死人,得看看你舍不舍得下本钱!”
“那,这些够不够?”少年指了指桌上的烤鸭。
“十七文,在姐姐这儿可换不了死人,不过能换一壶酒。”
不一会儿,一桌酒菜就齐了,酒是普通的花雕酒,菜是寻常的下酒菜。
“姐姐与那李探花有旧?”少年问道。
“如此风流人物,哪个少女不怀春?”女人掩笑而答。“你该不会是他的风流债吧?”
“总有人说我跟他很像,可我压根就没见过他。”
“这都无所谓,来来来,吃菜,吃完菜姐姐带你吃别的。”
酒正好,菜也正好,两人刚刚饱。
女人脸上多了一抹红晕,竟似不胜酒力,摇摇欲坠。“快,扶助姐姐。”
少年身手极快,两支手指所触,正是女人两处气穴。女人就这么僵硬的扭曲着身姿,一动也不能动。虽不能动,但是能说,更能嗤笑。
“看着岁数不大,花花肠子还挺多,你来吧,姐姐不动,任你折腾。”
“我跟你说,姐姐这儿的活人生意不多,不花钱的你可是第一个。”
“我来不是做生意的。”说完少年起身要走。
刚离开坐席,少年心想不妙,身后一根锥子直直的刺入了他的肋下,就像一根刺,刺穿了熟透了的柿子,少年只觉头昏眼花,全身穴窍被封,眼前出现一片血色,就此昏死过去。
第十八章 黄粱城(5)
清晨的阳光洒进屋里,带着聒噪的蝉鸣。
少年缓缓睁开了眼睛,肋下的伤口已经做过包扎,女人就坐在床头,双手托着下巴,一副花痴的表情。
少年想到了五年前,只不过眼前的女人不是那个羞涩的少女,他也不是那个憾山的少年。
“这么快就醒了,身体不错嘛!”
“疯子。”
“放心,你的伤我已经处理过了,死不了。”
“伤处理了,毒呢?”
“毒怎么能给你解,万一你要杀了我呢?”
“为什么杀我?”
“有人出重金,买你的命。”
“为什么要救我?”
“他只说了要杀你,没说不能救你。”
“所以,你根本就不认识李探花,你一直就知道我!”
“看过画像,没有真人好看。”
“如果不是我不经意间说出了我跟李探花长得很像,想必已经是死人了。”
“你很聪明,聪明又好看的男人,姐姐最喜欢!哪怕,你根本就不认识李探花!”
“何以见得?”
“李探花早就身受重伤,生死未知,怎么会跑出去生你这么个野种?”
“你还是不敢杀我,你在害怕,害怕因为你不确定。”
“没错,我们这一行不怕麻烦,但是怕死。”
“最后一个问题,谁要杀我?”
“你以为我会说?”
“你跟他的协议不是早就不作数了么?”
“没有,我那一锥子是要至你于死地,至于你为什么能活,因为你的身体不太一样,我救你是因为你活了下来。”
“为什么不毒死我?”
“毒?我这辈子都没毒死过人,换句话说,我不能毒死你。”
“知道了”。少年的右手已经扼住了女人的咽喉“绮罗花这种毒确实不错,但是我是解毒高手,至少比她高十层楼!”
女人神情闪烁,喉咙处瘙痒难耐,眼看就要断绝生机。
少年将女人重重的摔在墙上,百年老墙就这么多了三条裂缝。
“你去哪儿?”女人声音沙哑,但还是喊了出来。
“去杀人。”
“你不是他的对手,你会死的!”女人最后竟是在嘶吼,眼神恐惧,又有一抹疯狂!
天桥下,老秀才带着西洋镜看一本泛黄的书籍,小稚童嗑着瓜子,轻轻哼唱一首小曲儿,对面坐着一个少年,面前一颗铜钱。
“老祖说了,今天不说书,你明儿再来吧。”稚童口齿有些不清楚,但是意思很明白。
“我来是跟前辈借一个字。”少年说道。
“你以为我的字是你们家的大白菜么?你想借就借?”
“我想杀一个人,但是没有把握”
“没有把握就不要做,你的路还很长!”
“我想试试。”
“我现在有些后悔收了你那三颗铜钱。”
“既然已经上了我的贼船,何妨再胆大一些。”
“你还记得我给你的第一个字,写的是什么么?”
“明白了。”少年转身离去。
老秀才慢慢的放下书籍,摘下了西洋镜,揉了揉双眼:“老叫花子那边你就别去了,他只看活人,不看死人!”
“前辈还有什么要说的么?”少年并未回头。
“我会帮你收尸。”
“谢了”少年向后拱了拱手。
“老祖,你今天话真多!”稚童并未停下磕着瓜子的小嘴巴,口齿依然不清晰。
“多么?可能是老了吧。”
“老了,还不死,就是老不死的!”
“没办法,谁叫那个老叫花子又能多活三百年。”
“这颗铜钱还要不要?”
“要!干嘛不要?”
“你不是常说活人不收死人钱?”
“不一定,不一定喽,你那点微末道行还敢窥测天机,我还没死呢!”老秀才赏了小稚童一记重重的板栗,南海上有一座小岛,陆地下降了三尺。
少年走在路上,路的尽头是月华楼。
老秀才的意思很明确,老叫花子不会帮他,也不会出手,换一种理解方法就是,月春楼有可能帮他,他本身也必须要去月春楼。
月春楼很大,出了富丽堂皇的正楼,还有一段很长的羊肠小道,穿过了一片竹林,前方有一座小竹楼,小竹楼里住着一个女人,女人今天没有挽发髻,穿着也很随意,今天也必将是一次随意的交谈。
领路的是熟人,铁胆神枪王侯,王侯只能靠近小楼五十步,剩下的路他自己走。
竹楼围着一圈栅栏,栅栏上长者绿绿的藤蔓,院子里有一只小松鼠,松鼠坐在石凳上,石凳上方有一处凉亭。
推门而入,是一间古雅素朴的客厅,有一座古筝,一方古砚,一个素人。
“连门都不知道敲一下,难怪你想杀他,你不仅胆大,而且包天!”
“夫人这身打扮?是不是想我胆子更大一些?”
“哦?不知,如何再大一些?”
“就像,回到自己家里一样。”
“坐吧,回到自己家里,哪有站着的道理。”
严红英一双玉手,捧了一碗清茶道:“请。”
清茶入口,如那潺潺流水,呦呦鹿鸣,又好似丝丝春风,皑皑白雪。
“好茶!”少年并不是恭维,而是由衷的感叹。
“此茶名曰——春去也。”
众所周知,茶之道,分明前明后,也有人说雨前雨后,雨前茶又叫新茶,乃是取初春时节茶树顶端第一芽,茶汤清淡,历久弥香,但是茶叶不耐泡,三水过后索然无味。雨后茶叶纷纷长出,茶汤浓而香,但却微微苦涩。
此茶反其道而行之,茶树生长于西南部巍巍雪山之上,初春时节茶叶粗而大,茶农将其打入地中做养料,之后雪水消融,春去夏至,茶树才得以冒出茶尖儿,此时采摘,方可制茶,因其特殊的气候,一年只能产一茬,名春去也,能喝此茶,不是达官,就是显贵。
“看来夫人是要帮我了,我想知道为什么?”少年放下茶杯,却没有再续。
“你确实是个聪明人,怪不得老叫花子和老秀才都这么看好你。”
“夫人的茶道这么清楚,我再不明白,怕是没办法活着走出去了。”
“我这竹林七贤阵好久都没有动过了,看来今天也是动不成了。”
说罢,严红英手腕轻抖,一道白光钻入少年眉心。
“只能用一次,威力还行,偷袭最好不过,我月春楼家底单薄,给不了你太多!”
“金花银冰草,生长于苦寒之地,千年生根,百年开花,十年结一果,果落既枯死,其生长周围必有雪绒兽镇守,能获得此物之人胆魄,实力,造化缺一不可,若这都算家底单薄,那岂不是全天下都家徒四壁?”
“年龄不大,废话挺多,去吧。”
“难道夫人就没有什么条件?”
“你应该知道,我们都不太喜欢跟死人谈条件。若是你败了,那我月春楼也就败了,从此也就再无我严红英!”
“我若胜了呢?”
“胜了?侥幸胜了,那就要好好坐下来喝杯茶了。”
少年拱手作揖,就此离去。
“记得回家。”严红英平淡的说道,并没有太多的感情掺杂,只见少年一个踉跄,竟受到了实质性的伤害。
“呸。”严红英碎了一口,“终究还是个孩子。”随即摸了摸自己的脸颊,竟有些发烫,“一把年纪了,真不知羞。”
少年离去后不久,严红英走出了竹楼,王侯还在外边等候。
“东家,谈的怎么样?”
严红英冷哼一声,甩袖离去,竹林七贤应声而动,王侯是战场万人敌,但终究还是一介武夫,又怎是这座仙阵的对手?不过百步,王侯便被串成了竹刺猬。
从严红英走出到王侯尸体被处理干净,刚好茶凉。
严红英负手而立,身旁站着一个少女,也就双十年华,一袭紫衣,眉眼之处与严红英有三分相似,冷艳却比严红英还要多一分。
“云儿,你说,这条孟家的狗,怎么就喂不熟呢?”
第十九章 黄粱城(6)
“金花银冰草都舍得送,把我也一起送出去得了。”紫衣少女挽住了严红英的衣袖,语气中七分撒娇倒有三分醋意。
“你?你比那条狗可有用多了,我用心头血养了你六十年,你怎么着也得替我死一次。”
“拿着全部身家去赌一个少年,你是有多想让我死的快点?”
“不多,比你恨我多一点。”
“我就不明白,你老老实实的在黄粱城做女王不好么?”
“好是好,只是宫里那位见不得我好,楼上那位我不好,她就好。”
“出云的女人都是疯子!你可知道,那人与书生是什么关系?”
“那又怎样,即便败了,我还有月春楼,纵使还是输了,我便往竹楼里一藏,或者把你送到宫里去,怎么着也能混个百年太平日子。”
“真可怜。”紫衣少女转身离去,不知是可怜自己,还是可怜别人。
严红英扬了扬手,散去了空中的戾气与杀意。
少年行走在黄粱城的主道上,道路左右是一排排的石狮子,石狮子里面都是黄粱城内有头有脸的大人物。
道路的正中央,坐北朝南,有一个大门牌,门牌两侧柱子上雕的是两条金龙,金龙口中含的的是两颗烈日宝珠,宝珠上衬的有一个门匾,门匾上写着《南柯雅居》。
门牌右手边有一对高过别人一头的石狮子,石狮子中央是长三丈,高五丈的红色正门,正门两侧各有两个侧门,侧门东西延伸百余丈是如山峦起伏般的红色院墙,院墙上部盖着碧绿琉璃瓦,毫无疑问,这便是太守府。
太守府的正门一年开两次,一次是过年的时候,一次是“小黄后”回家祭祖的时候。今日,太守府的正门为谁而开?路人不得而知,左邻右舍更不得而知,他们此时只怪自己家的门太薄,不知道能不能挡住即将到来的风波。
太守府的后堂,一个中年胖子坐在一个轮椅上,手中把玩着两个手把件,闭目养神。他身后推着轮椅的是一个雍容华贵的妇人,四十上下年纪,岁月并未在她脸上留下太多的痕迹,倒是添了几分成熟的韵味。
“今天有人要来,你去替我挡一挡。”他说的是挡一挡,不是会一会,这便值得深思了,妇人眼神也生出了一丝担忧。
“究竟是何方神圣?能让老爷如此心神不宁?”
“不清楚,密报上说是洪老爷子的徒弟,但是并未查出此人来历深浅。”
“洪老爷子跟我们向来井水不犯河水,怎么就突然冒出来这么一个人?”
“马家和李家的事情都是此人的手笔,而他昨天去了一趟月春楼。”
“王侯那边没有消息?”
“是啊,怪就怪在这儿,此时还没有来信,怕是两边联手了,王侯凶多吉少。”
“联手?”妇人语露惊慌,“老叫花子和月春楼联手,圣人老爷难道不管么?”
“圣人老爷似乎跟此人也有些交集,不过没事,他是不会看着黄粱城塌下一片天的,你且先去。”
“是。”孟夫人不愧在是孟家浸淫多年,三次调息之后便恢复了往日镇静,眼神中自有一股多年蓄养威严,脸上挂着不失礼仪的笑容。
少年在客厅中已经坐了一会儿的功夫,丫鬟们上了茶点,少年观府上下人举止,一颦一笑之间礼仪得当,婢女均是二八妙龄,论容貌身姿都属上乘,小厮个个英姿勃发,或者儒雅俊朗,知道的这是孟府的下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太学的学生。能将下人调教的如此,府上管事之人定非常人。
没过多久,少年便见到了府上的管事之人。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孟家掌印夫人,孟夫人嫁入府中二十余年,因孟太守身体不便,待人接物均由夫人主持,府上下人不怕那个胖乎乎的中年人,倒是对这位夫人恐惧更胜敬意,外面有传言,孟府其实是由孟夫人当家,这话就算是在府上都有很多人相信,对于这种事,倒没有太多人指指点点,因为这里是出云。
少年观孟夫人,脚下无根,明显未曾习武,但自其从后堂走出,直至在主位落座,行进间居然带着强大的气场,若是普通少年在此间,定会忍不住腿脚发软,直直跪拜。
孟夫人缓缓落座,未曾开口,却先饮了一口茶,不紧不慢说道:“老爷身体不便,妾身招待不周,还望公子,海涵。”
少年并未回答,眼睛直直的盯着孟夫人,眼角中还有秋波婉转,这在谁看来都略显轻浮。
孟夫人何等身份,并不刻意却不怒自威:“放肆!”
此言一出如春雷炸响,只听府上齐齐的脚步声,话音刚落的功夫,一行武夫三十六人就在正堂门口站了三排,为首之人虬髯浓眉,身长八尺,拿一口花纹朴刀,其余人等横眉怒目,拄一根手臂粗细的烧火棍。
少年并未惊慌,也未理睬府内众人,甚至还用手捋了捋额头的发丝,举止更是轻慢。
“你不记得我了?”少年缓缓说道。
孟夫人看少年面貌,眼前竟生出了一团迷雾,自有一段往事在心中勾起。
“是你?”孟夫人的声音微微颤抖,眼眶中有了闪闪的泪光。
“跟我走,我带你离开。”少年说道。
孟夫人此时却已经听不清他在说什么,嘴上念叨:“快走,你快走!他会杀了你的,你快走啊!”
孟夫人急急转入后堂,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像一个无助的孩子,哭倒在了梦太守脚边。“不要杀他,我求求你,别杀他。”
孟太守微微眯起了双眼:“你我夫妻二十多年,你还是忘不了他?”
“二十多年,我都听你的,以后我也听你的,这次,老爷就看在我们的夫妻情分上,饶了他吧。”
“一夜夫妻百日恩呐”孟太守一声无奈的叹息。
“连障眼法都看不出来,你是瞎了么?”
“什么?”孟夫人花容失色。
“你那个青梅竹马的情郎,早在二十几年前就被我剁碎喂狗了,你居然还想着他?”
孟夫人如遭雷霆,似一团软泥瘫倒在地上:“你答应过我,不会伤他。”
“我是不会伤他,但我会杀了他!”孟太守露出狰狞的面容。
孟夫人不再说话,跪倒在地上,不知在想想些什么。
“话已至此,上路吧。”孟太守说道。
“老爷送我去吧。”孟夫人平淡的说道,不带一丝感情。
“听说都城那边有个念云庵,环境优雅,你去那儿吧。”
“老爷不杀我?”孟夫人问道,没有任何感情,仿佛一个木偶人。
孟太守闭上了眼睛,一辆马车从孟府后门出来,往北走去。
第二十章 黄粱城(7)
少年在孟府的大厅已经坐了许久。他在端详一个茶杯。
景德镇的青花瓷,茶杯不过寸余,壁口处有轻微的弧度,杯体的圆柱面上是白色和青色的彩釉,白釉至纯,似和田糖玉,彩釉淡青,无任何杂色。
小小的四壁之上竟绘了一副仕女图,十三位女子婀娜多姿,极细腻处能看清人物的眉眼,塑胚工匠和上釉师傅的手艺可见一斑。碗底上刻着景德镇专有的红泥印,泥印上有出窑年月,单单是这一个茶杯市面上就值百八十两银子。
少年对面的是一个胖子,胖子坐着一个轮椅,轮椅下面有四个轮子。胖子手里拿的也是一件瓷器,不是茶杯,是一件花瓶,瓶身上是通体的青绿色,没有任何花纹,仔细看去,有一道道细微的线条,应该是塑胚时留下的痕迹,瓶身高一尺二寸,瓶底直径六寸,肚大脖儿细,线条优美,分割比例适当,单论工艺或者色彩,输了茶杯一大截,但这一个花瓶,在市面上却是万金难求,有价无市。
“我说洪少侠,你要是真喜欢这个杯子,回头我让人送你一套。”孟太守带着人畜无害的笑容说道。
“确实是好东西,但是不太够。”少年回答。
“你想要啥?直接说,孟某人别的不敢说,就是有钱。”
“我啊,我要去北边见一个女人,得带点见面礼。”
“楼上那位?”
少年没有搭话。
“可是有求于人?烟雨楼能给的,我孟家给双份。”
“双份?只可惜啊,她就是独一无二的。”少年抬头,似在思索。
“幼稚,居然是为了女人,以我孟家今时今日的地位,除非你要天上的仙子,否则都能给你弄来。”
少年喝了一口茶:“可她就是仙子啊!”
“我明白了,城南我有处庄园,地儿不大,百余亩,你可以拿去用,条件就是换你洪七为我孟家效命十年,你看怎么样?”
“谁都不得罪,抱得美人归,不过,就是太就是委屈你孟太守了。”
“这都好说,那咱们就这么说定了?”孟太守如释重负,握紧的拳头放到了身下。
“不过我觉得,城南那边地段不好,能不能换到城北?”
“城北?你是太看得起我这个残废了。你应该知道,我们黄粱城有四大天王,洪老爷子占着城门,那可是最肥的差事,圣人老爷久居天桥,带领着文人,月春楼包揽了全城一半以上的青楼,赌坊,全在城北。
我们家靠着宫里那位的余威,勉强占着城南祖坟那块儿,不至于被人夺了去。你也知道,我那位姑姑也说了,我这个废物,能守住祖坟就行了。”
提到宫里那位的时候,孟太守不经意的扫了一眼少年,不像是在威胁,又很像威胁。
“你要是真想要城北的地段,倒不如与那严老板说一下,听说你们关系不错。”
“可是我记得,我坐的这个地方就是在城北,还是最繁华的地段。”少年此时,才漏出了狡黠的笑容。
孟太守习惯性的眯起了双眼,生出一副狼相。
“洪少侠是想拿整个黄粱城做见面礼?我能答应,那三位也不会答应!”
“我只是觉得,礼重一些,我就有了理。”少年自带一副欠揍的表情。
“那你就不能跟我讲讲道理?”
“我们的道理,从你找那位姑娘杀我的时候,就没了道理。”
“是你先杀了李书吏和马老二!”
“是他们先杀了城外无辜的百姓!”
“百姓与你何干?”
“既然如此,那你我就没的道理可讲了。”
孟太守的语速越来越快,少年不卑不亢,恰到好处。
孟太守此时眼睛眯成了一双月牙,座下轮椅吱吱作响,会让人想到很多年前那匹压死的骏马。
“我真不知道,你到底是洪老爷子的徒弟,还是圣人老爷的徒弟。”
“有区别么?”
“若你是圣人老爷的徒弟,今日孟某人引颈就戮,若是洪老爷子的徒弟,杀了你之后我自会去赔罪,若是月春楼的意思,那今日我杀了你之后,定让严红英那个老娘们住进我的小烟雨!”
说罢,孟太守不再给少年说话的机会,双手握拳,体内剑元急急暴涨汇于丹田,那圆润的肚皮居然瘪了一大圈,孟太守不动如山,威压亦如山。
少年似有山压在胸前,嘴角流出两道鲜血,初一交手,他便受到了不轻的内伤。黄粱一梦,境界憾山!
在入岐山之前,少年是合一境巅峰,全力一剑,可撼岐山。但山有大小,天有高低,并不是随便砍一座山就可以称之为憾山境。
剑道憾山,需山神试剑,上三流剑仙如果突破了合一境的瓶颈,需要找一座有正印山神敕封的山脉试剑,以五岳正神最佳,当然,若非实力足够强大,还需提前获得山神的允许。
山神试剑之后,如果得到认可,出剑之时,就有山灵相助,自成威压如山。
孟太守山威绵延万里,还带有一股凛冽的寒气,正是出云帝国中岳长白山山灵,长白山素有白山黑水的美誉,山顶积雪常年不化,山中寒泉清澈见底,土壤肥沃,灵气充沛。长白山的正印山神是一位出云皇室,有了“小黄后”的关系,请长白山山神试剑就顺理成章了。由此可见,“小黄后”是何等器重她这位“废物”的侄子。
前一秒孟太守不动如山,下一秒已至少年身前,掌风所至,正是少年的天灵盖。
少年自岐山修行五年,境界自有所涨,岐山山神也曾主动示好,而且不止一次,少年并未有所动,由此可知,少年至少也是憾山境。
但,因其庇护了九尾狐,亦传承了天道压制,少年此时依然是分剑道剑客,若有游鱼在侧,自然还可以施展一下合一境的手段,如今游鱼远在万里之外,虽有所感应,却来不及救援,少年已置之死地!
孟太守一掌便可结束少年的性命,前提是他没有听到那一声龙吟。龙吟威严厚重,孟太守识海中如有怪石嶙峋,山路崎岖,正是蜀地风貌,出掌便有了刹那间的停滞。
第二十一章 黄粱城(8)
随着一声龙吟,一道白光从少年眉心钻出刺入孟太守掌心,孟太守只觉得经脉堵塞,气府不畅,出掌力度十去七八。
少年被一掌拍飞,砸碎了府上一座假山,一口鲜血染红了袖口。哪怕只有二三成功力,太守这一掌还是重伤了少年。
孟太守并未乘胜追击,而是封住全身上下八处穴道,积攒了几十年的天地元气,此刻有八成都被冰封。
“金花银冰草!她居然把这个都给了你,你果然是月春楼的人!”
少年单手撑地,趁着孟太守无法行动的这一段时间,调转体内的蓝色水精,调息之后,伤势已复原了五成。
“只可惜啊,你境界太低,若你是合一境,刚才你就可以杀了我,还未跻身上三流,你怎知道这天有多高,地有多厚!”
孟太守自封穴道,体内元气终于不再冰冻蔓延,仅存的两成剑元杀一个分剑道剑客足以,他举起右手,风卷狂沙。
孟府内有一座高楼,被人称之为小烟雨,内有女眷千人,世人都道孟太守荒淫,实不知此楼还有另外一种用途。
小烟雨内千余人,或买或抢,或是罪人家眷,前不久马家老二和李书吏的家眷,除了被人预定好的,其余人等都被送到了这里。
楼内有不知道多少女人四十岁就满头白发,又有多少女人就此疯掉,她们都被关进了地下一层,楼内阴气极重,怨气更盛,易招惹鬼魅,也可养剑灵。
孟太守出手之时,一道长虹自小烟雨内冲上云霄,又如流星划过,落于其身侧。
剑身寒光凛凛,气息阴森,嗡鸣不止。少年只看一眼,遍体已生寒。
“神兵秋水!”少年脱口而出。
“你居然识得此剑?”
“鬼剑王维是你什么人?”
“家祖。”
“此剑?”
“祖传。”
一问一答,少年狂笑:“你在撒谎!”王畿之内,人尽皆知,铸剑宗传名不传剑!
“我倒是忘了,你来自都城。”
“秋水在你手里!”
“如何?”
“那你必须死!”少年一字一顿。
“狂妄,死到临头还嘴硬!”孟太守气势逼人,却未着急出剑。因为他听到了少年的话,他想起了几年前的预言,想起了前不久来自西蜀的一封谍报。
孟太守双手握剑,脚步扎实,缓慢,却不是径直走向少年,看似左摇右摆,实则有一定的规律。
猛然间,孟太守消失在少年面前,转瞬间已至他身后,剑尖直至心窝,少年屈膝,抬手,转肘,翻腕,木剑握在手中,剑身落于身后,刚好挡住了秋水的剑锋。
孟太守收剑回身,少年这一招不似出剑,倒似举锤。秋水剑上传来一丝让孟太守不安的气息。
少年转身,一剑直直劈下,剑元如一条笔直的线,线细如丝,究竟是何等精密的控制,才能将如此磅礴的剑元凝成一丝,让高两个境界的孟太守都感受到了威胁,不得不专心应对。
孟太守身似蝴蝶,剑如穿花,正是修剑心法中品轶极高的穿花蝴蝶剑!少年横剑在前,孟太守神出鬼没,少年只能护住要害,肩,腿,后背等处新添十几道伤口。
只不过几个眨眼的功夫,少年已经与孟太守有过数千次交锋,木剑蹦碎成屑。
“手中无剑,如何再战?”孟太守满脸轻蔑。
“我发现了一个问题,原来你不是个瘫子。”少年答非所问。
“现如今,你也只能逞口舌之快。”
二人激战正酣,却没有发现孟府的房檐上多了两个人。
其中一人衣衫褴褛,手拿拐杖,腰挂葫芦,脚边放着一个破碗,正是城门底下老叫花子。另一人带两片厚厚的西洋镜,读一本泛黄的书籍,天桥说书人无疑。
两人并未有言语交谈,意念却早已传达给对方。
“你来做什么?”打破沉默的是书生。
“我来自是为了喝酒。你呢?”
“我来看书。”
“胜负已分,你还不走?”
“你不走,我如何能走。”
老乞丐不再说话,喝了一大口酒。在他说胜负已分的时候,院内已经升起了一座大阵。
说是大阵,其实只是一个字,金光闪闪,是一个“牢”字。
少年手握虚剑,剑身一刃如熊熊烈火,最克阴物,神兵秋水居然受到了压制。
少年身上已经不知有多少剑伤,骨头断了也不止一处。孟太守情况稍好些,衣衫已经被烧的残破不堪,比老叫花子更像是一个叫花子,腹部有一条横向的伤口,并未出血,但微微有烤肉的香气。
“你剑元已枯,又在我的天道大阵之下,看你还如何能活?”
少年手中虚剑渐渐消失,嘴角微微上扬,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
“怪不得你不怎么出门,怪不得那位小黄后让你守在黄粱城,原来你自己画地为牢!”
“那又如何?”
“老秀才写的?”
“老秀才?你可知你口中的老秀才乃是我出云帝国的儒圣!世人皆道我孟家篡权,殊不知圣人早已应允!”
“那他怕是也瞎了。”
“放肆!”孟太守一声嘶吼,“牢”字大阵冲少年迎面而来!
少年嘴角扬起一丝弧度,斜斜的看着孟太守,眼神仿佛在嘲笑。
一个“卍”在少年身旁聚成,同样金光闪闪,与“牢”字在半空中对碰,天上再无颜色,唯有漆黑一片。
“天道大阵么?老子有三道!”
说罢,少年浑身金光闪烁,似一尊罗汉,罗汉结拳印,隔空一拳,正中孟太守胸膛,孟太守集结仅剩的剑元,抬左臂护在胸前,拳风所至,威压却超过了孟太守山威百倍,孟太守左臂变成了一坨肉泥。
一拳刚过,孟太守脚下生风就欲逃遁。却发现自己的身位已经被锁死,黑夜仿佛有了星光,一柄七星长剑穿透了他七座要穴,血水喷涌如注,孟太守倒地不起。
“你,你,你果然,是,妖,妖星,莫...古...青!”
七星剑所破,正是孟元朗之前封住的气穴,二人已对战半日,金花银冰草药力减退,气穴解封,孟太守体内有一股剑元横冲直撞,最终归于丹田,毕竟是憾山境剑仙,解冻的剑元虽不足一成,但也足以发出最后一击,少年已经剑元枯竭,三道天道大阵均已用过,神兵秋水铮铮作响,似鬼,能催命。
第二十二章 黄粱城(9)
如何能阻这致命一击?
秋水已至,却没能刺穿少年的胸膛,因为他胸间有一张宣纸,宣纸上有一个字,一个“滚”字,“滚”字沐浴金光,秋水弾向半空,直直插入地底,剑鸣嘹亮,却是欢快之意。
神兵秋水,早已聚灵,几百年前那一次出云帝国对鬼剑王维的围杀,王维战死,作为剑灵,它本应随主而逝。
却不曾想落入一个姓孟的兵卒手中,不知用了何等手段,剑灵被封,孟家以阴气养剑数百年,阴怨之气逐渐侵蚀剑灵,蒙蔽了它的神志,使他为仇人所用,直至刚才,少年的那一剑,勾起了它曾经的回忆。
剑灵在与少年的对战中痛苦的挣扎,终于此刻,蒙圣人教诲,阴怨之气一扫而光,让它如何能不欢快?如何能不长鸣?
少年缓缓的挪动脚步,走向孟太守,心意所致,秋水已经握在手中,少年踉跄前行,仿佛一个死神,挥舞着镰刀。
孟太守有生之来第一次,感受到死亡即将到来,死很可怕,等死更可怕!
孟太守缓缓闭上了双眼,口中念叨:“他们,也不会放过你的”。说完含泪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少年看着血肉模糊的孟太守,自言自语道:“你以为他们都跟你一样蠢?”
说罢,神兵秋水划出了一个它最为满意的弧度,割下了孟太守的头颅。
少年倒地,昏迷不醒。
天,还是那片蓝天,只不过从上午变成了黄昏,街道上依然没有一个行人,孟府被毁去了大半,下人们早已被震晕,孟太守所说的话在一个破碗中回荡,随风飘散,一个“静”字在空中悄然撤去,此方天昏地暗,外界一无所知。
“你不是挺看好姓孟的那个小子么?为何还是出手了?”这次先提出问题的是老叫花子。
“就像这个少年说的那样,大概是我瞎了吧。”说罢,书生从少年身上取下了一个“卍”字天道大阵,又塞了一张宣纸,纸上写的,是个“理”字。
“四个字送出去俩,就不怕打不赢我老叫花子?”
“你可以试试。”
“地点你挑,时间我定!”
“就在碗里。”
“三百年后!”
书生转身离去,再也不想见这厚颜无耻之人。
老叫花子把酒葫芦放在少年身前,回到城门。
少年子时醒来,满天星辉格外明亮。他伸出了自己的右手,握拳,一阵清晰流动的剑元就这么被他握在手中,少年发现,自己本该枯竭的剑元此时却比平常多了数倍。
秋水剑还在不远处源源不断的向自己输送剑元,阴冷的剑元与自己气府内的水精相遇,融合,蓝色的水精渐渐变成了淡蓝色透明状,温润的气息里多了几分肃杀的秋意。
少年心念一动,秋水应声而停,少年识海中出现了几百年前的战场,出现了一个身材瘦小却出剑极稳的男人,出现了一抹杀伐之后的痛快,出现了一个似水的剑意,一条游鱼缓缓的游向秋水剑,绕剑不停。
“合一境!”少年惊奇的发现,自己居然突破了中三流的瓶颈。
少年以剑元观心,确认自己合一境无疑,而且,一直压制着他的“卍”字天道大阵已经不知去向,手上却多了一个“理”,道理的“理”。
少年身旁躺着一颗碧根草,果身已经有了枯萎的迹象,自己身上的外伤已经愈合,碧根草指肚般大小的小口还流出了哈喇子,仔细听去,居然还有微微的鼾声。
“我真的不知道,你究竟是个人还是棵草。”碧根草仿佛听到了少年说的话,两根纤细的胳膊攥住了少年的衣角,埋头继续酣睡。
少年此时才发现,面前还有个酒葫芦,拔开葫芦,里面有掺杂着浓烈药味的淡淡酒香,少年是用药高手,自然分辨得出都是些名贵的补药,以千年人参做药引,哪怕帝王家都觉得奢侈,少年灌了一口酒,发出一声感慨,随后一饮而尽。
少年盘坐,运转周天,药酒遍布四肢百骸,体内骨骼经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复原,再睁眼时,已经是清晨。少年呼出一口浊气,面带红光,向门外走去。
孟府的大门发出吱吱的响声,少年只觉得阳光刺眼,不经意间身手却遮挡,从指缝中他发现,门外有人早早的在等候,那是一片百花争艳,姹紫嫣红,严红英身穿二品诰命朝服,带着月春楼众芳齐齐的跪了下去,行了一个叩首大礼,满城哗然,黄粱城就此变了天!
一片静谧的竹林里有一个扎着篱笆小竹楼,院内有一个凉亭,凉亭下面的小松鼠还在啃着松子,恢复到合一境之后少年才发现,这个小松鼠原来是个灵体,是这片竹林孕育而生。竹楼内严红英抱着十几本厚厚的账目,都是月春楼最机密的资料。
“家主......”严红英刚要继续开口,已被少年打断。
“打住打住,我何时成了你们的家主。”
“怎么?之前说好的,你想不认账?”
“何时说好了?”
“去时你问我条件是什么,我的条件就是,你接手月春楼。”
“我们不是说好了喝杯茶坐下来慢慢谈么?”
“坐下来哪有跪下来谈的快?街上那么多人都看见了,你不认也不行!”
少年无语,喝了一口茶,却不是那春去也,而是大红袍。
“家主”
“不要叫我家主。”
“那......叫你洪爷?”
“叫洪爷不就跟老叫花子一样了么?”
“七爷?”少年还是摇了摇头。
“七公子?”
“嗯,这个好,就叫七公子!”
“你来说说,我这一战,黄粱城的各方势力输赢几何?”
“是,七公子。”
“要说这输的最惨的,必然是孟家无疑,孟家失去了一个天机榜的高手,还失了龙兴之地,族人现在只能退守祖祠了。”
“孟元朗是天机阁高手?我怎么未在榜上见到此人。”
“孟元朗本名孟渐远,天机榜第六十七位。”
“怪不得,一个憾山境的大剑仙怎么会籍籍无名。”
“还有宫里那位孟婉儿,便是天机榜第十八位——孟三英。百花榜排名第四,用的却是孟婉儿的名子。”
“什么?!”少年呛了一口浓茶。
“九州大陆,只靠手腕没有实力,怎么能立足?”
此时少年心中似有一万只羊驼崩腾而过!
熟不知,就在二人谈话的同时,一封密报已经送入了都城。
天机榜上,孟渐远的名子消散于天地,后面诸人依次递补,天机副榜榜首正式登上天机榜,副榜第二三四五名各自递进,副榜第五的位置,写了一个叫洪七的名子。
第二十三章 黄粱城(10)
出云国国都在出云北部,叫做云都,云都并不在平原,而是在云山之上,云山北麓是云宫,云山南麓是出云剑宗,云宫便是皇宫,出云剑宗便是国宗。
云宫内一个红色宫袍妇人,在听完一个老内侍密报之后一掌轰烂了一座龙椅,小皇帝看的呆若木鸡,老内侍连忙告退。
“果然是个废物,宗祠都保不住,还谈什么大计?”
红色宫袍妇人身后出现了一青一黄两道身影,只见那青色宫袍的妇人抱起小皇帝,眼中满是怜爱,黄色宫袍的妇人则是满脸的不屑。
若是去分辨三人的气息,青色宫袍的妇人山威灵秀,黄色宫袍妇人山威高冷,红色宫袍妇人山威与脚下的云山融于一体,自带一股帝王气息,若观三人样貌,竟是孪生三姐妹!
青色宫袍妇人名唤孟青儿,黄色宫袍妇人名唤孟郦儿,若是在外人面前,三人均是那被称为“小黄后”的孟婉儿。小皇帝便是孟青儿所生,至于真正的孟婉儿,怎会委身于一个窝囊废!
“这个洪七你们怎么看?”孟婉儿问道。
“收了他”;“除了他”
孟青儿和孟郦儿的声音同时响起,二人对视一眼,互相不满。
孟婉儿眯起了双眼,若说孟太守眯眼是狼相,那孟婉儿就是狼王
“看着他。”孟婉儿右手握拳,锤击左手手掌说道。
“别哭了!”随即一声咆哮。
小皇帝止啼,二姐妹跪了下去。
此时,竹楼的谈话还在继续。
“要说获益最大的,肯定是那个老叫花子。”严红英说道。
“为何?”少年问道。
“老叫花子不是一个叫花子,而是一位道祖,是道家老君的弟子。但是他获得了一个天大的机缘,几乎能让所有人眼红的机缘。”
“那个碗有古怪。”
“没错,那个碗名曰山河碗。是上古时期创世祖遗留的法器,可以收纳山河,还可以倒溯光阴。”
“倒溯光阴?”
“山河碗有独自的光阴长河,持有者凭借自己的修为可以在过去的时间点停留片刻,其中具体,只有老叫花子自己知道。”
“后来,九州大陆独尊儒术,儒家圣人为这个天下定下了规矩,而老叫花子与山河碗已经超脱了规矩的范畴,至圣先师与道家老君曾对此有过激烈的争辩,道家老君护短,直至今日,都没有辩出结果。”
“儒道经过几千年的争斗,终于达成了一个约定,老叫花子在黄粱城故步自封,散布机缘,通过机缘换取寿元。”
“所以说,那颗妖丹和这个酒葫芦都是机缘。”
“没错,老秀才收了你三颗铜钱,老叫花子就多了300年寿元,相应的,你要为他做三件事情。这就是你、老叫花子、老秀才之间的买卖。”
“本身这对于你来说不能算是赚,但是老秀才送了你一个字,仅凭这一个字,是多少福缘深厚之人都苦求不得的,这便是你在黄粱城最大的好处,是儒圣送你的一份机缘!”
少年突然伸出了四根手指,一副我不想笑但是憋不住的表情:“四件事,我要为老秀才做四件事。”
“什么?”
“他给了我俩字”,少年一副贱贱的表情。
“圣人传承!”严红英惊呼,丝毫没了半点风度。“我今日算是赌对了。”
“什么圣人传承?”
“你可真的是,月春楼家主是一位儒圣!
你可知道,一个字是机缘,两个字便是传承了,这片天地,总共也就只有四位儒圣。
圣人往往有几千年的寿元,每位圣人只能传承一人,在你成为儒圣之前,一定意义上便代表着他行走天下,这可是千年难求,万年一遇的机缘,怕是山河碗也不过如此啊!”
严红英有些激动的语无伦次。
“如此来看的话,其实受益最大的,并不是老叫花子,而是你啊,一杯茶,一颗金花银冰草,就得到了将来儒圣的庇护。”
“我可不是要你庇护,而是要你掌管月春楼,在你成为儒圣之前,月春楼的人脉和势力都是你的。”
“我现在有什么?”
“这些都是,严红英看了一看厚厚的账本。”
“还有什么?”
“还有我啊!”
“你?”
“我,端茶倒水,算账收钱,还有......通房暖被。”严红英语带娇羞,低眉颔首,眼角流光。
“不对,我记着还有一座竹林七贤阵!”
“这......”严红英眼神有些闪躲,不知如何是好。
“谁!”少年突然横剑在身前,看向远处一座山,惊吓之中,严红英也回头转身望去,身躯微躬。只觉得的似是小时候做错了事,严红英翘臀一阵火辣辣的疼痛。
“你?”严红英又羞又恼,心想,这哪是儒圣作风?
“你看,你又赚了,竹林七贤阵我不要了。”严红英顿时觉得大脑短路,似乎有些不够用。
“走!”
“去哪儿?”
“暖被!”
“这么急?”
我们的未来儒圣洪少侠说话向来算数,说让你暖被那就让你暖被。严红英赤裸的娇躯躲在一床冰蚕丝被之中,丝被只比衣服略厚些,冰蚕亦是极寒之物,但耐不住这炎炎夏日,更耐不住有人心头似火烧,严红英额头上渗出一拍细密的汗珠,面红耳赤,半张脸都藏在了被子里。
少年手里握着一个茶杯,细细的翻转打量,与昨日在孟府时一般无二。严红英感觉自己就是那个青瓷杯,被他摸了个通透,看了个精光。
“你......已经合一境了啊”,严红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你能看出我的境界,我却看不透你,说说看,你到底是何方神圣?”这个问题少年一直想知道。
“我,我修的是道法。”
“道法?你是,你是一个道姑!”
“不行不行,你得先让我笑一会儿,我肚子疼。”
少年笑的很肆无忌惮,手中的茶杯被他上下摇晃,另一只手还作势捂着肚子。满屋子里都是尴尬还有浓浓的荷尔蒙气息。严红英就像一只受伤的小羊羔,被子外面只露出了乌黑的秀发。
少倾,少年缓缓放下瓷杯:“说说看,城南那边......”
“全听你的。”严红英抢先回答,却声若蚊蝇,刚一说完,便觉得全身又红了一遍。
“城南那边归烟雨楼。”少年说道。
“什么?为什么?凭什么?”一连三问,严红英说的越来越快,语气越来越激动,似是一个被抢了糖葫芦的顽童,又像被握住尾巴的小花猫。顾不得此时的一丝不挂,一根葱臂已经伸了出来。
“地儿归他们,人归你管。”
“什么意思?”
“她们可以在城南立足,组织关系网,但是利益要有月春楼分成,情报也要分享,如果遇到麻烦,全部都听你调动。”
“那还不是一样么?”
“不一样!因为月春楼现在是我的。”
严红英没有说话,要不是此方天地够高,她的小嘴一定能撅上去。
少年向严红英床边走去,,严红英看到了一只黝黑健壮的手臂,脑子里满是翻江倒海的画面,只听“吱哟”一声,床边的窗户开了一半,少年御剑,已经出了竹林。
严红英半响才反应过来,随后就是一连串的骂声:“你混蛋,王八蛋,畜生!流氓,色胚,你无耻败类!你敢回来我就杀了你......!”
第二十四章 黄粱城(尾)
少年步行,街上一切都还没有变,衙役们依旧无精打采,天桥下还是那个说书人,百姓们还是艰辛而不屈的活着,月春楼还是那座月春楼。唯一不同的是,有的人眼中看到了一些希望。
少年两指并拢,向着烟雨楼匾额上方喊一声“走你。”
秋水剑应声而动,月春楼如蒙秋雨,一座剑阵笼罩着月下春色,阵眼之处便在匾额下方,匾额下方悬着一把剑,那把剑是铸剑宗鬼剑王维所打造,如今为洪七所驱使。秋水剑阵中仿佛有游鱼游动,游鱼剑阵中如有源源秋水,南北剑阵,互为通意。
少年入了楼,过了前厅,穿过竹林,看见一位道姑。
严红英清汤挂面,穿了一身道袍,挽了一个道髻,左手执拂尘,右手在逗弄一只小松鼠,石凳上还放着一根竹鞭。
见少年来,严红英双手捧上一把紫竹剑,少年持剑,感受到了竹林风啸。
“要走了?”严红英问道。
“真的,不再上去坐坐?”严红英未语先羞,眼光不经意间还扫到了那根竹鞭,身上顿时一阵酥麻。
有一只大手,揽住了她的纤腰,二人气息越来越近,眼睑在即将触碰之前缓缓合拢,少年凑到她耳边,轻轻低语。
一瞬仿佛就是永恒,少年已经到了城门。
严红英坐在石凳上,两行泪水挂上尖尖的下巴,她身旁坐着一个紫衣小姑娘,与先前的紫云姑娘似是姐妹。小姑娘握住了她的手,眼神中没有紫云的怨气,多了一分竹林的清秀。
“他,说了什么?”
严红英满脸泪水,她在笑,她在想:“你这么美。如何就动了凡心?”
少年在城洞之中,看着一个闭目养神的老叫花子,缓缓坐下,拿起葫芦喝了一口酒递过去。
老叫花子也喝了一口。
“呸呸呸,你小子给我喝的什么马尿?”
“这是我老师以前最喜欢喝的酒。”
“付清颜那小子啊”老叫花子似有思索。“他最喜欢喝的,是我老叫花子的酒!”
“这个葫芦,啥用?”
“没用,能装东西。”
“装多少?”
“只要是死物,想装多少装多少!”
“果然是海晏葫芦,前辈保重!”
老叫花子不再理他,仍旧闭目养神。
城门口有两个衙役持朔而立,却不是了之前那两个人,这二人站的笔直,如一棵松,似一座峰。
少年还未走到凉棚,只见那邋遢汉子连滚带爬跑了过来,额头磕的崩崩直响:“七公子饶命,七公子饶命......”说话之间,还从衣服里掏出一张万两的银票。
少年并未看他一眼,就要走去,突然少年转身在凉棚里坐了下来。那邋遢汉子六神无主,只能跪着爬到少年面前,一张万两的银票放在桌上。
少年喝了一口凉茶,也并不清凉。
“你去帮我办几件事,办不成,死,办好了,赏。”
“七公子您说,就是上刀山下油锅,我吴某人眼都不眨一下!”
第一:你去把这银票送给聚客来的老板王掌柜,叫他开一座四层酒楼,前面是饭堂后面是戏台,戏台必须是最著名的戏子,让他把那条小巷子买下来,坐北朝南的,必须是王家的族人,居南的,是戏子,仆人,最重要的,鸭子不能变了味儿!
邋遢汉子连连点头。
第二:告诉马家,城外有土匪,劫富济贫的,要招,无恶不作的,要剿。
邋遢汉子表示听得明白。
第三:“他叫什么名字?”少了指了指一个一字横眉的大汉。
“小的姓张”,那大汉抱拳回答。
“书吏府缺个人,你去吧”
“小的不识字。”
“天桥底下有个老秀才,去跟他学。”
“是!”一眉汉子离了众人。
第四:去找那个姓刑的捕头,扇他耳光,扇到他想明白了为止。
“这,如何才算想明白?”
“你就扇他,扇爽了便是。”
“好,我明白了。”
第五:我走路慢,那天那匹马不错。
“得嘞,小的给您弄来。”
“去吧”少年不再说话。
这几句话,听在老叫花子的耳中,落在了他的心上,老叫花子心动便是天算,算到最后感叹道:“老秀才的眼光比我好啊!”
不到半日,邋遢汉子便牵着一匹骏马而来,正是那日的鬣云骢。
少年转身上马,邋遢汉子却没有松开马绳,少年投去了一个询问的眼神。
“七公子,小的有赏么?”
“赏你继续在这城门口!”
“哎”,邋遢汉子如释重负。
“替我收钱。”
说罢,少年策马狂奔!
猎云青葱马,紫竹开天剑,口含圣人语,铸剑一少年!呦吼吼,少年从未如此畅快!摘下葫芦喝一口酒,还是痛快!
邋遢汉子愣在城头,城头内的老叫花子拄着一根磨圆的拐杖,拿着一个破碗,向天桥走去,口中还有唱词:“喝了我的酒,还抢了我的城头,喝了我的酒,还抢了我的城头哦~!”
少年不知道,在他离去后,黄粱城内三年间海晏河清,夜不闭户,路不拾遗。
三百年里,张家出了四任宰相,马家走出去三十多位将军,严红英从此竹林结庐,静修道法,不再过问世事,月春楼的大管事换成了一位叫紫云的姑娘。
月春楼对面开了一间茶馆,茶馆的掌柜的叫林丹,林丹再也没有杀过人,她卖的茶叶寓意很好——太平猴魁。天桥底下说书人的身边少了个稚童,多了个老叫花子,说书人不再说洪武,改说洪七。
九州大陆上,聚来客的烤鸭名号越来越响,直到今日,各大城市的繁华街道上,都可以看到聚来客的招牌。
直至万世,黄粱城内只认一个天——洪福齐天!
第二十五章 下雨要戴斗笠
出了黄粱城是一条官道,官道宽十丈,往来不断。
出云国律,“百姓商贾不得官道纵马”洪七不是百姓,勉强算的上商贾。
官道之上,一个少年身着白袍,脚踩黑靴,袍子与靴子上绣有金色的云纹,俱是上等的苏绣,少年骑一头高头大马,腰间挂着一个酒葫芦,背着一把紫竹剑,眉清目秀,面若施粉,额头上还有几缕白丝格外显眼,这自不是少年本来的样貌,而是九尾狐的障眼法。
少年骑马缓缓而行,引来了无数道侧目,根据旁边一位骑牛的老汉介绍,这少年肯定是那出云剑宗的优秀弟子,眉宇间有一股英气,还有那身白袍,除了出云剑宗,哪家弟子能穿的起这么名贵的白袍,你看他背的那把竹剑,其实是出云剑宗一位长老的神兵,这少年是那位长老的关门弟子,想必用不了几年,就是下一任长老。
那老汉牛车上拉得是一车斗笠,炎炎夏日,老汉的斗笠生意比平日里要好得多,昨天晚上和自家婆娘熬了一夜,编了满满的一大车,老汉也有个酒葫芦,可自己家的酒葫芦哪能跟人家的比,咱家酒葫芦乌漆嘛黑的,就连拴在腰上的那根绳子都是黑的,仔细去闻闻还有一股发霉的味道,你看看人家,人家的葫芦都放光!想到这里,老汉的馋虫又犯了,可最终也没好意思摘下酒葫芦,只能委屈了自己的五脏庙。
跟老汉并排走的是一个臃肿的妇人,妇人手里挎着一个篮子,篮子里放着三丈粗布。二人是邻居,老汉比那妇人年长个十几岁,那妇人用手肘碰了碰老汉问:“牛大哥,你咋知道的这么多?”
老汉得意的摸了摸自己满是胡茬的下巴说道:“我小的时候啊,在山上碰见一只大老虎,老虎比我高两个头,那时候吓得我裤裆都湿润了。”
“唉吆,真不要脸。”那妇人呸了一口。
少年此时正饮一口酒,听到此话只觉得那酒有些烈,呛喉咙。
老汉不紧不慢接着说道:“就在我觉得这辈子完了的时候,你猜怎么着,就听那密林里传来一阵风声,一个白衣飘飘的少年踩着一把剑从我头上飞过,那大老虎就这么被一剑刺穿了喉咙。”
“那后来了?”妇人忙问。
“后来啊,后来我就屁滚尿流的爬下山去,我们家老头子找了几个猎户,我在前面带路,七八个人把那大老虎扛了下来,那老虎皮卖了好些钱,老虎肉你们吃过嘛?我吃过!”说到这里,老汉眼神放光。
“所以你就给你家那小子起名儿叫虎子?”
“那小子虎头虎脑的,不叫虎子叫啥子?”老汉有些不满妇人在打岔,想了一会儿又说道:
“几天后我那二叔从城里头回来,我们才知道,咱们这儿路过了一位出云剑宗的大剑仙!”
“吆,那大剑仙他长啥样?”妇人问道。
“没看见,就看了个背影,看见穿了一条白袍子。”
不远处的一辆马车上的帘子缓缓放下,马车里坐着一个二八少女和一个八九岁的小丫鬟,小丫鬟双手托着下巴:“姐姐,老爷说要给你找个婆家,你看那个大剑仙怎么样?”
那少女微微侧着头:“你个傻丫头,人家出云剑宗的大剑仙,哪能看得上我们这小门小户。”
话虽如此,那少女还是把窗帘拉开了一条缝,心里不知在想些什么。
就在此时,官道后方传来一声喊叫:“八百里加急,拦路者死!”
听到此音,官道上一行人都急急避向两侧,少年本是走在最中央,堪堪躲过那一人一马,马上是一个穿着红黑色制服的年轻人,后背上写了一个“兵”,字,那人在少年身旁路过时狠狠地瞪了一眼,手中的马鞭甩了一个响炮,没伤着人,却惊了马。
鬣云骢本身就是国宝级战马,性子极烈,哪受的了这般羞辱,就要拔蹄而去,少年将那马缰一勒,作势前奔的马蹄瞬间后仰,眼看着就要落到旁边那辆牛车上,骑牛老汉和那臃肿妇人吓得面无血色。
只见少年左手撑住马背,翻身挡在牛车之前,右手马缰一拽,那鬣云骢竟是匍匐跪地,眼神中还带着恐惧。少年轻抚马鬃,安抚住惊吓过度的战马。
那骑牛老汉连忙拱手:“吓着了剑仙的马,剑仙恕罪,剑仙恕罪。”
那妇人更是放下篮子,直接跪到了地上,不停的磕头。
少年扶起了妇人,转头向老汉问道:“牛老丈,这斗笠怎么卖?”
牛老汉一时没听明白,愣在了原地。
少年捏了两颗铜钱,拿了一顶斗笠问道:“够不够?”
老汉连连点头,又一直摇头。
“不够?”
老汉没敢说话,只是看了一眼少年的酒葫芦。
少年知其何意,拿起老汉的酒葫芦一饮而尽,然后又把自己的酒倒满了葫芦。
老汉看着酒葫芦,还没喝,差点就醉了。
少年又向臃肿妇人问道:“大娘,这布怎么卖?”
那妇人眼睛不大,但现在很大,“卖,卖,啊不,不,不卖,不卖,剑仙要用就拿去,拿去吧。”
少年没有再说什么,拿了布,给了三十五颗铜钱。
少年带了斗笠,拿粗布包了竹剑,转身上马。却被身后一个娇滴滴的声音喊住。
“公子。”
从一辆马车上走下来一个少女和一个小丫鬟,少女身形瘦弱,风吹即倒,此时正低着头,扭捏着身子,手里还攥着一个鸳鸯荷包。
少年骑马而去,留下了一串哒哒的马蹄声,“我叫洪七!”
少女被小丫鬟扶上了马车,有些失落。她从身后拿出了一团红线,开始在荷包上绣一个名字。
洪七?少女心想,真难听。哪有兰芝好听,想到此处,少女扔下了荷包自言自语道:“怎么就忘了告诉他,我叫兰芝!”
骑牛的老汉还在抱着酒葫芦,大剑仙喝了我的酒,还送了我一壶酒,老汉笑出了满脸的皱纹。却听那妇人说道:
“这怎么还多给了五文钱?”
“愚妇!大剑仙还差你这点钱?”
“哦......”
此时天空中下起了蒙蒙细雨,少年头上戴着一顶斗笠,老汉头上也多了一顶斗笠,妇人从老汉那儿拿了一顶斗笠,却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
第二十六章 虬髯大汉寡妇小娘
雨下了半日,从淅淅沥沥变为滂沱之势,少年再也顾不得那条“官道不可纵马”的可怜律条,双腿一夹马腹,鬣云骢一声欢快的咆哮于大雨之中狂奔,马蹄溅起了阵阵水花。
官道旁边有一个落魄书生,撑了一把油纸伞,自己却在伞外,伞内放着一块画布。书生不远处还有一位姑娘,举着花折伞,穿着绿萝裳,右腿前迈,左腿靠拢右腿,裙摆飘摇,姑娘嫣然一笑,低首,侧目,微羞。
书生手中的画笔停在半空中,看那画布右上方写了《行雨苏佳人》,画布中央靠左有一个婀娜的轮廓。书生正在思忖如何描绘五官,塌陷的鼻梁再高一些?歪斜的嘴眼再正一些?脸上的麻子还画不画?若是她觉得不像,我岂不是白忙了这半日?
那姑娘正是城里苏大户的独女,芳名苏酥。
书生正举棋不定之时,突然听到一声嘶鸣,鬣云骢呼啸而过,溅起了片片水花,污了画布,湿了罗裙,落了花伞,再也没有了苏佳人,只听一串叫骂声。
书生随着马蹄望去,见一个少年回头致歉,还扔过来一锭足足五两的雪花银。
于是,书生翻了画布,笔走龙蛇,不多一会儿,一副《奔雨少年郎》便跃然纸上,画布上的雨污却成了神来之笔。后来,这幅画的模本就挂满了出云帝国大门大户的书房,落款——吴道。
少年策马,不多久就寻了一个酒肆,少年下马,自有人牵马去了后院,只见小小一间酒肆如今坐满了行人,不少人也是刚进来,中间一张大桌,桌上聚集了各路牛鬼蛇神,他们明显互不认识,只是临时拼凑的一桌,桌角还有个座位,少年便坐了过去。
但见桌上的正手位坐着一位虬髯大汉,**上身腰挎长刀,正与列为“英雄好汉”把酒言欢。
那大汉说道:“杂家本是那铜山县的读书人,自幼有些力气,年少时曾手撕过豺狼,家中本还算富裕,家父不想我做一个武夫,便捐了钱读了几年圣贤书,可咱有一身英雄豪气,看不惯县里乡绅欺男霸女,巧了那日,罗大亨在街上拉着一个小娘意欲施暴,恰好被我撞见,我便抄了一把锄头,对着脑袋这么一砸,那罗胖子的脑袋就开了花......”
大汉说的唾沫直飞,周围一连串的叫好声。只是,有人问道:
“徐老哥这是打算去哪儿啊?”
大汉把手臂放到桌子上,没见使什么力气,众人面前的酒碗就抖了三抖,大汉叹息一声说道:“那罗家势大,我沾上了人命官司,只能逃命出来,也不知何处能去,只是可怜了我那老爹老娘,我徐某人不孝啊!”
又有一人说道:“听说前面凤霞关上有位兵总,最是爱兵如子,赏罚分明,我们几个便想投了他去,若是徐老哥愿意,不如与我们同行?”
徐大汉说道:“如此甚好,咱们大伙有缘来聚,不如斩了鸡头拜了把子,从此兄弟相称生死相托,若哪日我徐某人不幸捐了这条性命,还指望兄弟们替我领了银钱,照看爹娘。”
又有不少人一起附和,自是推杯不断,酒肉横飞。
不多一会儿,只见老板娘端着一坛酒走了过来。
“我说几位爷轻些,我这桌椅板凳可经不起折腾,凳子摔坏了不要紧,可别伤了各位英雄。”老板娘说的明显是反话,但是精就精在反话还让人听着舒服。
大汉几碗酒下肚,早就喝的面红耳赤,只觉得天旋地转,听了这话,拍桌子说道:
“老板娘这话说的,桌椅板凳有损坏的自有徐某人出钱陪,若说是怕伤了我的身子,不是我徐某人说大话,就你这地面我徐某人一屁股也能砸个坑,不信咱俩寻个僻静地方,我让你看看真假!”
老板娘是个寡妇,三十岁上下,中人姿色,倒是长了一个极易生养的浑圆翘臀,若是有客人酒肉点的多了,就算摸上一把也不甚要紧,自不理会那大汉的酒后荤话。
她不理会,却有人理会,只见有一根筷子直直的插在大汉面前的桌子上。不用众人去寻,隔壁桌上已经有一人拔剑喊话:“再敢聒噪割了你的舌头。”
说话之人是一名妙龄少女,明眸皓齿,面若桃花,声似莺啼,是一个小美人,少女旁边坐着三人,二男一女,两名男子风流无双,剩下的那女子比说话之人还要美上几分。
看四人穿着,白衣白袍,头带纶巾,发卷玉簪,再看看四人手里的剑,俱是白鞘上绘着金莽,不用问都知道,那四人是确确实实的出云剑宗弟子,若不是今日风雨,也不会来此等酒肆,更听不到此等污言秽语。
大汉看这架势,醉意已经散了七分,他不过一介匹夫,如何能敌得过四位剑仙?
倒是那老板娘心意玲珑,连忙赔笑道:“和气生财,和气生财,小店招待不周,扫了几位的雅兴。”
四人中一男子,缓缓放下酒杯说道:“师妹,不得无礼。”
说话少女狠狠瞪了虬髯大汉一眼,气呼呼的坐下。
少年洪七眼观鼻鼻观心,发现自己打扮确实跟出云剑宗很像,想到那衣铺老板说的,这是时下最流行的款式,可不就是仿的人家出云剑宗么,自己倒成了一个山寨货。
至于这点小冲突他倒是不在意,自己一桌人都是莽夫,隔壁桌上境界最高的也不过是说话男子的御剑道修为,不过如此年轻的御剑道剑客,也只有四大剑宗能培养的出来。幸亏自己带了个斗笠,要不然怕是要被问山门师号了。
少年正在怔怔出神,就看到几桌子的人都一个个倒了下去,那出云剑宗四人也不例外,老板娘冲着后厨叫喊:“王屠子,王屠子,快点,把他们都抬上去,多分几个屋,轻点轻点,别磕了碰了。”
后厨内走出来一个圆滚滚胖乎乎的带着一顶白色帽子的厨子,那厨子三下五除二就把几桌子人都搬上了二楼,一人一屋,不偏不倚,只是发现后面有个人挺沉的,搬了两下都没搬动,那人带着斗笠,斗笠下面还有一双眼,正直勾勾盯着他看。
老板娘此时才发现,斗笠少年居然还醒着,只是他一直不动也没有说话,还以为是早就昏迷了。
圆脸厨子看着少年问道:“你愁啥?”
少年此时很想说一句“瞅你咋地?”,于是他便说了,最后两人还要“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