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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士日常生活全文阅读

作者:戴代     修士日常生活txt下载     修士日常生活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五十章 初至

    根据原主的记忆,原主姓孙,叫孙兆明,今天是他病得厉害,他母亲才让奶娘送他去城里的医馆看病,没想到那个奶娘把他看病的钱贪了一大半儿,只买了几包发霉的药材回来,路上还顺带买了些糖果点心去看她自己的儿子。

    杨蕴秋冷笑,孙兆明这小子腼腆懦弱,早被养废掉,遇见这种事也不敢反抗,他可不会容那个女人胡作非为,扭头就上了马车,一拉缰绳,一路小跑地跑走。

    车夫正坐在一边儿歇脚,见状大惊,高声呼喊:“明哥儿,明哥儿,你这是去哪儿?”

    那奶娘也给吓傻了,冷冷地看着车跑出老远,才深一脚,浅一脚地追在后面,急得满头大汗:“明哥儿,你快停下来,不停的话,奶奶知道就该打你了。”

    以前孙兆明听见这句话就吓得战战兢兢,杨蕴秋可不管。

    后面的声音一开始是气急败坏,后来更是声嘶力竭。

    他搜过孙兆明的记忆,其实原主的记性还行,就是可能有点儿自闭的倾向,不爱说话,别人都以为他脑子不好使,才总欺负他,其实他心里跟明镜似的,自然记得路。

    杨蕴秋驾着车一路径直回了家。

    在原主的记忆中,家里很穷,连笔墨纸砚都不大买得起,银子一直入不敷出,不过,这个家面上的情况比他想象中好一点儿,是个两进的院子,就在泉州城郊,孙兆明住的是前院的西厢房,房里有一个使唤丫头,一个奶娘。

    那使唤丫头是个农家女,就叫二丫,一看孙兆明回来,连忙迎上前,扶着他坐下,小声嘀咕:“吴妈妈又去嚼舌了?明知道少爷病的厉害,还不照看着,少爷该硬气些,告诉奶奶才是。”

    她唠唠叨叨,手脚却不停,吃力地端来盆水,给杨蕴秋擦了擦脸,又端了一碗红枣粥:“明哥儿快喝些东西,不想喝也得喝,别老便宜吴妈妈。”

    杨蕴秋二话不说,闻了闻香气,见味道很纯正,一口口细嚼慢咽地吞了,喝完,才取出帕子细细地擦拭了一下唇角,把碗放回桌子上,一抬头,却见二丫盯着他发呆。

    二丫猛地惊醒,揉了揉眼睛,一拍脑袋呢喃:“糊涂了吧,怎么刚才觉得少爷像换了个人似的,容光焕发,好看的不行?”

    以前孙兆明内敛阴沉,因为病弱,身体瘦削,脸色蜡黄,当然不会有女孩子觉得他俊秀,但其实他的身体资本不差,如今杨蕴秋神识强大,通身灵气逼人,自然让人觉得变化很大,再说,一个十二岁,没读过几年书的自闭孩子,和一个读书破万卷,修行日久的修士相比,在气质上自然截然不同。

    杨蕴秋一笑,“你收拾了,然后随我去见娘亲。”

    二丫愣了愣,呆了好半晌,才点头答应,心下却更奇怪,她家少爷这是怎么了,以前每次去给奶奶请安,都恨不得逃走,今天到主动提了。

    杨蕴秋认认真真地整理了一下衣服,他的衣服不差,红色的锦缎华服,穿在身上喜庆的很,以前的孙兆明可能脸色太惨淡,衬不起来,只让人觉得怪异,穿在他身上,却是怎么看都好。

    二丫收拾好东西,杨蕴秋坐着运气一遍,定了定神,才徐徐举步,缓缓向正房的方向走去,他走得不快不慢,仿佛和以前的少爷走路的速度差不多,样子也差不多,可二丫竟然觉得,她家的少爷,竟是比那边孙家的大少爷风华还好。

    这个念头一动,二丫赶紧低头捂嘴——怎么可能!

    大少爷是孙老爷正室出的嫡出少爷,人家的母亲,可是名门于家的庶出小姐,还有一个当朝贵妃的姐姐,平时在街上都能被称为国舅爷的人物,光是教大少爷读书和骑射的师父,就足足有十余人,他更是出了名的泉州风流才子。

    三年前他刚十三岁,就一字千金,勾引的泉州有名的清倌人胭脂,留他在自己的香闺里住了三天,还是孙知府看着不像话,才让下人把他抓回了府,就是如今,他也能随意进出已经是泉州第一名妓,胭脂的闺房。

    二丫胡思乱想,杨蕴秋已经进了正房。

    一进门,看见坐在软榻上的妇人,他眼睛闪了闪,恭恭敬敬地行礼,面上一笑,总算明白孙知府为什么会养个半老徐娘的外室了。

    孙兆明的母亲,陈菊娘,今年三十有三,已经算老的,却还长了一张娇媚的脸,皮肤也很好,比二十岁的年轻姑娘差不到哪里去,就是靠着天生丽质,她才一步登天,让孙知府养了十几年还是没腻烦。

    不过,孙知府对她估计也就是玩玩罢了,始终没提接她过门的事儿。

    陈菊娘听说儿子过来,心下还奇怪,她这个儿子的性子她了解,根本上不了台面,所以她一开始就没打算让他多么出息,将来靠着孙家,给他说一房不上不下的亲事,再想办法从孙知府那里扣下些银钱,置办一份家业,让他饿不死也就是了。

    不是陈菊娘对这唯一的儿子不上心,只是她更关心自己,说白了天生凉薄,一直觉得靠儿子不如靠自己,如果儿子是个聪明的,她也愿意投资,但儿子不行,她虽然没狠心到不管不顾的地步,却也不想为了个注定没有用,身体不行,不知养得活,养不活的儿子,影响到自己的生活。

    这会儿见杨蕴秋的举止大方,仿佛一下子长大了几岁,心里惊讶之余,也有些欢喜,高高兴兴地叫他起来,还抓了一把点心给他吃。

    “我儿的身体看着到像是大好了?这就好,该赏,你房里的吴妈妈和二丫都赏。”她上下看了看,见这才几日不见,儿子的脸上的病气还真消退了许多。

    七日前,她去看儿子,吴妈妈就来报,说明哥儿不成了,那之后她就只是问问,再没去看过,一怕伤心,二怕过了病气。

    今日乍见,发现儿子除了瘦弱些,精神却好得很,当然高兴。

    杨蕴秋笑着道谢,又道:“母亲,吴妈妈整日替儿煎药,也是有功,儿见吴妈妈对她的儿子小虎,整日思念,时常回去看望,她年事已高,儿实在不好耽误她和亲生儿子团聚,还请母亲给个恩典,让她回去陪自己的亲儿吧。”

    陈菊娘一怔,仔细看杨蕴秋,见自家这个儿子说的很认真,很严肃,就像他说出来的话大有道理,不过这也没什么,好多人家的奶娘等哥儿大了,都会被打发掉,到是姐儿的奶娘,说不定还能跟着出嫁。

    不过,陈菊娘的性子冷漠,连儿子都不怎么关心,更不会在意区区一个奶娘,随口就道:“既然是你的人,你便看着办,你也大了,给她的恩典不是不行。”

    说着,就让她的使唤丫头阿碧去拿了吴妈妈的卖身契。

    杨蕴秋接过来,又和陈菊娘说了几句话,便告辞而出,阿碧送他到门口,回头就看自家主子坐在软榻上出神。

    “主子?”

    “……没事。”

    陈菊娘皱了皱眉,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心里觉得挺别扭,儿子今天也不太对,不过,到显得比以前有样子。

    “你记不记得,三年前明哥儿病重,有个道士过来给他看过病,还说他命中注定有一大劫,度不过便罢了,若是能度过,就能飞黄腾达,光宗耀祖。”

    阿碧一怔:“奶奶怎么想起这个?”

    她当然记得,奶奶听了那话,冷笑了好一阵子,还说明哥儿连个祖宗都没有,上哪儿去光宗耀祖,就让人给了赏钱,把那道士轰出门去。

    那阵子家里还不像现在这样,连给丫头做衣服的钱也要节省,当时奶奶年轻漂亮,老爷又正觉得新鲜,给的家用也多,现在都是那个府里的管家按月给拨钱,自是能少则少,从没有多的时候。

    想到此,阿碧也不免感慨。

    主仆两个在那儿忆当年,杨蕴秋已经回了自己的屋子,端端正正地坐好,让二丫给磨墨,准备练字,他新接手这具身体,要多用用,才能灵活。

    二丫不可思议地去了,她不识字,但也看得出少爷现在写字比以前漂亮很多,再说,少爷知道自己练字,就已经很不得了。

    没坐一会儿,就听见门外有人骂骂咧咧地冲进屋。

    二丫吓了一跳,见是吴妈妈,这才皱眉道:“妈妈安静些,没见哥儿在练字?”

    “他练字?他能练出什么来?以为自己是阳哥儿不成?”吴妈妈一巴掌扇开二丫,气喘吁吁地闯进门,脸色铁青,双目赤红,一见杨蕴秋,就跳脚大骂,“喂了你三年,你长大了到来作践你妈妈,你个不孝子,看老天爷会不会收了你去……”

    二丫见她越说越过分,竟然编排起主子来,吓得双腿发抖。

    杨蕴秋砰一声,砸在桌子上,高声厉喝:“够了!你既然不愿意在家里呆,便回家去守着你丈夫儿子度日,我不留你。”

    吴妈妈顿时一愣,脸色发绿,实在没想到明哥儿居然敢赶自己,以前她就是说要走,明哥儿都担心的不行,非要留她不可。

    “你,你莫不是魔怔了?”话一出口,吴妈妈一脑袋冷汗,又想,今天自己莫不是也魔怔了,过去她可从来没有在屋子里大吵大闹过,都是暗地里磋磨这小子,怎么今天就是沉不住气?

    杨蕴秋看也不看,转头就道:“二丫,你送吴妈妈出去,记得,别让她带走咱们家里的东西。”

    吴妈妈当然不肯,一屁股坐在地上,就开始哭嚎。

第五十一章 筹划

    她一哭闹,外面几个粗使丫头也探头探脑地看热闹。

    杨蕴秋笑了笑,也不恼怒,只是不免感叹这个家果然不算什么台面上的人家,下人的规矩也太松散,果然,奴大欺主这句话不是随便说说。

    他可没有君子动口不动手的原则,径直走过去,一把拽起吴妈妈的胳膊,愣是拖着她出门,二丫和外面的女使都吓坏了,吴妈妈也吓了一跳,还想说什么,杨蕴秋眼睛一眯,扑天而来的气势,压得她浑身乱颤。

    “你的卖身契,母亲已经给了我,你要是老实便罢,看在你奶过我的份上,我让你家去和你丈夫团员,要是你再闹,我便把你卖到老赵头手里,且看看你会如何。”

    他的声音阴测测的,吴妈妈被吓得浑身僵硬,一句话也说不出。

    其实,杨蕴秋平日很尊重女性,无论这个女人是老是少,他都不会恶言相向,谁让他自小就由一个奶奶抚养成人,偏偏他的奶奶还特别相信因果报应,从小就教他一心向善,连脚落地的时候也要小心,不要随意踩死蚂蚁。

    也就是最近这段日子,在蛮荒森林里呆的时间长了,又久经变故,一下子受到很大的冲击,杨蕴秋内里的温柔中,到底养出几分杀伐果断来。

    他在下层位面的时间并不长,必须快刀斩乱麻,一点点儿改善自己的生活,可远远来不及,原主的一切都是资本,当然要赶紧理顺才行。

    吴妈妈就这么让她推出门去,连哭求要带走自己的东西,杨蕴秋也只是转头让二丫去收拾一下,弄了个包袱,包上几件衣服给她。

    她平日管着孙兆明的月钱,没少贪污,都藏在床底下,连家里都没敢给,就怕他丈夫拿的钱太多,背着她弄出事儿来,没想到,这一下子全没了,吴妈妈忍不住失声痛哭,真是闻着伤心,见者流泪,奈何她平日做人太过分,在家里除了陈菊娘以外,周围的人谁不知道她的脾性,竟没有一个同情,只有幸灾乐祸。

    旁边的庄户还笑了几句,说是主家终于硬气一回,这种背主的老奴,早该赶走。

    陈菊娘听了这一出,却皱了皱眉,心里觉得杨蕴秋戾气重了些,到底还是年纪小,只是听阿碧把吴妈妈的话复述一遍,登时也恼了:“哼,她是哪个台面上的人物,居然也敢欺负到哥儿头上来,我看,哥儿还是太仁善,这种狗东西,该扭送到官府,告她一个盗窃才是。”

    无论如何,杨蕴秋总算把身边清理干净。

    他来了这么一手,连其他下人都不敢在轻慢他,以前厨房做的饭菜不是冷了,就是硬的,他要个菜,也拖拖拉拉不肯给,现在只要厨房有,二丫去要什么,都能很快拿到。小丫头高兴的不行,去拿了好些点心给自家主子喝茶用。

    其实,杨蕴秋哪里会爱吃这类甜的点心,还不都是小丫头自己吃进肚子里。

    哄着小丫头出去玩,杨蕴秋盘点了一下子自己的家底,从吴妈妈那儿搜出来现银三十三两,铜钱一小筐,真不算少,现在平头正脸的丫头买断终身,也就三五两银子罢了,由此可见,吴妈妈的贪婪之心。

    可那也要看怎么花,这点儿银子,大户人家的公子拿出去消遣,可能连一两次都不够。

    杨蕴秋心下叹息,拿好钱,就带着二丫出门。

    二丫本来还担心自家哥儿的身体状况,不大乐意,只是她一时也被吓到,这会儿却没敢违逆,老老实实地跟着杨蕴秋上了街。

    先去书肆转了一圈,娃娃把所有的书籍,尤其是史书,都记录一遍,杨蕴秋沿路逛街,觉得泉州这商业还算发达,好些铺子里甚至卖不少海外奇珍,二丫已经看得眼睛都不够使,再也不说不该出门的话。

    杨韵琦你却也看到不少好东西,娃娃兴高采烈地欢呼,这地方的灵气比地球上充裕许多,甚至比延国那边还要好。

    延国的灵气也很充足,甚至还有许多洞天福地,但那里的修士也多,平均分下来,修行时的速度并不算快,即使有聚灵阵也一样。

    可这里却不同,虽然只是个下层位面,灵气却极为充沛,且可能是因为规则不全的缘故,并没有修行方法,也没人真正步入修行路,杨蕴秋一个人占据天下灵气,当然会感到十分舒爽,而且灵物很多,一些铺子里卖的水晶玉石,都属于灵物,连已经制作出来的首饰,都带着一层灵力场。

    娃娃看得口水都淌了下来——“咱们抢劫怎么样?”

    杨蕴秋失笑,他就是动了心,也不会去抢夺,不说有损功德,就是对功德无害,他也不会做这种违背伍月教导的事情。

    “这些东西都不算很贵,有了钱咱们想怎么买,就怎么买。”

    主仆两个闲逛了小半日,才恋恋不舍地回家去。

    杨蕴秋一回到屋子,就坐在桌前,一边练字一边看这个世界的史书。

    他以前也听王逸他们说过一点儿,这个世界的历时和地球完全不同,地球上秦二世而亡,这里的秦朝,胡亥早死,公子扶苏继位,从此历时就转了一个弯,现在的朝廷国号‘殷’,国姓为赵,如今是景元三十三年,皇帝在位三十多年,已经年近五十,子嗣极少,只有一个公主,目前皇帝把几个年幼的弟弟都养在身边,想必将来不出意外,会在弟弟中选择继承人。

    看完这些历史,杨蕴秋就笑了,怪不得王逸这个不学无术的,也并不很担心自己考不过科举,改变不了自己的生活。

    这个时代真是完全不同,地球上那些出类拔萃的人物都没有出现,诗词歌赋也都没有,王逸那小子只要肯下功夫,回地球之后认真地背书,背上些名篇,就能稍微忽悠忽悠人。

    不过,那小子到现在还不敢往一群读书人堆里钻,只装木讷,呆在家里温习功课,他也能理解,真正这个时代的人,聚会的时候要歌舞,要下棋,要联诗,各种活动都得有,你不能不通音律,不能什么都不会,就是不擅长,好歹也要能欣赏,否则哪里能玩到一处。

    王逸就是再能背诵,这本身的技艺,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学得会。

    当初给他找的那个身体又穷的很,他过去之后,是真没钱找老师,只能自学,然后回了地球之后,努力补课,幸好艺术总是相通的,他在地球上学的东西,到了眼下的殷朝也不会没用,只是终究会很辛苦,想过混吃等死的日子是不可能了。

    杨蕴秋为王逸默哀三分钟,然后就琢磨自己要做什么,既然来到下层位面,总要有所作为,建立基地,积累功德也好,入世修行也罢,都得先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妥当,首先,当然要考取功名,这个时代的举人不用纳税,不必服劳役,好处一大堆,没有功名寸步难行。除此之外,还必须赚钱,没有钱什么都做不成,大街上琳琅满目的宝贝必须得买。

    而且,这个地方天灾人祸众多,并不似地球二十一世纪那般和平,积累功德的机会一大把,到时候一定会很耗费钱财。

    细细盘算,杨蕴秋觉得自己考科举考中的希望不是很大,中个秀才是没问题,举人和进士就很困难了,无论是延国的杨蕴秋,还是二十一世纪的杨蕴秋,都是彻头彻尾的理科生,文科那些东西,他也就一笔字能拿得出手。

    想着想着,他都想用上让娃娃进入皇宫偷看考题之类的阴招了。

    坐在屋子里练了会儿字,二丫给他送了一碗茶水过来,杨蕴秋喝了,便起身到院子里慢慢走动,他的身体还很弱,得好好调养才行。

    这会儿二丫到忘了前一阵的惧怕,或许是随主子逛街一次,到似乎和杨蕴秋更亲近几分,像往常一样,絮絮叨叨地和他说八卦消息:“那边儿表小姐的病,也不知怎么样了,自从尹大人去世,表小姐幼年失怙,到了孙家,就一直病着,这些年了也养不好,今天早晨才晕死过去一次,听说那边的夫人都叫人预备棺木,哎,可怜见的,本是世家千金,却沦落到如此地步,也不知道夫人会不会同意当初尹大人和咱们老爷订下的婚约。”

    杨蕴秋没说话,那位表小姐已经死去,现在壳里装的是李珊珊,说起来也算他这具身体的表妹,就近照顾,到挺方便。

    晒了会儿太阳,通讯器忽然震动。

    杨蕴秋笑了笑,随口道:“二丫,我看今天的风有点儿凉,你去给我找件披风。”

    二丫哎呀一声,急忙回去找衣服,杨蕴秋才打开通讯器,是刘胜和他联络:“老师,我在医馆得到一个消息,殷朝卫王要带他的幼子去温山求医,听说温山有一位当世神医隐居。”

    杨蕴秋眼睛一闪,温山就在泉州附近,传闻山上怪石嶙峋,山壁陡峭,且多毒虫猛兽,而且有很多进山的人就再也出不了,算得上是险要之地。

    如果把基地设在此处,到也方便,只要隐秘些,还不必担心外人看到一大片房子一夜之间拔地而起,再弄出什么神怪传说。

第五十二章 火爆

    杨蕴秋让娃娃在桌子上,放出温山的照片。

    这家伙早在来的时候,就把周围地理环境都给摸了一个遍,每个地方都拍了照,相当于航拍,照片十分清晰。

    认认真真地研究了半天,终于在温山南面的山谷里,发现了一小片地方有人烟,好像还有隐藏的药田,貌似还真有神医隐居。

    想了想,他在离那山谷比较远,也比较隐蔽的山头上画了个圈儿。

    “就这儿了。”

    娃娃也同意,扭头就去探索一下,设计基地的图纸,光是建造房子的话,如果本地有矿产,杨蕴秋拼着灵力耗尽,一晚上差不多就能做完,可建成基地之后,里面总不能是空的,生活用品还算便宜,他总要弄一批灵物过去,好好经营才行。

    王逸他们来得早,杨蕴秋和那三个商量了一下,看怎么来钱快。

    刘胜直接嚷嚷说,“如果老师能够制造出药材的话,卖药给人治病,这一招来钱最快。”

    泉州有很多富商大户,他就知道有好几个纨绔公子得了花柳病,只能憋屈在庄子里等死,家里的脸面都快被他们给丢尽了,若是这种病能治好,那些人花多少钱都愿意,哪怕倾家荡产。

    这个时代某些绝症,像是肺痨之类,他们治疗再简单不过,刘胜过来是为了认真学习中医技巧,不是为了挣钱,要不然,他们这些人想赚钱还真不算难。

    杨蕴秋点头,炼药他不熟,可去后世的制药厂参观参观,照猫画虎地在殷朝建立制药厂,一点儿问题都没有,当初手工打造辆汽车,他也没花费多长时间。

    不过,制药这事儿也需要钱,哪怕一切设备都自己打造,原料也是要钱的。

    王逸就提议写书卖书,泉州人好读书,书肆里卖的书籍都十分昂贵,要是剽窃一些话本小说什么的,一准儿能赚钱。

    至于高铭,他一个憨货,只能想到吃,说是要是有精盐就好了,现在他吃的盐又黄,还很苦涩,吃到嘴里难受的要命。

    吃货的想法能够实行,泉州临海,弄个晒盐场,还算简单。

    杨蕴秋一下子得到了一堆靠谱或者不靠谱的主意,高铭还建议开个杂货铺,卖些现在那些超市里常备的货物。

    现在虽然有困难,他们都是神识穿越,不能带东西,但过一阵子基地建成,这个下层位面稳定下来,真正打开时空门也并不困难。

    这些主意都不错,奈何之所以说是第一桶金,就是杨蕴秋现在手头上的那点儿钱和没有差不多,也就王逸那个写书的主意,是无需成本的。

    可是就算剽窃,也不能瞎剽,总要符合殷朝读者的口味才行。

    杨蕴秋本身的文学素养实在不怎么样,但是他的学习能力绝对一流,先去书肆,让娃娃把现在卖的最火的话本小说之类,都扫描下来,认认真真地研究阅读。

    结果看了半天,看不下去,这个时代的话本还真是没什么意思,大部分都是为了哄骗文青少女,有关情情爱爱的。

    内容老套的要命,反正出来个书生,必然是温文尔雅,才高八斗,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也不知道真穷成这样,究竟怎么读书读到才高八斗的地步,就现在书本的珍贵程度,怎么也要小康之家才读得起,再说,练字需要的笔墨纸砚,哪一样不要钱?)

    穷书生偶遇千金小姐,拾得了千金小姐的金钗(也有可能是玉佩,手镯什么的),为了还东西,两个人一见钟情,再见倾心,千金的爹娘不许小姐嫁给穷书生,小姐必然要夜奔来投,书生立时就发誓努力读书,出人头地,然后让小姐风风光光地回来见爹娘。

    杨蕴秋翻了十几本,大部分换汤不换药,还有些稍微有点儿深度,描述些孝子贤媳,仁善长辈之类的故事,文笔辞藻很是华丽,故事却枯燥乏味。

    想了想,这里面到是没看见过探案,武侠之类题材的小说,到是有一本《洗冤记》,就是纯粹的,干巴巴地描述一个县官破的案子的本子,说是话本,到不如说是说明文,卖的却特别好,十几年来,销量极高,虽然不是最高的,可生命力却最强,也有过许多次翻印。

    各种版本的都有,还有配了插图的,这么看来,殷朝人应该会喜欢探案小说。

    杨蕴秋干脆写了本《狄仁杰探案传奇》。

    把他读过的包公案,狄公案,还有以前看过的那些破案的电视剧里的情节,改编一下,整理清楚,主人公设定成像福尔摩斯一般,有怪癖的县官,配上英俊的相貌,几个红颜知己,几个武功高强的帮手,当然,免不了还要加上英明的皇帝,贤臣和奸臣。

    杨蕴秋一开始写东西,一时间居然停不下来,他这才发现,闹了半天自己还是个写作爱好者,以前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理科那些东西上面,到是让这个属性自动隐藏了。

    二丫发现自家少爷一天到晚地窝在房间里,拼命地写东西,还以为他是在用功,十分高兴,每天到厨房折腾着给他做好吃的。

    连陈菊娘都以为儿子开窍了,甚至考虑是不是要给他正经请个先生来开蒙,虽然儿子的年纪大了,已经十二岁,开蒙晚了一点儿,不过,儿子要是真有天分,她也愿意多花费些心力。

    只是仔细一考虑,陈菊娘到觉得这事儿还是先缓一缓,最近孙府的大少爷孙兆阳正想说亲,那个于家的女人竟然看上了皇帝唯一的公主,这时候,孙家是不敢沾一点儿坏名声,就是自己想给明哥儿找先生启蒙,恐怕也找不到好的,老爷不会让明哥儿太引人注意,以免印象了孙家的名声。

    养外室这种事儿,在殷朝不新鲜,可到底是好做不好听,摆在台面上说嘴,那肯性不行。

    陈菊娘没想让她的‘衣食父母’不痛快,不过,到可以适当地给儿子说说好话,以前她觉得儿子木讷,担心老爷对他印象不好,继而影响了她自己,一直有意无意地让老爷淡忘儿子,弄到现在,孙兆明在孙知府的心中,只限于知道,自己有一个庶子,至于庶子是什么样的性情,聪明还是愚笨,他一概不知,这也不奇怪,谁让人家已经有少年成名,文采斐然的嫡长子了。

    用毛笔悬腕写字,速度实在太慢,杨蕴秋算是够努力,也整整花了十日,才写完一卷内容,他拿了提纲,还有一部分文稿,出门打听了一下,找了最大的书肆。

    掌柜看过杨蕴秋的文稿,一时间也不知道该不该收,要说收下,杨蕴秋要价很高,居然不要现银,想五五分成,而且这种类型的话本,以前从没有出现过,能不能卖出去,卖到什么程度,他心里没底。可要是不收,这话本写的是真好,他读起来也欲罢不能,抓心挠肝地想看下面的内容,他又觉得哪怕为了自己能看到后文,他也愿意赔钱收下。

    纠结半天,讨价还价了许久,掌柜最后认命地按照杨蕴秋的想法,立下契约,如果书第一次售卖,没有卖出十万册,那就五五分成,一旦卖出十万册以上,那就五六分成,杨蕴秋拿六成。

    泉州虽然是大城市,人数众多,读书人也多,可是要想卖出十万本,掌柜绝对不相信,不要说一个没有名气的新人,就是哪位大家执笔,一开始也卖不出这么多,如今书籍昂贵,寻常人家真舍不得买一本回去,读书人有钱,还是更愿意买正经的,科举用得上的儒家经典。

    掌柜的动作很快,没几日,有着漆黑的封面的《狄仁杰探案传奇》,就摆放在柜台上,名字很通俗,但上面的字,却笔法追劲,意度天成,新奇又漂亮,路过的人,就连寻常贩夫走卒,也不免被吸引着多看了几眼。

    只为了这笔字,这本没有名气的人,写出来的并不是给文青少女看的探案书籍,头一天居然卖的还行,好些人本来想买别的书,顺带着也多买了一本。

    掌柜的总算松了口气。

    杨蕴秋却非让他准备十本精装版本,送去各大酒楼,作为赠品,赠送给最尊贵的客人。

    泉州的富贵人家很多,这种书,本来就是让富贵人家的千金公子拿来消遣用,送给他们做宣传,当然是再好不过。

    掌柜的肉痛的要命,可杨蕴秋坚持,他也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照做,选了泉州最有名的十家酒楼,一家酒楼送上一本。

    送完了,一晚上掌柜都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唉声叹气地弄得他媳妇都想把他赶到书房去睡,没想到,没过一日,书肆里的《狄仁杰探案传奇》,忽然大火,仿佛一日之间,整个泉州人都在谈论狄仁杰,无论男女老少。

    掌柜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迷迷瞪瞪地,三天之内就卖断了货,印刷速度都跟不上卖的速度,他手下的伙计,因为连轴转,日日夜夜地印刷书籍,手臂都抬不起来了。

    时候一打听才知,原来定远侯赵小侯爷,无意间看到《狄仁杰》,大为喜欢,就把里面的故事讲给泉州第一名妓胭脂,居然讨得美人的欢心,成了座上宾,要知道,胭脂如今可是大家,轻易不肯奉茶待客。

    顿时,《狄仁杰》就口口相传,火了起来。

第五十三章 划算

    泉州第一名妓胭脂,此时就捧着一卷《狄仁杰》,细细品读。

    紫云斋的正房里,一灯如豆,美人乌发垂肩,皓腕如雪,低下头看书,时时展眉而笑,时时蹙眉忧思,旁边伺候的两个小丫头一边做女红,一边看,忍不住低声交谈。

    “胭脂小姐生得真美。”

    “是啊,尤其是最近,胭脂小姐笑的真好看,以前孙公子夸她笑如春花,可咱们是知道的,小姐的笑,都是对着镜子一天天练出来,我看今天她才是真笑了。”

    这话中,不免有惋惜之意。

    虽然是绝代佳人,可惜沦落风尘,这些年来,她们见惯了胭脂的笑容,可谁又知道,泉州名妓心中是不是在痛哭。

    胭脂没有理会两个小丫头的笑闹,捧着书本,看到一章,名叫‘红颜泪’,故事里也有一个名妓,名妓本与一秀才结缘,倾心相许,奈何因为身份之故,不肯相约白首,秀才入京赴考,一朝金榜题名做了状元,却让奸臣相中,招作女婿,名妓思念心上人,也赶赴京城,就在京城的酒楼里卖唱,再次与秀才重逢,醉酒之时,无意中倾吐心事,秀才得知美人心意,如醍醐灌顶,居然想推辞婚事,与名妓双宿双栖,名妓担心他的前程,执意不肯,还纵身跳入湖中,香消玉殒。

    胭脂读到此处,双目含泪,至于里面多智近妖的主人公怎么破获一连串的杀人案,分析出案件背后这曲折迷人的恩怨情仇,对她来说,到比不上背景故事更让她感动。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胭脂长叹一声,“天知先生说的真好,可哪个名妓,能真正遇上这样的有情人?若有朝一日,我也能得一知心人,便是为他死去,恐怕也开怀。”

    天知先生的名气是越发大了,誉泉州城。

    就连远在益州的王逸和高铭,也多多少少有所耳闻。

    不过,杨蕴秋现在最缺的是钱,而不是名,一边在家里拼命写书赚取银钱,很快就把所有的内容都写了出来,一共一套六册,卖的非常快。

    就这样,他还嫌不足,又给那个书肆的掌柜出了好些主意,比如多找人去茶楼酒肆宣传,比如印刷高质量的纪念版本,用牛皮纸做封面,四角镶嵌金箔,再由杨蕴秋这个天知先生自己,亲自做插图。

    这样高质量的书籍,只印刷一百套,每套定价五百两银子。

    掌柜的听了,差点儿没吓死,死活不肯,杨蕴秋干脆直说,用自己的份子钱来印刷,若是卖出去,钱都是杨蕴秋自己的,他这才答应。

    那掌柜心肠不坏,还忍不住劝说了好几次:“公子,泉州虽然富贵,可也不会有人专门去买贵的书籍,再说,五百两银子,未免太多了。”

    他是真的很担心,果然是好人。

    当然,掌柜要是个恶人,杨蕴秋也不会与他合作,要知道,如果和恶人合作,间接对罪孽深重之人有帮助,自己也会受到一点儿影响,杨蕴秋如今把修行当成天下第一等的大事,自然有任何对修行不利的行为。

    别管掌柜的怎么说,杨蕴秋一意孤行,他也没法子。

    没想到,这书籍按照杨蕴秋的想法印制出来,居然卖的很不错,虽然慢了些,但每日都有有人买,还有人大手笔的一买好几套。

    区区一百套而已,买了没多久,居然卖干净了,卖完之后,还有不少人来求购,知道再也没有,不免失望不已。

    当然卖得了,杨蕴秋做过调查,心里有数,这些泉州的公子哥儿们为了个名妓,愿意一掷千金的多的是,去年就有两个公子争夺某花魁的欢心,竟然出钱买下千两银子不止的首饰相赠。

    对于寻常百姓,十年八年也赚不回来的银钱,在他们眼里,就是个把月的零花罢了。

    掌柜的眼珠子差点儿没掉下,登时把杨蕴秋这个才十二岁的小毛孩当成神仙一般,甚至还想继续印刷,当然,被杨蕴秋给否决。

    纪念版就是要数量少,才能显出珍贵来,要是变成烂大街,什么地方都有的版本,那哪里还卖得上高价儿?好在掌柜的只是因为见识不够,才想不出这种后世赚钱的法子,本身并非笨蛋,一听他解释,也就明白过来,心里虽然惋惜,到底不敢胡乱插手。

    银钱如流水,掌柜的看的都眼花缭乱,杨蕴秋却反手就把赚来的银子,大把大把地撒出去购买各种珠宝玉石。

    都是托付这个书肆掌柜帮忙购买,他不喜欢麻烦,干脆一事不烦二注,再说,那掌柜的人面比他熟,他相中什么,让他去买,更容易买到便宜东西。

    还是买的原石居多。

    殷朝的各种红宝石,蓝宝石之类,价格很便宜,因为加工的手段不高,宝石蒙尘,并没有特别亮丽的色泽,人们都不大习惯佩戴宝石的首饰,玉石就贵的多了。

    杨蕴秋今天买一点儿,明天买一些,没多久,竟然就凑了两大箱子,安放在卧房里,把二丫吓得战战兢兢,每天连窗帘都不敢拉开,生怕把自家少爷的东西给弄丢了。

    到是那掌柜的,现在对杨蕴秋是言听计从,因为看他总喜欢买石头,自己也跟着买了些回家,到弄得杨蕴秋哭笑不得。

    银钱赚得差不多,盘点了一下,剩下来的居然也有三万两,而且还细水长流地继续赚,殷朝不比后世,这里卖书卖的时间长,好些书卖了两三年,在外地还算是新书,谁让交通不方面,书籍流通的不够快,等泉州的热劲儿过去,别的地方的热劲也该来了,虽说免不了有盗版的,但真正讲究的人家,大部分还是愿意买正品。

    杨蕴秋还亲笔做插图,写字绘画,盖上天知先生的印章,附在一些书籍里赠送,当然,能不能买到这样特殊的书籍,全靠运气了。

    这一招的效果现在还不明显,后来甚至有书迷为了得到一本有天知先生插图的书,想把整个书肆的书籍都给包圆,结果被别的书迷镇压,这才没有成行,改成高价求购了。问题是得到这种稀有版本的,谁都不肯卖,一时间是只闻其名,不见其物,都被书迷收藏在书柜里,当成显摆,争面子的好东西珍藏。

    就连名妓胭脂都为了求一幅,天知先生画出来的名妓阿婉,和状元董成的人物肖像出了高价,那幅图其实画的比较简单,远不如其他图画华丽,但胭脂就是钟爱上面阿婉说的一句话——“负你今生,许你来世。”

    所以,非要得到不可。

    胭脂一句话,招惹得满城的纨绔公子哥儿千金求画,奈何得到画的也是一个文青少女,还是路过泉州的商社千金,根本没在泉州久住,他们又哪里找得着?

    结果杨蕴秋拿够了架子,让那些纨绔公子把润笔费出到千两,终于认认真真画了一幅插画,色彩艳丽,用的颜料都是他自己配的,还用了3D画的技巧,在某个角度看,人物栩栩如生。

    看过画的人,无不说此画确实价值千金。

    一时间,天知先生的大名,连许多早就成名的文人墨客都知道了,过去他们可以看不上写话本小说的人,但现在却也不得不多了几分敬重。

    奈何天知先生是谁,至今也只有书肆掌柜一人知道,他的嘴巴严的很,别管什么人拐弯抹角的问,他也不肯开口,大家只知道天知先生的年纪很小,小得不可思议,其他的,便一概打听不出。

    杨蕴秋可不管外面的纷纷扰扰,他特意拿了一套纪念版的《狄仁杰》,所有插图都配齐的那种,送去给孙知府手下一文书师爷。

    那文书师爷姓米,是孙知府的亲信,性子和气,很有人缘,原主孙兆明,好歹也是孙知府的亲儿子,他以前就对孙兆明很客气,偶遇时也会打招呼,两个人虽然没有大交情,还是认识的。

    米师爷接到孙兆明的邀约,本来很意外,在他印象里,那位还没进过孙家大门的少爷,性子沉闷,从来不喜欢理人,不过,他还是赴约,米师爷最大的本事,便是从不轻易得罪任何人。

    没想到,一见面居然被吓了一跳,孙兆明的变化太大了,再看人家递过来的全套书本,更是吃惊不已。

    最后米师爷迷迷糊糊地抱着书从酒楼出来,才猛然清醒,摇头苦笑:“原来这才是扮猪吃老虎的能人!知府大人该让他认祖归宗。”

    一个十二岁的少年,三两下,就忽悠了他这个衙门老油子,让他心甘情愿地答应了帮那少年买下温山的一片山地,实在难得。

    看了看手里想了好久,始终舍不得买的《狄仁杰》,米师爷发现,自己竟然还觉得这笔买卖其实很划算。

第五十四章 明路

    杨蕴秋把荒山买到手,可他这个年纪,想进山却不容易,别看陈菊娘好像不管他的样子,但那是他每天晚上都按时回家,若是当真数日不归,陈菊娘肯定要着急了。

    索性杨蕴秋不是孙兆明。

    他干脆直接把事儿掐头去尾,改编一下,告诉了陈菊娘。

    “……你是说,你就是天知先生?写《狄仁杰》的天知先生?”陈菊娘吓了一跳,猛然抬头,见他儿子乖乖巧巧地坐在她眼前,身姿笔挺,气质不凡,吐出口气,拍了拍胸口苦笑,“娘这些年没关注你,你到真长本事了。”

    尤其是摆在她眼前,足足有五百两金子。

    她跟了孙知府这么多年,一共加起来,也没见过这么多的金子,要不是陈菊娘的性子向来坚定,恐怕都会被迷了心窍。

    她目光闪了闪,勉强按住心口,按住砰砰乱跳的一颗心,细细打量杨蕴秋,第一次目中有了怜爱,也是第一次觉得,她这个儿子生的极不错。

    “是娘教导的好。”杨蕴秋一点儿也没有因为眼前的金光灿烂而动容。

    陈菊娘也收摄心神,她其实是个有见识的女子,沦落到如今的地步,只是运不济罢了,她心里明白,真正该让她看重的,是杨蕴秋的能力心性,而不是眼前这些金子,不由长叹:“是你自己用功,明哥儿,你确实长大了。”

    孩子小时候,她的确常常教他识字,只是从来漫不经心,想到哪儿就教到哪儿,因为孙兆明总是不吭声,她也不上心,这些年来,竟然老以为这孩子脑子不聪明,恐怕她教的那些东西,根本没记住多少。

    家里的书籍到是都由着他去读,可家里只有一本论语是正经书罢了,其他的杂记,游记,话本小说,还有一些时文诗集,全是孙知府来的时候,随手搁下,忘了带走的东西,不成系统,乱七八糟,难道就靠看这些东西,自己的儿子十二岁,就能自己写书,还是那种让人读了欲罢不能,为之着迷的书?

    即便话本小说上不得台面,陈菊娘还是很惊讶。

    只是——“你为何用一套书,换一片荒地?”

    陈菊娘皱眉问。

    她到觉得儿子选的人很不错,米师爷的性子,她还算了解,属于那种不多话,不多事的,尤其是此事由他经手,那他办完后,就绝对会抛之脑后,就跟没做过一般,正是这人够谨慎,够细致,所以即使他没什么能耐,他们那位老爷,也乐意用他。

    杨蕴秋笑道,“我是听一个打猎的猎户说,温山虽然陡峭,人迹罕至,常进山的猎户们,却知道一条很好走的路,而且山上还有几处温泉,常常泡一泡,对身体大有好处,儿子是觉得,我自幼就有弱症,吃了这么多年的药,也没见太大效果,就想着或许时常泡泡温泉,会对儿子有用。”

    陈菊娘顿时无语,看杨蕴秋羞得耳朵都红了,立时自行脑补后来的情况。

    “于是你写书赚了钱,又发现米师爷喜欢你的书,干脆一时脑袋发热,就用书去换了一块儿荒地?”

    杨蕴秋不好意思地点头,这时才有一点儿小孩子的样儿。

    以前的孙兆明,是个真正的孩子,却没有孩子气,现在的‘孙兆明’,不是个孩子了,可平日里或许是和娃娃呆的时间最长,到也染上了几分稚气。

    陈菊娘失笑:“罢了,反正是白捡的,如今你有自己的主意,也不是不好,可母亲尚在,你不能置私产,这一次,就当时我交给你的,许你练手,以后在做什么,需得考虑清楚,不要留下话柄给别人,要知道,你将来前程广大,有一个好名声,比手里头的钱更重要。”

    换了以前的杨蕴秋自然无所谓,反正又不是读书的料,考不中科举,更别指望孙知府给他跑官,连孙兆阳都还是白身一个,这点儿事儿就不算什么,像他这样的身份,有自己的小盘算,任何人都可以理解,但是,如果杨蕴秋想要出仕,那就绝不能有丝毫差错,瑕疵越少越好。

    如今过了明路,陈菊娘就由着他去折腾,只是银子只给他十两金子。

    这不算少了,杨蕴秋也知道,他才十二岁,陈菊娘不可能把那么多的金子交给他去随便用,她当然不会知道,这笔钱只是他花费完了,把该买的东西买的差不多之后剩下的,而且,后续的金银还会滚滚而来,和后面的利益相比,这点儿钱,就是个零头。

    陈菊娘不懂经商,在她的印象里,写书赚不了多少钱,大部分都是只求个温饱的穷书生才会去写话本小说。

    这五百两,她已经觉得是个天大的数字。

    和陈菊娘交谈一番,杨蕴秋回到自己的院子,伸了个懒腰,他这位便宜母亲可是聪明人,这事告诉她,她肯定会把他留下的手尾处理干净。

    杨蕴秋还想把眼下这个下层位面打造成自己培养人才的基地,需要各方面都完美才好。

    回到屋子,喝了一碗二丫准备的补汤,交代了几句:“这几日我写书挺累,今天晚上想要好好休息,你明日不要叫我。”

    去找陈菊娘之前,王逸说,李子峰居然给他们三个都配了枪。

    他早就想见识一下真正的热武器,此时正是时候,等在山上的基地建成,他制作十几条枪,武装一批人马,以后肯定会起到很大的作用,虽说也肯定要用防护阵,但启动防护阵需要能量,用枪械火器,绝对便宜很多,而且普通人也能拿来自保,等到他往这个下层位面投入的人多了之后,总得给他们防身武器才行。

    …………

    睁开眼,有些恍惚,在下层位面呆得久了,回到地球,就不免有一点点儿的不适应。

    王逸,刘胜和高铭也都返回,正坐在床上聊天。

    三个家伙显然很兴奋。

    “老师。”尤其是高铭,一见他立时笑得眯了眼儿,“老师快来看。”

    杨蕴秋接过高铭的手枪看了看,他也了解过一些,这个外表看像制式的92式9mm,不过听王逸说,李子峰先带他们三个去做过测试,又取来十几枝枪,各人都试过,最后才一人挑选了一把,枪柄上面还刻上了三个人的名字,想必是经过改造的。

    王逸他们醒来说了会儿话,就各自回家去,每个人都很忙,尤其是刘胜,往日最懒惰的家伙现在时间根本不够用的,整天泡图书馆查资料,还去大学蹭课。

    杨蕴秋直接找李子峰,让他先带着参观了一下只属于地下三楼的武器实验室,当然,不只是为了他观赏枪支的兴趣,更主要的还是杨蕴秋打算为李子峰的人打造专门的武器。

    设计图已经出来了。

    除了特制的防护服之外,再配备特殊的子弹,特殊的祛除煞气的药水。

    有一些被煞气侵染的人,会出现各种奇怪的状况,杨蕴秋就见过有人变成宛如行尸走肉的东西,没有痛觉,命中了要害也好半天都不肯死,反正挺麻烦的。

    李子峰试过他制作出来的一套样品,不觉笑了:“使用又简单,又方便,都用不着培训……哎,我本来还以为你们修士的法器会很复杂。”

    杨蕴秋嘴角抽了抽。又不是让那些人去诛杀邪魔,现在对付的,说白了都是普通人,连修士都不是,怎么可能用得到法器?

    这家伙以为法器很容易制作不成?

    这还是他第一次来地下三楼参观,就在市局的白色大楼下面,平时探员也都是用警察的身份出现,不过,只隔着一层地面,就像是两个世界。

    这地方显然有杨静亭的手笔,头顶上星光灿烂,彷如装饰品,就和杨蕴秋在已经属于自己的未来基地内,看过的阵图一样。

    他分析了一下,这些阵图虽然并不复杂,却也高明,它们运转正常,按照一般的理论推测,便是直接有一颗核弹轰顶,地下三楼也会安然无恙。

    “我在殷朝建立的基地,将来至少也要有这个水平。”

    杨蕴秋啧啧称奇。

    不过,实验室到没什么看头,也就制作武器的那几个,还有那么点儿意思,看过之后,也就觉得很寻常了。

    现在他积攒的那些材料实验室必备的设备,都比他们的这些‘破烂儿’要好用很多。

    杨蕴秋匆匆忙忙去上课,娃娃搜集了一堆资料,谁都没有工夫理会旁的事,连王逸他们说,好像那个‘中亚咨询’涉及诈骗,已经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他也没太放在心上。

    课程结束,杨蕴秋收拾东西打算回殷朝去,刚离开教学楼,杨黛黛被薛乔推了一把,蹭一下,窜到他身前。

    “嗯?同学?”

    杨黛黛脸上有些红,却是大大方方地笑了笑:“三天后是我的生日,不知道你有没有时间来参加我的生日宴……材料学院几个班的同学大部分都会去。”

    杨蕴秋一怔,随机点头:“好,我有时间便去。”

    娃娃跳出来笑道:“这小姑娘不会想泡你吧?”

第五十五章 基地

    奈何杨黛黛小丫头自幼家教甚严,就是想勾搭男人也不会,能主动过来和他说句话,已经万分难得,杨蕴秋可看不出这丫头的心思。

    李子峰听说他想制枪,没敢带他去国内的兵工厂,到是地下三楼也有人喜欢玩这些,跟手工作坊差不多,让他进去转了一圈,还试着自己制造了一支,特别俗气的AK47,实在是再容易不过,要是不精益求精,杨蕴秋来做,用自己的实验台,炼金法阵,三分钟就能完成。

    至于子弹生产线,到是有一点儿麻烦,到了殷朝之后,还需要花费精力和时间合成火药材料,不过,娃娃已经探测过,需要用到的东西温山都有,那是一座宝山,矿产资源丰富,硝石也不难找,如果杨蕴秋不是打算大规模战争,只是为了自保,他完成基地建设,配备武器,训练人手,三个月到半年,也就差不多足够了。

    由着娃娃在李子峰的授权下,搜集了一大堆不公开的资料,两个人返回殷朝,第一时间就带着人前往温山。

    陈菊娘让杨蕴秋可以随意支使家里的下人,奈何家里面大大小小,老老少少,包括厨子加起来,也就二十多人。

    家丁小厮有六个,杨蕴秋挑了个前年卖身进来的流民,姓周,叫周大力。虽然是流民,不过性格憨厚,身体强壮,往日对孙兆明这个少爷始终毕恭毕敬,很是懂规矩,即便大字不识一个,但能活着逃荒到泉州,本身就算见多识广,意志坚强的,完全可以收为己用。

    带上周大力,再带上二丫,其他人一概不用,杨蕴秋和陈菊娘说,最近觉得身体好一点儿,要去温山探探路,便出了门。

    温山上虽然多野兽,寻常人不敢进,但陈菊娘又没去过,她其实根本不很清楚,也是觉得最近孙家主宅那边暗潮汹涌,乱七八糟的事儿一大堆,明哥儿避开也好,最最要紧,还是陈菊娘此人的心性凉薄,一直认为儿孙的命,儿孙自己把握,想走什么路,只要不是歪到死路上去,她都不会阻止,明哥儿近日的作为,她看在眼里,已经认同这是一个大人,能为自己的人生负责。

    时光匆匆,转眼一月过去。

    天上已经开始落雪,今年的冬天来得更早了些许。

    二丫和周大力肩并肩坐在光洁如玉的地板上,细细地编造藤蔓,织成帘子,二丫随手拿起旁边石台上的玻璃杯,喝了一口泉水,抹了把额头的汗渍,叹道:“我做梦也没有想过,今年的冬天能这么好过。”

    以前每逢冬日,二丫的手脚都会干裂,疼的要命,今年却呆在温暖如春的房间里,什么粗重的活儿都不用做。

    一个月前的荒山,如今已经大变样,隐藏在树林间的是石头打造而成的房子,绵延开去,差不多有百十间,外表雕刻了精细的花纹,每一间房间,都和山石洞穴很好地契合在一起,鬼斧天成,明明是一个月前一夜之间出现,偏偏像经历过千年的风霜,威严厚重。

    周大力的目中尚且带着几分惶恐,要不是他亲眼看到自己的少爷,在地上,墙上,撒了一层不知名的粉末,又用刻刀和笔墨,画了一大堆复杂的线条,摆放了几块儿破石头,然后一夜之间,山石扭曲,自己长出了房子,打死他,他都不会相信眼前这一切都是真的。

    现在周大力和二丫对孙兆明绝对忠心耿耿,尊敬有加,甚至是带着浓重的敬畏,杨蕴秋没有装神弄鬼的意思,可他的所作所为,落在周大力和二丫眼中,就是神仙手段。

    杨蕴秋如果会读心术,肯定会看到周大力现在把他当成神话传说中那种下凡历劫的天神,过去懵懂无知,那是还没有开窍,如今一开窍,元神归位,当然就变得神通广大起来。

    仔细想,似乎周大力的想法还有那么几分道理。

    杨蕴秋下降至孙兆明的身体里,有那么一点儿元神归位的意思,只可惜,不是原来的孙兆明,他到的时候,那位小少爷已然死去。

    基地的主体建筑都是杨蕴秋自己完成的,主要也是不放心交给别人动手,以后他的那些学生来到殷朝,此地就是后方基地,也是安全保障。

    不过,里面的家居摆设目前还没有弄齐全,只安装了几个大型暖炉,把所有的房间都烘烤的热气腾腾,在最深处的静室里绘制了聚灵阵,外面设置几个简单的陷阱,他打算慢慢进行,让整个基地的环境更接近现代。

    杨蕴秋自己对生活条件要求不高,小时候苦惯了,在农村也呆得很习惯,却依旧不得不承认,论生活的舒适度,还是地球上二十一世纪的家居环境值得学习。

    二十一世纪的简装修,其实挺容易,并不算难,布艺沙发,玻璃茶几,吧台,冰箱,冰柜,暖炉,浴室,他自己动手,好完成的直接仿造,不容易做的,就用法阵代替,反正这么点儿事儿,消耗的能量可以忽略不计。

    娃娃还专门开辟了一家影音娱乐室,自己充当放音机,在逛街的墙壁上投放电视电影,偶尔还玩玩单机游戏。

    如果等到殷朝自己人多起来,说不定还能联网玩游戏。

    杨蕴秋的日子如此滋润,王逸他们都眼红的不得了,只是不敢抗议而已,到是杨蕴秋觉得那三个做的不错,比他想象中进展更顺利些,干脆提前开通了他们手环上的权限,可以分享一部分娃娃的资料库。

    王逸总算不用拼命背诵那些古文,背到吐血。

    刘胜也能直接搜集二十一世纪的医书和药方,看病方便多了。

    只有高铭拿到权限也没大用,他现在在益州一家武馆当学徒,拜了一个挺不错的师父,他师父还挺疼爱他,看样子是把他当关门弟子看待了。

    想想也正常,高铭这样的老实人,放在二十一世纪不讨人喜欢,在殷朝却是很吃香的,而且殷朝的读书人不喜欢习武,他这样和武人比够斯文,又没有文人的酸腐,性情温厚,尊师重道,天分又好的不得了的徒弟,哪个师父会不喜欢?

    杨蕴秋这么一折腾,到是钱又不够用了。

    他还想招收一下人手,偌大一个基地,只有小猫三两只,也未免太无趣,买人可能用不了多少钱,养出忠心耿耿的手下,却是要用钱的。

    娃娃提议干脆用龙皮契约,杨蕴秋一语驳回。

    龙皮契约一张要多少钱?一千个下人也不够换,他在延国,又没有饲养飞龙群,就是自己制作契约,龙皮也要买的。

    于是又抽空写了一本《仗剑江湖载酒行》。

    还是特别俗气的名字,不过,这一次用的是很高冷,很文艺的文笔,唯美忧伤,又浩然大气,杨蕴秋自己看了,都觉得他被自己的文字所感动。

    娃娃还提议在文字的排列中用上迷幻术,直接冲击人的神魂,杨蕴秋想了想,到也无所谓,他那个游戏——《世界》,其实也用了些同样的招数,只是让人潜意识地感觉到里面要表达的思想而已,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手段。

    这本书卖的比《狄仁杰》还要好,谁让‘天知先生’此时已经不是没有名气的新人。

    杨蕴秋痛痛快快地忙他的基地,孙家那位知府大人,却不知不觉间注意到了他。

    是陈菊娘的‘功劳’。

    虽然最近孙兆阳的婚事,才是孙家最重要的事情,孙知府所有的精神都搁在自己的嫡长子身上,一个月,只到陈菊娘这儿来了一回。

    不过,陈菊娘的功力实在非同小可,愣是引着孙知府看见儿子练字用的纸张。

    孙知府一见杨蕴秋的字,那是一幅草书,字迹连绵不绝,潇洒肆意,华丽无比,心下顿时大惊,不觉惊艳。

    几乎不敢相信这是自己十二岁的儿子写的。

    不过,那纸张他看得清楚,就是给自家子弟用的那种,质量不佳,初开蒙的学童拿来练着玩,很是便宜,还正反两面都写得密密麻麻,显然十分节约,如果不是杨蕴秋,绝不可能有别人这般写字,再加上地上,桌子上,堆积成山,他也只能相信,原来不光是长子天分极高,他从没有放在眼中的次子,也有着出类拔萃的天赋。

    孙知府抚须而笑,不免得意:“好,好,明哥儿字写得好,可不能耽误了,等过一阵子,阳哥儿的事儿忙完,我给他找个好先生,磨练几年。”

    如果能写一笔好字,画一手好画,就算不能考中科举为官,当个风流名士,对孙家来说,一样是喜事一桩。

    孙知府已经浮想联翩,想到了两个儿子互帮互助,把孙家发扬光大的情形。

第五十六章 归宗

    杨蕴秋带着二丫和周大力回到家,居然难得遇上了十二年都没见过几面的便宜‘父亲’。

    说实话,杨蕴秋觉得,幸好殷朝不流行跪礼,除了祭拜祖宗天地,或者是比较严肃正式的场合拜见君主之外,其他的时候都不行跪拜之礼,否则他一下子多了这么多的长辈,他非得腻歪死不可。

    恭恭敬敬地给孙知府行礼,孙知府上下打量了下儿子,见他生得像他的母亲,五官端正秀气,气度不凡,满身书香,心下满意。

    “好,好,明哥儿要好好读书,来,一起用膳。”

    杨蕴秋很顺从地坐下,三个人一起吃饭,吃过一顿漫长的不可思议的饭,天都漆黑了,孙知府自然也没走,留下和陈菊娘腻歪了一晚上,第二天一大早,走的时候还恋恋不舍。

    当然,主要是舍不得这里上好的伙食。

    自从杨蕴秋过来,首先先调教了二丫的厨艺,又调教了厨娘。

    后来借口山上有温泉,还种出了很多青菜,就是担心冬天没有青菜吃,对身体不好。

    他别的都能将就,可现在这具身体需要食补,饮食必须精细,在吃上面,不能马虎,殷朝在饭菜上太过简陋,所有的做饭手段加起来,只有煮和烤而已,菜也放在锅里煮,肉也放在锅中煮,调料只有盐,还是粗盐,做出来的东西,连猪都不乐意吃。

    杨蕴秋刚来的时候,不了解情况,吃点儿这里的饭菜,就当尝尝鲜,好歹还算清淡可口,但一直吃下去,他可受不了。

    当初为了教厨子做饭,二丫还被吓得面色如土,所谓君子远庖厨,这个时代的读书人是绝对不肯接近厨房的。

    好在陈菊娘并非迂腐之人,才没有惩罚二丫他们那帮下人。

    等吃到杨蕴秋做出来的饭菜,二丫也不说不许少爷进厨房的话了,到底是小丫头,嘴巴馋的很,再等到杨蕴秋去山上采集到一些野生的调料,饭菜的味道越来越美味,二丫就恨不得一天就把自家少爷做菜做饭的法子学到手,整天泡在厨房和人家正经的厨娘争夺锅铲。

    也幸亏她积极,没几日就让杨蕴秋从厨房里脱身。

    孙知府家境不错,可在家里,又哪里享受得到这边儿的美食,一顿饭吃得他舒服的不行,忍不住都想赋诗一首,赞叹人间没有,天上才有的美食。

    可以说,口腹之欲乃是人之天性,一个女人,想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他的胃,这句话真是很有道理。

    孙知府回去就给杨蕴秋送来一整套名贵的笔墨纸砚。

    而且隔三差五地要找借口过来一趟,积极频繁到,陈菊娘都担心那位于家的奶奶会因为嫉妒,而买凶杀人了。

    即便如此,她也不会做把孙知府往外赶的事情。

    孙知府甚至提出要真真正正地把陈菊娘接进门,给她个正经的名分,到不是为了陈菊娘,而是为了杨蕴秋。

    外室子的名头实在不好听,容易让人看不起,既然杨蕴秋有出息,他当然愿意给儿子铺路,孙家不是什么大世家,就是土鳖,暴发户,孙知府的父亲那一代,这才开始发迹,家里有出息的子弟真是不多,现在拿得出手的,也就是孙知府的嫡长子孙兆阳,如今再多一个,没人会不乐意。

    陈菊娘也没拿架子,别说什么在外面自由,进了那个家,还得给正室夫人磕头请安,被拿捏着过日子,在外面是自由,可她要是没个男人,没个名分,将来孙知府死了,她就什么都捞不着,再说,一个女人没有家,没有丈夫,死了都是孤魂野鬼,地府不收。

    这个时代的人,本就相信这些东西。

    杨蕴秋不管原主父母的事,要是他总纠结这些,估计都要为自己是个私生子而烦恼,为自己的‘母亲’不要名声,抢了别人的男人而烦恼,那烦恼的事情也未免太多,他挑选这具身体之前,就已经很冷静考量过会遇见的麻烦,和能得到的便利,反复比较,这才选中。

    也不知道孙知府是怎么和他夫人说的,反正就定下过年的时候,接陈菊娘进门,还要把孙兆明写入族谱。

    杨蕴秋大概猜测,可能是于夫人觉得,丈夫在外面养个外室,养一个私生子,对名声不大好,可能影响阳哥儿的姻缘,这才答应下,再加上孙知府的母亲还在,老太太总不会为难自己的儿子,以前孙知府不提,她只能当不知道,如今提了,自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再说,孙兆明好歹是孙家的血脉,老太太不会不喜欢多子多福。

    开祠堂是件很麻烦的事,不过,麻烦的不是杨蕴秋,他就等着最后去祠堂拜一拜,见过族长,再去见过于夫人,和家里的三个兄弟互相拜见,大家改口称呼他二少爷,后面还有两个庶子,排名依次后推,就完事儿了。

    折腾完,临到过年前,陈菊娘和杨蕴秋终于带着下人搬进了孙家的主宅,于夫人面上做的不错,给陈菊娘拨了个不小的院子住,还比照另外两个庶子的例子,把杨蕴秋也安排到前院的素馨园。

    孙家的主宅给杨蕴秋的印象并不好,总觉得太沉闷,不过,素馨园有一个小角门,直接和街面相连,进出方便,杨蕴秋心里明白,这大概是于夫人担心他带坏了她的亲儿子,所以才远远地安排他住下,不过,她是什么心思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杨蕴秋自己方便。

    进了孙家,他到离李珊珊更近了。

    那姑娘也过来了一阵子,虽然附身的人是深闺弱女,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但变化却十分显著,以前她很少主动和别人说话,现在却会用通讯器联系杨蕴秋报平安。

    他心里明白,离开地球熟悉的环境,确实让李珊珊觉得轻松许多,有时候,换一个环境,换一个身份,真是很重要,更好的是,她得到了原主那个叫尹喜平的女孩子的记忆,原主是个身体不好,性子却活泼可爱,向往外面广阔天空的女孩儿,哪怕只是得到了这份记忆,对李珊珊也会有影响。

    如今两个人住在同一个人家,偶尔早晨去长辈那儿请安,还能碰上。

    每逢此时,李珊珊都会认认真真地给杨蕴秋行礼表示感谢,孙家的下人都十分惊奇,连二丫心下都犯嘀咕,不明白这位表小姐怎么对自家少爷如此客气,要知道,这位表小姐的身份并不低,人家是官家千金,她家少爷只是个不起眼的庶子而已,双方完全不应该有交集。

    好在李珊珊没有其它的动作,时间长了,大家也就都慢慢习惯,只当杨蕴秋投了表小姐的眼缘。

    除了这些鸡毛蒜皮的琐事,搬入孙家,杨蕴秋还添加了一项任务,就是去家学里读书。

    不过,所谓的家学就有一个糊涂的老举人教书,孙家的少爷们也就在里面混日子,人家孙兆阳是不去的,家里给他请的先生就有一大群,他的课程属于精英教育,家学的大众教育,根本不适合人家那样的天才。

    身为庶子,杨蕴秋当然没那种待遇,自己老老实实地去上课,再过一阵子,他表现的不错的话,或许孙知府会专门给他请个先生来教导教导。

    家学里的课程很简单,耽误不了杨蕴秋其他的差事,不过,却挺有用,那个糊涂先生就姓胡,好歹是个举人,教书之余,时常喜欢唠叨科举的事儿。

    杨蕴秋以前可没参加过科举,就算背书难不倒他,写时文也难不倒他,有个懂行的人教教科举的门道,他当然乐意,每逢上课,他就带点儿零食瓜果,或者下酒的小菜,闲暇时给胡先生送去,两个人聊聊天,小酌一杯。

    别说,胡先生还真挺喜欢他,他写得一手好文章,字也不错,长得符合本朝的审美,也许将来真能金榜题名,胡先生老了,没有什么奔头,只想着安安分分地在孙家的家学里养老,可要是一个秀才举人都教不出来,怕是孙知府也不会高兴,既然杨蕴秋有天分,他也不介意当真上上心,没事儿就给他开开小灶,还托自己的同窗,弄到些往年科举的题目,让杨蕴秋做。

    过去杨蕴秋读的那些小说里,大家族子弟之间互相攻讦,互相陷害,只为争宠等等奇葩事件,他一样也没遇上,最应该看他们这几个庶子不顺眼的嫡长子,甚至连面都只是新年的时候,正经见过一回,话不到三句半,连对方是圆还是扁都没看清,估计走到大街上,一准儿认不出人。

    他猜测,大概这位知名的风流才子,是真的有意求公主,如今特别活跃,只要是有名望的人举行的文会,他都要参加,时常有极好的诗词传出,拼命刷名气,今年就要参加童子试。

    孙兆阳忙成这般,自然是没精力关注一个庶出的弟弟的。

    胡先生也觉得杨蕴秋现在的水平,参加童子试考取个生员的资格,来年参加乡试,过了没问题,拿不拿得到好名次就另说,至于会试,把握不大。

    他也不以为意,此时的注意力都没放在科举上——刘胜提到的,那个卫王终于要‘驾临’泉州,他等得都不耐烦,差点儿以为刘胜的消息错误。

第五十七章 进山

    从一个月前,杨蕴秋就每天闲来无事,便制作几个‘灵力摄像头’,差不多都安置在温山能走人的地方。不说遍及各地,也罕有死角。

    如今娃娃能轻松惬意地监视整座温山,还不耽误他玩游戏。

    至于那位隐居的‘神医’,杨蕴秋到没和他多熟悉,就是有一次‘神医’出来采药,碰上大雨,杨蕴秋收容了他一夜。

    总之,勉强算是点头之交。

    当然,那场大雨不是杨蕴秋弄的,他还没有招风唤雨的本事,不过,‘神医’能顺顺利利地穿过各种屏障,找到他家门口,当然不可能是意外。

    说是神医,其实在他看,就是个性格很平常的老头,也许是医术还不错的医生,可半点儿都不神秘,之所以不肯离开温山,不过是为了温山天然成长的上好药材罢了。

    人生七十古来稀,他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子,孤家寡人一个,唯一的爱好就是制药,自然是得找个有药材天然生长的山林隐居养老。

    杨蕴秋本人并不精通炼药,可他父亲却是高手,杨静亭留下的荒种引子渐渐地和他的神魂融合,得到的信息也越来越多,无数更贴近古代的药方典籍在他的记忆中浮现,不似从娃娃那儿得到的未来的药方那般冷僻,用的药材的名称,寻常医生也认识。

    他干脆把一些无需修士们的手段,也能制成的药方,都整理出来,随口透露出一点儿给那位神医,立时就让他大感兴趣,吸引得他时常跑到这边儿溜达,双方自然而然就接上了头。

    其实,和这个神医结交,最后也不一定用得上,不过未雨绸缪罢了。

    时间飞逝,杨蕴秋在孙家也呆熟了,他手头有钱,出手大方,除了于夫人和她那帮亲信,他敬而远之之外,家里其他人他处都挺亲近。

    孙知府的幕僚师爷,书童小厮,和他的关系至少算不坏。

    很明显,孙知府也还算看重这个儿子,肯定不能和嫡长子比,但也能比得上另外两个从小养在身边的庶子了。

    李珊珊和他的关系,也稍微亲近了一点儿。

    这日,一大早就落了雪。

    天光微亮,李珊珊从榻上起身,推开窗户,就看见白茫茫一片,不觉倚在窗前出神。

    侍候她的丫头紫云赶紧过来替她披上大氅,笑道:“小姐仔细些,若是受了寒可怎么好。您要是想赏雪,不如去二少爷的温泉庄子走一走?”

    李珊珊一向冷漠的脸上也不觉露出一抹笑。

    这阵子她身边的小丫头都让老师给收买了,和孙家的其他人相比,紫云明显更喜欢杨蕴秋,甚至不能说是喜欢,都到了崇拜的地步。

    紫云是李珊珊,也就是尹喜平的父亲调教出来的忠仆,一心都挂在李珊珊身上,生死荣辱都由主人决定,绝对忠心耿耿,杨蕴秋和李珊珊的事儿,也就没特意瞒着她,她自然知道天知先生是孙家的二少爷,还知道二少爷拜了一位隐居的老神仙当师父,现在他师父云游四海去,神仙隐居的府邸,便暂时交给二少爷看守。

    二丫和紫云很合得来,只是一个以为自家少爷就是神仙,一个以为二少爷是神仙弟子,两个丫头没事儿就凑在一起刺绣说话,就算不能说自己心中的秘密,但和一个知道同一个秘密的人相交,感情自然会好一些。

    李珊珊还恋恋不舍地盯着窗外,紫云已经拖着她坐下,把窗户关了,小丫头耷拉着脸,很不高兴,扶着自家主子坐好,奉上一杯茶,终于忍不住抱怨:“今天我去替小姐拿颗人参,他们居然只肯给一点儿参须,还说小姐年幼,吃不了那些……那人参可是咱们自家的,小姐来时,老爷可是把整整三十万银子托付给了孙知府。”

    “哼,小姐和大少爷的婚约还未成,就把咱们家的家财当成他们自家的,那也无所谓,可您看看现在,满院子的下人都说小姐命硬,克死了父母兄弟,这不是把小姐往死路上逼?”

    “噤声,行了,别唠叨,等会儿让二少爷带咱们去庄子上泡泡温泉。”

    紫云这才高兴。

    以前的尹喜平是挺看重这份婚约,可李珊珊在这个下层位面,却没打算嫁人。

    说起来,杨蕴秋和李珊珊走得近了,恐怕还有孙知府的意思在,孙知府并不是个小人,只是不够君子,他和尹家有婚约,如今他想毁约,但如果李珊珊还是嫁进孙家,不是嫡长子,而是杨蕴秋,岂非两全其美,虽说嫡出的女儿嫁给庶子不合适,但他能把杨蕴秋记在妻子的名下,若是李珊珊自己还愿意,那就再完美不过。

    嫁人的问题,杨蕴秋也有考虑过,不只是为了李珊珊,以后陆陆续续还会有女学生过来,这还真是个问题,当然,有些女生在这边嫁人什么的,完全没压力,还会觉得很稀奇,但也有的接受不了,男学生们,大部分估计都希望能享受一下左拥右抱的美好感觉。

    至少王逸现在就和他们村里的村花勾搭上了。

    他想,要不然就让长留的,又不愿意嫁人的女学生嫁给男同学,只装装样子,要不然就去道观,尼姑庵出家,这种事儿,全凭各人心意,真受不住,大不了脱身离开,让学生们下降,本是为了锻炼他们的心性,杨蕴秋可不能事事做主。

    李珊珊让紫云给二丫送了个信儿,杨蕴秋回来就和孙知府说,要带表妹去温泉庄子上住几日,孙知府果然一口答应,只让带齐了护院下人。

    杨蕴秋选择的道路十分好走,连马车都能上去,一座人迹罕至的温山,居然也多了几分人气。

    到了山上,孙家一干人等都被安置在新建成的温泉庄子里,由着家丁护院自去泡温泉也可,骑马打猎也行。

    杨蕴秋就带着自己人,沿着密道小径,直奔基地而去。

    基地里那世间绝对没有,天上也不知道有没有各种神奇器物,李珊珊不奇怪,反正连穿梭时空都做到了,杨蕴秋把先进点儿的‘电脑’‘投影仪’等等电器弄过来,又有什么新鲜?紫云和二丫却到现在还是适应不了。

    两个丫头夜里激动的睡不着觉,大半夜的抱着杨蕴秋送的各种古装电视剧光盘不撒手。

    杨蕴秋也由着她们,这日却叮嘱了句:“最近几日可能会有客到,你们警醒些。”

    天光渐渐昏暗,夜晚来临。

    穆长生蹲在雪堆里,牙齿咯吱咯吱地响个不停,身上的锦衣里外都湿透又冻住,一触之下,硬邦邦僵直,连活动都困难。

    就在穆长生觉得自己的手脚都开始变得麻木无知觉,甚至想着自己这一次,恐怕真要折在此地时,前方终于出现了个灰扑扑的人影。

    是老管家穆应。

    “穆叔,怎么样?前面……到底有没有出路?”

    其实也难怪穆长生焦虑,他们护卫主子进了山,走的万分艰难,此地地势陡峭,山林茂密,早听说温山是当地一怪,不容易走,他们来得着急,小主人的病不能耽误,居然忘了寻一个向导,明明都是经常在野外厮混的能人,偏偏进了山就分不清,东西南北,尤其是今日,不知道是不是撞了邪,居然莫名其妙就迷了路,他们在这一片,已经来来回回兜圈子,兜了二十几次。

    他们折在此处不要紧,可主子和少主要是有所损伤,那可如何是好?

    穆应摇摇头,穆长生脸色也黯淡下来。

    “先和主子会和,也许等天亮……”

    穆应闭口不言,他们就是从天亮走到天黑,一直走不出去,等到天亮又有什么用。他甚至隐隐约约在怀疑,他们莫不是遇上了鬼打墙之类的奇事。

    两个人沉默地返回安置王爷的营地,一眼看去,却见王爷正站在马车前,似是与一个小姑娘在说话,穆应连忙走过去,就听那小姑娘声音清脆。

    “哎呀,真不能怪我,今天我家主人去访友,护山阵谁敢随便打开,奇了怪了,谁知道会这么巧,法阵开之前你们就跑了进来,这会儿大晚上的,按照规定没法子开启法阵送你们出去,只能等天亮。”

    那小姑娘为难地看了一眼周围这群又累又饿,冻得直打哆嗦,再冻下去,还不知道会死几个的人,皱眉道:“罢了,你们先随我回去,我问问周大,看能不能让你们借宿一晚,等明天再送你们出去……如何?”

    还能如何,除非他们想冻死,否则只能听这小姑娘的。

    小姑娘领着一群人漫不经心地走,困了他们一整日的山头,似乎一下子乖顺许多,没片刻,便走出了山林。

    “今天我们家表小姐也在家里留宿,你们千万小心,别冲撞了她才好。”小姑娘一路上叽叽喳喳,虽然容貌寻常,却十分活泼可爱,到让穆应心里安稳了一些,扭头看自家王爷主子,卫王殿下面上不显,眉宇间的愁绪却也少了几分。

第五十八章 借宿

    穆长生护着卫王一行人等,跟在二丫身后,穿过一条隐藏在丛林山间的小径,一路上北风呼啸,雪花翻飞,冻得他连脑子都木了,又饿的厉害。

    他们主仆一行人,带着十六个侍卫,都是好手,可进山的时候根本行不了马车,大家轮番用抬着王爷和小主子,走到如今,都累得够呛。

    夜里的风雪很大,白茫茫的照的人眼花。

    就在穆长生觉得自己都快虚脱的时候,前方终于隐隐约约浮现出一丝亮光来。

    穆应蹙眉,小心地打了几个手势,周围的侍卫立时戒备。

    穆长生心中也至犯嘀咕。

    怪不得他,今天碰上的事情,实在过于邪性,先是碰到‘鬼打墙’,又出来一个漂亮的小姑娘。

    穆长生的视线在那小姑娘单薄的衣裙上面打了个转儿,那是一身十分华丽的红色长裙,稍稍露出一抹香肩,也不知是什么料子,在雪光下闪烁着星星光彩,小姑娘的年纪虽然小,头上的发饰却精致异常,尤其是眉心处缀着一颗六棱形的红色宝石,打磨的很光润,还雕刻上细细的花纹,这么硬的宝石,却能雕出细致的纹路,只此一点儿,就价值不菲。

    “穆叔,那姑娘穿的,可够单薄的。”穆长生说这句话时,都怀疑自己的牙齿格格作响。

    穆应不着痕迹地点头,心下也起疑,这小姑娘年纪轻轻,脚步虚浮,显然没功夫在身,偏偏冰天雪地里只穿了件薄裙,却不觉得冷,额头还香汗淋淋。

    ……冰天雪地不怕冷的,莫不是什么山精鬼魅之流?

    又往前周了一段儿,眼前大放光明。

    二丫笑着回头招呼:“马上到了,就在前面。”

    穆长生顿时觉得背脊发寒,在这样漆黑的夜幕下,居然远远地能看到一处比月光明亮不知多少倍的灯火,事有反常,着实让人不安。

    旁边的卫王,显然也不似他表现出来的镇定自若,十六个侍卫已经很自然地把他和他儿子护在最安全的位置。

    终于走近,一行人才发现,依山傍水,隐藏在山石之中的,居然还真是一座石头做的豪宅。

    首先入目的是两颗‘夜明珠’,就明晃晃地挂在两棵三四米高,一人合抱才能抱住的巨树之上,毫无遮盖,照的石门外宛如白昼,与之相比,门前那两座半人高的玉石制成的貔貅,到不那么显眼。

    宅子乃是石头砌成,和周围的山势融为一体,远望并不显眼,可近处看,却处处觉得精妙,整个宅子浩然大气,古意盎然。

    卫王心下惊叹,就听那姑娘扭头笑道:“你们稍等片刻,我先进去禀过我们表小姐。”

    说完,她便轻轻推开石门走了进去。

    卫王使了个眼色,穆应轻巧地踩着树和山石沿着石头砌成的围墙攀了上去,但只一接触,就猛地一抽手,跌落下来。

    穆长生吓了一跳:“穆叔?”

    穆应皱着眉,没理会他,略有些迟疑,扭头冲卫王低声道:“爷,老奴无能,别看这石头围墙不高,可围墙上面根本无处落脚,上方是三人高的铁网,墙头还密布尖利的铁刺。”

    说着,穆应抬起手,卫王就着夜明珠的光一看,见他的手上鲜血淋漓,顿时大惊失色。

    要知道穆应自幼习武,虽然年过五十,气力不衰,一双铁砂掌更是赫赫有名,一掌劈出,不说开山裂石,拍断一块儿青砖还不算费力,若不是还有这个老家人在身边,他恐怕早就落入贼手,身首异处了,但这会儿穆应这一双手居然受了如此重伤,由此可见,前方的确是险要之地。

    穆长生更是咬牙:“穆叔,要不然咱们……赶紧离开,千万莫要冒险。”

    穆应一抬头,见他整个身体瑟瑟发抖,又看了看天色,再看王爷和小主子,心下叹息,以他们现在的身体状况,若是在山里露宿,恐怕根本吃不消,且还不知会遇到什么危险,何况这里还不知有没有猛兽。

    想到此,他略一沉吟,便道:“老奴刚才一瞬窥视,见里面灯火通明,隐约有犬吠声和歌舞声传来,似是有人在宴饮,而且这宅子装饰精美,并不像什么鬼怪之流,恐怕是有山中高士在此隐居,若我等依礼借宿,想必应该无碍。再者说,有人传言,神医赖木荣在温山隐居,这温山里隐居的高人显然并不多,没准儿此处就是他老人家的府邸,就算不是,或许也会有些线索。”

    这到是真的,若是一座山中居住,说不定就有些交情。

    就在他们还犹豫时,吱呀一声,大门洞开。

    穆长生吓了一跳,穆应本能地一伸手,把王爷护在身后。

    却见门里走出一个壮汉,那壮汉面孔光滑红润,身量笔直,一身衣服是上下两截的,很是怪异,但穆应眼神好,一眼就看出那布料极佳,针脚细密,不是一般绣娘能做出来的衣服。

    虽是成年汉子,可他面上的神色质朴憨厚,让人不知不觉心生亲近,到不是那等凶神恶煞的。

    汉子把两扇门都推开,憨憨一笑:“我们表小姐请各位客人进来歇歇脚,今夜风雪大,实在不能露宿山野。”

    穆应松了口气,肃然拜谢道:“那就打搅了。”

    一行人跨进石门,只相隔数步,却是冰火两重天,石门之内,热浪扑面而来,庭院有些粗疏,并不精细,却是百花盛开。

    汉子指了指东面一个石洞,道:“表小姐就住在那边儿的听雪居,里面都是女眷,各位客人还请往这边走,听涛居没人住过,有些简陋,还请不要介意。”

    穆应急忙道:“能借贵宝地栖身,已经千恩万谢了,还请不要客气。”

    他年纪毕竟大,还能稳住心神,卫王乃是天潢贵胄,见多识广,皇家庄园里的匠人,也能让花卉冬日盛放,到也不至于吃惊过甚。

    可穆长生早就张口结舌,脸上就差明晃晃写上惊讶二字。大冬天的,院子里还有蝴蝶蜻蜓飞舞,就像是春日一般,且每走三步,就有一个‘夜明珠’,弄得这种传说中的宝贝到像砂石一般寻常了。

    等到按照主人家的指引,分别进入,进入屋子,穆长生已然吃惊不过来,这屋子里自然也是热气腾腾,大家不得不脱了几件衣服,平平整整的大块儿琉璃做成的桌子,椅子一坐上去,软绵绵的如在云端,地上也不知铺的是什么,光鉴照人。

    至于屋顶上星罗密布的‘夜明珠’,真的只能当寻常照明工具看待。

    穆应先进内室仔仔细细检查了一遍,出来点点头示意并没有什么危险之处,但是,一时间他还不想随意让王爷和小主子住进去,只先把小主子搁在那软乎乎的椅子上面,虽然觉得在别人家警戒不大礼貌,不过,外面还是有两个侍卫守夜。

    卫王摸了摸儿子略有些发热的额头,叹道:“华儿累坏了。”

    孩子才五岁,千里奔波,风尘露宿,终于来到温山,他和王妃只有华儿一个儿子,就是付出再大的代价,他也要救这个孩子。

    房间里除了穆长生还四处张望,卫王和穆应都沉默下来,实在不知前路如何。

    不多时,二丫过来敲门。

    穆长生连忙走过去打开,就见二丫托着个大大的木托盘进屋:“抱歉,抱歉,天色晚了,只能做了点儿简单的面食,诸位将就用吧。”

    说着,把托盘搁在玻璃茶几上,客气了两句,便转身而去。

    托盘里装了两叠用鸡蛋包着煎好的馒头片儿,还有两碗葱油拌面,又烫了个青菜,拌了一碟子羊肉片,外加皮蛋瘦肉粥。

    杂七杂八的,这些东西明显不该配着吃,可没辙儿,厨房里的吃食没剩下多少,二丫只好很不讲究地全给端了过来。

    卫王他们也没什么好挑剔的,这一路上,好些时候连一碗热饭都吃不上,就靠啃干粮,穆长生先一样夹了几筷子试吃,吃羊肉的时候,本来愁眉苦脸的,没想到羊肉入口,脸上到露出一抹意外,又多吃了两口:“这羊肉不错,一点儿腥味都没有。”

    卫王看了也觉得食欲大振,羊肉片薄的透明,更好的是鲜绿的小青菜,只是烫了烫,清脆可口,大冬天能吃到这个,简直再舒服不过了。

    穆应还叫起小主子,喂他喝肉粥,小世子一向胃口极小,每次吃饭都让人连哄带骗,才肯略用一用,哪怕出来受了一路的苦,也没改了毛病,这会儿却喝了大半碗的粥,显然是对了胃口。

    穆长生看了,都忍不住想是不是能从这家的主人那儿要份食谱。

    吃完饭,那位自称姓周的汉子又过来带他们去泡了泡澡,本来穆应还想推辞,可卫王早就恨不得把自己身上的皮都刷下一层,最后还是去泡了。

    穆应检查过,居然是引入的活水温泉,也就没有阻止。

    这一夜,一行人虽然努力想提高警惕,可环境太舒服,卫王和小世子都睡了个好觉,连穆应都稍微迷糊了一会儿。

第五十九章 蟒蛇

    第二日清晨,阳光透入,外面忽然传来一阵喧闹声,卫王猛地睁开眼。

    穆应扑过来把自家王爷护在身后,穆长生连忙去开了一条门缝查看,这一看,却是目瞪口呆。

    一条漆黑的蟒蛇,头上已经生出龙角,居然在院子里领空盘旋,吞云吐雾,一声长吟,吓得穆长生扑通一下,坐在地上。

    卫王脸色煞白地看过去,就见一个一袭青衣,也就十一二岁的少年郎,袖子一张,那条蟒蛇就钻入他的袖子不见了踪影。

    “怎么……回事儿?”

    穆长生哆哆嗦嗦地问。

    就见那少年走到一个金属的台子前面,从上面拿下一颗水晶,皱眉瞪了在旁边看热闹的二丫一眼,叱道:“胡闹什么,我都说过,不许把娱乐室的操作台搬出来,以后再闹,仔细我关你禁闭。”

    二丫一缩脑袋,吐吐舌头,再不敢说话。

    杨蕴秋也是哭笑不得,当初二丫看到宛如真实的虚拟游戏时,被吓得做了整整三天噩梦,他都差点儿禁止娃娃玩游戏了,没想到,杨蕴秋当着她的面又操作了几回,还让她试了试,这小丫头却有成瘾的迹象,每天只要只要有时间,都会抽空儿玩上几次。

    一转头,看四下挤满了脸色青白的客人。

    杨蕴秋失笑——这种威慑手段用来对付皇族,也不知是起到正面效果,还是反面效果,不过都一样,要是正面效果最好,若是反面效果,嗯,造反也是一种人生经历。

    无论什么效果,以他观察到的,这位卫王殿下的人品来说,至少短时间之内,是绝对可以和平共处的。

    卫王的性子,无论是假装还是真的,都有些绵软,缺少几分皇家该有的霸气,性子更是和善,所以卫王即便并不很得兄长的宠爱,家里的忠仆也多。

    “刚刚……刚才……”

    “抱歉,我家丫头的游戏,惊吓到客人了,不知客人昨夜休息的如何,昨夜我访友未归,怠慢了客人,还请多多担待。”

    “不,担待,一定担待,不是……”

    穆长生都给吓得语无伦次,从屋子里出来的那十六个侍卫,都低头护脸,觉得丢人至极,你就算害怕,好歹藏着掖着点儿,哪有上赶着表现丢人现眼的。

    还是卫王看不下去,抱着睁着一双大眼睛,颇为好奇的小世子走出去笑道:“您客气了,是我们做了不速之客,该请主人家担待才是。”

    他脸上带了点儿为难,不时用眼角扫杨蕴秋的衣袖。

    穆应也不敢让他靠得太近。

    杨蕴秋知道他们好奇,却不会去特意解释,这种东西,本来也是解释不清楚的,他随便和一个经常上网的现代人说一句虚拟实景游戏,对方不懂原理,也能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和这些古人能怎么解释,他干脆什么都不说,只道:“既然客人已然起身,就让二丫领诸位去洗漱,略用早膳,在下先去换身衣服,再来待客。”

    “您忙。”

    卫王的目光闪了闪,目送杨蕴秋的背影消失,就见那叫二丫的漂亮小姑娘很不好意思地走过来:“真是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就是想放出阿黑来瞧瞧,没想到它今天脾气这么大……以前少爷和它玩游戏,它都是很顺从听话,不从墙里跑出来的。”

    她不解释还好,这一解释,卫王更把杨蕴秋当成当世高人,甚至还脑补了哪位仙人下凡历劫,变化成凡人,别看外表年轻,指不定有几千几百岁了。

    卫王抱着小世子的手紧了紧,随着二丫去洗漱,这次看见自动流出来的热水,都没惊讶,很淡定地洗了脸。

    至于穆应,早就拐弯抹角地探问杨蕴秋的情况。

    昨天杨蕴秋就交代过,让二丫随意说就行,不用隐瞒,所以二丫也就摆着一张单蠢的脸,半真半假地把她家主子的底细略说了说。

    “我们少爷要为他师父看这座宅子,所以就从温山买了一片地,建起了个温泉庄子,若是客人们下山去泉州,说不定还能看见。”

    卫王听了深觉不可思议,他心目中的高人竟然是泉州知府的庶子,不过转念一想,似乎不论他真是仙人,还是仙人的徒弟,世俗之见的身份都无关紧要,别说是知府的儿子,就算是小乞丐,别人也不敢小觑。

    二丫叽叽喳喳,显然是对自家少爷非常推崇:“我家少爷学问可好了,连孙家家学的先生都说,他来年肯定能中举。”

    原来……还要参加科举,看来这位少年高人是想认认真真在俗世中走一遭,卫王心下高兴,他不怕别人有所求,就怕别人无所求,只要对方有追求的东西,一切事情都可以商量。

    杨蕴秋习惯吃简单的早餐。

    只有一颗煎蛋,一碗白粥,还有些咸菜包子,卫王同样吃得津津有味,对待杨蕴秋,多了几分亲近,少了几分刚才那隐约的戒惧。

    吃了些东西,闲聊几句,卫王发现这位孙家的庶出少爷还真有些才学,并不是他家的小丫头乱说,刚才那番谈话,引经据典,到似是此人已经把经书都吃到了肚子里,还常有惊人的新奇论调,卫王也觉得自己受益良多。

    闲谈片刻,彼此之间的生疏就消弭于无形,卫王才道:“实不相瞒,我等来温山实在是为了求医而来,小儿自幼就罹患恶疾,吾听说神医赖木荣在此处隐居,这才来碰碰运气……孙少爷既然在此居住的时日不短,不知可知道赖神医的居所何在?”

    杨蕴秋挑眉一笑:“原来是为了那个老头,那你要多等两日了,昨天晚上他炼药炸了药炉,就算他的伤药极好,也要两日才能痊愈。”

    卫王怔了怔,心下大喜:“原来,原来孙少爷果然认识赖神医?”

    “住在同一座山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虽然算不上有交情,偶尔也会聚一聚。”杨蕴秋招呼二丫过来收拾碗筷,“公子居然是去找那老头,不如就在我家小住两日,他那地方就是几个木头屋子,除了药房还讲究些,其他住处,根本连遮风挡雨也做不到,你们实在无需过去受罪,等他伤好,我替诸位领路,还请放心,赖老头的心肠不坏,绝对没有推拒病人的可能。”

    卫王一行人面面相觑——江湖传说,赖神医性子古怪,经常只为了看人不顺眼,就不肯医治病人,怎么到了眼前少年口中,这位赖神医到像是医德高尚之辈了。

    ps:今天出门去,这一更少了点儿。

第六十章 准备

    就算赖神医医德高尚,最近一段时间,卫王也见不到他。

    这位不只是受了伤,而且还要闭关炼药,第二日,杨蕴秋写了封信笺,让周大力带过去去探听消息,结果,这小子只拿回来一张黄纸,上面写着若是他介绍的那病人,一只脚没踩入鬼门关,一个月内,都不许来打扰。

    杨蕴秋气得差点儿没带卫王他们过去硬闯——这也太不给面子了。

    还是卫王心下对赖木荣的脾气性情早了解过,着实有些担心,出言相劝,这才罢了。

    主要也是小世子的病拖了这么长时间,到也不差眼下这一个月。

    其实杨蕴秋虽然不通医术,可他擅长望气,到觉得那小世子的身体状态真是不太好,如果不管,或许就是早夭的命,不过,这点儿时间还等得起,他也就没多话。

    在山上又住了几日,杨蕴秋还邀请卫王一起打了一次猎,双方的关系变得亲密了些许,只是杨蕴秋现在才十二岁,借口带李珊珊散心,小住也就罢了,不可能一呆就很长时间,没过两日,李珊珊那边的丫头就来催问什么时候下山。

    山上的世外桃源再好,她们也还是世俗中人,脱离不开红尘人世,不能不懂规矩,更要命的是,李珊珊还是个女孩子。

    卫王一听,主人家可能要下山,干脆也决定到泉州暂住,还想干脆买一套宅院久居,反正他儿子的病,大约也不是一时半刻能治好的,或许要在泉州多呆些日子,像他这样的身份,就是不受皇帝待见,也不会缺钱花,别说随便买一处家宅,买上十处八处的,也没什么问题。

    下了山,杨蕴秋回到孙家继续读书,装孙知府聪颖的儿子。

    卫王却第一时间,把孙家查了个底掉儿,估计祖宗三代都给查了,连孙知府自己都不会有卫王了解自己的家族。

    拿着穆应送来的那一大叠资料,卫王认认真真地看了两遍,蹙眉道:“孙家看着像是个寻常人家,也就是朝中的贵妃,值得关注一二,不过,贵妃的身体不大好,也还是熬日子而已,且她向来贤惠不理事,也影响不到前朝。”

    穆应小声道:“王爷,于家想让孙兆阳娶乐平公主。”

    卫王笑了:“于家也坐不住了……他们家下一代的子孙还是差点儿劲,恐怕连守成都有些困难,也难怪晋阳侯担忧。”

    所谓世家,就是世卿世禄,虽然都说没有千年的王朝,只有千年的世家,但世家也不是那么好做,有一两代没有出彩的子弟撑起门户,就要衰落,泯灭在历史的大潮中。

    于家现在就到了这个危急关头,晋阳侯的几个兄弟,成就都不高,而且非常奇怪,几兄弟都子嗣不丰,还多生女儿,只有三个男孩儿,还个个都体弱多病。

    眼见着千年传承,有可能在自己子孙手上断绝,晋阳侯自然不肯认命。

    当今皇帝只有一个公主,他那些兄弟们要争夺兄长的宠爱,争取未来储君的位置,最好的办法,就是拿小公主来刷好感度,一个女孩子,联姻当然是极为不错的法子。

    可皇帝的儿子不多,兄弟却多到凶残,公主就是那一吃下去,便能凭空增加百年功力的天材地宝,奈何正是因为是个宝贝,才既想吃,又怕烫嘴,万一吞进肚子里,或者哪怕只是露出想吞的模样,惹来其他兄弟的忌惮,被群起而攻之,那就大为不妙。

    于家也清楚这一点儿,他们才想着干脆让孙兆阳娶了公主,孙兆阳还没有功名,偏偏又有才名,身份上不至于特别不合适,却也不显山不露水,更要是的是,孙兆阳出了名的会哄女孩子,只要是女人,就没有不一颗红心捧给他的,他娶公主,必然能哄得乐平公主心心念念都是他。

    于家的外孙,娶了公主,那于家暂时就立于不败之地了,无论是哪位王爷将来继位,对于乐平公主也只能供着,哄着,否则在礼法上便说不过去,靠着公主,于家只要不不犯糊涂,做造反那类大逆不道的事儿,至少也能保一代平安。

    说不定下一代子孙中就有能成器的。

    而且,娶了公主的人姓孙,不姓于,也不至于让于家直接陷入诸位王爷的争锋之中,这一样算是规避风险的举措。

    本来像于家这样的人家,无论他的谋划成或者不成,卫王都不会太在意,但现在出了一个变故——杨蕴秋。

    不得不说,卫王这一行人在温山上受到的冲击很大,那些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一切,尤其是那一条几乎要成龙的蟒蛇,在他心中掀起浩然大波。

    这还是卫王的定力足,若是换成心志薄弱的,还不知会做出何等举动。

    “阿应,我总有一种感觉,孙兆明,这位孙少爷的出现,对我来说,是一个必须抓住的机会。”

    穆应点了点头,忽然道:“孙兆阳原本的未婚妻是益州知府尹如飞的千金,但他们家现在绝口不提婚约之事,孙少爷当时带到山上度假的那位小姐,便是这位尹小姐了,想必二人的关系不错,不知王爷可要插手这桩婚事?”

    卫王略微沉吟,摇了摇头道:“现在还看不出孙少爷对尹小姐是个什么心思,还是别随意插手,以免好心办坏事,再得罪了他才好。”

    万一孙少爷是对那位尹小姐有心,那他随意插手这女孩子的婚约,岂不是让人家心里不痛快。

    别说现在他儿子的病,还要靠人家费心,单就这位少爷本身的价值,便让他的行动,必须小心谨慎。

    “下一次我探探他的口风,如果他当真对尹小姐有意,我们便帮上一把,只当结个善缘,再说,人家为我等引荐名医,咱们合该感谢。”

    …………

    一晃眼,半个月时光飞逝。

    孙家的家学里,这一年到有十几人要参加童子试,还有三个要参加乡试考科举的。

    孙兆阳不用说,孙家对其寄予厚望,这阵子连出去交际的次数都略略减少,甚至还抽空到家学里来,接受胡先生的教导。

    虽然他的先生们很多,但论起对科举的了解,这些人还是比不上只是个举人的胡先生,他参加进士科的考试,有十几次,虽然因为才学和运气确实不足,总是落榜,但经过他的指点,本来勉强的儒生,最后金榜题名的,却有很多。

    若非如此,孙知府也不会特意出一大笔钱让他来自家书院教书并养老。

    别看孙家的家世和豪门世家无法比,可再泉州,也是说一不二的人家,想找个进士当先生都没多大问题。

    孙兆阳一来家学,家学里的气氛就变得有些诡异。

    好些孙家旁系子弟,对着孙兆阳都是一副谄媚的嘴脸,也有性子清高的,似是嫌他风流花心,避之唯恐不及,杨蕴秋却隐约能从这些人眼中看到艳羡来。

    也是,像孙兆阳这般,年少而才高,深受女子欢迎,典型的人生赢家,又怎能让人不嫉妒?

    不过,孙兆阳却是不会在家学里多呆,他来去随意,一到这儿,胡先生就只教导他一个人,把该说的说完,孙兆阳便扭头走人,和书院的学生们说话都不多。

    其实,他也并非总一脸傲气,看着就十分不好相处,相反,这人生了一张好脸,眉目娟秀,像他的母亲,再加上嘴角总是带着笑容,看起来很和气可亲,有时候一皱眉一板脸,也冷淡的别有风情,讨女人的喜欢。

    可是他根本没把家学里这些人放在眼中,人家看他们的目光,和看那些孙家大少爷不用在意的下人,也没什么不同。

    杨蕴秋有一回和他对了眼儿,就觉得这人看了一眼自己,着实让人不舒服,好像他看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他脚下平凡普通的一块儿石头。

    如果他本来就心气高,待什么人都如此也就罢了,恃才傲物的人,纵使让人讨厌,别人也不是不能理解,偏偏大家都见过他待客的样子,那真是言谈有礼,让人如沐春风。

    如此一来,这般明晃晃地摆出我就是瞧不上你,你就是一摊毫无价值的垃圾的模样,自是让人非常难受,拉仇恨的效果杠杠的。

    娃娃都快气疯了:“什么东西!秋哥,这回乡试你给我压他一头,狠狠地踩他的脸,让他好看!”

    杨蕴秋低头审视自己写出来的时文,不搭理闹脾气的娃娃,他都想找娃娃去偷题目,好让自己科举考试顺利过关,若果真如此,就是名次盖过人家,自然是必须得藏着掖着,哪里还有什么资格跑去‘挑衅’?如果老老实实自己考,考出来的名次肯定不会特别高,更不能自曝其短了。

    虽然他觉得,孙兆阳写出来的东西,除了辞藻华丽之外,并无太多可取之处,当然,比起同龄的其他人的文章,还勉强算言之有物的。

    其实,胡先生一直对杨蕴秋的文章赞赏有加,夸奖他进步迅速,不过,他才十二岁而已,先生对他的要求,就是能够很明白地阐述自己的观点即可。

    不过,有时候他的某些观点非常新颖,也很有道理,时不时会让人眼前一亮,胡先生便常常说,“你这文章本是上上等,偏偏这遣词造句,实在让人觉得别扭,再好的文,也嚼之无味了。”

第六十一章 见识

    很正常,杨蕴秋写了十几年的大白话,忽然改变文风,原主没读过什么书,也没正经开蒙,他的记忆都起不到多大的作用,一时半会儿,他要是笔灿莲花,那才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只是胡先生当然不了解情况,总对杨蕴秋有很多不满。

    “你这遣词造句实在应该改改,如此写,本是一篇有风骨的好文章,也写得让人看着难受,实在太糟蹋你的奇思妙想。”

    这也是胡先生开始对杨蕴秋看重起来,要不然,他哪里会如此痛惜?家学里有一大堆连字都写不全的学生在,也没见他教训哪一个。

    胡先生看过杨蕴秋写的功课,又是点头,又是摇头,叹了口气收起来:“好在字不错。”

    考科举的人若是有一手好字,绝对是一项很大的加分项,即使文章中平,字好了,也会让人觉得出彩,碰上喜好书法的考官,说不定人家的手就松一松,给个优等。

    杨蕴秋的童生试胡先生并不上心,肯定是能过的。只看他的面子,看孙家的面子,孙家这群学生也不会连童生试都过不了,只看成绩好坏罢了。

    “今天晚上你随我去移月楼,参加赏雪宴,听说紫云斋也会去,正好带你长长见识,瞧瞧别人是如何赋诗作文的。”

    杨蕴秋哭笑不得,终究不好推辞胡先生的好意。

    他最近修行也仿佛遇到了瓶颈,以前每天都能从荒种中获取一些记忆碎片,融合在形神里,可最近却似乎遇到了一层阻碍,让人心里烦躁,连静心练气都觉得不比以往舒畅,干脆就先放下,融入生活里寻求突破的机会。

    杨蕴秋并不着急,他的前路十分清晰,如今只是在前行的道路上碰到一块儿绊脚石,踢不开便绕开,总能解决。

    他自己并不觉得自己有必要去参加那些文人的聚会,万一若是让他临场赋诗一首,他可真不一定能够作得出来,除非是打油诗,二丫他们却兴高采烈,把家里所有的衣服都翻出来挑挑拣拣:“少爷,咱们山上的那些衣服才漂亮,才衬少爷,可惜没带回家来。”

    杨蕴秋无语,赶紧把小丫头轰走,随便挑了件儿朴素的青色衣袍换上,他现在的身份是孙知府家的庶子,要是穿着打扮比孙兆阳还要出彩,那才麻烦,不过,他换上衣服之后,二丫就不多嘴了,实在是有些人身上的粗布衣服,比起那些锦衣华服,依旧不遑多让。

    二丫满脸赞叹:“我家少爷穿什么都好看。”

    杨蕴秋的衣服饰物从来不多,他也不讲究这些,但在孙家的家学内,却从没有人觉得他衣衫不妥,没办法,这人一站在那儿,人们就再没有心思去关注他穿戴什么。

    泉州本就是钱多人傻的地方,移月楼是泉州最大的青楼,听说是靖王爷的买卖,里面的姑娘个顶个色艺绝佳,尤其是现在的泉州第一美人胭脂姑娘,那是一颦一笑,都让男人神魂颠倒,不可自拔。

    杨蕴秋随着胡先生过去,脑子里琢磨自己新创造出来的一个幻阵构图,面上却丝毫不显,斯文有礼地随着胡先生的介绍,和那些文人才子们打招呼。

    娃娃却兴奋的快要飞起来,不停地拍摄整个移月楼的场景,歌舞声乐,精彩至极,这里侍候的每一个女伎,都是移月楼最好的女伎,全不是庸脂俗粉,能说能唱,能弹琴,能下棋,那些只靠皮肉混饭吃的女人,是不可能混入移月楼这等青楼。

    一群文人都坐在二楼的看台上,楼中热气腾腾,欢歌笑舞,楼外一片冰天雪地,梅花盛放,枝条上还被挂了一些红色的纸片,显然是女伎出去赏梅,偶有所得,便书写下来,与君共赏。

    胡先生把杨蕴秋带在身边,他年纪还小,就不让他多喝酒,却笑道:“挑两个喜欢的女伎,让她们过来侍候。”

    杨蕴秋哑然——他才十二岁而已!这个为老不尊的家伙,带着孩子去喝花酒,也不怕孙知府知道了找他算账。

    胡先生可猜不出他的腹诽,端起酒杯细品一口,还悠哉地道:“你年纪还小,今天见见世面就行了,挑两个乙字牌的,别太腼腆了,小心别人笑话,等再过两年,你也少不了这些应酬,现在不练习,将来就容易露怯。”

    杨蕴秋无语,却还是老老实实地挑了两个顺眼的女伎过来执酒。

    正喝酒,移月楼里歌舞声骤停,便是那些正襟危坐的文人士子,也把头偏了过去,就见看台上隔着重重帷幔,只能见一美好的剪影。

    耳边一静,就听有一女子声音哀愁:“一抔苏婉是耶非,绣口花腮烂舞衣。自古佳人难再得,从今比翼罢双飞。薤边露眼啼痕浅,松下同心结带稀。恨不颠狂如董成,欠将一曲恸兵闺……”

    那声音百转柔肠,唱得人心中酸涩。

    胡先生也笑叹:“胭脂姑娘的歌喉好,天知先生的诗也好。”

    旁边有一三十余岁的男子,闻言皱眉道:“天知先生在书上说,此诗句乃是一个前朝一个姓徐的诗人为天不假年的佳人而作,也不知是真,是假,可是当真有这样一位诗人?”

    胡先生失笑:“前朝文人可并不擅长做此类诗词,若真有这等诗词流传,我等怎会不知,必然是天知先生假前人之名而作,再者说,名妓苏婉本是虚构,这世上也并无一叫董成的状元郎,又怎么会有人写出这等诗句?”

    胭脂一曲歌完,隐身而去,台下的诸位看客,纷纷解囊,把各种礼物放入几个女伎托着的托盘中,还有人只放入自己所书的诗词,那些女伎们也都恭恭敬敬地收下。

    坐在最前排的孙兆阳,更是随手扯下自己的一方帕子,扔进去了事。

    托盘的女伎还娇俏笑道:“公子连个荷包都不肯舍,实在太小气了。”话虽如此,她还是把帕子单独收起,免得污了。

    孙兆阳微微一笑:“我的荷包还等着胭脂给做。”

    一句话,招来屏风之后一声轻哼,周围的人都大笑,也有人暗叹,这人和人之间真是全然不同,他们一掷千金,美人不屑一顾,人家随手给个帕子,佳人便珍爱非常。

    不一会儿,女伎托着托盘,走到眼前。

    杨蕴秋一怔,他可不知道这种规矩,想了想,随手取下他才做出来把玩的一个红宝石的微雕挂坠,放入盘中。

    胡先生看见,也没说什么,他本来还想替明哥儿拿。

    女伎们退下去,歌舞声又起,孙兆阳身边一朋友,扭头看了杨蕴秋一眼,低声道:“那就是你那个新得来的便宜弟弟?”

    孙兆阳随意地嗯了声,“大概是,我到没注意过。”他说的漫不经心,显然是真不在乎。

    朋友低笑:“我怎么听说,尹家的小姐和他走得很近,难不成你们家是打算让他替你娶了尹小姐?”

    孙兆阳惊讶挑眉,居然扭头瞥了杨蕴秋一眼,脸上带出几分不悦。

    他朋友顿时笑了:“原来你不知道。现在都传遍了,还有人言之凿凿地说,你这个便宜弟弟把人家尹小姐带到温山上去住了数日,虽然奴婢成群地跟着,可都是下人,到了山上怎么样,还不是你弟弟做主?”

    孙兆阳的脸色一沉,不屑地转过头:“果然没有教养,竟然敢随意破坏人家女孩子的名声。”

    杨蕴秋要是知道孙兆阳的想法,肯定会觉得好笑,先不说这个时代女孩子的地位其实并不算很低,好些女子穿上男装去骑马打猎,在街上飞奔,也不是新鲜事,就说乐平公主,时常召集漂亮的男孩子为伴,在京城嬉戏,也没一个人敢诋毁她的名声。

    再说,就是真有不妥当之处,那也是孙家不在乎一个孤女的名声,至于杨蕴秋和李珊珊,本来就是现代人,来这里是为了给李珊珊治病,所谓的名声什么的,还真不怎么在乎。

    朋友眼睛一转,笑道:“你也别生气,他算什么,上不得台面的东西,你要是不爽,呆会儿去雪园赏梅,咱们让他出个丑,好让你出气就是!”

    孙兆阳瞪了他一眼:“别太过分,这时候闹起来,对我们孙家的名声不利,乐平公主说不定会介怀。”不过,到没反对。

    他朋友笑了笑,“你放心,我有分寸。”说着,伸手叫过一个小厮,低声说了几句话,那小厮点点头,出去没一会儿,就有个女伎走到胡先生面前,向胡先生还有他一同窗好友道:“我家姑娘许久未见先生,甚是挂念,还请先生去兰阁饮一杯水酒。”

    美人相约,胡先生他们当然不能不去,叮嘱了杨蕴秋一声,让一会儿宴会开始,他自去就是,便随着女伎走开。

    这也不是胡先生大意,主要是越是移月楼这种地方,安全越不用担心,他更是绝对想不到,会有人想和一个十二岁的少年过不去。

    杨蕴秋也没在意,正好不用应付胡先生,还有两个漂亮小姑娘依偎在身边,揉肩捏腿,好不惬意,连思路都大开,想出几种幻阵变换来。

    不多时,雪园的大门开了,一行人下楼,依次进入雪园。

    杨蕴秋刚到门口,就让守门的护卫堵住了路。

    “你是哪里混进来的小毛孩儿,这地方也是你能来的,快走快走。”

    他的声音极大,这么一招呼,所有人都扭过头来,已经进了雪园的也停步观望,人嘛,都喜欢热闹,尤其是本来就是来消遣的。

第六十二章 热闹

    杨蕴秋扫了他一眼,转头就走,潇洒至极,连个眼角的余光也没给那人半个。两个陪着他的女伎也迷迷糊糊地跟着他掉头,

    那汉子一愣。

    孙兆阳也皱眉,他那朋友一口茶喷出:“……这什么反应!”

    要是换了别的十二三岁的少年,正是最冲动的时候,又在美人面前,只要是男人,哪怕还是男孩儿,在女人面前最不能丢的就是面子。按说他被个移月楼看门的下人呵斥,肯定会发火,只要一发火,一闹大,别管谁对谁错,都是他丢脸。

    没想到,人家不按常理出牌。

    孙兆阳眯了眯眼,使了个眼色,就见一个膀大腰圆,锦衣华服,显然是个商家打扮的中年男人,忽然走过去挡住杨蕴秋的道。

    杨蕴秋脚步一顿。

    中年男人厉声喝道:“原来是你这个小贼,我刚才找你找不到,居然跑这儿来了,不许走,把我的玉佩还给我。”

    说着,他跨前一步,横眉怒目。

    移月楼居然有人闹事,客人们顿时围过来,场面十分热闹。

    那中年男人看杨蕴秋动也不动一下,还以为他吓到了,脸上闪过一抹喜色,一伸手,就要去揪他的衣领,结果,还没接触,忽然天旋地转,横飞起来,哐当一声,砸在地上,顿时眼冒金星,口鼻喷出一团血。

    周围的客人吓了一跳,却也有人高声叫好。

    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都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家伙在,一个高高壮壮的中年汉子,让一个瘦瘦弱弱,才十二岁的小孩子摔了一跤,总比大人欺负孩子更好看些。

    杨蕴秋若无其事,慢条斯理地收回手,一抬脚,踩在倒在地上的那人的右手上面,那人立时发出杀猪一般的惨叫。

    好些女伎都给惊了下,幸好移月楼的人见惯了世面,到不至于太惊慌失措。

    殷朝的文人士子也好武,进士们多佩剑,最是尊敬那些文武双全的人才,就是朝堂上,都有大臣们一言不合大打出手,杨蕴秋这么爽利的举动,到让不少人暗暗叫好。

    就连楼上都有几个贵客,看见他的举动,忍不住好笑,“这是哪一家的孩子?这么小的年纪就这般有魄力,好好培养,将来一准儿成就不凡。”

    杨蕴秋揉了揉耳朵,随手拿出一方帕子,弯腰堵住那人的嘴,笑道:“抱歉,最近有点儿紧张。不过,正好教你一个乖,别随便不经允许就靠近别人,容易出人命。”

    说着,他便又从那中年男子的右边衣袖中,掏出一块儿玉佩,拿在手里掂了掂,皱眉:“质量也太差了,就用这玩意诬陷我?好歹换一块儿值钱的。”

    移月楼里顿时哗然。

    一群文人士子立在一边指指点点,不过到没什么人认识中年男子,只知道他是远方来的商人,到移月楼见世面的。

    胡先生正好也出来赴宴,乍一见此等情形,顿时脸色铁青,眉毛都竖起来:“这是做什么?明哥儿,你赶紧站好,歪歪扭扭的什么样子,一点儿仪态都没有。”

    杨蕴秋耸耸肩,乖乖地立好,身量笔挺如青松,一副很斯文的模样,一群刚才看见他发飙的客人彻底无语。

    如此吵闹,自然是惊动了移月楼的老板风娘子,听说这位是靖王爷的娇宠,反正在场的这些人身份地位再高,也要给她几分薄面。

    她一过来,立时静了,风娘子未语先笑,到果然是个漂亮女人,年近三十尚能让靖王爷挂念着,还是这样的身份,没本事可不行,先一步客客气气地冲胡先生道歉,又转向杨蕴秋:“孙少爷,实在是下人无礼……”

    她话未说完,就听外面有人传报——“卫王爷到!”

    风娘子一怔,所有的客人都站起身,一起转头,就见卫王果然来了,而且走得很急,一阵风似的就卷进了移月楼,额头上还挂着点儿汗珠。

    在这种天潢贵胄面前,大家都不会仔细看他,自然也就没察觉出来,只纷纷出来见礼,风娘子也顾不得其他的,赶紧迎了上去,就是一直架子拿的很高的孙兆阳,也认认真真地整理了一下衣襟,脸上恰到好处地带了谦虚温和的笑容,他母亲娘家出了一位贵妃,算起来他也能和卫王扯上些关系,振了振衣袖,便向前走了几步。

    其他人自然也给他面子,不着痕迹地让出一条路来,让他上前。

    卫王爷大笑几声,也向着孙兆阳的方向走过来,孙兆阳面上顿时笑得更灿烂,心里也不觉有些得意,果然,于家的娘娘在宫里还真有几分面子,他紧了几步,抱拳行礼,就要说几句场面话,不曾想,卫王轻轻飘飘地就从他身边擦了过去,连看都没看他一眼。

    “我才说要去你家吃你说的那道什么东坡肉,没想到,提前在移月楼见面了,不过,明哥儿你的年纪小,可莫要喝这里的酒,阿应,你把咱们带着的果酒拿一瓶给他,尝尝味就是了,等过几年,你再好奇这些烈酒也不迟。”

    卫王明显就像是对待自己的一个晚辈,连称呼都直接称‘我’了。

    移月楼里的声音顿时一静,一群人不可思议地瞪着杨蕴秋,还互相打探,这到底是哪一家的公子,居然和卫王有这么好的交情,结果谁都不知道,眼前这位根本没在圈子里出现过,就连胡先生也瞠目结舌,他那群同窗朋友的追问,他也只能含含糊糊地糊弄过去,他自己都迷糊呢。

    至于孙兆阳,眼中也闪过一抹不可置信,不过,到丝毫没有表现出来,还很温和地跟了一句:“王爷说得是,明哥儿,等你及冠,大哥把家里窖藏的好酒送你,现在还不快谢过王爷。”

    刚才人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卫王身上,根本没注意到他的举动,他这会儿的表现,还真是相当不错。

    听他这么一说,人们才知道,原来是孙家的少爷。

    好些人脑子里转了好几个弯,这孙家莫不是抱上了卫王的粗腿?只不过就算如此,卫王也不至于对孙家的小辈这般关心?

    别看卫王在朝中几个王爷中,并不占优势,但那人家也是皇家的人,他们这些外臣,无论哪个王爷来,也得哄着供着。就是有人背后有靠山,那也不敢随便在别的王爷身上扎刺,否则人家不好和你主子过不去,收拾你,可就是抬抬手的事儿,只要你不是那种不可或缺的角色,到时候连主子都不会为你出头,显然,泉州本地的人,绝对没有一个敢不把卫王放在眼里的。

    杨蕴秋先谢过孙兆阳:“多谢大哥,我就等着大哥的好酒。”

    才对卫王笑道:“卫王这果酒还是从我庄子里拿的,这会儿到拿来挤兑我,您也好意思,怎么也要把您家的‘玉白’送一瓶给我。”

    这语气也够亲近的。

    卫王眼睛闪了闪,大笑着应了:“对了,你不是来参加赏雪宴的?还不快进去,胭脂姑娘都到了,哪能让佳人久候?”

    这话一出,刚才拦路的那两个人,早就缩着身子悄无声息地溜走。

    杨蕴秋也没说出让移月楼难堪的话,很是自在地走到胡先生身后站好,等着入园,耸耸肩示意卫王自便。

    卫王这才和周围的乡绅官员,文人雅士打了声招呼,当先一步,带人进了园子。

    今天晚上之后,杨蕴秋就再没办法低调,哪怕他在宴上一首诗词都作不出,也会比作出名言佳句,令人交口称赞的人更出名。

    今年就要开始科举考试,出点儿名还是有好处的,有时候名气也能带来底气和运气。

    进了园子,杨蕴秋知道藏拙,老老实实地跟在胡先生身边,偶尔和同坐的年轻学子说说笑笑,都是些风月话题。

    至于孙兆阳,诗词一首接着一首,无论是不是提前准备好的,但每一首都质量上乘,杨蕴秋听了也深感佩服,能作出如此优秀的诗词,他显然是相当用功了,只这一点儿,便让人敬佩。

    娃娃也道:“这孙兆阳是个人物,就是莫名其妙地对秋哥你有敌意,也不知道为什么。”

    “对我们没有什么影响,无须在意。”杨蕴秋没再关注他,他现在的身份是孙家的子弟,只要一天披着这张皮,孙兆阳的举动就绝对不会很过分,哪怕他不喜欢,甚至‘恨’自己也一样,他这样的人,可不是那种为了自己不爽,连损人损己的事儿也不吝于做的那类。

    既然如此,关注他作甚!

    “秋哥,刚才你敢肆无忌惮地‘闹事’,是不是知道卫王会来解围?”

    娃娃很好奇,它的主人往日可并不是特别喜欢招惹是非的人。

    杨蕴秋微笑,按了按眉心,压低声音道:“我只是猜测,卫王应该不会不探查我的消息,不过,他比我想象中来得慢。”

    卫王其实也很郁闷,当时有人拦住杨蕴秋路的时候,他便在附近,没有第一时间出现,是想选最好,最容易让杨蕴秋欠下人情的时机,不曾想,眼前这少年比他想象中动作迅速‘威猛’,他还没回过神儿,热闹就大了。

    说了几句话,旁边又有人找杨蕴秋喝酒,他便笑着举杯。

第六十三章 宝石

    一场赏雪宴,平平稳稳顺顺利利地过去,娃娃还颇为失望:“……明明看小说的时候,总会有人来挑衅主角,让主角现场作诗什么的,然后主角就一鸣惊人了。”

    杨蕴秋无语——刚才已经够一鸣惊人的!

    再说,要真有人来挑衅,非让他赋诗一首,他就是作出来,恐怕也只能得一个中平的评价,那是自曝其短。

    至于抄袭,他能抄一首两首,可一直抄下去,迟早有露馅的一天,若是到了关键时刻,也不是不能拿这一手来撑场面,可现在这种情况,显然不算什么关键时刻。

    酒过三巡,无数文人雅士的诗情也散发过了,赏雪宴临近尾声,最让人关注的胭脂姑娘,终于派了个侍女出来,要选出今天的幸运儿,到紫云斋聆听胭脂的妙音。

    按照惯例,每逢这类聚会,紫云斋若是到场,胭脂姑娘便从那些送礼的客人中,选出送了最得自己欢心的礼物的人,弹琴烹茶以待客。

    “这次怕又是孙兆阳孙公子。”

    几个熟客瞧好些男人都很期待的模样,摇头失笑:“只要是有孙兆阳在,紫云斋的大门就很少为别人开,好像上一次靖王爷来了,胭脂姑娘都没给面子。”

    “不能这么说,我记得上个月锦绣阁的苏公子送了一匹雪缎,就让胭脂相中,到紫云斋待了两个多时辰。”

    “就是,虽然紫云斋的大门难入,咱们也不是没希望。”

    像这种名妓,好多人就是喜欢她这种高傲的调调,鲜花未曾攀折下来之前,才水灵可爱,一旦得到了,过一阵子也便自然而然觉得无趣。

    胭脂显然很清楚这一点,还做得不错,她早就给自己赎了身,现在只呆在紫云斋,哪个青楼妓馆开比较盛大的宴席,有贵客到访,她就去转一转,心情好的时候,也会随意在泉州的青楼现身,那些青楼的老板,老鸨们,自然都供着她这么个招财树,到弄得她虽是名妓,身份超然。

    杨蕴秋既觉得这个时代的女子实有可怜之处,也觉得胭脂其实十分聪明洒脱看得开,她很清楚自己的出身便是如此,就算被什么人收入后院当妾,也是能随意买卖舍弃的妾,等新鲜劲过了,日子还不知道怎么熬下去,可要是嫁给普通人当正妻,先不说她看不看得上眼,过不过得了那种为柴米油盐发愁的日子,就是她的丈夫,恐怕也是贪恋她的美色和金钱,终究会看不起她,有朝一日,不知会发生什么不忍言之事。

    胭脂如果知道杨蕴秋的想法,必然会引为知己,她在青楼待得久了,这等事情天天都在发生,那些女人打落牙齿和血吞,她看了着实不忍心,便决定在还有花容月貌的时候,多赚银钱,等到年老色衰,无论是顶下个青楼,自己做老板,还是找个没人认识她的地方,度过余年,也许都不比像大多数女伎那般,希望寻一位良人过日子,结果更坏。

    胭脂对自己的丫鬟都好,漂亮清秀的小丫鬟往台上一站,容色和气度都不比下面的女伎要差,男人们一看,更是心中期待。

    那小丫鬟也不吊人胃口,拿出花笺,笑道:“我家小姐说了,孙家二公子孙兆明,送宝石项链一条,她甚是钟爱,今日便于紫云斋烹茶待客,还请贵客莫要推辞。”

    众人一怔,欲要惊讶,然后就发现自己好像也不是太吃惊。

    连孙兆阳也是面不改色,一派悠然,还朗声道:“哎呀,胭脂可要悠着点儿,我弟弟年纪还小,莫让他回家晚了,再让我爹生气。”

    一句话,众人哄堂大笑,本来想看孙兆阳热闹的,也闭了嘴,只觉得人家兄弟感情好,关系亲近,当哥哥的并不打压庶弟。

    还有人觉得孙兆阳气度非凡,怪不得有那份名声,不少知道些孙,于两家现在动作的人,都有点儿警惕——孙兆阳这人不简单,恐怕还真有希望得了乐平公主的欢心。

    那位乐平公主是皇帝唯一的女儿,自幼娇宠,性子虽然不差,可有个毛病,却是人尽皆知,她喜欢美少年,身边跟着一串儿年轻漂亮的公子哥儿,出门在外,若是看到漂亮的就想抢回去,颇有强抢良家妇男的样子。

    皇帝从来不管她,还觉得自己的女儿有乃父风范。

    而孙兆阳,显然是符合女人审美要求的。

    移月楼的气氛顿时和乐融融起来,还有几个商人家的子弟笑道:“原来胭脂小姐喜欢宝石项链,咱们要多少有多少,只要胭脂小姐高兴,十条八条我们也送得起。”

    那小丫鬟也不恼怒,脆生生地道:“我家小姐还说了,她得了好宝贝,若是不让诸君共赏,她也不开心,特意让我带了孙公子的礼物,让大家都开开眼。”

    她如此一说,在场的人还真有些感兴趣。

    胡先生低声笑道:“明哥儿,你送的是什么?我看了一眼,好像就是个挂坠儿,怎么成了宝石项链?”

    杨蕴秋笑道:“或许是胭脂小姐给改了一下,我那吊坠做的本来也是不伦不类。”

    此时,后面已经有两个少女捧着铺了红绸的托盘出来,移月楼也渐渐安静,所有人的目光都盯在台上,胭脂的丫鬟笑了笑,随手一掀,掀起红绸,灯光照耀下,那蓝宝石的挂坠儿已经换了条银链子变成项链,的确色泽光亮,很是精美。

    不过,也就那么回事儿。

    “…………”

    好多人失望不已。

    有人失笑道:“姑娘,你家胭脂小姐也太容易哄了。”

    “就是,这类宝石打磨的如此光滑,的确价值不菲,也很精美漂亮,可我们送的礼物,也没差到哪里去。”

    一般来说,这样的礼物夺得胭脂的欢心,也不是不行,可这一回是胭脂小姐第一次把礼物拿出来展示,大家都很期待,所以哪怕东西其实不错,他们也有失望的感觉。

    那小丫鬟神秘地眨眨眼,笑道:“大家不要着急,慢慢看。”说着,便从托盘里小心翼翼地拿起项链,又有两个丫鬟捧着烛台到台上。

    后面立时有龟奴过去,落下窗帘,整个移月楼的大堂,立时昏暗下来,只有台上的烛光最明亮,众人不自觉被她们的举动吸引,看了过去,便见小丫鬟讲手中的宝石凑到烛台前面,轻轻旋转。

    忽然间,众人的眼前一亮,有人受不住亮度,忍不住眯了眯眼,再睁开时,就见宝石行程一道光柱,笼罩了整个大堂。

    胡先生愕然:“这是……”

    他们好像一瞬间从移月楼来到泉州的席夏山,能俯瞰泉州城内的市井,也能看到波光潋滟的溪水河流,宛如真实的画卷在眼前拓展开来,延伸到脚下,有人都忍不住想伸手把一整座山峰拾起来拿在手中。

    整个移月楼安静的落针可闻。

    等到烛台的灯光暗去,美丽的图画一晃,消失不见,大堂里大口大口地喘息声响起,大约是刚才过于震惊,忘了呼吸。

    卫王还好,更精彩的场面他都见过,并未失态,其他人就没那么好的定力了。

    “这是什么?”

    静了一静,移月楼嘈杂声四起,好些平日里十分注重风度的文人雅士,都忍不住走到台前,要去仔细看一看,幸好这里的人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不至于过度失态。

    那小丫鬟笑道:“我只是个小女子,见到此等奇景,和各位一样惊讶,还是让它原本的主人给大家说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如何?”

    一群人都回头去看杨蕴秋。

    杨蕴秋点点头,走过去随意地拿起宝石,挨着给这些客人看:“其实就是雕刻的一种,是微雕。以前也有奇巧技人能以径寸之木,雕出宫室,器皿,人物,鸟兽木石,这个和那个的原理差不多,我也是用来练习手的稳定度,才试着雕刻,这次出来匆忙,未曾来得及备礼,只能送了自己把玩的小物件,希望胭脂姑娘不要嫌弃才是。”

    他特意轻描淡写,可人们还是大为惊讶,不说这宝石十分硬,雕刻困难,就是在这和拇指差不多大的宝石上,雕刻出大半个泉州城的工夫,可不是寻常人能有的,不过,大家虽然惊讶,也没多说什么,此时匠人的技艺,本不很受重视。

    胭脂的丫鬟莞尔一笑:“孙公子哪里话,我们家小姐着实喜欢的紧,还请公子千万不要爽约,奴就在门口静候。”说完,她便走了。

    最后这一场重头戏落幕,宴会也到了尾声。

    胡先生把杨蕴秋介绍给几个自己的好友,带着他认识了不少人,也算是引荐他进入泉州的文人圈子,便放了他去和美人相会。

    能得胭脂这样的名妓垂青,那是雅事一桩,当年孙兆阳就是因此成名,胡先生一点儿都不觉得一个十二岁的少年郎和胭脂约会有什么问题。

第六十四章 紫云斋

    紫云斋装饰的十分华丽,给人的感觉,既有清雅,也有奢靡。

    所有的摆设都名贵而大气。

    娃娃特意小心拍摄,那些古董也就罢了,屏风搭着一件儿前朝的流仙裙,那种细腻的美丽,至少二十一世纪第一流的绣娘织工也做不出来,更别说那些机器制出的货色。

    不过,这地方显然是胭脂待客之所,并不是佳人的闺房,本来杨蕴秋没想去佳人的闺房一探究竟,没想到,才坐了片刻,就有一个小丫头领着他进了内室。

    “我家小姐受了寒,不太想动,还请公子莫要介意。”

    哪个男人不想进美人的香闺?至少杨蕴秋就有一种隐秘的好奇心,很想去看看。

    随着小丫头进入了花园,园子并不大,却是精美绝伦,名花异草无数,旁边便是一个曲廊,再旁边,便是一排很精巧的屋子。

    杨蕴秋随意一眼扫过去,竟有二十间。

    那小丫鬟笑道:“那是婢子们的住所,这会儿大概都睡下了,我们小姐不大爱约束我们,若是无事,也不喜欢让太多人近身侍候。”

    娃娃惊叹:“我看那房子比咱们李珊珊姑娘住的还要好上数倍。”

    杨蕴秋笑了,看来把这胭脂姑娘当成一个寻常烟花女子看待,有些不合适,至少这样的脾性,着实讨人喜欢。

    绕过这片房子,他们终于到了神秘的紫云斋香闺。

    竟然只是很朴素的木屋。

    小丫鬟先过去敲门,里面就传来慵懒的应答声:“可是孙公子到了?快进来吧,我本就没什么名声可言,更不用顾忌男女之别。”

    那声音有些沙哑,可杨蕴秋这般心志坚定,还是一瞬间觉得,自己的心被一根羽毛挠了一下。

    小丫鬟不以为意,举手推开门。

    杨蕴秋走进去就发现,这屋子所有的窗户都挂着窗帘,是紫色的,色彩很重,屋子里很阴暗,摆设却不俗,黄花梨的妆台上放着一面精美的铜镜,旁边的首饰匣子随意打开,里面的珠宝首饰价值连城,就那么扔着,桌子上地上还散落了不少圆润的珍珠,这些珍珠颗颗饱满。

    娃娃忍不住笑:“不知道的还以为胭脂姑娘学会了人工珍珠的生产技术。”在这个时代,个头大,还精致漂亮的珍珠价比黄金贵得多,她却随便扔,让别的女人看到,非要气得口鼻生烟。

    隔着屏风,就是一张大大的架子床。

    胭脂就躺在雪白的帐子里。

    杨蕴秋虽然不大在意,可还是很守礼地没把视线放过去,而是落在妆台旁边的琴案上,上面是一架旧琴。

    娃娃扫进去对比,“是扶苏公子用过的白火琴,听说不是一般人能够驾驭的,价值不好说,要是换了懂行喜欢的,十万两白银也能出得起。”

    杨蕴秋不理会娃娃的显摆,再看屋子里的棋枰,花架上堆满了的画,画也不错,都是人物画,有男有女,落款全是方方正正的胭脂两个字,一点儿也没有故弄玄虚,甚至没有起个字号,好像胭脂姑娘从没有字,也没有号。

    不像别的名妓,只要有了一丁点儿名次,就要给自己取个寓意好,又新鲜的字,恨不得一日之间传扬的天下皆知。

    还扔着几本诗集,几张练字的帖子,最要紧的是,小心翼翼地摆放在书案之上的,还有两套精装版《狄仁杰》,看那书籍下铺着绸缎,保存的十分好,显然是小姐的心爱之物。

    杨蕴秋笑了笑,只见了那诗集,就知道无论胭脂表现的多么洒脱,她就是个文青少女,还是个爱看狄仁杰的文青少女。

    他仿佛已经看见美丽的少女坐在阴暗的房间里,孤独地抚琴,自己与自己下棋,坐在烛台下读书,时而拍案叫绝。

    不多时,杨蕴秋刚刚把整个屋子审视了一遍,床上就响起窸窸窣窣地声响,胭脂衣衫不整地钻了出来,头发还乱着,乱上也带着红晕,偏偏一点儿都不让人觉得丑陋。

    “你怎么不看我?”胭脂娇笑道,“我光练习怎么起床,我就练了整整半年,保证每一个角度都完美无缺,别说你十二岁,你就是只有两岁,也不能无视我。”

    说着,她就招招手,“来,过来坐,和姐姐聊聊天……你放心,姐姐的床干净的很,从不让别人乱坐,你可是头一个能坐上来的男人,不,是男孩子。”

    话音未落,她就咯咯地笑了起来。

    杨蕴秋挑眉,还真大大方方地坐到了胭脂的床上去——他一点儿都不讨厌这屋子里的香气,也不讨厌胭脂这个人,她的神魂,是没有污垢的,甚至比他见过的,孙家那几位小姐都干净的多,虽然在外人眼中,她只是个玩物。

    他真的大大方方地坐了过去,胭脂反而没有在调戏小帅哥,伸手拿起那块儿,被小丫鬟搁在她床头的蓝宝石,握在手中把玩。

    “真是好东西,必然是你的心爱之物。”

    杨蕴秋点点头,若非心爱之物,也不会随身携带,时时摩挲,正因如此,这宝石上带有杨蕴秋的气息,才更显得光泽温润,一般人就算看不出不凡之处,却也能隐约感觉得到。

    胭脂显然比一般人更加敏感,否则也不会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察觉到这块儿宝石的真正玄妙,还拿出来展示。

    “我听说孙公子想在泉州开一家珍宝店?”

    杨蕴秋一愣——这事儿他只和卫王说过一次,还是为了借他的势力,方便赚钱,写书赚钱赚的实在是太慢了。

    这个胭脂究竟是怎么知道的!

    不过转念一想,她是烟花女子,入幕之宾数不胜数,天底下最容易淘到消息的人士之一,这件事儿,既然告诉了卫王,那就不是什么秘密了,而且,卫王显然也不觉得开店做生意算什么秘密的事儿,哪个世家大族没有自己的生意,光靠俸禄的话,还不饿死?

    “如果你的店里,用这样级别的宝贝做压轴品,我就和你合作,如何?放心,绝对不占你便宜,你只要雇佣我就行了,我替你卖出多少东西,超过你定的底线,你就给我半成的银钱,怎么样,放心吧,你绝不会吃亏。”

    娃娃大喜:“答应她,答应她,让她签订契约。”

    杨蕴秋有些意外:“难道胭脂姑娘缺钱?”

    很明显,人家胭脂姑娘只要动一动口,就有无数犯贱的男人捧着银子给她,哪里还用得着她去赚辛苦钱?

    “这叫未雨绸缪,我的钱再多,也有年老色衰的一日,到时候我是能开家青楼,也能有几分薄面,可我不乐意那么辛苦,老了还要看男人的脸色。”

    胭脂鼓了鼓脸,这会儿到不像是名妓,而是像个闹脾气的小姑娘。

    杨蕴秋没有不答应的理由,他本就是要找一个人帮他打理生意。

    胭脂开出来的条件,和她带来的好处比,完全不值得一提,胭脂是什么人,那是泉州引领潮流的大明星,只要是她推销的东西,就是一堆废铁,也有人抢着买,而且她做了这么多年的名妓,绝对适合和人打交道,简直再也不会有比她更合适的人选了。

    “可能要等一阵子,少则一月,多则半年。我还要参加科举,时间有限,我珍宝阁的货物有些特殊,只有我知道购物的渠道。”

    胭脂并没有追问到底是什么宝物,只是懒洋洋地又缩回被子里去:“我不怕等,反正一年半载的,我这张脸只要不花,就还能吃得上饭。”

    她的声音越来越低,竟像是睡着了。

    杨蕴秋便站起身,施施然离去,一点儿留宿的意思都没有。

    进入美人的香闺待一阵也就算了,真要留宿,还不知道第二日会有多少人编出多少个段子,唱他和胭脂的故事。

    回到家已经华灯初上。

    或许别人的消息没有太过灵通,他在移月楼的所作所为,怎么也要等一段时间才能传开,可孙知府很关注此事,毕竟卫王露面,孙兆阳也过去了。

    杨蕴秋一回来,就见二丫扑过来给他看那些孙知府送来的赏赐。

    一桌子的笔墨纸砚,都是上好的,每个月的月例,还增加到十两银子,虽然不能与孙兆阳的二十两比,却远超过其他人同龄兄弟姐妹的三两,而且这是面子,说明孙知府对他这个儿子十分看重。

    二丫高兴的不行,虽然她家的少爷如今实在是不缺这点儿东西,这点儿银钱。

    没过几日,孙兆明的大名果然在泉州传言开来,好些人嫉妒孙家,有了一个不俗的嫡长子也就罢了,居然连以前外室养的庶子,也比旁人家的纨绔子弟强,怎能不让人生气?

    就是在家学里,杨蕴秋的身份也不像以前那般尴尬。

    胡先生却拘着他,再不许他随意外出,功课要求重了好几倍,大约是担心若是他名次不好,让人笑话。

    童生试的日子本就将近,乡试也没有几个月,杨蕴秋的时文还是写得干干巴巴,过了童生试自然没问题,童生什么的,对时文的要求不高,可要是想过乡试,还真必须加强才行。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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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士日常生活介绍:
杨蕴秋二分之一的身份是修士,另外二分之一的身份是大都市中汲汲营营的芸芸众生。修士日常生活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修士日常生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修士日常生活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