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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戴代     修士日常生活txt下载     修士日常生活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六十五章 多想

    整整两个月,杨蕴秋被胡先生压迫着,简直是头悬梁锥刺股一般地拼命努力用功。

    胡先生找来历年的题目,又请他的同窗好友们分别出题目,只一件事儿,就是让杨蕴秋写时文,写完一群人批改,批得他体无完肤,然后改,然后再批,一直到能入眼为止。

    其实这该怪杨蕴秋自己。

    本来胡先生没这么上心,觉得他现在考举人也差不多,大不了名次差一点儿,并不影响大局,反正还不够格考进士,再拿出一两年来学习也来得及。

    可杨蕴秋自己出了个大风头,还是胡先生带他去的,他那帮好友都知道杨蕴秋是他的学生,这下可好,要是名次不佳,岂不是很丢人?

    偏偏杨蕴秋又不愿意拖两年再应试,胡先生只好想办法加强他的时文写作能力了,至于帖经,墨义之类,自从见识过杨蕴秋背书的能力之后,他就再没有担心过,只是要求他天天把各种避讳加强背诵,务必不能出一点儿差错。

    忙得不知白天黑夜,还是卫王驾临,才把他从胡先生的魔爪中救出。

    卫王谢过孙知府的招待,去书房找到杨蕴秋,见他一脸的迷糊,脸上不觉露出几分不可思议的苦笑——这人只要考得不是很坏,哪里有不中的道理,何苦如此拼命?

    “孙公子,你莫不是忘记了,犬子还等着赖神医治疗。”

    杨蕴秋这才想起来,连忙向胡先生和孙知府请假。

    既然是王爷来找,孙知府也没多问,听说王爷也想在温山建一个温泉庄子,给小世子养病用,就只交代了几句,不要惹是生非,尽心尽力办事,办完快点儿回来,便放他们去了。

    卫王去的时候,忐忑不安,没想到见了赖木荣,这老人很给杨蕴秋面子,一点儿都不把他当成外人,就像个体贴的长辈一般,哪里有传说中的古怪脾气。

    看赖木荣认认真真地给儿子诊脉,还让身边伺候的小厮拿了好些木人,木马车之类的小玩具哄孩子玩,要多有耐心,就多有耐心,他就忍不住腹诽,到底是什么人说赖木荣是个魔鬼,给人治病之前不先拔下两层皮来,绝不诊脉的?

    赖木荣可不在乎一个王爷想什么,他和别的神医不同,他本身背景雄厚,赖家历朝历代都有人在朝中做国师,赖木荣就算现在不怎么和家里人联系,而且还不务正业,当起了医生,也不能否认他是赖家的人,谁不知道,其实殷朝好几代皇帝私底下选定了太子之后,都要请国师推算太子的命数,虽然大部分时候,只要皇帝选定,国师也不会有异议,可真碰上命数不好的,他们也绝不会隐瞒。

    几百年积累起来的名声,让赖家的人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没人质疑,从达官贵族,到寻常百姓,而且赖家可能是窥视天机,让天道惩罚,几乎每一代赖家人都子息单薄,且寿数不高,能活过三十岁的,凤毛麟角。

    一开始这只是传言,等到赖木荣出现,改行做了医生,还做到神医名扬的地步,居然顺顺利利活到了古稀之年,人们就相信真是赖家通天机,所以天道才要除去他们,到是让赖家的名声更显,赖木荣离开赖家,改行之事,也总算得到了家人的谅解。

    他这样的人,哪里会在乎一个卫王?就是皇帝,也是他的小辈。

    给小世子诊脉完,赖木荣看了杨蕴秋一眼,没好气地道:“你就会给我添麻烦,他这是胎里带来的病症,还是毒症……罢了,我勉力一试,先除去体内缠绕经脉的毒素,再说其它。”

    想了想,他又皱眉:“总之很麻烦,以后要是能找到一门改换根骨的功法,让他修习,或许将来能够根除,现在只能试着弥补,就算好了,也比常人要弱几分。”

    杨蕴秋笑了:“你老头反正闲着无事,挑战一下,不是很好?”

    赖木荣摇摇头,不去理他,只跟卫王道:“你儿子的病,至少需要三年时间调养,就让他住在温山上,实话告诉你,这地方不简单,生生之气不绝,人若能久住,定能延年益寿。”

    卫王先是松了口气,又眼睛一亮,赖家的人说出来的话,当然值得信任,他本来只是借口要在山上建个庄子,好跟杨蕴秋上山,现在却是真想和一个高人,一个神医来做邻居了。

    杨蕴秋把卫王介绍给赖神医,便连夜而去,他现在没时间管这些事。

    时间流逝,童子试杨蕴秋顺顺利利地考过。

    阅卷还没有完成,胡先生就知道杨蕴秋是案首,据说当时在考场上,考官就点了他做案首,反正这样的小考,县尊说什么,就是什么。

    再说,他写的文章和那些连话都说不囫囵的考生相比,明显不是一个档次的,他得案首不奇怪,他得不到这个案首,那才让人吃惊。

    考试完,胡先生只让杨蕴秋去拜访了一下县尊,根本没和那些儒生聚会,就又揪住他拉回去继续用功,弄得家学里一帮学生都挺同情可怜这娃了。

    杨蕴秋自己吃苦,连带着也要拉着李珊珊跟着忙,他如今单独呆在胡先生的书房里,李珊珊也时不时地带着丫头去厨房给他做点儿点心小菜,还要帮他翻书,帮他把读过的书收起来,找出没有读过的,他写了文章,也是由李珊珊送去给胡先生看。

    小姑娘忙得焦头烂额,本来这具身体并不健康,可这么一忙,没过多久却是脸颊红润,气色充盈,显见是大好了。

    孙知府也不阻拦,而且家里的下人都没有什么闲话。

    杨蕴秋就猜测他那个便宜爹,是真想让自己接手李珊珊,好让孙兆阳能够清白无辜地去追求公主。他也不介意,反正要是李珊珊不想在下层位面嫁人,那他娶了她,或者找王逸,再不行还能选出别人来把人娶过门就是。

    从这儿就能看得出,一群人结伴来穿越,比一个人单身穿要方便许多,好些事儿一个人碰上,那是天大的难题,可人多了,就总有解决之法。

    这阵子杨蕴秋都忙得没时间管地球的事儿了,还是卢兰出面,把他现在用的园子给买了下来,不是一千万,而是五千万。

    反正现在杨蕴秋不怎么缺钱,也不占人家太大的便宜,那么大的园子,还是在南市,五千万绝对算是优惠价中的优惠价。不过,这五千万一拿出去,账面又空的差不多了,好在有‘世界’这个吸金机器在,几乎是零成本,纯收益,发员工的工资还是差不多的。

    卢兰还得感谢杨蕴秋有个好爹好妈,方如给他留下的财产,让他省了太多的事儿,要不然像他这样两个世界都要读书,修炼,赚功德,还得挣钱,怕真得想办法学会分身术了。

    杨蕴秋多少有点儿疲惫,李珊珊却和他不同,人家哪怕是在地球上,都显得活泼了起来,几乎恢复了正常,他父母,尤其是李靖将军,好好一个汉子,看见女儿笑颜如花地在厨房里给他做饭,忍不住落下一行热泪。

    这日,杨蕴秋坐在院子里读书,忽然眼前出现一片阴影,一抬头,就看见个十三四岁,容色很秀丽的姑娘站在他眼前。

    娃娃笑道:“这人好像是于家的三小姐,你得罪她了?”

    这小姑娘脸上寒霜密布,是真正的冷若冰霜,站在他眼前,咬牙道:“你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了,你算什么,也好意思说想和我定亲?告诉你,别想!不要以为我看你可怜,没给你难堪,你就能蹬鼻子上脸了?”

    杨蕴秋眨眨眼:“抱歉,请问你是谁?”

    三小姐一愣,惊愕抬头,见杨蕴秋一脸的疑惑,好像真不知道她是谁一般,“你……”

    于家这位三小姐为了陪孙兆阳这个表哥,非要跟来孙家读书,在家学里,他甚至比孙兆阳还受关注,而且一向对孙家除了孙兆阳之外的人看不上眼,却知道在别人眼里,她就是高高在上的公主,毕竟是世家出身的小姐,谁会不喜欢?

    这会儿到好,杨蕴秋居然说不认识她,旁边不少家学里的孙家子弟看见这一幕,都挺好奇,指指点点,她顿时心里一堵,差点儿一口气上不来。

    杨蕴秋见她不说话,拿起书本就走人。

    三小姐见他头也不回就走,气得差点儿没把自己袖子揪下一块儿——当初刚来孙家的家学时,孙家的女孩子奉承她,就因为杨蕴秋礼貌地请那群小姑娘吃了一回点心,就把杨蕴秋说成是对三小姐倾慕已久,她嘴里不屑一顾,其实心里却觉得必然是如此,只要她在,别的男孩子哪里还有心思注意别人?

    没想到,今天因为无意间听见她爹和朋友说,孙家的明哥儿不错,要是能当女婿还真挺好,一气之下,跑来警告,却让对方给下了面子,她岂能不生气?

    杨蕴秋真冤枉,他是真不知道三小姐是谁。

    ps:一不小心,晚了一小时!

第六十七章 解元

    杨蕴秋有这么多的正事处理,一转念就把那什么三小姐忘在了脑后,之后几天更是和胡先生请假,根本没去家学,也和孙兆阳一样,呆在自己家里,或者是山上温书。

    胡先生也觉得该教给他的,都说的差不多,就布置了功课,让他自己做,隔三差五地拿来再让他检查就是。

    家学里面什么人都有,一大堆纨绔子弟只是混日子,考中了秀才便觉得高枕无忧,这阵子实在散漫,胡先生也不大愿意孙兆明受影响。

    杨蕴秋每日温习功课,向赖木荣请教请教医术,时常带着李珊珊去玩玩游戏,感受一下现代的生活,省得和现实社会脱节,离开下层位面之后不适应。

    那帮小丫头们在山上的日子,也比在孙家开心。

    杨蕴秋的生活规律而悠闲,几乎都要忘记地球上李子峰的事儿时,那边才传来消息说,事情办妥了。

    二百多游戏迷中,通过考验的一共五十九名,加上现在他补习班里,徐莹,宋敏如还有薛乔等等学生,一共七十三人。

    杨蕴秋专门过去让他们签订契约,还给他们制作了装备,甚至听李子峰的话,搞了一个宣誓仪式,别说,对着国旗,在地下三楼最神秘的房间里,共同宣誓要一生直道而行,维护正义,别看‘台词’好像又老套,又俗气,可真正有一群人聚集在一起,连杨蕴秋都能感觉到神秘的能量涌动,并不是他的法阵掀起来的能量潮,而是这些人的神魂一下子凝练,彼此感应。

    那种庄严肃穆的感觉,让一开始只有游戏心思的人,包括被逼迫参加的王逸,都深受触动。

    把各种证件和装备拿在手里,薛乔满脸的不可思议:“……这就成国家工作人员了?也不用考公务员?这也未免太离谱了吧。”

    薛乔家里的条件还行,不是很穷,但家里的父母有点儿重男轻女的迹象,不大关注她,还喜欢攀比,总说某某家的某某,找到一个什么好工作。

    这年头,旱涝保收,平稳无波的国家工作人员,显然就是女孩子们的最佳选择,薛乔也拿它当大学四年的奋斗目标,结果刚大二,居然就完成了,实在有做梦的感觉。

    李子峰失笑,冲立在一边的杨蕴秋道:“你们可别想偷懒,等毕业之后,公务员考试还是要考,虽然你们这一队人要挂消防干警的牌子,但后来考虑到工作需要,也得和其他人一样,再挂一块儿公安系统这边的牌子,所以你们不但要考试,还要高分,而且每年都要集训,上大学的,课程也不能丢下,至于现在还上高中的那几个,要是成绩不好,过不了高考,你们就等着迎接地狱式培训吧。”

    他噼里啪啦这么一说,吓得不少学生花容失色。

    虽然好像没过几天,但是在虚拟世界里,他们都一起生活了有五六年,哪怕离开虚拟世界,彼此也十分熟悉。

    薛乔就觉得她都要老了,再和杨黛黛站在一起,总有一种要照顾小妹妹的感觉,这么长时间,一起生活,一起工作,彼此之间默契十足,就是李子峰精挑细选出来的地下三楼的教官们,也觉得要是一直如此招收新人,他们便绝对不会出现青黄不接的窘况。

    只可惜这一次似乎已经把适合的人才一网打尽,再想找,一时半会儿怕是没有了。

    杨蕴秋还带着这些队员看了看属于他们的办公大楼,就在未来大厦附近的写字楼里,外面看不出什么不凡之处,里面却是杨蕴秋抽出时间,和娃娃一起认认真真设计好,休息室,娱乐室,工作室,训练场,还有武器实验室,一应俱全,都是一流。

    这地方不是李子峰提供的,并非他小气,实在是经费有限,都拿去改造武器,这些可以自筹的东西,能省则省,反正杨蕴秋别的不多,就是地产够多,多到张洪父子一直动作不断,想要谋夺。

    杨蕴秋把这些人交给李子峰,让他讲怎么工作,怎么训练,自己给他们提供了制式装备,就是防护服,加上清除煞气的各种小工具和子弹,至于其他用的顺手的武器,就由李子峰负责了,他占了大便宜,总要出钱出力的。

    办完事儿,杨蕴秋就又回到下层位面打基础,准备等王逸他们都成长起来,就让他们引导下一批学员进入。

    李珊珊很盼望这些学生们早日到来,她现在精神状况好转,变得活泼了些,不大喜欢自己一个人呆着,可在眼下这样的时代,又是她这样的身份,想找个谈得来的手帕交,谈何容易?

    杨蕴秋本来说,如果她愿意,下层位面的游历培训可以结束,反正本也不是想让她成为自己的助力,只是想给她治病而已,如今好像治病的程序还没有开始,只是换个环境,多了一份别人的记忆,她的情况就好起来了,根本没必要继续。

    但李珊珊却不甘心,她也想像卢兰一样,有自己的事业。

    杨蕴秋到觉得无所谓,想了想,干脆把自己和胭脂姑娘商量的事情告诉她,让两个女人去商量商量,以后珍宝阁建成,便让她们来处理。

    虽然胭脂的身份有些尴尬,可李珊珊一点儿都不介意。两个人相处的不错,连胭脂私底下都说,没想到像尹喜平,尹小姐这样书香门第的闺秀,居然对她毫无鄙视,实在不可思议。

    其实,胭脂早就知道尹喜平,谁让她曾是孙兆阳的未婚妻?胭脂是真心实意地喜欢孙兆阳,在她还是对未来有无限憧憬的少女时代,便对那个男人真心爱慕了,所以对尹喜平,总有一点儿不为人知的隐秘心思在。

    最近见到真人,胭脂反而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个女子对被泉州万千少女迷恋的所谓未婚夫一点儿关注都没有,反而对孙兆明这个二公子尊敬有加,不知道的,还以为尹喜平要比孙兆明的年纪小很多。

    日子平稳地过去。

    时光匆匆,转眼近一年。

    八月天气已经冷下来,杨蕴秋也换上了二丫给做的棉袍。

    孙兆阳和孙兆明都过了乡试,成绩还很不错,只不过即便如此,孙家的气氛也说不上太好,至少杨蕴秋去给于夫人请安的时候,她连客气几句都不曾,说不上目光阴鸷,也面色不善。

    没办法,谁让孙兆明考得比孙兆阳还要好。

    孙兆明中了解元,孙兆阳的成绩也还可以,进入前十名,排了第九,泉州府考试的秀才那么多,他得中第九名,放在往常,孙家是要大宴宾客九日九夜的。

    可这一次,庶子的成绩比嫡长子好,总让家里某些人不大痛快。

    孙知府却没觉得有什么,反正都是自己的儿子,再说,孙家又不是那种世家大族,本来便是寒门出身,如今他两个儿子都这么有出息,正是家族兴旺的象征,哪里还会有那些乱七八糟的讲究。

    他一高兴,正正经经地摆酒把陈菊娘纳进门,正正经经地做了二姨娘,这可和以前那种进门的侍妾大不同,虽然还是远不能和于夫人比,但已经能自己管理自己的财务,拥有自己的产业,也不用像个丫鬟一样去伺候于夫人,正式的宴席上,还能称呼于夫人一声姐姐。

    这种事儿,或许杨蕴秋不在乎,陈菊娘却是在乎的,她辛苦这么多年,憋屈了这么多年,汲汲营营了这么多年,最大的念想也不过是有个最终的归宿而已。

    一过乡试,杨蕴秋再想对孙兆阳避而不见,就很困难了。

    前一阵子,两个人都很有默契,应该说,杨蕴秋很少会在正式场合与孙兆阳碰面,毕竟一旦碰面,就要装出兄友弟恭的样子来,两个人都难免会觉得别扭,本就是陌生人,甚至有些嫌隙,孙兆阳心底根本就没把杨蕴秋放在眼中,更遑论是当成弟弟,两个人一撞上,装个半天,累的要命,何苦来哉?

    可如今同年聚会,拜访座师,一下子都凑在了一块儿,他们想不碰面也难,而且杨蕴秋这一次是解元,自然是被奉承的对象,孙兆阳的名气再大,这时候,也要让他一步,当然是让得不甘不愿,差点儿连面上的伪装都挂不住。

    杨蕴秋可不乐意在外面和他起冲突,毫无好处,只能添乱。

    好在乡试过了,没多长时间,他们就要准备进京,杨蕴秋也没多参加那些宴会,回去收拾了东西尽早进京城。

    他能考过乡试,还一下子就是解元,说实话,胡先生都很惊讶,后来就有传言说,主考官一眼看到杨蕴秋的字,惊为天人,喜欢的不行,恨不得把试卷给收藏了,而且他的文章也确实写得挺好,于是,解元的名头就到了他的脑袋上。

    反正杨蕴秋这一次是走了大运。

    听学生自己自嘲,胡先生却笑道:“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再说,你这阵子的进步速度,我想都没有想到,简直一日就比别人学习一年,你考得好,也不奇怪,只是,你这回进京转转,见见世面,却要再等一等,下一次三年后再考会试比较妥当。”

第六十八章 出行

    杨蕴秋郑重地答应,他不想在泉州离孙家太近,才想进京,到不是今年就非要考试不可。

    他是来修行的,又不是非要当官儿,想着位列宰辅?

    杨蕴秋准备进京,孙知府也给了一笔钱,让他添置行头,不只是用得着的文房四宝,连衣物鞋帽,都要换新的,到了京城可不比在泉州,绝对不能让人小看了去。

    本来他是打算让两个儿子一起走,只是于家的人说先带孙兆阳进京打点一下,认识亲朋好友,既然如此,也就罢了,真让于家带二儿子同行,他自己都觉得不妥当。

    杨蕴秋可不管孙知府是不是有什么小心思,他对殷朝的路况非常不放心,这几日躲在山上,把当初在延国建造的灵力驱动的海陆空三栖房车,又重新手工打造了一辆。

    车子被打造出来,连李珊珊都欢喜的几乎要飘起来,和她堂哥李子峰一样,李家的人都喜欢赛车,别看李珊珊此时腼腆,当年读书的时候,也是出了名的会玩会闹。

    杨蕴秋开着车悬空,略转了一圈。

    二丫和周大力,他手底下唯二的班底,看他的目光更像看神仙。

    这东西怎么看,怎么都像是天上神仙的坐骑。

    杨蕴秋也不解释,事实上这东西本来就是修士的坐骑,真正长生久视的修士,可不就是大罗金仙一般,现在他完全可以说是个神仙预备役。

    卫王本来想带杨蕴秋他们一起进京的,只是他放心不下儿子,还想在泉州多呆一段时日,而且杨蕴秋也不想和他同行,他们自己走还自在些。

    再说,胭脂姑娘也想进京,说是在泉州呆的时间太久,已经厌了此地的山水,想要进京城去会一会其他名妓。

    胭脂在泉州能称为第一名妓,第一美人,名声甚大,可在京城就不一样了,京城四方馆的肖小姐,琴曲一首,绕梁三日,是赫赫有名的琴师,翡翠楼的荣大家,十六岁跳掌上舞,身轻如燕,万人吹捧,还有教坊司的官妓水甜甜,听说相貌之美,连皇帝都不忍亵渎。

    和这些名满天下的佳人相比,胭脂到底差了点儿。

    不到京城,哪一个人,做哪一个行业的,也不敢称天下第一。

    胭脂想去京城,到并不让人奇怪,虽然泉州那些纨绔子弟非常失望。

    她不和杨蕴秋同行,主要是胭脂的名气太大,如果和一个男人同行,对她的身价实在是有很大的影响,这会儿胭脂还没下定决心退隐,当然要小心为妙。

    不过,杨蕴秋还是要携美同行。

    正好李珊珊三年孝期早就过了,便禀明孙知府,打算进京拜祭父母,还要回去拜会一下她的外家,孙知府一听说李珊珊想和二儿子同行,便高高兴兴地答应下来,还特意叮嘱杨蕴秋要小心照顾表妹,说了好些温情的话。

    一离开书房,李珊珊就忍不住嘟囔:“你这个便宜爹还真是会算计,尹家代代单传,到我这儿,更是只有我一个女儿,给我的嫁妆,足足就有百万,如今都存在京城的斯隆钱庄,以前原主可和孙兆阳提过这事儿,想必你那个爹也知道。”

    杨蕴秋挑眉:“那你真得考虑嫁我,百万两银子,能做的事儿太多了,有了这笔钱,我想要多少灵物都有底气买。”

    李珊珊横了他一眼,逗得杨蕴秋心情大好。如今这位姑娘显然是真的挣脱了阴影,就算想起来还会难受,应该也不至于影响正常的生活了,他又多赚了一大笔功德。有了这样成功的范例,将来再碰上差不多的情况,也更有把握。

    最近不用娃娃说,他也知道,他的功德应该真的赚取了不少,或许这些时日做的努力终于开始有了结果,天道也愿意降下功德了。以前修行中总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滞涩感,如今却很顺利,距离五品修士只差临门一脚,而且杨蕴秋有感觉,突破就在眼前,只要灵力积聚够了,一定能顺顺利利地升入五品。

    在他父亲的记忆里,五品修士使用时空门会更自如,这阵子便是如此,眼下他们呆的这个下层位面的大门已经可以真正打开,杨蕴秋就尝试过让王逸他们在那边儿送了个手机过来,挺顺利的。

    他现在没使用时空门的其它功能,主要还是为了保持两个世界的时间差距,而且他一时不打算让地球上那帮学生真身穿越,万一要遇到危险,就算损失一抹神识,也比整个人死了要好得多。

    虽然现在不用,可彻底掌控时空门,总让杨蕴秋更有些底气。

    万一在下层位面遇到很大的危险,又不想失去肉身,损伤神识,或许就能通过时空门逃亡其他位面躲避灾难。

    有它在,杨蕴秋和那帮学生,等于多了最安全的藏身地。

    娃娃也高兴,它是只要自家主人的力量增强,它就会高兴的。

    在温山上又多了留了两日,还从赖木荣那儿要了一大堆药材和药丸子,还给陈菊娘留下一笔银钱,让她别舍不得花,杨蕴秋就向孙知府辞别。

    他走得很低调,除了二丫和周大力跟着,还有李珊珊主仆之外,并没有带其他人,不像孙兆阳,走的时候足足装了二十辆大车,下人就带了一百多个,听说还有一批行礼要靠海运,直接运往京城。

    这到不是孙知府真偏心到这般地步,两个儿子虽然一个是嫡子,一个是庶出,但他还是会尽量一碗水端平,否则容易惹人闲话,但这次孙兆阳跟他外家一起走,那些车上装的都是给于家,还有京城其他有交情的朋友的礼物,多一些也没辙。

    …………

    一连数日,忽然下起了暴雨。

    杨蕴秋靠着车窗往外看,大雨打得地面全是坑坑洼洼的水洞,水雾连成一片,几乎看不见前方。

    “你看,前面的界碑上写的是什么?”

    李珊珊也贴着窗户往外面看。

    杨蕴秋扫了一眼:“是天水镇……咱们要停下休息一阵子,据我所知,前方不远就是珉江,江上水势很大,桥都被冲得断裂,一时半会儿咱们可别想走。”

    李珊珊和她的丫鬟们也没问杨蕴秋是怎么知道的。

    这一路行来,无论是前面是有山石阻路,还是有土匪劫车,杨蕴秋都未卜先知,她们一开始好好奇地问,后来几乎就麻木了。

    李珊珊只猜测杨蕴秋可能放出什么探测器之类的探路,她的丫鬟,还有二丫,周大力,干脆只当自家少爷真有未卜先知之能。

    二丫取出一盒点心,给两位主子吃,皱着眉道:“又不是夏天,怎么下这么大的暴雨,还真是奇怪。往年可没见过如此反常的天气。”

    杨蕴秋没说话,心里也犯嘀咕,这种天气状况是真的很反常,就好像老天爷开始抽风一样。

    看了看四下无人,他干脆停下来,把马给牵到车里,耗费了一块儿储能水晶,启动了飞车的功能,让车贴着地面飞驰。

    他们出来的时候,给他制作的这辆车装了一层木质的伪装,还弄了一匹老马在前面装作拉车充充样子,随让这个下层位面可没有修士,更没有炼器术和法器,传说中到是有木牛流马类似的东西,但也绝对只是传说,谁都没有见过。

    别看杨蕴秋敢让卫王知道他的某些秘密,放任一小部分人把他的身份想象的很神秘,却并不乐意太引人瞩目。

    靠近镇子,杨蕴秋才把那匹老马赶下车,马还不怎么乐意,也被他养得学会了偷懒,不是一开始一进车子就烦躁地长嘶的时候了。

    天水镇是个还算繁华的小镇,青石板铺路,道旁酒肆茶楼林立,屋舍到多是土胚房和木头房子,只是这里离官道不***日里外来路过的旅人并不多,但因为出产一种很不错的玉白酒,是贡酒,每年春季都有一些大商人过来买酒,镇子里的酒楼和客栈到有好几家。

    李珊珊四下观望,看得眼花缭乱:“咱们去哪儿吃饭顺便住宿?”

    杨蕴秋四下看了看,相中小镇东面的一家天泉楼。

    李珊珊怔了怔,这酒楼一点儿都不起眼,论大,比不上刚来路过的那家天香楼,论热闹,也比不上春来酒馆。

    “怎么选了这家?”

    杨蕴秋笑着挑眉:“因为风水够好……晚上睡觉都警醒些。”

    李珊珊诧异地扬眉。

    二丫到被吓了一跳:“少爷,少爷,难道这酒楼……不好?”

    杨蕴秋没理她,径自登上石阶,进了大门。

    这会儿天水镇的外地客人不多,天泉楼空荡荡的,店小二趴在桌子上打瞌睡,杨蕴秋他们撑着伞下了车,进了大门,那店小二才被惊醒,蹦起来招呼一行人坐下。

    “各位客官,你们是打尖还是住店?”

    “给我们三间上房。”杨蕴秋笑了笑,“再弄两桌你们擅长的菜。”

    店小二连忙记下来,李珊珊早就擦干净桌子,还用热水烫过一遍,又拿自己自制的毛巾认认真真地擦拭过,坐下见店小二记完了要走人,才道:“别忘了给我们的马,弄些上好的草料。”

第六十九章 事端

    天泉楼挺好的,饭菜不尽如人意也不是酒楼的错,吃惯了杨蕴秋教出来的厨子做的饭菜,别的地方弄出来的,除了那些真正的大厨做制的珍馐美食,估计再不会有好吃的东西。

    这座酒楼只是个小镇上的小酒楼,就不用指望能有名厨驾到了。

    一行人累了一整日,又是大雨倾盆,天色晦暗,都没心情做些别的,凑合简单吃了点儿东西,填填肚子,便回房间休息。

    周大力就住杨蕴秋的房间的外间。

    端端正正地坐在门口,看样子是打算守夜。

    杨蕴秋坐在桌前,拿出笔墨来写东西,用毛笔悬腕写字的确有些累,可再累,也不会比使用灵笔刻画法阵更耗费精力。

    《狄仁杰》这套书写完,下一系列,他打算改写‘江湖’。

    他上一次写得《仗剑江湖载酒行》来试水,卖的实在不错,男女老少全都喜欢读,和《狄仁杰》比都不算差了,干脆也写成一个系列。

    大侠,美人,好酒,名妓,兄弟情义,如火的爱情,杨蕴秋都不用借鉴太多地球上的武侠小说,从他父亲的记忆里,就能找到无数这样的故事,只是把修士的世界,换成武人的世界便是。

    一边写,杨蕴秋一边反复地阅读他父亲的记忆。以前认真体会的,只是杨静亭留下来的各种修行知识,如今却忍不住去揣测他的生活。

    和自己不同,他的父亲年轻的时候更单纯,也更守旧,是老派人的作风,杨静亭驾临延国时,延国战乱频频,和秦国之间的战争,每隔三五年发生一次,一直是尸横遍野,入目的全是焦土,他和当时延国的国主况风的相交,也像是命运安排好的奇迹。

    神通广大的绝代修士,在蛮荒森林里救下了满身狼藉的未来国君,因为那国君一番希望天下太平,再无战争,希望升斗小民,不用每日担惊受怕,希望所有的修士,也要守世间的规矩,也要遵循天理正义,不可将草民视为草芥的话,就一路护持他从蛮荒到龙城,助他压下前面九个野心勃勃的兄长,披荆斩棘,扫除障碍,让他成为国君,替他冲锋陷阵。

    最后惨死在自己的君王的怀疑之下。

    真实的故事比传说更神奇。

    就是太愚蠢了。

    杨蕴秋苦笑,看他爹的记忆,自己好像连报仇都不知道该去找谁,况风误会杨静亭谋反,杀了杨家满门,杀了所有将杨静亭视为天人,对他忠心耿耿的兄弟,杀了他的女人,杀了他的义父,义母,按说自己该去找况风算账。

    可况风现在也被他的亲弟弟杀死,他弟弟况影谋朝篡位,登上龙庭,恢复了杨家的名誉,现在杨静亭还是延国最受人爱戴的大国师。

    难道自己还能再和况家那一家子都过不去?就是杨静亭自己活着,恐怕也不知道是该将延国搅合得天翻地覆,好为家人报仇,还是该放下仇恨,为了延国的百姓想一想,别在起纷争。

    杨蕴秋端坐在桌前写书,周大力的脑袋一点一点地打瞌睡,夜渐渐深了,耳边隐隐约约传来一阵阵风雨咆哮声。

    猛然停笔,杨蕴秋扔出了一团纸团,砸醒了周大力。

    “少爷?”

    “来了。”杨蕴秋伸了个懒腰,坐直了身体,就听见外面喧闹声四起,整个天泉楼灯火通明,隐约还有哀啼痛哭声。

    周大力连忙推开门出去看,就见隔壁的李珊珊还有几个丫鬟也穿好衣服出了门,杨蕴秋让周大力先走一步,自己把女孩子们护在身后,下去大堂,便看见满地狼藉,一个须发全白,书生打扮的老头坐在地上瑟瑟发抖,一对三十岁上下的夫妻坐在椅子上,满脸惶恐,另外还有两个二十岁左右的,粗布衣裳的年轻人,倒在地上还昏迷不醒,最后一个坐在门边的,是个二十大几的少妇。

    大门紧闭,站在门前手持大刀的,是个面相很斯文,行为一点儿都不斯文的男人。他旁边还放着个巨大的木箱子。

    那男人抬头,看了杨蕴秋一眼,皱眉:“你们……是外来的客人?怎么这个时候竟然进了天水镇?”

    杨蕴秋不说话。

    那男人苦笑:“大约是我断桥断得太晚,居然连累了你们……不过,你们也只能自认倒霉,当自己命该如此。放心,如果一切顺利,你们或许能逃过去。”

    想了想,又道:“也好,你们恰逢其会,也可为我做个见证。”

    说完,这男人就把视线落在地上几个人身上。

    李珊珊揪住杨蕴秋的衣袖,杨蕴秋压低声音道:“咱们来的时候,路过泉河和珉江,上面的桥都断了,你难道不记得?”

    他们还真不记得,这一行人乘坐的车能飞,无论是什么江河湖泊,有桥没桥,还是山崖峭壁,都能如履平地,常人不敢走的路,他们走得多了,自然也就不怎么在意路况。

    “既然有外人在,我就来给两个客人介绍一下。”男人笑了笑,“敝姓司徒,单名一个俊字,今年三十有五,五年前去了京城的大顺镖局做镖头,手上有两下功夫。”

    杨蕴秋看了一眼他手里的大刀,笑道:“镖头客气,这刀怎么也有两百斤重,你拎在手中,轻若无物,想必是好功夫。”

    司徒俊显然对自己的武力很是自信,也没反驳,指了指地上的老人:“这是个老秀才,姓金,还是咱们天水镇唯一的秀才,就在东面的私塾教书。

    “这对夫妻是经营绸缎庄的,丈夫姓赵,妻子是梅氏。那两个年轻人就是天泉楼的伙计,小王哥和小李哥,少妇是天泉楼的老板娘,人称赛西施。”

    司徒俊刚介绍完,金秀才就涨红了脸,怒道:“司徒俊,你这是要做什么,大半夜的把我们都弄到天泉楼来,你不休息,我这把老骨头还受不了。”

    他一开口,其他人更是一起吵吵嚷嚷,司徒俊眉毛竖起,一刀下去,桌子顿时被劈成两半,连大青石的地板都裂了一条缝。

    酒楼里顿时安静。

    司徒俊一低头,打开旁边的木头箱子,从里面提溜出一个人来,那人身材干瘦,身上还穿着中衣,让司徒俊一抖搂,迷茫地睁眼,顿时被吓了一跳:“怎么回事儿!”

    等他仔细一看眼前的情况,惊得四肢乱蹬:“大胆狂徒,你敢如此对待本县!”

    另外几个人显然认识这人,都大惊道:“原来是县尊,这,这……司徒俊,你别太过分,难道想毁了我们天水镇不成?”

    李珊珊顿时精神来了,难道还有比这更好看的戏?真实生活中的劫持案,再有趣不过。

    杨蕴秋也干脆找个椅子,扶着李珊珊坐下。

    他们这么镇定自若,司徒俊也很意外,只是眼下他的注意力显然不会随便放在一伙儿外来人的身上。

    司徒俊堵了知县的嘴,把他扔开,面无表情:“因为有外面的客人在,我就说说前因后果,相信各位不用我说,也知道我如此做,到底是因为什么。”

    金秀才咬牙:“你媳妇偷汉子,气死了你爹娘,还杀了撞见这事儿的一个外地客人,县尊判她斩立决,被把凌迟处死,也没有按照咱们的规矩,浸猪笼,沉河,已经是客气的。”

    司徒俊脸色铁青,强压了怒火,不理会金秀才,只冷声道:“一年前,和现在差不多的时间地点,你们说阿秀在天泉楼一楼的客房里偷人,被店小二和一个外地来的,贩酒的商人撞见,还持刀杀了商人,狼奔而逃?”

    这群人连连点头应是。

    县令此时也回过神:“你媳妇的丑事,那是这些人亲眼看见,亲耳听见,而且不只是一个,他们都看见了,证据确凿,难道这么多人,还会联合起来编谎话不成?”

    店小二小王也早让人摇醒过来,一见司徒俊便道:“正是如此,我亲眼看到的,看得清清楚楚,你媳妇阿秀经常到我们酒楼给你爹买酒,我还能不认得?”

    其他人更是纷纷应和。

    司徒俊气得脸色铁青,咬牙切齿:“你们胡说,如果真是如此,阿秀怎么会疯了?她和我成亲十年,她什么性情,我还能不知道?当时阿秀都有了我的孩子,怎么可能去偷人?你们怎敢如此污蔑她?”

    小王叹气:“司徒俊,你一去京城,就是好几年,你媳妇耐不住寂寞……”

    “住嘴!”司徒俊一巴掌拍到桌子上,吓了小王一跳,再不敢随便说话。

    李珊珊见司徒俊已经气得抓紧大刀,看样子像要杀人一般,这些人还是不肯改口,言之凿凿地说,就是他媳妇偷人。不由压低声音道:“老师,我看那个司徒俊精神不正常,恐怕会出事,他们说的好像是一年前的旧案,这会儿恐怕分不出谁是谁非,只能拳头硬的说了算。”

    果然,他们争辩不休,司徒俊几乎失去理智,咬牙道:“无论怎么说,我也不信阿秀会对不起我,反正当日天泉楼里就是你们这些人,必然是你们有人说谎,害了我全家,今天我就把你们都给杀了,来祭奠阿秀和我爹娘。”

    说着,他举起长刀,一群人吓得鬼哭狼嚎。

    杨蕴秋一抬手,喊道:“等一等!”

第七十章 惊变

    司徒俊手一哆嗦,刀差点儿落地,诧异地看向杨蕴秋,脸色也大变。

    这年轻人看着是个文弱公子,但刚才一说话,声音不大,却震耳欲聋,好像让他整个人都晕了一下。

    杨蕴秋咳嗽一声,笑道:“司徒镖头不相信妻子会对不起他,你们大家又都言之凿凿,说自己看见了案发那一幕,你们都认为自己最正确,可现在是司徒镖头占上风,不让他心服口服,恐怕大家都要倒霉,这样吧,我们重现一次案发当日的情形,如果有人出错或者说谎,再一次演示,肯定会出现破绽,如果毫无破绽,就算司徒镖头不愿意承认,也再无法可想了。”

    这种法子到挺新鲜,一群人对视一眼,也没反对。

    李珊珊失笑——看来他们杨老师是看了不少刑侦电视剧,记得有一阵子日剧,美剧里面总会出现一些刑警再现案发情况,然后就察觉出不妥当的地方,成功帮人洗刷冤情,或者抓住真正的凶手等等,当时她看了也忍不住想,现实生活中会不会如此,没想到能在落后的古代见识一次。

    司徒俊收起长刀,看着杨蕴秋,目光略带了几分犹豫挣扎。

    杨蕴秋失笑:“你这次来,不就是弄清事情真相,你的妻子若是真的被冤枉了,你难道愿意她背负污名,死了也不安心?”

    司徒俊吐出口气,冷笑道:“好,反正天水镇四面环水,因此得名,现在大风雨,河上的桥全让我弄断了,唯二的两条船也让我藏了起来,你们一时半会儿找不到,也别想逃出去,就看看你们究竟想说什么,也无所谓。”

    他这话一出,金秀才气得吹胡子瞪眼:“怪不得阿山他们家的船不见了,原来是你做的!”

    杨蕴秋拍拍手,把注意力吸引过来:“好了,我们现在先彻彻底底地,把天泉楼恢复成一年前案件发生当天的样子,你们看看从院子里,到屋里,各种摆设是不是一致?”

    店小二小王哥儿咕哝了一句:“要不要这么认真?”

    不过虽然害怕,可这事儿其实挺好玩的,一群人四处转,调整了一下桌椅的位置。

    小李哥想了想:“我记得那天街上小乞儿捣乱,把咱们院子里的三个灯笼都打坏了,因为时辰挺晚的,我们也就没换。”

    杨蕴秋点头,随手抓起一把石子儿,一下就把院子里的三盏油灯打灭。

    又检查了一次,因为只过了一年,案子又大,在场的人印象深刻,很顺利地就恢复了案发前的状态,到没有什么模糊不清的地方。

    而且司徒俊显然是下定决心,一定要查清楚真相,当时的案卷他都给偷了来,这会儿就扔在木箱子里面。

    杨蕴秋拿起扫了一眼,娃娃把所有的案卷扫入其中,还做了一个当时的立体结构图让他看,显然,娃娃比自家主人更觉得好玩。

    一切恢复原貌,杨蕴秋把娃娃拨到一边,若有所思地沉吟片刻,才道:“好了,我想再听你们说一次案情,既然当时审理此案的县尊在,不如就请县尊给咱们讲述如何?”

    那县令还不大愿意,但一看司徒俊手里的刀,再一想到自己腾云驾雾一般,迷迷瞪瞪地就让人绑了来,一下子底气全消。

    “这案子我记得清楚,是一年前的八月十五,月圆之夜,我都已经睡下,捕快跑过来敲门,说天泉楼里发生了人命大案。”

    县令摇头,“我们天水镇镇子不大,一共就一百多人,大家都是街坊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而且每年只有春日才有不少商人过来,其他时候外地人很少,而且四周河水环绕,还是山区,离官道不近,是个闭塞之地,不要说是杀人,就是偷窃之类的事儿,发生了也知道要去哪儿找那几个惯偷儿,监狱里现在就只关着一个喜欢偷鸡摸狗的……”

    “够了,你说那么多废话作甚!我们想知道的是那个外乡客被杀的案子。”

    司徒俊皱眉怒吼,县令顿时噤声。

    杨蕴秋笑着把司徒俊推开,推着他在椅子上坐下:“已经过去一年,也不差这一日半日,就让县尊慢慢说。”

    县令皱眉:“那天我亲自带着捕快来到天泉楼,那时候那个说是来买酒的外乡客已经死了,就倒在这里。”他走过去,在一楼东面的一间客房前面指了指。

    “凶手……你媳妇已经不在现场。”沉吟片刻,县令看了周围的这几人一眼,“当时在场的人都说,看见你媳妇慌慌张张,衣衫不整地从客房里跑出,店小二见到他偷人,就惊叫了一声,没想到你媳妇疯了似的拿着剪刀向着他冲过来,在大堂的客人听到动静,都围了过去,可你媳妇的力气特别大,竟然冲出包围圈逃走,大家乱作一团,等到回过神才发现那个外乡人已经倒在地上死了。”

    金秀才他们也点头称是。

    “我们都看见了,就是你媳妇偷人被发现,一惊之下,恼羞成怒,杀人逃跑。”店小二越说越生气,“事实就是如此,你还来找我们做什么。”

    金秀才点头:“你想想,你家离天泉楼不远,就一刻钟的路程,你媳妇如果不是偷人,到天泉楼干什么,要知道她住的一楼的客房,可是上房,一晚上就要五钱银子,够你媳妇一个月的嚼用了,县尊当时就问过老板娘,那间客房可是一租就一个月,是一男一女租的,都蒙着头脸,藏头露尾,老板娘还觉得那阵子,明明不是贩酒的时候,镇上却总有陌生人来,十分奇怪,所以印象很深刻。”

    “还有,赵老板当日一整个晚上都在二楼的房间里作画,因为他作画习惯开窗,夜里还亲眼看到你媳妇偷偷摸摸地从后门进了那间客房,然后就放下了窗帘。”

    赵老板的妻子梅氏也道:“每月我丈夫都喜欢一个人来天泉楼住一两日,他喜欢这里的清净,也喜欢看后面栖霞山的风景。”

    梅氏显然觉得她丈夫虽然是商人,却也能舞文弄墨,画得一手好画,写得一手好字,让她很是得意。

    杨蕴秋听完,扭头看金秀才:“我看了案卷,金秀才你作证说,那日你在这儿喝酒,见到司徒夫人浓妆艳抹地来酒楼打了一壶真正的玉白酒,还说她满脸媚笑,你看了还暗中骂她有伤风化?”

    金秀才皱眉点头:“虽然不好随便说人是非,但我的确看见了,我猜,那酒肯定是她奸夫喝的,要不然司徒家那么穷,她平日给她公公打的都是最差的酒水,怎么会买‘玉白’?”

    县尊叹了口气:“我当时就带人去你们家搜查,结果你媳妇正泡在水桶里沐浴,你娘正和她吵闹,我让我的丫鬟进去看过,你媳妇身上的脏污和痕迹很残留着,而且,还在你们家的院子里,找到了她丢弃的剪刀,就是天泉楼用的,还带着血渍,人证物证俱在,你媳妇逃不过,我判了她斩立决,经过刑部勾决,谁知道她还没明正典刑,就自己把自己吊死了,也算是留了个全尸,你该知足才是。”

    听着他们一个接一个地说,司徒俊整个人从暴怒状态,变得浑浑噩噩,他自己都几乎要相信,他的妻子阿秀就是因为偷人被发现,惊怒之下杀人,他的父母也是因为受不了这种耻辱,才被气得吐血身亡,他愣愣地看着地面,神色呆滞。

    杨蕴秋四下转了一圈,挨个在天泉楼的人提到过的地方,都走了一遭,把案卷拿出来反复看,看完不由摇头。

    “我说两句。”他走过去,站在赵老板面前,“赵老板,你说你一晚上都在二楼窗前作画?亲眼看见司徒夫人从后院偷偷摸摸,鬼鬼祟祟地进入酒楼的?”

    赵老板点头。

    杨蕴秋笑了:“我看了案卷,也上楼看过,当时下大雨,阴云密布,院子里的灯也灭了,在二楼的房间里根本看不清楚后院。”

    司徒俊猛然抬头。

    赵老板脸上一僵,嘴唇蠕动了一下:“我,确实看见了。”

    杨蕴秋又笑了:“我看案卷,当天晚上你的衣服都没有湿,如果你那会儿真的在二楼窗前,你的衣摆就不可能是干的。”

    司徒俊的神色大变:“你撒谎?”

    赵老板拼命地摇头:“没有,我的确看见了你媳妇,只是我是在一楼的西北角房间里看见的,不是在二楼,我,我……”

    杨蕴秋闻了闻赵老板身上的味,又从他荷包里拿出一个药盒:“这是阿芙蓉,赵老板大概是躲在房间里吸食这种药物,吸了他会神志不清,你的证词不可信。”

    一群人面面相觑。

    杨蕴秋又看向金秀才:“你刚才说起司徒夫人的时候,口中虽然鄙夷,脸上却似有**之色,你的口供,恐怕也带了死人情绪,并不可信。”

    金秀才顿时大怒,脸上扭曲:“胡说八道!”

    只是看他双手颤抖,脸上通红,目光闪烁,是人都察觉出这个老秀才心思不正。

    李珊珊摇头,压低声音嘀咕:“这个时代的人果然太淳朴。”换了二十一世纪,恐怕没那么容易因为一句话就露出破绽。

    其实还是杨蕴秋的精神力够强,每句话都威慑力十足的缘故。

    司徒俊先是怒视金秀才,随即整个人都精神起来,眼睛眨也不眨地瞪着杨蕴秋。

    杨蕴秋也不再卖关子,继续道:“你们都说,你们看见司徒夫人拿着剪刀从房间里冲出来,杀了那个外乡客,现在我们案件重演,我来扮演外乡客,司徒俊,你扮演你的夫人,其他人都做和原来一样的动作。”

    这些人虽然有点儿不甘不愿,还是老老实实地来了一回,司徒俊拿着假装拿着剪刀冲到眼前,一大堆人围上去围堵,然后他挤开人群走开。

    做完了,杨蕴秋一摆手,冷笑地看了县令一眼,道:“看出来了没有?”

    这些人还是满头雾水。

    李珊珊一跺脚,没好气地道:“你们是真傻还是假傻?我都看出来,案卷里仵作写的尸格上面填的,死者后腰被刺,流血过多身亡,如果是这样,司徒夫人四肢都被你们抱住,她哪里有那么长的手,绕到死者后腰上捅人?”

    县令哑然。

    整个酒楼一时间鸦雀无声。

    司徒俊冷冷地四下观望,和他视线对上的,都忍不住扭头避开。良久,司徒俊终于嘶声大笑:“罢了,罢了,就是你们这群人,你们整个天水镇上的人,硬生生逼死了我媳妇,逼死了我爹,我娘,我媳妇肚子里,还有我的孩子!我不会放过你们,绝对不会。”

    一群人吓得直打哆嗦。

    杨蕴秋叹气,扶着李珊珊坐在自己身边,按了按眉心:“麻烦大了。”

    司徒俊扭头看他:“抱歉,连累了你们几个无辜的人,可我也没办法,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你们只有自认倒霉。”

    县令急得浑身冒汗,厉声道:“司徒俊,你到底要干什么……大家都别怕,他就一个人,咱们不想死在他手里,就和他拼了,咱们这么多人,还怕他一个不成?”

    这些人纷纷应是。

    “等天亮,县衙也会来人,咱们不怕他!”

    司徒俊冷笑着放下手里的刀:“你们以为我想一刀杀了你们?那也未免太便宜了,我爹娘死前受尽折磨,你们也不能死得太痛快。”

    杨蕴秋坐下来,让周大力给自己倒茶:“我提醒一下,要是司徒镖头真的只是想杀了你们,他就不用藏什么船,也不用断桥好封闭整个天水镇,毕竟他功夫好,你们在他手里想跑也跑不掉,他何苦如此费时费力?他这么做,恐怕是要整个天水镇给他陪葬。”

    县令一怔:“怎么可能?”

    司徒俊看了杨蕴秋一眼,叹道:“果然真正的读书人就是心眼多,也聪明,要是我有下辈子,我一定好好读书,将来给阿秀更好的生活。公子说的不错,我早就发现珉江堤坝有白蚁筑巢,而且有不少地方已经有崩塌的现象,只是知县是个白痴,还是懒鬼,县衙里的那帮人也一样,每次修筑堤坝都偷工减料,哪里会想到会不会发生决堤的危险?我虽然只是个镖头,可我对这些还是有几分了解,按照今年的大雨程度,还有水势,大概不用两天,不,现在还有一天,河堤必然会决口,到时候整个天水镇都会成为过去,再也不复存在。”

    县令额头的冷汗哗啦啦地流淌。

    其他人根本不想相信,可又怕的脸色煞白。

    杨蕴秋脱下外套,挽起袖子,随手拿过灯笼向外面走去,一边走,一边冲李珊珊道:“表妹,你马上分头带人去通知镇上的居民,把他们尽量带到东面的酒楼楼顶上去,那里位置最高,大力,你和我走。咱们开车去看看河堤,看能不能补救。”

    说着,他带了周大力出门,离开之前扭头冲县令道:“与其花费力气和时间逼问司徒俊他藏起来的船在哪儿,还不如组织人手尽可能多的造一些木筏,反正天水镇上木头房子够多,拆一拆就能用。”

第七十一章 救人

    大雨磅薄,不知何时能停,整个珉江江水滔滔,泉河的水也一样翻涌,杨蕴秋车顶上向下看,娃娃扫描过后,扫出十三个,在当下的水势之下必然会决口的地段,还有二十几个有可能会决口的地段,整个堤坝严重偷工减料。

    娃娃啧啧称奇:“谁那么大的胆子,竟然敢做这种事!”

    其实也不奇怪,天水镇太小了,此处的堤坝必然很少有人注意,朝廷历年修筑,也是修筑比较要紧的州县所在的地段,至于天水镇,珉江向来平缓,往年也有下大雨的时候,可就是汛期,这里的江河也一样温顺,天水镇吃水都靠它,几十年也没有遇到过险情,就连当地的老百姓们也从没有想过,他们倚靠为生的江河,有一天会要他们的命。

    “少爷,可有办法挽救?”

    周大力也是穷苦人家出身,没有见死不救的狠心,但前提是千万不能伤了他自家的主子,“要是不行,咱们趁着还没事儿,不如快些离开?”

    反正自家主子的坐骑能飞能跑,没有桥也不要紧。

    杨蕴秋失笑:“河堤就不救了,人还是要救一救。”

    其实他能耗费灵力筑起一段儿石堤,以他现在的修为,这不是什么难事,可也只是一段而已,想要整个珉江都安然不恙,绝对不可能。

    除非是达到长生久视之境的高人,拥有改天换地的伟力。

    他现在在天水镇这么一堵,上游、下游其它州县决堤会更快,总不能为了这一镇,就置其他人的生死而不顾。

    “这是大自然的天威,神仙也管不了。”

    杨蕴秋爬上车,看了看后座上的折叠操作台,想了想,还是道,“咱们回天水镇,我和王逸联系,让他先回地球去,这一次恐怕需要那边儿的支援了。”

    他现在最想要救生衣,只是如果自己合成材料,自己制作,那耗费的灵力太大,根本没办法在最快的时间内让全天水镇的人都穿上救生衣。

    让地球那边儿替他运送物资,虽说会有时间流速变化之类的后遗症,可也不会影响太大,总比看着眼前的大笔功德,却什么都做不成要好。

    回到天水镇,李珊珊还在拼命劝当地的镇民们和她一起去高地,可大部分人根本不相信,还是县令自己遭遇了这一遭灾难,多多少少觉得司徒俊不是故弄玄虚,才开了口,县尊开口,总算有一部分居民半信半疑,收拾了财物想暂时去高地躲一躲。

    可还是有一帮顽固的老头老太太,什么都不听,按照他们的说法,天水镇几十年没出过事儿,今年的雨水虽然反常,比夏日汛期还要厉害,以前也不是没有过,他们根本不怕。

    李珊珊一点儿办法没有,看见杨蕴秋,眼眶都忍不住红了。

    杨蕴秋哭笑不得:“我说李珊珊姑娘,你尽自己的心,把能做的都做了就是,就是别人不听,你也对得起自己了,哪里用得着哭?”

    “先把愿意走的都带走,你们多收集粮食和保暖用的衣物,这些人不愿意也没办法,总要有个轻重缓急……只有两个时辰的时间,两个时辰之后,大家都要到东面的酒楼附近集合,只有东面有三层高的酒楼,而且还是石头建成,比较结实,下面的土胚房和木房子实在不靠谱。”

    周大力很听话,老老实实地按照自家少爷去购买物资,尽可能地多买,也劝说那些现在已经愿意去避难的老百姓多带点儿有用的东西,像什么金银珠宝,古董首饰,可惜愿意的人很少,那些人随身的永远都是家里最贵重的东西。

    杨蕴秋还看见有一家十几口,大箱子小箱子,带的居然是一大堆古董玉器。

    司徒俊还有天泉楼那帮人,其实是最相信天水镇会发生水灾的一群,金秀才别看老大的年纪,抓着司徒俊的衣领,拼命摇晃,非要逼迫他说出藏起来的两条船到底在哪儿。

    “你真以为我只是藏了船?”

    司徒俊冷笑,“我要你们所有人给我们司徒家陪葬,要船何用?”

    金秀才气得差点儿没晕过去。

    县令派了他手底下的十几个衙役去搜了一圈,什么也没搜到,还想让水性好的衙役坐着木筏逆流而上,去附近的州县求救。

    天水镇是小镇,县衙的人手本来就不多,这么大的雨,水势湍急,结果几个水性好的试了试,根本就出不去。

    周大力收集了不少粮食放在车内,还带着愿意相信他们的人,想办法弄了不少木板,做成木筏,可现在老百姓们不信的居多,就是那些半信半疑的,也不愿意拆房子做这种木筏,反正千头万绪,进展很不顺利。

    杨蕴秋没理会这等杂事,他租了个楼上的房间,自顾自地做自己的准备。

    时间一刻刻过去,李珊珊代替杨蕴秋,指挥着周大力他们争分夺秒,反正能做的,该做的,都已经尽力做了。

    下午的时候,杨蕴秋从屋子里到天香楼的三楼的一个上等的套房里吃饭,这会儿整个天香楼外面都没什么人,连掌柜的都上了三楼进了自己常驻的客房,客人们更是回家的回家,挤到顶楼避难的也都挤了上去。

    如今屋子里都是相熟的人,他也就没有避讳,随意拿了好些救生衣,还有救生圈,还有一堆皮筏子和救生艇出来。

    县令和天水镇的人都很惊讶,只是心事重重,大约觉得杨蕴秋是时常出门的人,随身带的东西奇奇怪怪,却显得很有用处。

    “我来给你们做示范,大家都把救生衣穿好。”杨蕴秋把东西都发下去,一个个教给他们怎么穿救生衣,怎么使用救生艇。

    “还有这些背包。”指了指扔在地上的双肩背包,杨蕴秋道:“毕竟是水灾,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情况,说不定一不小心咱们就走散了,就是车里有食物也吃不着,这种背包能够防水,你们都背在身上,里面放了两大板巧克力,一瓶水,还有一个药包,每一种药上都贴了用法,还有手电……呃,就是一种照明用的灯,我怕太重,影响你们的反应速度,东西不多,不过关键时刻可以救命。”

    杨蕴秋还打开背包,把里面的东西展示了一下,主要是告诉周大力那群这个时代的下人,到底应该怎么使用。

    还有县令和那几个被司徒俊耍了一回的天水镇居民,也很幸运地和周大力他们一个待遇,这些人对杨蕴秋好歹有些信任,愿意听他说话。

    全都处理完,这群人都喊着要走,以前有木筏的时候,他们就想走了,只是外面风雨太大,还有点儿犹豫,现在还有这种救生艇,救生衣,哪里有不走的道理?

    至少县令连根杨蕴秋商量一下都不曾,就拿着个救生艇,想带着一帮能保护他的手下走人,其他人也都要离开。

    李珊珊皱眉:“别人走也就算了,县尊,您可是知县,是天水镇百姓的衣食父母,如今这种情况,您一走了之,您觉得合适吗?”

    县令显然也有点儿不好意思,却板着脸:“该提醒他们的,我都提醒过,可我官小位卑,整个衙门就十几个人而已,那些老百姓不肯听我的话,我能怎么办?难道留下来等死?”

    至于金秀才那群人,早就拼命地把自己的财物往自己的身上系,生怕落下点儿东西,哪里还管得了旁人?

    杨蕴秋拉住李珊珊,笑道:“由他们去吧,虽然现在水流湍急,就这么走有一点儿危险,但总比留下来等着水淹要好。”

    说完,他便坐下,慢慢吃了几口李珊珊做的米饭,不再理会这些。

    却没想到,本来已经让人几乎五花大绑的司徒俊,居然一下子挣脱了束缚,一脚踹在大门上,倚着门冷笑:“别人走我也管不了了,你们这群人,敢离开一步,就别怪我和你们同归于尽。”

    县令顿时惊怒:“你以为,你能一手遮天?你们等着干什么,还不快把他拿下?”

    他手下的十几个衙役一拥而上,没想到也没看见司徒俊有什么动作,一群人就倒在地上哎呦上了,杨蕴秋扫了一眼,见这人出手还算谨慎,一个骨折重伤的都不见,就是皮肉痛,便也没理会。

    一群人面面相觑,想从窗户逃走,可小王哥刚一动,司徒俊就用一根筷子扎穿了他的脚趾,十指连心,疼的他惨叫,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而且这是三楼,想下去不那么容易。

    “你,你到底想怎么样?”

    司徒俊耸耸肩:“也不想怎样,就是大爷我很不高兴,想耍着你们玩。”

    杨蕴秋笑了笑,不理会争端,认认真真地往自己的嘴里塞吃的,还冲周大力道:“等一下咱们还要看看堤坝的情况,如果能提前找些东西加固,说不定还能争取时间。”

    说完,他扭头看司徒俊:“司徒镖头不至于也不让在下离开吧?”

    司徒俊面无表情:“好像我就是想拦公子的路,也不那么容易。”

    只是,杨蕴秋没有走成,他的饭碗尚未放下,就听见轰隆一声巨响,然后又是几声惊天动地的响声,周大力蹭一下窜到窗边,此时太阳已经落了山,但接着月光,还是能看见铺天盖地的洪水滚滚而来,一瞬间,大水就淹没了半层楼。

    楼上的人,除了司徒俊,都傻了眼,金秀才一屁股坐在地上,脸上又青又白,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完了,什么都完了,我这一把老骨头,临到老,竟然还要被淹死。”

    赵老板和他媳妇也依偎在一块儿,瑟瑟发抖。

    他们还算好的,周大力听到不远处到处是惊叫声,窗外还有不小心跌倒,奋力在洪水中挣扎的老百姓,男女老少都有。

    杨蕴秋叹了口气,搁下手中的碗筷,扭头交代李珊珊:“咱们的车能浮在水面上,你先上车。二丫,你照看好表小姐。”

    见李珊珊很认真地点头,他就抓起一只皮筏子扔到水面上,又扔下去好几只,带着周大力跳下去,正好落在皮筏子上面。周大力也帮忙,把所有的皮筏子系在一起。

    “别系太近,远一点儿还灵活,毕竟这不是河道,而是街道。”

    周大力重重点头。

    杨蕴秋看准备工作做得差不多,笑道:“走吧。”

    只是站在皮子发上面,灵气运转,它便逆流而上,他们下来的时候,水只淹没了半层楼,但不过一转眼的工夫,水面就淹没了一整层楼。

    “救命,救命啊!”

    到处是呼救的声音。

    杨蕴秋一路穿行,先把落水的老弱救上来,看见水性好的青壮年,就拿起个救生圈扔过去,他用巴掌大的小气筒打的气,速度却极快,也就一眨眼的工夫就好了,下层位面的老百姓可能以为是什么宝贝,还不至于多想,要是让地球上的人看见,非要问问从哪里有卖这种方便气筒的不可。

    周大力听从自家少爷的吩咐,拿着喇叭,大声呼喊:“各位,各位,大家都不要慌乱,水性好的想办法找一些高地,登上楼房也行,爬上树也行,多带口粮,不要拿那些零零碎碎的沉重物品。”

    他一路喊过去,不少人真的安定了下来。

    洪水席卷,本来镇上的居民都吓坏了,懂水性的让大水一冲,也昏头昏脑,早忘记改怎么应对,现在有人站出来指挥,情况到底好了一些。

    杨蕴秋来回三次,皮筏子满了,便都送到天香楼的顶层,天香楼是整个天水镇最大的酒楼,地基打的牢固,又是石头房子,最是结实,也比较安全,三楼还有楼顶,有很宽广的面积,光是那种能住下十几个人的套房,就有十多套,是最合适的避难地点。

    大水很快就淹没了整个天水镇。

    李大搂着一只大木桶在水面上浮浮沉沉,木桶上坐着他娘亲,他也就罢了,看着娘亲苍白惊恐的脸,李大恨不得杀了自己。

    白天县尊四处派人说,天水镇马上要面临水灾,他还半信半疑,甚至想着收拾收拾东西,明日就锁住家门,带娘亲去避难,没想到就耽误了这么一会儿,他就让自己的娘亲陷入灭顶之灾。

    “儿,你上来,上来歇歇,别管娘了。”

    木桶并不大,就是用来洗衣物用的,他娘亲一个人坐在上面,已经十分勉强,李大即便累得手脚僵硬,几乎撑不住了,也绝不肯上去,他一张嘴,吃了一嘴的泥沙,咕噜噜往下沉了沉,吓得老太太嚎哭:“儿啊,你上来,快来!”

    “娘,您别动。”李大咬牙,想要抓木桶抓的更紧,一个浪头,打在他脸上,顿时把他卷进了水里,李大脑子一顿,就听见娘亲撕心裂肺的哭号,模模糊糊地看见他六十岁的老娘扑到了水里。

    李大心胆俱裂!

    他眼前一黑,隔着浪涛翻滚声,就听见不远处传来一阵欢呼。

    扑通一声,眼前被扔了个圆的圈子,浮在水面上,他本能地一捞,整个身体贴上去,头总算能露出水面,然后就看到不远处有一盏明灯,越走越近,近到眼前,竟然是一艘怪模怪样的小船,船上站着位姿容不俗的年轻公子。

    那公子弯腰伸手,把他娘亲拉了上去。

    李大喜极而涕:“娘,娘。”

    那公子四下张望了下,小船靠近,船上伸出来还几条手臂,七手八脚地也把他拉了上去,李大抱住他娘亲,放声大哭。

    “喂,喂,先救我,救命!”

    耳边不断传来呼喊声,李大顺着声音看过去,就见棺材铺的陈老头坐在岸边一棵大树的树杈上招手,那树杈已经贴近水面了。

    听见他的声音,船就靠了过去。

    他伸出手要拉陈老头,没想到,老头往这边一靠,怪异小船就往下一沉,他顿时吓得撒手,陈老头一出溜,脸色煞白,痛骂道:“李大,你要害死老子不成!”

    杨蕴秋摇了摇头,他遇上过好几次这种事儿,这次不用他开口,救生艇上就有个泼辣的小姑娘大喊:“陈老头,你要不然,就老老实实呆在树上等着水退下去,要不然,就把你身上缠着的那些重物给扔了,我们这船就这么大,哪里有力气载你那些东西?”

    陈老头吹胡子瞪眼:“扔了?扔了我的这些东西,那我还不如死了的好,老头子半辈子的积蓄都在这里,这些东西没了,就是逃过洪水,以后还怎么活?”

    一句话,船上船下都沉默。

    李大也擦起眼泪,他们家的家舍也全丢了,破家值万贯,没了家,他怎么奉养母亲终老?

    杨蕴秋皱眉,干脆也给陈老头扔了个救生圈:“你把你的东西放在上面,用绳子系好牵着走算了,丢了是命。”

    实在没别的法子,只能如此。

    正说着话,一个浪头打过来,陈老头一跟头翻到水里就不见了踪影,杨蕴秋想也不想,抛出一个救生圈,踩着圈子滑行,一弯腰就拎住老头的胳膊,只是他身上的分量不轻,就是杨蕴秋也拎不上来,整个救生圈还被坠得向下沉了一沉。

    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冷气,鸦雀无声。

第七十二章 脱身

    ps:今天一整天都不在家,早晨补出来一章,先发了,下午17点应该还有一小章。

    这一路,杨蕴秋的灵力始终处于运转状态,这会儿已经消耗得差不多,他一个踉跄,差点儿让拽下水,吓得周大力脸色煞白。

    幸亏就在此时突破了,灵力新生,浑身舒服的汗毛孔张开,杨蕴秋松了口气,一用力,拽着陈老头过去,把他身上装零碎的袋子弄下来,把人甩到了皮筏子上面。

    陈老头已经只剩下半口气,还死瞪着眼指着他那个口袋。

    杨蕴秋哭笑不得,摇头,把袋子里的水控了控,拿了件儿救生衣包裹住,然后扔在救生圈上,就用陈老头的裤腰带栓好,让他握在手里,他这才消停。

    不过,还是很爽快的。

    杨蕴秋伸了伸腰,带着人返航,只觉得神清气爽,铺天盖地的灵气涤荡他的身体,以往总有的滞涩之感,已经彻底消失了。

    娃娃更是笑得见牙不见眼:“你自己照照镜子,看看你身上的功德厚到了什么地步?就这么说吧,现在即便是有功力比你深厚的人和你过不去,你们两个交手,只要不是相差远到过分的地步,天道肯定会给他使绊子,说不定他还近不了你的身,就让天道给玩死了。”

    杨蕴秋无语,娃娃说得太夸张,便是功德深厚,最多也就进阶的时候更容易,如果真如娃娃所言,那这世上也就不会有那么多好人枉死,恶人得意之事,世人云善恶到头终有报,但在得到善报恶报之前,还不知会发生多少让人觉得老天无眼之事。

    哄着娃娃认认真真地拍摄下这种洪水滔天的大场面,杨蕴秋继续救人,幸亏天水镇不大,人也不算多,后来还有不少水性好的后生一起帮忙,天还没亮,差不多所有的人都聚集到了天香楼和附近酒楼的顶楼。

    镇上本有不到三百多的居民,不算那些被卖做女使下人的,那些没有户籍的,可现在全加在一起,也只剩下不到二百。

    水火无情,能有这么多人活着,已经是邀天之幸了。

    周大力累得吐着舌头直喘粗气。

    杨蕴秋也满头大汗,只不过被风吹雨打,雨水和汗水混合在一处也分不清,总之,再不是那副贵公子的模样。

    天香楼和附近的酒楼顶层,简直是鬼哭狼嚎,天水镇的居民们脾气最好的,也总忍不住四处点火,没打起来,那是因为杨蕴秋要大家好好地保存体力。

    所有人都盼望雨过天晴。

    只要雨水停下,洪水总会退去,他们的家舍物件说不定还能剩下一点儿。

    没想到,水却只涨不停。

    杨蕴秋心里也犯嘀咕,主要是天水镇位于山谷的位置,四周都是大山大河,很是低洼,如果周围江河中的水都汇集至此,恐怕楼顶也不是什么安全的地方。

    好些人看着越来越高的水位战战兢兢,四周一片洪涛巨浪,不知多少房屋被冲垮,家具四处漂浮。

    杨蕴秋用外袍捞上来十几条鱼,拿去让厨子做成鱼汤。

    热气腾腾的鱼汤吞到肚子里,这些灾民总算是稍微镇定了些,杨蕴秋带着年轻人去把自己那些皮筏子,还有做出来的两个大木筏捆在一起。

    好些人看他轻盈地从楼梯和水面上跳来跳去,都是满脸的迷糊。

    “不知道雨水什么时候会停,不说连下上十几天,再下三天,咱们不想走,也必须得走,要不然等着弹尽粮绝然后喂鱼。”

    不得不说,杨公子有点儿预言的天赋。

    又是一整日,大雨丝毫没有停歇的迹象,水位继续升高,现在连这些居民们栖身的地方,都开始灌水,好些人急得冒火,连几个懒散不愿意动的,都开始努力帮忙堵塞那些渗水的缝隙。

    杨蕴秋立在窗边,看了看天色,叹道:“我看再过一阵,雨水可能会稍微小一点儿,咱们就趁机想办法出去看看。”

    大家都沉默下来。

    这么大的雨,整个珉江泛滥,还不知道周围的州县会是什么样子。可是,总不能继续留在这里等死。

    “先吃些东西,多准备干粮,尽量养精蓄锐。”杨蕴秋让二丫她们帮忙给一些老弱妇孺多拿了一床被子,让他们吃完饭就去休息。

    厨房里做的多是鱼汤,每人只分了一点儿面食,周大力收集的粮食不少,但分给这么多人吃用,就有些不够,而且还不知要被困在水上多久,谁也不好随便浪费,反正现在河里的鱼都不用捞,就自己往身上撞,喝点鱼汤滋补身体,再好不过。

    这些老百姓魂不守舍,还沉浸在失去家园的悲痛里,谁都没心情太挑剔,能活着就不错了,再说,即便是在天水镇,也不是每个人每天都有鱼肉吃的。

    吃完东西,休息了小半个时辰,大雨果然小了许多。

    金秀才直念叨阿弥陀佛:“大喜大利,观世音菩萨,老天爷开恩,千万要让大雨停了吧,要能活下去,老夫一定一天三炷香,再也不偷看隔壁小寡妇洗澡……”

    杨蕴秋指挥着人,让大家上船。

    老弱被安置在中间,一个个地检查身上的救生衣穿好了没有,又让人用绸缎布料搓成长绳,都系在腰身上面。

    棺材铺的陈老头,还想把他那些铜钱搬上去,杨蕴秋哭笑不得地劝阻:“我知道大家的家底都不丰厚,想带走的东西很多,这样吧,大家把自己的东西装箱装袋子,然后每人到我这儿领一对号牌,贴在箱子上一张,自己拿一张,我会把你们的行李箱单独捆在救生圈上面,让船拉着走,等到咱们脱险,大家再按照号牌领取。”

    陈老头冷哼一声:“那怎么行,万一弄丢了,难不成你来赔?”

    周大力气得脸色发青:“你现在吃我们家少爷的,喝我们家少爷的,身上穿的用的,哪一样不是我们家的少爷的,是不是等到渡过难关,你还要把钱还给我家少爷?”

    陈老头顿时闭嘴。

    杨蕴秋摇摇头:“把行礼搬上来的确太占地方,也太危险,我们的‘船’没有那么大,也没有那么结实,再说,还得堆放干粮,如果路上遇到其他落难的灾民,也要给他们留出地方,做人总不能太自私。把行礼单独放置,的确有可能遗失,但咱们没有办法了,只能先保住命,再说,大家互相监督,拿好号牌,也不是绝对会丢了东西。”

    话说到此,他们总算同意,其实不同意也不行,而且真正携带贵重物品的,到底还是少数,大部分居民已经一贫如洗,什么都没有了,好有不少人连衣服都没穿几件,现在吃用全靠杨蕴秋准备好的东西。这些人你一句我一句,什么难听的话都敢说,挤兑得那些‘富户’们也就不敢言语。

    天水镇的人都受了灾,越是这种时候,世道越乱,他们这类还有些财物的人,也难免不担心已经一穷二白,什么也没有的乡民会不会起歪心。

    一切准备妥当,杨蕴秋就安排人负责‘划船’,水流而下。

    幸亏天水镇通水性的人比较多,会划船的也有不少,否则只靠杨蕴秋,可带不动这么多的人和东西。他们一路顺风顺水,虽然偶尔也遇到险情,不过有杨蕴秋坐镇,到没发生太大的危险,顺顺利利地离开了小镇。

    只是出去之后,才发现不只是一地受灾,周围有好些县都被淹没了,他们小镇做好了准备,地方也不大,人比较少,到比其他县的损失小一些。

    一路走过去,简直是尸山骨海,船行进的十分艰难,经常要人用竹竿清理好些撞上来的障碍物,速度一下子减慢许多。那些唉声叹气地怨东怨西的天水镇居民都不说话了,他们的遭遇,岂不是比这些人幸运许多。

    杨蕴秋又救下不少其他落水未死的灾民,但终究只有少数人有这种运气。

    水面上冷的厉害,大家都挤在一处取暖,杨蕴秋还是和天泉楼那群人坐在一处,想了想,干脆道:“司徒俊家那桩案子咱们还没说完,反正现在大家还不知道会怎么样,不如把真正的杀人凶手找出来如何?”

    司徒俊表面上已经不在乎,但其实还是有些想知道真相。他的身份很敏感,还有一身的好功夫,杨蕴秋虽然让他上了船,却让五个人专门盯着他,还用特殊的手法将他的手足捆住,这会儿,他已经没能力再想报仇的事。

    小王哥和小李哥闻言皱眉:“都什么时候了,还不知能不能活下去,谁还有心思管那些!”

    金秀才也叹气:“事情都过去一年,何苦旧事重提?”

    杨蕴秋无所谓的耸耸肩:“其实我就是自己好奇,你们不想说也无所谓,反正我已经知道了答案。”

    “答案?”

    司徒俊的目光顿时落在他身上。

    杨蕴秋笑道:“当时案件重演的时候,我已经看得很清楚,只有一个人有机会下手,你们自己想一想也就明白,谁是站在死者的背后的?”

    小王哥一怔,偷偷看了老板娘赛西施一眼。

    赛西施还是一言不发。

    “老板娘是个聪明人,一年前的事,到现在已经很难找到确凿的证据来追究始末,不过,我也不是县尊,没必要查的那么清楚,我只说说我的猜测。我想,老板娘作证说,她看见一男一女,蒙着脸来租了客房,这绝对是假的,当时天水镇来往的外乡客不多,如果真有这么一对男女,就不应该只有老板娘一个人看到,其他店铺的人,也应该见到过,但在案卷中,这一对男女只存在于天泉楼。”

    “这条证词,虽然模糊不清,可让人一听就觉得司徒夫人有可能真的有一个奸、夫,不过我总觉得,自己的妻子是不是一心对自己,只有丈夫能明白,如果司徒夫人当真水性杨花,司徒俊也就不会做出现在这类举动。”

    杨蕴秋叹道:“镖头怎么看,也不像是个糊涂人。”

    “我猜,老板娘应该和那个死去的外乡人,有些大家都不知道的关系,那间发生命案的房间,也是你特意给那个外乡人留下的,大家记得不记得,小王哥说,他当夜起夜,无意间看见司徒夫人慌慌张张地出来,但那时候那个外乡人已经在那间客房的门前,那个外乡人又不住在那里,为何会出现在门口,这里面有没有不为人知的故事?”

    杨蕴秋说的一切都是猜测,而且是很随意的猜测,但在场的人都忍不住朝着他指引的方向去想,而赛西施没有反驳,正像他所言,到了现在的地步,连活下去都不知道可不可以,还有什么好隐瞒的,秘密这种东西,有时候也很折磨人。

    赛西施理了理头发:“……是奴糊涂,才害得阿秀和司徒家有此劫难。”

    她这么一说,一众人都倒吸了一口冷气,显然,赛西施是承认这事儿和她有关,甚至,就是她杀的人。

    “死去的外乡人叫苏翔,是我的男人,早年我和他做的都是无本的买卖,什么都做,做的最多的,还是拐卖妇女,后来我倦了,就收手回到家乡天水镇开了一间酒楼,苏翔一个人在外面游荡,那日,他偷偷摸摸来找我,说是在外面犯了事,他也不想再做那些伤天害理的勾当……要我收留他一阵子。”

    “我一时心软,就答应下来,不曾想,他居然……居然拐了司徒夫人去,还做了禽兽不如的事儿,偏偏司徒夫人竟然逃出来,正好让小王哥看见,我心里害怕,担心官差查苏翔,再问出我的底细,脑子就一迷糊,再回过神的时候,苏翔已经死在了我的手上,当时情况很混乱,又是半夜,灯也打破了,谁也没看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大家就都以为司徒夫人才是杀人凶手,我干脆抄近路把那把剪刀扔去司徒家。”

    一时间,整个船上只有赛西施的声音。

    杨蕴秋也没有说话。

    司徒俊大笑,视线所及,众人纷纷躲避他的目光:“我父母妻儿,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死了?我妻子明明是受害者,却被你们污蔑,害得我司徒家颜面尽失,我落到如此地步,全是你们造的孽,若是老天有眼,就让你们死无葬身之地,别留在世间祸害别人。”

    整个船上鸦雀无声。

    金秀才呢喃:“莫不是我们当真作孽太多,才招此报应?”

    杨蕴秋坐在船头,遥遥望去,终于能够看到山头陆地。

    一船的人,却连欢呼的力气也无,前途晦暗难明,就是上了岸,看见岸边那些凄惨的逃难者,他们的一颗心也热不起来。

    就算心中五味杂陈,船只还是靠岸,杨蕴秋把船上剩下的一点儿粮食,平均分了分,分给一切财物都不剩的那些居民,就连皮筏子,救生衣,救生圈,这些零零碎碎的东西,他也一概不要了,东西分完,便无事一身轻地打算继续旅程。

    整天天水镇的居民依依不舍,不知道多少人哭喊要给他立下长生牌位。

    杨蕴秋失笑,心里明白,这些人里,可能有一小部分真的永远感激他,可大部分过一阵子,就会把这件事淡忘,好在他把事情做完,就已经拿到了他需要的回报,到不在乎这些人的想法。

    至于司徒俊的命运,也不是他能够管的。

    杨蕴秋的车还在,只是那匹老马已经不知道跑到了哪里去。

    周大力只好装模作样地在前面拉车,在能买到马之前,他只能假装一个大力士,拉着一辆又长又宽的马车翻山而过。

    大家累得不轻,李珊珊整个人也差不多要虚脱了。

    不过,他们舒舒服服地坐着,再抱怨好像有点儿没道理,人家周大力现在不得不在外面走,哪怕他拉车不用力气,光走路也够受的。

    “少爷,后面有人跟着咱们。”

    杨蕴秋打开窗户探头,还真看见几个天水镇的灾民跟在后面,跟的最紧的,居然是一直没说过几句话的那个李大。

    他奔跑的速度和周大力差不多,离车很近。

    等到他们停下休息时,李大终于赶上,背着他娘亲,扑通一声,跪在杨蕴秋,一连磕了七八个响头:“公子,你收下小的吧,俺不要卖身钱,只要给俺和俺娘一个栖身之地就行。”

    杨蕴秋皱眉。

    娃娃在一边看了下自己的记录,不由笑道:“这个李大不错,当时司徒俊那案子,这家伙不光没有没说过闲言碎语,还为司徒夫人说过几句好话,听说为了这事儿,他没少受奚落。”

    杨蕴秋想了想,他本就打算召集一些人手,收作亲信,作为基地的护卫,这人主动送上门,品行不错,于是就收下了。只是目前不能带他们去京城,给了他一笔银钱和干粮,让他带着他娘亲暂时先去泉州的孙家安置。

    李大虽然心里不大愿意,却还是老老实实地走人。

    接下来的行程没太大的问题,一路走向京城,只不过没想到,杨蕴秋在天水镇以一己之力,救人无数的事迹,居然还广为流传,甚至连殷朝的皇帝也因此专门在大朝会上提到此事,弄得杨蕴秋未到京城,就发现自己成了一个小名人。

第七十三章 漏底

    这些都是小事,杨蕴秋到了京城,拜会了胡先生的几个同窗,连卫王府邸都没有去,就在一家普通的客栈选了两个独立的小院子住下。

    卫王知道他要温习功课,除了派人看看他有什么需要的,又介绍了一家京城有名的牙行,让他自己挑选仆人之外,一开始并不曾登门打扰。

    杨蕴秋整理自己的书箱,打算暂时扎根京城了。

    王逸他们也会逐步向京城这边发展。

    娃娃还戏言要是他非要今年考试,又没有把握,自己便去偷考题出来,结果杨蕴秋想了想,斟酌半天,还是罢了,要真没那么好的才学,科举考试就算超水平发挥,以后说不定也会露馅,干脆认认真真再学习三年,让自己能装个真正的读书人,京城可比泉州的书籍更多,名师才子更多,在京城学习,也能让他见识一下这个时代最顶尖的人才。

    再说,他年纪太小,今年不参加科举,大家都很理解,孙知府也很明白,毕竟会试一过,中了进士就要做官,他的年纪那么小,就是中了进士,恐怕皇上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排他,而且和同窗交往的时候也不大方便。

    同窗是很重要的人脉,可不能轻易地放弃。

    如果那些考到七老八十还考不中的读书人知道,杨蕴秋还在担心,自己年纪太小,考上进士之后不方便做官,不知道会不会气得吐血。

    既然要在京城住三年,他就去了卫王介绍的牙行,准备先租下个正经的宅院。

    其实李珊珊的尹家在京城有产业,但以杨蕴秋的身份,住进去实在不太合适,好在看卫王的面子,这只是小事一桩。

    很快,牙行那边就找到一处精致的别院,听说是有一位老御史曾经住过的,这老御史一直没有娶妻,孤家寡人,致仕之后就回到家乡,京城的别院便空置下来,今日到便宜了杨蕴秋。

    租金有点儿小贵,不过他暂时还付得起,而且既然决定要三年之后才参加科举,他和胭脂姑娘商量好的珍宝阁,就能抽出时间建起来,到时候不说财源滚滚,好歹也不至于为了这么点儿小钱发愁。

    至于人手,杨蕴秋劳烦同一个牙行负责找,他连人都没见,只按照牙行给出的名册和特长选择了一批,反正先住下,下人有不合适的以后替换也不迟。

    不过,卫王的名头在这种小事上,是真的很好用,可以说尽善尽美。

    杨蕴秋搬进宅院,甚至还看见住在偏院的十几个舞姬,都是那种经过反复调教,容貌身段绝佳,又会哄人的极品。

    他也就罢了,娃娃却十分高兴:“这才有我家主人的样子。”

    杨蕴秋无语,交代同样被聘请来,看着挺专业的管家安排这些舞姬住下,没事儿别往正院跑,这个不用他操心,大户人家养的舞姬都懂规矩,主人不召,她们连院子都不肯出。

    一个人窝在这里读书,偶尔也应卫王的邀请出门交际,一转眼又回去进行大学的功课,在殷朝还好,在地球上,即便他神识强大,偶尔也有转不过弯的时候,和那帮同学聊天,时不时地就出现怪异的古代腔调,不过他长相好就是容易占便宜,他那种腔调,人家还觉得他那是斯文有礼。

    杨蕴秋差点儿忘了杨黛黛同学的生日宴会,还是卢兰的行事历上面记了一笔,提醒了他一下,他才勉强把握住时间。

    王逸他们也参加。

    这几个都是要以杨黛黛的朋友和同学的身份参加生日宴,穿衣服不用西装笔挺装成熟,不过,杨蕴秋的衣服都是运动服,连件正经的休闲装也没有,放到那种场合也真是有点儿另类,卢兰便拉着他想去买几件衣服。

    结果,他们还没有出门,就接到王逸的电话。

    “老师,大事不好,您快到‘中亚咨询’这儿来看看,地下三楼的四个‘煞气探测器’全都爆裂,现在好多人包围了这个公司,有三个人受了重伤,消防,公安都来了人,张建生还让人挟持,反正事情很乱。”

    杨蕴秋隔着电话都能听见那边紧张的喘气声。

    他也没耽误,赶紧开车载着卢兰过去,离中亚那边儿还有一条街,就碰上了交警设置的路障,他到的时候,居然看见自己已经不怎么记得的那位老同学,老邻居史茂正和一个女警纠缠。

    “警官,你必须让我过去,我就是在前面的公司上班,迟到扣工资事小,但我账户里的钱要是拿不回来,我们一家老小都要喝西北风。”

    他急得大冷的天脸色通红,额头上汗珠滚滚。

    杨蕴秋停下车,立时有两个交警过来敬礼:“先生,您好,前面暂时不能通车,请您绕行。”

    摸了摸兜,李子峰给他准备的证件都扔在自己的园子里,他往日出门一般不是学校,就是汽修厂,要不然去找李子峰赛车,根本没有带那些证件的习惯。

    卢兰见杨蕴秋回头看自己,耸了耸肩:“别看我,我现在的主要任务是为你服务,在三楼只剩下一个编外顾问的职务,和你差不多,什么都没带。”

    杨蕴秋再瞪她。

    卢兰失笑:“你给李子峰打电话好了。”

    只能如此,一个电话连到李子峰那儿,李子峰在和上面沟通,上面同时传消息给这边执勤的交警,一共花了十三分钟。

    速度还可以。

    杨蕴秋被放行,他开了车门把史茂也捎带上,史茂迷迷瞪瞪地跟着他走,一脸的迷糊:“到底怎么回事儿,昨天还好好的,今天我就去不成公司,打电话也没人接……”

    “呃……过去看看才知道。”

    之后又有两个路障,不过他们的车一接近,人家就主动放行,应该是已经接到上面的通知,几人看到‘中亚’,史茂忍不住瑟瑟发抖,根本不敢靠近,也靠不过去。

    警察也不少,但面对这种群情激奋的情形,警察们也头皮发麻,这种情况,特警和武警也该到了,问题是特警和武警难道能对这些市民动手?

    “……我记得只从TVB电视剧里看到过这种情景。”

第七十四章 科举

    杨蕴秋皱眉,一扭头,把头伏在卢兰的肩膀上,深深地吸了口气。

    史茂愕然——这时候还占女孩子的便宜?

    卢兰失笑,摸了摸他那头柔软的绒毛短发:“香不香?”

    “香,没有这种香味,我简直不能活了。”别人看不到,他却看得见那浓郁的黑雾,包围了整个‘中亚’公司的大厦,并且不断向外蔓延。

    这些群情激奋,疑似遭到欺骗的市民,都在被影响,而且如果不解决,情况会越来越严重。

    这种煞气,绝对不是天然形成的,也不是自己那位爹爹能不小心带过来的,肯定是有别的什么人,或者什么东西,造成了这样的情况。

    否则臭味不可能直接冲击他的神魂,让他都一不小心差点儿着了道。

    还是卢兰好,一层厚厚的功德缠绕在神魂之上,一星半点儿的煞气,对她根本没有影响,偏偏她又不是修士,更不似杨蕴秋天赋异禀,能够直接窥视人神魂上附着的罪孽和功德,自然也就不会难受。

    这种窥视神魂的敏锐,可能大多数修士恨不得自己有,杨蕴秋却觉得,他宁愿做个普通修士,踏踏实实地修行,反正依照他的本心,也不会去做伤天害理,沾染罪孽的恶行。

    他想得再多,事情还是要解决。

    李子峰今天有公务在身,根本没到现场,负责人除了市局的一群公安,还有地下三楼的几个人,王逸和高铭也在,刘胜没来。

    王逸带着地下三楼的人,还有市局那边的丘队找到杨蕴秋的时候,脸色煞白,浑身直哆嗦。

    丘队一脸无语,估计他心里正奇怪,怎么上面不但要求他们警察距离‘中亚’的大楼保持五百米以外,还派了一群弱不禁风,见到大场面就腿软的书生过来阻止闹事的群众,更要命的是,还让他们这些警察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至于眼前这个,他看了杨蕴秋一眼,气势到是挺足,就是太年轻,而且出来办事还带着个漂亮女人,乍一见还以为是哪里出来的纨绔公子哥儿。

    “杨先生,我接到上面的通知了,这次的行动我们配合你。”丘队的脸色不大好看,面露愁容,“具体情况我了解过,‘中亚咨询’涉嫌欺诈,董事长已经潜逃,经侦的人昨天逮捕了他们的总经理和十二名高层董事会成员,案件还在审理当中,没想到今天就出了乱子。”

    他吐出口气,见越来越群情激奋,甚至想要浇汽油点火的群众:“杨先生,我们的防爆部队已经就位,随时可以行动。”

    杨蕴秋笑着点头,“别着急,再等一等。”说完,他也不看丘队铁青的面色,拿出身上背的水壶,先给王逸,还有他身边的四个气喘吁吁,看样子和死了一次也差不多的地下三楼成员,一人灌了一壶盖水,水吞下肚,几个人总算活了过来。

    王逸就拿出个平板,展示大厦的情况。

    “一个小时前,两个男人身上绑着炸药,闯进大楼,挟持了正在处理公务的张建生,还有公司的十二名员工,现在他们都集中在一楼大堂,因为特警和武警的人没办法靠近,咱们的人一接近了,也有些受不住,脑子犯迷糊。刚才大喇叭,小喇叭两个找到了射击的机会,没想到我们的特制子弹一点儿效果也没有,要不是他们躲的快,隐藏的好,可能已经出事。”

    王逸的眉头皱的几乎能夹死蚊子,“大厦里的情况很不妙,那两个人的情况非常严重。”

    杨蕴秋找了辆车跳上去,接过望远镜看了看,又跳下来道:“王逸,高铭,还有你们四个,一会儿跟我过去,丘队,等一下听我指令,让咱们防爆的兄弟驱散围观群众。”

    说着,他也从王逸那儿要了装备换上,头上带好面具。又从背包里拿出来十只大水瓶,递给王逸和高铭,王逸两人以前在游戏里和他配合惯了,现在也很默契,两个人把水瓶分给地下三楼的兄弟,做了个手势,就见杨蕴秋一举手,他们几个同时将水瓶抛起。

    砰砰砰砰——

    杨蕴秋从持枪到开枪,也就几秒钟,水瓶尽数破裂,里面的矿泉水如雨般落下,但碎裂的不锈钢碎片却没有一星半点儿落在群众的头上。

    丘队莫名其妙——哪有用水瓶当攻击武器的,这又哪里管用?如果想水攻,他们有高压水枪在。

    很出人意料,那些水珠落在地上,落在围观群众的头上,脸上,衣服上,这些本来鼓噪一片的人,居然渐渐安静,还有些迷迷糊糊地扭头四顾,也有一些扑到地上哇哇大哭,当然,还是有人一脸凶恶,举着条幅抗议,但以前那种说不出来的气势,狠毒的目光,和莫名的团结,却消失得无影无踪。

    丘队愕然,幸亏他不是新人,一收到杨蕴秋的指令,立时让防暴部队冲了上去,本凶悍无比的群众一下子慌了神,四处乱跑,被三下五除二,驱除的驱除,抓捕的抓捕,很快,‘中亚’大厦门前就只剩下警车和警察。

    很快,上面就传来指令,禁止令解除,丘队带来的谈判专家可以上前交涉,但是,还是严禁他们进入大厦,直接接触两个匪徒。

    今天一天收到听不懂的指令比过去数年还多,丘队若有所思地看了杨蕴秋一眼,心里对他们的身份,多多少少有点儿猜测。

    一般的警察可能不知道,他却是知道的,一直以来都有一种传说,公安系统内部有另外一组人马,叫什么地下三楼,反正神神秘秘,比国安系统还要神秘,里面的侦查员平日里看着和普通人差不多,但接手的案子却是普通公安干警不能碰的。

    虽然不知道这次看起来再简单不过的群众治安事件,是怎么和神秘事件挂上了钩,可丘队凭自己做了多年警察的直觉,还是相信他这一次是真正遇上了公安系统中的传说人物。

    好像也没什么稀奇!

    丘队心里的不以为然,在杨蕴秋带着王逸,绕道大厦后面,然后直接悄无声息地穿过厚厚的外壁,进入大堂,耗时三十二秒,制服两个劫匪,拆除炸弹,把张建生吓得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之后,抬手合上自己的下巴,决定以后谁在不相信地下三楼的人个个是能人异士,他都要拿鞋帮子抽他的嘴巴。

    张建生自始至终都是满头雾水,杨蕴秋甚至没和他说半句话。

    善后的工作自然有人处理,事实上地下三楼真正能拿出去打硬仗的人,还没有后勤人员的十分之一,他们正事做完,无论是编造新闻应付记者,还是处理那些受了煞气影响,做出不理智之事的人的官司,都有专门的人手。

    杨蕴秋回到车里脱下装备,卢兰就带着他那个老乡走过来,一见他便笑道:“怎么办?你这个老乡已经吓傻了。”

    是真吓傻了。

    史茂瞪着杨蕴秋,就像在瞪一只鬼。

    他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他小时候经常一起玩耍,初中就退学,明明是村子里不怎么出息的一个黄毛小子,再次见面,会随意指挥一群公安——难道不是一个人?

    杨蕴秋笑了笑,安抚道:“史哥,等到你们公司的案子结了,说不定你们被拖欠的工资还能拿回去一部分,至于你投进去的钱,就当买个教训,你还这么年轻,以后有的是机会。”

    史茂至少没有举债,比其他亏掉一辈子积蓄的人们幸运的多。

    在自家老乡目瞪口呆的注视下,杨蕴秋看了眼时间,连衣服也顾不得买,赶紧回园子去拿了给杨黛黛准备好的礼物——一个他在殷朝京城的管家,请专门的工匠打造的梳妆盒,还有一把桃花扇,材质是真真正正的玳瑁,就匆匆忙忙赶去赴宴。

    这礼物不算特别名贵,但十分精美,拿出来并不寒酸,作为生日礼物算是合适的。

    杨蕴秋却实在是看不出那箱子有什么好,觉得还比不上自己随手打造的合金箱子,至少够结实,拿着必要的时候还能当盾牌用,到是桃花扇作为工艺品还挺有趣,若不是他本来就需要把在那边儿收集到灵物传送过来,他肯定不愿意为了个破箱子专门开启时空门。

    可卢兰乍见之下,眼睛都差点儿红了,要不是她足够矜持,性子又温和,说不定会逼迫杨同学也给她一个。

    杨蕴秋到酒楼的时候,杨黛黛邀请的那帮同学都到的差不多,穿的也是五花八门,谁也没正正经经穿礼服,所以他那身运动装到也不算刺眼。

    王逸却是一副成功人士的派头。

    他端着酒杯溜达进这群学生的包厢,给杨蕴秋敬酒的时候,在座的学生都有些不自在,不过,王逸这家伙却是和以前不一样,三言两语便炒热了气氛,最后连杨蕴秋那两个舍友,周昊和赵泽都很自然地和他勾肩搭背,有说有笑起来。

    杨黛黛的父母都是老派人,在天朝办的生日宴也没有那些什么跳舞啊,唱歌啊这类的节目,就是吃吃喝喝,大家四处串门敬敬酒,他们那些生意场上的大人们,借着小姑娘的生日聚会谈生意,送礼拉关系,反正年年如此,杨黛黛都习惯了。

    她老老实实地跟着爸妈见过各位‘尊贵’的客人,把千金小姐的身份扮演的天衣无缝,就连一直在她身边团团转的张建生也没让她有半分无措。只是见完客,她想赶紧恢复自由身去见自己的同学时,以前很知情识趣的张公子居然失去了他那颗玲珑剔透的心,还一直跟着她要当电灯泡,就有点儿让人心烦。

    她其实一直对张建生的印象还可以,这少年有一个好家庭,有一副好相貌,脑子不错,性子也还算温和,并非那种嚣张跋扈的纨绔子弟,作为朋友也算够格,所以这会儿也不好说太难听的话。

    “我迫不及待地想去拆礼物了,张同学你不如去和他们喝一杯?”

    张建生闻言,当然知道杨黛黛的意思,很有风度的告辞。

    只是一转脸,神色却有些不好看,他今天刚刚受到很大的惊吓,还肯来给杨黛黛过生日,可见对这个比他还大两岁的女孩子有多么中意,偏偏人家不领情,他一向又是顺风顺水长大,今年短短的时间,屡次遭遇让他不痛快,甚至是让他痛恨的事情,张建生早就憋了一肚子火。

    “早晚有一日……”

    他的脸色把过来找杨黛黛的几个女同学都吓了一跳,面面相觑。

    薛乔叹气:“看来呆呆是得罪这个爱慕者了。”

    高慧低下头,没有说话——杨黛黛不喜欢的,有很多人喜欢,张建生的身世背景,至少外表温文尔雅的模样,不知有多少女孩子把他当成男神看待,这会儿见到这般情形,心里当然是五味杂陈。

    几个人站着发了半天呆,就看到杨黛黛小心翼翼地捧着一个做工精美的化妆箱,上面还放着一把扇子,看样子是要离开酒店。

    薛乔失笑:“不打声招呼就走?什么好东西那般宝贝?”

    杨黛黛停步回头,双颊染粉,眼睛里熠熠生辉:“我就是喜欢呢。”

    “不就是个普通工艺品,大小姐的礼物没想到也和平常人的没有两样。”高慧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脑子一热,话就出口,不过说了一句,也觉得自己的口气太酸,不由抿唇。

    杨黛黛全当没听见:“有礼物收我就开心,太贵的还不敢要。”本来给她的生日礼物就不会有太昂贵的东西,若真是送了,肯定醉翁之意不在酒,不是给她的。

    到是有几个家里出身同样非富即贵的学生啧啧称奇:“这还不贵,如此完整,品貌又好,颜色又鲜亮,还这么大个,雕工更是一等一,绝对大师级别的手工作品,十万也要了。”

    “如果价讲得好,二十万也有人要,至少,我就想要来送给我母亲做寿礼。”听见小姑娘们的动静,杨父一亲密商业伙伴特意出来看,结果一看,化妆箱也就罢了,可那桃花扇他十分喜欢,以前这人就中意这类工艺品,如果不是小侄女的生日礼物,说不得他要掏钱买下。

    小姑娘们吓了一跳,对视一眼,赶紧溜走。

    女孩子们之间的暗流涌动,影响不到别人,而且都是年轻人,即便此时说几句不动听的,过一会儿又嘻嘻哈哈手拉手出去玩,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杨蕴秋没有等到散席,他人到礼物到,又陪同学喝了两杯酒,就告辞离开,也不算突兀,周昊那家伙早就走人,说是游戏正在紧张关头。

    回到自家的园子,杨蕴秋和娃娃检查了那些已经通过考核,以后可以做自己人的‘试卷’,高分通过的不多,不过杨蕴秋自己玩这种深入考察人心理和潜意识的游戏,也没拿到满分,就没什么好挑剔的。

    回到殷朝,杨蕴秋学习之余,终于和胭脂姑娘商量着建起了珍宝阁。

    店铺的选址是胭脂帮忙负责,在京城最繁华的地段上,是两层楼的店面,二楼都是那种寻常人家买不起的珍贵物品——像什么传说中可以自己活动,帮忙带小孩儿的‘木牛流马’,拿在手里自动发热,冬天穿着单衣也不会冷的极品暖玉,能够看到九龙戏珠场景的夜光杯,能自动报时的钟表,怀表,手表,夏天自动结冰的储藏箱,还有散发冷气的柜子,晶莹剔透的夜光灯,另外,还能定制各种珠宝首饰,并且将自己和亲人的影响嵌入其中。

    至于一楼,东西虽然稀奇,就比较便宜,成套的水晶杯,首饰挂坠,普通的保温瓶,保温饭盒,最贵的一部分应该是给孩子们玩的小火车玩具,婴儿用的小推车,还有女性用的化妆品保养品一类。

    杨蕴秋筹备了半年,珍宝阁才开张。

    一开始几天客人挺少的,王逸给出主意,什么印刷宣传单,开业大酬宾打折出售,这么一连串的宣传活动展开,再加上胭脂这样的大美人亲自出面促销,一下子就客似云来,度过一开始的阶段,珍宝阁的各种珍贵物品永远处于缺货状态,好些东西有价无市。

    杨蕴秋只是为了赚钱,没打算得罪其他商人,虽然有卫王当靠山,可太麻烦的事,他可不想做,等将来真正控制这个下层位面,其他人想玩,就由他们去玩,现在,他一点儿都不急,补货速度奇慢无比,尤其是二楼的珍贵物品,下了订单等两个月是常事,更多的是连订单也下不了的。

    在殷朝一转眼时光飞逝。

    杨蕴秋十六岁,所谓十六岁成丁,他这样的年纪,可以算作大人。

    三年一度的科举取士即将来临,不知有多少心比天高的文人雅士在京城聚集,杨蕴秋在京城一直还算低调,虽然在文人圈子里,也算小有才名,但那些文人提起他,说得更多的还是他潇洒仗义,文人温文尔雅,性情宽厚,尤其是很有善心。

    每次和他碰面,好像他总是在帮别人解决问题,特别喜欢助人为乐,但也不是盲目帮人,什么人都帮,反正,这位是把‘救急不救穷’当成至理名言来遵守,所以他虽然年轻,才华也还好,可即便是特别心高气傲的士子,提起他,也说不出二话。

    这日,杨蕴秋刚临摹完一幅八美图,管家就送来了一封泉州来的信。

    是杨蕴秋的便宜父亲要他替孙兆阳提前准备好住处。

    其实,三年前孙兆阳就该参加科举了,他也信心满满,又有于家的人脉,本来没有不中的道理,没想到,孙兆阳一来京城,忽然发现和自己一样年轻,和自己一样有才华,甚至更有才华的士子多如牛毛,甚至好些年不中的士子里面,也没有那种不学无术之辈。

    他顿时就忐忑迟疑,甚至还生了病,孙知府担心儿子状态不好,再说,孙兆阳当时还年轻,推迟三年也不算什么,而且乐平公主对她父皇都发了火,说是不要早嫁,推三年说不定还正正合适,于是,孙兆阳当年就没参加。

第七十五章 发展

    杨蕴秋不乐意和孙兆阳住在同一座宅子里面,估计人家也不怎么愿意和他同住。

    好在不用他操心,管家在送信的同时,火速选中距离教坊司不远,酒楼林立,美女如云的一处豪宅,先租下半年给孙兆阳准备着。

    杨蕴秋是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管家都有一样的水准,不过人家牙行给挑的这个邹管家,绝对十项全能,除了一张脸老是板着,实在不讨人喜欢之外,没有半点儿可以挑剔的地方,他在京城的宅院被打理的非常妥当。

    一开始不熟悉,还是杨蕴秋吩咐什么,他就做什么,后来杨蕴秋主动放权,邹官家的能力才一下子体现出来,主人喜欢吃什么,喝什么,每天什么时候读书,愿意见什么样的客人,不愿意见的客人要怎么找借口打发走又不用得罪人,什么样的朋友该送什么样的节礼,他都做得甚好,也不似别人家的下人那样有一大堆心眼。

    反正杨蕴秋被照顾的舒服的不行,回到地球上去反而觉得不习惯。

    事实上,孙兆阳来了之后,杨蕴秋就是去接了一次船。

    孙兆阳每次出行都是浩浩汤汤,绝对贵公子的做派,带的东西甚多,几乎是把家里他惯用的物件都带上,连盆盆罐罐也不肯落下。

    管家准备了十辆大车,正好能把他的东西装完。

    给他选的住宅,地理位置极佳,环境也好,至少孙兆阳很满意,没有再自己去寻找住的地方,这一回也没去于家。

    安置好自己的行礼,他就不免给了杨蕴秋一个挺阳关灿烂的脸色,心里对这位庶出弟弟的别扭,总算稍稍减少半分。

    这已经算相当难得,孙兆阳此人一向习惯无视任何自己看不入眼的人,而一旦对某个人有怨气,就会始终牢记,他七岁那年只因为他一个伴读没有和他商量一下,就擅自做主放他的一个玩伴进了他的书房,他当时没说,事后却硬生生把他的伴读打得没了气,还是孙知府插手善后,这才没有传出暴虐的名声。

    当然,他也受了点儿教训,七岁就杀人,即便不是自己动人,杀的也是自家的下人,还是不免让他父亲生气。

    他从此之后再没做过一样的事,但三岁看到老,性情早定,这位孙兆阳孙公子无论在外人面前,是如何的温文尔雅,性情刚正,孙家的所有下人,对他都始终毕恭毕敬,不敢有半分差错。

    他这种习惯,孙知府觉得很好。

    连娃娃都说孙兆阳是个能干大事的,在外面会做戏,知道要好名声,至于对待自己家里那些完全被他捏在手掌心里的下人如何,那都无所谓,就是这些下人想在外面败坏他的名声,别人也不会相信,毕竟,外人眼中的孙公子,几乎是从头到脚,没有半点儿缺点。

    那些和孙兆阳同样身份,同样背景地位的人,是会相信几个他们眼中犹如玩物的下人,还是会相信自己的眼睛,自己的朋友?

    这不用别人说,也只有一个答案。

    杨蕴秋不喜欢和孙兆阳这样的人打交道,离得越远也好,哪怕他们是名义上,或者说,现在还是有一般血缘的兄弟。

    只接了一次船,杨蕴秋就只当孙兆阳不存在,径自坐好自己的事情。

    这三年,他人表面上在京城,其实一直很用心地建设温山上的基地,如今基地的样子,已经不似以前那么简陋,整个山都快给他掏空了,地下也建成规模宏大的建筑,外围更是法阵密集,如果没人引路,哪怕是熟识道路的猎人,进来之后也会自然而然地绕开他们基地的入口。

    京城的宅子和温山的宅子之间,他还弄出一对传送阵,只是消耗的能量很大,一次传送就要贴进去差不多十公斤以上的灵玉或者五块儿储能水晶,他们寻常都很少使用。

    高铭已经离开武馆,去了基地,现在杨蕴秋就用通讯器遥控指挥,他负责基地的一切建设和杂务,也充当接待员。

    本来憨厚老实到不行,说几句话就要脸红的小伙子,如今应付起任何人,任何事,都游刃有余。

    如今这个下层位面也不是只有他们五个人。

    那个和张建生起了冲突的同学杜磊,还有刚刚离开监狱的少年犯明雨,游戏杂志的编辑林志,其他的什么卢兰,宋敏如,薛乔,徐莹,等等朋友学生,一共有二十余人签订契约,加入这个目的独特的‘旅游计划’。

    这些人里,虽然也有几个适应不了环境一命呜呼,大部分还是适应良好,加入各行各业,只是没有半个能像杨蕴秋一样参加科举,进入仕途的,甚至就连王逸,也止步于举人,死活考不中进士,估计不用作弊的法子,这辈子也别想了。

    没办法,毕竟不能要求他们都像杨蕴秋这样的修士一样,神魂凝练,有远超于常人的学习能力,他们在现代社会生活了那么多年,再让他们来适应古代的文字,文章,实在做不到,有原主的记忆都没用,这些人只有一丝神识入侵,虽然拥有记忆,也和翻看别人的日记本差不太多,就是翻动的速度快一点儿,还根本又都不愿意穿成胎儿,重新学习,耗费时间精力。

    事实上,杨蕴秋怀疑他们已经长成,即使穿成婴儿,也不一定能找出几个可以考上进士的人物,他就觉得,换了自己,如果没有入修行道,学习能力变得十分骇人,他就是重生一次,大约也还是原来那个杨蕴秋,不会忽然变成天才,以前的毛病习惯不会改变,擅长和不擅长的事情,也不可能轻而易举地改变。

    反而是女孩子们学东西学的快,一来女孩子们耐性足,二来琴棋书画,女红刺绣,学起来就是再辛苦,练习起来就是再难受,只要想到回到地球之后,就是花天大的价钱,请再好的老师,也不会有现在的老师水平高,更没办法得到如此认真的一对一教育。

    在殷朝花了整整三年时间,杨蕴秋训练出一批勉强算可以的护卫来,都是使用枪械当武器,战斗力不错。

    这些护卫大部分来自流民灾民,识字不多,要不是娃娃一开始为了玩游戏,在基地里弄出的‘多媒体’教室,这些人恐怕还真不怎么容易教,只扫盲就够浪费时间。

    他一开始训练人手,仅仅是为了让以后再来的学生们锻炼和旅游的时候更安全,自己人在下层位面死亡,虽然本身并不会死,但他们不是修士,没办法修炼,伤害的神识,短时间内却无法弥补,所以,杨蕴秋规定,每个人只有三次死亡的机会。

    一旦第三次死去,就永远不能再下降到下层位面,不光是眼下的这个殷朝,将来有其他的机会,他们也不能参加。

    好些学生一开始就知道这则规定,还是非常惜命。

    现在‘士兵’一个个的挺像样子,杨蕴秋又觉得,让这些人当教官,多训练出一批人手也不错,在如今的殷朝生活,还是手里握紧兵权,更让人放心。

    就在上个月,殷朝的皇帝穆南笙,居然有一个嫔妃又怀孕了。

    怀孕的是个普通的小宫女,虽然孩子还没有出生,也不知道是男是女,但整个京城都载歌载舞,皇帝也十分的高兴,一连赏赐了数位重臣——杨蕴秋实在弄不明白,皇帝的女人有孕,关大臣什么事。

    反正,皇帝是高兴的不得了。

    就是这一胎,又是一个公主,他也会开心,只要他还能生,这一胎是公主,下一胎没准儿就能得一个儿子。

    听说皇帝下令选秀,在天下的女子中挑选好生养的女儿送进宫。

    他甚至还邀请了数位在京城很有名气的道士,半仙,进皇宫替他算卦,看看哪个女人的命格好,旺夫旺子,好纳进宫来替他生儿子。

    在这样喜庆的氛围中,寻常百姓可能察觉不出危险,但杨蕴秋一到殷朝,就开始和娃娃一起了解整个社会环境,朝野秘闻,如今一得到这则消息,顿时感受到一股血雨腥风仿佛已经在酝酿之中。

    当今的皇帝,今年六十有三,本来说什么都不该有儿子,早在十年前,他已经差不多绝了有亲生儿子的念想,把最小的几个弟弟,景王,靖王,商王,卫王,燕王五个兄弟,接到宫里抚养,以大儒教导,以国事托付,可以说倾力培养,打算以后在他们中选择储君。

    现在弟弟们年富力强,一个个被他培养的相当出色,每人手里还捏着不小的势力,他以前觉得挺好,至少殷朝不至于后继无人,现在却有些着急了,他儿子还没出生,他已经年老体衰,弟弟们个个年少力壮,等他死了,他就是有了儿子,又是不是真能顺顺利利地继承皇位?

    一个有孕的宫女,一个还没出生的孩子,顿时把京城的水搅合的更浑浊了些。

    杨蕴秋暂时不理会这些,毕竟那个孩子还不知道能不能生出来。

    除了皇帝,还有真正忠心于皇帝的耿介大臣之外,其他人恐怕真没有哪个愿意让这个孩子出生,因为他代表变数。

    没有这个孩子,皇帝就是不甘心,也只能在眼下的弟弟中选择继承人,现在这些王爷们虽然为了争夺皇位,努力表现,但因为哪个都不大名正言顺,也就更不愿意留下恶名,争夺的过程还是挺温柔,可一旦这个孩子生下来,再是个男孩儿,情况就大不相同。

    穆南笙身为皇帝,肯定希望自己的子孙能够继承大统,弟弟们永远也不是儿子,更不能和亲儿子相提并论。

    他不能生儿子是没有办法,可现在老天爷又给了他一丝的希望,他又怎么肯放弃?

    “……今年的文章,我几乎都能猜得到题目了。反正往那些礼法方向上靠,总不会出差错”

    杨蕴秋挑眉一笑,出点儿大事也好,科举题目更容易猜测,也容易提前做准备。

    要是他是穆南笙,肯定会挑选一些一心一意确保皇子正统继承人地位的人才,而且还得是和那些王爷们都没什么瓜葛的。

    杨蕴秋现在有些庆幸,他和卫王的关系一直还算隐秘,他连宅院下人都是卫王托人介绍之事,没什么人知道,大部分人都以为不过是在泉州时卫王比较欣赏杨蕴秋的才华,事实上,被他欣赏的才子每年没有十个,也有八个,所以才多搭了几句话,这点儿小事并不显眼,而卫王又是诸位王爷中非常低调的一个,几乎没有人觉得他有机会继承皇位。

    就是其他几位王爷,也打着拉拢卫王以后为自己做牛做马的主意。

    当然,就算要乱,也得等现在这位皇帝不在人世之后,眼下还乱不起来,穆南笙从年轻的时候就是个强势的皇帝,一言九鼎,可并非软弱可欺之辈。

    他现在年纪虽然不小,但看他居然还能生孩子,显然是身体健康,再活十几年,甚至二十年,说不定也没大问题。

    春闱即将开始。

    杨蕴秋一连数日呆在家里准备应试,都不曾出门,这日天气还好,胭脂来信说她按照李珊珊提供的服装样式制作了一批演出服,想要让杨蕴秋先行欣赏。

    欣赏美人的机会,哪个男人也不乐意放弃,干脆就扔下书本,和娃娃一块儿出门。

    他离家的时间有些早,便坐车去了珍宝阁。

    珍宝阁稍微扩大了一点儿,由三年前的一栋小楼,变成了相邻的两栋,将一楼那些寻常百姓日子紧一紧也买得起的物件,分到隔壁的小楼中。

    这还是胭脂的主意,没办法,珍宝阁建成之后,一楼每天都人潮汹涌,进进出出都要一身大汗,寻常百姓或者商人也就罢了,拥挤一下他们只是抱怨几句,但太影响楼上的生意,那些想买各种珍奇宝贝的王孙贵胄,怎么肯和一堆人争抢位置?

    因为货物到底有限,即便是现在把稍微普通些的货物分出去,各种珍奇异宝还是供不应求,有时候要拖延好几个月。

    杨蕴秋干脆就设计出一种卡片,当做会员卡送给客人,等级高的,可以享有优先订购权,这种卡片上,杨蕴秋绘制了法阵,不但可以当成门卡,进入珍宝阁的休息室,还能直接当钱用,虽然不是银行卡,到和大学食堂的那些饭卡差不多。

    封面上他还绘制了很精美的山水图景,稍微转动一下,就可以看到不同的风景,这东西在地球不稀奇,还很庸俗,但放在殷朝,却是人人想要,哪怕是没那么痴迷珍宝阁物品的客人,也会想贪便宜要一张会员卡。

    总而言之,生意是越来越好,名声已经传到海外去。

    杨蕴秋坐车到珍宝阁门前,进了门,刚想找胭脂,就听见李珊珊请来训练的漂亮女服务员略带了三分焦虑的声音:“小姐,您的母亲已经不在世了,我们见不到真人,如果您有您母亲的画像,我们也能制作出您想要的影像,如今您凭空要求,我们着实无能为力。”

    “要是有画像,还用得着找你们,你们自己说可以制作出真实人影,现在又说不行?”那位小姐显然憋了一肚子的火气,声音都几乎算得上尖锐。

    杨蕴秋走过去,服务员一见他,松了口气行礼:“杨公子来了?”

    点点头,示意那服务员退下,杨蕴秋笑道:“小姐,我是这家店的画师,这样吧,您如果没有令慈的画像,那就由我帮忙绘制一幅,不过需要您的协助,如此可好?”

    其实这个时代的画像都很抽象,就是拿到了画像,还是需要客人帮忙才能制作出比较相似的。

    这个客人也就十六七岁,相貌只是清秀而已,不过一身的贵气,衣服布料也不是寻常人家能用得起的,显然出身大富大贵之家。

    杨蕴秋不怎么懂生意经,却也知道这样的客人最好不用得罪。

    那小姐半信半疑地看了杨蕴秋一眼,显然是不太相信这么年轻的画师,真能凭借描述把自己的母亲绘制下来。

    不过,试试也无妨。

    她就带着一票宫女跟杨蕴秋去了静室,然后,就看着杨蕴秋根据她的描述,画出脸型,眉毛,眼睛,鼻子,嘴唇,发型,衣物,眼睛最难画,他一连画了六双眼睛让自己挑选,这才绘制出和母亲一模一样的来。

    耗费了足足有近两个时辰,漫长的时间,但成果让那小姐的眼睛都红了,抱着画像不撒手,杨蕴秋只好又给她认认真真画了一幅,这才把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快些做好的客人送走,把人送出珍宝阁大门,他也不免累得手脚僵硬。

    胭脂早到了,见状不由失笑:“算你识相,知道哄美人开心,知不知道那位小姐是谁?”

    杨蕴秋挑眉,上上下下打量了胭脂的装扮,那是一身很绚丽的宽袖长摆的裙子,穿起来跳飞天舞,想必真的会飘然若仙。

    “我不知道她是谁,只知道那位小姐的容色,在男人眼中,绝对不可能和胭脂小姐比。”

    胭脂心下好笑,本来一斯文腼腆的小哥儿,如今也学会了油嘴滑舌,果然,男人都不可小觑:“你这句话最好不要当着外人说,否则你绝对死定了。”

第七十六章 状元

    ps:下午17点还有一小章。

    这位不能随便调笑的贵族小姐很幸运,杨蕴秋出现在珍宝阁,就顺便制作了她订做的影像挂坠,不用等两个月。

    说起来,因为这种挂坠对材质有一些要求,而且制作复杂,花费的时间也最多,一般情况下杨蕴秋不经常做,只有最高等的会员才有机会得到,到现在为止,三年时间内卖出去的,送出去的,加起来也只有六个。

    眼下这位小姐便是第七个。

    和往常一样,客人不能挑选款式,杨蕴秋做成什么样子,就只能拿到什么样子的,他想了想,选了一块儿黑翡墨玉。

    黑翡一向不怎么值钱,其实翡翠在殷朝本来也不大被人喜欢,属于比较普通的宝石,不过最近因为珍宝阁制作各种奇珍的时候喜欢使用翡翠,到弄得这类硬玉也开始流行,价格水涨船高,好多大户人家的夫人也开始佩戴翡翠首饰。

    胭脂一看杨蕴秋选了墨玉,不由好笑:“那位小姐的身份很不一般,你就这样凑合?”

    杨蕴秋挑挑眉,拿出自己的刻刀和灵笔,轻轻转动,也就片刻功夫,一块儿拇指大的墨玉已经变成一只玲珑剔透的小猫。

    虽然只是粗胚,尚未仔细雕琢,但那种活灵活现,仿佛随时能跳起来与人玩耍的灵性,已经让胭脂哑然,好半晌才叹道:“有时候真觉得你是个妖孽,简直不像是个还远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

    就是专门的工匠,恐怕也要熬上二三十年,才能有这般功底,何况眼前的年轻人不但要读书考科举,君子六艺,还样样都学,样样都要精,偏偏还能会这么多的杂学,别看读书人看不起工匠之流,可一个工匠学一辈子,多数也只能是匠,杨蕴秋这样的,能制作出世人觉得匪夷所思的作品,已经能自称为师,甚至是大宗师,无论哪个行业,能成为大宗师的人,都值得人尊重。

    只不过,黑猫貌似有点儿……有点儿不大吉利。

    花了足足三日的时间,杨蕴秋把黑猫挂坠雕刻好,远远看去,这只猫猫就像一个活物,任何一个人,哪怕是不喜欢猫的人乍见之下,也不免觉得可爱。

    胭脂就手指痒痒,总有一种伸出手去搔一搔小猫咪下巴的欲望。

    虽然觉得黑猫寓意不好,担心客人不满意,却也不得不承认,杨蕴秋雕出的东西至少不会卖不出去。别说只要五百两黄金,就是千金,能买得起的人也绝对不会嫌贵。

    事实上,珍宝阁的一大卖点,本来就是贵,珍藏楼卖出去的东西,全是世上独一无二的,任何人都不能再在其它地方找出相同的宝物,和旁边的楼里卖的寻常物件完全不同。

    果然,交货那日,那位小姐不但没还价,甚至没想起黑猫寓意不讨喜,简直爱的不行,尤其是等到特定的光芒照射下,会在墙壁上,地上投射一幅她母亲还有她的画像,就仿佛母亲带着她哄漂亮灵动的小猫玩耍,简直把她最美好的梦境表现出来。

    只是杨蕴秋担心太过惊世骇俗,再也没有制作过等身的,过于逼真的影像,最大的也只有半身,即便如此,那位小姐也觉得心满意足。

    做成一笔大生意,胭脂很高兴,杨蕴秋却没有心思太过关注了。

    会试的日子即将来到。

    最近几日整个京城都处于一种狂热的状态中,一大群应试的士子到来,好些酒楼都弄出什么状元饼,状元酒,各种客房都减价或者免费。

    士子之间的聚会也越来越多,杨蕴秋都不能免俗地参加过几次,不过他在京城呆了三年,本来也算是热门的进士人选,不少富商,甚至是官员都隐隐约约暗示,说家里有了长成的漂亮女儿,就等着他金榜高中来提亲。

    殷朝也有榜下捉婿的习俗,而且在考试之前,那些相貌堂堂,很年轻,没有妻室的士子就已经被盯上,像杨蕴秋这样的,当然也少不了人看好。

    杨蕴秋自己不在意这种事,但家里的下人,像二丫她们,却是十分关注,一连好几天,二丫都在他耳边絮絮叨叨地说,大少爷孙兆阳每次出门逛街,都有不少京城的美少女往他身上扔荷包,砸水果,他才来京城没多久,就仿佛又成了京城里名门闺秀的憧憬对象。

    “少爷,听说大少爷今天对出了秀云楼的绝对,人们都说他必定能金榜高中呢。”

    这也不奇怪,孙兆阳本来就有一种气场,很招女孩子喜欢,而且他惯会作秀,每次聚会都特别喜欢出风头,从来不让人。

    若非如此,三年前他就会参加会试,他当时十八岁,年纪虽然轻,却已经成年,考进士很合适,而且以他的水平,考中的机会并不小,就算不行,也能下场试一试,可他就是受不了被别人比下去,非得拖延三年。

    这一次,孙兆阳显然是胸有成竹,近段时间在京城各个士子聚会上频频出击,很有些力压群雄的模样,也就寥寥数人能与他相提并论,会试还没有开始,好些酒楼就已然找他题字,希望等他中了状元之后自己的酒楼也跟着出名。

    因为杨蕴秋是孙兆阳的弟弟,两个人真是没少被放在一起评比。而且还颇有些平分秋色的意思,孙兆阳虽然会作秀,可总有些人会觉得杨蕴秋的年纪更轻,才华横溢还很低调,比他那种公孔雀一般的表现靠谱一些。

    尤其是杨蕴秋的字画,这三年来很少出现在众人面前,却是小有名气,甚至有很多书画大家觉得杨蕴秋的字在年轻一辈中堪称天下第一。

    科举取士当然不全看字怎么样,可有一笔好字,永远是加分项目。

    他字写得够好,能成为大家,就算是考不中进士,一辈子做一个名士,也一样有出息,在这个时代,名士比当官的更惬意,出仕可能会因为党争,或者别的什么原因而倒霉,可一个潇洒自在的名士,绝对没人找麻烦,还会得到所有人的吹捧。

    这阵子杨蕴秋听各种夸赞,揣测的消息,听得耳朵都要长茧子,恨不得躲在家里一步都不出去。

    但也没办法,每到会试前夕,整个京城最热门的话题永远是这些年轻的,来自五湖四海的士子,当然,那些七老八十还在考试的人,肯定比不上年轻人更让人关注。

    一般会试录取都是尽量挑选年轻人,五十岁以上的,再想考中就很困难了,哪个主考官不希望选出一批有前途的学生来,那些年纪老大,已经入土半截的,就是考中了,还能有多大的奔头?

    杨蕴秋几样都占,注定躲不开是非。

    时间一日日过去,很快,就到了会试的日子。

    二丫他们匆匆忙忙给他准备各种考试用品,上一次科举,那些考完试之后不成人形的士子,显然是把这些小丫头们吓坏了,生怕自家少爷也会如此。

    明明二丫心里明白,她家少爷不是普通人,身体一点儿都不柔弱,但担心还是担心,一连好日记都睡不好觉,弄得杨蕴秋连连摇头,他以前还会担心,毕竟听多了三场考试要一连考九天,期间吃住都在小小的号房里面,难受的要命,不过临到头上,他反而不担心了,不就是辛苦一点儿,身为一个修士,连这点儿困难都怕,将来怎么度过重重劫难?

    会试这日,带好东西,杨蕴秋轻装上阵。

    他是真不怎么担心,娃娃虽然没帮他偷窃考题,但是打探消息还是一流的迅速准确,它已经把今年两位主考官,八名考官的身份来历都调查清楚,平日里他们的策论文章,也收集了一大本,每个考官有什么忌讳,有什么喜好,更是调查得清清楚楚。

    这一次的考官,杨蕴秋看过,没有特别古怪的,都是很正统的文人,很会揣摩上意的那一种,似乎是皇帝精挑细选出来,他只要摸准皇帝的心思,一准儿不会出错。

    以前在地球,他读书的时候总以为皇帝应该不会喜欢那些会揣摩上意的臣子,等真的来到古代这才明白,一个臣子不懂得怎么揣摩上意,照着皇上的想法行事,他做一辈子,也只能做低级官员,永远也爬不上高位。

    那些能够登上高位,站到皇帝眼前,影响到皇帝的重臣,无论有什么样的脾性,无不是对皇帝的心思把握的很精准的人。

    顺顺利利地进入考场,杨蕴秋的号房正好和孙兆阳面对面,幸亏有门和帘子挡着,到不用真的四眼相对。

    号房和乡试的时候差不多,只是更小了一点儿,长五尺,宽四尺,高八尺,要是块头大些的坐在里面估计会连转身都困难,而且吃住同在一块儿,马桶也搁在里面,看到这样的环境,杨蕴秋总算理解为什么好些士子受不了要生病了。

    那些娇生惯养,穿衣洗漱全要丫鬟伺候,一点儿苦头都没有吃过的贵公子,怎么可能忍受这样的待遇?连他都有点儿打退堂鼓的想法。

    “怪不得王逸考了一次考不过,就死活不肯再应试。”

    换了那些一辈子要生活在殷朝的原住民,当然拼死也想要考中进士,像王逸这样当成半游戏再玩的,就得考虑下是不是值得了。

    卢兰还说想要下降到一个男人身上,也试试看能不能享受一下做男人的感觉,后来李子峰那个自认是她干哥哥的死活不同意,她才没有成行,不过到现在还磨着杨蕴秋给她挑选合适的男子作为附身人选,若是让她感受一下这种苦头,估计就再也不会胡思乱想。

    虽然环境很差,杨蕴秋还是认认真真地答题,一切顺利,就是写韵诗的时候,可能写得不是那么有灵性。

    他也想过找一篇名篇抄一下,奈何想了半天,居然想不起哪一篇合适,干脆就自己写了。

    反正会试考完,他觉得挺满意,不敢说一定前三甲,但中个进士,不落到同进士的地步,还是有那么一点点把握。

    当然,会试一向需要运气,他也不敢百分之百地保证自己能成功。

    结果杨蕴秋才稍微担心了一下下,发榜的时候他就顺顺利利地成为榜首会元,不过,殿试之时,五道题目,他都曾经猜到过差不多的,却没按照自己以前写的那类官面文章答题,反而一时激动,写出了‘民贵君轻’之类的观点,幸好最后圆了回去,也没太离谱。

    杨蕴秋还担心出现问题,没想到,他那殿试试卷,八位考官看过之后评分给他最低的,也认为他在前三甲,有六个人觉得他该得第一。

    皇帝甚至都说出了——“惊艳”二字。于是点他为状元。

    杨蕴秋本来买自己是探花的,这下输了不少银钱——都是以前看小说看得太多,总觉得他这么年轻的士子,要是考得好,万一侥幸前十名,被皇帝点为探花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尤其是今年应试的年轻人并不太多,三十五六岁已经算年轻。

    可惜这一点儿大部分是别人YY来,皇帝没那么任性,只因为喜欢探花的名声,就把在他心中可以做状元的文章贬一个档次,只给个探花。

    连他以前想象的那种,因为他父亲当官,他的名次就会被自然而然地贬到二甲的情况也没有发生,好像现在的殷朝,还没有这等规矩。

    如今世家并不曾衰落,虽然科举制度比较完善,但靠父荫为官的人一样不少,像孙知府这样的比较低级的官员,也能让一个儿子做官,虽然只能得八九品的官位。

    皇榜贴出,状元榜眼探花的试卷贴出,天下的读书人不是都服气,至少没有特别不服气地闹事,当然,还是有人鸡蛋里挑骨头,说状元的诗很一般,可也不是所有的读书人都擅长在考场上作诗,还是命题诗,一般情况下只要写出来,且切题,不要出现大的错误,就可以给满分了,这类说法实在站不住脚。

    总之,三鼎甲就这般,在大多数人表示满意,觉得没有作弊行为的情况下确定。

第七十七章 救驾

    杨蕴秋折腾完传胪大典,拜访完主考官,和一众新进的进士聚会完,回到家,他还有些不敢置信——自己居然真就这么中了状元,以前想也没想过的。

    孙兆阳的成绩挺好,二甲第六名。

    他根本没邀请杨蕴秋参加任何聚会,也没有和他碰面,估计是心里不舒服,听二丫八卦说,服侍大少爷的书童被打了几鞭子,还偷偷摸摸跑去医馆拿药。

    杨蕴秋就没看出孙兆阳有什么消沉的地方,殿试结束,没过两天他就在于家长辈的带领下,四处拜访,听说还参加了靖王爷的文和诗会,很得靖王爷赏识。听说已经通过考试,定了他能去翰林院。

    考中进士之后,也不是就一了百了的,能得一个什么样的官位,对以后的发展非常重要,大部分士子都希望得到一个肥缺,能留京的当然留京最好,谁也不乐意离开权力中枢,不能留京,也希望去一个好一点儿的地方,容易升职。

    杨蕴秋这样三鼎甲出身的,照例殷朝的旧例,可以做翰林院修撰,不过他却想去地方任职,最好是做一年的翰林院修撰就去地方,所谓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做地方官能得到的功德,比在京城做一个掌握不了实权的官员要多得多,尤其是在这样的时代。

    这个就需要他慢慢谋划,并不着急了。

    只是有一点儿,杨蕴秋中了状元之后,他在孙家也赤手可热起来,至少孙知府就连连写信,语气也变得软和,陈菊娘现在独自分得了一个大院,使唤的下人和当家夫人比,也只稍微象征性的少了几个,在孙家的地位,跟着水涨船高,寻常下人都自觉不自觉地也叫她一声奶奶或者二夫人。

    就是于家,仿佛也对这个以前从没有看上眼的假外甥关注起来,如今杨蕴秋在京城应酬,时常会碰上于家的人来打招呼。

    他到也拿捏着分寸,肯和对方亲近一二,既然有这一层关系,没必要为了一些小小的不自在就不去利用,殷朝的朝堂上,本就是需要各种关系的,哪怕是彼此利用。

    至少于家目前好像还没有搀和进夺嫡的世间中,和诸位的王爷的关系都是不远不近,就是孙兆阳和靖王爷走得近了点儿,那也是明智之举,靖王爷在所有的王爷之中,出身最好,母亲是世家大族的夏家,但生母已逝,为人性情略有些傲气,在宗室里面人缘却不差,和卫王比,有些权势,又因为没有兵权,不至于大到让皇帝戒备,属于即便夺嫡失败,只要不自己作死造反,也能窝在自己的封地里安稳度日的那种,孙兆阳选择他,实在是一步进可攻退可守的妙棋。

    杨蕴秋没做多余的事情,被点为翰林院修撰之后,也踏踏实实地在翰林院和前辈们学习,他生得好,性子稳重,不急躁,不争先,又小有才名,写字画画俱佳,在翰林院算是混得如鱼得水,只是很不幸,孙兆阳也成功进入翰林院做了庶吉士。

    两个人不得不整日碰头,个中滋味,实在很难言说。

    杨蕴秋在翰林院工作了一年,做得风生水起,有好几次在宫中值夜,还和皇帝有过交谈,给皇帝留下了还算不错的印象,寻常官员可不会有这种便利。

    这日又轮到杨蕴秋值夜,他和另外一名编修,两个庶吉士轻车熟路地进宫,都做熟了的,谁也没太担心。

    结果一不小心,娃娃就闯下了大祸。

    进了皇宫,杨蕴秋到崇德苑去替皇帝读史书,最近皇帝特别喜欢找年轻的才子给他读书,各类书籍无所不包,偶尔还要一起探讨一二。

    不是所有人都能胜任,至少博古通今是需要的。

    整个翰林院有此殊荣的翰林,除了两个翰林学士之外,也就杨蕴秋被宣召的次数最多,如今李翰林和周翰林这两个翰林院的当家都觉得他这个新来的状元是可造之材,甚至打算让他做接班人,当然,杨蕴秋不可能乐意在这儿耗费漫长的时间和文字打交道。

    进皇宫值夜,好些年轻的庶吉士都以为肯定要特别紧张,也特别累,的确,对大多数翰林来说正是如此,杨蕴秋却例外。

    别人看重皇权,担心一旦做不好不但自己人头落地,杨蕴秋他能怕什么?他死了大不了回地球,以后再重新来过,所以他在皇帝面前特别自在,偶尔看皇帝有兴致,还能讲个笑话,评论史书,他有和皇帝不一样的观点,也绝不会藏着掖着。

    穆南笙想不记住这个状元郎都难,有时候当着重臣的面就调侃杨蕴秋,说他是只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小牛犊。

    “就是比牛犊漂亮多了。”

    一来二去,就是朝中重臣,也对眼前这位三年就有一个的状元郎看重起来。

    还有人传言,说皇帝想把乐平公主许配给他,杨蕴秋听了这种传言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他可是从头到尾就没见过那位声名赫赫的公主一面,他是外臣,哪里敢进**?

    坐在崇德苑里,喝着茶水,杨蕴秋照例用他不急不缓的声音给皇帝读史,娃娃自己去找乐子了,他也不在意,皇宫大内对娃娃来说和自家后院也没什么不同,谁知道今天晚上却出了岔子,杨蕴秋读书才读了半盏茶的时间,忽然听见崇德苑的内室书房里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鬼……鬼啊啊!”

    杨蕴秋猛地站起身,本能地护在皇帝前面,然后就听见轰隆一声,爆炸声震耳欲聋,房梁塌了!

    他猛地扑住皇帝,硬生生用后背抵住感觉不出有多重的房梁,觉得自己的后背咯吱咯吱直响,鲜血沿着脖子流下来。

    杨蕴秋忍不住叹气——这具身体还是差点儿。

    灰尘砂石噼里啪啦地砸到头上,烟雾弥漫。

    穆南笙瞳孔收缩,脸色却还镇定,不愧是皇帝。

    “陛下,您觉得如何?”

    杨蕴秋也力持镇定,他要是让皇帝死在他面前,那可真是……只能自己死回去重来一回了。

    “咳咳,咳咳咳。”

    穆南笙就是被尘土飞扬给呛了一下,到没大碍。“没事。”

    “您的手脚可能活动?”

第七十八章 驱鬼

    ps:这几天都是一整天没空,只能早晨爬起来码字,哎。下午17点还有一小章。

    穆南笙稍稍活动了一下手脚,疼的面孔扭曲。

    杨蕴秋叹气——显然是骨折了,也难怪,皇帝年纪已经不小,老人的骨头都脆弱,别说被砸到,平日里便是摔一跤也够呛。

    就算他是个皇帝,也是正常人。

    外面传来阵阵嘈杂声,好些人在七手八脚地抬砖头,但他们一碰,砖头就稀里哗啦往下面掉。

    殷朝皇宫是由专门的砖窑烧制出的金砖,块大,结实,精美,可现在这诸般好处,都成了皇帝的催命符。

    穆南笙心中也不觉带出几分恐惧,幸好他不是个性情软弱的皇帝,当年登基之后,面对的不是什么稳定的朝廷,外地内鬼都有,他也曾披挂上阵,也曾杀伐决断,哪怕老了,在大臣们的印象中,他一样还是个强势的皇帝。此时面对危险,心里的惊慌并不曾表现出来。

    “朕的腿骨可能骨折,现在不能动。”

    “……恕下官失礼。”

    杨蕴秋一只手撑地,另一只手用力地一扫,前方和旁边的碎砖头就被他扫开,露出一个一人多宽的空隙,然后很果断地抓住皇帝的衣领,轻轻拉了几下,推了几下,穆南笙都没感觉到难受,好像只很短的时间,他就让杨蕴秋给推到了旁边的空地上。

    虽然这会儿穆南笙已经休息,可因为今天是大朝会,他懒得换衣服,还是一身厚重笔挺的龙袍,杨蕴秋抓起那大领子,还挺顺手的。

    杨蕴秋四下观望,娃娃已经悄无声息地回到他的脖子上,耷拉着脑袋,一声不吭,只用绿色的光线,显示出眼下最安全路线图,又用红色的光线,标示出危险地区。

    这会儿顾不上问原因,也没心思训斥。

    杨蕴秋一点点地坐起身,把身上的横梁推到一旁,才把穆南笙的一条胳膊搭在自己的肩膀上,拖着他一寸一寸地往外挪动。

    穆南笙一句话都不敢说,额头上冷汗直冒,生怕那些乱七八糟的砖石会掉下来正好砸中他们,尤其是上面那些人显然急了,一通乱挖,挖得底下的环境更不稳定,经常他们刚挪动开,就哐当一声掉下一块大石头。

    爬了差不多有一刻钟,终于看到了亮光。

    穆南笙却觉得仿佛已经过了一辈子那么久,他从来没想到,原来人老了会这么害怕死亡,记得年轻的时候,他也是将生死置之度外的勇士。

    “皇上,是皇上!”

    内侍狂喜的声音响起。

    一大群七手八脚地搬开石块儿,把穆南笙抬起来,太医院所有的太医都到齐,就在御花园里临时拜访了软榻,好为穆南笙诊治。

    至于杨蕴秋,这会儿可没人顾得上他。

    等检查完皇帝的身体,确定他仅仅是大腿骨折,可能要修养三个月半年,除此之外,并无其他的内伤,太医们总算松了口气——不用担心人头落地了。

    那些侍卫,内侍,还有宫女,甚至是各路嫔妃,全都忍不住高呼阿弥陀佛。

    穆南笙一边等着太医给他固定骨折的大腿,一边吩咐下去,整个皇宫戒严,所有在崇德苑伺候的太监宫女全都关起来。

    其实根本用不着他下命令,刚才贵妃一察觉皇帝出事,第一时间就把整个崇德苑的下人全关在了屋子里,不许人进去,也不许人出来,这会儿正好等待穆南笙问话。

    不过,他一刻也不愿意等,先让人把出事前惊叫的宫女提来问话。

    那边乱七八糟,杨蕴秋算是救驾有功,也有个太医过来给他看伤,包扎伤口,安安生生地坐在一边等待。

    这些内侍都是人精,谁不知道今天是杨蕴秋把皇上救了出来,他本就是状元郎,天子门生,再来这么一出救驾戏,皇上想必会对他更看重,要是救驾都没有奖励,岂不是打击那些忠心耿耿的大臣们的心,皇帝哪怕只为了好看,也会给他赏赐。

    杨蕴秋缓过气,把娃娃搁在膝盖上,瞪着它。

    娃娃左躲右躲,最后也只好低着头咕哝:“不关我的事……还不是你最近修为大增,我作为你的‘器灵’,力量也变强了,可多少还有点儿不稳定,刚才一不注意,就不一小心……让那小宫女看见了我播放的鬼片……”

    杨蕴秋哑然无语:“你不是说去拍御膳房的美食?”

    “一边吃美食,一边看鬼片,还是在皇宫里,那该多么爽?”娃娃不以为然,“行了,也不是什么大事,这多好,还给了秋哥你一次英勇救驾的机会,要我说,多来几次才好。”

    多来几次,害死了皇帝,他辛辛苦苦经营这么久的身份说不定彻底废了,到时候他非得掐死这个不懂事的小东西不可。

    杨蕴秋叹了口气,闭上眼睛,隐约听见不远处传来皇帝带着隐怒的声音。

    穆南笙的确心中怒火难平:“你是说,你看见了女鬼?亲眼所见?荒唐,朕乃天子,还有什么魑魅魍魉能近了朕的身不成?而且,什么时候女鬼也能震动天地,竟然弄出地动来?”

    一大群人跪了一地,个个面上惶恐。

    小宫女显然知道自己闯下大祸,整个人跪在地上瑟瑟发抖,声音也模模糊糊的,一边哽咽,一边小声喘息地道:“陛下,万岁饶命,万岁饶命,如玉真的看到了鬼魂,她,她还从奴婢的身体里穿了过去,穿了两次,奴婢一定是要死了,呜呜……呜。”

    一大群人噤若寒蝉,一句话不敢说。

    先不提女鬼,就是这地动之事,也让人心惊肉跳,如果是整个京城地动,虽然是件大事,可往年常有,并不稀奇,但今日只有皇帝住的崇德苑地动,外面的动静很小,就不能不让有心人产生各种联想。

    穆南笙怀疑其中有诈,的确十分有道理,只要他不肯相信自己失德,这是上天给他的惩罚,这里面就必须有诈。

    他才有了个怀孕的嫔妃,才想谋算着若是儿子就立为太子,就得到上天的警示,如果真有这种传言,那还得了?

    穆南笙沉默地坐了片刻,恢复精神,这才想起自己还有个‘救命恩人’:“孙修撰可有大碍?”

    太医连忙道:“孙大人的身体并无大碍,就是背部受到了些许撞击,可能拉伤肌肉,还有些擦伤,上过药,休息一阵子就无事了。”

    穆南笙点头:“那就让人抬孙修撰过来,朕有话要说。”

    杨蕴秋正想揪住娃娃好好训导一番,那边儿就有小太监抬着那种两人抬的座椅走过来,毕恭毕敬地行礼道:“孙大人,圣上有请。”

    娃娃嘿嘿一乐,嗖一下躲回杨蕴秋的项圈里面,再不肯露头。

    杨蕴秋一过去,穆南笙亲自给他倒了杯茶。

    他也没觉得受宠若惊,别说穆南笙只是给他倒杯茶,就是亲自给他端过来,搁在他手里,他也不会觉得太过不妥。

    此时皇帝当然有自己的威严,但和重臣之间的关系并不像清朝那么紧绷,属于真真正正的,天子与士大夫共治天下,而且世家的能量也很大,有些事情,便是皇帝也无法独断专行。

    “孙兆明,我听说你尚未取字?”

    杨蕴秋点头笑道:“回圣上,臣尚未及冠,父亲还没有来得及为臣取字。”

    按说考中进士,做了翰林院修撰,就已经算是成年人,不是成年人怎么当官?杨蕴秋应该给自己取个字,否则同僚之间也不方面称呼。

    只是他对这类习俗不是很熟悉,又比较忙,孙知府说到底还是不够关心庶子,就这么耽误了。

    “那朕给你取一个。”穆南笙笑道,他仔细看了看,觉得杨蕴秋临危不乱,颇有大将之风,又生得一张玉面,哪怕摆着欣赏,也令人心情愉快,不由点头,“孙兆明,字云清。”

    杨蕴秋连忙拜谢:“谢陛下。”

    穆南笙越看杨蕴秋,越觉得此子非池中之物,刚才那惊天动地的场面,外面的人早就吓懵了,根本不知道如何是好,就连他自己也心惊肉跳,这孩子却镇定自若,带着他化险为夷,只从这一点儿看,他就比大部分比他大上几十岁的朝臣更有用。

    “你救了朕,朕不能没有表示,说吧,你想要什么赏赐?”

    杨蕴秋抬头笑道:“圣上不是已经为臣赐字了?天底下有多少人能获得这般殊荣,臣觉得这已经是最好的赏赐。”

    穆南笙大笑:“云清你当真会说话,不过,朕给你赐字,是朕高兴,不是赏赐,你也不要推辞,无论你想要什么,只要朕能给,必然满足你。”

    杨蕴秋一怔,故意托着下巴做出一副认真思索的样子,想了想就大大方方地开口:“陛下,臣还真有一事,想让陛下成全。”

    穆南笙饶有兴趣地看着他。

    杨蕴秋也不管周围那些内侍宫女怪异的面色,笑道:“臣自幼读书,一直梦想做一县令,当一方父母官,但现在进士都中了,翰林院也进过,愿望却还未实现,就请陛下随意安排臣去一县任职,也好让臣能一展所学。”

    穆南笙愕然,好半晌才摇头失笑:“果然还是个孩子,真不会把握机会。”

    他甚至还猜测,或许孙兆明想为自己的娘亲求一个诰命,毕竟总是有庶出的男孩子,尤其是孝子,特别想提升自己母亲的身份,也是变相提升自己的身份,没想到,自己的这个状元郎,却别出心裁,似乎根本没想到那些。

    穆南笙点头:“也罢,朕一言九鼎,就答应你。不过,知县不必你去做,先去做一任青州的代知府,若是做得好,朕就把代字去掉,若是不行,你还老老实实地回翰林院历练。”

    说起这些闲话,气氛总算和缓,结果刚松了口气,就有人急匆匆地狂奔而至:“不好了,不好了……陛下,甄娘娘刚才受到惊吓,动了胎气,现在要生产!”

    穆南笙脸上一怒,愤而起身。

    他现在最看重的就是自己的孩子,没想到居然出了这种事,所谓七活八不活,现在孕妇怀孕八个月,十分危险。

    幸好皇帝下了死命令,要是孩子有事,所有人陪葬,最后居然让那位甄娘娘拼死生下了皇子,只是甄娘娘却没活下来。

    当然,这会儿所有人关注的都是皇子,而不是一个不知该说是幸运,还是不幸的宫女。

    穆南笙大为高兴。

    杨蕴秋顺口就笑道:“不愧是小皇子出生,福分大得很,惊天动地。”

    穆南笙一怔,随即大笑,“没错,传旨下去,太子降世,红霞映天,大地震动,是为吉兆,朕望普天同庆,大赦天下。”

    此时绝对没有哪个人敢扰了他的兴致。

    杨蕴秋从宫里出来,整个人累得连动也不想动一下,背上的伤他表现的不严重,其实还是很痛,翰林院的同僚们有一点儿好处,都很知趣,也很谨慎,只是嘘寒问暖一番,并不多问宫里的情况,穆南笙又派人专门给他送了几次药,到让杨蕴秋在翰林院的地位无意间高了许多。

    没过两日,就听说皇帝陛下召集了京城七七四十九位有德高僧,前往皇宫替小皇子念经祈福,杨蕴秋无语,心下知道,肯定是穆南笙口中不信有什么魑魅魍魉作祟,心里还是有一点儿别扭,再加上不想宫中的那些宫女太监胡言乱语,便请高僧做法,不管有用没用,反正能安抚人心。

    好在杨蕴秋知道,无论穆南笙怎么做,那个女鬼是不会再出现了。

    娃娃还饶有兴趣地建议,说让杨蕴秋进去玩一次法师捉鬼的游戏,什么鬼都能捉来让大家瞧瞧,让他揉成一团,塞回了项圈。

    他可不想去装神弄鬼。

    可惜,最后出了一点儿岔子,所谓人算不如天算。

第七十九章 法阵

    杨蕴秋没想到,穆南笙不请高僧作法还好,这么一弄,宫里的流言更是甚嚣尘上,尤其是当初见过女鬼的小宫女,皇帝没杀她,她却夜夜不能寐,噩梦连连,最后甚至要跳井自杀,幸亏有人看见把她救了起来,可宫里一连数日,都有人说见到鬼影,人心惶惶。

    杨蕴秋猜想,这大约就是心理暗示,无意识中某些皇宫里的人进入集体催眠的状态。毕竟,皇宫本来就是藏污纳垢的所在,很多人手上都不干净,心中有鬼,眼中自然会见鬼。

    穆南笙很是为此烦恼,卫王想替兄长分忧,无意中就说出,据他所知,当今的状元郎孙兆明博学多才,天文地理,医卜星相无所不通,虽然口中总说子不语怪力乱神,可有些乡野传闻称,他其实是天上文曲星下凡,日审阳,夜审阴,能请神驱鬼。

    卫王跟穆南笙说完,转头就有些后悔,跑来杨蕴秋这儿报信,弄得杨蕴秋哭笑不得——他当初为了哄二丫他们开心胡言乱语的东西,现在居然有人一本正经地去说?当他是传说中的包青天不成?

    他却忘了,他身边的人对他深信不疑,更忘了这是个笃信鬼神的古代社会,不说这里的人,就是地球人见识他那些修士们才有的手段,偶尔也会抛开科学,从所谓迷信的方式去揣测他,他和人说,他能通鬼神,绝对有相当一部分学生会相信他。

    娃娃大笑:“我记得在地球上看新闻,说是那什么玄心宗召开法会,有几千人参加,相信宗主具有大能,能掌握轮回奥秘,现在看来,你要是去做这个活,肯定比他的信徒多。”

    反正杨蕴秋莫名其妙地就让穆南笙又请去了皇宫。

    事已至此,他干脆就玩一次,反正他不是第一个,据说前朝太师马相邕就是个能通鬼神的奇人,徒子徒孙都在朝为官,很得皇帝信任。

    就是本朝,也有不少官员研究玄学,皇帝做大事时,也要祭天,要请大师卜神问卦,测算吉日,在殷朝,精通玄学是一种潮流。

    杨蕴秋进了宫,对穆南笙笑道:“陛下,宫中有没有鬼魅,下官不知,不过,宫殿太过古旧,陛下节俭,皇宫几十年未曾修葺,确实阴气很重,若是陛下同意,下官无意间从一本书中学会了一套阵法,布置之后,可驱散阴气,不知陛下可愿意试一试?”

    穆南笙大感兴趣,“那好,就依爱卿所言。”

    得,没几句话杨蕴秋就变成爱卿了。

    “至于地址,反正崇德苑坍塌,再行修建也比较困难,就在此地为佳。”

    穆南笙也觉得好,那个小宫女便是在崇德苑看到的鬼怪,在这儿布置阵法,别管有用没用,至少宫里的人会心安。

    杨蕴秋布置阵法之日,穆南笙虽然不允许闲杂人等接近,还是有不少侍卫宫女很好奇,远远观看,见他一身从六品的官服,一点儿大德法师的样子都没有,但行走之间气质卓然,到也无人敢轻视。

    穆南笙坐在一边笑道:“爱卿可需要什么东西?”

    “就请陛下赐给臣,您日常所有的宝剑一把,小印一枚,臣好稍借陛下之力。”

    “还需要朕的东西?”

    “陛下身具龙气,鬼神辟易,其实有陛下所在,布置这种阵法,实无必要,仅仅为安抚人心罢了。”

    穆南笙笑眯眯答应,让人把自己常佩戴的宝剑,还有经常把玩的小印拿给杨蕴秋,看他在崇德苑的原址上,这儿安放一盆盆景,那儿放一块儿玉石,忙了接近一个时辰,才让人捧来宝剑,悬挂在墙上,拿来印信,供奉于案台上。

    供奉完,杨蕴秋退后一步,正好月光照下,金光漫天。

    虽然只有一瞬间,在场的所有人仿佛都看见了那一抹奇异的金光,似乎有一条长长的的金色彩带,横扫整个皇宫,连穆南笙都深为震撼,所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鬼神人们虽然相信,可真正见过的却绝不多,今时今日,乍见奇景,虽然只有一瞬间,却很难不觉得心中震动。

    阵法成了,不知是不是心理原因,皇宫的下人们都觉得,宫里的空气好像好了不少,好些阴暗的角落,也不像以前那般寒气逼人。

    就连穆南笙自己,都觉得身上轻了几斤似的。

    杨蕴秋拿着一堆的赏赐,回到翰林院,这事皇上并没有外传,也严禁宫中传播有关此类的流言,可毕竟不是一个人看见,人多嘴杂的,某些重量级的人物还是知道了。

    他出门办事,一下子就顺利很多,在翰林院里往日和他不咸不淡的孙兆阳,每次见了,都是让他如沐春风。

    他们并非真看重杨蕴秋的能力,相反,更看重的还是他在穆南笙心中似乎不低的地位。

    圣心这种东西,凡是在朝为官的官员,就不会有人不想要。

    杨蕴秋有时候都想,封建皇朝坐在龙椅上的那些皇帝,不知是不是见到的东西,都比龙椅之下的更稀奇古怪?毕竟有那么多人捧着,奉承着,一句话能决定千万人的生死,他看到的东西,想必寻常人见不到吧。

    不过,杨蕴秋偶然见到孙兆阳,总觉得他的情绪有些不对,话中有些微古怪,似在暗示他不要行什么旁门左道的手段。

    没多久,京城中就有人传杨蕴秋妖言惑众,当然,此时穆南笙还上心,不会放任这种情况,很快就被压了下去,并不成气候。

    娃娃冷笑:“难怪,殷朝的潜规则,一家绝对没有两个人同时位高权重,秋哥和孙兆阳可是兄弟俩,注定只有一个当领头人,另一个出不了头,他不压制你才怪。”

    杨蕴秋无语——虽然有这样的潜规则,但其实只是最高级的官员,比如说六部堂官之流,才会有这种忌讳,孙兆阳要真这么想,那想的可够远的。

    他这点事儿,只是旁枝末节,京城中唯一被永远关注的东西,只在皇宫。

    穆南笙得了一儿子,刚过满月,太医诊断,说小皇子很健康,他便下旨封还在襁褓中的婴儿为太子。

    这没什么好说,皇帝已经老了,眼下这个还是是他唯一的儿子,封为太子理所当然,绝对不会有任何一个大臣去反对,就连那些王爷们,也不会去反对。

    一个婴儿想要长大成人,变数太大了,殷朝每年因为各种原因夭折的小孩子数不胜数,谁知道眼下这一个,能活上几年?此时可不是轻举妄动的时候,只能说穆南笙把他的幼弟们教的太好,没一个笨人,没一个会做出不合适的举动。

    这些都和杨蕴秋无关,穆南笙遵守了他的承诺,在他顺顺利利在翰林院工作满一年之后,被拔擢为青州知府,即可上任。

第八十章 离京

    温山基地

    玉石砌成的浴池散发着洁白的光,温热的液体洗涤杨蕴秋的身体,灵气氤氲,吐纳之下,整个肺腑都舒坦无比。

    就这么一个浴池,不算修士雕刻法阵的花费的时间和力气,真正用白玉砌成,足有两米长,一米宽,边沿有十公分厚,真有哪个富豪敢这么享受,还能找到这种一色的,充满了灵气的美玉,花个三五个亿估计都是成本价,怪不得凡是得到时空门的修士修行都快得很,有这么好的条件,就是个榆木疙瘩,也能被点化成仙了。

    搜集这么多的灵石,还都是最容易吸收灵气的玉石,杨蕴秋花费的时间也不少,入了翰林院半年才收集完。

    足足泡了一个钟头的澡,杨蕴秋才爬出来穿好衣服。

    地下传来一阵阵射击声。

    杨蕴秋过去溜达一圈,带着包括李大在内,二十个侍卫一块儿进了射击场玩了一次生存游戏,各种地形都尝试过。

    最后的结果很不错,这二十个全是神射手,杨蕴秋挺满意的,更满意的是他挑选的这二十个人都属于性情极佳,老实忠诚的那一种,带在身边忠心耿耿,可比二十一世纪那些专业保镖在忠心上面可取的多。

    “少爷,您要去青州任职,自己去怎么行,别人时候不好的,带着我吧。”

    李大围着杨蕴秋团团转,“大力哥那么粗心,给您驾车都不稳当,还有,他出去打猎都让猎物流血太多,弄得那些猎物肉都不鲜嫩,血气不足,难吃的要命,还是我知道少爷的口味。”

    杨蕴秋小口小口地品参汤,调匀气息。一抬头见李大特别殷切地戳在旁边,顿时失笑:“行了,再胡说八道小心大力揍你。这次去青州肯定需要很多人手,你们二十个都跟去。”

    李大顿时大喜。

    这到不是糊弄他们,青州离泉州简直是十万八千里远,连乡音都不同,杨蕴秋去了青州,就算能说现在一样比较拗口的官话,但他一向觉得,要在一个地方好好工作,还是要更深入地融入进去才行,必须得重新学习当地的语言,稍微想一想也知道工作量有多大了,多带一些帮手更容易干活。

    青州是个好地方,矿产丰富,灵石资源不少,百姓性情淳朴,且文化鼎盛,只是最近似乎多出一群乱贼在山中盘踞。

    殷朝还处于鼎盛时期,这些所谓的乱贼成不了气候,杨蕴秋心里明白,这是皇上故意想把剿灭乱贼的功劳送给他。

    “你们二十个和我一起走特别通道先回京城,侍卫队一半留下看守基地,继续训练,另外一半自己走海路去青州和咱们会合。”

    杨蕴秋简单地交代了几句,又叫来刚训练好的两个丫鬟,玉容玉燕,让她们留下好好照顾陈菊娘,既然得到了原主的身体,哪怕他来的时候,原主已经死去,他也想完成原主的愿望。

    以前那个孙兆明对孙知府这个当爹的,到没多少执念,可能因为孙兆阳的原因,他并不喜欢孙知府,但对同样多少有些冷淡的陈菊娘,却满怀孺慕之思,一心一意想做让娘亲高兴的好儿子,他的懦弱,他的自卑,也不能掩盖他想当个好儿子的心。

    杨蕴秋是不懂,可既然这个人的想法便是如此,他至少要照顾好陈菊娘,让那个女人得到她想要得到的生活。

    处理了些杂事,吩咐李大他们带齐装备,杨蕴秋就带着他们走传送阵来到京城的宅子。

    李大还是第一次走传送阵,这种瞬息千里的感觉,让他浑身直哆嗦,至于其他人,吓晕了两个,剩下的也浑身轻飘飘站不稳当。

    杨蕴秋哭笑不得:“行了,记住,你们的身份都是我雇来的下人,翻墙出去,从正门走进来一次,我和门房通个信,他们不会盘问你们。”

    区区二十个人而已,以杨蕴秋现在的身份,虽然只是个从六品的小官,可在皇城里,哪怕雇佣百个下人,也是小事一桩。

    当个穷翰林当然没那么多银子养下人,但别忘了,杨蕴秋的另一个身份还是珍宝阁的主人,只这么一座珍宝阁,养活成千上万个下人也不成问题。

    李大带着人进了付家,果然没引起什么人的注意,他们照旧不露脸,平日里老在其它府邸的房梁上训练潜伏隐藏。

    杨蕴秋忙着收拾行囊,由着他们去,反正很快就要离京,时间不长,再说,这些人出门要化妆,就是万一失手,也绝对能跑得掉,还不会把他给吐露出来,要是连这点儿信心都没有,他也不会浪费珍贵的契约。

    李大他们也的确什么乱子也没闹出来。

    有个小子在靖王爷的外宅屋顶上听墙角听了三天,那些侍卫愣是半点儿没有察觉。

    杨蕴秋也忍不住赞了声够大胆的。

    这次李珊珊并不跟着离开京城,不是信不过胭脂,胭脂签订了契约,就是她想使坏都不行,珍宝阁交给她,杨蕴秋完全能放心。

    但李珊珊的病情现在已经好得差不多,她这阵子对做生意很感兴趣,而且她还办了一个慈幼局,照顾那些孤寡老人和孤儿,最近还正在筹办救济会,想要让那些因为被官府救回的,曾经被拐卖过的妇女,得到一条能活下去的道路。

    这些曾经被拐卖过的妇女,连夫家都嫌弃,即使做丈夫的心善,不忍休妻,也是青灯古佛过一辈子,若是烈性的,恐怕早就一死了之,不受屈辱。

    李珊珊却想给她们一条,能够自己养活自己的新路。

    杨蕴秋很支持,只要对这位姑娘的精神有好处,她想做什么都行。

    只是杨蕴秋要走,李珊珊还没什么反应,她本身的能力并不差,精神一好,什么都不担心,胭脂却很担心他走了之后,珍宝阁的情况。

    一开始到没什么事儿,可自从珍宝阁发展起来,却不是没人想要沾染招惹。

    即使有卫王撑腰。

    这里是京城,一块砖头砸下去,十个人里面,一下子能砸中七个皇亲国戚,剩下的那三个,还得有两个同样不能惹,珍宝阁如此赚钱,谁会不垂涎欲滴?尤其是这会儿可是诸王争夺龙椅的重要时期,无论哪个王爷想要夺位,都需要大量的银钱,别说只是卫王稍微表露出罩着意思的店铺,就算是好几个王爷一起罩着,若是利润够高,还是会有人动手。

    再说,杨蕴秋和卫王之间的关系,在外人看来,也就和卫王以前闲来无事吹捧那些状元,榜眼,探花,还给与资助的兴致差不多,远远不够亲密。

    有那么一阵子,不知道有多少人打算把珍宝阁给一口吞了,也不怕撑死他们,麻烦又多,又很复杂,让珍宝阁所有的人都捏了一把冷汗。

    只是这些麻烦,大部分都提前让娃娃测算到,杨蕴秋出了点儿暗招解决了,小部分也没影响大局,受到的损失有限。

    现在这类情况也算是少了很多。

    珍宝阁做的那些高端生意,货物存量十分的小,并未和任何人起纷争,与京城其它同类型铺子的冲突不大,有时候别的铺子里的老板若是找不到合客人心意的宝物,还会主动给他介绍。

    做低端生意的铺子,到是有一阵子很惹眼,只是他们贩卖的同样是新鲜东西,其它地方都不会有,而且多是实用的杂货。

    这些东西,杨蕴秋还同意用批发价往京城其它商铺里发货,合作双赢,也就顺顺利利地过了关,现在珍宝阁发展的很稳定,胭脂的不安全无必要。

    不过,他还是给胭脂留下卫王的联系方式,让她有事儿就去求卫王,又给她留下了一对儿鸽子,万一出了解决不了的大事,可以给他写信。

    启程的日子已经定好,就在皇太子册立大典之后。

    别看只是个还在襁褓中的婴孩儿,皇帝却下了大本钱来举办册立太子的大典,搞出来的排场只比皇帝登基稍差一点儿,大体流程却差不太多。

    诸位王爷都要三跪九叩地拜见。

    不说其他心高气傲的王爷,就是卫王这样豁达的,都忍不住抱怨,杨蕴秋觉得穆南笙看着再精明,也还是老了,要是他没老,怎么可能做出这种毫无建设性,只会给自己的儿子招仇恨的行为来?

    “温山的基地要更安全些,大力,你安排几个人雇些会建造海船的工匠,越多越好,我有用,还有,珍宝阁的钱能匀出来的咱们带走。”

    杨蕴秋把娃娃拎出来,让它搜集些资料,准备在青州建造那种世家习惯建造的石头堡垒,还得练私兵。

    他实在对穆南笙没什么信心,也对殷朝之后会发生的事儿有些预测,万一发生战乱,要是手里没兵,可真是得把‘命’交给别人拿捏了,他辛辛苦苦挣回来的地位,总不能还没起到作用,就随手丢掉。

    想了想,杨蕴秋还用通讯器发了个群信息——所有下降到这个下层位面的同学们,必须学会一点儿自保的手段。学功夫也行,吃不了苦的,就自己想办法**,再不行,你弄点儿硫酸防身,什么都不会,就得养一批打手。

    杨蕴秋本身不帮忙,全靠他们自己,应付危机,是对人最好的锻炼方式,为了激励这些学生,他还用奖励吊着,谁要是评分最高,顺顺利利活得时间最长,达到极限,就能得到一个恒久的法术,至于是什么法术,根据人的性格,还有从事的行业再选择。

    这下子,不用担心这些学生不尽心了。

    娃娃负责给他们打分,这个打分,可绝不是自己富贵荣华,长命百岁就能得高分的,还有很多考量,像是自己的成长度,心理状况,对这个世界做出的贡献,等等。

    竞争的人很多,又大部分都是没有社会经验的年轻人,想得高分很难,估计连及格的都很少。

    除了王逸几个,杨蕴秋后来选择帮助的人活着学生,都属于那种至少有一分善念永存心间的,或许男人们都觉得自己应该杀伐决断,冷酷无情,这才是有气概,总同情别人,对别人好,过于圣母,也过于软弱,他却认为,一个人如果连同情别人,帮助别人的心都没有,他的一生必然枯燥乏味,不会有真正的兄弟朋友。

    太子大典后,穆南笙还想追封已经不幸难产而亡的甄娘娘为皇后,这一点儿当然不可能,大臣们没有一个赞同,绝对不会支持。

    如今皇宫里世家出身的贵妃有两个,一个于贵妃,一个张贵妃,下面还有四个嫔,也是大家出身,其他的美人,采女就不必说了,但哪一个也比宫女的身世更高,她要是追封皇后,将来年节,贵妃还要祭拜行礼,她们哪里会乐意?

    而且世家必然还会送年轻的嫔妃进宫,以后可能还会有孩子,当然也不想让一个没有身份来历的女人升上去,提高小太子的地位。

    杨蕴秋没有心思琢磨这些事情,等什么时候他当上六部堂官,位列宰相,再来想这类关系国祚命运的大事也不迟。

    走之前,他还得带着李珊珊在郑重去尹家的几个世交家拜访,也是把她托付给这些人家照顾的意思,尹家虽然落败了,子嗣凋零,可也是世家,交往的当然都是世家,和尹大人关系最好,是他的好基友唐优,如今已然做到尚书令的位置,平日里对李珊珊也是百般照顾,十分体贴。

    不过,以前去唐家,都是李珊珊自己去的,这次杨蕴秋郑重相送还是头一回。

    世家总是有点儿高傲矜持之气,至少以前杨蕴秋不得不去孙家的拜访的时候,就遇见了好些鼻子孔朝天的年轻人,也就是他把那些人当跳梁小丑,从不在意,才不会生气,换了别的土鳖人家出身的官员,非得记恨不可。

    唐家却不同,风气甚好,杨蕴秋走一遭,也觉得如沐春风,就是后来唐家十二郎躲在花木扶疏后面偷看李珊珊,让他侄子一脚踹出来摔肿了脸,气得接待杨蕴秋他们的尚书令唐优差点儿端不住架子,也更添了几分活泼气氛,只让人觉得有趣。

    怪不得于家越来越衰落,唐家蒸蒸日上。

    把李珊珊托付给尹家的朋友族亲,和一群同年,同僚们聚会饮酒辞行,拜别长辈老师,杨蕴秋在盛夏时节打点行囊出发。

    离京的那天就是大雨倾盆,李大他们二十个侍卫,一身装备齐全地走在大雨里,头上只戴着一只斗笠,来送行的朋友们都调笑说老天爷也舍不得杨蕴秋,这不都一路哭送?

    不管老天爷哭送还是阻路,反正杨蕴秋不高兴。

    下雨若是下在春暖花开的时节,那是风雅,是甘霖,可要是盛夏暴雨,还专门阻路,就让人觉得很是为难了。

    可惜他们这些小人物出行,也没有找钦天监测算吉时吉日的习惯,连杨蕴秋自己都没注意到天气,行李都收拾完,都出了京城,只好继续冒雨赶路。

    杨蕴秋不知道,他潇潇洒洒地和一班同窗喝过离别酒,登车而去,靖王和商王两个也在附近,正好有些事,恰巧给碰个正着。

    “你看如何?”

    靖王一笑,他是所有王爷中长得最好的,三十余岁,最是美风仪。

    商王就其貌不扬多了,闻言长叹一声:“翩翩佳公子,奈何姓孙。”且还是庶子。

    这俩货家里都有女儿,正逢大比之年,也存了心思择一好女婿,三鼎甲的三位,唯独状元郎年轻有为,打主意的人不少,何况孙兆明还有救驾之功,只可惜不是世家出身,让几个还想着靠女儿和世家联姻,增加筹码的王爷,颇为惆怅。

    杨蕴秋可没想过他这么个孙家的庶子,能得王爷看重,他正坐在车内和二丫,并另外两个丫鬟打牌。

    也是珍宝阁的寻常物件,用玉片制成的扑克。

    玩这种智商游戏,三个丫鬟加起来也拼不过杨蕴秋一个,不光把她们的银钱赢光了,连钗环首饰也一样不留,全赢了下来,气得二丫只嘟嘟嘴。

    杨蕴秋失笑,最后也没拿钱,又都赏赐下去让二丫她们买点心,几个小丫头才展颜而笑。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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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士日常生活介绍:
杨蕴秋二分之一的身份是修士,另外二分之一的身份是大都市中汲汲营营的芸芸众生。修士日常生活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修士日常生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修士日常生活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