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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无双     妖墓鬼踪:盗墓异闻录txt下载     妖墓鬼踪:盗墓异闻录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六十五回 画中妖女

    “程峰,你不能听,她不是人,千万别被她的笑声诱惑了!”

    马程峰目视前方根本没有听到常小曼的话,他的目光有些呆滞,已经着了道,鬼瞳中的那寒光也消失了,不知道看什么看的这么入神。

    “程峰?程峰?我正在跟你说话呢,你听没听到啊?”她摇晃着马程峰。男人和女人需要的精神食粮是不同的,之所以常小曼没有被这石洞中的东西蛊惑到,一方面是因为她看不到壁画中的东西,另一方面壁画中女人长得再美,小曼对一个女人也不会感兴趣。

    她顺着马程峰的视线看过去,就见石洞尽头处出现了一道光芒,而那光不是别的,正是传说中的珠光宝气的光,白银与金锭堆砌如山,珍珠,玛瑙,翡翠,珊瑚应有尽有,一个身着凤袍的端庄女子双手交叉放在小腹上,正站在这座宝山前注视着他们。

    那女人的脸说不出好看还是不好看,而是那种……那种很正统的感觉,是端庄之美,她身后的那些珠光宝气已经足够可以买下一座城市了,每一件都价值不菲。

    不可能,这绝不可能,自己怎么可能见到她呢?这个女人绝对不是属于现实世界的,她……她是想把他们勾引到她的世界去,一切都是幻觉!幻觉!

    “小曼,你看,这些宝贝哪一件都足够咱们一辈子衣食无忧了,你再也不需要给无双那小子打工了,我们想去哪就去哪,想过什么日子都可以,我们想得到什么都可以。我们哪都不去了,就在这儿好吗?这些宝贝都是咱俩的!”马程峰痴迷地看着宝山,可他的眼中最大的宝物恐怕还得是那个妖女!

    “宝贝?这些是真的吗?”常小曼也不敢相信了,毕竟眼见为实,当无数珍宝就摆在你面前的时候又有谁可能不动心呢?

    她已经拦不住马程峰了,程峰三步并作两步疯狂地扑了上去,躺在那座宝山上体验着做富翁的感觉,那优容华贵的女人就站在他身边,她淡淡的笑着,那种笑都不是正常人的笑,看的常小曼直起鸡皮嘎达,常小曼不敢靠的太近,但又怕一会儿真出事了来不及救程峰,只好站在另一边,使劲儿拽马程峰的手。

    “小曼,你看呀,这些都是真的!你咬一口!”

    以前古代时候,最值钱的就是金子,但中国人很聪明,有些作奸犯科的小人会用铜锭上刷一层金漆来充当真金。每一种不同的金属强度也不一样,金子强度软,真正的金子用牙一咬就能留下个牙龈,咬不动,没有牙龈的准保是铜镀金。

    所以,现在得了奥运金牌的运动员,你看他们站在领奖台上都要用牙咬一下以表兴奋。

    马程峰拿着一个足有五六斤的大金锭使劲儿咬了一口,上边真的留下了他的牙龈!是真的!

    “程峰你醒醒,就算这些是真的,你仔细想想,她凭什么把这些东西给咱们?你别傻了!她是在勾引你呀!”小曼不说这话还好,话刚出口就好像是提醒了那女人似的。

    就见那女人慢慢俯身下来蹲在了马程峰面前,然后伸出芊芊玉指钻进了马程峰的衣襟中,而且那双手还在一点点顺着马程峰的胸襟往下移动着。

    常小曼再也看不下去了,这女人分明就是妖女。她夺过马程峰右手的短刀,一刀就刺向那女人的胸口。只听得一声刺耳的尖叫传来,瞬间,眼前的金山银山,珍珠玛瑙翡翠珊瑚全都化作一股黑烟散去了,那女人的胸口插着马程峰的短刀,她痛苦地捂着胸口,胸口患处溢出黑烟,黑烟越飘越远,她的影像也越来越模糊。

    最后,那模糊的影像彻底化作黑雾炸开了,只剩下马程峰呆若木鸡地瘫坐在地上,他屁股下边还哪有什么珠光宝气呀!哪里还有什么几斤重的金元宝了,一切都化作黑烟消失无踪。

    “怎么会这样?金子呢?宝贝呢?”马程峰直起身惊讶地看着这团黑烟慢慢散去。而这团妖气好像被什么外作用力吸引了一样,全都是朝着石壁中钻了进去。

    更加诡异的是,马程峰那把短刀就插在石壁中,所有黑雾全都被石壁的缺口吸了进去,那片石壁也变得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见了,壁画中的女人消失了,景物消失了,宫殿消失了,只剩下一团漆黑。

    “看到了吗?你看到了吗?这一切都是虚幻的,都是幻觉,你不要被那妖精迷惑了!”常小曼把短刀抽了出来,刀尖上竟然留下一层黏糊糊的不明液体。

    这种现象他俩谁也解释不清,也许,刚才所看到的一切,都是这妖画在作祟吧。

    “别发呆了,快走吧,这次你该相信我了吧?不管你看到什么,都不是真实的!”

    马程峰和小曼也不知走出去多久,此时再回头去看,身后已经不见洞口的光亮了,九命谷中的隆隆雷声也越来越小,耳畔只有清澈冰凉的泉水哗啦啦流淌着的声音。

    身边两侧的钟乳石上出现了一盏盏油灯,油灯就修在钟乳石上,下边还有未曾干却的灯油。这灯盏是铜制的,灯身上雕刻着一条条金凤凰,凤凰口吐金丹活灵活现。

    “走,这些不干咱们的事,什么也别管,先走出去再说。”常小曼现在算是看明白了,这个乌骨洞中充满了形形色色的诱惑,总会让你止步,心生贪婪。

    又往前走了会儿,石洞两侧出现的油灯就更多了,其中少数灯盏在二人经过的同时突然好像受什么神秘力量的促使一般亮了起来,油灯的灯光十分昏暗,火苗随着水气来回幽咽摆动,把二人的影子拉的斜长,显得十分诡异。

    无数的凤盏铜油灯环绕着一簇钟乳石,这钟乳石的形状很像是一级级的石阶,台阶上十分光滑,一直通向洞顶,这岩洞很高,足有七八米,上边光线昏暗,也看不清到底有什么东西。

第一百六十六回 金凤兽

    眼下,他们俩就算想绕开也不行了,因为泉水就从那簇钟乳石下流淌过去,左右岩壁下已经没有路可走了。

    马程峰走在最前边,常小曼跟着他一步步踏上了光滑的石阶,石阶越升越高,俨然是通向上边第二层岩洞的。

    马程峰的头伸了上来,第二层岩洞里什么都没有,光秃秃的,那冰冷的泉水也不知道是怎么流上来的,依旧沿着岩洞边缘向南流淌着。

    地面上散落着许多特殊的石块,之所以说这些石块特殊,是因为石块的形状古怪,而且颜色也很特殊,这些石块表面发乌,就像表面被一层什么物质包裹住了一样。而且这些石块大小形状不一,有的是方的,有的是圆的,甚至还有一块像是一把钩子,表面十分光滑,没有任何灰尘和杂质。

    马程峰钻出来凑上前去捡起一块这种石头在手中把玩着,这东西手感不错,不仅光滑,而且用鬼眸去看,好像里边是透明的。他的手很有劲儿,以为这是块什么矿石呢,这么一捏,只看的手中的石头竟然被他给捏碎了。哗啦一声,石屑全都散落而下。

    “这……这不是石头!程峰,这是骨头!你看,这都是骨头屑呀!”常小曼喊道。

    一开始俩人有点害怕,以为这层岩洞中指不定有多少具尸体呢,因为放眼望去,岩洞中到处都是这种乌黑色的神秘“石块”,但细细看来,这些“石块”的造型虽然像人骨,可有些骨头的形状却不是人类的,因为这些骨头太大了,有一块好像是某种鸟类的尾翼骨头,光是一只翅膀就足有两米多,这只大鸟如果活着,羽翼上长满了毛,那恐怕展开翅膀足有六米宽了,什么鸟会这么大?

    常小曼说,会不会是远古时代的翼龙?

    大家谁也没见过真实的翼龙到底长什么样子,但如果它是翼龙的话,那是不是又小了点。马程峰在前边找到了这大家伙的一只爪子,它的爪子只有四根脚趾,刚才看到的那个钩子状的骨头就是这只大鸟的其中一根脚趾。

    “也许这是某种上古神兽吧,走,咱们再往前找找。”马程峰说。

    越往前走,那神秘大鸟的骨头也就越多,随后,第二层岩洞也彻底走到了尽头,尽头处顶着洞壁有一扇十分巨大的铜门,这铜门宽约五米,高约七米,上边顶着洞顶。铜门左右门框上雕刻着各种画案,有些像中国人传说中的那扇巨大的南天门。

    巨大的铜门十分厚重,粗略用肉眼估算,至少有十吨重,它镶嵌在岩壁中,一点缝隙也没有,就好像是浑然天成的。厚重的巨门露出一个门缝,这条门缝虽看起来不大,但也足够过人了,就是不知道铜门后到底通向什么世界。

    “小曼,咱们要进去吗?”马程峰站在这扇巨大的铜门前停住了脚步,他们现在只有两个选择,留下来,还是去闯一闯,留下来也许还不会死,九命谷中的大粽子行动缓慢,一会儿天亮了他们自然就失去了凶残的本性,乖乖找个阴暗角落睡觉去了。

    但如果走入这扇铜门,里边的世界是个未知数,谁也说不清这里边到底是什么世界。

    “没的选择,如果那位老先生说的是真的,咱俩必须闯出去才有一丝希望。”常小曼依旧相信那个神秘的怪老头。

    “可是你就不怕他是在骗咱们?”马程峰是个从不轻易相信任何人的孩子。

    “程峰,只有一条路,难道咱们要永远留在这里吗?我们回不去了!与其这样还不如拼上一拼呢,你的勇气去哪了?”常小曼靠在巨大的铜门前,往里看了一眼,里边还是一团团黑雾,根本看不到有任何光线和活气。

    马程峰犹豫了片刻,也思量着到底要不要进去,回头看去,那一堆堆奇形怪状的大鸟骨骼十分醒目,是乌黑色的,乌黑色?乌骨?乌骨洞?原来这乌骨洞是这么得名而来。

    他正站在原地上发呆呢,突然就听铜门内的混沌中传来一声尖利的叫声,那叫声十分刺耳,让他一下子打了个激灵。轰隆隆……轰隆隆……眼前的巨大铜门竟然慢慢关上了,那狭小的缝子眼看就要完全合上了。

    “程峰,我们必须走!!!别再犹豫了,来不及了呀!!!”常小曼这次没有听他的意见,拽着他的手使劲儿地往门内托。

    二人的身子就在铜门关上的一刹那,一钻了进来,门内黑漆漆的,他的鬼瞳在这个世界里就好像是个瞎子似的根本看不到任何东西,或者说也许这个世界里本来就什么都没有。

    又是一声尖利的叫声,那叫声距离他们很近,仿佛就在面前,面前风声大作,混沌的黑雾中突然射出耀眼的金光。

    那是一只只存在于神话传说故事中的神鸟,它头像孔雀,双翼遮天蔽日,尾巴上有七彩翎羽,金凤凰!一只活生生的金凤凰就在他们面前!二人看的目瞪口呆,一时间竟然忘了跑!可就算跑他们又能跑到哪去?这个虚无的世界原本就是这只金凤凰的栖身之所。

    又是一声尖叫传来,金凤回过头来,用七彩尾翼一扫,一股狂风刮来,二人没等反应过来呢,就被那狂风刮了起来,直接把他们吹到了那金凤凰的背脊上。

    “抓稳!它一定是要带咱们离开这里!”常小曼一只手搂着马程峰,一只手死死拽着那金色柔软的羽毛,凤凰背脊上的羽毛十分柔软,他俩坐在上边就跟坐在一条地毯上似的。

    金凤展翅高飞而起,巨大的翅膀拍打着,驱散了混沌中的黑暗,翱翔在这片神秘异境中,身下的一景一物无不眼熟。

    清澈的泉水,残破不堪的古庙,被绿色植被覆盖的九命谷,前边是一湾水潭,水潭中飘着一口殷红色的棺材,水潭上是一条彩虹和瀑布。金凤穿过瀑布,直飞入一个岩洞,那岩洞中暗无天日,四周一共是九九八十一扇门,岩洞中到处都是大水……

第一百六十七回 重回人间

    渐渐的,身下的景象消失了,又变成了一团混沌,混沌中夹杂着一股奇怪的香味,是肉味,很香,馋的马程峰风都流口水了。

    谁知,岂料这时那金凤猛地一个翻滚,直接把马程峰和常小曼从背脊上给摔了下去。

    二人依旧十指紧扣,他们仿佛堕入万丈深渊,越落越深,身边风声呼呼作响,眼前时而黑,时而白……重力越来越强,下堕的速度也越来越快,脑袋里就好像炸开了似的,最后,他俩终于难以承受这种煎熬昏了过去。

    “真香啊,好吃,好吃,哈哈……”迷迷糊糊中,耳畔传来一个声音。空气中弥漫着那股肉香,香味勾的二人肚子里的馋虫都要爬出来了。这股肉香味似曾相识,在哪里闻过呢?这个声音也很熟悉,就好像是在梦里一样。

    “小贼子,你若再不醒贫道可都吃光了哦。”那人又说。

    马程峰慢慢睁开眼睛,眼前是一片金黄色,天上,一只该死的乌鸦嘎嘎叫着飞了过去。一片叶子翩翩落下,刚好落在马程峰的眼睛上,马程峰捂着脑袋坐了起来,发现身前是一个火堆,火堆上烤着一只熊掌,那熊掌被烤的滋滋冒油,香味扑鼻。

    这是一座道观,道观中供奉着一樽仙象,道观门前时而还会传来人的脚步声,那些人交头接耳,都在议论着老刘头家这几天的怪事,说什么老刘头因祸得福,虽然断了条肋骨,却保住了小命,这都要归功于前几****在三宝观中见到的那个白胡子老道。

    夕阳西下,金色余辉扑撒在残破的道观中,猎户背着猎物,渔民背着渔网三三两两地正往屯子里走。这三宝观是回屯子的必经之路。

    “丫蛋?小伙?你俩咋跑这儿来了呢?疯够了就快点回去吧,婶儿晚上给你咧贴大饼子吃。”道观前,唐婶把脑袋伸进来喊道。

    “哦……”马程峰稀里糊涂地回了句。

    三宝殿的台阶上坐着那白胡子老道,他一只手拖着七彩拂尘,另一只手上拿着一个酒葫芦,正在往嘴里咕咚咚的灌酒,喝的好不畅快。

    三宝殿……阴阳玄道……烤熊掌……难道?难道程峰与小曼这次绝命之旅只是一场梦境吗?如今梦醒了他们又回到现实了吗?

    常小曼躺在马程峰身边,依旧与他十指紧握。如果说那一切都是梦境,那么常小曼腰中别着的那把长剑又是什么东西?这分明就是马程峰从墓室中那件古老铠甲上带回来的呀?太神奇了!黄粱一梦?除了这,还有什么能形容它的呢?

    “小贼子,愣着干嘛?再不吃一会儿贫道全吃光了,一点都不给你留啊?”阴阳玄道笑了笑,那七彩拂尘在夕阳残辉下显得更加夺目异常,就好像……就好像是刚刚那金凤凰色七彩尾翼一般。

    马程峰也不客气,抓着那只烤的喷香的熊掌就啃,就跟八辈子没吃过肉似的。嘴里嚼着肉,油顺着嘴角直往外淌着,还挺有良心,自己吃了还不忘常小曼。

    “小曼,醒醒?”他推了推小曼,小曼迷迷糊糊的也睁开了眼皮,第一眼看到的是马程峰,然后就看到马程峰手里拿着那油腻的熊掌。

    “程峰?我们是不是做梦了?咱们摔死了吗?”常小曼一只手捂着太阳穴,一只手支撑着坐了起来。刚才的一幕幕太清晰了,前一刻与马程峰从那金凤背脊上摔了了下来,怎么醒来后就回到了三宝观?

    “你别问我,问那个牛鼻子老道,谁知道他搞什么鬼,咱俩差点死在那儿,人家倒好,坐在这儿喝酒吃熊掌,好不快活呀!”马程峰挖苦着阴阳玄道。

    玄道不愿搭理他,仰着酒葫芦往自己嘴里倒,酒葫芦里的美酒已经喝光了。

    “啊……好酒,可惜呀,太少了,若是再多些,没准你们俩的美梦还能继续下去,天意,天意哟!呵呵……贫道只能帮你们这么多了,剩下的,还是要靠你们自己的本事!”阴阳玄道一步三晃悠,脸上红的跟猴屁股似的,转身回到残破不堪的道观中,一头就倒在稻草堆上睡着了。

    “程峰,这是梦对吗?我们是在做梦?”常小曼拽着马程峰的衣襟看着他,马程峰的表情还是那么冷漠,看不出跟平时有什么不同。

    “你看,那把长刀还在,这是我们从勺子沟古墓中带回来的,如果想证明那一切不是梦,只要咱们回去看看就知道了。”

    常小曼说我记得在梦里你受过伤,脑袋后边那么长的一条口子还是我给你缝的呢,你看看有没有了?她不提马程峰还想不起来,自己赶紧伸手去摸,这一摸不要紧,竟然脑后勺上真的有同感传来,可脑后勺上没有伤口,头发也好好的,那这同感是怎么来的?难道是从梦中带来的吗?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熊掌是你在两天前给阴阳玄道烤的,难道我们又回到了两天前?还是……还是咱们原本就一直在做梦?”

    “小曼,如果时间没错的话,那今晚刘老汉和他儿子肯定要去勺子沟,咱们回屯子里一看便知了。”马程峰说。

    二人没有一瞅阴阳玄道人事不省,也没有管他,踏着夕阳的残辉顺着山间小路朝着小屯子走了回去。

    屯子里景象依旧,入夜前,每家每户的劳动力都从山里回来了,村口大树下的一群老娘们也逐渐散去,她们别看嘴碎,可却极其传统,男人们白天辛苦养家,他们就要在爷们回家之前准备好丰盛的晚餐和二两白酒等着自家爷们。

    还没等进屯子就见屯子里家家户户炊烟升起,炊烟的气息是城里人永远嗅不到的乡音,也是乡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成和和小曼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不仅仅是庆祝大难重生,更多的是因为……回来的路上,二人谁也没有说话,两只手默默地拉在了一起再也没有分开过。

第一百六十八回 这是他们的世界吗?

    唐家院里飘逸着一股香喷喷的苞米味,这种气味很香,不单单是烤出来的那种气味,还有鱼肉的鲜美味道。这是东北的一味特色美食,南方人不觉得它有多好,但其实它确实没有什么讲究,东北人管它叫“铁锅炖”。

    铁锅炖可以有很多种做法,铁锅炖大鹅,炖小鸡,炖牛肉,炖鱼头。一口大铁锅,就是普普通通农村小院里煮饭炖菜用的大铁锅,多大呢?诸位见过电视里红军十万里长征了吧?过草地的时候,天气变幻莫测,经常没有由头地开冰雹,那大冰雹都赶上大母手指头了,等冰雹过去了,战士们,包括首长们一个个被砸的是鼻青脸肿,可这里边唯独有一个兵种没事,谁呢?炊事班的伙夫们。炊事班都有行军锅,那大锅平时看着笨重,可真到了这时候,往头上一扣,准保没事。

    那时候一个炊事班都要供一个连兄弟们的饭伙,因此那大行军锅也不小,要是炒菜足能炒十几二十斤。咱这里说东北的特色菜铁锅炖就是这么大的锅了。

    这“铁锅炖”,说出来其实没啥讲究,纯天然的食材,东北人做菜没南方人讲究,比如说这鱼头锅,直接把鱼头剁下来洗干净,往大铁锅里一扔,铁锅里炸开点油,然后放上葱姜蒜和老汤把锅盖也盖就这么干炖,一直炖到过里边要干了,你一开锅盖,哎哟……那才叫一个香气扑鼻呢!就甭提多馋人了。

    当然了,其中有一环重要的原因看似简单,但真正坐起来可就费事了,这铁锅炖炉灶没讲究,锅没讲究,食材也没讲究,唯独火候有讲究,大小不说,必须得是柴火去炖。

    东北以前很穷,这铁锅炖都得是过年或者是婚宴上的菜,一般这时候人头也多,谁家还能真舍得把炖那么多食材,不可能光是肉,可吃不饱咋整呢?又来也不知道是谁,研究出个好法子。

    东北是产苞米的地方,南方叫苞谷,苞谷与苞米属于一种蔬菜,不过味道不同,因为是东北种出来的,东北的土地里含有的营养物质据说最适合种它,苞米发黏,发舔,跟南方苞谷样子相同,味道却大不同了。

    所以你看,北方人做什么东西吃,许多都讲苞米面的,但南方苞谷要是磨成粉那就不好吃了。

    最出名的要属苞米面大饼子,这玩应本身就是熟的,平时农家人带着两大饼子和朝鲜族的小咸菜,在庄稼地里一忙活就是一天,全指望这东西充饥了。

    它还有一个特色吃法,就是把苞米面大饼子贴在铁锅边沿上烙,就跟烙饼差不多,只不过是锅底还蹲着新鲜的食材呢。

    比如铁锅炖鱼头,鱼头鲜美的汤汁被柴火烘烤而出,上边盖着盖子又出不去,最后,全都钻进了苞米面大饼子里。熟了后一开锅盖,一大锅香喷喷的鱼头锅不说,锅沿子上贴了一圈苞米面饼子,饼子黏黏的,里边全都是鱼汤,那你咬一口试试?准保你一辈子都难以忘怀这特色的东北美食。

    (这里不再继续做没事广告了。)

    俩孩子就跟小狗似的,站在唐家门口伸长了鼻子就往屋里冲。

    “你们两个死孩子,还知道回来呀?跑那嘎达干啥去,快来尝尝熟了没有?你唐叔刚抓回来的鱼,新鲜着呢。”唐婶热情地把两个孩子让了进来。

    马程峰连手都顾不上洗,直接从锅里捞出来一块大饼子塞进了嘴里,一边嚼一边问:“唐婶,我唐叔呢?”

    “他给老刘家送饭去了,咋整?都是一个屯子住着的,家里有点啥吃的也不能亏了他呀?他正好喝点鱼汤补补。”唐婶把他俩推到了西屋,这边就开始盛饭盛菜。

    程峰是地地道道的东北人,小时候就住在乡下,对东北乡下人的生活习俗很懂。脱了下上了炕,盘着腿往炕上一坐,炕桌上摆着一个大盆,盆里边都是刚从菜地你摘下来的新鲜蔬菜,旁边是酱碗。

    马程峰揪下来一块大葱占了点酱直接塞进了嘴里。

    常小曼是北京人,无论北京还是承德,饮食文化跟东北差不多,不过却没有这么粗狂的吃法。要知道,那大葱味儿可是挺重,一般小姑娘难以接受。

    “吃啊?客气啥?这是东北,入乡随俗。”马程峰揪下来半截黄瓜给她递了过去。

    常小曼咧着嘴,虽然自己不娇气,可还没试过这种吃法呢,她少沾了点酱,然后放在嘴里嚼了两口,不免直皱眉头,看来饮食习惯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改变的。

    “唐婶,我帮您吧。对了,老刘好点了没?他这么重的伤,在城里打工的儿子今天没回来嘛?”常小曼比马程峰可有正事,男人心大,遇到好吃的东西就忘了正经事。

    “你说他那个不争气的儿子呀?回来了,回来了,都不是我说,哪有这么当儿子的呀?出去打工好几年了,他爹受伤躺在炕上,连一毛钱都没拿回来。你们俩以后可不能这么不孝敬呀!”唐婶意味深长得说道。

    马程峰一听,嘴里边的半截大葱差点没吐出来,这一切不正是照预先设计好的剧本在上演吗?看来今晚他们爷俩还是会去勺子沟,也可能又碰到那个巨型守宫兽而丧命……

    “小曼,你先吃,我去老刘家看看啊?”马程峰穿上鞋跑了出去。

    “哎?程峰?你?你别乱说话……”常小曼哪里追的上马程峰啊,那小子就跟一股风似地没影了。

    “哎呀?丫蛋,你这对象是不是运动队的呀?这几步跑的贼快。”唐婶看的目瞪口呆。

    以马程峰的脚底下功夫,不到一分钟就冲到了老刘家,果然,唐叔正坐在炕头上陪他聊天呢,一旁炕沿上,老刘头儿子也笑脸陪着。

    “小爷们?干啥来了?快进进,进来吧,我和老刘正念叨着你呢。你们城里孩子现在真了不得啊?很少见你们这样的,还愿意没事往我们农村山里跑,咋样啊?一天累坏了吧?你婶给你贴的大饼子吃了没有?”老唐亲切地把程峰让到了炕上。

第一百六十九回 九阳笺残片

    躺在炕上的老刘眼神如刀子似的狠狠瞪着马程峰,二人心头的秘密也只有二人自己知道。他不知马程峰那么做是救了他,全当是马程峰和常小曼坏了自家的运术。

    “怎么样,刘叔伤好点没有?我和小曼在承德认识个大夫,那大夫与我家乃是世交,如果刘叔不嫌弃,过几天可以跟我们去承德一趟,咱农村人都实在,相识就是缘分,钱不钱的就不用提了,我们出。”马程峰试探着他的口风。

    老刘先是一愣,他狐疑地看着马程峰的眼睛,心道你这个坏小子这是又打什么如意算盘?难道你也知道勺子沟的秘密?

    “多谢你了小伙子,没事,伤筋动骨一百天,我们农村人身子没那么金贵,养三月就好了,不劳你费心。”老刘头推辞说。

    “既然如此,我也不好强求,不过刘叔,这肋骨断了是小事,以后您可别吓跑了,咱不有句老话嘛?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还是老老实实在家养伤吧。”马程峰煞有其事地用话磕打着他。

    老刘可并没有要留他在家吃饭的意思,马程峰很识趣,只是低了头笑了笑然后走了,临走时,他几乎是与老刘他儿子擦肩而过的,那个汉子常年在城里工地打工,长的五大三粗的,皮肤也晒的挺黑。傻呵呵地冲他还点了点头。

    这老刘有问题,他肯定是想晚上夜深人静后再去勺子沟一探。他到底跟那个白仙之间签订了什么血契呢?昨天那条巨型白莽差点一口就吞了他,怎么他还对那畜生如此信任?

    “程峰,你这么快回来了?他……他还好吗?”常小曼不敢当着唐婶的面直接问。

    “嗯……”马程峰支支吾吾不愿直说,给小曼打了个眼色,二人跑回自己屋子,他告诉常小曼,可能今晚这个老刘头还得去勺子沟,不过我刚才突然想起来一个问题。

    你带回了古墓中的那把长剑,那么是不是就说明,咱俩真正去了一趟呢?那古墓已经空了……下边灌满了泉水,我也把那个守宫兽杀了,他再去也找不到什么其他东西了吧?

    “不管怎么说,今晚咱俩看着点他吧,也许老刘头就是奔着那座古墓去的。”常小曼说。

    “关键是……咱俩那到底是梦还是真实存在的,如果一切都是真实的,那么这个古墓现在就已经可以下去了,第二层那口棺材下直通地眼,地眼下边一共八十一扇门,我总觉得每扇门内都藏着一个秘密,我不甘心,我想再去探。”

    “你呀,真是越来越像他了,太贪心不好,幸好那只是一场噩梦,要不然咱俩都得死在下边,我看,有这把古剑咱们可以回去交差了。”

    二人最纳闷的就是不能确定发生的一切,到底是在梦境中,还是在现实中。吃过晚饭,二人在屯子里闲溜达,走着走着就溜达到三宝观了,进去一瞅,三宝殿里一个人影都没有,那牛鼻子老道离开了。

    “他这是要干什么呀?就是让咱俩下去拿一把长剑吗?还是只为了那白仙肚子里的蛇胆?这老道脾气真古怪。”马程峰坐在大殿的台阶下,下边还残留着那一堆焦炭。

    “我觉得阴阳玄道已成半仙,他说话处事肯定不会直接道破玄机,会不会有什么其他难言之隐呢?”这种时候,女孩子比男孩心细,常小曼几步走进三宝殿,就见供桌下好像压着个什么东西。“程峰你过来看看这是什么东西?”

    马程峰跑进去一瞅,供桌右下角压着一片古玉,古玉薄如蝉翼一般,上边用墨汁写着一行小字。

    “辽西玄阴洞八十一门妖阵破,乌骨长剑盗神马程峰亦取之,尖峰所向九命谷青棺八口灭也,七彩金凤翱翔而起,攒云峰下龙冢重现人间!”

    “这是什么东西呀?好像是玉片,这玉质不错,应该是和田玉的籽料打磨而成吧?”古时候,清透的美玉也用来形容女人的纯洁,所以,女人对欲有这一种特殊的情感,而眼前这片轻薄的玉片更是极品中的祭品,恐怕现在的和田玉再也找不到这么好的籽料了吧。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九阳笺,九阳笺的是本天书。”马程峰告诉常小曼。

    “九阳笺?听起来有点耳熟啊?以前哪个神话故事里有它吗?”常小曼又好奇的问道。九阳笺的传说已有几千年了,一般人只当个乐呵听,谁会相信?

    “九阳笺乃是九阳老祖的宝物,相传九阳笺上的文字可以改天换命,不过这东西一直只存在在神话传说之中,谁也没有真正见过。我一开始也不信,看来这次不得不承认,阴阳玄道真是个高深莫测之人。”

    常小曼说九阳老祖就那么厉害?我只听说过地仙之祖是元始天尊,孙猴子的师傅,那九阳老祖跟元始天尊比起来谁更厉害呢?

    “这么跟你说吧,如果传说是真的,九阳老祖都能当元始天尊的爷爷辈了,相传九阳老祖自女娲补天之时就在。不过他不属仙家,他在道教中的地位差不多是……魔,妖,仙的综合体。后来相传他因触犯天条被西王母娘娘压在了昆仑雪山中,他手中的九阳笺就下落不明了。长春真人丘处机曾言,说世人谁可寻到九阳宝笺,谁便能成为九州之尊。有此可见,此宝是真实存在过的。”马程峰对这宝物的了解也只限于那些神话传说中。

    一般咱们中国流传的神话故事或多或少都会夸大其词,说的是神乎其神,老百姓们口口相传,换到最后都指不定添油加醋成啥样了。但唯独这九阳笺不同,传了好几千年,可谁也不知道,九阳老祖手中的这天地之宝竟然真的跟传说中一模一样。

    如果九阳笺真的可以改天换命,那么无疑,眼前的这片语笺上记录的内容便是阴阳玄道随手写的。也正是九阳笺上的内容,改变了常小曼和马程峰在那古墓中的厄运。

第一百七十回 原来是他?

    “原来勺子沟下的那地眼名叫玄阴洞?那他说七彩金凤翱翔而起,是不是说的就是咱俩放出了铜门内的凤凰?凤凰飞走了,所以攒云峰下的顺治爷龙冢就开了?”常小曼手里捧着那片九阳笺,视如珍宝一般,不过这宝物她肯定是舍不得卖,虽然已经写上了改天换命的字句,但它太有收藏价值了,全天下恐怕也找不到几片。

    “攒云峰下龙冢重现人间?哎呀!我懂了!他故意把这片九阳笺留给咱俩看的!原来,顺治爷死后之所以没有埋在凤凰山是因为凤凰山取的是金凤祥瑞之气,并非龙气……九五之尊不能葬在凤穴中?”马程峰终于猜出了问题的本质。

    “那你想过吗?如果九阳笺上写的都是真的,那九命谷中八口棺材里的尸体是谁?那个老头又是谁?墓室中的那件铠甲又是谁的?咱俩带回来这把剑叫乌骨长剑,乌骨剑是何人的兵器?为什么说要给你呢?”一连串的问题也把马程峰给问蒙圈了。

    是啊,这乌骨剑削铁如泥,未必比无双手中的寒血刃差,这么好的一把古剑,为什么阴阳玄道说要给自己呢?自己跟他非亲非故的。

    “算了,没必要为这些苦恼,你说咱俩接下来是去攒云峰,还是勺子沟?”常小曼问他。他是男人,拿主意的事还是要他来决定。

    “我觉得咱们得先去勺子沟,如果玄阴洞中的地眼确实是被石头堵住了,那就印证了九阳笺上所说的,咱们也无需怀疑玄道了。另外,我今天去刘家觉得老刘头还没死心。”

    夜色渐浓,马程峰倒在自己屋子的炕上两个眼珠子瞪的老圆。还没到午夜,记得那晚上,九点多时候老刘头和他儿子走丢的。

    “奇怪?怎么外边还没动静呢?不应该是这个时间吗?难道这刘家爷俩改主意了?”常小曼站在他门口百无聊赖地等待着。人都好奇,她很想知道,九阳笺到底有没有那么神乎其神。

    “他俩爱去不去,不去正好,睡个消停觉。”马程峰伸了个懒腰靠在炕角,用眼角余光撇着乡间小路。

    外边的蛐蛐吱吱叫着,听的人直犯困,又等了十多分钟,常小曼终于要坚持不住了,打了个哈欠转身就要回屋睡觉。突然,马程峰腾地下从炕上坐了起来,躲在窗户边望着月色下的乡间小路尽头。只见,两个人影正急匆匆地往老刘家方向跑去。

    莫非是刘家父子?看身影又不像,而且老刘头肋骨断了一根,不可能这么快下地走道。

    “快点快点,别误了时辰,这老东西怎么说话不算话?几点了,还不出门?妈的,拿了钱不办事,这农村人心眼真特么多。”其中一个小声跟另一个叨咕着。

    “老二,小点声,这屯子里边人耳朵尖,这种事能往出说嘛?”另一个捂住了他的嘴。二人奔跑的速度很快,眨眼间穿过了马程峰的窗户急匆匆地朝老刘家那边去了。

    “你咋地了程峰?”小曼看程峰急匆匆的样子问道。

    “小曼,你在屋里呆着别出去,刚才我听到窗户后边有人说话,说话口音不是辽宁人,好像……好像是承德口音。”马程峰也算是李大海手底下的左膀右臂了,虽然很少在承德市里呆,不过对承德口音很了解。承德口音属于北京话的一个分支,儿话音不那么重,听起来没有北京四九城里的那股顽劣味儿。

    承德人?难道是无双不放心他们,又派来了人?不过无双在承德现在并没有多大的势力。唯一可以用的宁浩也死了,会是谁敢为他卖命呢?显然这些不是无双的人!

    但既然又来了一伙承德人,问题的严重性也就可想而知了,小曼没有功夫傍身,被他们发现很危险!他们肯定也是奔着那顺治帝龙冢而来的,这群胡子为了钱啥事都做得出来!

    “是不是出事了?”常小曼不放心他一个人出去。

    “你听我的话,现在来不及跟你解释,等我回来再细说,记住,千万别出去知道吗?你现在是我唯一在乎的!”马程峰轻轻握住常小曼的手温柔的说道。这种语气,还是他这辈子头一回呢。

    “那你自己当心点,我等你!”常小曼点了点头。马程峰嗖地下窜了出去,身影很快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千里一夜行的速度之快不用多说了,想跟着这两个承德痞气还不容易嘛?马程峰远远的就见这俩人钻进了刘家院里。马程峰不敢打草惊蛇就一直躲在他家棚子后边,二人好像对这里很熟悉,直接就推门进了东屋。

    东屋里很快亮起了灯,传来了老刘头的声音。

    “你俩来干啥?我不是说了嘛,我被人盯上了,不能再去勺子沟了!再说莽仙已死,那玄阴洞的风水已被破了。”

    “我说老刘头,你这太不老实了吧?当初可是我大哥跟你说的那玄阴洞下秘密,怎么着?现如今只记得那白胡子老道,就不记得我大哥了?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源相报,你可别忘了,你儿子刘大宝以后还得出去干活呢?你要是这么不识时务那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说这话的时候,刘大宝就一直站在炕边上。

    他低着头,大气都不敢喘一口,好像很怕这两个承德人。

    乡下人都老实本分,这俩承德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估计前些日子也是在城里找到的老刘他儿子。

    马程峰听到这里大概明白过来了,阴阳玄道只教了老刘头借运,却没有说出玄阴洞中的秘密。而这两个承德人背后,肯定还有人指使这个幕后指使者好像也知道玄阴洞的秘密。

    细细想来,当他第一次受伤想从玄阴洞逃回来的时候却发现洞口被人用石头堵住了。如果那一切都是梦,可能这个梦要发生的时间就是在稍后的三个钟头之内了。

    “爹,要不咱俩再去一趟勺子沟?白仙都死了,还有啥可怕的呀?”刘大宝真是个孬种,他爹还没认怂他先服软了。

第一百七十一回 汤疤子

    这一切好像老刘他媳妇儿都知道,一直躲在西屋里不出来,估计这俩承德人有些来头。

    没过多大会儿,刘大宝就背着他爹走出来了,这一行四人顺着山路直往勺子沟方向走去。马程峰跟到村口,见一台挂着承德拍照的面包车停着,四人都钻进了车里。车玻璃贴着黑膜,马程峰也看不清坐在副驾驶的人是谁。那人一直在回头跟刘家父子说着什么,然后还回手递给他们一沓子钱。

    说完后,老刘父子从车里出来了,俩人直奔勺子沟,而这台面包车则是朝着屯子里开进来了。

    马程峰心道不好,看来这活人是奔自己来的,恐怕老刘头早就出卖了自己和常小曼。

    现在勺子沟方向不重要,如果所料不错,刘家父子应该是去把玄阴洞的地眼用石头堵住。那人处心积虑不想让马程峰知道玄阴洞的秘密,想必他对顺治龙冢的了解比他还多。

    面包车停在了唐家小院门口,副驾驶车门开了,一个五大三粗的中年男子钻了出来,这男子脸上有一道刀疤,是汤疤子!

    “去,把那小子给我弄出来!小心点啊,那小子会功夫,实在不行就直接做了!免得给我惹麻烦!动手麻利点!”汤疤子一挥手,四个喽啰下来了,四人手里都有枪,如果拉开了架势,马程峰的速度再快肯定也躲不过子弹。

    屯子里的小道十分狭窄,一台面包车挡在门前什么人都过不去,在这种偏远小山村,机动车发动机声音多少年也听不见一次,车里这四个汉子一出来,立刻把常小曼给引出来了,常小曼还以为是无双派来的人呢。

    “你们什么人?找程峰?回去转告小爷,我们一切顺利,不需要他操心!”小曼十分警觉,没敢靠上前去。

    “哼哼……这小娘们挺俊呀?走吧,跟我们走一趟吧,我大哥有请!”四个汉子走上前来抬起了右臂,四把手枪对准了常小曼的额头。

    “你们……你们到底是谁?我与程峰是受了无双的命令来凤凰山做买卖,敢抓我?你们就不怕盗门怪罪吗?”这里是辽西,是东北大地,只要提无双,没有人敢为难他们。

    岂料,此话一出非但没有改变她的厄运,反而让有心人更加肆无忌惮了。汤疤子摘下墨镜,靠在车盖上咧着嘴狂笑着,脸上的刀疤一颤一颤的。

    “哈哈……哈哈……跟老子提盗门?提无双?常小曼,你不提还好,提起来老子就气!他个乳臭未干的黄毛小子凭什么对我发号施令?我汤疤子苦心经营了这么多年,到头来好不容易李大海死了,怎么着?他一句话就要把我们老热河的买卖全都抢走?”他那大眼珠子瞅着常小曼直冒绿光,一看就没安好心。

    “常小曼,老子不是不给你机会,你们常家人我听说过,挺有两下子的。去,你让马程峰那小子乖乖出来,只要让我打断他两条腿,咱们的账就一笔勾销了。”

    常小曼虽是一介女流之辈但出身江湖世家的她也见过大风大浪,几句话就想让她出卖自己的小情郎?再说了,就算马程峰束手就擒,恐怕他俩也落不着好。

    她嘴角微微上翘冷笑道:“哼哼……汤疤子,你别做梦了,程峰不在,他早就走了!有本事你杀了我!杀了我他也回不来,只要你敢杀我,小爷是不会放过你的!”

    “哟呵?小娘们敢威胁我?哥几个给这小娘们点厉害尝尝!”汤疤子一声令下,四个壮汉立刻面露淫相,那眼神直往常小曼的胸口上盯。有一个甚至已经松开了裤腰带……

    “你们……你们……”常小曼被逼的一步步后退,这小院就这么大,只有一个出口,她又不会翻墙跃户,插翅也难飞。

    屋里的唐婶睡的正香,也被吵醒了,唐婶热心肠,趴窗户一瞅,几个壮汉正要欺负常小曼,赶紧披上衣服冲出来了。

    “你们几个大老爷们欺负一个鸭蛋像话吗?哪来的呀?干啥玩应啊?欺负我们屯子没人是不是?我告诉你,我现在喊一嗓子就能让你们躺着出去。”这可不是唐婶吹牛,乡下人,尤其是一个屯子的,都很团结,外人敢进屯子里来欺负人只要被抓到那就得被打个半死。

    可唐婶并不知道,这几个穷凶极恶之徒身上都带着枪呢!

    “臭娘们,滚回去,这儿没你事!再敢多话信不信老子一枪崩了你?”汤疤子扬起手来,手中的那把猎枪对准了唐婶。

    “哎哟我的妈呀……阿弥陀佛,阿弥陀佛。”唐婶抱着头跑了回去,连个屁都没敢放。

    汤疤子靠在车盖上淫笑着,看着四个手下的魔爪慢慢靠近这个小美人。他并不知道,身后黑暗的角落中,一把冰冷的匕首正在无声无息的贴近他的脖子,只要那人动了杀心,分分钟取他性命!

    “汤疤子,这里不是承德,你想死我可以成全你!”背后,一个阴冷的声音越来越近。

    等汤疤子反应过来拿着猎枪回头的时候,短刀已经架在了他的脖子上,那看似瘦弱的少年就站在他身后,马程峰锐利的双眼紧紧瞪着他,就跟数日前在李家大院时一样。

    “兄弟……马兄弟……别……别冲动,咱有话好商量,我就是跟小曼姑娘开个玩笑而已,何必当真呢?快,快把刀收起来,这玩应玩不好会要人命的,兄弟这么小的岁数可不想坐牢吧?”汤疤子高举双手,猎枪也丢了。

    马程峰的手段他是领教过的,这小子别看瘦弱,可尺有所长寸有所短,马程峰这一身惊世骇俗的轻功就专门对付他这种空有一身力气的莽夫,上一次打的他一点脾气没有,连还手的余地也没有。

    “嘿嘿……疤爷,我想是你搞错了吧?你现在属于私闯民宅,你是来胡子,是来大劫的,我失手杀了你那是正当防卫,唐婶和小曼都可以为我作证!”对待他这种无赖,马程峰向来不手软。

第一百七十二回 女新手

    曾几何时,马程峰就是给李大海做雇佣兵的,死在他手底下的江湖高手也有十来号了,哪一个不是身怀绝技?

    “别介……别介兄弟,你忘了,常小曼现在可是在我们手里,我知道兄弟你归顺了盗门,我听说无双是个生意人,这样,咱俩也做笔生意吧,只要你不杀我,我可以放你和小曼安全离开好不好?咱们的账一笔勾销。”汤疤子这个无耻小人果然要拿常小曼做文章。

    “程峰,你别听他的话,就算他放了我,咱们也不能活着离开!你以为他会说话算数吗?”常小曼识破他的奸计。

    马程峰挟持着汤疤子与那四个壮汉对峙着,双方谁也不肯先让步,一时间僵持了下去。马程峰心里明白,拖得时间越长对他们越有好处,一会儿等唐婶反应过来,一嗓子就能把全屯子老少爷们全都喊来,到时候他们几个谁也别想走。

    “程峰兄弟,这样吧,咱们各让一步你看行不行,你挟持着我出去,我让兄弟们把小曼送上车,你俩开车走,这样总不至于担心我能追上你们了吧?你看,我汤疤子仁义不?”

    “汤疤子咱们都是江湖人,你别跟我扯那没用的,让你的人马上放下枪,不然……你应该知道我马程峰的手段!”马程峰的短刀压在他的脖子上,刀锋已经把他的脖子刮出一条血鳞子了,鲜血一滴滴流淌而下,只要再用力一份立马就得隔断喉咙。

    “好好好,哥几个,先放下枪,程峰是自己人,咱别伤了和气啊!”人的命只有一条,要说谁不怕死呀?汤疤子是个狠茬子,可他这回碰上的是马程峰,马程峰是个吃硬食儿的!

    那四个壮汉没了主心骨,也赶紧放下了枪,常小曼借机快步跑到了马程峰身后。

    “程峰,你不能再杀人了,现在你已经不是从前了!别给自己找麻烦,快走!”常小曼在他耳边轻声说道。马程峰已经不再是那个无牵无挂的江湖小贼了,他现在可是承德江湖上的大掌柜。

    “会开车吗?”马程峰挟持着汤疤子,用自己有脚丫子勾开了主驾驶的车门。

    “没有驾照行吗?”常小曼钻了进去,拧动车钥匙打着了火。

    马程峰低头扫了一眼,见那四个壮汉手里的枪全都扔到地上了,枪距离他们大概有两米远的距离,就算他们低头捡枪最快也得两秒钟,而高手之间过招两秒钟就足够决定胜负。

    马程峰挟持着汤疤子绕到了副驾驶车门前,然后用刀把猛砸在汤疤子后脑勺上。汤疤子吃疼,应声倒地昏了过去,马程峰钻进峰驾驶室让常小曼快开车!

    常小曼这次是有生之年第二次摸车,一脚油门踩到底,小面包车晃悠一下后,直接就冲了出去。身后,枪声不绝于耳,二人身子趴的很低,子弹打透了车身,打碎玻璃,贴着他俩的头皮擦了过去。

    面前的挡风玻璃也不挡风了,开的越快风就越大,吹的她的长发全都背了过去。那四个壮汉一边开枪一边追,可再快也没有车的速度快,没过多大会儿,小面包车就开出了村子一路朝着凤凰山杀了下去。

    “喂!大姐,你稳着点,会不会开车呀?前边是苞米地,拐弯,拐弯!”马程峰吓的都不敢睁眼了,她简直就是个马路杀手!

    “哎呀,你催什么呀,我知道,我知道!”常小曼刚才是一路四挡杀过来的,她是个纯新手,嘎嘎新!想放慢速度从村尾拐角处拐过去,可点了一脚刹车后速度是降下来了,但速度不够四挡,直接就给发动机憋灭火了。

    这破车也不知道汤疤子从哪买来的,估计都得是七八手的货色了,常小曼不停的大火,试了好几次,死活都打不着。这可急坏了马程峰,身后那四个壮汉已经要追上来了,屁大点一个小屯子,几分钟就能转一圈,现在都听到身后的叫骂声了。

    “快整死那俩小崽子!千万不能让他们活着进山!”枪声传来。

    马程峰一脚踹开车门,拽着常小曼就往苞米地里钻。好在盛夏时节,东北的苞米地都是一人多高,密集度又大,生更半夜的,只要钻进去,谁也甭想找着。所以呀,咱看影视剧啥的,很多青年男女都喜欢去苞米地里偷情。

    “怎么办?跑吗?”常小曼压低了身子问他。

    他说不能跑,苞米地里边虽然可以藏人,不过你只要一动弹,立刻就会刮的苞米叶子瑟瑟直响,这不比是林子里,苞米这玩应挡不住子弹,他们四杆枪都能把咱俩打成筛子。

    “可你说怎么办呀?咱俩总不能躲在这里束手就擒吧?那四个膀大腰圆的,硬打能打过吗?”

    马程峰摇了摇头,心道我怎么跑还跑不了了?就凭那四个能奈何的了我?关键是你呀,姑奶奶!“别动,咱们只要不动弹,他们绝对找不到咱们,我就不信他们敢冲进来?”

    “可万一他们真冲进来了呢?”

    马程峰坏笑着说:“哼哼……我还就怕他们不敢进来!只要他们落单,我就让他们几个知道知道什么叫千里一夜行!”

    四个汤疤子的手下很快就寻了过来,见车里没人,四杆枪都对准了这片苞米地,苞米被风吹的沙沙作响,他们根本无法分辨出马程峰和小曼躲在何处。

    其中一个胆大的,拿着枪走进了苞米地,扒拉着一人多高的苞米寻找着他俩的踪迹。

    “老三别进去,没听疤爷说嘛?这个马程峰是个厉害角色。”另一个劝道。

    “老三?老三你人呢?说话呀?”苞米地里,已经听不见那个老三的动静了,更别说搭话。马程峰的身法太快了,他躲藏在夜色之中,就好像是一只等待伏击猎物的猫儿似的,都没给这个老三反应的时间,已经把他打昏了过去。

    剩下的三个交流了个眼色,再没有敢往苞米地冲的了,三个家伙也丢下同伴,上车打着火就往屯子里跑。

第一百七十三回 烧黄纸

    马程峰是个强大的敌人就算他们三个一起冲上来也未必是他的对手。眼下最要紧的还是救他们老大,日后有机会再跟着小子算账。

    待他们走远,马程峰和常小曼从苞米地里钻了出来,朝着凤凰山方向跑了过去。汤疤子估计一会儿就得醒过来,他们必须赶在汤疤子之前到达攒云峰。

    一路上无话,三个小时候,二人已经到达半山腰,山路上隔着一层云雾,这层白雾把凤凰山分割成上下两个部分,上边是天堂,下边是人间。

    一路上也经过许多庙观,最为炸眼的就是门口立着的那些古老的堂子,他们白天时来过,常小曼见到堂子里供奉着古怪的神像,似人非人似蛇非蛇。不知为何,凤凰山上所有的庙观到了晚上后都紧闭大门,院里边一声都没有,好像他们已经在这么多年来形成了一个习惯,日落既息。而庙观前每个用古砖堆砌而成的奇怪香堂前全都点着两根蜡烛,烛光幽咽,二人经过时带来一股风,吹的烛光不停摇晃,最后还是没有灭。

    “奇怪,我怎么觉得这些古老的堂子气氛有点不对劲儿呢?”马程峰回头看了一眼这座小庙门前的堂子说道。

    “白天咱就看过了,里边供奉的可能是邪仙,入夜后肯定氛围不对劲儿呀?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常小曼没在意。

    “不是那么简单的,这是一种气场,你不觉得白天经过的时候后脖颈子发毛吗?而现在,都到后半夜了,按理说如果是邪仙,它的法身邪气肯定比白天重。但现在我却没有感觉到它的任何气息。”马程峰跟无双一样,都是好奇心很重的人。

    他见庙门紧闭,走上前去拿起那蜡烛对着堂子里照了照。

    “哎哟?”他咂嘴惊讶道。惊的不是堂子里有什么妖魔鬼怪,而是这仙堂之中什么都没有了!那似人非人,似蛇非蛇的古怪仙像消失了!马程峰回头看了看常小曼,小曼说白天咱们也没有每个堂子都挨个看过,兴许是这个堂子里的仙像本来就丢了呢?

    “不可能,既然堂子里的仙像丢了,为何还要点蜡烛呢?香烛元宝这是供奉神明的。”马程峰解释说。

    二人见此场景均是一头雾水,他们又顺着山道往上走,凤凰山上大小庙观十来座,每个门口都立着这么个仙堂,可现在,仙堂里供奉着的仙像全都消失不见了。

    如果说是被盗也有这种可能性,但它虽然年代久远,可这仙像并没有什么讲究,不值什么钱,谁会傻到来偷这玩应呢?再者说了,既然仙像丢了,那些和尚道士的为何还要给他们点蜡烛?

    马程峰说这些门前的仙堂肯定是有说法的,是山上道士和尚口中的禁忌不足外人道也。看来这些与攒云峰的顺治龙冢都有关系。

    二人想了半天也没研究明白这个仙堂到底是怎么回事,正犹豫之时,突然就听身边的这小庙里边有动静,可能是一个和尚晚上吃坏了独自憋不住出来拉屎了吧。马程峰拽着小曼躲到了树后,偷眼观瞧着。

    吱呀呀……庙门推开了,那和尚岁数不大,可能也就是十七八岁的样子,小和尚伸出大光头先是看了看,看这表情贼眉鼠眼的就跟要准备偷谁家孩子似的。见庙门口没人,小和尚手里拿着一沓子黄纸跑过来了。

    “他要干嘛?烧黄纸?这不像是和尚该做的呀?”

    别看咱们中国祭祀或者是祈福都要烧黄纸,但各位仔细想想,在庙里边,再虔诚的佛教信徒也不会给佛爷烧黄纸。因为这种做法本身就不是佛教里的,而是道教中的。黄纸有两个作用,主要是用来与那些不属于阳间的东西做媒介沟通的。

    比如在道教中认为,死人下了阴曹地府以后,生活跟活人一样还是要照旧,一切都得花钱,这钱是从哪来呢?就是自己生前的亲人烧去的。以前有一种说法,说不一定非得烧黄纸死人就能得到冥币,烧黄纸只是一种表达方式,最重要的是烧黄纸那人的一片孝心和慈心,当你心中没有任何依托的时候,你烧多少黄纸下边的亲人也得不到。

    而你心系亲人,下边的亲人可以感觉到你的孝慈,这样才能收到。

    在道教的说法里,鬼神,精怪都不属于人世间,鬼神生前都有亲人,那精怪没有亲人,唯一通行的货币谁给他们呢?那就要看它有没有积德了,如果救过人,行过善,自然有人给他们烧香烛元宝。

    他既然是个和尚,怎么会拿着几张黄纸出来烧呢?看来他肯定是瞒着庙里的师傅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要不然也不至于心虚,莫非是犯了人命官司?可这小和尚虽然看起来贼眉鼠眼,但也不像是敢杀人的呀?

    “咱们先看看再说。”马程峰捂着常小曼的嘴,二人把身子压的很低,他是个潜伏专家。

    小和尚贼头贼脑地看了两眼,确定庙门口没人后钻了出来,他走到那仙堂前跪了下来,头如捣蒜般不停地磕着,一边磕头一边最里边嘀咕着什么东西。不过距离有点远,马程峰听不清。

    嘀咕完就点着了这几张黄纸,黄纸被一股旋风刮着朝半空中飞。马程峰听无双说过,这就代表有人来收钱了。

    光头小和尚眼巴巴地望着那及张黄纸燃着火光越飘越远,终于如释重负般舒了口气。然后他在堂子前插上两炷香点了点头,就跟在虔诚祈祷似的。做完这些,那小和尚并没有着急回去,而是躲到了半开的庙门后,偷眼观瞧着。

    夜色悄声无息,山林中死一般的寂静,双方都躲藏在阴暗的角落中焦急地等待着。

    又过了会儿,林子里起风了,原本东北的夏风吹在人身上十分舒畅,但这股风刮的可挺邪,刮在人脸上几乎留下一层冰霜。马程峰紧紧搂着常小曼,二人觉得四周的气温好像瞬间降了好几度似的。

第一百七十四回 四脚蛇吃人

    月色下,就见山路尽头的白雾中,露出了一个细长的小脑袋,那是条蛇,只不过这蛇走路的姿势很奇怪,并不像其他同类似的蜿蜒爬行,而是……而是靠着腹下的四条矮啪啪的腿。

    蛇舅母?马程峰皱了下眉头,这东西可是挺邪乎的,不过在东北很少见到,东北入冬后气温很低,不适合四脚蛇生活。常小曼和马程峰都是北方人,北方人没几个见过真正的蛇舅母。这玩应在南方可以跟东北五仙比,它邪气重,脑袋聪明,而且据说会学人说话。

    上百年道行的蛇舅母,可以学婴孩的哭声把人引到荒僻之处然后吃了。蛇舅母就是靠着人的精气修行的。

    但眼前这条四脚蛇显然好像还没达到成精的标准,它伸长不过一米,身上的鳞片也没有泛出五色光。它一边往上下爬,一边用那条细长的舌头不停地在空气中捕捉着气味,这种东西视力并不强,捕猎时靠的就是敏锐的嗅觉。

    四脚蛇走路的姿势很怪异,四条腿中其中前两条腿和后两条腿是不一样长的,所以走起路来左摇右晃的十分滑稽。

    这家伙一边爬行,一边口中发出咝咝的动静,它趴到仙堂前,见前边插着两炷香,猛地一提气,顿时四周的温度降的更低了,那两炷香的燃烧速度加剧,顷刻间化成白色灰烬。它闭着眼睛,表情十分满足,看来这小和尚的目的达到了。

    受人香火就要帮人办事了。

    小和尚大喜,从庙门后闪身跑了过来,与那四脚蛇差点撞到一起,那家伙毕竟是野生动物,十分警觉,向后退了两步,然后用那双诡异的眼睛打量着面前的小和尚。

    小和尚则跪倒在它面前不住地拜着。看到这里,马程峰和常小曼总算是明白了,这小和尚用此法是为了引来这只四脚蛇,四脚蛇受了他的香火就要给他办事,看不出,这小和尚还挺有头脑的,不过这些都属于邪术,就跟阴阳玄道教刘老头的问鬼差不多。若是被里边的和尚师傅知道了,肯定要把他赶出庙门的。

    小和尚很虔诚地跪在地上,五体投地的跪,头趴在地上都不敢瞧这家伙一眼。

    那四脚蛇明白了他的用意,四条矮啪啪的腿不停地来回走动,围着小和尚转了两圈。一边走,它一边挺直着身子往前凑,这个动作很奇怪,引起了马程峰的怀疑。

    以前东北有个段子,都说蛇是冷血动物,养什么做宠物别养蛇,蛇是不通人性的。民国时候有个农村人不信邪,人穷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喜欢把希望寄托在神鬼一说上。心想我若养只白仙,日后不是要给我保宅添福的嘛。

    他在山里抓了一只小蛇,抓回来时候就跟拇指那么长。他悉心照顾,这小白蛇越长越大,越长越长,几年后,这小白蛇都长的跟他的身高一边长了。

    一人一蛇,一起吃,一起玩,一起睡,逐渐就有了感情。且不说这蛇是公的是母的,会不会变成白素贞以身相许。不知道这小白蛇有没有感情,反正这庄稼汉养了小白蛇五六年,已经有了感情,现在俨然已经是他家中的宠物般了。

    这小白蛇是条莽,莽生长的速度很快,最大的莽都能长到四十多米长。没几天的功夫,小白蛇长的跟他一样了。这几天,他就觉得小白蛇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生活习惯,它没事的时候,总喜欢躺在自己身边睡觉,躺着就躺着吧,谁让是宠物呢,但是这条白蛇竟然挺直着身子躺,就跟他平齐睡。

    而且白天时候,这蛇也喜欢用粗壮的尾巴支撑起身体站立而起,然后吐着蛇信子看着自己。

    他越想越怪,刚好家里来了个游方道士,那道士一看,立刻就要用雄黄药死这条蛇。道士说,你这庄稼汉好生傻呀!你可知这条白莽为何要挺直着身子吗?他是在测量,量量它是不是到时候可以把你吞下去了。

    他不信,说什么也不让老道弄死这条白莽。毕竟是自己养了这么多年的了,多少都有点舍不得。

    老道说你不信也行,那你就赶紧把它放回山林,如果再这么下去你迟早小命不保,蛇是冷血动物,绝对不可能跟人产生感情,除非你们之间签订血契。但你家一贫如洗,除了你这条命外,再没有什么是它能看的上的。

    他一听老道说的也有道理,于是就把蛇给放了。

    老道走后的第二天晚上,白莽回来了,嘴里还叼着一只兔子,它把兔子放下,又是习惯性地爬上了他床上。

    他心想,这老道不是忽悠人吗?蛇怎么就不能跟人有感情了,你看,我家的白莽知恩图报懂得拿猎物给我吃了。

    过了半个时辰后,他终于睡着了,不是自然睡,而是那只兔子中了蛇毒,他再吃了兔肉,被毒昏过去了。那大白莽突然睁开眼睛从床上爬了下去,直接张开大嘴把这人就给吞了下去。

    东北乡下老人们总爱给孩子们讲这个故事,段子里多少都有夸张的成分,不过有一点是真的。这蛇吃东西,总会去测量一下猎物的大小,如果超过它的体长它吃不下去只能放弃。

    眼下,这只四脚蛇的动作,就很像是传说中,蛇目测猎物大小长短的动作,所以,马程峰才皱了下眉头若有所思。可四脚蛇是四脚蛇,蟒蛇是蟒蛇,它们根本就不是一个品种的,怎么四脚蛇也这么目测猎物吗?

    “程峰?这不是蛇舅母!这是条白蛇!你快看!”常小曼小声提醒他,用手指着那条绕到小和尚身后的四脚蛇说道。

    只见,这条四脚蛇的身子正在慢慢趴下去,刚才太远,马程峰没有看清,现在是看明白了,这条四脚蛇下边的腿并不是普通动物走道的腿,而是……而是树枝子!!!难怪它走起路来那么别扭了,它完全是依靠腹部的肌肉蠕动来控制那四根树枝的摆动的。

第一百七十五回 奇怪的法事

    这家伙竟然有这种心思,岂不是已经成精了嘛?但它个头不大呀?最多也就是跟这个小和尚一边高,一米六七那样。

    想到这里,马程峰心中大骇,对呀,它刚才站立而起跟那小和尚比高来着,这家伙要吃人!!!!

    那小和尚还傻愣愣地跪在地上祈祷呢,天知道这小子想着哪家的大姑娘,没准正寻思着让这四脚蛇保佑他明儿晚上跟大姑娘滚苞米地也说不定。马程峰双眼圆瞪,直接抽出短刀,嗖地下就甩了出去。

    只见得四脚蛇弓起身子已经张开了血盆大口,对准小和尚的光头就要咬下去了,突然身后一抹寒光闪现,短刀径直把舌头削了下去,舌头落地后滚了几个跟头,滚到了小和尚脚下。

    马程峰这暗器的功夫都是从“盗经”中学的,手底下功夫是又快又狠,飞到甩出去一丁点动静都没有。小和尚跪在地上,脑袋压在地上,连正眼都不敢瞅一下那四脚蛇也不敢,丝毫不知道自己大难临头。

    一滩粘稠液体泼洒而下,小和尚是个光头,那粘稠液体淋到头上时就觉得冰冰凉凉的,蛇血凉,腥气重,他下意识抹了一把脑门,这一摸不要紧,差点没吓昏过去。再抬起头,刚好看到那颗蛇脑袋滚到了自己脚跟底下,吓的他妈呀一声直接尿了。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大仙,不关我的事啊!真的不关我的事。”他嘀嘀咕咕着,还以为是自己不诚信,四脚蛇故意吓唬他呢。

    “哎?小秃驴,看你那点出息吧,哭个屁呀?”马程峰和常小曼走过来,捡起地上的短刀,他在袖子上擦了两下对那小和尚说道。

    小和尚回头一瞅,是一对青年男女,这种时候甭管来的是好人坏人,多个人就多点阳气也能给他壮胆。“二位施主,罪过罪过,小僧刚刚不知如何得罪了蝰仙,怎的让它身首异处?你们可要为我做个证,不管我的事呀!”

    “是不关你的事,这家伙是我砍死的。”马程峰一把手把小和尚拽了起来,然后往出一送,把他扔出去五六米远。

    为啥要这么做呢?这蛇跟一般的生物不同,它的生命力远比其他动物强,一般的蛇类被削去头颅后,都能再存活一定时间,而且,身体与头颅的生命形态是分开的,往往头颅依旧有自我意识存在。比如,它看到了猎物或者对自己有危险的事物靠近,依旧会去咬。

    这小和尚傻傻地瘫软在地上不知道它的厉害,马程峰赶紧把他弄走。那条白蛇双眼的光芒没有散去,口中的蛇信子还在吐着。

    “你……是你杀了蝰仙?罪过罪过,施主你闯祸了!”小和尚不依不饶地数落着马程峰,估计他也就是个和尚,要不然恨不得扑上去把马程峰给生吞活剥了。

    “闯祸?闯没闯祸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刚才若再慢上一点你的小命就不保了。你知不知道你拜的是个啥玩应啊?你是个和尚,怎么能拜五仙?你就不怕让庙里的师傅知道吗?”马程峰质问他说。

    “我……我……?”小和尚哑口无言。人嘛,只要是个活人就都有一己私欲,别说什么信仰不信仰,就算是庙里的和尚肯定也要分三六九等的。

    如果世界上没有那么多不公,人人平等,那也就不会有那些歪门邪道的手段了。“问鬼”也就是这么产生的,完全是为了人的一己私欲。不过这小和尚一直以为他拜的是个什么仙,其实却是一条吃人不吐骨头的白蛇,至此它还不知道马程峰是救了自己一命呢。

    “白仙乃是五仙中最邪的,命不够硬没人敢拜五仙,小和尚,你吃了熊心豹子胆了?说,到底怎么回事?”马程峰逼问他说。

    小和尚吓的浑身瘫软,刚才险些丢了性命不说,如果马程峰把这事跟庙里的师傅到出,恐怕他就要被撵下山去了。被人抓住了尾巴自然是不敢炸毛。

    常小曼给马程峰打了个眼色,示意让她试试,女孩子说话有分寸,不像程峰那么咄咄逼人。

    “小师傅,你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呀?要是有什么麻烦就跟我们说,我们都是虔诚之人,只要能帮定然不会袖手旁观的。”

    小和尚扭头看了看马程峰,见马程峰依旧板着脸,吓的他也不敢说话。常小曼狠狠瞪了眼马程峰,马程峰只好勉强笑了笑,笑的十分僵硬,比哭还难看,他这辈子唯独对着常小曼的时候会笑。

    “如果你有什么麻烦就跟我们说。你放心,今晚之事我们会为你保密的。”马程峰给他宽心说道。

    小和尚告诉他们,几天前庙里来了伙人,这伙人给了庙上不少香火钱,说是要做场法事。还不仅仅是他们这一个小庙,几乎请了凤凰山所有庙观中的和尚道士,他们出手阔绰,一个个凶神恶煞,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

    那天这小和尚不小心得罪了那伙人的头目,其实没多大的事,也就是扫地的时候刮了人家一身灰。那家伙不依不饶地连骂带打,最后把小和尚欺负的哇哇大哭。最后师傅非但不怪罪那几个人,竟然还指着鼻子骂他的不是。

    小和尚受了委屈,这才大半夜偷偷摸摸地跑来找传说中的蝰仙“问鬼”,希望蝰仙可以帮他报仇。

    “那人是什么口音?”马程峰问他。

    “好像是北京话,儿话音挺重的。”小和尚回忆说。

    “是不是跟我现在说话口音很像?”马程峰在承德呆了不少年,会说一口地道的承德方言。这小和尚自小就在庙上长大,自然分不清承德话和北京话的区别。细细一听,他点了点头。

    “他脸上有刀疤是不是?”马程峰又问。小和尚又点了点头。

    不用说,这个长相,还有这蛮横的劲儿肯定就是汤疤子无疑,原来这家伙早就来到凤凰山了,只是为何一直以来他不露头呢?他在暗地里捣什么鬼?是不是凤凰山攒云峰的古墓与这场法事有关?

第一百七十六回 蝰仙

    “程峰,我觉得关键点就是这场法事。”常小曼猜测说。

    马程峰就问那小和尚,这个法事到底是怎么回事?在中国,稍微有点事就可以做法事。法事也算是祈福的一种形式,人死了可以做法事超度,老天大旱可以做法事求雨。诸事不顺也可以做法事增福。

    他第一个就想到,会不会是汤疤子犯了人命官司,做法事给自己洗脱罪孽。可后来转念又一琢磨,汤疤子这人一辈子指不定犯了多少人命关死了,早就麻木了。这么点事还不至于劳师动众。

    “师傅没说,我也没敢多问。听说是跟我们庙前供奉的蝰仙有关。”

    “蝰仙?你要不说我还忘了问,为什么你们凤凰山的庙观前都会有这么个仙堂,供奉着半人半蛇的石像?”

    “这个小僧镇的不知道,听师傅说,几百年前就有了,一代传一代,逐渐就留下了这种习俗,蝰仙比庙里的佛祖还灵,有求必应。”

    这些和尚道士看来管仙堂供奉的神像叫蝰仙,可刚才小和尚口口声声管那条四脚蛇也叫蝰仙,难道……

    “这条白蛇不会就是蝰仙的法身吧?”常小曼看着还在地上扭曲滚动的半截蛇身惊道。

    “不知道,小僧真的不知道,不能再说了!这是凤凰山的秘密,我们谁也不能说!不然会受到蝰仙诅咒的!”

    马程峰不怒自威,一把揪过他的脖领子道:“你不说我就杀了你!是你的蝰仙重要啊,还是你的命重要?你看,现在四下无人,我若宰了你,把你扔下山涧,天不知地不知。”

    “我……那小僧要是说了,你必须保证不能对外人道出。这是我们凤凰山庙观信守了几百年的秘密,绝对不能让外人知道的。”这时候也就是和平年代,这要是战争年代,都不用敌人严刑逼供,他就是个当汉奸的料。

    “说不说是我的事,你这秘密恐怕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要不然也不会招来汤疤子。小和尚,你要是表现好,兴许我可以考虑替你报仇。”马程峰把他拽到了一山隘前,身后就是悬崖峭壁,只要他有半分不老实,马程峰轻轻一掌他就算交代了。

    “我说……我说……我说!”

    小和尚告诉程峰,几百年前,在凤凰山上还没有这么多庙观之前已经修了蝰仙堂了,听说是清朝官府建的。这些半妖半仙的四脚蛇白天化作泥象,如何后则变化回肉身,回到攒云峰吞噬日月之精华修行。已经几百年了,不管夏天三幅还是冬日三九从不中断。

    也正是因为如此,这攒云峰一直以来才很少人敢去,究其根本还是这些和尚道士散步的谣言。

    “汤疤子做法事与这些蝰仙有什么关系吗?”程峰问。

    “据我师傅说,当年我们每个庙观中都供奉着一块神兽遗骨,只要把所有神兽遗骨凑齐办法事,这凤凰山地下脉眼中的灵气就会被激活。而这些灵气正是蝰仙修行的必要。师傅说过,这些蝰仙早就该蜕为蛟龙了,唯独就缺少凤凰山的地脉灵气。”

    “那看来汤疤子这回可是没少下血本啊?这么大的一场法事肯定没少花钱吧?”这句话问也白问,他一个小沙弥,肯定不知道住持师傅得了多少好处。

    不过此举肯定是有违禁忌的,想必汤疤子还用了其他手段,才胁迫这些道观和庙宇中的僧道相助。

    “你们快走吧,杀了蝰仙可不是小事啊!这蝰仙一共是十二只,只要有一只死了,其它的同类肯定会为它报仇的!小僧不打妄语。蝰仙报复心很强,这么多年来我们不敢有半分开罪呀。”小和尚语气十分恳切,并不像撒谎。

    蛇会报复这倒不假,但是这是十二条不同的生命体,就算杀掉它们其中之一,同类怎么可能感觉到呢?莫不是这小和尚故意吓唬他们?等他们走了好向汤疤子通风报信?

    “我们应该先去攒云峰看看再做决定,成败都在今晚了,如果我们今晚不能得手,恐怕汤疤子的人就到了。你不要为难一个小和尚了,他可能不会说谎。”小曼劝道。

    “小和尚,你记住了今晚你对我们说的每句话,如果有半句是假的,我会回来找你的。”马程峰松开了他的脖领子。

    二人回到庙门前的山路上,目送那小和尚转身钻回庙里。这家伙的问题不大,估计此次违反了庙里的禁忌,他只能打碎了牙吞进肚子里。问题是这些蝰仙,这些白蛇到底怎么回事?大清王朝竟然会为它们修仙堂?看来当年一定发生了什么重要事。也许这些庙观就都是那个时期建起来的。

    “程峰你看,没了?”身后的常小曼惊道。

    马程峰转身一瞅,常小曼说的不是别的,正是那具被马程峰砍断了脑袋的蛇尸,地面上还残留着那白蛇的血迹,而它的半截身子和脑袋全都消失不见了。

    身子丢是正常的,生命力越强的蛇,身首分离后,身子也就能保持活力时间更长一些。它没有头,没有视力和嗅觉,完全是机械性地扭曲着身子,指不定就钻哪个草丛里去了,等到它的血流尽了也就死了。可蛇头呢?蛇头又没有长角,会跑哪去呢?

    总不至于它的头和身子自己重新组合在一起又跟没事似的爬走了吧?这也太荒谬了!

    “山中入夜后多猛兽出没,会不会是山里的什么山猫野怪的叼走了呀?”马程峰诧异地说道。这种可能性也不是没有,凤凰山虽然没有老虎和花豹,不过其他小型肉食动物倒是常见。

    比如野猫,山狸子,野猪,黑熊……这些东西都喜欢晚上出来捕猎,尤其是黄皮子,那晚应邪乎的很,就喜欢晚上出来捕食,它十分聪明,见到有大型动物捕猎专门跟在人家后边等着。待人家捕猎成功,稍不留神,它就跑上去偷走人家的猎物。

    “希望如此吧,咱俩抓紧时间,估计汤疤子天亮了肯定要带人上来搜,到时候他人多势众,咱们再想动手就来不及了。”常小曼说。

第一百七十七回 蛇毒

    “呵呵……小曼,你现在怎么越来越像个狗头军师了呢?”

    “像吗?无双不是也正希望我来做你的狗头军师吗?”常小曼挽着他的手笑道。

    “我的狗头军师请吧。”有常小曼作伴,马程峰再也不是当初那个独行侠了,而且,冷血的他最近竟然经常嘴角挂着幸福的笑容,恋爱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就算是一块冰也可能会被融化。

    经过这座古庙后,前边的山路开始变得陡峭,白天时候,老唐带他们来过,隔着山腰给他们简单介绍了攒云峰的情况。后半夜,山腰上的雾气越来越重,二人站在云雾立仿佛置身于的险境一般。左右什么都看不清。

    穿过云雾,每往前走一步,眼前的雾气都好似炸开了一朵美丽的花朵。亲眼目睹这不可思议的一幕,这让马程峰和常小曼全然忘记了手上艰巨的任务。二人手拉着手,一步步走入这云朵的海洋,仿佛置身于万米高空,天上的星星一闪一闪的,云雾中飘飘欲醉。那一刻,他们心中只有彼此,只有对幸福的憧憬。

    常小曼甜蜜地挽着他的手,多希望这一刻的时间静止下来,这条云雾缭绕的美丽仙境永远都不要过去。

    “啊!”常小曼闷哼了声,不知为何,身子一下失去了平衡栽倒在程峰怀中。

    程峰是个不解风情的男人,以前又没经历过这些,他扶着常小曼,就见小曼眉头紧锁,眼神迷离,那张诱人的小脸蛋简直让人醉了。

    小曼靠在他怀中,浑身都是软趴趴的,整个人一点力气都没有。“程峰……我……我……”

    “你……?你怎么了?”马程峰完全沉浸在这浪漫的氛围内无法自拔。任何一个人都会有属于他自己的疲惫期,而常小曼就是马程峰的软肋。他现在什么都不想,就这么静静地看着这张娇滴滴的小脸蛋,她的身体好香,它的皮肤滑滑的,腰身软软的……

    这时,马程峰就觉得脚底下有一股冰冰凉凉的感觉,那种感觉正在顺着他的脚面爬向脚腕,然后一点点缠绕着自己的小腿。

    他心头一顿,没敢动弹,而是右手搂着常小曼,左手拽出了短刀。然后想也不想朝着小腿上就划了下去,这小子是个快刀客,快刀如闪电,这么近的距离,任何东西还没等反应过来,就已经被砍死了。

    短刀砍到那东西身上时有明显的触感,脚底下啪嗒一声,马程峰不傻,现在可不是纠结脚底下是什么东西的时候。他把常小曼扛上肩膀,拼命朝山顶跑去。

    马程峰脚下呼呼生风,这千里一夜行的功夫可不是吹的,片刻之间,已经扛着常小曼从云雾中跑了出来。月光下,常小曼的脸色有些白,而且体温正在上升,他摸摸她的脑门,热的都快能摊鸡蛋了。

    “小曼?你醒醒,怎么了?你说话呀?”他把常小曼放在一块山岩上,拍了拍她的脸蛋问道。

    “脚……我的脚……麻了……”常小曼迷迷糊糊的,她的眼睛紧紧闭着,脑门上渗出豆大的汗珠,她嘴唇泛白,身体还在微微颤抖。

    “脚?”马程峰也顾不得男女授受不亲了,脱了常小曼的鞋,把她的裤腿往上一拽,就见常小曼脚后跟上出现了一个小伤口,伤口已经肿成了个大包,上边有明显的两颗牙印。

    她被毒蛇咬了!马程峰明白了,刚才自己脚腕上也传来冰冰凉凉的感觉,可为何那毒蛇只咬了小曼,没有咬自己呢?

    蛇这种东西其实是很有灵性的,它能感觉到其他动物感觉不到的能量和气场。马程峰命格奇特,百年难遇,他的命格很凶。连鬼都怕大凶之人,更何况这种有灵性的小动物呢,所以就算是蛇也不敢咬他,刚一靠近就被他强大的气场所影响,一时间忘了张嘴咬他。

    “小曼,你挺住了,你说,什么东西可以解毒?我现在就去给你找!”马程峰再厉害也只是个半大孩子,以前没碰到过这种事,此刻更是不知道如何处理。

    “来……来不及了……我的头好晕……程峰,别管我了,丢下我吧,我会成为你的累赘的!”常小曼虚弱的连站都站不起来,可还是使劲全身最大的力气想推开他,试了几次,那双小手还是无力的耷拉下去了。

    蛇毒已经顺着常小曼的血管开始向体内每一寸角落蔓延了,别说她现在正处于迷糊状态,就算是清醒着,她不是大夫,也不知道什么东西才能解蛇毒。

    世界上最难解的就是蛇毒,因为蛇的品种太多,每一种毒蛇的毒液都有它独有的功效,一种毒液就要匹配独特的抗毒血清。所以,每年死在毒蛇口中的人基本属于最多的。

    “别说傻话!咱们俩风风雨雨都走过来了,我怎么可能在这个节骨眼上丢下你呢?你放心,我是马程峰,我有千里一夜行,我现在就带你下山,用不了两个钟头我就能把你送到诊所。”马程峰脱了自己的t恤喂常小曼擦拭着脑门上的冷汗。

    “来不及的……别管我了,傻弟弟,诊所哪里有抗毒血清呀?放下我吧。”常小曼瘫在程峰身上虚弱地说。她的声音越来越弱,俨然是坚持不下去了。

    蛇毒就是这么危险,这里丝毫没有夸张。以前咱们在上看到有一种毒叫七步断肠散的,据考证,这种毒确实是存在的,提取自一种毒蛇。不是说你非要走七步才能死,而是说一旦人运动了,血液就会加剧毒液的渗入。一旦毒血攻心那就没救了。

    当然,看现在的情况,常小曼中的蛇毒并没有那么可怕,不过也好不到哪去。

    “小曼!别怕!别怕!我马程峰不会丢下你的!你是我的亲人,你是我的一切!你不会死!绝对不会死的!”马程峰泪如雨下,扛起常小曼转身就要往山下跑。不过他这么做明显是不明智的,两个钟头后,等他跑到山下,毒血攻心,恐怕背上背着的只是一具冰冷的尸体了。

第一百七十八回 枪林弹雨

    老百姓总说一句话,多大人干多大事,这话虽然难听,可确实是这么个道理。马程峰算是有本事的了,本事还不是一般的大。可他毕竟只有这么大,又没上过学,遇到难题的时候身边又没个可以商量的,自然不好抉择。

    他背起常小曼,脚下运功,就想往山下跑,刚抬腿,突然,就听山道上好像是有什么动静,听脚步声应该是七八个人,这些人脚步声很重,绝对都是壮汉。不用说,肯定是汤疤子的人到了。马程峰有千里一夜行,肯定不怕他们,可现在身后背着常小曼,打起来根本没法还手。

    “妈的!!!早不来晚不来,非得这时候来!汤疤子!我马程峰跟你势不两立!!!”程峰恶狠狠咬着牙诅咒着他。

    “程峰……别……别管我……我……”背上,常小曼一口气没上来晕了过去。

    这可急坏了马程峰,他回手试了试小曼的鼻息,以为她死了呢。幸好常小曼只是昏过去了,不过她现在的呼吸十分急促,而且体温已经由热转凉了,身上背着的就好似是一具冰冷的尸体一样,估计她真的要撑不下去了。

    他来不及思考,左右看了看,见陡峭的山道另一侧是一片荒野密林,林中荆棘满布魅影重重。脚下生风,背上驮着一百斤的分量,他几乎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蹿了进去。

    他把小曼冰冷的身体放在一人多高的荒草丛中,然后掀起她的裤腿,直接俯身下去张开嘴吮吸着她的伤口,程峰就觉得一股股奇怪味道的脓液正在涌入口中,再然后,自己嘴里麻麻的,就已经没有任何味觉了,这是什么毒,这么厉害?可他没的选择,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的缓解毒液蔓延的速度。

    马程峰别看岁数不大,会的东西不少,这都要归功于他爷爷马老二留给他的那本“盗经”。盗经上肯定不会写怎么解蛇毒,但是,盗经上有搓骨手,这搓骨手厉害在哪呢?不是说爪多有劲儿,而是要多人体的每一个穴位了如指掌,讲究的是寸劲儿。

    人体前胸右上方有一处穴位,这处穴位没有什么名字,就算是在中医学上,老中医都拿不准这个穴位的用处。其实这个穴位是影响口腔吞咽能力的,如果封住了这处神秘穴位,人吞咽会十分困难。

    马程峰一边为常小曼吸伤口中的毒液,一边给自己封住了这处穴位,要不然,这毒液很快就会侵袭他的身体,到头来俩人一个都跑不了。吸到最后,马程峰的嘴里一点味觉都没有,他吸一口吐一口,一直看到吐出的血变成了红色为止。

    他这个处理方法是正确的,不过大家不要学,可不是每个人都能寻到那处穴位,毒血进入口腔中后,你说不咽下去就不咽下去?口腔神经末梢最敏感了,到时候死都不知道咋死的,逞英雄也得分人。

    程峰处理的很是实际,但是,还是有一小部分毒血侵入了常小曼的体内,已经吸不出来了。不过,大部分排出体外,总算是暂时性地救回了她的小命。

    他晃了晃脑袋,自己脑袋里晕乎乎的,可能少许蛇毒也入侵了他的身体,好在只是很小部分,对他来说并无大碍。他摸了摸常小曼的脑门,好像不那么凉了,应该有救!

    他背起常小曼就要跑,但刚站起身来,就觉得自己四肢无力,身子不自觉的晃了下。马程峰的意志力很坚强,这要是换做其他人,估计别说跑了,早就躺那起不来了。人啊,都是被逼出来的,狗急还会跳墙呢,更何况是马程峰这样潜能无限的高手?

    咬紧牙关,再次背起人事不省的常小曼,两步三晃悠艰难地朝着前边那片黑森林跑了进去。

    “那小兔崽子在这儿呢!给老子干死他!”山雾中传来了汤疤子愤怒的吼叫,能不生气吗?被个十几岁的小兔崽子挟持了半天最后还让人家打晕了,他可是承德的老江湖了,传出去不是要让人笑话?

    身后枪林弹雨侧着马程峰的肉皮子就飞了过去,好在程峰这边有一大片一大片的荒草掩护,而且光线又很暗,这群人的枪法又不咋地。可马程峰现在身中蛇毒,无法集中精神用千里一夜行,他跑的速度比寻常人也快不了多少。

    眼看着一个人影在那片草丛中晃荡呢,人家能不开枪打吗?一颗子弹打不到,一百颗子弹呢?

    “嘶……”马程峰皱了下眉头,就觉得右腿一软,朝着前边那片荒草堆就趴了下去。也把常小曼给扔出去了。

    他喘着粗气,擦了擦自己脑门上的汗,回手一摸,自己大腿上黏糊糊的,一颗子弹刚好穿过了他的大腿肚子,不过并没有伤到骨头,只是在大腿肚子上开了一个窟窿,那肉窟窿都是透亮的,都能看到另外一边的光线,鲜血止不住地迸出。

    “打着了?打着了!弄死他!快!”汤疤子兴奋地大喊着。

    五六个黑影从山道上就跑了下来,他们深一脚浅一脚地冲了过来,这要是被他们擒住俩人都没好。不过这些穷凶极恶之徒毕竟心不齐,一个个都见识过马程峰的手段,往前冲归冲,可一旦刚才那枪没有打中,无疑,谁冲到最前边谁就第一个死。所以这几个小子故意放慢了脚步拖延时间。

    马程峰撕下衣角,缠紧了大腿,尽可能的减少痛感,然后一个鲤鱼打挺蹦了起来,随手从地上摸起一把小石子。唰地下就甩了出去。

    玩暗器是马程峰的看家本事,马程峰有两绝,脚底下功夫和暗器功夫,其中轻功可以跟自己亲爷爷比,暗器可以跟红娟门蓝彩蝶比。都是他赖以生存的绝活。

    这几颗小石子只看他随手一甩,可却弹无虚发,每一颗都打在了那几个汉子身上。其实马程峰现在体内中了蛇毒,没多大的劲儿,这要是健康状态下,一颗石子飞过去,一百多米内,估计就得骨折了。

第一百七十九回 荒林小屋

    可这次效果出奇的好,那几个小子倒在地上疼的咿咿呀呀直叫。就连马程峰都看啥了。

    他心道,这咋地了?自己啥时候功力见长了吗?

    肯定不是他功夫见长,而是这几个小子心不齐,都不敢往上冲,正好借这个由头。

    程峰再次背起常小曼,一瘸一拐地朝着密林中跑了出去。这群家伙刚才受了惊吓后趴在草丛中连脑袋都不敢露。给谁机会你也别给马程峰机会,这个小贼只要有一点空荡被他钻了,你再想抓他可就难如登天了。马程峰背着常小曼,咧咧歪歪地跑进了那片黑林,林子里一丝光线都没有,就算这群人追进去,估计也抓不到他了。

    马程峰不敢停下脚步,一头扎进密林中已经没有什么时间概念和方向感了,最后跑到自己筋疲力竭才把常小曼放下。

    他受伤的腿已经麻木了,腿上的肉和裤子全都是红的,鲜血顺着腿流到脚上,右脚鞋里边黏糊糊的。

    “嘶……哎哟……”大难逢生,这才知道什么叫疼。

    “小曼?你还好吗?”马程峰推了推常小曼,常小曼的体温虽然恢复了,但依旧是倒在地上没有任何知觉。他小的时候也住在乡下,亲眼目睹了自己同村的一个老乡被毒蛇所伤的一幕,昨天还对自己有说有笑还安慰家人说自己没事呢,可就是睡了一宿,第二天就没有睁开眼睛。蛇毒的可怕简直难以想象。

    可这荒山野岭的,又去哪寻解毒的药草呢?现在别说找解毒的药草了,身后的追兵都不知道甩没甩掉,这可如何是好。

    他大口大口喘着粗气,歇了大概几分钟,气息也喘匀了,头脑逐渐冷静了下来。他的双眼瞳孔与这夜色同步,瞳孔中射出诡异的光,那诡异的光洒在密林中的每一个角落,终于在林子东边,他隐约看到了一个小木屋的轮廓,屋里好像还亮着油灯。

    可这荒山野岭的,怎么会有人住在这里呢?姑且不说这里没有电,入夜后难道就不怕野外的猛兽吗?

    顾不得那许多了,只要有人就行,当地人常在林子里走,也许认得这种蛇毒,知道什么药草可以解毒,不试试怎么知道呢?

    “啊!!!”马程峰拼劲最后一丝力气,艰难地把小曼又背了起来。背后犹如背着千钧重担一般,可就算再重他也得坚持下去,这是常小曼的最后一丝希望。刚刚还跟自己有说有笑,还是自己的狗头军师,还跟自己谈情说爱托付终身的女人,他绝不能再失去这个亲人了!

    他全凭着一股精气神,坚持着把常小曼背了过去,那小木屋很背,若不是马程峰有这双鬼瞳,寻常人根本找不到这小屋的存在。小屋前是个水塘,水塘上架着一个木板,马程峰一只脚踩上去,木板立刻吱呀起来,好在他会轻功,要不然两个人的重量都足以把这木板压断了。

    “有……有人吗?有人吗?”他不敢太大声喊,生怕喊声引来汤疤子的追兵。他放下常小曼一瘸一拐地冲上去拍门。

    不知为何,刚才离远了看,这间小屋里亮着油灯,可等马程峰靠近了却发现小屋里一点光都没有,而且小屋里外散发着一股霉味儿,小屋房檐上布满了蛛网,许多瓦片都早被大风吹掉了。看样子这小屋好像已经有几十年没人住过了。

    那刚才自己看到的光是什么?难道是自己的这双鬼瞳出现了幻觉?马程峰又把手收了回来,既然这里没有人,他就得迅速作出决定,他能等,常小曼可等不了,迟片刻,小命就得交代了。

    正在他犹豫要不要继续带小曼走的时候,突然,小木屋里再度亮起了昏暗的光线,随之,一个苍老的声音传来。

    “是谁呀?”这个声音无法形容,只能判断出他是个老人,他的性别,甚至这声音的源头到底是哪里都无法判断,太诡异了。

    马程峰听到这个声音也是愣了下,然后随手就从腰间把短刀拽了出来。“不好意思,我和朋友路经此地,我的朋友被毒蛇咬伤,请问可以借住一夜吗?”

    “哦……”那个苍老的声音答道。然后昏黄的灯光慢慢靠近门前,每一束光线都顺着小木屋上的木板缝中渗出。

    吱呀呀……木门被一只苍老大大手推开了。那是一个老人,老人弓着身子,另一只手托着一只蜡烛,他满头白发,脑壳正中间还有些秃顶,一头白发长的遮住了整张脸,马程峰想看都看不清楚。

    老人微微抬起头,打量了一眼程峰,又看了看他身后靠在树上的常小曼,身后是一串血迹,马程峰走了一路,血就留了一路。此刻,他脸色惨白,目光坚毅,手持短刀,正在恶狠狠地盯着老人看。

    “老人家,求您救我的朋友!”马程峰语气十分坚定,这不是求,哪有求人这口气的?手里还拎着刀?

    马程峰虽然也是咱这本书末尾的一个主角,可咱这本书里,主角都不是啥好人,不管无双,还是马程峰,哪一个也不是寻常老百姓,身上都带着邪气呢。

    这老人没的选择,必须得救人,如果他不救常小曼,恐怕他也绝活不了。马程峰什么都可以不要,唯独不能不管常小曼,为了常小曼他什么事都做的出来。

    “小伙子,你受伤了?你需要止血。”老人一只手撩开头发露出了那张脸。

    这张脸怎么形容呢?是一张人脸没错,看着也不吓人,但就是说不好是什么感觉,总觉得好像哪里不对劲儿。马程峰盯着老人的脸看了许久,一句话也没说出来。马程峰有一双鬼眸,这鬼眸可以看破一个人的灵魂,是善是恶一眼就能分辨的出。

    马程峰目不转睛地看着老人,但无法分辨出他的善恶,甚至连他的性别也分辨不出来。

    “老人家不要管我,先救我朋友!她被毒蛇咬伤了。”马程峰现在没的选择,也许回过头,用不了多长时间就得撞上汤疤子的人。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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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3862/ 第一时间欣赏妖墓鬼踪:盗墓异闻录最新章节! 作者:无双所写的《妖墓鬼踪:盗墓异闻录》为转载作品,妖墓鬼踪:盗墓异闻录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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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墓鬼踪:盗墓异闻录介绍:
【2014星创奖“传承”主题季参赛作品】
九十年代末中国东北物探队十几位专家在走山客董爷的带领下踏入了大兴安岭这片秘境。一个星期后,只有董爷孤身一人走出林海。相传,神秘的大兴安岭地缝中隐藏的秘密永远不属于这个世界,几百年来它一直是盗门禁地。地缝之中究竟隐藏着什么?是富可敌国的宝藏,千年不朽的干尸,山鬼的诅咒,还是恒古的虚无?
浩瀚的大兴安岭林海中藏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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