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8o年代末。
宁海市郊一家不起眼的福利院门前,数条人影站在夜色中,望着“宁海市第一人民福利院”的斑驳陈旧牌匾,久久无言,一种仿佛融化于空气中的悲伤紧紧压迫着心脏。
数人中有一位妇人,穿着华贵雍容而不张扬,面貌美丽清秀,此时妇人怀里抱着一个襁褓中的婴儿,痴痴的望着怀中婴儿那张熟睡的脸,妇人一只手死死捂住自己的嘴,眼泪却成串的往下滴落,寂然无声中,悲伤更清晰刺骨。
“蓉儿,放下他吧,我们时间不多了……”妇人旁边一位年约三十的男子无奈叹息。
妇人摇头,下意识搂紧了怀中的婴儿,抬头带着几分企求的看着男子:“真要把他留在这里?为什么要这样?”
男子浓黑的剑眉深深皱起,眉宇间散出淡淡的威严和高贵的气息,方正阳刚的脸庞上不易察觉的闪过几分痛苦之色。
“必须把他留在这里,我们已经危如累卵,朝不保夕,若把他放在身边,这条小生命必然被我们连累,活下来的机会不大。”男子的声音沉稳而坚定。
妇人悲泣道:“可是这孩子是我们的骨肉啊!你不是老爷子内定的家族接班人吗?你不是豪门名将之后吗?老爷子不是位高权重,翻云覆雨吗?如此显赫的人物,连个孩子的性命都保不住,你们……你们羞不羞愧?”
男子长叹口气:“树大多败枝,兄弟相煎,手足阋墙,豪门之内,终避不了相残,今日时势严峻,我出此下策,实不得已,蓉儿,我们的孩子若生在普通平凡人家,我们一家自然可享天伦,可如今我们连自己的性命都难保,何忍再误了孩子的性命?把他放下吧,就算他将来是个孤儿,受尽人间苦楚辛酸,总好过懵懂襁褓之中被人屠戮残杀,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妇人紧紧搂着怀中婴儿,冰冷的泪珠儿不断滴落在婴儿粉嫩的小脸蛋上。
“……他还没满月呀!想听他叫我一声‘妈’都不可能了,我……我……”妇人终于控制不住悲伤,大哭起来。
男子一脸黯然,静静看着妇人哭了许久,半晌才道:“蓉儿,不是我心狠,非要把他丢在孤儿院,我这也是为了救他的命,你……别怪我。”
说罢男子忽然一咬牙,略略提高了声音,道:“桂栋,去,把夫人怀里的孩子抱过来,小心放在孤儿院门口,快点,我们时间不多了!”
妇人大急,停了哭泣,将怀里的婴儿抱得更紧,满面惶然不停摇头。
离二人几米外,一名三十多岁的魁梧男子闻言浑身一震,看着夫妻二人相峙,犹豫许久,忽然朝男子扑通跪了下来,哽咽道:“少爷,三思啊!这……可是您的亲骨肉啊!”
男子大怒,双目暴睁,一道凌厉的光芒射向桂栋,厉声喝道:“桂栋,连你也不听我的话了吗?都反了?”
桂栋瑟缩了一下,又鼓足了勇气,面朝男子狠狠磕了一个响头,力道过大,磕得额头顿时流出鲜血。
“少爷,我的祖父是您祖父的警卫,打过江山流过血,我的父亲也是您父亲的警卫,挡过子弹,挨过批斗,而我,与少爷也从小相随到大,名是主仆,情如兄弟,现今家里局势危急,我王桂栋不是不识大体的人,对少爷你的决定自无二话,只是小少爷尚未满月,将他丢在这里,以后便是无依无靠的孤儿,将来受尽世间苦楚磨难,少爷是做大事的人,为保孩子性命可以忍心把他丢在这里,可我却实在放心不下……”
男子语气渐渐阴沉,冷冷道:“你放不下心却想怎样?”
王桂栋沉默了一会儿,咬牙道:“安排小少爷进孤儿院我不敢反对,但我请求少爷也把我留在宁海市,我来暗中保护他,照顾他,绝不让任何人伤害他!我王桂栋用自己的命来保少爷这一房血脉香火不断,请少爷成全!”
男子眼神瞬间变得复杂,感动,愤怒,忧愁,诸多情绪一闪而过,随即又恢复冷静。
“桂栋,你……唉!那时他若派人追杀,你一个人怎么保护孩子?我把孩子丢进孤儿院,就是为了让孩子隐姓埋名,不被他找到,你若留在宁海市,岂不是暴露了孩子?”
王桂栋道:“少爷放心,为了小少爷的安全,从今天起,这世上就没有王桂栋这号人了,连小少爷长大后也不会知道我的身份,我只会远远的保护他,照顾他。”
男子沉默不语,神色却有了几分松动。
妇人见孩子的命运已不可改变,但有位忠仆暗中照顾,也好过让孩子一个人吃太多苦头,于是妇人抬头望着丈夫,神情充满了哀求。
男子看着妇人期盼的脸,终于长长叹了口气,朝王桂栋点了点头。
王桂栋大喜,面朝男子又重重磕了一个头,道:“除非我死,必保小少爷周全!少爷和夫人放心!”
男子望着王桂栋,威严之色已然化作一片感动:“桂栋,你这一留,也许会很多年,老爷子曾打算让你进部队,过几年再把你提拔上来的,为了我这个孩子,你这辈子可就蹉跎了……”
王桂栋满不在乎的笑:“我人太憨,升官财这辈子没指望,守着小少爷,多少尽点心意。”
男子点头,沉默片刻,忽然咬牙道:“桂栋,这次我若不死,二十年内,我必将局势扭转,控制,二十年,你等我!”
“好!二十年!”
男子接过妇人怀里的婴儿,婴儿仍在呼呼大睡,丝毫不知此刻正是骨肉分离之时,粉嫩的小手不时挣出襁褓,无意识的将胖乎乎的小手指吮含在嘴里,可爱的小模样令人心生怜惜。
男子痴痴的瞧着婴儿,冷硬的神色泛起许多不舍和伤痛,良久,唏嘘一叹:“生于富贵家,是你的不幸,日后好自为之!”
说完,男子硬起心肠,不顾妇人哭得肝肠寸断,咬着牙将婴儿轻轻放在孤儿院的门口,深深的再看了他一眼,最后站起身,毅然走远。
妇人早已哭得神智模糊,被男子搀扶着一步一回头。
或许感应到了父母的离去,孤儿院门口冰冷的青石地上,呼呼大睡的婴儿忽然醒了,咧开小嘴哇哇大哭起来。
走远了的夫妻肩头同时一震,妇人转身,却被男子死死扣住肩膀。
“走!别回去!再纠缠就害了孩子,二十年后,我为他扫清一切障碍,让他一生富贵至极。”
孤儿院门口,王桂栋黯然看着夫妻俩消失在夜色里,又看了一眼哇哇大哭的婴儿,王桂栋强忍住眼泪,上前使劲拍打着孤儿院的大门,待到院内急促的脚步声传来,王桂栋的身影一闪,隐藏在门旁竹林里,直到亲眼看到婴儿被孤儿院的值夜老师抱了进去,王桂栋这才悄然离开。
幽暗的竹林里,一声低沉的叹息悠悠回荡,如泣似诉,叹尽人间悲苦。
第1章 欢哥诚信走天下
二十年后。
宁海市经过沧海桑田变化,城市已然焕出崭新的面貌,宽阔的马路,炫亮的路灯,高耸入云的大厦,还有一个个衣着时尚,来去匆匆的男女,无一不显示出宁海已经成了一座国际化的大都市。
夕阳沉入山麓的另一面,夜幕渐渐笼罩这座繁华喧闹的都市,华灯次第点亮了城市每一条宽阔洁净的街道。
宁海市中心的商业区,人来人往的大街上,行色匆匆的路人结束了一天的工作,迈着略显急促的步伐,奔向自己温暖的小家。
路边一家典雅素静的咖啡馆里,一男一女坐在靠着窗边的桌台上。
男的比较帅气,脸型清秀,长长的剑眉飞扫而上,眉下一双清澈灵动的眼睛眨巴眨巴,不时闪过几分玩世不恭的色彩,还有几丝谁也看不出的狡黠意味。
女的也很漂亮,大大的波浪卷,一双迷人的丹凤眼,眼中略泛桃花,不知勾走多少人的魂魄,猩红的樱唇微微嘟起,令人忍不住想上前采撷唇上的芳香味道,真正的眉娇目媚,体酥如蛇。
一对俊男美女相对而坐,引起咖啡馆内许多休闲的白领青年的侧目。
叶欢盯着面前巧笑嫣然的美女,心中泛起几分酸涩。
真是天生的尤物,只可惜,命中注定只能与她有一段露水缘分……
真舍不得啊……
昏黄带着几分暧昧色彩的灯光下,尤物朝叶欢嫣然一笑,软软糯糯的轻唤:“欢哥……”
叶欢虎躯一震,下身的小叶欢情不自禁起立敬礼。——二弟一直很懂礼貌,尤其是看到漂亮女人的时候。
这是个经验老道的女人,她懂得什么气氛下用什么语调说话能引起男人最原始的**,蚀骨**。
“欢哥……人家今天看了一本汽车杂志,有一款雪佛兰跑车好漂亮哦……”尤物风情万种的扭了扭身子,鲜红灵巧的香舌舔了舔上唇。
叶欢一个激灵,满腔**和不舍顿时化为乌有,思绪立马恢复了理智。
小浪货真敢开口啊,衣服化妆品哥们勉强能凑合着满足你,你丫居然让我送你跑车?老子看起来那么像冤大头吗?
灯光昏黄黯淡的咖啡馆里,叶欢的一双小眼睛忽然浮上几分黯然和伤感,二人间甜蜜的气氛渗进淡淡的忧伤。
沉默了一阵,叶欢嘶哑的嗓音带着几分沧桑和哀愁。
“尤物……”
“嗯?”尤物轻颦柳眉。
跟她生了一个星期的不纯洁男女关系,到现在连她的名字都没记住,老在心里以“尤物”称呼她,一不留神说漏嘴了。
“……我是说,亲爱的,我们分手吧。”叶欢眼中很快浮上不舍的盈盈泪光,很萌。
尤物吃惊的睁大了杏眼:“为什么呀?你不爱我了?人家做错什么了吗?”
叶欢一只手捂住了眼睛,泪水从指缝中悄然流泄,如同两人这几天美好甜蜜的光阴一般不可挽留。
“我当然爱你,可……我们不能在一起了!”
尤物不甘心的咄咄逼问:“为什么?”
叶欢哀伤的面容浮上绝望,以及对尤物深深的眷念:“我们不能在一起,是因为……”
叶欢痛苦的将双手插入浓密的黑中,嘴角扭曲出一道悲伤的弧线:“……我得了癌症!生命已进入倒数……”
尤物愈惊讶,失声道:“癌症?”
叶欢很认真的解释:“癌症,英文名netcer,身体各种恶性肿瘤的统称,其细胞的生长和分裂度高于正常细胞,造成身体……”
尤物很不客气的打断了他:“废话!我当然知道什么是癌症,但是,你怎么可能得癌症?”
叶欢痛苦道:“是啊,为什么偏偏会是我?这世上为什么总是好人不长命……”
“你得了什么癌?”
叶欢不假思索道:“肝癌,工作应酬,跟客户喝酒落下的病,已经是晚期……”
说着叶欢从口袋里掏出一张薄薄的诊断单,如同捧着他易逝的脆弱生命一般,将它小心翼翼的递到尤物面前,微微颤抖的双手诉说着对生命的眷念,很煽情。
尤物一把接过,杏目飞快在诊断书上扫了几眼,然后狐疑的瞧着他。
叶欢眉目半阖,继续着他悲伤的诉说:“……医生说,我最多还有一个月的生命,一个月后,我会被烧成一堆灰灰,装在小盒子里,洒进祖国的壮丽山河,比如长江,黄河……”
“你说你得了肝癌?”尤物冷不丁道。
“对。”
“可你的诊断书上写的是胃癌……”尤物很冷静的指出了漏洞。
“啊?”叶欢夺过诊断书,有些气急败坏的扫了一眼,平静的面孔不易察觉的抽搐了几下,然后又将诊断书递回去,很镇定的道:“……可能癌细胞转移了,胃癌也一样,都是忙工作忙的,光荣!”
“胃癌的诊断书就这么一张薄薄的纸?什么检查结果数据都没有?”
“……忘家里了,太多太重,检查结果堆起来比四库全书还高,真的,相信我,欢哥以诚信走天下……”
尤物的俏脸渐渐布上一层寒霜,精致的面孔不住的冷笑。
“好吧,就算这些都说得通,我现在只有一个问题想问你……”
“有问必答。”叶欢的额头微微冒汗。
尤物两根纤细白皙的玉指拈起那张薄薄的癌症诊断书,嘴角带着几分讥诮的笑容,一瞬不瞬的盯着叶欢,巧笑嫣然道:“……得了癌症我能理解,没带检查数据我也能相信,问题是……你这张诊断书上怎么盖着‘静安小区便民诊所’的红章?现在的小区诊所连癌症都能诊断出来了么?”
叶欢惊愕的睁大了眼,然后低头,诊断书的右下角,一个鲜红的公章不偏不倚的盖在诊断结果下面,红艳艳耀人二目。
“靠!谁,谁盖的章?这不添乱么?”叶欢脱口骂道。
说话间,对面尤物的俏脸已经拉成了寡妇脸,语如冰珠道:“叶欢,想甩老娘你明说,用这种下三滥的借口分手,你想恶心老娘,还是想恶心你自己?”
尤物恨恨拍案而起,一阵香风拂过鼻端,伊人倩影杳然无踪。
叶欢面红耳赤的坐在桌边,脸上几许羞愧之色一闪而过,随即又很快恢复了正常。
怅然若失的叹息了一会儿,叶欢摇摇头,然后潇洒的耸了耸肩,做了个无所谓的动作。
想要的结果已经达到,过程虽然出了一点点意外,不过现在已经不重要了。
分手是没办法的事,本是露水缘分,他叶欢不是尤物的第一个男人,也必然不是她的最后一个男人,最重要的是,叶欢是穷人,不折不扣的穷人,他实在养不起这位烧钱烧得厉害的尤物,而且叶欢可以肯定,一旦尤物现叶欢身上的油水被榨得差不多的时候,她便会毫不犹豫的一脚踹开他。
与其那时被她甩,还不如趁现在先下手为强。
穷人偶尔闪现出来的那点自尊,其实夹杂着更多的悲凉。
这是个现实的世界,男男女女活得没羞没臊,谁都不是谁的谁,大家都有着或喜或悲的往事,也有着不属于对方的未来。
那么,相见不如怀念吧。
事已至此,现在不是缅怀奸情的时候,叶欢现在最纳闷儿的是,……诊断书上那个该死的红章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件原本完美得媲美韩剧的煽情催泪桥段,被那个突兀出现的红章害得变成了一出可口可乐的喜剧,叶欢这位编剧兼导演兼演员很不高兴。
昨晚张三把从诊所偷来的诊断书送给他的时候,他记得上面明明没有盖章的,怎么今天拿出来却不一样了?
费解啊……
莫非家里有人改行**刻假章了?
********************************************************
叶欢走出咖啡馆时已是晚上**点钟了,夜风微微有些凉意,十月的天气渐渐变冷,寒风灌入叶欢的脖领,令他情不自禁打了个哆嗦。
从怀里掏出一根软白沙,将烟嘴竖立着朝大拇指的指甲盖上顿了几下,然后叼在嘴上,啪的一声脆响,打火机冒出幽蓝的火光,一缕清烟呼出,很快被寒风吹散。
该回家了,这段日子天天跟尤物耗在一起,花的钱不少,钱包已经干瘪得像老太太的Ru房,回去得跟几个哥们儿商量一下怎么捞钱,后天该交房租了。
正满脑子打着捞钱算盘的叶欢,被一道奶声奶气的童音吸引了注意。
“我的气球!我的气球!”
童音带着惊惶的哭声,叶欢回头望去,一只漂亮的粉红色氢气球冉冉上升,离地面已然两米多高,一个五六岁大的小女孩正悲凄的望着气球越升越高,粉雕玉琢的小脸蛋上布满了焦急的眼泪,小女孩的旁边,一位二三十岁似乎是她父亲的男子正蹲着身轻声抚慰,可小女孩只是不停摇头,望着看似不可挽留的气球离她越来越远,小脸蛋上的泪水也愈不可遏止。
叶欢轻轻笑了,目光中露出几分复杂的光芒。
童年,应该是没有遗憾的,哪怕只是一只小小的粉红气球,也是童年里不可缺少的色彩……
来往行人惋惜的神色里,一道黑色的人影却冲天而起,以不可思议的冲力在人行道的铁栏杆上借力狠狠一踩,整个身子像一只黑色的大鸟,腾空飞起两米高,堪堪抓住粉红气球下面那根细细的白色棉线……
“哇——”小女孩睁大清澈的泪眼,鼻涕泡儿还在脸上挂着,表情却极度惊叹。
小女孩的父亲和来往的行人也楞住了,这弹跳力,这爆力,……小伙子是省跳高队的吧?
潇洒落地,叶欢蹲下身,将栓着气球的白棉线递给小女孩,他的笑容爽朗如阳光。
“小妹妹,气球我帮你拿回来了,可别再弄丢了哦。”
小女孩惊喜的接过,粉嫩如肉球般的小手紧紧攥住了棉线,朝叶欢大呼小叫:“蜘蛛侠,蜘蛛侠!”
叶欢当时脸就黑了:“什么蜘蛛侠,小小年纪不许崇洋媚外啊,我是雷锋!”
小女孩乖巧的改口:“谢谢雷锋叔叔。”
“……雷锋哥哥!”叶欢不满的纠正,并轻轻刮了刮小女孩的鼻子,然后朝小女孩的父亲点了点头。
父亲牵着高兴得一蹦一跳的小女孩走远,叶欢站起身目送他们,眼中流露出几分连他自己都没觉的羡慕之色。
一声尖利的哨声打断了叶欢的羡慕,愕然回,一位左臂戴着红箍箍儿的老太太健步如飞向他奔来。
“你!刚刚是你踩人行道的栏杆吗?别否认,我看得真真儿的!”老太太一脸浩然正气。
叶欢愕然点头:“是啊,刚刚学雷锋做好事来着……”
“废话少说,破坏公共财物,罚款!”
叶欢一滞,接着一手指着老太太身后,表情非常惊怖的大叫:“你家女儿在裸奔!”
老太太愕然回头。
叶欢的身形却趁机化作一道黑烟,嗖的一声,眨眼消失不见,空留老太太一脸愤然怒色。
——雷锋做好事是不假,可雷锋做完好事还被人讹诈就不对了,当我傻子吗?
第2章 南有乔木
叶欢就是这么一个人,说不清是好人还是坏人,很难用“好”“坏”两个字评价他,这世上所有的人都不能以好坏简单概论。
人性是个复杂的东西,比如在大街上扶盲人过马路,却又朝漂亮姑娘的屁股吹了几声比流氓还流氓的口哨儿,你说这是好人还是坏人?
再比如你刚刚帮小女孩拿回了心爱的气球,又以非暴力不合作的方式逃离了破坏公共财物的罚款,你说这是好人还是坏人?
只能说,叶欢是个我行我素的人。
我行我素,既是优点,也是缺点,端看对待什么人,什么事物了。
叶欢是孤儿,天不收地不养的孤儿。
二十年前,尚在襁褓中的叶欢被他那人品揍性很差劲的亲生父母扔在了孤儿院的门口,身上任何表明身份的东西都没有,叶欢就这么清洁溜溜的被遗弃了,他的亲生父母好象生怕他将来逮着什么证据去认亲似的,扔他扔得那叫一个干脆利落,比杀人犯弃尸还干净……
二十年前的孤儿院那时并不叫孤儿院,而是叫“宁海市第一人民福利院”,福利院里还有很多像叶欢一样被父母遗弃或父母双亡的孤儿,他们浑浑噩噩的过着并不幸福的童年,每天跟小伙伴们争抢配额并不丰富的食物,唯一支撑着他们的小小愿望,就是某天某对年轻的夫妻来福利院领养他们,让他们离开这个鬼地方,搬到一个名叫“家”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
叶欢五岁的时候,福利院的老院长觉得该给这小子取个正经的名字了,于是他去和叶欢商量,因为这个名字要正式上派出所户口,以后要伴随他一生的,随便取个阿猫阿狗的名字恐怕会被叶欢记恨一辈子,这种事必须要和他商量。——叶欢印象里的老院长一直是个很慈祥很民主的老头儿,当然,也不排除老头儿自己犯懒,懒得一个个给他们取名字,干脆让他们自己想。
老院长找到叶欢的时候,这浑小子正给福利院的小伙伴们表演节目,五岁的叶欢浑身光溜溜的,胯间用绳子绑了一块硕大的树叶,堪堪遮住了他那只尚不算雄伟的玲珑小鸟,正用一种风骚的姿势一扭一扭的给小伙伴们表演夏威夷草裙舞,小模样既猥琐又贱格,小伙伴们乐得哈哈大笑,叶欢也越扭越开心……
老院长乐了,这是个能带给别人欢乐的人。
于是叶欢就成了叶欢。
十六岁,叶欢走出了福利院,开始用新奇的目光打量这个陌生的世界,挫折,失败,碰壁……十八岁后,满身伤痕的他仍然一无所有,可他却学会了一个词,——“生存”。
在他渐渐成型的处世哲学里,没有善与恶,只要对他的生存有利,他不介意做任何事,当然,杀人放火他不敢做,但劫道,碰瓷,诈骗,小偷小摸,这些下三滥的行当他都干过。
对于一个没有学历,没有一技之长的人来说,任何善良或不善良的行当,都是出于生存的本能,无可厚非。
现在的叶欢二十岁,仍旧如当年离开福利院时一样一无所有,只是多了一份油滑和世故,二十岁的他,很清楚怎样才能在这现实的社会中生存下去,不求活得滋润,至少不挨饿,不受冻。
这就是叶欢,一个挣扎在社会最底层的草根,他很脆弱,脆弱得别人仿佛一脚就能踩死他,他很坚强,无论别人踩他多少脚,只要没把他连根拔起,他仍然将细小的根茎深扎在土壤里,每天迎着朝阳,绽放出不屈不挠的绿色生命。
***********************************************************
深沉的夜色下,叶欢终于回到了家。
叶欢的家很小,位于宁海市的老城区,也是市里那些领着优渥薪水的小白领小金领们眼中的贫民窟,从大路边的小巷进去,七弯八拐如同蜘蛛网般的巷道里面,一栋上个世纪前苏联援华时期的老式建筑矗立在老城区的正中,这栋房子本来是援华的前苏联工程师们居住的,整体结构透着异国风味,而且经年久月下来也非常结实耐用,几次中小型的地震都经历过,房子却安然无恙。
本来这栋房子正好处在宁海经济开区的边缘,市里曾有人提议将它拆除后重建一座更气派的写字楼,后来被这栋楼里的居民们知道后,纷纷向市政府请愿求恳,碍于群情不满,政府也不便为了一栋边缘地带的小楼而得罪太多群众,于是拆除一事不了了之。
可以说,这是一栋在政府开草案中幸存下来的老楼,就如同叶欢的命运一般,活着,但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像一个意外的产物,更像个旁观者,站在远处冷眼看着繁华世界里的灯红酒绿,成败兴衰,一切与他无关。
叶欢就住在这栋楼里,两室一厅,6o来个平方,房东姓王,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儿,对叶欢还算客气,当然,吸引叶欢的不是房东老头儿的客气态度,而是5oo块钱一个月的租金。
在这个物价飞涨的年代,5oo块钱一个月的租金确实不算贵,不但不贵,简直便宜得足够令人为它抛头颅洒热血了。
客厅有些陈旧,斑驳的墙壁,老旧的沙,还有一台有年头的电视,一分钱一分货,叶欢也没指望5oo块钱一个月租金的房子能布置得多豪华,对他来说,有张睡觉的床足够了。
当然,两室一厅的房子并不止叶欢一个人住,现实很残酷,只有中学文凭的他,连一个月5oo块钱的房租都付不起。
幸好,现在有个挺时髦的词儿,叫“合租”。
当叶欢打开门的时候,合租的室友很热情的迎了上来。
“站着别动!”娇脆却又透着几分冷意的女声。
叶欢很听话的不动。
这女人王霸之气太浓郁,叶欢不敢轻捋虎须。
“双手前伸,按在墙上!”女声继续命令。
叶欢乖乖照做。
“两腿岔开!……别岔那么开,荡夫!”女声很鄙夷。
叶欢略略收腿,含蓄的摆好姿势。
“你现在最好保持沉默,当然,你也有权开口说话,不过你说的一切我都全当是废话。”女声冷冷道。
叶欢一个字都不想说,他只想赶紧回房睡觉,于是赶紧点头。
一双白皙纤细的小手伸过来,开始对叶欢搜身。
一阵悉悉索索……
半晌,叶欢忍不住开口:“大姐,您如果劫财的话,可能找错人了,我比路边的叫花子富裕不了多少,要不您换换口味,改劫色算了?劫色的话,我的本钱倒是颇为雄厚,而且我不但会浪漫,还会**,叫起来一浪接一浪……”
啪!
叶欢的屁股被女人狠狠拍了一记。
“少跟我贫,转过身来!”
叶欢转身,一张绝色脱俗的俏脸映入他的眼帘。
她戴着一副平光黑框眼镜,大大的镜片遮住了她秀美的容颜,鹅蛋型的标准美人脸,略显出几分呆呆的气质,可一双杏眼却灵动异常,如黑潭般深不见底,仿佛能穿透迷雾,一眼看清事物的本质。
尽管认识她这么多年,每次见到她,叶欢的心房总有一种狠狠抽搐的感觉。
女人姓南,名叫南乔木。
名字有点怪,因为这个名字是她五岁的时候给自己取的。
相信这会儿大家已经猜出来了,不错,南乔木也是孤儿,她和叶欢同岁,曾经跟叶欢同在一家福利院,打小从穿开裆裤就认识,可以算是正儿八经的青梅竹马。
跟叶欢不一样的是,南乔木的学历很高,高得有点吓人,这也是叶欢至今跟她保持纯洁男女关系的最大原因。
9岁跳级读完小学,然后以近乎逆天的高智商一路劈荆斩刺,高歌猛进,13岁已经完成了中学学业,京城大学少年班来招她,她嫌京城太远,就近读了宁海大学,15岁,宁海大学已经阻止不了她那变态的智商,校方破例允许她提前毕业。
拿到大学毕业证,15岁的南乔木觉得自己还年轻,可以在学海里继续畅游几年,于是靠着多年积攒下来的奖学金,她又马不停蹄的继续读研,18岁,南乔木顺利拿到了物理学硕士和医科硕士两大学位,终于,南小姐对读书有些意兴阑珊,决定找工作了,找工作对于这么一位天才少女来说,当然很简单,宁海大学的校长亲自批字,将她留校任教,从助教开始做起,两年时间过去,现在2o岁的南乔木已经是宁海大学的美女讲师。
顺便说一句,“南乔木”这个名字,是她五岁的时候翻《诗经》给自己取的,典自《诗经·汉广》,“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游女,不可求思”。
现在知道叶欢为什么跟青梅竹马的南乔木一直保持纯洁男女关系的原因了吧?五岁就如此雅不可耐的女人,高山仰止敬而远之是最好的选择。
换了你是叶欢,你敢娶这种智商高得如此恐怖的女人吗?接个吻她都能立马分析出唾液里面淀粉酶和碳酸盐的分子式,想上床就更麻烦了,万一哪天在她旁边睡熟了,而她又忽然对二弟里面的海绵体感兴趣,一时兴起,切下来研究研究……
所以,叶欢选择对她秋毫无犯绝对是明智的。
叶欢是个庸俗的人,女人的身体可以日,脑袋能日么?
至于南乔木为什么放着宁海大学分配的豪华教师宿舍不住,非要跑到贫民窟来跟叶欢这么个没学历没前途没希望
的小混混合租……
老实说,这个问题叶欢琢磨了两年,还是没琢磨明白。
打从十八岁南乔木跳级完成学业,并顺利拿到硕士学位以后,叶欢见着她就很自觉的绕道走了,在她面前低眉顺目的模样简直就跟土八路枪下缴械投降的伪军甲似的。
按说像南乔木这样有相貌有身材有文凭的女人,现在应该住在小洋房里,养着小洋狗,开着小洋车,泡着小洋鬼子,连***用按摩棒也应该是欧美特大号的,可她怎么就偏偏往贫民窟里凑呢?
叶欢有好几次鼓足了勇气想问问她脑袋是不是被门夹了,一想到她那冰冷如刀锋的眼神,终究没好意思问。
最后叶欢不得不以小人之心度女神童之腹,总结出一个看似说得通的结论:这丫头多半是想在他面前找点优越感,就跟一只仙鹤老喜欢往鸡笼子里钻的道理一样,纯粹是想站在智商的高度享受俯视芸芸平凡众生的快感。
很不幸,叶欢恰好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而且属于芸芸众生中垫底的角色,这世上任何一个工资过1ooo块的打工仔都有资格俯视他。
所以说,男女合租这种事儿,并不一定就充满了旖旎暧昧,好象一合租准能擦出点儿火花,爱意什么的,那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叶欢和南乔木这样的合租能擦出火花么?擦出火花两人能打起来。
********************************************************
说一下更新的事:
目前本书已经跟起点a签了,只是合同还在奔往起点公司的半路上,网站暂时不能给我安排推荐,跟过来的都是老熟人,感谢大家捧场,很抱歉现在一天只能一更,等本书上了网站推荐再多更一些,大家知道,起点有几千万读者,要把他们都潜移默化成猥琐流,前路漫长,任重而道远呐!
再求收藏,求推荐票!!急需各种数据,各位能否轻抬玉手,用一种风骚入骨的姿势点击一下收藏,再顺手投几张推荐票?
第3章 缺钱
今晚的南乔木有点奇怪,美女讲师怎么突然变成了俏劫匪,其中的心路历程必须好好研究一下。
女劫匪很明显心情不太好,掂了掂从叶欢身上搜刮来的一堆大小面额不一的钞票,很不高兴地问道:“你一个大男人,身上连1oo块钱都不到,怎么混的?”
叶欢叹气:“大姐,穷并不犯法,可你打劫已经犯了法,我还没问你干嘛搜我身呢。”
南乔木秀蹙秀眉,幽幽叹了口气:“晚上我给老院长打电话,眼看入冬了,院里的宿舍没有空调供暖,弟弟妹妹们睡觉很冷,今年环境不景气,善款迟迟募不到,我想给弟弟妹妹们凑点钱买空调……”
叶欢沉默了。
福利院是什么境况,没人比他更清楚,自从出了社会到现在,叶欢尽管混得很凄惨,平日里但有少许余钱,都一分不剩的送给了福利院。
对他来说,福利院就是自己的家,孩子们离得再远都希望
家里不愁吃喝,弟弟妹妹们健康成长,这些已不知不觉成了他的责任。
叶欢对做善事没兴趣,也从来没想过做滥好人,可对这家抚育他长大的福利院,却有着极深的感情。
“买空调需要多少钱?”
南乔木轻叹口气:“福利院十间宿舍,每间一台空调的话,就是十台,每台至少也得3ooo多块吧……”
叶欢脸色越来越黑:“十台就是三万多块?”
南乔木点头:“我这里每月工资只留吃饭和房租,其余的都寄给院里了,现在我剩下的钱也不多,总共一万多块,还差得远呢。”
叶欢嘴里愈觉得苦涩了。
下个月的5oo块钱房租还没着落呢,这会子上哪儿捞一万多块?赚钱可不是容易的事,不论正道还是歪道都不好赚,一万多块对他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了。
南乔木认识叶欢多年,自然知道这货没走过正道,这会儿肚里肯定憋着坏水想捞偏门呢。
冷峻的俏眼一扫,眼中的关怀之色一闪即逝,南乔木冷冷道:“你可别打那种歪主意,现在是法治社会,抓着了要坐牢的,你被关进去我可没办法捞你出来。”
叶欢嘿嘿一笑:“瞧你说的,我有那么坏吗?刚才我只是在想找个富婆把我包养了,这样我不但有女人睡,还有钱拿,人生多么完美……”
南乔木眼中露出鄙夷:“你就这点儿出息?”
叶欢正色道:“你可别瞧不起小白脸,现在这年代,跪着挣钱站着挣钱不算本事,躺着把钱挣了才叫真爷们儿!”
南乔木气得扭头就走:“我根本就不该找你说这事儿,算了,不指望你,我自己找同事借点钱去。”
刚走到房间门口,身后传来叶欢懒洋洋仿佛漫不经心的声音:“别开口借钱了,咱们身世跟别人不一样,活着就剩这么点儿尊严,别再连这点尊严都丢了。钱我来想办法,不就一万多块么,三天内我把它凑齐给你!”
南乔木娇好的身形一顿,沉默片刻,不一语回了房间。
**********************************************************
捞钱是个问题。
叶欢之所以牛逼哄哄在南乔木面前承诺得那般轻描淡写,是因为不想被一个女人瞧不起。
几乎所有的男人都有这毛病,不想在女人面前丢了面子。
叶欢当然也不例外。
现在的问题是,三天内凑齐一万多块钱,这几乎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赚钱真那么容易,叶欢早成百万富翁了。
叶欢是个混混,混混自然有混混的捞钱办法,混混不走寻常路。
气定神闲目送南乔木回了房间,叶欢表情一垮,火烧着屁股似的一溜烟出了门。
他打算去找猴子和张三一起解决这个天大的难题。
猴子和张三也是孤儿,和叶欢一样,一起穿开裆裤长大,同一家福利院出来的。
而且猴子和张三也不是什么好货色,两人都没有正经工作。
很明显,从他们马马虎虎的名字就可以看得出,这两人的父母生下他们后,把他们当胎盘扔了,却把胎盘当成亲生儿子养大了。
猴子,典型的宅男,每天待家里上网打游戏,偶尔祖坟里冒几缕青烟,打出一两件极品游戏装备,卖个几百块钱改善一下生活。
张三的职业颇富挑战性,一言概之,——张三是个夜走千家,溜门撬锁的贼。
——说句良心话,福利院的老院长实在应该检讨一下自己的教育方式,抛开南乔木这位逆天级的天才少女不说,……看看他都教出些什么货色。
猴子和张三住在离叶欢不远的另一个小区里,走路十分钟可到。
现在已经是凌晨1点多,不过叶欢可以笃定,猴子这会儿正专注的对着电脑刷副本,至于张三,这会儿是他的工作时间,肯定没在家。
三人从小玩到大,连彼此身上长了几根毛都清清楚楚,实在太熟悉了。
猴子和张三住的房子也很寒碜,阴暗潮湿的小巷穿进去,一栋二十来年的陈旧老楼矗立在眼前。
楼很老,老得透着一股子末世的绝望味道。
这栋楼是危房,早已列入政府拆迁计划,从巷子里进去,沿途墙壁上到处都是一个个写得惨白惨白的“拆”字,就冲这个“拆”字,猴子和张三租的房子一个月才3oo块,叶欢一直挺羡慕的。
上了阴暗的楼梯,叶欢直接推开了门。猴子和张三一直觉得自己活得挺坦荡的,所以很少有关门的习惯,再说……他们住的房子家徒四壁,实在很难找出一件值得贼偷的东西。
猴子和张三的家也是两室一厅,不过更显破旧,面积也小得多。
探头扫视一圈,不出叶欢所料,张三果然没在家,猴子正一条腿架在椅子上,坐在一台老得快喘不动气儿的电脑前,聚精会神的盯着电脑屏幕看电影,听到推门声,猴子只是回头淡淡扫了叶欢一眼,然后注意力又很快回到屏幕前。
叶欢不一语站在猴子身后,扔了根烟给他,二人点上火,然后……一起看电影。
叶欢看了一会儿,忍不住笑道:“你看的这电影我知道结局,哥来给你剧透一下,电影的最后男的爽了,女的也爽了,最后大团圆结局……”
猴子脸皮不易察觉的抽了一下,回过头鄙夷的看了他一眼,悠悠道:“屁话!毛片儿都这结局,用得着你来剧透?咱重视的是过程!”
电脑里的爱情动作片已到**,一对狗男女展开了惨烈的肉搏,随着动作的愈激烈,女优也开始没羞没臊的大声**起来。
二人盯着电脑屏幕,表情随着剧情的展而显得更加专注和凝重,直到最后里面的男人飞快一抽身,镜头里只剩下那个女人一脸意犹未尽的扭动着白皙的身子,叶欢和猴子的表情这才稍微一松。
瞧了瞧电脑右下角显示的时间,叶欢摇摇头,淡淡道:“三分钟。”
猴子一脸鄙夷:“还包括前戏……”
叶欢恋恋不舍的盯着屏幕里绝色动人的女优,舔了舔干枯的嘴唇,道:“又鲜又嫩的大白菜种在盐碱地里,可惜了……”
猴子也深深叹息:“日本女人活得太憋屈了,如果让她们试过咱中国爷们儿的味道,估计就明白日本男人是啥货色了,他们那话儿只配拿去剔牙……”
“你丫嘴可真够毒的……”
电影看完了,二人的目光依依不舍的离开了电脑屏幕。
猴子吸了一口烟,氤氲的烟雾里,猴子挑了挑眉:“你丫一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主儿,今天过来干嘛?”
“不许往脸上贴金啊,你这破房子哪里像三宝殿?三宝殿的茅坑都比你房子气派。”
“有什么事赶紧说,我还得刷副本打装备呢。”
“身上有多少钱,全掏给我。”叶欢老实不客气道。
猴子二话不说,全身口袋翻了一遍,把所有的钞票都递给叶欢。
“28块?”叶欢标准一副南乔木的嘴脸,怒其不争的直摇头,连台词都没换:“你一个大男人,身上连1oo块钱都不到,怎么混的?”
“大哥,穷并不犯法……”
“行了行了,关电脑出门,跟我走。”
“去哪儿?”
“咱们去捞一票,急等钱用。”
猴子有点吃惊:“欢哥,你该不会真打算去日本买春吧?饭要一口一口吃,咱能不能奔上小康以后再去解放日本女同胞?先定个五年星火计划也好啊……”
“少废话!跟我走!”
ps:月蓉掌门说要三章,我仔细想了想,没敢答应,实在是有苦衷,因为我的存稿太少,现在太快,恐怕将来上了网站推荐我就没货交了。。。
不过也不能让大家太失望,好吧,今晚12点前还有一章。。。
竖中指誓。。绝不食言。。。
求大家收藏,推荐,这些数据对我非常重要,谢谢!
第4章 无本买卖
凌晨2点的时候,叶欢和猴子已经趴在城西一条宽阔而冷清的大路边的绿化带里。
缺钱是个很现实的问题,一文钱逼死英雄好汉的事自古以来不是没有过,叶欢不想做这种窝囊的英雄,所以他要想办法捞钱,不择手段的捞钱。
方式或许有点不正当,但叶欢却没有丝毫心理压力,也根本没有触及到他内心深处那条比马里亚纳海沟还低的道德底线。
叶欢甚至还觉得有点理直气壮,一切都是为了院里的弟弟妹妹,任何事情被冠以正义之名,所谓法律和道德就全变成了浮云,哪怕被枪毙也是为人民献身,死得比烈士还烈士。
绿化带的青草早已干枯,冬日的寒意一丝丝沁入叶欢和猴子的身体。
猴子趴在地上,不耐的轻轻活动了一下冰凉的手脚,从兜里摸出两根皱得跟咸菜似的软白沙,扔给叶欢一根。
“欢哥,大半夜的把我叫出来趴在路边,咱们到底打算干什么呀?”
叶欢深吸了一口烟,缓缓吐出一团升腾的烟雾,低沉道:“干一票,捞点钱,院里弟弟妹妹们睡觉冷,给他们买几台空调。”
猴子不说话了,他也是从福利院出来的,自然也把福利院当成了自己的家,为自己的家做点贡献,责无旁贷。
“咱们怎么干?”
叶欢斜睨了他一眼:“老戏码了,不用我再教你了吧?”
“行,欢哥你就看我的表现吧。”
叶欢又缓缓呼出一口烟,眼中突然浮起愤恨的神色,恶狠狠道:“那些有钱人也该出点血了,不狠狠敲他们一笔,怎么对得起天下的劳苦大众?……特别是像咱们这么穷的劳苦大众。”
“欢哥威武!……你怎么不干脆上梁山算了?”
叶欢懊恼的一拍大腿:“这不没路费嘛!长途车可不好蹭票……”
猴子:“…………”
捞偏门不但要承担很大的风险,也需要很大的耐心。
路边已经过去好几辆车,不过瞧了瞧车的款式,都是些几万十来万的私家车,叶欢想也不想就放过了。
盗亦有道,叶欢是个有原则的人,只宰富人,对中产阶级秋毫无犯。
猴子趴久了,身子禁不住冷得抖。
啪地又点着了一根烟,猴子斜叼着烟嘴儿,打着哆嗦搓了搓冻麻木的手。
“欢哥,昨晚跟你那尤物掰了?”
“掰了。”
“这么淡定,一点也不像刚失恋的样子。”
叶欢叹息道:“不淡定能怎样?本是一段露水姻缘,这年代男女之间上个床很平常,大家都有需要,互相帮忙解决一下,也算是助人为乐献爱心了,可一说起正儿八经谈恋爱,那就复杂多了……”
猴子一撇嘴:“能有多复杂?恋爱无非也是给上床找个正经的名分而已。”
“不一样,至少我和那尤物不可能恋爱。”
“为什么?”
叶欢仍在笑,笑容却有了几分苦涩:“我太穷了,跟尤物不是一类人,这种差距不是仅仅靠那点可怜的爱情能填补的。”
“穷怎么了?穷有罪吗?”
“穷没罪,可它却是一种致命的缺陷,癞蛤蟆为什么吃不到天鹅肉?因为天鹅飞得太高,癞蛤蟆再怎么蹦达也够不着那种高度,这就是差距。所以说,……趁着天鹅飞累了,落地后奸它一奸已经很好了,若想跟天鹅长相厮守,这只癞蛤蟆一定脑子有问题……”
猴子:“…………”
叶欢有这种本事,无论多伤感的事情,从他嘴里说出来却透着一股子**味道。
这么多年跟叶欢在同一口锅里舀食,猴子一直搞不明白,这种**的本事他是打哪儿学来的?
二人闲聊的当口,大路突然射出两道炽亮的车灯。
眼尖的叶欢很快看清,那是一辆宝马7系,绝对的豪车。
叶欢把烟头朝地上狠狠一摁,推了推猴子,低声道:“来了,准备上去,记着,叫得惨一点,小时候咱们院里过年请王屠户杀猪,那情景还记得吧?”
猴子点头,纳闷道:“王屠户杀猪的时候没叫唤呀……”
“我没说王屠户,我说的是猪!你记着,待会儿叫起来就跟王屠户刀下的猪似的,凄惨,绝望,无助……”
“了然!”
***********************************************************
宝马车里,一名四十多岁年纪的中年人熟练的换档,轻轻转动方向盘。
副驾驶座上,一位二十来岁的年轻女子扭头望着窗外,她的身材很苗条,可该大的地方也很大,面色红润健康,鹅蛋型的俏脸上一双锐利如刀的眼睛,直挺的鼻梁下,樱红诱人的红唇紧紧抿着,唯一的缺点就是眉毛略嫌粗浓,使得一张本是绝美的俏脸却多了几分阳刚味道,英姿飒爽令人迷醉。
此时女子回过头,紧抿的红唇显示出此刻心中的愤愤不平,恨恨的盯着开车的中年男子。
“赵叔,局里到底什么意思?把我当花瓶摆着吗?我明明是刑警队的,同事们每天办着大案要案,却把我派出来督察什么‘两抢一盗’,这不是瞧不起人吗?我高胜男难道只是抓小蟊贼的料?”
叫赵叔的中年男子苦笑,这位姑奶奶可不好侍侯,别的显赫家庭子女,一个个靠着父母祖荫下海做生意捞钱,这位大小姐倒好,偏要削尖了脑袋往公安局里钻,普通的办公文员和片儿警她还瞧不上眼,一定要进刑警队,哪里危险就爱往哪儿钻,真不知道这姑娘是天生的爱刺激,还是正义感过剩。
问题是,宁海市公安局上上下下谁不知道她父母的显赫?谁真敢把她往危险的地方派?万一她有个好歹,那不是跟自己的乌纱帽过不去吗?
“胜男,你是个聪明而且有战斗力的好姑娘,这个局里同事都知道,可如今是太平年代,哪有那么多大案要案让你办?再说两抢一盗是局里安排下来的任务,总得有人去做吧?都是公事,何必挑挑拣拣?”
高胜男哼了一声,扭头望向车窗外,怒道:“你们就是看不起我!”
赵叔无奈的叹了口气:“胜男,别任性,局里这么安排也是爱护你,张局长和我都是你爸的老部下了,万一你出了事,张局和我这个副局长怎么跟高厅长交代?你年纪不小了,多少为你张叔和我想想。”
高胜男一肚子气没地方,沉默了一会儿,突然伸出手,朝宝马车的前视窗玻璃狠狠的击打,一下又一下,车窗出一阵阵低沉的砰砰声。
赵叔握着方向盘的手一抖,车子差点撞上路边的护栏,急忙稳住车,哀求道:“我的姑奶奶哎,您消停点儿行吗?这车是向你大哥借的,专门用来引诱犯罪分子抢劫的,你把它敲坏了,我一年的工资都赔不起呀……”
“坏了就坏了,反正我大哥钱多人傻,有什么大不了的!”
宝马车在夜色中不急不徐的行驶,刚拐过一道弯,车灯的照射下,一条黑色的人影在车前十米左右穿行,接着忽然在马路正中往地上一倒。
赵叔吃了一惊,下意识的赶紧踩住了刹车。
吱——
刺耳的刹车声在夜色中回荡不绝。
紧接着,车前传来一阵杀猪般的惨叫声。
“啊——撞到人了!孙子哎,你别想跑,我记住你的车号了,宁a4985。”
声音如鬼啸般凄厉,充满了痛苦和绝望,令人毛骨悚然。
车内二人吓了一跳,赶紧打开车门,走到车前查看。
“怎么了?怎么了?撞到哪儿了?能站起来吗?”高胜男吓得花容失色,精明干练的脸色化作一片惊慌。
赵叔纳闷的看着被撞男子离车头大灯还有一米左右的距离,却抱着腿在地上打滚,嘴里鬼哭狼嚎,赵叔静静瞧了一阵,嘴角露出一丝冷笑。
肇事者和受害着双方相峙不下时,黑暗中忽然传来一声“喀嚓”,闪光灯瞬间照出宝马车的车牌号,还有车前躺在地上打滚嚎叫的受害人。
高胜男浑身一颤,惊惶回头:“什么人?”
斜刺里,叶欢将手机慢慢塞进衣兜,慢慢从林荫道边的矮树丛里走出来,然后掏出一根软白沙叼在嘴上。
啪!
打火机幽蓝的火苗忽窜又灭,一缕青烟缓缓升腾翻滚。
烟草的焦油令叶欢的肺部忽然收缩,叶欢吐出一口烟,表情很悠闲。
叶欢瞟了一眼仍在地上打滚惨叫的受害人,然后看着司机,语气中充满了一股浩然正气。
“雷锋,我是路见不平拍照存证的雷锋!”叶欢沉稳的道。
说着叶欢从口袋里忽然掏出一个绿色封皮的小本子,在二人眼前一晃,又飞快收了进去,“记者证”三个烫金字体在司机眼中一闪而过。
“你好,我是《宁海晨报》的记者,今天路过这里,恰好遇见这桩事,——不好意思,适逢其会,从头到尾我都看在眼里,请问这位先生,你是哪个单位的?你打算对这起事故负责吗?我可以看看你的工作证吗?”
地上躺着的受害者惨叫声愈高亢,中气十足。
高胜男慌了,公安局刑警交通肇事,还被记者看到,如果被他登上报纸,被自己家人知道,必然趁了他们的意,把她从公安局除名。
反倒是旁边的赵叔,却轻松自如的笑了笑,笑容含着几分冷峻,他不慌不忙的从口袋里掏出工作证递给叶欢,冷笑道:“记者同志,这是我的工作证,你可以仔细看看,看清楚了,还有,你刚刚的记者证我没看清,能否再给我看看?”
叶欢心虚的接过赵叔的工作证,没敢搭理他的话,假装没听到。
翻开工作证,里面赫然写着“赵大峰,男,宁海市公安局副局长,局常委副书记。”
叶欢手一抖,冷汗瞬间布满了脸颊。
啪!
合上工作证,叶欢毕恭毕敬的双手捧还给赵大峰,一脸正义凛然道:“……我觉得今天这事儿可能是个误会,你们没撞到人,是他自己吓得栽倒了……”
“不是啊,我明明被撞到了……好痛!赔钱啊!”猴子入戏颇深。
叶欢有点想哭……
一旁的高胜男瞧着赵叔冷笑的表情,再瞧了瞧叶欢心虚的模样,和地上受害者中气十足却略显做作的惨叫声,高胜男不是傻子,一瞬间就明白整件事的本质了。
“混蛋!敢碰姑***瓷?”高胜男勃然大怒。
叶欢强辩道:“谁碰瓷了?我刚才不说了是误会吗?”
“你若没看赵叔的工作证,还会说是误会吗?”高胜男冷笑。
叶欢很认真的解释:“我这人一身正气,对权贵从不摧眉折腰,刚才我是真的眼花了,其实你们根本没撞到他,我看这事儿就这么算了吧,你们也挺忙的……”
说着叶欢朝车前地上一扫,打算叫猴子一块儿闪人,结果扭头一看,原本地上躺着的猴子不知什么时候居然很没义气的跑了。
“孙子!”叶欢低声恨恨骂了句。
壮着胆子,叶欢朝二人讨好的笑了笑,接着转身,准备闪。
咔!
“站住!你跑一个试试!”
叶欢头皮一炸,缓缓转身,一把手枪映入眼帘,黑洞洞的枪口正瞄着他的眉心。
叶欢的脸立马白了,冷汗一个劲儿的往下流,生平第一次被人用枪指着,多么难忘的奇遇……
等待着他的是什么?拘留,还是坐牢?我只是碰个瓷,而且碰得很不成功,不用对我这么狠吧?
怎么办?
心念电转间,叶欢很快做出了决定。
叶欢的决定很正确,至少他觉得很正确。
只见他双手高举,忽然身子一矮,整个人趴在了地上,就跟邪教的拜神仪式似的,五体投地式匍匐前进,在赵大峰和高胜男愕然的目光注视下,叶欢爬到了高胜男脚前,一伸手,死死抱住了高胜男修长而富有弹性的大腿,鼻子使劲抽噎几下,叶欢开始嚎啕大哭。
“政府!政府!我……冤枉啊……我真的只是路过,家里还炖着汤呢……”
高胜男骤然被人抱住大腿,不由又羞又气,俏脸涨得通红,咬牙打开了手枪的保险,语气比冬天的冰雪还寒冷。
“放手!不然我开枪了!”
*********************************************************
ps:今天2更,足足7ooo字,同志们,我更新已经很努力了,各位的收藏和推荐是不是也打打鸡血,**一下?
第5章 进局子
凌晨的马路上,叶欢抱着美女警察的大腿,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两手不住的在女警大腿上摩挲,摩挲……
腿不错,修长而富有弹性,如果在床上被这样一双美腿缠绕,美滴很……
当然,这种时候叶欢并没有想太多,他没色到被人用枪指着还敢吃女警嫩豆腐的程度。
事实上这个时候的叶欢完全是无意识的抱着女警的大腿求饶,就连摩挲她大腿的举动也是毫无自觉的。
叶欢太害怕了,夜路走多终遇鬼,以前跟猴子,张三他们合着伙儿的坑蒙拐骗,成功过,也失败过,但碰瓷碰到警察头上,老实说,这还是第一次,——太他妈背了!
叶欢不算好人,也谈不上是穷凶极恶的坏人,他只是一个很平凡的混混,这个混混很怕坐牢。
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叶欢可以想象,牢饭的味道肯定不可口……
更别提牢里各种牢头狱霸,各种毒打侮辱,各种肮脏的潜规则,进去的时候是鲜嫩欲滴的菊花,出来的时候变成向日葵……
想到这里,叶欢更害怕了。
打死也不能坐牢!
再说……不就碰了个不成功的瓷吗?也不至于坐牢吧?
叶欢一边嚎啕大哭,脑子里的思绪却越飘越远……
今晚这道坎,不好过呀!
被叶欢吃了无数次豆腐的高胜男却真有一种开枪的冲动了。
从小到大,从学校到警校,一直走冷硬爷们儿路线的她,还从没被人这么轻薄过,活到二十来岁,她还是一个连恋爱都没谈过的黄花闺女,以往但凡有人想追求她,不是被她冰冷如霜的眼神吓到,就是被自己高不可攀的显赫家世吓到,何曾如此近距离的被一个小混混吃豆腐,还吃得那么畅快,抱着大腿一下又一下的摩挲……
俯下身,高胜男举着五四式警用手枪,乌黑冰冷的枪口抵住了叶欢的额头。
“最后一次警告你,马上松手,不然告你袭警,我有权开枪把你击毙!”高胜男语若冰珠,从牙缝里迸出这句话。
叶欢是个很识时务的人,他听出这句话里无边的杀意,立马乖巧的松手,半趴在地上,像只迷路的羔羊,无助的啜泣,那凄然而略带几分卖萌的表情,绝对无法让人联想到一刻钟之前他还是个斜叼着烟嘴碰瓷敲诈的犯罪分子。
哀兵政策显然没什么效果。
高胜男冷笑数声,从背后掏出手铐,咔的一声,铐住了叶欢的双手。
“走!去公安局!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意图袭警,加起来够你吃两三年牢饭了!还有,你那同伙呢?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我迟早把他揪出来!”
说着高胜男掏出手机,给附近两个派出所,联防队打了电话,让他们留意一个穿黑衣服,身形瘦削,留着板寸头的年轻男子。
一旁的赵大峰嘴唇嗫嚅几下,这种碰瓷的事儿他见过太多,只要不是性质太恶劣,一般来说只是口头教育警告一下,顶多拘留几天,判刑倒也不至于,高胜男明显有点小题大做了。
不过这丫头今晚肚里憋了一团火,正好碰上这个不开眼的混混,哪有不泄一下的道理?
赵大峰有些怜悯的瞧了一眼垂头丧气的叶欢,不由苦笑摇头。
算你小子倒霉!
**********************************************************
叶欢就这样被高胜男拎回了公安局。
叶欢被铐着刚进公安局大门,却惊奇的现猴子的身影,他正夹在两名警察的中间,慢吞吞的朝公安局的办公大楼走去。
“猴子!”叶欢顾不得高胜男的怒目注视,脱口大叫:“没义气的孙子!你怎么也进来了?”
猴子扭头一见叶欢,顿时露出似哭似笑的表情,很复杂。
“欢哥,你……终究还是没逃出他们的魔掌……”
叶欢黯然低叹:“是啊,所谓道高一尺……”
啪!
高胜男忍不住朝猴子的后脑勺拍了一巴掌,怒道:“什么魔掌?什么道高一尺?当我们警察是什么?告诉你,进去后老实交代你的问题,别存侥幸心理!”
猴子被高胜男拍得一踉跄,揉着后脑勺却没敢吱声儿。
于是赵大峰和高胜男押着叶欢,另外两名警察押着猴子,一行人慢慢朝公安局的办公楼走去。
叶欢现在很害怕,他读书不多,只有中学水平,所以对法律也不是很熟悉,他很担心自己会真的进监狱吃牢饭。
扭头看了一眼猴子,却见他一脸轻松的神色,叶欢不由有些来气。
“刚刚怎么突然跑掉了?你真够孙子的,太不讲义气了!”叶欢靠近猴子,压低了声音愤然道。
猴子苦着脸道:“欢哥你是不知道,我刚才躺在地上的时候,一不小心看到那女的背后挂着一个枪套呢,枪套啊!她手里有家伙,我不跑能怎样?”
叶欢一滞,接着颓然叹了口气,这也不能怪猴子不讲义气,事实上当时的情况下,谁也顾不了谁,一个被抓总比两个被抓好。
随即叶欢又疑惑道:“既然你跑掉了,怎么又被警察逮住了?”
猴子闻言脸上露出几分似哭似笑的复杂神色。
“当时我不是跑掉了吗?”
“对呀。”
“跑路的时候不是心慌吗?”
“也对。”
“有一个成语叫‘慌不择路’……”
“你丫到底想说什么?”
猴子扭头瞧了身旁押他的警察一眼,垂头黯然道:“……当时想找个地方躲一躲来着,结果现有一片平房亮着灯,我也没仔细看招牌,谁知进去以后才现,……妈的!居然是个派出所!”
叶欢:“…………”
猴子语带哭腔:“我一头闯进去,那些警察一脸惊喜啊!打量了我一阵,接着就有四五把手枪指着我啊……”
叶欢:“…………”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这话真是千古真理,颠扑不破。
尽管前途黯然,叶欢仍忍不住幸灾乐祸:“该!叫你丫不讲义气!这叫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等着和我一块吃牢饭吧。”
猴子瞧着叶欢的神色,小心翼翼道:“欢哥,我说件事你别生气啊……”
“什么事?”
“我在派出所里跟警察掰扯了半天,后来人家警察说我主动投案自,而且态度端正,再说案子也不算恶劣,所以……”
叶欢顿时觉得一股逆血在胸中翻腾:“所以怎样?”
“所以,这事儿就不追究我了,我现在进公安局也只是录个口供,留个案底,然后我就自由了……”
叶欢:“…………”
——这他妈是什么世道!
二人说着话,猴子背后却被高胜男狠狠推了一下:“老实点儿!嫌疑人不准交谈,不准串供!”
猴子很乖巧,立马低眉顺目。
叶欢反应也不慢,态度端正也许可以挣点儿印象分,争取一下宽大处理。
于是叶欢扭过头,带着几分阿谀之色笑道:“这位女警官贵姓呀?”
高胜男冷冷一哼:“我姓高,叫高胜男,抓你的就是我,不服气是吗?”
猴子低声咕哝:“明明是个剩女,怎么叫剩男呢?她爹妈有点不靠谱儿啊……”
见美女警察神色不善,叶欢赶紧撞了撞猴子:“别瞎说!人家爹妈没准是搞艺术的……”
猴子顿时一脸恍然:“原来是搞艺术的,这就难怪了……”
高胜男有点抓狂的大叫:“胜,胜利的胜!不是剩下的剩!”
*********************************************************
ps:昨晚码多了,伤了肾,今天就这一更了。。。
每天都跟你们求收藏求推荐,你们一定很腻烦吧?呵呵,我不腻烦。。。
再求收藏,求推荐票。。。一定要给啊。。。不然我半夜吊死在你家门口。。。
第6章 审讯
公安局办公大楼高高挂着一个硕大的警徽,松枝托起盾牌,盾牌上的长城和国徽闪闪亮,给人一种安全和庄严之感。
当然,现在是犯罪嫌疑人身份的叶欢感到很不安全……
时已深夜,办公楼大厅只有两名警察值班,高胜男推搡着叶欢和猴子,二人垂头丧气的上了二楼。
二楼分很多科室,最里面的两间分别是审讯一室和审讯二室,叶欢和猴子一人分了一间,分开审讯。
审讯室的摆设很简洁,一张大办公桌前面,单独摆放着一张看起来很特殊的椅子,椅子的靠背和扶手都是铁制,扶手中间还有一根可以随时放下来的横木,就跟商场里临时给婴儿添置的婴儿车似的。
叶欢没进过局子,但他非常清楚,这把椅子就是留给自己坐的,那根随时放下来的横木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突然暴起反抗而设置。
所以进了审讯室后叶欢也没客气,大喇喇一屁股就在他的专属位置上坐了下来。
跟着进来的高胜男秀眉一蹙,心中对叶欢愈反感,瞧他这利落门儿清的动作,肯定没少进局子,可谓是洞庭湖的老麻雀,见过风浪的。
“把你翘起的那二郎腿给我放下!信不信我剁了它?”高胜男猛地一拍桌子,厉声喝道。
叶欢立马端正坐好,今晚这事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争取个好印象,这事儿说不准就大事化小了。
赵大峰是副局长,自然用不着亲自审讯,再说这种坑蒙拐骗的小案子,赵大峰也不屑审,按法律程序,警察审讯嫌疑人时必须至少有两名警察在场,于是赵大峰在楼下值班室里另外叫了一名警察,跟着高胜男进了审讯室。
高胜男一坐下就冷冷道:“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
叶欢老老实实道:“叶欢,住老城区吉祥巷,身份证号码……这位高警官,不是我不肯说,真的不记得,那么长一串,背下来对我又没好处,我干嘛记它呀。”
高胜男冷笑:“如果别人给你一张信用卡,你肯定扫一眼就记住号码了吧?”
叶欢急忙大拍马屁:“高警官真是我的知己……”
啪!
高胜男拍案大怒:“给我老实点儿!坦白从宽,说!有没有犯罪前科?”
“没有,我是良民,一直没犯过事,就今天背了点儿……”
高胜男自然不信,朝身旁做笔录的年轻警察使了个眼色,警察意会,起身便往外走,下楼调电脑记录去了。
叶欢吞了吞口水,强笑道:“警官,今晚这事儿确实是误会了,您高抬贵手,放我一马行不?这点儿小事没必要搞得这么严重吧,又上手铐又进审讯室,把我当成杀人犯似的,这样多伤警民和气,大半夜的您干脆别折腾了,女人熬夜对皮肤不好……”
高胜男盯着叶欢,眼神锐利如刀,通过观察叶欢的面部细微表情,来推测嫌疑人是否说了实话,或者有没有别的遗漏案件,这是每个刑警必修的一门功课。
高胜男一直没说话,只是死死盯着叶欢,不知过了多久,高胜男心中却有些奇怪。
按说面前这人只是个小混混,这种混混没胆子杀人放火,平时也就一些小偷小摸,敲诈勒索什么的,这样的混混宁海市一抓一大把,她实在见得太多了。
可仔细观察叶欢后,高胜男却觉得叶欢跟别的混混有点不同,至少到底什么地方不同,她也说不上来,值得注意的是叶欢的那双眼睛,那双眼睛很沧桑,很难想象一个年轻人的眼中居然有如此沧桑的色彩,仿佛一眼能穿透世情人心,却又极力掩饰锋芒,甚至连他现在这副吊儿郎当的混混样子似乎也是伪装出来的。
这个混混……不太寻常。
许久之后,高胜男下了这个结论。
这时,出去调电脑记录的警察推门进来,手里拿着一份打印好了的资料。
高胜男接过资料,仔细看了一遍。
嗯,孤儿,家世空白,中学学历,无正当职业,以前无犯罪记录……
这混混没说假话,他确实没有前科,就是今天有点背。
现在看来,今晚的案子大概清楚了,两个混混穷疯了,合着伙儿出去碰了个不成功的瓷,就这么简单。
高胜男隐隐有些失望,她真的很希望
叶欢是个通缉多年的杀人犯,今晚正好撞在她手里,如此一来自己立了大功,让局里那些领导们从此对她刮目相看,也让一直反对自己当刑警的家人长长眼,以后不要给她碍手碍脚。
可惜现实是残酷的,现实就是,今晚的高胜男只是抓了一个不开眼的小混混,如此而已。
斜眼打量着叶欢,高胜男连审讯他的劲头都没了,审讯室顿时陷入一片沉默。
“说说吧,为什么敲诈勒索,犯罪动机是什么?”高胜男懒懒的问道。
叶欢两目顿时黯淡下来,抬起头,望着审讯室上方一扇小格子窗户,目光中充满了沧桑和痛惜。
良久,叶欢沙哑的嗓音缓缓道:“这是一个寒冷的冬天……”
“嗯?”高胜男满头雾水。
这家伙在念诗吗?
“高警官晚上睡觉开空调吗?”叶欢萌萌的目光盯着她。
“开……开吧……”高胜男下意识答道,接着反应过来,狠狠一拍桌子:“你管我开不开空调!别跟我东拉西扯,给我老实交代你的犯罪动机!”
叶欢语气沉痛道:“这就是我的犯罪动机啊!弟弟妹妹们晚上冷得睡不着觉,我得给他们凑点钱买些空调,让他们睡得舒服点……”
“你是孤儿,哪来的弟弟妹妹?”
“孤儿院里都是我的弟弟妹妹,一百多个呢。”
高胜男脸色顿时缓和下来。
原来……他是为了给弟弟妹妹们凑钱买空调,才……
这个混混似乎并非一无是处,可见他的本质还是善良的。
想到这里,高胜男隐隐有些感动,连语气都变得温柔起来,虽然她的性子嫉恶如仇,但并非全不讲道理,法理不外乎人情,高胜男不是那种死板得只认法律条款的警察。
“你……你就算给弟弟妹妹们凑钱,也应该走正道,堂堂正正赚钱才是,为什么非要干犯法的事?”
或许连她自己都没察觉,高胜男这会儿的语气就跟劝丈夫上进的妻子一般,温柔得能掐出水来。
旁边做笔录的警察停了一下,抬起头惊愕地看了高胜男一眼。
这条霸王龙居然有温柔的时候,这简直比看到母猪上树更令人吃惊。
叶欢的声音愈低沉煽情:“我是个没本事的人,一直想多照顾一下弟弟妹妹们,可总照顾不好,这是个金钱至上的社会,没有钱,什么都干不了,我只有中学学历,找工作人家也不要,以前曾经有过一些理想,可是现实太残酷,一一破灭了……”
这会儿做笔录的警察也停下了笔,叶欢今晚犯的这点事对他们每天面对的无数穷凶极恶的犯罪案件来说,根本不算事儿,教育警告一顿就能放出去,所以警察干脆也懒得做笔录了。
高胜男好奇道:“你有过什么理想?”
叶欢抬头,露出悲凉的神情:“以前想当个工人……但是没手艺。想当个光荣的农民……但是又怕累。最近理想有点崇高,想开个金器店,但是又没钱进货……”
高胜男心里一沉:“所以?”
叶欢可怜兮兮的瞧了她一眼:“这不……跟哥们儿商量了一下,到马路边琢磨着进点货……”
高胜男俏脸青:“…………”
“你除了敲诈勒索,就没别的法子赚钱了么?”
叶欢颓然道:“听说宁海有个精子库,每捐一次精可以给2oo块钱交通费,我挣扎了很久,还是不忍心拿我儿子去换钱……”
“噗嗤……”做笔录的警察终于忍不住喷了。
高胜男俏脸渐渐绿了:“…………”
刚才都是她的幻觉,这家伙还就是典型的好吃懒做的死混混,亏她还以为这个混混跟别人有什么不同,都是一路货色!
真想把审讯室的门反锁,然后好好抽他一顿……
******************************************************************************
这时,审讯室门外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高胜男一楞,顾不得再审叶欢,打开门,却正好见赵大峰急步走过门口。
高胜男一把拉住赵大峰:“赵叔,生什么事了?”
赵大峰阴沉着脸道:“市里生命案了,一名女子死在公寓里,她跟家人失去联系24小时,家人不放心,半夜从外地赶来宁海,打开她家的门,现女子已死亡,刚刚报了案……”
高胜男两眼顿时露出兴奋的光芒。
“赵叔,让我去!我能破这个案子!”
第7章 警民合作
赵大峰看着高胜男,很无语。
别人家死了人,这丫头就算跟死者无亲无故,也用不着表现得这么兴奋吧?这要是死者家属看到,非跟她拼了不可。
“胜男,这个案子……”
高胜男不由分说的打断:“这个案子我来接!”
赵大峰叹了口气,他很为难。
命案关天,对宁海市这个国际化大城市来说,一个女人被杀会造成很大的舆论影响,现在是新闻透明的时代,平日里邻里吵架,两口子闹离婚都被那些电视台大播特播,充分满足中国人喜欢看热闹的劣根性,更何况一条活生生的生命被杀,那些记者还不得跟闻着屎味的苍蝇似的一轰而来。
信息时代就是这样,老百姓天天守着电视,一件命案在本市生,或许只有短短一条新闻,但媒体把它播了出去,公安局就必须收这个尾,一天,几天甚至十几天,你公安局必须给老百姓一个交代,案子进展如何,破案了没有,抓到杀人犯了吗,这些都是公安局必须要在后续新闻里交代的,因为全市几百万人口,必然有一些老百姓惦记这个事情。
这么大一件案子,赵大峰感觉身上压力很大,他怎么放心把它交给高胜男这个初出警校的黄毛丫头?这丫头身手确实不错,看得出在警校下过苦功,而且有实战经验,可惜勇武有余,智谋不足,而破案这种事,靠的完全是逻辑推理,全是脑力活儿。
而高胜男,这么说吧,如果在古代战场上,这丫头或许是打头阵的急先锋,以一敌十,斩将夺旗轻而易举,但她实在不是那种坐在帅帐里摇着鹅毛扇运筹帷幄的智谋型人才。
老实说,这丫头更适合去防暴特警大队,只要动拳脚,不用动脑子……
可是现在高胜男要求接手案子的心态如此迫切,以前类似的大案已经拒绝了她不少次,这次如果再拒绝,不但这丫头会对他生了意见,恐怕她老爸那里也不会太高兴,高厅不赞同女儿当刑警是一回事,既然已经当了刑警,你把我女儿当花瓶养着算怎么回事?难道我女儿这么没用吗?
依照赵大峰对老上司的了解,那位护短的老上司没准真会这么想,这种逻辑看似很矛盾,很不讲道理,可是老上司就是那种不讲道理的人,你能拿他怎么办?
迎着高胜男焦灼中带着几分恳求的目光,赵大峰叹了口气,道:“好吧,这件案子你来试试,但是我丑话说在前面,三天,三天之内你找不出凶手,案子我立马转交别人,你可别在你爸面前告我的刁状。我给了你机会,是你自己没本事。”
高胜男闻言顿时眉开眼笑,一双大而水灵的眼睛弯成两道弧线,月牙儿一般,煞是可爱。
“哎呀,赵叔你还不相信我么?哪用得了三天呀,这案子我一天就把它破了。”
高胜男挽住赵大峰的胳膊一摇一摇的,笑容很甜,冷若冰霜的女警官这会儿看起来像个在父亲怀里撒娇的小女孩。
赵大峰无可奈何的摇摇头,宠溺般抚了抚她的脑袋,笑道:“法医已经着手解剖受害人尸体,技术科的同事也勘测完现场,估计结果快出来了,走吧,跟我去技术科看看。”
高胜男高兴的应了一声,拉着赵大峰的胳膊就往外走。
一直冷眼旁观的叶欢这会儿脸色变了。
“球……球多麻袋!这位高警官,你抓杀人犯也好,维护世界和平也好,我都不介意,可你好歹先把我放了再说吧?”
高胜男娇好的身形一顿,回过头诧异的瞧着叶欢:“你怎么还在这里?”
叶欢欲哭无泪,刚刚还审得兴高采烈的,这会儿你倒不记得我了,我的存在感有这么差么?
于是叶欢很诚恳地道:“相信我,我真的很想从这里消失,可是我痛恨我自己!怎么都消失不了……”
高胜男微微露出赧然的表情,想了想,道:“你不能走,你的案子没完,不能这么放你出去,等我从技术科回来再好好审你……”
叶欢急了:“我没那么大罪过吧?”
高胜男没搭理他,摆了摆手,跟着赵大峰就出去了。
叶欢气得直咬牙,臭娘们儿,若不是看你手里有家伙,非泡你不可!
**********************************************************
时间过得很慢,叶欢老老实实被铐在审讯室的椅子上,等了差不多两个多小时,一脸晦气的高胜男终于姗姗而来。
叶欢抬头瞧了一眼高胜男有些铁青的脸色,立马垂下头,一副犯罪分子低头认罪的乖巧模样。
这姑娘的脸色太难看了,用屁股想都知道,肯定是案子遇到了麻烦。
这种时候绝对不适宜招惹她,否则后果很严重。
砰!
高胜男将一叠案情档案重重摔在审讯室的桌子上。
“怎么会没线索?怎么会没线索?”高胜男咆哮,像只被激怒的母狮子,在审讯室里来回踱步。
叶欢瞧得有点心惊胆颤,但凡生气的人,必然想找个泄的渠道,现在审讯室里就他和高胜男,高矮长短胖瘦正合适……这女人该不会把他当成出气筒吧?
果如叶欢所料。
高胜男俏丽的面容涨得通红,喘了一阵粗气后,猛然一扭头,瞪着布满血丝的眸子突然盯住了叶欢。
叶欢心脏差点停摆……
接着,高胜男一双美丽的眼睛微微眯起,眼神中流露几分危险的意味。
“你!昨天早晨6点左右,你在哪里?在做什么?”
叶欢愕然瞧着高胜男,嘴巴张得大大的……
审讯室里死一般的寂静……
…………
…………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般漫长,叶欢浑身一激灵,接着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一双眼睛惊恐的睁大,眼神中充满了悲愤和错愕。
“政府!政府啊!你们抓不到罪犯也不能冤枉好人呐!你告我敲诈勒索我咬咬牙认了,可你不能怀疑我杀人呀!讲不讲理了?证据呢?”叶欢嘶声尖叫。
高胜男被叶欢一阵破锣般的吼叫震得耳膜麻,暴怒的脸色却渐渐缓和下来。
“坐下!瞧你这点出息!谁怀疑你了?我不过例行公事问问而已……”高胜利皱了皱鼻子,没好气道。
叶欢悲怆道:“你问一问不打紧,我差点一头撞死在你面前以表清白,警官啊,我虽然年轻,可心脏一直有毛病,以后别吓我了,咱们好好把我这案子审完,是关是放都好说,可好?”
高胜男哼了哼,还没说话,门外走进一个警察,将一份报告递给她,道:“法医和技术科的结果出来了,死者女,23岁,单独一人住在公寓里,经解剖后,法医判断她的死亡时间为昨日凌晨5点到6点,死者身上没别的伤痕,致命伤是小腹和胸腔部位被人捅了十刀,失血过多而死,技术科的同事勘测了命案现场,不过收获并不大,公寓里面没现犯罪嫌疑人的脚印和指纹,凶器也不在现场,不过死者房间被翻动过,不排除谋财害命的可能,走访了死者的邻居,都说当时并没听到惨叫或呼救,对死者的死毫不知情……”
高胜男俏脸渐渐郁卒,两道略粗的长眉在额中拧成一个死结。
“有没有调取小区出口的监控录象?当时是凌晨6点左右,小区里应该有老人开始晨练了,问问他们当时有没有现陌生人出入,或者某些异常的情况。”
警察摇头道:“已经走访过晨练的老人,他们都没注意到任何异常情况,小区的监控录象里倒是有一个身穿黑色夹克的男子在凌晨6点左右走出去,很有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不过那名男子头戴棒球帽,故意弓着腰走路,面貌和体型特征根本无法辨认,这段录象里面虽然有嫌疑人,可对咱们破案的价值并不大……”
二人就在审讯室里谈论着案情,根本没理会也没避讳坐在椅子上的叶欢。
叶欢双手被铐在椅子上,静静的听着他们分析案情,最后叶欢眼睛飞快眨了几下,眼中突然闪过一道精光,很快又恢复如常。
高胜男刚刚才向赵大峰立了军令状,一天之内破案,这才过了两小时,案情却陷入了死胡同,看似一件简单的命案,却根本毫无线索。
高胜男懊恼的抓了抓浓密顺滑如瀑布般的秀,道:“这世上根本没有天衣无缝的犯罪,线索肯定有,只是我们目前没现而已,你叫几个同事再去调查一下死者的家属,朋友,同学,查查她的银行存款状况,还有平时有没有跟什么人结怨……”
警察答应了一声,快步出门。
狭小的审讯室里,又只剩叶欢和高胜男二人。
高胜男抚着额头,英眉紧蹙,两眼出神的盯着桌上的案情报告,一排洁白的贝齿不自觉的咬着下唇,陷入了深深的思索中。
叶欢眼珠转了转,咳了两声,静谧的室内,叶欢低沉的嗓音悠悠回荡。
“指纹,指纹是关键。”
突兀的声音把高胜男吓了一跳,回头见说话的人是叶欢,她狠狠白了叶欢一眼,道:“废话!我难道不知指纹是关键?技术科的同事根本没在现场现任何死者之外的指纹。”
叶欢笑了,笑得有点高深莫测:“你们的思路走入了盲点,照你的想法,甭说三天,这辈子都破不了案。”
高胜男杏眼一瞪,语气有些不善:“你什么意思?我破不了案,难道你能破吗?”
叶欢嘿嘿一笑,笑容里满满的自信,却不答她的话。
高胜男见叶欢这得瑟的样子心中不由来气,当即怒哼一声,扭过头不理他,专注的看起了案情报告。
叶欢也不急,放松的靠在椅背上,闭起眼睛养神。
不知过了多久,耳边忽然响起高胜男微微有些赧然的声音。
“喂,你……你是不是想到什么我们没现的线索?”
叶欢仍旧闭着眼,没答话,嘴角却勾起一抹轻笑。
笑容映在高胜男眼中,却觉得分外可憎,你一个小混混,莫非要我这个刑警反过来求你不成?
又沉默了很久,高胜男终于顶不住巨大的心理压力,这个案子对她的前途和未来太重要了,她不想把它搞砸。
想到这里,高胜男咬着下唇,语气嗔怒却带着几分恳求:“喂!你说句话呀!我们到底走入了什么盲点?”
叶欢睁开眼,瞧着高胜男有些薄怒又有些委屈的俏脸,嘿嘿一笑,道:“高警官,我们谈笔买卖如何?”
高胜男警惕的眯起眼睛,道:“什么买卖?”
叶欢微笑道:“我帮你把这案子破了,你放我出去,昨晚碰瓷的事再也不提,怎样?”
高胜男大怒:“协助警方破案是市民的义务!你居然拿这个跟我谈条件?你在要挟警方吗?”
“是义务不错,但不是责任,我这个市民可以帮你,也可以不帮你。”叶欢好整以暇道。
“你不怕我把你扔进监狱,让你吃几年牢饭吗?”
“高警官是聪明人,我坐牢,你破不了案,这种两败俱伤的事你肯定不会干的,对不对?”
高胜男犹豫了,叶欢碰瓷的事儿其实根本不算事,她原本也只是打算吓唬吓唬他,再放他出去,可是……被这混蛋一要挟,她却觉得满肚子怒火,真的很想狠狠抽他一顿。
考虑许久,高胜男一咬牙,点头道:“行,我答应你。”
叶欢笑得像只小狐狸,又抛出一个让高胜男暴走的条件:“除了不追究我之外,你还得给我2万块钱奖励,毕竟我也不能白忙活,对吧?”
高胜男下意识就把手按在腰间的枪套上了。
“叶欢,你得寸进尺了是吧?”高胜男咬牙切齿,水灵灵的大眼这时瞪得跟铃铛似的,一副要吃人的模样。
叶欢抬起头,两眼悲凉的望着窗外,如吟诗般深情的嗟叹:“这是一个寒冷的冬天,寒风夹杂着冰雪,无情的渗入孩子们单薄柔弱的身体里……”
“好好好!2万,就2万!我私人掏腰包,行不行?”高胜男揪着自己的头,抓狂的大叫。
叶欢满意的笑了。
“高警官,啥也不说了,大善人呐!回头我让院里给你送锦旗……”
“别跟我废话!现在你赶紧帮我想想,有什么线索是我们没现的,我可警告你,如果你破不了案,我非但一分钱不给,而且还得拘留你十天。”
叶欢正色道:“这个案子其实不难,每个人心里都会产生心理盲点,警察如此,罪犯也是如此,可有时候这种盲点往往却是破案的关键……”
“我们忽略了什么吗?”
叶欢笑道:“你们警察忽略的,也许罪犯恰好也忽略了,比如说,罪犯和警察都把命案生的现场当成重点防范或突破的目标,于是罪犯想方设法在命案现场消除自己的痕迹,而警察,却想方设法现罪犯的痕迹,于是命案现场就成了警察和罪犯博弈的战场,攻与守,矛与盾,双方各施机谋……”
叶欢看着高胜男迷茫的俏脸蛋,原本冷硬肃杀的俏脸,这个时候看起来特别可爱,真令人忍不住亲上一口。
叶欢继续道:“……刚才听你们分析案情,死者是小腹和胸腔中刀,相信你也知道,人体内的鲜血在血管里是有压力的,刀子捅进小腹和胸腔,这种压力被瞬间释放,必然会在捅刀的那一刹喷出来,而捅刀子这种动作,一般都是凶手和死者面对面才能实施,所以……”
高胜男渐渐有点明白了:“所以,凶手的身上或手上必然沾了死者的血。”
叶欢点头:“为什么你们在现场却没现凶手的痕迹呢?因为凶手对命案的第一现场防范心是非常重的,为了不被警察找到他,他肯定想尽一切办法消除自己的痕迹,所以你们技术科在现场没找到对案情有帮助的线索是很正常的。”
高胜男听了叶欢一番分析,不由有些期待的盯着他,道:“你说的心理盲点到底是什么?”
“盲点在命案现场之外。”叶欢想了想,道:“从心理上来说,罪犯行凶的时候都是非常紧张和惊惶的,那些电视电影里演的冷血杀手只是极少数,你想想,罪犯行完凶,消除了命案现场的一切痕迹,然后离开现场,换了你是凶手,离开现场的那一刹,你的心理是什么?”
“害怕,却又……很放松?”高胜男歪着脑袋,迟疑道。
“对,怕是因为担心自己处理得不够干净,怕留下了什么线索被警察现,放松却是因为他终于离开这个让他犯下杀人罪的地方,再也不会看到那血淋淋的现场,于是,行凶时的紧张惊惶感在离开现场的那一刻开始,慢慢放松了,在他的潜意识里,犯罪现场是最令他恐惧害怕的地方,一旦离开,他会感到一阵相对的安全,这种安全必然导致某种行为上的松懈……”
“你是说……”
叶欢笑道:“你别忘了,他的身上和手上沾了血,当时是凌晨6点左右,天快亮了,路上行人也多了,他肯定不会这么血淋淋的跑回家去,所以,走在路上的时候,肯定会想办法初步处理一下身上的血迹……”
高胜男的眼睛渐渐亮……
叶欢轻松的往椅背上一靠,懒洋洋的道:“去死者公寓小区附近的路边绿化带,垃圾筒,或者阴沟之类的地方找找沾有血迹的东西,比如行凶时的手套,擦拭血迹的纸巾,被丢弃的凶器等等,那些东西上面,肯定有凶手的指纹……”
高胜男仔细思索一阵,一张俏脸渐渐焕出光彩,瞧向叶欢的眼神中多了几分喜悦和欣赏之色。
叶欢咳了咳,缓缓道:“还有一件事情很重要……”
高胜男两眼大亮,急忙问道:“什么事?”
“那什么……我忽然想起来,下个月的5oo块钱房租还没着落,你看是不是……呵呵……”
高胜男的表情瞬间凝固……
审讯室里一阵死寂之后,突然爆出高胜男怒吼声。
“姓叶的!你个死要钱的贱男人!姑奶奶今天非毙了你不可!”
“别拿枪对着我!小心走火!靠,你这不是卸磨杀驴吗?”
“老娘杀的就是你这只驴!”
“…………”
第8章 福利院,孤儿院
叶欢的分析点破了案情的关键,虽然高胜男对叶欢死要钱的德性很鄙视,不过无可否认,叶欢的分析还是很有道理的。
于是高胜男赶紧叫了局里的同事分成好几组,分赴死者居住小区附近的所有角落,包括绿化带,垃圾筒,排水沟等等地方,寻找可疑或有血迹的东西。
安排过后,高胜男回到了审讯室,表情轻松了很多,美丽的俏颜甚至浮出几许微笑,微笑很美,美得令叶欢的心脏小小的抽搐了一下。
“你应该多笑一笑的。”叶欢冷不丁对高胜男道。
高胜男没反应过来:“嗯?什么?”
“多笑一笑,别老绷着脸,警察维护社会治安靠的是正义感和智勇双全的手段,不是靠板着脸吓唬人。”
高胜男笑容顿敛,一张俏脸又板了起来,还狠狠朝叶欢瞪了一眼。
“你别以为帮我分析了案情就可以蹬鼻子上脸了,你分析的那些还不一定对呢,就算让你蒙中了,咱们也只是交易关系,我没欠你什么,目前而言,你的身份是被我一网打尽的小蟊贼!”
叶欢喃喃叹息:“为什么有的人总喜欢往自己脸上贴金?总共就逮了我一个,什么‘一网打尽’……”
高胜男腮帮咬得格格响……
她又有了一股强烈的掏枪**……
…………
…………
折腾了一晚上,上午1o点钟的时候,一组刑警传来了振奋人心的消息。
调查人员在死者小区外5oo米的一条排水沟里现了几张带着血迹的纸巾。
技术科当即对血迹进行dna比对,纸巾上的血迹与死者的完全相符,更让人觉得兴奋的是,纸巾上留着几枚清晰的陌生指纹……
技术科马上提取指纹,然后在电脑上进行了排查,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一个有着持械伤人前科,刑满出狱才一年的中年男子,名叫王栈,绰号“疯刀子”,是红虎娱乐有限公司的保安主管。
当然,所谓“红虎娱乐有限公司”,其实只是官面上的叫法,宁海市的警察都知道,红虎娱乐公司其实是个黑社会帮会,以前叫红虎帮,天朝和谐之风如此猛烈强劲,有脑子的黑社会头领都突然明白了低调的必要性,于是一个个黑社会帮会下河洗白白,换了一件外套,注册一家公司,老大摇身一变,从帮主变成了董事长,总裁,下面的各级舵主,堂主,双花大红棍什么的,也就成了公司某部门的主管,经理。
他们利用以前为非作歹时聚集的大量财富投入到正当行业里,并将触角伸进制造业,服务业以及娱乐业里,其中涉及最多的还是娱乐业,因为娱乐业的混乱现状对于这些习惯了浑水摸鱼的黑社会来说,简直是捞取财富的天堂。
高胜男乐坏了,赶紧向赵大峰汇报了案情进展,赵大峰果断下令,抓捕王栈。
警察的动作很快,通知了特警中队配合后,半个小时内就在红虎公司内将王栈抓捕归案,并且在王栈家的床底现了作案工具,一把沾着血迹的尺余长的管制刀。
如山铁证面前,王栈心理防线很快崩溃,很痛快的承认了命案是他所为。
说起来这件案子生很偶然,红虎娱乐公司的二楼是kTV,王栈是kTV的保安主管,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罩场子,昨晚死者与同事去红虎kTV唱歌,进出包厢时恰好被巡场的王栈看见,王栈垂涎死者美色,当时正好又喝了点酒,精虫上脑,于是凌晨5点,死者从kTV离开后,王栈悄悄尾随其后,一直跟到死者家门口,在死者家门口用刀胁迫死者开门,进去以后意图对死者霸王硬上弓,奈何死者抵死不从,王栈情急冲动,横下心干脆把她捅死,杀了人后王栈酒也醒了,于是在命案现场匆匆布置了一番,为了迷惑办案警察的视线,他还故意将死者家里弄乱,人为的制造出谋财害命的假象,最后惊惶离开。
叶欢的猜测很正确,王栈离开命案现场后终于松了口气,心理上出现了盲点,认为最危险的时刻已经过去,离开现场后,掏出纸巾擦拭手上的血迹,随手把它丢弃在路边的排水沟里,就是这几张纸巾,终究让他没能逃脱法网,因为纸巾上不但沾着死者的血,而且鲜血也将王栈的指纹非常清晰的印在上面。
冥冥中,一切善恶皆有报应。
从接到报案到现在,一起恶性凶杀案十个小时便告侦破,高胜男令局里所有同事大跌眼镜,赵大峰更是惊愕得不敢置信,亲自参与了对王栈的审讯,在得到确切的答案后,赵大峰不一语,过了很久,才拍着高胜男的脑袋道:“虎父无犬女,虎父无犬女啊!”
在局里一片赞誉声里,高胜男面上堆笑,可笑容越来越勉强。
只有她和叶欢知道,侦破这件案子的最大功劳,其实完全应该属于叶欢,若没有他那番案情分析,恐怕真如叶欢所说,一辈子都破不了案。
高胜男很羞愧,她不喜欢抢夺别人的功劳,一切的荣耀和光环应该归属于叶欢。
审讯室里,叶欢的手铐已被打开,高胜男咬着下唇,眼神复杂的盯着叶欢。
叶欢被她的眼神吓到了:“喂,你该不会跟你领导说,这个案子其实是我破的吧?”
高胜男淡淡道:“这件案子的关键之处是你点破的,我刚才已经跟领导汇报了。”
叶欢一张俊脸顿时如丧考妣,悲怆道:“荣誉归我了,那2万块钱现在没我什么事了,对吧?”
高胜男被叶欢的表情逗笑了,没好气道:“你这死要钱的德性能不能改改?”
叶欢瞬间变得深沉:“这是个寒冷的冬天……”
“行了行了!你放心,荣誉归你,我答应你的2万块钱一分不少,保证兑现,让你给弟弟妹妹们买空调去,放心了吧?”高胜男很受不了叶欢的煽情方式。
叶欢如释重负的笑了:“多谢高警官深明大义,你这么一说,我的心终于从嗓子眼儿掉到了屁眼儿……”
高胜男惊愕,接着俏脸微红呸了一声,道:“你这人还真通顺,我原本以为只是掉到肚脐眼儿呢……”
**********************************************************
叶欢终于被释放了。
高胜男亲自把他送出公安局,之所以这么客气,当然是看在叶欢帮她破案的份上。
叶欢有点受宠若惊,一个人走出公安局,跟被警察亲自送出公安局,其中感受大不一样。
这是罪犯和功臣的区别。
“感谢高警官亲自送我出来,更感谢高警官慷慨解囊,您这2万块钱实在是及时雨,我代院里的弟弟妹妹们谢谢您。”叶欢一脸感激。
高胜男的脸上也有了几丝微笑:“这是你应得的,是你自己为孤儿院的孩子挣了2万块。”
“福利院,不是孤儿院。”叶欢很严肃的纠正。
“有区别吗?”高胜男微微错愕。
叶欢正色点头:“有区别。”
高胜男定定看着此刻无比严肃的叶欢,看着他为简单一个字眼而计较的认真表情,她的心忽然狠狠抽了一下,说不清为了什么,也许是为草根那点弱小卑微的自尊,也许,是为了面前这个看似什么事都满不在乎,却守着自己一份坚持的小混混。
这一刻的高胜男忽然对叶欢产生了一份好奇。
*********************************************************
为什么昨晚没更新?
因为我觉得半夜新章太猥琐,不够光明磊落,不符合本人的阳光气质。。。
…………
好吧,我说实话,昨晚跟哥们喝酒,喝醉了。。。
晚上还有一更,今天下午上都市类新书推荐,各位帮个忙,收藏推荐这些数据再猛一点,让本书在新书榜上再冲上几个名次。
另外,感谢月蓉盟主慷慨打赏。
本来呢,我应该保持一种淡然的态度,脸上带着几分矜持的微笑,用一种无比装逼的表情看着大家给我打赏。
可我不能骗自己,更不能骗大家。
事实上,看着大家那一串打赏数据,我的眼睛真的冒出了幽幽的绿光,想装逼都装不下去。
谢谢各位厚爱!
第9章 哥仨儿
跟叶欢不同的是,猴子录完口供后很早就放出去了。
这是个既幸运又倒霉的家伙。
倒霉的是跑路的时候居然自投罗网,一头闯进了派出所,幸运的是,他这种脑残行为被认定成投案自,得到了宽大处理,录个口供就释放了。
相比之下,叶欢的命运坎坷多了,在公安局里待的这一晚上可谓是**迭起,曲折离奇。
幸好结局还不错,不但被放了出来,还平白得了2万块钱。
皆大欢喜,很好。
高胜男瞧着叶欢得意的样子有点来气,冷冷道:“叶欢,你是不是觉得赚这2万块钱很轻松?”
叶欢叫苦:“轻松?我被铐在椅子上,还被你折磨了整整一晚,身体和精神双重折磨下,我还得开动脑筋帮你破案,这钱赚得能叫轻松吗?这一张张钞票里面掺杂着劳动人民的血和汗啊……”
高胜男杏眼一瞪,怒道:“谁折磨你了?别给我们警察身上泼脏水!”
叶欢嘿嘿笑道:“比喻一下而已,我经常把自己想象成英勇不屈的**地下党,被国民党反动派抓住,你们一边抽我鞭子一边穷凶极恶的问我‘招不招’,而我大义凛然的回答你们‘不招,打死我也不招,使美人计我还是不招,不信先使个美人计试试’,想象一下那种场景,多么正义而感人的画面呀……”
高胜男再也绷不住脸,噗嗤一声笑了,笑容仿佛雪中寒梅,令萧瑟的冬日绽开了一抹春色。
“呸!还英勇不屈,还大义凛然……刚被我逮住就抱着我的大腿求饶,那画面跟‘正义’‘感人’有关系么?不嫌丢人!”
说到这里,高胜男俏脸一热,回想起叶欢抱着她的大腿,还不停的在她大腿上摩挲,高胜男脸颊顿时一片潮红,藏在警装制服裤下的两条大腿也莫名臊热起来,回忆那种触电般的触感,令她不自觉的并紧了大腿。
当事人叶欢却毫无所觉,没心没肺的笑。
高胜男带着几分嗔怒狠狠瞪了他一眼,这人,太不要脸了!
“叶欢,这次给你的2万块钱,你一定要把它花在实处,福利院的孩子们等着你的钱买空调呢,你可别吃吃喝喝乱花了,我过几天会去福利院宿舍看看,如果现你没买空调……”高胜男说着眼神变得凶恶起来:“……我就再把你抓起来,那时你等着吃牢饭吧!碰瓷这事儿我可一直记着呢。”
叶欢叹息,喃喃道:“我就知道,警察的钱和黑社会的高利贷一样,都不是那么好拿的……”
“少跟我贫!快滚吧!”
二人在公安局大门前说话的功夫,两个熟悉的身影急匆匆赶来,南乔木穿着一袭白色的风衣,白色的西装裤,黑色的高跟鞋有节奏的敲击着地面,急促而慌乱。
她的身后,猴子哭丧着脸,佝偻着腰,一副没精打采的模样跟在南乔木后面,显然,先走一步的猴子还算讲义气,把叶欢进局子的事通知了南乔木,这会儿两人还以为叶欢被拘留了,急急忙忙赶来捞人。
当南乔木走到大门前,现叶欢和高胜男站在门口,南乔木微微楞了一下,脚下却不停,一直走到叶欢面前,冷冷道:“叫你不要走歪道,你偏不听,现在知道报应了吧?”
叶欢笑道:“报应确实有,不过是善报……”
脸上在笑,叶欢心里却涌起一股淡淡的感动。平时南乔木横竖瞧他不顺眼,一张小嘴损起人来简直让人气得撞墙,不过关键时候还是很讲义气的,从她现在焦急的神情可以看得出来,她真是在为自己担心。
见叶欢完好无损的站在面前,南乔木放了心,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然后对高胜男道:“这位警察小姐,叶欢犯的事……不严重吧?”
高胜男还没说话,叶欢却噗嗤笑了出来。
两个女人顿时扭过头,眼神不善的盯着他。
“咳,乔木啊,我不得不批评你,太不礼貌了,警察是警察,小姐是小姐,俩词儿能凑在一起叫吗?警察是抓小姐的……”
叶欢话音刚落,俩女人飙了。
砰!
高胜男直接用行动表示愤怒,**高抬,狠狠踹了叶欢屁股一脚。
南乔木怒道:“警察……同志,《刑法》里有‘犯贱罪’这一条吗?我建议你把他抓起来,再关他几天。”
高胜男叹道:“目前我国的法律不够完善,我会建议领导向政府提出议案,把犯贱罪加进《刑法》,那时我第一个抓他。”
猴子一脸崇拜的看着叶欢,那目光像看到天王偶像似的,很迷离……
高胜男扭头看着叶欢,冷冷道:“没事就赶紧走吧,以后别再犯事了,如果你仍然屡教不改……”
大拇指一翘,指了指身后的公安局办公大楼:“……这里欢迎你常来。”
叶欢急忙摇头:“您放心,打死我也不来了,使美人计我也不来……”
高胜男噗嗤一笑,又狠狠白他一眼:“少跟我贫!赶紧给我滚蛋!”
三人告别高胜男,往回家的路上走去。
南乔木走了几步,突然回过头,仔细打量了高胜男一眼,目光颇有些意味深长。
***********************************************************
回家的路上,叶欢很豪爽的将两板崭新的钞票拍在南乔木手里。
“拍”,这词儿太让人振奋了,至少叶欢活这么大,头一次用这么牛逼的词儿,那感觉实在太爽了,以前叶欢用的词儿一般都是“拈”,要么就是“挤”,更多的时候身无分文。
如果以后每天都有机会一板儿一板儿的拍钞票,那该多好啊……
南乔木看着手里的钞票,顿时一楞,接着吃惊的盯着叶欢。
叶欢忍不住得意的笑,这丫头老说他不上进,哥上进起来吓死她!
南乔木楞了老大一会儿,半晌,樱唇里挤出一句话:“……这是脏款吧?抓进去的时候没被警察没收?”
叶欢:“…………”
同居这么久,还是正儿八经的青梅竹马,为什么跟她不来电?这就是原因。
叶欢严重怀疑南乔木命里克夫,跟她过日子会被她活活气死,死于心脏衰竭。
“钱是那个女警察送我的,她说昨晚抓错了人,冤枉我了,送点钱聊表歉意,我风格高尚,死活不肯收,她跪在地上哭着喊着求我收下,否则她良心不安之下会咬舌自尽,我一想,还是收下吧,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叶欢一板一眼的解释,帮警方破案这事儿不宜四处宣扬,编个瞎话糊弄过去得了。
南乔木杏眼越睁越大,看着叶欢的眼神就跟看到猪在天上飞似的。
沉默许久,南乔木悠悠道:“叶欢,我学历比你高,智商比你高,你把我当二百五了是吧?这种鬼话你觉得我会信吗?”
叶欢嘿嘿一笑:“你就当真的听,反正这钱很干净,放心给弟弟妹妹们买空调去吧。”
南乔木狐疑的打量他,最终选择了相信。
猴子没跟叶欢住一起,快到家时他便先走了,叶欢让他通知张三,晚上哥仨儿大排挡里吃宵夜,算是给自己去去晦气。
叶欢和南乔木继续走在回家的路上,二人间不知怎的,忽然沉默下来。
叶欢有点受不了这种沉默而尴尬的气氛,正打算说个笑话调解一下,却听南乔木幽幽问道:“叶欢,那个女警官……你们很熟吗?”
“一回生,二回熟,我估摸着下次遇到她就算熟人了。”
“这2万块钱……是她给你的?”
“对,是她私人掏腰包,你是不知道,当时她正审我呢,后来我说起福利院的事儿,说得那叫一个催人泪下,这姑娘感动得一塌糊涂……你问这个干嘛?”
南乔木展颜一笑:“没什么,随便问问。”
***********************************************************
夜幕刚刚降下,宁海市仍旧一片繁华喧闹,霓虹灯次第亮起,街上的人流车流如同一条条缓缓移动的华丽长河,衬映出这个城市美丽的景象。
老城区边沿的一家露天大排挡里,叶欢和猴子相对而坐,面前摆放着几盘小菜,还有两瓶便宜实惠的二锅头。
猴子瞧着桌上的菜肴,暗里吞了吞口水,刚举起筷子,被叶欢一巴掌打下。
“猴急什么,等张三来了再开动。”
猴子一撇嘴:“等他干嘛呀,这小子整天昼伏夜出,跟做贼似的,等他咱们等到猴年马月……”
叶欢咳了咳:“什么叫跟做贼似的,三儿本来就是贼。”
叶欢没说错,张三,二人的小儿,他是一个贼,真正半夜溜门撬锁偷别人家东西的贼。
猴子,张三,叶欢,三人从同一家福利院出来,大家都是孤儿,三人打小就不是什么安分的主儿,在院里坑蒙拐骗,巧取豪夺,抢小伙伴们的糖果饼干,偷瞄女老师的裙底……这三人简直是福利院的噩梦,以至于后来他们离开时,全院上下,从院长到老师再到小伙伴,人人流着热泪,咬牙切齿热烈鼓掌欢送,三人的背影还没走远,福利院便响起一阵喧天的鞭炮声,每个人饱含热泪弹冠相庆,拍手称快,比过年还喜庆。
而进入了社会后的三人还是跟以前在福利院一样经常凑在一起,不幸的是,当年福利院的老师们一语成谶,三人长大后果然没走正道,叶欢和猴子合着伙儿的坑蒙拐骗,而张三,则另辟蹊径,成了一名专职小偷,他以楚留香为偶像,立志成为新一代劫富济贫的盗帅,可惜叶欢和猴子都知道,劫富的事儿他经常干,不过济贫嘛……真没有。
现在正是张三的工作时间,毫无疑问,这个时候的张三肯定走千家,串万户去了。
“欢哥,咱别等他了,先开动吧,这贼偷儿指不定在撬哪家的门锁呢……”猴子拍着大腿,出痛心疾的叹息:“……不争气啊!院长和老师们白培养他了!从小教育咱们要做个正直的人,没想到丫竟然堕落了,做什么不好,非要去做贼……”
叶欢一翻白眼儿:“三儿是贼,你以为咱俩是什么好东西?大哥别笑二哥,咱们都是一路货色,书里管咱们这种人叫‘下三滥’。”
猴子不服气道:“什么下三滥,张三才下三滥呢,咱们挣钱捞食用的是智慧,智慧!”
“三儿靠的是技术,所谓术业有专攻,为人民添堵不分贵贱,不准歧视别人的职业。”
二人说着话,却见一条黑影飞快窜了过来,不待二人反应,一片切得薄如蝉翼的猪耳朵入了来人的嘴。
舔了舔嘴角的油渍,来人指着猴子笑骂:“你丫不该叫猴子,应该叫孙子,又在背后嚼我舌头了吧?”
*********************************************************
ps:今天一共更了6ooo多字,勤奋吧?
o点一过,又是新的一周,各位帮帮忙,帮我冲进新书榜前5,咱们也骑在别人脑袋上作威作福一番,可好?
收藏,推荐,猛烈地砸给我吧!
第10章 危机感
来人正是张三。
张三,长相平凡,身材矮小,属于那种看一眼就忘,看n眼照样也忘,丢人海里立马沉底,连泡都不冒一下,绝对挥不了“惊鸿一瞥”效果的平凡人,这种长相给张三的贼偷事业创造了先天优势,哪怕最有反扒经验的警察看到他,恐怕几秒钟以后也回忆不起张三到底长啥模样。
这种人如果不去做贼,实在是浪费天赋,张三给他自己的人生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叶欢就曾经无数次羡慕张三的平凡长相,相比之下,叶欢有点小帅气,1米75的身高,高挺的鼻梁,浓眉大眼,武侠小说里标准的年轻俊秀的少侠形象,走哪儿都那么的引人注目,叶欢如果去做贼,一伸手必然被捉。
所以,这世上只有叶欢最有资格说一句“长得帅也是一种罪”。
当然,这牵涉到一个很严肃的择业问题,我们每个人都属于社会的一份子,每个人在这个社会上都有着自己的定位,有的人定位正确,便成就了一番事业,有的人定位不正确,一辈子碌碌无为,怀才不遇,临死还念叨着“虚负凌云万丈才”,郁郁而终。
叶欢属于没找到自己定位的那一类人,蛇有蛇道,鼠有鼠道,母猪学猫去爬树就有点扯淡了,专业不对口嘛。
这也是叶欢至今一直闹穷的直接原因。
猴子曾好几次建议叶欢去做鸭子,既可以睡各种女人,还能创造收入,很符合叶欢的个性,也对得住他天生的这张帅哥脸。
叶欢犹豫挣扎了很久,终究还是拒绝了这个诱人的建议。
不知道为什么,叶欢似乎总觉得自己是个脸皮薄的腼腆老实人,他实在不好意思睡完一个女人后还伸手向她要钱……
看来叶欢不但没找准定位,他连自己的性格都没搞明白,猴子,张三都很清楚,“腼腆”“老实”这些词儿,实在跟叶欢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叶欢小半辈子就活了个稀里糊涂。
张三回来后没跟猴子客气,果断的强势插入,一屁股把猴子撞远,坐在叶欢旁边一脸怡然的大吃大喝起来。
猴子怒目而视,只得另外搬了把椅子悻悻坐在一边。
张三胡吃海塞一番,然后满足的叹了口气,笑道:“瞧今儿这伙食我就知道,你们今天大利市了。”
叶欢嘿嘿笑,笑容里掩饰不住的得意之色:“确实了利市,值得纪念的是,今儿的利市是我有生以来赚得最雪白干净的一笔钱,我觉得吧,内心深处我的本性应该是善良纯洁的,就跟一张白纸似的……”
张三和猴子被恶心得连满桌子的菜都吃不下去了。
“你到底赚了多少?”
叶欢得意的伸出两根手指:“2万块。”
张三大吃一惊,楞了一下以后,突然狠狠一拍桌子,扭头大喊:“老板,加菜!”
仰头喝了一口酒,辛辣呛口的酒入喉,张三眼中泛起几分嫉妒。
“妈的!你真是走了狗屎运,一伸手就赚2万,同人不同命,老子一晚上东奔西跑,累得跟狗似的,却连根毛也没捞着……”
叶欢谦虚的表情透出一股子强自压抑的得意之情,拍着张三的肩笑道:“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三儿啊,我得批评你,爱岗敬业才有收获,咱们干一行就得爱一行,正所谓天道酬勤,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勤奋之人,天必不负,比如我……”
“得了得了,你丫少给我装,这个月我没收入,房租你来给啊……”张三不耐烦的打断了叶欢的说教。
叶欢笑着点头:“没问题,哥最近迎来了事业的上升期,区区房租不在话下,不过,三儿啊,你干的行当我觉得不太靠谱儿,收入既少,又不稳定,你有没有考虑过换个行当?”
“换什么行当?这年头赚钱不容易,哪一行都不好混呀。”
叶欢一脸坏笑:“刚才我路经一根电线杆,上面写着招聘男公关,月入三万,我觉得你很有这方面的潜力……”
张三通红的眼睛瞪着叶欢:“要不是看在今儿你请我喝酒的份上,我非跟你拼了不可,把哥们儿当傻子了吗……”
猴子笑着插嘴:“欢哥你不地道啊,三儿是做贼的,你让他去当鸭子,明显专业不对口嘛……”
张三大怒:“再埋汰我翻脸了啊!”
猴子小小的啜了一口酒,眯着眼道:“欢哥,我总觉得咱们这么混下去不是个事儿,你说呢?”
叶欢点头,经过昨晚进局子的事以后,叶欢心里早就有了一种危机感,他现走歪门邪道终究不是长久之计,风险太大了,谁也不敢保证将来没失手的时候,一旦失手,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暗无天日的监狱生活,他们还年轻,不能将大好青春葬送在监狱里。
“是应该找个正经工作了。”叶欢低叹。
张三闷声闷气道:“咱们三个都是中学学历,这年头听说连扫大街都得环保专业毕业,上哪儿找正经工作去?妈的!我就想不通了,挥几下扫帚的事儿,还得进学校学怎么挥扫帚,这世界是不是有病?”
叶欢喝了口酒,道:“明天去试试,猴子说得对,咱们不能这么混下去了。”
叶欢是三人里面的老大,大事小事都是他拿主意,听他这么一说,猴子和张三都点头同意。
三人又喝了一个小时,夜色越深沉,三人终于吃饱喝足。
张三将酒杯往桌上一顿,大声道:“老板,买单!”
说着一指叶欢,补充道:“找他买单。”
叶欢站起身,笑吟吟的掏兜儿。
一掏之下,叶欢脸色突变。
猴子和张三也吓得心腔一抽。
猴子失声道:“钱不见了?”
张三拧眉,一双精明的小眼珠子四下扫视大排挡内的食客,狐疑道:“莫非有贼?”
猴子扫他一眼:“你这可真是贼喊捉贼……”
叶欢苦笑:“我忘了,今天赚了那2万块以后,我顺手把它给了乔木……”
二人无语:“…………”
叶欢黯然叹息:“正所谓天有不测风云……”
猴子和张三一脸门儿清,很自觉的开始掏兜儿。
“我这儿有42块。”
“我有3o块。”
叶欢也掏兜:“我这儿16块。”
“不大够吧?这顿饭少说也得1oo多……”
叶欢抬头盯着大排挡老板,眼睛闪闪光,开始卖萌:“老板,打个折吧?”
“本小利薄,恕不打折。”
“多少意思一下啊!”
“116块,一个子儿也不能少。”老板很硬气。
叶欢愤怒了,拍着桌子大声道:“太没人情味儿了!打不打折?打不打折?不打折我今天死你这儿!”
*********************************************************
ps:晚上还有一章,不过估计很晚了。。。
第11章 红虎公司
叶欢哥仨儿回家的时候已是深夜。
当叶欢哭丧着脸把今晚大排挡的遭遇告诉南乔木时,南乔木看着叶欢的目光顿时变得很嫌恶。
“三个大男人,身上的钱加起来不到1oo块,你们怎么不买块豆腐撞死算了?”
叶欢不乐意了:“凭什么呀?我今天赚了2万块你怎么不夸夸我?不就是忘记带了嘛……”
南乔木瞟了他一眼,冷冷道:“这2万块不是给你花的,你要搞清楚,这是给弟弟妹妹们买空调的,理论上来说,你现在跟以前一样,还是一文不名的穷人。”
叶欢垂头丧气道:“我知道,明天我就赚钱去……”
南乔木目光微动,眼神中有了几丝担忧,忍了忍,却什么都没说。
叶欢很明白她眼神的含义,于是笑道:“放心,这回我找正经工作,不给人民公安添堵了。”
南乔木点头:“你能这样想最好,浪子回头金不换,如果实在找不到工作也没关系,我学校实验室里有个研究工作很适合你,你不妨考虑一下。”
叶欢两眼亮,搓着手假模假样的矜持:“研究工作?这个……不太好吧,我学历不高……”
南乔木淡定的道:“这跟学历没关系,你只需要躺在实验室里被我研究就好……”
叶欢:“…………”
被南乔木研究,这属于高危工种,叶欢决定理智一点,还是去人才市场碰碰运气
吧。
南乔木回房间,拿出叶欢下午给她的2万块钱,再加上她自己省吃俭用下来的1万多块,把它们放在客厅的茶几上,道:“明天学校有课,我走不开,你去一趟福利院,把这些钱交给老院长。”
叶欢犯难了,一脸不情愿道:“干嘛非得我亲自送去?”
南乔木挑挑眉。
叶欢叹了口气:“不是我推三阻四,实在是……唉,我觉得老院长可能不怎么待见我……”
“你又干了什么坏事?”
“两个月以前,我和猴子回福利院看望老院长,老院长挺客气,留我们吃饭,我和猴子喝得有点高……”
“然后呢?”
“咱们福利院里不是养了一条土狗吗?那狗是公的,我和猴子一直挺喜欢它,所以……我和他对土狗表示了一下亲密……”
“你们两只禽兽又闯了什么祸?把那狗怎么了?”南乔木的秀眉微微蹙起。
叶欢垂下头,心虚的玩弄着手指头,嗫嚅道:“……猴子说那狗是处男,还没开过荤,我觉得吧,狗狗挺可怜的,当时有种助狗为乐的想法,于是跟猴子合着伙儿把狗摁在地上,帮狗狗撸飞机,撸啊撸啊……我累了猴子上,猴子累了我再上,撸得那狗狗直叫唤,后来……后来它就没动静了……”
南乔木:“…………”
叶欢怅然若失,黯然低叹:“唉!也不知它是痛死的还是爽死的,大家语言不通,根本没法交流感受……”
南乔木现在真的很想一刀砍死眼前这个贱男,而且她可以拿人格担保,老院长肯定也有同样的想法……
回到房间,南乔木刷刷写下一串数字,然后递给叶欢,冷冷道:“我很理解你现在的想法,你目前确实不宜回福利院,没准老院长每天磨刀等着你呢,这是福利院的银行帐号,你明天去一趟银行,把钱通过银行划给老院长吧……”
叶欢顿时一脸感激:“多谢你的体谅……”
“停!我现在不想跟你说话!”
“…………”
“呵呵,那就一切尽在不言……”
“停!我现在连你这张脸都不想看见,赶紧滚回房睡觉去!滚快点!”
“…………”
**********************************************************
宁海市红虎娱乐公司。
红虎娱乐的前身是红虎帮,**十年代,中国治安还处于一种相对比较混乱的时候,红虎帮趁势崛起,通过争抢地盘,敲诈中低等商家保护费,走私家电手表等等各种方式,终于积累了一大笔黑色财富。
老帮主柳四海是个很聪明的掌舵者,当国家严打的风潮渐渐明朗化之前,柳四海毅然决定收手,用帮里这些年积累下来的财富注册了红虎娱乐公司,并大肆结交权贵官员,短短一年多时间,红虎娱乐公司终于在宁海市站住了脚跟,由最初时的一家小小的kTV城变成如今数十家娱乐城,一家大型贸易出口公司,甚至还有几家家电制造工厂。
黑色的财富暴晒在阳光下,终于使得财富也变得光明,外人眼里看到的,是改头换面的红虎娱乐公司,再加上这些年宁海官场上某些大人物的能量笼罩,现在的红虎娱乐俨然已是宁海市里屈一指的大型娱乐公司。
可黑就是黑,白就是白,换了汤水,药还是那副药。
红虎娱乐其实没有完全退出**,也可以说根本退不出去。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句话并非单单只指个人,黑社会帮派也是如此,**永远伴随着杀戮和血腥,人与人之间,帮派与帮派之间,恩恩怨怨如蜘蛛网一般牵扯纠缠,不是简单一句“我不想玩了”别人就真的把恩怨放过去。
老帮主柳四海试过全身而退,可总有事情找上门来。
柳四海也不是吃素的,于是干脆一横心,你们不让老子退,老子就干脆不退,白道要走,**我也不放,反正是你们害我失去一个做好人的机会,以后谁敢找我娱乐公司的麻烦,老子就砍死他!
于是红虎娱乐就成了现在这样,黑不黑,白不白,明里都是正经生意,可暗里保护这些正经生意的,还是一群群的打手,当然,打手们现在有个比较正经的名字,“保安”。
位于繁华市中心的红虎娱乐城顶楼,红虎公司总部的会议室内一片乌烟瘴气。
外人眼中的会议室,在红虎公司内部的人看来,其实就是黑社会的堂口。
柳四海现在年纪老了,病了,早已逐步退出了公司的领导层,主持红虎公司日常运营工作的,是他的独生女儿柳眉。
柳眉一身红如烈火的风衣,一头顺滑利落的短,眉如利剑,眼若寒星,正盯着面前瑟瑟抖的一名中年西装男。
会议室里烟雾缭绕,柳眉嫌恶的皱了皱眉,猛地一拍桌子,娇叱道:“都给老娘把烟熄了!以后谁再敢在会议室里吸烟,老娘亲手剁了他!”
众人吓得一激灵,忙不迭赶紧将烟头伸进烟灰缸里拧啊拧……
抬起头,柳眉盯着站在面前的中年人,眼中寒意森森。
“刘诚,你也算是跟着我家老头子多年的老人了,我家老头子看重你,把淮海路的kTV交给你打理,拍拍自己的良心,老头子对你怎样?我柳家亏待你了吗?”
刘诚听出柳眉话里的阴沉之意,身体抖得越厉害。
“大……大小姐,我,我……”
柳眉非常和煦的嫣然一笑:“可能你的理解能力有问题,老头子把kTV交给你打理,听清楚,是‘打理’,不是把它送给你,这家kTV的所有权还是我柳家的,刘诚,你昨天交给我的帐簿,小女子才疏学浅,真有些看不懂,不如请你指教一下,如何?”
刘诚脸色白,浑身冷汗潸潸:“大小姐……我,我错了。”
柳眉依然巧笑倩兮,拍了拍面前的一本厚厚帐簿,悠悠道:“三百多万的营业资金啊……我在帐簿里找了整整一晚上,却还是找不着,熬夜熬得我眼圈都黑了,刘诚,不如请你来告诉我,这三百多万上哪儿去了?”
轻轻淡淡的语气,可听在刘诚耳里却不啻阎王的催命帖,刘诚再也受不住压力,扑通一声跪了下来,颤声道:“大小姐,我错了!求你看在我跟随老帮主多年辛苦的份上,饶我一命,我……我再也不敢了!”
柳眉幽幽叹气:“都什么年代了,还老帮主老帮主的,你连这点观念都没改过来,我怎么放心让你办事?叫声董事长会死啊?”
“是是,我错了,求大小姐饶了我这一回,我跟了老……董事长多年,这次只是一时犯了糊涂……”
柳眉摇头,笑容已渐渐变冷:“公司有公司的规章,法理大如天,今天为你破了例,以后谁还服我?刘诚,你让我为难了。”
“大小姐……”
轻轻一挥手,柳眉淡然的语气中透着几分血腥暴戾之气。
“把他带下去,贪墨公款,按规矩,剁他一只手,三百万我不追究了,就当刘诚这些年给老头子卖命的报酬,我这样处置,你们服不服?”
会议室里,原来的帮会元老们一齐点头:“大小姐处事恩威并济,大善。”
于是刘诚惨叫着被拖了出去。
柳眉表情不变,一句话决断别人的生死对她来说,似乎只是一件非常微不足道的小事。
无意识的敲了敲桌面,柳眉一双英挺的秀眉蹙起,喃喃道:“今天公安局来了人,在咱们公司抓了中山路kTV的保安主管王栈,说他杀了人,这是怎么回事?有人知道吗?”
淡淡的杀气顿时萦绕会议室周围,众人神情一凛,默然无声。
柳眉声音渐渐变冷:“我们跟宁海官面上的人相处都还不错,大家活着都是为了一张面子,公安局为什么连招呼都不打就直接来我们公司抓人?他们办事未免太不讲究了。”
一个经理模样的人站起来,小心翼翼道:“王栈做事还算比较本分,不过那天喝了酒犯了糊涂,听公安局的熟人说,这回破了案子的人,不是他们公安局的,是一个被抓进去的小混混无意间点破的……”
柳眉眼中冷光一闪:“小混混帮警察破案?这是哪路人物?陈叔,你叫下面的兄弟查一查,杀人偿命是国法,王栈就不必捞他了,但这个小混混……哼!王栈是咱们红虎的人,若叫别人点了水,而咱们却不闻不问,以后下面的兄弟怎么服咱们?”
“是,大小姐,我马上去查。”
******************************************************
ps:两更,5ooo多字。。。求收藏,求推荐。。。
目前新书榜排到第7名,各位再帮帮忙,多投些推荐票,把我顶到前5名怎样?拜托各位了!
第12章 银行劫案(上)
叶欢浑然不知自己正被黑社会调查,仍旧怡然自得的过着每一天。
生活就是这样,有悲有喜,有愁有乐,叶欢的生活很平凡,他和所有人一样,每天为生活奔波,如浮萍般随波逐流,看见漂亮女人会轻佻的吹吹口哨,听到黄色笑话也会出非常低级的笑声。
不论处在什么阶层,快乐是最重要的,能笑的时候,还是笑一笑吧,为自己活着,就不要太亏待自己。
第二天上午,叶欢叼着五块钱的软白沙,将南乔木交给他的三万多块钱随便用报纸一裹,施施然出了门。
南乔木吩咐他去银行给老院长划钱,叶欢不敢不听。
南乔木有她厉害的地方,这女人一不打你,二不骂你,可一旦你做错了事,从她那张诱人的小嘴里吐出来的尖酸词儿能让一个对生活充满信心和希望
的大老爷们儿顷刻间从摩天大楼跳下去。
这是个让男人绝望的女人,叶欢是个识时务的男人,好男不跟女斗的道理他五岁的时候就刻骨铭心了。
巷口买了两根油条,搭配一杯豆浆,这就是叶欢的早餐,非常的普通。
油条有点坑爹,一根一块钱,叶欢想不通,这年头物价怎么涨成这样了?据说是因为美国打伊拉克打得全世界经济萎靡不振,不过……两个国家抢石油,油条为什么涨价?
这实在是个很深奥的经济问题,南乔木或许懂,叶欢却很迷茫。
幸好,房东王老头儿很厚道,按摩小姐都涨成8o块钱一个钟点了,王老头儿的房租一直是5oo块,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王老头儿的房租比美元还坚挺,任凭狂风巨浪,房租纹丝不动,叶欢感到很欣慰,这辈子能碰上这么个厚道的房东,实在是自己那不知尚在何处的祖坟冒了青烟,——不能说“冒”,简直是喷……
三下五除二吞掉油条和豆浆以后,叶欢已经站在银行门口。
在叶欢的记忆里,银行其实与他没多大关系,既没有大富大贵的老爸老妈给他银行卡,也没有哪个公司老板通过银行给他划工资,从小到大,叶欢进银行的次数少得可怜,其中一次还是尿急进来借厕所,结果银行里面什么都有,就是没厕所,叶欢对银行很失望,他觉得这个单位太没用,连公共厕所都不如。
当然,这只是叶欢个人的想法,有点偏激。事实上,银行的作用比公共厕所还是强很多的,至少公共厕所里没有年轻貌美的柜台小姐对你笑得璀璨如夏花。
今天的叶欢走进银行时颇有底气。
无论什么人怀里裹了三万多块钱进银行,腰都会挺得很直的,金钱这种东西很奇怪,它有一种奇怪的魔力,卑微的人有了它,身体里便仿佛注入了一股万夫莫当的底气和信心,心术不正的人得到它,却被它诱入万丈深渊。
叶欢现在的腰挺得很直,像一根坚挺屹然的标枪。
正准备跨入银行玻璃推门的时候,叶欢耳边传来隐约的低语,声音很低,低得几不可闻,叶欢听得模模糊糊。
“老大……动手……只有五颗子弹……”
“五颗……足够……”
叶欢不由回头看了一眼,却见三个穿着很普通,戴着棒球帽的家伙鬼鬼祟祟聚在银行门外拐角处,三人窃窃低语,不时抬头看着银行的大门。
叶欢没太在意,抬脚便走进了银行。
银行里面拿号排队的人很多,叶欢瞧了瞧自己手上的号,排在他前面的有3o多个人,轮到自己起码得两个小时。
叶欢不是那种安安分分坐在椅子上等待叫号的人。
于是他开始跟银行基金柜台的理财小姐寒暄起来,一个又一个或荤或素的笑话过后,理财小姐已然笑得花枝乱颤,叶欢虽然是个穷光蛋,可他长得确实有点帅,这也是赢得姑娘好感的最大原因,半个小时以后,叶欢已经顺利要到了理财小姐的手机号码,从姑娘那闪闪亮略带几分羞涩的表情可以看得出来,只要叶欢今晚愿意请她吃顿饭,人家……随便他怎样啦。
这么容易上钩的女人,叶欢泡起来也觉得有点意兴阑珊了,男人就是这么贱,太容易到手的东西,他总是不会珍惜,包括女人。
于是叶欢突然正经起来,板着脸道:“这位小姐,现在是上班时间,这个时候你不太适合被人泡吧?”
小姐娇笑连连:“你想泡我?”
叶欢摇头,俊脸忽然升起两团红云:“……今天不能泡你,今天不方便。”
“为什么不方便?”
叶欢无限羞涩:“人家……那个,小姨妈来了啦……”
“…………”
叶欢一边心不在焉的和理财小姐打情骂俏,一边抬头等着自己被叫号。
变故生得很突然。
只听“砰”的一声枪响,银行大厅里所有人都楞了一下,接着一道粗犷凶恶的男声大喝道:“双手抱头蹲下!都给我老实点儿!钱是国家的,命是自己的,别跟自己的命过不去!”
叶欢呆呆看着三名男子将大大的旅行包扔进了银行柜台,用枪指着瑟瑟抖的银行柜台小姐,示意她装钱,叶欢嘴唇抖了两下,欲哭无泪。
老子这几天走的是他妈什么霉运呐!
***********************************************************
高胜男急匆匆赶到银行门口时,银行已被刑警和特警中队围住了,外围部分甚至还调来了武警部队的狙击手,分布在几个制高点的狙击位置上。
高胜男很轻易就在人群里现了赵大峰的身影,赵大峰满头大汗,正拿着步话机呼叫谈判专家。
凭着轻灵苗条的身材,高胜男很容易就挤到赵大峰的身边,擦着香汗道:“赵叔……赵局,让我带队强攻进去吧。”
赵大峰瞪了她一眼:“别胡闹!情况这么紧急,你跑出来瞎添什么乱,给我一边待着去!”
高胜男吃了瘪,嘟着小嘴悻悻的站远了几步,却不离开,愤愤的盯着赵大峰的背影。
赵大峰身边,局里几位领导都到了,正紧张的分析着银行内的局势。
“监控电视里能看清匪徒的分布位置吗?”
“赵局,银行内的监控已被匪徒开枪打坏了三个,三个匪徒很专业,打坏了监控后,把人质集中在监控的死角,他们三个也在死角范围里,根本看不到他们。”
赵大峰语气有些阴沉了:“狙击手呢?能锁定他们的位置吗?”
“刚才四个观察手都报告了,匪徒把银行百页窗帘拉了下来,狙击手根本找不到目标。”
“妈的!这三个家伙不是警察退役就是军人退役,普通的匪徒没这么专业!”赵大峰恨恨骂了句粗话。
“赵局,现在的办法,只能先给银行断电,然后由谈判专家跟他们谈,寻找机会组织人手强攻进去了,里面少说也有五六十个人质,情况很危急啊!”
**********************************************************
银行里面,五个大旅行包已经塞满了钱,三个匪徒戴着面罩,只露出两只眼睛,眼中的凶光令人颤栗。
叶欢呆呆的看着他们不停的往包里塞钱,不知怎的,心里竟然升起几分羡慕。
高风险伴随着高收益,这话果然有道理,抢银行确实比碰瓷来钱快多了。
真想加入他们啊……
叶欢叹了口气,自己真是穷疯了。
不远处,一名匪徒正用枪指着人质,大吼道:“蹲好!都蹲好!谁敢冒头,老子的枪子儿可没长眼睛!……妈的!那个婆娘,给老子蹲得规矩点儿!别把腿岔得那么大,老子是劫财,不是劫色!”
扭头一扫,却见叶欢双手抱着头,脑袋抵着地面,姿势非常的标准,一副逆来顺受的模样。
匪徒咧嘴乐了,这家伙天生当人质的料啊……
“看见没?都像他这么蹲着!这才叫标准!”
叶欢仿佛得了表扬似的,抬头朝匪徒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容,笑容里的谄媚味道非常露骨。
谁知叶欢这一抬头就坏了,怀里裹着3万多块现金的报纸露出了边角。
匪徒一楞,用枪指着叶欢:“别动!怀里藏着什么,拿出来!”
说着匪徒上前,把裹着现金的报纸掏了出来,展开一看,匪徒高兴坏了:“哟,这么多钱,我就不客气,笑纳了啊……”
叶欢脸色当即一变。
你抢国家的钱我管不着,命是自己的,可你抢我的钱就不对了,这是弟弟妹妹们买空调的钱呐,你抢了我找谁哭去?
心念电转,叶欢突然往前一扑,抱住了匪徒的大腿,然后……痛哭流涕,鬼哭狼嚎。
“不要啊!你们还有没有人性啊!这是给我爸治病的钱,我爸一把年纪去**,得了爱滋病,躺在床上等死啊,这钱是给他救命的,慈悲,还给我吧……”
杀猪般的嚎叫声在银行大厅内悠悠回荡……
**********************************************************
ps:晚上还有一更,不过可能很晚了。。。
求收藏,求推荐。。。目前本书都市类新书榜第7,离前5的差距只有一点点,各位帮帮忙,帮我冲一冲,差距真的很小,也许你手中的一张推荐票就能改变名次。。
拜托了!
第13章 银行劫案(下)
银行大厅里,叶欢嚎啕大哭引得匪徒和人质们很无语的瞧着他。
这家伙哭得倒是挺真,可他的借口怎么听怎么假,里面甚至有几分诅咒的味道。
由此大家产生了好奇,这家伙的老爸跟他多大仇呀?连爱滋病都出来了,怎么也得算是不共戴天吧?
大家的想法还真没错,叶欢确实有诅咒自己老爸的意思,一个从小被亲生父母丢弃的孤儿,你不能指望他对父母怀着什么热爱孝敬之心,叶欢心里其实对父母恨意滔天,诅咒老爸得爱滋病实在已经算是很客气的说法了。
匪徒被叶欢抱住大腿,不由又惊又怒,乌黑的枪口抵住叶欢的额头,杀意森森道:“松手,不然老子崩了你!”
叶欢立马松手。
匪徒跟警察不一样,当匪徒说崩了你,最好把他的话当真,这帮亡命之徒真会这么干,连银行都敢抢了,还有什么事他们不敢做?
三万多块钱被匪徒拿走了,叶欢看着裹着现金的报纸,心里空落落的,福利院里弟弟妹妹们晚上裹着被子,蜷缩着小身子瑟瑟抖的情景浮现在脑海中,他的心仿佛被针刺了一下,很疼。
叶欢咬了咬牙,眼中赫然冒出疯狂的怒火。
忍是种美德,可有的事情能忍,有的事情却万万忍不得,这世上总有一些人,为了一些事舍生忘死,慷慨赴悲歌,眼前这件事就是。
万幸,叶欢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这许多年,人虽然变得油滑市侩,但他身上那点血性却没丢掉。
有血性才是男人。
拼了!
老子反正烂命一条,天不收,地不养,死就死了,命可以丢,钱不能丢!
沉默中,莫大的勇气在叶欢胸腔蔓延,翻滚……
死死盯着三个匪徒的举动,叶欢脑中飞转动起来。
突然,脑中似乎一道灵光闪过,他依稀记起刚进银行门口时的两句对话。
“只有五颗子弹……”
“五颗足够……”
叶欢顿时感到一阵惊喜。
五颗子弹,匪徒进来的时候朝天放了一枪,又连开三枪打坏了大厅里三个监控器,也就是说,他们三个人现在只剩一颗子弹了。
除了匪徒他们自己,现在里面的人质和外面的警察都不知道匪徒的底细,只有叶欢知道,这群看似凶恶的匪徒,其实只是在唱空城计。
妈的!一颗子弹你给老子人五人六的!
叶欢眼中凶光大盛,浑身上下透着一股不要命的混蛋劲儿。
三个匪徒浑然不知他们正在被叶欢算计,匪徒的老大站在离叶欢不远的地方,拿着银行里的固定电话正跟警方谈条件。
叶欢就这么静静的盯着他。
匪徒开的条件很过分,老大朝着话筒大喷口水:“第一,你们都给老子散开!退后五百米,对面房顶上那几个怂包狙击手给老子撤了!别以为老子不知道。”
“第二,十分钟内给老子安排一辆车,油要加满,老子会带人质上车,敢玩花样老子就杀了他们!”
“第三……”
匪徒老大正提第三条,这时老大身旁一个意想不到的声音传来,声音透着一股可怜兮兮的意味。
“……第三,你们警察赶紧给各位好汉送点子弹来……”
银行大厅内一片死寂……
匪徒老大睁大眼睛盯着叶欢,目光呆滞,像条死鱼……
底牌被叶欢一句话掀得干干净净,如同大姑娘唯一遮羞的底裤被流氓粗鲁的扒下,三个匪徒顿时完全没了遮拦。
叶欢一脸小心翼翼的笑,眼睛却死死盯着匪徒老大手里的枪,他在赌,赌最后一颗子弹肯定在他的枪里。
嘴上却没停,笑得谄媚之极,如同盛开的菊花:“我这人急公好义,所谓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一时孟浪,帮各位老大提了点小要求……”
三名匪徒沉默……
沉默中,杀机顿现。
匪徒老大突然狞笑一声,二话不说,举起手枪便指住了叶欢,手指紧紧扣住了扳机。
叶欢一直在等他这个动作,见状身子一矮,接着就地一个懒驴打滚,出其不意的竟滚到另一名匪徒脚下,趁匪徒没回过神,叶欢忽然站起身,拉住另一名匪徒往身前一挡……
砰!
枪声响,挡在叶欢面前的匪徒被老大一枪正中胸口。
叶欢终于笑了。
最后一颗子弹打出,叶欢的生存机会大了很多。
匪徒老大见同伙丧命自己枪下,顿时如遭雷殛,整个人呆住了。他实在没想到,一个看似无害无威胁的小混混竟然有如此灵敏的动作。
情势稍纵即逝,叶欢毫不迟疑,双手抱起银行柜台窗口外的一个铁皮垃圾筒,狠狠朝活着的第三个匪徒砸下……
***********************************************************
银行外,赵大峰和几位公安局领导一头雾水的看着手中的电话。
“……给各位好汉送点子弹来?”
这……这他妈怎么回事?耍我们呢吧?
站在不远处的高胜男也听到了电话免提里的这句话,高胜男蹙眉不已。
这说话的声音……好熟悉。
回忆几秒钟,一张长得很混蛋很欠揍的笑脸在她脑海中浮现。
“叶欢!是他!”
高胜男迅做出了判断,几步走到赵大峰身边,急声道:“赵叔,刚才说话的这人不是匪徒,是人质!他说的话可信。”
“人质?你认识?”
“就是前天晚上咱们抓的那个碰瓷的家伙。”
赵大峰陷入了沉思。
按人质话里的意思,匪徒应该是没子弹了,这是人质给警察递消息呢,可信吗?这可关系五六十条人命呀。
忽然,银行大厅里传来砰的一声枪响,外面的警察尽皆悚然变色。
赵大峰眼皮一跳。
不能再犹豫了!
“马上强攻!”赵大峰断然下了命令。
三队穿着避弹衣的特警手持冲锋枪,一梭子打碎了银行的玻璃大门,众人蜂拥而入。
高胜男趁赵大峰没留意,也跟着冲了进去。
众警察冲到银行大厅,一幕诡异的情景赫然映入他们眼帘。
只见一名匪徒浑身是血,早已没了呼吸,另一名匪徒则头破血流,躺在地上昏迷不醒。
大厅正中,一个年轻男子骑在一个匪徒身上,死死的掐着匪徒的脖子不停的摇晃,两眼通红,力竭声嘶的大吼:“钱!还我钱!把钱交出来!交出来!”
匪徒被掐得两眼直翻白,手脚不停的挣扎乱划,眼见出气多,进气少,见警察冲进来,匪徒喜出望外,犹如见到亲人般,使劲从喉咙里憋出一句话。
“警……察,报案!我……报案!有人行凶……”
冲进来的警察目瞪口呆,全部楞住了。
一名带队的警司挠头半晌,这才迟疑道:“妈的!这他妈到底谁抢谁啊?”
第14章 卑微与伟大
当警察冲入银行大厅后,整个大厅的局势已被警察控制。
其实这会儿也没什么好控制的了,总共三个匪徒,一个死亡,一个昏迷,还有一个被叶欢死死掐着脖子,估计也快被叶欢掐死了……
几十名人质获救,一个个喜极而泣,生死玄关转了一圈回来,不管认识还是不认识,纷纷互相拥抱痛哭,平淡无奇的人生里,至少他们多了一件不平凡的经历,死里逃生后的庆幸,终于使得他们情绪失控,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浮起相同的想法,——活着,真好。
人性里面,善良还是占主要,庆幸自己死里逃生的同时,所有人质都将眼神投向那位扭转局势,挽救了他们性命的无名英雄。
若不是他以一人之力扭转危局,现今他们的境况如何,实在是一件不敢想象的事。
无名英雄现在很忙。
他忙着掐匪徒的脖子。
叶欢现在整个人已经陷入一种疯狂的情绪里面,毫无理智,毫无原由,他的两眼通红,对身边的一切已浑无知觉,眼中只有一个可恶该杀的匪徒,一个声音在脑海中反复嘶吼:“杀了他!杀了他!他抢走了弟弟妹妹们的钱,他该死!”
铁箍般的双手下,匪徒已经口吐白沫儿,眼看真会被他活活掐死了。
周围的警察慌了,这已经严重出了自卫范围,如果这匪徒在他们眼皮子底下被掐死,不但叶欢要坐牢,连他们这些警察也免不了受处分。
于是这些警察一涌而上,纷纷拉扯着叶欢的胳膊,大腿,有的甚至扼住了他的脖子,把他死命的往后拉。
可叶欢不知哪来的力气,不管警察们怎么拉扯踢打,他仍旧死死掐着匪徒的脖子,死也不肯松手,一股森然骇人的杀气,从他那瘦弱的身体里散出来,拉到最后,连警察都不由相顾骇然。
高胜男走进银行大厅时,看到的就是这副景象。
一群警察死力的拉着叶欢,而叶欢,一双铁手死死掐在匪徒脖子上,涨红着双眼,如受伤的野兽般嘶吼:“钱!你还我钱!弟弟妹妹们的钱——”
高胜男心中猛然一抽,左右环顾,遗落在大厅角落处,装满了钞票的旅行包里,一包用报纸裹住的钞票赫然在目。
高胜男急步上前,拿起那包钞票,将它伸到叶欢面前,柔声道:“钱在这里,在这里!一分都没少,这是弟弟妹妹们的钱……”
柔软入骨的声音仿佛有一种驱散戾气的魔力,当叶欢看到眼前这包凝聚着对弟弟妹妹们关怀疼惜的钞票时,双手顿时慢慢松开……
仿佛经历了一场长途旅行似的,大汗淋漓的叶欢长长舒了一口气,将那包钞票抓住,搂进怀里,用力搂紧,如同搂住此生唯一的希望
,嘴角露出几许淡淡的笑容,垂头一言不。
弟弟妹妹们的钱没丢……
这是力尽虚脱的叶欢此刻脑海里唯一的念头。
平凡,卑微,却伟大。
高胜男定定瞧着叶欢无力垂头的样子,可双手却死死抱着那包钞票,仿佛那是他毕生最珍贵的东西,死也不肯松手。
不知怎的,高胜男眼中忽然流下两行泪,一股心酸苦涩的滋味在心底悄然蔓延。
这些钱……是他用命拼回来的。
这个混混……真的只是混混吗?
出身显赫的高胜男,此刻对这个比烂草还贱的草根萌生了一种敬意,她忽然觉得,这一刻,也许世上所有人在这个低贱草根的面前,都显得那么的渺小……
恢复了些许体力的叶欢这时也渐渐清醒了,见高胜男俏目含泪,不由咧开嘴笑道:“好好的你哭什么?”
高胜男也笑,笑中带泪:“你这死要钱的德性一点儿也没改……”
“呵呵,穷怕了……”叶欢又恢复了吊儿郎当的模样。
**********************************************************
警察清理现场,叫来了救护车,将受伤的匪徒和几个受了轻伤的人质送往医院救治。
当高胜男招呼叶欢上救护车时,叶欢死活不肯去。他只是挨了匪徒几下拳脚,伤势并不重,高胜男好说歹说,叶欢死搂着钱就是不动,一脸执拗的摇头。
高胜男无奈的叹气:“去医院检查一下没有坏处,伤势重不重不是你说了算,得医生说了算,你怎么就不肯去呢?”
叶欢很坚定的摇头:“傻子才去医院呢,伸着脖子让医生宰,你知不知道这年头进医院治个小感冒都得几百上千块?”
高胜男哭笑不得:“原来你是为了这个……唉,这回不一样,你进医院不用出钱,公安局帮你给,顺便请法医给你验个伤,以作为将来给匪徒量刑的证据,都是免费,免费!”
“免费”俩字如同一股清泉注入叶欢的身体里,叶欢两眼一亮,整个人都活了。
“真的免费?不忽悠我?”叶欢小心翼翼道。
“免费不忽悠!”高胜男觉得心里又开始酝酿一股莫名的怒火。
叶欢笑了,笑得很甜,眼珠子转了转,接着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一阵狂风呼啸而过,人已经跑到救护车前大呼小叫了。
“还有位置没?还有位置没?往边上挪挪,我还没上呢……挪远点儿!老子是英雄,英雄得有英雄的待遇……”
高胜男两眼喷火,贝齿咬得嘎嘣嘎嘣响,这个贱人,真想一把掐死他……
几辆救护车载着受伤的匪徒和人质到了医院,一众医生护士赶忙将叶欢等人接了出来。
已证实死亡了的匪徒直接送往法医处,两名受伤的匪徒则被严密看押的特警们单独送往病房,而叶欢和人质们便在警察和医生的安排下进行各种检查。
宁海市出了银行劫案,这么大的案子,记者们自然闻风而动,疯狂向医院涌来,当记者们听人质七嘴八舌说有位无名英雄以一己之力独挽狂澜,勇斗三名匪徒,并终使匪徒伏法,嗅觉灵敏的记者们兴奋了,多好的新闻题材呀,多么激奋人心,带动社会风气的光荣事迹呀……
无名英雄怎么能让他无名呢?一定要宣传!要让他出名,少说也得来个朝廷认证的关中大侠吧……
记者们越疯狂,满医院到处找叶欢。
叶欢浑然不知自己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成了英雄,他还乐颠颠儿的拿着医生开的单子在医院里瞎跑乱窜,四处做检查。
公安局帮他买单,不查白不查,这点小小的便宜一定要占。
高胜男跟着警车随后到了医院,银行劫案这件事完美解决,没有人质死亡,对指挥行动的赵大峰来说,无疑是件喜事,一个三等功是跑不了,高胜男也为赵叔高兴,同时心里又隐隐对叶欢有点在意,不由自主便跟着来了医院。
刚进医院大厅,一名穿着白褂的医生满头大汗的找了过来。
“警察同志,你们送来的群众都检查过了,没什么大事,不过其中一位先生可有点过分,你们能不能管管?”
高胜男心中顿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拧着眉问道:“怎么回事?哪位先生?”
“一位名叫叶欢的先生,你们送群众来医院是检查伤势的,这个叶欢可好,撒着欢的满医院瞎跑,非要做个全面的身体检查,说什么最近烟抽得有点凶,要看看肺部有没有毛病,又说酒喝得有点多,要查查有没有酒精肝,又说最近屁眼儿痒痒,老不得劲儿,要检查有没有痔疮,这些倒也罢了,咱们能配合的尽量配合,可最后他说……他说……”
“他说什么?”高胜男声音有些颤抖,被气的。
医生谈了口气,苦笑道:“最后他说他包皮过长,要割包皮……我们好话歹话说尽,他就是不听,这会儿赖在手术室门口不肯走,说今儿不割他包皮他就死在咱们医院了……警察同志,你说这……”
高胜男气得浑身颤抖不已,沉默半晌,冷冷道:“叫保安,把他扔出去。”
*********************************************************
ps:晚上还有一更,那啥,还是那句老话,可能有点晚,应该不会过12点,如果过了,也算今天的更新,不算明天的。
感谢大家抬举,本书已是都市类新书榜第三了。。。成绩不错,希望
大家帮我保持下去,别被人爆了菊花。。。收藏,推荐,猛烈地砸过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