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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异界全文阅读

作者:乱世虾仁     生活在异界txt下载     生活在异界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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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公元2136年。当人们还在为每一天忙忙碌碌时,一颗冲向地球的小行星同时进入了各国天文台的天文望远镜里。这颗和以往冲向地球的小行星不同的是,它的体积约有月球的二分之一大小。

    人类尝试了所有方法,但最后依旧无奈的看着它坠入了太平洋的中心。冲击波,飓风,海啸,接着是地壳剧烈运动,火山爆发,从地心喷发出来岩浆覆盖了整个大陆。人类文明不复存在,生命灭绝。

    20亿年过去了,生命经过从新进化,各个大陆上新的文明诞生了……

国王和皇帝,王国和帝国的区别

    看小说,电影或电视时发现大家在王国和帝国,国王和皇帝称呼上经常混淆不清。比如现在还有人称呼英国为大英帝国,称英女王为英女皇。小虾这里大概解释一下自己对这几个词的理解。

    我们先了解一下西方也就是欧洲对国王和皇帝的区别。在欧洲国王和皇帝是没有从属关系的。国王是封建制度的最高顶点,也就是最高级的封君。所以国王这个词中的含义是土地的最终拥有者,如果称呼你为国王也就是说王国的土地是为你说有,你可以再把土地封分给封臣。而皇帝这个词是从恺撒演变而来,主要是指军队的最高长官,也就相当于全军总司令。所以一个很简单的理解方式是,虽然两者都是国家的元首,然而国王是土地的拥有者,但不一定全国的军队都为他所有,皇帝是全国军队的所有者,但国家的土地并不都是他的,比如拿破仑,在法国他并没有可被继承下去的土地。(这大概也是为什么在法国革命气息那么浓烈的时期,拿破仑登基为帝却没有遭到太大反对的原因。欧洲人和中国人对皇帝的理解不同而已。)

    下面我想谈一谈,欧洲帝国和王国的演变,从而让大家了解到为什么有的国家被称为王国,有的却被称为帝国。前文说到皇帝这个词是从恺撒而来,所以在欧洲人心中的皇帝只有一个就是罗马皇帝。整个世界(他们认为)只有一座皇冕就是罗马皇帝的皇冕。但罗马帝国分裂了,所以皇冕也就有了两个,一个在东罗马帝国。另一个在西罗马帝国。我们先说东罗马帝国的皇冕,它被拜占庭帝国继承了。这也是为什么在欧洲一片王国的时候,只有拜占庭被称为帝国。拜占庭帝国后来灭亡了,但正巧莫斯科大公娶了最后一任拜占庭皇帝的女儿为妻,皇冕就这样到了莫斯科大公国,所以大公国成了俄罗斯帝国,他们的大公成了沙皇(发音凯撒),所以俄罗斯人一直认为自己是罗马帝国的继承人。

    相对于东边来说,西边皇冕的去向就比较复杂了。西罗马灭亡后出现了许多王国,直到法兰克王国强大之前,那时的西欧是没有皇帝的。最后被罗马教皇授予皇冕的人是查里曼,所以人称查里曼大帝,王国也被改为了法兰克帝国。之后皇冕到了东法兰克,也就是后来的神圣罗马帝国。一直到拿破仑灭掉了神圣罗马帝国之前欧洲只有两个帝国,两个皇帝。拿破仑因为灭掉了神圣罗马帝国,认为皇冕已到了法国人手中,所以强迫教皇加冕自己为法兰西皇帝。而在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因为几百年来一直是神圣罗马皇帝,认为自己依旧保有皇冕,和哈布斯堡家族关系很好的罗马教廷也没有否认这一点。所以这一时期的欧洲有了法兰西帝国,奥地利帝国和俄罗斯帝国三个帝国,也就有了三个皇帝。再说说英国,它是怎么拥有皇冕的呢?其实它的皇冕并不是欧洲的。1876年当印度莫卧儿帝国的最后一位皇帝把自己的皇位禅让给了维多利亚女王开始,英国才开始称呼自己的女王为女皇,王室被称为皇室,王国也就改成了大英帝国。因为这是一个异教区的皇冕所以罗马教廷也管不了他们。但这个皇冕在1947年就被取消了,因为这一年印度独立了。所以现在是英国女王,而不是英国女皇。

    相对于欧洲,亚洲的皇帝就简单了许多,完全以实力说话。皇帝即使军队的领袖又是全国土地的所有者。

    以上是小虾以前看到的一些资料加上自己的分析总结而成,如有差错敬请指正。

我是南京人,却从不看《南京》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有人批评,《南京》这部电影在南京并没有多少人去观看。我在这里要说的是我是一个南京人却不会去看《南京》。

    无法完全的说出南京人对于七十年前的那场大屠杀的感情,我只想说一说自己一个80年后的南京人心中的大屠杀。

    不知从什么时候,南京大屠杀这个词就进入了脑海。从小学开始几乎每年学校都会组织去参观大屠杀纪念馆,我每次去之前和回来后都会做恶梦。上千张屠杀的照片,一段段影视资料和堆满在黄沙上的遗骸对那时幼小的我是一次次恐怖的经历。而南京大屠杀就这样在我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我并不算是幸存者的家属,唯一是老南京人的外婆在日本人进城前就和太公一家躲到了乡下。但高中第一年夏天我有幸见到了几个大屠杀的幸存者。那年全市举行了一次寻访大屠杀幸存者,收集大屠杀证据的夏令营,我有幸参加了这次活动,和另一位同学在居委会的帮助下走访拉萨路附近当时75岁左右的老人。我不想多说什么,只是写下了两句依然记忆犹新的话“当时,我躲在地板的夹缝中,亲眼目睹了母亲和姐姐被日本人奸杀了,那时我的姐姐只有十三岁。”“我躲家里看到不少年轻人被绳子拴着从门口走过,里面还有不少国民党的大兵,是那么年轻英俊的小伙子呀!之后清凉山的天空被映红了,第二天大人们去查看回来后说人都已经被烧成了炭。”

    看着一段段的纪录,一张张的存档照片和录音证据,再回想起那些幸存者如普通人般的安详的晚年,一种复杂的心情出现在心头。

    也许是见到的听到的太多了吧,或者害怕噩梦再次袭来,从此我在上网时从不点开大屠杀的照片,从不阅读大屠杀的资料。我一直认为把南京大屠杀成天挂在嘴边的人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南京人,因为那已成为心中最深处的痛。每次提到大屠杀我都会自然而然的想起那些过着儿孙满堂幸福晚年的幸存者们。

    《南京》我一次也没看过,也不想去看。因为那段历史早已成为生活中的一部分了。

    乱世虾仁

    2007年12月14日凌晨2点

    PS:乱七八糟的写了那么多,最初的原因是有网友指责《南京》在南京上映时的票房不佳,甚至有人大骂南京人都是杂种。小虾很气愤也很无奈,《南京》在南京放映本就是一个象征意义,并不是为了追求票房的。南京现在的年轻人谁没有去过大屠杀纪念馆,知道的事情比电影上都详细,何必再花钱去看电影呢?

朋友为小虾建的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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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点饿狼传说

    村夫走卒,一位大学中文讲师,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禽兽教师。最先,他的目标还只是校园里年轻美好的大学女生。可是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这只饿狼流窜到了起点,他又把目标锁定在了那些很有才华却郁郁不得志的女写手的身上,犯下的罪行罄竹难书啊。比如一位叫做琉璃狐的女写手,因为正巧是他们学校的学生,那个惨啊……,经常能听见这位写手凄惨的叫声“甚涩(先生)亚美得,亚美得……”。还有一位叫做百炼的写手(光速铁匠的作者),还有张小花写手(史上第一混乱的作者)等等。

    小虾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大无畏精神结识了这位起点饿狼。一边循循善诱的劝说他,一边解救那些不幸掉入魔掌的女写手脱离苦海,比如莫知采薇(三千绘界的作者)。

    也许小虾的功力尚浅,这位大学教中文的禽兽教师变本加厉,竟然开始在起点发文了,在女学生,女写手之后,他再次把魔爪伸向了女读者。

    小虾恳请大家前去点击他,推荐他,使他的恶名让更多的人知晓,以防有人不慎掉入狼口。

    下面是狼穴地址:再造之科技帝国书号:173896

    :再造之科技帝国

小虾右臂肘关节骨折,一段时间无法更新了

    星期六清早下夜班回去的路上,小虾莫名其妙的从自行车上摔了下来,右胳膊动不了了。正巧一个医大大五的女生路过,好心的把我送去了她们学校的附属医院。

    x光照片出来后,被确诊为肘关节骨折。因为小虾一直没有更新缴纳国民健康保险,所以手术费变成了天文数字。最后只好回国手术,一下把回去的时间提前了好几个月,没准备好的小虾这几天忍着剧痛,一条胳膊的收拾房子,打行李。现在变成内出血了。

    明天下午三点就要彻底和这个住了四年、让我不断碰到倒霉事的国家说再见了,此时的心情异常的复杂。

    可能有一段时间无法更新了,但不会太久,毕竟还有一条左胳膊是好的,加上在家养病,应该比以前能更新快得多。

    这本小说是不会太监的,因为它是小虾爱好和梦想的交集,小虾是不会放弃它的。

    在这里要向一直支持小虾的读者表示感谢,并说声对不起。

    很快小虾就会回来的。(小虾左手版)

    (如果回去找不到喜欢的工作,是不是考虑做个职业的写手?小虾忍痛yy中)

楔子

    “狼”

    王宣辰把这声低呼咽进肚子。在离他不到十米的草丛中两道幽兰的光芒直直的瞪着他,在头灯的灯光下这只灰狼的身形越发清晰。他不禁抱怨起来,真不该在两只下司猎狗一死一伤的时候一个人上山夜猎,老这么一惊一咋的太伤心脏了。

    迅速的端起握在手中的双立猎枪,手指也扣上鹿弹的扳机。然而就在击发的一瞬间,他不经意的看见狼腹下熟睡的两只小狼。叹了口气,王宣辰松开了扳机。母狼紧张的盯着他,口中不时发出呼呼的呼气声。平端着猎枪,他一步一步的缓缓后退,绕过一片灌木丛,消失在母狼的视线里。

    夜晚的树林漆黑一片,树叶的沙沙声更显得这里的幽静。这是浙皖山区的一角,也是王宣辰的猎场。他并不是一个土生土长的猎人,大学毕业后在家无所事事的他无意中发现了一个叫“中国狩猎者论坛”的bbs,论坛里一群猎人在交流经验谈论狩猎过程。这一切深深吸引了这个大都市里长大的青年。中国的猎人在国家发布禁枪令以后沉寂了近十年,近年来由于野生动物大量繁殖,许多省市野猪、狍子成灾影响了农业生产而渐渐活跃起来,一些省份也放宽了猎人持枪令的发放。王宣辰毅然的离开了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城市,开始了他的狩猎生涯。

    刚刚放过一只带崽母狼的王宣辰坐在土坡上一边休息一边***着用了才半年的虎头牌双立,当年张山大姐就是用的这国产的虎头牌立式双筒猎枪获得了奥运双向飞碟的冠军,从而使虎头牌的猎枪成为中国猎人中的最爱。4年来在这片猎场里摸爬滚打,用的武器从弹弓、反曲弓到现在的猎枪,猎物从鸟雀、野鸡、鹭鸟、野兔、果子狸、到现在的野猪、獐、鹿等。自己也从一个菜鸟变成了资深猎人。

    “靠,这从国外邮购的去味剂就是好。”他不禁感叹道,“但也太危险了,刚才要是再靠近点才被那母狼发现,它也不用再示警了,直接就会扑上来。”

    正在胡思乱想的他突然摒住呼吸眼睛直直的看向前方,30米外一只野猪钻出灌木丛正独自觅食,完全没有发现他。

    “这去味剂太牛了吧”

    举枪,瞄准,手指搭在了独弹的扳机上,等待。

    当野猪侧过身子的一刹那,清脆的枪声响起,一颗子弹钻进它肩胛的后方,那里是心脏的位置。枪响猪倒,野猪四肢一阵抽搐后就再也不动弹了。

    他扣着鹿弹的扳机,小心翼翼的走上前去。用枪口捅了捅野猪,确定已经死透了,这才出了一口气。

    今晚运气也太好了吧,平时在山里转悠一天,又有猎狗帮忙,也不一定能发现猎物。今天这野猪就这么自己撞到枪口上来了。

    野猪并不大,100斤左右,能卖个2000元吧,王宣辰不禁高兴起来。看看手表才11点多,打开手机跟城里一家卖野货的菜馆联系明早去家里提货后,便准备回去了。先牵来拴在山腰的一匹马场买来的滇马,把野猪挎放在马背上,牵着马向山下走去。

    天空的乌云越积越厚了,像是要下雨的样子。他边抱怨着天气边加快了步伐。就在这时一道粗大的闪电从天而落,当耀眼的闪光消失后,山道上只剩下烧焦的滇马和野猪。轰鸣的雷声慢慢的传向了远方。

第一章 降生

    就像是一刹那,又像是过了漫长的时间,王宣辰醒了,他大声的呼喊,却发出像婴儿般的啼哭,没有错确实是婴儿的啼哭。他听到自己的哭声愣住了,他想站起来,却无奈的挥了挥短小的胳臂,伸了伸同样短小的腿脚。这就是投胎转世吗?也许那道闪电来的太快他完全不知道怎么一下子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宛如在梦中,却又不是梦。

    他睁开了双眼,映入眼帘是一间昏暗的房间,烛光使得周围的人和物都像是在跳动,一个颇有姿色却很憔悴的年轻女人躺在他的旁边,身上盖着呢绒毯子,毯子并不华丽,看得出用了很长时间了,颜色已经放黄。那女人内里则穿这一件白色的亚麻衬衣,这时已被汗水浸湿。栗色的长发凌乱的贴在脑门、脸颊、脖颈上。她正用慈祥的眼神望着变成婴儿的他,该是自己这一世的母亲了,但怎么转世到了欧洲,更让王宣辰不解的是,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他是怎么死的。前世的母亲该是伤心欲绝了吧?

    一个男声从头顶响了起来,听不懂,肯定不是英语,不是法语,也不像西班牙语和德语,可能也不是俄语,意大利语。他把头转向声音的来源处,一个中年男性,亚麻色的头发下是一张长相普通的脸,脸色比较苍白,鼻子下一撇八字型的胡子,唯一吸引人的就是一双墨绿色眼睛。但引起王宣辰注意的却是他的一身穿着,白色的衬衣有着荷花边的领口而露出的衬衣的扣子却是珍珠的。衬衣外是一件短夹克,上面用金线绣着花卉的纹样,而双排的扣子闪烁着宝石的光泽。衬衣的袖口伸出在夹克的外面,依旧是大瓣的荷花边。裤子较为紧身。很像欧洲古代的服装样式。难道这里不是现代,自己碰上了光听说、没实例证明的穿越,王宣辰现在也不知是悲伤还是兴奋了。

    男人说完后自己的母亲显得很激动,大声的和男人争辩起来。一头雾水的王宣辰趁机打量着周围,这房间的布置和男人的穿着格格不入,灰暗,陈旧。墙是用石块堆砌而成,家具只是一张木制的桌子和几个柜子。这时自己的母亲大声的哭了起来,一把抱过王宣辰,并且越抱越紧。他已经快喘不过气了。

    这是怎么了,好像自己的出生并不是件高兴的事一样。像是印证了自己的想法似的,男人喊进了一个老头和几个仆妇,在男人的交代下几个仆妇硬是从母亲怀里把自己抢过去,王宣辰疼得直冒眼泪。接着他便被那个老头抱了出去。

    事情电光火石般的发生,等他反映过来时,已被老头抱着走在一条昏暗的走廊里。这里幽暗回廊一个接着一个。从以上的情形来看,通过小说,电视,电影的案例分析,得出以下结论,自己是一个私生子。今天过的真是太精彩了。

    一阵冷风吹来,老头推开一扇不大的木门,走了出去。外面月朗星稀,就着月光一幢巍峨的城堡耸立在身后。看来这里自己是无福消受的。一辆马车停在外面,是一辆单马马车,车厢很破旧,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是一辆四轮马车。看来以后是不能靠马车发家致富了,王宣辰想到。随即他又为自己的命运感到担忧,他们会怎样处置自己呢?

    马车的颠簸中他很快就睡着了,又是一阵摇晃把他从睡梦中惊醒。这是在一个小村子里,老头一手抱着他,一手敲着木门。“吱呀……”木门被推了开来,一阵飘着酒香的暖气迎面而来,使得老头不自觉地搓了搓冻僵的脸颊。一个满脸大胡子的老头探出了头,满脸惊奇的看着他们特别是王宣辰,接着大概是城堡里的老头讲述了缘由,两人激烈的争吵起来,大胡子老头是无奈多过于愤怒吧,不时地发出叹息声。发泄了一阵后,他还是把这个快要冻僵的婴儿抱进了屋子,一把把木门关上,同时把城堡的人和寒冷的空气一起关在了门外。

    渐渐暖和的王宣辰这才放下担忧的心,看来这里就是今后的落脚地了。

    这是一间砖石砌成的小屋,壁炉里的火光把小屋照的通亮。大胡子老头把婴儿连同襁褓放在一张凌乱的木桌上,盯着他直发楞。而打量着环境的王宣辰却咧开嘴笑了,这里的一切让他感到亲切,墙上挂着弓矢和动物的皮毛,桌子上他的旁边是一些正在打磨的箭矢和一把匕首,躺倒的空酒瓶正刺激着他的鼻腔,仿佛又回到了他在山脚下的猎人小屋。

    笑声惊醒了沉思中的老头,看着正手舞足蹈的王宣辰,长叹了一口气,把他轻柔的抱起一拍一拍的哄他入睡。

    也许这并不是太坏,他在进入梦乡前这样想到。

第二章 童年 1

    “维克多”一声宏亮的喊声打破了小村黎明的寂静,引起一阵鸡鸣犬吠,深秋的一天就从这里开始了。

    现在的王宣辰有了这个世界的名字---维克多,维克多亨特。这是他的外祖父提姆西亨特给他起的,也就是那个大胡子老头。

    当他来到亨特的猎人小屋的第二天的早上,这位村上最年长的老猎人抱着他一边打着转一边高兴的对着他喊着“维克多…维克多…”。看得出这是老猎人想了一夜的名字。“维克多”不错的名字。

    学会了这里的语言后,他也渐渐开始了解这个陌生的世界。提姆西亨特是他的外祖父,他的女儿便是那个那天夜里紧紧抱着他不让他离开的有着栗色长发的美丽女子——蒂芬尼亨特。他的母亲,一个有着美丽的名字,却身世坎坷的女子。

    而那个城堡的主人,也是这片土地的所有者——伯林顿伯爵,这一片领地就叫做伯林顿郡,而那个城堡当然也叫做伯林顿堡。这些都是维克多从村民和老亨特口中打听到的。但他们并不知道维克多早就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毕竟他亲眼目睹了自己出生后的全过程。那个当时站在母亲床边的贵族男人便是这里的领主伯林顿伯爵,也就是自己的父亲。

    其实小维克多对于自己的身世并没有太多的想法。这个伯林顿伯爵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还有不少出生正统的叔伯侄子。而且这个名叫乔治奥古斯塔斯的伯爵大人除了维克多外还不知有多少私生子。虽然有过私生子继承爵位的先例,但那是在没有其他直系血缘亲属,国王也不想收回那个家族的爵位的情况下发生的。而在奥古斯塔斯家要是排一个继承顺位表的话,小维克多大概要排到100名之外。这样也好,他本来就对这些不感兴趣,对于城堡里唯一值得他挂念的就是那个经常托人捎回金布利和少爷小姐的旧玩具的母亲。而他的人生目标就是享受自由的生活。而现在的他就在享受着这个不需要上各种兴趣班,不用每天背英语单词,不用每天练习书法,小提琴的童年。对维克多来说这才是真正的童年。

    村里的村民都是很纯朴的一群人,他们有的耕种小麦,有的种植蔬菜,有的在领主的农庄打工,唯一的猎人就是老亨特了。哦,还有一个铁匠—安东尼。大力的安东尼大叔。村民们每年都要向领主大人缴纳一定的税金,但他们依旧过的朴实而快乐。

    大家没有因为维克多的私生子身份而歧视他,也没有因为他是领主大人的儿子而高看他。毕竟这位风liu的伯爵大人拥有着这个领地里的*。“真是一个让人痛恨又让人羡慕的权利啊!”有时小维克多这样感叹道。

    这里应该是地球吧,这是他从动植物和岩石矿物的观察中得出的结论。这里应该不是地球吧,这是他从这里的语言和村民所讲的浅薄的地理、历史知识中得出的结论。

    他现在所在的王国叫做布利弟什王国,一个靠海的国家。现在的统治者叫维多利亚女王,而此人非彼人。今年是圣历1327年。

    这些都跟小维克多没有任何关系,他也已经不关心这些了,他现在要尽情的玩耍。

    “维克多,你这个小家伙,你养的这只小鸡又在我床上拉屎了。你快把它给弄走。”老亨特的咆哮声从楼下传到了阁楼上。

    维克多揉了揉惺忪的双眼,从床上坐了起来,又一阵哆嗦的钻进被窝。裹着被子的他大声的反驳道∶“爷爷,对你说了多少次那不是小鸡这是一只矛隼,一只能捕猎的矛隼,等它长大后可以抓鸟雀,抓兔子和小鹿。而且它有名字的,叫阿偌。”

    “你爷爷打了一辈子的猎,还从没听过一只小鸡大小的鸟能抓小鹿。不管你从哪里听到这些荒谬的故事,现在马上把它从我的床上弄走。”

    维克多叹了一口气,两根手指插进嘴里打了一个唿哨,随即一阵扑腾声传来,一只白褐相间花纹的小鹰从楼下飞了上来,扇动着翅膀落在床架上。这确实是一只隼,而且是一只品相较高的矛隼。这种鹰在中国被称为“海冬青”。

    这是小维克多一个月前从树上掏下的雏鸟。

    让他郁闷的是这个世界有弓猎,有渔猎,有犬猎,也有陷阱猎。偏偏从未有人听说过鹰猎。

    “我一定要把你驯好了,让爷爷大吃一惊。”维克多一边***着阿偌的脑袋,一边坚定的说。

    矛隼阿偌则舒服的眯起了眼睛。

第三章 童年 2

    这是一个叫斯若的村子,清晨的薄雾渐渐的散去,小村也在晨辉中显现了身影。不大的村子大概住了三四十户人家,石制的小屋错落有致的排列着。村子的后面是一条不大的小河,这条也叫斯若的小河是从北方的山上流下来的,而它将在不久之后便会注入大陆上比较有名的一条大河卢瓦尔河,这条发源于布利第什的大河自北向南横穿了几个国家后又一路西去很快就流入了大海。

    就像是在一刹那,还在沉睡的小村苏醒过来,随即传来了木门的吱呀声,男人的吆喝声,女人的呼唤声,孩子的啼哭声,当然少不了鸡鸣狗吠。接着一道道炊烟穿过薄雾向着蓝天冲去。深秋的一天就这么开始了。今天的天气真的不错。

    六岁的维克多正在屋内切着面包,并在切下的面包片上抹上黄油。身后的灶台上正用铜壶热着羊奶。老亨特则在院子里劈着柴火。

    “也不知是谁跟他讲的故事,用鹰打猎,真是天方夜谭。”他嘴里小声嘀咕着,“不过小维克多从小就喜欢打猎不愧有我提姆希·亨特的优良血统。”

    不去管老亨特的自恋,小亨特一边干着活一边想着心事。选择鹰猎也是没有办法的,不是他不喜欢这种狩猎方式而是在前世他也只驯过一只鹰,不久就放了。能不能驯好实在没有把握。狩猎对于维克多来说就是一种爱好,当他准备开始这个世界的狩猎生涯时,计划却破产了。原本他为自己选择的第一件狩猎武器——弹弓无法制造。想当年他一柄弹弓曾创下过一天内32只麻雀,5只斑鸠,3只鹭鸟的纪录,现在他一直认为的最简单的猎具却无法制造。也许到猎枪制造出来时,这弹弓依然无法制造。只因没有皮筋。

    自己小胳臂小腿、又没有天生神力是拉不开弓的,而犬猎时,狗只是辅助手段,最后一击仍是由人完成的。钓鱼虽然可以,但只能钓一些小鱼小虾,大鱼完全钓不动的,确实不让人过瘾。最后只有自己并不擅长的鹰猎了。

    原本想用鹰网捕鹰的他,无意中发现了一个鹰巢,并掏下了两只雏鹰。仔细辨认后他惊喜的发现这是两只矛隼。矛隼是隼中体形最大的一种,也是最珍贵的一种。那些阿拉伯的酋长、王子们则以拥有一只矛隼为荣。但他高兴没多久就开始发愁了。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驯化鹰隼要从雏鸟开始,其实雏鸟是最难驯养的,驯不好就变成了一只观赏鸟,没有了野性,不会捕食。像他这样的新手不成功的概率更大。

    鹰猎起源于中亚,亚述帝国时就有人开始鹰猎了,之后分别传向了东方和西方,并形成了两个流派。中国开始鹰猎的历史早于西方,史记记载秦朝的李斯就爱好左牵黄犬,右架苍鹰。欧洲的鹰猎始于十字军东征。从架鹰方式来看,中国是右手架鹰,而欧洲是左手架鹰。而两派最大的不同就是驯鹰了。中国的鹰把式代代相传形成了独特的驯鹰文化,首先,驯养的都是成年的鹰,也就是学会了捕食的鹰,然后生鹰经过打水、熬鹰、去膘等一系列过程,就可以架出去捕猎了。欧洲人比较注重血统,他们对鹰隼的血统,交配,杂交,繁殖非常精通,力图培养出最佳的品种,在这方面确实无人能比,也培育了不少优良品种。近年来更是运用了基因技术。这一现象造成他们对雏鸟的驯养有着丰富的经验。以前王宣辰也只是在网上看过一篇介绍欧洲驯养雏鸟的文章,完全没有经验。

    到底是放回去,不让这两只有着空中歼击机美称的矛隼毁在自己手里,还是自己养。维克多非常矛盾。

    而在放风的马克的催促下使他下定了决心,一定要把这两只小矛隼养好。

    对于六岁的维克多来说同时养两只鹰有点困难,毕竟驯鹰架鹰是一件力气活,把马克拖下水是顺理成章的事。大方的送给了他其中一只,并要他答应一切按照维克多的方法养这只小鸟后。马克高兴的抱着维克多不停的叫着好兄弟。其实他并不知道这两只小矛隼的价值。

    马克是铁匠安东尼大叔的儿子,和维克多同岁。也是他从小的玩伴,基本上从小都是维克多带着他玩,所以他对维克多是言听计从。

    就这样他们开始了整个大陆上从未有过的驯鹰。

    吃过早饭,老亨特背起角弓牵着猎狗布什出门开始今天的狩猎。

    维克多则带起特制的皮手套架起2个月大的阿偌,牵着布什一次风liu后的产物布莱尔,出门去和马克会和开始今天的驯鹰。

第四章 驯鹰

    来到小河边的空地上,马克已经架着他的那只齐肯等在那里了。

    “早啊,维克。昨天我在我爸面前表演了一次唤鹰,当他看到齐肯被唤回到我的手臂上时,嘴张的能吞下两只鸡蛋。到今天早上还在嘀咕‘这是一个奇迹,从没有人干过这样的事。’真是太有趣了。”

    “早啊,马克。如果他看到我们用阿偌和齐肯打猎的话,大概能一次吞下两只鹅蛋。”

    “是啊,真想早点到那一天。”

    这时,村里的村姑,村妇们抱着木盆来到小河边洗衣,远远看到两个孩子架着大鸟的有趣情景,都嘻笑起来。

    贝拉大婶对他俩喊道“喂,维克多、马克又在这里玩小鸟了吗?”。话音刚落她周围就一片哄笑。

    六岁的马克,完全不懂的摸着脑袋。而两世加起来有三十几岁的维克多也装作不懂的摸着脑袋,两眼无辜的看着她们。他俩的表情又引起她们的一阵大笑。

    等那群村姑走远,马克脸红的抱怨道:“噢,维克这太丢脸了,我的名声就这样毁掉了。”

    “不用担心,你还没有名声这个东西,不存在毁不毁的。”维克多安慰道“再说你在村上唯一出名的就是你饭量特大而已。”

    “我感觉你在说我是饭桶。”

    “啊!你真的是非常聪明。”

    他俩嬉闹了一阵,马克问道“今天怎么驯?还像昨天那样吗?”

    “今天不驯了。”维克多一边说一边从裤兜里拿出两个小皮帽“今天就让它们适应一下隼盔。”

    马克从维克多手中接过一个看了看“你做的,给阿偌和齐肯带的?”

    “是啊!昨天做了一晚上。不是给它俩带,还给你带啊。怎样手工不错吧。”

    “给它们戴帽子有什么用?”

    “先戴上再说。”

    给两只矛隼带上隼盔费了好大一会工夫。这时阿偌和齐肯被遮住了眼睛,一动不动的站在准备好的鹰台上。而维克多和马克则躺在河岸边晒着上午的阳光。

    “被遮住眼睛的鹰隼会变得很老实,不让它们随便乱扑腾,伤到了羽毛影响飞行。”维克多一边伸了一个懒腰一边解释道。

    “你懂可真多,是谁教你的。我爸说老亨特可不会这些,全大陆没人知道这些。”

    “这是我生下来就会的”维克多实话实说道“这要感谢天上的神灵大人们。”

    “你就吹吧”马克显然不相信“再说我们布利第什是信奉天父教的。你应该说感谢父神。”

    看着马克一脸严肃的样子,维克多心中好笑的说道“是,是,感谢父神他老人家。”

    深秋的阳光洒在两个小家伙身上,暖和的让他俩昏昏欲睡。

    “维克”马克懒洋洋的唤到。

    “什么事?”

    “齐肯它们真的能抓兔子和小鹿吗?”

    “是啊,只要训练正确是很容易做到的。矛隼是隼型目中体形最大的。他生活在北方寒冷的地方能捕食天鹅和当地体型硕大的野兔。”

    马克已经没有兴趣知道维克多是怎样知道这些的了,也不去管那些经常冒出的奇怪的话了。他不忍的说道“它也捕食天鹅吗,这太残忍了。以后我的齐肯不允许欺负那么高贵的动物,你的阿偌也不行。”

    “知道了”已经眯上眼睛的维克多懒懒的回答道。其实马克并不知道在另一世界一个叫女真的民族就是以驯养矛隼猎隼捕杀天鹅而出名的,他们称它们为海冬青。天鹅经常吞食蚌肉原因,蚌内的珍珠也一起吞了下去,而珍珠则积在嗉子中帮助消食。在猛禽中只有矛隼能够飞到天鹅的高度,因此海冬青被女真族当作图腾般崇拜。这一切的原因就在那小小的珍珠。

    一个月以后依然是这片河边的草地上,马克举着一个T型的木架,木架上则站着戴着隼盔的齐肯。现在的齐肯对于只有六岁的马克来说有一些巨大,也无法把它架在自己的右臂上了。还好维克多发明了这个鹰架,他们可以两只手举着架子。而维克多则站在离马克100米的地方挥动着一根一头绑着死鸟的绳子。马克摘下隼盔,木架向维克多挥了过去,嘴里吆喝了一声“去”。只见齐肯一振双翅向着停在地上的死鸟扑去,就在快要抓到时,维克多一抖绳子把死鸟挥舞了起来,而齐肯双翼猛地张大,尾羽则扭成了与身体垂直的形态,愣是刹住了前冲的身子,之后脖子一扭又向着正在忽上忽下绕着圈子的死鸟扑去。几圈下来死鸟又停到了地上,正绕着大圈的齐肯突然夹紧翅膀,大角度的向着死鸟俯冲而下,在接近地面的一刹那猛地打开双翼在空中截住了正要被挥起的死鸟。

    马克高兴的冲了过来,把死鸟从齐肯的脚下拿开,并从腰上挂着的小兜里掏出一块泡去血水的白肉喂给它吃。

    “怎么样,训练的不错吧!”马克对维克多喊道。

    还没等维克多答话,马克迫不及待的抱起齐肯,一边亲着它的小脑袋一边说道“齐肯,你真是太棒了。”

    维克多干咳了两声说道“看来是时候开始捕真的猎物了。”

    晚上亨特家的饭桌上,维克多看着就着肉汤啃面包的外祖父,老亨特的头发、胡子都已花白,皱纹也越刻越深。

    “不吃饭,竟盯着我看什么。”老亨特使劲咽了一口面包唬着脸问维克多“啊,不会是有鸟屎落我头上了吧”

    维克多被他逗的笑了起来。“爷爷,今天收获怎样?”

    “哎,老了,只打到几只野兔。”老亨特不无感慨地叹道“小维克快点长大好帮爷爷的忙哟。”有时候不服老是不行了。

    “爷爷,过几天我和马克带阿偌和齐肯去捕猎,我想请你一起去看看。”

    老肯特看着维克多认真的表情笑道“去,一定要去。我倒要看看,两只小鸡怎样捕猎。难道你们两个小娃娃还把我这个老猎人比下去不成。”

    睡觉之前,维克多摘掉阿偌的隼盔,轻轻的挠着它的脖颈,并帮它理了理羽毛。

    “你可千万别给我丢脸阿。”

    是啊,两只矛隼驯养的到底成不成功,就看真正的捕猎了。

第五章 试猎

    这天清晨,一夜没睡好的维克多草草的咬了两口黑面包,就急不可耐的架起阿偌拉着老亨特出门了。他们先要去铁匠铺和马克会和。

    远远就看见马克和安东尼大叔站在路边等着他们。众人打了招呼之后,便启程出了村子。

    “安东尼大叔,你也要去吗?”维克多问道。

    “是啊,马克非要我陪着去,其实我也想看看用这小鹰怎么打猎。”

    维克多心中暗自好笑,马克一定是想看看他爸爸一口能吞下两颗鸭蛋的表情。

    “你别听他们胡扯,他们是小孩子闹着玩。我打了一辈子的猎听都没听过有这样的事。”老亨特发表着自己的意见。

    “这可不一定,亨特大叔说不定他们就成功了呢。我看他们能把小鹰呼来唤去就已经很了不起了。”安东尼大叔显然有自己的看法。“而且这两只小鹰长的这么雄俊,两只眼睛炯炯有神,看着就让人喜欢。”

    “是啊,饭量也和你家的马克一样大,要不是每天都留一只猎物不拿到伯林顿堡卖掉,这两只小鸟早就饿死了。”

    维克多跟马克在后面嘀咕道“看来你的饭量真的出名了,已经成了形容词了。”

    一路众人说说笑笑最后在维克多的指引下来到小河上游的一个小山坡后面。

    维克多指着不远处一大群在河里嬉戏的绿头野鸭说道“这是一个不错的猎场,今天的猎物就是野鸭。”

    马克把维克多拉到一边担忧的问道“行不行啊,阿偌它们可从没猎过活物阿。”

    “我们这几天不是大量的减少了它们的饭量了吗,放心吧饥饿会诱发本能的。”维克多自信的说道“再说,虽然它们捕猎技巧不成熟,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战术阿。”说完还得意地朝马克眨眨眼睛。

    “什么战术?”

    “待会,你看我的,我先上。”

    维克多对老亨特和安定尼大叔说道“你们就在这山坡上看着,我去了。”

    看着维克多绕过山坡向河边走去,安东尼对老亨特说“怎么样,打个赌,我赌小维克多一定成功。”

    “行啊,我赌一张黑熊皮。”

    “呵呵,你可要想好了,我赌30年的波尔多酒。”

    “你还有这个好东西。”

    而马克一边紧张的盯着维克多的一举一动,以边想着维克多到底要采取什么战术。

    维克多是在观察地形时想到了一个外国鹰猎视频,这儿有一段自然形成的小河堤,采取这样的战术能弥补捕猎技巧的不足。

    维克多轻手轻脚的向河堤靠去,山坡上的三人也摒住了呼吸。他一边走一边解开了阿偌的脚绊,摘下了隼盔。阿偌在阳光下眯了眯眼睛,随即眼神变得锐利起来,也许它感觉到了什么。这时维克多举着鹰架开始跑了起来而且越跑越快,阿偌在鹰架上也站不稳了。一口气维克多冲上了河堤,当他陡然出现在野鸭的视线中时,鸭群惊慌的纷纷起飞四下飞散。“去吧,阿偌”听到指令,也许是本能,也许是前几天死鸟训练的习惯,阿偌向着漫天飞舞的鸭群冲了过去。扇动翅膀、滑翔,再扇动翅膀,再滑翔,它就像是速度的王者,带着食物链最顶端的骄傲冲了过去。这时山坡上的众人也被它义无反顾的气势所折服。

    阿偌向着一只努力向上盘飞野鸭扑了过去就在接近的一刹那那只野鸭突然向右侧身而下,刚好躲过临头的一爪。而阿偌丝毫也不恋战,随即一个翻转,夹紧了双翼使翅膀和身体成一个小三角形,就像突然变成三角翼的f14一样,成25度的角度俯冲而下,对着另一只惊慌失措的野鸭的后颈就咬了过去,爪子也拍在鸭头上。被隼喙啄断颈子的野鸭立即从空中掉了下来,还没落进河里,便被阿偌抓住带到了岸边。

    像是在一瞬间,阿偌便完成了一连串眼花缭乱的表演。山坡上的众人包括马克都惊讶得张大了嘴巴。维克多却有想哭的冲动,成功了,几个月来的辛苦和不确定换来这一瞬间的精彩表演。他朝阿偌跑了过去,下面还有最后一个步骤也是最关键的一个步骤。他取出水壶在手心倒了一些水喂给阿偌喝。随后伸手去取被啄断了脖子的野鸭。阿偌先是有些犹豫显然恋恋不舍,但立即便松开爪子让出了猎物。是了,这时阿偌已经成为一只真正的猎鹰。

    马克他们都从山坡上跑了下来。老亨特不可思议的***着显得依然很兴奋的阿偌。这时大家都有些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了。是的,看一只猎鹰捕猎永远是那么激动人心,荡气回肠,这就像是一场速度,力量,智慧和美感相结合的大片令人回味无穷。这也是为什么在另一个世界自古至今,从东方到西方的王公贵族都热衷于鹰猎的原因。他们有的欣赏它们矫健的身姿,有的心醉它们绚丽的飞行,有的则喜欢他们捕猎的凶猛。

    安东尼大叔最先打破了沉默“亨特大叔,别忘了一张黑熊皮阿。”

    “忘不了,但之前还要算算你家齐肯吃了我家多少斤肉。”

    “这怎么能算,齐肯是维克多硬塞给马克的,当然要他负责伙食了。”

    “那好,我现在就把齐肯要回来,这总行了吧。”

    “不行”安东尼和马克异口同声地说道。

    随即大家都笑了起来。

    维克多把这只野鸭奖励给了阿偌,饿了几天的阿偌生平第一次吃到这种带着血水的鲜肉。

    后来齐肯也成功的试猎了。

    中午四人架着两只小矛隼,扛着7只野鸭和一只黄鹭兴高采烈的回村了。

    当老亨特和维克多回到家门外时突然发现小屋里正升起一道炊烟,显然有人在生火烧饭。

    “啊,小偷正在家里做饭呢!”维克多开玩笑的叫到,随即头顶就遭到老亨特的一掌。

    他抬头看着老亨特,发现他脸上露出激动,高兴,难过的复杂表情,老亨特加紧了几步推开房门,一个优美的背影出现在眼前。

    “蒂芬尼!”

    “妈妈!”

第六章 相遇

    老亨特的女儿,小维克多的妈妈回家了。蒂芬妮当初和伯林顿堡所签的十年契约到期了。从今以后亨特家里将有三个人一起生活。她从城堡里拿回了十年100金布利的工钱,而在最后结算工钱时,谁也没有提起小维克多,也许大家都把这位善良女子所生的孩子忘了吧,反正那位伯爵大人是完全忘记了有这么一个儿子,甚至连蒂芬妮也不记得了。

    她含笑看着大口啃着野鸭腿的维克多,这是以前在梦中才有的情景。

    老亨特一边含着泪一边看着微笑的女儿,突然说到:“孩子,是爸爸对不起你啊!”

    蒂芬妮慌了手脚,忙摆着手“千万别这么说爸爸,当初妈妈病重,我来分担家里的一些负担是自愿的。而且现在我能和您和维克多一起生活已经感到很满足了。”说着摸了摸维克多褐色的头发。

    “是啊,爷爷你现在该烦恼的是家里不够住了。”维克多打岔道“我要单独盖一间小屋,阁楼里要建一间鹰房。”

    “盖,盖,就再盖一栋给你住。”老亨特显然是想开了,笑容又回到了脸上“今天就先跟爷爷一起睡吧。”

    “不要,爷爷打呼太大声了。”接着可怜兮兮的看着蒂芬妮。

    “就让小维克晚上和我睡吧。”

    维克多突然想到自己要和一个成熟的女子同床共枕,虽然是自己的母亲,但维克多可不是外表所看到的6岁,他可是近30岁了。老亨特和蒂芬妮看见维克多突然红了脸,以为他感到不好意思,都笑了起来。

    “妈妈,一直想和维克多在一起、睡前给你讲故事,哄你入睡。”蒂芬妮抱着维克多说到,说着说就红了眼眶“妈妈好想你。”

    维克多也动了感情,他想到前世的母亲,想到眼前这个美丽却命苦的母亲,他也流着眼泪道“妈妈,我也想你。”说完他突然感到妈妈的拥抱的力量就像当初紧紧抱着自己不让离开时一样大。他伸出手也抱紧母亲温暖纤细的腰,暗暗发誓一定给她幸福,让她以后的日子活在快乐里。

    “咳咳,再不吃饭就凉了。女儿来尝尝你儿子第一次打猎就猎到的野鸭。”这次轮到老亨特打岔了“维克多,下午去村长家学字时跟那老家伙说盖房的事,要他找些年轻人帮忙,有工钱的。”

    “知道了”

    幸福的日子总是过的很快,四年后老亨特去世了。他走的很安详,因为有女儿和孙子的陪伴已经没什么遗憾的了。从此维克多便和母亲过着相依为命的生活。

    这是春末夏初的一天,中午的太阳把大地烤得火热。知了在树上疯狂的嘶叫着。一阵零碎的马蹄声传来,从小路的拐角处转出一人两马,一个年老的骑士骑在前头的一匹黑马上,又牵着身后的一匹深栗色马。他们显然走了不少时候,老头已被热的耷拉着脑袋昏昏欲睡,两匹马也不时的喘着粗气。突然黑马一个激灵微微抬起前蹄停了下来,也把老头一下子给惊醒了。

    就在这时前面不远处的灌木丛一阵晃动,一只野兔蹿了出来,在老头不禁抱怨黑马的大惊小怪时。紧接着一只黑灰相间的波音达犬跟着蹿了出来并向野兔追了过去。

    “附近难道有人在打猎,这么热的天。”老头自言自语道。

    令人奇怪的是那只波音达犬并不急着扑上去,而是不紧不慢的在后面驱赶。

    这时一个童稚的声音传来“干的好布莱尔,阿偌上。”

    话音刚落那只猎犬停下身形,掉头跑开了。就在老头纳闷的时候他看到了这辈子从没见过的景象。一道白色的闪电划破了天际,而目标就是那只惊慌失措的野兔。这是一只白褐相间的老鹰,它在接近猎物的一刹那伸出了两只利爪,一只狠狠的拍在野兔的脊背上,也许脊骨被敲断了野兔身子成不规则的扭曲,另一只则紧紧的抓住了兔头,爪尖也深深刺进了兔眼中。就在一眨眼的功夫完成了一次相当漂亮的捕猎。但令老头奇怪的是那只老鹰并没有去撕食猎物,而是对着天大声地鸣叫起来。

    不一会小道的另一面钻出两个少年骑士,两个少年都十三四岁,前面一人褐色的短发,长相普通,但一双有着深绿色眼珠的大眼睛显得机灵可爱。上身穿着无袖的圆领短衫,下身穿着短裤,脚蹬一双低邦的马靴,身上背着带着两个小圆盘的奇怪的反曲长弓,箭囊横系在后面腰带上。最令人奇怪的是他的右手带着一个硕大的皮手套。但看到后面一人时他便明白那是做什么用的了,后面的少年长的身高马大,一头黑色的长发,浓眉大眼。穿着和前面的少年相差不大,只是在皮手套上站着一只带着奇怪皮帽的雄健的老鹰。这只老鹰有半米多长,和捕获野兔的那只很相像。

    这时褐发的少年打了一个唿哨,随即那只刚刚有过精彩表演的老鹰放开猎物向少年飞去,一阵扇翅后稳稳的停在他右手的皮手套上。这两个少年骑马架鹰的身姿是那样的英姿飒爽。那老头已经惊呼一声看呆了。

    这两个少年便是维克多和马克,老头的惊呼声引起了他们的注意。这老头穿着普通,一些地方覆着皮甲,有点像大陆上四处游荡找活的俑兵。但风尘仆仆也无法遮挡的高贵气质则像一位骑士大人。但真正吸引维克多目光的则是那两匹马。

    维克多眼睛越看越亮,他把阿偌放在马鞍前特制的小架子上,翻身下马走上前去,他摸了摸黑马的脖子,而黑马不情愿的打了个响鼻把头扭向一边。“这确实是阿拉伯马!”他自言自语道。

    而被他的举动惊醒的老头纠正道“小孩子,这是贝多因沙漠马,不是你说的什么阿拉伯马。”

    维克多更加肯定这是一匹阿拉伯马了,因为阿拉伯马有一个与其他马非常明显的区别,就是有一张明显凹形的脸,也被人称为鞋娃子脸,这老头又说是沙漠马,不会错了。

    “喂,老头,这马卖吗?”

    后面的马克听了一阵苦笑,他们现在骑的这两匹棕马就是用活的红狐狸幼崽从马贩那里换的,现在又看上了人家的两匹马。

    那只红狐狸幼崽可是他们给阿偌和齐肯的爪子戴上了特制的皮套,花了半个月才活捉到的。听说在首都可以卖1000金布利。

    “不卖,还有我叫约翰不叫老头。”老头一口回绝了,随即他又说“如果,你们给我一只鹰,我可以用一匹马跟你们换。”

    “不换”这次倒是马克抢先回答了。“维克多,算了吧。”

    而维克多又伸头往两匹马的马腹下看了看,抬头说到“老头我们不要你的马了,但能给我们这两匹母马配个种吗?我们这两匹安达卢西亚马并不辱没你的贝多因马。”

    相对于阿拉伯马维克多其实更看重的是阿拉伯公马和西欧索雷亚母马的后代,而他们的安达卢西亚马就有着索雷亚马的许多相同的特质。而他们的后代很有可能就是大名鼎鼎的纯血马。

    纯血马,一个在另一个世界引起疯狂的马,在赛马场中它勾引着所有人的视线和钞票。它是中短途中最快的马。而且世界上所有著名的马种都曾引进纯血马来改良血统,培育出新的名马。比如中国和蒙古都曾用苏联培育的纯血马和蒙古马配种,繁殖了苏高血这样优良的品种。而顿河马和哥萨克骑兵的唐纳马也都或多或少的有着纯血马的血统。

    有了纯血马就等于有了数不过来的金币,维克多这样想到。

    “可以,但你要教我用鹰打猎的方法。”老头也顺势降低了要求。

    “成交。”

第七章 弓箭

    达成交易后,维克多拾起野兔挂在马臀一侧,这时老约翰才发现两匹马的后面挂了不少猎物,有野兔,有松鸡,有野鸭。

    “噢,打到不少嘛。全是这两只鹰猎的?”他向马克问道。

    “不全是”五大三粗的马克一向在陌生人面前比较腼腆,“也有用弓猎的。”

    “这种用鹰打猎的方法是大人传的?”老约翰又好奇的问道,他去过大陆的不少地方,却从没有见过或听过这种方法。要知道这样帅气的狩猎方式流传出去,一定会在大陆的贵族中流行开来。

    马克摇摇头,指了指正在处理猎物的维克多“是维克多发明的,连他爷爷都不知道。维克多是我见过最聪明的人,除了鹰猎他还发明了不少有趣的东西。”当介绍到自己从小到大的伙伴时,马克不自觉地话多起来。

    听到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发明的狩猎方式,老约翰开始对维克多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喂,老头,我们今天的任务还没完成,你是在这里等我们还是和我们一起走?”维克多骑马靠了过来。

    现在老约翰对“老头”已不是很介意了,反而听起来非常亲切。也许是因为这孩子身上天生的亲和力吧,他这样想到。

    “我对你们的任务很感兴趣,不介意的话我想去看看。”

    “那好吧,但你一定要听我们的话。”

    老约翰竖起食指和中指做出发誓的动作。这老头还挺有趣的,维克多想到。

    “能问一下是什么任务吗?”在路上老约翰依然向老实的马克问道。

    “村长爷爷要我们这几天多猎一些,最好有一两只大型猎物,准备在后天夏至节的篝火晚会上用。”

    “哦,你们村长怎们能让两个孩子去做这些,难道没别的猎人了吗?”

    “自从维克多的爷爷去世以后,村上就只有我们两个猎人了,要不是我哥哥从城里学徒回来,继承了父亲的铁匠铺,可能我也不能这样自由自在的打猎吧。”马克感叹道。

    “老头,你从哪里来。”这时维克多靠了过来。

    “我啊,在大陆上到处游荡,几乎去过大陆的每一个角落。也说不清从哪来的了。”老约翰自豪的说道。

    维克多眼睛一亮,急促的问道“那你有大陆地图吗?”

    “有啊。”

    “快快,拿出来看看。”他不客气地催促到。维克多心中一直有个疑问,虽然这里的历史告诉他这是另一个世界,但这里的动植物却又让他怀疑这依然在地球上。

    老头小心翼翼的从后面的皮革制的包内拿出一卷羊皮,自豪的说“根据我亲身经历,我修改、完善了这份地图……”

    维克多也不理他,一把抢了过去。“你轻点,别弄坏了。”老约翰心疼的叫到。

    摊开地图,维克多惊讶的张大了嘴。

    这是一张不一样的欧洲地图,和他印象中的有着不少差别。但还是能看出欧洲大陆的影子。这里没有英格兰岛没有爱尔兰岛因为他们成为大陆的一部分,南端和法国连接在一起,也就是说英吉利海峡消失了,北端却升出一片陆地和斯堪的维亚半岛连在了一起。从而使北海和波罗的海成了内陆海。而地中海真的成了地中海,非洲大陆和欧洲大陆比另一个世界靠的更近,使得伊比利亚半岛插进了非洲大陆,直布罗陀海峡也消失了。更糟糕的是地中海的那只靴子这次踢的不再是西西里岛,而是非洲大陆。这也完完全全把地中海分成了两半。而其他倒是没什么改变。

    当维克多激动的把目光向东方移动时,却看到了用蓝色波浪线表示的大海。从乌拉尔山到高加索再到波斯湾以东地图上标示着大海的图样。“这里是不是错了?”他问到。

    “没错”老约翰显然对维克多的怀疑有些不满“我曾在大东洋边看过日出。”他又指了指阿拉伯半岛的位置说道“这两匹马,也是在这里的贝多因沙漠买到的。”

    那也就是说亚欧大陆变成了欧洲大陆,或者这个大陆凑巧和欧洲大陆较为相像。他指了指地中海南岸一片小国下面的空白问道“这里是?”

    “这是戴尤尔沙漠,一个无边无际的沙漠。曾经有南方大陆的贵族组织了探险队走了一个多月,前面依然是无垠的沙漠。”

    他们骑马向前走着,而维克多则陷入了沉思。是那么的相像,却又那么的不像。就像亚洲漂走了一样。对,飘走了。维克多突然灵光一闪。用大陆漂移学说解释的话是可以成立的。但亚欧板块是一块呀,也许亚洲还在大海中没升起来,也许亚洲又沉入了大海,又或是亚欧板块原来就是分开的后来才相遇拼成了一块大陆,又或是亚欧板块断裂开各自漂开了。而自己现在所处的文明也许是在前世那个文明之前也可能是之后。不管了,这些也和自己没多大关系了,反正是回不去了。

    对了,这贝多因马确实是阿拉伯马,而布利第什王国则恰巧在已和大陆连在一起的英格兰岛上。自己的安的卢西亚马也是当地产的名马。那么它们的后代是纯血马的可能性就相当高了。发财了,维克多最后想到。

    “在想什么呢?到了”马克提醒道。

    他们现在停在一个森林边的小屋前,这是一片阔叶林和针叶林相间的森林,蔓延有两万多平方公里,正好处在针叶林带和阔叶林带的交界处,也使得这里林种丰富,动物繁多。这里也是维克多和马克狩猎的天堂。

    “到了呀,老头把你的马牵进来。”

    老约翰没有多说什么,和他们一起把马牵进了小屋,小屋内很简陋只有一张空的桌子和几个木架。一下子挤进了三个人四匹马显得很拥挤。

    马克打开一个包袱从中抓起一把树叶使劲的搓揉,然后把汁液抹在裸露的皮肤上,接着是维克多。

    “约翰爷爷,您进森林吗,或是就在这小屋里等我们。”马克问道。

    “当然进去了”老约翰对他们特别是维克多越来越感兴趣了。在来的路上,他从马克口中得知维克多的不少事情,特别是他发明了各种各样的狩猎方式。

    说完学着他俩的样子,也抓了一把树叶抹了起来。

    “老头,你有防身武器吗?”维克多问到“里面还是很危险的。”

    老约翰也不答话从马上取下一把布裹的长条,打开来给他俩看。

    “哇,骑士剑,您是一位骑士大人吗?”马克两眼冒着金光,一脸崇拜的望着老约翰。

    “我不仅是个骑士,还是一个贵族。”老头台头挺胸的接受小马克的崇拜。

    “哼”维克多显然不相信“你要是一个贵族,那我就是国王了。”

    老约翰突然嬉笑道“尊敬的国王陛下,请问您的王国呢?”

    “噢,约翰骑士,马克伯爵,欢迎你们来到我的领地——霍伊克森林。”

    接着三人大笑起来。老约翰也感觉自己好像年轻了几十岁。

    各人开始检查装备,奇怪的弓再次引起了老约翰的注意。

    “维克多,你这弓为什么要做这么长而且还多了两个圆盘和两根线。”

    “较长的弓臂可以储存更多的能量,而且使箭支飞行更平稳,这是滑轮和副弦,用于增加弓弦的行程,同样是为了储存能量的,射箭也就是释放能量,存储的越多,箭就越快,越远。而且这样的设计使我们能拉开很硬的弓。比如这个40磅的弓,一般是大人使用的,但装了滑轮和副弦后我们也能拉的开。”

    老约翰不相信的张大了嘴巴,今天让他吃惊的事太多了。他要求试一试。来到屋外,很轻松就拉开了弓,就像拉开一把孩子用的弓一样,他对准了60米外一棵树射了过去,这是一般40磅的弓平射的最大射程了,“邦”的一声,箭支正中树干并大半插进了树里,只留下箭羽在外面颤动。

    这时维克多又说道“这并不是最主要的,重要的是当我们长大后就能轻松的拉开80磅的弓了。”

    “天啊,80磅的十字弓都没有呢,做出来也没人开的动。现在80磅的弓都能用了。”想到这他不禁打了个寒颤。

    “维克多这个弓千万不要告诉别人,会引起那些大领主的争夺的。”老约翰担忧的说道。

    “那是当然,我又不是傻子,看你不像坏人,又是要跟我学鹰猎的徒弟,才和你说的。”维克多一脸你占便宜的表情说道。

    老约翰一阵哭笑不得。“这弓也是你发明的吗?”

    “这没什么,不用崇拜我了。”他继续调侃道。

    “真想打开你脑袋看看,里面到底装了些什么,难道你是千年老鬼?”

    “我是万年的。”

第八章 一号猎场

    老约翰回到小屋里,看见马克正在给每只箭的圆形箭头侧面插上三片三角形的刀片。他现在已是见怪不怪了,扭头向维克多问到“这有什么用?”

    “噢,可以更大的撕裂伤口。”

    “维克多,关于弓箭我还有什么不知道的吗?”

    维克多笑了笑从短裤的口袋里取出一件事物,只见他把这件东西的皮套环套在自己的右手腕上,并把挂在皮套环上的小夹子似的物件,勾在弓弦上,用手腕的力量把弓拉满,接着右手的拇指和食指捏了一下夹子的两边,夹子被松开,弓弦也被放了出去。”

    “我叫这个为撒放器。”

    老约翰一头雾水的看他做完这一切“这又有什么用,用手不就行了?”

    “这个用处可大了,不管你用什么手势拉弓,在弓弦回弹时都会碰到来不及收回的手指,无论你是多么熟能生巧,都是无法回避的。当弓弦在手指上发生了侧滑从而使弓弦产生了左右颤动,最后会使箭支摇晃影响精度。用了撒放器则可避免这种情况。当然了,这些是很轻微的。不仔细看是发现不了的。”

    老约翰已经彻底无语了。

    收拾好了装备的三人一犬就上路了,阿偌、齐肯和马都被留在小屋里。

    “不带两只鹰去吗?”

    “不带了,现在作为老师我要给你上第一节课”维克多一脸严肃的说“首先,阿偌和齐肯是两只矛隼。在猛禽中最大的一类我叫它隼行目,在这类猛禽中适于鹰猎的只有鹰科和隼科两种。矛隼是属于隼科的。……”他也不管老约翰能不能听懂,稀里哗啦讲了一大堆。

    最后说到“矛隼虽是飞行速度最快的,但它是直线捕猎,这就决定它只能在空旷的猎场捕猎,树林是进不来的。”

    “那森林里是不是就不能鹰猎了。”老约翰好学生般的提问道。

    “当然不是,首先我们不能误解为鹰猎就是放出鹰隼这么简单,人在其中也要起到很大作用。在一些条件受制的情况下,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制定一些战术来扭转不利,比如,我们可以用猎犬把猎物驱赶到森林中的空旷地如草甸,小湖,再放出矛隼捕猎。其次一些小型的隼,或大多数鹰还是可以在树林中灵活捕猎的。比如苍鹰。”

    想到苍鹰维克多不禁咽了一下吐沫,真想要一只啊。

    “苍鹰虽说飞的不快也不高,但却是全地形、全天候的,天上能抓鸟,地上能逮兔,甚至可以击杀水面上的游禽,并把猎物拖回岸边,森林里更是小意思。”

    老约翰和马克也不约而同的咽了一口吐沫。

    “那苍鹰就是最好的了?”老约翰急切的想知道。

    “这世界本就没有最好的东西。”老约翰和马克等了半天却等来了这么一句话,有一种想揍人的冲动。

    “对你最好的不一定对别人就是最好的,各人因为,要捕猎物的不同,个人喜好的不同,最好的标准也各不相同。”当马克他们刚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时,维克多话音一转“但是,有一种鹰使所有见过它们的人魂飞梦萦,它就是金雕。”

    “身长一米半,翼展接近三米,能够捕猎羚羊,驯鹿,甚至能够猎杀狼。”

    “天那”那两人一起惊呼道

    这时他们已经进入了森林,而维克多的话让老约翰和马克回味无穷。

    初夏的霍伊克森林枝叶茂密,一片郁郁葱葱。云杉,冷杉,栎树,桦树各种针叶和阔叶的树种交错在一起,严密的遮住了头顶的天空,很少有阳光照射到地表。这顿时让三人感到凉爽无比。

    刚进森林不久,布莱尔突然低呼了起来。马克拍了拍这只波音达犬,向着它低呼的方向搜索过去。

    不一会儿他便回来了“是野猪拱过的土堆。”

    维克多高兴的轻声喊道“真是好运。”

    布莱尔一边嗅着地一边向前搜索,它越来越紧张。马克和维克多也把箭扣在了弦上,准备随时发射。紧张的气氛也影响了老约翰,他的手紧握在剑把上。

    布莱尔突然伏下身子并弓起了背,不发出一点声音,真是一条训练有素的猎犬。走在前面的马克作了一个已经看见的手势并指出了方向。维克多看见后先回身对老约翰打着手势,他把食指竖着贴在嘴上,老约翰虽然没见过这种手势,但很容易就明白这是别发出声音的意思。他朝维克多点了点头。

    接着他看见维克多弯着腰向马克走去,一边走一边打着一连串眼花缭乱的手势。之后两人分开一左一右的包抄上去,不一会就消失在茂密的野草和灌木丛里。

    但没过多久,两人又退了回来。

    维克多嘴里还直嚷嚷“真是扫兴。”

    老约翰迎了上去“怎么了,跑掉了?”

    “没有,是一只三腿的”马克答道。

    “三腿的?是怪物不成?”

    “不是,是被别的村的猎人放的捕兽夹给夹的。咳我们俩从来都不放夹子的。”

    “那为什么不打了?”老约翰现在就像一个好奇宝宝。

    “一般野兽是不会这样挣脱夹子的,能让它咬断自己的腿逃跑的唯一可能就是它是一只带崽的母兽,要赶回去给幼崽喂食。”马克解释道。

    老约翰不尽沉默了下来。

    维克多看气氛有些消沉,用轻松的语气说道“作为猎人就应该四不打。”

    老约翰又被勾起了好奇心“哪四不打?”

    “鹰不打,犬不打,怀孕的不打,带崽的不打。”

    “这又是为什么?”

    “鹰犬是猎人的伙伴,助手,这是不能打的。怀孕的,带崽的一般是一尸多命,这样猎物不是越打越少了吗?最后都消失了就该我们猎人哭了。”

    “一般这个季节我们是不打母的。”马克补充道。

    老约翰不禁被这两个纯朴的乡间小猎人深深的感动了。

    三人又向森林深处走去,很长一段时间都再没有发现猎物。突然眼前豁然开朗,一片林间小湖出现了。从幽暗的林中突然来到波光粼粼的湖岸,眼睛不尽有些刺痛。当渐渐适应后,老约翰便被眼前的景色吸引了,在绿意匆匆的森林里一片瓦蓝平静的小湖,是多么诗情画意啊。

    “到了,我们的一号猎场。”维克多打断了老头美梦。

    “这里?”他显然无法把这美景和猎场联系起来。

    这时只见马克来到湖边的一棵巨大的红杉前,这棵红杉大概有一千多年的树龄了,树高100多米,17,8个人也合抱不了。马克从树上解开一根缠绕着的粗绳,绳子的另一头则消失在云杉茂密的枝叶里。他拽了拽感觉挺结实,就这么爬了上去。不久一条软梯被垂放下来。

    “老头,你先上”维克多催促到。

    老约翰心一横,一咬牙顺着软梯爬了上去。当他爬过红杉的最底的分枝时,便发现了一间搭在枝杈间的小屋,小屋离地有20多米,被漆成了绿色,上面缠绕着各种枝叶,站在树底完全发现不了。马克已在小屋里等着他了,小屋布置的很简单中间便是粗大的红杉树干,四周是一扇扇用藤条编织的窗户。小屋里只有几个小柜子,地上铺着一些动物的皮毛,顺着藤条窗户的一个个小孔向下望去,整个小湖尽收眼底。

    “他在干什么?”老约翰指着树底正拿着一簇枝叶胡乱挥舞的维克多,向马克问道。

    “他在把我们的气味打散。”

    接着维克多把布莱尔藏在树底的树洞里,也爬上了小屋。

    “老头,我们这怎么样?”维克多炫耀的向老头问道。

    “嗯,不错。”老约翰装出很矜持的样子,其实他爱死这里了。

    “还有更好的呢。”维克多向他眨了眨眼,手指也指向头顶。

    老约翰的眼睛顿时睁得又大又亮,马克他们都笑了起来。维克多站在一个小柜上推开了头顶的一块木板,双手一用力就翻身上了屋顶,放下一节短梯,老头也不客气跟着就上去。马克呆在小屋里没有一起去。

    只见从屋顶的平台往上沿着树干绑着软梯,软梯在枝杈间忽隐忽现也不知道终点在哪。

    老头想起这里已是20米的半空中在往上那要到多少米,腿肚子不尽打起哆嗦来。

    维克多像是看出老头的犹豫,对他说“你等着,待会放下一根绳子,你把它栓在腰上就没事了。”

    说完攀上软梯一下就不见了踪影,经过漫长的等待一根麻绳垂了下来,老约翰鼓起勇气拴上绳子,沿着梯子开始了一段心惊胆跳的旅程。

    (小虾语:红杉生长到100多米,大约30层楼那么高,是可能的事。欧美还有专门的攀爬红杉的极限运动。)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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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中国猎人来到了异界,他原只是想一个人快乐的享受生活,最后却变成了带着一群人快乐的享受生活。这是一本吃喝玩乐的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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