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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工造物     执宰大宋txt下载     执宰大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3章 十种美酒

    六月初六,天气很热,蓬莱更是如此,富商大贾的热情却已经超越了炎热的天气,满城热烈,谈论的都是风雅阁的美食。

    就算是寻常百姓,在一尝风雅阁免费的冰淇淋之后,也不得不伸出一根大拇指,连连夸赞。

    十文钱一份的红烧肉,富裕一点的家庭也能买一份全家打打牙祭,那个香甜软糯,最是适合牙口不好的老人家。

    风雅阁独创的菜单,上面明码标价了每一种菜品的价格,甚至还有一行小字写出了口味与作用。

    此刻的王凯与县丞周邵,正看着菜单,饶有兴趣的点着菜。

    一旁的侍者是一位甜美的少女,她主动介绍道:“王公子,风雅阁的主打菜品,是鲷鱼刺身,非大厨不能做,还有红烧鲍鱼、红烧肉,都是不错的菜品,尤其是这海米清粥,实乃还是养生佳品,常吃有延年益寿,强身健体之效。”

    王凯意外的看了看那少女,玩心大起道:“本公子看你很有家教,不若来我家做个侍女如何?宗好过抛头露面。”

    一旁的周邵尴尬无比,陪坐的李尚慕也是一脸的无奈。

    那女子落落大方道:“王公子厚爱,小女子不敢推却,但是小女子与酒楼签订了契约,契约未到期之前,是不能擅自离职的,还请王公子见谅。”

    “契约?”王凯佯怒道:“老哥哥,你这酒楼怎地还强人卖身不成?”

    那女子顿时急了,唯恐给东家惹来麻烦,她也知道,这位王公子与周县丞,是现在蓬莱最大的人物,心中虽然害怕,但是依旧彬彬有礼道:“公子这就错怪东家了,我们签订的是合同,在酒楼期间,酒楼负责我们的衣食住行,每月还有一贯钱的月俸,我们只需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事情,酒楼绝不会违背合同,还请公子不要错怪东家。”

    “一贯!”王凯与周邵互视一眼,眼中充满了震撼,登州很穷,穷的只剩下人了,一贯的工钱,别说登州,就算是开封洛阳这等通都大邑,区区酒楼能开出这等待遇的,一只手都可以数的过来。

    周邵有点嫉妒了,他为人还算清廉,任劳任怨,月俸也不少,但是有一大家子要养,还有一些老朋友的亲朋需要周济,实在是不宽裕。

    王凯只是错愕震惊了一下,便放下了。

    李尚慕连连作揖道:“贤弟就饶了老哥哥吧,我们商贾,哪敢欺凌百姓,衙门里的水火棍可不是好玩的。”

    王凯笑眯眯的道:“老哥哥说甚话,开个玩笑罢了。”

    说到这里,王凯的手正好翻到了酒品一栏,顿时一愣,粉红佳人、血腥战剑、烈焰美人、深水炸弹、夜不归、天使之吻、竹林三贤、建安七子、金榜题名、风流才子。

    总共十种酒品,看的王凯愣愣的,这是什么酒名字?没听过啊。

    那女子笑吟吟的解释道:“王公子,周县丞,这是我们风雅阁独创的酒品,唤作孔雀尾酒,酒如孔雀尾羽,五光十色,独具一格。”

    王凯笑道:“既如此,那就没一样来一坛。”

    将门弟子,要的就是这个豪爽劲,豪饮美酒,才是将门风范。

    却不妨那女子道:“王公子,这酒只能一次要一杯,因为需要调酒师现调,今天客人太多,每位客人,每种酒品限点一份。”

    王凯天生豪爽,也不好做恶客,当即道:“那就每样来一杯吧,让我与周县丞看看你们风雅阁的酒,到底有多么独到。”

    随着一桌桌客人点餐下去,早已扩大了三四倍的后厨,顿时忙碌了起来,菜都是原来准备好的,只需要下锅就行,只是有些菜品需要花费心思,比如鲷鱼刺身、红烧鲍鱼等三四种独门菜肴,只有孙天成能做,其他的,孙天成带的两个徒弟,也能应付。

    不大会,男性侍者便推着特制的小车,鱼贯而入,一道道佳肴放到一张张八角桌上,看得人目瞪口呆。

    今日来的客人很多,但是绝大多数有身份有地位的人,都是冲着李尚慕的面子来的,也没想有多大的惊喜,酒楼嘛,还能玩出什么花样来不成?又不是青楼。

    不曾想还真有,让人如沐春风的女侍者,酒楼内清凉如秋的空气,还有桌上一盘盘炒菜与海鲜。

    偶有几个点了鲷鱼刺身的豪客,更是如同看到了绝世画作一般,竟然不舍得动筷子。

    终于有人开始了第一口。

    “好,真好!此生能有幸得尝如此美食,死而无憾矣!”

    众人终于被惊动了,迫不及待的开始了饕餮盛宴。

    再没有人说话了,因为没有人愿意错过这美食的品尝。

    “好!”

    一声大喝,吓得有人筷子都落了下来。

    众人连忙向着大厅中一条长长的案几看去,只见两位调酒师正在调酒,桌子上摆满了特制的琉璃酒具,他们神态宁静,专注于手中的酒杯,纤细的手指以技巧性的手势握着银勺快速的搅拌着杯中的冰块,却不发出一丁点的声音。冰块撞击的声音说明了冰块被割伤的痕迹。他们轻轻拿起准备好的基酒,缓慢而均匀的注入酒杯,配以特殊的酒液,就成了粉红色,琉璃杯里面盛着粉红色的酒液,闻之芳香,饮之润滑。有柠檬汁的酸,有基酒的辣,也有红石榴糖浆的甜,一位粉红色佳人的粉红色心情没有溢满杯子,上面隔了一层细腻的气泡对视觉进行了一次奇妙的洗礼。

    众人热切的看着两位调酒师,眼中冒出了闪电带火花。

    两人同时调酒,速度快的不可思议,转眼间十几杯粉红佳人被调好,便有女侍者用托盘端走,送到点了粉红佳人的八角桌上。

    血腥战剑、烈焰美人、深水炸弹、夜不归、天使之吻、竹林三贤、建安七子、金榜题名、风流才子

    十种美酒轮番被调了出来,实际上只有九种,那夜不归,就是基酒,确切的说是稀释了的基酒,是烈酒中的烈酒,这是未央弄出来的蒸馏器做出来的,基酒有七十度左右,夜不归也有六十度,绝对是喜爱烈酒之人的最爱。

第14章 焦躁

    未央独自一人坐在三楼的办公室中,心神却极为集中,一切都进行的很是顺利,他如今已经恢复完全,自然要把自己的东西拿出来。

    羽箭仿佛被什么东西压制一般,任由未央调动精神召唤,都过不来。

    当年打造羽箭的时候,爷爷为了未央便于操纵,便使用了刚刚开发出来的神经元联合系统,把羽箭与神经元连接,只要心念微动,便能驾驭羽箭,这已经与仙侠世界的飞剑极为接近了,只是没有那仙侠世界的人那般惊天动地的力量,但是也不可小觑。

    羽箭本身就是最顶尖的材料铸造,可以说是天上天下绝无仅有,锐利无匹,什么东西能压制住羽箭呢?未央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他能感觉到,羽箭似乎就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近在眼前而不可得,搞的未央心痒痒的,却又十分烦躁。

    大宋是个绝好的地方,但是却不是个安全的地方,庆历二年,也是多事之秋,更何况登州的位置很微妙,临近大海,无论是倭国与高丽,还是临近的大辽,都能想杀过来就杀过来,危机重重啊。

    倭国倒还罢了,大宋虽然也有倭寇,但是真正敢入侵大宋的,也是凤毛麟角,更遑论高丽,但是大辽不一样,人家有一项祖传的活动,叫做打谷草,也就是抢劫。

    现在是夏天,水草丰茂,但是一旦到了深秋,到了冬天,打谷草一旦开始,对大宋子民来说,那就是一场灾难。

    最恐怖的还不是这,就算是打谷草,也不一定要命,要命的是这个时代的医疗条件,一旦有点头疼脑热的,那就是要命的事情,一不留神就是个死,你没有任何办法。

    但是要拿到羽箭就不同了,这玩意是纳米技术,可以随意变化组合,化作最细微的粒子,进入体内,吞噬病毒,比药物可好用多了,这也是羽箭的用途之一。

    而且未央心中隐隐也有提三尺剑,立不世功勋的心思,所以对于羽箭,很是渴望。

    未央细细的感受羽箭的位置,打算待过一段时间,亲自去寻,若是落入别人手中,那就买,不卖的话,那就强抢,总之一定要拿到自己手中,而且要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能压制住自己的羽箭,要知道,这几乎是集科技之大成的神器,在古代大宋竟然有东西能克制,实在是丢人啊。

    。。。。。。。

    毫无疑问,风雅阁的重开,是成功的,是值得庆贺的。

    当夜幕降临,宾客散去之后,风雅阁必将名声大噪。

    李尚慕与未洵在查账,至于风雅阁的其他人,则是聚在大厅一起庆祝,庆祝风雅阁的新生与他们自己的新生。

    未央走进账房,忍不住调侃道:“不会亏本吧?”

    “怎么可能?”

    虽然风雅阁有冰块消暑,丝毫感觉不到暑气,但是李尚慕依旧大汗淋漓,激动的直打摆子。

    “抛出成本,今天净赚了三千贯!”李尚慕激动的不能自已道:“三千贯啊!真正的日进斗金。”

    未洵也在那掰着手指头算,还喃喃自语:“一日三千贯,一个月就是九万贯,一年就是一百零八万贯,未家占三成,三成就是三十二万九千贯!

    二弟,快来扶我一下。”

    未洵眉头蹙在一起,身躯晃了几下,幸福的想要晕倒。

    未央没理他,拿起账本扫了两眼,笑眯眯的道:“今天第一次开业,来的都是老李的朋友,给面子,所以才有这么多收入,因为他们为了面子,点的都是鲷鱼刺身这等贵重的菜品。

    但是往后嘛,必定会有所回落。”

    李尚慕连连点头,神情崇拜的看着未央道:“小郎君说的是极,谁也不可能天天花费几十贯钱去吃饭,这也太败家了。”

    “所以啊!”未央一根手指抖动不已,颇有指点江山的味道。

    “明日起,风雅阁开始售卖早餐,早餐便宜,但是胜在量大,天长日久,未必会比这些大菜赚的少了。

    而且风雅阁开封分部要重新调整,按照风雅阁的模式,派遣心腹前去,把风雅阁的人员,带去一些熟练的,在开封还能火一把。

    这就是财源,两地开花,赚的不止一倍这么多,要知道开封是什么地方?那可是天下中心,豪客云集,为了美食美酒,一掷千金不在话下。”

    未央如同一个传销头目一般,忽悠的未洵与李尚慕激动的面色通红,恨不得立即大干一场。

    “不过!”

    不过什么?什么不过?未洵与李尚慕狼一般的看着未央。

    未央笑道:“不过我们要拉个人进来,最好是多拉几个人进来。”

    未洵顿时皱眉道:“这是为何?”

    未央翻了个白眼。

    反而是李尚慕浸淫商贾之道数十年,当然知道人多力量大,不能吃独食的规矩,他当即欣喜道:“后台,我们一定要有后台,不然我们根本就保不住风雅阁,别说开封,就算是蓬莱的风雅阁,也很难保住,那些垂涎风雅阁美食美酒的人,肯定会想方设法得到秘方,无所不用其极。”

    未央赞许的看了李尚慕一眼,继续道:“当今天下,论及影响力,便是当今圣人。”

    两人顿时一愣,同时失声尖叫道:“你想拉圣人入股?”

    未央撇撇嘴道:“这不是没说完嘛,别打岔。”

    两人不好意思的示意未央继续。

    “圣人虽然最大,但是却不可能经商。

    剩下的,便是士人,也就是当朝大员,送上门去的东西,人家不一定要,这是个问题。

    其次,便是将门,如今大宋将门衰落,早就不是大宋初立之时的勇武,虽然王德用老将军还有杨文广、狄青将军都是一顶一的好汉,但是却不受重视,反而受到排挤。

    所谓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咱们的目标,便是将门!他们虽然没落,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在开封的势力不可小觑,士人一般也不愿得罪。”

    李尚慕顿时就明白了,双目一瞪道:“你想拉王凯入伙?”

    未央得意的道:“然也!”

第15章 瑜亮相争

    蓬莱一处豪宅内,三个少年坐在一起,愁眉布展。

    “国舅爷,这风雅阁不好拿下啊,人家新推出的炒菜、海鲜,还有那美酒,都不是我那樊楼能比的上的,虽然人家小,但是却推陈出新,与王凯那小子攀上了关系,同是将门,王老将军如今征战沙场,也不好得罪。”

    这三个少年,赫然便是当今天下最大的纨绔,将门弟子,为首的一位,便是国舅爷曹佾曹景休,说话的那位是大名鼎鼎的潘美的四世孙潘肃,他是樊楼的主人,他叔父是潘夙,在大宋那也是能征善战的人物,最后一位却是叫柳羽的年轻人,这人不得了,他有个爷爷叫柳涉,老头就今年六十多岁了,耳不聋眼不花,身体强健的能一拳打死牛,也是将门最老的人物之一。

    柳羽与柳涉在历史上没留下什么名号,但是柳羽有一个妹妹,那可是大名鼎鼎,号称“河东狮”,纵横开封,无人敢惹。

    这三位曹佾年纪最大,其次是潘肃,最后是柳羽,今年才十二岁。

    他们就是背后谋划风雅阁的家伙,本来只是想看着风雅阁自然没落,好全盘接收,但是不曾想竟然被风雅阁起死回生,而且大有超越蓬莱阁的趋势,这当然是纯粹以吃喝来论。

    他们三个在将门纨绔之中都是纨绔中的纨绔,极品中的极品,没有啥本事,纯粹就喜欢经商,短短数年,做出了偌大的产业,把开封最出名的樊楼都收入囊中,这其中虽然不乏巧取豪夺,但是总得来说,还算是守规矩。

    因为守规矩,所以错过了吞并风雅阁的最好机会。

    曹佾今年二十出头,面白无须,英气勃勃,身穿极品的丝质长袍,手中摇着一柄折扇,他笑吟吟的道:“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区区风雅阁,也不算什么,我们是什么人,不至于连一个酒楼都跟人家过不去,好好经营我们的蓬莱阁与樊楼,自然大有作为。”

    不错,蓬莱阁是曹佾串掇赵祯修的,被他接了过来,成了自己的产业,潘肃与柳羽都有分子,那樊楼,更是三人均分的产业,当真是日进斗金,财源滚滚。

    潘肃没有曹佾那般英俊,但是也相貌堂堂,英武不凡,颇有武夫的底子,他愁眉苦脸道:“可惜了,本想用作客栈的,没想到风雅阁竟然能翻身,看来那李尚慕,也颇有三分手段。”

    柳羽虽然只有十二岁,但是柳家乃是千年世家,历经数朝而不倒,家中的老爷子更是赫赫威名,他爹娘死的早,柳家分支就向着谋夺家主之位,老爷子护了他十几年,也教了他十几年,所以论及见识,一点都不必别人差,而且家学渊源,更胜一筹,尤其这小子天生一张娃娃脸,极具欺骗性,又漂亮的不像话,更是让人容易忽略他的才华。

    但是曹佾与潘肃却不这样看,因为这样看的人,都栽在了他们手中,柳羽可以说是他们的智囊也不为过,所以他们看向了柳羽。

    十二岁的柳羽笑吟吟的道:“国舅爷,潘兄,你们说的没错,风雅阁能做出前所未有的炒菜,还有那不同一般的鱼脍,甚至连酒楼中的茅厕,都毫无臭味,在雅间里都闻不到一丝一毫,更有那极品美酒,让人流连忘返,若是一旦流传出去,别说樊楼,就算是蓬莱阁,也只能作古了。

    不过,你们真以为那李尚慕有这本事?”

    曹佾与潘肃面色一变,柳羽继续道:“若是那李尚慕有此能力,早就在酒楼行业形成一家独大了,哪还有樊楼与蓬莱阁的事?

    王凯也不可能,那小子满脑子都是在沙场上取功名,十足的武夫一个,这种商贾之道,他没有那种见识。

    所以我断定,这风雅阁后面必定有高人,此人学识渊博,精通奇巧之术,擅长格物之道,乃是不可多得的奇才。

    有此人在,又有王凯在侧,风雅阁断然无忧,但是这只是在风雅阁不扩张的前提下,一旦风雅阁想要扩张,便会引来各家觊觎,早晚还是要倒霉。”

    曹佾与潘肃相视一眼,有种智商被按在地上摩擦的感觉,你看人家,分析精准,条理分明,要是他们,断然没有这种能力,若非大宋不许将门弟子科举,这小子绝对能蟾宫折桂,金榜题名。

    柳羽满意的笑了,笑吟吟的继续说道:“但是他们不扩张不可能,我观此人做事章法严谨,步步为营,早晚会继续扩张。

    只要他们想扩张,必然少不了走上层路线,否则必然会吞的连渣都不剩。

    上层路线有哪些呢?士人不屑于庖厨之事,有道是:君子远庖厨!所以士人不可能。

    能护住他们的只有将门,而且因为王凯的关系,士人不会帮助他们。

    如此以来,便是我们的机会了。”

    曹佾与潘肃激动的不能自已,异口同声道:“只要他们想扩张,便会找到我们头上,到时候我们便可趁势而入,拿下一部分分子,成为东主,到时候那些秘方,自然落入囊中。”

    “然也!”

    柳羽眼中放出无限光华,仿佛遇到了对手一般,颇有一种瑜亮相争之意,只是谁是周瑜,谁是诸葛亮,还得拭目以待。

    未央自然不知道,有一个妖孽般的少年惦记上了自己,此时,他正眉飞色舞,唾沫四溅的给李尚慕传授谈判技巧。

    “不可多说,也不能少说,要点到为止。

    王凯乃是王德用的孙子,将门弟子,有志于沙场上取功名,对于商贾之事,自然没有什么想法,但是王家毕竟是大家族,所以要说服他,还得从这上面入手。

    而且要以利益诱惑,对军中有益的东西是什么?

    酒啊!咱们的基酒啊!

    屁!不是给他们喝,这基酒度数极高,用来擦拭伤口,有消炎之效,军中士兵大战必伤,伤则听天由命,咱们送给他个大礼包,能活人无数,这可是积攒功德的大好事。

    再说了,人家不会贪图我们的东西,还会给钱,两厢得利啊!”

第16章 闻名

    李尚慕被未央一顿忽悠,热血上脑,满脑子都是对美好未来的畅想,一想到自己可能获得大宋第一豪商的殊荣,李尚慕一刻都不耽搁的,睡了一晚,天刚大亮,直接就来到了县尉衙门。

    衙门的差役见是李尚慕,一点都不耽搁的就进去通禀去了,这是源于李尚慕与王凯的一段缘分,一段很是狗血的缘分。

    当年李尚慕行商到了河间府,那时候河间府正是战火纷飞的时候,大辽与大宋打的不可开交,商贾趋利,战争财谁都想发,所以李尚慕带了一些物资前去兜售。

    很是顺利,他的物资贩卖完的时候,正回登州的路上,遇到了一群大辽的士兵,足有百余人,那些士兵追杀十余位大宋士兵。

    遇到了这种事情,李尚慕自然是吓得躲了起来,眼睁睁的看着十余位大宋士兵不惧生死,奋力抵抗,最后全部被杀。

    李尚慕那时候也是脸色发白,根本就不敢看场中,待大辽士兵走了之后,李尚慕才颤颤巍巍的出来,看着倒下的大宋士兵,心中悲凉,他一位位的试探士兵们,想看看还有没有活口。

    实际上他也清楚,哪会有什么活口啊,辽狗的屠刀之下,怎么可能会有活口。

    好巧不巧,一个尸体竟然动了一下,就这一下,让李尚慕看在了眼里,他慌忙的来到这人身边,试探了一下,不由满面泪痕,这人受创十余处,最惨的是被一刀割喉,万无幸免之理,他正想离开,尸体下探出一只手,一把抓住了他。

    李尚慕当时就吓尿了,就想拔腿就走,但是依旧忍下心头的惊惧,把尸体扒拉开,露出了尸体下面的一个少年,那一年,王凯十七岁,就这样被李尚慕碰运气一般的救下了,两人至此成为至交好友。

    这也是李尚慕一介商贾,竟然能与将门弟子称兄道弟,而无人问津的原因,若是旁人,早就被弹劾了,与低贱的商贾称兄道弟,有辱朝廷,这也是不大不小的罪过。

    王凯很快就出来来,离了老远就爽朗的喊道:“老哥哥今日怎有闲暇?风雅的早餐不错,很是精致,也很实惠,老哥哥莫非是送早餐的?可惜愚弟已经用过了,吃不下了。”

    李尚慕上前,欢快的笑道:“贤弟想差了,我此来,是送贤弟一件大好事?”

    王凯疑惑的道:“什么事?还劳老哥哥亲自跑一趟?”

    李尚慕当即把未央忽悠他的话掐头去尾的说了一遍,最后着重点出了酒精的重要作用。

    “酒精乃是酒中精华,殊为难得,十坛好酒,只能得一坛酒精,虽然产出不易,但是于军中绝对有大用。”

    王凯闻言,面目严峻,他郑重道:“老哥哥当知,大军开拔征战,真正战死沙场的士兵,并不多,大部分都是因为刀疮剑伤,受了风邪,感染而死。

    若是酒精真有如此大用,愚弟定当向爷爷禀告,请爷爷向朝廷请旨褒奖。”

    李尚慕激动的直打摆子,这可是大好事,他们原来只是想拉王凯入伙罢了,如果真能让朝廷甚至圣人重视,酒精成为军中必备之物,活人无数,那可真是大功德,从此以后,谁还敢动风雅阁?那是跟朝廷,跟圣人,跟百万禁军作对!不想死的人绝对不会这么做。

    “贤弟,若是心存疑虑,不若找人实验一番就是,”李尚慕打着摆子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嘛!”

    王凯忽然说道:“老哥哥,你背后的那位奇才,为何不现身一见?”

    “小郎君啊!他病体初愈,不好走动!”李尚慕快言快语,话音刚落就后悔不迭,苦笑道:“贤弟何苦套为兄的话?”

    王凯笑道:“老哥哥,你们的事情做的不够精细,连周县丞都看出来了,其他人想必也心知肚明,风雅阁重新崛起,绝非老哥哥之功。

    老哥哥若是真有这本事,又是炒菜又是养生又是美酒又是酒精的,早就天下皆知了。

    所以我断定,老哥哥背后有一位奇人,此人才华经天纬地,胸有韬略,乃不世奇才,老哥哥能有此奇人相助,才能反掌间,重整旗鼓,一举重开风雅阁。”

    李尚慕苦笑道:“你们真是太聪明了,不过小郎君没发话,我也不敢说出他的姓名,这小郎君脾性有点古怪,贤弟勿怪。”

    王凯笑道:“老哥哥,你回去与那位小郎君说,王凯愿鼎力支持,还会拉上一些有分量的人,从此风雅阁不虞再有倾覆之危。

    而且愚弟观那小郎君,非小小的蓬莱所能困住,如今龙游浅滩,早晚会一飞冲天,现在只不过是为了以后的一飞冲天造势罢了,但是有了我们的帮助,能让他更快的蜕变,成为他想做的那种人。”

    。。。。。。

    “他真是这样说的?”未央似笑非笑的看着李尚慕。

    李尚慕踟蹰道:“王贤弟与我相交甚深,绝不会诳我,不过他说找的人,我却不知是谁,这蓬莱现今,也没有什么有分量的人物。”

    “老李!”未央思索了一下道:“你去告诉他,此事我应允了,只要他们能与我们和衷共济,我不介意送他们一个大礼包,告诉他们,这个大礼包比酒精更大,三日后,城外农庄相聚。”

    李尚慕老脸一红,他被套了话,如今把未央置于阳光之下,实在是他的过失。

    未央知道他在想什么,笑着安慰道:“这都不是事,他们都是聪明人,自然是知道这事不是你能做出来的,如今投石问路,知道了我的存在,这也是好事。

    因为我从来没打算只做幕后英雄,早晚会走出前台,不过是提前了一些,没什么打紧的。”

    一旁的未洵却忧心忡忡道:“只怕他们夺了我们的秘方,把我们甩在一边,一旦如此,我们便再难东山再起。”

    “断无可能!”李尚慕急切道:“我与王贤弟相交莫逆,他的为人我最清楚,绝不会图谋风雅阁。”

    未央笑道:“我相信老李的为人,既然都摆在明处了,那咱们就光明正大的,也没什么不好。”

第17章 见面

    三日后,清晨,晨露最重的时候,四匹快马从蓬莱疾驰如飞,转眼间便出了城,向着城东十里处的一座农庄奔去。

    这四人,正是王凯、曹佾、潘肃以及柳羽,四人之所以如此紧迫,是因为三日前的事。

    那一日,李尚慕去而复返,带了三坛子酒精,还有两本小册子,这是未央写得一些卫生条例以及急救手册,并说明了未央三日后将在城外农庄相邀三人。

    六月的天,是最热的时候,受伤的人也并不难找,王凯找了一个腿部受伤的农夫,是上山采药不小心跌落,导致重伤,小腿上的伤口深可见骨,腿骨断折。

    跟随的还有一位医师,这医师对于王凯抢了自己的病人一点都不敢作声,反而讨好般的跟来,看看能不能帮上什么忙。

    王凯并未拒绝,毕竟这是好事,多一个人知道也好,以后治疗病人的时候,也能惠及百姓。

    所以王凯直接把全城的医师都搜罗了过来,让他们按照急救手册和卫生条例医治。

    起初没有人瞧得上那两本小册子,嗤之以鼻,但是最初跟来的那位郑勐医师,却毫不迟疑的表示可以按照册子上的指示做了起来,于是他就成了主治医师,严格按照册子上的条例医治,并且辅佐良药,每日里悉心照顾。

    本来这种程度的重伤,在六月的天气里,就算是妥善治疗,一不小心也是感染风邪,死的不能再死了,纯粹属于听天由命。

    但是两日后,那农夫的腿上竟然毫无感染的迹象,甚至已经开始愈合,郑勐激动的大喊大叫,连那些医师也惊诧莫名。

    王凯知道酒精奏效了,直接叫来了同为将门的曹佾三人。

    三人仔细查看,面面相觑,决定一早便赶去农庄,亲眼见一见这位奇人。

    此刻天尚未大亮,东方刚刚露出鱼肚白,未央也是辗转难眠,毕竟一会要见的人物,是古代的几位名人,其中还有一位是曹国舅,这位可是将来要成仙的人物,你让他怎能不激动?

    不过既然要拿捏高人风范,就要将装逼进行到底,所以未央起身来到了院里,慢吞吞的打起了太极拳。

    农庄早被李尚慕送给未央了,未央一家都住在农庄里,日子过的惬意,未央又把农庄打理的如同乡间别墅一般,雅致非常,还招了两个仆人,看门护院。

    睡不着的不止未央,未洵推开房门,看到自家弟弟,便调侃道:“你今日起这么早,平时可都是日上三竿,你嫂子喊你你都起不来。”

    未央翻了个白眼,边打拳边道:“笑看人生几多愁,闲云野鹤心自由。烦恼赋予落花去,松傲青山水自流。人生百年何其短,超然物外为圣贤。拂袖南山采雏菊。放歌扁舟钓浮鱼!”

    “好诗!”未洵赞叹道:“没想到二弟竟然还有如此诗才,当真是愧煞为兄。”

    未央笑眯眯的道:“大哥,小弟又不是圣贤,做什么清高,这滚滚红尘,若是不经历一番,岂不是浪费大好年华?

    今日之事若成,你我兄弟他日将不会再受这形劳之苦,人生短短百载,何必在意其他?”

    未洵一愣,旋即感慨道:“二弟之心胸,为兄不能及也!”

    说完,未洵掩面而走。

    未央好笑的看着未洵的背影,犹自慢吞吞的打着太极拳。

    “喔喔喔!”

    鸡叫三声,也是农家开始起来做事的时候,杜氏打着哈欠走出房门,看到未央,笑呵呵的道:“二弟早啊。”

    跟大哥可以无礼一些,对嫂子却不能,嫂子辛辛苦苦养育未央与未烟,可以说是未家的大功臣,也是未家实际上说了算的人,当然,未央打定主意的时候,没有人会反对。

    “大嫂,我们也是良善人家,手有余粮,何不歇息歇息,这农庄的事情,自有人去打理。”

    杜氏打了一盆水,净面洗手后,笑吟吟的道:“劳碌惯了,受不得这清福,再说了,咱们自家吃的东西,还是要嫂子打理的,嫂子跟着你学了不少本事,今天早上给你们做海米粥还有薄饼,再弄点小笼包。”

    未央点头道:“有劳嫂子了。”

    杜氏笑吟吟的去了,过了一会,未洵也走了出来,青衣大褂,头发梳的一丝不苟,就像要去相亲似的。

    “大哥,人家怎么着也要中午饭点过来,你现在打扮成这样,是不是早了点。”

    未洵哈哈大笑道:“你懂什么,我这叫未雨绸缪,万一人家大早上来了呢?你看你放浪形骸的样子,这样岂不是唐突贵客?”

    未央笑道:“贵客未必,万一是恶客呢?”

    “恶客就打走!”

    未央给自家大哥竖了个大拇指,怪不得人家都说男人最好的养分是权力,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自从家里好过了,大哥的自信也就回来了。

    咚咚咚!

    宛如鼓点一般的声音响起,气的心平气和的未央大怒道:“大早上的,哪个混蛋扰人清梦!”

    “未洵老弟,未央老弟,你们在家吗?”李尚慕的声音响起,言语间很是急切,没办法,大早上的被人抓起来拉了壮丁,精神不大好。

    自有仆人前去开门,看到李尚慕与四位贵气的公子,连忙道:“李掌柜,四位公子,我家郎君正在晨练,容我去通禀一声。”

    说完撒腿就跑,边跑边嚎道:“郎君,两位郎君,李掌柜来了,还带了四位好俊俏的公子。”

    王凯四人顿时满脸黑线,心道:若是自家有这种仆人,早早打死了事,真是丢人啊。

    一个少年稚气的声音传出道:“小贺,大惊小怪什么,谁来了?来了就让进来就是?不知道我正在锻炼身体吗?我正在长身体的时候,万一被吓得不长了,成了三寸丁,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李尚慕满脸通红,今天真是把老脸都丢尽了。

    王凯四人也是面面相觑,这仆人不靠谱,主人也不咋地啊。

    过了许久,王凯才清咳一声,朗声道:“未先生,王家王凯携曹家曹佾、潘家潘肃、柳家柳羽,前来拜会未先生。”

第18章 聪明的杜氏

    未央在院内一愣,向着门外看去,只见李尚慕和王凯带着三个英俊的家伙在门外很是恭谨的候着。

    大早上的拜访个哪门子客人?有没有一点规矩了?

    不爽归不爽,人家既然来了,也不能晾着不是,不然就是咱没有规矩了。

    所以未央一脸不爽的来到了门前,拱手施礼道:“几位公子屈尊前来,未央失礼了。”

    李尚慕敏锐的察觉到曹佾三人似乎很是不屑,他连忙道:“小郎君,这三位贵客都是开封来的,还是院里说话吧。”

    未央含笑道:“理当如此。”

    别看是大清早的,暑气早就升腾起来了,院子里太热,未央便把他们带到了大厅。

    未洵早早等在那里,见到来人一身贵气,心中叹息一声,依旧彬彬有礼道:“寒舍简陋,让贵客见笑了。”

    几人倒也不在意,心不在焉一般坐了下来,说着一些没营养的客套话。

    为了今天的会面,未洵早早就做了准备,所以客厅一点都不热,一丝丝凉气袭来,让人精神抖擞。

    过了一会,杜氏走了进来,提了一个精致的砂瓶,后面跟着小贺,拿着一个托盘,托盘上有几个精致的茶杯。

    小贺在每人面前摆了一个茶杯,杜氏便每个茶杯中倒入茶水,又取出茶筅,在茶杯中不断搅动,过了一会,便浮现一层乳白色的泡沫,看的众人不断赞叹。

    未央看着自己面前茶杯中的东西,眉头都纠结在一起了,这是茶不错,而且还是好茶,但是却未经过炒制,只是取茶叶碾碎成茶末,冲入滚水,一边冲一边搅动,让茶末与滚水充分混合,美名其曰:点茶!

    大宋的点茶确实比大唐那种把茶叶与油盐酱醋混在一起搞出来的茶汤上了一个档次,但是依旧属于粗糙的范围,尤其是对未央这个骨子里还是现代人的家伙来讲,实在是粗糙的不能再粗糙了。

    反观其他人,则是一脸惊喜,连连谢过杜氏,杜氏也温婉的一笑,提着砂瓶就走了。

    未央试着喝了一口,面不改色,但是心中却充满了怨念,哀叹道:茶啊!茶!

    曹佾接着喝了下去,赞叹道:“大家风范,香醇无比。”

    几人连忙饮下,也赞叹连连,果然是好茶。

    未洵得意洋洋的道:“内子别的不说,这烹茶一道,确实是手艺不凡。”

    李尚慕吭吭哧哧的道:“正是要紧,咱们先说正事吧。”

    此言一出,众人顿时都闭口不言。

    未央心中哀叹,一个个都是人精,真以为我年纪小就好欺负是吧?

    既然你们都不开口,那就让我说,可不要后悔。

    “我与老李各占三成,剩余四成,你们一人一成!”

    说完,未央捧起茶杯,这是习惯使然,茶水入口,顿时各种怪异的滋味汹涌而来,未央恨不得立刻扔掉,但是众目睽睽之下,还是得保持风度不是。

    几人面面相觑,未央一开口就直指核心,实在是让他们有点不知所措。

    不过这样也好,省的暗地里出幺蛾子,最起码都摆在明面上不是。

    柳羽是他们的智囊,当仁不让的要先开口。

    “李家与未家各占两成,我们四家,一家一成半!”

    说完,柳羽也端起茶杯,慢条斯理的喝着坑爹的茶水,还甘之如饴。

    好嘛,一句话就把分子倒了过来,未央放下茶杯,冷笑道:“我有秘方,有技术,你们只是提供销路,四成已经不少了。”

    “是不少了,未小郎君也赞同?”

    未央愕然,这小子不好对付啊,跟自己玩起了文字游戏,看来古人的智慧,丝毫不差啊,他们欠缺的只是眼界与见识,还有光怪陆离的各种知识罢了。

    “柳公子,我们小本买卖,把大头放出去,如何生存?”

    “未小郎君,我们四家愿意注资,一家十万贯如何?我们调查过,李家全部资产加起来,算上酒楼店铺这种不动产,也不过三十万贯,我们四家出四十万贯,占据六成,已经够意思了。”

    “你们只是坐享其成,要知道这技术还有秘方,都在我们手里,这也得折算成分子,若是没有我的秘方,你们就算把风雅阁买去也没用,大不了我们重开一家风雅居、风雅楼之类的。”

    “没得谈?”

    未央沉默了一下,凭良心讲,这几个家伙还算厚道,最起码没有强抢不说,还主动给钱财,就想着占据一部分股份,但是未央知道,这几个家伙所图甚大,绝不仅仅如此。

    李尚慕见陷入僵局,连忙道:“大家不要着急,时间还早,咱们慢慢谈就是。”

    于是乎,从一开始的针锋相对,陷入短暂的沉默,未央与柳羽如同两只好战的公牛打了鸡血一般,使出各种手段,言语中暗藏埋伏,包含了无数种可能,让人一不小心就入套。

    总之一句话,未央不愿意让四个家伙占大头,柳羽也是据理力争。

    一直到了晌午,两人说的口干舌燥,才停了下来,那边,未洵与曹佾两人不知什么时候找了个棋盘,一人手里捧着一杯茶,正在下棋,还是围棋这种高雅的玩意,李尚慕与潘肃在旁边指指点点,似乎根本不在意未央与柳羽二人的争执。

    两个人气的鼻子都歪了,老子辛辛苦苦,为谁辛苦为谁忙?你们倒还,还有闲情逸致在这里下棋喝茶?

    “吵完了?”曹佾笑眯眯的看着他们道:“吵了半天,也没啥结果,还是嫂夫人说的对,既然谈不拢,咱们就把各自的东西摆出来,一项项的算就是!喏!”

    曹佾拿出十来张纸,上面写写画画的,都是几家的资本。

    两人联袂看去,顿时面色漆黑,有种智商被人按在地上摩擦的感觉。

    看着两人的脸色,曹佾四人哈哈大笑道:“柳老弟是天才,未老弟也不差,但是咱们中最聪明的,还是嫂夫人,按照这种分配方案,李掌柜的占两成,未老弟占两成半,我与柳老弟、潘老弟各占一成半,王老弟占一成,岂不是皆大欢喜?”

    两人心悦诚服,这方案极为妥帖,李尚慕只是一介商贾,有两成已经不少了,未央负责技术与秘方,有两成半,多半也是他们商量的结果,认为未央手里肯定还有不少存货,这都是以后发财的资本,他们三家一人一成半,谁也不说什么,至于王凯,这家伙家里没钱给他挥霍,只有一点渠道,拿一成也算是应当应份。

第19章 事了

    谈妥了事情,签订了契约,也就没有什么了,就等着曹佾、潘肃、柳羽三人各自出资十万贯,契约便算是成立了,至于王凯,这家伙是个穷鬼,虽然是嫡孙,却不是嫡长孙,所以没钱,白拿一成份子。

    皆大欢喜之后,也到了午饭的时候了,孙天成现在是蓬莱最炙手可热的人物,身为风雅阁的大厨,随着风雅阁的崛起,身价也是水涨船高,现在无论谁想吃他亲自做的菜,都得提前三天预约,至于能不能吃上,不禁要排队,还需要看孙大厨的心情,孙大厨心情不好,您就歇着吧,咱没空!

    但是今天,孙天成却如同狗腿子一般,早早的赶到了农庄,还带来了一大车的食材,打算一展身手。

    这农庄里面,毫不客气的说,聚集了现今蓬莱最顶尖的几位人物,孙天成觉得怎么巴结都不过分,尤其是未来可能这几位都是风雅阁的东主,必须得伺候好了。

    所以刚刚到饭点,一盘盘美味佳肴便被充当侍者的小贺,还有另一位仆人小郑不断的端了上来。

    未洵作为此间主人,自然要表示一番,他招呼众人落座,便举起风雅阁最畅销的美酒,也就是那红粉佳人,说道:“今日之事,是几位公子给我们面子,让我未家占了大头,余心中不安,借此薄酒,敬各位公子,日后,我们便是一家人,为我们的发财大计贺!”

    众人举起酒杯,轰然响应道:“为未来贺!”

    未央端起酒杯开心不已,嫂子杜氏不让他喝酒,虽然未洵说过,男子汉大丈夫怎可无酒,但是杜氏就是不让,所以未央已经很久没有喝酒了,早就馋了,正想趁着客人在,又是用餐之时,按照规矩,嫂子是不能出来的,便要趁机饮几杯。

    酒杯刚刚端起来,一个胖乎乎的小手一把抢去酒杯,义正言辞数落未央道:“二哥,嫂子就知道你要喝酒,早就让我准备好了,你敢喝一杯试试!”

    众人哑然,未央无奈的道:“好了好了,不喝就是了,我今年都十二岁了,不用管这么严吧。”

    小手的主人未烟气哼哼的道:“你若是让我以后多吃一个冰淇淋,我倒是可以放你一马,今天让你喝一杯。”

    曹佾好奇的道:“这是?”

    未洵笑道:“这是我家三妹,未烟,诸位不要见怪,小孩子毛毛躁躁的。”

    曹佾笑道:“令妹聪慧,小小年纪就会讨价还价,以后定当是一个贤惠的女子,不知要便宜了哪家的臭小子。”

    几人哈哈大笑,丝毫不以为意。

    未央面色赤红,不理众人的取笑,据理力争道:“冰淇淋乃是大寒之物,小孩子一天最多吃一个,多吃对身体不好,绝对不行。”

    未烟抱起酒杯就走,边走边道:“不行就不行,有我在,你别想喝酒。”

    未央瞠目结舌,悻悻的对众人道:“小妹顽劣,你们不要介意。”

    柳羽摇头晃脑道:“令妹年纪尚幼,却如此聪慧风姿不凡,将来绝对的美人胚子,可能成为一方才女,令士人仰慕。”

    未央翻了个白眼,无奈道:“就她?不捣乱就不错了。”

    曹佾笑道:“未兄与二郎都是人杰,可见未家家学渊源,将来未小妹不见得就比你们逊色了。”

    潘肃最是沉默的人,此刻也笑道:“说的极是,咱们几家若是有合适的男丁,倒是可以定个娃娃亲,这般好的孩子,可不能落入外人之手。”

    未洵满面春风,笑的牙不见牙,眼不见眼,人家称赞自己的妹妹,与称赞自己没啥差别,未央却是大怒:“一帮子禽兽,什么好东西都想往家里扒拉,我妹妹今年才四岁,你们也忍心下得去手?”

    柳羽不知何时弄出了一柄折扇,摇头晃脑的道:“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未小妹有两位未兄教导,将来必定是名震一方的才女,如此好的女子,就是娶回家镇宅也是好的。”

    未央翻了个白眼,论嘴炮功夫,单对单他倒是无惧,但是人家抱团,自家大哥还作壁上观,就让他落入下风了,他无奈道:“我家小妹的婚事,自当由她自己做主,将来她喜欢什么样的男子,就嫁给什么样的男子就是,想要现在就给我家小妹顶终生,对不起诸位!没得谈!”

    几人只是调笑罢了,顺便说几句好话,抬抬未家的身价,至于给自家儿郎订婚这事,他们还真是随便说说。

    酒至酣处,柳羽这个骚包当即满面通红的叫嚷了起来。

    “有美酒佳肴,却无诗词助兴,实在是扫兴的很,诸位,不若我们行酒令如何?”

    众人顿时来了兴趣,当即欢喜不已。

    柳羽继续道:“咱们就以这蓬莱为题,作诗一句,做不出来的,就喝一杯,做出来的不是最好,也要再喝一杯,一句一杯,必须连贯,这诗倒也不必合辙押韵如何?”

    李尚慕闻言,当即缴械投降道:“我就不参合了,我喝四杯就是,这作诗我实在不行。”

    众人也不强求,只有未央不爽,做事就作诗,为何你小子一直看着小爷?莫非你还有断袖之癖不成,小爷可不是兔子?

    柳羽虽然喝了不少,但是眼睛亮晶晶的,他提出作诗,就是想看看,未央有没有诗才,他已经把未央看作与自己同级别的智者乐,若是未央才情不错,柳羽觉得,倒是可以深交一二,毕竟生意场上,分分合合的事情太多了,都是利益勾连,哪有真正的交情来的稳固?

    曹佾当先开口道:“我先来!清风明月满蓬莱。”

    潘肃也不敢落后道:“蓬莱之上有蓬莱。”

    未洵摇头晃脑的道:“我欲蓬莱风露顶。”

    柳羽当即开口道:“少年孤悬四方志,未敢久恋蓬莱乡。其时彼士兀然坐,澄心摄虑游窅茫。”

    未央听得几人作诗,除了潘肃属于滥竽充数外,其他人的诗句都是不凡,柳羽更是出口成章,念完诗便目光炯炯的盯着未央看,那目光如同看着一个宝藏一般。

第20章 别人家的孩子

    未央心中暗笑,跟我玩诗词?小爷脑子里有唐诗八百首,宋词千万篇,唐诗是不能拿出来,但是拿出一代词圣大苏的作品来,随便一篇都能碾压你,不就是试探小爷的才情吗?就让你见识见,什么叫文抄公!反正大苏那小子这会还才四岁,不会找小爷要版权费。

    “古来云海茫茫,道山绛阙知何处。人间自有,赤城居士,龙蟠凤举。清净无为,坐忘遗照,八篇奇语。向玉霄东望,蓬莱晻霭,有云驾、骖凤驭。

    行尽九州四海,笑粉粉、落花飞絮。临江一见,谪仙风采,无言心许。八表神游,浩然相对,酒酣箕踞。待垂天赋就,骑鲸路稳,约相将去。”

    嚯!好家伙!几个人惊诧莫名的看着未央,就连未洵都目瞪口呆,自家二弟何时有如此才华了?这一篇词,绝对可以流传千古了,堪称绝世之作。

    大苏的词一向豪迈不羁,更是文采飞扬,就算是诗仙诗圣李杜与大苏同一个时代,也只能分庭抗礼,那才华真是横溢,溢的都满出来了,压都压不住!

    “喝吧!几位!”未央亲自抱起酒壶,笑眯眯的等着几人喝酒。

    李尚慕掰着手指头算着该喝几杯,瞬间脸就白了,二十四句,二十四杯,这是要喝死的节奏啊!

    他眼巴巴的看着未洵,很想让未洵说几句好话,当真要喝二十四杯酒,在座的全都的趴下。

    未央兴奋劲还没过去,看着几人全都眼巴巴的看着自己,一巴掌就拍在了未央的后脑勺上,抑不住笑意的训斥道:“说是作诗,你作词算什么?这局不算,重新来。”

    几人顿时醒悟过来,是啊!说好的作诗的,你作词算个怎么回事?而且这词还这么长,不是要命吗?

    几人心知肚明,虽然赖皮了一点,但是一想到二十四杯酒要喝下去,谁也不想尝试一番,粉红佳人虽然是经过勾兑的,也比现在大宋世面上流通的酒度数高了不少,二三十度还是有的,这不是要命吗。

    未央也无语了,好啊!你们耍赖皮,就不要怪小爷心狠手辣了!

    “东方云海空复空,群仙出没空明中。欲构孤亭撑绝顶,烟霞深处可能攀。荡摇浮世生万象,岂有贝阈藏珠宫。心知所见皆幻影,敢以耳目烦神工。岁寒水冷天地闭,为我起蛰鞭鱼龙。重楼翠阜出霜晓,异事惊倒百岁翁。人间所得容力取,世外无物谁为雄。率然有请不我拒,信我人厄非天穷。潮阳太守南迁归,喜见石廪堆祝融。自言正直动山鬼,岂知造物哀龙钟。信眉一笑岂易得,神之报汝亦已丰。斜阳万里孤鸟没,但见碧海磨青铜。新诗绔语亦安用,相与变灭随东风。”

    众人同时倒吸一口凉气,看向未央的眼神变得如同看神仙一般。

    未央也挑衅的看着几人,慢悠悠的笑道:“这首海上书怀如何?绝对是诗吧?不多不少二十六句!诸位饮胜!”

    几人无语相凝噎,欲哭无泪,怎么偏偏遇上了这么个奇才奇葩,千古名篇随口而出,就像割韭菜似的,好像根本都不用想,一想到已经耍赖一次,这次人家可是标准的诗,虽然长了点,但是无疑是绝佳的诗篇,就算是乡间老农听到这诗,也不能违心说不好,总不能再耍赖一次吧?颜面何存啊!

    没有人动杯子,现场寂静的可怕,过了许久,柳羽率先起身,整理了一下仪容,恭恭敬敬的躬身拜倒道:“二郎大才吾不及也!今日是羽孟浪了,先为二郎赔罪!”

    说完,柳羽豪迈的端起酒杯,抱起酒壶,刷刷刷连饮十杯,待要再饮,身躯晃了晃,咣叽一下倒在了地上。

    潘肃连忙上前,把柳羽扶了起来,歉意的道:“柳羽不胜酒力,我这就送他回去,谢过大郎二郎的款待。”

    说完,毫不迟疑的抱起柳羽,直接就冲了出去。

    曹佾见状,连忙叫道:“大郎二郎,潘老弟骑术不行,我去照顾一二,告辞!”

    这三个家伙一个比一个跑的快,确实是被未央吓到了,几十杯酒啊,谁也扛不住,所谓千杯不醉,你得看是什么酒不是?风雅阁出品的酒,还真没有二十度一下的,对于大宋人来说,已经是高度酒了。

    未洵兄弟连忙前去相送,未央还假惺惺的对着三人的背影喊道:“三位哥哥慢走,待来日我必定前去拜访,咱们再行酒令,不醉不归!”

    三人一个踉跄,好悬没有倒下去,曹佾连声道:“好说好说!”

    回到屋内,未洵被王凯与李尚慕炽热的眼神几乎烧化了,他连忙讨饶道:“两位,不让你们喝酒就是,何必这样看着我?”

    未洵满面笑意的看着自己兄弟,他觉得未家可能要出一位状元了,前年宋夏大战,陕西经略安抚副使韩琦当众喊了一句:东华门唱名方为好男儿。

    这句话不知激励了多少读书人,打破了头也要在独木桥上争一争。

    未洵也是读书人,自然对这句话奉为圭臬,而且他通过了解试,已经是解士,虽然屡次参加省试不通过,但是却不妨碍他对自家兄弟充满了信心,他相信,只要随着这场宴席上的两首诗词传颂出去,未家二郎未央的大名,将天下皆知,未必就不能蟾宫折桂,东华门唱名,成为进士,光宗耀祖。

    这是多么令人振奋的事情啊!想一想未大郎都浑身战栗。

    王凯与李尚慕看妖怪一般的看着未央,过了许久,王凯才幽幽道:“若是我家爷爷见到你,只怕我有免不了一顿打。”

    “这是何故?”未央愕然。

    王凯郁闷的道:“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你说何故?”

    未央恍然,感情自己成了别人家的孩子了,也是,自己从小到大一直都是别人家的孩子,在大宋成为别人家的孩子几乎是必然,谁让咱这么优秀呢?

    沾沾自喜的未央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家大哥狼一般的目光,自顾着开心去了,能给几个天底下最大的纨绔一个下马威,能不开心吗?

第21章 倒霉孩子(三更庆签约)

    翌日,农庄内无缘无故多了一大车的书,全都是经史子集,还有一些杂书,这都是未洵与李尚慕一起在蓬莱搜罗的,蓬莱唯二的两家书斋,里面的书几乎全被买了下来,送到了农庄。

    未洵豪迈的指着满屋子的书,一根手指如同指点江山一般到:“二弟,从今而后,你就安心读书,其他的事情,自有我们去做,无须担忧。”

    未央倒吸了一口凉气,觉得自己以后没有好日子过了。

    科举科举!历代最重视的事情,真正的独木桥,一旦跨过去,就是鱼跃龙门,飞腾直上,在大宋这个不杀士大夫的年代,几乎就是有了免死金牌,你就算强抢民女,都不会有啥问题,当然,前提是你要给予足够的赔偿。

    未央本来有志于科举入仕,这算是一条捷径,直通龙门的捷径。

    所谓:山高我为峰,海深身化龙!

    不过看到这一大车的书,堆满了一间房子,未央觉得自己可以考虑一下是不是要真的科举入仕了。

    大宋的科举说实话还是比较开明的,没有什么八股文,但是也讲究个骈四俪六,没有下过苦功的人,没有基本功,连话语都不通顺,那是不可能中第的,而且省试的时候,以太学体为官方字体,若是没有使用太学体也没啥,不过会落个不好的印象。

    未央的毛笔字嘛!呵呵!2118年还有几个人会这玩意?会的都在博物馆供着让人参观呢。

    未央忽然想到著名的千古第一榜,嘉佑二年的那一场科举,堪称古往今来最牛逼的科举,没有之一,他就是第一,那一榜有名传千古的大才子,有青史留名的数位宰执,几乎可以说是中华千年来的精华所在,无以伦比。

    今年是庆历二年,未央掰着手指算了算,那一榜还有十年才来,自己是赶不上了,所以不用对阵那些变态。

    所以未央觉得,自己倒是可以试试,看看科举之路,到底是个什么样。

    说干就干,以后的日子里,未央几乎除了如厕睡觉,连一日三餐都呆在书房里,如饥似渴的吸收着经史子集中的精华,每日上午练字,下午读书。

    作为科研世家最顶尖的纨绔,未央智力超群,这是遗传的缘故,而且经过一场穿越,他的记忆力达到了变态的地步,一目十行不足以说明他记忆力之强悍,短短十日的功夫,几乎一屋子的书,便全部装在了他的脑子里,最恐怖的是,他发现自己读书的时候,他的精神竟然越来越旺盛,如同得到了催化剂一般,不断的攀升,就算是数日不眠不休,也依旧精力充沛,当真是一件大好事,感情读书还能给自己加油?

    不过读书读的好,不代表写字写得好,未洵考较他的时候,他总是对答如流,还能举一反三,加入自己的见解,但是一旦写字的时候,那就是不堪入目了,如同狗爬一般的字,气的未洵手直抖,这种字要是能中第,除非考官瞎了。

    于是乎,未央接下来的日子,开始了惨绝人寰的书法练习,早晨练书法,上午练书法,下午还是练书法。

    六月尾的时候,未央的书法依旧是那般不堪入目,未洵已经绝望了,他觉得自家兄弟虽然是旷世奇才,但是想要科举入仕,就这一笔字,实在是太强人所难了,不过也未必,勤学苦练罢了。

    未洵拿出了王羲之教子的劲头,联合了未家上下,全力督促未央练字,除此之外,未央连出门的机会都不给,一旦想出门,大嫂就泫然欲涕,小妹就抱着大腿嚎啕大哭。

    这日子没法过了!未央悲愤的不能自已,想自己两世为人,两世都是天才中的天才,但是前世的习惯哪能那么容易改过来?还毛笔字?还繁体字?小爷连钢笔都没摸过几回的人,跟小儿习字有啥区别?不要过分好不好?

    未央练字的当口,登州终于迎来的一位知州,蓬莱终于迎来了一位知县。

    知州叫滕子京,知县叫贾章。

    滕子京可能没有多少人知道,但是没有人会不知道千古名篇《登岳阳楼》,此老今年五十三岁,与范仲淹乃是同科,更是至交好友,此时范仲淹还在西边跟西夏捉迷藏,此老身为范仲淹好友,与范仲淹一起在西夏御敌,但是被圣人一纸诏书便弄到了登州这个穷困潦倒的地方,至于原因,没有人知道。

    至于贾章,这家伙今年才二十四岁,妥妥的青年才俊,他老子贾昌朝这会迁尚书礼部郎中,进龙图阁直学士,权知开封府,迁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兼羊国子监,妥妥的未来储相。

    贾昌朝锐意进取,也是人杰中的人杰,也不知怎的,他看到赵祯竟然把前线的滕子京调回来,送到了登州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心中便起了思量,直接把自己的儿子也弄了过去。

    贾章起初是不乐意的,那鬼地方什么都没有,连个好点的青楼都少见,作为年轻一代的佼佼者,这与贬斥没有什么区别了。

    “你懂什么?圣人是什么人,圣意难测,滕子京那种大才,竟然没有一丝风声的就扔到了登州,别人以为是贬斥,但是为父却以为,一定是登州有什么大事发生了。

    国舅爷还有几个将门弟子都在登州,这是为什么?现在又把滕子京送去,肯定不简单。

    你此去的目的,便是搞清楚登州到底有什么情况,顺便与那几位搞好关系,不要摆你士人的架子,不然回来为父打死你。”

    贾章被老父一顿威逼利诱,心不甘情不愿的来到了蓬莱,直接就住进了简陋的县衙,好几日都没有出门。

    没出门不代表没有行动,没过几日,蓬莱的街面上边出现了两伙人,逢人便打听蓬莱最近的新鲜事。

    作为热情好客的蓬莱人,没说的,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三言两语,就把风雅阁卖的一干二净。

    至于其中种种内幕,蓬莱人就不知道了,只能绘声绘色的添加自己的臆想猜测,说的那叫一个五花八门,唾沫四溅。

第22章 奢侈

    “就这些?”贾章拿着手中的几页纸,诧异的问着跟随自己前来的仆役,这仆役三代服侍贾家,今年已经四十多岁,最是忠心不过,而且能力过人,贾家的大事小事,都能处理的稳稳妥妥,深得贾昌朝的信任,若非贾章远到蓬莱,只怕贾昌朝也不会让自己的心腹跟随。

    “少爷,风雅阁崛起,老奴以为,绝非那李尚慕所能为,此事大有蹊跷,而且那美酒佳肴,老奴也去风雅阁尝过,非寻常所能比,更非寻常人所能做。”

    贾章心中哀叹,果然,这其中大有文章,滕子京来登州,一定与这风雅阁有莫大的关系,只是若是真是为了美酒佳肴,也不可能,圣人一向节俭,从不铺张浪费,不至于为了一点美酒佳肴就动用朝中大臣,这其中一定有自己所不知道的文章,至于是什么,贾章倒是没有头脑,不过只要自己在蓬莱一天,早晚风雅阁会露出马脚。

    “洪叔!准备名帖,再准备一些礼物,明日前去拜会国舅爷吧!”贾章摸着脑袋,无奈的吩咐道。

    洪叔躬身退去,也不多说。

    翌日,贾章驾车前往曹佾的府邸,心中不断思量,如何才能从这位国舅爷的口中,探出一些风头,能惊动圣人的事,绝不是小事,很可能是能影响国本的大事,国舅爷在蓬莱日久,这事国舅爷肯定知道,甚至参与了也说不定。

    车马粼粼,不一会,便来到了曹佾府邸,贾章下了车,愕然的看着府外一位老者,这老者身躯高大,相貌高古,隐隐然透出一股子杀气,显然正是刚刚从沙场上下来的滕子京。

    贾章暗暗叫苦,这老头怎么也来了,知县碰见知州,不用说,贾章也该知道怎么办。

    自己区区一个知县,人家可是钦命判知登州事的知州,遇见了必须有下属的觉悟。

    所以贾章老老实实的来到了滕子京跟前,拱手施礼道:“下官蓬莱知县贾章,见过知州大人。”

    滕子京久在军伍,养成了一股子杀气,更有一种勇猛精进的劲头,虽是文人,却不喜文人的软弱,所以只是哦了一声,不再说话。

    贾章无奈,此老资格太老,人家比他父亲还要大几岁,懒得理你,就是懒得理你,连表面文章都懒得做,怪不得数次遭到贬谪,真是活该。

    送上了拜帖,门子恭恭敬敬的接过去,快步跑进府邸,不大会,曹佾英姿飒爽的走了出来,边走边道:“滕大人,贾大人!数月不见,风采依旧啊。”

    曹佾是国舅,又是将门弟子,文人不好与他交往过甚,所以严格来说,无论是滕子京还是贾章,都与他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只是客套话罢了。

    滕子京拱手道:“本官奉圣命知登州事,国舅爷比本官早来了些,所以本官前来取经了。”

    贾章也道:“来时家父交代,到了蓬莱,一定要拜访国舅爷,下官仰慕国舅爷风采已久,今日一见,更是如仙临凡一般。”

    曹佾连忙谦逊道:“中丞大人关爱,景休生受了!两位大人,咱们入府一谈吧。”

    三人联袂而入,曹佾为首,滕子京落后半步,贾章在滕子京的身后,不敢逾礼,免得人家说他不知礼数。

    入了大厅,三人安坐,曹佾笑呵呵举起茶杯的道:“登州穷苦,这茶是两浙路的顾渚紫笋,是差人从开封送来的,两位大人且试试?”

    嚯!好家伙,顾渚紫笋可是贡茶之一,不但却味道不俗,清雅怡人,而且深得士人喜爱,看来这国舅爷,也不似外界传闻的那般草包嘛!也是,要是草包,也不可能支撑起一个偌大的将门曹家。

    滕子京端起茶杯,只见白毫显露,芽叶完整,外形细嫩紧结,色泽绿翠,香气浓强,滋味鲜醇,汤色淡绿明亮,叶底细嫩,很有特色。芽头茁壮,紧实而挺直,白毫显露,茶芽大小长短均匀,形如银针,内呈金黄色。顾渚紫笋汤色色泽鲜亮;香气高爽,汤色橙黄。

    喝了一口茶,只觉,滋味甘醇,不由开口大赞道:“好茶!”

    贾章也赞道:“果然好茶,这个时节,顾渚紫笋可是不多了,没想到国舅爷这里竟然能有收藏,真是兴致高雅。”

    三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没有营养的话,谁也不愿意先开口触及核心。

    滕子京是皇帝派来的,目的清晰,本来就是与曹佾商议事情的,所以不可能走,至于贾章,本来就是打探消息来到,厚着脸皮就是不走,总不能赶出去吧?

    曹佾也很无奈,眼看日近午时,便叫人去风雅阁叫了一桌酒席,几壶美酒,便百无聊赖的应付着贾章这只癞皮狗。

    宴席上,贾章看着满满一桌子菜,嘴里直咽唾沫,闻着那诱人的酒香,更是勾动了腹中馋虫,但是主人还未动,哪有客人先动的道理,只能忍着。

    滕子京看着满满一桌好酒好菜,鲍鱼海参,龙虾鲷鱼,各色水产琳琅满目,老头登时双目一瞪,老脸严肃起来,疾言厉色道:“边关将士百战余生,每日吃着最粗粝的粮食,吃不饱穿不暖,国舅爷竟然整日里奢侈无度,岂是人臣所为!”

    曹佾顿时愣了,一顿饭罢了,至于上纲上线吗?不过人家是知州,他也不好说什么,毕竟人家也是为了国家着想,为了边关将士着想。

    “滕大人教训的是,每每想到边关将士受苦,景休都暗自伤心。”曹佾擦了擦并不存在的眼泪,说道:“但是这登州穷困已久,百姓生活更甚边关将士,景休不才,愿意为大宋鞠躬尽瘁,之所以如此奢侈,也是为了登州百姓罢了。”

    这话说的,奢侈还有理了?滕子京瞪着曹佾道:“国舅爷是何道理?自古奢侈之风不可长,这是圣贤之理,莫非国舅爷以为圣贤是错的?”

    不要戴帽子好嘛?曹佾心里边都气疯了,这些文人都是一个德行,动不动就搬出圣贤,动不动就说出一番大道理来,让你反驳不得,说是错不说也是错,总之就是你错了。

第23章 纯粹的人

    “老大人有所不知,登州的百姓穷啊!”曹佾抹了抹眼角,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

    滕子京狂撇嘴,奢侈还有理了?若如此,大宋臣民全部沉迷于享乐之中,岂不是就能打退辽国与西夏?

    “登州穷,是因为土地不适合耕种,再加上沿海风暴时有,海盗倭寇猖獗,有时候契丹狗打草谷,也能来到登州,这都是原因。

    但是登州有海产啊?如今解决了海产储藏运输的问题,所以登州百姓有了指望。

    百姓捕捞不易,一家老小全指望这些海产生活,所以价格贵一些,也是常理,更何况长途贩运,靡费不知几何。

    但是百姓有了银钱,才能吃饱饭,才能捕捞更多的海产,才能更加的富足。

    我之所以叫了这么一大桌子菜,也是为了登州的百姓。

    老大人想想,这一桌子菜,花费百贯之多,酒楼固然盈利,但是百姓也能捞到实惠不是?而且酒楼依法纳税,衙门也能收到更多的税,国库也能多谢银钱,有了钱,朝廷才能更好的为百姓服务,这是三厢有利的事。

    既然对大家都有好处,景休恨自己不能多吃美食,多饮美酒,为百姓,为国家,景休恨不能死在美酒美食之上。”

    曹佾说着说着,由原来的狐疑,说到最后连自己都信了,未二郎真是人才,当时他说出这番话的时候,自己还训斥他来着,原来这还真是很有道理啊,损失的只是我们这些有钱人,却让天下人都得到了好处。

    当然,有钱人开酒楼,收海产,赚到的只会更多,原来钱是要花的啊!越花越有钱啊!

    曹佾越琢磨越有道理,最后忍不住一拍大腿,我特么真是太有才了,他兴致高昂的道:“老大人,景休不才,但是也是大宋国舅,身为国舅,岂能不以身作则?”

    滕子京目瞪口呆,这不对啊!天下财富是有数的,世家大户和朝廷收的钱越多,百姓的钱便会越少,与民争利这种事情,如何能做得?但是为何国舅爷这番话,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呢?

    一旁的贾章下巴都掉了下来,这是哪门子道理?简直离经叛道啊,不过我喜欢,若是这样,岂不是自己逛青楼也是为了国家为了百姓了?

    曹佾嘿嘿的小声笑了,更加坚定了与未二郎交好的决心,这小子就是个妖孽啊,相处的时间越久,便会发现这小子越多的秘密。

    听说未二郎在家闭门苦读?想要蟾宫折桂?嗯!明日自己亲去送些笔墨纸砚,文人不就好个文雅嘛!

    这边曹佾想的美得冒泡,那边滕子京终于回过神来,诡异的看着传说中不学无术的国舅爷,心中暗暗把这位天下能排的上号的纨绔提升了几个档次,此乃大才,假以时日,定能成为国之栋梁,为国家理财,让大宋国库充裕,万民安居。

    贾章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连滕子京这般顽固的老家伙都能说的哑口无声,这绝对是人才啊,以后是不是要多亲近呢?这样自己挥霍一下,是不是就名正言顺了?

    这时候的社会风气还是很开明的,理学那种灭人欲存天理的学说还只是萌芽。

    所以滕子京想通了,也就不再纠结,抄起筷子,夹了一筷子鲷鱼刺身,透光阳光折射的鱼肉,泛出晶莹的光泽度,沾了沾酱料,一口咬下,紧实的鱼肉在口中弹起,甘爽鲜甜。蘸取现磨的山葵后,在唇齿中留下清淡与冰凉,将鲷鱼的美味放大到了极致。

    “美味,当真是美味,开封虽有鱼脍,但是此鱼脍却更胜一筹。”

    老头赞了一句,端起一杯美酒,这是基酒,鸡尾酒需要现调,所以不能送来,只能送来冠以夜不归之名的基酒。

    老头一杯酒下肚,面色微红,惋惜道:“可惜永叔不在此地,若是永叔在,有此美酒,当有传世之作现世。”

    永叔是谁?那可是大名鼎鼎的醉翁欧阳修,此老无酒不欢,有美酒,必定千方百计的尝尝,据说曾经为了品尝一下赵祯珍藏的极品美酒,硬是软磨硬泡了小半年,赵祯才万分不舍的赐给了他半坛,可见其好酒之名。

    不过此老在景祐三年,与欧阳修交往颇深的范仲淹着手呼吁改革,他把社会问题归咎为腐败,而欧阳修看得更深刻,认为冗官冗员才是根本问题。最终,范仲淹的改革冒犯了既得利益者,受到了打击,被贬饶州。欧阳修作为范仲淹一派也受牵连,被贬为夷陵县令。

    到现在此老还在夷陵垂钓饮酒,玩的不亦乐呼。

    曹佾连忙知趣的道:“此酒虽好,却是太烈,饮之过多,于身体不宜,浅酌即可。

    不过更烈的酒我这里也有,老大人好酒,择日你我共饮如何?”

    滕子京抚须笑道:“国舅爷有心了,老夫从边关而来,未免沾染了沙场血气,用烈酒洗一洗却是极好的。”

    两人相视一眼,心照不宣。

    一旁的贾章气的不停的吃不停的喝,恨不得把国舅爷吃喝穷了。

    人家的意思很明显啊?我们要密谈要事,你小子太碍事了,既然是属癞皮狗的,那就避开你就是?择日是何日?可以是明日,可以是后日,总之是你不在的日子。

    曹佾与滕子京连吃带喝,放浪形骸,酒至酣处,曹佾摇头晃脑吟诗一首,正是未央的那首海上书怀。

    滕子京也是大名鼎鼎的才子,之所以名望不高,不过是被欧阳修、范仲淹这种妖孽压住了罢了,他的才华,也只是稍逊于他们,也差不了多少。

    听到这一首海上书怀,顿时对曹佾惊为天人,没想到这位国舅爷竟然有如此才华,还有理财之能,若非生于将门,只怕又是文坛一位大家啊。

    老头暗暗惋惜,如此人才,竟然不能为国尽其才,实在是可惜啊。

    不过旋即老头就精神抖擞,等回京之时,必定向圣人举荐,国朝得一贤才,乃是大宋之福啊!

    看着老头细细的揣摩这首海上书怀,如饮琼浆,摇头晃脑的样子,在曹佾的眼中,也变得可爱了三分。

    这才是纯粹的人啊!人品高洁!自己与老大人一比,真是云泥之别,一在青天一再地。

第24章 安坐农庄,心忧庙堂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要想科举,不仅学问要精深,有一笔好字,也是必须的。

    埋头练字的未央,自然是辛苦的,尤其是六月尾,酷暑最严重的时候,虽然有冰块祛暑,但是未央依旧热的不行。

    所以短衣短裤应运而生,顺便出来的,还有袜子。

    裹脚布那种东西,未央实在是受够了,这个时节的人,实在是太不讲究了,大热天的穿着长袍,叫上裹的一圈一圈的,在家里还好,有木屐可穿,但是出去的时候,还必须穿着厚实的千层底,这特么夏天要是不热死几个就没天理了。

    好在大宋还算开明,在嬴穆找大嫂杜氏做出来这一身行头之后,短衣短裤还有袜子迅速的在农庄流行了起来,不仅未洵照猫画虎的做了两身,就连杜氏这个女子,也做了几件适合女人的短衣短裤,顺带用边角料给未烟也做了两三套。

    不过杜氏显然重女轻男,未烟的衣衫明显精雕细琢,还贴心的绣了几朵花在上面,打扮的未烟像个小公主似的。

    在曹佾与王凯、柳羽、潘肃这四大纨绔来到农庄的时候,未洵与未央正躺在躺椅上在树荫下纳凉,身边放了四五块巨大的冰块,很是惬意,惬意的四大纨绔都嫉妒了。

    “哟!国舅爷、几位兄台都来啦?”未央随口打着招呼,热情的道:“刚做好的冰淇淋,还有冰镇西瓜汁,试试?”

    试试就试试,四大纨绔毫不客气的一人搞了把躺椅,抱着冰镇西瓜汁和冰淇淋,惬意的享受了一下,毕竟刚刚赶了很长时间路,实在是热的不行。

    “我说二郎,未家现在好歹也是家财万贯,就不能在城里买一处宅子?非要窝在这乡下,搞的我们几兄弟来一次都很难,这天实在是太热了。”曹佾喝着冰镇西瓜汁,抱怨的说道。

    一向沉默的潘肃也幽怨道:“热不可怕,可怕的是只有我们热!二郎不厚道啊,自己享受着习习凉风,反倒是我们成了跑腿的了。”

    王凯懒得说话,至于柳羽,他年纪最小,身子也最是瘦弱,此刻已经上气不接下气,正贪凉的时候,如同死狗一般。

    不过柳羽智商最高,他一眼便看到了未央兄弟俩的装扮,腾地一下最跳了起来,直冲未央的卧室,片刻后,穿着未央的短衣短裤,走了出来,面带笑容。

    未央大怒:“柳贤弟,不告而取是为贼也!你就不能斯文一些,给些银两也好。”

    他们这一个月混的很熟了,在未家跟在自己没啥区别,所以柳羽懒得理未央,躺下后抱着冰镇西瓜汁猛猛的灌了几口,打了个嗝,舒爽无比的道:“我承认你比我聪明了一点,但也就一点点,比如这衣衫,我就想不出来,不过身为兄弟,你还藏私,显然不够兄弟。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做兄弟有今生没来世!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可是你说的。”

    曹佾与王凯眼前一亮,柳羽与未央同岁,身材也差不多,但是他俩与未洵身材也差不多啊,这还有什么客气的?

    于是未家如同进了强盗一般,被洗劫了一番。

    只有潘肃无语凝噎问苍天,看了看自己高大壮硕的身材,不由得安慰自己,老子这才是将门弟子的模样,拉出去也是响当当的一条好汉,哪像你们一个个豆芽菜似的。

    未洵笑呵呵的道:“几位公子若是喜欢,回头自己多做几套就是,这衣衫不错,夏日里还能凉爽一些,更能节省一些布料,穷苦人家也能省些钱不是。”

    众人眼前一亮,顿时变得贼兮兮的。

    未央忍不住道:“大哥啊,好端端的就送给人家一条财路,真是的。”

    未洵老成持重,以前穷苦的时候倒还罢了,最近最不喜欢未央一副死要钱的嘴脸,不由训斥道:“天下亿兆黎民,能过上好日子的能有几个?能省一点是一点,待年月不好的时候,还能活下去,你有大才,当为这天下多做一下好事,让亿兆黎民多些活路,怎能把眼睛放在一点钱财上?岂不是因小失大!”

    未央最近被训得多了,早就免疫了,立刻闭上眼睛装死狗。

    未洵无语至极,也懒得再说他。

    曹佾笑呵呵道:“我们此次前来,是有大事要找你们兄弟商议。”

    未央眼睛都没睁开,就悠然说道:“知州大人要见我?”

    四大纨绔愕然,柳羽好奇的道:“你怎么知道?难道就不能是我们四个找你有别的事?比如那马上就要建成的水城?”

    未央睁开眼睛笑道:“你都说我比你聪明一点了,这有什么难猜的?新来的滕子京大人是敦厚长者,本来是在宋夏边境打仗的,而且颇得圣人倚重,莫名其妙的来到了蓬莱,你以为我傻?

    如果我所料不错,你们带着的应该有圣旨吧?这圣旨,应该是圣人允许我们酿酒的圣旨。

    民间不需酿酒,但是若是官方同意是没有问题的,所以为了酒精,为了将士们能得到妥善的救治,酿制酒精势在必行,而滕大人,就是为此而来。

    既然如此,是必要见识一下我这位提供酿酒秘方的人物,估计你们几个口无遮拦,为我吹嘘来着,风雅阁的事情也瞒不住。

    嗯!大概就猜到这些。”

    嘶!四大纨绔同时倒吸一口凉气,不可思议的看着未央,这小子是妖孽吗?只凭只言片语便知道自己四人此行的目的,而且把滕子京的目的都猜测的很准。

    未央继续碾压他们的智商,絮絮叨叨道:“宋夏边疆与宋辽边疆,都不太平,尤其是最近,大宋又给了百万边费,还有百万紬绢,我大宋一年到头辛辛苦苦,几乎把好处都给契丹狗了。

    而且李元昊那小子所谋甚大,若我猜测无误,战事于我大宋不利,伤员暴增,急需酒精救命,这才是滕大人亲来的目的。

    滕大人能忍了数日才说明来意,已经是很难得了,我若是推辞一二,实在是不当人子。

    为了大宋将士不再平白送了性命,咱们这就走吧!”

第25章 高谈阔论,无人能懂

    曹佾等人互视一眼,眼中火花闪烁,不知道在想什么,旋即曹佾起身,躬身拜倒道:“二郎忧国忧民,吾所不能及也。”

    未央笑眯眯的道:“行了,酸不拉几的,把圣旨拿出来吧,咱们这就走。”

    未洵一巴掌就拍了过去,愤怒道:“说什么呢,那可是圣旨,怎么也要摆香案,洒扫庭院才行,怎么能随随便便就这样拿过来!这是大不敬!”

    未央张大了嘴巴,一脸委屈,实在是太委屈了,近乎一个月的禁足,未央觉得自己都快憋死了,他实在是太想念蓬莱了,虽然只是个土城,但是总比呆在千篇一律的乡间农庄好啊。

    曹佾连忙道:“不用如此不用如此,圣人仁厚,不喜欢这些繁琐之事,再说了,圣旨也不是什么大事,我一年都能接到十回八回的,习惯就好!”

    习惯就好?未洵都无语了,但是毕竟大事要紧,只得草草接了圣旨,四大纨绔骑着高头大马,未央兄弟坐着马车,向着蓬莱而去。

    未央很羡慕骑马的四大纨绔,威风啊!拉风啊!虽然热了些,但是不妨碍他羡慕就是。

    十里路不算长也不断短,半个是辰左右,终于来到了蓬莱,直接进入了风雅阁最好的包厢。

    包厢内,高冠博带的滕子京坐在主位上,带着凛然杀气,很是摄人。

    摄人是摄人,却吓不住未央,也吓不住四大纨绔,吓住的只有未洵,毕竟他见过的最高的官,也不过是县令,还是县令出行远远的看了一眼,知州级别的大官,而且还是中央直接派下来的,他做梦都不敢想。

    未洵是解士,也属于士人之列,当即行了士人大礼,口称:“见过滕大人。”

    至于未央,一个十二岁的少年,虽然生的唇红齿白,一副谦逊的样子,骨子里却最是骄傲,不过见了滕子京,也老老实实的跟着大哥行了礼,心里面总是有点不舒服。

    滕子京虽然五十多岁了,但是精神矍铄,耳不聋眼不花,把未央的反应看在心里,寒暄一番后,便直截了当道:“未央未二郎,你献上的急救手册以及卫生条例,对我边关将士很有用处,如今所欠缺的只有酒精罢了。

    圣人仁慈,自然不会让你献上酿酒之法,所以允你酿酒,本官且问你,你能酿制多少酒精,供我边关百万禁军之用!”

    不得不说,虽是文人,经历了战争之后,那股子干脆劲,也不是一般人能比的上的。

    未央笑眯眯的道:“酒精这东西,最好以高粱酿制,其次才是小麦之类,所以就要看朝廷能提供多少高粱了。

    若是高粱足够,一日万斤也不是难事。”

    “好!”滕子京眼前一亮,一日万斤,这已经是高产了,而且高粱粗粝,只有寻常百姓食用,只需平价购买或者以精粮去换就是,反正朝廷有的是办法。

    “你要你敢干,朝廷自然能满足你的需求,不知二郎何时开始酿造?”

    滕子京满意之下,对未央也亲切了不少。

    未央笑道:“边关今年战事颇多,当然是越快越好,我们现在的酒坊之中,还存有酒精五万斤,尽可送往急需急救的地方,虽然不多,但是却能救急。”

    未央闭口不谈什么时候开始酿造,娘的,想让小爷白干活?那不是扯淡吗?自古军需都是最赚钱的,你们想要酒精,拿酒来换啊?

    不能怪未央死要钱,实在是大宋关于酒实在是规定有点严格。

    宋代准许商民参加买扑,获得权力之后,可以酿酒卖酒,但是,以为拿到了买扑的权力,就可以满世界售酒,大财源,那可就错了。因为宋代的卖酒的区域是有规定的,一般人口密集,消费能力强,赚头儿大的地方,都是官方垄断,就跟后世的食盐差不多,外面的酒根本买不进去。

    买扑的区域仅限于偏远地方,利润微薄,才会让给民间。

    而且宋代酒税非常高,开国之初,一斤酒就要15文,其后粮价回落,按理说酿酒的成本也降低了,可是酒税却一路升高,从来没降下来。

    一斤寻常的酒水,成本加上税就要3o文,而市面上最便宜的酒,一斗不过百钱,也就是一斤1o文,甚至比税还低!

    所以未央有理由相信,大宋的酒,大多数都是掺了水的。

    而且酒精高度堪称天下第一,难道就仅仅能治疗伤势吗?

    无论是辽国还是西夏,那都是苦寒之地,所以对于烈酒,需求是最大的,常常为了烈酒,甚至不惜打得头破血流,往往拿着真金白银欲求一坛而不得,但是大宋偏偏禁制向自家邻居出售烈酒,不仅仅造成了走私的盛行,更是造成了无数真金白银的流失。

    每每想到此处,未央都痛不欲生!钱啊!都是我的钱啊!啊不,是大宋的钱!

    不过不管是谁的钱,都不能平白让走私商贾赚去不是?为何咱自己不干呢?

    未央把道理一说,没想到没收到意料中的欢呼,反而大家都一脸看傻子的看着他。

    滕子京抚须笑道:“我大宋中华之地,文华鼎盛,岂能与夷狄贸易?夷狄虽有金银,却不能染指我大宋文华,不然我大宋的脸面何在?”

    未央的心都凉了,典型的自大啊!放着银子不赚,偏偏做出一副老子瞧不上的样子,而且还极度鄙视身为夷狄的邻居,真是让未央大开眼界。

    有种你拿钱砸我啊?你拿钱砸我我也不给你东西!

    高尚!高洁!高德!

    但是就是缺钱!这是谁都不能否认的。

    我就不信了!未央也下了狠心,不让你们知道知道什么叫贸易制裁,你们还以为小爷是吃素的。

    于是未央拿出三寸不烂之舌,详细的说了一遍,什么以贸易获取对方资源,慢慢汉化对方,让对方依赖大宋资源,什么用贸易作为武器,一旦双方不和,立刻进行贸易制裁,让他们全国陷入危机等等。

    这番话说的未央口干舌燥,但是几个人还是不明所以,实在是未央口不择言,说的名词太过超前,人家愣是没听懂。

    这下子未央真是傻眼了,他决定写一本书,写一本让他们看到这其中巨大利益的书,书名暂且就叫《经济学》吧!

    剽窃这种事,干多了也就习惯了!

第26章 格物

    这场聚会进行的很顺利,用未央的话说,就是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和的精神和共促事业发展的双赢原则,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互为对方提供学习考察、业务交流的平台。

    至于未央提出的经济制裁啥的,没有人有兴趣,就连最容易接纳新知识的柳羽,都在一旁默默不言。

    未央更加坚定了要写书的信心,你们不做,早晚我让你们心甘情愿的做,一旦看到这其中巨大的利益与对大宋的好处,我就不信你们不动心。

    在确定了酒精作坊的一些关键性的问题之后,众人觥筹交错,很是喝了一些酒,一个个脸色红润,仿佛都捡了大便宜似的。

    未央喝着杯中的果汁,心思万转,他有很多办法,把大宋的整体力量提升一个档次,但是都没有条件。

    比如炼钢,大宋没有专业的炼钢之法,所以现在的将士,用的大多数剑,不像大唐,以陌刀为兵器,那可是大杀器,一刀下去,非死即残,纵横大唐无人能敌。

    大宋建立后,失去了大唐的炼钢之法,没有了钢,只能用精铁来造剑,这也是剑成为大宋的主流武器的原因。

    再比如农业发展,基本上还处于大唐的水平,有水车,会施肥,但是也是看天吃饭,冬天的时候,北方连根青菜都没有,百姓受不拉几的,怎能阻挡如狼似虎的契丹狗与西夏狼?

    所以玻璃这种东西,还是需要的,用来冬日种菜是最好不过的,物廉价美,而且可以大规模制造,但是没有技术啊,也没有人懂啊?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啊!”未央痛苦的呻吟了一声。

    “二郎,你说啥?什么科学技术?”曹佾大着舌头好奇的问道。

    未央白了他一眼,无奈的道:“此乃格物之道,你不懂!”

    柳羽摇着折扇摇头晃脑的道:“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此乃圣人之言,二郎却是见识浅薄了。”

    滕子京也来了兴趣,他笑道:“物者,万物也。格者,来也,至也。物至之时,其心昭昭然明辨焉,而不应于物者,是致知也。

    格物者,格心也,格己也!”

    未央很想一口盐汽水喷死他们,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怎么连格物都能牵扯到儒家上面,这叫科学懂吗?科学!

    算了!未央决定不跟他们一般见识,毕竟他们还真不懂科学不是。

    于是未央大发善心的道:“天上为何会有云?为何会下雨?为何会有四季变化?为何会有风霜雪雨?为何江河流向大海?为何树叶枯黄之后会向下落?为何日月东升西落?为何树苗能长成参天大树?......”

    未央啰啰嗦嗦的问了半天,在座的几位都一副看鬼的样子看着未央,这都是自古以来就有的事情,莫非还有什么原因不成?儒家也没教过啊?

    最后,未央总结道:“所谓格物,便是道尽时间一切真理,无论是日生日落,还是风霜雪雨,这都是有道理的,这些道理便是格物。

    比如农夫春种秋收,便是道理,但是这道理之中,无论是从选种、翻地、播种、除草、除虫等等其中的过程,都是格物的过程。

    如何能选出更高产的好种子,用更快的速度翻地、播种、除草、除虫,如何能避免蝗灾的来临,如何能实现一年两熟甚至一年三叔,这也是格物的道理。”

    “歪理邪说!”未洵拍案而起,五指戟指未央,气的发抖。

    与未洵一般的,还有曹佾与潘肃。

    反而滕子京与柳羽,一个最老的,一个最小的,很是惊奇的看着未央,仿佛不是很难接受一般。

    “小子,我承认你说的有道理,格物一道,在先秦之时,本就是研究世间道理的学说。”滕子京悠然道:“只是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时,儒家吸纳了百家精华,把儒学发扬光大,才有了这万世不移的世间正道,你若是有心,便重现格物之道,这并非是歪理邪说,除了正统的儒家弟子,会有很多人接受,尤其朝堂上是衮衮诸公以及圣人,你若是能真正的让地里的麦子、稻子一年两熟甚至三熟,老朽立刻转拜门庭,称你一声老师。”

    一旁的柳羽也道:“这些问题,我也曾经思考过一些,但是却不得而知,二郎若是能说出其中道理,小弟一定附于尾冀,为二郎摇旗呐喊。”

    未央没想到最能接受这理论的不是未洵这样心智成熟的青年,反而是滕子京与柳羽这一老一少,也是,老头子五十多了,见识广博,又不是后世理学那些腐儒,只怕早就对这格物一道有了些许怀疑,甚至读过不少关于格物的书籍,而柳羽年纪小,最是容易接受新鲜事物,相对这两位最容易对格物包容。

    而且朝中衮衮诸公以及圣人,那是一个铜钱恨不得都能掰成两半花的主,若是有人能让国库充盈,百姓丰衣足食,别说是格物,就算是你是先秦诸子百家的人,人家也懒得管你,只要他们能让百姓安居,就是莫大的功业,妥妥的青史留名。

    想到这里,未央幽幽的道:“滕大人,朝中衮衮诸公不是无能,而是无知!”

    滕子京面色不虞,还未开口,未央便道:“此去往南,有一国家,唤作交趾,交趾气候温和,最适合种植稻子,其国内稻子一年三熟甚至四熟,毫不客气的说,随便撒下去一把种子,来年就有吃不完的粮食,他们的粮食烂在地里,都没有人去收割,当真是可惜啊。

    而且交趾稻种优良,就算是移植过来,放在江南诸路种植,也能做到至少一年两熟,比我大宋的稻种优势多太多了,一年多收一季,你们想想,能救多少百姓?能为国库带来多少收入?”

    大宋的稻子,几乎都是一年一熟,三熟甚至是四熟?那时不可能的!

    听到未央这样说,几个人全都抱以怀疑的态度,不敢相信,区区交趾,何德何能,占据此等风水宝地,天材地宝?

第27章 羽箭何在

    曹佾等人一脸不信的模样,让未央火大。

    “你们家里谁家有船队?”

    曹佾与潘肃同时点头道:“我们两家都有,都是千料大船。”

    未央笑道:“你们不信我说的,那就自己去验证,我告诉你们,交趾不禁有稻种,有无数的稻米,还有铜矿、铁矿,尤其是铜矿,若是能开采出来,解决大宋的钱荒问题,一点难度都没有。”

    滕子京忽然开口道:“二郎,你说的可信?”

    未央拍拍胸脯道:“滕大人,若是你们派船出海,发现我说的不对,我未二郎今日把话撂在这,大好头颅,随时可取。

    而且出海之后,那边有一片群岛,若是你们能发现,那就是你们的造化,那些群岛称为香料岛也不为过,上面长满了香料,什么豆蔻、肉桂,抓一把都是钱。”

    曹佾与潘肃顿时眼前一亮,未央说的话虽然他们不敢全信,毕竟太过无稽了,但是只要有一半可信,足以让两家发大财。

    “好!”曹佾当即拍案叫道:“我立刻让家里派船出海,若是二郎所言为实,我必定上奏官家,为二郎请功!”

    圣人是寻常官员叫的,他们叫陛下也成,但是官家,却是与皇帝亲近的人才能叫,曹佾自然有这个资格。

    滕子京也点头道:“若是二郎所言不虚,便是功在千秋,此等事情怎能只让国舅爷与潘家去做?我立刻上奏,让圣人拨出船只,一起出海。”

    未央笑了,只要能出海,就会发现,海外遍地是宝,所谓财富来与海上,便是这个道理,随便出去走一趟,只要不死在海上,那绝对能暴富。

    几人兴奋无比,连未洵都破例让为让多饮了一杯酒,可见他此刻内心是何等的激动,自家兄弟,只怕是要飞黄腾达了。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几人各自回去,去筹谋出海之事了。

    只有柳羽留了下来,似笑非笑的看着未央。

    未央被他看得心里发毛,无奈的道:“你就不能像他们一样,搞一搞出海的事情?”

    柳羽悠悠然道:“未二郎什么时候做过赔本的买卖?就算他们出海,得到了稻种、铜矿甚至香料,那些东西只怕都是二郎看不上的吧?

    再说了,我家有没有船队,凑什么热闹?与其这样,不如与二郎一起,抱抱二郎的大腿,你吃肉我喝汤,总不至于亏待我吧?”

    “聪明!”未央竖起一个大拇指,对柳羽赞道:“出海劳心劳力,这事我可不干,我要做的事情,却是比这些来钱快。”

    “什么事情?”柳羽好奇的问道。

    “亩产三千斤的粮食,冬日种菜的秘诀,日行千里的妙法,以一敌万的本领!”未央开始大吹法螺。

    柳羽无语,咱还能不嫩好好聊天了,这事要真能成,你都成神仙了。

    “哈哈哈哈!”未央猖狂的笑道:“小羽子,等着称我一声师父吧!”

    “格物?”柳羽眼前一亮,说道:“若是你的格物之道真有如此神奇,就算是叫你一声师父又如何?”

    未央笑道:“在此之前,你先陪我去一趟海边吧!”

    柳羽笑道:“自无不可!”

    两人出了风雅阁,未央乘车,柳羽骑马,未央嫉妒的看着柳羽,很是无可奈何,实在是因为他!不会骑马!

    所谓的海边,正是蓬莱水城正在建造的那地方,如今蓬莱水城即将竣工,但是依旧热火朝天,无数的民夫在劳碌着,根本就没人理会两个前来参观的少年。

    “二郎,我们来这里做什么?”柳羽好奇的问道。

    未央没有理会他,他这些日子精神恢复的不错,已经达到了前世的巅峰状态,这得归功于纯天然的食材与无污染的空气,才让他恢复的这么快。

    精神身体恢复了,他心心念念的自己的羽箭,终于感应到了大体位置,就在这蓬莱水城附近。

    羽箭与他的神经元连接,若是寻常,自然是心念微动,便能回到身边,但是未央此刻的精神已经恢复,却依旧不能召唤回来,依旧有种力量,在影响着羽箭,让羽箭不能动弹,所以他必须前来,看一看到底是什么东西,而且需要拉一位身份地位都足够的伙伴才行,柳羽显然就是临时的挡箭牌。

    水城又叫刀鱼寨,与蓬莱阁相邻而居,水城由水中城墙环绕而成,周长约3公里,面积25万平方米。它是古代的海防堡垒,依山傍海。出入海上的地方,建有一座水门,设闸蓄水。平时,闸门高悬,船只随意进出;一旦发现敌情,闸门放下,海上交通便被切断。水门两侧又各设炮台一座,驻兵守卫,形成了一个进可攻、退可守的防御体系。是一处独具特色的海防要塞,是用来防御海岛与倭寇之所。

    两人来到水城,身后还跟着六位昂藏大汉,这是柳羽的部曲,都是百战老卒,能从战场上活下来的,都是不简单的家伙,所以就算是有人有心阻拦,也没有胆子真的阻拦。

    顺着水城走了一圈,未央终于停下来了,入海的水门附近,未央细细的观察着,如果细看,还能看出未央明亮的双眼,似乎正在放出光华一般,极为贪婪的盯着水面。

    “你们有会水的吗?”未央红着眼睛喊道。

    柳羽的六个部曲面面相觑,他们都是北方人,妥妥的旱鸭子,未央急了,连忙高声喊道:“来几个水性好的,帮本少爷捞一件东西,捞上来每人赏钱十贯,捞不上来,每人赏钱一贯。”

    劳碌的农夫顿时停了下来,惊讶的看着嬴穆,一贯钱就是一千文,大宋铜贵,其实只能兑换九百文,但是一贯钱,也能够全家一个月吃饱喝足了,更何况是十贯?一年的生活都有着落了。

    不过他们不敢动,因为还有工头在旁边看着。

    这工头是个有眼色的,而且为人还算不错,他看未央与柳羽衣着不凡,气宇轩昂,而且跟着六个部曲,显然都是自己得罪不起的人,当即喊道:“公子爷发话了,你们还愣着干什么?选十个水性好的过去,帮着公子爷打捞。”

    众人大喜,连忙选了十个水性好,但是家里困难的汉子,都是乡里乡亲的,照顾一下是应当的,就连那个工头都没说什么,民风淳朴,都是很厚道的人家。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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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宰大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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