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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宰大宋全文阅读

作者:天工造物     执宰大宋txt下载     执宰大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执宰大宋全文阅读

迟来的上架感言,比较短,大家别介意

    听说上架要有感言,实在是不知道说啥,就随便乱说吧。

    《执宰大宋》一书,是妹子的尝试之作,文采未免不足,史实未免有点混乱,大家见谅。

    有人拿妹子的书与隔壁的《大表哥》比较,妹子惶恐。

    人家是大神!大神哎!

    我要是大神,估计就算是写成一坨屎,还是有人看的。

    所以妹子只想静静的写一本书,大家看着爽,就投个票票,打赏点币币,最后再订阅一下下,妹子就心满意足了。

    一切随缘,愿意看,就看看,不愿意看,我也不能跑你家献身去不是,这是原则问题。

    就这样吧!祝大家看的开心,玩的愉快。

眼镜坏了,没法打字,完全看不清楚

    眼镜坏了,没法打字,完全看不清楚,配眼镜需要两天时间,明天上午才能拿到,对不住,最近卡文的厉害,停更一天!

郑重道歉

    《执宰大宋》是我的第一本书,写了近一年,说实话,刚开始写的很顺利,但是越到后面,写的越糟糕,直到江郎才尽,匆匆结尾。

    就算是烂尾了,很多书友还鼓励我,我很感动,但是没有办法,实在是写不下去了,只能放弃。

    写书这种事情,除了兴趣爱好,另一个缘由自然是想挣点零花钱,这一点我不否认,订阅实在是惨不忍睹,这也是没有动力写下去的原因。

    只是书写出来,并不一定就是好的。

    对于《执宰大宋》的烂尾,表示非常抱歉。

    近日打算开新书,换个思路,历史神话类,有兴趣的书友可以先收藏一下,养着,支持一下,万分感激。

    再次表示抱歉,让很多书友失望了。

    新书我一定会坚持下去,立个FLAG先。

第1章 楔子 未央

    渴!

    这是未央重新恢复意识之后的第一感觉,他昏昏沉沉的舔了舔嘴唇,痛苦的叫了一声:“水!”

    一阵鸡飞狗跳的声音,夹杂着乒乒乓乓一阵乱响,未央便感觉到一个黑影来到了自己身边,二话不说,捏着自己的鼻子就灌。

    未央大口的喝着,也不管是不是水,喝了几口,却被呛着了,咳嗽两声,便又沉沉睡去。

    补充了水分,未央的身体好了许多,不知过了多久,他才艰难的睁开双眼,一点昏昧的灯光照耀了未央所在的地方。

    未央艰难的转了转脑袋,不由心中一沉。

    低矮逼仄的土坯房,昏暗的油灯,破破烂烂古装,一张破破烂烂的桌子,几张凳子,粗重的木床还有破烂的屋顶,让未央有种不好的感觉。

    好像是有所感应一般,桌子上伏着小憩的一位妇人突然回头,看了看已经醒来的未央,顿时惊喜交加,大喊大叫道:“当家的!当家的!乖囡醒了,乖囡醒了。”

    未央愕然,什么情况,拍古装剧吗?

    还没反应过来,一个高大的男子冲了进来,一阵阵热浪随着这男子冲进了屋子,未央几乎差点喘不过气来。

    高大男子身后,一个四五岁的小姑娘,扎着两个揪揪,连蹦带跳的冲了过来。

    “二哥二哥!呜呜呜!”这是小姑娘的声音。

    “乖囡醒了?”男子一双大脸上,一双眼睛极为明亮,定定的看着未央。

    未央脑子一空,再次昏睡了过去,顿时又是一阵鸡飞狗跳。

    这次昏睡,未央的脑海中,多出了很多东西,尤其是一位也叫未央的倒霉鬼,从树上掉下来,好巧不巧的磕在了一块石头上,直接就嗝屁了。

    与此同时,太阳之中一道阳光极为刺眼,在谁也没察觉的情况下,直接落在了这位未央的身上。

    。。。。。。。

    这是22世纪,2118年,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魔都上空,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兴奋无比的踩着一支羽箭,御空而行。

    这少年脚下的羽箭很是奇异,一根细细的长箭,只有拇指粗细,原本是乘不了人的,但是那羽箭竟然放出淡淡的白色光晕,如同一支放大版羽箭一般,恰好容一人踩踏。

    羽箭尾部,一道道光晕飞腾,形成奇异的景象,一只硕大的朱雀腾空而起,落在少年头顶,垂下道道光芒,牢牢的护住少年,不被高空中的飓风吹落下去。

    少年兴奋的哇哇大叫。

    “没想到啊,没想到,这羽箭质量不错啊,比那劳什子的磁悬浮飞剑强多了。”

    少年的身边,呼啸而过一位位驾驭磁悬浮飞剑的行人,听到少年的叫声,一个衣装革履的上班族笑道:“未央,飞剑才是最安全的,你的那羽箭,想来也是最新的科研成果,也不知道有没有通过质量检测,还是小心点的好,万一掉下去,那可就糟了。”

    少年未央桀桀怪叫道:“钱斌大叔,您还是去上班吧,到时候迟到了,扣工资就不好了。”

    钱斌面色微变,眼前浮现一串数字,正是时间表,眼看着还差十分钟就到九点了,钱斌连忙挥挥手道:“未央,你小子小心点,大叔还要上班,回头让你爸教训你。”

    说完,面前现出一张透明的光幕,手指在面前的透明光幕之中连连点动,飞剑刷的一下飞了出去,速度极快。

    未央啧啧赞道:“科技发达还是好处多多啊,据说百年前大街上到处都是汽车那种老古董,速度慢不说,还拥挤,哪有现在一柄磁悬浮飞剑就能解决问题?

    不过咱这磁悬浮羽箭也不差,这可是咱央求爷爷好久,爷爷才让家里研发出来的,哪能只有那飞行的功能?

    百年前那部电影上的那个勇度,用的那支羽箭咱老早就想造出来了,如今看来果然比飞剑好看的多啊。”

    现在是科技昌盛的时代,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做不到,摩天大楼漂浮在空中都不是什么新鲜事,全息影像等技术那更是烂大街。

    少年未央是是魔都人,家里面是做科技研发的,在魔都或者说在整个中国甚至是整个世界,那都是首屈一指。

    未央央求了他爷爷好久,就想要一支勇度那般靠着吹口哨就能驱动的高科技羽箭,那叫一个潇洒,那叫一个帅气。

    未央终于如愿以偿,羽箭做出来了,但是论及功能,未央觉得比勇度的那支还要强一点,因为不需要吹口哨,羽箭连接未央的神经元,只需要心念微动,便能催动,御空而行不在话下。

    要知道,口哨吹长了,也很累的。

    尤其是他的羽箭融合了最新的纳米技术,可以随心变化,而且一旦损坏,还能自动修复,是未央央求爷爷按照那位钢铁侠的战衣特性制造出来的,但是用的材料,却是近些年刚刚开发的土卫六行星,泰坦星上的特产金属X101,混合了天外陨石打造而成,轻盈无比,坚不可摧,不说世间第一,也是前无古人。

    尤其是那X101金属,很是罕有,一年也产不了几斤,那块天外陨石,更是万年难得一见,是未央的爷爷花大价钱买来的。

    与羽箭相比,飞剑算什么?

    未央御箭来到专门测速的高空道路,看着空中那头的地标建筑东方明珠塔,心中暗道:千万别让我失望,地球上最厉害的科研所加上地球上最厉害的科学家,还有当今独一无二的金属,未央觉得自己简直要成仙了。

    轰!

    未央全力催动羽箭,如同一道白光惊天而起,速度超过了音速,荡起一道道音爆,向四面散去。

    美滋滋的御箭而行,眼看着速度不断飙升,未央心满意足。

    与此同时,东方明珠旁边的一座悬空摩天大楼中,嗡嗡嗡报警的声音不断响起。

    “警告!警告!质子对撞机已达临界点!”

    “警告!警告!请所有工作人员撤出大楼。”

    “警告!警告!质子对撞机故障,开始启动自毁程序!倒计时!十!”

    “九!”

    “八!”

    “七!”

    。。。。。。

    未央心情大爽,纵情御箭的同时加上速度过快还有羽箭本身的防护罩,根本就听不到半点声音,自然也听不到漫天的警报声。

    轰!

    一束炽白的光芒如同闪电一般,直接撞在了未央的身上。

    未央没有被撞飞出去,也没有当时就死亡,他一点点的看着自己分解成最细微的粒子形态,丧失了意识。

    。。。。。。

    整合了脑子里混乱的意识,未央终于确定了,自己来到了大宋朝,而且还是北宋,今年是庆历二年,大宋刚刚结束了宋夏战争,又被辽国逼着签订了重熙增币,实在是雪上加霜。

    那位以仁厚之名闻名千古的仁宗皇帝赵祯,正艰难的支撑着大宋摇摇欲坠的国体,庆历诸君子正奋发图强,想要一举革除大宋弊端。

    当然,这些跟未央没有关系,他最终确定的是,自己确实是穿越了,穿越到了一个堪称盛事的时代,虽然国家窝囊了点,但是百姓活的不错,那位仁宗皇帝,也是个不错的皇帝。

    想明白了,确定了,未央便真正的睡去了。

    睡觉是补充人体精力的不二法门,甭管多劳累的人,精神损耗只要不伤及根本,只要睡一觉,那就能生龙活虎。

    未央倒霉了点,不是因为身体不行,而是因为穿越地点的问题,人家穿越都是直接到繁华大都,帝国首都之类的,最不济也是这些繁华之地周边,能短短时间内就能崛起。

    但是未央呢?他穿越的地方,叫做登州,祖孙数代生活在登州蓬莱。

    这时候的蓬莱,已经很有名气了,赵祯在皇佑二年,建了一座蓬莱阁,让无数文人雅士趋之若鹜,如今正在兴建蓬莱水城,还未结束,

    这两个大工程,都是名闻后世的景致。

    但是也仅止于此了,蓬莱虽好,除了这两个景致所在之地,其他地方依旧困顿不堪。

    想想皇帝老儿震怒的时候,那谁谁发配沧州,那谁谁,终生在琼州养老,那谁谁,贬官蓬莱知县。

    说是一县,但是这个鬼地方,现在连个知县都没有,上一任知县老死在任上之后,朝廷迟迟没有派新的知县过来,好像忘了这个地方了一般,就连上任知县老死之后,连个恩荣圣旨都没有,这可不符合赵祯一贯的形象。

    而且整个登州加起来,连二十万人都没有,蓬莱市登州最富庶的地方,也不过五万人左右,除了本地土著,便是慕名而来的文士。

    这地方不能种田,但是却靠海,老百姓靠着海获,勉强果腹罢了。

    未央一家,往上数三代,也是犯官后人,就是未央的太爷爷,当年惹恼了赵大,被赵大一纸诏书贬到了登州,放在蓬莱,临死赵大都没有想起来这个人。

    不过未央的太爷爷也只是一个小小的御史言官罢了,赵大在位之时,那时候的人才多不胜数,谁有空闲理一个御史,不是吃饱了撑的吗。

    现在未央家里,拢共就四口人,大哥未洵,今年十九岁;老二未央,今年十二岁;三妹未烟,今年四岁半;还有大嫂杜氏,年方十七。

    家里面更是穷困不堪,靠着大哥未洵给人写写算算,做些账房的事儿,养活一家四口,比起寻常百姓好了一些,但是却只是一些罢了,只能保持饿不死,十天半月一顿肉,但是要说整日里大鱼大肉,还没有那个条件。

    任重而道远啊!这是未央最贴切的想法。

    未央醒来的时候,睁开眼看着破烂的屋顶,再看了看守在自己身边的大嫂,心中微暖的同时,却扛不住饥饿,他费劲力气喊了一声:“大嫂,大嫂。”

第2章 平凡的一天

    杜氏一夜未合眼,此刻正昏昏沉沉的假寐,猛然听到未央的声音,顿时跳了起来,又自喊道:“当家的!当家的!乖囡醒了,乖囡醒了。”

    未央无语,您老人家就不会说点别的吗?

    不过就算他在无奈,也没有力气说话,短短的一句话几个字,几乎耗尽了他的一点力气,此刻只能躺在床上。

    不大会,未洵端着一个陶瓷大碗走了进来,交给了杜氏,坐在一旁静静的看着自己的弟弟,郎中说了,弟弟飞来横祸,虽然未伤及根本,但是本就虚弱的弟弟,必须得静养才成,未家诗书传家,传到我这里,已经没落了,弟弟是未家的希望,还需要博取功名,光大门楣。

    小不点未烟来到床前,双目放光的看着,看的不是未央,也不是大嫂,是大嫂手里的那个粗瓷大碗,嘴里的口水都流了出来。

    未央实在是虚弱,也不理小妹渴望的目光,在杜氏的照料下,一会的功夫就把一碗稀的几乎镜鉴可见的稀粥吞了下去。

    未洵上前,摸了摸未央的脉门,舒了一口气道:“还好,还好,总算是活了下来,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咱们家乖囡是个有福的,以后肯定能进士及第。”

    杜氏也点头应和道:“是呢,乖囡聪明的紧,咱们就算天天喝粥,也要让乖囡有出息。”

    寥寥两句话,说的未央几乎流下泪来,一半是因为那个女性化的名字,一半是因为感动。

    可怜的人啊,殊不知这床上的人,早就换了一个灵魂,你们的弟弟,那个乖囡,早就死去了。

    未央心中思绪连连,这一家人为了给自己治病,估计也算是倾家荡产了,不然以未洵的月俸,不至于连一碗稀粥,未烟都馋成这样。

    这才是纯粹的人啊!

    未央前世十九岁,大学尚未毕业,但是家族背景深厚,从小见识了太多的尔虞我诈,蝇营狗苟,就算是家族内部,也是一地鸡毛。

    看着眼前的一副景象,未央觉得自己有责任,也必须担起责任,让这个家走上发家致富的道路,最起码想吃肉就吃肉,想喝酒就喝酒,这才是人该过的日子。

    “二弟先在家养病,今日发俸,我从集市上买只鸡回来,给你好好补补。”大哥未洵安慰了一下未央,便匆匆而去,看样子很急迫。

    也是,若是没有这点月俸,只怕这一家四口都要饿死街头了。

    杜氏背过未央,悄悄的抹了抹眼泪,生怕未央与未烟看见。

    未烟也知道自家二哥需要静养,便悄悄的离去,找她的小伙伴玩耍去了,只留下杜氏照顾这未央。

    破家值万贯!

    家虽然破,但是杜氏依旧打扫的仔仔细细,干干净净,一丝尘埃都没有。

    未央只能静静的看着,虽然喝了一碗粥,但是腹中依旧饥饿,却一言不发,因为他知道,这个家估计再也找不出一碗粥来了。

    临近中午,未央终于恢复了一点力气,他本来就只是身体虚弱,没有什么病,原来只是昏迷罢了,如今醒来,自然会慢慢恢复,已经可以坐在床上了。

    未洵回来了,后面跟着在外玩耍的未烟,手中果然拎着一只肥鸡,还有一袋粮食。

    粮食不是小麦,也不是大米,而是北方特有菽麦,这是一种高产的粮食,味道略逊于小麦大米,但是这个时代,已经是主粮了,穷苦人家能有糠窝窝吃就不错了,菽麦也是中等人家才能吃的起的,至于上等人家,那都是吃大米的。

    小麦产量高,但是在登州这地方,却不如菽麦,所以大部分百姓,还是种植菽麦,最起码能有几顿饱饭吃。

    一锅菽麦粥,里面放了几根青菜,几条鸡肉,这就是未家中午的吃食。

    那只肥鸡,却被杜氏收拾了,正在炖汤。

    鸡汤是给未央的,虽然小妹未烟看着冒着香气的陶罐已经馋涎欲滴,却被大哥严厉警告,不需偷喝。

    未央嘴里喝着粥,心里流着泪,想他未家大少爷,何时吃过这等粗粝的食物,别说菽麦粥,他未大少爷喝粥,一向都是喝最好的紫米粥,那东西最是养人。

    不过他此刻却是感动的,这一家人虽然穷,但是几乎最好的东西都给了他,小妹却是没有那机会了,身上的衣服还是未央穿剩下来,杜氏改出来给了未烟的。

    老子一定要吃肉!天天都吃肉!未央在心中呐喊。

    一罐鸡汤,是要分三次喝的。

    眼见杜氏提着木桶出去了,看着未烟渴望的眼神,未央快速的把碗中的鸡腿捞了出来,塞给了未烟。

    未烟拿着鸡腿,虽然馋的直流口水,但是却小大人似的道:“二哥,这鸡腿你吃了能补身体,我不能吃。”

    未央眼睛一红,连忙掩饰好,好声好气的道:“烟儿乖,二哥不喜欢吃鸡腿,二哥喜欢喝汤。”

    小孩子就是小孩子,在未央循循善诱下,未烟开心的啃起了鸡腿,三下五除二,不过两三分钟的功夫,一根鸡腿连鸡骨头都没剩下,被吃干抹净。

    吃完鸡腿,未烟陪着未央说了会话,便有顽童来找她玩,欢天喜地的去了。

    未央喝完鸡汤,小睡了一会,只觉得身体大好了,便起身下床。

    脚踏实地的感觉真好啊!未央大为感慨。

    踏出大门,好悬每一个趔趄倒地,倒不是身体的原因,而是外面实在是太热了,一股热气扑面而来,几乎把未央直接撂倒。

    未央这才想起来,现在是五月份,在没有任何制冷措施,只能靠着藏冰与凉水纳凉的古代,不热才怪,不过到了晚上,却清清爽爽,很是舒服,就是蚊虫太多。

    强撑着走了一会,未央大为感慨,这真不是人过的日子啊。

    到了晚上,一家四口吃了顿饭,趁着夜色纳凉,聊了会天,便休息了。

    一晚上,未央都红着眼睛噼里啪啦的与蚊虫做着你死我活的斗争,屋子里艾草强忍的烟味弥漫,让未央欲仙欲死。

    驱蚊的东西!必须有了。

    未央从未有过如此急迫的时候,对于驱蚊之类的蚊香、花露水,他势在必得,将是他踏足大宋的第一桶金。

第3章 风雅阁与蚊香

    大宋是一个充满了奇迹的时代,这个时代,中华的创造力展现出了最巅峰的力量,这个时代,诞生了无数的风流人物。

    这个时代虽好,却是士大夫的时代,赵大一句不杀士大夫,造就了无数的士人,就算是谋反,只要不过分,也不会杀头,顶天了流放,更遑论其他。

    曾经有人做过统计,大宋对官员实在是太好了,好到了几乎令人发指的程度,就以最为著名的清官包拯做例子,按宋仁宗嘉佑年间颁布的公务员薪水法规《嘉佑禄令》,包拯作为龙图阁直学士,每年有1656贯的货币收入,还有10匹绫、34匹绢、2匹罗和100两绵的实物收入。按《宋史·职官志》,包拯在开封府做第一把手,每月有30石月粮,其中包括15石米、15石麦。此外每月还有20捆(每捆13斤)柴禾、40捆干草、1500贯“公使钱”。作为外任藩府的高级地方官,朝廷划拨给包拯20顷职田,也就是2000亩耕地,允许他每年收租,并且无需纳粮。这2000亩耕地按每亩租米一石估算,每年也有2000石米的进项。再查《嘉佑禄令》,权知开封府事每月还有100贯的添支,每年冬天又发给15秤(每秤15斤)的木炭。根据史料包拯每年的各项实物收入都换成钱,加起来大致是1022贯,加上20856贯货币收入(工资),总共是21878贯。这就是包拯任职开封府时的年薪。按当时400文铜钱的购买力和现在250元人民币的购买力是相仿的,21878贯铜钱合计1367万元。

    一个官员,而且还是以清廉著称的官员,一年的俸禄达到了1000多万元,别说是现代,就算是纵观全球,也是绝无仅有,安心工作个十年,妥妥的亿万富豪,绝对没跑,试问谁不向往?。

    赵大的初心自然是好的,他有感于大唐官员贪腐的问题,决定高薪养廉,但是最后却养出了一群白眼狼,这是他没想到的。

    但是大宋的百姓却苦了,不提土地兼并成风,就说普通百姓,为了供养士大夫,一年到头能吃一顿白面馍馍就不错了,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喝稀粥,不能不说是一个时代的悲哀。

    未央家里有个顶梁柱,就是大哥未洵,好歹也是诗书传家,未央的大哥自小聪慧,对于算学一途略有建树,成年后屡试不第,加上父母亡故,一家老小没了生计,便熄了心思,在蓬莱找了一家酒楼,做了账房先生,一家人总算是吃喝不愁,但是若说富贵,还差的远。

    这家酒楼叫做风雅阁,名字倒是文雅,掌柜的姓李,叫李尚慕,家有一老妻,一儿子一闺女,掌柜的今年四十余岁,老妻年纪相仿,儿子今年十八九岁,整日里苦读四书五经,不理世事,闺女今年十岁,却聪明的紧,随着老父亲东奔西走,忙活酒楼。

    但是自从赵祯一时兴起建了一座蓬莱阁,那里几乎成了文人雅士必去之地,就连寻常富家百姓,也想沾点文气,所以风雅阁的生意一落千丈,李掌柜这些天也是愁眉不展。

    长此以往,风雅阁势必没落,这是必然,一旦风雅阁支撑不下去,未洵的活计也就没了,未家一家四口,也就可能连粥都喝不起,毕竟谁家都有账房,未洵未必能在短期能找到好的活计。

    这就是未洵晚上回来对家里人啰哩啰嗦说了一大堆的事情。

    不过转眼间,未洵的眼睛落在了桌子底下那一段青色的物件上,那东西正在燃烧,散发出一股幽幽香气,惹得未洵频频侧目。

    杜氏看到未洵狐疑的样子,指了指未央道:“当家的,这是乖囡想出来的法子,用青蒿与薄荷还有锅底灰加上一些别的东西做出来的,乖囡说这叫蚊香,可以驱蚊。”

    未洵恍然,怪不得今天屋里一只蚊子都没有,合着是自家兄弟做了这个叫做蚊香的东西。

    旋即,未洵面色一变,轻声对未央道:“乖囡,这东西你是从何处得到的秘方?”

    未央翻了个白眼,这也叫秘方?土的不能再土了好吧?好歹咱上辈子也是世界第一科研家族的继承人之一,脑子里不知道塞了多少奇方妙法,区区蚊香,算得了什么?

    不过大哥说是秘方就是秘方吧,未央寻思了一下,为了解释蚊香的来历,未央只得笑道:“大哥,小弟好歹也读过几年书,这是一本杂书上记载的方子,如今一试,果然有效。”

    未洵面色一喜,连忙问道:“哪本书?”

    未央双手一摊,无辜道:“忘了!”

    “忘了?”未洵傻眼。

    “忘了!”未央毫不迟疑的道。

    未洵作为账房先生,整日里接触的就是生意买卖,自然能看出这蚊香之中蕴藏的巨大利润,夏日里,谁家不受蚊虫滋扰,当然,那些富豪之家是不需要的,因为他们有更高级的熏香,但是只要价格不贵,寻常百姓谁家不需要,蓬莱县一县之地,足以让未家靠着卖蚊香不愁吃喝。。

    未洵双眸闪烁,低声道:“有了这东西,就算是风雅阁倒了,咱们家也会有了生计,只要咱们多制一些蚊香卖出去,自然就能吃喝不愁。”

    杜氏双眼一亮,看向蚊香,两眼直冒金光,仿佛看到了一座金山。

    未央耸耸肩道:“大哥,所谓知恩图报,人家风雅阁在咱们最落魄的时候给了咱们一碗饭吃,大哥怎么能如此呢?”

    未洵一愣,他毕竟聪慧,明白了未央的意思,他们自家去卖蚊香,不知需要花费多久才能让大家认可,而且蚊香名声起来之后,还要提防觊觎蚊香的那些势力,这是必然的,所以未央的意思,是找人合作。

    找谁?找熟不找生,自然是找风雅阁。

    风雅阁在蓬莱数十年,祖辈三代经营,在登州都是鼎鼎大名,虽然现在没落了一些,但是风雅阁依旧有实力,有背景,只要有合适的机会,崛起也是必然。

    这就要看李掌柜能不能抓住机会了!当然,这机会是未央给的。

第4章 驱蚊

    未洵想了想,迟疑道:“乖囡,你的意思是与李掌柜合作?”

    未央翻了个白眼,耐心的解释道:“大哥,弟弟我好歹也是读书人,早晚要走上士人之路,家里面若是行商贾之事,岂不是授人以柄?

    所以小弟以为,不妨找一位诚实的代言人,我看这位李掌柜就不错,在蓬莱人脉很广,而且为人和善,不至于吞掉我们的利益。

    所以我以为,可以与李掌柜合作,让他们为我家贩卖蚊香,利益均分就是。

    还有大哥,以后能不能别叫我乖囡?听着像个娘们。”

    未洵摸了摸未央的小脑袋,笑道:“乖囡长大了,以后不叫就是。不过掌柜的未必就会为我们贩卖吧?”

    未央无语,刚刚还说不叫了,不过他依旧信心十足道:“大哥,现在是什么时节?”

    未洵气道:“这不废话吗?这大热的天,白天能热死人,也就晚上还好一点。”

    “大哥以为,现在的人,最想要的是什么?”未央循循善诱。

    未洵迟疑了一下,说道:“钱?”

    未央翻了个白眼道:“再猜。”

    “当官?”

    “普通百姓好吧!咱能不能正经点,别跑题?”

    “普通百姓啊,自然是凉快了,但是这时候正是惹的时候,得持续两三个月,二弟说这作甚?”

    未央悠悠道:“你告诉李掌柜,风雅阁之所以没落,是因为蓬莱阁除了是皇帝所建之外,还有一个原因,便是那里凉快,那里还有京城才有的炒菜。

    但是我有妙法,让风雅阁起死回生。”

    未洵一点都不信,自家弟弟什么德行自己能不知道?虽然弄出了蚊香,让自己大吃一惊,但是若想让一个硕大的酒楼起死回生,除非来一场天灾,直接把蓬莱阁搞掉,不然哪有可能与蓬莱阁竞争?

    但是架不住自家弟弟的百般央求,还有婆娘的殷切眼神,未洵决定明天试一试。

    一夜无话,未家有了蚊香这个宝贝,一家人都睡的很香甜,未央的身体也大好了,只是还有点精神不济,不过日常行动却是没有问题。

    一家人早上敞开了喝了昨日剩下的鸡汤做的菽麦粥,吃了个饱,未洵便带着未央前去风雅阁了。

    此刻的蓬莱,不是后世的蓬莱,大街上破破烂烂,地上坑坑洼洼,两边尽是低矮逼仄的平方,偶尔有几家豪宅,也只是后世农村青砖瓦房的高度,就这就让不知多少百姓羡慕不已。

    风雅阁是三层木质阁楼,在整个蓬莱,甚至于整个登州,都是首屈一指的酒楼,毕竟整个登州,最富裕的便是蓬莱,州府治所便在蓬莱。

    但是随着蓬莱阁的崛起,风雅阁便门可罗雀,偶有几个行脚商人,也只是贪图风雅阁比蓬莱阁便宜的吃食罢了。

    风雅阁不愧为风雅阁之名,走进风雅阁,便能感受到习习凉风,还有一股清香味,尤其是风雅阁占地三四亩,就算是再后世,也是一座很大的酒楼了。

    一楼的柜台上,李掌柜蔫不拉粘几的站在柜台后,远远的看见未洵,打了个招呼道:“未先生,今日来的倒早。”

    至于未洵身边的未央,李掌柜权当没看见。

    未洵寒暄了两句,未央终于不耐烦了,小爷的时间是何等珍贵,你们就这样耽误?

    啪!数十根蚊香被未央拍在了柜台上,未央不耐烦的道:“你俩相亲呢?墨迹来墨迹去的。李掌柜,这是我做的东西,驱蚊用的,你家应该不止一家酒楼吧,这个东西你拿去卖如何?”

    未央大少爷行事,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但是老李头不领情啊,他不悦的道:“未先生,这是令弟吧?怎地如此没有家教?”

    未洵连忙道:“舍弟年纪小,不懂礼数,掌柜的勿怪。

    不过舍弟做的这蚊香,确实是驱蚊利器,掌柜的不妨试试。”

    李掌柜可以不理未央,但是不能不理未洵,毕竟是一起数年的老搭档,而且未洵做事老实,从未有贪墨之事,把酒楼和李家的一些生意账目打理的请清楚,李掌柜很是器重。

    “既然未先生说了,我也不能不给你面子,那就试试吧。”

    李掌柜只是看在未洵的面子上,打算试一试,所以直接来到了蚊虫的聚集地,五谷轮回之地,也就是茅房。

    他看了看未央,笑眯眯的道:“这里如何?”

    未洵面色不虞,这是摆明了不相信自己啊,不过未央却是大方的道:“掌柜的随意就是,若是蚊香无效,小子情愿另献一门技术,让风雅阁不至于败落。”

    李掌柜闻言都气乐了,说道:“嘴上没毛,办事不牢!既然你这么有信心,咱们就试一试吧。”

    三人点燃了蚊香,便离的茅房远远的,实在是太臭了,而且里面蚊虫滋生,苍蝇乱飞,简直能要人命。

    李掌柜智珠在握,未洵心情忐忑,未央一脸的满不在乎。

    蚊香点燃不过半刻钟,茅房里的蚊虫便被熏得受不住,嗡嗡嗡飞了出来。

    李掌柜大奇,看向未家两兄弟的面色顿时就变了。

    他疾走几步,来到了茅房,打开门看去,只见满地的蚊虫尸体,剩下的蚊虫依旧无头无脑的乱飞,看样子也活不成了。

    “真乃奇物也!”李掌柜握着剩下的蚊香,身体都哆嗦。

    这就是商机啊,有了这蚊香,还开什么酒楼,蓬莱有五万居民,整个登州有近二十万人,每人一根,一根就算半文钱,也足足十万文,也就是一百贯,这玩意是消耗品,一天不止一根,至少需要两三根,天呐!

    李掌柜好悬没有晕倒,巨大的利益面前,他眼珠子都红了。

    “你提供秘方,我负责生产,利润我七你三!”

    “大哥,咱走吧!”

    李掌柜大急,这可是翻身之战,成败在此一举。

    “我六你四?”

    未央拽着未洵好不停步。

    “五五,五五开总行了吧!小祖宗,留步啊!”

    未央回头,似笑非笑的看着李掌柜,李掌柜连忙道:“五五,小郎君要知道,这作坊与材料,还有人工,都是要钱的。”

第5章 穿越装X必备技能

    未央看着李掌柜,突然开口道:“你六我四,我只负责配方,其他的不管。”

    李掌柜一愣,不明所以的看着未央,刚刚不答应,为何现在主动提出?

    未央看着一脸懵逼的李掌柜,笑吟吟的伸出三根手指道:“第一,这些年我未家多蒙掌柜的照顾,这一成,就当是这些年对您的回报。

    第二,我要以技术入股你的生意,以我大哥的名义,占三成分子。

    第三,我不管事,你管生意,我大哥管账目。”

    李掌柜愣在当场,区区一个穷困潦倒的少年,竟然张口就要自家三成分子,他知道三成是多少嘛?李家经营百年的声音,虽然现在没落了,但是也有万贯家财,这是一点都不夸张的,张口就要三成,你以为你是谁?

    “少年人说大话,也不怕闪了舌头。”李掌柜冷笑连连。

    “蚊香确实是好东西,你占六成,我也能挣钱,而且还不少挣,但是你知道我李家的生意有多少吗?三成?以为我是傻子不成?”

    未央悠然道:“李家的生意包括酒楼、商铺,还有就是贩运海产这三种。

    其中酒楼是李家最挣钱的,但是如今有蓬莱阁在侧,已经开始显露颓势。

    商铺倒是有不少,李家在开封据说也有一家铺子和一家酒楼,但是却都是销售海产的铺子,酒楼也被打压的快倒了吧?

    说句不客气的话,李家的铺子虽然多,估摸着有十来家吧,但是主业受到冲击,加上海产在大宋境内并不吃香,所以严格来说,李家现在入不敷出,而且庞大的家业在维持不下去之后,面临的便是同行的吞并。

    想来掌柜的已经有所察觉了吧?不出两年,李家酒楼歇业,店铺关门,偌大的李家,就如同水中浮萍一般,烟消云散。

    不会有人在意一介商贾为何会倒台,也不会有人因为跟你关系好,就放弃那偌大的利益。

    掌柜的以为如何?”

    李掌柜额头冷汗直冒,这些事他一直藏在心里,连老妻二女都没有说,更别说未洵这个账房了,但是未央却从何得知他李家现在的状况的呢?

    确实,开封的铺子,已经维持不下去了,上个月开封的掌柜就来信说,今夏炎热,海产运到开封早就烂了,建议李掌柜把铺子盘出去。

    李掌柜沉声道:“小郎君,这事你如何知道,就算你说的是实情,我把铺子全部盘出去,把酒楼歇业,带着万贯家财,照样能过逍遥的日子。”

    未央摇摇头道:“您身在商海,岂不知进退取舍?如果您如日中天之时激流勇退,还能博取个好名声,但是如今虎落平阳,还想全身而退?岂不知暗中不知多少人觊觎您的家财,那些人只要动动嘴,随便暗示一下下面的小吏,别说您万贯家财,就算是富可敌国,也照样被吃的连渣都不剩,您信不信?”

    信!怎么不信?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你风光时,别人自然就会给你面子,但是你一旦落魄,那些狼虫虎豹,立刻就会把你撕得粉碎。

    未央悠然道:“给我三成分子,除了蚊香,我可以让风雅阁再度崛起,可以让你的海产生意,做遍大江南北。”

    李掌柜虽然被忽悠的五迷三道,但是却不傻,一个少年竟然口出妄言,若非未洵是他多年好友,早就乱棍打出去了。

    他冷声道:“少年郎不要说大话,你若是有主意,给你三成又如何?”

    一旁的未洵终于看不下去了,拉过未央道:“二弟,不可信口雌黄,你从未接触这商贾之事,如何能有这般手段,咱们安安心心贩卖蚊香就是,足够两家富贵一生了。”

    未央心中叹息,自己大哥还是太老实了,只想着小富即安,却不知这其中蕴含的巨大机遇与危险。

    危机危机,从来都是机遇与危险并存的。

    毫不客气的说,风雅阁已经穷途末路,只要蓬莱阁在一日,风雅阁的生意就不会好,智慧越来越差,李家只能不断割舍各种商铺,到最后只能被逼的倾家荡产。

    毫不客气的说,这其中有蓬莱阁的因素,但是却绝对不止蓬莱阁这么简单,风雅阁毕竟经营百年,有偌大的名声,数月之间没落至厮,若是说没有人在背后推波助澜,未央觉得自己的智商可以拿去喂狗了。

    他挣脱未洵,郑重其事的对李掌柜道:“掌柜的既然不信,那我就证明一下。

    还请掌柜的取些硝石来,然后准备好厨房,如果小子的本事还能入您的眼,咱就继续合作,如果掌柜的觉得小子不成,咱就分道扬镳,蚊香的秘方双手奉上。

    您以为如何?”

    李掌柜狐疑的叫来一个伙计,吩咐了一番,而后对未央道:“小郎君放心,若是你的法子真能救我李家,老汉必不食言。”

    李家虽然没落了一些,但是想要弄点硝石还是容易的,这东西便宜,却产量很大,寻常百姓用来刷墙的也不少,能防腐。

    不大会,一袋子约十余斤硝石便被伙计拎了进来。

    院子里就有大缸,也有木盆,未央随手把硝石全部倒进大缸,接了一盆水,直接放在了大缸水面上。

    他招呼未洵与李掌柜道阴凉处歇息,说道:“稍等片刻,你们就会见证奇迹。”

    两人不明所以,摸不着头脑,但是却按捺住好奇心,慢慢的等待。

    日头偏上,天气越发的炎热了,虽然在屋里,三人依旧汗津津的,浑身不自在。

    “差不多了!”未央带头走进院子,向缸中看去,满意的笑了。

    未洵与李掌柜狐疑的来到缸前,顿时满脸的不可思议,看向未央的目光,如同看向神仙一般。

    噗通!

    李掌柜当时就跪下了,古代人迷信鬼神,眼看着大热的天里竟然造出了一盆坚冰,饶是李掌柜也是见识过大场面的,依旧控制不住自己,纳头便拜。

    未洵却没有,虽然他两股战战,但是面对自己的兄弟,却跪不下去。

    “如何?”未央上前扶起李掌柜,笑眯眯的道:“此法可保存海产否?”

第6章 葱爆海参

    “可以可以!”李掌柜没口子的说着,恨不得立刻就大量采购硝石,做出无穷无尽的冰块,不止能用来保存海产,还能进行贩卖,大捞一笔。

    要知道现在的天下,老百姓是用不起冰的,这玩意太金贵,只有冬天从河里切割好了,放在冰窖里存起来,夏天才能拿出来用。

    但是这冰窖,也是大有讲究,古人藏冰,典出“雪窖冰天”,是冰窖的雅称,为地下建筑,地面上只露出1米来高的四壁,无窗,窖顶是人字形的起脊双坡,覆盖琉璃筒瓦,内部为拱形,很像一个地下城门洞子,冰窖的墙体和拱券全部用砖砌筑而成,白灰勾缝,非常坚固。内部空间长25米,宽10米,高10米,窖门有1米多厚,密封隔热性能非常好;大约能盛2500立方米冰,6座冰窖大约能盛15000立方米冰。

    别看这么多冰,说起来吓人,但是真正用起来,很难够一个夏天的用量,毕竟能藏冰的家族,都是世家豪门,不说这冰窖的费用,就说这冰窖的一些用料,都不是寻常百姓能买的起的,实实在在是奢侈品。

    所以李掌柜当即就看到了这其中巨大的商机。

    庆历二年的夏天来的有点早,有特别的炎热,几乎是数十年最热的一年,且不说如今能藏冰的家族那一点冰能用多久,就说很多藏冰不足的富户,那也是多大的财源,结结实实的能大赚一笔。

    就连未洵这个对商贾之事只是稍稍了解一点的读书人,都看出了这其中巨大的利益,两个人都惊呆了。

    未央老神在在的样子,仿佛智珠在握一般,大宋虽然百业兴旺,不说别的,就说科技绝对是领先世界不知道多少档次,但是跟一个后世人比较知识储备,还真是不够资格,未央觉得自己随随便便拿出来一点东西,都能过的很舒服,之所以他需要李掌柜做代言人,实在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既然来了,那就不能白来,最起码也要向穿越前辈看齐不是?不搞点高科技,简直对不起自己。

    硝石制冰不算什么高科技,只能算物理反应,但是架不住现在的科研人员还没有发现这一点,所以未央可以毫无顾忌的剽窃,据为己有。

    未央笑吟吟的道:“区区硝石制冰就让你们把我当神仙了,若是我在弄出来别的东西,岂不是成了三清道祖那个级别的?”

    未洵一把捂住未央的嘴巴,慌乱道:“小祖宗,三清道祖怎能毁谤?也不怕道祖显灵,降罪于你。”

    未央被未洵捂的差点背过气去,好不容易扒开未洵的大手,他对李掌柜无语道:“掌柜的,没有什么神仙佛祖,不过是一些化学反应罢了,如果你想要,我还可以给你表演一下覆水重收的把戏,怎样?要不要看看。”

    李掌柜赶忙爬了起来,没口子的道:“不用不用,如此神仙手段,怎是我等小民能觊觎的?小郎君还是好好藏好,不要让外人学了去。”

    未央翻了个白眼,这意思就是除了咱们,可不能给别人知道,否则就是自断财路。

    不过看在李掌柜战战兢兢的样子,未央觉得可以原谅他。

    “好了好了!”未央摆摆手,潇洒的道:“接下来我要传授于你大内珍馐,你可要找心腹之人前来学习,若是能学得两三成,足够让风雅阁重新崛起了。”

    李掌柜狐疑的看了看未洵,未洵也是一脸的无辜,他也不知道,为何自家兄弟摔了一跤后,变得如此妖孽,不提蚊香,就说这硝石制冰之法,一旦传出去,也不知道会造福多少百姓,免于多少百姓夏日里热死的危险,这可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未洵是个纯粹的人,好悬没说出“献给国家吧“这种话,鉴于自家还需要这法子改善生活,所以未洵决定还是先自私一下,等自家丰衣足食之后,再献出去不迟。

    其实硝石制冰的法子,唐末的时候就被人研究出来了,只是经过五代十国战乱,到大宋的时候,老祖宗的很多遗产,都被战乱所毁,如今未央能让这门技术重现世间,也是一件好事,不然又要耗费不知多少科研人员的脑细胞了。

    未央在前雄赳赳的向着厨房走去,李掌柜跟在身后,如同一个随从,这会他是真正的相信,这个小小的少年,真的能为自己带来改变,而且是惊天般的变化,至于未央为何会宫廷秘制的炒菜绝迹,要知道这种炒菜的法子,也就皇宫大内有御厨会,其他只有开封的樊楼有一些,就着,就让客人趋之若鹜,一菜难求。

    来到厨房,未央放眼一看,嚯!好家伙,食材还挺齐全,什么鸡鸭鱼肉、各色蔬菜,多不胜数。

    李家虽然经营海产生意,又靠着登州这个天然的海港,但是海产实际上在大宋并不吃香,冰没有多少人喜欢吃海中的东西。

    究其原因,是因为海产太腥,寻常人家贪图海产中的盐分,或许会买一些,但凡有些家财,都不会把海产作为菜品端上餐桌。

    所以风雅阁的厨房,还是以寻常食物为主,但是海产也不少。

    既然要做,就做别人没有的,就做别人不擅长的。

    所以未央决定从海产下手。

    来到墙角一看,嚯!好大的一缸海参,个头十足,卖相极佳,这玩意可是好东西,补肾,益精髓,摄小便,壮阳疗痿,其性温补,足敌人参,故名海参。而且海参具有提高记忆力、延缓性腺衰老,防止动脉硬化以及抗肿瘤等作用。

    这可是不可多得的佳品,不做出来简直就是对不起自己。

    未央选择了最简单粗暴的做法,他切了一块肥油,还是猪油,这玩意不知道被谁扔在案角,看样子是当作下水要扔掉的,也难怪,猪肉乃是贱肉,到了大宋虽然没有那么贱了,但是大户人家还是不屑的。

    熬出猪油的同时,未央把海参切成宽片,煮透后控去水分,又抓起一把大葱,妥妥的大葱,足有婴儿小臂粗细,大葱在猪油里一炸,捞了出来,随即弄了一个陶罐,找来清汤,清汤加葱,姜,精盐,料酒,酱油,海参,烧开后微火煨大约两分钟后,未央捞起,在锅里大火猛炒,随即找了一个盘子,一盘子正宗的葱爆海参出炉了。

第7章 实诚人

    做完葱爆海参,未央随手捞起一条三尺鲷鱼,而且还是最名贵的银鲷,身体细长,两侧为灿烂的银白色,略带粉红,胸鳍、臀鳍、尾鳍均为粉红色。

    大补之物啊,未央看的直流口水,寻常银鲷能长个两三斤,长有半尺最多了,但是这条银鲷竟然长三尺,这绝对是因为大宋人不懂这银鲷的珍贵的缘故。

    未央也不客气,指挥一个厨子,也是唯一的厨子,其他的都让李掌柜赶走了。

    厨子把银鲷去鳞,去内脏,按照未央的指挥,把鱼肉片成一片片,不得不说,厨子的刀工很是出色,每一片大小相当,尤其是薄如蝉翼,看着就很有食欲。

    随手拿起一根大萝卜,指挥厨子雕刻成一只孔雀首的模样,有指挥厨子切了一些香菜之类的配菜,未央便亲自出手,厨房是有冰的,直接切了一个大致的模样,找了个巨大的盘子,把孔雀首放在最中间,鲷鱼肉一片片的摆好,初时还不好看,但是待未央完成整个鲷鱼刺身,旁边的三个人同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是菜?这特么简直就是艺术品。

    孔雀为首,坚冰为腹,一片片鱼肉组成孔雀羽翼,美轮美奂,让人不忍下手。

    两盘菜完成,未央还未过瘾,直接切了一块五花肉,翻出一大堆香料,什么胡椒八角之类的,把五花肉洗净,切成麻将块大小,锅烧热放火麻油,爆香姜片大蒜花椒八角,倒入五花肉翻炒至两面微焦,加入料酒或者白酒、酱油,最让未央惊喜的是厨房竟然还有一些白糖,虽然不纯,但是做红烧肉足够了,哪还有什么好说的?加糖,待变成糖色时放入肉块,加水适量,用酱油、精盐、白糖、葱片、姜片、八角、香叶调味,改小火焖,不大会,一盘红烧肉新鲜出炉。

    未央得意洋洋的看着惊呆了的围观群众,心中暗道,好在小爷也是老餮一枚,这些东西,对咱也是小手段。

    大大方方的指着三样在被人眼中堪称绝品的菜肴,未央笑吟吟的道:“试试吧?别说咱骗人,若说吃,你们这辈子都比不上我.....”

    厨子首先夹起一块红烧肉,作为一个厨子,他是最有发言权的,而且同行相轻,他身为风雅阁大厨,本就对东家找一个小孩子来厨房有点不满,不过看人家的做菜方式,真是惊呆了他,所以他决定试一试,无论好吃不好吃,都说不好吃。

    红烧肉入口即化,香甜松软,厨子差点把舌头都咬了下来,一口红烧肉入口,他满脸泪痕,原来做菜可以这样做,贱肉也能做出美味佳肴。

    说实话,未央对这盘红烧肉不是很满意的,很简单,因为这猪没有阉割过,无论怎么做,总会有点膻味,只是未央用香料掩盖了猪肉的膻味,虽然还有一些,已经无伤大雅。

    噗通!

    厨子直接跪在了地上,抱住未央的大腿,嚎叫道:“师傅啊师傅,徒儿可找到您老人家了。”

    未央身躯一晃,差点被厨子把腿掰折了,他毕竟身体不好,虽然恢复了一些,离健康还差的远,一顿饭做下来,已经消耗了大部分精力。

    未洵与李掌柜顾不得未央,急吼吼的夹了一筷子红烧肉,顿时满口的肉香入口,表现比厨子好了一些,只是没跪地拜师,但是看那样子,也是恨不得把未央吞下去一般。

    两人试了试鲷鱼刺身与葱爆海参,顿时味蕾被一种幸福的滋味填满了,有这三种菜品,风雅阁若是不能重新崛起,李掌柜觉得自己的智商可以拿去喂狗了。

    “起来!”未央不停的抖着腿,身躯摇晃,他怪叫连连道:“你再这样,我可就报官了,大哥、李掌柜,你们也不管管,不知道我身体不好吗?”

    未洵顿时大急,自家弟弟大病初愈,可经不起折腾,当即上前就去扯厨子。

    李掌柜也上前拉起厨子的一条胳膊,怒声道:“老孙,小郎君身体不好,今天又劳累了,坏了小郎君的身体,你赔的起吗?”

    老孙也不是善茬,他当即道:“李尚慕,咱俩可是好友,你胳膊肘可不能往外拐,今天你帮我拜这小郎君为师,我孙天成一辈子给你家做菜都行。”

    未央此刻额头虚汗滚滚,恼怒道:“孙天成,你放开我,小爷身体虚,要是有个三张两短,你死了也赔不起。”

    师傅说话,孙天成立刻就放开了手,哈巴狗一般道:“师傅,后院有个房间,是弟子休息的卧房,清净雅致,最适合休息,弟子带您过去。”

    未央无语,不过人家也是拜师心切,虽然手段拙劣了一点,也不能苛责不是。

    他当即无奈的道:“让我先吃点东西吧。”

    未央抱起还剩下半盘子的葱爆海参,猛猛的吃了一顿,感觉有个七八分饱,才对孙天成道:“前面带路,我要修养一下。”

    孙天成连忙狗腿的扶着未央,往后院走去。

    留下未洵与李尚慕面面相觑。

    过了许久,未洵才开口道:“掌柜的,我这二弟上次摔了一下,脑子不大清楚,您不要介意。”

    李尚慕连忙摆手道:“未先生,咱们相交多年,你我都知根知底,制冰之法前朝就有,但是已经失传了,如今小郎君不吝传授,是我李家的福分,更何况还有这炒菜之法与蚊香,都是日进斗金的生意。

    我已经决定把李家四成的分子交给小郎君,也算是投桃报李。”

    未洵连忙道:“说好的三成,怎么能占您便宜?”

    李尚慕摇头道:“未先生,说句大实话,小郎君有如此之能,早晚有飞黄腾达的一天,我李家也算是攀了高枝。

    说实话,老汉有意交出六成分子,但是现在李家艰难,就算有了妙法,也需要徐徐图之,所以老汉厚颜,只给四成,等生意稳定之后,咱们再做商议。”

    未洵闻言,郑重的道:“在商言商,二弟虽然胡闹了一些,但是却从不妄言,他说三成就三成,您不用多说,我未家岂是言而无信之徒。”

    李尚慕感动的老泪纵横,实诚人啊!

第8章 定计

    未央睡的很沉,睡梦中,他仿佛感觉到了什么东西,对自己很重要的东西,那种感觉十分真切,让他在睡梦中依旧辗转反侧。

    一根羽箭在未央的头顶飞舞,未央好像又回到了那个飞剑满天飞的时代,自己的爷爷与父亲母亲欢聚一堂,庆祝未央归来,那场面如此的真实,让未央泪流满面。

    “爸妈!”未央腾地起身,看着四周陌生却又熟悉的墙壁,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回不去了啊,那个世界,终究是回不去了。

    在屋外候着的孙天成听到动静,推开门走了进来,看到未央伤心的样子,心中叹息一声,毕竟还是个孩子,虽然这个孩子有种种不凡之处,但是终究是个孩子啊,看这小模样,做梦都梦到爹娘,这感情是有多深啊。

    “师傅,可是想师祖与师祖母了?”孙天成温言安慰道:“逝者已矣,师傅大可不必难过,想来两位老人家在天上,也不想看到师傅难过。”

    未央叹息一声,天上?想来爸妈还有爷爷也以为自己真的死了吧!也是,自己确实是死了,被质子碰撞机给弄死了,连身体都化成了最细微的粒子,只有灵魂未死,附身在这个倒霉的孩子身上。

    既来之则安之,还是为自己舒适的生活奋斗吧。

    想通了也就没杀了,顺带着看孙天成也顺眼了许多。

    未央轻笑道:“老孙,你拜我为师,就不怕人家说你?毕竟我只是个十二岁的孩子。”

    孙天成闻言,顿时正色道:“师傅此言差矣,所谓学无先后达者为尊!弟子虽然不是读书人,但是也知道这句话,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既然拜了您为师,弟子一定好好侍奉师傅。”

    未央看着如同一个小老头的孙天成,觉得收下这个弟子也不错,最起码人家心诚,而且与李尚慕关系不错,想来不会泄露一些机密。

    “你今年多大了?”未央随口问道。

    “弟子今年三十有二!”

    噗!

    未央好悬没有一口老血喷了出来,狐疑的看着孙天成,这是三十多岁的样子,说是五十都有人信。

    孙天成仿佛知道未央的心思一般,无奈道:“弟子长的老成了一些,而且以前常年在田里劳作,比同龄人看着大了不少,不过师傅放心,弟子绝对是三十二岁无疑。”

    未央稳了一下心神,说道:“收下你也不是不行,不过你要清楚,我是不可能一直教你厨艺的,教你大概的东西,剩下的还需要你自己摸索。”

    孙天成恭声道:“弟子明白,未家诗书传家,自然不能行这庖厨之事,所谓君子远庖厨的道理,弟子还是知道的。”

    未央摇头道:“你想差了,我不是这个意思。

    所谓衣食住行,食排在第二,说实话,在我看来,怎么尊重厨子这个行业都不为过。

    君子远庖厨,只是腐儒之论,不足为道。这句话是孟子用来劝谏的,却不是让君子不进厨房,本意是唤醒人内心的仁慈之心,明白了吗?”

    孙天成心中感动,第一次有人对厨子这么尊重,他能不感动吗,他虽然不敢妄言圣人之言,但是依旧俯首帖耳道:“师傅说的是,弟子明白了。”

    未央笑了笑,这个世界的人,对于圣人之言奉若圭臬,自然不敢有丝毫不敬,自己的话在别人看来就有离经叛道的意思了,不过他不在乎,在乎来在乎去,过的不自在,又有什么意思呢?

    “去吧我大哥还有掌柜的叫进来吧。”

    孙天成连忙出去,去叫未洵与李尚慕。

    未央下了床,觉得精神好了许多,想来再过一段时间,就能完全恢复。

    海参果然是不逊于人参的妙品,功效强大,非同小可。

    不大会,未洵就有李尚慕联袂而来。

    未洵一脸春风得意,李尚慕也丝毫不敢小瞧未央,执礼甚恭。

    “掌柜的不用这么紧张,都是自己人,若是没有掌柜的,说不得小子可能也不是现在这般模样,还得谢谢掌柜的这数年的援助之恩。”

    李尚慕连道不敢,但是未央却不认为,什么还有比雪中送炭更让人感动的呢?更何况当年的未家,已经败落的连房子都卖了,只能租用,现在的房子,还是李尚慕提供的呢,回报一下,也是应有之义。

    “这些话我只说一遍,你们要牢牢记住,然后咱们就开始重整风雅阁,如何?”

    李尚慕连忙应下,说到:“小郎君胸有锦绣,一切自有小郎君做主。”

    嬴穆呵呵一笑道:“明日起,风雅阁歇业吧,待下月初六,风雅阁开张,到时候,咱们给这蓬莱,给这登州,给这天下一个大大的惊喜。”

    几人一愣,未洵皱眉道:“歇业不妥吧?毕竟还有这么些人要养活。”

    李尚慕与孙天成连连点头,蚊子再小也是肉啊。

    未央翻了个白眼,慢悠悠的道:“毛毛虫长成蝴蝶之前,需要破茧,破茧的过程再痛苦,也是值得的。

    风雅阁歇业,正是破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能避免掉很多事情,比如外人的觊觎,比如有心算无心。

    再说了,如今手头上有蚊香和制冰,这两件事情,需要同时进行,你们都需要忙碌起来,全力以赴,这其中的利润,比风雅阁半死不活的好了太多。

    之所以歇业,其一,是因为我需要对风雅阁重新装修,这是重中之重,必定要震动别人才成。

    其二,是因为孙天成还不熟悉炒菜,这种技术只有开封才有,而且不成熟,我的炒菜技术,需要传授给孙天成,让他做主厨。

    其三,则是菜品,在所有的酒楼饭肆都在做的东西,风雅阁不能做,咱们就主打海鲜,而且要以海鲜养生为主,这一点很重要,是风雅阁重新蜕变的主要方向。

    这三项缺一不可,但是最重要的,还是我们的食材,这点回头我写个单子,先做出足够的冰,然后储藏食材,最起码要够十日之用。”

第9章 海米

    三人听得激动不已,未央的谋划面面俱到,几乎考虑了每一个方面,甚至连最细微的一些香料的使用,都做出了详细的解释,让人佩服不已。

    “食材方面,一定要与渔民达成协议,价格方面尽量比市价高一点,要形成良好的循环,形成稳定的渠道,不然一旦我们的货源缺失,将是风雅阁的灾难。”

    李尚慕点头道:“小郎君说的是,只是为何要比市价高一些?那些升斗小民,就算是压压价也不是什么难事。”

    未央笑道:“压价不是难事,但是要形成良好的信誉,形成品牌效应,就是难事了,我们做事,就要往大了做,货源方面要做好了,千万不能出篓子,长此以往,我们只要保持比市价高一些,我们就是最受渔民欢迎的。

    而且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道理,掌柜的不会不明白吧?”

    三人会心一笑,这还不明白就白混这些年了,只是什么是品牌呢?

    未央一愣,这个时代,却是没有品牌这一说,他娓娓道来:“品牌效应,首先是要养成良好的信誉,想必这一点掌柜的深有体会。

    其次,便是建立良好的模型,品牌的价值源泉是一个资产性资源的增值过程,它需要我们不断地投入,以对资产进行保值,需要合理的利用以充分获取品牌资产的增值效益,品牌带来的附加值,是不可估量的。

    而且我们的目标客户群一定要清晰,创建期良好的市场定位、不断的投入和品质锻造。

    当我们的知名度,广泛形成,市场占有率迅速扩大,销量稳定上升,应当集聚品牌已经产生的效益所产生的资金加大投入的力度,并把投入的重点应放在技术改造、渠道扩展、产品升级、细节管理,以及进一步扩大产品影响力的市场宣传上。

    所以我们要做的,不仅仅是要每一个食客如沐春风,还要让食客们记住我们风雅阁,我们才是这大宋最顶尖的酒楼,什么樊楼,什么蓬莱阁,一想到酒楼,就想到我们风雅阁。

    这时候,就算是官吏想要动我们,也要考虑一下,那些经常来消费的大人物们吃不到风雅阁的食物时,会不会动怒,这才是最好的结果。”

    未央拉拉杂杂说了一大堆,他们都迷迷茫茫的,体会最深的便是李尚慕,他兴奋的道:“一旦我们搭上大人物的车,风雅阁的名声便更响亮,只是这大人物,还需要斟酌一二。”

    未央笑着摇头道:“你想差了,所谓大人物,我们现在是攀不上的,却可以培养。

    风雅阁在开封有分部,可以两边同时开动,装修上可以动点脑筋,比如墙壁留白,方便读书人留下诗书,比如大考之年,降价给赶考士子居住,并提供一日三餐等等,这都是小事。

    不知道你们听没听过一句话,要想抓住一个人的心,先要抓住一个人的胃!

    所以我们的菜式一定要够硬,而且让人心甘情愿的为我们扬名,这才是最根本的。”

    三人听得五迷三道的,但是却都被未央说服了,急吼吼的就要前去布置。

    未央却突然想起一事,连忙叫住几人,问道:“不知咱们登州有没有大米种植?就是那种在废弃盐场或沿海滩涂等盐碱地上生长出来的大米。”

    未洵不解其意,李尚慕身为富豪,对这事也不太了解,反而是孙天成笑道:“师傅有所不知,咱们登州靠海,大部分都是盐碱地,根本就种不了大米。”

    未央惋惜道:“可惜了,可惜了!”

    孙天成突然话音一转道:“不过我倒是见过几乎人家种过大米,虽然产量不高,但是也能维生,不知师傅为何问起此事?”

    未央顿时兴奋起来,连声问道:“现在还在种吗?产量不高没关系,只要有就行,你还能不能找到?找到就高价收购,顺便再去走访,只要有这种大米,全都高价收购回来,我有大用,记住了,必须是潮汐更替,海水倒灌回稻田,这种地里种出的大米。”

    孙天成连忙道:“师傅要这大米作甚,弟子曾经吃过一些,味道咸不说,还有一股子腥味,不好吃。”

    未央笑道:“你知道个什么,这种米唤作海米,以海水和河水混合自然灌溉,吸收盐碱滩涂和海水潮汐中的微量元素和矿物质,其微量元素、矿物质、氨基酸等营养成分的含量高于淡水大米。

    知道你听不懂,总而言之,就是十分适合养生,常吃海米,不仅延年益寿,还能有除病的效果,不可小视。”

    三人眼前一亮,古人重视什么?钱财官位?都不是,是命啊!只有活的比别人长,才有机会把别人踩下去,比如未央就知道那位文彦博文宽夫,老家伙硬生生活了九十二岁,才寿终正寝,妥妥的四朝元老。

    不是没有人比他有才华,比他有心机,与他同时代的欧阳修、范仲淹、韩琦,还有后来的司马光,哪一个都不比他差,但是此老能活啊,人家硬生生靠着一副健壮如牛的身体,熬死了不知道多少名臣,达到了文官的巅峰,堪称登峰造极。

    所以一提能海米竟然还有这作用,三人的眼睛都红了,竟然毫不怀疑这事的真实性,只是想到:这种好东西若是不能握在自己手里,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尤其是孙天成,一想到自己与这种好东西失之交臂,而那些苦哈哈竟然天天还愁眉苦脸的吃着,简直就是腻歪的不行。

    三人对视一眼,李尚慕与孙天成急吼吼的就出去了,安排大事。

    未洵却凝重的看着自己的弟弟,面色严肃的让未央心里直突突。

    “大哥,为何这样看着小弟?”

    “二弟,你跟大哥说实话,这些东西,你到底是从何而知!”

    “书上!”

    “哪本书?”

    “忘了!”

    噗!未洵好悬没一口老血喷了出来,又是这么一句话,有种想要暴揍未央的冲动,双拳握得咯吱作响。

    未央吓了一跳,连忙道:“大哥,你要谋杀亲弟不成!”

第10章 计划

    “我打死你这个不尊先贤的东西!”未洵红着眼睛,作势要打。

    未央连忙道:“大哥饶命,这书上的东西我记下了大半,都是好东西,绝不会让先贤蒙羞。”

    未洵眼圈一红,颓然垂泪道:“二弟,你出息了,比大哥有出息,以后这边的事情有我,你还是要好好读书,将来出将入相,咱们未家也能青史留名。”

    未央也是眼圈一红,道:“大哥放心,待这边稳定了,我一定好好读书,为咱未家争光。”

    未洵点点头,温言道:“你身体虚弱,还是要多多养着,切不可累坏了,不然大哥无言面对九泉之下的父母大人。”

    “大哥放心,小弟必定不负大哥所望。”

    未洵垂泪离去,他不想深究自己的弟弟为何突然成为如此博学的人,竟然连庖厨之道都如此精深,而且似乎对商贾之事很上心,所以他留下来敲打一下,不至于让自己的弟弟沉迷于这些小道,误了前程。

    都走了,未央也就安心了,他此刻的精神,已经恢复了大半,虽然还是常常想睡,但是与常人无异。

    所以他的脑子中,无数种想法同时冒了出来,全是关于如何经营风雅阁的事情。

    科研世家出来的孩子,本就对这些不精通,但是架不住信息爆炸时代,什么东西都能接触到,只需要随便拿出来一点,都足以甩其他酒楼十条街八条街不成问题。

    所以慢慢的,他脑海中有了全面的构思,有些东西需要亲力亲为,有些只需要从旁指点就行了。

    现在还只是五月初八,还有近一个月的时间进行筹备,酒楼需要装修,海产海鲜需要储备,渠道需要沟通稳定。

    酒楼是干什么的?说是吃饭,实际上服务同样重要,好在这个时代社会风气还是比较开放的,女子抛头露面还不是什么大事,未央的计划,便是招聘女服务员,进行全面培训。

    至于菜品,这不重要,未央的脑子里这东西多的数不胜数,他计划从早餐开始,啥汤、豆腐脑、豆浆、油条、小笼包、生煎包、狗不理等等,这些东西,已经在未央的计划之中。

    至于中餐以及午餐,自然是重头,以海鲜为主打,蓬莱占着地利,实在是不利用都对不起自己。

    红烧肉、海蟹海虾、鲍鱼海参、鲷鱼刺身等等。

    暂时未央拟定了三十多道大菜,有家常小菜,如红烧肉等,也有如同鲷鱼刺身这等珍品的大菜,老少咸宜,价格很是美丽,寻常百姓,只要下得了狠心,也能进来搓一顿,当然,这仅限于家常小菜,鲷鱼刺身这种东西,不是寻常百姓能消费的起的。

    不过早餐不在此列,买的便宜,两三文钱,足以吃一顿美味的早餐。

    其他的,未央不操心,比如蚊香,这种东西寻常百姓也能用的,配方简单,懂行的人很容易仿制,前期利润很大,但是后期出了盗版之后,销路必定受阻,所以做的只是前期的生意,至于制冰,这法子很简单,估摸着世家大族知道的应该不少,只能薄利多销。

    总体来说,还是要靠酒楼,既然是酒楼,就不能没有美酒。

    大宋人饮酒,以果酒为主,很少饮烈酒,未央自然也没心思做出什么蒸馏酒这种烈酒,没有时市场啊,所以他决定做果酒,当然不是自己酿造,时间也不够啊,所以最佳的便是鸡尾酒。

    要做鸡尾酒,还是需要一些烈酒做基酒,所以未央还是要先做出蒸馏酒,不需要大量的蒸馏酒,只需要数量不多,供自家所用做基酒就足够了。

    至于其他的酒,自然是购买了,省时省力。

    未央花了三天做好了整个计划,便叫来未洵、李尚慕与孙天成,把计划书给他们看。

    不得不说,未央超时代的计划书,把三人直接整懵逼了,不止事无巨细的数据,就连人员安排,客流计算等细节,都考虑的一清二楚。

    最关键的是未央参考风雅阁整体做出的装修风格,那是一副立体图,看的三人惊叹连连。

    “巧夺天工!巧夺天工啊!”李尚慕抓着那张装修图,激动的身体连连颤抖。

    “此等技艺,天下少有!”孙天成也是激动的不能自已。

    反而是未洵,很是淡定的道:“画风新奇,与当世任何画风都大有不同,但是却又有一种一目了然,真实的感觉。

    二弟,以后可以勤加练习,说不得以后能成为一代书画大家。”

    未央尴尬道:“都是小道尔,你们看完计划书,就各自去准备就是,只是这侍者的培训,还是需要我亲自来,还有酒保,挑选两个放心的,我教他们调酒。

    至于那烈酒,我已经把法子画了下来,还有文字注释,老李,这可是机密之物,必须是信得过的人才能经手,是咱们风雅阁崛起的关键。”

    孙天成笑道:“师傅,这木工活弟子倒是会一些,这用具不难打制,只是还需要一些铁制品,必须去定做才成,就怕泄露了图纸。”

    未央摆手道:“那些部件虽然关键,但是如果没有图纸与木器联合,根本就看不出来是做什么的,这倒是无妨。”

    李尚慕抓着图纸,兀自激动道:“酒保也好找,我早年救过一家人,投身我家做下人,有两个儿子,都是忠厚老实的人,可信!”

    未央思索了一下,便道:“既然你们能安排好,我就不插手了,但是这些关键之物,必须要信得过的人,不然泄露了机密,虽然不至于让酒楼陷入窘境,也会造成一点妨碍。

    剩下的就是这三十位侍者和一位大堂经理了,这三十位侍者,必须是本地知根知底的良善人家,十男二十女,年龄在十五岁到三十岁之间。

    至于这经理,还是那句话,必须信得过,经理统筹大堂一切事物,就算是老李还有我哥哥你们,都不要轻易干预。”

    李尚慕连忙问道:“何谓经理?”

    未央一愣,醒悟过来,这个时代还没有经理一次,他解释道:“顾名思义,经营管理,管理一切人员与日常经营,但是却不插手账目与别的,直接向老李负责,差不多就这些吧,等我培训出来,你们就会知道这经理与侍者的作用了。”

第11章 羽箭凭空来

    蓬莱发生了一件大事,风雅阁关门了,对外说是停业整顿,但是明眼人都知道,风雅阁的东家李尚慕终于撑不住了,暗中不知道多少人弹冠相庆,这些人都想狠狠的在这块肥肉上咬一口。

    至于李尚慕其他的商铺开始慢吞吞的销售蚊香的事,倒是没人在意了,那都是小事,酒楼才是他们的目标。

    未央在干什么呢?蓬莱城外的一处李家的农庄里,三四十位少男少女排排站好,所有人全都是笔直站立,头上顶一只碗,面带微笑,露出六颗牙齿,甜甜的笑容让人如沐春风。

    为了找齐这四十二位牙齿洁白的少男少女,李尚慕可没少下力气,满世界的寻摸,开出了高价,每人每月一贯钱的月俸,比其他酒楼每月三五百文的月俸高出了一倍有余,当真是孤注一掷。

    “站直了!”

    一个少年受不住,虽然院子里放了很多冰,一点都感觉不到暑气,但是按照未央的要求,每天站一个小时,别说这些少孩子,就算是大宋的禁军,也不见得能熬得住,这可是后世军训的项目。

    头上的碗不能掉,必须面带微笑,嘴里叼着一根小木棒,露出六颗洁白的牙齿,这种训练,还得持续十五日,这其间,吃住都在农庄里,月俸照发,对于这些穷苦农家出身的孩子们来说,一个月一贯钱的收入,足够让一家老小吃饱穿暖,就算是死在这里,他们也会咬着牙死撑。

    负责监督的是李尚慕的儿子李思文,这小子整天埋首四书五经,被他老子抓了壮丁,负责监督培训。

    至于未央,躺在树荫下的一张躺椅上,额头上贴着一张凉毛巾,左边坐着一个小美女,右边坐着一个小美女,左边的是未央的妹妹未烟,右边的是李思文妹妹李思甜。

    四岁的未烟抱着一把大蒲扇,使尽的扇着,李思甜殷勤的端着一杯凉茶,等待着未央的召唤。

    那边的李思文气的嘴都歪了,眼看着时辰到了,便宣布休息,少男少女们哗啦啦全都躲进了阴凉,欢快的聊着天。

    “未烟妹妹,思甜,你们怎么对这小子这么好,亲哥来了,也不知道给我倒杯茶。”李思文气呼呼的坐下,恼怒的看着献殷勤的妹妹。

    李思甜甜甜一笑,嘴角露出两个小酒窝,当真是天生的美人胚子,再过几年张开了,一定是个大美女。

    “哥哥,你要是会做冰淇淋,我也给你倒。”

    李思文那个气呀,果然是女生外向,这小子搞不好就是觊觎自己的妹妹,整天搞一点乱七八糟的东西讨妹妹开心。

    不过那冰淇淋却是好吃,大热天吃一口,满嘴的冰凉香甜,真是享受。

    一想到这里,李思文就呸呸两声,身为读书人,竟然贪图口腹之欲,实在是有辱斯文。

    未央睁开眼睛,舒服的哼了一声,说道:“过会教你们怎么做,以后自己做就是,这玩意也可以在酒店开业后做甜品卖,到时候都算你俩的,想来过不了多久,你俩就成小富婆了。”

    两个小美女欢呼一声,未烟没啥心思,李思甜鬼精鬼精的,天天跟着李尚慕身边,耳濡目染,生意天赋高的很,她哥哥跟她一比就是渣,所以他自然能看出这其中蕴含的巨大利润,只怕随着酒楼开业,冰淇淋这种甜品,必定大受欢迎,那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小姑娘偷偷的看了看未央,甜甜的笑了。

    事情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随着蚊香与冰的慢慢大卖,李家的生意,终于扭亏为盈,而且大赚了一笔名声,让暗中窥视的人,有点措手不及。

    蚊香一文钱一根,买十根送一根,顺带送一块一尺大小的冰。

    这可就吓着了不少人,蚊香经过这段时间的慢慢售出,几乎成为驱蚊界的霸主,无论什么家的人,都要买不少,这玩意一根只有尺长,一晚上要两道三根,至于那冰,可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东西,竟然白送,实在是让人意外的不行。

    不消说,短短不到十日的功夫,加上李家一向的声誉,所以很是畅销,都是没什么没有成本的东西,所需要的,只是一点人工费,别看卖的便宜,但是几乎是买多少赚多少,当真是日进斗金,把李尚慕高兴的嘴都合不拢了。

    蓬莱今年夏日,有了冰的功劳,甚少有中暑而死的人,也算是一向功德,让人交口称赞,所以李尚慕的名声,那是蹭蹭的往上涨。

    未央没想到,这样做还能带来一波明星效应,对以后酒楼的开张,大有好处。

    六月初六!天贶节!

    天贶节是真宗赵桓自己臆想出来的节日,他声称上天赐给他天书,遂定是天为天贶节,还在泰山脚下的岱庙建造一座宏大的天贶殿。

    赵桓闹了个大笑话,但是当儿子的得给老子遮掩,所以赵祯也极力催动这所谓的天贶节,所以这一日,对于整个大宋来说,是个大节日。

    这一日,风雅阁重新开张,舞龙舞狮是必须的,张灯结彩也是必须的。

    当两排十位女侍者穿着未央设计的笔挺服装,站在门楼两旁,面带职业微笑,让围观群众都暗暗点头,舒心不已。

    李尚慕穿着大褂,身边跟着未央选定的大堂经理周淑梅,招呼着八方来客。

    未央独自坐在三楼的房间里,看着楼下人流涌动,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刚开业,自然有人不信服,但是只要进来,就会成为风雅阁的活广告,风雅阁的名声,将会随着这些进来的人,传遍整个登州,对于这一点,未央一点都不怀疑。

    此刻的未央,精气神十足,经过一个多月的修养,他终于完全康复,再也不复以前病怏怏的样子。

    所以他感觉到了,感觉到了与自己神经元连接的羽箭,似乎就在附近。

    那羽箭坚不可摧,就算是质子对撞机,也没有摧毁他,也随着自己,来到了大宋。

    未央能感觉到,羽箭就在附近,只是似乎被什么东西压制住了,不能召唤过来。

第12章 开幕

    六月六这一日,注定是载入蓬莱县志的一日,这一日,强烈的阳光下,整个蓬莱都被风雅阁的大手笔震动了,李尚慕广发帖子,大有武林盟主呼朋唤友之势。

    这一日,巳时三刻,风雅阁外围围着的木板终于撤销了,一个全新的风雅阁在人们的眼中出现。

    精致的窗花,全新的设计,冲击着人们的眼球。

    门楼旁边,有一个小小的摊子,上面摆满了一个个蛋卷,里面是冰凉香甜的冰淇淋,今日来的人,无论进不进酒楼,都可以免费领取一只冰淇淋。

    酒楼内,侍者们早就各就各位,迎宾的,看台的,传菜的,包房服务的,客房服务的,全部由领班带领,各司其职,就等着客人上门。

    很快,就有一辆马车缓缓而来,车里的,是李尚慕的铁杆好友,此次蚊香大行其道,此人出力不少。

    这人生的英俊,一身白色燕居服,虎背熊腰,颇有军中好汉的架势,这人叫王凯,是蓬莱县尉,今年只有二十一岁。

    别看人家年纪小,官职也不大,县尉执掌一县兵马,以阅羽弓手、禁止奸暴为职责,是个很小的官,几乎不入流。

    但是要是这样就小看王凯,那就大错特错了,这家伙有个好爷爷,他爷爷的名字说出来,能吓死一群人,那就是大将王德用。

    王德用有谋略,治军有方,善以恩抚下,颇得军心。他率军临边,未曾亲临战阵,却名闻四夷。因其体貌雄毅,面黑,故有“黑王相公”之称。

    但是最出名的,还是此老因为一件事被御史中丞弹劾,说他相貌奇伟,非人臣之像。

    就问你屌不屌!溜不溜!牛不牛!

    人家长得帅,你就说人家有谋反的样子,这简直不要太简直了。

    可能是家族遗传的原因,王凯也是样貌堂堂,很是英俊帅气,尤其是那身高,足有一米八九,站在人群里简直不要太拉风。

    李尚慕与王凯是忘年交,这俩人也不知道是咋勾搭上的,反正王凯对李尚慕很好,若非如此,这蓬莱城中想要咬李尚慕一口的人,早就下手了,那些人都是被王凯生生压住了,这才给了风雅阁喘息之机。

    所以李尚慕见到王凯来了,很狗腿的就一溜小跑,上前抓住王凯的手道:“贤弟大驾光临,有失远迎啊。”

    王凯为人爽朗,说话也朗朗有声,声若洪钟,很是好听,不知道迷倒了多少大姑娘小媳妇。

    “老哥哥的酒楼开张,小弟怎敢不来?”

    两人寒暄一番,看的楼上的未央直腻歪,两个大男人手拉手,不嫌恶心吗?

    王凯官职不高,身份却是这蓬莱最高的,所以他一露面,别人也不绷着了,富商大贾,衙门官吏,如同雨后的小草一般刷刷冒了出来。

    其中混杂着三个与众不同的家伙,这三个家伙一副玉树临风的样子,一看就非凡人。

    未央高坐阁楼,自然把下面的情况看的一清二楚,蓬莱的知县还没上任,县丞压不住王凯,所以王凯如今可以说是蓬莱的实际掌权人,那些人不管明里暗里,都不会得罪王德用的孙子,老将军如今大军在手,抵御外敌,谁敢动他的家人,别人不说,赵祯都会撕碎了他。

    所以风雅阁才能有机会重新崛起。

    未央之所以着重看这三人,是因为他知道,这三人只怕就是想吞并风雅阁的家伙。

    若非未央这个后世而来的人,只怕风雅阁早就被人吞的连渣都不剩了,就算是王凯能压住一时,也不可能一直盯着不是。

    且说王凯,一进风雅阁,嚯!好家伙,一股清凉气息从头凉到脚,那叫一个舒服,他四周看了看,也没见房里放冰啊。

    李尚慕知趣,得意洋洋的道:“贤弟,你猜猜,这冰放在何处?”

    王凯一笑,却仔细的打量了起来,发现风雅阁与以前大不同了,大堂入口便是一面照壁,照壁面前摆着一张长条案几,案几上笔墨纸砚,还有几件古玩,很是典雅,案几后面,两个十四五岁的美女面带微笑,双手放在胸前,很是有礼貌的点了点头,便直起身子。

    转过照壁,便是宽阔的大厅,大厅里放着二三十章八角桌,每个角边上,便有一张带靠背的凳子,当真是财大气粗,这一套桌椅,全都是上好的木料打造而成,至少也得十两银子。

    王凯注意的,却是大厅之中的五根巨柱,足有一个成年人合抱粗细,这五根巨柱竟然全部都是以铜铸造,就算是都是以铜皮包裹,那也得万贯钱财以上,当真是奢侈啊。

    铜柱上,一道道寒意袭来,王凯却笑道:“皇宫之中以铜为柱,是避暑的不二利器,没想到老哥哥这里也有。”

    王凯虽然笑意殷殷,但是李尚慕却听出了不满,这年头大宋缺什么?可以说什么都缺,但是最缺的便是铜。

    钱荒这个问题,折磨了数个朝代,到了大宋,更是缺的严重,若是有人知道风雅阁以铜为柱,说不得就会给你戴上一顶奢侈无度的帽子,直接就把你打下地狱。

    李尚慕赶紧笑道:“贤弟可是冤枉死老哥哥了,这不是铜,也不是铁,这是竹子,工匠把竹子剥好,做成柱子,再以桐油刷了一层,看似是铜,实则是竹,费不了几个钱。

    而且这柱子中空,其中填了冰,用以消暑,实则是妙物啊。”

    王凯恍然大悟,笑吟吟的道:“老哥哥能想出这等妙法,实在是匠心独具。”

    李尚慕毫不惭愧的把功劳揽在自己身上,嘿嘿一笑道:“过奖过奖。”

    这一会的功夫,已经进来好大一群人,侍者们早就排练过数百次,知道怎么安排,按照身份高低,把人分配在不同的楼层,不同的包间,至于平头百姓,对不住了,今日就在大厅用餐吧。

    没有人有什么异议,毕竟人家侍者笑眯眯的样子,一直都没变,让人很舒服,那落落大方的样子,寻常官家小姐都比不上。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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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宰大宋介绍:
未央觉得登州太穷,于是登州成为天下第一富庶府州。
未央觉得皇帝太仁慈,于是赵祯横刀立马,操刀来到了前线。
未央觉得辽国太欠,于是辽国被狄汉臣帅大宋铁骑灭了。
未央觉得西夏太嚣张,李谅祚立刻去除国号,俯首称臣。
不一样的宋时明月,不一样的晓风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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