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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工造物     执宰大宋txt下载     执宰大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43章 没见识的一群人

    杜宇溟叹息一声,他早就知道,杜氏一族虽然隐世,是瞒不过皇帝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杜氏就算再厉害,只要不走出大宋,就不会瞒过皇帝,杜氏当然不会走出大宋,因为大宋是杜氏的根啊!

    赵祯时难得的圣明天子,但是妄想靠着天子一念之仁,这是不理智的,所以杜宇溟绝对不会弄险,大家虽然心知肚明是怎么回事,这日子不如就稀里糊涂的过着就是,杜氏不想着东山再起,只希望有些人也不要想着拿杜氏做文章。

    当年的事情,就让他过去吧,回头就把家里的东西烧了,那玩意留下来不是杜氏的福分,反而是灾难。

    杜宇溟想到这里,竟是一刻能不想停留,直接牵了一匹快马,朝杜家庄而去。

    未央的书房里,滕子京等人已经激动的浑身战栗,再也没有人去关心杜氏的事情了。

    尺长的琉璃神鹰,半尺左右的琉璃孔雀,三尺高的琉璃巨狼,还有一尊马踏龙雀,一套晶莹剔透的水晶杯,一面巨大玻璃镜,在阳光的照耀下,散发着迷人的神光。

    滕子京是文人,自然而然的抱住了那套水晶杯,虎视眈眈的看着众人,谁敢跟他抢,他就跟谁急,丝毫都不注意自己日常大儒的形象,以前他不贪不腐,但是未二郎的东西,他却能受之无愧,这是心态使然。

    没人敢跟老头抢东西,这老头执拗的很,脾气也大,更何况年纪大了,要尊老爱幼不是?

    王凯一上来就把那神鹰据为己有,潘肃相中了那巨狼,贾章抱住了马踏龙雀,柳羽抱着孔雀,只有那面人高的玻璃镜无人问津。

    “都放下!”未央急了,怒吼道:“你们羞也不羞,身为朝廷官员,竟然公然进入大臣府邸抢东西,还有没有朝廷官员的脸面了,丢不丢人!”

    滕子京冷笑道:“不丢人,葡萄美酒夜光杯!这东西在你二郎手里蒙尘,在老夫手里,才是最好的归宿。”

    贾章恋恋不舍的抱着马踏龙雀,双目迷离道:“如此精美之物,价值万贯,二郎何必吝啬,不若分润一二也是好的。”

    几个纨绔干脆不说话,抱着东西就往外走,比起文人还要说两句分辩一二,将门子弟,一向是拿了就走,管你答应不答应。

    特么的一群强盗,小爷特么白把你们叫来了,事儿还没说,一个个跑的到快!

    “跑!我看谁敢跑!”未央咆哮道:“这是送给圣人的礼物,谁敢贪墨了,本官必定上奏圣人,弹劾诸位!”

    贾章冷冷一笑道:“区区七品官,针鼻大的官也敢弹劾,那是御史言官的事,二郎还打算越俎代庖不成?”

    好嘛!连圣人都不顾了,也是,圣人被这些家伙坑的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自然不在乎,不是还有一面玻璃镜嘛!那玩意大,正好给圣人涨脸面。

    “我说诸位,这是试验品,后面还有更好的东西,别怪我没告诉你们,这东西关乎国策,谁要是再不听话,那就别怪我未二郎不客气了。”

    试验品这三个字没人理会,但是国策二字,谁能不能忽视。

    他们放下了手中的东西,一个个面色严肃的看着未央,若是这家伙说不出个子丑寅卯来,只怕后果难料。

    “咳咳!”未央清咳了两声,作为开场白,旋即滔滔不绝的把以玻璃制品取代当今大行其道的铜制品,比如用量最大的铜镜,以缓解铜荒的问题等等逐一解释了一遍,甚至以玻璃这等不值一文的东西,来换取岁币,为大宋保留元气等等一一事无巨细的给几人说了一遍。

    滕子京听得震惊无比,手中捏着的一个玻璃杯啪的一声掉在了地上,摔成了粉碎。

    其他几人顿时怒视滕子京,老头知道自己犯了错误,忙手忙脚的去捡起来。

    未央叹了口气,无语的道:“一个杯子,毁了就毁了,回头等作坊里出来更好的东西,我送大人一套便是,绝对比这半成品好。”

    老头满面通红,心疼不已,大宋有琉璃,但是都是杂色的,最多的便是琉璃瓦,能做成如此精美的器具的,绝对没有,听说域外番邦偶尔会进献一些透明的琉璃,但是纯度还不如未央这书房里的,差的不是一丁半点。

    听完未央的话,众人顿时有种日了狗的感觉,原来被大家视若珍宝,价比黄金的五色琉璃,竟然是用沙子烧出来的,沙子满世界都是,不值一文。

    “我先说明,这事就咱们这些人知道,不能外传,我还要靠着这些玻璃坑西夏和辽国一下,要是有谁提前透漏了出去,别管我翻脸不认人。”

    未央郑重其事,他们终于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滕子京首先表态道:“二郎放心,今日的事,止于此处,就算是圣人,也不能告知详情,若是有一星半点泄露出去,老夫绝对不会答应。”

    老头气势汹汹,双目放出凶光,看着其他几位。

    贾章连忙举手投降,赌咒发誓,连老父都不会透漏,其他人也依样画葫芦。

    未央松了口气,摇头道:“红薯玉米,能为我大宋提供源源不断的粮食,玻璃器皿,只能为我大宋争取一点时间,待时机到了的时候,我会把这东西卖的满世界都是。

    这个时机,便是我大宋有能力征辽的时机,诸位一定要切记,这话不能外传。”

    滕子京皱眉,未二郎是不是好高骛远了,圣人许诺你一个散官,一千部曲,你就有胆子把辽国打下来,你以为人家是饭桶不成?

    看着他们不信的眼神,未央叹了口气,这些人啊,没有一个知道小爷的手段,小爷要是想打败一个还处于畜牧游牧民族的政权,并不是难事,难得是这满朝衮衮诸公,没准不仅不会支持,还会拖后腿。

    所以攘外必先安内这句话,未央此时信了,这绝对是真理。

    你在外面打仗,家里面有人给你拖后腿,还打个屁啊!回家奶孩子吧!

第44章 施舍的太平

    都认为未央好高骛远,你一个小小的平头百姓,不!现在是武翼大夫了,但是朝廷大事,跟你八竿子打不着,咱能不能好好的吃喝玩乐,安心挣钱,不要想那些没影的事情?

    未央无奈,苦笑道:“大宋积弱已久,被人欺负到头上,年年岁币,大宋的脊梁,早就被打断啦!

    诸位,既然咱们道不同,我也不勉强,从今而后,你们做你们的事情,我做我的事情,这天下大势,虽然未央只是区区顽童,也不会坐视祖宗基业落在别人手中,只希望诸位不要掣肘便是。”

    众人同时大怒,感情只有你未二郎为国为民,我们这些年都是吃白饭的?

    王凯冷笑道:“未二郎,你未免太小瞧天下英雄了,我王家死在宋辽战争中的男丁,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这些年我爷爷更是为国戍边,不失一寸大宋国土。

    二郎既然有此大志,我王凯就舍命相陪就是,只是不知二郎有何妙策,让我心服口服才是。”

    滕子京也叹息道:“大宋虽说盛世,但是兵力孱弱,百万禁军毫无战心,国内更是一片太平盛世,没有人愿意打破这来之不易的太平。”

    “太平?”未央嗤笑道:“别人给的,不是太平,自己打出来的才是太平!诸位若是都抱着这个态度,只怕大宋离亡国也不远了!

    西夏李元昊才立国几年,就能骑在大宋脖子上拉屎!辽国更是虎视眈眈,年年送岁币,年年打谷草,可有一丝怜悯之心?海上更是不太平,倭寇海盗多不胜数,就连小小的高丽,都敢颐指气使。

    你们这些人粉饰太平,说什么盛世?谈什么国家社稷?都是扯淡!”

    未央越说越激动,最后几乎是吼了出来,若非你们文人看不起武人,武人多做多错,动辄得咎,把天下弄得一团糟。

    后来又出了庆历新政、王安石变法,初心当然是好的,但是后来大宋亡国,与这两次变法有莫大的关系,尤其是王安石,只知道横冲直撞,根本不知道国计民生是何其艰难,以为靠着所谓的青苗法,就能让天下百姓安居,国家富强,简直就是扯淡!

    王安石变法,直接掏空了大宋最后一丝元气,导致了成吉思汗的子孙夺了中原,致使华夏子孙遭受了灭顶之灾。

    几人被未央一统训斥,一个个面红耳赤,他们也不是一味的纨绔,自然知道如今的盛世之下,到底是什么东西,丧权辱国,葬送的都是民脂民膏。

    一群蠢材,以为说两句晓风残月就能治国,以为打了两场仗就能安民?都是蠢货!民如水,谁就下,沛然不能当不可否认他们都是饱学之士,就算将门弟子,你们几个也不是蠢材,从登州就应该能看出来,如今的百姓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衣不蔽体,食不果腹!

    民脂民膏,全部都被那些士大夫拿去委曲求全,全部都被士大夫拿去装饰太平!

    天下百姓落下了什么?一身的弊病无人问津。

    不错,我未央是弄来了红薯玉米,这两种东西,却是能缓解大宋弊端,但是扪心自问,衮衮诸公,都没有私心?能坐视百姓富足?能看着滚滚财富流入泥腿子手里?

    未央不信!只怕是乌鸦落在猪身上!只见到别人黑,看不到自己黑吧!

    天下大害莫过于兼并,如今大宋百姓可耕之田还有几何?你们心里就没点B数?朝廷动辄赏赐大臣两天千顷、万顷,都是大风刮来的?

    未央心中狂怒无比,一腔怒气无处发泄,这些人都是记吃不记打的主,就算是滕子京这个颇有建树的老头,后面庆历新政失败后,也是庸庸碌碌,甘于林泉,丝毫不记得当初的豪情壮志。

    滕子京他与范仲淹、富弼、韩琦等人都是好友,这些年在一起,时常讨论天下之事,一个个雄心壮志,想要富国强兵,但是从未有人想过百姓,或者说忽略了百姓。

    能读书的人,在这个时代还是珍稀物种,被一些世家大族把持着,普通百姓连书都买不起,还读个什么劲?

    世家子弟出来的人才,不知民间疾苦的所在多有,更何况王凯、潘肃、柳羽、贾章这种大宋最顶尖的人物,自然不会与那些泥腿子混在以亲。

    就算来到蓬莱,他们最多就是来到未央的农庄,其他时间,不是在府邸,就是在蓬莱阁或者风雅阁,跟本就懒得看一眼路边的百姓。

    “受教了!”老而弥坚的滕子京率先醒悟过来,恭恭敬敬的施了一礼。

    未央连忙扶起老头,他虽然气愤,但是也知道这些都是中华几千年的积弊,任谁也难以改变,未央有幸来到大宋,自然不想炎黄子孙再受欺凌,所以有感而发。

    未央尴尬的扶起老头,觉得自己说的有点过分,语气缓和了许多道:“滕大人,小子胡说八道,大人不要往心里去。”

    滕子京摇头道:“二郎之言振聋发聩,老夫若是听不出好歹,岂不是白目?天下弊病积累已久,朝中衮衮诸公,就算是有心除弊,也无力改变。

    二郎一言惊醒了老夫,若是想要除弊,就不能心慈手软,须得狠下心肠才行。

    老夫是不成了,但是想来希文兄、彦国兄他们,若是知晓二郎之才,明了二郎之志,必然欣喜。”

    未央有点感动,滕子京虽然才华不济范仲淹,但是持身之重,比范仲淹更胜一筹,老成持重、君子之风,不是锐意进取之人,只是守成之才。

    未央笑道:“此事非一时之功,非十年二十年不可为!万事开头难,咱们就从登州开始,实验一下,我的策略到底行不行的通!”

    身为蓬莱县令的贾章当仁不让的道:“匡扶社稷乃是吾等生平之志,二郎若有韬略,只管说出来就是,这个县令,就算是让二郎做主,也未尝不可。”

    未央很满意,总算还没到不可救药的程度,有幸生在最好的时代,若是不能做出一番事业,岂不是罔顾自己一场穿越?

第45章 五色令人目盲

    未央沉声道:“诸位与我说实话,边关战事,是不是失利了!”

    几人悚然一惊,今夏与西夏和辽国的战事失利,乃是军事机密,前些日子也不过刚刚传来邸报,如今战事艰难,西夏那边范仲淹与韩琦饶是已经竭尽全力,但是大宋兵力不济,军中多有怠战之事,禁军已经没有了战意,就算是强行开战,也是必输无疑,反而西夏那边兵精粮足,骁勇无比,难以抵挡,只怕再过数月,就会传来战败的消息。

    滕子京动容道:“二郎如何得知此事,老夫也是刚刚得知,虽然大战失利,但是大宋战力犹在,应该无碍。”

    这就是书生之见了,滕子京虽然在军中呆了很长时间,但是以他目光,还看不透战局,只以为大宋百万禁军,西夏才多少人马?就算是硬拼也能拼的过了!

    但是他却不知道,一旦军无战心,将无战意,就算是百万大军,也不见得是数万精兵的对手。

    要知道打仗看的不是谁人多,而是谁更有破釜沉舟的气势,兵败不可怕,可怕的是溃败,一旦溃败,引起连锁反应,人家就算是站在那里不动,你的百万大军就能自己人把自己人坑死,这是谁也不能阻止的事情。

    反而与辽国这边,一直都是那副样子,被人欺负惯了,也就习惯了。

    中华正统,华夏之邦!竟然连一只善战敢战的队伍都没有,实在是让人悲哀!

    未央冷笑一声道:“禁军百年弊病,就算是杨令公再生,只怕也难能取胜,如今的问题,不过是割地赔款罢了,至于赔多少,只怕朝中早有计较了吧。”

    几人面色黯然,未央说的一点都没错,如今的朝中,议论的就是岁币的事情,西夏一旦得势不饶人,大宋就会奉上岁币,祈求和平。

    未二郎说的没错,和平不是人家给的,是自己打下来的!

    只是如今的大宋百病丛生,就算尚有圣明天子,下有众正盈朝,也不是一时半会能救过来的。

    未央幽幽的叹道:“这匹狼,这只孔雀,还有这只鹰,便是送给圣人的,至于怎么说道,想来满朝诸公,不会不知道吧,毕竟他们这事干的多了。”

    几人脸红,这事大宋满朝大臣确实干的多了,人家打上来了,就送点岁币,就是天下太平了,人家明年再打,增加岁币就是,后年再打再增,习惯成自然嘛!

    不过几人看着狼、鹰、孔雀,顿时眼神就不同了。

    辽国乃是契丹立国,自诩狼的子孙,崇拜狼神,以狼为图腾,这琉璃巨狼浑然天成,若是运作的好了,就算是顶上百万岁币,也不是没有可能。

    西夏的李元昊更是崇信佛教,国内佛教大昌,李元昊曾经颁布秃发令,命令全国男人三天内必须秃发,违者格杀勿论。,从此可见一斑,佛教有孔雀大明王菩萨,有金翅大鹏护法,这可都是佛门的护法尊神,想来用于讨好西夏,也是没有问题。

    如此以来,大宋便有了喘息之机,只要给大宋几年时间,到时候范仲淹、韩琦、富弼等人执掌了朝堂,除弊兴国,自然能一扫颓唐,大宋也就无惧西夏与辽国了。

    “说什么事情呢?这么严肃?也让小人听听,高兴高兴!”

    陈贤兴高采烈的与曹佾联袂而至,看完了已经育种完毕的红薯与玉米,陈贤更是眉开眼笑,仿佛捡了狗头金似的。

    两人还没进门,就被华丽的光彩淹没了眼睛,死死的盯着几件玻璃制品,如同见到了绝世美人一般。

    曹佾是个从来都不客气的家伙,他嗷了一嗓子就冲了过去,抱起巨狼就跑,被潘肃与王凯两人左右挟住,滕子京上前,小心翼翼的夺了下来。

    “干啥干啥!”曹佾顿时就火了,他曹国舅皇宫大内都能来去自如的人,如今被人夺走了宝物,顿时就急了。

    “没见识!真丢人!”未央毫不客气的训斥道:“一点点东西就迷了你的眼,失了心智,以后怎么给你更重要的事情做!身为国舅,更是丢了圣人的脸!”

    一旁的陈贤没敢动,但是也比国舅爷好不到哪儿去,嘴里流着涎水,恨不得把满屋子的宝贝都扒拉到家里去。

    未央毫不客气的道:“有种你们就试试,这是送给圣人的东西,毁坏了一件,你赔都赔不起!”

    一听是送给圣人的,陈贤顿时就没了想法,眼中的火焰慢慢消散,他再贪婪,也不敢从圣人手中抢东西。

    反而曹佾乐不可支道:“早说嘛!既然是官家的东西,我就不抢了。”

    言下之意就是,等你们送入宫,赵祯欣赏完了,咱就搬回家,慢慢把玩。

    王凯细细的给国舅爷解释了一番,国舅爷顿时脑门就凉了,不再贪恋宝物,只是把眼光看向未央,可怜巴巴的道:“二郎,哥哥对你如何?”

    “不如何!”未央毫不迟疑的说道。

    “别啊!”曹佾顿时急了。

    “咱可是好友,你能弄出这东西,想来还能弄出更好的东西,随便送哥哥两件就是,哥哥库中的宝物,你随意去拿。”

    众人眼前一亮,是啊!这是未二郎弄出来啊,刚刚二郎也说了,这玩意不值钱,但是这可是天下独一份的,不值钱拿出来显摆显摆也好啊!

    未央看着群狼环伺,就连滕子京都双眼冒光,不由无语,你们又不是传说中的龙,喜欢亮晶晶的东西,都解释的很清楚了,怎么还贪恋这些垃圾呢?

    “你们就死心吧!这种东西,今明两年不会有了,这是用来羁縻西夏与辽国的手段,一旦咱卖的满天下都是,信不信大宋立刻就会被他们攻打过来?”

    众人悚然一惊,没错,这东西绝对不能弄得满天下都是。

    “不过嘛!”未央吊足了众人的胃口,才悠然道:“茶具酒杯,玻璃镜子,配饰挂件这种小东西,倒是会出产一些,少不了你们的。”

    曹佾大赞道:“二郎大才,这门独门生意,日进万金都是少了,以后咱们又多了一门财路。”

第46章 俭朴的赵祯

    未央无语至极,这些家伙话不说两句,就暴露出了本性,自己是不是高看他们了,靠着这群纨绔子弟,真的能驱逐契丹、西夏?

    靠人不如靠己啊!皇帝不是允许自己有三千部曲吗?三千人说多不多,说少不少,若是都装备上长枪大炮,对上十倍的敌人,也能轻而易举战而胜之。

    只是造枪炮这种东西,实在是花费极大,而且大宋虽然已经出现了一些火器,但是现在还不成熟,离成熟还早的很。

    尤其是以现在的科技水准,造枪造炮须得大量的铜,这玩意用来造钱都不够,大宋钱荒的问题,严重的很,在别人眼里,与其弄一些奇淫技巧的东西,还不如用来造钱。

    用铁?未央不啥,没有特种钢合金钢这些东西,用铁造出来的枪炮,炸膛是常事,打不死敌人,自己先就死了。

    还得提升科技水平啊!未央心中哀叹,看了一眼屋子里的极为,不由腻歪无比,靠着一群家伙,估计连铜钱咋造的都不知道,看来是不能指望,还不如自己开点金手指呢。

    “咳咳!”未央清咳了两声,严肃的说道:“玻璃作坊那边,技术已经日益纯熟,想来过一些时日,就能开始正事生产,你们四家都要做好准备,一旦玻璃制品上市,必定会冲击现有的市场,那些做铜器的作坊必定会有抵抗,这事就是你们该做的事情了。”

    曹佾身为四大纨绔之首,当仁不让的表态道:“二郎放心,这玻璃制品,我们一定要运作好,只是不知这定价如何?”

    未央诡异的笑了笑,旋即说道:“不贵不贵,巴掌大的玻璃镜,十文钱一个,玻璃茶具,一套大约百文钱,至于别的,想来也不会太贵。”

    众人惊呆了,有种日了狗的感觉,他们的目光再次放在了那几件刚刚还看作宝物的物件上,就没了那种惊艳了。

    “当然!”未央慢悠悠的道:“前期是不能卖这么便宜的,而且数量不易过多,不然容易冲击时常,搅乱大宋,所以前期,你们要有章法,我们前期赚的是有钱人的钱,等赚的差不多了,大宋相对平稳了,不再惧怕辽国与西夏的时候,玻璃制品才会大量倾销,虽然不至于人手一件,但是也要寻常百姓能买得起。”

    曹佾嘿嘿一笑道:“正是此理,穷人的钱赚着没有意思,有钱人的钱,赚着才有意思。

    咱们前期不需要出售太多,一件件的往外掏,把他们的魂勾起来,还不能卖便宜了,人家买的就是个面子,最起码一件巴掌大的镜子,要十贯起,才对得起稀世之物这个名头。

    而且最好与官家沾上关系,成为贡品,御用之物价值不可同日而语,我们给官家一点利润就是,毕竟要借着官家的名头嘛。”

    这就是只买贵的不买对的啊!未央不由高看了曹佾一眼,这位国舅爷在经商上的确天赋异禀,最起码比自己强多了。

    “不妥吧!”滕子京不满的道:“身为天子,九五之尊,岂能与民争利?岂不是贻笑大方?”

    老头是方正刚直之人,自然不满意曹佾的法子。

    曹佾连忙道:“滕大人误会我了,咱们的目的,还是从有钱人手里扣钱出来,那些人都是家财万贯的主,放在家里发霉还不如拿出来给我们用,我们虽然是纨绔子弟,但是不会误国误民,这一点滕大人不否认吧?”

    滕子京不由点了点头,心里面舒服了一点,不得不承认,经过这段时间的朝夕相处,这几个人,每一个都是才华不俗,只是碍于是将门子弟出身,天生就被文官排斥,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但是他们一心为百姓的做法,滕子京还是很赞同的。

    曹佾见到老头点头,面色缓和了不少,不由眉飞色舞道:“二郎说过,钱这个东西,只是一个等价交易的恒量,铜钱可以是钱,银子、金子都可以是,但是这东西不能吃不能喝,留在家里有什么用?

    所以我们不如想办法从那些人家里掏出来,然后用来有所作为,做出更多的事情,虽然不至于解决钱荒,但是缓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而且我们借着官家的名头,官家固然是九五之尊,但是一向俭朴,一年到头都舍不得置办一件衣服,身上穿的那几件龙袍,也是两三年前祭祖的时候做的了。”

    说到这里,曹大国舅是真的为官家不值了,不由双目微红,其他然也是心有戚戚焉,当今圣人生活之俭朴,简直是闻着伤心,观者落泪!这是不容置疑的事情。

    “官家不忍心看着天下百姓受苦,所以一而再再而三的容忍那些世家大族囤积铜钱,更是能忍受西夏与辽国的无理要求。

    我们身为臣子,自然要为君分忧,君辱臣死!此乃圣人大道!

    如今官家如此窘迫,我们借了官家的名头,给官家一点钱财,也不算的什么。

    最起码官家来年可以置办一些新衣,后宫可以置办一些纱裙。

    可怜我那老姐姐,这些年荆钗布衣,纱裙连脚面都盖不住,这该是母仪天下的皇后该有的威仪吗?”

    曹佾说到伤心处,涕泗横流,恨不得立刻跑到开封,把那些大家族手里的铜钱全都挖出来。

    其余几人也是眼眶红红的,未央也跟着掬了一把辛酸泪,他没想到赵祯竟然如此俭朴,这特么哪是皇帝,寻常百姓过年还要置办一两件新衣服呢。

    滕子京老泪纵横道:“吾等臣子无能,让吾皇受辱,以致如期窘迫!国舅爷说的对,咱们既然做了,那就要算上圣人一份,我看就给三成吧!想来足够了。”

    未央翻了个白眼,估摸着老头不知道这其中到底有多大的利润,他本意是给赵祯一成,估摸着一个月也有个几万贯,但是人家老头都开口了,未央也不好说什么,只得点头同意。

    曹佾在心中算了一下,点头道:“三成也够了,官家寻常用来赏赐群臣、后宫,也不至于过于拮据。”

第47章 子嗣的问题

    玻璃销路的事情,几人讨论了一番之后,确定了大致的路子,便签署了一份约书,这是滕子京要求的,毕竟空口白牙的,老头有点不相信这几个家伙。

    陈贤走了大运,代表了赵祯签署了约书,激动的直打摆子,这是不是就代表了咱也是官家真正的亲信了呢?陈贤看向未央,觉得这清秀少年更是顺眼的不要不要的。

    翌日,曹佾来访。

    “二郎,我们要回开封了,这边的事情,以后你就自己拿主意,有事情找王凯。”

    未央惊讶的看着曹佾道:“为何这么突然?”

    曹佾犹豫了一下,咬了咬牙道:“官家今年三十二岁,景祐二年,把濮安懿王之子赵忠实入宫,交给了我姐姐抚养,这事二郎知道吧。”

    未央点点头,所谓赵忠实,就是赵曙,历史上有名的宋英宗,赵宗实天性极为孝顺,喜好读书,不做嬉游玩乐的事情,这家伙在赵祯在位之时,表现的无可挑剔,就算是孔老夫子在世,也挑不出半点毛病,但是即位之后,这家伙便不老实了,发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濮议,就是为了给自己的亲生老子一个名分,几乎葬送了大宋最后一点元气。

    未央对这家伙没有啥好感,但是也谈不上什么恶感。

    曹佾继续道:“宝元二年,官家诞下了赵昕,去岁赵曦也出世了,但是这两个孩子身体不行,瘦弱的很,天天吃药,就像是药罐子似的,御医也没有半点办法。

    朝中诸公都说是天家福厚,几个孩子都没有那个享福的命,享受不了赵家的天下。

    反而那赵忠实,一向恪守本分,又才华横溢,很得诸公赞赏。

    我之所以与他们来蓬莱,就是不想参与进去这点事情,但是如今不参与也不行了,我姐姐怀孕了,一旦诞下龙子,便是大宋嫡子,我必须回去。”

    未央心中一惊,说起来赵祯绝不是一个长情的人,后宫佳丽不少,但是受孕者却极少,无论是赵昕还是赵曦,还有他们前面那位已经夭折的赵昉,都是短命鬼。

    说什么天家福厚,王子没有哪个享受的命!未央对这种说法简直就是可发一笑,这其中要没有隐情,鬼都不信。

    恍惚间,未央突然想到后世考古的一个说法。

    当时考古专家在开封发现了地宫,便深度发掘,这一发掘不当紧,便发掘出了无数的铅管铅块。

    铅这种东西,偶尔接触一下没有问题,但是若是长久接触,别说是活生生的人,就算是弄一头壮牛,那也活不了多久。

    成年人还好,但是小孩子,对重金属中毒更是没有丝毫的免疫力,在娘胎里就被铅荼毒着,要能长寿才怪。

    没记错的话,赵昕与赵曦,都是在庆历三年夭折,可怜可叹。

    未央斟酌了许久,才委婉的道:“国舅爷,怎们交情不错,我就跟你直说吧,皇后娘娘既然受孕,这是大喜事,皇后娘娘出身将门,身体康健,但是腹中孩儿,却未必百毒不侵。

    圣人的后宫虽然安泰,但是未必就没有一些看不见的危险,国舅爷若是信得过我,最好是把皇后娘娘接出皇宫,临盆之后,再图其他。”

    曹佾一惊,他早就怀疑后宫不稳,有人暗中下毒残害天家血脉,但是一直没有证据,而且皇帝对自己的子嗣看重的很,安排的绝对是信得过的人,直接就杜绝了下毒的可能,有谁能在这种情况下毒呢?

    “二郎!你可是知道些什么?”曹佾急切的道,关系到身家性命,还有自家姐姐的地位,曹佾不能不着急。

    未央眨了眨眼睛,苦笑道:“我一个登州小民,哪知道远在千里之外的开封之事?只是圣人后宫之中,这些年受孕的妃子不在少数,为何只有三位龙子诞生?更何况这三位都是体弱多病?而且几位公主也是早夭。

    这事不寻常,所以我认为,既然皇宫之中有问题,却又不知道是什么问题,不如索性赌一把,让皇后娘娘归省,回娘家悉心照料,诞下龙子之后,自然会水落石出。”

    曹佾哆嗦着,他越想越觉得未央的话有道理,莫非真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操纵着后宫,要绝了官家的血脉?

    赵忠实!

    曹佾一瞬间就想到了这位,这是皇位最有力的竞争者,一旦官家没有子嗣,这位就是铁板钉钉的太子,官家百年之后,他就是皇帝。

    曹佾咬牙切齿道:“没想到啊没想到!这些人竟然丧心病狂,对官家血脉下手,当真是欺人太甚。”

    未央咂摸了一下嘴巴,后世考古未必准确,因为开封是经过上千年的破坏重修,才有了地底下那些铅,赵祯这时候,未必就有那么多,那么为何赵祯子嗣艰难,那就大有问题了。

    不过这种事情,未央却无能为力,他只能提个醒罢了。

    至于那两位注定早夭的龙子,只有数月的时间,就算是未央有办法,也来不及了,除非他有现代化的透析设备,直接把体内的铅毒过滤出来。

    当然,他的羽箭也有这本事,不过未央不打算动用,一旦别人发现,那就是不得了的事情。

    子不语怪力乱神!你要是成了神仙,第一个干掉你的不是别人,就是皇帝!

    身为皇帝,绝对不会允许一个长生不死的怪物存在世上,虽然他们也想长生不死。

    因为人一旦长生,就有无数的光阴去做事情,恰好皇权,是世界上最令人觊觎的。

    所以未央不打算出手,只打算提个醒,至于曹佾怎么做,未央觉得与自己没关系,毕竟历史上,曹皇后也没有子嗣,想来是她的儿女一出生,便夭折了。

    曹佾心急如焚,恨不得立刻飞回开封,把自己的姐姐接出来,远离那个是是非非的皇宫,只要平安诞下龙子龙女,曹佾就能确定,到底是不是皇宫中出了问题,或者是某些人想让皇宫出问题。

    曹佾二话不说,起身就走,骑着一匹快马,快马加鞭,飞一般去了开封。

第48章 部曲的问题

    曹佾带着潘肃、柳羽走了,蓬莱就留下了王凯,当然还有滕子京与贾章。

    滕子京是敦厚长者,未央是信得过的,但是就是因为滕子京太过敦厚,一心为国,所以很多事情,不能让他知道,至于贾章,这就是个人精,还是少接触的为好。

    所以未央有事,只能找王凯。

    第一件事,便是部曲的事情。

    未央有一千部曲的名额,至于这一千部曲怎么招,那就不是皇帝的事情了,你得自己想办法。

    俗话说的好: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

    穷困如登州,除非活不下去,不然没有人去当兵。

    韩琦那句:非东华门唱名不是好男儿!直接就打断了大宋武人的脊梁,良家百姓没有人愿意从军,就算是地里刨食,也比去做武夫强,会被人看不起的。

    “部曲啊!”王凯百无聊赖的喝着美酒,心不在焉的道:“这事你得自己想办法,我们将门部曲,都是跟随自家征战沙场退下来的百战老卒,不能说以一当百,但是十人结阵,抵挡个百十人跟玩似的。”

    未央没好气的道:“我要是有办法我会来找你?我就算是贴了告示,也没有人来从军,这事你比我清楚。”

    王凯把玩着手中的玻璃杯,看着其中令人心醉的粉红佳人,笑眯眯的道:“你要是有本事,可以去沧州,沧州牢营里人不少,都是能打能战的好汉,你有圣人旨意,沧州那边不会为难你,反而会很欢迎你。”

    未央冷笑道:“就算是我有办法,但是我也不会去,太远了。”

    “哦!”王凯嘿嘿笑道:“还有一个地方,就看你敢不敢了,离咱们很近。”

    “哪里?”

    “沙门岛!”

    未央倒吸了一口凉气,沙门岛啊!这个地方未央知道,后世叫做长岛,旅游圣地。

    但是在大宋,叫做沙门岛,大宋子民谈之色变。

    一上沙门岛,万难返故乡。

    《宋史》云:罪人贷死者,旧多配沙门岛,至者多死。如此可怕,民间流传口头禅———投沙门岛走一遭。那里是个很糟糕很可怕的地方,相当于鬼门关、人间地狱。

    据称,宋嘉佑三年,京东路转运使王举元向仁宗皇帝报告说,发配到沙门岛的犯人,“如计每年配到三百人,十年约有一千人,内除一分死亡,合有二千人见管,今只及一百八十,足见其弊。”

    犯人死亡率达三分之一,沙门岛上的监押更是形同虚设,或者说根本就是犯人干掉了监押,自己充作监押,因为除了每月一次的补给,根本就没有人会上沙门岛。

    这里是真正的地狱,上面全部都是死刑犯,犯了滔天大罪,还是遇赦不赦的那种。

    沙门岛上到底有多少犯人,没有人知道,但是能活下来的,绝对是犯人中的佼佼者,十恶不赦的人物。

    这些人武力强大,奸猾如鬼,从大宋开国以来,从未听说过有人从上面或者回来过,包括大宋派去的官员。

    所以如今的沙门岛上,根本没有真正的官员,完全就是犯人的天堂。

    王凯见到未央变颜变色,笑眯眯的道:“你还当真了,那里可不是你能去的地方,你要是去了,非死在那里不可。

    所以你这一千部曲嘛!我觉得你可以找一找你那位大伯帮忙。”

    未央狐疑的看了看王凯,杜宇溟不是一般人他知道,但是杜宇溟何德何能,能给自己招来一千部曲?

    王凯说完这话,就不再言语,满心思的喝着美酒,配着玻璃杯,那叫一个享受。

    未央带着满肚子的疑问回到了家里,疑问有二:第一,自己怎么莫名其妙的就有了一个武官的职位,而且还可以有一千部曲;第二,好像王凯他们有什么事情瞒着自己。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未央想着想着,便在院内的躺椅上睡着了。

    过了许久,杜氏与杜宇溟从大堂内向外看,正是未央的方向。

    “大伯,考虑了这些日子,你还没下决心吗?”杜氏埋怨的看着杜宇溟。

    杜宇溟面色如常,只有一双眸子放出精光,看着未央,如同看着一块绝世美玉。

    “我们杜家是将门,将门后人自然有将门的归宿!”杜氏语气幽怨无比的道:“二郎也算是您的侄子,他的本事,大伯是知道的,如今圣人下旨,硬生生把二郎送入武人之列,这其中蕴含的意思,大伯真的不知道吗?

    若是大伯不愿相助,二郎此生又如何一展抱负?”

    杜宇溟神色一黯,他心思通透,自然知道自家的事情,圣人知道杜家的存在,所以强行给未央安了一个武职,意思很明显,就是想让杜家走出明面上来,不要再隐居,一个隐世的家族,是一个可怕的家族,杜家世代将门,根深蒂固,这让圣人很不放心。

    所以就算是杜宇溟再不满意,也只有一条路,便是出山,跟随这位未二郎,让杜家子弟,有一个出路,这出路未必有多好,但是总好过庸碌一生,老死林泉。

    “也罢!”杜宇溟黯然道:“杜家五百二十七成年男丁,从此以后,便跟随二郎吧!”

    杜宇溟语气萧索,杜氏能感觉到杜宇溟心中感受,她劝慰道:“大伯放心,有二郎在,杜家庄的老弱妇孺,不会有任何一人饿肚子,从此以后,杜家庄与未家同舟共济,侄女可以为二郎做主。”

    杜宇溟叹息一声道:“你去与二郎分说吧,既然是投诚,便要有诚意,把咱家的事情,与二郎说透了,不能由一丝的隐瞒。”

    杜氏点点头,目光中既有欣喜,也有不安。

    欣喜的是杜家终于不再躲躲藏藏的了,不安的是二郎有惊世才华,却不能东华门唱名,蟾宫折桂,成为了文人所不齿的武夫。

    杜氏觉得这都是她造成的,若是没有杜家,二郎的前程绝不至于此,出将入相亦是常事,因为有了杜家,才绝了二郎科举的路子,这让杜氏内心充满了愧疚,所以才不遗余力的劝说自己的大伯,为未央拉来一只人马。

第49章 历史遗留的问题

    一觉睡了足足两个多小时,未央才心满意足的睁开眼。

    “妖怪啊!”

    尖利的公鸭嗓直冲云霄,惊得整个农庄都震动了,正在苦读的未洵冲出了书房,杜氏也从房内冲了出来,未烟、李思甜、小贺、小郑,一个个好奇的看着院内。

    杜宇溟老脸通红,非常无奈的看着未央,这小子太脆弱了,老汉虽然丑了点,也没丑到天怒人怨的地步吧。

    未央双手一摊,颇为尴尬的看着杜宇溟,您老人家一张老脸黑黝黝的,都是褶子,趁人睡觉的时候凑了过来,吓得俺差点尿了裤子。

    “咳咳!”杜氏咳嗽了两声,无奈的道:“散了散了。”

    众人顿时做鸟兽散。

    “二郎啊!”杜宇溟声情并茂的喊了一句。

    “在呢!大伯!”未央表现的很乖巧,甚至略带谄媚。

    杜宇溟老脸尴尬,把杜家庄交给这小子真的好嘛?老汉怎么觉得这小子有做佞臣的潜质呢?

    “二郎啊!这些日子,你对我杜家,应该有了一些猜测吧?”

    未央谄媚的道:“略有一些,略有一些!那日柳羽老弟说的明白,杜家乃是昭宪太后一族,乃是后族。”

    杜宇溟看着未央,愈发觉得把杜家庄交给他不放心,这不是个坑吧,不过开弓没有回头箭,杜宇溟也就放开了。

    “二郎,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杜家乃是昭宪太后一族,在大周之时,也是世代将门,昭宪太后有五子,分别是曹王赵匡济、太祖赵匡胤、太宗赵匡义、魏王赵廷美、岐王赵光赞。

    其他人不必说,太祖太宗,那是咱大宋的开国皇帝,想来二郎也有耳闻。

    本来杜氏一族凭借着赫赫战功与太祖的庇护,多年为国征战,声威赫赫。

    只是当年发生了一件事,一件杜氏老祖亲眼目睹的事,这事为杜家带来了灭顶之灾。

    那时太祖春秋鼎盛,当时刚刚五十岁,已经统一中原,北征契丹。

    但是有一天,太祖与太宗宫中饮酒,相谈甚欢,抵足而眠,不曾想,第二日,太祖暴毙。

    当时宫中值守的,便是带御器械,杜家老祖杜恭。

    后来太宗即位,说出了金匮之盟,说是太祖曾经答应昭宪太后,让太宗即位。

    后来便发生了杜氏灭族惨案。

    二郎可知为何?”

    杜宇溟说的简单,但是未央却咂摸出了味道,杜家被灭,一定是知道太祖与太宗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或者说,知道所谓的金匮之盟到底是什么玩意。

    斧声烛影!金匮之盟!

    这都是流传了千百年的,所谓空虚来风未必无因,赵光义得国不正,自然要为自己洗白,但是要洗白自己,就不能留着知情人,很明显,杜家就是知情人。

    身为昭宪太后一族,杜家肯定知道这其中的缘由,而且杜恭是带御器械,就是传说中的大内高手,皇宫之中,总共就六位,个个都是顶尖的高手。

    杜恭当值,贴身护卫太祖,就算睡觉的时候,也得看着,自然知道了什么,或者说他也参与了。

    这特么是谋反啊!

    未央冷汗冒了出来,太劲爆了!杜宇溟给自己说这干什么,不知道知道的越多死的越快的道理吗?

    杜宇溟压低了声音,幽幽的道:“斧声烛影,确有其事!金匮之盟,乃是杜撰!带御器械,参与其中!

    二郎,你可知道,这都是抄家灭族之事,就算是太宗不下手,总会有人下手,我杜家能苟延残喘,说起来还是太宗手下留情,留了一丝血脉,总算是有三份情谊。

    但是我们杜家,从此以后,就一直在皇帝的监视下,不敢动弹,当今天子是难得的仁厚之君,亲自封你为武翼大夫,你与杜家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还猜不出来吗?”

    “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未央慌乱的摆了摆手,惊慌失措道:“大伯,这事太大,何必跟我说?这不是害我吗?”

    “你怕了?”杜宇溟轻蔑的说道,眼睛紧紧的盯着未央,老头子活了几十岁,早就是人精,如何看不出来未央的慌乱都是装出来的。

    “怕!我是真怕!”未央看了看杜宇溟,知道瞒不过他,便幽然道:“天子一脉,一向是分为两支,太祖一脉和太宗一脉。

    虽是亲族,但是如今太宗一脉把持社稷,只怕太祖一脉未必就没有想法。

    所以大伯啊!这事就咱俩知道就行,烂在肚子里吧,最好把有记载的东西都烧了,一点痕迹都不要留,不然两脉相争,受苦的还是这天下百姓。”

    杜宇溟嘿嘿一笑道:“二郎果然非寻常人,那卷宗,早就老汉我付之一炬,这事只有历代杜家家主才知道,如今多了个你,总算是分担了老汉一点担子。”

    未央郁闷的道:“我宁愿不分担。”

    杜宇溟哈哈大笑道:“晚了!上了贼船,还想跑?不过你也不吃亏,我杜家乃是将门,子弟俱都习武,你不是缺少部曲吗?杜家庄人口一千四百余人,成年男丁五百二十七,这些成年男丁,从此以后便是你的部曲了,我杜家庄的生计,就是你的事儿了。”

    “您让杜家庄重现于世,就不怕圣人发雷霆之怒?”

    杜宇溟嘿嘿一笑道:“圣人仁厚,乃是旷古未有之仁君,这一点我比你有信心,而且前面几位都没有为难我杜家,自然是不想让我杜家狗急跳墙,圣人封你为武翼大夫,意思很明显,圣人已经不追究了,我杜家可以重现于世了,但是必须得证明,杜家有能力担起将门的担子!而你未二郎,就是个挑担子的。”

    都是万年老狐狸啊!未央觉得自己也算是任重而道远,人家都这样说了,咱总不能腆着脸说不成吧!那样很丢人啊!

    “成!多大点事!”未央悠然道:“择日咱们回去一趟,看看杜家庄的男丁素质,然后就开始练兵,五百多男丁,也算是不小的队伍了,不能马虎。”

    杜宇溟舒了一口气,终于放下了心中的大石,杜氏一族,终于有重新恢复先祖荣耀的机会了。

第50章 杜家庄

    未央的农庄在城东,杜家庄在城西,紧挨着蓬莱不远,也就一二里路的距离。

    若是在开封、洛阳这等繁华之地,这地方也是寸土寸金,但是在登州这个穷的只剩下人的地方,就是无人问津了。

    不过杜家庄,算是蓬莱最富庶的几个庄子之一了,盖因为杜家庄人丁兴旺,几乎人人都有手艺,农忙时在家种地,农闲时帮人做工挣钱,而且杜家庄还有自己的炭窑、砖窑等活计,所以这里很是富庶,人人都以把闺女嫁到杜家庄为荣。

    杜家庄并非只有杜氏一族,还有褚家以及陆家,这两家本是杜氏先祖的部曲,忠心耿耿,当年就是他们,护住了杜家的独苗,来到了蓬莱,所以杜家庄杜氏族人反而不多,最多的是褚家以及陆家的人,他们尊杜家之人为主,百年来一直尽忠职守,从未有过贰心。

    杜氏女子很少嫁出杜家庄,一直都是嫁与这两家的后代,互相联姻,才有了如今的规模。

    至于杜氏杜纤云,是一个例外,当年杜纤云之父,杜宇溟的弟弟杜宇焕外出去海边游玩,不小心跌落大海,恰好被未央三兄妹的父亲未期发现,舍命相救,当时两人就结拜为兄弟,并定下了娃娃亲。

    后来两家的父母先后过世,婚事还是杜宇溟操办的。

    杜纤云是杜宇焕的独女,杜家嫡系二房,只有这么一个女娃,本来杜宇溟是不愿意杜纤云嫁到已经没落的未家的,不过拗不过杜纤云性子贞烈,以死相逼,就从了杜纤云。

    杜宇溟也没想到,这才不过两年的功夫,未家已经今非昔比了,杜家都沦落到仰人鼻息的地步了,实在是物是人非啊。

    天不到中午,未家一家四口与杜宇溟父子骑马驾车,便来到了杜家庄。

    杜家庄外,早就得到消息的褚家畜朗与陆家陆鸣的当家人,还有杜鹏程的二弟杜鹏飞,各自带着各家的青壮,足有三十多人,早早的在庄外迎接。

    “庄主!”三十多人齐齐呼喊,眼中尽是崇敬,可见这个如同田间老农的杜宇溟,在杜家庄威望是何等的高。

    杜宇溟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笑吟吟的跳了下来,招呼道:“都是自家人,不用客气。来来来,我与你们介绍,这位就是宇焕的女婿,未洵,还有未洵的弟弟妹妹未央、未央,都是我杜家庄的贵客,不要怠慢了。”

    众人欢笑着把未央等人迎入庄子,如同过年一般。

    未洵低声对未央道:“当年我与你嫂子成婚时,倒是没见过这许多人。”

    未央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他不由看向为首的杜宇溟,杜家庄隐藏的很深嘛,连嫁人这种事,都不敢倾巢而出,看来真是怕了,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进入庄子,未央不由暗自点头,看似杂乱的庄子,实际上井井有条,深合兵家之道,而且房屋之间的距离恰到好处,可以让人迅速的支援,道路整洁干净,全都是以石子铺路,尤其是村子最中央,竟然建了一出很大的广场,看似是农家打谷场,但是其上深深的足迹,显示了这广场是时常有人操练的,这广场足够上百人同时操练,若是不深入村子,很难发现。

    而且庄子外很明显有明哨暗哨,这种严谨的不惧与防卫,充分说明了身为将门一脉的杜家庄,绝非浪得虚名。

    杜家庄欢声笑语一片,早就杀好了猪,杀好了羊,厨子还是风雅阁的孙天成,还是未央亲自去请的。

    未二郎亲自出马,孙天成二话不说,带了三个徒弟,早早的就来到了杜家庄,开始准备酒宴。

    待到酒宴之时,杜家庄的祠堂里,摆满了一桌桌酒席,足够两百多人上桌,隔壁的几家也早早的收拾出来了,一桌桌的流水席不断的上。

    大块的红烧肉,大条的红烧鱼,大碗的海米饭,整根整根的肉骨头。

    无论是大人孩子,都馋的直流口水,杜家庄虽富有,但是是在登州,登州是出了名的穷地方,再富有也只是矮个子里拔高个,无奈之选罢了。

    所以杜家庄内,除了逢年过节,很少有这般丰盛的宴席。

    好在未央准备的充足,足足几大车的食材,十几头大肥猪,足够全村都能饱餐一顿了。

    祠堂正堂内,未央、未洵、杜宇溟、杜鹏程、杜鹏飞、褚朗、陆鸣,还有三个杜家庄的上一辈老人,分别是褚朗的父亲褚温,陆鸣的父亲陆天方,还有一位,则是杜宇溟的父亲,杜家小辈的爷爷,如今杜家庄身份地位最高的一位,杜风云。

    众人济济一堂,喝酒吃肉的不亦乐乎。

    吃饱喝足,已七十二岁的杜风云不雅的弄了一根草,剔着仅存的几颗门牙,如同山大王一般,一只脚踩在了凳子上。

    “娃娃!听说你想收杜家庄的男丁为部曲,不知可有此事?”

    未央不敢怠慢,躬身施礼道:“回禀杜爷爷,前些日子侄孙侥幸做了一些事情,圣人不吝封为武翼大夫,容许侄孙有一千部曲。

    杜家庄乃是累世将门之后,村里的哥哥叔叔们都是一顶一的好汉,侄孙向着何必舍近求远,所以才央求大伯,想要收杜家庄男丁为部曲。

    杜爷爷放心,侄孙不才,虽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但是侄孙有信心,让杜家庄无后顾之忧,虽说不能顿顿大鱼大肉,但是隔三差五一顿肉食,侄孙自信还是能做的到的。”

    这年头寻常百姓家哪有什么荤腥,未央的承诺,已经算是很厚道了。

    不曾想杜风云大手一摆,不耐烦的道:“说这些作甚?既然是部曲,自然是要上战场的,家里的事情,自然有人操心,你就不用管了。

    我且问你,你能带着杜家庄的汉子们,敢北上杀契丹狗吗?”

    未央肃然道:“杜爷爷放心,侄孙别的本事没有,论起上阵杀敌,别看侄孙年幼,也不惧契丹狗,爷爷若是不信,咱可以找人试试,若是侄孙输了,扭头就走,部曲之事就此作罢?”

第51章 初战

    “好!”杜风云拍案而起,朗声道:“我大宋男儿铮铮铁骨,怎能畏惧契丹狗,娃儿既然有此志向,那咱就试试。

    鹏飞,你去试试这娃儿的本事。”

    杜宇溟大惊,连忙道:“爹,未家诗书传家,二郎也是饱读诗书,从未与人动手,万一伤了就不好了。”

    未洵也连忙求情道:“爷爷,我这兄弟手无缚鸡之力,还请爷爷手下留情。”

    一旁的杜鹏飞也是左右为难,他今年都十九了,双臂也有两三百斤力气,这位未家的兄弟,才不过十来岁,跟豆芽菜似的,与他动手,输了丢人,人家瞧不起你,赢了更丢人,说你欺负一个小孩子。

    反而未央率先起身,走入祠堂的院子内,潇洒的摆了一个黄飞鸿经典POSS,轻轻的勾了勾手指道:“鹏飞兄尽管出招就是,小弟若是输了,立刻扭头就走。”

    杜鹏飞一脸郁闷,杜鹏程连忙扯住他,低声道:“二弟,手下留情,未二郎从未习武,不要伤了他。”

    杜鹏飞一脸忧郁的走到了场***手道:“未家兄弟,我常年习武,习得是沙场征战之术,最是伤人,很难留手,过会兄弟若是觉得力有不逮,千万不要硬撑,尽早认输便是。”

    未央也很郁闷,怎么一个个都不相信自己呢?小爷可是穿越一族,有金手指的,别说一个人,就算是千军万马,小爷也能来去自如,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尔。

    “杜家二哥放心,小弟等会尽量手下留情,绝不会伤了你。”

    说完,未央心念微动,羽箭化作一层层看不见的流水一般,眨眼间覆盖了全身。

    杜鹏飞皱眉,心有不悦,你小子也太托大了,真是不知进退,今日就让你见识见识,沙场人的功夫。

    他当即不再言语,下定决心要给未央一点颜色看看。

    院子不大,但是杜鹏飞气势凶猛,宛如奔雷一般,短短数步之间,便加速到极致,狠狠的撞了过去,他的目的,就是撞飞未央,这样就算是伤了,也不过是一点小伤,他只用了三成的力道,想来不会太过分。

    砰砰!

    两人沉闷的响声,宛如旱地闷雷一般,未央站在元气,两只小臂竖起,如同一面盾牌一般,狠狠的抵住了杜鹏飞。

    杜鹏飞则是双臂一麻,心中大惊,他双臂之力虽然只用了三成,但是也有百斤力量,未央才多大,估计也就七八十斤,竟然能挡住他,而且纹丝不动,宛如扎根在了地上一般。

    杜鹏飞眼见未央竟然功夫不错,当即不再留手,他前脚脚心轻轻点在了地上,前脚虚悬,猛然间踢在了未央的小腿处。

    未央抬脚一档,顺势掌心用力,顿时化解了杜鹏飞的攻势,与此同时,未央腾空而起,双脚连环踢向杜鹏飞,连地都不沾,数息之间,便踢出了十余脚,一脚比一脚的力量大。

    杜鹏飞双手护住头部,只觉得未央的双脚如同千斤巨锤一般,锤锤轰在了他的双臂之上。

    终于,未央踢出最后一脚,杜鹏飞整个身子倒飞出去,滑出去两三丈,被院墙挡了下来,那边院墙却遭了殃,轰然倒塌。

    未央站好,摆了个经典的poss,笑眯眯的道:“杜家二哥,承让了。”

    众人一脸见了鬼的样子看着未央,谁也没想到,这个瘦弱的少年体内,竟然有如此大的力道,隔着一个人还能把院墙撞倒,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尤其是那一手漂亮的连环腿,此间都是行家,自然知道力从地起的道理,这般花哨的功夫,要是对阵那就是找死,但是未央竟然毫无窒碍的把杜鹏飞踢飞了出去,简直就是颠覆了他们的世界观。

    未央心中得意,说了开金手指,那就开金手指,咱绝不含糊!羽箭在手,天下我有!我这可比勇度的那根羽箭强了不知多少,还有钢铁侠绝境战衣的特性,能扛住轨道炮的轰击,几百斤力量算个什么。

    未央是彻头彻尾的耍赖,当然能轻松把杜鹏飞打到在地,但是别人不知道啊,一时间惊为天人,惊叹连连,就连未洵,看向未央的眼光都变得闪闪发光。

    未央洋洋得意道:“杜爷爷,几位叔叔伯伯兄弟,觉得我的功夫如何?能不能上的战场?”

    杜鹏飞此刻从地上已经爬了起来,他双臂垂在了两侧,显然一时半会不能动了,嘴里却说道:“未家兄弟,我服了,以后我就跟着你混了,你让我向东,我绝不向西!你让我撵狗,我绝不撵鸡!”

    收了一个小迷弟,未央很是得意,他谦逊的道:“杜家二哥,你的功夫也不错,小弟只不过是用了奇巧之术,真要硬碰硬,还是二哥更胜一筹。”

    没得说,既然未央已经通过杜风云的考验,轻而易举的打败了杜鹏飞,看到未央的身手,没有人想再下场试试,也没有人会有意见了。

    午后,庄中的广场内,五百余名杜家庄的子弟站的满满当当,队伍前面,为首的便是杜风云等老一辈,未央站在杜风云身边,心情激荡,这以后都是自己的班底了啊,有了这些人,那就是有了根基,只要把他们打造成强军,扬名立万实乃小事尔。

    “今日起,杜家庄三十岁以下,十六岁以上的男丁,便归武翼大夫未央,成为未央的部曲,百战不退,死不旋踵!”

    “百战不退,死不旋踵!”

    “百战不退,死不旋踵!”

    “百战不退,死不旋踵!”

    三声喊过,未央走到前头,朗声道:“诸位兄弟,我便是未央未二郎,刚刚爷爷说的不对,我不需要兄弟们百战不退,死不旋踵!我只需要兄弟们时刻想着自己的家人,万事以保命为第一要事,只有保住了命,才能杀更多的辽狗与西夏狗,才能扬名立万,封妻荫子!记住了吗?”

    “记住了!”

    说是这么说,但是一帮人却极为怪异的看着未央,这规矩,也是没谁了。

    “二郎,给你的部曲,起个名字吧!”杜风云语气不虞的道,不过既然交给了人家,他也不会多说什么。

第52章 锦衣卫

    “锦衣当国,为国为民!从此以后,我们便叫做:锦衣卫!”

    未央恶趣味的吼出了自己部曲的名字,想一想都激动啊!飞鱼服、绣春刀,英姿飒爽,来无影去无踪!未央觉得打造出一个锦衣卫来,也不是什么坏事,毕竟只是部曲而已。

    杨家的部曲叫杨家将,种家的部曲叫种家军,折家的部曲叫折家军,咱家的部曲叫锦衣卫,也不会有人说什么吧?

    于是乎,锦衣卫在大宋新鲜出炉,数年之后,锦衣卫屡立战功,打得辽国与西夏惨不忍睹,抱头鼠窜,被人尊为天下第一强军。

    锦衣卫成立后,由杜家兄弟去管理,至于未央,留下了一份小册子,乃是他自己总结的特战手册,直接扔下了自己的部曲,回到了家里,兴致勃勃的社稷锦衣卫的装备去了。

    飞鱼服是必须有的,不然还叫什么锦衣卫。

    绣春刀不适合站场,但是唐刀却可以啊,这可是站场利器,不过现在的冶铁水平不咋地,造不出自己需要的唐刀,不过没关系,大不了咱自己弄就是,高炉炼钢、平炉炼钢,都能炼出合格的钢材来。

    现在没有火枪,不过手弩还是需要的,这玩意用来阴人最是合适,锦衣卫现在人数少,炼出一只特战队伍,怎能没有手弩这种装备,尤其是手弩无声无息,最适合暗杀,不过火枪还是要有的,只要炼出合适的钢材,火枪也可以提上日程了,但是却不能过早的出现,这可是杀手锏。

    军刀不能没有,三棱军刺也是个好东西。

    林林总总,未央最后为锦衣卫设计了整整五件兵器,唐刀一长一短、手弩、火枪、瑞士军刀、三棱军刺。

    不过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你有设计,你没有材料也没用。

    未央紧急召集了一次股东扩大会议,杜宇溟、未洵、王凯、滕子京、贾章、李尚慕,几个人坐在一起,展开了激烈的讨论,讨论的主题,便是部队的问题。

    滕子京首先开口道:“冶铁需要朝廷允许,不然一切冶铁行为,都视作谋逆之罪,不可行。”

    李尚慕也一脸为难道:“二郎,五百部曲,咱们不难养,但是你若真想成军,还需要招效用士,二郎有没有算过其中的耗费,实在是太大了。”

    未央自然算过,宋代军队官兵所领取的薪俸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不但有铜钱、铁钱、绢帛,还包括成衣、粟米,绵等。以禁军为例,据《宋史兵志》记载中的“禄格”来看,每个禁军士兵除了三百至一千文不等的月俸钱,还包括一石七斗至二石不等的月粮,春衣、冬衣给的绢、棉、布,数目也不尽相同。如熙宁四年:河北、河东等六路军每人春衣包括绢二匹,布半匹,钱一千文;冬衣为绢二匹,布半匹,钱一千文,棉十二两。每名士兵每年的费用,大约禁军需要五十贯,厢军三十多贯。薪俸中以实物支付的部分一般采取驻地或就近供应。比如在对西夏作战时,陕西作为边防重地,驻军众多,军队“四五十万之人,坐而仰食” 。仁宗朝程琳上疏说,陕西岁赋收入,仅相当于本地屯军所费的十分之五,不足的部分都需要京师从其他地方调运。“自西边用兵,军需绢多出益、利、梓三路,岁增扎输之数,兵罢,其费乃减”。

    这是什么概念?未央若是养五百部曲,每年需要花费最少两万五千贯。

    但是行军作战,五百部曲显然是不够的,这就需要效用士了,效用士的来源,包括富豪、官宦子弟、门客、文人等等,自从仁宗开始,就准许有志报国之人投军,这些人没有固定的编制,也不用在军营之中听用,只是定期去军营报道,每逢战事,随军出征就可以了。要想应征效用,必须有足够的本事,光是射箭一项,就要求做到步射一石一斗弓,骑射九斗弓。这还不算,从军要准备盔甲,兵器,要养战马,朝廷虽然会发一些粮饷,但是比起开销来,实在是九牛一毛。

    简单来说,你要是想要出兵作战,最少需要三千人的部队,才算是合格的不对,五百部曲自然是值得信任的,效用士却不见得值得信任,你若是发的钱粮不够,人家都懒得理会你。

    所以如果要养一直三千人的部队,每年至少需要十五万贯,这还是基本花费,不算打完仗之后的赏赐,还有后勤保障。

    三千人的部队,至少也要有一千人提供后勤保障,不然孤军深入,简直比找死死的还快,除非你就地而食,虽然节省了后勤,但是却更加危险,因为你不知道,什么东西能吃,什么水能喝,会不会有人下毒,会不会水土不服,这都是问题。

    而且未央所想的兵器,那更是大头,非百万贯不能成型。

    你若是步兵,对付辽国西夏的骑兵没有胜算,你若是骑兵,光是马匹的问题,都能活活折腾死你,因为养一匹战马,比养三个士兵费钱,而且骑兵至少也做到一人双马,甚至一人三马,才能称作为骑兵。

    未央顿时就头疼了起来,这尼玛不容易啊,每年没有个百万贯的收入,自己根本就不可能建立一支属于自己的部队啊。

    一旁的贾章看未央愁眉苦脸的样子,便安慰道:“也不是这么说,咱们登州贫困,军费倒是用不了那么多,冶铁的事,我与滕大人可以奏请圣人同意,二郎若是能冶炼出精铁,也算是一项财源,这就节省了一些。

    还有就是马匹的问题了,咱们大宋自从失了河套,便没了马场,这倒是问题,大宋无良马,否则区区西夏,如何敢捋大宋虎威?

    所以这其中的事情,还需要慢慢来,弄个三五年,总会弄出一支合格的军队的。”

    王凯也叹息道:“非是我大宋无良将猛士,实在是步兵对骑兵,劣势太过明显,骑兵来去如风,机动性太强,非是步兵所能比拟,二郎若是真的想建立一支骑兵,这马匹的问题,却是是最大的问题。”

第53章 马与人

    世界上最好的战马在哪里?未央苦苦思索,终于想到了几个优良品种的战马。

    阿拉伯马、纯血马、腓特烈斯堡马、奥尔洛夫马、汗血宝马、弗里斯兰马等等。

    不过未央最后把战马的目标定在了阿拉伯马与弗里斯兰马上面,因为这两种马,最是适合站场。

    弗里斯兰马是欧洲原始森林马的后裔,后被人类驯化,弗里斯兰马曾经作为德国和弗里斯兰的全能战神,载着骑士们奋勇杀敌。在历史上也是扮演了重要角色。弗里斯马具有独特的外表,弗里斯马颈部长且呈弓形、宽胸、尻略重,头、耳相对小,有着繁茂的鬣毛和超长的尾毛。马匹身体结实、富于肌肉,后躯强大倾斜,低尾础,四肢相对短而强壮。弗里斯兰马还有优秀运动天赋和自我驾驭力。并忠实、聪明、勤奋、通人性、易调教、动作敏捷、平衡、准确、纯熟令人目不暇给。

    弗里斯马的平均体高为1.60米,其体高的变动范围是1.47米至1.73米,甚至有1.8米以上的,简直就是洪荒巨兽。而且弗里斯马乐于工作、活泼且精力充沛,整体外貌强大有力,骨骼结构发育良好,可以说是战马的不二之选。

    阿拉伯马不如弗里斯兰马高大,但是也有1.5米左右,而且头小清秀,眼大光明,颈直、额宽、鬐甲高,背腰短而有力,骨细质坚,四肢细、腱部发达,呈干燥体质,被毛柔软如丝,繁殖力强,寿命长。阿拉伯马耐力极强,它们性情和蔼、聪颖及乐意讨好,它们同时也俱有高度精神力与警觉性,适合用于袭击和战争,由于这种复合了自发与敏感的特性。

    战马对别人来说或许很难,但是对于未央来说,却是最简单不过的事情,不过是多出去几趟的事情,对他来说,最难得还是兵器与兵员,这两件事若是做不好,他就算是有再多的马又有什么用呢?

    “诸位,马匹的问题我能解决,冶铁的问题,还请滕大人与贾大人费心,至于兵员的问题,这是最重要的问题。

    我不缺钱,不缺马,最缺的就是人,还请诸位给我支个招。”

    未央把自己的困难娓娓道来,想让众人帮他解决。

    众人闻言陷入了思索之中,他们没有关心钱的问题,玻璃一旦开始销售,区区钱财,那还不是滚滚而来,至于马的问题,他们也没有问,毕竟这是人家的隐私,未央展现的神奇之处多了一些,大家也就见怪不怪了。

    至于人!几人都表示爱莫能助。

    登州虽然人口不少,但是常年贫困,绝不是出强兵的地方,若说强兵,还是大名府那边还有蜀中,登州的兵员素质,实在是不高,不像河北大名府那边,强兵云集,乃是大宋强兵的产地。

    未央的眼光,再次投入了沙门岛上,沙门岛上虽然都是重犯,但是重犯有重犯的好处,最起码武力值不会低,这年头大宋还算承平,能被送上沙门岛,都是可以杀头的罪过,不然就会送入沧州了,那里也是大宋出了名的重犯聚集地。

    登州属于京东东路,也就是后世山东烟台,山东大汉的名头虽然响亮,但是与登州却没有啥关系,沿海的城市,很难出强兵。

    所以未央决定去沙门岛,他有信心,也有手腕,把一众桀骜不驯的囚徒收服,至于那些顽固不化的家伙,未央觉得海里的鲨鱼应该很喜欢。

    而且未央有深一步的打算,沙门岛是军事重地,临着辽国、倭国、高丽三国,进可攻退可守,要是掌握在手中,比放任自流,好了不要太多,尤其是在未央的手中,绝对能给这三个不安分的国家一个教训。

    就算是沙门岛上没有那些重犯,未央也不打算放着不管,这地方太重要了,未央有很多的秘密,都不能为外人所知,这沙门岛就是一处最好的地方,比如各种超越时代的技术,可以再这里研发,也不用担心走漏了消息,经营好了,绝对是个绝佳的堡垒。

    想到这里,未央下定了决心,便说道:“诸位,既然我下定决心练出一支强军,就不会半途而废,战马、兵员的问题我去解决,至于冶铁的事情,还请两位大人速速上奏,越快越好。”

    几人见未央说的笃定,各自点头,只有滕子京说了一句:“二郎既然有信心,这是好事情,但是绝不要做出有伤大宋之事。”

    未央笑道:“老大人放心,我未二郎这些日子的所作所为,老大人看在眼里,可有逾矩之处?我做的事情,对大宋只有好处,绝无坏处。”

    滕子京点点头,转身便走,实际上他的心中疑问多多,未央此人展现出种种神奇之处,如同生而知之一般,那红薯玉米经过检验,已经确定是好东西,而且产量职高,冠绝天下,只是这些东西突兀的出现,就像是上天降下来的一样,所以滕子京心中充满了质疑,但是却从未说出口,左右对大宋都是好事,这个少年只要不祸国殃民,滕子京认为,自己有必要为未央遮风挡雨,让他做出更多对大宋有益的事情来。

    未央没有想那么多,他交代了未洵与杜氏一番,便径自出门,来到了一个无人的地方,祭出羽箭,脚踏羽箭,向着沙门岛而去。

    沙门岛,就是后世的长岛,岛屿和六十六个明礁呈直线南北纵列于渤海海峡之中,南北岛距长度56.4公里,东西岛宽度30.8公里,陆地面积56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46公里。四面环海,盛产海产品,有贝类、藻类、鱼类海产品217种,是刺参、皱纹盘鲍、栉孔扇贝、光棘球海胆等海珍品原产地。

    得到沙门岛,是未央的战略计划之一,这座岛绝对是战略要地,以后无论是攻略辽国还是高丽、倭国,都是绝佳的前站。

    高丽的人参、药材、香料等可都是好东西,倭国的白银,更是未央觊觎已久的东西。

第54章 沙门岛

    如何收服沙门岛山上的人?未央早有计较,这个世界上的人,最敬畏或者说最惧怕的,不是皇权官府,也不是严苛的律法,否则也不会有人作奸犯科了。

    这个世界上,人们最惧怕的,也就是他们最敬畏的,就是神仙!

    虚无缥缈的神仙,没有人见过,所以人们敬畏,但是一旦有人见到了,剩下的就只有惧怕了,因为他们做过太多的恶,做过多少恶,就会有多怕。

    所以未央丝毫没有隐匿自己的行踪,羽箭转眼间来到了沙门岛上空,一只光焰朱雀腾空,阵阵朱雀厉啸不绝,惊动了整个岛上的人。

    沙门岛原先的兵营所在,一个大汉左拥右抱,桌上摆满了肉食,正酣畅淋漓的吃着。

    吃着东西,大汉还不忘看了看下面一个穿着讲究的家伙,这家伙一看就不是大宋人,身高四尺多一点,穿着倭国特有的服饰,一双贼兮兮的眼睛,不断的在大汉身上扫。

    “鲁常君,我东瀛的美女滋味如何?”

    那大汉叫鲁常,是这沙门岛最凶最狠的一位重犯,刚刚到岛上,就杀了原先的老大,坐上了沙门岛老大的位置。

    这些年无论是倭国、高丽还是辽国,因为国内物资匮乏,需要来大宋走私,少不得需要沙门岛作为中转,很是下了功夫讨好这位鲁常。

    鲁常身边的美女,就是这位倭人送来的。

    “尔等蕞尔小国,没想到女子倒是不错,体态风影,真是床上的妙物。”

    那倭人讨好道:“鲁常君喜欢就好,我们倭国别的没有,就是女子多多,下次来,定当为鲁常君多带点过来。”

    鲁常哈哈大笑,很是满意这倭人的态度,心中不由暗道,高丽与辽国就没有这么听话,下次他们再不识趣,一定把他们的货物扣下。

    “大头领!不好了,外面来神仙了,神仙来惩罚我们了。”

    一个大汉冲进屋内,口不择言,胡言乱语。

    鲁常眉头一皱,不悦道:“雷五,也是手上有十几条人命的人,这世上哪有什么神仙,就算是神仙,来到老子面前,老子也一刀砍了!”

    雷五面色沮丧,几乎哭了出来,连声道:“大头领,是真的,那神仙骑着一只神鸟,正在空中,你听,那神鸟又叫唤了。”

    鲁常面色微变,那鸟鸣之声他自然知道了,但是沙门岛时常有群鸟筑巢,是兄弟们的口粮之一,他还以为是那些鸟呢。

    他推开那两个倭女,快步走了出去,那倭人见状,也跟着走了出去。

    来到外面,鲁常几乎被天空中的光线刺瞎了眼睛,泪水直流,他眯着眼睛看去,只见一只巨大的朱雀在空中飞舞,朱雀背上,隐隐间有一位丰神如玉的神仙站在那里,朱雀厉啸,惊得整个沙门岛上的鸟兽,都惊慌失措,没头没脑的乱窜。

    鲁常是个见过世面的,也曾读过一些书,知道子不语怪力乱神的道理,更是不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神仙,但是活生生的神仙出现在面前,由不得他不信,他第一个念头,就是报应来了,自己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神仙终于来惩罚自己了。

    他不由得双膝一软,就跪了吸取,痛哭流涕,胡言乱语,请求神仙的原谅,把自己这些年所做的恶事,一件件抖落了出来。

    还有比他更不堪的,那个倭人直接就吓得尿了裤子,瘫软在地上,这些年他在大宋走私,说的好听是走私,实际上他干的就是倭寇的买卖,杀的大宋人,很是不少,此刻见到了大宋的神仙,当即就吓得大小便失禁,直接昏死了过去。

    未央在空中嘿嘿一笑,散去朱雀,脑后一道光轮,就像是真正的神仙一般,缓步走了下来。

    踏空而行,脑后有光轮,这不是神仙这是什么?

    整个沙门岛的人都匍匐在地,嘴里念念有词,唯恐神仙先拿自己祭旗。

    未央停留在地面三尺高,便悠然说道:“谁是领头的?”

    声音虽小,但是传遍了沙门岛,这就是千里传音啊!更坐实了未央神仙的名头。

    鲁常心惊胆战的跪了过来,头都不敢抬,捣头如蒜道:“回禀仙人,小人就是这里的头目,小人贱名鲁常。”

    未央点点头,说道:“抬起头来!”

    鲁常战战兢兢的抬起头,看到神仙正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连忙低下头,哭声道:“神仙饶命啊!小人当年虽然杀了王财主一家三十六口,但是那是他们罪有应得啊!王财主横行乡里,强娶我们村佃户的小闺女做妾侍,那小闺女不甘受辱,投河自尽了!小人是为民除害啊!”

    哟!还是一位大侠啊!可惜这里不是水浒,没有你这大侠的市场。

    “有没有罪,不是你说了算!”未央身形一飘,来到了那倭人身边,冷笑道:“勾结倭寇,残杀我大宋子民,此乃天谴之罪!鲁常,你有何话说?”

    鲁常吓得身如筛糠,连忙道:“仙人,沙门岛上四千三百二十九个重犯,这些年朝廷也没有物资运送过来,我们只能打鸟吃肉,连盐都吃不上一粒,更何况粮食,不少人都死了,剩下的四千多人,就是靠着与这些走私商人,才能吃上粮食,不至于天天吃肉,还请仙人明鉴。”

    未央抬手,那倭人顿时在众目睽睽之下,化作齑粉,随风消散,无影无踪。

    “尔等身为大宋子民,就算是重犯,也应当恪守大宋子民的本分,如今竟然与倭寇勾结,本仙不会轻饶了尔等。”

    这话一出,顿时四千多人心如死灰。

    鲁常也吓得不轻,但是终归他是有担当的,不能眼睁睁看着昔日的小弟就这样死去,他当即恭恭敬敬的拜倒在地,语气也没有那般惶恐了,反而极为平静的道:“仙人,沙门岛四千三百二十九个重犯,其中杀人放火罪该万死者,死有余辜,但是却不乏有因为被欺凌而奋起反抗者,他们不该死!”

第55章 运马

    未央心中冷笑,若不是小爷要用你们,就凭你们的罪责,说破大天,都是死路一条,见义勇为固然可敬,但是视法度如无物,动辄灭人满门,这种人死有余辜。

    “鲁常!本仙令你把名册交出来,待本仙核验过后,该死的,本仙不会放过,不该死的,本仙也不会杀人。”

    鲁常连忙叩头谢道:“多谢仙人!多谢仙人!雷五,还不赶紧把名册拿过来。”

    那雷五也是吓得两股战战,连滚带爬的回了那间屋子,拿出了一堆厚厚的名册。

    未央伸手一招,那名册落入他的手中,他迅速的看了一遍,不错,还挺详细,无论是姓名、年龄、籍贯、罪责,甚至连家里现在有什么人,都记录的一清二楚。

    未央需要三千精锐,不需要四千多人,这其中该死的人,自然会死。

    “去!把这些人都找出来!”未央撕下了数页,那些是现在还活着的,真正的该死的人,他们荼毒乡里,杀人无算,而且不思悔改,死有余辜。

    这些人人数总共有两千多,足足是沙门岛的一半还多。

    神仙在上,那些被点了名的人,迅速的被推到了一起,一个个鬼哭狼嚎,如丧考妣。

    “你们自己跳下海吧!是生是死听天由命,不要等本仙亲自动手,否则尸骨不存,十八层地狱,都不会收你们!”

    死到临头,就有人不愿意死了,眼看着有些人自己跳入了大海,他们不由得心生恐惧,死命的往后退。

    可惜,鲁常、雷五率领那剩下的人,组成了人墙,把他们往海里驱赶,甚至动用了武器,敢有反抗者,杀无赦。

    第一次杀人,还是杀这么多人,虽然是假借别人之手,未央依旧心头不舒服,不过他也不后悔,这些人都是穷凶极恶之徒,所以他需要立威,需要树立自己在这些人心目中不可战胜的威望,让他们死心塌地的跟着自己。

    最后一个人被乱刃分尸,抛入了大海,血腥味引来了鲨鱼,他们大快朵颐,那些自动跳海的人,被鲨鱼分食,绝无幸免。

    “仙人,小人已经办妥了,还请仙人吩咐后面做什么事情。”

    未央散去神光,羽箭化作贴身铠甲穿在身上,缓步走了下来,防人之心不可无,万一那个不知死活的来一刀,未央可承受不住,绝对死的妥妥的,他可不是真的仙人。

    众人这才看清仙人的面目,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眉清目秀,有一种书生之气。

    但是没有人敢小视这少年,挥手间灭杀两千多人,已经让他们不敢有丝毫反抗之心。

    未央点点头,剩下的这些人虽然自有取死之道,但是大部分原本都是良善之人,如同鲁常、雷五之人还有得救。

    “本仙临凡,乃是匡扶大宋社稷,尔等罪孽深重,本应打下九幽地狱,永世不得翻身,但是本仙念尔等尚有一丝良心未泯,所以饶尔等一命,以后追随本仙,建功立业,若有胆敢违逆者,本仙必然施雷霆手段,让尔等灰飞烟灭,连地狱都去不得。”

    众人唯唯诺诺,一个个赌咒发誓,一生忠于仙人。

    “嗯!”未央满意的点点头道:“鲁常、雷五!”

    两人连忙跪地恭声道:“小人在!”

    “本仙择日会把你们送入登州,编练成军,在本仙再临之前,这沙门岛上,由你二人做主。”

    “是!”

    “记住!见辽国,杀之!见倭寇,杀之!至于高丽人,留其货物,人就放回去吧!”

    “谨遵仙谕!”

    未央笑道:“好了,从今而后你们便是本仙的部下,就称呼本仙为未公即可!”

    众人齐刷刷跪倒在地,齐声喊道:“属下见过未公!”

    未央满意的点点头,身躯一晃,朱雀再现,腾空而起,飞入冥冥,消失不见。

    过了足足两炷香的功夫,鲁常才偷偷的抬起头,见到未公已经离去,不由舒了一口气。

    他起身,手持鬼头大刀,匪气十足,眼中凶光乍现,呼喊道:“仙人仁慈,不杀我等,但是如今我们已经是仙人麾下,大宋子民,从此以后,胆敢有背叛仙人,背叛大宋者!有如此刀!”

    鲁常双手持刀,狠狠的砍在了一块大石之上,鬼头大刀应声而断,声音清脆。

    其实不用鲁常说,他们这些人,当年杀人都是不得已而为之,如今有神仙作保,能重归大宋,那是求之不得的事情,至于神仙让自己干什么?管他呢!只要活着,还是大宋子民,他们就知足了,神仙让干啥就干啥!

    沙门岛的事,对于未央来说都不算什么事,他现在正飞往阿拉伯半岛,去搜寻自己的马,阿拉伯马!

    阿拉伯半岛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而且上面有人,不像是美洲那边如同蛮荒一般。

    所以未央也不客气,阿拉伯半岛不远,他花了半个小时,来到了阿拉伯半岛,在空中不断盘旋飞舞,寻找马的踪迹。

    不大会,未央几乎把阿拉伯半岛跑了一遍,终于确定了几个马场,马场中都是纯种的阿拉伯马,加起来足有一万多匹。

    一匹阿拉伯马体重在八百到一千斤左右,一万匹至少也有七八百万斤,这还是算上了小马驹,不然都是成年马匹,更重!未央的羽箭承载量是十万斤左右,七百万斤,最少也要跑百十趟。

    来回一次,花费大约两个小时,一天最多跑十来趟,还得算上白天,毕竟还要安置马匹,若是全部弄回去,至少也得半个月,这可是力气活。

    未央不由埋怨爷爷当初没把羽箭的承重设计的高一些,一趟拉完多好。

    这个美梦自然是无法实现的,于是未央开始了一个勤劳小蜜蜂的工作。

    第一趟,他精心挑选,几个马场中最好的马匹,五十匹公马,五十匹母马,被他强行带走。

    第一次带走的马不多,想来是那些马场的主人不会察觉,只是时间久了之后,难免人家会严防死守,不过这难不倒未央,大不了咱直接抢就是,带上沙门岛的那些人,直接把阿拉伯半岛的几个马场占了,也不会有人说什么。

第56章 养马

    未央带着一百匹阿拉伯骏马,急速的返回了蓬莱杜家庄外面,把骏马放在了地上,以羽箭圈住之后,便操控着骏马,向着杜家庄走去。

    马蹄踏踏,白匹骏马奔行,如同地震一般,整个杜家庄都被惊动了,杜家所有人全都手持各种农具还有一些人拿着兵器,就冲了出来,他们还以为有敌袭呢!

    “杜家哥哥!”未央眼尖,一眼看到了为首的杜鹏程与杜鹏飞,两人各执手持一杆马槊,身穿明光铠,威风凛凛的守在村口。

    听到未央的声音,两兄弟面色一松,随机骇然。

    天呐!马!好多的马!

    随着马群的到来,两兄弟再也控制不住内心的冲动,作为一个武人,没有不喜欢马的,尤其是好马!

    这一群马肩膀强壮,头形轻俊,前额宽广,额前鼻端逐渐变窄,面部正直或稍凹,耳短小、竖直,眼大有神,两眼距离宽,鼻孔大,下额深而广。颈长而形美,背腰短,肋拱圆,尾础高,臀部深,四肢细长,肢势端正,肌腱发达,蹄质坚韧,体质结实。

    这特么一看就是好马,而且每一匹都够的上传说中的千里马的资格了,足足有一人高了,比大宋的那些劣马强了不知多少,就算是西夏与辽国,也很难寻到这等好马。

    尤其是这些骏马忽闪着一双大眼睛,好奇的打量着四周,其中一匹还调皮的跳了跳,直接来到了杜鹏飞的跟前,用舌头不停的舔着杜鹏飞的面颊。

    杜鹏飞一把搂住这匹黑色骏马,激动的直打摆子,一行老泪流了出来。

    马啊!这可是武人的生命,比亲爹还亲,比老婆还贴心!

    有了如此神骏的马!还怕什么辽狗?还怕什么西夏?

    “怎么样?”未央得意洋洋的道:“这马还成不?可是我好不容易弄来的。”

    杜风云在杜宇溟等人的陪同下,早就听到了动静,他们几个虽然年纪大,但是一个个都是堪比百战老卒的存在,一看这些阿拉伯马,一个个都惊呼连连。

    杜风云更是来到近前,一把把未央推开,翻身上了一匹马,嘴里打了个唿哨,骏马嘶鸣一声,竟然人立而起,如同离弦之箭一般,冲了出去。

    未央吓了一跳,赶忙道:“赶快去追老爷子,万一伤了可就糟了。”

    杜宇溟却笑道:“无妨,老爷子虽然年纪大了,但是骑术精湛,无碍的。”

    未央依旧不放心,过了一炷香的功夫,杜风云得意的笑声传了过来,那匹骏马的身影隐约可见。

    老爷子耍了个帅,停住了马,翻身下马,恋恋不舍的道:“好马!好马!无论是青唐马还是契丹马,都不及这骏马,无论从速度上还是耐力上,还是个头上,都能碾压西夏与辽国的马!如果有三万匹这种马,组成一万铁骑,老头子就能把西夏与辽国打得叫爹!”

    未央怕杜风云再去试马,现在可是天刚黑,万一一个不慎,老爷子千古了,那可就是大罪过,他连忙道:“爷爷老当益壮,侄孙不能及也!”

    杜风云哈哈大笑,极为豪迈道:“老了,身子骨不行了,以后啊,还是要靠你们年轻人!没得说,这些马都是好马,用来留种,三五年后,便能组成一支铁骑,冲锋陷阵,到时候什么辽狗西夏,全都不在话下!”

    杜风云说的一点都没错,盛唐之盛,全靠着大唐铁骑,大唐铁骑纵横天下,从无敌手,就算是大唐灭亡的那一刻,也依旧威慑四方,无人敢动。

    只是自从失去了河套,失去了养马之地,大宋虽然继承大唐遗泽,没了铁骑,便只能靠着人命硬填。

    你有狼牙棒,我有天灵盖!

    打不过硬打,这就是大宋最初的精神,只是文人治国,治的是自己,顾及自己的名声,顾及自己的前程,不断的压制武人,直接把武人的脊梁骨打断了,导致了现在的大宋,处于绝对的劣势之中,人家说什么就是什么。

    未央叹了口气,三五年啊!这时间不算长,但是却也不算短!三五年的时间,足够自己谋划一切了。

    “爷爷,这批马还有一些,先在杜家庄养着,我去把剩下的马弄来,咱们弄个马场,好马不能养废了。”

    “二郎且慢!”杜宇溟满脸不甘,看着一批批神骏的骏马,露出一丝不舍,老脸抽搐道:“二郎,不瞒你说,有马是好事,但是......”

    别但是啊!未央最怕的就是听到这俩字,一般来说,后面就不会有什么好事,心都凉了一半。

    “但是我们不会养马啊!养马需要草料,最好的是苜蓿,咱们这里不产苜蓿,而且杜家庄虽然有的是勇士,但是养马都是外行!”

    未央的心真的有点凉,他想了一会,果断的道:“大伯,你去找王公子、滕大人,让他们出面,想来军中有养马的好手,不管是偷是抢,还是高价聘请,一定要把这些马养出来,不管多少钱,我们都出了!”

    杜宇溟惋惜无比,如此以来,只怕就瞒不住,本来完全属于自己的东西,生生被人分走一杯羹,这种心情,当真是难受。

    杜宇溟咬牙切齿道:“二郎,不知有多少这种马,若是都有这种水准,就算是他们分走一些,咱们也认了!”

    未央心情也不大好,他沉声道:“有五千匹!都是一等一的好马!”

    未央本来打算把那一万匹马全部弄过来,但是一想万一水土不服,那可就糟了,还是先弄来一半,剩下的一半,让阿拉伯人帮自己养着吧,需要的时候再弄过来就是。

    众人商议了足足一个时辰,才商议出来一个章程。

    第一,寻找养马高手,不能把马养废了。

    第二,上奏朝廷,让圣人知道,登州有一批良马,给予支持,断了一些人的念想。

    第三,饲养马需要的草料,尽快从外地收购,不惜血本,最好是苜蓿。

    第四,与军中合作,提供一些战马,先期先给一千匹,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第五,尽快组建自己的铁骑,纯粹的铁骑,以阿拉伯马的素质,足以碾压西夏与辽国,左右战局乃是易事。

第57章 未家之殇

    养马未央抓瞎,但是弄马未央却很在行,他又急匆匆的跑了四趟,总共弄了四百匹阿拉伯马。

    未央咬着牙,喝了些水,吃了一些包子油条,急匆匆的又去了。

    十趟之后,一千匹马到手,已经花了未央一天一夜的时间,他双目一片通红,如同噬人的野兽一般,滕子京、王凯过来的时候,看到未央这般模样,吓了一跳,未央懒得理会他们,如今阿拉伯半岛那边早就发现马匹丢失的事情,虽然未央是每个马场弄一些,但是架不住量多,不发现才有鬼,人家又不是傻子。

    所以守卫严密了很多,但是这难不住未央,杀人夺马这种事情,干多了也就习惯了,但是未央依旧精神不好,有种错乱的感觉。

    那毕竟是一条条人命,不是一根根木头。

    “二郎!你这是怎么了?”滕子京吓得连忙抓起未央的一只手,号起了脉,过了一会,才舒了一口气道:“没事没事,只是操劳过度,加上神思耗损过多,吃两副药就好了!”

    不为良相,便为良医。

    这个时代的人虽然讲究士不可以不弘毅,但是却大多通晓岐黄之道,高端的文人,医术并不比宫里的御医差多少。

    滕子京自然通晓歧黄之术,只是不明白为何前几日还好好的未二郎,突然变得如此模样。

    未央大喊道:“杜家二哥!杜家二哥!把滕大人与王公子带去!我还要再跑几趟!”

    杜鹏飞连忙走了进来,连拉带扯的把两位大人弄走了,至于未央,杜鹏飞不敢管,因为上一个敢管的,被未央一脚踹飞了四五丈,断了一根肋骨,那位就是杜宇溟,从那以后,从来没有人敢管未央了,这会已经有杜家庄的人去未家农庄,去找未洵与杜纤云了,希望这两位能把魔障的未央拉出来。

    疯魔一般的未央,根本就没让未洵与杜纤云见到,他匆匆而来匆匆而去,只用了四天的功夫,便弄足了五千匹阿拉伯战马。

    随后,未央看着成群结队的战马,喃喃说了一句什么,没有人听清,然后直挺挺的倒在了地上,嘴角挂起一丝微笑,十分满足。

    恰好未洵与杜纤云得到消息,匆匆赶来。

    杜纤云眼看着未央倒了下去,厉声尖叫,吓得马群混乱了起来。

    “二郎二郎!”杜纤云抱着未央,泪流满面,哭天喊地的,惹人心酸!

    “为了一些狗屁的马,把二郎累成这个样子!”面对着一群赶过来的人,杜纤云破口大骂,就算是滕子京,都如同灰孙子一般,不敢吱声。

    “我家二郎要是出了事,老娘就把这些马全杀了!”

    杜氏杜纤云自从嫁到未家,未央与未烟,就像是她的孩子一般,疼爱到骨子里,平时舍不得吃,舍不得穿,也要让两个孩子吃饱穿暖,如今日子好了,未央竟然生生的累倒了,杜纤云登时就怒气攻心,伤心欲绝,一口气没提上来,昏厥了过去。

    未洵连忙毛手毛脚的,一边抱着未央,一遍抱着杜纤云,双眼通红。

    未烟与李思甜也在一旁不停的抽泣,看的一圈几百人都眼眶通红,伤心不已。

    滕子京连忙上前,双手各自搭住了一人的脉门,过了一会,才惨笑道:“心力交瘁,二郎最少需要静养数月,还不一定能恢复啊!”

    众人眼都红了!一个个上前,却被滕子京呵斥道:“都回去,干自己的事情,二郎做这些事情,不就是为了你们吗?不就是为了大宋吗?不要让二郎的心血白白浪费!”

    未洵闻言,惨叫一声,口喷鲜血,仰天倒地。

    众人大哭起来,未家现在就剩下一个未烟,小孩子已经哭得嗓子都哑了,死死的抱着自己的家人,就是不松手。

    未家一家全部倒了,滕子京作为知州,也不再犹豫,直接招呼了一些人,把一家三口抬到了杜家庄最好的宅子里,又开了一些药,让人速速去蓬莱抓药,又让人四处寻找名医,老头对自己的医术,实在是不放心。

    这边忙乎的昏天暗地,殊不知人群之中,一个其貌不扬的马夫,双目含泪,眼圈通红,强忍着悲痛,偷偷的写了一封信,直接投到了一个秘密的地方。

    未洵与杜纤云还好说,一碗汤药下去,半个时辰就苏醒了过来。

    杜纤云苏醒过来之后,直接就把所有人都驱走了,独自留下来照顾未央,就连未洵都不让沾手,谁敢多说一句,杜纤云的宝剑就要出鞘。

    第二日中午,李尚慕带着一个中年人,后面跟着孙天成,背着药箱,匆匆赶来。

    “杜家嫂子,求求你了!钱颖钱大夫可是蓬莱最好的大夫了,您就让他看一眼吧!”李尚慕苦苦哀求。

    杜纤云看着留着三撇胡子的前颖,面露怀疑之色,不容置疑的道:“乡下大夫,若是把二郎看坏了怎么办!不成!”

    钱颖气的胡子翘了起来,冷笑道:“经我手的病人,还没有死过人!既然这位夫人不让我看病,那就算了!”

    说完转身作势欲走,一个十来岁的小娃娃走上前来,对杜纤云恭敬的道:“夫人,人命关天,我爹虽然名声不显,但是医术精湛,就算是宫中御医,也比不得我爹。

    我观这位小郎君面若金纸,病入膏肓,若是不及时医治,只怕就算是华佗再世,也不能活命了。”

    杜纤云立马就慌了,一把扯住钱颖,乞求道:“大夫,一定要救救我家二郎,一定要救救我家二郎啊!”

    钱颖叹息了一声,快步走入屋内,来到床前,一眼看到床上的未央,顿时面色大变,伸手一搭脉,更是面色如土。

    “唉!精力耗尽啊,一个少年人,脉象沉暮如同老朽,只怕活不了多久了。”

    杜纤云闻言,身躯摇摇晃晃,口中溢出鲜血,又倒了下去。

    李尚慕慌忙把杜纤云扶住,安放在旁边的床上之后,他黑着脸来到这边,悲声道:“真的没救了吗?”

    钱颖瞥了他一眼,冷笑道:“放心,我手底下还没死过人,不过于寿元有碍,是铁定的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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