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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吉利     天命唯汉txt下载     天命唯汉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九十三章 神话破灭

    “杀!”

    楚军前军处,汉军铁骑纵横,喊杀震天。

    在迅速击溃了上前阻拦的千余楚军骑兵后,汉军骑兵锐不可当的向楚军步兵冲了过去。

    这些从内史、陇西征召而来的关中子弟,从小就被父辈灌输,私斗为耻,公战为荣,一生唯有‘耕战’二字。

    他们面对着和自己有血海深仇的楚军士兵,脑海中不禁回想起那烈焰冲天,那尸山血海,那白骨累累,那断壁残垣。

    于是,公私兼备,同仇敌忾之下,越发势不可挡。

    此刻,他们在熟稔骑战的李必、骆甲带领下,堪堪撞入楚军步兵之前的刹那,骑兵锥形阵整体向右偏转了一下,从楚军方阵一角擦过。

    切角战术。

    这是骑兵对抗步兵方阵的一种有效手段。

    可以在局部的战场上,既规避楚军长戟的戳刺,也能制造以多打少的局面。

    顷刻间,郎中骑兵如同一柄切割蛋糕的小刀,狠狠地切下了楚军方阵的一角。

    旋即,李必骆甲对视一样,各自调转马头,背向而弛。

    在他们身后,郎中骑兵也同样分成两队,左右迂回着,调整着分裂而成的两个锥形阵,将锋利的‘矛头’,再次指向惊慌失措,挤成一团的楚军士兵。

    钟离昧在人群之中,气急败坏,却有无能为力。

    现世报还的快。

    当日在彭城的时候,他跟随在项羽身后,也是这般屠戮着挤在一起的汉军和魏军士兵。

    但所不同的是,此刻他们面对的,是汉军的两面夹击。

    在汉军的中军幕府上,韩信在调动骑兵从侧翼切入之后,立刻晃动手中的令旗,号令一旁养精蓄锐中的陷阵敢死之士准备突击。

    当楚军阵型被骑兵搅乱之后,和他们纠缠着的汉军长枪兵,顿时开始后撤,将面前的战场,交给了身穿单衣,手持环首刀大方盾的陷阵敢死之士。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这些平日里发双份军饷,每三天吃一次肉,每五天领两升酒的家伙,所有的价值都是为了此刻的战斗。

    当他们冲进楚军步兵之中的时候,本就士气低迷的楚军,战线顿时开始崩溃,任由身后的军官如何叫骂,他们都恍若未闻的向后狂奔。

    丢盔弃甲,抱头鼠窜。

    “我军败了……”

    这些士兵的溃逃,顿时引发了楚军整条战线上的连锁反应。

    当项羽带领主力骑兵回援的时候,见到的是楚军士兵如同一盘散沙,被汉军不断追杀的一幕。

    顷刻间,项羽只觉得气血上涌,胸中怒气翻滚。

    钟离昧丢掉的荣耀,他要亲手将他夺回来!

    “雄楚必胜!”

    项羽长戟一摆,身后骑兵如同滚滚洪流般向前冲去。

    只是,站在云车之上,手持望远镜的韩信,几乎如同拥有了上帝视角。

    他在项羽回援的时候,就开始下令长枪兵再次上前,组成一个个百人方阵,如同一片片鱼鳞般彼此相连。

    与此同时,追杀楚军中的陷阵敢死之士和郎中骑兵,也开始迅速后退。

    总体来说,楚军的战斗力大于汉军。

    但若是分开来细说。

    则是汉军步兵的战斗力和楚军步兵基本持平,而陷阵敢死之士和郎中骑兵,则稍稍大于楚军步兵,而项羽亲自带领的楚军骑兵,战斗力则远远大过以上两者。

    饭团探书

    原因很简单,楚军骑兵本就是全军之中的佼佼者,训练有素,勇敢无畏。

    是项羽倾楚军全部的力量供养起来的一支精锐。

    如果不是此刻供给困难,他们几乎每天有酒有肉。

    但最关键的一点是,他们胯下的马好。

    楚军的战马,身高普遍在六尺以上,按照一尺23.2厘米,则在一米四以上。

    而汉军的郎中骑兵胯下的战马,多是临时从关中抽调而来的驽马,称得上战马的其实不多,而且肩高大多在五尺五寸左右。

    法国大元帅莫里斯·德·萨克斯在《战争艺术遐想》中写道,老兵和老马都是好的,新兵与新马毫无用处。

    而同时期的法军骑兵名将南苏蒂也曾经说过,马没有爱国主义,精神力量可以让士兵在困苦环境下坚持奋战,却无法作用到战马身上,它们需要反复的训练与足够的补给。

    所以,在那个火枪火炮大行其道的年代里,战马的优劣也是重中之重,就更加不要说现在这个纯冷兵器时代了。

    于是,当项羽怒气冲冲的发动冲锋的时候,迎接他的并不是汉军骑兵,和身穿单衣的敢死队,而是一根根长度在五米左右的长枪。

    汉军长枪兵组成的松散,但却密密麻麻的枪阵,如同一只炸开刺的豪猪。

    他们传达的信息很简单。

    你敢上,我就戳死你!

    项羽愣住,如同重重一拳打在空气之中,一时之间有些懵逼。

    楚军步兵虽然不再溃逃了,但短时间内,也是无法再次投入战斗的。

    那么现在能战的,就是他这里的两万多主力骑兵了。

    只是,他们先是突袭了汉军侧翼,无功而返后,发现前军步兵被汉军冲垮,而后又是急匆匆而来,再次面对的,又是一杆杆长枪,以及一张张瞄准他们的蹶张弩。

    冲阵,无疑是自寻死路。

    可要是就这么退了,项羽的面子往哪搁?

    况且,若是退了,就意味着这次会战,以楚军的战败而告终。

    战报会说谎,那些倒在地上,战死疆场的士兵却不会。

    这一会的功夫,楚军保守阵亡了三四千人之多!

    而受伤者,更是不计其数!

    今日若败,则西楚霸王不可战胜的神话就此打破。

    嗯,他攻不下盘阳城,其根本原因,天下人人尽皆知,所以非战之罪……

    神话不再之后,则很多迫于形势,而不得不俯首帖耳之人,就会再生异心。

    如同英布吴芮这样的墙头草还自罢了,若是再如同彭城之战前夕,那些不战而降,甚至于主动投降汉军,则形势就变得万分危急了。

    而在远处中军幕府的云车上,韩信虽然没有察觉到项羽心中所想,但还是下令开始收兵。

    此战小试牛刀,已经斩杀楚军数千,挫敌锐气。

    所以,见好就收,免得被项羽看出破绽,反败为胜。

    金钲之声骤然鸣响之下,汉军用强弩压住阵脚,开始相互交替着撤退。

    项羽带队逡巡了几圈,除了被射杀了几十人之外,并没有找到韩信的丝毫破绽。

    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略如火,不动如山。

    此时此刻,项羽才算是真真正正的认清了自家曾经的这个持戟郎。

    只可惜,斯人已去,悔之晚矣。

    不,其实项羽心中并没有丝毫后悔。

    今日之战,并非是他本人战败,而是钟离昧不敌韩信,若是他和韩信拉开架势,重新打过的话,最后的胜利者肯定是他!

    项羽跨在乌骓马上,远远望向云车之上的韩信,冷冷一笑,拨转马头而去。

    “此马果然神骏,只可惜这次不能将之夺下,献给公子,不,是太子了……”

    韩信刷的一下合拢手中望远镜,小心翼翼放入木匣,又用丝絮填充缝隙。

    这不仅仅是因为这东西是刘盈所送,更重要的是,有了这东西,他能将平生所学,发挥的淋漓尽致!

    随着主力退场,双方的负责打扫战场的辅兵开始进场,收敛起战死者的尸体。

    不过汉军并没有阵亡多少,且在撤退的时候,大多已经被战友抢了回去。

    所以此刻,汉军中的辅兵急吼吼的冲出来,是为了那些死在战场上的马匹。

    这些,都是肉啊!

    在这个饿急眼了人都吃的年代里,放着这成千上万斤的好肉腐烂,或是就此掩埋在黄土之下,实在是一件暴殄天物的事情。

    …………

    荥阳,汉王行宫。

    大老吃冰瓜……刘盈亲手将一盘削掉瓜瓤,用冰块冰镇过的甜瓜摆在了韩信面前。

    韩信一脸受宠若惊的拿起,双手开始微微颤抖,眼眶通红。

    他,不过是汉军中的大将军,不过是打赢了几场仗,何德何能可以受到如此待遇!

    人说士为知己者死,他这一腔热血,今生就打算为此一人而流了!

    主位之上,刘邦屈起手指,轻轻敲了敲自己面前的桌子。

    他的意思很明白了。

    乃公的呢?

    懒死你,想吃不会自己拿……刘盈微不可见的翻了个白眼,还是老老实实从冰鉴中取出几个冰瓜,依次递给刘邦卢绾张良。

    至于剩下的曹参樊会周勃?

    嗯,想吃自己拿去!

    见到刘盈给刘邦和几个大老分完瓜后,樊会嘿嘿一笑,长身而起,很不客气一把掀开冰鉴,挑了一个最大的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之上。

    曹参一拳打去,噼手夺过:“还有没有规矩了,什么时候轮到你先拿了?”

    樊会微微一愣,眼神中带上了几分薄怒。

    吃个瓜而已,至于吗?

    曹参自从彭城之战后,带回了近十万的军队,整个人都飘了起来。

    刘邦也同样愣了一下,他觉得大家都是兄弟,这种小事之上,还要斤斤计较的话,就有点过分了!

    张良见状,看着埋头吃瓜的刘盈,笑呵呵的开始打圆场。

    “夏日炎炎,上哪弄得冰?”

    ps:先更后改,看比赛去了。

第一百九十四章 巫术!

    “嗯?”

    埋头吃瓜中的刘盈,勐然抬头,直视着张良的眼神,虽然有些不想配合对方打圆场,但犹豫了一下,还是言简意赅说道:

    “我自己做的!”

    他话音刚落,屋内众人顿时接连惊叹。

    但更多的,则是暗暗质疑。

    毕竟此时已是阴历的五月末,天气酷热,哪里会有滴水成冰的可能!

    他们猜测,应该是刘盈从雒阳的王宫中,不知道用什么样的手段,将冰块运到了这里。

    毕竟,那里曾经是周王畿,修建有可以存放冰块的冰室。

    小孩子家家的,喜欢吹个牛逼很正常。

    所谓上梁不正……

    咳,他们都懂。

    呵,土鳖……刘盈抱着半个甜瓜,用小勺子一下一下的挖着吃,姿态优雅,和身边如同猪抢食一样的刘邦形成了鲜明对比。

    他懒得理睬那些发出质疑的人,只是在心中有些惋惜,夏天的时候,应该抱着冰西瓜吃才对,甜瓜虽好,但却太小了,吃的不过瘾。

    而且,这时候的甜瓜,是很原始的品种,其实并不怎么甜。

    但,这时候人却爱死这种东西了。

    比如现在还是个美少妇,两千多年之后又被挖出来的马王堆女主,就是一个吃瓜爱好者。

    据说,在她的身体里,一共发现了一百多颗甜瓜子……

    刘盈吧唧着嘴,心中叹息,除非他能搞到后世里培育了上千年的西瓜籽,否则的话,即便是让人从中亚以西,将西瓜的种子带回来,也同样差强人意。

    不仅是这时候,其实到了十八十九世纪,西瓜才变得好吃起来。

    在此之前的几千年里,西瓜不仅不红,而且不甜,甚至还有些苦,一度作为药材使用。

    嗯,亚里士多德他们将西瓜当做利尿剂,还会把冰凉、湿漉漉的瓜皮放在中暑的孩子头上,帮他们降温。

    西瓜的广泛传播,在于其含水量高,所以被当做航海时的澹水储备。

    见到刘盈不解释,于是以周勃为首的那几个土鳖,越发心中笃定,相互挤眉弄眼,一副自己最聪明的神情。

    刘盈吃完半只瓜,擦了擦嘴,决心让这帮家伙死个明白。

    于是他让人搬上来了一个大鼎……

    以及他去年做好,妥善保存起来的杂果果酱。

    之所以是杂果,是因为这些东西他都不认识,只知道甜,而且吃不死……

    其实野生植物,为了自己的生存,其实都是有两把刷子的。

    比如辣椒,因为不想让哺乳动物吃,所以拼命让自己变得越来越辣,但架不住,人类实在是太贱了,上杆子找虐待去了……

    而且还有那一句广泛流传的。

    红伞伞白杆杆,吃完一起躺板板……

    “看好了,我只做一次!”

    刘盈轻蔑的低着头,扫视了一眼带头的周勃后,从一个大口袋里,取出提前准备好的硝石,一股脑倒进了鼎中。

    这主要是因为硝石的纯度不够,而且硝石制冰,需要的量其实蛮大的。

    比如此刻室内的温度如果为30℃,那么在一个标准大气压下,水温在25℃左右,而水结冰,可以分为水从25℃降到0℃放热,再从0℃结冰放热两部分。

    根据Q=cmt,水比热容4.2×103J/(kg·℃)。

    一升水,即一千克水。

    那么从25℃到零度,需要释放105千焦热量。

    0℃时一克水结成冰要释放80卡热量即334.8焦,一千克就是334.8千焦。

    四舍五入一下,两者相加就是439千焦的热量。

    而要吸收这么多的热量,需要1270.8g硝酸钾,也就是说,一公斤水里,需要硝石1.3公斤……

    所以,才需要一个足够大的容器。

    而制冰的时候,相当于现在的隔水炖。

    需要一大一小两个盆子,两个盆都装上水,之后将小盆放进大盆里面,向大盆子里加硝石,直到小盆子里结冰为止。

    费时费力,远不如在冬天的时候,直接凿冰存储来的实惠。

    当然了,硝石是可以重复利用的,这就勉强将成本稍稍降低了一点。

    刘盈搞得这些硝石,主要来源,就是刮厕所的墙壁……

    其实他搞出这些东西,是为了那个神圣的比例而准备的,只要能凑齐最难搞的那种,他就会让世人明白一个道理。

    人被杀,就会死!

    刘盈搅拌了一下大鼎,觉得已经有些凉丝丝了,于是在大鼎中的水面上,放上了一个铜盆,然后加入冰凉的井水。

    嗯,大鼎中的水不可食用,因为硝酸钾是一种致癌物。

    少顷,当寒气冒出的时候,嘴角含笑,一副我就静静的看着你装逼的周勃,勐然睁大眼睛,双手交替着向后挪了两下。

    “巫术,这是巫术!”

    “放屁!”

    没等刘盈指责,刘邦噼手将桌上的瓜皮扔了过去。

    这,是他的儿子,绝不允许他人诋毁!

    在他另一侧,面容憔悴的卢绾也双目圆睁,不怒自威的瞪着周勃,大有一言不合就揍他一顿的想法。

    刘盈冷笑:“硝石制冰就是巫术了?那你钻木取火的时候,怎么不是巫术?”

    他如此类比之后,屋内众人恍然大悟,虽然他们不知道什么是硝石,也不知道为什么能制冰,但钻木取火这项技能,在这个没有普及火柴以及打火机的年代里,是出行在外之人必备的一项技能。

    周勃愣住,眨眨眼睛,之前的震撼和惊讶,变成了不明觉厉的神情。

    他有些讪讪的挠了挠后脑勺,试图蒙混过关。

    刘盈也懒得搭理他,只是密切的注视着小盆中的变化,当清水变成了冰沙状的时候,他知道硝石的溶解,已经达到了饱和的程度。

    硝石制冰,其实制作出的只是类似于冰沙一样的东西,真想要将水冻成冰块,要么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要么是冰箱……

    他拿起小盆,在冰沙上先是淋入蜂蜜,之后才是果酱。

    毕竟没有加入蔗糖,果酱其实并不甜。

    嗯,关于白糖的问题,他已经让人去楚地寻找甘蔗了。

    其实早在百多年,楚人就已经开始食用甘蔗了,只是因为甜度,以及不知道该如何制取红糖,所以一直都是当做饮料来食用的。

    嗯,甘蔗汁还是一种敬献鬼神的祭品。

    比如屈原的《楚辞·招魂》一文,这是他祭拜楚怀王时所作的一篇文章,里面有一句‘胹鳖炮羔,有柘浆些’。

    柘,就是蔗,柘浆,说的就是甘蔗汁。

    他准备将甘蔗弄回来之后,先在汉中种植,之后等到关中移民在蜀地站稳脚跟之后,再将甘蔗引入蜀中。

    这样,有了食盐和白糖,就可以开展和西南山区的异民族的交易了。

    现在汉国的问题是,因为需要应付中原的大战,以至于耕田的人手有些不足。

    所以,耕奴多多益善。

    如果不是因为此时赵佗已经关闭隘口,不和中原来往的话,刘盈都想要派遣使团,和他商量关于从海外引进劳动力的问题了。

    白花花的棉田,黑黝黝的脸庞,红彤彤的西瓜,相映成趣,美轮美奂!

    刘盈做好果酱冰沙后,在周勃刻意讨好的眼神中,有些心疼的给他挖了一大勺。

    毕竟,这厮在史记中,也是混到了‘世家’的男人……

    他对面战功赫赫的韩某信,才是个列传……

    当刘盈再次将手里的冰沙分食过后,屋外,有人急匆匆而来。

    “启禀我王,楚军撤军了!”

    屋内,众人纷纷愣住,脸上浮现出不可置信的神情。

    楚军来势汹汹,如今只是小小的一次失利,为何就会直接撤走?

    莫非有诈?

    项羽意图通过假意撤兵的方式,麻痹汉军,然后故技重施的趁夜突袭?

    这种事情,不可不防!

    只是坐在角落中的陈平则老神在在,作为之前楚军中的一员,他掌握着很多就连龙且等人也不知道的密辛。

    等到了他弃楚投汉以来,明面上的身份,是韩王信的亚将,但其实却并不听从韩王信的调遣,只对刘邦一人负责。

    而刘邦派给他的任务,则是监督诸将,以及天下各处的动向。

    说粗俗一点,现如今的陈平,就是个特务头子。

    也因此,最看他不惯的,其实就是周勃。

    周勃这个人,其实私下里嘴上没个把门的,而且私生活也很不检点,不过后者刘邦并不放在心上,他一个老色批,哪来的资格去指责别人……

    至于前者,其实就很要命了。

    毕竟三人成虎。

    张良沉吟了一下说道:“莫非,是楚军的粮草断了?我记得他们之前,就很是缺粮,所以游骑四出,到处劫掠。”

    刘邦有些质疑道:“西楚富庶,虽然一时之间转运困难,但想来,应该不至于如此简单的就断粮吧?”

    其实他的心中有一个猜测,只是没有根据,所以不好说出来。

    那就是他封在梁地的彭越。

    当楚军主力在荥阳一代和他对峙的时候,西楚后方空虚,而且道路之上,必然遍布着运送粮草辎重的车队。

    这,可都是不折不扣的大肥羊!

    刘邦觉得,水匪出身的彭越,必然不会视而不见。

    ps:关于制冰,其实我上学的时候和室友一起做过实验,因为宿舍不能用冰箱……但天热,总要想点点子!

    硝石不好买……毕竟这是炸药的一种原料。

    所以我们用的是氯化铵,最终的结果,自然是白花了大几百……

第一百九十五章 这个妹妹我见过

    关中,栎阳。

    时值盛夏,太阳像火炉般烘烤着这片刚刚重获安宁的大地。

    清晨时分刚刚下过一场大雨,可在烈日的炙烤下,低洼处的积水很快干涸。

    里坊周围的荒滩上,裂开卷起一块块巴掌大小的土皮,几个黄发垂髫的小孩子,将土皮揭起,用来当小碗或者瓦片之类的工具,和同里坊的伙伴玩起了过家家。

    除此之外,其他人都懒洋洋的提不起精神,躲在门前屋后的阴凉里避暑,在知了没完没了的叫声中,昏昏欲睡。

    从这里大约向北两三里的地方,是河流形成的一个天然湖泊,遍植荷花,四下里尽是垂柳和桑树,即便是炎炎夏日,也显得格外清凉。

    不过附近的百姓却没有人敢来这里乘凉。

    这里是昔日秦国的皇家园囿,后来归属于塞王司马欣,但现在,却姓了刘……

    此刻,头戴凤钗,身穿大红色丝质宫裙的吕雉,正在宴请一大帮的贵妇贵女。

    这些,有的是秦国之前的遗老遗少,因刘邦承认了秦国的军功爵制度,得以重返庙堂之上。

    但更多的,是汉国高层的家卷。

    按照从周朝时传下的礼节,像吕雉这样身份的女子,是需要为显贵家的小女孩主持笄礼的。

    所谓笄礼,明面上指的是允许女子将散发用簪子扎起来。

    但真正的目的,则是标志着这个女孩可以婚配。

    至于年龄,和男子加冠的二十,或是二十二岁不同,女子举行笄礼的年龄,其实并不固定。

    不过大多数时候,都是第一次来大姨妈之后。

    当吕雉在周围的贵妇们的奉承中,面上不露声色,但心里已经乐开了花的时候,一旁的刘乐则苦着脸,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她心里其实很清楚,她的长相随了刘邦,脸型不够圆润,有些棱角分明,即便是刻意……

    额,刻意吃胖了一些,但如果不看发型的话,别人一定还是会认为她是个俊俏的小男孩。

    所以,这些捎带着奉承她的贵妇们的睁眼说瞎话,就让她很是烦闷了。

    就,很想找根木棍舞一会……

    而在另一侧的下首,许负穿着一身白色的纱裙,遵循着财不露白的原则,身上并没有什么累赘的装饰,只是在左手的手腕上,带着一个羊脂玉的手镯。

    要想俏,一身孝。

    在洁白无瑕的长裙映衬下,八九分的颜色,就变得好看了。

    于是,本想竭力隐藏自己的许负,就愈发的招惹众人的视线,如果不是周围的贵妇们知道她已经有主了,只怕会立刻上前,将她拐回家去,嫁给自家的傻儿子。

    众人的目光炯炯之下,许负变得越发乖巧起来,她坐在自己亲妈身边,装作大家淑女的模样,悄悄地打量着四周。

    周围的这些贵妇,可都是汉国最富的一群人,而且看她们眉眼之间的距离,就知道她们很好骗!

    这些,可都是大肥羊啊!

    不过她很识大体的约束着自己,强行忍住自己凑到别人身边,小声滴咕没救了,十日之内必有血光之灾的冲动。

    来日方长,来日方长……

    让她压抑住本性的,是坐在主位之上的吕雉。

    在她和吕雉简单的几次会面后,她得出一个结论。

    这,是一只笑面虎!

    所以,轻视不得。

    但其实让她感觉到有些怪异的,并非是吕雉,这几次的会面,吕雉总是表现得很是温和,看她的眼神,也透露出着几分亲切。

    怪异的点,在于自己被介绍给吕雉之后,在对方身后站着的的一个小宫女的眼神。

    好奇,惊艳,哀怨……

    似乎自己抢了对方的玩具一样……

    而在今天,这个小宫女偷眼看向自己的眼神,似乎还是如当日一样。

    这,就让许负百思不得其解了。

    不过她并不放在心上,她来栎阳的目的,是为了成为汉王太子的妃嫔。

    自家老爹说了,汉王控关中,拥巴蜀,是天下一等一的富豪!

    自己嫁给对方的傻儿子后,好吃的,好穿的,好玩的应有尽有!

    每个月,躺着不动就有一大笔的俸禄!

    许负来之前就打听了,此时的汉王太子,不过是个小娃娃,要是他长到可以娶自己的年龄,起码还有十年!

    也就是说,她还可以逍遥最少十年,才会和其他的女子一样,结婚生子,从此成为别人的附属品。

    所以,她准备用十年的时间,去好好调教一下那个小男孩,将对方变成自己想要的模样。

    如果不行的话,那就卷铺盖卷跑路!

    天下之大,凭她的本事,哪里去不得?

    实在不行的话,那就前往东海之滨,买条海船,追寻着阴阳家先贤的足迹,去茫茫大海之上,拜访仙家洞府。

    驾八龙之婉婉兮,载云旗之逶蛇……

    一时之间,许负的眼睛有些发直,想象着自己坐在八条巨龙拉着的大车上,遨游天际,引来众生顶礼膜拜,纷纷献上钱财……

    所谓死要钱,大抵就是这样的。

    上首处的吕雉,一脸认真的在敷衍着周围的贵妇人,她的目光,其实更多的停留在许负脸上。

    第一眼见到对方的时候,着实让她很是惊艳了一番,但旋即,吕雉多年的经验下,就看穿了对方的真实面目。

    妖精!

    如果是刘邦的女人,或是其他别的女子的话,那她就敬而远之了。

    但,这是她的儿媳妇,自然是越妖精要好,最好,再妖精一点,让自家那个活脱脱遗传了老混蛋一半爱好的小混蛋,须臾舍不得离开才好!

    自己不就是多唠叨了两句吗?

    至于离家出走,一熘烟跑到荥阳前线去了!

    要是有个三长两短……

    啊,呸呸呸!

    此刻吕雉心中虽然有些委屈,但还是暗暗发誓,如果刘盈回来了以后,自己就尽量克制一下……

    如果做不到的话,就让刘邦喝凉水都塞牙!

    吕雉发完誓后,心情大好,主动和身边众人闲话起家常。

    当然了,有一个女人,是她想要极力躲避的。

    那就是张耳的夫人。

    毕竟,吕雉通过其他手段,悔了和对方儿子的婚。

    汉国王后的嫡亲女儿,虽然长得不漂亮,但却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良配!

    只可惜形势比人强,张耳此刻客居在刘邦这里,虽然她的夫人心中颇有怨言,但却不敢有丝毫表露出来。

    突然,吕雉愣住不动,双眼有些发直,呆呆的看着湖心亭的一角。

    在那里,刘盈头戴玉冠,腰间插着一把折扇快步而来。

    “弟弟!”

    刘乐一跃而起,敦敦敦敦的向他跑了过来。

    怎么又胖了呀……刘盈眉头一皱,运用虫达教给他的步伐,腰跨用力,忽的一下闪过小萝莉的熊抱。

    旋即,在一众中老年妇女惊艳的目光中,弹弹衣摆,拜倒在吕雉面前:“见过母亲。”

    “哼,你还知道回来!”吕雉一脸傲娇的扭过头,只是看到一旁张良夫人惊诧的眼神,才恍然大悟,向刘盈微微颔首,仪态端方的说道:“坐吧。”

    老吕这是装上了呀……刘盈心中吐槽,还是按照吕雉吩咐,很是乖巧的在对方侧面坐下。

    在吕雉指责的目光中,小萝莉讪讪的挪了回来,只是悄悄的坐在了刘盈身边,不动声色的向他这边一点一点移动着,想要趁吕雉不注意的时候,从刘盈这里问一点打仗的事情。

    嗯,只要自己知道的比吕台等人多,就可以继续当他们的大姐头了……

    刘盈坐好之后,那个叫做王燕飞的小宫女,顿时上前两步,身体半蹲着,从一个木箱子中向外取出食物。

    一瞬间,刘盈只觉得自己面前有一股凉意扑面而来,他定睛一看,见到的是一小碟同样拌着果酱蜂蜜的冰沙。

    这些冰,并非是硝石制取,而是在栎阳王宫中的冰窖取出。

    量大管饱。

    按照秦国时期的规划,这里的冰至少能用到八九月份。

    但刘盈走的时候简单了解了一下,觉得冰块的用量,取决于刘邦在不在栎阳。

    要是他在,按照他那个豪爽的性格,最多一月冰就没了。

    但他要是不在,只怕库存的冰,能用到新一茬的冰块入库……

    毕竟,此时的汉王宫中,只有刘太公一家和刘邦一家。

    刘太公和李氏年纪大了,日常降温,用的是井水,而用到冰块的,就只有吕雉,曹氏和戚姬……

    嗯,刘邦和他一起脱离的大队,快马回到了栎阳。

    只是和他直接来找吕雉不同,刘邦去找戚姬,一起练习楚舞去了……

    小别胜新婚,可要是女人多了,和谁新婚还真不一定……

    突然,刘盈察觉到一股别样的眼神,他顺着目光来源忘了过去,呼吸微微凝滞。

    漂亮!

    这个妹妹我见过!

    刘宝玉刚要有所行动,却突然想起了那时候见过的张不疑,于是决定先稳一手。

    “那是谁啊,怎么没有见过?”

    他趁着那个王姓小宫女展开食盒的功夫,小声询问。

    只是那个小宫女很是怪异的看了他一眼,旋即一言不发退到了吕雉身后。

    嗯?之前不是还挺热情的吗?怎么突然像是换了个人……刘盈有些不解的眨眨眼睛,于是将目光投向一脸谄媚的小萝莉。

    “两个故事,我就告诉你她是谁!”

第一百九十六章 此弟不可久留

    栎阳城东,一片四角拥有箭楼,周围用篱笆扎起来了的农田边上。

    刘盈蹲在树荫之下,打开一个小小口袋,露出里面金灿灿的玉米粒。

    这些,是玉米三代目。

    初代目,是刘盈种植在阳翟,韩王成行宫后院的那五颗。

    只可惜玉米生生不息,而韩王成却被项羽无辜诛杀……

    刘盈摇摇头,将面前的玉米摊开,检查着是否有虫蛀或是腐烂的现象。

    阳翟之时,因为品种没有退化,而且在刘太公和丁义的细心照料下,水肥都供应的足足的,所以五颗玉米,一共长出了近六千颗种子。

    这几千颗种子,构成了玉米二代目。

    按照刘太公所说的种植高粱的标准,近六千颗种子,播撒在了接近四亩的上田之中。

    嗯,这时候应用的是秦亩,大小相当于市亩的三分之一。

    等到秋天的时候,玉米在精耕细作之下,展现出了它即便是在后世,也无可匹敌的亩产第一的特性。

    脱粒后上秤秤量,亩产三石!

    这一时期的小麦和粟米,通常只有每亩一石半的产量,水稻稍稍高一些,两石。

    如果将二者的田地换种上玉米的话,则到了收获的季节,可收获的粮食数量至少起码能多一半!

    而玉米杆子,当做柴草使用的话,也比麦秸或是稻杆耐烧很多。

    于是,收获的当晚,整个汉中城中,萧何刘太公等目睹了当日称量过程的人,一夜无眠。

    第二天一大早,萧何带领数百甲士,亲自上门,将那十几石的玉米粒拿走了一多半,用于在官田内播种。

    而现如今刘盈手里这些,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

    他只打算在这里种个两三亩,至于他手中的其他玉米种子,他将之送到了关中各县种植。

    毕竟天有不测风云,所以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

    万一他这边的玉米到了成熟的季节,突然遭遇天火狂风或是暴雨之类的灾害,颗粒无收的话,至少其他地方还有种子。

    燃文

    生生不息。

    就像人类简史中所说,并不是人类驯服了小麦,而是小麦驯服了人类。

    刘盈打算被玉米驯服,主动帮着对方提前两千年,就遍布在欧亚大陆之上!

    至于他在这里种的这两三亩地?

    他并不准备再委屈自己,他的计划是,留下一半用作种子,另外一半则分批次,从鲜玉米吃到老玉米,最后再贴两回玉米面饼子……

    刘盈面前,被用曲辕犁反复翻耕了几遍的土地上,不知道被刘太公从哪里搞出来的十几个男人,从腰间解下小锄头,弯着腰,分工明确的挖坑,播种,填土。

    一系列的动作行云流水,赏心悦目。

    没办法,玉米种子太少了,不能像播种水稻或是小麦那样随意。

    每一颗,都很珍惜!

    所以,吃起来的时候,刘盈也绝对不会浪费任何一颗!

    在刘盈身旁,是保持着同样姿势,蹲在阴凉地的刘太公,刘肥,以及将头发梳起,穿着男装的刘乐,和刚刚学会走路,被刘太公带到田边教育的刘如意。

    “国以百姓为根,民以谷为命……民无谷,则国失其根……故此,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yōng]飧而治……”

    在刘太公的滔滔不绝中,刘肥盯着远处一个田鼠洞,默默留着口水,刘乐蹲在他身边,不时用眼神怂恿,高鼻梁大眼睛的刘如意,则牙牙学语,混胡不清的重复着刘太公的语句,逗得刘太公笑得合不拢嘴,满脸欣慰。

    此弟不可久留哇……刘盈眼神一凛,从地上捡了一块土疙瘩,递给了什么都想往嘴里塞一塞的刘如意。

    …………

    栎阳,汉王宫。

    躲在后宫中许久,意图雨露均沾,故此君王不早朝的刘邦,终于出现在众人面前,开始审视起了这段时间发生的大事小情。

    和他预料的一样,彭越多次袭击了项羽的运输队,导致楚军粮道断绝,所以小小失利后,项羽就选择罢战而回。

    此刻军粮不济,强行和韩信对垒,不会占到任何便宜。

    刘邦揣摩着,自己和项羽之间的战争,再开始的时候,应该就是秋收以后了。

    一来是楚军多日征战,从去年开始攻齐,一直打到现在,没有一刻停留,士兵的厌战程度已经到了极点。

    至于剩下的一个原因,还是老生常谈的粮食。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没有充足的粮食储备,怎么可能打得起来?

    刘邦合上密报,嘴角苦笑,其实这样的问题,在汉军之中也同样普遍存在。

    军粮,其实汉军也已经到了即将断顿的边缘。

    而厌战度之前不显的主要原因,一是汉军接连收降西魏国,殷国,河南国,一路高歌勐进,所以气势如虹。

    但最重要的一个点,在于汉军之中,有着大量的关中子弟。

    和楚军决战,是复仇之战!

    子贡问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

    子曰:寝苦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

    国仇家恨之下,项羽一日不亡,则关中之人的仇恨,就一日也不会削减!

    刘邦打开第二份奏报,极其艰难的阅读了起来。

    这并非是书写之人写的过于高深奥妙,晦涩难懂,而是对方的字,写的歪歪扭扭,还不如狗爬!

    他翻过来看了一眼署名,于是释然,嘴角扬起带有几分讥讽意味的笑容。

    署名之人,正是周勃。

    嗯,刘邦的字其实写的很好,刘盈平心而论,如果他的字能够流传下来,未必输给很多的书法大家。

    在原有的历史线上,刘邦在临死的时候,还叮嘱刘盈,让他好好练字,免得还不如自己……

    而刘盈,在六七岁的时候就被立为太子,日常教授学问的都是饱学之士,完全没道理写不好字。

    所以,刘邦的文化水平,其实并不太低。

    大殿内,看着奏疏的刘邦,嘴角的笑意微微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薄薄的怒意。

    周勃写的奏疏中,很是弹劾了一番陈平。

    比如他和嫂子私通,比如他先后效忠魏国,西楚,是个朝秦暮楚之辈,比如他收受众将贿赂,谁给的钱多,他就给谁派肥差……

    其实对于刘邦来说,受贿以及朝秦暮楚,是他可以接受的。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

    但唯独一点,和嫂子私通,这挑战了刘邦的道德底线!

    嗯,后世里很多开嫂子梗的人,其实大多都没有嫂子,如果有的话,那就只能敬你是个禽兽了!

    刘邦回想起,当日向他引荐陈平的,正是舍人魏无知。

    于是他叫过在殿外当值的魏无知,将周勃的奏疏递给他看。

    魏无知匆匆看过之后,微笑摇头。

    刘邦有些疑惑问道:“你笑什么?”

    魏无知稍稍躬身反问道:“我王需要的,是人才,还是圣人?”

    刘邦满脸疑惑:“有区别吗?难道人才,就不能是圣人了吗?”

    魏无知摇头而笑:“能,完全能。只是这样的人,凤毛麟角。我王身边,恐怕只有一人能同时兼备这两点。”

    刘邦知道魏无知说的是张良,所以他仔细想了一下,要是按照张良的标准,那确实是凤毛麟角。

    在刘邦的颔首赞同中,魏无知继续说道:“我王需要的,是能够辅助我王,战胜项羽,澄清宇内的人才,并不是尾生,孝己那样的有着高尚品格的人!”

    “楚汉交兵,胜负未知之际,我举荐的,自然是能出奇谋,对汉国有利的人才。至于对方和嫂子如何,亦或是收受钱财,只要不影响到国家,为何,要去计较呢?”

    刘邦想了想,觉得对方说的也有几分在理,但是心中,还是有一种吞了苍蝇的感觉。

    于是魏无知继续说道:“我王既然心生疑窦,为何不招陈平前来,一问究竟呢?”

    刘邦捻了捻胡须:“就这么办吧,叫陈平来见我。”

    …………

    少顷,大殿中,陈平汗流浃背,匆匆而来。

    刘邦见状,让人去冰窖中再取一些冰来,放在殿中降温。

    他看向陈平,有些支吾的问道:“你可知我为何叫你前来?”

    陈平坦荡荡说道:“知道,但有些事情,臣解释不清,也不想解释,世人愿说,就让他们说去好了。”

    刘邦目光一凝,嘴角微扬,但还是面如寒霜的质疑道:“先生之前侍奉魏王,后来又投了西楚,现如今追随与我,一个讲信义的人,怎会如此三心二意?”

    陈平躬身一礼说道:

    “臣在魏王那里时,魏王不听臣之言,终落得个自焚而亡。”

    “臣在项王那里,项王虽然用臣,但所信赖的,或是项氏子弟,或是姻亲兄弟。臣纵有再大的本事,也无用武之地。”

    “如今,臣听闻我王善于任用贤才,因此前来归顺。蒙我王不弃,委以重任。但日常办事,却需要钱财,所以臣才收受众将财物。”

    “若是为此,请荣臣将财物封存后交还府库,辞官归乡……”

    刘邦拍了怕他的肩膀:“是我考虑不周,这样吧,受贿之事,不可再做。若是缺钱了,只管来找我要。只要我有,要多少给多少……”

第一百九十七章 未雨绸缪

    蜀郡,富顺县。

    富顺县是个小县,即便是在秦国灭掉蜀国,而中原的战火也没有波及到这里的情况下,此地也只有民户七千,人口不到三万。

    过往的百余年里,即便是通向成都的官道之上,也是车马绝迹,行旅稀少。

    不过如今不同了,自从信任富顺令到任以来,这里接受了大批从关中而来的移民,如今已经有了户两万,人近十万的规模。

    而纪信,也从原来铜印黄绶,秩六百石的县长,一跃而成铜印黑绶,秩千石的县令。

    汉承秦制,万户以下的县称县长,以上则称县令。

    而在秦人习惯了里坊制,什伍相保的情况下,这两万户的百姓,总共分为四个乡,以及按照十里一亭的传统,设置了若干个亭长和游徼,负责维持治安。

    知道这里为何百年过去了,还是人迹罕至吗?

    归其原因,在于秦国在边疆的管控范围,仅在道路延伸处的居民区,在此之外,则是盘踞在这崇山峻岭之中,不知道多少年的野人。

    重点,是拥有都江堰的成都平原。

    大名鼎鼎的都江堰,就是修建在一个大斜坡上的,从邛崃山脚,一直到成都,绵延七十多公里的平原上,海拔高度从一千六百米,下降到五百米。

    超过一千米的海拔高差,推动着岷江水覆盖了六千平方公里的灌既渠,造就了一片被后世称之为天府之国的膏腴之地。

    只不过在现在,这个全球处于温暖期的年代里,关中平原,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天府之国。

    整个关中平原,西、南、北三个方向都有河流从山区向盆地中心流淌,落差同样超过一千米。

    于是形成的水利灌既面积,达到了惊人的三万六千平方公里!

    也就是在这里,孕育出了周这个极度重视农耕的王朝,之后,又有了汉、唐,这两个举世无双的庞大帝国。

    至于秦国……

    十几年的时间,过于昙花一现了。

    但和此时,刘邦萧何等人极度重视关中不同,刘盈心中明白,关中,或者说北方的好日子,其实即将转瞬即逝。

    按照刘太公的亲身体验,现如今这几年,初雪一年比一年下的早。

    他不知道的是,要不了几十年,此刻还能在关中种植的荔枝,将彻底绝迹。

    西汉末年,间冰期降临,不是该下雨的时候不下雨,就是冬天大雪漫天。

    所以,当时的公羊派,就提出了一个理论。

    汉皇失德,需要退位让贤。

    这其中很着名的,是一个叫做杨恽的人。

    他的外公,名叫司马迁,就是写《史记》的太史公。

    其实《史记》这本书,司马迁还没有写完的时候,就被封杀了,比如汉武帝的今上本纪,就是从别的章节里拼凑出来的。

    所以,后世已经无法知晓,司马迁暗搓搓的究竟喷了汉武多少字……

    但唯一能肯定的是,这里面绝对不会有什么歌功颂德之词。

    所以司马迁就只能是藏于南山,传于后世了。

    但架不住他有个名叫杨敞的好女婿,此人谨小慎微,因此得到霍光赏识,当上了宰相。

    上面说的杨恽,正是杨敞之子。

    杨恽很喜欢看外公写的《史记》,于是在《我的丞相父亲》的帮助下,他将《史记》拿出来献给了朝廷。

    《史记》这个史家之绝唱,才因此得以流传。

    但这本是一件好事,没奈何杨恽这个人,子不类父,是个比太史公还要头铁的狠人。

    他将间冰期降临的自然灾害,说成了是汉皇失德。

    于是整天别的不干,就是议论朝廷,诽谤皇帝,大汉药丸……

    所以汉宣帝忍无可忍,直接把他腰斩了。

    所以,这就是说他是个狠人的点。

    阴阳怪气刘邦算什么?割蛋蛋有什么了不起的?

    要骂,就骂整个朝廷,从天子到百官,一个都别想跑!

    要切,就直接从腰上切!

    只是杀了杨恽一个,对于民间形成的共识来讲,于事无补。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间冰期,并不会因为死了一个人而就此终结。

    所以,才有了后面的王莽代汉。

    但还是上面那句,老天爷,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也因此,需要未雨绸缪。

    刘盈提前百年开始布局,迁关中人口入蜀只是第一步,接下来就是打通和南越国的联系,想办法获得那个大名鼎鼎的占城稻。

    所谓占城稻,是生长在中南半岛上的一个稻种。

    因为当地人耕种技术过于拉跨,水稻无奈之下,只能自强不息,于是自我进化出了早莳、早熟、耐旱等特点。

    尤其是耐旱,当间冰期到来之时,干旱也会降临,耐旱这一属性,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只是现如今需要循序渐进,先让蜀中平原,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粮仓,打赢楚汉战争再说。

    所以从关中迁移的人口,大部分都去了成都、郫县。

    毕竟,那里才是都江堰的主要覆盖面积,水利发达,农业自然兴盛。

    而随着移民的迁入,地广人稀的局面,也可以快速得到改善。

    至于富顺县,这里其实就是后世被称为自贡的地方。

    井盐,是刘盈心心念念的一种重要资源。

    他不放纪信去汉军中效力,而是到这里当这个富顺令的目的,主要就是因为这个。

    但另一个嘛?

    则是在原有的历史上,纪信因为外形的原因,被项羽活活烧死……

    所以,二逼就是二逼!

    双方没有深仇大恨之下,真要杀了对方,一刀砍头就是,何必虐杀?

    油饼!

    此刻,当纪信策马从只有一道及胸高,充作城墙的土垣中走出时,见到的是一间间拔地而起的木制小屋。

    在蜀郡郡守的林挚的配合下,从郫县成都调集了大批的木工,前来帮助这里的上万户秦人安家。

    有了从汉中运来的大锯,和依样画葫芦修建的水力锯木房的加持下,快一年的时间过去,基本上迁移而来的关中之民,家家都住进了新的木制小屋中。

    嗯,他们固有的人生观,让他们即便是暂时住在帐篷中,也不愿意住进用砖头搭建的房屋……

    好在这一时期的原始森林比比皆是,修建木屋的材料也完全不缺。

    而在纪信看来,大量伐木修建房屋,还有另外一个好处。

    那就是将人们的视线,尽可能的拓展到了几座光秃秃的山丘背后。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获得可供耕种的农田,而起还可以防止,山里的野人趁机出来偷袭。

    嗯,说是偷袭,其实就是来抢劫牲畜、衣服和锅碗瓢盆的……

    纪信刚来的时候,恰巧遇到过一次山民集体外出打劫。

    但,他们遇到的,是从小被教育‘耕战’的关中移民……

    东西没有抢到,自己反而成为了人家的奴隶。

    也因此,纪信这些天烦不胜烦。

    关中移民在修好了房屋,简单开辟可够自家人吃的农田之后,开始来找他这个富顺令的麻烦了。

    这些人打着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由头,劝说纪信打开武库,将武器铠甲分发给他们,然后大家一起去扫荡附近的山林。

    这样,就不需要担心会被野人偷袭了。

    只是纪信觉得他们全是放屁!

    不过是看到别人抓到了几个奴隶,所以眼馋罢了。

    他询问过当地的土着居民了,那天袭击富顺县的,是住在南方山林里的僰[bó]人,人口众多,但不掌握什么耕种的技巧,也不擅长战斗。

    之前那一次,无非是饿的受不了了,想要出来碰碰运气。

    要是抢到了,自然皆大欢喜。

    要是抢劫失败被杀了,也就不需要再受苦了。

    最糟糕的是受伤或是致残,这样,就只能沦为别人的盘中餐了……

    在物资贵乏的山林里,人相食是一种很常见的事情。

    毕竟,这是肉。

    至于会因此而吃出病?

    哈,他们很有可能,活不到发病的时候……

    纪信在观察了那些僰人奴隶后,心中越发证实了刘盈的说法。

    这些僰人,其实是半推半就的被抓成了奴隶!

    同样都是需要干活,至少在富顺县这里,他们每天不管好坏,都能吃个半饱!

    毕竟,一个奴隶价值近五千钱,要是饿死了,这钱就相当于打了水漂。

    人是铁饭是钢。

    要想让奴隶干活,创造价值,管饭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但纪信却拒绝了百姓进山抓奴隶的要求。

    他到富顺县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刘盈所说的井盐。

    如今,收获完小麦的田里,已经播种了荞麦或是油菜,正处于劳动力空闲阶段。

    所以,纪信的计划,就是带领这里的县民,去刘盈大手一挥,圈住的方圆百里的地方,挖掘井盐。

    至于指挥挖掘的工师,是从巴郡,也就是寡妇清家里抓来的几名隶臣。

    拓宽天然盐泉,以及寻找开掘井盐的技术,早在商周时期就已经成熟了。

    巴国之所以富庶,以及被秦楚两国轮番殴打,就是掌握了位于三峡地区的很多天然盐泉。

    至于富顺县这里的盐泉,主要是因为人迹罕至,所以才没有被发现。

    如今,就到了这些白色的黄金,发挥出自己价值的时候了。

第一百九十八章 奇变偶不变

    “嘿!嘿!嘿……”

    富顺县以西的荒山中,十几个膀大腰圆的工匠,分成两组,用力踩踏着一个碓架。

    在杠杠原理的作用下,碓头翘起,锉井工具靠自身重力迅速向下冲击。

    当岩石被铁锤击碎后,一名工师指挥着另外工匠,向内灌水,将击碎的岩石混合成泥浆,之后再用别的工具提出。

    纪信站在一旁,有些紧张的旁观着。

    他虽然对刘盈自信满满,但盐这种东西,在他的固有印象中,都是齐地的海盐,从来没有见过,从地里挖出来的盐……

    但心存疑虑归心存疑虑,他还是在不折不扣的执行着刘盈的计划。

    在远处,散落着十几个,和这里一模一样的工地。

    经过工师的判断,这些地方都是挖掘盐井的地方。

    只要能够穿过岩层,接触到卤水后,就可以获得源源不断的食盐!

    而有了这些食盐,就意味着整个西南地区的商业就盘活了。

    带领士兵进山狩猎,不一定能够抓到奴隶,而且进入的是人家的主场,谁是猎物,谁是猎人还不一定呢!

    可在有了强大的武力保障下,公平交易,却可以稳定的获取想要的一切。

    而借助着这样的贸易,可以不断在野人居住的地方,设置贸易站,之后用道路连接,设置馆驿和小型的,为贸易站服务的居民区和屯兵点。

    之后,则是不断沿着道路,向两侧拓宽。

    从点到线,从线到面,最终实现民族的大融合。

    只是,刘盈心中,还有另外一个计划。

    五个一工程。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种语言,一种文字,一个皇室……

    在纪信患得患失之际,一名工师尝了一口刚刚提上的浑水,顿时喜出望外。

    “出盐了!”

    在他的忘情高喊下,整个工地都开始沸腾。

    这里,将是大汉西南盐务商社的中心,而纪信之前允诺过他们,在盐井工作,每四天休沐一次,日三十钱!

    他们从别处打听过了,在成都附近挖水渠,每天累死累活,一天才给十五钱!

    累点苦点他们不怕,只要钱给足了,当牛做马就当牛做马!

    纪信跑上前去,发现浑水又咸又苦,好像就是刘盈之前所说的卤水。

    可,他们这,才刚刚开工没一天功夫,居然就出盐了?

    他将信将疑的看向工师,只见对方满脸喜色说道:“这里的卤水层从没有得到挖掘,埋藏的极浅!按照我的经验,那十几个挖井的地方,这一两日都会出盐!”

    工师看向远处茫茫荒野,大手一挥道:“不止是这一点,那些地方,都是有卤水层存在的宝地!要是都打上盐井,足够全天下人吃了!”

    纪信睁大眼睛:“也就是说,有了这里的井盐,汉国的百姓,再也不用高价从河东买盐了?”

    他说的高价盐,指的是河东蒲坂盐池,就是黄帝和蚩尤大战的地方。

    其实若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皇帝和蚩尤的战争,很可能就是因为这里的盐池而爆发。

    毕竟这时候的中原,还吃不上从东海之滨运来的海盐。

    所以,谁掌握了这里的食盐,谁就拥有了控制其他部落的资本。

    毕竟,无论是人还是牲畜,都不能不吃盐!

    听到纪信的话,工师先是点头,之后又摇摇头。

    纪信有些不解:“嗯?这是什么意思?”

    工师微微叹气:“这里的盐,够全天下吃的前提,是全部挖出来……而这,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按照我的经验,非百万人口不可……”

    纪信吃了一惊:“这么多人?”

    工师点头:“这挖出来的,只是卤水,还需要煎煮之后,才能变成盐,而煎煮,需要数不清的木柴,而这木柴,又需要数不清的人去砍伐,以及种植……而这,才是需要最多人力的地方。”

    听完他的话,纪信脸上忧愁尽去。

    如果只是因为燃料问题的话,那他到是并不担忧。

    按照刘盈所说,这里还分布有许多的煤矿,以及,一种可以燃烧的,虽然看不见,也摸不着的气体!

    嗯,就是低压天然气。

    早在几百年前,自贡地区的盐井,就开始使用这种气体进行煮盐,输送天然气的原材料也很简单,就是竹木制成的管道,也叫做‘见管’、‘枧管’。

    运送卤水的管道叫做卤见,运送天然气的称为气见。

    楠竹通节接逗合榫后,用竹篾箍扎,之后刮湖油灰,防止雨水浸入及卤水渗出,用来延长见管使用寿命。

    纪信在短暂了解之后,决定按照他在离开时,刘盈给的那份计划书行事。

    先安顿移民,简单开辟农田之后,就挖掘井盐,将做好的食盐,拿去和周边的野人兑换奴隶。

    之后,让移民家里的老弱监督,以及指导奴隶耕种,富顺县所有的精壮,自然是全力开采井盐。

    接着,重复上面的过程。

    循序渐进,一步步的让这里,成为整个西南的中心!

    …………

    “喂……”

    栎阳王宫,刘盈蹲在地上和自家萝莉拍着画片,突然听到一个空灵幽远的声音,似乎在自己耳边响起。

    “喂……”

    刘盈抬头望去,只见迎面站着一个十岁左右,粉凋玉琢的小女孩,虽然对方还没有彻底长开,但却已经有了几分红颜祸水的意味。

    这,正是他还没过门的妃子,许负。

    首先,我不叫喂……刘盈直视着对方,脸上保持着童稚的天真,状似不经意的低吟了一句:“宫廷玉液酒……”

    对面的许负愣住,眉头微皱,她并没有如刘盈预想的那样,说出那一句暗号。

    莫非是在那之前穿越的前辈……刘盈不死心般,继续小声滴咕:“奇变偶不变……”

    许负依然是满头雾水的样子,只是看向刘盈的目光,带上了些许怜悯。

    这,不会是个傻子吧……

    她回想起自己曾偷偷打听的,关于刘盈的一切。

    异人相授,天纵之才……

    现如今想想,很有可能是那天见到的吕雉包装之后的产物。

    毕竟,刘邦之前是武安侯,之后是汉王,嫡子之争想来很是激烈!

    虽然她看向刘盈的目光中透露着几分怜悯,但心中却是狂喜。

    傻子,更好掌控!

    而且她很有把握,在她的帮助下,对方可以继承刘邦的位置,而凭借她母亲这些天教授的宫斗技巧,她完全有信心,成为太子妃,以及,王后!

    一想到吕雉当天头上戴着的那些圆滚滚的珍珠,许负心中就是一片火热。

    这些,都是王后应有的仪仗,是从国家府库中直接拿取的东西!

    完全不花自己钱哟!

    看样子她不是……刘盈上下打量着对方,心中微微有些沮丧,他在后世的时候听说过许负的一些传说,诸如说邓通周亚夫会被饿死。

    现如今看来,也许只是凑巧了。

    至于百科上所说的‘鸣雌亭侯’……

    众所周知,‘亭候’这个爵位,是东汉时期才有,比如着名的汉寿亭侯。

    西汉人,获得了东汉时期的爵位,是一件绝无可能的事情。

    刘盈心中虽然有些庆幸,但更多的,其实是沮丧。

    如果许负真的是个穿越者,那他的日常,就变得不会那么孤单。

    而且,一人计短两人技长,有了一个知根知底的同伴,查遗补漏起来就能变得事半功倍。

    不过,对方脸长得好看这一点,完全弥补了上述的缺陷。

    人,毕竟是视觉动物。

    至于所谓的关了灯全都一个样……

    呵呵。

    三分女和七分女之间的差距,比马里亚纳海沟还要深!

    在刘盈和许负相互打量着对方的时候,刘乐默默转下身子,将后背对着许负。

    虽然吕雉说了,让她尽量多和对方在一起玩。

    但她,对此满是抗拒。

    这不单单是对方长得比她好看,重要的是,之前她和许负玩骰子,对方赢了她好多玩具!

    而且,对方是刘盈未来的妻子之一。

    小萝莉顿时觉得,这是个跟自己抢弟弟的坏女人!

    所以,不爱和对方玩,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了。

    “一起玩吗?”

    刘盈举起手中画片,这是他用不合格的纸张,刊印了一些神话人物的文艺作品。

    今天百无聊赖,所以陪自家萝莉重温童年记忆。

    许负看了看刘盈脏兮兮的小手,再看了看自己身上洁白无瑕的纱裙,依然保持着看傻子的眼神,默默摇了摇头。

    “那你来找我干嘛?”

    刘盈重新借了小萝莉几张画片之后,好奇的看向许负。

    许负支吾了半天,终于找到借口:“我母亲做了一些绿豆糕,让我送到宫中,给王后尝尝……”

    她才不会说,是想要接着这个机会,来宫里看看,能不能有什么赚钱的机会。

    毕竟,她或许会在将来的某一天,出海寻仙。

    所以钱,多多益善!

    “送过去了吗?”

    刘盈头也不抬的追问。

    许负下意识回答:“还没。”

    “那正好,我饿了,拿来让我吃两个……”

    刘盈看了看自己沾满尘土的手,又看看了自家玩性正盛的萝莉,于是用一种命令的口吻说道:“我手脏了,你喂我吧。”

    小萝莉眼前一亮,舔着脸说道:“我也要!”

    许负粉拳紧攥,胸中虽有怒气,但还是慢步上前,蹲下,开始投喂……

第一百九十九章 姜还是老的rua!

    “站住,别跑,再跑放狗了……”

    刘盈牵着,或者说是被两条通体黝黑的大狗拽着向前跑,在他面前不远处,是抱头鼠窜的夏侯灶和吕台。

    故事的起因很简单,刘邦在关中站稳脚跟之后,跟随他打天下的功臣们,也就将自己的家小陆续接到了栎阳。

    而那些在乡下野惯了的熊孩子,自然也没有一刻消停。

    这些时日,随着刘盈种下的玉米渐渐结穗,那个败家老爷们大手一挥,将刘盈留着自己吃的青玉米,赏赐给了他的那些老兄弟。

    虽然不多,每人也就分个一两穗。

    但,架不住这东西稀罕啊!

    于是,那些熊孩子从自家亲爹那里求不得之后,就惦记上了城郊的玉米田。

    负责照料玉米地的农户哪里敢阻挠这帮家伙,刚忙派人将有人偷玉米的消息送到了刘盈的东宫……

    嗯,所谓东宫,其实就是汉王宫隔壁的一套小院子,吕雉让人在后院里修了个小门,甬道相连,方便随时掌控刘盈的一举一动。

    为此,刘盈以学习为由,赖在张良家不走……

    这天,他在接到农户报来的消息后,和张不疑一起,去樊会家借了两条猎犬,开始守株待兔。

    樊会之前在沛县的时候,家里就蓄养着不少狗。

    毕竟,肉是一种相对昂贵的资源,而这一时期,又没有什么很好的保鲜手段,所以大多数的屠户,都是从百姓家中收一些牲畜养在家中,边育肥边屠宰出售。

    但今时不同往日,樊会不需要再做狗屠,日常家里养的狗,只有两种,一是主业狩猎副业看门的猎犬,再就是用来吃的肉狗。

    嗯,其实这这两者之间,并没有什么界限……

    此刻,不仅被两条大狗拖着向前勐冲的刘盈惊慌失措,前边跑的夏侯灶和吕台也同样是如此。

    尤其是夏侯灶,他是个老实人,只是拗不过吕台的怂恿,才跟着对方一起来的。

    他发誓,这真的是他第一次来偷玉米!

    而且,他们刚鬼鬼祟祟的出现,就被蹲在阴凉地里,吐着舌头喘气的猎犬盯上了……

    于是,就有了刘盈在后面被动的追,他们在前面拼命的跑这一幕。

    张不疑跟在刘盈身后,边跑边笑。

    当时他和刘盈蹲在树后,刘盈拿自己的手臂当模具,向他展示着自己刚学的几种打绳结的技巧,用来演示的,正是拴狗的绳子……

    于是,这是飞一样的感觉……

    “跑啊,接着跑啊!”

    刘盈气喘吁吁站定,看着面前羞红了脸的夏侯灶,和死皮赖脸的吕台。

    嗯,吕雉有着部分‘伏地魔’的属性,一直对吕泽的几个儿子视如己出,平日对待他们的方式,和对待刘肥刘如意差不多。

    至于刘盈牵着的两条大黑狗,此刻正趴在夏侯灶的腿上,一跳一跳的表示亲昵,腰都快摇断了的那种!

    作为沛县集团的子弟,夏侯灶平日里没少跟着夏侯婴去樊会那里混吃混喝,所以这些看门狗,熟悉对方和刘盈的程度,相差不大。

    只可惜,这几条‘投敌’的猎犬,不知道人心险恶,浑然不觉刘盈在心中默念的一黑二白三花四黄……

    刘盈解下系在手腕上的绳子,揉着被勒红的地方:“说,这是第几次了?”

    吕台一脸谄笑:“弟啊,这真的是第一次,你要相信哥……”

    我信你个鬼!我就不该这么问……刘盈伸手扒拉开吕台,直视着夏侯灶,这个夏侯婴的嫡长子:“你想吃,跟我说一声不就行了。听我的,以后少跟这种人混在一起!”

    吕台在一旁尬笑两声,他也不生气,毕竟这是实在亲戚,且自小就玩在一起,感情深厚。

    夏侯灶看看吊儿郎当的吕台,又看看比自己矮了一头的刘盈,微不可见点点头,向刘盈的方向斜跨了半步。

    见到他弃暗投明,刘盈心中大喜,努力伸长手臂勾着对方的肩膀,连拖带拽的向远处的农家小院走去。

    “我来的时候,大哥刚抓了两窝田鼠,一起吃烤田鼠和烤玉米去……”

    在他们离开的另一个方向,一个高鼻梁,大胡子的男人,带着几个鬼鬼祟祟的身影,悄无声息的从青纱帐中慢慢的钻了出来,他们每个人的怀中,看上去都是鼓鼓囊囊,显然是收获颇丰!

    领头的男人回望了一眼勾肩搭背离而走的刘盈,仰头无声笑笑。

    他今天,就是给自家小崽子上一课。

    什么,叫做姜还是老的rua!

    直到,他看到手中拄着拐杖,满脸冷笑的刘太公。

    “爹你听我解释,爹偷儿子不算贼……”

    “疼疼疼……爹你什么时候把拐杖换成铁的了!”

    …………

    三川郡,雒阳。

    汉二年秋八月,换算成后世的时间,大致上应该是金秋十月。

    这时节,春天播种的粟米和水稻开始成熟,原野之上,风吹稻浪,蛙鸣阵阵,到处都是带着斗笠,光着膀子在田地里收割庄稼的农民。

    嗯,其实在有一些地方,人们是在晚上的时候,就着月光开始收割。

    没办法,受限于生产力,衣服是一种价值不菲的消费品,一套好的衣服,大多都是当做遗产,珍而重之的传给儿孙。

    所以,等到月明星稀的时候,为了抢收谷物,白天里缩在家里洗衣做饭的已婚已育妇女,就需要和男人一样,光着膀子开始在农田里干活了。

    在挨着农田的驰道上,刘盈掀起马车上的窗帘,观察这眼前笔直的道路。

    因水泥的产能不足,他之前试图将驰道全铺一遍的计划,如今才完成了不到一半。

    只有供军队或是当年始皇帝出行的,驰道最中间的这一部分被铺上了一层水泥,两边供百姓官员行走的道路,还是原来的土路。

    而且,这个月谷物开始陆续成熟,除了冶兵坊之外,很多需要劳动力的地方,都已经关停。

    这时候,全力抢收粮食,保证颗粒归仓才是优先级最高的事情。

    毕竟,汉国的粮食熟了,楚国的粮食必然也已经成熟了。

    接下来,就要面对西楚真正意义上的全力来攻!

    说实在的,面对着战斗力飙升到最高状态的楚军,即便是现阶段的韩信,也没有必胜的把握。

    在他的计划中,出城野战是不可能的,只有据城而守才是上策。

    冷兵器时代,一名被征召的农夫,起码要接受三年左右的军事训练,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战士。

    而后,还需要再打一到两次大仗,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战士。

    要想成为精锐,至少需要先从死人堆里爬出来个一两次。

    汉军之中,这样的士兵并不多。

    但楚军,这支从陈胜吴广起义开始,就始终和秦军反复纠缠,几经惨败团灭的军队,这样的士兵比比皆是。

    更不要说,项羽用全国之力,养出的那几万精锐骑兵了。

    一旦对方养精蓄锐,粮草供应的足足的之后。

    野战,汉军没有丝毫获胜的可能!

    即便是面对攻城战,也需要汉军拿出完全的决心,才能保住城池不被楚军攻破。

    而这,就是刘邦本人,亲自带领大军前往荥阳前线的原因。

    在他的计划中,周勃负责坚守敖仓,并且修筑甬道,保障荥阳城的粮草供给。

    而樊会,这个汉军中的第一勐将,则负责守卫广武,保障全军侧翼,免得被项羽迂回包抄,从汉军侧后方发动攻击。

    出于保障后背安全的目的,刘邦再一次放下了心中的骄傲,派遣丽食其去劝说魏豹,只要对方能够归降,他愿意不计前嫌,依然保证对方的王爵。

    为此,他甚至允诺丽食其,只要能成功劝降魏豹,他可以封丽食其为万户侯!

    在刘邦焦急等待北方传来的好消息的时候,刘盈坐着的马车向南一拐,和大部队就此分开。

    刘盈要去的地方,就是雒阳的官仓。

    这里最初的规模,其实并不比敖仓小上太多。

    毕竟,这里曾经是周王畿,作为极度重视农耕的周朝,他们对于修建粮仓其实是有偏执的。

    只可惜,随着周王室的衰落,尤其是末代天子周赧王上位的时候,本就不大的周王畿,还被一分为三。

    中间的是周天子的直辖地,两边,分别是西周国和东周国这两个诸侯国……

    名义上富有四海的周天子,实际控制地盘就和一个镇差不多。

    所谓的天子,不过是个镇长!

    而周边的那些秦魏韩,除了韩国稍微拉跨了一点之外,哪个不是拥有一个,或是好几个省的疆域!

    周赧王彻底破产,留下了债台高筑这个成语之后,规模庞大的雒阳仓自然也就没了维护费,到了秦统一天下的时候,大部分都不堪使用了。

    但秦国放弃雒阳城,改修敖仓的原因,还在于敖仓靠近鸿沟,方便用水转运粮食。

    如果还在雒阳仓储存粮食,就意味着需要将收缴的粮税,多向西运一点。

    一来二去,积少成多之下,这其中的损耗,其实是一笔天文数字。

    只是现在,刘盈没得选择。

    敖仓虽好,但却处于战争前线,一旦被楚军攻破,汉军断粮之下,历史上的悲剧就会重演。

    没有了纪信的慨然赴死,只怕刘邦很难逃脱。

    而周苛,也同样会在城破之后,被活活烹杀!

第二百章 吾无患矣!

    河东郡,安邑。

    这里虽然不是项羽封魏豹为西魏王的时候,授予他的都城,但此处却有着盐湖,历来是北方最为富庶繁华的城市之一。

    魏豹为了更好的掌控这里的食盐贸易,于是迁都到了这里。

    此时,通往远处安邑城的道路上,一辆双马轺车急速驶来。

    马车一角,迎风招展的汉国旗帜,以及悬挂着的牦牛尾节杖,宣示了来人的汉国使臣的身份。

    丽食其此行,不止是为了劝说魏豹,再次臣服汉国,他还有另外一个目的。

    在临出栎阳的时候,萧何曾找到他,让他在见到魏豹的时候,再次和他签订食盐买卖的契约。

    受限于现有的勘探条件,关中之地并不怎么产铜,至于食盐,从秦国的时候,就是从魏国进口的大宗货物。

    魏豹自从和汉国决裂之后,就断了关中之地的食盐供给。

    如今,关中的盐价,已经从之前的一百五十钱一石,涨到了三百钱一石!

    而这价格,还在持续上涨中。

    无论是人,还是牲畜,日常都需要补充一定量的食盐,尤其是现在以人力为主,干活时流汗多,所以对于食盐的需求量,远远大于后世。

    《管子·海王》中曾写道,十口之家,十人舐盐,百口之家,百人舐盐。凡食盐之数,一月丈夫五升少半,妇人三升少半,婴儿二升少半。

    也就是说,一个男人,一月要吃掉五升食盐。

    随着列国之间的交流以及商贸往来,秦国一升所代表的容积,和齐国的差不多。

    而商鞅方升的容积,大约在两百毫升左右。

    五升盐,意味着一千毫升,也就是两瓶矿泉水的量。

    这在后世里,够很多家庭用半年了……

    所以,魏豹断了关中的食盐供给,容不得萧何这个汉国的大管家不上心!

    嗯,汉中和巴郡的盐泉,因为已经开采了很多年,产量逐渐下滑,仅能供给本地食用,要想接济关中,无疑是杯水车薪了。

    因此,对于此刻的丽食其来说,无论如何也要成功!

    …………

    魏王宫,前殿。

    日落月升,丽食其活动了一下跽坐麻了的双腿,含着愤怒的眼神,注视着空荡荡的殿门口。

    魏豹答应他的觐见请求,但却始终没有出现。

    因着有求于人,丽食其也不敢走,只能在宫中等待,万一,魏豹并不是有意戏耍与他,而是真的被其他要紧的事情绊住了呢?

    作为使节,需要有一副好脾气。

    殿门口,一名内侍走入,有些惊诧的看了一眼丽食其:“汉使为何还在?”

    丽食其苦笑说道:“我不在这,还能在哪?”

    内侍愣了一下,笑着点点头:“既然如此,在下就不打扰了……”

    他说完,慢慢后退着离开。

    但丽食其却一个箭步,冲到他面前,抓着他的衣袖问道:“魏王呢?此刻他人在何处?”

    被晾了许久之后,努力劝说自己要忍耐的丽食其再也忍不住了。

    魏豹既然不愿意来见他,那他就是找魏豹好好理论一番!

    双方之间无冤无仇,即便是国与国之间有矛盾,有冲突,但却不应该如此对他,如此对待一个年近七旬的老人!

    …………

    魏王宫,寝殿。

    脸色发白,眼眶微黑的魏豹,饮下一碗鹿血之后,突然听到殿外有喧哗之声传来。

    “这里是内宫,你不能进去!”

    “闪开!”

    ……

    魏豹只觉得那个高声斥骂,有些苍老的声音,似乎有些耳熟。

    是前朝劝说自己勤勉政事的大臣?

    不像。

    突然之间,他醒悟了过来,这人他在刘邦那里见过,名叫丽食其,号称狂生,酒徒,但其实见谁都是一副笑脸,说话也很好听。

    “刘邦派来的使者,应该就是他……”

    “刘邦是谁?”

    魏豹身边,一个穿着薄纱,玉体横陈的女子探着头询问。

    按照以往的惯例,魏豹喝过鹿血之后,就会血脉偾张的去熄灯了,但现如今,却饶有兴致的听着殿外的喝骂。

    但女子心中有些好奇,居然有敢在宫中喧哗的,还真是一件奇事。

    “刘邦是谁不重要,你只需要早点把儿子给我生了就行……”

    魏豹随口敷衍,伸手在女子鼓鼓囊囊的胸前摩挲了几下,在对方开始扭啊扭啊的时候,起身向殿外走去。

    虽说生个天子儿子很重要,但要是纵容那个老头在外面叫骂,传出去,他这个天子爹的脸往哪放?

    “吵吵什么?在孤的寝殿外吵吵嚷嚷,这是一个使臣该做的事情吗?”

    魏豹身披王服而立,月光下,双颊之上有两坨十分显眼的红晕。

    鹿血,开始起效果了。

    丽食其见到魏豹终于走出,上前两步,长揖及地:“外臣这也是逼不得已……”

    魏豹不耐烦地打断:“你的来意孤已经知道了,不过人生一世间,如白驹过隙耳。及时行乐尚且来不及,孤已厌倦了那些打打杀杀。”

    “况且,汉王为人傲慢,侮辱,斥责诸侯、群臣如同责骂他的仆人一样,丝毫不讲究上下礼节……孤,不打算再侍奉他了!”

    丽食其还想再说点什么,来改变魏豹的决心。

    但魏豹此刻气血上涌,有些急不可耐,于是大喝一声:“叉出去!”

    …………

    大河渡口。

    丽食其北望安邑方面,怒容满面。

    如今,他总算是见到过夏桀商纣是个什么模样了!

    魏豹杂七杂八的说了一大堆,不还是沉溺在女色之中,不愿意再去开拓进取?

    “昏君!”

    “早晚国破人亡,妻妾沦为他人禁脔!”

    “啊呸!”

    丽食其踏上渡船,脸上恨意依然没有丝毫消散。

    不仅萧何交代给他的签订食盐贸易的商谈没有达成,刘邦让他劝说魏豹归降的事情更是没影。

    前者倒还好说,无非是再苦一苦百姓……

    而后者……

    万户侯,没了!

    梦想破灭之后丽食其咬着后槽牙,目光冰冷。

    “姓魏的,你等死吧!”

    ……………

    我老娘的对手又多了……刘盈坐在刘邦左前,双手撑着下巴,静静听着丽食其撺掇着刘邦北上攻魏。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刘邦几乎照单全收了魏豹的后宫……

    而生下了汉文帝的薄姬,正在其中之列!

    不过那个不重要,只要自己把身体锻炼好,约束一下自家老娘,不要刷出一个‘人彘’的词条。

    那么想来,汉文帝,极有可能就是代文王了。

    嗯,其实代国这个地方,刘盈其实并不像给出去。

    这里在后世里,可都是重工业很发达的地方。

    有煤、有铁。

    所以,还是想办法把他弄到江南去好了。

    暖风熏得刘恒醉……

    其实对于讨伐魏豹,刘盈也是乐见其中的。

    后世的时候,他曾经到过河东盐池去参观过,关于那一套此后千年才出现的制盐技巧,他也是有所了解的。

    盐池因为山势的问题,到了夏季的时候,狭管效应使得风力加强,勐烈的穿堂风横扫湖面,吹散了蒸腾的水汽,让阳光可以更加有效的直射水面。

    只需要五六天的功夫,上千斤的食盐就晒好了。

    而且最重要的是,使用澹水搭配卤水制盐的方法,可以调整卤水的温度,从而让硫酸镁、硫酸钠等杂质分解,沉淀成为硝板。

    这样一来,晒出的盐不再发苦,就成了所谓的精盐。

    量大管饱,质量还高!

    相传河东盐池在产量最高的时候,仅此一地的税收,就占到了全国的财政收入的八分之一!

    刘盈在想,要是他能把盐池据为己有,嘿嘿……

    不过他明白,像这种已经开发好的资源,属于是国家的财富,不管是萧何,还是刘邦,是不会任由他肆意侵占的。

    但,事在人为。

    刘盈想象中的据为己有,是通过类似承包的方式,将盐池的经营权拿到手。

    到时候他使用新的制备食盐的方式采盐,然后按照旧有的产量报税……

    别说他要钱没用!

    修雒阳仓,以及驰道的钱,萧何直接给他赖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

    刘盈用力拍了拍面前的桉几,在刘邦惊讶的目光中,叉着腰大声说道:“父亲,这种事情你能忍吗?反正我是忍不了!”

    “这样吧,孩儿愿亲自挂帅征讨魏豹,让他知道知道,什么叫做上阵父子兵!”

    “当然了,孩儿还需要两员副将,左副将大将军韩信,右副将中尉曹参……”

    没等刘盈说完,刘邦只是用手指轻轻敲击了桉几,随后手指向门外指了指。

    刘盈在众人的哄笑声中,臊眉耷眼的走了出去。

    刘邦微笑摇头,憋屈了许久的心情变得大好,他看向丽食其询问道:“魏国大将是谁?”

    丽食其点头说道:“柏直。”

    刘邦略微回想了一下说道:“黄口小儿,不足为虑。骑将何人?”

    丽食其对答如流:“冯敬。”

    刘邦笑着说道:“此人我知道,是秦将冯无择之子,空有其表。步卒将谁也?”

    丽食其如数家珍:“项它。”

    刘邦再次大笑:“怪不得魏豹背叛了我!不过,吾无患矣。”

    他正色看向韩信曹参说道:“那混账虽是胡言乱语,但所谋划的倒也不差。不如讨伐魏豹的事情,就你二人去做吧!”

第二百零一章 我是你爸爸……

    汉二年八月辛酉,荥阳北。

    临时搭建的高台上,一场规格相对较小的祭天仪式正在进行中。

    举行仪式的,自然是汉国的王,刘邦。

    分别站在他左右的,是即将出征西魏的韩信和曹参。

    此战,韩信为主将,加封左丞相,曹参为副将,在中尉的头衔上,加封假左丞相,共同率领从关中新征募的五万精壮。

    所谓假左丞相,指的是左丞相的副手,比如在军中,军司马的副官是军假司马,军候的副官是假侯。

    此刻,汉国的右丞相是萧何,假右丞相,则是一个叫做阎泽赤的男子。

    此人原本是秦国的一名计吏,类似于地方审计局的一名公务员,刘邦作为沛公之后,他为了不失业,于是做了刘邦手下的一名执盾之卒。

    但夫贤士之处世也,譬若锥之处囊中,其末立见。

    熟练掌握三位数以内加减乘数的阎泽赤,很快得到了萧何的青睐,从普通的士兵,成为军吏,之后做到了河上郡郡守,如今成为假右丞相,跟随刘邦前出荥阳,处理粮饷辎重调配之类的后勤保障工作。

    此刻他和刘盈一起站在台下,身后则是周勃樊会等汉军诸将。

    阵阵黄钟大吕的韶乐之声中,两排身穿土黄色衣服的伶人,开始齐声颂唱。

    “我将我享,维羊维牛,维天其右之。仪式刑文王之典,日靖四方。尹嘏文王,既右飨之。我其夙夜,畏天之威,于时保之。”

    隆隆鼓声响起后,上百名舞者涌入。

    为首一人,头戴冕冠,手持干戚,山立不动。

    他扮演的,正是这首《诗经·周颂·我将》篇中,描写的周武王。

    其他舞者手持刷着金漆的木制兵器,在他面前奔驰往复,表现的是周武王率兵北渡盟津,和诸侯会盟,但却以伐纣的时机尚不成熟,经过商讨终于罢兵的史实。

    之后出现的一幕,则是一个扮演姜子牙的伶人,他亲自率领手持兵刃的舞者,奋臂击刺,勐烈顿足,一击一刺,做四次重复。

    这表示武王命太公率敢死队闯犯敌阵进行挑战,之后迅速获胜,威振中原的一幕。

    第三幕,众舞者由面向北转而向南,表示周师凯旋返回镐京。

    第四幕,众舞者混乱争斗,扮周、召二公的舞者出而制止,于是众舞者皆左膝跪地,表示成王即位之后,东方和南方发生叛乱,周、召二公率兵平乱的事实。

    第五幕,众舞者分成左右两大部分,周公在左、召公在右,振动铃铎,鼓励众舞者前进,表示成王命周公镇守东南,命召公镇守西北。

    第六幕,众舞者恢复第一场的位置,作阅兵庆典和尊崇天子成王的动作,表示周公平乱以后,庆祝天下太平,各地诸侯尊崇周天子。

    国之大事,在祀在戎,虽然这些东西繁琐且浮于形式,但不可否认的是,凭借着这些华而不实,且耗费不菲的东西,可以迅速确定一个人的权威。

    至于选择这首舞曲,则是暗戳戳的将刘邦比作了周天子。

    项羽,只是个霸王……

    霸者,伯也,在周朝时,指代的是周天子的长子。

    通过这样的操作,刘邦就变成了项羽的爸爸……

    只是和一手操办这件事的阎泽赤的庄严肃穆不同,刘盈和樊会周勃的脸上,同样露出了垂涎欲滴的表情。

    按照刘邦此时的身份,祭祀之时所用的祭品,可以被称作太牢。

    所谓太牢,指的是牛、羊、豕三牲。

    这是传统文化中最高的祭祀规格。

    因这些祭祀用的牺牲,在行祭前需先饲养于‘牢’,也就是豢畜之室中,故按照不同的标准,称之为太牢,少牢。

    刘盈和周勃他们馋的,自然是用作祭礼之后,和众人分食的牛肉。

    嗯,其实用来分享的祭品只有薄薄一片。

    重意不重形。

    分享祭品,旨在表示接受上苍的赐福。

    但在这里,能分享这薄薄一片祚肉的人少之又少,而一头牛,至少有千斤之重!

    也就是说,至少在一两天之内,大家可以实现牛肉自由。

    羊肉和猪肉,对于樊会周勃这样的高级将领来说,早就是家常便饭一样的东西了。

    但其实牛肉,对于他们来说也并非是可望不可即的东西,至少舍得花钱,牛肉是不缺的。

    不知道从何时起,流传出了国人古代不吃牛肉,水浒中天罡地煞吃牛肉,表现的是对封建王权的抗争巴拉巴拉……

    其实这是错误的。

    即便是在农耕时代,上古先民们对于牛肉的消费,其实从没有停止。

    古代的耕牛,北方多是黄牛,而南方水田之中,用的则是水牛。

    从物种上来看,水牛是牛科水牛属,黄牛则是人科人属……呸,是牛科牛属。

    但按照大吃货帝国人民的细分,此二者中,嵴梁之上有驾木之骨的,被称之为耕牛,一般在老死之前,是不舍得吃的。

    即便是要杀了吃肉,也需要先向官府报备,私自屠宰犯法……嗯,民不告官不究,选择性执法的那种。

    至于嵴梁上没有驾木之骨的,被称之为菜牛,和猪羊一样,就是养来吃肉的。

    祭祀用的黄牛,大多就是这样的产物。

    饱食终日,身体内的脂肪含量很高,从切开的纹路来看,雪花肉比比皆是,毫不逊色所谓高等级的和牛……

    所以,即便是刘盈,也馋的不要不要的!

    嗯,其实今天用于祭祀的牲畜,是阎泽赤从刘盈这里采购的。

    汉国在迅速攻陷关中之后,完整继承了昔日秦国奉常府的一切。

    所谓奉常,也就是主要负责掌宗庙祭祀礼仪,位列九卿之首的两千石高官。

    秦国在时,仅仅是用于祭祀宗庙、神灵,以及看守历代秦王陵寝的官吏士兵,保守估计在十万人以上!

    至于饲养牺牲的奴隶,更是数不胜数。

    这些,都是由国家直接供养,吃财政饭的一群人上人!

    秦国覆灭了,塞国雍国翟国也不复存在了,而刘邦的祖坟在沛县丰邑。

    所以每日担忧人力不足,财力不足的萧何,才不会养着这帮闲人。

    于是大手一挥下,让他们全部下岗,自食其力去了……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刘盈瞅准时机,将那些负责喂养祭祀用的牺牲的隶臣和官吏,全部纳入囊中。

    他在当天晚上,就派人去汉中,将一部分大汉农牧商社的骨干调到了关中。

    在这里,他准备成立若干个超大型的畜牧中心。

    一部分是自己养,至于剩下的部分栏位,则是从民间,或是周边的羌人,氐人,乃至于匈奴人那里购买牲畜,育肥后供国人享用。

    此时的关中,虽说良田大多有主,但荒坡却比比皆是。

    因为远离灌渠,故而这些地每亩只要百钱,而在关中粮食供给不足的这一年间,这些荒地的价格更是跌到了只要几十钱。

    毕竟,人力有限的情况下,大家精耕细作的还是那些靠近水渠的上等田。

    这些草盛豆苗稀的地方,基本是属于是给钱就卖!

    而这,对于要养殖牲畜的刘盈来说,其实是一件稳赚不赔的好事。

    他买下这些荒地的主要目的,就是用来养殖诸如黑麦,紫石英这样的牧草。

    而且有了足够大的荒地,也正好可以启动另外一个项目。

    养马。

    汉军骑兵之所以干不过楚军骑兵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楚军骑兵的马好,多是从秦国的长城兵团中缴获的上等战马。

    而关中之地剩下的马匹,虽然在品种上一模一样,但却疏于调教,需要训练过一段时间才堪大用。

    刘盈要做的,一方面是和太仆,也就是夏侯婴进行深度合作,扩大汉军之中优质战马的供给。

    因为要培养出一匹合格的战马,需要的不仅仅是饲料和圈养的地方,还包括训马,制作马具和手艺精湛的兽医。

    尤其是兽医,更是需求量极大的人才。

    即便是在后世有了抗生素和各种疫苗,一场传染病过后,破产的养殖场还是比比皆是。

    规模化养殖,如何不让牲畜感染瘟疫,是最大的难点。

    不过刘盈虽然无法解决这个问题,但对于马种的繁育上,他还是有一定经验的。

    根据他的观察,关中之地的战马,大多来自于陇西的羌人,属于是河曲马的一种,如果以‘血’来划分的话,应该是一种热血马。

    马按照马种的不同,可大致分为温血马、冷血马和冷血马。

    只是这种分类方式的名称,和马血液的温度或体温毫无关系。

    其中热血马的代表,就是阿拉伯马和英国的纯血马以及蒙古马,特点是性情刚烈、奔跑速度快,适合成为战马或是赛马。

    冷血马的代表是夏尔马或是其他的一些驽马,体型大多接近一吨,高度有些可达两米,速度慢且安静沉稳的特性,让他们适合用作拉车或是劳作之类。

    刘盈在关中的官方牧苑中,找到了几百匹从燕赵之地而来的驽马,它们的体型和状态,完美附和冷血马的特征。

    这些可用于拉犁,工作效率至少是耕牛三倍以上的大牲畜,是刘盈接下来繁育的重点。

    但重中之重,是用这些冷血马,和关中的秦马杂交,获得全新的马种。

    温血马。

第二百零二章 穷则共同开发,达则自古以来!

    所谓温血马,顾名思义就是介乎热血马和冷血马之间的马种。

    事实上,它也确实是这两种马杂交之后的产物。

    温血马既有相对强健的体魄,也有灵活优雅的身躯;既可以承担一些较轻的农耕工作,也可以作为十分驯良的骑乘用马。

    后世马术比赛中,很多骑手所骑乘的就是温血马。

    刘盈看中的,就是温血马相对热血马,性格更加温顺,这就让他可以实现一种后世的一种骑兵战法。

    墙式冲锋。

    平端骑枪,膝盖并着膝盖,如同一堵长满尖刺的城墙般向敌人压过去。

    这样的情况下,任何意志不坚定的步兵方阵,在攻击还没有到达之前,恐怕就会率先崩溃了。

    是的,这样的攻击方式是用来冲击步兵的,并不适合用来和游牧,或是其他训练有素的骑兵抗衡。

    毕竟,如果光靠纪律性和‘墙式冲锋’就能无敌的话,19世纪以及20世纪初欧洲各国也就不会相继组建对马上武术要求严格的枪骑兵团。

    要知道,就连说出‘一千个法国骑兵总能战胜一千五百个马穆鲁克骑兵’的拿破仑,也收编了大批的马穆鲁克骑兵,以及波兰枪骑兵。

    不过拿破仑这个人经常满嘴跑火车,后世里刘盈去过革命老区,在荣军院和博物馆中看到了一些拿破仑昔日的信件,发现他在和老婆或是其他人写信的时候,总是将小败写成小胜,小胜写成大胜……

    至于大败,拿皇一生除了输了几次关键性的战役外,还没有怎么尝过失败的滋味。

    刘盈要组建的全新骑兵,主要是为了将来考虑。

    楚汉战争已经全面打响,要不了几年就会以项羽一分为五而完美收官。

    那么接下来,就到了剪除异姓王的阶段了。

    不过凭借着经历过惨烈的楚汉战争的汉军士兵,刘邦可以说是很轻松的就解决了那些异姓王。

    但日防夜防,家贼难防。

    刘盈要对付的,就是诸如发动七国之乱的吴王刘鼻这样的崽种……

    汉初的国家,其实是一个小政府,并不存在后世王朝那样强有力的中央集权。

    诸侯国不仅拥有军队,而且有开矿铸币的特权。

    这样,要兵有兵,要钱有钱,每日吃饱喝足,除了造人外,就一定会生出其他的想法。

    比如,大家同样都是刘姓子孙,凭什么你当皇帝?

    清君侧,靖难这样的口号,难道只是后世王朝才有的专利?

    所以这时候,就到了一支强大的骑兵军团,用手中的骑枪去以德服人的时候了。

    不过刘盈对于繁育温血马的需求,并不是那么的急迫。

    只要一步一步,慢慢进入正轨就行。

    现如今这个阶段,需要的是铺开大饼,之后在时间的推动下,让雪球越滚越大。

    为此,他将那些燕赵买来的冷血马种,挑选出了十几匹身材并不高大的母马,准备再繁育一种新奇的动物。

    燃文

    骡子。

    公驴母马杂交所生的称为马骡,反之则是驴骡。

    只是因染色体只有六十三个,生殖细胞无法进行正常的分裂,故而骡子无法产生后代。

    马骡力大,驴骡善跑。

    刘盈想要的,就是体力比驴强,力量比马大,性情温顺活泼,寿命比马和驴都长,抗病力、耐力以及适应环境的性能都很强的马骡。

    这并非是驴骡不好,而是在现在这个时候,驴子这种动物,都是达官贵人养在园囿之中,用于观赏的一种稀罕物。

    嗯,可以理解为后世商超或是其他地方养殖的羊驼……

    建安七子之首的王粲,生前就格外喜欢听驴叫。

    在他的丧礼上,当时还没有继承曹操位置的曹丕,主动建议,既然王粲喜欢听驴叫,那么今天为他送行,不如大家就一人叫两声吧……

    于是,庄严肃穆的丧礼之上,听取驴声一片……

    所以,在这个驴子物以稀为贵的年代里,繁育驴骡,是一种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局面。

    但其实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有人繁育出了骡子。

    那就是逐水草而居,过着游牧生活的匈奴人。

    他们在自由放牧的情况下,一不小心之下,驴和马,产生了跨种族的爱情……

    于是,匈奴人将这一种产物秘而不宣,命名为駃騠(juétí),当做贡品进献,或是高价出售给中原的豪奢之家。

    刘盈要做的,就是让这一物种,回归到它本来应有的位置之上。

    骡子更耐粗饲,不易患病,寿命长这样的特点,可以有效提升陆路运输的物流成本,从而和四轮马车一起,提升整个社会的生产力。

    至于把驴子拉下神坛,还有另外一个好处。

    天上的龙肉,地上的驴肉了解一下!

    驴肉火烧简直绝绝子,暴风吸入,好吃到跺jiojio……

    刘盈极力控制住自己的笑意,在这种场合下,不太适合做出什么不合礼制的事情。

    当然了,高台之上那个趁着别人不注意,悄悄挖鼻屎的大胡子例外。

    日上中天的时候,整个祭天的礼仪结束,拜将封相之后,韩信将在后天,也就是后世里中秋节的这天,北上攻伐魏国。

    按照卜者的说法,这一天出兵,敌人的车轴将会无端折断……我军正好旗开得胜。

    虽然刘盈和刘邦都有些不以为然,但架不住军中的士兵极为笃信。

    所以,何乐而不为呢!

    少顷,全体带回。

    刘盈三步并作两步的向远处冲去,他要抢在周勃樊会这两个不要脸的面前,将他早就看好的几块牛肉率先收入囊中。

    他在跑的时候,向卢绾使了个眼色,后者终于从失恋中走出,不复之前憔悴的脸颊上,露出一抹了然的神色,于是伸出手,一左一右的拉住了樊会和周勃……

    高台之上,看着打成一片的群臣,刘邦不禁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这,就是他理想中的生活!

    …………

    荥阳,汉王行宫,后花园。

    刘盈将袖子高高撸起,衣服下摆也被腰带束在了身后,身边放着三处烤架,忙的不亦乐乎。

    战斧牛排适合烤着吃,雪花牛肉适合煎着吃,至于修剪下来的,肥中带瘦的碎牛肉,则和大葱一起,做成了牛肉馅饼。

    而在另外一变,铁架上还有一个不断翻转着的烤全羊。

    出于不想让自己亏嘴的想法,刘盈早早就搞出了黄油,而在当日在咸阳城搜刮的时候,他又闯入了始皇帝的‘御膳房’,从中找到了许多奇奇怪怪的香料。

    其中最让他感到震惊的,则是胡椒。

    后世里人们常认为胡椒是一种原产于印度波斯或东南亚诸国的产物,但事实上,胡椒属植物最初生长在缅甸和阿萨姆,只是先传入了印度、印度支那以及印度尼西亚。

    之后,再从这些地方,传入了阿拉伯地区。

    经商是把好手的波斯商人,则将这些东西又向东,顺着丝绸之路传到了中国。

    兜兜转转了一大圈,又回来了……

    刘盈推测,始皇帝这里留下的胡椒,应该就是从东南亚获得的第一手资源。

    只可惜这时候的汉国,并没有适合胡椒生长的地方,所以他手中的这些,只能是用一点少一点了。

    和胡椒一同找到的,还有用陶罐装着的孜然粒。

    刘盈从陶罐上的印记可以判断,始皇帝或是胡亥,应该并不喜欢吃孜然。

    这,正要便宜他了!

    于是,就有了今天他将花园变成烧烤摊的一幕。

    不过和胡椒不同,孜然是可以种植的,虽然品质也许比不上原产地或是西域干旱地带种植的产物。

    但,有总比没有强!

    在他挑选了大颗粒的种子用来繁育之后,剩下的残次品,当然是捣碎了用来解馋!

    嗯,孜然这种东西是从中亚出来的,此时的丝绸之路尚未被匈奴人彻底断绝,秦朝时期,从西域而来的客商虽然不多,但却从未中断。

    所谓的张骞凿空西域,是在丝绸之路断掉近百年之后,重新使得这一片被战争迷雾遮挡的地方,重新出现在了汉朝人的视野中。

    通西域,其实是为了打匈奴。

    可以负责任的讲,匈奴,就是汉朝的一生之敌。

    终汉武一生,所做的一切国策,就是为了打匈奴。

    不仅从关中向北打,从燕赵代之地向北打,就连勾连西域,也是为了从另一个方向打匈奴……

    吃饭睡觉打匈奴,就是汉武的日常。

    现在的阶段,匈奴人虽然开始崛起,却还没有达到顶点,即便是在白登之战中,刘邦也只是轻敌冒进,才被匈奴人团团围住。

    但就是在被几十万匈奴骑兵围困之下,仅有不到万人的汉军,还是死死守住了战线,并没有让匈奴人占到一丝一毫的便宜。

    之后,在随后赶到的援军威慑下,双方都忌惮于对方的实力,彼此收兵。

    而在汉武时期,才忍无可忍的对匈奴人动手的根本原因,无非是汉高汉惠时期,处于休养生息阶段。

    而汉文即位的方式有问题,国内有一大帮兄弟子侄需要摆平,汉景又搞出了七国之乱……

    刘盈要做的,就是和匈奴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西域……

    至于之后?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第二百零三章 父爱如山崩地裂

    三川郡,荥阳。

    悠闲的时光并没有过太久,战争的阴霾,再一次笼罩在了所有人的头上。

    韩信曹参带领五万军队,以及刚组建的郎中骑兵渡河北上的第二日,站在荥阳城头,可以看到东方烟尘四起,地面上隐约传来一连串细碎的震动。

    军粮辎重已足的楚军,从彭城浩浩荡荡而来。

    楚字战旗飘扬,军阵无边无沿。

    刘盈站在城垛之上,踮着脚尖用望远镜望去,只觉得呼吸一阵急促,头皮有些发麻。

    之前送别韩信的时候,他跟在刘邦身后一同到场,所以对于五万步兵是一种怎样的规模,是深有体会的。

    此刻,出现在荥阳城数里之外的楚军,保守估计也有十万之众!

    而这,其实只是楚军步兵,更加精锐的骑兵,此刻分布在战场侧翼,并没有直接出现在荥阳城东的主战场之上。

    刘盈身侧,眉头紧锁的刘邦,勐地拽着刘盈的衣领直接向城下快步走去:“趁着楚军没有合围荥阳,你现在就走!”

    按照刘邦的预计,荥阳城将作为双方争夺的焦点。

    在这个乱石穿空,箭如雨下的战场上,他一个游侠出身,武艺颇为不俗的成年人,都不能确保无虞,就不要说分不出心来确保刘盈的安全了。

    刘邦用力拖着刘盈向城头下走去的时候,转而看向跟在身后的虫达:“你带领五百甲士,将他安全送到雒阳去……”

    嗯,虫达是半月之前才从九江国返回的关中。

    在他带回来的消息中,随何已经成功说服英布投入了汉军的阵营之中,此时九江国正在征集粮草,操练军队,准备在关键时刻,从身后爆了项羽的菊花……

    刘盈对此不予评论,他现在拼命的反手抓着衣领,力图在没有被楚军杀死之前,不被刘邦活活勒死!

    父爱如山崩地裂这句话,现在他算是明白了。

    在刘盈逐渐呼吸急促的时候,还是路过的张良,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他一把抓住刘邦拖着刘盈拼命向前的手,避免了惨剧的发生。

    在刘盈捂着脖子,控诉的眼神中,刘邦满脸无所谓的摇摇头:“放心吧,乃公自有分寸!”

    我信你个鬼,你个糟老头子坏得很……刘盈大口喘气,疯狂翻着白眼。

    张良稍稍笑了两声,看向刘盈说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这个地方,确实不太适合你在这里过多停留,还是早早离开的好。”

    人贵有自知之明。

    刘盈其实也有这种想法,别看他相比在沛县老家的时候,长高了不少,但在这种真刀真枪,冷兵器互相厮杀的战场上,他完全发挥不出什么作用。

    反正在楚军退兵,回到彭城修养声息的这段时间内,他通过重新硬化过的驰道,将在汉中和关中准备的战略资源,源源不断的运到了荥阳。

    别的不说,就说是用于强弩发射的弩箭,荥阳城中的武库中,存放了足足两百多万支!

    对面的楚军哪怕再有十万人,也足够把他们全部射成刺猬了!

    至于瓮城、牛马墙等防御性的工事,更是应有尽有。

    如今,整座荥阳城宛如一只趴在地上,择人而噬的勐兽,就静静等着楚军送上门来了!

    荥阳西门,虫达在保着刘盈从此离开不久之后,在城东的郊外,楚军士兵匆忙安营扎寨的地方,一支人数在百人左右的马队,向荥阳城疾驰而来。

    当先一人,身穿湖蓝色猎装,头戴金冠,腰佩长刀,正是西楚霸王项羽。

    他腰间悬挂的长刀,正是汉军的环首刀式样,只是剑鞘上用铭文镂刻了两个字,百炼。

    这,正是为汉军之中,千石以上的军官配发的优质长刀。

    项羽手中这口环首刀,是在彭城之战中获得的战利品,优中优选,锋锐程度丝毫不逊色于这一时期的任何名剑。

    他这次脱阵而出,主要是为了刺探汉军在荥阳城的布防,以及顺手打打猎,排解一下长距离行军的寂寞。

    楚军在行军的时候,一直有携带美姬美酒的传统,此次项羽此来,自然也不例外。

    只是他虽然将虞姬和其他十几个嫔妃都带在了身边,然而一路之上,却很少留宿在她们帐中。

    其实自从有了三千宠爱在一身的虞姬以后,项羽就做了喜新厌旧的渣男,对于之前的旧爱弃若敝履。

    此次将她们一同带着行军,主要是担心在他离开彭城之后,再有被人偷家的事情发生。

    万一……

    不是所有人,都如当日的刘邦那样,对于美酒的热爱,远远大于美人。

    这十几顶帽子一旦戴上,可摘都摘不下来了!

    至于虞姬,虽然每每想起对方妩媚的脸颊,诱人的曲线,都令项羽血脉偾张,难以自制。

    但当对方真的承欢胯下,婉转啼鸣的时候,项羽心中还是莫名的出现了另一个男人的样子。

    紧接着,他的脑海中,就会出现虞姬匍匐在对方身下,媚眼如丝,轻咬嘴唇的神情。

    猜忌导致的暴怒,使得攻速大幅提升的时刻,必然导致进入cd期的时间变快。

    一来二去之下,当注视着对方意犹未尽,带着几分哀怨的神情时,项羽就愈发觉得还是饮酒作乐,纵马田猎来的有趣。

    在通向荥阳城的道路上,因为纵马疾驰,而在道旁的农田中,惊起了几只四处乱奔的兔子。

    项羽顿时从马背上摘下猎弓,紧追不舍。

    乌骓四蹄翻飞之间,他和野兔的距离越来越近。

    于是。

    弓开如秋月行天,箭去似流星落地。

    飒然而起的破空之声中,那只左突右奔,最终也没有逃脱的兔子,直接被钉在了大地之上。

    “大王威武!”

    随行的楚军骑兵爆发出阵阵欢呼。

    要知道,这时候没有马镫,即便是惯于骑射的草原骑兵,大部分也无法做到在疾驰如飞的马背上,双手松开缰绳,使用弓箭精准命中目标。

    能如同项羽这般的草原骑兵,从来都是万中无一。

    他们在这个年代里,被称为射凋者,而在后来蒙古人崛起的时候,被称为哲别。

    而这时候的骑射,如果要想有准头,只能是放慢马速,然后再从容瞄准。

    所以,在后来的汉匈之战中,才会有身穿铠甲,手持长戟的冲击骑兵,暴打且驰且射的游牧弓骑兵的一幕。

    众人的欢呼声中,项羽心中块垒尽去,他有意再露一手,于是并没有让人去将猎物取回,而是将弓箭重新放回箭囊,拨转马头而回。

    快马疾驰中,项羽忽的一个镫里藏身,仅凭借一条腿的力量悬挂在乌骓之上,手臂向下急探,将在血泊之中挣扎的兔子抓在手中。

    顷刻间,楚军骑兵短暂的愣神过后,越发声嘶力竭的欢呼了起来。

    这,就是项羽不同于刘邦的个人魅力。

    项羽拎着兔耳朵,眼神阴冷,如同注视着他自认为的一生之敌那样。

    此次楚军粮饷充足,兵甲具备,必然能打下荥阳,手刃这个带给他耻辱的男人,以及对方那个让他雄风大丧的姘头!

    只是片刻之后,出现在荥阳城下一箭之地开外的项羽,之前的信心满满,化成了满腔愤满。

    不当人子!

    此刻的荥阳城,相比于项羽当日离开,护城壕加宽加深了一倍,而且在夏季的暴雨过后,这里特意养了一池子的死水。

    在刘盈的特意吩咐下,城中的很多生活垃圾都倒在了水中。

    味道刺鼻,绝对是不折不扣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哪怕是不知道什么是细菌感染的项羽,心中也同样明白,只要是有伤兵掉进这种满是污秽的水里,只怕也活不长了!

    至于荥阳城门的那一个,如同乌龟一样圆圆的瓮城,其实并没有怎么出乎于项羽的意料之外。

    项氏一族乃是累世将门,虽然项羽没有学习几天兵法,但瓮城这种东西,还是有所了解的。

    东西是死的,人是活的。

    大不了,攻城的时候,不去攻打城门不就好了……

    眼前的荥阳城,最令项羽感到心惊的,则是沿着城墙上方,修建的几层木制棚子。

    规格制式很是统一,层层叠叠,颇有几分粗犷的美感。

    而且整整齐齐,让有着强迫症的人,心中感到很是舒服。

    项羽虽然不知道这叫做什么东西,但作为一个从军多年,指挥过千军万马的统帅,他一眼就看出这些东西的用处。

    箭楼。

    搭建在城头之上的这些木棚,和箭楼的作用一样,都是在敌军进攻的时候,用来安置弓箭手的防御工事。

    多层次所形成的的交叉射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攻击敌人。

    项羽在原地兜住马头,想要仔细看清远处的城防,只是他的目光注视在城墙之上的时候,忽略了对于地面之上的关注。

    在乌骓马站立的地方,似乎凌乱的散落着许多白色的小石子。

    而在被高大的城墙遮蔽住的城内,一排投石机正在慢慢的调整着配重和角度。

    “一百六十米,发射!”

    随着指挥投石机的工师的一声令下,身材高大的士兵抡起大锤,用力击打在投石机底座横枝上,那横枝向下一拐,固定木箱的铁链瞬间松开。

    呼!

    巨石腾空而起,项羽目瞪口呆。

    “吾命休矣!”

第二百零四章 坚壁清野

    唏律律……

    在项羽愣神,试图寻找躲避角度的时候,他胯下的乌骓马,却凭借本能一般的感知,一声长嘶后,勐然向前勐冲。

    砰砰砰……

    从天而降的巨石落在项羽身后,重重砸在地上,翻滚着向后弹跳而去。

    烟尘之中,项羽魂飞天外,直愣愣的看着身后尘土漫天的地方。

    乌骓马在关键时刻的救主,让他逃过必死的一劫,只是跟随他而来的楚军骑兵就没有那么好命了。

    巨石翻滚之中,磕着就死,擦着就伤!

    此时此刻,烟尘弥漫的地方,传来一连串让人感到毛骨悚然的声音。

    战马的哀鸣,骑士的惨呼。

    跟随项羽而来的百多名精锐楚军骑兵,此刻完好无损的不过寥寥数人。

    而在城头之上,用卡扣固定在城墙上的绞盘弩,发出一阵吱吱呀呀的声音,一根根茶杯粗细,近一丈长的弩箭,迅速瞄准了惊魂未定的项羽。

    所有的汉军都明白,如果能斩杀此人,战争就会宣告结束!

    而那些当日有亲人罹难的关中子弟,更是恨不得能化身弩箭,亲自将项羽钉死在地上!

    项羽虽然不知道为何巨石彷佛长了眼睛一样从天而降,也不知道接下来是否还会受到攻击。

    但他混迹在战场之上的本能,让他感觉到了极度的危险,浑身上下的汗毛根根直立,大脑不断发出快快离开这里的指令。

    而在项羽胯下,乌骓马不用他过多催促,一扬前蹄,如离弦之箭般掉头勐冲。

    战马有灵,能够比人类更加直观的感受到危险的降临。

    如果不是往日里无论是喂马还是刷马,项羽都亲力亲为,和乌骓马培养出了深厚的情感的话,只怕此刻乌骓会人立而起,先甩掉身上的累赘,然后轻装独自逃命……

    城墙之上,看到项羽抱头鼠窜,迅速逃离了床弩的攻击范围之后,夏侯婴周苛等人脸上露出了深深的惋惜之情。

    但在他们身侧,刘邦张良却面不改色,没有半点沮丧的样子。

    冷兵器时代,仅凭借投石机发射石弹,要想精准的砸死一个人,几乎是做不到的。

    除非,投石机扔出去的是榴弹,能通过爆炸,用弹片和冲击波杀死对方。

    不过,能够看到不可一世的项羽仓惶逃命,还是一件十分解气的事情!

    “走,吃酒去!”

    刘邦大手一挥,左臂搂着张良,右臂搂着卢绾,大步向城头下方而去。

    他将刘盈赶走的另外一个目的,就是避免对方终日在他耳边叨叨着,让他少喝些酒,免得肝硬化巴拉巴拉……

    烦死了!

    而在城外,项羽一熘烟跑出了几百米后,惊魂未定的看着远处静静的荥阳城,心中思绪翻滚,脸上浮现出羞愧,和仇恨的神情。

    差一点,他就死了!

    说实在的,这是他第一次的直面死亡,彷佛在下一个刹那,就要永远和这个世界告别了。

    项羽咽下一口口水,深深喘息几口,开始思索着如何报复,只是在嘴角处,露出了一抹苦涩的味道。

    城外的百姓,早在秋收之后,楚军到来之前,就已经被刘邦派人异地搬迁到了汉中。

    就连房屋,也一并拆毁,免得为楚军所用。

    而这一过程,进行的格外顺利。

    荥阳周边的百姓,都是秦朝末年天下大乱的幸存者,他们能够躲避过兵灾,苟到了这个时候,无一不是对危险感知很敏感的人。

    而亲眼见证过秦、楚、汉、魏、韩诸国在这里反复拉扯的场景,他们对于时局的判断,要远远大于后世的键盘侠。

    楚汉之间的休战,只是短暂的和平,等待秋粮成熟之后,还会再掀起大战的事情,他们几乎人尽皆知。

    所以,当刘邦派人动员他们搬迁的时候,本就一穷二白的他们,自然无条件答应。

    家里的破房子能够换到几千钱的拆迁费,这样的好事,傻子才会放过!

    而后,就是坚壁清野。

    本着一棵树,一片瓦,一块砖,一棵草都不给项羽留下的原则,汉军大举东出,在方圆两百里内,搬迁百姓,拆毁民宅,纵火焚烧田野。

    冲天而起的浓烟,直到十天之后才慢慢熄灭。

    而被黑云笼罩的天空,也直到一场豪雨之后,才重新变得湛蓝。

    所以此刻,项羽想要征调民夫,打造攻城器械,就只能从身后的砀郡调人了。

    但这还不是最困难的,汉军坚壁清野之下,所有可供使用的树木一律被伐倒,如果不是时间有限的话,刘盈还想要让人把树根也刨了,免得被楚军拿去当柴用……

    嗯,十万之众的话,假设每人每天做饭需要消耗一斤柴火,那就是十万斤!

    换算成后世的数据,大约是一节火车车厢的载重量。

    而这,还不算粮米等其他东西。

    所以兵家才说,日费千金,然后十万之师举矣。

    在项羽思索着该从哪里获取木料,用于制作攻城器械,以及大军烧火做饭使用的时候,从彭城直到荥阳的三川东海道上,遍布着运送粮草辎重的车辆。

    也就是在此时,盘踞在巨野泽中的彭越,如同一条嗅到血迹的大白鲨一样,出现在了只有千余人看守的粮车周围。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

    带着蒙面巾的彭越,手持一把卅炼环刀,斜指着面前的运粮车队。

    这句台词,是他彭城之战后,前往关中朝觐刘邦时,从刘盈那里听来的,心中觉得特别对味,于是就在今天脱口而出。

    嗯,项羽在追杀刘邦失败的时候,顺手暴揍了彭越一顿。

    不仅把彭越占据的梁地城池重新夺了回去,还斩杀了彭越上万手下……

    只不过此时的巨野泽,位置和水泊梁山几乎是挨着的,只是面积却要大得多。

    就如同宋朝无法快速解决梁山好汉一样,彭越战败之后,躲进茫茫巨野泽中的时候,项羽也同样拿他没办法。

    于是,彭越这个传说中的游击战大师,就在项羽领军西去,和汉国对峙在荥阳的时候,再次从巨野泽中钻了出来,频繁洗劫项羽的后方粮道。

    敌进我退,反复拉扯。

    此时,在彭越身后的水匪们放肆大笑的时候,对面的负责看守粮车,只是老弱病残的楚军,开始发动殊死的冲锋。

    楚人,自有骄傲。

    他们不屑于向彭越这样的打家劫舍之人投降,换取苟活的机会。

    所以。

    死,也要死在冲锋的道路上!

    只是信奉只有强者才能活下来的彭越,丝毫不会对此产生敬佩,以及怜悯之心。

    “反抗者,杀无赦!”

    …………

    “反抗者,杀无赦!”

    这样的话语,同样在河东郡响起。

    韩信站在云车之上,长剑斜指,命令前方的曹参闻鼓而进,指挥步兵迎战对面匆匆而来的魏军。

    此战,身居宫中,沉湎女色的魏豹亲自挂帅,做殊死一战。

    西魏国虽大,但他们已经无路可退,身后,就是安邑城!

    况且,魏豹心中其实也没有太把韩信曹参放在眼里。

    韩信他见过,那时候的他是项羽的座上宾,是对方钦封的魏王,而韩信,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持戟郎!

    在军中碰到韩信这样的无名之辈时,魏豹这样身份的人看他一眼,就足够让对方吹一辈子了!

    至于曹参,呵呵!

    此人当日虽然打败了龙且,但不过是人多打人少,而且对方也疏于防范,再加上汉军中有不少新奇,且精密的攻城武器。

    侥幸赢了一次,不足为虑!

    而在当日的彭城之战,魏豹可是亲自带领魏军,和项羽亲率的精锐楚军骑士过了两招的男人。

    虽然一触即溃,仓皇逃窜。

    但,总也比望风披靡的曹参要好得多!

    况且,此战乃是魏军本土作战,士兵有保家卫国之心。

    天时地利人和都在自己这边,对面的竖子和老家伙,凭什么赢自己!

    于是,当双方步兵交战在一起的时候,魏军虽然有些颓势,但好在有了久经战阵的项它作为步卒将,魏军的战线还能稳固。

    只是,当韩信的中军幕府上,升起调动骑兵的旗帜,灌婴应旗后,带领郎中骑兵开始从侧翼冲锋的时候,魏豹心中才觉得大事不妙。

    郎中骑兵策马奔腾的时候,虽然战术战法和项羽的楚军骑兵有些差异。

    但那种奔跑起来的气势,以及那种视千军万马如无物的豪情,都让魏豹心中有些恍忽,本能的开始瑟瑟发抖。

    他依稀之间,回到了很小的时候。

    那时候,秦将王贲水淹大梁,城中水深齐腰,水面上到处都是有些涨肿的人畜尸体。

    他的王兄无奈之下,只能投降,却被王贲斩杀在了大梁城外!

    也就在那时候,他的嫡亲兄长魏咎,带着他匆匆从另一侧逃了出去,之后在魏地持续抵抗时,所见到的秦军甲骑,就是眼前这副模样!

    没错的,这种战法,这种气势,却是秦军无疑!

    魏军侧翼的骑将冯敬,脸色大变。

    他的父亲原本是秦将,家学渊源之下,自然通晓秦军战法。

    只是他本人学艺不精,属于低配版的赵括。

    此时面对着奔腾而来的郎中骑兵,他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

    “逃!”

第二百零五章 缚太急

    哒哒哒,哒哒哒……

    马踏山河,声如雷鸣。

    郎中骑兵本就是军中精英,再加上有了熟稔骑战的李必和骆甲悉心调教,此刻在发动冲锋的时候,彼此之间的默契程度,已经丝毫不逊色于项羽麾下那支冠绝天下的骑兵。

    在魏豹的惊骇万分中,冯敬做出了自己的抉择。

    击其侧翼!

    那就是让开郎中骑兵的锋芒,等到对方冲进步兵之中,失去了速度之后,再带领人数相对较少的魏军骑兵,发起反击。

    他稍微拨转马头,带领身后迟疑不定的魏军骑兵,避开了郎中骑兵的锋芒。

    这样的举动,虽然是骑兵交战时的一种选择,但对于直面郎中骑兵的魏军步兵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

    冲在郎中骑兵最前端的灌婴见状,戴上面甲,全军开始提速。

    哒哒!

    哒哒!

    万马奔腾,铁蹄翻飞间,沉重的马蹄声渐渐从之前的三声一个节拍,变成了两声一个节拍。

    这表示着,战马的速度已经被催发到了极致。

    马匹这种奔跑的步法,叫做‘大扒’。

    此时战马前后蹄以极快的频率交替,冲刺的速度几乎已经接近了二十米每秒。

    也就是说,在百步,也就是弓箭的极限杀伤距离下,全速奔跑的骑兵,只需要五六秒的时间,就足以冲到敌军面前。

    当一名步兵,站在平地上,面对连人带马,体型超过半吨的庞然大物,用一种自己难以企及的速度冲来的时候,他的内心中,大抵只有一个念头。

    跑!

    只要能跑赢身边的战友,死亡就不会降临在自己头上!

    于是在中军的楼车上,魏豹看到的一幕,就是自家骑兵,莫名其妙的绕了一下,然后,直面汉军郎中骑兵的步兵战线,就直接崩溃了……

    一瞬间,魏豹想要骂人,但他做的第一件事,却是立刻跳下楼车,准备在事不可为之前,抢先一步逃得性命。

    无论这时候,还是后世,战场上的战线都是一个整体,某个点被敌人攻破,就会迅速产生连锁反应,导致整条战线的全面崩塌。

    尤其是在这种缺乏有效沟通的冷兵器年代,全军压上,歼灭敌人很难,但被敌人一点突破,引发自己的全面崩溃却很容易。

    魏豹在几十名亲卫的保护下,翻身上马,直接向安邑城的方向而去。

    在那里,城中还有几千老弱负责留守。

    而安邑城有着坚固的城防,可以保证不会在短时间内,被汉军攻破。

    从项它那里获知的情报,让魏豹知道,此刻楚军应该已经兵临荥阳城下,楚汉之间将再起大战。

    所以,这支北上攻伐魏国的汉军,应该会在不久后南下回防,去支援荥阳的主战场。

    而且即便是韩信不走,魏赵两国唇齿相依,赵国必然不会坐看魏国被汉国所灭。

    尤其是魏豹在开战之初,就已经派人送信给被册立为代王的陈馀。

    信上其实没有写什么太多的东西,除了求援之外,就只写了一句。

    张耳,此刻就在汉军之中!

    想来和张耳决裂后,欲致对方于死地的陈馀,于公于私,都不会坐视不理!

    这样一来,自己就将获得转机。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一定要打好安邑城保卫战这场战役!

    快马疾驰间,魏豹已经隐约看到了安邑城头,看到了那一面面迎风飘扬的魏军战旗。

    他的心中,顿时稍稍松了一口气。

    “果然黄口小儿,要是孤,必然派遣一军,截断孤之退路……”

    魏豹在放轻松了一些之后,开始给自己疯狂插旗。

    于是,神兵天降!

    城头之上,魏字大旗的旗杆从中折断,喀喇一声跌落尘埃,取而代之的,是一面硕大的,猎猎作响的汉军战旗!

    而在城外的民居内,坊门大开,一队队汉军骑兵鱼贯而出。

    当先一人,正是被挑选进了郎中骑兵的丁义。

    “魏王,某已在此恭候多时了!”

    …………

    安邑城南,夕阳余晖下,无数趾高气昂汉军士兵手持火把,看押着面前低垂着脑袋,惶恐不安的魏军士兵。

    魏豹逃命,自己阵型被汉军郎中骑兵搅乱的时候,一部的崩溃,最终引发全军的溃乱。

    在汉军降者免死的山呼中,魏军士兵纷纷丢掉武器盔甲,束手就擒。

    嗯,他们不试图逃命的原因,一是因为两条腿跑不过汉军的骑兵,但最重要的原因是,之前刘邦领军逼降魏豹的时候,汉军的军纪严明,秋毫无犯,给这些魏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他们潜意识的,信任汉军说话算话,于是就懒得跑了。

    昔日孟子对梁惠王说道,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

    孟老夫子的本意暂时不管,但这却说明了春秋之时的战争规则。

    那就是当敌人跑到五十步开外的时候,就要停止追击。

    此时的战场上,虽然没有五十步必逃命的说辞,但却出现过很多跑远了,但又折返回来投降的魏军士兵。

    汉军既然不杀,但想来必然管饭!

    战场厮杀半日,这些在开战之初,只吃了多半碗粟米饭拌菜酱的士兵,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其实不只是他们,汉军此刻也已经饥肠辘辘了,只是还没有打扫完战场,所以无暇吃饭罢了。

    毕竟开战之时,虽然双方的主将都会让士兵吃点东西,但却有一个原则,那就是通常只能吃个半饱。

    饥则无体力,饱则无斗志。

    当汉军大营中,因为打了胜仗,所以飘出的阵阵肉香之下,所有投降的魏军士兵,都觉得自己做出了一项很正确的选择。

    吃不上肉,喝口肉汤也行啊!

    实在不行的话,就着这个肉味,他们至少也能多吃两碗米饭!

    在所有人都垂涎欲滴的时刻,远处冒起一熘烟尘,几匹快马飞驰而来,马背上的骑士,做红翎信使打扮。

    他们策马狂奔经过汉军士兵之际,高声呐喊:

    “抓住魏王豹了!抓住魏王豹了……”

    一瞬间,整个战场爆发出雷鸣一般的山呼海啸。

    “万胜!”

    “万胜!”

    就连被韩信‘打击报复’,被派遣查点缴获受降的曹参,此刻脸上也不禁露出了欣喜若狂的表情。

    此时的魏国,虽然也叫做魏国,而且魏王,也同样是之前的魏国王族,但两者之间,却有着天壤之别。

    经历过秦国的大一统,以及从没有停止过的战争的摧残下,所有的国人,不仅没有生是魏国人,死是魏国魂的觉悟……

    嗯,其实在春秋战国时,有这种观点的人也少之又少……

    但最重要,所有人都不想再打下去了。

    他们迫切的需要有一个人,来站出来终结这个乱世,还天下人一个鸡犬相闻的乐土。

    所以魏豹被生擒,就意味着整个魏国,将再也没有抵抗的意志了!

    …………

    汉军大营,中军幕府。

    这里到处都是走动的兵马,人喊马嘶,喧嚣非常,然而看着虽乱,其实各军调动自有章法。

    而所谓的乱,不过是大军刚刚打了胜仗,为了防范魏军再度突袭,所以各自搭营建帐、开挖战壕、设游哨布站岗,混乱之中,具体到每支军队,都是秩序井然,行列整齐。

    当魏豹被生擒的消息传来时,韩信脸上只是浮现出了一丝笑意,但随之消失不见。

    魏豹被擒,本就在他的预料之中。

    但对方选择脱离大军,逃回安邑城的时候,他的这个命运就早已注定。

    所以,不足为喜。

    韩信在喜悦过后,更多担心的,是东方的赵国,北方的代国。

    好吧,这俩其实可以看做一体。

    魏国被灭,一个强势的汉国将会和二者接壤,边疆之间,必然还会爆发大战。

    春秋之时,两国确定国界的方式,就是在边境线上挖一条沟,灌上水,再在沟边上种树。

    这样的举动,就叫做‘封疆’。

    而封疆所在的地方,是国家的边界,所以也叫‘边疆’。

    国与国之间的战争,大多也是在这个地方爆发,所以战场,也叫做‘疆场’。

    而在这时,魏国的边疆,成为了汉国的边疆,只是韩信不想就此止步,他还想要将边疆的距离,再向北向东扩张。

    这是他的意愿,也是刘邦的意愿,汉军士兵的意愿,更是天下人的意愿。

    在这个纷乱的时代,汉国即将拥有天命,其实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只是早晚的问题罢了。

    当魏豹被押送而来的时候,沉思中的韩信,还是止不住的笑了起来。

    “缚太急,乞缓之!”

    五花大绑的魏豹,毫无羞愧之色的看向韩信。

    在众人的哄堂大笑中,韩信摆摆手说道:“既然如此,那就松绑吧……”

    下一秒,他接着说道:“槛送荥阳,送我王发落!”

    槛,指的是被装在囚车之中,这是一种羞辱意味很明显的行为。

    于是魏豹大怒:“姓韩的,你不当人子,早晚有一天,你也会是如此下场!大梁脏话……唔唔唔……”

    嗯,这是听不下去的丁义,解下袜子,也就是足衣塞进了魏豹的嘴里。

第二百零六章 吾儿有古之仁人君子之风!

    “伊呀伊呀哟……”

    刘盈背着双手,蹦蹦跳跳的跑进了吕雉的寝宫之中。

    魏豹被生擒,魏地被一分为三,置河东、太原、上党三郡的消息已经传到了栎阳。

    刘盈今天跑过来的目的,就是为了向吕雉传达这个不幸的消息。

    嗯,在不久的将来,老刘少说一口气纳了三房小妾!

    管夫人、赵子儿,还有薄姬!

    而在宫中,除了自己老娘之外,还有曹氏,以及颇受老刘宠爱的两个女人,戚姬夫人,唐山夫人。

    嗯,有些地方也称为唐姬。

    但其实吧,人家姓唐山……

    这波,属实是把欧阳,称之为老欧了……

    唐山夫人得宠的原因,是意味她虽然年龄幼小,大约今年只有十五六岁,但却文采斐然,可以称得上是七步成诗的那种。

    仅凭此一点,就足以傲视后宫了。

    在心中为吕雉鞠了一把辛酸泪的同时,刘盈双膝跪地行礼,向吕雉请安问好。

    吕雉轻轻的点了点头,心中其实是有些不满的。

    要是按照她的想法,刘盈最好住在她这里,晨昏定省,每天无时无刻能够看到自己的儿子!

    但刘盈哪能惯她这个毛病。

    掌控欲过强这一点,不仅会让吕雉和刘邦逐渐疏远,也会让自己在日常时很是为难。

    所以在双方接近一年的反复拉扯下,像这样的问安方式,从每天一次,变成了至少五天一次。

    当然了,一切的前提是刘盈住在栎阳的时候。

    嗯,关中之地的秋收已经结束,见识过冬播小麦的刘盈,忙着和萧何派出的官吏,以及拥有实际操作经验的刘太公一起,终日流连在栎阳附近诸县的农田之中。

    麦稻连种,一年两熟。

    虽然人辛苦了一点,但这相当于亩产翻番。

    人有粮食吃,才能繁衍人口。

    楚汉战争结束,偌大个中华,就剩下了一千多万的人口,这远远不够支撑起刘盈心中那张蓝图。

    如果不是此刻处于战争之中,刘盈甚至想向萧何建议,发出鼓励生育的政令。

    比如免除新生儿在成年之前的人头税。

    在这个租税不高,且时常减免的年代里,人头税是压在人民头上最重的一座大山。

    但此刻不行,现有阶段下,这是汉国最重要的一条财政收入来源。

    刘盈这次不到五天就来吕雉这里问安,其实是想要扇动一下对方,把萧何找来喝喝茶,好让他接管了河东盐池。

    还是那句话,汉初是一个小政府,倾向于将一切都外包出去,即便是铸币权,也同样不在中央政府手中。

    而在古代,只要是稍微正常一点的王朝,在钱这个问题上,都会分的非常清。

    皇帝的钱,是皇帝的钱,而国家的钱,是国家的钱。

    刘盈想要做出一些不被萧何这样的大老所支持的事情,国家的钱他是动不了的。

    嗯,这一点上,别说他只是个二代了,即便是刘邦活着的时候,萧何做出的决策,也没有一件是刘邦所能阻挠的。

    比如萧何把皇家园林开放,用来让百姓种田。

    这一点,刘邦觉得有些无法忍受,双方拉扯了一番,道歉的最终却是刘邦……

    所以求人不如求己,国家有钱不如自己有钱。

    况且,盐矿可以被其他人经营,为何不能让刘盈接手?

    和尚摸得,我摸不得?

    只是刘盈在直起身后,还没有来得及找吕雉撒撒娇,就看到坐在对方下首,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

    这老者头戴儒冠,身穿葛衣,昏黄的眼睛上下打量着刘盈,目光炯炯,似乎充满了贪婪和一些其他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如果吕不韦重生的话,应该就会在第一时间和老者产生共鸣。

    那眼神中,满是奇货可居的意味。

    我怎么觉得有些毛毛的……刘盈心中有些忐忑,但却不愿再气势上输下去,于是毫不示弱的盯了回去,并不时打量着对方头上的儒冠,用眼神告诉对方,刘邦曾经做过什么样的事情。

    四目相对,电闪雷鸣之际,吕雉笑吟吟的说道:“快过来拜见先生,这是你父王从彭城请回来的贤士,在秦国的时候,就是掌经书的博士了……”

    嗯,博士,是一种官职的名称。

    老者自谦笑笑:“贤士谈不上,吾腐儒一个,王后直呼吾名叔孙通即可。”

    吕雉笑着摇摇头,依然看着刘盈说道:

    “我已经向你父王写信说过了,以后先生就是你的太子太傅,负责教授你读书识字……嗯,学业为重,以后就不要到处乱跑了,每天就在这里跟着先生学习!”

    不愧是你啊老吕……刘盈心中哀嚎,但同时产生了另外一个念头。

    刘邦在攻克彭城之后,虽然史书上说是收羽美人货赂,置酒高会。

    但其实,那些天的酒会,应该是招聘会……吧!

    叔孙通作为秦国博士,通晓秦国的典章制度,一手操办了汉国的朝堂礼仪,让刘邦发出感慨,终于体会到了做皇帝的尊贵!

    嗯,刘邦平日里议事的时候,最后大多都是和众人喝的酩酊大醉。

    袒胸露背,拔剑击柱,引吭高歌的还算是正经。

    男人和男人搂在一起,又哭又笑,亲亲我我的事情,刘盈也见的多了……

    在刘盈满是惊讶,低头思索着对策的时候,叔孙通笑呵呵说道:“我听闻,太子殿下在当日进入咸阳城的时候,将秦国的藏书全部收集了起来,可是确有此事?”

    在刘盈还没有回答的时候,吕雉一脸与有荣焉的抢先说道:“没错,那些经史子集此刻都在汉中,刘盈还找了很多儒生,和我家四弟刘交一起正在重新誊抄。”

    要是按照民间习俗,她应该称刘交为小叔,但此刻她是王后,是和刘邦平起平坐的存在,称呼上自然不能以民女来论。

    而她的抢话,自然是出自于一种母亲炫耀儿子的心态。

    此时的吕雉,虽然已经是王后了,面对着其他人的时候,仪态端方,再加上似乎天然带着的几分贵气,散发出所有人都不敢直视的光芒。

    但唯独在她的两个儿女在场时,似乎就变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一个爱护子女的母亲。

    嗯,在面对小萝莉刘乐的时候,她更多的是恨铁不成钢的打是亲骂是爱……

    于是,叔孙通看向刘盈的眼神,变得愈发贪婪了起来。

    到了他这个年龄,其实对于名利这样的东西都已经看得很澹了,唯独上心的,是将儒家发扬光大,以及找一个得意门生,传授胸中所学。

    如今看来,孺子可教也!

    刘盈看向吕雉,发声询问道:

    “先生是只教我一人吗?刘肥哥哥呢?如意弟弟呢?对了,还有姐姐,她作为父亲的长女,如果不能够识文断字的话,恐怕丢脸的,不止是她一个,还有父亲和母亲!”

    反正他今天是难逃一劫了,所以,要死大家一起死!

    窗外角落里,正在偷听的刘乐拳头紧攥,要不是身边的小宫女王燕飞死死抓住她,她就要冲进来,暴打刘盈一顿了!

    打弟弟要趁早!

    此刻的刘盈虽然已经长高了不少,但体重上却远远不如贪吃好玩的刘乐,所以短时间过两招没问题,两招过后,就是单方面的被殴打了……

    听到刘盈的话,吕雉微微一愣,稍微思忱片刻,目光中旋即满是欣慰的神色。

    没有经受过宫斗毒打的吕雉,此时还是还是旧有的大妇做派,日常对待刘肥等人的时候,都是一视同仁。

    在她看来,刘盈在得到名师教导的时候,还不忘惦念家人,实在是难能可贵!

    吾儿,有古之仁人君子之风!

    坐在下首的叔孙通也是一愣,谦和宽让,这正是儒家士子梦寐以求的君王典范!

    这一点上,是那个喝醉了到处找儒冠当尿壶的大胡子所不能企及的!

    于是他捻着胡须,满心喜悦的说道:“如此甚好,想来人以类聚,太子殿下如此,诸公子想来也是不凡……”

    吕雉脸上,闪过一丝尴尬的意味。

    刘肥还好,老实本分,让他做什么就做什么,尊师重道这一点上不需要太过担忧。

    当然了,刘肥能有这样的表现,离不开刘交打断的那几根戒尺……

    至于刘如意,年龄还太小,正处于大人说什么,他就信什么的年纪,也没什么问题。

    所以,一切的难点,就在于她的那个大怨种女儿……

    完全随了刘邦了,好吃贪玩,不务正业,没有个女孩的样子!

    养她,还不如养个胎盘!

    一瞬间,想到刘乐所作所为,吕雉只觉得自己的脑子嗡嗡的,用刘盈的话来说,就是血压开始飙升……

    但,她在看向满心欢喜的叔孙通时,心中却突然升起几分幸灾乐祸的感觉。

    正好,也可以看看,这个传说中的大儒,是不是真的人如其名。

    其实在吕雉看来,自家兄长是最适合成为这个太子太傅的人选。

    在妹妹心中,哥哥要么是个一无是处的混账,要么是个完美无瑕的圣人。

    很明显,在吕雉这里,吕泽是后者。

    只可惜的是,吕泽此刻驻守在南阳郡,负责把守关中的南大门,无暇他顾。

    至于同样熟读文章的吕释之,则被自家儿子忽悠着出使林江国去了。

    “如此,就烦劳先生了。”

第二百零七章 圈羊

    南郡,江陵县。

    这里控制江水中游水陆枢纽,不仅极为富庶,也是兵家必争之地,曾经先后有二十多任楚王坐镇此地,虎视中原。

    只是这里的名字最初并不叫做江陵,而是郢都。

    嗯,其实楚国有个传统,就是把所有建都的城市,都称为郢都……

    这一切,都是源自很久很久以前了。

    楚国先祖乃帝高阳之子,称.

    称生卷张,卷张生吴回,吴回生季连。

    季连姓芈,他就是楚国王族的祖先。

    周文王时期,季连的后代有一支叫鬻(yù)熊,因为在中原地区受到排斥和打击,辗转到了荆山一带。

    鬻熊投靠了周文王,协助周文王父子两代人灭亡了商纣王。

    鬻熊生了个儿子叫熊丽,熊丽生了个儿子叫熊狂,熊狂生了个儿子叫熊绎。

    熊绎因为帮助了避难到荆山的周公,再加上鬻熊曾经帮助过周文王。

    周公回朝后建议周成王分封熊绎为诸侯,于是熊绎就被周成王分封为子爵,有五十里的封地,定都丹阳。

    至此,楚国就算正式立国了,并且得到了周天子的承认。

    后来楚人迁徙到了一条名为‘浧’的水泽边居住,发展生产,休养生息。

    随着人口滋生,旧有的土地就不够居住了,于是就排干沼泽,填土造陆。

    嗯,而在西方,当罗马被蛮族取代了之后,这种排干沼泽的技术也随之消失不见,直到文艺复兴至工业革命之前,亚平宁半岛上,尤其是罗马城的附近,烟瘴丛生,遍布沼泽。

    昔日那个辉煌鼎盛的大都市,人口更是少的可怜。

    而在楚国,因此地位于浧之侧,所以新建设的城池,也就有了‘郢’这个名字。

    基建狂魔,可见一斑。

    此后楚人再度迁都,以江陵为郢都,陆续兼并大小数十个周朝分封的诸侯国,疆域北至黄河,东至大海,西至云贵,南至岭南!

    但这一切,都随着昔日白起的大举进攻而日薄西山。

    皇天之不纯命兮,何百姓之震愆?民离散而相失兮,方仲春而东迁……

    只可惜,愤而投江的屈大夫,没有看到楚人的不屈不挠,在铁与血的交织中,创造了新的辉煌。

    楚虽三户,亡秦必楚!

    但就像是被上苍遗弃那样,楚国在短暂的复辟之后,就此彻底淹没在了历史的长河之中。

    此时手持节杖,站在江陵城外很是唏嘘了一番的吕释之,在心里再次花式吊打了自己的外甥之后,迈步准备进入这座昔日的郢都,如今临江国的都城。

    他今天来,是想要劝说共敖,和吕国还有汉国共同对抗项羽。

    至于另一个原因,则是在刘盈的鼓动下,来找共敖商谈通商的事宜。

    南郡地处秦末天下大乱的边缘,并没有怎么受到兵祸的侵袭,再有就是经历过百年的恢复,这里重新恢复了楚国在时的繁华。

    所以通商之后,汉中的煤铁商社在利用冶金的闲暇之时,做出的一些衍生产品,就有了一个稳定的销路。

    比如瓷器,比如玻璃。

    尤其是后者,在刘盈这个见惯了后世无色透明款的穿越者来看,这些绿油油,厚薄不均匀的家伙,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工业垃圾。

    但在这个年代,某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汉太祖高皇帝,搂着那两匹绿油油的玻璃奔马,爱不释手了好久。

    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玻璃器皿中,灌装的是高浓度的蒸馏酒。

    嗯,即便是在这个生产力不发达的年代,人们对于酒水的需求是不可或缺的。

    富人用粮食酿酒,穷人用柑橘,以及一些其他的水果酿酒。

    蒸馏酒虽然费粮食,但售价却比普通的米酒,至少要高了十倍不止。

    而且酿酒之后,剩下的渣滓也可以用来饲养牲畜。

    细算下来,其实是不亏的。

    毕竟,这些粮食即便是不用来酿酒,那些吃不饱的人,也依然消费不起。

    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在这个地广人稀的年代,农民只要肯卖力气,其实一年到头,收获的粮食是完全足够自己吃,并且缴纳朝廷赋税的。

    但他们依然赤贫如洗的原因,在于粮价的波动。

    丰收之时,粮价跌入谷底,手头拮据的农民因为各种各样的需求,不得不贱卖粮食。

    之后,等到粮商们将库存收满之后,粮价随之上涨。

    比如在关中,斗米万钱粮食,就是他们只花了一斗不到十钱收购而来的。

    炒作粮食,从来都是暴利。

    所以在这个消费能力有限的年代里,使用原始的方法进行酿酒,并不会对粮食安全,以及人民温饱产生任何影响。

    相反,刘盈通过在丰收的时候,按照之前粮价的中间价位,大量收购百姓手中余粮的行为,才是造福天下百姓的善举。

    举个栗子的话,比如某户农民,家里有五口人,两个成年人三个小孩子,拥有百亩田。

    按照每亩产量一石半来算,就是一百五十石。

    朝廷租税为十税一,还剩下一百三十五石。

    在刨去大人每月两石,小孩每月一石半的口粮,则手中就只剩下了三十三石粮食,作为全年的其他开支。

    嗯,朝廷的人头税可以通过妇人纺织来抵扣。

    若是按照前段时间粮商的收购价,既每石三十钱来算,这户农民全年的开支预算,就只有不足千钱。

    不足千钱!

    这是种什么概念呢?

    一只稍微长大了一点,断奶之后的小羊羔,价值普遍在七八百钱左右。

    也就是说,这户人家即便是把一切开支都停了,才能勉强购买这样的一只小羊羔。

    而这,还是最理想状态的一年。

    在这一年中,但凡家里人生点病,或者是在秦法严苛,动辄得咎中被罚了一点钱,那就需要举债度日了。

    而在商鞅的设计中,这其实才是他最想要看到的一幕。

    民弱,才会依赖于君主。

    债务累积之下,为了免除自己或是家人沦为奴隶,秦人才会闻战则喜,才会赳赳老秦,喜迎沛公……

    但,这些被搜刮走社会财富,其实并没有全被始皇帝,以及秦二世个人享用。

    统一之后的秦帝国,虽然看上去是一个崭新的,如日方升的国家。

    但其实,这已经是一个存在了几百年的古典王国。

    其内部,早就是腐朽不堪,唯有在个人能力极强的始皇帝驾驭下,才勉强做到了奋六世之余烈。

    嗯,山东六国除了三晋之外,其他的齐楚燕存在的时间,也和秦国相差彷佛。

    始皇帝的胜利,其实可以看做是一个比烂之后的结果……

    秦国,乃至于这一时期的社会财富,其实更多的是从老百姓的手中,转移到了那些贵族世家的手中。

    经历过春秋战国数百年的通婚,即便是秦王的身上,也同样流淌着赵人,魏人,楚人的血脉。

    这些旧贵族,仅凭借秦灭六国这种战争,其实是杀不完的。

    他们如同一只蚂蟥一样,趴在整个社会中不断的吸食着民脂民膏。

    项羽看出了这一点,所以在对待六国的遗老遗少时,其实是采用赶尽杀绝的手段。

    比如齐国的田氏,比如韩国的韩王成。

    以及,天下诸侯共尊的义帝熊心。

    于是,不甘愿引颈受戮,意图重返庙堂的这些遗老遗少们,几乎每天的时候,都会派遣使者前往关中,前往荥阳,试图依附在刘邦的羽翼之下。

    处于劣势的刘邦自然是来者不拒,基本上一场大酒之后,这些旧贵族的话事人,大多就在他身边做了一个舍人,同时在他的怂恿之下,开始将家族迁往关中。

    这是投名状,也是在为家族的将来布局。

    不过在刘盈看来,这更像是刘邦在把外面的野羊,赶进了自家的羊圈。

    要杀羊,自然是要捡着肥的杀。

    像什么瓷器、玻璃、蒸馏酒、四轮马车、百炼宝剑这样的奢侈品,自然是主要提供给这些肥羊的。

    而刘盈为了制造蒸馏酒而高价收粮,其实完全得到了萧何的默认。

    人都不傻,没道理把自己辛苦一年的劳作,贱卖给那些囤积居奇的奸商。

    这样一来,这些背后大多有旧贵族支持的粮商,自然也不会如同往年那样贱价收粮。

    劫富济贫之下。

    刘盈赚了,农民赚了,但其实那些旧贵族们也不亏。

    烂在地窖里,长满了绿油油锈迹的铜钱,哪有近乎无色透明烈酒香!

    反正只要土地和产业在,他们家里的钱就源源不断。

    吕释之此来谋求通商,就是为了这一点。

    当然了,南郡的屈景昭三姓贵族,想要在边境开放后,也一同跟随前往关中定居,其实只是微不足道的一件事。

    少顷,在上百名临江国甲士的簇拥下,吕释之和前来迎接的九江国令尹一同,把臂而入了一串很是雅致的院落之中。

    共敖这个人,目前还处于骑墙状态,无论是楚国还是汉国,他能不得罪就不得罪。

    嗯,成功背刺了老东家,从打工仔变成老板之后,无论是共敖还是英布,以及最能苟的吴芮,都已经开始躺平,准备享受人生去了。

    在他们看来,只需要臣服于楚汉争霸的胜利者,就可以保住自己的富贵。

    ps:下午下大雨,刚来电,先更后改。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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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40631/ 第一时间欣赏天命唯汉最新章节! 作者:曹吉利所写的《天命唯汉》为转载作品,天命唯汉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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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命唯汉介绍:
公元前206年,一个王朝建立。
汉。
操生杀之柄,制海内之命。
这是神开辟人为王的年代,这是贵族为平民打工的年代!
我们的故事,从‘妈保男’刘盈开始。天命唯汉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天命唯汉,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天命唯汉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