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UU小说现代都市古典音乐之王[重生]TXT下载古典音乐之王[重生]章节列表全文阅读

古典音乐之王[重生]全文阅读

作者:莫晨欢     古典音乐之王[重生]txt下载     古典音乐之王[重生]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五章

    丹尼尔在首堵大剧院的门口等了三十多分钟,临近音乐会开场的时候才等到某位姗姗来迟的大佬。他好笑地撑着手臂看着对方,语气调侃地问道:“困呢?睡觉呢?”

    只见闵琛淡定沉着地抬了眸子,连一眼都不留给对方地抬步就进了剧院大门,只丢下一句轻飘飘的“睡醒了”,就懒得再理丹尼尔一句。

    “好啊!这也真是绝了!上帝的,我为什么就当了你这个混蛋的经纪人,还一当就是十几年!”丹尼尔愤怒地跳脚,等音乐会真的即将开始的时候他才赶紧一溜烟的跟了上去。

    b市交响乐团送给丹尼尔的票是在第三排靠左位置,在那里距离第一小提琴组、管弦组等更为接近,即使是在环绕立体声良好的剧院音乐厅中,也是上好的位置了。

    不少来宾都一个个地开始入座,偶尔有发现闵琛和丹尼尔存在的音乐界人士诧异地上前攀谈,闵琛都淡定有礼地回复过去。所幸距离音乐会开场已经不久,很快观众席便陷入一片沉静中。

    观众席是安静等待开场了,后台准备室里倒是忙得热火朝天。

    毕竟是今年度的最后一场演出,而且是在自个儿的地盘——b市,b市交响乐团是真正地下了一番苦工了。所有人在今天对演奏曲目进行了微调,并且又准备了最后一次的预演。

    当听到准备上场的声音时,由后排的打击乐器组先进入场中,接着众位成员接连上场,到最后杜胜也走上了自己的位置。

    红色的帷幕向两侧徐徐拉开,谭老从舞台的一侧走上来,带领整个乐团向观众们致敬后,便转身走到属于自己的位置上。

    “这个谭正辉老先生是华夏很著名的指挥家,你看正在和他握手的那个男人,他是这个交响乐团的小提琴首席。”丹尼尔压低了声音,附在闵琛的耳边小声说道:“这个人叫杜胜,他的小提琴拉的不错,《e小调》尤其的好。”

    闵琛抬眸看了舞台上握手的两人一眼,轻轻地“嗯”了一声。

    “还有这个谭指挥,他的风格和你有些不一样,但是和多伦萨先生倒是有一点像。我觉得你来听听还是比较有用的,你如果能将多伦萨的风格和你的……”

    “丹尼尔。”

    一下子被人打断了话,丹尼尔惊讶地转头看去。只见这个一向冷峻淡漠的男人正微微垂着眸子,冷静沉着地看着自己。那幽邃的瞳孔里泛着一点深蓝,看得他心里忽然一跳,下意识地就觉着——那句华夏话怎么说来着——狗嘴什么……

    “你是从哪儿觉得你会比我更了解这个乐团的信息的?”

    丹尼尔:“……”

    就是那个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丹尼尔气愤地不想和这个可恶傲慢的男人再说一句话,而他所没看见的是,闵琛意味深长的目光从这个乐团的所有人脸上一扫而过,就算是看到了某个熟悉的面孔时也没停留一下。

    而舞台下的众人是这么淡定镇静了,却不知道舞台上的有些人却是十分诧异。

    谭老和杜胜是第一个发现闵琛和丹尼尔存在的,票是他们叫人送过去的,自然知道座位是在哪里,也一眼就能看见第三排的情景。而除了他们之外,戚暮大概是唯一一个发现这两个……本该远在欧洲的人的。

    丹尼尔·杜克,戚暮上辈子只远远看过一次。

    他是欧洲知名的音乐经纪人,在圈内拥有广阔的人脉,自十几年前成为了闵琛的专属经纪人以后就兼任了柏林爱乐乐团的助理经纪人一职。听说丹尼尔是一个非常有交际手腕的人,在与人谈判的时候非常有魄力。

    而坐在丹尼尔身旁的那个黑发男人,则更是无需多言。那个男人就这么沉默地坐在一旁,其浑身散发出来的高雅矜贵的气质,都依旧让人无法忽视。

    戚暮甚至能数出来自己听过对方的几次演奏会,有指挥的、有钢琴独奏的,这个男人的音乐会门票在欧洲是一票难求。

    而他们……现在就坐在舞台下,等待着聆听演奏。

    戚暮倏地呼吸一紧,但是很快他又放松下来。正巧这时候谭老也拿了指挥棒开始准备演奏,戚暮便将琴托夹在了腮下,认真仔细地望着谭老手中的动作。

    一切,就等待谭老的一个指挥号令。

    谭正辉转首与杜胜对视一眼,后者立即心领神会地点点头,下一秒,如同泉水相撞的轻柔琴声便从杜胜的小提琴中传来。那声音宛若春季花朵绽放,轻轻地划过在场每一个人的心扉,好像能够亲眼目睹那生命蓬勃伸展的朝气。

    这第一首,就是门德尔松的《e小调协奏曲》。

    这是一首世界知名的小提琴协奏曲,也是杜胜最为擅长的曲目。开头一段就是单纯的小提琴独奏,等到旋律完整地结束后,整个乐团便彻底地加入进去。

    戚暮轻轻拉着弓,整个乐团的声音都在他的耳中回荡。有管乐组的轻快,有弦乐组的悠扬,两者加在一起便是一首完整明亮的《e小调》。

    在现在的舞台上,除了站在指挥台上、将所有声音收入耳中的谭正辉外,恐怕真正能够听全一切声音的人,只剩下戚暮了。而在舞台下,却有一个堪称世界最强听力的男人一边面色舒缓地听着,一边将目光悄悄地投向了舞台另一侧的位置。

    第二小提琴组与观众席三排左侧之间隔了一个指挥台,闵琛的视线被挡住了,他只能耳尖地听出一个看似不起眼的声音,却无法听出这个声音的主人到底是谁。

    第二小提琴组在乐团中起到一个类似于和声的作用,对于大部分的听众来说,他们绝对是不够重要的。但是……这也只是对于普通人来说。

    忽然是一个高|潮起来的大合奏,闵琛一边听着,俊挺的眉峰也越来越蹙紧。

    他又深深地望了那个方向一眼,在确认真的看不到那个声音的主人时,他才低声叹了一声气,又收回视线。而闵琛不知道的是,就在他收回视线的那一刹那,谭老一个激动地后仰身子,便将整个第二小提琴组暴|露了出来。

    在那里,某个漂亮昳丽的青年正神情专注地望着台上指挥的动作,并且根据自己所听到的声音进行一些微调,帮助整个第二小提琴组和他们这一侧的管乐器合声。

    在n市的时候,一位前辈曾经开玩笑似的问过谭老,是不是他还对人家小七存在偏见,才把他一直安排在第二小提琴组副首席这个位置。要知道这对于戚暮目前的水平来说,则根本就是一种浪费啊。

    但是谭老当时是怎么回答的?

    ——“我给他这个位置,是因为就目前而言,这个位置是最适合他的了。”

    是的,除了杜胜的那个首席以外,第二小提琴组的副首席位置是最适合戚暮的了。

    这个位置不用向第二小提琴组的首席一样,需要贯彻指挥的意思。这个位置承接了指挥的意见,并且能够很好地将自己的东西带给下面的人。在一天天的排练中谭正辉已经发现,这个位置在如今的乐团中,恐怕只有戚暮能做到如此好的地步——就连杜胜也无法胜任。

    而闵琛对这个位置的主人投以如此特殊的目光,也正是因为如此——这个声音出色地将右侧乐团部分的部分引领和谐,几乎是做到了指挥之外能做到的极限。

    这种情况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这个人拥有成为指挥的天赋。

    《e小调》的高|潮结尾是在一整个乐团的带领下,用轰然激烈的琴声将所有人都带到那样一个唯美动人的音乐殿堂。这首曲子真的是b市交响乐团最拿手的曲目之一,在声音戛然而止的一秒后,丹尼尔率先喊出了一声“bravo”,带起了全场热烈的掌声。

    谭老郑重地转身向观众席鞠了一躬。

    顺着他的动作,第二小提琴组再次暴|露在了观众席左侧人员的视线中。

    闵琛抬眸一望,视线恰恰与一个俊秀好看的青年对上。

    那一瞬间仿佛被无限延长到了百年的地步,闵琛狭长冷峻的凤眸微微睁大,还未曾再反应一步,谭正辉的身子又直了回去、再次挡住他的视线。

    舞台下,俊美优雅的男人怔然地坐在座位席上,还有些没回过神来。

    而舞台上,戚暮也稍稍惊诧地愣了一会儿。他有点不大明白,刚才……

    闵琛是在看自己?

第十六章

    悠扬明快的琴声、管乐声在音乐厅里传荡着。

    首堵大剧院的音乐大厅由世界一流的建筑师用最科学的传声、共鸣技巧精心设计,大厅四周是典雅庄严的大理石雕刻,有着整个华夏都顶尖的音响效果。

    在这样顶尖的音乐厅中,b市交响乐团也没辜负了这宏伟的音乐厅构造。或是肃穆雄壮、或是轻快愉悦的乐曲,让在场的所有听众都感受到了一次来自声音殿堂的洗礼。

    这就是b市交响乐团。

    或许他们没有前天在b市音乐厅举行演出的柏林爱乐乐团那样举世出名,或许他们在技巧上还有些欠缺,但是在这样恢宏壮阔的乐曲声中,就连丹尼尔都忍不住小声感慨了一句——

    “华夏的交响乐,真的开始崛起了啊!”

    能够坐在这里的人中,至少有一半是古典交响音乐相关人士,就算不是专业的,也能够将整场演出的曲目从头哼到尾、不带一个错音。

    但是在他们的耳中,更为注意的永远只是首席,最多加上大提琴、长笛、黑管等几个音部,即使第二小提琴组再重要,也轮不上他们去关注一个副首席的。

    他们宁愿多去关注一下那位坐在第三排左侧位置上、被誉为世界四大指挥家之一的男人,也没想过去关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b市交响乐团第二小提琴组副首席。

    而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正是这个获得无数关注的男人,此刻最为关注的对象便是他们想也想不到的那位青年。

    古典音乐界对脸的要求并不高,维也纳交响乐团的首席就是著名的又黑又丑,但也照样能演奏出绝美的乐曲。当然,如果你有一张漂亮的脸蛋,在界内更是无往不利。

    所以听众们最多对那个“鹤立鸡群”的二提琴副首席多看几眼,但肯定不会太在意。因此他们当然不会知道,有的人正是能听出他们所没有听出的东西,连带着对那个演奏出如此水准的人产生了……

    诡异的好奇。

    下半场的音乐会演奏的全是德沃夏克的曲子,从《第六》演奏到《第八》,再到最后一首《自新世界》,当那出名到全世界人民都耳熟能详的旋律响起时,仿佛整个音乐厅都在颤抖,为这壮烈的乐声而咆哮。

    闵琛轻轻抬眸看向那个被谭老掩住的方向,深黑冷冽的眼中闪过一丝淡淡的笑意,又很快掩藏下去。

    嗯,水平很不错,虽然大多只是和音听不出最真实的音乐风格,但是放在欧洲……

    柏爱的副首席大概也可以担任。

    要知道这还仅仅是一场音乐会!

    仅仅是一场还未完全结束的音乐会,闵琛就能对一个第二小提琴组的副首席定下如此高的评价,那倘若是有人知道了,绝对是要震撼世界的!

    而这些都是戚暮不知道的。

    虽然刚刚那看似与闵琛对视的一眼让他感到了一些惊讶,但是不过就是一瞬间,他便又将这件事抛在了脑后。

    乐团里这么多人,大概闵琛看的是指挥吧。

    嗯,肯定是这样。

    ——戚暮肯定地点点头,又开始继续演奏。

    只见在音乐厅金碧辉煌的聚焦灯光下,青年微微垂着眸子,聚精会神地拉着琴。整个第二小提琴组在这个时候仿佛凝成了一团,几乎没有人能听出那细微间的差别,只能感受到越来越激昂的伴奏声将他们的心脏抓在一起。

    在一阵激烈的长号声中,《自新世界》第四乐章的尾声已经敲响,那声音在最后平缓地接入宁静,也让全场进入了一种缓缓悠长的平和当中。

    “bravo。”低沉磁性的男声轻轻地响起。

    这声音实在是太低,就连坐在隔壁的丹尼尔都是诧异地转过头看向那个似乎刚刚说话的男人,小声的问道:“闵,你刚才有说话吗?”

    只见在音乐厅辉煌耀眼的灯光照射下,男人本就深刻的面容更如同刀削一般的冷峻朗逸。听了丹尼尔的话,闵琛稍稍启唇,还没等他开口,便听到一句洪亮的男声在后几排的座位中响起——

    “bravo!!!”

    丹尼尔下意识地回首看去,只见一个戴着眼镜的斯文男人早已兴奋地站起身来,他的脸涨得通红,一看便知道情绪非常激动。

    丹尼尔愣了愣,然后便跟着其余观众们一起鼓起掌来。他一边鼓掌一边转过身,说道:“诶闵,这人是谁啊?怎么看上去比b市交响乐团的人还激动……额……”

    闵琛垂了眸子面无表情地看着地面,象征性地鼓了几下掌。

    丹尼尔忽然想到:“你生气了?!”

    “没有。”眼都不抬一下。

    热烈的掌声中,这两人本就小声的对话根本不会有人听到。

    丹尼尔故意地做出了一个非常夸张的表情:“你真的生气了,闵!”

    “没有。”

    “你生气了生气了啊,闵,你到底在气什么啊?”

    “……没有!”

    “好吧,你居然真的生气了啊。”

    “……没……”

    “你到底在气什么嘛!”

    “……”

    舞台上,戚暮与乐团其他成员一起弯下腰开始致谢鞠躬。明亮的灯光打在他的头发上,恍若镀上了一层金色,此时的戚暮早已忘记了刚才那个似乎“看错”的男人,只是沉浸在完美谢幕的喜悦心情中。

    而他自然不知道的是,舞台下,某个清俊挺拔的男人已经在金发经纪人烦人的“你生气了”、“你到底在气什么啊”、“太有意思了你就告诉我嘛,闵”、“我以上帝的名义发誓我真的不会说出去的”……等等一系列话语中,直接起身走人。

    气什么?

    你·说·呢!

    当然是气那句本该属于他的“bravo”啊!

    ------

    有的人是忿忿不平地离开了音乐厅,而舞台上,所有的乐团成员也开始陆续退场。等到戚暮到了后台时,他一眼就看见郑未乔正捧着一大束的鲜花、表情激动地看着自己。

    戚暮下意识地就往后倒退了一步。

    郑未乔一把把手里的百合塞进了他的怀里,语气愉悦道:“小七啊,我在下面听这场演出的时候就觉得,这一定是本年度最棒的音乐会……额……华夏音乐会!一开始的《e小调》起得真是太出色了,最后一首《自新世界》也非常震撼,我已经想好明天该交出什么样的稿子了!”

    说着,郑未乔忽然发现戚暮正哭笑不得地望着怀里的那一束百合,他仿佛突然想到了什么,说道:“这是你嫂子给你挑选的,你毕竟是个男人不适合哪些茉莉、玫瑰什么的,就给你挑了百合。”

    闻言,戚暮又是觉得好笑、又是觉得无奈,他重重地点了点头,说:“谢谢郑哥和嫂子了,我确实挺喜欢百合的。”眼见着郑未乔似乎又想要在这个话题上多牵扯下去,戚暮转了转眸子,赶紧问道:“对了郑哥,你在外面有见着……闵琛吗?”

    郑未乔倏地一愣:“闵琛?!”

    戚暮点点头:“嗯,我好像在观众席看到他了。”

    “……我好像没注意啊。我全场都在关注音乐会的演奏,我告诉你,除了第一首《e小调》的时候我太过激动了没注意,其他的‘bravo’都是我喊出来的呢!还有最重要的最后一声‘bravo’,那首《自新世界》真是太震撼人心了!”

    戚暮也没想太多,只当是自己刚才看错了,他轻轻颔首道:“那大概是我看错了,闵琛应该回柏林了吧,估计不会来参加我们的音乐会。”一边说着,戚暮一边将手中的小提琴轻轻放进了琴盒里。

    墨绿色的天鹅绒琴盒仿佛羽毛一般,将小巧精致的小提琴包裹进去。

    “对了小七啊,你今天演奏的时候我多注意了一点,你似乎在一些个别地方处理得和预演时候的不一样啊。”

    戚暮将琴盒的拉链拉上,思忖了半晌,回答道:“临时会出现一些状况,所以我也调整了一些东西。对了郑哥,你不是说今天……”

    “戚暮!你过来一下!”

    一个响亮的男声忽然将戚暮的话打断,他和郑未乔一起诧异地看去。只见杜胜正站在后台的小门旁,半开了门向他们招手,那模样真是又小心又仔细,仿佛生怕别人看到似的。

    戚暮微微一怔,接着便“诶”了一声,与郑未乔打过招呼后就走上前去。

    一边走,戚暮一边疑惑地思考着:

    这扇门的背后是指挥的休息室,就算是谭老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和他说,也不该这么保密。但是看着杜首席一脸“千万别让其他人知道、你要小心啊”的表情,戚暮心里的疑云越来越浓。

    等到他走到小门跟前时,只见杜胜神秘一笑,小声道:“马上见到那个人可别太惊喜,嗯……注意控制一点音量啊。虽然在华夏能见他一面的人少得可怜,但小七啊,你可是咱们b市交响乐团的人,要冷静、冷静啊!”

    说这话的时候,杜胜的脸上透露出一种过度兴奋的红光。

    戚暮:“……”怎么感觉,您老好像一点都不冷静了?

    大概是察觉到自己的表情太过外露,杜胜轻轻咳了一声,又说道:“好了好了,反正见着人家的时候你端着点啊,可别像那些个什么脑残乐迷一样,丢了咱们b市交响乐团的面子!”

    “……”到这个时候,戚暮总算是忍不住了:“杜哥,您这说的到底是谁啊?”

    杜胜挑起一眉,卖了个关子:“进去看了不就知道了?”

    “吱呀——”一声,红木小门缓缓拉开,仿佛是一道耀眼的光芒从世界的另一头打了过来,让戚暮下意识地眯了眸子。

    杜胜意味深长地笑了一声,道:“那个人就是——”

第十七章

    耀眼明亮的灯光下,是指挥休息室里简约大气的装饰设计,虽然用的是欧式风格,但是在细节处更多的却是一些华夏风的元素,两者夹杂在一起并不显混乱,却有种莫名的和谐。

    曾经有人这样评价过闵琛——

    柏特莱姆家族的高贵早已深深刻在了他的骨子里,来自华夏闵家的底蕴却也从未消失,由此塑造了这位世界指挥家独特一流的指挥风格。

    而此时此刻,这个男人就这样站在房间的中央。

    戚暮仿佛感觉到了一次剧烈的撞击,震得他的大脑晕乎乎的,一下子还回不过神来。他在欧洲多年都没有机会见着闵琛一次,没想到……到华夏就这么轻易地实现了?!

    杜胜在一旁打量着戚暮震骇的模样,心中有些感慨“小七还是比较镇定的啊”,脸上却是一片笑意:“怎么,见着柏爱的首席指挥有点惊讶了?”说着,杜胜特意压低了声音小声道:“这是谭老给你特别制造的机会,虽然闵琛在钢琴上早已更深一些,但是他也学了十几年的小提琴,音乐都是互通的,你还不过去?”

    如同地震般的惊讶过后,戚暮倏地冷静下来。听着杜胜的话,他轻轻颔首,接着便抬步走了过去。

    其实闵琛早就在杜胜开门的时候就注意到了他的动作,他一边与谭老交谈着,一边用余光看向杜胜,打量着他在做什么事。等到门开得更大一点的时候,他微微蹙眉,下一秒便见着一个挺拔清俊的青年出现在了门前。

    是他。

    心中忽然闪过这么一个声音,闵琛还未再多想,便听到谭正辉端肃的声音响起:“闵琛,这是我非常关照的一个后辈,我们b市交响乐团第二小提琴组的副首席。或许你以前曾经见过他,他叫戚暮,以前在金色|大厅和维也纳交响乐团一起演奏过。”

    见着谭老都亲自为自己介绍了,戚暮礼貌地露出一抹微笑,伸手道:“闵先生您好,我是戚暮。”到这个时候,戚暮自然也知道自己刚才并没有看错人,于是道:“您能来听我们的演奏会,真是十分荣幸。”

    青年的话说得滴水不漏,既做到了礼节十足,又没有掩藏自己的欣喜。

    闵琛微微怔了会儿,伸手与戚暮相握:“你好。”

    只是短暂的相握便很快松开,就算是冷静如戚暮都忍不住有点激动,但是他也知道这是谭老给他制造的一个认识闵琛的机会,他自然不会抢着开口。

    但是他不开口了,闵琛倒是低声问道:“你和维也纳交响乐团一起演奏过?是特邀嘉宾?演奏的是什么曲子?”

    一下子被提问了三个问题,戚暮下意识地抬首看向对方,他的目光正好落入了一双深邃幽黑的眸子里,让他愣了片刻。接着,戚暮笑着回答:“是八|九年前的事了,算是和维也纳交响乐团合作,主要演奏的是塔尔蒂尼的曲子。”

    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戚暮显得十分镇定从容,但是只有他自己知道,倘若不是当时他就坐在副首席的位置跟着演奏,恐怕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了。

    不过他也记得当时柏爱正在英国进行演出,闵琛应该是不会去听那场音乐会的。

    果不其然,闻言,闵琛轻轻颔首表示知道了,接着便再也没有了戚暮说话的机会。

    古典音乐上的天赋从来不与年龄有必然的正相关关系,谭正辉虽然年龄是闵琛的两倍有余,但是他却也明白眼前这个冷峻有礼的男人在音乐上的早已确实是高出了自己。

    所以在这场对话中,戚暮也发现了其实主要控制节奏的还是闵琛。但是后者却没有让谭老感觉到一丝尴尬,闵琛不是一个喜欢笑的人,但是他却保持着绝对的绅士风度,认真回答谭老的每一个问题,有的时候还能做出补充。

    戚暮不由自主地想到:难怪有人曾经说过,和闵琛说话是一种享受了。因为这个男人确实有一种让你如沐春风的感觉,让你觉得自己受到了重视。

    当然,等以后相处熟了以后,戚暮曾经将自己对闵琛的第一印象告诉了丹尼尔。丹尼尔是怎么回答的呢?

    丹尼尔:“胡说!简直就是开了亚当的玩笑!闵那完全就是个混蛋好吗,他压榨、他剥削、他就是当世的法|西斯!!!”

    不过可惜的是,闵先生法|西斯对象的名单里可从来不会有人家小七的名字,丹尼尔就是喊破喉咙这个事实也永远不会改变。

    话说回来,闵琛和谭正辉并没有交谈多久,他和一旁等待着的金发经纪人就准备先行离开。谭正辉、杜胜还有戚暮三人亲自将他们从另一条通道送到出口,站在b市光彩斑驳的夜景下,戚暮还感到一些不真实。

    车水马龙的街道上,虽有霓虹灯不知疲倦地闪烁着灯光,浓郁的夜色却成了此时最好的遮挡物。丹尼尔先去取车了,闵琛和谭老又说了几句话,等到他再和杜胜交谈几句后,最后便又回到了戚暮的眼前。

    在这个人面前,不要说戚暮了,就是当初的陆子文都只能算是一个后辈。

    所以戚暮并没有让对方先开口,他礼貌地笑着,说:“闵先生,我以前曾经在欧洲见过您指挥的音乐会,当时那首贝多芬的《华尔斯坦协奏曲》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当时您是钢琴指挥,能够将钢琴和指挥做得天衣无缝,真是让人十分震撼!”

    略暗的夜色中,闵琛微微垂眸,望着眼前的青年。因为有谭正辉和杜胜的在场,他不可能直接跳过他们而来与这个青年交谈,但是他却一直记得,就是这个人,在刚才那场音乐会中真正让他察觉到了一丝惊喜。

    嗯,整个乐团的演出非常出色,但是能称得上是惊喜的,只有这个人了。

    闵琛启唇道:“谢谢你的喜欢,你的小提琴拉得很好。”

    闵琛的声音清冷低沉,语气也十分平缓,就在戚暮以为对方就这样结束了与自己的对话时,他听到对方忽然问到:“刚才那道汽车鸣笛声,是什么音调?”

    “e调do……”戚暮下意识地回答,但是在出声的下一刻,他却一下子愣住。

    戚暮刷的抬首看向对方,这一抬头他才发现自己与那张俊美深刻的面庞竟然只隔了不足十厘米的距离!他赶紧地后退一步,却正好踩了一个空,身体立即失去平衡地向后倒去。

    闵琛伸手揽住了青年的腰身,一个用力将他拉了回来。

    猛然贴近的距离让戚暮整个人都彻底愣住,他惊诧地望着近在咫尺的男人。闵琛也是有点惊讶的,他没想到对方的反应居然会这么大,差点就要往后摔进川流不息的车流里。

    于是闵琛赶紧地将对方拉了回来,却在下一秒正好与青年漂亮透彻的瞳孔对上。

    就好像回到了在音乐会上的那第一次对视,仅仅是一瞬间的事情,两人却感觉到了一个世纪般的长久,甚至能感觉到对方微弱炙热的呼吸。

    下一刻,闵琛立即松开了揽住戚暮腰身的手。

    “小七!你怎么回事?刚才差点出事!”

    “小七啊,怎么样,没吓到吧?”

    谭正辉和杜胜赶紧上前,焦急地询问着,而另一边,丹尼尔按了按汽车的喇叭,示意闵琛可以离开了。就在离开的前一刻,这个冷峻优雅的男人竟然难得的迟疑了片刻,最后还是走到戚暮的身边,倏地俯下身子在他的耳边小声说了一句话。

    直到黑色大气的车子消失在了车流中后,戚暮才回过神来。

    闵琛刚刚说的是什么?……

    戚暮有些不敢置信,但是他良好的听力却不容许他听不清那句话。

    他说——

    『我很想听你的独奏。』

    --------

    安静平和的车厢内,丹尼尔悠闲地开着车,一边说着:“b市交响乐团的水平还是很不错的,那个杜胜的水平也到了非常高的地步了,可惜的就是年纪大了点,要不然乐团可以考虑签下他。”

    丹尼尔自顾自地说着,而坐在驾驶座后的男人却微微转首看向窗外,没有多言。

    “诶对了,今天那个后来进来的年轻人是谭正辉的什么人?竟然让他亲自引荐给你,看来他很重视那个年轻人啊。”一边说着,丹尼尔一边摸着下巴道:“嗯,看上去好像有点眼熟,长得挺好看的。”

    一路上,良好的隔音条件让车外繁杂的城市噪音彻底隔绝开来,虽然只有丹尼尔一个人说着,但是他却也没觉得无聊。等到车子转了个弯驶下高架的时候,丹尼尔正笑眯眯地打算开点音乐听听,忽然便听到一个低沉磁性的男声响起。

    “戚暮……水平很好,他的天赋很高,你去查一下,以前应该在维也纳做过一些事。”

    丹尼尔倏地一愣,反射性地问道:“嗯?什么?”

    城市光怪陆离的灯光透过深色的窗贴照**车内,在男人俊美如雕刻般的面容上打下一层暗影。

    良久,闵琛叹了一声气,道:“你去找找他和维也纳交响乐团录制的专辑,我想听听……”

    “他的独奏。”

第十八章

    下午3点,维也纳。

    到了这个时候,红砖街道上的行人渐渐少了许多,他们纷纷为自己泡上一杯浓郁的咖啡或者奶茶,准备度过悠闲愉悦的下午茶时间。

    维也纳交响乐团的成员也不例外。

    他们三三两两地从几层台阶上下来,向街道上到处都是的咖啡厅走去。一般来说都是几个关系好的凑在一起,当然也有独自一人走在最后面、无人问津的,比如罗遇森。

    “都是群势利小人……”

    罗遇森在喉咙里咕哝了一声,英俊的脸庞上露出一抹狠厉的神色。

    自从陆子文去世后,乐团里的其他成员就开始有意无意地疏远罗遇森。虽然医学鉴定结果上说,陆子文是因为哮喘发作才意外去世的,而发病原因绝对不可能是打斗引起,但是所有人都还是在心里埋下了一根刺。

    甚至有人在罗遇森听不到的地方讨论过:“陆……真的是在罗走了以后才哮喘发作的吗?”

    这种事根本不为人知。

    首席休息室里不可能装有摄像头,而陆子文的死亡时间也没有精准到几分钟的程度。甚至罗遇森在临走前还特意将那杯下了药的水倒入了下水管道、杯子也顺手带走了,这根本没留下一点证据。

    但是,证据是一回事,人心又是另一回事。

    于是就造成了如今罗遇森被孤立的情况。

    “嘿,罗,怎么就你一个人?”

    罗遇森转身一看,便见到一个又黑又胖的矮男人从台阶上走了下来,一丝厌恶从他的眼中一闪而过,但是很快他又笑了起来,说:“托马斯先生,你今天怎么也走得这么慢?我想去散散步,所以没跟着大家一起走。”

    谎话!

    根本就是没有人想和他一起走。

    被叫做托马斯的矮胖子意味深长地看了罗遇森一眼,等到周围一个人也没有的时候,他忽然道:“罗,这么多天过去了,好像你也没出什么事啊……”

    罗遇森脚下的步子顿时一滞。

    那矮胖子倒是笑了起来:“啧,你说当初陆到底是不是在你走了以后才哮喘发作的呢?哈哈,我开个玩笑,你不要介意啊,罗。”说着,那男人隐晦地压低了声音:“我会帮你保密的哦,罗,哈哈!”

    说完,那胖子便狞笑了一声,丢给罗遇森一个嫌弃的眼神,很快便跟上了走在前面的乐团成员先行离开,将独自一人的罗遇森落在原地。而罗遇森望着这胖子不断扭动、肥胖的身躯,眼中的恶心简直是要吐出来了。

    “妈的托马斯,你竟然敢威胁我……当初要不是你、要不是你……!!!”

    罗遇森的眼睛都要红了,但是他还是没有将最后的话说出口。良久,红砖枫叶的街道上,再也没有一个人的身影,只有不断飘转的落叶还在空中打旋。

    而在隔了小半个地球的华夏b市,夜色早已浓郁,快要接近深夜。郑未乔正巧顺路就开车带戚暮一程,两个人开着车,车外一切的噪音都被隔开。

    “郑哥,今天让你等得久了点,真是不好意思啊。”戚暮坐在副驾驶座上,歉意地笑了笑,道:“没想到我回到后台的时候发现你居然还在等我,其实你可以早点走的。”

    郑未乔却摇了摇头,一手把着方向盘,一边说道:“我也就等了不到一个小时,倒是小七,你可要多听谭老的指导啊。谭老是老艺术家了,他在某些方面确实很有造诣,他的指导对你以后的路还是很有帮助的。”

    这很明显是以为戚暮在那一小时里,都是在听谭正辉的指教了。

    闻言,戚暮真是哭笑不得。他摇摇头,说:“郑哥,其实我去那里不是见谭老了,而是……”顿了顿,戚暮微微正了颜色,昳丽好看的面容上露出一种严肃的表情:“而是去见闵琛。”

    “……!!!”

    戚暮明显地感觉到车胎打了个滑!

    所幸郑未乔的车技还是很不错的,他立即就稳住了车子。就在戚暮以为他十分淡定的时候,郑未乔惊呼的声音传来:“闵琛?!是那个闵琛?你怎么会见到他?他真的没有回柏林?”

    一系列的问题让戚暮感觉到十分有趣,他点点头,一一回答道:“嗯不错,就是那个闵琛,闵琛的闵,闵琛的琛,他没有回柏林。郑哥,你没有听错。是谭老帮我引荐的,他老人家比较照顾我,只有我、杜哥还有谭老知道这件事。”

    这事儿对于郑未乔来说也是个大新闻:“你让我好好想想……”

    不过片刻,郑未乔还是忍不住道:“小七……你真的没有看错人?”

    戚暮面无表情道:“我真的真的真的真的没有看错人,郑哥。”

    “……哦,真的啊……”

    戚暮:“……”

    其实要说到底有没有看错人,戚暮至今还觉着有些晕乎、不大真实。但是那在腰间留存着的一点炙热的温度,却让他无法催眠自己、当那个人没有出现过。

    因为……

    真的是闵琛。

    其实谭正辉也只是想给戚暮制造一个认识闵琛的机会,为他在欧洲的未来铺路。但是谭老却不知道,戚暮原本在欧洲就有很多认识的人,无论是伦敦、柏林、慕尼黑还是维也纳,但是闵琛……还真是他不认识的。

    戚暮自己也知道,不要说搭上闵琛这条线了,就是搭上了丹尼尔·杜克这列火车的人,在欧洲古典音乐界都会拥有很好的人脉关系,以后也会走得更顺一些。

    这一点,他真的非常感谢谭老。

    但是最让戚暮在意的还是在最后分别的时候,闵琛突然问出来的那个问题。他下意识地就将那道汽车鸣笛声的音高给说了出来,他记得当时闵琛的眼中是没有掩藏的赞许。

    想到这,戚暮不由转过头看向窗外不断向后飞去的城市夜景,清挺俊秀的眉峰也渐渐皱成一团。他叹了声气,暗自想到:该说真不愧是闵琛吗?明明是第一次见面,也不知道他从哪儿知道自己居然拥有绝对音感的事情……

    “唉没想到真的是闵琛啊,他居然真的来听这场音乐会了,我都没注意到他。”郑未乔扼腕感慨了一句,接着便问道:“对了,那小七你刚才就真的只是去和闵琛交流了几句?我还以为谭老要和你说说续约的问题呢。”

    戚暮与b市交响乐团并没有签下长期合约。

    b市交响乐团是因为第二小提琴组的副首席临时生病才迫不得已要对外招人,而这段时间那位副首席的身体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自然就要回到乐团里来,而戚暮的位置也因此要再次让出去了。

    郑未乔在前几天就曾经问过戚暮,到底谭老是怎么想的。但是戚暮却也表示自己并不清楚,因为谭老并没有和他提过这件事,而他们的那份临时合约确实也即将截止。

    郑未乔想了想,又说:“如果你想要回s市的话,我前几天联系了一些朋友,据说s市交响乐团又开始招人了。就是老师她原来的乐团,那里的成员们也是看着你长大的,这样也好,他们……”

    “郑哥,谭老希望聘我做助理首席。”

    “他们也会好好照顾你的,你也不会……助理首席?!!!”

    戚暮:“……”他明显地又感觉到车子在道路上打了个滑。

    戚暮忍不住地抓紧了自己的安全带,整个人也往后挪了挪,才说:“嗯。杜哥说他年龄也不小了,有点想离开乐团、开几场自己的独奏会了。当然,做独奏小提琴家和乐团的首席并没有什么冲突,但是杜哥觉得自己恐怕没那么多精力了。”

    “……”沉默了半晌,郑未乔已经确定自己做好一切心理准备,就算戚暮下一秒就要告诉他“郑哥、闵琛聘我做柏爱首席”他都不会惊讶后,说道:“杜老师有这个打算也是有可能的,不过小七啊,你真的……想好了是先在乐团发展?或许你也可以像盛彦辉他们那些人一样,当一个小提琴独奏家。”

    这个问题,久久没有得到回答。

    正好是一个红灯,郑未乔停稳了车子后转首看向戚暮,他刚打算开口再问一遍,却在看到青年神情的那一瞬间倏地怔住。

    b市混沌寂寞的夜色中,青年姣好的面容在璀璨灯光的照耀下,朦胧而又抓不住。一种无法言语的寂寞与无助清楚地显露在那张脸上,让郑未乔心中一怔,有些揪心起来。

    良久,只听戚暮低声道:“郑哥,我现在的目标只是乐团。有的人认为,独奏这条道路比乐团看起来更光辉亮丽,他们可以随意转换乐团,让乐团成为他们的伴奏。但是在我的心里,我一直认为只有能够配合别人,才能真正地达到自己的巅峰。如果只顾走自己的路,那么……你所成为的只会是一个你,而不是在其他人影响之后的你。”

    “我想,杜哥做了这么多年的乐团首席,时至今日才想要去独奏,恐怕也是这个想法吧。”

    “有独奏的机会我一定会努力去,但是我的正业,永远是乐团。”

    “就像是闵琛……为什么世界上所有人提到他的时候都会先说他是一个出色的指挥家,再提到他是一个优秀的钢琴家?”

    “因为能够配合别人,能够引导别人,能够指挥别人,这真的是种才能。”

    ……

    郑未乔怔然地望着戚暮,一时间没有回过神来。等到身后的汽车不断地按响汽笛声时,他才赶紧踩了油门又开起车来。这个时候,郑未乔不知道是被什么给鼓舞到了,他竟然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小七,我支持你。”

    很久以后郑未乔再想到这个场景,真是觉得自己被戚暮这孩子给带上了一条无法反悔的路。

    从一个最小的第二小提琴组副首席,到助理首席,到首席。

    从b市,到巴黎,再到维也纳,最后是柏林。

    他陪着这个孩子走了一路,也亲眼见证了他成为那个矗立在世界顶端的存在。

    这个世界上通往成功的道路不会只有一条,但是只要是戚暮的选择,他便是义无反顾地——

    支持。

第十九章

    虽然说是正式成为b市交响乐团的助理首席,但是谭老并没有真的和戚暮签下长期合约。这件事令戚暮感到一些惊讶,但是心里却也明白谭老是不想一下子绑住他。

    在谭老的心里,一直希望他去进修学习。这是每一个传统的老前辈心里都惦记着的事,要先学了、才能会用。虽然这目的与戚暮所想的并不一样,但是却也阴差阳错地随了戚暮的意。

    b市交响乐团的合约一签就是三年,这时间实在太长。

    既然决定了要正式在乐团里呆下去了,那么戚暮便打算先搬家了。原本住的房子距离乐团太远,每次就算是乘郑未乔的车都要半个小时之久。而如果是乘地铁……

    戚暮是一点都不想再体验一遍b市的地铁了!

    那滋味……用句比较时髦的词来说,就是太·酸·爽·了!

    于是在正式转为助理首席的第四天,一大早,郑未乔便早早地来帮戚暮搬家了。戚暮原本住的小区位于b市东四环,是一个比较高档的小区,也是目前戚暮所拥有的最后一处房产了,在昨天他已经联系好下家将这里租了出去。

    “小七啊,其实你也不用租出去的,这以后……以后要是想回来看看,怎么办哪?”戚暮要搬走的东西并不多,郑未乔捧着一个小箱子放入了借来的白色皮卡上,一边说道:“你新租的那个单身公寓也太小了一点吧,要不要我再去帮你找个大点的,你住着也舒服些?”

    戚暮将一个重重的箱子轻轻放在了皮卡上,听着郑未乔的话,他笑了笑,摇头道:“郑哥,多谢你了,我觉得那个单身公寓挺好,就不要麻烦你再找了。”

    郑未乔为难地皱了皱眉头,似乎还想说点什么,但到底还是没说出口。

    郑未乔是认为那样的地方,戚暮恐怕是住不惯的,就连现在这间比较高档的小区几年前戚暮搬进来的时候都嫌弃了好久,才勉强住下。

    这一点,戚暮也明白。坐在车上的时候,戚暮悄悄地转眼看向一旁认真开车的郑未乔,眼中流露出一丝感激。

    其实郑未乔不知道,他当初最为困顿的时候,曾经住过桥洞。维也纳的秋天真的很冷,虽然因为温带海洋性气候的缘故使得它秋冬也十分湿润,但是一旦入了夜,真的是很冷、很冷。

    为了上学,他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自己勤工俭学、打工赚钱,总算是将学业完成。而等到毕业后,除了养父养母的一栋小房子外,他只剩下几百欧元的现金。

    房子他是不可能卖的,虽然是租出去了,但是租金却也不高,所以在那刚加入乐团还没发工资的十几天里,他只能一个人蜷缩在桥洞里,几乎彻夜不得入眠。

    而郑未乔口中的那间单身公寓与维也纳的冰冷桥洞相比,真的是如同天堂般的地方了。

    “今天堵车好像堵得有点严重,马上就要到地方了,要不先下午吃点东西吧,小七?”

    b市堵车之严重,戚暮早已在刚重生没几天的时候就已经见识到了。原本他们今天上了高架一路通畅还觉得十分幸运,但是才下高架没过几分钟,明明很远地已经能看到那间单身公寓的楼了,却怎么都开不过去。

    戚暮看了眼车窗前拥堵到似乎没有一点流动意思的车流,他点点头,无奈地笑道:“好,也到中午了,我们先吃点东西吧,郑哥。”

    两人将车停在了路边,随意地找了间小餐馆就进去了。餐馆里吃饭的人并不多,恍然间见到一个昳丽俊秀的青年忽然走进来,他们都惊艳地多看了戚暮几眼,但是最后还是悄悄地移开目光。

    这张过分好看的长相是给戚暮带来了一些烦恼,但是却也不是什么大事。等到吃完饭后,戚暮抢着付了账,郑未乔借用了店家的厕所方便一下,戚暮便站在店门口等他。

    不知道是不是即将入冬的缘故,最近b市的天空上并没有什么云絮,也没有春季的灰尘风沙,整片蔚蓝的天空仿佛一汪浅浅的湖水,泛着透彻澄净的光芒。

    戚暮见着这番场景,心情大好。趁着等待郑未乔的时间,他好奇地四处打量着附近的环境,幸运地发现了一家小型欧尚超市、一家看上去不错的健身房,还有一条比较繁华的小商业街,以及……

    戚暮的目光倏地怔住。

    姣好的眸子陡然睁大,他认真地盯着那方向看了许久,似乎有些不信地抬手擦了擦眼睛,再看了看后便松了口气,低声笑道:“真是看错了,那个人怎么可能在这里啊……”

    “哪个人啊?小七啊,你是见到什么熟人了吗?”郑未乔走了过来,好奇地往戚暮刚才看着的方向看去,只见到一辆长长的客运货车挡在了道路的出入口正要转弯,几乎堵住了一条小路。

    听了郑未乔的话,戚暮又转首看了那方向一眼,然后他笑着摇首,道:“没什么,郑哥,是我看错了。今天天色也不早了,要不我们先赶紧走吧,要是路再堵起来就不好了。”

    郑未乔闻言点点头,两人又检查了一下东西后,便赶紧地上车离开。

    而戚暮所没有发现的是,就在他们刚离开不过多久,那辆庞大的货车总算是挪着它笨拙的身躯、艰难地转了个弯,原本被它掩藏住的地方也彻底的显露出来。

    这是一条老街,有不少小摊贩正围在路边贩卖着各色小吃。他们吆喝着最纯正的京城口音,卖着的大多也是流传在这片土地几百年的老牌小吃,整条小街都包含了b市最正宗的华夏风味,有不少游客经常光顾游览。

    当然,自然也少不了最常见的老京城酸奶和……油炸蝎子。

    一架小小的手推车上,用细细的竹签插了无数只蝎子、虫蛹等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泛着热气的油锅里还炸着几串东西,吸引了不少游客,却很少有人敢上前尝试。

    金发碧眼的男人半弯下腰看着那被串成一串的蝎子们,他专注的目光紧紧盯在上头,吞了口口水,小心翼翼道:“咳咳……闵,华夏人也太敢吃了吧,这玩意儿……这玩意儿真的能吃吗?不会……不会中毒吗?”

    在丹尼尔的身旁,是一个挺拔俊美的男人。闵琛穿着深黑色的高定风衣,微微垂眸,目光认真地凝视在油锅里的那串炸蝎子身上。他仿佛没有听见丹尼尔的话,只是薄唇越抿越紧。

    良久,一道低沉磁性的男声响起:“我想吃。”

    丹尼尔正好奇地打量着一串离自己最近的炸蝎子,又不敢碰、又很想碰地来回尝试,忽然听了闵琛的话,丹尼尔一个惊吓差点把自己的手送进了蝎子钳子里。

    丹尼尔惊魂未定地瞪大双眼,惊悚地看向闵琛:“你居然想吃这个鬼!!!哦我的上帝,奥斯顿,你真是太可怕了!!!”

    丹尼尔很少会喊出“奥斯顿·柏特莱姆”这个名字,但是此时此刻,他却已经惊骇到只能脱口而出一串流利的英文,完全忘了自己身处何地。

    闵琛轻轻睨了丹尼尔一眼,道:“是你吃。”

    “天哪你居然吃这个,这真是太可怕……什么我吃?明明是你要吃啊!”丹尼尔惊悚道。

    闵琛却轻飘飘地启唇:“我不敢吃。”

    “……”

    不敢吃那你还想吃!!!

    丹尼尔脸色发青:“我也不敢吃啊!那你还要吃什么啊,这个鬼我们就不要吃了嘛!”

    谁料闵琛却抬了眸子,语气看似平淡实则带了笑意地道:“你是英国人,嗯……你吃,吃完告诉我什么味道。”

    丹尼尔:“……”

    他可是从小在德国长大的好吗!

    他从来从来从来都没吃过任何黑暗帝国的黑暗料理好吗!!!

    当天傍晚,戚暮和郑未乔忙得汗流浃背,总算是将所有的东西都整理归了位。

    而当天夕阳西垂的时候,丹尼尔一副“义士慷慨就义”的模样,已经立下了遗嘱,总算是开口尝了一下那恐怖的油炸蝎子。在吃到第一口的时候,丹尼尔忽然张大了双眼,不敢置信地嚼吧了两下。

    “诶?!好好吃啊!!!”

    闵琛:“……”

    男人自主自觉自动地往一旁让了两步,让这个黑暗料理帝国的人类与自己隔开一米之远的距离。

    不过片刻,丹尼尔感动得内牛满面地抱着一大串的油炸蝎子、油炸知了猴,一边嘎嘣脆地嚼着,一边看向闵琛:“闵,你真是太好了,你能住在这附近真是太好了!这可真是人间美味啊,以后我们经常出来吃吧!”

    闵琛:“……”

第二十章

    戚暮新租的这片小区在b市也算是比较高档的了,他现在手头上并不紧张,因此也不用苛刻自己。而郑未乔之所以觉着他太过节省,还是因为这间单身公寓实在是太小、租金也太便宜了。

    这也不能怪人家小七啊,房东是个二十多岁的小姑娘,一见着人小七就眼睛都移不开了,刚刚才和中介说好的5000房租刷刷的就降到了3500。

    这片小区里有几百平的高级公寓,也有像戚暮所住的这种50平的单身公寓,绿化很好,周围环境也不错,最重要的是交通便捷,距离b市交响乐团只有不过一公里的距离,戚暮早起都可以直接散步过去。

    助理首席和副首席的职务并不相同,一般而言前者在某些时候会代替首席进行一些演出,但是后者却是永远担任副首席的职务。

    起初戚暮也有些担心自己资历太浅,乐团中会有人对自己不服气,但是令他惊讶的是,当得知他“升职”的消息后,乐团里的成员们竟然为他举行了一场小型庆祝会。

    “小七啊,不错嘛,这顿饭你必须请客啊!”

    “就是啊小七,都助理首席了,怎么说也得请我们吃顿大的呀,哈哈!”

    “诶小七,你说今晚我把我女儿也带上怎么说?她今年二十,长得可水灵了!”

    “你就拉倒吧,老赵……”

    ……

    b市交响乐团里的大多数人年纪都至少上了三十,少有几个二十几岁的也都比戚暮要大上一点,待他就像是弟弟一样。不得不说,在谭老和杜胜的带领下,b市交响乐团的氛围如同一个大家庭,让人感到十分温馨。

    等到庆祝会当晚,谭老虽然没有到场,杜胜却到了。大家喝得是晕头转脑,就戚暮仗着年龄小为借口少喝了一点。庆祝会结束后,杜胜一手勾着戚暮的脖子,一边笑眯眯说道:“小七啊,你可要好好干啊,谭老可对你期待很高啊,你杜哥也是啊。”

    戚暮见着杜胜喝得脸都红了的模样,无奈地笑笑:“我一定会努力,不辜负谭老和杜哥你的期待的。”说着,戚暮扶着杜胜走到了街边,开始努力地招出租车。

    杜胜迷迷糊糊说:“嗯,你要加油啊,哈哈……对了,过几天的室内音乐会准备得……你怎么样了啊?”

    杜胜的话说得有些前言不搭后语,但是戚暮却是明白了。见着川流不息的道路上没有一辆出租车的身影,戚暮所幸放下了不停招着的手,回答道:“我已经多练习了一首曲子,不过杜哥……我真的需要上台演奏吗?我其实没有什么室内乐演奏的经验的。”

    被夜风吹着,杜胜的理智稍稍有些清醒了。他慢慢地站正了身子,说:“嗯,你多准备一下吧,这场音乐会还是挺重要的,有不少界内人士会来参加,你能够获得一次表演的机会是很难得的。”

    这一点,戚暮自然知道。

    这场年末的室内音乐会是由谭正辉和杜胜共同举办的,两人在b市都是颇有脸面的人,于是邀请了不少界内人士来参与,也算是今年底的一场小型盛会了,没有门票,只能凭借邀请函入场。

    室内音乐会自然与大型管弦交响音乐会不同,一般最多有几个人组成的乐团共同演奏,也会经常有一些个人独奏的表演。而这一次,谭老便额外给了戚暮一次表演的机会,让他获得一次正式出现在华夏音乐界的机会。

    这与在交响乐团里演奏不同,这完完全全就是属于戚暮的表演,与b市交响乐团没有任何关系。

    “你要好好准备啊哈哈,别让我失望……”

    杜胜醉呼呼的笑了笑,很快戚暮便拦了一辆出租车,将杜胜送入了车内。至此,他总算也可以慢悠悠地散步回家,完成了最后送杜胜的任务。

    b市秋季的夜晚着实是有些凉的,与维也纳的秋季不同,虽然几乎处于同纬度的地方,但是维也纳的秋天不像b市这般干燥,反而十分湿润。而如今,森冷萧瑟的秋风吹过戚暮的脸庞,恍若小针刮过,让他忍不住地将围巾往上裹了裹。

    身处于北方,不过十月就得穿上薄大衣、套上围巾,这已经是常识了。

    庆祝会是在乐团附近找了家酒店喝酒吃饭的,距离戚暮的新家也不过两公里的距离,走路正好有助于消化。他一边迈着步子随意地走着,一边垂着眸子开始思考问题。

    谭老这场音乐会,其实……有点特意为他举办的意思。

    这个老人总是为他做出一些特别的事情,让他颇为感动,但是压力也十分大。

    戚暮以前从没有进行过室内演奏,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室内演奏与交响乐团的表演、音乐比赛的现场都是有很大区别的,所幸他这次是个人独奏,否则要再去配合别人排练的话,他可真没有那么多时间了。

    “室内乐、室内乐……《西西里》还是《茨冈》呢……”

    戚暮一边垂眸看地,一边低声呢喃着。入夜的道路两侧虽有晕黄的路灯照耀下来,但是由于茂密的梧桐树叶的阻挡,显得朦胧昏暗,如果不仔细观察,甚至无法发现身边走着的人到底是什么样的面容。

    戚暮微微垂着眸子,翩长的睫羽落下,在眼下打下一层暗影。他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向前走着,围巾将脸埋了一半,只露出一双俊秀漂亮的眸子来。

    “嗯,还是《茨冈》比较合适吧……”

    戚暮抬步走过了一条小道,完全没有在意周遭环境。而他自然没有发现,在他抬步走过去的那一刹那,迎面而来的某个男人忽然停住了脚步,怔然地转首看向了他。

    两人就是擦肩而过的那一瞬间,戚暮仍旧低头思索着,而高大挺拔的男人却已经整个人都呆怔在了原地,狭长的眸子猛然睁大,有点惊诧地望着那个正慢慢远去的人影。

    在他的左手正拿着一只手机,一个喋喋不休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闵,怎么突然不说话了?诶你说话啊,刚才我说的我下周就要回柏林了,你可别拦我,我家甜心天天打电话说想我呢!”

    电话里传来是的流利的德语,但是令闵琛惊讶的,却不是这个电话里的德语。而是……

    那个刚刚走过时,在自己耳边猛然响起的声音。

    说着的,不是中文……

    而是德语。

    在那诧异转首的一刹那,他似乎看见了那个低头自语的青年的模样。细碎的黑发洒在饱满白皙的额上,那双眸子他记得应该是浅琥珀色的,睫毛很长,围巾也拉得很高,让人看不清他的面容,但是一个名字却不由自主地浮现在闵琛的心头——

    “戚……暮?”

    而电话那头,丹尼尔听着闵琛喃喃自语的声音,惊讶地问道:“戚暮?什么戚暮?是不是我们之前在音乐会上见到的那个漂亮的青年啊?你怎么又想起他了?前几天我不是拿了他在欧洲的专辑和录像带给你了吗。”

    漆黑冰凉的夜色中,闵琛慢慢眯了眸子,目光深远地看着那个慢慢远离自己的背影,没有一点动作。

    而电话里,丹尼尔吵吵闹闹的声音还在继续:“难道你还想听他的独奏吗?好吧,这几天倒是有人发了一个邀请函给我们,我看到演奏名单上有他的名字。你要是想去的话我明天把邀请函带给你,是一场小型的室内音乐会……”

    丹尼尔说了半天,都没等到对方的回答,就在他以为对方没打算理他的时候,他忽然听到一道清冷低沉的声音响起:“嗯,明天给我吧。”

    秋夜的晚风将闵琛的声音渐渐吹散,而戚暮永远都不知道,在刚才散步的那一瞬间,他到底遇到了什么样的人,也完全不知道,他随口的一句自言自语却被别人听到了。

    戚暮上辈子虽然是华夏人,但是自小在奥地利长大,中文说得实在是不好。而重生以后,他仿佛是天生会了中文,说得十分熟练。

    但是,就算是如此,说了二十多年的语言却一点都没从他的大脑里清除,一个人的时候戚暮总是会时不时地说出一些德语,而不会专门地去说中文。

    奥地利的官方语言,是德语。

    戚暮说得流利而顺畅,一点都不像是后天学过的。

    “嗯……那就《茨冈》吧,明天和谭老说一声,就这首吧!”

    最终下了决定后,戚暮抬首笑着看向被城市灯光照亮的天空,也终于是到了家。

第二十一章

    《茨冈》全称《茨冈狂想曲》,是法国著名作曲家莫里斯·拉威尔的作品。这位上世纪著名的钢琴大师一生写过多首音乐作品,其中以钢琴作品为多,而《茨冈》便是其中难得的小提琴协奏曲之一。

    这首曲子前半段以徐缓拉散的慢拍为主,后半段以富力斯卡的快板为主,前后半段形成鲜明的对比,将一种讴歌与赞美表现得淋漓尽致。

    戚暮向谭老表明自己打算演奏这首曲目的时候,谭老思索了半晌,最终还是答应了。

    这首曲子拥有帕格尼尼的小提琴演奏技巧,颇具难度,同时还有吉普赛音乐的热情奔放,对于在室内乐进行独奏来说,是一首不错的曲子。

    谭老唯一的担心就是:“你确定……明天能演奏好?”

    根据谭老对戚暮的了解,在他的印象中,戚暮从来没有接触过拉威尔的曲子,而明天就要进行室内音乐会了,他还是十分担心的。如果只是为了更好的演奏效果,或许选择帕格尼尼的曲子会更好一些。

    想了想,谭老又道:“要不然你就选帕格尼尼的13课吧,你对帕格尼尼还是比较熟悉的,这样我也放心。”老人家的思维总是以稳妥为主,不求表现得多么出彩惊艳,只要稳妥就好。

    帕格尼尼的13即是24首狂想曲的第13首,它有一个响亮的别名——《魔鬼的笑声》。帕格尼尼的曲子永远都以高难度的技巧为出彩点,能够表现好这首,已经足够出色了。

    但是戚暮却是摇头,笑着回答道:“谭老,在这样的室内音乐会里演奏《魔鬼的笑声》还是有点太过了,我也不是压轴演出的,我觉得《茨冈》已经很好了。您放心,我对这首曲子十分熟悉,也不会出现任何问题的。”

    音乐会压轴演出的是杜胜和几位同行朋友,他们组成了一个四人小乐团,在最后会表演几首曲子,是整场音乐会最让人期待的表演。

    谭老还是有些犹豫,但是戚暮又说了几遍宽慰他的话后,他便也同意了。

    原主可能对《茨冈》不是很熟悉,但是对于戚暮来说,这首曲子他却演奏了很多遍。戚暮一开始在琴行学琴的时候,最后一首充当做毕业曲目的,便是《茨冈》。那时候戚暮的表演技巧还不够熟练,只能说是演奏完了,却不能说是演奏好了。

    等以后去了学院后,戚暮慢慢地熟悉了这首曲子,在进入维也纳交响乐团的应聘演奏时,他的演奏曲目中也有这首。之后虽然几乎没有了再独奏的几乎,但是这首曲子仍旧是他最为擅长的曲子之一。

    谭老同意了之后,便正式地听戚暮先演奏了一遍,他颇为赞赏地点点头,几乎说不出什么能够指点的话语,两人又交流了一番,谭老似乎想起了什么。

    “对了,这次除了b市的一些业内人士会参加外,上次作为小提琴比赛评委的卡尔教授也会到场,你要好好准备。”

    戚暮的脑海中顿时浮现起一个大胡子、大肚子的外国人形象,他无奈地点点头,算是知道了。很快午休时间便结束了,所有乐团成员又开始继续训练起来,由杜胜带领乐团进行一次又一次的排练,谭老便先离开乐团出外去了。

    刚走出b市交响乐团的大门,谭老忽然想起来一件事:“诶对了,好像杜胜也给柏爱的丹尼尔也发了几张邀请函的?”想了想,谭老还是没有再特意回过头再告诉戚暮这件事,老人家笑着摇头:“人家说不定都回柏林去了。”话音刚落,老人家便上了车。

    而b市交响乐团的排练厅里,戚暮作为助理首席正坐在杜胜的位置上,开始带领乐团进行演奏。

    回柏林去了?

    谭老啊,您还是想太多了!

    --------

    11月的b市,来自西伯利亚的寒风将整个城市都席卷一遍,温度骤降,不少人都穿上了厚厚的大衣。

    但是在今夜,不少美丽的女士却穿着一条条窈窕纤细的单薄长裙,不畏寒冷,从温暖的车内下来走着红地毯进了音乐会的大厅。以肉眼可见的程度,她们暴|露在外的皮肤上,那一根根竖立的寒毛在接触到室内温暖的暖气时,迅速地落了回去,果真是美丽冻人。

    这种小型的室内音乐会一般都不会有太多人,同样,今夜也只是数十人收到了邀请。虽然邀请名单很少,但是到场的嘉宾要不是业内著名的音乐大师、要不就是某学院派的知名教授,最差的也得是全国级音乐杂志报刊的主编,像郑未乔这种,都是“走后门”得到邀请的。

    舞台布置在全场的正中央,是一个正圆形的小舞台,在任意角度都设有柔软的沙发座椅。这些座椅以圆环形式将舞台包围起来,进了场的观众们互相道好交流后,他们便一个个地入座,准备倾听这场专门的音乐会。

    戚暮坐在正东方向的第二排座椅上。

    与交响音乐会不同的是,室内音乐会的演奏者在非自己表演的时候,都会坐在台下聆听别人的演奏。于是戚暮便坐在了谭老和杜胜的身边,认真地聆听别人的演奏。演奏的嘉宾都是华夏知名的古典乐大师,第一位演奏的便是一位大提琴家。

    悠扬平和的乐声在整个音乐厅里缓缓地响起,所有人都微笑着聆听,感受大提琴所带来的醇厚深远的声音。

    灿烂耀眼的灯光下,台上的音乐家正在缓缓演奏。而台下,那个俊秀漂亮的青年也微微闭着眸子,认真地倾听着,或许是听到什么精彩的地方了,他忍不住地勾起一抹笑,在心中悄悄地鼓掌。

    年轻而又俊美的青年,这是观众席里最为瞩目的存在。尤其在他的身边还跟了两个上了年纪的大叔、爷爷辈的存在,那更是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算是“洗洗眼睛”了。

    ——其实人谭老也是个颇具威严的老爷子,人杜胜也是个较为俊朗的帅大叔。

    不过和小七比起来,他们还真是有点……不那么耐看了?

    一曲结束,全场所有人都赞扬地鼓掌,接下来便是下一个人上场进行演出。不知是出了什么情况,下一个人等了许久才上台,他拿着的是一只黑管,曲声也悠扬动听。

    见状,谭老诧异地挑了挑眉,对一旁的杜胜说道:“我记得第二个是个小提琴吧?杜胜你去看看,到底是出了什么事。”

    杜胜闻言点点头,随即就悄悄起身往准备室的方向走去。

    因为所有人都坐在一起,所以杜胜的动作很快被其他人发现,尤其是……他还坐在戚暮的旁边,更是吸引了不少的目光。

    全场的观众席上,最让人在意的便是两个位置。

    一个是戚暮这个方向。认识戚暮的人还是不少的,即使是不认识他的,长得俊秀好看的青年总是让人会忍不住产生好看,想要多看几眼。

    而另一个便是在戚暮对面的正西方位——那里有两个空着的坐席。

    这样的音乐会请的自然都是音乐界重要的人物,居然还有人迟到或者缺席?这真是让人感到意外。

    戚暮也看着那两个空位许久,然后凑到了谭老的耳边,小声问道:“谭老,不知道那两个位置是……”

    谭正辉抬首,穿过舞台看向那两个座位。老人家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摇摇头说道:“座位的事情是杜胜安排的,我具体也不知道。大概是某个音乐杂志的人吧,他们这些人经常会四处找新闻采访,不来也是正常。”

    戚暮微微颔首,算是应声了。

    他放眼看向那位置,两个空着的座位在观众席里十分醒目,但是他也只是看了一会儿后便移开了目光,继续认真地聆听台上的演奏了。

    大概……

    真的只是某两个音乐杂志的人吧。

第二十二章

    正巧台上那位黑管演奏者结束了自己的演出,在一片热烈响亮的掌声中,杜胜很快从后台回来,他凑在谭正辉的耳旁,低声道:“第二个进行表演的是卡尔教授的学生,他希望能够延迟自己的表演顺序。”

    雷鸣般的掌声几乎将杜胜的声音全部盖住,谭老皱了皱眉,问:“要推迟顺序?卡尔教授推荐的时候也没说这种事啊,他的学生?是哪个人啊?”

    杜胜想了想,道:“好像叫什么……盛彦辉?”

    一旁的戚暮倏地就愣住了。

    谭正辉也是诧异地睁大了眼睛,下意识地就转首看向了一边的戚暮。老人家拧着眉毛,过了半天才道:“也是小七你的熟人了,要不你去看看怎么回事?”

    戚暮自然没有拒绝,他点点头,接着就站起来,弓着身子往后台的方向走去。今晚戚暮穿着的是一件浅黑色的小西装,此时音乐厅里的聚光灯都集中在舞台上,而台下自然很难有人发现戚暮的身影。

    往后台走着,戚暮微微蹙着眉头,不知怎的,他心里隐隐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涌现出来。

    戚暮下意识地回首往后看了一眼,只见在庄严大气的音乐厅里,所有人都聚精会神地凝听着舞台上的演奏,并没有一丝异常。

    笑着在心里骂了一句自己多想后,戚暮便头也不回地转身进入了后台。

    就在他进去后不久,戚暮却不知道,一个金发蓝眼的外国人脸色讪讪地出现在了他刚才看过的大门方向。这人在引路的礼仪小姐的带领下跨步走进了音乐厅,没过一会儿他仿佛突然想起了什么,赶紧地转过身伸手往大门后面的地方拉。

    不过片刻,一个面色不悦的男人便被他给拉进了音乐厅。

    礼仪小姐笑着点点头,接着便转身离开。而丹尼尔则悄悄凑过去,小声地说道:“闵,不就是迟到了吗,咱们都提前一个小时出发了,谁知道华夏的路居然会这么堵啊。唉,华夏人真是多啊!”

    闵琛闻言却是再也不理会丹尼尔一下,他抬首环顾了四周一番。音乐厅里的人并不多,算上舞台上演奏的、在四周站着礼貌微笑的礼仪小姐们,总共加起来也不过数十人。

    闵琛很快发现观众席里并没有他今日到来特意要找的对象,他不由讶异地皱了眉头,小声地问道:“他呢?已经要到他的独奏了?”

    “他?你问的是……戚暮?”丹尼尔看了眼手中的表演曲目,道:“现在是第三个表演者的小号独奏,戚暮的话……应该还要再过两个人,他是第五个表演的。”顿了顿,丹尼尔笑着龇了一口白牙:“原来我们也没迟到多少啊,闵。”

    音乐厅的墙壁用的全是白色的大理石浮雕,各式各样精美的雕绘上刻印着艺术史上最为出众的一些作品。墙柱则是用金色镶边的红色墙纸包裹住,触感看上去极好,浅金色的藤蔓条纹勾勒出一种古典的美感。

    来参加这种比较正式的音乐会的人,都会礼节性的穿着正装。就算是一向性格大条的丹尼尔都穿了一身白色的小西装,而闵琛自然也是不可避免地穿上了一件深黑色的贴身西装。

    这是一身极其低调的服饰,只有在胸口上用银色的针线纹了某个字符,象征着某种高定的标志。听着丹尼尔的话,闵琛不由自主地抬起右手看向手腕上的手表,一颗蔚蓝色的蓝宝石袖扣在灯光下熠熠生辉。

    “没迟到多久?”闵琛语气平淡地问了一句。

    丹尼尔想当然地颔首:“也……也就三首曲子?”丹尼尔话音刚落,视线忽然就接触到了闵琛的,他猛地浑身打了个寒颤,赶紧地就举起双手作投降状:“我错了我错了,奥斯顿,我再也不敢磨磨蹭蹭了!走走走,我们赶紧趁这个时候坐到位子上去,走走走!”

    说着,丹尼尔赶紧就往那空着的两个座位跑,压根不敢回头看一眼。

    此时,全场的观众都在为刚才的小号演奏而鼓掌,偶尔有一两个发现丹尼尔身影的都惊讶地说不出话来,还没等他们回神,当他们看到某个缓步向这里走来的男人时,简直惊骇得嘴都闭不上了!

    迟到的,居然是……

    闵琛?!

    -----------

    此时此刻刚刚到了后台的戚暮自然不知道,前场的地方已经有一些小混乱了。

    每个即将表演的人都会提前到后台准备一下自己的乐器、做些小“热身”,人不会很多,所以他一眼就发现了那个站在角落里、正在调试弓弦的盛彦辉。

    戚暮勾唇露出一抹笑容,走上前问道:“盛彦辉?好久不见,已经有两个月了吧?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了你,真是太巧了。”

    戚暮这话说得十分有技巧,也礼貌十足,让人挑不出错来。但是他话音刚落,盛彦辉却是抬起头认真地盯着他看了许久,直看得连戚暮都收不住脸上的表情时,忽然开口:“不巧,我特意来找你的。”

    “……”

    熊孩子!绝对是熊孩子!

    看着盛彦辉此刻脸上“哼,找的就是你”的表情,不知怎的戚暮就想到了这个名词。

    虽然心中是感到极度的无奈,但是戚暮仍旧是苦笑着问道:“找我?”

    盛彦辉点点头:“我这次是来找你的,我要和你再堂堂正正地比赛一场!上一次的那一场比赛……不算,这一次,我希望你能拿出全部的实力来和比试,你放心吧,在卡尔老师的指导下我已经进步不少,绝对不是以前的我了。”

    这段话说下来,戚暮脸上的笑意渐渐敛去。

    青年白皙俊秀的面容上露出一抹凝重的神色,他认真地看了眼前这个一脸倔强的熊孩子许久,忽然就弯下了腰,郑重道:“抱歉,因为一些原因……我真的是不能去慕尼黑,上次是我的过错,请你原谅。”

    盛彦辉愣得直往后倒退了一步,脸上忽红忽白,半晌后才结结巴巴地说:“你……你不用这样。我也是听老师有次无意中提到,才知道那次你有故意让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衷我知道,但是其实……戚暮,我听了老师的话以后,居然觉得有些侥幸。”

    戚暮诧异地抬首,浅色的眸子里闪过一丝茫然。

    “如果不是你故意输了,那我……可能这辈子都去不了慕尼黑了。我年龄真的不小了,再失去一次机会我也不知道下一次机会是什么时候,我非常侥幸,但是我又觉得胜之不武。所以今天我才特意想延迟了演出顺序,在你的前面进行演出,让在场的所有听众给我们作出一个评判!”

    说到最后,盛彦辉已经越说越有底气,不在显得退缩。

    而戚暮却是彻彻底底地怔住,有些不敢置信地看向他,良久,才问道:“你……确定?”

    参加这场小型音乐会的都是界内知名人士,他们的耳朵不可能出错,所以一般在这样的音乐会上,主办者都会刻意将相同乐器的演奏隔开,免得听众产生对比。

    盛彦辉郑重地点头:“我知道这样有点威胁你了,但是戚暮,我马上就要和老师一起去慕尼黑了,我希望……能和你堂堂正正地比赛一场!这确实有一点风险,如果你实在是不愿意,我可以现在就登场演出,不再和你提比赛的事情。”

    盛彦辉说得庄重严肃,戚暮也明白他的意思。

    一旦输了的人,在界内很难再比另一人出头,除非水平真的超出许多,否则很多年后恐怕有人再将两者提起的时候,还会有人记得这一场音乐会,再说上一句“哦某某啊,他当年演奏得可比某某某差多了哦”。

    所以盛彦辉也说,即使戚暮拒绝了他的比赛邀请,他也决无怨言。

    望着对方认真凝重的神情,许久,戚暮慢慢地勾起唇角,露出一抹笑容来:“我答应你。”

    盛彦辉一下子愣住:“真的?”想了想,他又赶紧说道:“这是在很多重要人物的面前,你确定你真的答应和我进行比试了?一旦输了的话,你……”

    “你确定我会输?”戚暮挑起一眉,俊秀昳丽的面容顿时如同光回大地,那笑容照得盛彦辉都呆呆愣住,只听戚暮又笑道:“上次的事让你始终耿耿于怀,这是我的错,如果没有这一次,我想你就算是到了慕尼黑你都不会忘记这个结,所以这次大概也是卡尔教授建议你这样做的吧?”

    盛彦辉怔然:“你怎么知道……”

    听到自己的猜测对了,戚暮脸上的笑意更盛了几分,他叹气道:“无论这次的结果如何,盛彦辉,我希望你能早点走出来。真正的音乐不是一定要争个高低,你很出色,你所拥有的未来不应该被这种小事束缚住。”

    一边说着,戚暮忽然一边伸了手,笑着弯了眸子:“总之,很高兴有一次能够正式与你比赛的机会,重新认识一下吧。”

    “你好盛彦辉,我是你今天晚上的对手——戚暮。”

    后台晕黄温暖的照明灯下,青年俊秀好看的面容上是一抹耀眼的笑容,他的眸子笑得弯弯的,唇角的弧度也好看得让人移不开眼。

    盛彦辉学琴二十多年,第一次感觉到他的手竟然不听自己的控制,过了许久,他才怔怔地抬手与戚暮的相握。直到他拿着琴离开后台、站在舞台上准备演奏时,盛彦辉猛然回过神来,下意识地转过看向后台的方向。

    仿佛得到了什么鼓舞,盛彦辉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

    接着,便是温柔如泉水般的乐声缓缓流出,在小小的音乐厅里弥漫开一阵田园乡间的宁静气息。这首贝多芬的《春天奏鸣曲》仿佛是一缕柔和的春风,徐徐吹散秋日的森冷,吹进了在场每个人的心中。

    就连丹尼尔也忍不住地微笑点头,全曲结束时,他凑在闵琛的耳边,小声道:“华夏真是人才辈出啊,闵,这个盛也会……该死这是什么名字,他的《春天》拉得不错啊。诶闵,你在看哪儿?”

    丹尼尔朝着闵琛的视线看去,却只能在后台的地方隐隐见着盛彦辉的一个背影,完全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丹尼尔摸着头,蹙眉道:“怎么了,闵,你怎么……”

    “他脸红了。”

    丹尼尔一愣:“脸红了?谁啊?”

    狭长俊逸的凤眸微微眯起,闵琛语气淡淡地开口:“盛彦辉。”

    丹尼尔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不大明白为什么闵会对这个年轻人这么关注,而他自然也不知道,就在盛彦辉进入后台的前一步,闵琛望着那个在后台的帷幕后面站着的青年,惊讶地睁大了眸子。

    盛彦辉上场前是在和……戚暮说话?

    那他脸红个什么劲?

    活了快三十年,闵琛第一次感觉到了什么叫做迷茫。但没给他一个再思考的机会,一个握着小提琴从后台走出来的身影却让他惊然地睁大双眸,脑子里有些事也慢慢地想清。

    丹尼尔惊呼:“怎么会是戚暮?!这才一个小提琴结束,又来一个?!”

第二十三章

    高瓦数的聚光灯从音乐厅的顶部照射下来,将这一块小小的圆形舞台照亮。清俊挺拔的青年手中拿着一把浅黄色的云杉木小提琴,一步步地向舞台走来,那小提琴是仿制的斯式琴的样式,拥有着最圆润流畅的线条,放在任何一个琴行里都绝对让人非常惊艳。

    而她的主人,也让在场的听众们忍不住地多看了几眼。

    青年的相貌十分俊秀,即使算不上他们此生见过最出色的,但是就算是放在美人如云的娱乐圈都绝对不差。

    场上不少人其实早已认识戚暮了,尤其是哪些杂志报刊的主编们,他们过去这两个月来经常会报道一些关于b市交响乐团的新闻,时不时地就会报道出关于这个青年的消息。

    《音乐殿堂》的主编王征想了想,似乎他上一次看到手下人写关于这个青年的新闻,好像是……他成为了b市交响乐团的助理首席?!

    没错,仅仅不过二十的年龄,这个青年已经是b市交响乐团的助理首席!

    戚暮走得十分优雅,他走得看似慢,事实上挺快,不一会儿就到了舞台中央。这样的小型音乐会是不需要主持人介绍的,一般而言演奏者也不会多说什么话,只需要进行演奏便可。

    戚暮微微弯腰、礼貌地鞠了一躬,他抬起身子放眼四周看了一圈观众席。就在他打算抬起琴弓开始演奏时,一个熟悉的身影突然窜入了他的视线,让戚暮倏地愣住。

    一双深邃幽黑的眸子,此刻也正盯着他。

    这种熟悉的感觉让戚暮不由自主地就想起了在上个月乐团最后一次巡演的时候,这双眼睛的主人就坐在第三排左侧的位置,他一个抬头,正好与对方相视。

    那个时候戚暮下意识地便认为对方并不是在看自己,而今天……

    肯定是在看他了。

    独自一人站在台上的戚暮忽然觉得一阵好笑,忍不住地勾了唇。下一刻,他再也没有多想地便抬起手中的琴弓,轻轻放在了弓弦上后,左手中指向琴弦上一按,顿时,悠扬委婉的琴声便从那琴孔中传了出来。

    那声音宛若春日里最和煦的暖风,带着小提琴甜美的嗓音,让所有人都忍不住地微笑起来,认真地凝听。不少人也仿佛突然想起什么的赶紧拿出自己的表演曲目单看了看,最后纷纷盯着那行“演出曲目以当日演出为准”的小字,笑而不语。

    这一首,不是《茨冈狂想曲》。

    它是门德尔松的《e小调协奏曲》。

    这首曲子的出名程度可以说是不学古典音乐的人,很多都有所耳闻。门德尔松出生于十九世纪初,自小家境优渥,父亲是知名银行家,母亲是著名钢琴家,这个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德国作曲家一生写过多首钢琴曲和小提琴协奏曲,从未有过悲沉的曲调。

    以最出名的代表作《e小调》来说,门德尔松用三个乐章的篇幅描绘出了一副缱绻柔和的美妙景象,全曲都欢快活泼,每年演奏这首曲目的小提琴家很多,杜胜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但是所有人都清楚地明白,杜胜的《e小调》和这个青年的,绝对不一样!

    第一乐章是一段快板,其中最为出名的华彩乐段一般在乐团表演时,都是由小提琴独奏。杜胜演奏的《e小调》是一种宽博大气的欢乐,说得通俗点就仿佛是一大家子齐聚一堂、和乐融融。

    但是戚暮所演奏的《e小调》,却有一种徜徉于山水溪流间的活泼。每一个琴弓的拉动都会带起一阵溪水与泉石的撞击,清脆悦耳,又明亮愉悦。

    舞台上,青年一人微微侧着头,认真地拉奏着。一个个舞动的音符从他的琴弓下流淌出来,让所有听众都陷入了一场音乐的盛宴之中。

    之前盛彦辉和其他表演者演奏时,丹尼尔虽然觉得水平十分不错,但还未曾到那种惊艳到无法想其他事情的地步。但是这个时候,他的脑海里只回荡着那一首曲子,熟悉的旋律在大脑里不断地撞击回荡。

    丹尼尔忍不住地将戚暮的《e小调》与杜胜的相比,他得出的结论居然是各有千秋、绝不落后!

    等到第二乐章转场的空隙,丹尼尔绞尽脑汁地回想自己曾经听过的《e小调》独奏,他好不容易想起维也纳交响乐团的首席——那个矮黑胖子曾经表演过的华彩,不知怎的,他竟然觉得这个青年表演,居然完全不比那人落后!

    “真是见了鬼了……”

    丹尼尔话音刚落,那边,优雅柔缓的行板便徐徐拉响。这第二乐章不如第一乐章那么有代表性,丹尼尔忍不住地在心里想到:是谁说华夏是交响乐的后起之秀的?他才刚来几天,都见着多少出色的年轻人了?!

    这都是人才啊!!!

    某乐团王牌经纪人开始暗搓搓地打量起舞台上的青年来。

    嗯,长得还真好看,真是不错啊……

    而此时,戚暮完全不知道自己正在被不少人打量着。《e小调》的演奏难度在小提琴曲中不能算很高,但是想要演奏好它却也不简单。技巧只是一首乐曲的一个组成部分,永远不会是全部。

    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e小调》。

    杜胜自小家境优越,他的《e小调》永远带着一种和睦欢乐氛围,那是一种华夏式的大团圆,让人一听便心生喜悦。而对于戚暮来说,他的《e小调》更多的是对人生的一种欢喜追求,他孤独地徜徉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会看见云,会看见山,有这一切,便已经是最大的幸福。

    直到一曲终了,还有许多人怔然地愣在座位上没有回过神来。

    先是从后台的方位忽然传来的一道响亮的掌声,接着,热烈如轰鸣的掌声火一样的燃起。太过关注的表演让戚暮的额上冒了一层细汗,他鞠了一躬赶紧地便打算下场,但是这掌声仿佛永远不知停息了,即使他已经转身离开几步了,却仍旧在不停地响起。

    戚暮走了十几步,最终还是笑着转过身,又回到了舞台上。

    古典乐里有一个专有名词“encore”,来源于法语,音译到华夏便是“安可”的意思。在很多音乐会中,当观众席中的掌声久久不歇的时候,表演者便会再次上台进行安可曲目的演出。

    而这一次,是这场音乐会进行到现在,第一次出现安可的状况!

    戚暮上了台后,再一次弯下了腰,认认真真地行了一个90°的鞠躬礼。

    全场的掌声一下子停住。

    他微笑着表达了自己的谢意后,再次执起琴弓,开始了自己的第二首曲目的演奏。这一次他没有再另出花样地表演其他曲子,而是直接表演了他原先就要表演的《茨冈》。

    拉威尔在作这首曲子的时候就有从帕格尼尼的24首狂想曲中汲取灵感,因此《茨冈》的演奏难度已经是非常高的了。只见在舞台耀眼的聚光灯下,青年修长漂亮的手指宛若有了生命,正在飞快地舞动。

    之前曾经说过,戚暮真的有一双非常好看的手。

    虽然一个人的手长得如何与他在古典乐上的造诣并没有什么直接关系,你看维也纳交响乐团的黑胖子首席,长了一双肥厚的手,却也能表演出精彩的演出。

    但是,长得好看,总算是耳朵又有享受,眼睛上又有享受了吧?

    尤其是演奏到后半段的曲子时,激昂热烈的乐声让听众们仿佛接受了一次声音的洗礼,甚至有人忍不住地在椅子上用手指轻轻打节拍,与戚暮的琴声一起进行“演奏”。

    乐曲进行到最后,是一段华丽耀眼的炫技表演,白玉般的手指飞快地在琴弦上舞动着,所有人的视力几乎都跟不上那手指的残影,全场的气氛被炒热到最□□,当最后一个热烈的琴声倏地湮灭时,又是不知停息的掌声雷鸣般的响起。

    戚暮的汗水早已打湿了他额前的碎发。

    《e小调协奏曲》的独奏长达十几分钟,而《茨冈狂想曲》也有接近十分钟的长度,后者还有不少炫技的部分,所以就算是戚暮都感觉到了左手手指有些发震、发麻——原主毕竟多年没有碰过琴,恐怕只有经受过一年以上训练的人才能连续演奏这两首曲子。

    但是这掌声,就是不停下来了。

    戚暮无奈地勾起一抹苦笑,这笑容看在台下一些女士的眼中,却让她们忍不住更加用力地鼓起掌来。

    戚暮:“……”他可真的没力气再进行一首曲子了啊!

    “bravo!”

    就在戚暮踌躇无奈的时候,一道磁性低沉的男声忽然响起,在统一的掌声中显得有些突兀。戚暮诧异地抬首向那方向看去,只见一个冷峻高大的男人正站起身,面色平静地望着他,兀自地鼓着掌。

    他并没有笑,但是深邃的目光却始终凝聚在戚暮的身上,那眼神实在太有穿透力,让戚暮忍不住地就移开了视线,没有再与对方对视。

    ……既然闵琛都站起来了,其他人当然也不能做着了。

    很少有人会在这种小型室内音乐会上喊出“bravo”,尤其是面对个人独奏。但是既然闵琛喊出来了,其他人也不能说些什么不是?只能跟着这个不按规矩出牌的家伙一起站起身,齐齐地鼓掌。

    闵琛这一打断,让全场原本凝聚在一起的“安可掌声”断了一下,戚暮也总算是得到机会可以趁机下场。戚暮离开舞台、走向后台的脚步几乎是快飞了起来,天知道他可真的没有更多的力气演奏一曲比《茨冈》还要高难度的曲子了。

    这并不是乐团的演奏,每个乐部只需负责其中的一部分、可以得到休息调整的时间。这是他的独奏,所以……更是绝对绝对不能出错。

    而戚暮不知道的是,在他的身后,某个俊美挺拔的男人沉默地看着他逃也似的背影许久,一直没有坐下。他不坐下……许多人也不大好意思坐下,这气氛渲染得全场人都直愣愣地站着,居然没有一个人先坐下。

    丹尼尔是第一个发现气氛不对劲的。

    他赶紧伸了手就把这个“只会捣乱”的家伙给拽了下来,低声道:“闵,你今天是吃错什么药了?我还想再多听那个小天使演奏几首曲子呢,你怎么把人给弄走了?”

    “小天使?”闵琛倏地挑起一眉。

    丹尼尔理所当然地点头:“对啊,不是天使是什么?长得这么标志的华夏人真是不好找了啊,而且水平也挺不错的,上一个这样子的人选还是那个陆子文了吧,他……额,你当我什么都没说!”

    闵琛眼中的笑意倏地敛住,沉默了许久,他才轻轻摇首,扯开话题:“戚暮的左手有点颤抖了,他需要休息。”语气看似平缓,但是却不自觉地低了几度。

    丹尼尔在心里骂了自己许久,他打量着闵琛的脸色,小心翼翼地问道:“闵,你怎么知道这个小天使需要休息了?我看他的状态还是很不错的啊。就算实在不行,他也可以演奏一首平缓点的曲子,把安可的气氛平息。”

    谁料,闵琛却是摇摇头,漆黑幽远的眸子里闪烁一丝异样的光芒。

    “他不会选择平淡的曲子,他应该……会选择更激烈的,比如帕格尼尼的《d大调》。”

    丹尼尔一愣:“你怎么知道?”

    闻言,闵琛微微转首轻轻扫他一眼,道:“直觉。”

    “……”

第二十四章

    到了后台的戚暮,一眼便见着了早就等候许久的盛彦辉。刚刚对视一眼戚暮便发现,那股在盛彦辉眼睛里闪烁了许久的战火不知何时已经熄灭了,就算戚暮身后的掌声已经结束,盛彦辉却还在不停地鼓掌。

    见状,戚暮是哭笑不得:“我可不想再表演一曲了,你不用再给我鼓掌安可了。”

    谁料戚暮话音刚落,盛彦辉的掌声竟然又热烈的几分,颇有种“我就是不想停下来”的势头。

    戚暮:“……”

    盛彦辉是真心想给戚暮鼓掌的,当他听到戚暮演奏的竟然是《e小调协奏曲》而不是《茨冈》的时候,他一下子就明白了戚暮的意图——

    他是想解开自己的心结。

    原本前几天盛彦辉就要跟随卡尔教授一起去慕尼黑进修了,但是在临行前一天,卡尔教授却突然找到了他,直截了当地告诉他:“维克多,现在你不应该和我去慕尼黑,之前我告诉你戚暮在比赛中刻意让了你以后,你的琴声就带了一些胆小懦弱了,你需要自信!”

    因此,卡尔教授给他出了这个馊主意,让他来“砸场子”。

    其实盛彦辉内心里还是有些拒绝的,毕竟这种情况下戚暮就算是不答应,那也是情有可原、他没什么好说的。但是戚暮却是答应了,这让他十分意外,而且……戚暮还特意演奏了《e小调》。

    他是在为自己解开心结啊!

    原本盛彦辉所想过的最坏的情况就是,所有人都觉得戚暮的水平比他高出太多,他彻彻底底地输给戚暮。但是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一次又一次的安可掌声让他根本就没有与这个青年相比的地方。

    已经算不上是对手了,那更谈不上输赢了。

    盛彦辉也不知道这到底算是一件好事,还是坏事。

    戚暮虽然觉得盛彦辉真是莫名地有些“呆傻可爱”,但是在他的心里,还是正事要紧。他渐渐地敛下了唇边的笑意,认真地看向对方。

    明明盛彦辉还比他现在的模样大了几岁,可是不知怎的,戚暮说起话来就让盛彦辉有了种“正在接受长辈教育”的感觉。

    “盛彦辉,所以到现在……你觉得,你已经能够完全放下了吗?”

    下一个演出者从后台里走了出去,而盛彦辉也放下了不停鼓掌的手,他郑重地颔首,说:“我之前很不服气,你到底为什么要让我,这让我感觉自己胜之不武,而且这个去慕尼黑的名额应该是你的、而不是我的,这让我一直不踏实。但是现在我想,这就是每个人的命?我到二十四岁才能够找到卡尔教授收我做学生,这是我盛彦辉的路。而你,戚暮,我不知道你会找什么样的导师,也不知道你的未来怎么样,但是这是你的选择,这也是我们不同的路。”

    听着盛彦辉的话,戚暮微笑着颔首,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无论我的过程如何,我不应该动摇我的目标、我的梦想。我想要成为世界上最出色的小提琴家,我想成为古典音乐界唯一的王者,我以后再也不会迷失方向了。这一点……真的要谢谢你。”

    戚暮越听盛彦辉的话,越觉得有点不对劲,他皱了清挺的眉头,侧开身子指向某个正坐在观众席中间的男人,小声问道:“你的意思是……你想打败他?”

    原本戚暮以为盛彦辉只是开个玩笑,谁料这熊孩子竟然还认真严肃地点头:“对,我要打败他。即使我现在不打败,我以后也会打败他的!”

    “……”戚暮沉默了半晌,问道:“你是打算改学钢琴,还是打算改学指挥?哦对了,作曲也行,你以后打算主攻作曲?”

    提着小提琴盒的盛彦辉:“……”

    戚暮忽然噗哧一声笑出声来,他笑看这个眼睛已经转成蚊香圈的熊孩子,说:“好了不逗你了,听说闵琛小时候也学过几年小提琴,你要是想在小提琴上打败他……嗯,我觉得这个日子应该很快了,或许你现在就可以去约战。”青年气起人来,可是从来都不落下风的。

    盛彦辉:“……”

    眼见着盛彦辉已经郁闷到不说话的地步了,戚暮便不再逗他玩了。他将自己的小提琴温柔地放进琴盒中后,便放入临时存取的保险箱里。戚暮挥了挥手指间的钥匙,看向盛彦辉:“一起回观众席?”

    盛彦辉轻轻点头,在这个比他小几岁的青年面前,他却没有一点年长的优势。

    两人并肩向着观众席的方向蹑手蹑脚地走去,戚暮的座位在东区,而盛彦辉的在南区,两人走到了两区分界点的时候,戚暮还未转身,便听到盛彦辉忽然低声说道:“那戚暮……我以后的目标就是打败你。”

    “……”

    良久,戚暮才露出一抹无奈的笑容,他可是什么话都没有说,就成为了别人想要打败的对象。不过仔细想想,戚暮突然意识到对方竟然把自己和闵琛放在同一个等级上了,戚暮不由一乐。

    他想了想,问道:“你想怎么打败我?”

    盛彦辉好像没想到戚暮会问这个问题,他忽然一愣,过了很久才试探性地问道:“我们比赛看看……谁会第一个开始自己的全球巡演?”

    听着这话,戚暮愣了愣,然后无奈道:“那真是要让你失望了,我短期内不想成为独奏小提琴家,我想专心成为乐团……小提琴家。”戚暮将“首席”两个字改了口,他并不想直白地暴|露自己的目标。

    戚暮的回答真是让盛彦辉愁白了头发,过了一会儿,他才又说:“那我们就比比,谁会第一个登上世界级的舞台?维也纳音乐厅、米斯兰卡拉歌剧院……这些都可以。”

    眼见着盛彦辉如此认真的模样,戚暮眸子一转,问道:“你说的这些我都觉得可以,但是……我为什么要和你比呢?”说着,戚暮勾唇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

    盛彦辉:“……”

    论刚刚才建立起来的偶像目标如何最快地在心里幻灭的,大概也不过如此了。

    现在的戚暮绝对不知道,多少年后,当他在欧洲再遇见盛彦辉的时候,他竟然给对方留下了这么大的“心理阴影”,请计算盛彦辉的心理阴影面积?

    太平洋都不够大了!

    而此时此刻,戚暮却没有想过这么多,他和盛彦辉道别后很快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正巧台上的竖琴家正表演结束,他一边轻轻地鼓着掌、一边坐了下来。

    还没坐稳,只听一旁的杜胜小声说道:“小七啊,你早说你和那个盛彦辉要进行比赛,我就拿你们做宣传了啊。”

    戚暮微微一愣:“杜哥您说什么?”

    “哈哈,没什么没什么,那盛彦辉也是,这种事情到了最后关头才肯说,真是太坏了。咱们华夏音乐界都是纯朴的孩子,哪儿有这种坏水啊,肯定是那个来自慕尼黑的大胡子教他的,准没错!”

    戚暮:“……”还真给您猜对了。

    接下来戚暮并没有再说什么,这一场音乐会中间发生的插曲也看似只是个催化剂,让全场的气氛更融洽和谐了几分。等到最后杜胜和几位老朋友上场进行表演的时候,那热烈的掌声几乎要将屋顶掀翻。

    表演的四个人都是b市著名的音乐家,他们以前就经常组成乐队进行室内演出,而这次也依旧表现出色得让观众席足足安可了三次,才肯罢休。

    其一确实有老音乐家演出精彩的缘故,其二也有观众们给他们面子,刻意多安可的成分。但是总而言之,这次的室内音乐会是正式结束了,并且划下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作为一场市级的室内音乐会,即使邀请了来自全国的不少音乐家参与,这场音乐会的效果却都出乎了所有人的想象。全场一共两次高|潮,几乎每次都能让参与者此生难忘。

    一次是戚暮所演奏的《e小调协奏曲》和《茨冈狂想曲》,这个才二十岁出头的青年,让在场所有人的音乐家、音乐人士、专业乐评人都忍不住地鼓掌安可——因为他真的值得。

    还有一次便是杜胜四人的演出,多年的演出经验和练习让他们的乐曲越来越和谐相衬,即使是对声音挑剔到极致的闵琛都在最后认真地鼓掌,投以赞许的目光。

    这是一场盛大的音乐会!

    绝不会因为它较小的格局而让人轻视!

    就算是到了最后结束的时候,许多人也意犹未尽地互相笑着交流着,将自己对音乐会的感触分享给四周的人。他们穿着正式的西装、礼服,相谐着向门口走去。

    大概是华夏的礼节,戚暮是第一次在音乐会结束的时候站在门口与这些来宾们交谈、目送他们离去。在欧洲的时候基本上主办方举行完一次音乐会后,大家便是各自离开,而这次作为主办方的谭老和杜胜,却将戚暮这个劳动力给拉了回来——

    就算站在门口吹吹风、亮亮相,也能显示咱们b市交响乐团的脸不是!

    “你可是咱们的门面担当啊!”

    ——刚从闺女那儿学了新鲜词的杜胜如此调侃道。

    门面担当小七:“……”

第二十五章

    “老谭,你这次组织的这场音乐会确实是不错啊!很好、很好!”

    “老杜,你最后和老王、老李他们的那首《卡农》真是不错啊,水平有进步!”

    “这就是你们b市交响乐团的小七?嗯,听老陈说这小伙子水平很高,今儿个一听,果然是名不虚传啊!”

    ……

    颇有些沉住气的音乐人士笑着与谭老他们交谈过后,便会先行离开走人。也还有一些比较跑题的人会装作不在意地多看一旁站着的戚暮几眼,接着笑道:“你们b市交响乐团的吉祥物长得真是俊啊,难怪听我外孙女最近老在说你们的演奏会了。”

    门面担当&吉祥物小七:“……”

    送走了一大波的人以后,就算是年少力胜如戚暮都感觉到了一丝疲累,偏偏这观众们还总是喜欢调侃他、拿他逗趣,这只能让戚暮提起了十二万分的注意力,恭敬有礼地回答他们的问题。

    进入11月的b市的夜晚,气温早已降到十度以下,晕黄的路灯打在地面上都好像生了一层霜,平白地就有些寒气。天上挂着一轮弯弯的细月,城市绚烂迷人的灯光将天空照耀成了瑰丽的玫红色,不见一颗星星。

    戚暮一开始只穿着室内表演时的那件小西装,等送到最后几人的时候,他忍不住地取了自己的大衣套上,这才将漫天漫地的寒气杜绝于外。这件大衣其实戚暮并不是非常喜欢,他觉着这颜色实在是太过艳丽,但是令他无奈的是这已经算是原主衣柜里最厚的一件大衣了。

    要风度不要温度,这个原则在原主那儿实行得算是淋漓尽致了。

    当闵琛看到那一抹鲜红色的影子时,他脚下的步子倏地一滞,过了半晌才又走了过来。闵琛抬起凤眸看去,只见鲜红色的翻领大衣将青年白皙的面庞衬得仿若透明,在灯光的照耀下,好像连皮肤上细小的绒毛都可以看见。

    从艺术学的角度来说,红色是最引人注目的颜色,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什么地点,只要你放眼看向四周,你都会发现全场所有颜色之中,红色永远都是最少的一个。

    这个颜色太过张扬艳丽,很少有人驾驭的住。

    不巧,戚暮就是其中一个。

    他的皮肤太白,不知是冻的还是天生的,闵琛下意识地觉着是后者。他的目光从青年精致的面容上掠过,最后在他那双缩在大衣袖子里的半截手指那儿停留了一瞬,接着又抬首看向对方。

    闵琛慢慢启唇,道:“我……”

    “天哪,我的上帝!小天使你穿红色居然也这么好看?真是热情如火啊!”丹尼尔激动而夸张地喊道:“我可从来都没见过有人将这个颜色穿得这么好看,你真是能给人带来惊喜呢,小天使!”

    被打断的闵琛:“……”

    门面担当&吉祥物&小天使小七:“……”

    丹尼尔作为柏林爱乐乐团的王牌经纪人,自然不会浪得虚名,他感慨的话语和欣赏的目光只在戚暮的身上停留了一瞬,便转移到了一边的谭正辉的杜胜身上。他用一口别扭的中文笑着说道:“这场音乐会……很成功……我,我很高兴再来!”

    闵琛面无表情地睨了丹尼尔一眼,道:“不是再来,是能来。”

    丹尼尔:“……”反正我听不懂,随你怎么说!

    知道自己这个经纪人一旦到了华夏的土地上等于是个“文盲”,闵琛便没有再想让丹尼尔说话,而是自己看向了谭正辉和杜胜。他轻轻地颔首示意后,道:“音乐会很好,表演都很好,感谢你们的邀请。”

    之前丹尼尔夸奖戚暮的那一段话都是用德语说的,谭老年纪大了连英语都听不利索,杜胜虽然算是精通英语,却也没神通广大到连德语都听懂的地步,于是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家作为门面担当的吉祥物小七,又有了个小天使的外号。

    但是闵琛的这段话,两人却是听得仔仔细细地。谭老笑着颔首,说:“原本以为你们不会来的,你们能来这次的音乐会,是我们的荣幸,谢谢你的赞美了,闵琛。”

    闵琛一直是个好交流的人,括弧对不熟悉的人。他有礼貌地点点头,身体动作的每一个细节都宛若中世纪欧洲的绅士一般,让人感到一阵迎面吹来的春风,即使眉眼间依旧没有一点表情,谭老竟也没觉得尴尬。

    “最后柴可夫斯基的48《弦乐小夜曲》也十分出色,在第三乐章的终止式部分,第二小提琴有点过快了,如果再改进一下我觉得会更为出彩。”闵琛看似随意地进行了一些点评,杜胜却收起了脸上随意的笑意,认真地听着。

    他比闵琛年纪大上一轮还要多,但是他却也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说得恰恰是他们经常会忽视的地方。

    闵琛说话的顺序明眼人一下子便能看出,眼看着杜胜与闵琛交流了一番后,闵琛转首向自己看来,戚暮不由自主地就屏住了呼吸,下意识地吞了口口水。

    戚暮两辈子加起来接受过最高程度的点评来自于艾伯克·多伦萨先生,他是维也纳爱乐乐团的首席指挥,更是世界四大指挥家之一,当年戚暮在维爱进行排练的时候便与多伦萨先生交流过多次,也受到了一些启发。

    但是眼前这个男人……他是柏林爱乐乐团的首席指挥,年纪轻轻同样拥有世界四大指挥家之一的荣誉。

    最重要的是,他还是被业内公认的古典音乐之王。

    闵琛从十六岁写下第一首奏鸣曲后,短短十几年创作了数十首的曲子,这些曲子大多是交响乐曲,在全球范围内都有乐团进行演奏,甚至前几年他还亲自指挥柏林爱乐乐团演出了一场“柏特莱姆之夜”,演奏的全是自己谱写的曲子。

    而现在,戚暮正在等待这个人的点评。

    戚暮恍然间仿佛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扑通扑通的,跳个不停,好像下一秒就能从喉咙里跳出来一样。这与之前近距离的接触不同,这一次……是真正的点评。

    他再也没有乐团作为自己的依靠,这是属于他的独奏,所以这一次的点评完全是针对他个人的,再也没有其他任何因素可以影响。

    萧瑟微寒的夜风从马路的另一头吹了过来,拂过音乐厅前小小的人造湖畔,将月色的倒映吹出了一层层的涟漪,恍若戚暮此刻的心情,久久无法平静。

    “《茨冈》的技巧很好,如果你演奏帕格尼尼的曲子,我想也能胜任。《e小调》单个来说并没有什么太突出的问题,但是你在第二乐章的第三小段有点偏快,如果是在乐团进行演奏,那你的副首席将会很困扰。”

    磁性低哑的声音在森瑟的晚风中响起,戚暮微微一愣,下意识地就抬首向对方看去。这一抬头,忽然一下就对上了视线。戚暮显然没想到能够正好对上,而闵琛也没料到戚暮会突然抬头看自己。

    音乐厅灿烂辉煌的吊顶水晶灯光透过高高的大门照射过来,照耀在这个青年的脸上,不知怎的闵琛仿佛感觉到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戚暮的眼睛湿漉漉的,好像一只可怜兮兮的小猫正在眨巴着眼打量着他,让闵琛倏地心中一颤,喉咙间也有些发涩起来。

    他的语气有些僵硬:“总体来说,你演奏得不错。”

    “不错”两个字几乎是闵琛给出过的最高评价了,这让丹尼尔不由地多看了他好几眼。丹尼尔见闵琛竟然看小天使看得这么专注,他心思一动,一下子想到:难道闵也想把小天使给挖过去?!这可是潜力股啊!

    丹尼尔赶紧道:“戚暮,你想不想来欧洲进修?我这有不少学院的名额,巴黎国立、英国皇家、科隆莱茵都没有问题,我可以为你推荐。我真是非常喜欢你的琴声,让我很感动啊!”

    丹尼尔说的是英语,他的中文实在是不流利。他之前为闵琛寻找戚暮的专辑时曾经了解过,戚暮的英文说得还是很不错的,可以正常交流。

    听着丹尼尔的话,戚暮却是连想都没想,直接笑着回答道:“多谢您的好意了,丹尼尔先生,我短期内并没有进修的打算。”

    丹尼尔一愣,又劝了好几句,戚暮却始终是有礼貌地一一回了过去,不留下一点把柄,但也没有答应。到最后丹尼尔也只能无奈地放弃了这个让自己吃亏的“推荐进修”计划,与杜胜和谭正辉聊了起来。

    戚暮其实知道,他与丹尼尔·杜克并无任何渊源,对方不会平白无故地给自己推荐学院。丹尼尔表面看上去十分平易近人,但是戚暮还没单纯到相信这些什么“非常喜欢你的琴声”、“我很感动”这种话。

    丹尼尔是想借用这次的机会将他的未来与柏林爱乐乐团捆绑在一起,他想要以培养未来成员的名义推荐他,而戚暮虽然目标是在乐团里奋斗,但还没想过现在就要把自己和某一个乐团永远地捆在一起。

    即使,那是柏林爱乐乐团。

    用英语开始交流后,丹尼尔和谭正辉的对话还是十分愉快的。大家聊得也差不多了,丹尼尔似乎也打算离开了,谁料闵琛却突然抬了眸看向了一旁的戚暮。

    戚暮心中一怔,只听闵琛忽然开口:“你……”

    “嘿奥斯顿、丹尼尔!我们好久不见了!”拉着学生热火朝天地冲这边不停挥手的卡尔教授大声地喊道。

    今晚第二次被打断话的闵琛:“……”

    心里陡然松了一口气的门面担当&吉祥物&小天使小七:“……”

第二十六章

    柏林爱乐乐团的小提琴首席就是卡尔教授的得意门生,而卡尔教授作为欧洲学院派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早就与闵琛、丹尼尔是老朋友了。

    即使在这样重要的场合上,罗伯特·卡尔依旧没有穿着多正式的服装。他挺着一个大肚子挥着手就走了过来,朝在场其他人热情地打了圈招呼后,他便转首看向一旁的丹尼尔,说:“嘿丹尼尔,好久不见。”

    丹尼尔用手肘撞了撞卡尔教授的胸膛,笑道:“嘿大胡子,你怎么在华夏啊?”

    “我来参加一个比赛,哦对了,你还没见过我的新学生吧。”说着,卡尔教授往身后看去,却发现自己的身后空无一人,他摸着大胡子笑了笑,道:“华夏人就是腼腆,等回德国后再给你们介绍维克多吧,他是个可爱的小伙子。”

    音乐会的来宾已经渐渐走得差不多了,卡尔教授几乎是最后一批,他转首看向一边面色冷峻的男人,热情地说道:“嘿奥斯顿,咱们这么久不见面了,你怎么不给我一个拥抱?哦我家小宝贝可想死你了,她说今年听你在柏林的巡演时,你迷人的背影让她快要晕过去了!”

    一边说着,拥有法国人热情的卡尔教授直接伸开了双臂,上前几步,似乎就想给对方一个大大的拥抱。却见闵琛脸色不改,从容沉着地往一边挪了半步,让卡尔教授扑了个空。

    俊美淡漠的男人垂下眸子,伸手指了指卡尔教授那大到可以养鲸鱼的肚子,语气平淡道:“不抱,硌得慌。”

    好不容易忍住了笑的戚暮:“……”

    同样深受迫害的丹尼尔:“……”

    被伤透了心的卡尔教授:“奥斯顿,你真是越来越不可爱了!”

    “不可爱”的男人抬起凤眸,轻挑一眉,反问:“我可爱过?”

    卡尔教授:“……”

    之前怎么说来着,是谁说闵琛好相处、说话绅士的?你看看,一旦和熟悉的人说上两句,其毒舌本性顿时暴|露无遗!而处于戕害中心的卡尔教授此时早已伤害值-10000,失血身亡。

    其实卡尔教授早已习惯了闵琛的毒舌,但是令他不大理解的是,他总觉得今儿个闵琛似乎带了一点火气,这令他不由地反思自己到底是在哪儿惹到了这个小气的家伙。

    想了想,大胡子教授仍旧没想出个头绪,他干脆把这件事抛到一边,与谭老、杜胜几人聊起天来。等他看到戚暮的时候,顿时双眼一亮,又是一个大大的拥抱就送了上去。

    被硌得慌的戚暮:“……”

    卡尔教授笑着说道:“戚暮,你今天的表演真棒,我真的非常遗憾没有能把你带到慕尼黑。记得上次在比赛的时候我曾经和你说过,你的表演风格与奥斯顿很像,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有机会见面了,真是让我惊讶。”

    这话一落地,在场除了戚暮以外的所有人都是一怔。尤其是闵琛,他下意识地便转首看向眼前的青年,毫不掩饰神色中的惊讶。

    华夏有句古话叫做当局者迷,其实在刚才点评戚暮今晚的独奏时,有句话闵琛一直没有说出口。他听着戚暮的独奏总有种莫名的熟悉感,似乎这样的演奏风格、这样的表演方式他曾经听到过,就在耳边回响,非常熟悉。

    而有些事情正是因为太过于熟悉,所以便让人经常会有一种到了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来的感觉。

    想到这,闵琛微微敛了眸子,将眼底的神色掩藏住。

    他一开始以为戚暮的音乐风格与他某个熟悉的人非常相似,但是听卡尔的话,似乎是与他自己很相似?

    在心里下了判断之后,闵琛意味深长地看了戚暮一眼。他还是第一次碰到一个“与自己风格相似”的人,尤其……这个人选择的还是小提琴,与他完全不重合。

    这可真是一个有意思的事情。

    而此时的闵琛并不知道,事实上,他的那股熟悉感并不是卡尔教授口中的相似。自从有记忆以来,闵琛听过无数的声音,有大自然嘈杂混乱的声音,有乐器拉奏弹拨的声音,他私下里听过陆子文的很多首曲子,但是却从未听过他的《e小调》和《茨冈》。

    音乐是相通的,同一个人演奏不同的曲子时总会不自觉地把一种个人的风格掺杂进去。其实这个时候的闵琛已经听出了陆子文的音乐风格,但是他却没有往那个惊世骇俗的方向去想,因此也就错过了这一次可以揭开真相的机会。

    而在场其他人的想法却与闵琛大有不同,他们惊讶的是卡尔教授给戚暮的评价实在太高了。

    能与闵琛相似?这是什么样的评价?难道说……戚暮还能成为下一个闵琛?!

    丹尼尔的心里不由更加重视了戚暮几分。

    此时的天色已经完全擦黑,但是城市的夜晚永远不可能沉睡,透过大门射过来的耀眼光线照在青年白皙的面庞上,与那鲜红艳丽的大衣相衬,让戚暮的笑容更加隽秀昳丽。

    他礼貌地点头,笑着回答:“谢谢您的夸奖,我很荣幸。”

    卡尔教授点点头,又说:“其实今天……真是要谢谢你了,让我那个傻学生能够放下一切,老老实实地和我去慕尼黑了。这次是我欠你一个人情,戚暮,以后你有任何事情都可以来找我。”

    卡尔教授这话一落地,众人纷纷疑惑不已。除了闵琛微微眯了眸子、似乎有些明白了什么外,只有戚暮惊讶了一会儿,然后笑道:“谢谢您了,卡尔教授。”

    一通寒暄过后,卡尔也打算离开了。走之前他忽然想起了什么,赶紧回过头,道:“对了丹尼尔,你们什么时候回德国?要不我们一班飞机走吧,路上也好有个伴。”

    丹尼尔道:“我是后天的飞机,我早就买好机票了。”

    卡尔教授闻言一愣,然后大喜:“那正巧,我也是后天的飞机。那奥斯顿,你也是后天的飞机?那我们三个人哦还有我那个傻学生可以做个伴,咱们四个人一起……”

    “我今年不回去了。”

    “一起回去……什么?你不回去了?!”卡尔教授惊骇地睁大双眼。

    闵琛轻轻“嗯”了一声。

    卡尔教授:“……圣诞节你也不回去了?”

    闵琛微微颔首,冷峻的面容上没有一点表情:“不回去了。”

    卡尔教授是带着一肚子疑惑走的,他可不大明白闵琛为什么要呆在这个没有家人的地方过一个孤单的圣诞节。而等到卡尔教授走了之后,丹尼尔便继续与谭老和杜胜交谈起来。

    到了这个时候,戚暮总算是可以堂而皇之地打量眼前这个俊美挺拔的男人了。

    在欧洲长大的戚暮自然知道,圣诞节对于外国人来说并不亚于华夏的春节。虽然闵琛的母亲是华夏人,但是他的家人却生活在柏林,并不在华夏。戚暮有些不明白,是什么事情让闵琛决定不回德国了。

    青年好看清秀的眉头微微蹙起,正垂眸似乎思考些什么。闵琛不着声色地打量了戚暮许久,恰巧丹尼尔那边与谭老谈得正欢、注意不到这里的情况,闵琛便上前一步,轻轻在戚暮的耳边说道:“有时间一起去听场音乐会吗?”

    正在思考的戚暮突然听了这话,立即惊讶地抬头。这一抬首,他的视线便与闵琛地正正对上。戚暮的大脑正在飞速转动着,他完全不明白这个男人怎么会突然说出这种话?

    没让戚暮惊讶太久,只见闵琛薄唇微勾,低笑道:“你果然听得懂德语。”

    戚暮:“……”

    刚才只顾着太惊讶了,戚暮完全没有注意到闵琛的那句话是用德语说的,那内容实在是太让人不敢相信,所以他并没有刻意去思索一番。

    在戚暮的印象中,原主似乎并不会说德语,于是他眸子微微一转,不卑不亢地说:“最近我有自学一些其他语言,能够勉强听得懂一些德语,但是还不会说。”

    一抹幽光从闵琛的眸中闪过,他没有揭穿眼前这个青年的谎言。他稍稍思索了会儿,又问道:“你拥有绝对音感?”

    这一点戚暮自知早已暴|露在对方面前了,于是他也便没有多隐藏,直接承认道:“是。”

    此时丹尼尔正好与谭老、杜胜交流结束,一下子便听到戚暮承认自己拥有绝对音感的事情。丹尼尔的双眼立即放出一道精光,他用“看美女”的眼神“色迷迷”地打量了戚暮许久,最终还是忍不住说:“小天使,你真的真的真的不想去进修吗?”

    戚暮再一次有礼貌地拒绝后,丹尼尔是扼腕长叹。

    一直等到他开着车与闵琛离开了音乐厅之后,丹尼尔还惋惜地说:“唉闵,那个戚暮真是一个不错的苗子,怎么他就是那么聪明,没有肯接受我的好意呢?”丹尼尔把着方向盘,语气无奈道:“才二十岁出头的年龄就有这么好的小提琴水平,连大胡子都说他和你的音乐很像,还拥有绝对音感……怎么早没让我发现这个人才的呢?”

    丹尼尔又抱怨了一大通,等到他心里舒坦了一些、不再那么郁闷后,忽然只听见一个带着笑意的低沉男声在安静的车厢内响起:

    “你早晚会见到他的,他的目标……”

    “比你想象的更高。”

第二十七章

    音乐会结束的时候已经是九点,等到戚暮陪着谭老和杜胜送完了所有来宾后,已经接近十点。深秋b市的十点还是十分萧瑟寒冷的,谭老他们也就没再多留下来庆祝,便由杜胜开车送几人一起回家。

    在车上,杜胜一直不停地赞扬戚暮今晚的表现,也问了他为什么没有接受丹尼尔的好意,争取这一次去欧洲进修的机会。要知道,之前丹尼尔所说的巴黎高等音乐学院、英国皇家音乐学院都是世界一流的顶尖音乐学院,天份稍微差一点的人连它们的门槛都摸不到。

    戚暮只得表明自己目前还想在华夏多磨练一番,暂时没有去进修的打算。

    杜胜虽然觉得可惜,但也没有再多说什么。倒是谭老目光悠长地看了戚暮许久,忽然开口问道:“小七啊,你……和闵琛很熟?”

    戚暮闻言倏地一愣,下意识地便摇摇头,道:“谭老,在您上次将我介绍给闵先生之前,我都没有和他见过,又怎么会熟呢?”

    谭老随意地“嗯”了一声,就没再在这方面多说,他又道:“你年纪也不小了,既然你现在不愿意去进修,肯定也是有你自己的原因的,你自己知道把握分寸。今年最后一转的巡演已经结束了,在新春音乐会前,你每周只需要来乐团排练几次就够了。小七啊,你自己有什么打算吗?”

    其实在谭老询问前,戚暮早已知道了自己未来一个多月确实会十分清闲。他作为助理首席,只有几首曲子是由他代替杜胜进行演奏的,因此他的排练量还是很小的,而且除此以外,他便再也没有其他必须要去做的事情了。

    想了想,戚暮笑着弯了眸子,点头道:“谢谢谭老的关心,我已经有计划了。”

    这事如果放在一个月前,恐怕谭正辉此时还得板着张脸说上几句“你打算怎么做啊”、“要好好抓紧时间不能松懈啊”之类的话,但是这段日子下来,戚暮的成长谭老是真真实实地看在眼里了,他之前对戚暮的考量和犹豫也早已消失得干干净净。

    于是谭老只是点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便再也没有多问。

    戚暮家是离得最近的,杜胜先开车到了戚暮的楼下,接着再送谭老回去。

    森冷微寒的夜风中,隽秀挺拔的青年穿着一身鲜红色的长衣,认真地目送那辆黑色的轿车离开,那红色宛若一团在黑夜里燃烧的火焰,让人无法忽视。

    等到杜胜的车后灯完全消失在了小路的尽头时,戚暮才微微抬首,转身上楼。浅琥珀色的瞳孔里闪过一丝无奈的笑意,戚暮乘着电梯按下了“26”的标志,看着电梯上的金色数字不停地变换。

    今天晚上的事态发展确实超出了戚暮的预料,但是……

    与他所想的也相差无几。

    这场音乐会在他进b市交响乐团之前,谭老就已经开始谋划了,等到后来刻意为他多留了个表演的位置,谭老也算是用心良苦。

    在郑未乔离场之前他就拉着戚暮,一脸激动兴奋地表示自己回去以后就立即动手写稿子,要将今天晚上戚暮的表现都发表出去。

    郑未乔的名声在华夏音乐界还是比较响亮的,他是戚母的学生,自身的小提琴水平不低,也颇有一些文字功。戚暮明白,只要他的这篇文章能发表出去,绝对会造成不小的反响。

    于是,谭老想要制造的效果,也是真正达到了。

    而这个时候的戚暮还不知道,与他隔了小半个城市的某间公寓里,一个面相斯文的男人正抓耳挠腮地盯着电脑荧屏。那方方正正的电脑屏幕上全是密密麻麻的方格字,郑未乔一边纠结着一边不停地敲打键盘。

    大概过了半个多小时,他忽然长舒一口气,神情兴奋地就将稿子发送给了自己熟悉的几家音乐报刊杂志,等待第二天收到对方的回复。

    但是这一次让郑未乔没有想到的是,他才刚从电脑前起身还没走两步,忽然就听到了一声接一声的消息提示音在身后响起。郑未乔赶紧转身一看——

    【音乐殿堂-小王:郑哥,你这稿子我们不需要了啊,老大决定自己亲自操刀,写一份和你同主题的稿子呢。】

    【音乐之声-李姐:小郑啊,真是不巧,刚才我们头儿才写完一份关于你这主题的稿子,头儿几个月不动手写一次的,我们收不了你的啊。】

    【古典音乐-阿晨:郑哥你咋这么不巧呢,陆姐才说她打算亲自写你这主题的呢!你这稿子我们收不了了啊,唉……】

    ……

    类似于这样的消息还有三四个,都是从郑未乔比较熟悉的古典音乐媒体那边发过来的。这些都是b市知名的正规杂志报刊,除了个别是周刊外,还有不少是半月刊、月刊。往常郑未乔的稿子对于他们来说也是热门货,行情比较差的时候甚至要抢着登刊,郑未乔是万万没想到,这一次……

    他竟然遭遇了滑铁卢?!!!

    郑未乔愣了半天,接着赶紧坐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认真仔细地把自己的稿子从头到尾再看了三遍,最后找到了《音乐殿堂》的编辑小王,打字道:【小王啊,你是不是看错了啊?我写的主题是关于戚暮的,b市交响乐团的新任助理首席,不是以今晚谭老组织的那场音乐会为主题啊。张主编写的稿子可以当作首稿,我的作为后面的补充稿件的。】

    郑未乔刚打开《音乐之声》的编辑李姐的聊天框还没打字,那边小王的回复就过来了:【没有啊郑哥,主编就是说要亲自动手写一篇关于戚暮的稿子呢。】

    郑未乔闻言顿时一怔,他再询问过《音乐之声》、《古典音乐》等其他几家媒体后,竟然也得到了统一的回复——

    这些几个月不亲自动手写一篇稿子的老大们,居然齐齐决定亲手为戚暮写一篇稿子了?!

    这简直不亚于一场小型地震啊!

    郑未乔脸上一喜,第一个想到的便是赶紧打电话给戚暮、告诉他这个惊天的好消息,但是他刚拿起手机便想起来现在已经是半夜一点,估计戚暮已经休息了,于是他只能悻悻地发送了一条短信。

    这种有了好消息没办法和别人分享的感觉,真是太·糟·糕·了!

    越想郑未乔越觉着心中仿佛有一团火堵着,怎么也疏不通,真是越憋越难受。没过几分钟,他就忍不住又给戚暮发了一条消息,通知他《音乐之友》也拒绝了他的稿子;三分钟后,是《听声》也得到了准确的拒绝回复;再五分钟后,是……

    于是,当第二天戚暮从睡梦中转醒时,他刚打开手机,看到的便是郑未乔连续十三条短信,从凌晨1点多发了第一条后,一直发到凌晨3点钟才肯罢休。

    戚暮一边喝着刚从微波炉里热过的热牛奶,一边看着郑未乔这情绪激动到连标点符号都不大会用的短信,他的目光在郑未乔最后一条短信上停留了许久。

    修长白皙的手指在玻璃桌上看似若不经意地敲着,发出有节奏感的音律。良久,戚暮终于给郑未乔回了个电话,准备好了一肚子安慰对方的话语。

    清秀的眉头微微蹙起,电话那边刚被接通,戚暮就轻叹一声,道:“郑哥,你也不用太难过,我知道……”你被退了稿子很伤心……

    “戚暮,你醒了?!诶我真是太高兴了今天!”戚暮的后半句话还没说出口,郑未乔激动异常的声音便通过小小的电话听孔传来:“我今天实在是太高兴了,等会儿我去接你吧,你嫂子也很高兴,特意为你烧了几个菜,你来尝尝。”

    “……”

    被退了稿子还这么高兴?不会已经是悲痛过度、精神异常了吧?

    戚暮眸子一凛,赶紧道:“郑哥,你不要强颜欢笑了,只是被连续退了十二家稿子而已,我相信还是有杂志会收你的稿子的。如果实在不行,我去找谭老说说,看看他有没有熟悉的……”

    “嗯?强颜欢笑?小七你在说什么啊?”

    “他有没有熟悉的媒体……”戚暮的声音陡然一停,他猛然想到饿了什么,然后微微皱起眉头,有些不解地问道:“难道……你不是因为一直被退稿子特别伤心,才一晚上发了十三条短信给我,告诉我你一直被退稿?”

    “……”沉默了许久后,电话那边忽然传来一阵笑声,郑未乔难得大笑地说道:“小七啊,我是不是忘了告诉你了,我的这篇稿子的主题就是介绍你在昨晚的音乐会上的表演,而这些杂志拒绝我的稿子的原因……是他们的主编或者是主要写手要亲自为你写稿子啊!”

    “……?!”

    “小七啊,这真是太好了!不多说了,见面再聊,我现在就去接你啊!哈哈!”

    听着电话里的嘟嘟声,戚暮还稍稍怔着,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等他走到硕大的落地窗前时,他不由眯了眸子,有些迷茫地看着东边的地平线上、那一轮正在冉冉升起的朝阳。

    那阳光实在是太过炙热灿烂,即使今日的天空中密布了厚厚的云层,它也没有阻碍地穿透过来,将光线洒在这片沉睡已久的大地上。金黄色的日光落在青年的头发上,仿佛为之镶上了一层金边。

    过了半晌,戚暮才倏地噗哧一下笑出声来,无奈地呢喃道:“原来是这种小事啊,我还以为郑哥是在担心以后没有饭碗了呢。”

    26层的视野极其开阔,青年挺拔清俊的身影倒映在落地玻璃上,形成一团模糊的影子。而戚暮不知道的是,就在这同一片的玻璃上,还倒映着另一个男人高大沉默的背影。

    与戚暮这间小单身公寓只有一墙之隔的地方,是一间占地极广的高级公寓。下层便有200多平米的面积,上层的面积更是达到了近300平米,整个房间风格是黑白色为主的后现代主义风格,与房间的主人一样,似乎寡言少语。

    而此时此刻,闵琛正背对着玻璃站在窗前,低下头认真严肃地拿了一小颗方糖轻轻放入咖啡中。等到那白色的糖块渐渐染上了浅褐色的咖啡后,他才端起杯柄啄了一口。

    “……”

    又是两颗方糖被放入咖啡杯中,此时此刻,男人这才心满意足地品尝起来。

    窗外阳光明媚、碧天白云,秋日清晨微凉的秋风吹过天空中散布的云絮,让它们仿佛柳絮轻拂一样四处飘动。

    真是一个……好天气啊。

    ——两位一墙之隔的邻居,齐齐感慨。

第二十八章

    华夏毕竟是古典音乐方面的后起之秀,虽然在近些年,这种来源于西方的艺术形式已经渐渐普及开来,但始终没有像欧洲那样普遍流行,因此类似于《音乐殿堂》、《音乐之声》这类业内巨擘般的杂志报刊,一般也只在圈内人士手中流传。

    李悦悦最喜欢的就是看电影,每天看上一部好电影就是再幸福不过的事情了,而在每周五上班前她都会到报亭买上一份本周最新的《娱乐前沿》,抱着偶像的照片舔舔脸。

    但是今天,就在李悦悦刚准备拿起报亭里摆放的那本《娱乐前沿》时,破天荒的,她的视线竟然没有被封面上自家偶像的帅照给俘获,而是不由自主地落在了一旁的一本杂志封面的小图片上。

    那图片实在是不够大,杂志封面的主体是一把小提琴,只有在右下角才插了一副照片进去。但就是这不足10平方厘米大小的照片,却让李悦悦的眼睛都转不动了,她瞪大眼睛看了好久,突然指着那本杂志说道:“老板老板!这是哪个明星啊,怎么长得这么好看?!这本杂志我要了!”

    老板将那杂志拿了起来看了好久,然后递给李悦悦,笑着说:“这是《音乐之声》,是一本古典音乐的杂志,哪儿有什么明星啊,小姑娘。”

    李悦悦一听更是睁大眼睛:“不是明星?!怎么可能啊,这么好看的肯定是明星啊!”

    说着,李悦悦便抱着杂志激动地跑开了,只留下一头雾水的报亭老板诧异地拿起一本《音乐之声》有些不解地看了许久。越看,老板也越觉着:“确实长得一脸明星的样子啊,难道说……《音乐之声》这期请了个明星?”

    娱乐杂志一般都是报刊亭里卖得最好的刊物,老板想着刚才李悦悦的表现,瞬间就做出了一个连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决定:把所有的《音乐之声》都放在了报亭最醒目的位置!

    于是一天下来,还未到傍晚,这往常看似销量一般的《音乐之声》,竟然就已经销售一空,让老板赚钱赚得是眼睛都眯起来了,从此决定大批购入古典音乐类杂志。

    此为后话,暂且不谈。

    此时此刻,戚暮倒是先悠闲起来了。b市交响乐团每周只需要去两三天,他在b市的朋友熟人认识的也不多,戚暮真正是感觉到了久违的寂寞和……清闲。

    每天清晨早早起床,在楼下小区里跑上几圈、顺便买上一点菜,中午和晚上自己再做些简易的餐食,除此以外便是练琴。练上一个上午,练上一个下午,为了让自己更熟悉这个身体、让这个身体更熟悉小提琴,戚暮在这过去的两个月里真的是废寝忘食地练习了。

    这种一天练上十个小时琴的经历,戚暮已经很久没有尝试过了。还是当年在琴行的时候,戚暮整天都需要练琴,那是最苦的一段日子,也是打基础的日子。等到了学院去系统化地学习专业知识、技巧后,已经轻松很多,不再每天要与自己的琴进行无停止地接触。

    从郑未乔那儿拿回来的这把仿制斯式琴,拥有清越迷人的声线,流畅妩媚的线条,让戚暮是爱不释手,确实是一把好琴。有的时候戚暮也会想,仿制的这把已经是这般优秀的,不知道那把存在瑞士银行的真款小公主,会让人惊艳到什么程度。

    倘若他能拿到那把小公主伊蒂丝,戚暮绝对不会有原主那样想要卖掉她的想法,而是想要拿着她,站在灯光聚集的地方表演。

    “要回到金色|大厅啊……”低声地呢喃着,戚暮轻轻笑出了声,“还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啊。”

    想要拿回小公主?

    可以,先凭借实力杀回到欧洲去。

    这是老前辈们给原主的考验,而此时此刻,这个挑战便落在了戚暮身上。

    有了压力才会有动力,于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戚暮更加专注地练习起来,他要将自己过去熟悉的曲子都再次拾回。

    或许是这间公寓的隔音效果太好,也或许是戚暮专门改造的练琴房的装修材质太棒,虽然戚暮每天都要练习近十个小时的琴,但是那优美动听的琴声却从未传出过房间,连一点点的琴弦波动声都无法听见。

    就如同戚暮从来没有听到过,从隔壁房间传来过的钢琴声。

    戚暮将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练琴房里,这个时候的他一点都不知道,就在他埋头练习自己的小提琴时,就在那一墙之隔的地方,有个男人大大方方、堂而皇之地将一架九尺的斯坦威九尺大钢琴摆放在落地窗前,手指跳跃似的弹奏着。

    高雅的黑色斯坦威能够吟唱出最美丽的音符,将那一首首曲子或是悲沉、或是庄重地表现出来。相比于戚暮的勤奋,某个男人简直已经是懒到不可救药,他每天只会随意地弹上几首曲子,更多时候还是躺在阳台上柔软的大沙发上,看似随意地翻翻琴谱。

    闵琛看的琴谱与戚暮的自然不同,他看的是指挥用的总谱。一般都是大总谱,只有用a3纸才能打印下来,上面详细地写下了所有弦乐器、木管乐器、打击乐器和钢管乐器的谱子。

    每个指挥家都有不同的音乐风格,与之相似的是,他们看谱的方式也是不同的。就像维也纳爱乐乐团的首席指挥艾伯克·多伦萨先生,他的总谱永远都密密麻麻地写满了自己的各种笔记,经常被学院派的老师们当作范本,给自己的学生介绍。

    而在学院派的老师教导指挥系学生时,每当他们提到闵琛或者奥斯顿·柏特莱姆这个名字时,永远都是一脸难以启齿的表情。

    因为……

    这个男人他的总谱永远都是一·片·空·白!

    无论是短篇的奏鸣曲,还是长篇的交响诗,管它是两三页,还是十几二十三十页,闵琛的谱子永远都干干净净、洁白光滑,看上去好像是刚刚从印刷厂里拿出来的模版似的。

    丹尼尔以前也曾经好奇地问过闵琛,你从来不写一个字,乐团里之前的演出错误都能记得吗?答案自然是肯定的。

    柏爱就是再过于优秀卓越,在排练一首新曲子的时候也会发生很多跌撞摩擦。如果是多伦萨先生,自然会将这些错误与需要磨合的地方记录下来,而按照闵琛的说法那就是:“听一遍不就记住了?”

    你看,在气死人这方面,闵琛从来不甘落于人后。

    大概就是因为一个邻居“太懒”,一个邻居太勤奋,这两个人就算每天都有练习,却从来没有听到过对方的琴声。

    闵琛就算拥有再好的音感和耳力,也绝对听不到无法传过来的声音。而戚暮就算是再拥有绝对音感,也不可能听到邻居每天就弹奏几十分钟的琴声——谁让他那个时候也在琴房练琴呢?

    所以说,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交流,真是越来越少了啊!

    你说说就隔了一堵墙,咱们串个门、聊聊天,这可多好。

    但是这两人硬是“同居”了一个月,还不知道:自己有个邻居!

    ……

    夜色低垂,朦胧黯淡的月色被绚烂耀眼的灯光遮挡住,渐渐藏在了浓云背后。26层的高度再加上隔音效果极好的落地玻璃,外界的城市噪音被完全地阻拦住,没有传入这房间中。

    戚暮用白色的毛巾擦拭着湿漉漉的头发,一边将头发上的水分擦干,他一边走到了电脑前,轻轻输入了一个网址。下一秒,一个黑白色主题的网页便跳出在他的眼前。

    戚暮怔然地看着那网页背景上俊美优雅的男人许久,最后无奈地低笑自语道:“这个月的主题……是他啊?”

    这个网站叫做“一条蓝色多瑙河”,总部设在了奥地利,是欧洲最为正式的古典音乐论坛之一,里面聚集了不少欧洲音乐圈的专业人士,据说就连艾伯克·多伦萨先生都拥有这里的帐号。

    每个月这个论坛都会改一次主题,在网页背景、页面布置上使用该主题元素。戚暮记得在他上一次登录时,网站的主题似乎是穆索尔斯基的《荒山之夜》,没想到这一次登录的时候,却已经换成了闵琛。

    将人物作为论坛主题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但是戚暮有记忆的十年来,也就发生过不到五次,而闵琛的话……应该是继那次“柏特莱姆之夜”后,第二次上榜了吧。

    戚暮笑了笑没有再多想,他直接登录进自己的帐号,开始正式浏览。大部分的内容无非就是几大世界级乐团在哪儿进行了演出,一些知名的音乐家即将开始自己的独奏音乐会,除此之外好像也没什么太多的新闻了。

    戚暮想了想,在搜索框里输入了“罗遇森”三个字。

    跳出来的链接并不多,倒是排行第一的那个让他稍稍一愣,点进去看了看。

    青年清秀俊挺的眉头微微蹙起,他看着那帖子里的回复,浅色的瞳孔里闪过一丝疑惑,呢喃道:“罗遇森……混得很惨?”

    戚暮可记得当初在那间他最后闭眼的休息室里,罗遇森曾经直言不讳地表明“你是挡了别人的道”。这个“别人”既然能够请得动罗遇森来对他下药,那自然是个不简单的人,但是戚暮没想到,在这件事之后罗遇森竟然没有从他那儿得到一点好处。

    真是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看着电脑屏幕上密密麻麻的英文,戚暮紧皱着的眉头渐渐舒展开。他叹了一声气,转首看向了窗外那被城市灯光照亮的漫天红光。

    “虽然你混得不好,可是你以为……这就够了吗?”

    死亡之下的仇恨,永远不可能被任何东西所左右。

    戚暮永远都记得在临死前最后一刻,那整个人都仿佛被放在烈火上炙烤一般的绝望感。他很想爬到门前,全身却早已没了力气,连手指甲都被爬断,传来钻心的苦楚。

    可是那疼痛和死亡相比,已经差得太多。

    罗遇森最后丢下的那个庆幸的眼神,戚暮这辈子也遗忘不掉,他想要看的绝对不是这个人渣在维也纳上不上、下不下地混着,而是真正的——

    滚出维也纳!

第二十九章

    自《音乐殿堂》、《音乐之声》等多家知名古典音乐媒体报道了谭老组织的那场小型音乐会后,已经过去了半个多月,但是这场音乐会的热潮却始终没有散去。

    就业内专业人士而言,他们对这场音乐会的评价颇高。原本音乐会邀请演奏的大多便是华夏有名的音乐家,他们也没有发生临时状况、全部成功演出,因此从可欣赏角度来说,这场音乐会确实算得上今年最为出彩的演出之一。

    而且另一方面,还出现了一名“陌生名字”的年轻人,在音乐会上吸引了很多人的眼球。戚暮这个名字其实他们都还能从遥远的记忆里翻出来,但是毕竟是接近十年没有在大众面前出现过了,突然这么光芒四射地归来,让他们也只能齐齐感慨一句:“真是青年才俊啊!”

    而对于非专业人士来说,古典音乐原本就是个听上去十分高雅的东西。当别人都在听勺子兄弟的小梨子时,他们问你在听什么,你若无其事地回答上一句“听什么?我在听巴拉基列夫的《伊斯拉美》啊”。

    瞧瞧,这逼格是不是一下子就上来了?

    尤其是这个演奏出唯美小提琴声的人……他·还·是·个·帅·哥!

    那叠加效果简直就是惊天地泣鬼神,让所有对古典音乐不甚了解、或者了解皮毛的人,彻彻底底地沦陷,只得高呼一句男神。

    于是,在戚暮不知道的时候,已经有不少业内、非业内的乐迷喜欢上了他的琴声和……脸。而此时此刻,戚暮也永远不会想到,有不少小姑娘因为他的原因而买了b市交响乐团巡演的专辑,听着那雄浑磅礴的古典乐,纷纷高呼:“教练,我想学小提琴!”

    漂亮得不像实力派——这是不少乐迷对戚暮的评价,同样也是《音乐之声》的编辑李玫对戚暮的看法。当她看到那个在郑未乔身后进入编辑室的青年时,李玫恍然间觉得自己仿佛成为了一个时尚杂志编辑,亲眼见着了某位t台模特进场。

    “李姐,这就是小七,今天真是要辛苦你们了!”一边说着,郑未乔一边将手里的盒装小蛋糕分给四周的人,道:“听说今天是由李姐你进行专访啊,我就在一边等着好了。”

    《音乐之声》是华夏一流的古典音乐杂志之一,虽然比业内前辈《音乐殿堂》稍稍差了一些,但在华夏已经是拥有不轻话语权的专业杂志。一般而言他们所进行专访的人选除了业内前辈,比如谭老、杜胜外,就只有获得某项大奖的音乐家了。

    毕竟是古典音乐类的杂志,《音乐之声》虽然是业内佼佼者,但是相比于一些新闻报刊来说,确实是销量平平。但是令他们惊讶的是,半个月前他们的那期杂志竟然销量翻了一番!

    经过高层会议,陡增的销量大家普遍认为可能与谭老的那场音乐会有关,尤其可能……与那个在封面上露了点脸的青年有关。于是就有了眼前这一幕:《音乐之声》通过郑未乔邀请戚暮进行专访。

    李玫今年三十好几,早已过了花痴的年纪,但她还是忍不住地多看了那个俊秀漂亮的青年好几眼。

    她大概是明白了,为什么这个年轻人能够让他们的杂志销量翻倍。“小郑你别太客气了啊!你们能来我才要谢谢你呢!诶小陈,你快带着人去化点妆,等会儿要拍照呢!”

    戚暮礼节十足地跟着那名叫小陈的年轻人先行离开,接着便是忙个不停地采访、摄像。

    以前戚暮在巴黎参加蒂博小提琴国际比赛时,虽然只是获得了第二名的成绩,却也得到了不少采访的机会。所以同样流程的事情,他做得周到细致,一点都没让郑未乔操心。

    等到一个多小时的采访结束后,戚暮有礼貌地与编辑室里的所有人笑着道别,一向高冷的《音乐之声》编辑们还愣愣地没有回过神来,更有甚者还拿着手机仍旧在拍照,讪讪地自言自语道:“……这就走了?!我还没拍几张照呢!我正和在娱乐杂志当编辑的老同学说我们古典音乐界也是有帅哥的,这照片还没发呢,人怎么就走了?!!!”

    编辑室里传来一阵哀嚎声。

    耳力顶尖的戚暮听着那叫喊的声音,无奈地勾唇一笑,还没再多想,便听郑未乔感慨万分地说道:“唉小七啊,没想到你今天表现这么好,这才一个多小时……咱们就结束了?我还以为你不大熟悉这种地方,要和大家打好关系才特意买了黑天鹅的蛋糕……”

    郑未乔说着说着就没了声音,戚暮正诧异地转首向他看去,只见他惋惜地摇摇头,推了推鼻梁上的银丝镜架,叹气道:“唉,早知道你和大家能相处得这么好……我就不浪费这个钱了啊!”

    戚暮:“……”

    戚暮真是不知道是哭是笑,但他还是非常感谢郑未乔给自己带来这次机会的。虽然是《音乐之声》主动邀请自己,可毕竟是郑未乔花时间精力来打通关系、安排妥当,这让他非常感激。

    “郑哥,我真的很感谢你这段日子帮我这么多。”

    戚暮这话一落地,郑未乔倏地一愣,他有些诧异地转头看向戚暮。

    只见在停车场较为昏暗的光线下,青年正微笑着望着他,好看的面容也稍稍因黯淡的光线而看不清晰。只听戚暮笑着说道:“这段时间你挺忙的,要不下个月你带着嫂子一起来我的公寓吧,我做点菜大家尝尝。”

    戚暮不是那种矫情的人,他自然知道郑未乔不会希望自己拒绝他的好意,更不会要他刻意地感谢,于是他便换了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谢意。

    不出戚暮所料,听了这话,郑未乔脸上紧绷着的神情一下子舒缓许多。他按着车钥匙开了汽车自动锁,等到两人上车后,他一边给自己系着安全带,一边道:“小七你还真是长大了啊,刚开始听你说什么感谢我的时候,我还以为你又要送我什么东西了呢。”

    戚暮闻言真是哭笑不得。

    他自然知道郑未乔指的是当年他为原主介绍了几份工作后,原主一时兴起,直接将那把仿制的斯式琴扔给了他,还美名其曰:这是你给我介绍工作的谢礼,余款就不用还了啊。

    戚暮都能想到,当时的郑未乔肯定气得是脑袋冒烟。他的好心好意在原主的眼中还需要用金钱来衡量,这任谁都会觉得心寒吧。

    郑未乔一边发动着车子,一边抬首看向前方,说:“请我和你嫂子吃饭可以,不过小七啊,你得换个时间了。下个月的话你可能没有时间,等到过年的时候你可以来我家吃饭,你嫂子亲自给你下厨。”

    戚暮正低头将安全带扣上,忽然听到这话,他讶异地抬首看向郑未乔,问道:“下个月我没有时间?郑哥,怎么我有没有时间倒是你先知道了?”语气间带着一丝笑意,戚暮姣好的眸子也笑弯。

    郑未乔语气肯定地说:“我当然知道你没时间了啊,因为我马上就要告诉你……港城下个月将会有一场盛大的古典音乐节,一共开展两周的时间,纽约爱乐乐团、蒙特利尔交响乐团、盐湖城交响乐团等等,好几个世界著名乐团都会去呢。”

    郑未乔的话让戚暮惊讶地瞪大了双眸,只听郑未乔还在继续说着:“除了这些知名乐团外,乌克兰的著名钢琴家斯威特·谢里、美国的小提琴大师克劳德·波特,还有不少优秀的古典音乐大师会到场。我是得陪你嫂子在b市、不能过去了,但是你倒是可以去一趟。”

    这些名字,让戚暮的神情越来越惊讶,到最后他已经到了惊喜的程度,忍不住问道:“竟然还有这样一个音乐节?我之前都没有听说过啊!”

    郑未乔也是笑着说道:“好像据说是宣传那边出了点问题,要等到几天后才准备进行大规模的宣传的。我有一个朋友就在港城,所以就知道了。虽然我不能陪你去了,但是怎么样,小七,你去吗?”

    戚暮自然是非去不可了。

    自从重生以后,他还从没参加过这样规模的盛会。纽约爱乐乐团、蒙特利尔交响乐团……这些都是不亚于维也纳交响乐团的世界一流乐团,还有斯威特·谢里、克劳德·波特,这些人都是音乐界里的大师级人物。

    于是,一路上郑未乔一直在给戚暮讲述音乐节的事情,等看着戚暮进了公寓大楼后,郑未乔才打算开车离开。他低下头扭了扭钥匙,余光里似乎突然瞥见了一个熟悉的影子,但是等郑未乔抬头时,他面前的小路上已经空无一人。

    郑未乔愣了半晌,然后笑着自言自语道:“奇怪了,刚才居然眼花了看到闵琛了?还真是眼花了啊。”说着,郑未乔开车便驶离了小区。

    而他所不知道的是,就在距离他的车子不过三米的地方,一个高大俊美的男人正面无表情地低着头与一只肥肥的中华田园喵对视着。那是大眼瞪小眼,两者谁都不肯让步一下。

    闵琛就这么低着头与这只挡道的喵大爷对视,就是懒得伸腿往旁边多走一步,放任着五六米宽的道路不肯让步。

    而此时,戚暮正巧进了大楼的电梯,他刚才因为音乐节而激动兴奋的心情还没有平息,白皙的脸上也带着一丝欣喜。就在电梯门从两边缓缓拉上的时候,在那狭小的缝隙里,戚暮似乎看到了某个熟悉的身影。

    他怔然一呆,等到电梯往上行驶了几层楼后,戚暮才无奈地笑道:“居然看错人了……怎么可能是……闵琛呢?”

    打脸这种事,一向来得很快。

    不过一周的时间,就在戚暮埋头给自己收拾准备去港城的行李时,叮咚叮咚的门铃声让他感到了一丝诧异,然后很快地站起身,艰难地穿过行李森林到了门前,“吱呀”一声拉开大门。

    在四目对视的那一刻,两个人都是齐齐怔住。

    戚暮缓缓地睁大双眼,简直是用一种看待外星人的眼神来看门外这个冷峻淡漠的男人,他毫不掩饰自己打探的目光,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将这个突然造访的不速之客给打量了遍,最后终于不得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是·闵·琛!!!

    而门外,这个一向淡漠的男人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红了耳根,但是表面上却依旧冷这一张俊脸,用平淡无奇的语气,低声启唇:“你怕……虫子吗?”

    那声音依旧磁性醇厚,那神色依旧淡定沉着,但是这说出来的话——

    却像是隔了一个次元的不和谐!

    戚暮:“……”
本节结束
阅读提示:
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4065/ 第一时间欣赏古典音乐之王[重生]最新章节! 作者:莫晨欢所写的《古典音乐之王[重生]》为转载作品,古典音乐之王[重生]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①书友如发现古典音乐之王[重生]内容有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我们将马上处理。
②本小说古典音乐之王[重生]仅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与UU小说的立场无关。
③如果您对古典音乐之王[重生]作品内容、版权等方面有质疑,或对本站有意见建议请发短信给管理员,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古典音乐之王[重生]介绍:
陆子文出身贫寒,奋斗一辈子,年逾三十终于即将踏上那个象征着最高荣誉的金色|大厅,却在上台前一个小时却被爱人害死。再一睁眼,竟重生在古典音乐圈的堕落新星戚暮身上!谁用音符控制世界?谁又是古典之王?戚暮:征服了你,我就是古典之王!闵琛:……你开心就好。这是一个现代古典之王被重生而来的小提琴家撂倒的故事,报仇雪恨、重回巅峰,称霸世界古典乐坛之林!如果喜欢勤奋的日更福娃,可以包养福娃哟~→阅读指南:1、本文坚持日更不动摇,就是如此勤奋。2、本文坚持1手指很粗,必须爽文。3、作者不是音乐专业,资历也有限,会查阅资料,但是术业有专攻,阅读以娱乐为主,有错误欢迎点出求温柔抽打。4、本文架空时代,没有任何原型,请勿对号入座。5、最后,有萌哒哒的作者福娃在卖萌,不来个收收花花和么么哒咩=3=福娃已完结文和存稿文:通知:本文将于9月25日周五早上10点入V,届时放送万字更新哒!福娃承诺:坚持日更,保证质量!无论还有多少妹纸会继续支持福娃,福娃都会努力哒!最后,请盗文的给条活路好嘛,至少七章吧福娃的读者群:338675225,敲门砖是任意角色名XD
古典音乐之王[重生]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古典音乐之王[重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古典音乐之王[重生]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