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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音乐之王[重生]全文阅读

作者:莫晨欢     古典音乐之王[重生]txt下载     古典音乐之王[重生]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古典音乐之王[重生]全文阅读

第1章 楔子

    musikve。

    维也纳音乐协会金色|大厅。

    这是一座意大利文艺复兴风格的三层建筑,矗立在人来人往的街道旁。高耸直立的几根爱奥尼克式支柱将斜三角的拱券撑起,全是大理石的**白色建筑,让人一眼便觉得恢弘大气。

    这就是世界著名的维也纳音乐协会金色|大厅的所在之处——

    维也纳音乐之友协会大楼。

    已经临近了傍晚,大楼前开始陆陆续续地停下一辆辆漂亮的轿车,一个个穿着正式的绅士、贵妇互相笑着从红地毯上走向大楼内,身影渐渐被大楼内金碧辉煌的光芒吞噬。

    今夜,维也纳爱乐乐团将在金色|大厅里展示一场别开生面的演出。

    指挥是全世界四大指挥家之一的艾伯克·多伦萨先生,他也是维也纳爱乐乐团的首席指挥。只要有多伦萨指挥的音乐会,从来都是座无虚席,更不用说他与维也纳爱乐乐团的强强结合,那更是让人期待不已。

    强大的指挥,出众的乐团实力,这场音乐会唯一让人觉得纳闷的便是在压轴曲目《蓝色多瑙河》的演绎中,小提琴首席上赫然印下了一个华夏人的名字——

    子文·陆。

    按照中文的顺序就是:陆子文。

    来宾里的大多数人都听过这个名字,似乎是维也纳另一个著名乐团——维也纳交响乐团的小提琴副首席。他们再仔细一想,大概还能记得那是个黑发黑眼、颇为俊秀的东方人。

    但是,能够成为维也纳交响乐团的副首席,可不代表他有这个实力引领爱乐乐团在金色|大厅演绎《蓝色多瑙河》。

    《蓝色多瑙河》被称为奥地利的第二国歌,是每年维也纳新年音乐会的保留曲目,这首曲子对于所有音乐界人士而言,都不是一首普通的圆舞曲那般简单。

    因此,进入金色|大厅里的听众们心中怀着疑问,有些好奇起来——

    那个华夏人,真的可以将这首《蓝色多瑙河》演绎完美吗?

    此时,距离这场音乐会正式开幕,还有两个小时。

    -------

    金色|大厅的后台准备室里,一个俊秀的黑发男人正小心翼翼地给自己的琴弓上抹着松香。他的动作很仔细,非常虔诚,让那白色的马尾弓弦上均匀地布上白色的松香粉。

    这不是陆子文第一次来到金色|大厅进行演奏,但是……

    这却是他第一次拥有自己的休息室。

    如果没有特邀演奏嘉宾,一个乐团能够拥有休息室的只有两个人,指挥和首席。

    这个首席,指的只能是第一小提琴组的首席。因为这个身份既是弦乐器的首席,也是整个乐团的首席,可以说是指挥之下第一人。

    虽然陆子文今天只是《蓝色多瑙河》的小提琴首席,但是他也破格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休息室。

    陆子文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爱乐乐团会邀请他来作为《蓝色多瑙河》的首席。

    历史上也出现过一场音乐会出现不同首席的情况,但是这种案例还是非常少见的,尤其还是在原首席没有任何事故,并且在业内拥有赫赫盛名的情况下,居然邀请了陆子文这样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

    与其他人相比,陆子文大概已经算是拥有天赋的优秀小提琴手,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认,与爱乐乐团的那位首席小提琴大师比,他恐怕还是会差了一丝。

    世界上有的人一出生就拥有超乎常人的天赋,远的可以说莫扎特4岁就开始作曲、崭露头角,近的可以说被誉为现代古典之王的闵琛,11岁便以柏林爱乐乐团钢琴首席的身份登上金色|大厅的舞台,一曲闻名世界。

    陆子文知道自己并没有这些人的天份,因此他也便更加倍地去努力,年逾三十,终于是要以首席的身份站在金色|大厅的舞台中央。

    这一夜,对于陆子文来说恐怕是他这一生最大的机遇。

    不成功,便成仁。

    要么名扬四海,要么恶名扫地。

    陆子文微微眯起了眼睛,依旧认真地擦着松香。

    ……

    五分钟后,休息室的门忽然轻轻地敲响了几下,陆子文说了一声“请进”后,一个英俊的男子便笑着进了屋,开门便说:“子文,恭喜你了。”

    陆子文见了来人一愣,然后欣喜地将琴弓小心放回了琴盒里,迎过去道:“遇森,你怎么来了?”一边走过去,他一边笑着说:“我以为你会在观众席上等着开场的,你是怎么进了后台的?”

    罗遇森用力地抱了抱一脸惊喜的陆子文,解释道:“我怎么也跟着乐团在这里演出过一两次,工作人员里有认识我的,我报了你的名字他们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放我进来了。”顿了顿,罗遇森又说:“子文,准备地怎么样了?”

    拥抱结束后,两人的手指仍然紧紧牵着。

    陆子文笑着点头说:“都准备的差不多了,反正只有一首《蓝色多瑙河》,我的压力……还不是很大。只不过这一次我一定要演绎好这首曲子,这恐怕是我这辈子最大的一次机会了,我一定要牢牢把握住。遇森,等音乐会结束后我定了一瓶92年的欧颂,去你家庆祝庆祝。”

    闻言,罗遇森眼中闪过一抹幽光,英俊的脸上也露出一抹隐晦的颜色。他笑着又说了几句后,便道:“对了子文,我刚才好像看到有谁在外面叫小提琴首席,是不是在叫你啊?你要不要出去看看?”

    听了这话,陆子文诧异地愣了一下,然后便让罗遇森在他的休息室里先等着,他去询问一下外面的工作人员。

    就在那大门“咯噔”一下关上的时候,罗遇森脸上的笑容一下子消失得干干净净。他转过头看向陆子文放在琴盒旁的水杯,眼中闪过一丝犹豫,但是很快又被滔天的野心给充斥。

    “子文……不能怪我,是你……是你运气太好了,挡了别人的道。要怪……就怪你自己吧,没有了今天晚上,你还有以后,你以后还可以再来这里。”

    一边说着,罗遇森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小小的胶囊,旋转了几下后便将其中白色的粉末倒进了那水杯里。等到胶囊里的粉末都倒完了以后,似乎是觉得有些担心不够,他又拿出了第二个胶囊开始倒了起来。

    “遇森,你是不是听错了啊,哪儿有……你在做什么?!”

    不过是短短一分钟,陆子文的去而又返让本就心虚的罗遇森手上一抖,那胶囊便落在了地毯上。他紧张地吞了口口水,赶紧解释道:“子文,你听我解释……这……这是维c,我担心你上台以后太紧张身体不舒服,所以才……”

    “你给我维c可以直接拿给我,为什么要趁我不在的时候偷偷往我的水杯里面倒?”陆子文的大脑里飞快地闪过各种画面,他忽然想起以前听某些前辈说过的在某些乐团里,会出现一些因为嫉恨而故意使坏、让人在临场的时候无法上台的腌臜手段。

    陆子文不敢置信地瞪大了双眼,惊道:“罗遇森?!你到底是什么意思?那胶囊里到底是什么东西?”

    罗遇森万万没想到自己这为了保险起见的第二颗胶囊居然会被陆子文撞见,或者说他根本没有想到,事情就是这么巧,在陆子文刚出门还没走几步就碰上了路过的工作人员,知道了根本没有人找自己的事情。

    这两件事如果没有其中任何一件,恐怕今天罗遇森的行为便不会被陆子文发现。

    但是,它便是这样巧合地都发生了。

    罗遇森脸色煞白,还在狡辩:“这……这真的只是维c,子文,我是担心你才……”

    “既然你说是维c,那么我就把这东西给乐团里的医生坚定一下,看看它到底是什么!”

    说着,陆子文怒急地一把拿起了落在地毯上的胶囊就想往大门走去,罗遇森惊慌地一把拉住了他。两人一个拉一个挣扎,罗遇森一个用力就将陆子文按在了一旁的桌子上,他手中的胶囊再次掉落在地。

    罗遇森惊吓地赶紧抢走了胶囊。

    陆子文的脸色却已经全黑。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他就是再怎么相信眼前这个男人,也明白这胶囊里的东西绝对不是什么好货。无论是泻药还是安眠剂,最终的结果一定是想要导致他无法参与这次的音乐会!

    “罗遇森,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陆子文危险地眯起了眸子,冷冷地盯着对方,道:“上个月,我们刚刚在一起。你这几年一直说什么要对我好,所以你现在……你就是这么对我好的?”

    罗遇森脸色发白,沉默着不说话。

    陆子文早已气得不想与这个男人再啰嗦一句,他冷笑着哼了一声:“我真没想到,我这辈子居然会真的遇到这种龌龊的手段,而且……还是由我的爱人来对我下药!罗遇森,你走吧,我会把今天的事情告诉指挥,他会给你一个结果的。”

    “子文!你不可以告诉指挥,他要是知道我做出这种事情,他肯定会把我赶出乐团的!”

    陆子文与罗遇森都是维也纳交响乐团的小提琴手,不同的是,罗遇森今年33岁,却仍旧只是第二小提琴组的副首席,最近几次排演中都被指挥训斥,似乎十分不满。倘若指挥知道了罗遇森居然做了这样的小手段,肯定会毫不留情地将他赶出乐团。

    陆子文却早已对罗遇森没有一丝好感和同情。

    罗遇森追了他三年,直到上个月才他答应了与这个人在一起。在今夜之前他曾经多次与罗遇森说过,自己非常重视这一夜的《蓝色多瑙河》,他努力奋斗了二十多年,就为了能以首席的身份在金色|大厅的舞台上演奏一曲。

    可是!

    罗遇森竟然做出了这样龌龊无耻的事情!

    真是让陆子文的心都凉透了。

    “罗遇森,你自己好自为之吧。在维也纳作出这种事情的人你不是第一个,你明明知道这种事在业内是最让人不耻的了。你以后回国当个音乐老师吧,维也纳交响乐团的履历会帮上你的忙的。”

    “子文!你不可以这样对我!”

    “我凭什么不可以这样对你?!”陆子文怒极反笑,“现在,请你给我滚出去!”

    陆子文呵斥的声音在整个休息室里回响着,极好的隔音墙壁让外面听不见他们的声音,也算是保留了罗遇森的一点颜面。但是,罗遇森怎么可能真的就这样出去?

    刚走到门口,他便猛地冲了过来,一把抱住了陆子文,眼泪都流了下来:“子文,你是我的爱人,我做的事又没有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你就原谅我一次吧。我爱你啊,子文……”

    “你他妈就是这样爱我的?!”

    陆子文一脚踹上了罗遇森的胸口。

    忍耐怒火到现在,陆子文终于是再也忍受不住了。他本身就不是个脾气好的人,只是为了在维也纳混下去才保持谦让的姿态,但是现在,他居然还要对这种龌龊的小人处处忍让?!

    那绝对不可能!

    “你的爱真是可笑又可悲啊,罗遇森。我本以为这三年我是看透了你了,华夏人在维也纳也少,我们能够在一起也算是一种互相慰藉了。但是没想到,你居然是这种人!居然为了自己的私利来做出这种……”

    “我才不是为了自己的私利!!!”罗遇森暴怒的声音将陆子文的话打断。陆子文的那一脚踹在了他的心口处,让他疼痛得龇牙咧嘴,英俊的脸庞也显得十分狰狞:“陆·子·文,你到现在还不明白吗?!”

    “是你!是你自己挡住了别人的路!”

    “你一个没背景没家世的人,能够成为维也纳交响乐团的副首席已经是你的极限了,你以为你是谁,你还妄想成为爱乐乐团的首席吗?!”

    “谁让你的狗屎运这么好,有人就是想看你吃亏,看你永远都爬不起来。不错,我是挺喜欢你,你长得好看、还是个华夏人,最重要的是你还是副首席,你说不定可以带我再往上爬一爬。”

    “但是,你这些年来是怎么做的?!”

    “你自己居然都要成为爱乐乐团首席了,我呢?昨天指挥还告诉我,他要考虑是否和我续约!你自己知道,你是爬谁的床,才能有这么好的机会!我为什么就没有!”

    “你既然帮不了我,我当然要找别人了。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陆子文,这个世界就是这个样子,今天是我没有摆平你、你赢了,但是明天……噗咳咳……”

    陆子文又是狠厉的一脚,毫不犹豫地直接踹向了罗遇森的下|体。

    他冷笑的模样仿佛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让罗遇森吓得有点颤抖起来:“罗遇森……你问……我是爬了谁的床,才得到演奏《蓝色多瑙河》的机会?”

    罗遇森捂住了疼痛难耐的下|体,还在挣扎:“对,你果然是爬了谁的床!你这个**的女表子!”

    陆子文怒极反笑,一步步地向他走近,声音森冷:“罗遇森啊,我这辈子最后悔的就是居然瞎了眼看上了你这么个不要脸的小人。你问我爬上了谁的床?好,那我告诉你,我爬上了闵琛的床,你去爬啊,你去爬啊!你他妈有种给老子去爬啊!”

    “呵呵,你说我没背景没家世,不错,我什么都没有,但是我从没像你这样整天用龌龊的心态去想别人!现在就算我告诉你,我没爬上任何人的床,我就是得到了这个机会,你会相信吗?对,你不会相信,那你就记住了,我是爬上了闵琛的床,知道吗?!”

    罗遇森的眼睛已经通红,陆子文冷笑着看他,说道:“哦对了,我是什么时候爬上他的床呢……嗯,就在答应和你在一起后的第二天。你知道的,你的技术太烂了,闵琛的技术可比你好了不知道多少,啧啧,你真是个没用的人,什么都比不上别人啊。”

    “陆子文……”

    “我没背景没家世,你就有背景有家世了?罗遇森,华夏有句古话叫做五十步笑百步。你真像个可怜的小丑,坐井观天,自以为……咳咳咳咳……”

    罗遇森猛地从地上窜起,一拳就揍响了陆子文的胸口。

    “陆子文!!!你他妈敢给我戴绿帽子,老子追你三年你还真当自己是个宝了?!你个人尽可夫的贱人,我比不上闵琛,我哪儿比不上他了?!”

    一边说着,罗遇森又是一拳重重地打向了陆子文的胸口。

    罗遇森早已被怒火冲昏了头脑,简直是在用杀人的力道去挥拳。陆子文没有防备地被这一拳打得整个人都倒落在地,他竭力地捂着胸口,嘴角有血丝流下,脸色慢慢开始发青。

    罗遇森全然没有发现陆子文的异常,还在继续骂道:“陆子文,你别以为你就是个好鸟,谁都知道你是用什么样的手段得到这个机会的。我告诉你,每次你和我说什么你他妈非常重视这次的音乐会,我就觉得你是在我面前炫耀,在给我戴绿帽!”

    “药……”陆子文颤抖着手指,挣扎地大口呼吸着。

    罗遇森还在骂着:“呵呵,你以为你爬上了闵琛的床,你他妈就翻身了?我告诉你……”

    “药……药……”陆子文挣扎着用手指抠着地毯,但是胸膛里空气慢慢消失、气管缩紧的感觉,却让他没有力气动弹,只能在地上艰难地爬着,艰难地小声说着:“药……药……”

    “我告诉你,你要是敢把今天的事情告诉指挥,我明天就让业内所有人知道你是爬上了闵琛……咳,别人的床,才拥有这个机会的!”罗遇森还是不大敢招惹那个男人,只能立即改口,又欺软怕硬地说道:“到时候,你在业内就是个女表子,你别想翻身……”

    “药……”

    陆子文狼狈地抓住了罗遇森的皮鞋,挣扎着抬起脸看向这个骂骂咧咧的男人。而后者仿佛这才发现黑发男人有些不对劲,惊讶地看向陆子文。

    只见陆子文的脸色已经发青发黑,他用一只手死死抓住罗遇森的裤脚,一只手艰难地指向自己的琴盒,出气有、进气无:“给我……药……”

    罗遇森被陆子文的表情吓得整个人后退一步。

    半晌,他才明白起来到底发生了什么。

    陆子文有哮喘病,因为一直很少发作,所以罗遇森便也没有放在心上。怎么突然……就发作的那么厉害?这怎么会……

    罗遇森猛然想到了自己刚才踹在陆子文胸口的那两脚!

    难道说……

    罗遇森惊骇地又往后跌了一步。

    陆子文早已因为呼吸被遏止住而整个人失去了力气,只有他的手指还死死地抠着地毯,指甲缝里都多了许多纤维:“药……”

    短暂的恐慌之后,不知怎的,罗遇森突然冷静了下来。他的脑子里飞快地闪过刚才陆子文威胁他的话语,片刻后,他冷静地跑到了陆子文的琴盒旁,随便一找就找到了陆子文正常放在口袋里的药。

    因为今天是要上场演出的大日子,陆子文特意定制的礼服上没有一个口袋,所以他便将这药放在了随身携带的琴盒里。

    往日里,他的哮喘并没有特别严重,就算是从舞台上冲到休息室里的时间也是有余的。但是,今天被罗遇森那两脚踹了以后,仅仅是一瞬间,陆子文便感觉整个胸口都发麻发痛,浑身的力气都被剥夺了。

    而如今,他能依靠的只有房间里的另一个人——

    罗遇森。

    但是,就在罗遇森拿了那罐喷剂后,却表情冷漠地站在了陆子文的面前。那无情的目光,让陆子文一下子心冷起来,瞬间明白了对方的意图。

    “陆子文,这就是你的命。谁让你有病,到你该死的时候,你就该去死了,知道吗?”

    陆子文艰难地爬向了罗遇森,还没抓到他的裤脚,就被他躲开。罗遇森没有表情地说:“陆子文,你不是说今晚准备了92年的欧颂来庆祝吗?我最喜欢欧颂了,那我现在就去等你,你可要来啊。”

    陆子文死死地抠住了地毯,已经一点力气都没有的趴在了地上。

    罗遇森眼里闪过了一丝犹豫,但最后还是没有犹豫地转身就走,再也不看躺在地上、似乎已经快要死亡的陆子文一眼。

    他走的时候,带走了那罐药。

    只是简单地放在了口袋里,当大门“咯噔”一下关上后,陆子文世界里那最后的光明,便彻底的消失。陆子文死死地抠着房间里的地毯似乎还想再挣扎着爬向大门,但是只是动了两下后,他便再也没了反应。

    一个小时后,爱乐乐团的某个团员正疑惑着怎么快到了《蓝色多瑙河》要演奏的时间了,首席还没有出休息室。他轻轻地敲了门后却没有回应,而当他打开门……便直接看到了那个趴在地毯上、一动不动的男人。

    “啊啊啊!!!陆出事了!医生,医生!!!”

    这一夜,维也纳爱乐乐团的音乐会上,第一次没有出现《蓝色多瑙河》的声音。首席指挥多伦萨先生与全体乐团成员遗憾悲壮地向全体听众鞠躬致歉,一些听过陆子文演奏的观众忽闻噩耗,也是同情地落下了泪水。

    等到所有人都离场后,多伦萨先生走到了观众席的最前排最中央的位置,对着那个一直没有离场的最后听众叹气道:“你推荐的陆,确实……是个不错的苗子。闵,可惜了,他哮喘病发作,居然没有登上这个舞台……”

    男人俊美优雅的面容在金色|大厅的光芒映衬下,恍若雕像一般深刻锋利。

    多伦萨先生神色中带着一丝惋惜:“听说被人发现的时候,已经死亡一段时间了。陆的手指甲里全是地毯的纤维,抠得连指甲都断了几根……唉,他去世的时候,一定非常痛苦。”

    回答多伦萨的,是男人一如既往的沉默。

    “闵,陆应该是你的朋友吧,你去看看他吧,大概还在医院……没有运走。他是个富有感情的东方提琴手,我真的很遗憾没有能与他有合作的机会。我该走了,你也去看看他吧,看看……你的朋友。”

    多伦萨离开后,偌大的金色|大厅里,只剩下了一个男人笔直的背影。

    不知过了多久,男人凌厉狭长的凤眸才慢慢闭上,一滴泪水从眼角,缓缓流下。

第一章

    陆子文是勉强地爬了起来,自个儿扶着墙跌跌撞撞地走出酒吧的。

    他的身体内部感觉到一阵发虚,心脏好像被人用力地撕扯过一般,疼痛非常,大脑也是晕晕乎乎的,完全不明白自己到底身处何地、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耳边都是酒吧里嘈杂的声音,等到出了大门后,一道调笑的高声将陆子文的思绪一下子拉回:“喂戚暮,你小子也太不行了吧?这才8点就走了?”

    陆子文陡然一怔,惊骇地看向那边出声的混混青年。

    那几个染着红毛、黄毛的小青年讥笑了几句后,便齐齐转身进了酒吧,只留下脸色苍白的陆子文一人怔怔地站着,双眸睁大。他们说的是——

    中·文!

    惊骇了许久,慢慢的,陆子文抬起手,看向了自己的手指。

    每一个音乐家,对于自身最熟悉的部位不是脸,而是手。

    在音乐家中,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一双漂亮的手,但是无论这双手是怎么的,他们对于自己的手是最为看重的,甚至都超过了耳朵。

    没有耳朵,也可以作曲、演奏,如音乐大师贝多芬。但是如果没有了手,那么只能永远地告别乐坛,真正地离开自己的乐器。

    陆子文拥有一双漂亮修长的手,骨节分明,指节修长,这双手与深褐色的小提琴相衬的时候尤其的好看。但是再好看,都比不上他现在的这双手——

    饱满圆润的指甲泛着淡淡的粉色,五指修长白皙,仿佛是白玉一般让人移不开视线。在左手的食指根部1cm处还有一颗小小的红色朱砂痣,在城市夜晚霓虹灯的照射下,宛若要燃烧起来的一般鲜艳。

    陆子文下意识地转过左手看向四指的指腹,一层极薄的茧子顿时出现在他的眼前。

    这是属于小提琴家的茧子!

    陆子文猛然清醒过来,他迟钝了一秒,然后极快地奔向路边洁净漂亮的橱窗玻璃,等到看见那玻璃里倒映出来的模糊人影时,他一下子愣住了。

    倒映在玻璃上的黑发青年,脸色苍白,却形容昳丽、眉目俊秀。陆子文在欧洲闯荡了多年,也见过不少漂亮到雌雄莫辨的模特,但是这个青年漂亮是漂亮,但是却没有那种阴柔的气息。

    陆子文在记忆里搜索了许久,忽然便想起了一个名字。

    “戚……暮?”

    想到这个名字,陆子文慢慢地蹙起眉头,开始回忆起来。

    戚暮,这两个字放在现在的欧洲大概掀不起一点风浪,也少有人会想起这到底是谁。但是如果放在八年前,这个黑头发黑眼睛的华夏少年却掀起了一股子华夏热,让维也纳都轰动了许久。

    戚暮是个天才。

    他有着极好的家境,父亲是华夏著名乐团s市交响乐团的首席指挥,母亲是s市交响乐团的首席。在这样的家庭熏陶下,戚暮3岁开始学习小提琴,6岁在华夏音乐界闻名,13岁获得梅纽因国际小提琴大赛的少年组冠军。

    自那以后的一整年,戚暮这个名字在整个欧洲真的是闻名了大半。

    他随着自己的父母在全世界进行巡回演出,甚至14岁就与维也纳交响乐团合作了一次演出,获得了大成功,而陆子文也是在那个时候接触到戚暮的。

    和戚暮的名气以及家世成正比,这个少年有着常人难及的傲气。

    谁也看不起,谁也瞧不上,每次在乐团里练习的时候那鼻子都要翘到天上去,练习一结束就直接走人,连自己的琴盒都要别人拎着。

    老实说,陆子文并不喜欢戚暮,或者可以说整个维也纳交响乐团就没有谁喜欢这小子的。但是偏偏,戚暮的天赋真的是令人赞叹,用极好的水准让陆子文是一次次的服气。

    突变就发生在戚暮14岁那一年。

    戚暮的父母发生了车祸,两人当场死亡。虽然两人去得匆忙,但也给戚暮留下了大笔的遗产,所以虽然戚家没有什么亲戚,戚暮也能生活得不错。而且戚暮的父母在华夏音乐界声名显赫,人缘也很好,不少人都出声愿意照顾戚暮。

    可是,戚暮要是真被人好好管教了……

    那还至于是后来一败涂地的结局?

    父母一去世,这个眼高于顶的少年就狂傲起来。再也没有人逼着他练琴,再也没有人要求他参加比赛,戚暮毫不顾忌地将自己的天赋践踏到尘埃里,每天碰上一次小提琴都是难得。

    戚父戚母留下的财产虽然不少,但也经不起戚暮骇人的花销。等到戚暮18岁的时候,他已经不得不再拾起自己的小提琴,靠“卖艺”为身。也有戚父戚母的老朋友看不下去想要帮帮忙,但是戚暮简直是没心肺到了极点,每次只骗了点钱花花,却一点都没有改变。

    陆子文听人说过,戚暮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那两个老家伙幸好死得早,要不然老子早晚弄死他们!整天逼着我学小提琴,还说什么我他妈有天赋?去他妈的天赋!老子就是去讨饭,都不要碰那个破琴!”

    戚暮当然还没沦落到讨饭的地步,只是生活从以前的优渥到现在的平凡让他大受打击,整个人都颓废了。陆子文记得,戚暮似乎是在19岁的时候离开了欧洲回到华夏,从此他也不知道戚暮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结局。

    但是……

    “他……吸毒……?”

    陆子文浑身无力地背靠着橱窗玻璃坐在了路边,他胸膛处的疼痛感渐渐减弱,到最后已经几乎消失。

    陆子文记得当自己醒来时在他的眼前一闪而过的,是小桌子上一堆的白色粉末和几根废弃的塑料吸管。酒吧房间里的其他人正在拿着那东西吸着,表情里全是痴迷疯狂,而他似乎倒在地上许久,即使是他自己扶墙走出去,也没有人理睬。

    坐在冰冷的板砖地面上,陆子文脸色铁青。

    他的记忆只停留在金色|大厅后台的休息室里,那地毯上的纤维将他的脸埋住,他怎样用力地想要挣扎,却感觉整个人被人扼制住了喉咙,连动弹一下都困难。

    那种感觉,是任你怎样大口呼吸都不会有一点空气进入肺部的。

    你的气管完全的堵塞住,只能感受着胸膛里的氧气越来越少,浑身都疼痛得难以自拔。在临死前的那一刻,陆子文已经绝望到了地狱。

    他恨!

    他恨罗遇森绝情到这种地步,竟然眼睁睁地看他去死!

    他恨!

    他恨自己识人不清,居然信了这么个畜生的话!

    哮喘的病因大多是由过敏引起,陆子文一生没找到自己的过敏原到底是什么,他也没想过自己最后会死在罗遇森的那两拳之下。

    或许就是罗遇森手上沾到的一点尘埃,或许就是他手臂上碰到的某种花粉,当剧烈的殴打撞击与猛然的哮喘发作叠加起来,陆子文完全没有反抗的可能。

    陆子文伸手捂住了自己的脸庞,背靠在冰冷的橱窗玻璃上。往来的路人偶有好奇地看向这个形容姣好的青年,而陆子文却全然不察地掩面沉思。忽然,他猛地伸手用力地锤向了一旁的墙壁,整个人也倏地清醒过来。

    “罗遇森……”

    “罗·遇·森!!!”

    森冷地低笑了一声,陆子文咬牙切齿地从牙齿缝里蹦出那个人渣的名字。

    这个时候,就是再怪诞荒谬,陆子文也明白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他并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死去,但是以那气息决然的感觉来说,他认为自己——陆子文应该是已经死去了。

    而现在,他重生在了戚暮的身上。

    “罗遇森,你说……你要拿着92年的欧颂等我?”

    “那你……一定要好好等着啊。”

    仿佛看到了那个人渣冷酷无耻的嘴脸,陆子文危险地眯起了眸子,抬首看向了城市被染红了大片的夜空。他的耳边是各种嘈杂的声音,有汽车的汽笛声,有行人的交谈声,有走路的窸窣声……

    突然,陆子文慢慢地笑开:“原来……你真的有天赋啊。这就是……绝对音感吗?”

    回应陆子文的话的,是马路上陡然忙碌起来的车流,组成了一道好听的和声旋律,整个城市都在敲打声音。而这所有的声音仿佛被拆分成了一片片的,一个个流入陆子文的耳中。从不同的方向传来,以不同的音高,甚至只是金属撞击的声音,陆子文都能听出它的准确音律。

    陆子文倏地一愣,许久,才回过神来:“不止是绝对音感……戚暮,你的天赋原来高到这种地步吗?”

    正如陆子文所说,没有真实地碰到,那永远不敢相信这是怎样的天赋。

    所有的声音在戚暮的都仿佛有了思维,自主自动地走到属于自己的位置上,争先恐后地告诉他自己的方向、音高乃至是颤动的频率。

    绝对音感已经是非常难得了,历史上拥有的人少之又少,比如音乐天才莫扎特。

    虽然陆子文不知道这些大师是拥有怎样的天赋,但是他相信,戚暮的绝对音感肯定不会次于他们,甚至……还会更高。这种世间万物的声音完全被辨别认清,是陆子文所不敢想象的事情。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戚父戚母会严格要求戚暮,让他不要浪费自己的天赋。

    “你要是这些年没有浪费时间……恐怕,就不会死在那个酒吧里了,而已经成为站在维也纳顶端的那几个人了吧。”

    戚暮的死因,陆子文并不知道。

    其实戚暮在离开欧洲之后,真的是流连颠簸,他也开始接受来自父母好友的好意。可是戚暮哪儿能如他们所愿的乖乖生活?

    他开始拿着长辈们的钱泡吧、泡妞,到后来甚至开始飙车、吸毒。这让那些长辈真是彻底的寒了心,再也不愿意看这个叛逆的音乐神童一眼。

    戚暮触碰大|麻也没有几天,这一次酒喝多了,所以他晕晕乎乎下便吸食了太过量的大|麻,那种如梦似醉的感觉让他仿佛回到了曾经最辉煌的岁月。但是,在心脏剧烈的跳动、血液狂热的流淌后,那个被称为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便死在了肮脏黑暗的酒吧包厢里,同行的狐朋狗友还在吸食着大|麻,没有人注意他的死去。

    而陆子文,便是在戚暮的尸体快要僵硬的时候醒来的。

    “嘀嘀——”

    一道响亮的汽笛声忽然在陆子文的身旁响起,震得他浑身一颤,碎片般的记忆便忽然涌入了大脑。仅仅是几秒中后,陆子文便从那种恍然的状态中清醒,匆匆浏览过了戚暮的一生。

    “原来……你也想回到那个地方吗?”

    戚暮早已堕落,他没有那个决心戒掉大|麻,也没有那个信心再奋发努力地回到属于音乐殿堂的舞台。他只是想着要再成为世界瞩目的焦点,却没有去付出努力,于是便有了现在徘徊在酒吧、地下街的戚暮。

    毕竟是在温室里长大的花朵,戚暮虽然失意了八年,却始终没有受过苦,因此也没有从底层再爬上去的勇气。

    陆子文叹了一口气:“那么……我们就一起回到那个地方吧,戚暮。”

    话音刚落,陆子文便感觉到浑身一轻,仿佛是那股属于戚暮的执念彻底地消失了。

    这八年的浑噩生活让戚暮早已疲惫,他的钱已经快要花光,那些父母的朋友们也不愿意再帮助他,戚暮整日里沉沦在黑暗场里,也是一种对未来无望的放弃。

    “从今以后,我就是你了,戚暮。我要让华夏都响起戚暮的琴声,我要让欧洲的所有人都知道戚暮是谁,我要让戚暮这两个字传遍全球!这是你最后的愿望……”

    “也是我的梦想!”

    “戚暮,我们一起回到那个地方!”

    “陆子文已经死亡,属于戚暮的时代……”

    “就要开始了!”

    ……

    维也纳,下午2时。

    与b市相隔了半个地球的音乐之都,正在举行一场不算盛大的葬礼。

    前来吊唁的大多是维也纳交响乐团的成员们,他们手持着白色的花束有秩序地向那个被花圈包围的男人走去,表达自己的悲伤。等到一切都结束的时候,宾客散场的差不多时,在离开的宾客群中不时有人小声议论着。

    “听说……罗似乎被警察抓走了?”

    “嗯,好像是在陆临终前,他与陆发生了斗殴,警方正在调查。”

    “唉,可是陆是因为哮喘病发才会死亡的,这真是太遗憾了!”

    “是啊上帝,陆真是一个优秀的小提琴手啊,真是太可惜了!”

    “唉,陆怎么会没有带上药呢,这真是上帝的玩笑……”

    宾客们陆陆续续地离开得差不多了,等到最后一个人也离开了灵堂后,一辆黑色的宾利才缓缓地停在了会场门口。紧接着,一双锃亮的皮鞋首先出现在了石板上,随之的便是那个挺拔俊美的男人面色淡漠地下了车。

    他一步步地走进了灵堂,手中捧了一大束的白百合,也不说话,只是望了那黑白照片上的男人许久,仿佛要成为一尊雕像。

    谁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将手中的白百合轻轻搁在了照片前,最终转身离去。

    只是简单到极致的动作,甚至一句话也没有留下,这个被喻为现代古典之王的男人便消失在了灵堂,仿佛从来都没有到来过似的,只有灵堂中随风摇曳的白百合将不为人知的秘密隐藏。

    “闵,没想到你才刚找到他……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一个金色头发的男人在会场门口等了半天才憋出了这句话,然后他跟着闵琛一起走回了车中坐下,又忍不住转首说道:“这场意外真是让人遗憾,用你们华夏的话来说……闵,你要节哀。”

    闵琛转首看向窗外不断闪过的树木,眸色深沉不明,如同深邃的水潭。

    良久,他才低吟了一句:“真的是……意外吗?”

    金发男人诧异道:“闵,你刚才说了什么吗?”

    冷峻优雅的男人轻轻摇首,他垂下眸子,遮掩住了眼底的情绪。

    金发男人疑惑地看了闵琛几眼,最后干脆转过了身不再多问。

    闵琛神情平淡地垂眸,俊美如雕刻的面容上终于是露出了一丝悲意,却又被他极好地掩藏下去。

    是不是意外……

    早晚,会有办法知晓。

第二章

    华夏b市,清晨。

    “叮咚——叮咚叮咚——”

    不间断的门铃声已经响了足足3分钟,在安静的楼道里显得十分突兀。这敲门的人显然十分有耐心,即使房子里头没有一点反应,他也依旧不感疲倦地按着。

    等到房间里的青年艰难地扶着墙壁、踉跄地走到门前将大门打开后,门外那个俊秀斯文的男人诧异了一瞬,然后抬手扶了扶鼻梁上的银丝眼镜,惊讶地看着青年。

    “戚暮……你怎么把自己折腾成这个模样了?!!!”

    一边说着,那男人一边进了屋,而戚暮则缓慢地走到沙发旁坐下,浑身没有力气地陷了进去。

    “你是有多少天没有睡觉了?怎么憔悴成这个样子?”那男人皱了眉头,道:“让老师知道你现在是这个样子,她会很伤心的。你是她唯一的儿子,我希望你能过得很好。”

    戚暮抬头看向那男人,他疲惫的目光在对方的身上打量了一会儿,然后轻轻摇首,道:“我在戒毒。”顿了顿,他又补充:“嗯……是戒大|麻。你怎么来了,郑未乔?”

    戚暮飞快地从记忆里搜索出这个男人的名字——

    郑未乔。

    郑未乔是戚暮母亲的徒弟,跟着她学了十多年的小提琴,几年前因为一次意外手骨骨折不能再拿起小提琴,从此便转行成了乐评人,在业内小有名气。

    这些年来,不少戚父戚母的老朋友都对戚暮伸出了援手,但是在戚暮不成器的表现下他们纷纷寒了心、再也没有过问,而这郑未乔倒是个例外。他家境贫寒,也是因为戚母的原因才有机会学习小提琴,大概是出于感恩的心理,无论戚暮是怎样的颓废**,他都会包容过去。

    郑未乔听了戚暮的话,厌恶地蹙紧眉头:“大|麻?!你什么时候碰了那东西?我以前不是和你说不要和那些狐朋狗友再交往的吗,你怎么就不听劝呢?他们只是想让你请客花钱,根本没把你当朋友。”

    戚暮伸手揉了揉自己的太阳**,没有回答。

    郑未乔见状,叹气道:“你年纪还小,老师他们又去得早,你不懂这些也是正常。但是戚暮,我不希望你再这样继续下去,你这样是在浪费你的天赋。老师曾经说过,你可以在二十岁达到她四十岁的成就,可是你现在呢?”

    大|麻的戒断反应中,戚暮感觉的最为明显的就是失眠。

    这三天来,他几乎没有合过眼。心情十分差,感觉有什么东西堵在心里却又说不出来,一旦到了夜晚便完全睡不着觉,经常感觉到饥饿,吃到最后又要吐出来。

    真的是快折腾了他半条命。

    幸好原主的大|麻似乎并没有吸食多久,所以到了第三天,戚暮便感觉身体舒服了许多,也稍微有了点困意。而这刚打算入眠就听到了响亮的门铃声,他撑着虚弱的身体爬起来,便见着了郑未乔,还听了这长篇大论般的训斥。

    “戚暮,如果你真的那么不喜欢小提琴,那我也不会逼你。我最近给你找了一个不错的工作,就是在《音乐之声》当个助理,如果你要愿意,以后还有机会可以再往上爬爬。”

    闻言,戚暮诧异地挑起一眉,问道:“你之前不是给我安排过一个音乐老师的工作吗?”

    在原主的记忆里,郑未乔最近几年一直不停地为戚暮张罗事情,光是介绍工作就找了几十种,最后都被原主要么嫌弃太累、要么厌恶上班而拒绝。就上个月,郑未乔还介绍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在大学里做学生的小提琴课外辅导,没想到这才半个月过去就又换了一份。

    听了戚暮的话,郑未乔倒是惊讶了:“你不是不想碰与小提琴相关的吗?虽然这份工作还只是个助理,但是如果你不想碰小提琴,是完全可以的。”

    说这话的时候,郑未乔无奈地摇了摇首。

    他相信自己老师的话,也明白眼前这个青年到底有着怎样的天赋。可是大概是老师在戚暮小时候逼得太紧了一点,所有人都没想到居然会让戚暮产生这么严重的逆反心理,如今死活不肯再碰小提琴。

    其实这件事郑未乔也猜错了。

    戚暮知道,原主并不是真的那么厌恶小提琴,更多的还是担心。

    担心自己就算再怎样去努力、也达不到以前的辉煌,担心就算拿起了小提琴也只能做个普通的小提琴手、被人嘲笑曾经的音乐神童身份,这是原主最害怕的事情。

    因此,还不如干脆不再拿起,还能保持曾经的荣耀。

    “戚暮,你也该做点不一样的事情了。虽然你现在只是个助理,但是等以后还是可以成为编辑、甚至是主编,如果你愿意去努力,我相信你一定可以……”

    “最近有什么活动吗?”

    “你一定可以成为《音乐之声》的……嗯,你刚才说什么?”郑未乔诧异地问道。

    只见俊秀的青年微微抬首笑着看向他,精致的面容虽显憔悴疲惫,却难掩其逼人的光彩,戚暮笑道:“你知道最近……有什么活动吗?小型音乐会、家庭音乐会都是可以的。嗯……如果有大型乐团正在招人,那就更好了。”

    郑未乔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他愣愣地问道:“你想去看音乐会了?”

    戚暮轻笑着摇首,道:“我是想去应聘了。”

    “如果你想要去看音乐会的话,最近b市电影乐团……你说你想去应聘?!!!”郑未乔不敢置信地瞪大双眼,惊骇地问道:“你居然想要去应聘?应聘什么?”

    戚暮微微蹙眉,反问道:“难道……不该是小提琴手?”

    郑未乔呆愣了许久,才点头道:“应该……”下一秒,他立即反应过来:“戚暮,你怎么突然想要去应聘了?你最近经济上有什么困难吗,居然想要再拿起小提琴?如果你有什么事情可以直接告诉我,我会尽量替你解决的。”

    在原主的记忆里,郑未乔一向是个冷静沉着的人。因此见着对方现在这副不敢相信的模样,戚暮是觉得又好笑又无奈,他道:“我是真的想要回去了,郑哥,你不用担心。如果你知道最近有什么地方正在缺人,可以帮我联系一下吗?”

    “你要是有什么事可以直接告诉我,我可以……”

    “我真的真的真的不是经济困难!”戚暮立即开口打断了郑未乔的话,说着,他还伸手按住了郑未乔正在往外掏钱包的手,一脸哭笑不得:“你就相信我一次吧,郑哥。我是真的想回去了。”

    闻言,郑未乔掏钱的动作倏地一滞。他用狐疑的目光上下打量了眼前的青年许久,确认对方真的不是在蒙骗自己后,才道:“这件事我回去会多注意一下的。你……真的不是因为觉得助理的职位离你想象的太低,才决定回圈子的?”

    从对方刚进门就一直被怀疑到现在的戚暮,再一次郑重、认真、庄严、肃穆地摇了摇头,斩钉截铁地说:“就算你今天是想让我直接出任《音乐之声》的主编,郑哥,我也会和你说刚才这些话的。如果你知道最近有什么地方招人,请你务必联系我。”

    郑未乔用神情复杂地看了戚暮许久,虽然答应了下来,但是直到他离开前都仍旧没有完全地相信戚暮真的是想回去了。

    临走前他犹豫再三,还是留下了一句话:“要是真的差钱……你就给我打电话吧,戚暮……”

    这话让俊秀漂亮的青年是欲哭无泪,连连道:“是是是,如果我真的差钱,一定会联系你的。”

    这年头,还是第一次见着有人求着别人来借钱的,戚暮也算是长了见识了。

    等到郑未乔离开后,戚暮才想起了自己似乎一天没有吃饭了。等他简单地填饱肚子后,还没离开餐桌,便接到了郑未乔的电话。

    郑未乔的办事效率真的是出人意料的高,他在b市的古典音乐圈内也算是有点名气,因此很快就查到了一些内部消息。

    “最近的话,b市交响乐团正好在招人,两个月后他们要在b市大会堂进行新年音乐会的演出,只有两个月的时间……戚暮,你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再碰小提琴了吧?”郑未乔的担忧透过电话都能传过来,他叹了声气,又说:“要不等我再找找?”

    “两个月吗?”

    电话那头,戚暮低悦好听的声音传来,郑未乔稍稍一愣,然后便道:“嗯,只有两个月了。因为b市交响乐团第二小提琴部的副首席前段日子生了场病正在休养,而且据说乐团里的候选小提琴手也总是不怎么符合指挥的心意,所以才会对外开始招人的。”顿了顿,郑未乔又补充道:“只有获得推荐资格才能去参加竞选,虽然我刚刚从朋友那儿获得了推荐资格,但是戚暮,我觉得你还是先练上几个月再回来……这样比较好。”

    灿烂温煦的阳光下,戚暮抬首看向了无垠的天空。

    只见天色湛蓝、云絮舒卷,b市难得一见的好天气似乎在预兆着一个美好的未来。他微微一笑,对着电话道:“郑哥,我记得三年前……我好像把小提琴落在你家了吧?”

    闻言,郑未乔倏地愣住:“落……在我家了?!”

    他怎么记得三年前,明明是戚暮死活不肯再见到自个儿的小提琴,才把那把珍贵的小提琴送给了他,怎么现在就突然变成了……

    “嗯,是一不小心落·在·你·家了。”戚暮语气坚定。

    “……”

    “郑哥?”

    电话的那一头,郑未乔心情大好。

    虽然那是一把价格昂贵的上好小提琴,而戚暮如今正向他索要回去,但是郑未乔却没觉得一点舍不得,反而感到心情舒畅,连这几年心里头的郁结都清除了不少。

    “明天我就给你送过去吧,戚暮。诶不……我今晚就给你送过去!算了算了,我现在就回去拿!!!”

    戚暮:“……”

    郑未乔心里在想什么呢?

    他在想:这件事可一点都不能耽搁,这万一戚暮脑筋一发热,又不想要了呢?

    郑未乔可记得,去年戚暮算是倾家荡产、好不容易买了一辆他看中已久的大马力法拉利,但是刚拿到手、开了不过两天,这小子转首就又卖掉了。

    当初他怎么说来着?

    ——“嗯,我也就三分钟热度,这玩意儿开一开就腻了。”

    郑未乔可不敢冒这个险,这要是第二天戚暮又告诉他“嗯,我也就是三分钟热度,这小提琴还是再送给你吧”,郑未乔可真就是得哭成狗了。

    电话还没有挂断,郑未乔好奇地问道:“戚暮……你怎么突然就想要再回圈子了呢?”

    电话的那一边,被大|麻折腾得饿到不行的青年正面无表情地拿起了今天的第20片吐司,直直地往嘴里塞去。等到喝了口水将面包咽进肚子里后,戚暮抬眸想了想,道:“怎么想要再回去了?嗯……大概是叛逆期过了,也该回到正常了吧。”

    听了这话,郑未乔脚下的步子一顿:“你最近……是吃了什么东西了?”

    戚暮又塞了一片吐司进肚子,思考了一下,反问道:“大|麻?”

    “……”

    嗯,果然是吃错东西了。

    不过这东西……

    吃错的真好啊!

    郑未乔面无表情地在心里感慨道。

    今天的b市真是晴空万里,碧澈蓝天。

    一向淡定的郑未乔今天是来回奔波、汗都沾满了衣服,总算将那把珍贵的小提琴送到了戚暮的手上,而戚暮正好泡了一桶方便面,笑着邀请郑未乔一起用晚餐。

    嗯,对于戚暮来说,是他今晚的第二桶方便面了,他还心情大好地换了种口味——

    从红烧牛肉味换成香菇炖鸡味。

    两人一起享用了热气扑鼻的……方便面后,天色已黑,郑未乔在门外踌躇了许久,最终还是忍不住地说道:“戚暮,我很高兴你今天能说出这样的话,半个多月不见,你也是真的有点改变了。但是我希望你知道,一旦你真的进入了乐团,那么……很多事就不是能够让你随心所欲地去改变的了。你真的……下定决心了吗?”

    明亮的灯光下,青年慢慢敛去了眉眼间的笑意,郑重其事地道:“郑哥,你是觉得……我今天给你的变化太大了,你担心……我只是一时兴起、随便玩玩?”

    其实郑未乔和戚暮的接触并不多,也是在最近几年才稍微频繁一点的。这几年戚暮早已被生活折磨得不再像以前一样眼高于顶,待人处事也没有以前那样的不懂事,但是就算戚暮脾气再收敛,也绝对没有像今天这样的让郑未乔感到惊讶。

    郑未乔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那只轻轻靠在门栏上的手。

    如果不是确定世界上没有人会再有一双这么漂亮的手,郑未乔甚至有点怀疑是不是有谁整容成了戚暮,要实行一个大阴谋了。

    在心里叹了一声气,郑未乔却是摇头:“或许是你在这半个月里遇到了什么事,它彻底地改变了你。戚暮,你还拥有很多可塑性,你可以变成今天这样我是很高兴的。我不担心你只是一时兴起了,这些都是你自己的选择,我只希望……你能郑重。”

    戚暮闻言微微一愣,第一次这么认真地看着郑未乔。

    郑未乔终于露出了今天的第一个笑容,他抬手扶了扶银丝眼镜,说:“今时不比往日,你的父母已经去世多年,没有办法给你带来更多的帮助了。我会尽力去帮你,但是戚暮,一切还是得看你自己。你的未来,只有你自己能够作出选择,你要选择好自己未来的每一步路,要认真地走好。我会尽量陪你,但是……真正的一切,还是要看你自己。”

    直到郑未乔的身影消失在了楼道的拐角,戚暮才怔怔地拉上了门。他背倚着冰凉的金属防盗门板,良久,才忽然笑开:“怎么都是人,你和人家的差别……就这么大呢?”

    “老天也真是太瞎了眼了,怎么就让你身体倍儿棒的吃嘛嘛香,郑未乔就遭遇了车祸、伤到手指了呢?”

    “罗遇森啊……你可要保护好自己的手指啊。”

    仿佛忽然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戚暮低低地笑开:“嗯,记住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手指啊,罗遇森……”

第三章

    b市交响乐团是华夏著名的交响乐团之一,一般而言对于这种正规大型的乐团,它们都拥有一套固定的班子,很少会新招聘成员。但是也会出现如今这样的新鲜情况,由于某个重要成员的位置无人代替,所以只得与外交换成员。

    因此,当戚暮到达b市交响乐团的所在的招聘地点时,已经有不少人等在了房间内,排队候号。在这之中的人,大多数戚暮都不认识,偶尔有一两个眼熟的也只是一面之缘。

    郑未乔为他介绍道:“今天来参加招聘的大多数是b市其他乐团的小提琴手,你在欧洲呆久了,回来也没有在华夏演奏过几次。老师大概没和你说过,华夏的交响乐起步较晚,人员方面还是比较稀缺的,所以经常会有这种交换成员的事情。”

    华夏的交响乐历史仅是从上世纪才开始,对于乐团内部的管理较松,这一点与北美的乐团比较相似。

    而在交响乐发展成熟的欧洲,很多大型乐团的人员变动是非常难得的事情。比如有着“天下第一团”美称的柏林爱乐乐团,他们的各部首席甚至奉行着“不死不辞不变”的准则。

    想到这,戚暮慢慢地眯起了眸子。

    他记得六年前这个天下第一团的首席指挥便在巅峰之时急流勇退,大义凛然地卸下所有职务,将指挥棒交给了如今的乐团指挥闵琛,于是成就了一个现代古典之王的神话。

    “不过你放心,b市交响乐团的选拔还是很正规的,拉帘选票是肯定的,我相信你的实力。”

    戚暮轻轻颔首,笑道:“嗯,我会努力的。”

    郑未乔指着那边一个正在较音的中年男人说道:“这是b市管弦交响乐团的副首席,他的水准还不错,是你最大的竞争对手。”话毕,似乎是顾忌到青年的自尊心,郑未乔赶紧又道:“当然,他没有登上过金色|大厅演奏过,你要是这几年没有荒废一定是可以超越他的。”

    戚暮哪里不知道他的苦心,青年淡笑着点点头,露出一抹镇定的微笑:“嗯郑哥,我不会轻视对手的,你放心吧。”

    郑未乔见状欣慰地笑笑,又叮嘱了几句后便与一位老朋友到一旁叙旧去了,戚暮便独自将手中的琴盒放在了桌子上,取出了那一把漂亮精致的小提琴,开始较音起来。

    这琴身线条流畅优美,面板所用的云杉木纹痕清晰,恍若被上帝精心设计过的巧夺天工。当戚暮将她从墨绿色的天鹅绒琴盒中取出来的时候,一旁的几个小提琴手的目光就全被她吸引了过去,啧啧赞叹起来。

    “好漂亮的曲线,这把小提琴真是太美了!”

    “这个设计有点像是斯式琴,上头小、下头宽大,中间流线优美。”

    “不会是真的斯式琴吧……那得值多少钱?”

    ……

    斯式琴是200多年前斯特拉底瓦里大师制作的小提琴的统称,这一类琴打破了原有的形状桎梏,形成了一种新型的小提琴设计风格,无论是在琴头雕刻、面板弧度还是木板厚度方面,都达到了顶峰。十年前欧洲曾经拍卖了一把斯式琴,便卖出了350万美元的天价。

    戚暮并没有在意旁人的声音,他拿起了修长的弓只是简单地抹了一会儿松香后,便开始进行调音。

    他自然知道这把琴不是真正的斯式琴,每一把斯式琴都价值连城,就算是再土豪的人也不可能在这种应聘的场合中将她取出来。

    他手中的这一把是一把仿制的斯式琴,由华夏制琴大师赵世成赵大师亲手仿做,即使是仿制品,放在拍卖场上也依旧能卖出六位数的高价。

    不过……戚家难道没有真的斯式琴?

    戚暮知道戚父戚母还真是拥有一把昂贵精致的斯式琴,放在市面上至少可以卖出7位数的价格,而这把琴目前正放在瑞士银行的保险柜里,原本是作为原主的成人礼而准备的,而现在……

    在一群老前辈担心原主败家到无底线、甚至将那把“小公主”都给卖出去的前提下,前辈们一起做主,只有等到原主什么时候能够以首席的身份在金色|大厅再进行一次演出,才可以将这把琴取出来。

    想到这,戚暮忍不住轻叹摇首,他可知道,原主已经对那把琴完全死心了啊……

    “这是……赵大师的手笔吗?”惊讶赞叹的男声忽然从戚暮的身后响起,他转首看去,便见一个年轻的小提琴手正看着他,问道:“我以前曾经见过赵大师的作品,他每次都喜欢在琴头上多弯出一道弧形。”

    戚暮闻言稍稍一愣,既而莞尔:“嗯,是赵大师的手笔。”

    “啊!居然真的是赵大师的作品,真的是太难得了!”那年轻人对着戚暮手中的小提琴看了好几遍,接着一脸踌躇地犹豫了好久,终于是忍不住问道:“请问那个……你是戚暮吗?”

    年轻人的声音不响,很快就淹没在了一旁众人调音、练习的琴声中,只有不远处的那个中年男人听到了,诧异地往这儿看了一眼。

    其实戚暮也是很惊讶的。

    原主14岁以后就没有再在大众面前亮相过,长相也稍稍有了些变化,按理说能够认出他的人并不多。但是这个看上去不过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居然一眼就认了出来,真是让他感到惊奇。

    “嗯我是,不知道你是……?”戚暮俊秀的眉峰微微蹙起,白皙的脸庞上露出一抹为难的笑容。

    那年轻人小声惊呼:“真的是你啊!我小时候是看着你的比赛长大的啊!你九年前和维也纳交响乐团一起演奏的那首《蝙蝠序曲》我最喜欢了,尤其是最后的快板,你的技巧真棒!”一边说着,这年轻人还忍不住地轻轻哼了起来,让戚暮是哭笑不得。

    这年轻人看上去年龄还比原主大上一点,居然还说是看着他的比赛长大的……

    虽然只是无心,但要是听在有心人的耳朵里恐怕就要以为对方是在故意讽刺了。

    想了想,戚暮微微垂下眸子,笑着道:“谢谢你的夸奖。刚才我听到了你在那边练习了一首《马扎斯36》,你的颤音也很不错。”

    那年轻人闻言立即激动地又与戚暮开始讨论起来,不过没过多久便轮到了他进场,戚暮便笑着让在了一旁,为他加油了两句后,又开始拿起自己的松香默默地擦了起来。

    他在上台前,不喜欢像别人一样不停反复地再去练习,就是喜欢擦松香。看着白色的松香粉末轻轻地覆在了洁白的琴弓马尾毛上,好像是永远都不会感到厌烦似的。

    “你真的是……戚暮?”

    戚暮转首一看,便见到那个刚才在一边较音的中年男人皱着眉头走到了自己的身边。见着对方一副厌恶的模样,青年面容上的笑意渐渐敛去,他抬起凤眸望了对方一眼,道:“嗯,我是,请问你有什么事?”

    来人正是郑未乔刚才所说的那位种子选手。

    只见这中年男人不大耐烦地说:“我知道你这几年的事情,戚暮。你不是说什么再也不要碰小提琴的么,怎么现在又拿起小提琴了?不要以为你小时候的那些成绩还能帮你什么,你刚才较音的样子我也看到了,你的水平落后得不行,还是乖乖回去玩那些小孩子的东西好了。”

    这中年男人并没有刻意将声音,在场的其他人也听到了他的话,纷纷转首看向戚暮这边。不时有人小声议论着“谁是戚暮啊”这样的话,也会立刻有人回答“就是□□年前的那个天才神童,这几年好像听说堕落了”。

    这中年男人显然是知道原主这几年到底做了多少荒唐的事情,比如把戚父最珍视的一份曲谱都给卖了,所以也是对现在的戚暮起不了一点好脸色。

    见状,戚暮是又无奈又好笑。

    刚才所有人在较音的时候,他是唯一一个拿了较音器的。其他人都直接凭借着训练出来的耳力较音,而他却还需要较音器,这一对比,上下立见。

    可是……

    与他人所想的听不出音高不同,他却是因为听到的声音太多了,才没有办法好好较音、需要拿较音器的。

    这具身体拥有太强的音感,甚至对于大自然中的每一个声音都能直接反射出音高、颤动等指数。短短的十几天,戚暮还没有完全能够适应这种神奇的感觉,为了防止出错所以才特意拿了较音器,他也是万万没想到,这都会成为对方口中“水平落后”的证据。

    “卢先生,谢谢你的关心。”戚暮记得刚才郑未乔似乎说过这人姓卢,他礼貌地勾起一抹笑容,道:“我这些天都有在认真的练习,对待这次招聘也非常郑重。”

    戚暮已经尽量克制了自己的脾气,毕竟他目前只是一个乐坛新人,如果太过于锋芒毕露,难免不会落人口实。

    谁料,那中年男人竟然还不依不挠起来:“戚暮,我也算是你的长辈了,你的父母当年确实是很辉煌,你也得到了很多荣誉,但是什么江郎才尽的故事我也听得不少,你这些年到底是怎么过来的我们都知道,你就别给你父母丢脸了,还是乖乖回去吧。”

    一边说着,这中年人还觉着自己真是苦口婆心了:“b市交响乐团不是谁都可以来的地方,你别把你父母的脸都丢光了才后悔。我也是为你好,你的那些小聪明小时候还可以用用,大了还是踏踏实实地娶妻生子算了吧。”

    听着这话,戚暮唇角的弧度越来越压,到最后,他已经面无表情地看着对方,只听对方还在自以为是地说着:“你们这些小孩子就把乐团的招聘当作是玩笑,你刚刚说你这些天有认真地练习?这怎么可能……”

    “卢先生,”青年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笑,打断了对方的话。只见戚暮稍稍侧过头,黑色的碎发便从他饱满的额头上划开,露出一双漂亮好看的眸子来。“请问,你是在我家装了摄像头了吗?”

    那中年男人一愣,下意识地回答:“没有啊。”

    “呵,那请问你又是从哪儿知道我这些天没有努力练习的呢?”

    “你……!!!”

    见着对方一脸哑口无言的模样,戚暮勾起唇角毫不在意地低笑出声,再也懒得看这个人一眼。那卢姓中年人似乎还想说些什么,但是正好叫到了他的序号,他便铁青着脸准备进去演奏了。

    临走前,他还气势汹汹地走到戚暮的跟前,狠狠地丢下一句:“等到结果出来,你就知道你这些年到底比别人落后了多少了!小子,别以为你有天赋就可以胡来,我会用实力告诉你,努力远远比天赋更重要!”

    闻言,戚暮倒是笑着反问了一句:“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

    那卢姓中年人立即点头:“不错!”

    只见戚暮忽然勾起唇角,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哦,我刚才忘了说后一句了。但是那百分之一的灵感远远比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更重要啊。”

    “你……!!!”

    戚暮目送着那中年男人愤怒地向演奏室走去,他脸上故意勾起的笑容也慢慢敛去。

    他自然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努力拼搏的人,他们就算拼搏了一辈子都比不上那些身怀天赋的人,甚至于那些家世优渥的人。

    就像他自己,如果没有天赋,他不可能从一个孤儿成为到后来维也纳交响乐团的副首席;如果没有努力,他恐怕只是一个空有点天赋的小子,难成大器。

    但是这个世界上,也有一身坎坷、努力拼搏却能够成为一代大师的人,比如马勒;也不是没有家境贫寒却能够名传千古的大师,比如舒伯特。

    可是他们,从来都不会去嫉恨别人的天赋、嫉恨别人的家世。

    像这样只懂得去嫉妒眼红的人,大概……也只能永远的做一个普通乐团的副首席了吧。

    戚暮轻轻地叹了声气,手中擦着松香的动作也微微停滞住。

    而他所不知道的是,就在不远处的窗户边,正有两个精神奕奕的老者将这一幕都收入了眼中。

    其中一个头发黑点的笑眯眯地对一旁的同伴说道:“老谭啊,这才几年不见,这戚家小子……居然变得我都不认识了?我这人老了,记忆也不好了,当初死活要把那把斯式琴卖了的,你说是不是他啊?”

    被叫做老谭的老者不屑地哼了一声,道:“这种败家子是谁允许他进b市交响乐团的大门的?找个人把他给我轰出去!”

    “诶你可别啊!这要让如月那小丫头知道你要把她儿子给轰出去,你看她会不会和你翻脸。”

    提到这个名字,老谭的脸上闪过一丝悲意,他轻轻摇首,道:“那……那就看在如月的份上,再给这败家子一次机会?”

    闻言,笑眯眯的老者轻轻颔首,等到老谭先行去了演奏室后,这老者目光深长地看了还在那边擦拭松香的黑发青年许久,忽然叹息一声:

    “你啊……可别再辜负了你的天赋喽。”

第四章

    确实如同郑未乔所说的一般,那中年男人作为b市管线交响乐团的副首席确实还是有一点实力的,他所演奏的是德沃夏克的《d大调第六交响曲》的第二乐章,是一段轻柔缓慢的柔板。

    乐声轻扬舒悦,恍若温柔的手将人的心弦拨动,即使是戚暮都对这首曲子给出了不俗的评价。唯一可惜的就是在最后的收尾部分,这中年人明显有些过于心急,没有将最后落于平静的尾声处理好。

    戚暮听得皱了皱眉头。

    这要放在欧洲的大乐团音乐会上,就是一次重大失误,能够被警告、甚至除名的那种。但是对于目前一场乐团的招聘会,这中年男人已经表现得足够出色了,至少让其他选手纷纷严阵以待。

    “戚家小子,在这个世界上不是有天赋就能做成任何事情。你父母去世得早,我就替他们好好管教管教你,让你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什么地方该去、什么地方不该去。”这中年男人演奏完自己的曲目后特意走到了戚暮的身边,冷笑着砸下一句话。

    戚暮闻言倒是忽然笑了起来,看样子……这人是真当自己是软柿子,可以随便乱捏了?

    “卢先生,你知道……在你之前,是什么样的人说过这句话吗?”

    那中年人一愣,下意识地问道:“什么人?”

    俊挺清秀的眉峰微微蹙起,戚暮佯装思忖了半晌,然后道:“b市交响乐团的首席指挥谭老先生,华夏音乐协会的许主席,s市交响乐团的音乐总监……慕尼黑爱乐乐团的小提琴首席维罗纳先生和维也纳交响乐团的音乐总监德里克先生。嗯,暂时就记起这么多吧。”

    戚暮的语气平淡冷静,但是周围人听着他那带着笑意的声音,纷纷惊讶地睁大双眼,啧啧惊叹的声音时不时地响起。

    而那中年人越听这名字,脸色越黑。这些人不要说维也纳交响乐团的音乐总监了,就是离他最近的b市交响乐团的首席指挥,那也是和他的世界隔得太远的存在。

    这中年人原本是看着戚暮没了父母、家世,想要落井下石、好好奚落这个天才神童一番,没想到倒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让他颜面扫地。要知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这些前辈就算是看在戚父戚母的份上,也不可能让别人如此羞辱戚暮的。

    戚暮自甘堕落是他的事,你们去欺负他,那可就是你们的不对了。

    老前辈的心里,可一直有杆秤悬着呢。

    那中年人觉着脸上无光,只得恶狠狠地丢下一句“有本事你拿了这次的招聘再说”后,便气势汹汹地离去了。而戚暮望着他远去的背影,目光中又是怜悯又是可惜。

    被嫉恨蒙蔽双眼的人,终究不会在这条路上走得太远。

    戚暮今天来得并不早,序号也排到了最后几个,等轮到他的时候,场中已经只剩下了三四个人,而那中年男人也赫然在其中,正冷眼看着戚暮准备看他的笑话。

    “呵,一个毛头小子以为自己几年不拿小提琴,还真能和我们相提并论了?”

    戚暮并没有理会这刻意挑衅的话语,听到自己的序号后,他便放下了手中不停擦拭着的松香,起身走到了前场。

    这场招聘会的演奏舞台是一个小型的剧院,几位b市交响乐团的重量级人物坐在座位的前排中央。一盏高瓦数的聚光灯将舞台中央照亮,留给选手一个站立的位置。

    戚暮迈步,淡定沉着地走了过去。

    “戚暮……?”坐在前排的b市交响乐团的小提琴首席诧异地念出了这个名字,然后立即转首看向一旁的白发老者,试探性地问道:“谭老,是……那个戚暮吗?”

    这白发老者冷冷地哼了一声,道:“听曲子。”

    那小提琴首席笑了一下,没有再多问。

    “36号,戚暮,德沃夏克《d大调交响曲》第二乐章,请老师们指教。”

    这话一落地,在一旁观看的卢姓中年人的脸色刷的就黑了下来,周围的其他选手也偷笑地捂着嘴,对他指指点点。至于坐在评委席上的人也是闻言一愣,b市交响乐团的小提琴首席杜胜先是好奇地问道:“戚暮,你原来选择演奏的曲目不是第四乐章吗?”

    德沃夏克的名字在音乐史上是一个传奇的存在,他一生有九首最为出彩的交响曲,其中传遍世界的第九交响曲还有一个名字——《自新世界》,而这首《d大调交响曲》便是九首中的第六首。

    b市交响乐团这次音乐会的主打曲目是德沃夏克的《d大调》和《金纺车》,因此这次来参选的40名选手都是从这两首曲子里进行选择演奏。原本郑未乔给戚暮报上的便是《d大调交响曲》的第四乐章,这也是整首曲子中最后的部分,收住结尾、扣人心弦。

    戚暮笑着弯了眸子,回答道:“杜老师,没有前面的三重乐章进行打底,我认为终章的演奏还是欠缺的,所以便想临时换成第二乐章。”说着,戚暮看似随意地扫了一眼旁边早已气得咬牙切齿的中年男人,眼底的笑意又深了几分。

    杜胜将戚暮的小动作收入眼中,然后笑着点点头:“好,那你便开始演奏吧。”

    戚暮礼貌地鞠了一躬后,将小提琴举起轻轻搁在了左肩,他深吸了一口气,接着便举起修长漂亮的琴弓,下一秒,如同轻柔羽纱的曼妙琴声便从琴孔中,缓缓流出。

    曲子的开头就让人倏地一愣,感觉头脑放空,来到了美丽的仙境。飘动的颤音,处理到极致的揉弦,随着小提琴精致声音的释放,让人几乎忘记了自己所处的位置,只感觉浑身处于一片柔软的温水中,仿佛踩在云絮上一般的祥和宁静。

    《d大调》的第二乐章在很多人看来,是整首曲子中最为平常的一段。不如第一乐章的那般激扬轻快,不如第三乐章的诙谐趣动,更不如第四乐章的激昂澎湃。但是,偏偏就是这样看似温和平常的一段柔板,在戚暮的手中却好像拥有了生命,让人感觉到了灵魂的平静。

    如果中,之前卢姓中年人演奏得是好听悦耳,能够达到华夏国家大剧院的水准,那么现在戚暮演奏的这一曲,已经超越了对方太多,就算是放在欧洲,都是首屈一指的水平。

    尤其是最后的收尾,那种意味悠长的韵味,让在座的评委都一时没有从乐声中回过神来,更不用说是其他听着的选手了。

    “我的演奏完毕了,谢谢倾听。”

    青年低悦好听的声音让在场所有人飞到天际的思绪都拉了回来,杜胜收起了刚才轻松的神情,郑重地看向了舞台上的戚暮。

    只见在明亮刺目的聚光灯下,这面容俊秀、身姿挺拔的青年仿佛能够与日争辉,尤其是他刚才闭眸拉琴的模样,仿佛真的有一种隐形的光芒在青年的身后闪耀着,让人无法直视。

    杜胜在心中暗自想到:如果这就是谭老经常说到的败家子……那么,他恐怕连败家子都不如了啊!

    而在舞台的一侧,中年男人早已愤愤地羞红了脸色。

    根本不用评委点评,他与这个青年的差距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他所演奏的只是《d大调》第二乐章,而戚暮演奏的却已经是整首乐曲,包括了前奏的轻快、后曲的幽默,只要听了他的演奏,就让人有种想要把整首曲子都听完的欲|望。

    想到这,这中年人再也没脸呆下去了,他立即羞愤难耐地甩袖而去,背影看上去仓皇不已,像是落荒而逃一般。

    戚暮自然瞄到了这中年人的离去,他微微勾起唇角笑了笑,却没有多语。

    评委席上,坐在正中央的b市交响乐团首席指挥谭正辉老先生目光复杂地看了戚暮许久,最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一直紧握着的手指也慢慢松开。

    谭老道:“表演得很出色,你可以下去等待结果了。”

    闻言,在场所有人都一下子愣住。而戚暮也是稍稍一怔,既而莞尔,礼貌地鞠了一躬后便转身离去。

    杜胜看着戚暮挺拔清俊的背影,疑惑地皱了眉头,小声问道:“谭老,为什么不给戚暮点评就直接让他离开?这样是不是……不大符合规矩?”

    谁料谭老挑起一眉,问道:“规矩谁定的?”

    杜胜倏地一愣,然后回答道:“你定的啊。”

    “哦,那现在规矩改了,我说得算。”

    “……”

    行行行,你指挥的乐团,你想干啥就干啥吧!

    ------

    小剧院的门外,郑未乔已经等了有一会儿功夫了。一看到戚暮出现他立即就迎了上去,二话不说就赶紧安慰道:“你已经多年没有碰过小提琴了,这才练习了没几天,这次失败还是情有可原的。你也不用往心里去,我听说b市管弦交响乐团下个月也要开始招新了,你可以去试试。”

    戚暮闻言微微睁大了眸子,好笑地看着郑未乔。

    郑未乔却将戚暮的沉默当作了默认,又赶紧说道:“实在不行,s市还有很多老师的朋友在,我们也可以去s市发展。s市交响乐团里有不少老师曾经的学生、同事,以你的水平要是再努力一把,肯定是可以进入第一小提琴组的。”

    温和灿烂的阳光下,青年黑色的头发被照射得显出一丝金黄。只见戚暮微微勾起唇角,昳丽俊秀的面容上便露出一抹自信的笑容来,他问道:“郑哥,你是在担心……我落选?”

    郑未乔闻言一怔,下意识地反问:“难道不是?”顿了顿,他这才想起不能直截了当地挑明这件事,只好委婉地说道:“我刚才听朋友说,谭老并没有让人给你点评就直接让你下台了……你也不要太往心里去,谭老是看着你母亲长大的,他这么做肯定有他的理由。就算这次落选了,你还有很多乐团可以去招聘。”

    听着郑未乔的话,戚暮唇边的笑容更灿烂了几分。他抬起头眯着眸子看向了碧蓝天空中被阳光照射得泛着金边的云絮,忽然问道:“郑哥,b市交响乐团……是一个什么样的乐团呢?”

    郑未乔愣了愣,回答道:“在华夏范围内,已经是首屈一指的顶级乐团了。”

    “那么……你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郑未乔不理解地皱起眉头,只听戚暮又说道:“如果它没有选我,那么……b市交响乐团,也不过如此。”

    青年平静淡定的声音里还带了一丝笑意,但是却让郑未乔整个人都怔在原地。他呆愣地看着戚暮提着自己的小提琴盒向前走去,走了半路仿佛才突然想起他这个落在后面的人,又笑着让他快点跟上。

    大脑的一片空白中,郑未乔忽然觉得自己可能看到了一个幻象。

    他从未见过如此有自信的戚暮,带着一股决然傲立的王者气息,仿佛他现在身处的不是乐坛后起之地的华夏,而是在那个矗立着一尊尊庞然大物的欧洲。

    他的脑中莫名地涌起了一个念头——

    这个人,应该站在金色|大厅的舞台上,让柏林爱乐乐团成为他的伴奏,与他一起向世界展示交响乐的无穷魅力!但是这样的存在,世界上几乎没有……

    不!

    真有一个!

    当初的闵琛,便让柏林爱乐乐团成为了他的伴奏,一曲轰动世界,将钢琴之王的称号收入旗下。

    想到这,郑未乔的心里忽然涌起了一股冲动,这是自从他上了30岁以后就再也没有感觉过的热血,让他跃跃欲试地想与这个青年一起并肩前进,看看……他到底能走多远。

    b市的傍晚,街道上已经拥堵非常。广阔无垠的天空上全是被夕阳染红了的晚霞,如同火烧云一般要将整个城市席卷,让不少路人都忍不住地停步赞叹。

    东方的太阳,已经开始燃烧。

    而西方,却全然无知。

第五章

    维也纳的清晨,天空刚刚苏醒,一片湛蓝之下是悠闲而不忙碌的众人。道路两侧是漂亮高大的梧桐树木,初秋的季节使那地上铺上了一层金黄色的宽大叶片,远远看去如同毛毯一般让人迷醉。

    罗遇森从出租车里出来的时候,正好遇上了一波赶着过红绿灯的路人。他提着自己的小提琴盒暗自咒骂了一句后,只得乖乖站在路边等着这一拨人走过去。

    罗遇森从警|察局里出来已经一个星期了。陆子文的死亡原因已经确定是急性哮喘病发作,就算在之前罗遇森与之斗殴、使得陆子文受了点伤,在目前的医学研究中从未出现过因为斗殴而导致哮喘发作的事情。

    而且,罗遇森在监|狱里也是满眼泪水地痛斥自己“为什么早走了那一步”、“为什么没有看到陆子文发病的事情”,他哭得是死去活来,让警|察们面面相觑下也只得放了他离开,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他与这次突发事故有直接关系。

    按照罗遇森的证词和法医推断的死亡时间来推理,应该是在罗遇森离开休息室后不久,陆子文便突发急性哮喘,没有带药的他由于这场哮喘来得太过猛烈,还没有办法呼救便已经失去了意识,最终导致死亡。

    “嘀嘀——”

    正好是一辆快速驶过的出租车从罗遇森的面前划过,他惊吓地往后退了一步,差点就要摔倒在地,忽然便感觉被人扶住。等到回过神后,罗遇森转首看去,只见一个金发蓝眼的男人正笑着看着自己,问道:“哦这位先生,你好,没事吧?”

    罗遇森脸色不虞地点点头,也没道谢,就趁着绿灯赶紧往前走去。等到他开了门进入了马路对面属于维也纳交响乐团的红砖欧式小楼后,罗遇森没有发现,在他的身后,那个金发蓝眼的男人慢慢敛去了笑意,若有所思地望着他消失的大门。

    许久之后,那金发男人才倏地转身离去,他走到了马路对面的一颗硕大的梧桐树下,笑道:“这个罗遇森看上去……似乎很一般啊,闵,你是不是有点想多了?警|察也说了他只是正好出现在了陆的休息室里、又正好在他发病前离开而已。”

    金黄灿烂的梧桐树下,一个身姿清俊的男人稍稍抬首,神情淡定地看着满树摇曳着的树叶。他穿着一件深黑色的长衣,衣服上看不出牌子,但是精良的做工却暗藏着典雅的贵气。他就这么站在路边,穿梭而过的车辆在他的身后驶过,自顾自地抬首望着满树的梧桐叶。

    金发男人发现自己被忽视以后,哭笑不得地说:“闵,是你说要来这里看看的,现在见了罗遇森……该死,你们华夏人的名字怎么这么难念……你见了他之后,怎么又不说话了?”

    一片蜷曲枯黄的梧桐叶随着秋风缓缓飘落,闵琛下意识地伸手接住,良久,他望着那片不再富有生机的树叶许久,忽然开口道:“丹尼尔,华夏有句古话叫做——无巧不成书。”

    丹尼尔诧异地看着闵琛,有些不解。

    “但是事情,真的……会有这么巧吗?”

    微凉肃杀的秋风将男人低沉的叹息全部淹没,又过了许久,一辆黑色的宾利缓缓驶出了这片街区。满街道的行人们还是那样来去匆匆,只有不断摇曳的梧桐树叶才见证了刚才这里发生了一段什么样的对话。

    而此时,远隔了小半个地球的华夏已经到了下午。

    当郑未乔从朋友口中得知戚暮居然得到了进入b市交响乐团的机会后,有些意外,但又有些莫名的意料之中。虽然他也知道戚暮是唯一没有得到评委团评价的面试者,但是他莫名地便觉得……

    戚暮,可以成功。

    郑未乔已经很久没有听过戚暮拉奏小提琴了,他也明白八年不去碰触小提琴,戚暮的水平早已不是当初,但是他就是有这个信心。因为他认为,昨天那个能够自信地说出“b市交响乐团没有选择自己、便不过尔尔”的青年,绝对不是在撒谎。

    话是这么说,但是当郑未乔开着车赶到戚暮家楼下后,他敲门敲了半天都始终没得到一点回音。等到打了电话以后,只听戚暮惊讶的声音从电话里响起:“嗯?郑哥你去我家做什么?我已经到乐团了。”

    “……”

    怎么有种……

    孩子大了,不听娘话的错觉了?!

    等到郑未乔赶到了b市交响乐团的时候,他才刚进练习室,便见着业内一个著名的不好说话的老顽固正拿着一杯自己酿制的玛咖酒递给戚暮品尝,而漂亮好看的青年则是委婉地拒绝,一旁的众人又笑闹了几句后,所有人闹成一团。

    气氛……

    真是刺眼的和洽。

    等等,难道不该是所有人都排斥突然插入乐团、自身带着“天才神童”光环的戚暮,然后给他穿小鞋、故意排挤,让他浑身不自在终于忍不住发火,最终闹得不可开交吗?!

    这怎么和他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郑未乔感觉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

    戚暮一抬头便见着了站在大门口的郑未乔,只见郑未乔脸色忽绿忽白,最后又莫名其妙地叹了声气,一副“老了十岁”的模样。戚暮不由笑着招了招手,抬高了声音喊道:“郑哥,我在这里。”

    郑未乔便走了过去,与一旁的几位乐团老成员说了几句话后,坐在戚暮身旁的位置上,道:“戚暮……你今天怎么不等我,就直接自己来乐团了?”

    戚暮闻言,形状姣好的眸子抬起看向郑未乔,诧异地问道:“郑哥,你不是说你今天要为《音乐殿堂》写一篇稿子的么,我就没有打扰你。而且我自己坐公交来这里也很方便,小区门口就有站台,所以你不用担心我的出行了。”

    “……”他哪儿是担心你出行啊!那是担心你被这群老油条给生吞活剥了哟!

    见着郑未乔一脸踌躇的表情,戚暮微微动了动眸子,便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戚暮一出生就是在欧洲,只有几次随着乐团全球巡演来到过华夏,自然对华夏的交响乐团不大熟悉。他是个孤儿,谁也不知道他的父母是谁,可能就是两个偷渡过来的华夏人,将他丢在了马路边上,要不是有早起的人发现了他的存在,恐怕他早在那个冬天就被活活冻死了。

    自小在孤儿院长大,所需要的便是懂得看人脸色和忍耐,再加上一点武力威胁,这样便是最恰当的了。七岁前,戚暮能够平平安安地在孤儿院生活,便得归功于他很会看人脸色行事。

    等到他后来被一对多年无子的老夫妻收养后,有机会学习到了小提琴,再进入藏龙卧虎的欧洲乐坛,更是得低调行事。有句话罗遇森一直没有说错,他是从来没有家世、也没有什么背景,只有靠着自己才能在维也纳生存下去,因此如何与他人处好关系、给人最好的第一印象,已经深入了戚暮的骨子里。

    不过……和维也纳的那群傲慢别扭的老油条相比,华夏的前辈们还真是和蔼可亲了啊。

    戚暮在心里默默想到。

    “郑哥你就不用操心了,我会自己处理好的。”戚暮笑着道,“对了,你今天不是要交一篇稿子的吗?稿子怎么样了?”

    郑未乔脸色古怪地看了戚暮许久,最后还是叹了口气,道:“你还小,老师把你交给我们这些人了,其他事情你就不用操心了。你只要好好练琴,认真地努力,就是老师所希望看到的了。”

    闻言,戚暮是哭笑不得。

    郑未乔真是将戚母的恩情放在了心里,颇有种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咳为母的感觉。像郑未乔这种知恩图报的人还真是少有了,和罗遇森比起来,真的是一个天、一个地的差别。

    戚暮与郑未乔又聊了几句,还没再多说话,b市交响乐团的小提琴首席杜胜便进了练习室。

    杜胜是华夏首屈一指的小提琴家,即使在全球也有着不小的名气。戚暮曾经听过他在金色|大厅里的一场演出,杜胜以娴熟的技巧和丰富的经验出名,他所演奏的门德尔松的《e小调协奏曲》令戚暮也是啧啧称赞。

    指挥不在,首席就是整个乐团的领导者。杜胜走到指挥台上先帮着第一小提琴组较了音,然后再看向第二小提琴组。如今在第二小提琴组的副首席位置,正坐着一个俊秀的青年,杜胜的目光在戚暮的身上停留了一瞬,然后便开始了较音过程。

    等到整个乐团的较音都结束后,杜胜难得地没有拿起小提琴开始第一遍的合奏,反而是笑着看向戚暮,道:“今天我们乐团里来了一位新成员——戚暮。他会担任第二小提琴组的副首席,接任老张的位置。大家可不要看戚暮年纪轻就欺负他啊,我可得告诉你们,老谭可看重小戚了,你们欺负他,老谭找你们可别算我的!”

    众人听到杜胜打趣的话,纷纷笑开。

    还是第一小提琴组的副首席先笑着说道:“杜老师,您可别这么说,我们哪儿敢欺负小戚啊?小戚这么乖巧懂事,我们疼他还来不及呢。我一看见他就觉着见着了我那刚刚大学毕业的儿子,可有亲切感了。”副首席是一个年逾四十的中年女人。

    听着这话,旁听的郑未乔眼皮一跳:乖巧懂事……我们认识的是同一个戚暮吗?

    大号组的一个成员也笑着调侃道:“就是啊,小戚长得这么俊,我们哪儿想欺负他了?诶小戚,我家女儿今年芳邻二八,你什么时候来我家坐坐啊?”

    “嘿老王你个不要脸的,我家女儿今年二十,和小戚才是年龄正配,你边儿去!”

    ……

    调笑的声音在练习室里不停回响,等到谭正辉进入练习室的时候,便听着一句又一句的“小戚”、“小戚”在自己的耳边回响。老人家皱着眉头冷哼了一声,整个练习室便倏地安静下来。

    杜胜从指挥台上下来给谭老让了位置,老人家刚上台,便皱了眉头说道:“什么小七小七的?哪儿来的小七?董永来了?”

    一阵死寂般的沉默后,全然忽然哄堂大笑起来。

    戚暮哭笑不得地摇摇头,却全然不知……

    小七啊小七,从此以后,这个名字就该跟着你一世了,你也就认命了吧。

第六章

    既然首席指挥已经来了,那么今天的乐团训练也算是正式开始了。

    谭正辉作为b市交响乐团的首席指挥,在乐团内、乃至是全华夏,都颇有盛名。他自十年前接任b市交响乐团的首席指挥以来,带领乐团在国内外进行了多场演出,尤其是他对德沃夏克的演绎,让西方也是啧啧赞叹,不敢相信东方居然有这么理解德沃夏克的指挥家存在。

    谭老今年不过五十六岁,却已经头发斑白。虽然一副精神奕奕的模样,却完全掩饰不过衰老的痕迹。

    自从八年前戚母去世之后,谭老便像一下子衰老了一般。

    戚母在嫁到s市之前从小在b市长大,她并没有太好的家庭环境,父母在大学的时候也相继因病去世。戚母的天赋相当卓越非凡,是谭老非常关照的晚辈,在转入s市交响乐团前一直是谭老的首席小提琴手。

    这样一个惊才艳艳的晚辈突然因为一场意外死去,对于一个老人来说无疑是白发人送黑发人,让他心伤不已。尤其是戚暮居然还这么混账,谭老更是心痛悲愤了。

    “第二小提琴组,颤音降到mp!”

    “我的第三圆号呢?慢点!”

    “第二小提琴组,进入太快了!”

    “停!!!长号错了一个音,李丞你自己再吹一遍。”

    ……

    每个乐团的第一次合奏,都是最最艰难的。每种乐器少的有几人、多的有十几人,想要完全演奏一致、控制好属于自己的强弱节奏,都已经是极难的了,更不用说在此基础上还要将十几种乐器完美的结合起来。

    即使b市交响乐团在过去这些年里演奏过多次德沃夏克的曲子,也难免会出现一些细微的失误。而这个时候,就到了考验指挥的时候了。

    以往,戚暮作为维也纳交响乐团的第一小提琴组副首席。也能听出来一些演奏的失误,比如说同乐器的音准高低、节奏快慢、颤音强弱等。有的时候他也能听出来一些弦乐器的小失误,或者管乐器的大失误。

    但是大多数时候,当指挥突然停下来大声呵斥的时候,戚暮还是稍稍有点惊讶的。

    毕竟维也纳交响乐团是世界顶级的老牌乐团,能够出现的失误已经很少了,等合奏到后期戚暮根本别想听到一点错误,这时候只有统领一切的指挥,才能听出那隐藏在半音、乃至是一点点强弱下的细微错误。

    “李丞!你昨天晚上是出去当贼了吗?吃饭了没有,吹得一塌糊涂!你给我再来一遍!”

    高耸的指挥台上,谭老已经气得脸都涨红,被他斥骂的第二长号也是羞愧得赶紧又吹奏了一遍。见状,戚暮笑着摇摇头,有些明白起来。

    “小七啊……你说老李真的有吹得那么糟糕?”坐在戚暮身边的青年男人诧异地小声问道,此时谭老早已气得直接走到长号组,因此他们在前面小声的谈话也不大容易被听见。“我觉得老李和以前吹得好像没太大差别啊,怎么今天就被骂得这么惨?”

    听了这话,戚暮轻笑着解释道:“第二长号的节奏、音准都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在插入曲子的时候他的起音大过了第一长号,有点夺势了。而且在之后段子结束的时候,作为第二长号他收得太快,没有压住圆号。”

    那青年男人闻言大惊,又疑惑地问道:“真的是这样?”

    “陈哥是觉得不大可能?”戚暮抬眸看向对方,浅色的眸子里倒映着一丝笑意,他淡定沉着地道:“我想如果这一遍的吹奏还不成功的话,谭老应该就会……”

    “头重脚轻!几个月不演奏《第六》你是不是都不会吹了?李丞你自己说说,你什么时候还会泛这种头重脚轻的错误?!赶那么急,人家圆号都没你急!”

    戚暮的话还没说完,谭老怒斥的声音就在整个排练厅响起。戚暮稍稍一愣,最后笑着闭了嘴,没再吭声,但是那青年男人倒是不同意了。

    “不会吧,还真是这个小问题?!小七你居然连这都听得出来?你音感也太强了吧!”

    戚暮谦虚地笑笑,漂亮的眸子一转,便想了种说法:“以前我的父母也非常喜欢德沃夏克的《第六》,所以经常会给我讲说一些。虽然谭老的指挥风格和我父亲并不一样,但是在这方面还是一样的。”

    那青年男人轻轻点头没有再多问,而戚暮则意味深长地笑了一下。

    这些天来他已经慢慢能够掌握在大脑里不断浮现的音符了,之前因为出现的声音太多他无法一下子掌控、还闹出过需要用调音器较音的事情,但是到了现在,戚暮虽然不敢说拥有超越谭老的音感,但是与之相比,却已经相差不多。

    对于一个指挥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耳朵。

    就算是音乐巨匠贝多芬,他甚至可以在耳聋的情况下进行乐曲的创作,但是当他想要指挥自己的曲子时,却几乎遭到了当世所有乐团的反对,乃至一些乐手听到是由贝多芬来指挥乐团,都要瑟瑟发抖。

    没有听力还想要指挥乐团?那根本是不可能完全的使命!

    戚暮知道,以这个身体的天赋来说,在古典音乐界发展简直是没有一点困难。而且最适合他的并不是小提琴,而是成为指挥。可是……

    成为指挥,又岂是只需要绝对音感这一样就可以达成的?

    每一个世界知名指挥家,在后天的训练下都拥有着不下于绝对音感的耳朵,而他们所获得的成就,恐怕是一个普通的绝对音感者无法想象的。

    戚暮以前在维也纳的时候听说过这样一个事情,也是因为这件事他对那位被成为现代古典之王的男人真正地服了气,从此以后对闵琛两个字是甘拜下风。

    据说闵琛在指挥柏林爱乐乐团的时候,曾经在一次合奏后听出某把小提琴换了一根弦!

    这到底是怎样的听力?

    反正以戚暮现在的天赋而言,也是不敢想象。

    “嗯,这样勉强还行,今天傍晚你再演奏一遍给我听,要合格了才许回家吃饭,知道吗!”

    谭老冷哼了一声,接着走回了自己的指挥台。在拿起指挥棒之前他的目光若有若无地扫了台下的戚暮一眼,别有深意的视线让戚暮倏地一愣,既而莞尔——

    刚才的话,似乎……被听到了?

    等到今天的合奏结束、到了中午休息时间,戚暮还没从椅子上站起来,忽然便听到一个苍老雄迈的声音从高立的指挥台上传来:“戚暮,你……跟我来。”

    戚暮只是怔了一下,便放下了手中的小提琴跟了上去。他穿过乐团里的众人,所有人都对他报以“小七,十八年后还是一条好汉”、“小七,你辛苦了,革命需要你”的目光,让他是哭笑不得。

    等到戚暮追上谭正辉的时候,谭老正站在排练厅外的走廊里,双手别在身后,也不看他,只是低头看着窗外。戚暮轻步地走了上前,顺着谭老的目光看去。

    透过小楼斑驳着历史痕迹的木制窗栏,是一片秋风里肃杀冷清的花园景象。大多数的花朵已经开始枯败,唯有银杏树的灿黄仿佛是给地面铺了一层细细的毛毯,远远看去如同盛放的阳光,刺目逼人。

    “谭老。”戚暮恭敬地说道。

    “嗯。”谭正辉轻轻嗯了一声,过了许久,才又道:“已经有多少年没有见过了啊……戚暮。”

    戚暮稍稍思索了半刻,道:“三年了。”

    谭正辉闻言却是摇头,那张古板端正的脸上露出一丝悲痛,道:“是三年零两个月了吧。上次还是你成年后想要拿出那把‘伊蒂丝’,我们这些老家伙才聚在一起和你见了一面的吧?”

    俊挺的眉峰微微蹙起,良久,戚暮叹了一声气,点头道:“是。”

    “伊蒂丝”,便是戚父戚母存在瑞士银行的那把斯式琴的名字。

    原主在成年后便急切地想要从银行里取出那把小公主,赶紧卖了换钱。因此,戚父戚母的老朋友们立即聚在了一起,动用关系将戚暮取出小提琴的条件更改了,至此戚暮才没有想卖了那把小提琴。

    “如果你只是想要玩玩,这个圈子不适合你。”谭正辉一点情面都没有留地说道,“在我的乐团,你想要靠着老底就混上去,是绝对不可能的。”

    戚暮自然明白谭老的意思,他是在担心自己仍旧不知悔改。

    戚暮垂首看着地板上反射的光晕,随着他的动作,额上的发丝自然而然的垂落下来,遮挡著了他的眸子。戚暮说:“谭老,我是很认真地想要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过去的事情是我年少不懂事,以后……请您放心。”

    谭老闻言,诧异地转首看向戚暮。

    天边的夕阳渲染了一整个天空的云霞,绚烂的紫色让灿烂的日光也显得柔和了不少。那光线从小窗中投射过来,照在青年俊秀白皙的脸庞上,让他本就隽永的眉眼更精致了几分。

    那模样,竟与二十多年前的戚母,有几分相似!

    一下子怔在了原地,许久之后,谭老才长叹了一声气,道:“这周末……有一场国际小提琴比赛,你去参加吧。”

    忽然听了这话,戚暮倏地愣住,他抬首看了谭老许久。

    望着老人无奈妥协的模样,戚暮划开嘴角慢慢露出一抹笑容,他点点头,郑重认真地说:

    “好。”

第七章

    b市交响乐团不愧是华夏一流乐团,仅仅是三天的磨合期过后,整个乐团的合奏便有了质的升华,开始进入默契阶段。在此期间,戚暮也对谭正辉有了很多的了解。

    谭老真的是一个鞠躬尽瘁的老艺术家,他的指挥才能自然是毋庸置疑的,而他对音乐精益求精的态度更让戚暮感到钦佩。

    每个指挥在乐曲处理上都有着不同的风格,比如维也纳爱乐乐团的首席指挥艾伯克·多伦萨先生,他的音乐就缱绻浪漫,带着音乐绅士的多情温柔,而与之相反,谭老的音乐则更多的是一种贴近大地的真实。

    带着泥土朴素温和的芬芳,让听众感受到一种纯朴自然的气息,这与德沃夏克的音乐简直是天然相成,因此在b市交响乐团的演奏曲目中,也频繁会出现德沃夏克的影子。

    比如现在乐团正在排练第十二次的这一首《g大调第八交响曲》就是德沃夏克的著名作品之一,整首曲子舒缓平静,仿佛带人来到了十九世纪美丽无垠的捷克平野,感受大自然无限的风光。

    “黑管插入得在自然一点!”

    “竖笛再轻一点!”

    ……

    即使是纠正了一百次,谭老精益求精的态度也让他能从石头中挑出鸡蛋,要求更好、更好、更好。每当到了排练或者预演的时候,指挥家就像有了强迫症,对每个细节都要求到了苛刻的地步。

    而在这之中,戚暮虽然能够听出每个乐器的节奏、音准等各方面问题,但是他却始终不是指挥家,也不知道谭老到底要的是什么样的一首交响乐。

    一天的排练结束,等到傍晚要回去的时候,戚暮还没有走出b市交响乐团的大门,便忽然被人喊住,他转首看去,只见一脸严肃的谭老正坐在一辆黑色的轿车里看着自己。

    “上车。”

    戚暮稍稍一愣,接着便上了车。

    安静狭小的车厢内,戚暮刚刚将琴盒放好,便听到一道低压的声音响起:“明天的比赛……准备的怎么样了?”

    一下子明白对方说的是什么了,戚暮转首看向谭老,神情认真地说:“我这几天一直在准备,谭老您还请放心,我一定会努力的。”

    自从谭老和自己说了这场小提琴比赛后,戚暮便进入了忙碌的准备期。原本他还打算自己联系推荐人报名,但是没想到谭老却帮他把事情全部处理完毕,到时候只需要上台演奏便可。

    谭正辉看着戚暮郑重的神色也不由满意地点点头,正好汽车转了个弯驶上了高架,他又问道:“准备了哪几首曲子?”

    戚暮回答:“第一首打算用帕格尼尼的《爱的场面》,这首曲子我最近几天加紧练习了不少。第二首打算用莫扎特的《小夜曲》。”顿了顿,戚暮又补充道:“是《g大调小夜曲》,这首曲子我以前就很熟悉,所以就用的这一首。最后一首……是门德尔松的《e小调协奏曲》。”

    听着戚暮的话,谭老一直不停地点着头。等到戚暮说完后,谭老皱着眉头思索了一会儿,然后问道:“我记得你以前最擅长的是塔尔蒂尼的曲子,怎么这次没有选他的?”

    闻言戚暮微微一怔,然后笑道:“谭老,这已经是以前的事情了。”

    听了这话,谭老深深地打量了戚暮一眼,没有再说话,车内又恢复了死寂般的平静。

    等到车送戚暮到了他楼下的时候,戚暮正给谭正辉道别,他提着小提琴盒站在车旁笑着打招呼的时候,谭老却长叹了一声气,道:“三年多不见,你变了很多啊……戚暮。”

    绚烂的夕阳照射在青年黑色的头发上,看得谭正辉慢慢眯了眸子,最后难得地露出了一抹欣赏的笑容:“你要保持这样下去啊,戚暮,明天我等你的结果。”

    不过多久,那辆黑色的轿车便缓缓驶出了小区的门口,消失在了戚暮的眼帘中。

    而那个身姿笔挺的青年却没有立刻转身上楼,他一手提着琴盒,一边放眼远望,目送着谭老的车渐行渐远后,他才干涩地笑了笑:“戚暮啊,有这么多关心你的长辈存在……你怎么就堕落成那个样子了呢?你其实真的很幸福啊。”

    语气苦涩无奈,带着一丝艳羡。

    不过多时,青年的身影便消失在了小区的道路上,那声叹息似的话语也被秋风淹没。

    --------

    谭正辉能看上眼的小提琴比赛,自然不会是一场普通的比赛。

    这是由华夏官方与德国慕尼黑音乐学院合作举办的全国性小提琴大赛,一共分为少年组和青年组两个部分进行选拔。按照戚暮如今的年龄来看,他算是18岁至25岁的青年组档次,在其中不上不下,正好居中。

    来到比赛地所在的b市大剧院时,已经又不少选手在后台准备。戚暮难得见着这么多年轻的小提琴手,难免多看了几眼,便听得一旁跟过来的男人说道:“戚暮,你的年龄也算不小了,过去八年的黄金时段你没好好利用,是不是有点后悔了?”

    听了这话,戚暮转首看去,问道:“郑哥,你是觉得我在后悔了?”

    跟着戚暮来到剧院的人,正是郑未乔。

    原本戚暮并没打算将自己参加比赛的事情告诉郑未乔,毕竟到了年底很多杂志都需要他交稿子,确实还是比较忙碌的。但是郑未乔却不知从哪儿得到了他参加比赛的消息,愣是一大早就去了他家把他给“绑”了过来。

    郑未乔推了推鼻梁上的镜架,干净的镜片倏地反射了一道银光:“难道不是?”

    戚暮却摇摇首,眯了眸子再看向那边朝气蓬勃的少年组选手,语气带笑:“我就算是后悔,也不会有任何改变,所以我从来不会后悔,只会去做些什么来改变未来。”

    听着戚暮的话,郑未乔愣怔了许久,等到戚暮打开琴盒开始较音的时候,他才回过神来。他神色复杂地看着这个俊秀漂亮的青年,看了许久,最后才赞赏地露出一个笑容。

    郑未乔最近确实是很忙,因此也只在戚暮第一天去b市交响乐团的时候特意陪了他一天。原本是担心戚暮被前辈们排挤、欺负,但是看到他能够很好地处理同事间的关系后,郑未乔便松了一口气,接下来几天没有再去看戚暮。

    他从乐团里的朋友口中得知,戚暮在乐团里非常受人喜欢,似乎还多了一个叫做“小七”的称号。虽然谭老总是对戚暮吹毛求疵,但是大部分时候还是非常袒护他的。

    这让郑未乔深感欣慰。

    真是一夜之间长大了啊!

    不错不错,就是……这变化是不是太大了一点?

    想到这,郑未乔又有些忧心忡忡起来,他问道:“戚暮啊,你之前戒大|麻的结果……怎么样了?”

    已经很久没有接触过“大|麻”两个字的戚暮一下子听到郑未乔的话,先是愣了一下,然后道:“已经大致戒的差不多了,郑哥你就不用担心了。”语气平静,神色正常。

    但是就是这样,郑未乔都有点担心:“你会不会是戒断反应出现了什么异常……你现在才会变化这么大啊?”

    “……”

    “这不会出什么问题吧?比如你一觉醒来脑子一抽,又想回到以前的生活了?”

    “……”

    “要不我们过几天还是找个医生看看吧。”

    “……真的不用了,郑哥。”

    “还是找个医生看看吧。”郑未乔越想越觉得自己的顾虑非常有道理,他点点头道。

    戚暮却是有些哭笑不得了:“郑哥,我真的真的真的没有一点问题!不是被大|麻给抽坏脑子了。”就算是,那也是被大|麻给抽死了。

    郑未乔却还有点犹豫,直到戚暮保证再三后,他才将信将疑地把这件事放了下来不再多说。戚暮看着郑未乔这副老妈子的模样,心中一暖,精致的面容上全是笑意。

    而他们没有发现的是,在不远处的地方,一个拿着小提琴的青年选手正皱着眉头望着他们这边,打量了许久之后,那人低声自语道:

    “戚……暮?”

第八章

    毕竟是由华夏官方和慕尼黑音乐学院联手举办的全国性比赛,整个比赛的秩序井井有条,除了像戚暮这种“走后门”被谭老私自推荐上来的人外,其他选手都已经进行了两轮比赛筛选,都是拥有真材实料的。

    戚暮是第一次来到b市大剧院。作为青年组的选手、又是临时被推荐上来的,他的比赛序号靠后,已经到了倒数几个的地步。因此当少年组开始演奏的时候,他还颇有闲情地在一旁观看了许久,看得郑未乔是焦急不已。

    “戚暮啊,你就……一点都不紧张?”

    台上的一个12岁左右的小女孩正在演奏《罗珊的面纱》,戚暮正专注地听着、时不时地勾唇笑笑,忽然听了郑未乔的话,他转首回答道:“紧张?大概有一点吧。”

    听了这话,郑未乔这才放下一点心,总算还是个正常人、还知道紧张!

    “那要不我们再准备准备?这可不是一个简单的比赛,谭老也对这场比赛很重视啊。”说着,郑未乔伸手指了指舞台下一片黑压压的人头,说:“刚才我特意去看了下,谭老就坐在第三排呢。”

    戚暮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

    只见透过厚厚的深红色帷幕,是一道洒亮的亮光将舞台上的小女孩打亮。而在与之相反的舞台下,密密麻麻的人头让人一眼就觉得头皮发麻,不要说第三排了,就连第一排的评委们的长相都难以看清。

    戚暮眯着眸子打量了许久,没有吭声。倒是郑未乔又说道:“之前我向朋友打听过了,这次的主评委是德国慕尼黑音乐学院的卡尔教授,他能够来到华夏真的是非常难得了。你要是在这场比赛中好好努力,据说卡尔教授还会挑选一名学生跟着他去慕尼黑学习,这简直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啊!”

    郑未乔越说语气越激动起来,他的额头上渐渐渗出一点汗水,兴奋的表情藏在镜片之后,他说:“如果你能去了慕尼黑音乐学院、成为卡尔教授的弟子,那就等于以后在欧洲有了一封推荐信。我记得现在柏林爱乐乐团的首席也是卡尔教授的学生吧?”

    戚暮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郑未乔却一点没有发现他的异常,仍旧继续说着:“要不是谭老这次推荐,恐怕我们也不会得到这么好的机会,”郑未乔的言语中,赫然已经把戚暮当作了自家人,开口闭口的“我们”,他认真细心地分析着:“如果你这次表现得比较好,说不定……”

    戚暮却没有再多注意郑未乔的话。

    他的视线聚集在了评委席中央、那个颇为强壮的大胡子外国人身上。

    罗伯特·卡尔与其他严谨肃穆的德国人不同,仿佛天生拥有着法国人浪漫的文艺细胞,他留了一头长长的头发,用发绳在脑后扎了一个小辫子。他还有一把很长的胡子,远远看上去如同《哈利·波特》中的海格一样强壮威武。

    但是就是这样一个看上去十分彪悍的壮汉,戚暮却知道,他是欧洲最为出色的音乐教授之一。卡尔教授手底下教出了不少世界级的小提琴家,包括柏林爱乐乐团的首席在内,他的学生几乎各个都有所成就。

    之前当戚暮知道罗伯特·卡尔要来到华夏的时候,他还是有点不敢相信的。而当今天郑未乔说卡尔教授要在这场比赛中选一个学生,则更是让他震惊。

    无论这个人水平如何,能够成为罗伯特·卡尔的学生,就已经为他未来的音乐之路铺上了一层红地毯,几乎再无坎坷。

    想到这,戚暮忍不住看向了那个脸庞被埋在黑暗之中、无法看清的老人。他到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谭老会要求他来参加这次的比赛、还在赛前那么郑重地询问关心,原来……

    是想让他去欧洲吗?

    诚然,对于每一个小提琴手来说,不过22岁的年纪确实是应该在学院里度过的。

    但是,这不是戚暮。

    戚暮上辈子也曾经想考过慕尼黑音乐学院,但是他的养父养母那时候已经去世,留下的唯一遗产便是一栋小房子。这承载了回忆的房子戚暮最终没有舍得卖掉,因此根本付不起高昂的学费。

    恰巧当时日内瓦音乐学院开始了贫困生政策、提高了奖学金的额度,于是戚暮便去了日内瓦音乐学院完成了自己的学业。

    那已经是……十年多前的事情了吧。

    漂亮姣好的凤眸微微垂下,戚暮轻轻叹了声气。

    “小七啊,你也不要有太多的压力。能够当卡尔教授的学生确实是一件很荣耀的事,但是如果没有这个机会,我相信你也可以再次回到那个舞台的。”郑未乔原本一直在说着,突然就发现了戚暮似乎有些黯淡的神情,便误以为他是不自信了,于是安慰道:“我相信你的实力,就是长长见识那也是不错的。”

    但是戚暮的关注点明显歪了,他倏地抬眸,诧异道:“……小七?”

    郑未乔闻言微微一愣,然后下意识地点头说:“对啊,不是小七吗?我看乐团里好多人都这么叫你来着。”一边说着,郑未乔还一边推了推鼻梁上的银丝眼睛,神情严肃地分析道:“嗯……老师以前叫你小暮,我也不好和老师撞了。小七挺好的。”

    “……”

    这边戚暮与郑未乔说得是气氛融洽,而一旁不远处的一个年轻人倒是认真地看了他们很久。这年轻人看上去不过二十岁的模样,手中拿了一把精致秀气的浅黄色小提琴,他一边看着不远处的戚暮二人,一边小声呢喃道:“真的是……戚暮啊……”

    他的声音压得很低,在场没有人能够听见。只见这年轻人的眼中闪过了一丝怀念,然后又极快地被自己掩饰过去,一股战意忽然冉冉升起。

    他自信地小声笑道:“十年前我输给了你,这一次……可不一定!”

    忽然有一阵如芒在背的感觉顺着自己的脊椎骨向上爬去,戚暮反应迅速地回首一看,正巧看到了一个模样清秀的年轻人正笑着看着自己,见自己看他,还微笑着与自己挥了挥手中的小提琴弓。

    戚暮稍稍惊诧了一瞬,然后也报以一个礼貌的微笑,接着便转身小声地问道:“郑哥……那个人,你认识吗?”

    郑未乔想了想,回答道:“他是青年组复赛的冠军盛彦辉,也是一个音乐神童了。怎么,你认识他?”

    戚暮在自己的脑海里仔细搜索了一番,最后无果地摇摇头:“好像没什么印象。”

    郑未乔“哦”了医生,然后说道:“盛彦辉人品还是不错的,天赋也很好,是这一次成为卡尔教授学生的最大候选之一。不过他年纪有点大了,这倒是一个弊端。”

    “多大了?”

    “二十四了吧好像,他出名有点晚。”

    戚暮点点头,没有再多问。

    虽然他总觉得这盛彦辉的目光中带着一种挑衅的味道,但是这种虚无缥缈的感觉也说不准,因此戚暮并没有放在心上。

    无非就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船到桥头自然直。

    不过多久,舞台上报到了19号的名字,戚暮便见着那盛彦辉提起了自己的小提琴开始往台上走去。走到舞台上的过程中,盛彦辉恰巧要经过坐在靠近舞台方的戚暮身边,令戚暮惊讶的是,刚走到一半,这盛彦辉忽然便直直地停在了他的面前。

    郑未乔也是讶异,他正想要开口提问,便见盛彦辉冲戚暮笑着点点头,语气郑重认真地说道:“戚暮,十年不见,这一次……我会认真努力地对待,希望你也如此,冠军不会永远在你的手中,我一定会打败你的。”

    “决战宣言”刚说完,盛彦辉转身便走到了舞台上,留下了仍旧保持笑容的戚暮和一头雾水的郑未乔。

    郑未乔想了想,问道:“小七啊……你,认识盛彦辉?”

    只见黑发青年微笑着转首,一张精致漂亮的脸上带着温和灿烂的笑容、让人移不开视线,但是嘴里说出的话却如同秋风扫落叶一般“无情”。

    戚暮问道:“郑哥,我……认识他?”

    “……”

    千万别让盛彦辉听到这话,否则人不吐血三升,也要气绝身亡了。

第九章

    能够成为郑未乔口中的种子选手,盛彦辉确实十分出众。他所演奏的第一首曲子是莫扎特小提琴奏鸣曲中的18,这是一首非常考验技巧的曲子,盛彦辉自然是出色地完成。

    轮到他下场的时候,这盛彦辉还特意走到戚暮的身边说了几句话,大意就是一些“我很荣幸能与你再次同台”、“期待你的表现”之类的话。

    这话听得郑未乔是惭愧不已,而戚暮倒是一派云淡风轻地笑着应了回去,似乎真的与盛彦辉很熟悉似的,一点礼节都没拉下。

    而等到戚暮上台的时候,已经又过了几个选手。

    戚暮所表演的第一首曲子是《爱的场面》,这是世界著名的小提琴家帕格尼尼的曲子,或许不是他最巅峰的作品,却是这位小提琴大师一生中最为重要的几首曲子之一。

    帕格尼尼是中世纪欧洲最为出众的小提琴家,甚至可以说是历史上最当之无愧的小提琴之王。这位伟大的小提琴大师一生留下了数十首小提琴曲,几乎每一首都能算上是神之手笔。

    而这一首《爱的场面》背后还有一个故事:传闻当初有个名叫荻达的贵妇与帕格尼尼相恋,要求帕格尼尼谱写一首曲子表达对自己的爱恋,并且只能用两根弦演绎。

    放在别人身上,这要求恐怕太过为难,但是如果对象是帕格尼尼,则再简单不过。

    这位惊才艳艳的小提琴大师有个外号——

    单弦狂魔。

    在他一生所留下的经典曲目中,有几首便是惊骇到用一根弦来演奏整首曲子!

    而《爱的场面》便是一首双弦曲,用e弦代表女子、g弦代表男子,遥相呼应,最后用激昂热烈的双重奏,深深地打动了那位贵妇。

    如果说盛彦辉的那首莫扎特小夜曲18是场市级比赛,那《爱的场面》已然到了全运会的程度。当评委们看到表演曲目上居然是这首曲子的时候也是吃了一惊,华夏音乐家协会的荣誉会员钱振华说道:“这首曲子非常考验演奏技巧,没想到居然会有人选择用这首曲子当作第一首表演曲目啊。”

    三首表演曲目中,大多数人第一首都选择技巧性较强的,第二首选择情感表达较突出的,第三首则选择自己最为擅长的。

    “我很少在比赛中听到有人用帕格尼尼的曲子当技巧性展示的啊!”钱老感慨道,“这个小朋友是叫什么……戚暮?这名字有点熟悉啊,这是不是……是不是……”

    “好像是戚骏的儿子吧?”坐在旁边的评委说道。

    忽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名字,卡尔教授诧异地转过头,用结结巴巴的中文问道:“戚……戚骏?是s市交响乐团的戚骏吗?”

    钱老叹了声气,道:“确实就是他了。八年前他和夫人一起出了事故,听说只留下了唯一的儿子。”

    卡尔教授似懂非懂的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而一旁的其他评委也不再多说,却没有人发现坐在正中央的这个大胡子洋人忽然小声地嘀咕了一句德语:“是那个……天才儿童?”

    而这些,戚暮都是不知道的。

    选择《爱的场面》是戚暮计划已久的。

    想要夺冠、想要让人印象深刻地夺冠,选择一些简单的曲目是绝对不可能的。而再难一些的比如帕格尼尼的24首随想曲,原主毕竟多年不拿琴,想要短时间内练成也是不可能的,因此戚暮便这种选择了这一首《爱的场面》。

    但是就是这一首戚暮认知中“难度中上”、“炫技一般”的乐曲,却给在场许多人造成了极大的视觉性冲击!

    g弦位于小提琴四根弦的最左侧,是琴弦最粗圆、声音也最粗犷的一根;

    e弦位于小提琴四根弦的最右侧,是琴弦最纤细、声音也最高昂的一根。

    这种大幅度的跨越要求琴弓左右摇摆的幅度极大,不仅仅要准确地擦住两根琴弦,还要更精准地保证热情如火的感情互相倾诉。于是舞台下,众人只见到青年漂亮如白玉似的手指飞快地在琴弦上移动着,而那娓娓动听的声音便从小小的琴孔中传来。

    戚暮真是生了一双极其夺目的手。

    在高瓦数的聚光灯下,这双白皙修长的手仿佛反射出了玉石的光芒,让人移不开眼。如果仅仅是一双漂亮的绣花枕头似的手也就罢了,这双手偏偏能够演奏出如此激烈的曲子,仿佛有一把小锤子在轻轻敲打在场每一个人的心脏。

    就连后台站着倾听的盛彦辉也是呆怔在了原地。

    一曲结束,全场寂静。

    这种高技巧性的曲子演奏结束,戚暮也是稍稍有点手指发麻,他微微喘着气,精致清俊的面容上因为长时间的注意力集中和神经紧张而微微泛白。

    持续了半分钟的寂静。

    一分钟……

    两分钟……

    三……

    “bravo!”

    不知是谁忽然高喊了一声,接着便是雷鸣般的掌声轰然而起。

    在满席激烈的掌声中,戚暮忽然感到心底最深处的某个地方悄悄颤动了一下。自重生以来他一向镇定冷静的心境终于是有了一瞬间的欣喜,但是又很快极好地掩饰下去,他礼貌地鞠了一躬后便转身下了场。

    走到后台的时候,郑未乔已经激动得满脸通红。

    “戚暮!你表演得太出色了!!!”他直接上前就给了戚暮一个拥抱,因为顾忌戚暮手里还拿着小提琴的缘故,他很快就松开来,又说:“第一场的技巧性展示你肯定是当之无愧的最高分!”

    戚暮还沉浸在刚才那种情绪中,没有回过神来,之后郑未乔又说了些什么他也没听清。

    好像已经有十几年……

    没有再感受过刚才的感觉了吧?

    进了乐团的大多数人,都已经告别了属于自己的音乐生涯。无论是谁在介绍他们的名字时,总会在前面加上一个乐团的名字,只有极少数身份重要的人物——比如指挥、首席——才能够让自己的名声超过乐团。

    在进入维也纳交响乐团……不,是在进入第一个乐团前,戚暮一直是为了“进入乐团”这个目标而努力拼搏着,当时所有人都为了他而喝彩,而不是为了乐团。

    但是等真正进入乐团后,鼓掌的观众越来越多,可是喝彩的却是为了乐团、为了指挥、为了首席,哪儿会轮得到坐在后排的一个普通小提琴手?

    “怎么了戚暮?快轮到你了,在想什么呢?”郑未乔问道。

    戚暮忽然一愣,然后摇摇头,道:“没什么,我先准备上台了,郑哥。”

    不过多久,戚暮便拿着小提琴再往前台走去。看着那个灯光聚集的地方,戚暮恍然觉得仿佛看到了那个金碧辉煌的金色|大厅,他再眯了眯眸子,一切又恢复了正常。

    这种感觉——

    是毒!

    只有站到那个仅属于指挥和首席的荣耀位置,才能明白屹立在乐团顶端是什么样的感觉!

    ……

    戚暮的第二首曲子是莫扎特的小夜曲6,即《月下小夜曲》,在所有选手的选曲中这首曲子算是中规中矩,但戚暮的精彩演绎也得到了满场的喝彩。

    至此为止,全场一共只喊出了三声bravo,一声是给出色演奏的盛彦辉,两声是给黑马一样窜出来的戚暮。等到最后一首曲子开始有人演奏的时候,郑未乔特意走关系了解了一下大概的评分情况,他笑容满面地走到戚暮面前,说:“现在你的分数是全场第一,比盛彦辉要高。”

    戚暮诧异了一下,问道:“你知道全部的分数了,郑哥?”

    郑未乔摇摇头,说:“怎么可能知道的这么详细,反正知道你是目前的第一就够了。小七啊,你这次要是获得了第一那说不定就可以去慕尼黑音乐学院了!虽然有老师的朋友推荐你应该也能进入,但是这是凭借你自己的实力进去的,可不一样啊。”郑未乔语气感慨,道:“这要是真进入了,那该多好啊……”

    安静的后台中,一个接一个的选手拿着小提琴走向前台进行演奏。郑未乔并未发现,听着他的话,戚暮早已慢慢皱了眉头,垂着眸子不知在思考什么。

    等到那盛彦辉上台开始演奏的时候,他又走到了戚暮的面前,神情犹豫、左右踌躇了许久,他才憋出了一句话:“戚暮……你还是很厉害,但是我不会认输的。我最后一首曲子是门德尔松的《e小调》,我会展现出我的实力,让你知道我这十年的付出!”

    忽然听到某个熟悉的名字,戚暮倏地一愣,下意识地问道:“你选的是门德尔松的《e小调》?”

    “是。”顿了顿,盛彦辉忽然想到:“难道说……你也是?!”

    叹了声气,戚暮轻轻颔首。那盛彦辉得到结果后脸色瞬间煞白,神情呆滞地转身便走,连一句话都没有再说。

    在同一场比赛、同一个选曲上居然选择了同一首曲子,而且……还是在表演顺序如此接近的情况下,必然会分出一个上下高低之分。之前两首曲子戚暮的分数已经超过了盛彦辉,而到了第三首,可能就要狠狠打盛彦辉的脸了。

    这让盛彦辉怎能不惊骇?

    但是事情就是这样巧。

    盛彦辉心境不平地向舞台中央走去,还没走出后台,忽然便听到一个低悦的男声响起:“等一等,盛……盛彦辉。”他转身看去,只见戚暮快步走了过来。

    盛彦辉疑惑地还没开口提问,只见戚暮忽然勾起唇角露出了一抹冷笑,他嫌弃似的上下打量了盛彦辉一眼,然后语气嘲讽地道:“和我选上一个曲子真是你运气不好啊,看样子你永远都会是我的手下败将啊。”

    盛彦辉脸色忽然涨得通红,他生气地驳斥道:“戚暮!你真是太嚣张了!”

    戚暮却是抬眸扫了他一眼,在盛彦辉的眼中,青年那浅色的眸子里仿佛带着浓浓的鄙夷和不屑。只听戚暮语气冷冷道:“哦是吗?可是,我就是有这个嚣张的资本啊。好好演奏你这首《e小调》吧,嗯……我会努力让你一下?”

    盛彦辉怒急:“戚暮!你欺人太甚!!!”

    见状,俊秀好看的青年却只冷冷地笑了一下,接着便连一点余光都不留给盛彦辉地转身离开。那盛彦辉忽然感觉到心中一阵动力燃起,他握紧了自己的琴弓,自信从容地转身、大步向舞台上走去。

    不过片刻,悠扬明朗的小提琴声便徐徐响起。

    “诶小七啊,你刚才去追那个盛彦辉,说了些什么啊?”郑未乔好奇地问道。

    只见戚暮一直紧蹙着的眉头慢慢舒展开来,刚才那种尖酸刻薄的模样倏地消失得一干二净。他微笑着扬唇勾起一抹好看的弧度,道:“这个啊……就不告诉郑哥了。”

    郑未乔疑惑地多看了戚暮几眼,却也没有多问,但是等到盛彦辉回到后台、恶狠狠地瞪了戚暮一眼的时候,郑未乔心中灵光一闪,再想抓住却又消失得无影无踪。

    两首门德尔松的《e小调协奏曲》。

    一首表现得精彩异常,赢得满堂喝彩;

    一首演绎的虽然出色,但相比之下却略显失色。

    等到比赛最终的结果即将宣布的时候,所有的选手都坐在了舞台下,戚暮抬起头看向那个被聚光灯打亮的地方,薄唇微勾,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笑容。

    “第三名,赵正文。”

    一个肤色黝黑的青年热泪盈眶地上台准备领奖,观众席中的一阵掌声结束后,所有人开始静静等待卡尔教授宣布第二名的名字。

    “第二名……”

    只见这个大胡子的教授忽然声音一停,他的视线在台下打了几转,最后落在了戚暮的方向。

    郑未乔立即屏住了呼吸,小声地好像念经似的说道:“不是你不是你……盛彦辉就坐在我们前面,是他肯定是他……”

    戚暮闻言,哭笑不得。

    卡尔教授意味深长地看着这个方向许久,然后才移开视线,道:“第二名是一个出色的小提琴手,他获得这个名次我还是很遗憾的。在我的心中他应该是本场比赛的第一名,因此我想先报出第一名的名字,再报出他的。”

    这个德国佬刚才说话还结结巴巴的,一说起气人的话,居然顺溜得好像练过了无数次一样!

    在场的所有人都惊住了。

    这该是哪个倒霉的第一名……

    被这大胡子说成了这样啊?

第十章

    面对这种突发情况,郑未乔也是傻了眼了,他看向戚暮,小声说道:“这要是你得了第一名……也不知道是种好事还是坏事了。”

    这场比赛的评分是由多位评委一起评选出来的,并不会因为卡尔教授是主评委就多给他多少福利。而现在卡尔教授说了这样的话,很明显他的意思是他的评分中第二名是高于第一名的,但是和其他评委的分数综合起来后,便得到了如今这个让他不满意的结果。

    而事实上,戚暮也对现在这个场面深感意外。

    他目光复杂地看着舞台上的大胡子教授,良久,才叹了声气,道:“卡尔教授的脾气一直很古怪……”

    郑未乔下意识地想要脱口问出“你怎么知道他脾气古怪”的问题,但是看到戚暮眉头微蹙的模样,他稍稍一愣,要说的话又咽回了嗓子里。

    舞台上,卡尔教授开始宣布第一名的成绩:“第一名是一个非常踏实、功底深厚的孩子,他所演奏的《e小调》确实让我也十分惊艳。他就是——”

    郑未乔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

    戚暮却微微垂眸,已然明白了结局。

    “他就是盛彦辉!”

    坐在戚暮前方座位上的盛彦辉到现在还没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直到身边的人纷纷向他贺喜他才明白过来。盛彦辉刚起了身准备向台上走去,忽然好像意识到了什么,又转过头、神色复杂地看着戚暮。

    耀眼的灯光下,戚暮的半边脸颊被照亮,他勾唇笑着道:“祝贺你了,盛彦辉。”

    盛彦辉嘴唇翕动,最后却是什么都没说出口便上了台。

    卡尔教授将属于第一名的奖杯亲手送给盛彦辉后,便又对着话筒说道:“第二名拥有高超的技巧,能把帕格尼尼的曲子演绎到这种程度,在慕尼黑音乐学院也是非常少见的。他就是——”

    “戚暮。”

    在满堂的喝彩鼓掌声中,戚暮淡定从容地向舞台上走去。这时候盛彦辉和第三名的赵正文都站在卡尔教授的两旁,似乎是在迎接他这个第二名一样。

    戚暮伸手接过卡尔教授递过来的水晶杯,他还没来得及说声道谢的话,便听这个大胡子的教授忽然小声说道:“好久不见了,戚暮。你想要和我一起去慕尼黑学习吗?”

    “……”

    戚暮接水晶杯的动作都停滞了一瞬,然后他问道:“教授,难道不该是第一名拥有这个去进修的机会吗?”说这话的时候,为了照顾卡尔教授这蹩脚的中文能力,戚暮特意换上了英语:“你看,我只是第二名。”一边说着,戚暮还一边晃了晃手中的水晶杯。

    卡尔教授皱了粗粗的眉毛,反问道:“谁说只允许收一个人的?”

    “……”

    这时候,已经开始进行领导致辞,舞台上、舞台下除了戚暮和大胡子教授在窃窃私语外,其他人都认真地倾听着。

    戚暮用余光看似不经意地望了一旁的盛彦辉一眼,然后小声说:“卡尔教授,盛彦辉会是一个好学生。以他这个年龄来说,他的水平很高,就算放在欧洲我想都已经属于一流了吧。您如果收他为徒,是绝对不会有错的。”

    谁料这大胡子却好像吃了秤砣铁了心了,死活不肯松口:“可是,你的水平比他更高一些。你最后一首曲子演奏得实在掉了你的水平,我知道你应该不止是现在这种水平。慕尼黑音乐学院拥有的资源是你不敢相信的,孩子,在华夏你是没办法得到成长的,你应该去的地方是学院。”

    “谢谢您的好意,可是卡尔教授,我的年龄还没到了必须赶紧去学院的地步,但是盛彦辉……已经等不及了。”戚暮抬眸看向魁梧健壮的卡尔教授,目光坚定:“我想问您,如果这场比赛我是第一名,您会收下第二名吗?”

    卡尔教授一愣,然后摇头道:“不会。”

    “那么这真是上帝的玩笑了,卡尔教授,我恰巧就是第二名,您又何必要破坏规矩呢?”戚暮摊了摊手,笑道:“教授,我很希望当您的学生,但是我不想以这种方式让您破例收徒。说实话,您的风格并不适合我,您也是知道的吧。”

    卡尔教授面色为难地点点头。

    “相信我,您的学生如果是盛彦辉,那你们会如同罗密欧与茱丽叶一样——‘一见钟情’。”

    良久,卡尔教授仿佛思考结束,他被茂密的大胡子遮挡住的脸庞上露出一抹憨厚纯朴的笑容,点点头赞许道:“和你聊天真是愉快啊,戚。真可惜,你确实不适合做我的学生,你的风格……和他倒是有点相似。”

    戚暮忽然一愣,反射性地问道:“谁?”

    一句晦涩难懂的德语从卡尔教授的嘴里流出,让戚暮倏地怔愣住。

    直到这场比赛完全结束、郑未乔载着他向b市交响乐团而去时,戚暮才慢慢回过神来。他转首看向窗外,只见透过那干净的玻璃窗是b市难得的湛蓝天空,仿佛与全球各地一样的蔚蓝无垠。

    “奥斯顿·柏特莱姆……”

    “小七啊,你刚才说什么了?”郑未乔问道,“虽然你只是第二名,但是已经很了不起了,毕竟你这么多年不碰小提琴,能恢复到现在的水平真的很不错!”

    戚暮将视线从窗外收回,他笑着点点头,道:“郑哥你不用安慰我,我已经觉得很高兴了。”

    郑未乔仔细地打量了戚暮许久,确认他真的是没有一点失意后才转过头、继续开车。而在一旁,戚暮慢慢蹙紧了清秀的眉峰,良久,他忽然勾唇笑开。

    柏特莱姆是德国的贵族姓氏,是四大公爵之一,拥有这个名字的人即拥有了属于柏特莱姆家族积累了数百年的无数资产。但是很可惜的是,经过两次世界大战后,这个家族也不再如过去几百年中那般荣耀显赫,据说他们数百年的资产也已经缩水了大半。

    但是就算如此,它依旧是矗立在德国上层阶级的巨无霸。

    而到了这一代的柏特莱姆公爵,可怜的他却再也没有了下一代来继承自己的爵位。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新任的公爵不再拥有德国国籍,除了一个取出来的“奥斯顿·柏特莱姆”名字,他还有一个更广为人知的名字——

    闵琛。

    想到这个名字,戚暮唇边的笑容里多了分无奈。

    这是他重生以后第一次有人在他的耳边提到闵琛这个名字,如果不说,他差点忘了在金色|大厅的那个休息室里、在他最后闭眼的地方,他曾经和罗遇森那个人渣说过哪些话、曾经刻意用“闵琛”两个字来惹怒他。

    “我的风格……和他很像?”呢喃似的自言自语淹没在了车内轻轻流淌的音乐声中,戚暮想了半晌,然后笑着摇头:“我和闵琛的音乐风格……怎么可能像?”

    而此时此刻,相隔了小半个地球的柏林。

    能够享有“天下第一团”的美誉,柏林爱乐乐团确实是不负虚名。从世界一流的乐团成员,到享誉全球的小提琴首席,乃至是那个出色到让人无法嫉妒的指挥,只要是提到柏林爱乐乐团,音乐界里从来没有人能挑出一点错来。

    这个乐团继承了德国人严谨肃穆的品格,他们表演得每一首曲子都完美到让人觉得是上帝的作品。同一个乐团,不同的指挥,都会指挥出不同的风格。

    如果有人要问闵琛的风格是什么?

    维也纳殿堂级音乐报刊《维也纳之声》曾经评价过两个字——

    完美。

    简直就是把德国人苛刻精细的特点发挥到了极致,闵琛所指挥的音乐会中,所有人只能感觉到这首曲子就该是这样演奏,就该是用这种情绪渲染、这种乐器搭配、这种节奏控制。

    而现在,柏林爱乐乐团的排练厅里正响着如同灵魂轰鸣般的曲声,等到一曲终了,站在指挥台上的男人才略微露出一丝满意的神色。他抬首环视了一下乐团四周,与所有人都对视了一番后,才启唇道:“明天就是最后一次预演了,你们……准备好了?”

    男人低沉磁性的声音从指挥台上向四周扩散出去,说着的是晦涩拗口的德文,但是却让人觉得好听到堪比大提琴演奏般的醇厚。

    台下众人齐齐点头,道:“准备好了。”

    已经合作多年,闵琛对于这些伙伴也是非常有信心的。他满意地颔首,转首看向一旁的小提琴首席。

    后者立即心领神会地站起身,说道:“那么后天我们就要开始今年度最后一次的全球巡演了,这两天大家把该准备的东西准备好,我们的第一站是伦敦,中间还要去巴黎、纽约、东京、新加坡和柏林,最后还要去华夏的首都b市,大家都知道的吧?”

    所有人齐齐“嗯”了一声。

    那首席闻言,笑着转首看向站在指挥台上的男人,道:“闵,那我们今天还用继续吗?”

    俊美淡漠的男人轻轻摇首,不过多久,在场所有人便秩序井然地收拾了东西离开了排练厅。

    到这个时候,在一旁看了许久的金发男人才走上前,笑着拍了拍男人的肩膀,说道:“闵,马上就要开始今年最后的巡演了,你怎么把b市当作是今年的最后一站了?”

    舞台聚集的灯光从上而下地照射下来,将男人深刻的面容雕塑得更立体几分。他轻飘飘地斜了金发男人一眼,问道:“丹尼尔,明天的预演准备得怎么样了?”

    “……你连这都要我去做?!”

    “你不是我的经纪人?”

    “……是。”

    “哦,那准备得怎么样了?”

    “……”

    看着丹尼尔挠着头发远去的模样,闵琛深邃幽黑的眸子慢慢垂下。

    为什么最后去的是b市……

    其实他也不知道。

    只是觉得,好像该回去一趟了。

第十一章

    华夏官方与慕尼黑音乐学院联手举办的小提琴大赛即使是放在全球,也是颇有分量的。当比赛一结束,不少舆论媒体对此事纷纷进行了报道,一时间整个华夏音乐界都稍有震动。

    世界上所有人都知道第一个登上月球的人是阿姆斯特朗,但是却鲜有人知第二个登上月球的人是奥尔德林。这场比赛一结束,获得冠军的盛彦辉是大出了风头,很快也便要跟着卡尔教授去慕尼黑音乐学院进修。

    当然,戚暮的报道虽然少了许多,但是卡尔教授却在采访中时不时地提到他,也算是有一点名气了。可是这样还不够,郑未乔第二天就联系了几家关系比较好的音乐媒体,亲自动手为戚暮写了几篇乐评。

    这样的双重炮弹下去,戚暮的名字才真正是在华夏响亮了。

    s市。

    “戚暮这小子……真的变化这么大?”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者推了推鼻梁上的老花镜,诧异地说道。

    h市。

    “同名同姓了吧?诶不对,写这稿子的郑未乔不是如月的学生吗?这还真是戚暮?!”一个中年男人惊讶地看着手中的《音乐殿堂》杂志,久久不能回神。

    n市。

    “能得第二名已经很不错了,这小子混了这么多年,现在总算是有点长进喽。我要不要去看看呢……”一个气质优雅的贵妇人想了想,放下了手中的《音乐之声》。

    ……

    这样的情景在华夏大地到处都在发生。关注界内时事是每一个音乐界人士都会去做的事情,而郑未乔特意选取的几份杂志报刊也确实是华夏比较重量级的,不枉费他在这一行干了十多年、现在豁出老脸去求别人。

    一开始戚暮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就觉得非常对不住他,但是郑未乔却说:“小七啊,你也不要觉得对不住我,我这帮你不是应该的吗?当年我家里出了事故老师那么帮我,我现在回报一点是应该的。不过也是看你自己的努力,说实话之前我本来差点就放弃你了,这么多年下来我也没这个耐心和信心再改变你了。你可要继续努力啊,不要辜负我的期望。”

    戚暮闻言倒是诧异:“放弃……我?”

    郑未乔点点头,回忆道:“也不怕你知道,就在你说要拿回小提琴的那一天吧,我去你家那次是想跟你摊牌了。小七,其实说起来也有点惭愧,我那天给你介绍的工作应该是最后一个了,这么多年下来……我也熬不住了。”

    原主混了这么多年,给他介绍工作能撑上一个月的已经是少有,能撑上一个星期的才是正常。郑未乔就是再如何懂得知恩图报,也差点就心灰意冷。倘若让他知道原主还堕落到去吸了大|麻,恐怕更是要怒其不争了。

    戚暮自然是明白郑未乔的心理,他安慰了对方几句让郑未乔稍稍放松一些后,两人很快便驱车到了b市交响乐团的小楼。清晨的阳光温和灿烂,虽是秋日,今天却是难得的一个并不肃冷的好天气。

    “嘿小七,今天来得挺早啊。”

    “小七啊,听说昨儿个你拿了慕尼黑那比赛的第二名?真是不错啊!”

    “诶小七你来了啊,我们来练一下第三部分的和声吧,马上就要进行预演了,我还真有点紧张。”

    ……

    戚暮和已经到场的乐团成员们一个个打了招呼后,便取出自己的小提琴开始先进行和声练习。郑未乔见他似乎已经进入状态,只是与乐团里认识的朋友说了几句话后,便先行离开。

    今天是b市交响乐团的最后一次排练了,明天就是预演,对于乐团里的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件大事。b市交响乐团自成立来在华夏进行了多场演出,就是欧洲、美国也都是去过好几次的,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们可以掉以轻心。

    没有人会为一个乐团永远的成功而鼓掌,他们只会对乐团一次的失败而另眼相看。

    等到谭正辉进入排练厅的时候,看到的便是这样一番情景——

    乐团里所有人正专心致志地调音、练习,电视其中最为瞩目的还是第二小提琴组的那一群人,几个人围在一起互相练习着。尤其是中间那个挺拔俊秀的青年,任何人一眼看去都会发现这“鹤立鸡群”般的存在。

    不是别人长得太过平凡,要怪只能怪……

    你个该进军娱乐圈的偏偏进了古典音乐玩小提琴了!

    谭老轻轻地咳了一声,其他人便赶紧地坐回了自己的座位上,他使了个眼色给坐在小提琴首席的杜胜,后者立即心领神会地站起身,开始宣布今天最后一次排练要注意的事项。

    接着便是这最后一次的排演。

    从第一首德沃夏克的《第六》,到最后一首勃拉姆斯的《第四交响曲》,所有人都集中了注意力认真地演奏着,总共下来谭老也只在三首曲子的最后提点过几句,与乐团第一天合奏时的勃然大怒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一个多月的练习,真正是有了成效。

    等到傍晚即将结束最后一天的排练时,谭正辉放下了手中的指挥棒,轻轻地舒了口气。这位在b市交响乐团执了十多年指挥棒、一向德高望重的老人仿佛瞬间年轻了不少,他放眼环顾了四周,说道:“这是我们今年度最后一次的全国巡演了,你们准备好了吗?”

    杜胜代替乐团回答道:“谭老,您请放心,大家早就等着登台了。”

    谭正辉轻轻颔首,然后说道:“今年的巡演和往常都差不多,第一站是s市,然后是h市、n市、c市、w市,最后回到b市。一个月之内要进行六场演出确实还是很紧凑的,但是你们要知道,欧洲的那些大乐团他们的节奏比我们更快。”

    杜胜在一旁应和道:“嗯,维也纳爱乐乐团明天就要结束他们的最后一场巡演了,他们在半个月内进行了四场演出。”顿了顿,他又补充道:“而且是环球演出。”

    谭正辉道:“不错。柏林爱乐乐团更是夸张,他们两个星期内就已经进行了五场演出,每场都是全场好评。和他们这些几百年的老乐团相比我们可能差了点底蕴,但是我相信你们的实力不会比他们差。”

    说着,谭老的目光突然集中在了台下的戚暮身上,他凌厉的眼神瞬间放缓,语气柔和道:“前几天我去听了和慕尼黑联合举办的那场小提琴赛,戚暮,你的表演很不错。”

    忽然点到自己的名气,戚暮立即起身,俊秀昳丽的面容露出一抹好看的笑容来:“谢谢谭老的夸奖,我会继续努力的。”

    谁料谭老却是脸色一凛,然后语气僵硬地说:“不过乐团表演可不是个人比赛,戚暮,咱们没有任何对手,也不允许有任何谦让的机会,你要表演就要表演到最好,知道吗?!”

    戚暮闻言倏地一愣,接着瞬间明白过来。

    没想到……连谭老都发现了一些不对的东西啊。

    戚暮苦笑着点点头,赶紧举起双手做投降状:“是是是,谭老我一定会努力表演到最好的。”

    见状,谭老才满意地点点头,接着又开始说起别人来。

    戚暮坐下以后,真是觉得哭笑不得了。只要是能听出他最后一首《e小调》有点故意防水的人都认为,他是想要让盛彦辉获得去慕尼黑音乐学院才会有失水准的。但是只有他知道,以他目前的情况来说,去慕尼黑等于放弃了在华夏的一切,这是九害唯有一利的。

    罗伯特·卡尔会是个好老师,但是他现在并不需要一个良师,而需要一个给自己奋斗机会的舞台。去慕尼黑音乐学院等于让戚暮在未来几年内要主攻学习,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这些东西他早已学会,根本没有必要再去学习一遍。

    所以最后一首曲子故意放水,不仅仅是为了盛彦辉,还是为了他自己。

    两全其美的事情,为什么不去做呢?

    不过……

    戚暮抬眸看向站在指挥台上的谭老,狭长的凤眸微微眯起。

    谭老当初让他去参加这个比赛,莫不会就是有这个让他去慕尼黑进修的意思吧?

    想了想,戚暮摇摇头将这个思绪晃出脑子去。

    ……

    第二天b市交响乐团的预演自然是获得圆满成功,就此也开始了乐团即将在华夏巡演一圈的道路。而就当戚暮跟着乐团下飞机、终于踏上s市的大地时,他绝对不知道有多少人已经摩拳擦掌地等着要来听第二晚的音乐会。

    s市,可有一群老当益壮的前辈健在。

    小七啊,你真的准备好了?

第十二章

    入了秋的s市不像b市一样,早早地进入寒冷的氛围。矗立在繁华市中心的s市音乐厅是一座有着近百年历史的老剧院,十六根赭色的大理石柱将音乐厅团团包围住,特显典雅庄重的建筑色彩。

    到了晚上的时候,s市音乐厅的门前渐渐地挤了不少车辆,一个接一个的人从车中下来、踩着红地毯进了音乐厅的拱形大门。其中,有几位看上去便气场沉着、德高望重的老者被年轻人恭敬地扶着进屋,到了音乐厅的二层包厢里坐着。

    前场是已经预热到极点,即将沸腾。而后台更是忙碌不已,所有人都在检查上台前的最后步骤。就连身为小提琴首席的杜胜都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番自己的小提琴,在确认没有错误后,他便带着第一小提琴组开始检查。

    b市交响乐团的表演制服是一套浅黑色的贴身西装,打着的是深红色的领带,细细的一条从领口处往下一束,显得修长而笔挺。

    戚暮正将一个蓝宝石的领结别到自己的领带上,后台上方闪亮刺目的照明灯从上而下地照射下来,将那本就深邃的蓝色照耀得更加忧郁。戚暮原本就长了一副好相貌,这经过一番仔细地打扮后,连刚刚走到后台人群中央的谭老都忍不住地多看了他一眼。

    那句话是怎么说来着?

    真不是其他人太平凡,实在是你太·不·平·凡!

    谭老最后又鼓励了大家一番,在一阵雷鸣般的掌声后,乐团里的人从管乐器部开始一个个地进场、坐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当杜胜也真正地坐稳之后,那挡在舞台和观众席之间的红色帷幕便慢悠悠地向上拉开。

    谭老将自己的衣服整理妥帖,接着深吸了一口气,抬步走上了台。

    更为热烈的掌声再次响起。

    谭老并不像个别指挥家一样喜欢在表演前多做一些介绍、展示,他直接鞠了一躬后便转身站在了属于自己的指挥台上。这个时候,就是乐团成员与指挥之间的眼神交流了,当一切不用言语的话语交流结束后,谭老忽然执起了指挥台上的指挥棒。

    自此,德沃夏克的《第六交响曲》娓娓开始。

    德沃夏克是捷克最为知名的音乐大师,他一生写过无数作品,其音乐风格以正统风向为主,还会掺杂一些捷克乡间甜美清新的景色,让人心旷神怡。

    这一首《第六交响曲》便是德沃夏克九首交响曲中的一首,虽然不如《第八》、《第九》那么享誉世界,但是其庄严肃穆的开场便将这位大师一生沉淀下来的音乐气蕴给显露无遗。

    “不那么快的快板”,是《第六》第一乐章的节拍速率,当整首曲子开始进入佳境的时候,戚暮抬眸看向了站在指挥台上的谭老,正好是一个眼神的交汇,戚暮倏地便拉弓插入乐曲当中,接着便是整个第二小提琴组开始伴奏起来。

    有人曾经说过,在任何一个乐团中,第二小提琴组都是第一小提琴组的影子伴侣。这同样也是在暗示第二小提琴组与第一小提琴组相比,其重要性确实差了很多,远没有后者的重要。

    但是事实上,对于真正懂音乐的音乐家来说,第二小提琴组的重要性却是一点都不下于第一小提琴组。虽然他们可能没有像后者那样经常出入于人前,但是没有他们,一首曲子却永远不能完美地演绎。

    二层最东侧的包厢里,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闭上了双眼,认真地倾听着。他听着整首曲子由第二乐章的柔板进入到了第三乐章的谐谑曲,当乐团即将演奏到最后的乐章、整首曲子升华提高到极致时,他猛然睁开双眼,长叹了一声。

    “吴老……怎么了?”一旁的一位年轻人好奇地问道。

    吴老坐在柔软的单人沙发上,他的目光看似随意地望向台下,但是只有他自己知道的、一直凝聚在坐在乐团右方的那个青年身上。他问道:“小陈啊,你听得出来……戚暮那小子的琴声吗?”

    那年轻人猛然一愣,又认真地听了许久,才惭愧地摇摇头说:“第二小提琴组的声音我大概都能听到,但是这要让我去分辨……还真的不大听得出来是哪一个。”

    “声音沉稳内敛,刚才第三乐章里有个转折的颤音也非常平滑地处理掉了。没想到这几年不见……戚暮的水平倒是不减反增,真是……太让我惊讶了。”吴老目光悠远地看着台上俊秀漂亮的青年,眯了眸子道:“不知道是不是这些年的经历打磨了他,这小子以前走得是锋芒毕露的风格,完全不可能适合乐团演奏。没想到啊……真是没想到啊……”

    小陈听着吴老的话感到十分惊骇,心中却也觉得十分不可思议。但是他也知道,以吴老的身份根本不用撒这种小谎,他自己听不出来的东西,吴老能听出来是理所当然的。

    而类似这样的对话,也同样发生在二层中央的一个小包厢里。

    一个气质高雅的贵妇人诧异地望着舞台上那个面容昳丽的青年,美眸倏地睁大。良久,她才疑惑地蹙紧了眉头,问向一旁威严的中年男人:“文钧,戚暮……他怎么变化这么大?以前他可不是这样的啊。”

    男人想了想,回答道:“我们也很多年没见过戚暮了,他还小,有变化也是正常的。”

    那贵妇又多听了一会儿,等到第二首表演曲目演奏结束后,她还是忍不住地说道:“戚暮的变化真的是太大了,我虽然只听出了他的一点声音、还没有听得完全,但是我听得出来,在第二小提琴组里面,他的水平已经超过首席了吧。”顿了顿,那贵妇睨了一旁的丈夫一眼,说:“文钧,当初就说要你把戚暮收进咱们s市交响乐团,你是怎么说的?我就说戚暮他是叛逆、等长大些就好了,你现在后悔了吧?”

    那中年男人无奈地笑笑,妻管严地不敢多说话。

    这两人正是s市交响乐团目前的首席指挥祝文钧和其夫人、s市交响乐团的音乐总监程婷文。

    ……

    上半场的演奏结束时,场内轰鸣般的掌声已经要将舞台给淹没。

    下半场刚开场就是以杜胜为主的门德尔松的《e小调协奏曲》,这首小提琴协奏曲虽然在考级上只有十级难度,但是却稳稳坐住了全球十大小提琴曲的称号。

    让杜胜带领乐团来演奏这首他的代表作,真可谓是信手拈来、天衣无缝。

    有了个良好的开端后,一声高过一声的“bravo”在音乐厅里不断地响起,当最后一首德沃夏克《第八交响曲》结束时,谭老高挥着指挥棒,额上的汗水向下滴落。

    沸腾到顶点的乐声戛然而止,余音尚存,全场所有人都怔然地没有回过神来,坐在二楼左侧包厢的老人却忽然站起身,一边用力地鼓掌、一边高喊了一声——

    “bravo!”

    自此,满场热烈非常的掌声雷鸣般的响起。

    乐团所有成员纷纷起身,在指挥和首席地带领下一起向观众鞠躬致谢。在人群之中,那看似泯然众人的青年也一并弯下了腰身,但是当他抬起身子时,却忍不住地看向了那个在二楼第一个鼓起掌的老人。

    “吴……盛涛?”

    戚暮小声呢喃的声音被观众席中热烈的掌声压了过去,等到全员退场结束、乐团成员都在后台集合的时候,这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忽然出现在了谭老的身边。两人笑着说了几句后,谭老忽然眼尖地一下子就发现了戚暮的所在。

    谭老脸色一凛,道:“戚暮,你过来!”

    戚暮:“……”

    怎么有种被老师点名、即将接受批评的感觉呢?

    嗯……肯定是错觉。

第十三章

    在吴老喊出了那声“bravo”的时候,戚暮就注意到了他。

    能够坐在二层包厢的除了一些富人外,更多的还是业内专业人士,而吴老便是其中的佼佼者。吴老名为吴盛涛,是s市音乐学院的荣誉教授,老人家一生做过多首交响乐曲,更有几首代表作享誉海外。

    这样一个德高望重的老人家忽然站在自己的面前,就算是戚暮都稍稍有点惊讶。谭正辉将他喊了过去,戚暮礼貌地向两位老人家打了招呼后,就老实地站在一边不吭声。

    “老吴,我们好像也好久不见了吧。”谭老叫了戚暮过来后就好像忘了他似的,一直没有再提到他,而到现在他才仿佛刚刚想起来戚暮,对吴老说道:“你也很久没见着小七了吧?”

    吴盛涛其实在刚进后台的时候就看见了戚暮,只是一直悄悄地望着他不吭声。而如今他上下望了戚暮一番,脸上没什么特殊表情,语气淡淡地说道:“嗯,是很久不见了。”

    戚暮见状也是哭笑不得。

    他自然知道吴老为什么对他是这副脾气。

    吴盛涛年少成名,哪儿遇见过戚暮这样叛逆的孩子敢当众斥骂他?当年原主要卖小提琴的时候,几位前辈中吴老可是最有魄力的一位。那段时间,吴老可是被原主暗地里骂了好久,甚至连当面的讽刺也不少。

    要不是原主当年在s市得罪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他恐怕也不会离开戚家关系网深远的s市,搬家去b市了。

    戚暮稍稍思索了一番,然后恭敬地说道:“吴老,好久不见,您的身体还好吗?”语气不卑不亢,声音沉着有礼。

    吴盛涛轻轻地“嗯”了一声,没有多回答。戚暮见状只得又自己找了几句话说说,就在他觉得自讨没趣打算离开的时候,谁料吴老忽然轻飘飘的哼了一声,然后说道:“晚上我和老谭几个老朋友要一起聚聚……戚暮也来吧。”

    戚暮刚刚抬起的步子突然一顿,他诧异地抬眸看向吴老。只见这个一向不苟言笑的老人还是那般冷冰冰的模样,但是眼中的雪霜却融化许多,他叹气道:“你今天的表演我也看到了,以你现在的步子走下去,‘伊蒂丝’……早晚会是你的。但是戚暮,如果你还想卖了她,我拼了这把老骨头都不会让你得逞的。”

    戚暮郑重地答应。

    不过多久,在一个年轻人的搀扶下吴老先离开了后台。戚暮目送着老人蹒跚的背影远去,忽然便听到一个叹息的声音在自己耳边响起:“我把你母亲当作亲生女儿看,老吴……可是把你父亲当作是亲生儿子看待了。他儿子去世得早,也没什么后人送终,你当年可真是太让他伤心了。”

    闻言,戚暮立即转首看向一旁的谭老。只见在舞台闪耀刺目的灯光下,谭老染黑的头发里竟还有几根白色的发丝,反射得灼灼的银光,刺得他眼睛生疼。

    “要是你还是那样不长进,老吴这辈子也不长了,恐怕就要带着悔恨的感情进棺材了。”

    听着这样简直诛心刺骨的话,戚暮的心中倏地一痛。但是他却明白,在原主的记忆里根本没有在乎过这些老人,又或者说……原主对吴老的印象只有那一个挡着他不给他卖琴的身影。原主想重回顶点,但是却不想和这些老前辈再有牵连。

    戚暮慢慢垂下眸子,纤长的睫毛在眼下落了一层淡淡的暗影,他低声说道:“我知道了,谭老。”

    听着戚暮的话,谭正辉转首看向他,道:“你今天表现得不错,能够得到老吴的表扬,你在华夏基本上是可以独当一面了。前几天你没有想去慕尼黑,是怎么回事?”

    戚暮没想到谭老会在这个时候突然抛出这个问题,他稍稍一愣,然后道:“谭老,我的年龄还没到那种地步,而且……我在华夏还有很多成长的空间。”

    谭老一开始就没打算从戚暮的口中听出真实的答案,他也没再多过问这件事,只是说了几句“记得晚上来吃饭”类似的话后,便先行离开,留了戚暮和乐团里的成员一起庆祝第一次演出成功的事情。

    等到晚上去参加了那场所谓的“几个老朋友聚聚”的晚餐时,戚暮看着那满座笑眯眯的前辈,恍然明白了从今儿个早起就一直跳着的眼皮到底是怎么回事。

    “小七啊,怎么不敬敬酒?难道还要我教你不成?”作为戚暮的乐团指挥,谭正辉站起身就像个长辈一样的引导戚暮开始准备敬酒。

    那一边,一位言笑晏晏的贵妇笑着掩唇,道:“小七是很久没有见着我们了、非常高兴吧。酒就不用了,倒是和我们说说今天那首德沃夏克的《第六》第二乐章的一个过渡吧,处理得不错。”

    另一个面容刚毅的中年男人倒是放了手中的杯子,望着那贵妇说:“程婷文,你个女人家的怎么喜欢上德沃夏克了?门德尔松不才是你们女人家的喜好?小七你跟我说说,你觉得杜胜那首《e小调》怎么样?”

    这话一落地,席上另一人倒是先不高兴了:“喂喂,朱广你说话前看看人,我还在这儿呢你就让小七评价我?”说话的正是b市交响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杜胜,他笑了笑,佯怒:“看样子你们s市交响乐团是想来场比赛了?”

    ……

    之前曾经说过,戚暮从小就经历过各种人情冷暖、也懂得以他的家世想要在欧洲古典音乐界生存下去,他就必须圆滑、懂得取舍进度。

    但是这也不代表他就能面对这么一大群老油条了啊!

    一晚上过去,戚暮只感觉自己是被抽了半条命出去,深深体会到了——

    什么叫做华夏的酒桌文化!

    等到第三天上飞机准备赶往h市进行表演的时候,戚暮简直是头也不回地就赶往机场,生怕再碰上那些个所谓“偶遇”的前辈们。

    这短短的三天,前辈们简直就是用生命在考察他。

    脾气好点、手段委婉点的前辈还会以交流指点为借口,考考他现在的水平,看看他是否真的是“改邪归正”了;而脾气差点、直白粗暴的前辈甚至直截了当地拉着戚暮,先是看看他到底是真变了、还是装着的,最后再给他留下一两句远大的目标,比如说……

    “哦小七啊,等你什么时候登上了维也纳的舞台,你叔叔我给你送一卡车的鲜花去祝贺啊。”说这话的是s市交响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朱广,他大大咧咧地龇了一口白牙,全然不知没过一两年,他就要为这句话负责起来。

    逃离了s市那个狼窝,戚暮总算是舒心下来。他走下飞机、踩着h市的大地,忽然感觉到了亲人一般的温暖:没有可怕的前辈,一切都是好的!连空气都是这么清新!

    不过……

    小七啊,事情真有那么简单?

    前辈们的影子,可遍布了大江南北、走遍了祖国的大好山河啊!

    -----------

    此时的柏林,正是阳光明媚的下午。

    地中海气候让深秋的欧洲也依旧空气湿润,温度稍冷却没有华夏那般的刺冷,柏林爱乐乐团的成员们乘着飞机从新加坡回到柏林的时候,各个是兴奋异常,没有一点疲惫的模样。

    他们有的提着琴盒、有的两手空空的走着,远远看去便如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有人曾经说过,每当奥运会、世锦赛的时候,看着德国的运动员们便是一种美的欣赏。男人是金发碧眸、英俊帅气,女人是漂亮高冷、气质卓然,就算是上了年纪的,都有一种独特的绅士风度,让人觉得心情愉悦。

    所以当他们一起走在柏林机场的时候,不少游客纷纷朝这个人数众多的团队投来欣赏的目光,有些认出了他们身份的人还欣喜地上前向他们索要签名。

    而在所有人的最后,是一个高大俊美的黑发男人独自一人地走着。

    他双手插在风衣的口袋里,步子慢得不快,就这么悠然地走在硕大的落地窗前,神情淡漠冷静,不知在想些什么。

    不过片刻,一个拖着两个大大行李箱的金发男人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闵,你的助理呢?玛丽那女人怎么又不见了?!说好的去取行李,我都没见着她人!”

    闵琛抬眸望了丹尼尔一眼,道:“你走太快,她在你后面追着呢。”

    “……”

    丹尼尔拖着两个32号的行李箱早已是累成了狗,一下子让他知道居然是因为自个儿走得太快导致助理无法追上他,而让他拖了一路箱子的时候,简直是想要去见上帝了。

    等到众人一起上了各自的车后,面容冷峻的男人靠着车后座柔软的椅背,闭目养神。

    当车开始缓缓启动时,坐在副驾驶座上的丹尼尔翻着自个儿的平板电脑,说:“闵,明天晚上的演出结束后,我们是后天下午去b市的飞机。这样会不会太赶了一点?虽然成员们的状态都还不错,但是我们这才三个星期,就已经要进行6场演出了。”

    闻言,闵琛连眼睛都懒得抬一下,薄唇轻启:“你可以问问他们,想要演出结束一起放假还是想要现在就休息?”

    “一起放假!”在驾驶座上开车的玛丽立即大声回答道。

    丹尼尔面色古怪地说:“这……这很难说吧,我觉得放假也重要、休息也重要啊,闵。”

    听着丹尼尔犹豫为难的话,闵琛难得地睁开了凤眸,深邃的目光上下打量了丹尼尔一眼,忽然问道:“那你先休息吧,等我们放假的时候去加班?”

    “我要放假!!!”

    闵琛不置可否地抿了薄唇,将笑意隐藏。

    前排座位上,金头发的经纪人早已转过身子,小声嘀咕着:“这么着急去b市干什么嘛……又不是没去过,怎么突然就这么想回华夏了。”

    再小的声音在安静的车厢内也依旧造成了一点回音,听着丹尼尔的这话,闵琛唇边本就淡淡的笑意慢慢消失。良久,他才轻轻叹了一声气,转首看向了窗外不断变化的风景。

    当一个人心累了,就总是想要回家,想要找到一个依靠。

    即使不是在那里长大……

    华夏,也终究是他的家。

第十四章

    b市作为华夏的首都,除了总是堵车这一个缺点外,似乎也没什么太落人口实的事了。在这里,你可以经常看到演唱会、话剧表演、芭蕾舞剧,就连柏林爱乐乐团每年来华夏的演奏也大都选择在b市。

    全国的乐迷是伤透了心。

    不少人都从华夏各地赶到了b市来聆听这一场一年或许才有一次的音乐盛会,将整个b市音乐厅堵得水泄不通,让本来就拥堵的道路又更让人骂爹几分。等到临近七点,音乐厅的门口才渐渐少了些人——都进去入座了。

    “诶我还是第一次听柏林爱乐乐团的演奏啊,以前都是在电视上听,不知道这现场怎么样……”一个坐在一楼后排的中年人有些兴奋地与一旁的友人说道:“听说第一首就演奏施特劳斯的曲子,真是有点意思啊。”

    “你知道什么啊,柏林爱乐乐团的水平当然是很高了啊,全球最顶尖的几个啊。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他们的演奏风格,特别具有古典正统的风范,以前的指挥是这样,现在的指挥风格好像更追求完美了。”

    “你说的是闵琛?”

    “嗯,当然是他了啊。怎么也算是咱们华夏人啊,给咱们华夏人长脸了啊!”

    ……

    台下这样小声的议论并不在少数,但是当那红色的帷幕向两边徐徐拉开后,场内倏地便落入了一片宁静当中。一个俊美高大的男人缓步从舞台一侧走出,他穿着贴身修长的黑色礼服,静静地鞠了一躬,接着便开始了一场浩大鼎盛的演奏。

    《安娜波尔卡》、《天鹅之歌》、《勃兰登堡协奏曲》……《音乐的奉献》,一直到最后一首《命运交响曲》。当最后一道悲沉庄严的琴声完全的熄灭时,场中是一片骇人的寂静,所有人都怔然地无法从那般沉重严肃的乐声中回神。

    谁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当雷鸣般的掌声响起时,那掌声热烈得几乎要将房顶掀翻。

    这一天晚上是注定了属于柏林爱乐乐团的一夜,b市上空沉寂幽邃的夜色将所有美丽动人的琴声通通掩藏,看上去依旧如同往日的繁华。

    而此时,b市交响乐团的成员们已经登上了回b市的飞机,在凌晨深夜终于回到了阔别已久的b市。正巧杜胜开了车停在机场,他便载了没有车的戚暮一程。

    戚暮刚回到家后便倒在床上睡了个昏天黑地,等到他的手机铃声忽然响起时,他才没精神地伸手接听,没力气地“嗯”了一声。

    “小七啊,你不是说昨天晚上就能回来的吗?!”郑未乔焦急无奈的声音从话筒的那一边响起,他叹气道:“我昨天晚上打你电话又打不通,平白地浪费了一个位置啊!”

    戚暮听着他这话倒是一愣,脑子里还晕乎乎的反应不过来:“郑哥,什么一个位置?你在说什么啊……”

    郑未乔立即回答道:“柏林爱乐乐团的演出票啊!当初你不是让我帮你找张票的吗,我这好不容易找到了两张票,你居然电话打不通了。唉,昨晚上只有你一个人的座位是空着的,我又好不容易找了个前排的位置想让你看看清楚,这样一下就暴|露了啊……”

    戚暮的神智一下子就清醒了,他猛地从床上坐起,被睡得皱巴巴的风衣随着他的动作落了大半截下去。可是戚暮此时完全不想理会这种小事,他惊道:“什么?!居然是昨天晚上?难道不是今天晚上吗郑哥?!”

    “……不是一直告诉你,是昨天么。”

    “……”

    戚暮伸手覆住了自己的脸颊,颇为无力地叹了一声气。他都能想象昨天晚上的音乐会中,郑未乔独自一人坐在前排、身旁还空了一个位置的情境。

    嗯……估计眼尖一点的人都会发现居然有人还空座未到!

    要知道这种音乐会的票通常都会是一票难求,就连郑未乔也是花了关系才得到票的。

    不过戚暮想了想,心里还是稍稍宽慰了些的,他说:“其实郑哥,就算我知道是昨天晚上我也是没办法赶回b市的。w市昨天下了一整天的大暴雨,所有航班全部耽误了,我是今天凌晨才回来的。”

    郑未乔那边也只是感到可惜,他说:“算了,以后总归还是有机会的。不过这一次柏林爱乐乐团的音乐会最后居然选了《命运》作为结束,真是让我没想到啊。一般来说最后收尾的时候不会选择这么沉重庄严的曲子,但是他们却还是用这首了。”

    戚暮听着这话,诧异道:“《命运》?”

    “嗯对,就是《命运》。这还是我第一次听到柏爱(柏林爱乐乐团)演奏这首曲子,不过说实话乐团的水平确实是一流的,首席和指挥也都是世界级的,表演得非常棒。要是你能够现场听到,恐怕就能理解我的感受了。”

    “真想现场听听啊……”

    戚暮从床上站起身,一边说着,一边开始扯了脖子上的领带准备换衣服。他昨晚回到家中的时候实在是太累了,刚进门就扑到了床上,硬是被领带束缚了一整晚。

    电话那边,郑未乔也似乎听到戚暮穿衣服的窸窣声,再说了一句“明天晚上看你的演出,你要好好加油”后,便先挂断了电话。

    其实郑未乔觉着可惜,戚暮更是觉得悲痛万分啊!

    在他未来的计划中,不出意外的话需要一年的时间在华夏奋斗。像柏爱这种世界级的交响乐团,一般一年只会来华夏一次,想要再听到他们的演出,恐怕就是一年后的事情了。而他短时间又不会离开华夏,真的是让**哭无泪。

    这个时候的戚暮并不知道,哪儿需要一年?

    某个看上去高冷淡漠的指挥马上就得眼巴巴地送上门给人演奏去,不给弹钢琴还不走了!

    真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到那时候戚暮也是第一次发现就算是世界级的演奏家,在他听了数十遍、数百遍后,他也真的真的真的不想再听了!

    ----------

    而这一边,柏爱的成员们在这一场演出后,得到了一场持续到圣诞节后十天的假期。这种漫长的假期一开始,所有成员便欢呼着在b市开始了第一场旅游。

    丹尼尔看着他们兴奋的身影,有些无奈地说道:“闵,你还没决定好什么时候回柏林?马上就到圣诞假了,再不订票我担心头等舱也没票了。”

    说这话的时候,丹尼尔正翻着一篇音乐杂志的报道。在他的临时工作桌上,满满当当的各类音乐杂志报刊、非音乐杂志报刊堆成了小山丘,所有报刊杂志唯一的共通点就是都报道了昨晚上柏爱在b市音乐厅的盛大演出。

    丹尼尔坐在办公桌前忙得是不亦乐乎,而那个被点名的男人却看似悠闲地坐在沙发上,手中捧着一本厚厚的原文书,他的视线聚集在那密密麻麻的拉丁字母上,听了丹尼尔的话,连眼也不抬地低声回答道:“明年初,回去。”

    丹尼尔吓得手里的一份报纸刷得就掉地上了!

    “明年?!你连圣诞都不想回去过了?!柏特莱姆夫人能同意?”

    闵琛轻飘飘地“嗯”了一声,手里也翻了一页纸过去。

    “……你还嗯?好吧,反正到时候你父母找的是你也不是我,我可是要回去的啊!我家甜心可要和我一起过圣诞节。”

    闵琛又是简单至极的一声“嗯”,仿佛连一个余光都懒得给对方。

    丹尼尔:“……”

    过了许久,这个金头发的男人总算是没脾气了,他感觉再这样下去,自个儿早晚会被气得秃头——虽然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生气和秃头有关系。

    “我不和你说了,你这个自闭症患儿。既然你要在b市呆下去了,那明天晚上好像有一场音乐会,你要去听听吗?”

    闻言,闵琛倒是难得有兴致地抬首,薄唇微抿,问道:“什么音乐会?”

    丹尼尔想了想:“b市交响乐团的,算是一个不错的乐团了。你要是想听的话,昨天他们给我们送了几张票,你可以拿去听听看。”说着,丹尼尔将票从抽屉里取了出来,放在了玻璃茶几上,说:“票在这你要去的话自个儿拿啊,我还有事情要做。”

    谁料闵琛竟随意地瞄了一眼,然后道:“不去。”

    “……”良久,丹尼尔怒斥:“干嘛不去?!”

    “我困,想睡觉。”

    “……”

    那现在是谁在那儿不睡觉、还看书的?!

    一个下午过去,丹尼尔真是懒得再和这个“脾气古怪”、自闭成性的男人再说一句话,但是当天色渐暗、他打算先离开时,刚走到玻璃茶几旁,丹尼尔却惊讶地发现——

    茶几上的音乐票不见了!!!

    “好啊,是谁说不去的?!还说什么‘我困,想睡觉’?你就老实地承认想去有什么难的啊!”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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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4065/ 第一时间欣赏古典音乐之王[重生]最新章节! 作者:莫晨欢所写的《古典音乐之王[重生]》为转载作品,古典音乐之王[重生]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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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音乐之王[重生]介绍:
陆子文出身贫寒,奋斗一辈子,年逾三十终于即将踏上那个象征着最高荣誉的金色|大厅,却在上台前一个小时却被爱人害死。再一睁眼,竟重生在古典音乐圈的堕落新星戚暮身上!谁用音符控制世界?谁又是古典之王?戚暮:征服了你,我就是古典之王!闵琛:……你开心就好。这是一个现代古典之王被重生而来的小提琴家撂倒的故事,报仇雪恨、重回巅峰,称霸世界古典乐坛之林!如果喜欢勤奋的日更福娃,可以包养福娃哟~→阅读指南:1、本文坚持日更不动摇,就是如此勤奋。2、本文坚持1手指很粗,必须爽文。3、作者不是音乐专业,资历也有限,会查阅资料,但是术业有专攻,阅读以娱乐为主,有错误欢迎点出求温柔抽打。4、本文架空时代,没有任何原型,请勿对号入座。5、最后,有萌哒哒的作者福娃在卖萌,不来个收收花花和么么哒咩=3=福娃已完结文和存稿文:通知:本文将于9月25日周五早上10点入V,届时放送万字更新哒!福娃承诺:坚持日更,保证质量!无论还有多少妹纸会继续支持福娃,福娃都会努力哒!最后,请盗文的给条活路好嘛,至少七章吧福娃的读者群:338675225,敲门砖是任意角色名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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