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UU小说言情小说末世大佬的古代日常TXT下载末世大佬的古代日常章节列表全文阅读

末世大佬的古代日常全文阅读

作者:柠檬栗子茶     末世大佬的古代日常txt下载     末世大佬的古代日常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九章婚配

    “是啊,我们家啊臭小子太多,我这把年纪了,就这么一个闺女。闺女多好啊,天冷的时候会提醒你加被子,天热的时候会给你扇风。可是臭小子呢,只会给你惹祸。”夏老板说上瘾了,一边喝着酒,一边跟着安妄欢就说其他家的那些臭小子做过的糟心事:“听说骑马可以长个子,买了一匹上好的宝马,结果给骑河里去了。马没事,他给冻得伤寒了。听说追求人家姑娘,要送些胭脂水粉,或者花花草草什么的。结果呢,用风筝给人家送过去,差点没砸到人家姑娘。”

    “嗨,这都不是事。我兄长当年看上了人家姑娘,飞鸽传书,结果传到了对方父亲手里去了。被对方追了好几条街,差点打断了腿。”安妄欢说的是小姑娘兄长,安清越的事情。当年的东京,大将军追着安家二公子跑了好几条街,要不是姜老丞相出马,安清越的腿可能真的被大将军打断了。不过,最后安家二公子,还是抱得了美人归。原因是,将军家的小姑娘,就喜欢安家二公子的这个活泼性子。

    “所以说,闺女多好啊。”夏老板一杯接着一杯喝着,看的旁边的几人眼皮直跳。

    “是啊,闺女多好啊。”安妄欢看着这样子的夏老板,眼睛开始酸涩起来。水泥的事情,先不着急了,明天就寄急信回家吧。

    小姑娘出了事情,先不说那些护卫有没有回家报信。万一报了信,也不知道安太师现在是什么样的心情,是不是天天晚上看着安妄欢留下来的东西,开始心里难受。那些宠爱着小姑娘的长辈,心里会有什么样的滋味,安妄欢只要想想都心疼。

    “来,继续喝。”夏老板看着没有什么醉意的安妄欢,给她倒满了酒,然后就喝了起来。压在了心里多年的石头没有了,他现在除了喝酒,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爹,是儿子没用啊。真的是没有办法了,清风阁实在是办不下去了啊。”夏老板喝着喝着就哭了起来,都是三十好几的人了,这哭起来还是和小孩子一样,没啥区别。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

    “爹,你喝醉了,来擦擦脸。”夏柔拿了块热毛巾,小心的给夏老板擦着脸,脸上满是担忧:“抱歉啊,安大哥。我爹喝醉了就会想到爷爷,心情就难受。”

    “没事没事,准备醒酒茶,喝点吧。”安妄欢摆摆手,也站起了身。明明喝的比谁都多,可是站起身的时候,还是一样的稳当,没有丝毫的黄油。口齿清晰,眼睛明亮,一丝醉意都没有。

    “我帮你扶着吧,着你样不好擦。”夏柔小姑娘,长得娇小。扶着夏老板的时候,有些吃力,更何况还要给他擦脸呢。

    “谢谢啊,安大哥。”夏柔的脸颊微红,双目含羞,低着头认真的给自家老爹擦着脸,不去看安妄欢那近在咫尺的面容。

    “嗨,我没醉。”等擦的差不多的时候,夏老板让夏柔坐下,然后对着安妄欢笑道:“我家娇娇好吧。”

    “恩,夏姑娘很孝顺。”安妄欢这时候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开始觉得有些不对劲了,可是又感觉不出来。

    “安小弟有没有定亲啊,我家娇娇在边关还有扬州可是天天都有媒婆过来提亲的。”夏老板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醉了,说这话的时候还有些口齿不清,但是目光却很清明。

    “抱歉,我早已定了婚约。”安妄欢摇摇头,语气特别的温和,就像是想到了心爱的女孩一般。

    “哈,看我说的。安小弟这么仪表堂堂,对方肯定是大家闺秀吧。”夏老板拍了一下脑袋,有些不好意思一般。

    “恩,很宜家宜室。”本来就是扯得,但是说这话的时候,安妄欢脑海里不自觉的闪过了顾朝雨的面容,顿了一下,她才回答道。

    至于顾朝雨,早在安妄欢说自己有婚约的时候,面容就开始有些不对劲了。可是,安妄欢因为是背对着顾朝雨没有发现,其他人因为顾朝雨的面容有些黑,也同样的没有看清。韩昭倒是觉得,明明没有什么存在感的顾朝雨,好像变得有些恐怖,但是却又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那那个姑娘可真是幸运,安小弟的性子这么好。不行,我有些不适,先出去一下。娇娇,扶一下阿爹。都继续吃啊,继续喝。”夏老板像是站不稳一般,让自家闺女扶着自己走了出去,那步伐还有些晃悠。

    “厉害啊你,第一次见面就让人家相当你岳父了啊。”在夏老板和夏柔离开后,韩昭对着安妄欢夸张的说到:“不过,你真定亲了啊,还是为了拒绝说假的啊?”

    “你猜啊。”安妄欢笑笑,没有回答。只是拿起酒杯,继续喝着。虽然现在想的并不远,但是万一安太师让她回家重新定亲,她该怎么办?

    “你这表情,我能猜得出来,就怪了。”韩昭嘀咕了一句,没有在说话,只是吃起了菜。这菜的味道,让他想起了江南的味道。他离开家的时候,并没有带厨师。因此,这几年在边关一直吃的都不是很和他的胃口,这好不容易有家乡的大厨做了菜,他可要好好地吃一顿。

    一餐伙食过后,安妄欢几人拒绝了夏老板的挽留,起身离开。半路,韩昭被找来的管事发现,带回了家,只剩下安妄欢与顾朝雨两人走在路边。

    “顾大哥的家一直都在边关吗?”安妄欢小心的避开了一个拿着枣子的小孩,问着一旁从刚刚开始就没有说话的顾朝雨。她终于发现了一丝的违和感,顾朝雨的口音也不是边关的,反而和她的口音很像,是带着东京口音的官话。

    “不是,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哪里人,我并没有以前的记忆。”顾朝雨的面容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一个没有过去的人,是不完整的。他一直想找到自己的过去,可是却不知道从何开始找起。当初打算抢劫他的劫匪们,都被那个江湖人士给杀了,顾朝雨的线索从那就断了。那刻着幺奴的牌子,顾朝雨找人问过,上面没有可以辨别身份的东西。

    顾朝雨和安妄欢说起了最开始醒来的时候,还有那个帮助他的江湖人,以及来到清河村之后的事情。不知为何顾朝雨却没有说起那块牌子。那块牌子明显是姑娘家的东西,顾朝雨既然随身携带着,说明他和那个姑娘有可能是很重要的关系,他最开始想回去,不想让人家姑娘伤心。但是,顾朝雨在看到安妄欢的时候,却不知不觉仿佛忘记了那块牌子,这样顾朝雨感觉很奇怪。

    “当时顾大哥的身上就没有一样,可以证明身份的信物吗?”安妄欢问道,她觉得这个套路有些熟悉。小说上不是经常说,男主因为意外失忆,然后被女主救起,之后发生种种事情,最后男主找回了自己的身份,和女主在一起了么。

    可是,救了顾朝雨的是男的呀,而且之后顾朝雨也没有再见过那个人了。果然,小说都是假的。但安妄欢忘了一点的是,也许拿着男主剧本的是她呢,而女主自然就是宜家宜室的顾痴汉。

第二十章坦白

    “没有,只是听我的口音,我觉得自己应该是东京的人。之前,你和韩昭的管事说的醉云霄,我隐约有些印象。”顾朝雨摇摇头,没有完全说实话。他已经决定,要是自己真的在失忆之前有在意的人,那么他会跟那个人说清楚。他现在有些不确定,自己喜欢安妄欢,是因为最开始要负责,还是因为安妄欢有可能会和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很像。

    “唔,这样吧,我们先去客栈取点东西。我要寄信回家,到时候我给你画张画像,给我阿爹。他在东京还是有些势力的,到时候让他帮你找一下家人。”安妄欢想了想,说到。她猜测顾朝雨的身份,可能也不会简单。走路的姿势,还有用餐时的手法,都不像是一般人家的孩子。当初战争,去往战场的不只有一个小世子,还有其他家族的弟子一同前往。小姑娘关系的也就只有小世子,所以并不知道其他人家的孩子有没有失踪,要是顾朝雨是其中一个,对他们父母来说,都会是一件大喜事。

    “麻烦你了,清越。”顾朝雨决定,在记忆恢复之前,还是不要逾越了。对安妄欢还是对幺奴,都不是一件好事。

    “没事,走吧。”安妄欢发现了顾朝雨的改变,松了口气。她的身上还背负着一个已经过去了的婚约,可小姑娘临死还在想着小世子,安妄欢占据了这具身体之后,暂时还没有打算发展感情。

    在顾朝雨想明白之后,他发现自己和安妄欢的对话,还有相处,反而更加的轻松了。没有了以前的害羞和不自然,现在的他已经可以看着安妄欢的脸,和她好好的说话了。或许,从一开始就该这样,不被一些男女的阻碍束缚。

    安妄欢有很多很新奇的相反,但是对于现在的大夏来说却是一针见血。顾朝雨想不通,是什么样的家庭才能养出这样的孩子,但是教育着安妄欢的父母一定是一个很温柔的人。不然,安妄欢再说到自家阿爹阿娘的时候,眼眸里闪动的光芒是那么的柔和。

    边关的白天很热闹,来往的商人还有一些本地的小贩,在小摊面前商量着价格。中间穿梭者一些小孩子,在笑着踢着路上的石子。安妄欢还发现,他们每一次踢的都很准。有的时候,一些顽皮的小孩,还会在小贩们认真摆摊的时候,钻出来吓他们一跳。惹得小贩们,直接拿着随身携带者的小木条抽打。这下子,安妄欢才知道为什么,路边的小贩们旁边总是摆着木条鞭子什么的,原来是对付这些熊孩子的。

    “边关其实挺好的,这里的人很有活力。”安妄欢看着明明穿着着带着补丁衣服的百姓们,他们的眼里在看那些小孩的时候,是那么的柔和,就像是看着自家的孩子一般。

    “因为我们这一次胜利了,胡人不会再来了。”顾朝雨解释道:“没有了战争的威胁,这里的百姓可以稍微的安稳一些了,他们相信自己未来的生活一定会变得更加的好。”

    “肯定会的。”安妄欢点点头。

    白天的客栈里面人并不多,尤其是现在已经过了吃饭时间。安妄欢注意到,之前她打的那几个江湖人已经不在了,反倒是有之前跟踪过她的,在看到她的时候。不自觉的,将自己的双腿合的更严实。

    安妄欢讪讪地笑着,她估计给这群人留下心理阴影了。但是,这也是没有办法,她现在的体质对付那些江湖人,就不能来硬的。

    快步的走上楼,安妄欢回到房间里拿了准备好的两罐蜂蜜柚子,以及先前挖到的百年人参,还有事前就写好的书信。她也是在写字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写的字和小姑娘是一抹一样的,就是笔锋稍微刚硬一些。小姑娘写的字,带着一些柔美和含蓄。而安妄欢的字迹则是带着锋芒,就像是锋利的刀,藏不住锋芒。不过,字体总归还是能认出来,是小姑娘写的。

    书信的内容很多,安妄欢写了很久。大致的内容莫过于:阿爹阿娘,我现在很好,暂时不准备回去,会经常给您二老寄信,不要太想我。给您做了一些蜂蜜柚子,可以泡水喝。外加安妄欢将枣糕还有鸡蛋糕的做法也写了上去,小姑娘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还在,老人家年级大了,很多东西都吃不动了。那些软软的糕点,刚好可以让她们吃下去。当然,蜂蜜柚子的做法,安妄欢也没有忘记写。

    冬天快来了,炕是肯定要盘的。今年的冬天格外的冷,为此安妄欢将盘炕的每一个步骤都写了上去,还特意的画了图纸,以防工人看不出来。安妄欢在边关推广的速度,肯定没有朝廷推广的迅速,而且朝廷的信用很好,相信这个冬天老人家还有孩子,都可以暖和一点了。

    最后安妄欢还十分嘚瑟的说,人参是自己找到的,挖到的。让她们泡酒泡水喝,那人参里面被安妄欢注入了她现在体内大部分的木系异能,让本来就大补的人参,药效变得更加的好。长时间被木系异能蕴养,对于安太师和安夫人,以及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是一件好事。可以慢慢的消除他们身上的陈年旧疾,增加身体素质。

    当初写这封信的时候,该开始安妄欢还不知道该怎么写,毕竟她并不是真正的小姑娘。但在抓起笔的时候,安妄欢很自然的就写了下去,仿佛这就是小姑娘对自己父母要说的话一般。安妄欢的毛笔字,是外婆教的,外婆的书法曾经还参加过国际展览呢。安妄欢的书写达不到外婆的程度,但是在后世也是一流的。外婆去世之后,安妄欢再也没有拿起过毛笔,没了陪她一起写字的人,写的再漂亮又怎么样。

    如今,再一次拿起毛笔的时候,安妄欢没有想到会是在这样的情况之下。

    “清越?”顾朝雨看着一直盯着手里信封的安妄欢,提醒了一句。

    “没什么,我们走吧,顾大哥知道在哪里吧?”安妄欢将所有要寄出去的物品,找了一块布包着,拎着准备下楼。

    “恩,就在我们刚刚路过的地方。”下楼后,顾朝雨带着路,他事先已经问过店小二了。

    快递的地方,离客栈并不远,走几步路就到了。门面不大,里面的装饰也很普通。安妄欢发现了这家快递的店名有些熟悉“洛水河畔”,这时候她才想起,这家店应该是小姑娘的大伯开的连锁店,据说当年他大伯就是在洛水河畔前对大伯母一见钟情的。

    “小公子是来…哎呦,小主子您可出现了!”进入好再来之后,小伙计一看到安妄欢就大吃一惊,连忙将安妄欢请了进来,然后安妄欢沏茶,找了另外一个伙计去请老板。

第二十一章发现

    安妄欢的到来让洛水河畔的员工瞬间激动起来,自从安妄欢失踪之后,整个安家还有姜家以及朝廷,都派了大量的士兵,来寻找安妄欢。但是,一直都没有消息。大家都在猜测,这么一个从来没有出过门的小姑娘会不会,已经遭遇不测。

    安妄欢的画像早就被安家管理的店铺员工记到脑子里了,就怕要是万一见到了,没有认出来可怎么办。

    “我的小主子哎,您没事真的太好了,我这就让人快马加鞭送信回去,让老爷夫人接您回家。”洛水河畔的老板是一个中年男子,大肚便便的。但是看起来就是很慈祥好说话的那种,见到安妄欢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老板是安家的旁支,当年他的父亲因为和胡人女子相爱,因为家里人不同意,导致离家出走到边关。日子过得很辛苦,安妄欢的大伯知道后,就在边关开了一家送信的店铺,让老板的父亲在这里干活。老板的父亲,从小就对老板洗脑,说本家是有多好多好的。因此,安妄欢在边关失踪之后,老板将全部手下,都派出去招人了,只是可惜一直没有找得到。如今安妄欢出现在了他的面前,老板没有哭出来已经算是克制自己了。

    “谢谢,安老板。”安妄欢这才想起来,临走前大伯和小姑娘说过,在边关有什么事情,就去洛水河畔找安老板,可惜小姑娘当时的全部心神,都在小世子死亡的消息上。一直都没有从悲伤中走出来,这才并没有太过注意大伯说的话。

    “没事,没事,能帮到小主子,是我们的荣幸。”安老板是个感性的人,被安妄欢这么一说,直接哭了起来:“幸好小主子没事啊,您要是出了什么问题,老爷他们可怎么办啊。”

    安家人是多宠小姑娘的,整个大夏就没有人不知道,那真是娶了安妄欢就可以得到安家无条件的帮助。安妄欢在安家的地位,那是多少安家公子们加起来都得不到的。都说稀有的才是珍贵的,这一点放在安家一眼就能看得出来。

    这要是一般的人家,少了个闺女,虽然也很伤心。但是,总归不止一个,但是安太师,或者说整个安家就生出了安妄欢这么一个宝贝闺女,要是出事了,谁都想象不出来,安家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来。到现在,安家还没有反应,大家都认为是暴风雨的前夕。

    “安老板,我现在暂时还不想回去。您帮我把这包东西送回家吧,然后再帮我找块炭笔和白纸过来。”安妄欢指着身后,一直隐藏气息的顾朝雨说到:“这是顾大哥,之前救了我。要不是他,我估计早就没有命了。”

    “恩人啊,您的救命之恩,安家绝对会报答的。”安老板这才注意到安妄欢身后还一直站着一个人,有些骇然。明明是这么高大的男人,可是他之前却一直都没有注意到,但随即听到安妄欢这么说,立马还没有看清对方的脸,就想着弯腰致谢。

    “没事没事,这都是应该的。”顾朝雨连忙扶起了安老板,刚刚两人说的话,他都听到了。对于安妄欢的身份,也有了一个猜测。安家的姑娘,至今为止只有一个,安家大小姐安妄欢。

    顾朝雨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他现在也明白了,清越这个名字有可能就是安妄欢故意伪造的。但是,顾朝雨倒不是怀疑安妄欢不信任他,毕竟都说好了一起带他走向人生巅峰了。大概只是,一开始并不想说,到后来就不知道怎么说了吧。大痴汉,给安妄欢找着各种理由。

    不过,他也没有想错。安妄欢一开始用的是自家二哥的名字,但是到了后来却不知道该怎么跟顾朝雨说,这不是她的名字,一开始她就是骗她的。即使是安妄欢,也实在是想不到其他的理由了,只是想着能拖一会,是一会吧。

    “恩人放心,您救了我们小主子,以后不管什么事情,只要您说,我们安家绝对都能给您办到。”安老板直起身,拍着自己的胸口保证到,但是在看到顾朝雨的那一刹那,就像是见到了不可思议的事情一般。

    “怎么了?”安妄欢询问道,不怪她多想,实在是安老板现在的神情,就像是见到鬼一样。

    “没什么,只是恩人的长相,有点像我以前认识的一个人,不过仔细看的话,还是有区别的。”安老板恢复了平静的神情,打着哈哈说到。

    “好吧。”安妄欢也没有追究,她开口道:“帮我准备炭笔和纸。”

    “要炭笔干什么?”安妄欢都没有追究,顾朝雨就更没有说什么了,只是他的心里还是有了怀疑,猜测安老板或许是认识他的。但是安妄欢的话,让顾朝雨奇怪起来,他不是很懂炭笔能做什么,不就是一般普通人家计数用的么。

    “给你画像啊。”安妄欢理所当然的说到。

    “我这就去准备。”安老板连忙说道。

    安老板并没有立刻去找炭笔,而是先去了一个房间,那看上去像是一个办公用的书房。安老板从书架上拿起了一个盒子,上面刻着安家的家徽。里面放着两幅画,一副就是安妄欢的画像,还有一幅则是小姑娘一直都没有见过的,小世子的画像。画像是用毛笔画出来的,虽然人物面容有些简化,但是上面的神情还有一些小细节,像极了顾朝雨。

    “这不可能,难道小世子没有去世?”安老板有些不可思议的嘀咕道,但是一想到会有这样的情况,心就跳动起来。小世子的死亡,是大夏的悲哀,但是要是小世子没有去世的话。自家小主子,或许会很开心。安老板,觉得这个信息很重要,他并没有真的见过小世子,但是也从别人的口中听说过。小世子人品长相和自家小主子那是天生一对,而且要是对方真的是小世子的话,还救了男装的小主子,这不就是命中注定么。

    安老板觉得这个时候,连夜赶路送到东京,速度还是慢了。这来回,最少也要一个月。而边关其实现在正有一个真正见过小世子,熟悉小世子的人。睿王府的大世子,顾长城!身为小世子的堂哥,顾长城和小世子是从小一起长大,可以说十分的相熟。当初小世子失踪时候,是顾长城亲自领命驻守边关的。

第二十二章玉娘

    书房里,安妄欢正拿着炭笔开始涂涂画画,她的技术并不怎么样。实际上,安妄欢的画画天赋并不好,画画对她来说基本上就是业余的。再加上,末世的几年里,安妄欢根本没有碰过笔,时间长了画画技术自然就下降了。

    安老板看着图画上,那完全不像是顾朝雨的人像,不着痕迹的擦了擦汗。但是看着安妄欢自我欣赏的眼神,安老板也不好忍心说什么。

    顾朝雨老老实实的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这对他来说家常便饭,很简单的事情。但是,即使是很简单的事情,也架不住安妄欢那已经扔了一地的纸。以及上面触动人灵魂的画技,要不是安妄欢说话的是他,他根本看不出来上边画的是一个人。

    顾朝雨觉得还是找一个会画画的人来画吧,安妄欢的这种话。顾朝雨觉得即使是自己的亲娘,估计都认不出来是自己。那毫无相像的地方,让顾朝雨都想直接和安妄欢说,你不是这一块料了。什么事灵魂画手,顾朝雨今朝实在是看出来了。

    “顾大哥,你不要动,你看又画偏了。”安妄欢看着画纸上不协调的五官,将之完全的怪罪到顾朝雨的头上,即使他根本没有动。

    “要不,我们找一个画师来画吧。”顾朝雨商量着问道:“阿欢你看你现在,都已经画了这么长时间了,手肯定累了吧。”

    在安老板离开后,安妄欢乖巧的和顾朝雨说了道歉,并把自己的真实名字说了出来。顾朝雨也很轻松的原谅了她,本来这其实也不是一件大事。因为自己的记忆没了,顾朝雨觉得有肯能自己的名字也是假的呢,他们半斤八两。

    “没事,相信我,下一张肯定能画好,不会出岔子。”安妄欢将手里的纸张揉成球,丢到了一旁已经满了的纸篓里,然后继续拿出一张白纸,准备动手。她现在觉得自己,这一次一定可以画的很好,到时候让他们吃惊去吧!

    ‘你上一次也是这么说的。’当然这句话,顾朝雨没有敢说出来,而是用眼神示意安老板,劝她阻止一下安妄欢。

    “咳,小主子。您的信件还有要带的东西,都给您装好了,您想想还有什么要带的吗?”安老板开始岔开话题,准备劝安妄欢停笔。要是,对方真是小世子,自家小主子现在就是在折磨她未来相公啊。虽然他的相公现在还没有记忆,但是总归会有的啊。

    “没什么了,就差顾大哥的画像了。顾大哥,你放心,我阿爹会帮你找到家的。”安妄欢仔细打量着顾朝雨,炭笔在纸上认认真真的画着。

    “没事的,阿欢,我不着急。”顾朝雨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现在的心情,要是按照安妄欢的画技,他怕是短暂时间内绝对不好找到家人的。连他自己都认不出来上面的是他,他爹娘能认出来吗?

    最终的结果就是,安妄欢还是没有画出来顾朝雨的样子,但是要真是仔细看的话,还是能看出一点相像的,可见技术还是有所提高。

    “我们还是老老实实找画师吧。”安妄欢看着满地的纸团,想起自己之前信誓旦旦的保证,觉得脸有点疼。她明明记得自己以前画画还不错的啊,还被爷爷奶奶夸奖过呢。虽然,爷爷奶奶说这画这么好看,自己留着在家好好欣赏,不给外人看。但是,安妄欢从小被爷爷奶奶这么洗脑,也自觉的觉得自己画画很棒。可是,现在的现实就是,她连顾朝雨的人物像都画不出来。

    “没事的,已经很棒了。”顾朝雨看着被打击到的安妄欢,拍了拍她的肩膀,鼓励的说到:“至少现在可以看得出,你画的是一个人了。”

    “……你这是在安慰我吗?”安妄欢嘀咕着,但是也振作起来了。不会画画又怎么样,她今后可是要成为大富豪的,她要让天下画技最棒的画师,天天给她画连环画。现在的话本看的一点意思都没有,还不如图画呢。当然,安妄欢也不介意,看看古代最著名的的画作,当然是一个人的时候。这要是被其他人看到了,估计要被念叨半天。

    边关最有名的的画师,大多数都是在岁月坊里,而岁月坊便是边关最大的妓院。里面有大量的画师,在里面画着一些流传在市井的图画。可是要说这岁月坊最厉害的画师,却不是男性,而是自小在岁月坊长大的玉娘。

    玉娘没有别的名字,她被阿娘卖到岁月坊之前,她阿爹一直都叫她赔钱货。到了岁月坊之后,坊主才给她取名为玉娘。只因为,她的皮肤就像是上好的美玉,摸起来细腻光滑。岁月坊被称为边关最大的妓院,不是没有道理的。里面的每一个女妓,都是经过种种培训,脱颖而出的。玉娘便是其中一个,她的一手画技,让来往的商人都沉醉不已。当然,她最擅长的便是闺房里的画,走南闯北的商人看到玉娘的那些画,没有一个不动心的。

    她将男人的渴望,表露的一清二楚。她知道男人渴求什么,她就画什么。年仅十五岁,便是整个边关画技最好的画师,虽然很多人都不承认这一点。

    玉娘已经十五岁了,长相不像她那普通的爹娘,反倒是生的一张好相貌。知道什么事妖艳jian货么,玉娘的脸就完全符合。一看就是那种不安于室的长相,这要是生在大户人家,都是做妾的命,没有谁会取这么一个看着就浪荡的女人为妻。但是,玉娘只是一个被阿娘卖了的女娃,她在岁月坊长大。坊主教她的除了画技和识字之外,更多的还是一些她这样身份该知道的东西。

    玉娘今年十五岁,在过几个月就到了可以接客的年纪。玉娘一直以为,自己的命运就会和其她姐姐一般,走上不归路。但是没有想到,她会有被人赎身的那一天。

    玉娘听过安老板的大名,在边关他可是数一数二的好男儿。家中只有妻子一个,再也没有纳小妾,对自己的孩子更是宠爱有加。最重要的是,安老板背后站着安家,那个玉娘想都没法想的大世家。

    所有人都在羡慕玉娘的好命,她们猜测着玉娘是什么时候勾搭上安老板的,居然让安老板可以为她赎身,并且还带回洛水河畔。岁月坊的女妓们,做梦都想做到的事情,居然让玉娘办成了,这对她们来说,真是又羡慕又带着一丝的嫉妒,以及对未来的对自由的渴望。

    伙伴们的渴望,玉娘知道。她们的羡慕,玉娘也可以看得出来,但是玉娘不明白的是,她比任何人都清楚,她根本没有见过安老板,为什么安老板会给她赎身呢?

第二十三章寄信

    进了洛水河畔之后,玉娘还是觉得自己是在梦里。这里的装饰虽然比不上岁月坊的豪华,但是却简单中透露着大方与自信。

    “到时候见到了小主子之后,不要把你的风尘气息透露出来,也不要说些不该说的。你只要听从小主子的安排,知道了么。你要是做出了什么逾越的事情,到时候的下场你不会想知道的。并且,从今以后你的主子只有我们小主子知道么。”在面对玉娘的时候,安老板便是安老板,不再是安妄欢面前慈祥的长辈。说实话,要不是因为边关最好的画师是玉娘,他是不可能去岁月坊那种地方,将玉娘赎出来的。谁让小主子说,要最好的画师呢,安老板还能怎么办,当然是顺着自家小主子啊。

    “是,大人。”玉娘听到安老板的话,有些哆嗦。她当然知道有些人对待奴隶是什么样子的,她的前辈不是没有被赎出去的的,但是有的结局却是很惨。有的富贵人家的老爷,就喜欢虐待仆人,尤其是好看的仆人。他们从来不将这些仆人当做是人,就像是对待宠物一般,丝毫没有不忍之心。

    安老板将玉娘带进书房的时候,安妄欢正在和顾朝雨下着五子棋,输赢各一半。他们俩都不会下围棋,因此安妄欢才想到玩五子棋,没想到顾朝雨玩的也不错。

    “哎,我又输了,再来一局。”玉娘还未踏进书房的时候,听到的就是这么一声清脆的声音,干干净净的。但是带着一些中性,听不太出是男声还是女声。不过,按照安老板说的,应该是个小公子。

    安妄欢的长相出乎了玉娘的意料,她本来以为会是一个年级二十多的男子,没有想到安妄欢的模样看起来比玉娘大不了多少。少年长得很软,看起来就很乖巧的样子,眼眸很干净,玉娘看过的那些大商人炫耀时拿出来的宝石,还要干净。这样的安妄欢,让玉娘有些不敢去看,怕玷污了对方的眼睛。

    “你就是边关最好的画师?”安妄欢走到玉娘的面前,心里松了口气。玉娘的身高长得和安妄欢差不多,真要比起来,或许还矮一点。安妄欢见惯了长得比她高的这些人,一下子见到一个差不多个子的人,让她的心情得到了大好的安慰。

    “是的,主人。”玉娘低着头,小声的说到。

    “咳,不用这么叫,叫公子就好。”安妄欢咳了一声,有些不自然的说到,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一声的主人,让她内心有种奇妙的感觉。莫名的爽,尤其是知道了这已经是她的人了,卖身契都在她的手里,更是有这种感觉。

    ‘我这是不是堕落了?’安妄欢嘚瑟的想到。

    “是的,公子。”玉娘听话的改了称呼。

    “这次让你来,是为了帮他画一幅像。要写实的,能一眼就看出,对方就是顾大哥的,知道么。”安妄欢将自己的想法说了一下,然后拿出炭笔在图纸上画着简单的图形。不得不说,虽然画人不行,但是简单的枣子安妄欢还是可以画出来的。图片上的枣子现实,让人不用猜,一看就知道这是一颗枣子。

    玉娘不愧是边关最厉害的画师,即使没有用过炭笔,简单是尝试了一下,就可以把安妄欢之前画的枣子给秒杀掉。画顾朝雨的时候,刚开始还是有些不习惯,浪费了几张纸,但是画出感觉之后,顾朝雨的图像在玉娘的纸上,清楚的呈现出来。

    “果然有技术。”安妄欢拿着手里的画像,点了点头,夸奖道。

    “只是学的时间比较长。”玉娘谦虚的说到,看到安妄欢的点头,她松了口气。

    “安叔,你将这幅画,和我之前带来的那些东西,都给我快速送到东京去。”安妄欢将画像塞进信封,然后又将顾朝雨的事情说了一遍,希望阿爹能尽快找到顾朝雨的家人。

    “你有没有什么话,要说?”安妄欢将自己的信写好之后,问道顾朝雨。

    “恩。”顾朝雨点了点头,然后开始写了起来。他的字迹很好看,也很有锋芒。但是,比起安妄欢的,顾朝雨的自己,更有一种内敛,就像是入了削的剑,自我隐藏。

    顾朝雨没有写太多,只是简单地说了一下,自己醒过来之后忘记了所有的事情。现在取名顾朝雨,之后还将木牌的事情说了一下。重点强调,要是那个姑娘重新嫁人了,就不要打扰她了。要是还在等了他,那他会回去见那位姑娘的。同时,顾朝雨也将安妄欢的事情说了一下,他不想隐瞒这件事情。这样对于那个姑娘来说,是一件悲哀的事情。

    顾朝雨的这封信是单独放着的,只有找到了家人,才将信交给对方。安家人是不允许看的,当然安妄欢也相信自家人的人品,不然也不会让顾朝雨写信。

    物品被小心的放好,在所有东西都准备好之后,安妄欢看着专门送信的人离去。洛水河畔一般都是在边关才开,大夏的几个边关,落雁城市离东京最近的一个边关了。

    信开始传送之后,安妄欢觉得自己到了贤者时间,现在不管发生什么事情,她都可以和平对待了。

    “我们去榷场吧。”第二天一早,安妄欢敲响了顾朝雨的房门,然后神采奕奕的说到。

    现在的天黑的很早,寒意也越来越重了。夏依竹还在家里等着他买回去的布料呢,就那两丫头身上穿的,现在肯定很冷了。安妄欢准备今天先去榷场将布料和羊毛买回来,然后会清河村一趟,夏依竹那丫头肯定在家‘望穿秋水’了。

    “我去准备马车。”顾朝雨揉了揉眼睛,他昨晚很晚才睡的,到现在还有些困。二毛现在放在客栈,被小二照顾的很好,但是不适合现在安妄欢和顾朝雨做了。当然,安老板也不可能让他家小主子做那么破败的驴车的,早就准备好了上好的马车,里面的装饰让人看着就舒服。

    “恩恩,我去叫安玉。”安玉就是玉娘,安妄欢觉得玉娘这个名字,在这个时代,一下子就让人想到不该想的。所以,直接按照安妄欢的姓,单名一个玉字。玉娘倒是蛮高兴的,她根本不记得自己阿爹姓什么,反正没有现在的这个名字好听就是。

第二十四章榷场

    榷场是过了边关,在草原与大夏的边界处,所建立的双方贸易市场。之前因为战争的事情,关闭了一段时间,战争结束之后,又重新开放。

    安老板在听到安妄欢要去榷场之后,努力的自我推荐做车夫,但是被安妄欢拒绝了,理由是:“安叔,店里需要你,你要镇场子。”

    “我明白了,小主子,我会在店里等着您的归来。”安老板就犹如戏精附体一般,拉着安妄欢的袖子,哭唧唧的说到。

    “爹你够了,小少爷只是去榷场,而且不还是有顾大哥陪着么,用不着这样,所以车夫还是我来吧。从这里到却场地路,我熟啊。”又是一个安家吹,安老板的二儿子安和用着闪亮的眼睛看着安妄欢。

    “恩,安和和我们一起去就可以了,安叔你放心吧。”安妄欢有些费力的将,自己的袖子,从安老板的手中抽开,迫不及待的上了马车。她实在是有些受不了安老板了,你能想象一个中年油腻的大叔,拽着你的袖子哭哭啼啼,跟个小女孩似的么。反正,安妄欢受不了了。

    “臭小子,给我照顾好小主子,要是她被磕磕碰碰了,你就等着回家挨你奶奶的搓衣板吧。”安老板踢了一下自己的儿子,威胁的说到。安和的奶奶就是当年和安老板的父亲,一起私奔的那个胡人女子。对于安妄欢大伯那是心存感激,安老板被洗脑成功有她一大半的功劳。

    “我知道了,你别跟奶奶说。”安和从小到大,最怕的就是奶奶,她可以特别温柔的,从背后拿出洗衣板,让你跪。安和从小调皮,最怕的就是奶奶的搓衣板。

    告别了安老板,安妄欢几人出城,去往榷场。出边关一般都要通行证,但是安妄欢所做的马车是安老板特意准备的,上面有安家的家徽,可以不需要通行证。特权,在什么朝代,不管在哪里都是有的。

    边关外就是当初小世子掉下去的炎河,横贯整个大夏。过了河就是榷场了,建立在一块十分空旷的地面上。榷场就像是一个大型的贸易市场一般,里面大大小小的商铺,有大夏的,有胡人的,还有沙漠雨国的人,以及森林里的部落人。安妄欢甚至还看到了,一些苗族的少女,穿着带有她们特色的衣服,在卖好看的首饰,还有布料。

    “这里面的东西好多啊。”安妄欢看着一个个带有民族特色的商铺,看着里面琳琅满目的商品。觉得,其实古人还是很有智慧的,至少安妄欢就觉得很多东西,其实已经带着现代的特色了。

    “这里就是榷场?”安玉站在安妄欢的身后,她现在穿着安婶给她改的衣服,不是岁月坊那种看起来就很有诱惑力的,而是一种安玉从来没有穿过的,十分良家的衣服。就是脸有些不搭,但是安玉却很喜欢。

    “是啊,你没有来过这里吗?”安妄欢说到一般,才想起来安玉好像是不能离开岁月坊的来着:“没事,我也没来过,今后来的次数多了,就习惯了。”

    “恩。”安玉偷偷地按着自己的胸口,那里流动的暖流,让她的眼睛有些酸涩。

    “大叔,你这里的羊毛和牛奶怎么卖?”安妄欢走到一个一摊贩面前,摸着那割的整齐的羊毛,上面没有一丝杂质,干干净净的,摸起来十分的柔软。让安妄欢想要十分土豪的说,这里都给我包起来。

    “羊毛五文钱一斤。”胡人看到安妄欢的穿着之后,满脸笑意的说到。

    “五文钱?之前不还是说,一文钱一斤的吗?”五文钱对于安妄欢来说,并不多,但是这不代表她就可以当做小绵羊,被宰。

    “哎,这不还是战争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不好了,只好提高点价格了。当然,这对于小公子来说,肯定是没问题的对吗?”即使是在豪爽的胡人,长时间在这些走南闯北的商人当中做交易,也学会了看人说价了。

    “战争还不是因为,你们羡慕我们的土地以及生活,才挑起来的吗?这场战争对于我们的损失也很大,我看你提高价格仅仅是因为我们小少爷好说话吧!”安和不忿的走上前,跟着胡人的商贩说了起来。

    “这里卖羊毛的不止你一家,我们完全可以去其他家买。”在安和站出来时候,慢一步的安玉有些不满安和的表现,她一直想在安妄欢面前表示一下自己的存在价值,现在正是好时期。

    “老板,你可要想好了,到底是什么价格。大夏的士兵还在这里,你要是敢乱出价格宰我们小少爷,就等着边关的大牢吧。”说罢,就准备往士兵所在地地方去。

    “别啊,姑娘。有话好说,一文就一文吧,我也是没办法啊。战争的时候,将士们将我们家里的余粮都给抢了,我们实在是不知道怎么过这个冬天了。这才,对小公子说了高价。”胡人摊贩也是没有办法:“我们之前和大夏进行商品互换,还有经济来往,但是战争过后,榷场被关闭了。我们一家老小的全部收入,都只有家里养的那些牛羊马,但是马被征用了。牛羊,我们又卖不出去,这不实在是没有办法了。现在榷场开启,我们也很开心,但是好多的商人都不来我们这里买东西了。他们宁愿去雨国还有部落人,以及一些少数民族的族群那里买。”

    “一文钱一斤,这里我都要了。”安妄欢指着摊贩旁边的一堆羊毛,又问了问一旁的羊奶还有牛奶:“这些都是新鲜的吧?”

    “早上才挤出来的,可新鲜了。”摊贩听到安妄欢的话之后,笑容立马就打起来了,之前的颓丧也消失了,生活总会好的,只要你能坚持下去。

    “价格多少?”安妄欢想起了一些可以用羊奶还有牛奶做出来的美食,其中后世少女们最爱的奶茶就需要牛奶。

    “五十文一桶。”摊贩指了指那装的满满的牛奶,他用的木桶很大,一桶几乎有二三十斤。经过刚才的事情,他也知道了,这小公子可能不懂行情,但是这些人里面却又懂的。

    “那就各来一桶。”安妄欢也没有在意这些事情,没有体会过贫穷,摊贩们的生活她永远也想不到。但是,安妄欢知道,总有一天,都会变得。

第二十五章熊猫

    “好咧,一共三十三斤羊毛,三十斤牛奶,三十斤羊奶。一共一百三十三文。”摊贩算了一下后,咧着嘴大方的说到:“就收小公子一百三十文就好,要是小公子下回还需要牛奶和羊奶,记得来我这啊。”

    “一定,这里是一百三十文,你收好。下一回还有羊毛给我留着就好。”安妄欢倒是没有想到这么便宜,稍微诧异了一下,从袖子里拿出了一贯铜钱,又数了三十文,给了摊贩。

    压低价格,并且讨价还价安妄欢不是不会做。但是,都是人,胡人军队的事情,和百姓没有关系。小本盈利,不像那些暴利的行业,安妄欢还不屑于压低人家生存的资本。

    “一定一定。”摊贩那干裂的手,拿着铜钱,略微带着一丝的颤抖。这几天,他几乎一样东西都没有卖出去。家里的羊还在成长期,杀了的话,以后的日子更难熬。摊贩对于未来,都有些无奈了,安妄欢的这些钱,刚好能让他们这段时间稍微过得好一点。

    “公子需要这么多的羊毛作甚?”安和扛着装着羊毛的竹筐,问着安妄欢。三十斤羊毛可不是小数量,整整三大筐,这还是经过压缩之后的体积。安妄欢扛着一筐,走路的时候就有些摇摇摆摆的。虽然他对榷场很熟悉,但是这不代表他平时来榷场买东西,都是自己拎的。毕竟是安老板的儿子,怎么也不可能让他干活的。

    安妄欢倒是背着一筐手里还拎着一桶羊奶,走路还是很稳,一点都没有勉强的样子。剩下的一筐羊毛和牛奶就被顾朝雨接手了。安玉没有拿什么,安妄欢体谅对方还是个未成年的女孩子,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

    货物都被拿到了马车里,马车不能进榷场,那会造成道路堵塞。一般,来榷场之后,只要交二十文钱的安置费,就可以将马车交给榷场专门管理的车夫,带到停放马车的地方,给马儿休息一下,还会喂上好的草料。

    货物放好之后,安和在里面看着,以防被偷。安妄欢和顾朝雨则是带着安玉去苗族的地方,之前安妄欢就发现苗族的布料,看起来非常的好看。安妄欢也是女孩子,对于好看的布料也会停下脚步,眼睛盯在上面。可惜的是,安妄欢现在是男装,不能穿女孩子的衣服。但是买一些给安玉还有夏依竹姐妹也很好啊,看美女穿的好看,安妄欢就觉得眼睛舒服。

    布料的种类很多,安妄欢分不出来,但是她能摸的出来。上好的绸缎,摸起来光滑无比,就像是上好的美玉一般。至于夏依竹之前说的麻布,安妄欢也看到了,麻布透气摸起来有些粗糙,也不好看,但是价格相对于绸缎就天差地别。

    “这料子怎么卖?”安妄欢看中的是两匹浅色的布料,上面还有着一些暗纹,显然织女在纺织的时候,加入的独特技巧。

    “小公子好眼力,这是我们苗族镇店绸缎,乃是用上好的蚕丝织成。全店就五匹,每匹十两银子。”店主是一位典型的苗疆女子,体型优美,眼角带着一丝媚意。让店里的一些男子,看的那是眼睛都直了。

    最终安妄欢选了一匹粉红色的,还有一匹浅绿色的布料,让店主给包好。之后安妄欢还选了几匹稍微此等一点的布料,价格稍微便宜一些,每匹布就三两银子。但是这一对比,之前胡人摊贩的牛奶羊毛价格,安妄欢觉得其实也不是所有的东西都是便宜的,有的价格昂贵的,可能一些普通人,一辈子也买不起。

    安妄欢买的很多,店主的眼睛都眯了起来,还特别大方的让店内的伙计,将安妄欢买的这些布料,给送到马车上去。安和带的路,安妄欢和顾朝雨就没有跟着了。安妄欢还想在看看榷场有什么有趣的东西,或者是对她现在有帮助的。

    “顾大哥以前来过榷场吗?”作为种花家长大的兔子,安妄欢无疑是合格的。这一路走来,她的怀疑不经意间就出现了一堆零食。安妄欢啃着晒好的脆枣,还有草原百姓风干的葡萄干,以及食味斋的糕点。

    “没有印象,应该是没有来过。”顾朝雨摇摇头,自从他和安妄欢坦白之后,就觉得双方之间的那一层隔阂消除了一般,两人间的相处变得更加的自然了。

    “竹熊,竹熊,最后一只先到先得啊。”就在安妄欢逛的差不多,准备回去的时候,就听到了带着一些口音的男子,抱着一个竹筐在叫卖道。

    “走走走!!”安妄欢一听到竹熊,眼睛都亮了,整个人都兴奋起来。古代的竹熊还能是什么,当然是以竹子为食的熊猫啊。

    “多少钱。”安妄欢走到小贩面前问道,小贩手里的框子里面确实是一只熊猫,但是看上去很小,和放在夏依竹那里寄养的肥兔子差不多大。毛还没有完全的长好,但是那双带着黑眼圈的眼睛,清澈闪亮的看着你的时候,安妄欢就觉得心都化了。

    “五十两。”小贩看到安妄欢之后,心里有了底,然后狮子大开口。

    “三两,你这竹熊都生病了,而且你现在已经养不活他了吧。”安妄欢比了个数字,然后指着病恹恹的熊猫崽子说到。

    “不行,捉它的时候,就花了我大价钱买的迷药,这都是赔本的生意了。”小贩才不答应,这小公子一看就知道有钱,怎么能不宰一笔呢。

    “边关可没有专门照顾动物的兽医,所以你是三两卖给我,还是等着这竹熊死呢?五十两我都可以让人,直接给我捉一家过来了。”安妄欢尽量让自己的视线,不去看熊猫崽子,和小贩讨价还价。边关附近没有熊猫的存在,这只应该是小贩好不容易抓到的,但是也绝对没有像他说的那样。

    他手里的这只,病恹恹的,很显然有可能是大熊猫丢弃的崽子,被他顺手带回来了。熊猫虽然是熊,但是年幼的时候,还是很受一些人的欢迎的。

    “十两,不能少了。这一路我光是牛奶,就喂了好几桶,还有竹笋和其他食物。”小贩苦哈哈的说到,熊猫可不好养,为了不让自己框子里的这只出事,小贩就花了大功夫,小心翼翼的照顾。

    “八两。”其实十两安妄欢已经可以接受了,但是谁让女性对于还价是天生的呢。这个小贩显然也不是一个缺钱的主,不少点钱,怎么可以。

    “好好好,八两就八两。”小贩将框子递了过去,接过了安妄欢手里的银子,看都没看熊猫一眼,就笑着离开了。手里最后的货物卖掉了,价格也合适,他也能回家过年了。还能给家里的丫头,买一匹好布料,外加准备一些年货。

第二十六章顾长城

    熊猫,熊猫哎~安妄欢小心的将熊猫从框子里抱出来,摸着那顺滑的毛,幸福感油然而生。

    “就是瘦了点,回去要多喂点食物,那老板真抠。”安妄欢抱起熊猫的时候,掂量了一下重量,远没有看上去的那么重。

    “落雁城没有竹子,我们只能回清河村给他找些小竹笋吃了。”顾朝雨轻轻地点了点熊猫的小脸,这么天然萌的生物,他也是第一次看到。之前也知道有竹熊的存在,但是却不知道竹熊长得什么样子。如今,真的是能萌出一脸血。

    “可爱吧,就叫胖达好了,等回了清河村就把他和团子放在一起,一起长大有了感情之后,团子就可以兔假熊威了。”安妄欢给胖达输入木系异能,慢慢的增强他的体质。听着熊猫舒服的哼唧声,安妄欢都想将脑袋埋进对方的肚皮底下,吸熊猫。

    有了熊猫之后,安妄欢对于其他的物品也没了兴趣,只想快点回去,给熊猫喂食物。然后做一个窝,这些天天也冷了,胖达的毛还没有长完全,并且看起来身体也不好。安妄欢实在不放心,对方睡在外面,还是抱着一起睡觉比较好。但是,白天的时候,还是需要一个窝躺着的。

    一路上安妄欢和顾朝雨商量着熊猫的窝该是什么样子,要多大的,需不需要在房间的一处专门准备一个地方,当做胖达的游乐场。

    “公子你回来了啊,这是竹熊?”安和在听到安妄欢的声音过后,连忙从马车上下来,安玉也是不甘落后,只是由于是女孩子,姿势稍微淑女一点,慢了一步。

    “恩,是不是看着很可爱?”安妄欢小心的将胖达的脸露给两人看一下,那黑白分明的脸上,黑黑的小眼睛,满是迷茫的样子,让安妄欢不自觉的抱紧了。

    “可是公子,竹熊生长的很快,长大之后的竹熊太过危险了。”安和虽然是个安家吹,但是他也知道竹熊的破坏力:“据说,成年的竹熊可以一掌就可将一个成年人拍死。”

    “呀,这太可怕了。公子,我们还是将它放生了吧。”安玉也很喜欢竹熊,小小的一只看起来软乎乎的。但是比起竹熊,还是安妄欢的安危更加重要。

    “没事的,放心吧。从小养着的话,有了感情就不会伤人了。”安妄欢抱着熊猫不撒手,养一只熊猫,这可是种花家的兔子从小的梦想。安妄欢小的时候当然也幻想过,还曾准备离家出走去四川的森林里,偷一只呢。只是半路就被捉回家了,末世到来的时候,安妄欢在有了实力之后,就跑动物园里去了,想看看还有没有熊猫的下落。可惜,在末世三年,安妄欢连熊猫的影子都没有看到。

    如今梦寐以求的熊猫,就在自己的怀里,安妄欢能舍得放他离开吗?当然是不可能的啦,打死也不可能。

    看到安妄欢对于熊猫的喜爱,安和和安玉两人也就没劝了。公子喜欢就好,大不了竹熊伤人的时候,就由他们先顶住,让小公子先逃跑吧。‘想通了’的两人,也没有在说些什么了。

    由于买的东西过多,即使是安老板准备的大型马车,也显得有些拥挤。安妄欢和顾朝雨坐在一起,安玉坐在另一边。安和则是出去赶车了,没有马车夫就只好由他代劳了。

    等安妄欢几人到洛水河畔的时候,安妄欢敏锐的发现有些不对劲。店里面有生人,而且店铺的附近,有好几双眼睛在盯着这里,看那些穿着有可能就是边关的将士,他们一个个的身上都带着一丝的血腥味。眼神也都是那种,在战场上杀过人的。

    顾朝雨显然也发现了这件事情,他比安妄欢发现的还早一点。但是,同安妄欢一样,即使发现了也当做没有看到一般,面不改色的走了进去。

    店铺的伙计面容有些紧张,但是并没有害怕的情绪。安妄欢的心情稍微放松了一下,应该不是什么敌人。随后她就想到了,和安家有联系,又在边关的一个人。睿王府大世子:顾长城。

    如果是按照倒叙来说的话,这需要将时间调到今天早上安妄欢几人去榷场之后。安老板为了早点知道顾朝雨是不是顾长安,准备去见一下守卫在边关的顾长城,让他来做判断。由于之前小姑娘是在边关附近失踪,因此安家特地和顾长城打了招呼,要是安老板找他记得见一面。

    早上训练完士兵之后,顾长城就接到了下属说安老板请求上门的消息。顾长城一开始还以为是不是安家的小丫头找到了,没成想安妄欢确实出现了,还带来了一个和他堂弟长得很像的人。听到这件事情,顾长城坐不住了。要不是知道她们去了榷场,都想快点见到顾朝雨。

    安妄欢进入书房的时候,入眼的就是一个身高七尺不到,六尺有余的中年帅大叔。夏朝一尺三十厘米,顾长城的身高大约在一米九以上,看起来人高马大的,十分威风。

    当然,这一切都不是重点,安妄欢见过的顾家人并不多,小世子的母亲是一个,当朝皇帝是一个,太上皇是一个。但是他们之间并没有太多想象的地方,唯一一点就是听说顾家人都是杏眼。

    在看到顾长城的第一眼,安妄欢就知道他和顾朝雨有关系。睿王妃和端王妃听说是双生姐妹,当年游园赏花,睿王和端王,一个看中姐姐,一个看中妹妹。但是,两人都是单独看中的,谁都不知道她们是姐妹。还以为晏家就这么一个闺女,着兄弟俩差点没打起来。后来才知道,两人看中的并不是同一个女子。

    “……顾长安。”到了这个时候,安妄欢还有什么不知道的呢。难怪对东京熟悉,对醉云霄熟悉。难怪之前安老板看到顾朝雨的时候,是那样的表情。在东京对醉云霄熟悉的也就只有身份高贵的人,而身份高贵的人中姓顾,又是在边关失忆的,就只有那个掉入炎河被判死亡的端王府小世子,骠骑将军顾长安了。

    安妄欢不知道该是什么样的想法,小姑娘因为顾长安的关系死亡。可是顾长安却并没有死,还救了刚刚穿越过来的安妄欢。安妄欢不经想到要是小姑娘多坚持一下的话,是不是就可以等到她的小世子来救她了。到时候,他们可以一起回去完成自己的婚礼,白头偕老。而不是,阴阳两隔。

第二十七章命中注定

    与安妄欢一样,顾长城最先看到的还是女扮男装的安妄欢。他以前没有见过安家这个大宝贝,倒是听过自己的堂弟,经常偷偷地摸着刻有安妄欢乳名的木牌,看的顾长城牙齿酸的哟。

    顾长城与顾长安很熟,他们都是属于将士,经常在军营中过日子。在顾长安刚进军营的时候,就是顾长城教导着他,告诉他这里的生存方式。顾长安的死讯传到东京的时候,顾长城这么一个硬汉,直接哭了。俗话说得好,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罢了。

    顾长安的逝世,让顾长城主动请命镇守边关。安妄欢在边关失踪的时候,顾长城的心是带着一些窃喜的。倒不是因为觉得是安妄欢的原因,他才不相信东京流传安家小姑娘克夫呢。只是,到底顾长安那么喜欢的一个小姑娘,要是嫁了别人,顾长城都不知道顾长安是不是能伤心的活过来。

    他看着长大的堂弟,是那么的优秀,但是天妒英才。让小姑娘在下面陪着他一起不好吗?堂弟看到后一定会很高兴的。顾长城是这样想的,当初去往战场之前,顾长安和顾长城喝了一顿酒。顾长安笑容爽朗的告诉顾长城,等他回来就可以娶安家的小姑娘了,在过一年就可以当爸爸了。到时候,他一定要让孩子孝顺安妄欢,他要让安妄欢成为整个大夏最幸福的妻子。

    如今,失去了记忆的顾朝雨出现在了顾长城面前。即使黑了瘦了,顾长城还是可以一眼就认出这个人,就是他看着长大的堂弟,端王府小世子顾长安。

    “长安?我听说你失忆了?”顾长城快步走到顾长安身前,摸了摸弟弟的脑袋,看到他耳朵后面的一块小疤痕,瞬间眼泪决堤。那道疤痕,是当顾长城没有看住顾长安,结果不小心当着他的面划伤的。当时血流不止,让顾长城差点没吓坏。后来,由于伤口有些深,导致到现在都没有消掉。

    “你是?”顾朝雨看着和他长得很像的顾长城,有些不确定的问道:“堂哥?”

    “是啊,是我。没想到你失忆了,还能记得我是你堂哥。”顾长城擦了擦眼泪,把顾朝雨拽到椅子上坐着,开始跟顾朝雨介绍他的身份,以及他的过去。

    安老板几人在这时候先离开了,有些人家的隐私还是不要知道的为好。走之前,安老板满面红光,在确定了顾朝雨是小世子之后,他嘴角的弧度就没有弯下去过。

    安妄欢没有离开,她同样被顾长城示意坐在一边。顾长城认为安妄欢既然能离家千里,来到边关,明摆着就是喜欢顾长安的。现在让她知道这个好消息,她一定很开心。

    顾朝雨一开始还认真的听顾长城讲他的过去,但是顾长城实在是太话痨了,十句话中只有一句有重点,然而这一句重点还是没有将顾朝雨的身份暴露出来,其他的都是在水字数。安妄欢同样听得都要打瞌睡了,只要撸着熊猫,看着他哼唧唧的叫唤。就顾长城这种话痨,放在后世写小说,那简直就是水文的利器啊。

    “好吧,看你们这样,我直接说重点。”顾长城显然也是知道自己话痨的属性的,但是没办法,他这不是看到堂弟太开心了们。

    “早就该说了。”安妄欢嘀咕的说到。

    “堂弟,你是当今端王府小世子顾长安,而安姑娘就是你的未婚妻。”简单的将安妄欢刚刚一直不知道该怎么面对顾朝雨的处境,说了出来:“你的死讯被传到东京之后,东京的百姓都认为是安姑娘克夫,之后安姑娘便来到边关。没过多久,我们就接到信息说安姑娘失踪了,没先到是被你救了。我就说嘛,你们就是天生的一对。”

    “堂哥,你说什么?”顾朝雨的声音有些飙高,不敢相信一般的看向之前就感觉奇怪的安妄欢。

    安妄欢是他的未婚妻?这难道不是老天开的玩笑吗?之前,他还在想着幺奴是谁,原来早就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小姑娘没有嫁给其他人,也没有独自在闺房伤心,而是很有勇气的来到边关寻他。之前安妄欢说的为了某个人,难道就是自己吗?

    “小点声。”顾长城拍了拍顾朝雨的肩膀,对着安妄欢友好的笑了笑:“安姑娘见谅,我家长安估计是失忆砸到脑子了,等我把他带回东京就好。”

    “你要带他回去?”安妄欢听到这话,才将撸熊猫的手放下,抬头看向顾长城。

    “是啊,边关的大夫医术怎么也没有皇宫里的太医好啊。安姑娘难道不回东京吗?安太师自从安姑娘失踪之后,就一直身体不大好。”顾长城不解的问道,看安妄欢现在的这个样子,也不像是想回家的啊。

    “不了,我想现在边关呆一段时间。”安妄欢摇摇头,如果说之前不想回家是因为对自己的身份,还有些隔阂。现在不想回去,则是因为顾朝雨既然就是小世子的话,安妄欢担心家里人会让他们成婚。其实按照他们之前的婚约时间,成婚的日期已经过了,但是谁知道会不会一回去就被要求成婚啊。虽然顾朝雨很好,宜家宜室。但是,这不代表她可以抢小姑娘的心爱之人。而且,顾朝雨现在还没有记忆,谁知道他喜欢的是现在的安妄欢还是之前的小姑娘呢。

    “为什么?长安不是已经被找回来了吗?”顾长城疑惑地看向安妄欢,之前没有见过这个安家大小姐,但是现在看来,并不像世人说的那样温柔乖巧,反而很自主坚强?也是,安家养出来的孩子,怎么可能是个只会琴棋书画的大小姐呢。尤其,安妄欢的二哥可是安清越。那个家伙,可不是好惹的。当年的大将军,都被他坑了,让自己的女儿嫁了安清越。大将军闺女出嫁的那天,东京城里多少年轻英俊的才子们借酒消愁啊。

    “有些事情,我想完成,边关只是第一步。这一次离开家,我看到了外面的世界。边关的百姓过得其实并不好,衣衫褴褛多不胜数。这里的孩子对于富人的恐惧,我想改变这些。”变革不是一朝一夕,安妄欢把边关当做第一步。这里商人很多,走南闯北的江湖游客也很多,安妄欢可以第一时间了解到很多的信息。同样的,草原就在不远处,安妄欢有些东西需要用到草原那边的‘特产’。

第二十八章过渡

    少女清亮的声音,和坚定的目光,让顾长城不得不感叹一句‘真不愧是安家的女儿。’

    “安太师现在知道你现在已经找到了吗?”顾长城没有再说让安妄欢回去的话,毕竟不是自家的闺女,有些事情也不方便说。只是问了安太师的意见,要是人家爹都没有意见的话,顾长城绝对会帮助安妄欢完成的理想。

    “我已经寄信回家了,阿爹一定会答应的。”安妄欢很肯定的说到,安太师一向很鼓励小姑娘出去走走,见见外面的世界。只是小姑娘有些怕生,不喜欢外出。如今,安妄欢想在边关做些事业,安妄欢相信那个宠女儿宠上天的安太师,一定会答应的。

    “既然这样,若是你在边关有什么难事,可以来直接找我。”顾长城将怀里代表着他信物的令牌拿了出来,递给了安妄欢。要是睿王知道安妄欢在边关有困难,而自己有没有帮助的话,很有可能会打断自家儿子的腿。而且到时候,回到东京顾长城的处境便会四面楚歌。

    “谢谢顾将军。”安妄欢也没客气,直接结果牌子,俗话说得好,背靠大树好乘凉。有了顾长城这个边关扛把子,安妄欢的速度完全可以加快。

    安妄欢的想法说了出来,但是顾长城还是准备把顾朝雨送回去,让他尽快恢复记忆。这记忆缺失的顾朝雨看起来,让顾长城有些不适应,他堂弟什么时候这么憨厚过。就像是一般的百姓,给人一种老实感。

    “我也不准备回去,堂哥帮我和爹娘说一声就好。”顾朝雨乘着安妄欢低头撸熊猫的时候,偷偷看了一下对方。从刚刚知道安妄欢就是他的未婚妻的时候,他耳朵上的红晕就没有消失过。

    “行吧,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写封信,我让人给你带回去。”顾长城指着书桌上的笔纸说到。

    “劳烦堂哥了。”顾朝雨感激的笑了笑,之前他虽然写了信,但是是在自己没有记忆的情况下。顾朝雨准备重新写一封,给爹娘。就说要在边关追媳妇,先培养培养感情。很明显安妄欢根本没有见过失忆前的他,他们之间只有顾朝雨的单相思。

    告别了顾长城之后,安妄欢和顾朝雨两人待在书房里,空气都带着一些尴尬。安妄欢看着一直偷偷看她的顾朝雨,叹了口气道:“有些事情,现在我还不能告诉你,但是我暂时没有想成亲的打算。”

    安妄欢喜欢顾朝雨吗?当然是不喜欢的,她对于感情一向是不在意的。安妄欢在乎亲情,友情。但是,对于爱情安妄欢一向避之不及。她在大学时有一个玩的还不错的室友,那个小姑娘人很好,长得也很可爱。是那种家长见了都喜欢的,别人家的孩子。

    家境不错,学习又好,长得也好看,性格还好。可即使是这样的女孩子,在面对一个渣男的时候,一下子没有想开割腕自杀,要不是安妄欢几人发现的及时,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散了。最可恶的是,拿着渣男居然还拿这件事情当做是炫耀的资本。经常跟人说,一个大美女,还为他自杀过。安妄欢实在是看不过,跟踪了好几天,在那渣男某天落单的时候,找了一个小巷套了麻袋,揍了一顿。

    “没事的,我们可以慢慢来。现在最重要的,难道不是你的理想吗?”在安妄欢看不到的角落,顾朝雨将紧握住的手放松,既然安妄欢没有拒绝一切都有可能。小姑娘现在有伟大的理想,顾朝雨只会陪着她一起,而不是用婚姻来约束她。

    “那我们先去给胖达喂写牛奶吧,我看他肯定饿了。”点了点胖达的鼻尖,安妄欢的笑容大了很多。

    “也许他喜欢喝羊奶呢?”

    “哼哼,我可以在牛奶里加蜂蜜,胖达肯定爱喝。”皱了皱鼻尖,安妄欢自信的说到:“他要是敢不喜欢,以后就不给他找对象。”

    “胖达肯定会喜欢的。”为了自己今后的老婆,胖达会记得今天的忍辱负重的。

    厨房里安妄欢在小心的煮着牛奶,巴氏消毒的要求的煮牛奶的时候,将牛奶加热到62~65℃,保持30分钟。采用这一方法,可杀死牛奶中各种生长型致病菌,灭菌效率可达97.3%~99.9%,经消毒后残留的只是部分嗜热菌及耐热性菌以及芽孢等,但这些细菌多数是乳酸菌,乳酸菌不但对人无害反而有益健康。

    当然另一种也是可以的,就是将牛奶加热到到75~90℃,保温15~16s,其杀菌时间更短,工作效率更高。可是,这种的副作用就是牛奶的营养,将会大量的损失。

    古代不像是现代,可以保持固定温度。安妄欢只好,在一旁盯着,大致的感受着牛奶散发出来的温度是多少,这对她来说简直比让她杀丧尸还难。

    “好了好了,时间到了。”安和大声地说到,安妄欢在一旁看着锅里的温度,顾朝雨则是控制着火候,而安和就是在看着时间。

    安妄欢拿过安玉递过来的大碗,快速的将牛奶舀进碗里。安妄欢几人忙活了这么长时间,为的当然不是只是煮个牛奶,而是为了奶茶和布丁。

    奶茶的做法很简单,只要将红茶先冲泡十分钟,然后将牛奶按照自己喜欢的比例倒进去,搅拌好,之后将茶叶过滤掉就好。红茶的话,安老板这里就有很多,是安和的奶奶喜欢喝的。

    在大夏一般男性会品酒吃茶,而女性就是喜欢喝花茶和红茶,这些口感香味还有外观都事宜的。

    奶茶做好后,安妄欢喝了一口,味道有点苦,稍微加一点糖就好。这种天气,牛奶冷的快,安妄欢将牛奶倒出一些,掺了一点蜂蜜,倒进小碗里,拿出勺子喂着胖达。

    带着蜂蜜的牛奶,让胖达很喜欢。乖巧的窝在安妄欢的怀里,等着安妄欢喂的牛奶。粉红色的舌头,是胖达身上唯一鲜艳的颜色,那小小的粉粉的舌头,让安妄欢直呼可爱。等牛奶喂好之后,安妄欢不舍的将他放到安老板让木匠做好的小竹篮里。里面铺上了厚厚的一层羊毛,上面放着一块绸布,以防胖达将羊毛吃进嘴里。放进去后,将绣娘绣好的小被子,盖在身上,放到外面晒着太阳。

    胖达现在身体太弱,要是直接放到外面,安妄欢担心他受凉,还是连窝一起放比较好。正所谓你大爷始终是你大爷,国宝到哪里都是被宠着的,安妄欢发现那看着胖达的小侍女,正一脸陶醉的盯着胖达那圆滚滚的臀部呢。

第二十九章布丁

    “小少爷在做什么?”安老太太来的时候,就看到安妄欢正指挥者顾朝雨打鸡蛋。那碗里的鸡蛋,都快打成糊了。

    “没什么,就是贪吃,想做些吃的。”安妄欢上前扶着老太太的手,老太太的手保护的很好,摸起来还很光滑,就是有了明显的老年妏。老太太已经六十多了,即便保养的很好,脸上的皱纹还是有的。可是,只要看到这位老太太,就看能出年轻时候的她是怎么样的风华绝代,顾盼生辉的眼眸,让安老板的父亲是多么的着迷。即使到了现在,听安和说,老爷子还经常拉着老太太的手,去街道上逛逛,偶尔还会带一些胭脂水粉。

    “那就让安和来就好,或者让下人动手。你啊,还是老实的指挥者他们吧,不要累着了。”不愧是亲奶奶,瞬间就将自家孙子卖掉了。中午安妄欢来到安和家里的时候,老太太一眼就认出来哪位是他们家的小公子了,那像极了他大伯的气场,还有那双安家人独有的眉眼,让人看着就觉得舒服。

    “到时候给老太太尝尝。”安妄欢挂着乖巧的笑容,看着老太太,长辈们对于小辈这样的笑容,都是没有抵抗力的。尤其,安妄欢还不是一般的小辈,本家的宝贝蛋,即使到了分家也是等到独有的宠爱的。

    “好好好,你想做什么都可以。”老太太听到这么贴心的话,还有什么是不答应的呢。

    另一边,安和小声的和安玉嘀咕着:“我觉得,我就是从慈幼院领养的,奶奶从来没有这么温柔的和我说过话。我长这么大,她指挥用这样的口气对我爷爷说。”

    “老太太和老太爷的关系真好。”安玉羡慕的说到,她当初的父母要是能这样,即使再苦估计也不会将安玉卖掉。儿时的记忆已经并不剩多少了,只是记得拿破败的房屋,家里姐妹的哭泣,还有父母的争吵。姐妹们被一个个的都给卖掉了,安玉也不知道被卖到哪里去了。她长得好看,运气比较好,被岁月坊看中了。之后被细心的教导,虽然目的不纯,但是生活实在是好太多了,然后又被安老板赎了跟着安妄欢,简直不能更幸运。

    “那是,我爷爷这一辈子,就我奶奶一个妻子。我阿爹也是,据说安家人都是一夫一妻,从来都不纳妾的。”安和挺着胸膛自豪的说到:“今后,我也要找到一个可以和我相守一辈子的人,我也就要她一个。”

    在这个时代,一夫一妻简直就是奇迹。很多人都说安家人怕妻子,家里都是母老虎。可是整个大夏,谁不想嫁给安家呢。他们敬重妻子,疼爱妻子,是大夏闺女们心目中丈夫的首选。

    当初安妄欢的姑姑及笄的时候,东京的贵族们可是踏破了安家的大门,最后被还是翰林的姜丞相求取到。因为,在所有人当中,只有姜丞相敢当着大家当着天下人的的面前发誓,今生只会和安妄欢的姑姑结为夫妻。若有违背,将会断绝子嗣。这种誓言,在以诚信为主的古代,可是最严重的之一。光是这一个誓言,让大多数人放弃了,当然剩余的少数人都是一些世家子,认为自己才貌双全。

    可惜,姜丞相的背景也不是简单的,姜家在东京可是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世家。姜丞相最终凭借着自己的努力,还有强盛的背景抱得美人归,并且还把自己的姐姐推销给了当时的太子老师安之航。

    “能做你的妻子,那位姑娘一定很幸运。”安玉浅浅一笑,父母的失败让她对自己的婚姻失去了希望,现在的她只要好好照顾服侍好小公子就好。

    “那是。”安和得意的笑道,他现在快十八了,安家只有等到十八岁之后才可以成亲,但是到现在安和还是没有找到自己心目中的新娘。

    “你继续搅,我来倒牛奶。”安妄欢满意的看着顾朝雨手里的碗,在安妄欢打鸡蛋的时候,加入牛奶。等到牛奶加入的适量之后,并且与鸡蛋完美的融合到了一起之后,加入一点点糖,就可以放入事先准备好的蒸笼里面了。在等五到十分钟,完美的布丁就好了。

    布丁是安妄欢最喜欢的甜点之一,那润滑的口感,带着牛奶的甜味。吃上一口,就会在嘴里化掉一般的感觉。最重要的是,那老少皆宜的柔软,以及那颜值让安妄欢的少女心都出来了。

    “怎么样。”吃上一口之后,熟悉的味道,让安妄欢的味蕾瞬间焕发了生机。

    “好吃。”安玉睁大了本来就好看的桃花眼,她在岁月坊吃过的东西也不少,但是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甜点。口感醇厚微甜,那不用咀嚼,就可以直接咽下去一般的顺滑,安玉瞬间就喜欢上了。

    “这个也是你以后要卖的吗?这要是放在江南,绝对是那些大家小姐的心头爱。”不知道什么时候,跑来的韩昭,将碗里的布丁吃完之后,重新拿了一碗夸赞道。

    “恩,到时候还有其他甜点,糖果什么的。打算开一家甜点铺,价格不能定太高,边关的百姓可能买不起。快过年了,来往的商人很多,我们可以特意的制造一些价格昂贵又容易保存的甜点,到时候他们肯定会买一些回家给孩子的。”边关的商人可是各个富得流油,不在他们回家之前赚一笔,安妄欢都不起自己。

    “现在你有现成的店吗?我可以在万宝钱庄找个位置给你。”韩昭的想法很简单,要是安妄欢在万宝钱庄卖东西,到时候他可以随便吃了。

    “不了,我可以去清风阁卖。夏老板已经将清风阁卖给我了,我是不可能卖瓷器的,刚好可以卖些零食。里面的装修也很好看,到时候稍微装饰一下就可以了。”安妄欢想了想清风阁的位置,是在巷子里,不在主道上,平时人也不多。但是所谓的酒香不怕巷子深,安妄欢的糖果当然可以吸引那些走街串巷的小朋友了,一旦在小朋友口中传开了,那么那些闻着味的商人就不远了。

    “我会经常光临的。”韩昭又端起一碗,身为江南水乡长大的孩子,对于这些甜食一直都是他的爱好。

    “好啊,到时候给你优惠。”安妄欢放下了碗,看了看时间,现在估摸着已经下午两点左右了:“顾大哥走吧,不然到时候天就黑了。”

    “恩,好。”顾朝雨站起身简单的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摆,跟上了安妄欢的脚步。

    “等等,你们要去哪?”韩昭不解的问道。

    “回清河村啊,你要去吗?不过那里没床了,你要去只有和顾大哥一起睡了。”安妄欢耸耸肩,她是肯定一个人睡的。要是晚上睡的太熟,不小心将身边的人弄死了,安妄欢哭都没处哭去。

第三十章回清河村

    韩昭还有安玉并没有跟过来,因为安妄欢说没有住的地方。安妄欢也没有用安老板准备的马车,反而是让人给二毛好好地打造了一个专用的驴车。

    清河村的晚上都是悄无声息的,这里的人民为了省点油灯前,一般都会早早睡去。安妄欢和顾朝雨回到清河村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星星都挂在天上一闪一闪的。今晚的月亮并不太亮,反而有些雾蒙蒙的,让安妄欢有些担心二毛看不清前方的路。

    韩昭还有安玉并没有跟过来,因为安妄欢说没有住的地方。安妄欢也没有用安老板准备的马车,反而是让人给二毛好好地打造了一个专用的驴车。

    不过,幸运的是,二毛好歹是清河村最棒的驴。从小在清河村长大,熟悉的走回到了自己的驴棚里。

    “谁啊?顾大哥,清越你们回来了……啊!这是我家二毛?”夏依竹穿好衣裳来到外面,看到自家的驴棚前点着一盏灯。安妄欢的面容在灯光的照映下,显得有些模糊不清,但是夏依竹凭借着良好的视力,还是发现了是安妄欢。

    走进的时候,发现她家的二毛,已经脱胎换骨了。身后拉着的,不再是破烂的布板,而是像那些富贵人家的马车一般,不过她们这个是驴车。

    “这是怎么回事?”要不是她家二毛是她带大的,夏依竹一下子都不敢确认眼前这个毛发油光发亮,一看就是吃的好的驴,会是她家的二毛。

    “我们回来前,让人给二毛换了一个拉车,怎么样是不是实用多了。”安妄欢拍了拍二毛脖子上挂着的铃铛,丁零当啷的声音,让二毛开始不自居的迈步。

    “确实好看多了,可是这驴车要好多钱吧。”一开始夏依竹还是蛮高兴的,但是二毛身上拉着的驴车,一看就不是用普通的板材拼接出来的普通货。那华丽的装饰,都可以买好几头毛驴了。

    “没事,以后还要经常借你家二毛呢。天现在这么冷,有了这个会好很多。”安妄欢没有多说什么,转移开了话题:“我给你们买了一些布料,你试试看喜不喜欢。”

    “什么布料,你是谁,怎么在我家。”安妄欢还没有把驴车里的布料拿出来,一个中年男子带着一个中年女子,还有夏一弦走了出来。男子的身材很瘦弱,看起来就像是个典型的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身上穿的就是简单的麻布做出来的衣衫,以及几处不是很明显的补丁。安妄欢注意到对方右手食指和中指之间有厚厚的一层老茧,可见是长期拿毛笔写字的。村子里长期拿毛笔写字的也就只有,夏依竹的亲爹夏秀才。

    安妄欢隔壁的二丫说过,夏秀才是清河村唯一一个中秀才的人,可惜没有继续读下去。反而在和夏依竹的母亲成亲之后,老实的去了边关找了一个店铺当起了账房,平时都不回家,只有沐休时间,才有功夫回来。当年的一句‘一弦一柱思华年’让多少人羡慕夏婶嫁对了人。

    “是我,夏叔。之前借了您家的毛驴,今天回来,着驴就直接把我们拉到这里了。”顾朝雨走上前解释道:“布料,是之前答应夏姑娘带回来的。”

    “这样啊,进来坐坐吧。”看到顾朝雨之后,夏秀才明显的松了口气。听到顾朝雨的解释之后,连忙说道。着人家是帮助自家姑娘带东西回来,刚刚自己还说重了话,这让老好人夏秀才实在是有些过意不去。

    “没事,没事,也是我们回来的太晚了,打扰到夏叔你们了。”安妄欢跟着顾朝雨叫道,然后从驴车里拿出了买好的布料。她拿出了最好的当中的粉红色给了夏依竹,还有一匹绿色的,布料稍微差一点。

    “这,我不是说要麻布么,太贵了我买不起。”夏依竹喜欢这些布料吗?当然喜欢,之前去边关的时候,进了布庄的时候,这些布料她都没干碰。就怕碰坏了赔不起,那些价格她阿爹十几年都存不到。如今安妄欢将这布料放到了夏依竹的手里,她真的是下了好大的功夫才拒绝的。

    “没事,你们收着就好。”安妄欢将布料硬塞给夏依竹,不得不说这一匹布的重量还真不轻。这要是刚开始的她,抱都不一定抱得动。也是因为这样,安妄欢才没有将布料递给夏一弦,怕小姑娘手酸拿不动。至于夏依竹,算了吧,她的力气安妄欢相信,再给她十匹布,还能安安稳稳的走着路。

    “是啊,小公子,我们家依竹也没有做什么,这些布料我们实在是不能收啊。”夏婶眼光艰难的从哪些上好的布料中移开,小声的对着安妄欢说到。看安妄欢这财大气粗的样子,她都有点怀疑这小公子是不是看上自家闺女了。

    “夏婶,我之前不是听说二姑娘的手艺好,想让她帮我些忙,这些是酬劳。”安妄欢指着已经被顾朝雨拎下来的的羊毛问着夏一弦:“能不能帮我搓成线?”

    夏一弦先是一愣,然后低头拿了些羊毛,之后点了点头:“可以。”

    “那太好了,这三框大概需要多长时间?”安妄欢想尽快将毛衣弄出来,也许在过年前还能用这些羊毛制品赚一笔。

    “一天就可以了。”对于长期干这种事情夏一弦来说,虽然没有搓过羊毛,但是这里的其实也并不多,加上她娘和姐姐,一天的时间也差不多了。

    “那太好了。”听到就要一天的时间,安妄欢松了口气,心瞬间活跃起来了。等成品完成之后,安妄欢先看看效果,要是合格的话,便可以大量的购买羊毛然后做成毛衣,手套,围巾,袜子等等了。

    “羊毛搓成线有什么用?捆东西还不如用麻绳呢?”夏依竹不解的问道,对她来说羊毛那是一点效果都没有,填进衣服里,洗一次里面的毛就卷在一起了,一点实用性都没有。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安妄欢眨了眨眼,卖着关子。

    “可是,就搓这些羊毛,这些布料就给我们吗?”夏秀才先前还没有听明白,过了一会懂了之后,有些困惑的说到:“这你们是不是太亏了。”

    夏秀才是做账房的,当然知道哪些安妄欢这样完全是赔本的。十几两银子,就搓些羊毛,一看就不是等价交换。

    “之后还有些别的事情,放心吧夏叔。我们称这个为,前期投资。”有的时候人太淳朴了也不好,安妄欢想帮助人家,人家还心存愧疚:“夏叔,不要小看了这些羊毛,之后你就会知道对于一个商人来说,即使是石头也是可以卖出黄金的价格的。”

第三十一章日常1

    安妄欢的话可以说把大家都给镇住了,对于生活来边关的小老百姓来说,金子什么的,那是只有在首饰店才可以看到的稀罕玩意。但是,如今安妄欢说可以将石头卖出金子的价钱,除了顾朝雨谁都觉得不可能。

    “嘛,毛线先放你这里了,我和顾大哥先回去了。”安妄欢也没有解释什么,只是拎着装着胖达的篮子和牛奶准备离开:“对了,团子呢?”

    团子是安妄欢走之前拜托夏一弦带回来照顾好的:“你该不会吃了吧!”

    “才没有,那只肥兔子可能吃了。我家的白菜都被吃了好几个了,天天窝在枣子树下,等着树上的枣子掉落,我现在就没有看到过院子里的地上有枣子。”说到这个夏依竹就生气,她就没有见过比她还能吃的兔子,那一颗颗的大冬枣,到了兔子面前,眨眼间就没有了。夏依竹还在想着,这兔子要是撑死了或者噎死了,就做成红烧兔子,结果呢。一直没停嘴,但是好得很。

    “额,能吃是福,这是我在边关买的小吃,给你吧。”安妄欢拿出一袋边关小吃,递给了夏依竹。她也没有想到,这兔子会这么能吃,以夏依竹的这个性子没有把它做成餐桌上的兔子肉,估计忍耐了很久了。

    “这还差不多,快走吧,都这么晚了,被人看到会说闲话的。”夏依竹接过小吃,看着里面满满的食物,笑弯了眼眉。这个时候的她,看上去才像是个年纪不大的小姑娘,而不是成天和男孩子一般的说话行事。

    清河村的人确实朴素,或者说边关的人都这样,没有什么勾心斗角。再加上这里的边关,谁都担心外敌侵入,大家都很团结。就怕哪天出事,街坊邻里的好互相帮助。可是,这不代表这些人的八卦属性。尤其是清河村的女人多,还有好几个嘴碎的。要是被她们看到了,能把边关的这些村县都传遍。到时候,夏依竹还有夏一弦两人的民声可就坏了。

    安妄欢找到肥兔子的时候,它正在夏一弦铺的小草窝里睡觉,安妄欢还发现它的肚子底下,还藏着几颗枣子。

    “也不嫌硌得慌。”安妄欢轻笑,温柔的将肥兔子抱了起来。也不知道是不是安妄欢身上的气息很熟悉,还是安妄欢太暖和,肥兔子眼睛都没有睁开,反而是拱了拱身子,让自己更舒服的躺在安妄欢的怀里。

    “那我们走了。”他们这一次回来,就带了布料和棉花,还有胖达的生活用品,其他的一律没带。主要还是二毛可以承受的重量不多,而且安妄欢他们还要再去边关。这一次主要还是为了将布料带回来,以及接肥兔子。

    几天没在家,家里的桌椅上并没有多少灰尘。安妄欢发现房间里的被子,还带着一丝的暖意,很有可能是有人晒被子了。而平时有时间做这些事情的人,也就只要夏一弦了。至于夏依竹,不是安妄欢说,这丫头就不是这种心细的人。

    墙角摆着的辣椒苗长了很多辣椒出来,红彤彤的挂满了辣椒苗上。安妄欢看着这些辣椒,觉得今天冬天的火锅是有着落了。之前,安妄欢还以为辣椒已经枯萎了呢,现在想想担心都是多余的,这几盆辣椒都散发着生机勃勃的气息。

    肥兔子被放进了胖达的窝里,胖达睁开眼哼唧了两声,继续睡觉。肥兔子则是往胖达的怀里钻,吸取温度。两只萌物一起睡觉是什么样子,安妄欢觉得就这样,她看一个晚上不睡觉都没事。不过到底还是睡去了,明天还要织毛线呢。

    安妄欢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按照自己平时的生物钟,现在大概是六点半左右。在床上睁着眼睛躺了十分钟,安妄欢离开了被窝。胖达已经醒过来了,正在拨弄着窝在它怀里的肥兔子,肥兔子则是好脾气的任由胖达玩它那圆润的臀部。

    安妄欢将两只一手一个抱了起来,带到了外面。先把自己洗漱一番,然后抱着俩只来到厨房,厨房里顾朝雨已经开始煮稀饭了,还按照安妄欢昨天做的布丁,做了两碗。胖达的牛奶已经在桌子上放着,安妄欢看到牛奶的上方还散发着热气。肥兔子的菜叶子也用小碟子装的好好地,摆在了地上。

    安妄欢把两只放在地上,然后把牛奶放到了胖达的面前。肥兔子已经开始自觉地啃着菜叶子了,看都不看胖达面前的牛奶。倒是胖达,看到肥兔子嘴里的菜叶,手很欠扁的一把拽了过来塞进了嘴里。然后估计是觉得自己嘴里的菜叶味道并不怎么样,又将菜叶放到兔子面前了。团子很好脾气的看着熊猫的作死,然后继续啃着碟子里的其它菜叶子。

    “我感觉这两只很聪明啊。”安妄欢本想说建国之后不许成精,但是现在好像是建国之前,而且古代话本里很多动物成精的,最普遍的就是狐狸了。

    “动物也是有一定的智慧的,不然团子当初就不会跟着我回来。”顾朝雨将布丁放到安妄欢的面前,笑着说道。

    “那是因为团子太呆了,而且贪吃。”安妄欢叹了口气,这么呆的兔子,是怎么活到顾朝雨带回来的。

    “他们都有自己生存的方式。”顾朝雨就像是看出了安妄欢的想法,举了例子:“就像是蜘蛛织网,捕捉食物。又或者是兔子的狡兔三窟,它们的洞穴一般都不止一个出口,没有谁会知道兔子打洞到底打了多少。一般兔子躲到洞穴里之后,就再也捉不到了。”

    “这倒是,胖达也很厉害。虽然作为熊,知道自己最大的武力是什么。”安妄欢点了点头,同意了顾朝雨的说法。她想到了后世的时候,网上那流传的一个个熊猫成精的视屏,那些视屏里的熊猫简直就像是披着熊猫皮的人类一般。尤其是一个个知道自己是国宝,然后可劲的作。

    安妄欢就看到过一只,翘着二两腿,躺在水池里的熊猫。边上,还有饲养员在喂着食物,简直就像是二大爷一样。

第三十二章日常2

    吃过饭之后,安妄欢就来到了夏依竹的家里。这时候正好看到了,夏婶正在红着眼睛,送夏秀才。夏秀才身上穿的,正是安妄欢昨天带回来的一个绿色的布料,做出来的衣服。不得不说,穿上了新衣服的夏秀才颜值瞬间上升成帅气的中年大叔。

    安妄欢一开始还以为夏婶是不舍,然后哭的眼睛红的。后来看到了夏秀才的衣服,才猜测是因为连夜给夏秀才做衣服才熬红了眼睛。不仅夏婶,夏依竹还有夏一弦的眼睛也有些微红。

    “清越你来了啊。”夏依竹打了一个哈欠,没有一丝女孩子气息的伸了个懒腰。

    “你们这是一晚没睡?”安妄欢问道

    “是啊,连夜给我阿爹做了衣服,怎么样我阿爹英俊吧。年轻的时候,他可是我们这里有名的青年才俊呢。”夏依竹眨眨眼,试图将睡意驱赶。

    “夏叔确实很英俊,但是你看你现在困得。还是回去先睡一会吧,我下午再来。”安妄欢无语,看着夏依竹准备拒绝,体贴的说到:“羊毛的事情不着急,反正不差这几天。”

    “好吧,那我继续睡去了。”夏依竹揉了揉眼睛,干脆的用衣袖擦了生理性流出来的泪水。

    告别了夏依竹之后,安妄欢准备回去。还没有踏进院子便听到了劈柴的声音,安妄欢看着利落的劈柴的顾朝雨有些失神。顾朝雨的身材很好,安妄欢不需要脱光了看就知道。可是现在劈着柴的顾朝雨,让安妄欢看到了所谓的荷尔蒙。

    安妄欢一直都不喜欢脸长得白嫩的人,她前世的时候,曾经幻想着嫁给所谓的特种军人。那种钢铁一般的男人,能给安妄欢一种安全感。到了末世,她就再也没有这样的想法了。因为,那个时候的她想着要是有感情的话,另一半一定要是可以打得过她的。可是,没有。整个末世,安妄欢没有找到一个可以打败她的,唯独能打得过她的还是一个女的。和安妄欢差不多大,但是比安妄欢有责任心多了,安妄欢死前的时候,那个人已经是一个基地的大佬了。

    安妄欢死前经常去那个基地找那家伙,然后总是被她的下属们暗中诅咒,就是因为只要安妄欢去了之后。那群忠心耿耿的树下,就会没什么存在感,谁叫安妄欢是熊孩子呢。家长的注意力,总是会注意到熊孩子,而忽视了老实听话的孩子。这就是所谓的会哭的孩子有糖吃,安妄欢就是那种会哭的孩子,能吸引家长视线的孩子。

    偶尔的时候,两人的对战结束之后,安妄欢会问那人,有这么一群恋母情节的下属,是什么样的感受。

    ‘大概是觉得被需要了,真的很好吧,他们很可爱。人总是群居动物,阿欢,一个人是不可能一直生存下去的,因为太寂寞了。’那人的声音很好听,带着点烟嗓子,有种莫名的磁性。作为一个女人,那人活到了大家都梦寐以求的位置,等到了所有人幻想都无法幻想的权利,可是即使是那样的人,也会有寂寞的时候。

    ‘要是寂寞了,这里永远欢迎你。’安妄欢死前的时候,想到了那个人的话,其实她本来是打算去那个基地住下去的。一个人确实很寂寞,她已经玩腻了,想回到群居的生活了。可是迟了一步,高阶丧尸的战斗力太强了,对于当时的人类来说,没有人可以打得过它。她的身后是那梦想的伊甸园,安妄欢一点都不想那个人好不容易建造的基地消失,同归于尽是最好的办法。只是可惜的是,安妄欢有的时候在想,要是早就知道的话,她一定会将空间里的宝贝都给那个人,总比现在都没了的好。

    “你不是去夏姑娘家里了吗?怎么回来了?”顾朝雨劈柴的时候,看到了靠在门框发呆的安妄欢,问道。

    “他们昨晚在给夏叔做了一夜的衣服,我让她们补一下觉。”安妄欢走上前,夺走了顾朝雨手里的斧子,开始劈柴。一根根的木头,被整整齐齐的劈成两段。安妄欢劈柴的方式很暴力,没有一点巧劲。像是在发泄着什么一样,顾朝雨没有说什么,就是站在一边,看着安妄欢这么的劈柴。

    “呼,爽了。”将柴劈的差不多之后,安妄欢放下了斧子。明明经过剧烈运动,可是身上却看不见任何的汗迹。

    安妄欢觉得自己好像轻松了很多,身上的戾气都消散了。在末世中死亡,之后重生,又因为小世子就是顾朝雨。其实,安妄欢身上的戾气很重,只是藏得很深,连她自己都没有发现。直到看到顾朝雨,想到了某个人之后,安妄欢身上的戾气才散发出来。

    “我们去山上摘些柚子吧,我想吃了。”安妄欢拉着顾朝雨的衣袖,笑着说道。

    “好,我去拿篮子。”顾朝雨没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自从知道安妄欢就是他的小未婚妻之后,他对于安妄欢更加的纵容了,安妄欢说什么就是什么。虽然不知道,她之前身上那惊人的戾气是怎么回事,但是顾朝雨知道这小姑娘是他要一辈子宠着的。

    山上有的树的树叶已经开始掉了,清河村这一块没有枫树,听说清河村不远处的是另一个村落,那里的山上长满了枫树。秋天漫山遍野的红枫,就像是山间流动的火焰,别提多美了。安妄欢没有见过那样的场景,但是这不妨碍她的想象。

    柚子树离当初给小姑娘做的衣冠冢不远,安妄欢再去的时候,那个洞已经快被荆棘爬满了。那黑色的荆棘,以及周围再也没有任何的动物,顾朝雨一眼就能看出来那有剧毒。

    “这里之前有这样的荆棘吗?”顾朝雨有些疑惑的看着只围着山洞的荆棘,他记得之前带安妄欢来的时候并没有荆棘的存在,对于自己的记忆里顾朝雨还是很有信心的,尤其这里还是他遇见安妄欢的地方。

    顾朝雨有的时候都不敢想,要是当初没有将发高烧的安妄欢带回来,是不是他就永远失去了他的小未婚妻。当然,顾朝雨知道安妄欢很厉害,和顾长城告诉他以及听来的完全不一样,但是顾朝雨知道,他喜欢这样生动的安妄欢。而不是,别人嘴里说的那个被加工过的安妄欢。

第三十三章夏一弦1

    “或许是后来长出来的呢,这种事情谁知道。”安妄欢故作不在意的说到,然后拽着顾朝雨就往柚子树那里走。

    几天不见,柚子树上的柚子大部分都成熟了。安妄欢和顾朝雨带的篮子很多,她准备多采一点,做成蜂蜜柚子。之前韩昭说了想要点,安妄欢喝过之后也觉得味道不错。所以准备做一些放到店里去卖,清风阁现在已经按照安妄欢离开落雁城之前画的图纸去装修了。

    安妄欢修改的地方并不多,只是之前放置瓷器的地方改成了甜品。而且将里面的装修都换成了梦幻一般的颜色,安妄欢让绣娘缝制了很多大大小小的糖球,准备到时候挂在店里。然后还让做灯笼的师傅,做出两颗看起来就好吃的糖球形状,挂在门口。保证小孩子们,看到了都挪不开脚步。

    这些野柚子的个头看着不大,但是还没采完三分之一呢,安妄欢和顾朝雨带来的篮子,都已经装满了。两人商量着先把篮子里的带回去,剩下的等有时间再来采吧。在农村,柚子什么的值不了多少钱,基本上家家户户都有种。也就顾朝雨来的晚,家里没有什么。一般农村里,每家不种上一堆果树,都不好意思。

    别人家有果子吃,你家没有,买的话有没钱。反正农村地多,这里的土地也很肥沃。直接,向一些有果树的人家,求一些苗,到时候往院子里种上就好。

    下山的路永远比上山更难走,稍微一不留神就有可能滑下去。安妄欢的步子迈的很准,让顾朝雨想帮助都不知道该找什么借口。

    沙沙沙,安妄欢停下脚步,侧耳仔细的听着树林里的动静。顾朝雨已经停下来了,同样在听着这不知道从何处传来的声响。并不是风吹过的声音,而是某种动物拍打着小灌木丛留下的声音。

    “嘘。”比了个手势,安妄欢小心的将手里的篮子放在地上,然后轻手轻脚的玩声音传来的地方去。之间越走近声音越大,安妄欢甚至都听到咕咕的声音。随着声音传来的地方,安妄欢看到了一个小洞口,声音就是从里面传来的。

    “原来是掉坑里的山鸡啊。”安妄欢有些失望的将山鸡捞了起来绑好,掂了一下,快十斤了。刚好回去做毛豆鸡杂,剩下的直接蘑菇炖鸡汤好了,刚好可以带点给夏依竹她们补补,一个个的瘦的安妄欢都不好意思让人家帮忙干活了。

    “这应该很久之前猎户做的陷阱,看着洞边都已经长满了草,把洞口都给堵住了,这才让山鸡掉了进去。”顾朝雨指着没有被动过的陷阱,以及附近并没有脚印,可见那猎户也是忘了有这么一个陷阱的存在了。

    “既然这里的猎户给忘了,那就便宜我们了。”安妄欢把山鸡的脑袋掰到它的翅膀底下,好让它无法啄人:“夏依竹她们应该醒了,我们直接去夏婶家里蹭饭吧。”

    “好啊,我先把柚子放回去,你拎着鸡去夏婶家。”顾朝雨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也没什么意见,蹭饭这么没脸的事情,也就只有安妄欢可以无所畏的说出来了。

    安妄欢下山之后,就看到夏婶家的烟囱已经开始冒烟了,看来是刚好赶到人家做饭。篮子被顾朝雨一个人拎了回去,装满着柚子的篮子,以安妄欢现在的体质一次性拎四个还是有些困难,但是顾朝雨却完全没有勉强的感觉。走起路来板板正正的,就像是从小被训练出来的军人一般。

    哦,他本来就是。

    还没靠近夏婶的家里,安妄欢就闻到了菜的香味。就凭借着这股香味,安妄欢就可以推断出夏婶这一次做的是红烧羊肉,那羊特有的膻味,虽然被胡萝卜掩盖了很多,可是到底还是没有瞒过安妄欢的鼻子。

    院子里,夏一弦坐在小凳子上在搓着羊毛,安妄欢看到旁边的框子里已经有好几团羊毛线了。按照安妄欢的要求,夏一弦搓出来的毛线不粗不细,刚好就是那种织毛线衣需要的粗度。

    夏依竹没有夏一弦那么老实,就像是凳子上有钉子一样,老实的做了一会,就开始扭着板凳。但是手上的功夫却没有慢下来,甚至速度比夏一弦还要快一些。

    “怎么样?搓起来困难吗?”安妄欢拿起一卷毛线,把鸡扔到了地上,试了一下毛线的扎实程度,很结实,至少安妄欢现在的力气拽断有些困难。

    “还好,这个比麻绳要好搓多了。”夏一弦小声的说到,不去看安妄欢脸,耳后根就像是充血一般的红。

    要是一般的人看到夏一弦这样,估计猜测是不是少女心悸动了。但是不管是安妄欢还是夏依竹都知道,夏一弦只是单纯的害羞罢了。安妄欢听夏依竹说过,她这个妹妹小的时候被人差点偷走过,自此之后夏婶就把她看的很紧,除了夏秀才小姑娘长这么大几乎都没有和男性说过话。

    夏一弦不像夏依竹,那家伙从小就是村子里的孩子王。爬树摸鱼,山上逮兔子,她什么事情没干过。夏一弦则不同,从小被夏婶束缚在家里,基本上没有出过门。整个人都很安静,到了现在,看到陌生人或者是不熟的人都会耳朵红,不敢看对方。

    这也是安妄欢之前怕小姑娘喜欢上她,造成伤心,偷偷询问了夏依竹之后,她才说的。

    “我这个妹妹,从小就是长在闺房,爹娘没有觉得有问题。说女孩子就是要这样,可是我知道她向往外面的世界。她跟你说话,耳朵红,不敢看你,纯粹是因为对你的陌生。”夏依竹说这话的时候,很沉稳,嘴角还带着一丝的温柔。作为一个姐姐,她总是想将自己妹妹周围的围墙推倒。可是,作为一个女孩子,在这个朝代她现在还暂时办不到。

    夏秀才是宠女儿没错,但是同样的身为一个读书人,他也有些迂腐。不喜欢夏依竹到处跑,不想女儿抛头露面。夏依竹没法管,那就看好夏一弦。他并没有看出,自己女儿的内心,夫妻两一致认为这是对于小女儿的好。

    “二姑娘去过边关吗?”安妄欢玩着毛线球,装作不在意的问道。

    小姑娘发现安妄欢离自己有一定距离的时候,松了口气。摇了摇头,她没有去过边关,但是姐姐去过。姐姐说,边关有很多好玩的,也有很多来自各地的人。他们有的穿着很豪华,有的却很奇怪。

    “那我们下一回去边关的时候,二姑娘要一起吗?”对于乖巧的小妹子,安妄欢一向是很有耐心的。

    安妄欢的笑容很有感染力,就像是推动船帆的风,带着自由的气息,让夏一弦不自觉的点了点头。

    “好。”
本节结束
阅读提示:
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40663/ 第一时间欣赏末世大佬的古代日常最新章节! 作者:柠檬栗子茶所写的《末世大佬的古代日常》为转载作品,末世大佬的古代日常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①书友如发现末世大佬的古代日常内容有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我们将马上处理。
②本小说末世大佬的古代日常仅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与UU小说的立场无关。
③如果您对末世大佬的古代日常作品内容、版权等方面有质疑,或对本站有意见建议请发短信给管理员,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末世大佬的古代日常介绍:
安妄欢身为末世闻风丧胆的小魔王,一朝穿越未知朝代。
大家族的娇宠千金,宫斗宅斗各种斗?别扯了,都是假象。
娇俏可爱的外表之下,是一颗放荡不羁的内心。
我的目标是包养整个朝廷,让他们跪下来叫爸爸!
第一步,从边关将士开始!
女主战斗力爆表,男主是个痴汉。没有太多的儿女情长,主要是基建和改造。
不虐女主,不虐男主,作者亲妈,智商在线,没有狗血。末世大佬的古代日常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末世大佬的古代日常,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末世大佬的古代日常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