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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大佬的古代日常全文阅读

作者:柠檬栗子茶     末世大佬的古代日常txt下载     末世大佬的古代日常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末世大佬的古代日常全文阅读

第一章未知朝代

    安妄欢醒来的时候只感觉脑袋一阵疼痛,她有些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只记得,记忆中最后的片段是和一个高阶丧失同归于尽。

    “我这是没有死?”无意识的揉了揉自己的后脑勺,安妄欢便感觉不对,她记得自己应该是短发才对,末世里留长发好让丧失抓吗?

    睁开眼,周围是不符合时代的物品。安妄欢看了下自己的身体,长发及腰,但是确是男装。安妄欢看了看四周无人,摸了摸自己的胸口,平的。又将手伸进被窝,往下探,没有孽根。随后,安妄欢才想起来根本不需要摸自己胸口的,因为她就是一个平胸。这一系列的动作都是本能的做了出来,或许安妄欢的潜意识还是希望胸部有救吧。

    陌生的记忆传来,和安妄欢曾经二十年的多彩生活以及末世后三年的刺激相比,这份记忆相对安妄欢而言就十分普通了。

    这份记忆的主人也叫安妄欢,年纪十七岁,正值碧玉年华。现在的朝代安妄欢没有听到过,估计是不在历史上的架空朝代。小姑娘则是当今太傅安之航的嫡亲闺女,安家算是名门世家,子嗣旺盛,可惜阳盛阴衰,女孩子却很少。安妄欢是太傅的老来女,一出生便是整个安家的珍宝,被家里的长辈兄长娇宠着。甚至取名为安妄欢,寓意是岂能辜负欢愉,目的也是希望安妄欢可以一直快乐下去。只是好景不长,在安妄欢及笄之年,被皇帝许配给了端王府的小世子。

    按道理来说,端王府的小世子配太傅的嫡女,是完全够格的。更何况端王小世子顾长安性格温和有礼,长相也是俊美无双,年仅二十便成了战场上的杀神,被皇帝封为骠骑将军,官居二品。当年的这一场赐婚,可是让整个东京都是说了几个月,茶余饭后都是两人怎么般配,婚后将会如何的夫妻和睦,琴瑟和鸣。

    没成想,去年敌国来犯,小世子身为骠骑将军,上阵迎敌。被藏在军中的细作背叛,让敌方将领知道了小世子的身份,不惜一切代价捉拿小世子。最终,小世子被暗算跳入炎河,死于非命。之后打捞队的人沿着炎河,向附近的村落寻人,却依旧了无音讯,被认定为死亡。

    战役最后胜利,但是小世子也在这一场战役中死亡。消息传到了东京,引起朝廷百姓的轩然大波。而之后,百姓们暗中的说安妄欢克夫,没见到小世子之前的二十年活的好好地,就是因为和安家娘子婚配,才导致战死沙场的。

    谣言一散开,便让安妄欢的名誉一落千丈。端王府虽然派人说明原因,但是谣言已经散开,谁都没有办法阻止了。安家即使是大家族,也无法堵住悠悠众口。最后安妄欢站出来,表示要带发修行,从此长伴青灯古佛。

    此话一出,不仅是安家,连端王府的人都不同意。谁都不会让这么一个乖巧懂事的闺女背负这么多,事情的最后就是安家对外说安妄欢带发修行,实际则是决定让她到处走走缓解一下心情,然后等过了几年在重新婚配。

    安妄欢是穿着男装离开的,这个世道虽然女性地位不算很低,但是对于漂亮的女孩来说,出门在外还是不安全的。告别东京之后的第一个目的地,就是小世子跳下炎河的那个地方。安妄欢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那个未婚夫,但是听到别人的夸赞,少女心动,只是终究有缘无分。

    在离开了炎河之后,安妄欢便开始准备到边境走走看,她想知道为了国家守卫边境一生的战士们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只是还没有到边境,一场泥石流让安妄欢和仆人分散。小姑娘记忆的最后,就是因为大雨在山洞里的躲雨。漆黑的山洞,湿透了的衣服,以及滴答的雨声。可惜的是高烧让那个乖巧的小姑娘,再也没有醒过来。

    这一份记忆让安妄欢有些弄不清,现在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手指食指节骨的地方,一道并不清晰的疤痕,那是安妄欢小的时候切香肠结果切到自己的手。同时还是食指指甲旁边的伤疤,那是安妄欢小时候切甘蔗切出来的伤痕。这些都是小姑娘记忆中没有的,身为太傅的嫡女,小姑娘从小都没有碰过利器,手指更是没有丝毫的伤痕。

    这双手是独属于安妄欢小的时候,淘气的成果。但是及腰的长发,却让安妄欢迷糊。她从小就调皮,根本就是被当成男孩子养,从来也没有养过长发。

    猛然安妄欢发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她这个身上的疤痕是自己的杰作没错,但是也仅仅这两道伤疤,其他的地方,都是洁白如玉。让在末世里糙了三年的安妄欢,都忍不住摸了好几下。

    安妄欢也没有想太多,毕竟不管怎么样,现在这具身体的主人就是自己,没有第二人。曾经的小姑娘彻底的沉睡在了,那个漆黑的山洞里。

    “不过,我又是怎么出现在这里的呢?”安妄欢皱眉,她准备掀开被子,下床出去看看。

    “你醒了?”就在这时,门外走进一个约莫二十左右的青年,肤色有些偏黑,但是也能看出来对方五官端正,要是白一点的话就十分俊美了。

    青年的手里还端着碗,安妄欢看到那碗里闻着味道像是中药。

    “你发烧了,还是把中药喝了吧。”青年把中药递给了安妄欢,由于肤色偏黑,安妄欢并不能看出青年的羞涩。那像是充血一般的脸颊,以及脖子,在肤色的掩护下完全没有显示出来。

    “是你把我带回来的?”安妄欢结果药,皱了皱眉,她不喜欢吃苦的东西,更何况中药。然后看着应该是救命恩人的青年,不确定的问道

    “恩,我上山打猎的时候,发现缩在山洞里的你,你那时候脸色发红,唇色发白,看起来发烧的有些厉害,我就把你背了回来。”青年说背的时候,眼睛稍微的往旁边看了看,没敢看安妄欢的脸。

    他在发现安妄欢的时候,其实安妄欢的脸上都是泥水,青年并没有看出安妄欢是个姑娘。还以为是哪家少年跑到山林,然后在山洞避雨后昏迷了呢。直到抱起安妄欢的时候,才发现是个姑娘,少年和少女的身体还是有一定区别的,至少柔软度就不一样,少年的身体总归要结实一点,完全不想安妄欢的身体,软的像是没有骨头一般,而且即使是浑身脏兮兮的,也能感受到对方身上散发的清香。

    再把安妄欢带回来之后,还让隔壁的小丫头给安妄欢洗了个澡,换了一身衣服。当然用的是安妄欢自己包裹里的,这也是安妄欢醒过来的时候身上干净没有异味的原因。

    “在下安清越,谢谢兄台的救命之恩,在下今后必将涌泉相报。”完全不知道对方已经发现自己是女孩子的安妄欢,直接把小姑娘哥哥的名字报了出来。

    “不用不用,在下顾朝雨。救人乃是责任,怎么能让姑娘报答。”青年连忙摆手,露出一口大白牙。

    “……”等顾朝雨发现自己说了什么之后,空气一下子寂静下来,等了好一会才听到安妄欢施施然的说到

    “你知道我是女的?”牙齿磋磨的声音响起,安妄欢的眼神一下子锐利起来。

    “对不住,抱起姑娘的时候发现的。”顾朝雨低着头,声音愈发的愧疚起来。这个世道要是被陌生男人抱了,就属于贞洁有污,若是对方不取,也很难嫁出去。

    “算了,除了你之外,还有谁知道?”安妄欢叹了口气问道,她本想以后就以男子的身份外出的,那样子方便点,现在看来还是先要看看有多少人知晓。

    “除了在下之外,也就隔壁的二丫了。”顾朝雨低声说道:“我…我会负责的。”

    “恩?不用。顾兄也是为了救我。”安妄欢摇头,她不是是非不分的人,要不是顾朝雨救了她,以她现在身体的素质,也不能保证能安全下山找到村落。

    “我能问一下这里处于哪里吗?”安妄欢问道,她现在还不准备去安家。不仅是因为身体的事情还没有搞清楚,还有就是她也没有脸去安家,毕竟她不是真正的安家小姑娘安妄欢,而是在末世生存了三年的安妄欢。她没有小姑娘的天真,没有小姑娘的柔软,也没有小姑娘的乖巧,对于安家那就是像是在看一场电影,没有太多的情感代入。

    “这里是离边关不远的清河村。”顾朝雨虽然有些疑惑安妄欢对于这里的陌生,但还是老老实实的回答了。

    “边关啊,那我决定了,以后就在这里生活了。今后请多多指教,顾大哥。”少女的笑容很干净,不像是那种不谙世事的那种,而是看了太多尘世间的生活,看透一切的干净。让顾朝雨不自觉的摸了摸自己的胸口,扑通扑通,那是心动的声音。

    虽然说好了要在这里生活,但是安妄欢现在的身体,实在是太脆弱了。一场高烧过后,让安妄欢彻底的虚了,连下床走路,都很难。

    “要不我让二丫扶着你?”顾朝雨担忧的看着安妄欢,但是却不敢上前扶着,他倒是想,就是有些怂。

    “不用,我只是身体有些不适,又不是腿出问题了。”安妄欢摇头,她需要尽快的让自己的身体变得结实起来,不然以后万一出了什么事,逃跑的时间都没有。

    “那好吧,我去给你把药端来,多喝几次身体就会好些了。”顾朝雨看着安妄欢已经坐到了凳子上,边加快步伐去厨房将熬好的药端来。尽量不去看安妄欢那可怜兮兮的表情,狠心的转头。

    “……别。”身后的安妄欢抬起手,可惜已经迟了。她在顾朝雨这里已经呆了三天了,这三天除了吃饭,顾朝雨就一日三餐的给她灌中药,让安妄欢现在听到药,嘴里就回发苦。

    “还有两天,喝完之后就不用喝了。”顾朝雨拿了些蜜饯果子,摆在了安妄欢的旁边。这也是他这几天发现的,安妄欢喝了药之后,一般都会找甜的吃。顾朝雨问过大夫,吃完药吃蜜饯果子没有问题,这才去商铺买了一些。

    “你最好说话算话。”安妄欢恶狠狠地威胁道:“不然我半夜把你头发都给剃了。”

    “放心好了,要是你的身体好了,我一定不会压着你吃药了。”顾朝雨好脾气的笑道,明明是一张俊美的脸,可惜黑了点,笑起来的时候显得牙格外的白

第三章团子

    安妄欢转过身就看到右手拎着几只野鸡,左右抱着一只棕色兔子的顾朝雨。青年的脸上还带着一丝担忧,他在看到安妄欢转身后快步走到她的面前,略带紧张的盯着安妄欢那身已经几乎看不出原来颜色的衣服。

    “你这是怎么了?受伤了吗?”顾朝雨打量着安妄欢,在看到对方脸上并没有伤痕,也没有什么不适,松了口气。

    他早上去山里打猎的时候,发现了一窝兔子,想到曾经听人家讲女孩子就喜欢又软又可爱的动物,便捉了一只,准备带回来给安妄欢养着。只是在进村的时候,看到安妄欢被夏依竹逼迫,才叫了出来。

    “没事,只是不小心摔了一跤。”安妄欢挠着头,有点不好意思的说到。这么大的人了,走路还会摔跤,真是有点丢脸。

    “你叫清越啊,真好听的名字。我叫夏依竹,家就在那,有空过来玩。”夏依竹指着离村口不远的屋子,栅栏做的院子围着。院子里还有两颗枣树,上面结满了大冬枣,看的安妄欢手痒。

    “你喜欢吃枣子?”看着安妄欢盯着自家枣子树看,夏依竹说了一声稍等,就往回跑。

    “我们还是先回去吧,你需要换身衣服。现在已经快入冬了,你身体刚好,衣服上的泥水会让你有可能再一次发烧的。到时候又要躺在床上,天天吃药了。”顾朝雨皱了皱眉,然后道:“你要是喜欢吃枣子,待会我去夏依竹她家换点。”

    “唔,好吧。”安妄欢无奈,她自己的意志力很好,但是小姑娘的身体却太差了。好不容易药吃完了,安妄欢可不想再来一次,她宁愿去打丧尸,还简单一点。

    回去的途中,安妄欢倒还好,顾朝雨一直小心的看着安妄欢,生怕又摔一跤。平安到家之后,安妄欢被顾朝雨塞到屋子里,示意她赶快换衣服。他自己则是去厨房烧热水,打算给安妄欢泡脚去寒气。

    顾朝雨煮水的时候,还特意的放了陈年老艾,那样效果更好,晚上甚至睡眠也会好一些。

    顾朝雨不知道自己现在属于什么样的心态,安妄欢已经说了不让他负责了。可是,他好像对她有了杂念,不仅仅是因为责任,更是心灵深处,总觉得见过这个小姑将,让他想捧在手心宠着。这是很奇怪的感觉,但是顾朝雨却并不准备逃避,既然小姑娘准备今后在这里生活,那么他总会有时间的。

    另一边,安妄欢在换完衣服之后,就觉得身上开始发凉了。感觉钻进被窝,准备暖暖自己。安妄欢一点都没想到,小姑娘的身体,比她想象的还不耐.艹。

    即使安妄欢的意志坚强,也挡不住开始浑浑噩噩的大脑。安妄欢恍惚间好像看到了自己的空间,看到了里面的物品。只是不太好的就是,她发现自己空间里那些杀伤力极大的武器都没了。不仅如此,一些现代的科技产品和自己存的零食也不见了。

    ‘我的手机,我的电脑,我的充电器,我的零食还有我的武器……’安妄欢心如死灰,她空间里一大半的东西全没了。只剩下一些种子和金银珠宝,还有看不出年代的书籍。

    安妄欢喜欢好看的翡翠和金属,还有闪亮的石头,可惜的是末世前她也就是一个父母双亡的小孤儿罢了,虽然保险公司赔了巨额的补偿金,可是安妄欢的这个爱好,就是再有钱也不够她败家的。因此,安妄欢只能捡一些石头,或者是价格便宜的翡翠玛瑙什么的。末世的到来,因为安妄欢是木系异能者,根本不缺粮食,所以空间里除了种子生活用品和武器之外,都用来放着金银珠宝。没事的时候,拿出来看看,奢侈的时候,还可以用翡翠当玻璃球碰着玩。

    ‘所以,我现在真的变成有钱人了?’安妄欢迷糊的时候想到。

    除了在末世这种完全不需要钱的地方,其他的任何朝代金属都是通用货币。按照安妄欢空间里的储存量,虽说达不到富可敌国的地步,但是也属于超级大富豪了。最重要的是,她的空间里不仅有黄金白银和翡翠,还有钻石。没有哪个女人能抵抗的住,钻石的诱惑。安妄欢也一样抵抗不住,所以她拿了很多。

    ‘本来想着走的是乡村农场种植风,结果是大富翁的路线嘛。虽然我现在像是一个吃软饭的,但是终有一天我要包养整个国家,成为世界第一富豪。’安妄欢下定决心:‘现在第一步,就是水泥,是时候写信回家了。’

    脑袋变成浆糊的安妄欢没有注意到,自己说的是回家,而不是小姑娘的家。估计等她醒来的时候,也不会想起来吧。

    “唔,水。”等安妄欢睁开眼睛的时候,视线还有些朦胧看不清,喉咙也是干的难受。她感觉自己被人扶了起来,水杯小心的凑到了她的唇边,温度刚好,不烫也不凉。视线开始清晰起来,安妄欢看到了一脸温和的顾朝雨。

    “醒了,想吃点什么?”青年温柔的声音在安妄欢的耳边响起,让她有种幻若隔世的感觉。

    安妄欢并没有感受到什么不适,相反她现在精神十足,浑身也充满了力气。木系的能量在安妄欢的血液里流动,增强安妄欢的体质,至少不能是战五渣,最起码也得是一级小号了。

    “夏姑娘送的枣子?”安妄欢看着床边凳子上放着的碗,里面都是大冬枣,一个个的都有乒乓球大小,看起来就好吃。

    “恩,夏姑娘送来的时候,你在睡觉,我也就没有吵你了。枣子已经洗过了,要吃吗?”顾朝雨没有多说,只是将碗端起来,递给了安妄欢。

    “我还是起来吃吧。”安妄欢直接掀开被子,准备起来。

    “不行,你又发烧了,还是要躺着休息。”顾朝雨不赞同的看着安妄欢,同时也将对方的被子按住,不让安妄欢起身。

    “我是真的没事了,不行你试试体温。”安妄欢抓起顾朝雨的手,放到自己的额头上,笑嘻嘻的看着他道:“你看吧,温度正常,一点事情都没有。”

    “那好吧,我先出去了。”顾朝雨的脸蹭的一下就红了,少女洁白细腻的皮肤就在他的手下,他的手还被安妄欢抓住。柔软的仿佛没有骨头一般的手,还有一些肉窝,看起来十分可爱。那双手比他的手小了太多,也比他的手白了太多。这样的视觉效果之下,让顾朝雨只觉得血液流动的速度更快了。

    “他这是害羞了?为什么?”情商太低的安妄欢有些不解,她完全不能体会一个大年处男的感受。耸耸肩,掀起被子,准备下床。抱着碗,安妄欢啃着冬枣出门。看这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看来她已经睡了快一天的时间了。

    顾朝雨此时正在院子里喂着一只棕毛兔子,那兔子一点都不怕生,就这顾朝雨的手,啃起了菜叶。

    “这是你今天早上捉的兔子吧,这是我们晚上的菜吗?兔子我喜欢红烧的。”安妄欢蹲了下来,将没吃完的枣子喂给兔子。

    “……好。”顾朝雨愣了一下,他看着吃着安妄欢手里的枣子,完全不知道自己命运的兔子,毫无原则的回答道。这只兔子本来就是捉给安妄欢的,吃了还是养着都随她。

    “这兔子真的一点都不怕生呢,摸头也没反应,就知道吃。”安妄欢拽了拽肥兔子的耳朵,对方动都没动,继续啃着枣子。在吃过安妄欢的枣子之后,它就无视了顾朝雨手里的菜叶了。

    “我当时发现了一窝兔子,见到我之后都跑了,就剩下它,一直盯着我手里的包子。我喂了一口之后,就一直跟着我了。”顾朝雨笑着说了早上的事情。

    他早上山上本来是没有打算捉兔子的,狡兔三窟,不划算。结果没想到,山上不久之后就看到了一窝兔子,在啃草。还没等顾朝雨靠近,兔子们就都跑了,唯独棕色的这只,依旧十分淡定的啃着小灌丛上的叶子。完全无视了顾朝雨,等顾朝雨站到它面前的时候,才看到了对方手里的包子,然后就是包子在哪它在哪。

    之后顾朝雨想到了或许安妄欢会喜欢,就用了半个包子将兔子勾了过来。

    “还真是呆,长这么大运气真好。”安妄欢点着肥兔子的脸,看着自己的手指陷在了对方的肉里,就觉得特别有趣:“还是养着吧,反正也吃不了多少,怪可爱的。”

    ‘咔嚓咔嚓咔嚓。’不知道自己小命被保住了的肥兔子,依旧淡定的啃着枣子。

    “这么胖,就叫团子,顾大哥你说呢。”在肥兔子吃完枣子之后,安妄欢又放了一个到肥兔子的面前,和顾朝雨商量着名字。

    “团子挺好的。”顾朝雨无所谓,只要安妄欢喜欢就好。

    “既然兔子养了,那我们晚上吃什么。”为了一会兔子,安妄欢才想起来这个问题。

    “我用蘑菇给你炖了点鸡汤,你需要补。”身为上得了山,煮的了饭,还能缝衣服的男人,顾朝雨怎么肯能让安妄欢饿到。

    “感觉像是在被包.养,有些奇怪。”安妄欢听到有小鸡炖蘑菇,就不在啃枣子了。顾朝雨这个人实在是太靠谱了,打得了猎,下得了厨。在这个朝代,顾朝雨简直就是宜家宜室的好男人。

    “要是能养你一辈子,我也愿意啊。”虽然不知道安妄欢说的包养是什么意思,但是要是可以一直养着小姑娘,即使不成亲,顾朝雨也愿意。不过这话也就只能小声嘀咕,要是被小姑娘听到了,吓跑了怎么办。

    “恩?顾大哥你刚刚说什么了吗?”安妄欢抬头,她好像是听到顾朝雨有在小声说着什么,就是声音太小没听清。

    “没什么,清越为什么会想要生活在这里呢?这里离边关很近,要是战争打起来了,第一个遭殃的就是清河村。”顾朝雨不解,小姑娘之前醒过来说要待在这里,顾朝雨很开心。但是他也看出了小姑娘的身着,虽然衣服看起来普通,但是料子确实极好的。顾朝雨只在榷场的大商人那里看到过,听说一身衣服的布料可以抵得上普通人大半辈子的积蓄了。

    由此可见,安妄欢的身世绝对不会很简单,很有可能是商人或者官家子弟。这么一个女孩,跑到边关这里来,顾朝雨能想到的就只有逃婚了。小姑娘是和谁有了婚约,才逃离的吗?

    顾朝雨一想到小姑娘有婚约就不爽,非常不爽!

第二章夏依竹

    顾朝雨说话还是算数的,等安妄欢两天之后,安妄欢可以步履轻盈的走路之后,就断了她的药。

    这几天安妄欢一直都是呆在顾朝雨的房间里,顾朝雨睡在客房。这倒不是安妄欢要求的,而是顾朝雨说客房的湿气重,不适合安妄欢住。

    顾朝雨的屋子是有院子的,院门朝南,和旁边几家用围栏拦住的不同。安妄欢也问过顾朝雨,他说这样有安全感。安妄欢想想也是,谁都不想自己在院子里做事,被外边的人看的一清二楚。院子里有一颗葡萄藤树,因为已经快冬季的原因,上面已经没有叶子,光秃秃的了。

    除了葡萄树,院子里还有一颗梨树和一棵桃树,外加枣树,院外一边种植着一颗桂花树,整体格局挺简单的,看起来也很舒服。

    看到这些已经掉光叶子的果树,安妄欢想起了她的异能。空间和木系的双系异能,那是安妄欢在末世自保的能力。而且空间系的异能也不仅仅只能用来储存,还可以杀敌。空间切割防不胜防,完全可以远程让你的头颅搬家。就像是古代所说的,千军万马中取敌人首级。木系异能在森林里完全是如鱼得水,安妄欢曾经认识一个木系异能这,在基地外种植了大片的树木,在丧尸来袭的时候,进行攻击。丧尸潮都破不了对方的防御,完全是虐杀。

    想当初身为双系异能安妄欢,让所少人闻之色变,可惜现在变成了一个体力废,战五渣。

    “想我曾经也是一个王者,如今居然变成了倔强废铁,真是听者伤心,闻者落泪啊。”安妄欢擦拭了一下自己根本不存在的泪水,纪念了一下自己的过去。然后她就感觉到身体里有一种熟悉的能量,以及大脑深处看见的那块熟悉的空间。

    安妄欢简直有些欣喜若狂,但是随着她就发现自己根本无法打开空间,而且自己体内的能量也是弱的不能在弱了。

    “所以我现在还是一个战五渣是么。”低着头,安妄欢坐在一个小木凳上,看着地面搬着食物的蚂蚁,叹了口气:“总归还是有希望的,至少比没有好。”

    自我安慰结束之后,安妄欢就往厨房里走,从醒来到现在她还没吃饭呢。顾朝雨一大早的就山上打猎去了,并没有叫她起床,而是按照以往一般在厨房里留了吃的。

    两个分量十足的肉包子,是顾朝雨自己包的。这种技能对于安妄欢来说简直遥不可及,她只会最简单的食物,而现在有些菜安妄欢根本不认识,也不知道那些部分能吃哪些不能吃,又该怎么做。对此,每回安妄欢看着顾朝雨熟练地摘菜,洗菜,炒菜都觉得对方的厨艺,和他的那张脸完全不搭,最重要的是,顾朝雨居然还会补衣服,真是宜家宜室。

    吃完大肉包,安妄欢准备出去走走。都这么些天了,她走的最远的地方就是这个院子了。

    小姑娘留下的衣服里面,有一小袋银子,还有几张银票。按照之前顾朝雨说的物价,在这里生活一辈子不工作都绰绰有余,让安妄欢感叹有钱人家的生活啊。

    安妄欢照着铜镜,将自己的头发梳成少年的发髻,拿出一个发冠戴上。翩翩玉公子就这样出现了,之前也有说过,安妄欢是平胸,所以连束胸都不必。至于耳洞什么的,安妄欢耳垂上根本没有。小姑娘从小就怕疼,谁也下不去那个手给小姑娘打耳洞,小姑娘自己也不愿意,也就一直拖着没有打耳洞。

    安妄欢出去之后,村子里的村名也都发现了,都在猜测这是不是就是顾朝雨救得人。一些未出嫁的姑娘,看到安妄欢的模样,红了脸。甚至有一个大胆的,还跑到安妄欢的身前递了一个荷包。

    边关附近的人,没有东京那么讲究。女孩子甚至可以随便外出游玩,这里的人也很强壮,至少安妄欢在里面就像是绵阳进了狼群一般格格不入。

    安妄欢发现其实清河村这里并没有太贫瘠,反而土地很是肥沃。只是可惜,由于这里是边关,所以根本没有人会专门来到这里生活。在清河村的村名,都是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的,不管换了几代帝王,甚至更换王朝,他们依旧在这里扎根生存。

    清河村的大门都是朝着南,那里是边关的所在地,村子的背后就是小姑娘失去生命的大山。顾朝雨每天早上,就都去去山里进行打猎。现在快到冬季了,有的动物已经开始囤积食物,等待冬眠了。

    清河村的路是那种泥土路,前几天下的雨让安妄欢现在的身体走起来,十分的艰难。但是,在别人的视线里,却是少年微微皱着眉头,举止优雅的走在泥泞的泥路上,好像他脚下的路也干净起来。

    ‘不行,要是在这里生活,第一件事情就是把水泥造出来,水泥的成分是什么来着,我只记得有石灰石和硅石了,还有啥来着?黏土吗?’举止优雅的少年,艰难的走着路,思绪已经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

    安妄欢在想着水泥的成分的时候,不小心脚下一滑,往后一栽,倒在了泥水里。贵公子变成乡村泥洼子,只需要一秒。

    “我讨厌泥土里,我讨厌下雨天。”安妄欢嘀咕着:“虽然是穿越,但是我果然拿的不是乡村爱情的剧本,不然这个时候应该扶住我的男主现在在哪?喂猪吃食去了吗?”

    想着脏就脏吧,安妄欢将手上的泥巴,全都往身上擦了擦,准备回去换衣服去。这一次,她要小心一点了,再也不要开小差了。

    “你没事吧。”就在安妄欢将手上最后一点脏,在衣服上擦掉之后,迎面走来一个看起来很是爽朗的姑娘,她递过来一块手帕,上面还绣着兰花。看着纹路,绣着兰花的人女工一定很好。

    “怎么样,好看吧,这可是我妹妹的杰作。要是你喜欢的话,就送给你了。”看到安妄欢盯着自己手里的手帕,姑娘也没有害羞的样子,直接将手帕塞给了安妄欢。

    “不,不用。谢谢姑娘的好意,我回去换洗一下就好。”安妄欢没有接过,即使她对古代不是很了解,但是小姑娘的记忆中可是有的。将手帕给一个男生,说明对他有意思。安妄欢现在虽然是男装,但是这不代表她就愿意百合了。还是从一开始就拒绝好,不然以后伤了人家的心可怎么办。

    “嗨,没事,你不要想太多,我只是看你现在这么狼狈,让你擦擦罢了。我妹妹给我绣了很多条呢,你看你皮肤比我都要好,这脸上沾了泥水,可就不好看了。”姑娘走近,直接拿起手帕往安妄欢的脸上擦。

    安妄欢几乎都可以感受到对方的呼吸,还有点咸鸭子的味道。

    ‘这姑娘早上一定吃了咸鸭腿,等顾朝雨回来,我们也做些吧,下饭好。’安妄欢咽了咽口水,想到。顾朝雨一般给安妄欢吃的都是新鲜的食物,隔天的菜,他从来不让安妄欢吃,担心她吃了会拉肚子。

    “好了,这样就好看多了呢。”那位姑娘摸着安妄欢的脸,还掐了一下,看起来就像是在调戏良家妇男一般。

    “谢谢姑娘。”安妄欢退后了一步,姑娘年级不大,但是力气却不小,掐的安妄欢有些疼。小姑娘的身体,好似一点疼痛都无法忍受一般,要是安妄欢之前的身体,这种程度的掐脸,一点疼痛感都没有。当然,也有可能是她脸皮厚。

    “不客气,既然我给你擦脸了,那说明你也就同意做我的妹夫了。”姑娘将手帕收好,继续走向前,笑眯眯的看着安妄欢。

    “姑娘?我何时说过。”安妄欢又退了一步,声音有些大。她才出来,就要被抓回去当人家的小夫婿了吗?

    “可是你也没拒绝啊。”那姑娘好像不明白的样子,顿了顿又说道:“我妹妹人很好的,恩柔贤惠,长得跟小仙女一样,能嫁给你是你的运气。”

    “是在下配不上姑娘的妹妹。”安妄欢无奈的说到:“你看看我现在的身高这么低,到时候万一生下来的孩子跟我一样怎么办。”

    小姑娘的个子并不是很矮,有168了。但是,在这个粗狂的村落,对面的那个姑娘的身高都有173甚至更高。

    对面的姑娘显然没有想到这个问题,她有些不确定是否真的要将安妄欢带回去了,毕竟安妄欢的个子确实矮。刚刚她主要是注意了对方的脸,完全达到了心目中妹夫的标准,可是脸好,个子矮也是不行的,万一生下来的是小侄子,而小侄子遗传自己父亲个子矮,以后可怎么取妻。

    “清越?你怎么在这里?”就在两人胶着的时候,安妄欢的背后传来了某个男人的声音。

第四章头七

    “因为我要完成一个人的梦想,她希望可以看到边关的生活,知道这里的士兵过得怎么样,想帮助他们过得更好。而我,想帮助她完成这个愿望。”安妄欢不知道顾朝雨心中的想法,笑着回答。

    其实重生对她来说根本无所谓,不管是死亡还是生存,她看的并不重。安妄欢的世界很精彩,尤其是末世三年,天天都很刺激。她少年时父母便死亡,之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也因为年纪大了,相继离世。其他的亲戚因为对安妄欢父母的遗产有想法的都被安妄欢远离了,外加上安妄欢也成年,他们无法在安妄欢的不同意的情况下,领养安妄欢渐渐地他们不再惦记。等到安妄欢考上大学之后,朋友虽然不多,但是真心地却也有几个。

    末世来临了,安妄欢觉醒的异能,让她一旦发育,在末世里基本上就是无敌的。可末世最凶残的不是丧失变异植物,而是人心。灾难面前是最考验人心的时候,大部分的人都突破了自己的底线,变成了被欲.望充斥着的怪物。为了一口食物卖掉了自己,为了生存将妻子孩子丈夫推进丧失堆里,这种情况她看到的太多。因此活着或者死亡,对于安妄欢无所谓。

    但是小姑娘不一样,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她生活在的这个时代,让她无法看到外面的世界;让她因为未婚夫的死亡,遭受着百姓们的闲言碎语;身体的虚弱,让她仅仅是一个发烧就彻底结束了生命。记忆的最后,是一片深深的黑暗。小姑娘到死也没有看到外面绚烂的世界,没有看到大漠孤烟,没有看到草原的辽阔,没有看到大海汪洋。

    安妄欢想改变这个世界,让更多像小姑娘这样的女孩,可以踏出这一步,看到四合院外面的天空。可以去看大海,沙漠,草原,瀑布,可以去一切自己想去的地方。

    小姑娘有一个梦想的乌托邦,安妄欢愿意帮她完成,即使小姑娘再也看不到了。

    “清越很喜欢那个人吗?”顾朝雨声音有些低落的问道,但是他也明白活人永远比不过死人。是的,从安妄欢的口气中,他已经听出来对方已经逝世了。这就像是朱砂痣,白月光,在最美好的年纪,留下最深刻的回忆。

    “恩,很喜欢,我要是有这么一个乖巧的小妹妹,我一定会把她宠上天。”安妄欢叹了口气,不想继续说下去了。她想和别人说说小姑娘的事情,可是不行的。因为现在她就是那个小姑娘,所以有些事还是烂在肚子里吧。

    这样想着的安妄欢,转过身一看,顾朝雨不知道为什么笑得特开心。已经黑下去的天空,安妄欢看着那一口大白牙,只觉得有些吓人。连忙转身,准备往厨房里走,她都饿死了。

    身后的顾朝雨看着安妄欢踉跄的步伐,心情猛然就好了起来。清越说的那个人是个小姑娘呢,虽然去世了很可惜,但是是个小姑娘就好。没有所谓的情敌,真好。这样想着的的顾朝雨,眼睛里的笑意更加深刻了。

    “我们这里有石灰石、硅石、黏土这些东西吗?”饭桌上,不管是安妄欢还是顾朝雨,都没有食不言的习惯。也是因为如此,安妄欢才现在询问道。

    “都有,山林附近就有很多。边关那边的几处上山,也有很多这些东西。清越要这些干什么用?”顾朝雨疑惑地问道,这几样都是边关普遍的东西,一般人看都不会看一眼的。除非有的时候建房子,砌灶需要黏土,大多时候人们只知道不能吃,就不需要了。

    “我想做个试验,成功了再告诉你。”安妄欢神秘兮兮的笑着,不过要是真的成功了,这件事情绝对要告诉小姑娘的家里人,毕竟修路才是大事。以前不是总有这么一句口号么:想要富先修路,少生孩子多种树!可见,如果想要一个地方富起来,修路是必不可免的。一旦交通方便了,行商就不会困难了。

    “那明天早上我上山的时候,给你带一些回来,会要多少?要是多的话,我就多跑几趟。”既然安妄欢都这么说了,顾朝雨也就没有继续问下去,只要安妄欢不离开怎么熊都没关系。

    “明天我和你一起山上。”这两天荠菜也能吃了,她准备上山挖一点包饺子。小姑娘的记忆里并没有饺子这种吃食,但是安妄欢却很喜欢吃。饺子的做法不难,口味多变,安妄欢最喜欢的就是小的时候奶奶带着她在田野里挖荠菜,然后包出来的饺子,安妄欢一餐能吃二十个。各个都是皮薄馅大的那种,味道棒极了。

    “山上太危险了,这个时节正是野兽出来存食物的时候。”顾朝雨不赞同的说到:“明天我会早点将东西带回来的,你可以去夏姑娘家里玩,或者隔壁二丫家。”

    “二丫和李婶去边关看李叔去了,都走了两天了,暂时不会回来。你没发现她家的鸡鸭,还有田地都是拜托了其他人看着的吗。”安妄欢无语,都是街坊邻居,她生病在床都知道这件事情,顾朝雨居然不知道。当然,安妄欢之所以会知道,是因为二丫临走前来看望过安妄欢,还给她送了送了几个大柚子。

    “前天我不是跟你说过吗?柚子还是二丫送的呢。”安妄欢提醒道,二丫小姑娘年纪不大,才十一岁,长相甜美可爱,可惜是个小结巴。但安妄欢觉得,心地善良的小二丫,就像是个小仙女一样。在安妄欢穿越来的第二天,二丫就过来看过她,陪她聊天,还给她喂柚子。

    “没太注意,抱歉。”顾朝雨低下头,没让安妄欢看到他的神情不自然。前天安妄欢说这件事情的时候,也是在餐桌上,顾朝雨当时只顾着盯着安妄欢嘴角的米粒了。用现代的话来说,就像是痴汉一个。

    “原谅你了,不过明天我还是要去的。到时候,顾大哥可以带我去看看之前捡到我的山洞吗?”安妄欢期盼的看着顾朝雨,都这么多天了,明天是小姑娘的头七。

    “好吧。”叹了口气,顾朝雨点点头,他实在是没有办法拒绝安妄欢的眼神。

    第二天一早,安妄欢就起床了。将昨天换洗的衣服洗掉,安妄欢提起篮子,就跟着顾朝雨准备山上。

    “这几天山里的路已经干了,但是有的地方还是很滑,你小心点。”顾朝雨牵着安妄欢的手,小心的走在山林里。他准备带安妄欢去当初的那个山洞里。

    “到了。”山洞很小也很漆黑,里面还有一些野兽的气味,但是却没有看到野兽。

    安妄欢走进山洞,这个漆黑湿冷的地方,就是小姑娘记忆中最后的景象。

    “顾大哥先去打猎吧,我在这里待一会,不走远。”安妄欢转过身,微笑着看着顾朝雨,但是眼睛里却开始闪现泪光。

    “好,你小心。”顾朝雨看到了吗,当然看到了,也正是因为看到了才会离开。即使现在顾朝雨不理解发生了什么,但是也知道小姑娘很伤心。

    在顾朝雨离开之后,安妄欢将藏在空间里的一件小姑娘的衣服给埋起来,里面还放了很多安妄欢在末世中收藏的珠宝,以及黄金白银。随后安妄欢在山洞的石壁上刻上了:这里沉睡着一位世界上最乖巧可爱的小姑娘,愿来世可以健康快乐无忧的长大。一位卑劣的盗窃者留。

    “今年暂时没有办法烧钱了,等到我买了冥币在补上。给你陪葬了一些珠宝首饰,有空我会再给你烧几套衣服。小姑娘即使在下面,也要漂漂亮亮的。要是钱不够记得托梦给我,到时候我给你烧一堆。占了你的身子对不起,你的父母兄长,家族我会照顾好的。

    你的愿望我也会完成,今后我就是你,替你看遍河山大川。”安妄欢说了很多,她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灵魂,会有轮回。小姑娘这么好,来世一定会投胎到一个好人家。

    临走前,安妄欢从空间里拿出了一颗种子。不是现代收藏的,而是末世的吸血荆棘。她讲荆棘种在了山洞的洞口,将自己体内现在缓慢恢复的木系异能全部输入到种子里面。荆棘开始发芽,悠悠的沿着洞口生长。安妄欢估摸着现在的速度,半个月内荆棘就会将整个空口封死,只有安妄欢这个主人才能进去。

    荆棘的样子很恐怖,黑色的刺还泛着青光,一看就有剧毒。即使是普通人也知道这种荆棘最好不要碰,至于动物就更有生物的本能。

    “晚安,我亲爱的小姑娘,做个好梦。”安妄欢拎着篮子,在洞口轻声说完,就离开了。

    她要去找一些荠菜,晚上包饺子。

第五章饺子

    荠菜一般都是生长在田野水沟边较多,但是山林里也有很多。至少安妄欢已经拿了个小刀片割了大半蓝了。期间还发现了几株辣椒,红彤彤的辣椒,让安妄欢的眼睛瞬间亮了。

    大夏是没有辣椒的,至少小姑娘没有吃到过。辣椒最开始是出现在美洲的,由明末时期从美洲传来,但是最开始的时候之用来当做观赏和药物的。最早关于辣椒的记载是明代高濂撰《遵生八笺》中有:“番椒丛生,白花,果俨似秃笔头,味辣色红,甚可观。”

    这里的几株大概是候鸟迁徙的时候夹带着的,若是按照后世的地图,其中一条候鸟的行线可以从美洲到达华夏。

    反正不管过程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只要结果是好的就没有问题了。安妄欢小心的将这几株辣椒的植株挖好,放到篮子里。她的空间里其实是有辣椒种子的,但是有现成的也很好啊。

    安妄欢其实不怎么能吃辣,但是她喜欢吃火锅麻辣烫,这些都是需要辣的。清汤的话,就吃不出来这种味道了。

    安妄欢发现她一开始的推测是对的,这里的土地确实很肥沃。至少在这个森林里安妄欢已经发现了很多的药草,长势都很好。至于她是怎么认出药草的,这多亏了她手里的草药大全。彩色照,包括习性药物作用都有。

    安妄欢没有采,她现在真是讨厌极了中药的味道了。结果没走几步,安妄欢就发现有一株的叶子,像极了书上说的人参。

    安妄欢找了一个小树枝,就开始慢慢挖。人参的须那么多,要是不小心挖坏了多可惜。等挖好了,安妄欢按照书上的鉴龄方式,大概的估计了一下,估计也有百年左右了。

    百年人参在任何时期都是极其珍贵的,但是在末世却不是。毕竟木系异能者的基本技能就是催生,毫无副作用的那种。这要是前世,安妄欢能直接将小小的人参给催长成大白萝卜大小都没问题。

    不过现在安妄欢恢复的那些异能,已经全部催生荆棘了,还是什么事情都做不了。但是,好处在于,安妄欢发现在山里,她的体内的异能恢复的速度开始快了起来。

    “这就是大自然的馈赠吗。”安妄欢摸着人参,这人参看起来确实像极了白发苍苍的老人。将怀里的手帕拿了出来,安妄欢将人参小心的放到了篮子里,她准备到时候让人送回太师府去。

    小姑娘是老来女,顾太师都已经年过半百了,要好好的养生才是。失踪了这么些天,不知道他们是不是都在家心急如焚。

    大夏有一个神奇的职业,邮寄员。这是只有边关才有的特产,每个星期都可以去边关将信或者物品交给驿站的人,交了快递费就可以让人送货。一个星期一次,大部分都是边关的将领士兵们的家书,整个大夏都可以送到。从边关到东京,用加急的快递的话,走官道大半个月就可以到了。

    安妄欢虽说现在不准备回去,但是也要让小姑娘的家里人不要太过担心。知道小姑娘活的好好地,总比知道小姑娘再也回不去了要好。老人家年纪大了,经不起打击了。

    记忆中小姑娘的生活,见到的最多的就是父母。小的时候,即使太师很忙,也会抽空教小姑娘读书写字,带小姑娘上街玩耍,一点都不像是被官员们敬畏的太师。对于小姑娘来说,那就是她的爹爹,世界上最好的阿爹。

    “清越你在干什么?你要吃柚子吗?我帮你摘。”顾朝雨将猎物打好,安妄欢需要的东西准备好,就来安妄欢这边了。他实在有些不放心,小姑娘身娇体弱的,要是走路不小心摔倒了怎么办。结果来的时候,却看到安妄欢在摘野生的柚子。

    “不用啦,我已经采了五个了,篮子都快装不下了。”安妄欢指了指柚子树下的篮子,将刚采下来的柚子放进篮子里。她本来是打算去找顾朝雨的,但是没想到在洞口的附近还有一颗野生的柚子,柚子不大,但是拎起来却很重。可见里面都是果肉,安妄欢的奶奶曾经说过,挑柚子就要挑那种又圆又重的,这样肉才多,水分才充足。

    “家里有冰糖和蜂蜜吗?”安妄欢抬头,顾朝雨比他高一个头,每次她和对方说话的时候,都要抬头看着对方。

    “都有,你想喝蜂蜜水吗?我回去给你煮。”顾朝雨有些困扰的看着手里的猎物,和安妄欢需要的东西,他现在已经没有手来拿其他的东西了。

    “不用,我自己可以拿,这又不重。”安妄欢看出了顾朝雨的意思,摆摆手,直接拎起篮子,步伐轻快地下山。经过木系异能的洗礼,她的身体素质早就比外表来看要好出太多。

    回到家里将路上折的松木给顾朝雨,让他做成擀面杖的样子。安妄欢便开始调馅了,将荠菜烫好切碎去水,然后放一些肉末搅拌,之后在加上少许的葱姜蒜,撒点酱油,搅拌完成之后,荠菜馅的饺子就做好了。

    和面的技术,安妄欢是跟外婆学的,她和出来的面薄而不破,包起来的饺子皮薄馅大,一口都吃不下去。

    安妄欢面里面没有加水,加的是鸡蛋。用筷子搅拌的看不到干粉,将其揉成团之后,用盖子盖好,醒至十分钟左右,松弛下面筋,这样到时候方便搓条。每一次外婆在搓条的时候,都会对安妄欢说着技巧。

    “将面团由内往外的推,是面团滚动起来,到时候搓起来的团才会均匀。摘的时候,按照感觉,八到十克左右,要快很准,这个就要锻炼了。时间长了,欢欢就会了。”安妄欢摘着面团的时候,脑袋里浮现出当初外婆教的话,她现在已经可以很熟练的摘面团了,可惜外婆看不到了。

    擀时别心急,左手每次逆时针转约50度左右,右手同时用擀面棍儿擀一下,擀面棍儿每次擀进去三分之一多点儿就行,边转边擀,这样擀出的皮儿中间有个小硬心儿,非常好用,包出的饺子还不容易破底儿漏馅。这也是外婆手把手教着安妄欢的,擀出来的皮又大又薄。

    擀面杖已经做好了,安妄欢在擀面皮的时候。顾朝雨就在一旁学者,等看的差不多的时候,动手能力max的顾朝雨已经可以擀的像模像样了。安妄欢则是开始包着饺子,谁不要沾太多,要学会收皮,这样才会有粘性,下锅不会散。

    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一会的功夫,就已经包了五六十个饺子了。晚饭的时间也快到了,农村的晚饭时间都很早,一般太阳还没下山就吃了,之后就出门散散步聊聊家常,又或者在房间里缝缝补补。

    清河村的男人很少,基本都是幼童或者老人,没有多少壮年。剩下的都是老弱病残,都是之前征收士兵惹的祸。所幸的是,这里离边关也不是很远,驴车的话大半天就到了。

第八章钱庄

    安妄欢和顾朝雨下了驴车,排起了队。少年温润的外表,干净整洁的外衣,与她身后那只看起来就很欠揍的律驴完全都不搭。在边关生活的都是祖祖辈辈都扎根在这里的百姓,他们长期与关外的胡人打交道,都好久没有看到如此有气质的小郎君了。

    “我觉得他们的眼神不对。”安妄欢不安的摸了摸自己的后颈,她觉得浑身的汗毛都站起来了。这些人的眼神里没有恶意,但是一个个盯着自己的样子,就像是沙漠里的人看到绿洲一样,眼睛都冒光了。而且这些人还都是大爷大妈们,让安妄欢都不知道该怎么办,这种情况比丢进了丧尸窝还恐怖。

    其实也不能怪这些大爷大妈们,他们长时间看到的都是那些糙汉子,以及关外那群人高马大的胡人们。突然,在这么一群糙汉子里面,冒出来一个细皮嫩肉的小郎君,是谁都会忍不住看看的。洗洗眼睛,增加一下自己的审美也好啊。

    “没什么,清越长得就是老一辈喜欢的样子。”顾朝雨安慰道,他也没有说错。安妄欢现在的样子,就像是老一辈们最喜欢的小孙子,又乖又软的样子,谁见了都会喜欢的。哪家老人要是有这么一个孩子,都能在村子里整天炫耀嘚瑟。

    “顾大哥这话说的怪难为情的。”安妄欢嘴里说着不好意思,实际上表情是愈发的乖巧可爱。这样的表情安妄欢很久没做了,想当初每次她闯祸揍了人家小孩,要被爸妈混合双打的时候。安妄欢就会摆出这样的表情,让他们下不了手,甚至有的时候他们会遭受到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四人连打,让安妄欢看的直乐呵。

    俗话说得好,每次排队的时候都能感受到自己是‘龙的传人’,即使是到了古代也是不可避免的。这还是边关人少,这要是人多,不知道还要排到什么时候。

    “来边关干什么的,小公子看着不像是我们这里的人啊。”城门的守卫操着边关的方言,让安妄欢连蒙带猜的听出了其中的意思。

    “官差大哥,我是东京来的,来这里找人,可是半路和仆人走散。幸好身后的大哥救了我,带我来这,不然我……”安妄欢说着东京口音的官话,解释着。后面没有说下去,只是欲语还休。但是其他人也能猜到要是没有那个好心的大哥,估计这小伙子,未必能活着到这里。

    “哎,小兄弟也是幸运,我们这里的人都是热心肠的。快进去吧,这个时间还有客栈里应该还有客房。”官差大哥也是一个面冷心热的壮实小伙,听到安妄欢的话之后,赶忙的让两人进去了。

    “谢谢官差大哥,谢谢。”安妄欢鞠着躬后离开了。确实,她从醒来到现在都没有遇到过什么坏人。不管是顾朝雨,还是小结巴的二丫,又或者是夏依竹姐妹,还有现在的城门守卫。这些人的存在,都是大夏朝各地的缩影,他们淳朴老实的过着自己简朴的一生,却没有抱怨过什么。

    进了城门,安妄欢看到的就是大夏的原风景。来来往往的小贩,穿着打着补丁的衣服,嘴里吆喝着安妄欢听不懂,但是挺有韵味的话,把安妄欢一下子就带入到了这个世界。边关的女性,不像是东京,她们可以自己出来做生意。可以因为一件喜欢的小玩意,和摊贩讨价还价一点淑女的气质都没有,可以不施粉黛。甚至安妄欢还看到一个妇人,拽着自家相公的耳朵,当街大骂。

    这是,小姑娘记忆里从来没有的。东京的女性虽然可以出来摆摊工作,但是却很少有人可以真正的放开自己的性子生活。她们矜持,优雅,画着淡妆走在街上步履轻盈,就像是三月的杨柳一般婀娜多姿。

    “我们先去换点碎银吧。”安妄欢像是怎么也看不够一般,一路三回头的看着每一个摊子。但是她怀里的银子都是大面额的,这些小商贩们估计找不起,真是甜蜜的负担。

    “我记得钱庄就在不远的地方,里面有专门换碎银的地方。”顾朝雨指了指前方一座看起来格外吸引人的建筑,大红色的灯笼高挂在两旁,前面还有两大石狮子,看起来威风凛凛的。红色的门头上写着钱庄二字,生怕别人看不见一样,还是用的烫金。那金光闪闪的样子,让安妄欢有一种自己就是穷逼的感受。

    刚进门,钱庄内的伙计就满脸喜意的迎了过来。小伙计年级看着不大,也就十八九岁的样子,外表长得是那种看着就喜庆的样子。可是安妄欢还是能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出,那么一丝的奸诈,可见是修炼还没有到家。

    “早听见喜鹊的叫唤,还在想着有什么好事,这不小公子就来了。”小伙计走进看到安妄欢的身着,以及那衣服的材质,笑容更大了。

    “不用说那么多,我就是来换点碎银子。”安妄欢打断了对方要说出口的那些花言巧语,她实在是不耐烦听那些。

    “换款是吗,小公子里面请。请问需要换多少,要不要在存点呢。我们万宝钱庄最近的存款利息降了很多,存起来格外的划算。”伙计还是有些不甘,在安妄欢耳边说着存钱或者放贷的好处,这小公子一看就是没离过家的,要是忽悠了对方存钱,他也能得到点好处。

    “不用了,我只换钱,快点我赶时间。”安妄欢眉头都皱起来了,早知道这样还不如先去找一个大客栈住着,他们肯定能有钱找。

    “哎,小公子莫生气,我现在就给您去换。”伙计看到安妄欢的神情急了,连忙说道。还给安妄欢跑了壶茶,这才接过安妄欢拿出来的十两黄金。

    “清越很有钱。”顾朝雨的表情很委屈,他还准备养小姑娘的,结果没想到小姑娘随便就拿出来黄金,而且看样子很无所谓。那表情,还没有抢到人家夏姑娘的枣子嘚瑟。

    “没事,今后我养你。”安妄欢拍着顾朝雨的肩膀,大方的说到。

    “……恩,好。”顾朝雨还能说什么呢,除非天上掉金子,不然他估计是连小姑娘的零花钱都赚不到。

    而且……能让小姑娘养,也是一种幸福啊。完全没有屈辱感的顾朝雨,内心怦怦乱跳。

第九章万宝钱庄

    银子换的很快,伙计端着一个盘子来的时候,他身后还跟着一位中年人,看穿着估摸是这里的管事。

    “小公子钱已经换好了,您看看。”管事的示意伙计将盘子端到安妄欢的面前,上面都是现在市场流通的碎银,还有一堆铜板。这些钱币,摆满了伙计的盘子,安妄欢瞧这伙计那微微出汗的额头,就是到很重。

    可惜大夏朝并没有所谓的纸币,他们基本上都是银子或者铜板,黄金都很少。现在黄金基本上是用于高官贵族还有皇室的珠宝首饰,或者制作一些工艺艺术品,用来收藏的。市场上流通的黄金很少,少到即使是十两黄金也惊动了管事。

    每月这些管事们经手的银子,绝对不止十两黄金,但是却也没有谁真的用黄金作为货币。而且这黄金底下还印着朝廷的特有的纹路,能被安妄欢随手拿出来,绝对不是来路不正的那种,从这些细节来看,就知道安妄欢肯定不是什么简单的人物,或许是什么大家族的公子爷。能交好他,对于万宝钱庄来说,绝对是天大的好事。

    现在的钱庄的作用基本上就是帮人家存款,然后收人家利息。或者是放一些贷款出去,收更多的利息。虽然长此以往下去,也能赚到钱,但是却没有人家想的多。一般的小钱庄很容易倒闭,放的贷款很容易连本钱都收不回来。而利息也是存在风险的,一不小心遇上强盗山贼什么的,钱庄被洗劫了,谁能出头呢。朝廷的官员,大多数都是不作为,只要不伤害到他们的利益就好。

    万宝钱庄虽然在大夏算得上有名,但是同样的他们的后台其实并不是很强大,所以每一步都走得战战兢兢的。别看主家是大商人,可是这朝代就是士农工商,商人才是最轻贱的。官府稍微找点由头,都能将你抄家。近几年来万宝钱庄被人挤压的是越来越没落了,安妄欢的出现就像是最后的一根救命稻草。管事的死也要抓住,在这么下去万宝钱庄真的要完了。

    “恩,这些帮我装好。”安妄欢拿了一些碎银,还有些铜板放进袖子缝的暗袋里,剩下的就装起来,不然也不好放。早知道就少换点了,这么多背着真重。

    “好的,小米还不给小公子装上。”管事看了一眼小米,让他手脚利落点。他则是看着安妄欢有点不好意思的样子:“听着公子的口音是东京的人,早年我也在东京生活了一段时间,碧云天的食物真是人间美味啊。”

    “唔,马马虎虎吧,我还是喜欢醉云霄的食物。”听到管事这么说,安妄欢想到了小姑娘最喜欢的就是醉云霄的醉鸭,吃起来简直就是‘醉是一般滋味在心头’。

    “醉云霄啊,我这种人可是去不了啊。当初都不敢看里面啊,只是在外边嗅着里面醉人的香味,就能吃下两碗饭呢。”管事好像是闻到了当初的味道一般,那表情一脸陶醉。

    “管事是有什么请求吧。”安妄欢直接点破了管事的试探,醉云霄可是东京最大最豪华的酒楼,里面非达官贵人不得入内。而且即使是达官贵人也不能再醉云霄撒野,他的背后乃是当今皇后的父亲,当今姜丞相。

    同时也是阿爹的小舅子,当初他们各自娶了对方的姐姐为妻。因此安妄欢还需要叫皇后为表姐,叫姜丞相为舅舅。至于皇帝既可以叫师兄,也可以叫姐夫,甚至要是当初小姑娘和小世子成婚,还可以叫堂兄。

    真是错综复杂的关系啊,这些皇权世家就像是张蜘蛛网,全都缠绕在了一起。想当初安妄欢仅仅是缕好这一条线,都快脑袋炸了。

    “哎呦喂,小公子可真是聪慧过人。小的没有冒犯小公子的意思,只是这几年来万宝钱庄遭人镇压,我们是一年不如一年,这不都躲到边关来了。”管事的叹了口气,缓缓说了起来:想当初万宝钱庄的主人,也是赫赫有名的大财主。只是财不外漏,因为钱庄的事情,前些年得罪了几位官员。近几年来,每次在一个地方开钱庄,钱庄必定亏损,甚至是倒闭。老爷没有办法,只好将钱庄开到边关来。守城的将领乃是当今睿王府的大世子,因此没有人将手伸进这里来,才得以保全了最后一点的家产。

    这不,今天看到了安妄欢黄金后面刻的纹路,管事的试探着安妄欢的底细,要是是够硬的那种,绝对的要抱上大腿。

    “小公子,我们也是没办法了,别看钱庄看起来很富丽堂皇,实际上连伙计都没有几个了。我们到现在,都不知道对方到底是什么身份,居然能将我们打压到如此境界,要不是这里的将军是睿王府的大世子,我们是真的活不下去了。”管事的说到了伤心处,眼泪都哭了出来。这个时代,男人哭泣是最没有用的凭证,这要不是真的伤心欲绝也不会哭的。

    “想当初我们在东京的时候,老爷有的时候还可以带我们到碧云天去吃一顿,甚至还期盼着以后可以去醉云霄吃一餐,可是现在我们却连碧云天都没有办法去了,被彻彻底底赶出了东京啊!”管事的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这小公子面前说这么多,或许是太苦了,又或者是对方的主角光环太重了。总而言之,管事的已经全部都说了出来。

    “唔,我现在还不是很了解前因后果,要是你们真的受害者,我会帮你们的。但是今天我也累了一天了,明天让你家主子来客栈找我。”安妄欢指着旁边的客栈,这是她目前为止见到的最豪华的一个,安妄欢可舍不得折腾自己。小姑娘细皮嫩肉的,要是床铺不好,伤到了怎么办。现在这层皮可是自己的,还是要好好保养的,再说又不是没钱。

    管事的说的,安妄欢没有全信,她只相信自己见到的听到的,而不是仅仅听着管事的一人说的,就拍着本来就没有的胸膛说:“这是包我身上了。”这不现实,不过要是真的是受害者的话,安妄欢也不介意帮助一把。作为东京城后台最强的小姑娘,安妄欢可以打包票只要不是老一辈的人,她在东京城可以横着走。

第十章原因

    在管事热烈的目光下,安妄欢走近了对门的客栈。

    客栈上下两层,上面是住房,下边就是平时吃饭的地方。看着里面的装修,富丽堂皇的,店小二也是机灵懂事。看到安妄欢和牵着驴车的顾朝雨,快步的走了过来。

    “客官打尖儿还是住店啊。”店小二弯着腰,笑嘻嘻的问着安妄欢。

    “住店,上等房两间,在烧两盆热水。”安妄欢随后又指了指身后的驴子:“上好的草料,照顾好它。”

    “好的,客官您上边请。”店小二将驴子牵给了专门负责这一方面的小伙计,然后快步的朝安妄欢这里走,往上引着路。路过收银的前台那里,取了几块上房的门牌与钥匙。

    “客官你看还满意不,要是不满意我给你换一间。”店小二将房门打开,油灯都是一早就点好的。

    “恩,还不错,就这样吧。”安妄欢点点头,这里面的设施确实不错。有屏风挡着可以洗澡,床铺和客厅之间也有帘子挡着,放下的时候就看不到里面的情景,床上更是有床帐,保证隐私安全。

    “热水快点烧。”安妄欢递过去十文钱当做是小费。

    “好的,很快就好,我这就去催。”店小二接过钱眼睛一亮,立马保证到。不过下去之前,他还是尽职的让顾朝雨看了隔壁的屋子,布置大差不差,在顾朝雨同意之后,这才下楼催热水去了。

    房间里顾朝雨跟安妄欢说了之后,就回到了自己待着的房间。不知道为何,他对于边关总有种很熟悉的感觉。而且,之前安妄欢和管事的说醉云霄的时候,顾朝雨觉得自己以前应该也去过。

    安妄欢没有发现,但是其实顾朝雨一直说的都不是边关这边的话,口音反而和东京那边很像。只是在清河村待了一段时间过后,口音向这边同化了罢了。

    顾朝雨有件事情并没有告诉安妄欢,他其实也不是清河村本地的人,只是在一年前流落到这里的。他醒来的时候,正被山贼把衣服。身受重伤,记忆全失,身上也没有什么可以证明身份东西,仅仅有一块刻着幺奴二字的小玉牌挂在脖子上。

    山贼们发现他还没有死的时候,本想着一不做二不休的直接做了他,但是没想到顾朝雨命大刚好碰到了江湖中人。对方将顾朝雨从山贼中救起,送到了清河村。顾朝雨就此就在清河村住了下来,他不是没有想过寻找过去的记忆,但是那个时候战事刚刚结束。他担心自己的身份不对,只好静下心在清河村养伤。半年前伤势好了之后,他开始了打猎的生活,赚取银子。

    再之后就碰到了安妄欢,本来急切的心情瞬间就安心下来。顾朝雨甚至觉得,要是安妄欢一直都在的话,自己记不得过去也没有关系。

    今天来到落雁城的时候,顾朝雨就觉得对于这里的特熟。好像曾经生活在这里,或者在这里居住过。直到管事的话,让顾朝雨心情一阵悸动。他的家应该是在东京,而且他的身份也不是很普通的那种。或许他该找个机会,知道自己的过去了。

    小姑娘的家境看着就不简单,要是不能门当户对的话,顾朝雨当心小姑娘家会不同意。人一旦有了奢望,就会朝那个目标拼命。顾朝雨不会让任何人,将他和小姑娘拆散开的。

    伙计上热水的速度很快,不过主要原因大概还是因为小费吧。十文钱,在边关都可以买三斤粗粮,够一般家庭吃好几天的了。

    客栈的澡盆,和顾朝雨家的不一样,看起来更加的豪华。在洗澡的时候,旁边还被提前点上了缓解人心情的香料。香味很淡,却很温和,让安妄欢有种所有的烦恼都消失了的感觉。

    安妄欢在顾朝雨家的时候,也是并不是天天沐浴。之前感冒,顾朝雨一直不许安妄欢洗澡,怕她伤寒更加严重。这个时候,伤寒一不小心可是会要人命的。

    安妄欢趴在澡盆的边缘,看着屏风上的图案,是牡丹花开的样式。古代人一直都认为牡丹代表着富贵荣华,因此很多的时候都会在家里种上一株牡丹。唐朝大诗人刘禹锡曾经就写过赞美牡丹的诗句:“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蕖净少情。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

    小姑娘的阿娘就很喜欢牡丹,每年牡丹盛开的时候,还会邀上几位闺中好友前来观赏。牡丹的品种很多,曾经的洛阳牡丹,就是刘禹锡诗中所赞美的那种。安夫人最喜欢的则是姚黄,与魏紫、豆绿、赵粉,同是四大名品。

    姚黄给人的第一眼,就像是安夫人给人的感觉高贵温雅,没有盛气凌人,反而是一种很舒服的感觉。安夫人通常会把牡丹绣在身上,那暖色的色调,让安夫人显得更下的柔美。安太师最喜欢的就是,在夫人穿上姚黄牡丹纹路衣服的时候,给她在眉心描上同样图案的花钿。

    想到这里安妄欢的嘴角不自觉的上调,但是目光在触及到屏风上自己放的换洗衣服的时候,突然顿住了。那是一件素青色的外衫,上边绣着很显浅的纹路。并不是牡丹,而是皇家绣娘独有的针法所刺出来的青竹。

    “原来是这样。”安妄欢这才明白了管事之前的话。管事并不笨,不可能仅仅是因为十两黄金就会想着投靠自己。能拥有十两黄金的人很少,但也不是太少。真正让管事决定投靠的是那皇家绣娘独有的针法,能拥有这样布料的人只有皇室,以及几位位高权重的大官才能拥有。

    能穿上这么一件衣服的安妄欢,要不就是皇室子弟,要不就是那些大官疼爱的子嗣。毕竟这种布料,每年仅仅只生产数十匹,一般的妃子皇子们都是穿不到的。这同样说明,安妄欢的身份,如果不是皇室,那比一些皇家子弟还要重要,值得万宝钱庄的投靠。

    小姑娘的记忆里并没有很清楚的记得这些,这种布料她从小穿到大,不管是内衣还是外衫都是用的最顶尖的布料制作。对于小姑娘来说,这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管事的想的很美好,但是安妄欢却突然觉得还是不要那么容易的合作了。太过轻松就到手的合作,会让管事的认为安妄欢就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公子爷,会给他一种可以控制安妄欢的感觉。

    安妄欢不需要这种情况,她既然要好好地准备开始来一场大的,就不会让自己的手下觉得自己的老板是一个温和,容易说话的人,那会给他们很大的作死空间。安妄欢讨厌麻烦,曾经在末世认为安妄欢没有智商的人,结果都很惨。熊孩子的破坏力很强大,尤其是有一个更加强大的后台的时候。

    明天,安妄欢会让管事的知道熊孩子的不可控制会是什么样的。

第十一章酒仙

    “清越好了吗?”门外,顾朝雨敲着门问道。已经过了半个时辰了,天都黑了,顾朝雨提醒安妄欢下楼吃饭。

    “已经好了,等我一下。”门内,安妄欢将发冠代号,把银子都放进了自己的空间里。有空间就是这么的方便,不用担心行李过重。

    “走吧,我们先去吃晚饭,吃完去逛街消化一下。”安妄欢将门关好,即使里面什么都没有,安妄欢也不想被陌生人进入。

    下楼后,安妄欢发现空位少了很多。她看到了很多带着刀剑的人,小姑娘的记忆里并没有这些人的存在,安妄欢估计有可能是一些江湖侠客。

    “这些人是谁?”安妄欢低声的问道身边的顾朝雨。

    “一些江湖人,对于他们我也不清楚。”顾朝雨低声解释,他当初虽然是被江湖人救了,但是对于那些人却依旧没有认知。

    “算了,我们去边上坐。”安妄欢拉着顾朝雨去往靠窗的地方坐着,窗外就是街道,安妄欢可以看到街道那些店门的前面,灯笼都亮了起来,唯独钱庄的灯灭了。万宝钱庄,晚上并不营业。

    “客官需要点什么,我们这里的特色菜就是羊肉火烧,家常菜有红烧狮子头红烧栗子鸡,蒸熊掌蒸鹿耳,松花鸭东坡肉等。”店小二看到安妄欢两人坐下后,立马跑了过来,将店里的一些特色菜都报了一遍。小二年级看起来年纪不大,约莫十三四岁的样子,看起来像是新来的,报菜名的时候并没有说的很流畅。说完之后,大约也知道自己说的不好,看起来就像是要哭的样子。

    “给我一份羊肉火烧,一分红烧狮子头,一份东坡肉,在炒两样时蔬。顾大哥需要什么?”安妄欢点完菜之后问道顾朝雨。

    “这样就好,不需要点那么多,我们两个也吃不下。”顾朝雨摇摇头,他也不是客气,只是真的觉得两人吃不了那么多。

    “好吧,那再来一壶普洱。”点了好几样荤菜,还是需要普洱刮刮油的。

    “好的客观,不需要来壶酒吗?小店的酒可是边关最烈最有名的三杯倒。”店小二在发现安妄欢好说话之后,语气就顺了很多,笑眯眯的询问道。

    “那来个半斤,我先试试味道。”安妄欢想了想说道,她还没有试过古代的酒呢,小姑娘也没有喝过。现代的时候,安妄欢可以曾经在朋友的婚礼上当伴娘,一人喝倒了对方六个伴郎,以及一堆亲朋好友。

    “好咧。”店小二心中记下了安妄欢的菜,然后去后厨报了菜名。对于他们这些不会写字的人来说,记菜名是必须要会的。有的时候客人多的时候,可不能将客人的菜记混了,不然就等着被扫出门吧。在边关找到一个安稳的工作,可是很不容易的。

    “清越喝酒可以吗?”顾朝雨不是很想安妄欢喝酒,但是他又不能约束她。

    “没事,我就试试,长这么大我还没有喝过酒呢。”安妄欢‘不太好意思’的说到。

    两人之间的谈话并不低,现在客栈里的人,大部分都是耳聪目明的江湖人。对于两人之间的谈话,听得是一清二楚。在安妄欢下楼的时候,就有一些人注意到她了。那一身看起来就很贵的衣服,在一些没有眼力劲的江湖人眼里,就是闪闪发光的钱财。

    安妄欢那白嫩的皮肤,清澈的眼眸,在他们眼里就像是一个待宰的羔羊。有的人开始暗中思索,是直接做掉收取他们身上的钱财好呢。还是将其绑架,威胁家里人交出银子好呢?

    顾朝雨不说,衣服布料都是便宜货,长得也不像是个大家公子。毕竟,也没有谁家的大家公子皮肤这么黑的。安妄欢可不一样,一看就是一个娇滴滴的小少爷,有可能他们一拔刀,那小少爷就会下的屁滚尿流了。尤其是之后听到小少爷说连酒都没喝过,更是有种想嘲笑的感觉。对于他们这些在江湖上滚刀子的人来说,连酒都没喝过算什么男人。

    菜很快就上了上来,安妄欢尝试了一口,味道有些重。不过,长期在边关待下去的人,口味都挺重的。一来是长期的劳动,身体缺盐。二来就是,这儿的气候让人不自觉的开始盐口重起来。至于酒的话,安妄欢发现这味道很像在现代喝的酒酿,或者说是米酒,酒精度并不高。

    接下来,不管是顾朝雨还是那些看不起安妄欢的江湖人,都有些不相信自己眼睛的时候。只见,那半斤酒,除了最开始倒在顾朝雨杯子里的那些,剩下的都被安妄欢当做喝白开水一般的喝完了。并且脸上没有一点上头的迹象,眼神也十分的清明。

    “小二,再来一斤。”安妄欢指了指已经空掉的酒坛子,示意店小二再上一点。好久没有喝到米酒了,让安妄欢格外的想念。

    居然还能喝,在场的人更加的不淡定了。他们不是没有喝过这酒,就像是店小二说的那样,这酒是边关最烈的酒。一般人喝三杯就会倒,安妄欢喝下去的可不止三杯。

    安妄欢的外公是村子里酿米酒的高手,小的时候安妄欢刚生下来的时候,天天哭。就是外公用筷子蘸着米酒,喂给安妄欢,让还是小婴儿的安妄欢瞬间笑了起来。可以说,安妄欢的酒量就是自家无良的爷爷还有外公锻炼的。

    “清越,你现在还好吗?”看着酒一杯杯的被安妄欢喝进肚子里,小姑娘的神情虽然依旧很清晰,但是眼泪却开始在眼眶里打转。

    “我,嗝…我想家了,可是我…”回不去了,我在也没有家里,再也没有家人了。安妄欢感觉视线模糊起来,直到炽热的泪珠滴落在手背上,她才发现自己哭了。

    安妄欢年级其实也不是很大,大学毕业之后末世就来了,她没有经历过社会的残忍。末世中强大的武力,让所有人都惧怕她,不敢对她怎么样。因此,其实安妄欢一直都没有真的长大。离开了熟悉的种花家,来到了这个陌生的朝代,安妄欢的心一直都没有放下。即使她的世界已经是末世了,但那个世界是生她养她的地方,不是这个陌生的大夏。

    “清越,我们去外面走走吧。”顾朝雨看着这个样子的安妄欢,顿时就慌乱了起来,说话也开始词不达意,明明是安慰的话,却没有说得出来。

    “帐都记上,到时候一起结。”顾朝雨将安妄欢扶起来,对着跑过来的店小二说到。

    “不用,我又不是醉了。”安妄欢将手从顾朝雨的手里抽了出来,从袖子里拿出了碎银子,放到店小二的手里:“我们要住几天,这些银子就是我们这几天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多退少补。”

    “好的。”店小二掂量了一下自己手里的银子,笑着回复到。

第十二章劫匪

    安妄欢和顾朝雨出去的时候,脸上的泪痕已经没有了,眼圈也没有出现红肿。这就是木系异能的好处,恢复力简直逆天,现在还是最初级的时候,等到了后期的时候。一个木系异能者,就可以秒杀一群人。单打还是群殴都不在话下。

    “我们去瓷器店看看吧。”安妄欢吃着边关特产烤羊串,心里的情绪经过刚才那一哭已经发泄的差不多了。

    “瓷器的话,我记得边关好像就只有一家。清越要买瓷器吗?”顾朝雨手里拿着各式各样的零食,那都是安妄欢买的。

    “一家?我以为会很多呢,毕竟还可以做胡人的生意啊。”安妄欢不是很理解,小姑娘的记忆里胡人是不会瓷器的制作的,所以对于大夏的瓷器有种莫名的憧憬。安妄欢还以为边关的瓷器店会很多呢,毕竟瓷器的成本其实并不高,但是却可以卖一个好的价钱。

    “胡人中只有贵族才会喜欢瓷器,一般的胡人买不起。而且,瓷器很脆弱,一不小心就会摔坏,胡人大部分行为举止都很豪迈。那些瓷器对他们来说中看不中用,因此边关的瓷器店现在也就只有一家还在坚持下去了。要是再过段时间,估计连最后一家都没有了。”顾朝雨细心的跟安妄欢解释道。

    “可是,那我们的碗碟不是瓷的吗?要是摔坏了,到时候去哪里买?”安妄欢更加的疑惑了。

    “清越,只有大户人家才会用瓷做碗碟,一般都是陶制品的。瓷器对于材料的选择来说,要比陶器难的多。因此,瓷器才会比陶器要贵重的多。”顾朝雨先是给安妄欢简单的介绍了一下两者的不同,然后才给安妄欢解释:“虽然这里是边关,可是却不是我们和草原的交界处。真正的交界处还在几十公里外的地方,那里被称之为榷场。是胡人和我们行商换取物资的地方,每年都会有很多的商人,远道而来和胡人换取物资。我们村子里,也会每年都去换一些羊毛当做衣服布料的填充物,好度过冬天。”

    “羊毛啊,过几天我们也去看看吧。”安妄欢眼睛一亮,她怎么忘了这里是边关呢,边关外的胡人所在的地方可是草原啊,草原能没有羊吗?

    古代牛是很珍贵的,但是羊却不是。尤其是在草原的那些胡人看来,羊就像是大夏养的鸡鸭鱼一般,都是很常见的动物。胡人每家每户,养殖的羊都是按照群来计算的。

    “好啊,现在天气也开始冷起来了,早些准备也好。”顾朝雨点点头,他其实之前也是这样想的。最近一段时间,他打猎的猎物,多余的都有拜托每天去榷场的大叔们卖掉,也攒了些钱,购买羊毛的。只是没想到,安妄欢是个大佬,完全不需要顾朝雨出一分钱的。

    “羊毛的价格怎么样?”安妄欢知道一般生产地卖的东西其实并不贵,只有卖到外地的时候价格才会翻倍的涨。现代的时候,一件纯羊毛的大衣,价格就让安妄欢的心滴血。

    “一般一文钱就能买一斤,胡人一般都是用毛皮来做衣服,羊毛对他们来说就是多余的,商人们也不会有什么买,这没什么利润,基本上就是附近村落或者落雁城的人来买。”顾朝雨说到:“将羊毛塞进衣服里还是太麻烦了,洗的时候里面的羊毛很容易起团,第二次穿的时候就不方便了,除了很穷的人家,一般人也不会用这个方法。”

    “我们多买一些,夏依竹家里应该没有买吧。”在听到这个价格的时候,安妄欢心就开始跳动了。太便宜了,现在的纺织业已经很发达了,但是并没有人将纺织的线打到羊毛上去。大夏是因为养羊的人为的只是羊肉卖钱,而胡人则是完全没有思考到这方面,它们并不需要用羊毛纺织保暖,他们可以直接用皮。而且,草原上经常会有狼群出没,狼皮的保暖效果比羊皮更好。

    “好。”顾朝雨点点头,然后指着一个比较偏远的地方说到:“过了这巷子,瓷器店就到了。”

    “好偏僻啊,附近连个人都没有。”安妄欢看着黑漆漆的巷子,她的视力在晚上并没有任何的阻碍,反而可以看得很清楚。至少她现在可以清楚的看到,埋伏在巷子里的,一直尾随着他们的那些江湖人。人并不多,仅仅十来个。呼吸有些重,安妄欢甚至可以看到他们那充满贪婪的眼神。

    “等会你先跑,我来拖住他们。”顾朝雨面色有些黑的看着巷子,低声的跟安妄欢说到,但是表面上还是拉着安妄欢往里面走,完全看不出什么情绪。

    “好的。”安妄欢表面上乖巧的点了点头,实际上的想法就是揍一顿将最后的悲伤发泄掉。

    就在两人说话的时候,埋伏在四周的人冲了出来。刀光剑影中,顾朝雨看到了安妄欢兴奋的眼神,以及那快到几乎出现幻影的攻击。安妄欢最喜欢的就是热武器,可惜空间里的全部被收缴了。只能赤手空拳的使用,最开始学的招式《女子防狼十八式》中的断子绝孙脚。

    “啊!!!”那是撕心裂肺的呼喊,那是触及灵魂的伤痛。随着安妄欢的出脚,一个个都倒在了地上,嘴里还在无意思的痛嚎着。手捂着某个重要部位,已经站不起来了。剩下围攻顾朝雨的几人,看到这样的情形,立刻跑了,生怕下一个就是他们。

    都是男人,男人何必为难男人。这家伙,简直不是人!!!

    不说那些跑掉的江湖人,以及现在还躺在地上的人。看到这样的景色,顾朝雨也觉得身下一疼。手不自觉的捂住了某个部位,在安妄欢看过来的时候,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一般,将手挪开。

    等到安妄欢和顾朝雨离开之后,安妄欢还看着巷子里的其他地方,纯良的笑了一下。那个笑容让躲在一边本来想着看热闹的其他人,瞬间心中一阵悸动。今天看到的这些吗,让他们晚上都不敢睡觉了,生怕躺在地上的就是自己。这小孩,也太残忍了吧。他们闯荡江湖这么些年,就没有见到过这么阴险的招式,对男人实在是太不友好了。

    以后惹谁,也不要惹那家伙!

第十三章民窑

    安妄欢到达瓷器店的时候,发现店里基本上是没有人的。只有一个伙计,站在前台打着瞌睡。店内有些昏暗,仅仅点了一盏油灯,在前台摆着。

    伙计看到安妄欢两人的时候,眼睛亮了一下,随后又变得有些懒散,慢慢的从前台后走了出来。

    “客官需要点什么,我们这里各式各样的瓷器都有。”伙计的眼睛和客栈店小二的火热不同,带着点认命的感觉,可见平时这里确实是没有人,即使有也没有多少人买。安妄欢发现伙计的袖口都磨的有些破了,但是伙计却并没有在意。一般店里的招待人的伙计,穿着不说太好,但是基本上也是干干净净的,这样好给客人留下好的印象。

    “我听说你们这里的民窑要倒了,卖给我吧。”安妄欢也没有说什么似是而非的话,她讨厌和人家相互商业客套,然后永远说不到正点上去。干净利落点,对自己对对方都好。谁都不喜欢,和人家谈半天没有水准的话,利索点不是挺好的嘛。

    “小公子先请坐,我去请我们管事的过来。”听到安妄欢的话之后,伙计将安妄欢引导在楼上休息处,休息。然后快步的离开,看那步伐可以说是很急切了。

    “看来他们确实坚持不了多久了。”安妄欢低声和顾朝雨说到,她上楼的时候发现楼梯的扶手上还有一层灰,虽然不多。但是这也说明,这店铺确实是不行了。不然,不会有哪家管事让伙计偷懒,不打扫卫生的。

    “清越需要民窑做什么?”顾朝雨认同安妄欢的话,但同时他也搞不懂安妄欢在想什么:“即使是这种快要倒闭的民窑,价格也是不低的。”

    “我需要做一些实验,一个人不行。而且,我看了一下,这里的瓷器制作虽比官窑差一些,但是也是不错的。可见民窑里的设施挺好,工匠们也很有经验。”安妄欢指了指自己手里的杯子,背后刻印的就是她在门口看到的图案纹路。杯子的表面摸起来很光滑,并没有颗粒感。颜色渲染的也很清晰,并且很有特色,清雅大方。

    “有需要我帮忙的吗?”顾朝雨没有继续问下去,安妄欢说的实验,大概就是之前她一直失败的那个。虽然顾朝雨不是很懂那些东西组合在一起有什么作用,但是看安妄欢那样,估计很重要。安妄欢在乎的,顾朝雨也想出一份力。

    “顾大哥对于经商懂吗?”本来想说没有的,但是安妄欢却突然想到了若是让顾朝雨经商的话,他的心里大概会舒服一点吧。

    “并不是很懂。”顾朝雨摇摇头,虽然没有记忆,但是他自己的推断,大约是和军队有关,醒来时身上的那些伤痕大部分都是刀剑。

    “没事我教你,从今之后我带你发家致富,走上人生巅峰!”安妄欢站起身,让顾朝雨继续坐在椅子上,揽着他的肩膀豪气的说到。

    “……恩。”蚊子声大概说的就是顾朝雨,声音小的几乎听不见。

    安妄欢在和顾朝雨唠嗑的时候,还是注意着外边的声音。在发现门外传来很浅的脚步声之后,安妄欢给顾朝雨摆了个手势,开始装模作样的品起了茶。

    等到管事的进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贵气逼人的安妄欢。姿势帅气的坐在椅子上,把普通的茶水喝出了贡品的感觉。那完美的装逼,反正管事的是没有察觉到不对劲的。就是觉得这小公子,一定很有钱,而且身份也是不简单的。不像是商人子弟,反倒是那些世家公子,一个个的钟灵毓秀。

    “小公子的到来,真的是让我们清风阁蓬荜生辉啊。”管事的不管三七二十一,先一顿夸,世家子弟就喜欢听这个。

    “那肯定是管事的看错了,明明屋子里就暗堂堂的。明人不说暗话,开价吧。”作为大佬,安妄欢就是这么干脆。毕竟现在站在上风的是她,看管事的来的速度就知道了。

    “虽然不知道小公子在哪里听到这话的,但是我们窑子目前并么有出售的想法。”管事的一瞬间有些懵,安妄欢的反应不在他的计划之中。计划中,不是应该先互相商业互吹几句,然后开始慢慢的谈价格吗?管事的在看到安妄欢的时候,就知道对方是一只大肥羊,所以以退为进管事的做的很熟练。

    “既然这样啊,那我还是换一家吧。”听到管事的这么说,安妄欢也知道管事的打算,但是她不一定非要瓷器的民窑,砖窑也可以啊。

    “别啊,小公子。价钱好商量。”看到安妄欢不是在装模作样,而是真的要离开后,管事的急了。好不容易来了一个接盘的,要是他给弄丢了,老爷会杀了他的。

    “那管事还是老实点,我不喜欢玩那些虚假的,直接开一个价吧。我明天过来付账,要是因为我年级小讹我的话,那你家老爷的其他生意也别想一直做下去了。当然,只要是公正的价格就可以,我也不需要你赔本。对了,包括那些工人,我都要,这家店铺就算了。”安妄欢纯属于打一棒在给个红枣,恩威并施。能用家世的时候,不用的是傻子。她只是准备做大富豪,这不代表她就不能靠家里。这就像是有直升机带你飞,你非要骑着自行车慢慢蹬,那不是自立自强,那是不会合理的利用资源。

    “是是,我这就回去告诉老爷去。”管事的满是谄媚的笑道,在安妄欢离开之后,擦了擦额头的汗,有些虚弱的坐在了之前顾朝雨坐过的椅子上。

    “管家,这个小公子没有在边关见过,会不会是炸我们的?”伙计给管事的递过去一杯水,询问道。

    “炸我们?你没有看到他身上衣服的布料,一小块就可以买下我们的民窑。你扶我一下,我回去禀告老爷。这民窑还是趁早被接手才好,去年的战争让我们和胡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紧张了,边关的生意愈发的不好做了。老爷早就想走了,但是一直放不下这个窑子,毕竟是老太爷留下来的。现在被接手了,也能离开了。”管事的被伙计扶起,低声跟伙计的解释道。这个伙计是老人了,他的父亲就是当年服侍老太爷的,一直尽心尽力。伙计也是从小就在府里长大,老爷和管事的都放心他。

第十四章野望

    想着明天就可以将民窑的事情,还有钱庄的事情搞定,安妄欢心里就舒坦。

    十一月边关的晚上,并没有什么活动。除了一些孩子们在大街小巷游走,基本上很少看到老人。边关和东京不一样,这里本地富裕的人很少。来边关的大部分都是商人,他们要和胡人进行生意,有些东西胡人那里的要比大夏的便宜很多。同样的胡人也需要这些商人给他们带来,一些必需品,或者一些草药什么的。

    大草原虽然有些地方是有草药,但是大部分的草药还是只有一些深山老林有。对于草药这一块,大夏管理的很严格,一些名贵的重要的草药,根本不允许到胡人的手里。他们巴不得,胡人越少越好。

    安妄欢对于这些政策没说什么,现在的社会就是这么残酷。一旦开战,总想着的都是自己一方的胜利,而不是想着对方会死多少人。人之常情,谁又能说些什么呢。前些年胡人和大夏的战争可是不少,这一次要不是打胜了,不知道还要打多久呢。

    “砰。”就在安妄欢想着有的没的的时候,突然被不知道从哪里出现的小孩撞了一下,安妄欢倒是身体动都没动,就是小孩子因为惯力的原因,摔倒在地上了。

    “哇哇哇,对不起。”小孩子不顾被石子划破了的手心,急忙的站起来,弯腰道歉。看的安妄欢心里一阵不舒服,小孩子虽然这样很礼貌,但是这也能看出来对方是恐惧的。似乎是害怕安妄欢对他或者对自己的家怎么样,在古代等级划分是很严格的。安妄欢这种穿着一看就知道不是寻常人家,要是不小心生气了,这小孩的未来就很惨了。

    “我没事,倒是你手很疼吧。”安妄欢蹲下,抓起小孩的手腕,看见对方的手心满是伤痕,伤痕并不是很深,但是也开始缓慢的渗出血迹。安妄欢从袖口里掏出白色的手帕,小心的将小孩手上的石子慢慢擦掉,然后掏出了阿爹之前让随身携带的药膏,将之涂到小孩的手心里。药膏是皇室特制的,药效很好,一般这种程度的伤,两三天就好。安妄欢离开东京的时候,师兄还有阿爹阿娘以及端王府的人,都塞了很多给安妄欢带着。

    药膏涂好之后,为了防止沾染到细菌,安妄欢还特意又拿出一块干净的手帕,给包扎好,还打了一个蝴蝶结。

    “谢谢哥哥。”小孩就这么呆愣着的伸着手,任由安妄欢进行这一系列的动作。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温柔的大哥哥,边关的人即使是女人,也都是凶悍的。

    “不客气,快点回家吧,这么晚了在外边小心又摔跤了。”安妄欢拍拍小孩的头,从顾朝雨的手里拿过一袋零食,塞到了小孩的怀里:“这是赔偿礼,抱歉没注意让你摔倒了。”

    “不不不,本来就是我的错,是我没有看到大哥哥,还撞到大哥哥的。”小孩虽然很舍不得手里的零食,这是他从来没有吃过的美味,但是还是还给了安妄欢。

    “那这就当做是我今天看到一个,特别乖巧的小朋友的见面礼吧。”安妄欢把零食推到小孩怀里,她能看出对方的那渴望的眼神。既然自己有可以让一个孩子快乐的东西,为什么不分享一下呢。乖巧的小孩子总是惹人爱的,尤其是那些即使自己贫穷,也坚持善良品质的孩子。

    “谢谢,大哥哥。”小孩笑得很开心,可以说这一天让他在今后的很长时间里都无法忘怀。一个深秋的夜晚,他好像看到了故事中的神仙。虽然不会腾云驾雾,但是他给了他最好的见面礼。

    在告别了小孩子后,安妄欢和顾朝雨继续漫步在边关的街道上。边关的街道虽然是大青石铺成,但是已经碎的差不多了,有的地方就像是石子路一样。下雨天的边关,路估计会很难走,而且这路的两旁还有动物的排泄物,排水措施也不是很好。这一路上,小姑娘的记忆里并没有边关,而其他所经过的城市,边关的排水系统是最差劲的。东京的街道上下水道,都开始用陶制的管道排水,按照这个年代来说已经是很先进的了。

    “在想什么这么入神。”看到安妄欢都快踩到一坨不明物体的时候,顾朝雨把她拽到身边。

    “抱歉没有注意。”安妄欢醒过神,发现了不远处的不明物体,挠了挠头不好意思的说到:“就是想着这里的道路建设,还有排水措施做的都一般。”

    “这里是边关,很多人的要求并不高,一般就行。”顾朝雨不在意的说到:“边关只要能坚持大战就行,不需要有多要的条件。”

    “这可不行,一个城市连基本的条件措施都做得不行,就不会有人愿意来这里生活。交通方便,环境优美,商业发达,这样才是一个城市可以吸纳更多人的基础。”听到顾朝雨的话之后,安妄欢嘀咕着。

    “可是即使做到了这种程度,边关也不会来人的。这里和胡人的距离太近,一旦战争发起,第一个倒霉的就是边关。”顾朝雨摇摇头,说出事实:“这里的人,都是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而且又没有办法离开的人。有条件的,都已经离开了。”

    “你看那个房子。”顾朝雨指着一个看起来很豪华的商店,但是外边连灯笼都没有点。

    “那是之前边关最大的商铺,里面可以买到很多的东西,应有尽有。但是现在却已经关门了,因为之前的战争让人口快速的流失,导致入不敷出,货物卖不出去,硬生生的耗倒了。”顾朝雨摇摇头,叹息般的解释道。他这么说,也是希望安妄欢可以冷静点,虽然她看起来不缺钱,背景很深,但是也要考虑到收入支出等问题。

    “没事,任何赚钱的前提,都是你要先投资。”安妄欢赞同顾朝雨的观点,但是她也有自己的观点。边关的繁荣是小姑娘的梦想,她既然占了这具身体,就要完成对方的梦想,即使在渺小的树苗,时间长了总会长成参天大树的。

    “边关虽然人口并不多,但是你忘了还有那些士兵。他们虽然不是购买力的大军,但是他们是劳动力的大军。一定要大战吗?有些时候,软刀子更伤人。掌握了一个国家的经济,就相当于掌握了一个国家的未来。之前和胡人的来往贸易还是太小儿科了,一旦胡人的经济贸易离不开大夏的话,战争就永远不可能打起来。”安妄欢和顾朝雨回到了客栈之后,安妄欢这才跟顾朝雨说了起来。

    “知道最好的战争是什么吗?”安妄欢笑眯眯的问着顾朝雨。

    “军队的强大,武器的强大,计谋的深不可测。”顾朝雨肯定的说到。

    “这是没错,但是和平年代的战争呢?”安妄欢继续问道。

    “……经济?”顾朝雨摇了摇头,试探性的答道。

    “还有文化入侵。”

第十五章韩昭

    文化入侵,即为一个国家或民族对它国或另一民族通过文化改造和思想改造而达到的征服行为。

    “我们将大夏的知识,大夏的文化,大夏的生活还有思想传播到胡人那里。让他们渐渐地开始了解大夏,习惯大夏,认同大夏,时间长了我们开始通婚。几代下来,就没有什么大夏还有胡人了。”火光的摇晃下安妄欢的表情很淡,让顾朝雨猜不透这时候她在想些什么。

    顾朝雨没有回话,他现在的思绪有些乱。即使不记得过去,但是脑海里的知识他还是知道的。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想法,大胆而又很现实。安妄欢的这个计划,最开始的话绝对不会有人猜到会发生什么,目的是什么。但是,长期下去的话,即使胡人的首领发现了,也没有办法抵制这种软刀子。

    这让顾朝雨想到了前朝的寺庙,那些僧人将自己的思想传播给没有见过世面的百姓,让他们认同,虔诚的烧香拜佛。却忘了,最开始我们盛行的还是道教。佛教的到来,让本该在这片土地上的道教越来越低迷,渐渐地人们开始把佛教当做自己的国教。而那些德高望重的道长们,也开始隐居于深山,现在出现在百姓面前的大部分都是江湖骗子,只有少数的道长们在坚持着最后的尊严。

    这就是文化侵袭,若是将这样的手法放在胡人身上,那结果就会像安妄欢说的那样。顾朝雨有些毛骨悚然,这深秋的寒意一下子进入了他的骨髓里,冷的他发颤。抛开了所有的害羞,顾朝雨第一次真正的注视着安妄欢,明明是那么一个瘦弱的身体,可是里面住着一个强大的灵魂。安妄欢在说着那些话的时候,眼睛在闪耀着让顾朝雨沉醉的光芒,那是她的野心,谁都无法阻止。

    “我会帮助你的,不管发生了什么,我都会站在你这边的。”顾朝雨伸手握住了安妄欢的手,在对方愣神的时候,认真的说到。

    新的时代即将来临,他怎么会愿意留在原地呢!

    “……好。”没有说谢谢,安妄欢知道顾朝雨想听到的不是谢谢。

    望着顾朝雨的离开,安妄欢躺在了床上,客栈的床榻很软,房间里的檀香也让人昏昏欲睡。安妄欢并没有睡意,她在思考明天的事情。万宝钱庄她不一定要弄到手,她的目标只是合作。钱庄,就相当于后世的银行,但是私人的银行缺陷太多。没有强大的后台,很容易会垮,万宝钱庄就是一个例子。

    油灯的光芒开始变暗,床帐被安妄欢拉下,一夜无梦。

    天刚亮,安妄欢就听见楼下开始吵闹起来。古代的隔音措施并不怎么样,至少安妄欢还能听见店小二报的那些美食早点。安妄欢睁着眼睛看着帐子上那些纹路,等大脑清醒过来,这才起身。赖床什么的,早在末世的时候就已经改过来了。

    安妄欢穿好衣服,对着铜镜将自己的发冠戴好。她对着这些很生疏,一般要有一会才能戴的整齐。等安妄欢将一切弄好的时候,打开门就看到端着盆热水的顾朝雨站在门外。

    “我想着,你现在差不多也该起来了。”顾朝雨将热水端了进去,放在了桌子上面。

    “还是顾大哥了解我。”安妄欢谄媚的说到,脚步轻快的走向桌子,简单的洗了一下。小姑娘的皮肤很好,被安妄欢怎么折腾,到现在硬是如当初一样,细皮嫩肉的,摸起来还很光滑。

    就在两人说说笑笑的时候,安妄欢听到走廊里传来了店小二着急的声音:“小公子,客人也许还没有起床,您这样会打扰到客人的。”

    ‘或许是哪家小少爷找什么人吧。’安妄欢没想太多。

    只是没想到过了一会,她的房门就被人推开了。安妄欢最先看到了是那一身青色的长衫,以及如宝石一般闪耀的眼睛。进来的是一位看起来二十岁左右的青年,样貌俊美无双。腰间佩戴着一块颜色颇正的玉,上面雕刻着昭字。

    “你就是昨天来我店里的人?”青年的声音很朝气,眼神也很干净,就像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小少爷,让人忍不住的想欺负,却又担心欺负种了,哭了怎么办。

    “是我,你是?”安妄欢抬头看着这个小少爷,她发现到现在见到的,不管男女,都比她要高上一截,让她有些苦恼。

    “我是万宝钱庄的少庄主,我爹现在不在,生意我和你谈。”小少爷让店小二离开时候,认真的对着安妄欢说到。

    “你可以做到你爹的主吗?”安妄欢怀疑的眼神看向小少爷,她要的是绝对掌控权,而不是还在听父亲话的小少爷。

    “当然可以。”小少爷抬起头,傲慢的说到:“万宝钱庄几年前就在我的名下了。”

    “你父亲不在边关他在哪里?”安妄欢问着并没有太多关系的话。

    “当然是在江南了啊。”小少爷不假思索的就回答了:“我爹一直在江南啊。哼,要不是我昨天听到管家和伙计的话,我还不知道你打着我们家钱庄目的呢。还想让我们偶然遇到,成为朋友,不可能。”

    江南?朋友?这就怪了。安妄欢挑起了一个讽刺一般的笑容,看来她还是小看了这里人的戏精程度了。昨天管事的还说,自家老爷一家因为得罪了一些人,才只能到边关来。而现在他们家的小少爷,居然说他爹一直在东京。这就只能说明管事的说谎了,真正得罪了人的应该就是这个小少爷。他们家的家主因为一些原因,只能送小少爷来到边关生活。所谓的万宝钱庄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幌子,那只是为了让小少爷在这里立足所建立的罢了。

    管事的应该是被送到这里陪着小少爷的,昨天发现安妄欢之后,想让安妄欢帮助他们家的小少爷,才说了那么一堆。大概管事的最初的目的就是,让小少爷偶然的遇见他们,然后成为朋友。在这之后,管事的将实情说出来,至于真正的老爷,谁都可以是。世界上借口那么多,就看你会不会用了。

    管事的很显然没有料到,他家的小少爷发现了这件事情,提前找到了安妄欢。而安妄欢也猜到了管事的安排,为了他家的小少爷也是精心尽力了。

    “我没想对你家钱庄怎么样,倒是你什么时候来到边关的?”安妄欢没有说钱庄的事情,反而问起了小少爷的过去。

    “还能是怎么来的,当初英雄救美,没想到踢到铁板上了呗。”小少爷脸有些微红,显然这件事情对他来说,是不可描述的过去。

    之后在安妄欢的套路之下,小少爷清楚的交代了他的来历。

    姓名韩昭,今年十九岁,是江南首富韩富贵的幺子,从小备受宠爱。‘天真浪漫’的他,因为话本的影响,导致一次逛街,看到恶霸在欺负良家妇女,于是挺身而出。只是没想到,那个恶霸是江南总督的小儿子,韩昭因此得罪了总督。韩父为了保护自家小儿子,只好将之送到了边关,保住小儿子的命。

第十七章清风阁

    “哎,我?不用,我不需要。”听到还有自己的份,顾朝雨连忙摆手。他虽然不懂商业,但是三成的利润,按照安妄欢的商场模式,绝对不少。

    “都说了,会带顾大哥踏上人生巅峰的!”安妄欢笑容肆意:“合约我手写,条约都在上边,要是有什么问题,先说。”

    安妄欢拿出了文墨,按照后世的合约,开始将一些条规写在上面。大致的意思就是,今后我们就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了,谁敢背叛,就等着后果吧。不过,其中也特意写到了,不可祸及家人,就这一条韩昭就十分赞同。

    条约安妄欢写了三份,内容完全是一样的,然后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还按了手印。

    “我没问题。”顾朝雨看都没看,就签了自己的名字,将手印留在了上面。

    “我也没有。”韩昭倒是看了一下,发现没什么不对,就‘签字画押’了。

    等三人都签完字之后,安妄欢将合约一人一份,然后看似放进衣服里,实际上是放到空间里。

    “我们在什么地方买地建造?”韩昭兴奋过后,想到了要走的第一步:“还有,我们该售卖些什么?”

    “这个不急,现在已经十一月份了,等到开业也要到明年了,我们先去清风阁。”安妄欢只要想到清风阁的民窑在等着她,心里就是一阵舒爽。

    “去清风阁干嘛?边关卖瓷器倒得快?”韩昭不解的问,即使是他这种不出家门的小少爷,也知道在边关开瓷器店,就是赔钱。

    “当然不是卖瓷器,那些瓶子中看不中用。”安妄欢的腿不长,但是走起路来却跟带风一般,速度很快。让韩昭几乎是跑着跟上:“你也太不行了吧,明明腿这么长,走路还这么慢。”

    “我想问,你这个小矮子,为什么走路这么快呢。”不怎么锻炼的韩昭,在走了一段时间之后,呼吸就开始有些急促了。

    “说谁矮呢,我这还是在长身体的时候呢。”安妄欢白了韩昭一眼,但是还是将速度放慢下来。

    清风阁的里间,一个看起来像是书生一般的中年喝着茶,旁边一个面容娇俏的少女。

    “阿爹,管家说的是真的么?我怎么没有听说过,有谁家小公子要来边关啊。”少女粉色的衣裳衬托的娇小可人,皮肤好的看起来就像是刚出锅的白面馒头,软的可以掐出水来。声音也是十分的甜美,像是黄鹂鸟一般动人。

    此时这位少女,正在拿着一颗颗圆润的小球,在桌子上一颗撞击着一颗。管家长在旁边看的心惊胆战,那些小球不是别的,正是上好的翡翠打磨而成。一颗就足以让一个普通的家庭,一辈子吃喝不愁。

    这个世道就是这样,富得流油,穷的越穷。等级是压在说有人身上的一道枷锁,士农工商上的皇权,就相当于悬在所有人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他们站在法律之上,无视法律,让所有人臣服于他们所定制的规则。

    少女不了解这些,她也不想要了解。她喜欢玩好看的珠宝,她的阿爹就会将所有珍贵的珠宝送到她的面前。从小锦衣玉食不是说说的,但是即使是这样一个被娇宠大的姑娘,也会在所谓的‘爱情’面前,丧失自己。

    夏柔第一次看到安妄欢的时候,就对她一见钟情。少女的心思很好猜,至少坐在一旁本来波澜不惊的夏老爷,就开始有些紧张了。好爸爸当然知道,自己的女儿这是发生了什么,但就是这样才不能忍。

    ‘这都是什么事啊。’夏老爷本来淡定的心,瞬间看到安妄欢的时候,就不爽了。他宠了十几年的小姑娘,怎么就看上这个小矮子了呢。

    “您就是清风阁的老板吧,您好,在下安清越。”安妄欢走上前行了一个晚辈礼,自我介绍道。

    “叫我夏老板就好,听说你要买我家的民窑还有工人?”夏老板用几乎判断不出来的目光,审视着安妄欢。皮肤很白,虽然不想承认,但是看起来比自家闺女还要好。气质很不错,有世家公子的风范。衣服的料子看起来有些像是皇家生产的,上边还绣着暗纹。这种刺绣手法,只有皇室才有。

    夏老板有幸在春节晚宴上和驻守边关的将军说过话,当时他身上穿的就是这种带有着独特暗纹的衣服。据说,只有皇家子弟,还有一些深受皇帝厚爱的大臣家才有这种布料。全天下可以穿上这种料子衣服的,只要长在最顶层的那些人。

    夏老板开始有些后悔刚刚说话太僵硬了,要是不小心得罪了这个小公子,这可怎么办。最重要的是,夏老板看着自家满脸含羞的乖女,心就更累了。

    “是的,听说您这里有要意思,我希望可以买下来。”安妄欢倒是无所谓夏老板的语气,虽然注视到了夏柔的表情,但是顶多以为这又是一个像夏一弦那样害羞的姑娘,也就没有太在意。

    安妄欢不在意,不代表顾朝雨不在意,他不经意间的迷之走位,将夏柔看向安妄欢的视线全部挡住。

    “我确实是有这个意愿,这间清风阁还有民窑是我父亲在的时候留下来的。这些年,我也一直想将他们发扬,可是在边关瓷器实在是不吃香,根本就没有人购买。那些人大部分都会买官窑,具有收藏价值,谁会买没有名气的民窑呢。”夏老爷说到这话的时候,叹了口气,要不是没办法,他也不想将父亲留下来的民窑卖掉。家里的积蓄虽然很多,但是也经不起这么的挥霍啊,再说还有一个喜欢败家的女儿要养呢。

    “那么您愿意将清风阁转让给我吗?我会给出一个合适的价格,也不会污了这清风阁。”安妄欢微笑的看着夏老板,虽然生意人之间总是要有些套路的。但是安妄欢也能看出来,夏老板确实是舍不得这清风阁,舍不得他父亲留下的遗物。

    “我也不说虚的了,二千两银子。”夏老板比了一个手势:“民窑,清风阁还有那些工人全都归你,他们的卖身契我也带过来了。”

    卖身契,在夏朝自己愿意的情况下是可以将自己卖出去的,到时候雇主会给一个适合的价位购买。自此之后,这个人的一切就都是雇主的,包括命与自由。

    安妄欢拿过那厚厚的一叠卖身契,粗略的估计了一下,大约有二三十张,这让安妄欢更加满意了。

    “可以。”安妄欢从袖子里拿出了两张千量面额的纸张,这并不是银票。而是一些大型的钱庄存钱的收据,安妄欢手里的这个就是大夏覆盖面最广也是最大的钱庄,大夏钱庄的收据。朝廷还是很有威信的,拿了收据可以在任何一个大夏钱庄取钱。只是虽然大夏钱庄的覆盖面广,但是在边关却没有。这是皇帝为了防止,边关万一被破后,钱庄里的银子全都进了敌人的口袋的一种防御手段,因此到目前为止边关只有一家万宝钱庄。

第十八章换主

    “安公子是个爽快人,在下在边关还要待上一段时间,过年前离开。要是安公子有什么事,可以来寒舍找在下,在下一定会尽微薄之力。”夏老板看到安妄欢这么爽快的掏出了收据之后,心情就好了起来。开始仔细的打量着安妄欢了,面容身材还有气质,都符合自己心目中女婿的要求,就是这身高,有些差强人意。

    “那不知夏老板什么时候,可以带我去看看民窑,还有那些老师傅。”安妄欢心情也很好,民窑现在到手了,很多事情,也可以开始动作了。

    “现在就可以,看完后,安公子可以来寒舍小酌一口。”夏老板爽朗一笑,明明看起来很秀气,但是性格却是很豪迈。

    “好,到时候一定陪夏老板不醉不归。”虽然安妄欢觉得这个时代的酒,就跟米酒一样没啥劲,但人家好心邀请你去他家,也不好拒绝,便点头应允。

    再去民窑的路上,安妄欢和夏老板开始了互相套路的过程。一个个不要脸的商业互吹,从他们的口中说了出来,让身后的三人,简直是目瞪口呆。等到了民窑的时候,安妄欢已经开始和夏老板称兄道弟,硬生生的将自己的辈分升了一级。

    “安小弟你看,这就是清风民窑了。当初我爹一腔热血的来到边关,希望将清风阁的民生传到塞外,可惜那些胡人太过粗莽,根本不懂得瓷器的美丽。欣赏不来瓷器,整整三十年啊,我爹一直想着办法想将我们家的瓷器发扬光大,可惜直到逝世,也没有完成这个愿望啊。”夏老板说起自己父亲的时候,心里都不是滋味。他从小父亲就不在乎他,一心想着家里的瓷器,连他生病的时候,目光还是在瓷器上。为此,母亲和父亲吵了不知多少回,每一回的结果都是父亲说改,但是直到死都没有改掉,去世前叹息着没有将清风阁的瓷器发扬。

    夏老板说不怨父亲那是不可能的,但是除了在瓷器这一块父亲做的不好,在其他的方面夏老板的父亲真的是做到位了。会教夏老板念书写字,会带夏老板去榷场和胡人交换商品,会亲自带夏老板一起烧制瓷器,渐渐地,夏老板也不在怨着自己的父亲了。

    但是,即使是放下了。夏老板对于瓷器的喜爱还是没有,他想让民窑关闭,可是父亲去世前的嘱咐,夏老板不想忘。所以,他要找到一个可以接手民窑得人,安妄欢出现了,人品看上去不错,他也可以放心的带着妻儿老小离开,回到故土了。

    民窑在落雁城的边缘处,周围都没有人家,只有着一座民窑矗立在一片荒凉之中,看起来格外的引人注目。民窑的规模不小,安妄欢看了一下面积,估计都有好几千个平方了。虽然在边关土地不值钱,但是清风阁还有民窑,以及那些工人,安妄欢这是绝对赚了。

    “怎么样,规模不错吧。当初我父亲可是按照官窑的规模建造的。”夏老板自豪的给安妄欢介绍着民窑的来历以及里面的建造。

    进了民窑,安妄欢便觉得温度飞升,一下子就热起来了。这四周通风口很少,气温也是很重,安妄欢有些不适应的捂起了鼻子。

    “味有些重,还请见谅。”夏老板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他从小就在这里玩,对于这里的气味早就习惯了。但是,人家是世家小公子,受不了这种气味很正常。

    “没事。”安妄欢也没太介意,末世里丧失身上传来的气味更难闻,闻惯了不也习惯么。只是小姑娘的鼻子没有闻过这种气味,一下子有些受不住罢了。

    走了一会,安妄欢已经彻底的习惯了里面的气味。她的身后,顾朝雨就像是没有闻到一般,依旧面无表情。倒是韩昭,拿着安妄欢递过去的手帕,一直捂着。小姑娘夏柔倒是完全无所谓的样子,安妄欢发现她从进来到现在眉头都没有皱一下。

    从清风阁到民窑,这之间的距离,他们可是走了小半个时辰。韩昭还是顾朝雨扶着过来的,可是夏柔却依旧步伐轻盈,该说不愧是边关长大的姑娘么。

    “老爷,工人们都带来了。”管家是先一步过来通知的,他的身后站着的就是一群四五十岁的老人,各个头发花白,面容虽然没有憔悴,但也带着一些疲惫。眼睛里没有一般老人的浑浊,反倒是一个个的都透露着了然和惊讶。好像,这些人早就猜到了,会有这么一天一样。只是,估计没有想到,买下民窑的会是一个年级轻轻地少年郎。

    “这些都是我父亲当时买的工人,跟着我父亲几十年了。一直都在民窑里工作,安小弟,既然我也称你一声小弟,大哥希望你能善待他们。”夏老板对着安妄欢鞠了一躬,认真的说到。

    安妄欢连忙将夏老板扶起来,被年级都能当她爹的人鞠躬,她可承受不了:“夏大哥说的哪里话,既然我都叫你大哥,肯定会照看好这些老师傅的。而且我还需要他们帮忙工作,怎么会对他们苛刻呢。”

    “有安小弟你这句话,我就安心了。”夏老板的眼睛有些红,有些事情等到放弃了,才觉得心里好像少了些什么。这一直以来的执念,今天终于不再是执念了,他也能放下继续走了。

    因为有夏老板在,安妄欢暂时不准备将水泥的配方拿出来。等将民窑里面的工人看的都差不多的时候,安妄欢便和夏老板一起离开,去他家了。

    “请进,安小弟我跟你说,我们家的这个厨师可是从江南最好的酒楼挖过来的,厨艺那是没的说。”夏老板将安妄欢几人带到客厅,餐桌上早就摆好了美食酒水,夏老板对着安妄欢炫耀般的说到:“我家的这个闺女啊,像我。不喜欢吃边关重口味的食物,所以我特意从江南找了个师傅来边关做一些清淡的食物。”

    “夏姑娘人很好,也值得这样宠爱。”安妄欢笑着说道,她想起了小姑娘的阿爹。对比夏老爷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不仅是安太师,长辈们中就没有不宠这个小姑娘的。古往今来能做龙椅的只有皇帝,但是,小姑娘在小的时候,还在龙椅上踩过,还将太上皇的龙袍都踩了好几个黑印子,太上皇非但没有惩罚,还换了新的让小姑娘继续踩着玩。安太师最宝贵的胡子,被小姑娘趁他睡着的时候,剪了,都没有说什么。这要是其他人啊,就等着挨板子吧。可是对小姑娘呢,唯一说的,就是万一不小心划到手了怎么办,可所谓宠闺女宠的没边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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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大佬的古代日常介绍:
安妄欢身为末世闻风丧胆的小魔王,一朝穿越未知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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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虐女主,不虐男主,作者亲妈,智商在线,没有狗血。末世大佬的古代日常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末世大佬的古代日常,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末世大佬的古代日常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