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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大佬的古代日常全文阅读

作者:柠檬栗子茶     末世大佬的古代日常txt下载     末世大佬的古代日常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二十二章雇佣新员工4

    对于妇人,将目光转向于顾朝雨,安妄欢心里有点想笑。别人不知道他还不知道吗?顾朝雨简直就跟个木头一样。

    你在这儿对他放半天的电,他可能想的就是你是否眼睛有些抽筋。这当然不是一种假设,因为安妄欢亲眼目睹过这样的场景。

    因为落雁城的人员复杂,某次安妄欢和顾朝雨走在无人的小巷的时候。被迫的进行了一次英雄救美,之所以说是被迫,因为顾朝雨和安妄欢都发现那是一伙人,小巷就这么点大,那伙人直接将路口给堵住了。安妄欢是很想拉着顾朝雨的手直接转头离开,当做什么都没有看见一样。可是对方几人并不这么想,他们看到安妄欢和顾朝雨身上的穿着时,便快速的将他们包围起来。那位姑娘还在专心致志的演着戏,装作是无害的良家妇女,嘴上还在兢兢业业的说着,话本里才会出现的台词。

    安妄欢和顾朝雨的武力值,一向都是不用担心的。那伙混混很快被撂倒,小姑娘媚眼如丝对顾朝雨发着电,字里行间都是原因以身相许。可惜顾朝雨这个呆木头完全没有听得出来那位姑娘的意思,直接简单明了的说道,你挡着我们的路了。然后拉着安妄欢的手,就离开了小巷,安妄欢回头看的时候,发现那位姑娘好像完全没有回过神,似乎不敢相信对方,就这么轻易的离开了。同样也诧异自己的魅力,为什么今天就失效了。

    “真不知道你的这个性子,京城那么多的大家闺秀,怎么就都看上你了呢?”安妄欢非常的不解,顾朝雨这家伙的性子简直太呆板了。

    “……我不需要她们喜欢。”顾朝雨愣了一会儿,才明白安妄欢的意思。在安妄欢走到前面的时候,他轻轻抓了一下对方的衣袖,低声道。

    顾朝雨身为端王府的小世子,战场上的杀神,大夏朝的骠骑大将军。谁会不喜欢他呢,每个养在深闺的少女都希望将来的父亲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而顾朝雨他满足了她们对自己将来夫君的所有期望。

    可是这又怎么样呢?即使万千女孩爱慕他,非他不嫁。可是顾朝雨的心中一直都有个小姑娘,扎在心底,就像是一颗已经发芽的种子,在心里慢慢扎根。

    “……,回去吧。”安妄欢不知道自己心里是什么感受,但是她知道。自己心里平静的湖面,好像被一颗小石子掀起了波澜。虽然湖面有很快的平复回去,可是那颗小石子到底见证了什么。

    “好。”顾朝雨没有想这么快让小姑娘喜欢上自己,他不知道小姑娘有什么顾虑,但是他知道他可以等。

    “我是南方那边的人,前些年家里遇到旱灾,死了很多人。逃难过来的,之后被夫君相救,结为夫妻。”妇人的话打断了安妄欢的回忆,只见她如同奥斯卡影后一般,泪眼朦胧,欲语还休。可以说既突出了她的可怜,又说出了她的身世,还不忘勾搭一下顾朝雨。

    “那嫂子可真是好运,现在路上坏蛋多,能安然无恙的来到边关真不容易。”安妄欢像是被妇人说的话打动了一般,一脸的感慨。

    让在一旁的顾朝雨有些好笑,这小姑娘是什么性格他能不知道吗。想让她受到感动,只能是纯粹而又干净的眼神和愿望。那个妇人的眼睛深处藏不住的欲.望,顾朝雨一眼就可以看清。只是他为什么要理睬这妇人呢,顾朝雨即使失忆,骨髓里的矜持还是没有消失,妇人如此的诱.惑,对他来说还不如小姑娘眨着眼睛看着他来的深刻。

    “是啊,多亏了同乡。”接下来安妄欢就听着妇人那如同早就背诵好了一般的经历。什么家乡大旱?,她和村里的人一起逃难,一路上去世了对少,就剩下几个来到了边关。

    安妄欢注意到对方说的那些同伙,好几个就是她当初逮到的认。剩下几个女性没有印象,不过肯定都在外面等着面试。

    妇人既然可以这么干脆的说出来,说明这些人早就通过气了,根本不存在露馅。而且若是一伙人来到边关其实比起孤身一人,更加的容易得到别人的信任。毕竟,就像安妄欢所说一个人上路太危险了,尤其是女性,还是有几分姿色的。这样的人,在这个时代,其实很容易引起猜测的。

    安妄欢“很单纯”的相信了,并且录用了妇人。在妇人高兴的神色下,安妄欢唠嗑一般的结束了话题:“月钱可以预支,嫂子到时候可以给家里孩子买点糖果,员工价便宜一点。”

    “那真是太好了,我家二蛋昨昨儿哭着要买,买回家一会儿就吃完了,现在还在家里闹着和婆婆说要吃糖果呢。”妇人真心实意的笑到,说起自家孩子的时候,那眼神比起和安妄欢演戏要实在的多。那无法抗拒的爱,是做母亲的本能。所以说顶级的细作很少,一旦在任务中有了感情和羁绊,还有自己的子嗣的话,为了孩子很容易就会叛变。

    现在金国暂时还没有动静,安妄欢对于这些隐藏的细作还是蛮放心的。而且,安妄欢相信自己不会让她们在眼皮底下完成交接的。

    接下来安妄欢和顾朝雨又发现了几个细作,都是年纪不大的。有几个就是之前那妇人说的同乡,听口音确实挺像的。

    还有几个的口音和之前几人的并不相像,安妄欢猜测应该是别的地方来的,同样的安妄欢证实了自己的猜测。她们的身份都是保密的,因此有的时候根本不知道同伴是谁。这种情况对于安妄欢来说,可是十分有利的。

    一天下来面试的员工基本上被安妄欢看中了,让她们明天直接去夏宅报道。

    好在安妄欢为了担心地方不够,又将不远处的空地买了下来,准备建造厂房和员工宿舍还有大食堂。既然要做,就要做好一点。现在边关的地皮还很便宜,以后可就说不准了。

    “下次我再也不想面试了。”安妄欢揉着酸胀的手腕,写了一天的名单,简直难受死了:“以后要多招点会写字的员工。”

    “公子,我可以介绍几人吗?”看着安妄欢揉手,安玉突然说道。

第一百二十三雇佣新员工5

    相对于安玉小心翼翼的提议,安妄欢倒是很开心,表示安玉真的是深得我心啊。

    “当然可以,是你的好友吗?”安妄欢想到安玉之前的工作,好奇的问道。若是岁月坊的人,要真的人品过关的话,她也不是不可以赎身的。

    “不。”安玉摇了摇头,她因为长得好看的缘故,在岁月坊其实是没有朋友的。永远都是孤身一人,又因为天生的绘画天赋,让她的地位比一般的姑娘要高,这样就更加的没有人愿意和她一起玩了。谁会愿意,和一个比自己好看千百倍的人玩呢?

    “是我学画画的老师,和他的学生。”安玉解释道。

    她的画画技术并不是从岁月坊的画师手里学过来的,岁月坊的画师们深怕自己的技术被学走之后,就没有了他们的容身之地,因此谁都没有认真教。古代不是有句话叫做:教会徒弟饿死师傅嘛,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岁月坊的坊主对于这样的情况也没有什么办法,不是一个两个画师这样,而是所有的画师都是这种情况,总不能一起辞退吧。因此,岁月坊的坊主在发现安玉即使在这么普通的教育下,画画都这么好,便请来了落雁城最好的画师,来教安玉。

    安玉就是在那样的情况下遇到她的老师的,她老师是一个头发雪白的老头,性子温和。即使是在岁月坊那样的地方,也是目不斜视,就像是一个不为美色所动。安玉也没有看到过师娘,便以为师傅这一辈子就喜欢画了。但是在后来的某一天,安玉从一些师兄的口中才得知,他的师傅曾经喜欢过一个花街里的女人,可是年少的时候他并没有钱,可以说那位女性的身子,而导致那位姑娘没了清白,然后自杀了。

    从那之后师傅一夜白头,没有了以往的矜持与骄傲。听最大的师兄说,若是师傅,当年答应一位富商为他的妾室画上一幅画的话,也许就可以救师娘了。安玉的处境和当时师娘的处境是一样的,这也是师傅为什么会答应教导安玉。

    “她画画也很好看,尤其是画人的时候。”这是安玉在超越师傅的画技之后,师傅说过的话。

    安玉的师傅也曾经想将安玉赎身,可是岁月坊拒绝了。落雁城最厉害的画师,这样的身份让安玉的赎身费变成了对她还有师傅来说都是天价。

    在安玉的初次快要到来的前几天,她的师傅大病了一场,安玉知道师傅是想起了师娘。当年没有救的了师娘,如今也没有救的了她。

    安玉曾经也想过,而是当时没有被安老板赎身的话。她会不会变成第二个师娘,她能否忍受那种感觉。所幸的是,她比师娘幸运,她遇上了自家公子。

    赎身不久之后,她去了一趟师傅那里。在听到她已经被赎身之后,新主人是安家的人,师傅久久没有说话,最后在安玉准备离开的时候,叹了口气道:“……也好。”

    “师傅人很好,师兄们也是,会画画,也会写字。”安玉有点紧张,她不想让公子觉得她是在谋划些什么。可是师傅还有师兄们,最近的生活越来越苦了。

    他们虽然大多数画画都很好,可是落雁城的那些富商们,对于他们的话却并不是很推崇。即使是曾经的落雁城最厉害的画师也是,他们这些商人喜欢的风格与安玉师傅的风格不同。

    年幼安玉曾经劝过师傅去江南或者京城,那里他们才可以有容身之地。师傅只是站在窗边,看着外面的天空,然后用折扇轻轻敲了一下安玉的脑袋。后来大师兄小声的告诉了她,师娘的愿望就是看一看草原。为此师傅来到了这里,并且一辈子不准备离开。

    “那真是太好了,师傅会答应工作吗?”安妄欢听着安玉口里的师傅,这种爱情让她想到了曾经认识的一个人。

    他的妻子死在了丧尸的手里,为此他的目标就是总有一天毁掉全部的丧尸。为此不惜一切代价,安妄欢虽然不喜欢他那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可是也感慨他的爱情。有的人,在末世刚来的时候,就为了活命,将自己的亲人家属爱人推到了丧尸堆里,可是有的人为了爱情,可是不顾生死,人和人之间的差距,果然比人和猪之间的差距还大。

    “一定会答应的,师兄前几天还问我有没有工作。”安玉叹了口气,作为画师确实很难找到工作,尤其是不是很有名的画师,更是很难混个温饱。

    “那就问他们什么时候有时间,就过来工作吧,员工证,我还在想找那些画师解决呢。”员工证和后世的没有太多的差距,主要还是为了防止有外人混进来,而且也能很快的相互认识。即使员工偷懒,也能很快知道是谁,不会弄错。

    “随时都有时间,他们最近很闲。”安玉点着脑袋,她没有想到安妄欢就这么干脆的接受了她的师兄们。本来还以为是否有什么考核的,就算是今天的面试,即使她没有在现场,也感觉到很紧张。

    “那就明天吧。”员工证早就准备好了,就差画师将画像画上去了。

    “我明天就去跟师兄们说去。”安玉解决了心里藏着的事情时候,只觉得浑身舒坦。

    安玉是没事了,安妄欢到时想到了一些事情。画师不可能让她们一直画员工,也没有这么多人,不过到时可以跟顾将军说将军队的士兵们也编个号,然后做个士兵证。方便管理计分和扣分。

    俗话说得好,没有没用的技术,只有不会用的人。画画对于安妄欢来说可是一件很棒的技术,现在市场上除了某些不可说的小图画之外,也就一些狗血无聊的画本了。这个市场是时候增加新的学业了,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

    边关现在正处于百废待新,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完成,不过更重要的是,安妄欢很多事情都想做,可是人手又不够。即使有着顾长城和孙大人的帮忙,安妄欢还是觉得有很多东西无法完成。到底还是专业性人才很少,人才需要培育,现在的边关还是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要想长大难啊。

    要不要进行全城洗脑呢?某熊孩子想到。

第一百二十四章变化1

    关于洗脑这件事情,安妄欢在认真思考了半分钟之后放弃了。倒不是说她终于良心发现了,而是洗脑这件事情她自己懒得天天给落雁城百姓们灌心灵老鸭汤,又想不到有谁有这样的口才。到底还是缺人才啊。

    是的,此洗脑非彼洗脑,安妄欢想找一个口才好一点的,然后给罗燕城的百姓们每天进行心灵辅导。至于具体内容,可想象后世的那些传销组织。

    安妄欢走在路上,看着一块块被拦起来的土地,周围用木板刻上,正在施工四个大字。这是安妄欢之前跟顾长城提议的,不能一下子修路,那样会妨碍很多东西可以一点一点来。

    最近私窑里的老师傅们,将水泥稍微的改造了一下,变得更适合落雁城的路面。

    到底还是术业有专攻,这些老师傅们长期与这些材料打交道,比起安妄欢更懂得这些材料该如何搭配,更何况安妄欢还给了他们一本傻瓜式说明书呢。

    安妄欢对于这些老师傅们表示至高的崇敬,为了让更多的人学习,安妄欢给改造出新型水泥的几位老师傅一些丰厚的奖金。表示,若是其他人发现了新的材料,或者做出了不一样的东西,也会按照做出来的物品,寄予奖励。

    此话一出,私窑里的老师傅们都高兴的呆住了,纷纷工作热情上扬。

    “麻烦给我两根糖葫芦。”安妄欢将银子递给卖着糖葫芦的老大爷。整个落雁城,他最喜欢的就是这位老大爷做的糖葫芦。

    上好的山楂,一个个又大又圆,老大爷还很细心的将里面的籽给挑掉。裹上一层糖浆,一口咬下去的时候满是山楂的酸甜。这样的糖葫芦是安妄欢很久都没有吃到过了。安妄欢的外公在安妄欢小时候,经常会带着她去果园里摘山楂,然后自己熬糖浆做糖葫芦,每当那个时候,小小的安妄欢总会窝在外公的身边,听他说起很久之前的他小时候的故事。

    “好咧,给你挑两串最大的。”老大爷乐呵呵的挑了两串最好看的给安妄欢,说是最好看,其实也差不多。

    很多人买糖葫芦的时候,都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想挑一串又大又好的。可是挑来挑去,发现其实都差不多。每串糖葫芦里面都有大的,也有小的,那些卖糖葫芦的小贩们,就像是用标尺量过一般。将糖葫芦的重量与大小串的一模一样,难以取舍。

    安妄欢接过糖葫芦之后道了谢,她早上被安玉投喂的有点多,现在胃里还有些胀,只好买上糖葫芦消化消化。

    一个人走在街上的感觉有些不一样,平时要不带着顾朝雨,要不带着安玉她们,实在是没有机会一个人上街逛逛。恰好今天她们都有事,安妄欢便溜了出来。

    她从来没有一个人逛过落雁城,这座镇守着两国交界处的城池,安妄欢还是第一次白天仔细看着。

    和晚上的落雁城不一样,白天的落雁城有些无趣,街上的小贩都没有晚上的多。大多数现在都在工作中,也没有几个人像安妄欢这么无聊,一个人走马路。

    那些圈着正在施工的土地,里面已经浇好了水泥,上面被铺了一层缝的凌乱的麻布,好让它尽快的干。

    距离清风阁开业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安欢看到街上很多人都已经穿上了毛衣,就是清风阁中卖的最多,也是最便宜的那种。

    实际上做工还有材料都是一样的,只是样色朴素一点,造型简单了一点。

    羊毛制品一本万利说的就是这种,即使是卖的最便宜的衣服围巾,都能让安妄欢赚上好几倍的银子。安和被他打发到店里去了,她不是那种可以窝在一个地方不动的人。

    砰。

    就在安妄欢咬着糖葫芦,想着下一步做些什么的时候,安妄欢就赶紧到后面的脚步有些近,快要撞上自己了。

    转过身,就看到一个小男孩被其他孩子追着跑,小男孩因为太过紧张,又总是看着后面有没有人追上来,反而没有注意到前面是否有人。

    安妄欢本想侧过身,让小男孩不要撞到自己。但是眼尖的她,看到小男孩一脚没有跑稳,不小心踩到了石子上,快要稳不住自己,摔倒了。

    没办法,安妄欢只好保持不动,在小孩快要倒地的时候,扶住他。

    “咦,是你啊。”一只手拿着没吃完的糖葫芦,一只手扶住小男孩,安妄欢才发现还真是有缘分,这小孩就是她第一次来落雁城和顾朝雨一起的时候,被撞到的男孩。

    “求求您,帮帮我。”小男孩显然也认出了安妄欢,拽着安妄欢的衣袖哀求道。本来就是个半大的孩子,这样的神情,是安妄欢无法说出不的。

    真是的,这种无法拒绝的眼神,真是麻烦。安妄欢心里有些无奈的想到。

    看来她这一辈子孩子缘不错,不然怎么会从清河村到落雁城,一路上已经遇到了一堆孩子呢。

    “怎么了?说说看。”安妄欢没有拒绝,但也没有立刻同意。小孩子确实是干净纯粹的,但是安妄欢并不确定她要帮助的对象是不是如此。

    “娘,阿娘快死了,药材……药材不够。”

    听着小孩断断续续的说着,安妄欢这才注意到小孩怀里抱着一个药包。药包外抱着的油纸上沾满了灰尘,和小孩的衣服裤子一样,可见这小孩之前也摔过了。

    就在小孩和安妄欢说话的时候,那本应该追着小孩的人出现了,是一个看起来很路人甲的中年人。

    “都说了,这个药没用,你娘吃了也不会好,咋就不听呢。你这蠢孩子,现在还会偷药了啊。”中年逮到小孩就是一顿训,不顾小孩的挣扎将小孩手里的药包抢了回去,然后在小孩快哭出来的目光下,将一包新的药包放到了小孩的怀里:“三碗水熬成一碗,不过顶多只能维持。”

    本来想上前阻止的安妄欢听到中年人的话后,停下了步伐。这男人看起来路人甲点,可是人不坏,明明小孩没钱买药,都去他那里偷药了,他都没说些什么,反而是给了小孩有用的药。

    不过,小孩的母亲生病了?看着情况,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了,安妄欢发现和第一次遇见相比,小孩瘦了很多,穿着比起之前也随便了很多。

第一百二十五章变化2

    到不是说小孩之前穿的就很好,而是即使穿得很破旧,可以看得出,那衣服洗得干干净净。可见家里人对小孩的外表还是很注重的,可现在呢,就像是个大人不在话的瓜娃子一般,穿的灰不邋遢的。

    “这不是安公子吗?您怎么在这儿?”路人甲后知后觉的看到了安妄欢,随后热情的询问道,只不过视线在看到小男孩的手还拽着安妄欢的衣摆的时候,瞬间涌现出一种窒息的感觉,只见安妄欢那件纯白的衣服上面,已经有了好几个某小屁孩儿的爪子印子。

    安妄欢穿的衣服料子都是特制的,可以说是非一般人穿不起。即使你身家再高,拥有再多的金钱也没有办法买到这种料子。

    路人甲之所以知道安妄欢这一身衣服,又贵又难得。是因为安老板总是在聚会的时候会捧着他家的小少爷,从内心到外在,从衣着服装到食用住行。因此整个落雁城的一些有名的大商人,就都知道了,安妄欢这一身衣服,可千万不要随便乱碰。不小心碰坏了,碰脏了,他们可是赔不起的。

    如今这一身昂贵的衣服,就被这小破孩儿给糟蹋的不成样子了。路人甲小心翼翼的看着安妄欢的神情,见对方并没有不愉的神色,这才稍微的有些放下心来,连忙的跟安妄欢道歉解释道:“真是对不起,安公子,小筑子也是不小心的。”

    说完,还不忘记将小男孩的手,小心的从安妄欢的衣摆上拽下来,然后不着痕迹的轻轻的敲了一下小男孩的后脑勺,这倒霉孩子。

    被路人甲一系列的行为举止搞得有些发懵的小男孩,这才注意到自己脏兮兮的手将安妄欢的衣摆和衣袖,上面已经染满了灰尘和脏东西。

    “对不起,大哥哥。”小男孩低着头,颤颤巍巍的说道。他虽然年纪小,但是却知道安妄欢这身衣服肯定不便宜。可是家里已经没有多少银子了,阿娘还躺在床上,生着病。仅仅是十几天的时间,他就发现阿爹长出了白发。要是这位大哥哥让他赔的话,就算将他卖了,也赔不起。

    “大哥哥我给你干活,能不能暂时不要让我家赔钱。我把自己卖给你,可不可以。”说着话的时候,小男孩的泪水都在眼圈里打着转,阿娘说过,男儿有泪不轻弹。因此小男孩自以为在大家没注意的角度,快速的将眼泪水擦干。

    “小小年纪,怎么总是喜欢乱想。”安妄欢愣了一下,显然没有想到小孩会这么说,真是的怎么就这么招人稀罕呢:“就你身上这几两肉,给我干活能干些什么呢,还是老老实实的呆在家里,给你娘亲熬药吧。”

    看到这个乖小孩,再想起她穿越来之后遇到的那些小孩。安妄欢不得不承认,这个时代的孩子,比起后世她遇到的那些熊孩子们。简直就是一个天一个地,一个是天使,一个是恶魔。

    “真的吗?”小男孩有些不敢置信,他知道这个大哥哥是好人,之前他撞到这个大哥哥的时候。大哥哥非但没有怪他,还给他包扎了伤口,买了好吃的。那一段回忆是小男孩这段日子以来最幸福的回忆了。

    “当然是真的,男子汉说话算话。”安妄欢脸不红,心不乱跳的说道:“等将来你长大了,在为我工作好不好。”

    孩子就是要从小抓起,安妄欢这叫未雨绸缪。

    “好,到时候我一定会来大哥哥这里工作的。”小男孩使劲的点着头:“阿爹以前说过,要教我读书认字的,等阿娘病好了,我就让阿爹教我。到时候,我一定会很有用的。”

    小男孩说的也没错,这个时代会读出书写字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安妄欢也没有想到,小男孩的父亲居然会认字,这简直就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你父亲是做什么的啊?”安妄欢眯着眼睛问道。

    “是帮助不会写字的人写家信的。”小男孩自豪的说道。

    安妄欢了然的点了点头,明白了小男孩的意思。确实,军营里总会有人想要写家书回家,可是自己又不会写字,因此便有了这样的工作,专门给人写家书,赚一些钱。

    由于将士们的月钱本来就不高,因此这些写家书的先生们所赚的也不多。

    一般来说其实军营是不允许写家书的,一来是怕将军事机密泄露出去,二来行军打仗哪有时间写家书,三来以前朝廷也没有这样的机构,来为将士们服务,最后一点是路程太远,将士们又太多,因此没有谁会好心的替你将家书带回去。

    可是这件正常的事情,被人打破了。正事安妄欢的大伯,他创立了洛水河畔,建设在大夏各个地方,为的就是做物流。只要你的酬劳到达了一定的数目就可以替你送家书,一般士兵当然没有这么多钱,但是架不住人多啊。很多人是同乡或者一个小镇里的,就一起寄。然后路费平摊,这样到每个人的手里,花费的钱还是可以忍受的。

    不过因为这种原因,朝廷也开始设立了驿站,并且和洛水河畔合作。

    “那你阿爹最近生意怎么样?”安妄欢有些苦恼了,这种人可不能随便挖。千里寄家书,安妄欢可做不到让将士们连写信回家的机会都没有呢。

    “每到冬季就会很忙,因为快过年了,而且在过些天就不能寄信了。”小孩因为长期听父亲说,对于这些事情知道的还是蛮清楚的。虽然不明白安妄欢问这个是为了什么,但因为安妄欢没有让他赔衣服的钱,小男孩对安妄欢的好感度已经满值了,安妄欢说什么他就回答什么。

    小男孩的话,虽然不是很清楚,但是安妄欢大概的也了解了其中的意思。确实再过两天天气就冷了,一旦开始下雪,道路也不好走,对镖师们还是很危险的。况且这种时候离过年也很接近了,没有谁会想着过年都没办法回家一家团聚。因此,每年到了固定的时间,就停止寄信,不仅仅是寄信,一些运送护送什么的,也不接活了。

    “这样啊,谢谢了。”安妄欢本来想揉揉小男孩的头发的,但是看到那像是很久没有洗过的头发,她没有下得去手。

第一百二十六章变化3

    看着安家的这个小少爷想安慰孩子,却不知道如何下手的样子,路人甲心里有些想笑。不过他也能从安妄欢的神情和动作中看出,这是一个被教养的很好的少年。安家不愧是名门大户,后代一个比一个教育的好。即使是旁支的安和,对比落雁城,大部分的小少爷们,也是格外的优秀和努力。

    对于路人甲的想法,安妄欢并不清楚,她看着自己无从下手的手,以及小孩那闪闪发亮的眼睛。紧了紧手里的糖葫芦,有些不舍的将它给了小孩,她之前只吃了一串,另一串还没有开动。

    “谢谢大哥哥。”小孩没有拒绝成功,小心的从安妄欢手中拿走了糖葫芦。他敏锐的察觉,在他拿走糖葫芦的时候,大哥哥好像很舍不得,不过还是给了小孩。

    小男孩家里以前并不穷,糖葫芦零食什么的,隔三差五阿爹阿娘都会买一些给他。比起周围邻居家同龄的小朋友们,她的生活可以算是很好的了。只是在阿娘生病之后,阿爹为了赚更多的钱来治好阿娘的病,就将他的零食钱扣了很多,不过对于一般小朋友来说还是很多的。买一些小吃还是可以的,只是小孩知道了家里的困难之后,就再也没有买过吃的,他要把钱留着给阿娘治病。

    所以说安妄欢给的这一串糖葫芦,是小孩在阿娘生病之后吃到的第一个零食。

    “小筑子阿娘生的什么病?”安妄欢抬头问着路人甲,听小孩和路人甲说的,小孩的阿娘应该生病已经很久了。古代的医疗措施很差,即使是简单的感冒伤寒,也能要走一个人的命。

    “就是伤寒,只是一直吃药也不见好。”路人甲皱着眉头说道,伤寒在这个时代可不是一件小病,大多数的人因为伤寒过后没有药可以吃而导致身亡。

    路人甲看着小孩吃着糖葫芦的高兴样子,小声的跟安妄欢解释着。一开始只是简单的咳嗽,本以为吃点药就可以好。结果没有想到,药吃了大半个月。落雁城大部分的大夫都上门看过了,药材也熬了一堆,却始终见不得好。

    安妄欢了解的点了点头,拍了一下小男孩的肩膀,轻声道:“走吧,去你家看看,拜访一下你阿娘。”

    安妄欢会治病吗?当然,只不过只能治一些小毛病。而且她懂的也都是西方的医术,而不是中国的古老中医。不过即使不会医术,也没有关系,安妄欢有着最强的外挂,木系异能。

    木系异能者,一旦晋级到高阶,即使是心脏停止也可以输入异能,让其重新跳动。不过若是让高阶治愈系异能者来的话,即使你心脏没了,都可以重新给你长一个,可以说是十分变态了。而且与木系异能者和治愈系异能者生活,是最好的。他们散发的生命气息,能让周围的人强身健体,长命百岁。

    安妄欢的异能前世就升级到了高阶,只不过没多长时间就死了。而安妄欢记得在她去世之前,河洛的治愈系异能也到达了高阶。

    “不行,阿娘在生病会传染给大哥哥你的。”小男孩摇了摇头,他并非什么都不懂。阿娘生病的这段时间,都不让小男孩进去看她,即使是进去了也会一会就被赶出来。

    他很喜欢这个大哥哥,所以不想让大哥哥去他家看望阿娘。要是大哥哥被传染上了怎么办,想到这里小男孩的头就摇得更凶猛了,简直跟个拨浪鼓一样。

    “你哥我身体好得很,才没有那么容易被传染了。”安妄欢用食指点了点小男孩的额头,嘲笑一般的说道:“那么容易被感染的人,只能说他身体素质太差了。”

    安妄欢见她怎么说,小男孩都不愿意将她带回家。有些想笑,可又有一些感慨。若不是家里条件不允许,谁会愿意让自己的孩子一下子长大呢?明明之前见到这个小男孩的时候,小孩还很调皮。可如今再看他,好像一下子长大了一般。

    “你要是带我回家,我帮你治好你阿娘的病怎么样?”安妄欢和小男孩打着商量,她其实并没有这么好心,但是偶尔做做好事也不错。

    以前有人说过,看一个家长是否有家教,那就要从他的孩子身上看。因为孩子身上折现出的,就是他日常所见的父母是什么样子的?每一个熊孩子的背后,都有一对熊父母,这是安妄欢在做了很多的孩子之后得出来的经验。当然这个经验不一定是绝对的,至少安妄欢觉得自家父母就挺文明正经的。

    看小男孩这个性子,安妄欢就可以猜出他的母亲是多么温柔的一个人。不愿意在生病的时候见孩子,是因为怕传染。看小孩身上的衣服,一针一线都很贴合,线脚也藏的很深,还不忘记多缝了几个暗袋,因为知道儿子喜欢揣吃的。

    “真的吗?大哥哥真的可以治好我娘的病吗?”小男孩睁大了圆溜溜的小眼睛,按道理来说,这个年纪的孩子眼睛应该是又圆又亮又大的。可是小男孩并不是这样,反倒是单眼皮,而且还有点小,看起来有点虎头虎脑的感觉。

    小男孩其实是不太相信的,罗燕城的大夫让阿娘吃了那么多的药,结果阿娘还是没有好。而这个大哥哥看起来不像是大夫,也不像是会治病的那一种人。可是小男孩还是愿意尝试一把,若是可以治得好,他阿娘的话,那就最好了。要是治不好的话,也没有关系。不过到时候大哥哥要是治不好的话,他还要安慰安慰大哥哥,让他不要太伤心。小男孩在心里想了很多,可是看到安妄欢那双明亮的眼睛,又觉得这些话并不用说出来。或许他的阿娘真的可以被治好呢,毕竟这位大哥哥的眼神真的很认真。

    “我带你回家。”小男孩没等安妄欢的回答,便准备去了安妄欢的袖子。只是刚伸出手,就看到自己的手上还流着糖葫芦的残渣。身上又都是灰尘,越擦越脏。

    “噗,你在前面带路就好,我不会走丢的。”安妄欢笑了笑,不过他看到小孩这么无措的样子,还是蹲下了身子,从怀里掏出一块干净的手帕,慢慢的将小孩手上的糖葫芦的残渣擦干净。又用还干净的地方,顺便加小孩的脸也擦了一下。

第一百二十七章变化4

    小男孩红着脸接受着安妄欢的擦拭,没有注意到安妄欢一瞬间的不自然。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那白手帕本来就擦过小孩比较脏的手,然后又在擦脸的话。把小孩原本就脏兮兮的小脸,给擦得更脏了。

    路人甲有些看不下去安妄欢这么糟蹋孩子,便主动地从自己衣袖里掏出了一块灰色的手帕。这是他平时用的,上面那青色竹纹绣花,还是他的妻子一针一针绣上去的。平时也就他自己用用,大部分时间都是想妻子的时候拿出来看看的。这还是第一次给外人用,虽然对方只是个小孩。

    路人甲看着年纪很大,其实年纪确实也不小,但却是今年才成婚的,因此和妻子还有一些如胶似漆。落雁城的人大部分都是这样,一般人家的男性即使是到了成婚的年纪,也没有人愿意嫁。这一切就追根究底,还是因为前几年那些仗打的。谁家会愿意将闺女嫁给一个要上战场的人呢?也是,现在战争结束了,周围成亲的人才多了起来。

    当然若是家里有小点资产的人,倒是不太在乎。这年头卖儿卖女的都有,只要你有钱,十个八个都能给你娶回来。

    “谢谢。”安妄欢看着递到眼前的手帕愣了一下,微笑着道谢。然后在小孩疑惑的眼神中,又一次的拿起挥手帕给小孩擦脸。只不过这一次,擦的就比较干净了。小孩白嫩的脸颊,出现在了安妄欢的视线中。比起十几天前的他稍微瘦了一些,但还是能摸到脸上那肉嘟嘟的小肉球。

    “安公子真的可以治得好小筑子的阿娘吗?”路人甲看着小男孩在前方蹦蹦跳跳的身影,走在安妄欢的身边,低声问道。

    这小公子一看就不是很像可以治病的那种,真的可以治好小筑子的娘吗?要知道落雁城大大小小的大夫基本上都去看过了,也没有看得出什么所以然来,药倒是开了一堆,吃也吃了很多,但是仍然没有什么效果。

    “像我们这些,人家总会有些小秘方可以救命的。”安妄欢才不会说自己是否有什么医术呢,再说她本来就没有。所谓治病,只要将木系异能在对方的身体里环绕一周就可以了。当然为了不让人家怀疑口头话和口头动作,还是要做做的。

    看着小筑子的带路,安妄欢发现这一块区域她还从来没有来过。这里离落雁城的城墙很近,周围的建筑比起落雁城中心街道的建筑要差很多。更不说和安妄欢现在的住处相比了。

    这里难道就是所谓的贫民区吗?安妄欢环顾周围想到。

    不过说是很差,却比住在清河村的住处要好的很多。至少这里的路不是泥土路,而是小石子路。也幸亏安妄欢自己穿的是厚厚的鞋子,不然她估计能很明确的感受到那些石子的形状了。

    想到这里,安妄欢低头看了一下小男孩的鞋。小孩的鞋其实很旧,但是却被小孩保护得很好。那些马不及水褪色了,也没有很多损坏的地方。鞋底厚厚的一层,除了最下面一层是这个时代常用的木头做成的鞋底之外。安妄欢注意到木头鞋底上面,被很小心的纳了好几层麻布。有了这些麻布的保护,可以让小男孩的脚不必忍受那种被石子咯着的感觉。

    “您没事吧。”安妄欢看着男子脚底很薄的一层鞋底,走着路都有些不太自然,她不是很明白,路人甲为什么要跟着她过来?难道是为了担心小男孩被她骗吗?或者她看起来像是个坏人吗?

    “没事儿没事儿,这种路走走就习惯了。”说是这么说,路人甲走路还是有些摇摆。可以看得出,他并不是经常走这种路。

    “清风阁明天会上一批鞋垫,你可以过去看看,价格不贵,厚厚的一层,冬天用来保暖最好。”安妄欢走着走着,突然说道。清风阁开业的时候,当然也有卖鞋垫,但是那部分的鞋垫被安妄欢当做是买全套送的。然后又大部分被那些大商人们买走了,因此并没有对普通老百姓出售。倒是这几天人员充足之后,安妄花让一部分人专门做鞋垫,然后订了一个不是很高的价格对外售卖。

    寒从脚起,不论什么时候都要保护脚。这是安妄欢小的时候,长辈总对她说的一句话。这句话估计大部分人都听说过,而且还都是从长辈的口中听说过。长辈们为什么总是到冬季让穿厚厚的鞋子让穿保暖秋裤,为的就是要保护好脚。风湿,关节炎,还有老寒腿,都是因为没有保护好腿部所造成的伤害。

    安妄欢从小不像别人家的孩子,要风度不要温度,她从小怕了人家孩子还在穿着薄薄外套的时候,她就已经把毛线衣套在身上了。别的孩子在大冬天露大腿的时候,安妄欢还早就秋裤绒裤,外加暖宝宝贴在身上。她的那些好友曾经对安妄欢说过,若是这个世界上人类可以冬眠的话,那别的人类在囤积食物的话,安妄欢估计已经进行冬眠了。这丫头,实在是太怕冷了。

    后来末世到了,安妄欢有了木系异能之后,就再也没有怕过冷了。因此,安妄欢和河洛聊天的时候总说,若是她当时是一些不抗寒的异能,估计早就找一棵歪脖子老树上吊算了。毕竟末世里的冬天是真的冷,一些小的河流的话,冬季会从上面到最底下,整条河流全部结冰,没有一丝流动的水的存在。

    “那真是太好了,我可是想要那种鞋垫很久了。”路人甲有些惊喜,他是知道那种鞋垫的,老板的儿子曾经招摇过市的,和很多人炫耀过这种鞋垫的好处。保暖又舒适,垫上那种鞋垫就像踩在软绵绵的床上一样。只是可惜,那些鞋店一上货,就被那些大老板们买走了。路人甲一直很想要一双,带回去给老父亲垫着。他年纪大了,走路不方便,而且很容易受凉。有那么一双鞋垫,冬天走路都会觉得很舒服:“到时候我可要多买几双。”

    安妄欢对于路人甲的惊喜,有那么一点点的小不自在。对他来说,其实一开始毛线制品,除了改善落燕城的百姓们的生活之外,更多的还是为了赚钱。可是如今看到那些百姓们穿着自己出售的衣服,吃着自己卖出去的糖果,看着她们的笑容,安妄欢心里却有一种很暖很暖的满足感。这种满足,是用再多的金钱也无法体会的。

第一百二十八章变化5

    小男孩对于生后二人的对话一概不知,他走到一户看起来比其他院子稍微要好一点的住宅,推开了门。

    由于他就是早上趁着家里人不注意,偷偷跑到药堂里去拿了一包药,这才被药堂的伙计抓住。说是伙计之后,安妄欢也知道路人甲其实和药堂的老板有一点亲属关系,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可以光明正大的将对的药材给小男孩。

    路人甲将小男孩和安妄欢送到门口便离开了,他跟这么一路只是为了保护二人的安全罢了,完全没有安妄欢所想的那些黑暗的心思。之前就有说到落雁城这个地方人鱼混杂,那些所谓不入流的江湖人士,以及本地的小混混们,总是会盯着落单的富家少爷,或者看着有钱的小孩子们。

    而安妄欢看着就是那种身娇体弱易推倒,还很有钱的富家小公子。人心有的时候真的很可怕,一旦从恶,就很难回归到善良。安妄欢在这些人的眼中,就相当于是一只待宰的肥羊。穿着那么名贵的衣裳和戴着昂贵的发箍,然后孤零零的一个人走在路上,这不是明摆着我很有钱快来抢我的样式吗。

    安妄欢看着送到门口便离开的路人甲伙计,后知后觉的猜到了对方的意思。失笑了一声,看来这个世界上也不一定遇到的人都是坏蛋。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果然看一个人还是不能看他的脸。有些颜控的安妄欢想道。

    进了院子里,安妄欢看着摆放得乱七八糟的桌椅板凳,有些诧异的问着小孩:“家里现在就你阿娘一个人吗?”

    是的,安妄欢在整间院子里都没有看到任何人出来,也就是说现在这个家里估计只剩下小男孩那个重病在床的母亲了。

    “你的祖父祖母不在吗?”这个时代和后世不同,一般情况下都是一大家族的人生活在一起。三代同堂是基础,四代同堂是正常,五代同堂是好运。小男孩的年纪不大,按照这个推算的话,小男孩的祖父祖母最多也才四五十岁。

    “祖父祖母在双鱼村,和大伯生活在一起。”小男孩摇摇头解释道。他的祖父祖母生了好几个孩子,他阿爹是最小的那一个,也是整个家过得最好的那一个。祖父祖母不愿意拖累阿爹,便在乡下老宅住着。那里大伯小伯都在,可以很好的照顾祖父祖母。

    安妄欢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这种情况很常见,不论在哪个时代。做父母的总是小儿子大孙子,母亲手里的命根子。因此为了不拖累小儿子,小男孩的祖父祖母便跟着大儿子住。也亏得是在这个百善孝为先的时代,这要是后世拖累着大儿子,不愿拖累小儿子的父母,到最后导致的就是兄弟离心,母子也离心。

    这个宅子不大,只有一个前院和几间屋子。没有所谓的亭台楼阁,过道走廊,因此从大门到小男孩阿娘住的地方,也就几步路的过程。

    安妄欢率先推开了房间的门,一进屋便闻到一股浓郁的药味。屋子里的空气很沉闷,夹杂着灰尘的气息,感觉有些透不过气。

    小男孩紧跟着安妄欢走了进来,然后习惯性的将房门关上,这是大夫说的,不能让阿娘受凉。所以不管是窗户还是门,都要关得严严实实的。

    安妄欢皱了皱眉,走上前去把窗户开了一条小缝,把外面的空气流通进来。

    “不可以的大哥哥,大夫说要把门窗都关好的。”小男孩拽着安妄欢的胳膊,急忙说道。

    “这个大夫简直就是庸医,没有新鲜的空气流通,整间屋子昏昏沉沉的,你阿娘的病能好就怪了。”安妄欢不顾小男孩的阻挠,硬生生的将窗户打开。然后开始跟小男孩解释,不过说是解释,也跟忽悠差不多:“这房子里有很多看不见的小虫子,那些小虫子会进入你阿娘的身体,然后你阿娘就生病了。你将窗子关起来,小虫子就无法离开,你阿娘的病也就好不了。”

    “这是真的吗?”小男孩睁大了眼睛,有些不敢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会有看不见的小虫子吗?

    “当然是真的,那些小虫子只是太小了,小到你眼睛,无法察觉而已。”安妄欢一脸正气的说道,不过她也没有说错,无法流动的空气当中,她能感受到那可以吞噬人生命的病菌。这是一个身为木系异能者独特的能力。

    “那我去赶快把门打开,让小虫子们飞出去。”小男孩很天真的相信了安妄欢说的话,大哥哥这么好,肯定不是骗他的。

    “可别了。将窗户打开就好,门打开了,外面的冷风吹进来了,你阿娘的病又要加深了。”安妄欢有些无奈,她上前将小男孩一把抓住,塞到房间的椅子上面,让他不要乱动,并且威胁似的说道:“你要是再乱动,再不听话,我就不给你阿娘治病了。”

    小男孩听到安妄欢的话之后,立马的坐直了身子,乖巧的眨巴着小眼睛,看着安妄花。那小模样要多乖巧有多乖巧,要多听话有多听话。

    安妄欢嗤笑了一声,真是个小滑头。

    屋子里的小举动小吵闹,并没有打扰到小男孩的阿娘。这下子安王欢才发现他的阿娘面色通红,神智也有些不清了。也就是说发高烧,已经昏过去了。

    安妄欢将手放到小男孩阿娘的额头上,那炙热的温度,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小火炉呢。安妄欢不着痕迹的瞥了瞥坐在身后伸着脖子的小男孩,看到小男孩立马又坐了回去。

    等到小男孩真的不乱动的时候,安妄欢这才抓着小男孩阿娘的手,将木系异能传送进去。

    安妄黄的木系异能经过这段时间的辛苦补充能量,已经变成二阶异能了。治疗一个发高烧的人,完全不在话下。

    一人在小男孩阿娘的经脉里转了一圈,想重新回到安妄欢体内的时候,小男孩阿娘身上的温度也降了下来。安欢欢再重新摸了摸小男孩阿娘的额头,再对比了一下自己额头上的体温,已经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了。

    不过装样子还是要装样子的,安妄欢当着小男孩的面,从衣袖的口袋里掏出了一粒糖果,就这么塞到了小男孩阿娘的嘴里。

第一百二十九章变化6

    站在小男孩的视角上来看,这是这位好心的大哥哥摸了摸阿娘的额头,又摸了摸阿娘的手,然后在阿娘的嘴里塞了一样东西。

    说是说糖果,但却和一般的糖果不一样。而是末世一种特有的果树果实,这种果树结出来的果实,味道千奇百怪。据安妄欢的了解,这棵果树应该是吞噬末世前一个果园里所有的果树,导致果实的味道不一。

    这种果实外表是像一种糖浆,里面则是口味不一的果汁,入嘴即化。这也是安妄欢丹心塞了一颗糖果进去,会不会让小男孩昏睡的阿娘给噎着。

    “阿娘现在没事了吗?”小男孩不敢乱动,但看着安妄欢已经站直了的身子,小声的询问道。

    “已经好了,但是这几天不要做太苦太累的活,休息几天就好。”安欢点了点头,给了小男孩一个表示可以的手势。

    小男孩虽然不懂手势的意思,但是他懂得安妄欢说的好了是什么意思。这下子小男孩也不管安妄欢有没有阻止,直接蹦下椅子,跑到了阿娘的身前。看着阿娘沉稳的睡颜,再也没有了彻夜的咳嗽,和睡觉时紧皱的眉头。

    小男孩一瞬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这段日子以来,阿爹为了全家的生计,整天起早贪晚的工作这着。而阿娘又因为身体原因,不怎么让他靠近。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和阿爹阿娘好好的说过话,也没有好好的和他们一起吃饭了。

    阿娘生病的事情,阿爹并没有告诉祖父祖母。因此这段时间小男孩吃的都是阿爹早上起来做好的饭菜,有的时候邻居家也看不下去,会将小男孩带到她们家吃点午餐晚餐的。可以说这段时间小男孩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过来的,现在阿娘的病好了,是不是就可以他洗衣服了,是不是就可以带他出去玩了,是不是就可以再也不用自己一个人孤零零的吃饭了。

    “小孩子就不要想那么多,现在你阿娘的病也好了,就好好在她身边看着她吧,我……算了,先和我一起把你们家收拾收拾干净吧,至少等你阿娘醒过来的时候,看着干净整洁的家里会觉得稍微舒服一点。”安妄欢其实对于家里的干净整洁还是邋里邋遢,都不是很在意的,毕竟是在末世生活过三年的人。即使她对于衣食住行很挑剔,但真正让她生活在一个比较脏乱差的地方,她也是可以一样忍受的。

    只是安妄欢看着小男孩这么干巴巴的看着自家阿娘,就忍不住想给他找点事情做。估计他的阿娘也不想醒,过来之后看到好不容易整理好的家,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吧。

    安妄还在进屋子的时候就发现了,那已经落满了小小一层灰的书架,上面摆放的书本和装饰品都整整齐齐的。从低到高,从大到小,每样物品,每个位置,可以说距离差不多。由此可以稍微的看出,小男孩的阿娘估计有一点点的小洁癖。

    “对了,你阿娘认识字吗?”安妄欢笑眯眯的问着小男孩,小男孩的阿娘一看就是那种像是知书达理的妇人,再者小男孩的阿爹也会读书认字。因此安妄欢有些小小奢侈的想着,若是小男孩的阿娘也会读书认字,那她是不是就可以请小男孩的阿娘当她的员工呢?

    “会,以前阿爹有的时候很忙,又是阿娘教我读书写字的。”小男孩点了点头,毫不意外的将自己的阿娘的信息给说出来了。完全不知道面前这位长得好看的好心大哥哥,现在已经丧心病狂的想着自己还在病床上的阿娘了。

    安妄欢看着小男孩的点头,好心情又上了一个台阶。真的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这不,没办法挖小男孩阿爹的墙角,可以把目标转向小男孩的阿娘嘛。

    “大哥哥的心情好像很好。”小男孩擦拭着桌子,看着嘴里哼着不知名的歌曲,撸着袖子扫地的安妄欢,好奇心很重的问道。

    “因为大哥哥很高兴,你阿娘的病好了呀。”因为大哥哥的员工又要加一个了呀。安妄欢口不对一的回答着小男孩,他还没有厚脸皮到,当着小男孩的面说,准备让她那还在生病的阿娘给她工作。

    安妄欢,对于大扫除这件事情,一向都是车轻路熟的。他前世的时候没少被家里人要求打扫卫生,也没少被河洛要求打扫基地。只因为身为模式最强的木系异能者,安妄欢可以控制植物,很快的将基地里的卫生打扫干净。

    是不论你以前是多么厉害,现在的安妄欢看起来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公子罢了。甚至可以说,比起一般的小公子,安妄欢看起来更软,更好欺负一点。木系异能虽然有强身健骨的效用,但更多的还是治愈和控制植物方面的。至于空间系异能,安妄欢现在除了基本的空间储存和空间刃之外,暂时还没有办法进行空间瞬移和定位传送。

    也就是说这样的安妄欢,让小男孩都有些担心,万一大扫除累到了怎么办。才到安妄欢大腿的小男孩,已经超自信的认为自己的身体比安妄欢的身体还好。

    这个大哥哥一看就是不会做家务的,到头来还是得靠他。小男孩擦着桌椅,无不得瑟的想到。

    只是没有想到,到最后越来越累的还是小男孩。安妄欢动作没有停的整理着院子,还顺带将躺在地上的小男孩抓了起来,放到椅子上,示意他在一边玩去。

    这个年头招个员工不容易啊,找个会读书写字的员工,更加的难。安妄欢挥舞着扫帚,叹着气,慢慢的想到。

    不过其实只是安妄欢,一开始选的地方就不对。落雁城本来就属于大夏的边关,处于大夏的边缘地带。在这里的人,除了那些来往的商人之外,本地人其实很少会读书写字。毕竟对于他们来说,读书人虽然很高尚,但是他们更崇尚武力。说到底还是因为常年的战争导致的原因。

    若是换个地方,在一些比较富裕的城市里,安妄欢想要找到会读书写字的人,实在是太容易了。倒也不是说别的地方就很多,但是一定比落雁城多,这倒是真的。不过若真是在一个比较富裕的地方的话,那安妄欢倒不一定会生起,做商人的想法。

第一百三十章李大叔1

    整个一个上午的时间,安妄欢都在和小男孩进行着大扫除。临近中午的时候,整个院子都被安妄欢打扫得干干净净,和一开始进来简直不像是同一件屋子。打扫完成安妄欢准备起身离开的时候,才想起厨房里的吃的,被她饿的时候顺口吃完了。

    看着小孩那咕噜咕噜叫的小肚子,安妄欢摸了摸自己的胸前。嗯,还是能感觉得到那跳动的良心的。

    “走吧,我带你去吃点好吃的。”说这句话的时候,安妄还觉得自己简直就像是童话故事里的田螺姑娘了。会做家务,会做饭就差会暖床了。

    小男孩对于这个提议很心动,可是纠结了几秒,还是摇了摇头:“不了大哥哥,你先回去吧,我要在这里等阿娘醒。”

    知道阿娘的病好了,小男孩下定决心一定要让阿娘再睁开眼睛,第一个看到的就是他。到时候他要跟阿娘告状,阿爹是多么的不负责任。果然妻子才是心头宝,儿子都是捡来的吗。就知道赚钱养妻子了,他这个儿子简直就像是放养的一般。

    对于小男孩的回话,安妄欢挑了挑眉。自认为还有点良心的她,丢不下小孩,自己一个人去吃好吃的。当然,安妄欢才不会承认,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要是她未来的员工知道自己把她宝贝儿子一个人丢下去吃午餐,会不会一气之下不给自己工作了。

    无奈之下,安妄欢只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她走进厨房,看着连耗子都懒得光顾的橱柜,那里面除了几样调味料之外,干净的让安妄欢找不到一样可以用来做菜的食物。

    “你平时都吃些什么?”安妄欢指了指空荡荡的橱柜,十分好奇的问道。

    “阿爹不会做饭,他平时都是从军营里带一些饭菜回来,热给我当晚饭吃,然后留一点点给我早上中午吃。”小男孩说这话的时候,满脸的生无可恋,要不是有这周围邻居的救济,估计他在阿娘看不到他之前,他就已经看不到阿娘了。都是当爹的,为什么他家的这个爹就这么特立独行呢?

    “辛苦你了。”安妄欢难得有这么沉默的时候,摊上这么一个爹小男孩的运气也是没谁了。

    既然没菜没肉,那就只能出去买了。安妄欢边走边问:“喜欢吃点什么肉还是菜还是都要?”

    说是这么说的,是安妄欢自己会做的菜也不是很多。和后世那些经过特殊培育进化的菜相比,这个时代有些的菜安妄欢根本就不是很熟悉。那种他总是觉得在哪见过,可是又想不起来到底是什么的蔬菜,安妄欢根本不敢下手去炒,生怕一个不小心将一些相克的食物放在一起。她自己倒是没事,就是担心旁边的人的胃受不了。

    “都可以,我不挑食。”小男孩聪明的理解到了安妄欢的意思,笑眯眯的跟安妄欢说道。本来就不是很大的小眼睛,就这么一笑更像个小月牙儿似的,让安妄欢连眼珠子都看不见了。

    “不挑食的小孩好长得高,长得壮。”安妄欢满意的点了点头,这就是她很喜欢这个朝代的小孩的原因。乖巧懂事,而且还不挑食。

    安妄欢大学时有一个好友,她聪明睿智,长得还好看,生在一个书香世家。唯一不好的大概就有一个熊孩子弟弟,又吵又闹又不听话,还挑食。某次安妄欢去好友家做客的时候,那个熊孩子弟弟就把好友特意给安妄欢准备的安妄还喜欢吃的食物全都吃完了。为此安妄欢笑眯眯的和熊孩子,一起看了一个下午的经典恐怖片。一部接着一部,让小孩看得心惊肉跳,还不让小孩离开。自那次之后,小孩在也不敢跟安妄欢抢食。每次安妄欢倒好友家之后,小孩简直就跟个小天使一样乖巧懂事。让他家的人简直一阵稀奇,都说小孩喜欢安妄欢。可是谁又知道呢,小孩只是担心在这个漂亮的大姐姐面前要是不听话的话,会不会又让他看一下午的恐怖片。

    小男孩家离市场很近,安妄还没走多久,就听到市场里热闹的声音传来。这条街安妄欢从来没有来过,但是她知道这条街的存在,安妄欢记得最清楚的就是这条街上有一家很好吃的糕点。每一次安玉来到这里的时候,都会给她带上好几盒新品的糕点,或者她喜欢吃的小吃。

    安妄欢有些新奇的看着这个市场,有点像后世的菜市场一般。很杂很乱,但是又可以从中看的出一丝的秩序。这是一条专门卖吃的的街道,两边都是食品店。店门口都是一个个的摊贩,在卖着蔬菜水果肉,还有一些小吃。

    安妄欢在找一个脸上有着伤疤的摊贩,那是安玉曾经跟她说起过的一个很好的卖肉的老板。听着安玉说起那个人的时候,安妄欢就感觉到了一丝的兴趣,她的直觉告诉她,这个老板一定不简单。虽然安妄欢的直觉总是半灵不灵的,或者可以说三次,有两次都是错的。那唯一剩下的那一次,就是每当至关重要的时候总会正确,总会让她保住性命。像安妄欢临死前和那只高阶丧尸对打的时候,她的直觉告诉她,这次肯定活不了了。这不,就死了。

    李大叔盯着羊腿上的羊毛,漫不经心的一一拽掉。那羊毛很细小,若是不仔细看的话根本看不出来。没有哪家摊贩会这么细心的将羊毛全部退掉,即使是李大叔也不会。他之所以这样做,到底还是因为有些无聊了。

    李大叔很喜欢现在这样的生活,早上出来摆摊。肉卖掉了就离开,卖不掉就继续卖。周围的这些邻居也个个都还听话,不会没什么事情就来打扰他,和那些臭王八羔子完全不一样。这应该是他喜欢的生活,他曾经想着,若是自由之后,就找一个偏远的地方,做一个卖肉的小老板。

    至于为什么是卖肉,当然是曾经有一个小丫头骗子,天天吵着嚷嚷着要吃肉。

    “若是以后自由了,我就要去落雁城那里,听说那里的羊肉最好吃了。”年轻而有清脆的声音,再一次在李大叔的脑海中响起。光是听着声音就能想像出那声音的主人,一定是一个活泼又美丽的女子。

第一百三十一章李大叔2

    那确实是一个聪明伶俐的女子,只是心肠太狠了。狠到明明说好了要一起去落雁城,一起去卖羊肉,可到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了。

    怎么就那么干脆的去了呢,怎么能什么都不在乎呢,真是一个狠心的女人啊。就这么狠心到让他一个人在这孤零零的人世间活着,再也看不到她的容颜,再也听不到她的声音,再也感受不到她的温度与心跳。

    “老板,这肉和骨头多少钱一两?”安妄欢看着还在发呆,揪着羊毛的李大叔,轻出声提醒问道。她还要回去做饭呢,家里还有个小孩在等着呢。

    “肉十文钱一两,肋骨四文钱一两。”这个年头一般都是肉比骨头贵,除了那些大户,人家会买些骨头回去熬汤。一般小门小户的,顶多奢侈点买回肉,那些骨头对他们来说也长不了多少味道,还不如买点肉回去吃吃呢。

    “麻烦给我切一斤排骨,半斤肉。”安妄欢眨巴眨巴眼睛,这个时代的一斤是十六两,相当于后世的一斤半还多一两。因此所谓的半斤八两,其实它们的重量是相等的。

    “小公子的这个口音听着像是京城那边来的,莫不是您就是安玉的小少爷吧?”李大叔定定的看了一下安妄欢的眼睛,随后回过神来,调侃般的说道。他其实是认识安妄欢的,安家的这个小公子,自她来到落雁城之后,这落雁城就没歇息过。他的那个小师妹最羡慕的就是安家的女孩,听说安家这一代的大小姐就是在落雁城附近失踪的。而最近落雁城又冒出来一位安家的小少爷,李大叔按照曾经的经验,一眼就看穿了安妄欢的女扮男装。

    现在的女孩难道都喜欢女扮男装了吗?他那调皮的小师妹是的,如今这位安家大小姐又是的。

    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看穿了的安妄欢正在等着李大叔切肉呢。看着李大叔手起刀落,分毫不差的切出了半斤肉,都有些手痒的,想鼓鼓掌了。不愧是常年干这个的,熟能生巧熟能生巧啊。

    只是……这位李大叔手上的老茧,可不是,一般卖猪肉的人手上有的那种。李大叔的手被保养的很好,骨节分明,看起来就不像是会拿着杀猪刀剁肉的那种。反倒是像……像什么呢?安欢也说不清楚。只是她现在很明确的知道一件事,她的直觉这一次并没有错,这位李大叔绝对有问题。

    是逃难或者躲谁,又或者因为一些其他原因到这里的,安妄欢是太清楚。但是这位李大叔刚刚一瞬间通过她看像什么人,那眼神孤独而又死寂,就像是偏执的像完成什么愿望一般的留在了这里。

    “李大叔果然慧眼识珠,听您这口音,也不像这落雁城的人,反倒是有些像江南那边的,怎么想到来这儿呢。”南方的人的口调有些偏软,说话起来温温和和的,听着就很舒服。即使是李大叔,这样看起来面容有些恐怖的中年汉子,在说起话的时候,也是有一种儒生的感觉。

    “嘿,这不是之前这里打仗吗,我想着过来精忠报国一下,结果没想到刚过来不久,这仗就打完了。我寻思着,老家那边也没人,就在这儿开了个小摊,卖点羊肉猪肉什么的。真别说这落雁城的羊肉啊,就是比我们那的好。”李大叔的这套话已经说过千百遍了,每次有人问起他的时候,都是这个借口。说到了现在,连他自己都有些相信当初是因为这个原因来到这里的。

    “确实。”安妄欢算是找到同类一般,高兴的说道:“不仅仅是羊肉儿,这里的牛奶,味道也不错,感觉比起京城那边,更加鲜美有味一些。”

    接着安妄欢像是找到话题一般,开始和李大叔聊着天南地北的事情。安妄欢对于这个时代的见识很浅,很多常识甚至可以说是习惯成自然的事情,对她来说都是很新奇。她也曾经听过镖师们说起大夏这片江山的一些有趣的事情,可是到底没有亲自经历过,不过这些话题对于吹牛和聊天来说已经是足够了。等到李大叔将排骨切好肉也切好之后,安妄欢和李大叔的关系,可以说是一步千里。看得边上的小贩们那是目瞪口呆,完全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个卖肉的会和一个富家少爷聊得这么好。

    “下次还来你这儿买肉啊,李大叔。”安妄欢聊得意犹未尽,和镖师们讲的故事不同,李大叔说的却是更贴近于生活百姓们。不过今天的话题还是要终结一下,家里还有个小孩在嗷嗷待哺,安妄欢可不准备饿着她今后员工的儿子。

    既然买了肉和排骨,那再买两个蔬菜和一个大萝卜就可以了。安妄欢对于萝卜的爱很深沉,尤其是萝卜炖排骨,她喜欢喝那个汤。

    “哈哈,好啊,荣幸至极。到时候我可要听你说说,京城还有哪些好玩的事情。我啊,这一辈子还没去过京城呢。”安妄欢口中的京城,和他小师妹说的京城不一样。没有那些世家小姐,官家太太,以及那些纨绔子弟们。有的只有和他们一样的普通老百姓,会哭,会闹,会生气。不像是那些话中的片面人物,而是活生生的,能感觉到的有血有肉的人。

    “好啊,李大叔说的江南也很有趣。”安妄欢笑得更开心了,这个人口中的江南和韩昭口中的江南不一样,甚至可以说这个人口中的大夏河安妄欢所了解到的大夏更不一样。就像是有人将片面的故事塞进了他的脑中,他所了解到的就相当于是书本上的知识一般。明明看起来凶神恶煞的,实际上可以说是不谙世事了,简直有些不可思议。

    安妄欢和李大叔的对话中,能感觉到对方的怪异之处,就好像动作语言神情思想都在模仿另外一个人。想到这里,安妄欢认真的看了一下李大叔的脸。那道长长的伤疤,看起来确实面目可憎,外翻的皮肉,可以猜得出当时伤的是有多深。这张脸已经被毁掉了,估计即使是当初认识的人,也不一定可以认得出来。

    安妄欢稍稍的诧异了一下,若是忽略那道伤疤,其实这位李大叔看起来既年轻又帅气,一点都不像是个卖猪肉的。

    这种感觉,她当初在顾朝雨的身上感受到过。那样的走路习惯和气质,一点都不像是个山间打野的猎人。

第一百三十二章报纸1

    虽然已经确定了李大叔的不平凡,但是安妄欢,现在却没有准备立刻揭穿,或者说招揽李大叔。

    安妄欢现在是急需人才,可是最近店铺开张之后,她却开始感觉有些无聊了,确实还有很多的东西可以建造出来,可以完善,可以改变。但好像人一到冬天就会犯懒一样,安妄欢现在特别想要冬眠,最好一觉醒来,冬天就过去了。

    接过了李大叔递过来的排骨和肉,安妄还道了声谢之后就去买一些蔬菜。路过那家百年老字号的店铺之后,安妄花还是没能控制得了自己的食欲,走了进去。

    这家老店铺,她其实从来没有来过,但要说这里面的食物,安妄欢可以打包票说全都吃过了。也不知道做糕点的师傅是怎么样的一个神人,那糕点的味道,完完全全符合安妄欢的爱好。

    “这不是安公子吗,来看看我们新出炉的糕点吧。”店里的这个伙计,就是之前给安妄欢送过糕点的那个老伙计,在看到安妄欢的第一眼,就知道是个大客户。

    伙计和安妄欢不熟,但是却和安玉关系不错。每次有新品糕点出炉,他总会第一时间通知安玉。安于下来也大方,每次都会买上好几盒,各种口味的,各来一遍。用她的话来说,只要是他们家公子喜欢的,把整个店铺搬空了也没关系。

    “这几样各来两份,我要带走。”安妄欢指了指展柜里的几个糕点,最近几天店铺也没有上新的糕点,安妄欢只好选了几样这些糕点里她比较喜欢的几种口味。

    “好嘞,需要我们给您送到家吗?”老伙计咧着嘴笑道,他就知道安妄欢是个大户。这位京城来的公子爷,买东西向来大方。君不见第一次来的时候,就将清风阁和其中的私窑买走了吗?不过这个小公子也是厉害,清风阁如今的生意落雁城,哪个商人敢说不好。简直就是如火中天,幸好她们家是做糕点的,和清风阁没有太多的重合,不然这生意啊,可就倒霉喽。

    “一份我自己拎着,另外一份送到家里去。我拿着的这一份,用普通的油纸包好就可以了,包的简单一点,普通一点。”

    对于安妄欢的要求,老伙计眨了眨眼。这年头还没有谁说包装要包装得简单一点,都巴不得将一两银子的东西包装成千百两的。不愧是大户人家的公子爷,想法就是奇特。

    对于贵客的要求,老伙计当然满嘴答应。然后趁着给安妄欢倒茶,让她坐着休息的时间,和店里的那个小伙计说,去外面买袋普通的油纸。他们这个糕点一向是走精美包装的,所以那普通的油纸,店里还真没有。

    小伙计点了点头,佝偻着身子走出门去,那尽量放低的姿态让安妄发有些好奇的看了过去。只是看到的是一个有些熟悉但却又想不起来的背影,她觉得她应该见过这个背影,那个背影应该是挺拔而又稚嫩的。就像是一个装着大人的小孩,在学着大人走路的姿态。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仿佛被生活磨平了棱角。那种感觉很压抑,就像是看不到一丝的希望一般。

    “刚刚出去的那个小伙子是叫啥名字?”安妄欢的好奇心其实也不是很重,对于自己不在乎的不感兴趣的,他一下没有任何的好奇心。可是刚刚的那个小伙计不同,安妄欢从他身上感觉到了一丝熟悉感。这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不管是在落雁城还是在京城,能让安妄欢感觉到熟悉的人,那肯定不是很简单。

    安妄欢可以确定自己的记忆里并没有这个人的存在,那就只能是小姑娘的记忆里的。

    人的记忆总是这样,你不可能记住每时每刻的每一件事情,但是在固定的条件之下,你还是有可能触发到以前的回忆。人的大脑不会自带删除功能,那些隐藏的回忆只会在你大脑的深处,在某些非正规的场景下,有可能能你会回忆起很多年前发生的某一件很细微的小事情。

    “他叫宋唐,是不久之前来我们店的,听说家里人都去世了,和阿娘逃难来这里的,这小孩也是命苦,其他的店老板都不愿意要这样没太多用处的员工。也是我们老板,心地善良看着小孩可怜,这才让他在我们这儿跑跑腿端端茶。”老伙计听到安妄欢的好奇,就加宋唐的事情,一下子全部都说出来了。说宋唐身世的时候,语气里难免带着一些唏嘘,似是可怜,又似是习惯。像他们这些普通老百姓,生一场病就相当于要了一个人的命。看不起大夫吃不起药,熬过去你就活下来了,熬不过去,那就是卷着草席直接埋在地,再也见不到阳光,再也感受不到生命的存在。

    又是生病。安妄欢觉得这个世界或者说她的身边似乎总会发生这样一些事情,从她来到这个世界上到现她遇上的病患也有几个了。小男孩的阿娘,安玉的师傅,还有如今这位宋唐的母亲。

    或许她应该知道自己下一步要做些什么了,这个时代的医疗还是太过落后,而且她们从来没有过预防生病的措施。安妄欢注意到,很多人都会直接饮用冷水,也不是太喜欢洗过手之后吃东西。可以说有些感染或者生病都是由于他们自己的不正当行为所造成的。

    安妄欢喜欢看小说,甚至可以说是一个资深的小说迷。从她到末世的时候,第一件事情想的就是往自己的空间里装大量的小说漫画,就可以看得出来,她是沉迷于二次元的。只是可惜的是来到这个世界上之后,她手机里的那些小说漫画全部都被替换成了这个世界所需要的那些知识说明书。

    在很多穿越到古代的小说里,那些想着稍微改变一下这个时代的主人公总会做一件事情--报纸。

    其实古代是有报纸这东西的存在的,只不过那个时候并不是叫这个名字,而是叫邸报,苏东坡的《东坡集》里曾经写过:“坐观邸报谈迂叟,闲说滁山忆醉翁”。邸报又称邸抄、朝报、报状或除目,由诸路州郡派驻首都的进奏官负责传发。不过那里面没有评论和广告,没有当地的实时消息,可以说是和后代的报纸完全不一样。邸报可以说是,基本上属于朝廷官员才能看到的报纸。

第一百三十三章报纸2

    不过大夏是没有邸报这玩意儿的,因此安妄欢觉得可以在落雁城进行小小的实验,看看报纸这玩意儿是不是可以改善一下娱乐措施。让这个时代的人不再晚上一回家就想着睡觉造人,不过说起娱乐措施的话,除去现代那些电脑游戏手机之外,还能有什么事可以打发时间的呢?

    让老伙计将另一份糕点送回安家的时候,顺便跟安玉说一声,自己不回来吃午饭了,便拎着糕点和菜离开了,安妄欢一路想着有哪些可以用来几个人平时玩的。扑克牌是一样,华夏的国粹麻将是一样,那还有哪些呢?

    “大哥哥,你回来了,阿娘醒了。”小男孩听到门口的动静,就从他阿娘的房间里跑了出来,看到安妄欢之后,兴奋的将这个好消息告诉她。

    “可喜可贺,可喜可贺。”安妄欢表示很开心,小男孩在阿娘醒了,这代表过几天她又要多一个可以用的员工了。不过总是这样也没办法,安妄欢觉得还是要教这些人读书写字的。实在不行,字不会写的话也要学会认字,不然的话连报纸都看不了,那不是太没意思了吗。

    对于安妄欢的小九九,小男孩是不清楚的,他看着安妄欢手里的糕点和午餐,咽了咽口水。即使现在这些肉还没有做好,那是小男孩,似乎都已经闻到那已经烧好的肉的香味了。从他阿娘生病以来,他再也没有吃过一顿好的,他那个无良的父亲,根本就不会做饭做菜。能将饭菜热热,都是一个很神奇的事情了。

    “看着干嘛?帮我拎着菜去洗洗。”阿花瞥了一眼这些没眼力见的小孩,没看到她手里都是东西吗。作为一个还剩一点良心的人,安妄欢一点都没有,觉得让小孩洗菜是一件多么丧尽天良的事情。这个时代十几岁的孩子都可以当爹当娘了,洗个菜怎么了。

    “……哦哦。”小男孩差点没反应过来,等看到安妄欢准备说第二遍的时候才急急忙忙的将安妄欢手里的菜接了下来。

    小男孩不是没有做过家务活,你猜什么的当然不在话下,前阿娘没有生病的时候,他就会帮阿娘洗菜,给阿娘减轻一些劳动。阿爹总跟他说,男子汉大丈夫就要帮助阿娘,不能让阿娘多操累。

    安欢在小男孩洗菜的时候自己也长肉,先用清水煮了一下,去掉残渣,然后开始做红烧肉。不过她想到小男孩的阿娘才刚刚苏醒,又切了一小块肉,剁成肉末和买的鸡蛋搅在一起准备蒸个蛋。

    本来安妄欢是没有打算蒸多少蛋的,但想了想自己的食量,再看看小男孩有些偏瘦的脸颊。便又将蛋和肉的分量加了一倍。

    真的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你只要将蛋和肉以及水的比例调配好,就可以蒸出完美的蒸蛋了。

    安妄欢将先前让李大叔剁好的排骨放进大锅里煮,一般人家用的都是两个的,一个是煮饭,一个是炒菜两不误。不过俺还注意到,小男孩在家里的大灶反而是有三个锅,其中一个有些小,大概是用来炖汤的吧。这样刚好炖汤,煮饭炒菜三不误,安欢觉得自己回家也要大灶改一改了。

    大灶烧出来的东西,总有一股独特的香味,和后世用再好的锅煮出来的饭都不一样,没有那种独特的柴火气息。

    安妄欢在做饭的时候,小男孩就在大灶后面那里看着火,要是火苗小了,就添一些柴。

    这个年代的差并不是很贵,落雁城周围的村庄,就有好几片大树林,不过这里的人也没有忘记,在砍树的同时也要种上树,好像可以持续利用。

    根据小男孩说的,父亲曾经告诉他,其实落雁城外以前有一个小村落,村落旁有座小山,那片山上长满了树木。可是那里的人不思进取,天天想着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那片山上的树木都被那些人砍光了,光秃秃的一片。有一年下大雨,那山上的石头和泥土全部滚落下来,将那片村庄淹没。

    父亲说这都是因为山上的树木没了,村民们将山神的外套脱光了,山神发怒了。自那次之后,周围的人没看一棵树就会种上一棵,让山神不会没有衣服穿。

    安妄欢对于所谓的山神嗤之以鼻,但是砍树种树,她倒是蛮欣赏的。要是所有人都这么想的话,后世那些人也不用天天宣传植树造林了。说到底还是因为木头都被砍得差不多了,再不种的话,整个世界就要沙漠化了。

    “你也觉得是因为山神发怒吗?”安妄欢饶有兴趣的问着小男孩。

    “不,我不这么想。”小男孩摇了摇头:“阿娘告诉我,每棵树的根都很长很长,他们将土地固定住,让下雨的时候,那些泥土不会跑到别的地方去。那些人家山上的树砍光了,没有了树木的根,下雨天那些泥土就会往下掉,所以才会发生这种事情。我觉得阿娘说得对。”小孩子对于死亡是没有概念的,但是他却知道人一旦死后就再也没有办法和你说话,陪你讲故事,给你穿新衣服了。所以小男孩觉得那个村子里的人很可怜,但是又觉得如果不是他们将树木都砍光的话,那么村子也许还会好好的。

    “这件事情告诉我们,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你看他们家山上的树木借光了,然后一颗也没还给大山,那么他们就永远也见不到了。有句话叫做天道好轮回,你看这不就遭报应了吗。”安妄欢并没有,因为小男孩只是个小孩,还跟他讲那些所谓的童话故事。这个年纪的小朋友,已经有了独特思考的能力,们不应该被父母的规定而约束了自己的思想。

    你可以将你的观点,你的知识告诉孩子,但是你却不可以否认孩子有自己的观点,自己的想法。小男孩的父母都告诉了他一个想法,而小男孩自己可以感受到,到底哪件事情是对的。

    “饭菜好了,你去把碗拿过来,我烫一下。”安妄欢并没有继续刚才的话题,而是吩咐小孩去拿碗。之前他就看过了,这些碗除了小孩平时用的,其他的上面都落下了厚厚的一层灰了。这样的碗没有烫过的话,安妄欢觉得自己有些下不了口。

第一百三十四章报纸3

    安妄欢就是那一种,不管是在什么地方,身边是什么样的环境,都要对自己最好。用他的话来说,自己的日子就这么长,不对自己好一点的话,感觉有些对不起当初生下她的父母。怎们能辜负欢愉,这就是安妄欢名字的由来。

    哼着调不全的小曲,安妄欢将蒸蛋,端了出来。黄橙橙的蒸蛋,加上那么一点小猪油,让人食欲大开。由于安妄欢不是那么喜欢吃葱,就没有发香葱提味了

    “大哥哥你喝的是什么曲子?感觉没有听过,好好听啊。”小男孩接过安妄欢拿过来的饭,拿起筷子,熟练的将他一早看上的肉夹进碗里。然后又舀了一些蒸蛋,准备送到房间里给阿娘吃。

    安妄欢对于小男孩的小动作挑了挑眉,没有说些什么。只是自己拿着饭开吃起来,从早上到现在,她基本上都没吃多少东西,早就饥肠辘辘了。

    小男孩的母亲由于在床上卧病太久了,暂时还没有办法起床。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苏醒的,只是昏睡前的最后一个印象就是浑身难受。可如今醒过来之后,却觉得身上的病好像已经好了,没有一直咳嗽,没有身体不舒服,没有大脑的昏昏沉沉。就好像整个人的思想都活过来一样,她半倚在床上,看着自家宝贝儿子端着饭来到自己的面前。

    “阿娘吃饭。”小男孩将饭端在手里,准备喂自家娘亲。他记得生病的时候,阿爹就是这么喂阿娘的。

    “小筑子乖,阿娘自己会吃。”小男孩的母亲摸了摸小男孩的头,然后有那么一瞬间的尴尬,在小男孩没有发现的情况下,手不着痕迹的擦了擦床上的被褥。由于房间里的光线的原因,她没有注意到自家宝贝儿子的头,已经油的不成样子了。

    “这个就是你之前说的大哥哥做的饭吗?味道真不错。”小男孩的母亲端起饭碗吃了一口之后,那美味的感觉,刺激了她的味蕾,让她有些不敢相信,这饭菜是儿子口中的帅气的大哥哥做的。

    看到这家年轻的喜欢小男孩,脸上笑的可开心了。她叽叽喳喳的跟自家阿娘说,这大哥哥的好意及阿娘的病就是大哥哥治好的。

    好久没有听到儿子这么活泼的声音了,小男孩的母亲都觉得自己嘴里的饭菜咽不下去。要是没有那个大哥哥的帮助,她现在是不是已经病死在房间里了?到时候儿子看到的她会是什么样子?小男孩的母亲一瞬间想了很多,她自己的病自己知道,落雁城的大夫没有一个可以救得了她,可是没有想到……这个世界上到底还是好人多啊。

    正在吃饭的安妄欢可不知道小男孩的母亲在脑补些什么,吃饱喝足的她,准备去看一下未来的员工。

    房门被轻敲,在等到了主人的同意之后,安妄欢推开了门走了进去。看着小男孩母亲望着小男孩那慈爱的目光,安妄欢觉得古代人的颜值好像普遍的比较高一点。从来到这个世界以来,她看到的女性好像颜值都还不错,而且都还是那些纯天然不化妆的。

    好看的大哥哥确实好看,小男孩的母亲闪过那么一丝的欣赏。安妄花确实不是属于顶尖的美人,但是他那双干净而又透彻的眼睛,是整张脸的点睛之笔。从那双眼睛里可以看得出来,眼睛的主人绝对是一个纯粹的人。没有所谓的好坏,没有所谓的正义与黑暗,只是纯粹的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不会被外来的事物所威胁,不会感到迷茫。

    “谢谢你救了我,若今后有什么事情需要我们的帮忙,一定万死不辞。”大夏人注重道德礼仪注重救命,这滴水相助,定当涌泉相报。这是刻在他们骨子里的信念。

    “不需要以后,现在就可以,我听你儿子说你会读书认字是吗?那等你身体好了之后来我这里工作吧。”安妄欢将自己的目的说了出来,一点都没有眼前这个人,还是个病人还卧病在床的概念。

    “好,只是我能问一下是什么工作吗?”小男孩的母亲没有犹豫,立刻点了点头,同意了安妄欢的招聘。只是同意归同意,她还是想要知道一下自己的工作到底是什么,不过看小公子这样的人,应该也不像是个坏人。

    “就是帮我记些东西,做些统筹和规划。”安妄欢想了想,简单的时候。小作坊那里现在还需要一位记录人员,仅仅靠着夏一弦小姑娘一人是完全不行的。安妄欢都注意到,小姑娘这两天黑眼圈都重了一些。要是再这样折磨员工下去,安妄欢担心小姑娘以后养成的性格,没人敢娶怎么办:“工作的地方基本上都是和妇人,您差不多大的女性,工作内容也很简单,请放心。”

    接着安妄欢简单的和小男孩的母亲聊了一下工资待遇和上班时间。至于他到时候要做到具体内容,让夏一弦小姑娘带着学学就行了。

    这年头找一个会读书写字的人,实在太难了。安妄欢琢磨着,是时候该教人拼音了。拼音是一个很好记的东西,只有声母和韵母。将这些字母记熟之后,即使不认识底下的字,也可以读出整句话,了解其中的意思。从此以往,人们在读上面拼的时候总会看着上面的字,到时候时间长了,也许就自然而然会认识那些字了。

    只是拼音这件事情,到底一个人还是很难办的,安妄欢觉得他是时候找孙大人去聊一聊了。报纸的事情拼的事情,突然觉得哪有那么多闲工夫无聊,现在不爆发一下自己的生命力,实在是对不起自己现在的这个年纪了。

    “那我后天过来工作。”小男孩的母亲本来想说是明天的,当时看了一下,自己已经睡了这么长时间的床铺,还有那被自己蹭的一手油的床单,想了想,还是将时间推迟一天吧。即使生病的这段时间,她也是知道外面发生的事情的。她的那个丈夫对她确实是好,可是她那个丈夫除了读书写字画画那些文人的事情之外,对生活一窍不通,这也是事实。

    一旦工作之后就很难有休息的时间了,因此明天一天,小男孩的母亲决定将家里的床单被褥都洗一洗去去晦气。

第一百三十五报纸4

    搞定了小男孩的母亲,在得到了对方的承诺之后,安妄欢就准备起身离开了。小男孩有些依依不舍,他喜欢这个大哥哥,可以用平等的目光来看待他,会让他觉得他自己已经不是一个小孩,而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

    对此安妄欢表示后天可以跟着母亲一起去上班,到时候若是自己做了一些工作,还可以挣一点点零花钱。

    小男孩的眼睛噌的一下就发亮了,自己挣零花钱,这对小朋友来说简直是一个巨大的诱.惑。而小男孩显然没有脱离小朋友的范围之内,被安妄欢话一句话就哄得彻底忘了之前的想法。

    安妄欢将之前在糕点铺买的糕点,拿了其中一包出来给了小男孩。在听着小男孩的道谢之后,真的准备离开了。

    得到一个新员工之后,安妄欢的心情很好,一路上连蹦带跳的,那模样不像是稚气未脱的少年郎,反而像是从某精神病院出来的精神病患者。

    在发现众人神奇的沐光之后,安妄欢终于恢复了一下平静的心情,装模作样的走进了府衙。

    府衙里面的官差们早就被孙大人打过招呼,见到安家的这位小少爷,就直接放着通行,不用事先跟他禀报的。

    安妄欢前几次来到府衙的时候,都没有好好看到过这个时代的衙门,今天稍微有一点点时间,虽然想急着见孙大人,但也想逛一逛衙门,便走起路来,不急不躁的。在周围的人看来,便是这小公子不愧是安家出来的,走路的气势就是不一样。

    大夏的衙门和安妄欢在后世看到的电视剧上完全不同,除了前台审案的地方。后院就像是一个集体的宿舍,两排并拢的屋子。里面是居住的官府人员,大夏的任职人员除非是在休息日的时候可以回家一趟,其他情况下基本上都是在衙门内居住的。之所以是这种情况,为的就是互相监督,防止发生受.贿事件。孙大人平时工作的地方在内院,而审案的地方则是外院,为的就是不被打扰。外院和内院中间隔着一个院子,里面种了一些花,还挖了一个鱼塘,放了些鱼在里面。不过听着领路的说,这鱼塘由于是活水,很难养活鱼。因此每当鱼塘里的鱼快要撑不住的时候,厨师就会将它捞起来一顿红烧清蒸。

    这熟悉到窒息的操作,一看就是和种花家一样的吃货。在听到这一系列神操作之后,安妄欢悄摸的跟领着她的人提了一个小建议。

    可以在衙门内空余的地方种些瓜果蔬菜,就小池塘边的空地,还可以种上葡萄。等到夏季葡萄成熟的时候还可以自给自足,这年头水果什么的一般除了生产地都很贵。

    带领安妄欢的小员工,显然没有想到这位小公子还有这样的思想,简直就是世家公子中的泥石流。不过他随着小公子的想法认真的思考了一下,发现还真可以这样做。这衙门内本来就有很多空的地方,不知道该种些什么,现如今种些瓜果蔬菜也好,还可以给衙门内省些费用,好修补一些屋子上面的漏水。开源节流嘛,在哪个时代都是需要的。

    安妄欢看到员工的心动,便接着提议,到时候多余的瓜果蔬菜还可以带回去给家里的老人孩子吃。反正都是自己种的,也不属于受贿什么的。同样的节省了瓜果蔬菜的钱,可以多买些鸡鸭鹅找个空闲的院子养起来。

    安妄欢之前就发现了,这个时代的衙门好像就像一个圣地一般不可被玷污。要他说这么大的地方不种些吃的,简直就是太过于浪费了。那些花能干什么?能当饭吃吗?

    花不能当饭吃,但是鸡鸭鹅可以。不管从哪个方面安妄欢,都可以看出落雁城的经济情况不太行。这里的肉价其实并不贵,但是架不住这里人的工资太低了。富的太富,穷的太穷,这里的阶级比任何一个地方的都严重。

    “养的小鸡,小鸭,小鹅,到了该宰的年纪就宰掉,多余的就腌制起来,每当过年过节或者过生辰的时候,可以发这些奖品带回家。”对于百姓来说,这年头不要跟他说什么远大理想,直接告诉他你做了这件事情你就有吃的,你可以活下去,比什么都重要。

    安妄欢一路跟着领队的人谈着自己的想法,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孙大人的门前。员工有些意犹未尽,他是他们问道,能不能让安妄华和孙大人提议一下?他到底只是衙门的一个不起眼的小官员,没有任何说服力。安妄欢不同,她的身份注定了可以实现很多东西。

    安妄欢表示理解,跟小官员比了一个没问题的手势,在对方迷茫的眼神中敲了敲孙大人的书房门,走了进去。

    “小侄女,今天怎么有空过来啊?”孙大人抬头看到安妄欢并没有惊讶的神色,反而淡定自如的调侃道。

    “路过就是简单的路过,顺便有一点点小小的想法。”安妄还用手比划了一下她的那个小想法,她画的那个圆仅仅只有鸡蛋大小。

    安大人笑笑不说话,就这么静静的看着安妄欢。意思很明确的是:你说着我听着,但我就是不相信你的。

    这小丫头来到落雁城之后,招惹的事情可不少,尤其是之前小世子过来跟他说的金国的事情,简直让孙大人有些毛骨悚然。他在落雁城呆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发现过,还有金国人留下来的痕迹。这一次要不是小侄女命大的话,有可能再去榷场的路上就会遭遇不测。到时候孙大人简直不敢想象,安之航那个老狐狸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来。

    安妄换也不废话,她如同钓鱼一般的,先将自己对于衙门开源节流的小建议说了一下。

    孙大人听到安妄欢的小提议,不禁点了点头。到底还是个年轻孩子,想象力比他们这些老人要厉害多了。安大人在这呆了这么些年,可从来没有想过这衙门内的土地还能这么用。不过安妄欢的建议给了他新的想法,确实自己种菜和养牲口的话,能加很钱省下,而这些钱可以提高员工的待遇。

    大小官员的待遇其实是不错的了,像是前朝的那些没有品质的小吏们,是没有工资的。而大夏不仅有工资,还包伙食,一日三餐顺便连住宿都包了。

第一百三十六章报纸5

    可即使有工资有住宿还包伙食,但是那些微薄的工资和连他们自己都不一定能养得活,更何况还有亲人家属以及老父老母呢。

    对于安妄欢的这个小小的建议,前来有事的财务官表示了双手双脚的赞成。给员工们发放薪水的就是他,可是有的时候,衙门内部所收到的税款,根本就无法和员工们的工资还有衙门的开销以及一些建筑的维修相比对。可以说绝大部分的工资还是要从朝廷户部那里拿到,从这里可以看出,落雁城就是一个没有办法盈利,甚至可以说还是倒贴钱的城池。

    不过近段时间财务官的忧愁倒是没有那么大,安妄欢和孙大人合作的水泥项目,让落雁城赚了不小的一笔钱。

    那些不缺钱的商人们最想要的是什么?是名是利是声望以及一系列隐藏的优惠条件。而安妄欢巧可以给出这些条件,并且因为他的身份以及为了今后的合作,安妄欢自己所收取的提成其实并不多,大部分都到了落雁城的手里。

    一旦一个城市有了最基本的钱的话,那么他可以做到的事情,可以有很多。比如说投资一个项目,将这笔钱利滚利变得更大,又比如说建设好这个城池,让更多的人来到这里进行交易,然后收取更多的税款。

    人流量可以拉动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而对于目前正百废待兴的落雁城来说,所需要的正是人流量和人才。安妄欢就不相信来一百个个人当中挑不出一个好的,那要不只能说明大夏人才空缺,要不只能说明落雁城,还没有到让那些人才愿意来的地步。

    财务官睁大眼睛等着安妄欢接下来的一些小小意见,他发现这位安家小少爷真的是天生的做商人的料子。不然怎么一来就弄了这么大的一些事情呢,而且安妄欢现在的清风阁,可以说是生意好的一塌糊涂。

    几乎每天商品都会被买到近乎要断货的程度,不仅仅是落雁城本地的人在买,那些和安妄欢合作的商人更在买。

    这些商品属于在落雁城独一份,甚至可以说,在这整片大陆都是独一份的。

    那些商人们不得不承认,羊毛制品的衣服鞋子袜子确实比他们所用的那些布料所制出来的,更加的舒适温暖。而且最重要的是羊毛的成本价很低,晷部落的首领已经答应过安乐欢,只和她一个人进行羊毛贸易,而离大夏最近的部落就是晷部落,因此目前能收购羊毛的也就只有安妄欢一人。

    任何贸易一旦被垄断之后,那将会是今天的财富。安妄欢挣到钱之后,当然没有忘记收购的时候将羊毛的价格翻上一倍,好让那些人觉得大夏的商人还是没有那么无耻的。

    晷部落的那些牧羊人们,当然不会觉得安妄欢是无耻的商人,反而会觉得不愧是他们首领重要的贵客,就是不一样,还知道主动将价格翻倍。

    不过即使约束了这些人,有的人看羊毛的利益巨大,而且大夏还有其他的商人,想来这里大价钱购买羊毛,不得不说少部分的人还是有些心动的。对于这些心动的人,偷偷将羊毛卖给大家的一些商人,安妄欢是知情的。她对于这一系列的动作没有任何想法,从一开始她就知道事情不可能一直这么顺利,人家看你生意这么好,总是有些人想喝点汤或者插上一腿的。

    只是羊毛线确实很容易弄到,但是如何织成漂亮的毛衣,确实需要一定的实验的。尤其是那些漂亮的花纹和编织的图案,即使是再好的绣娘,遇上一件完全新鲜的玩意,也不一定能在短时间内弄好。估计等到他们学会了,也是来年的事情了。来安妄欢就需要在这一定的时间差之内,将自己的生意和品牌打造出去。

    安妄欢其实并不担心其他人加入这个行业,会让她的利益缩水。反而安妄欢觉得其他人的加入代表着这个行业的渐渐成熟,而作为行业的第一人,也必将是今后的领头羊。这并不是安妄欢在自己夸自己,而是她定的这个价格很巧妙,今后那些人的定的价格,便宜的也便宜不到哪去,贵的肯定不会有安妄欢做得好。

    安妄欢早,在最开始的时候将那一批毛衣上就让绣娘绣上了图案目的就是做好一个品牌,让今后的人认为这个品牌里的所有东西都是好的,让他们相信这个品牌。就像为什么现在很多内务府或者皇宫流传出来的东西,会被商人们用天价收购呢,因为他们觉得这不仅仅是面子的问题,还觉得皇室的东西就是好东西。

    话题回到最初,安妄欢的主要目的还是希望孙大人可以在落雁城发布报纸。要说哪个地方读书写字的人最多,除了书院的教书先生之外,那肯定就是当地的衙门了。一些人读书不就是为了当官吗,从而可以推断出,绝大部分的小官员其实都是会读书写字的。即使他们的文笔并不是很好,但简单的报纸杂志类的东西还是可以写的出来的。更何况他们长期与这些交流几十年的书不是白念的,怎么可能文笔不好呢?

    安妄欢将报纸的概念跟孙大人说了起来,三大人一开始并不是很难理解,但随着安妄欢一字一句的解释之后,才明白报纸的含义。落雁城日报,仅仅是这个五个字里面就代表着人可以坐在家里,就可以知道当天所发生的事情。

    简单的来说,可以让人不出家门便知天下事。更深刻的来说,就是让大家对落雁城有更深的归属感,并为身为落雁城人而感到自豪。你看一个简简单单的小事情就可以上报纸,让大家知道我的存在,让整个落雁城知道我做了什么事情。即使不是自己,也有身边的人上报纸,这会让大家有种新鲜的感觉。

    “报纸这确实是个好提议,只是现在衙门内的文官并不多,要发行的话,肯定是大量的报纸抄写,实在是有些困难。”孙大人对于安妄欢的建议很动心,可是现在的水平抄写大量的报纸的话,会让那些文官们深感疲惫的。他们不是牵线的木偶人,不会感觉到累,不会感觉到困。相反,若是天天让他们做这个,孙大人觉得不出意外的话,几个月内衙门的官员就要缩水一大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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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大佬的古代日常介绍:
安妄欢身为末世闻风丧胆的小魔王,一朝穿越未知朝代。
大家族的娇宠千金,宫斗宅斗各种斗?别扯了,都是假象。
娇俏可爱的外表之下,是一颗放荡不羁的内心。
我的目标是包养整个朝廷,让他们跪下来叫爸爸!
第一步,从边关将士开始!
女主战斗力爆表,男主是个痴汉。没有太多的儿女情长,主要是基建和改造。
不虐女主,不虐男主,作者亲妈,智商在线,没有狗血。末世大佬的古代日常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末世大佬的古代日常,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末世大佬的古代日常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