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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骨骨夫人     祸国之乱世妖妃txt下载     祸国之乱世妖妃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36章

    在无边无际的密林中,还能找到一个侍卫,源贵妃觉得果真是天不亡我。

    那侍卫手中提着一只野兔,孤身一人深入密林,手中还提着一只被箭射中不停往下滴血的野兔,难道是为了吸引狐狸?

    “好了,你先不要狩猎了,赶紧先把本宫送回去,这林子里真是阴森,搞得本宫真是狼狈。”

    忙活了这么半天,源贵妃身上出了一身的汗,再加上刚刚的灰尘,白裙上简直惨不忍睹。

    侍卫没有办法,他已经找到些白狐的踪迹了,但是贵妃有命,他也不能不从。

    白狐是南山中另一种灵狐,比起稀少难寻的火狐来说,算是易得了,但同样也是狡猾多变。

    过去的几个时辰里,这个侍卫在这片区域下了不少陷阱,却还是一无所获,现在眼看马上快有机会,却要放弃了。

    “娘娘,我刚刚在这里捕猎白狐,那白狐皮毛做的大氅冬日里穿着最是暖和,属下正打算猎了给您送去呢!”

    东瀛少山,源贵妃以前从未见过白狐这种珍稀物种,一下子来了兴趣。

    “真的?宁瑞的白狐大氅早就有所耳闻,听说京中不少贵妇都喜欢冬日穿着,果真有这么好?”

    那侍卫见拍马屁成功,更是起劲儿了。

    “那是当然,娘娘不知道,我们宁瑞的白狐皮毛光泽最佳,柔软舒适,这京中也不是人人都穿得起的,陛下吩咐要与民生息,南山一年到头只有秋猎这几日才开放,每年也就得八九只。

    谁猎到这皮毛便是谁的,不过咱们这些粗汉子拿来也没用,家里妻母也实在配不上这样好的料子,多数是高价转卖给京中的勋贵了,娘娘头一年来秋猎,猎几只白狐回去岂不是美事?”

    源贵妃心中一动:“这样好的白狐皮毛,拿来给陛下做件大氅岂不也好。”

    侍卫摆摆手,恭敬地答道:“陛下素来只爱黑衣,除了与妖后娘娘大婚那日的红衣礼服,我们还未见过陛下穿过其他颜色的衣衫,这白狐皮毛白得比雪都透亮,陛下想必也是不会穿的。”

    “那陛下冬日里穿什么?”

    源贵妃有些奇怪。

    侍卫想都不用想,兄弟几个,数他最是人精,京城里无他不知,无他不晓。

    “前年的时候,妖后娘娘跨马上阵,亲自出征平复边疆战事,就在北地那边,出箭射死了一匹狼王,那狼个头比一般头狼都大出两三倍,通体漆黑,毛色通亮,娘娘百步穿杨一箭直射穿那狼王的眼珠子,这才得了一张完整的狼皮,做成一件大氅赠与陛下,陛下可是宝贝的紧,寻常时候都舍不得拿出来穿。

    属下也是在年宴上远远地看了一眼,那毛皮,果真是狐皮远远不能比的,穿在陛下身上,浑身透着王者霸气,甚是逼人!”

    源贵妃听这侍卫说的热血澎湃,自己心里也动了心思,陛下身披狼皮大氅,一定十分的英武霸气,如若她穿着洁白的狐皮往旁边一站,她与陛下一黑一白相得益彰,那真是令天下人都羡慕的一双璧人。

    “本宫问你,你刚刚说的白狐,可是在这附近出没?”

    那侍卫连忙点头:“对对对,就是在这一片区域。”

    源贵妃这下也不再喊累了,她翻身下马,脚踩在泥土里。

    “本宫与你一起,去寻寻这白狐,如果真能得手,本宫赏你一箱子南海珍珠!”

    源贵妃夸下海口,那侍卫简直眼冒金星,一箱子南海珍珠啊,那得他累死累活几辈子都赚不回来的宝贝。

    “哎哟,谢娘娘恩典,贵妃娘娘,属下已经在这附近布下天罗地网,只要那白狐敢出现,定让它有来无回!”

    源贵妃听完侍卫的汇报,她虽然不懂这些捕猎之道,但听着也是十分有道理。

    但唯一不好的是,这声贵妃娘娘实在是刺耳,如果能有一日换成皇后娘娘……

    左右妖后娘娘也快回西域了,她来自东瀛,身份尊贵,更是后宫里唯一的后妃,到时候皇后之位还不如探囊取物,易如反掌。

    想到这,源贵妃更加开始幻想自己穿上白狐大氅与陛下一起漫步雪地的场景,何其美哉!

    到时她娇姿潋滟,他英武不凡,她弱柳扶风,他尊贵无边,天下女子皆示她为榜样,楷模,她凤眸轻眯,母仪天下,与陛下白首偕老,岂不妙哉!

    那侍卫将还在滴血的野兔放置在陷阱中,他则和娘娘躲在暗处,只等猎物上钩。

    草丛中发出轻微的脚步声,是四脚着地的脚步,侍卫和源贵妃皆心下一喜,等着猎物靠近。

    咔——

    是陷阱被触动的声音,源贵妃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又是一阵响动,一个庞然大物被绳子倒吊在树上,期间不断地挣扎,不少血溢了出来。

    侍卫一下子跳出来,他脸上是狂喜的笑容,真不愧是他,多年的捕猎经验终于派上用场。

    可是待他看清捕捉住的是什么猎物时,却是再也笑不出来,那在绳子上吊着的,哪里是什么白狐,分明就是一匹野狼!

    “娘娘!娘娘!是狼!是狼啊!”

    源贵妃看到那绳上的野狼,正凶神恶煞地死死盯着她,吓得后退数步。

    那狼腿上受了伤,又被绳子捆着,动弹不得,只能露出它凶狠的牙齿,不断发出沉闷的低吼。

    “你……你怎么办事的!怎么能抓到一只狼!”

    那侍卫也有点慌,这陷阱本是为体积更小的白狐准备的,他现在就怕这绳子承受不住野狼的挣扎,把狼放下来。

    而更要命的还不是这个,众所周知,狼,是群居动物。

    “啊!那边……那边还有一只!”

    源贵妃这次直接吓得坐到了地上,地上的另一匹狼据她只有十几步的距离,躲在草丛里,密切注视这边的一举一动。

    “娘娘,你不要喊叫,这样只会更加刺激它们!”

    “它们?到底还有多少啊!”

    源贵妃简直要崩溃了,她现在十分的后悔,她为什么不早点回去,让这个侍卫自己留下捕白狐就好了,她为什么还要跟着横插一脚!

    再想想,她今天其实就不该来秋猎,这哪里是秋猎,简直比坐牢还折磨人。

第137章

    夕阳西落,夜幕将至,狼群开始聚集,其中一只狼替那只受伤的同伴咬断了绳子。

    狼,就是这么有灵性的动物。

    那只被陷阱困住的狼退场之前,恶狠狠地盯着源贵妃和侍卫两人,似乎在说:你们的死期到了!

    已经这个时辰了,视线都有些看不清楚,大部分捕猎的人应该都已经回到了大营,目前还没有发现有人出来找源贵妃。

    “呜呜呜……陛下……陛下一定会来救我的……呜呜……”

    源贵妃躲在侍卫的身后,根本不敢看狼群的眼睛,那侍卫腿都开始打哆嗦了,来的时候谁也没告诉他,这山里真有狼啊!

    “娘娘!你……你先走!我替您拖着它们!”

    虽然心中十分恐惧,但侍卫的本能还是让他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

    源贵妃也没有丝毫犹豫,既然有人替自己拖着狼群,她立马强迫自己起身向远处逃命。

    身后传来不断的惨叫,侍卫手上还残留的野兔血吸引着野狼没有继续追击源贵妃,但她显然也逃不了多久。

    期间源贵妃转头看了一眼,狼群们撕碎了侍卫的肢体,鲜血淋漓,肆意横流。

    她的脸吓得发青,感觉双腿被灌了铅一样沉痛无比,但是她知道自己不能停下,只有一直跑,才有活路。

    天色越来越晚,很快就黑了下来,源贵妃看不到前方的路,只有微弱的月光可以勉强看清大体方向。

    突然,她看到右侧有一双冰冷的发着绿光的双眸,是狼,它们追上来了!

    源贵妃用左手死死捂住自己的嘴,才保证自己没有尖叫出来。

    老天爷!到底为什么让她碰上这样的事情!!

    她脚下不敢停,一直不断地跑,跑着跑着,脚下突然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源贵妃滚下了一个小山丘。

    山丘并不高,但她下落得急,一截树枝扎到她的胳膊上,鲜血汩汩直流。

    几匹野狼从山丘上往下望,几双眼睛像暗夜中所有野兽的眼睛一样,冰冷无情,泛着嗜血的绿光。

    看到猎物已经受了伤,失去了逃跑能力,狼群也不着急得追了,慢慢地从山丘上往下走。

    源贵妃双瞳紧缩,她此时已经感受到了死亡的恐惧。

    恐惧!恐惧!恐惧!还是恐惧!

    她被恐惧紧紧地包围,小小的生命被眼前这几匹野狼牢牢地掌握在手中。

    源贵妃屏住了呼吸,她害怕得闭上了眼睛,不敢再看这可怕的场景。

    唰——唰唰——

    是利箭划破空气的声音。

    源贵妃感受到一股温热的液体飞溅到了她的脸上,几乎糊住了她的整张脸。

    这液体中还散发着一股腥味,很是粘稠,难道是野狼嘴里的哈喇子?

    源贵妃的眼睛闭得更紧了,等待着死亡的到来。

    可是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并没有野狼一口咬穿她的喉咙。

    源贵妃将脸上的液体用手甩下来,她艰难地睁开眼睛,眼前的一幕让她一愣。

    刚刚在山丘上缓缓向她逼近的野狼全都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它们身上都插着一根箭羽,似乎是被一箭毙命。

    “陛……陛下……”

    逆着火光,她看到山丘上有一个人,骑着高头大马,手拿弯弓,正朝她这边看。

    玉清绝骑着摘星,摘星旁边还带着踏月,背上没了束缚,踏月看上去比白天那会儿潇洒多了,像初见那般神气。

    两马一人的周围还跟着不少官兵,他们手持火把,把黑夜照的如同白昼。

    山丘的那一边,有一道声音传来。

    “陛下,那下面有什么?”

    听着,似乎像是妖后的声音。

    妖后?她不是不来秋猎吗?源贵妃想想,也是,晚上住在大营里,也不用秋猎,她想陪着陛下也说得过去。

    只是这个声音,怎么听着这么刺耳。

    现在的情形,是她被狼群围困,陛下出手相助,这分明是英雄救美的场景啊!

    天色已黑,陛下带着这么多人出来寻找,还不知道跑了多少地方,废了多大力气。

    想到这里,源贵妃心中升起一股暖流,心中对陛下的崇拜之情更是难以言说。

    她高高举起自己受伤的手臂,试图得到陛下的关心,眼中蓄满泪水,打算诉说她着一天的悲惨遭遇。

    但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见陛下的头转到一边,对着刚刚发出声音的方向,露出一个温柔到极致的笑容。

    源贵妃心头一震,是什么人,能得到陛下的温柔一笑,答案不言而喻。

    她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但转念一想,陛下如此都是因为那西域的毒,不是他真实的心意,源贵妃又觉得心里没那么难受了。

    陛下带着大批人马来找她,这就是最大的诚意,这下她可不轻易出营了,让底下那些官兵去猎白狐好了。

    源贵妃刚刚平复了自己的情绪,正准备叫陛下快些下来救她,却听那双凉薄的唇中吐出这样一句话。

    “没什么,是只受伤的白狐。”

    一瞬间,源贵妃觉得彻骨生寒,什么叫……受伤的白狐?

    旁边拿火把的官兵没有一丝惊讶的表情,他们冷冷地看着下面的源贵妃,眼中没有丝毫同情。

    陛下接下来的话又让源贵妃的心坠入谷底。

    “只不过现在她身上沾满泥土,简直不像个白狐,倒像是只落难的野兔,还以为是火狐,让无格白欢喜一场了。”

    说完,玉清绝举起手中的弓,搭上了一根箭羽。

    源贵妃呆在了原地,什么?怎么回事?

    陛下难道不认得她了?

    她想喊叫,想大声尖叫,让陛下回回神,这火光这么强烈,怎么可能把一个活生生的人看成一只白狐呢?

    但是整整一天了,源贵妃滴水未进,她的嗓子很难受,一点儿声音都发不出来。

    奇怪,不过一天的时间,怎么可能一点儿声音都发不出来!

    嗖——

    一只上好的金羽箭划破夜空,自上而下,准确地射在源贵妃的左眼上,穿过大脑,一箭毙命。

    只有箭从眼窝处射进去,才能得一张完整的狐皮。

    是树枝枯叶被踩碎的声音,什么人走过来了。

    源贵妃的右眼轻眨了两下,还没有完全断气。

    来者身披红衣,秋季并不那么太冷,但夜间总是温度较低,她身上穿了件火红色的大氅,皮毛透亮,色泽逼人。

    她站在陛下身边,是那样相得益彰,美轮美奂。

    妖后娘娘往下望了一眼,惊叹道:“哟,还真是只白狐。”

    许是怕妖后着凉,陛下将她身上的大氅紧了紧,道。

    “既然已经有了这件十二只火狐毛皮制成的大氅,这只白狐也不必要了,看它脏兮兮的样子,看着就让人倒胃口。”

    妖后娘娘嗤笑了一声:“那倒也是。”

    火光离去,光线越来越暗,唯有天上微弱的月光淡淡地撒下,浮在女人和狼群的身上。

    源贵妃右边那只眼睛渐渐失了神采,不出半夜,身体就会彻底僵硬……

第138章 正文大结局

    秋猎第二日,本该是又一场狂欢,可是陛下因为给妖后娘娘猎够了火狐,提前回宫了。

    大部分的侍卫和大臣也都跟着离开,这大概是宁瑞史上最早结束的一场秋猎了。

    不过朝堂上下依然很是高兴,因为妖后娘娘的火狐大氅终于制成,这也就意味着,娘娘可以高兴好几个月,他们的小脑袋也就又多保住了几个月。

    金銮殿里,妖后娘娘身披火狐大氅,陛下身披狼皮大氅,在殿内走来走去,踱步互相欣赏。

    还命殿内不准生火,把宫女太监们一个个冻得脸都发青。

    至于君赫,小孩子正是多睡的时候,现在还在椒房殿里没醒。

    妖无格走累了,坐到龙椅上,脚高高放在了桌案上。

    “陛下,近些日子有些无聊,从西境再娶位公主吧,郡主也成!”

    玉清绝眉头轻皱:“前一位不是昨天刚送走么?”

    妖无格眉头轻挑,满脸都是不乐意:“怎么了?昨天刚送走我就闲了不行吗?”

    “兰儿,把无格的琴取来,你家娘娘手痒痒了。”

    兰儿跑得飞快,连礼都忘了行,本以为这件火狐大氅就够娘娘玩一段儿时间了,没想到竟然还止不住娘娘的闲心。

    “我昨晚思来想去,觉得源贵妃的死还是差强人意,死的不够热烈,不够精彩,我想着下次应该可以做的更好!”

    妖无格眼中放光,手有一下没一下地轻抚身上的火狐皮,百无聊赖。

    玉清绝笑了:“如此,你还不如接管了典狱监,那里面可有不少极凶极恶之人,够你玩半年的。”

    “我不要。”妖无格撇撇嘴,“我又不是落水卿,没这么变态的杀人欲望,舞灵阁的事情交给楼妈妈,我的风月楼都没人管了,这段时间我要去楼里住住,你在宫里带孩子吧!”

    “你真要去?”

    玉清绝有些舍不得,他每日都要早朝,还要批阅奏折,日理万机,不能轻易出宫,之前让凌枫理政虽然没耽误什么国事,但国不可一日无君,长期如此总归是不太好。

    虽然风月楼离宫里只有半个时辰的路程,但总比椒房殿到金銮殿远多了。

    “那是自然了,风月楼没有我就没有主心骨,我这几年都没有好好管他们,不知道探子的业务能力下降了没有。”

    说干就干,妖无格也是个雷厉风行的人,不一会儿就叫宫女太监们收拾好了行礼,那样数之多似乎是准备远行。

    从琴阁回来的兰儿有些目瞪口呆,怎么她刚出去一会儿,金銮殿就像逃难一样,地上堆满了大箱小箱的东西。

    “娘娘,琴取来了。”

    妖无格转身看到自己的凤栖梧琴,恍然大悟:“对了对了,还有我的琴,兰儿你找个盒子把它装起来,一起带走。”

    兰儿有些懵:“带走?娘娘,要带到哪里去啊?”

    “风月楼。”

    妖无格眉飞色舞,又恢复了活力,似乎过去几个月把她都憋坏了。

    兰儿看到陛下在旁边明明心里不高兴但还得陪着笑脸的委屈样子,心里竟然还觉得有些好笑。

    “娘娘,那太子殿下怎么办?”

    时至今日,小君赫早就被封了太子,虽然没有入住东宫,但也是正经的皇位继承人了。

    妖无格想都不用想,指指玉清绝:“不是有他爹么?”

    兰儿这会儿彻底忍不住了,捂住嘴就开始咯咯地笑,陛下也太惨了吧,摊上这么个能搞事情的媳妇,得亏他受得住,没有疯了。

    旁边的宫女太监见兰儿笑得那么开心,也跟着笑了两声,却被总管公公用眼神警告了。

    兰儿是什么人,你们是什么人,能比吗?

    源贵妃在这个宫中消失了,无声无息,无影无踪。

    没有人去问,没有人在意,不是不知道,也不是没看见,而是多说无益。

    妖后娘娘和陛下的故事还在继续,妖无格和玉清绝的故事也在继续。

    十几年后,他们的儿子玉君赫会长大,有这么多朝堂内外的高人指点,总不会落得太差。

    他会继承父亲的皇位,接过玉玺,拿起奏折,住在金銮殿里,娶妻生子,延续玉氏王朝。

    而妖后娘娘的美名会一直载入史册,后世会知道,这一代,宁瑞出了个痴情陛下,也便出了个祸国妖后。

    她自西域那神秘的十万大山中来,琴技成绝,杀人于无形之中,大智若妖,一手创办的风月楼无孔不入,身姿窈窕,位列舞灵阁首席舞女之一,手段狠辣,在后宫中让无数女人无声无息地消失。

    她曾拜师鬼卞大师门下,可和国师大人琴笛合璧,与典狱监一家往来密切,丞相夫人也是她的手下败将。

    这个传奇的人物在宁瑞历史上活跃数十年,后来还做了许多大事。

    比如后来舞灵阁被她发扬光大,吸纳的不仅是宁瑞舞女,连周边各国也慕名而来,到这里修习舞技。

    比如风月楼后来暗入地下,不再以青楼作隐,却比之前势力更大,甚至扩展了杀人放火的业务。

    比如自源贵妃一事后,妖后娘娘爱惨了东瀛的南海珍珠,命人修了一条从宁瑞到东瀛的运河,直通东海,贯通两国贸易,造福了沿途百姓。

    再比如,妖后娘娘一直念叨地带兵打回西域,她真的做到了,不过也没夺人家的王位,就是抢了一堆名贵的药材,带回典药监给辛老研制了。

    后来,妖后娘娘和落水卿又见了面,这位曾经的师兄,终于有时间和玲珑老母一起研制毒药,一大一小很是用功,几乎把西域的古书都翻了个遍。

    另外,之前给落水卿玲珑骰子的那个小姑娘,后来出落得很美,对医毒也很有研究,整日里追着落水卿和玲珑老母的屁股后边跑,嚷嚷着要嫁给他。

    落水卿木头一个,心里只有医毒,动不动还以身试毒,说万一死了就是以身殉道,小丫头没办法,整日担心他一口药下去就再也醒不过来。

    如此,妖后娘娘在史书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史称——乱世妖妃。

第139章 番外:西域十万大山

    西域,一直是个谜一样的存在。

    这里位于大陆板块的最北部,是比北境还要靠北的地方,有四分之一的国界线与宁瑞相邻,三分之一则与东瀛接触。

    只是西域的人不爱通商,似乎也不需要来自外界的物品,他们自给自足,有着自己独特的运营模式,甚至是……女子为王。

    这个传统延续了上千年,王位嫡长女继承,家产嫡长女分得最多,男人不是没有地位,只是相比于女子,要稍逊一筹。

    而这一切与生育繁衍无关,全关乎一项西域王室传了上千年的技艺——御音之术。

    这是西域王室的不传之秘,只有嫡系可以习得,普通西域民众也有音律天赋,所以在西域,不论男女都能歌善舞,而女子在这方面的优势便更加明显。

    西域有三宝,御音之术,善舞之姿,还有天神赐予的礼物,十万大山。

    这十万大概是个约数,在西域国土以北的地方,还有连绵无穷的大山,西域的祖先们估计,大山应有十万座。

    西域的十万大山里,长满了各种各样的珍稀药材,多数是外界所没有的。

    西域人常年喝养生汤,吃养生药材,用药材泡脚沐浴,是以不常生病,生病也不是要命的大病。

    西域最不缺的,就是医者。

    外界对于西域的十万大山产生了不少遐想。

    有人说西域有一种毒能迷倒人,像酒一样让人三日不醒,有人说西域有一种药能让男人变成女人,更有人说西域有只曲子让人听了之后就想自杀,而西域的十万深山里,就藏着这样一位会吹这首曲子的人。

    一日,落水卿在山中游历,准备花半年时间找到一种新奇药材,一种连他都没见过的药材。

    “落师兄,你等等我!我都跟不上了!”

    身后,一个扎着两个麻花辫的小姑娘远远地冲着他喊,额上豆大的汗珠一直往下滴。

    如若仔细看看她的那张脸,会发现有些熟悉,如果再回头想一想,就能想起,这就是当年跟在玲珑老母身后的小姑娘,倩倩。

    倩倩跟在落水卿后面,蹦蹦跳跳,气喘吁吁,手里还拿着两个红彤彤的果子。

    “落师兄,你等等我啊!我有件大事要告诉你!”

    落水卿眼珠一直转,在眼前万千株野草中寻找可用的药材,没有理会倩倩的话,脚下的步子甚至还有放快的节奏。

    倩倩见落水卿不理自己,气得狠狠跺一下脚。

    “别踩,草都有灵,你走不动了就回去。”

    倩倩撅起小嘴:“哎哟,落师兄,这次我是真的有正事要说!”

    她咬了一口手里的果子,汁水多得马上就流了出来,滴到脚下的野草上。

    “听说宁瑞的妖后娘娘生了个儿子,出生三个月就被封为太子了,宁瑞还没有这么小的太子呢!好像叫……叫君赫!”

    落水卿顿了一下,手下拨开草的动作停了下来。

    “姑娘,有孩子了。”

    他喃喃道。

    倩倩一锤砸到他的背上。

    “看吧,我就说你肯定关心,人家和她夫君生孩子你愣个什么神,哼!”

    落水卿继续了手里的动作,不远处,跑过一只野兔,它和一般的灰野兔不一样,长得白白的,毛很蓬松,看上去很软。

    倩倩被它吸引了注意力,这兔子不仅长得柔弱可欺,跑得也十分慢,看上去兔脑似乎不太灵光。

    “哎,小兔子,你不要跑,来给姐姐摸一把!”

    落水卿看了一眼闹腾的倩倩,扯了扯嘴角继续弯腰找草药。

    “真是傻姑娘。”

    倩倩竖起耳朵,已经把那只蠢萌的兔子抱到了怀里:“你说什么?”

    “没什么,别抱那兔子,小心身上有跳蚤。”

    倩倩气得两边的腮都鼓了起来,怀里抱的兔子一点儿也没松。

    “什么跳蚤!人家天天在山里吃草药喝露水,不知道比我们都干净多少呢!”

    那白兔子好像听得懂人话一样,把它那兔头高高扬起,趾高气扬的。

    落水卿笑了一下,不再理她,但脚下移动的范围以倩倩和兔子为中心,没有走多远。

    倩倩摸着怀里兔子可爱的小耳朵,心里甜蜜蜜的。

    虽然落师兄每天心系医毒,在十万大山里翻来翻去找草药没时间和她玩,还总是对她一副冷冰冰的样子,但能跟他出来的还不只有她一个。

    倩倩相信,就算落水卿是块千年寒冰,她也会把他给暖化了,一年不行就那两年,十年不行就二十年。

    “倩倩,回去了。”

    小白兔咬断倩倩喂过来的一片青叶子,嚼吧嚼吧,发出可可爱爱的声音,两只红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倩倩。

    “师兄,我想收养白白。”

    “什么白白?”落水卿转过身,便对上兔子那双大眼睛。

    “不行!”

    倩倩满声抗议:“为什么?白白很可爱的,而且吃的也不多,我每天带它出来吃点草就行了,你看它多可怜啊,都没有家人了!”

    落水卿言辞正义。

    “你怎么知道它没有家人,它是只野兔,不适合家养。”

    倩倩蹲在地上,大大的眼睛和兔子都一齐看着落水卿,大有他不答应就不走了的意思。

    两人一兔僵持了一会儿,眼看天色就要晚了,再等下去就该摸黑回去了。

    “你再不走,晚上这山里可有狼。”

    落水卿吓唬道。

    “那你还不让我带白白回去,你是不是想要狼把它吃掉!”

    落水卿看着她,最后叹了口气。

    “随你便吧,要是它乱拉乱尿我就把它解剖了看看内部构造。”

    倩倩才不管那么多,只要师兄答应了就好,她高兴地站起来抱着白白转了两圈。

    两人一兔走在回家的路上,玲珑老母还在家中等着他们。

    “师兄,你的草药挖到了吗?”

    落水卿嫌弃地看着倩倩怀里的兔子,不情愿地答道:“没有,被你和它搅得。”

    倩倩拿出一个红彤彤的果子递给他。

    “喏,别不高兴了,白白真的很乖的,。”

    落水卿瞟了一眼果子,又扭过头。

    “沾了兔子毛了,我不吃。”

    “哎哟,你快吃吧!”

    倩倩一下子把果子塞到落水卿嘴里面,落水卿斜着眼睛看着她,暗眸如辰。

    淡淡地,笑了。

第140章 番外:舞灵阁

    舞灵阁,吸纳天下善舞之人,无论富贵贫穷,不管身份高低,只看舞技。

    前阁主乃是先皇后娘娘,先皇后娘娘出身凌家贵女,极善舞艺,独爱芍药,开创舞灵阁之时,不过一十六岁。

    那时,舞灵阁还在凌府内,小有规模。

    “后日就要进宫了,沫儿,把舞灵阁关了吧。”

    一中年男子背负双手,立于窗前,通身漆黑的衣衫压抑得让人透不过气起来,那人一身的风华却也叫人移不开眼。

    屋子里的红衣女子脸涨得通红,衣衫上大片大片的芍药开的正盛。

    “不要,父亲!舞灵阁就像我的生命,京城谁人不知我凌沫爱舞如痴,这件事我一定要坚持到底。”

    小小的年纪,凌沫已经有自己的坚持,执拗地让人无法反驳,可是她面对的不是别人,而是当朝国师大人,她的父亲——凌铭。

    男人冷着张脸,岁月在他脸上留下些许痕迹,却让他的经历更加丰富,城府更加深沉。

    眼前的人是他的独女,但在他的脸上,却看不到一丝怜爱之情。

    “你要时刻记住自己的身份,你是凌家的女儿,你为凌家而生,也为凌家而死,你的一切都是凌家给你的,如果没有凌家,你不仅无法习舞,创办舞灵阁,可能连吃饱饭都是奢侈,你是我的独女,入宫为后,舍你其谁?”

    此时凌沫眼中已经蓄满了泪水,只因为她是凌家贵女,因为她是他凌铭的女儿,此生就只有这一条路可走了吗?

    “父亲!凌家就只剩下我一个女子了吗?那么多姐姐妹妹,为什么不能让她们去入宫,我此生只想找到一个真心爱我的人,与他一生一世一双人,你和娘不就是如此吗?”

    凌铭的眉微微蹙起:“我和你娘也是政治联姻。”

    “你胡说!”凌沫很不认同,“若真是如此,你为什么在院里种下那株梅树,又为什么没有再娶?”

    凌铭眸色深沉,冷峻的面庞散发出强大的气场。

    “深谋之人,无人可信。”

    他留下这么一句话,离开了书房,只余凌沫一人在那里。

    穿着红色衣衫的小人跪坐在地上,泪水已经在凌铭离开那一秒夺眶而出,她猛得追出去,院里已经没了父亲的身影。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父亲的心里就开始只有谋划算计,他不顾族内儿女的心意,不断地与其他宗族世家联姻,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像盆水一样毫不留情地泼出去。

    凌沫看到了院中那株梅树,是母亲去世那年父亲亲手所植。

    她跪在树下,不断落泪,她知道这不是什么好现象,但父亲决定的事情,她无能为力。

    顷刻之间,大雨倾盆,黄豆大小的雨滴狠狠砸在凌沫的身上脸上,她跪得笔直,不曾动摇。

    整整一夜,雨水下了一夜,她便在梅树前跪了一夜,大雨冲刷掉不少枝叶,散落在地上,凄凄惨惨。

    凌铭终于同意保留舞灵阁,留下她心中最后一片净土,但他要她承诺,两月之后,便披上嫁衣,嫁入皇室,成为那皇帝的枕边人,成为那个母仪天下的凌家贵女。

    家族是每个人无法逃脱的宿命,两月之期,如期而至。

    这是凌沫最后一次穿自己最爱的红装,在新婚当日。

    嫁衣上没有芍药,只有一朵大大的牡丹,这牡丹从半腰处一直延续至尾摆,是史上最奢华的牡丹嫁衣,同样也昭示着凌家的鼎盛。

    凌铭便是那送嫁之人。

    “父亲,我走了,你会想我吗?”

    盖头下的凌沫有此一问,凌铭却只觉得荒唐。

    “宫中与凌府不过半个时辰的车程,再说为父每日都入宫上朝,见面的机会很多。”

    盖头下的女子沉默了一会儿,道。

    “我说的,是过去的我。”

    凌铭怔了一下,久久未言。

    距离宫门还有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却让人觉得好长好长,仿佛马上就要踏入一个无底的深渊,让人不愿面对。

    “凌家贵女下轿~”

    到了宫门口,武官下马,文官下轿,就算是未来的皇后也不例外。

    总管太监在凌沫踏入宫门的时候高声宣读着吉利喜庆的话,凌家不缺赏钱,一天下来,他也能赚得不少银子。

    等大队人马都进了宫门,凌铭淡淡吐出一句:“人各有命。”

    突然,一个手掌拍在凌铭的肩膀上。

    “凌大人,怎么还不进去啊!今天可是你女儿大喜的日子,看你高兴的,都找不着宫门了吧!哈哈哈,来来,往这走!”

    说话的是当朝宰相秦宇,这个家伙也是个厉害人物,办事雷厉风行,豪不马虎,在凌铭牢牢把控的朝堂上还占有一席之地,而且深受陛下信任。

    这样的人,如果不是朋友,那就必须要除去,所以,将来的太子和秦宇的儿子,会成为至交。

    凌铭虽然对秦宇这一巴掌不太能提的起好意,但也不能拂了他的面子。

    “秦大人先请。”

    “哎,还是凌大人先请。”

    凌沫终究还是入了宫,做了母仪天下的皇后。

    世家女子皆羡慕不已,恨自己没能托生在凌家,却不知各有各的苦楚。

    入了宫,凌沫便再没养过芍药,凌家闺阁中的三千盆四季芍药也旱死的旱死,枯死的枯死。

    凌铭日复一日地给院前的那株梅树浇水,却一次也没管过女儿的四季芍药。

    府中人不是没有想过,家主为什么对自己的亲生女儿这么狠心,连一件红色衣衫都不让凌沫穿,之后的衣裳便都是凤仪。

    直到那个名叫妖无格的女子出现,所有人都才恍然大悟,原来凌铭对凌沫的爱深埋心底,就像他的心计一样,深不可测。

    那个女子叫无格,芍药花开妖无格,那女子也恰巧爱惨了四季芍药。

    红衣,凌家大小姐的标配,再加上一张三分像的脸,她来的那一天,府中人几乎觉得自己看到了大小姐小的时候。

    只是,人随事逝,光阴不可折返,过去的终究过去了,眼前站着的,独独是另一个人。

    她比大小姐命好,虽历百般折难,但终修成正果,有了自己满意的结局。

第141章 番外:东瀛之国

    东瀛,临海,出产珍珠。

    左临宁瑞,右靠东海,北边还沾着些西域,大概是所有国家中临国最多的国家,但国土面积狭小,人口不到百万,虽富却军事不强,于各国中勉强生存。

    东海之中盛产珍珠,品类繁盛,价格低廉,是以东瀛人,不论男女皆爱以珍珠为配饰,上到皇室公主,下到渔夫走贩。

    女子以珍珠为头饰,耳坠,荷包,裙摆装饰,男子则将珍珠缀于剑穗之上,或玉佩下坠。

    而与东海还有一段距离的南海中,珍珠品类更是稀少难得,东瀛的渔夫需要乘船行驶三日三夜,才能到达南海境内。

    而捞蚌的过程更是凶险,南海已经算是深海区,这里风浪大,尤其是在下雨的夜里,狂风巨浪一下能将人卷入深海,往往百人去,一人还。

    这南海因为人去的少,大蚌都是百年以上的老家伙,肚子里的珍珠又多又大,杀蚌取珠,渔民这一年的家用就算是赚下了。

    这一日,一个渔夫冒着风浪和儿子赶海出乘,看样子是往南海去的,途中遭遇大雨。

    “爹,这雨越来越大了!怎么办呀?”

    儿子的声音在巨大的雷声中显得有些微不足道,但渔夫还是听见了他的话。

    这样的大浪,他也从未见过,但即使心中害怕,他也不能在儿子面前表现出一丝一毫的怯意,因为如果他慌了,那他们这一个小船就真的要沉到海底了。

    “别担心,儿子!把帆放下来,让船跟着海浪走,我们会安全到达的!”

    儿子抹掉脸上的一把雨水,不解道:“就这样,难道我们没有别的事情可做了吗?”

    渔夫的脸上终于有些垂头丧气的意味了,他今年才不过四十三岁,但脸上的皱纹却很深很深,头发也白了一半。

    小船在海浪中起起伏伏,不知道下一秒会被卷到哪里,就像一株浮萍。

    渔夫叹了口气,很快被风浪声冲散。

    “我们这个活计,就是看天吃饭,能做的很少,小命随时都被阎王爷攥在手里,儿啊!你要记住,在风浪中,不要与大海相抗衡!”

    儿子的气焰也有点消沉,他看着渔夫爬满皱纹的脸庞,抓紧了船舷。

    到了后半夜,风浪又大了,天边的巨雷轰隆隆地响,整个海面上只能看见渔夫和他儿子这一条船。

    “爹,咱们以后都不要来了吧!东海里的珍珠虽然不值钱,但好歹不要人命啊!你说咱俩要是今天真让浪给卷海里去了,娘一个人可咋活呀!我都还没娶媳妇儿呢我!”

    儿子实在承受不了心里巨大的压力,十多岁的年纪最是惧怕死亡,又是哭又是喊的,吓得直哆嗦,手都快抓不紧了。

    渔夫狠狠瞪他一眼,脚已经抬了起来愣是没忍心踹下去。

    “宫里有位公主要出嫁了,正是缺珍珠的时候,人家公公都说了,南海珍珠要陪嫁二十箱,这个时候咱不发财这辈子也就这样了!你个穷鬼,哪家闺女肯嫁你!”

    儿子听这话也不吭声了,爹娘一辈子省吃俭用,说到底这趟出海也是为了他娶媳妇儿的事。

    渔夫家里很穷,住在海边,每天得出两次海,一次出半天。

    多数时候是打些鱼虾,海上捞珍珠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多少海蚌都是没成活的小蚌,他们想捞也实在是抢不上。

    近几个月朝廷里放出消息,有位公主要嫁到宁瑞去,这可是大喜事,也是东瀛近十年最大的事。

    东海里的珍珠平常在集市上也能买到不少,但这次要的量太大,而且只要稀有金贵的品种,南海珍珠的价钱也比平常高了十倍。

    这千载难逢的机会不少渔民都不愿意放过,可是苍天无眼,去者多,还者少,都是天意。

    突然之间,天边闪过一场惊雷,一个巨浪袭来,把渔夫和儿子的小船淹没在茫茫大海中,一瞬间就没了影。

    又过了几个时辰,天亮了,海面恢复了平常温驯的模样,让人误以为它很温柔。

    “咳咳咳——”

    人还活着!

    儿子激动地跳起来,身上的湿衣服重的可怕,但即便如此,还是抑制不了他兴奋的心情。

    突然,他的笑容僵在脸上,因为就在不远处,他看到了渔夫。

    “爹!爹啊,你怎么样!”

    渔夫没有反应,儿子急坏了,双手压在渔夫的胃上,上下挤压。

    反复十几次之后,渔夫终于有了动静,吐出两大口水,算是缓过来了。

    “咳咳咳——咳咳咳——”

    渔夫咳了半天,头晕目眩,过了一会儿,才想起自己是和儿子在大浪中捡回一条命。

    他们父子俩在岸上,却不知道是什么岸边,总之不再是东瀛的岸边,因为东瀛的海岸线沿线都是渔民的住所。

    “爹,我们这是在什么地方?”

    渔夫站起身来环顾四周,一面是大海,一面是陆地,且生长的都是以前从未见过的植物。

    他愁眉不展,本想赚一笔朝廷的钱,却不想这回算是栽了跟头。

    “儿啊,爹也不知道,这里怕是没有人居住吧!”

    儿子一听也吓坏了,渔夫也不认识这里,他们的船也被海浪冲散了,怎么才能回家去?

    “等等,儿啊!我看着这里好像像是西域?”

    “西域?”儿子显然不太认可,“这怎么会?我们往南边走,西域在北边,怎么可能被卷的那么远!”

    渔夫指着远处的山中,神色凝重。

    “你看那连绵起伏的山脉,我们东瀛哪里有这样的山,这分明就是北边!”

    此时,一阵琴声传来,悦耳动听,还带着些蛊惑的意味,父子俩都被这阵琴声吸引,一时间忘记烦恼,飘飘欲仙。

    “儿啊!你有没有听过这样一个传说,西域的十万大山里,住着一个琴技成绝的貌美女子,谁学会了她的琴,就可以和她一样用琴蛊惑人心!”

    儿子神往地看着远处的深山,高兴道。

    “爹啊!那我们不回去了,我们到山里找那位女子吧!”

    渔夫有些犹豫:“那只是个传说……”

第142章 番外:北境

    所谓北境,就是比宁瑞更北部的地界。

    这里常年积雪,只有秋冬两季,且冬季长达十个月之久,你在这里最常见到的是雪,最常感受到的是风。

    北境里没有人烟,能在这里活下来的只有最耐严寒的动物。

    雪狐,雪狼,雪鹿,雪貂……

    只有在这些动物前面加一个雪子,才能准确诠释它的生存状态,常伴雪地,绝地生存。

    宁瑞在北境有守边的大将,倒不是怕敌军来扰,再说这里也没有敌军,而是有时野兽会扰边,抢走百姓的食物。

    北境的动物不仅耐寒,也很抗饿,连续一个星期不进食也是常有的事,但如果能抢到吃的,也没动物会选择饿着。

    “娘娘,北境最近一段时间不太平,这里出了个狼王,把北境几乎所有的狼群都统一到了一起,联合起来抢百姓的食物,现在甚至还出现了吃人的状况。

    它们是野物,昼伏夜出,极擅隐藏,我们的军队一直找不到它们的老窝,这野物还十分聪慧,还常给人下套,我们大概十几队人马都成了狼群的下酒菜!真是可恨!”

    戍边的大将憋着一肚子火,面对再强大的敌军他都没有这样犯过愁,在这样冰天雪地的地方,和一帮土生土长的畜生玩捉迷藏,真是憋屈!

    妖无格听完将军的话,很是兴奋,她已经等不及要见见这位传说中的狼王。

    守边的将军在往京城汇报的奏折里说明了这件事,就和将军今天描述的差不多,北境之地,突现狼王,怎么听,怎么像话本子里的故事。

    妖无格知道现在新朝刚立,政局不稳,他需要操劳的事情很多,趁着她身子还没被宫里的锦衣玉食给养废,还是应该时不时出来活动活动筋骨,也替玉清绝解决一件棘手的事。

    “将军,你们常驻北境,可知道这狼王的习性?”

    将军一脸惭愧:“妖后娘娘,实不相瞒,我等虽然每半月都要和这狼王打一次交道,但这野物的老巢还是迟迟未能找出来。

    那狼王很是聪明,你大部队追击,它就在外面多转几圈,死活不回窝,你小批人马追踪,那这兵马便是有去无回,全填进那狼王的肚子里去了!

    最近这几月末将也实在是愁的发慌,连着给朝廷递了好几个折子,幸亏娘娘您驾到,不然我们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将军一脸溜须拍马的样子,不过这钦佩之意还是明明白白写在脸上的。

    虽然妖无格名声不好,但好歹也是正八经鬼卞大师的弟子,五行八卦,奇门遁甲,怎么着也得会一点儿。

    那狼王不是跟他们玩手段,玩花样?怎么也玩不过这专门搞奇门遁甲的人吧!

    “行了行了!本宫虽然英明神武,但也还没有到你说的那个地步。”

    妖无格在营地四周巡视了好几圈,又骑着马带着人到狼王经常袭扰的村子里转了转。

    这村子为了防狼已经筑了一排三米多高的高墙,还在下面放着荆棘。

    可狼这动物高明聪慧,尤其是新出的这匹狼王,它想了个好办法,让身强体壮的狼踩着年老体弱的跳过去,抢了东西再踏着吃剩的人骨头跳回去。

    那三米高的围墙根本挡不住一群饿红了眼的凶狼,时至今日,高墙上已经血迹斑斑,都快被狼群踏塌了。

    对于这种情况,将军也不是没想办法,他派士兵轮番值守,但人少狼多,总归不是对手,去了也是白白送命。

    也不是没有抽调大批人马,他们还得守着国界线,看着那些狼群,要是跑进了内地,那可就不是抢村子,成屠城了。

    这些狼群得了食物越发壮大,狼崽子下了一窝又一窝,现在也隐隐有了这个趋势,对村民的抢劫更加肆无忌惮。

    “娘娘,能用的人最多只有五百,这半年多被那狼王折腾的,军队里死了不少人,剩下的还得驻守国界,您看……”

    妖无格摆摆手:“五十人足够。”

    “五十人!这……”将军很犯难,“娘娘,您千金贵体,我呸!万金贵体,怎么能才带这么点人,您要是有个什么闪失,娘娘我不是咒您,您要是有个三长两短,那我们戍边的兄弟们脑袋全掉光也抵不上您这条命啊!”

    妖无格转头对他神秘一笑:“这你不用管,我是鬼卞大师的关门弟子,这你还不放心吗?”

    “末将……末将确实不放……”

    妖无格打断他的话:“人给我挑五十个,多一个都坏了我的事,去吧!”

    将军一走三回头,早就听说妖后娘娘性格执拗,雷厉风行,今天可真是见识了。

    妖无格又侦查了好几天都地形,终于在狼王又一次袭扰村庄前设好了全部陷阱。

    狼生性多疑,不会轻易往陷阱里踩,就算是平常走过的路,也会格外小心,所以妖后娘娘的计就使在这堵三米高的高墙上。

    妖后娘娘亲自上阵,将军可是把心提到了嗓子眼,他本人也跟着过来,随时保护娘娘的安全,另外暗处还跟着五百士兵,没敢告诉妖无格,怕她知道了训斥。

    其实妖无格早就发现了,没戳穿他罢了。

    “娘娘,您都设了什么陷阱啊?您给我透个底呗!”

    妖无格挑起一边眉,神秘兮兮道:“这怎么能告诉你呢。”

    将军心里只打鼓,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招数,到底管不管用,他又腆着脸问了好几次,妖无格实在烦的不行了,就说了实话。

    “本宫往墙上抹了毒。”

    这下,不止将军,连后面跟着的士兵们都愣住了。

    “娘娘,就这?”

    妖无格理所当然道:“昂,就这。”

    “那您要的五十名士兵是……”

    “替我往墙上刷毒药啊,难不成我自己干?”

    将军连连摆手:“不是不是!怎么能让娘娘自己干,娘娘,妙计!妙计啊!我们之前怎么就没想出这么高明的办法?还是娘娘您厉害啊!”

    不出半个时辰,狼群果然来侵扰村庄,等它们一个个翻过了墙,准备大干一场的时候,却全部都倒在地上,一动不动。

    “娘娘,你看,那便是狼王!”

    妖无格顺着将军的视线看过去,好家伙,这狼王果然名不虚传,与众不同,光是体积就比寻常狼大出两三倍,且皮毛光泽比起狐皮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最重要的是,它通体漆黑,全身上下就没有一根杂毛。

    “这狼好啊!这狼真不错,本宫突然产生了个大胆的想法。”

    还没等妖无格说出这个想法,将军一把拉过她往后撤:“娘娘,它好像醒了,您快跟着末将往后走!”

    只见那狼王跌跌撞撞,挣扎着竟然又站了起来,在距离妖无格不到百步的距离,一双血红的双眸死死盯着她,透着嗜血与暴躁的气息。

    妖无格摸了摸下巴,反思道:“噢,对了,这狼比普通狼大了两三倍,忘了把毒药加量了。”

    将军急得一下子跳到妖无格前面,娘娘没有离开的意思,那他作为将军,也要拼命保护娘娘才是。

    “将军,搭弓,我要射箭。”

    将军急得满头大汗:“娘娘,还是先撤到安全的地方吧!”

    话音未落,那狼王一下子扑上来,锋利的爪子一把打开将军,他在地上滚了几圈,伤了胳膊。

    这还没完,狼王的眼睛就没有离开过妖无格,它张开血盆大口,发出一声怒吼,似乎是在控诉妖无格杀了它那么多狼群。

    妖无格足尖点地,踏地而起,一手了得的轻功在此时救了她的命。

    武功的招式妖无格不会,就算会,也不想在此时脏了自己的手,手下又没有琴,她只能用箭。

    “将军,箭!”

    妖无格施展轻功在地上蹦来蹦去,狼王追着咬,这一幕让人看着惊险,但也生出几分想笑的意思。

    将军立马从随行的士兵手中拿来弓和箭,但妖无格距她有些距离,这武器是怎么也递不到手上的啊!

    妖无格见状大喊道:“把箭给我扔过来!”

    将军大惊,弓都没有,扔箭有什么用?

    但来不及犹豫,他使了最大力气,将箭扔过去,好巧不巧,竟真的准确落在了妖无格的手中。

    紧接着,噗呲一声,是箭入血肉的声音。

    妖无格将内力凝结在箭羽之上,在离狼王五步远的地方从手中推送出去,从狼王的右眼射进去,穿过脑子,当场毙命!

    在场人大惊,妖后娘娘,果真是鬼卞大师之高徒,功夫不是一般的了得!

    此次北境之行,妖无格带回了一张完整的狼王皮,通体漆黑,皮毛顺亮,回京之后做成大氅,赠予了陛下。

    陛下听说这件惊心动魄的事情,责怪守边将军办事不利,没有保护好娘娘的安全,罚他继续守边三十年。

    北境的狼群死伤大半,元气大伤,没有个几十年,难以再集结成群,而下一个如此英武的狼王,还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生出来,北境的百姓,总算能过上好长一段时间的太平日子。

    北境,依旧寒冷,冰天雪地,养出的都是极耐苦寒的不寻常之物。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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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国之乱世妖妃介绍:
五年前,京城突然冒出个风月楼,花魁妖无格琴棋书画......只会弹奏一把凤栖梧琴,但其技高超可摄人魂魂蛊惑人心,听说是拜在江湖传说鬼卞大师门下,一日,当她遇到禁欲清冷城府极深的太子殿下,祸国殃民的一代妖妃应运而生……祸国之乱世妖妃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祸国之乱世妖妃,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祸国之乱世妖妃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