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在无边无际的密林中,还能找到一个侍卫,源贵妃觉得果真是天不亡我。
那侍卫手中提着一只野兔,孤身一人深入密林,手中还提着一只被箭射中不停往下滴血的野兔,难道是为了吸引狐狸?
“好了,你先不要狩猎了,赶紧先把本宫送回去,这林子里真是阴森,搞得本宫真是狼狈。”
忙活了这么半天,源贵妃身上出了一身的汗,再加上刚刚的灰尘,白裙上简直惨不忍睹。
侍卫没有办法,他已经找到些白狐的踪迹了,但是贵妃有命,他也不能不从。
白狐是南山中另一种灵狐,比起稀少难寻的火狐来说,算是易得了,但同样也是狡猾多变。
过去的几个时辰里,这个侍卫在这片区域下了不少陷阱,却还是一无所获,现在眼看马上快有机会,却要放弃了。
“娘娘,我刚刚在这里捕猎白狐,那白狐皮毛做的大氅冬日里穿着最是暖和,属下正打算猎了给您送去呢!”
东瀛少山,源贵妃以前从未见过白狐这种珍稀物种,一下子来了兴趣。
“真的?宁瑞的白狐大氅早就有所耳闻,听说京中不少贵妇都喜欢冬日穿着,果真有这么好?”
那侍卫见拍马屁成功,更是起劲儿了。
“那是当然,娘娘不知道,我们宁瑞的白狐皮毛光泽最佳,柔软舒适,这京中也不是人人都穿得起的,陛下吩咐要与民生息,南山一年到头只有秋猎这几日才开放,每年也就得八九只。
谁猎到这皮毛便是谁的,不过咱们这些粗汉子拿来也没用,家里妻母也实在配不上这样好的料子,多数是高价转卖给京中的勋贵了,娘娘头一年来秋猎,猎几只白狐回去岂不是美事?”
源贵妃心中一动:“这样好的白狐皮毛,拿来给陛下做件大氅岂不也好。”
侍卫摆摆手,恭敬地答道:“陛下素来只爱黑衣,除了与妖后娘娘大婚那日的红衣礼服,我们还未见过陛下穿过其他颜色的衣衫,这白狐皮毛白得比雪都透亮,陛下想必也是不会穿的。”
“那陛下冬日里穿什么?”
源贵妃有些奇怪。
侍卫想都不用想,兄弟几个,数他最是人精,京城里无他不知,无他不晓。
“前年的时候,妖后娘娘跨马上阵,亲自出征平复边疆战事,就在北地那边,出箭射死了一匹狼王,那狼个头比一般头狼都大出两三倍,通体漆黑,毛色通亮,娘娘百步穿杨一箭直射穿那狼王的眼珠子,这才得了一张完整的狼皮,做成一件大氅赠与陛下,陛下可是宝贝的紧,寻常时候都舍不得拿出来穿。
属下也是在年宴上远远地看了一眼,那毛皮,果真是狐皮远远不能比的,穿在陛下身上,浑身透着王者霸气,甚是逼人!”
源贵妃听这侍卫说的热血澎湃,自己心里也动了心思,陛下身披狼皮大氅,一定十分的英武霸气,如若她穿着洁白的狐皮往旁边一站,她与陛下一黑一白相得益彰,那真是令天下人都羡慕的一双璧人。
“本宫问你,你刚刚说的白狐,可是在这附近出没?”
那侍卫连忙点头:“对对对,就是在这一片区域。”
源贵妃这下也不再喊累了,她翻身下马,脚踩在泥土里。
“本宫与你一起,去寻寻这白狐,如果真能得手,本宫赏你一箱子南海珍珠!”
源贵妃夸下海口,那侍卫简直眼冒金星,一箱子南海珍珠啊,那得他累死累活几辈子都赚不回来的宝贝。
“哎哟,谢娘娘恩典,贵妃娘娘,属下已经在这附近布下天罗地网,只要那白狐敢出现,定让它有来无回!”
源贵妃听完侍卫的汇报,她虽然不懂这些捕猎之道,但听着也是十分有道理。
但唯一不好的是,这声贵妃娘娘实在是刺耳,如果能有一日换成皇后娘娘……
左右妖后娘娘也快回西域了,她来自东瀛,身份尊贵,更是后宫里唯一的后妃,到时候皇后之位还不如探囊取物,易如反掌。
想到这,源贵妃更加开始幻想自己穿上白狐大氅与陛下一起漫步雪地的场景,何其美哉!
到时她娇姿潋滟,他英武不凡,她弱柳扶风,他尊贵无边,天下女子皆示她为榜样,楷模,她凤眸轻眯,母仪天下,与陛下白首偕老,岂不妙哉!
那侍卫将还在滴血的野兔放置在陷阱中,他则和娘娘躲在暗处,只等猎物上钩。
草丛中发出轻微的脚步声,是四脚着地的脚步,侍卫和源贵妃皆心下一喜,等着猎物靠近。
咔——
是陷阱被触动的声音,源贵妃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又是一阵响动,一个庞然大物被绳子倒吊在树上,期间不断地挣扎,不少血溢了出来。
侍卫一下子跳出来,他脸上是狂喜的笑容,真不愧是他,多年的捕猎经验终于派上用场。
可是待他看清捕捉住的是什么猎物时,却是再也笑不出来,那在绳子上吊着的,哪里是什么白狐,分明就是一匹野狼!
“娘娘!娘娘!是狼!是狼啊!”
源贵妃看到那绳上的野狼,正凶神恶煞地死死盯着她,吓得后退数步。
那狼腿上受了伤,又被绳子捆着,动弹不得,只能露出它凶狠的牙齿,不断发出沉闷的低吼。
“你……你怎么办事的!怎么能抓到一只狼!”
那侍卫也有点慌,这陷阱本是为体积更小的白狐准备的,他现在就怕这绳子承受不住野狼的挣扎,把狼放下来。
而更要命的还不是这个,众所周知,狼,是群居动物。
“啊!那边……那边还有一只!”
源贵妃这次直接吓得坐到了地上,地上的另一匹狼据她只有十几步的距离,躲在草丛里,密切注视这边的一举一动。
“娘娘,你不要喊叫,这样只会更加刺激它们!”
“它们?到底还有多少啊!”
源贵妃简直要崩溃了,她现在十分的后悔,她为什么不早点回去,让这个侍卫自己留下捕白狐就好了,她为什么还要跟着横插一脚!
再想想,她今天其实就不该来秋猎,这哪里是秋猎,简直比坐牢还折磨人。
第137章
夕阳西落,夜幕将至,狼群开始聚集,其中一只狼替那只受伤的同伴咬断了绳子。
狼,就是这么有灵性的动物。
那只被陷阱困住的狼退场之前,恶狠狠地盯着源贵妃和侍卫两人,似乎在说:你们的死期到了!
已经这个时辰了,视线都有些看不清楚,大部分捕猎的人应该都已经回到了大营,目前还没有发现有人出来找源贵妃。
“呜呜呜……陛下……陛下一定会来救我的……呜呜……”
源贵妃躲在侍卫的身后,根本不敢看狼群的眼睛,那侍卫腿都开始打哆嗦了,来的时候谁也没告诉他,这山里真有狼啊!
“娘娘!你……你先走!我替您拖着它们!”
虽然心中十分恐惧,但侍卫的本能还是让他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
源贵妃也没有丝毫犹豫,既然有人替自己拖着狼群,她立马强迫自己起身向远处逃命。
身后传来不断的惨叫,侍卫手上还残留的野兔血吸引着野狼没有继续追击源贵妃,但她显然也逃不了多久。
期间源贵妃转头看了一眼,狼群们撕碎了侍卫的肢体,鲜血淋漓,肆意横流。
她的脸吓得发青,感觉双腿被灌了铅一样沉痛无比,但是她知道自己不能停下,只有一直跑,才有活路。
天色越来越晚,很快就黑了下来,源贵妃看不到前方的路,只有微弱的月光可以勉强看清大体方向。
突然,她看到右侧有一双冰冷的发着绿光的双眸,是狼,它们追上来了!
源贵妃用左手死死捂住自己的嘴,才保证自己没有尖叫出来。
老天爷!到底为什么让她碰上这样的事情!!
她脚下不敢停,一直不断地跑,跑着跑着,脚下突然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源贵妃滚下了一个小山丘。
山丘并不高,但她下落得急,一截树枝扎到她的胳膊上,鲜血汩汩直流。
几匹野狼从山丘上往下望,几双眼睛像暗夜中所有野兽的眼睛一样,冰冷无情,泛着嗜血的绿光。
看到猎物已经受了伤,失去了逃跑能力,狼群也不着急得追了,慢慢地从山丘上往下走。
源贵妃双瞳紧缩,她此时已经感受到了死亡的恐惧。
恐惧!恐惧!恐惧!还是恐惧!
她被恐惧紧紧地包围,小小的生命被眼前这几匹野狼牢牢地掌握在手中。
源贵妃屏住了呼吸,她害怕得闭上了眼睛,不敢再看这可怕的场景。
唰——唰唰——
是利箭划破空气的声音。
源贵妃感受到一股温热的液体飞溅到了她的脸上,几乎糊住了她的整张脸。
这液体中还散发着一股腥味,很是粘稠,难道是野狼嘴里的哈喇子?
源贵妃的眼睛闭得更紧了,等待着死亡的到来。
可是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并没有野狼一口咬穿她的喉咙。
源贵妃将脸上的液体用手甩下来,她艰难地睁开眼睛,眼前的一幕让她一愣。
刚刚在山丘上缓缓向她逼近的野狼全都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它们身上都插着一根箭羽,似乎是被一箭毙命。
“陛……陛下……”
逆着火光,她看到山丘上有一个人,骑着高头大马,手拿弯弓,正朝她这边看。
玉清绝骑着摘星,摘星旁边还带着踏月,背上没了束缚,踏月看上去比白天那会儿潇洒多了,像初见那般神气。
两马一人的周围还跟着不少官兵,他们手持火把,把黑夜照的如同白昼。
山丘的那一边,有一道声音传来。
“陛下,那下面有什么?”
听着,似乎像是妖后的声音。
妖后?她不是不来秋猎吗?源贵妃想想,也是,晚上住在大营里,也不用秋猎,她想陪着陛下也说得过去。
只是这个声音,怎么听着这么刺耳。
现在的情形,是她被狼群围困,陛下出手相助,这分明是英雄救美的场景啊!
天色已黑,陛下带着这么多人出来寻找,还不知道跑了多少地方,废了多大力气。
想到这里,源贵妃心中升起一股暖流,心中对陛下的崇拜之情更是难以言说。
她高高举起自己受伤的手臂,试图得到陛下的关心,眼中蓄满泪水,打算诉说她着一天的悲惨遭遇。
但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见陛下的头转到一边,对着刚刚发出声音的方向,露出一个温柔到极致的笑容。
源贵妃心头一震,是什么人,能得到陛下的温柔一笑,答案不言而喻。
她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但转念一想,陛下如此都是因为那西域的毒,不是他真实的心意,源贵妃又觉得心里没那么难受了。
陛下带着大批人马来找她,这就是最大的诚意,这下她可不轻易出营了,让底下那些官兵去猎白狐好了。
源贵妃刚刚平复了自己的情绪,正准备叫陛下快些下来救她,却听那双凉薄的唇中吐出这样一句话。
“没什么,是只受伤的白狐。”
一瞬间,源贵妃觉得彻骨生寒,什么叫……受伤的白狐?
旁边拿火把的官兵没有一丝惊讶的表情,他们冷冷地看着下面的源贵妃,眼中没有丝毫同情。
陛下接下来的话又让源贵妃的心坠入谷底。
“只不过现在她身上沾满泥土,简直不像个白狐,倒像是只落难的野兔,还以为是火狐,让无格白欢喜一场了。”
说完,玉清绝举起手中的弓,搭上了一根箭羽。
源贵妃呆在了原地,什么?怎么回事?
陛下难道不认得她了?
她想喊叫,想大声尖叫,让陛下回回神,这火光这么强烈,怎么可能把一个活生生的人看成一只白狐呢?
但是整整一天了,源贵妃滴水未进,她的嗓子很难受,一点儿声音都发不出来。
奇怪,不过一天的时间,怎么可能一点儿声音都发不出来!
嗖——
一只上好的金羽箭划破夜空,自上而下,准确地射在源贵妃的左眼上,穿过大脑,一箭毙命。
只有箭从眼窝处射进去,才能得一张完整的狐皮。
是树枝枯叶被踩碎的声音,什么人走过来了。
源贵妃的右眼轻眨了两下,还没有完全断气。
来者身披红衣,秋季并不那么太冷,但夜间总是温度较低,她身上穿了件火红色的大氅,皮毛透亮,色泽逼人。
她站在陛下身边,是那样相得益彰,美轮美奂。
妖后娘娘往下望了一眼,惊叹道:“哟,还真是只白狐。”
许是怕妖后着凉,陛下将她身上的大氅紧了紧,道。
“既然已经有了这件十二只火狐毛皮制成的大氅,这只白狐也不必要了,看它脏兮兮的样子,看着就让人倒胃口。”
妖后娘娘嗤笑了一声:“那倒也是。”
火光离去,光线越来越暗,唯有天上微弱的月光淡淡地撒下,浮在女人和狼群的身上。
源贵妃右边那只眼睛渐渐失了神采,不出半夜,身体就会彻底僵硬……
第138章 正文大结局
秋猎第二日,本该是又一场狂欢,可是陛下因为给妖后娘娘猎够了火狐,提前回宫了。
大部分的侍卫和大臣也都跟着离开,这大概是宁瑞史上最早结束的一场秋猎了。
不过朝堂上下依然很是高兴,因为妖后娘娘的火狐大氅终于制成,这也就意味着,娘娘可以高兴好几个月,他们的小脑袋也就又多保住了几个月。
金銮殿里,妖后娘娘身披火狐大氅,陛下身披狼皮大氅,在殿内走来走去,踱步互相欣赏。
还命殿内不准生火,把宫女太监们一个个冻得脸都发青。
至于君赫,小孩子正是多睡的时候,现在还在椒房殿里没醒。
妖无格走累了,坐到龙椅上,脚高高放在了桌案上。
“陛下,近些日子有些无聊,从西境再娶位公主吧,郡主也成!”
玉清绝眉头轻皱:“前一位不是昨天刚送走么?”
妖无格眉头轻挑,满脸都是不乐意:“怎么了?昨天刚送走我就闲了不行吗?”
“兰儿,把无格的琴取来,你家娘娘手痒痒了。”
兰儿跑得飞快,连礼都忘了行,本以为这件火狐大氅就够娘娘玩一段儿时间了,没想到竟然还止不住娘娘的闲心。
“我昨晚思来想去,觉得源贵妃的死还是差强人意,死的不够热烈,不够精彩,我想着下次应该可以做的更好!”
妖无格眼中放光,手有一下没一下地轻抚身上的火狐皮,百无聊赖。
玉清绝笑了:“如此,你还不如接管了典狱监,那里面可有不少极凶极恶之人,够你玩半年的。”
“我不要。”妖无格撇撇嘴,“我又不是落水卿,没这么变态的杀人欲望,舞灵阁的事情交给楼妈妈,我的风月楼都没人管了,这段时间我要去楼里住住,你在宫里带孩子吧!”
“你真要去?”
玉清绝有些舍不得,他每日都要早朝,还要批阅奏折,日理万机,不能轻易出宫,之前让凌枫理政虽然没耽误什么国事,但国不可一日无君,长期如此总归是不太好。
虽然风月楼离宫里只有半个时辰的路程,但总比椒房殿到金銮殿远多了。
“那是自然了,风月楼没有我就没有主心骨,我这几年都没有好好管他们,不知道探子的业务能力下降了没有。”
说干就干,妖无格也是个雷厉风行的人,不一会儿就叫宫女太监们收拾好了行礼,那样数之多似乎是准备远行。
从琴阁回来的兰儿有些目瞪口呆,怎么她刚出去一会儿,金銮殿就像逃难一样,地上堆满了大箱小箱的东西。
“娘娘,琴取来了。”
妖无格转身看到自己的凤栖梧琴,恍然大悟:“对了对了,还有我的琴,兰儿你找个盒子把它装起来,一起带走。”
兰儿有些懵:“带走?娘娘,要带到哪里去啊?”
“风月楼。”
妖无格眉飞色舞,又恢复了活力,似乎过去几个月把她都憋坏了。
兰儿看到陛下在旁边明明心里不高兴但还得陪着笑脸的委屈样子,心里竟然还觉得有些好笑。
“娘娘,那太子殿下怎么办?”
时至今日,小君赫早就被封了太子,虽然没有入住东宫,但也是正经的皇位继承人了。
妖无格想都不用想,指指玉清绝:“不是有他爹么?”
兰儿这会儿彻底忍不住了,捂住嘴就开始咯咯地笑,陛下也太惨了吧,摊上这么个能搞事情的媳妇,得亏他受得住,没有疯了。
旁边的宫女太监见兰儿笑得那么开心,也跟着笑了两声,却被总管公公用眼神警告了。
兰儿是什么人,你们是什么人,能比吗?
源贵妃在这个宫中消失了,无声无息,无影无踪。
没有人去问,没有人在意,不是不知道,也不是没看见,而是多说无益。
妖后娘娘和陛下的故事还在继续,妖无格和玉清绝的故事也在继续。
十几年后,他们的儿子玉君赫会长大,有这么多朝堂内外的高人指点,总不会落得太差。
他会继承父亲的皇位,接过玉玺,拿起奏折,住在金銮殿里,娶妻生子,延续玉氏王朝。
而妖后娘娘的美名会一直载入史册,后世会知道,这一代,宁瑞出了个痴情陛下,也便出了个祸国妖后。
她自西域那神秘的十万大山中来,琴技成绝,杀人于无形之中,大智若妖,一手创办的风月楼无孔不入,身姿窈窕,位列舞灵阁首席舞女之一,手段狠辣,在后宫中让无数女人无声无息地消失。
她曾拜师鬼卞大师门下,可和国师大人琴笛合璧,与典狱监一家往来密切,丞相夫人也是她的手下败将。
这个传奇的人物在宁瑞历史上活跃数十年,后来还做了许多大事。
比如后来舞灵阁被她发扬光大,吸纳的不仅是宁瑞舞女,连周边各国也慕名而来,到这里修习舞技。
比如风月楼后来暗入地下,不再以青楼作隐,却比之前势力更大,甚至扩展了杀人放火的业务。
比如自源贵妃一事后,妖后娘娘爱惨了东瀛的南海珍珠,命人修了一条从宁瑞到东瀛的运河,直通东海,贯通两国贸易,造福了沿途百姓。
再比如,妖后娘娘一直念叨地带兵打回西域,她真的做到了,不过也没夺人家的王位,就是抢了一堆名贵的药材,带回典药监给辛老研制了。
后来,妖后娘娘和落水卿又见了面,这位曾经的师兄,终于有时间和玲珑老母一起研制毒药,一大一小很是用功,几乎把西域的古书都翻了个遍。
另外,之前给落水卿玲珑骰子的那个小姑娘,后来出落得很美,对医毒也很有研究,整日里追着落水卿和玲珑老母的屁股后边跑,嚷嚷着要嫁给他。
落水卿木头一个,心里只有医毒,动不动还以身试毒,说万一死了就是以身殉道,小丫头没办法,整日担心他一口药下去就再也醒不过来。
如此,妖后娘娘在史书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史称——乱世妖妃。
第139章 番外:西域十万大山
西域,一直是个谜一样的存在。
这里位于大陆板块的最北部,是比北境还要靠北的地方,有四分之一的国界线与宁瑞相邻,三分之一则与东瀛接触。
只是西域的人不爱通商,似乎也不需要来自外界的物品,他们自给自足,有着自己独特的运营模式,甚至是……女子为王。
这个传统延续了上千年,王位嫡长女继承,家产嫡长女分得最多,男人不是没有地位,只是相比于女子,要稍逊一筹。
而这一切与生育繁衍无关,全关乎一项西域王室传了上千年的技艺——御音之术。
这是西域王室的不传之秘,只有嫡系可以习得,普通西域民众也有音律天赋,所以在西域,不论男女都能歌善舞,而女子在这方面的优势便更加明显。
西域有三宝,御音之术,善舞之姿,还有天神赐予的礼物,十万大山。
这十万大概是个约数,在西域国土以北的地方,还有连绵无穷的大山,西域的祖先们估计,大山应有十万座。
西域的十万大山里,长满了各种各样的珍稀药材,多数是外界所没有的。
西域人常年喝养生汤,吃养生药材,用药材泡脚沐浴,是以不常生病,生病也不是要命的大病。
西域最不缺的,就是医者。
外界对于西域的十万大山产生了不少遐想。
有人说西域有一种毒能迷倒人,像酒一样让人三日不醒,有人说西域有一种药能让男人变成女人,更有人说西域有只曲子让人听了之后就想自杀,而西域的十万深山里,就藏着这样一位会吹这首曲子的人。
一日,落水卿在山中游历,准备花半年时间找到一种新奇药材,一种连他都没见过的药材。
“落师兄,你等等我!我都跟不上了!”
身后,一个扎着两个麻花辫的小姑娘远远地冲着他喊,额上豆大的汗珠一直往下滴。
如若仔细看看她的那张脸,会发现有些熟悉,如果再回头想一想,就能想起,这就是当年跟在玲珑老母身后的小姑娘,倩倩。
倩倩跟在落水卿后面,蹦蹦跳跳,气喘吁吁,手里还拿着两个红彤彤的果子。
“落师兄,你等等我啊!我有件大事要告诉你!”
落水卿眼珠一直转,在眼前万千株野草中寻找可用的药材,没有理会倩倩的话,脚下的步子甚至还有放快的节奏。
倩倩见落水卿不理自己,气得狠狠跺一下脚。
“别踩,草都有灵,你走不动了就回去。”
倩倩撅起小嘴:“哎哟,落师兄,这次我是真的有正事要说!”
她咬了一口手里的果子,汁水多得马上就流了出来,滴到脚下的野草上。
“听说宁瑞的妖后娘娘生了个儿子,出生三个月就被封为太子了,宁瑞还没有这么小的太子呢!好像叫……叫君赫!”
落水卿顿了一下,手下拨开草的动作停了下来。
“姑娘,有孩子了。”
他喃喃道。
倩倩一锤砸到他的背上。
“看吧,我就说你肯定关心,人家和她夫君生孩子你愣个什么神,哼!”
落水卿继续了手里的动作,不远处,跑过一只野兔,它和一般的灰野兔不一样,长得白白的,毛很蓬松,看上去很软。
倩倩被它吸引了注意力,这兔子不仅长得柔弱可欺,跑得也十分慢,看上去兔脑似乎不太灵光。
“哎,小兔子,你不要跑,来给姐姐摸一把!”
落水卿看了一眼闹腾的倩倩,扯了扯嘴角继续弯腰找草药。
“真是傻姑娘。”
倩倩竖起耳朵,已经把那只蠢萌的兔子抱到了怀里:“你说什么?”
“没什么,别抱那兔子,小心身上有跳蚤。”
倩倩气得两边的腮都鼓了起来,怀里抱的兔子一点儿也没松。
“什么跳蚤!人家天天在山里吃草药喝露水,不知道比我们都干净多少呢!”
那白兔子好像听得懂人话一样,把它那兔头高高扬起,趾高气扬的。
落水卿笑了一下,不再理她,但脚下移动的范围以倩倩和兔子为中心,没有走多远。
倩倩摸着怀里兔子可爱的小耳朵,心里甜蜜蜜的。
虽然落师兄每天心系医毒,在十万大山里翻来翻去找草药没时间和她玩,还总是对她一副冷冰冰的样子,但能跟他出来的还不只有她一个。
倩倩相信,就算落水卿是块千年寒冰,她也会把他给暖化了,一年不行就那两年,十年不行就二十年。
“倩倩,回去了。”
小白兔咬断倩倩喂过来的一片青叶子,嚼吧嚼吧,发出可可爱爱的声音,两只红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倩倩。
“师兄,我想收养白白。”
“什么白白?”落水卿转过身,便对上兔子那双大眼睛。
“不行!”
倩倩满声抗议:“为什么?白白很可爱的,而且吃的也不多,我每天带它出来吃点草就行了,你看它多可怜啊,都没有家人了!”
落水卿言辞正义。
“你怎么知道它没有家人,它是只野兔,不适合家养。”
倩倩蹲在地上,大大的眼睛和兔子都一齐看着落水卿,大有他不答应就不走了的意思。
两人一兔僵持了一会儿,眼看天色就要晚了,再等下去就该摸黑回去了。
“你再不走,晚上这山里可有狼。”
落水卿吓唬道。
“那你还不让我带白白回去,你是不是想要狼把它吃掉!”
落水卿看着她,最后叹了口气。
“随你便吧,要是它乱拉乱尿我就把它解剖了看看内部构造。”
倩倩才不管那么多,只要师兄答应了就好,她高兴地站起来抱着白白转了两圈。
两人一兔走在回家的路上,玲珑老母还在家中等着他们。
“师兄,你的草药挖到了吗?”
落水卿嫌弃地看着倩倩怀里的兔子,不情愿地答道:“没有,被你和它搅得。”
倩倩拿出一个红彤彤的果子递给他。
“喏,别不高兴了,白白真的很乖的,。”
落水卿瞟了一眼果子,又扭过头。
“沾了兔子毛了,我不吃。”
“哎哟,你快吃吧!”
倩倩一下子把果子塞到落水卿嘴里面,落水卿斜着眼睛看着她,暗眸如辰。
淡淡地,笑了。
第140章 番外:舞灵阁
舞灵阁,吸纳天下善舞之人,无论富贵贫穷,不管身份高低,只看舞技。
前阁主乃是先皇后娘娘,先皇后娘娘出身凌家贵女,极善舞艺,独爱芍药,开创舞灵阁之时,不过一十六岁。
那时,舞灵阁还在凌府内,小有规模。
“后日就要进宫了,沫儿,把舞灵阁关了吧。”
一中年男子背负双手,立于窗前,通身漆黑的衣衫压抑得让人透不过气起来,那人一身的风华却也叫人移不开眼。
屋子里的红衣女子脸涨得通红,衣衫上大片大片的芍药开的正盛。
“不要,父亲!舞灵阁就像我的生命,京城谁人不知我凌沫爱舞如痴,这件事我一定要坚持到底。”
小小的年纪,凌沫已经有自己的坚持,执拗地让人无法反驳,可是她面对的不是别人,而是当朝国师大人,她的父亲——凌铭。
男人冷着张脸,岁月在他脸上留下些许痕迹,却让他的经历更加丰富,城府更加深沉。
眼前的人是他的独女,但在他的脸上,却看不到一丝怜爱之情。
“你要时刻记住自己的身份,你是凌家的女儿,你为凌家而生,也为凌家而死,你的一切都是凌家给你的,如果没有凌家,你不仅无法习舞,创办舞灵阁,可能连吃饱饭都是奢侈,你是我的独女,入宫为后,舍你其谁?”
此时凌沫眼中已经蓄满了泪水,只因为她是凌家贵女,因为她是他凌铭的女儿,此生就只有这一条路可走了吗?
“父亲!凌家就只剩下我一个女子了吗?那么多姐姐妹妹,为什么不能让她们去入宫,我此生只想找到一个真心爱我的人,与他一生一世一双人,你和娘不就是如此吗?”
凌铭的眉微微蹙起:“我和你娘也是政治联姻。”
“你胡说!”凌沫很不认同,“若真是如此,你为什么在院里种下那株梅树,又为什么没有再娶?”
凌铭眸色深沉,冷峻的面庞散发出强大的气场。
“深谋之人,无人可信。”
他留下这么一句话,离开了书房,只余凌沫一人在那里。
穿着红色衣衫的小人跪坐在地上,泪水已经在凌铭离开那一秒夺眶而出,她猛得追出去,院里已经没了父亲的身影。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父亲的心里就开始只有谋划算计,他不顾族内儿女的心意,不断地与其他宗族世家联姻,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像盆水一样毫不留情地泼出去。
凌沫看到了院中那株梅树,是母亲去世那年父亲亲手所植。
她跪在树下,不断落泪,她知道这不是什么好现象,但父亲决定的事情,她无能为力。
顷刻之间,大雨倾盆,黄豆大小的雨滴狠狠砸在凌沫的身上脸上,她跪得笔直,不曾动摇。
整整一夜,雨水下了一夜,她便在梅树前跪了一夜,大雨冲刷掉不少枝叶,散落在地上,凄凄惨惨。
凌铭终于同意保留舞灵阁,留下她心中最后一片净土,但他要她承诺,两月之后,便披上嫁衣,嫁入皇室,成为那皇帝的枕边人,成为那个母仪天下的凌家贵女。
家族是每个人无法逃脱的宿命,两月之期,如期而至。
这是凌沫最后一次穿自己最爱的红装,在新婚当日。
嫁衣上没有芍药,只有一朵大大的牡丹,这牡丹从半腰处一直延续至尾摆,是史上最奢华的牡丹嫁衣,同样也昭示着凌家的鼎盛。
凌铭便是那送嫁之人。
“父亲,我走了,你会想我吗?”
盖头下的凌沫有此一问,凌铭却只觉得荒唐。
“宫中与凌府不过半个时辰的车程,再说为父每日都入宫上朝,见面的机会很多。”
盖头下的女子沉默了一会儿,道。
“我说的,是过去的我。”
凌铭怔了一下,久久未言。
距离宫门还有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却让人觉得好长好长,仿佛马上就要踏入一个无底的深渊,让人不愿面对。
“凌家贵女下轿~”
到了宫门口,武官下马,文官下轿,就算是未来的皇后也不例外。
总管太监在凌沫踏入宫门的时候高声宣读着吉利喜庆的话,凌家不缺赏钱,一天下来,他也能赚得不少银子。
等大队人马都进了宫门,凌铭淡淡吐出一句:“人各有命。”
突然,一个手掌拍在凌铭的肩膀上。
“凌大人,怎么还不进去啊!今天可是你女儿大喜的日子,看你高兴的,都找不着宫门了吧!哈哈哈,来来,往这走!”
说话的是当朝宰相秦宇,这个家伙也是个厉害人物,办事雷厉风行,豪不马虎,在凌铭牢牢把控的朝堂上还占有一席之地,而且深受陛下信任。
这样的人,如果不是朋友,那就必须要除去,所以,将来的太子和秦宇的儿子,会成为至交。
凌铭虽然对秦宇这一巴掌不太能提的起好意,但也不能拂了他的面子。
“秦大人先请。”
“哎,还是凌大人先请。”
凌沫终究还是入了宫,做了母仪天下的皇后。
世家女子皆羡慕不已,恨自己没能托生在凌家,却不知各有各的苦楚。
入了宫,凌沫便再没养过芍药,凌家闺阁中的三千盆四季芍药也旱死的旱死,枯死的枯死。
凌铭日复一日地给院前的那株梅树浇水,却一次也没管过女儿的四季芍药。
府中人不是没有想过,家主为什么对自己的亲生女儿这么狠心,连一件红色衣衫都不让凌沫穿,之后的衣裳便都是凤仪。
直到那个名叫妖无格的女子出现,所有人都才恍然大悟,原来凌铭对凌沫的爱深埋心底,就像他的心计一样,深不可测。
那个女子叫无格,芍药花开妖无格,那女子也恰巧爱惨了四季芍药。
红衣,凌家大小姐的标配,再加上一张三分像的脸,她来的那一天,府中人几乎觉得自己看到了大小姐小的时候。
只是,人随事逝,光阴不可折返,过去的终究过去了,眼前站着的,独独是另一个人。
她比大小姐命好,虽历百般折难,但终修成正果,有了自己满意的结局。
第141章 番外:东瀛之国
东瀛,临海,出产珍珠。
左临宁瑞,右靠东海,北边还沾着些西域,大概是所有国家中临国最多的国家,但国土面积狭小,人口不到百万,虽富却军事不强,于各国中勉强生存。
东海之中盛产珍珠,品类繁盛,价格低廉,是以东瀛人,不论男女皆爱以珍珠为配饰,上到皇室公主,下到渔夫走贩。
女子以珍珠为头饰,耳坠,荷包,裙摆装饰,男子则将珍珠缀于剑穗之上,或玉佩下坠。
而与东海还有一段距离的南海中,珍珠品类更是稀少难得,东瀛的渔夫需要乘船行驶三日三夜,才能到达南海境内。
而捞蚌的过程更是凶险,南海已经算是深海区,这里风浪大,尤其是在下雨的夜里,狂风巨浪一下能将人卷入深海,往往百人去,一人还。
这南海因为人去的少,大蚌都是百年以上的老家伙,肚子里的珍珠又多又大,杀蚌取珠,渔民这一年的家用就算是赚下了。
这一日,一个渔夫冒着风浪和儿子赶海出乘,看样子是往南海去的,途中遭遇大雨。
“爹,这雨越来越大了!怎么办呀?”
儿子的声音在巨大的雷声中显得有些微不足道,但渔夫还是听见了他的话。
这样的大浪,他也从未见过,但即使心中害怕,他也不能在儿子面前表现出一丝一毫的怯意,因为如果他慌了,那他们这一个小船就真的要沉到海底了。
“别担心,儿子!把帆放下来,让船跟着海浪走,我们会安全到达的!”
儿子抹掉脸上的一把雨水,不解道:“就这样,难道我们没有别的事情可做了吗?”
渔夫的脸上终于有些垂头丧气的意味了,他今年才不过四十三岁,但脸上的皱纹却很深很深,头发也白了一半。
小船在海浪中起起伏伏,不知道下一秒会被卷到哪里,就像一株浮萍。
渔夫叹了口气,很快被风浪声冲散。
“我们这个活计,就是看天吃饭,能做的很少,小命随时都被阎王爷攥在手里,儿啊!你要记住,在风浪中,不要与大海相抗衡!”
儿子的气焰也有点消沉,他看着渔夫爬满皱纹的脸庞,抓紧了船舷。
到了后半夜,风浪又大了,天边的巨雷轰隆隆地响,整个海面上只能看见渔夫和他儿子这一条船。
“爹,咱们以后都不要来了吧!东海里的珍珠虽然不值钱,但好歹不要人命啊!你说咱俩要是今天真让浪给卷海里去了,娘一个人可咋活呀!我都还没娶媳妇儿呢我!”
儿子实在承受不了心里巨大的压力,十多岁的年纪最是惧怕死亡,又是哭又是喊的,吓得直哆嗦,手都快抓不紧了。
渔夫狠狠瞪他一眼,脚已经抬了起来愣是没忍心踹下去。
“宫里有位公主要出嫁了,正是缺珍珠的时候,人家公公都说了,南海珍珠要陪嫁二十箱,这个时候咱不发财这辈子也就这样了!你个穷鬼,哪家闺女肯嫁你!”
儿子听这话也不吭声了,爹娘一辈子省吃俭用,说到底这趟出海也是为了他娶媳妇儿的事。
渔夫家里很穷,住在海边,每天得出两次海,一次出半天。
多数时候是打些鱼虾,海上捞珍珠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多少海蚌都是没成活的小蚌,他们想捞也实在是抢不上。
近几个月朝廷里放出消息,有位公主要嫁到宁瑞去,这可是大喜事,也是东瀛近十年最大的事。
东海里的珍珠平常在集市上也能买到不少,但这次要的量太大,而且只要稀有金贵的品种,南海珍珠的价钱也比平常高了十倍。
这千载难逢的机会不少渔民都不愿意放过,可是苍天无眼,去者多,还者少,都是天意。
突然之间,天边闪过一场惊雷,一个巨浪袭来,把渔夫和儿子的小船淹没在茫茫大海中,一瞬间就没了影。
又过了几个时辰,天亮了,海面恢复了平常温驯的模样,让人误以为它很温柔。
“咳咳咳——”
人还活着!
儿子激动地跳起来,身上的湿衣服重的可怕,但即便如此,还是抑制不了他兴奋的心情。
突然,他的笑容僵在脸上,因为就在不远处,他看到了渔夫。
“爹!爹啊,你怎么样!”
渔夫没有反应,儿子急坏了,双手压在渔夫的胃上,上下挤压。
反复十几次之后,渔夫终于有了动静,吐出两大口水,算是缓过来了。
“咳咳咳——咳咳咳——”
渔夫咳了半天,头晕目眩,过了一会儿,才想起自己是和儿子在大浪中捡回一条命。
他们父子俩在岸上,却不知道是什么岸边,总之不再是东瀛的岸边,因为东瀛的海岸线沿线都是渔民的住所。
“爹,我们这是在什么地方?”
渔夫站起身来环顾四周,一面是大海,一面是陆地,且生长的都是以前从未见过的植物。
他愁眉不展,本想赚一笔朝廷的钱,却不想这回算是栽了跟头。
“儿啊,爹也不知道,这里怕是没有人居住吧!”
儿子一听也吓坏了,渔夫也不认识这里,他们的船也被海浪冲散了,怎么才能回家去?
“等等,儿啊!我看着这里好像像是西域?”
“西域?”儿子显然不太认可,“这怎么会?我们往南边走,西域在北边,怎么可能被卷的那么远!”
渔夫指着远处的山中,神色凝重。
“你看那连绵起伏的山脉,我们东瀛哪里有这样的山,这分明就是北边!”
此时,一阵琴声传来,悦耳动听,还带着些蛊惑的意味,父子俩都被这阵琴声吸引,一时间忘记烦恼,飘飘欲仙。
“儿啊!你有没有听过这样一个传说,西域的十万大山里,住着一个琴技成绝的貌美女子,谁学会了她的琴,就可以和她一样用琴蛊惑人心!”
儿子神往地看着远处的深山,高兴道。
“爹啊!那我们不回去了,我们到山里找那位女子吧!”
渔夫有些犹豫:“那只是个传说……”
第142章 番外:北境
所谓北境,就是比宁瑞更北部的地界。
这里常年积雪,只有秋冬两季,且冬季长达十个月之久,你在这里最常见到的是雪,最常感受到的是风。
北境里没有人烟,能在这里活下来的只有最耐严寒的动物。
雪狐,雪狼,雪鹿,雪貂……
只有在这些动物前面加一个雪子,才能准确诠释它的生存状态,常伴雪地,绝地生存。
宁瑞在北境有守边的大将,倒不是怕敌军来扰,再说这里也没有敌军,而是有时野兽会扰边,抢走百姓的食物。
北境的动物不仅耐寒,也很抗饿,连续一个星期不进食也是常有的事,但如果能抢到吃的,也没动物会选择饿着。
“娘娘,北境最近一段时间不太平,这里出了个狼王,把北境几乎所有的狼群都统一到了一起,联合起来抢百姓的食物,现在甚至还出现了吃人的状况。
它们是野物,昼伏夜出,极擅隐藏,我们的军队一直找不到它们的老窝,这野物还十分聪慧,还常给人下套,我们大概十几队人马都成了狼群的下酒菜!真是可恨!”
戍边的大将憋着一肚子火,面对再强大的敌军他都没有这样犯过愁,在这样冰天雪地的地方,和一帮土生土长的畜生玩捉迷藏,真是憋屈!
妖无格听完将军的话,很是兴奋,她已经等不及要见见这位传说中的狼王。
守边的将军在往京城汇报的奏折里说明了这件事,就和将军今天描述的差不多,北境之地,突现狼王,怎么听,怎么像话本子里的故事。
妖无格知道现在新朝刚立,政局不稳,他需要操劳的事情很多,趁着她身子还没被宫里的锦衣玉食给养废,还是应该时不时出来活动活动筋骨,也替玉清绝解决一件棘手的事。
“将军,你们常驻北境,可知道这狼王的习性?”
将军一脸惭愧:“妖后娘娘,实不相瞒,我等虽然每半月都要和这狼王打一次交道,但这野物的老巢还是迟迟未能找出来。
那狼王很是聪明,你大部队追击,它就在外面多转几圈,死活不回窝,你小批人马追踪,那这兵马便是有去无回,全填进那狼王的肚子里去了!
最近这几月末将也实在是愁的发慌,连着给朝廷递了好几个折子,幸亏娘娘您驾到,不然我们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将军一脸溜须拍马的样子,不过这钦佩之意还是明明白白写在脸上的。
虽然妖无格名声不好,但好歹也是正八经鬼卞大师的弟子,五行八卦,奇门遁甲,怎么着也得会一点儿。
那狼王不是跟他们玩手段,玩花样?怎么也玩不过这专门搞奇门遁甲的人吧!
“行了行了!本宫虽然英明神武,但也还没有到你说的那个地步。”
妖无格在营地四周巡视了好几圈,又骑着马带着人到狼王经常袭扰的村子里转了转。
这村子为了防狼已经筑了一排三米多高的高墙,还在下面放着荆棘。
可狼这动物高明聪慧,尤其是新出的这匹狼王,它想了个好办法,让身强体壮的狼踩着年老体弱的跳过去,抢了东西再踏着吃剩的人骨头跳回去。
那三米高的围墙根本挡不住一群饿红了眼的凶狼,时至今日,高墙上已经血迹斑斑,都快被狼群踏塌了。
对于这种情况,将军也不是没想办法,他派士兵轮番值守,但人少狼多,总归不是对手,去了也是白白送命。
也不是没有抽调大批人马,他们还得守着国界线,看着那些狼群,要是跑进了内地,那可就不是抢村子,成屠城了。
这些狼群得了食物越发壮大,狼崽子下了一窝又一窝,现在也隐隐有了这个趋势,对村民的抢劫更加肆无忌惮。
“娘娘,能用的人最多只有五百,这半年多被那狼王折腾的,军队里死了不少人,剩下的还得驻守国界,您看……”
妖无格摆摆手:“五十人足够。”
“五十人!这……”将军很犯难,“娘娘,您千金贵体,我呸!万金贵体,怎么能才带这么点人,您要是有个什么闪失,娘娘我不是咒您,您要是有个三长两短,那我们戍边的兄弟们脑袋全掉光也抵不上您这条命啊!”
妖无格转头对他神秘一笑:“这你不用管,我是鬼卞大师的关门弟子,这你还不放心吗?”
“末将……末将确实不放……”
妖无格打断他的话:“人给我挑五十个,多一个都坏了我的事,去吧!”
将军一走三回头,早就听说妖后娘娘性格执拗,雷厉风行,今天可真是见识了。
妖无格又侦查了好几天都地形,终于在狼王又一次袭扰村庄前设好了全部陷阱。
狼生性多疑,不会轻易往陷阱里踩,就算是平常走过的路,也会格外小心,所以妖后娘娘的计就使在这堵三米高的高墙上。
妖后娘娘亲自上阵,将军可是把心提到了嗓子眼,他本人也跟着过来,随时保护娘娘的安全,另外暗处还跟着五百士兵,没敢告诉妖无格,怕她知道了训斥。
其实妖无格早就发现了,没戳穿他罢了。
“娘娘,您都设了什么陷阱啊?您给我透个底呗!”
妖无格挑起一边眉,神秘兮兮道:“这怎么能告诉你呢。”
将军心里只打鼓,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招数,到底管不管用,他又腆着脸问了好几次,妖无格实在烦的不行了,就说了实话。
“本宫往墙上抹了毒。”
这下,不止将军,连后面跟着的士兵们都愣住了。
“娘娘,就这?”
妖无格理所当然道:“昂,就这。”
“那您要的五十名士兵是……”
“替我往墙上刷毒药啊,难不成我自己干?”
将军连连摆手:“不是不是!怎么能让娘娘自己干,娘娘,妙计!妙计啊!我们之前怎么就没想出这么高明的办法?还是娘娘您厉害啊!”
不出半个时辰,狼群果然来侵扰村庄,等它们一个个翻过了墙,准备大干一场的时候,却全部都倒在地上,一动不动。
“娘娘,你看,那便是狼王!”
妖无格顺着将军的视线看过去,好家伙,这狼王果然名不虚传,与众不同,光是体积就比寻常狼大出两三倍,且皮毛光泽比起狐皮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最重要的是,它通体漆黑,全身上下就没有一根杂毛。
“这狼好啊!这狼真不错,本宫突然产生了个大胆的想法。”
还没等妖无格说出这个想法,将军一把拉过她往后撤:“娘娘,它好像醒了,您快跟着末将往后走!”
只见那狼王跌跌撞撞,挣扎着竟然又站了起来,在距离妖无格不到百步的距离,一双血红的双眸死死盯着她,透着嗜血与暴躁的气息。
妖无格摸了摸下巴,反思道:“噢,对了,这狼比普通狼大了两三倍,忘了把毒药加量了。”
将军急得一下子跳到妖无格前面,娘娘没有离开的意思,那他作为将军,也要拼命保护娘娘才是。
“将军,搭弓,我要射箭。”
将军急得满头大汗:“娘娘,还是先撤到安全的地方吧!”
话音未落,那狼王一下子扑上来,锋利的爪子一把打开将军,他在地上滚了几圈,伤了胳膊。
这还没完,狼王的眼睛就没有离开过妖无格,它张开血盆大口,发出一声怒吼,似乎是在控诉妖无格杀了它那么多狼群。
妖无格足尖点地,踏地而起,一手了得的轻功在此时救了她的命。
武功的招式妖无格不会,就算会,也不想在此时脏了自己的手,手下又没有琴,她只能用箭。
“将军,箭!”
妖无格施展轻功在地上蹦来蹦去,狼王追着咬,这一幕让人看着惊险,但也生出几分想笑的意思。
将军立马从随行的士兵手中拿来弓和箭,但妖无格距她有些距离,这武器是怎么也递不到手上的啊!
妖无格见状大喊道:“把箭给我扔过来!”
将军大惊,弓都没有,扔箭有什么用?
但来不及犹豫,他使了最大力气,将箭扔过去,好巧不巧,竟真的准确落在了妖无格的手中。
紧接着,噗呲一声,是箭入血肉的声音。
妖无格将内力凝结在箭羽之上,在离狼王五步远的地方从手中推送出去,从狼王的右眼射进去,穿过脑子,当场毙命!
在场人大惊,妖后娘娘,果真是鬼卞大师之高徒,功夫不是一般的了得!
此次北境之行,妖无格带回了一张完整的狼王皮,通体漆黑,皮毛顺亮,回京之后做成大氅,赠予了陛下。
陛下听说这件惊心动魄的事情,责怪守边将军办事不利,没有保护好娘娘的安全,罚他继续守边三十年。
北境的狼群死伤大半,元气大伤,没有个几十年,难以再集结成群,而下一个如此英武的狼王,还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生出来,北境的百姓,总算能过上好长一段时间的太平日子。
北境,依旧寒冷,冰天雪地,养出的都是极耐苦寒的不寻常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