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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鲲鹏九变     回到明末做枭雄txt下载     回到明末做枭雄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百二十八章蒙古人又要南下了!

    夜幕时分,该用晚饭了。

    榆林镇总兵府大堂内,摆放着一张直径过丈的楠木圆桌,总兵—姜让居中而坐,最受宠爱的舞夫人紧挨身侧,另有十一位小妾分坐其他位置,个个如花似玉、姿色不凡!

    紧接着,丫鬟们陆续端来了饭菜,其中有:糖醋鲤鱼、一品豆腐、芙蓉鸡片、黄焖羊肉、五丝驼峰、夏河蹄筋……共计三十六道菜,每一道皆是色香味俱全,而且造价不菲。

    尤其是那一道糖醋鲤鱼,用的是正宗的黄河大鲤鱼,而且是活鱼!

    要知道,榆林城距离黄河足有二百多里路程,渔民们打到大鲤鱼之后,要装入水箱之中,而后赶着马车、日夜兼程、以最快速度送到榆林城内。

    等到了地方,一百条大鲤鱼中,最多有一两条活的……由此可见,这一道菜的造价之高了,其他菜肴亦是道道讲究,造价不菲。

    而这样一桌饭菜,只是总兵府内的平常一餐罢了。

    很快的,饭菜上齐了,却没人动筷子,而是走进来两名小斯,一个手持白银针、一个手持象牙针,挨个试菜!

    银子、象牙一旦遇到了毒物,就会立刻变黑,这是防止有人在饭菜中下毒。

    试完了,没有问题,两名小斯退了下去,又进来两名丫鬟,手中端着碗筷,将每一道菜肴都吃了两口。

    又过了一会儿,见两名丫鬟没有任何异状,姜让和一众小妾们这才开始吃饭。

    没办法,平时坏事做的太多了,担心有人下毒报复,因此总兵府内的每一餐,都要这样检查一遍,否则吃着不踏实。

    小半个时辰之后,眼看晚饭就要吃完之时,最受宠的舞夫人拍了拍手,随即两名贴身丫鬟端上来两个炖盅,放在了姜让、舞夫人的面前。

    “小二十九,这是何意啊?”

    “回老爷的话,妾身今日寻了一个秘方,叫做天地阴阳十全大补汤,据说可以固本培元、滋阴补阳,让咱们早生贵子,老爷,这汤熬的不容易,您就快点喝了吧!”

    “哼,又遇到骗人的江湖郎中了吧,这次又被骗了多少银子?”

    “五百两!”

    “什么,五百两?”

    “老爷别急嘛,人家给了秘方,却没有收银子,而且说的清楚,如果秘方有用,就送五百两银子过去,如果没有用,则一文钱都不收!”

    “哦,这样话,到是有点意思!”

    为了再生儿子,姜让最近没少了吃强身的秘方、偏方,可惜一点效果也没有,已经有点灰心丧气了。

    可听舞夫人这样一说,瞬间又来了兴致,将自己面前的炖盅打开一看,赫然是一盅乳白色的药汤,里面可以见到人参、灵芝、枸杞、地黄、当归……十多种药材,全是大补之物,而且味道出奇的香。

    大补汤品相不错,或许真的有用,能让自己再生个儿子呢……抱着这样的念头,姜让招了招手,两名小斯、两名丫鬟又走了进来,前者试毒、后者试喝,确定没事之后,姜让这才喝了一碗!

    “嗯,不错,味道真是不错,再来一碗!”

    一碗大补汤喝下,小腹内顿时生出一股热流来,游走浑身上下,说不出的舒服,于是姜让又喝了一碗,连连叫好。

    另一边,舞夫人打开自己面前的炖盅,美滋滋的喝了起来,同时做起了母凭子贵、晋升正室夫人的美梦!

    舞夫人是高兴了,在坐的其他小妾则是嫉火中烧,同时暗暗打起了小算盘。

    今天上午,舞夫人去送子山上香了,下午回来,就弄出了这种大补汤,由此可见,大补汤的秘方就是在送子山上弄来的。

    你能弄,我也能弄,大家一起喝,看谁先生出儿子来……小妾们全都暗下决心,明天就去送子山走一趟,无论如何也要将秘方弄到手中,这可是未来的尊荣富贵啊!

    ………

    晚饭过后,姜让没回寝室,而是去了书房。

    书房位于后花园旁边,周围的环境很是清雅,不受干扰,有利于思考事情。

    因此上,每当遇到了为难之事,姜让就会屏退左右,独自一人坐在书房内,默默思考对策!

    而在静坐沉思之时,姜让最讨厌被人打扰了,故而总兵府上下人等,谁也不敢在书房周围喧哗,更不敢随意敲门打扰,否则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轻则挨上几十板子,三两个月下不了床,重则直接一命呜呼,就连最受宠的小妾们亦不例外,曾经有过被活活打死的先例!

    姜让在思考什么事呢?

    当然是杀秦锋的事情了!

    秦锋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百户之子,微不足道的存在,没想到短短几年时间,竟然屡立功勋、飞黄腾达起来了,而且崛起的势头极猛,已经对自己产生了重大威胁。

    更重要的是,秦锋废了自己的儿子,让自己面临绝后的危险,如此大仇,不能不报!

    至于派雷大鹏去认输求和,不过是缓兵之计罢了,为的是麻痹秦锋,令其丧失警惕性,而后才好下毒手!

    不过嘛,姜让性格女干诈,不喜欢亲自出手杀人,认为那是莽夫所为,太没有水平了,而是喜欢借刀杀人,认为这样才能体现自己的智慧。

    问题是,这次借谁的刀呢?

    首先想到的是东林党,自己每年收集大量的古玩字画,送给那些东林党官员们,祈求庇护,现在让他们帮忙杀掉秦锋,也算是合情合理吧?

    可是转念一想,有些不妥!

    一则,东林党官员们胃口太大了,求他们办点事,不出血是不行的,出少了也是不行的,非得出血本不可,太心疼了。

    二则,因为女真人入关的事情,皇帝对东林党大为不满,最近一段时间,将六部、都察院、大理寺中的东林党官员撤换了十多个,甚至连内阁首辅、次辅的位置都有点不稳了。

    如今的东林党,已经是自身难保了,借他们的刀杀人,只怕未必杀的动,别忘了,秦锋可是皇帝眼中的小红人!

    到时候,收了自己的好处,又不替自己杀人,自己岂不是亏大了,而这种没节操的事情,以东林党人的秉性,是完全做的出来的。

    ………

    其次想到的是八大晋商,这些山西老抠的实力不可小觑,而且和秦锋有些过节,能不能借他们的刀杀人呢?

    仔细想想,还是有点不妥!

    晋商、秦商一直不对付,如果自己借八大晋商的刀杀了秦锋,事成之后,八大晋商肯定以此为要挟,向榆林地区进而渗透,到时自己答不答应?

    不答应的话,一旦八大晋商不高兴了,肯定会找自己的麻烦。

    答应的话,晋商们高兴了,秦商们就不高兴了,一旦这些本土乡党们不高兴了,自己总兵的位置还能坐的安稳吗?

    ……

    头痛,真是头痛!

    到底借谁的刀,才能杀掉秦锋,且不留后患呢?

    正在苦苦思索之际,书房门口传来了老管家—姜福的声音:“老爷、老爷,老奴有事求见!”

    “进来吧!”

    姜福不仅是管家,更是姜让的心腹人,深知书房的规矩,这种情况下还来求见,想来是真出大事了,因此让其进来了。

    “姜福,出什么事了?”

    “回禀老爷,刚刚收到一份急报,草原上的眼线送来的,上面插了三根鸡毛!”

    “什么,快快拿来我看!”

    榆林镇的最大责任,就是防备河套地区的蒙古人,姜让虽然不是忠臣良将,可也知道这份责任的重要。

    因此上,暗中派了不少人手,到草原上探查情况,并随时汇报回来。

    三根鸡毛,乃是十万火急的意思,自然不能怠慢了。

    接下来,管家姜福掏出一封书信,姜让接在手中,打开仔细观看,顿时大吃一惊……蒙古人要大举南下了!

    河套草原一带的地盘,本来由蒙古右翼的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占领着,三部鼎足而立,虽然常有小的摩擦,大体上还算过得去。

    可是两年多之前,蒙古左翼之首的察哈尔部与女真人发生了激烈冲突,双方为了争夺地盘,大大出手,杀的天昏地暗、血流成河!

    结果是,察哈尔部不敌女真人,丢了全部地盘,而后在其首领—林丹汗的带领下,一路向西狼狈逃窜,来到了河套草原地区。

    西逃之后,林丹汗本想凭着自己黄金家族嫡系、蒙古各部名义共主的身份,号令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进而占领河套草原,好有一块立足之地。

    没想到,三部不愿听林丹汗号令,更不愿交出地盘,于是就打起来了……最近两年多,蒙古人一直没有南下劫掠,就是这个原因。

    现如今,打出结果了: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兵败,归附了林丹汗。

    而占领河套草原之后,林丹汗并未满足,又盯上了大明朝这块肥肉,正在河套草原南部的白马湖一带聚集人马,准备大规模南下劫掠。

    面对这样的情况,姜让可谓是又惊又喜。

    惊的是,蒙古人大举南下,肯定会进攻榆林地区,自己身为总兵官,就得披坚执锐、上阵厮杀。

    可自己那点本事,玩阴谋诡计是内行,带兵打仗就是外行了,一旦打了败仗,朝廷怪罪下来,自己就要倒霉了。

    喜的是,秦锋驻守的白城子,正卡在交通要道上,蒙古人若是南下,白城子首当其冲,这不正是一个借刀杀人的好机会吗?

    而且借蒙古人的刀杀掉秦锋,事后不用负任何责任,简直再好不过了。

    现在担心的是,得知蒙古人南下的消息,秦锋会不会见势不妙、弃城逃跑?

    一旦这小子逃跑了,借刀杀人之计就行不通了,怎么办?

    略加思索,姜让取出笔墨纸砚,快速的写了两份东西:

    第一份是军令:以榆林镇总兵官的身份,命令秦锋带领本部人马坚守白城子,不得随意弃城逃跑,否则军法从事,同时注明了,自己会出兵支援白城子,不要惧怕蒙古人。

    真的会出兵支援吗?

    当然不会了,这样说是为了稳住秦锋,留在白城子等死。

    第二份是急报:将蒙古人即将南下的消息,通知三边总督府,同时注明了,榆林镇的精兵猛将,大都被调走围剿流寇去了,现在兵力空虚,急需要增援,否则后果难料。

    言下之意,一旦榆林镇的防线被攻破了,主要责任不在自己身上,把锅甩出去了。

    军令、急报写完之后,交给了府内的亲兵们,以最快速度分送白城子、固原城!

    这件事做完之后,姜让长出了一口气,而后摸摸发热的小腹,兴致勃勃的离开了书房,找最喜欢的舞夫人一起造小人去了……

第二百二十九章一场不能打输也不能打赢的战争!

    清晨时分,白城子—游击将军府大堂内,秦锋居中而坐,面色平静如水,看不出任何情绪来!

    韩山君、董天豹、项玄武、马勇、马武……等人分坐左右两侧,看似同样平静如水,目光却闪烁不断,并隐隐带着一点紧张之色。

    除了以上众人,大堂内还坐着一名中年汉子,五短身材、相貌憨厚、肤色黝黑,身上穿的不是大明百姓服饰,而是蒙古人的皮袍子、皮靴子。

    中年汉子叫周世承,宁夏镇人,马户出身,后来受到官府的压榨,实在活不下去了,于是离开家乡,投靠了马家兄弟,成为了一名马贼。

    别看周世承相貌憨厚,其实人很聪明,在做马贼期间,经常和草原上的蒙古人打交道,久而久之,竟然学会了一口流利的蒙语,对蒙古人的习俗也是了如指掌!

    再后来,马家兄弟投靠了秦锋,周世承也跟着一起过来了,成为了天威军中的一员。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秦锋发现周世承性格沉稳、做事勤勉,是个可用之材,便交给他一个特殊的任务:带领一百多名士兵,伪装成马贩子,继续在河套草原地区活动。

    一是用内地的精盐、瓷器、布匹等物品,交换蒙古牧民们的马匹、牛羊、骆驼,从而补充军用。

    二是监视蒙古各部的一举一动,若有异常、立刻禀报。

    昨天晚上,周世承快马加鞭跑了回来,并带回一个重要情报:经过两年多的争斗,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兵败,已经向察哈尔部的林丹汗俯首称臣了。

    林丹汗战胜之后,内心并不满足,决定在河套草原南部的白马湖一带集结四部骑兵、共计八万之众,大举南下,劫掠大明!

    而今天早晨,秦锋将众人召集在一起,将事情做了通报,并商量一下对策!

    “周世承!”

    “属下在!”

    “以蒙古人的集结速度,再过多长时间,就会大举南下?”

    “回大人的话,据属下探查得知,林丹汗已经将自己的金顶大帐移到了白马湖畔,各部人马正在快速汇聚而来,估计快则半个月、慢则二十天,蒙古人就会聚集完毕,而后大举南下了,而他们进攻的第一个目标就是白城子!”

    河套草原东南方向是毛乌素沙漠,西南方向是腾格里沙漠,两大沙漠中间是一条狭窄的绿色通道,而白城子恰好卡在这条通道的南端。

    因此上,蒙古人南下,必须攻打白城子,这一点不奇怪!

    不过嘛,以往蒙古人南下劫掠,少则数千人,多则一两万人,规模都不算太大,顶多属于扰边!

    这次则不同了,整整八万人马一起南下,规模空前之大,更有能力不凡的林丹汗亲自指挥……天威军这边能顶得住吗?

    要知道,天威军扩充的事情刚刚开始,新兵只招募到四千多人,而且还没经受训练,是没什么战斗力的。

    有战斗力的,还是以前那些老兵,总人数不足八千,是蒙古兵的十分之一,兵力相差太大了。

    怎么办,求援吗?

    因为朝廷长期拖欠军饷,西北地区的固原、榆林、宁夏、甘肃四大军镇的军事力量受到了极大削弱,兵马严重不足。

    而本就数量不足的兵马,又有一半被老将军—尤世威带领着前往关中、渭南地区追剿流寇了,如今正和闯王—高迎祥部死死纠缠,短期内根本无法回防!

    求援,是根本不成的!

    撤退吗?

    撤退很容易,一走了之,没有任何危险,还可以保存实力,可是一旦撤退,苦心经营的白城子必定被蒙古兵们毁掉。

    更重要的是,占领白城子之后,蒙古大军就能长驱直入、烧杀劫掠,境内的大明百姓们必定遭殃。

    这种保全自己,祸害百姓的事情,秦锋做不出来。

    没有援军,又不能撤退,那就凭天威军一己之力,和南下的蒙古人硬拼一场,杀一个尸山血河出来?

    秦锋同样不愿意,不是贪生怕死,更不是担心打不赢,而是这一仗无论输赢,对大明一方都没有好处!

    不懂?

    解释一下!

    当今天下,大明、蒙古、女真呈三足鼎立之势!

    其中大明的国土最大、人口最多,可惜政治腐败,内乱四起,国势衰败的厉害!

    蒙古同样是四分五裂、内讧不断!

    女真的国土最小、人口最少,但是内部比较团结,军队战斗力极强,正处于一个快速崛起的阶段中。

    而为了增强国力,弥补人口不足的问题,努尔哈赤、皇太极两代大汗,一直想要吞并漠南蒙古各部,并使用了双管齐下的策略:一边军事打击,一边联姻拉拢。

    这两招的确有用,现在漠南蒙古中的科尔沁、喀尔喀、札赉特、巴林、札噜特……十几个大部落全被女真人拉拢过去了,只有察哈尔部的林丹汗不肯屈服,一直军事对抗女真人!

    现在明白了吧,如果天威军和林丹汗开战,打输了,蒙古人冲入内地,烧杀劫掠,对大明大大的不利!

    打赢了,消灭了林丹汗,等于间接帮助女真人加快了吞并蒙古各部的速度,同样对大明大大不利!

    因此上,这一仗既不能输,也不能赢,最好是和林丹汗和谈,双方结为同盟,一起对付女真人!

    不过嘛,蒙古人素来信奉丛林法则,其性如狼一般,想要与之结盟,就必须证明自己同样是狼,而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也就是说,要想议和,必须先打一仗,一仗将林丹汗打痛了,他才会乖乖坐来下跟你议和,而这一仗该怎么打呢?

    ……

    秦锋沉思许久,目光落在了韩山君身上:“韩将军,你熟悉毛乌素沙漠里的情况,一支队伍在沙漠中走个来回,大约需要带多少补给?”

    “大人要进沙漠?”

    “不错,我准备亲率一支奇兵,穿越毛乌素沙漠,偷袭林丹汗的金顶大帐!”

    敌众我寡之下,一味地被动防守只有死路一条,主动出击才能死中求活。

    因此上,秦锋准备挑选一支精兵,自白城子出发,穿越整个毛乌素大沙漠,而后直奔白马湖,偷袭林丹汗的金顶大帐,狠狠杀一杀这位黄金家族后裔的锐气。

    将其打疼了,而后再行议和,事情就好办多了,这就是秦锋的打算。

    不想此话一出,在坐众人皆是面面相觑。

    要知道,自从土木堡之变以后,在与蒙古人的交锋中,大明朝就一直被动防御,从未主动出击过,更别说长途奔袭了。

    现如今,秦锋不仅要主动出击,还要穿越数百里大漠,偷袭林丹汗的金顶大帐,这未免太大胆、太冒险了!

    但不得不承认,趁其不备、出兵偷袭,擒贼先擒王,这一招的确高明,若是成功了的话,或许真能化解这次危机!

    问题是,能成功吗?

    韩山君做过沙匪,对沙漠里的情况非常熟悉,当既默算起来,并很快得出了结果:“启禀大人,一名士兵配四峰骆驼,其中一峰骑乘,其余三峰驮负食物、饮水、兵器、帐篷等物,便可以在大漠中走一个来回了。

    不过嘛,大漠中环境复杂、天气多变,若是遇到了黑风暴、白风暴之类的情况,那就不好说了!

    大人乃是天威军的灵魂,不可轻易赴险,还是坐镇白城子为好,至于偷袭林丹汗的金顶大帐之事,还是交给末将去做吧,末将一定完成任务!”

    “我意已决,不必再劝,这次偷袭林丹汗的金顶大帐,非我亲自前往不可!”

    常言道:将有必死之心,士无贪生之念!

    这次的任务非常危险,说是九死一生都不为过,正因如此,秦锋才要亲自前往,这样才最大程度的激励士气,才有获胜的可能!

    秦锋决定的事情,向来从无更改,这一点,在场众人全都知道的。

    既然如此,那就干吧!

    接下来,取出来一张大地图,众人围拢在一起,详细商议了出兵数量、出发时间、行动路线?偷袭计划……等事宜。

    商议完毕,正要下去准备之时,一名亲兵跑了进来,单膝下跪道:“启禀将军大人,榆林城送来一封军令,是姜总兵的亲笔!”

    “哦,拿过来!”

    秦锋接过军令,打开看了一遍,随即扔到了地上,还用力踩了两脚。

    “这只老狐狸,让我不准撤退,一定要坚守白城子,还说会出兵助我,纯粹鬼话连篇……这明显是想借蒙古人的刀,取我的项上人头!

    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客气了,天豹,你替我回一封书信,就说卑职遵命,一定带领本部人马坚守白城子,然而本部粮饷短缺、军械不足,望总兵大人接济军粮一万石、军饷五万两、长枪五千杆、长刀五千柄、火药两万斤……战马一千匹,并于十日之内送到,否则城池难守,切、切!”

    “大人,老狐狸一向吝啬,咱们要这么多东西,他会给吗?”

    “放心吧,若是平时,老狐狸肯定一毛不拔,可现在情况特殊,为了让我留守白城子,他肯定会给的。”

    天威军的军饷、军需,一小部分是三边总督府直接调拨的,一大部分是秦锋用各种手段弄来的,至于榆林镇总兵府,则是一文钱都没有接济过。

    可是现在不同了,姜让想要借刀杀人,命令秦锋一定要坚守白城子!

    秦锋将计就计,来了个狮子大开口,让我坚守白城子没问题,但是要给我大量的军需、军饷。

    姜让为了达成目的,咬着后槽牙也会调拨的!

    出兵之前,还能敲老狐狸一竹杠,高兴!

第二百三十章决定出兵偷袭!

    一天之后,前去偷袭的队伍准备好了,共有骆驼一千六百峰,士兵四百人。

    没看错,就是四百人!

    偷袭这种事情,出动的人数太多了,容易暴露行踪,人数少一些,反而方便隐蔽行踪,能增加成功的几率!

    再说了,这次偷袭蒙古人的营地,是为了给林丹汗一个下马威、迫使其罢兵议和,而不是要将蒙古人斩尽杀绝,因此出动几百人足够了,多了反而浪费兵力!

    另外吗,虽然只有区区四百人,却都是从军中选拔出来的精锐,人人骁勇善战,能够以一当十!

    将领方面:秦锋、韩山君、熊大、熊二,还有一个精通蒙语的周世承,余者都留守白城子。

    为了进一步隐蔽行踪,四百名士兵分成了四队,沿着不同的路线离开白城子,到沙漠边再行汇合,出发时间也定在了晚上!

    ……

    深夜,二更时分。

    白城子东门外,秦锋带领一支队伍就要出发了,为了隐蔽消息,准许来送行的人只有十几个,其中就有晋玉娘。

    “蛟郎,千万多加小心!”

    “玉姐,放心吧,我会多加小心的!”

    “蛟郎……呜呜!”

    送别之际,晋玉娘极为不舍,甚至落下了眼泪。

    之前秦锋出征一年有余,好不容易回来了,还没团聚一个月,又要再次出征了,而且是只带少量士兵、穿越几百里大沙漠,去偷袭足有数万之众的蒙古军大营,其中危险,可想而知。

    晋玉娘担心不已,难免泪眼婆娑起来,见到未婚妻落泪了,秦锋连忙安慰:

    “玉姐,别哭了,再哭就不漂亮了……叮嘱一下,你最近别闲着,抓紧时间为自己准备一套漂亮的婚服,等打完这一仗,咱们就拜堂成亲,而后一起努力生娃娃!”

    “啊!”

    秦锋、晋玉姐是从小定的娃娃亲,按理来说,二人早就该成亲了,因为晋玉娘的父亲随军出征辽东,下落不明,十有八九是战死沙场了,为了守孝,二人推迟了婚期。

    之后秦锋忙着组建军队、训练军队、出征打仗……致使二人的婚期一拖再拖,现如今,秦锋已经二十岁了,晋玉娘已经二十一岁了!

    放在后世,二十一岁的女人,还在校园里读书,远没到考虑婚姻大事的时候!

    大明朝则不同了,按照律法规定:女子十四岁就能成亲了,有些偏远地区,十二三岁成亲的亦不在少数。

    如此算来,二十一岁未嫁的晋玉娘,已经是老姑娘了,若是放在乡下,是会引来很多人嘲笑的。

    尤其最近一段时间,有好事着四处造谣:说秦锋年轻有为,步步高升,已经看不上出身卑微的未婚妻了,准备另结高门,娶一位宦官世家出身的大小姐!

    对这些谣言,晋玉娘自然是不信的了,可心中难免有点忐忑,担心自己出身卑微,越来越配不上已经飞黄腾达的秦锋!

    现在好了,秦锋亲口许诺,打完这一仗就成亲,苦苦等候的晋玉娘自然高兴了,高兴的流出眼泪!

    “玉姐,别哭了,乖乖等着我,我一定会凯旋归来的!”

    “嗯,我等着你!”

    安慰好了晋玉娘,秦锋又和其他人告别,而后转身走向了自己的坐骑。

    马匹不适宜在沙漠中长途跋涉,故而火龙驹留在了城内,另外准备了一只身材高大的白色公骆驼。

    公骆驼经过训练,见到有人过来了,立刻跪倒在地上,待秦锋坐稳了,这才重新站起来,与此同时,其余士兵全都骑上了骆驼背!

    “出发!”

    “哒……哒!

    随着一声令下,队伍启程出发,很快消失在夜幕中。

    ……

    第二天中午,四支队伍汇合在一起,来到了毛乌素沙漠的边缘地带!

    毛乌素沙漠,东西五百余里,南北四百余里,乃是西北地区的四大沙漠之一。

    骆驼这种动物善于奔走,既使在烈日炎炎、身负重物的情况下,一天仍能在沙漠中前进八十里左右,而且可以连续多日保持同样的速度。

    如此计算下来,直线行走的话,只要五六天时间,队伍就能穿过大沙漠了。

    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

    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在沙漠中是不能走直线的,而是要按着绿洲、水源的分布情况行走,还要避开危险的流沙区,走弓背路、之字路、转圈路是常有的事情。

    因此上,别说是五六天了,能用多上一倍的时间走出毛乌素沙漠,就相当幸运了。

    如果不幸运,那就会永远留在沙漠中!

    虽知沙漠中危险重重,可到了这一步,也容不得退缩了,略加修整之后,秦锋、韩山君带领队伍进入了沙漠中,并在当天黄昏时分,顺利抵达了第一个宿营地——榆林前卫故城!

    还有榆林前卫?

    有的!

    洪武年间,朝廷只设置了一个榆林卫。

    永乐年间,为了巩固西北边防,榆林卫一分为三,变成了榆林左卫、榆林中卫、榆林右卫,兵力随之翻了三倍。

    宣德年间,为了将边界线向北推进,进一步扩大领土,朝廷又设置了一个榆林前卫……可惜到了弘治年间,被迫放弃了!

    而之所以被迫放弃,就是因为毛乌素大沙漠!

    原来毛乌素沙漠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在向外扩张,不断侵蚀周围的领土,速度极快。

    就拿榆林前卫来说吧,以前水草肥美、土地肥沃,绝对是宜耕宜牧的好地方,称得上是塞北江南!

    可在沙漠的侵蚀下,榆林前卫的土地越来越差,河流干涸、草木枯死,粮食也种不出来了,环境恶劣到无法生存。

    无奈之下,朝廷只能将其放弃掉了,军户们全都迁往内地,只剩下几座无人堡垒,在大漠中饱受风沙侵蚀!

    榆林前卫消失了,可毛乌素沙漠的扩张并没有停止,依旧不断向四周移动,每年都要侵吞大量的良田。

    照这样下去,再过上百八十年,恐怕榆林三卫就要全部被吞噬掉了,变成新的沙漠!

    等不打仗的时候,得多派一些人手过来,种树防风、引水治沙,阻止沙漠的进一步扩张,并将其恢复成沃土才行……用过晚饭,在废堡中休息之时,秦锋如是想。

    一夜无话。

    第二天,队伍继续启程,一路上平安无事。

    第三天,平安无事。

    第四天,平安无事。

    第五天,出事了。

    上午时分,队伍在茫茫沙漠中行走,可是走着走着,骆驼全都出了问题,有的卧在地上、不肯继续行走,有的对着西北方向,不断发出哼哧、哼哧的叫声,情绪极为焦躁!

    见到这种状况,秦锋立刻询问韩山君:“这是出什么事了?”

    “回大人的话,骆驼很有灵性,它们这是预感到危险了!”

    “什么危险?”

    “属下估计着,十有八九是沙尘暴要来了,而且规模很大,否则骆驼们不会这样!”

    “既然如此,告诉将士们,立刻停止前进,原地聚集起来,一起对抗沙尘暴!”

    “诺!”

    挑选的四百名士兵当中,有一半左右是沙匪出身,在对抗沙尘暴方面很有经验。

    先将骆驼们聚拢在一起,用长绳索互相串联,形成一个巨大的驼城,而后取出事先准备好的毯子,每人一条将头脸、身体包裹起来,怀中再抱个水壶,钻进驼城中的缝隙里面……剩下的,就是听天由命了。

    大约过了一柱香时间,西北方向出现了一条黑线,而后越来越粗、越来越近,变成了遮天盖日的黑云,其中还带着鬼哭狼嚎之声……沙漠中最可怕的黑风暴来了!

第二百三十一章可怕的黑风暴!

    沙漠中可怕的东西有很多,而其中最可怕的非黑风暴莫属了。

    狂风呼啸、黑沙漫天,其中还夹杂着很多尖锐的小石子,一旦打在人体上,轻则一道血痕,重则一个血窟窿,甚至可以将人活活打死!

    而与无数的小石子相比,黑风暴带来的精神压迫感更加可怕!

    铺天盖地的黑沙将阳光都遮挡住了,周围漆黑一片,可见度几乎为零,耳边只能听到呼啸的风声,仿佛有无数恶鬼一起呐喊,要将你拖入十八层地狱一般!

    天地之间,好像只剩下了自己一个人,孤独、无助、惶恐……那种感觉,对精神的冲击太大了,甚至能让人精神崩溃、发疯发狂!

    ……

    不知过了多久,黑风暴渐渐的停止了,太阳重新露了出来,大漠中又恢复了平静,只是各处沙丘的位置发生了巨大变化,对地形的影响不小。

    而天威军士兵们抗击风暴的地方,则是一个人影都看不到了,只剩下一个个小沙包。

    “呸……呸呸!”

    一个小沙包动了动,随即从中钻出一个人来,满身满脸都是沙土,完全看不出本来面目了,还一个劲儿的吐着口水,里面也是沙土。

    又一个沙包动了动,同样钻出一个满身泥土的人。

    第三个。

    第四个。

    ……

    可是有的沙包,却始终一动不动!

    “将军大人在那里,将军大人在那里,快点找一找!”

    “不用找了,我在这里!”

    “将军大人,您无恙吧?”

    “放心吧,我没事,将士们如何了?”

    “正在整队,统计情况!”

    很快的,队伍整顿完毕,情况也统计出来了,一场黑风暴下来,共计死了二十八峰骆驼、二十二名士兵,还有八人下落不明,可能被狂风吹走了,也可能被黄沙深埋了,总之是凶多吉少!

    更要命的是,这几天干燥炎热,清水消耗的比较多,补充的却比较少,队伍中剩余的水囊已经不多了。

    而一场黑风暴下来,本就不多的水囊,又被刮丢了一部分,被尖锐的小石子打坏了一部分,清水流失严重,剩下的仅能维持一天消耗了。

    故而当务之急,是立刻赶往最近的水源地,补充饮水、清洗身体,否则队伍就要垮掉了。

    “西北方向,三十里左右,有一眼月牙泉,咱们速速赶过去,今夜就在那里宿营了,好好修整一下!”

    “诺,速速启程,赶往月牙泉!”

    整顿好队伍之后,韩山君拿出一个罗盘,看了看上面的指针,又看了看天上的太阳,很快就确定好了方向,而后亲自打头,带领队伍前往水源地。

    那知走到黄昏时分,路程已经远超三十里了,却始终没见到月牙泉。

    什么情况?

    难道方向搞错了?

    韩山君重新掏出罗盘,对照落日的位置,反复确定了多次,脸色顿时变的难看起来……方向没有搞错!

    方向没有搞错,为何脸色难看呢?

    很简单,方向走对了,却没有找到月牙泉,那就只有一个解释:黑风暴将月牙泉吹没了。

    更准确的说,是落下的沙尘太多,将本就不大的月牙泉覆盖住了,而这在沙漠中不是什么新鲜事!

    经常的,狂风一起,沙尘铺天盖地,将某处水源地覆盖住了,过几天狂风再起,又吹出一个新的水源地,周而复始,故而沙漠中的水源也是经常变化的。

    问题是,现在队伍急需补充饮水,否则不仅无法继续前进,甚至有全军覆灭的危险。

    眼见情况不妙,韩山君立刻来到秦锋身边,将情况讲述了出来。

    “韩将军,周围没有别的水源了嘛?”

    “回大人的话,这里是毛乌素沙漠的中心位置,方圆百里之内,只有一个月牙泉,再没有别的水源了,而百里之外的几处水源,是否平安无事,完全无法确定!

    这种情况下,队伍已经无法前进了,卑职建议,立刻原路返回,靠着剩下的清水和骆驼血,大半人还能活命!”

    所谓原路返回,就等于放弃偷袭计划,这样之前吃的苦、受的累就全白费了,那几十名士兵也白损失了。

    可是不放弃的话,便有全军覆灭的危险,面对这种情况,秦锋不甘心的问道:“韩将军,这附近真的没有水源了吗?”

    “卑职确定,附近除了一个大咸水湖,再没有别的水源了!”

    “哦,有一个咸水湖?”

    “是的,很大一个咸水湖,水质又咸又涩,别说是人了,就连骆驼都无法饮用,强行喝了,只会死的更快!”

    “哈哈,真是天不灭我,有咸水湖就好,传令下去,原地宿营,将剩下的清水全都发下去,让士兵们好好修整一下,明天早晨,咱们赶往咸水湖!”

    “大人?”

    “放心吧,不就是水质咸了一些吗,我有办法,将咸水变成清水,如此队伍就能继续前进了!”

    “啊!”

    韩山君活了快三十年,还没听说过谁能将咸水变成清水呢,可他也知道,秦锋从来不说大话,既然如此,那就服从命令吧。

    于是让士兵们宿营修整,将剩下的清水也都发下去了,这下子队伍里再无存水,如果明天弄不到清水,那就只能去阎王爷那里喝茶了。

    一夜无话。

    第二天早晨,队伍继续启程,向东北方向行进了二十里左右,眼前果真出现了一个咸水湖,方圆足有数里大小。

    而且肉眼可见的,湖岸边有很多白花花的盐质,都是太阳晒出来的,可见湖水有多咸了。

    接下来,就看秦锋如何大显身手了!

    “命令士兵们十人为一组,每组在湖边挖五个沙坑,位置要自内向外一字排开,间隔四尺左右,而且要一个比一个深!”

    “诺!”

    虽然不知挖坑的用意,可士兵们还是遵命执行了……很快的,咸水湖边就出现了一排排的沙坑。

    自然而然的,咸水湖中的水经过沙层,渗透进了第一个沙坑中、接着渗透进第二个沙坑、第三个沙坑……直至第五个沙坑。

    “大人,这样做有何用意吗?”

    “呵呵,你去看一看、尝一尝沙坑中的水,是不是有所变化呢?”

    “哦,有变化?”

    韩山君来到一排沙坑旁,蹲下身来仔细观察着,结果发现真的有变化,五个沙坑里的水,竟然一个比一个清澈。

    用手指沾着尝了尝,不仅水质变清澈了,而且苦涩的味道减弱了很多,原来沙层有过滤杂质的能力。

    可即便如此,第五个沙坑里的水还是很苦涩,饮骆驼都很勉强,人还是无法直接饮用的。

    不同担心,秦锋还有办法。

    为了防备雨雪天气,天威军每一个士兵的行囊里,都准备了一块一丈见方的油布。

    所为油布,就是在上等纯白色棉纱布上,涂抹一层桐油,这样就能防风防雨了,而且呈半透明状!

    接下来,命士兵们将一个头盔、倒放在第五个沙坑中间,再将油布覆盖其上,四角用东西压住,中间位置再放一块小石头,使油布呈一个倒圆锥状。

    再接下来,就是等待。

    小半个时辰之后,秦锋掀开了其中一块油布,从沙坑中取出一个头盔,里面竟然出现了一些水,而且水质极为透明。

    “来,韩将军,尝一尝,味道如何!”

    “水,清水,真的是清水……大人,这是怎么弄出来的,莫非您会法术?”

    “呵呵,不是法术,只是一点小知识而已!”

    秦锋笑着讲解起来,其实原理很简单,沙漠中阳光炙热,可以蒸发沙坑里的咸水,水蒸气遇到油布,又重新凝聚起来,并落入头盔当中。

    蒸馏水,可饮用!

    ………

    之后的一天里,队伍停留在咸水湖旁边,利用秦锋教的办法不断提取清水,不仅人和骆驼喝了个饱,水囊也都重新装满了。

    有了充足的饮水,士兵们的体力、斗志全都恢复了过来。

    更重要的是,沙漠中的咸水湖不止一个,而有了这种提取淡水的办法,就能将咸水湖全变成水源地了。

    换而言之,水源地的数量大大增加,原本需要走弓背形、之字形的路线,现在走直线就行了,这将大大缩短穿越沙漠的路程和时间。

    于是乎,队伍继续启程,并在四天之后,顺利到达了毛乌素沙漠的北部边缘地带,这里距离白马湖已经不远了!

第二百三十二章夜袭蒙古军大营!

    古人有云:行百里者半于九十,此言末路之难也!

    意思是说,做事越接近成功之时,就越加困难、越加危险,越要认真对待,不能有丝毫松懈,以免前功尽弃。

    因此上,虽然成功穿越了毛乌素大沙漠,距离白马湖—蒙古军大营已经很近了,秦锋却没有立刻发起偷袭。

    而是将队伍停在了沙漠边缘处,隐蔽起来,好好修整了一天,恢复精神、体力的同时,做好偷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求万无一失!

    ………

    黄昏时分,各项准备工作全都做好了,士兵们开始饱食战饭,为了隐蔽行踪,不能生火做饭,故而只能啃锅盔、腊肉、咸菜之类的干粮了。

    秦锋也在吃饭,吃的是白面饼、黄焖羊肉、三鲜豆腐,还有几个煮鸡蛋!

    不是不能生火做饭吗,那来的这些食物呢?

    空运过来的!

    自从进入沙漠之后,秦锋就利用金雕传递书信,和白城子保持联络,而每次金雕飞回来之时,都会带着一个小包袱,里面是晋玉娘亲手做的饭菜。

    相隔数百里,仍能经常吃到未婚妻做的爱心饭菜,这种感觉,不是一般的幸福啊!

    很快的,大家都吃饱喝足了,而后从行囊中取出甲胄,全都穿戴整齐了,外面又罩了一层蒙古人的皮袍子、皮帽子,以做伪装之用。

    接下来,全都骑上骆驼、排列整齐,向着白马湖方向挺进,精通蒙语的周世承走在队伍最前面,若是遇到了拦截,也好方便应对!

    果不其然,刚出沙漠没多久,就遇到了一队负责巡逻的蒙古骑兵,领头的是一名百夫长。

    “站住,你们是那个部落的?”

    “我们是哈纳尔部落的,奉了大汗之命,前来这里集结!”

    “三天之后,大军就要南下了,你们怎么现在才来集结?”

    “我们的部落住的太远了,路途不太好走,半路上又遇到了风暴,故而来迟了一些!”

    “鄂尔多斯各部在白马湖北边集结,你们快点过去吧,晚了小心挨鞭子!”

    “是、是,多谢!”

    纳哈尔部落,是河套四大部落之一鄂尔多斯部下属的一个小部落,因为实力太弱小了,无力争夺肥美的草场,只好居住在毛乌素沙漠边缘地带,靠着放牧骆驼为生。

    队伍中人全都骑着骆驼,冒充纳哈尔部落的人,自然最合适不过了,而且纳哈尔部落位置偏远、人口稀少,遇到熟人的可能性极小,不易被识破!

    果不其然,蒙古百夫长没看出任何破绽,随便询问几句就放行了,还热心的告诉了鄂尔多斯部的集结位置。

    接下来,队伍继续前进,又遇到了几支巡逻队,全都非常顺利的通过了。

    蒙古人的警惕性如此之低吗?

    凭心而论,做为善于战斗的游牧民族,蒙古人的警惕性并不低,只是没有防备明军罢了。

    要知道,土木堡之变以后,蒙古人占据了军事优势,经常成群结队的南下劫掠,而大明朝只是一味的防守,从未发起过大规模反击,更别说深入草原、长途奔袭了。

    久而久之,蒙古人难免疏忽大意起来,更是万万想不到,会有一支数百人的明军队伍穿过大沙漠,混到了蒙古军大营中来,自然没这方面的警惕性了。

    再说秦锋、韩山君带领着队伍,骗过几支巡逻队之后,顺利的来到了白马湖附近。

    白马湖,是一个方圆数十里的大型淡水湖,也是河套草原南部最重要的水源地了。

    已经集结完毕的八万蒙古大军,就驻扎在湖水四周,利用这里肥美的水草,喂养随军征战的马匹、骆驼、牛羊!

    此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了,放眼望去,蒙古军大营中篝火点点,多如天上繁星一般,其中白马湖东侧,篝火最密集的地方,就是林丹汗的金顶大帐了。

    接下来,开始偷袭!

    虽然蒙古人没什么防备,可毕竟有八万之众,秦锋一行还不足四百人,若是直接冲过去,那就跟一捧细沙投入大海中一样,瞬间就无影无踪了,连个小浪花都翻不起来。

    因此上,不能强攻,只宜智取!

    这次前来偷袭,共计携带了一千六百多峰骆驼,留下四百峰用来骑乘,余者都驱赶到了前面,背上驮着帐篷、衣服、油布等杂物,而后取出事先准备好的油脂,全都倒了上去。

    接下来,全部用火点燃,再在骆驼屁股上扎一刀!

    “哒哒……哒哒!”

    于是乎,一千多峰骆驼带着熊熊烈火,发疯般的冲进了蒙古军大营中,所过之处,火势迅速蔓延,将整个大营都点燃了,里面的蒙古兵们则是乱做了一团,有的逃命、有的救火、有的乱叫……情况混乱无比。

    趁此机会,秦锋、韩山君以及士兵们脱掉了皮袍子、皮帽子,露出里面的甲胄,而后拔出寒光闪闪的兵器,呐喊着冲向了金顶大帐,若是能趁乱生擒林丹汗,那就再好不过了。

    “是明军、明军来了……明军来偷袭了,速速禀报大汗!”

    “速速挡住明军,不能让他们靠近金顶大帐,保护好大汗!”

    ……

    秦锋、韩山君带领着士兵们冲进了大营中,挥舞兵刃、大砍大杀,毫无防备的蒙古兵们顿时被砍倒了不少,死伤惨重!

    另一边,得到禀报之后,在众多蒙古兵的簇拥下,从金顶大帐内走出两个人来,走在前面的是位身材魁梧的中年男子,头戴尖顶黄金盔、身穿狮蛮黄金铠、提着一柄蒙古弯刀,举手抬足之见,皆有王者风范,非是旁人,正是林丹汗!

    林丹汗,本名:孛儿只斤—林丹巴图尔,是成吉思汗的嫡系子孙,按照传承顺序,则是蒙古帝国的第三十五任大汗,尊号为:呼图克图汗,也就是神中之神、全智全能大汗的意思。

    后面跟着一名妙龄少女,头戴狐皮尖帽、身穿鹿皮软甲,手提一柄小弯刀,正是林丹汗的女儿—乌云其其格!

    父女二人走出大帐,一起举目观看,只见大营内四处起火、人喊马嘶,已经乱成一锅粥了。

    更有一支明军在大营内横冲直撞,大砍大杀,并向金顶大帐这边冲了过来……领头的是一名青年将领,手持一杆长枪,厮杀的极为勇猛,就像下山猛虎一般!

    “想不到明军中还有这般勇猛的将领,只带了区区数百人,就敢偷袭本汗的大营,还闹出这么大动静来,真是好胆量、好气魄!”

    蒙古人一向识英雄、重英雄,看到秦锋带领队伍在大营内横冲直撞,林丹汗非但没有恼怒,反而称赞了几句。

    不过在称赞之余,林丹汗也很纳闷,自己派出了大量的游骑兵,监视着明军的一举一动。

    这支明军队伍,又是如何躲过大量游骑侦查,以及多支巡逻人马,突然杀入自己的大营中的呢……实在想不明白。

    另一边,秦锋带领着队伍向金顶大帐连冲了三次,都被阻挡回来了。

    没办法,守卫金顶大帐的蒙古兵不仅人数多,而且都是从各部选拔出来的勇士,战斗力极为强悍,冲不动也是正常之事。

    怎么办?

    既然无法生擒林丹汗,那就打打别的主意吧!

    秦锋目光转动之见,发现金顶大帐旁边有一根又高又粗的旗杆,上面挂着一面九斿白纛!

    在蒙古草原上,九斿白纛是大汗专用的旗帜,也是至高权力的象征!

    蒙古兵们都聚拢在金顶大帐周围,保护着林丹汗,而守卫九斿白纛的则不多,只有一名黑面蒙古将领和几十名士兵而已。

    生擒不了林丹汗,能将这面九斿白纛弄回去也不错。

    想到这里,秦锋招呼韩山君一声,让其带领大部分士兵,继续进攻金顶大帐,吸引蒙古兵们的注意力,自己则带领百余名士兵,冲向了九斿白纛!

    黑面蒙古将领头戴浑铁盔、身穿牛皮铠,手持一柄双刃长斧,毫不畏惧带领人马迎了上来。

    接下来,双方兵对兵、将对将的厮杀在一起。

    “叮……叮……叮!”

    秦锋和蒙古将领正好迎面撞上,二人同时出招,长枪、长斧在半空中连碰了三次,摩擦出一串火化来,结果是平分秋色,谁都没有吃亏、也没占到便宜!

    可对秦锋来说,没占便宜就是吃亏,同时意识到不能和对面的蒙古将领硬拼,倒不是怕了对方,而是时间有限。

    自己带了不足四百人,偷袭八万蒙古兵的大营,之前是靠着上千峰火骆驼,才将大营里闹得一团糟乱。

    可这种混乱维持不了多久的,一旦蒙古兵们稳住阵脚,四面合围过来,自己这支队伍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因此上,自己必须速战速决才行,可对面的蒙古将领不太好对付,要想速胜,就只能用阴招了。

    “杀!”

    想到这里,秦锋再次挥枪冲了过来,黑面蒙古将领毫不畏惧,同样挥舞长斧迎了上来。

    五丈。

    四丈。

    三丈

    相距两丈左右,秦锋突然将手中长枪掷了出去,直奔蒙古将领的胸口位置!

    战场之上,兵器就是性命,那有尚未交手,就先扔掉兵器的……面对这种情况,蒙古将领不禁一愣,而后下意识的挥舞长斧、将投掷过来的长枪拨了出去。

    而就在蒙古将领挥斧拨枪、门户大开的同时,秦锋从两只靴子里面,掏出了两支短柄火枪,瞄准对面、扣动扳机。

    “砰……砰!”

    随着两声巨响,两颗弹丸同时出膛,又同时打在了蒙古将领的胸口上,顿时鲜血喷涌、栽落马下,到阎王爷那里喝茶去了。

    接下来,秦锋收好双枪,一个海底捞月取回了长枪,又杀掉了几名阻拦的蒙古兵,终于冲到了旗杆下面。

    接下来,长枪交到左手,右手拔出逆鳞刀,只是横向一划,就将手臂粗细的旗杆斩断了,九斿白纛落在了地上。

    冲过去,收起逆鳞刀,捡起九斿白纛,而后招呼一声,和韩山君等人汇合在一起,趁着蒙古兵们尚未完全反应过来,快速冲出了大营,消失在了夜幕中………

第二百三十三章林丹汗父女!

    区区几百名明军,不仅袭击了拥有八万之众的蒙古大营、闹得天翻地覆,还抢走了象征着至高权力的九斿白纛,这简直是奇耻大辱啊!

    没说的,赶紧追吧,一定要将九斿白纛抢回来。

    反应过来之后,上万名蒙古兵策马冲出大营,而后如拖网一般全面展开,向正南方追了下去,之前那股明军就是往这个方向逃跑的。

    而且蒙古在北,大明在南,明军往南边跑也是合情合理的。

    至于林丹汗,则坐镇金顶大帐,指挥士兵们扑灭营中大火,统计损失情况。

    很快的,大火扑灭了,情况也统计出来了,可谓是损失不轻:仅士兵就伤亡了四千多人,其中有被明军砍死的,有被大火烧死的,还有混乱之中,互相踩踏、自相残杀而死的。

    战马死伤了三千多匹,在混乱中还跑散了很多,需要派人收拢回来,帐篷被烧掉了两千多顶,囤积的粮食、马草、军械也被烧掉了不少。

    本来定好了,三天之后,大军南下、越过长城,进入大明境内好好劫掠一番!

    现如今,尚未正式开战,就蒙受了这样大的损失,不仅南下的时间要推迟,士气更是严重受挫,这般情况,可把林丹汗气的不轻,在大帐内连摔了好几个酒碗!

    不过在生气的同时,林丹汗也在反思,自己是不是有点轻敌了?

    之前认为大明西北地区正在闹流寇,明军忙着镇压内乱,边防力量肯定非常空虚,只要自己率领大军南下,轻而易举就能跨越长城,好好劫掠一番。

    可是现在看来,明军的边防力量并不是很弱,甚至敢主动出击、偷袭自己的大营,如此一来,对于大军南下之事,还要慎重考虑才是,千万别东西没有抢到,反而折损大量兵马,那就得不偿失了。

    自己的兵马,还得留着攻打女真人,夺回东部草原用呢……林丹汗默默反思之时,负责追击的队伍陆续派人回来送信了,可惜都是坏消息:

    “启禀大汗,我部向南追出数十里,未能追到那支明军队伍!”

    “启禀大汗,我军又向东、西两侧进行搜索,还是没找到那支明军的踪迹!”

    ……

    “笨驴、蠢牛,我砍了你们这帮无用的家伙!”

    上万人如拖网一般散开,追击区区几百人,追来追去,竟然连影子都没见到,林丹汗不禁勃然大怒,拔出弯刀就要砍了几个报信的士兵,却被女儿—乌云其其格阻拦住了。

    “父汗不要动怒,女儿知道为何追不到那支明军!”

    “哦,为何?”

    “其实很简单,您还记得我们黄金家族秘史中记载的色楞格河之战中,蔑儿乞部首领—脱黑脱阿,是如何逃出三部联军追杀的吗?”

    “当然记得了,出其不意、迎敌而逃嘛!”

    林丹汗身为蒙古大汗,自然清楚自己家族的历史了,其中有这样一段故事:

    成吉思汗—铁木真实力弱小之时,受到过蔑儿乞人的袭击,不仅营地被端了,连新婚妻子—孛儿帖都被蔑儿乞人抢走了。

    为了夺回妻子,铁木真联络了义父王汗、安达扎木合,组成三部联军,共计四万人马,而后长途行军六昼夜,渡过色楞格河,出其不意的偷袭了蔑儿乞人的大营!

    当时三部联军是从东南方向杀来的,抵挡不住的蔑儿乞人纷纷向西北方向逃跑,只有首领—脱黑脱阿反其道而行之,带领少数人马向东南方向突围,迎敌而上……

    结果是,逃往西北方向的蔑儿乞人不是被杀、就是被俘,几乎全军覆没!

    反到是往东南方向逃跑的脱黑脱阿,带着人顺利的逃了出去,因为三部联军谁也没有想到,脱黑脱阿会迎敌而上,结果疏忽大意之下,让其从缝隙中溜走了。

    林丹汗头脑不笨,经过女儿的提醒,瞬间明白了过来:“你的意思是说,那支明军假意往南逃跑,实则兜了一个圈子,偷偷往北边去了?”

    “不错,女儿也是刚刚想到这一点的,这支明军的将领真是狡猾,和草原上的狼王一样狡猾!”

    “该死的,立刻出兵,向北边追击,一定要将本汗的九斿白纛夺回来,还有那名明军将领,生擒之后,本汗要将他装在麻袋里,用马群踩成肉泥!”

    “父汗勿急,女儿愿亲领一支人马前去追击明军,一定将九斿白纛夺回来,并生擒那名明军将领,不过生擒之后,父汗千万不要杀他!”

    “不杀他,为何?”

    “自古以来,凡是成就大业的霸主,必然有一大群能臣武将辅佐,那名明军将领敢带着区区数百人,长驱直入数百里,偷袭咱们重兵驻防的大营,还闹出这么大动静来,足见是一个大将之才。

    因此生擒此人之后,父汗非但不能杀他,还要亲解绑绳、好好款待,感化其心,最后收为己用!

    有了这样的人才辅佐,父汗一定可以重振雄风,带领大军杀回东部草原,打败皇太极,再现先祖成吉思汗的伟业!”

    “嗯,说的有道理,可那个明军将领会归顺本汗吗?”

    “只要用心调教,就没有驯服不了的烈马,到时候交给女儿就是了,女儿一定把他驯的服服帖帖!”

    “好,全都依你,给你带两千名怯薛军,将那小子抓回来吧!”

    “遵命!”

    与足不出户、娇弱无力的汉家女子不同,草原上的女人,个个英姿飒爽,能骑马、能射箭、能摔跤,甚至能冲锋陷阵、挥刀杀敌!

    林丹汗的这个儿女,更是其中的佼佼者,不仅武艺非凡、弓马出众,还非常有谋略,能够指挥打仗,正如她的名字:乌云其其格,翻译成汉语就是—智慧之花!

    很快的,两千名怯薛军准备好了。

    怯薛军,既是蒙古大汗的亲军,是从部落中选拔出来的勇士们组成的,人人弓马出众、骁勇善战,且对大汗忠心耿耿!

    再看乌云其其格,换上了一身银白色甲胄,坐骑一匹闪电白龙驹,背负弓箭、腰佩弯刀,英武非凡!

    而在其马背之上,还站着一只威武霸气、尖喙利爪的成年金雕!

    原来乌云其其格不仅武艺非凡,还精通训雕之术,能利用金雕侦查、追捕猎物,或者是敌人,相当厉害!

    ……

    此时夜晚已经过去,东方露出了鱼肚白色,可见度大大提高了。

    乌云其其格带领两千怯薛军,来到了白马湖北部,认真搜寻起来,很快就发现了大量的骆驼蹄印,正是那支明军留下来的,通往正北方向……

    于是立刻带领人马追了过去,同时放飞了自己的金雕,从空中搜寻那支明军的踪迹!

    “啾……啾啾”

    大半个时辰之后,金雕飞了回来,不断发出鸣叫声,并在空中做出各种动作。

    乌云其其格仔细观看,解读其中意思:东北方向……八十里……一支队伍……人数不足五百……骆驼……

    错不了,就是那支明军队伍,先往北边跑,又折而向东,而且跑的挺快!

    “勇士们,东北方向—追!”

    “驾……哒哒!”

    乌云其其格一声令下,队伍立刻调整方向,向东北方向追了过去……八十里,距离比较远了。

    不过在草原上,骆驼是跑不过骏马的,而且怯薛军的士兵皆是一人三马,可以轮番骑乘,速度不是一般的快,相信是可以追上的。

    而在追击的同时,乌云其其格又放飞了金雕,紧盯对方的位置,以免跑掉!

    相距七十里。

    相距六十里。

    相距五十里。

    ……

    追到夜幕时分,双方相距只剩三十多里了,乌云其其格却没有继续追下去,而是下达了原地宿营的命令。

    一则,一天的追击下来,人马都已经很疲惫了,必须好好休息一下,否则人马全都累垮了,就是勉强追上,也没力气打仗的。

    二则,金雕是空中王者不假,却也有一个弱点,就是夜间视力不佳,无法追踪目标。

    因此上,乌云其其格才下令宿营休息。

    反正已经锁定了目标,不必急于一时,吃饱喝足、好好休息一晚上,明天启程再追,估计不出两个时辰就能追上了,到时候抓住明军将领,非好好调教一番不可,用小鞭子抽他!

    为了不暴露行踪,怯薛军们并没有生火做饭,而是取出牛肉干、奶酪、马奶酒……吃喝了起来,马匹则放开缰绳,任其啃食青草,补充体力。

    吃饱喝足之后,将马匹聚拢在一起,留下少量的士兵负责守夜,余者都钻进搭建好的帐篷里休息去了,营地里很快响起了起此彼伏的呼噜声!

    二更时分,乌云遮月,天地间黑蒙蒙一片,可见度非常之低,而后夜色的掩护下,一群黑衣人悄悄摸到了营地附近,手中全拿着锋利的军刺……

第二百三十四章抓了个俘虏!

    军刺:刃长一尺二寸、宽二寸、厚半分,两侧开锋,并开有四道深深的血槽,一旦刺中人体,纵然不是要害部位,也会使其大量失血,进而快速死亡。

    柄长六寸,铁榴木材质,粗大、中空、内藏细绳索……柄上还刻有‘军魂"二字!

    这种军刺,普天之下,只有天威军进行了装备。

    谜底解开了,这伙黑衣人都是天威军的将士,其中领头的非是旁人,正是秦锋!

    秦锋没和队伍在一起,反而半夜摸到了蒙古人的营地附近,这是什么情况呢?

    说来话长!

    昨天晚上,偷袭蒙古军大营成功之后,秦锋带着队伍先假意往南跑,实则中途调头向北跑,再折而向东……准备兜一个大圈子返回白城子。

    而在逃跑途中,秦锋放出了金雕—闪电,命其侦查周围的情况,提防蒙古兵追上来。

    结果怕什么来什么,真有一支蒙古兵追来了。

    一开始,秦锋并不在意,认为带着队伍兜几个圈子,清除一下地上的痕迹,就能将后面的蒙古兵甩掉了。

    那知几个圈子兜下来,非但没能甩掉后面的蒙古兵,反而越追越近了,仿佛队伍的一切行动,都逃不过对方的眼睛,这是怎么回事?

    秦锋疑惑不解!

    直到偶然之见,发现天空中除了自己的金雕—闪电,还有另外一只金雕来回盘旋,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后面的追兵当中,也有一位精通训雕的高手,在利用金雕监视自己这支队伍的踪迹,故而才一直甩不掉!

    怎么办?

    秦锋的第一个对策,是将对方的金雕打下来。

    可对方的金雕同样受过严格训练,根本就不低飞,火枪、弓箭都打不到它,对策失败!

    紧接着,秦锋又想出了第二个对策,是让自己的金雕将对方的金雕打下来,来一场空中格斗!

    没想到的是,一向服从命令的闪电,这次竟然抗命了,非但不攻击对方的金雕,还围着人家来回打转,并不断做出各种讨好的动作,这又是什么情况?

    秦锋掏出单筒望远镜,仔细观察了好一会儿,终于弄明白了,原来对方这只金雕是雌的。

    闪电是雄性,已经四岁多了,身体完全发育成熟,到了该找媳妇的时候了,而对方的金雕体型俊美、羽毛光洁,估计在金雕家族中是个一等一的大美人!

    于是乎,闪电这家伙一见钟情、春心萌动,拼命讨好还来不及呢,自然不会攻击对方了。

    没办法,天大地大,泡妞最大,秦锋一向拿闪电当好朋友,为了好朋友的婚姻大事,只能放弃原来的想法,另谋对策了。

    还有对策吗?

    有,而且更厉害!

    趁着对方的金雕回去报信之际,让韩山君带领队伍继续前进,秦锋则带着十名亲兵停下来,并悄悄躲进了一片树林中,同时利用金雕—闪电监视蒙古兵们的踪迹。

    待天黑之后,蒙古兵们全都休息了,秦锋等人才从树林中钻出来,悄悄摸到了营地附近,准备再来一次偷袭!

    区区十一个人,偷袭对方两千人,能成吗?

    能成!

    别忘了一句谚语:绣花针虽然小,只要扎在要害部位,就能杀死一头大象!

    同样的,十一个人用对了办法,完全可以废掉两千人!

    ………

    观察发现,营地分成了两部分:其中东侧全都是帐篷,蒙古兵们正在里面呼呼大睡,只留了四十多人负责守夜,大部分时间在打瞌睡,偶尔在营地周围转悠几圈,警惕性并不是很高。

    西侧有一个水泡子,数千匹蒙古马聚集在周围,有的站着睡觉,有的啃食夜草,啃渴了就去泡子旁边喝水……同样有四十多名蒙古兵在这里守夜!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没说的,先对马匹下手吧,不过得干掉那些守夜的蒙古兵!

    摸岗哨是天威军中必须训练的科目之一,就连伙夫、马夫们都会。

    “嗖……嗖!”

    只见秦锋打了个手势,十名亲兵立刻趴在地上,慢慢的匍匐前进……待摸到近前,一跃而起,左手捂住口鼻,右手用军刺割喉,动作干净利落,皆是一击毙命!

    不到一顿饭的功夫,四十多个负责守夜的蒙古兵全被抹了脖子,期间没发出一点动静,甚至连马群都没有受惊,而后扒下来十一套衣服,全都换上了,这样更容易隐藏行踪!

    接下来,众人来到水泡子旁边,取出事先准备的好东西——巴豆粉,足足好几大袋子,全倒入了水泡子中。

    可以想象,这些马匹喝了加料的水,明天肯定会跑肚拉稀、双腿发软,别说奔跑了,怕是连步子都迈不开,没个七八天恢复不了。

    而在大草原上,士兵们没有了马匹骑乘,就跟被打断双腿一样,追击是不可能了,回去报信都困难!

    搞定了马匹,接下来,该擒王了。

    十一个人又摸到了宿营地,如法炮制的干掉了负责守夜的蒙古兵,而后摸向了营地中心位置,那里有一顶纯白色的帐篷,不仅装饰漂亮,而且比别的帐篷大一些,周围还有八名蒙古兵守护!

    可以确定,这顶白色帐篷里面,睡的肯定是这支队伍的主将!

    奇怪的是,这位蒙古将领竟然喜欢白色帐篷,还装饰的这般漂亮,莫非是个心理变态?

    不管了,就算是个变态,今晚也得干掉他,不过八名卫兵挺碍事的,得先干掉他们才行。

    “嗖……嗖!”

    在夜色掩护下,亲兵们找准机会,同时扑了过去,一人对付一个,干净利落的干掉了八名卫兵,没发出任何声响!

    与此同时,秦锋一个鱼跃前滚翻,快如闪电、轻如狸猫一般进了帐篷,而后扑向了躺在软榻上睡觉的蒙古将领,左手紧紧捂住口鼻,右手高高举起军刺,对着心口猛地落下……落到一半,又硬生生停住了。

    为何呢?

    原来通过身体接触,秦锋惊讶的发现被自己压在身下的蒙古将领竟然是个女人,还是一个身材极好、皮肤细腻的年轻女人,难怪住白色帐篷,还装扮的那么漂亮,果然是个女人就爱美,不分种族!

    爱美不是重点,重点是蒙古女人性格强悍不假,可有资格统兵的不多,除非是身份极为高贵的存在,甚至是黄金家族的成员,如果杀了这样一个女人,很可能和蒙古高层结仇,进而大打出手、不死不休。

    这跟自己设定的‘先战后和、结为同盟,一起对抗女真人"的大计划相冲突,因此上,这个女人不能杀。

    “呜……呜呜!”

    可女人已经惊醒了,开始奋力挣扎起来,一旦让她挣脱出来,开口嚎叫一声,今晚的计划就失败了!

    不仅计划失败,十一个人的性命都难保,怎么办?

    电光火石之间,秦锋有了决断,左手继续捂住口鼻,右手的军刺调转过来,用后面的坚硬木柄,狠狠砸在了女人的额头上,女人顿时晕了过去。

    蒙古人在野外宿营之时,素来有和衣而眠、刀不离身的习惯,故而女人是穿着衣服的,身边还放着一柄弯刀,这倒省事多了,不用再给她穿衣服。

    接下来,秦锋扯过软榻上的狼皮褥子,用军刺割出几根细条来,将女人的手脚捆绑好,又割下一大团塞进了女人口中,而后扛在肩膀上,顺手拿起那柄弯刀,钻出帐篷之后,带着十名亲兵悄悄溜出了营地。

    接着向东北方向走了一段路,从一片树林中牵出了隐藏的十一峰骆驼,翻身上去,向东疾行……

    这次偷袭,没能生擒林丹汗,抓一个高层女俘虏回去,也是件大好事,或许可以通过她,消除战事、促进议和,完成自己的大计划!

第二百三十五章乌云其其格!

    窟野河—发源于河套草原东部的巴定沟附近,自西北向东南流淌,流程五百余里,最后在神木县境内注入黄河,是黄河中游的重要支流之一。

    在窟野河上游,生长着大量的白烨树,枝繁叶茂、郁郁葱葱,而在西岸的一片树林深处,隐藏着一支数百人的队伍,正是那支由秦锋率领的奇兵!

    昨天晚上,偷袭得手之后,秦锋带着十名亲兵一路向东奔驰,很快汇合了其他人,而后继续向东奔驰,终于在黎明时分,来到了窟野河上游,躲进了树林中。

    现在已经是中午了,数百名士兵分散在树林中,有的喝水、有的啃干粮、有的闭目养神,期间无人大声喧哗、无人随意走动,体现出了严明的纪律性!

    秦锋则盘坐在地上,把玩着昨晚缴获来的那柄弯刀,还不时挥舞几下,玩的很是高兴。

    这柄弯刀极不一般,刀刃是用极品镔铁打制的,寒光闪闪、锋利无比,且带有一层淡淡的红晕,说明这是一柄杀过人的刀,痛饮过人血!

    刀柄是铁榴木材质的,上面刻着两个古怪的符号,末端则装着一个纯金狼头,做望天嚎叫状,工艺精湛、惟妙惟肖,尤其是一对狼眼,竟然是红宝石镶嵌的。

    刀鞘则是银、木、皮三种材料混制的,上面镶嵌着十几颗各种颜色的宝石,颗颗皆是极品。

    总而言之,这是一柄极品宝刀,而能拥有这柄刀的人,绝非泛泛之辈!

    ……

    秦锋身边铺着一张羊皮软榻,上面躺着昨晚抓来的女人,大约十六七岁,身材矫健、肤如凝脂、面似桃花……是个一等一的小美女,而且眉宇之间带着一股子英武之气,这在中原女子身上是很难看到的。

    小美女嘴里塞的东西已经拿掉了,手脚也都解开了,但是双目紧闭、呼吸均匀,身体一动不动的,看似还没有要苏醒的迹象。

    “既然已经醒了,就不要再装昏迷了……说你呢,再不睁眼,我就收拾你了!”

    说话间,秦锋用刀鞘碰了碰小美女的额头,那里昨晚上被用力敲击过,青紫了一大块,尚未消退,碰一下肯定非常痛。

    果不其然,小美女吃痛不过,顿时翻身坐了起来,同时睁开了眼睛,先观察了一下周围的情况,而后将目光落在了秦锋身上,并用纯正的汉话问道:“你是怎么知道我已经醒了的?”

    “很简单,昏迷中的人眼球是不会动的,你虽然身体一动不动,眼睛也没有睁开,可是眼球刚才连动了好几下,说明你已经苏醒了,却故意装作昏迷不醒,是在盘算着如何逃跑吧?”

    “目光如炬,观察入微,阁下果然厉害,难怪敢带着区区几百人,偷袭我们重兵驻扎的大本营,之后还将小女子抓了来,如此胆量和手段,着实让人佩服,不知阁下尊姓大名,可否告知?”

    “鄙人秦锋,榆林人氏!”

    “秦锋,榆林人……莫非阁下就是大名鼎鼎的常胜将军—玉面人屠?”

    乌云其其格虽然身在草原,却一直关注着中原内地的情况,并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到大量的情报,尤其是军队的情报。

    情报上说,最近一段时间,大明朝出现了一支新军,号称:天威军,虽然人数不是很多,但是战力极为强悍,曾经长途跋涉、入京勤王,并多次打败女真人,立下了赫赫战功!

    而组建、率领这支天威军的,是一个叫秦锋的年轻将领,榆林镇军户出身,人长的很英俊,但是心狠手辣、杀人如麻,故而得了一个‘玉面人屠"的绰号。

    没想到,前夜率人偷袭蒙古军大本营的,就是这个玉面人屠,果然是一等一的厉害角色!

    得知秦锋的身份之后,乌云其其格重新打量了一番,而后开口说道:“秦将军,小女子有个疑问,不知可否解惑?”

    “说吧!”

    “小女子率领人马一路追击,自问行动十分谨慎,并未打草惊蛇,秦将军又是如何知道身后有追兵的呢?”

    “抬头看,答案在天上!”

    说话间,秦锋指了指东北方向的天空,那里有两只金雕正在追逐盘旋、嬉戏打闹,看样子玩的很高兴,估计下一步就要共筑爱巢,繁衍后代了。

    “原来如此,小女子明白了,秦将军真是厉害,竟然精通训雕之术,这可是我们蒙古人都很难掌握的一门绝技!”

    “精通不敢当,略会一二而已,对了,你的金雕叫什么名字?”

    “娜仁托雅,翻译成汉语,就是美丽云朵的意思。”

    “巧了,我的金雕叫做闪电,闪电和云朵,真是天生一对,哈哈!”

    “唉!”

    乌云其其格很郁闷,不仅自己被抓了俘虏,连自己养的金雕都中了美男计,被人家的金雕拐带跑了,这叫什么事啊?

    可事情已经发生了,光郁闷没有用,还得想办法自救才是,落到这种厉害角色手中,逃跑估计是没希望的,只能智取……有了。

    “秦将军智勇双全,小女子深为佩服,败在你的手上亦是心服口服,你们汉人有句话:相逢既是有缘人,既然是有缘人,咱们不如做个交易如何?”

    “哦,什么交易?”

    “小女子这样的俘虏,秦将军留之无用,不如按照草原上的规矩,让小女子自赎自身如何?”

    “你要赎身?”

    “不错,如果秦将军肯放了小女子,小女子愿奉上一百匹骏马、两百头壮牛、三千只肥羊,做为赎身之用。

    请放心,我们蒙古人一向言而有信,只要小女子回去了,一定将马匹、牛羊如数奉上,至于交易时间、地点,可以由秦将军决定,如何?”

    蒙古草原上的确有个规矩,如果不是血仇的话,一个人在战争中被俘虏了,是可以用马匹、牛羊来赎身的,而且身份高低不同,赎身的价格也不同。

    普通人是马十匹、牛二十头、羊三百只。

    小酋长是马一百匹、牛两百头、羊三千只。

    大酋长是马一千匹、牛两千头、羊三万只。

    顶尖大贵族,则是马一万匹、牛两万头、羊三十万只。

    而且在赎身方面,蒙古人一向很讲信用,极少出现人放回去了,马匹、牛羊却没有送来的事情。

    如果出现了,赎身的人就会失去信用,被包括亲人在内的无数人鄙视,在草原上就无法立足了。

    “呵呵,一百匹骏马、两百头壮牛、三千只肥羊,这个价格是不是低了点?”

    “秦将军想要多少?”

    “马一万匹、牛两万头、羊三十万只,先交货,后放人,如何?”

    “秦将军说笑了,小女子只是个普通的部落酋长之女,如何值那般的高价!”

    “只是普通的部落酋长之女吗,只怕未必吧!”

    说话间,秦锋将那柄弯刀拿到面前,指着刀柄说道:

    “据我所知,按照你们蒙古人的习俗,普通人的刀柄上没有装饰品,或者装饰马头,只有贵族的刀柄上才能装饰狼头,其中小贵族是铜狼头,大贵族是银狼头,至于这种纯金狼头,只有黄金家族的嫡系才有资格使用。

    再看刀柄上面,如果我没认错,这可不是普通符号,而是两个梵文:般若,翻译成汉语,就是智慧的意思。

    据我所知,河套地区的黄金家族嫡系只有林丹汗一脉,而林丹汗有个独生女,年方一十七岁,生的花容月貌、冰雪聪明,故而起名:乌云其其格,翻译成汉语,就是智慧之花的意思。

    如今那朵智慧之花的金刀在这里,智慧之花本人又在那里呢……可爱的小美女,你能告诉我答案吗?”

    “哈哈,秦将军果然慧眼如炬,根本骗不了你,不错,我就是林丹汗的独生女儿—乌云其其格!”

    眼见身份被拆穿了,乌云其其格不再隐瞒,大方承认了自己的蒙古公主身份。

    而在草原上,王子被称为:台吉,公主则是:别吉。

    “秦将军,就按你之前说的,骏马一万匹、壮牛两万头、肥羊三十万只,本别吉自赎自身……另外吗,本别吉可以向长生天起誓,让父汗下令,让开一条道路,放你们这些人平安回去,如何?”

    “不必了!”

    “哦,秦将军不相信本别吉的誓言?”

    “相信!”

    “那秦将军是嫌弃马匹、牛羊的数量少了……这样吧,本别吉再加一倍,如何?”

    “真的不必了,返回大明境内的事情,本将军自有办法,根本无需你的父汗让路,至于马匹、牛羊,本将军也不想要,只想将你带回去,再请你帮着办件事,等事情办妥当了,自然会放你回去的!”

    “帮什么忙,办什么事?”

    “帮忙做个中间人,促进大明、蒙古罢兵议和、结为同盟,一起对付女真人!”

    秦锋说出了自己的真实目的。

第二百三十六章顺水漂流,返回大明境内!

    “当今天下,大明、蒙古、女真三足鼎立,其中女真汗国建立最晚、人口最少,但是崛起速度非常之快,不断的攻城掠地、兼并部众,称霸了整个东北地区,大明、蒙古皆是深受其害。

    这种情况下,如果大明、蒙古互相杀伐,无论是谁胜谁败,最后只会白白的便宜了女真人,让其渔翁得利!

    既然如此,不如两家罢兵议和、结为同盟,一起对付女真人,夺回各自的城池、土地,这样对大明、蒙古皆有好处,别吉以为如何?”

    ……

    秦锋说出目的之后,又鼓动三寸不烂之舌,大谈罢兵、结盟的种种好处。

    乌云其其格认真倾听、没有反驳,因为秦锋说的都是事实。

    就拿察哈尔部来说,本是漠南蒙古各部之首,拥有八个鄂托克,鼎盛时期人口接近二十万众,并占据着西拉木伦河、吉木伦河、老哈河流域大片肥美的草场,小日子过的相当滋润。

    自己的父亲林丹汗更是成吉思汗的嫡系子孙,拥有蒙古大汗的身份,是蒙古各部名义上的共主!

    可是女真汗国崛起以来,倚仗着强横的战力和各种狡猾的手段,不断侵吞察哈尔部的人口和土地,迫使察哈尔部放弃了世代居住之地,集体西迁到了河套草原,打了两年多的仗,死伤了无数部落勇士,这才勉强站稳了脚跟。

    被迫迁移之仇,察哈尔部上下人等全都牢记于心,并时刻惦记着有一天能打回去,夺回属于自己的草原,可惜实力不允许,打不过强悍的女真人。

    砸不开硬核桃,那就捏软柿子!

    自己的父亲林丹汗和各部酋长决定,集结兵马,大举南下,到大明境内好好劫掠一番,获得大量的财物,用来增强自己的实力。

    可是现在看来,大明也不完全是软柿子,尚有秦锋这般智勇双全的将领、有战力强悍的天威军,真要是打起来,胜败难说啊!

    既然没有必胜的把握,不如罢兵、议和、结盟,而后在边界进行互市,用草原上的马匹、牛羊、骆驼,换取大明的铁器、布匹、茶叶,这些都是蒙古人急需的物资。

    另外吗,与大明结盟,可以摆脱目前孤立无援的处境,这对察哈尔部、对蒙古汗国来说都是大有好处的!

    想到这里,乌云其其格点了点头,而后说道:“秦将军言之有理,罢兵议和、结为同盟,对大明、蒙古都是好事,不过这件事太大了,而且牵扯极多,本别吉需要好好考虑一番,暂时还不能答复!”

    “事关重大,自然要好好考虑一番了,这个没有问题!”

    “另外吗,本别吉想写一封书信给父汗,报个平安,再通报一下罢兵议和之事,不知可否答应?”

    “可以,不过要稍等几天,等咱们回到大明境内再说!”

    “哦,秦将军真的不需要让路,就能带着队伍顺利返回大明境内?”

    “哈哈,区区小事,轻而易举,别吉好好看着就是了……熊大、熊二,传令下去,一切按照计划行事,咱们今晚就启程出发,返回白城子!”

    “诺!”

    熊家兄弟答应一声,将命令传了下去,周围的士兵们立刻行动起来。

    第一步:用刀斧砍伐周围的树木,弄到很多手臂粗细、长短不一的木棍,而后用钉子、绳索将其拼接成一丈二尺长、八尺宽的木架子!

    第二步:从包裹中取出事先准备好的、大量的羊皮囊,用力将其吹鼓,再用绳子系住吹口。

    第三步:将木架子、羊皮囊搭配捆绑,组成一个个的羊皮筏子。

    看到羊皮囊的时候,乌云其其格便明白秦锋的意图了:利用羊皮筏子,顺着窟野河向下漂流,一直漂流到大明境内。

    不得不说,这个办法很有创意,但未免太冒险、太不安全了吧?

    要知道,窟野河是黄河中游的重要支流之一,水面宽阔、水流量又多又快,水面下还藏有暗礁,用羊皮筏子顺水漂流的话,是很容易触礁、搁浅、侧翻的。

    如此一来,只怕漂不出去多远,这几百人就要去龙王爷那里喝茶了。

    这些危险情况,难道秦锋不知道吗?

    秦锋当然知道了,而且早就想好了应对之策,具体就在这些羊皮筏子上面。

    首先,普通的羊皮筏子,是由一层木架子、十二个羊皮囊组成的,而秦锋下令组装的这些羊皮筏子,木架分为上下两层,并捆绑了整整二十四个羊皮囊。

    如此一来,不仅浮力大大增加了,可以坐更多的士兵,而且更加坚固、更加安全,就是漂流途中遇到了礁石,撞坏几个羊皮囊也没关系,不影响继续使用,或者修补一下就行了。

    其次,每个羊皮筏子的后面,都加装了一个简易木舵,可以用来调整漂流方向,这样就可以尽量避免中途触礁、或者岸边搁浅了。

    再次,每个羊皮筏子的后面,还装了一个牛皮兜子,在顺水漂流的过程中,可以大大的增加阻力,进而减缓漂流速度,提高安全性。

    最后,秦锋命令士兵们,夜晚顺水漂流,白天躲避休息,不得暴露目标。

    如此一来,就算蒙古兵们前来搜索,也是很难发现踪迹的,甚至再放出几只金雕都没用,因为金雕在夜间的视力极差,看不清东西!

    ……

    当第一个羊皮筏子组装好之后,乌云其其格知道之前的担心纯属多余了,进而变的沮丧起来。

    原本以为,得知自己被俘的消息,父亲肯定会出动大批人马,封锁南下的所有道路,而后开始拉网似的搜索、营救。

    秦锋只有区区数百人,肯定是逃不出去的,估计用不了几天,就会被搜索到,进而被包围起来。

    那时候,自己就可以趁机提条件,重获自由,甚至可以用点小手段,将秦锋等人抓起来,变被动为主动,至于后面是战是和,就全由自己一方说了算了。

    万没想到,秦锋如此多智,将退路安排的妥妥当当,自己也只能继续乖乖的当俘虏了!

    当羊皮筏子全部组建好之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了。

    接下来,秦锋将数百人分成了八队,分批坐上羊皮筏子,依次向窟野河下游漂去,这样可以减小目标,进一步增加隐蔽性。

    至于那几百峰骆驼,则全部远远的放生了,窟野河上游水草肥美,短期内不用担心饿着它们的。

    等蒙古牧民来附近放牧之时,自会将其归拢走,算是有个归宿吧!

    ………

    夜幕之下,月明星稀!

    流淌的窟野河中,秦锋斜躺在羊皮筏子上,一边喝着美酒、咀嚼牛肉干,一边欣赏着美丽夜空,心情格外舒畅!

    乌云其其格坐在旁边,看向秦锋的目光极为复杂:三分仇视、三分气愤、三分无奈,还有一份深深的崇敬!

    蒙古人是典型的游牧民族,推崇狼性法则,既尊从强者,鄙视弱者,一切用实力说话,不仅男人如此,女人亦是如此。

    就拿成吉思汗来说,在统一蒙古草原的过程中,打败了很多部落首领,而后斩其首级、兼并部众,掠夺财物……还将这些首领的妻女中漂亮的都收入了自己的后宫之中。

    而这些首领的妻女们,没有一个抗拒的,反而尽心尽力的服侍、讨好成吉思汗,是从灵魂深处臣服于这位一代天骄!

    同样的,一番接触下来,秦锋展示的智谋和勇敢,让这位蒙古公主大为折服,心态自然随之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

    长话短说。

    四天之后的黎明时分,秦锋等人坐在羊皮筏子上,顺利的漂流到了中下游的沙河岔,这里已经属于大明境内了。

    而后离筏上岸,收拢队伍,经过清点,数百人一个不缺,全都平安回来了。

    接下来,略加修整之后,秦锋遵照前言,让乌云其其格写了一封书信,由金雕送往白马湖大营,报个平安,免得林丹汗担心爱女,做出什么冲动的事情来,那就不妙了。

    与此同时,秦锋给三边总督杨鹤写了一封书信,信中将自己带领队伍穿越沙漠、偷袭了蒙古军大营,并已顺利返回的事情交代了一遍。

    又将自己希望大明、蒙古罢兵议和、结为同盟,一起对付女真人的想法,详细描述了一番,希望杨鹤予以支持。

    书信写好之后,由金雕—闪电送往白城子,再从白城子快马加鞭送往固原城—三边总督府!

    书信送出去之后,秦锋又命人在附近的高坡上,点燃了三堆烟火……

第二百三十七章将才难求!

    在秦锋的命令下,士兵们迅速收集了一些干柴,在一座高坡上点燃了三堆篝火,待火焰正旺之时,又放了一些湿漉漉的青草上去。

    霎时间,三股浓烟腾空而起,足足有十几丈高,加之天气晴朗,可见度非常好,估计方圆二三十里内都能看的到!

    至于这样做的目的,自然是为了召唤人了。

    “哒……哒哒!”

    两盏茶的时间之后,一大队骑兵出现了,足足有四五百人之多,还夹着很多无人骑乘的空马,很快就来到了高坡下面。

    看清楚了,来的都是天威军的士兵,而冲在最前面的正是马勇!

    马勇来到高坡下,立刻翻身下马,而后小跑到秦锋面前,单膝下跪行礼:“属下参见大人,恭贺大人平安归来!”

    “嗯,来的挺快,你们在这附近等多久了?”

    “六天之前,属下们就来了,一直等候着大人!”

    “好,辛苦了!”

    原来早在离开白城子之前,秦锋就谋划好了撤退方式、撤退路线,以及具体的登岸地点,并命马勇带领一支人马负责接应。

    幸运的是,中间没出任何差错,队伍顺利的撤了回来,接应的人马也到了。

    接下来,人们各自上马,一起返回白城子。

    而在返回途中,秦锋向左右亲信们叮嘱了一件事:谁也不准泄露乌云其其格的真实身份,只说她是被俘虏来的一个蒙古小酋长的女儿。

    因为一旦让人得知,乌云其其格是林丹汗的女儿,朝廷肯定会来要人,而后押送京师,生死难测……那样的话,再想和林丹汗议和就难了。

    因此上,才叮嘱左右之人,严守乌云其其格的身份秘密,甚至写信之时,都没有告诉三边总督杨鹤。

    当然了,秦锋并没有拿女儿当人质,威胁其父的想法,因为根本行不通。

    要知道,林丹汗那个级别的人物,个个心狠手辣,为了部落、汗国的利益,杀起血脉亲人来决不会手软的,自然不会为了一个女儿而受人威胁了。

    真逼急了眼,阵前万箭齐发,将自己的女儿射成马蜂窝的事情,绝对做的出来的。

    不是没有父爱,而是处在那样一个位置上,只能先公后私,先是蒙古大汗,而后才是一个父亲……这一点,秦锋心知肚明,故而虽然俘虏了乌云其其格,却没想过拿她当人质。

    至于将乌云其其格带回来,是想在双方议和之时,让她充做一道桥梁,沟通之用。

    如果接触之下,能和乌云其其格交个朋友,那就再好不过了……别忘了,对河套草原,秦锋同样垂涎三尺,早晚要夺过来的,而林丹汗的女儿、黄金家族的嫡系公主,就是一面最好的旗帜,利用好了,就能号令蒙古各部,其作用更胜千军万马!

    长话短说。

    一行人快马加鞭、日夜兼程,终于在四天之后,顺利的回到了白城子。

    回来之后,第一件事自然是见晋玉娘,好好安抚了一番未婚妻的情绪,而后命人将乌云其其格安顿在府中,好吃好喝好招待,但不准其离开将军府,形同软禁。

    接下来,秦锋顾不上休息,立刻将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招兵、练兵、打造兵器这些事情上,同时加固城防、积极备战!

    不是要和蒙古人议和、结盟、互市吗,为何还要积极备战呢,这岂不互相矛盾?

    一点都不矛盾,有句话说的好:遇到难事之时,要抱最大的希望、尽最大的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同时要做最坏的打算,小心戒备!

    同样的,与蒙古人议和这件事,秦锋会竭尽全力,争取达成目的……如果事情最后成功了,自然是最好了,如果事情不成功,那就只能打仗了,故而必须提前做好准备。

    真要是打起来了,这一仗,自己必须取胜!

    …………………

    上午时分,白城子东门外—大校军场内。

    “第一式:弓步冲拳!”

    “第二式:穿喉弹踢!”

    “第三式:马步横打!”

    ……

    数千名新兵排列整齐,正在学习军体拳,每一招、每一式都学的非常认真,另有百余名老兵在队列中来回走动,一边喊着口令,一边纠正新兵们的动作。

    点将台上,秦锋身穿百花战袍、居中而坐,看着新兵们的训练情况,满意的点了点头。

    自己离开这段时间,韩山君、董天豹等人丝毫没有懈怠,派出了大量的人手,前往各个千户所、百户所招募新兵。

    天威军屡立战功、威名赫赫,待遇更是出了名的好,再加上总兵府这次没有暗中捣乱,故而招募的事情非常顺利。

    现如今,一万六千名新兵已经基本招募齐了,并投入到紧张的训练中,只要再过几个月,就能形成战斗力了。

    秦锋已经想好了,等新兵们训练完毕,就和老兵们混和在一起,按照原来的建制,编成三标、合称一镇,又称天威军第一镇!

    以后再扩军,就是天威军第二镇、第三镇……等什么时候有了七八镇人马,自己就可以横行天下,问问鼎之轻重了,哈哈!

    高兴之余,还有一件头痛的事情,就是军队一下扩充了两倍,不仅需要大量的兵员,还需要大量的军官。

    基层军官还好说,可以从头脑灵活、经验丰富、立过战功的老兵当中提拔,可高层将领就不好办了。

    正所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一个普通人,只要身体强壮,脑子不太笨,好好训练上几个月,就能变成一名合格的士兵,甚至是一名优秀的士兵!

    一个普通人,好好培养上几年,却未必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将领,因为要想成为合格将领,一靠培养,二靠资质,而后者远远重于前者,起决定性作用!

    资质高的,不需要教,自己看几本兵书就行了,兵仙韩信就是例子!

    资质差的,就是有名将手把手的教导,最后教出来的也是个蠢才,战国时期的赵奢、赵括父子就是例子。

    赵奢,赵国将领,曾经在阏与之战中,在兵力、地形都处于劣势的情况下,利用自己的谋略,一举打败了兵力众多的秦军,从而威震列国。

    而这样一代名将,用心培养多年的儿子,却是个只会纸上谈兵的蠢才,你说气人不气人?

    而在芸芸众生中,有成为将领资质者,万中无一!

    就拿天威军来说,高层将领当中,只有韩山君、董天豹、项玄武三人有军事才能,能够独当一面!

    马勇、马武冲锋陷阵还可以,谋略、指挥能力皆不足,成不了大将之才!

    耗子只能管理一下后勤,根本不能带兵打仗,否则肯定吃败仗。

    至于熊大、熊二,忠诚上没有问题,可惜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只能当一辈子的护卫!

    故而当务之急,是找几个有资质的好苗子,好好培养起来,以后成为自己的得力干将,统帅兵马、独当一面!

    问题是,有资质的好苗子太少了,去那里寻觅呢?

    秦锋微闭双目,回忆以前学过的历史内容,明末的风云人物当中,有没有那种有大将之才、又尚未被发掘的好苗子呢?

    有的话,自己好划拉几个用用。

    正思索着呢,一名亲兵飞奔了过来,单膝下跪行礼道:“启禀将军大人,校军场外有两名年轻人求见,说是从辽西来的。”

    “辽西来的,叫什么名字?”

    “一名祖泽清、一名曹变蛟,说是奉了长辈之命,到将军大人麾下效力的,且有一封介绍信!”

    说话间,亲兵递上一封书信,秦锋接在手中,打开来仔细观看。

    书信是锦州总兵—祖大寿,副总兵曹文诏一起写的,这二人曾经在京畿之战中,数次与秦锋并肩作战,算是有些袍泽之情,而二人书信中的内容很有意思。

    原来祖大寿有个儿子叫祖泽清,曹文诏有个侄子叫曹变蛟,皆是弓马娴熟、武艺不凡的年轻人。

    这样的年轻人,又是高级将领的子侄,自然要从军入伍,在军中效力了。

    问题是,这两个家伙不仅武艺不凡,更是胆大包天、桀骜不驯,自从加入关宁军之后,那是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各种的调皮捣蛋,让祖大寿、曹文诏大为头痛,各种办法用尽了,却约束不住这两个刺头。

    无奈之下,只好写了一封介绍信,将两个刺头派到白城子来了,希望秦锋念在袍泽之情上,好好管束、栽培一下,对于秦锋的能力,祖、曹二人可是相当认可的。

    看完书信之后,秦锋不禁露出了笑容,真是老天开眼、想啥来啥啊,祖泽清、曹变蛟,这二位可不是一般人,而是留名于史的大人物、军事人才,尤其是后者,更得到了智勇兼备、忠烈千秋的评价。

    不就是刺头嘛,自己以前当特种兵的时候,最会收拾刺头兵了,收拾好了,那就是可堪大用的人才!

    “将二人带过来吧!”

    “诺!”

第二百三十八章两个刺头!

    曹变蛟,身材修长,猿背蜂腰,一张标准的国字脸,剑眉虎目、鼻直口方,肤色微微泛黑,却充满了阳刚之气!

    后面跟着两名仆从,一个牵着一匹青鬃马,马背上驮着铠甲包裹,另一个扛着一杆虎头湛金枪,长一丈一尺三寸,枪头为虎头形,虎口吞刃、锋利无比!

    祖泽清,二十岁,身材魁梧、膀大腰圆,四方脸型、浓眉大眼,再配上狮子鼻、阔海口,给人一种威猛如狮的感觉!

    身后同样跟着两名仆从,一个牵着一匹黄骠马,另一个扛着一柄六合大刀,通体都是用百炼精钢打制的,起码有六七十斤重!

    曹、祖二人在亲兵的引领下,进入校军场中,来到点将台前,见到了秦锋!

    “卑职曹变蛟、卑职祖泽清,见过秦将军!”

    见面之后,曹、祖二人抱拳行礼,却连腰都没弯一下,反而挺的笔直,如此态度,就差将‘桀骜不驯"四个字写在脸上了。

    秦锋并不在意,两个小刺头而已,收拾一顿就老实了,而且越是这种浑身是刺的家伙,越是带兵打仗的好材料。

    “祖将军、曹将军在信中说了,让你们二人到天威军中效力,并让本将军严加管教、好好约束,你们知道吗?”

    “知道!”

    “知道就好,不过嘛,天威军乃是精锐之师,决不收酒囊饭袋,不知你们两个的本领如何啊?”

    “我们的本领如何,秦将军试试就知道了!”

    曹变蛟、祖泽清的语气很骄傲,因为二人确有骄傲的资本,拳脚、兵器、骑术、箭术、火器……二人皆是样样精通。

    以前在关宁军中,二人经常四处找人挑战,结果除了吴三桂可以分庭抗礼,余者皆是二人的手下败将。

    如今到了秦锋这里,二人自信凭着一身本领,照样可以横行无忌、不受约束!

    “好,本将军就试一试,看看你们是真有本领,还是在吹牛皮、说大话,跟我来吧!”

    说话间,秦锋站起身来,带着两个刺头向北边走去,原来在大校军场北边,还有一座小校军场,而二者的训练环境截然不同。

    大校军场内,地面平整、面积宽阔,而且打扫的很干净,是操练普通士兵用的。

    小校军场内就复杂多了,土山、树林、河流、泥潭、地洞……各种地形应有尽有,而在这里训练的只有两支队伍,一是亲兵营,二是教导营!

    亲兵营的士兵,都是从军中层层选拔出来的,个个武艺不凡、强悍敢战,而他们的任务就是保护中军大帐、保护秦锋的安全!

    教导营的士兵,同样是从军中选拔出来的,要求头脑灵活,学习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指挥能力,说白了,就是在培养基层军官。

    而这两支队伍,平时都是由秦锋亲自训练的,如果秦锋没有时间,则由熊大、熊二负责监督训练!

    见到秦锋来了,正在训练士兵的熊家兄弟立刻跑了过来,叉手行礼道:“大人,有何吩咐?”

    “今天的训练科目是什么?”

    “回禀大人,刚刚训练了潜伏,接下来,准备训练一下进餐!”

    “好,多准备一点食材,让我身后这两个家伙跟着一起吃点!”

    “诺!”

    ……

    曹变蛟、祖泽清跟在秦锋身后,听的满头雾水,进餐,不就是吃饭吗,这个是人就会,还用的着训练?

    可是接下来,二人算是开眼了。

    只见二十多名士兵,将准备好的食材抬来了,其中有蛇、青蛙、蚯蚓、蝎子、老鼠、昆虫……而且都是活的,在器皿中密密麻麻、爬来爬去的样子,看的人头皮发麻!

    “两位,请吧,一起跟着吃点,不用不好意思!”

    “秦将军,你这是在开玩笑嘛,这些东西是人吃的吗?”

    “哈哈,身为军人,必须吃饱了肚子,才有力气打仗,可战场上情况复杂,军粮短缺,或者无法生火做饭的事情常有发生,到时候怎么办?

    只能就地取材,有什么吃什么,吃下去、才能活,吃不下,那就死路一条,二位认为这些东西不能吃吗,本将军就吃给你们看看!”

    说话间,秦锋伸出左手,飞快的从器皿中捏了一条三尺多长的活蛇出来,同时右手拔出军刺,一下切掉了蛇头,而后开始喝蛇血、吃蛇肉,很快就吃了个干净。

    接下来,又挑出几只蝎子,切掉尾巴上的毒刺,活生生扔进口中,吃的咔咔直响。

    另一边,亲兵营、教导营的士兵们,开始分食器皿中的蛇、青蛙、蚯蚓、蝎子、老鼠……皆是生吞活剥,吃的满嘴是血。

    期间有士兵恶心反胃,将口中的食物吐了出来,立刻捡起来,重新塞入口中,用力咀嚼、强行咽下!

    如此情景,看的曹变蛟、祖泽清脸色大变,同时口中发苦、胃中泛酸,阵阵干呕了起来。

    “二位,请吧,该你们了!”

    “这个……这个……呕……”

    “怎么,吃不下……要想加入天威军,成为精锐中的精锐,这就是第一关,如果过不了关,二人还是回辽西去吧!”

    “谁说我们过不了关,不就是蛇和蝎子嘛,有什么大不了的,我们这就吃给你看看!”

    马怕骑,人怕逼!

    曹变蛟、祖泽清都是年轻人,血气方刚,最怕被人看不起了,当既咬了咬牙,各自抓了一条活蛇,而后学着秦锋的样子,切蛇头、喝蛇血、吃蛇肉……期间多次反胃,酸水一个劲儿的往上冒。

    不过二人都是硬脾气,咬紧牙关、坚持着没有吐出来,将活蛇吃了个干净,而后每人又吃了几只蝎子,虽然样子十分狼狈,可毕竟是吃下去了!

    “嗯,不错,有点男子汉的样子,下面该体能训练了,二位是否参加?”

    “参加!”

    “好,那就一起来吧!”

    小校军场内有很多一丈长、三尺粗的原木,每一根都有一百多斤重,秦锋扛起来一根,开始在小校军场内跑圈。

    士兵们有样学样,各自扛起一根原木,跟在秦锋后面一起奋力奔跑。

    曹变蛟、祖泽清互相看了看,而后各自扛起一根原木,跟着跑了起来。

    三大圈跑下来,人人累的汗出如雨、气喘吁吁,稍事休息,接下来是匍匐训练、武装泅渡、徒手攀岩……每一样秦锋都冲在最前面!

    ………

    黄昏时分,当各种训练都结束之后,曹变蛟、祖泽清已经累的半死了,连坐着的力气都没有,只能躺在地上,呼呼的喘着粗气,还不时呕吐几口:蛇肉、蛙肉、污水、胃液……什么都有,恶心至极!

    这时候,秦锋气定神闲的走了过来,似笑非笑的说道:“二位感觉如何,还能坚持的住吗?”

    “呕……呕……”

    “呵呵,告诉你们一声,今天这些只是开胃小菜,真正的大餐还在后面呢,如果你们能吃的了这个苦,明天就编入亲兵营,跟着一起训练,如果受不了的话,就回辽西去吧,那边的日子肯定舒服多了,你们两个也能继续作威作福!”

    说完之后,秦锋返回将军府去了,还有一大堆军务等着处理呢!

    曹变蛟、祖泽清依旧躺在地上,不停的喘息、呕吐……那滋味,生不如死!

    …………

    第二天,亲兵营再次训练的时候,队伍中出现了曹变蛟、祖泽清的身影,二人商量了一番,一致决定留下来,因为回去太丢人了,会被耻笑的。

    二人宁可累死,也不愿被人耻笑!

    另外吗,二人看出来了,在天威军中虽然很累,却能学到很多真本领,有了真本领,以后必能建功立业、飞黄腾达,这样累点也是值得的!

    而从这一天起,二人对秦锋的态度大变,原来的桀骜不驯全都不见了,变成了听话的乖宝宝,不冲别的,就冲同样的训练,秦锋总能冲在最前面、完成最好的成绩,这一点,二人就心服口服!

    而就在曹变蛟、祖泽清加入亲兵营的第三天,秦锋收到了一封书信、见到了一位故人!

第二百三十九章玉米种子!

    秦锋收到了一封书信,是三边总督杨鹤的亲笔,信中内容主要有两点:

    一是对秦锋带领队伍穿越沙漠、偷袭蒙古军大营,狠狠灭其锐气,扬大明之军威的事情大大赞扬了一番,并使用了‘智勇双全、冠盖三军"的八字评语!

    二是对秦锋‘与蒙古人罢兵议和、结为同盟,一起对付女真人"的提议非常支持,并将这个提议写成了奏折,用八百里加急送往京师。

    朝廷收到奏折之后,对此事极为重视,连续进行了数次廷议,可惜没议出什么结果,只是回复杨鹤,让其根据事态发展、酌情处理!

    而杨鹤给秦锋的命令是,一定要坚守白城子,不能让蒙古人跨过边界一步,同时还要稳住蒙古人,能不开战最好不要开战,缓和双方的关系,争取与之议和、结盟!

    至于议和的条件,就是不割地、不和亲、不赔款、不能丧权辱国……如果可能的话,让林丹汗称臣纳贡,接受册封!

    当然了,杨鹤深深的知道,敌强我弱的情况下,想让林丹汗主动退兵、称臣纳贡,那不是一般的难,而是非常的难,故而在信纸背面专门写了八个字:随机应变,便宜行事!

    另外吗,信封中还有三份手令,底下盖好了三边总督的大印,签上了杨鹤的名字,上面则是一片空白。

    也就是说,秦锋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在空白处填写需要的内容,而后用三边总督的名义发号施令,若是出了什么事情,杨鹤一力承担!

    堂堂封疆大吏,能做到这一步,可见对秦锋是何等的器重和信任。

    面对这般信任,秦锋大为感动,仔细整理衣冠、向着固原城方向深施一礼,而后将三份空白手令收藏了起来,决定不到万不得已之时,决不动用!

    书信是上午收到的,而在当天下午,有亲兵前来禀报:薛瑾瑜来了,带着一支庞大的商队,以及几百车的军需物资。

    蒙古大军即将南下,白城子十分危险的事情,薛瑾瑜不可能不知道,明知十分危险,仍然义无反顾的前来,这是什么?

    这就是有情有义,雪中送炭!

    因此上,秦锋不仅亲自出城迎接,还将晋玉娘一起带上了,并有大批的将士陪同左右。

    ……

    白城子—南门外。

    薛家商队出现了,足足有一千多名伙计,四百多辆大车,上面装满了粮食、精盐、精铁、药材、棉花……各种物资,其中又以粮食、精铁的数量最多了,因为一旦打起仗来,这两样东西最为重要。

    紧接着,银箱车打开,多日不见的薛瑾瑜从中走了出来:头戴逍遥巾、身穿纯白色长袍、腰系银绦丝带,足登锦绣长靴,手中还拿着一柄象牙描金扇,完全是一副佳公子的装束,而且随着年龄增长,人也以前更帅了!

    “玉娘姐姐,本公子可是想死你了,快让本公子香一个……啵,哈哈!”

    “瑾瑜,你又调皮了!”

    双方见面之后,薛瑾瑜快步走过来,而后一把搂住了晋玉娘的纤腰,在俏脸上狠狠亲了一口,接着用挑衅的目光看着秦锋,还做了个小鬼脸!

    如此举动,把一些不知情者看的目瞪口呆,其中就包括站在亲兵队列中的曹变蛟、祖泽清。

    二人知道,晋玉娘和秦锋是未婚夫妻,而且相亲相爱、鸾凤和鸣,互相将对方看的比性命更加重要。

    现如今,有人当着秦锋的面,这般调戏晋玉娘,还动手动脚的乱摸,而秦锋竟然一点不生气,这究竟是什么情况啊?

    曹变蛟、祖泽清满头雾水,大惑不解。

    直到有知情者,悄悄告诉了二人真实情况,二人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啊!

    不过看着秦锋、晋玉娘、薛瑾瑜三人说说笑笑,亲如一家的样子,曹变蛟、祖泽清又迷糊起来了,这三人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咋看咋觉的怪异呢?

    ………

    “瑾瑜,蒙古人磨刀霍霍,即将大举南下,这里很可能有一场大仗要打,非常危险,你怎么这时候来了?”

    “呵呵,正是知道要打大仗了,特来相助一臂之力,而且我带来了一样东西,锋哥看了肯定喜欢的跳起来!”

    “哦,什么东西,能让我跳起来??”

    “看,就是这个!”

    说话间,薛瑾瑜转身从银箱车中拿出一个小篮子,掀开上面的遮布,下面竟然露出了几个黄灿灿的东西!

    “是玉米?”

    “没错,就是玉米!”

    “那里找到的?”

    “是薛家商队到福建地区采购茶叶之时,偶然间在一个乡村里找到的,当地人称其:玉蜀黍,据说是前几年,由一群红毛绿眼的番商带来的,有好奇者便种植了一些,不过数量不多,商队费了很大力气,只收集到几车种子而已!”

    “好,太好了,数量不多没关系,只要有种子就好,哈哈!”

    秦锋没有跳起来,但万分高兴是真的,拿起一个玉米棒子来,看了又看,摸了又摸,还忍不住亲了几口,真比稀世珍宝更加稀罕!

    西北大旱,赤地千里,百姓们饿死者不计其数!

    为了救济灾民,只能从四川、湖广、山西、河南等地购买粮食,运回来分发,可这种购粮赈灾的办法并不是长久之计!

    一则,路途遥远,运输时损耗的人力、物力、财力太多太大了,得不偿失。

    二则,旱灾规模在扩大,四川、湖广、河南等地都渐渐受到了影响,粮食减产严重,再过几年,怕是拿着银子都未必能买到粮食了。

    要想从根本上消除灾荒,最好的办法是兴修水利、开垦荒地、同时大量种植耐旱、耐贫、高产的农作物。

    因此上,早在几年之前,秦锋就手绘了红薯、玉米的图画,并交给了薛瑾瑜,让其利用薛家商队行走四方的机会,进行寻找!

    红薯种子,早就已经找到了,并在白城子周围进行了种植,正努力大面积推广。

    现在又找到了玉米种子,真可谓苍天赐福啊!

    有了红薯、玉米这两样宝贝,相信用不了几年,西北地区的灾情就能得到控制了,大利天下!

    接下来,众人一起回到将军府内,在大堂中设下酒席,为薛瑾瑜接风洗尘。

    吃饱喝足之后,就在将军府的后宅中,专门拨出一个院子来,做为薛瑾瑜的下榻之处。

    至于那些玉米种子,全都抬入了库房当中,安排了上百名士兵,分成三班轮流看守,一天十二个时辰不能断人。

    而且秦锋吩咐了,没有自己的命令,任何人不准动这些玉米种子,违者、杀无赦!

    ………

    夜幕时分,一道人影悄悄溜进了院子里,而后非常顺利的来到了薛瑾瑜的寝室门口,轻轻敲打了几下。

    “哒……哒哒!”

    “谁?”

    “我!”

    “进来吧!”

    推开房门,人影立刻钻了进去,在灯火下露出本来面目,正是秦锋!

    房间内,薛瑾瑜刚刚沐浴过,正躺在床上休息,只穿了一件单衣,显示出了凹凸有致的身材,还摆了一个贵妃躺的姿势,很是诱人!

    “将军大人深夜来此,莫非是来偷香窃玉的,玉娘姐姐就住在隔壁院子里,小心我喊上一嗓子,你就要跪洗衣板了!”

    “少打趣我,说吧,叫我来有什么事?”

    白天的接风宴上,薛瑾瑜偷偷打过几个眼色,秦锋心领神会,知道有事情要跟自己说,但是白天人多眼杂不方便,于是就深夜过来了。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你说能有什么事呢,我的将军大人?”

    “哦,既然如此,佳人有约,我就不客气了,咱们赶紧吹灯休息吧!”

    “别、别,不开玩笑了,的确有一件正事要告诉你,白天人多眼杂,不方便诉说,只能暗示你晚上过来了。”

    “什么事情,如此机密?”

    “与蒙古人大举南下有关!”

    “哦?”

    “我得到消息,蒙古人这次大举南下,是八大晋商暗中蛊惑的,他们还往蒙古各部走私了大量军需物资!”

    “消息准确?”

    “绝对准确!”

    长期以来,晋商、秦商之间冲突不断,前者没少给后者下绊子、耍阴招,后者不甘总被欺负,自然要进行反击了。

    前段时间,薛家苦心积虑、不惜耗费重金,终于买通了八大晋商内部的一位高层管事,从其口中了解到很多事情。

    原来上次大同之行,秦锋、薛瑾瑜联手用假银票狠狠坑了八大晋商一把,并用移花接木之计,将黑锅扣到了徽商集团的头上。

    八大晋商果然中计,调动各种资源,和徽商集团狠狠干了几仗,结果是势均力敌,谁也奈何不了谁,还都付出了不小的代价,最后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双方高层深思熟虑之后,决定停止争斗、握手言和。

    而在和徽商集团言和之后,八大晋商又打起了吞并秦商集团的主意,其具体办法就是:向河套地区大量走私物资,同时蛊惑林丹汗出兵南下,对陕西北部大肆劫掠!

    如此一来,既能借蒙古人的刀、狠狠打击秦商集团,又能通过走私获得大量利润,可谓是一举两得!

    而对秦锋这边来说,有了八大晋商参与其中,与蒙古人议和、结盟的事情就更难办了,因为这意味着不仅要打军事仗、政治仗,还要打商业仗,而与前两者相比,后者可是一点都不轻松的!

    “锋哥,怎么办?”

    “没什么大不了得,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既然八大晋商参与进来了,正好利用这个机会,再收拾他们一顿……另外吗,瑾瑜,这次你得留下来,助我一臂之力!”

    “没问题,锋哥,你估计蒙古人什么时候南下?”

    “快了,也就这三五天之间,林丹汗肯定带领人马大举南下!”

第二百四十章军事仗打赢了!

    秦锋料事精准,就在薛家商队抵达的第五天,从草原上传来了消息:林丹汗带领八万人马离开了白马湖大营,大举向南进发,兵锋直指白城子!

    面对来势汹汹的蒙古大军,天威军这边又该如何应对呢?

    按理来说,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就该将人马集中到城内,依托坚固的城防工事,严防死守、拖延时间,蒙古大军久攻不克、锐气耗尽之后,自然会退走的,而后再设法与之议和!

    这是最合理的对策了,可秦锋偏偏没有这样做,而是亲率一万人马出城,在城北扎下一座大营,摆出一副以攻对攻的架势!

    为何这样做呢?

    心理战术!

    蒙古人性如狼,凶狠而狡黠,与之相斗,气势上决不能弱半分,一旦示弱,这头恶狼就会立刻扑过来疯狂撕咬、不死不休!

    相反的,如果摆出无所畏惧的气势来,恶狼就会怀疑、心虚、胆怯,反而不敢上前了!

    因此上,秦锋才带领人马出城扎营,以示自己毫无畏惧!

    当然了,光有毫无畏惧的气势是远远不够,还得有谋略与之配合。

    就在出城扎营的当天,秦锋命令韩山君、董天豹各领三千人马,多带旗帜、帐篷等物,在午夜时分,悄悄地离开了白城子……至于去了那里,要做什么,暂且保密。

    与此同时,秦锋派出了大量游骑兵,探查蒙古大军南下的速度,每天进行汇报。

    ………

    崇祯四年—七月二十六,林丹汗带领八万大军渡过秃尾河、以每天八十里左右的速度南下。

    七月二十七,距离白城子还有三百六十里。

    七月二十八,还有二百八十里。

    ……

    八月初一,还剩最后四十里,战争一触即发!

    八月初二,八万蒙古大军,在距离白城子不足三十里的地方,突然停下了脚步,而后原地扎营,连续三天按兵不动。

    第四天,林丹汗派出了一位使者,前来面见秦锋。

    面对毫不示弱的天威军,这条蒙古狼果然没敢轻易的扑过来,却伸出了一只爪子进行试探。

    ………

    中午时分,天威军大营—中军大帐,一名亲兵小跑着进来禀报:

    “启禀将军大人,林丹汗派来一名使者,已经到大营门口了,您见是不见?”

    “见!”

    “诺,将军大人有令,着蒙古使者进帐相见!”

    ……

    中军大帐内,秦锋头戴凤珠点金盔、身穿金漆山文甲、腰横逆鳞宝刀,端坐在主位之上,那真是眉宇之间、杀气腾腾,周身上下、威风凛凛!

    片刻之后,亲兵们带进来三个蒙古人,走在前面的是个矮胖子,四十岁左右,大头圆脸、项短脖憨,左耳上挂着一只沉甸甸的金环,证明此人是个蒙古贵族。

    后面跟着两个虎背熊腰的壮汉,皆是二十岁左右,看样子是前者的随从!

    矮胖子是昂着头、挺着胸、迈着八方步进来的,并未行礼,便直接开口问道:“坐在那里的明军将领,你就是秦锋?”

    “正是本将军,你是何人?”

    “本使哈尔巴拉,奉我家大汗之命,前来传个口信!”

    “口信,你家大汗说什么?”

    “我家大汗说了,八万大军压境,破城易如反掌,希望秦将军认真形势,立刻释放乌云其其格别吉,而后倒戈卸甲、自缚双手,带领人马出营投降。

    我家大汗还说了,只要秦将军肯率部出降,不仅饶你不死,还会划分一块草原,加封你为大蒙古国的诺颜,享受荣华富贵,如若不降,大军破城之日,斩尽杀绝、鸡犬不留!

    记住了,你只有三天时间考虑,三天之后,必须给个满意的答复,如若不然,我军就要大举进攻了!”

    “哈哈,区区小事,何必要等三天,本将军现在就可以答复……接着吧,这就是本将军给你家大汗的答复!”

    听完陈述之后,秦锋先是大笑了几声,而后从面前的桌案上拿起纸笔,刷刷点点的写了几行字,直接扔到了哈尔巴拉的面前。

    使者哈尔巴拉不仅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话,同样认识汉字,只见纸上写着十六个字:炎黄后裔、宁折不弯,明日上午、一决雌雄!

    “秦将军,你这是什么意思?”

    “字面意思,回去告诉你家大汗,明天上午,沙场相见,两边摆开人马,好好血战一场,看看究竟鹿死谁手!”

    “这个……这个……”

    哈尔巴拉有点傻眼了,自己这次奉命前来,其实是来试探虚实的。

    先做出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而后开出苛刻的条件,看看秦锋是何反应?

    原来猜测着,秦锋肯定不会答应投降的,但是会与自己讨价还价一番,如此一来,自己就能在讨论之间,试探出虚实情况了,最好是连哄带骗,将乌云其其格别吉带回去,而后再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发起进攻。

    万没想到,秦锋一点讨价还价的意思都没有,上来就是直接宣战,如此霸气的行为,将自己原来的计划全都打乱了,怎么办?

    哈尔巴拉连忙收敛了傲气,换上一副笑脸说道:“秦将军,何必如此意气用事呢,用你们汉人的话讲,漫天要价,落地还钱,不如咱们好好商量一下?”

    “哼,没得商量,有本事的,咱们沙场上分胜负,想用几句大话吓唬本将军,门也没有……来人,送客!”

    说完之后,秦锋直接拂袖而去了。

    哈尔巴拉想要上前拉扯,却被帐内亲兵们拦住了,而后将其强行带出大帐,送出了大营。

    哈尔巴拉没办法,只能带着随从们,快马加鞭的回到了蒙古军大营。

    金顶大帐内,林丹汗和几十名部落酋长正在等待消息,见哈尔巴拉回来了,立刻进行询问:

    “情况如何,试探出虚实没有,三天之后,估计秦锋会如何答复?”

    “启禀大汗,不用等三天了,秦锋当场就给了答复!”

    “哦,他是如何答复的?”

    “秦锋的答复是,明天上午,沙场之上,与大汗一决雌雄,这是他亲手写的回信,大汗看看吧!”

    “嘶!”

    看完回信之后,林丹汗也有点傻眼了,这和之前预料的完全不一样嘛!

    自己派人探查过,天威军装备精良、能征善战不假,可是兵力数量有限,只有七八千人而已,最近虽然招募了一些新兵,可是训练时间尚短,没有多少战斗力的。

    而自己一方,拥有整整八万之众,还都是久经沙场的铁骑兵,战斗力极为强悍!

    这种情况下,按理来说,秦锋最好的选择是弃城而走、保存实力,其次是躲在城内、严防死守!

    事实却是,秦锋既没有弃城而走,也没有躲进城内,而是屯兵城外,摆出了一副以攻对攻的架势,现在更是主动下了战书,这太不合常理了。

    难道秦锋不知道,以寡敌众,必败无疑吗?

    难道秦锋是个傻子?

    秦锋决不是傻子,相反的,这家伙非常精明,那就只有一个解释了,这家伙有恃无恐,而他凭恃的又是什么呢?

    “来人啊!”

    “在!”

    “立刻派出游骑兵,将白城子方圆百里之内,好好的搜索一遍,看看有没有别的明军驻扎!”

    “遵命!”

    随着林丹汗一声令下,大量的蒙古游骑兵出了大营,对白城子附近展开了地毯式的搜索。

    两天之后,游骑兵们陆续回来了,并带回了搜索的结果:

    白城子东南四十里的一片树林之中,驻扎着一支明军,旌旗密布、帐篷极多,起码有三四万人马,打的是固原镇的旗号。

    白城子西南五十里的一座山坳中,同样驻扎着一支明军,兵力在四五万左右,打的是宁夏、甘肃两镇的旗号。

    而在白城子南边的几条道路上,每天晚上都有无数火把移动,似乎有大军源源不断的开拔而来。

    得到禀报,林丹汗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

    难道自己又猜错了,明军这边看似边防空虚,实则已经暗中集结了大量兵马,准备以白城子为诱饵,引诱自己出兵进攻,而后四面合围,一举全歼?

    那样的话,可就太可怕了。

    自己必须提高警惕,不能轻易与明军开战,以免吃亏……既然不能开战,那就只有试试和谈了,通过谈判,或许自己能占到一些便宜呢?

    想到这里,林丹汗亲笔写了一封书信,派哈尔巴拉负责传递。

    哈尔巴拉不敢怠慢,又一次来到了天威军大营中,并在中军大帐内见到了秦锋。

    与上次不同,哈尔巴拉这次非常讲礼貌,是半躬着身子进来的,进来之后,立刻以拳捶胸、深施一礼,而后恭恭敬敬的送上了林丹汗的书信。

    “哦,你家大汗要约我阵前相见?”

    “正是,还请秦将军赏脸,与我家大汗见上一面!”

    “这个嘛……好吧,本将军答应了,回复你家大汗,明天上午,阵前相见!”

    “多谢、多谢……告辞了!”

    “不送!”

    望着哈尔巴拉离开的背影,秦锋面色不变,心中却是长出了一口气,看来自己的疑兵之计成功了,吓唬住了林丹汗。

    到了这一步,蒙古军进攻的可能性小了很多,军事仗自己基本上打赢了,达到了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接下来,该打政治仗了!

    政治仗,远比军事仗难打啊!

第二百四十一章阵前对话!

    玉兔西坠,金乌东升,新的一天开始了。

    “咚……咚咚!”

    上午时分,天威军大营内,几十面聚将鼓被同时敲响,鼓声急如爆豆、响若雷霆,十几里外都清晰可闻!

    听到鼓声之后,早已经饱餐战饭、披挂整齐的士兵们,迅速拿着兵器冲出了帐篷,按照编制排列成队,而后在将领们的指挥下、陆续开出了大营,并在营前组成一个大阵!

    大阵共由万余人组成,其中步兵在前、炮兵居中、辎重殿后,骑兵分列左右两翼,更有数千峰骆驼分布四周,随时可以组成坚固的驼城……整个大阵极为整齐,横成排、纵成队,真犹如刀切斧剁的一般!

    另外吗,列阵的万余名士兵当中,一大半都是上过战场的老兵,故而不仅列阵整齐,更带着浓烈的杀气,鬼神皆惊!

    至于秦锋,全身戎装,手持逆鳞宝刀,坐骑赤炭火龙驹,立于大阵最前面,面色平静如水,气势稳如泰山!

    “呜……呜呜!”

    而在天威军出营列阵的同时,连绵的号角声中,数万蒙古兵也冲出了大营,并在营前摆出一个鸦兵撒星大阵!

    这是成吉思汗留下的阵法之一,非常利于野战,讲究的是:不见利不进,动静之间、知敌强弱,百骑环绕、可裹万众,千骑分张、可盈百里……敌分亦分,敌合亦合,或远或近,或多或少,或聚或散,或出或没,来如天坠,去如电逝!

    遥想当年,成吉思汗多次凭借着这种阵法,打败了一个又一个强敌,最终统一草原各部,建立了纵横万里的大帝国!

    “咚……咚……咚!”

    接下来,双方士兵踩着鼓点,同时向前推进,直到距离一里左右,又同时停下了脚步,互相紧盯对方,全都做好了厮杀的准备!

    今天不是约定好了,双方主将阵前对话吗,为何又摆出一副拼命的架势呢?

    很简单,兵是将之威,将是兵之胆!

    有千军万马压阵,主将才有威风,对话的底气才足,嗓门才大,而且能谈的拢最好,若是谈不拢的话,最终还得用武力解决问题!

    接下来,蒙古军大阵中央分开一道缝隙,在上百名大小酋长的簇拥下,林丹汗来到了阵前,手搭凉棚、举目观看。

    “装备精良、士气高昂,军阵整齐划一,果然是一支虎狼之师,难怪能多次打败女真人,能在短短数年之间,便带出这样一支虎狼之师,那秦锋却有几分真本领,与这样的对手交锋,万万不可轻敌大意!”

    “大汗言之有理,不可轻敌大意!”

    看过天威军的大阵,林丹汗不禁发出一阵感慨。

    周围的大小酋长则集体点头认可,以前在边境上打草谷的时候,没少了和明军打交道,如天威军这般的虎狼之师,却还是第一次遇到呢,看着就让人脊背发凉,提不起战斗的欲望来!

    ……

    另一边,秦锋立马阵前,也在观看蒙古大军的阵型,脸上却露出了几分轻蔑之色。

    蒙古大军看似人多势众,可是装备水平极为一般,士兵大都穿皮甲,穿铁甲者少之又少,兵器更是五花八门、什么都有,甚至有手持木叉者,可见蒙古各部严重缺乏铁器,而且阵容参次不齐,互相之间配合极差。

    这也不奇怪,眼前的数万蒙古大军,是由察哈尔、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四大部落共同组成的,而在不久之前,四部还在互相攻杀,彼此间仇恨极深,别说互相配合了,能不互相拆台就算不错了。

    至于林丹汗,史书上的评价是:性如烈火、有智而迟、驭下无法!

    说白了,就是这个人的性格急躁、容易发怒,虽然有些谋略,但是反应慢了一拍,经常错过最佳时机,还不善于驾驭部下,不会拉拢人心!

    这样有明显性格缺陷的人,只要用点手段,对付起来不是什么难事。

    接下来,按照之前约定好的,双方人马列阵不动,林丹汗、秦锋各带十名亲兵,同时向中间位置缓缓而行,在相距两丈左右时,又同时勒住了缰绳,互相打量着。

    “你就是秦锋,上次带队偷袭本汗大营的人?”

    “正是!”

    “听说你是榆林镇—游击将军,四品官?”

    “不错!”

    “哈哈,我乃是长生天之下、至高无上的蒙古国大汗,你一个小小的四品芝麻官,根本没资格与本汗对话,还是换个官职高点的人来吧!”

    “呵呵,本将军官职虽然不大,在白城子这个地方,却是一言九鼎、言出法随,大汗是蒙古各部共主不假,可汗令所到之处,又有几个听从的呢?”

    “你……哼!”

    双方刚一见面,林丹汗就自抬身价、贬低秦锋,想用这种办法占据上风,进而得到谈判的主动权!

    秦锋毫不示弱,立刻讽刺林丹汗只是徒有虚名,实则根本号令不动蒙古各部落……这几句话一出口,顿时将林丹汗气的不轻。

    “哼,口舌之争,没有意思,咱们还是直接说正题吧,本汗这次南下,足足带了八万大军,踏平小小的白城子,简直是易如反掌。

    秦将军如果识相的话,早点下马投降,本汗不仅饶你不死,还会加封你官职,保你荣华富贵,否则的话,破城之后、鸡犬不留!”

    “哈哈,我大明幅员万里,人口上亿、兵马数百万,与大汗的八万人马相比,究竟谁多谁少呢?

    依本将军之见,大汗才应该下马投降、乖乖归顺,大明天子一向高恩厚德,肯定会善待大汗,赏赐一世荣华富贵的!”

    “哼,大明有数百万军队不假,可大都是酒囊饭袋,无用至极,而且分散天下各处,根本无法集中起来,否则也不会被女真人欺负成那样子了。

    就说眼下吧,白城子的守军不过两万余人,其中大半还是新兵,连刀枪都拿不稳的,如何跟本汗的八万铁骑抗衡?

    别说什么白城子周围另有大军驻扎,已成合围之势,区区疑兵之计,你真以为能瞒得过本汗吗?”

    “哈哈,是不是疑兵之计,大汗只要下令进攻,不就知道真假了吗……怕就怕,大汗没有这个胆量尝试吧,一旦试错了,可就是万劫不复呦!”

    ………

    林丹汗虽然性子急了点,脑子却一点不笨,昨夜反复思量了许久,越想越觉得不对劲。

    之前派遣大量细作,进入大明境内反复打探过,得到的准确情报是:因为常年拖欠军饷,大明西北地区的边军死走逃亡,人数下降的非常厉害,而且存粮、兵器、盔甲、马匹严重缺乏,士气低落!

    而且榆林、宁夏、甘肃、固原四镇剩下的精兵猛将,大半都被老将—尤世威带到了渭南地区,正和闯王—高迎祥率领的流寇大军交战,纠缠的十分厉害,短期内根本不可能北返的。

    那么白城子附近的兵马,又是那里来的呢?

    林丹汗猜测,十之八九是秦锋故弄玄虚、设下疑兵,用来吓唬自己的!

    既然是疑兵,为何不直接攻城呢?

    很简单,就像秦锋说的那样,林丹汗不敢冒险,而不敢冒险的原因则是赌不起、更输不起!

    自家人知自家事,别看林丹汗是黄金家族嫡系,拥有全蒙古各部共主的身份,看起来威风八面、不可一世,实则是外强中干、十分虚弱!

    林丹汗直属的察哈尔部,在和女真人的争斗中,更是连吃败仗、损失惨重,连世袭的草原都丢了,只能西迁到河套地区躲避锋芒。

    来到河套地区之后,又苦苦厮杀了两年多时间,才勉强让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俯首称臣,可三部口上臣服,心中不服,时刻惦记着夺回河套地区。

    这次大举南下,如果大获全胜还好,如果打了败仗,又或者惨胜、直属人马损失太多的话,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就可能起兵反叛,女真人也可能追杀过来,那时候,可就真的万劫不复了。

    因此上,明知道白城子周围十之八九是疑兵,林丹汗依旧不敢冒险,生怕自己猜错了,后果承担不起。

    退一步说,就算不考虑疑兵的真假,天威军的强悍战斗力也让林丹汗发怵,故而迟迟不敢下令进攻,生怕损失太多的兵马。

    而秦锋吃准了这一点,态度才如此强硬!

    接下来,双方都沉默了,用目光紧盯着对方,如刀似剑、如火似电,在半空中不断的纠缠、争斗,这是一种精神上的较量,虽然无形,却同样激烈无比。

    ………

    整整过了一柱香时间,林丹汗的目光开始闪烁,最终挪到了别的地方,在这场精神斗争中败下阵来。

    没办法,秦锋的目光太厉害了,比大海更深邃、比刀剑更锋利、直刺灵魂深处,让人忍不住畏惧、躲闪!

    但是林丹汗不会轻易认输的,谈判还要继续,条件更要提出来!

第二百四十二章议和成功!

    “秦锋,牙尖嘴利、巧舌如簧,本汗说不过你,可本汗亲率八万铁骑至此,决不能无功而返,除非答应三个条件:

    “其一,大明、蒙古结为兄弟之国,从此平起平坐、互不侵犯!

    其二,两年之内,大明必须出动兵马,助本汗夺回察哈尔部故地,至于战争期间需要的粮草辎重,全部由大明负责供给!

    其三,大明出黄金十万两、白银一百万两、绸缎二十万匹、茶叶二十万斤、精铁两百万斤……用来犒赏本汗部下的勇士们,熄灭他们心中的战火!

    以后每一年,大明要出黄金两万两、白银二十万两、绸缎四万匹、茶叶四万斤、精铁四十万斤做为岁币,赠予蒙古!

    三个条件答应了,本汗立刻退兵,否则的话,本汗立刻下令进攻,拼个尸山血河亦在所不惜!”

    林丹汗连提了三个条件,秦锋听完之后,在心中连画了三个大红叉子!

    这三个条件,不仅自己不会答应、三边总督杨鹤不会答应、大明朝廷更加不会答应!

    至于原因,一句话可以概括:我大明国势之尊,超迈前古,无汉之和亲、无唐之结盟、无宋之岁币,亦无兄弟敌国之礼,天子守国门,君主死社稷!

    这是永乐大帝亲自定下的铁律,而且留有遗言:后世子孙若有违背,以至丧权辱国者,天下人共骂之、天下人共诛之!

    之后的历代大明皇帝当中,有昏君、有庸君、有弱君……但都死死的坚守着这条铁律,并无一个违背的。

    至于现在的崇祯皇帝,虽然有着种种性格缺陷,却将国家尊严、帝王尊严看的比性命更重要,自然不会答应这些丧权辱国的条件了。

    “秦锋,你摇头是什么意思,莫非不答应本汗的某个条件?”

    “大汗误会了,本将军不是不答应某个条件,而是三个条件全不答应!”

    “哦,如此说来,你我今日只有刀兵相见了?”

    “大汗提的条件过于苛刻,我大明朝廷绝不会答应的,不过嘛,本将军也有三个议和条件,大汗听听如何?”

    “说!”

    “其一,蒙古向大明称臣,接受大明天子的册封,可以遣使入京纳贡,至于赏赐方面,可依前朝旧例!

    其二,大明、蒙古结为军事同盟,一起对付女真人,至于何时能收复故土,要看具体情况而定,不可强行定下日期!

    其三,在白城子附近开设榷场,让蒙、汉百姓自由贸易,交换货物,并由双方官员共同负责管理,至于榷场中的税收,两家平分!

    这三个条件,皆有诚意,且对双方都有好处,如果大汗同意的话,双方握手言和、以后一起对付女真人,否则的话,就拼个你死我活吧!”

    “这个嘛……容本汗考虑一下!”

    林丹汗其实明白,自己提的三个条件,大明朝廷是绝不会答应的,之所以提出来,不过是漫天要价、落地还钱罢了。

    至于秦锋提的三个条件,权衡利弊之下,第一个条件是可以答应的,向大明称臣虽然有点丢面子,但是有先例可寻,自己祖先中的鲁台汗、脱脱不花汗、俺答汗……出于种种原因,都曾向大明称臣,并接受了册封。

    祖先们可以接受,自己同样可以接受,低个头、称个臣,而后派使者前往大明京城,说上几句好话,便能获得各种赏赐之物,不吃亏!

    第二个条件同样可以答应,如今大明朝自顾不暇,让其出兵帮自己夺回故土,的确有点不现实。

    但是结成军事同盟,一起对付女真人,分担一下自己身上的巨大压力,总比眼前这种孤立无援的状态强多了。

    至于第三条,虽然没有直接索取岁币来的爽利,可通过互相贸易,同样能获得蒙古各部急需的各种物资,还是可以接受的,不过货物种类上,自己必须争取一下。

    想到这里,林丹汗开口说道:“秦将军说的前两个条件,本汗可以答应,至于第三个条件,本汗要添加一个要求!”

    “什么要求?”

    “双方互市之时,大明朝必须放开铁器管制,生铁、熟铁、精铁本汗统统都要!”

    其实大明立国以来,曾经数次开设榷场,用中原内地的铁器、丝绸、茶叶、瓷器等物,交换蒙古人的牛羊、马匹、骆驼,双方互利互惠。

    不过在交易铁器之时,大明朝廷定下一条规矩:就是只能交易生铁,不准交易熟铁、精铁!

    因为生铁硬而脆,只能用来铸造铁锅、铁壶之类的生活用品,却无法打造兵器、铠甲!

    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蒙古人将铁器融化,而后打造兵器、装备军队,前来攻打大明!

    ……

    而铁器,正是蒙古各部最急缺的东西,这从蒙古兵们的武器上可以看出来,太过简陋了,甚至连铁制兵器都做不到人手一件,只能拿着木叉、木棒作战!

    虽然晋商们走私了一部分,可这帮女干商心肠太黑了,一口生铁锅要换一头壮牛,一柄精铁刀要换三匹良马,简直是敲骨吸髓式的压榨!

    林丹汗不想长期被晋商们压榨,因此才提出要求,希望通过互市,用正常价格得到大量的铁器,改善蒙古牧民们的生活条件,同时好好装备一下自己的军队。

    另一边,秦锋沉思片刻,开口说道:“此事关系重大,本将军一时间难以决断,可否给些时间,容本将军考虑一下?”

    “你要考虑多久?”

    “最多两天,必然答复!”

    “好,本汗就等你两天时间,两天之后,若无答复或者答复的不满意,就休怪本汗率军进攻了!”

    ……

    至此,谈话结束。

    秦锋、林丹汗各自返回本阵,而后带领人马,缓缓的退回了各自的大营中。

    回营之后,秦锋立刻请来了薛瑾瑜,将自己和林丹汗交谈的内容详细复述了一遍。

    “锋哥请我来,莫非是想答应林丹汗的那个要求,交易铁器?”

    “敌强我弱,局势紧迫,为了让大明军民们免受刀兵之苦,只能答应他了!”

    “就怕朝廷不肯答应,那帮家伙在这方面认死理,看似为国为民,实则沽名钓誉!”

    “是啊,朝廷肯定不会答应的,只能另谋良策!”

    大明朝廷不肯答应,秦锋又要答应,那就只有一个办法——暗中交易、走私铁器。

    这样做有三个好处:一则,满足林丹汗的条件,让其退兵,双方避免一场战争,还能一起对付女真人。

    二则,通过暗中交易,可以从蒙古人那里获得大量的马匹、骆驼,装备天威军,增强战斗力。

    三则,八大晋商一直往草原上走私铁器,与其便宜了这帮女干商,不如便宜自己,将走私生意抢过来,也算是变相的收拾这帮女干商了。

    话又说回来了,虽然有三个好处,可也有一个坏处,就是蒙古人得到大量铁器、改善装备之后,对大明边境的威胁就更大了,需要对其加倍提防!

    怎么办?

    三好一坏、利大于弊,既然如此,那就干吧。

    接下来,秦锋和薛瑾瑜详细商议了开设榷场、互相贸易的事情,要想办好这些事,少不了薛家的鼎力支持。

    商议好之后,秦锋又回到城内,和被软禁多日的乌云其其格商议了小半天。

    具体商议的什么,没有第三个人知道。

    而在当天晚上,秦锋派遣了一小队亲兵,秘密的将乌云其其格送回了蒙古大营。

    乌云其其格返回的第二天晚上,在白城子附近的一片树林旁,用三千匹良马和天威军交换了一大批铁器,双方完成了第一次交易。

    又过了两天,林丹汗下令拔营起寨,带领人马返回河套草原去了。

    ………

    蒙古人走了,一场战祸得以避免,如此好事,自然要大肆庆祝一番了。

    于是乎,白城子内张灯结彩、敲锣打鼓,热烈庆祝起来,还举办了庆祝酒宴,大家开怀畅饮一番。

    不过在举行酒宴之时,有细心者发现,避免此番战祸的最大功臣—秦锋始终没有露面。

    秦锋去那了呢?

    一个人躲在书房中喝闷酒,非常郁闷的那种!

    在别人看来,两军阵前,不动刀枪,只凭着一番言辞,就说退了八万蒙古大军,使大明军民免受刀兵之苦,还维护了国家尊严,乃是大大的本领、大大的功劳!

    可在秦锋看来,则是大大的无能、大大的屈辱!

    敌人打到家门口了,真有本事的话,就该像卫青、霍去病那样,出兵迎战、跃马疆场,将敌人杀个片甲不留,亡其国、灭其种,令其永世不得翻身!

    而不是像自己一样,用议和、互市的方式,将敌人好好的送回去,这不是功劳,而是莫大的耻辱!

    如何面对耻辱?

    自然是牢记心中,立志复仇了!

    喝到半醉之际,秦锋铺好宣纸,取出笔墨,写下了八个龙飞凤舞的大字——封狼居胥,饮马瀚海!

    同时暗暗立誓,十年之内,自己一定亲率大军出塞,将河套草原、阴山、狼山、贺兰山、大青山……全部抢回来,封狼居胥、饮马瀚海,以洗刷自己今日的耻辱!

    如违此誓,天地共诛、永坠地狱!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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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世出能臣,乱世出枭雄!
……
天降惊雷,魂穿明末,秦锋变成了榆林镇治下一名普通军户子弟,没钱财、没权势、没靠山……要啥没啥!
本想窝在家乡,太太平平过一辈子算了。
奈何明廷腐败,天下大乱:山海关外,建奴攻城掠地,实力日益壮大;中原大地,流寇杀官造反,荼毒四方生灵……旱灾、水灾、蝗灾更是接连而至!
如此世界,根本没有太平二字可言。
无奈之下,秦锋拔刀出鞘,走上了一条血腥的杀戮之路!
四方蛮夷,侵我华夏疆土--杀!
流寇盗匪,劫掠黎民百姓--杀!
贪官污吏,吸食民脂民膏--杀!
无耻汉奸、不良商人、斯文败类……杀!杀!杀!
这是一个‘以屠夫手段,证菩萨心肠’的精彩故事!
读者群QQ:648332133回到明末做枭雄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回到明末做枭雄,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回到明末做枭雄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