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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末做枭雄全文阅读

作者:鲲鹏九变     回到明末做枭雄txt下载     回到明末做枭雄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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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死而复生!

    大明帝国建立之初,为了防止北方残元势力卷土重来,太祖—朱元璋亲自下旨:在东起鸭绿江、西抵嘉峪关,全长一万六千余里的边防线上,依次设置了辽东、蓟州、宣府、大同,山西、榆林(延绥)、宁夏、固原、甘肃九大军事要塞,号称‘九边九镇’,并驻扎了大量的精兵强将、以保卫中原内地的安全。

    而在九镇当中,又以位于陕西北部的榆林镇最出名了。

    榆林镇,下辖榆林左、中、右三卫,以及镇羌、定边、归德三个守御千户所,防区东西长一千二百余里、南北宽三百余里,扼守着西北地区的咽喉要害,故而又有‘西北第一雄镇’之称!

    榆林地区的人们,更是以‘吃苦耐劳、民风彪悍,打起仗来不要命’而闻名天下!

    故而大明立国以来,朝廷多次征调榆林子弟从军,南征北战、东挡西杀,立下了无数汗马功劳,也书写了无数可歌可泣的故事!

    ……

    崇祯元年-三月初三!

    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七杀堡!

    三月初三,又名‘女儿节’,是华夏民族的传统节日之一,按照习俗,这一天民间要举行祭祀活动,载歌载舞、热烈庆祝,还要为青年男女们搭红线、促成姻缘呢!

    可是七杀堡内,却一点欢乐的气氛也没有。

    因为有人逝世了!

    堡内东北角,一座简朴的院落当中,搭建着白色灵棚,棚下停放着一口白木薄皮棺材,前面还摆放着灵牌、香烛、瓦罐,以及几样简单的贡品!

    一名体态婀娜的美貌少女,披麻戴孝、抚棺痛哭……哭的声嘶力竭,真犹如杜鹃啼血一般,可见她是何等伤心了。

    “唉,蛟郎今年才十七岁,尚未与玉娘成亲,就这样撒手人寰了,真是可惜!”

    “谁说不是呢,这年头啊,好人不长命、祸害活千年,真是没有天理了!”

    “玉娘莫要哭了,小心哭坏了身子!”

    ……

    堡内的军户们聚集四周,有人小声议论、有人唉声叹气,更有几名长者劝慰着少女,莫要太过伤心了,无论遇到什么苦难,人总得向前看不是!

    少女名叫晋玉娘,今年一十八岁,相貌俊俏、性格温和,乃是方圆几十里内出了名的好女子,军户们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谁家娃子能娶玉娘为妻,肯定是上辈子烧了高香!

    烧的还不止一捆,否则修不来这般福气。

    很可惜,上辈子烧了高香的那位,此时正躺在棺材中,接受众人的香火祭奠,他就是晋玉娘的未婚夫婿:秦锋,今年一十七岁,‘蛟郎’是其乳名。

    为何有这样一个乳名呢?

    皆因幼儿之时,秦锋经常无缘无故的啼哭,怎么也哄不好,按照民间说法,这是有鬼魅作祟、吓唬婴儿。

    西北地区有一种驱鬼仪式,名曰:‘大傩’,就是由巫师们头戴面具、扮演十二种上古凶兽,围着篝火蹦蹦跳跳,驱赶鬼魅、保佑平安……十二种凶兽当中,又以蛟龙最为凶猛了,驭雷电、兴风雨,翻江倒海,百鬼退避。

    因此上,父母才给秦锋起了‘蛟郎’这个乳名,意在驱鬼魅、保平安!

    而类似的乳名,在西北一带比比皆是,算不上稀奇,也没有什么忌讳的。

    有人问了,好好一个少年郎,为何命丧黄泉了呢,又为何受到众多军户的祭奠?

    说来话长。

    大明开国之初,秦家先祖以军户身份来到了榆林镇驻扎,之后和蒙古人的战争中,秦家先祖奋勇厮杀、斩获了几颗敌人首级,因功被朝廷加封为七杀堡-百户官。

    百户,正六品,属于边军中下级官职,可以子孙世袭。

    于是乎,秦家先祖就在七杀堡扎了根,娶妻生子、繁衍生息,至今已经二百多年了。

    按理来说,有世袭的百户官职在,秦家子孙的日子不会太糟糕,事实上是,最近这些年秦家人糟糕透了!

    万历三十九年-九月初九,秦锋出生,六个月之后,与邻居家的独生女儿-晋玉娘定下娃娃亲,结为‘秦晋之好!’

    天启元年,秦锋十岁之时,其父暴病身亡。

    又过了两年,秦母因为伤心过度,再加上日夜操劳伤了身体,不幸撒手人寰。

    ……

    秦家人丁单薄,没有别的血亲可以依靠,幸好堡内的军户们热心肠,经常帮衬一下,再加上未婚妻-晋玉娘的照顾,变成孤儿的秦锋才没有饿死。

    本想着,随着秦锋慢慢长大,日子会一点点好起来的,万没想到,又有噩运降临了。

    榆林一带有个习俗,女儿节这一天,已经订婚的男女之间要交换礼物,女送香囊、男送发簪,已示永结同心之意!

    可是父母去世之后,秦家的境况一落千丈,生活上特别拮据,别说贵重的玉簪、金簪了,就连一根最普通的铜簪子都买不起,怎么办呢?

    七杀堡东南三十里有一座两狼山,山上草木丰茂,而且盛产一种黄崖柏木,质地坚硬、纹理细腻,还带有一种天然的淡香味,以此为材料,制作出来的木簪子很是漂亮,深受平民女子们的喜爱。

    于是乎,昨天上午,秦锋独自上了两狼山,想采集一根黄崖柏木,亲手做一根簪子送给晋玉娘做礼物,不想在采集过程中,秦锋失足摔下了悬崖,等军户们找到他的时候,尸体已经凉透了。

    秦家人丁单薄,这代只剩下秦锋一人,如今他不幸身亡,秦家等于绝后了,他的未婚妻晋玉娘也成了可怜的望门寡。

    人生大不幸者,莫过于此了。

    ……

    按照习俗,人死之后要停尸七天,接受亲朋好友们的祭奠,还要请来和尚、道士念念经文,超度一下亡灵,而后才能下葬。

    可是七杀堡的军户们太穷了,拿不出更多的贡品,也请不起和尚、道士。

    因此上,草草祭奠一番之后,在几名老军户的指挥下,八位身强力壮的小伙子上前盖棺、钉钉,上好了绳索、杠子,开始出殡。

    “伸手搭肩离板凳,抬得越高越稳定,后头看着前面肩,腰板挺直不能弯……起棺啦!”

    “本家人,摔盆子!”

    “呜呜……呜呜!”

    秦家已经没有男丁了,也没有什么亲戚,只好让晋玉娘披麻戴孝、摔了瓦罐,手持召魂幡,在两名妇人的搀扶下走在最前面。

    八名壮小伙子抬着棺材跟在后面,其余军户随后,一边吹吹打打、一边抛撒纸钱,出了七杀堡南门……很快来到一座荒土岗上,已经有人事先挖好了墓坑,又深又大!

    接下来,只要把棺材放入坑中,填好土、立上坟,这段故事也就结束了。

    万幸的是,老天爷不想让故事结束,于是出手干预了。

    马上就要落棺之时,天气突然发生了变化,明媚的阳光不见了,紧接着阴云四合、狂风大作,大雨倾盆而下,期间还伴随着一道道的雷电!

    “轰隆隆……轰隆隆!”

    雷声滚滚,震耳欲聋,仿佛有万千魔神在一起呐喊;闪电道道、划破长空,犹如一条条蛟龙在拼命舞动身躯,其势惊天动地!

    西北地区常年干旱少雨,三月份下暴雨的情况就更少了。

    一时间,送殡的军户们被狂风暴雨吹打的东倒西歪,不少人脸上露出了惊骇之色,天地之威,令人畏惧啊!

    “咔嚓--哗啦!”

    紧接着,一道赤红色的粗大闪电从天而降,不偏不倚、正好劈在了停放在土坑边的棺材上,将白木棺材打的七零八落,碎木屑散乱了一地。

    按理来说,闪电威力巨大,连棺材都给劈碎了,里面的尸体还不得劈成一团焦炭啊?

    意想不到的是,尸体竟然毫发无损!

    更意想不到的是,尸体原本死灰色的脸上,竟然慢慢的出现了一丝红晕,胸口高低起伏、有了呼吸……周围的人看的清楚,这是什么情况?

    “啊,不好啦,诈尸啦!”

    “快跑呀,快跑呀!”

    ……

    “都站住,瞎跑个什么,一群没见识的东西,不是诈尸,之前蛟郎肯定是假死,现在被雷电震活过来了,都别傻愣着了,快点搭把手把人抬回去。”

    “假死、活过来了……老天爷保佑,秦家好人有好报啊!”

    有几名老者经验丰富,知道‘假死’之说,立刻喝止住了慌乱的人群,而后指挥几名小伙子上前,抬着秦锋飞快的返回七杀堡中,好生救治……

    夭折少年,死而复生,自然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了,可惜高兴的军户们并不知道,原来的那个秦锋早已魂归地府、转世投胎去了。

    如今复活过来的,是另一条来自四百多年以后的灵魂!

    一条逆转阴阳、穿越时空,即将改变这一方世界的可怕灵魂!

第二章我是谁?

    我是谁?

    我是秦锋,二十九岁,华夏军队十大王牌之一‘蛟龙特战队’的中队长,精通指挥、射击、格斗、驾驶、潜水、攀岩……多项军事技能,连续四届全军区大比武总冠军,还获得了‘军中蛟龙’的荣誉称号!

    奉命前往西南边境,在茫茫原始森林当中,以一己之力格杀了十九名私闯国界的国际雇佣兵,顺利完成了任务,不想在归队途中、遭遇大雨、而后被一道粗壮的赤色闪电击中了……

    ……

    我是谁?

    我是秦锋,七杀堡中一名军户,父母双亡,没有兄弟姐妹,没有叔伯亲戚,读过几年书,未能考取功名,没有什么生存技能,连最基本的种地都不会,全靠未婚妻养活着……

    老天爷,我到底是谁啊?

    ……

    脑海当中,两种意识激烈冲突着,就像是两头猛兽在打架,很快的,前者占据了绝对优势,把后者打败、吞噬的干干净净!

    紧接着,秦锋苏醒过来,缓缓的睁开了双眼,目光有些迷茫,而后逐渐变的清晰起来,看了看身体,左臂上涂满了黑色药膏,还带着两块木夹板,感觉一下,很痛、没有断,估计是骨裂了……身体上还有多处擦伤、撞伤,后脑勺更是火辣辣的疼痛,就像是挨了一闷棍。

    再观察下周围的情况,老屋、土炕、破被、旧衣……环境极为简陋,但收拾的很干净,说明这里的女主人既勤快、又细心!

    陈旧的炕桌上有一面铜镜,秦锋挣扎着坐起来,用右手拿过来照了照,里面映出一副少年人的面孔,唇红齿白、眉分八彩、目似郎星……妥妥的小帅哥一枚,就是身体太单薄了,看着像个病秧子!

    没有做梦,自己真的灵魂穿越了,而且是从二十一世纪越穿到了明朝末年,穿越到了一个和自己同名同姓的少年身上!

    灵魂穿越,很不可思议吗?

    不,太平常了。

    要知道,在秦锋生活的那个时代,穿越者多如牛毛,方式更是五花八门,有意外身亡穿越的、有喝醉酒穿越的,甚至有人睡了一觉,醒来就稀里糊涂的穿越了。

    至于穿越地点,有人穿越玄幻世界、操控天下万火;有人穿越修仙世界、修炼成了元婴老怪;还有人穿越到了灵异世界,挥刀四处斩鬼……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相比较之下,秦锋这种历史穿越者,已经相当平常了,连一点骄傲的资格都没有。

    问题是,同为历史穿越者,运气好的直接穿越成了皇帝、君临天下,统治千万臣民,后宫中还有无数娇滴滴的小美人,想和谁亲热就翻谁的牌子,天天做新郎、夜夜换新娘,可谓是艳福无边!

    差一点的,穿越成贵族公子,有权有势、家财百万,没事约上几个狐朋狗友,吃吃喝喝,逛逛青楼,小日子过的美哒哒!

    再不济,穿越成地主家的傻儿子,有几千亩良田、有成群的骡马,吃喝不愁,没事还能调戏一下漂亮村姑,这种生活也不错!

    ……

    怎么到了自己这里,就是个破落军户呢,没权没势、家徒四壁,连吃口饱饭都是难事,这人生起点未免太低了一点吧?

    人生起点低一点也就罢了,如果是强汉、盛唐、富宋那样的时代,凭着自己的才智弄个小发明、发家致富也不是难事。

    郁闷的是,自己竟然来到了明末,有点历史知识的人都知道,这是一个糟糕到不能再糟糕的时代:小冰河时期降临,气候变冷、连年旱灾,粮食严重减产,再加上吏治腐败、饥民造反、女真入侵,死难者不计其数!

    这种大环境下,别说发家致富了,就是平安活下去都是一种奢望!

    人间炼狱,莫过于此!

    如果说,穿越一族分成三六九等的话,毫无疑问,自己就是第九等中的下下品了,赤手空拳、要啥没啥,这可怎么混啊?

    要不想想办法,再穿越回去?

    上吊、跳河、服毒……还是等下雨、打雷的时候,爬到树上骂老天爷?

    如果回不去,直接魂飞魄散了怎么办?

    冒险、太冒险了,要不就认命吧,凑合着在这个世界活一辈子!

    ……

    正当秦锋胡思乱想的时候,门帘一挑,如花似玉的晋玉娘走了进来。

    “蛟郎,你醒了、你终于醒了……呜呜……这几天,奴家的心都要碎了,你怎么那么傻啊,为了一根木簪子就去爬十几丈高的悬崖,多危险啊,要是你真有个三长两短,奴家也不想活了,呜呜。”

    晋玉娘扑过来,抱着秦锋号啕大哭,既有伤心、又有委屈,更有劫后重生的喜悦。

    要知道,昨天的葬礼上,自己是何等的伤心,而且在怀中暗藏了一把锋利的剪刀,已经做好了随夫殉葬的打算。

    幸好老天爷开眼,又把自己的未婚夫送回来了。

    “玉姐,别哭了,我这不是好好的嘛!”略加迟疑之后,秦锋伸手轻抚晋玉娘的鬓角,温言细语的抚慰着她。

    既然接收了这具身体,自然要接收与之有关的一切了。

    而且有这样一个漂亮、温柔、贤惠的未婚妻,也是自己的福气!

    在秦锋的安抚下,晋玉娘慢慢止住了泪水,而后从堂屋中端来了一大碗黑乎乎的药汁:“蛟郎,快点趁热把药喝了,这是补血益气的,奴家熬了一个多时辰呢,对你的身子有好处!”

    “是,玉姐!”

    “你的手臂上有伤,不要乱动,我来喂你!”

    晋玉娘端着汤药,小心的给秦锋喂下,又用手帕帮着擦了擦嘴角,让他躺在土炕上,小心盖上被子,关爱之情,溢于言表。

    而后伸出三根水灵灵的手指,搭在了寸关尺位置上,给秦锋诊断起了脉象……

    没错,晋玉娘精通医术,祖传的,其父是一位神医,不仅有妙手回春之能,更有一副菩萨心肠,经常免费给周围的穷苦军户们治病,救人无数,在榆林右卫一带颇有名气,人送外号:晋妙手!

    可惜的是,两年之前,辽东巡抚—袁崇焕被朝廷中的清流们弹劾,被迫辞官归乡,趁此机会,皇太极调动重兵围困锦州、攻打宁远,一时间,辽东岌岌可危,京师为之震动。

    为了抵御女真大军的进攻,朝廷从榆林镇抽调了一支兵马,前往辽东地区支援,‘晋妙手’因为医术高明,以随军郎中的身份一起出征了。

    开始的时候,还偶尔有书信送回来,报个平安,后来就杳无音信了,再后来,向回来的伤兵们打听才知道,明军在辽东地区连吃败仗,死伤不计其数,晋神医不幸失踪于乱军之中,十有八九是没命了。

    至于晋玉娘的母亲,早在多年前就因故去世了。

    于是乎,和秦峰一样,晋玉娘也成了一个孤儿。

    二人自幼订的娃娃亲,如今又都成了孤儿,干脆就搬到一起住了,互相照顾、相依为命!(分屋而居,尚未成亲圆房。)

    反正秦、晋两家是左右邻居,中间就隔着一道土墙,把土墙推到之后,两家就变成一家了,十分方便。

    另外吗,两人从小一起长大,晋玉娘年长一岁,故而虽有婚约在身,秦锋却一直称呼她为姐姐。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晋玉娘诊脉之后,放心的点了点头,秦锋的身体已经没有大碍了,伤势正在恢复中,就是气血虚弱了一点,需要好好补一补,尤其要多吃肉食。

    问题是,家中吃不起肉的!

    秦家人一向正直,虽有世袭官职在身,却从不搜刮堡内的军户们,故而十几代人传下来,也没有积攒多少家财。

    再加上秦锋性格懦弱,根本不是当兵的材料,为了长远考虑,秦父、秦母在世之时不惜耗费家财,送他进了私塾中读书,希望以后考取功名、光大门楣。

    (明朝,军户子弟可以参加科举,比如李东阳、万安、刘吉,张居正等首辅大臣皆是军户出身。)

    可惜秦锋太木讷了,根本不是读书的材料,上了七八年私塾,连个小童生都没考中,白白浪费了许多家财,等到父母去世之后,秦家更是一落千丈,连吃饭都成问题了。

    至于晋家,同样是家徒四壁、生活贫困。

    这两年多来,全靠着晋玉娘织布、采药、为人治病,赚一点点钱财,勉强维持二人的生活,每天能吃上两顿稀饭就不错了,那里吃得起肉食呢。

    正在发愁之际,有两位客人登门了。

    “蛟郎,身体好些了吗?”

    “玉娘姐姐好,我们给你送猎物来了,今天刚抓到的,又肥又大,正好用来给锋哥补补身体!”

    ……

    “王叔、耗子,辛苦你们了。”

    “没事,不辛苦!”

    一个身材消瘦的中年汉子,带着一个消瘦的少年走了进来,二人身上都沾了不少沙土,手中还拎着几只大地羊。

    中年汉子叫王搬山,少年叫王子浩,小名‘耗子’,今年十七岁,与前者是父子关系,同为七杀堡中军户。

    与秦家不同,王家不是世袭军户,而是被流放来的犯人。

    王家本是豫北-怀庆府人氏,家族世代都是土夫子,就是以盗墓为生的盗墓贼,而且专门盗帝王将相的大墓,在当地颇有名气,是土夫子中的魁首。

    万历四十八年,王家人潜入北邙山中,准备盗掘一座王陵,不小心走漏了消息,被官府捉拿住了,按照大明律法是要满门抄斩的。

    那知就在行刑前几天,万历皇帝驾崩,泰昌皇帝登基,大赦天下,于是官府免了王家人的死刑,改为充军发配……这才来到了七杀堡。

    因为出身不好,王家人刚来到七杀堡之时,颇受当地军户们的排挤,日子过的很艰苦,差一点就活活饿死了,幸好秦父、秦母生性善良,送钱送粮、全力帮助,这才让王家人活下来、并在七杀堡中立住了跟脚。

    对此事,王家人感恩戴德,一直牢记心中。

    这不,知道秦锋身体虚弱,需要补充一下营养,王家父子不辞辛苦、到附近的原野上挖了一窝地羊,立刻送来了。

    地羊,又名‘瞎鼠’,是一种常年栖息于地下的动物,非常难抓,王家父子能活捉好几只,看来祖传的手艺并没有落下。

    二人刚把猎物放下,又有其他军户登门了,有的拿几斤粗米,有的拿十几个鸡蛋,有的扛着两捆干柴……都是来探望秦锋的。

    虽然礼物不重,却带着浓浓的人情味!

第三章不速之客!

    知道秦锋身体欠佳,需要好好休息,因此上,王家父子以及其他军户没有待太久,留下东西、略加问候,就纷纷离开了。

    接下来,由晋玉娘下厨,做出一桌色、香、味俱全的丰盛饭菜,而后一手端饭,一手夹菜,慢慢的喂给秦锋吃,还不是擦拭一下嘴角,关爱之情,溢于言表。

    在原来的世界里,秦锋活了二十九年,也整整当了二十九年的单身狗,别说什么亲密举动了,就连女孩子的手都没拉过!

    现在好了,有这样一位漂亮、温柔、贤惠的未婚妻,如此细心的照顾自己,秦锋瞬间觉得幸福感爆棚,这可比什么作弊系统、金手指好的太多了,看来老天爷对自己还是不错滴,自己又有奋斗的动力了,哈哈。

    就是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正式迎娶佳人呢?

    大明律法规定:男子十六岁,女子十四岁,就可以成亲了。

    二人的年龄早就达到标准了。

    问题是,两年之前,晋玉娘的父亲随军出征,在辽东地区阵亡了。

    按照习俗,父母身亡,子女当守孝三年,在此期间是不能办喜事的,否则就视为大不孝,要受到国法、乡规的惩罚。

    因此上,二人的婚事只能推迟了!

    刚刚用过晚饭,又有客人登门了。

    “秦贤侄,身体好些了吗,老夫来看你了,哈哈!”

    ……

    刺耳的大笑声中,先后走进来四个人,为首者四十多岁,五短身材,圆脑袋、绿豆眼、塌鼻梁、大叉嘴……再配上一身墨绿色锦缎长袍,活脱脱像是河里的王八成了精,爬到岸上来了。

    后面是个青年人,二十岁出头,身材高大,小模样还算勉强过得去,可惜左边的眼睛又瘪又凹、眼球呈惨白色,显然是瞎掉的。

    进屋之后,青年人用剩下的一只眼睛、色咪咪的盯着晋玉娘,就像是饿狼看到了小羊羔,恨不得一口吞下去,还擦了好几次口水,真是要多猥琐就有多猥琐!

    最后是两名彪形大汉,满脸横肉、络腮胡子,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进来之后,犹如二鬼把门一般牢牢看住了门口,明显不怀好意。

    ……

    “多谢试百户大人惦记着,晚辈已经没有大碍了,只是身上有伤,不便起来行礼,还请试百户大人见谅……玉娘,没看到客人来了吗,你还不回避一下,真是不懂规矩!”

    “来的又不是外人,奴家何须回避呢!”

    秦锋寒暄了几句,又假意呵斥晋玉娘,想让她到别处躲一躲。

    晋玉娘却不愿躲避,微微万福行礼之后,迈步来到了秦锋身边,还顺势从土炕上拿起了一柄小剪刀,偷偷藏在了自己的衣袖中,目光中满是戒备之意。

    为何如此?

    因为来的都不是什么好人。

    中年人名叫吕冒桂,本是堡内的一名破落军户,品德败坏至极,属于‘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十毒俱全的那一种,之后娶了个媳妇,同样不是什么正经人,整天搔首弄姿、卖弄风情。

    夫妻二人好吃懒做,很快把家产败干净了,就连亲爹娘也被他们活活气死,恶名远近皆知,因此上,其他军户都不愿搭理他们。

    没想到的是,这样一对人嫌狗都不待见的家伙,后来竟然发迹了,不过发迹的办法很让人不齿。

    二十多年前,有一位贩货的骆驼客路过七杀堡,眼看天色已晚,周围又没有客栈,就想到堡内军户家中借宿一晚,明天再继续赶路。

    吕冒桂见到之后,立刻假装热心肠,一通亲哥哥、热弟弟的称呼着,把骆驼客哄骗进了自己家中,好酒好菜招待一番,而后安排在厢房中住下。

    三更半夜,吕冒贵让自己的媳妇偷偷摸过去,到厢房中勾引骆驼客,等到二人干柴烈火、如胶似漆之时,吕冒桂再手持棍棒跑过去捉奸,进而索要钱财!

    骆驼客这才知道中了‘仙人跳’的诡计,只好自认倒霉,说了无数好话,又赔了五峰骆驼、十几驮货物才算了结此事。

    这件事之后,吕冒桂变卖了骆驼和货物,得了一大笔钱财,顿时过上了富裕日子,可是这般发家致富的办法,深为堡内的军户们鄙视,都嘲讽的称他为‘绿毛龟!’

    吕冒桂也知道,自己的名声太臭了,于是决定发奋图强,誓要弄个一官半职的,具体操作如下:

    一是四处打点、上下钻营,给当官的送礼。

    二是从人牙子手中买来一个漂亮小姑娘,认做干女儿,而后把这个年仅十三岁的干女儿,送给了本地的千户大人做了第十一房小妾,算是攀上了亲戚关系。

    金钱开路,再加上裙带关系,吕冒桂顿时发迹起来了,不断步步高升……小旗官、总旗官,一直做到了七杀堡的试百户。

    秦父病逝之时,秦锋年仅十岁,无法继承百户官职。(大明律法,卫所军官子弟,十六岁成人之后,才能继承官职。)

    于是乎,在那位干女婿千户的支持下,吕冒桂就堂而皇之的以试百户身份,代行了百户之职,控制了七杀堡……接下来,这里的军户们倒大霉了。

    这家伙掌权以后,巧立名目、乱加赋税、抢占良田、放印子钱……可谓是无恶不作,不少军户被他害的倾家荡产,只能带着妻儿老小逃里七杀堡,到别的地方谋生去了。

    ……

    站在吕冒桂身后的,是他的独生儿子—吕斗赢,和其父一样,贪婪、卑鄙、无耻……基本上除了不干人事,别的什么事都干,尤其是好色。

    十五岁起,这家伙就是青楼里的常客了,之后强娶了三位妻妾仍不满足,还经常带着恶奴们四处调戏良家妇女,甚至闹出过人命,他的那只眼睛就是干坏事的时候,被一位性格刚烈的姑娘给抓瞎的。

    即便如此,这家伙依旧是死性不改,整天用一只独眼色四处迷迷的看漂亮姑娘、媳妇!

    那两个彪形大汉,一名王勇、一名张强,都是吕家父子招募来的打手,心狠手辣,手上都沾染过人血。

    秦、吕两家素无交情,反而是深有隔阂,之前举办丧事之时,吕家父子一个都没有露面,如今却假惺惺的跑来探望,只怕是夜猫子进宅——没安好心!

    果不其然,闲聊几句之后,吕冒桂话锋一转,露出了狐狸尾巴:“哈哈,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秦贤侄这次死而复生,以后肯定会时来运转、飞黄腾达的,老夫这里先行恭贺了!”

    “承蒙吉言,感激不尽。”

    “对了,秦贤侄那天在山上采集崖柏木,好端端的怎么就摔下去了,其中莫非另有缘故?”

    “这个嘛,晚辈脑子里一片混沌,着实想不起详细经过了,大概是悬崖边上太陡峭,不小心失足摔下去的吧。”

    “哦,果真是失足摔落的?”

    “果真!”

    ……

    秦锋拍了拍脑袋,一副稀里糊涂、的确想不起来的样子,可是眸子深处却闪过一道寒芒。

    一大段记忆,随之浮现在了脑海当中……

    原来之前的秦锋,根本不是自己摔下去的,而是脑后挨了一闷棍,而后被人扔下去悬崖的,凶手不是别人,正是独眼龙—吕斗赢和那两名打手。

    秦、吕两家并无深仇大恨,为何要下这般死手呢?

    道理很简单,七杀堡百户之职,一直由秦家人世代承袭的,之前因为秦锋年纪太小,无法处理事务,这才由吕冒桂暂代一段时间。

    如今秦锋已满十七岁,按理来说,可以继承百户官职了,可是这件事一直被千户所压制着,迟迟不给办理手续。

    这件事,压的了一时、压不了一世,早晚有一天吕家得交出权利的。

    很显然,吕家父子不想交权,这才谋害秦锋性命。

    秦锋是独生子,又没有别的血亲,只要他一死,七杀堡百户之职不就落到吕家手中了嘛。

    其心何其毒也!

    而吕家父子今天前来,名为探望平安,实则是试探口风来了,看看秦锋记得多少事情,需不需要杀人灭口。

    秦锋何其聪明,立刻洞悉了吕家父子的阴险用心,直接装起了糊涂……没办法,如今是敌强我弱、形势不利,只能用这个办法暂且自保了。

    不过在内心中,却把吕家父子拉进了黑名单,这两个人渣活在世上,纯粹是浪费米饭。

    另一边,吕家父子问不出什么,互相对视一眼,暗暗点了点头,又闲扯了几句,告辞离开了。

    不过以吕家父子的性格,这次谋害不成,肯定会再生毒计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

    “蛟郎,你没事吧?”

    “玉姐放心,我没事的。”

    “没事就好,刚才担心死我了!”

    吕家父子走后,晋玉娘长出一口气,放下手中的小剪刀,上面沾满了汗水,而后上下打量秦锋,目光中略带疑惑。

    以前的秦锋,性格胆小懦弱、不善与人交际,尤其面对吕家父子的时候,害怕的连说话都困难,不知挨了多少欺负。

    今天的秦锋,看似与平常一样畏手畏脚的,实则目光镇定、毫无畏惧之色,就像是换了一个人……这一点,别人或许察觉不到,可是朝夕相处的晋玉娘却能感觉到。

    这是什么情况?

    莫非经历过生死大劫之后,自己的未婚夫一下子成熟起来了?

    ……

    之后的日子里,在晋玉娘的精心照料下,秦锋的身体恢复的很快,七八天之后就能下地行走了,又过了一个多月,除了左臂伤势未复,其余与正常人无异了!

第四章路在何方?

    崇祯元年-四月十八,晴天。

    清晨时分,用过早餐之后,晋玉娘提着小药锄,背着一只细竹篓,步行到三十多里外的两狼山中采药去了,没办法,如今家中贫困,生活重担全都压在她的肩膀上,容不得一点懈怠。

    秦锋本想同去的,却被晋玉娘拒绝了,让他留在家中好好修养身体。

    不忍拂了佳人的好意,秦锋只好留下看家了,横竖闲着无事,那就收拾一下个人卫生吧!

    关了大门,从院中的深井中提上来一桶清水,秦锋脱掉衣服,仔细清洗起来,很快就洗的干干净净、露出了一身白皙皮肤,上面带有大片赤红色纹路,这是那道闪电留下的痕迹!

    纹路从心脏位置开始,向上攀过了左肩膀,从后背延伸到右肋下,再向前绕到了小腹左侧,而后顺着大腿下去……就像是一条赤色蛟龙缠绕身上,首尾俱全、活灵活现!

    美中不足的是,这条蛟龙没有眼睛。

    有道是:画龙点睛,点睛既飞,直冲九霄云外,傲游宇宙之间!

    而没有眼睛的蛟龙,犹如缺少了灵魂,只能困于凡间、难成大器!

    洗完澡之后,秦锋坐在一块青石墩上,一边晒着太阳,一边思考人生大计……机缘巧合之下,自己来到了这个世界中,既然来了,就得好好活下去,而要想好好活下去,首先得了解这个世界的情况。

    如今坐在龙椅上的,是大明帝国的第十六任皇帝、登基尚且不足一年的—朱由检,今年只有一十八岁,年号:崇祯!

    年轻人,难免性情急躁,办事有欠稳妥,皇帝亦不例外。

    朱由检登基之后,立刻以雷霆手段,干掉了把控朝堂数年之久的九千岁—魏忠贤、灭三族、杀其党羽数百人,并将朝堂上的阉党势力一扫而光。

    铲除权阉,巩固皇权,不能说做的不对。

    问题是,之前的大明朝廷上,本是阉党、东林党相互争斗、相互制约的政治格局,如今阉党被一扫而光,东林党就成了一家独大之势。

    东林党人素以清流自居,整天喊着‘廉正奉公、振兴吏治,革除朝野积弊’的高尚口号,实际上,他们却是大地主、大商人利益集团的代言人。

    掌控朝堂之后,他们立刻以‘圣君治国、不宜与民争利’为名,忽悠皇帝免除商业税、关税、矿税,减轻茶税、盐税等等。(大约一百多万两白银,以及若干实物,占当时国家财政收入的五分之一左右。)

    年轻人,好忽悠,朱由检当即答应了东林党人的建议,结果就是,得了几句‘圣君’的虚名,却损害了国家大计。

    辽东连年用兵,军费开支浩大;朱姓皇族人口不断增加,需要大量的钱粮养活;还有文武百官、宫女太监们的俸禄,同样不是小数目……如今国库收入锐减,这些钱粮从何而来呢?

    天上不掉银子、地里不长银子、商业税又取消了……没办法,只能从种地的老百姓身上榨油水了。

    两个多月以前,崇祯皇帝下了一道旨意:‘从今年起,天下耕田、每亩加征白银三厘,所得款项具用于辽东战事!’

    圣旨下达,天下哗然,更准确的说是怨声载道!

    要知道,万历四十六年春,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起兵,向大明王朝发起了进攻……大明王朝毫不示弱,立刻决定出兵镇压。

    要想打仗,就得花钱!

    问题是,大明朝国库空虚,根本拿不出钱来,万历皇帝又是出了名的吝啬鬼,不肯动用自己的私人小金库;没办法,只好增加赋税了……天下耕田,每亩加派三厘五毫,共计得银两百多万两,谓之曰:辽饷!

    当时说好了,只征收一年的。

    没想到,萨尔浒之战,明军一败涂地,死伤十余万之众,辽东局势进一步恶化,大明朝廷没有办法,只好继续的增兵增饷:万历四十七年,天下耕田、每亩再加三厘五毫。

    万历四十八年、每亩再加二厘。

    如今崇祯皇帝登基,非但不为百姓们减轻赋税,反而又增加了三厘田赋,前后合计白银一分二厘,百姓们不骂娘才怪呢。

    有人问了,一亩田地,加征一分二厘银子很多吗?

    平心而论,不多。

    如今的大明王朝,一分二厘银子折合下来,也就是十几枚铜钱罢了,可以购买五斤白米,相对于一亩田地的产出微不足道,对百姓们不会产生多大负担!

    问题是,大明朝的吏治太腐败了,上下勾结、层层搜刮。

    朝廷征收一分二厘银子,这道命令到了户部,户部官员们认为自己天天为国操劳、太过辛苦了,为了安抚受苦的小心灵,增加一点点灰色收入不过分吧,而且我们也不贪心、数量翻上一倍就行,征二分四厘银子,几斤大米的事,百姓们绝对承担的起!

    命令到了各省,布政使认为自己太辛苦了,需要增加一点点收入,不贪心,数量翻一倍就行,四分八厘银子!

    知府,再翻一倍。

    知县,再翻一倍。

    师爷……

    班头……

    小吏……

    大小官吏,层层加价,等到了老百姓身上,需要上交的田赋,已经变成了国家征收数量的几倍、十几倍,甚至是几十倍。

    南方气候温和,水稻一年两熟,产量又高,老百姓们节衣缩食、使劲勒紧腰带,还能勉强交上赋税。

    北方天气寒冷,庄稼一年一熟,产量又低,老百姓们就是把腰带勒断了,也凑不出银子啊!

    没办法,为了缴纳田赋,百姓们只能卖耕牛、卖田地、卖房子……甚至卖儿卖女。

    等到儿女都卖完了,那就只剩两条路可走了,一是找棵大树上吊,下辈子争取投个好人家;二是把大树砍倒下,伐木为兵,揭竿而起。

    事实上,凡是有点脑子的人,都会选择第二条路。

    ……

    可以预期的到,一场轰轰烈烈的农民起义大戏,即将拉开序幕了!

    天下将乱,自己又该何去何从呢?

    丰富的经验告诉秦锋(看三流小说得来的),作为穿越一族,最简单、最安全、最有前途的办法就是抱大腿了。

    比如说,穿越到了西汉末年,就去抱刘秀的大腿,这家伙是位面之子,运气逆天,打仗开挂,咋打咋赢、不打都赢!

    穿越到东汉末年,就去抱曹丞相的大腿,高官厚禄,美女成群,肯定有好日子过。

    穿越到隋末,就抱李世民的大腿。

    穿越到元末,就抱朱元璋的……等一等,这根大腿太危险了,很可能鸟尽弓藏、兔死狗烹,还是别抱了,找个地方去隐居为好!

    如今是明末,自己又该抱谁的大腿呢?

    立刻启程前往京城,面见崇祯皇帝-朱由检,良言相劝,匡扶他的过失,努力做一名辅国良臣,名垂青史?

    不妥!

    京城远在数千里之外,自己如今身无分文、身体孱弱,路上又不太平,只怕还没走到地方,就一命呼吁了。

    退一步说,就算到了京城,自己一个小小的百户之子,如何能见到皇帝呢?

    再退一步,就算见到了崇祯皇帝,对方能听从自己的劝说吗?

    崇祯皇帝,在历史上可是出了名的刚愎自用、薄情寡恩,杀起大臣来从不手软,跟这样的皇帝混,只怕辅国良臣做不成,反而会丢了项上人头。

    皇帝的大腿抱不成,去抱那个银川驿卒的大腿如何,争取做一个开国功臣?

    同样不妥。

    银川驿卒有雄才而无大略,目光短浅,没有识人之明,而且只知破坏、不懂建设,顶多做一个流寇头目罢了,跟着他混难有一个好结果。

    剩下还有谁呢?

    姓高的马贩子——志大才疏,难成大事!

    姓张的捕快——卑鄙小人,反复无常!

    朱家的几位藩王——人头猪脑,一个不如一个!

    ……

    关外‘野猪皮’的子孙——算了吧,自己就是一头撞死、找根绳子吊死、跳进粪坑里淹死,也决不投效鞑子,丢炎黄子孙的脸!

    秦锋掰着手指头,把自己知道的明末风云人物挨个过了一遍,结果没有一个入法眼的。

    唉,当今世上无英雄,如之奈何?

    实在不行,自己当那个救世的英雄如何?

    不对,当英雄太累了,还是当个枭雄舒服一些,纵横四方、俾睨天下,不怕世人非议、不怕担当恶名……醒掌杀人剑、醉卧美人膝,嘿嘿!

第五章冲冠怒,杀心起!

    下午时分,晋玉娘回来了,背着满满一竹篓的野生药材,步伐有些蹒跚,看来这次进山累的不轻。

    “玉姐,辛苦你了!”

    “不辛苦,今天运气不错,在一条山沟里挖到了两颗地黄,这种药材性凉、味甘、补气益血,正好给你补补身子!”

    “玉姐,你的手怎么了?”

    “没事,采药的时候,不小心让树枝划了一下,小伤而已,敷点药、两三天就好了……你肚子饿了吧,容奴家收拾一下,这就下厨做饭去!”

    说话间,晋玉娘放下竹篓,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而后走进厨房中,拿出乡亲们送的米、菜、肉开始做饭,动作娴熟而优美,看起来没有任何异样。

    真的没有异样吗?

    不,有的!

    身为一名特种兵,秦锋的目光非常毒辣,只是看了几眼,就发现不对劲的地方了:首先,晋玉娘手背上的几道伤痕,根本不是树枝划破的,而是被其他人用指甲抓出来的,而且非常用力。

    其次,晋玉娘经常进山采药,体力非常之好,翻山越岭、如履平地,如今累的走路都没力气了,肯定有特殊情况。

    最后,晋玉娘的言谈举止,看似平静如水,实则目光中带着惊吓、慌乱之色!

    ……

    综上所述,这次进山采药,肯定发生了一些事情,而且是不好的事情。

    至于是什么事,既然晋玉娘有意隐瞒,秦锋也就没有追问,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该做什么做什么。

    吃过了饭,晋玉娘钻进一间小屋中,处理采集回来的药材,分类、晾晒、泡制……需要很多道手续,才能制成治病救人的中成药。

    秦锋则以散步为名出了门,而后找到了好朋友‘耗子!’

    秦、王两家交情深厚,二人又是从小一起长大的,虽为异姓,情同手足,一向是无话不说的。

    “锋哥,找我有事?”

    “耗子,玉姐今天进山采药,遇到什么事了?”

    “没……没什么事啊!”

    “说实话,休想骗我!”

    秦锋询问情况,耗子一开始还支支吾吾的,后来被逼问的紧了,这才说出了实情。

    原来晋玉娘今天进山采药之时,从树林中突然窜出两名黑衣蒙面人,拿着绳索、口袋,上来就要绑架她!

    幸好晋玉娘性格刚烈,拼死抵抗,这才挣脱了出来,一边大声呼救,一边拔足狂奔,仗着常年采药熟悉地形,与两名黑衣人在山林中周旋起来……

    耗子以及几名军户子弟,刚好在山中打猎,听到了呼救声,立刻跑出来救援,那两名黑衣人眼看无法得手,窜进山林,逃之夭夭了。

    “玉娘姐姐怕你担心,这才私下叮嘱我们,不要把这件事告诉你的!”

    “那两个黑衣人,可曾看清他们的相貌?”

    “没有,二人都用黑布蒙面,根本看不清相貌,不过嘛……我看那两个黑衣蒙面人的身形,很像是吕家的两名恶奴:王勇、张强,而且堡内有人看到了,今天上午,这两个家伙鬼鬼祟祟的进了两狼山,手中还拿着麻袋和绳索!”

    “确定?”

    “确定!”

    吕斗赢乃是色鬼投胎,而且一直在打晋玉娘的坏主意,曾经多次出言调戏,好在晋玉娘小心谨慎、处处防备,这才没有出事。

    没想到,这家伙如此卑鄙无耻,竟然派人暗中绑架,若是真让他得逞了,后果不堪设想!

    想到这里,秦锋的眸子中闪过一道寒光……吕家父子作恶多端,把七杀堡的军户们祸害的不浅,自己本想修养一段时间,等伤势完全愈合之后,再慢慢收拾这对父子。

    没想到,吕斗赢这个王八蛋,竟然敢对晋玉娘下手,那就别怪自己不客气了。

    做别的事情,自己或许不太在行,可要说杀人嘛,这方世界里,自己若认第二,估计没人敢认第一!

    “锋哥,千万别冲动啊,这件事明知道是吕家人干的,可是咱们无凭无据的、就算找上门去对质,也奈何不了那对王八蛋父子,何况吕家养着七八个恶奴,个个都是亡命徒,硬拼咱们不是对手,还会吃大亏的……还是暂且忍一忍、慢慢的想办法吧,实在不行,我今晚上偷偷往吕家院子里仍几块牛粪、再把他家的柴禾垛子点了给你出气!”

    “仍牛粪、点柴垛子就算了,放心吧,我不会冲动的,不过有两件事拜托你:一是今天的谈话不要告诉玉娘,免的她担心;二是以后玉娘进山之时,你找几个伙伴陪着一起去,务必保护好她的安全!”

    “放心吧,玉娘姐姐菩萨心肠,经常免费给乡亲们看病、赠药,救活了不知多少人,乡亲们都念着她的好,我只要招呼一声,乡亲们肯定帮忙!”

    “多谢了!”

    拍了拍耗子的肩膀,秦锋转身回去了。

    望着离开的背影,耗子有点摸不着头脑,自己记忆中的秦锋,胆小、懦弱、怕事……除了读书,别的什么都不会。

    可是刚才的秦锋,阴沉如水、不怒自威,尤其是那一瞬间,眸子中散发出浓烈的杀气,把自己都吓了一跳。

    什么情况?

    难道说,上次假死,秦锋到阎王殿转了一圈,以至性情大变了?

    ……

    再说秦锋,回到家中之后,继续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说说笑笑,显得十分自然!

    天黑之后,晋玉娘回屋织布去了,这是这个时代,女人们几乎天天都要做的事情,也是普通人家重要的经济来源之一。

    “咔嚓……咔咔嚓……咔嚓咔……嘣!”

    今晚梭机的频率明显有些慌乱,期间还断了好几次线,说明织布者心绪不宁,受到了极大的惊吓和委屈。

    这种无言的诉说,更加坚定了秦锋的杀人心,男子汉、大丈夫,如果连自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那就干脆买块豆腐撞死算了,免得活着浪费米饭!

    至于法律、道德之类的东西,在穿越过来那一天,就被秦锋束之高阁了,要知道,如今是一个乱世,乱世有乱世的生存法则,心慈手软、妇人之仁的话,只会被恶人们吃的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下。

    要想在乱世中生存,就必须比恶人更恶、比狠人更狠才行!

    决心已定,接下来,开始谋划复仇的事情。

    如果是穿越之前,就吕斗赢那种垃圾货色,自己一只手能捏死十个,就跟捏死十只蚂蚁一样容易!

    可现在这小身板,恐怕一个都对付不了,何况吕斗赢身边,还经常带着几个身手不错的恶奴。

    怎么办?

    硬拼肯定不行,用计谋取胜才是上策,既要打死狐狸,还不能惹上骚气!

    以前在蛟龙特战大队的时候,秦锋是出了名的坏小子,号称‘一步三毒计、计计断人肠’……在屋子里来回转悠了几圈,又摸了摸小肚子,里面的坏水翻涌、很快就涌出了一个绝妙的好计策!

    不过要想完成计策,还得准备一件杀人的工具才行,用什么比较好呢?

    这东西得好制作、好携带,还不引人注意才行!

    略加思索,秦锋钻进了柴房,从乡亲们送来的柴堆当中,找到了一根比大拇指略粗的野枣木棍,这种木材又硬又重、遇水则沉,是制作车轴、门轴、杵棒的上佳材料!

    而后用一柄柴刀,将枣木棍削成了三根一尺长的木刺,反复打磨,弄的极为锋利!

    接着又钻进厢房中,从晋玉娘采集的药材中找出了几株狼毒花,研磨成烂泥状,涂抹在了木刺上!

    狼毒花,是一种多年生草本植物,叶子长圆,花朵红白相间、十分漂亮……和其他几种药材一起使用,具有祛痰、止痛,消积清血的作用,堪称是一味良药!

    可若是单独使用,狼毒花就是一味毒药了,只需极少份量就能置人于死地!

    东西准备好了,接下来,开始‘钓鱼!’

第六章河边‘钓鱼!’

    崇祯元年-五月初一。

    天气晴朗,艳阳高照,晋玉娘忙着晾晒药材,几乎把整个院子都铺满了。

    秦锋则以散心为名,出了自家院子,在七杀堡内四处溜达,话说穿越过来以后,自己还没有好好看看这座古堡呢。

    七杀堡始建于洪武六年,是一座典型的四方形堡垒,围墙用青石筑基、黄土夯筑,周长二百二十丈,高一丈五尺、宽八尺四寸,开南、北两座大门,壕沟、吊桥、箭垛、烟墩台……样样俱全,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军事防御体系!

    当年筑堡之时,军户们从地下挖出了一块古碑,上面别无碑文,只刻有‘七杀’两个大字,于是乎,军堡就以此命名了。

    按大明律法:边境一带的驻军堡垒,三年维修一次,所需要的银子、材料、工匠由各镇的总兵府负责调拨,还有专人验收检查,军堡若是不合格,军事主官按律斩首。

    实际上,七杀堡已经四十多年没有修葺过了,在风霜雨雪的侵蚀下,变的残破不堪,尤其是东侧的围墙,坍塌出一块四五丈长的大豁口,这要是有敌军来攻,根本不用云梯,直接就冲杀进来了……周围其他堡垒,大致如此。

    军堡如此残破,为何不维修一下呢?

    因为没有银子!

    为何没有银子?

    因为大明国库空虚,连年拖欠九边军镇的军饷,偶尔发下来一点点,也被大大小小的官员贪污掉了,至于边防问题,根本没人关心!

    如今的大明边防,除了辽东一带还勉强看的过去,其他地方都是处处漏风、薄弱不堪!

    “蛟郎,身体好些了吗?”

    “多谢李婶挂念,已经大好了!”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蛟郎就是个有福之人啊!”

    “呵呵,承蒙吉言,以后若有发迹之日,肯定忘不了乡亲们。”

    ……

    “锋哥,什么时候喝你和玉娘姐姐的喜酒啊?”

    “快了,快了,到时候肯定大摆酒宴,请大家伙好好吃喝一顿!”

    堡内住的全是军户,秦锋每到一处,都有人热情的打招呼,长辈们称呼蛟郎,同龄人都叫锋哥。

    军户们很热情,也很忙碌。

    不是忙着操练武艺,而是忙着讨生活,有人在打铁、有人在编筐、还有人在修理农具……一个个累的汗流浃背仍舍不得休息,就连六七岁的孩子,都力所能及的帮着大人们干活。

    如此勤劳的干活,军户们的日子却很苦,住着低矮的房屋,穿着破烂衣服,一日两餐,只能以粗粮、野菜勉强裹腹,几个月吃不上一顿荤腥!

    很勤劳、又很苦,是不是有些矛盾呢?

    其实不矛盾,军户们过的苦有原因:一是天灾,二是人祸。

    榆林镇往北,就是大名鼎鼎的毛乌素大沙漠,东西六百里、南北四百里范围内,植被稀少、黄沙遍地,狂风一起、天昏地暗。

    更可怕的是,因为种种原因,沙漠不断向四周扩张,吞噬了大量的军垦良田,再加上最近几年,天气寒冷、降雨极少,以至于粮食产量不断降低,连正常年份的三分之二都没有,严重影响了军户们的生活。

    毛乌素沙漠,被称作榆林镇三害之一!

    天灾固然可怕,但与人祸相比,那就不算什么了。

    大明立国以后,在全国各地设立卫所,并划拨了足够的土地,让军户们一边种地、自给自足,一边操练武艺、保卫家国,可谓是两全其美。

    明太祖-朱元璋就曾经夸口道:‘朕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

    可是‘仁宣盛世’之后,大明朝的吏治越来越腐败,高层军官们勾结土豪、奸商,不断的侵吞军田、奴役军户,以至于军户们苦不堪言,纷纷逃亡。

    就以榆林镇来说,军户逃亡者将近四成左右。

    而榆林镇的情况,竟然还不是最糟糕的,内地很多地方、军户逃亡普遍在七八成左右,甚至出现过一个千户所集体逃亡,就剩下一名千户、一名副千户的情况。

    ‘唉,乡亲们的日子太苦了,看来得想想办法,改善一下大家的生活水平才行。’秦锋本想着照顾好晋玉娘就可以了,现在嘛,得把这个范围扩大一些了。

    感叹过后,出了七杀堡北门,前行二里左右,眼前出现一条河流--白沙河。

    ……

    白沙河,东西绵延数十里,河面有三四丈宽,水流量颇为充沛,是黄河中游的若干分支之一。

    可是今年入夏以来,天气酷热、降雨极少,以至于白沙河的水量骤减,河面缩窄了一大半;河道两侧田地中种植着粟米,因为水位太低,难以引水灌溉,一株株都半死不活的,减产已成必然之事了。

    当然了,秦锋今天不是来考察水利的,而是来‘钓鱼’的。

    赤手空拳,连鱼竿都没有一根,又如何钓鱼呢?

    简单,自己做就是了。

    白沙河两岸有不少白杨树,折了一根笔直的树杈、略加修整就是鱼竿了,从怀中掏出一根细麻绳做鱼线,一根弯好的绣花针做鱼钩,一小节木棍做浮漂,再从湿地中挖一条蚯蚓做鱼饵……在左臂带伤的情况下,秦锋仅用一只右手,依旧把这些事做的很好。

    “嗖……啪!”

    做为一名特种兵,野外生存是必修课,钓鱼更是小儿科。

    不到一袋烟的功夫,秦锋就钓上来一条鲫鱼,一巴掌长,不到半斤重,炖着吃小了点,熬汤还是可以的。

    天气炎热,鱼如果随意放着,很快就会死掉,那样就不好吃了。

    于是乎,秦锋在岸边挖了一个小土坑,又弄进一些河水,再把鱼放进去,这样就能保证鲜活了。

    有了第一条,就有第二条、第三条……

    不到一个时辰,共计钓了十一条鱼,都是小鲫瓜子、小白鲢之类的……没办法,这里的水太浅了,养不下大鱼!

    “嗯?”

    眼看日上中天,该回家吃午饭了,秦锋把土坑里的鱼捞出来、用一根草绳串好,数了数,发现数目不对。

    自己明明钓了十一条鱼,现在只有九条,少了两条。

    莫非自己记错数了?

    不可能,自己的记忆力特别好,几十页的密码本,自己都能在极短时间内一字不差的默背下来,更何况记个简单数字呢。

    那就只有一个解释,有人偷了自己的鱼。

    是谁呢?

    自己刚才钓鱼的时候,始终保持着极高的警惕性,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可以非常肯定河岸周围没有人靠近过。

    没有人,那又是谁偷的呢?

    仔细查看土坑周围,赫然发现了一串竹叶形脚印,还有几根掉落的金褐色羽毛……高抬腿、轻落足,秦锋顺着脚印向前寻找,结果在一片灌木丛中找到了偷鱼贼……竟然是一只金雕!

    金雕,属于大型猛禽,主要栖息在北方的草原、荒漠、河谷地带中,性格凶猛、力量极大,飞行速度快如闪电,可以捕杀狍子、野鹿、山羊……等大型猎物,就连凶恶的草原狼,都难敌金雕的利爪,乃是当中无愧的空中之王!

    成年金雕,体长可达三尺,翼展可达八尺……眼前这只金雕,体长只有一尺多,金褐色的羽毛中掺杂着一些白绒毛,说明这是一只刚出巢不久的小雕。

    左侧翅膀带伤,血肉模糊的,估计是在捕猎过程中,因为经验、力量不足,被拼死反抗的猎物弄伤了。

    翅膀受伤之后,小金雕失去了飞行能力,只好躲藏在灌木丛中,因为腹中饥饿难忍,这才偷吃了自己的鱼,否则以金雕的骄傲性格,是不屑于偷东西吃的。

    ……

    穿越之前,秦锋曾经在北方大草原上参加集训,认识了几位当地的蒙古族老人,还从他们那里学会了不少本领,其中就包括如何驯养猛禽,故而对金雕的习性极熟。

    在蒙古人看来,金雕不仅是空中之王,还是长生天的使者,是自由、勇猛的精神象征,如果遇到了受伤的金雕,一定要出手救治,这样可以得到长生天的保佑了。

    秦锋脱下长袍,慢慢的靠拢过去:“小家伙,不要害怕,哥哥不会伤害你的!”

    “啾——啾!”

    眼看有人靠近,小金雕立刻警觉起来,浑身羽毛炸起,用坚如铁钩一般的喙猛啄了过来……秦锋出手如电,一把抓住了小金雕的脖子,再用长袍一裹、包了个严严实实,顿时无法挣扎了。

    接下来,抱着小金雕、拎着钓来的鱼,高高兴兴的返回家中,让晋玉娘出手救治小家伙。

    经过检查,发现小金雕伤的不重,就是左侧翅膀下面被某种野兽抓伤了,看着血肉模糊的,其实没有伤到骨头,略加清洗之后,敷上金疮药、生肌散,再包扎一下就行了。

    而在治疗过程中,又有新的发现。

    金雕的爪子大都是黑褐色的,这只小雕的爪子竟然是纯白色,犹如羊脂美玉一般。

    玉爪金雕——金雕一族中的王者,美观漂亮、性格勇猛,战斗力极为强悍,远非一般的金雕可比,而且数量十分稀少,可遇而不可求!

    出门钓个鱼,就捡到这么个宝贝,真是运气爆棚啊!

第七章鱼儿上钩了!

    之后一个多月里,秦锋天天到河边钓鱼,每次都能满载而归,至于钓来的鱼,只留一小部分自用,余者都送给了堡内的军户们,算是对他们的一点点回报吧。

    至于小金雕,在晋玉娘的精心医治下,已经完全痊愈了,接下来,该如何处置它呢?

    自古以来,达官显贵们大都喜欢飞鹰走犬,为此往往不惜重金收购名鹰、名犬。

    如今在西北地区,一只健康的金雕大约价值七八十两银子,足够买三四头壮牛了;玉爪金雕数量稀少,价格是普通金雕的十倍,也就是七八百两银子,如果贩卖到京城去,价格还要翻上几倍!

    换而言之,只要把小金雕卖掉,秦家立刻鸟枪换炮,不敢说大富大贵,起码一二十年内吃喝不愁了。

    秦锋会这样做吗?

    当然不会了!

    金雕是长生天的使者,更是自由、勇敢精神的象征,岂能为了一点点银子,就把它卖给权贵们玩弄呢?

    那是对自由、勇敢精神的亵渎,更会获罪于天!

    于是乎,秦锋决定了,放生!

    ……

    六月十二日,又是晴天。

    “小雕,去吧,迎风雪、斗寒霜,搏击万里长空,去勇敢面对自己的宿命……记住一句话:不自由,毋宁死!”

    “啾——啾!”

    白沙河边,叮嘱一番之后,秦锋用力向上一抛,小金雕顿时腾空而起,盘旋几周之后,向着远方飞翔而去……

    放生之后,心里空落落的,秦锋叹息一声,开始坐在河边钓鱼。

    或许是放生了长生天的使者,从而得到了赐福,今天运气特别好,一连钓上来好几条大鱼,最小的都有二斤多重。

    这不,又有一条‘大鱼’上钩了……三道人影向自己走过来,正是独眼龙-吕斗赢和他手下两名恶奴:王勇、张强!

    眼看三人靠近,秦锋装出一副恐慌的样子,站起来拱手行礼:“见过吕公子!”

    “蛟郎,听说你最近迷上钓鱼了?”

    “唉,没办法,日子过的困难,全靠玉娘一个人苦苦支撑着,我又是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无用之人,干不了力气活,只好来河边钓点鱼,好歹贴补一下家里,真是让吕公子见笑了。”

    “哈哈,天天坐在河边钓鱼太辛苦了,不如本公子发发善心,送你去一个不用干活,还能天天有饭吃、有钱花的地方如何?”

    “吕公子说笑了,不劳而获,世上岂有那种好地方?”

    “当然有了,那就是阎王殿,等你下去之后,本公子会经常给你上贡品、烧纸钱,那样你不就有饭吃、有钱花了吗,哈哈!”

    吕斗赢一脸狞笑,带着两名恶奴步步逼近,自己早就想弄死秦锋了,上次在两狼山中,就是自己打的闷棍,还把秦锋从七八丈高的悬崖上推了下去。

    没想到这小子命大,心跳、呼吸停止了一天多,竟然奇迹般的又活了过来。

    最近一段时间,听说秦锋天天到河边钓鱼,于是带着恶奴寻了来,准备再下毒手!

    失败的教训,必须吸取。

    这次嘛,先用绳子勒死,而后大卸八块,再挖个深坑埋掉,不信他还能再活过来,只要秦锋一死,百户官职、还有晋玉娘那个娇滴滴的小美人就都是自己的了,想想就浑身兽血沸腾,恨不得今晚上就入洞房,好好快活一番,嘿嘿!

    “不要过来,你们不要过来,救命啊。”

    “哈哈,傻小子,没用的,我们早就查看过了,这里位置十分偏僻,周围一个人也没有,你就是喊破喉咙也没有用的,还是乖乖听话,让王大爷送你上路吧。”

    秦锋似乎吓坏了,直接瘫坐在地方,身体瑟瑟发抖。

    另一边,王勇满脸狞笑,手持一根牛皮绳来到近前,就准备下手勒人。

    “嗖……刷!”

    那知就在此时,秦锋突然一跃而起,顺手拔出一根藏在靴桶中的坚硬木刺,狠狠扎在了王勇的心脏位置,还用力扭了一下,鲜血顿时喷涌而出……

    看着胸口的大血窟窿,王勇呆愣片刻,想要说些什么,可惜一个字都没吐出来,身体就轰然倒下了!

    “啊,小子,找死,老子今天非把你大卸八块不可!”另一边,张强反应过来,从腰间拔出一柄短刀,恶狼一般扑了过来。

    秦锋毫不畏惧,又从靴筒中拔出一根硬木刺,上前与之交战。

    “嗖……嗖!”

    身高、力量,武器各个方面,秦锋完全处于劣势,几个回合下来,被逼的步步后退,胸口位置还露出了破绽。

    趁此机会,张强狞笑一声,挥刀狠狠刺了过去……再看秦锋,竟然不躲不闪,用木刺猛扎对方右肋。

    “啊,卑鄙小子,你又使诈!”

    “嘿嘿,兵不厌诈,只怪你傻!”

    ……

    眨眼之间,二人几乎同时中招了,结果却截然不同,秦锋仅仅后退了一步,身体毫发无伤,原来他早有准备,偷偷将一面铜镜藏在了胸口位置,替自己挡下了致命一刀。

    张强可就倒霉了,右肋上狠狠挨了一击,顿时血流如注,痛的他哇哇怪叫,再也不敢恋战了,一边捂着伤口、一边转身逃跑,连自家主子都顾不上了,只想保住自己的小命!

    很可惜,他不知道木刺上涂抹了狼毒花!

    如果不跑,或许还能支撑一会儿,如今用力狂奔、加快了血流速度……毒血攻心,只跑出了十几丈就摔倒在了地上,挣扎几下、绝气身亡!

    “你……你……我……我……不要过来……救命啊!”再看吕斗赢,双目圆睁、嘴巴大张,足能塞进去五个鸡蛋,满脸都是不可思议。

    今天,不是自己来杀人灭口的吗?

    怎么转眼之间,局势完全逆转了,看似软弱的小羊羔,竟然杀掉了两只饿狼……我这是在做梦吗?

    对,一定是做梦,好可怕的噩梦,怎么还不醒啊,咬自己一口试试……啊,好痛,不是梦!

    “秦锋,你不要杀我,求求你不要杀我,我给你跪下、我给你磕头、我叫你祖宗,你就是我翻了倍儿的活祖宗……呜呜!”

    “不杀你,给个理由!”

    “理由……我想想……有,有理由,之前暗害你的事情,都是吕冒桂那个老王八蛋暗中唆使的,你该去杀他才对,不要杀我,因为我根本不是吕冒桂的儿子,二十多年前,路过此地的骆驼客才是我亲爹,我娘临死前告诉我的,她掐算过时间,我……你……噗通!”

    对吕家那点糟烂事,秦锋一点兴趣也没有,拔出最后一根坚木刺,狠狠扎进了吕斗赢的咽喉,后者栽倒在地上,抽搐几下、死不瞑目!

    接下来,搜查三具尸体,结果搜出了二十多两银子。

    拿着银子、拎着鱼,秦锋沿着河边向上游走去,又找到一处隐蔽地方,脱下沾血的外衣,用河水清洗干净,挂在一根树杈上晾晒。

    六月份的日头很毒,一顿饭的时间衣服就晾晒好了。

    趁着晾晒衣服的功夫,秦锋把银子藏在一个枯树洞中,又做了些伪装,而后穿戴整齐,不慌不慌的返回七杀堡。

    返回的路上,还和遇到的军户们打招呼,闲聊几句,心态显的极为平和。

    任谁也看不出,这位刚刚大开杀戒,送了三个人渣下地狱!

    ……

    “啾--啾!”

    小院中,晋玉娘还在处理药材,小金雕则在屋顶上玩耍,看到秦锋回来了,立刻鸣叫着飞了过来,张大嘴巴要鱼吃!

    原来这小家伙放生之后,在空中转了几个圈子,就飞回来了……管他什么自由精神,还是蹭吃蹭喝更舒服一点!

    秦锋:……

    黄昏时分,七杀堡内大乱起来,到处都是叫喊声,准确的说是夹杂着兴奋、快乐的叫喊声。

    “大家快出来啊,可了不得了,出人命了!”

    “啊,谁死了?”

    “是吕公子和王勇、张强,被人杀死在了河边上,遍地都是血,那景象惨极了,嘿嘿。”

    六月天气炎热,几名军户干完活之后,浑身都是汗水,结伴到河边洗澡,结果发现了吕斗赢三人的尸体,连忙跑回来报信了。

    出了人命案,怎么办?

    如果是中原内地,应该上报官府,由知县大老爷审理案件、派差役捉拿凶手!

    榆林镇属于九边,实行军事化管理,根本没有知县、知府之类的文官,一切军事、经济、刑罚事务,皆由本地千户、百户负责处理,若是处理不了,则上报卫指挥使司,或者榆林镇总兵府。

    七杀堡百户之职、如今正由吕冒桂代理着,不过嘛,这家伙恰好不在家,而是去了数十里外的镇北城,给那位干女婿溜须拍马去了。

    吕家的恶奴们不敢怠慢了,一边派人看守吕斗赢三人的尸体,守护住凶杀现场,一边连夜派人前往镇北城报丧。

第八章摆脱嫌疑!

    “哒……哒哒!”

    第二天上午,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中,吕冒桂带着人回来了,随行的还有一名军官,大约三十七八岁,身材高大、相貌刚毅,颇有几分英武之气!

    身后跟着几名亲兵,个个身材魁梧、装备精良,一看就是骁勇之士!

    仁宣之治以后,大明朝的吏治日渐腐败,军中更是如此,以至于军户大量逃亡,卫所军的战斗力一落千丈!

    没办法,为了保卫边境安全,从明英宗、景泰帝时期开始,朝廷开始推行‘募兵制’,从民间、或者军户余丁中招募骁勇之士从军,这种军队经常以营为编制,故而称为‘营募兵!’

    虽然推行了‘募兵制’,可是‘卫所制’并没有取消,因为这是开国皇帝-朱元璋亲自定下的,‘违背祖制’这顶大帽子没有那个皇帝敢戴的!

    于是乎,大明朝就出现了营募兵、卫所兵二者并存的现象,前者的待遇高、装备好、战斗力强,主要负责对外战事,类似于后世的野战军;后者装备差、战斗力弱,主要负责防守城堡、类似于后世的城防军!

    不过嘛,卫所军中的高层军官们,往往会畜养一些家丁,少则数十人,多则数百人、上千人,严格训练,再配以最精良的装备,用来保护自己的安全,这次来的军官带的那几名亲兵就是如此了。

    闲言少许、书归正传。

    眼看吕冒桂带人回来了,七杀堡内的军户们纷纷涌了出来,一边看热闹,一边窃窃私语:“快看,来的是董副千户,郑千户怎么没来,死的可是他的干小舅子啊?”

    “哼,两年前那件事之后,郑千户就缩进了镇北城中,别说死个干小舅子,就算是死了干老丈人、亲老丈人,他也不会出来的,别人的命那有自己的命要紧!”

    “说的是,受了伤的王八,轻易不敢探出壳了,反正他的老丈人、小舅子数量多,死几个也不是什么大事!”

    ……

    秦锋混在人群中、竖起耳朵,倒是听到不少信息。

    原来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有一正一副两名千户,正千户叫:郑迁乾,是一个阴险狠毒、贪财好色的家伙,光小妾就纳了十七房,平日里横行霸道、无恶不作,被其害的家破人亡的军户不在少数!

    坏事做多了,仇人自然就多。

    两年之前,郑千户带领手下出游之时,被仇人暗中射了一只冷箭,正中胸口位置,因为救治的及时、小命算是保住了,可也躺了大半年!

    从那以后,这家伙就成了惊弓之鸟,轻易不敢离开镇北城半步,生怕再遭到仇人的暗杀,迫不得已,非得出城的话,也会身穿甲胄,带上大批护卫才行。

    副千户叫:董勇杰,为人比较正直,且有一身好武艺,在镇北千户所一带风评不错。

    另外吗,这两位千户一向是面和心不和,暗地里没少了针锋相对;治下各堡的百户、试百户们也分成了两大派,或是支持郑千户,或是支持董副千户,内耗严重。

    出了人命案件,自然要审理一番了,地点就在白沙河边上,这里是第一凶杀现场。

    三具尸体还躺在地上,因为天气炎热,已经有些发臭了,吸引来很多大嘴乌鸦,在天空中不断盘旋、鸣叫。

    吕冒桂扑上去,抱着儿子的尸体号啕大哭:“我的儿啊,你死的好惨啊,完了……我们老吕家绝后啦,是那个挨千刀的恶人害了我儿性命,待老夫抓到你,非的千刀万剐、挫骨扬灰不可……呜呜!”

    吕冒桂老泪纵横,哭的很是伤心,可惜他至今都不知道,吕斗赢其实是别人的种,自己当了二十多年的绿毛大王八!

    与此同时,董副千户仔细检查了三具尸体,又看了看周围的痕迹,不禁倒吸一口冷死!

    三人是被枣木刺杀死的,都是一击毙命、干净利落,说明凶手不仅心狠手辣,而且本领高强,下手又准又稳又狠,没有十年以上的苦练,绝做不出这么漂亮的活!

    问题是,凶手为什么不用刀剑、匕首杀人,而是用了枣木刺呢?

    难道说,凶手很穷,连把匕首都买不起?

    “老实交代,堡内军户当中,昨天有谁来过河边?”

    “回……回……回副千户大人的话,在……在……在下昨天上午,来过河边垂钓!”

    到河边钓鱼的事情,堡内的军户们几乎都知道,因此上,秦锋主动站了出来,说话哆哩哆嗦,一副很害怕的样子。

    “你是谁?”

    “在下秦……秦……秦锋!”

    “哦,你就是那个被雷电劈开棺材、死而复生的秦锋,前任秦百户的独生儿子?”

    “是!”

    “你的事情,本官早有耳闻,连阎王爷都不收你,真是个命大之人,老实交代,你在河边垂钓之时,可曾看到是谁杀了吕斗赢三人,或者看到什么异常之事吗?”

    “回……回……回副千户大人的话,在下专心钓鱼,未……未……未曾看到杀人凶手,也没有发现异常之事。”

    “真的没看到?”

    “没……没有!”

    “哼,老实交代,人是不是你杀的?”

    “不………不是……呜呜!”

    董副千户上前两步,目光凌厉如刀,秦锋顺势瘫坐地上、话音中带着哭腔,一副吓坏了的样子。

    “姓秦的小子,肯定是你害了我儿性命,我要你偿命!”另一边,吕冒桂张牙舞爪的扑过来,就要用王八拳打人,不想被董副千户一把拦住了。

    “吕试百户,不可莽撞,本官刚才检查过了,三人都是被枣木刺杀死的,而且是一击毙命,这说明凶手不仅心狠手辣,还是一个出类拔萃的高手,秦锋只是一个少年人,胆子又小,手臂骨折,绝不可能是杀人凶手,知道你晚年丧子、心中哀痛,可也不能冤枉好人不是!”

    “这个……这个……唉!”

    吕冒桂很不甘心,却不得不承认,董副千户说的有理。

    要知道,自家儿子会一点花拳绣腿的,王勇、张强两名恶奴都是刀客出身,心狠手辣、武艺不凡,寻常三五条大汉都近不了身。

    再看秦锋,在七杀堡内是出了名的胆小鬼,平时连只鸡都不敢杀,而且身体瘦弱、左臂带伤,说他是杀人凶手,别说他不承认了,就算是他承认了,恐怕也没人相信。

    接下来,又询问别的军户,有谁昨天到过白沙河边。

    结果是人人摇头,谁也不想趟这趟浑水,生怕成为嫌疑人。

    什么都问不出来,这可如何是好呢?

    吕冒桂有点小聪明,眼珠转动几下,想出一个好主意——利诱!

    “大家伙听好了,我儿死的太冤枉了,这个仇必须报,那怕倾家荡场也在所不惜,现在,有谁能站出来指认杀人凶手,或者提供出重要线索,我赏给他纹银二百两、良田五十亩、再加上耕牛两头!”

    “哗!”

    吕冒桂重金悬赏,周围的军户们不禁一阵大哗,交头接耳起来。

    现在的市面上,一两银子能买一石精米,三十两银子能买一头耕牛,二百两银子能置办一座不错的宅子,至于良田,更是无数庄家人的命根子,如此重赏谁能不心动呢?

    可惜,大家伙是真不知道。

    退一步说,就算知道了,也决不能往外说,吕家在七杀堡作威作福多年,住在这里军户谁没受过欺负,家破人亡的都有。

    现在有人杀了吕斗赢,替大家伙出了一口恶气,对这样的大侠,就该贡上长生牌位、早晚三炷香跪拜,又岂能出卖呢!

    军户们没人站出来,主要是不知道,其次是良心不允许。

    ……

    威逼无用,利诱也无用,吕冒桂这下彻底没辙了,只能继续抱着儿子的尸体痛哭,董副千户看不下去了,出言安抚了几句:

    “吕试百户,这件案子太棘手了,没人证、没线索,只怕短时间内很难找不到杀人凶手,如今天气炎热,令郎的尸体不能这样搁着,莫不如先用棺材收敛起来,让他早一点入土为安吧,至于杀人凶手的事,可以慢慢追查,早晚会抓获的。

    另外吗,说一句不当说的话,凶手刺杀令郎,十有八九是来寻仇的,即是寻仇,就不会轻易罢手,吕试百户以后出行千万多加小心啊!”

    董副千户几句话,可把吕冒桂吓的不轻,两只小绿豆眼都差一点掉出来。

    这些年来,自家父子是打瞎子、骂哑巴、刨绝户坟、踹寡妇门……坏事不知做了多少,仇家更是结了无数。

    刺杀之事,莫非是那个仇人做的?

    儿子死了,下一个是不是就轮到自己了?

    想到这里,吕冒桂只觉的脖子根发凉、小腿肚子转筋,再也不敢多耽搁了,立刻命令手下人把三具尸体抬回去,买来棺材入殓。

    按理来说,吕家不缺钱财,应该停尸七天,好好祭奠一番才是。

    事实上,第二天吕家就举行了出殡仪式,把吕斗赢埋在了十里外的高岗上,连坑都不用挖,现成的,就是之前秦锋没用的那个。

    至于王勇、张强两个恶奴,连口棺材都没混上,用两张破席子一卷,直接扔进山沟完事了。

    第三天一早,吕冒桂带着几房妻妾,收拾好了金银细软,以探望干女儿为名,在几名恶奴的保护下离开了七杀堡,到几十里外的镇北城避难去了。

    原来老家伙看似嚣张跋扈,其实骨子里特别怕死,担心某天晚上,仇家摸上门来给自己一刀,那不就玩完了嘛。

    因此上,来了个三十六计,走为上计,避避风头,等抓住杀人凶手之后,再回七杀堡!

    ……

    “呸,老乌龟、真狡猾,算你命大!”得知消息,秦锋暗吐了一口口水。

    本想找个机会干掉吕冒桂,彻底除了这个祸害,没想到这老家伙竟然溜走了,除恶不尽,早晚必是祸害,自己还需多加小心才是。

    之后的日子里,秦锋开始安心修养,争取早日康复。

    或许是晋玉娘医术高明,照顾的好,或许是被雷电劈过,体质发生了变化……又过了一个多月,秦锋的身体就完全康复,就连左臂都取下了夹板,可以自由活动了。

第九章薛家商队!

    七月十八—晴天。

    上午时分,晋玉娘在屋子里忙着炮制药材,挑、拣、颠、筛、刮、捣、碾、压……每一道工序都极为细致,从而保证制做出来的成药不出差错、药效十足。

    ‘无恒德者,不可以作医,人命死生之系’……这可是晋家人的祖训!

    “嗷——嗷!”

    “向东飞……向南飞……向西飞……再转两个圆圈……好极了!”

    院子中央,秦锋正在训练小金雕,按照自己的指令做出各种飞翔动作。

    没办法,连续放生了好几次,可是小金雕转上几个圈子,又会飞回秦家来继续的混吃混喝,怎么都赶不走。

    无奈之下,只好收留下了,正式成为家中的一份子,而且秦锋利用空闲时间,开始对小金雕进行军事训练。

    没错,就是军事训练!

    金雕是一种极有灵性的猛禽,智商颇高,经过训练之后,可以帮助人类捕猎、送信、预警……甚至上阵杀敌!

    比如蒙古部落之中,就有专门的训鹰人,可以利用金雕、鹰隼之类的猛禽在高空中侦查敌情,犹如多了一双千里眼,处处料敌于先。

    数百年前,成吉思汗的大军能够百战百胜,短短时间内横扫亚欧大陆,这些猛禽功不可没!

    穿越以前,秦锋在大草原上接受特训之时,从几位蒙古老人那里学会了很多本领,其中就包括训练猛禽,如今刚好派上用场了。

    小金雕非常聪明,很快学会了不少技能,做为奖励,秦锋给它起了一个又好听、又霸气的名字——闪电!

    快如闪电,傲视九天,唯有这样的名字才配的上空中之王!

    ……

    “来啦,来啦……薛家商队来啦,乡亲们快点出来啊!”

    “嗯,商队?”

    正和小金雕玩的高兴,大街上人喊马嘶,极为热闹,其中还掺杂着军户们的欢呼声。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秦锋走到门口看了看,原来军堡内来了一支商队,大约有四五十挂骡马大车,上面装满了各式各样的货物,车上还插有认旗,上书四个大字:绥德—薛家!

    这四个字,在西北一带可谓是妇孺皆知。

    大明朝的商业活动比较发达,商人数量众多,而且几百年下来,在全国范围内逐渐形成了三大商帮:

    一是徽商,主要盘踞在长江中下游地区,经营海盐、丝绸、粮食、茶叶、瓷器……等生意,同时参与出海贸易,赚取了大量财富,徽商财力之雄厚、冠绝天下!

    二是晋商,就是山西商人,主要从事票号、典当、煤炭、冶炼生意,晋商们头脑敏捷,小算盘打的最是精明了。

    三是秦商,就是陕西商人,主要经营青盐、茶马、玉石、棉花生意,秦商的特点是忠厚为本、诚实不欺!

    绥德—薛家就是秦商之中的翘楚,拥有大量的商铺、商队,家财之多,富可敌国,并与花马池-高家、西安府-胡家,并称为‘西北三大秦商!’

    不仅如此,薛家还参与军供生意,组织商队向西北一带的军镇、军堡出售物资,因为价格公道、童叟无欺,故而深受军户们的好评。

    七杀堡比较闭塞,又是出了名的穷困,故而很少有商旅来这里,如今薛家商队一来,真比过年还让人高兴呢。

    “伙计,青盐怎么卖?”

    “和往年一样,十五文钱一斤。”

    “好,称上五斤!”

    ……

    “伙计,棉花呢?”

    “四分银子一斤!”

    “来二十斤,最近手头不方便,我用三张羊皮换行吗?”

    “行!”

    七杀堡的军户们涌上前,争相购买薛家商队的货物,有钱的付钱,没有钱的话,以物易物也是可以的,而且价格相当公道。

    家中的粮食、油、盐、酱、醋、茶都不多了,秦锋也想买一些,可惜囊中羞涩,连一文钱都没有。

    没办法,以前的自己就是个废物,只会混吃混喝,从未赚过一文钱。

    上次干掉吕斗赢三人,倒是搜刮了二十几两银子,藏在了河边的树洞里,可是那些银子轻易不敢拿出来,否则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晋玉娘那里也不好交代,总不能说是自己捡来的吧?

    那种话,没人信!

    男子汉、大丈夫,岂能如此穷困潦倒,整天靠着女人养活呢,必须想办法赚钱,过上幸福生活。

    问题是,如何赚钱呢?

    除了一身杀人技,自己似乎别无所长了,要不然去当杀手,又或者给有钱人当保镖?

    胡思乱想之际,有客人登门了,是一名头发花白的老者,身穿蓝色锦缎长袍,看起来挺精神,身后跟着两名伙计、都穿着薛家商队的服饰。

    “敢问一声,晋姑娘在家吗?”

    “你们是谁,找玉娘有什么事?”

    “老朽孙得贵,是薛家商队的一名管事,今日冒昧登门拜访,皆因我家公子身边的一名丫鬟病了,听堡内的军户们说晋姑娘的医术十分高超,故而前来求医!”

    “哦,病人现在何处?”

    “就在外面马车上,病的颇重,不宜行走,还请晋姑娘移步前往医治,诊金好说!”

    “好,稍等一下!”

    秦锋走进屋中,和晋玉娘说清了情况,后者立刻背起一个小药箱,出门和孙掌柜的略加交谈,而后跟着他们去给病人诊治。

    秦锋略加思索,也跟着一起过去了。

    ……

    薛家商队当中,有一辆双马驾辕的银箱车,高大宽敞、装饰漂亮,一看就是富贵人的坐驾。

    孙掌柜来到车前,躬身行礼:“启禀公子,女郎中请来了。”

    “哦,我看看?”

    车门打开,里面坐着一位白衣小公子,十六七岁模样,面如冠玉、唇红齿白、皮肤白皙……妥妥的小帅哥一枚!

    还不是一般的帅,而是非常帅!

    如果说,秦锋的颜值是七分,白衣小公子的颜值起码有十二分,古之潘安、宋玉恐怕也不过如此了。

    车里还有一名小侍女,姿色不俗,可惜小脸上一片蜡黄色,身体斜躺在软榻上,一看就是生病了。

    “这位就是女郎中,皎若秋月、秀色可餐,没想到七杀堡这种小地方,还有这样的大美人,真是难得啊……美人姐姐,上车来吧,快给绿柳看一看,她究竟生了什么病?”白衣小公子指了指旁边的位置,示意晋玉娘上来,给自己的小侍女看病。

    陌生男女,同车而坐,是一种非常无礼的行为。

    不过嘛,军户子弟,没那么多穷讲究,再加上治病救人要紧,因此晋玉娘也就没有挑理,径直上了马车,开始诊脉治病。

    小侍女—绿柳看着情况糟糕,其实病情并不严重,就是长途跋涉、水土不服,再加上天气炎热,这才病倒了。

    晋玉娘给她扎了几针,推宫过血、正本清源,又取出一颗自制的清心丹,让她吞下去……没过一会儿,情况果然大为好转。

    又给了十几枚药丸了,叮嘱绿柳按时服用,三天之内,必定康复如初!

    “呵呵,姐姐不仅生的漂亮,医术更是高明,堪比扁鹊再生,听说姐姐姓晋,却不知芳龄几何,是否许配人家,本公子姓薛、今年一十七岁,至今尚未娶妻,不知美人姐姐有意否?”

    “你……无礼!”

    “呵呵,美人姐姐莫恼,本公子只是心生爱慕、一时间有些情难自禁罢了,这里有纹银十两,算作诊金,请收好!”

    说话间,白衣公子递过来一锭银子,并在交接之时,用小拇指划了一下晋玉娘的手心,顺便送了一记媚眼!

    “你……你……登徒子!”

    晋玉娘羞的粉面通红,急忙下了马车,就像受惊的小兔子一样跑掉了,连那锭银子都遗落在了地上。

    秦锋一直冷眼旁观,却什么都没说,上前捡起了银子,跟薛家商队的伙计购买了家中急需的米、面、油、盐……等物品,而后搬回了家中。

    ……

    “蛟郎,对不起,没想遇到一个登徒子!”回到家中,晋玉娘依旧坐卧不安,毕竟当着未婚夫的面被其他男人调戏,是一件很羞耻的事情。

    “呵呵,玉姐,不妨事的,一只顽皮的小雌鸟罢了!”

    “什么,雌鸟……你是说,那位薛公子是女的?”

    “没错,女扮男装!”

    秦锋早就看出来了,毕竟装束能骗人,男女之间的体型差异骗不了人,否则的话,那个男人敢调戏晋玉娘,自己早就拔刀杀人了!

    不过嘛,一个女人,竟然喜欢调戏别的女人,倒是很怪异,莫非那家伙是个拉拉?

    拉拉,自古有之啊!

    另外吗,‘薛公子’毕竟调戏了自己的未婚妻,自己必须报复一下,打她是不行的,骂她也不合适,那就用精神胜利法给她起一个外号吧。

    叫什么呢?

    有了,就叫她:小兔兔!

    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再说了,她的确挺小的,一马平川,嘿嘿!

第十章小兔兔的故事!

    一夜无话。

    第二天,又是大晴天,晋玉娘决定进山采药,为了安全起见,秦锋这次坚持陪同前往,顺便叫上了耗子,一起进山打点野味,改善一下生活。

    还有小金雕-闪电,跟着一起前往,可以帮着捕捉猎物!

    三人做好了准备,带上钢叉、猎弓等物出了七杀堡,结果在堡外又遇到了薛家商队。

    昨天,和军户们交易完之后,天色已经晚了,薛家商队干脆就在堡外扎营,休息了一晚上,今天一早启程,准备前往六十里外的孤山堡。

    从七杀堡前往孤山堡,两狼山乃是必经之路。

    “玉娘姐姐,你们这是去那里啊?”

    “薛公子安好,我们准备进山采药!”

    “哦,那本公子捎你们一程吧,正好顺路。”

    “这个……好吧,多谢了!”

    ‘薛公子’从车内蹦了出来,邀请三人随队同行,说话之间,还不忘一个劲的抛媚眼。

    知道她是女儿身,晋玉娘到不介意这些了,只当她生性顽皮罢了,至于同行的事情,在征求秦锋的意见之后,点头答应下来。

    三十多里路呢,既然有车坐,又何必步行呢!

    “玉娘姐姐快过来,和本公子坐在一起。”

    “多谢!”

    “不必客气,玉娘姐姐,昨天我说的事你考虑的怎么样了,本公子貌比潘安、年少多金,风流倜傥、用情专一……你若是答应下来,立刻就是薛家少夫人了,以后吃香的、喝辣的,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薛公子’拉着晋玉娘上了自己的马车,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还不时搞点小动作,弄的后者哭笑不得,秦锋和耗子则坐上了另一辆货车。

    接下来,队伍启程,直奔东南方向而去。

    ……

    “小兄弟,怎么称呼?”

    “在下秦锋,敢问大叔怎么称呼,在薛家商队干多久了?”

    “哈哈,我叫刘大壮,绥德州人,在薛家商队快二十年了,一直在赶大车,走南闯北,去过不少地方……”

    赶车的是个中年汉子,相貌憨厚、性格纯朴,就是有一点话痨,一路上说起来没完,趁着交谈的机会,秦锋旁敲侧击、打探起了‘小兔兔’的底细,结果还真得到不少消息。

    当代薛家-家主叫薛仁礼,精明强干、善于经商,赤手空拳起家,用了不到二十年就赚取了百万家财,被人们尊称为:薛财神!

    薛财神不仅财运好、桃花运也相当不错,一连迎娶了十几房娇妻美妾,可谓是妥妥的人生赢家!

    可惜啊,人生没有十全十美的。

    薛财神别的方面事事如意,唯独在子嗣上不顺心,娶了十几房妻妾,竟然没一个生养的。

    为求子嗣,薛财神四处求神拜佛、修桥铺路、积德行善……银子不知花了多少,终于在四十岁上得了一个女儿,自然视作掌上明珠一般。

    中年得女之后,妻妾们再无所出,因此上,薛家的百万家财自然由这个独生女继承了。

    问题是,华夏之地,自古都是男尊女卑的,薛家以后由一个女子继承家业,难免被外人们轻视,怎么办呢?

    薛财神苦思冥想之下,决定把女儿当成儿子来培养,从小就给她穿男子装束、学男子礼仪、玩男孩子才玩的东西,还给女儿娶了一个十分中性化的名字:薛瑾瑜!

    古语有云:君子如玉,怀瑾握瑜!

    由此可见,薛财神希望自己的女儿,志向上不输须眉男子,争取做一个‘女公子!’

    薛瑾瑜今年一十七岁,天资聪明、很有商业头脑,这次随商队一起游走四方,就是为了增加阅历、为日后接管家业打好基础。

    ……

    ‘原来不是天生的拉拉,而是特殊因素造成了心理扭曲、导致了自我性别认识混乱’……弄清情况之后,对这个四处撩妹子的‘小兔兔’,秦锋不再鄙视了,反而生出了几分同情心。

    你本是女娇娘,却被逼成了男儿郎,看似风流潇洒、人人羡慕,内心苦楚又有谁人知道,可怜啊!

    ……

    队伍行进了三十余里路,前面出现了一大片山脉,危峰兀立、层峦叠嶂,草木非常茂密,隐约可以听到各种鸟兽的鸣叫声。

    中间有一条大峡谷,大约有三十多丈宽,将整个山脉一分为二,远远望过去,就像是两头巨郎在对峙着,故而得名:两狼山。

    望着眼前的高山,秦锋没有感到壮观雄伟,反而生出一种异样感觉:血流加速、心惊肉跳,浑身上下都不舒服。

    ‘不好,有危险!’

    秦锋有一种特殊能力,就是可以欲知危险!

    当然了,这种能力不是天生的,而是历经无数厮杀、多次在生死边缘徘徊,从体内激发出的一种潜能。

    人有六感,而这种特殊能力,可以称之为‘第七感觉!’

    穿越之前,执行各种危险任务之时,秦锋就是凭着第七感觉,才多次死里逃生的,相当精准。

    “嗷——嗷!”

    与此同时,小金雕-闪电腾空而起,还发出一阵阵急促的鸣叫声,明显是在示警。

    秦锋不在犹豫,一跃而下,快跑几步追上了银箱车,逼停之后,一把拉开了车门:“小兔兔……不是,薛公子,快让队伍停下来,前面树林中有埋伏,十之八九是劫匪,队伍再往前走就危险了。”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怎么会有劫匪呢……哦,我明白了,肯定是你看到本公子和玉娘姐姐亲热,吃醋了,故意跑过来捣乱的,哈哈!”

    “哼,没时间跟你说笑,若是不信,自己出来看看吧,前面那片松树林,再看看半空中,明白了吗?”

    “树林、空中,有什么不对……啊!”

    小兔兔-薛瑾瑜是个聪明人,探出头看了看,顿时脸色大变。

    原来山中有很多飞鸟,时起时落、在树林中寻找食物,前面那片松树林上空,同样有很多飞鸟盘旋,却没有一只落下去的。

    这说明什么?

    说明松树林中藏着人,数量还不少,这才惊的飞鸟不敢落下。

    荒山野岭、密林藏人,明显不怀好意啊……想到这里,薛瑾瑜立刻警惕起来:“来人啊,命令队伍停止前进,靠在路边休息一下,再派人去前面探探路!”

    “诺!”

    命令下达,队伍暂停。

    又派了两名机灵的伙计,悄悄到前面查看情况,片刻之后,两名伙计急匆匆的跑回来了,脸色吓得铁青!

    “回公子的话,前面松树林中的确有埋伏,黑压压一大片,少说也有三四百人,全都拿着刀枪!”

    “哦,可看清是什么来路了吗?”

    “怕对方察觉,我们不敢靠的太近,因此看不出来路!”

    薛家商队有一百多名伙计,且配备了弓箭、刀枪等武器,一般的小毛贼根本不敢打坏主意,对方既然敢半路设伏,那就肯定不是一般的盗贼。

    不是猛龙不过江啊!

    与此同时,孙掌柜得到消息,急忙来到了车旁:“公子,既然前面有埋伏,咱们原路返回吧,到七杀堡躲一躲!”

    “不行,咱们的商队以大车为主,装着沉重的货物,如果掉头的话,速度肯定快不了,一旦劫匪们追上来,就会跟狼群追杀笨牛一样、把咱们吃的干干净净!”

    “那咱们丢了货物,骑马快跑?”

    “没有用,咱们的马匹数量有限,而且大都是驽马,跑不快,就算是弃车而逃,还是逃不掉的。”

    ……

    处境危险,冲又冲不出去,逃又逃不掉,怎么办?

    关键时刻,还是秦锋出了一个主意,让伙计们把几十辆大车围成一圈,首尾相连,形成一道防线,一众人等手持刀枪、弓箭守在里面,严阵以待。

    如此以来,商队就变成了一只刺猬,劫匪们无从下手,或许会自行离去的。

    “大家快点行动,就按照秦小兄弟的办法,把车辆围成一个圆圈,劫匪不来就罢了,若是来了,咱们就跟他们拼了!”

    “诺!”

    在孙掌柜指挥下,上百名伙计一起动手,很快摆好了车阵,并把小兔兔-薛瑾瑜的银箱车放在中间,以确保安全。

    接下来,众人集中精神、死死盯着松树林方向,一刻钟过去了,没有动静。

    两刻钟过去了,没有动静。

    三刻钟过去了,还是没有动静。

    ……

    什么情况,莫非见商队警觉起来,劫匪们悄悄撤走了,又或者,有别的阴谋诡计?

    正当众人急躁难安,胡乱猜测之时,松树林中突然冲出一支队伍,大约有三百多人,一个个白沙蒙面、挥舞钢刀,坐下骑的却不是马,而是一头头高大的骆驼!

    糟糕了,是沙匪!

第十一章路遇沙匪!

    榆林镇的北边,就是大名鼎鼎的毛乌素大沙漠,而在茫茫沙漠当中,隐藏着很多穷凶极恶的匪徒,被称之为沙匪!

    沙匪们来源复杂,有犯了人命案子、受到官府通缉,被迫逃出塞外的内地汉人;有为了讨生活、从草原上流浪过来的蒙古人;还有忍受不了军官欺压、被迫出逃的边镇军户。

    这些人聚集在一起,烧杀劫掠,无恶不作,面蒙白纱、坐骑骆驼就是他们的标志!

    榆林镇号称有三害:第一害是沙漠,第二害就是沙匪!

    沙匪们如此猖獗,官府难道就不管一管吗?

    管过……可惜没用。

    万历三十九年,榆林镇出动了数千精锐将士,进入沙漠、大举剿匪,誓要将沙匪们一扫而光!

    可是沙匪们非常狡猾,不与官兵正面作战,而是利用熟悉地理的优势,化整为零,四处躲藏了起来。

    结果就是,官兵们在大漠里搜查了两个多月,却连一个沙匪的影子都没找到,反而因为流沙、风暴、炎热干渴折损了不少人马,被迫灰溜溜的退了回去。

    万历四十二年、四十五年,官兵们又先后两次进入沙漠剿匪,同样是损兵折将,无功而返。

    到了万历四十七年,前任榆林镇总兵-刘铤带领本镇精兵三万余人,汇合其他三路兵马共同出征辽东、讨伐努尔哈赤,结果萨尔浒一战、明军惨败,总兵-刘铤阵亡,麾下将士十死八九,逃回来者寥寥无几。

    经此一役,榆林镇的军事力量大衰,再也无力出兵讨伐沙匪了,而沙匪们变的更加猖狂,人数也越来越多了,无法无天、无恶不作,过往商旅更是畏之如虎、闻之变色!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沙匪们如狂风般席卷而至,却没有立刻发起进攻,而是停在百步之外,把薛家商队的车阵包围了起来。

    原来西北地区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如果商队遇到了劫匪,双方会先行谈判,谈成了,商队留下一部分财物,劫匪们让开道路,双方避免死伤、皆大欢喜,谈不成,才会拼个你死我活!

    接下来,从沙匪队伍中跑出一只白色大骆驼,上面端坐一位汉子,体型极为壮硕,就像是没毛大狗熊一般……身穿硬甲,头戴铁盔,手持一柄锯齿弯刀,明显就是匪首。

    薛家商队这边,由经验丰富的孙管事出面:“前面拦路的,不知是那一路的江湖好汉,我们是绥德—薛家商队,愿留下十车财物,还请好汉们让开一条道路如何?”

    “哈哈,老东西听真了,老子们今天不要财物,只要一个人!”

    “一个人,谁?”

    “你家女公子—薛瑾瑜,我们大当家的吩咐了,请她回去做客!”

    薛家乃是三大秦商之一,在西北地区影响力极大,黑白两道人物遇到了薛家商队,多少都会给几分面子。

    没想到,今天遇到吃生米的了,这群沙匪一点情面不讲,还要强索薛瑾瑜,做客不过是说辞,实则是要绑肉票啊!

    “好汉说笑了,我家女公子一直待在家中,并不在这里,我们愿意留下二十车财物,还请让开一条道路如何?”

    “哈哈,驴粪球的,少拿谎话诓骗老子,老子早就打探清楚了,你家女公子就在这支商队中,乖乖把她留下还则罢了,胆敢说一个不字,老子一刀一个、管杀不管埋!”

    “这个嘛……事关重大,还请给一点时间,让我们商量一下如何?”

    “好,给你们一柱香的时间,不交人,就杀人!”说话间,匪首让人点燃一支长香,插在地上,开始计时。

    另一边,孙管事找来了几位重要手下,商议对策。

    女公子—薛瑾瑜不仅是家主的掌上明珠,更是薛家的唯一继承人,肯定不能交给沙匪们了,可是不交人,又该如何是好呢?

    “召集伙计们,保护公子,一鼓作气杀出重围如何?”

    “不可,沙匪们人多势众、团团围困,咱们这点人更本冲不出去,厮杀过程中,若是不小心伤了公子,咱们可就罪过大了!”

    “留下全部财物,求沙匪们让条道路如何?”

    “公子一人顶得上百万金银,这帮子沙匪又不傻,肯定不会同意的。”

    ……

    “实在不行,只有李代桃僵了,或许可以蒙混过去。”

    孙管事几人商量来商量去,还真商量出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就是找个人冒充薛瑾瑜,交给沙匪、蒙混过关,可是找谁来冒充呢?

    薛瑾瑜号称公子,其实是个女人,冒充她的也得是女人,首选自然是小侍女—绿柳!

    问题是,绿柳胆子太小了,见到商队被沙匪团团包围,顿时吓得瑟瑟发抖、眼泪一个劲的流……让她冒充女公子-薛瑾瑜去沙匪那边当人质,非当场吓尿了不可!

    最重要的,绿柳虽然姿色不俗,却缺少一种高贵气质,就算穿上华服也没用,侍女就是侍女,永远成不了大小姐,沙匪们又不傻,肯定会看出破绽的。

    除了绿柳,还有谁呢?

    目光转动之间,孙管事等人看到了不远处的晋玉娘,年轻、漂亮、身材高挑,虽然穿着粗布衣裳,却有一股子天生的高贵气质,若是好好装扮一下,不比薛瑾瑜逊色分毫。

    二人的年龄、身材又很相似,很好,就是她了。

    不过嘛,让人家当替死鬼,这事还得商量一下,想到这里,孙管事几人围拢了过来:“秦小兄弟、玉娘姑娘,咱们被沙匪包围了,事态紧急、生死攸关,现在只有一个脱困的办法,还望你们帮个忙啊!”

    “帮什么忙,只怕你们是想让玉娘伪装成薛公子,去给沙匪们当人质、换一条生路吧?”

    “唉,实在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委屈玉娘姑娘一下了,放心吧,不会白干的,此事过后,薛家愿以三千两白银相赠,你们好好考虑一下,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没得考虑,不行!”

    秦锋何等聪明,立刻猜到了孙管事等人的来意,并当场拒绝!

    开玩笑,去给沙匪当人质,那岂不是羊入虎口嘛!

    “秦小兄弟,如今这世道,花三十两银子就能娶一个漂亮的黄花闺女了,三千两银子,足够你娶一百个了。”

    “是啊,只要有银子,还怕娶不到媳妇吗,如果嫌少,我们可以再加,四千两如何、五千两如何?”

    “秦小兄弟,认清现实吧,一个女人而已,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到时候人财两空!”

    ……

    “哼,少说废话,玉娘是无价的,谁想动她一根汗毛,除非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不怕死的尽管过来!”

    孙管事等人又是利诱、又是威逼,想要迫使秦锋就范,不想秦锋严词拒绝,还举起了手中猎叉!

    面对寒光闪闪的猎叉,以及一双杀气腾腾的眼睛,孙管事等人一句话也不敢说了,他们感觉的到,再多说一句,眼前这位少年人真敢杀人!

    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枕上潜垂泪,花间暗断肠!

    另一边,见到秦锋如此维护自己,甚至不惜与人搏命,晋玉娘感动的热泪盈眶、只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了,那怕今日死在这里,也没有什么遗憾了。

    “你们几个混账东西,竟然让别人做替死鬼,可耻!”

    ……

    “回公子的话,小的们这也是没办法了,才不得不出此下策啊!”

    “哼,本公子看你们是怕死鬼、软骨头,而且脑袋全都被驴踢了,你们也不想一想,沙匪们敢在这里设伏,肯定事先谋划好了,而且摸清了本公子的底细,小小的李代桃僵之计能瞒过他们嘛?”

    小兔兔-薛瑾瑜走了过来,弄清情况之后,大声斥责起孙管事几人,吓得几人噤若寒蝉,大气都不敢出一口。

    拉拉生气,惊天动地!

    与此同时,那名壮汉匪首从怀中掏出一块白色绢布,上面画有一副人头像,五官眉眼、赫然是小兔兔—薛瑾瑜的模样。

    “里面的人听着,快点把人交出来,休想拿假的糊弄老子,老子可不是好糊弄的,哈哈!”

    果不其然,李代桃僵之计没用!

    人质不能交出去,又没有脱身之计,到了这份上,那就只能和沙匪们拼命了,孙管事不再多言,带领大小伙计们手持刀枪棍棒,严阵以待。

    “玉娘姐姐,本公子御下不严,让你受惊了,本公子甘愿赔罪—对不起!”

    “无妨的,他们也是出于无奈,还望薛公子事后不要太过责备!”

    “呵呵,玉娘姐姐不仅人漂亮,还有一副菩萨心肠,秦大哥真是有福啊,话又说回来了,自古至今,男子往往视女子如玩物,毫不珍惜,遇到危险之时,真能够挺身而出为女子拼命的更是少之又少,玉娘姐姐得夫如此,你也是个有福之人!”

    ……

    不错,‘小兔兔’很明白事理,说话又中听,秦锋对她的好感增加了一丢丢!

第十二章击毙匪首!

    一柱香燃尽,眼看薛家商队不肯交人,沙匪首领不再等待,下达了进攻的命令。

    “小的们听真了,冲进去,活捉薛瑾瑜,那是个女扮男装的家伙,看着像个兔爷,千万要捉活的……余者斩尽杀绝,一个不留!”

    “冲呀!”

    ……

    呐喊声中,沙匪们发起了猛攻,有的用长枪、有的用弯刀,却没人使用弓弩,大概是怕误伤了小兔兔-薛瑾瑜,那可是价值连城的宝贝疙瘩。

    另一边,薛家商队的伙计们利用车阵做为屏障,挥舞武器、阻拦沙匪们的进攻。

    一时间,喊叫声、怒骂声、兵刃碰击声,以及人临死之前的惨叫声,此起彼伏,响彻荒野!

    ……

    生死关头,秦锋、耗子不敢怠慢了,先让晋玉娘跟薛瑾瑜一起躲进银箱车中,而后二人守在一辆大车后面,和商队的伙计们共同奋战。

    人头滚滚,鲜血飞溅,耗子的胆量最小了,被如此惨烈的景象吓的浑身颤抖,用猎弓胡乱射了几箭,结果一个沙匪都没射中!

    秦锋则很镇定,从一名战死的商队伙计手中捡起一副弓箭,而后挽弓搭箭、稳稳瞄准……

    “啪——嗖!”

    随着弓弦振动,一支狼牙箭闪电般射了出去,正中一名沙匪的咽喉要害,鲜血喷涌、气绝身亡。

    接下来,秦锋频频出手,每射出一支箭、必有一名沙匪摔下骆驼,或死或伤,例无虚发。

    这不奇怪,蛟龙特战队的队员全都受过严格训练,不仅能使用高端的精密武器,同样能使用落后的冷兵器,射箭更是必修课之一。

    秦锋在这方面下过苦工,八十步内、例无虚发,如今变成了少年人,力量虽说弱了一点,可是射箭的准头还在,一连射翻了五六名沙匪。

    可惜的是,一个人的勇猛改变不了整个局势,沙匪们的攻势越来越猛烈了,商队的防线摇摇欲坠。

    “顶住,一定要顶住,千万不能让沙匪们冲进来,否则大家就都完了。”

    “老管事,不行了,怕是顶不住了!”

    ……

    孙管事来回奔跑,指挥伙计们奋力抵抗,可是情况极不乐观,几乎被打的毫无还手之力。

    没办法,商队不是军队,伙计们头脑精明,做起生意来一个顶三个,可拼命搏杀就不是他们的强项了,三个伙计加在一起,未必顶得上一个心狠手辣的沙匪,何况人数上还不占优势呢!

    因此上,几个回合下来,商队伙计们死伤惨重,车阵随时有被攻破的危险。

    怎么办?

    怎么办?

    又射翻了一名沙匪,秦锋环顾周围情况,同样心急如焚。

    可是危急关头,着急一点用也没有,必须强行镇静下来,想出一个退敌之策才行,否则让沙匪们冲进来,谁也休想活命,包括自己和晋玉娘!

    有办法吗?

    有吗?

    ……

    有了!

    河狭水紧,人急智生,秦锋目光转动之间,发现自己守卫的大车上装满了大大小小的坛子,里面全是羊油。

    古代照明,富贵人家用蜡烛,或者是带有淡香味的海鱼膏,普通百姓家没有那个财力,只好用价格便宜、味道刺鼻的羊油、猪油。

    “耗子,给我火折子!”

    “好,接着!”

    打开一个坛子,秦锋脱下自己的长袍,牢牢塞住了坛子口,用火折子引燃之后,奋力向外扔了出去……

    “嗖……砰!”

    羊油坛子飞出三四丈远,落地摔了个粉碎,随即化为了熊熊烈焰,直接将两名沙匪烧成了火人,摔落地上、来回翻滚,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很快就没了气息,而且熊熊燃烧的烈焰还拦住了其他沙匪的进攻道路。

    “快,快,大家快用火攻,烧死这帮子沙匪!”

    “嗖……嗖!”

    眼看秦锋一击奏效,商队伙计们有样学样,纷纷扔出了带火的羊油坛子,身上衣服不够用,就撕扯货车上的布匹、棉花代替。

    一时间,车阵四周都燃起了烈焰,烧的沙匪们哭爹喊娘、死伤惨重,只好扔下数十具焦糊的尸体,狼狈不堪的退了下去。

    “赢了……我们打赢了,哈哈!”

    眼看打退了沙匪,商队伙计们高兴的欢呼起来,庆祝劫后重生,而后开始救治伤者,这一场激烈的拼杀下来,商队这边死伤了三十多名伙计。

    晋玉娘身为郎中,自然不能坐视不理了,强忍着对鲜血的恐惧,拿出随身携带的药物,跑过去给那些受了重伤的伙计治疗。

    秦锋则坐在地上休息,好尽快恢复体力,耗子凑了过来,目光中满是崇拜之色:“锋哥,看你平时窝窝囊囊的连只鸡都不敢杀,不想到了关键时刻如此勇猛,刚才起码射翻了七八个沙匪,厉害!”

    “没什么,我们秦家世代从军,我又岂能一点武艺都没有呢,只是平时没有显露罢了。”

    “说的也是,不过你藏的真深,我竟然一点不知道,快说说,你什么时候开始练武的?”

    “练武的事回头再跟你细说,现在抓紧时间休息吧,这帮子沙匪贼心不死,很快会再攻过来的!”

    “什么?”

    耗子吃惊非小,连忙探出头去查看。

    果不其然,沙匪们虽然死伤不小,却没有撤走,而是在匪首指挥下,重新整理队形,很快发起了第二次进攻。

    ……

    “嗖!--嗖!”

    眼看沙匪又冲过来了,商队伙计们再次施展火攻,不断扔出羊油坛子;没想到的是,这次沙匪们改变了战术,不再强行冲击车阵,而是在四周游走,保持一定距离。

    耗子头脑聪明,立刻看出了沙匪们的目的:“糟糕了,他们这是想消耗商队的羊油,一旦羊油用光,就再也拦不住他们冲锋了,锋哥,要不咱们带上玉娘姐姐突围吧,或许还有一条活路?”

    “不行,沙匪们围的铁桶一般,强行突围只有死路一条。”

    “那怎么办,留在这也是死路一条啊!”

    “事到如今,突围、坚守都是个死,要想活命只有一个办法——擒贼先擒王,只要杀掉沙匪的首领,他们就会不战自溃的!”

    说话间,秦锋用手指了指,那个骑着白色骆驼的壮汉。

    问题是,这家伙身穿数层厚的牛皮硬甲,头戴浑铁盔、上面还有精钢面罩,浑身上下防护极严,一点缝隙都找不到。

    而薛家商队这边,能够远距离杀敌的,只有普通的桑木弓、枣木弓,射程、威力都非常有限,根本射不穿牛皮硬甲。

    怎么办?

    “唉,要是有一支火枪就好了,那样的话,取匪首性命犹如探囊取物一般!”

    “火枪吗,本公子这里有。”

    声音从背后传来,原来是小兔兔—薛瑾瑜前来查看情况,恰好听到了两人对话。

    “你真有火枪?”

    “真有!”

    说话间,薛瑾瑜从自己的箱车中取出一个精美的长木匣,打开之后,里面赫然装着一支火绳枪,黑火药、铅弹丸、清理工具……皆是一应俱全。

    薛家是做军供生意的,而要想做好这门生意,必须和边军中的高层将领们打通关系。

    如何打通关系?

    两个字:送礼。

    为将者,大都有三好:一是宝马、二是盔甲、三是兵器。

    这支火绳枪,就是薛家派人到东南沿海地区,用重金从一位葡萄牙商人手里买来的,枪管用精铁制成,威力非常之大,有效射程一百二十步,八十步内可以射穿重甲!

    火绳枪买来之后,本想送给一位手握重权的总兵官,现在情况危急,只能拿出来了。

    “刷……咔嚓!”

    秦锋拿过火绳枪,仔细检查了一遍,长三尺二寸,重十二斤左右,前有准星、后有照门,内部贯通、低端封闭,一侧有蛇形曲杆,为通火之路……与后世的狙击枪、突击枪相比较,这支火绳枪简直不堪入目,可在这个时空中它已经是最先进的热武器了!

    弓箭的玩的转,火绳枪更不是问题了。

    熟练的倒入火药、填充弹丸、用通条捣实,点燃引火绳……做好准备之后,秦锋找到了孙管事低语了一会儿。

    孙管事脸色数变,一番冥思苦想之后,还是狠狠点了点头,事到如今,除了相信眼前这个少年,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接下来,孙管事命令伙计们、减少仍羊油坛子的频率,先是十几个、而后七八个、最后三四个,做出一副羊油消耗殆尽的样子。

    ……

    “哈哈,太好了,他们没有羊油了!”

    “二当家有令,第一个冲进车阵的赏白银三百两,有活捉女公子-薛瑾瑜的,赏银五百两,冲呀!”

    沙匪们果然中计了,高声呐喊着发起了冲锋,很快就杀到了近前,商队伙计们依靠车阵,用弓箭、刀枪奋力抵抗,战斗很快进入了白热化。

    秦锋则躲在了大车后面,用火绳枪瞄准了沙匪首领,却迟迟没有开枪!

    没办法,沙匪首领相当狡猾,指挥手下人向前冲锋,自己则躲在了队伍后面,距离车阵大约一百二十步左右。

    以火绳枪的威力,八十步左右还可以,一百二十步的话,且不说准头难以保证,就算是侥幸击中了,也无法击穿匪首身上的重甲。

    机会只有一次,如果一枪打不死,匪首就会警觉起来,躲得远远的,再想杀他就难如登天了。

    因此上,秦锋只能等,等那个未必会出现的机会。

    “锋哥,快要支撑不住了,怎么办?”

    “锋哥,真顶不住了,你快点开枪吧!”

    ……

    沙匪们的攻势猛烈,薛家商队这边死伤惨重,眼看就要撑不住了,耗子不断催促着开枪,秦锋却纹丝不动。

    机会只有一次,没有十成把握,决不能轻举妄动,而且秦锋相信,机会一定会出现的!

    果不其然,眼看进攻顺利,匪首终于放松了警惕,催动坐下白毛骆驼、向车阵这边冲了过来,一会儿好多抢点值钱的东西。

    一百步!

    九十步!

    八十步!

    ……

    感觉时机已到,秦锋不再犹豫了,用力扣动扳机!

    “嘭!”

    随着一声巨响,弹丸发射而出,正好打中了八十步外、正在挥刀冲锋的匪首的心脏位置上,后者如遭锤击,从骆驼背上狠狠的摔了下去。

    “不好啦,二当家的被火枪打中,从骆驼上摔下去了!”

    “二当家的没气了,怎么办?”

    “薛家商队怎么会有火器?”

    ……

    蛇无头不行,鸟无头不飞,这话一点不假,眼看着首领被一枪击毙,沙匪们顿时大乱起来,惊慌失措,大喊大叫。

    趁此机会,秦锋重新装填弹药、射击……再装填、再射击……连续开了四枪,打死了四个试图重新整顿队伍的沙匪小头目。

    与此同时,商队伙计们扔出羊油坛子,再次施展火攻。

    这下子,沙匪们彻底乱套了,再也不敢继续进攻,而是抬起首领的尸体,如潮水般退了回去,一直退进了远处的松树林中,消失不见了。

第十三章和小兔兔成了‘兄弟!’

    “老天爷保佑,我们把沙匪打跑了,哈哈!”

    “不是老天爷保佑,是这位秦小哥厉害,他是大家伙的救命恩人啊!”

    “没错,恩人在上,请受我等一拜,今天真是多亏恩人了,否则我家里的婆姨就要当寡妇了!”

    ……

    死中得活,商队伙计们大声欢呼起来,更有一些人跑过来给秦锋磕头,感谢救命之恩。

    秦锋不敢托大,连忙伸手搀扶,其实这次能打败沙匪,真是一半靠实力、一半靠运气。

    欢呼过后,孙管事开始整顿队伍,想要早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却被秦锋给阻拦住了,队伍暂时不能离开,车阵更要保持原样。

    道理很简单,沙匪们虽然退走了,却未必真的离开了,很可能隐藏到了周围的树林中,如果商队离开这里,失去了车阵做依托,沙匪们趁机杀一个回马枪,那可就玩完了!

    “多谢秦小兄弟提醒,小老儿差点犯糊涂了,可咱们不能这么耗下去吧?”

    “莫急,可以派人到镇北城求援,得知是薛家商队被困了,那些当官的不敢见死不救,只要援兵一到,咱们就安全了。”

    “好,一切都听秦小兄弟的!”

    对于秦锋的能力,孙管事等人是心服口服外带佩服,立刻依计行事,挑选了两名精明强干的伙计、持信物前往镇北城求援。

    耗子跟着一起去了,他常年在两狼山中打猎,对周围的地形熟悉无比,那怕是山林中藏有沙匪,他也有办法溜出去。

    其余伙计则分成三队,轮流站岗、休息。

    而在休息的时候,人们自然谈起了沙匪的事情。

    毛乌素大沙漠当中,本来有十几股沙匪的,经过互相厮杀、吞并,如今只剩下一支了,大约有七八百人,他们来去如风、无影无踪,杀人越货、无恶不作,令官府头痛无比,却又一直拿他们没办法。

    据说沙匪中有三位首领,出身来历各不相同:

    大当家—侯万金,本是中原内地的一名镖师,带着几十名趟子手,靠着给人保镖讨生活。

    有一次,侯万金带着手下人,护送一位致仕的五品知府回乡,见其携带的金银珠宝极多,小妾又个个如花似玉,于是起了歹心,在路过一片荒野之时,杀了知府全家、侮辱了女眷,而后夺了金银珠宝,带着手下人逃出塞外当了沙匪!

    其性格特点是:贪婪小气、心狠手辣、狡猾多疑,从不相信任何人,那怕是自己的同伴,故而人送绰号:老阴猴!

    另外吗,这只‘老阴猴’作恶多端、民愤极大,甚至惊动了三边总督府,总督大人亲自下令:边军将士中,有能斩杀、或者生擒匪首-侯万金者,官升两级、赏银五千两!

    ……

    二当家-特木尔,蒙古人,本是一位部落小王子,争权失败、逃离草原,成为了沙匪一员,为人凶悍嗜杀,善用一柄弯刀,曾多次率队抢劫过往商队,双手沾满了血腥!

    之前被秦锋一枪击杀的,十有八九就是这家伙了!

    ……

    三当家—韩山君,本是镇北千户所的一名普通军户子弟,自幼习武,本领不凡,人又生的高大英俊,故而得了一个‘锦毛虎’的绰号。

    韩山君有一位童养媳,名叫:叶婉儿,是一位私塾先生的遗女,不仅容貌姣好,而且识文断字、颇有才气,二人自幼一起长大,彼此感情极好!

    没想到,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就在二人准备成亲前几天,韩山君出门购买应用之物,一伙千户所的亲兵闯入家中,以拖欠‘子粒粮’为名,强行带走了叶婉儿,韩父、韩母上前阻拦,结果都被亲兵们打死了。

    事后得知,原来是郑千户看上了叶婉儿,想要纳为小妾,这才派亲兵上门抢人!

    数日之后,韩山君归来,得知了事情经过,有心上门寻仇,奈何人单势孤,与白白送死无异,于是一怒之下投了沙匪,并立下血誓,一定要杀郑千户报仇。

    两年之前,郑千户出行之时,胸口上挨了一支冷箭,差一点命丧黄泉,据说就是韩山君干的,之后郑千户成了惊弓之鸟,轻易不敢离开镇北城半步。

    另外吗,虽然当了沙匪,可是韩山君的秉性不坏,从来没有滥杀无辜,故而名声比其他两位首领好多了。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随着时间推移,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商队伙计们一齐动手,从周围的土岗上砍伐了不少枯树枝,在车阵内外点燃了十几堆篝火,照的亮如白昼一般。

    而后一边警戒着,一边用篝火加热随身携带的干粮,其中又以锅盔为主。

    锅盔是西北地区的一种主食,用小麦面粉发酵制成,酥脆,瓷实、个大,一个就有七八斤重,而且极易保存,就是烈日炎炎的夏季,放上十几天都不会变质,堪称是出门远行的必备之物。

    遥想当年,崛起于西北地区的大秦,能够吞并东方六国,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以锅盔为主食。

    据说,秦军士兵把两个锅盔做为一组,上面各钻两个眼儿,用牛皮绳系好,前胸、后胸各搭一个,就像是褡裢一样,行军时如果肚子饿了,就撕下一块咀嚼,又美味、又扛饿,还不耽误行军速度。

    如果遇到敌袭,锅盔又硬又厚,还能抵挡冷箭,保护身体,一点不比盔甲的作用差,这也是‘锅盔’名字的由来。

    秦锋、晋玉娘围坐在一起,正准备烤一块锅盔烤吃,不想一个红漆食盒出现在眼前,里面装着卤好的牛羊肉,几种美味糕点,还有一坛子金花酒!

    随着食盒一起出现的,还有小兔兔—薛瑾瑜,以及小侍女—绿柳!

    秦锋没有客气,接过了食盒,和晋玉娘一起分享里面的美食,又打开酒坛子闻了闻,浓香纯烈,滋味一流,当即倒了一碗,大口灌了起来。

    身为军人,没有不嗜酒的,来到这个世界几个月了,一滴酒都没有喝过,今天可以过过酒瘾了,痛快。

    小兔兔—薛瑾瑜没有离开,顺势坐在了篝火旁边,还主动给秦锋倒了一大碗美酒:“秦大哥,这次多亏有你了,否则包括本公子在内、商队这一百多号人,恐怕早就做了沙匪的刀下鬼,救命之恩、没齿不忘!”

    “呵呵,薛公子不必客气,我也是出于自保才不得不拼命的!”

    “咱们也算是生死之交了,一口一个公子,太生份了,这样吧,以后我叫你锋哥,你叫我瑾瑜,咱们以兄弟论交如何?”

    “好!”

    或许是从小培养的缘故,薛瑾瑜虽然是女儿身,却颇有几分须眉男儿的豪爽气,秦锋也不是扭捏的人,当即接过酒碗一饮而尽,算是认下了这个‘兄弟!’

    既然认了兄弟,说话就随意多了。

    “小兔……不是,瑾瑜啊,你们外出经商,经常遇到劫匪吗?”

    “是啊,商队带着大量货物和金银,难免被贼人们惦记,不过像这种大规模围攻还是很罕见的,这帮该死的沙匪,怎么就盯上我了?”

    “金银太过沉重了,不好携带、又不好隐藏,你们为什么不用银票交易,那样就方便多了!”

    “银票,是什么东西?”

    “银票就是……就是……”

    秦锋郁闷的发现,自己一不小心说漏嘴了,现在是大明崇祯元年,银票还没有问世呢。

    大明建国之后,倒是印刷过一种宝钞,不过那东西只能称为纸币,不是银票!

    而且大明朝没有一套成熟的金融管理系统,大肆滥印纸币,导致通货膨胀、民怨沸腾,到了正德年间,大明宝钞就基本废除了,商业流通依旧以金、银、铜三种金属当做货币。

    山西商人比较聪明,倒是发明了一种汇票,甲地存钱、乙地取钱,用起来很是方便,不过汇票只有存取功能,不能当做货币流通,也不算真正的银票。

    在原来的历史上,真正意义上的银票,要在清—道光年间才出现,距离现在还差小两百年呢!

    喝了点酒,不小心泄露天机了,怎么办?

    没办法,秦锋只能圆谎了,说银票是自己设想出来的,一种可以自由存储、兑换、交易的纸币!

    说了银票,就牵扯出了银票的发行机构—钱庄!

    说了钱庄,又牵扯出了金融学!

    说了金融学,又牵扯出了国家、社会、人类、商业、道德、婚姻、爱情、生孩子、为什么生孩子、怎么生孩子、用什么姿势容易怀孕、怀孕后的护理……等一系列话题!

    总而言之,秦锋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用了将近两个时辰才算把银票的事情解释清楚。

    解释完之后,累的小舌头都耷拉出来了……同时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胡乱泄露天机了。

    再看周围的几个人:小侍女-绿柳只是吃东西,连头都没抬过,她是一句也没听懂!

    晋玉娘满眼都是小星星,虽然她听懂的不多,可是未婚夫如此学识渊博,连女人怀孕的事都知道,让她很是骄傲!

    再看小兔兔—薛瑾瑜,柳眉倒竖、杏眼圆睁,樱桃小嘴大大张开,一次塞三个鸡蛋进去都没问题,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吃惊了,而是惊神泣鬼、震天骇地!

    秦锋的一番话,仿佛在苍穹上打开了一扇窗户,让她看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原来,一张纸可以代替金山银海!

    原来,钱不是钱,钱只是一串数字而已!

    原来,赚钱不是难事,小目标是一个亿!

    ……

    原来,可以先生孩子、再结婚、再谈恋爱,而且爱情不限于男女之间,还有耽美之爱,百合之爱,跨越生死、物种之爱!

    整整半个时辰,薛瑾瑜一言不发,她的精神世界受到了巨大冲击,原本微微有些扭曲的三观……一下子扭曲的更厉害了!

    半个时辰后,薛瑾瑜回过神来了,用炙热的目光看着秦锋、就像看到了一件举世无双的宝贝。

    “锋哥学识渊博,真有经天纬地之才,待在七杀堡这个小地方未免太委屈了,不知可有另谋高就的打算?”

    “哦,怎么讲?”

    “锋哥,你来我们薛家吧,担任总掌柜之职、全权负责薛家的生意,若是锋哥愿意屈就,瑾瑜可以做主,凡是薛家的生意都有你两成的干股,再加上绥德城内全新四重院落一套、男女仆人各三十名、良田三百倾,不知意下如何?”

    没有想到,薛瑾瑜竟然起了招揽之心,出的价码还不低。

    要知道,薛家是三大秦商之一,拥有百万财富,其中两成股份也有几十万两白银,足够普通人花十辈子了。

    再说了,薛家在西北地区影响巨大,当上薛家商号的总掌柜,就是知府、布政使之类的高官见了也得给几分面子,可比当一个小百户强太多了。

    这般又有银子、又有面子的好事,秦锋会答应吗?

第十四章出名未必是好事!

    面对诱惑,秦锋坚定的摇了摇头:“多谢一番好意,可惜我无意于经商,你们薛家还是另请高明吧!”

    “锋哥如此推脱,莫非是嫌价格开低了,这样吧,每年再加五万两银子如何?”

    “呵呵,此事与银子无关!”

    “哦,与银子无关,莫非锋哥看不起薛家,认为商人身份低微?”

    “呵呵,薛家富可敌国,谁敢有丝毫的不敬,再说了,农夫种地、工匠做工、商人经商……大家都是靠本事吃饭的,谁也不比谁低半分!”

    ……

    “莫非锋哥顾忌自己世袭军户的身份,这个好办,我们薛家在西北边军中颇有一些人脉,只要花点银子、疏通一下关系,把锋哥、玉娘姐姐由军籍转为民籍不是问题。”

    秦锋还是摇头!

    这下薛瑾瑜郁闷了,到底是什么原因,让秦锋坚拒自己的招揽呢,总得有个理由吧?

    “因为我是一名军人!”说话间,秦锋挺直了腰板,目光中满是骄傲之色。

    上一世,自己是军人,这一世,自己还是军人,如果有下一世,自己依旧愿意当个军人!

    军人,征战沙场、保家卫国!

    军人,面对困难、百折不挠!

    军人,永远不会放弃自己的执守,那怕面对金山银海的诱惑!

    军人二字,重于泰山!

    虽然拒绝了招揽,对薛瑾瑜的一番诚意,秦锋还是很领情的,略加思索之后,决定给她提个醒:“瑾瑜,我有几句话,不知当说不当说?”

    “锋哥有话请讲!”

    “依我看来,这次沙匪们在两狼山中设伏,绝非偶然之事,而是早有预谋的,你以后一定要多加小心,尤其要小心身边的人,需知道,没有内鬼、引不来外贼!”

    “多谢锋哥提醒,瑾瑜以后一定多加小心。”

    薛瑾瑜点了点头,目光中露出思索之色,自己这次随商队一起出行,知道的人并不多,为了安全考虑,途中还变换了好几次路线,就是怕被被歹人算计了。

    沙匪们却能在准确的时间、准确的地点,伏击了薛家商队,这说明什么?

    说明薛家有人吃里扒外,暗中泄露情报,而且此人就在自己身边,才能精准的掌握情报。

    此人究竟是谁,又是受了谁的指使呢?

    自己可是父亲的独生女儿,唯一的财产继承人,一旦有个三长两短,薛家的百万家财……细思极恐啊!

    ……

    一夜无事。

    第二天上午,两狼山东侧突然传来了密集的脚步声,明显是有大队人马冲过来了,商队伙计们立刻戒备起来,生怕是沙匪们又杀了回来。

    待到队伍靠近,众人不禁长出一口气,来的不是沙匪,而是镇北城派来的援兵,大约有四百多人,领队的正是董副千户!

    昨天晚上,耗子带着两名商队伙计钻进了树林中,小心谨慎、四处兜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溜出了两狼山,跑到了距此不远的董家堡。

    董家堡与七杀堡一样,军户逃亡过半,剩下的大都是一些老弱妇孺,根本没法出兵救援,三人只好借了几匹骡马,以最快速度前往几十里外的镇北城求援。

    得知是薛家商队被沙匪围困了,两位千户不敢怠慢,立刻决定出兵救援!

    可是镇北城内的人马同样不多,只好从周围几个百户所抽调壮丁,好不容易拼凑了四百多人,而后由董副千户带领着前来救援了。

    过程太过繁琐,故而耽误了时间,今天上午才赶到了两狼山中。

    “商队被贼人围困山中,本官救援来迟,还请薛公子莫要怪罪!”

    “不敢,还要多谢董副千户才是,若非援兵来到,我们这些人怕是要被困死山中了。”

    “那里,贵商队的伙计们战力强悍,薛公子指挥有方,竟然挡住了沙匪数次进攻,还杀伤了这么多匪徒,本官佩服至极。”

    “说来惭愧,不是本公子指挥有方,而是多亏了贵人相助,这才逢凶化吉啊!”

    ……

    通过交谈,董副千户这才得知,原来是秦锋帮助商队打退了沙匪,还击毙了沙匪的二当家,这不禁让他大吃一惊。

    原以为秦锋是个胆小、懦弱之人,没想到竟是一个厉害角色,之前一直在扮猪吃老虎,藏的真深,连自己都没看出来。

    如此想来,之前吕斗赢三人之死、只怕是另有内幕啊!

    不过嘛,董副千户与郑千户一直不对付,捎带着看吕家父子也不顺眼,自然不会追究此事了,反而大大称赞了秦锋一番,同时派人到附近的山林中查看情况。

    结果在一片密林中,发现了大量的人畜脚印,还有新鲜的骆驼粪。

    这说明,首领被击毙之后,沙匪们没有真的逃走,而是躲在了暗处,等待机会,想再杀一个回马枪。

    没想到,薛家商队听从了秦锋的建议,原地坚守不动,让沙匪们找不到一点机会,又见镇北城派来了援兵,这才无可奈何的离开了。

    换而言之,秦锋又救了商队众人一命!

    对于救命恩人,自然要给予重谢了!

    双方分别之时,薛瑾瑜将那只威力巨大的火绳枪送给了秦锋,还有一千五百两白银、两匹骏马,以及十大车货物。

    不仅如此,薛瑾瑜还从脖子上摘下一枚羊脂玉佩,正面是百合花纹,背面刻有自己的名字、作为信物送给了秦锋,直言以后若有困难,可以到延长府—绥德城找自己,自己一定鼎力相助!

    拼命换来的报酬,秦锋自然不会拒绝了,不过东西有点多,需要好好分配一下:

    马匹、火绳枪,玉佩留下自用,银子和货物留下一部分,够自己和晋玉娘过日子就行了,剩下的全分给了七杀堡的军户们,算是感谢大家多年来的照顾。

    军户们受了好处,自然对秦锋感激不尽了。

    与此同时,秦锋帮助薛家商队,打退了数百名沙匪的进攻,并一枪击毙沙匪二当家的事情迅速传播开了。

    方圆一二百里的人都知道了,七杀堡内出了一位少年英雄。

    按理来说,出名是一件好事,秦锋却一点都不高兴,道理很简单,这件事看似大出风头,实则后患无穷。

    其一,自己坏了沙匪们的好事,又打死了他们的二当家,结下了这样的血仇,沙匪们肯定会疯狂报复的,不死不休那种。

    其二,之前杀掉吕斗赢三人,自己凭着精妙的伪装,才没有引起他人的怀疑,这次的事暴露了自己的实力,肯定会引起吕冒桂的怀疑,一旦认真追查起来,可就麻烦了!

    怎么办?

    凉拌!

    事情已经出了,怕也没有用,大不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是了!

    为了防患于未然,秦锋将军户们组织起来,先把七杀堡维修了一番,围墙补好、加高加厚,上面准备了大量的滚木雷石、箭矢弓弩,又在围墙外侧开挖了三道深深的壕沟,里面插满了尖刺!

    壮丁们分成三班,轮流在围墙上值守,以防沙匪们前来报复!

    当然了,个人武力值也要努力提高,秦锋开始打熬筋骨、苦练功夫,随时做好了厮杀的准备。

    问题是,秦锋一向以软弱示人,如今突然变得这么厉害,难免引来别人的疑问,尤其是耗子,有事没事就追问秦锋,什么时候学会功夫的?

    晋玉娘的眼神也有点怪怪的了,只是性格温和的她,没有开口询问罢了。

    没办法,为了打消众人的疑虑,秦锋只好编了一套瞎话:

    就说十年之前,有一天早晨,自己在河边玩耍之时,遇到了一位白发飘飘、仙风道骨的高人,见自己根骨奇佳,就收自己做了徒弟,传授各种武艺。

    高人还吩咐了,让自己低调做人,不到万不得已之时,不得显露会武艺的事情,更不能把这件事告诉别人。

    还别说,这番瞎话一出来,周围的人还真信了。

    穷困少年,偶遇高人,传授一身本领,而后建功立业、名垂青史……这样的故事在历史上屡见不鲜,也是世人最为津津乐道的趣事了。

    尤其是堡内的少年们,听了这个故事以后,有事没事就到白沙河边溜达,希望有朝一日也能遇到那位高人,学会一身本领。

    ……

    当然了,光苦练功夫还不行,为了应对即将到来的危险,还得准备几件趁手的家伙!

第十五章准备几件趁手的家伙!

    要想打造好兵器,一是要技艺高超的铸造师,二是要上等原材料,而这两者嘛……恰好都有!

    清晨时分,秦锋走进了东侧一间耳房中,里面没有别的陈设物,只有一座大大的祭台,上面密密麻麻的摆满了灵牌,都是秦家的列祖列宗。

    大明立国之初,秦家祖先就来到了榆林镇戍边,至今二百多年过去了,按理来说,子孙繁衍、生生不息,秦家应该发展成一个兴旺的大家族才是,为何如今只剩下一个男丁呢?

    是生育能力不强吗?

    非也。

    生育方面,秦家人还是挺厉害的,比如说秦家始祖,娶了两个媳妇,生了五个儿子;秦家二祖娶了两个媳妇,生了六个儿子;秦家三世祖就更厉害了,一共娶了三个媳妇、生了九个儿子,全都养大成人了!

    这么多人那去了呢?

    全都为国捐躯了!

    洪武二十一年,秦家四名族人随大将军蓝玉出征草原,在捕鱼儿海大破元军,斩首数万,俘获牛羊牲畜不计其数……此一战,秦家阵亡三人,重伤一人。

    永乐二十年,明成祖—朱棣亲率大军出征漠北,大破蒙古阿鲁台部……此一战,秦家六人出征,阵亡四人,重伤两人。

    景泰二年,鞑靼部入侵河套地区,秦家九人随军出征,大败,阵亡八人,仅一人侥幸生还。

    ……

    连年征战,不断有族人倒在战场上,秦家人丁自然发展不起来了,别说发展了,没中途断了香火,就已经是老天爷保佑了!

    而秦家的情况,就是九边将士的真实写照,为国戍边二百多年,谁家没有亲人阵亡沙场,谁家没有孤儿寡妇……长城万里、白骨累累,为国戍边、九死无悔!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秦锋跪在地上,对着列祖列宗的灵位磕了几个头,而后从祭台下面拽出一个大木箱子,打开之后,里面有一顶铜雀盔、一套铁札甲、一柄雁翎刀,皆是祖传之物。

    秦锋拔出刀来看了看,保养的挺不错,闪光闪闪、颇为锋利,来回挥舞了几下,稍微有一点重,看来还需要加强臂力、腕力的锻炼!

    除了刀、盔、甲,箱子里还有一些钢锭,每一块上都有云状花纹。

    秦家人世代从军,故而留下了一条规矩:家中若有男丁出生,长辈们必须准备一些好钢材,以备日后打造兵器、铠甲之用。

    这些云纹百炼钢,就是秦父在世之时,用积攒了好几年的俸禄,从一位西域商人手中买来的,都是上等货色。

    取出了几块钢锭揣入怀中,秦锋迈步出了家门,而后向左一拐弯,进了邻居家的大门……

    “叮当!——叮当!”

    邻居家院子里、升着旺旺的红炉火,还有风箱、砧板、磨石、水槽……等工具,一名五十多岁的老者,正用铁锤敲打一块烧红的铁块,看样子是在打制一柄菜刀。

    老者姓胡,本是西安—兵仗局中的大工匠,手艺精湛,善于打造兵刃、铠甲、火器,因为性格正直,得罪了贪婪的上司,结果遭人诬陷丢了差使,还被发配到了七杀堡。

    堡内的军户们生活贫困,加之武备疏松,故而打制兵器的人极少,无奈之下,胡老汉平时只能打制一些厨具、农具,免强度日!

    “胡伯伯安好!”

    “哦,是蛟郎啊,来老汉这里有事?”

    “的确有事,晚辈想请您帮忙打制几件东西!”

    说话间,秦锋把钢锭拿了出来,全都交到了胡老汉手中,后者略加端详,用力撞击了几下,顿时发出一阵阵清脆之声。

    “不错,这样品质的云纹百炼精钢,老汉已经有十多年没有见到了,好东西啊,你想打造什么东西?”

    “晚辈最近在练武,想打造几件趁手的兵刃!”说话间,秦锋又掏出几张图纸,都是在家中提前画好的。

    胡老汉接过来认真观看,第一张图上,画着一柄匕首:刃长一尺二寸、宽二寸、厚半分,两侧开锋,刃身上有四道深深的血槽……柄长六寸,中空、内藏一丈八尺长细绳索,木柄上还刻有‘军魂’二字!

    第二张图上,是一根细铜管,一尺二寸长……另有数十根钢针!

    剩下的图纸上,分别画着:飞爪、滑轮、铁锁、小钢锥、小钢锤……足足有二三十种之多。

    胡铁匠活了大半辈子,一直以锻造为生,什么样的东西没打造过,可看着眼前这些图纸也有点傻眼了。

    说句公道话,不怪胡铁匠见识浅薄,而是秦锋要打造这些东西,根本不是这个时代的产物,它们应该出现在几百年以后。

    第一张图纸上,画的是八一军刺!

    这种军刺,刀刃厚重、坚固耐用,劈、刺、挑、割皆可,只要挨上一下,鲜血就会从伤口狂喷而出,那怕不是刺中要害部位,也能很快的置人于死地,是一种非常厉害的近战武器!

    当然了,更加厉害的匕首,后世不是没有。

    只是考虑到这个时代的材料水平、锻造技术,能够打制出八一军刺,已经相当不容易了,不敢有更高的要求!

    第二张图纸上,画的是吹箭,利用强大的肺活量、将藏在铜管里的钢针吹出去,有效射程在三十步左右,无声无息、百发百中!

    如果在钢针上涂抹麻药,或者毒药,那就更厉害了,堪称是暗杀神器!

    剩下的图纸上,则是一整套的攀爬工具,有了这套工具,高楼大厦、悬崖绝壁都可以来去自如,堪称逃跑神器!

    近战、暗杀、逃跑……有了这几样东西,再加上威力巨大的火绳枪,就算遇到再大的危险,秦锋也有一定的自保之力!

    “嗯,模样怪是怪了一点,不过以老汉的手艺,打造出来不成问题。”

    “大概需要多久?”

    “难得的云纹百炼钢,不能糟蹋了,得多费点心血,半个月左右吧!”

    “好,这是定金,事成之后,晚辈另有重谢!”说话间,秦锋放一锭银子,整整十两!

    “哈哈,多年老邻居了,不必提钱,想当初你爹、你爷爷活着的时候,可是没少帮衬老汉一家子,他们都是大好人啊!”

    “一码归一码,请人打造兵器,岂有不付钱的道理,您忙着吧,晚辈告辞!”

    ……

    胡老汉言而有信,半个月之后,果然把东西都打造好了。

    秦锋检查了一遍,军刺与设计的一模一样,寒光闪闪、锋利无比,再配上黑檀木的鞘,漂亮的就像一件工艺品!

    其他东西,也都是上乘之作。

    大喜之下,又给了胡老汉五十两银子作为酬劳!

    趁手的家伙准备好了,接下来,就是等着仇人上门,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

    五天!

    十天!

    ……

    又是半个月过去了,却迟迟不见沙匪们的影子出现,这是什么情况?

    自己杀了他们的二当家,难道说,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又或者,沙匪内部出了什么状况?

    不得而知。

    ……

    上午时分,秦锋在院子练拳!

    什么拳?

    形意拳拳!

    常言道:太极十年不出门,形意一年打死人!

    八极拳是一门实战性极强的拳法,动作简单、快速、刚猛,寸截寸拿、硬打硬开,不出手则已,出手就是杀招!

    穿越之前,秦锋凭着这一套拳法,打遍整个军区无对手。

    现如今,重活一世、再次练习,自然是事半功倍了……只见他快如闪电,拳拳带风,犹如猛虎上山,又似蛟龙入海!

    一套形意拳练完,正想再练练军刺,耗子一路小跑着来了:“锋哥……锋哥……有公文!”

    “什么公文?”

    “郑千户派亲兵送来的,说是让你明天中午,前往镇北城—千户所衙门议事,不得有误!”

    “哦?”

    本地的郑千户与秦锋素无交集,二人甚至连面都没有见过,这次突然召见是为什么?

    对了,郑千户的第十一房小妾,叫做吕秀莲,正是吕冒桂的干女儿、吕斗赢的干妹妹。

    难道说,郑千户突然召见,是为了吕家的事情?

    那样的话,自己去还是不去呢?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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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世出能臣,乱世出枭雄!
……
天降惊雷,魂穿明末,秦锋变成了榆林镇治下一名普通军户子弟,没钱财、没权势、没靠山……要啥没啥!
本想窝在家乡,太太平平过一辈子算了。
奈何明廷腐败,天下大乱:山海关外,建奴攻城掠地,实力日益壮大;中原大地,流寇杀官造反,荼毒四方生灵……旱灾、水灾、蝗灾更是接连而至!
如此世界,根本没有太平二字可言。
无奈之下,秦锋拔刀出鞘,走上了一条血腥的杀戮之路!
四方蛮夷,侵我华夏疆土--杀!
流寇盗匪,劫掠黎民百姓--杀!
贪官污吏,吸食民脂民膏--杀!
无耻汉奸、不良商人、斯文败类……杀!杀!杀!
这是一个‘以屠夫手段,证菩萨心肠’的精彩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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