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郑千户的阴谋!
崇祯元年—八月十八,又是晴天,好久没下雨了。
“哒!——哒哒!”
通往镇北城的大道上,两匹骏马正在奋力奔驰着,端坐在上面的骑手正是秦锋和耗子。
虽然明知道,这次郑千户召见,十有八九是一场鸿门宴,可是军令如山倒,根本无法推脱,只能尽量小心一点就是了。
快马加鞭,中午时分,二人到达了目的地。
镇北城位于窟野河东岸边上,内外结构基本上和七杀堡是一样的,都是纯粹的军事堡垒,只是城墙更高更坚固,占地面积大了六倍左右。
里面的居民也都是军户,一个个面黄肌瘦、衣衫褴褛,毫无生气可言,一看就知道日子不好过。
“郑千户出了名的贪财,据说就是一把干沙子,他都能硬榨出二两香油来,对军户们更是敲骨吸髓、被逼死的不在少数;郑千户还是个色鬼,光小妾就抢了十七房,全都是军户家的女子……郑千户还是一个笑面虎,喜欢背后算计别人,心狠手辣,锋哥,你可要多加小心啊!”
耗子小声嘀咕着,秦锋没有答话,只是点了点头,其实来这里之前自己早就摸过底了。
郑家祖上本是一名元朝将领,后因元顺帝昏庸无道,导致百姓造反、天下大乱,郑家祖上见势不妙,带领本部人马举白旗投降了朱元璋领导的义军,靠着这点功劳,当上了镇北千户所-千户官,准许子孙世袭。
现在的郑千户,乃是庶出的妾生子,按理来说,是没有资格承袭千户职位的。
可是十五年前,上一任的千户,也就是这个郑千户的同父异母的大哥莫名其妙的病死了,没过多久,三个儿子也先后病逝了,再无别的直系血脉。
于是乎,按照‘有子传子,无子传弟’的规矩,郑千户这才上了位!
对此事,有很多人私下议论,说上一任千户和三个儿子根本不是病死的,而是被人暗中毒死的,凶手不是别人,正是郑千户本人。
弑兄夺位,天理不容!
或许真是坏事干多了有报应,郑千户上任没多久,突然生了一场怪病,请来不少名医,吃了无数汤药,好不容易保住了性命,却留下一种后遗症——不能人道了。
通俗点说,就是失去了生育功能,面对女人有心无力!
还是治不好那种,吃了无数的药,小弟弟还是站不起来……因此十几年下来,郑千户一个子女也没有。
有人问了,既然面对女人有心无力,郑千户还强抢十七房小妾做什么?
简单,这就是人性了,越是缺乏什么,就越要炫耀什么,就因为不能人道,郑千户才拼命的抢女人,以彰显自己男子汉的威猛!
如此做法,既可恨,也可怜!
“走吧,进城,去会一会这位郑千户,就算他坏的冒烟,也不敢生吞了我!”
“好——驾!”
二人催马进了城,很快找到了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衙门,占地五十亩左右,修建的极为气派,大堂、二堂、后堂、属衙……一应俱全,门口还有全副武装的士兵站岗。
通禀之后,耗子留在了大门口,秦锋则由一名士兵领了进去,并在大堂中见到了郑千户:四十岁出头,身材略胖,大脑袋、塌鼻梁、水泡眼……下巴光秃秃的一根胡须也没有,还带着一股子阴柔之气。
这副形象,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一种职业,就是在大明朝的东厂、西厂中工作的那种,有前途、有地位、赚的银子还多,可惜干这种职业的人吧,很不适合写小说,因为……嘿嘿!
端详的同时,秦锋上前两步,抱拳行礼:“七杀堡—前任百户之子秦锋,参见千户大人!”
“哈哈,最近这些日子,本千户经常听人说起,七杀堡出了一位少年英雄,今日一见,果然是器宇非凡啊!”
“多谢千户大人夸奖,在下实不敢当!”
“当得、当得,快快落座……来人啊,上茶!”
“多谢大人赐坐!”
……
落座之后,秦锋一边品着茶水,一边和郑千户虚与委蛇的交谈。
问一句,答一句,绝不多说一个字,同时暗暗猜测着,对方究竟有什么阴谋诡计?
“秦锋,你今年十七岁了吧?”
“正是。”
“嗯,七杀堡百户之职,本来是由你们秦家人世袭的,已经世袭十几代人了,可是你父亲病逝之时,你只有十岁,无法继承百户之职,故而由吕试百户暂且代理,七年过去,你已经长大成人,这百户之职理应归还于你!”
说话间,郑千户掏出一枚正方形铜印,三寸大小,正面刻有撰文: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百户印!
侧面还有一行小字:礼部造—洪武六年四月七日!
“收好这枚铜信,以后七杀堡的大小事务,可就全都交给你了,至于正式上任的公文,本千户已经向卫指挥使大人请示了,估计一个月之内就会批下来!”
“敢问千户大人,七杀堡的事物交给在下处理,吕试百户那边呢?”
“哼,这些年来,吕冒桂欺压军户、无恶不作,名声简直坏透了,他虽然和本千户有一点干亲关系,可是本千户一向公正严明,绝不护短,已经将他关押起来了,待审明罪行之后,再行依法严惩,你尽管放心就是了!”
“诺!”
秦锋将铜印收入怀中,做出一副非常高兴的样子,心中却暗暗思量起来:按照大明律法,卫所军官子弟十六岁成年,可以继承世袭官职,换而言之,早在一年多之前,自己就该正式成为七杀堡百户了。
就是这个郑千户,偏袒自己的干岳父—吕冒桂,才硬把这件事压了下来。
现如今,笑脸相待,主动送还了百户铜印,只怕是‘先礼后兵’吧?
……
果不其然,又说了几句恭贺、鼓励的废话之后,郑千户话锋一转,说起了沙匪的事情。
“一个月之前,沙匪们在两狼山中伏击了薛家商队,还杀死了数十名伙计,幸亏秦锋你英雄了得,一枪射杀匪首、吓退群匪,这才保住了薛家商队;此事过后,薛家上报了榆林镇—总兵府,总兵大人极为震怒,下了严令给本千户,限期一个月之内剿灭沙匪,以免他们再劫掠过往商队。
众所周知,沙匪们藏匿于大漠之中,神出鬼没、踪迹难寻,想要剿灭他们难如登天一般,除非找到了匪巢的确切位置,才有可能聚而歼之;周边几个军堡当中,以七杀堡距离沙漠最近了,秦锋你更是文武双全、少年英雄,故而本千户思来想去,这搜寻沙匪巢穴的重任非你莫属了,还请不要推脱。
放心吧,只要你找到了匪巢,本千户立刻发兵讨伐,一举歼灭之,待到大功告成之后,本千户一定为你向上峰请功,高官厚禄、指日可待,哈哈!”
……
郑千户又是吹捧、又是许愿,换成一般的少年人,非被忽悠的热血沸腾,而后单人匹马冲进大漠和沙匪们拼命不可。
很可惜,秦锋不是一般人,十七岁的身体里面,装的是二十九岁的灵魂,而且经验丰富、见多识广,比狐狸还要狡猾,比恶狼还要阴险!
沙匪们藏在茫茫大漠之中,想要找到他们的巢穴,又谈何容易呢?
找到了,有重赏!
若是找不到呢,肯定是重罚了,贻误军机,杀头之罪!
只是军令如山,秦锋就是想推脱,也没有合适的借口,只能先答应下来,而后另谋良策。
“请千户大人放心,卑职一定竭尽全力,早日找到沙匪巢穴,将其扫荡干净、除此祸害!”
“好,好,一切仰仗你了!”
“若无其他事,卑职先行告辞了,好回去早作准备!”
“慢走,不送!”
抱拳行礼之后,秦锋转身离开了大堂。
望着渐渐远去的背影,郑千户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变成了满是杀机的冷笑!
紧接着,从大堂后面走出一个人来,四十多岁,五短身材,圆脑袋、绿豆眼……正是吕冒桂,自从离开七杀堡之后,他就躲到了镇北城中,寻求这位干女婿的庇护。
刚才谈话之时,吕冒桂就躲在后面偷听。
“千户大人,您怎么放秦锋离开了,还把七杀堡—百户官的铜印给了他,之前不是说好的,杀了他为我儿报仇雪恨吗?”
哼,你懂什么,杀了他,说的轻巧,明知道你儿子的死十有八九是秦锋做的,可是你有人证物证吗?”
“没有!”
“既然什么证据都没有,又如何治秦锋的罪,本千户总不能无罪而诛吧……别忘了,秦锋救了薛家的女公子,薛家是三大秦商之一,在总督大人面前都说得上话,本千户若是胡乱杀了秦锋,一旦薛家追问起来,这个雷你来扛吗?”
郑千户一番话,说的吕冒桂张口结舌,没想到里面的牵扯如此之多。
“千户大人,难道我儿子白死了不成?”
“放心吧,不会让你儿子白死的,这个秦锋一定要杀,可是不能由你我来杀,得借刀杀人!”
“借刀杀人,千户大人的意思是?”
“本千户归还了铜印,先给这小子一个甜枣吃,捧的高高的,再让他去寻找沙匪们的巢穴,大漠中地形复杂、危险重重,数千大军都搜不到沙匪的巢穴,这小子又如何找的到呢?
一月为期,找不到沙匪巢穴,本千户就办他一个‘贻误军机,剿匪不力’之罪,而后将他交上去,由总兵大人、卫指挥使大人来杀了他,如此不仅杀的光明正大,还跟本千户一文钱的关系也没有,就算薛家事后追问,也怪不到本千户的头上,哈哈!
等这小子一死,七杀堡百户官职就是你的了;对了,听说秦锋有一位未婚妻,生的是花容月貌、国色天香,等这小子死后,你就把他的未婚妻送到镇北城来吧,本千户再纳一房小妾,哈哈!”
郑千户哈哈大笑,对自己的计策很满意,却也有一点美中不足,就是秦锋的官职太小了,‘贻误军机,剿匪不力’这口大黑锅背不下来怎么办?
嗯,有了,那就再找一个背黑锅的,比如说,董副千户就挺合适的。
这家伙一直和自己不对付,趁此机会除掉董副千户,以后镇北千户所这块地方,自己就真的一手遮天了,哈哈!
第十七章拜访董副千户!
再说秦锋,离开千户所衙门之后,并没有急着返回七杀堡,而是带着耗子在城内转悠起来,了解一下风土人情,还找到一家羊肉馆,美美的饱餐了一顿。
吃饱喝足,又找了一家客栈住下,要了一间上房,把门窗全都关闭,而后坐在床上闭目沉思。
秦锋心中清楚,如今的情况可是大大不妙啊!
郑千户包藏祸心,以剿灭沙匪为借口,想要置自己于死地……沙匪那边呢,更是对自己恨之入骨,早晚会来复仇的,而这两者的实力都比自己强大的太多了。
如今的自己,就好比一只小羊羔,被两只恶狼给前后包围了,无论往那个方向突围,结果都是死路一条。
万幸的是,这两只恶狼不是一伙的,而且互相仇视。
现在唯一的生路,就是让它们互相打起来,拼个同归于尽,小羊羔就能成为最后的胜利者了。
问题是,如何才能让这两只恶狼打起来呢?
沉思了一个多时辰,综合各种因素之后,秦锋终于想出了一个‘二狼相争,羔羊得利’的妙计,不过嘛,要想顺利的实施这个计划,还需要一个人鼎力相助才行。
……
天黑之后,让耗子留在客栈中休息,秦锋换上一身黑衣,头戴斗笠,悄悄离开了客栈,避开大街,专走小巷,绕了几个圈子之后,来到一座院落门前。
院落很大、前后三重,红砖灰瓦、装饰气派,朱漆大门上悬挂着匾额,上书两个大字:董府。
没错,这就是副千户—董勇杰的住宅,门前还有两名亲兵站岗,看到秦锋靠近,立刻伸手拦住:“你是什么人,来这里做什么?”
“在下特来拜访董副千户,还请通禀一声。”
“咦,你是秦锋!”
“正是,两位认识我?”
“上次在两狼山中,有幸见过一次,秦小兄弟真是少年英雄啊!”
上次董副千户带领人马,前往两狼山中为薛家商队解围,这两名亲兵也在其中,故而认识秦锋。
既然认识,那就好办了,询问几句之后,一名亲兵跑进去送信了。
片刻之后,亲兵返回来,神色稍微有一点怪异:“咳咳,那个……我家副千户大人有请,请随我来吧!”
“多谢!”
亲兵领着秦锋进了大门,又穿过一座院落,却没有前往会客大厅,而是转弯进了一个侧院。
侧院面积很大,地上铺着厚厚的细白沙,还摆放着石锁、石担、箭靶、兵器架子……原来这里是一座演武场。
中高层军官家中,大都设有演武场,以便操练武艺之用,这不奇怪!
奇怪的是,演武场内不见董副千户的踪影,却站着一个身材矫健的青年人,二十岁左右,容貌上与董副千户有七八分相似,一看就是父子关系。
“你就是秦锋?”
“正是,阁下是?”
“我叫董天豹,是董副千户的儿子,自幼喜欢练武,最崇拜英雄好汉,听说你在两狼山中救了薛家商队,还打死了沙匪二当家,这段时间,到处都在传颂你的大名,说你是少年英雄、武艺高强……在下不才,想跟你切磋几招!”
“原来是董公子,在下是来拜访令尊的,敢问他的何处?”
“我爹在后院中休息,你想要见他,必须先打赢我。”
“打架,没兴趣,告辞!”
……
两狼山之战以后,秦锋的大名就传播开了,有不少人表示敬佩,可也有一些热血青年表示不服,都想和秦锋较量一下,证明自己才是真正的英雄好汉,董天豹就是其中之一。
这家伙刚才在院子里乘凉,见到一名亲兵跑进来,略加询问,才知道是大名鼎鼎的秦锋来了,这才略施小计,把秦锋骗到了演武场中。
秦锋今晚是办正事来的,可没兴趣陪这个愣头青切磋,当即转身就走,想去找董副千户。
“哼,想走,没门……吃我一拳吧!”
眼看秦锋要走,董天豹突然猛扑了过来,一拳直奔后心要害位置。
秦锋无奈,只好转过身来,同样打出一拳。
“嘭!”
两只拳头撞在了一起,发出沉闷声响,巨大的反弹作用下,秦锋一连退了三步才稳住身形,董天豹却只退了一步,在力量比较上,后者明显占据上风。
“什么少年英雄,也不过如此嘛,被我一拳打退了,哈哈!”
“哼,徒有蛮力罢了,希望一会儿你还笑得出来!”
董天豹洋洋得意,秦锋却毫不在意,比武不是掰手腕子,谁的力气大谁就能赢,相反的,华夏武术的精髓正是‘以柔克刚、四两拨千斤!’
技巧,更胜力量!
“再接我一拳!”
“来吧!”
接下来,二人拆招换式,打斗在了一起。
秦锋不再与之硬碰硬,而是利用身体敏捷的优势,四处游走、避实击虚,很快掌握了主动权。
反观董天豹,空有一身蛮力却根本使不出来,还被耍的团团转,挡得了左边、挡不了右边,以至于空门大开,连着挨了好几拳、疼的他呲牙咧嘴!
又斗了几个回合,秦锋借力打力,一拳闷在了董天豹的后腰上,后者顿时栽倒地上,滚出去了一丈多远。
“小子,服不服?”
“不服!”
“好,再来!”
“来就来,吃我一拳!”
董天豹鱼跃而起,怒吼一声,又挥拳扑了上来……
五个回合之后,被秦锋一脚踹倒在了地上。
“小子,服不服?”
“不服,再来!”
“好!”
……
一次、两次、三次……不到一顿饭的功夫,董天豹共计被打倒下八次,打的是鼻青脸肿、狼狈不堪,可这小子挣扎着站起来,又发起了第九次挑战。
如此顽强的性格,倒让秦锋有一点欣赏他了,是个当兵的好苗子,就是做事太鲁莽了一些,需要好好调教一番才成。
“咣当!”
……
几个回合之后,董天豹又被打趴下了,可这小子还是不服气,挣扎着爬起来,正准备发起第十次挑战之时,却被一道更加魁梧的身影阻拦住了,非是旁人,正是闻讯赶来的董副千户。
“爹,放开我,我还要跟他打!”
“蠢货,学了一点三脚猫的功夫,就整天给老子惹是生非,刚才若非秦小兄弟处处手下留情,你那里还有命在啊!”
董副千户早就到了,看了二人比试的过程,知道秦锋身怀杀招,却未尽全力,否则自家儿子就是有十条命,也去阎王爷那里报道了。
“犬子无礼,还请秦小兄弟莫要怪罪!”
“不敢,深夜拜访,是在下失礼才是,还请副千户大人莫怪!”
“哈哈,这里不是讲话之所,请到客厅落座,喝杯茶水!”
“好!”
董副千户训斥了儿子几句,而后领着秦锋来到了客厅,分宾主落座之后,自有亲兵奉上茶水。
二人先是闲聊了几句,而后迅速转入正题。
“秦小兄弟今夜前来,怕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吧?”
“不错,确有一件大事,要和副千户大人商议。”
“哦,莫非是剿灭沙匪之事,这事可不太好办啊,弄不好的话,可是会人头落地的!”
白天的时候,董副千户虽然没有露面,可对外面发生的事情却是一清二楚,在他看来,秦锋这次深夜来访,应该是知道中了郑千户的奸计,特意跑来向自己求救的,自己救还是不救呢?
救的话,这次的事情太难办了,一个弄不好,还会祸及自身!
不救呢,又有点于心不忍,真是左右为难啊!
“副千户大人说的不错,剿匪的事情若是办不好,的确会人头落地的,不过嘛,人头落地的恐怕不止在下一人吧!”
“嗯,你这话什么意思?”
“呵呵,很简单,剿匪不利这口黑锅太大了,在下的官职又太小了,根本就背不起来,若是属下背不起来,又该由谁来背呢?”
“啊!”
秦锋的言语不多,却让董副千户惊出了一身冷汗!
是啊,限期一个月之内剿灭沙匪,乃是榆林镇—总兵府发出的军令,可从现在的情况来看,这道军令根本无法完成。
违背军令,按律当斩,秦锋的小命肯定保不住了。
问题是,秦锋只是一个没有正式上任的百户官,让他背这口大黑锅,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总兵府那边也交代不过去。
怎么办?
只能再找一个身份更高的人,来背这口大黑锅!
找谁呢?
把镇北千户所上下人等,全都过上一遍,似乎只有自己是最佳人选了……自己又与郑千户不对付,以这家伙的人品、智商、手段,不借机下黑手才是怪事呢!
想到这里,董副千户明白了,现在不是救不救秦锋的问题,而是自己和秦锋已经栓在一起了,要活一起活、要死一起死!
“副千户大人是明白人,肯定知道眼前的处境是何等危险了,不过不用着急,在下有一条计策,可以在一个月之内剿灭沙匪,到时候,你我非但无罪,还会立功受赏呢!”
“什么,你说你有办法剿灭沙匪?”
董副千户满脸的不相信,沙匪为祸多年了,榆林镇几次出动大军都剿灭不了,一个少年人又能如何呢?
还一个月之内剿灭,这牛吹的太大了吧!
“呵呵,生死攸关的事,在下岂会乱说大话,的确有个办法,可以在一个月之内剿灭沙匪,不过要想办成此事,还需要副千户大人鼎力相助,更准确的说,我需要两样东西。”
“哦,什么东西?”
“其一,我要五斤上品金砂!”
金砂不是金子,而是一种从河床中开采出来的含有黄金的砂石,按照含金量不同,又分成上、中、下三品!
上品金砂,含金量大约五成左右,而在大明朝,一斤等于十六两,金、银兑换是一比十!
如此换算下来,五斤上品砂金、大约价值四百多两银子,这对于一位副千户来说不是什么难事。
“金砂不成问题,第二件是什么东西?”
“听闻郑千户的第十三房小妾—叶婉儿,素有‘小才女’之称,尤其精通绘画、书法之道,我需要她亲手绘制的一幅鸳鸯图,上面最好再提一首情诗!”
董副千户有点糊涂了,剿灭沙匪的事情和郑千户的小妾又有什么关系呢?
难道说,秦锋少年风流,准备送给郑千户一顶绿帽子,那样可就有意思了,嘿嘿!
知道对方糊涂,接下来,秦锋压低了声音,把自己的剿匪计划,更准确的说是计划中的一部分,详细叙述了一遍。
至于计划的另一部分,则属于最高机密,谁也不能告诉。
泄露一句,性命不保!
第十八章愈是真爱,愈加珍惜!
对于秦锋,董副千户一直很欣赏,认为这是一个文武双全、颇有前途的少年人。
可是听完计划之后,董副千户才惊讶的发现,自己还是严重低估了秦锋的本领,文武双全、心思细腻、胆大包天……更有一副狠辣的心肠!
如此少年,只要中途不陨落,日后肯定会飞黄腾达,成为威震一方的大人物!
“好计划、好胆魄、好手段……秦小兄弟放心吧,这件事就交给董某了,三天之内,金砂和鸳鸯图我一定派人送到七杀堡。”
“好,如此就多谢副千户大人了,天色已晚,属下先行告辞了。”
“不急,不急,难得秦小兄弟来一趟,董某当尽地主之谊,来人啊,弄一桌丰盛的酒菜上来,我要和秦小兄弟好好喝上几杯,哈哈!”
遇到如此前途无量的少年人,自然要好好拉一拉交情了,今天多一分交情,明天就是十分的回报,这个道理董副千户还是明白的。
于是乎,好酒好菜、热情款待,还让自己的儿子-董天豹负责斟酒,后者很是顺从,乖乖的站在一边斟酒……看来秦锋那顿拳头已经把这家伙打服了,只是嘴硬不肯承认罢了。
一直吃喝到了午夜时分,秦锋这才告辞离去,返回了客栈中。
一夜无话。
第二天,秦锋和耗子返回了七杀堡。
又过了三天,董副千户言而有信,派自己的儿子送来了五斤金砂,品质上等,还有一副画卷。
打开之后,正是一幅刚画成的鸳鸯交颈图,落笔精致,栩栩如生,空白处还题了一首绝句:
南山一桂树,上有双鸳鸯,
千年长交颈,欢爱不相忘!
……
字迹清秀漂亮,明显出自女人之手!
金砂是从一位大商人手中买来的,质地非常不错,至于这幅鸳鸯交颈图,则是按照秦锋的办法骗来的,过程很简单:
郑千户和董副千户二人,虽然暗地里勾心斗角,可表面上还算和气,双方家属也常有走动。
于是乎,由董副千户的夫人出面,找到了郑千户的第十三房小妾—叶婉儿,就说自家儿子董天豹已经成年了,准备给他说一门亲事,需要准备一些婚嫁用品。
知道叶婉儿是丹青妙手,想请她画一副鸳鸯图,再题一首情诗,董家人好以此为样本,给未来的两位新人绣一副喜帐。
叶婉儿心地单纯,不疑有他,立刻绘制了画卷,题写了情诗,交给了董副千户的夫人。
用谎言,欺骗一位心思单纯的女人,的确有点不道德。
不过嘛,秦锋早就打听过了,叶婉儿是被郑千户强抢为妾的,自从入府之后,整日里以泪洗面,还经常受折磨,生活痛苦不堪!
这次虽然骗了她,可是用不了多久,自己会给她一个天大的惊喜,也算是补偿这个可怜女人了。
至此,万事俱备,可以开始行动了-进大漠寻找匪巢!
……
深夜,秦锋在寝室中,做着出发前的最后准备:军刺重新打磨了一遍,磨的是光可鉴人、锋利无比!
还有吹箭里的钢针,一半涂上了麻药,一半涂上了毒药,以备不时之需。
又准备了几件特殊东西,关键时刻可以救命。
……
“当当……当当!”
收拾好了东西,秦锋正准备上炕睡觉呢,突然响起了敲门声,而后晋玉娘走了进来,俏脸上眉头微皱,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玉姐,怎么了?”
“蛟郎,进沙漠、寻匪巢的事情太危险了,你不去不行吗?”
“呵呵,军令如山,岂能不去,放心吧,我会加倍小心的。”
“唉,数年以前,榆林镇总兵调动大队人马,在沙漠中搜索了好几个月,都没能找到沙匪们的巢穴,你一个人又能如何呢,奴家知道这是有人故意陷害,逼着你去送死……实在不行,咱们逃走吧?”
“逃走?”
“不错,咱们收拾好金银细软,今夜就离开七杀堡、离开榆林镇……去找一个山清水秀、与世无争的地方,耕田织布、安心度日,过上两年,守孝期满之后,咱们就拜堂成亲,奴家给你生三五个孩子,其乐融融,该有多好啊!”
“这个嘛……”
以秦锋的性格,就是遇到天大的困难,也只会迎难而上,而不会选择逃跑,可是这一刻,秦锋的内心犹豫了,因为晋玉娘描述的那种生活太让人向往了。
青山绿水、与世无争,男耕女织、自给自足,夫妻恩爱,儿女绕膝,一杯茶、一壶酒……不是神仙,胜似神仙!
问题是,自己真能一走了之,去过那种神仙日子吗?
“玉姐,对不起,咱们不能走,至少现在不能走!”
“为什么,你不想跟奴家厮守一辈子吗?”
“想,非常想,可现在还不行,之前在两狼山中,我射杀了沙匪的二当家,如此血仇,沙匪们肯定会来报复的,如果我们走了,沙匪们找不到报复目标,肯定会拿这里的乡亲们出气,甚至是血洗七杀堡;退一步说,就算沙匪们不来报复,我若是走了,吕冒桂那个老王八就会回来,乡亲们还会受他的欺压,暗无天日,这几年全靠乡亲们的帮衬,你我才活了下来,如今大难临头,你我又岂能一走了之呢?”
“唉!”
晋玉娘长叹一声,认可的点点头,的确,人不能只想着自己过好日子,而不管别人死活,那样太自私了。
可是秦锋此行又太危险了,秦家可就这么一根独苗,若是有个三长两短,那可如何是好?
身为秦家未过门的媳妇,自己又能做点什么呢?
沉思片刻,晋玉娘似乎想到了什么,一张俏脸变得通红,想要说点什么,又迟迟张不开嘴……如此犹豫了好久,终于用蚊呐一般的声音说道:“蛟郎,今天晚上,咱们一起休息吧!”
“啊!”
秦锋有点傻眼了,男女一起休息,这句话的内涵可太深了,尤其是‘休息’二字,是一动不动那种,还是动来动去那种……又或者是一个人不动,另一个人拼命来回动?
这方面,自己只有一点理论知识,全无实战经验啊!
要知道,按照大明律法:男子十六岁,女子十四岁就可以成亲了。
如今秦锋十七岁、晋玉娘十八岁,年龄上早就达标了。
问题是,两年之前晋玉娘的父亲随军远征辽东,在战场上失踪了,十有八九是没了性命。
按照习俗,父母去世,子女当守孝三年,期间是不能成亲的,否则就视为不孝,会受到重罚!
因此上,秦锋、晋玉娘虽然符合年龄要求了,却一直没有成亲,更加没有圆房,一直分屋而居。
现如今,晋玉娘主动提出,今夜要一起休息……很显然,她是担心秦锋这一去凶多吉少,想要利用今晚、争取给秦家留下一点血脉。
“玉姐……我……你……咱们两个……那什么……”
如花美人,自荐枕席,就算是木头人也会为之心动的,更何况是血气方刚的少年呢!
秦锋只觉得有一股火焰,从后脚根一直烧到了头顶上,烧的自己口干舌燥、浑身血液沸腾,恨不得立刻化身恶狼扑倒眼前的小羊羔。
扑吧?
不行!
扑吧,人家女方都主动了,你个大老爷们还犹豫啥,切莫辜负了良辰美景,你看看,今晚的月亮多圆啊,多适合探讨一下人生的乐趣、以及生人的乐趣!
不行,我是个有道德的人,不能做非礼之事。
你们二人早有婚约,扑倒自己的未婚妻根本不算非礼,只是提前上车而已,事后补个票就行了。
不行,坚决不行,人生大事、生人大事,二者都必须慎重对待!
……
秦锋感觉有两个小人在自己的脑海中打架,一个叫欲望、另一个叫理智!
一开始,欲望小人施展出王八拳,攻势异常凌厉,打的理智小人节节败退,差一点就完蛋了;幸好关键时刻,理智小人拿出一根大棒子,狠狠一击,就把欲望小人打晕了,反败为胜!
什么大棒子如此厉害,竟能克制住人的欲望,因为上刻有八个字:愈是真爱,愈加珍惜!
……
“玉姐,不行!”
“为什么,难道你不喜欢我?”
“不,我喜欢你,非常非常喜欢,正因为如此,我才不能草率行事……玉姐,放心吧,我一定会平安回来的,以后我还会飞黄腾达,而后三媒六聘、八抬大轿、十里红妆,风风光光的迎娶你,我对天立誓,一定会让你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最尊贵的女人!”
说话间,秦锋从怀中摸出一支黄木簪,插在了晋玉娘的发髻上。
这是专门跑了一趟两狼山,从悬崖上采集了一块崖柏,而后花了几天时间,用军刺一点点消磨出来的,因为没有经验,木簪子做的有点丑,却代表着秦锋一片真心!
一支木簪,一世情缘,海枯石烂,此情不渝!
“玉姐,好好在家等着,我一定会平安回来的,等解决了这些麻烦事,咱们就离开七杀堡,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隐居去,到时候,生三五个孩子可不行,至少给我生十个八个,嘿嘿!”
“好,奴家等着你!”
怀抱美人,秦锋许下了承诺。
可惜秦锋忽略了一件事,人生在世、麻烦不断,旧的麻烦解决了,新的麻烦就会出现,想要隔世隐居只怕是遥遥无期了。
第十九章守株待兔!
崇祯元年-八月二十四,黄道吉日,宜出行。
上午时分,和晋玉娘依依惜别之后,秦锋和耗子带好应用之物,各骑一匹快马,从七杀堡出发了……直奔毛乌素大沙漠!
“锋哥,咱们真要闯进大漠,寻找沙匪们的巢穴?”
“怎么,害怕了?”
“怕,我才不……不……不怕呢,男子汉、大丈夫,脑袋掉……掉……掉了碗大的疤,大不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不过这件事太冒险了,要不咱们先缓一缓,再考虑考虑、谋划谋划、思量思量……”
耗子,人如其名,胆小如鼠,当秦锋说出一起进沙漠、寻匪穴的事情之后,差一点给他吓昏过去。
好在耗子虽然胆子小了一点,还是很讲兄弟义气的,明知道这次进沙漠非常危险,还是硬着头皮一起出来了。
问题是,人虽然出来了,胆子却落在了家中,一路上喋喋不休……那种又害怕、又不肯承认的样子着实可笑。
后面的事情非常危险,这种状态可不行,必须让他鼓起勇气!
“耗子,你还想不想娶小翠了?”
“想,做梦都想!”
小翠是七杀堡内的一位姑娘,今年一十六岁,身材苗条、模样俊俏,妥妥的小美人一枚,耗子整天围着人家姑娘转悠,想尽一切办法献殷勤。
可惜啊,小翠却不喜欢耗子,因为王家人出身太差了,是被流放来的盗墓贼。
更重要的是,榆林地区民风彪悍,女儿家选择夫婿,大都喜欢身体强壮、勇猛无畏的少年郎,而耗子的胆量太小了,难入人家姑娘的法眼!
“想娶小翠,那就拿出点男子汉的胆量来,随我一起进沙漠、灭沙匪,只要做成了这件事,七杀堡的乡亲们肯定都伸出大拇指来,称赞你耗子是一条响当当的好汉,到时候,再备上一份厚礼到小翠家中提亲,还怕不能抱得美人归吗?
要是没这份胆量,你就不要打小翠的主意了,人家姑娘的眼界高,看不上窝囊废、胆小鬼,而且我还听说了,董家堡的董大柱也喜欢小翠、正四处请人保媒呢!”
……
“什么,董大柱,那个傻大个连自己的手指头都数不明白,也敢打小翠的主意,他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痴心妄想……不就是一条烂命嘛,为了小翠,我豁出去了,灭沙匪、当好汉!”
要想让一个男人勇敢起来,有三样东西最管用了,一是金银财宝、二是高官厚禄、三是心爱的女人!
三者当中,又以女人的魔力最大了。
为了娶到小翠,耗子瞬间振作起来,腿也不抖了、肝也不颤了、胆子变的比老倭瓜还大三圈,别说让他和秦锋一起进沙漠了,就是让他单人独马和沙匪们拼命都不带犹豫的。
这下行了,勇气终于激发起来了,可要想办成大事,光有勇气远远不够,还需要高明的策略才行。
毛乌素沙漠纵横八百余里,当初榆林镇出动数千人马,反复搜索了好几个月,都没能找到沙匪们的巢穴,凭秦锋和耗子两个人,那就更没希望了,比大海里捞针都难!
好在秦锋聪明,想到了一条妙计——守株待兔!
……
二人一路前行,小半天之后,来到了毛乌素沙漠的东南边缘地带,眼前出现了一条蜿蜒崎岖的河流—青龙河!
与普通的河流不同,青龙河是一条半地下河,它起源于北边的一座高山脚下,从地下洞穴中喷涌而出,向南蜿蜒流淌数十里之后,又渗入地下不见了。
河水清澈,犹如一条青龙盘踞在大沙漠边缘,故而得名。
接下来,二人在河边扎下帐篷,支起了锅灶,又在岸边的树林中砍了几棵树,做出几个木盆、木槽摆放在河边,摆出一副淘金客的架势。
五斤上等金砂,秦锋只留下三两,余者全都扔进了青龙河中,还有军刺、吹箭……鸳鸯交颈图都藏到了树林中,需要的时候再取出来。
接下来,秦锋又拿出一种药膏,是用几种草木汁混合制成的,把自己和耗子的脸涂成了黄褐色,再对五官略加修饰,二人顿时变得‘面目全非’了。
之前在两狼山中和沙匪们交过手,这样做是为了隐藏身份。
真名也不能用了,秦锋略加思索,给自己起了一个假名--萧十一郎!
这是古龙大大的小说中,一个非常讨人喜欢的角色,闯荡江湖,纵横四方,骑最快的马、喝最烈的酒、泡最漂亮的妞、杀最恨的人……大丈夫当如是斯!
至于耗子,当时是萧十二郎了。
……
“锋哥,那些沙匪真的会来这里吗?”
“放心吧,沙匪也是人,是人就得吃饭、喝水,这条青龙河是毛乌素沙漠东南部的重要水源之一,那些沙匪们进出沙漠,肯定会到这里饮水的;沙匪们来到河边,就会见到咱们、以及咱们怀里的金砂,人没有不爱财的,尤其是沙匪大当家—侯万金,听说是一个嗜财如命的家伙。
如果让他知道了,这条青龙河中出产金砂,他肯定会允许咱们两个入伙,给他淘金赚钱的,如此一来,咱们就能混入沙匪当中,摸清他们的巢穴所在,而后里应外合、一举歼灭!”
对于自己的计划,秦锋非常有信心,诱饵已经抛下,接下来就等着沙匪们上钩了。
一天。
两天。
三天
……
转眼五天过去了,迟迟不见沙匪们出现,秦锋、耗子只能在河边苦等,好在出发时带了充足的干粮,不必担心饿肚子。
而且在青龙河中有一种白鳞鱼,身长不过半尺,样子很不起眼,肉质却极为鲜美,而且数量极多、容易捕捉,正好用来打牙祭。
……
第六天-中午时分。
秦锋抓了十几条白鳞鱼,做了一顿正宗的石板烤鱼,和耗子美滋滋的吃了起来。
正吃的高兴呢,远方突然扬起了一股沙尘,紧接着,十几名沙匪骑着骆驼、挥舞弯刀,如旋风一般冲到了河边,把二人团团包围起来。
“那来的两个野小子,吃了熊心豹子胆,敢闯咱们的地盘,莫非是官兵的探子?”
“不要误会,我们不是官兵的探子,是来投奔入伙的,还请诸位大哥收留!”
“什么,来入伙的,搜身!”
“诺!”
几名沙匪跳下骆驼,对秦锋、耗子搜查起来,没搜到任何与官兵有关的东西,却搜出一个小口袋,里面装着黄灿灿的金砂……一名沙匪用牙咬了咬,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金子,真是金子……小子,快说,从那弄来的?”
“就是从这条河中淘出来的。”
“什么,青龙河里有金砂?”
沙匪们来到河边,立刻看到了那些淘金工具,尤其是木盆里还有一些小金粒子,说明秦锋、耗子没有说假话。
“真没想到,青龙河里竟然有金砂,这件事必须禀告大当家的,大当家的最爱黄白之物了,知道这个消息肯定会重赏咱们的。”
“这两个小子怎么办,是杀,还是留?”
“他们既然是来入伙的,那就暂且留下,带回去,交由大当家的处置吧。”
“说得对,带上他们两个,速速返回老巢!”
最近几年,在天灾人祸的双重压迫下,西北地区的百姓们苦不堪言,为了求一条活路,不少人选择了落草为寇,或者逃出边塞、投奔沙匪。
这种前来入伙的事情,更是时有发生的,因此上,十几名沙匪并未多疑,暂时相信了秦锋和耗子的话,决定带二人返回巢穴。
当然了,沙匪们就是再傻,也不会轻易暴露巢穴的位置,他们自有一套规矩。
沙匪们先用绳索把秦锋、耗子牢牢的捆绑了起来,又用厚厚的黑布把二人的眼睛给蒙住了,确定二人看不到任何东西,这才把他们放到了骆驼背上。
接下来,队伍启程,返回巢穴。
第二十章进入匪巢!
对于普通人来说,在双眼不能视物的情况下,肯定是无法记路了,可对一名受过严格训练的特种兵来说就不一定了。
眼睛看不到了,还有耳朵、鼻子和舌头。
用耳朵细听骆驼蹄子落地的声音,就能知道路过的是沙漠、戈壁、草原,或者河滩。
用鼻子闻,可以闻到沙土味、草沫味、水泽味,人类宿营留下的生活味道,以及牛羊、马匹留下的腥臊味。
伸出舌头,感觉风向,就可以判断出方向!
‘东北三十里,全是沙漠……路过了一片水草地……又路过一片戈壁……嗯,来回转了三圈,又回到原地了,这帮子沙匪真是狡猾,蒙着我们的眼睛还不放心,故意兜圈子……’
就这样,靠着敏锐的听觉和嗅觉、以及强大到变态的方向感,秦锋在心中默默的画出了一张地图,线路非常清晰。
只是没想到,刚刚画了小半天地图,队伍就停了下来。
原来是沙匪们的巢穴到了!
难怪官兵们几次大规模围剿,都找不到沙匪们的踪迹,原来他们的巢穴根本不在大漠深处,而是隐藏在了大漠的边缘地带……典型的灯下黑,让人意想不到!
“并肩子,什么价?”(兄弟,带来的是什么人?)
“两个生科子,来挂柱的!”(两个少年人,前来入伙的。)
“骝过了没?”(搜过身了没有?)
“早骝过了,挺得住,快开虎口!”(早就搜过身了,没有问题,快点开门吧。)
……
巢穴周围,设有不少岗哨。
队伍停下之后,沙匪们用黑话进行了问答,而后响起了一阵隆隆声,像是有沉重的大门打开了。
紧接着,沙匪们把秦锋、耗子从驼背上弄了下来,领着二人进入巢穴,而在进入过程中,二人都明显的感觉到不是在平地上行走,而是向地下深处走去。
脚下是石头台阶,踩起来咚咚作响……走了上百节,起码有四五丈深,什么情况,难道沙匪们的巢穴在地下?
这里不是黄土地,而是遍布流沙的大漠,地下怎么可能藏人呢?
“好了,到地方了,给这两个小子松绑吧,再给他们喝点水,休息一会儿,我去禀告大当家的一声!”
“诺!”
满心疑问之际,领路的沙匪们停下了脚步,解开了二人身上的绑绳,又摘下了蒙眼黑布。
二人活动着有些麻木的身体,同时缓缓的睁开了眼睛,发现身处一间石室当中,大约一丈五尺见方、八尺多高,大石门关闭着,沙匪们已经离开了,留下了一个水囊、一大块锅盔,还有一小盏羊油灯。
借着灯光,可以看到周围的石壁上刻着文字,粗看像是汉字,细看又不是汉字,根本看不懂写的什么?
“锋哥,咱们是在一座古墓里面!”
“什么,古墓?”
“错不了,这是一座西夏古墓,墙壁上刻的是党项文,这里是其中一间陪葬室,看这规模,起码是一座王爷的陵墓!”
耗子出身盗墓世家,这方面的知识相当渊博,他说是西夏古墓,那就肯定错不了。
而根据这一信息,秦锋立刻脑补出了很多东西……
五代十国末期,党项人崛起于西北地区,之后还建立了西夏王朝,与北宋、契丹鼎足而立,那个时候,毛乌素沙漠的面积还比较小,周边还是丰美的水草地。
某一位西夏王爷看中了这块风水宝地,于是大兴土木、为自己修建了一座陵墓,死后葬于其中。
接下来,种种因素下,毛乌素沙漠迅速扩张,在若干年后埋没了这片水草地、也埋没了这座西夏古墓。
又过了一些年,沙匪们无意间发现了古墓,盗取了其中的陪葬品,还把古墓改建成了他们的巢穴,靠着其出色的隐蔽性,屡屡躲过了官兵们的围剿!
八九不离十,就是这么回事!
……
“锋哥,现在怎么办?”
“既来之,则安之,稳住心神,一会儿见了匪首千万别露出破绽,匪首若有盘问,咱们就按事先准备好的说,至于别的事情、随机应变!”
“好!”
二人耳语一番之后,啃了锅盔、喝了点水,开始闭目养神,准备应对后面的事情。
身处匪巢,如临深渊,一个不小心,就是粉身碎骨啊!
……
“你们两个出来吧,跟我们走!”
“几位大哥,咱们这是去那啊?”
“去聚义大厅,见我们大当家的。”
“是,是!”
又过了一会儿,几名沙匪回来了,带着秦锋、耗子离开了石室,穿过几条长长的墓道,来到了聚义大厅。
所谓的聚义大厅,其实是一座巨大的地下宫殿。
用无数巨石修葺而成,其中最小的也有上千斤重,用来支撑的几根石柱更是有三四人合抱粗,两侧站立着数十名手持利刃的沙匪、皆是虎背熊腰的壮汉。
北面放着一副汉白玉宝座,上面端坐一位中年人,尖嘴猴腮、身材瘦小……远远望过去,就像是一只大马猴穿着人的衣服坐在那里,说不出的滑稽!
看此人的相貌,应该就是沙匪的大当家—侯万金,人送绰号:老阴猴,一个阴险狡猾的家伙!
“就是你们两个小子要入伙,叫什么名字,是那里人啊?”
“回大当家的话:俺叫萧十一,这是俺兄弟萧十二,俺们都是河南道—怀庆府人氏!”
“哦,怀庆府,那个县的?”
“孟津县!”
秦锋、耗子不仅报了假名,还报了假籍贯,而且说话之时,故意带出了豫北口音。
耗子祖籍就是怀庆府—孟津县的,说豫北话自然没有问题了,而最近一段时间,秦锋在努力学习豫北话,凭着聪明的头脑、竟然也学的七八分像了。
这样做,自然是有目的了。
因为这位大当家—侯万金是怀庆府—济源县人,本为镖师,后因贪图财物,杀害了一位致仕官员,被官府四处通缉,在中原内地无处躲藏,这才跑到了长城以外当了沙匪。
孟津、济源两县相邻,风土人情完全一样,可以说是老乡了。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拉近和侯万金的关系,进而取得信任。
“哦,真是巧了,本大当家是怀庆府—济源县人,如此算下来,咱们还是乡亲呢,哈哈!”听着熟悉的乡音,侯万金的目光柔和了许多,可是眨眼之间、柔和的目光又消失了。
“细说起来,本大当家出来十多年了,还真有一点想家了,记的你们孟津县境内有一座慧真寺,香火鼎盛、极为灵验,本大当家年轻的时候还去那里烧香拜佛呢,如今慧真寺怎么样了?”
“回大当家的话,俺们孟津县从来没有什么慧真寺,怕是您记错了吧?”
“哦,没有吗?”
“绝对没有,孟津县内只有一座慧林寺,位于图河北畔,是一座非常大的寺庙,俺小时候身体不好、经常生病,俺爹带着俺还去慧林寺烧过平安香呢!”
耗子上前回话,语气极为肯定。
再看大当家—侯万金,目光重新变的柔和起来:“对、对,是慧林寺,不是慧真寺……是我记错了,人老了,记性不行了,哈哈!”
真记错了吗?
非也!
秦锋在旁边看的清楚,侯万金的记性根本没问题,他是故意说错的,以此来试探二人是不是真的孟津县人氏。
若是回答错误,只怕二人就要人头落地了!
好一个老阴猴,果真大大的狡猾啊……幸亏老子更狡猾,早就预料到这一手了!
“萧家兄弟,你们既然是孟津人,怎么跑到榆林来了,还要来这里入伙?”
“回大当家的话,俺们是被官府逼迫的实在没有活路了,这才来投奔大当家的!”这次由秦锋回话,详细讲述了二人的出身来历。
本为良民、老老实实的种地,没想连续几年,豫北一带不是大旱就是大涝,庄稼颗粒无收,村子里的人饿死了一大半,苛捐杂税多如牛毛……万般无奈之下,二人为求活命只好当了盗墓贼。
盗墓失手被抓,主犯全部斩首,二人因为年纪小侥幸免死,被充军发配到了榆林镇。
来到榆林之后,又被当地官员欺压,整天挨打挨骂还吃不饱饭,受了无数的罪,后来二人听说有一位侯大当家的,仗义疏财、义薄云天,带领一群好汉们在大漠中自立为王,天天大口吃肉、大口喝酒,逍遥自在。
于是乎,二人就从军堡中逃了出来,想到大漠中入伙,因为找不到地方,只好在青龙河边暂且栖身,并在无意中发现了金砂。
为了证明所说不假,又由耗子上前,说了一大堆关于盗墓的事情,条理分明、头头是道,绝对是专业人士才有的水平。
一众沙匪听的频频点头,基本上相信二人了。
“哈哈,说的不错,本大当家的一向是义薄云天,专门收容四方好汉,你们两个既然是诚心来投的,那就留在这里吧,以后一起大块吃肉、大口喝酒,保准亏待不了!”
“多谢大当家的收留,我们二人日后必当誓死效力!”
“好,正好有一件事需要你们两个效力,明天,到青龙河边走一趟,本大当家的要看一看,河里是不是真能淘出黄金来!”
“诺!”
第二十一章真有金砂矿!
人言老阴猴—侯万金视财如命,这话真是一点不假。
第二天早晨,天色尚未全亮,侯万金就迫不及待的带领数十名沙匪,以及秦锋、耗子离开了地下巢穴,骑着骆驼直奔青龙河而去。
而在离开巢穴的过程中,秦锋、耗子依旧被黑布蒙着眼睛,什么都看不见,由此可见,侯万金虽然答应二人入伙了,其实没有完全信任,依旧小心防范着。
这不奇怪,若非如此狡猾谨慎,这只‘老阴猴’也不可能纵横大漠十余年,多次躲过官兵的围剿了。
……
小半天之后,一行人来到了青龙河边,而后秦锋、耗子向沙匪们展示了是如何淘金的,过程很简单:先是利用工具,挖出河道中的泥沙,而后将泥沙放入木槽当中,利用河水不断的冲洗。
沙子比较轻,很快就被河水冲刷走了,金砂的质量重,则会留在木槽的底部。
当然了,这样得到的金砂中掺合着许多杂质,必须用‘混汞法’进一步提炼,才能得到高纯度的黄金!
“金砂,真是金砂,黄灿灿的,大家快过来看看啊!”
“发财了,这下发财了,恭喜大当家的!”
“哈哈!”
……
看到淘出来的一粒粒金砂,沙匪们瞬间沸腾了,挥舞刀枪、大喊大叫,就像是一群饥饿的野狼,突然看到了肥美的小羊羔,别提多兴奋了。
世人皆以为,沙匪们独霸一方,肯定是天天大口喝酒、大块吃肉,要银子有银子,要女人有女人,快乐又逍遥!
事实上,根本没那好事!
为了躲避官兵的围剿,沙匪们大部分时间都躲藏在沙漠中,要吃没吃、要喝没喝,而且环境极为恶劣,白天热的流油,晚上冷的结冰,还要饱受风沙侵食之苦,别提多受罪了。
偶尔出去劫掠,那也是用人命换钱粮,而且未必次次劫的到,比如上次在两狼山中抢劫薛家商队,非但一两银子没抢到,还赔进去上百条人命,其中就包括二当家—特木尔!
现在好了,找到一条出产金砂的河流,只要花点力气就能弄到大量金子,从此有吃有喝有钱花,可比冒险劫掠强的太多了,沙匪们自然是高兴了。
大当家-侯万金更是兴奋的抓耳挠腮,不过在兴奋之余,这只老阴猴心中仍有一些猜疑:“萧家兄弟,干的不错,没想到青龙河中真有金砂,不过嘛,本大当家的以前也经常来这里,为何就没有发现呢?”
“回大当家的话,金砂沉重,全都沉积在河道深处了,又被厚厚的泥沙覆盖着,故而很难被人发现的,我们兄弟两个是土夫子出身,干的就是土里摸金的活计,眼力比一般人精湛的多,这才发现了金砂!”
“嗯,说的有道理,那依你们两个来看,这条河中的金砂储量如何?”
“我们两个仔细查看过了,河中金砂的储量极高,走遍大江南北,恐怕也找不到几条这么富的金砂河了,不过嘛,要想把金沙淘出来,还需要更多的工具、人手才行。”
“哈哈,没问题,本大当家手下有七八百号弟兄,个个身强力壮,肯定能把河里的金子都淘出来,发财了、这次发大财了,哈哈。”
……
一番询问之后,侯万金心中猜疑尽去,不禁仰天大笑起来。
更准确的说,那些黄灿灿的金砂已经迷住了他的心窍,让原本猜忌多疑的老阴猴,变成了一只找不到北的傻猴子。
人一旦变傻,距离倒霉也就不远了。
接下来,侯万金下令,让自己手下的沙匪们,以最快速度向青龙河一带集结。
原来沙匪们并不都藏在西夏古墓中,还有相当大一部分,分散在了沙漠中的几处绿洲上,一则,分散开来、目标更小,可以避免被官兵找到踪迹。
二则,可以利用绿洲中的水草,喂养骆驼、马匹、牛羊,那可是沙匪们的坐骑,以及重要的食物来源之一。
接下来几天,不断有沙匪汇聚过来,人数很快超过了五百,而后兴高采烈的砍伐树木、打造工具,投入到了轰轰烈烈的淘金事业中,第一天,就淘出了八两金砂。
第二天,十两!
第三天,十二两!
……
随着金砂产量不断增加,侯万金天天都是乐,对秦锋、耗子也更加信任了,认为这是老天爷送给自己的一对福星!
对待福星,自然要好一点了。
之前秦锋、耗子和其他沙匪住在一个大帐篷里,几乎时时刻刻都要受到监视。
现在不同了,二人分到一个新帐篷,单独居住、不受约束,还能天天享受上好伙食,有酒有肉!
可惜啊,已经沉浸在黄金梦中的侯万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此时此刻,董副千户已经聚集了三百人马,就隐藏在距此只有大半天路程的七杀堡中……只要秦锋发出信号,这些人马就会立刻杀过来,将毫无防备的沙匪们一网打尽。
以金砂为诱饵,聚拢分散的沙匪,再围而歼之……如此计划,可谓高明!
可是几天过去了,秦锋却迟迟没有发出信号,因为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没有出现,就是沙匪三当家—韩山君。
此人跑那去了?
利用闲聊的机会,秦锋从沙匪们口中得知,原来二十几天之前,韩山君带着一伙人到山西销赃去了。
榆林一带,官兵们对沙匪防备甚严,即便后者抢到了金银珠宝,也没法变换成吃的穿的。
于是乎,三当家—韩山君带领一队人伪装成了商队,把抢劫来的财物运到山西一带出售,再买回来沙匪们急需的粮食、布匹、精盐等生活物资。
队伍已经出发二十多天了,至于什么时候回来,则是个未知数。
在秦锋的计划当中,韩山君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如今这一环缺失了,怎么办?
继续等下去,无疑会增加风险:一则,董副千户带领人马藏在七杀堡中,时间一久,难免不走露消息,一旦被沙匪们察觉到,可就前功尽弃了。
二则,自己往青龙河中扔了五斤金砂,按照现在的速度,很快就会淘光的,一旦再淘不出金砂,好不容易聚集在一起的沙匪,只怕就要重新分散了。
自己和耗子还要承担沙匪们失望的怒火,只怕是性命难保!
怎么办,不管三七二十一,立刻下手?
那样的话,自己有十成把握,可以歼灭聚集在青龙河边的沙匪们,杀掉大当家-侯万金!
问题是,歼灭沙匪之后,郑千户肯定跳出来抢功劳,自己就等于给别人做嫁衣了,光给别人做嫁衣也就罢了,更严重的是,以郑千户的狠毒心肠,以后肯定还会迫害自己,那样就死路一条了。
怎么办?
真是左右为难!
……
一夜难眠,第二天早晨,秦锋刚钻出帐篷,立刻被两名沙匪拦住了。
“萧小兄弟,大当家的让你过去一趟。”
“好,容我洗个脸,就去见大当家的。”
“呵呵,咱们当沙匪的整天在沙土中打滚,个个都是泥猴子,还穷讲究个啥,快点跟我们走吧!”
两名沙匪不容分说,强行扯着秦锋走进了一座牛皮大帐。
大帐中,侯万金盘膝而坐,一手拿着算盘、一手拿着戥子,正在称量最近几天淘出来的金砂,还分成一小堆一小堆的。
“见过大当家的!”
“萧十一,你过来看看,开始几天淘出来的金砂、是一天比一天多的,可是最近三天出产的金砂却越来越少了,尤其是昨天,好几百人一起下河,竟然只淘出了不到二两金砂,这是怎么回事,你不是说青龙河里有的是金砂吗?”
“这个嘛……大当家的有所不知,河道中地形复杂,水流有缓有急,故而金砂不是平均分布的,而是有的地方少、有的地方多,这几天淘金量变少了,是因为弟兄们没有找到金砂窝子……不过不要紧,只要沿着河道认真搜索,肯定能把隐藏的金砂找出来的!”
“哦,果真如此?”
“千真万确,小的就是有十个胆子,也不敢诓骗大当家的不是!”
秦锋信誓旦旦的保证着,心中却非常清楚,自己扔进河中的金砂,差不多被沙匪们捞干净了。
没办法,必须立刻下手了,否则沙匪们很快就会散去,再想把他们聚集起来可就难了!
可惜啊,自己好不容易制定的计划,就这样半途而废了,真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啊!
正当秦锋在内心中,吐槽对老天爷的不满之时,一名沙匪小头目发疯似的闯进了大帐中,双手紧紧合在一起,像是捧着什么东西:“大当家的,快看、快看看啊,哈哈!”
“什么事情,慌里慌张的,莫非天上掉金饼了不成?”
“没错,就是天上掉金饼了,好多的金子啊!”
……
说话间,小头目分开手掌,里面竟然是几十枚金砂块,大的犹如桂圆、小的犹如黄豆粒,皆是天然形成的。
初步估计,这些金砂块加在一起,差不多有二斤多重。
“这么多金子,那来的?”
“回大当家的话,这是弟兄们刚刚淘出来的,就在一个河道拐弯的地方,几铲子下去就淘出来这么多,周围的沙层中肯定还有,弟兄们正在拼命的淘呢!”
“好,干得好……萧十一说的一点没错,这是找到金窝子了,哈哈!”
侯万金仰天大笑,还拍了拍秦锋的肩膀,以示嘉奖。
秦锋连忙做出一副胸有成竹,早知道会这样的样子,实则心中震惊不已,犹如九雷轰顶一般!
什么情况,自己明明只扔了不到五斤金砂,而且都是细金砂,现在怎么淘出来这么多,还有大金砂块。
莫非是别人扔的?
不可能啊,谁没事吃饱了撑的往河里扔金子玩?
只有一个解释:这条青龙河中真的有金砂矿!
老天爷,弄假成真了,这运气……太逆天了!
运气来了,泰山都挡不住,就在淘出大金块的当天中午,又有惊喜发生,三当家—韩山君带人回来了。
第二十二章沙匪内部的矛盾!
中午时分,一支风尘仆仆的队伍来到了青龙河边,大约有五六十人、上百只骆驼,驼背上装满了各种物资。
带队的是一个青年人,大约二十四五岁,身材矫捷、相貌刚毅,正是沙匪三当家-韩山君,人送绰号:锦毛虎!
“三当家的回来了!
“三当家一路上辛苦,弟兄们都想你了!”
……
奇怪的一幕发生了,看到三当家-韩山君带人回来了,有的沙匪立刻跑过去迎接,高兴的大喊大叫,有的沙匪则待在原地不动,显的十分冷漠!
原来沙匪们是由三部分人组成的:一是从中原内地逃出来的强盗、窃贼、杀人犯,为首者就是大当家—侯万金!
二是从草原上流浪过来的蒙古人,为首者是二当家—特木尔。
三是忍受不了欺压,被迫出逃的军户,为首者是三当家—韩山君!
三股人马共同组成了沙匪,一起纵横大漠、劫掠为生!
可有句话说的好,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沙匪内部也是如此。
韩山君一伙都是本地人,故而打劫过往商旅之时,往往手下留情,只抢财物、不伤人命,如果遇到了认识的人,有时还会直接放行!
侯万金一伙都是外地人,而且都是穷凶极恶之徒,劫掠之时,刀下从来不留活口,甚至糟蹋妇女、残杀幼童,做了许多伤天害理的事情。
于是乎,双方就产生了矛盾,甚至多次大打出手,还出过人命呢!
幸好沙匪们由三伙人组成,互相合作、互相制约,还能免强维持内部之间的平衡。
可是一个月之前,二当家-特木尔死在了两狼山中,手下人马更是死伤不少,如此一来,三角平衡被打破,沙匪们的内部矛盾更激烈了,这也是他们迟迟没有找秦锋复仇的原因之一。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得知韩山君带队回来,大当家—侯万金也从帐篷里出来了,皮笑肉不笑的上前迎接:“哈哈,三弟一路上辛苦了,快快进帐休息,为兄给你接风洗尘!”
“多谢大哥,大哥,为何这么多弟兄聚集在青龙河边?”
“三弟有所不知,最近偶然发现,这条青龙河里竟然储藏着大量的金砂,弟兄们聚集在此是为了淘金,这下发大财了,哈哈!”
“哦,河里有金砂,这倒是出乎意料,不过这么多兄弟聚集一起,目标太大了,若是引来官兵围剿怎么办,金砂固然是好东西,可也不能要钱不要命啊,依小弟之见,还是把弟兄们分散开来,只留一部分人淘金即可!”
“三弟太过多虑了,榆林镇的官兵个个都是饭桶,又能奈我何,再说了,为兄手下那些耳目可不是吃素的,稍微有个风吹草动,肯定会来报信的,不必担心,哈哈!”
……
韩山君好意提醒,奈何侯万金已经被黄金迷住了心窍,根本听不如去。
当然了,侯万金如此有恃无恐,也是有一定原因的,他早就派出大量心腹人,伪装成商人、工匠、农夫……潜伏在榆林城周围充当耳目,一旦官兵出城剿匪、立刻回来报信。
这也是沙匪们纵横大漠十余年,多次躲过官兵围剿的重要原因之一!
至于镇北千户所方面,军户逃亡过半,剩下的大都是老弱妇孺,千户官-郑迁乾更是有了名的胆小鬼,侯万金根本没放在眼中!
相处多年,韩山君深知这只‘老阴猴’的秉性,见钱眼开、视财如命,为了黄白之物,让他卖了亲爹娘都不成问题,既然劝说不动,也就懒得再劝说了。
……
接下来,在大帐中设下了接风宴!
侯万金、韩山君居中而坐,其余大小头目分坐两旁。
秦锋、耗子因为发现金砂矿有功,也被准许参加宴会了,坐在大帐的一个角落当中;二人很聪明,一句话不多说,就是低头吃喝,同时竖起耳朵偷听两位大当家之间的谈话。
“三弟啊,这次带回来多少货物?”
“回大哥的话,共计带回了四百驮粮食、八百斤精盐、三百斤香料……还有一些瓷器、布匹、精铁。”
“哦,就这么点东西?”
侯万金有些不满了,因为韩山君这次带走的钱财不少,可带回来的货物却比往常少了一半。
这不禁让他心生怀疑,是不是韩山君暗中贪污了呢?
“唉,没办法,最近几年天灾不断,庄稼长的不好,粮食价格自然就高了,粮食价格一高,随带着其他货物全都涨价了,能带回这些东西已经不容易了;怎么,大哥莫非怀疑韩某暗中贪污不成,若是如此,下次让别人去山西采购货物好了,看看是不是这个价,哼!”
“三弟莫要误会,你一向人品正直可靠、视钱财如粪土,为兄又岂会胡乱怀疑你呢,不过嘛,去山西采购的事的确辛苦,下次换个人去也好,省的三弟太过劳累了,哈哈!”
侯万金说的好听,却要换人负责采购之事,明显还是怀疑了。
这可把韩山君气坏了,要知道,到山西采购货物并不容易,路途遥远、跋山涉水不说,还要防备官府的通缉,以及江湖人黑吃黑。
比如这次,回来途中就遇到了一次官兵围堵、以及两次黑吃黑,自己带领弟兄们浴血厮杀,这才硬闯出一条道路,把货物带了回来,为此还折了十几个弟兄的性命。
吃苦受累、流血流汗,还要受到莫名怀疑,这个气谁能受?
“驴球子的,老子们拼死拼活,好不容易才把货物带了回来,还要被人怀疑手脚不干净,真以为老子们好欺负不成?”
“没错,老子们受苦受累,你们待在家里享清福,凭什么啊,大不了散伙,以后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
“散伙就散伙,谁怕谁啊,早就看你们不顺眼了!”
韩山君为了大局着想,忍下了这口窝囊气,可手下弟兄们忍不了,纷纷破口大骂起来,有几个脾气火爆的甚至拔出了刀!
侯万金的手下毫不示弱,也纷纷拔出了刀子,上前对骂起来。
眼看情况不妙,侯、韩二人连忙约束住各自手下,这才避免了一场内部火拼。
闹成这个样子,接风宴继续不下去了,只好草草结束,沙匪们各自散去,走出很远了,仍能听到不忿的叫骂声。
角落中,秦锋一直在冷眼旁观,心中高兴不已,没想到沙匪内部矛盾如此之大,下一步计划、自己本来只有六成把握,现在至少有九成了。
……
夜幕降临,劳累了一天的沙匪们全都回帐休息去了,很快响起了雷鸣般的鼾声。
秦锋没有入睡,叮嘱耗子几句之后,悄悄离开了居住的小帐篷,在夜幕的掩护下,先是来到河边一片树林里,从一个隐蔽的树窟窿中取出了自己的军刺、吹箭,以及那副鸳鸯交颈图,贴身藏好。
而后东走西绕,悄悄来到了三当家—韩山君居住的大帐前,门口有两名沙匪守卫,立刻拦住了道路:“你是谁,来这里做什么?”
“在下萧十一,奉大当家的之命,带几句话给三当家,不知三当家休息了没有?”
……
“我还没休息,让他进来吧!”
两名沙匪让开道路,秦锋顺利进入大帐中,韩山君果然没睡,正坐在一副矮案前喝着闷酒,连个下酒菜都没有。
“属下见过三当家!”
“你就是萧十一,那个发现河中有金砂的人?”
“正是!”
“说吧,大当家的让你带了什么话?”
“这个嘛,接下来的话很重要,只能出在下之口,入三当家之耳,还请屏退无关之人!”
“哼,事多,你们两个退下吧,到二十丈以外戒备,不准其他人靠近!”
“诺!”
虽然心有怨气,韩山君还是挥了挥手,让自己的两名手下退了出去。
至此,大帐中只剩下韩、秦二人。
“小子,现在可以说了吧,大当家的让你带什么话?”
“呵呵,实不相瞒,并不是大当家让在下来的,而是有一位姑娘托在下给三当家带一样东西。”
“姑娘?”
“正是!”
说话间,秦锋从怀中抽出那副鸳鸯交颈图,在桌案上缓缓的展开,韩山君看了一眼,顿时目瞪口呆。
“这幅画是婉儿画的,没错,上面是她的笔迹,我不会看错的……婉儿的画怎么会在你手里,你究竟是什么人……婉儿、我的婉儿,她现在还好吗,有没有受苦……小子,快说,否则老子砍了你!”
看到画卷之后,韩山君瞬间醒酒了,连连提问的同时,拔出弯刀架在了秦锋的脖子上。
“呵呵,三当家的这么多问题,让在下如何回答呢?”
“好,我一样一样问,你先回答我,婉儿现在怎么样了?”
“婉儿姑娘平安无事,不过在郑千户那里挨骂受气肯定难免了,而且她很想念三当家的,日夜都在盼着你能救她出火海!”
“婉儿,我的婉儿,我对不起你………整整四年了,我还是没能把你救出来……姓郑的,老子早晚将你千刀万剐、泄我心中之恨……婉儿,呜呜!”
韩山君扔掉了刀,紧紧抱着那副鸳鸯交颈图,跪坐地上,泪流不止,由此可见,他是多么深爱着叶婉儿。
心爱的女人,被别的男人夺走了,自己却无能为力,那种痛苦比山更高、比海更深!
看着眼前伤心欲绝的男人,秦锋心中明白,自己有十成把握了!
第二十三章说服韩山君!
许久之后,韩山君慢慢止住了哭声,将鸳鸯交颈图叠好之后,小心翼翼的收入怀中,而后重新拿起弯刀,用怀疑的目光上下打量秦锋:“小子,老实交代,你究竟是什么人?”
“呵呵,实不相瞒,在下秦锋、从七杀堡而来!”
“什么,你就是秦锋,那个在两狼山中一枪毙掉二当家—特木尔的秦锋?”
“正是!”
“好小子,有胆量,竟然混到我们沙匪的大营中来了,信不信,只要我喊上一嗓子,你立刻就会被大卸八块、剁成肉泥喂狗?”
“呵呵,三当家的话,在下岂敢不相信,不过嘛……在下若有个三长两短,只怕你这辈子都休想再见到婉儿姑娘,更别想报仇雪恨了!”
秦锋毫无惧色,上前一步、与韩山君对峙起来,二人的目光犹如两道闪电,在半空中激烈碰撞着。
这是一种勇气与意志的较量,勇者胜、弱者败!
片刻之后,韩山君率先低下了头,心神极为慌乱,眼前这个少年的目光太可怕了,鹰睃狼顾、杀气四溢……老天爷作证,手上没有几百条人命,绝养不成这般凶戾的杀气!
“你用婉儿威胁我?”
“不敢,只是想和三当家做一笔交易罢了,事成之后,保准你杀掉仇人,救出婉儿姑娘,还能成为沙匪的大当家!”
“哦,什么交易?”
“呵呵,附耳过来,咱们一起这样……这样……再这样……”
秦锋压低声音,嘀咕了好一阵子,听的韩山君脸色数变,真像是见了鬼一样。
还是一只心狠手辣、满肚子坏水,刚从十八层地狱中爬出来的恶鬼王!
“我与大当家—侯万金立过毒誓,约为兄弟,同生共死……你想让我出卖他,这绝不可能!”
“呵呵,三当家的此言差矣,你把他当做兄弟,他有把你当兄弟吗,想想今天宴会上的事情吧,明眼人都看的出来,那只‘老阴猴’已经起了杀心,只怕用不了多久,他就要下毒手了,到时候你还有活路吗?”
“这个嘛……”
韩山君犹豫了,倒背双手、在帐篷里走来走去……秦锋的话很直,但说的很有道理。
四年之前,父母被杀、未婚妻被抢走,自己一怒之下投奔了沙匪,想着借助沙匪们的力量夺回未婚妻,找郑千户报仇雪恨。
入伙之时,侯万金也答应了,一定会帮自己报仇的。
毛乌素沙漠当中,原本有十几股沙匪,为了争夺草场、水源、牲畜,经常互相残杀,打的激烈无比。
为了报恩,自己舍死忘生、多次浴血厮杀,帮助侯万金打败了其他沙匪,成为了这片沙漠中的霸主。
可是称霸大漠之后,对于帮自己复仇的事情,侯万金却只字不提了,不仅如此,眼见自己的威望越来越高、手下兄弟越来越多,这只老阴猴更是起了猜忌之心,经常在暗中下绊子,让自己吃了不少哑巴亏。
吃点亏也就罢了,关键是二当家-特木尔死后,沙匪内部的平衡打破了,矛盾越来越大,早晚会有一场火拼的,真等那只老阴猴先下手的话,自己就必死无疑了。
还有自己手下的弟兄们,怕是一个也活不了!
怎么办?
怎么办?
……
没办法,到了这个地步,只能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了!
权衡利弊之后,韩山君的目光松动了:“秦锋,我承认你说的很有道理,可是江湖险恶、人心难测,我又凭什么相信你呢?”
“很简单,第一:我若是想杀你,今晚就不会来了,既然来了,自然没有害你之意;第二:有句话说的好,朋友的朋友未必是朋友,可敌人的敌人一定是好朋友,我和郑千户同样有解不开的仇疙瘩,自然可以互相信赖了,你说呢?”
“你和郑千户有仇?”
“不错,他想害我性命,我不甘坐以待毙,自然要奋起反击了!”
接下来,秦锋把自己的情况,以及和郑千户结仇的事情,详细叙述了一遍。
“好,你的话,我信了,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否则就是拼了性命不要,我也会找你报仇的,反之,你真能帮我夺回婉儿、杀掉郑千户报仇雪恨,韩某这条命就是你的了,以后赴汤蹈火,随你吩咐!”
“好,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沉思许久,韩山君点了点头,而后用弯刀割破了自己的左掌心,鲜血瞬间流了出来。
秦锋拔出军刺,毫不犹豫的割破了自己的掌心。
接下来,两只染血大手牢牢的握在一起,一个同盟形成了……既然结为同盟,有的话就可以直说了。
“韩大哥,有件事情,可否向您请教一下?”
“秦小弟兄请问吧,只要是韩某知道的,一定如实相告。”
“一个多月之前,你们的二当家—特木尔带领人马,在两狼山中伏击了薛家商队,我想问一下,这件事是你们自己谋划的,还是受了别人的唆使?”
“自然是受了唆使,否则谁敢轻易劫杀薛家商队!”
“具体过程如何?”
“嗯,大概一个半月之前,有人找上门来,予以重金、让侯万金带人袭击薛家商队,绑架女公子—薛瑾瑜,还提供了商队出行的具体时间和路线图,那侯万金见钱眼开,立刻答应了下来。
问题是,薛家是三大秦商之一,在西北一带影响极大,劫了他们家的商队,肯定会惹来大麻烦,侯万金自己不敢动手,就派了特木尔那个莽夫带人半路伏击,不想伏击不成、反而死在了小兄弟手中!”
“幕后主使是谁?”
“不清楚,来人以黑纱蒙面,一点来历都没有透露,和侯万金私下谈妥之后,立刻就离开了……事情过后,我向侯万金打探过,这只老阴猴口风紧的很,不肯透露实情,不过嘛,那个人来的时候,我见了两次,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胖子,脑袋很大,说话时带有山西口音!”
“中年胖子,大头,山西口音,莫非此事与晋商有关系,听说最近几年,晋商和秦商之间的矛盾很大啊!”
没有直接证据,此事只能暂且放下了,接下来,秦锋和韩山君商议了一下具体计划,如何互相配合,直到四更时分才告辞离去。
……
第二天,韩山君以远行疲惫,需要休息为由,带着自己的人马离开了,去沙漠中的绿洲上驻扎。
侯万金一直担心,韩山君会跟自己争夺金砂矿的利益,如今韩山君主动带人离开,正趁心意,自然不会挽留了。
沙匪共有八百多人,其中一百多人驻守在西夏古墓中、两百多人分散在几座绿洲当中,韩山君又带走了一百多人,剩下四百多人留在了青龙河边,全都是侯万金的心腹手下。
至此,秦锋的计划基本完成,接下来,该收网了。
……
崇祯元年—九月初六,又是晴天。
淘金是个辛苦活,在秦锋的巧妙提议下,侯万金派人弄来了一些牛羊、美酒,好好犒劳一下手下们,好让手下们多出力,淘出更多的金砂。
“弟兄们,都乐起来啊!”
“五魁首、六六顺、八匹马--喝酒,喝酒,哈哈!”
……
黄昏时分,青龙河边升起了数十堆篝火,上面架着大块牛羊肉,烤熟之后,香气四溢,让人忍不住流口水。
沙匪们十余人围坐一圈,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喝的高兴了,有人扯着嗓子乱嚎,还有人跳起了粗矿的蒙古舞蹈,玩的是不亦乐乎。
如此滥饮,很快就有人醉倒了,东一个、西一个的躺在河岸边,还不时翻滚几下,犹如一只只的醉螃蟹!
秦锋混在人群中,东边敬一碗酒,西边说笑几句,烘托着快乐的气氛。
眼看时机差不多了,递给耗子一个眼神,让他留下监视这些喝酒的沙匪们,秦锋则悄悄退出人群,钻进了夜幕当中……
沙匪们狂欢的同时,并没有完全丧失警惕性,在青龙河四周的树林当中、制高点上设下了十几个岗哨,而且负责站岗的人一律严禁饮酒!
秦锋首先要做的,就是无声无息的把这些岗哨全部拔除掉,办法很简单,只需要一件工具——吹箭!
吹箭,就是一根又细又长的铜管,里面装有钢针,上面涂抹了蟾酥、川乌、草乌几种药材,具有强烈的麻醉性……对准目标用力一吹,三十步内、百发必中!
噗通……一个!
噗通……两个!
……
秦锋动作麻利,只用了一顿饭的时间,就把十四名岗哨全都放到了,而且放到之后,一个都没有杀,而是拖到黑暗处,往这些岗哨身上浇了一些烈酒。
如此一来,就算有人发现了,也只会认为站岗的人贪杯、喝醉了,而不会怀疑别的。
拔除所有岗哨之后,秦锋来到一片相对空旷的地方,脱下长袍,来回甩了几圈,而后伸出了左臂。
“嗖!”
很快的,一道黑影从天而降,稳稳落在了秦锋的臂膀上,正是小金雕—闪电,最近这段时间,秦锋就是靠它和七杀堡那边联系的,汇报沙匪们的一举一动。
金雕腿上有节小竹筒,里面藏着一封秘信,展开之后,上面一个字也没有,全是乱七八糟的符号。
原来秦锋为了保密,特意设计了一套密码,级别不算高,不过在这个时代足够用了。
秘信内容,翻译过来就几句话:‘董副千户带领三百人马,已经离开了七杀堡,正向青龙河边疾驰而来,三更时分必然赶到!’
“闪电,去吧!”
接下来,秦锋掏出一块小红布条系在了小金雕腿上,后者腾空而起,向着东南方向飞去……
红色布条,是约定好的信号之一:计划一切顺利,队伍到达之后,立刻发起进攻!
接下来,擒贼先擒王,该送那只贪财的‘老阴猴’去见阎王爷了!
第二十四章刺杀老阴猴!
人生在世,没有谁能够随随便便成功,凡是事业有成者、必然有其过人之处……好人如此,坏人亦如此,比如说侯万金。
这个人贪财、吝啬、卑鄙不假,可也有一个极大优点:那就是不贪口腹之欲、在生活上极为自律,而且警惕性极强!
沙匪们都在河边大块吃肉、大口喝酒,一个个醉的东倒西歪,侯万金则待在大帐中,只吃了几块羊肉,喝了一壶茶水,酒则未沾一滴!
不饮酒,则神志不乱!
神志不乱,就不会轻易犯错,遇到突发事件之时,才能从容不迫的应对。
大帐内还有四名虎背熊腰、佩戴利刃的壮汉,同样滴酒未沾,他们是专门负责保护侯万金的,平时寸步不离左右!
大帐外面,还栓着几匹强壮的公骆驼,驼背上的兜囊中装着干粮、清水、药物、银子……这也是侯万金的习惯之一,无论在那里宿营,身边必须准备好逃生需要的东西。
一旦有危险发生,立刻带着护卫、骑上骆驼逃之夭夭。
凭着这个习惯,十几年来,侯万金多次逃脱了官兵的围剿、仇人的追杀、以及部下的背叛,毫发未伤!
再说秦锋,回到了河岸边和耗子汇合,而后向侯万金居住的大帐走去!
……
“启禀大当家的,属下萧十一、萧十二求见!”
“进来吧!”
“诺!”
秦锋、耗子进了大帐,双双抱拳行礼,显的极为恭顺。
“大晚上的,你们两个不去喝酒吃肉,跑到我这里做什么?”
“回大当家的话,这些年来我们两个四处流浪、无依无靠,不知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差一点就横尸荒野了,多亏了大当家的收留,这才有了容身之地,过上了有酒喝、有肉吃的好日子。
老话说: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我们两个思来想去,决定把一件宝贝献给大当家的,以报收留之恩,此宝非同小可,白天人多眼杂、担心走漏了消息,这才深夜来见大当家的!”
“哈哈,不错,你们两个小子有良心,说吧,是什么宝贝?”
侯万金一向贪财,听说有宝贝献给自己,顿时来了兴致。
“这个嘛,此宝非同小可,属下只能告诉大当家一个人,若是被旁人听到了,再不小心泄露出去,只怕会引来大麻烦!”
“你们几个到大帐门口待一会儿!”
“诺!”
眼见秦锋吞吞吐吐不肯往下说,侯万金挥了挥手,让四名护卫站到大帐门口去了。
那个位置,距离六七丈远,听不清帐内的人说什么,又能清楚看到帐内的情况,若是发生意外、立刻就能冲进来救援。
“现在可以说了吧,是什么宝贝,如此神神秘秘的?”
“回大当家的话,我们两个一路逃亡的路上,为了凑点盘缠,又做了几次土夫子,结果无意间发现了一大片古墓,而且规模极大,肯定是帝王将相之墓!”
“什么,一大片古墓!”
侯万金兴奋的一跃而起,又用力挖了挖耳朵,生怕自己听错了。
西北地区崛起过很多政权,故而地下有很多帝王将相的坟墓,比如沙匪们现在的巢穴、就是利用西夏重臣—齐王—李彦宗的陵墓改建而成。
一座王陵,就让侯万金得了许多钱财!
一大片帝王将相的陵墓,里面又该有多少金银珠宝,若是弄到手中,用来招兵买马、积草屯粮,足以驰骋整个天下了!
面对如此利诱,谁人能不动心?
“快说说,那一大片的古墓在那里,好不好挖掘,你们两个又是如何发现的?”
“这个嘛……”
秦锋又吞吞吐吐起来,看了看大帐门口的四名护卫,一副此事太大、不可走露任何消息的样子。
“你们四个退到二十丈……不,退到四十丈以外去,没有本大当家的召唤,谁也不准过来、更不准别人过来!”
“大当家的,我们出去了,那您的安全怎么办?”
“周围都是自家弟兄,有什么好担心的,出去吧!”
“诺!”
此时的侯万金,满脑子都是金银珠宝,根本想不到别的了,当即斥退了四名护卫。
眼见于此,秦锋上前几步,继续讲述了起来:
“回大当家的话,那些古墓就在毛乌素大沙漠的东面,距离黄河不远了,方圆百里之内几乎没有人烟,只有一片片的荒草地,看似平平无奇,实则暗藏玄机,泥土有人工夯筑的痕迹……我们两个用寻龙诀一番测试,发现下面果然有一大片古墓!
大当家不知道寻龙诀吧,我给您说一说:发丘印、摸金符,搬山卸岭寻龙诀;人点烛、鬼吹灯,勘舆倒斗觅星峰;水银癍、养明器,龙楼宝殿去无数;窨沉棺、青铜椁,八字不硬莫近前……”
秦锋根本不懂盗墓,可是穿越之前,秦锋很喜欢看小说,尤其是盗墓类小说,故而说的绘声绘色、头头是道。
如此一来,不仅侯万金深信不疑,就连耗子都在心里嘀咕上了,莫非秦家不是世袭军户,而是和自己家一样都是盗墓世家,否则怎么会有这么专业的知识?
……
眼看侯万金听入了迷,时间上也差不多了,秦锋悄悄向耗子使了个眼色,后者心领神会,立刻捂着肚子、以方便为由离开了大帐。
出来之后,耗子从怀中摸出一个酒壶,满脸笑容的走向远处的四名护卫。
“四位大哥辛苦了,大当家的有吩咐,让小的给你们送一壶美酒过来!”
“美酒,大当家从来不准我们喝酒,担心误事!”
“呵呵,大当家的今天高兴,故而破例一次,何况这么一小壶酒,你们四个人分着喝又不会喝醉,能误什么事啊,四位大哥若是不信,可以进帐向大当家的求证。”
别的沙匪都在喝酒,四名护卫只能干看着,早就馋的口水直流了,何况耗子是从大帐内出来的,想来不会乱传命令。
因此上,四人没有进帐求证,而是接过了酒壶,迫不及待的喝了起来:“好酒,真是好酒,说起来,我有好几年没尝过这滋味了!”
“谁说不是,自从当了大当家的护卫,咱们就一口酒都没喝过了。”
“咦,是不是太久没喝酒了,这才喝了几口,我就有点头晕了呢?”
“我也晕了……噗通!”
四人刚喝了小半壶酒,就觉得头晕眼花、两条腿发软、舌头根发硬……意识到情况不对,想要叫喊几声,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口吐白沫,纷纷栽倒地上。
原来他们喝的酒中下了大量蒙汗药,那怕喝上一小口,也会昏睡几个时辰。
至于蒙汗药,则是让晋玉娘配置的,绝对药效一流!
耗子把四人拖到了黑暗处,又把剩下的大半壶酒倒在了四人身上,做出一副醉酒酣睡的样子,如此一来,就算有人路过这里,也不会怀疑什么。
接下来,就是等了。
等董副千户带领人马赶到,将这些毫无防备的沙匪们一网打尽,那样就大功告成了。
问题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计划的再好终究赶不上变化。
董副千户那边会不会出意外,比如天色太黑了、中途迷失了道路?
又或者心生胆怯、关键时刻不敢进攻了?
侯万金会不会突然察觉到情况不妙,带领沙匪们逃之夭夭?
老天爷,今天晚上,您到底保佑谁呢?
……
“杀呀——杀!”
“不好啦,官兵来啦,快点起来啊……速速禀告大当家的!”
……
正当耗子焦急万分,暗暗祈求老天爷保佑之时,周围突然响起了喊杀声,原来是董副千户带领人马来到了青龙河边,随即发起猛攻。
董家父子冲在最前面,手中各持一柄大刀、猛杀猛砍,就像两头下山猛虎一般,其余士兵紧随其后……
沙匪们毫无防备,顿时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尤其是那些烂醉如泥的家伙,稀里糊涂的就掉了脑袋,到了阴曹地府都是糊涂鬼!
话又说回来了,沙匪们常年在刀尖上讨生活,战斗素养非常之高,一阵慌乱之后,那些醉酒不深的沙匪开始拔出兵刃反抗,厮杀的极为凶猛。
相反的,董副千户带来的人,都是各处抽调的军户,平时疏于训练,战斗力相当一般,虽然仗着偷袭占据了上风,可要想歼灭这些沙匪也不是一件容易事。
一时间,战事陷入了胶着状态!
……
另一边,听到了喊杀声,侯万金立刻跑到大帐门口观看,只见火光冲天,到处都是奔跑的人影,完全乱套了……
“来人啊,快来人啊,人都死哪去了?”
……
连叫了几声,不见四名护卫过来,侯万金顿时感觉不妙,又见局势已经无法挽回了,干脆三十六计—走为上!
大帐旁边有骆驼,趁着混乱骑上一头,在夜色掩护下冲出去不是难事。
等到了安全的地方,再召集失散的部下们,重整队伍、恢复实力,查明原因、报仇雪恨!
想法很好,那知没走出几步远,侯万金就觉得后心剧痛,像是被一件利刃扎透了:“啊,是你,萧十一?”
“对不起了,大当家的,借你的项上人头一用!”
“为什么,背叛我?”
“呵呵,不想解释,你就当个糊涂鬼吧!”
原来是秦锋暗下黑手,一军刺刺透了侯万金的后心,用力一拧,向后一拔,大量鲜血喷涌而出,侯万金不甘心的挣扎几下,还是气绝身亡了,两只眼睛圆睁、死不瞑目!
这个一辈子都在骗人的人,终于被更厉害的人给骗了!
第二十五章端掉匪巢!
得手之后,秦锋将人头割下来,迈步出了大帐,在一堆篝火旁将血淋淋的人头高高举起:“全都看清楚了,侯万金已经死了,尔等还不弃刃投降,更待何时?”
“啊,大当家的死了,咱们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赶紧逃命吧!”
……
青龙河边,那些负隅顽抗的沙匪们,在看到侯万金的人头之后,最后一道心理防线也崩溃了。
到了这一步,爹死娘嫁人,个人顾个人吧!
沙匪们丧失了斗志,有的扔掉了兵刃,跪在地上任凭发落;有的四处乱窜,试图逃出一条生路,却很快被砍翻在地……结果一个也没逃掉。
战斗结束之后,进行统计,共计斩杀沙匪三百三十八人,生擒七十九人,还缴获了大量的刀枪、骆驼、帐篷……以及十余斤上品金砂。
而军户们方面,只阵亡了二十七人,另有四十多人受伤,与得到的战果相对比,已经算是大胜了!
……
“秦小兄弟真是厉害,略施小计,就剿灭了这么多沙匪,还砍下匪首—侯万金的人头,为榆林镇除掉一个大祸害,哈哈!”
“承蒙夸奖,愧不敢当,平心而论,这次能够大获全胜,非是在下的计谋厉害,而是这只‘老阴猴’太过贪心了,黄金让他蒙蔽了双眼、丧失了警惕性,最终丢了性命!”
董副千户找到了秦锋,伸出大拇指,赞不绝口,后者却平静如水,脸上毫无骄傲之色。
原因很简单,在普通人眼中,侯万金纵横大漠十余年,连官兵都拿他没有办法,绝对是个厉害角色。
可在秦峰眼中,这不过是个小虾米罢了,如果连这样的小虾米自己都摆不平,以后又如何跟高马贩子、银川驿卒、张捕快……以及野猪皮的子孙们一争高低呢?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侯万金虽然死了,可是匪巢中还隐藏着不少沙匪,对这些人必须斩草除根,而且刻不容缓;留下一小部分人手继续打扫战场,其余大队人马直奔沙匪们的巢穴,秦锋负责带路。
虽然只去过匪巢一次,还是在黑布蒙眼的情况下,可是凭着超一流的方向感,秦锋早已记住了路线。
果不其然,在他的带领下,黎明时分,一行人顺利的找到了匪巢,期间一点弯路都没有走。
匪巢原本是一座西夏王爷的陵墓,不仅隐藏在地下,而且坚固无比,易守难攻,面对这样的情况,自然是强攻为下、智取为上了。
还是由秦锋出手,拔除了匪巢周围的几个岗哨。
而后让董副千户带领大队人马,牢牢看守住巢穴的出口,以免里面的沙匪们突围。
秦锋则带领十几个人在周围转悠了一圈,很快找到了几个通风口,而后堆上干柴,放上辣椒面……点火、扇风、烟熏。
匪巢深处地下,空气流通本就不太好,如今再被带着辣味的浓烟一熏,里面的沙匪们顿时受不了了,拼命向外突围……结果一连四次,全被董副千户带人用弓弩、火铳打回去了。
万般无奈之下,剩余的沙匪只好高举双手,乖乖的出来投降了,他们认命了,哪怕是当场砍头,也比被浓烟活活熏死强的多,太受罪了!
经过盘点,共计生擒一百一十四人,其中并没有三当家-韩山君。
审问得知,昨天下午,三当家-韩山君带领一伙人回来过,取了一些金银珠宝又离开了,说是再去山西一趟,多买点粮食。
未能全歼沙匪,着实是一个遗憾,不过仗打到这个份上,已经是空前的大捷了!
接下来,就是搜刮战利品。
侯万金烧杀劫掠十余年,在匪巢中囤积了大量的金银珠宝、古玩字画、丝绸皮毛、名贵药材……全都是好东西,就是粮食少了一点。
没办法,大灾之年,沙匪手中也没有余粮啊!
……
而在清点战利品的过程中,秦锋又找到了董副千户,建议派两个人回去,把剿灭沙匪的好消息告诉郑千户一声。
没想到,遭到了董天豹的反对。
“哼,姓郑的王八蛋,让咱们在前面冲锋陷阵,自己躲在镇北城里坐观成败,等着捡便宜,告诉他打胜了,他肯定第一时间赶过来抢功劳、抢战利品,与其如此,还不如不告诉他,咱们把战利品分掉了事,气死那个王八蛋……”
“豹子,不得胡言!”
董天豹不断口吐芬芳,句句不离郑千户家的女性亲属。
董副千户斥责了儿子几句,略加沉思,还是派了两名亲兵回镇北城报捷,不管怎么说,郑千户都是自己的顶头上司,剿灭沙匪这么大的事情根本没法瞒着他。
另外吗,这次缴获的战利品太多了,随行的人马根本不够用,还需要郑千户大量召集人手、马匹、骆驼,才能搬运回去。
至于功劳,就让他抢一点吧!
……
转眼一天一夜过去了,战利品清点完毕,全都从匪巢中搬了出来,几乎堆成了一座小山,至于俘虏的沙匪,则用绳索穿成了长串,准备带回去之后,再根据罪恶大小、按律治罪!
一切都妥当了,郑千户却迟迟没有出现,按照时间、路程推算,早该到了啊!
难道说,这位郑千户不贪财、不贪功了?
就算是太阳从北边出来了,这种事也不可能发生,那又是出什么情况了呢?
正当众人胡乱猜测之际,先前那两名亲兵跑回来了,气喘吁吁、浑身血汗,连下马的力气都没有了,直接从马脖子上出溜了下来。
“副千户大人,不好啦……大事不好啦……沙匪,有埋伏!”
“出什么事了,慢慢说……来人啊,给他们喝点水!”
两名亲兵太过疲惫了,连嗓子都是嘶哑的,根本说不出完整话,有人递过了水壶,二人一阵狂饮,恢复了一些体力,这才讲述起来。
原来二人快马加鞭,顺利回到了镇北城,禀报了剿匪大捷的消息。
郑千户闻之大喜,立刻从各处军堡召集人手、骡马、骆驼,准备把那些战利品拉回来。
军堡分散各处,召集人手是需要时间的,可是郑千户争功心切,实在等不及了,干脆带领百余名亲兵先行一步,直奔匪巢而来。
那知过了青龙河不久,突然冲出来一股沙匪,将一行人团团围住,随即展开了厮杀。
郑千户等人寡不敌众,只好一边拼命抵抗,一边派两名亲兵突出重围来找董副千户求援,这就是事情经过了。
“留下五十个人看守战利品,余者跟着我前去救援!”
“诺!”
虽然和郑千户有很多矛盾,可是这生死关口上,董副千户却不能见死不救,否则日后上峰追问下来,自己没法交代不是。
于是乎,一行人启程出发,前往出事地点救援。
……
提问,沙漠中什么最难?
答案:寻路。
沙漠中没有明显的标志,只有一座座大小、形状都差不多的沙丘,人马走过之后,虽然会留下一些痕迹,可是风沙吹过,痕迹就会消失了。
因此上,从青龙河出发前往匪巢的过程中,董副千户命令手下人,在沿途立下了大量路标,如此就不用担心迷路了,之前的两名亲兵,就是靠着路标来回往返的。
那知道,沿途立好的路标,全都被人给拔除了,一点痕迹都没留下,毫无疑问,这是沙匪们做的。
没办法,只好让秦锋来引路了,他可是一张活地图。
秦锋也没推辞,引领大队人马继续前进,可是在引路过程中,秦锋似乎犯了迷糊,不时停下来观察周围、辨别方向……如此走走停停,速度自然是快不了,结果一行人用了大半天,才来到了出事地点。
毫无疑问,来晚了!
厮杀早已结束,遍地都是死尸,其状惨不忍睹。
“快点看一看,还有没有活着的了……再派人到周围看看,有没有沙匪的踪迹!”
“诺!”
在董副千户的指挥下,人马四散开来,挨个检查,结果一个活的都没有,连尸体都凉透了。
秦锋混在人群中,帮着四处寻找,结果找来找去倒是找到了一个熟人——吕冒桂!
逃离七杀堡之后,这只‘绿毛龟’就投奔了郑千户,希望借助这位干女婿的势力东山再起。
听闻剿灭了沙匪,还缴获了大量战利品,‘绿毛龟’贪心大起,于是跟着一起来了,想趁机混一点功劳,再搜刮一些金银珠宝。
结果金银珠宝没搜刮到,反而丢了性命,被人一刀砍断了大半个脖子,尸体趴在地上,四肢大大张开,倒是和杀乌龟有异曲同工之妙!
“呸,罪有应得,祝你下辈子转世投胎成一只真乌***顶绿毛,万古长青!”
吕冒桂死了,算是除掉一个心腹之患,可另一个更大的心腹之患—郑千户在那里,莫非逃出生天了?
疑惑之间,不远处传来了惊呼声:“找到千户大人了,在这里,大家快过来呀!”
第二十六章郑千户之死!
在众人的努力下,终于在一处沙坑中找到了郑千户,更准确的说是找到了一滩血肉渣子!
郑千户死了,死的非常惨!
被人扒掉了衣服,绑在一副木头架子上,拔牙、割舌、削耳、劓鼻、挖眼……再切掉十根手指、十根脚趾,砸断全身骨头……最后放血、抽筋、扒皮、开膛破肚而死!
在扒下的衣服上,还有四个血淋淋的大字:血债血偿!
“呕……呕!”
看着满地的血肉渣子,周围的人无不呕吐,先吐饭菜,后吐胃液,最后连胆汁都要吐出来了。
就连经受过地狱式训练的秦锋,也不禁为之动容了,那只‘锦毛虎’下手真狠啊,这已经不是简单的杀人了,而是最残酷的虐杀、虐尸!
话又说回来了,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二者加在一起,用这样极端的方式报复一点也不过分,如果换成自己、更狠十倍不止!
与此同时,董副千户过来了,看着满地碎肉久久无语,而后又盯上了秦锋,目光中神色复杂。
要知道,按照之前的计划,是要全歼这股子沙匪的,别的事都很顺利,为何偏偏遗漏了三当家—韩山君?
秦锋为何提醒自己派人向郑千户报捷,引他前来争功?
秦锋是个活地图,在漆黑的夜幕中,都能带着众人顺利找到匪巢位置,为何大白天的反而多次迷路、拖延了救援的速度?
郑千户是被一伙沙匪劫杀的,而沙匪中与他有深仇大恨者,正是三当家—韩山君!
……
把这几件事情联系在一起,不禁让人产生怀疑,郑千户不是意外身亡的,而是落入了圈套当中……至于设计圈套之人,不难猜!
为了弄清真相,董副千户准备审问一下,不想秦锋先开口了:“唉,郑千户亲自带队剿匪,不想在厮杀过程中战死当场,真是又壮烈又可怜啊,听说郑千户别无血脉亲人,以后镇北千户所的事情怕是要由副千户大人多操劳了!”
“啊?”
董副千户头脑不笨,品品话中之意,立刻明白过来。
是啊,大明朝的卫所军官皆为世袭,父亲没了、儿子接替,如果没有儿子,也可以由孙子、弟弟、侄子之类的血亲接替。
问题是,郑千户坏事做的太多了,虽然一连纳了十七房妻妾,却没有诞下一个子嗣,也没有别的血脉亲人,哥哥、侄子全被郑千户下毒害死了,干干净净,一个不剩,根本没有人能接替他的官职。
千户之职极为重要,又不能长期空缺,由谁替补比较合适呢?
自己是镇北城的副千户,这次又立下了剿匪的大功劳,自然是最合适的新千户人选了。
换而言之,眼下的局势对自己最为有利了,既然对自己有利,又何必多嘴多舌、横生枝节……万一真问出点事情,反而麻烦!
要知道,人生在世,有时候难得糊涂啊!
“哈哈,秦小兄弟说得对,以后镇北千户所的事情,本官是要多操劳一下了……弟兄们,打扫一下,凯旋回家了!”想明白之后,董副千户不再多问,而是命令手下人将郑千户的碎尸简单收拢一下,用破布包裹了起来,放在一峰骆驼背上。
又挖了一个大坑,将其他人的尸体扔进去,掩埋了事!
这些都是郑千户手下人,整日里欺男霸女、作恶多端,现在让他们有个葬身之地,已经是莫大造化了。
接下来,又调动镇北千户所的军户们,牛驮马运、肩挑人扛,费了好大的力气,把缴获的战利品全都拉了回去,顺便把郑千户的尸体也送了回去。
没想到,见到郑千户的尸体之后,他的十七房小妾们,一不哭、二不闹、三不追查死因,而是以最快速度分了家中的金银珠宝,而后一哄而散、各投生路去了。
走的时候,人人兴高采烈,简直比过年还高兴十倍!
眼见于此,剩下的家丁、丫鬟有样学样,各自搜刮一点财物,全都做了鸟兽散……若大的郑家,顿时人去房空,就连看门狗都夹着尾巴逃跑了。
至于郑千户的尸体,被扔在了院子当中,根本无人料理,招来成群的苍蝇、腐臭味飘出老远去!
最后还是董副千户下令,让人买了一口便宜的薄皮棺材,将郑千户的碎尸收敛了,拉到郊外掩埋了事!
至此,郑家在镇北城的故事,彻底结束了!
……
清剿沙匪获得了大捷,自然要好好的庆祝一下了。
夜幕时分,镇北城—千户所大堂上,张灯结彩、装饰一新,更摆下了一桌桌丰盛的酒菜,大肆庆功!
郑千户一死,董副千户的身份最尊贵,自然是坐在首位上了,秦锋则以无可争议的功劳坐在了第二位上;另有百户、试百户、总旗、小旗共计数十人,分坐大堂两旁。
“此番大捷,诸位都辛苦了,喝!”
“喝!”
“哈哈!”
庆功宴开始之后,人人开怀畅饮、别提多高兴了,待到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众人又聊起了剿灭沙匪的经过,以及运回来的那些战利品。
经过清点,共计缴获了黄金四百余两、白银一万二千余两、铜钱二十多箱,还有一些的布匹、皮毛、精盐……以及古玩字画!
这么多东西,怎么分配呢?
商议之后,众人一致决定了,其中一半战利品充公,作为千户所的日常开销之用,另外一半战利品则按照功劳大小,分给此番参战人员。
毫无疑问,秦锋作为剿灭沙匪的第一功臣,肯定会分到最多的战利品!
不过嘛,在查看战利品清单时,董副千户却产生了一点疑问:“秦小兄弟,我记得你只带走了五斤金砂,为何这里有三十多斤呢,多出来的是?”
“呵呵,多出来那些,都是从河中淘出来的。”
“淘出来的,你是说?”
“不错,青龙河里有金砂矿!”
接下来,秦锋把用金砂引诱沙匪、聚而歼之,不想歪打正着,真发现了金砂矿的经过叙述了一遍!
再看大堂上,人人张大了嘴巴、鸦雀无声,而后有人拧大腿、有人掐胳膊,确定不是做梦之后,顿时响起了阵阵欢呼声:“发财了、发财了,这回真的发财了!”
欢呼过后,众人又议论起来,发现金沙矿不是小事,如此处理最好呢?
“要不然,咱们把发现金砂矿的事情、上报给榆林总兵府吧?”一名总旗官提出了建议。
话音刚落,数十道杀人般的目光就集中过来,吓得这位总旗官浑身冒冷汗、差一点钻桌子底下去,再也不敢多说话了!
众所周知,九边当中最穷的是榆林镇,榆林镇中最穷的是榆林右卫,而在榆林右卫的五个千户所当中,最穷的就是镇北千户所了。
临近沙漠、干旱缺水,耕地沙漠化严重,种啥都不爱长。
别的地方,一亩地能产一石六七斗的粮食,镇北千户所这里,就是风调雨顺的好年份亩产都很难到一石!
亩产不到一石,其中六斗还要上交给朝廷,叫做‘子粒粮’,剩下那点才是军户们的,别说吃饱饭了,就连吃个半饱都是奢望!
穷啊!
因为穷,军户们背井离乡、大量的逃亡!
因为穷,小伙子们娶不到媳妇!
因为穷,大姑娘们纷纷选择了远嫁!
……
现在好了,老天爷开眼了,赏下来一座金沙矿,更准确的说是赏下来一个金饭碗!
这个时候,竟然有个脑袋被驴踢过的家伙提议,把金砂矿的事情上报?
上面那些高官,个个都属蚂蝗的,见了钱财犹如见血一般,不吸干净了誓不罢休,让他们知道了金砂矿的事,肯定会巧取豪夺、吃个干净………这里的军户们怕是连口剩汤都喝不上了!
“不行,金砂矿的事决不能上报!”
“没错,这是老天爷赏给咱们镇北千户所的,决不能拱手让人,老子祖上穷了十几代人,不能让子孙再穷上十几代!”
“没错,这座金砂矿是咱们的,谁敢来抢,老子拔出刀子跟他拼命!”
……
一番激烈的争论之后,包括董副千户在内,众人一致决定封锁金砂矿的事情,绝对不能泄露消息!
谁泄露出去了,谁就是整个镇北千户所不共戴天之敌,非大卸八块、杀他全家不可!
话又谁会来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强,就算再严密封锁、金砂矿的事情早晚还是会泄露出去的。
要想永远守住这座金沙矿,那就只有一个办法:变强大!
只要你变强大了,就没人敢从你手里抢东西!
第二十七章功劳被人抢了!
庆功宴结束之后,董副千户带着沙匪大当家—侯万金的人头,以及几箱子缴获的金银珠宝到榆林镇—总兵府献功去了。
人头是用来献功的,金银珠宝则是用来孝敬上官、疏通关系!
没办法,如今大明朝的官场比锅底灰还要黑上三分,如果没有金银珠宝疏通关系,那怕你立下了盖世功劳,也得不到一点奖励。
秦锋则留下来,专门负责金砂矿之事!
……
万里无云,烈日炎炎!
青龙河边聚集了数百名军户,分成数组、紧张忙碌:
第一组人,在水流缓、水位浅的地方,利用铁铲、箩筐等工具挖掘河床上的泥沙。
第二组人,把挖掘出来的泥沙放在阶梯形的榆木槽子中,用河水不断的冲洗,冲走杂质、留下金砂。
第三组人,把金砂放入坩埚中,煅烧、融化、提炼……浇筑成一个个的金元宝,按照重量,又分为一两、二两、五两三种。
而后将金元宝装箱、抬进一个新建成的小木屋当中!
第四组人,全都是身强力壮的汉子,手持刀枪棍棒,专门负责保护小木屋的安全,一天十二个时辰不离开,严禁任何无关者靠近,就连飞过来一只苍蝇也得分开腿看看公母。
“乡亲们,再加把劲儿,咱们的好日子终于来了!”
“吼!”
镇北千户所穷了几百年,如今老天爷开眼赐下一座金砂矿,军户们别提多兴奋了,根本就不用督促,一个个拼命干活,真把吃奶的劲都用出来了。
如此辛勤劳动,报酬自然丰厚!
凡是来淘金的军户,每个月都有四两银子的工钱,这可比种地强的太多了,而且伙食极好。
河岸边搭了几间大窝棚,里面有二十多个厨艺好的妇女,专门负责做饭:锅盔、大饼、油泼面、大烩菜、猪头肉、羊肉汤……品种丰富,香味扑鼻,还管饱!
对于普通军户们来说,就是逢年过节的时候、也很难吃到这么好的饭菜啊!
秦锋就坐在不远处,一手拿着根羊棒骨啃食,一手翻着账册,计算收益。
军户们辛勤工作,如今一天可以提炼十五两黄金,一个月下来就是四百五十两黄金;去除各项开支,还剩三百五十两金子,折价三千五百两白银,用来修城、铺路、盖房、建学堂……改善军户们的生活。
照这样子下去,用不了几年,镇北千户所就会变成一片富庶之地,到时候,大家伙都有饱饭吃、小伙子们可以娶上媳妇、孩子们也可以读书了!
想到这里,秦锋满意的合上了账册,又拿过来一坛子喜酒美滋滋的喝了起来。
没错,就是喜酒,三当家—韩山君和叶婉儿的喜酒!
郑千户死后,十七房小妾没有一个悲伤的,立刻各奔东西了,秦锋趁机找到了叶婉儿,并按照之前的约定把她送到了韩山君身边。
就在三天之前,这对相恋多年的苦命鸳鸯,在一座绿洲上正式举行婚礼,结为夫妻了。
秦锋专门跑过去祝贺,喝了二人的喜酒,还带了几坛子回来,而在喝喜酒的时候,秦、韩二人有过一番推心置腹的长谈,期间后者透露出了想要改邪归正的想法。
这不奇怪!
与侯万金那种邪恶之徒不同,韩山君本是良家子弟,父母被杀、未婚妻被抢,又无处可以申冤,这才一怒之下当了沙匪!
可明白人都知道,当沙匪不是长久之计,以后不是被官兵剿灭、砍头示众,就是死在其他沙匪的刀下、难有善终。
退一步说,就算侥幸不死,难道让子孙后代继续为匪吗?
于是乎,已经大仇得报,又和爱人重聚一起的韩山君,才有了改邪归正的想法。
对这种想法,秦锋自然是举双手支持了,可惜这件事不是好办的,需要慢慢谋划才行。
啃完了一根羊棒骨,正想再捞一根的时候,耗子骑着一匹黄骠马出现了:“哥锋,董副千户回来了,请你去镇北城一趟!”
“哦,这么快就回来了?”
“是啊,穿着正五品新官服回来的,老气派了,肯定是剿灭沙匪的奖赏下来了,恭喜锋哥,你也要升官了!”
“呵呵,走,回去!”
秦锋一跃而起,骑着自己的青鬃马,和耗子一起先回七杀堡,再去镇北城。
……
第二天,二人来到了镇北千户所衙门,看到了归来的董副千户……不对,是董千户,因为剿匪有功、官升一级,正式进封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千户之职,子孙世袭!
其余有功之人,也全都领到了封赏,就连耗子都从一个普通军户进封为小旗官了,从七品。
可轮到秦锋之时,董千户却露出了愧疚之色,想要说点什么,又不知如何开口,只是推过来一个箱子,打开之后,里面装着五百两银子,而且都是颜色泛黑、质地极差的杂银,而这种杂银的市价比起雪花白银来至少低三成!
也就是说,五百两银子,只能当三百五十两用,甚至更低。
还有一套正六品百户官服饰,以及一份公文:准许秦锋,正式继承七杀堡百户之职!
落款是:榆林镇-总兵府,还加盖了总兵大印!
沙匪危害极大,故而数年之前,三边总督府颁布过一道政令:边军大小将士,有能生擒、或者斩杀匪首—侯万金者,一律官升两级、赏银五千两!
现如今,秦锋苦心谋划,冒着巨大的危险拿下了匪首—侯万金的人头,可得到的奖赏呢?
七杀堡百户之职,本就由秦家人世袭的,现在下个任命文书,等于一级没升!
赏银也只有十分之一,还是价值极差的杂银,赏赐如此不公,难怪董千户满面羞愧了。
“秦小兄弟,实在对不起,关于你斩杀匪首的事情,我明明如实上报了,不曾想弄成这样子,真是……唉!”
“千户大人不必如此,此事与你无关!”
秦锋何其聪明,瞬间就明白了,自己的功劳肯定被人贪墨了,如今大明朝的官场腐败至极,这种事情一点也不稀罕!
至于是谁贪墨了功劳,根本不必问,过几天就清楚了。
谁是这件事的受益者,谁就是那个幕后黑手!
……
果不其然,没过几天,有消息传来:榆林镇总兵—姜让亲自坐镇指挥,出兵剿灭了大股沙匪,其子千总—姜申旭更是身先士卒,亲手斩杀了穷凶极恶的匪首—侯万金,为榆林镇除掉了一个大祸害。
此事上报之后,三边总督—武之望大喜,好好夸奖了总兵—姜让一番,并将其子—姜申旭连升两级、加封游击将军之职,并赏银五千两。
消息传到镇北城,不少人为此忿忿不平,这明明是秦锋立下的功劳,怎么就变成姜家父子的了?
这世上还有天理吗?
对此事,秦锋极为冷静,一不闹、二不骂,只是认真收集起了姜家父子的情报……
姜家,西北名门望族,子弟世代为官,根深蒂固、势力庞大,而且一直世袭庆阳卫-指挥使之职,现如今,姜家就更厉害了,出了三个大人物,而且是亲兄弟:
老大—姜让,现任榆林镇总兵官,为人阴险狡猾,坑人无数,人送绰号:九尾狐狸!
老二—姜瓖,现任山西-大同镇总兵官,和其兄一样的狡猾,善于见风使舵、左右逢源,人送绰号:墙头草!
老三—姜瑄,现任山西—阳和镇副总兵官,凶狠残暴,贪财好色,人送绰号:姜阎王!
一门三总兵,这在大明朝的将门当中也是独一无二的!
另外吗,人们常说榆林镇有三害:第一是沙漠、第二是沙匪、第三就是姜家了。
在榆林镇境内,姜家人横行无忌、贪污腐败,抢男霸女、草菅人命,干的坏事不计其数……与姜家人相比,之前的郑千户都算是个大善人了。
弄明白之后,秦锋继续保持沉默,该做什么做什么,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
怂了?
非也!
秦锋明白,如今自己势单力薄,根本无法与姜家父子硬碰硬,那样没有好果子吃。
不过嘛,早晚有一天自己会飞黄腾达的,到时候,谁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拿了我的给我送回来!
姜家父子,等着的!
……
之后的日子里,镇北千户所一带很平静,可西北地区却一点也不平静,在天灾人祸的双重压迫下,不堪忍受的百姓们终于造反了。
崇祯元年—十一月二十日,陕西府谷人—王嘉胤、王自用带领数千饥民冲进了府谷城,杀掉县令,开仓放粮,率先挑起了造反的大旗!
十二月十八,汉南人—王大梁率领饥民造反,围攻府城。
崇祯二年—正月初七,刀客-王和尚率领饥民造反,攻占了延长县城。
正月二十八,米脂人—高迎祥率领饥民造反,攻克安塞县城,而后一路向南席卷了甘泉、洛川、白水……杀奔关中去了。
……
一时间,饥民造反的急报,如同雪片一般飞进了固原城—三边总督府当中。
三边总督—武之望,字叔卿,自幼聪慧,好读书、善清谈,万历十六年中乡试解元、次年高中进士……而后加入了东林党。
面对各地送来的告急文书,这位武总督在思考了几天几夜之后,终于想出了一个惊天地、泣鬼神,完美无比的对策:
第一步,找一根白凌子系在房梁上,底下放一个板凳。
第二步,踩着板凳,把脑袋穿过白凌子。
第三步,踹倒板凳!
没错,面对民变,一点办法也没有的武总督悬梁自尽了,这到符合东林党人一向的作风:平时袖手谈心性,临危一死报君王!
平时不干实事,只知道夸夸其谈,自命清高,一旦危险来临,毫无应对的办法,只能用一死来解脱,给自己弄一个死忠的好名声……至于江山社稷、黎民百姓怎么办,则根本不在这些人的考虑范围之内!
三边总督,始设于弘治十年,拥有节制延绥、宁夏、甘肃、陕西四大巡抚,以及榆林、宁夏、甘肃、固原、凉州、西州、肃州、兴安、神道岭九总兵的军政大权,堪称是西北地区的擎天一柱!
如此封疆大吏,自然不能空缺了,可是由谁接替呢?
若是平时,大臣们肯定拼命争取这个位置,可如今西北地区乱成了一锅粥,谁也不愿意接手这个烂摊子!
没办法,崇祯皇帝召集内阁大臣们,一连商议了好几天,终于做出了决定:由左佥都御史—杨鹤,接任三边总督之职,全权负责平定西北民变!
杨鹤倒是一位有责任心的正直之臣,接到圣旨之后,立刻从京师出发,轻车简从,以最快的速度直奔陕西而来……
第二十八章途中救人!
西北地区有几句谚语:米脂婆姨绥德汉,不用打问不用看,小伙子跑马一溜风,讨上米脂婆姨乐死人!
米脂一带的水土好,养出来的女子格外漂亮,比如古代四大美人之一的貂蝉就是米脂人。
绥德男子高大英俊、孔武有力,神勇无敌的温侯—吕布就是典型代表!
……
“哒!——哒哒!”
下午时分,绥德城郊外的大道上,一队骑手正在快速奔驰中,为首一位黑衣年轻人,坐骑青鬃马、腰悬雁翎刀,相貌英俊,精神抖擞………非是旁人,正是秦锋!
秦锋不在七杀堡待着,怎么跑到几百里外的绥德来了?
说来话长。
崇祯元年,西北大旱,一连七八个月不见一滴雨水,田里的庄稼旱死了无数,粮食严重减产,再加上贪官污吏们的压迫,以至于饥民造反、整个西北地区乱成了一锅粥。
榆林一带同样被旱灾波及到了,而且灾情最为严重的就是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
没办法,镇北千户所距离毛乌素沙漠太近了,土地贫瘠、严重缺水,虽然军户们竭尽全力引水抗旱,可粮食还是严重减产了,不及正常年份的三成。
收成如此之少,交纳过‘子粒粮’之后,剩下的就更少了,就算军户们一天只吃一顿,顿顿都喝稀粥,也坚持不到明年秋收。
没有粮食吃,就会饿死人!
怎么办,指望上面的官员赈灾吗?
根本指望不上!
事实上,旱灾发生以后,榆林镇下面的十八个千户、一百八十多个百户……多次联名向总兵—姜让哀求,希望减免今年需要上交的‘子粒粮’,再下发一些救济粮,好让军户们渡过难关。
这位姜总兵给出的答复是:‘子粒粮一粒不能少,救济粮一粒也没有,至于挨饿的军户们,自己想办法挺过去吧!’
堂堂一镇总兵,如此刻薄寡恩,着实让人寒心啊!
……
旱灾不算严重的地方,咬咬牙还能勉强挺过去,可是镇北千户所一带的旱灾太严重了,就算咬碎了槽牙也挺不过去。
无奈之下,董千户召集手下一众百户们商议对策,如何才能度过难关呢?
商议了大半天,还真商议出一个办法:最近几个月,青龙河中出产了不少金砂,可以把这些金砂拿出来,派人到外地买一些粮食回来、帮助军户们度过难关。
办法不错!
问题是,如今西北一带的局势太乱了,到处都是造反的饥民,道路阻塞严重,要想顺利的买回粮食,必须派一个智勇双全的人前去才行。
谁能担此重任呢?
包括董千户在内,众人一致认为此事非秦锋出马不可了。
为了乡亲们不饿肚子,秦锋没有推辞,可自己不是商人,对于如何采买、运输粮食一点经验也没有,怎么办呢?
思来想去,得找一个人帮忙才行,就是小兔兔—薛瑾瑜!
薛家是西北三大秦商之一,拥有几十支大型商队,而且专做军供生意的,如果肯出手帮忙的话,买几千石粮食轻而易举,不仅价格低一些,还能送货上门呢!
于是乎,秦锋挑选了十名武艺高强、弓马娴熟的士兵,随同自己一起前往绥德城,找小兔兔—薛瑾瑜帮忙。
“锋哥,听人说绥德城的羊杂汤、油馍馍特别好吃,咱们进城之后好好尝一尝吧?”
“呵呵,你小子,真不愧叫耗子,一天到晚就想着吃,没问题,进城之后,羊杂汤,油馍馍管够吃!”
……
“锋哥,咱们一口气赶了百十里路了,人马俱疲,还是先休息一下、再进绥德城吧?”
“也好,大家下马休息一下!”
除了十名士兵,秦锋还带了两个人,一个是好兄弟—耗子,另一个是董千户的儿子—董天豹。
堂堂千户官的独生子,给一个百户官当亲兵,这样的事情放眼整个大明朝恐怕也是独一无二的。
一开始,董天豹很是抗拒,认为太跌身份了,可是董千户只用几句话就改变了儿子的想法:
‘儿啊,你跟在为父身边,日后最多当一名千户官,难有更大的出息了,可你若是跟在秦锋身边,虚心学习,诚心结交,前途无可限量……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你要考虑清楚啊!’
董天豹考虑一天一夜,而后就成了秦锋身边一名亲兵!
秦锋对他也不错,带在身边,认真调教,还让他和耗子一样叫自己锋哥。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一行人下了马,坐在路边几块大石头上休息,拿出水壶来饮用,还有人拿出干粮来垫饥。
突然间,秦锋竖起了耳朵,面露警惕之色。
“锋哥,怎么了?”
“听,西北方向有狼嚎声,很多,是狼群!”
“狼群?”
“不错,还有叫喊声,应该是有人碰到狼群了,走,咱们过去看看!”
“诺!”
人命关天,不能不管,秦锋立刻跃上马背,直奔出事地点,其他人紧随其后,同时抽出了弓箭、刀枪准备战斗。
跑出一段路程,眼前出现了一座被遗弃的庙宇,风雨侵食之下,已经是残破不堪了,庙门、围墙、两侧厢房全都倒塌,只有正殿还算完整,里面有几个人手持刀枪棍棒、死死的守着大门。
围攻他们的,是二三十条高大健壮、尖牙利爪的恶狼,一边嗷嗷乱叫,一边向前扑咬着……更可怕的,这些恶狼的眼睛全都是血红色的,舌头伸出老长、不断滴答着恶心的口水!
如今旱灾严重,百姓饿死者不计其数,尸体随处可见,西北地区化为了人间地狱,却成了野兽的天堂。
豺狼虎豹四处啃食尸体,死人肉吃多了,眼睛就会变成血红色,性格也会变的更加暴虐!
很显然,这群畜牲吃腻了死人肉,开始垂涎活人肉了,这才在光天化日之下围攻人类!
“救人!”
“嗖……嗖!”
秦锋一声令下,众人纷纷挽弓搭箭,对着狼群就是一顿疾射,瞬间就射倒下十几条恶狼,余下的哀嚎几声,全都夹着尾巴逃走了。
众人不肯罢休,策马追了上去,又陆续射死了十几条恶狼,只剩一只身材特别强壮的狼王仍在拼命逃窜。
这只狼王不仅身高腿长、奔驰如飞,还特别的狡猾,向着一座土丘冲了上去,马匹的爬坡能力不行,自然追不上它了。
怎么办,任由这只食人成性的畜牲逃走不成?
放心吧,有办法!
“咻!——咻!”
秦锋把小手指放在唇边,吹出了几声极为嘹亮的口哨。
紧接着,一只体型硕大的金雕从远处飞了过来,在空中盘旋几圈之后,以极快的速度向逃窜的狼王俯冲而下,后者顿时发出了惨叫。
原来金雕的一双利爪,抓瞎了狼王的一只眼睛以及半张脸,鲜血顿时喷涌而出。
嗖!——嗖!
接下来,金雕利用速度优势,不断对狼王发起进攻,每次都能抓下一大块皮肉来……如此十几次之后,这才将已经无力挣扎的狼王扑倒在地上,抓碎头骨、撕开皮毛,大块朵颐了起来。
“哈哈,闪电,好样的!”
秦锋伸出大拇指,用力摇晃了几下,而后带着众人回到了破庙处。
被围困者全都出来了,一共是七个人,为首一位蓝袍老者,大约五十多岁,身材略瘦、白面长须,气质随和,还带着一股浓厚的书卷气!
其余六人都是蓝袍老者的随从,刚才的搏斗中,有三个人被恶狼咬伤了手臂、小腿,鲜血淋淋的。
这些恶狼吃过死人肉,牙齿毒的很,一旦被咬到了,伤口很容易溃烂的,甚至会要人命!
幸好秦锋有办法,让三人忍着点痛,用匕首将那些被咬烂的脏肉割掉,再用清水反复的清洗伤口,最后敷上金疮药,如此就没有大碍了!
至于那些狼尸,扒完皮之后,全都挖坑掩埋掉了……吃过死人肉的狼,没人对它们的肉感兴趣!
“老夫木易,从京城来西北一带访友,途中走的累了,在这座废庙中休息一下,不想引来了狼群围攻,若非小友等人出手相救,老夫这次怕是危险了。
救命之恩,自当厚报,可惜老夫这次出门太急了,随身携带的银两不多,只有区区之数,还望诸位恩人不要嫌弃!”
说话间,蓝袍老者让随从取来一个小包袱,里面有二百多两银子,送到了秦锋的面前。
秦锋连忙摆手拒绝:“君子为善,不求回报,老先生切莫如此,快将银子收回去吧!”
“也罢,些许银两,的确不足以报答救命之恩,还请小友相告姓名、籍贯,容老夫日后再行厚报!”
“这个嘛……在下萧十一、庆阳府人氏,自幼喜欢拳脚棍棒,开了一家镖局,带领一帮弟兄们混口饭吃……”
秦锋不求回报,于是又用了一次假名,假籍贯。
按照这个去找,肯定是找一个空虚寂寞,嘿嘿!
……
本想在路边休息一下,就直奔绥德城的,如今为了救人,耽搁了不少时间。
眼看太阳快下山了,估计绥德城已经关了城门,城肯定是进不去了,周围又没有人家客栈可以住宿,众人略加商议,干脆就在这座废庙中将就一晚上吧。
还有蓝袍老者一行人,不敢走夜路,生怕再遇到野兽,也在废庙中留宿下来,双方正好有个伴!
接下来,众人一起捡拾干柴、点燃篝火,拿出携带的粮米和炊具,架锅煮饭……这些不必细说!
吃饱喝足,天色完全黑下来了,连着赶了好几天的路,耗子、董天豹等人早就疲惫了,把狼皮铺在大殿内一角,躺在上面睡觉,很快响起了呼噜声!
秦锋精力充沛,一点也不觉得困倦,于是坐在了火堆旁边,充当起了守夜人,以免夜间再有野兽来袭!
第二十九章夜谈!
长夜漫漫,闲着没事,为了打发一下时间,秦锋借着火光打量起了这座大殿。
大殿极为破旧,到处都是蛛网和尘土,北侧高台上供奉着一座泥胎塑像,破损的极为严重,已经看不出是那路神仙了。
左右各有一根石柱,保存的还算完整,上面雕刻着一副对联,隐约还能认出来。
上联:策马追贤留佳话,
下联:安邦运智著德馨!
行了,不用猜了!
只要有点文化的人,通过这副对联,就知道庙里供奉的是谁了—汉初三杰之一—萧何!
萧何本为沛县小吏,后来辅佐刘邦起义,推翻暴秦、打败项羽,建立了大汉王朝,并以镇国家、抚百姓、供军需、给粮饷之功,成为了汉初三杰之一。
后世人推崇萧何的才能,多有为其立庙祭祀者,比如眼前这座庙就是后人修建的,起码有几百年历史了,可惜没有好好维护,破败成了这个样子。
话又说回来了,萧何最大的本领,不是保障了汉军的后勤供给,而是慧眼识人,举荐了当时身份卑微、毫无名气的韩信担当汉军统帅,这才打败了不可一世的楚霸王!
人生在世,要想从微末之中崛起,干下一番大事业,必须得有贵人相助才行,毫无疑问,萧何就是韩信的大贵人!
如今又逢乱世,正是男子汉建功立业的大好时候,我也想像韩信那样‘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可是我的贵人又在那里呢?
……
胡思乱想之际,耳旁响起了脚步声,只见那位蓝袍老者走了过来,在篝火旁盘膝坐下。
“老先生,睡不着?”
“是啊,人老了,觉就少,既然小友也睡不着,不如咱们来一个长夜之谈如何?”
“呵呵,求之不得,老先生从京师而来、肯定见多识广,晚辈正想请教一番!”
“不敢当,闲谈而已!”
……
的确,二人初次见面,一开始都抱着闲谈的想法,只聊一些比较浅白的话题。
可是随着时间推移、以及话题逐渐展开,二人竟然越谈越投机、越聊越高兴,大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秦锋自不必说了,拥有超过这个时代几百年的知识,而且知识面非常广,那就相当于一本百科全书啊!
没想到的,蓝袍老者也是一个博学之人,天文地理、诗词歌赋、琴棋书画……甚至连军国大事都非常清楚,能说出很多独到的见解!
这不禁让人怀疑了,蓝袍老者究竟是做什么的,如此博学,还知道那么多军国大事,莫非是一位官员?
想了想,又觉得不可能!
要知道,如今大明朝的官员们特别腐败、特别的讲究排场,那怕是一个七品县令出行,也得坐绿顶大轿,带着数十名随从,前呼后拥、鸣锣开道,摆足了官威才行。
再看这位老先生,穿着普通不说,坐的还是一辆半旧马车,随从只有四个人,行礼只有区区几包……说他是当官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或许是京城一带消息灵通,蓝袍老者又是一个好打听事的,这才知道许多军国大事吧!
想到这里,秦锋打消了疑虑,继续和老者交谈……二人谈来谈去,自然而然的谈到了一个敏感话题:饥民造反!
“小友谈吐不俗,着实令人敬佩,关于西北民变之事,老夫尚有一些不解之处,还请小友解惑!”
“不敢当,老先生请问便是!”
“是这样,民变发生至今,尚且不足三个月,就将陕西治下的八府、二十州、九十六个县几乎全部搅乱了,局势糜烂如此之快,却不知是何缘故呢?”
……
“西北民变,疾如风火,依晚辈看来原因有三:
其一,西北本就是苦寒之地,百姓们生活艰苦,家中难有积蓄,一遇大灾,顿时束手无策,至于地方官府,非但不开仓赈济饥民,反而是滥增捐税,多如牛毛一般,饥民们被逼无奈,这才挺而走险、杀官造反!
其二,朝廷为了平定辽东,多次从西北一带抽调精锐边军,结果却是屡战屡败、损兵折将,十年之间,西北地区的精兵强将几乎被抽调一空,以至于饥民造反之时,根本无力弹压,只能坐视局势日渐糜烂。
其三,民变发生之后,前任总督武之望自认为愧对朝廷,竟然悬梁自尽了……武总督一死,无人统筹大局,官员们各自为政,军令、政令混乱无章,结果进一步加剧了民变。
现在民变分布西北各地,犹如星星之火一般,必须抓紧时间、立刻扑灭,否则的话,一旦让这些星星之火燃烧起来,形成燎原之势,可就悔之晚矣!”
……
说到这里,秦锋叹了口气,从腰间解下一个酒囊大口灌了起来。
这次西北民变,虽然一定程度上震惊了大明朝廷,却没有让崇祯皇帝、内阁大臣、以及六部九卿们真正重视起来。
这些高层统治者天真的认为,西北民变只不过是疥癣之疾,很快就会平定下去的……等到他们反应过来,一切全都晚了!
用不了多久,民变就会从西北一省、蔓延到中原五省,进而蔓延整个天下,刀兵四起,生灵涂炭……最终大明灭亡、华夏陆沉,女真人趁虚而入……
接下来,就是屠杀、剃发、奴化、文字狱、闭关锁国,落后于整个世界……直到三百年后,被西洋人的枪炮敲开国门,带来不计其数的灾难!
身为华夏一份子,秦锋很想竭尽所能的、为这个多灾多难的民族做点什么,可惜自己现在就是一个小小的百户官,要兵没兵、要权没权,空有报国之心,却无回天之力!
心情郁闷,借酒浇愁,囊中酒很快喝干净了,一滴不剩!
“呵呵,想不到小友年纪不大,却是酒国高手,来,尝一尝老夫的美酒!”
说话间,蓝袍老者拿出一个酒葫芦,纯银打制的,打开之后,浓郁的酒香弥漫开来,沁人肺腑!
秦锋双手接过来、闻了闻,眼睛瞬间亮了起来,而后如长鲸吸水一般,一口气喝下小半葫,这才舒服的长出一口气:“好酒,真是好酒,醇香甘烈,四品皆全啊!”
“哈哈,当然好了,这可是老夫临出京城之时,皇……咳咳……一位姓黄的朋友所赠,马车上还有几坛子,既然小友喜欢,老夫相赠就是了,权当报答相救之恩!”
“如此,晚辈却之不恭了!”
如果是送金银珠宝,秦锋肯定不会接受的,可是送陈年佳酿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没办法,酒色财气当中,其余三样都不算什么,唯独一个酒字,让秦锋喜欢的骨子里,当即美滋滋的喝了起来。
既然聊到了民变的事情,自然要聊一聊如何平定这场民变了。
在这个问题上,二人的观点非常一致:认为首先要向朝廷请旨,免除西北百姓三年赋税,以安人心;同时调遣人马,把守住各府、各州的交通要道,避免造反的饥民们合流,导致局势进一步恶化!
接下来,对造反的饥民们进行招抚。
饥民造反,大都是出于无奈,只要官府拿出诚意招抚,再赦免罪行、妥善安置还乡,相信绝大对数饥民还是愿意接受的,有太平日子过,谁愿意拎着脑袋造反啊!
话又说回来了,招抚的办法的确不错,可真要实行起来并不容易。
招安饥民,就得让饥民们吃饱肚子,这需要大量的粮食,粮食从何而来?
让饥民们返回家乡、安心生产,就得给他们土地、耕牛、种子,这些东西又从何而来?
西北本就贫瘠,再加上贪官污吏中饱私囊,各地府库空空如也,连耗子都能饿死,根本拿不出这些东西来。
拿不出来,再好的平乱策略,也只能是纸上谈兵啊!
另外吗,二人的平乱观点基本一致,可也有不同之处,蓝袍老者认为:人性本善、仁者无敌,只要诚心对造反者进行招抚,就足以平定西北之乱了!
秦锋则认为,人性复杂,既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因此不能一味的讲仁义,还要有霹雳手段,必须挑选一位良将、训练一支精兵!
那些造反的饥民,肯接受招抚自然最好了,如果有不肯接受招抚的,那就决不能客气了,立刻发兵讨伐,斩尽杀绝,一个不留,以免的流毒四方!
“饥民造反,皆是出于无奈,对待这些人,当以仁义教化之,又岂能轻言杀戮呢?”
“哈哈,老先生此言差矣,治国之道,一张一弛,既要有菩萨心肠,也要有屠夫手段,令百姓们畏威而怀德,如此才能天下太平;这就好比一个人身上生了毒疮,必须狠下心来,用刀挖掉毒疮,而后敷上药物,好生修养,如此才能恢复健康,若是狠不下心来,迟迟不肯割肉挖疮,任由其扩散开来,待到毒气攻心之时,可就悔之晚矣!”
对秦锋这番话,蓝袍老者沉思许久,还是点了点头。
“话虽如此,要想训练一支精兵,只怕不是易事吧?”
“哈哈,练兵而已,有何难的,如果交给我来做的话,半年之内就能练出一支百胜精兵!”
“小友多大年纪?”
“十八岁!”
“年纪不大,口气倒是挺大!”
“哈哈,霍去病十七岁随军出征,率领八百铁骑横扫草原,杀敌数千人,功劳列为全军第一,汉武帝封其为冠军侯……晚辈今年十八岁了,练一支精兵又算什么呢,可惜空有千里马之志,却难遇伯乐啊!”
……
二人整整聊了一夜,直到第二天黎明,用过早饭之后,双方挥手告别。
“老先生,保重,告辞了!”
“小友保重,你我乃是有缘之人,日后一定会再相见的!”
……
望着远去的身影,蓝袍老者十分不舍,那种欣赏的感觉,估计跟当初萧何第一次见到韩信是一样的,人才难得,当为国家举荐之!
这时候,一名随从走了过来:“大人,路上太不安全了,是不是命令绥德卫指挥使、派一队人马护卫大人的安全?”
“老夫为了体察民情,这才轻车简从而行的,若是有大队人马护送,还怎么体察民情啊?”
“大人言之有理,可是路上太危险了,万一再遇到狼群、匪徒之类的,小人们丢了性命不打紧,大人若有个闪失,岂不是有负圣上的重托吗?”
“这个嘛……罢了,王忠,你拿上老夫的手札跑一趟,命令绥德卫指挥使调一队人马过来!”
“遵命!”
绥德卫指挥使,乃是堂堂正三品的高官,执掌一卫的兵马大权,如今蓝袍老者一道手札,就要调动这样的高官。
那蓝袍老者的真实身份……细思极恐啊!
第三十章绥德城!
再说秦锋等人,一路上快马加鞭,终于在中午时分来到了绥德城下。
绥德城是一座长方形巨城,东西二里一百五十步、南北二里一百三十五步,周长八里二百八十步,开东、南、西、北四座城门,城墙高三丈有余、皆用黄土夯筑而成,外面还包裹了一层厚厚的青砖,高大巍峨、坚固无比!
绥德城不仅巍峨壮观,更是陕北一带秦商们的大本营,每日里商队来往不断,各种货物进进出出,着实繁荣富庶!
富庶之地,更容易讨生活,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
因此旱灾爆发之后,方圆百里之内的饥民纷纷汇聚而来,只求有一口活命饭吃……放眼望去,人头涌涌、起码有两三万之众,而且还在不断增加中。
饥民数量太多了,绥德城内根本容纳不下,只能待在城外,搭个草窝棚、或者挖个地窨子勉强容身!
住的地方可以凑合,吃的怎么办呢?
官员们是指望不上的,那帮家伙只顾搂银子,根本不管饥民们的死活!
幸好城内的商家们比较有良心,主动出资出粮、在城墙下开设了很多粥棚,向饥民们免费施舍稀粥,一天两顿,吃不饱,可也饿不死人!
凡是免费施粥的商家,都会在粥棚上插一面旗帜,上书自家商号姓氏,其中又以薛家的旗帜做多了,起码有五六十面!
不仅如此,薛家还向饥民们施舍了很多旧被褥、旧衣服,以及其他生活用品,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看到这一幕,秦锋不禁点了点头,都说绥德-薛家不仅富可敌国,而且乐善好施,是一家有良心的义商,此言不虚啊!
接下来,一行人开始进城,那知走到了城门口附近,发现城墙上贴着一份榜文,周围还聚拢着很多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唉,薛财神一向仗义疏财、乐善好施,乃是难得一见的大好人,怎么就得了怪病呢?”
“是啊,大旱之年、田里的庄稼颗粒无收,要不是薛家带头开设粥棚,不知要饿死多少人呢,好人当有好报才对,小老儿这就去庙里请一柱平安香,求大慈大悲观音菩萨保佑薛财神-逢凶化吉、早日康复!”
“说得对,一起去,有道是心诚则灵,咱们这么多人一起上香,观音菩萨一定会降福的!”
……
薛财神……怪病……莫非是小兔兔—薛瑾瑜家中出事了?
秦锋立刻钻进人群中,仔细观看城墙上的榜文,果然是薛家出事了,出事的不是别人,正是薛瑾瑜的亲生父亲—薛仁礼-西北三大秦商之一,人送绰号:薛财神!
榜文上写的清楚:就在一个月之前,薛财神突然得了一种怪病,先是全身无力、食欲减退、头晕失眠……继而腹痛如绞,浑身抽搐,最后昏迷不醒了。
自从薛财神生病以来,薛家人把绥德城内大大小小的郎中全都请遍了,喝了无数汤药、吃了无数药丸、用了大量的偏方、秘方、邪方……结果也没能治好薛财神的病,非但治不好病,甚至连病因都查不出来。
无奈之下,薛瑾瑜命人在方圆百里内各处码头、渡口、城门口、庙门口……凡是人多的地方都贴上一份告示:‘无论何许人也,只要能救自家父亲一命者,薛家愿以黄金五千两酬谢!’
五千两黄金,也就是五万两白银,足够置办一份大产业、舒舒服服的吃喝玩乐一辈子了!
告示贴出之后,方圆几百里内的坐堂名医、游方郎中、巫婆、神汉、小半仙纷纷汇聚而来,起码有二三百人之多。
很可惜,扎针、拔罐、念经、跳大神、请狐仙……各种办法都用尽了,还是一点效果也没有!
‘薛财神’的身体越来越虚弱,只怕这几天之内就要蹬腿了,那些受过薛家恩惠的人纷纷为之落泪,这才烧香拜佛、祈求保佑!
“锋哥,怎么办?”
“走,咱们立刻去薛家,看看能不能帮上忙!”
人命关天,不敢怠慢,秦锋一行人略加打听、很快就找到了薛家大院。
位于城内东北角上,前后数重大院落,占地两百亩以上,围墙又高又厚……黑漆大门、三层台阶,有两名青衣家丁站立两旁,专门负责迎客的。
看到有一队陌生人来到了门前,两名家丁立刻迎了上来:“几位有何贵干?”
“你家女公子可在府中,在下特来拜访!”
“不好意思了,家主重病、卧床不起,我家女公子正忙着照顾,实在分不开身,阁下若是没有重要之事,还请过些时候再来如何?”
“我是你家女公子的好朋友,从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来的,你把这个东西拿给她看,她肯定会见我的!”
说话间,秦锋掏出一枚百合纹羊脂玉佩,晶莹洁白、古香古色!
“啊,这是我家女公子的贴身玉佩,贵客请稍候片刻,小人立刻前去禀报!”
一个人的贴身玉佩是轻易不会送给别人的,若是送了,证明二人的交情肯定不一般;家丁们不敢怠慢了,一个留下来陪笑说话,另一个撒腿如飞、跑到内宅送信去了。
片刻之后,一位蓝袍老者走了出来,五十出头、干净利索,正是之前认识的孙管事。
“真是秦公子来了,恩人在上、小老儿这厢有礼了!”
“不必客气,听说贵家主身体欠安,如今情况如何了?”
“唉,一言难尽,请秦公子跟小老儿到后堂吧,我家女公子在那里等候着!”
“好!”
接下来,孙管事领着一行人进了大门,来到第一重院落中,这里竟然聚集了二三百人。
有手持铜铃、背着药箱子的江湖郎中,有身穿八卦仙衣、手持桃木剑的杂毛老道,有身披烫金袈裟、托着紫金钵盂的光头和尚,还有穿着奇装异服,左手抓着羊皮鼓,右手拿着赶神鞭,在地上蹦蹦跳跳、满嘴喷吐白沫子的神棍、巫婆、巫师!
形形色色,难以列举!
有道是病急乱投医,薛财神久病不治、性命垂危,于是薛家人把这帮和尚道士、牛鬼蛇神都请来了,好歹试一试!
结果一点用也没有!
穿过第一重院落,进入第二重院落,这里也聚集了数十人,一个个衣着华丽、佩戴金玉饰品,全都是富家公子哥装束。
“自古以来,都是男丁继承家业,从没有女子继承的,你们说是不是?”
“说的没错,女生外向,早晚嫁人,咱们薛家的产业决不能落到外人手中!”
“分家、分家,薛家男丁,一人一份!”
……
这群公子哥吵吵闹闹的,话里话外都离不开‘分家’两个字,其中一个身形消瘦、四肢修长,犹如大马猴一般的年轻人跳的最欢实了,还试图带人冲进第三重院落,却被一大群家丁阻拦住了。
“孙管事,这帮是什么人?”
“唉,他们都是薛家族人……一群白眼狼啊!”
孙管事压低了声音,向秦锋解释了起来,原来薛家是一个大家族,共有族人三百多口,按照血脉关系、又分成了五房十三支!
其中以薛财神、薛瑾瑜这一支人数最少了,就父女两个人,远远无法跟其他分支相比!
话又说回来了,这一支人数虽然少,可是质量高啊!
薛财神头脑聪明,短短十几年间开设了数百座商铺,不仅赚取了百万家财,更成为了西北三大秦商之一,社会地位极高!
可惜的是,薛财神有百万家财、有十几房妻妾,却没生出儿子来,只得了一个宝贝女儿,作为自己的继承人。
有钱、无子,于是乎,一些薛氏族人就打起了歪主意,整天嚷嚷着什么‘女生外相、不能继承家业’,还要求把女公子—薛瑾瑜尽快嫁出去,等薛财神百年之后,家产全部分给一众薛家子弟们。
薛财神的能力强、威望高,平常时候,这帮人只是私下嘀咕几句,从不敢当面说!
如今薛财神身患重病、昏迷不醒,这帮家伙就跳出来了,成天嚷嚷着要分家,全然不顾血脉亲情!
跳的最欢的那只大马猴叫做薛玉林,算是薛财神的堂侄子,血缘关系比较近,如果分家的话,他能分到最多的一份,故而嚷嚷的最卖力气了。
原来如此!
弄明白之后,秦锋用鄙视的目光、扫了一遍上蹿下跳的薛家子弟们……有这么一帮亲戚、真倒霉!
接下来,孙管事叫来几个家丁,领着耗子、董天豹等人进了一个侧院,用酒菜好生款待去了。
自己则领着秦锋进入第三重院落-后堂之中,这里聚集着十几个姿色不俗的妇人,一个个泪眼汪汪的,全都是薛财神的妻妾。
女公子—薛瑾瑜也在这里,眼圈泛黑、神色憔悴,显然很久没有好好休息了,小侍女-绿柳紧随身旁。
“锋哥,你来了,家父病重,身边离不开人,瑾瑜未能出门迎接、还请恕罪!”
“无妨,我都知道了,你且放宽心,令尊平时积德行善、是一个难得的大好人,上天保佑,一定会转危为安的!”
安慰了几句,秦锋发现后堂中还有一名青年男子,大约二十六七岁,身材修长、相貌英俊,一双眼睛又黑又亮,给人一种深不可测的感觉!
这位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