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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鲲鹏九变     回到明末做枭雄txt下载     回到明末做枭雄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六章郑千户的阴谋!

    崇祯元年—八月十八,又是晴天,好久没下雨了。

    “哒!——哒哒!”

    通往镇北城的大道上,两匹骏马正在奋力奔驰着,端坐在上面的骑手正是秦锋和耗子。

    虽然明知道,这次郑千户召见,十有八九是一场鸿门宴,可是军令如山倒,根本无法推脱,只能尽量小心一点就是了。

    快马加鞭,中午时分,二人到达了目的地。

    镇北城位于窟野河东岸边上,内外结构基本上和七杀堡是一样的,都是纯粹的军事堡垒,只是城墙更高更坚固,占地面积大了六倍左右。

    里面的居民也都是军户,一个个面黄肌瘦、衣衫褴褛,毫无生气可言,一看就知道日子不好过。

    “郑千户出了名的贪财,据说就是一把干沙子,他都能硬榨出二两香油来,对军户们更是敲骨吸髓、被逼死的不在少数;郑千户还是个色鬼,光小妾就抢了十七房,全都是军户家的女子……郑千户还是一个笑面虎,喜欢背后算计别人,心狠手辣,锋哥,你可要多加小心啊!”

    耗子小声嘀咕着,秦锋没有答话,只是点了点头,其实来这里之前自己早就摸过底了。

    郑家祖上本是一名元朝将领,后因元顺帝昏庸无道,导致百姓造反、天下大乱,郑家祖上见势不妙,带领本部人马举白旗投降了朱元璋领导的义军,靠着这点功劳,当上了镇北千户所-千户官,准许子孙世袭。

    现在的郑千户,乃是庶出的妾生子,按理来说,是没有资格承袭千户职位的。

    可是十五年前,上一任的千户,也就是这个郑千户的同父异母的大哥莫名其妙的病死了,没过多久,三个儿子也先后病逝了,再无别的直系血脉。

    于是乎,按照‘有子传子,无子传弟’的规矩,郑千户这才上了位!

    对此事,有很多人私下议论,说上一任千户和三个儿子根本不是病死的,而是被人暗中毒死的,凶手不是别人,正是郑千户本人。

    弑兄夺位,天理不容!

    或许真是坏事干多了有报应,郑千户上任没多久,突然生了一场怪病,请来不少名医,吃了无数汤药,好不容易保住了性命,却留下一种后遗症——不能人道了。

    通俗点说,就是失去了生育功能,面对女人有心无力!

    还是治不好那种,吃了无数的药,小弟弟还是站不起来……因此十几年下来,郑千户一个子女也没有。

    有人问了,既然面对女人有心无力,郑千户还强抢十七房小妾做什么?

    简单,这就是人性了,越是缺乏什么,就越要炫耀什么,就因为不能人道,郑千户才拼命的抢女人,以彰显自己男子汉的威猛!

    如此做法,既可恨,也可怜!

    “走吧,进城,去会一会这位郑千户,就算他坏的冒烟,也不敢生吞了我!”

    “好——驾!”

    二人催马进了城,很快找到了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衙门,占地五十亩左右,修建的极为气派,大堂、二堂、后堂、属衙……一应俱全,门口还有全副武装的士兵站岗。

    通禀之后,耗子留在了大门口,秦锋则由一名士兵领了进去,并在大堂中见到了郑千户:四十岁出头,身材略胖,大脑袋、塌鼻梁、水泡眼……下巴光秃秃的一根胡须也没有,还带着一股子阴柔之气。

    这副形象,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一种职业,就是在大明朝的东厂、西厂中工作的那种,有前途、有地位、赚的银子还多,可惜干这种职业的人吧,很不适合写小说,因为……嘿嘿!

    端详的同时,秦锋上前两步,抱拳行礼:“七杀堡—前任百户之子秦锋,参见千户大人!”

    “哈哈,最近这些日子,本千户经常听人说起,七杀堡出了一位少年英雄,今日一见,果然是器宇非凡啊!”

    “多谢千户大人夸奖,在下实不敢当!”

    “当得、当得,快快落座……来人啊,上茶!”

    “多谢大人赐坐!”

    ……

    落座之后,秦锋一边品着茶水,一边和郑千户虚与委蛇的交谈。

    问一句,答一句,绝不多说一个字,同时暗暗猜测着,对方究竟有什么阴谋诡计?

    “秦锋,你今年十七岁了吧?”

    “正是。”

    “嗯,七杀堡百户之职,本来是由你们秦家人世袭的,已经世袭十几代人了,可是你父亲病逝之时,你只有十岁,无法继承百户之职,故而由吕试百户暂且代理,七年过去,你已经长大成人,这百户之职理应归还于你!”

    说话间,郑千户掏出一枚正方形铜印,三寸大小,正面刻有撰文: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百户印!

    侧面还有一行小字:礼部造—洪武六年四月七日!

    “收好这枚铜信,以后七杀堡的大小事务,可就全都交给你了,至于正式上任的公文,本千户已经向卫指挥使大人请示了,估计一个月之内就会批下来!”

    “敢问千户大人,七杀堡的事物交给在下处理,吕试百户那边呢?”

    “哼,这些年来,吕冒桂欺压军户、无恶不作,名声简直坏透了,他虽然和本千户有一点干亲关系,可是本千户一向公正严明,绝不护短,已经将他关押起来了,待审明罪行之后,再行依法严惩,你尽管放心就是了!”

    “诺!”

    秦锋将铜印收入怀中,做出一副非常高兴的样子,心中却暗暗思量起来:按照大明律法,卫所军官子弟十六岁成年,可以继承世袭官职,换而言之,早在一年多之前,自己就该正式成为七杀堡百户了。

    就是这个郑千户,偏袒自己的干岳父—吕冒桂,才硬把这件事压了下来。

    现如今,笑脸相待,主动送还了百户铜印,只怕是‘先礼后兵’吧?

    ……

    果不其然,又说了几句恭贺、鼓励的废话之后,郑千户话锋一转,说起了沙匪的事情。

    “一个月之前,沙匪们在两狼山中伏击了薛家商队,还杀死了数十名伙计,幸亏秦锋你英雄了得,一枪射杀匪首、吓退群匪,这才保住了薛家商队;此事过后,薛家上报了榆林镇—总兵府,总兵大人极为震怒,下了严令给本千户,限期一个月之内剿灭沙匪,以免他们再劫掠过往商队。

    众所周知,沙匪们藏匿于大漠之中,神出鬼没、踪迹难寻,想要剿灭他们难如登天一般,除非找到了匪巢的确切位置,才有可能聚而歼之;周边几个军堡当中,以七杀堡距离沙漠最近了,秦锋你更是文武双全、少年英雄,故而本千户思来想去,这搜寻沙匪巢穴的重任非你莫属了,还请不要推脱。

    放心吧,只要你找到了匪巢,本千户立刻发兵讨伐,一举歼灭之,待到大功告成之后,本千户一定为你向上峰请功,高官厚禄、指日可待,哈哈!”

    ……

    郑千户又是吹捧、又是许愿,换成一般的少年人,非被忽悠的热血沸腾,而后单人匹马冲进大漠和沙匪们拼命不可。

    很可惜,秦锋不是一般人,十七岁的身体里面,装的是二十九岁的灵魂,而且经验丰富、见多识广,比狐狸还要狡猾,比恶狼还要阴险!

    沙匪们藏在茫茫大漠之中,想要找到他们的巢穴,又谈何容易呢?

    找到了,有重赏!

    若是找不到呢,肯定是重罚了,贻误军机,杀头之罪!

    只是军令如山,秦锋就是想推脱,也没有合适的借口,只能先答应下来,而后另谋良策。

    “请千户大人放心,卑职一定竭尽全力,早日找到沙匪巢穴,将其扫荡干净、除此祸害!”

    “好,好,一切仰仗你了!”

    “若无其他事,卑职先行告辞了,好回去早作准备!”

    “慢走,不送!”

    抱拳行礼之后,秦锋转身离开了大堂。

    望着渐渐远去的背影,郑千户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变成了满是杀机的冷笑!

    紧接着,从大堂后面走出一个人来,四十多岁,五短身材,圆脑袋、绿豆眼……正是吕冒桂,自从离开七杀堡之后,他就躲到了镇北城中,寻求这位干女婿的庇护。

    刚才谈话之时,吕冒桂就躲在后面偷听。

    “千户大人,您怎么放秦锋离开了,还把七杀堡—百户官的铜印给了他,之前不是说好的,杀了他为我儿报仇雪恨吗?”

    哼,你懂什么,杀了他,说的轻巧,明知道你儿子的死十有八九是秦锋做的,可是你有人证物证吗?”

    “没有!”

    “既然什么证据都没有,又如何治秦锋的罪,本千户总不能无罪而诛吧……别忘了,秦锋救了薛家的女公子,薛家是三大秦商之一,在总督大人面前都说得上话,本千户若是胡乱杀了秦锋,一旦薛家追问起来,这个雷你来扛吗?”

    郑千户一番话,说的吕冒桂张口结舌,没想到里面的牵扯如此之多。

    “千户大人,难道我儿子白死了不成?”

    “放心吧,不会让你儿子白死的,这个秦锋一定要杀,可是不能由你我来杀,得借刀杀人!”

    “借刀杀人,千户大人的意思是?”

    “本千户归还了铜印,先给这小子一个甜枣吃,捧的高高的,再让他去寻找沙匪们的巢穴,大漠中地形复杂、危险重重,数千大军都搜不到沙匪的巢穴,这小子又如何找的到呢?

    一月为期,找不到沙匪巢穴,本千户就办他一个‘贻误军机,剿匪不力’之罪,而后将他交上去,由总兵大人、卫指挥使大人来杀了他,如此不仅杀的光明正大,还跟本千户一文钱的关系也没有,就算薛家事后追问,也怪不到本千户的头上,哈哈!

    等这小子一死,七杀堡百户官职就是你的了;对了,听说秦锋有一位未婚妻,生的是花容月貌、国色天香,等这小子死后,你就把他的未婚妻送到镇北城来吧,本千户再纳一房小妾,哈哈!”

    郑千户哈哈大笑,对自己的计策很满意,却也有一点美中不足,就是秦锋的官职太小了,‘贻误军机,剿匪不力’这口大黑锅背不下来怎么办?

    嗯,有了,那就再找一个背黑锅的,比如说,董副千户就挺合适的。

    这家伙一直和自己不对付,趁此机会除掉董副千户,以后镇北千户所这块地方,自己就真的一手遮天了,哈哈!

第十七章拜访董副千户!

    再说秦锋,离开千户所衙门之后,并没有急着返回七杀堡,而是带着耗子在城内转悠起来,了解一下风土人情,还找到一家羊肉馆,美美的饱餐了一顿。

    吃饱喝足,又找了一家客栈住下,要了一间上房,把门窗全都关闭,而后坐在床上闭目沉思。

    秦锋心中清楚,如今的情况可是大大不妙啊!

    郑千户包藏祸心,以剿灭沙匪为借口,想要置自己于死地……沙匪那边呢,更是对自己恨之入骨,早晚会来复仇的,而这两者的实力都比自己强大的太多了。

    如今的自己,就好比一只小羊羔,被两只恶狼给前后包围了,无论往那个方向突围,结果都是死路一条。

    万幸的是,这两只恶狼不是一伙的,而且互相仇视。

    现在唯一的生路,就是让它们互相打起来,拼个同归于尽,小羊羔就能成为最后的胜利者了。

    问题是,如何才能让这两只恶狼打起来呢?

    沉思了一个多时辰,综合各种因素之后,秦锋终于想出了一个‘二狼相争,羔羊得利’的妙计,不过嘛,要想顺利的实施这个计划,还需要一个人鼎力相助才行。

    ……

    天黑之后,让耗子留在客栈中休息,秦锋换上一身黑衣,头戴斗笠,悄悄离开了客栈,避开大街,专走小巷,绕了几个圈子之后,来到一座院落门前。

    院落很大、前后三重,红砖灰瓦、装饰气派,朱漆大门上悬挂着匾额,上书两个大字:董府。

    没错,这就是副千户—董勇杰的住宅,门前还有两名亲兵站岗,看到秦锋靠近,立刻伸手拦住:“你是什么人,来这里做什么?”

    “在下特来拜访董副千户,还请通禀一声。”

    “咦,你是秦锋!”

    “正是,两位认识我?”

    “上次在两狼山中,有幸见过一次,秦小兄弟真是少年英雄啊!”

    上次董副千户带领人马,前往两狼山中为薛家商队解围,这两名亲兵也在其中,故而认识秦锋。

    既然认识,那就好办了,询问几句之后,一名亲兵跑进去送信了。

    片刻之后,亲兵返回来,神色稍微有一点怪异:“咳咳,那个……我家副千户大人有请,请随我来吧!”

    “多谢!”

    亲兵领着秦锋进了大门,又穿过一座院落,却没有前往会客大厅,而是转弯进了一个侧院。

    侧院面积很大,地上铺着厚厚的细白沙,还摆放着石锁、石担、箭靶、兵器架子……原来这里是一座演武场。

    中高层军官家中,大都设有演武场,以便操练武艺之用,这不奇怪!

    奇怪的是,演武场内不见董副千户的踪影,却站着一个身材矫健的青年人,二十岁左右,容貌上与董副千户有七八分相似,一看就是父子关系。

    “你就是秦锋?”

    “正是,阁下是?”

    “我叫董天豹,是董副千户的儿子,自幼喜欢练武,最崇拜英雄好汉,听说你在两狼山中救了薛家商队,还打死了沙匪二当家,这段时间,到处都在传颂你的大名,说你是少年英雄、武艺高强……在下不才,想跟你切磋几招!”

    “原来是董公子,在下是来拜访令尊的,敢问他的何处?”

    “我爹在后院中休息,你想要见他,必须先打赢我。”

    “打架,没兴趣,告辞!”

    ……

    两狼山之战以后,秦锋的大名就传播开了,有不少人表示敬佩,可也有一些热血青年表示不服,都想和秦锋较量一下,证明自己才是真正的英雄好汉,董天豹就是其中之一。

    这家伙刚才在院子里乘凉,见到一名亲兵跑进来,略加询问,才知道是大名鼎鼎的秦锋来了,这才略施小计,把秦锋骗到了演武场中。

    秦锋今晚是办正事来的,可没兴趣陪这个愣头青切磋,当即转身就走,想去找董副千户。

    “哼,想走,没门……吃我一拳吧!”

    眼看秦锋要走,董天豹突然猛扑了过来,一拳直奔后心要害位置。

    秦锋无奈,只好转过身来,同样打出一拳。

    “嘭!”

    两只拳头撞在了一起,发出沉闷声响,巨大的反弹作用下,秦锋一连退了三步才稳住身形,董天豹却只退了一步,在力量比较上,后者明显占据上风。

    “什么少年英雄,也不过如此嘛,被我一拳打退了,哈哈!”

    “哼,徒有蛮力罢了,希望一会儿你还笑得出来!”

    董天豹洋洋得意,秦锋却毫不在意,比武不是掰手腕子,谁的力气大谁就能赢,相反的,华夏武术的精髓正是‘以柔克刚、四两拨千斤!’

    技巧,更胜力量!

    “再接我一拳!”

    “来吧!”

    接下来,二人拆招换式,打斗在了一起。

    秦锋不再与之硬碰硬,而是利用身体敏捷的优势,四处游走、避实击虚,很快掌握了主动权。

    反观董天豹,空有一身蛮力却根本使不出来,还被耍的团团转,挡得了左边、挡不了右边,以至于空门大开,连着挨了好几拳、疼的他呲牙咧嘴!

    又斗了几个回合,秦锋借力打力,一拳闷在了董天豹的后腰上,后者顿时栽倒地上,滚出去了一丈多远。

    “小子,服不服?”

    “不服!”

    “好,再来!”

    “来就来,吃我一拳!”

    董天豹鱼跃而起,怒吼一声,又挥拳扑了上来……

    五个回合之后,被秦锋一脚踹倒在了地上。

    “小子,服不服?”

    “不服,再来!”

    “好!”

    ……

    一次、两次、三次……不到一顿饭的功夫,董天豹共计被打倒下八次,打的是鼻青脸肿、狼狈不堪,可这小子挣扎着站起来,又发起了第九次挑战。

    如此顽强的性格,倒让秦锋有一点欣赏他了,是个当兵的好苗子,就是做事太鲁莽了一些,需要好好调教一番才成。

    “咣当!”

    ……

    几个回合之后,董天豹又被打趴下了,可这小子还是不服气,挣扎着爬起来,正准备发起第十次挑战之时,却被一道更加魁梧的身影阻拦住了,非是旁人,正是闻讯赶来的董副千户。

    “爹,放开我,我还要跟他打!”

    “蠢货,学了一点三脚猫的功夫,就整天给老子惹是生非,刚才若非秦小兄弟处处手下留情,你那里还有命在啊!”

    董副千户早就到了,看了二人比试的过程,知道秦锋身怀杀招,却未尽全力,否则自家儿子就是有十条命,也去阎王爷那里报道了。

    “犬子无礼,还请秦小兄弟莫要怪罪!”

    “不敢,深夜拜访,是在下失礼才是,还请副千户大人莫怪!”

    “哈哈,这里不是讲话之所,请到客厅落座,喝杯茶水!”

    “好!”

    董副千户训斥了儿子几句,而后领着秦锋来到了客厅,分宾主落座之后,自有亲兵奉上茶水。

    二人先是闲聊了几句,而后迅速转入正题。

    “秦小兄弟今夜前来,怕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吧?”

    “不错,确有一件大事,要和副千户大人商议。”

    “哦,莫非是剿灭沙匪之事,这事可不太好办啊,弄不好的话,可是会人头落地的!”

    白天的时候,董副千户虽然没有露面,可对外面发生的事情却是一清二楚,在他看来,秦锋这次深夜来访,应该是知道中了郑千户的奸计,特意跑来向自己求救的,自己救还是不救呢?

    救的话,这次的事情太难办了,一个弄不好,还会祸及自身!

    不救呢,又有点于心不忍,真是左右为难啊!

    “副千户大人说的不错,剿匪的事情若是办不好,的确会人头落地的,不过嘛,人头落地的恐怕不止在下一人吧!”

    “嗯,你这话什么意思?”

    “呵呵,很简单,剿匪不利这口黑锅太大了,在下的官职又太小了,根本就背不起来,若是属下背不起来,又该由谁来背呢?”

    “啊!”

    秦锋的言语不多,却让董副千户惊出了一身冷汗!

    是啊,限期一个月之内剿灭沙匪,乃是榆林镇—总兵府发出的军令,可从现在的情况来看,这道军令根本无法完成。

    违背军令,按律当斩,秦锋的小命肯定保不住了。

    问题是,秦锋只是一个没有正式上任的百户官,让他背这口大黑锅,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总兵府那边也交代不过去。

    怎么办?

    只能再找一个身份更高的人,来背这口大黑锅!

    找谁呢?

    把镇北千户所上下人等,全都过上一遍,似乎只有自己是最佳人选了……自己又与郑千户不对付,以这家伙的人品、智商、手段,不借机下黑手才是怪事呢!

    想到这里,董副千户明白了,现在不是救不救秦锋的问题,而是自己和秦锋已经栓在一起了,要活一起活、要死一起死!

    “副千户大人是明白人,肯定知道眼前的处境是何等危险了,不过不用着急,在下有一条计策,可以在一个月之内剿灭沙匪,到时候,你我非但无罪,还会立功受赏呢!”

    “什么,你说你有办法剿灭沙匪?”

    董副千户满脸的不相信,沙匪为祸多年了,榆林镇几次出动大军都剿灭不了,一个少年人又能如何呢?

    还一个月之内剿灭,这牛吹的太大了吧!

    “呵呵,生死攸关的事,在下岂会乱说大话,的确有个办法,可以在一个月之内剿灭沙匪,不过要想办成此事,还需要副千户大人鼎力相助,更准确的说,我需要两样东西。”

    “哦,什么东西?”

    “其一,我要五斤上品金砂!”

    金砂不是金子,而是一种从河床中开采出来的含有黄金的砂石,按照含金量不同,又分成上、中、下三品!

    上品金砂,含金量大约五成左右,而在大明朝,一斤等于十六两,金、银兑换是一比十!

    如此换算下来,五斤上品砂金、大约价值四百多两银子,这对于一位副千户来说不是什么难事。

    “金砂不成问题,第二件是什么东西?”

    “听闻郑千户的第十三房小妾—叶婉儿,素有‘小才女’之称,尤其精通绘画、书法之道,我需要她亲手绘制的一幅鸳鸯图,上面最好再提一首情诗!”

    董副千户有点糊涂了,剿灭沙匪的事情和郑千户的小妾又有什么关系呢?

    难道说,秦锋少年风流,准备送给郑千户一顶绿帽子,那样可就有意思了,嘿嘿!

    知道对方糊涂,接下来,秦锋压低了声音,把自己的剿匪计划,更准确的说是计划中的一部分,详细叙述了一遍。

    至于计划的另一部分,则属于最高机密,谁也不能告诉。

    泄露一句,性命不保!

第十八章愈是真爱,愈加珍惜!

    对于秦锋,董副千户一直很欣赏,认为这是一个文武双全、颇有前途的少年人。

    可是听完计划之后,董副千户才惊讶的发现,自己还是严重低估了秦锋的本领,文武双全、心思细腻、胆大包天……更有一副狠辣的心肠!

    如此少年,只要中途不陨落,日后肯定会飞黄腾达,成为威震一方的大人物!

    “好计划、好胆魄、好手段……秦小兄弟放心吧,这件事就交给董某了,三天之内,金砂和鸳鸯图我一定派人送到七杀堡。”

    “好,如此就多谢副千户大人了,天色已晚,属下先行告辞了。”

    “不急,不急,难得秦小兄弟来一趟,董某当尽地主之谊,来人啊,弄一桌丰盛的酒菜上来,我要和秦小兄弟好好喝上几杯,哈哈!”

    遇到如此前途无量的少年人,自然要好好拉一拉交情了,今天多一分交情,明天就是十分的回报,这个道理董副千户还是明白的。

    于是乎,好酒好菜、热情款待,还让自己的儿子-董天豹负责斟酒,后者很是顺从,乖乖的站在一边斟酒……看来秦锋那顿拳头已经把这家伙打服了,只是嘴硬不肯承认罢了。

    一直吃喝到了午夜时分,秦锋这才告辞离去,返回了客栈中。

    一夜无话。

    第二天,秦锋和耗子返回了七杀堡。

    又过了三天,董副千户言而有信,派自己的儿子送来了五斤金砂,品质上等,还有一副画卷。

    打开之后,正是一幅刚画成的鸳鸯交颈图,落笔精致,栩栩如生,空白处还题了一首绝句:

    南山一桂树,上有双鸳鸯,

    千年长交颈,欢爱不相忘!

    ……

    字迹清秀漂亮,明显出自女人之手!

    金砂是从一位大商人手中买来的,质地非常不错,至于这幅鸳鸯交颈图,则是按照秦锋的办法骗来的,过程很简单:

    郑千户和董副千户二人,虽然暗地里勾心斗角,可表面上还算和气,双方家属也常有走动。

    于是乎,由董副千户的夫人出面,找到了郑千户的第十三房小妾—叶婉儿,就说自家儿子董天豹已经成年了,准备给他说一门亲事,需要准备一些婚嫁用品。

    知道叶婉儿是丹青妙手,想请她画一副鸳鸯图,再题一首情诗,董家人好以此为样本,给未来的两位新人绣一副喜帐。

    叶婉儿心地单纯,不疑有他,立刻绘制了画卷,题写了情诗,交给了董副千户的夫人。

    用谎言,欺骗一位心思单纯的女人,的确有点不道德。

    不过嘛,秦锋早就打听过了,叶婉儿是被郑千户强抢为妾的,自从入府之后,整日里以泪洗面,还经常受折磨,生活痛苦不堪!

    这次虽然骗了她,可是用不了多久,自己会给她一个天大的惊喜,也算是补偿这个可怜女人了。

    至此,万事俱备,可以开始行动了-进大漠寻找匪巢!

    ……

    深夜,秦锋在寝室中,做着出发前的最后准备:军刺重新打磨了一遍,磨的是光可鉴人、锋利无比!

    还有吹箭里的钢针,一半涂上了麻药,一半涂上了毒药,以备不时之需。

    又准备了几件特殊东西,关键时刻可以救命。

    ……

    “当当……当当!”

    收拾好了东西,秦锋正准备上炕睡觉呢,突然响起了敲门声,而后晋玉娘走了进来,俏脸上眉头微皱,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玉姐,怎么了?”

    “蛟郎,进沙漠、寻匪巢的事情太危险了,你不去不行吗?”

    “呵呵,军令如山,岂能不去,放心吧,我会加倍小心的。”

    “唉,数年以前,榆林镇总兵调动大队人马,在沙漠中搜索了好几个月,都没能找到沙匪们的巢穴,你一个人又能如何呢,奴家知道这是有人故意陷害,逼着你去送死……实在不行,咱们逃走吧?”

    “逃走?”

    “不错,咱们收拾好金银细软,今夜就离开七杀堡、离开榆林镇……去找一个山清水秀、与世无争的地方,耕田织布、安心度日,过上两年,守孝期满之后,咱们就拜堂成亲,奴家给你生三五个孩子,其乐融融,该有多好啊!”

    “这个嘛……”

    以秦锋的性格,就是遇到天大的困难,也只会迎难而上,而不会选择逃跑,可是这一刻,秦锋的内心犹豫了,因为晋玉娘描述的那种生活太让人向往了。

    青山绿水、与世无争,男耕女织、自给自足,夫妻恩爱,儿女绕膝,一杯茶、一壶酒……不是神仙,胜似神仙!

    问题是,自己真能一走了之,去过那种神仙日子吗?

    “玉姐,对不起,咱们不能走,至少现在不能走!”

    “为什么,你不想跟奴家厮守一辈子吗?”

    “想,非常想,可现在还不行,之前在两狼山中,我射杀了沙匪的二当家,如此血仇,沙匪们肯定会来报复的,如果我们走了,沙匪们找不到报复目标,肯定会拿这里的乡亲们出气,甚至是血洗七杀堡;退一步说,就算沙匪们不来报复,我若是走了,吕冒桂那个老王八就会回来,乡亲们还会受他的欺压,暗无天日,这几年全靠乡亲们的帮衬,你我才活了下来,如今大难临头,你我又岂能一走了之呢?”

    “唉!”

    晋玉娘长叹一声,认可的点点头,的确,人不能只想着自己过好日子,而不管别人死活,那样太自私了。

    可是秦锋此行又太危险了,秦家可就这么一根独苗,若是有个三长两短,那可如何是好?

    身为秦家未过门的媳妇,自己又能做点什么呢?

    沉思片刻,晋玉娘似乎想到了什么,一张俏脸变得通红,想要说点什么,又迟迟张不开嘴……如此犹豫了好久,终于用蚊呐一般的声音说道:“蛟郎,今天晚上,咱们一起休息吧!”

    “啊!”

    秦锋有点傻眼了,男女一起休息,这句话的内涵可太深了,尤其是‘休息’二字,是一动不动那种,还是动来动去那种……又或者是一个人不动,另一个人拼命来回动?

    这方面,自己只有一点理论知识,全无实战经验啊!

    要知道,按照大明律法:男子十六岁,女子十四岁就可以成亲了。

    如今秦锋十七岁、晋玉娘十八岁,年龄上早就达标了。

    问题是,两年之前晋玉娘的父亲随军远征辽东,在战场上失踪了,十有八九是没了性命。

    按照习俗,父母去世,子女当守孝三年,期间是不能成亲的,否则就视为不孝,会受到重罚!

    因此上,秦锋、晋玉娘虽然符合年龄要求了,却一直没有成亲,更加没有圆房,一直分屋而居。

    现如今,晋玉娘主动提出,今夜要一起休息……很显然,她是担心秦锋这一去凶多吉少,想要利用今晚、争取给秦家留下一点血脉。

    “玉姐……我……你……咱们两个……那什么……”

    如花美人,自荐枕席,就算是木头人也会为之心动的,更何况是血气方刚的少年呢!

    秦锋只觉得有一股火焰,从后脚根一直烧到了头顶上,烧的自己口干舌燥、浑身血液沸腾,恨不得立刻化身恶狼扑倒眼前的小羊羔。

    扑吧?

    不行!

    扑吧,人家女方都主动了,你个大老爷们还犹豫啥,切莫辜负了良辰美景,你看看,今晚的月亮多圆啊,多适合探讨一下人生的乐趣、以及生人的乐趣!

    不行,我是个有道德的人,不能做非礼之事。

    你们二人早有婚约,扑倒自己的未婚妻根本不算非礼,只是提前上车而已,事后补个票就行了。

    不行,坚决不行,人生大事、生人大事,二者都必须慎重对待!

    ……

    秦锋感觉有两个小人在自己的脑海中打架,一个叫欲望、另一个叫理智!

    一开始,欲望小人施展出王八拳,攻势异常凌厉,打的理智小人节节败退,差一点就完蛋了;幸好关键时刻,理智小人拿出一根大棒子,狠狠一击,就把欲望小人打晕了,反败为胜!

    什么大棒子如此厉害,竟能克制住人的欲望,因为上刻有八个字:愈是真爱,愈加珍惜!

    ……

    “玉姐,不行!”

    “为什么,难道你不喜欢我?”

    “不,我喜欢你,非常非常喜欢,正因为如此,我才不能草率行事……玉姐,放心吧,我一定会平安回来的,以后我还会飞黄腾达,而后三媒六聘、八抬大轿、十里红妆,风风光光的迎娶你,我对天立誓,一定会让你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最尊贵的女人!”

    说话间,秦锋从怀中摸出一支黄木簪,插在了晋玉娘的发髻上。

    这是专门跑了一趟两狼山,从悬崖上采集了一块崖柏,而后花了几天时间,用军刺一点点消磨出来的,因为没有经验,木簪子做的有点丑,却代表着秦锋一片真心!

    一支木簪,一世情缘,海枯石烂,此情不渝!

    “玉姐,好好在家等着,我一定会平安回来的,等解决了这些麻烦事,咱们就离开七杀堡,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隐居去,到时候,生三五个孩子可不行,至少给我生十个八个,嘿嘿!”

    “好,奴家等着你!”

    怀抱美人,秦锋许下了承诺。

    可惜秦锋忽略了一件事,人生在世、麻烦不断,旧的麻烦解决了,新的麻烦就会出现,想要隔世隐居只怕是遥遥无期了。

第十九章守株待兔!

    崇祯元年-八月二十四,黄道吉日,宜出行。

    上午时分,和晋玉娘依依惜别之后,秦锋和耗子带好应用之物,各骑一匹快马,从七杀堡出发了……直奔毛乌素大沙漠!

    “锋哥,咱们真要闯进大漠,寻找沙匪们的巢穴?”

    “怎么,害怕了?”

    “怕,我才不……不……不怕呢,男子汉、大丈夫,脑袋掉……掉……掉了碗大的疤,大不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不过这件事太冒险了,要不咱们先缓一缓,再考虑考虑、谋划谋划、思量思量……”

    耗子,人如其名,胆小如鼠,当秦锋说出一起进沙漠、寻匪穴的事情之后,差一点给他吓昏过去。

    好在耗子虽然胆子小了一点,还是很讲兄弟义气的,明知道这次进沙漠非常危险,还是硬着头皮一起出来了。

    问题是,人虽然出来了,胆子却落在了家中,一路上喋喋不休……那种又害怕、又不肯承认的样子着实可笑。

    后面的事情非常危险,这种状态可不行,必须让他鼓起勇气!

    “耗子,你还想不想娶小翠了?”

    “想,做梦都想!”

    小翠是七杀堡内的一位姑娘,今年一十六岁,身材苗条、模样俊俏,妥妥的小美人一枚,耗子整天围着人家姑娘转悠,想尽一切办法献殷勤。

    可惜啊,小翠却不喜欢耗子,因为王家人出身太差了,是被流放来的盗墓贼。

    更重要的是,榆林地区民风彪悍,女儿家选择夫婿,大都喜欢身体强壮、勇猛无畏的少年郎,而耗子的胆量太小了,难入人家姑娘的法眼!

    “想娶小翠,那就拿出点男子汉的胆量来,随我一起进沙漠、灭沙匪,只要做成了这件事,七杀堡的乡亲们肯定都伸出大拇指来,称赞你耗子是一条响当当的好汉,到时候,再备上一份厚礼到小翠家中提亲,还怕不能抱得美人归吗?

    要是没这份胆量,你就不要打小翠的主意了,人家姑娘的眼界高,看不上窝囊废、胆小鬼,而且我还听说了,董家堡的董大柱也喜欢小翠、正四处请人保媒呢!”

    ……

    “什么,董大柱,那个傻大个连自己的手指头都数不明白,也敢打小翠的主意,他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痴心妄想……不就是一条烂命嘛,为了小翠,我豁出去了,灭沙匪、当好汉!”

    要想让一个男人勇敢起来,有三样东西最管用了,一是金银财宝、二是高官厚禄、三是心爱的女人!

    三者当中,又以女人的魔力最大了。

    为了娶到小翠,耗子瞬间振作起来,腿也不抖了、肝也不颤了、胆子变的比老倭瓜还大三圈,别说让他和秦锋一起进沙漠了,就是让他单人独马和沙匪们拼命都不带犹豫的。

    这下行了,勇气终于激发起来了,可要想办成大事,光有勇气远远不够,还需要高明的策略才行。

    毛乌素沙漠纵横八百余里,当初榆林镇出动数千人马,反复搜索了好几个月,都没能找到沙匪们的巢穴,凭秦锋和耗子两个人,那就更没希望了,比大海里捞针都难!

    好在秦锋聪明,想到了一条妙计——守株待兔!

    ……

    二人一路前行,小半天之后,来到了毛乌素沙漠的东南边缘地带,眼前出现了一条蜿蜒崎岖的河流—青龙河!

    与普通的河流不同,青龙河是一条半地下河,它起源于北边的一座高山脚下,从地下洞穴中喷涌而出,向南蜿蜒流淌数十里之后,又渗入地下不见了。

    河水清澈,犹如一条青龙盘踞在大沙漠边缘,故而得名。

    接下来,二人在河边扎下帐篷,支起了锅灶,又在岸边的树林中砍了几棵树,做出几个木盆、木槽摆放在河边,摆出一副淘金客的架势。

    五斤上等金砂,秦锋只留下三两,余者全都扔进了青龙河中,还有军刺、吹箭……鸳鸯交颈图都藏到了树林中,需要的时候再取出来。

    接下来,秦锋又拿出一种药膏,是用几种草木汁混合制成的,把自己和耗子的脸涂成了黄褐色,再对五官略加修饰,二人顿时变得‘面目全非’了。

    之前在两狼山中和沙匪们交过手,这样做是为了隐藏身份。

    真名也不能用了,秦锋略加思索,给自己起了一个假名--萧十一郎!

    这是古龙大大的小说中,一个非常讨人喜欢的角色,闯荡江湖,纵横四方,骑最快的马、喝最烈的酒、泡最漂亮的妞、杀最恨的人……大丈夫当如是斯!

    至于耗子,当时是萧十二郎了。

    ……

    “锋哥,那些沙匪真的会来这里吗?”

    “放心吧,沙匪也是人,是人就得吃饭、喝水,这条青龙河是毛乌素沙漠东南部的重要水源之一,那些沙匪们进出沙漠,肯定会到这里饮水的;沙匪们来到河边,就会见到咱们、以及咱们怀里的金砂,人没有不爱财的,尤其是沙匪大当家—侯万金,听说是一个嗜财如命的家伙。

    如果让他知道了,这条青龙河中出产金砂,他肯定会允许咱们两个入伙,给他淘金赚钱的,如此一来,咱们就能混入沙匪当中,摸清他们的巢穴所在,而后里应外合、一举歼灭!”

    对于自己的计划,秦锋非常有信心,诱饵已经抛下,接下来就等着沙匪们上钩了。

    一天。

    两天。

    三天

    ……

    转眼五天过去了,迟迟不见沙匪们出现,秦锋、耗子只能在河边苦等,好在出发时带了充足的干粮,不必担心饿肚子。

    而且在青龙河中有一种白鳞鱼,身长不过半尺,样子很不起眼,肉质却极为鲜美,而且数量极多、容易捕捉,正好用来打牙祭。

    ……

    第六天-中午时分。

    秦锋抓了十几条白鳞鱼,做了一顿正宗的石板烤鱼,和耗子美滋滋的吃了起来。

    正吃的高兴呢,远方突然扬起了一股沙尘,紧接着,十几名沙匪骑着骆驼、挥舞弯刀,如旋风一般冲到了河边,把二人团团包围起来。

    “那来的两个野小子,吃了熊心豹子胆,敢闯咱们的地盘,莫非是官兵的探子?”

    “不要误会,我们不是官兵的探子,是来投奔入伙的,还请诸位大哥收留!”

    “什么,来入伙的,搜身!”

    “诺!”

    几名沙匪跳下骆驼,对秦锋、耗子搜查起来,没搜到任何与官兵有关的东西,却搜出一个小口袋,里面装着黄灿灿的金砂……一名沙匪用牙咬了咬,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金子,真是金子……小子,快说,从那弄来的?”

    “就是从这条河中淘出来的。”

    “什么,青龙河里有金砂?”

    沙匪们来到河边,立刻看到了那些淘金工具,尤其是木盆里还有一些小金粒子,说明秦锋、耗子没有说假话。

    “真没想到,青龙河里竟然有金砂,这件事必须禀告大当家的,大当家的最爱黄白之物了,知道这个消息肯定会重赏咱们的。”

    “这两个小子怎么办,是杀,还是留?”

    “他们既然是来入伙的,那就暂且留下,带回去,交由大当家的处置吧。”

    “说得对,带上他们两个,速速返回老巢!”

    最近几年,在天灾人祸的双重压迫下,西北地区的百姓们苦不堪言,为了求一条活路,不少人选择了落草为寇,或者逃出边塞、投奔沙匪。

    这种前来入伙的事情,更是时有发生的,因此上,十几名沙匪并未多疑,暂时相信了秦锋和耗子的话,决定带二人返回巢穴。

    当然了,沙匪们就是再傻,也不会轻易暴露巢穴的位置,他们自有一套规矩。

    沙匪们先用绳索把秦锋、耗子牢牢的捆绑了起来,又用厚厚的黑布把二人的眼睛给蒙住了,确定二人看不到任何东西,这才把他们放到了骆驼背上。

    接下来,队伍启程,返回巢穴。

第二十章进入匪巢!

    对于普通人来说,在双眼不能视物的情况下,肯定是无法记路了,可对一名受过严格训练的特种兵来说就不一定了。

    眼睛看不到了,还有耳朵、鼻子和舌头。

    用耳朵细听骆驼蹄子落地的声音,就能知道路过的是沙漠、戈壁、草原,或者河滩。

    用鼻子闻,可以闻到沙土味、草沫味、水泽味,人类宿营留下的生活味道,以及牛羊、马匹留下的腥臊味。

    伸出舌头,感觉风向,就可以判断出方向!

    ‘东北三十里,全是沙漠……路过了一片水草地……又路过一片戈壁……嗯,来回转了三圈,又回到原地了,这帮子沙匪真是狡猾,蒙着我们的眼睛还不放心,故意兜圈子……’

    就这样,靠着敏锐的听觉和嗅觉、以及强大到变态的方向感,秦锋在心中默默的画出了一张地图,线路非常清晰。

    只是没想到,刚刚画了小半天地图,队伍就停了下来。

    原来是沙匪们的巢穴到了!

    难怪官兵们几次大规模围剿,都找不到沙匪们的踪迹,原来他们的巢穴根本不在大漠深处,而是隐藏在了大漠的边缘地带……典型的灯下黑,让人意想不到!

    “并肩子,什么价?”(兄弟,带来的是什么人?)

    “两个生科子,来挂柱的!”(两个少年人,前来入伙的。)

    “骝过了没?”(搜过身了没有?)

    “早骝过了,挺得住,快开虎口!”(早就搜过身了,没有问题,快点开门吧。)

    ……

    巢穴周围,设有不少岗哨。

    队伍停下之后,沙匪们用黑话进行了问答,而后响起了一阵隆隆声,像是有沉重的大门打开了。

    紧接着,沙匪们把秦锋、耗子从驼背上弄了下来,领着二人进入巢穴,而在进入过程中,二人都明显的感觉到不是在平地上行走,而是向地下深处走去。

    脚下是石头台阶,踩起来咚咚作响……走了上百节,起码有四五丈深,什么情况,难道沙匪们的巢穴在地下?

    这里不是黄土地,而是遍布流沙的大漠,地下怎么可能藏人呢?

    “好了,到地方了,给这两个小子松绑吧,再给他们喝点水,休息一会儿,我去禀告大当家的一声!”

    “诺!”

    满心疑问之际,领路的沙匪们停下了脚步,解开了二人身上的绑绳,又摘下了蒙眼黑布。

    二人活动着有些麻木的身体,同时缓缓的睁开了眼睛,发现身处一间石室当中,大约一丈五尺见方、八尺多高,大石门关闭着,沙匪们已经离开了,留下了一个水囊、一大块锅盔,还有一小盏羊油灯。

    借着灯光,可以看到周围的石壁上刻着文字,粗看像是汉字,细看又不是汉字,根本看不懂写的什么?

    “锋哥,咱们是在一座古墓里面!”

    “什么,古墓?”

    “错不了,这是一座西夏古墓,墙壁上刻的是党项文,这里是其中一间陪葬室,看这规模,起码是一座王爷的陵墓!”

    耗子出身盗墓世家,这方面的知识相当渊博,他说是西夏古墓,那就肯定错不了。

    而根据这一信息,秦锋立刻脑补出了很多东西……

    五代十国末期,党项人崛起于西北地区,之后还建立了西夏王朝,与北宋、契丹鼎足而立,那个时候,毛乌素沙漠的面积还比较小,周边还是丰美的水草地。

    某一位西夏王爷看中了这块风水宝地,于是大兴土木、为自己修建了一座陵墓,死后葬于其中。

    接下来,种种因素下,毛乌素沙漠迅速扩张,在若干年后埋没了这片水草地、也埋没了这座西夏古墓。

    又过了一些年,沙匪们无意间发现了古墓,盗取了其中的陪葬品,还把古墓改建成了他们的巢穴,靠着其出色的隐蔽性,屡屡躲过了官兵们的围剿!

    八九不离十,就是这么回事!

    ……

    “锋哥,现在怎么办?”

    “既来之,则安之,稳住心神,一会儿见了匪首千万别露出破绽,匪首若有盘问,咱们就按事先准备好的说,至于别的事情、随机应变!”

    “好!”

    二人耳语一番之后,啃了锅盔、喝了点水,开始闭目养神,准备应对后面的事情。

    身处匪巢,如临深渊,一个不小心,就是粉身碎骨啊!

    ……

    “你们两个出来吧,跟我们走!”

    “几位大哥,咱们这是去那啊?”

    “去聚义大厅,见我们大当家的。”

    “是,是!”

    又过了一会儿,几名沙匪回来了,带着秦锋、耗子离开了石室,穿过几条长长的墓道,来到了聚义大厅。

    所谓的聚义大厅,其实是一座巨大的地下宫殿。

    用无数巨石修葺而成,其中最小的也有上千斤重,用来支撑的几根石柱更是有三四人合抱粗,两侧站立着数十名手持利刃的沙匪、皆是虎背熊腰的壮汉。

    北面放着一副汉白玉宝座,上面端坐一位中年人,尖嘴猴腮、身材瘦小……远远望过去,就像是一只大马猴穿着人的衣服坐在那里,说不出的滑稽!

    看此人的相貌,应该就是沙匪的大当家—侯万金,人送绰号:老阴猴,一个阴险狡猾的家伙!

    “就是你们两个小子要入伙,叫什么名字,是那里人啊?”

    “回大当家的话:俺叫萧十一,这是俺兄弟萧十二,俺们都是河南道—怀庆府人氏!”

    “哦,怀庆府,那个县的?”

    “孟津县!”

    秦锋、耗子不仅报了假名,还报了假籍贯,而且说话之时,故意带出了豫北口音。

    耗子祖籍就是怀庆府—孟津县的,说豫北话自然没有问题了,而最近一段时间,秦锋在努力学习豫北话,凭着聪明的头脑、竟然也学的七八分像了。

    这样做,自然是有目的了。

    因为这位大当家—侯万金是怀庆府—济源县人,本为镖师,后因贪图财物,杀害了一位致仕官员,被官府四处通缉,在中原内地无处躲藏,这才跑到了长城以外当了沙匪。

    孟津、济源两县相邻,风土人情完全一样,可以说是老乡了。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拉近和侯万金的关系,进而取得信任。

    “哦,真是巧了,本大当家是怀庆府—济源县人,如此算下来,咱们还是乡亲呢,哈哈!”听着熟悉的乡音,侯万金的目光柔和了许多,可是眨眼之间、柔和的目光又消失了。

    “细说起来,本大当家出来十多年了,还真有一点想家了,记的你们孟津县境内有一座慧真寺,香火鼎盛、极为灵验,本大当家年轻的时候还去那里烧香拜佛呢,如今慧真寺怎么样了?”

    “回大当家的话,俺们孟津县从来没有什么慧真寺,怕是您记错了吧?”

    “哦,没有吗?”

    “绝对没有,孟津县内只有一座慧林寺,位于图河北畔,是一座非常大的寺庙,俺小时候身体不好、经常生病,俺爹带着俺还去慧林寺烧过平安香呢!”

    耗子上前回话,语气极为肯定。

    再看大当家—侯万金,目光重新变的柔和起来:“对、对,是慧林寺,不是慧真寺……是我记错了,人老了,记性不行了,哈哈!”

    真记错了吗?

    非也!

    秦锋在旁边看的清楚,侯万金的记性根本没问题,他是故意说错的,以此来试探二人是不是真的孟津县人氏。

    若是回答错误,只怕二人就要人头落地了!

    好一个老阴猴,果真大大的狡猾啊……幸亏老子更狡猾,早就预料到这一手了!

    “萧家兄弟,你们既然是孟津人,怎么跑到榆林来了,还要来这里入伙?”

    “回大当家的话,俺们是被官府逼迫的实在没有活路了,这才来投奔大当家的!”这次由秦锋回话,详细讲述了二人的出身来历。

    本为良民、老老实实的种地,没想连续几年,豫北一带不是大旱就是大涝,庄稼颗粒无收,村子里的人饿死了一大半,苛捐杂税多如牛毛……万般无奈之下,二人为求活命只好当了盗墓贼。

    盗墓失手被抓,主犯全部斩首,二人因为年纪小侥幸免死,被充军发配到了榆林镇。

    来到榆林之后,又被当地官员欺压,整天挨打挨骂还吃不饱饭,受了无数的罪,后来二人听说有一位侯大当家的,仗义疏财、义薄云天,带领一群好汉们在大漠中自立为王,天天大口吃肉、大口喝酒,逍遥自在。

    于是乎,二人就从军堡中逃了出来,想到大漠中入伙,因为找不到地方,只好在青龙河边暂且栖身,并在无意中发现了金砂。

    为了证明所说不假,又由耗子上前,说了一大堆关于盗墓的事情,条理分明、头头是道,绝对是专业人士才有的水平。

    一众沙匪听的频频点头,基本上相信二人了。

    “哈哈,说的不错,本大当家的一向是义薄云天,专门收容四方好汉,你们两个既然是诚心来投的,那就留在这里吧,以后一起大块吃肉、大口喝酒,保准亏待不了!”

    “多谢大当家的收留,我们二人日后必当誓死效力!”

    “好,正好有一件事需要你们两个效力,明天,到青龙河边走一趟,本大当家的要看一看,河里是不是真能淘出黄金来!”

    “诺!”

第二十一章真有金砂矿!

    人言老阴猴—侯万金视财如命,这话真是一点不假。

    第二天早晨,天色尚未全亮,侯万金就迫不及待的带领数十名沙匪,以及秦锋、耗子离开了地下巢穴,骑着骆驼直奔青龙河而去。

    而在离开巢穴的过程中,秦锋、耗子依旧被黑布蒙着眼睛,什么都看不见,由此可见,侯万金虽然答应二人入伙了,其实没有完全信任,依旧小心防范着。

    这不奇怪,若非如此狡猾谨慎,这只‘老阴猴’也不可能纵横大漠十余年,多次躲过官兵的围剿了。

    ……

    小半天之后,一行人来到了青龙河边,而后秦锋、耗子向沙匪们展示了是如何淘金的,过程很简单:先是利用工具,挖出河道中的泥沙,而后将泥沙放入木槽当中,利用河水不断的冲洗。

    沙子比较轻,很快就被河水冲刷走了,金砂的质量重,则会留在木槽的底部。

    当然了,这样得到的金砂中掺合着许多杂质,必须用‘混汞法’进一步提炼,才能得到高纯度的黄金!

    “金砂,真是金砂,黄灿灿的,大家快过来看看啊!”

    “发财了,这下发财了,恭喜大当家的!”

    “哈哈!”

    ……

    看到淘出来的一粒粒金砂,沙匪们瞬间沸腾了,挥舞刀枪、大喊大叫,就像是一群饥饿的野狼,突然看到了肥美的小羊羔,别提多兴奋了。

    世人皆以为,沙匪们独霸一方,肯定是天天大口喝酒、大块吃肉,要银子有银子,要女人有女人,快乐又逍遥!

    事实上,根本没那好事!

    为了躲避官兵的围剿,沙匪们大部分时间都躲藏在沙漠中,要吃没吃、要喝没喝,而且环境极为恶劣,白天热的流油,晚上冷的结冰,还要饱受风沙侵食之苦,别提多受罪了。

    偶尔出去劫掠,那也是用人命换钱粮,而且未必次次劫的到,比如上次在两狼山中抢劫薛家商队,非但一两银子没抢到,还赔进去上百条人命,其中就包括二当家—特木尔!

    现在好了,找到一条出产金砂的河流,只要花点力气就能弄到大量金子,从此有吃有喝有钱花,可比冒险劫掠强的太多了,沙匪们自然是高兴了。

    大当家-侯万金更是兴奋的抓耳挠腮,不过在兴奋之余,这只老阴猴心中仍有一些猜疑:“萧家兄弟,干的不错,没想到青龙河中真有金砂,不过嘛,本大当家的以前也经常来这里,为何就没有发现呢?”

    “回大当家的话,金砂沉重,全都沉积在河道深处了,又被厚厚的泥沙覆盖着,故而很难被人发现的,我们兄弟两个是土夫子出身,干的就是土里摸金的活计,眼力比一般人精湛的多,这才发现了金砂!”

    “嗯,说的有道理,那依你们两个来看,这条河中的金砂储量如何?”

    “我们两个仔细查看过了,河中金砂的储量极高,走遍大江南北,恐怕也找不到几条这么富的金砂河了,不过嘛,要想把金沙淘出来,还需要更多的工具、人手才行。”

    “哈哈,没问题,本大当家手下有七八百号弟兄,个个身强力壮,肯定能把河里的金子都淘出来,发财了、这次发大财了,哈哈。”

    ……

    一番询问之后,侯万金心中猜疑尽去,不禁仰天大笑起来。

    更准确的说,那些黄灿灿的金砂已经迷住了他的心窍,让原本猜忌多疑的老阴猴,变成了一只找不到北的傻猴子。

    人一旦变傻,距离倒霉也就不远了。

    接下来,侯万金下令,让自己手下的沙匪们,以最快速度向青龙河一带集结。

    原来沙匪们并不都藏在西夏古墓中,还有相当大一部分,分散在了沙漠中的几处绿洲上,一则,分散开来、目标更小,可以避免被官兵找到踪迹。

    二则,可以利用绿洲中的水草,喂养骆驼、马匹、牛羊,那可是沙匪们的坐骑,以及重要的食物来源之一。

    接下来几天,不断有沙匪汇聚过来,人数很快超过了五百,而后兴高采烈的砍伐树木、打造工具,投入到了轰轰烈烈的淘金事业中,第一天,就淘出了八两金砂。

    第二天,十两!

    第三天,十二两!

    ……

    随着金砂产量不断增加,侯万金天天都是乐,对秦锋、耗子也更加信任了,认为这是老天爷送给自己的一对福星!

    对待福星,自然要好一点了。

    之前秦锋、耗子和其他沙匪住在一个大帐篷里,几乎时时刻刻都要受到监视。

    现在不同了,二人分到一个新帐篷,单独居住、不受约束,还能天天享受上好伙食,有酒有肉!

    可惜啊,已经沉浸在黄金梦中的侯万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此时此刻,董副千户已经聚集了三百人马,就隐藏在距此只有大半天路程的七杀堡中……只要秦锋发出信号,这些人马就会立刻杀过来,将毫无防备的沙匪们一网打尽。

    以金砂为诱饵,聚拢分散的沙匪,再围而歼之……如此计划,可谓高明!

    可是几天过去了,秦锋却迟迟没有发出信号,因为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没有出现,就是沙匪三当家—韩山君。

    此人跑那去了?

    利用闲聊的机会,秦锋从沙匪们口中得知,原来二十几天之前,韩山君带着一伙人到山西销赃去了。

    榆林一带,官兵们对沙匪防备甚严,即便后者抢到了金银珠宝,也没法变换成吃的穿的。

    于是乎,三当家—韩山君带领一队人伪装成了商队,把抢劫来的财物运到山西一带出售,再买回来沙匪们急需的粮食、布匹、精盐等生活物资。

    队伍已经出发二十多天了,至于什么时候回来,则是个未知数。

    在秦锋的计划当中,韩山君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如今这一环缺失了,怎么办?

    继续等下去,无疑会增加风险:一则,董副千户带领人马藏在七杀堡中,时间一久,难免不走露消息,一旦被沙匪们察觉到,可就前功尽弃了。

    二则,自己往青龙河中扔了五斤金砂,按照现在的速度,很快就会淘光的,一旦再淘不出金砂,好不容易聚集在一起的沙匪,只怕就要重新分散了。

    自己和耗子还要承担沙匪们失望的怒火,只怕是性命难保!

    怎么办,不管三七二十一,立刻下手?

    那样的话,自己有十成把握,可以歼灭聚集在青龙河边的沙匪们,杀掉大当家-侯万金!

    问题是,歼灭沙匪之后,郑千户肯定跳出来抢功劳,自己就等于给别人做嫁衣了,光给别人做嫁衣也就罢了,更严重的是,以郑千户的狠毒心肠,以后肯定还会迫害自己,那样就死路一条了。

    怎么办?

    真是左右为难!

    ……

    一夜难眠,第二天早晨,秦锋刚钻出帐篷,立刻被两名沙匪拦住了。

    “萧小兄弟,大当家的让你过去一趟。”

    “好,容我洗个脸,就去见大当家的。”

    “呵呵,咱们当沙匪的整天在沙土中打滚,个个都是泥猴子,还穷讲究个啥,快点跟我们走吧!”

    两名沙匪不容分说,强行扯着秦锋走进了一座牛皮大帐。

    大帐中,侯万金盘膝而坐,一手拿着算盘、一手拿着戥子,正在称量最近几天淘出来的金砂,还分成一小堆一小堆的。

    “见过大当家的!”

    “萧十一,你过来看看,开始几天淘出来的金砂、是一天比一天多的,可是最近三天出产的金砂却越来越少了,尤其是昨天,好几百人一起下河,竟然只淘出了不到二两金砂,这是怎么回事,你不是说青龙河里有的是金砂吗?”

    “这个嘛……大当家的有所不知,河道中地形复杂,水流有缓有急,故而金砂不是平均分布的,而是有的地方少、有的地方多,这几天淘金量变少了,是因为弟兄们没有找到金砂窝子……不过不要紧,只要沿着河道认真搜索,肯定能把隐藏的金砂找出来的!”

    “哦,果真如此?”

    “千真万确,小的就是有十个胆子,也不敢诓骗大当家的不是!”

    秦锋信誓旦旦的保证着,心中却非常清楚,自己扔进河中的金砂,差不多被沙匪们捞干净了。

    没办法,必须立刻下手了,否则沙匪们很快就会散去,再想把他们聚集起来可就难了!

    可惜啊,自己好不容易制定的计划,就这样半途而废了,真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啊!

    正当秦锋在内心中,吐槽对老天爷的不满之时,一名沙匪小头目发疯似的闯进了大帐中,双手紧紧合在一起,像是捧着什么东西:“大当家的,快看、快看看啊,哈哈!”

    “什么事情,慌里慌张的,莫非天上掉金饼了不成?”

    “没错,就是天上掉金饼了,好多的金子啊!”

    ……

    说话间,小头目分开手掌,里面竟然是几十枚金砂块,大的犹如桂圆、小的犹如黄豆粒,皆是天然形成的。

    初步估计,这些金砂块加在一起,差不多有二斤多重。

    “这么多金子,那来的?”

    “回大当家的话,这是弟兄们刚刚淘出来的,就在一个河道拐弯的地方,几铲子下去就淘出来这么多,周围的沙层中肯定还有,弟兄们正在拼命的淘呢!”

    “好,干得好……萧十一说的一点没错,这是找到金窝子了,哈哈!”

    侯万金仰天大笑,还拍了拍秦锋的肩膀,以示嘉奖。

    秦锋连忙做出一副胸有成竹,早知道会这样的样子,实则心中震惊不已,犹如九雷轰顶一般!

    什么情况,自己明明只扔了不到五斤金砂,而且都是细金砂,现在怎么淘出来这么多,还有大金砂块。

    莫非是别人扔的?

    不可能啊,谁没事吃饱了撑的往河里扔金子玩?

    只有一个解释:这条青龙河中真的有金砂矿!

    老天爷,弄假成真了,这运气……太逆天了!

    运气来了,泰山都挡不住,就在淘出大金块的当天中午,又有惊喜发生,三当家—韩山君带人回来了。

第二十二章沙匪内部的矛盾!

    中午时分,一支风尘仆仆的队伍来到了青龙河边,大约有五六十人、上百只骆驼,驼背上装满了各种物资。

    带队的是一个青年人,大约二十四五岁,身材矫捷、相貌刚毅,正是沙匪三当家-韩山君,人送绰号:锦毛虎!

    “三当家的回来了!

    “三当家一路上辛苦,弟兄们都想你了!”

    ……

    奇怪的一幕发生了,看到三当家-韩山君带人回来了,有的沙匪立刻跑过去迎接,高兴的大喊大叫,有的沙匪则待在原地不动,显的十分冷漠!

    原来沙匪们是由三部分人组成的:一是从中原内地逃出来的强盗、窃贼、杀人犯,为首者就是大当家—侯万金!

    二是从草原上流浪过来的蒙古人,为首者是二当家—特木尔。

    三是忍受不了欺压,被迫出逃的军户,为首者是三当家—韩山君!

    三股人马共同组成了沙匪,一起纵横大漠、劫掠为生!

    可有句话说的好,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沙匪内部也是如此。

    韩山君一伙都是本地人,故而打劫过往商旅之时,往往手下留情,只抢财物、不伤人命,如果遇到了认识的人,有时还会直接放行!

    侯万金一伙都是外地人,而且都是穷凶极恶之徒,劫掠之时,刀下从来不留活口,甚至糟蹋妇女、残杀幼童,做了许多伤天害理的事情。

    于是乎,双方就产生了矛盾,甚至多次大打出手,还出过人命呢!

    幸好沙匪们由三伙人组成,互相合作、互相制约,还能免强维持内部之间的平衡。

    可是一个月之前,二当家-特木尔死在了两狼山中,手下人马更是死伤不少,如此一来,三角平衡被打破,沙匪们的内部矛盾更激烈了,这也是他们迟迟没有找秦锋复仇的原因之一。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得知韩山君带队回来,大当家—侯万金也从帐篷里出来了,皮笑肉不笑的上前迎接:“哈哈,三弟一路上辛苦了,快快进帐休息,为兄给你接风洗尘!”

    “多谢大哥,大哥,为何这么多弟兄聚集在青龙河边?”

    “三弟有所不知,最近偶然发现,这条青龙河里竟然储藏着大量的金砂,弟兄们聚集在此是为了淘金,这下发大财了,哈哈!”

    “哦,河里有金砂,这倒是出乎意料,不过这么多兄弟聚集一起,目标太大了,若是引来官兵围剿怎么办,金砂固然是好东西,可也不能要钱不要命啊,依小弟之见,还是把弟兄们分散开来,只留一部分人淘金即可!”

    “三弟太过多虑了,榆林镇的官兵个个都是饭桶,又能奈我何,再说了,为兄手下那些耳目可不是吃素的,稍微有个风吹草动,肯定会来报信的,不必担心,哈哈!”

    ……

    韩山君好意提醒,奈何侯万金已经被黄金迷住了心窍,根本听不如去。

    当然了,侯万金如此有恃无恐,也是有一定原因的,他早就派出大量心腹人,伪装成商人、工匠、农夫……潜伏在榆林城周围充当耳目,一旦官兵出城剿匪、立刻回来报信。

    这也是沙匪们纵横大漠十余年,多次躲过官兵围剿的重要原因之一!

    至于镇北千户所方面,军户逃亡过半,剩下的大都是老弱妇孺,千户官-郑迁乾更是有了名的胆小鬼,侯万金根本没放在眼中!

    相处多年,韩山君深知这只‘老阴猴’的秉性,见钱眼开、视财如命,为了黄白之物,让他卖了亲爹娘都不成问题,既然劝说不动,也就懒得再劝说了。

    ……

    接下来,在大帐中设下了接风宴!

    侯万金、韩山君居中而坐,其余大小头目分坐两旁。

    秦锋、耗子因为发现金砂矿有功,也被准许参加宴会了,坐在大帐的一个角落当中;二人很聪明,一句话不多说,就是低头吃喝,同时竖起耳朵偷听两位大当家之间的谈话。

    “三弟啊,这次带回来多少货物?”

    “回大哥的话,共计带回了四百驮粮食、八百斤精盐、三百斤香料……还有一些瓷器、布匹、精铁。”

    “哦,就这么点东西?”

    侯万金有些不满了,因为韩山君这次带走的钱财不少,可带回来的货物却比往常少了一半。

    这不禁让他心生怀疑,是不是韩山君暗中贪污了呢?

    “唉,没办法,最近几年天灾不断,庄稼长的不好,粮食价格自然就高了,粮食价格一高,随带着其他货物全都涨价了,能带回这些东西已经不容易了;怎么,大哥莫非怀疑韩某暗中贪污不成,若是如此,下次让别人去山西采购货物好了,看看是不是这个价,哼!”

    “三弟莫要误会,你一向人品正直可靠、视钱财如粪土,为兄又岂会胡乱怀疑你呢,不过嘛,去山西采购的事的确辛苦,下次换个人去也好,省的三弟太过劳累了,哈哈!”

    侯万金说的好听,却要换人负责采购之事,明显还是怀疑了。

    这可把韩山君气坏了,要知道,到山西采购货物并不容易,路途遥远、跋山涉水不说,还要防备官府的通缉,以及江湖人黑吃黑。

    比如这次,回来途中就遇到了一次官兵围堵、以及两次黑吃黑,自己带领弟兄们浴血厮杀,这才硬闯出一条道路,把货物带了回来,为此还折了十几个弟兄的性命。

    吃苦受累、流血流汗,还要受到莫名怀疑,这个气谁能受?

    “驴球子的,老子们拼死拼活,好不容易才把货物带了回来,还要被人怀疑手脚不干净,真以为老子们好欺负不成?”

    “没错,老子们受苦受累,你们待在家里享清福,凭什么啊,大不了散伙,以后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

    “散伙就散伙,谁怕谁啊,早就看你们不顺眼了!”

    韩山君为了大局着想,忍下了这口窝囊气,可手下弟兄们忍不了,纷纷破口大骂起来,有几个脾气火爆的甚至拔出了刀!

    侯万金的手下毫不示弱,也纷纷拔出了刀子,上前对骂起来。

    眼看情况不妙,侯、韩二人连忙约束住各自手下,这才避免了一场内部火拼。

    闹成这个样子,接风宴继续不下去了,只好草草结束,沙匪们各自散去,走出很远了,仍能听到不忿的叫骂声。

    角落中,秦锋一直在冷眼旁观,心中高兴不已,没想到沙匪内部矛盾如此之大,下一步计划、自己本来只有六成把握,现在至少有九成了。

    ……

    夜幕降临,劳累了一天的沙匪们全都回帐休息去了,很快响起了雷鸣般的鼾声。

    秦锋没有入睡,叮嘱耗子几句之后,悄悄离开了居住的小帐篷,在夜幕的掩护下,先是来到河边一片树林里,从一个隐蔽的树窟窿中取出了自己的军刺、吹箭,以及那副鸳鸯交颈图,贴身藏好。

    而后东走西绕,悄悄来到了三当家—韩山君居住的大帐前,门口有两名沙匪守卫,立刻拦住了道路:“你是谁,来这里做什么?”

    “在下萧十一,奉大当家的之命,带几句话给三当家,不知三当家休息了没有?”

    ……

    “我还没休息,让他进来吧!”

    两名沙匪让开道路,秦锋顺利进入大帐中,韩山君果然没睡,正坐在一副矮案前喝着闷酒,连个下酒菜都没有。

    “属下见过三当家!”

    “你就是萧十一,那个发现河中有金砂的人?”

    “正是!”

    “说吧,大当家的让你带了什么话?”

    “这个嘛,接下来的话很重要,只能出在下之口,入三当家之耳,还请屏退无关之人!”

    “哼,事多,你们两个退下吧,到二十丈以外戒备,不准其他人靠近!”

    “诺!”

    虽然心有怨气,韩山君还是挥了挥手,让自己的两名手下退了出去。

    至此,大帐中只剩下韩、秦二人。

    “小子,现在可以说了吧,大当家的让你带什么话?”

    “呵呵,实不相瞒,并不是大当家让在下来的,而是有一位姑娘托在下给三当家带一样东西。”

    “姑娘?”

    “正是!”

    说话间,秦锋从怀中抽出那副鸳鸯交颈图,在桌案上缓缓的展开,韩山君看了一眼,顿时目瞪口呆。

    “这幅画是婉儿画的,没错,上面是她的笔迹,我不会看错的……婉儿的画怎么会在你手里,你究竟是什么人……婉儿、我的婉儿,她现在还好吗,有没有受苦……小子,快说,否则老子砍了你!”

    看到画卷之后,韩山君瞬间醒酒了,连连提问的同时,拔出弯刀架在了秦锋的脖子上。

    “呵呵,三当家的这么多问题,让在下如何回答呢?”

    “好,我一样一样问,你先回答我,婉儿现在怎么样了?”

    “婉儿姑娘平安无事,不过在郑千户那里挨骂受气肯定难免了,而且她很想念三当家的,日夜都在盼着你能救她出火海!”

    “婉儿,我的婉儿,我对不起你………整整四年了,我还是没能把你救出来……姓郑的,老子早晚将你千刀万剐、泄我心中之恨……婉儿,呜呜!”

    韩山君扔掉了刀,紧紧抱着那副鸳鸯交颈图,跪坐地上,泪流不止,由此可见,他是多么深爱着叶婉儿。

    心爱的女人,被别的男人夺走了,自己却无能为力,那种痛苦比山更高、比海更深!

    看着眼前伤心欲绝的男人,秦锋心中明白,自己有十成把握了!

第二十三章说服韩山君!

    许久之后,韩山君慢慢止住了哭声,将鸳鸯交颈图叠好之后,小心翼翼的收入怀中,而后重新拿起弯刀,用怀疑的目光上下打量秦锋:“小子,老实交代,你究竟是什么人?”

    “呵呵,实不相瞒,在下秦锋、从七杀堡而来!”

    “什么,你就是秦锋,那个在两狼山中一枪毙掉二当家—特木尔的秦锋?”

    “正是!”

    “好小子,有胆量,竟然混到我们沙匪的大营中来了,信不信,只要我喊上一嗓子,你立刻就会被大卸八块、剁成肉泥喂狗?”

    “呵呵,三当家的话,在下岂敢不相信,不过嘛……在下若有个三长两短,只怕你这辈子都休想再见到婉儿姑娘,更别想报仇雪恨了!”

    秦锋毫无惧色,上前一步、与韩山君对峙起来,二人的目光犹如两道闪电,在半空中激烈碰撞着。

    这是一种勇气与意志的较量,勇者胜、弱者败!

    片刻之后,韩山君率先低下了头,心神极为慌乱,眼前这个少年的目光太可怕了,鹰睃狼顾、杀气四溢……老天爷作证,手上没有几百条人命,绝养不成这般凶戾的杀气!

    “你用婉儿威胁我?”

    “不敢,只是想和三当家做一笔交易罢了,事成之后,保准你杀掉仇人,救出婉儿姑娘,还能成为沙匪的大当家!”

    “哦,什么交易?”

    “呵呵,附耳过来,咱们一起这样……这样……再这样……”

    秦锋压低声音,嘀咕了好一阵子,听的韩山君脸色数变,真像是见了鬼一样。

    还是一只心狠手辣、满肚子坏水,刚从十八层地狱中爬出来的恶鬼王!

    “我与大当家—侯万金立过毒誓,约为兄弟,同生共死……你想让我出卖他,这绝不可能!”

    “呵呵,三当家的此言差矣,你把他当做兄弟,他有把你当兄弟吗,想想今天宴会上的事情吧,明眼人都看的出来,那只‘老阴猴’已经起了杀心,只怕用不了多久,他就要下毒手了,到时候你还有活路吗?”

    “这个嘛……”

    韩山君犹豫了,倒背双手、在帐篷里走来走去……秦锋的话很直,但说的很有道理。

    四年之前,父母被杀、未婚妻被抢走,自己一怒之下投奔了沙匪,想着借助沙匪们的力量夺回未婚妻,找郑千户报仇雪恨。

    入伙之时,侯万金也答应了,一定会帮自己报仇的。

    毛乌素沙漠当中,原本有十几股沙匪,为了争夺草场、水源、牲畜,经常互相残杀,打的激烈无比。

    为了报恩,自己舍死忘生、多次浴血厮杀,帮助侯万金打败了其他沙匪,成为了这片沙漠中的霸主。

    可是称霸大漠之后,对于帮自己复仇的事情,侯万金却只字不提了,不仅如此,眼见自己的威望越来越高、手下兄弟越来越多,这只老阴猴更是起了猜忌之心,经常在暗中下绊子,让自己吃了不少哑巴亏。

    吃点亏也就罢了,关键是二当家-特木尔死后,沙匪内部的平衡打破了,矛盾越来越大,早晚会有一场火拼的,真等那只老阴猴先下手的话,自己就必死无疑了。

    还有自己手下的弟兄们,怕是一个也活不了!

    怎么办?

    怎么办?

    ……

    没办法,到了这个地步,只能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了!

    权衡利弊之后,韩山君的目光松动了:“秦锋,我承认你说的很有道理,可是江湖险恶、人心难测,我又凭什么相信你呢?”

    “很简单,第一:我若是想杀你,今晚就不会来了,既然来了,自然没有害你之意;第二:有句话说的好,朋友的朋友未必是朋友,可敌人的敌人一定是好朋友,我和郑千户同样有解不开的仇疙瘩,自然可以互相信赖了,你说呢?”

    “你和郑千户有仇?”

    “不错,他想害我性命,我不甘坐以待毙,自然要奋起反击了!”

    接下来,秦锋把自己的情况,以及和郑千户结仇的事情,详细叙述了一遍。

    “好,你的话,我信了,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否则就是拼了性命不要,我也会找你报仇的,反之,你真能帮我夺回婉儿、杀掉郑千户报仇雪恨,韩某这条命就是你的了,以后赴汤蹈火,随你吩咐!”

    “好,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沉思许久,韩山君点了点头,而后用弯刀割破了自己的左掌心,鲜血瞬间流了出来。

    秦锋拔出军刺,毫不犹豫的割破了自己的掌心。

    接下来,两只染血大手牢牢的握在一起,一个同盟形成了……既然结为同盟,有的话就可以直说了。

    “韩大哥,有件事情,可否向您请教一下?”

    “秦小弟兄请问吧,只要是韩某知道的,一定如实相告。”

    “一个多月之前,你们的二当家—特木尔带领人马,在两狼山中伏击了薛家商队,我想问一下,这件事是你们自己谋划的,还是受了别人的唆使?”

    “自然是受了唆使,否则谁敢轻易劫杀薛家商队!”

    “具体过程如何?”

    “嗯,大概一个半月之前,有人找上门来,予以重金、让侯万金带人袭击薛家商队,绑架女公子—薛瑾瑜,还提供了商队出行的具体时间和路线图,那侯万金见钱眼开,立刻答应了下来。

    问题是,薛家是三大秦商之一,在西北一带影响极大,劫了他们家的商队,肯定会惹来大麻烦,侯万金自己不敢动手,就派了特木尔那个莽夫带人半路伏击,不想伏击不成、反而死在了小兄弟手中!”

    “幕后主使是谁?”

    “不清楚,来人以黑纱蒙面,一点来历都没有透露,和侯万金私下谈妥之后,立刻就离开了……事情过后,我向侯万金打探过,这只老阴猴口风紧的很,不肯透露实情,不过嘛,那个人来的时候,我见了两次,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胖子,脑袋很大,说话时带有山西口音!”

    “中年胖子,大头,山西口音,莫非此事与晋商有关系,听说最近几年,晋商和秦商之间的矛盾很大啊!”

    没有直接证据,此事只能暂且放下了,接下来,秦锋和韩山君商议了一下具体计划,如何互相配合,直到四更时分才告辞离去。

    ……

    第二天,韩山君以远行疲惫,需要休息为由,带着自己的人马离开了,去沙漠中的绿洲上驻扎。

    侯万金一直担心,韩山君会跟自己争夺金砂矿的利益,如今韩山君主动带人离开,正趁心意,自然不会挽留了。

    沙匪共有八百多人,其中一百多人驻守在西夏古墓中、两百多人分散在几座绿洲当中,韩山君又带走了一百多人,剩下四百多人留在了青龙河边,全都是侯万金的心腹手下。

    至此,秦锋的计划基本完成,接下来,该收网了。

    ……

    崇祯元年—九月初六,又是晴天。

    淘金是个辛苦活,在秦锋的巧妙提议下,侯万金派人弄来了一些牛羊、美酒,好好犒劳一下手下们,好让手下们多出力,淘出更多的金砂。

    “弟兄们,都乐起来啊!”

    “五魁首、六六顺、八匹马--喝酒,喝酒,哈哈!”

    ……

    黄昏时分,青龙河边升起了数十堆篝火,上面架着大块牛羊肉,烤熟之后,香气四溢,让人忍不住流口水。

    沙匪们十余人围坐一圈,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喝的高兴了,有人扯着嗓子乱嚎,还有人跳起了粗矿的蒙古舞蹈,玩的是不亦乐乎。

    如此滥饮,很快就有人醉倒了,东一个、西一个的躺在河岸边,还不时翻滚几下,犹如一只只的醉螃蟹!

    秦锋混在人群中,东边敬一碗酒,西边说笑几句,烘托着快乐的气氛。

    眼看时机差不多了,递给耗子一个眼神,让他留下监视这些喝酒的沙匪们,秦锋则悄悄退出人群,钻进了夜幕当中……

    沙匪们狂欢的同时,并没有完全丧失警惕性,在青龙河四周的树林当中、制高点上设下了十几个岗哨,而且负责站岗的人一律严禁饮酒!

    秦锋首先要做的,就是无声无息的把这些岗哨全部拔除掉,办法很简单,只需要一件工具——吹箭!

    吹箭,就是一根又细又长的铜管,里面装有钢针,上面涂抹了蟾酥、川乌、草乌几种药材,具有强烈的麻醉性……对准目标用力一吹,三十步内、百发必中!

    噗通……一个!

    噗通……两个!

    ……

    秦锋动作麻利,只用了一顿饭的时间,就把十四名岗哨全都放到了,而且放到之后,一个都没有杀,而是拖到黑暗处,往这些岗哨身上浇了一些烈酒。

    如此一来,就算有人发现了,也只会认为站岗的人贪杯、喝醉了,而不会怀疑别的。

    拔除所有岗哨之后,秦锋来到一片相对空旷的地方,脱下长袍,来回甩了几圈,而后伸出了左臂。

    “嗖!”

    很快的,一道黑影从天而降,稳稳落在了秦锋的臂膀上,正是小金雕—闪电,最近这段时间,秦锋就是靠它和七杀堡那边联系的,汇报沙匪们的一举一动。

    金雕腿上有节小竹筒,里面藏着一封秘信,展开之后,上面一个字也没有,全是乱七八糟的符号。

    原来秦锋为了保密,特意设计了一套密码,级别不算高,不过在这个时代足够用了。

    秘信内容,翻译过来就几句话:‘董副千户带领三百人马,已经离开了七杀堡,正向青龙河边疾驰而来,三更时分必然赶到!’

    “闪电,去吧!”

    接下来,秦锋掏出一块小红布条系在了小金雕腿上,后者腾空而起,向着东南方向飞去……

    红色布条,是约定好的信号之一:计划一切顺利,队伍到达之后,立刻发起进攻!

    接下来,擒贼先擒王,该送那只贪财的‘老阴猴’去见阎王爷了!

第二十四章刺杀老阴猴!

    人生在世,没有谁能够随随便便成功,凡是事业有成者、必然有其过人之处……好人如此,坏人亦如此,比如说侯万金。

    这个人贪财、吝啬、卑鄙不假,可也有一个极大优点:那就是不贪口腹之欲、在生活上极为自律,而且警惕性极强!

    沙匪们都在河边大块吃肉、大口喝酒,一个个醉的东倒西歪,侯万金则待在大帐中,只吃了几块羊肉,喝了一壶茶水,酒则未沾一滴!

    不饮酒,则神志不乱!

    神志不乱,就不会轻易犯错,遇到突发事件之时,才能从容不迫的应对。

    大帐内还有四名虎背熊腰、佩戴利刃的壮汉,同样滴酒未沾,他们是专门负责保护侯万金的,平时寸步不离左右!

    大帐外面,还栓着几匹强壮的公骆驼,驼背上的兜囊中装着干粮、清水、药物、银子……这也是侯万金的习惯之一,无论在那里宿营,身边必须准备好逃生需要的东西。

    一旦有危险发生,立刻带着护卫、骑上骆驼逃之夭夭。

    凭着这个习惯,十几年来,侯万金多次逃脱了官兵的围剿、仇人的追杀、以及部下的背叛,毫发未伤!

    再说秦锋,回到了河岸边和耗子汇合,而后向侯万金居住的大帐走去!

    ……

    “启禀大当家的,属下萧十一、萧十二求见!”

    “进来吧!”

    “诺!”

    秦锋、耗子进了大帐,双双抱拳行礼,显的极为恭顺。

    “大晚上的,你们两个不去喝酒吃肉,跑到我这里做什么?”

    “回大当家的话,这些年来我们两个四处流浪、无依无靠,不知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差一点就横尸荒野了,多亏了大当家的收留,这才有了容身之地,过上了有酒喝、有肉吃的好日子。

    老话说: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我们两个思来想去,决定把一件宝贝献给大当家的,以报收留之恩,此宝非同小可,白天人多眼杂、担心走漏了消息,这才深夜来见大当家的!”

    “哈哈,不错,你们两个小子有良心,说吧,是什么宝贝?”

    侯万金一向贪财,听说有宝贝献给自己,顿时来了兴致。

    “这个嘛,此宝非同小可,属下只能告诉大当家一个人,若是被旁人听到了,再不小心泄露出去,只怕会引来大麻烦!”

    “你们几个到大帐门口待一会儿!”

    “诺!”

    眼见秦锋吞吞吐吐不肯往下说,侯万金挥了挥手,让四名护卫站到大帐门口去了。

    那个位置,距离六七丈远,听不清帐内的人说什么,又能清楚看到帐内的情况,若是发生意外、立刻就能冲进来救援。

    “现在可以说了吧,是什么宝贝,如此神神秘秘的?”

    “回大当家的话,我们两个一路逃亡的路上,为了凑点盘缠,又做了几次土夫子,结果无意间发现了一大片古墓,而且规模极大,肯定是帝王将相之墓!”

    “什么,一大片古墓!”

    侯万金兴奋的一跃而起,又用力挖了挖耳朵,生怕自己听错了。

    西北地区崛起过很多政权,故而地下有很多帝王将相的坟墓,比如沙匪们现在的巢穴、就是利用西夏重臣—齐王—李彦宗的陵墓改建而成。

    一座王陵,就让侯万金得了许多钱财!

    一大片帝王将相的陵墓,里面又该有多少金银珠宝,若是弄到手中,用来招兵买马、积草屯粮,足以驰骋整个天下了!

    面对如此利诱,谁人能不动心?

    “快说说,那一大片的古墓在那里,好不好挖掘,你们两个又是如何发现的?”

    “这个嘛……”

    秦锋又吞吞吐吐起来,看了看大帐门口的四名护卫,一副此事太大、不可走露任何消息的样子。

    “你们四个退到二十丈……不,退到四十丈以外去,没有本大当家的召唤,谁也不准过来、更不准别人过来!”

    “大当家的,我们出去了,那您的安全怎么办?”

    “周围都是自家弟兄,有什么好担心的,出去吧!”

    “诺!”

    此时的侯万金,满脑子都是金银珠宝,根本想不到别的了,当即斥退了四名护卫。

    眼见于此,秦锋上前几步,继续讲述了起来:

    “回大当家的话,那些古墓就在毛乌素大沙漠的东面,距离黄河不远了,方圆百里之内几乎没有人烟,只有一片片的荒草地,看似平平无奇,实则暗藏玄机,泥土有人工夯筑的痕迹……我们两个用寻龙诀一番测试,发现下面果然有一大片古墓!

    大当家不知道寻龙诀吧,我给您说一说:发丘印、摸金符,搬山卸岭寻龙诀;人点烛、鬼吹灯,勘舆倒斗觅星峰;水银癍、养明器,龙楼宝殿去无数;窨沉棺、青铜椁,八字不硬莫近前……”

    秦锋根本不懂盗墓,可是穿越之前,秦锋很喜欢看小说,尤其是盗墓类小说,故而说的绘声绘色、头头是道。

    如此一来,不仅侯万金深信不疑,就连耗子都在心里嘀咕上了,莫非秦家不是世袭军户,而是和自己家一样都是盗墓世家,否则怎么会有这么专业的知识?

    ……

    眼看侯万金听入了迷,时间上也差不多了,秦锋悄悄向耗子使了个眼色,后者心领神会,立刻捂着肚子、以方便为由离开了大帐。

    出来之后,耗子从怀中摸出一个酒壶,满脸笑容的走向远处的四名护卫。

    “四位大哥辛苦了,大当家的有吩咐,让小的给你们送一壶美酒过来!”

    “美酒,大当家从来不准我们喝酒,担心误事!”

    “呵呵,大当家的今天高兴,故而破例一次,何况这么一小壶酒,你们四个人分着喝又不会喝醉,能误什么事啊,四位大哥若是不信,可以进帐向大当家的求证。”

    别的沙匪都在喝酒,四名护卫只能干看着,早就馋的口水直流了,何况耗子是从大帐内出来的,想来不会乱传命令。

    因此上,四人没有进帐求证,而是接过了酒壶,迫不及待的喝了起来:“好酒,真是好酒,说起来,我有好几年没尝过这滋味了!”

    “谁说不是,自从当了大当家的护卫,咱们就一口酒都没喝过了。”

    “咦,是不是太久没喝酒了,这才喝了几口,我就有点头晕了呢?”

    “我也晕了……噗通!”

    四人刚喝了小半壶酒,就觉得头晕眼花、两条腿发软、舌头根发硬……意识到情况不对,想要叫喊几声,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口吐白沫,纷纷栽倒地上。

    原来他们喝的酒中下了大量蒙汗药,那怕喝上一小口,也会昏睡几个时辰。

    至于蒙汗药,则是让晋玉娘配置的,绝对药效一流!

    耗子把四人拖到了黑暗处,又把剩下的大半壶酒倒在了四人身上,做出一副醉酒酣睡的样子,如此一来,就算有人路过这里,也不会怀疑什么。

    接下来,就是等了。

    等董副千户带领人马赶到,将这些毫无防备的沙匪们一网打尽,那样就大功告成了。

    问题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计划的再好终究赶不上变化。

    董副千户那边会不会出意外,比如天色太黑了、中途迷失了道路?

    又或者心生胆怯、关键时刻不敢进攻了?

    侯万金会不会突然察觉到情况不妙,带领沙匪们逃之夭夭?

    老天爷,今天晚上,您到底保佑谁呢?

    ……

    “杀呀——杀!”

    “不好啦,官兵来啦,快点起来啊……速速禀告大当家的!”

    ……

    正当耗子焦急万分,暗暗祈求老天爷保佑之时,周围突然响起了喊杀声,原来是董副千户带领人马来到了青龙河边,随即发起猛攻。

    董家父子冲在最前面,手中各持一柄大刀、猛杀猛砍,就像两头下山猛虎一般,其余士兵紧随其后……

    沙匪们毫无防备,顿时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尤其是那些烂醉如泥的家伙,稀里糊涂的就掉了脑袋,到了阴曹地府都是糊涂鬼!

    话又说回来了,沙匪们常年在刀尖上讨生活,战斗素养非常之高,一阵慌乱之后,那些醉酒不深的沙匪开始拔出兵刃反抗,厮杀的极为凶猛。

    相反的,董副千户带来的人,都是各处抽调的军户,平时疏于训练,战斗力相当一般,虽然仗着偷袭占据了上风,可要想歼灭这些沙匪也不是一件容易事。

    一时间,战事陷入了胶着状态!

    ……

    另一边,听到了喊杀声,侯万金立刻跑到大帐门口观看,只见火光冲天,到处都是奔跑的人影,完全乱套了……

    “来人啊,快来人啊,人都死哪去了?”

    ……

    连叫了几声,不见四名护卫过来,侯万金顿时感觉不妙,又见局势已经无法挽回了,干脆三十六计—走为上!

    大帐旁边有骆驼,趁着混乱骑上一头,在夜色掩护下冲出去不是难事。

    等到了安全的地方,再召集失散的部下们,重整队伍、恢复实力,查明原因、报仇雪恨!

    想法很好,那知没走出几步远,侯万金就觉得后心剧痛,像是被一件利刃扎透了:“啊,是你,萧十一?”

    “对不起了,大当家的,借你的项上人头一用!”

    “为什么,背叛我?”

    “呵呵,不想解释,你就当个糊涂鬼吧!”

    原来是秦锋暗下黑手,一军刺刺透了侯万金的后心,用力一拧,向后一拔,大量鲜血喷涌而出,侯万金不甘心的挣扎几下,还是气绝身亡了,两只眼睛圆睁、死不瞑目!

    这个一辈子都在骗人的人,终于被更厉害的人给骗了!

第二十五章端掉匪巢!

    得手之后,秦锋将人头割下来,迈步出了大帐,在一堆篝火旁将血淋淋的人头高高举起:“全都看清楚了,侯万金已经死了,尔等还不弃刃投降,更待何时?”

    “啊,大当家的死了,咱们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赶紧逃命吧!”

    ……

    青龙河边,那些负隅顽抗的沙匪们,在看到侯万金的人头之后,最后一道心理防线也崩溃了。

    到了这一步,爹死娘嫁人,个人顾个人吧!

    沙匪们丧失了斗志,有的扔掉了兵刃,跪在地上任凭发落;有的四处乱窜,试图逃出一条生路,却很快被砍翻在地……结果一个也没逃掉。

    战斗结束之后,进行统计,共计斩杀沙匪三百三十八人,生擒七十九人,还缴获了大量的刀枪、骆驼、帐篷……以及十余斤上品金砂。

    而军户们方面,只阵亡了二十七人,另有四十多人受伤,与得到的战果相对比,已经算是大胜了!

    ……

    “秦小兄弟真是厉害,略施小计,就剿灭了这么多沙匪,还砍下匪首—侯万金的人头,为榆林镇除掉一个大祸害,哈哈!”

    “承蒙夸奖,愧不敢当,平心而论,这次能够大获全胜,非是在下的计谋厉害,而是这只‘老阴猴’太过贪心了,黄金让他蒙蔽了双眼、丧失了警惕性,最终丢了性命!”

    董副千户找到了秦锋,伸出大拇指,赞不绝口,后者却平静如水,脸上毫无骄傲之色。

    原因很简单,在普通人眼中,侯万金纵横大漠十余年,连官兵都拿他没有办法,绝对是个厉害角色。

    可在秦峰眼中,这不过是个小虾米罢了,如果连这样的小虾米自己都摆不平,以后又如何跟高马贩子、银川驿卒、张捕快……以及野猪皮的子孙们一争高低呢?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侯万金虽然死了,可是匪巢中还隐藏着不少沙匪,对这些人必须斩草除根,而且刻不容缓;留下一小部分人手继续打扫战场,其余大队人马直奔沙匪们的巢穴,秦锋负责带路。

    虽然只去过匪巢一次,还是在黑布蒙眼的情况下,可是凭着超一流的方向感,秦锋早已记住了路线。

    果不其然,在他的带领下,黎明时分,一行人顺利的找到了匪巢,期间一点弯路都没有走。

    匪巢原本是一座西夏王爷的陵墓,不仅隐藏在地下,而且坚固无比,易守难攻,面对这样的情况,自然是强攻为下、智取为上了。

    还是由秦锋出手,拔除了匪巢周围的几个岗哨。

    而后让董副千户带领大队人马,牢牢看守住巢穴的出口,以免里面的沙匪们突围。

    秦锋则带领十几个人在周围转悠了一圈,很快找到了几个通风口,而后堆上干柴,放上辣椒面……点火、扇风、烟熏。

    匪巢深处地下,空气流通本就不太好,如今再被带着辣味的浓烟一熏,里面的沙匪们顿时受不了了,拼命向外突围……结果一连四次,全被董副千户带人用弓弩、火铳打回去了。

    万般无奈之下,剩余的沙匪只好高举双手,乖乖的出来投降了,他们认命了,哪怕是当场砍头,也比被浓烟活活熏死强的多,太受罪了!

    经过盘点,共计生擒一百一十四人,其中并没有三当家-韩山君。

    审问得知,昨天下午,三当家-韩山君带领一伙人回来过,取了一些金银珠宝又离开了,说是再去山西一趟,多买点粮食。

    未能全歼沙匪,着实是一个遗憾,不过仗打到这个份上,已经是空前的大捷了!

    接下来,就是搜刮战利品。

    侯万金烧杀劫掠十余年,在匪巢中囤积了大量的金银珠宝、古玩字画、丝绸皮毛、名贵药材……全都是好东西,就是粮食少了一点。

    没办法,大灾之年,沙匪手中也没有余粮啊!

    ……

    而在清点战利品的过程中,秦锋又找到了董副千户,建议派两个人回去,把剿灭沙匪的好消息告诉郑千户一声。

    没想到,遭到了董天豹的反对。

    “哼,姓郑的王八蛋,让咱们在前面冲锋陷阵,自己躲在镇北城里坐观成败,等着捡便宜,告诉他打胜了,他肯定第一时间赶过来抢功劳、抢战利品,与其如此,还不如不告诉他,咱们把战利品分掉了事,气死那个王八蛋……”

    “豹子,不得胡言!”

    董天豹不断口吐芬芳,句句不离郑千户家的女性亲属。

    董副千户斥责了儿子几句,略加沉思,还是派了两名亲兵回镇北城报捷,不管怎么说,郑千户都是自己的顶头上司,剿灭沙匪这么大的事情根本没法瞒着他。

    另外吗,这次缴获的战利品太多了,随行的人马根本不够用,还需要郑千户大量召集人手、马匹、骆驼,才能搬运回去。

    至于功劳,就让他抢一点吧!

    ……

    转眼一天一夜过去了,战利品清点完毕,全都从匪巢中搬了出来,几乎堆成了一座小山,至于俘虏的沙匪,则用绳索穿成了长串,准备带回去之后,再根据罪恶大小、按律治罪!

    一切都妥当了,郑千户却迟迟没有出现,按照时间、路程推算,早该到了啊!

    难道说,这位郑千户不贪财、不贪功了?

    就算是太阳从北边出来了,这种事也不可能发生,那又是出什么情况了呢?

    正当众人胡乱猜测之际,先前那两名亲兵跑回来了,气喘吁吁、浑身血汗,连下马的力气都没有了,直接从马脖子上出溜了下来。

    “副千户大人,不好啦……大事不好啦……沙匪,有埋伏!”

    “出什么事了,慢慢说……来人啊,给他们喝点水!”

    两名亲兵太过疲惫了,连嗓子都是嘶哑的,根本说不出完整话,有人递过了水壶,二人一阵狂饮,恢复了一些体力,这才讲述起来。

    原来二人快马加鞭,顺利回到了镇北城,禀报了剿匪大捷的消息。

    郑千户闻之大喜,立刻从各处军堡召集人手、骡马、骆驼,准备把那些战利品拉回来。

    军堡分散各处,召集人手是需要时间的,可是郑千户争功心切,实在等不及了,干脆带领百余名亲兵先行一步,直奔匪巢而来。

    那知过了青龙河不久,突然冲出来一股沙匪,将一行人团团围住,随即展开了厮杀。

    郑千户等人寡不敌众,只好一边拼命抵抗,一边派两名亲兵突出重围来找董副千户求援,这就是事情经过了。

    “留下五十个人看守战利品,余者跟着我前去救援!”

    “诺!”

    虽然和郑千户有很多矛盾,可是这生死关口上,董副千户却不能见死不救,否则日后上峰追问下来,自己没法交代不是。

    于是乎,一行人启程出发,前往出事地点救援。

    ……

    提问,沙漠中什么最难?

    答案:寻路。

    沙漠中没有明显的标志,只有一座座大小、形状都差不多的沙丘,人马走过之后,虽然会留下一些痕迹,可是风沙吹过,痕迹就会消失了。

    因此上,从青龙河出发前往匪巢的过程中,董副千户命令手下人,在沿途立下了大量路标,如此就不用担心迷路了,之前的两名亲兵,就是靠着路标来回往返的。

    那知道,沿途立好的路标,全都被人给拔除了,一点痕迹都没留下,毫无疑问,这是沙匪们做的。

    没办法,只好让秦锋来引路了,他可是一张活地图。

    秦锋也没推辞,引领大队人马继续前进,可是在引路过程中,秦锋似乎犯了迷糊,不时停下来观察周围、辨别方向……如此走走停停,速度自然是快不了,结果一行人用了大半天,才来到了出事地点。

    毫无疑问,来晚了!

    厮杀早已结束,遍地都是死尸,其状惨不忍睹。

    “快点看一看,还有没有活着的了……再派人到周围看看,有没有沙匪的踪迹!”

    “诺!”

    在董副千户的指挥下,人马四散开来,挨个检查,结果一个活的都没有,连尸体都凉透了。

    秦锋混在人群中,帮着四处寻找,结果找来找去倒是找到了一个熟人——吕冒桂!

    逃离七杀堡之后,这只‘绿毛龟’就投奔了郑千户,希望借助这位干女婿的势力东山再起。

    听闻剿灭了沙匪,还缴获了大量战利品,‘绿毛龟’贪心大起,于是跟着一起来了,想趁机混一点功劳,再搜刮一些金银珠宝。

    结果金银珠宝没搜刮到,反而丢了性命,被人一刀砍断了大半个脖子,尸体趴在地上,四肢大大张开,倒是和杀乌龟有异曲同工之妙!

    “呸,罪有应得,祝你下辈子转世投胎成一只真乌***顶绿毛,万古长青!”

    吕冒桂死了,算是除掉一个心腹之患,可另一个更大的心腹之患—郑千户在那里,莫非逃出生天了?

    疑惑之间,不远处传来了惊呼声:“找到千户大人了,在这里,大家快过来呀!”

第二十六章郑千户之死!

    在众人的努力下,终于在一处沙坑中找到了郑千户,更准确的说是找到了一滩血肉渣子!

    郑千户死了,死的非常惨!

    被人扒掉了衣服,绑在一副木头架子上,拔牙、割舌、削耳、劓鼻、挖眼……再切掉十根手指、十根脚趾,砸断全身骨头……最后放血、抽筋、扒皮、开膛破肚而死!

    在扒下的衣服上,还有四个血淋淋的大字:血债血偿!

    “呕……呕!”

    看着满地的血肉渣子,周围的人无不呕吐,先吐饭菜,后吐胃液,最后连胆汁都要吐出来了。

    就连经受过地狱式训练的秦锋,也不禁为之动容了,那只‘锦毛虎’下手真狠啊,这已经不是简单的杀人了,而是最残酷的虐杀、虐尸!

    话又说回来了,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二者加在一起,用这样极端的方式报复一点也不过分,如果换成自己、更狠十倍不止!

    与此同时,董副千户过来了,看着满地碎肉久久无语,而后又盯上了秦锋,目光中神色复杂。

    要知道,按照之前的计划,是要全歼这股子沙匪的,别的事都很顺利,为何偏偏遗漏了三当家—韩山君?

    秦锋为何提醒自己派人向郑千户报捷,引他前来争功?

    秦锋是个活地图,在漆黑的夜幕中,都能带着众人顺利找到匪巢位置,为何大白天的反而多次迷路、拖延了救援的速度?

    郑千户是被一伙沙匪劫杀的,而沙匪中与他有深仇大恨者,正是三当家—韩山君!

    ……

    把这几件事情联系在一起,不禁让人产生怀疑,郑千户不是意外身亡的,而是落入了圈套当中……至于设计圈套之人,不难猜!

    为了弄清真相,董副千户准备审问一下,不想秦锋先开口了:“唉,郑千户亲自带队剿匪,不想在厮杀过程中战死当场,真是又壮烈又可怜啊,听说郑千户别无血脉亲人,以后镇北千户所的事情怕是要由副千户大人多操劳了!”

    “啊?”

    董副千户头脑不笨,品品话中之意,立刻明白过来。

    是啊,大明朝的卫所军官皆为世袭,父亲没了、儿子接替,如果没有儿子,也可以由孙子、弟弟、侄子之类的血亲接替。

    问题是,郑千户坏事做的太多了,虽然一连纳了十七房妻妾,却没有诞下一个子嗣,也没有别的血脉亲人,哥哥、侄子全被郑千户下毒害死了,干干净净,一个不剩,根本没有人能接替他的官职。

    千户之职极为重要,又不能长期空缺,由谁替补比较合适呢?

    自己是镇北城的副千户,这次又立下了剿匪的大功劳,自然是最合适的新千户人选了。

    换而言之,眼下的局势对自己最为有利了,既然对自己有利,又何必多嘴多舌、横生枝节……万一真问出点事情,反而麻烦!

    要知道,人生在世,有时候难得糊涂啊!

    “哈哈,秦小兄弟说得对,以后镇北千户所的事情,本官是要多操劳一下了……弟兄们,打扫一下,凯旋回家了!”想明白之后,董副千户不再多问,而是命令手下人将郑千户的碎尸简单收拢一下,用破布包裹了起来,放在一峰骆驼背上。

    又挖了一个大坑,将其他人的尸体扔进去,掩埋了事!

    这些都是郑千户手下人,整日里欺男霸女、作恶多端,现在让他们有个葬身之地,已经是莫大造化了。

    接下来,又调动镇北千户所的军户们,牛驮马运、肩挑人扛,费了好大的力气,把缴获的战利品全都拉了回去,顺便把郑千户的尸体也送了回去。

    没想到,见到郑千户的尸体之后,他的十七房小妾们,一不哭、二不闹、三不追查死因,而是以最快速度分了家中的金银珠宝,而后一哄而散、各投生路去了。

    走的时候,人人兴高采烈,简直比过年还高兴十倍!

    眼见于此,剩下的家丁、丫鬟有样学样,各自搜刮一点财物,全都做了鸟兽散……若大的郑家,顿时人去房空,就连看门狗都夹着尾巴逃跑了。

    至于郑千户的尸体,被扔在了院子当中,根本无人料理,招来成群的苍蝇、腐臭味飘出老远去!

    最后还是董副千户下令,让人买了一口便宜的薄皮棺材,将郑千户的碎尸收敛了,拉到郊外掩埋了事!

    至此,郑家在镇北城的故事,彻底结束了!

    ……

    清剿沙匪获得了大捷,自然要好好的庆祝一下了。

    夜幕时分,镇北城—千户所大堂上,张灯结彩、装饰一新,更摆下了一桌桌丰盛的酒菜,大肆庆功!

    郑千户一死,董副千户的身份最尊贵,自然是坐在首位上了,秦锋则以无可争议的功劳坐在了第二位上;另有百户、试百户、总旗、小旗共计数十人,分坐大堂两旁。

    “此番大捷,诸位都辛苦了,喝!”

    “喝!”

    “哈哈!”

    庆功宴开始之后,人人开怀畅饮、别提多高兴了,待到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众人又聊起了剿灭沙匪的经过,以及运回来的那些战利品。

    经过清点,共计缴获了黄金四百余两、白银一万二千余两、铜钱二十多箱,还有一些的布匹、皮毛、精盐……以及古玩字画!

    这么多东西,怎么分配呢?

    商议之后,众人一致决定了,其中一半战利品充公,作为千户所的日常开销之用,另外一半战利品则按照功劳大小,分给此番参战人员。

    毫无疑问,秦锋作为剿灭沙匪的第一功臣,肯定会分到最多的战利品!

    不过嘛,在查看战利品清单时,董副千户却产生了一点疑问:“秦小兄弟,我记得你只带走了五斤金砂,为何这里有三十多斤呢,多出来的是?”

    “呵呵,多出来那些,都是从河中淘出来的。”

    “淘出来的,你是说?”

    “不错,青龙河里有金砂矿!”

    接下来,秦锋把用金砂引诱沙匪、聚而歼之,不想歪打正着,真发现了金砂矿的经过叙述了一遍!

    再看大堂上,人人张大了嘴巴、鸦雀无声,而后有人拧大腿、有人掐胳膊,确定不是做梦之后,顿时响起了阵阵欢呼声:“发财了、发财了,这回真的发财了!”

    欢呼过后,众人又议论起来,发现金沙矿不是小事,如此处理最好呢?

    “要不然,咱们把发现金砂矿的事情、上报给榆林总兵府吧?”一名总旗官提出了建议。

    话音刚落,数十道杀人般的目光就集中过来,吓得这位总旗官浑身冒冷汗、差一点钻桌子底下去,再也不敢多说话了!

    众所周知,九边当中最穷的是榆林镇,榆林镇中最穷的是榆林右卫,而在榆林右卫的五个千户所当中,最穷的就是镇北千户所了。

    临近沙漠、干旱缺水,耕地沙漠化严重,种啥都不爱长。

    别的地方,一亩地能产一石六七斗的粮食,镇北千户所这里,就是风调雨顺的好年份亩产都很难到一石!

    亩产不到一石,其中六斗还要上交给朝廷,叫做‘子粒粮’,剩下那点才是军户们的,别说吃饱饭了,就连吃个半饱都是奢望!

    穷啊!

    因为穷,军户们背井离乡、大量的逃亡!

    因为穷,小伙子们娶不到媳妇!

    因为穷,大姑娘们纷纷选择了远嫁!

    ……

    现在好了,老天爷开眼了,赏下来一座金沙矿,更准确的说是赏下来一个金饭碗!

    这个时候,竟然有个脑袋被驴踢过的家伙提议,把金砂矿的事情上报?

    上面那些高官,个个都属蚂蝗的,见了钱财犹如见血一般,不吸干净了誓不罢休,让他们知道了金砂矿的事,肯定会巧取豪夺、吃个干净………这里的军户们怕是连口剩汤都喝不上了!

    “不行,金砂矿的事决不能上报!”

    “没错,这是老天爷赏给咱们镇北千户所的,决不能拱手让人,老子祖上穷了十几代人,不能让子孙再穷上十几代!”

    “没错,这座金砂矿是咱们的,谁敢来抢,老子拔出刀子跟他拼命!”

    ……

    一番激烈的争论之后,包括董副千户在内,众人一致决定封锁金砂矿的事情,绝对不能泄露消息!

    谁泄露出去了,谁就是整个镇北千户所不共戴天之敌,非大卸八块、杀他全家不可!

    话又谁会来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强,就算再严密封锁、金砂矿的事情早晚还是会泄露出去的。

    要想永远守住这座金沙矿,那就只有一个办法:变强大!

    只要你变强大了,就没人敢从你手里抢东西!

第二十七章功劳被人抢了!

    庆功宴结束之后,董副千户带着沙匪大当家—侯万金的人头,以及几箱子缴获的金银珠宝到榆林镇—总兵府献功去了。

    人头是用来献功的,金银珠宝则是用来孝敬上官、疏通关系!

    没办法,如今大明朝的官场比锅底灰还要黑上三分,如果没有金银珠宝疏通关系,那怕你立下了盖世功劳,也得不到一点奖励。

    秦锋则留下来,专门负责金砂矿之事!

    ……

    万里无云,烈日炎炎!

    青龙河边聚集了数百名军户,分成数组、紧张忙碌:

    第一组人,在水流缓、水位浅的地方,利用铁铲、箩筐等工具挖掘河床上的泥沙。

    第二组人,把挖掘出来的泥沙放在阶梯形的榆木槽子中,用河水不断的冲洗,冲走杂质、留下金砂。

    第三组人,把金砂放入坩埚中,煅烧、融化、提炼……浇筑成一个个的金元宝,按照重量,又分为一两、二两、五两三种。

    而后将金元宝装箱、抬进一个新建成的小木屋当中!

    第四组人,全都是身强力壮的汉子,手持刀枪棍棒,专门负责保护小木屋的安全,一天十二个时辰不离开,严禁任何无关者靠近,就连飞过来一只苍蝇也得分开腿看看公母。

    “乡亲们,再加把劲儿,咱们的好日子终于来了!”

    “吼!”

    镇北千户所穷了几百年,如今老天爷开眼赐下一座金砂矿,军户们别提多兴奋了,根本就不用督促,一个个拼命干活,真把吃奶的劲都用出来了。

    如此辛勤劳动,报酬自然丰厚!

    凡是来淘金的军户,每个月都有四两银子的工钱,这可比种地强的太多了,而且伙食极好。

    河岸边搭了几间大窝棚,里面有二十多个厨艺好的妇女,专门负责做饭:锅盔、大饼、油泼面、大烩菜、猪头肉、羊肉汤……品种丰富,香味扑鼻,还管饱!

    对于普通军户们来说,就是逢年过节的时候、也很难吃到这么好的饭菜啊!

    秦锋就坐在不远处,一手拿着根羊棒骨啃食,一手翻着账册,计算收益。

    军户们辛勤工作,如今一天可以提炼十五两黄金,一个月下来就是四百五十两黄金;去除各项开支,还剩三百五十两金子,折价三千五百两白银,用来修城、铺路、盖房、建学堂……改善军户们的生活。

    照这样子下去,用不了几年,镇北千户所就会变成一片富庶之地,到时候,大家伙都有饱饭吃、小伙子们可以娶上媳妇、孩子们也可以读书了!

    想到这里,秦锋满意的合上了账册,又拿过来一坛子喜酒美滋滋的喝了起来。

    没错,就是喜酒,三当家—韩山君和叶婉儿的喜酒!

    郑千户死后,十七房小妾没有一个悲伤的,立刻各奔东西了,秦锋趁机找到了叶婉儿,并按照之前的约定把她送到了韩山君身边。

    就在三天之前,这对相恋多年的苦命鸳鸯,在一座绿洲上正式举行婚礼,结为夫妻了。

    秦锋专门跑过去祝贺,喝了二人的喜酒,还带了几坛子回来,而在喝喜酒的时候,秦、韩二人有过一番推心置腹的长谈,期间后者透露出了想要改邪归正的想法。

    这不奇怪!

    与侯万金那种邪恶之徒不同,韩山君本是良家子弟,父母被杀、未婚妻被抢,又无处可以申冤,这才一怒之下当了沙匪!

    可明白人都知道,当沙匪不是长久之计,以后不是被官兵剿灭、砍头示众,就是死在其他沙匪的刀下、难有善终。

    退一步说,就算侥幸不死,难道让子孙后代继续为匪吗?

    于是乎,已经大仇得报,又和爱人重聚一起的韩山君,才有了改邪归正的想法。

    对这种想法,秦锋自然是举双手支持了,可惜这件事不是好办的,需要慢慢谋划才行。

    啃完了一根羊棒骨,正想再捞一根的时候,耗子骑着一匹黄骠马出现了:“哥锋,董副千户回来了,请你去镇北城一趟!”

    “哦,这么快就回来了?”

    “是啊,穿着正五品新官服回来的,老气派了,肯定是剿灭沙匪的奖赏下来了,恭喜锋哥,你也要升官了!”

    “呵呵,走,回去!”

    秦锋一跃而起,骑着自己的青鬃马,和耗子一起先回七杀堡,再去镇北城。

    ……

    第二天,二人来到了镇北千户所衙门,看到了归来的董副千户……不对,是董千户,因为剿匪有功、官升一级,正式进封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千户之职,子孙世袭!

    其余有功之人,也全都领到了封赏,就连耗子都从一个普通军户进封为小旗官了,从七品。

    可轮到秦锋之时,董千户却露出了愧疚之色,想要说点什么,又不知如何开口,只是推过来一个箱子,打开之后,里面装着五百两银子,而且都是颜色泛黑、质地极差的杂银,而这种杂银的市价比起雪花白银来至少低三成!

    也就是说,五百两银子,只能当三百五十两用,甚至更低。

    还有一套正六品百户官服饰,以及一份公文:准许秦锋,正式继承七杀堡百户之职!

    落款是:榆林镇-总兵府,还加盖了总兵大印!

    沙匪危害极大,故而数年之前,三边总督府颁布过一道政令:边军大小将士,有能生擒、或者斩杀匪首—侯万金者,一律官升两级、赏银五千两!

    现如今,秦锋苦心谋划,冒着巨大的危险拿下了匪首—侯万金的人头,可得到的奖赏呢?

    七杀堡百户之职,本就由秦家人世袭的,现在下个任命文书,等于一级没升!

    赏银也只有十分之一,还是价值极差的杂银,赏赐如此不公,难怪董千户满面羞愧了。

    “秦小兄弟,实在对不起,关于你斩杀匪首的事情,我明明如实上报了,不曾想弄成这样子,真是……唉!”

    “千户大人不必如此,此事与你无关!”

    秦锋何其聪明,瞬间就明白了,自己的功劳肯定被人贪墨了,如今大明朝的官场腐败至极,这种事情一点也不稀罕!

    至于是谁贪墨了功劳,根本不必问,过几天就清楚了。

    谁是这件事的受益者,谁就是那个幕后黑手!

    ……

    果不其然,没过几天,有消息传来:榆林镇总兵—姜让亲自坐镇指挥,出兵剿灭了大股沙匪,其子千总—姜申旭更是身先士卒,亲手斩杀了穷凶极恶的匪首—侯万金,为榆林镇除掉了一个大祸害。

    此事上报之后,三边总督—武之望大喜,好好夸奖了总兵—姜让一番,并将其子—姜申旭连升两级、加封游击将军之职,并赏银五千两。

    消息传到镇北城,不少人为此忿忿不平,这明明是秦锋立下的功劳,怎么就变成姜家父子的了?

    这世上还有天理吗?

    对此事,秦锋极为冷静,一不闹、二不骂,只是认真收集起了姜家父子的情报……

    姜家,西北名门望族,子弟世代为官,根深蒂固、势力庞大,而且一直世袭庆阳卫-指挥使之职,现如今,姜家就更厉害了,出了三个大人物,而且是亲兄弟:

    老大—姜让,现任榆林镇总兵官,为人阴险狡猾,坑人无数,人送绰号:九尾狐狸!

    老二—姜瓖,现任山西-大同镇总兵官,和其兄一样的狡猾,善于见风使舵、左右逢源,人送绰号:墙头草!

    老三—姜瑄,现任山西—阳和镇副总兵官,凶狠残暴,贪财好色,人送绰号:姜阎王!

    一门三总兵,这在大明朝的将门当中也是独一无二的!

    另外吗,人们常说榆林镇有三害:第一是沙漠、第二是沙匪、第三就是姜家了。

    在榆林镇境内,姜家人横行无忌、贪污腐败,抢男霸女、草菅人命,干的坏事不计其数……与姜家人相比,之前的郑千户都算是个大善人了。

    弄明白之后,秦锋继续保持沉默,该做什么做什么,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

    怂了?

    非也!

    秦锋明白,如今自己势单力薄,根本无法与姜家父子硬碰硬,那样没有好果子吃。

    不过嘛,早晚有一天自己会飞黄腾达的,到时候,谁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拿了我的给我送回来!

    姜家父子,等着的!

    ……

    之后的日子里,镇北千户所一带很平静,可西北地区却一点也不平静,在天灾人祸的双重压迫下,不堪忍受的百姓们终于造反了。

    崇祯元年—十一月二十日,陕西府谷人—王嘉胤、王自用带领数千饥民冲进了府谷城,杀掉县令,开仓放粮,率先挑起了造反的大旗!

    十二月十八,汉南人—王大梁率领饥民造反,围攻府城。

    崇祯二年—正月初七,刀客-王和尚率领饥民造反,攻占了延长县城。

    正月二十八,米脂人—高迎祥率领饥民造反,攻克安塞县城,而后一路向南席卷了甘泉、洛川、白水……杀奔关中去了。

    ……

    一时间,饥民造反的急报,如同雪片一般飞进了固原城—三边总督府当中。

    三边总督—武之望,字叔卿,自幼聪慧,好读书、善清谈,万历十六年中乡试解元、次年高中进士……而后加入了东林党。

    面对各地送来的告急文书,这位武总督在思考了几天几夜之后,终于想出了一个惊天地、泣鬼神,完美无比的对策:

    第一步,找一根白凌子系在房梁上,底下放一个板凳。

    第二步,踩着板凳,把脑袋穿过白凌子。

    第三步,踹倒板凳!

    没错,面对民变,一点办法也没有的武总督悬梁自尽了,这到符合东林党人一向的作风:平时袖手谈心性,临危一死报君王!

    平时不干实事,只知道夸夸其谈,自命清高,一旦危险来临,毫无应对的办法,只能用一死来解脱,给自己弄一个死忠的好名声……至于江山社稷、黎民百姓怎么办,则根本不在这些人的考虑范围之内!

    三边总督,始设于弘治十年,拥有节制延绥、宁夏、甘肃、陕西四大巡抚,以及榆林、宁夏、甘肃、固原、凉州、西州、肃州、兴安、神道岭九总兵的军政大权,堪称是西北地区的擎天一柱!

    如此封疆大吏,自然不能空缺了,可是由谁接替呢?

    若是平时,大臣们肯定拼命争取这个位置,可如今西北地区乱成了一锅粥,谁也不愿意接手这个烂摊子!

    没办法,崇祯皇帝召集内阁大臣们,一连商议了好几天,终于做出了决定:由左佥都御史—杨鹤,接任三边总督之职,全权负责平定西北民变!

    杨鹤倒是一位有责任心的正直之臣,接到圣旨之后,立刻从京师出发,轻车简从,以最快的速度直奔陕西而来……

第二十八章途中救人!

    西北地区有几句谚语:米脂婆姨绥德汉,不用打问不用看,小伙子跑马一溜风,讨上米脂婆姨乐死人!

    米脂一带的水土好,养出来的女子格外漂亮,比如古代四大美人之一的貂蝉就是米脂人。

    绥德男子高大英俊、孔武有力,神勇无敌的温侯—吕布就是典型代表!

    ……

    “哒!——哒哒!”

    下午时分,绥德城郊外的大道上,一队骑手正在快速奔驰中,为首一位黑衣年轻人,坐骑青鬃马、腰悬雁翎刀,相貌英俊,精神抖擞………非是旁人,正是秦锋!

    秦锋不在七杀堡待着,怎么跑到几百里外的绥德来了?

    说来话长。

    崇祯元年,西北大旱,一连七八个月不见一滴雨水,田里的庄稼旱死了无数,粮食严重减产,再加上贪官污吏们的压迫,以至于饥民造反、整个西北地区乱成了一锅粥。

    榆林一带同样被旱灾波及到了,而且灾情最为严重的就是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

    没办法,镇北千户所距离毛乌素沙漠太近了,土地贫瘠、严重缺水,虽然军户们竭尽全力引水抗旱,可粮食还是严重减产了,不及正常年份的三成。

    收成如此之少,交纳过‘子粒粮’之后,剩下的就更少了,就算军户们一天只吃一顿,顿顿都喝稀粥,也坚持不到明年秋收。

    没有粮食吃,就会饿死人!

    怎么办,指望上面的官员赈灾吗?

    根本指望不上!

    事实上,旱灾发生以后,榆林镇下面的十八个千户、一百八十多个百户……多次联名向总兵—姜让哀求,希望减免今年需要上交的‘子粒粮’,再下发一些救济粮,好让军户们渡过难关。

    这位姜总兵给出的答复是:‘子粒粮一粒不能少,救济粮一粒也没有,至于挨饿的军户们,自己想办法挺过去吧!’

    堂堂一镇总兵,如此刻薄寡恩,着实让人寒心啊!

    ……

    旱灾不算严重的地方,咬咬牙还能勉强挺过去,可是镇北千户所一带的旱灾太严重了,就算咬碎了槽牙也挺不过去。

    无奈之下,董千户召集手下一众百户们商议对策,如何才能度过难关呢?

    商议了大半天,还真商议出一个办法:最近几个月,青龙河中出产了不少金砂,可以把这些金砂拿出来,派人到外地买一些粮食回来、帮助军户们度过难关。

    办法不错!

    问题是,如今西北一带的局势太乱了,到处都是造反的饥民,道路阻塞严重,要想顺利的买回粮食,必须派一个智勇双全的人前去才行。

    谁能担此重任呢?

    包括董千户在内,众人一致认为此事非秦锋出马不可了。

    为了乡亲们不饿肚子,秦锋没有推辞,可自己不是商人,对于如何采买、运输粮食一点经验也没有,怎么办呢?

    思来想去,得找一个人帮忙才行,就是小兔兔—薛瑾瑜!

    薛家是西北三大秦商之一,拥有几十支大型商队,而且专做军供生意的,如果肯出手帮忙的话,买几千石粮食轻而易举,不仅价格低一些,还能送货上门呢!

    于是乎,秦锋挑选了十名武艺高强、弓马娴熟的士兵,随同自己一起前往绥德城,找小兔兔—薛瑾瑜帮忙。

    “锋哥,听人说绥德城的羊杂汤、油馍馍特别好吃,咱们进城之后好好尝一尝吧?”

    “呵呵,你小子,真不愧叫耗子,一天到晚就想着吃,没问题,进城之后,羊杂汤,油馍馍管够吃!”

    ……

    “锋哥,咱们一口气赶了百十里路了,人马俱疲,还是先休息一下、再进绥德城吧?”

    “也好,大家下马休息一下!”

    除了十名士兵,秦锋还带了两个人,一个是好兄弟—耗子,另一个是董千户的儿子—董天豹。

    堂堂千户官的独生子,给一个百户官当亲兵,这样的事情放眼整个大明朝恐怕也是独一无二的。

    一开始,董天豹很是抗拒,认为太跌身份了,可是董千户只用几句话就改变了儿子的想法:

    ‘儿啊,你跟在为父身边,日后最多当一名千户官,难有更大的出息了,可你若是跟在秦锋身边,虚心学习,诚心结交,前途无可限量……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你要考虑清楚啊!’

    董天豹考虑一天一夜,而后就成了秦锋身边一名亲兵!

    秦锋对他也不错,带在身边,认真调教,还让他和耗子一样叫自己锋哥。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一行人下了马,坐在路边几块大石头上休息,拿出水壶来饮用,还有人拿出干粮来垫饥。

    突然间,秦锋竖起了耳朵,面露警惕之色。

    “锋哥,怎么了?”

    “听,西北方向有狼嚎声,很多,是狼群!”

    “狼群?”

    “不错,还有叫喊声,应该是有人碰到狼群了,走,咱们过去看看!”

    “诺!”

    人命关天,不能不管,秦锋立刻跃上马背,直奔出事地点,其他人紧随其后,同时抽出了弓箭、刀枪准备战斗。

    跑出一段路程,眼前出现了一座被遗弃的庙宇,风雨侵食之下,已经是残破不堪了,庙门、围墙、两侧厢房全都倒塌,只有正殿还算完整,里面有几个人手持刀枪棍棒、死死的守着大门。

    围攻他们的,是二三十条高大健壮、尖牙利爪的恶狼,一边嗷嗷乱叫,一边向前扑咬着……更可怕的,这些恶狼的眼睛全都是血红色的,舌头伸出老长、不断滴答着恶心的口水!

    如今旱灾严重,百姓饿死者不计其数,尸体随处可见,西北地区化为了人间地狱,却成了野兽的天堂。

    豺狼虎豹四处啃食尸体,死人肉吃多了,眼睛就会变成血红色,性格也会变的更加暴虐!

    很显然,这群畜牲吃腻了死人肉,开始垂涎活人肉了,这才在光天化日之下围攻人类!

    “救人!”

    “嗖……嗖!”

    秦锋一声令下,众人纷纷挽弓搭箭,对着狼群就是一顿疾射,瞬间就射倒下十几条恶狼,余下的哀嚎几声,全都夹着尾巴逃走了。

    众人不肯罢休,策马追了上去,又陆续射死了十几条恶狼,只剩一只身材特别强壮的狼王仍在拼命逃窜。

    这只狼王不仅身高腿长、奔驰如飞,还特别的狡猾,向着一座土丘冲了上去,马匹的爬坡能力不行,自然追不上它了。

    怎么办,任由这只食人成性的畜牲逃走不成?

    放心吧,有办法!

    “咻!——咻!”

    秦锋把小手指放在唇边,吹出了几声极为嘹亮的口哨。

    紧接着,一只体型硕大的金雕从远处飞了过来,在空中盘旋几圈之后,以极快的速度向逃窜的狼王俯冲而下,后者顿时发出了惨叫。

    原来金雕的一双利爪,抓瞎了狼王的一只眼睛以及半张脸,鲜血顿时喷涌而出。

    嗖!——嗖!

    接下来,金雕利用速度优势,不断对狼王发起进攻,每次都能抓下一大块皮肉来……如此十几次之后,这才将已经无力挣扎的狼王扑倒在地上,抓碎头骨、撕开皮毛,大块朵颐了起来。

    “哈哈,闪电,好样的!”

    秦锋伸出大拇指,用力摇晃了几下,而后带着众人回到了破庙处。

    被围困者全都出来了,一共是七个人,为首一位蓝袍老者,大约五十多岁,身材略瘦、白面长须,气质随和,还带着一股浓厚的书卷气!

    其余六人都是蓝袍老者的随从,刚才的搏斗中,有三个人被恶狼咬伤了手臂、小腿,鲜血淋淋的。

    这些恶狼吃过死人肉,牙齿毒的很,一旦被咬到了,伤口很容易溃烂的,甚至会要人命!

    幸好秦锋有办法,让三人忍着点痛,用匕首将那些被咬烂的脏肉割掉,再用清水反复的清洗伤口,最后敷上金疮药,如此就没有大碍了!

    至于那些狼尸,扒完皮之后,全都挖坑掩埋掉了……吃过死人肉的狼,没人对它们的肉感兴趣!

    “老夫木易,从京城来西北一带访友,途中走的累了,在这座废庙中休息一下,不想引来了狼群围攻,若非小友等人出手相救,老夫这次怕是危险了。

    救命之恩,自当厚报,可惜老夫这次出门太急了,随身携带的银两不多,只有区区之数,还望诸位恩人不要嫌弃!”

    说话间,蓝袍老者让随从取来一个小包袱,里面有二百多两银子,送到了秦锋的面前。

    秦锋连忙摆手拒绝:“君子为善,不求回报,老先生切莫如此,快将银子收回去吧!”

    “也罢,些许银两,的确不足以报答救命之恩,还请小友相告姓名、籍贯,容老夫日后再行厚报!”

    “这个嘛……在下萧十一、庆阳府人氏,自幼喜欢拳脚棍棒,开了一家镖局,带领一帮弟兄们混口饭吃……”

    秦锋不求回报,于是又用了一次假名,假籍贯。

    按照这个去找,肯定是找一个空虚寂寞,嘿嘿!

    ……

    本想在路边休息一下,就直奔绥德城的,如今为了救人,耽搁了不少时间。

    眼看太阳快下山了,估计绥德城已经关了城门,城肯定是进不去了,周围又没有人家客栈可以住宿,众人略加商议,干脆就在这座废庙中将就一晚上吧。

    还有蓝袍老者一行人,不敢走夜路,生怕再遇到野兽,也在废庙中留宿下来,双方正好有个伴!

    接下来,众人一起捡拾干柴、点燃篝火,拿出携带的粮米和炊具,架锅煮饭……这些不必细说!

    吃饱喝足,天色完全黑下来了,连着赶了好几天的路,耗子、董天豹等人早就疲惫了,把狼皮铺在大殿内一角,躺在上面睡觉,很快响起了呼噜声!

    秦锋精力充沛,一点也不觉得困倦,于是坐在了火堆旁边,充当起了守夜人,以免夜间再有野兽来袭!

第二十九章夜谈!

    长夜漫漫,闲着没事,为了打发一下时间,秦锋借着火光打量起了这座大殿。

    大殿极为破旧,到处都是蛛网和尘土,北侧高台上供奉着一座泥胎塑像,破损的极为严重,已经看不出是那路神仙了。

    左右各有一根石柱,保存的还算完整,上面雕刻着一副对联,隐约还能认出来。

    上联:策马追贤留佳话,

    下联:安邦运智著德馨!

    行了,不用猜了!

    只要有点文化的人,通过这副对联,就知道庙里供奉的是谁了—汉初三杰之一—萧何!

    萧何本为沛县小吏,后来辅佐刘邦起义,推翻暴秦、打败项羽,建立了大汉王朝,并以镇国家、抚百姓、供军需、给粮饷之功,成为了汉初三杰之一。

    后世人推崇萧何的才能,多有为其立庙祭祀者,比如眼前这座庙就是后人修建的,起码有几百年历史了,可惜没有好好维护,破败成了这个样子。

    话又说回来了,萧何最大的本领,不是保障了汉军的后勤供给,而是慧眼识人,举荐了当时身份卑微、毫无名气的韩信担当汉军统帅,这才打败了不可一世的楚霸王!

    人生在世,要想从微末之中崛起,干下一番大事业,必须得有贵人相助才行,毫无疑问,萧何就是韩信的大贵人!

    如今又逢乱世,正是男子汉建功立业的大好时候,我也想像韩信那样‘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可是我的贵人又在那里呢?

    ……

    胡思乱想之际,耳旁响起了脚步声,只见那位蓝袍老者走了过来,在篝火旁盘膝坐下。

    “老先生,睡不着?”

    “是啊,人老了,觉就少,既然小友也睡不着,不如咱们来一个长夜之谈如何?”

    “呵呵,求之不得,老先生从京师而来、肯定见多识广,晚辈正想请教一番!”

    “不敢当,闲谈而已!”

    ……

    的确,二人初次见面,一开始都抱着闲谈的想法,只聊一些比较浅白的话题。

    可是随着时间推移、以及话题逐渐展开,二人竟然越谈越投机、越聊越高兴,大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秦锋自不必说了,拥有超过这个时代几百年的知识,而且知识面非常广,那就相当于一本百科全书啊!

    没想到的,蓝袍老者也是一个博学之人,天文地理、诗词歌赋、琴棋书画……甚至连军国大事都非常清楚,能说出很多独到的见解!

    这不禁让人怀疑了,蓝袍老者究竟是做什么的,如此博学,还知道那么多军国大事,莫非是一位官员?

    想了想,又觉得不可能!

    要知道,如今大明朝的官员们特别腐败、特别的讲究排场,那怕是一个七品县令出行,也得坐绿顶大轿,带着数十名随从,前呼后拥、鸣锣开道,摆足了官威才行。

    再看这位老先生,穿着普通不说,坐的还是一辆半旧马车,随从只有四个人,行礼只有区区几包……说他是当官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或许是京城一带消息灵通,蓝袍老者又是一个好打听事的,这才知道许多军国大事吧!

    想到这里,秦锋打消了疑虑,继续和老者交谈……二人谈来谈去,自然而然的谈到了一个敏感话题:饥民造反!

    “小友谈吐不俗,着实令人敬佩,关于西北民变之事,老夫尚有一些不解之处,还请小友解惑!”

    “不敢当,老先生请问便是!”

    “是这样,民变发生至今,尚且不足三个月,就将陕西治下的八府、二十州、九十六个县几乎全部搅乱了,局势糜烂如此之快,却不知是何缘故呢?”

    ……

    “西北民变,疾如风火,依晚辈看来原因有三:

    其一,西北本就是苦寒之地,百姓们生活艰苦,家中难有积蓄,一遇大灾,顿时束手无策,至于地方官府,非但不开仓赈济饥民,反而是滥增捐税,多如牛毛一般,饥民们被逼无奈,这才挺而走险、杀官造反!

    其二,朝廷为了平定辽东,多次从西北一带抽调精锐边军,结果却是屡战屡败、损兵折将,十年之间,西北地区的精兵强将几乎被抽调一空,以至于饥民造反之时,根本无力弹压,只能坐视局势日渐糜烂。

    其三,民变发生之后,前任总督武之望自认为愧对朝廷,竟然悬梁自尽了……武总督一死,无人统筹大局,官员们各自为政,军令、政令混乱无章,结果进一步加剧了民变。

    现在民变分布西北各地,犹如星星之火一般,必须抓紧时间、立刻扑灭,否则的话,一旦让这些星星之火燃烧起来,形成燎原之势,可就悔之晚矣!”

    ……

    说到这里,秦锋叹了口气,从腰间解下一个酒囊大口灌了起来。

    这次西北民变,虽然一定程度上震惊了大明朝廷,却没有让崇祯皇帝、内阁大臣、以及六部九卿们真正重视起来。

    这些高层统治者天真的认为,西北民变只不过是疥癣之疾,很快就会平定下去的……等到他们反应过来,一切全都晚了!

    用不了多久,民变就会从西北一省、蔓延到中原五省,进而蔓延整个天下,刀兵四起,生灵涂炭……最终大明灭亡、华夏陆沉,女真人趁虚而入……

    接下来,就是屠杀、剃发、奴化、文字狱、闭关锁国,落后于整个世界……直到三百年后,被西洋人的枪炮敲开国门,带来不计其数的灾难!

    身为华夏一份子,秦锋很想竭尽所能的、为这个多灾多难的民族做点什么,可惜自己现在就是一个小小的百户官,要兵没兵、要权没权,空有报国之心,却无回天之力!

    心情郁闷,借酒浇愁,囊中酒很快喝干净了,一滴不剩!

    “呵呵,想不到小友年纪不大,却是酒国高手,来,尝一尝老夫的美酒!”

    说话间,蓝袍老者拿出一个酒葫芦,纯银打制的,打开之后,浓郁的酒香弥漫开来,沁人肺腑!

    秦锋双手接过来、闻了闻,眼睛瞬间亮了起来,而后如长鲸吸水一般,一口气喝下小半葫,这才舒服的长出一口气:“好酒,真是好酒,醇香甘烈,四品皆全啊!”

    “哈哈,当然好了,这可是老夫临出京城之时,皇……咳咳……一位姓黄的朋友所赠,马车上还有几坛子,既然小友喜欢,老夫相赠就是了,权当报答相救之恩!”

    “如此,晚辈却之不恭了!”

    如果是送金银珠宝,秦锋肯定不会接受的,可是送陈年佳酿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没办法,酒色财气当中,其余三样都不算什么,唯独一个酒字,让秦锋喜欢的骨子里,当即美滋滋的喝了起来。

    既然聊到了民变的事情,自然要聊一聊如何平定这场民变了。

    在这个问题上,二人的观点非常一致:认为首先要向朝廷请旨,免除西北百姓三年赋税,以安人心;同时调遣人马,把守住各府、各州的交通要道,避免造反的饥民们合流,导致局势进一步恶化!

    接下来,对造反的饥民们进行招抚。

    饥民造反,大都是出于无奈,只要官府拿出诚意招抚,再赦免罪行、妥善安置还乡,相信绝大对数饥民还是愿意接受的,有太平日子过,谁愿意拎着脑袋造反啊!

    话又说回来了,招抚的办法的确不错,可真要实行起来并不容易。

    招安饥民,就得让饥民们吃饱肚子,这需要大量的粮食,粮食从何而来?

    让饥民们返回家乡、安心生产,就得给他们土地、耕牛、种子,这些东西又从何而来?

    西北本就贫瘠,再加上贪官污吏中饱私囊,各地府库空空如也,连耗子都能饿死,根本拿不出这些东西来。

    拿不出来,再好的平乱策略,也只能是纸上谈兵啊!

    另外吗,二人的平乱观点基本一致,可也有不同之处,蓝袍老者认为:人性本善、仁者无敌,只要诚心对造反者进行招抚,就足以平定西北之乱了!

    秦锋则认为,人性复杂,既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因此不能一味的讲仁义,还要有霹雳手段,必须挑选一位良将、训练一支精兵!

    那些造反的饥民,肯接受招抚自然最好了,如果有不肯接受招抚的,那就决不能客气了,立刻发兵讨伐,斩尽杀绝,一个不留,以免的流毒四方!

    “饥民造反,皆是出于无奈,对待这些人,当以仁义教化之,又岂能轻言杀戮呢?”

    “哈哈,老先生此言差矣,治国之道,一张一弛,既要有菩萨心肠,也要有屠夫手段,令百姓们畏威而怀德,如此才能天下太平;这就好比一个人身上生了毒疮,必须狠下心来,用刀挖掉毒疮,而后敷上药物,好生修养,如此才能恢复健康,若是狠不下心来,迟迟不肯割肉挖疮,任由其扩散开来,待到毒气攻心之时,可就悔之晚矣!”

    对秦锋这番话,蓝袍老者沉思许久,还是点了点头。

    “话虽如此,要想训练一支精兵,只怕不是易事吧?”

    “哈哈,练兵而已,有何难的,如果交给我来做的话,半年之内就能练出一支百胜精兵!”

    “小友多大年纪?”

    “十八岁!”

    “年纪不大,口气倒是挺大!”

    “哈哈,霍去病十七岁随军出征,率领八百铁骑横扫草原,杀敌数千人,功劳列为全军第一,汉武帝封其为冠军侯……晚辈今年十八岁了,练一支精兵又算什么呢,可惜空有千里马之志,却难遇伯乐啊!”

    ……

    二人整整聊了一夜,直到第二天黎明,用过早饭之后,双方挥手告别。

    “老先生,保重,告辞了!”

    “小友保重,你我乃是有缘之人,日后一定会再相见的!”

    ……

    望着远去的身影,蓝袍老者十分不舍,那种欣赏的感觉,估计跟当初萧何第一次见到韩信是一样的,人才难得,当为国家举荐之!

    这时候,一名随从走了过来:“大人,路上太不安全了,是不是命令绥德卫指挥使、派一队人马护卫大人的安全?”

    “老夫为了体察民情,这才轻车简从而行的,若是有大队人马护送,还怎么体察民情啊?”

    “大人言之有理,可是路上太危险了,万一再遇到狼群、匪徒之类的,小人们丢了性命不打紧,大人若有个闪失,岂不是有负圣上的重托吗?”

    “这个嘛……罢了,王忠,你拿上老夫的手札跑一趟,命令绥德卫指挥使调一队人马过来!”

    “遵命!”

    绥德卫指挥使,乃是堂堂正三品的高官,执掌一卫的兵马大权,如今蓝袍老者一道手札,就要调动这样的高官。

    那蓝袍老者的真实身份……细思极恐啊!

第三十章绥德城!

    再说秦锋等人,一路上快马加鞭,终于在中午时分来到了绥德城下。

    绥德城是一座长方形巨城,东西二里一百五十步、南北二里一百三十五步,周长八里二百八十步,开东、南、西、北四座城门,城墙高三丈有余、皆用黄土夯筑而成,外面还包裹了一层厚厚的青砖,高大巍峨、坚固无比!

    绥德城不仅巍峨壮观,更是陕北一带秦商们的大本营,每日里商队来往不断,各种货物进进出出,着实繁荣富庶!

    富庶之地,更容易讨生活,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

    因此旱灾爆发之后,方圆百里之内的饥民纷纷汇聚而来,只求有一口活命饭吃……放眼望去,人头涌涌、起码有两三万之众,而且还在不断增加中。

    饥民数量太多了,绥德城内根本容纳不下,只能待在城外,搭个草窝棚、或者挖个地窨子勉强容身!

    住的地方可以凑合,吃的怎么办呢?

    官员们是指望不上的,那帮家伙只顾搂银子,根本不管饥民们的死活!

    幸好城内的商家们比较有良心,主动出资出粮、在城墙下开设了很多粥棚,向饥民们免费施舍稀粥,一天两顿,吃不饱,可也饿不死人!

    凡是免费施粥的商家,都会在粥棚上插一面旗帜,上书自家商号姓氏,其中又以薛家的旗帜做多了,起码有五六十面!

    不仅如此,薛家还向饥民们施舍了很多旧被褥、旧衣服,以及其他生活用品,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看到这一幕,秦锋不禁点了点头,都说绥德-薛家不仅富可敌国,而且乐善好施,是一家有良心的义商,此言不虚啊!

    接下来,一行人开始进城,那知走到了城门口附近,发现城墙上贴着一份榜文,周围还聚拢着很多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唉,薛财神一向仗义疏财、乐善好施,乃是难得一见的大好人,怎么就得了怪病呢?”

    “是啊,大旱之年、田里的庄稼颗粒无收,要不是薛家带头开设粥棚,不知要饿死多少人呢,好人当有好报才对,小老儿这就去庙里请一柱平安香,求大慈大悲观音菩萨保佑薛财神-逢凶化吉、早日康复!”

    “说得对,一起去,有道是心诚则灵,咱们这么多人一起上香,观音菩萨一定会降福的!”

    ……

    薛财神……怪病……莫非是小兔兔—薛瑾瑜家中出事了?

    秦锋立刻钻进人群中,仔细观看城墙上的榜文,果然是薛家出事了,出事的不是别人,正是薛瑾瑜的亲生父亲—薛仁礼-西北三大秦商之一,人送绰号:薛财神!

    榜文上写的清楚:就在一个月之前,薛财神突然得了一种怪病,先是全身无力、食欲减退、头晕失眠……继而腹痛如绞,浑身抽搐,最后昏迷不醒了。

    自从薛财神生病以来,薛家人把绥德城内大大小小的郎中全都请遍了,喝了无数汤药、吃了无数药丸、用了大量的偏方、秘方、邪方……结果也没能治好薛财神的病,非但治不好病,甚至连病因都查不出来。

    无奈之下,薛瑾瑜命人在方圆百里内各处码头、渡口、城门口、庙门口……凡是人多的地方都贴上一份告示:‘无论何许人也,只要能救自家父亲一命者,薛家愿以黄金五千两酬谢!’

    五千两黄金,也就是五万两白银,足够置办一份大产业、舒舒服服的吃喝玩乐一辈子了!

    告示贴出之后,方圆几百里内的坐堂名医、游方郎中、巫婆、神汉、小半仙纷纷汇聚而来,起码有二三百人之多。

    很可惜,扎针、拔罐、念经、跳大神、请狐仙……各种办法都用尽了,还是一点效果也没有!

    ‘薛财神’的身体越来越虚弱,只怕这几天之内就要蹬腿了,那些受过薛家恩惠的人纷纷为之落泪,这才烧香拜佛、祈求保佑!

    “锋哥,怎么办?”

    “走,咱们立刻去薛家,看看能不能帮上忙!”

    人命关天,不敢怠慢,秦锋一行人略加打听、很快就找到了薛家大院。

    位于城内东北角上,前后数重大院落,占地两百亩以上,围墙又高又厚……黑漆大门、三层台阶,有两名青衣家丁站立两旁,专门负责迎客的。

    看到有一队陌生人来到了门前,两名家丁立刻迎了上来:“几位有何贵干?”

    “你家女公子可在府中,在下特来拜访!”

    “不好意思了,家主重病、卧床不起,我家女公子正忙着照顾,实在分不开身,阁下若是没有重要之事,还请过些时候再来如何?”

    “我是你家女公子的好朋友,从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来的,你把这个东西拿给她看,她肯定会见我的!”

    说话间,秦锋掏出一枚百合纹羊脂玉佩,晶莹洁白、古香古色!

    “啊,这是我家女公子的贴身玉佩,贵客请稍候片刻,小人立刻前去禀报!”

    一个人的贴身玉佩是轻易不会送给别人的,若是送了,证明二人的交情肯定不一般;家丁们不敢怠慢了,一个留下来陪笑说话,另一个撒腿如飞、跑到内宅送信去了。

    片刻之后,一位蓝袍老者走了出来,五十出头、干净利索,正是之前认识的孙管事。

    “真是秦公子来了,恩人在上、小老儿这厢有礼了!”

    “不必客气,听说贵家主身体欠安,如今情况如何了?”

    “唉,一言难尽,请秦公子跟小老儿到后堂吧,我家女公子在那里等候着!”

    “好!”

    接下来,孙管事领着一行人进了大门,来到第一重院落中,这里竟然聚集了二三百人。

    有手持铜铃、背着药箱子的江湖郎中,有身穿八卦仙衣、手持桃木剑的杂毛老道,有身披烫金袈裟、托着紫金钵盂的光头和尚,还有穿着奇装异服,左手抓着羊皮鼓,右手拿着赶神鞭,在地上蹦蹦跳跳、满嘴喷吐白沫子的神棍、巫婆、巫师!

    形形色色,难以列举!

    有道是病急乱投医,薛财神久病不治、性命垂危,于是薛家人把这帮和尚道士、牛鬼蛇神都请来了,好歹试一试!

    结果一点用也没有!

    穿过第一重院落,进入第二重院落,这里也聚集了数十人,一个个衣着华丽、佩戴金玉饰品,全都是富家公子哥装束。

    “自古以来,都是男丁继承家业,从没有女子继承的,你们说是不是?”

    “说的没错,女生外向,早晚嫁人,咱们薛家的产业决不能落到外人手中!”

    “分家、分家,薛家男丁,一人一份!”

    ……

    这群公子哥吵吵闹闹的,话里话外都离不开‘分家’两个字,其中一个身形消瘦、四肢修长,犹如大马猴一般的年轻人跳的最欢实了,还试图带人冲进第三重院落,却被一大群家丁阻拦住了。

    “孙管事,这帮是什么人?”

    “唉,他们都是薛家族人……一群白眼狼啊!”

    孙管事压低了声音,向秦锋解释了起来,原来薛家是一个大家族,共有族人三百多口,按照血脉关系、又分成了五房十三支!

    其中以薛财神、薛瑾瑜这一支人数最少了,就父女两个人,远远无法跟其他分支相比!

    话又说回来了,这一支人数虽然少,可是质量高啊!

    薛财神头脑聪明,短短十几年间开设了数百座商铺,不仅赚取了百万家财,更成为了西北三大秦商之一,社会地位极高!

    可惜的是,薛财神有百万家财、有十几房妻妾,却没生出儿子来,只得了一个宝贝女儿,作为自己的继承人。

    有钱、无子,于是乎,一些薛氏族人就打起了歪主意,整天嚷嚷着什么‘女生外相、不能继承家业’,还要求把女公子—薛瑾瑜尽快嫁出去,等薛财神百年之后,家产全部分给一众薛家子弟们。

    薛财神的能力强、威望高,平常时候,这帮人只是私下嘀咕几句,从不敢当面说!

    如今薛财神身患重病、昏迷不醒,这帮家伙就跳出来了,成天嚷嚷着要分家,全然不顾血脉亲情!

    跳的最欢的那只大马猴叫做薛玉林,算是薛财神的堂侄子,血缘关系比较近,如果分家的话,他能分到最多的一份,故而嚷嚷的最卖力气了。

    原来如此!

    弄明白之后,秦锋用鄙视的目光、扫了一遍上蹿下跳的薛家子弟们……有这么一帮亲戚、真倒霉!

    接下来,孙管事叫来几个家丁,领着耗子、董天豹等人进了一个侧院,用酒菜好生款待去了。

    自己则领着秦锋进入第三重院落-后堂之中,这里聚集着十几个姿色不俗的妇人,一个个泪眼汪汪的,全都是薛财神的妻妾。

    女公子—薛瑾瑜也在这里,眼圈泛黑、神色憔悴,显然很久没有好好休息了,小侍女-绿柳紧随身旁。

    “锋哥,你来了,家父病重,身边离不开人,瑾瑜未能出门迎接、还请恕罪!”

    “无妨,我都知道了,你且放宽心,令尊平时积德行善、是一个难得的大好人,上天保佑,一定会转危为安的!”

    安慰了几句,秦锋发现后堂中还有一名青年男子,大约二十六七岁,身材修长、相貌英俊,一双眼睛又黑又亮,给人一种深不可测的感觉!

    这位是谁?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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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世出能臣,乱世出枭雄!
……
天降惊雷,魂穿明末,秦锋变成了榆林镇治下一名普通军户子弟,没钱财、没权势、没靠山……要啥没啥!
本想窝在家乡,太太平平过一辈子算了。
奈何明廷腐败,天下大乱:山海关外,建奴攻城掠地,实力日益壮大;中原大地,流寇杀官造反,荼毒四方生灵……旱灾、水灾、蝗灾更是接连而至!
如此世界,根本没有太平二字可言。
无奈之下,秦锋拔刀出鞘,走上了一条血腥的杀戮之路!
四方蛮夷,侵我华夏疆土--杀!
流寇盗匪,劫掠黎民百姓--杀!
贪官污吏,吸食民脂民膏--杀!
无耻汉奸、不良商人、斯文败类……杀!杀!杀!
这是一个‘以屠夫手段,证菩萨心肠’的精彩故事!
读者群QQ:648332133回到明末做枭雄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回到明末做枭雄,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回到明末做枭雄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