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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鲲鹏九变     回到明末做枭雄txt下载     回到明末做枭雄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六十一章匈奴古墓!

    鹞子翻身,乃是盗墓的一种方法!

    第一步:先探明陵墓的大小、方位、深度,而后判断出中心墓室的准确位置。

    第二步,在陵墓旁边数丈位置,向下打一个可以容人进出的洞穴,要比墓室底部深一丈左右,而后横着打洞,直接通到中心墓室底下。

    第三步,向上打洞,进入中心墓室,取出里面的陪葬品,而后重新填埋好盗洞,不留痕迹。

    ……

    如此一来,既能得到陵墓中陪葬的金银珠宝,又不会破坏陵墓的支撑墙壁、以及内部结构,从而保证陵墓不会倒塌、不损害墓主人的尸体,算是一种比较文明的盗墓方式了。

    话又说回来了,‘鹞子翻身’这种方法固然高明,可对盗墓者的技术要求特别高,如果眼力不行,判断位置失误,进而打歪了盗洞,轻则盗墓失败,重则导致陵墓坍塌,会将盗墓者埋在里面。

    耗子作为盗墓世家传人,技术方面相当不错,就是经验欠缺了一点,好在有神器—洛阳铲的帮助,自信可以使用‘鹞子翻身法’,拿下这些匈奴古墓!

    计划已定,开始行动。

    作为盗墓世家子弟,耗子还是挺讲究的,没有急着盗墓取宝,而是按照这一行的规矩先祭拜祖师爷!

    盗墓贼还有祖师爷?

    当然有了,因为盗墓风格不同,盗墓届分为发丘、卸岭、搬山、摸金四大门派,各有各的祖师爷,而且都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人物:

    第一位是伍子胥,春秋时期-楚国人,因为全家老小三百余口被昏君—楚平王杀害,于是逃到了吴国,并成为了吴国大将,而后率领吴军一举攻陷楚国都城,掘了仇人—楚平王的陵墓,鞭尸三百、以泄怒火——因为手段酷烈,被尊为发丘一脉的祖师爷!

    第二位是项羽,推翻暴秦之后,项羽带领数十万将士挖掘骊山—始皇帝的陵墓,虽然没有挖开主墓,却挖开了不少陪葬墓,取得大量金银财宝——因为手段强横,成了搬山一脉的祖师爷!

    第三位是董卓,曾经命人挖掘东汉十二皇陵,以及大量后宫嫔妃的陵墓,其盗墓手段极为残暴,以至棺椁尽毁、尸骨遍地,其状惨不忍睹——于是成了卸岭一脉祖师爷!

    第四位是曹操,为了筹措军费,专门组建了一支盗墓部队,号称‘摸金校尉’,四处摸金取宝——于是成了摸金一脉的祖师爷!

    耗子的祖上就是摸金校尉出身,这一脉的规矩是:不动平民百姓的坟墓,只对帝王将相的大墓下手,而且只取财物,不毁尸、不毁墓、不损风水,保持了对已故之人一定范围内的尊重。

    书归正传。

    只见耗子从脖子上取下一根挂坠,上面是一枚古旧的穿山甲的爪子,锋利尖锐,镶嵌黄铜,这是耗子祖上传下来的、大名鼎鼎的摸金符!

    摸金符是摸金一脉的信物,一符在手,鬼神皆避!

    接下来,耗子将摸金符放在一块石头上,杀了一只大公鸡,将鸡血洒在了地上,而后非常虔诚的上香、叩首、祷告:“祖师爷在上,弟子有礼了,今日江湖救急、下墓摸金,还请祖师爷多多关照:一保安全不塌窑、二保有货不空膛、三保亡者不怪罪!”

    ……

    祭祀结束之后,耗子将摸金符收了起来,而后带领一众士兵开始干活,目标是古墓群中最大的一座,先用洛阳铲测好了大小、方位、深度,而后选好了位置,开始向下打洞。

    随着泥土不断挖出,一个直径六尺的圆洞出现了,深度挖够了之后,又开始横向挖掘,之后再向上挖掘……

    “通了,挖通了!”

    “别急着进去,里面封闭多年,肯定有瘴气,先通一会儿风!”

    “诺!”

    一个多时辰之后,盗洞非常顺利的打通了,位置准确无误,耗子等人却没有急着进去。

    而是通了一会儿风,又弄来了几只大野鹅放了进去,野鹅在里面嘎嘎乱叫……确定没有任何危险了,耗子这才带人进入了墓室,随即里面的陪葬品一件件送了出来:

    黄金项圈、黄金串珠、黄金锁链、黄金权杖……其中最精美的是一顶黄金王冠,冠顶上站立着一只金雕,展翅翱翔,威武霸气,周围则镶嵌着五色宝石,在太阳的照耀下闪闪发光!

    以黄金权杖、王冠做为陪葬品,看来这座古墓的主人就算不是匈奴大单于,也是一个部落的大王,而且相当富有。

    很快的,古墓中的金银珠宝全都取出来了,整整装了八大箱子,其余陪葬品则留在了墓中,棺椁更是未动丝毫。

    待耗子等人出了古墓,将挖出来的泥土全都填充回了盗洞中,压的严严实实,又在地面上撒了草籽、浇了水。

    用不了多久,这里就会重新长出茂盛的野草,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不留任何痕迹。

    接下来,第二座、第三座、第四座……

    十天时间,共计盗了十八座匈奴古墓,得到了六十二箱金银珠宝,其价值难以估算。

    因为这些不仅是金银珠宝,更是拥有一千多年历史的古董,其价值远远超过了金银珠宝本身的价值……若是遇到了识货的大富翁,随便取出其中一件来,就能卖几千、几万、甚至是十几万两银子。

    这么大一笔财富,自然要谨慎保存了,秦锋下令,贴上封条,装在骆驼背上,让耗子带领五百名士兵保护着,连夜返回白城去了,而后妥善的保管起来。

    ……

    就在耗子带人离开的第三天,金雕—闪电飞回来了,腿上绑着一封密信,上面是韩山君一行人探查出的消息:

    几天之前,八大晋商组织了一支走私队伍,从大同府出发,一路向北出了杀胡口,再折而向东,进入了蒙古大戈壁滩……前往女真人控制的辽东地区进行交易。

    这支队伍极为庞大,共有骆驼两千多峰,护卫八百余人,皆是骁勇强悍之士,而且配备了包括火铳在内的大量武器,战斗力更胜一般的边军部队,带队的是八大晋商之首-范家的一位公子。

    鉴于这支走私队伍过于强悍了,是否按照原计划在半路上劫杀,韩山君希望秦锋好好考虑一下。

    的确,事关重大,是得好好考虑一下!

    秦锋带了一营人马来到东胜城,其中一部分护送盗墓得来的金银珠宝返回白城子了,还剩下八百多人,而这八百多人,并非人人能用。

    其中真正能用的,是那四百多名由沙匪改编的士兵,杀过人、见过血、胆量大,抢劫多年,经验丰富,可以放心大胆的使用。

    余者都是新兵,没经历过什么风浪,带着他们盗墓可以,用来抢劫就不行了。

    怎么办?

    带领着四百多人,长途跋涉数百里,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劫杀一支战斗力极强的有八百多人的队伍,这件事未免太冒险了。

    而且挖掘匈奴古墓,得到了大量的金银珠宝,已经解决了天威军粮饷不足的问题,如此一来,还有必要冒险吗?

    是不是该放弃原来的计划?

    ……

    秦锋反复权衡利弊,最终做出决定——原计划不变,那怕冒着巨大风险,也要劫杀八大晋商的走私队伍!

    人生在世,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好好的计算一下,不仅会算小账,还要会算大账!

    算小账的话,这次行动太危险了,应该取消计划。

    可是算大账的话,结论就完全不一样了。

    如今辽东一带战事频繁,天聪汗—皇太极率领女真大军猛攻关、宁、锦防线,大有破关而入,直捣北京城之势。

    为了抵御女真大军的进攻,崇祯皇帝重新启用了被弹劾回乡的袁崇焕,任命他为蓟辽总督,赐尚方宝剑,全权负责辽东战事。

    打仗,是要花钱的。

    如今辽东的军费开支,一年就高达六百多万两银子,而且还在不断增加中。

    为了填这个无底洞,崇祯皇帝拼命的四处划拉银子,甚至拿出了自己的私房钱,可是依旧不够用,只好增加田赋,跟老百姓们要银子,这才引起了西北民变。

    ……

    如果让八大晋商将军需物资走私到辽东,女真大军的实力就会进一步增强,攻势也会随之增强,为了抵御进攻,大明朝廷就得加固关宁锦防线,增加兵力、增加军费……大批的银子从那里来?

    如今东林党把持朝政,肯定不会增加商税的,那就只能增加田赋,继续跟老百姓要银子,逼迫更多的饥民造反!

    相反的,如果劫了八大晋商的走私队伍,削弱女真大军的实力,辽东战场的情况就会缓和一点点,军费开支降下来一点点,田赋也就能少收一点点了。

    别小看这一点点,那可能是几万、十几万、甚至几十万饥民的性命,因此上,秦锋才非要冒险行动不可。

    话又说回来了,敌强我弱、不宜硬拼,得想一个万全之策,还得找到一个合适下手的地点,想到这里,秦锋取出一份地图,仔细查看起来……

    八大晋商的走私队伍出杀胡口,再折而向东,那里是蒙古大戈壁滩的南端,人烟稀少,干旱少雨。

    走私队伍有八百多人,两千多峰骆驼,行走在大戈壁滩上,肯定需要补充饮水,那就必须路过这个地方——奄遏下海子,一个非常适合下手的地方。

    想到这里,秦锋立刻写了一封书信,由金雕-闪电带回去,告诉韩山君等人前往奄遏下海子,与自己在那里汇合,一起劫杀八大晋商的走私队伍。

    而后命令四百新兵留守东胜城,其余四百多名老兵,脱下军服、换上常服,各带一峰骆驼,坐着羊皮筏子渡过黄河……

    过河之后,没有急着出发,而是从当地人手中,买了两百多只大肥羊,全都捆绑起来,放在了骆驼背上,这才启程出发……白天休息,夜晚赶路,以最快速度前往奄遏下海子……一场激烈的厮杀,即将在那里爆发!

第六十二章走私商队!

    万里无云,艳阳高照!

    蒙古大戈壁滩上,一支商队正顶着炎炎烈日行进着,队伍的规模极大,足有八百多名伙计,每个伙计配备三头骆驼,一头用来骑乘,两头负责驮货,货囊全都鼓鼓囊囊的。

    伙计们都携带武器,刀剑、弓弩、长矛、火铳一应俱全,装备之精良程度,更胜一般的大明边军!

    奇怪的是,这支商队没有插认旗,也没有任何标志。

    而且在行进过程中,还不时派出游骑到四周侦查情况,稍有一点风吹草动,立刻进行戒备,如此小心翼翼的样子,不像是在防贼,反倒像是在做贼!

    没错,就是做贼!

    原来这支庞大的商队,正是八大晋商派出的走私队伍!

    如今辽东一带战事激烈,女真大军急需要物资补充,于是派人联系了八大晋商,愿意出高价购买粮食、铜铁、布匹、棉花、药品……各种军需物资。

    本着只要有银子赚,连亲爹亲妈都能出卖的原则,八大晋商立刻答应了女真人的要求,而后组织了一支走私商队,携带大批物资出了杀胡口,前往辽东进行交易。

    大明律法明文规定:严禁粮食、铜铁、棉花……之类的军需物资出关,违者以通敌之罪论处,满门抄斩!

    现如今,八大晋商大规模的走私货物出关,难道山西一带的边关守军就不管吗?

    的确不管!

    因为八大晋商用白花花的银子开路,早就将山西一带的边关守军收买了,甚至有一些守军将领,就是八大晋商的家族子弟在担任,自然是顺顺当当,一路畅行无阻了。

    难道说,就没有铁面无私,不肯接受贿赂的将领吗?

    有!

    可惜这样的将领,不是莫名其妙的丢了官职,就是莫名其妙的丢了性命。

    如今山西地面上,八大晋商几乎可以一手遮天!

    ……

    “前面到那里了?”

    “回禀十三公子,再往前走二十里左右,就是奄遏下海子,咱们可以在那里补充饮水,好好休息一下,洗洗身上的尘土!”

    “好,吃了十几天的沙子,总算是要见到水了,告诉伙计们加速前进,今天就在奄遏下海子边上宿营了。”

    “诺!”

    带领这支队伍的,是一位二十出头的紫袍青年人,身材修长、相貌英俊、目光灵敏,一看就是个机警之人。

    商队的伙计们都尊称青年人为十三公子,因为他叫范人雄,是介休—范家的第十三子,与九公子—范人杰是一奶同胞的亲兄弟。

    这次走私的货物数量极多,价值数十万两白银,还有几件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宝,为了安全起见,本来是准备让能力最强的九公子—范人杰负责带队的。

    可最近一段时间,有小道消息传来,说是绥德—薛家联络了一伙秦商,正准备着开钱庄、印银票,进而汇通天下!

    得知消息,八大晋商震惊不已,商议一番之后,认为必须抢在秦商们的前面将钱庄、银票弄出来,抢占先机,而这件事情由九公子—范人杰全权负责,如今正在紧张筹划之中。

    范人杰忙的分不开身,这才让亲弟弟—范人雄负责带队,前往辽东与女真人交易。

    范人雄知道这次走私的货物非常重要,故而一路上都小心翼翼的,生怕出现意外。

    好在出来十多天了,一切平安无事!

    ……

    队伍前进了二十余里,眼前果然出现了一大片湖水,正是大戈壁滩上非常重要的水源之一奄遏下海子!

    海子,蒙古语中意为湖泊。

    “水,好清凉的湖水啊,这下可以喝个够,再洗洗身上的尘土了,咦,这里有一块带字的白木桩子,上面写的什么?”

    “别过去,大家不要过去,谁也不准喝这里的湖水,有毒!”

    ……

    队伍在戈壁滩上行走了十几天,太阳暴晒、风沙狂吹,伙计们一个个全都变成了土猴子,而且口干舌燥的厉害。

    如今见到了湖水,立刻欢呼着冲了过去,准备好好舒服一下,那知到了湖边之后,发现每隔一段距离,地上就插着一根劈开的白木桩子,上面还有蒙、汉两种文字。

    有识字的人看完之后,立刻就傻眼了。

    原来木桩子上写着:最近一段时间,附近草原上发生了瘟疫,而且有带病的牛羊死在了湖边,以至于湖水遭到了污染,警告附近的牧民以及过往的商旅行人,千万不要喝这里的湖水,以免传染上瘟疫。

    与此同时,有几名伙计在湖岸边上见到了几大堆牛、羊的头骨,而且码放的很整齐,周围还用石块围了起来。

    这是草原上的习俗之一,告诉那些不识字的牧民们,湖水已经被污染了,千万不要饮用。

    如此一来,这可把伙计们给吓坏了。

    要知道,草原上的瘟疫相当可怕,动辄置人于死地,而且传染性极强。

    以前打仗的时候,游牧民族一旦输红了眼,就会将病死的牛羊、马匹掩埋在重要水源附近,令其繁衍出疫病,用这种手段杀伤进攻的汉军!

    据说大名鼎鼎的冠军侯—霍去病就是中了这种瘟疫,才二十四岁英年早逝的。

    生死面前,谁不害怕,那怕是口干舌燥的厉害,商队伙计们还是纷纷后退,谁也不敢喝一口湖水,那怕洗洗脸都不行。

    眼前有水却不能饮用,其中痛苦,可想而知。

    更重要的是,队伍进入戈壁滩十几天了,携带的饮水消耗大半,如果不补充一下饮水,队伍是无法继续前进的,甚至连返回都很困难,会活活困死在大戈壁滩中。

    而且伙计们仔细观察之后,又觉得有点疑惑,因为湖水十分清澈,还有鱼群游来游去,一点不像感染了瘟疫的样子。

    莫非其中有诈?

    伙计们不知如何是好,连忙将情况上报,请十三公子—范人雄拿个主意。

    “瘟疫这种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告诉大家伙,谁也不准喝这里的湖水,否则杀无赦;再多派点人到附近查看一下,有没有干净的水源,找到之后,立刻报告本公子!”

    “诺!”

    范人雄亲自到湖边查看了一番,反复权衡之后,决定还是小心一些为好。

    这次携带的货物太多了,价值数十万两白银,还有几件稀世珍宝,是送给女真大汗—皇太极的礼物,决不能在自己手上出现意外。

    至于水源的事,只能祈求老天爷保佑了。

    还别说,老天爷真给面子,大约过了小半个时辰,有几名出去探查的伙计跑回来了:“启禀十三公子,我们在东南二十里左右,发现了两顶蒙古包,附近还有几个蒙古牧民正在提水饮羊!”

    “饮羊,有水,好,咱们过去看看!”

    ……

    范人雄指挥着队伍向东南前进,没过多久,果然看到了两个蒙古包,里面各种生活物品齐全,炉灶上还煮着一大锅奶茶,香喷喷的,却不见一个人影,看样子是逃跑掉了。

    不奇怪!

    荒野草原,无法无天,杀人是常有的事,突然看到大队人马过来,原来的主人不跑才怪呢!

    事实上,走私队伍进入大戈壁滩以来,遇到落单的牧民,都会立刻杀掉,一是防止走漏消息,二是抢走牛羊补充食物。

    蒙古包旁边有一个人工挖掘的圆形大坑,深两丈左右,里面有水,十分清澈……坑边有长木水槽,还有一大群羊在啃食青草。

    “十三公子,这肯定是瘟疫发生之后,蒙古牧民为了生活,挖掘出来的水坑,这里距离湖泊比较远,里面的水应该可以饮用!”

    “嗯,话虽如此,还是小心一点为好,先取一些水上来给那些羊喝,看看是何反应。”

    “诺!”

    范人雄也认为坑里的水应该是干净的,可以饮用,可是他生性机警,为了安全起见,还是试一试的好。

    接下来,十几名伙计一起动手,用木桶取上来水,倒在了地上的水槽中,羊群立刻涌过来喝水,咩咩乱叫个不停。

    喝完了水,有的羊儿继续吃草,有的则撒开了欢,在草地上来回乱跑……

    与此同时,范人雄下令:就在水坑旁边搭建帐篷,埋锅做饭,准备好好休息一晚上,明天早晨再看结果。

    草原上的瘟疫凶猛,如果坑中的水有问题,一晚上时间,足够这些羊发病的了。

    一夜无话。

    第二天早晨,伙计们出帐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查看羊群的情况。

    结果一夜过去了,羊群一点事也没有,反而格外精神。

    队伍中有随行的兽医,抓过来几只肥羊,仔细检查了一番,确定没有任何问题,这下伙计们算是彻底放心了,纷纷围拢到水坑旁边,争抢着喝水、清洗,顺便把携带的水囊全部灌满了。

    接下来,又取上来一些水,准备给驮货的骆驼饮用,那知意外发生了。

    “哎呦,我肚子疼!”

    “哎呦,我也肚子疼,疼得厉害,就像肠子断了一样!”

    “呕——呕!”

    数百名伙计,有人肚子剧痛,有人恶心呕吐,还有人头痛欲裂,甚至活活痛晕过去了……很显然,这是集体中毒了。

    众人是喝过水之后,才出现不良状况的,莫非坑中水有毒?

    问题是,羊群也喝了坑中水,为何一点事没有,反而格外活泼呢?

    没等这个问题弄明白,又有情况发生了。

    “哒!——哒哒!”

    “全都包围起来,一个不要放走!”

    “有劫匪,跟他们拼了……哎呦!”

    一支队伍如旋风般席卷而至,大约有四百多人,个个黑布蒙面、坐骑骆驼、挥舞弯刀……迅速将走私队伍团团围住了。

    伙计们有心反抗一下,奈何个个身中剧毒,五脏六腑都快吐出来了,根本没有反抗的力气,只能乖乖的做了俘虏,全被被捆绑了起来,一个漏网的都没有。

    ……

    谁这么大胆子,敢半路劫杀八大晋商的走私队伍,而且活干的如此漂亮,不伤一兵一卒,就把一支全副武装的大型商队拿下了?

    自然是胆大包天、足智多谋的秦锋!

第六十三章一律活埋!

    早在三天之前,秦锋就带领着四百名士兵,日夜兼程来到了奄遏下海子,而后和韩山君等人汇合,准备在这里伏击八大晋商的走私商队。

    走私商队有八百多人,自己一方才四百多人,敌众我寡,硬拼乃是下策,智取才是上策。

    于是乎,秦锋开始布局了:第一步,在奄遏下海子旁边插上一些木桩子,再写上瘟疫蔓延、湖水有毒!

    第二步,用洛阳铲试探,在附近有水脉的地方挖出一个深水坑,并在水坑中下毒。

    第三步,将带来的两百多只大肥羊,放养在水坑旁边,而后让几名士兵扮成牧民,支个帐篷,假装放牧。

    第四步,将人马埋伏在周围,耐心等候八大晋商的走私商队,进入精心设置的陷阱中。

    第五,让金雕-闪电在空中侦察,监视商队的行动走向。

    ……

    结果天遂人愿,这只‘小肥羊’真的落入陷阱中了!

    ……

    再说走私商队这边,来到奄遏下海子之后,见到了那些木桩上的字,担心湖水被瘟疫感染了,果然不敢饮用。

    而后四处寻找水源,自然就找到了挖出的水坑……喝了里面的水,结果全都中毒失去战斗力,乖乖的做了俘虏。

    整个过程,天衣无缝!

    有人肯定问了,既然坑中水有毒,为何羊群喝了没事呢?

    很简单,因为秦锋下的不是一般的毒,而是马桑树的毒!

    之前挖掘匈奴古墓的时候,在附近发现了一大片马桑树,这种树的根茎、枝叶、果实都带有剧毒,人一旦吃了,就会引起剧烈的头痛、腹痛、呕吐……甚至是丧命。

    奇妙的是,世上有一种动物对马桑树的毒完全免疫,那就是羊!

    羊的胃比较特殊,就像一个高效的微生物活体发酵罐,可以生成复杂多样的共生细菌、原虫及厌氧真菌,这些东西可以迅速分解马桑树的毒素,将之转化成有益物质。

    因此上,羊吃了马桑树的枝叶、果实,非但一点事没有,还有赠膘的作用呢!

    马桑树在北方分布不多,故而知道这一点的人非常少。

    秦锋恰好知道,于是利用这点知识,兵不血刃的拿下了八大晋商的走私商队。

    这时候,有人将十三公子—范人雄押了过来,这位同样中毒了,小肚子痛的厉害,可是强烈的求生欲,让他大喊大叫:“大胆的贼人,光天化日之下,竟敢抢劫商队,你们知道吗,这些都是军需物资,是要送到宣府镇的。

    你们抢了军需物资,朝廷是不会放过你们的,上天追到凌霄殿,入地追到鬼门关,不把你们斩尽杀绝,决不罢休!

    识相的话,立刻放开本公子还有商队的伙计们,归还全部货物,本公子宽怀大度,可以既往不咎,再送你们三千两银子的辛苦费,大家全当交个朋友,如何?”

    范人雄软硬兼施,还编了一套为边军运送物资的瞎话,如果换成一般人的话,恐怕真被他吓唬住了。

    很可惜,这次出手抢劫的不是一般人,而是要命的阎王爷!

    “哈哈,为宣府镇运送物资的话,你们为什么不走内地,反而走这人烟稀少的戈壁滩呢……这些军需物资,只怕不是送到宣府,而是要送去辽东—女真人那里吧?”

    “啊,你究竟是什么人?”

    “你就是范家公子,自我介绍一下,本人秦锋,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七杀堡人氏,现任白城子守备官之职!”

    说话间,秦锋取下黑布,露出了自己的本来面目,还取出守备官印亮了亮,证明自己所说不假。

    范人雄傻眼了,之前听九哥—范人杰说过,控制绥德—薛家的计划之所以失败,就是一个叫秦锋的人捣的鬼。

    九哥很是恼火,于是派人中途劫杀秦锋,结果失败了。

    又派人前往七杀堡,准备暗杀秦锋,或者杀秦锋几个亲属,出一口恶气……结果扑空了。

    事后打探得知,原来秦锋受到了三边总督—杨鹤的赏识,当上了榆林镇—白城子的守备官,并负责组建、训练新军之事。

    而且秦家人丁单薄,一个亲戚都没有,只有一个未婚妻,还被秦锋提前接走了,想杀都没得可杀!

    九哥—范人杰不死心,想通过大同镇总兵—姜襄、联系上榆林镇总兵—姜让,暗中给秦锋小鞋穿,最好找机会杀了他。

    没想到,计划还没实施呢,秦锋先出手了!

    “秦锋,你身为守备官,竟然带兵抢劫商旅,这可是杀头之罪,你知道吗?”

    “姓范的,你们身为商旅,竟然走私物资、通敌卖国,这可是诛灭九族之罪,你知道吗?”

    “我……我……你究竟要干什么?”

    “没什么,秦某有一些问题,与八大晋商有关,希望范公子能如实相告,那样的话,秦某可以大发慈悲,让范公子死的痛快一点,如何?”

    “呸,白日做梦,本公子宁死不屈,你休想知道任何事!”

    范人雄都快气疯了,别人审问俘虏,都是如实交代,就给你一条活路……这个秦锋呢,如实交代,只给一个痛快死法。

    横竖都是死,自己为何要交代,不如死的硬气一点!

    “呵呵,范公子不肯配合,那就休怪秦某手黑了,这样吧,我给你上一堂活体生物课,课题的名字就是:人体痛觉神经分类,坐骨神经、三叉神经、肋间神经、脊椎神经……咱们一样一样尝试,看看究竟那个最痛了!”

    说话间,秦锋掏出几根钢针,开始认真的上课。

    范人雄立刻惨叫了起来,一开始还是人声,后来似犬吠、似狼嚎、似牛吼……简直成了一首百**响曲。

    小半个时辰之后,活体生物课顺利结束了,作为讲课的报酬,秦锋知道了很多事情:

    万历四十年左右,八大晋商就和女真人勾结上了,前者卖给后者大量的物资,后者用这些物资装备军队,攻打大明城池,屠杀大明百姓,再把抢来的血腥之财支付给八大晋商,如此反复循环。

    八大晋商不是铁板一块,内部有很多矛盾,其中又以范、翟、黄三家的矛盾最大了,勾心斗角,阿谀我诈!

    范家内部也不消停,二十六个儿子,内斗的相当厉害。

    范永斗有四十六个妻妾,一人分身乏术,根本照顾不过来,妻妾们又耐不住寂寞,于是给范永斗戴了不少顶绿帽子,其中有几顶竟然是儿子们孝敬给老子的……这一家子真乱啊!

    ……

    问清事情之后,秦锋言而有信,给了范人雄一个痛快的死法,一刀抹了脖子,让他去鬼门关报到了。

    有人问了,如今人赃并获,为何不把范人雄和缴获的物资,一并交给三边总督—杨鹤,而后上报朝廷,定八大晋商一个通敌之罪呢?

    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一则,秦锋是白城子的守备官,带人跑到几百里之外拦截商队,这事要是捅出去,首先就得办一个‘擅离职守’之罪,这可是杀头大罪!

    二则,八大晋商在山西经营多年,编织出了一张非常庞大的关系网,不仅是地方上的豪商恶霸、文武官员,甚至连内阁重臣、皇宫太监、皇亲国戚……皆在其中。

    事情上报的话,肯定有人跳出来阻扰、和稀泥、打马虎眼……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根本无法置八大晋商于死地!

    三则,此事一旦上报,八大晋商及其有关之人,一定会进行极为疯狂的报复,不惜一切代价那种。

    秦锋只是一名守备官,力量太过弱小了,根本无法抵挡那种疯狂的报复,肯定会丢了性命,手下众人也会受到牵连。

    考虑以上三点,还是将事情隐瞒下来的好,自己偷偷发财就行了。

    至于八大晋商,早晚让他们死无葬身之地!

    书归正传。

    处理掉范人雄之后,韩山君来到旁边,指了指被俘虏的伙计们:“大人,如何处置这些家伙?”

    “哼,数典忘祖,通敌卖国,这些人不配活在世上,挖个大坑,活埋了吧!”

    “啊,八百多人,全都活埋了?”

    “埋了,一个不留!”

    两个民族之间,为了各自的利益拼个你死我活,那是很正常的事情……拼完了,化敌为友、和平共处,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明明是汉家子弟,为了一点点黄白之物,就暗中资助敌人,让敌人杀戮自己的血脉同胞,这样的行为着实可恨。

    这样的汉奸败类,秦锋见一个杀一个,绝不手软!

    望着秦锋冰冷的目光,韩山君不禁打了个冷颤,自己以前当沙匪的时候,也没少做刀头舔血的事情,可这种一次活埋八百多人的大手笔,却是一次也没做过。

    别说做了,就是听都没听过。

    而且韩山君感觉的到,如果今天埋的不是八百人,而是八千人,八万人……秦锋照样下的去狠手,这就是一个天生的人屠,心如铁石,冷酷无情!

    如此人物,日后必建丰功伟业,也会造成无边杀戮!

    想到这里,韩山君不敢再多说什么,而是带领手下人迅速挖了一个大深坑,将八百多名俘虏全扔了下去,活埋、踏平、不留痕迹!

    那个水坑也掩埋起来了,免的有不知情者来喝水,误中水中的马桑树之毒。

    趁着挖坑、埋人的间隙,秦锋检查了一下缴获的货物,共计是黄铜三万斤、精铁二十万斤、棉花八百大包,棉布两百大箱,金疮药一百箱……全都是军需物资。

    此外还搜出了整整一千多两黄金,是供商队沿途开销用的。

    秦锋正为军队装备的事情苦恼,如今有了这些东西,可算是解决大问题了,装备八千人绰绰有余。

    紧接着,又让人把十三公子—范人雄骑乘的一头特别强壮的公骆驼牵了过来,上面驮着两口大箱子,贴着封条,挂着铜锁。

    据范人雄交代,箱子里面有三件珍宝,是八大晋商献给女真大汗—皇太极的礼物。

    现在吗,由秦锋笑纳了!

第六十四章三件珍宝!

    “当……当……哗啦!”

    秦锋找来一柄三十多斤重的鬼头大刀,用刀背连着猛砸了几下,将其中一口箱子上的铜锁砸落,打开之后,里面是一长一短两个精致的木匣子。

    打开长木匣,里面装着一柄战刀,长四尺二寸、重八斤四两,刀鞘是用黄金、白银、红木、皮革混合制成的,刻有古朴漂亮的花纹,并镶嵌了珍珠、猫眼、玛瑙、水晶、美玉、琥珀、珊瑚共计七种珍宝,交相辉映,光华夺目!

    刀柄是铁梨木材质,坚如钢铁、色如美玉,握起来手感一流,上面还刻有两个篆文:逆鳞!

    据范人雄交代,这是八大晋商费了无数人力,采五山之精铁、六合之精英,又请来山西一带最好的铸造师,用了一年多时间,才铸造出来的绝世宝刀,可以切金断玉、削铁如泥。

    并为之取名:逆鳞,乃是‘龙有逆鳞,触之者死’的意思!

    逆鳞刀的品相一流,可是否像说的那样锋利,还得试一试才知道。

    想到这里,秦锋右手拔出逆鳞刀,左手捡起鬼头大刀,刀刃对着刀刃,用力进行互砍!

    “叮!”

    一声轻响之后,鬼头大刀断成了两截,断口光滑无比,就像专门打磨过一样!

    再看逆鳞刀,一点破损都没有,依旧是寒光闪闪、冷气森森!

    “哈哈,好刀,真是一柄好刀,放心吧,以后握在我的手中,一定让你痛饮人血!”秦锋执刀在手,反复擦拭,简直喜欢到骨子里了,自己正缺少趁手的长兵刃呢,没想到老天爷就送来了一柄宝刀,真是天遂人愿啊。

    不过逆鳞刀太过显眼了,回去之后,让胡老汉把刀鞘、刀柄重新装饰一下,那样就不怕被认出来了。

    ……

    打开第二个盒子,里面是一支单筒望远镜,外壳是红铜镀金的材质,共计分成了三节,全部拉开足有四尺长,合起来只有一尺多长,插在腰间非常方便。

    秦锋拉开望远镜试了试,清晰度不错,可以看到很远的地方。

    如果放在几百年以后,这就是小孩子的玩具,可放在这个时代,那就是一件神器了,毕竟这东西才发明出来几十年,在原产地欧洲的数量都不多,流传到大明朝的就更少了,属于有钱都很难买到的宝贝。

    而这支望远镜,是八大晋商费了好大力气,派人到南方沿海地区,从一位葡萄牙大商人手中买来的,本想孝敬给皇太极,如今被秦锋中途截胡了。

    以后用来观察敌情、指挥打仗,再合适不过了。

    还有第三件礼物,装在另一口大箱子里,不是珍珠钻石、翡翠玛瑙,而是几百本册子,分成了上下两部:

    上部中记载着:大明朝两京一十三省的山川地理、交通道路、人口数量、物产多少……还有一张张详细的省、府、州、县地图。

    下部中记载着:大明朝二十五位藩王、六大世袭国公、四十四位侯爵……以及四百多名五品以上文武官员的简历,出身来历、性格爱好、家庭情况……全都写的清清楚楚。

    据范人雄交代,这是八大晋商利用经商的机会,花费了十年时间,一点点收集来的,精准度非常之高,尤其是里面的地图,比大明朝工部绘制的地图还要详实。

    可以想象的到,如果这些册子落入女真人手中,就等于将大明朝的内部虚实全都一五一十告诉人家了,以后女真人入关,可就容易的太多了。

    “呸,该死的八大晋商,卖国卖到了这个份上,真是无耻之极,老子早晚将你们满门抄斩、诛灭九族,不仅人要杀光,鸡鸭鹅犬一样不留,就连耗子窟窿都用开水浇一遍!”暗暗发誓之后,秦锋开始安排队伍返程的事情。

    这次来了四百多人,骑乘着四百多峰骆驼,如今又缴获了两千多峰骆驼,还驮着大量的货物,如果一起往回走的话,目标太大了,很容易泄露行踪,进而引来麻烦。

    不如化整为零,将士兵们分成若干小组,各自驱赶一些骆驼,分别返回黄河西岸—东胜城旧址,如此目标就小多了。

    命令下达,队伍分散开了,共计分成了三十八组,人数多少不同,行走路线也不同。

    有的直接往西走,有的先往北走、再折而向西,有的在大戈壁滩上兜几个圈子、再向西走……如此复杂的行走路线,任谁也无法查出踪迹来。

    三十八组士兵,无法一一讲述,单说秦锋这一组,共计是十三个人,以及四十八峰骆驼,离开了奄遏下海子之后,一路向西北行进数十余里,再折向西南行进数十里,再向西北……再向西南……用曲线方式行进。

    而且每次途中休息之后,一定将营地收拾的干干净净,篝火堆、遗弃物全部掩埋掉,不留一点痕迹。

    ……

    靠着这份谨慎小心,十五天之后,一行人顺利来到了黄河岸边。

    “大人,河对面就是东胜城旧址,咱们总算是安全回来了,一连赶了十几天路,弟兄们累的不轻,要不休息一下,明天再渡河!”

    “古人有云:行百里者半九十,越是最后几步路,越要小心谨慎,这里还不是绝对安全,不能休息,找个水缓的地方,咱们立刻渡河!”

    “诺!”

    万里黄河,不是随便找个地方就能当渡口的,必须是地势平坦、河面宽阔、水流缓慢……又没有暗礁的地方才行。

    一行人运气不错,沿着河岸没走出多远,就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地点。

    渡口找到了,没有船只怎么办?

    放心吧,这一点秦锋早就准备好了,那就是羊皮筏子。

    选强壮的公山羊,杀掉之后,剥下完整的羊皮筒子,再经过去毛、去脂、熟皮、灌油……等多道工序之后,一只成品的羊皮囊就做好了。

    不用的时候,可以折叠好,放在行囊当中,又轻又不占地方。

    需要的时候,用嘴吹气,使其胀满,系以小绳,而后和木架子捆绑在一起,就是一件实用的渡河工具。

    很快的,一具由上百个皮囊组成的大羊皮筏子组装好了,秦锋一行人正准备渡河呢,不想从附近的树林中突然冲出两个人来,对着秦锋一行人大喊道:“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胆敢说不字,上前揪脑袋,死在荒郊外,管杀不管埋,送上望乡台,永远回不来!”

    来者是两个壮汉,身高九尺、腰阔十围,四肢极为粗壮,就像是两头没毛大狗熊一般,而且说话瓮声瓮气的,明显带着山东口音。

    一开始,把秦锋吓了一跳,还以为是八大晋商得知情况,派人追杀来了,之后才弄明白,原来是遇到了两个拦路抢劫的贼人。

    自己这趟带人到黄河东岸来,就是为了抢劫,没想到抢劫的人又遇到抢劫的人了,真是奇葩。

    没想到,下面的事更奇葩!

    “嗖!——嗖!”

    两名壮汉大喊大叫一番之后,并没有冲杀过来,而是原地耍起了功夫,一招一式,还真有点模样。

    耍完了功夫,二人又各自搬起一块大石头,起码有三百斤重,高高举过头顶,显示出极强的臂力!

    ……

    什么情况,这是来拦路抢劫的,还是来杂耍卖艺的,秦锋一行人全懵了,有点弄不清情况。

    耍了一阵子之后,两名壮汉将石头扔在地上,其中一人将上衣脱掉,露出了黑铁塔般的身躯,上面满是疙瘩肉。

    另一名壮汉摸出一柄短刀,随手一挥之间,就砍倒了旁边一株成人手臂粗的小树,以示刀子非常锋利,而后对着同伙的腹部连砍了三刀……结果毫发无损,只留下了三道白印!

    “金钟罩,好厉害的硬气功!”秦锋是识货的,看过之后,不禁暗挑大拇指。

    金钟罩,又名‘金刚不坏神功’,据说是少林寺的四大神功之一,为达摩禅师所创,共有十二关。

    据说这门功夫练成之后,不惧拳打脚踢、不怕刀劈斧砍,就像身上罩了一口金钟一般!

    金钟罩非常厉害,可是练成这门功夫的人少之又少,皆因练这门功夫太难了。

    首先,要苦练《洗髓经》,作为内功基础,再将内气散布到身体表面,形成一种排坚抗锐的能力,接下来,要用败布拧成一锤,用力锤击身体,初觉甚痛,击之既久,渐不觉痛;再换木棰,继续锤击身体。

    木棰锤击久了,身体不觉痛苦之后,再换成铁锤,如此千锤百炼,才能达到金刚不坏的境界!

    试想啊,凡人皆是血肉之躯,这样天天的承受痛击,又有几个人能坚持的住呢,故而练金钟罩的人极少。

    没想到,从树林中蹦出两个贼人,竟然会这门厉害功夫!

    这两位,不是一般人啊!

第六十五章熊大、熊二!

    乱世之中,要想成就一番大业,有三件事极为重要:

    一是发现人才!

    二是招揽人才!

    三是驾驭人才!

    能做到以上三点者,进可以一统江山、君临天下,退也能偏霸一方、自立为王!

    比如汉高祖刘邦,本是一个泼皮无赖,连大字都不认识几个,却偏偏长了一双识人慧眼,看人一等一的精准,又善于拉拢人心,故而得到了萧何、张良、韩信等人相助,崛起于草莽之间,而后三年灭秦、五年灭楚,创立了大汉四百年江山!

    还有汉昭烈帝刘备,自幼丧父,家境贫寒,靠着织席贩履为生,连一日三餐都成问题……就凭着会掉眼泪、会笼络人心,得到了众多人才相助,这才三分天下有其一,建立了蜀汉政权!

    凡此种种,数不胜数!

    如今人才就在眼前,秦锋自然不能错过了,可是如何招揽呢?

    身躯一震,王霸之气四溢,小弟顿时纳头便拜,从此死心塌地跟随左右……这是十八流脑残小说里才有的情节,现实中不可能出现的。

    要想招揽人才,唯有以诚相待、恩威并施,如此才能让对方心悦诚服、永远跟随,不过在此之前,还得试试二人到底有多大本事,以及人品如何?

    如果人品不好,那怕本领再大,也不值得招揽。

    因为有才无品之人,招揽到身边来,非但成不了助力,反而容易养虎为患,那位专杀义父的吕布就是最好的例子了。

    ……

    想到这里,秦锋上前几步,按照江湖规矩抱拳行礼:“江湖路上一枝花,横阁兰荣是一家,万物归蓝蓝回水,水漫五行归八卦,两位好汉在此占山开局,不知想要多少枸迷杵?”

    “那个,你说的是啥,俺们听不懂!”

    “哦,我是问问你们,拦住我等道路,想要多少买路银子?”

    “银子,俺们不要银子,俺们要吃的东西,快点把你们的干粮都交出来。”

    “干粮?”

    光天化日、拦路抢劫,不要银子、只要干粮,这样奇葩的事情秦锋还是第一次遇到。

    这二位,有点意思!

    “想要干粮,可以,不过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

    “呵呵,在下不才,想跟二位好汉讨教几招,二位若是赢了,我就把带的干粮全给你们,二位若是赢不了,那就要另当别论了。”

    “哈哈,你这小胳膊小腿的,浑身没有多少肉,俺们用两根手指头就能给你戳倒下,还是算了吧,俺们只想要点干粮,可不想伤人性命,真想打的话,换个身强力壮的来,或者你们一拥而上也可以。”

    “呵呵,群殴就不必了,有我一人足矣,不信的话,你们来看!”

    正好旁边有一株小树,大约成人手臂粗细,秦锋来到近前,深吸一口气,双手做虎爪状,狠狠拍在了小树上。

    只听咔嚓一声脆响,小树顿时从中折断了——猛虎出山,形意拳中的杀招之一!

    “嗯,看走眼了,原来是个练家子,手上功夫还挺厉害,好,俺来陪你过上几招,说好了,你要是输了,就把干粮都给俺们!”

    “没问题,请!”

    眼看秦锋露了一手绝招,两名壮汉不敢再轻视了,互相看了看,穿红棕色衣服的壮汉走了出来,与秦锋互相抱拳行礼,而后拉开架势,斗在了一起。

    “嗖……嗖!”

    棕衣壮汉率先发起了进攻,仗着身大力不亏,横冲直撞、拳脚呼呼带风,就像是一只暴怒的踏山巨熊!

    秦锋何其聪明,知道不能与之硬拼硬,于是利用身体灵活的优势,展开了狼斗之术……东边一拳、西边一掌,避实击虚、专攻要害!

    五个回合。

    十个回合。

    十五个回合。

    ……

    “砰!”

    秦锋找准机会,快速绕到了身后,一掌拍在了棕衣壮汉的后背上。

    没想到,连小树都能拍断的手掌,竟被反弹了回来,而且震的秦锋连退数步,手掌又酸又痛,就像是拍在了一块钢板上。

    再看棕衣壮汉,非但一点事没有,还仰头大笑起来:“哈哈,俺练的可是金钟罩,浑身上下坚硬如钢,连刀剑都伤不得一分一毫,更别说你的拳脚了,你还是认输吧,俺不难为你,交出干粮就行。”

    “呵呵,金钟罩的确厉害,可也并非无解,再接我几招试试……看掌!”

    武术界有句名言:天下武功、无坚不摧,唯快不破!

    意思是说,天下没有那一种武功是不可破解的,皆有其要害之处,比如金钟罩这门功夫,防御性的确厉害,可也有几处罩门,就是眼睛、下巴、腋下、肚脐、下阴这几个地方,一旦击中,顿时破功。

    真正无法破解的,是速度,快如闪电、先发制人,则可无往不胜!

    因此上,秦锋第二次冲上来,加快了出招的速度,那真是疾如风、快如电,身形如鬼魅!

    几个回合之后,瞅准了一个机会,秦锋双手成熊掌状,狠狠击在了棕衣壮汉的下巴上,后者连退十几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只觉天旋地转,眼前满是金星飞舞,脑瓜子里面嗡嗡直响……

    贴山靠—形意拳中的又一杀招,用双掌击打对手下巴,劲力透过天突直达大脑,进而震晕对手。

    这还是秦锋手下留情了,如果用出十成力道,那就不是震晕了,而是直接震成脑白痴,人就废了!

    “大哥,大哥,你没事吧!”

    “没事……俺没事……就是脑瓜子有点晕,眼前直冒金星子,记得爹以前说过,下巴是俺们的罩门之一,遇到高手千万小心,这次怕是真遇到高手了。”

    “或许是凑巧呢,大哥你休息一会儿,俺跟他过几招试试!”说话间,褐衣壮汉冲了上来,想要为兄长报仇。

    结果十几个回合之后,被秦锋用同样一招击中下巴,满眼金星的瘫坐在了地上。

    “呵呵,二位可服气?”

    “哼,不服,俺们十几天没正经吃东西了,肚子饿的厉害,身上没有力气,这才打不过你的,要是俺们吃饱喝足了,倒下的肯定是你!”

    “这样吧,我请客,二位随便吃,吃饱了咱们再比试一场。”

    “你真请我们吃饭?”

    “真的!”

    说话间,秦锋从行囊当中拿出了一大袋子干粮:锅盔、馒头、肉干、梅菜、咸菜……不仅种类丰富,而且份量十足,足够十个人饱餐一顿的了。

    见到有食物,两名壮汉连忙跑了过来,直接席地而坐,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比拳头还大的馒头,两口就吞下去一个,看得出,这二位真是饿坏了。

    怕这二位吃的太急,噎着了,秦锋又递过去一大壶美酒,让二人边喝边吃。

    “有道是不打不相识,在下秦锋,榆林人氏,尚未请教二位好汉尊姓大名,家乡何处?”

    “好吃,真好吃,俺叫熊大,这是俺弟弟熊二,俺们老家是山东—济南府的!”

    “熊大,熊二……这名字,真好,而且是山东的,这口音听着的就亲切,让我想起很多事情来,敢问一声,二位以前是不是住在大山里面?”

    “咦,你咋知道的,俺们以前一直住在大山里,靠着种田、打猎为生。”

    ……

    趁着吃饭的功夫,秦锋和两名壮汉闲聊,一番旁敲侧击下来,很快摸清了二人的底细。

    二人是双生兄弟,穿红棕色衣服的是哥哥、叫熊开山,穿红褐色衣服的是弟弟、叫熊裂地,二人今年都是二十三岁,山东—济南府—梁父山人氏。

    而熊家兄弟的故事,得从二人的父亲那里开始讲起。

    熊父不是一般人,乃是少林俗家弟子出身,天赋极高,又肯吃苦,故而练了一身好功夫,刀剑棍棒、长拳短打、内功外功……无一不通,无一不精。

    有道是:学会文武艺,货卖帝王家。

    熊父练了一身好功夫,也想为国家效力,于是跑到了九边之一的宣府镇报名参军,凭着一身好功夫,再加上过人的胆量,在战场上立了不少功劳。

    功劳立下了,官职却没提升,一是没有背景,二是没有银子,三是性格耿直、不会溜须拍马,这样的人,在腐败的边军当中自然是没法出人头地了。

    于是乎,熊父一怒之下离开了军队,回到了山东—济南府老家,在山中开垦了几十亩田地,靠着耕种、打猎为生,倒也逍遥快活。

    之后娶山民之女为妻,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儿子,两个儿子出生之时,体型就比别的婴儿大了许多,圆头圆脑的,就像是两头小熊崽子,于是父母给他们起了乳名:熊大、熊二。

    熊大、熊二慢慢的长大了,熊父本想将一身好功夫传授给两个儿子,让他们有个安身立命的本事。

    奈何熊大、熊二身体强壮,脑子却不太灵光,就像狗熊掰棒子一样,今天学十招,明天就能忘掉九招,后天连剩下那一招也记不清了,根本学不了高深武艺。

    无奈之下,熊父只好因材施教,教了两个儿子一门笨功夫,就是金钟罩,这门功夫不需要费脑子,只要能吃苦,能挨痛就行了。

    还别说,熊大、熊二脑子不太灵,身体素质却是超一流的,天生神力、皮糙肉厚,只用了七八年时间,就将这门硬功夫练的炉火纯青了。

    功夫运用起来,浑身顿时坚硬如铁,刀砍一道白印,枪扎一个白点,甚至可以抗住强弓硬弩的射击,着实厉害无比!

第六十六章收服双熊!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熊大、熊二十六岁的时候,父亲因病去世了,没过几年,母亲也撒手人寰了,只剩下兄弟二人相依为命。

    二人没有别的本事,就继续留在深山之中,靠着种田、打猎为生,虽然日子过得不太富裕,也能勉强混个温饱。

    可是最近几年不行了,天气反常的厉害,不仅西北地区在闹灾,山东一带也出现了灾情,而且是最厉害的蝗灾,蝗虫一起、铺天盖地,不仅将庄稼吃个干干净净,就连山里的树木、野草都遭了殃,青山变成了秃山,野兽们没了踪迹。

    没了野兽,打不成猎了,庄稼也被蝗虫吃光了,熊大、熊二的生计成了问题,只能从深山中走出来,倒外面谋一条生路。

    投亲,没有门路。

    做工,没有手艺。

    当长工,卖苦力,因为吃的太多了,东家养不起,连着几次被赶了出来。

    ……

    走投无路之际,来了几名山西商人,在灾民当中招工,说是去山西一带当店铺伙计,包吃包住不说,每个月还有一两银子的工钱,如果干的好,年底还有分红。

    于是乎,熊大、熊二报了名,签了卖身契约,和几百名同乡一起到了山西,而后就傻眼了。

    原来那是几名奸商,用谎话将人骗到山西之后,根本不是做店铺伙计,而是下黑煤窑挖矿。

    煤窑中阴暗潮湿、空气污浊,环境极为恶劣,而且非常危险,经常出现塌方事故,一百人下去挖煤,用不了三个月,就得死伤一小半。

    不仅危险,待遇还差,干的是牛马活,吃的是猪狗饭,根本拿不到工钱,还经常受监工们的毒打,打死了,就直接扔到山沟里喂狼,毫无人性可言!

    熊大、熊二好几次差点死在了煤窑底下,幸亏二人天生神力,又有刀枪不入的功夫,这才坚强的活了下来,之后找到个机会,打倒了十几名监工,从黑煤窑中逃了出来,而后四处流浪,居无定所,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悲催日子。

    几天之前,二人流浪到了黄河岸边,饥饿难耐之下,这才决定当一回绿林好汉,抢劫过往行人的干粮。

    不想第一次抢劫,就遇到了秦锋一行人,而后一人挨了一记贴山靠,这就是事情经过了。

    ……

    熊家兄弟的来历说清楚了,那一大包干粮也被吃干净了,连一点渣子都没剩下,而且看二人的样子,似乎还有一点意犹未尽。

    难怪他们在山东老家找不到雇主呢,如此宽大的食肠,一般人还真养不起他们,吃都能把雇主给吃穷了。

    “二位没吃饱吧?”

    “嗯,七成饱!”

    “呵呵,那就继续吃,直到你们吃饱了为止!”

    说话间,秦锋又取出一大包干粮,还有一大壶美酒,请熊家兄弟继续吃喝。

    二人也不客气,继续大吃大喝了起来,又造下去不少干粮,一大壶美酒更是喝的点滴不剩,这才拍着圆鼓鼓的肚皮,满足的打起了饱嗝。

    “自从离开老家之后,俺们连一顿饱饭都没有吃过,今天总算是吃饱了一次,真舒服啊,秦锋、谢谢你,你是个大好人!”

    “呵呵,一顿饱饭而已,二位不必客气,话又说回来了,在这里拦路抢劫,终究不是长久之计,不知二位以后有什么打算呢?”

    “以后嘛……唉!”

    好不容易吃了顿饱饭,熊大熊二很是高兴,可是想想以后的日子,又瞬间变的沮丧起来。

    以后怎么办,回山东老家吗?

    山东远在千里之外,如今二人身上连一文钱都没有,又如何回的去呢?

    退一步说,就算是回去了又如何,老家正在闹饥荒,兄弟两个还是吃不饱饭啊!

    不回老家,留在这里,四处流浪,没有稳定的食物来源,也没有地方安身,或许那一天就冻饿而死了。

    熊大、熊二不想被冻饿而死,可是以二人的智慧,实在想不出出路在那里?

    这个时候,需要有一位智者为二人开导一下,指出一条明路。

    于是乎,秦锋开口了:“二位若是没有好的去处,我倒是有个主意,可以让二位天天吃的饱、穿的暖,不知二位想不想听?”

    “俺们听,快说,什么主意?”

    “二位天生神力,又有一身刀枪不入的好功夫,埋没荒野之中太可惜了,不如去当兵吃粮吧!”

    “当兵,俺们试过了,没有黄册、没有保书,当官的根本就不收俺们,还差一点将俺们抓起来。”

    熊大、熊二直摇头,从黑煤窑逃出来之后,为了吃口饱饭,二人去报名参军过,可惜不成功。

    参军,有严格的要求,必须提供户籍黄册,证明自己是安分守法的良民,还得有里长、甲长写的担保书,如此军队才收。

    熊大、熊二没有担保书,户籍黄册也被奸商骗走了,因此军队根本不收二人,还差一点将二人当成流寇抓起来,砍下人头,冒功领赏!

    幸亏二人功夫好,强行冲了出来,否则就成冤死鬼了。

    “呵呵,小事一桩,不足挂齿,实不相瞒,秦某就是军中之人,现任白城子-守备官之职,如今正在招募四方豪杰,一起保国安民;如果二位不嫌弃的话,以后可以跟着我,做我的左右护卫,我保证待你们亲如兄弟一般,让你们以后天天吃的饱、顿顿有酒有肉,如何?”

    “天天吃饱,有酒有肉,好,俺们以后就跟着你了,你是个大好人,俺们相信你!”

    就这样,在美酒美食的诱惑下,熊氏兄弟选择了跟随秦锋,成为了左右护卫。

    这一跟,就是一辈子!

    ……

    “好了,渡河,回去!”

    收服熊氏兄弟之后,秦锋一行人坐着羊皮筏子渡过黄河,很快回到了东胜城。

    之后几天里,其他队伍陆续回来了,还带回了成群的骆驼和大量的军需物资。

    这么多骆驼和物资,放在东胜城肯定不行了,目标太大,一旦被别人发现了,很容易引起怀疑,进而泄露出劫掠八大晋商的走私商队的事情。

    运回白城子?

    同样不妥!

    东胜城距离白城子数百里之远,长途跋涉的运回去,难免中途不泄露行踪。

    再说了,就算是运回去了,又如何向所有人解释呢,总不能说是路上捡的吧?

    解释不清,人多嘴杂,一旦泄露点口风出去,引来的就是塌天大祸啊!

    因此上,还是将这些骆驼和物资、暂且隐藏起来的好。

    至于隐藏地点,秦锋早就想好了,就是毛乌素大沙漠中的几处绿洲,那是韩山君等人以前的据点,不仅位置隐蔽,还有遗留下来的房子,用来当库房正合适。

    再留下一些人,在绿洲中看守这些库房,那就更万无一失了。

    于是乎,在秦锋的安排下,大量的骆驼和物资分批分批的进入了沙漠中,妥善的隐藏了起来。

    以后嘛,再用蚂蚁搬家的方式,一点一点的运回白城子,需要多少、运送多少,对外就说是薛家商队资助的,如此就能掩人耳目了,嘿嘿!

    物资的事情安排妥当了,又一件事情出现了。

    当初劫掠成功之后,为了减小目标,以免引人注意,秦锋将队伍化整为零,共计分成了三十八支,沿着不同路线返回东胜城。

    如今经过清点,三十八支队伍,共计回来了三十七支,还有一支没有回来,就是韩山君带队的那一支。

    这就奇怪了。

    要知道,韩山君带队的那一支,走的路线并不是最远的,反而相对比较近一些,按理来说,早就该回来了。

    而且韩山君为人为重,不可能无故迟到的,如今却迟迟不见踪影,莫非中途出了意外?

    秦锋有点不放心了,当即挑选了四十名好手,准备重返黄河东岸,寻找韩山君一行人的下落,看看究竟出了什么事?

    那知刚要启程,韩山君带着一队人回来了,秦锋连忙出来迎接。

    “大人,卑职延误了归期,还请恕罪!”

    “韩大哥,无妨的,平安回来就好了,这两位壮士是?”

    双方见面之后,少不了一阵问候,与此同时,秦锋发现在韩山君的队伍中多了两个青年人,大约二十四五岁,身材高大,目光敏锐,一看就是精通武艺之人。

    另外吗,二人身上都带着伤,一个伤了左臂、一个伤了右肩,都用白布包裹着,仍有殷红的血迹渗透出来。

    韩山君带了两个陌生人回来做什么?

第六十七章马家兄弟!

    “马勇、马武,还不快快见过守备大人……大人,这是马氏兄弟,和卑职一样都是绿林出身,快马弯刀,武艺精湛,听闻大人正在广招贤才,故而前来投奔!”

    ……

    “草民拜见守备大人!”

    “二位壮士快快请起。”

    两个青年人单膝下跪行礼,秦锋连忙伸手搀扶。

    与此同时,韩山君做起了介绍,两个青年人是亲兄弟,一名马勇,二十五岁,一名马武,二十四岁,宁夏前卫人氏,出身马户。

    别误会了,马户者,不是驴,而是一种职业。

    马者,甲兵之本,国之大畜,是一种极为重要的战争资源!

    可是自古以来,中原内地就缺少良马,故而在骑兵方面,一直受到北方游牧民族的压制,无奈之下,才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修筑了万里长城,以阻挡游牧民族的骑兵。

    大明王朝建立之后,为了解决军马不足的问题,太祖朱元璋亲自下旨:在北方选择水草丰美、日照充足的地方,设置了许多牧场,用来畜养马匹,还设置了专门的养马人,称之为马户。

    马户们不用缴纳赋税,也不用服徭役,只要养好官府下发的种马,令其生息繁衍,再定期上交合格的马匹就可以了。

    一开始,这项政策执行的非常好,为国家提供了大量马匹,大大加强了骑兵队伍的力量,开国前期,永乐大帝朱棣能够五征漠北、打的蒙古人望风而逃,就得益于这项马政。

    可是随着时间推移,大明朝廷日益腐败,藩王、太监、官员、奸商互相勾结,使用各种手段,大量的侵占牧场土地,导致牧场日益减少,饲料短缺、马匹消瘦,甚至死亡。

    按照律法:如果种马死亡,或者定期交不上合格的马匹,马户是要照价赔偿银子的。

    而在中原内地,一匹上等马价值三十两银子,一匹中等马价值十五两银子,一匹下等马价值八两银子……这还是弘治、正德年间的价格。

    到了万历、天启、崇祯三朝,因为国家战事频繁,对马匹的需求量大增,马匹的价格自然是水涨船高了,连着翻了好几翻,如今在中原内地,一匹下等马也要卖到三十多两银子,上等马更是价值百两纹银以上,而且往往是有价无市。

    因此上,不少马户赔的倾家荡产、赔的家破人亡!

    马勇、马武的家族就是宁夏前卫的世袭马户,二人从小跟随长辈们学习养马,天天和马匹打交道,故而练就了一身精湛的骑术。

    可是马户的日子太苦了,连顿饱饭都吃不上,还经常受到贪官污吏的欺压。

    三年之前,马勇、马武将辛辛苦苦养壮的几匹好马,上交给当地的官府,没想到负责审核的官吏们,硬说二人上交的马太瘦了、不合格,要罚银子,实则是勒索钱财。

    兄弟二人忍无可忍,于是暴揍了几名官吏一顿,而后拉上一些同乡离开了宁夏前卫,跑到了汉、蒙交界地带,做起了马贼!

    说是马贼,其实更多时候,是从蒙古牧民手里收购马匹、牛羊、骆驼,再走私到中原内地,赚一点辛苦钱罢了。

    韩山君当沙匪的时候,经常到山西一带嫌脏,故而和马家兄弟多有来往,交情还相当不错。

    这次回来路上,双方恰好在黄河岸边遇到了,一番交谈之下,得知韩山君不仅弃暗投明,还当上了军官,如今混的是风生水起,马家兄弟十分羡慕,也有了效仿之心。

    拔掉贼皮、换上官服,建功立业、封妻荫子……再风风光光的返回故乡,让故乡人另眼相看,这才是有志男儿的选择。

    韩山君与马家兄弟相识已久,知道二人不仅武艺高强、精通骑射,而且人品不错,虽然被迫当了马贼,却从来不做伤天害理之事,如今又是诚心弃暗投明的,于是就领着二人回来了,推荐给秦锋。

    “马家兄弟,你们真的想弃暗投明,从军入伍?”

    “我们二人真心投奔,还请守备大人收留!”

    “好,我收下你们两个了,以后你们只要严守军纪、认真做事,我绝不会亏待你们的。”

    “多谢大人收留,我们弟兄二人一定忠心耿耿,报答大人知遇之恩!”

    “好,来人,设宴,咱们好好庆祝一下,哈哈!”

    韩山君为人正直、做事沉稳,他推荐来的人肯定差不了,因此上,秦锋很痛快的收下了马家兄弟。

    先收双熊、又得二马,如此大喜之事,自然要好好庆祝一番了,秦锋下令,大摆酒宴,欢迎四人加入天威军!

    丰盛的酒菜很快摆好了,众人一起大吃大喝,举杯痛饮!

    而在吃喝的同时,秦锋向马家兄弟询问起了宁夏卫一带的情况,尤其是关于马户们的事情。

    天威军有一个骑兵营,可惜只是一个空架子,毫无战斗力可言,根本原因有两个:一是没有优秀的兵员,二是缺少足够的良马。

    没办法,中原内地缺少马匹,尤其是缺少良马,有银子都很难买到,北方草原上倒是有很多马匹,可惜没有门路大量的弄过来。

    兵员同样如此,不是随便拽过来一个人,再配上一匹马就是骑兵了。

    一名合格的骑兵,需要经过长时间的刻苦训练,而且训练成本极高,养活一名骑兵的银子,足够养活五六名步兵了。

    骑兵营的问题,一直无法得到妥善的解决,而马家兄弟的出现,为解决困难带来了希望!

    要知道,宁夏卫一带有朝廷设置的牧场,其中生活着大量的马户,这些人祖祖辈辈都是养马的,不仅深知马匹的习性,而且个个精通骑术,只要稍微训练一下,就是最优秀的骑兵了。

    如果将这些人拉拢过来,不就解决骑兵营的兵员问题了吗?

    想到这里,秦锋开口道:“马勇、马武,你们手下有多少人,如今安置在那里?”

    “回大人的话,连我们两个在内,共计是五十八个人,全都是马户出身,个个精通骑射,如今都安置在黄河东岸的一片树林中,随时可以让他们过来。”

    “哦,如今像你们一样,四处漂泊的马户多吗?”

    “多,太多了,如今贪官污吏横行,好草场全被霸占了,再加上天旱无雨、牧草枯萎,马匹大量的死亡,马户们被逼的没了活路,只能逃离家乡,四处流浪,日子过的苦透了!”

    “是这样,本官手下有一个骑兵营,正缺少优质兵员,你们兄弟两个辛苦一下,将四处流浪的马户们拉拢过来,数量越多越好,这是给你们军饷和的招兵经费。”

    说话间,秦锋让人抬过一口大箱子,里面装着一千多两黄金,是从八大晋商的走私商队那里弄来的,如今正好用来招募骑兵。

    看着一大箱黄灿灿的金子,马家兄弟眼睛都看直了,二人皆是穷苦出身,活了二十多年,还没见过这么多金子呢!

    一两金子,能换十两银子。

    一千多两金子,就是一万多两银子,足够普通人买房子置地,富足的过一辈子了。

    “大人,这么多金子,您是不是多派几个人,和我们一起去招兵?”

    “不必了,金子交给你们了,至于怎么用,全由你们做主!”

    “大人,您就不怕我们两个拿着金子跑了?”

    “哈哈,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本官既然将金子交给你们,就绝对的信任你们,放心大胆的去干吧!”

    “多谢大人信任,我们弟兄二人一定竭心竭力,不负重托!”

    马家兄弟对视一眼,而后双双跪在地上,眼中饱含热泪,第一天认识,就以千两黄金托付,这是多大的信任啊!

    韩大哥说的一点不错,这位守备大人年纪不大,可是豪爽大气,待人真诚,是一个值得追随之人!

    秦锋则拍拍二人的肩膀,将他们再次搀扶了起来,好言安抚了几句。

    常言道:君无财、士不来,君无赏、士不往,香饵之下必有死鱼,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身为上位者,必须出手大方,视钱财如粪土,才能让手下人拼死效力,而小里小气,吝啬赏赐之人,是永远成不了大器的,历史上的刘邦、项羽就是一正一反两个最好的例子了。

    书归正传。

    众人一边喝酒吃肉,一边继续聊天,结果聊着聊着,就聊到了马家兄弟的伤势上面。

    “马勇、马武,你们这是怎么负伤的?”

    “不瞒大人,我们是被范家牧场的人砍伤的,就在十几天之前!”

    “范家牧场,那个范家?”

    “就是八大晋商之首的范家,大人想必知道吧?”

    “嗯,知道!”

    秦锋点了点头,自己何止是知道啊,就在十几天之前,自己带人伏击了八大晋商的走私商队,亲手结果了十三公子—范人雄的性命,还活埋了八百多人……这关系,可不是一般的‘亲密’啊!

    只是没想到,范家竟然还有一座牧场,而且距此不远。

    “范家牧场的人,为何砍伤你们呢?”

    ……

    “我们贩马,他们收马,可是价格开的太低了,没有谈拢,我们不想卖了,他们强买强卖,结果双方就动了刀子!”

    “他们人多,我们人少,结果吃了点亏,伤了十几个弟兄,我们两个各挨了一刀,好不容易弄来的马也被扣下了!”

    马家兄弟你一言、我一语,很快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了。

第六十八章又得二马!

    万历中后期以来,天下战事不断,中原内地对军马的需求量大增,马价随之一路猛涨,是原来的几倍之多。

    眼看有利可图,八大晋商之首的范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在黄河东岸—蒙、汉交界处的赤儿山脚下,建设了一座大型牧场。

    牧场建成之后,范家又通过各种关系,从草原上走私来了大量的马匹,其中品质比较差的、转卖到中原内地换银子,品质好的则留下来做马种,令其在牧场内生息繁衍,生出更多的马匹,换取更多的银子。

    靠着这座牧场,范家日进斗金、大发横财!

    从边关草原到中原内地,中间有无数的关卡,对马匹这种战略物资检查的极为严格,范家做为八大晋商之首,人脉极广、手眼通天,自然可以做到畅通无阻了。

    马勇、马武这样的小马贩子,没有那种关系网,无法将马匹直接贩卖到中原内地,只能退而求次其,将辛辛苦苦从草原上弄来的马匹,以低价出售给范家牧场。

    上等马,三十两银子一匹!

    中等马,十五两银子一匹!

    下等马,八两银子一匹!

    这就是范家牧场开出的收购价格了,如果放在五十年前,那是相当的公道,可是放在如今,那是相当的不公道,连正常市场价格的四分之一都不到。

    可是没办法,范家势力庞大、手眼通天,又有边军为之撑腰,明知道这样的价格不公道,小马贩子们也只能默默的忍受着这种剥削。

    大半个月之前,马勇、马武带领着手下人,费了九牛二虎八个骆驼的力气,好不容易从草原上弄回来几十匹上等马,而后赶到了范家牧场,想着卖一个好价钱。

    那知道,范家牧场的人卑鄙至极,硬说这几十匹马太瘦弱了,只能按照中等马的价格收购,这相当于强行压下一半的价钱。

    马家兄弟不服,与之争论起来,可惜一点用也没有,反而激起了对方的贪心。

    范家牧场仗着人多势众,将马家兄弟等人包围起来,准备下手强抢、杀人越货,这样不花一文钱就能白得几十匹上等马,而后转卖到中原内地去,就是几千两白花花的银子!

    幸好马勇、马武比较机警,见到情况不妙,立刻带领手下人突围,经过一场血战,硬是冲杀了出去……可也折了十几个手下,兄弟二人还各自挨了一刀,几十匹上等马更是丢了个干净!

    冲出来之后,担心范家牧场的人继续追杀,马家兄弟只能带着手下人东躲西藏、四处流浪,日子过得别提多悲催了。

    正在走投无路之际,恰好遇到了韩山君,得知韩山君已经弃暗投明,成为了一名军官,马家兄弟十分羡慕,于是跟着一起来到了东胜城,这便是以往经过了。

    ……

    弄清经过之后,秦锋略加沉吟,而后开口问道:“范家牧场当中,是谁在主持事务?”

    “是范家第八子—范人山,其人阴险卑鄙、视财如命,还患有一种奇怪的眼疾,双目赤红如血,故而人送绰号:赤眼貔貅,是个光吃不拉的货色。”

    “除了这个范人山,牧场内还有什么厉害人物吗?”

    “有一个曹大强,本是边军出身,现任牧场护卫首领之职,心狠手辣、刀法出众,我肩膀上这一刀,就是曹大强砍的,本是冲着脖子来的,幸亏我躲闪的快,这才保住了性命,只伤了肩膀,不过他也没占到便宜,左边的耳朵被我一刀消掉,彻底破相了。”

    “范家牧场内有多少护卫,装备如何,又有多少匹好马?”

    “护卫有六七百人,装备精良,训练有素,更胜一般的边军,良马大概有四千多匹,还有大量的骆驼、牛羊,大人,您问这些做什么?”

    “呵呵,没什么,好奇而已!”

    ……

    酒宴之上,秦锋问了很多关于赤儿山—范家牧场的事情,还询问了周围的地理情况,马家兄弟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酒宴结束之后,秦锋回自己的寝帐休息去了。

    另一边,马家兄弟心里直犯嘀咕,认为这件事怕是不简单,于是私下找到了韩山君求教:“韩大哥,今天的酒宴之上,守备大人问了很多关于范家牧场的事情,这是要做什么啊?”

    “呵呵,如今军中缺马,大人询问牧场的事情,估计是想弄一批良马回去,好用来组建骑兵营!”

    “原来如此,可是范人山奸诈狡猾、又黑又狠,守备大人想要跟他购买马匹,只怕要被宰上一刀了。”

    “呵呵,你们听清楚了,我说的是:大人准备弄一批良马回去,而不是买一批良马回去。”

    “弄一批回去,买一批回去……二者有什么不同吗?”

    马家兄弟有点糊涂了,又反复品品话中深意,似乎想到了什么,可又不敢相信。

    秦大人可是朝廷命官,怎么能干那种事呢?

    如果秦大人不准备干那种事,又为何详细打探范家牧场的情况呢?

    另外吗,秦大人是白城子守备官,大老远的跑到东胜城做什么,还有城内的那些骆驼、物资,又是怎么来的?

    ……

    马家兄弟越是思索,越觉得那种事的可能性极大,可又不十分确定,只好用询问的目光看向韩山君,想得到一个准确答案。

    韩山君没有说话,只是摸了摸腰间的佩刀,答案不言而喻了。

    “嘶——嘶!”

    马家兄弟同时倒吸一口冷气,而后互相了看看,目光中既有兴奋,又有怀疑。

    兄弟二人和范家牧场有血仇,如果秦锋真做那种事的话,就等于替兄弟二人报仇雪恨了,二人自然是兴奋了。

    怀疑的是,秦锋真有胆量,敢动八大晋商之首的范家的牧场吗?

    询问的目光,又一次落在了韩山君身上。

    韩山还是没说话,只是伸出一根手指头,指了指肝胆的位置,又指了指天空……‘自家这位大人,别的东西或许没有,可说道胆子吗,大的足以包天!’

    范家牧场,这次怕是有难了!

    韩山君猜的对吗?

    完全正确!

    寝帐当中,秦锋没有休息,而是在考虑抢劫范家牧场的事情。

    天威军刚组建不久,军中非常缺乏马匹,如果能得到范家牧场中的四千多匹良马,就可以解决燃眉之急了。

    之前劫杀八大晋商的走私商队,固然得到了大量的军需物资,可是黄金,白银却没有多少。

    范家牧场常年收购马匹,其中肯定存有大量的金银,如果能将这些金银弄到手中,就能解决军饷不足的问题了。

    考虑到以上两点,秦锋决定再干一票大的,带人抢劫范家牧场!

    横竖自己已经和八大晋商结仇了,还是不死不休的那一种,不怕手中再多一笔‘血债!’

    问题是,抢劫范家牧场,可比劫杀走私商队难多了。

    戈壁滩上,人烟稀少,以有心算无心,略施一点小计,就拿下了走私商队,而后杀人灭口,可谓是神不知、鬼不觉!

    范家牧场则不同了,位于蒙、汉交界的地方,周围时常发生各种冲突,故而里面的人警惕性极高,防御措施也非常之强。

    另外吗,据马家兄弟交代,赤儿山—范家牧场东南五十余里,就是大明朝廷设置的边关之一—威远城,里面驻扎着数千精兵,其中三分之一是骑兵!

    威远城守将—宋耀武,三十四岁,太原府—清水县人氏,武艺高强、精通骑射,戍边多年、善于用兵……在军中素有‘宋老虎’之称,绝对是猛将级别的人物。

    最关键的是,宋耀武取了范家的女儿为妻,是家主—范永斗的乘龙快婿,是范人杰、范人山的亲姐夫!

    一旦范家牧场出事,宋耀武肯定出兵救援的。

    牧场距离威远城五十余里,前去报信、集结人马、前来救援……一个半时辰之内肯定能赶到。

    这么短的时间内,想要拿下戒备森严的范家牧场已经很难了。

    拿下牧场之后,还要将里面的四千多匹良马赶到黄河岸边,再渡过黄河,躲避追踪,不留痕迹……这简直比登天还难啊!

    可秦锋认定的事情,那怕比登天还难,也要努力试一试!

    不过为了稳妥起见,还是先踩踩盘子吧!

    第二天,让韩山君留在东胜城,主持大小事务,秦锋则带着熊大、熊二以及十名亲兵,乔装改扮成了马贩子的模样,坐着羊皮筏子渡过黄河,而后直奔赤儿山—范家牧场……

第六十九章范家牧场!

    赤儿山距离黄河东岸不远,整体上呈东西走向,连绵起伏数十里,层峦叠嶂、高耸入云,山上多岩石,皆呈红褐色,故而得名。

    山南麓有一大块平原,水草丰美、日照充足,非常适合牲畜群繁衍生息,范家牧场就设在此地。

    放眼望去,蓝天白云之下,绿草如茵、山花烂漫,牛羊成群、骏马奔腾,好一派生龙活虎的景象!

    ……

    再说秦锋一行人,二次东渡黄河之后,很快来到了赤儿山附近,而后躲进了一片树林当中。

    “大人,咱们什么时候前往范家牧场?”

    “不急,此番行动,务必谨慎小心,为了安全起见,我先给你们改换一下容貌,免的泄露了真容,以后引来大麻烦!”

    “大人,您还会易容术?”

    “以前学过一些,好长时间不用,都有点手生了,今天正好拿你们练练手,嘿嘿!”

    做为一名特种兵,化妆易容是必学科目之一,而秦锋这方面的水平相当不错。

    凭着小刀子、小剪子、墨笔、姜黄粉、草木汁……几样简单的东西,很快就将亲兵们一个个弄的‘面目全非’了。

    这还是手下留情了,如果动点大手术:拔掉几颗牙齿,在脸部肌肉上动几刀子,再抹点特殊的药汁,足以将一个人的容貌完全改变,就是亲爹亲妈来了恐怕都认不出来。

    接下来,秦锋又给自己易容,修了鬓角、画了皱纹、贴了胡子……顿时从原来的小帅哥、变成了一个满脸风霜的中年男子模样,再配上白毡帽、蓝缥衣、牛皮靴子,自己看自己都像个马贩子,这下就不用担心泄露真实身份了。

    改换了容貌之后,秦锋没有急着前往范家牧场,而是带着亲兵们在赤儿山周围转悠了起来,将附近的山川地形、道路情况、河流渡口……全都仔细观察了一遍,牢牢记在心中。

    又去了一趟五十里外的威远城,将那里的情况摸清楚,而后画了一张精准的地图。

    对着地图看了小半天,构思出一套复杂的计划,将每一个细节都推敲清楚了,秦锋这才满意的点点头,而后带着亲兵们前往范家牧场,去探查里面的具体情况。

    ……

    “哒!——哒哒!”

    秦锋等人刚来到牧场附近,立刻冲过来一队骑手,大约有二十多人,个个背负弓箭、携带刀枪,动作极为麻利,一看就是经过严格训练的精锐之士。

    为首一个三十多岁的瘦子,坐骑黄骠马、身穿牛皮甲、手持虎头大刀……一双小耗子眼中满是警惕之色。

    “站住,你们是什么人?”

    “在下萧十一,今日特来求见范八公子!”

    “哦,你求见我家公子爷做什么?”

    “呵呵,在下是贩马的客商,最近从草原上弄到了一批好马,听闻范家牧场专门收购马匹,故而前来拜访范八公子,顺便谈谈生意,还请通禀一下……这是小小礼物,不成敬意!”说话间,秦锋扔过来一个荷包。

    瘦子小头目接过来一看,里面装着十几两碎银子,而且成色不错,原本阴沉的脸上顿时出现了笑容:“好说,好说,你们在这里等着,不要乱跑乱动,我进去通禀一声。”

    “有劳了!”

    范家牧场常年收购马匹,故而经常有马贩子前来洽谈生意,秦锋说话客气,非常懂规矩,还递上了开门红包。

    因此上,瘦子小头目没怀疑什么,询问几句之后,立刻调转马头,跑到牧场里面报信去了。

    ……

    大约过了一盏茶时间,瘦子小头目返了回来:“我家公子爷有请,你们随我来吧,走这边。”

    “多谢!”

    瘦子小头目前面带路,秦锋等人紧随着,进入了范家牧场当中,并一直来到了赤儿山脚下,眼前出现了一座山谷。

    谷口大约有二十丈宽,用巨石修筑了又高又厚的壁垒,中间开有一座大门,是铁木材质的,足有一尺厚,揽以铁皮、加装铜钉,异常坚固……壁垒上有数十名守卫站岗,还配备了强弩、火铳、滚木、雷石等武器,戒备森严!

    而在山谷左侧的山峰上,还设有一座瞭望台,居高临下、俯视四方,一旦发现敌情,就会立刻警示,同时可以点燃烟火,向数十里外的威远城求援。

    秦锋看在眼中,记在心里,没有任何遗漏。

    进入山谷之后,里面的情况不禁让人眼前一亮。

    原来这座山谷呈葫芦形,入口处又细又长,内部空间却是极大,而且三面环山、地势平坦,还修建了大量的马圈、牛圈、羊圈。

    白天时候,牲畜群在外面自由自在的奔跑、吃草。

    夜晚时分,牧人们则将牲畜群赶入山谷当中,而后关闭大门、严加戒备,如此就不怕马贼、野兽来袭击了。

    难怪范家人将牧场设在了这里,如此地形条件,的确是得天独厚,不过如此一来,想将那几千匹良马弄出去,可就难上加上了,除非攻克山谷、将里面的守卫全部干掉。

    山谷北侧向阳的斜坡上,修建了大量的房屋,八公子—范人山以及手下人等就住在其中,平时接待客人、洽谈生意也在这里。

    秦锋等人正想沿着青石台阶上去,不想被瘦子小头目一把拦住了:“且慢,我家公子爷最近定了一条规矩,外客上山,不得超过三个人,而且不准佩戴任何兵器!”

    “哦,还有这样的规矩?”

    “前段时间,有几个歹人在这里闹事,砍伤了我们不少兄弟,连我家公子爷都差一点伤到,公子爷一怒之下才定了这条新规矩,还请诸位见谅。”

    瘦子没说歹人是谁,可是秦锋心里清楚,说的肯定是马勇、马武两兄弟,大半个月之前,他们两个在这里大闹了一场。

    山谷里守卫众多、戒备森严,如此情况下,马家兄弟还能冲杀出去、逃之夭夭,可见二人的确是悍勇异常啊!

    “开山、裂地随我进去,其余的人在这里等候着,不准随意走动!”

    “诺!”

    让亲兵们留在山脚下,秦锋只带着熊大、熊二,赤手空拳的随着瘦子小头目上了山坡,很快来到了会客大堂中,并见到了那位八公子—范人山,大约二十六七岁,中等身材、皮肤白皙,长条脸、残月眉,下面是一双通红通红的眼睛,都看不见里面的白眼仁,这要是大晚上出去,估计能把鬼吓一个大跟头!

    难怪叫做‘赤眼貔貅’,如此样子,的确恐怖。

    旁边还坐着一位中年汉子,虎背熊腰、满脸横肉,一只耳朵用药布包裹着,看起来十分滑稽,应该就是那位护卫首领—曹大强!

    此人的耳朵,就是被马勇一刀消掉的。

    “在下萧十一,见过八公子!”

    “免礼,请坐,来人啊,上茶!”

    “多谢!”

    ……

    “萧客官是那里人啊?”

    “宁夏中卫人氏!”

    “既然是宁夏人氏,怎么跑到我们赤儿山来了?”

    “唉,西北大旱,民变四起,以至于商道不通,凡是经商的全都倒了霉,无奈之下,在下只能离开了宁夏卫,到别处碰碰运气,听几位贩马的朋友说范家牧场财大气粗、生意兴隆,故而登门求见,冒昧之处,还望八公子多多海涵!”

    “好说,好说,不知萧客官的盘子有多大,主要走串那种毛缰?”(你的商队有多大规模,主要贩卖那种牲畜?)

    “盘子不算大,有百八十个孩子,主要贩运风子,有时也倒点岔子和山头子!”(商队不算大,有百八十个伙计,主要是贩卖马匹,有时也倒腾点牛、羊)

    ……

    八公子—范人山问起了贩运牲畜的事情,还用了很多专业术语。

    这些东西,秦锋早就跟马家兄弟学过了,因此对答如流,没露出一点破绽。

    聊了一会儿,范人山、曹大强对视了一眼,都微微点了点头,显然是认可了秦锋马贩子的身份,接下来,该谈正题了。

    “听手下人说,萧客官手中有一批风子(马匹)准备出手?”

    “正是,在下前段时间,从草原上弄回来一百多匹风子,想要出手,却不知贵牧场能出个什么价格呢?”

    “哈哈,我们范家牧场做生意,可是出了名的价格公道,这样吧,上等货一百六十两一匹、中等货八十两一匹、下等货四十两一匹,如何?”

    八公子—范人山报出的收购价格,比正常马价还要略高一点,当然了,这个价格、可不是真正的价格,而是计谋。

    先报个高价将对方吸引住,等马匹赶过来了,正式交易的时候,再以马匹瘦弱、品种不纯、毛色不佳为借口,将原本说好的价格狠狠压下去。

    那个时候,对方将马匹千里迢迢的赶过来了,不可能再千里迢迢的赶回去,明知道上当受骗了,也得咬着后槽牙同意下来,靠着这一招,范人山可是坑过不少马贩子,赚过无数黑心钱。

    有人问了,如果马贩子脾气硬、死活不同意呢?

    好办,那就连人带马一起留下来好了!

    马归入马群当中,至于人嘛,就埋到赤儿山的后山坡上,和之前那些不同意的马贩子们一起到地下做伴去吧!

    秦锋何其精明,知道八公子—范人山不是什么好鸟,报出如此高的价格,其中肯定有鬼,却故作不知,还装出一副高兴的样子:“八公子真是出手大方,那这件事情,咱们就说定了!”

    “哈哈,没问题,说定了,不知咱们什么时候交易呢?”

    “十天左右,在下一定将风子群(马群)赶过来,不过嘛,在下那一百多匹都是上等货色,按照一匹一百六十两银子计算,合起来就是一万六千多两银子,不知范家牧场可有这么多现银吗?”

    “哈哈,放心吧,别说是一百多匹上等货了,就是翻上十倍去,本公子也吃得下。”

    ……

    秦锋察言观色,知道范人山没有说大话,换而言之,范家牧场里面果然存有大量的金银,如此,自己就放心了。

    “生意谈妥,在下就告辞了。”

    “不急,本公子做东,请萧客官喝上几杯,吃饱喝足再走不迟。”

    “初次见面,这怎么好意思呢!”

    “哈哈,本公子素来好客,萧客官不必推辞,走,咱们喝酒去。”

    “好,恭敬不如从命!”

    本着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的原则,秦锋带着熊大、熊二,美美的饱餐了一顿。

    吃饱喝足,告辞离开,范人山一直送到了山谷出口处,这才挥手告别。

    “萧客官,十天之约,切莫忘记,哈哈!”

    “放心吧,十天之后,我一定带人过来,嘿嘿!”

第七十章夜袭牧场!

    秦锋是一个言而有信的人,十天之后,果然再次来到了赤儿山—范家牧场附近,与之同行的还有韩山君、熊家兄弟、马家兄弟,以及四百多名士兵,人人身穿便装、黑灰抹脸,携带趁手兵刃,以及各种应用之物。

    白天的时候,众人没有轻举妄动,而是躲到了黄河岸边的密林中,吃饱喝足、养精蓄锐。

    直到金乌西坠、夜幕降临,这才从密林中走了出来。

    “弟兄们,都准备好了吗?”

    “都准备好了!”

    “好,按照计划,分头行动,今夜血洗范家牧场,将里面的马匹全部带走,事成之后,人人皆有重赏!”

    “诺!”

    随着秦锋一声令下,按照之前计划好的,兵分三路行动:

    第一路是三十名士兵,一人骑一峰骆驼,前往威远城方向,负责拦截那里的援兵。

    威远城内有数千人马,仅凭着区区三十个人,能拦截的住吗?

    硬拼肯定不行,智取就没有问题了!

    原来三十锋骆驼背上,驮着三十个大麻袋,里面装满了一种秘密武器——铁蒺藜!

    铁蒺藜上有四根尖刺,三寸多长,伸向四方,无论怎么放置,总有一根尖刺冲上,马蹄或者人脚踩上去,立刻扎的鲜血直流,难以行走。

    将三十大麻袋的铁蒺藜、偷偷撒在威远城到赤儿山的必经之路上,再挖上几条壕沟,设置一些路障,就足以延缓援军的速度了。

    这些铁蒺藜又是从何而来呢?

    原来秦锋利用十天时间,专门去了一趟镇北千户所,请董千户帮忙,让军户中的铁匠们日夜赶工打制出来了,随之一起打制出来的,还有别的工具,今夜全都用的上。

    第二路是马家兄弟,带领数十名手下,各骑一匹快马,直奔范家牧场的山谷入口处,同时点燃了数十支火把。

    “姓范的,你个缩头乌龟,快点滚出来,否则我们就杀进去,抄了你的王八窝!”

    “姓范的,再不滚出来,我们就放火燎原了——吼!”

    ……

    马家兄弟带领手下人,在山谷前破口大骂,不断问候八公子—范人山的祖宗十八代,以及家中所有的女性亲属。

    山谷入口防备森严,仅仅靠着几十个人,肯定是攻不进去的,里面的人丝毫不惧,可是‘放火燎原’这四个字就太可怕了。

    要知道,如今正是初秋季节,加之天气干旱,牧草已经大面积的泛黄了,只要一个火星子扔上去,很快就会形成燎原大火。

    一旦牧草被烧光了,谷内的马匹、牛羊没有了食物,就会大量的饿死,这对于范家牧场来说可是灭顶之灾!

    灭顶之灾,不能置之不理,于是乎,山谷的大门打开,从里面冲出了数百名全副武装的骑手,为首的缺了一只耳朵,正是护卫首领—曹大强!

    “该死的马贼,竟敢来这里闹事,老子今天非将你们刀刀斩尽、刃刃诛绝不可!”

    “弟兄们,风紧、扯呼!”

    眼看情况不妙,马家兄弟招呼了一声,带领手下人调转马头,向着东北方向狂奔而去。

    曹大强不依不饶、带领数百人紧追不舍。

    前者跑,后者追,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调虎离山计,成功了!

    ……

    山谷内的守卫力量,已经被调走了一大半,接下来,秦锋、韩山君带领着数百名士兵,在夜幕的掩护下,悄悄接近了山谷。

    虽然守卫力量减弱了很多,可是山谷入口处有又高又厚的壁垒,上面戒备森严,如果强攻的话,区区几百人肯定攻不下来,反而会死伤惨重。

    因此上,还是得智取!

    秦锋早就观察过了,山谷左侧有一面悬崖峭壁,大约有三十多丈高,翻过去之后,就可以进入山谷当中了。

    悬崖非常陡峭,寻常人肯定爬不上去的。

    好在秦锋不是寻常人,而是一等一的攀岩高手,当既带领二十名精兵,悄悄的来到了悬崖下面,选好位置之后,秦锋背负着一大捆绳子,利用自己的那套攀爬工具,开始向上奋力攀爬……就像一只灵巧的猿猴,很快就爬到了悬崖顶上。

    而后将绳子一端系在了崖顶的一株大树上,另一端扔了下去……二十名精兵在绳索的帮助下,依次爬上了悬崖顶上。

    站在悬崖顶上,可以清楚的看到山谷内的情况,灯火暗淡、寂静无声,除了少数的守卫,余者全都进入了梦乡中。

    这不奇怪,范家牧场位于蒙、汉交界的地方,这里秩序混乱,马贼多如牛毛一般,经常前来骚扰或者偷盗。

    如今晚这样的事情,范家牧场的人已经习以为常了,何况曹大强已经带人追杀出去了,谷口处又戒备森严,贼人们根本冲进不来,因此谷内的人们警惕性并不高,该休息休息、该睡觉睡觉。

    放马牧羊,也是很累人的!

    山谷内的人们警惕性不高,秦锋放下心来,依旧是利用绳索,带着二十名精兵滑进了山谷中。

    接下来,让其他人在黑暗处潜伏下来,不要轻举妄动,秦锋则带了两名精兵,沿着一层层的青石台阶,很快就来到了山谷东侧的瞭望台旁边。

    瞭望台有两间房子大小,是用巨大的青石修葺而成,非常坚固,一面设有木门,从里面关闭着,其余三面有瞭望窗,视野非常之好。

    瞭望台旁边,还有一片青石台,上面堆放着大量的干柴,那是遇到危急情况之时,点火求援用的。

    只要见到火光,或者是浓烟,数十里外的威远城内的边军,就会迅速前来救援。

    因此上,要想拿下范家牧场,首先就得解决瞭望台里面的守卫,让其无法示警!

    借着明亮的月光,可以看到瞭望台内有人影来回走动,可是木门从里面紧紧关闭着,如何才能潜进去,神不知、鬼不觉的干掉里面的守卫呢?

    期间还不能闹出动静,否则一旦惊动了山谷里面的人,可就前功尽弃了……真是为难啊!

    “哒!——哒哒!”

    为难之际,不远处传来了脚步声,秦锋三人连忙隐蔽起来,借着月光仔细查看,只见一个大胖子沿着台阶走了上来,浑身上下油腻腻的,腰间系着白布围裙,手中提着一个大篮子,里面装着一些食物。

    原来是山谷内的伙夫,给瞭望台内的守卫们送宵夜来了。

    正愁不知如何开门呢,这下子有办法了。

    “嗖!”

    只见秦锋如鬼魅一般潜行过去,悄悄来到了大胖子伙夫身后,左手压住头顶、右手托住下巴,而后用力一扭……随着咔嚓一声轻响,胖伙夫连哼都没哼一声,就被扭断了脖子,气绝身亡,整个过程只用了几个呼吸的时间。

    而后扒下胖伙夫的衣服,穿在了自己身上,秦锋低着头,用食物篮子挡在前面,敲响了瞭望台的木门。

    “当—当—当!”

    “谁啊?”

    “送宵夜的,开门!”

    “来啦,终于送来了,老子们都饿坏了!”

    杂乱的声响中,木门从里面打开了,趁此机会,秦锋窥视了一眼,发现里面共有三个守卫,其中两个躺在木板床上休息,面部冲着里面的墙壁,另有一人到门口接食物篮子。

    原来守卫们偷懒了,没有紧盯周围的情况,而是采取了轮番休息的办法,一人站岗、两人睡觉,如此就再好不过了。

    “嗯,你是谁,孙胖子怎么没来?”

    “我姓秦,是新来的!”

    “新来的,后厨伙房加人了吗,我怎么不知道,我看你……噗通!”

    接过篮子之后,守卫看了看面前的秦锋,觉得十分眼生,于是询问了几句,那知话还没说完呢,就被一柄锋利的军刺割破了喉咙,鲜血喷涌而出,人也栽倒在了地上,身体不停的抽搐,想要喊叫示警,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很快就没了呼吸。

    另外两名守卫睡的不熟,听到声音有点不对劲儿,纷纷爬起身来查看情况。

    “赵二,出什么事了?”

    “刷——刷!”

    还没等两个守卫看清情况呢,秦锋已经冲了过来,又是狠狠的两军刺,将二人的喉咙割断、气绝身亡!

    如果这二位脚程快一点,估计能追上前面那位伙伴,而后三个人一起结伴黄泉路,进枉死城、过奈何桥、喝孟婆汤、上望乡台、照三生镜……再一起转世投胎。

    下辈子,希望他们不要再遇到秦锋了!

    “你们两个过来,处理干净,守在这里。”

    “诺!”

    叫过来两名士兵,让他们处理好三具尸体,而后守在瞭望台内,若有谷内其他人前来,来一个、杀一个,以免走漏消息。

    秦锋则原路返回,汇合了那十八名士兵,接下来,就该解决谷口壁垒上的守卫们了。

第七十一章大抢一番!

    “大人,咱们强攻吧,只要弟兄们豁出命去,一定可以冲散那些守卫,打开大门,接应外面的人冲进来!”

    “不急,再等一等,看看有没有更稳妥一些的办法!”

    山谷入口的壁垒上有六七十名守卫,个个全副武装、举着火把,不停的来回巡视,警惕性极高。

    秦锋一方只有十九个人,皆是从军中选拔出来的精锐,如果发起突袭的话,倒是有把占领大门,并将之打开。

    问题是,在厮杀过程中,守卫们肯定会大喊大叫,进而惊醒山谷内其他人。

    如此一来,韩山君等人冲进来之后,就要面临一场血战了,肯定会付出不小的伤亡代价,而且会耽误很多时间。

    秦锋不想耽误时间,更不想让手下士兵们白白牺牲,因此上,还是得想一个办法,无声无息的解决掉那些守卫,而后对山谷内的人发起突袭,如此就能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胜利了!

    怎么办?

    有办法吗?

    ……

    不得不说,秦锋的头脑一等一的聪明,眼珠子转动几下,想到了之前被自己干掉的那个胖伙夫,而后询问手下士兵:“你们刚才守在这里,可曾看到有人给壁垒上的守卫们送夜宵?”

    “回大人的话,未曾看到!”

    “那就好,再等一等,机会很快就会出现的。”

    既然有人给瞭望台上的守卫送夜宵,同样的,肯定有人给壁垒上的守卫们送夜宵,到时候,在夜宵中做点手脚,不就能无声无息的解决掉那些守卫了嘛,嘿嘿!

    事实证明,秦锋的判断完全正确,没过一会儿功夫,两个小矮胖子伙夫出现了,一个挑着两只大箩筐、一个挑着两只大木桶,显然是来送夜宵的。

    趁着二人路过之时,秦锋等人闪电般出手,将两个伙夫捂住嘴、强行拖入了黑暗当中,箩筐、木桶也拿了过来,打开一看,前者装着白面馒头,后者装着热气腾腾的小米粥。

    两名伙夫猝不及防之下,被强行控制住了,吓得二人魂飞天外,想要大喊救命,奈何嘴巴被捂住了,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

    秦锋拔出军刺,在二人的脖子上比划了几下,而后低声说道:“我们是来盗马的,并不想多伤人命,与二位更是无冤无仇,如果二位想活命,那就点点头,不要乱叫,否则的话,明年的今天就是二位的周年了,如何?”

    人都是怕死的,两名伙夫立刻不呜呜了,同时拼命点头。

    示意士兵们松开手,与此同时,秦锋从怀中掏出两颗小黄药丸子,强行塞进两名伙夫口中,并迫使他们吞了下去。

    “听真了,刚才给你们吞下的是本人的独门毒药七虫七花丸,乃是以七种毒虫、七种毒花为原材料,历时七七四十九天熬制而成的,其味微甜、含有剧毒,人服用下去之后,如果一个时辰内没有解药,就会血脉逆行、肠穿肚烂,痛苦无比的死去。

    不过你们不必害怕,只要乖乖听话,按照我的吩咐行事,事成之后,不仅给你们解药,还会给你们一大笔酬劳,让你们下半辈子吃喝不愁,如果不听话,明年的今天,依旧是你们二人的周年,明白吗?”

    ……

    “明白、明白,我们听话、听话!”

    两名伙夫已经吓傻了,而且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范家牧场戒备森严,这些黑衣人是怎么摸进来的?

    既然摸进来了,为何不去找那些大人物,反而挟持了我们两个做饭的伙夫呢?

    另一边,秦锋从怀中掏出几个颜色不同的小口袋,里面装的都是行走四方的必备之物:黑色口袋中是毒药、灰色口袋中是蒙汗药、白色口袋中是金疮药、黄色口袋中则是补药。

    打开灰色小口袋,将里面的蒙汗药全都倒入两桶小米粥当中,搅拌均匀、重新盖好盖子,而后又掏出两锭银子、分别塞入了两名伙夫怀中。

    “好了,你们继续去送宵夜,而后回到这里来,我自会给你们解药的,还会再给你们一大笔酬劳,如果泄露出去,或者不肯回来,后果你们是知道的。”

    “大爷放心,我们肯定回来、肯定回来。”

    “稳住,别慌,就当没事一样,千万别露出破绽,否则你们二人休想活命!”

    “是,是,不慌、不慌!”

    ……

    秦锋安抚着两名伙夫,让他们稳了稳心神、擦了擦冷汗,差不多平复下来了,这才重新挑起挑子向着壁垒方向走去。

    望着渐渐远去的两道身影,手下士兵们不禁担心起来:“大人,这两个家伙会不会出卖咱们?”

    “呵呵,放心吧,只要这两个人没得失心疯,九成九是不会出卖咱们的!”

    秦锋非常自信,而这种自信来源于对人性的深刻了解。

    范家牧场里生活着很多人,并组成了一个社会集团,而在这个集团当中,八公子—范人山位于最上层,两名伙夫则位于最下层,而且是最下层中垫底的那一种,这才做起了半夜送饭的苦差事。

    而两名生活在集团底层、整天挨骂受气的人,是绝不会为了集团的利益,而不顾自己性命的!

    相反的,如果二人内心比较阴暗的话,甚至会暗自窃喜,期盼着集团上层的人们倒霉,这就是人性,赤裸裸的人性!

    因此上,秦锋有九成九的把握,两名伙夫为了活命,一定会乖乖听话行事的。

    有人问了,为何不是十成把握,而是九成九呢?

    因为人性太复杂了,最后一分,谁也无法掌控!

    ……

    事实证明,秦锋又一次说对了。

    两名伙夫挑着挑子上了壁垒,将馒头、米粥分给守卫们,等守卫们吃完之后,又迅速的挑着挑子回来了,果然没有背叛。

    “这位大爷,按照您吩咐的,小的们都干完了,没露出任何破绽!”

    “嗯,很好,这是给你们二人的酬劳,拿着吧!”

    说话间,秦锋摸出两锭金子,皆是十两重的,交给了两名伙夫,如果二人省着点用,足够用十年八年的了。

    “多谢大爷,多谢大爷……那个,解药?”

    “没有解药!”

    “啊,大爷,您之前说好的,只要我们二人乖乖听话,您就赐给我们解药的,您不能言而无信啊!”

    “呵呵,你们根本没中毒,又何需解药呢!”

    “什么,没中毒,那我们之前吃的是……噗通、噗通!”

    没等两名伙夫想清楚呢,秦锋闪电般出手,将二人打晕了过去,而后命士兵们将二人拖到了隐蔽处,用绳索捆绑起来,并堵上了嘴巴。

    没错,两名伙夫根本没中毒,之前吃的其实是黄精丸,是晋玉娘调配出来的一种温补之药,专门给秦锋补身体用的。

    什么七虫七花丸,瞎编出来唬人罢了!

    ……

    再说壁垒上的守卫们,喝了加料的小米粥,药效很快就发作了,困意上涌、天旋地转,而后栽倒在地上,不断的口吐白沫……

    其中有几个中毒不深的,自知情况不妙,还想吹响牛角号示警……可还没等将牛角号拿出来呢,就被冲上来的秦锋等人补了一刀,送去见阎王爷了。

    控制了壁垒之后,士兵们速度打开了大门,秦锋则站在高处,举起一支火把摇了三摇、又画了三个火圈。

    看到信号之后,潜伏多时的韩山君以及四百多名士兵,以最快的速度冲进了山谷中。

    “大人!”

    “按照计划,分头行事!”

    “诺!”

    士兵们冲进来之后,立刻分成了两路,韩山君带着一部分人,前去抢夺马匹,秦锋带着另一部分人,杀上了山坡,清理守卫人员。

    深更半夜,谷内大部分人都在呼呼大睡,结果稀里糊涂的丢了性命,其中就包括八公子—范人山,正搂着两名侍妾睡觉呢,就被一刀砍掉了脑袋,成了糊涂鬼!

    两名侍妾没杀,而是口塞破布,牢牢的捆绑了起来……若非特殊情况,绝不杀害老弱妇孺,这是秦锋的原则之一!

    “贼人偷袭……有贼人偷袭!”

    山谷内的人不可能都在睡觉,也有少数清醒的,发现情况不对,立刻拔出兵刃反抗,可惜已经没有用了……这些人很快被砍翻在地,做了刀下之鬼!

    杀完了人,接下来,搜银子。

    士兵们很快找到了银库,砸开之后,里面是成箱成箱的金银,大致清点了一下,共有黄金三千多两、白银十万余两,是范家牧场收购马匹用的公款。

    “来人啊,再搜一搜范人山的寝室,仔细的搜!”

    “诺!”

    范人山,人送绰号:赤眼貔貅,出了名的视财如命、只进不出,这样的人肯定有私房钱。

    果不其然,经过一番仔细搜索,在范人山寝室的床下发现了机关暗格,打开之后,从中取出了两口大箱子,里面装满了宝石、美玉、珍珠、猫眼、翡翠……其价值难以估计!

    搜完了金银珠宝,又将库房里的粮***盐、皮毛、布匹……全都搬出来了。

    总之,凡是贵重点的东西,能够搬走的,一律不放过!

    另一边,韩山君带着人,将山谷里的四千多匹良马全都牵出来了。

    接下来,将金银、粮食、皮毛、布匹……全都驮到了马背上,士兵们也都骑上了马,而后迅速冲出了山谷。

    秦锋带领几名士兵断后,等人马都出去之后,将大门从内部重新关闭,横上了三道铁门栓,而后利用绳索从壁垒上滑下来,再撤下绳索,与大队人马汇合,迅速消失在了茫茫夜色之中……

    又过了半个时辰,护卫首领—曹大强带着人回来了。

第七十二章抢完就跑!

    担心马家兄弟真的放火燎原,曹大强带领数百人马冲了出去,试图围而歼之,那知马家兄弟根本不应战,带领着数十名手下扭头就跑,曹大强则带领人马穷追不舍。

    马家兄弟及其手下们皆是马户出身,从小就和马匹一起生活,骑术一个比一个精湛,骑乘的又都是良驹,加之有夜色做掩护,想要甩掉追兵并不是难事。

    可这些人故意不跑掉,而是压着速度,不快不慢,引着追兵们在大草甸子上兜圈子,好拖延时间。

    曹大强能当上护卫首领,头脑自然不笨了,隐隐感觉着事情有点不对劲儿,于是放弃了追击,带领人马回到了牧场。

    “开门,快开门,我们回来了!”

    “人呢,人都那里去了?”

    ……

    回来之后,曹大强大喊了几声,结果大门迟迟不开,里面亦无人应答,再抬头一看,壁垒上竟然一个守卫都没有。

    显而易见,情况不对!

    可是壁垒的大门紧锁着,不知道里面的情况,又无人应答,这可如何是好?

    山谷只有这一个出入口,别的地方根本进不去,没办法,只能是强行破门而入了。

    “里面肯定出事了……来人啊,找根粗一些的原木来,把大门给老子撞开!”

    “曹首领,这深更半夜的,怕是找不到原木啊!”

    “废物,找不到原木,那就去砍颗大树,立刻就砍!”

    “诺!”

    曹大强命令手下人,到附近的树林当中,用刀剑强行砍倒了一颗大杨树,略加修理之后,由二十几名彪形大汉抬着,奋力撞击大门。

    “咚—咚—咚!”

    “加把劲儿,撞开,一定要撞开!”

    山谷入口处的壁垒,是为了防御敌人修筑的,故而修的又高又坚固,大门亦是如此,是用最坚硬的铁木制成的,足足有一尺厚,还用铁皮、铜钉进行了加固。

    因此上,护卫们用了九牛二虎八个骆驼的力气,连续撞击了好几百下,这才将大门撞碎,得以进入其中,而后就傻眼了。

    只见壁垒上的守卫们全都倒在了地上,有的口吐白沫、昏迷不醒,有的被刀剑砍杀了。

    再往里面查看,山坡上到处都是尸体,血肉模糊、惨不忍睹,其中就包括八公子—范人山,脑袋和身子分开了一丈多远,满脸惊恐、死不瞑目。

    养在山谷内的几千匹骏马全都不见了,随之丢失的还有库房里的金银、粮食、皮毛、布匹……以及各种贵重物品。

    “快找一找,看看还有没有活口了……这是谁干的,这到底是谁干的?”

    “找到了,有活的!”

    一番搜寻之下,还真找到了活口,分别是两名伙夫、两名侍妾,以及一些老弱妇孺,被口塞破布、捆绑起来,分别扔在了比较隐蔽的地方。

    将这些人松绑之后,曹大强连忙询问:“快说,是什么人血洗了咱们的牧场?”

    “回曹首领的话,是一大群黑衣蒙面人干的,就在大半个时辰之前。”

    “黑衣蒙面人,有多少?”

    “不知道,黑压压一大片,估计没有一千人,也得有八百人,拿着各种兵刃,个个杀人不眨眼!”

    “谷口的壁垒坚固无比,又有人在上面驻守,那些黑衣蒙面人是怎么进来的?”

    “不知道,我们睡的正香,他们就突然杀进来了,杀完了人,抢了东西,而后就跑了!”

    ……

    曹大强连问了十几个问题,却连一点有用的信息都没问出来,气的暴跳如雷,却又毫无办法,事情已经发生了,接下来,怎么办呢?

    带领人马追出去,将丢失的金银、马匹夺回来?

    不妥!

    那些黑衣蒙面人能迅速的攻破壁垒,并将里面的金银、粮食、马匹全部带走,说明其人数不少,而且战斗力非常之强。

    自己手下只有几百人,天色又黑、情况不明,这样贸然的追出去,只怕非但追不回丢失的金银、马匹,反而会赔上自己的性命。

    自己只是给范家打工而已,为了一年几百两银子的俸禄,犯不上太拼命,自己要是死了,家里的婆姨、孩子们怎么办?

    稳妥起见,还是求援吧!

    “来人啊,点燃烽火,向威远城的驻军求援!”

    “诺!”

    随着曹大强一声令下,手下人登上瞭望台,点燃了上面的干柴堆,熊熊烈焰立刻冲天而起,数十里外都清晰可见!

    威远城的守将—宋耀武是范家家主的女婿,手中握有重兵,见到求援的火光,一定会带领人马前来救援的,两地相距五十余里,以骑兵的行动速度,如果全力奔驰的话,大半个时辰就能赶到了,而后兵合一处,再去追击那些黑衣蒙面人,胜算就大多了。

    没想到,曹大强等了大半个时辰,却迟迟不见威远城的援军出现,这是什么情况?

    今天晚上的事情,怎么处处邪门啊?

    又等了半个多时辰,眼看东方都变成鱼肚白色了,威远城的援军才赶到,来了一千多人马,队形混乱、狼狈不堪,带队的是一名身材魁梧的将领,三十多岁,坐骑枣红马,手持春秋大刀,正是威远城守将—宋耀武!

    “曹首领,为何点火求援?”

    “回宋将军的话,之前有一伙贼人来牧场中闹事,说是要放火燎原,在下带领数百人马追杀出去,结果贼人们跑的太快了,没有追上,等在下返回来的时候,才发现中了调虎离山之计;趁着在下不在,又有一伙蒙面贼人冲进了山谷中,抢走了谷内的几千匹骏马,库存的金银、粮食、皮毛,还杀了很多人,就连八公子都被杀了!”

    “什么,八公子死了,这该如何向岳父大人交代啊……贼人那里去了,你为何不带人追赶?”

    “贼人们已经逃走了,而且人数众多,天色又黑,在下不敢贸然追击,只好点燃了烟火求援,您怎么来的这么慢啊?”

    “唉,别提了,前来救援的路上,我的队伍被这个小东西挡住了,还伤了不少人马!”

    说话间,宋耀武掏出一个铁蒺藜,上面有四根锋利的尖刺,还沾染了斑斑血迹!

    见到牧场方向的求援烟火,知道肯定是出大事了,宋耀武立刻聚集了一千五百名精兵前来救援,那知刚出威远城没多远,前锋队伍就摔了个人仰马翻,一检查才知道,大道上布满了铁蒺藜,队伍根本无法通行。

    铁蒺藜的数量太多,清理起来太麻烦了,为了节约时间,队伍只好改走小路,没想到小路上面同样布满了铁蒺藜,还人为的挖了几条壕沟、设置了许多路障,根本就过不去。

    没办法,为了快一点救援范家牧场,宋耀武只能带领人马走了野荒地……荒地之中,荆棘遍布、乱石成堆,坑坑洼洼、极为难行,结果用了一个多时辰,才好不容易赶到了范家牧场,途中还摔伤了不少人马。

    很显然,这都是贼人们的诡计,一环紧套着一环,用心真是歹毒啊!

    “宋将军,现在怎么办?”

    “留下一部分人收拾这里的残局,你我带领主力人马前去追击那些贼人,一定要将丢失的金银、骏马都追回来,再将贼人们一个个斩尽杀绝,为八公子他们报仇雪恨!”

    “好!”

    此时天色已经微亮了,视野变的清晰起来,可以看到草地上面,马群狂奔之后留下的新鲜蹄印。

    宋、曹二人带领着主力人马,顺着马蹄印开始狂追……结果追着追着,前面传来了轰隆隆的流水声,原来已经追到了黄河岸边。

    “这里的马蹄印非常密集,还有新鲜的马粪,说明贼人们在此处停留过,莫非他们从这里渡河了?”

    “不可能,你看清楚了,这里是黄龙峡,贼人们怎么可能渡河,除非是肋生双翅飞过去。”

    “宋大人说的对,在下真是急糊涂了,没认出这里是黄龙峡!”

    ……

    赤儿山往西不远就是黄河,其中有一段河道非常狭窄,水流又急、泥沙又多,远远的望过去,就像是一条黄龙在大地上穿梭,故而得名黄龙峡。

    黄龙峡这里不仅水流湍急,而且水下暗礁密布,无论是大小木船,还是羊皮筏子,都无法从这里渡河……强行渡河的话,肯定是船毁人亡!

    贼人们不是傻子,又岂会自寻死路呢?

    再说了,从贼人们离开牧场到现在,也就是两个时辰左右。

    如此短的时间内,区区几百个人,想将几千匹骏马和大量的金银、粮食、物品……运送过河,就是水流平缓的渡口都做不到,更何况是水流湍急、暗礁密布的黄龙峡呢!

    由此可以断定,贼人们并没有渡河,依旧停留在黄河东岸!

    既然留下了,那就肯定有踪迹可寻。

第七十三章返回白城子!

    “分散开来,仔细查找,贼人们无法从此处渡河,肯定逃到别的地方去了,逃跑过程中,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的……快点找,谁能找到贼人们留下的踪迹,本将军赏银五十两!”宋耀武命令手下士兵们在黄龙峡周围分散开来,仔细的寻找线索,同时发布了悬赏。

    士兵们奔波了大半夜,已经是疲惫不堪了,听说有赏银,瞬间打起了精神,在周围的树林、草丛中仔细搜查起来,很快有了结果。

    “启禀大人,东北方向发现了新鲜的马蹄印!”

    “好,这肯定是贼人们留下的,咱们沿着蹄印继续追赶,一定可以追上的,弟兄们,打起精神来,追回丢失的马匹、财物之后,人人皆有赏赐!”

    “诺!”

    做了一番动员之后,宋、曹二人带领着大队人马继续追击,可是追着追着,发现地上的马蹄印越来越分散,通向了四面八方。

    什么情况,莫非贼人们分头逃跑了?

    “宋将军,怎么办?”

    “分兵追击,无论如何,一定要追到这些贼人,将马匹、财物抢回来,否则你我难以交代!”

    “诺!”

    在宋耀武的指挥下,大队人马分散开来,向着不同的方向追去,结果追来追去,还真追到了一些马匹,却不见贼人们的踪影。

    用了小半天时间,将分散的马匹聚拢了起来,清点数量,只有区区三百多匹,和丢失的数量相差甚远,面对这样的结果,宋耀武、曹大强面面相觑,满脑子都是问号?

    明明是跟着马蹄印一路追过来的,怎么才追回这么几匹马,其余的马匹那去了,贼人们又到那去了,难道还能上天入地不成,这完全没有道理啊!

    还有范家牧场,壁垒高筑、戒备森严,却被无声无息的攻破了,同样没有道理。

    想到这些,曹大强的脸色难看起来:“宋大人,您说那些贼人是不是会隐身术之类的妖法啊,否则咱们怎么搜不出来呢?”

    “胡说八道,这世上那有什么妖法,肯定是咱们搜查的不够仔细,中途遗落了什么!”

    “那现在怎么办?”

    “这样吧,你带领一部分人马将周围的渡口全都监视起来,以免让贼人们逃到黄河西岸去,我再多调一些人马过来,对周围仔细搜查一遍,不信找不到那些贼人的踪迹!”

    “好,就按大人说的办!”

    曹大强依计行事,带领着一部分人马,将周围的十几处渡口全都监视起来了。

    宋耀武则利用职权,又从威远城内抽调了两千名士兵,加上之前的一千多人,自东向西一字排开,展开了地毯式的搜索。

    方圆百里之内的山峰、峡谷、树林、草原……全都不放过,那怕是一块石头,也要搬起来看看,下面是不是有暗洞。

    结果反复搜查了三遍,一点线索都没有找到,反而将士兵们累的够呛,而黄河渡口方面,也是没有任何收获。

    到了这一步,已经精疲力竭的宋、曹二人彻底没辙了,只能写了一封书信,派人快马送往八大晋商的巢穴—大同城,将事情经过详细上报,请家主—范永斗定夺。

    与此同时,范家牧场被人血洗的事情,就像长了翅膀一样,迅速的传播开了,并在山西一带引起了巨大轰动!

    这些年来,八大晋商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知做了多少坏事,其中又以范家做的坏事最多了,三晋百姓当中对其恨之入骨者不计其数。

    得知范家到了大霉,百姓们欢呼雀跃、简直比过年还高兴呢,而在高兴之余,不免要议论一下,谁有这么大胆子敢血洗范家牧场,这不是和摸老虎屁股一样吗?

    而且事情过后,为何一点线索都查不到呢?

    有人说,这件事是蒙古人做的,血洗牧场之后,将几千匹骏马和财物都带回了北方草原,故而查找不到。

    有人说,这件事就是牧场附近的边军做的,贼喊捉贼,自然查不出线索了。

    还有人说,八大晋商并非铁板一块,内部争斗非常厉害,有人不满范家的龙头位置,这才暗下毒手,血洗了范家牧场!

    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

    秦锋等人到底藏到那里去了呢?

    答案:已经渡过黄河,顺利的返回白城子去了!

    秦锋等人怎样逃脱追击,将大量的马匹、物资运过黄河的呢?

    说来话长。

    偷袭范家牧场的事情极为危险,稍有不慎,就会死无葬身之地!

    因此上,秦锋特别谨慎小心,在未前往范家牧场之前,就先查看了周围的山川地形,想好了事成之后的撤退路线,那就是黄龙峡。

    黄龙峡水流湍急、暗礁密布,舟船难渡不假。

    可是秦锋观察发现,黄龙峡一带的河面比较狭窄,两岸生长着许多参天大树,而且东岸比西岸高出了数丈,如此地形,非常适用一种渡河工具——滑索!

    于是乎,在打造铁蒺藜的时候,顺便打造了几十根滑索,准备下手之前,秦锋又在黄龙峡西岸预留了一支人马,做为接应。

    等到血洗范家牧场、将几千匹骏马和大量财物弄出来之后,秦锋等人以最快的速度来到了黄龙峡,而后两岸的人一起协作,利用参天大树,顺利的拉起了几十根滑索。

    接下来,利用滑索将人员、马匹、金银、粮食以及各种物资,飞快的送到了黄河西岸。

    范家牧场被血洗,威远城的军队肯定前来救援,并且尾随追击……为了摆脱追击,在大部人马渡河之后,秦锋特意留下了三十名士兵和三百多匹马。

    而后离开黄龙峡,让马群四散奔逃,并在地面上留下蹄印,以吸引后面的追兵,秦锋则带着三十名士兵悄悄的回到黄河边上、找到一处水流平缓的地方,利用羊皮筏子渡过黄河,和大队人马汇合在一起,而后迅速的返回东胜城。

    接下来,和之前的做法一样,将这次弄来的金银、马匹、粮食……全部藏进了毛乌素大沙漠中。

    秦锋则带领士兵们,连续行军数天,非常顺利的回到了白城子,而后再用蚂蚁搬家的方式,一点一点的从沙漠中搬运物资,为了掩人耳目,对外就说是绥德-薛家资助的。

    秦锋和薛家关系密切,这一点很多人都知道,不会引起怀疑的。

    还有参与行动的士兵们,全都得到了奖赏,两次渡过黄河、负责劫掠的士兵们,一人赏银三十两,没有渡过黄河、留守在东胜城的士兵,一人赏银十两。

    与此同时,秦锋下了严令:关于劫掠走私商队和范家牧场的事情,任何人不准泄露出去,违者、杀无赦!

    ……

    有了充足的资金和物资,天威军的装备问题彻底解决了,铠甲、刀枪、火器、弓箭、盾牌……全都打造最精良的,从上到下武装了起来,军饷更是按时发放,绝不拖欠!

    接下来的日子里,秦锋开始苦练兵马,整天和士兵们摸爬滚打在一起,付出了无数心血和汗水。

    而随着日夜苦练,天威军的战斗力不断攀升,已经有了几分虎狼之师的模样。

    与此同时,马家兄弟四处奔波,共计招募来了八百多人,皆是精通骑射的马户。

    秦锋将这些人全部编入了骑兵营中,配备上最好的马匹,最精良的铠甲和武器,并任命马勇、马武为正副营长,带领骑兵营刻苦训练,增强战力!

    有了一支精锐骑兵,天威军的战斗力就更强了,本该好好高兴一番才是,秦锋却是眉头紧锁、小脸上不见一点喜色,因为金秋季节到了。

    对于居住在内地的百姓们来说,秋天是庄稼收获的季节,是欢乐的季节。

    可对于生活在边境地区的百姓们来说,秋天是庄稼收获的季节,更是一年当中最危险的季节!

    因为一到金秋时节,生活在北方草原上的蒙古人就会聚集起来,骑着骏马、挥舞弯刀,攻打大明朝的北方边境线,对边民们大肆劫掠,人口、粮食、铁器、布匹……什么都抢!

    尤其是万历四十七年、萨尔浒大战之后,眼见明军损失惨重,边防力量极为空虚,蒙古人南下劫掠的频率就更高了,而劫掠规模的大小,则与当年的天气情况有直接关系。

    如果老天爷做美,风调雨顺,草原上牛羊肥壮、食物充足,南下劫掠的蒙古人就会少一些,甚至是不来劫掠。

    相反的,如果老天爷不给面子,草原上出现了灾害,牲畜大量的死亡,蒙古人就会大举南下,进行疯狂的劫掠。

    很不幸,这次老天爷就没给面子。

    崇祯二年,不仅西北地区大旱,草原上的旱情更加严重,河流干涸、牧草枯萎,牲畜成群成群的死亡,到处都是腐烂的尸体,草原上的狼群都吃红了眼睛,彻夜欢嚎不止!

    如此一来,严重缺乏食物的蒙古人,今年一定会大规模南下劫掠的。

    因此上,自从进入金秋以来,西北地区的甘肃、宁夏、榆林三大军镇全都行动起来了,加固城墙、操练军队、打造兵器、囤积粮草……战争气氛异常浓烈!

第七十四章祈求华夏英烈保佑!

    白城子的地理位置前出,又恰好卡在了交通要道上,最容易受到蒙古大军的攻击,自然更要好好的备战了。

    秦锋指挥部下们,开始了一系列的行动:

    城墙加高加厚,上面堆满了滚木、雷石、箭支、金汁、石灰……全都是要人命的东西,又在城外一口气挖了六道环形壕沟,每一道都是二丈八尺宽,一丈四尺深,里面插满了锋利的木刺,人马掉下去必死无疑。

    壕沟外面还有大量的陷马坑、绊马绳、拒马桩、铁蒺藜……可以有效阻的止大队骑兵推进。

    以白城子为中心,方圆三十里内的牧草全部收割入城,做为战马的储备饲料;三十里以外,在制高点上设置了十八座烽火台,派士兵在上面日夜监视,一旦发现大队蒙古骑兵南下,立刻用烟火示警,同时放火燎原,将周围的牧草烧个干干净净,一根也不留给蒙古人。

    蒙古人打仗全靠骑兵,如果马匹没有牧草吃,机动能力就会大大下降,甚至是饿死!

    秦锋又通过各种手段,在城内囤积了大量的粮食、蔬菜、精盐……足够吃上三四个月的。

    天威军的将士们,更是人不卸甲、枕戈达旦,随时做好了上阵拼命的准备。

    准备的如此充分,秦锋还是不放心,又让马勇、马武带人到草原上侦查,摸清蒙古人的详细情况,好做到心里有数。

    ……

    上午时分,白城子守备衙门内,秦锋、韩山君、董天豹、项玄武、耗子……以及哨长以上军官们聚集一起,正在举行军事会议。

    “各处的烽火台,有没有发现蒙古人的踪迹?”

    “回守备大人的话,十八座烽火台上都有士兵日夜巡视,却一直没有发现蒙古人的踪迹!”

    “这就奇怪了,怎么一点动静也没有呢?”

    “是啊,蒙古人怎么还不来呢?”

    秦锋等人很疑惑,按照以往的经验,立秋左右、蒙古人就该大举南下了,可如今已经过了白露时节,依旧未见蒙古大军的踪影。

    不仅未见蒙古大军,就连小规模的蒙古游骑都不见一个,这未免太反常了,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还是另有原因呢?

    不得而知。

    而这种苦苦等待的感觉,让人非常不舒服!

    “守备大人,咱们的位置太突出了,周围又孤立无援,一旦被蒙古大军包围住,肯定是一场恶战……您看是不是派人到榆林城走一趟,请姜总兵给一些支援,那怕有一两千援兵也好啊!”

    “哼,支援就别想了,真要是打起来了,只要姓姜的不在背后射我的冷箭,我就感谢他十八代祖宗了!”

    总兵—姜让之前保举秦锋担任白城子守备官,就是想要借刀杀人,这一点,秦锋心知肚明。

    因此上,秦锋从来没指望过榆林城方面会有增援,反而一直小心戒备着,生怕姜家父子再耍什么阴谋诡计。

    再说了,虽然自己手中兵力不多,可是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白城子又极为坚固,城内还囤积了大量的粮草辎重,就算蒙古大军围攻,自己也有把握坚守住。

    自己真正担心的是,蒙古人不来攻打白城子,而是舍近求远、偷袭别的地方怎么办?

    甘州、凉州、肃州、宁夏、花马池……西北数千里边防线,可以偷袭的地方太多了。

    只要突破一点,就可以深入内地、大肆劫掠。

    那个时候,又是蒙古人劫掠,又是流寇造反,内忧外患一起爆发,西北一带的情况就会变的更糟糕。

    西北一乱,糜烂天下,不知多少田园毁灭,又多少无辜百姓遭殃!

    ‘唉,可惜天威军的兵力太少,而且组建时间太短了,坚守城池还勉强可以,长途远征草原就不行了,否则自己带领一支精兵,先发制人、长途奔袭,打蒙古人一个措手不及,焚其辎重、灭其锐气,那样就可以掌握战争的主动权了。

    掌握了主动权,而后以战求和,就可以暂时稳住蒙古人,为清理内患争取到足够的时间,那样的话,就可以少死很多人,为华夏多保留几分元气!

    可惜啊,设想虽好,却无法实现。

    事到如今,只能祈求神灵保佑了!

    哼,事关华夏国运、以及无数黎民百姓的生死,祈求神灵未必有用,还是向华夏英烈们祈祷吧。

    孙武、白起、蒙恬、韩信、卫青、霍去病……华夏历朝历代的英烈们,愿尔等英灵不灭,保佑我华夏子民吧,如果这次能化险为夷、平安渡劫,晚辈一定为你们修建庙宇、塑造金身,供奉香火、绝不食言!"

    暗暗祈祷之后,秦锋结束了会议,准备去巡视一下城防,看看那里还需要加固一下,那知刚要动身,一名亲兵小跑了进来:“启禀大人,马家兄弟回来了!”

    “哦,他们在那里?”

    “刚刚进城,马上就到这里!”

    亲兵的话音刚落,就见马勇、马武的身影出现了,二人满身尘土、汗出如雨,已经脏的不成样子了,之前派二人到草原上侦查情况,看样子是吃了不少苦。

    秦锋顾不上寒暄,连忙上前询问:“草原上的情况怎么样了,蒙古大军到什么位置了,有多少兵力,谁是统帅?”

    “回大人的话,打起来了……呼呼……打起来了!”

    “什么打起来了,谁跟谁打起来了?”

    “是蒙古人……蒙古人起内讧了,河套草原上已经打成了一锅粥,到处都是死尸,我们差一点卷进去,好不容易才冲了出来,打的真是激烈啊!”

    “啊?”

    秦锋等人大吃一惊,满脑子都是问号,蒙古人不大举南下劫掠,怎么自相残杀起来了呢?

    另一边,马家兄弟喝了点水、喘匀了粗气,这才详细讲述了起来,蒙古人发生内讧了,原因比较复杂,这事还得从头说起:

    二百多年以前,朱元璋白手起家,凭着天纵之才,平定各路枭雄,建立了大明王朝,并把蒙古人赶回了北方草原。

    回到草原之后,因为内部矛盾,再加上大明朝的挑拨,蒙古人分裂成了鞑靼、瓦剌两大部,互相厮杀,征战不断!

    几番征战下来,瓦剌部渐渐落入了下风,部众死伤惨重,且有被吞并的危险,为了生存,瓦剌部只好迁移到了大漠以西的叶尼塞河一带。

    紧接着,因为内部矛盾,鞑靼部再次分裂,一部分迁移到了大漠以北、另一部分留在了大漠以南。

    就这样,蒙古人一分为三,形成了漠西、漠北、漠南三部分,其中以漠南蒙古的实力最强了,而且和大明、女真两大势力接壤,形成了三足鼎立之势。

    问题是,漠南蒙古也不是铁板一块,而是分成了察哈尔、喀尔喀、兀良哈,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六个部落,其中又以位于大兴安岭以南—西拉木伦河流域的察哈尔部的实力最强了,现任首领—林丹汗是蒙古黄金家族出身,是成吉思汗的嫡系子孙!

    林丹汗是个有野心的人,一直想要统一漠南蒙古六部,而后再统一漠西蒙古、漠北蒙古,重现祖先—成吉思汗的光荣。

    可惜林丹汗的运气不好,遇到了正带领女真人强势崛起的努尔哈赤、皇太极父子,双方为了争夺辽西一带的土地和人口,几番大打出手。

    几个月之前,林丹汗又吃了败仗,人马损失惨重不说,就连祖传的地盘都丢了,只好带领部众一路向西撤退,越过了大戈壁滩,退到了河套草原地区,想在这里休养生息,等恢复实力之后,再找女真人算账,夺回自己的地盘。

    问题是,河套草原一带本是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三部的地盘,自然不欢迎林丹汗和察哈尔部的到来了,于是乎,于是为了争夺水草地,四部展开了混战,打的是昏天黑地、死伤无数!

    “真是没想到,蒙古人竟然起内讧了,如此一来,他们就没有精力南下劫掠了,咱们这边安全了,哈哈!”

    “说得对,让他们自相残杀去吧,杀的人越多,对咱们越是有利,哈哈!”

    ……

    得知蒙古人不会南下了,在场众人无不欢呼雀跃,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一般,说不出的轻松痛快。

    秦锋也是长出了一口气,心中却没有放松警惕,让马家兄弟吃点东西、洗了个澡,好好休息一下,而后连着派出三批人马到北方草原上打探,确认消息的真实性。

    很快的,三批人马陆续回来了,消息得到了确认,蒙古人真的起内讧了,为了争夺河套草原的控制权,察哈尔、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四部展开了大混战,战事异常激烈,尸积如山,血流成河,看样子一时半会儿停不下来。

    敌国相攻,我国之福!

    蒙古人自相残杀,大明朝的西北边防压力锐减锐减,还可以腾出手来,专心对付内部的流寇们了,如此好事,自然要庆祝一番了。

    秦锋下令,犒赏天威军全体将士,每人肉三斤、酒两壶,开怀畅饮,还请来了几支戏班子,好好的热闹了一番。

    另外吗,秦锋没有忘记自己的承诺,为华夏历代豪杰们修建一座庙宇,塑造金身、隆重祭祀!

    ,

第七十五章英烈庙!

    要想修建一座庙宇,必须要有地皮、材料、人工、钱粮才行,而这四样对于秦锋来说都不是问题。

    地皮:白城子东北角上有一大块空地,用来修建庙宇绰绰有余。

    材料:白城子分为内、外城,内城修复之后用来驻扎兵马,而外城依旧是一片废墟,其中堆积着无数大大小小的石料、砖瓦,几人合抱粗的参天大树更是比比皆是。

    将石料、砖瓦、木材收集起来,既解决了材料的问题,又清理了废墟,方便日后重建外城,可谓是一举双得。

    人工:天威军中有一哨工兵,是专门选拔出来的,人人都有手艺,搞点建筑自然不成问题了。

    钱粮:靠着盗墓和劫掠,秦锋最近可是富得流油。

    四大条件全部具备,接下来,开工!

    工兵们干活麻利:打地基、筑地梁、砌墙、上梁、封顶、装修……只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庙宇就基本完工了,并为之命名为:英烈庙!

    而后又请来了能工巧匠,在庙宇大殿内塑上了兵家一祖四圣十哲七十二将的金身。

    一祖:姜子牙,武王伐纣之时的统帅,华夏最早的军事家,故而被奉为兵家之祖!

    四圣:兵圣孙武、谋圣鬼谷子,亚圣吴起、次圣孙膑,皆是显赫一个时代的厉害人物。

    十哲:杀神白起、帝师王翦、霸王项羽、兵仙韩信、冠军侯霍去病、长平侯卫青、蜀汉丞相诸葛亮、大唐战神李靖、太师郭子仪,以及精忠报国的岳飞!

    七十二将,则是古往今来,七十二位立下过赫赫功勋的将领,世人熟悉的飞将军李广、伏波将军马援、门神爷尉迟敬德……皆在其中。

    崇祯二年—十二月初二,英烈庙正式落成了,并举行第一次隆重祭祀。

    祭祀别的庙宇,祭祀者大都是身穿宽衣大袖的礼服,行三跪九叩之礼。

    祭祀武庙则不同了,要求祭祀者披坚执锐,行军中之礼!

    上午时分,秦锋、韩山君、董天豹、耗子、项玄武、熊家兄弟、马家兄弟……皆是顶盔掼甲,腰悬刀剑,昂首阔步进入了武庙当中,而后向供奉其中的华夏英烈们,焚香、行礼,还念诵了一篇祭文。

    祭文出自秦锋之手,其文如下:

    华夏多豪杰,肝胆傲乾坤,上下五千年,纵横十万里,辈出英勇义士,多有慷慨仁人,挥戈开疆拓土,仗剑保家卫国,只解沙场为国死,何须马革裹尸还……

    我等不才,愿效先贤,哀兵奋起,金戈鼍鼓,兄弟同心,共御外侮,捐躯洒血,浩气干云,尽扫狼烟,重振乾坤,山河无恙,金瓯无缺,前辈英灵,护佑我等,征战四方,永奏凯旋!

    念完祭文,用火焚毁,这场祭祀仪式就算是结束了,干净利落,充满了军人风格。

    有人肯定想了,祭文写的不错,慷慨激昂、振奋人心,祭祀仪式更是干净利落,充满了军人的铁血风格,可似乎少了一点东西吧,供奉用的祭品呢?

    没错,仪式中少了祭品,不是忘记了,而是暂时弄不到。

    没办法,祭祀一般人的庙宇,用一只鸡、一条鱼、一壶酒就可以了,很容易弄到。

    祭祀古之圣贤的庙宇,需用太牢标准:一只羊、一头猪、一头牛,费点银子也能弄到。

    英烈庙属于一种武庙,而祭祀武庙用的祭品,是用银子都买不到,因为按照规矩,武庙之中只接受一种祭品,那就是人头,敌人的人头,还不能是一般的小兵,必须是敌酋级别的才行。

    最近天威军没有打仗,自然弄不到敌酋的人头了。

    不过秦锋已经许愿了,暂时欠着,以后有了机会,自己一定十倍、百倍的奉还,酋长、将军、贝子、贝勒……乃至大汗的人头,自己都会砍下来,祭祀华夏英烈们!

    ……

    祭祀仪式结束之后,秦锋回到了守备衙门,独自坐在书房内,平心静气,沉思大事:

    这次蒙古人没有南下劫掠,是因为起了内讧,暂时腾不出手来,可是随着时间推移,内讧肯定会结束的,那个时候,蒙古人还是会大举南下的,怎么办?

    像这次一样,干等着被动挨打吗?

    不!

    自己得抓紧时间,加强实力,如此就不惧强敌入侵了。

    乱世之中,何为实力?

    答案只有四个字:兵精粮足!

    天威军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只要经过几场实战,就能变成一支虎狼之师了,这一点,秦锋很有信心。

    秦锋担心的,主要还是粮食问题。

    天威军有八千多名将士、还有四千多匹骏马、三千多峰骆驼……一天要消耗一万多斤粮食,以及大量的饲料。

    靠着之前劫掠所得,眼下倒是不成问题,可是天长日久、慢慢消耗,早晚有吃空的一天。

    到时候怎么办,总不能一直靠着劫掠解决吧,那不是长久之计!

    长久之计,就是效仿当年的曹丞相,开荒屯田、发展生产,争取早一点做到自给自足,摆脱对外界的严重依赖。

    问题是,如何屯田呢?

    ……

    “当-当-当!”

    正当秦锋苦思屯田计划之时,耳旁响起了敲门声。

    “什么事?”

    “启禀大人,薛家商队来了,为咱们送来了大量的物资,还有薛家女公子也一起来了。”

    “哦,瑾瑜来了!”

    白城子的位置偏僻,周围人烟稀少,故而需要的各种物资都是由薛家商队帮忙运输的,基本上一个月来一次,只是没想到,薛瑾瑜这次随队一起来了。

    深冬季节,天气寒冷,她不好好在绥德城内待着,大老远的跑到白城子做什么,莫非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找自己?

    想到这里,秦锋一跃而起,出了书房,而后带着亲兵们,前去迎接薛家商队。

    商队已经进城了,足足有上百辆大车,上面装满了各种物资,随行的伙计更是多达六七百人,而且装备了大量的武器,连火铳都可以见到。

    没办法,如今西北大乱,大小流寇多如牛毛一般,如果商队不加强护卫力量,怕是还没走到目的地,货物就被流寇们抢光了。

    商队中有一辆银箱车,女公子—薛瑾瑜已经从中出来了,依旧是一身男子装束,头戴紫貂皮帽子、身穿白狐皮大氅、足蹬白鹿皮靴子……风度翩翩,俊美异常,这要是行走在大街上,不知要迷倒多少怀春少女呢。

    可惜,空有一身泡妞的资本,自己却偏偏是个妞!

    小侍女—绿柳紧随其后,她就是薛瑾瑜的影子,二者从不分开,如果以后薛瑾瑜嫁人的话,绿柳肯定是通房丫鬟!

    ‘一箭双雕,左拥右抱,享受齐人之福,这好事不知会落在谁的头上……嘿嘿。"

    秦锋摇了摇头,将男人都有的‘邪恶"想法驱除掉,而后快步上前:“瑾瑜,天寒地冻的,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呵呵,本公子特来献宝!”

    “献宝,献什么宝?”

    “锋哥莫非忘记了,在神木堡的时候,你求我办的事情!”

    “啊,莫非你真找到那两种东西了?”

    西北大旱,粮食减产,百姓饿死者不计其数,而要想救济百姓,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引进几种又抗旱、又高产的农作物。

    因此上,上次在神木堡的时候,秦锋请薛瑾瑜帮忙,利用薛家商队行走四方的机会,寻找一下玉米、红薯的种子,数量越多越好。

    玉米、红薯原产于美洲,之后被哥伦布的船队带到了欧洲,从欧洲流传到了南洋一带,又从南洋流入了中国,可具体什么时间流入的,秦锋不知道。

    因此能不能找到玉米、红薯,秦锋并没有把握,只能试试看。

    如今薛瑾瑜提起这件事,难道说,玉米、红薯找到了?

    想到这里,秦锋激动无比,也不顾什么男女之防了,直接抓住了薛瑾瑜的两只玉手:“瑾瑜,快说,是不是找到了?”

    “嗯,找到了其中一种!”

    “那种?”

    “红薯!”

    “在那里?”

    “后面那几辆箱车里都是!”

    秦锋三步并作两步,快速来到了一辆箱车旁边,打开一看,里面盖着厚厚的棉被,掀开了棉被,底下果然是成堆的红薯,小者如臂,大者如拳,而且保存的非常好。

    “红薯,真的是红薯,太好了,苍天保佑,苍天保佑啊,哈哈!”

    秦锋兴奋无比,拿起一只大红薯来,恨不得啃上两口,又舍不得,这可是种子,比金银珠宝更加珍贵,万万损害不得。

    “来人啊,就在我的守备衙门院子里面,挖上几个大地窖,将这些红薯种子保存在里面,以后一天检查一次,不能有任何的损毁!”

    “诺!”

    士兵们闻风而动,忙着挖红薯储藏窖去了,秦锋则将薛瑾瑜请到了自己的书房中,亲自端茶倒水,殷勤招待。

    “瑾瑜,你可立下大功了,这些红薯是从那里找到的?”

    “说来话长,上次在神木堡,你将玉米、红薯的图画交给我之后,我让人临摹了几百份,交给手下的商队伙计们,四处经商的时候,努力进行寻找。

    前段时间,我们家的一支商队到福州一带收购茶叶,结果商队里的一个小伙计,无意间在一位大茶商的庄园里见到了红薯,足足有十几亩之多,和图画上的一模一样,于是将消息传递了回来。

    我立刻下令,将那些红薯全部买了下来,而后从福州海运到了宁波,再通过大运河、船运到了洛阳,再由陆路进潼关、入关中、北上绥德……而后我就亲自给你送过来了,不仅如此,我还从福州那边重金聘请了几位会种植红薯的农夫,这次一并带过来了。”

    ……

    “好,好,你想的真是太周全了,对了,瑾瑜,这些红薯的来历你打探清楚没有?”

    “打探清楚了,大约三十年之前,福州有一位叫做陈振龙的商人,随船队渡海到南洋—吕宋一带做生意,发现当地人种植的红薯耐干旱、耐贫瘠、易移栽、易繁殖、味道甘美、高产又量,一下子动了心,想要带回大明来。

    可是吕宋一带有律法:珍其种,不与他国人……严禁商人们携带红薯种子出海,违者重罚。

    好在陈振龙够聪明,他将一根红薯藤交缠编织在了一条缆绳中,躲过了吕宋人的搜查,又经过长时间的航行,这才有惊无险的将红薯带回了大明,并在家乡福州一带种植,还将红薯进献给了官府,希望大力推广,造福百姓。

    奈何当地官员昏聩,对红薯并不重视,故而一直没有推广开来,而与我们薛家有生意往来的那位大茶商,恰好是陈振龙的亲戚,偶尔得到了一些种子、在自家的茶园中种植了一些,当做新鲜之物品尝,这才被商队的伙计偶然发现了。”

    “原来如此,那位商人陈振龙现在如何了?”

    “十年之前已经去世了!”

    “陈前辈,您远赴南洋、挺身冒险,将红薯带回了中国,可谓是功德无量,请受晚辈一拜!”说话间,秦锋站起身来,整理好衣服,对着东南方向恭恭敬敬的拜了三拜。

    红薯种子找到了,接下来,可以好好计划屯田的事情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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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42860/ 第一时间欣赏回到明末做枭雄最新章节! 作者:鲲鹏九变所写的《回到明末做枭雄》为转载作品,回到明末做枭雄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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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世出能臣,乱世出枭雄!
……
天降惊雷,魂穿明末,秦锋变成了榆林镇治下一名普通军户子弟,没钱财、没权势、没靠山……要啥没啥!
本想窝在家乡,太太平平过一辈子算了。
奈何明廷腐败,天下大乱:山海关外,建奴攻城掠地,实力日益壮大;中原大地,流寇杀官造反,荼毒四方生灵……旱灾、水灾、蝗灾更是接连而至!
如此世界,根本没有太平二字可言。
无奈之下,秦锋拔刀出鞘,走上了一条血腥的杀戮之路!
四方蛮夷,侵我华夏疆土--杀!
流寇盗匪,劫掠黎民百姓--杀!
贪官污吏,吸食民脂民膏--杀!
无耻汉奸、不良商人、斯文败类……杀!杀!杀!
这是一个‘以屠夫手段,证菩萨心肠’的精彩故事!
读者群QQ:648332133回到明末做枭雄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回到明末做枭雄,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回到明末做枭雄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