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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好消息

    清军攻击不利,又找不到办法对方李晓的掷弹兵,所以莽尔古泰只能眼睁睁看着明军修好了新的城墙,如此,大凌河堡就修建完成了。

    幸亏有了李晓提供的便宜而又好用的水泥,大凌河堡才能够如此快速便宜地修建完毕。

    明军在这里驻扎了三千人的士兵,然后就撤军了。

    清军看到大凌河堡已经修建完成,城堡高耸,防御森严,没有找到攻击机会的莽尔古泰只好撤兵了。

    双方的大战就草草收场了。

    李晓带着自己的部下返回了平安堡,受到了众人的热烈欢迎。

    李晓给了伤亡的士兵两百两银子的抚恤,又给他们的家属分配了五十亩的田地,还给受伤残疾的士兵安排了守城门等轻松的工作,如此,伤亡的士兵就安置完毕了。

    然后,李晓又在城堡中央修建了一个卫国英雄纪念碑,纪念死去的士兵。

    李晓又在广场的中央给受伤的士兵颁发英雄纪念奖章,奖励他们的英勇战斗行为,让大家对于当兵有了更好的期待。

    经过一番操作,李晓顺利地在城堡里建立起了士兵十分光荣的传统。

    此时已经是十一月份,大雪已经落了几次了,在京城之中,街道之上都变成了白色,房子和树木上面落满了白色的晶莹雪花。

    在皇极殿之中,点燃了十几盆的炭火,门窗都开着,里面潮湿温暖的气流溜了出去,让外面的冷空气有机会渗透了进来,使得门窗上面结出了晶莹剔透的白色的冰。

    海平帝坐在龙椅之上,正在审阅奏章,魏忠贤侍立在旁,大气都不敢喘息一口。

    海平帝看到奏章都是各地干旱饥荒需要赈济,还有各地的流贼大军四处攻城夺地,以及边军对阵清军屡次失败,都是坏消息,他心头十分沉重,连连叹气不已。

    海平帝太需要一个好消息了。

    看得有些疲累的海平帝将手里的奏章丢下,身体往后仰靠在了龙椅之上,他双手按住自己的太阳穴轻轻揉动,闭目养神。

    魏忠贤上前收拾好桌面上乱放的奏章,他低声说:“陛下,是否歇息一会?”

    海平帝睁开眼睛,看了看魏忠贤的胖脸,摇了摇头说:“不可,朕要中兴大明,岂能贪图逸乐而懈怠政务?魏忠贤,你来读给朕听。”

    魏忠贤就上前拿起一份奏章读了起来,海平帝闭着眼睛听着,心思已经飘远了。

    远处,一个响亮沉重的脚步声冲了过来,来到宫门之外,骤然停住,来人是传递奏章的信使,来自辽西。信使送上了奏章,把守宫门的宦官就接过奏章送到了海平帝的面前,魏忠贤看了一眼,看到是熊廷弼的奏章,他心里一动,拿起奏章打开念了出来。

    原来是熊廷弼上奏在大凌河南岸顺利修建了大凌河堡,足以将清军的脚步挡在大凌河北岸,而且在历次与清军的较量之中,都取得了不错的战绩,先后斩杀清兵一千多人,其中大部分都是李晓的部队斩杀的。

    海平帝一听就兴奋了,他睁开疲惫的双眼,扶着瘦弱的大腿站了起来,他兴奋地用低沉的声音说道:“好,熊廷弼果然不愧是能臣,总算是给朕带来了好消息。我记得上次熊廷弼报功的时候,也是这个李晓斩杀的清兵最多,他到底有什么办法?能够斩杀如此之多的清兵?”

    魏忠贤双眼扫过奏章,看到了最后,就看到了答案,熊廷弼当然了解过李晓胜利的关键,李晓说是手榴弹,熊廷弼就仔细地在奏章里描述了李晓使用手榴弹的成果。手榴弹其实不难制造,难的就是其中的颗粒化黑火药,如果是使用粉状的黑火药,在运输手榴弹的过程里,由于颠簸等原因,容易造成粉状的黑火药之中重的往下沉,轻的浮在上面,黑火药就容易分层,导致威力不足。

    所以,李晓也是十分大方地告诉了熊廷弼之中的奥妙,熊廷弼上奏此事,就是要让朝廷的工匠能够制造出合格的手榴弹给各支军队使用。

    但是熊廷弼的美好愿望注定是不会成功的,朝廷的工匠生活十分贫苦,他们替朝廷干活没有工钱,而且各级官吏贪污材料钱,提供的材料十分粗劣,再加上工匠偷工减料,导致制造出来的器械十分不堪使用。

    海平帝兴奋地在宫殿里走来走去,他脸上满是灿烂的笑容,走了一会,他才停下,说道:“宣旨,升熊廷弼为辽东、辽西各路兵马总督,总管辽东、辽西军事,奖励李晓四万两白银。”

    此时,海平帝虽然十分高兴,但是他还记得李晓刚刚升官不久,不宜再次升官,所以给了他银子作为奖励。

    四万两白银不少了,只可惜要经过官吏们的层层剥削,真正到李晓手上的恐怕不到一半。

    传旨的宦官和锦衣卫自然去辽西办事,李晓是没有资格得到海平帝的圣旨的,只有熊廷弼这样的高官才有可能得到圣旨,李晓只能听熊廷弼转告的二手消息。

    由于之前熊廷弼已经提前给了李晓两万两银子作为奖励,此刻他又给了李晓两万两银子,李晓依旧将全部的银子发给了自己的士兵,士兵们收到了银子,登时发出响亮的欢呼声,十分高兴。

    今天,所有的士兵都买了肉回家,给自己的家人增添美食。

    与此同时,工业帝国系统也给予了李晓杀死一千多个清兵的奖励7500点贡献值,李晓的贡献值总算是多了起来。

    此时,李晓已经拜托秦友光帮忙将肥皂、玻璃器皿、精美书籍带到江南去销售,销量比钱不换的京城区域的销量低一些,只有大约一半左右,但是秦友光了解南方的市场和情况,所以李晓又让秦友光写信回去让家里的人开发华南的市场。

    由于此时明国在华南进行与西洋人的交易,华南广州作为港口允许西洋人进来交易,所以广州一带的有钱人不少,作为奢侈品的肥皂、玻璃器皿和精美书籍应该很有市场才对。

    李晓不认识广州的商人,只好委托秦友光派人去广州物色合适的商人开展合作,专门出售李晓制造的肥皂、玻璃器皿和精美书籍。

    秦友光亲眼看到李晓大破清兵,还制造出了肥皂、玻璃器皿、精美书籍、精良钢材、蒸汽机等先进的商品,秦友光十分庆幸自己眼光高,能够看出李晓的不凡,在他没有升官的时候就投入了他的麾下,将来的前程无可限量,所以秦友光对于李晓交付的事情很是重视,亲笔写信给自己的家里,让家里派人去广州物色合适的商人进行合作。

第77章 开拓商路

    在江南常州附近,秦家在这里开支繁衍,人口众多,他们购买了几千亩的良田,提供给家族之中的普通人耕种,收取比较少的地租,方便这些人改善生活。

    这种古代的大家族生存方式十分有效,能够照顾到贫苦的族人,算是一个好事。

    当然,这些田地都寄名在家族之中当官的人身上,所以这些田地都算是隐田,不需要缴纳赋税的,这就导致了国家收取的赋税变少了,这是明朝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毒瘤。

    在秦家的族长大屋之中,坐着几个人,为首的是一个留着白色山羊胡须的老族长,他是一个身材清瘦的老年人的,大约有六十多岁了,他的身上穿着黑色的丝绸长袍,看起来显得比较严肃。

    在老族长的左右两边,分别坐着几个中年人,他们都是家族里负责经商的族人,帮忙家族打理生意,作为重要的骨干成员,他们有权从生意里拿到一些干股,获得一些不菲的收入。

    此刻,坐在左边第二个位置的一个中年人拿着一封信正在说话,此人大约四十四岁左右,身材略微肥胖,有一个双下巴,眼睛小小的,穿着一件黑色的丝绸长袍,此人正是秦友光的父亲,名叫秦陆尧。

    “友光写信来说,辽西平安堡的副千户李晓让我们在广州帮他们物色合作的商人,准备出售李晓制造的肥皂、玻璃器皿和精美书籍等物,友光说此事十分重要,让我们一定要重视,尽量争取到最好的条件。”秦陆尧笑着说道。

    老族长点了点头,说:“我们出售李晓制造的肥皂、玻璃器皿和精美书籍赚了不少钱,现在我们如果可以在广州打开局面,就能够赚到更多的钱,这是好事。”

    坐在右边第二个位置的是一个长相斯文肤色白皙的中年人,他是秦陆尧的堂兄秦鼎,秦鼎看到秦陆尧等人受到了老族长的重视,心里十分妒忌,秦鼎忍不住说道:“友光也是的,竟然投靠了一个小小的副千户,本来这些武官地位就低,何况还是一个小小的副千户,地位就更低了,友光身为举人,竟然不思进取地放弃了科举考试,简直就是玩物丧志。”

    秦陆尧听了这话一皱眉,默然不语。

    老族长看了看秦鼎,他说:“家族里需要各种各样的人才,有的人擅长经商,为家族赚取钱财,有的人擅长种地,为家族提供粮食,有的人擅长做官,能够给家族提供保护伞,友光虽然投靠了一个小小的副千户,但是他能够给家族赚到钱,这就是本事,也是家族十分需要的。”

    秦鼎听了老族长的话,只好闭口不言了。

    秦陆尧说:“不如让我走一趟,到广州去找合适的商人合作。”

    老族长点头说道:“事不宜迟,你立即出发,到广州去找合适的商人合作。”

    秦陆尧也不推辞,立即就乘坐家族的商船出发前往广州,在商船之上,他准备了很多的肥皂、玻璃器皿和精美书籍。

    以前,秦家经常走的航线包括到北边的南北航线,到朝鲜的北方航线,以及到日本的航线,这几条航线都是十分赚钱的,所以秦家比较富豪,在江南常州是首屈一指的大族。

    此次秦陆尧走了南方的航线,由于不熟悉情况,他们都是沿着海岸线航行,走得小心翼翼的,经过一些波折,秦陆尧总算是平安地到达了广州港外。

    此时的广州港十分繁华,各种商船来来往往,广州港外停满了各式各样的帆船,其中不乏西洋人的帆船。

    在开阔的广州港里,密密麻麻的桅杆林立,仿佛一根根长枪一般刺向天空,让人见了感到十分的震撼。

    市泊司的官员上船按照船只的大小收取了赋税,秦陆尧知道规矩,偷偷给几个官吏塞了几两银子的贿款,几个官吏就草草检查了船只然后收取了比较少的赋税,然后就离开了。

    秦陆尧让船员分批下船游玩,他就带着几个伙计离开了船只,来到了广州城中,准备找牙人居中介绍生意。

    秦陆尧对于广州十分陌生,但是他知道自己必须依靠广州的商人才能将生意做下去,因为此刻各地方言并不一样,导致各地的人都听不懂对方说什么,为了更好地做生意,就必须依赖本地的商人,只有他们才能够与本地人愉快轻松地交谈,如此才能够将生意做好。

    广州城里的牙人很多,秦陆尧很快就找到了一个牙人,替自己介绍合适的商人。

    古代消息传播十分缓慢,在北方京城和南方江南十分畅销的肥皂、玻璃器皿和精美书籍在广州里竟然没有多少踪影,由此可见古代的消息是如何的闭塞了。

    经过了整整一年的传播,竟然还是这样的结果,令人感到十分叹息。

    牙人给秦陆尧介绍了几个商人,都是广州城里比较大的商人,大家约定在一处酒楼里见面,秦陆尧就自己做东,邀请这几个商人过来商议事情,顺便吃一顿便饭。

    秦陆尧在一家名叫广福记的酒楼里定下了席位,然后就静等几位商人过来,几个商人先后到来,都是穿着丝绸长袍的富贵人士。

    原本明朝规定商人是不能穿着丝绸的,但是到了明末,这个规矩已经不再有人遵守了。

    几位商人来到这处房间之中,看到秦陆尧就纷纷笑脸相迎,双方拱手见礼,然后就分宾主坐下,开始了交谈。

    几个商人都是广州城里比较有名的商人,当然,每个人的性格都不一样,有的人比较谦和友善,有的人比较尖酸刻薄,有的人比较富贵豪气,表现出来自然是各有千秋。

    秦陆尧与几个商人喝了几杯酒,然后就朗声说道:“兄弟这次来,是想要在广州城里找一个商家合作,共同出售我们带来的商品。”

    在这里,秦陆尧使了一个心机,他没有说出商品来自何处,而是说自己带来的商品,他担心这几个商人将来绕过自己直接与李晓合作了,那样秦家就无法从中赚到钱了,这是秦陆尧难以接受的。

第78章 买卖完成

    其中一个谦和友善的商人说道:“这是好事,只要你带来的商品足够好,我们就愿意与你合作。”

    一个尖酸刻薄的商人忍不住说道:“你带来的商品到底是什么?无论是北方的皮毛还是人参,我们都可以吃下。”

    秦陆尧微微一笑说:“我带来的可不是皮毛和人参,而是别的商品,绝对能够让你们大开眼界的,我带来的商品是肥皂、玻璃器皿和精美书籍。”

    尖酸刻薄的商人闻言就冷笑说:“我还以为是什么呢,原来是大家都没有听说过的东西,这样的东西如何卖得出高价?你不是耍我们玩吗?”

    秦陆尧闻言微微一愣,他没想到对方竟然不知道自己所说的商品,要知道这些商品在北方可是很好卖的。

    看到秦陆尧没有说话,尖酸刻薄的商人自顾自地说道:“我可是从小就开始做买卖了,你们还穿着开裆裤的时候,我就帮家里卖收成的荔枝了,后来稍微长大了一些,我又负责卖家里经营的西洋商品,我可是一个见多识广经验丰富的老商人了,你想骗我,连门都没有!”

    秦陆尧听到了对方的话,他总算是恢复了原样,只是微微一笑,并不争辩。

    尖酸刻薄的商人看到秦陆尧没有反驳自己的话,以为自己说中了对方的心思,对方就是想用一些没有人见过的商品来诈骗的,幸亏自己看穿了对方的阴谋,挽回了损失。尖酸刻薄的商人就说道:“像你这样的骗子,我可是见得多了,我是不会上你的当的。”

    其余的两位商人微微皱眉,纷纷看着秦陆尧,看他如何反驳。

    秦陆尧只是朝着外面喊道:“把东西拿进来!”

    几个伙计就抬来了几个箱子,放在地上,这些箱子都是用藤条编制而成的,显得比较美观耐用。

    秦陆尧就吩咐伙计将其中一个箱子打开,拿出来了几个透明玻璃酒杯、酒壶。

    众人一看都是大吃一惊,如此晶莹剔透的杯子和酒壶简直就是令人惊叹的艺术品,尖酸刻薄的商人见了脸色忽然涨得通红,他自然能够看得出这些商品的精美之处,显然,他错了,秦陆尧并非一个骗子,而是一个很有底气的大商人。

    尖酸刻薄的商人立即改变了表情,换上了一副谄媚笑嘻嘻的表情,他轻轻一拍自己的大腿,说:“该打,打你不懂说话,如此精美的东西,我真的是平生仅见,这几样琉璃水晶一般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原来,众人都不知道这就是玻璃,玻璃一词是李晓发明的,别人都说这些是水晶琉璃,并不说是玻璃。

    秦陆尧就得意地说:“这就是玻璃。”

    众人都说:“好一个玻璃,真的是稀世的珍品!”

    秦陆尧十分得意地微微一笑,又说:“把镜子拿出来。”

    几个伙计就打开另外一个箱子,然后从中拿出来了三面镜子,一面巴掌大的玻璃镜,一面半身镜,一面全身镜。

    三个商人看到了这一幕,十分震惊,他们看到清晰明亮的镜子,仿佛吃了目瞪口呆丸一般,不会动弹了,他们都仿佛中了定身术一般,愣愣地看着玻璃镜,陷入了集体的混乱当中,太震撼了!

    如此晶莹剔透美丽无比的玻璃镜竟然活生生展示在他们的面前,令他们感到十分的惊喜,这次要发财了,如此美丽的玻璃镜,不知道要赚多少银子。

    尖酸刻薄的商人立即改口说道:“这些玻璃镜我都要了。”

    其余两个商人也急忙说道:“我们也是,都要了。”

    秦陆尧十分得意地看着尖酸刻薄的商人,感到自己总算是扳回了一局。

    尖酸刻薄的商人也不会与钱不过去,他急忙说道:“刚才是我没见识,误会了兄台,请多加谅解。”

    秦陆尧慢慢地捋了捋自己的黑色胡须,保持着一脸淡然的微笑,他不动声色地说道:“这次我来是要找识货的商人的,刚才你不分青红皂白就说我的商品不好,可见你没有什么耐心和见识,我不想与你做买卖,请你离开吧。”

    尖酸刻薄的商人脸色一阵青一阵白,显得十分的无奈,他愤然站了起来,转身走了出去,秦陆尧坐在雅庭里微微笑着,看着他远去。

    其余的两个商人此时也不说话了,他们都安静地等待秦陆尧的决定,他们都知道,刚才自己的表现决定了此刻秦陆尧的态度。

    秦陆尧没有立即做出决定,他又展示了其余的商品,能够轻松洗干净身体和衣服的肥皂,以及印制精美的书籍,这两样商品都受到了两个商人的赞叹。

    肥皂固然好用,但是精美的书籍更加令人容易看出好来,光滑洁白的纸张,原本就是难得一见的好东西,何况还有上面印着的清晰美观的字体,更加是读书人最喜欢的礼物。

    由于此时造纸和印刷技术落后,制造出来的纸张发黄而且粗糙,印刷的书籍字体硕大而且边角模糊,很不美观,与秦陆尧带来的商品一比,就显得很落后了。

    精美的书籍大家都能够看出好来,自然受到了大家的欢迎。

    两个商人都表示了希望能够代理秦陆尧商品的意思,秦陆尧也不矫情,大方地答应将商品交给他们来代理,每一本精美书籍秦陆尧要价一两五钱银子,两个商人又以二两银子的价格出售,可以说是大赚了一笔。

    由于这些书籍不但精美,而且种类很多,不像现在的书店里,只有有限的几本畅销的书籍,别的书籍很少,所以,导致这些种类很多的书籍能够填补市场的空缺,畅销是必然的。

    至于玻璃器皿,秦陆尧也加价出售,然后两个广州的商人也加价出售,众人都从中得到了自己应该得到的利润,算是皆大欢喜。

    肥皂也是如此。

    至此,秦陆尧在广州城里的任务就完成了,他将货物交给了两个下家出售,自己带着几千两银子购买了南方的一些特产,例如南洋的香料、珍珠等物,返回了江南。

第79章 羊毛衣

    由于李晓让秦友光开辟了江南和广州的生意,导致卖出去的肥皂、玻璃器皿、精美书籍比之前增多了一倍,他招募了更多的工匠和工人参加制造肥皂、玻璃器皿和精美书籍的工作,现在李晓每个月可以赚到两万两银子,除去支付给士兵和工匠、工人的五千两银子左右的月俸之外,还剩余一万五千两银子,这些银子可以用来购买铁矿石、煤炭、树木等原材料。

    由于南方人不习惯李晓制造出来的烈酒,所以李晓没有安排将烈酒送到南方去出售,烈酒在北方更加受欢迎。而且,制造烈酒需要大量的粮食,在此时,粮食依旧是关乎生死的大事,需要节约使用,所以李晓并不想大量地制造烈酒出售,他只需要一些医用酒精用来治疗自己的士兵就好了。

    此时,李晓已经让人制造出了五台蒸汽机,分别用来驱动镗床、锻锤,给炼钢炉、炼制玻璃的炉子鼓风。

    现在制造出来的军械等物资都封存起来,打算将来扩军的时候使用,这就是装备等人,总好过人等装备。

    此时,李晓也在思考还有什么生意可以做的,此刻的他虽然赢利,积存了很多的银子和军械,但是他知道这并不足够,将来他还要造海船,外出贸易,赚取更多的利润,这些都是花钱的大户,赚多少钱都不够花的。

    所以,李晓开始考虑购买蒙古人的羊毛用来纺织,要知道纺织可是一个大生意,不像肥皂、玻璃器皿和精美书籍等高价物品,后者专门卖给有钱人的,前者则是可以卖给温饱的家庭的,市场规模很大。

    这样做不但可以赚钱,还可以将蒙古人绑在自己的利益战车之上,让蒙古人为自己所用,首先就从内喀尔喀蒙古部落开始。

    对于蒙古人来说,羊毛就是没有用的废物,但是李晓打算废物利用,采购大量的羊毛,这就给了蒙古人赚钱的机会。

    李晓打算出十文钱一斤购买蒙古人的羊毛,这笔生意他要好好地与内喀尔喀蒙古部落的人谈一谈。

    李晓趁着购买战马的时机,带着五百名士兵和五十辆大车,车上装载了大量的军械、商品和粮草,出发前往内喀尔喀草原了。

    内喀尔喀蒙古部落的首领顿哈在约定的地方与李晓见面了,双方拥抱过后,一起并肩走入帐篷里吃肉喝酒。

    两个人坐在主位之上,面前放着精美的玻璃器皿制造的酒杯和盘子,上面放着美酒和烧烤的羊肉。

    顿哈一张老脸笑得十分灿烂,由于他用战马与李晓交换了大量的粮食土豆,导致部落里粮食储备十分充足,他相信这个冬季部落一定能够安然度过,即使遇到了白灾,即下大雪,也能够安然度过,不会因为缺乏粮食而导致有人死亡。

    可以说,李晓挽救了内喀尔喀蒙古部落里许多人的生命。

    李晓大马金刀地坐在顿哈的身边,用一把精致的闪亮的钢铁小刀切割烧烤的焦黄羊肉吃着,李晓装作不在意地说道:“顿哈首领,我如果想要采购你们部落里的羊毛,你愿意给我什么样的价格?”

    顿哈一听这话就皱眉不已,他知道羊毛都是没人要的东西,很难卖出去,或者说他们根本就没想过卖羊毛,可是此时李晓竟然提出了这样的要求,难道李晓发现了羊毛里的秘密?

    顿哈感觉心里痒痒的,恨不得用粗壮的双手撬开李晓的嘴巴,让他说出购买羊毛想要做什么?

    但是顿哈不敢造次,他深深知道李晓的强大,内喀尔喀蒙古部落可不是李晓的对手,所以顿哈只好老实地说:“羊毛又不值钱,你随便给些钱,我们就卖给你了。”

    “那好,我出十文钱一斤购买你的羊毛。”李晓说道。

    顿哈登时惊喜地瞪大了眼睛,他狡猾的眼神出卖了他的欣喜,如果廉价的羊毛都能够卖钱,部落里的穷人就要少多了。

    “好,一言为定。”顿哈开始紧张地计算了,一个成年人一天可以收一百斤的羊毛,就可以卖出一千文,也就是一两银子左右,如此惊人的收入,简直就是天上掉下来的大饼,砸得顿哈晕头转向。

    顿哈开始更加尊敬地对待李晓了,他知道自己部落的富裕都在李晓身上,如果没有了李晓,他们部落里就会缺少各种急需的商品,不免有人冻饿而死,更加不可能富裕起来。

    两个人谈好了羊毛的生意,然后李晓就在这里派驻了一个负责人,专门负责收购羊毛的,等羊毛收集起来之后,就会运到平安堡里去处理。

    经过一个月的紧张工作,大量的羊毛运到了,李晓就招募了十几个平安堡里的老弱,他们身体不好了,无法下地耕种,在家里闲着没事,干脆就过来给李晓干活了,李晓给他们每个月2.5两银子的月俸,足以让他们养活自己还有剩余了。

    这些老弱都十分感激李晓的安排,都十分努力地工作。

    李晓在工业帝国系统里兑换了制造羊毛衣的工艺技术,花了他50点贡献值。

    李晓首先让他们分工合作,一部分人将从羊身上剪下来的油毛(含油脂和杂质),通过洗毛机(一般通过几个水槽,通过加温,加洗涤剂)去油脂除杂质,最后烘干,变成洗净毛,此时是洁白松散的。

    另外一部分人将洗净毛梳成条状的羊毛条,洗净毛加和毛油后,首先喂入梳毛机,梳毛机一是将毛中的草杂再梳下来一些,将洗净毛梳理成网状,通过喇叭口将网状的羊毛(象一层薄薄的羊毛被)出来成条(比油条稍粗),将条绕成球,再通过梳理和除杂除草工序,将羊毛纤维梳理顺直,将杂质去除的更彻底,最后将条状的羊毛成球打包,送下一道工序。

    还有一部分人先给羊毛染色,或纺成线后再染色,此时可以将前道的毛球,通过梳条,纺线,将毛条牵伸(拉长拉细),同时加捻(将线拧起来),通过这样的工序,线从条开始越来越细,通过加捻越来越结实,最后通过并线将纺成的线,合股成真正的毛线。

    所有的机器都是李晓从工业帝国系统里兑换出来的工艺技术所制,李晓的麾下有很多能工巧匠,制造一些有现成图纸的机械不在话下。

    由于李晓鼓励众人学习识字,所以有些工匠自学了识字,又经常到大图书馆借阅书籍,提升自己的能力和水平,久而久之,李晓麾下的工匠就有了更好的能力。

    如此,羊毛线就纺成了,李晓又招募了十几个懂得纺织的老女人,让她们学习织毛线衣,并不难学,她们很快就学会了,然后就源源不绝地产出了毛线衣。

第80章 造福百姓

    李晓又多了一样可以出售的商品,他首先带着毛线衣过来天津卫找钱不换了,钱不换生意做大了,其中多亏了李晓给他的商品,所以现在钱不换在天津卫里买了房子,长时间在这里定居了。

    李晓和钱不换是老关系了,他带着新出产的毛线衣来到了钱不换的府上,钱不换让人开中门迎接李晓,这可是迎接高官的时候才打开的大门。

    李晓与钱不换拱手见礼,然后并肩走入了大厅之中,钱不换的侍女送上几杯香茶,然后就躬身退下了。

    装香茶的是钱不换从李晓这里采购的玻璃杯子,现在用玻璃杯子喝茶已经成为了京城和天津卫里的习惯,透过晶莹剔透的玻璃杯看到碧绿的茶水,那是一种视觉的享受。

    李晓说道:“今天我来找钱大哥,是因为我又生产了一种商品,想要请你帮忙销售。”

    钱不换知道李晓生产出来的商品都十分的畅销,急忙问道:“贤弟又生产出了什么样的商品?”

    “羊毛衣。”李晓十分得意地说道。

    钱不换一听就摇头说:“不是我不识货,而是羊毛制成的衣服恐怕没有人愿意穿,因为很容易损坏,又粗糙不舒服。”

    “大哥放心,我制造出来的商品能差了吗?”李晓对外面喊道:“把礼物拿进来。”

    门外几个亲兵就将装着羊毛衣的箱子拿了进来,然后放在地上,将羊毛衣从箱子里拿了出来,放在钱不换的手里。

    钱不换伸手摸了摸,摸到的是柔软的羊毛衣,手感还算是不错,而且羊毛比较保暖,让人感到十分的温暖。

    “这就是羊毛衣?没有臭味?没有腐烂?没有油腻的感觉?”钱不换震惊了!

    “大哥穿上试一试。”李晓说道。

    钱不换急忙穿上了一件羊毛衣,原本感到有些寒意的他穿上羊毛衣之后感到十分的温暖,而且十分舒服,没有任何的不舒适的感觉,钱不换伸手抚摸自己身上的柔软羊毛衣,感到触觉很是细腻柔和,心里十分的喜爱,他脸上自然露出了灿烂的笑容,他说道:“不知道这羊毛衣卖多少钱,如果是丝绸制成的衣服,至少也要几两银子一件,如果是北方的皮毛制成的衣服,也要一两银子一件,只有麻布衣服比较便宜,只需要三百文一件,但是麻布衣服不保暖,冬天没法穿。”

    “只要一百文一件。”李晓说道。

    钱不换惊呆了,如此便宜?!只要一百文一件!令人震撼!

    一百文一件是什么概念,也就是说只要家里温饱,就可以买得起,从此冬天冻死的人又少了许多,可以说这是一件大好事,造福百姓的大好事。

    李晓将羊毛衣卖得如此便宜,就是为了造福百姓。

    钱不换激动得嘴巴都颤抖了,他颤声说道:“你这样的羊毛衣有多少,我都买下了,我贩卖到京城去,每件只卖一百二十文。”

    李晓微微一笑说:“要多少有多少。”

    钱不换兴奋地站了起来在大厅里来回走动,他热情地喊道:“太好了,这可是赚大钱的机会啊,只要每个月能够卖出十万件,那就是两千两银子的利润,简直就是生财之道啊!”

    别看两千两银子不多,其实能够造福百姓同时又能够赚钱这样的机会可不多,难怪钱不换兴奋了。

    当下,李晓与钱不换约好每个月卖给他十万件的羊毛衣,李晓说好了生意,立即回到了平安堡,组织众人招募3000个工人开始生产羊毛衣了,经过持续的扩产,李晓终于将羊毛衣的产量提升到了每个月二十万件,其中自然少不了李晓让人制造的纺织机,采用了先进的技术,产量提高很快。

    为了能够在附近快速地机动兵力,包括运输火炮到达战斗地点,李晓打算在附近修建四条水泥路面,连接平安堡与附近的四个碉堡,如此一来,他的兵力就能够在附近快速地机动,争取一个小时就赶到需要支援的碉堡,保护里面的百姓。

    现在李晓每个月都有赢利,所以他花钱招募工匠开始制造水泥路了,他让工匠们用水泥、沙子、煤渣、铁矿渣等物制造道路,这样的道路有弹性,不会轻易损毁,而且比较坚硬,雨天也能够在上面通行大车。

    不仅如此,李晓还打算在平安堡到天津卫之间修建一条水泥路面,这可是大工程,趁着农闲的时候,李晓召集了许多的农民,让他们参加修路,每个月给他们2.5两银子的工钱。

    大修路的计划就热火朝天地做起来了,熊廷弼对此是十分支持的,他自然知道兵力能够快速机动的好处,任何一个地方遭到了清兵的围攻,熊廷弼都能够在几天的时间里将需要的兵力机动到位,能够很好地对抗清军的侵袭。

    而且,运输的成本也会直线降低,从此后勤保障就节约多了。

    修建了道路之后,平安堡里的大量土豆就可以运到天津卫出售了,能够卖一个好价钱。而且,外地的商品也可以很方便地运到平安堡里,商品的价格大幅度下降了,因为运输费用节省了,所以给平安堡的百姓们带来了很好的福利。

    这些都是造福百姓的事情,李晓十分支持。

    秦陆尧完成了在广州找商人合作的事情之后,返回了江南常州的老家,他又收到了秦友光的来信,在信件里秦友光提起了羊毛衣的生意,他吹嘘羊毛衣是改变百姓生活的重要发明,能够造福百姓,也能够赚大钱,秦陆尧因此对副千户李晓产生了好奇,他想要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人能够做出如此之多的功绩?

    所以,秦陆尧搭乘了北上的自家商船,打算亲自到平安堡去看一看。

    此时已经是腊月寒冬,北上的商船很不好走,只能利用迎面而来的侧风行驶,航速很低,幸好商船是靠近海岸行驶的,不会出现补给不足的情况,倒是比较安全。

    商船来到了天津卫,秦陆尧就带着两个伙计下了船,他们坐了十几天的海船,还没有适应陆上的生活,总是感觉身体在左右摇晃。

第81章 令人惊讶的水泥路

    秦陆尧找了自家经营的客栈住下了,他顺便看了看客栈的账册,觉得没有问题,然后才睡着了。第二天秦陆尧起来吃过了早饭,就与两个伙计骑着马准备出发了,他将带领秦家的商队前往平安堡。

    此次带队的自然是经常走这条线路的老人了,秦陆尧只是跟随而已。

    商队的马车上货物堆积得满满的,都是比较沉重的铁块和煤矿等物,货物的重量已经超过了秦陆尧能够接受的上限,秦陆尧忍不住皱眉说道:“这样沉重的马车一旦遇到难行的路面该如何前进,到时候大家还不是得手推肩抗,耽误了行程不说,大家也会比较累。”

    在旁边长相老成的管事微微一笑,满是皱纹的老脸成了一朵菊花,他说道:“东家不必担心,路好走得很。”

    秦陆尧有些好奇地问道:“难道是铺的碎石路?”

    平常比较好走的道路都是用沙子和碎石铺成的,这样的道路可以排水,又不至于泥泞得走不动,所以还算是比较好的道路。

    管事说道:“是水泥路,很平直,很好走。”

    秦陆尧不知道水泥路是什么路,他总感觉李晓这个小小的副千户似乎总能够创造出稀奇的东西,秦陆尧就跟随着车队往前走。

    天津卫里道路都是石头路面,一块块的石头镶嵌在沙子铺成的路基里,走起来还算是比较好走的,就是有些颠簸。

    秦陆尧坐在马车之上,感觉颠簸得厉害,就下来走路了。

    车队来到了天津卫的北边郊外,只见这里是一个忙碌的大工地,几千人在两旁辛勤地劳作,干得热火朝天。

    车队走上了新修建的水泥路,只见黑色的路面朝着北方延伸出去,一眼望不到尽头。沉重的大车走在了平坦笔直的水泥路上,走起来十分地便利轻快,根本没有以往在泥路上面行走的那种艰辛和困难。

    秦陆尧看着这条如此笔直平整的道路惊呆了!到底是什么人修建了这样惊人的道路!竟然如此的平整!如此的笔直!如此的便利!如此的好使!

    要知道,整个大明,都没有如此漂亮好用的道路,秦陆尧自认为也是见多识广的人物了,他都没想到自己有生之年能够见到如此美观实用的道路,简直就是太震撼了!

    怪不得刚才管事会说道路很好使,原来是如此!

    秦陆尧忽然对道路的修建者产生了兴趣,他就问:“这条道路是谁修建的?”

    “当然是平安堡的李晓副千户了,除了他也没有人能够修建这样好的道路。”管事十分感慨地说道,似乎对李晓十分佩服。

    秦陆尧想起李晓制造出来的各种神奇的商品,心里总算是有了答案,他知道为何秦友光愿意留在李晓的身边效劳了,原来李晓真的是一个值得投靠的老板。

    秦陆尧随着商队往前走,他以往都听说这里不安全,土匪和马贼出没,清军的侦骑也时常过来骚扰,所以他十分担心路途的安全,没想到商队的众人一副轻松愉快的样子,根本没有会遭遇土匪和马贼的样子。

    因此,秦陆尧小心翼翼地提出了自己的疑问,管事就笑着解释道:“东家你不必担心,这附近的土匪和马贼都快要给李晓副千户剿杀干净了,现在李晓副千户的侦骑经常在这里附近出没,一旦遇到土匪和马贼就会冲过去厮杀,他们马多,装备好,土匪和马贼都不是他们的对手,自然不敢靠近这条道路了。”

    秦陆尧听了这话,心里十分佩服,他更加渴望能够见到李晓了。

    商队走了十天的时间,就来到了平安堡外,只见这里修建了四条通往外面的水泥路面,平安堡的城墙也是水泥砌成的,十分干净整洁、高大巍峨、气势不凡。

    守卫城门的士兵穿着整齐美观坚固的全身板甲,分外给人安全的感觉,商队进入了城堡里面,就看到城堡里面十分繁华热闹,来来往往的人虽然不多,但是大家穿着都十分得体,衣着很是光鲜。

    此刻正是冬天,大家都穿着染成了蓝色的羊毛衣,不仅保暖,而且舒适。

    众人都没有寒冷得跺手跺脚的样子,显然吃得饱穿得暖。

    秦陆尧看到这一幕,对比自己见过的其他城池里的情景,对李晓治理地方的水平感到十分的佩服,要知道别的城池里流民可不少见,但是在这里,根本就没有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流民,有的只是生活温饱的百姓。

    商队的管事熟门熟路,带着秦陆尧找到了秦友光,父子两人见面,自然免不了诉说别后情形。秦友光请秦陆尧到城堡里的一家饭馆里吃饭,此处虽然菜色不多,但是都比较实惠,值得品尝。

    两个人坐下点了酒菜,然后就聊了起来,说的都是家乡的情况,秦友光在这里待了几个月的时间了,有点想念家乡了。

    酒菜送了上来,菜肴都是本地的有名菜式,例如红烧肘子等等。美酒是烈酒,名字叫做凤凰,是李晓制造出来的。

    秦陆尧喝了一口凤凰烈酒,感觉一股热流直冲肚子,就像是喝了一口热水一般,甚至要比热水还要痛快,秦陆尧微微皱眉,就感觉全身都发热了,他又微微点头,说:“这种酒倒是适合这里的气候,让人能够暖身体。”

    秦友光给秦陆尧夹菜,说:“父亲,多吃点。”

    “我自己来。”秦陆尧伸出了筷子。

    两个人说了好多关于家乡的话题,然后就将话题转到了李晓的身上,秦陆尧十分好奇地询问李晓是如何制造出这么多的神奇商品的,秦友光说他也不知道,毕竟这是秘密,不许随便打听的。

    然后,秦友光说起李晓的功绩,秦陆尧听了李晓先后打赢了这么多的战斗,斩杀了这么多的清兵,秦陆尧终于知道李晓有大本事,虽然他的官职不高,但是他的能耐很大。

    两个人最后都喝多了,摇摇晃晃地走了回去,倒头就在暖炕上睡着了。

第82章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自从修建了大凌河城堡之后,明军的防线前移了很多,导致清军都不敢轻易地派大队人马绕过大凌河堡偷袭明军的城池和村镇了,因为有大凌河堡的存在,里面的明军可以轻易地以此为基地,四处攻击清军的后勤线,如果后勤线一旦断裂,清军就会陷入士气低落的断粮断草的境地,战败自然就是必然的。

    虽然清军很想攻下大凌河堡,但是他们没有这个能力,只好眼看着大凌河堡无奈。

    由于大凌河堡采用了李晓贡献的棱堡式样,所以拥有侧面火力,足以攻击清军的攻城士兵,导致清军根本就爬不上城头,想要攻破城池就更加不可能了。

    所以,清军只好将侵略的方向改为了林丹汗的蒙古部落,其实清军的战略形势很不好,他的东面是朝鲜,这是大明的属国,与大明是一条心的,自然不会向清军友善。清军的西面是蒙古的林丹汗,两者之间是敌对的关系。清军的南面是大明,也是敌对的关系。可以说清军是三面皆敌,如果朝鲜、大明和蒙古人联合起来围攻清朝,清朝恐怕会吃不了兜着走,只可惜大明和朝鲜都是弱鸡,根本没有能力主动进攻。

    如果让清军解决了林丹汗的威胁,征服了附近的蒙古部落,那么清军的西面威胁就解除了,战略形势可以大为好转。

    所以,李晓从内喀尔喀蒙古部落的口中得知了清军大举进攻林丹汗的消息之后,他就琢磨着给清军一些颜色看看。上次李晓凭着手榴弹击败了清军的进攻,但这是步战,如果是骑马作战,大家都策马飞奔,丢手榴弹的战术就效果大打折扣了,毕竟你丢出去的手榴弹还没爆炸,别人已经骑马跑出了十几米远,手榴弹的杀伤效果就弱了很多。

    所以,在骑兵的对战之中,手榴弹的效果不是很大。

    为此,李晓必须找到自己的优势和清军的弱点,让自己的骑兵能够打赢骑兵战斗。

    李晓的骑兵优势是装备好,但是弱点是骑术和箭术都不如清军,在远程和马上对抗之中,居于劣势,当然,凭着更好的装备可以挽回一些优势,但是还不够。

    为此,李晓也召集军官们讨论此事,但是没有找到什么好的办法,经过长时间的思考,李晓终于决定了给骑兵配备全身板甲、左手的小钢盾、一支长火绳枪、一支短火绳枪、一根长矛、一把马刀,以及马匹身上的皮甲。

    如此一来,虽然在远程的攻击上达不到清军的高射速,但是可以在近程的时候用火绳枪射穿清军的盔甲将清军击杀。如果进入了肉搏战,那么就先用长矛捅刺敌人,然后用马刀砍杀敌人。

    经过这么一轮的冲击,如果敌人还没有崩溃,那么就再来一次。

    李晓竭尽所能,为自己麾下的骑兵做到了这样,真的是很不错的了。

    为了帮助林丹汗对付清军,李晓带领自己的五百部下一人三马出发了,他随身带着一百辆大车的辎重,其中有军械、粮草等物,足以支持李晓的部下战斗一个月的时间。

    李晓首先联系了内喀尔喀蒙古部落的顿哈首领,说明了自己愿意出兵支援的来意,顿哈就将李晓的来意报了上去,受到了林丹汗的重视,他允许李晓的部队进入自己的领地,允许李晓的马匹啃食自己领地里的青草,此时也许已经没有青草了,他还允许顿哈向李晓提供补给,一切都是为了能够战胜清军。

    顿哈带着自己的部落的五百战兵与李晓的士兵一起出发了,双方走在了一起,这才看出他们之间差距巨大,李晓的士兵全部穿着舒适坚硬的全身板甲,闪烁着明亮的光芒。而蒙古骑兵穿着的是牛皮的皮甲,防御力自然是远远不及李晓的士兵的钢甲。

    李晓的士兵拥有长火绳枪、短火绳枪、小钢盾、长矛、马刀等物,都是精光闪闪的好装备,让人一看到就羡慕,知道这是好东西。

    而蒙古骑兵则使用马弓、长矛、小圆木盾等装备,看起来有些黯淡无光,与李晓的士兵相比远远不及。

    从这里可以看出,双方的战斗力还是有差距的。

    虽然蒙古骑兵的骑术和箭术更好,但是这些并不能带给他们必胜的希望,而李晓的士兵已经武装到了牙齿,可以打一场激烈的肉搏战,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最重要的关键。

    顿哈看到李晓的士兵如此精锐,心里暗暗羡慕,他十分垂涎李晓的士兵和装备,恨不得花尽所有的积蓄购买同样的装备,只可惜李晓是不会出售给他们的。

    两支队伍结伴同行,逐渐靠近了扎鲁特,这里也是一片草原,位置居于清朝与林丹汗之间,正好是双方展开大战的地点。

    接近此处之后,就可以看到许多的蒙古骑兵在附近来回侦查,有人上来盘问,顿哈就表明身份来意,这些骑兵就回去禀告,得到允许之后,他们就过来带顿哈和李晓的骑兵去一片空地里休息。

    顿哈和李晓架起了帐篷。

    只见附近耸立着无数的帐篷,白色的帐篷一望无际,就像是天上的白云那么多,由此可见林丹汗的兵力还是充足的。

    按照李晓的估计,林丹汗应该动员了超过五万的人马,如此之多的人马,每日消耗的粮草都是一个很大的数字。

    由于蒙古人是全民皆兵,所以他们的人马之中有很多的年纪比较大的平民和装备不太好的贫民,这些人战斗力比较弱,无法与清军冲阵对决,只能做做辅助的工作。

    顿哈和李晓带来的都是精锐,自然会受到重视,他们听到了召集众人的号角声,顿哈就带着李晓去中央的大帐篷里参加林丹汗的会议。

    大帐篷了站满了各地来的蒙古部落首领,顿哈和李晓的兵少,自然被安排站在靠近门口的地方,里面还站着几十个蒙古部落的首领。

    林丹汗坐在里面的位置,只见他是一个红脸的粗壮汉子,但是穿着汉人的丝绸衣服,腰间挂着镶满宝石的腰刀,他的表情十分凝重,看起来有些心事重重的样子。

第83章 蒙古人的战术

    等到响亮的号角声停下,林丹汗红润的脸庞之上流露出一丝丝的焦虑表情,他看了看自己面前站立的各位蒙古部落的首领,仿佛看到了他们带来的众多兵马,林丹汗这时才恢复了一些自信,他用明亮锐利的眼神扫过众人,说道:“我很高兴各位能够来与我共同对付敌人,我们的敌人很强大,拥有六万兵马,但是我们蒙古人是天之骄子,从来都不会屈服于人,这次我们一定要与敌人拼死一搏,让他们知道我们蒙古男儿的威风!”

    各个部落的首领们听到了林丹汗的话,纷纷露出了渴望胜利的表情。

    李晓站在最靠近门口的地方听了林丹汗的话,心里暗暗感到遗憾,曾经横扫四方的蒙古铁骑已经不再威风了,竟然到了被别人打得十分狼狈的时候,此刻蒙古人的光荣已经不再。

    这显然与蒙古部落的首领林丹汗有关,几百年前蒙古部落可是天下无敌的骑兵,从东亚打到了西欧,一直都是战无不胜的,蒙古骑兵创造了全新的轻骑兵战术,能够大范围地机动,攻击敌人的薄弱位置,然后等到敌人混乱了,才出击击败敌人。可林丹汗指挥的蒙古人连清军都打不过。

    当然,此刻林丹汗的蒙古部落的敌人是清军,清军也是拥有众多马匹的,蒙古人想要用大范围的机动骚扰清军的后路,恐怕并不容易,清军也可以骚扰蒙古人的后路。

    当然,骚扰的战术只是辅助,最终决定性的战斗才是最关键的,就看谁能够赢得肉搏战的胜利了。

    在马上肉搏和在地上肉搏还是有一些不同的,在马上肉搏容易被沉重的冲击力撞下马去,如果骑术不佳,就很容易失败落马。

    当然,李晓的士兵骑术不佳,并不代表他们就打不过清军,李晓的部下经过了严格的训练,已经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骑兵战术,足以与任何敌人打一场骑兵肉搏战。

    林丹汗的话众多的部落首领都听到了,他们对于即将到来的战斗感到有些迷茫,这么多年蒙古人与清军的战斗次数很多了,基本是败多胜少,蒙古人与明军一样,已经无法正面抗衡清军了。

    清军在东亚的地面上,就是无敌的存在。

    所以,蒙古部落的首领纷纷保持了沉默,对于林丹汗的鼓舞士气的话语无动于衷。

    林丹汗其实是有些尴尬的,他看了看面前站着的众人,忽然说道:“前来支援的明军到了没有?”

    李晓就站了出来说道:“到了。”

    林丹汗十分高兴地说:“大家都看到了,连明军都知道来支援我们,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能战胜清军的呢?”

    众人都纷纷转头看着李晓,其中一个站在靠前位置的蒙古部落首领说道:“你带来了多少人马?”

    “五百士兵。”李晓说道。

    这个蒙古部落的首领是一个黑脸的秃头汉子,他听了李晓的话便露出了一个嘲讽的微笑,说道:“才五百士兵,来了等于没来,有什么用?”

    林丹汗听了这话很不高兴,李晓的到来表明了他的威望已经能够影响到明军了,这可是很重要的事情,足以让林丹汗高兴,但是黑脸秃头部落首领的话击碎了林丹汗的幻想,所以林丹汗很不高兴,但是由于这个黑脸秃头部落首领是一个大部落朵颜的,来了超过五千人的兵马,所以林丹汗不愿意得罪他,只好沉默着不说话了。

    李晓看到自己被鄙视了,也不生气,他面无表情地说道:“我的五百人足以打败清军同等人数的部队。”

    对于这些蒙古部落的首领来说,他们都经历过与清军的战斗,在同等人数的情况下,他们都打不过清军,只有人数较多的时候,他们才可能赢得一场胜利,此刻李晓的话,竟然是啪啪地打他们的脸,倒是让众多的蒙古部落首领感到不高兴了。

    “你们明军也打不过清军,你的话只是吹牛而已。”黑脸秃头部落首领愤怒地喊道。

    李晓微微一笑,说:“打起来就知道了。”

    然后,李晓就退了回去,站在顿哈身后不说话了。

    林丹汗咳嗽一声说道:“好了,大家都少说几句,我们的敌人是清军,而不是彼此。大家说一说我们应该如何面对清军的攻击?”

    黑脸秃头汉子就说了:“清军远道而来,后勤补给必然紧张,我们只要大步后退,拉长清军的补给线路,然后派出骑兵骚扰清军的后勤线,等到他们因为没有后勤而混乱的时候,我们就全军出击,一举击溃他们。”

    这些话其实也是众人的心意,他们都习惯了这样对付敌人。

    林丹汗其实另有想法,他也是经常打仗的人了,他也知道最终的胜利还是得依靠肉搏战赢得,只靠骚扰是不能成事的。但是现在蒙古部落的现状就是士兵们的主力都是普通的比较贫穷的蒙古人,而富裕的拥有大量资源的蒙古部落首领们无法让普通的蒙古人为他们战斗至死,也就是说普通蒙古人的战斗意志不强,战斗决心不坚定。

    这是经历过了几百年的发展的蒙古部落的现状,有钱的部落首领拥有很多东西,但是他们不会分给普通的牧民,而普通的牧民作为战斗的主力军却没有好的装备,许多牧民还在使用骨头制造的弓箭,这就导致了蒙古牧民的战斗力不强。

    而清军的形势正好相反,许多的清朝战士都是奴隶主,他们掠夺各地的人口,利用这些人口来帮助自己干活,他们积累了很多的钱财,算是生活比较富裕的,他们参加战斗使用的装备很好,已经超过了明朝、林丹汗和朝鲜国,所以,这些清兵战斗意志坚定,战斗力很强大,足以击败任何其他同等数量的军队,除了李晓的军队之外。

    所以,清军面对蒙古人占据了很大的优势。

    双方的战斗其实是首领能力和国家制度的决战,而不仅仅是士兵战斗力强弱和装备好坏的决战,只有能够发挥出士兵们战斗热情和战斗力的国家,才能够赢得最终的胜利。

第84章 清军到来

    林丹汗看到众人都支持骚扰清军的战术,他只好将自己的与清军决一死战的战术埋藏在肚子里,他无法违背大部分人的意志,其实,林丹汗也对自己的决战战术没有把握,一旦失败,就是整个蒙古部落的大溃败,会导致林丹汗的统治失去基础,蒙古人很可能会投靠清军,他们已经习惯了投靠强大的人了,几百年来蒙古人就是这样生存的。

    远处传来了呜呜的响亮号角声,声音急促短暂,显然是在传递某个迫切的消息,众多的蒙古人都知道这是敌人来了的消息,他们便纷纷外出,来到帐篷之外,骑上了自己的高大马匹,朝着远处观望。

    只见远处扬起了一道黄色的烟尘长龙,一支庞大的兵马疾驰而来,逐渐接近了此处,这支兵马人数众多,一眼看不到尽头。

    众人都知道这必定是清军到了,清军派出了六万人的部队,除了留守老巢的部队之外,这已经是他们能够派出的最大的部队了,可见清军对于这次征伐的重视。

    这次清军的统帅是代善,他是老资格的贝勒了,也是功臣,战斗的经验十分丰富,凭资历能够率领麾下的清军征战。

    清军来到三里之外,纷纷开始安营扎寨,此处战斗人数众多,不可轻忽大意,否则一旦失败,就是灭顶之灾,敌人不会放过失败者的。

    众多的蒙古人看着清军有条不紊地安营扎寨,防守得十分严密,有三万骑兵在附近防备蒙古人偷袭,原本存着趁清军立足未稳攻击清军的念头的蒙古人失望了,清军没有留给蒙古人偷袭的破绽。

    清军完成了安营扎寨,双方就在这里对峙了起来,相对而言,蒙古人的营帐布置得更加混乱,由于蒙古人分属于各个部落,部落之间只有林丹汗居中指挥,导致了蒙古人没有严密的指挥系统,他们更加分散而混乱。

    但是清军布置的营寨就严密得多了,清军有严密的统帅指挥体系,每一支队伍都有自己的指挥官,所以清军的指挥体系更加严密有效。

    从此就可以看出蒙古人的确是不敌清军。

    蒙古人终究是不肯放过骚扰对方的机会,他们派出三千骑兵围绕着清军的营帐发出兴奋的嚎叫声,他们不断射出手里的利箭,利箭落入清军的营帐之中,被手持盾牌的清军和营帐上的牛皮挡住了。

    清军站在营帐之中,手持巨大的步弓,不断往外抛射箭雨,箭支落在了蒙古人身上,登时将他们射落马下,蒙古人吃了一惊,急忙后撤。

    蒙古人吃了一个亏,老实了很多,他们纷纷派出骑兵去骚扰清军的后勤线,双方就在辽阔的原野之上展开了声势浩大的骑兵对决。

    由于清军有铁甲,而且使用的弓箭也更好,很快就占据了上风,打得蒙古人节节败退。

    蒙古人引以为傲的轻骑兵骚扰战术失去了效果,这是因为他们的统帅没有那么强,充当士兵的普通牧民也没有以前的蒙古人那么富裕和强悍。

    富裕和强悍联系在一起看似有些匆忙,其实是有道理的,无论是汉人的强汉盛唐,还是蒙古人的大帝国,那时候充当士兵的都是普通的百姓,他们都比王朝末代时候的百姓富裕,战斗力也更强,这与统帅有关,也与百姓的生活有关。

    只有富裕的百姓才能够尽心尽力地为国家效劳,贫穷的百姓连饭都吃不饱,谈什么为国而战呢?

    所以,李晓尽力让自己平安堡的百姓富裕起来,就是为了增强他们的战斗力。

    此刻,蒙古人处于王朝的末期,而清军则处于王朝的初期,清军的士兵更加富裕,导致他们更有能力为国而战,所以战斗力更强。

    与此类似,李晓的士兵也是富裕的百姓充当,战斗力自然是强悍的。

    清军取得骑兵战斗的上风之后,他们开始寻找机会与蒙古人决战了,只有彻底打垮蒙古人的精神,才能够迫使他们屈服,从此蒙古人就会成为清朝手里锋利的尖刀,为他们攻城略地,开疆拓土。

    而李晓则是想要阻止此事发生,看似李晓的兵力不多,无法左右几万人大战的大局,但是其实不然。

    在辽国末期,金人曾经创造了以两万人击溃辽国百万大军的辉煌战绩。

    由此可见,人数多少并非决定战争结果的唯一因素,战斗力的强弱也是重要的因素,李晓的部队战斗力十分强悍,有可能决定战争的走向。

    当然,这是在蒙古人大兵牵制了清军兵力的情况下,如果没有蒙古人的牵制,让李晓独自面对几万大军,他也要失败的。

    幸运的是,林丹汗的战斗意志十分坚强,不会轻易认输。

    这天清晨,众人起来吃过了早饭,便听到双方的营帐之中传来了密集的号角声,这是在召集众多的军队准备开战了,双方的耐心都差不多要耗尽了,趁早打一场,分出胜负,比拖延下去更加现实。

    毕竟大军在外,每日的消耗都是天文数字,长此以往,谁都无法承受这样的消耗,所以,趁早决战就成为了选项。

    在呜呜的号角声中,双方的兵马都纷纷汇聚而来,在几里宽的战场之上,无数的骑兵纷纷列队。

    蒙古人的骑兵生性散漫,排列出来的阵势就比较宽松,每隔三米才有一个骑兵。

    而清军的清兵纪律严明,排列的阵势就略微紧密一些,每隔两米就有一个清兵。

    至于李晓的部队,则阵列更加紧密,达到了每隔一米就有一个骑兵,这是在严格的训练之下达到的成果,所有的骑兵都能够配合得恰到好处,能够排列成紧密的阵势冲击敌人,达到局部以多打少的局面。

    想要达到李晓部队这样的境界,需要脱产的士兵长年累月地训练,需要有严格的纪律。

    蒙古人的士兵都是普通的牧民,常年需要放养牛羊马匹,哪里来的时间训练?虽然他们日常的工作就是骑马和射箭,但是他们技巧高明,纪律就不够严明,训练也不够严格,导致他们的战斗力低。

    清军的士兵大部分都是脱产的,他们依靠掠夺的奴隶耕种,以此来饲养他们,导致他们的训练比较多,纪律严明,训练严格,已经达到了比较高的水平。

    而李晓的士兵与清军的士兵有些相同的地方,都是脱产的,也长年累月训练,纪律也十分严格,但是李晓的士兵多了几分科技感,能够使用高水平的装备,这就是他们超过清军的地方了。

第85章 朵颜部落出战

    双方排列出了一个个方阵一般的阵势,骑兵的战术比较灵活多变,随时都在移动之中,随时都能够抓住机会攻击敌人,也能够随时后撤,所以,骑兵的指挥比较复杂,特别是大军团的指挥,更加复杂了。

    李晓此时产生了建立一个参谋机构的想法,参谋机构是增加军队战斗力很重要的制度。

    其实这就类似于高官的幕府,幕僚就是参谋,其中道理是相通的,只是细节上有所不同。

    双方摆出了阵势,然后骑兵们就在指挥官的号令之下,朝着对方冲了过去,蒙古人绕着圈朝着清军射箭,清军举起左手的小盾牌遮挡脸面,其余的身体部位由于有铁甲,所以不会受伤。

    此时,清军也朝着蒙古人射箭了,蒙古人穿的大部分都是皮甲,在铁箭的攻击之下,不少的蒙古人受了伤,纷纷坠落马下。

    此时双方都在围绕着对方转圈,不断射出箭雨攻击对方,在这样的较量之中,谁的骑术和箭术好,谁的装备优良,谁就能够赢得更多的胜利。

    清军装备更好,所以优势明显。

    当然,他们都无法与李晓的部队相比,李晓的部队使用了火绳枪,虽然现在看火绳枪未必就比弓箭更好,但是这至少是迈向科技高峰的开始,使用了科技的力量,终有一天能够将弓箭淘汰的。

    而且,李晓的部队使用的各种装备都是最好的,坚固耐用。

    蒙古人在骑马射箭的环节占不到任何的便宜,他们便纷纷吹响了号角撤退了,他们退回了营地之中,不敢再出去战斗。

    原本,骑马射箭无法占据优势,接下来就该是肉搏战斗了,可是蒙古人的士兵都是吃不饱的普通牧民,他们哪里有死战的勇气,自然要溃败下来了。

    由此可见,蒙古人真的是堕落了。

    清军看到蒙古人败退到了营帐之中,他们十分爽朗地大笑起来,纷纷嘲笑蒙古人的胆小怯懦。

    李晓的部队骑马站在一旁观战,看到蒙古人落败退回,他们便停留在原地,没有蒙古人的牵制,五百人的李晓队伍上去单独挑战清军是不可能的。

    林丹汗看到自己的部队失败了,就让士兵吹响了号角召集众人议事。

    众多的蒙古部落首领纷纷来到林丹汗的营帐当中,林丹汗坐在最里面的主位之上,他阴沉着脸庞说道:“刚才我们与清军交战了片刻,但是清军的装备更好,我们的损失更大,导致很多人都退缩了,我现在请诸位能战的出来做个表率给大家看,看看死战不退是什么样的?”

    众人听了林丹汗的话都羞愧地低下了高傲的头颅,他们可曾经是天之骄子,无敌的蒙古人的后代,现在却一遇到挫折就败退,真的是给自己的祖先蒙羞。

    李晓站在后面听众人说话,暗暗打量众人的穿着,他看到这里的蒙古首领都是衣着华丽的,身上穿着昂贵的铁甲,一派战斗力很强的样子,但是李晓知道这只是表象,军队的战斗力不仅要看指挥官的装备,还要看普通士兵的装备,只有指挥官的装备好,而普通士兵的装备不行,那就无法战胜强敌。

    这就是蒙古人面临的最大问题。

    显然,这些首领是舍不得给普通的士兵装备很好的装备的,那将会耗费他们大量的金钱。

    而清军的普通士兵更加富裕,能够给自己准备很好的铁甲,这就导致了清军的战斗力更强。

    黑脸秃头朵颜首领出列说道:“林丹汗,我的士兵们不惧怕任何敌人,请让我的士兵们代表蒙古人出战,我们一定会赢得胜利的。”

    林丹汗听到这话,十分高兴,脸上都露出了灿烂的笑容,他说:“好,你们是最勇敢的士兵,我希望你们能够得胜归来,那时我将给予你们最大的荣誉。”

    李晓听了林丹汗的话,心里暗暗失望,林丹汗只说荣誉,没有提到金钱,这就是吝啬了。虽然只靠金钱鼓励的军队战斗力并不强,但是只有荣誉鼓励的军队同样战斗力可疑。只有两者皆备双管齐下才能有好的结果。

    黑脸秃头朵颜首领转身走出了营帐之外,他骑马去召集自己的士兵,准备与清军大战一场。

    其余的部落首领就跟随林丹汗外出观看,他们都骑在马上,极目瞭望远处的情况。

    只见黑脸秃头朵颜首领让士兵吹响了呜呜的号角声,他麾下的士兵纷纷从营帐里出来,在他的面前列队,这些士兵都骑着战马,身上穿着厚厚的几层皮甲,手里拿着弓箭,看样子十分精锐。

    林丹汗满意地点了点头,能够舍得给部下装备几层皮甲的首领,都是能够识大局的人,他们的战斗力的确是强悍一些,足以与清军战斗一番。

    清军也在营帐里休息,他们刚刚击退了蒙古人的进攻,此时正在等待统帅的命令,没有命令的时候,他们就坐着节省体力,待会激战是很消耗体力的。

    朵颜部落的军队集合完毕,然后就列队而出,在蒙古部落与清军大军之间的草原上列队,他们的队列比较松散,不是他们不想列出紧密的阵势,而是他们做不到,想要列出紧密的阵势,需要经过严格的训练,做到人马都习惯了这样的阵势,不会引起混乱,这是要求很高的,不是随便一支军队就能够做到的。

    清军看到对方出来挑战了,自然不会怯战,派出了同样的五千人的部队,这些清军的骑兵也在自己的营帐前列队,他们的队列比较紧密,更加训练有素。

    双方列队完毕,然后就开始策马朝着对方冲去,冲到距离六十米的地方,双方都朝着对方射出了利箭,箭雨飞上了天空,然后猛地落下。

    清军的士兵纷纷举起左手之上的小圆盾遮挡自己的脸面,他们的身体穿着铁甲,自然是不怕利箭的。

    蒙古士兵左手之上也有一个小圆木盾,他们纷纷举起小圆木盾遮挡自己的脸面,他们的身体穿着几层的皮甲,防御力足以抵挡弓箭的远程攻击。

第86章 朵颜部落的失败

    双方军队都在绕圈射箭,显然清军并不害怕这样的战斗,他们的装备更好,更能抵挡射过来的利箭。

    但是,清军并不满足于这样简单的胜利,他们更加渴望能够在激烈的肉搏战斗中击溃蒙古人,这次来清军是为了剿杀林丹汗,然后征服蒙古人,让他们臣服于自己,然后带领他们去攻城略地,这才是清军的主要意图。

    为了征服蒙古人,就要让他们看到自己的强大,所以清军十分渴望进行一场肉搏战。

    机会很快就来了,蒙古人绕圈射箭几轮,看到自己的利箭无法击退对方,他们心里也开始着急了,蒙古人越跑越近,逐渐接近了清军。

    在这样大约三十米的距离,清军的利箭已经可以射穿蒙古人的皮甲了,导致了几十个蒙古人跌落马下,他们都被射伤了要害,所以支持不住倒下了。

    至于那些虽然中了箭但是没有倒下的蒙古人更多了,达到了一百多人,他们身上都插着利箭,跑起来利箭一颤一颤的,看样子十分狼狈。

    蒙古人知道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他们就拨转马头朝着清军直冲了过去,想要与清军肉搏了,清军自然是不怕的,他们也朝着蒙古人直冲过去,双方就要爆发激烈的肉搏战了,这一战必将影响双方的战局胜负,十分重要,旁观的众人都瞪大了眼睛看着。

    清军的统帅代善也骑在马上看着这场战斗。

    双方越来越接近,此时他们都放下了弓箭,拿起了别的兵器,蒙古人用的是弯刀,而清军用的则是长矛、大刀和狼牙棒等长兵器,这些长兵器更加有利,能够首先攻击到敌人。

    但是短兵器也有好处,只要技巧高明,可以冲入对方身体附近,就可以发挥出很大的威力,足以击退敌人的攻击。

    双方正在高速接近,两支队伍激烈地碰撞在了一起,马匹嘶鸣,士兵嚎叫,兵器碰撞的声音激烈地响起,惨叫声和叫喊声、杀戮声响彻全场。

    不断有受伤的蒙古士兵纷纷坠落,清军的队列更加紧密,导致他们可以在局部达到以多打少的情况,清军凭此占据了更大的优势,所以蒙古士兵吃了亏,纷纷挡不住清军士兵的攻击而坠落马下。

    黑脸秃头朵颜首领大声叫喊着鼓舞士兵的士气,让他们朝着敌人冲击而去,士兵们挥舞弯刀朝着清军士兵砍去,纷纷砍在了清军士兵的铁甲之上,在借助马力冲击的时候,弯刀的力量很大,足以砍破清军士兵的铁甲,许多清军士兵纷纷受伤堕马。

    蒙古士兵伤亡了三百多人,而清军士兵则伤亡了八十多人,双方的损失差距很大。

    蒙古和清军士兵冲阵而出,面前再无敌人,他们纷纷拨转马头,再次朝着对方冲击而去。

    蒙古士兵表现出了难得一见的勇敢和坚决,他们不怕牺牲,再次朝着清军士兵冲去,决意与对方一决死战。

    双方赤红着眼睛再次勇敢而激烈地撞击在了一起,马匹在嘶鸣,士兵在怒吼,长长的兵器刺在了蒙古士兵的身上,让他们一个个坠落马下,红色的娇艳鲜血染红了绿色的大地。

    又是几百个蒙古士兵跌落马下丧生。

    蒙古士兵吃了大亏,他们的纪律更差,队列更疏松,战斗力更弱,装备更差,几乎不可能有胜利的希望,黑脸秃头朵颜首领看到自己的士兵不断地被清军的士兵杀死,气得满脸通红,他大声怒喊着,希望给自己的士兵勇气,但是他的士兵已经丧胆了,纷纷朝着没有敌人的地方跑去。

    蒙古士兵崩溃了,在激烈的肉搏战斗之中,蒙古士兵损失惨重,他们害怕了,害怕自己遭到清军士兵的击杀,所以他们纷纷调转马头逃跑了。

    清军随后追杀,将一个个蒙古士兵砍落马下,几百个蒙古士兵纷纷坠落倒地。

    黑脸秃头朵颜首领气得七窍生烟,但是他的亲兵簇拥着他逃命而去,他没有任何的办法,虽然号角声吹响了,但是蒙古士兵已经不听从命令了,即使听到了号角声也不会转身与敌人战斗,他们心胆俱裂,争先恐后地逃跑,没有了强军的姿态。

    林丹汗看到自己的部队失败逃跑,十分失望,他心里暗暗叹息一声,无可奈何地接受了这个难堪的现实。

    此刻蒙古士兵的战斗力的确是比不上清军士兵,这是没有任何侥幸可言的,只能接受这个事实。

    当然,战争的胜负取决于士兵战斗力的强弱,但是有的时候也有例外,以弱胜强并非不可能的,那需要更好的计谋。

    林丹汗正在考虑如何使用计谋的时候,就看到李晓带领的五百士兵骑马冲了出去,他们穿着闪亮的全身板甲,坚固而又重量很轻,他们手里拿着火绳枪,策马疾驰,所有的士兵都排成了紧密的队列,相距不到一米的距离,在这样的阵列之中,他们可以在肉搏战的时候达到局部以多打少的局面,更加占据优势。

    这种难度极高的队列一出场就震惊了所有人,林丹汗和代善看得眼睛都猛地收缩了,他们锐利的眼神可以看出李晓的部队的战斗力十分强悍。林丹汗心里暗暗诧异和惊讶,他想不到李晓的部队竟然如此强大,已经足以与清军抗衡了,当然,还要看事实才能做出最后的结论。

    李晓的部队在清军的面前一掠而过,尽情地展示自己的风采。

    代善双眼死死盯着李晓的部队,他看到这支部队装备十分强悍,显然是一支强军,不可轻视。

    代善下令道:“让我的亲兵出战,同样是五百人,务必将敌人打败。”

    在众人的面前,代善渴望用同等的兵力将蒙古人打败,然后让蒙古人臣服,这才是代善的目的。杀戮蒙古人从来都不是他们的目的,杀戮没有任何收获可言,只有征服才能够获得更多的利益。

    五百名代善的亲兵出列准备战斗了,他们的战斗力是清军之中最强的,拥有最好的装备,最强大的战斗力和纪律,能够死战不退。

第87章 损失颇大的胜利

    这次来代善是想要征服蒙古人的,而不是杀戮蒙古人,所以两者之间有些差别,代善想要展示的是自己的实力强大,而不是自己的兵员众多,所以,代善只用同等的兵力去与蒙古人较量,这才是征服蒙古人最好的方法,表现出自己的强大。

    两支五百人的骑兵在草原上奔驰,慢慢地试探着接近对方,在距离六十米远的时候,清军射出了一轮的箭雨,箭雨落向了李晓的部队,李晓的士兵们纷纷举起左手上的小圆钢盾遮挡自己的脸面,他们的身体穿着全身的闪亮板甲,并不害怕利箭的射击。

    利箭纷纷落下,然后反弹落地,没有对李晓的士兵造成任何的伤害。

    到了距离三十米的地方,李晓的士兵纷纷抓住机会点燃了火绳枪上的火药,猛烈爆炸的黑火药推动枪管里的铅丸高速冲出了枪口,只听到连续的闷响声,五百多支火绳枪喷出了炽热的红色烈焰,铅丸朝着清军的士兵射去,他们举起左手的小圆盾遮挡自己的脸面,但是铅丸可以破甲,许多铅丸击穿了清军的坚固盔甲,射入了他们柔软的肉体之中,使得他们口吐红色鲜血堕马。

    三十多个清兵受伤堕马,这让代善心疼得嘴唇都哆嗦了,这可是最强大的士兵啊,就这么倒在了阵前?

    这些士兵都是最精锐的白甲兵,他们身强体壮,力量过人,战技高明,纪律严明,就这么毫无意义地倒在了阵前?真的是太令人伤心了。

    此次前来的都是满清的正白旗、镶白旗、正红旗、镶红旗、正蓝旗、镶蓝旗等六旗士兵,其中部分是满清的精锐白甲兵,这些白甲兵是用来攻坚的,是最强大的士兵,在正式的战斗之中,这些白甲兵通常很少伤亡,他们能力太强了,足以击溃敌人而自己不伤亡。

    所以,此刻白甲兵的伤亡在代善看来很不可接受。

    由于双方是朝着对方冲过去的,所以很快就接近了彼此。

    这是由于如果横着走,围绕着对方绕圈,那么射出去的弓箭和铅丸很不准确,如果是直冲过去,射出去的弓箭和铅丸就比较准确,所以,双方为了打击对方,都是直冲过去的。

    到了距离二十米的时候,清兵射出了一轮的箭雨,几个来不及用左手的小圆钢盾遮挡自己面庞的士兵中箭受伤了,身体一歪,差点倒下,但是他们的身体被绳索绑在了马匹背上,所以不会堕马。

    此时李晓的士兵已经将长火绳枪插入了皮袋之中,然后拔出了短的火绳枪,用火绳点燃了火药,黑火药猛烈爆炸,推动铅丸高速射出,枪口发出了一声脆响,有红色的炽热烈焰冲出。铅丸高速冲向敌人,击穿了他们的坚固盔甲,撕开了他们的柔软肉体,将他们射落马下。

    落马的清兵有六十多人。

    看到这个结果,代善气得拔下了自己嘴唇上边的黑色胡须。

    五百个清兵损失了差不多一百个左右,这可是很大的损失了,导致清兵们都感到有些懵了。

    李晓的士兵将短火绳枪插入皮袋之中,然后就拔出长矛准备冲锋了。

    双方都在高速接近,清兵拔出了大刀、狼牙棒和长矛等物,对准了李晓的士兵,准备用高超的战斗技巧将他们挑落马下。

    李晓的士兵队列更加紧密,他们手持长矛,三个人攻击一个敌人,一个人用长矛攻击敌人的正面,另外两个人用长矛攻击敌人的左右两边,这样的攻击之下,很难有人可以抵挡得住,这就是李晓的士兵的优势了。

    几百个骑兵在一眨眼的功夫就撞击在了一起,马匹的嘶鸣声响起,士兵们的呐喊声十分响亮,还传出了兵器刺中肉体的声音。

    不断有人跌落马下。

    众人冲过之后,这时回头来看自己的损失,才知道自己损失了多少人。

    此时,还骑在马上的清兵只有不到三百多人了,他们竟然损失了一百个精锐的士兵,真的是很大的损失了。

    而此时,李晓的士兵之中只损失了不到五十人,大约相当于清兵的一半。

    众人回想起刚才两支军队冲锋的情况,便知道李晓的士兵利用三根长矛攻击一个敌人的战术,成功地将一百多个敌人刺落马下,他们使用的三根长矛十分锋利坚固,能够刺穿敌人的盔甲,刺入他们的肉体之中,将他们的身体刺出深深的血窟窿。

    而李晓的士兵也被敌人的兵器击中,但是他们穿着的全身板甲十分坚固,能够抵御敌人的攻击,只有少部分不好运的士兵被敌人的兵器击中了面部或者手脚,这才受伤了。

    这一番冲锋,彻底地表现出了双方的差距。

    代善看到这里,不忍心自己的部下全部伤亡,急忙令人吹响了撤退的号角,清军就飞快地策马跑了回去,躲在营帐之中不敢出来了。

    李晓带着士兵返回了林丹汗众人的面前,受到了林丹汗热情地接待,林丹汗上前亲自给李晓牵马,又拿过一碗马奶酒水递给了李晓,等李晓喝完了酒,林丹汗就热情地笑着说道:“我的勇士,你们击败了强大的敌人,我愿意给予你们最崇高的敬意!”

    众多的蒙古部落首领都惊呆了!

    他们都是知道清军的强大的,他们曾经亲自率领部队与清军交战过,输多胜少,伤亡惨重的情况数不胜数,可是此刻李晓的部队竟然打赢了,这真的是令人十分惊艳!

    所有的蒙古部落的首领都目瞪口呆地看着李晓,他们看到的李晓的士兵并不如何身强体壮,虽然他们的装备很好,但是不至于差距这么大,他们是如何做到的?所有的蒙古部落首领心里都有了疑问。

    按理说,汉人的军队不至于这么强大,蒙古人也曾经与汉人的军队交过手,知道他们的实力,不至于如此强悍,李晓是如何做到的?

    所有人都露出了敬畏的表情,面对强大的对手,他们是应该表现出敬畏的。

    李晓看到众人的表情,心里暗暗高兴,这次来就是给蒙古人建立一个印象,李晓的部队难以战胜的印象,只要让蒙古人觉得李晓的部队才是最强大的,那么就可以让蒙古人不会轻易投降清军。

第88章 决战的时刻

    震惊的蒙古人簇拥着强大的李晓走向了营帐,林丹汗在这里设宴欢迎李晓等人,这次林丹汗真的是对李晓刮目相看了,更加重视李晓的到来,他热情地给李晓介绍各个部落的首领,许多首领就拿出白色的哈达献给了李晓,刻意与李晓结交。

    林丹汗又羡慕地询问李晓的士兵穿着的装备卖不卖?李晓给出了一个天文数字般的高价,一件全身板甲需要六百两银子,一支火绳枪需要一百两银子,就连一根长矛都要三十两银子,这个价格让林丹汗吃了一惊,不敢继续询问了,实在是太高了。

    假设要装备五百人的队伍,就需要买板甲的钱30万两银子的投入,还没有计算其他的东西,这种极其高昂的价格是不可能接受的,所以林丹汗只好叹息着收回了自己的念头。

    众人又纷纷询问李晓是否还能招来更多的军队,李晓多留个了心眼,就说自己在平安堡里还有三千人的队伍没有动,这个队伍吓住了蒙古人,要知道李晓的部队都是战斗力十分强悍的,如果谁胆敢对李晓不敬,那么这支部队就会教他做人的道理。

    在酒席之上,众多的部落首领都知道内喀尔喀蒙古部落与李晓交易获得了很大的收益,内喀尔喀从李晓的手里购买了大量的粮食和草料,使得自己的部落里没有人饿死,也没有牛羊马匹饿死,这可是十分惊人的成就,以往蒙古部落哪一年不饿死几个人?

    而且,李晓还向内喀尔喀蒙古部落销售了便宜到极点的羊毛衣,以往蒙古人过冬的时候穿着的都是皮衣,但是皮衣也有皮衣的不好处,就是太过厚实笨重了,不如羊毛衣那样轻薄保暖,而且皮衣的价格高昂,很多普通牧民都买不起,不如羊毛衣便宜。

    所以,今年内喀尔喀蒙古部落里没有人冻死,这可是一件轰动整个蒙古部落的大事。

    所以,所有的蒙古部落都提出了与李晓交易的愿望。

    李晓一一答应,反正都是平安堡里的特产,李晓恨不得卖出更多的东西呢。

    林丹汗又询问李晓是否可以向他们出售铁器,李晓答应了只出售一点点铁器给林丹汗,因为李晓自己的铁器都不够用,哪里能够有多的出售?

    林丹汗对此是有些失望的。

    众人在宴席之上热情地讨论了生意的事情,又纷纷喝酒吃肉,过得十分开心,完全没有已经战败了的心情。

    李晓看在眼里,感慨蒙古人真的是堕落了,部落首领吃香的喝辣的,普通牧民着忍饥挨饿、冻得哆哆嗦嗦的,蒙古部落财富分配如此不公,普通牧民哪里有战斗力,输给清军是必然的。

    正当蒙古人和李晓在庆祝的时候,在清军的大营帐之中,代善正在召集诸位军官开会,他们气氛沉闷地坐在大帐之中,保持着沉默。

    代善看了看自己面前的军官,十分痛苦地咳嗽了几声,他说道:“打听清楚了吗?那支穿着全身盔甲的是哪里的部队?”

    负责打探消息的杜度开口说道:“那是来自明国的部队,据说部队的主官名叫李晓,是特地来支援蒙古人的。”

    代善愤怒地喝道:“我们和蒙古人的战争,与明国人有什么关系?他们凭什么来帮助蒙古人?”

    众人看到代善发怒了,都是感到害怕,纷纷缩了缩脖子,不敢出头说话。

    代善看到这一战损失了两百多个最精锐的白甲兵,心里都在滴血,他发怒自然是有原因的,他更加愤怒的是看到明国人竟然与蒙古人勾结在了一起,如果明国人向蒙古人出售他们急需的铁器等物,蒙古人的实力会更加强大,更加难以征服,清国的战略图谋就要失败。

    “明天我们全军压上,与蒙古人决一胜负,如果遇到那支明国的军队,就派出一千人马去围攻他们,争取将他们击败。”此时的代善已经撕去了温情脉脉的面纱,不再与蒙古人公平对决了,而是打算以多胜少,将蒙古人打垮。

    这种做法虽然可以赢得胜利,但是未必就能够赢得蒙古人的投降,毕竟蒙古人输得并不服气。

    但是代善不可能继续这样与蒙古人纠缠下去,他决定要一举获胜了。

    此战李晓的部队伤亡了八十多个士兵,其中大部分都是手脚受伤的,只有少部分人面部受伤,伤势较重,可能救不回来了。李晓让士兵们将死去战友的尸体火化,准备带着他们的骨灰回去安葬。

    第二天一大早,清军就吃过了早饭,出来列队准备战斗了,这次清军大部分压上,决意与蒙古人打一场决战。

    蒙古人昨天看到了清军的失败,知道清军并非不可战胜的,自然不会害怕,他们也早早出来列队,准备与清军战斗。

    李晓的部队也在中央的位置列队了,这是林丹汗专门安排的,他希望借助李晓部队的战斗力将敌人击溃。

    双方的骑兵开始在宽敞辽阔的草原上追逐射箭,互相攻击对方,有胜有负。

    总体来说,还是蒙古人占据劣势,清军占据了优势,毕竟清军的装备比蒙古人更好,纪律更加严明。

    李晓的部队也出击了,这次他们打得比较狡猾,不断地用火绳枪攻击对手,却不与对手正面冲锋抗衡,这导致了清军士兵不断给火绳枪的铅丸射落马下。

    能够与李晓的部队正面抗衡的都是清军最精锐的白甲兵,他们数量稀少,战斗力十分强悍,一旦损失就难以补充,令代善感到十分心疼。

    代善派出了一千人的队伍去包围李晓的部队,李晓就带着部队在附近绕圈,不时借助蒙古人的队伍来平衡自己与清军部队之间的数量差距,导致清军无法包围李晓的部队,给了李晓的部队不断攻击的机会,清军的士兵一个个跌落马下,伤亡惨重。

    经过了一整天的战斗,大家都人困马乏了,清军虽然射杀了更多的蒙古士兵,但是自身也有损伤,导致了双方都没有能够分出胜负,只好暂时收兵,等待明日再战。

    李晓的部队击杀了两百多个清军士兵,而自己的损失只有三十多人,这种战绩十分辉煌,让蒙古人见了都感到震撼。

    李晓的部队战术十分狡猾,他们靠近之后用火绳枪攻击清军士兵,然后又策马跑开,等到有了机会,又冲过去打枪,不给清军靠近和包围的机会,两百多个清兵都是这么击杀的,这让代善感到了十分的心疼。

第89章 兑换

    一场决战暂时结束,大家回营点算人马,蒙古各部落损失了三千多人,据说他们击杀了两千多个清军的士兵,但是他们之中大部分人都没有对方的尸体作为证据,所以算不得真正的结论。

    李晓的部队击杀了两百多个清兵,也没有尸体作为证据,只好暂且记下。

    按照这个战绩来排名,李晓竟然凭着四百多人的队伍排名靠前,要知道排名靠前的队伍都是几千人的大部队,人数是李晓的数倍之多,但是他们的击杀数量却没有数倍的差距,只是相差了两三百人而已。

    由此可见,李晓的部队战斗力真的是强悍!

    林丹汗看到己方损失更多,心里十分失落,原本他还怀着一个大蒙古的美梦的,他希望重现祖先的辉煌,只可惜现实给了他当头一棒,让他清醒了很多。

    此后的几天时间里,蒙古人都与清军大战,每天都损失几千人,蒙古人撑不住了。其实清军也撑不住了,每天都损失两百多人的白甲兵,这可是无法补充的精锐啊,死一个少一个,整个清军之中都没有多少这样的精锐,清军已经损失不起了。

    只有李晓意犹未尽,他十分狡猾,专门打清军士兵的冷枪,绝对不正面对决,借助蒙古人的掩护,李晓可以在战场上游刃有余地自由活动。

    双方都打不下去了,只好暂且收兵,等待时机。

    林丹汗看到清军也不再出来挑衅,他也知道清军或许是打不下去了,所以林丹汗十分警觉地派人与清军联络,打算通过谈判解决问题。

    代善无奈之下只好同意了谈判,双方的信使就在草原的中央位置展开了艰难的谈判,通过三天的谈判,总算是达成了协议。

    从今往后,清国和林丹汗的蒙古部落以科尔沁蒙古部落和察哈尔蒙古部落的边界为边界,双方友好和平共处,不得随意侵入对方的领地,也不能够收留对方的逃人。两国以兄弟相称,不再对对方采取敌对行动。

    协议很多,最主要的就是这几条。

    双方签订协议之后,工业帝国系统给予了李晓3000点贡献值的奖励,奖励他挽救了林丹汗的蒙古部落,让他们不至于像历史上那样失败而消亡、投降。

    此时,李晓已经有了一万两千多点的贡献值,可谓是大富翁了。

    由于蒙古和清国签订了协议,所以李晓就与顿哈一起带着伤员踏上了回家的道路,林丹汗给了李晓一百匹战马作为奖励,也算是不错的了,李晓就收下了。

    李晓回到平安堡的时候,他已经外出几个月的时间了,此时已经是春季,又到了耕种的时候,李晓在工业帝国系统里兑换了大量的大豆、蔬菜、牛羊马匹等东西,交给百姓们种植和养殖,他兑换的都是最好的品种,能够高产而又抗病虫害的,能够快速成长的牛羊,能够拥有很强大的能力的战马,诸如此类,这些耗费了李晓5000点的贡献值。

    李晓将这些东西交个百姓,让他们用心打理。

    同时,李晓又从内喀尔喀蒙古部落里招募了三十个擅长养马的牧民,让他们来给自己养马,这些战马都是最好的品种,只要养好了,将来李晓就不愁没有战马使用了。

    然后,李晓又在工业帝国系统里兑换了燧发枪的工艺技术,他将这些内容交给工匠和施爱平研究,燧发枪的关键在于好用的燧石和质量好的好钢,现在李晓经常能够炼出好钢来,经过仔细的挑选之后,留下能用的好钢,用来制造燧发枪。

    至于燧石也可以从市面上采购,只要愿意花钱,还是可以买到好的燧石的。

    现在李晓的仓库里存放了两千把的火绳枪,他让工匠们从中拿出几把火绳枪改装为燧发枪,试一试效果如何?

    经过工匠们的改装,燧发枪成功制造完成,李晓让士兵使用燧发枪射击,经过实际的测试,燧发枪的发火率达到了90%,还算是不错。

    如此,经过改装,燧发枪实现了成本低、射击简单、容易瞄准等优点。

    步兵燧发枪口径19.8毫米,枪长1560毫米,枪重5.69千克,弹丸重32.1克。

    骑兵燧发枪,口径17.3毫米,枪长1210毫米,枪重4.6千克,弹丸重21.3克。

    然后,李晓就下令将仓库里的火绳枪全部改装成燧发枪,然后让士兵们训练使用燧发枪,由于士兵们有基础,所以练上一个月的时间就熟练了,他们已经能够使用燧发枪准确地击中三十米外的目标。

    此次李晓外出支援蒙古人的事情他没有声张,所以别人都不知道。

    李晓回来之后,就安排众多的百姓开始种植土豆、蔬菜、大豆、紫苜蓿等作物,还让百姓们饲养牛羊马匹。

    此时,士兵们已经不需要下地去帮忙耕种了,他们就专门负责保护耕种的百姓,每天都有超过一百人的部队在外围巡逻,防止土匪、马贼和清兵进入附近的区域。

    由于李晓发展了羊毛纺织产业,这可是一个劳动密集型的产业,他雇佣了三千人的纺织工人来制造羊毛衣,使得很多的工人都有了一口饭吃,不仅有饭吃,还能够温饱,这就是李晓的功绩了,但是他从来都不吹嘘。

    曹晶是秦友光的一个同学,他们都曾经在南京的一所学堂里学习过,他们关系还是可以的,自从知道李晓这里需要大量的人才之后,秦友光就写信给曹晶希望他能够过来看一看,曹晶从小就文武双全,但是他对于明朝的现状十分不满,他知道都是因为各级的官吏贪污受贿才导致了士兵的战斗力弱,使得明朝在与清朝的战争之中屡屡失败。

    所以,曹晶对这样的黑暗现实很是不满,对于他来说,他知道自己难以改变这样的现实,这个结论让他分外感到伤心。

    对于秦友光邀请他过去看一看,曹晶是有些不相信的,他不相信李晓能够做到不贪污腐化,毕竟现在的明朝每一个官吏都是贪污腐化的。如果不贪污腐化,就没有钱贿赂上司,就无法升官发财。

    曹晶由于不相信李晓的人品,所以拖了好久都没有过来李晓的平安堡里看一看,曹晶看到秦友光三番四次写信来邀请,他只好答应过来看一看了。曹晶搭乘了一艘商船从江南北上,来到了天津卫,曹晶没有告诉任何人自己的到来,他想要看到最真实的情况,而不是经过掩饰的情况。

第90章 曹晶的感受

    曹晶跟随钱不换的商队,扮作一个小商人,前往平安堡。

    经过十天的旅程,曹晶顺利地来到了平安堡外,他已经见识过了水泥路面的好处,知道这条水泥路面是李晓让人铺设的,曹晶的心里对于李晓就多了几分好奇,能够铺路的官吏总算是不那么糟糕,还算是懂得为家乡父老办事。

    曹晶站在平安堡之外,看到高大巍峨的平安堡城墙,感到有些震撼!

    平安堡的城墙竟然也是用水泥铺设的,就像是一整块的石头一般,没有任何的缝隙和破损,能够修建如此出色的城墙的官吏,至少也是办事的,比大明的其他官吏要好多了。

    曹晶看到城墙每隔一段距离就凸出一段,他知道这是最新流行的城墙棱堡,他也知道这种棱堡的好处,所以曹晶感到有些好奇,这个平安堡的副千户李晓看来有些不凡。

    仅仅只是一个棱堡无法令曹晶投靠,所以曹晶继续往下看,守城的士兵都穿着闪亮的全身板甲,看样子很是美观大方,曹晶对此感到有些好奇,他知道明军之中贪污腐化严重,给士兵的装备多数都是粗制滥造的。

    所以,李晓的士兵穿着明显很好的板甲,这倒是让曹晶感到了惊讶,看来李晓的士兵装备不错啊!

    “也许这些人都是李晓的家丁。”曹晶对于明军十分了解,他知道明军的将领大部分都养着一些家丁,他们给这些家丁更好的装备和待遇,期待他们能够为自己建功立业,所以李晓的士兵装备较好也是有可能的。

    曹晶走入了城门之后,由于有钱不换商队的介绍,证明了曹晶不是清国的细作,就被允许进入了城池里面。

    城池里面都修建着三层高的楼房,这些楼房提供给工匠、工人和士兵们居住,都是水泥砖头砌成的,十分坚固美丽。

    街道上铺着整块的水泥路面,显得十分整齐笔直。

    道路两旁放着许多的装垃圾的木桶,看样子比较干净整洁,没有很大的臭味。

    来往的行人穿着保暖的羊毛衣,看样子都十分的得体。

    平安堡里民众的富裕让曹晶有些震惊了!

    要知道曹晶去过很多的地方,知道百姓的生活如何,现在大明朝的百姓承担了主要的赋税,导致他们赋税很重,生活只能勉强吃饱。

    而平安堡的百姓不仅可以吃饱,还可以穿的暖和,还有人买了肉食回家,他们居住的房子也是很不错的,还有的百姓牵着马走着。

    要知道马匹可是很昂贵的生产资料,这些百姓买得起马匹,自然是富裕的。

    这种富裕不是少部分人的富裕,不像京城和江南、广州那样,只有少部分人富裕起来,这里是大部分人都富裕,几乎看不到贫穷的流民。

    曹晶对李晓治理地方的水平感到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能人,才能够让麾下的百姓如此富足?

    曹晶震惊了!

    曹晶继续往前走,看到了远处工厂里冒出来的滚滚浓烟,他十分好奇,知道这多半是炼铁炉之类的,他走过去想要看一看,却被守卫的士兵拦住了,不许他接近。

    曹晶就往别的地方走去,他装作问路的样子,在街道上与一个士兵攀谈,这个士兵正是赵虎,赵虎经过了识字的学习,又从大图书馆里借阅了很多有关军事的书籍学习,早就升为了校尉,是仅有的两个校尉之一。

    曹晶看到赵虎气质不凡,便问赵虎:“你们的月俸可有克扣?”

    “没有,我们的月俸都是按时按量发的,没有任何的克扣。”赵虎裂开大嘴巴笑了。

    曹晶点点头说:“你们是如何做到不克扣士兵的月俸的?”

    “我们成立了士兵委员会,他们由士兵们选出,可以直接向副千户大人投诉上官克扣月俸,导致没有任何军官胆敢克扣月俸,否则就要吃不了兜着走。而且,士兵们的月俸是储蓄所发放的,与军官没有任何的关系,所以军官不可能克扣月俸。”赵虎十分耐心地解释。

    原来是这样!

    曹晶明白了,军官之所以能够克扣月俸,就是凭着他们的权势,欺上瞒下,克扣勒索,但是如果士兵们有了向上申诉的渠道,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只要一旦出现克扣月俸的情况,上官就会按照士兵们的申诉去处理,自然就可以杜绝克扣月俸的行为了。

    因为有了受到欺压的士兵的申诉,所以才能够阻止军官克扣月俸。

    这个道理十分简单,只是想要做到很不容易。

    如果士兵们没有这样申诉的渠道,他们就只能闹饷,绑架军官,索要自己的军饷,这种激烈的行为原本是可以避免的,只要给士兵们正常的申诉渠道就行了。

    曹晶忽然感到十分的佩服,李晓能够想出这样的办法,看来是一个好官。

    如果将这个办法推广到全国呢?又会如何呢?

    曹晶兴奋了,脸庞都红了,他迫不及待想要见一见李晓,从他那里得到一个答案,大明朝究竟还有没有救?

    曹晶与赵虎告别,继续在街道上走着,他看到了杨九,就好奇地过去询问:“这位老人家,这里赋税是否会多收?”

    杨九笑嘻嘻地回道:“这位客人,这里并不会多收赋税,一切都是按照规定来的,规定收多少赋税,就收多少,不可能多收。”

    “如何保证官吏们不会多收赋税?”曹晶问道。

    “我们成立了市民委员会,这是由百姓们选出来的,他们遇到有官吏多收赋税,就会向副千户大人直接投诉,副千户大人就会将相关的官吏惩处。”杨九十分得意地说道,他也是其中的官吏的一员,自然对这个制度十分熟悉,深深为此感到自豪,这可是能够避免官吏盘剥百姓的制度。

    曹晶听了杨九的话之后,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他心潮起伏,想起这里的百姓和士兵都能够富足地生活,没有受到官吏盘剥的苦楚,简直就是大明朝里的一盏明灯,足以照亮大明朝前进的道路。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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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帝国系统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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