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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小兜     玩转大明帝国txt下载     玩转大明帝国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六章 来者不善

    此二人这么拉风的形象,自然不是来选美,有句话说得好,来者不善,善者不来,这俩小子一看就是来砸场子的。

    来到王不死两米处站定,据科学研究,两米处是人们认为最安全的位置。

    李小国手叉着腰,嗯,就跟村里骂街的泼妇形象很像。

    “告诉你,王不死,这就是得罪我们家的下场”李小国声音有些沙哑,难道是昨天晚上伤害的不仅仅是屁股,还有嗓子。

    鼻孔朝天,眼神四十五度仰望天空,估计是怕王不死听不明白,接着说道:“这畜生竟敢骑上我们家大黄,这是老寿星上吊--找死,我们家的大黄是你穷人家的畜生可以骑的嘛,自不量力,摆不清自己的身份”。

    听过之后,王不死才明白,原来旺财的这一身伤,是李小国这小子打的,看着旺财慢慢闭上的狗眼,王不死很想教训他一下。“告诉你多少次,红颜祸水,母狗就是洪水猛兽,要懂得浅尝辄止,不能沉迷其中,无可自拔,现在好了吧,狗命都搭上了”。

    只是就算现在王不死说什么已经晚了,旺财已经完全的闭上了双眼,完成了他短暂的一生,有不甘,有不舍,有壮志未酬,有抱负未成,但都已经不重要,狗既已经死,尘归尘,土归土,留下的仅仅是僵硬的躯体。

    狗最宝贵的是生命

    生命对于狗只有一次

    这是不公平的

    同样是畜生

    为什么猫的就有九次

    既然只有一次狗命

    那狗的一生应该怎么度过

    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

    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

    在死亡面前

    旺财可以自豪的大喊一声

    它的一切都为了伟大的狗狗繁殖事业

    虽死犹荣

    旺财就这么走了,完成了本书所有的任务,唯一留下的是那十三个狗崽子。

    不得不说,旺财后继有人,旺财家的香火得到了很好的延续,以后必将发扬光大,开枝散叶。

    旺财走了,王不死心中的痛,无以言表。

    作为男主,他勤劳勇敢,聪明伶俐,出类拔萃。独占鳌头,首屈一指,盖世无双,昆山玉片,嫉恶如仇,路见不平一声吼。

    好吧,最后那条去掉,还是那句话‘穷则独善其身,达则接济天下’。路见不平之事,王不死还是帮不了的。

    可是现在,自己的挚友,自己的亲人,被人残忍的伤害,可以说是死无全尸。而杀人凶手却趾高气扬的站在自己身边,而且毫不掩饰,洋洋得意,指着自己的鼻子就说:“这事,我干的,咋了,敢咬我”。

    面对霸权主义,恶势力,官僚地主,普通百姓也就忍了,不与官斗,这是几千年来祖宗传下来的经验,大明帝国的百姓还是挺温顺的,只要有一口吃的,他们都会老老实实的做一个顺民,不过最近几年又加上了一条,不与商斗,商人都有钱,有钱能使鬼推磨,拿出一些财富,也是可以左右官员的一些决定的,海瑞,前明有,只不过大明帝国还没有出现过。君子爱财,何必还要在乎方式。

    但王不死是男主啊,男足没有天佑,男主有啊。就算是男主犯下多大的错,正在打字的人也不会让他着这么嗝屁的,不说像猫一样几条命,但三五条还是有的。

    王不死站起身,两人互视,眼中的杀气,一旁的李二壮感受的清清楚楚,无明之中感受到周围的空气凝结,气温骤降,不由自主的李二壮身体抱在了一起。

    首先出手的是王不死,一招平沙落雁,先发制人,用老不死的话,那就是战场,不讲究规矩,江湖道义,武林规则,都是狗屁,弄死对方才是目的,自己活着那就是胜利。

    你来我往,神龙摆尾,观音拜佛,平沙落雁,大胖展翅,最后两人的招式也越来越没有下限,最后竟然连猴子偷桃,童子拜天这么恶人的招式都用了出来。

    猴子偷桃,是公认的阴招,是在打斗中专门袭击对方裆部的招式,因为身体的特性,一般只能用于男性。

    而童子拜天,就没有这方面的缺憾,男女都适用,先简单的介绍一下童子拜天,童子年纪小,个头也就矮一些,双手合十,成人拜佛拜天总是双手合十,放于胸前,而童子就不会,童子喜欢玩闹,总是喜欢把双手合十,举过头顶,大家可以想象,在打斗中对着对手屁股那么一下,那会是什么感觉,有兴趣的可以体验一下,这滋味绝对的很酸爽。

    两人来来回回,你追我赶,你退我进,最后王不死猴子偷桃成功,咔嚓,李小国彻底的变性。

    好人有好报,坏人受到了惩罚,皆大欢喜。

    额,好多,这是第一个版本的王不死,属于武侠系列。

    下面是第二个版本的王不死,

    毕竟大明帝国可不是全民习武的,一是习武的人饭量都大,穷人练不起,二是习武太苦,有钱的人又吃不了苦,像王不死这样,穷人家的孩子,能够学武的很少,除非是那些富商收养的一些孤儿,花上一点钱,那就是自己一辈子的生命保障。

    王不死一个跃起,对着李小国那张横看竖看都感到恶心讨厌的脸,狠狠地踹上一脚,李小国没有防备,王不死一击必中,大块头倒下,接着身体在地面上翻了几个跟头,白色的衣服上满是灰尘,拉风的发型也变得凌乱,那擦过粉的脸,也是污秽不堪,如果不是真爱,王不死很担心,李二壮会抛弃李小国。

    跌倒的形象不雅,李小国跌倒后的形象也不雅,脑袋在地,屁股高高翘起。

    见状,李二壮急忙向着李小国的屁股跑了过去。

    不会吧,难道在这里就开始了,王不死闭上了眼睛,这画面肯定很辣眼睛。

    好在李二壮还是有一些行为意识,羞耻之心的,并没有条件反射的脱下李小国的裤子,就那么来上几下。不像死去的旺财,只要是看到了大黄狗抬腿,旺财就反应很强烈,一部位会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大。

    一手扶住李小国的屁股,李二壮很担心李小国的屁股有了三长两短,虽说感情是基础,可那东西也是调和剂,缺少也不成。

    手掌感受到屁股传来的温热,李二壮放心了,然后另一只手扶起了李小国。

    语气之中带着担心,:“亲爱的,你怎么样了,有没有受伤”。

    李小国站起身,甩甩腿,扭了扭腰,除了脸上有些痛,身体还是没有任何的不适,于是摇头说:“甜心,我没事,你不用担心”。

    虽说被打,但是李小国没有惧怕,站起身,又恢复以往的动作,双手叉腰,眼神四十五度仰望天,对着王不死大喝道:“好啊,王不死,你敢打我,我爹可是里正”。

    额,好吧,这一个版本的王不死结束。

    换下一个正常一点,大明百姓都会做出的版本。

    决斗开始,下面我们先介绍一下出场的双方。

    男主,

    姓名:王不死,

    性别:纯爷们,很纯很纯的那种,

    年纪“十九岁半,

    特殊经历:学武十五年。

    家庭背景,

    外公,退休军户,刚刚下山,

    老娘,军户干女儿,已经不在,

    老爹,职业不详,也已经走丢了。

    再看看对方的情况,

    姓名李小国,

    性别:待定,需要在不同的场合,转换性别。

    年纪:十五,(王不死很想李小国就活到十五岁)

    特殊经历,十岁之前站着撒尿,之后也会尝试蹲着,并扮演女性角色。

    家庭背景

    爷爷,前任里正,已经仙逝。

    老娘,官员家属,离家出走(给王爸爸很像)。

    老爹,现任里正,不出意外,应该还在为大明帝国的发展事业,鞠躬尽瘁。

    一个是官宦子弟,一个是普通老百姓,现在还是孤儿的一个人,比赛结果一目了一。

    两人上场,没有决斗,裁判直接宣判,胜利者李小国李大公子。王不死只能是灰溜溜的下场,接着是无数人的嘲笑。

    王不死和李小国是没有可比性的,现在的大明帝国就是如此,笑贫不笑娼,哪怕你不偷不抢,但穷本身就是一种错。

    因此下面王不死的反应才是最正常不过的,虽说他是男主,自有天佑,可是天上诸神也是需要香火钱的,穷人自然没有。

    看着趾高气扬的李小国,再看看已经死去的旺财,王不死只能是满脸堆笑,紧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是我没有教育好我们家的旺财,上了你”。

    “你说啥”

    “不不不,旺财上的是你家的狗”王不死急忙解释。

    “哼,知道就好”李小国想了一会说道:“旺财,你一个乡巴佬还能想出这样的名字,肯定是偷得,哼,偷东西是犯法的,”

    王不死瞠目结舌,这算是哪门子的道理,李保国的教育很成问题啊,既然看上旺财这名字了,尽管拿去就是,那还需要找借口理由,这是一个官宦子弟应该做的事嘛,掉价,拉低自己的威势。

    果不其然,看到王不死胆战心惊的样子,李小国笑了,:“旺财这名字我就没收了,看在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我就不依法处理你了”。

    看到李小国欺压良善,这么轻车熟路的模样,王不死推测这是李保国已经对李小国进行培养了,为了下一任里正还能在自己家做准备啊。

    王不死挺贱,但也有底线,看到李小国说出这么无耻的话,王不死并没有表示感谢。

    对于王不死没有感恩戴德,李小国很不满意,不过想一想自家的狗也有名字了,旺财,旺财,岂不是给自己家增加财气,想一想挺开心,也就不跟乡下百姓计较。

    看看僵硬的前任旺财,李小国咽了咽口水,说道:“待会把这狗烤好,送我家去,明天带到学校,给同窗尝一尝家乡特产”,说完扬长而去,得意的笑,走到老远,王不死都要听得见。

    李二壮一直都没有说话,作为李小国的爱人,李二壮懂得什么时候该说话,什么时候该闭嘴,有道是该说的活说,不该说就果断的闭嘴,估计这也是孙四娘教育的结果,估计也是为了下一任妇联主任准备。

    一直是李小国的表演,自然李二壮没有说话,见李小国离开,弯弯的腰,挺了挺,双手叉腰,四十五度仰望天空,:“哼,告诉你,王不死,这就是得罪我们小国的下场,记得把狗烤好送到李家去”

    然后低下头看了看血肉模糊的部位,连连摇头,喃喃道“可惜了,这东西最补了”。

第十七章 大胖二胖的奋斗史

    狗眼看人低,狗仗人势,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狼心狗肺,狗不理。。

    最后一个除外,狗是多么出名的动物,早在几万年以前就生活在这个地球上,曾经也是在家畜中称霸一时。看着已经冰冷的旺财尸体,一切不重要了,管它生前多么的优秀,拥有偌大的成就,现在仅仅是一具尸体,毫无价值。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至于把旺财烤了送到里正家,这事王不死还是做不出来的,这已经触及到王不死的底线,人死灯灭,狗死了也是如此,前世的帐已经了结,何必让狗死了也不安生,最重要的是,狗肉自己又吃不到。虽然你是里正家的公子,虽然你是官二代,虽然你手里有权利,但是好男儿王不死坚决不从。

    如果王不死懂风水的话,还是打算给旺财选一块好的地方,最好是有龙气的地方,下辈子也能当个皇帝,最次也能是个国公,不要像这辈子一样似的如此丢人现眼。

    毕竟也主仆一场,只是王不死现学风水也没人教,也就只能委屈旺财,将就将就,在小庙的后面,挖个坑,埋点土,把旺财的尸体放了进去,一切就结束。

    王不死久久站在旺财的墓前,泪滴留下,人类是有感情的动物,喜会哭,悲会哭,可是为了一条狗还掉眼泪的人,还是很少的,特别是旺财还不是优良品种,不是哈士奇,也不是宠物犬,只不过是农村土狗。由此可见,王不死对旺财还是有感情的。

    重新填了几锹土,为旺财树碑立传就没有必要了,但是最基本的东西也还是不能缺少的,一块木牌插在了旺财的墓前,用笔写上几个字,旺财之墓。

    王不死喃喃道:“旺财,哥现在没钱,等我有了钱,一定把你的墓好好的修缮一番,比帝王陵墓都好上千倍万倍,记着,千万不要腐烂了,否则,到时候你就没办法住了”。

    劈叉,一道闪电划破天空的脸,难道雷公电母与旺财也是挚友故交,看到旺财就这么走了,就想着下点雨,搞搞气氛,就当是送别。

    王不死一身冷汗,如果看到旺财从墓地里爬出会是什么场景,好在旺财的墓地还是安然无恙,几滴雨落到脸上,雨终于下了起来。

    “你今生有太多的留恋,有那狗窝里的鸡骨头,还有自己的配偶,以及狗崽子。你放心,我一定会为你解决,让你们一家团聚”。王不死许诺道。

    跑回小庙,挖出鸡骨头,王不死就埋在了旺财的墓地里。狗死了也不能饿着。

    做完这些事,王不死就下山了,孤独是可怕的,他不能让旺财一个狗死了,去那阴曹地府,总要给它找个伴。

    老不死走得很快,因为心中有事,就连自己最喜欢吃的烤鸡,吃的都少了那么一点香气,年纪大了,很少消耗这么多的体力,老不死只能是走一走,歇一歇,然后吃几口鸡,还没有天黑,三两只鸡就吃完了,可见,老不死投胎之时,孟婆汤也是喝了不少。

    老不死很后悔,鸡还是要多带几只的,以防不测啊。

    后悔也没用,老不死只能是站起赶路。

    一声闪电,划破了山上天空的脸,山下也好不到哪去。

    “快要下雨了”老不死看了看慢慢阴下来的天空,自言自语道。

    老不死加快了步伐,前面就是五户村的村口,以前那里有个茅草屋,已经十几年没有下过山了,不知道还在不在。

    雨滴开始落下,落在枝叶上,受到树叶的阻挡,留在了树叶中,然后随着风摆,再慢慢的滑落,落到了草丛中,落到泥土里,从新轮回,就像是许多人平凡的人生。留下的只是一捧黄土。

    树叶在雨中,变换着无数形状,但总是会在那一刹那,坚强的挺起,再恢复本色。洗去了尘土,自己还是自己。

    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

    老不死脚步飞快,但心中无比的沉重,十几年前,自己一气之下,离开了那里,没有人阻止,也没有人挽留,现在回去,自己又能为王不死争得什么。

    自己的同僚,自己的泽袍兄弟,会不会举刀相向。

    自己现在赶回去还来不来得及。无数想法交织在脑中,老不死这么大的岁数了,着实有些受不了,脑袋疼。

    把电脑往怀里揣了揣,老不死的脚步又快了很多。

    有句话说得好,想来可以,想走就不会那么容易。

    小路很窄,毕竟也没有车辆会来这穷山僻壤。

    穿过雨丝,老不死就看到雨中有两个身影,嗯,虽然老不死年纪大了,可是耳不聋,眼不花,估计是李保国家的鸡营养丰富的原因。

    你不该来。

    我还是来了。

    来了就别想走了。

    来了我就没想走。

    高手对决,往往都是废话连篇,你一句,我一句,电影都放了大半,决斗都还没有开始。这样的导演是要被打死的,还是挫骨扬灰的那种。

    老不死站定,他早就知道,自己想要离开五户村,不会那么容易,总会有人希望自己一直留在五户村,最好是死在五户村。他们也就没有了担心,没有了烦恼,惶惶不可终日,晚上也可以睡个安稳觉。

    两个人慢慢的向老不死走了过来,在老不死不远处站定。

    只见二人,一个挺胖,另一个也很胖,穿着和尚的袈裟,露出怀胎八月的大肚子,衣服上油渍麻花的,估计这衣服也已经有些年头了,已经像文玩那样包浆了,再看这两张脸,额,好吧,油光满面。就跟庙里供奉的十八罗汉差不多。

    “哈哈,老东西,我劝你还是乖乖的回去,否则不要怪我们兄弟,不懂得关爱老人”,其中一个胖子说道,很明显这是领导,两人之中的头号人物,往往都是领导先发话,下面的人随着附和。

    例如另一位胖同志,亮了亮自己沙包大的拳头,:“对,对对,一定让你好看”。

    难道他们就是江湖上传言的,胖胖头陀。这样的人做杀手,只是这形象是不是差了一点,拉低了整个杀手行业的颜值。

    额,好吧,可能是他们的工资待遇要求不高,他们的主子花费不多,就能够包下。

    话说这两个胖同志,一个叫大胖,另一个不叫小胖,而是二胖,因为二胖的智商稍微低了那么一点。总是会那么二一点,而且在与大胖的合作期间,也都是扮演弱智,傻子之流。例如两个人摆摊要饭,二胖总是会坐在那里,傻乎乎的流着涎水,嘴角挂着笑,然后用手指抠抠鼻子,在放进嘴里酥流一下,最后再吧唧几下嘴。

    两个人是亲兄弟,自打父母生下这两小子,噩梦就开始了,王不死投胎喝了一锅孟婆汤,而这俩小子可能喝了不仅仅是三锅五锅。因为他们实在是太能吃,而且懒得抽筋,啥活都不愿意做,找工作也是干一天,歇三天,到后来,也就一点活都不愿意干,早上睡到日上三竿,晚上还要整一顿宵夜,带荤腥的那种,普通老百姓家怎么能够负担得起,于是乎,两人的父母就出去打工。把这俩孩子留在家里不闻不问,当时两个人还小,只有二十多岁。

    没办法,没吃没喝,又不想出去工作,两人只能是坑蒙拐骗,开始时,在自己村庄同村的人抹不开面子,总是会给一点,可是到了后来,人家见到这两兄弟就躲,见过不要脸的,可是这么不要脸的一对活宝,果真是世上难有。在本村要不到吃的,二人就只能是流浪在外,不得不说,世界上没有完全的废人,只是此时的岗位不适合他而已,例如大胖二胖,做农民,他们完全没有那水平。上班干活就更不行,他们没有那么多的体力,也遇不到那种让他们干一天,休息三天,还工资照发的那种好老板。

    但是在其他的行业,他们却是如鱼入海,得心应手。

    这条路就是佛道--出家之路,自打两个人剃了头发,在庙里偷了几件袈裟穿在身上,大胖二胖发现,自己要饭的成功率增加了不少。不管是多穷的百姓,总是会从家里不多的余粮中挤出来一点。

    特别是那种有钱有势的人家,更是慷慨大方,曾经有位官宦家的女主人,为佛祖奉献了自己的身体,那一晚,大胖二胖终身难忘,那是他们的第一次,那一年他们四十岁。

    由于朱熹洛是和尚出身,对于和尚的行为,大明帝国也是不怎么约束,官员们也不会盘查,哪怕是犯了法,只要不是谋逆,杀头的罪行,基本上也就交一点罚款,就可以无罪释放,也不用发配边疆,因此和尚的数量越来越多,有证没证的估计已经占到大明帝国人口的一成,这可不是小数目。

    和尚多了,竞争也就激烈了,百姓们慢慢发现,每天来要饭的和尚,比自己家的米粒都多,而且还有组团来的。于是乎愿意施舍的百姓也越来越少,有钱有势的人也是如此,毕竟他们家的米也不是大风刮来的,那也是地里种出来的。

    大胖二胖慢慢发现,工作越来越不好干,每天也吃不上五顿饭,两人果断的决定,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不能一味的只靠要饭生活,于是他们也开始尝试开展新的业务,给人家算卦,测姻缘,看风水,以及给死人超度,别说,这收入可比要饭可观不少,他们也能够每天都见到荤腥,体重也明显增加不少。

    大明帝国的百姓是善良的,是朴实的,但他们也会尝试,穷则思变,看到别的和尚能够要到饭,甚至是得到所谓佛祖的香油钱,很多的和尚也慢慢的改变,做一些兼职,就和大胖二胖的一样。

    每个行业都是如此,干的人多了,水平层次不齐,这个行业也就被搅和坏了。毕竟上当一次,也可能是这和尚的业务水平差了一定,可是上当受骗了无数次,那就是整个和尚行业的问题,再过去没多久的时间,和尚的职业完全烂掉了,大胖和二胖也没有业务可做。也是越来越穷。

    还是那句话,穷则思变,大胖二胖还是有水平的。例如人家口才好,通俗一点说就是会忽悠。给自己重新包装,曾经江湖上有一对杀手胖瘦头陀,武功极高,于是大胖二胖就变成了胖胖头陀,大家以讹传讹,慢慢的也就分不清到底是胖,还是瘦,这不,两人的现在主人就是上当受骗的人,在听到胖胖头陀的名气之后,果断的把他们留在了自己的门下,金钱美食,应有尽有。由于那一晚,大胖二胖都是第一次,那官宦夫人太过威猛,把两人都弄伤了,因此大胖二胖对女子也出现了免疫,见到雌性动物都会感觉到下面疼腿发软,所以对美色一点也不感兴趣。这一点更是让现在的主子敬佩不已,毕竟酒肉穿肠过,佛祖在心中,酒肉都可以,吃肉喝酒的和尚很多,但能够不近女色的酒肉和尚,可是凤毛麟角,可见,两位是真正的出家之人。佛道圣僧。

    高手不能浪费,于是大胖二胖就被派到了五户村,负责看守任务。

第十八章 找屎之人

    能动手,就不要瞎逼逼。这也是老不死的一贯作风,君子动口不动手,可是人家是老子啊,老子只会动手不动口,这也是王不死经常受到暴力伤害的一个重要原因,好在,王不死抗揍,这也是他能够平平安安,没有缺胳膊少腿活到现在的一个重要原因,可见有一副好身体在什么时候都很重要。

    鄙视的看了看大胖二胖,就像是看两胖傻子一般,老不死冷冷的说道,“可以开始了吧,我赶时间”。

    “唉吆喂,好大的口气,告诉你,老小子,你还不知道吧,我们兄弟俩可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胖胖头陀’,杀人不眨眼,无恶不作,弄死你就像是吃饭拉屎那么简单,今天我们兄弟俩心情好,不想杀生,劝你早一点回去,不然,哼哼,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生日”,

    大胖双手叉腰,估计可能是腰围比较大的原因,姿势总是感觉很是别扭,然后大脸蛋子四十五度仰望天空,额,好吧,还下着雨呢,大胖不得不用手擦了擦脸。

    “对,对,就是你的生日”,二胖充分发挥了一个狗腿子的职责,在一旁帮腔附和道。

    “拜托,有时间多读读书,不是生日,是周年”老不死苦笑摇头,背后的人是打算用这俩二货羞辱自己来着,让这俩小子当反派,实在是不大合适,他俩不像是来杀人,倒像是来搞笑的,难道这是最近江湖中刚出现的一种新型的杀人方式--把别人笑死。

    “我就想说生日怎么了”大胖理直气壮。

    二胖在一旁附和:“对,我胖哥说是生日就是生日”。

    “你闭嘴,告诉你多少次不要说我胖,”身为胖胖头陀组合的领袖人物,脸面还是很重要的,例如自己最忌讳的胖字,

    “可是你本来就很胖啊”很显然,二胖做为捧哏的角色,还需要进一步的培训。

    “闭嘴,再说话削你”大胖恶狠狠的说道。

    怕挨打,肉多打着也疼,二胖果断的闭上了嘴,满脸的委屈。

    老不死无奈苦笑,十几年不下山,他们究竟把自己想象成什么样子,竟然派这么俩货色对待自己,难道真是离开江湖,江湖再也没有了你的传说。

    “喂,你们能够快一点嘛,我真的赶时间”。老不死不得不提醒,雨越下越大,衣服都已经湿透,老不死很担心怀里的电脑,毕竟大明帝国一号可不防水。

    “哈哈哈,没想到,找死还有这么积极的,好吧,我成全你,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要往里闯,厕所里点灯--找死,老寿星上吊--活腻歪了,今天小爷就让你知道,马王爷几只眼”。大胖收回了叉腰的胳膊,估计是在做战前准备。

    大胖目瞪着二胖,二胖莫名其妙。

    想了想,二胖急忙说道“对对,马王爷没长眼”。

    只见大胖的眼珠瞪的更大了。

    原本二胖的智商就不咋高,可能是小时候吃不饱,营养没跟上的原因,见到大胖表情,二胖迷糊了,小声道:“难道不是这一句,”

    看着大胖不友善的脸色,二胖询问似的说道:“难道是厕所里找屎的这句”。

    见到大胖不友善,马上就要暴走的状态,二胖有些害怕了,满眼期待这看着大哥,很希望自己大哥给一点提示,哪怕是一个字也行,捧哏的有很多,但是像二胖这样的,只有眼神提示的很真不多。也太难为了二胖兄弟。

    见到二胖还没有反应,大胖终于是忍不住了,狠狠地对着二胖的屁股就是那么一脚。

    扑哧,有人趴到地上的声音,好在下着雨,也减轻了一些疼痛感,也没有溅起灰尘啥的,对环境也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

    可能大家想错了,趴在地上的不是捧哏的二胖,而是二胖的哥哥,胖胖头陀领袖人物--大胖先生。

    大家应该有一些常识,例如身材胖那么一些的人,屁股都会很大,虽然屁股大的,都会用大如磨盘来形容,不过人类的屁股还是趋向于圆形的,哪怕是再胖的人,屁股也是圆的,不信,有兴趣的人可以做些实地考察,当然你还要练一练长跑,以免挨揍。

    屁股上的肉本身就很松软,再加上下着雨,很容易打滑,而且再加上大胖身材肉多了了一些,踹屁股的动作要领,做的也不是很到位,并且人类还有躲避的本能,众多因素加在一起,也就出现了上面的画面。

    大胖只感到自己的脸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疼,按照物理学的解释,大胖脸大,落在地面上受力应该是可以分散一点的,应该是感受不到疼痛的,可见大胖的脸长得也不科学。

    虽说自己胖哥对自己没有好脸,不是打就是骂,就连吃鸡,给自己的都是鸡头鸡屁股之类的,但是见到自己胖哥摔倒,二胖还是急忙弯下身子,想要扶起自己胖哥,可是二胖眼中估错了自己的能力,不是低估,是高估了,例如二胖身前的肚子,就很影响他的弯腰动作。

    再加上二胖的动作很快,结果又悲剧了,二胖也卡倒了,人嘛,总是存在自然反应的,这是身体的本能,例如看到狗拉粑粑,总是不自觉的捂住口鼻,能够流口水的人还真的不多。

    于是乎,顺理成章,二胖倒在了大胖的身上,又是哎吆一声,大胖再一次脸着地。

    不过这一次,二胖反应很快,很快就从地上爬了起来,大胖也没有在地上装死,也是急忙爬了起来,他很担心二胖再这么来上几下,虽然自己不咋要脸,但也不能就这么被二胖祸害了。

    站起身,还好,大胖的脸还在,只不过鼻孔有一点血迹,这很正常,身材胖的人,都会虚那么一点,虚不受补,鸡还是要少吃的。

    站起身的大胖狠狠地瞪了二胖一眼,这次二胖学乖了,主动的送上了自己的屁股,

    大胖也不废话,给上一脚,大喊道:“还不快点弄死那老头,难道你还打算留着他过年”。

    “好好,我马上就去”二胖还是很听哥哥的话的,并没有问出为什么你不去之类的话。

    老不死见状,嘴角挂着笑,说道:“还是不要这么麻烦了,你们一起上吧,我真的赶时间”。

    “哎吆,老小子,口气倒是很大,弄死哪里那需要我们两人出手,就你这身板,哪怕是一阵风也能要了你的老命,如果不是你求死这这么急切,我们还是可以等到你自然死亡的”。大胖嘲笑道。

    不得不说,虽然老不死吃鸡吃的不少,但人家消化也好啊,看起来也还是瘦瘦的,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很担心他还能不能看到明天早上的太阳,这身材绝对会让无数少女羡慕。

    老不死想笑,派人来杀自己,难道这出钱的人,就一点交代都没有,没有告诉这俩小子,自己也是练过的,手底下也是有几百几千条人命的,不说杀人不眨眼,但也不会杀只鸡,吐得昏天暗地。

    “你们还是考虑考虑吧,我真的很强”老不死劝道。

    “哈哈哈,真搞笑,”大胖哈哈大笑,很明显对老不死,大胖没有任何的多想,只不过是个糟老头子而已,对着二胖又是一脚,:“还愣着干什么,快点动手,马上又到饭点了”。

    大胖二胖还是保持一天五顿饭的习惯,不出意外,两个还是会继续保持的,听说国外有个什么吉尼斯世界纪录,他们应该去申请一番。

    说动手,就动手,二胖很明显比自己胖哥利索了很多,向着老不死就奔了过去。就像所有的高手对决一样。嘴中念叨着:“老头,看招”。当然,依照电影小说中的普遍规律,往往喊出这话的人,死的往往也是最快的,基本上不会超过三招,就会下去领盒饭。还是不带肉的那种。

    可以想象,二胖的结局也好不到哪去。

    见到二胖攻击过来,老不死丝毫未动,就连一脚后撤,这么简单的防御动作都没有,不是吓坏了,而是自己实在是没必要,用业余的眼光看二胖的攻击动作,都是破绽。

    就说他现在刚刚抬起的拳头吧,距离这么远,就抬起拳头,这不是让对方有所准备嘛,很明显这又是一个被电影教坏的孩子。无论是‘黑虎掏心’,还是‘抓奶龙爪手’这种阴毒的招式,哪有这么快就暴露的。

    再看看跑步的姿势,双腿飘忽,被小石子拌一下,竟然还差一点摔倒,这样的人老不死很担心,他能不能平平安安的跑到自己面前。

    老不死只能是摇头,这花钱的人是在侮辱自己嘛,或者这俩是免费的,只给一顿饭就可以。

    还好,二胖没有给胖胖头陀这一赫赫有名的杀手组织丢人,还是平平安安的跑到老不死面前,虽然过程之中有些小瑕疵,例如地上的石头太多,差一点跌倒,雨下的太大,遮住了视线,自己跑偏,这些已经不重要,只要有结果,又有多少人会再在乎过程。

    二胖也没有停留,一记直拳直击老不死的胸口,这么胖的人,力气也是不小的,而老不死身材瘦小,被打中还是会疼的,好在老不死赶时间,也没有磨磨唧唧,像是耍猴子那样,逗弄一番二胖,直接扯住二胖打过来的手臂,然后身体这么一往下拉,很简单,二胖的胳膊脱臼了,老不死的力气还是很大的,这简单的动作,普通的人也是无法完成,这还需要巧劲,例如如何利用对方的空隙,以及自身的体重。

    二胖只感到手臂传来钻心的痛,哎吆一声,大叫不止,就跟被官宦夫人夺取第一次那样,痛,很痛,很痛,很有可能是二胖当时的动作不对,不然痛的就是那夫人了。就像是现在,虽说老不死把自己的胳膊搞脱臼了,可是自己也可以借力,把自己的胳膊重新接上,基本上练武的人都会有自己接胳膊的经历。可见二胖只能是业余选手。

    这还没有完,老不死最讨厌那种,让自己的手下上阵杀敌,而自己躲在后面,挥旗呐喊之人,曾经在战场,老不死也是经常拿刀就上的人,于是老不死也不打算放过大胖,卸下二胖的胳膊,老不死身体向前用力的撞在了二胖的胸口,二胖的胳膊也不疼了,因为被胸口传来的憋闷代替,耷拉着一只胳膊,一手捂住胸口,就像是折翼的纸鸢,只不过二胖是特大号的纸鸢,向着大胖飞了过去。

    老不死的动作很快,转瞬即逝,大胖还没有看清发生了什么,就看到猪上天了,啊,不,是自己的好兄弟,飞上了天,然后就朝自己飞了过来。本能的反应,不是伸手去接,而是后退,废话,这么重大的吨位,谁能接着住。

    老不死见状,怎么能够让大胖躲开,踢起地上的一块石头,准确无误的打在了大胖的膝盖处。

    可能是在石头的选择上,老不死没有好好的观察,以至于,击中大胖膝盖的石头过于锋利,而且老不死的力度,准头把握的太好,好巧不巧的正好打中大胖的膝盖骨上,不出意外大胖的膝盖骨受伤了,虽不说废了,但好了以后也只能是一瘸一拐,不过也无所谓,两个人不怕失业,大不了再去要饭,正好腿折了,能够增加同情。

第十九章 大老板出场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只是因为老不死还没有到,在这个风雨交加的时刻,老不死再一次证明这句话还是有些依据的,当然大多数情况是你要比仇人活的时间久,才会有机会如愿以偿。

    老不死是好人,为啥,因为他是男主王不死的直系亲人,虽然他也经常性的对王不死使用暴力,孩子嘛,不打不成才,不打不成器,缺少一些暴力手段的教育,他们的人生是不圆满的,孩子是很容易学坏的,小树也会变弯,好人周围自然就都是好人。

    例如胖胖头陀两小子,就是反面典型,小时候挨揍的次数太少,以至于现在走上了这条恶贯满盈的道路,坑蒙拐骗,除了杀人放火这种恶性案件,他们的胆子还是很小的,基本上其他的坏事一件也没落下,无恶不作是对他们人生轨迹最好的形容。甚至是抢孩子的糖葫芦这种荒唐事,他们都干得出来。所以此刻躺在地上的人是这哥俩。

    惨叫声此起彼伏,在这风雨中显得那么的阴森恐怖,就连草丛中的鸟虫走兽,都被惊跑。

    二胖的胳膊脱臼,再被老不死抛上天空,如果自己就这么落在地上,结果是可以预料的,自己的脸着地,会毁容,身体上也会有很多处摔伤,不过看到此刻胖哥还站在那里,貌似还是自己有可能降落的位置,难道胖哥想要接住自己,二胖很感动,兄弟情深,哥,还是自己的好啊,一点泪水从二胖的大脸上划过,随着风雨落下,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

    带着微笑,带着对自己胖哥的感激,二胖落了地,很好的落在了大胖身上。

    膝盖传来的疼痛,刚刚传到大脑,估计也是胖的原因,大胖的传出神经还没有把大脑中发出的疼痛感觉的命令传回膝盖,大胖就再一次伤上加伤,三百斤的大胖子落在了自己身上,火星撞地球的力度,大胖的感觉比上一次二胖压倒自己身上的感觉更加的明显,心中的那句话也得到了肯定,减肥真的很重要。

    虽说二胖胖了那么一点,但肉还是软的,如果换成其他的物体,大胖的结局还会更惨一点,一命呜呼也不无可能,可见老不死还是有些仁慈之心的。

    看到这俩小子的模样,老不死只好苦笑,实力实在是太差了。

    老不死没有停留,走到俩胖小子身边,看看装死的两位,老不死叮嘱道:“记得告诉你们的主子,是我的东西就是我的东西,谁也拿不走”。说完,紧了紧怀里的电脑,扬长而去,瘦小的身影消失在雨帘。

    虽然装死很丢人,但为了不再被挨揍,两位也只能是选择装死,平时执行任务,基本上也就那么吼上几嗓子,再加上自己身材魁梧,他们还是会施舍一点吃食的。自打跟着自己老板,胖胖头陀也就没有执行过什么任务,江湖只有他们的传说,可靠性也很低。

    可是今天遇到了老不死,自己的恐吓毫无作用,虽说自己混迹江湖这么多年,也学到一些三脚猫的功夫,对付一些普通百姓还是不成问题的,对付比自己还要能打的老不死,他们的一切手段也就不好使,挨揍已经成为事实,为了不被暴力殴打,两个人第一次很有默契的选择装死。

    直至老不死的脚步声消失很久,大胖终于忍不住了,小声叫道:“二胖,还不快点起来,给你说过多少次了,记得少吃点,减减肥,这样很容易得高血压心脏病的。”

    “哦,知道了”二胖捂住胳膊,艰难的大胖的身上爬起来,嘴中小声嘟囔道:“你比我还胖,还能吃呢”。

    没想到大胖人老耳朵还很好使,责骂道:“你懂什么,我这是壮,全身都是肌肉,吃得多那是因为我经常用脑子”。

    “我”二胖还想进一步举例子说明,例如你那大肚子,以及一顿饭十碗米饭,三只鸡,俩猪蹄的饭量。就被大胖打断:“你闭嘴,再说话削你”。

    二胖果断的闭嘴,估计也是经常受到暴力对待的原因,这一点和王不死很像,可谓是难兄难弟,二胖很应该和王不死喝鸡血烧香拜把子,再来一个组合“胖瘦头陀”。

    大胖一瘸一拐的站了起来,膝盖骨已经有些骨裂,疼痛是必然的,但是相比之下,还是比脱臼好一点的。找到一颗树下坐下,艰难的从怀里掏出手机,嗯,大明牌手机,这是大明帝国科学院自己研发的,防水防尘防摔,绝对的三防手机。

    看了很久,始终大胖都不敢按下那个号码。

    雨越下越大,终于大胖抱着早死早托生的心态,按下了那一串号码。

    这是一座古色古香的书房,不用怀疑这应该不是官宦,就是富商,因为平常老百姓家里是没有书房的,哪怕是里正李保国家里也没有书房,就算是那些读书人,文化人,经济状况不太好,也是没有书房的,卧室也就是书房。

    不过这屋子仅仅是书房,不是卧室,因为没有床。

    书房的装修很简单,偏向于木质结构,不过这木头的材质却是不一般,都是市面上有钱都无法买到的稀缺木材。一个书架,上面摆满了书,只是看书的成色,虽然没有落下很多灰尘,不过明眼人一眼就可以看出,这些都是装比用的,因为这里的书籍从来都没有翻动过。

    一桌一椅,昏黄的灯光照着一位身穿长袍的人,只是此人过于消瘦,长袍穿在身上总有些滑稽,灯光太暗,看不清他的脸,只是看那头上的几根白发,年龄应该也不小。

    桌子上是上好端州的端砚,《端溪砚史》有云“体重而轻,质刚则柔,摩之寂寂无纤响,按之如小儿肌肤,温软嫩而不滑”、

    端砚在南塘李后主时就已经枯竭,现在能够流传下来的,这价位绝对不低,这样的家庭当然既要富裕也要尊贵。

    一张宣纸铺开,用镇尺压住一角,身穿长袍之人,拿起挂着的狼毫笔。一手挽住长袍,气聚丹田,另一只手飞快的落下,铁画银钩,笔走龙蛇,呼出一口气,此人放下笔,看了看自己的大作,满意的点了点头,:“嗯,进步不小”。

    只见桌子上的那幅字,贝才,额,好吧,是财字,只是距离隔着远了一些,可能是这人怕宣纸用不完,一张纸写一个字不好看,故意分来了一些。

    财既是钱,《钱神论》云。“夫钱,穷者使通达,寒者使温暖,贫者是勇悍”“钱能转祸为福,因败而成,危者得安,死者的生,性命长短,富贵贫贱,皆在乎钱”

    财能通神,有钱能使鬼推磨,钱是万能的,没钱是万万不能的。

    只是这长袍之人的字,应该怎么形容,苍劲有力,收放自如,变幻灵动,或者是观之如脱缰的野马,奔腾的河水。

    额,好吧,字写得真好,没练过一两天书法的人,还真写不出这么‘好’的字。坐下拿起身边的茶壶,轻抿了一口茶,看着这字,越看越满意,嘴角不由得挂上了笑容。突然桌子上的手机突兀的响起,此人一个没留神茶壶掉在了地上,摔得粉碎,这可是元代的钧窑茶壶,存世很少,有钱也买不到啊。三千两没了。

    此人捂住胸口,很是心痛,看房间的装饰,此间主人应该也不是缺钱的人家,可是地主家也没余粮啊,能省则省。

    满是不悦的拿起电话,看了看上面的号码,接通,没等这对方开口,就抢先说道:“如果你们还是要求增加伙食费,就不要再给我打电话了,你们一顿吃的都够我养一窝猪了”。

    打电话的不是别人,正是大胖,由于一直在这里守着,任务只是不要老不死和王不死下山,也没有什么事,挺无聊的,就想着吃点东西,所以伙食费上就有点紧张,他们经常性的给自己老板提意见,要求增加伙食费。

    “老板,你误会了,这次不是伙食费的事,我有正事”大胖小声的说道。

    长袍人很是惊讶,这么多年了,第一次听说这胖子还能有正事:“哦,你还有正事,好吧,只要不和吃的有关,你就说吧,”,

    “老板,你身边有人没有”

    难道有什么很重要的事情,长袍人还是站起身,打开门看了看外面。确定没人,随后关上门说道“没有”

    “有没有什么贵重物品”。

    “有屁快放”很显然此人的耐心也不大好。心宽体胖,他瘦也是有原因的。

    “那好,老板,我说了”大胖还是很不放心,:“老板,你有没有什么隐疾,一激动就发作的那种”。

    大胖的担心是很有必要的,他很希望自己的老板能够长命百岁,毕竟这么好的主子,自己这辈子也就只遇到一位。

    “痔疮算不算”长袍人压着怒火说道。

    “这倒没事,我也有前列腺炎”,大胖解释道。

    咽了咽口水,大胖说道“老头下山了”

    “谁”

    “老头,老不死”。

    一整剧烈的杂音从电话里穿了过来,大胖只感到自己的耳朵一整的耳鸣,只能是感叹,自己的主子心态不好,没有练就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宇左而目不瞬的能力。还好有自己在身边,自己主子有机会多多练习。

    上好的端砚丢在了地上,摔得粉碎,几万两又没了,心情不好,摔东西的习惯很不好,费钱。

    听到动静,外面有脚步声传来,一位下人模样的人,悄悄的推开门:“二公子,你有什么吩咐”。

    “滚”。

    看了看地上摔碎的砚台,茶盏,下人果断的关上门,退了出去。

    很久,很久,电话里再也没有了声音,大胖很是担心,从古到今,也不是没有痔疮致死的先例,例如明成祖朱棣,小道消失,这么牛逼的人死就在痔疮手里。

    自己的主子还是无法给朱棣相提并论的,死在痔疮的这种难以启齿的疾病手里也不无可能。

    “老板,老板,你说句话啊,不要吓我”。大胖大声喊道,声音之中还带着哭泣声,

    长袍人陷入了沉思,感慨果真是阴魂不散,十几年了,还是又出来了。正想着有什么词来形容此刻的心情,就被大胖打断,

    “闭嘴,那老头不用你管了,看好那小子,如果他再下了山,你们就等着饿死吧”。

第二十章我怕黑

    既然老不死已经下山,那么我们就先把山下的具体情况介绍一番,上文说到这个世界是另一个大明朝,那么我们就先把为什么崇祯帝吊死的那棵树,是在应天府南京的后山,而不是顺天府北平的后山,原因给大家解释一番。

    这个原因主要还在朱棣身上,话说洪武四年,十一岁的朱棣被封为燕王,当然老朱并不是因为看重朱棣这个儿子,而是因为朱重八的二十六个儿子都封了王,虽然朱棣在南方出生,只不过二十一岁就就藩到了北平,直到后来1403年朱棣打进应天府,赶走了自己的侄子,自己登基为帝,掐指算一算,已经在北方呆了二十多年,朱棣早就适应了北方的寒风,风沙,以及在草原上撒丫子疯跑的感觉,对于南方的湿热天气很是不习惯,再加上自己常年征战,一直骑在马背上,而常年在外,也不能经常的换衣服洗澡,以至于朱棣也患上了痔疮,就像国外的拿破仑一样,同样是英雄了得,同样的患有痔疮,就算是换在另一个时空,痔疮都属于不治之症,经常反复,何况还是几百年前的前明,医疗技术还很不成熟,更是没有办法治疗痔疮,而且南方空气潮湿,对于有痔疮的朱棣来说是一种煎熬。

    于是在一次廷议中,朱棣首先提出了拆迁的提议,不,应该说是搬迁,因为应天府的一切设置还会保留原样,包括在座的所有大臣的府邸,不会动一砖一瓦,而且顺天府所有房子都会建好,都是独门独院,五进五出的大房子,假山池塘,雕梁画栋,以及家具摆件,所有的配套设施都会保障,绝对的豪华精装修。而大臣们只需带着自己的家人和下人们搬过去即可,而且差旅费前明朝廷也会负责。这样的搬迁条件是从史未有的,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后世的某些不良开发商很应该学习学习。

    当然至于搬迁的借口,肯定不会是因为痔疮,皇帝也是要脸的,于是朱棣就随便想了一个理由,南方天气热,天天都要洗澡,废水。

    朱棣认为这么理直气壮的理由,而且待遇丰厚,大臣们肯定不会拒绝。可是朱棣的判断第一次出现了失误,那些文臣都是饱读诗书,博古通今之士,如果你提出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例如天子守国门,例如顺天府靠近边境,方便抵抗游牧民族的骚扰,例如顺天府的百姓太苦,给他们送一点皇气,等等等等,这样的理由,百分百他们不会拒绝。朱棣可好,竟然说南方太热,天天都要洗澡,

    当时还是三杨内阁时期,首先几位内阁大学士就不同意,一句劳民伤财就否决了朱棣的提议,朝中其他的忠臣也都不赞同搬迁的提议,南方多好,北方寒冷风沙大,女孩子长得也不漂亮,皮肤也不好。

    看到这么多人反对,换成其他的皇帝也就会妥协,放弃自己的想法,毕竟明朝大臣是很不好惹的,喜欢以死相逼,就跟逼着自己干爹给原配离婚的干女儿,一哭二闹三上吊,谁受得了。

    可是皇帝是谁,是朱棣,是装疯卖傻,敢吃屎的狠人,哪能你们反对,老子就听你们的,搬迁,必须搬迁,朱棣拍桌子决定。满朝大臣只能是愁眉苦脸的回去准备。

    有人欢喜有人愁,例如那些搞建筑的官员就很开心,有油水可捞,他们也是唯一赞同的一群官员,至于百姓,与他们有何干,该吃不饱的还是吃不饱。

    可是文武百官回到家,家人的反对比那些大臣在朝中的反对还要激烈,例如内阁大学士杨士奇的第八房小妾,原来小妾跟杨贵妃有同样的爱好,喜欢吃荔枝,到了北方怎么可能有荔枝可吃。而杨士奇也不愿意,为了给自己的小妾买荔枝,像李隆基那样,花费重金从南方用快马运来,从而留下‘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这样的骂名,给你自己的一世英名留下污点,一气之下,带着麻绳就去了午门,大概的意思也就是如果你要搬迁,我就吊死在你家门前,当然这只是一种态度。

    其他大臣的反对原因有很多,有的有鼻炎,不适合去北方,有的人家属腿脚不方便,不适合长途跋涉,有的家中产业都在南方,去了北方,生意很容易破产,总之拆迁可以,把这些事情先解决的了。

    明朝的大臣有个传统,只要是自己不同意的事情,而皇帝执意要执行,他们都会选择死谏。

    于是午门很快就热闹了,几百位大臣聚集在午门,有拿砒霜鹤顶红的,条件好一点的有拿白绫的,条件不好的也只能学习杨大人那样拿一根麻绳,意思很明确,只要你执意搬迁,大家就打算死在朱棣家门前。

    朱棣虽然是猛人,对这些大臣也没有好感,可是这些人真的死在午门前,自己的名声倒是无所谓,可是没人干活也不成啊,自己可没有自己老爹那充沛的精神,一天可以阅读几百份奏折,处理几千件国事,迫于压力,最后朱棣也就放弃了搬迁的想法,没有办法,从此以后,朱棣只能是养成了一天换三条龙裤衩的习惯,正常人三天换一次裤衩就算是爱干净的离开,可是你竟然一天换三条,有问题,肯定有问题,后来民间就流传出当今皇帝朱棣有尿不尽的隐疾,这也是朱棣重开锦衣卫的一个重要原因。

    搬迁未成功,自然李自成打进了也就是应天府的京城,崇祯也只能跑到应天府的后山上吊。

    话题重新回到两位胖胖头陀身上。

    大胖挂下电话,心中的恐惧终于是放了下来,他很担心自己的老板会考虑把自己炖了,因为当今圣上朱熹洛喜欢猪肘子的原因,自己老板也爱上了这一美食。

    “胖哥,现在我们怎么办”二胖问道。

    “再说我胖,鸡屁股你也别吃了”大胖骂道。

    只是智商的缺陷是硬伤,二胖一听很高兴,不吃鸡屁股,难道大哥良心发现,打算给自己吃最好的鸡胸脯肉:满脸舔着笑,问道“不吃鸡屁股,大哥你打算给我吃啥”。

    二胖满脸的欢喜,等着美好的答案。

    “吃鸡屎”。

    额,二胖脸上的笑容消失,委屈的看着大胖:“大哥,吃鸡屎会拉肚肚的”。

    “拉肚子好,拉肚子减肥”。看到二胖又想说什么,大胖马上打算:“你再说话,你就只能吃鸡毛”。

    额,好吧,相比之下,鸡毛还是比鸡屎强上一点,不过二胖的想法可能跟大家的想法不同,鸡屎软,年纪大了,牙口不好,二胖还是会选择后者。

    不去理会自己的傻弟弟,捡起地上的一根树干,大胖想要站起来,只是受伤的腿无法吃力,而自己体重又过重,第一次尝试失败。

    二胖见状想要搀扶,只是自己的胳膊也受了伤,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给自己哥哥一个鼓励的眼神,大哥,你行的,我相信你。

    第二次尝试,失败,第三次,第四次,好吧,大胖站不起来了,眼睛狠狠地瞪着二胖,对这种很没有眼力劲的手下感到很是无奈,只能是开口说道:“你眼瞎啊,没看到我站不起来嘛,就不能过来扶扶我”。

    再一次委屈,二胖举了举自己脱臼的胳膊,带着哭泣解释道:“大哥我胳膊也受伤了”。

    “你就一只手啊,那只手闲着扣屁屁啊”大胖又没有耐心了。

    二胖放下抠嘴的手,答道:“哦”。

    走过去,一只胳膊用力,大胖终于站了起来,记住,这句话要带着兴奋,就像是重生的那种感觉。

    短短的一会,大胖由和尚变成了神仙铁拐李,二胖很是羡慕,:“大哥,你这样真好,要饭保准效果很好”。

    “你闭嘴”。大胖嘴中念叨着:“为了长寿,平常心,平常心”。

    拄着拐杖一步一步朝山外走,二胖小跑跟上,大胖很羡慕二胖健步如飞的模样,:“你干啥”?

    “你干啥”

    “你眼瞎啊,没看到我受伤,我要去医馆”大胖恶狠狠的骂道。刚才的平常心已经忘在了脑后。

    “大哥,你的眼神也不大好”二胖举了举胳膊,嘴上还嘶嚎几声,接着说道:“我也受伤了”。

    “二胖啊,我这属于硬伤,不去医馆不行的,你的伤,没事,自己包扎一下就成”大胖语重心长的解释道。

    “人家不会”

    额,好吧。在大胖的吩咐下,二胖捡起地上的树枝,撕下自己的衣服,好在衣服几十年没洗过了,也很好撕,一只手就可以。

    至于二胖对于为什么撕自己衣服,而不是大哥的,大胖是这样解释的,:“我要去医馆,里面小姑娘挺多,影响佛爷形象”。

    看到大胖竟然还会包扎,二胖很是惊讶,几十年来,第一次见到大哥还有这绝活,:“大哥好棒棒,什么都会”。

    大胖想说我不会吃鸡屎来着,可是为了不让二胖养成挑食的毛病,也就没解释。

    “大哥,你这技术跟谁学的,如果以后不跟老板干了,我们完全可以开医馆”,二胖很兴奋,对于自己的未来也有了规划。

    “见三小姐给狗包扎过”。大胖解释道。

    额,好吧,二胖继续说道:“没事,做兽医也很挣钱”。

    “好了,包扎完毕”大胖还是有点童心的,还为二胖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

    “我去医馆了,记得好好守着山口,如果那小子也下了山,咱哥俩真的只能是吃鸡屎了”大胖吩咐道。

    “吃鸡屎也挺好”,二胖无所谓道,毕竟二人当年要饭的时候,也是吃过狗屎的人。

    “你闭嘴,我让你守好门,你就守好门,哪那些废话,”面对自己兄弟的智商,大胖也显得很是无力。

    “哦,知道了,大哥”,二胖答道。

    看着慢慢离去的大胖,二胖大声喊道:“大哥,早点回来,我怕黑”。

    “知道了,知道了”。

    雨一直下,只剩下一个孤独的身影在守望着离去的背影,一步一彷徨,没有回头,没有不舍。

    十里长亭,张郎留下的背影。

    望不穿,莺莺相思的心情。

    残花败叶,装饰梦里的美景。

    红尘梦,千百年,几人说得清。

    帐纱裙摆,酒入肠,醉舞剑轻。

    白发双鬓,思郎如梦境。

    无月夜,总是一人行。

    三更五更,谁会等着我醒。

    醒来不过是,痴人说梦一场惊。

第二十一章 杀狗报仇

    朗朗乾坤,竟然如此残忍,满清十大酷刑也不过尔耳,男子汉大丈夫,不报杀狗之仇,怎堪为人。

    “旺财,等着我的好消息”。王不死心中暗暗笃定。对于惨死之狗,王不死许下了一个男人的承诺。

    雨越下越大,如雾如烟,无声的浇洒在地面,土堆,柳枝枯树上,淋湿了地面,淋湿了树叶,也淋湿了百姓的茅草屋。

    雨滴在屋檐汇集,一滴滴,敲打着地面,不大一会就敲出小坑,在地面再一次汇集,慢慢的流向更低处,是小河,是大海,或者是在沿途被阳光蒸发。就像人的一生,有的人可以活到老,有的却在中途改了道。

    凌波不过横塘路,但目送,芳尘去。锦瑟年华谁与度?

    月台花榭,琐窗朱户,只有春知处。

    碧云冉冉蘅皋暮,彩笔新题断肠句。试问闲愁都几许?

    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

    雨是相思季,又是离别愁。

    这样的天,很适合一杯茶,一本书,听着雨声,品着茶,看着喜欢的故事,一天也是一生,一生又是一天。

    或者是躺在抱窝里,抱着自己喜欢的人,一秒是一辈子,一辈子也是一秒。

    如果有兴致的,也可以做一些少儿不宜的事情,当然,首先你要保证你的土房足够的安全。

    例如李保国就不会有这方面的担心,人家可是钢筋混凝土建筑,质量保证七十年,可抗十级地震,哪怕是山洪泥石流,李保国的生命也可以得到保证。

    月黑风高杀人夜,罪恶往往总是在这样的时间发生,当然选择白天的也有,不过他们的坟头已经长草,例如旺财。

    再一次来到李家大宅,没有任何的陌生感,房子还是那座房子,里边的人还是那个人,不同也许只是里面的女性朋友会有所变化,一切如往常。王不死却显的很忐忑,毕竟自己这一次前来,既不是借菜借鸡,也不是来看美女。

    他是来报仇的。旺财作为自己的好友,对于它的惨死,王不死很心痛。虽然旺财的作风有点瑕疵,但也罪不至死啊,毕竟都是雄性嘛,都是有需求的,王不死也是可以理解的,“寡人有疾,寡人好色”。大明帝国的好干部李保国李里正不也是经常犯这方面的错误嘛,难道只有人能够犯这方面的错误,而狗就不能,狗又不用搞计划生育,我们不能搞‘双边’,戴着有色眼镜看狗。

    王不死这一次是来杀狗的,对,没错,杀狗,并不是李家父子这对狗东西,还是那句话罪不至死,狗咬死人是要偿命的,但是人咬死狗偿命的有,但还真不多。狗毕竟是畜生。

    虽然不能杀人,但是杀狗总是很合理的,一者,你杀我的狗,我就杀你的狗,也很合理,再者旺财和大黄是夫妻,感情很深,旺财死了,估计大黄也不想独活,自古就有殉葬的传统,这又很合理,所以,王不死就来了。

    翻过围墙,李家大宅还如往常一样,灯火通明,听见声响,大黄就从自己三居室里跑了出来,王不死不知道的事,今天李保国把旺财的十三个狗崽子拿到县里买了,买了点药回来,毕竟药神医的药疗效好,但是太贵啊。

    大黄还是耷拉着舌头,摇着尾巴,估计也是在等待什么,然而大黄终归失望了,它等的狗儿走了,永远的离开。

    王不死毫不犹豫,跑过去,一把掐住了大黄的脖子,对于杀狗,王不死经验还不是很足,王不死这一招属于最不好的方式,对于体力,耐力,反应能力,以及心态都有很高的要求,首先掐住脖子的速度一定要快,因为狗的反应能力很强,稍慢一些就有可能让它逃脱,再一个你要有足够的体力,保证能够掐死它,否则你还是借助一些工具比较好,例如刀子,麻绳,或者是猎枪,刀子,王不死是没有的,猎枪,大明帝国的管控也很强,只有麻绳倒是有,只不过狗的惨叫声会很大,而且速度也很慢。

    想要掐死狗,你必须保持掐狗脖子的动作十分钟左右,不然狗是死不彻底的,就像那位牛人说的,给他一个支点,足够长的一根杆子,他就能够撬动地球,狗也是,虽然狗没有撬动地球的能力,但是只要有一口气,还是能够活过来的。

    杀狗还要有良好的心态,看着一条生命在自己眼前流逝,那狗祈求的目光,虽然只是畜生,但也需要足够的冷血,或者是深仇大恨,恨得咬牙切齿的那种。否则人总是会心慈手软,要不了狗命。

    狗是有生命的物体,不是死物,遇到危险它们会跑,也会反抗,例如王不死掐住了大黄的脖子,虽然大黄不知道王不死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本能让它开始了反抗,狗爪子开始乱刨,王不死不得不很小心的躲着,以免被狗抓到。

    李保国今天心情很好,去县里买了点药回来,今晚尝试了一番,果真药效不错。

    自己的好友孙四娘上县里领奖去了,据说是因为在孙四娘担任妇女主任这一职务期间,五户村人口零增长,而且还有下降的趋势,县里对五户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很满意,特地准备了一些奖金,为那些辛勤工作在计划生育工作前线的劳动者们,予以鼓励,希望他们能够在以后的计划生育工作中,再接再厉,再创新功。

    虽然孙四娘不在,但是李里正怎么会缺少女人,村里的留守妇女那么的多,还不是自己打一声招呼就行。

    在药力的支持下,第一回合,李保国大胜,女子大败,可是为了李保国能够满意,只能是咬牙坚持,坚持就是胜利,相信自己,我能行。

    第二个人回合,开始,女子采取了主动,一味的防守,只能是被动挨打,只有先发制人,才能取得先机。五龙抱柱,轻舔棒棒冰。

    李保国只感全身一整很暖,额,老李要得道成仙了。

    外面的战斗,还在继续,王不死没想到,大黄的生命力这么强,这么久了,腿还在蹬着,很后悔没有先去借把菜刀。

    相对于外面的战斗,屋里的战斗就好多了,没有那么的血腥暴力。女子就像是绣花的少女,温柔而又仔细。

    终于李保国忍受不住,夺取了主战场,刀光剑影,血雨腥风,真正的战争终于开始,大汗,粗重的喘息,以及一些尖叫。现在的战场比外面的更加的血腥暴力。

    战争开始的也快,结束的也快,李保国一哆嗦,嗯,舒服了。

    女子站起身,为李保国搽拭干净,就拿着衣服往外走。

    “今晚别走了,等会再来一次”,李保国挽留道。

    “里正,真的不行,我老公下半夜就能赶回来,知道了不好”。女解释道,

    “知道了,他能把我怎么着,老子是里正,是他们的父母,老子看上他的女人是然的造化,他敢瞎比比,老子要了他的狗命”,李保国官威十足,有二品尚书的风采。

    “哎吆,里正,他怎么敢得罪你老,好了,别生气了,我保证他一走就过来陪你”。女子解释道

    “不行,今晚不准走”,很久没有这么开心了,李保国怎么会轻易让女子离开。

    女子一边拿着衣服往外走,一边说道:“哎吆,里正,我现在就出去给你找李家妹子去,他老公昨天刚走,家里肯定没人,听说她刚刚跟他老公学了新招式,李家妹子她对象,昨天走的时候,退都软了。李家妹子保证能够让你幸福到老”。

    “远水解不了近渴,快点,我们再来一次,完事就让你走”。李保国退让道,没办法,药效又犯了,有些难受。

    女子也不愿意,虽说李保国吃了药,效果很好,动作也很猛,只是这持久上就差了很多,基本上也就着急忙慌的来上十几分钟,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还不如自己不吃药的男人,人家一次能够坚持半个多小时,还是经常干活的体力好,够强够持久,哪像李保国,够强,但不够持久。女子被李保国弄得上不上,下不下的,着急回家找自家老公降火,怎么会再留下。急忙往外走。

    而李保国自然不想放她离开,于是就追了出来。

    终于,有心人天不负,在王不死的坚持下,大黄也不再蹬腿,慢慢的闭上了自己的狗眼,眼角还挂着泪,有不甘,也有不舍,一切尘归尘,土归土,风一过,满世界都是你。

    狗刚死,身体的体温还没有变冷,就听到争吵声,要不然做坏事怎么要选择黑灯瞎火的时候呢,这是很有依据的,这也是无数前辈们总结出来的经验。

    例如,现在,虽然是月黑风高夜,但是李家大宅灯火通明,电费不要钱,真的是亮如白昼,就连你嘴角几根胡须都能看清,于是王不死悲哀了。

    女子停止了挣扎,因为她看到狗窝旁的人,一手提着狗,没有猜错的话,这条狗已经死翘翘了。就像是完事的男人,无精打采的耷拉着。

    李保国也停止了拉扯,看着王不死,大叫道:“好啊,王不死,你好大的胆子,竟敢要了我的狗命”。

    王不死很羡慕李保国在这么大的岁数了,尽然眼不花,也没得白内障,竟然认得出自己。

    王不死看着李保国,顿时被吸引,只见女子的穿着还是很正常的,山里人最喜欢的花裤衩,估计是动作太急,上身也没来得及穿衣服,就那么露着,看到已经垂到肚脐眼的那东西,王不死想呕,再一次羡慕李保国,有这么好的胃口。

    而看到李保国,只见李保国上半身没穿东西,男人嘛,上身没什么好看的,基本上都一样,粉嫩嫩,肉嘟嘟的,不同的是,李保国的上身咬痕比较多,可能是剧情需要。

    只是看到李保国的下半身,王不死就脸红了。只见一条丝带,嗯,还是红色的,在自己的重点部位绕了一圈,就跟倭寇的兜裆裤一样,只是颜色不同,不过李保国的小裤裤肯定是自己做的,因为在前侧还有一个洞,只见男性以及雄性动作特有的物体,从那小洞洞里,探出了头,脱帽著帩头。难道因为里正有尿急的习惯,方便上厕所,专门设计的。或者又是角色扮演,倭寇电影上这种场景经常出现。

    已经无法用语言形容此刻王不死心情,只能是敬仰膜拜,对李保国的品味,竖起大拇指--有个性。

    不过,王不死已经无暇再对李保国的衣着进行评测,因为李保国拿起一把锄头,就向王不死跑了过来

    王不死一不做二不休,背起大黄狗就跑,这一次也没有翻墙的必要。

    李保国拿着锄头,在后面边追边骂“王不死,还我狗命来”。

    “里正,你认错人了,我不认识王不死”。声音从远处传来,王不死早已经跑远。

第二十二章李大人的报复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可是李保国不是君子,他等不了那么长的时间,再者说,李保国这么大岁数了,夜以继日的工作,能否在活十年,存在很大的变数。

    于是他打算杀狗之仇,今天晚上就报了,可见,反派李保国跟男主王不死还是有相似的地方的,都不愿意仇恨过夜。

    不得不说,李保国在里正的位子上呆了十几年,还有很有名望的,可谓是一呼报应,李保国仅仅是在五户村里吆喝了几声,就来了八九个人,有地痞闲汉,还有八十多岁的老翁,甚至是留着鼻涕的顽童,都来了几个,睁着朦胧睡眼,很让人心疼。

    看到这豪华阵容,李保国很是高兴,这一家十斤羊肉没白花。

    一行人,浩浩荡荡就向王不死的小庙奔去。月黑风高,大家这一路上很是辛苦,好在都是山里人也已经习惯于辛苦。

    王不死跑得很快,可谓是疾如风,脚不沾地,毕竟是做贼心虚还被人看到,王不死怎么能不跑快,背着大黄,丝毫也没有影响他奔跑的速度,而且脸不红,气不喘,心也不急,估计再爬五楼也没啥事,可见人的潜能是无限的,狗急了跳墙,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

    李保国肯定不会放过自己,显然现在躲回小庙是很不明智的,无奈,王不死只能是在小庙不远处的树林中,藏了起来。

    好在雨也小了很多,人待在外面也不会着凉,李保国不会放过自己,但是王不死也不想李保国得到便宜,于是乎,,,,

    没多久,李保国就带着人追来了,其中最积极的就属李小国和李二壮,两人年轻,跑在了最前面,来到小庙门口,李小国对着小庙的大门就是一脚,力度很大,估计连吃奶的力气都用出来了,只是小庙门纹丝未动,李小国见状又是一脚,还是如此,古人还是很实诚的,也不会偷工减料。

    帮手们,有的是老翁,有顽童,这种体力活自然是搞不了的,而无赖地痞,额,好吧,自己只是打酱油的,只负责站场,有其他的需要是需要加钱的,以李保国的抠搜样,再加钱很难,这十斤羊肉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兑现。

    靠天天塌,靠地地垮,李保国看到大叫道:“都起开,俩废物,看我的”姜是老的辣,酒是陈的香,只见李保国在五米处站定,深呼几口气,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着小庙的门发起了冲刺。气势如虹,周围的空气仿佛都已经静止。

    在树林里躲着的王不死,看得一清二楚,心中暗暗好笑。

    姿势很美,气势也很不错,只是效果嘛,可能就差一点,重重的撞在了小庙门上,李保国只感觉一股大力反弹过来,踉踉跄跄的后退几步,李保国重重的跌倒在地上。很明显受伤不轻,年纪不小一点也不知道爱惜自己身体,必须批评。

    小庙门后,王不死可是插了三根门栓,后面还有五六根木棍抵住,就李保国这身猪肉,想要把门撞开,除非是把身上的那身肥肉变成肌肉,能够动的那种。

    李保国只感屁股吃痛,李小国见状急忙扶起老爹,:“爹,你怎么样,有没有受伤”。

    “他大爷的,老子跟他拼了”,李保国站起身,:“我们爷仨一起上”。

    三人并排站好,眼神凝重,面带杀机,“王不死,明年的今天一定会是你的周年”老李心中暗暗发誓,以一位大明帝国官员的尊严起誓。

    “一,二,三,冲刺”。

    人多力量大,这句话很有道理,只见三个人重重的撞在小庙的门上,终于小庙门不堪重负,整块门被撞了下来,而三个人也好不到哪去,速度太快,身体想要瞬间停住,他们还没有那样的能力,于是跟着小庙门一起倒在了地上,

    三人只感全身的骨头都散架了,哎吆声此起彼伏。

    这还没完,三人只看到门楼上方飞下来一物体,样子很熟悉,等到近了,三人才看清,原来是出恭的马桶。

    老百姓还是很讲究节俭的,对于一切有用的东西都不舍得丢掉,例如从人体排出来的,这些金色的东西,当然消化不好也是会有黑色的,如果你吃过西瓜,也会是红色。这些东西老百姓都会用桶装起来,然后送到自己的田地或者是菜地中,这东西会是很好的肥料。

    见马桶向自己飞来,李小国反应很快,抬起一脚对着马桶就是一脚,李小国反应很快,只是脑子上可能有点短路了,没把马桶踢走,却把马桶踢翻了,顿时天空的雨就夹杂着黄色的物体掉了下来,三人的脸上,身上都是。

    天上又下雨的,有下鱼的,天上下粪的有必要了解一下,那味道,门外的帮手都是一阵干呕。

    “王不死,不报此仇,我李保国誓不为人”李保国胡乱的扒拉了一下脸,扬天长叹。对着门外的人吩咐道,“还愣着干什么,进屋去搜,挖地三尺也要把那小子找出来,”

    为了那几斤羊肉,几人只能从小门走了进来,味道太大,几人不得不捂住抠鼻。

    一位老翁上前一步,说道:“李贤侄啊,这挖地是不是可以加钱”。

    李保国想杀人,怒吼道:“快去搜”。

    只是几人无动于衷,都眼巴巴的看着李保国。

    这群白眼狼,吃鸡不吐骨头的坏人,毫无同情心,自己都这样了,竟然还坐地起价临时加价,白瞎了自己一直以来对五户村的辛勤付出。李保国无奈:“好,一人再加一只鸡”。

    “还等什么,王不死那小子欺人太甚,报仇,必须报仇”老翁丢掉拐杖,一声招呼,几人就向着屋里跑去。

    “哎吆,怎么还有钉子”

    “哎吆,这小子被子里尽然还有老鼠夹子”。

    “我靠,这小子天天吃的啥,米缸里一粒米都没有,锅里也只有几只懒蛤蟆”

    果真百姓都还嫩朴实,为领导做事,尽心尽责,就连锅这种无法藏人的地方都扫查了一遍。

    树林里的王不死拿出烤鸡啃了几口,嘴中笑道:“一群傻子,谁会藏在自己家里,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可是老子不是和尚”。

    很快几位就从屋里走了出来,手里抱着被子,碗筷,还有一些破成条状的衣服,王不死一直是用来擦桌子的。

    对于自己村里百姓雁过拔毛的习惯,李保国也是无可奈何,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没便宜不愿干了,摇摇头,问道:“找到没有”。

    一位老翁一瘸一拐的走了出来,这应该就是刚刚给大家谋福利的那位,估计是受了一点伤,回答道:“没有,连颗老鼠屎都没有”。

    额,再一次听到那个敏感的字眼,李保国又想呕吐。

    在进屋搜查的时候,李保国等三人就用院子水缸里的水清洗了身子,这水缸里的水是王不死拎的,这几位也没有感恩。

    答案李保国心中早就已经有了结果,那小子怎么可能会待在庙里等着自己来抓,跑到这里只不过是为了自己里正的脸面,既然来了,自己总要做一些什么,和尚跑了,庙也就不用留了。

    李保国大喊一声,:“把这破庙烧了”。

    “好嘞”这一光荣的职责落在了李小国和李二壮的身上。

    对于烧掉小庙,百姓还是有些畏惧的,毕竟这以前也是供着菩萨的,虽然在大明帝国初建,有段时间破四旧,拆除了一些,但谁知道菩萨的灵气还在不在,冲撞了菩萨怎么得了,为了免于殃及池鱼一行几人果断的退到了小庙远处。

    小庙是木质结构,很快就着了起来,虽然天上下着雨,不过很快就被熊熊焰火蒸发,朦胧之中,小庙上空笼罩着一层水气。

    这小庙已经有了几百年的历史,这如果被大明帝国文物保护部门知晓,不知道会惹得多少专家心痛,这对于研究前朝宗教的发展,以及建筑技巧和特点有着很好的参考价值。一场大火,烧毁了小庙,也烧掉了无数的文化珍宝。

    王不死在远处看着火中的小庙,李里正的报复真犀利,王不死心中隐隐作痛,那是自己的家啊,自己十几年以来生活过的地方,有着太多的回忆,有美好的,有伤心的,有老不死的严厉要求,也有老不死的细心呵护,还有自己玩伴旺财的狗窝。一切一切,一场大火烧毁了一切,也烧毁了自己在五户村的将来。

    看到燃烧的大火,李保国顿感心中的气闷好了不少,心情很是舒畅,“走,下山去”。

    一声招呼,一行人匆匆下山,留着的只是一片瓦砾,还有李大人得意的笑声,“哈哈哈”,笑声传得很远,很远。

    王不死并没有跑过去看一眼,烧成这样,也没有抢救的价值,里面也没有值钱的的东西。背起大黄,没有留恋也没有不舍,就向着旺财的坟墓走去。

    旺财的坟头没有长草,也没有冒烟,还如埋下去的那样。

    “旺财,你媳妇我给你带来了,以后你就不会孤单了”王不死说完,重新挖开,看到旺财被泥土覆盖的身子,王不死再一次落泪,把大黄放了进去,然后再一次填满土,一切又恢复刚才的模样。王不死又在墓碑上改了几笔,大黄都选择殉葬了,总不能连名字都没有留下,王不死打算,自己有机会出书的话,一定会把大黄作为伉俪情深的典范,立个碑啥的,大加宣传,让它们在畜生界家喻户晓。

    无家可归,哪里都是自己的家,既然这地方不能呆了,也就离开,不过,临走之前,总要给那恶贯满盈的父子俩留下一点东东西,你来我往,做事情,总要有始有终。王不死也不是好欺负的。

    下山的路还是如此,在雨中呆了那么久,衣服早已经湿透,贴在身上,勾勒出王不死美好的身材,不得不说,这都是老不死的功劳,只有多锻炼,才会有好的身材,当然李保国也锻炼,只是身体部位不对。

    村里还是漆黑一片,李家大宅同样灯火通明,亮如白昼。

    王不死来到墙角,在黑暗处躲避,因为王不死听到里面有几人的说话声。

    王不死贴着墙壁,听着里面的声音。

    “里正,说好的是十斤羊肉,没咋成了一斤”。

    “你听错了,我说的就是一斤”。

    “李贤侄啊,做人不能这样啊,大家都是街坊邻居的,不能不厚道,说话不算话,”

    “老头,谁是你贤侄,我怎么不厚道了,你们有证据嘛,没有就不要乱说”。

    “李大爷,我想吃鸡”

    “去去去,哪有鸡,我还想吃鸡呢”,想一想,李保国都心痛那一窝鸡,自己还没吃到就集体失踪。

    “李大人,你怎么能这样,辛辛苦苦的为你忙乎了一晚上,就一斤猪肉,做一顿红烧肉都不够”

    “你傻啊,你不会做半顿”。

第二十三章 报仇雪恨

    分赃不均,自然是会引起内部矛盾的,更是会影响和谐团结,当然如果其中一人势力足够的强,一切也就可以解决,李保国就是强人,更何况人家还有官方背景,那就更能圆满解决。

    再许诺今年的粮税可以少交一成之后,大伙还是高高兴兴的拿着那一斤猪肉散了。毕竟粮食才是生活的根本,人不吃肉不会死,但不吃粮食是会饿死的。

    大明帝国主要收入跟前明一样,主要还是粮税,而粮税的多少,不是取决于大明帝国的繁荣程度,而是这些大大小小的基层领导--里正,自然,里正也有权利减免一些人的粮税。例如上报灾荒,或者是贫困户。

    忙绿了一夜,又是为留守妇女检查身体,又是上山烧房子,李保国这一晚很是辛苦,这么大的年纪,能有这么好的精神头,着实不多,原本还想再为留守妇女做一做健康检查,只是,时间太晚了,熬夜伤皮肤,李保国只能是早早睡下。

    也包括正在长身体的李小国和李二壮,李二壮自打跟李小国好了之后,就很少回家睡觉,孙四娘也不会过问,毕竟有时候自己也会留宿在李家大宅,有时候家里有其他人,有不方便李二壮在场,自己叫声太大,自己是知道的,也不太方便。

    李保国很是溺爱李小国,对他也是百依百顺,只要他开心,也就放任自流。

    已经是深夜,忙碌了大半夜的百姓也都睡下,不时有几声狗吠传来。

    王不死却没有睡,在墙角等待,等待着世界安静下来。

    翻过院墙,已经没有了大黄的存在,王不死也没必要小心翼翼,大摇大摆的走进李家大宅,这一次王不死没有爬排水管道,而是选择从正门进入。

    第一次进入李家大宅,王不死被眼前的富丽堂皇惊呆,原来自己一直以来,在窗户外面看到的,仅仅是冰山一角,沙发,座椅,那都是小钱,只见李保国的客厅,竟然还摆着一些古董,虽然王不死猜不出它们的年份,但是只要不是赝品,价格就一定不菲,王不死考虑,是不是带回去几件,留着给旺财陪葬。只是看到这些东西都太大,王不死也就放弃,时间急迫,还是先办正事要紧。

    走进厨房,王不死拿起菜刀,就向着二楼走去,二楼是里正李保国的卧室,门虚掩着,因为每天晚上都会有不同的女性前来报道,关上门也不方便。

    王不死轻轻的推开门,菜刀在黑夜之中显得那么的恐怖,刀锋闪着寒光,让人不寒而栗,如果睁开眼,看到这玩意,肯定会给吓破胆。

    看着睡熟的李保国,鼾声如雷,就连外面的雨声都无法把这鼾声掩盖。

    王不死伸出纤纤玉手,在头顶正中线与两耳尖连线的交点处,用力击去,李保国脑袋一歪,昏了过去。

    毕竟王不死下面的行动,李保国估计还是不愿意看到的。

    估计李保国的喜欢比较广泛,对于某一方面的需要极高,对于质量也是会严格要求,因此王不死在李保国的卧室里发现鞭子,蜡烛,以及各种职业服,当然公主服出现在这里也就不足为奇。

    王不死啧啧道,:“这老小玩的都是艺术啊”。

    王不死翻箱倒柜,在柜子里拿出白大褂,以及一次性口罩,手套,大家猜得没错,王不死是在准备手术。

    昏迷的李保国自然是被手术的对象,因为条件限制,没有麻醉散之类的麻醉药物,王不死只能是选择最直接的手段,打昏李保国,虽然粗暴,但是效果很好。

    早在三国时期,华佗华先生就在《青囊书》中就记载了关于给人动刀的方法,基本上也就类似于现在的哪疼割哪,只是华佗没有挑好病人,例如脾气不大好,又对大夫没有多少信任感的曹操,结果华佗很不幸,不仅仅是赔了钱,还赔了命。

    好在他的医术还是一部分得到了继承和发扬,例如后世最最流行的外科手术--阉割,基本上它存在于封建王朝的任何时代,直到大明帝国建立,才取缔了这种侮辱性的手术。

    一切准备就绪,手术开始,王不死的目标很明确,没有过多的犹豫,直接解开了李保国的裤衩子,因为李保国兜裆裤的特殊性,王不死倒是费了一般周折,最后无法,只能是再一次选择最直接的方式,用菜刀把绳子隔断。

    顿时,李保国毫无保留的展示在王不死面前,看过这些,王不死惊讶不已,应该怎么形容李保国,躲在花丛看不见?

    额,就这点玩意,王不死很奇怪这老小子是怎么夜夜笙歌,难道一直用的是道具,王不死邪恶了。

    估计是年纪的原因,李保国的头发很是浓密,只不过长得位置不大好,应该长在脑袋上才是。

    终于王不死开始动手了,王不死弯下身子,一菜刀下去,好吧,解释一下,王不死并不是打算把李保国割了,这是犯法的,作为男主,违法乱纪之事肯定是不会做的,杀狗之仇,不用偿命,就算是烧了小庙,可那也不是自己的私有财产,自己也没有合法拥有权,自己也没有理由找李保国报仇,此次前来,王不死只想好好的惩罚李保国。并没有打算废了李保国。他打算给李保国理理发。这么大的领导怎么能不注意自己的形象,你代表的可是整个五户村,于是对着李保国的光头,用菜刀重新刮了一遍,顿时屋里亮堂了很多。

    接着王不死又把目光转向了李保国的下面,这一次王不死下手的位置是李保国的下面头发,而不是那蚯蚓。额,味挺大的,戴着口罩的王不死差一点被熏到,好在王不死尽到了一位大夫的本分,对于一切病人都一视同仁。不会因为病人不注意个人卫生,就挑三拣四,当然,给钱的除外。

    王不死的刀法很好,有老不死的教授,又有王不死经常杀鸡的锻炼,很快李保国的毛发全无,当然由于灯光不是很充分,王不死难免出现一些小的失误,例如留下一些刀口什么的。

    看着光秃秃的小脑袋,王不死满意了,估计这段时间,五户村的妇女同胞们可能会脾气不好,毕竟没有了毛发,减震不好。

    有的人是天生的,很明显李保国的属于后天形成的,干干净净的,

    解决完李保国,下面就轮到楼上的那两位了。

    小心翼翼的走上三楼,这俩小子估计经常做坏事,怕自己老爹发现,因此把门锁上了,年轻人嘛,总有些小秘密,王不死也是可以理解的。

    门锁了,这也难不倒王不死,毕竟撬门开锁这是一位武林人士必备的技能,门都开不开,还行侠仗义个屁啊。

    不费出灰之力,王不死就把门打开,

    推门而入,屋里黑漆漆的一片,好在王不死的眼神很好,还是能够看清楚床上的人的,接下来就是他们两位,同样的方法把这俩小子弄晕,王不死再一次开始准备,在二楼找的这些装备,王不死还戴着,看着床上的二人,紧紧地抱在一起,王不死废了很大的劲才把他们分开,可见李小国跟他老爹的品味还是不同的,最起码人家的小裤裤就是很正常的红色,虽然花哨了一些,但是款式大家还是可以接受的。

    脱下来两人的裤衩子,额,好吧,毛都没长齐这话说的应该就是眼前这两位吧,稀稀疏疏,没几根毛,难道是吃的不好,营养没跟上,或者是天生如此,理发没办法理了,王不死只能是另想它法。

    看着两人的下面,王不死很像是变态大夫,割了此物下酒的武林奇侠。

    年轻就是好,看看人家李小国这东西长得,比李保国强多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这话是很有道理的,李二壮的更是比李小国的强上好几个档次,王不死都有些自叹不如,估计这也是李小国对李二壮爱的那么深的主要原因。

    考虑到两人的特殊爱好,以及特殊身份,王不死打算为留下他们难以抹去的印记,以此来显示他们海可枯石可烂,我们不分离得深厚感情。

    王不死翻过两个人的身体,前面已经没有设计的必要,看着白白的屁股,王不死笑的很邪恶。王不死大显身手的时候到了。

    仓颉造字的故事告诉我们,文字很美,象形,指事,会意,形声,不同的字都有着不同的寓意和指向,王不死打算给两个人的屁股写下点东西,一攻一守,只是这两字,笔画太多,而且也不能很好的表现他们的感情。

    王不死左思右想,终于是想到了另外两个字,只要认字的都懂--公母。

    哈哈,王不死不得不佩服自己的智商,在近十万个字中,竟然能够想到这两个,可见,多读书是多么的重要。想到就去做,马上开始。

    一幅字,既要讲求写法,也要讲究整体布局,偏大偏小都会影响它的美观。

    不过李小国和李二壮很幸运遇到操刀的人是王不死,人家是读过书的,而且写了一手好字,不然如果字丑,而且还写错,难道真的在上面画个叉,重新写。

    想好字体,大明帝国官方字体--馆阁体。选好位置,传统的男左女右。

    既要一目了然,又要布局合理,不得不说这两点,只有王不死能够做到。

    依照两人的不同身份,王不死对这两个字进行合理的分配。公自然是属于李二壮的,虽然他瘦小了一点,但是人家一直也是在上面的,从没有变过,剩下的那字不用考虑当属李大公子。

    刻字是个技术活,自古我国就有在自己身上刻字的传统,例如青面兽狄青,脸上就被刻了字,当然他也是被迫的。

    刻字讲究快准稳,割破的仅仅是表皮,如果你割伤肌肉,只能算是失败,好在经常杀鸡的王不死不用担心这一点。看到自己完成的两副字,王不死很是满意,人们最大的幸福莫过于艺术品在自己手中诞生,看着这两副字,王不死突然想到,是不是应该,抹上一点什么,不然怎么能够保留下去,翻箱倒柜,都没有找到自己需要的东西,王不死很是不开心,只能是回到厨房,拿起铁锅,在两人的屁股上蹭了蹭,王不死很不满意,可是条件如此,只能将就,希望他们醒来能够满意。

    既然自己打算离开五户村,没有钱是不能的,李保国家里有保险柜,里面的东西应该不少,只是王不死没办法打开,这可不是一根牙签就能够解决的事情,只能是在卧室里搜出几两碎银,可见李家人防盗意识比较强,看了看手里可怜巴巴的几两碎银,王不死叹息道,:“算了,少就少点吧,旺财的丧葬费也够了”。

    王不死离开李家,向着五户村外走去。

    客行日日万峰头,山水南来皆胜游。

    布谷鸟啼村雨暗,刺桐花暝石溪幽。

    蛮烟喜过青杨瘴,相思愁经芳杜洲。

    身在夜郎家万里,五云天北是神州。

    天大地大,哪里不可去,大明帝国,我来了。

第二十四章 王不死下山

    孤独

    一个人在雨中漫步

    天在哭

    孤独无助

    惊起的欧鹭

    芦苇荡中争渡

    寂寞的苦楚

    无处倾述

    心在何处

    流浪的情愫

    一封情书

    已经没有了归宿

    人生万般的苦

    千言万语数不清楚

    人生独自路途

    离别总是伤感,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有着太多的回忆。文人墨客总是会选择高歌一句,或者是赋诗一首。以此;来抒发自己的情绪,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已知泉路近,欲别故乡难,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寸寸柔肠,盈盈粉泪,楼高莫近危阑倚。

    不过,王不死到不觉得什么,人,总是可以适应一切。

    与老不死不同的是,可怜的王不死就连一个包袱都没有,也没有吃的,换洗的衣服也被烧成灰烬。不过王不死的心态好,我本一无所有的来到,又何必带着俗物离开。当然那几两碎银除外,那是旺财的伤葬费。

    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王不死倒不觉得什么,一路上走的很欢快。又蹦又跳,就像是考试考了双百的孩子。

    自古华山一条路,虽然五户村的名气差了很多,但也同样只有一条下山的路,不走这一条,那就只能祈祷自己长一双翅膀飞过去。

    于是王不死遇到了老不死同样的人--二胖、

    估计是一直守在这里十几年了,两人就在了路口搭了一个茅草屋,不大,但也总能遮风避雨,随便做一点吃的,因为吃啥补啥的原因,二胖正捧着一个猪蹄,坐在门口吃的不亦乐乎,只是不知道二胖吃的是前蹄,还是后蹄,因为手受伤的原因,速度上有所影响。

    王不死走过,看到那猪蹄子,好吧,王不死有些饿了,这猪蹄子也不是想吃就可以吃到的,里正这么大的干部家都吃不到,老百姓养猪成本太高,就算是养肥的猪也不会自己留着吃,都会选择买到城里,换点银子补贴家用。

    王不死很想走过去咬上一口,想一想,还是算了,自己不能给男主抹黑。

    只是王不死想离开,二胖却不愿意了。

    原本每天五户村下山的人就很少,而老不死和王不死的相貌,大胖和二胖早就烂记于心,自然二胖已经认出王不死,想起大胖的交代,没有鸡吃的日子怎么熬,于是快速啃完手里的猪蹄,小跑几步,挡在了王不死的前面。

    王不死见状大吃一惊,难道这老头是庙里的菩萨,见到世人总要施舍一点。

    好吧,王不死是把世人想象的太美好,人之初,性本善,这话没错,只是要看人,二胖就不是。

    “大爷,你有何事”王不死问道。

    “你叫谁大爷呢,我今年二十”,看来年纪不仅仅是女人忌讳的话题,男人也是如此。

    王不死满头黑线,虽然二胖吃的油光满面,也不像是五六十岁的人,但是二十岁,王不死能够相信就怪了。

    “好吧,大兄弟,你让一让,挡道了”,王不死说道。

    “小子,快点回去”二胖丝毫没有把王不死放在眼里,毕竟王不死个子不高,身材消瘦,跟人的感觉就很弱小,这就是人们眼中好欺负的对象。

    “我为什么要听你的”王不死也有些很生气了,自己没招你没惹你,人善被人欺,自己长得善良,但也不能受欺负。

    “不回去也行,把你的命留下”二胖恶狠狠的说道,俗话说姜是老的辣,自己打不过老不死,难道还谁怕你一个小毛孩。

    自己受了这么大的委屈,总要找人发泄一番,不然会内分泌失调的。看王不死大小长短正合适,就你了。

    二胖很有自信,虽然自己现在是伤残人士,摆摊要饭基本不用化妆,但是对付王不死二胖相信一只手就足够。

    “谁裤裆没系好,把你露出来了,要你管闲事,还要我的命,凭什么”王不死彻底怒了,一天所受的委屈,以及老不死的而离开,旺财的惨死,心中怒火终于燃烧。

    二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裤裆,“还好,自己裤裆系好了”。

    抬头看了看王不死,:“佛爷想要你的命,没有理由”。

    二胖的话音刚落,只见眼前一沙包大的拳头就出现自己的面前,毫无防备,也无处防备,眼睛重重的挨上一拳,

    “你大爷的,嫌自己活的时间太长了,找死”王不死怒骂道。也不再讲江湖道义,动手之前先要啰嗦几句,能动手就少动嘴。

    二胖只感眼冒金星,身体后退了两步才站定,摸了摸眼睛,好在只是肿了起来,眼珠子还在,不然没眼珠的佛爷太吓人,要饭也效果不好,指着王不死骂道“臭小子,搞偷袭,一点规矩都没有”。

    “对于想要我命的人,我很少跟他叫讲规矩,”一招成功,王不死笑呵呵的接着说道“你准备好了吗,我要开始了”。

    “刚才算什么”

    “那是热身”

    王不死的速度很快,一个呼吸间就到了二胖面前,二胖猝不及防,没想到,这小子手底下也有几下子,自己坑蒙拐骗的技术可以,可是要说到打架,可能战斗力就低了一点,刚才看到王不死瘦小的模样,原本还以为自己三百多斤的肥肉,压也能把这样小子压死,只是结果总是不尽如意,佛爷也不能事事都如意。

    打不过就跑,有脑子的人都会,二胖脑子不多,但还是有点,转过身想跑,脚还没迈出一步,就被王不死抓住了一支胳膊,还好不是受伤的哪一只,然后王不死以自己圆心,开始旋转,三百多斤就跟三十斤一样,在空中画着圆。

    二胖飞了,猪又上天了,真是一道奇特的景色。

    空中的二胖脸色煞白,自己的体重自己是知道的,想要抱起来都难,可是这一小子竟然能够把自己抛起来,可见,王不死战斗力也不小啊,自己算不算是踢到铁板上了,二胖想哭,“把我放下来,我错了,你就饶了我吧”。

    大家能够有一些常识,再怎么胖的人,胳膊也是比不上大腿的,三百多斤的二胖,胳膊所占的比例实在是太小,自然承重性就不大好,在空中飞翔的过程中,二胖再一次感受到胳膊脱臼的疼痛,眼泪哗哗的往下掉。

    王不死还是很好说话的,看二胖都吓哭了,也就满足二胖的要求,:“那好,我放你下来,你准备好”。

    “谢谢,谢谢”

    “准备好,我放了”于是王不死松手了。

    二胖下来了,不过是以抛物线的情况下来的,落地的姿势也不对,人家都是脚先着地,他恰恰相反,脑袋想着地,如果不是掉在泥土中,二胖很容易脑震荡。

    双手无法用力,二胖只能用屁股一挪一拐的,艰难的坐起来,靠在树上,委屈的看着王不死,意思不言自明:“你是个大骗子”。

    看到二胖的惨样,王不死只感心情愉快,憋在心中的那股气也疏散了不少。

    王不死一步步向二胖走去,二胖的身体不停的往后挪,嘴中颤颤道:“你别过来,别过来”

    人家只用了一招就废了自己的一只胳膊,比那老不死还狠,二胖怎能不畏惧,果真做杀手这职业不适合自己,还是要饭安全性高一些。

    “好,好,你不要怕,我不过去,”看着二胖,王不死面带微笑,嘴中露出八颗洁白的牙齿。

    “你后退几步,再后退点”二胖说道

    “你不要得寸进尺,小心打断你的狗腿”。

    二胖闭嘴了,王不死站在了三米开外,

    “胖子,身上有钱啊”。王不死问道,没有钱,吃饭都成问题,怎么去找老不死,自己身上的那几两碎银子,还不知道能够撑几天,还是多准备点好。

    人家虽然胖了一点,但人家也是有名字的,二胖弱弱的说道“你可以叫我二胖的”。

    “额,好吧”重新换上笑容,王不死再一次说道:“二胖兄弟,你有银子吗”。

    二胖感到很变扭,叫自己兄弟,这小子是不是在占自己便宜,算了,不是计较的时候,听到王不死问银子,难道这小子还想打劫。

    “没。没有,出家人不带那铜臭之物”,二胖战战兢兢的说道。

    “你真的是和尚”王不死很是怀疑,真没见过啃猪蹄子的和尚。

    “百分百,原装和尚”。

    “为什么你头上的戒疤少几个”王不死数了数二胖脑袋上的戒疤,好奇的问道,电视上和尚有;六个点的,有八个点的,也有九个点的,可是俩点的真没见过。

    “额,太疼了,受不住”想起那一晚,二胖就全身打寒,那种疼自己无法忘记,大胖想给自己烫九个点的,说是比较霸气,只是太疼了,自己就实在是受不了。

    “额,好吧,佛爷也怕疼”王不死可以理解,再次问道“真没有银子”。

    “出家人不打诳语”。

    曾经有位受过男子伤害的弱女子发出过这么一句感慨,“世有鬼乎,然男亦不能信焉”,这句话大概的意思就跟宁愿相信世上有鬼,也不要相信男人这张破嘴是一样一样的。剃了头的男人也是男人,对于二胖的话,王不死很是怀疑。

    “哼,和尚没有一个穷的”不理会二胖的话,王不死走了过去。

    “你不要过来,不要过来”二胖叫的撕心裂肺,惨绝人寰,

    走到二胖身前,蹲下身子,开始翻找,果真没有任何的收获,

    二胖放心了,“出家人不骗人,说没有就真的没有”。

    不过,王不死看到二胖鼓鼓囊囊的胯下,王不死笑了。

    不在乎二胖的挣扎,撤下他的裤子。

    然后王不死不顾一切的扑了上去,只听二胖的一阵惨呼,眼角挂上了泪,自己的贞操没了。不,是自己的银子没了。

    原来佛爷也是要穿内裤的,不过二胖的裤裤应该是自己手工制作的,前面竟然还有一个小兜,估计是为了防盗的,王不死从里面翻出了二两碎银,还有十几文铜钱。

    看着更加可怜巴巴的这点钱,王不死满心不悦,:“怎么就这么点”。

    二胖眼睛的流量更大了,男人攒点钱容易嘛,因为还有自己哥哥的存在,这点钱可是自己一点一点,辛辛苦苦,十几年攒起来的,每一次买肉,大哥让割十斤肉,自己就割九斤九两,省下的那一两肉,就成了自己的私房钱,每次还不敢多留,大胖能吃出来。就这样日积月累,攒了这些,结果被王不死这小子一窝端了,很有一种孩子养了十几年,发现孩子亲爹是隔壁老王的那种感觉。

    “还有没有”王不死对二胖很不信任,就这么一身肉,怎么可能就这点钱。

    “没了,真的没了”带着哭腔,二胖肯定道。

    “我不信,我再搜搜”,王不死毫不犹豫,扯下来二胖的小裤裤,把衣服都重新翻找了一边。

    二胖双手受伤,已经生无可恋,自己的身体,自己都舍不得看,结果,全暴露了。

    翻过二胖的身体,看向屁股,二胖带着哭腔说道:“大爷,那地方真得没法藏”。

    好吧,那部位王不死也怕恶心,无所收获,王不死很是不开心,有了里正家的那几两碎银,从二胖身上得到了就显得少得多,

    “瞧你这和尚当得,身上就带着这么一点钱,真够差劲的”。王不死批评道,对于不思进取的人,王不死通常都会很鄙视。

    二胖眼望苍天,无言以对。

    带着搜来的二两碎银和十几文铜钱,以及在屋里找到了一个猪蹄子,王不死再一次上路,已经光溜溜的二胖,终于可以放开声,尽情的哭泣。

第二十五章 五人旅行团

    随着经济的发展,大明帝国的人们,有的先富了起来,他们提前享受到大明帝国现在拥有的一切,华丽的服装,可口的美食,新意的娱乐,以及所谓的时尚科技。而那些没有富起来的百姓,还是在一亩三分地里打滚,收获那可怜的收成,大部分交给大明帝国朝廷,留下仅有的一点点粮食,出卖自己的劳力,勉强维持着活着。

    大城市里已经是富丽堂皇,车水马龙,高楼大厦,而乡下山村还保持着原生态,土地,茅草屋,泥泞不堪的土路。

    生活总是如此,有的人不用付出就可以享受一切,而有的人付出了一切,却没有丝毫的享受,唯一要求的是里正大人能够高抬贵手,交粮税的时候能够少收一点。

    生活如此,命运天定,又有几人能够逆天而行。

    戴着猪蹄上路的王不死,心情很好,对未来丝毫没有恐惧,无知者无畏,也不无道理。猪蹄的味道很好,油而不腻,可见二胖很适合往厨师界发展,很快猪蹄入肚,王不死舔了舔手指,意犹未尽。

    不过一想到找到老不死就有风流鸡可吃,王不死就有了力气,大步往前走。

    有这么一群人,他们总是喜欢戴着帐篷,食物,和一些简单的器材,出现在穷山峻岭,沼泽险滩,去挑战和探索那些未知的世界,所谓的挑战自己,人们送给他们一个美丽的称呼‘驴友’。

    张静蕙就是一个资深驴友,出身豪门,有着良好的家室,管理着偌大的产业,不喜欢去服装店化妆品店,却总喜欢每年花费大量的时间钻穷山沟,去探索所谓的险滩峻谷。

    前几天张静蕙偶然的机会听说有‘天赐山’这么一个地方,当今皇上朱熹洛还在此待过很久的时间,而且最最主要的是未开发,没有人烟,周围的百姓就算是打猎砍材都不会来这里,一听这地方,张静蕙就心动了,于是在网上发帖,约人组队一起去探索天赐山。

    很快就有了回应,三男一女,于是乎张静蕙一行几人驱车赶往天赐山。

    有句话说得好,一分钱一分货,这不,就因为开的车是便宜货,结果坏在了路上。

    张静蕙和另一小丫头坐在路边阴凉处休息,女同志嘛,自然有这特权。

    而一人一直站在车的旁边骂骂咧咧着,像是在埋怨,可见又是一位只会动嘴不会动手的人。

    只见一人露出半条腿在车外,不要误会,不是被车子压了,而是在车底修车,这属于实干派。而另一个很明显年纪也不大,端着身子在递工具。这属于没找事不闲着的人。

    太阳当空照,下面的人很是煎熬。

    站着的人,终于忍不住了,踢了踢车子,叫道:“尽忠,你还能修好吧”。

    车下的人退了出来,露出脑袋,满是委屈的解释道:“表哥,修女人我是专业的,可是修理车子我是一点都不会”。

    原来这一对还是表兄弟,擅长修女人的那位名叫李进忠,跟没改名之前的魏忠贤一样的名字,人品上也很是相似,唯一的不同,也就是下面多了一点东西。

    另一位名叫李进诚,都是官宦子弟,当然有时间出来驴旅游的,不是官宦子弟,就是富商巨贾。平常老百姓也没有那闲钱买那些装备,

    李进忠的老爹最近刚刚调到松江府任职,而李进诚家人也是在朝中做官,于是八盖子打不着的人,也就变成了表兄弟。

    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是他们的共同点有很多,吃喝玩乐,无恶不作,寡人有疾,寡人好色。

    一次偶然的机会,李进诚在松江府看到了一美女,于是送花送车送房子,当然这些事自己是不可能自己亲自出手的,唉,说来老天还是很不公平的,有着这么好的家室,可是李进诚的相貌着实是差了,不是一点半点,可谓是惨不忍睹,鹰钩鼻子蛤蟆嘴,老鼠眼睛罗圈腿,鼻子下面一张嘴,这都属于对李进诚的赞扬。

    李进诚的眼睛很小,基本上也可以忽略,鼻子也不好看,肉嘟嘟的,上面都是米粒大的黑头,一张脸最大的器官当属嘴巴,都说嘴大吃四方,而李进诚可以自豪的说,他可以吃天下,有人没人的地方都可以。

    李进诚也尝试去棒子国整容,只是一到那里,那里操刀的大夫都傻眼了,这该怎么整,李进诚的相貌属于顽疾,无处下刀,也没办法整,没办法,李进诚第一次遇到金钱解决不了的事情,只能是失望而归,好在现在的大明帝国不是看脸的社会,李进诚良好的家室,以及鼓鼓囊囊的口袋,弥补了自己相貌的不足,也是经常在花丛中游走,看上哪朵摘那朵,这些花也是很乐意。

    为了不吓到这位美女,李进诚只能是躲了起来,刚开始是每天送花,只是人家看都不看一眼,后来送车,效果也不佳,送房子人家还是不屑一顾,不像是其他女孩子送花基本就能解决问题,如果在送车送房子,基本上她们可以满足你的任何需要,多人也可以。可是这位是油盐不进,送啥都不收。

    李进诚还是有君子之风的,通常可以用钱解决的问题,李进诚从来不喜欢用暴力,这一次无法,为了得到这位美女,最后没有办法,只能是选择暴力。大家猜得没错,这位美女名叫张静蕙。

    可是李进诚派出人之后,没多久,这些人就鼻青脸肿的回来了,原来人家也是有保镖的人,而且各个五大三粗,武力值颇高。

    没办法,李进诚只好找到了自己几百年可能是一家人的亲戚李进忠帮忙,李进忠也是花丛高手,就像是所有的那些纨绔一样,游手好闲,横行乡里,对女子有异常的喜好。

    有大领导的子弟需要自己的帮忙,李进忠自然是屁颠屁颠的在李进诚身边鞍前马后,端茶倒水,估计如果李进诚有需要,李进忠会毫不犹豫的洗干净屁股在床上等着。

    李进忠也不是浪得虚名之辈,花费了半年的时间,终于调查出美女的姓名张静蕙,然后又花费了半年的时间,结果连人家的年龄都不知道,更别说家庭背景了,如果换成别人,这么一个美女,这么的神秘,也就放弃,可是李进诚不会放弃,在大明帝国比背景,李进诚怕的人还真不多。

    终于有心人天不负,在花费了一年多的时间之后,李进诚再一次得到一个好消息,张静蕙很喜欢旅游,每年都会花费很多的时间,最近更是发帖找人组队去天赐山探险,这么好的机会,自己怎么能错过,日久生情,待在一起久了,看上自己也不无可能,实在不行自己就霸王硬上弓,荒山野岭的,那姑娘也不可能还带着保镖,还不是自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当然同行的几人李进诚已经自动忽略,自己有钱,砸也把他们砸死,估计这些人还会帮忙按住胳膊。

    于是乎一行五人的旅游团就成立了。

    顺便再介绍一些旅游团的其他成员,另一位男士长得文文静静的,面色很白,很明显不是在地里刨食的那种,非富则贵,而另一位女孩子,是这位帅气小伙的妹妹,十五六岁,花枝招展的年纪,一双马尾巴辫,很是可爱。

    而另一位大美女,自然就是李大公子无法得到的美女--张静蕙。

    张静蕙一直显得很文静,没有说话,也没有显得很不耐烦,汗珠从她的俏脸上滑过,她只是轻轻的擦掉。

    然后继续看着远处的山,巍峨而又充满神秘。

    该怎么形容她的美,美得让人流口水,每个人的眼中美女的标准也是不同的,就像是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有的喜欢文静的,有的喜欢大大眼睛的,更有甚者跟楚王有共同的标准--细腰。低俗点的会很直接,喜欢上身大一点的,当然你说你喜欢心灵美的,我也没话说,只是弱弱的问一句,不脱衣服,你怎么能够看到内心。

    所有的优点张静蕙都具备,肤白如脂,就连皮肤下的血管都看得一清二楚,大大的眼睛就像是会说话,长长的睫毛,鼻子高挺,薄薄的红唇估计是每个男人的渴望。上半身自然也是前凸后翘,有着让无人男人抓狂,女性骂娘的身材,最最主要的人家上身,是纯天然的绿色产品,不像是有些女性,靠手术,靠产品,或者是男人的手,后天催熟的最容易向下坠。杨柳细腰人人都爱。盈盈一握若无骨,风吹袂群戏蝶舞。腰若流纨,握在手中,何等的享受。一米七的大个子,也会有一天大长腿。一身休闲的运动装,更显着身材的修长,张静蕙的完美,让任何人都无言以对,无怪乎李进忠对此这么的着迷,不惜花费大量的时间在张静蕙身上,当然效果也是不佳。

    天气很热,由于身材的原因,李进诚不停的擦着汗。有钱人嘛,自然都吃的好,营养很容易过剩,不过李进诚倒也不觉得什么,还很自豪,好多女孩子都说自己胖的可爱,趴在身上暖暖的,很是舒服。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图便宜买那倭寇车,他们的产品就更他们的女人一样靠不住”,李进诚很是生气,自己是出来追女孩子的,结果你却开了辆这么掉身价的车,而且还坏了。

    “对不起,表哥,下次一定注意”,李进忠弱弱的答道。

    “下次注意,那这一次咋整”。李进诚啧啧不休。

    “算了,不要怪他了,谁也不希望这样”另一位帅气的小伙子打圆场,

    接着道“看能不能找人修一修”。

第二十六章 我叫钱更多

    凉风有性,秋月无边,亏我思娇的情绪好比度日如年,虽说我不是玉树临风,潇洒倜傥,但我有广大的胸襟加强劲的臂膀。

    浪里个浪,浪里个浪,王不死的心情何等的愉快,感觉山下的太阳都比山上的可爱的多,蹦蹦跳跳的,开心不已。

    只不过蹦了没多久,王不死就停了下来,慢悠悠的在路上走着,太阳虽然可爱,但也热啊,王不死的裤衩子都湿了,一阵的烧痒难耐。

    路是夯土路,按照五户村的经济状况,大明帝国实在是没有必要支出这么一笔费用在这穷山沟里,要不怎么说有当领导的亲戚就是好,这多亏了李保国的姐夫,在他的努力之下,五户村的村民出行方便了很多,当然按照大明帝国的十抽三的惯例,李保国姐夫也算没有白忙活。

    突然,王不死只感到心中一整凉爽,眼神直勾勾的看着不远处,那是一道亮丽的风景,洁白的脸庞,好比中外的各位大神精心塑造出来的完美脸颊,王不死不由的感慨,:“山下的人果真长得都好看”。

    再看看其他人,小姑娘长得也很可爱,嗯,小伙子长得也是很喜人,再看看另外两位,额,好吧,王不死只想收回刚才的那句话,山下有好看的女人,更有恶心的男人,而且占的比例还不低,三个男同志就有两位,其中一位应该是丑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五人都等着有些不耐烦了,太阳火辣,晒的人更是烦躁不已,夯土路被太阳烘烤,散发着热气,就连周围的空气都是热的。

    李进诚已经不是第一次扒拉裤裤了,为了装酷,今天李进诚竟然穿了一身紧身的西裤,穿着这一身爬山,别说稍微有点智商的人绝对干不出,裤衩子潮湿,瘙痒难耐,那种感觉,也只有李进诚这位当事者才能体会得到,第一次感觉,那东西有些多余,真羡慕郝连德,好吧,郝连德是位太监,现任大明帝国御马监掌印太监,以后我们还会讲到。

    很快王不死就出现在几位的面前,看到王不死的出现,很明显张静蕙几人脸上都有了笑容,虽然隐藏的很深,不过裂开的嘴角,还是可以看到的,尤其是李进诚的,谁让人家嘴大呢。

    见到几人笑,王不死也是很开心,长得帅的男人在哪里都会很讨人喜欢,王不死小跑过去,伸出手,笑呵呵的打招呼:“你们好啊”。

    “好个屁”很明显说话的人态度不是很好,这事情只有两位姓李的能干的出来,而有李进诚在场,李进忠都会很少发言,毕竟人家是大领导的孩子,言多必失,指不准哪一句就得罪人家。

    双手叉腰,眼神四十五度仰望天空,额,太阳有些刺眼,收回目光,看着王不死李进诚说道:“喂,乡巴佬,知道哪里有修车的地方吗”

    乡巴佬在大明帝国官方字典中是这样解释的,俗语之一,指见识少,笨拙,迟钝又粗俗的乡下人,通常是城镇区域居民对非城镇区域居民的一种统称,记住,这词是贬义的。

    有文化的王不死一听就不高兴了,自己多么的有礼貌,而且长得这么可人,虽说不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但也不会一见面就被人骂吧,

    “不知道”王不死也没有了好脾气。

    “真的没有,”刁民,刁民,乡下人心眼最多,都是见钱眼开的玩意,作为大城市出生的李进诚见多识广,自然不会相信王不死的话,接着说道:“小子,只要你告诉我,我就给你钱”。

    不会吧,难道城里人都这么的慷慨,古有不为五斗米而折腰的陶渊明,还有死去不过几百年的自己本家不向荣华富贵低头的王守仁,自己是男主自己怎么能被金钱收买,这会不会很丢脸,额,好吧,人还是现实一点,温饱问题都没有解决,也没必要谈风骨,自己还是留着有用之身继续为国家做贡献的好。王不死愉快的点了点头,伸出了三根手指。

    “三十两,没问题”。李进诚很是高兴的答应,三十两只不过是自己一次买套的钱,也不多。

    王不死一听,差一点跌倒,果真是一直待在山沟沟里,不了解外面的行情,物价很高啊。

    “怎么,还嫌少”李进诚有些不悦了,“小子,不要得寸进尺,嘴大闪了舌头”。

    说到这话,李进诚就有些后悔了,几人中自己的嘴是最大的,貌似自己在骂自己。

    王不死急忙解释道:“不少,不少”。三十两还少,开玩笑呢,

    眼神不好意思的看着李进诚,王不死笑呵呵的说道:“是这样的,我们乡下人一般都是先付账,后做事”。

    “呵呵呵,乡巴佬也不傻啊”李进诚笑呵呵的,最喜欢看到那种见钱眼开的人了,接着李进诚从怀里掏出一沓银票,故意显摆似的在空中举了举,笑呵呵的说道:“大爷我有的是钱”

    声音很大,估计是个人都能够听到。

    李进忠看到这么豪爽的表哥是满脸的羡慕,自己也是家大业大,可跟人家比,每个月的零花钱都要上万两,自己还是相差很多的。

    不过,那兄妹俩却是满眼的鄙视,张静蕙虽然也面上无波,但眼神中的厌恶也是可以看出来的。打开后面的背包,拿出一瓶水喝了一口,又重新放回,随后那一抹厌恶消失,又恢复了冷冰冰的模样。

    大明帝国还是有些人不把银子放在眼里的,当然他们不是富甲一方,就是当朝权贵,很遗憾男主王不死哪也不是,钱,王不死还是很爱的,爱的也是如此的深沉。

    低头哈腰,笑呵呵的,就跟电视上那种出卖国家秘密,令人厌恶的汉奸一样,接过钱,王不死仔细点了一遍,

    “不用数了,大爷我不差你那点银子”,李进诚满是不屑,虽说自己的人品不咋地,但是在金钱方面,绝对是童叟无欺,公平交易。

    见数目正确,王不死很高兴的把银票踹到怀里。

    “现在可以说了吧”一直没有说话的李进忠也有些不耐烦了,对自己的傻表哥花三十两买消息的行为,感到很是不值。

    “可以,可以”,王不死说道:“附近三十里内只有一个村庄,村庄里里正是最有钱的,他家里有一辆破车,都是搞接待时才会用”。

    “我是问你附近有没有修车的,不是问你什么破里正”李进诚也有些不耐烦了,再一次扒拉了一下裤衩子。

    “不要着急,马上就说到了”王不死清了清嗓子,问道“谁有水”,

    从昨晚都现在,王不死一口水都没喝,又啃了一个猪蹄早就有些渴了。

    大美女张静蕙也很想快点把车修好,于是就在自己包里拿出一瓶水丢了递了过去,:“我这有水”。

    “谢谢”王不死也不客气,接过,拧开就咕咚咕咚的喝下。

    突然意识到,这一瓶貌似是自己刚刚喝过的。张静蕙刚想阻止,见王不死已经喝下,为了避免尴尬,只能是闭上了嘴,脸上一阵绯红

    ,

    喝完,王不死拧上瓶盖,笑呵呵的,很明显对待美女,王不死的态度就好多了:“再一次感谢,你的水真甜”。

    张静蕙只感脸上一阵滚烫,难道水里有自己的口水,自己算不算是间接接吻。

    看到满脸红晕的张静蕙,王不死倒是不觉得什么,女孩子嘛,总是容易害羞,尤其是遇到长得比较帅的男人。

    “水也喝完了,现在你可不可以说了”,李进诚不耐烦的说道。

    “好,我说,我说”王不死接着说道:“附件三十里只有一辆破车,你觉得谁会在这附近开个修车场的修车,不是找赔嘛”。

    额,好吧,这话很正确,李进诚尽竟然觉得刚才自己的话问得很多余。一家修车厂只做一家的生意,而且还不知道猴年马月能坏一次,估计水电费都挣不到。

    一直没有说话的小丫头一听,也有些着急了,问道:“静蕙姐,那怎么办”。

    “不要着急,会有办法的”张静蕙安慰道。

    “小兄弟,那五户村距离这里有多远”帅气小伙也着急了。

    王不死想了想说道“大概需要走大半天的路吧”。

    自己是快天亮的时候离开五户村的,自己的脚程快,都已经中午了,如果他们想到五户村会更慢一些。

    一听这么远的路,对于这些出门就靠车,上厕所恨不得找人背过去的富家子弟,这无异于当年朱熹洛的北征。

    李进忠可怜巴巴的望着自己的表哥,:“那咋办,表哥,”

    “我怎么知道怎么办”李进诚也是很不耐烦,对自己当初的决定第一次感到了后悔,早知道在京城呆着多好,什么样子的女人找不到,虽然比张静蕙差了点,但也不影响使用,而且自己还不用负责保修。

    想到这里,李进诚更加的生气,狠狠地踹了李进忠一脚,骂道:“给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买倭寇车,不要买倭寇车,你就是不听”。

    没敢躲,默默的忍受这一脚,李进忠满是委屈,声音颤颤道:“我爹说,让我多低调一点,”

    低调一点方得永生,这是西方的那位大神说的,没办法李进忠的老爹,仅仅是松江府的底层官员,虽然有点权力,但是位置实在是太尴尬,仅仅是正九品。如果高调,是会引起锦衣卫的觉察,一查自己就不好了。

    “低调,低调个屁,有钱不花别人怎么知道你有钱”李进诚满是不悦,也不在乎在美女面前的形象,

    “李大哥,你不要生气了,会有办法的”帅气小伙劝道。

    “有个屁办法,就等着晒成人干吧”李进诚骂骂咧咧,到一旁路边坐下,

    “大家先吃点东西吧”张静蕙也没有其他的办法,只能是让大家都吃点东西,实在没有办法就只能用脚了。

    刚要离开的王不死停下了脚步,怪饿的。

    王不死也走到一边阴凉处坐下,傻乎乎的看着众位,

    还是小姑娘善良,拿着一瓶水和一个白面馒头走了过里,坐下,递给王不死,笑呵呵的说道:“大哥哥,给你吃”。

    从来不把客气放在心上的王不死也不推辞,接过,露出洁白的牙齿,笑呵呵的说道:“谢谢你”。

    “不用谢”眨巴眨巴可爱的大眼睛,小姑娘接着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咽下一口馒头,王不死回答道:“我叫王不死”。

    扑哧,喝水的张静蕙被呛到了,吃馒头的帅气男也被噎到了,抠鼻孔的李进忠嘶溜一声,下手重了,而搬弄裤衩子的李进诚更是一声惨叫,不小心抓到毛了。

    这么奇葩的名字还真不多见,只是张静蕙总感觉这名字在哪听过。有些耳熟,却总也想不起来。

    最镇定的当属小丫头了,估计也是见过世面的人,鄙视的看了看李进诚俩兄弟,当然自己的静蕙姐和哥哥不在鄙视范围之内的,小萝莉说道:“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没见过世面,这么奇怪的名字多的去了,哥哥,你告诉他们你叫什么”?

    “啊”帅气男满是不愿,:“我能不说吗”?

    “不能”

    帅气男深呼一口气,像是赶赴刑场的死刑犯般,说道:“我叫钱更多”。

第二十七章 十二生肖有属驴的吗

    自古以来,我们的民族就把名字看得很重,除去一些温饱都没有解决的穷苦百姓,只会选择阿猫阿狗狗蛋狼娃子之类的畜生名字,当然这也是有说头的,贱名好养活,只要是有一点余钱的百姓,都会舍得花上十几二十文,找到村里有学问的读书人,给自己孩子取一个好听,又带有寓意的姓名,于是富贵,德福,有财,平安,安康之类的就出现了。

    还有一些更加讲究的人,会根据生辰八字,也就是一个人出生的干支历日期,年月日时为主干支,每柱两字,合共八字。或者是根据自己的五行,根据缺啥补啥的原理,基本上也就是你的命中缺什么就在名字中加上什么,例如老朱家的金木水火土。不得不说,老朱是半文盲出身,却很早就把后世子孙的名字安排好,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更改,以至于前明后期出现了几位比较奇葩的皇帝,例如网文中最出名的朱厚照,以及喜欢炼丹的成化,还有那仅次于鲁班大师的天启,他们命中金木水火土啥都不缺,是人都能看的出来,他们很明显缺心眼嘛,很需要心字底垫底。不然前明怎么也不会被一个下岗职工给灭了。

    还有一些人,总是把希望寄托于下一代的子孙身上,例如升官,平安,也包括发财之类的。

    由于旺财这个名字在畜生领域已经被广泛的利用,所以旺财这最火的名字已经被人类抛弃,不过人们的智慧是无穷的,总能会想到用其他的文字代替,例如黄金万两,金银珠宝。当然也包括上面的钱更多。

    最先发笑的当然是坏人二人组李进诚和李进忠两人,:“呵呵呵,钱更多,好奇怪的名字,你咋不叫钱多多呢,岂不是更直接”。

    小萝莉脸色一变,发火了,“闭嘴,我叫钱多多”

    额,好吧,这名字还是可以接受的,也很讨喜。

    张静蕙还是同样的面上无波,仿佛任何的事情都不会影响她的一丝情绪,

    王不死还是很正常的,毕竟有老不死这位前辈,自己也算是奇怪名字的当事人,抵抗力还是有的。

    根据俩兄妹的名字,王不死可以大胆的推测,这兄妹俩家里不说是穷了十八辈子的人,但三代五代之内绝对是中下贫农,属于给大明帝国GDP拖后腿的那种,而且很有可能这辈子还没脱贫,至今还在温饱线徘徊。这一身行头虽然人模狗样的,但指不准是在哪里租的,为了只不过是装装门面。

    对此,王不死深感同情,这是一个笑贫不笑娼的年代,有些人为了不被别人看不起,总是会选择在外面西装革履,在家里却是吃糠咽菜,就如魏晋时期,那令人痴迷的五石散,原本这只是张仲景配制出的一种治疗伤寒的汤药,由于食完五石散,人们会大量的发热,面色潮红,无奈只能穿宽松的衣服,脚踩着木屐,很有一副仙风道骨之态,很快就在当时流行起来。

    有钱的买的吃,没钱的也要装着吃过的模样。

    据说当时人们见面都是这样打招呼的。

    老王,今天嗑药了吗?

    原来是老李啊,刚刚嗑完,这不出来溜达溜达,散散热,咋了你还没嗑药。

    正准备嗑药呢,我刚刚在村头买的,是最新产品,据说这是宫里的配方,要不要试一试。

    哦,是吗,不用不用,我也去买点给孩子尝一尝。

    据记载,“后魏孝文帝诸王及贵臣多服石药,皆称石发乃有汗者,非富贵者亦云服食发汗,时人多嫌其诈富贵体,有一人于市门前卧,宛转称热,因众人竟看,同伴怪之,报曰,我石发,同伴曰,君何时服石,今得石发,曰,我昨在市得米,米中有石,食之,乃今发,众人发笑,自古少有称石发者”。

    可见五石散在当时的流行程度,不得不说今世与往世,虽说相差几百年,但也是有很多相似的地方,都是有病的社会。而且无药可救。

    想到这里,王不死对钱更多很同情,走上几步握住钱更多的手,“大哥,以后不用这样”。

    钱更多莫名其妙,刚刚想解释,就被王不死打断,:“不用解释,我都懂,过好自己最重要。何必在乎别人的狗眼”

    “就是,就是,不死哥哥说得对,名字只是一个代号,叫啥不是叫”小丫头钱多多倒是很想得开,安慰自己的哥哥,估计钱更多也因为自己的名字闹出不少笑话。

    人家都这样说了,李进忠和李进诚也不能再笑了,笑的时间太长,咧的嘴疼。

    王不死再一次坐下,问道,“你们来这里干什么”?

    钱更多解释道:“我们是一群驴友”

    “啥,啥,”王不死很是惊讶。,

    “驴友”以为王不死没有听清楚,钱更多再一次重复道。

    “驴友,十二生肖有驴这一属性嘛”在脑中寻找良久,王不死奇怪的问道,难道自己学的十二生肖是旧版本的,现在新版本出现了改变。

    “额,”钱更多无法解释,只是是满脸的苦笑。

    听过王不死的话,那兄弟俩又是放声大笑,那笑声很有穿透力,周围的鸟兽都被惊跑一片,

    最讨厌这种笑声,往往发出这种笑声的都是电影里的反派,基本上都是那种笑不过两场戏,就下去领盒饭的那种,王不死鄙视的看了看这笑点极低的俩人,劝告道:“别笑了,经常笑的人容易杨伟”。

    “额,”笑声马上停止,果真每个人都很在乎自己的身体健康。

    钱多多也是笑呵呵的,不过人家笑的就好看多了,露出洁白的牙齿,皓如星辰,果真孩子做什么事情都很好看。

    钱多多也停止了笑,虽然不知道杨伟是什么,总之也不会是什么好东西,早些预防也很有必要。虽说自己家有钱,但也买不来健康不是。

    看了看张静蕙,笑着说道:“静蕙姐,你给他解释解释”。

    张静蕙捋了捋自己鬓角的发丝,说道“十二生肖可没有属驴的,驴友只是对一群喜欢户外活动,喜欢探险的人的一种称呼,就像你的名字,仅仅是称呼而已”。

    第一次真正的观看张静蕙的相貌,不得不说,王不死还是有男主应该具备的品质,见到美女竟然没有流口水,在王不死的价值观中美女分两种,第一种就是不能细看的那种,用化妆品掩去了自己所有的瑕疵,可是没有了这些东西,美女就不再是美女。

    第二种就是细看型的,第一眼看起来很平常,仔细看发现也别有一番滋味。

    眼前的张静蕙不属于任何一种,而是不管是第一眼,还是第五眼,张静蕙都属于让人惊艳的那种人,百看不厌,很能下饭。

    年轻是上天最美丽的馈赠,有着最好的身体,最好的热情,最美丽的肌肤,满脸都是胶原蛋白,又为何总喜欢用那所谓美容护肤产品涂抹掩盖,把自己最美的东西隐藏。王不死实在是不明白。

    见到美女王不死也是很容易脸红的,为了避免尴尬,王不死恋恋不舍的收回自己的目光,恍然大悟,:“原来如此,你们这些人也真是的,十二生肖这么多的动物,猪友,狗友,这好听的名字不叫,非称自己是驴,多难听,不知道的,还因为十二生肖里的畜生又加驴了呢”。

    额,好啊,王不死说的很有道理,大家竟然都无言以为。

    很小的时候,妈妈就教育我们,不要到外面玩,有吃人的大老虎,或者是叼小孩子的狼,总之外面的世界很危险,没事不要瞎溜达,很明显这些属驴的父母,没有尽到父母的职责,竟然放任这些人满世界的乱跑,多危险啊。高山峻岭,浅滩湖泊,那些美景不仅仅有美丽的传说,还有那无数甲乙丙丁的性命留在那里。

    “你们是要去天赐山”

    王不死猜得没错,附近只有一座天赐山,王不死很多年前去过那里打猎,可谓是落脚无空,上山无路。没有人烟,还有一些野兽出没,极不安全。

    “是啊,不死哥哥你怎么知道”小萝莉笑呵呵的,很是可爱。

    “还用想吗,你们这群驴喜欢探险,附近就只有一座天赐山,”王不死接着说道:“我劝你们还是早一点回去,那地方太危险,路一点都不好走,很容易出事”。

    “你去过”张静蕙也是很惊喜,如果有人带路就最好了。

    话音刚落,张静君就感觉有什么东西向自己飞了过来,速度很快,直到自己眼前才看清,原来是一条蛇,前面还应该加上一个毒字,因为这条蛇五彩斑斓,很是好看。有经验的人都会知道,长着好看的,往往危险系数最高,就像是女人,女人是老虎,美丽的女人那就只能是以老虎为食豺狗平头哥了,

    危险来袭,原本很是镇定,一直是面上无波的大美女张静蕙,也不由得脸色煞白,身体本能的后退。

    往往美女遇到危险,狗血电视剧总会是安排一位武功盖世,最主要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貌比潘安宋玉,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帅哥出场,当然帅气的人没有那么多,不过有着职业操守的演员们,哪怕看着一坨屎,也会表现的像是看到美味珍馐一样,还会给自己加戏,满带陶醉之色,违心的把一丑男当成帅哥,表现出一脸花痴的模样,一句好帅啊,更是把剧情推到顶点,当然后面的剧情可以预料,男女主角没羞没臊的过着每天造人的生活,然后妇女主任到了他们家。

第二十八章 英雄救美

    虽然很俗套,但是剧情很需要,我们也不得不借用一番,英雄救美就算了,你们就把王不死当成狗熊吧,保准他不会介意。

    话说这个时候王不死应该出场了,只是手里的面包还没吃完,丢了怪可惜的,只能是一口塞进嘴里,然后才上前一步,想要抓住蛇的七寸,抓蛇抓七寸这是常识,只是一条快速窜动的蛇,什么样的眼神能够很快辨别出蛇的七寸,很抱歉,男主王不死就没有。于是王不死抓错地方了,毒蛇身体是光滑的,自然王不死也没有抓住,好在因为王不死的原因,毒蛇的速度也慢了很多。毒蛇身体开始下降。

    只是这荒郊野岭的很少有人出现,这么好的人类食物,可是不容易遇到,机会难得,怎么能空手而回,于是毒蛇一个转头,咬在了张静蕙的肚子上。

    按照常理,还有那些电视剧电影的规矩,王不死很不应该出现这种错误,很明显王不死又给众多男主脸上抹了黑。

    不过,这还没完,王不死没有抓住蛇的七寸,就连蛇屁股都没有,可是人家的向前运动的手还没有停,结果,好吧,大家期待的事情发生了,王不死的手还在往前走,好巧不巧的目的地就是张静蕙的上身,王不死只感到一股柔软,王不死又不傻,知道自己碰到的是什么,王不死很后悔此刻自己的手是拳,而不是掌,有利就有弊,这也降低了王不死耍流氓的可能。

    知足者常乐,虽有些遗憾,但王不死的内心是开心的,没想到刚刚下山就会遇到这么幸福的事情,果真是外面的世界很精彩,遍地的野花随便踩。

    女人的感觉神经往往比狗的鼻子都灵,张静蕙只感到自己的胸口有重物的挤压,不用多想,已经成年的自己知道是什么回事,

    虽说张静蕙大的年纪不小,二十七八岁的,在大明帝国绝对属于资深剩女,但对男女之事知之甚少,由于母亲很早就去世的原因,男女方面的事情,一无所知,老爹没死,可是老爹也不可能给自己的女儿讲生理方面的知识,提醒自己的女儿,要学会保护自己,事先要戴‘帽子’,或者是吃药,因为未婚怀孕是要罚款的,因此,现在的张静蕙对男女之事,还停留在亲亲就能生孩子的程度,如果王不死知道,肯定会愿意好好地给张大美女上上课,传播知识,王不死不介意给张静蕙做一回老师。王不死也有很多老师,例如,小泽玛丽,小苍苍。

    这些老师都很敬业,不得不说,全世界孩子的那一方面的启蒙教育,都有她们的身影,可谓是知识不分国界,她们的贡献无处不在,如果设立一个新的奖项--“诺贝尔最大贡献奖”,获奖者必定是倭寇的这些美女们。而且不会花落别家,

    第一次被人家袭击上身,而且犯罪嫌疑人还是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长得不帅,一身土不拉几的衣服,嘴角总会挂着坏坏的笑,尤其是刚才那为了三十两低头的模样,张静蕙就很是不喜,张静蕙也被那些狗血电视剧污染,对于帅气的小伙也会很痴迷,也渴望自己的白马王子,一身白衫,踩着七彩祥云就算了,怕把他摔死,骑着白马就行,一手拿着白百合,一手拿着白菊花,来迎娶自己,估计张静蕙对花也没有了解,拿着给死人用的花,提亲的人很容易被打死。

    张静蕙脾气很好,这是商场上锻炼出来的能力,哪怕内心波澜壮阔,面上还是可以心静如湖水,可是这一次被袭击上身,张静蕙很想骂娘,豪门大族出生,却是洁身自好,张静蕙并没有那些纨绔子弟的那些坏习惯,放浪形骸,把一些当成玩物,包括自己的身体。从小到大,张静蕙都受到很好的保护,自己的奶奶是个老学究出身,自然对孩子的教育异常的严格,男女授受不亲,老人家还是经常挂在嘴边的,虽然随着自己年纪大了一点,老人家也不再提起,不过张静蕙还是一直保持着良好的习惯,结果这一次张静蕙的空白地带被打破了,而且还是自己的第二生命禁区。张静蕙怎么能不发火。

    “流氓”俩字还没出口,就感觉自己的小腹一阵疼痛,张静蕙感觉的很是清楚,不是姨妈痛,也不是拉肚子的那种疼痛。而是被人咬住的感觉,为啥是人,而不是动物,张静蕙还是有依据的,光天化日之下,还有这么多人在场,王不死都敢光明正大的袭击自己的上身,那种小子再咬自己一口也不足为奇。当然张静蕙是冤枉王不死了,王不死是正人君子,很正很正的那种。

    “不要乱动”,王不死叫道,美女人人都喜欢,王不死也不能例外,可是有一句话,我可以风流,但不能下流,我得不到她的心,就不去得到她的身。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原则,或愚蠢,或可笑,但这就是王不死的原则。

    张静蕙看着发出声音的王不死,嘴还在,那咬住自己的就不是王不死,张静蕙慢慢的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小腹,一条蛇正紧紧的咬住自己的皮肤。

    此刻周围的人都被刚才的场景吓坏了,李进忠和李进诚俩大老爷们表现的就差了很多,跌倒在地,嘴上咧咧:“唉呀妈呀,咋还有毒蛇呢,”身体不由的往后退,

    小伙子钱更多反应就快了很多,拿出手机:“我给医馆打电话”。

    额,好吧,手机信号这玩意儿,就像是大明帝国的惠民政策一样,总是在那些大城市里能够找到身影,像这种小山沟,还是没有信号的。

    钱更多看着手里,听着里面机械式的话语,:“对不起,你所在的地方没信号,你需要到到高处再播”。

    钱更多气急败坏的挂上电话。良好的家庭教育让他忍住了骂娘的冲动。

    小萝莉都急哭了,眼泪汪汪的看着张静蕙:“静蕙姐,你没事吧,千万不要死”。

    这边挺忙,王不死也没闲着,救人就像是上厕所,不能等。

    说那时那时快,只见王不死双手迅速向着张静蕙的小腹伸出。一只手握住了毒蛇的尾巴,一只手握住了毒蛇的脑袋。

    这条毒蛇是在南方很常见的金环蛇,俗称金甲带,金包铁,金脚带,画扇柄,毒性很强,嘴中有前沟牙,通体黑色,有较宽的金黄色环带,因此称为金环蛇。

    这种蛇王不死在五户村的后山经常看到,因此对此早就相熟。

    王不死仅仅是用力把毒蛇扯下来是不行的,金环蛇的嘴中倒钩紧紧地咬着张静蕙的小腹,只能是把肉一起带下来,会留疤的。

    于是王不死只能是采取最危险的方式,一手握住尾巴,一手握住金环蛇的头部,拇指和食指用力上抬,使得咬住张静蕙小腹的毒蛇牙齿脱离皮肤,从而减少对张静蕙的伤害。这种救人方式危险系数很高,毒蛇的咬合力很强,如果没有充分的手劲,施救者很容易被毒蛇咬住手,从而变成受害者。好在男主人家是练过的。手劲也还是不错。

    见到时机成熟,王不死后退几步,一个大转身,松开握住毒蛇脑袋的手,用力的向后甩去,毒蛇都属于致命的东西,王不死也不会打算把它放生,王不死力气很大,毒蛇的大脑袋重重的落在了夯土路上,顿时毒蛇的脑袋成了一滩烂泥。

    看着自己裤裆不远处的已经死翘翘的毒蛇,李进诚大骂道:“臭小子,你是故意的”。

    不理会此人,毒蛇死了,但是危险还在,王不死走到张静蕙面前,对着众人说道:“谁那里有刀”。

    大家都摇了摇头,只有小萝莉举起了手,弱弱的问道:“不死哥哥,指甲刀成嘛”。

    王不死满头黑线,:“姑奶奶,都什么时候,还开玩笑”。

    小萝莉很委屈,:“人家没有开玩笑”。

    张静蕙虽然不知道王不死要到做什么,但看在救自己的份上,忍着腹中疼痛,说道:“我背后包里有”。

    王不死也没有犹豫,打开包,伸手摸去,嗯哼,咋还有姨妈巾,额,好吧,这属于女性必备成品。

    张静蕙虽然在商场独断独行,也总能早人先知,任何决策都会走在其他同行的前面,可是现在自己都觉得自己的脑袋可能放在家里忘记带了,刚才给王不死和自己喝过的水,现在自己下面还有情况,包里自己带着姨妈巾,岂不是又让那小子占了自己的便宜,女人总是如此,无论大小,美丑,总是喜欢把男人想象的很坏,可是如果王不死知道自己喝的是别人喝过的水会怎么做,着急去医馆检查身体,现在的传染病很多,那当然不能,王不死会一口气干了那瓶水,然后再舔一舔,咂摸咂摸嘴,还要加上一句感叹:“真的是太甜了”。

    王不死是喜欢开完笑的人,一直一副不正经的模样,可是在救人的时候,绝对是很认真,好不拖拖拉拉,把姨妈巾放回包中,重新放好,好在东西也不多,很快就找到一把食指长的匕首。

    王不死把张静蕙放在地上,然后拔出匕首,匕首通体黑色,却闪着寒光。

    王不死也是练过刀的,刀法还不错,基本上老不死吃的鸡,都是王不死杀得,可见王不死的刀法很是娴熟,只是这一次是在人家的肚子上王不死就小心了很多。

    拉起张静蕙的衣服就要下刀。

    张静蕙不明就里,急忙阻止道:“你想干什么”。

    “划破你的衣服,把你伤口的毒吸出来”,王不死解释道。

    虽然时间紧迫,但王不死考虑很是很周到的,事实上只要把张静蕙的衣服一撩起来就可以,既省时间又方便。可是自然而然,张静蕙就避免不了暴露一部分肌肤,还有这么多的男性狼狗在场,王不死可不能便宜了他们。

    划破衣服,还要把毒吸出来,这是张静蕙无法接受的,尤其是后面那一条,那岂不是王不死嘴唇就要接触自己的皮肤,。

    “不,不行,男女授受不亲”张静蕙拒绝,就连以前自己奶奶教育自己的话也脱口而出。

    对于这句话,王不死也是很认同,女人的衣服应该是磨破的,而不是自己脱下来的,如果世上的男男女女都懂得自爱,懂得责任,又怎么会出现艾滋,花柳之类的传染型疾病。只是,,,

    “美女姐姐,都什么时候了,还在乎这些,性命要紧”,王不死也没在犹豫,慢慢的割开张静蕙的腹部衣服,

    很快毒蛇咬过的伤口就出现在王不死的面前,还好,牙印不是很深,这也多亏了王不死反应快,金环蛇还没来得及对美女下手,就被王不死送进黄泉。

    自己毕竟和大美女第一次见面,王不死还是有些害羞的。

    看了看后面的人,几人都眼巴巴的看着这边,估计是王不死挡住了某些人的视线,李进诚和李进忠踮起脚尖,向里观看,刚才的恐惧也一扫无遗。

    王不死问道:“你们有谁会吸毒,”。

    钱更多和钱多多兄妹俩摇摇头。

    王不死把目光转向李进诚和李进忠。

    李进诚直接忽视,自己又不傻,那是有毒的,虽然自己很想给大美女有更亲密的举动,但也不会拿着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李进忠傻傻的说道:“吸毒不会,吸奶我在行”。

第二十九章 白瞎我的狗眼啊

    流氓年年有,今年特别多,你们瞧一瞧今天在场的几位男子,钱更多好一些,毕竟自己也算是看着他长大的,而李进忠和李进诚一看就不是好东西,长得歪瓜裂枣,却总是在自己面前显富,对于李进忠,张静蕙还是有些了解的,老爹是松江府刑名主簿,正九品的芝麻绿豆小官,上任还没半年的时间,老子倒是没出什么大事,儿子可是不同凡响,基本上把可以做的坏事,挨着做了一遍,什么抢孩子的零花钱,偷老人家的裤衩子,如果不是因为李进忠有个当官的爹,很明显他早就去了孟婆那里报到。

    而另一位,虽不是松江府地界的人,不过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和李进忠在一起的能有好人,再者说了,长成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是好人,电视上都是这样演的,再说说另一个人,年纪不大,却是坏到骨子里了,摸自己的胸口不算,现在还要亲自己的小腹,想一想张静蕙都感到恐怖,这种亲密举动,不是只有丈夫在亲吻妻子肚中的孩子才会做的事情嘛。

    张静蕙对自己的人生感到很悲哀。今年到底是怎么了,想要找人出来游玩,花了好长时间准备,结果就来了这么几个人,钱更多和钱多多兄妹俩就不多说了,自己是认识的,平时没啥坏毛病,也就是自主能力差一点,那俩破玩意就不要提了,如果不是过几天自己有事情要做,只有这几天有时间,张静蕙肯定不会和他们几位选择在这几天去天赐山。

    事实上,对于吸蛇毒这事情,王不死还是不愿意做的,虽说也是在占便宜,可是这危险性也是很大的,如果一激动自己不小心,习惯性的一口咽下,估计自己死的会比张静蕙还要快,而且如果自己口中有破皮或者是口腔溃疡,很可能自己也会中毒。

    男主并一定都伟大,他也有自私的一面,例如自己的生命。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天地不能有私心,也不可讲仁爱,只有遵循最基本的自然规律,生老病死,天地需要保证的是一种和谐,平衡,这个天地才会存在,狼多了不行,羊多了也不可。

    而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亦是如此。

    圣人用圣人之道,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纠纷,使得保持一致,能够公平自然的生存环境。

    “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

    天地如风箱,多则溢出,少则虚之,归根一句话,人总是要死的,老死,病死,或者是意外死亡,又有何区别,人总是会要死的。

    可是面对这位几千年还才出产一位的美女,如果自己狠心不去救他,不出意外,很快就可以看到她香消玉殒,王不死还是有些舍不得的。

    抬头看了张静蕙,垆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

    滴滴汗珠从张静蕙的滑落,胸口衣服已经湿了一片,好在张静蕙为了爬山方便,穿的是深色的宽松衣服,否则便宜的就不仅仅是王不死自己。

    张静蕙也同样的看着王不死,并不是夫妻恋人之间那种爱恋的眼神,有着太多的矛盾,张静蕙明白,此刻不把毒吸出来,自己很有可能看不到太阳落山,而想要活下去的结果,就是自己的清白身子会受到玷污,当然张静蕙想多了,没有那么严重的。亲亲是并不会有宝宝的。张静蕙的心情很是纠结,

    有些事可不为,但必须为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条准线,看着一条鲜活的生命在自己面前离开,王不死实在是忍不住,不能见死不救。

    抬头看了看美丽的俏脸,王不死像是下定决心,说道:“记住,如果我们都死了,必须合葬在一起,我还没有结婚呢”。

    当然如果王不死也受到感染,张静蕙也好不到那去,两人就只能去孟婆那里喝汤。

    深呼一口气,把张静蕙身体平躺,扶下了身子。

    张静蕙还在为生命和贞洁之间的选择为难,就感觉自己全身都没有了力气,就这样被王不死扶住,把自己的身体放在地上,如果王不死做一些禽兽之事,自己该怎么反抗,是踢裆,还是抓脸。

    好在看到王不死面无邪念,一脸正派的模样,张静蕙安心不少。

    看到李进诚和李进诚踮着脚尖朝这边看,钱多多满是不悦,“看什么看,转过身去,俩囊包,关机时刻一点用都没有,带你俩。还不去带条狗,”。

    李进忠嘴中不服:“你骂谁是狗”

    “就骂你咋了,死狗,疯狗,癞皮狗,流氓狗”,小丫头嘴巴更是厉害,而且人家还会懂得发明创造。

    “你,你”李进忠的嘴也挺厉害,每次那些女孩子都很满意,尽兴而归,可是说话就不成了,再加上从小不喜欢读书,文化知识上就差了很多,骂人都很直接的,例如问候你们全家女性。面对钱多多这样的高手,再加上还有美女在场,形象还是要的,李进忠就只能哑火了。

    “你,你什么你,我说的不对吗,再顶嘴打死你,狗一样的东西”。不愧是专业的,李进忠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就连李进诚都一句话没说,自己对付女人从来都没有那么多的废话,都喜欢习惯用钱砸,基本上是砸一个,倒一个,对于钱多多这样的高手,李进诚选择默默的无视,然后转过了身去。

    钱更多看到李进忠满脸的气愤,劝道:“好了,小妹,不要再骂人家了”

    “哼”钱多多看了看自己的哥哥,:“你还好意思说我,当时出来玩的时候,你是怎么说的,你说,《探险者野外生存》那本书,你已经烂记于心,还说什么就算是遇到狗熊,你都有办法解决,可是现在呢,就连一条条小小的毒蛇都没有办法”。

    钱更多满脸的委屈:“书上只说遇到狗熊装死就可以,可没写遇到毒蛇怎么办”。

    看到钱更多被自己妹妹批评的模样,李进忠也果断的把身体转了过去。要不怎么说,淑女,熟女,妇女,你都可以招惹,但还是离小萝莉远一点为好,粘上这样的人,每天你就只能把她当亲妈供着。不能有丝毫的违逆。

    “回去,就让爷爷把买书的抓起来”。钱多多说道。

    “额”好像自己不小心又伤害了一位无辜群众。钱更多转过身子,心中默默的祈祷,希望自己小妹记性差一点,把这件事情忘掉。

    见三人都很听话的转过身子,钱多多再一次警告:“不准转过身,不然以后生儿子没眼,生女儿没有奶”。

    额,尴尬的不仅仅有转过去的三人,当然也包括躺着的张静蕙。

    张静蕙已经满脸通红,自己身材自己还是知道的,让人羡慕的东西对于自己来说实在是一件麻烦的东西,对于每天工作很忙,还喜欢外出探险的人来说,多出来的几斤肉对于张静蕙的体力影响很大。

    而自己一躺下,虽然自己穿的是宽松的衣服,有些东西可不会,应该还会的更加明显,这样岂不是更加的便宜了王不死。

    而发现这一点的不仅仅只有自己,也包括小萝莉钱多多,这也是为什么让那几人转过身的原因。果真现在的孩子都挺早熟啊,十五六岁的年纪,就知道生孩子的事情了。

    从小就给静蕙姐关系很好,因为家里老人的原因,钱多多经常去找张静蕙玩耍,对于张静蕙的身材还是有些了解的,也无数次感叹,静蕙姐是自己永远仰望而不可及的存在。张静蕙总是指着自己的小脑袋,笑呵呵的,满是疼爱:“小丫头,你还多大,净想这些东西”。

    刚才张静蕙一躺下,钱多多就想到了这种情况,这也是为什么让他们转身的原因,不能让自己的静蕙姐吃亏。

    钱多多见三人都挺规矩的,也就不再监视,跑到张静蕙的身边,为了让她舒服一些,把她的脑袋放在了自己腿上。

    看到满脸通红的张静蕙,钱多多担心道:“静蕙姐,你没事吧,怎么脸色这么红”。

    难道说自己是因为害羞,显然不能,张静蕙只能是笑着解释道:“我没事,只是有点热”。

    “哦”钱多多听过,心中放心不少,撩起自己身上的防晒衣,罩在张静蕙的头顶。

    此刻两人是最美丽的天使。

    既然选择救人,王不死就没有丝毫的犹豫,也不去管别人,双手附在张静蕙的伤口,然后把嘴巴贴上去,有的人奇怪会问,挤压伤后不也是可以把毒血挤出来嘛,告诉你,那样只会让毒液更快的进入你的身体,死的也会快一点。

    张静蕙全身紧绷,就连呼吸都慢了很多,只感到自己的小腹被温热的物体包裹,滑滑的,带着暖心的温暖。心中痒痒的,就像是青草轻轻的抚过自己的脸颊。小时候那妈妈温柔的爱抚,心中却是那么的温暖。

    张静蕙的身体慢慢的放松,一次次感受到王不死的亲吻,不是生命在流逝,而是生命的重生。

    王不死用力的吸出,吐出一口黑血,一次两次,直到吸出的血完全变成红色为止。王不死这才停下了动作。

    接过钱多多递过来的水,王不死喝了一口涮涮嘴。等到把自己嘴中的毒素彻底的清理干净为止。

    看到王不死工作完毕,脸色已经成为紫色的张静蕙弱弱的说道:“谢谢你”。

    如果不出意外,这一句谢谢你,是张静蕙生平第一次说出,毕竟畜生豪门大族,自小在他们的意识中,每个人为他们做事都是应该的,付出了金钱,送出了权利,不就是为自己服务的嘛,说谢谢,为什么。

    王不死微微一笑,:“不用谢,你先不要动,我去找点草药。”

    好在这里距离大城市比较远,原生态还保留的比较完整,还是有很多草药长在路边草丛。

    很快王不死就找到几位草药,扛板归,重楼。还有一枝八角莲,八角莲叶子很宽大,呈紫红色,是解蛇毒的圣药,现在已经很少能够看到,不得不说王不死很是幸运。

    回到张静蕙身边,没有工具,王不死只能用嘴把草药咬碎,当然避免不了王不死的口水沾在上面,草药附在了张静蕙的伤口上,张静蕙只感觉一阵恶心。

    好吧,这是在救命,这是救命,对于有洁癖的张静蕙来说,也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何况自己救得还是一位大美女,自己的善举,可谓足足拯救了一个国家。下面只要用纱布固定住就行,

    于是问道:“有纱布吗”?

    “有”小萝莉说完,就从自己的背包里拿出一卷纱布,还有一把剪刀。嗯,人家小萝莉也是有准备的,比那边面壁思过的人强上很多。

    为了方便包扎王不死就把张静蕙的上衣向上推了推了,最终得意忘形的王不死,再一次犯错了。

    “哇,白瞎我的狗眼啊”

第三十章 被拉入伙

    啪,“流氓”,声音很响亮,也很好听,大美女骂人都是那么的悦耳,赏心悦目。

    没错,王不死挨打了,切切实实的一个大耳光,

    现在的大明帝国的百姓,已经很少有懂得谦虚的百姓,显富,漏财,有钱就要让人家知道,没钱装成有钱也要别人认可自己有钱。当然我们从中也是可以得到一个结论的,通常这种人死的都比较快,他们忘记了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贝,闷声发大财才是王道。很显然,王不死就是犯了这种错误,他完全可以一边给张静蕙包扎,眼睛一边欣赏美景。

    王不死已经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天理昭昭,有收获,自然也要付出,虽然顺序上不对,但你也不能拒绝人家事后算账。所以王不死也没有感到委屈,:“对不起,我是不用自主,情不自禁,不能自己,没能控制住自己,可能是蛇毒让我产生了迷茫和彷徨”。

    王不死所说的都是废话,可以相信的程度无异于与虎谋皮,不过张静蕙也是有些后悔的,毕竟接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男人总是要面子的,好在那三位已经被钱多多打发很远,王不死的那句话,三人听不到,而自己打的那一巴掌,估计三人也是没听不到的。

    在场的钱多多也是很震惊,看了看自己的静蕙姐,又看了看王不死,眼中满是崇拜和尊敬竖起大拇指,称赞道:“不死哥哥,你真诚实”。

    额,好吧,王不死被认可还是很高兴的,毕竟自己的审美观还是很正确的,符合大众口味。王不死只能是尴尬一笑,“是嘛”。

    “对”钱多多肯定道,而且又神秘兮兮的接着说道:“而且还很大”。

    “多多,闭嘴”张静蕙满脸通红,

    “静蕙姐,本来就是嘛”,钱多多解释道。

    “多多,你还说,再这样我就不理你了”,张静蕙小嘴一噘,面色更加的羞红,很是可爱。

    “好好,我不说了,”钱多多只能是闭上了嘴,嘴中还是小声念叨着“你真是的,人家都喜欢别人说她大,就你不一样”。

    “你还说”。

    钱多多双手捂住了嘴,

    对于张静蕙来说,大可不是让人羡慕的事情,才华才是,内涵才是,气质才是,当然长得也不能太差,当然毫无特点的王不死除外。这样的人才是大家应该羡慕崇拜的对象。

    听着两人的对话,王不死再一次贼心不改,偷偷低着脑袋,悄悄用余光目测了一番,虽然张静蕙已经用衣服盖住了自己的胸口,但王不死还是从轮廓看出,找个这样的媳妇,王不死可以用自己的下半身,不,是下半生的幸福做赌注,孩子以后肯定不会挨饿。

    为了避免草药掉下来,王不死的右手还附在张静蕙的小腹上,仔细感受张静蕙皮肤的光滑细腻与温热,美女的皮肤都很白,俗话说一白遮千丑,一胖毁万美,但是张静蕙的皮肤虽说很白,但也带着一些健康的小麦色,这应该是经常锻炼的结果,让人看到很是舒服。

    一双大手按在自己的小腹,张静蕙怎么会没有感觉,没想到王不死还是挺有责任心的,生生的挨了自己一耳光,手竟然还没有离开,还一直保持着手按在草药上的姿势,或者是另一个原因,贼心不改。

    为了自己的不再继续被吃豆腐,张静蕙只能是对着钱多多说道:“多多,你帮我包扎”。

    捂住嘴巴的钱多多摇了摇脑袋,

    “怎么了,说话啊”张静蕙接着问道。

    “你不是不让人家说话吗”钱多多满是委屈。

    “好了,好了,对不起,刚才是我不好,不该对你发火,现在可以说了”张静蕙满是疼爱的说道。钱多多比自己的妹妹还要小上几岁,自己也足足比她大上近十岁,不得不说对于这样的小丫头,年纪本身就有代沟,自己实在是没有生气的必要。

    “嘻嘻,就知道静蕙姐最好了”,很快小萝莉眼中的不快就消失,笑呵呵的。

    “快点帮我包扎一下”张静蕙吩咐道。

    “静蕙姐,不是我不帮你,我是真的不会”。钱多多解释道。“学堂里也不教这些”。

    “好了没有”,远处的李进忠不耐烦的问道,没想到这几人还挺讲信用,说不看就不看,很为男人的诚信增光不少。

    “叫啥叫,好了自然会告诉你们”钱多多大声吼道。然后转头对王不死笑呵呵的说道:“还是让不死哥哥继续包扎吧”。

    小丫头都崇拜英雄,虽然王不死这英雄的含金量很低,不过自己不会的事情,别人会了,小丫头都会很崇拜,这也是为什么现在的小姑娘都喜欢大叔的一个原因,当然还有最主要的原因,大叔都多金,而且有经验,可以持久。

    小萝莉满眼小星星,都是崇拜,以前的那句哥哥只是家庭教育的产物,仅仅是礼貌,没有感情在里面,而这一句,却是真的。

    王不死装出无措的模样,再一次征询张静蕙的意见。“我保证,不会有过分的举动”

    张静蕙也是无奈,没有办法,只能是低了点头。

    包扎其实很简单,只不过在敷药的地方缠上两圈,又不用美观,只要不掉就行,王不死实在是没有办法包扎上半个小时。只能是三五分钟就解决事情。

    摸了摸自己的脸,自己嘴贱,怪不得别人,好在脸皮这东西是要的,厚了才能抗揍,很幸运,王不死拥有。

    包扎完毕,张静蕙也整理好衣服,站了起来,由于被王不死剪坏的哪一点,张静蕙只能是在腰间围了一件防晒衣遮挡肌肤。

    仔细感觉了一番,刚才的疼痛减轻不少,也没有了那种胀痛,酥麻的感觉。

    钱多多这才招呼三人转过身。

    钱更多笑小炮几步,问道:“静蕙姐,你怎么样了”

    “已经没事了,多亏了他,王,,,”额,好吧,张静蕙根本就没有记住王不死的名字,对于生命中的甲乙丙丁,仅仅是过客,这一刻相识,下一刻又不知何时相见,又何必多增烦恼。

    “是王不死”王不死感觉自己被忽视了。

    “谢谢你,不死小弟弟”钱更多目光转向王不死,笑呵呵的代替张静蕙向王不死道谢,因为钱更多知道,像张静蕙这样高傲的女子,说句谢谢很难。

    “静蕙姐他刚才已经说过了”王不死解释道,嘴角挂着笑,摸了摸脸颊,嗯,很真实的感受。

    看到王不死摸脸的动作,张静蕙一个劲的心跳加快,不会留下内伤吧,毕竟这也是自己第一次打人,力度掌握上还存在缺陷。

    坏人二人组也满是不悦的走了过来,嘴中咧咧道:“我们还去不去天赐山,不去我们就回去了”。

    “去”张静蕙斩钉截铁的答道,由于生意越来越忙,爷爷对自己的管束也越来越严,很少同意自己去有危险的地方,这一次很可能是唯一一次机会。自己怎么能半途而废。

    “对对对,去,必须去,怎么能不去”钱多多也在一旁帮腔,钱多多也是第一次到这种地方,对于别人来说,人家是来探险的,而她却是来旅游的。

    钱更多倒是无所谓,自己是被自己小妹拉来凑数的。去不去都行。

    而李进诚和李进忠是带着目的前来,在目的达到之前,他俩肯定不愿意就这么回去,毕竟自己也是吃了苦的,有付出才会有收获,自己付出了,必须有所回报。

    王不死又摘了一些草药,交给张静蕙,告诉她记得换药。自己就想离开,自己还要去找老不死。挺忙的。

    不过却被张静蕙给叫住了,张静蕙看了大家,解释道:“我想多带一个人”,然后指了指王不死。

    张静蕙话音刚落,最高兴当属钱多多,“好耶,好耶,有不死哥哥在,就不怕被毒蛇咬了”。

    额,好吧,童言无忌,小孩子的话不要当真。

    钱更多笑呵呵的揽住自己的小妹,说道:“不怕,我也可以保护你”。

    小丫头咧咧嘴,“我才不用你保护呢,你就只会装死”。

    “小妹,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孙子兵法有云,计利以听,乃为之势,以佐其外。势者,因利而制其权,兵者,诡道也,故能。。。”

    钱更多还想再发一回感慨,就被钱多多打断,:“哥哥,可以了,可以了,你不用再说了,每次都是你有理”

    张静蕙还是有所考虑的,王不死应该对于天赐山比较了解,而且王不死应该是在山村长大,有着自己土生土长的经验,再者王不死懂得也很多,刚才他出手抓蛇的速度就很快,和自己家里的那些保镖护院有着相当的水平,应该也是练过的。

    这也能给这次旅行增加一些安全性。

    张静蕙环顾四周,问道:“大家有什么意见”。

    李进诚和李进忠倒是有些担心,不过一想到,刚才王不死拿到那三十两银子的开心模样,也就把担心放回肚中,自己身上还有三五百两,足够砸死他了,而且说不定还能成为自己的帮手,按按胳膊,望望风啥的。

    于是两人答道:“我们没什么意见”。

    “先等一等”举手发言的是王不死,:“我不同意”。

    人家王不死还有正事要办,老不死这么大的岁数了,一个人上路万一出啥意外咋办,王不死还要赶着去给收尸,耽误不得。

    张静蕙早有准备,迅速拿出一张银票,说道:“酬劳一百两”。

    王不死果断的接过,老不死身体很好的,应该还能再活十几二十岁,也不着急的去收尸,于是笑呵呵的说道:“啥酬劳不酬劳的,其实我也想去看看天赐山,听说当今圣上曾在那里留有墨宝”。

    钱多多高兴道:“你也知道那事,我们这次就是为了看看皇帝的墨宝才来的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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