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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转大明帝国全文阅读

作者:王小兜     玩转大明帝国txt下载     玩转大明帝国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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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世上最窝囊穿越

    好吧,既然开始写了,那就坚持下下去了吧。

    下面,开始。一个屌丝的逆袭之路。

    就像上小学时,老师教过的那样,每一个故事都要有时间地点人物,这是一篇作文的灵魂,所有的网络小说也是一样,每部书都会有位主人公。

    首先,我们按照出场顺序,咱们先介绍一下男主--王不死,嗯,没错,就是王不死,估计也是遵循古人贱名好养活的原则。男主的名字比较奇葩了一些,这也不打紧,长相,额,好吧,王不死的长相还是可以的,属于那种见过一面,回头就可能忘记的大众性脸庞,大眼睛高鼻梁瓜子脸,如果再有一头等离子的大波浪,绝对比肩网红。

    当然这些都不重要,德行才是最重要的,古人曾经曰过很多次,主不可以无德,无德则臣叛,不可以为无威,无威则失权,臣不可以无德,无德则无以事君,不可以无威,无威则国弱,威多则身蹶。外表只是一张臭皮囊,等到人老色衰之时,又有几人能够做到朱颜不改,只有德行才能如海长存。嗯,王不死的德行还是很好的,起码不缺德,妥妥的五道杠少年。

    人嘛,美与丑还是要看内涵的,心里美才是真的美,书上一直是这样告诫我们的。

    下面详细介绍一下男主,就像所有狗血电视剧的男主一样,王不死也有一个悲惨的过往。不堪回首的童年,创业的艰辛,被老板压榨,过着吃一顿饱一顿的日子,不分白天黑夜,分分秒秒都是血与泪,总之怎么凄惨怎么来,不然怎么能够衬托出男主的伟大,屌丝逆袭这才是大众的最爱,总之男主就要与众不同。

    先说说王不死小时候,王不死出生在一个小山村,经济落后,家庭小作坊都算是本村最大的资本主义,基本上乡亲们都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那种情况。乡亲们的日常生活采取的还是最原始的以物换物的方式,一穷二白是必须的,小偷强盗都懒得光顾。方圆几十里也是廖无人烟,适龄男女,也基本上是在本村消化了,所以这个村的人基本上都姓王。因为村里人都没有文化,所以起名字都是怎么方便怎么来,王八,王者荣耀一号,王者无敌,王者归来也是可以在村里经常听到的,相比之下,王不死的老爹还是比较低调的,起码打雷天安全。

    介绍王不死屌丝逆袭前,我们先介绍一些王不死的家庭,有爹也有妈,很显然王不死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也没有猴子那么大的能力。没有有钱有权的亲戚,世世代代也都是苦哈哈的百姓,家穷也是永远过不去的坎。

    好在,王爸爸勤劳,王妈妈贤惠,一家三口勉强度日,也算是和睦之家,可是在那一天,一切都改变了,那是一个狂风暴雨的下午,嗯,往往悲剧的发生,总会选择这种天气,就跟某一位大人物出生,又是刮风,又是打雷,或者是天空下出现红光,七彩祥云啥的,效果是一样的,牛人低调那是不可能的,那一天,王爸爸晕倒了,在好心街坊邻居的帮助下,嗯,穷山村还是有好人的,王爸爸被驴车连夜送到了县城,结果很不理想,病的挺严重的,以现在的医疗条件,基本上也就是活一天算一天的情况。

    就这样王爸爸又回到了小山村,靠着自己采的一些不知名的草药,勉强支撑,本着活一天,为家里多做一丝贡献的思想,王爸爸更加的勤劳,每天王爸爸起早贪黑的努力干活,每天王妈妈也是以泪洗面,而王不死还是个孩子,根本就不懂得家里发生了什么事,只是见到妈妈哭,自己也跟着哭,终于,王爸爸坚持不住了,在那天夜晚,无星无月伸手不见五指,躺下去就再也没有醒来,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人世,眼角挂着泪,虽然他有太多的不甘和不舍,但人怎么能够胜天,在疾病面前,金钱都会显得那么的无力,何况还是穷了几辈子的乡下老百姓。

    那一天,王不死终于知道,自己最亲最近的人离开了自己,永远都不会再回来,再见只能是在梦中,这一次是永别,王不死哭的撕心裂肺,无知无畏的他第一次有了心痛的感觉。

    从那以后。原本活泼好动的王不死,变得沉默寡言,而王妈妈脸上再也没有了笑容,转尔是一天天增加的皱纹弯下去的肩膀,一个弱女子,想要在这吃人的世道活下去,是何等的何其难也。终于,这一次不再是狂风暴雨,当然肯定不会是艳阳高照,为了承托出男主的凄惨,那就选在风雪交加的夜晚吧,在为王不死做了最后的晚餐--蛋炒饭之后,不堪重负的王妈妈悄悄喝下了百草枯,不要误会,不是新式饮料,而是很毒的毒药,就算是救过来,也活不长久的那种。丢下王不死,王妈妈撒手人寰。

    小小的王不死,再一次体会了失去亲人的痛苦,尽管他还只是个孩子,

    没有了父母,王不死就成了孤儿,就成了路边的野猫野狗,就像大海深处破了洞的小舟,但王不死没有埋怨任何人,因为他知道任何的抱怨都无济于事,想要活下去,还是要靠自己。

    然而失去父母的王不死,苦难并不是结束,而是新的开始,寻了一块无主之地,王不死就草草的埋葬了母亲,穷人家也没有那么讲究,需要请个风水先生,选个依山傍水,聚气恩荫子孙的宝地,没有了父母,就没有了依靠,叔叔姑姑的嘴脸也露了出来,王不死刚回到了父母留下来的两间土房,可是等来了却是铁将军把门,还有那冷眼看着自己的叔叔和姑姑。

    小小的王不死知道,自己无家可归了,从那以后,人间再没有亲情。

    那一年,王不死八岁,‘魂悠悠而觅父母无有,志落魄而泱佯’。此刻的王不死也和老朱的遭遇是一样的。

    离开了小山村的王不死,经历了无数人从没有经历过的苦难,像王不死这么大的孩子,想要在这个世界生存,是何其难也。

    本该在爸爸妈妈怀里撒娇任性的年纪,王不死不得不流浪街头,天为被地为席,和狗抢食物,挨饿受冻,那是常态,哪怕是病魔来袭,那个小小的身躯只能蜷缩着身子与命运抗争,没有爸爸妈妈的疼爱,一切都只能靠自己。

    恩,王不死够惨吧,基本上已经惨无人道惨绝人寰了。惨的不能再惨了。好吧,大家的心理平衡了,

    有道是,有心人,天不负,人只要不懒。生活总是越过越好。不会大富大贵,但也是可以填饱肚子。

    终于王不死的人生轨迹,在那一刻发生转机,当然王不死没有买彩票中大奖,而是一家小酒馆招收杂工,在王不死开出一天只需两顿饭的酬劳之后,酒馆老板果断的答应了,直到后来,王不死才知道,原来城里的人都是一日三餐的,可怜的王不死,竟然过了整整几年一天只有两餐的日子。

    从今天开始,王不死也算是有家的人,虽然只是一张床板,一条发了霉的被褥,可是总好过露宿街头,也不用再为下一顿的吃食而发愁,虽然自己吃的只不过是客人吃剩的饭食,可是总胜过路边垃圾桶里的食物。人要懂得知足,

    那一年,王不死十三岁,已经整整在外面流浪五年。有了家的王不死,格外的珍惜眼前的机会,恳恳勤勤的工作,任劳任怨,基本上承包了小酒馆里所有的杂活,而且就连老板娘,以及老板闺女的胸衣内裤也都承包给了王不死。王不死也是甘之如饴,人嘛,要懂得感恩。

    小酒馆生意很好,王不死也是不管受了多大的委屈,总是笑脸相应相送,很快王不死就得到了老板和客人的认可。

    酒馆老板很高兴,于是乎为了尽可能的压榨王不死,就把王不死的两顿饭改成三顿,吃得饱也能多干活不是。不要期望老板有涨工资的想法,每个老板总是会希望自己付出最小的酬劳,而换取最大的利益,天下的老板就跟乌鸦一样,一般的黑。

    而相比于酒馆老板,客人们就明显的大方很多,见这小子勤快,善良的食客总是会给王不死一些小费,三毛五角的,不多,但每一次王不死都很开心,不舍得花掉一分,总是偷偷的藏起来,因为他知道,自己不能在这里呆一辈子,人总是要向前走的。

    就这样王不死一天天勤快劳动累,一天天的学着这酒馆老板的厨艺。慢慢的王不死也成了酒馆的大厨,当然还是没有工资的,没有发生酒馆老板看这小子勤快好学就招他做上门女婿的狗血故事,每个父母为自己孩子找对象,总是先看经济收入的,很明显,王不死不属于考虑范畴。五年过去了,王不死递上了辞职书,离开了五年没有工资的岗位。

    学了五年的厨艺,酒馆老板的厨艺也学的差不多,有技艺傍身,王不死也不再担心自己会流浪街头,忍饥受饿,很快王不死就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嗯,当然也是炒菜的行当,不过这一次是有工资的,就这样,王不死慢慢苦熬,生活质量也提高不少,如果王不死安于现状,王不死会在这里一直待下去,好一点的话,取个不好不坏的女人,过完余生。

    不过王不死还是忘不了王妈妈临死之前,为自己做的那一份蛋炒饭,那个味道让他一生难忘,一份简单的蛋炒饭,也许只在天上拥有吧。

    于是王不死开始寻觅那种味道,终于,老天还是照顾男主的,千百次失败之后,王不死终于做出了一份与众不同的炒蛋炒饭,而王不死也靠着这份蛋炒饭,拿到很多国际大奖,一跃成为五星级酒店的大厨,想要吃他做的蛋炒饭,都是需要预约的,而且价钱自然也是贵的离谱,当然有钱人还是很多的,出得起价的更是不少。而王不死也成功成为脱贫致富领路人,更是常常出现在励志节目书刊中。漂亮国更是多次用王不死的头像作为时代周刊的封面,称王不死为当今世界最伟大的厨子。

    今年,王不死三十八岁,嗯,挺吉利的年纪,王不死也踏入了成功人士的行列,再也不是以前那个,一日两餐作为报酬的杂工,现在人家也是年薪几十万的大厨,买了房,也买了车,当然也是不用还贷款的那种。

    而且最最重要的是,王不死也找到了自己的归宿,嗯,据说还是某一大学的校花,年方二八,长得跟刘亦菲似的。对待王不死也是真心实意,体贴入微,说真的,这种女孩子,在这样病态的社会已经很少了,并且在一星期之后,他们即将完婚,房子车子新娘子都有了,王不死的人生可谓是圆满了。

    只是善无好报,这一切总归会划上句号,王不死的人生再一次改变,而且还是翻天覆地的改变。

    那一天,他如往常一样早早的来到五星级酒店,心情格外的开心,为啥,因为未来媳妇答应今天晚上来他家过夜,嗯,没错,人家王不死未婚妻是信教的,婚前不能用越轨的行为。例如牵手,可怜三十八岁的王不死,憋的很辛苦。不过一切等待都是值得的,苦尽甘来就在今晚。

    一套崭新的衣服套在身上,白的亮眼,脚上也是擦着锃亮的皮鞋,据说地位越高,厨师的帽子就越高,因此王不死的帽子也是很高的,戴着也极为不舒服,好在帽子的颜色挺鲜亮。一条蓝色的蝴蝶结打在脖颈,尽显绅士风度。

    王不死开始准备自己一天的工作,其实王不死的工作挺简单,一天最多不过炒三五份的蛋炒饭。应该很轻松的,但王不死还是异常的认真,从来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从简单的鸡蛋的选择,以及油盐的多少,都会把握的很严格,

    今天这一切准备好,王不死就开始炒鸡蛋,不要小瞧了炒鸡蛋,何时放油,何时放盐,何时放鸡蛋,何时放米,何时翻炒,都有它的讲究。例如王不死,这一切就把握的很好,这也是王不死能够成为蛋炒饭界中王者的原因,把简单的事情做出不简单,把简单的事情做得极致,那你就是大厨。

    可是,不幸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就在王不死表演自己的经典动作,空中大反转时,抛向空中的炒锅把柄突然断裂,而且好巧不巧的断裂的铁锅落在了王不死最脆弱的脑袋上。结果,王不死在这个世界上的任务完成了。这一身华丽的行头可谓是人类史上最有仪式感的死法。

第二章 挤破头穿越

    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寡妇偷汉子传播速度宇宙飞船都赶不上,第二天,就在各大报纸,网站的头条上,出现了这么一条新闻,国内著名厨师王不死英年早逝,被铁锅砸死,消息一出,从而引发了网友的一阵热议,有建议把生产铁锅的工人告上法庭了,也有对我国安监部门提出质疑的,也有网友建议厨师,以后需要带着安全帽上班的。当然也有键盘侠说死有余辜罪有应得的,就是他抬高了蛋炒饭的价格。

    吃瓜群众很多,不过更多的人是吐槽王不死,穿这一身白,而且还带着大白帽子,白色本身就很不吉利,这不是找死嘛。很明显是在为穿越做准备啊。

    功与过是与非,只留后人评说,这一切王不死已经不知道,因为王不死已经进入地府,加入到投胎的大军之中。

    按理说,像王不死这样的人,从没有做过坏事,工作矜矜业业,为国家的饮食文化也做出了自己的贡献,理应是可以上天堂的,只是,唉,王不死背景差了那么一点。现在的关系户实在是太多,天上投胎的人,也是人满为患。据说天庭的一个岗位就有几十人,就连掏粪工人就种很不受待见的职业都多达百人,一人掏粪所有人都在看,无法,为了缓解天庭人口压力,只能是把一些没有背景的鬼魂发往地府。

    不得不说,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人口迅速增加,就连地府投胎的鬼魂都人满为患,很多鬼魂不得不排起了长队,可见国家还是很有先见之明的,早早就想出了计生政策这一国策。利国利民,也利天堂地府。

    来到地府这些天,因为等候投胎的鬼魂太多,王不死每天要做的就是领号排队,这跟大城市里买房买车排队摇号的性质很像。

    不过投胎和摇号还是有区别的,投胎会根据你上辈子的职业从而划分投胎的种类,做学问的一波,种地的一波,当然当官的是不会出现在这地府之中的,天上早就给他们留好位子,掏粪工人不光荣但是有编制啊。只要天不塌,工资不会少。

    像是王不死这样,生前是做饭的,下辈子投胎基本上也会跟上辈子挂钩,如果排除送礼托关系的可能,王不死下辈子很可能是种菜的,好一点的话,也会是个卖菜的。基本上穷人生生世世都已经注定,人定胜天,逆天而行,不是不行,只是很难。

    每天王不死睁开眼排队领号,如果等到晚上都没有适合他的岗位,王不死就只能是回去继续等,好在地府还是提供住的地方的,一人一个四四方方的小盒子,不大不小,把自己搓搓捏捏,也能正好装下,可怜王不死这一身定制的阿尼玛的厨师服,都起皱了。

    地府无星无月,王不死也不知道自己排了多长时间的队,好在有心人,天不负,总算是轮到他。

    嗯,没错,就像是所有的恐怖电影中经常出现的,左右是押解的黑白无常,王不死生前也没做过什么恶事,顶多是偷看过酒馆老板的女儿洗澡,这是每个男孩子生命历程中都无法避免的事情,这是可以原谅的,因此王不死并没有像犯过大错的那些鬼魂那样被戴着手镣脚镣。

    过了奈何桥,就见到了传说中的孟婆,不要被影视剧骗了,貌美如花那是不可能的,孟婆的形象很丑很丑,脸上的皮肤就像是晒干了的土地,都起了皮,而且估计孟婆的工作很忙,需要长时间熬夜,因此眼袋比眼球还要大,也没有大胸大屁屁,一身发着恶臭的衣服,是谁这么大胆让她与美女挂钩。

    见到王不死到来,孟婆丝毫没有被王不死的美貌吸引,只是耷拉的眼皮动了几下,看了几眼,嘴中念叨着“都要投胎了,还穿着这么华丽作甚”。

    多年一起工作,黑白无常和孟婆早就有了默契,一听孟婆的话,两位地府元老瞬间了然,蚊子小点也是肉啊,衣服牌子差了一点,一些地府的穷衙役也是愿意掏钱的,黑白无常三下五除二就脱下了王不死的衣服,嗯,白无常顺道把王不死的帽子换在了自己脑袋上,自己那帽子戴了几百年了,味挺大了,也没个替换的,今天终于等到自己喜欢的风格。

    还没有反应过来衣服就被两位鬼爷脱掉,王不死急忙大叫“你们想做什么,我告诉你们,我宁死不屈”。

    上辈子鬼片看多了,听说过鬼压床,地府的工作人员也不见得不会出现作风问题,自己的颜值自己还是很自信的,王不死很担心,这两位饥渴了几百年的鬼,会把自己压在地上,毫不眨眼的为所欲为。

    好在鬼也是有审美能力的,王不死,他们还是看不上的,每天遇到这么多投胎的,不缺少小鲜肉大帅哥,黑白无常他们也不会饥不择食。

    “还有那手表”孟婆提醒道:“每次都这样,丢三落四,”对于刮地皮不彻底的两位,孟婆有点恨铁不成钢。

    听到孟婆的提醒,白无常动作很快,王不死还没有反应手表就到了他的手上。

    “那可是我的手表”王不死不得不宣誓主权,虽然面对官员,隐忍是必须的,可这是地府,自己还打算靠这块表穿越到古代,作为资金开创自己的事业呢。

    “戴着表,质量重,根据牛顿的重力学,投胎容易脸着地,莫要雪上加霜”孟婆很是为王不死考虑的说道。

    额,好吧,孟婆还是学霸。估计牛顿喝过她的汤。

    不待王不死说话,她又把一碗汤递到王不死手上,问道:“大兄弟,叫啥。看你这一身行头,应该是厨师吧”。

    “王不死,嗯,我是厨师”王不死回答,摸了摸头顶戴帽子的位置,不敢抬头看孟婆,他怕自己反胃,这汤待会喝不下去。

    “啥啥啥,王不死,就是蛋炒饭挺出名的那位,咱俩还是同行啊”孟婆也很是惊讶,厨师有很多,但是像王不死这样出名的也真不多,孟婆惊讶也很正常,当然孟婆的拿手菜也就是孟婆汤了,其他的菜系基本不会。

    王女士没想到自己在地府还能遇上知己,于是点了点头,脸上有些渴望。

    孟婆沉思一会,说道:“嗯,我也挺喜欢吃蛋炒饭的,上辈子我就是吃了十八碗蛋炒饭活活撑死的,既然大家都是同道中人,这样吧,我可以破例满足你一个愿望”。

    没有注意孟婆死的多么的悲壮,王不死只听到了愿望两字,此时此刻的王不死激动到何种程度,一次娶俩新娘子都无法匹敌,怎么也没想到在地府这种令人色变的单位还能遇到贵人,

    “真的吗,我可以提愿望吗”。王不死眼神巴巴的盯着孟婆这张永远不想看第二次的脸。

    “嗯”孟婆点了点头。

    王不死真的没有想到,地府还能这么的人性化,为投胎之人想的这么多,如果有地府五好衙门评选,王不死是不会吝啬自己手里的票的。如果有的话。

    想了一会,王不死迫不及待的大声说道

    “我还想再活五百年”。好死不如赖活着,自己那漂亮媳妇不能便宜别人。

    回应王不死的是孟婆带着毒气的一脚,“老娘也想再活五百年呢,得寸进尺,投你的胎去吧”。

    不知好歹,如果你说你想投个有钱人的家里,婆婆我还是有办法的,可是你小子要求太苛刻,只能是可惜了。穷人啊,总是痴心妄想,孟婆心中喃喃道。

    “啊”一声惨叫之后,王不死就坠下深渊。

    看着王不死倒下去的背影,孟婆狠狠地呸了一口,骂道:“好小子,老娘祝愿你下辈子活不过三十八”。

    看着王不死消失的方向,一旁的黑无常弱弱的问道:“婆婆,刚才那小子好像没有喝汤”。

    过了奈何桥,没有喝孟婆汤,岂不是白来了地府一趟,据说孟婆汤味道挺好的。不尝一尝绝对是人生一大憾事,

    “什么,没喝,还愣着干什么,快点把汤倒下去”孟婆着急的喊道,不喝孟婆汤,是会带着前世的记忆投胎的。

    这样不好。

    众人不知所措,一旁黑但是聪明的黑无常反应很快,急忙连汤带碗一起丢了下去,孟婆见状,不再犹豫,把一锅汤都倒了进去,顺便这锅也不要了。

    干完这一切,孟婆擦了擦头上的冷汗,嘴中念叨:“希望来得及”。

    黑无常小心的问道,“婆婆,这样有用吗,那小子不会残留前世的记忆吧”?

    “这事老娘又没经历过,我咋知道,希望这些汤有些用吧,不过可以肯定这小子下辈子胃口会极好”。

    废话,这么一大锅汤,几百个人的量,被王不死一个人喝掉,他的胃口能不好嘛。

    “如果没有用会怎么样”白无常担心的问道。

    “带着记忆投胎,这小子会先知先觉,世界可能会有点乱”孟婆狠狠的道,脸上的皱纹一抖一抖的,死皮哗哗的往下掉。

    黑无常把脸凑近孟婆。

    孟婆嫌弃的退了退,说道:“老黑你离我远一点,嘴有味”。

    “额,对不起,中午吃葱了,”黑无常后退了几步,小声说道:“我有个办法,不如把那小子送去另一个平行世界,就算是带着记忆也没什么用,对这个世界也没有影响”。

    孟婆一拍脑袋,用力过大,头上的假发被拍掉露出光秃秃的脑袋,孟婆急忙捡起重新戴上,笑呵呵的说道:“老黑你的办法不错,就照你说的做”。

    急忙拿出一笔记本,开始重现编排投胎程序。

    坠下深渊的王不死,只感觉所有的物体都在倒退,见一锅汤被抛了下来,王不死竟然不受控制的张开了嘴,而这一锅汤像是有了魔力一般,竟然一滴不落的落入王不死的嘴中,王不死虽然身为厨师,可是胃口一直都不大好,汤刚刚下肚就一口全吐了出来。王不死只感自己下坠的轨迹发生了偏移。不过王不死倒也没觉得什么,毕竟这是王不死第一次投胎。没啥经验。

    细细的品了品嘴中残留的孟婆汤,王不死不由得大赞:“真鲜呐”。

    孟婆既然能够负责孟婆汤这一工作,自然还是有几把刷子的,做的汤不仅仅要色香味俱全,更要有特殊的功能,例如滋阴补阳,美容护肤,当然这些功能都是其次的,最重要的还是能够忘记前世的记忆。

    孟婆这岗位待遇很好,五险一金,一天工作八小时,五天一轮休,而且所有的法定假日,都是带薪假期,对于一个劳动保障法不健全的地府,这样的工作是很难得的,因此竞争也是挺大的,时不时的就会进行考核,择优录取,孟婆能够把这工作牢牢握在自己手中,也是很不容易的,曾经阎王的外甥也看上了这份工作,只是他做的那汤,狗都不愿意多看一眼,因此孟婆不敢有半点的失误。在孟婆答应了今晚到黑白无常那里留宿之后,黑白无常也做出了保证,打死他们也不说今天发生的事情。

    喝饱了又吐出来的王不死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被孟婆推下来的锅也正好落了下来,然后再一次落在了王不死的脑袋上,王不死昏过去了。

    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正在给小和尚讲。。。。。。

    不,老和尚没有讲故事,而是在吃鸡,也是在吃鸡。

    说鸡之前先说这一座山,由于此山特殊的形象,类似于躺下的女人。因此乡亲们送给了它一个可爱的名字—爷们山

    话说,中原大地的每座山,每片湖都会有一个传说,或凄美,或感人至深,或是悲壮伟大。

    双峰山也不例外,只是这个传说有一些狗血,而且被世俗所不认可。

    话说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游方的和尚,不要误会,人家是正儿八经的和尚,有当时政府开的度牒,假一赔十,可不是那些江湖骗子。这位和尚游经此地,偶然间救下了同样是在外漂泊的一名道姑。

    据说道姑出门没捏手指,导致遇到了歹人,坏人五大三粗穷凶极恶胳膊肘都比道姑的大腿还粗,坏人很坏不仅劫财还想劫色,道姑拼死反抗,然而力量悬殊过大,最后身负重伤,同是天涯化缘人,大家都是同事能帮自然要帮,和尚及时赶到,和尚是位高手,如来神掌,乾坤大挪移,九阴真经打的这些人落荒而逃。使得道姑免受凌辱,道姑身负重伤,出家人慈悲为怀,自然和尚不能离开,送佛送到西,只能是留下来照顾道姑,大家知道日久生情,于是乎狗血电视剧中的桥段发生了。

    就这样,两个人快快乐乐的过了一个多月,白天和尚下山化缘,晚上两个人就嘿咻嘿咻,这样的生活很幸福,估计让两位羽化飞仙,去西方极乐,寻找他们所谓心中的净土,此刻他们都不会愿意。

    只是,好吧,两个人的祈愿,佛祖估计也挺忙的,没顾得上自家人,结果道姑怀了,而且道姑可能是吸收好,很是显怀,才四个多月,就跟别人的七八个月似的,有人推测,估计是和尚憋了五六十年,积累了太多的精华。

    依照古人多子多福的观念,老来得子和尚实在是应该放放鞭炮,顺便杀鸡宰羊,请山下的百姓好好的喝上几碗,只是,好吧,他们特殊的职业,注定他们爱的结晶没有好的结果,

    没有不透风的墙,没几日,这事就传到了大江南北,在那个交通靠走,通信靠吼的时代,和尚道姑之事流传之快,可见此事的轰动性。

    不多日,朝廷教派组织负责人就找了上来,嗯,就是管理全天下的出家人,不论是道教还是佛教,都归这衙门管。

    没有那么多的废话,领导只说了一句话,把那孩子做掉。然后转身离开,丝毫没有出家人的慈悲为怀,普度众生。

    道姑舍不得肚子里的孩子,和尚也挺舍不得的,毕竟这么大的岁数了,有个孩子不容易。

    就这样,他们成了所有佛门中人的反面典型,时不时的就有一些道姑和尚,上山对他们进行批斗。

    因为自己而玷污了整个教派,终于两个人忍受不住,人言可畏,在同样月黑风高,暴雨交加的夜晚,两个人,包括肚子里的孩子,当然那个时候是没有百草枯的,而是采取了最直接又最廉价的方式,从山上的最高处跳了下去,终于事态平息了,以三个人的性命为代价。为三清佛祖擦亮了金身。

    然而这一切还没有完,有一些常识的都应该知道,没出生的孩子死去怨气是很大的。在和尚等人死了之后,山下的村民可遭了秧,先是自家的鸡鸭猪狗莫名其妙的死去,接着是孩子们每天晚上大哭不止,直到后来越发严重,村里人再也生不出孩子,大家猜得没错,有妖邪作祟。

    好在,一位游方的道士,路经此地,发现黑气笼罩着全村,不日全村上下,即将大祸临头,此道士还是有几把刷子的,乃是张天师第无数代的弟子,有些真传的那种。他没有抓住一个人就说,姑娘,你有凶兆,而是对着全村人说,你们都有凶兆。

    村里人一听,自知遇到了高人,大伙一起凑了一些银两,请道士做法,道士也没有那么多废话,也没有摆香案,又是画符,又是舞桃木剑什么的,开门见山,直奔主题,由于道姑怀胎八月,肚中胎儿已经成型,怨气很深,必须在两个山头之间建一座庙,方可镇压住胎儿的怨灵。

    别说,道士的方法还挺管用,接着村民听从道士的话,又建了一座庙。从此小山太平了。

第三章 被逼着造反的朱熹洛

    山说完了,庙也说完了,现在我们说人,只见吃鸡老头,一身洗得发白的宽松长跑,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在头顶绕成一团,用一发簪固定。嘴上的三缕胡须也经过修剪,没有一根杂毛,一看这老头就是讲究人。很注重生活细节和质量的人。

    只见这老者一手拿着烤鸡,一手正玩着游戏。嘴上吃着鸡,手上玩着鸡,不要乱想,不是小鸡,而是在大明帝国很风靡的吃鸡游戏。

    老人嘴中嘟囔道:“没想到这小子混了这么久,醒来竟然厨艺进步这么大”。说完又咬了一口鸡腿。

    哦,又说到了大明帝国,再啰嗦一点,说的具体一点。

    话说由于孟婆汤量有一点太大,王不死喝得太多,体重瞬间增加,以至于偏离了原本的投胎轨迹,虽然都吐了出来,又因为孟婆改变了王不死的投胎程序,王不死来到的这个世界,不再是生前的那个世界,而是另一个与前世相似,但有很多不同的世界。

    例如王不死前世的世界,我国最悲催,也是最有骨气的皇帝朱由检,1644年,李自成攻破京城,崇祯帝吊死在了煤山的那棵歪脖子树上,然后就是老李玩砸了,狼狈逃出京城,接着不厚道的吴三桂,一朝怒发为红颜,引清兵入关,从此中原百姓开始了长达276年的奴性生活。

    不过在王不死现在所生活的环境,一切都发生了变化,当然,朱由检也免不了再一次吊死在后山的歪脖子树上,只不过也有了一点变化,朱由检吊死的那棵树,现在位于应天府的南京,而不是顺天府的北平。至于出现偏差的原因,我们后面会讲。

    现在开始接着讲,这个时空的李自成很明显,谦逊了很多,也不再随便的打杀,打土豪,抢金银,好在自己也出身驿站,也算是官僚阶级,不知道哪位贵人说过,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才能取得最大的成就,于是老李成功了,结交乡绅土豪,利用乡绅治理百姓,礼贤下士,高薪聘请一些当世大儒入朝为官,于是老李成功的改天换地,建立大顺朝,一个从开始到结束,就像是开玩笑的朝代。

    由于老李出生地位还是很低的,虽然有一份很体面的工作,可是也基本上没有进过学堂,也没学过四书五经,虽然出身比朱重八高那么一点,但是老李的能力与老朱相差的可不是一点半点,李自成苦日子过久了,自然现在就是享受胜利果实的事情,于是乎他也延续明朝时期内阁制度,撒手不管,所有事情都经过内阁几位阁老商议而定,自己只在后宫享乐就行。

    开始时,这种政策还是很不错的,广开言路,虚心纳谏,只是到了后来,内阁也变了味,人非圣贤,怎能没有贪欲,存天理,灭人欲。朱老夫子都做不到,上了自己的儿媳,何况是那些凡夫俗子。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利益得失,自己的小九九,于是内阁几人因为利益分配分歧也就出现了,开始在朝中拉帮立派,朝廷上下被搞得乌烟瘴气,政令不通,下面的官员自然也是应付了事,苦的当然还是那些百姓。

    老李却是毫不关心,而是在后宫专心造人,因为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老李觉得自己的亲人才是最可靠的,自己老爹也已经嗝屁了,兄弟也死的差不多。于是老李就希望自己多点儿子,养儿防老,多养点儿子也能上战场,不得不说李自成还是有一点忧患意识的。

    只是,好吧,他忙着造人,他的子子孙孙也没闲着,造人的能力丝毫不逊色自己的祖宗,结果等到顺朝灭亡,短短几十年,李自成的子孙就有十几万,这些人可都是吃国库粮的。以至于最后朝廷想平叛都拿不出银子。

    顺朝末年,老百姓活不下去了,自然是时不时的就搞个罢工,示威游行什么的,而外面也不太平。

    一直以来都是大明藩属国的朝鲜,明朝万历年间,倭国征战朝鲜被大明军队打的落花流水,狼狈逃回倭国,不过倭国人贼心不改,在顺朝时,就把自己摆在的孙子的位置,不说卧薪尝胆,像勾践那样,吃吴王夫差拉出的粑粑,但也把自己的姿势放得很低,知道顺朝的皇帝都喜欢美女,倭国政府就不停的朝顺朝送女人,就跟不要钱似的。当然这是有代价的,这短短的几十年,倭国就从顺朝学去的大量的技艺,书籍更是一船一船的往倭国运。而且倭国人一直以来都很崇拜汉人,为什么他们中国会这么的强大繁荣,他们考察研究了很多年,终于得出了一个结论,他们的种好,于是这些回国的女子都被妥善的保护起来,一发现有怀的,马上特殊照顾,生下的孩子也会送到各家大名(倭国官名)家里好好抚养,作为倭国的储备干部。早在宋朝时倭国就经常派遣美女前来我国,看到相貌俊朗身体强健的宋人就和他们交好生下孩子,名曰“度种”。要知道倭国人的普遍身高只有一米出头,正是在中原人士无数次的大方送蝌蚪行为,不仅仅提高了倭国人的智商,还有身高。

    孰能想到,倭国人那都是狼子野心,吃完奶就忘了娘,而且还想上了奶娘据为己有,等到顺朝末年,国家动荡不安,于是倭国再一次进攻朝鲜,这一次倒没费什么波折,一举拿下,而顺朝也是内忧外患,自身难保,无暇顾及朝鲜。然而倭国人也是不知满足,继续西进,跨过鸭绿江,攻下建州女真,不得不说,百十年,这满洲蛮子也学懒了,不思进取,也是花天酒地,再也没有当年女真铁骑的风采,被倭国军队各个击破,打的落花流水,然而倭国人个子不高,胃口却是很大,开始慢慢的染指顺朝的疆土,而顺朝最后一个帝王,一听倭国人来了,直接吓得的跑回陕西老家,毕竟是祖宗起兵之地,有龙气,刀枪不入。好在山海关城高兵强,倭国人才没能打进内地。顺朝末代皇帝见状,于是又回到了京城,虽然老家是好,只是风沙太大,嗯,挺伤皮肤的。

    泱泱华夏五千年,有英雄,有枭雄,有忠臣也有奸臣,有从衰败走向富强,也有从强盛走向灭亡,有始有终,花开也会落。

    就在这国家危难当头,终于有人站了出来,此人朱熹洛,参考后来朱熹洛修的家谱来看,朱熹洛的祖上也姓朱,名曰朱国瑞,也就是我们大家熟悉的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人要是有了权力总想着给自己找个名人当祖宗,例如李家王朝的祖宗道家祖师李耳,至于是真是假,也没有人会计较,就连几十代都是贫农的朱元璋,不是也说自己九成是朱熹的子孙嘛,如果不是因此时间实在是相差太多,朱熹1200年牺牲,而朱元璋1328年出生,朱元璋是打算把朱熹写进自家家谱的。

    说到朱熹洛,那又是另一个传奇故事。

    话说朱熹洛跟自己祖宗的遭遇,也是有一些相似的,例如朱熹洛也是和尚出身,只不过朱元璋是因为吃不饱饭才当的和尚,而朱熹洛是打出生那天起,就是和尚。因为他是在和尚庙里出生的,很不幸的是当时的医疗水平太差,生孩子就像走鬼门关,死亡率实在是太高。朱妈妈生下孩子就撒手人寰。至于孩子他爹,那年代兵荒马乱的,已经难以考证。

    不得不说,朱熹洛的姓朱,说的还是很形象的,例如他就很像猪,像猪一样能吃。

    顺朝末年,内忧外患,和尚庙里也不景气,世态炎凉,就连下山化缘的和尚都没有了收入,这一茬的大顺百姓果真不行,没啥同情心,当和尚就是为了吃饱饭,其他的和尚见状也只能是离开,而朱熹洛没有走,因为啥,因为他不会化缘,他就像是被宠坏了的孩子,从小就被娇生惯养,都是被大家宠大的,除了吃,啥也不会,额,念经还是会的,那是一个和尚的必修课。

    终于和尚庙里唯一的老和尚实在是忍受不住了,自己每天讨来的吃食,这小子都会吃去一大半,这样的日子,清心寡欲的老和尚也受不了啊。

    有一天,老和尚找到了朱熹洛,语重心长的说道:“小朱啊。你也在这里呆了这么长时间了,是时候出去走一走了,大丈夫志在四方,一个小小的寺庙怎么拴住你的手脚”。

    只是朱熹洛不以为然,:“我感觉这里挺好,睡觉吃饭念经,这样的生活我很喜欢”

    老和尚一听,差一点心脏病发作,强自平复了一口气,老和尚装模作样的掐指一算,大叫一声:“哎呀”。

    朱熹洛好奇,问道“师父你怎么了”。

    “天机不可泄露,天机不可泄露”老和尚闭上了眼睛。

    人嘛,说得好听一点,那是不耻下问,不好听的你就是贱,强大的好奇心,有时候连生命都不顾。

    和尚庙里的生活本就苦闷,今天竟第一次发现师父还会算命,朱熹洛怎不惊喜,于是问道“师父,快点说,快点说,咋了咋了”

    见目的达到,老和尚装出为难的模样说道,:“也罢,老衲已经这么大的岁数了,生死看淡,何必做那小人之态”。

    掸了掸满是补丁的僧袍,和尚接着说道:“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老衲掐指一算,你就是那引领天下之人”。

    “我?”朱熹洛也不敢置信,自己的能力自己还是知道的,除了能吃一点,也没什么可以拿得出手的能力。

    “对,就是你,”老和尚肯定的说道:“现在天下纷乱四起,外有强敌,虎视眈眈,正是我辈解救黎民苍生之际,”

    “可是,我能行吗”朱熹洛还是不大相信自己的能力,

    “这是上天赋予你的职责,你是躲不过的,天下的苍生,还处在水生火热之中,出家人慈悲为怀,理应为天下百姓奉献自己的一份力”。很显然,老和尚不是专业算命的,忽悠人的本事,还是相差太多,以至于自己说的话,驴唇不对马嘴,自己都觉得别扭。

    不过忽悠朱熹洛还是绰绰有余的,毕竟这孩子年轻,也没离开过寺庙,心灵还是一张白纸。

    朱熹洛犹豫再三,张嘴说道:“还是算了,挺危险的,还是呆在山上安全,有吃有喝的,”

    老和尚心痛的捂住了胸口,貌似自己这么半天,对牛弹琴,白浪费了这么多的口水。

    可是为了自己以后的幸福生活,吃上饱饭,不再养吃白食的,老和尚只能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名族大义,讲到圣人之事,额,好吧,效果不大。

    最后老和尚哭着说道:“孩子,你还是下山吧,山下有猪肘子吃啊”。

    “啥啥啥”一听到吃的,朱熹洛两眼放光,就像是恶狼碰到了猎物,对猪肘子很是渴望,毕竟在山上待着,和尚不吃荤腥,吃的也都是粗茶淡饭,没有一点油腥,

    “猪,猪肘子,油腻腻的,很好吃的那种”老和尚小声的说道,毕竟当着佛祖的面,谈猪肘子,着实有些不合适。

    “好,我下山,”

    就这样,天时地利人和,小朱竟然成功了。

    当然这些都是野史的记载,还是有些保留有些含蓄的,我们也可以揣测,朱熹洛是因为吃得太多,被师父赶下山的,偶尔的机会接触了造反这一职业,并深深的爱上了这一份职业。

    当然后世的子孙们还是不会这么写的,他们只会这样记载朱熹洛心系天下,看到百姓流离失所,衣不遮体,食不果腹,无奈只能是走上造反的道路。

    按照正常人的思维想法,像朱熹洛这样的人成功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谁曾想到,上天不仅仅给朱熹洛开了门和窗,就连屋顶都替他掀了,关于小朱的奋斗史,完全可以另开一本书,书名就叫《小朱皇帝是怎样炼成的》,然后再加上一个破折号,本书纯属虚构,若以雷同,绝对是撞鬼,

    抛开朱熹洛不管,大顺朝历经不到百年,就像是在建的大厦,每一层都偷工减料,倒塌那也是必然。内忧外患,换成任何人只要轻轻一推,大厦就会倾倒,估计小朱家的祖坟埋得好,正好被朱熹洛赶上。

    当然为了证明自己,朱熹洛的正统性,于是,朱熹洛的祖宗变成了大明的开国皇帝--朱重八,而朱熹洛为了致敬祖宗朱重八,也改国号大明,为了区分朱明王朝,史学家称此大明为大明帝国。

第四章 吃鸡老者

    吃鸡老者,作为紧跟男主之后出现的人物,而且还与男主存在亲属关系,用现在的话说老人就是王不死的直接监护人,当然王不死也是老人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老人的身份怎可能平庸,老人曾经也是想当当的人物,为了吸引一些求知欲比较强的读者,老人的身份咱们先保密,这里我们先且不提,以后的故事会讲,一手吃鸡,一手玩游戏,这绝对是资深玩家,这样的水平也绝对是可以天天吃鸡的。

    张开樱桃小口,额。好吧,还是血盆大口吧,毕竟不是伪娘,撕下一块鸡肉,闭上嘴巴,老者慢慢咀嚼,等到嚼碎,然后再轻轻咽下,这姿势优雅,如行云流水,流畅之际,可见老者吃鸡也是专业的,而看到老者嘴角挂笑,神采飞扬的模样,不出意外,老者吃鸡也是专业的。

    待烤鸡吃尽,老者拿起案几旁的毛巾,擦了擦油腻腻的大手。然后呷了一口茶,嘴中很是得意道:“傻蛋,跑这么慢,还不懂得隐蔽,不是找死嘛”

    不出意外,老者又吃上鸡了。

    庙不大,除了几间外表看起来很有历史厚重感的房子,也就没有其他的东西,一座围墙把小庙包围,中间留出一片空地,估计也是佛门盛行时,方便给百姓讲经说法之用。

    信佛,我朝还是有传统的,自打佛教传入我国,就把我朝本土教派道教压了下去,辉煌时,周围十里八村的百姓都会到小庙里,听和尚讲经说法,虽然自己也不咋懂老和尚说的那是什么意思。总之自己侍奉佛祖的香火钱到位,自己心里也就踏实了。

    多灾多难时,祈求佛祖保佑自己平平安安,自己平平安安时,又会感谢佛祖让自己平平安安,人总是知道感恩的。可见,做和尚这绝对是旱涝保收很有前途很有保证的职业。怪不得,政府会管制,还要定期考察。

    只是后来,人们慢慢发现,这佛祖很不灵验,十回祈祷,十回不灵验,慢慢的,信佛的人也就越来越少。

    现在,宗教信仰慢慢的消失,各大寺院也都不好过,一些有证的出家人还好一点,有朝廷给发工资,可怜的就是那些自己剃了头的野和尚,百姓不信佛,他们自然也就没有了收入。

    就像这小庙的前任主人,就是因为没有经济收入,不得不离开小庙,到更广阔的天地去弘扬佛学,解救黎民苍生,额,好吧,据说前任主人很不幸,下山还没几天,就饿死在路边上,如他所愿,尘归尘,土归土,西方极乐。他来了。

    老者也是偶然的机会来到这里,看到这庙宇,坐在两山之间,理应是聚精纳气之地,老者很是喜欢,关键是不花钱,于是就住了下来,而且一住就是十几年,完全把这当成自己的家,没有人过来收房租,老者也不容他人染指,山上也没人来,。除了那讨厌的里正,隔三差五就上山收税,而且种类还很多,土地使用税,空气使用税,等等等等等,好在老头很穷,每一次里正都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老者没有收入,就没有钱修缮庙宇,周围的围墙也有些倒塌,好在有晚辈在,勤于打扫,小庙虽破,但是还算是整洁,

    山下的村民也不再善良,屋顶瓦片经常丢失,老者不得不忍痛养了一条狗,虽然狗吃的不多,但也给老者本不宽裕的生活雪上加霜,负担也更重一些,以前三餐有肉,现在只能是改为一餐。

    大黄狗名曰旺财,这名字在畜生行列,也应该属于响当当家喻户晓的名字,它的名气不亚于一些天皇巨星。属于网红网名。

    旺财懒散的耷拉着耳朵躺在墙角,正午的太阳烘烤着地面,滚烫滚烫,旺财不得不起身,离开自己的一居室,嗯,一个石块堆砌的小窝,也是能够遮风避雨的,对于一畜生而言,这也算是豪宅了,旺财在墙角阴凉地重新趴下,然后再一次耷拉耳朵,一动不动,估计也是为了节约体力。

    老者看了看旺财,然后一声招呼,旺财嗖的一下飞到了老者的身边,嗯,旺财不是天使,是没有长翅膀的。

    不用招呼,旺财就爬到桌子底下,开始吃起来,鸡肉好吃,鸡骨头更好吃。对于饥一顿饱一顿的旺财而言,吃上鸡骨头就跟赶上过年似的,也算是老天的厚赐。可见投胎是个技术活,人是这样,狗何尝不是这样,如果旺财是个什么名犬,也不会因为吃上一次鸡骨头就沾沾自喜,那旺财的伙食绝对的豪华,有衣服穿,可以洗澡理发,还会有自己单独的房间,有玩具,还有人陪,吃的喝的也都是从外面漂洋过海运来的,一些家庭一条狗一年的开支,往往会比大明帝国普通百姓十年的生活花费还要高。当然,给它屎,狗也是会吃的。

    说到投胎,就开始说到王不死了,前世的王不死活的挺苦的,经历千辛万苦,总算成为四有男人,可是最终,还不是带着男人的遗憾再一次穿越。幸福生活还没来得及享受,也可惜了自己的校花媳妇。

    而今世的王不死,也幸福不到哪去,自打自己清醒过来,自己见到的唯一生物就是吃鸡的老头,在自己的印象中,这老头还是自己的亲戚--外公。当然还有桌子底下大快朵颐吃鸡的大黄狗旺财。

    没有豪宅,也没有豪车,伺候人的丫鬟更不要想,那都是痴心妄想,一穿越就是地狱模式啊,就连简单的一日三餐都成了问题,土豆白菜,白菜土豆,就连这样的饮食条件都是到山下里正李保国家里去借,不得不说里正是好人呐,而且运气不好,里正大人每月不舒服那几天,王不死也很有可能空手而归。

    王不死醒过来,据老头交代,自己昏过去的原因,就是大中午的时候到里正家里偷鸡,被李保国丢出来的铁锅,砸中脑袋昏过去了,可见王不死今生前世都跟铁锅八字犯冲。好在望风的旺财及时找到老头,不然王不死凶多吉少,也不无再一次穿越的可能,王不死被救回来了,旺财也成了王不死的大恩人。

    醒过来的王不死,只感觉脑中昏沉沉的,喝了那么多的孟婆汤,前世的记忆王不死倒是还有一丝的印象,只是一时也想不起来,索性也就不想,而且今世的记忆也是有限,印象中只有小庙,还有山下的五户村。

    再说王不死的长相,眉宇之间还是跟前世有几分相似,额,意思很简单,还是很容易懂的,前世的王不死长得不出众,一张大众脸,今生也一样,唯一不同的地方也就是现在的王不死,嘴角总是挂着一抹坏笑,总感觉这小子在准备坑人,

    再说说王不死的身高,长得很大众,但个子高也是可以吸引女孩子眼球的,只是王不死的身高也很大众,一尺大概是三十三厘米,王不死顶多五尺多一点,也就在一米七左右徘徊,按照老人的说法,二十五长一长,三十三窜一窜,王不死今年不到二十,还是有提升的机会的。

    醒了睡,睡了醒的日子,王不死感到很是幸福。可是没过几天,幸福就离他而去,王不死就被老头赶下了床,再一次开始了暗无天日的生活。

    六月天,正是艳阳高照之时,有才的人还会吟诗一首,仲夏金火争,阴阳势相夺,乾坤鼓烘炉,夸父死奔渴,嗯,这位诗人挺直白的,换一首文雅一点的,亭午锅戈阳,龟峰缩头不相见。

    而换成王不死,王不死只能是弱弱的骂一句:“我去,真热”。

    老头坐在房檐下,旺财趴在桌子底下,而反观王不死,两脚平行站好,两脚分开与肩同宽,两膝弯曲半蹲,两大腿略平,脚尖内扣,五趾抓地,重心落于两腿之间,膝部外展,与脚尖垂直,裆部撑圆,头正,劲直,含胸,收腹,提肛,立腰,开胯,沉肩,收臀,

    嗯,没错,这是扎马步的动作要领,此刻王不死已经保持着动作好几个时辰了,唯一不同的是,王不死手上也没闲着。一只手前伸,另一只手还握住一支笔。

    桌子上是几沓纸,当然还有几本书,《道德经》《周易》《太上感应篇》《西升经》《南华真经》《冲虚真经》《道德玄经原旨》,嗯,没错,都是道教经典,估计老头不信佛,改信教了。

    大家猜得没错,王不死在抄书,旁边放着的应该是已经写完了的。看这字迹,不得不说,这一世老天依旧没有给王不死出众的相貌,不过这字写的还是可以的,有时苍劲有力,如银钩铁画,骨气洞达,有时又如沙划痕,惜纸吝墨。不看脸,只看字,颇有大家之风。

    估计老头也是三清的脑残粉,不然也不会有这么多道教孤本,有些还是市面上很难买到的。

    王不死已经记不清楚自己已经这样多久了,自打自己能够下床活动,老头就这样锻炼自己,用老头的话说:“淬炼自己的筋骨,就不怕里正家的铁锅了”。

    王不死很不理解,想要抵挡里正家的铁锅,不是应该练习铁头功嘛,自己天天扎马步也不对口啊,实在不行,练习金刚罩铁布衫也成,总好过天天像个傻子一样半蹲着。

    王不死提出过很多次抗议,结果老头很不民主,几顿暴揍之后,王不死老实了。

    今天早上天还没有亮,王不死就被喊了起来,本想说一句,自己还在长身体,需要充足的睡眠,只是看到老头手上的扁担,王不死又一次闭嘴了。

    就这样王不死开始了一天的工作,到山上挑水,别人有晨练的习惯,而老者有早上洗澡的习惯,而且老头很爱干净,用水量也是就很大的,一般王不死需要提二十几桶,接着就是准备早饭,小庙里什么也没有,只能是悄悄的去里正家里借点,今天几根黄瓜,几个西红柿,明天借只鸡啥的。

    而今天王不死很幸运借到了一只鸡,就是老者正吃着的那个。

    看着老者吞咽的动作,王不死忍不住咽了咽口水。看到啃骨头的旺财,王不死很想把它一脚踹开,自己添上几口。

    王不死的眼光很有侵略性,畜生的感觉尤其灵敏,感觉到王不死的意图,旺财叼着吃剩的骨头,迅速逃离,挖坑埋在了自己的房子内,然后又在墙角的几处,分别埋上几块,这年头狗都进化了,都知道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筐里。

    当然,王不死还是有高尚情操的,和狗抢吃的,前世的王不死做过,今世的,倒还没有尝试过。

    已经保持这个姿势几个时辰了,王不死已经腿脚发麻,腰也不像是自己得了,见老者玩的正开心,王不死悄悄的放下了笔,伸了伸懒腰。

第五章 快去发电

    有道是,有一种高手,可以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让人无处遁形,看到你拉臭臭,就知道你吃的什么饭菜,就跟女生神奇的第六感一样,老头也是这样一个人,老头是个有故事的人,手底下还是有几把刷子的,在王不死放下笔之时,老头就已经发觉,可是自己正在紧要关头,坑爹坑娘,但是不能坑队友啊,那是要遭天打雷劈的。

    于是老者坚持,直到战斗结束,看到老者如洞房般的笑容,不用多想,老头又吃上鸡了。

    只见老头笑容一收,一拍桌子,桌子上的毛巾就被弹起,毛巾本身是软的,可是现在就像是硬邦邦的石块,仅仅这一招,就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了,用武学上的名词叫做气化为实,这还没完,跃起的毛巾被老者接住,然后抛出,只那么轻轻一下,而毛巾就像是长了翅膀似的,以一个固定形态迅速的向王不死飞了过来。如利剑,如老鹰捕食,如恶狗扑食,如,好吧,总之速度很快。软软的物体飞行这么远,这是违背力学知识的,不过武人的世界凡人怎么能够理解,手撕鬼子有必要了解一下。

    吃过无数次亏,脑残的人也知道毛巾武器的厉害,王不死见状,也不敢掉以轻心,身体后撤一步,左手顶住腰部,然后右手接住飞过来的毛巾,虽然毛巾看起来软软的,可是老头的力度很大,王不死只感觉手掌一阵剧痛,不得不接过毛巾,以自己的身体为圆心,然后身体三百六十度旋转,从而卸去毛巾上的力度。好在王不死还年轻,腰还是很不错的,否则这一下,有些人就很有可能要做轮椅了。

    毛巾在自己手里转了几圈,然后王不死蓄力,再一次将毛巾抛了回去,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只是王不死的水平就差了很多,老不死的那一招就像是电影的精彩镜头,先不管实用性,但是好看那是必然,而王不死只适合喜剧电影,很搞笑的那种。

    只见老头没有过多的动作,一手接过毛巾,直接丢在了桌子上,嗯,动作很直接,剧情反转,老不死一点也不花哨,比王不死的三百六十度大旋转,缺少太多的观赏性。

    就连刚才还看着津津有味的大黄狗旺财,看到王不死表演时,耷拉的耳朵都立起来了,只是看到老者又趴了下去。

    科技进步了,就连畜生都进化了,也懂得欣赏。如果不是自己没有花钱买票,第一个喊着退票的必定是旺财。

    老者丢下毛巾骂道:“臭小子,练了这么久,还是那样,软绵无力,这样怎么行,如果行走江湖,你这样的人,就像是电影里的反派,是活不过三集的”。

    “老不死,现在哪还有江湖,学功夫有啥用”。王不死不禁吐槽。

    额,好吧,外孙的名字奇葩,外公的也不能例外,估计老头跟老子是一个祖宗,就是写《道德经》的那位。吃鸡老头也姓老。名字老不死,嗯,挺好,可以长寿。

    王不死说的还是很对的,现在的大明帝国还是讲王法的,虽然大多数王法都是玩笑,仅仅是官僚地主的玩具,但打打杀杀的事情在大明帝国还是很少发生的,练好武艺有何用,难道只是为了爬寡妇墙头。

    “小子你懂什么,想当年,如果不是老子练过,早就死在战场上了,哪能还有你”,老不死骂道。

    “是是是,你说的都有理,可是你天天让我扎马步是个什么意思,你是不是故意整我呢”,每一次都是腰酸背痛,王不死可不想年纪轻轻的就腰不好,因此对于老头的行为,王不死很怀疑其目的性,他一定是羡慕自己有个好腰。。

    在记忆中,好像自己小的时候,在老不死的威逼之下就天天扎马步,然后就是练习各种拳法掌法,例如乾坤大挪移什么的,王不死也想学,只是老不死自己也不会。练了十几年的武功,王不死可以自豪的说,放眼整个天下,已经少有敌手。额,话说大了。

    可是现在老不死又让自己扎马步,哪有练着练着往回练的。

    “想整你,还用着这么麻烦,直接上手就行”摸了摸三缕胡须,老不死接着说道:“根基不稳,就像是盖房子,上面盖得再高,都是会倒塌的”。

    王不死笑呵呵的调侃道,:“老不死,你年轻时,不是给官员当亲兵嘛,啥时候也干过包工头的营生”。

    “闭上你的臭嘴,无大无小,目无尊长,一会老子就削你,快点继续”不再理会王不死,老不死的精力又回到了电脑上。

    王不死也无法,只能是继续半蹲着,好在刚才已经活动了一会,身体明显舒服了很多。

    拿起毛笔,再一次写着,

    孔德之容,惟道是从。

    道之为物。惟恍惟惚。

    惟恍惟惚,其中有象。

    窃兮冥兮,其中有精。

    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

    吾何以知众甫之状哉?以此。

    王不死写得很认真,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我们要致敬,不能亵渎和藐视。

    那边的老不死玩的也很认真,不得不说,认真工作的男人都很帅,王不死是小帅哥,老不死怎么也算是老帅哥。

    只是老帅哥突然骂道,:“尼玛,又快没电了,大明一号果真不行了,是时候攒钱换大明二号了,听说可以四十八小时超长待机,”

    大明一号是大明帝国科研部的第一代产品,说到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我们在啰嗦几句,因为大明帝国这一意外,整个世界格局也发生了变化,当年朱熹洛教训顺朝之时,倭寇更是借此机会过了山海关打进了中原,烧杀抢掠,基本上把畜生干过的事情都做过了,不过我大明帝国有包揽天下之心,早就已经原谅了倭寇的无耻之行径,而且倭寇来到我大明帝国也是很受尊敬的,并且我大明帝国的土豪们,还经常到倭寇那里旅游,为他们的国家GDP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果真我大明帝国都是以德报怨的人。

    话说倭寇打进中原,能抢的都抢了,能烧的都烧了,能祸害的女子也是小到刚会走,大到九十九一个也没拉下。金银珠宝更是一船一船的往回运,能杀的百姓也杀的差不多了。国家自然是很富裕。

    终于英雄朱熹洛带兵打回去了,倭寇被打跑了,而且基本上也被打残了,不要小瞧朱熹洛,虽然他只喜欢吃猪肘子,但手下还是有几个狠人的,就像是秦朝大将白起做过的事情,他们也经常干,例如英国公张驴子,他就有过把三万倭寇活埋的壮举,而且也曾把倭寇做成烧烤,只是那些手下胃口都不大好,白瞎了张驴子的烧烤手艺。

    狼狈逃回倭寇的士兵,百不存一,而且基本上也是有着各种残疾,就这样,抗倭战争以大明帝国几千万百姓的生命和无法估计的损失为代价,而取得胜利,黄河以北百姓百不存一,就算是活下来的也丧失了劳动能力,而且因为受到刺激,很多人已经精神失常,土地荒芜,更没有任何的经济建设,虽然大明帝国建立,经过二十多年的休养生息,有了一些起色,但百姓还是异常的贫穷落后。

    战争的提前结束,世界人民也提前迎来了和平,虽然百姓生活水平没咋提高,可是国家科技水平却比另一时空,整整提前了五十年。

    中华民族是充满智慧的民族,任何技艺都是引领时尚,走在世界前沿,可是因为倭寇的三光政策,再加上本国的战争,大明帝国人才损失严重,也因此落在世界发展的后面,再加上一些老一代的思想还没有转变,大明帝国和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相比,相差甚远,就连旁边的倭寇。大明帝国都比不上。

    虽然倭寇在这场战争中也损失不少,但是他们从我大明帝国略去了大量的金银财富,再加上倭寇度种技术。为漂亮国送去了大量妙龄女子。

    种种原因叠加在一起,大明帝国从各方面讲,都属于后进派,就连老不死玩的大明牌笔记本,说好听点,那是科研部的研究产品,实际上也就是在别的国家买来零件,自己进行组装而已。

    大明二号估计也就是把两节电池,换成八节,技术含量也不高。但不得不说,这也是技术的一次革新,一次飞跃。

    看到慢慢减少的电量,老不死抓耳挠腮,很是着急,就跟便秘的模样很像。

    老不死不得不再一次把目光转向王不死。

    看到老不死不善的目光,顿感不妙,王不死只感到天旋地转,捂住脑袋大声喊叫:“哎呦,不行了,我头晕,应该是中暑了,外公快来救救我”。

    老不死丝毫不为所动,鄙视的看着王不死,:“你小子就连敷衍我,都懒得想一个差不多的理由,昨天你说你拉稀,今天你又中暑,明天你是不是会说你家亲戚来了,还带着红”。

    对于要脸的王不死,此刻脸上挂上了红,人家没打算明天用这个理由的,这么好的借口,属于无敌,不到万不得已,是不要轻易使用的。

    “真,真的,外公,我不行了,”说完王不死就躺到了地上。

    突然王不死再一次嗖的一下跳了起来,大中午的,地面被太阳晒着,温度挺高的,再加上王不死皮肤挺嫩的,所以,。。。。

    “还装吗”老不死问道。

    “想继续装来着”王不死小声嘟囔。

    “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老不死一指墙角吩咐道。

    王不死百般不愿,磨磨蹭蹭道:“外公,你还是换台笔记本吧”。

    “你有银子啊”老不死反问道。

    额,王不死闭嘴了。

    叮铃,电量不足的报警声,老不死着急了,:“还磨蹭,快点去发电”。

第六章 尊老爱幼王不死

    面对不公平,不平等的事情我们要怎么做,举起旗帜,摇起双手,大声呼喊,:“我要民主,我要平等,反对压迫,反对欺凌”。

    额,好吧,这个世界是没有民主的,老老实实做个顺民才能活的长久,才能有饭吃。

    面对老不死,这么大岁数的人,也没几年活头了,仅仅是吃鸡的爱好,尊老爱幼又是我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老不死也是王不死唯一的亲人,就当是为了满足老头临死之前最后的愿望了。

    摇摇头,王不死很不情愿的向着墙角走去。原来墙角立着一辆自行车,如果你眼神好一点,可以看到生产日期还是顺朝初年的,不得不说古代的商人还是有些良心的,质量上还是有保证的,这都过去几十年了,这自行车还能用,着实不容易。

    这辆自行车显然不是用来赶路的。经过了一些改装,这应该也是出自老不死之手,不是有人说过吗,当过兵卒的人,除了不能自己生孩子,其他的事情就没有不会做的。

    自行车后面的轮胎被支了起来,然后连上一根电线,很简单的操作,自行车就变成了发电的机器。很明显老不死也对物理学有一点研究,知道如何把动能转化成电能。

    王不死很不情愿的坐了上去,胳膊撑在车把上,双手托着腮,眼神空洞的看着山下,左脚右脚有规律的上下交替。

    很快,老不死的笔记本就显示正在充电中,

    不大一会,王不死就出了一身汗,而且屁股也磨得很疼,这自行车坐垫太硬了,王不死已经抗议过很多次了,这样长此以往下去,对自己的传宗接代会有很大的影响,那可损失太大了。

    只是王不死抗议是无效的,因为老不死穷。为此,王不死不得不在车坐垫上又铺了一些杂草树叶,却也总是效果不大。

    屁股传来火辣辣的感觉,不由得王不死放慢了脚步,只是老不死那边不愿意了,:“喂,小子,速度匀速点,电压不稳,笔记本烧了咋办”。

    额,王不死无语了,王不死只能继续努力。

    六月天孩子的脸,更像是女子化妆前化妆后,说变就变,刚刚还是艳阳高照,恨不得把每个人都烤化,现在却是雷电交加,马上就要狂风暴雨。

    看到这种情况,王不死笑了,终于自己解脱了。

    老不死想哭,面对这样的天气,在没攒够换电脑的钱之前,只能是坑队友了,老不死急恼着骂道:“王不死,要下雨了,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收东西”。

    虽然老不死对王不死很严厉,但也不至于虐待他,下着雨还在外面待着,吃药也是要花钱的,以老不死现在的经济实力,能省则省。

    王不死高兴的答道:“好嘞”

    然后老不死就抱着电脑进了屋子,

    “额,好吧”王不死只能是无奈的吐槽:“年轻人伤筋动骨一百天,老人伤筋动骨就只能是去阎王殿了”。

    其实也什么东西可收的,除了自己抄写的那些书籍,也就是现在屁股下面的发电自行车,这是老不死视如生命的东西,首先王不死把发电自行车搬进来屋里,然后就是那些书籍桌椅。

    老天爷还是很给男主面子的,东西收拾完,雨也下了起来,旺财也跑回来自己的一居室,伸出舌头喝着雨水,然后从一角拔出埋下的鸡骨头,话说这下雨天,狗吃鸡骨头很配哦。

    小庙不是很大,显然几百年前山下的百姓,也不可能有余钱再建一座灵谷寺,庙里的泥塑佛像,也因为岁月的侵袭已经只剩下半截身体,不知情的人还以为这是一具无头尸体。

    相比于几百年无人光顾的寺院脏乱差,这里除了建筑显得老旧,条件差一点,但还是很干净的,这也是王不死经常打扫的缘故,不大的小庙,被分成了两个房间,还有一间算是厨房。好在王不死和老不死两大老爷们,也没有那么多的衣服和化妆品,一人一间房子也已经足够。

    王不死回到房间,静静地躺在床上,看着外面乌云压天,一天的疲惫尽去。

    电尾烧黑云,雨脚飞银线。急点溅池心,微烟昏水面。

    这又是一场大雨。

    外面的天已经暗了下来,一道闪电划破天空的脸,然后传来巨大的轰隆声。

    只听隔壁传来老不死的骂声“尼玛,还让不让人活了”。

    王不死一笑,猜得没错,老不死还在那屋里依靠仅有的电量坚持,只是这天气,风雨雷电的,大明一号还是难以坚持多久的。

    看着远处的天际,王不死感叹:“不知道给自己一铁锅的里正,会不会被雷劈死”。

    只不过,王不死肯定是会失望的,老天劈死的的也都是那些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毫无背景普通百姓,达官贵人,商贾士绅,他们自有天佑。

    说到里正李保国,就要说说山下的这个村庄,下面这村叫五户村,估计为爷们山上建庙的那些人,因为战乱,或是贫穷,或是其他的原因,早就全村搬迁到别的地方,现在山下的这些村民,都属于新移民,刚开始的时候只有五户人家,这也是五户村村名字的由来,五户人家互相通婚,你嫁给我大舅,我侄子又娶了你姑妈。不得不佩服汉人的繁殖能力,短短百年,五户村就变成了三百多户,人口一千五百多人的村庄,基本上每一家都是四五口人。但是在大明帝国这样的村庄还只是小村庄,这也是大明帝国不得不在贫民阶级实行计生政策的原因。老百姓太多,是要出乱子的。如果他们也有天下将相宁有种乎,安雀安知鸿鹄之志的想法,朱熹洛估计会很头疼。

    里正李保国是世袭的里正,他爹是,他大父也是,而因为自己的姐夫还在上面当领导,李保国里正的位子更是稳当,如果不出意外,李保国还是打算把里正的位子留给自己的儿子李小国的,毕竟这也属于朝廷干部,有工资的。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只是这山是不长庄稼的,靠水也没啥收成,因此好多的年轻劳动力都出去打工,这已经成为一种时尚。

    所以五户村留下的都是老弱妇孺,还有一些太懒的闲汉,不用想,他们肯定是单身。揭人不揭短,嫁人不嫁懒。懒,注定贫穷孤独一生。

    在村中的正中央,是一块比较大的空地,估计也是方便全村聚集,传达朝廷上级指示的场所,空地后面就是里正李保国的家。

    不得不说,李保国对于自己的房子还是很上心的,无钱不卖粮,有钱不盖房,很显然李保国对老祖宗的这一观点很不赞同,房子是可以传给后世子孙的,必须要建好,而且还要建的最好。

    因此李保国大手一挥就把老爹留给他的房子推了,然后让周围的几十户村民搬迁,当然面对村里最大的领导,被逼着拆迁的百姓,还是不敢反抗的。

    山下平坦的土地并不多,但愣是被里正李保国划拉出三五亩,不得不说大明帝国的官员,只要是想干工作,还是很有办法和能力的。

    每年大明帝国都会为比较贫穷的村庄发一些善济款,虽然朱熹洛和尚出身,但也还是挺想着老百姓的,例数各朝各代,每年都会在捉襟见肘的国库收入中,拿出很大一部分银钱帮助百姓的皇帝的还是不曾有的。包括那些记入史册,被后世称为千古名君之人。

    只是,好吧,每一位统治者想法总是好的,也都是想要为老百姓谋福利,让老百姓的生活都能够得到改善,可是下面干活的人,却不会一丝不苟的执行,一层层的盘剥克扣,已经成为常例,而这些银钱,自然也不会送到真正需要的百姓手中,百姓还是百姓,那些得到朝廷善款的百姓也是百姓。只是换成了有背景的百姓。

    由于李保国的姐夫在上面做官,五户村的善济款被层层克扣的还少一点,只是到了五户村,就直接到了李保国的手里,为啥,地主家里也穷啊。

    而李保国的豪华建筑,就是靠着这些善济款建起来的,由于每年朝廷的善济款资金有限,为此,李保国不得不等了近十年,才攒够银两,把自己的房子建起来。

    远远看去,李家大宅已经成为五户村的标志性建筑,如果你长了翅膀飞上太空,不出意外李家大宅还是看不到的,呵呵,不过几十米的高空还是可以的。

    李家大宅的建筑风格,在乡下农村还是很少的,据说当初李保国为了能够与众不同,不同凡响,独树一帜,引领大明帝国的建筑浪潮,设计师是请的国外的。

    楼是三层小楼,门口一边是大卫的雕塑,嗯,没穿衣的那种,而右边却是世界史上最美丽的残疾人--维纳斯。嗯,如你们所愿,李保国也没给她穿衣服。

    小楼的两侧各有四根罗马柱,用以支撑楼沿的重量,柱子上还有雕刻,龙啊,凤啊什么的,李保国还是没有胆子刻的,想都不敢想,这些都是皇家专用,否则他那当领导的姐夫也保不住他。但是刻一些花草还是可以的。

    门帘是镂空的条形石块。仔细看,你就会发现,这一条形石块是整整一大块石板雕刻而成,每个镂空的位置,尺寸大小也都一样,丝毫不差,可见这雕刻的技艺也不一般。仅仅这一块石板的价格,就造价不菲,让很多人望而生畏。

    既然是西方设计师的杰作,自然就少不了他们的偶像,耶稣大神,永远的那十字架,永远的那一身衣服。以及那处理过的酷酷发型。

    耶稣被李保国摆在了楼沿上方,估计对于耶稣,李保国还不是很了解,总以为耶稣就能本土的神仙一样,一专多能,既能保佑平安,又怎能趋吉避凶,充当门神的角色。

    而楼沿接壤的建筑,就是主建筑,也是李家大宅的核心地方。采用的设计是哥特式建筑,中间是尖尖的高塔,塔尖的下面就是正方形的窗户,而在窗户上却挂着大大的时钟,这估计是李保国的擅作主张,或者说图纸拿反了。总之这一点,和纯欧式建筑还不搭配,更不搭配的还有呢,原本应该外围是塔楼,估计也是预防战乱时自卫的,可能是资金不足,李保国就取消了这一外围塔楼,毕竟现在大明帝国歌舞升平,也不可能发生大的战争。李保国只是在主建筑的周围建了一圈的围墙。

    也许李保国对自己的威望很有信心,对于自己治下的五户村村民人品也是相当的自信,只是这围墙应该也只是象征性的,因为围墙不过两米高,一位成年人只要抬起胳膊就能够着。

    李保国对自己花费巨资建造的李家大宅很是满意,这也是百八十里最豪华的建筑,李保国觉得面上很是有光。也是经常在此搞接待。

    只是现在李保国,对李家大宅也有了一些不满,围墙太低了,以前一个月也就丢三只五只鸡,可是最近,一个星期就丢了四五只,难道是附近的狼下崽子了,李保国很是郁闷。

第七章 李家

    六月天的天,孩子的脸,来得快,去得也快,刚才还是暴雨如注,恨不得把整个世界都淹没,难道说雷公被王母甩了,伤心至极。

    而现在却又变得淅淅沥沥,就如情人的情话,打在脸上,暖暖的。

    老年人总是早睡早起,在吃了几个烤土豆之后,老不死就回去睡觉,养精蓄锐。而王不死却起了身子,踏着月色,迎着淅淅沥沥的小雨,下了山,因为在自己的记忆中,今天是休息日,而里正李保国的儿子会回家。

    见到王不死离开,大黄狗旺财也跟在了身后,屁颠屁颠的摇着尾巴。

    山下一片漆黑,除了里正家里。年轻的人都出去打工了,村里剩下的都是老弱妇孺,虽然五户村已经通电,只是普通百姓家里除了电灯泡,也就没有其他的家用电器,晚上也就没有什么娱乐设施,只能是早早的上床睡觉,年轻一点的,还会做一些睡前运动,这也是大明帝国人口增长过快的一个重要原因。单身就只能是自己玩自己,玩累了就休息。而且电费也是很贵的,大明帝国的普通百姓都很节俭。早早休息才是正理。

    不像里正李保国家里,此刻李保国家里还是灯火通明,亮如白昼,国家也不富裕,实在是太浪费。可是人家用电是不花钱的,别人也羡慕不来。

    夜静悄悄的,除了几声狗吠,再无其他,如果你有喜欢听墙角的习惯,也可以尝试一番,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汪汪汪”

    王不死来到了李保国家的围墙外,不用起跳,身体一跃就跳到了墙头上,百姓家里都有养狗看家的习惯,虽然李保国是领导,但也保留了这种传统,家里也养了一只狗,嗯,里正媳妇十多年前跟小白脸跑了,家里也就没有了女子,算命的说没有阴气,容易阴阳失调,所以李保国特意养了一条母狗。

    狗的灵性还是很好的,王不死刚刚越上墙头,大门旁的狗窝里就跑出一条大黄狗,身后还跟着几条小狗,踉踉跄跄,就像是刚刚学步的孩子,总是摔倒,看到是王不死,大黄狗只是叫了几声,就耷拉着舌头,摇着尾巴。

    王不死会意,对墙根底下的旺财使个一个颜色,这眼色旺财懂,比主人王不死更加帅气的出场方式,狗急了跳墙,很有道理,近两米高的墙头,旺财一个助跑就飞过来围墙,准确落在了墙内的空地上,也没有出现脸着地的情况,然后没有停留,撒丫子似的跑向大黄狗。两狗紧紧相拥,像极了刚刚结束异地恋的情侣。

    一直以来,里正家里的大黄狗都是拴在家里的,可是大黄狗总是经常性的大肚子,里正很是苦恼,到底是哪个畜生干的好事,让大黄狗一次次当妈妈,还不负责狗粮,给点银钱当做伙食费也行。如果看到此种场景,李保国就了然了。

    一家人,不,一家狗团聚的画面很是感人,狗崽子们围着旺财,大黄狗更是亲热的用脑袋在旺财的身上摩挲,旺财这畜生估计也是性子急,把几只狗崽子叼进了窝里,然后关上了小门,不得不说,李保国是个财大气粗的人,就连一个狗窝就建造的富丽堂皇,采用砖头夯土,空间还很大,三室一厅,还有卫生间,这可比旺财那可怜巴巴的一居室强上百倍,而且旺财那狗窝,不挡风,还漏雨。

    俗话说,在同一个地方摔倒的英雄,不是好汉,在第一爬墙头,被大黄狗追出来,第二次,第三次,好吧,没有第四次了,因为偶尔的一次,看到大黄狗与旺财眉目传情的模样,王不死一切就明白了,于是下一次就带上了旺财,别说,美人计,不,美狗计效果很明显,大黄狗对王不死的态度好多了,再也不是咬牙切齿,眼神之中总有一些感恩戴德之状。

    看到如此瞠目结舌的画面,王不死急忙转过脑袋,嗯,脑袋有些充血,王不死跳下墙头,不敢多看。

    前面是一小块菜地,百姓家里都会种上一些青菜,一是补贴家用,二也是吃得放心,李保国身为领导自然也要带头,而且里正家的菜地很大,蔬菜的涨势都很好,据说每年朝廷都会下发一些化肥尿素啥的肥料,用以提高百姓的粮食产量,民以食为天,粮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里正也是百姓,于是李保国就把这些肥料用到了自家菜地上,别说效果很喜人,这些蔬菜无论是品相还是个头,都比普通百姓家的好上很多,如果大明帝国搞一个种植小能手评比,李保国还是很有希望拿到名次的。

    王不死和老不死都很喜欢吃里正家的蔬菜,因此也是经常性的光顾,好在菜地大,与老不死两人吃的也不多,李保国倒也没发现。

    穿过菜地,王不死随手摘了一根黄瓜,嗯,长得很好看,长长的,还有一些弯曲,上面还有一些刺,很适合一些喜欢特殊口味的情侣,充当道具。如果李保国对此有一些了解,又能为自家增收不少。

    前面就是用地板铺就的一块空地,里面还建有喷泉,又不用交电费,所以这喷泉是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循环,画面也很美,水中还有金鱼快快乐乐的游来游去,估计也是为能够成为里正家的观赏物,而感到沾沾自喜,很是荣幸。

    如果金鱼能吃,王不死还是不会放过的,上次吃烤鱼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佐料不齐,烤鱼的味道也差了很多,听说最近里正某处发炎家里没买鱼,王不死也已经有些嘴馋了。

    再朝前走,就是李家大宅的主建筑,那欧式风格的楼房,这欧式建筑还是很有观赏性的,特别是在白天,只是这晚上,灯火通明的,总是透着阴森鬼气。很担心会跑出一条喜欢喝人血的公爵。

    自然王不死是不能从正面进的,李保国也不会欢迎,特别是看到王不死还空着手,不带礼物上门自然是恶客,肯定会放狗,额,大黄狗好像没时间。

    走到楼房的后面,这是王不死很熟悉的路线,只要李保国的儿子回家,王不死基本上都是走这条路。只是王不死来到楼后,就看到被栅栏围起的一窝鸡,王不死恍然大悟,“怪不得找不到鸡,原来李保国给你们搬家了”。

    里正家的鸡估计也是沾染贵气,都通灵了,看到王不死,叽叽喳喳的叫唤,身体不由得向后靠,偌大的鸡窝空出一大片,很显然,这窝鸡不是在欢迎王不死。

    王不死看到这群鸡,笑着安慰道:“莫怕,小爷今天对你们不感兴趣,留着你们的鸡命等明日”。

    如果是专业人士,就可以从李保国这一整座的欧式建筑中,挑出很多败笔,首先前面的那些菜地,狗窝,咱就不说,就说这楼后,谁见过欧式建筑后面,还镶嵌着一排排排水管的。就算是为了排水,但你也选个好看的,与这欧式建筑相搭配的哇,就算是找不到,就只有这种外表没有亮点价格还很低廉的劣等次品,但你完全可以在排水管道上搞一些装饰物,或者是建一条墙,把那玩意遮挡住。

    难道说李保国也资金不足,没钱不怕,他完全可以让五户村的百姓募捐一部分啊,五户村的百姓很善良,喜欢乐于助人,应该也是不会拒绝的,毕竟里正也是为了五户村的形象工程。

    或者是李保国审美有问题,就喜欢这样直来直去的,代表着他是直男,永远都不会弯?

    虽然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只是一句玩笑,可是还是不得不防。哪怕是自家的祖坟,是个人也不会选择山脚下,而李保国把自己的大宅建在山脚下,而且还是三层的小楼,绝对的高建筑,不得不说李保国还是很命大的,这可是雷电重灾区,当然这和祖宗保佑没有关系,那是因为一件大明帝国跨时代的产物--避雷针。

    据史料记载,在我南北朝时期,就已经有关避雷的记载,南北朝时期人们建房子都知道建个避雷室,像是宋朝广西真武阁四柱不落地,德庆县文庙四柱不顶天,都是古代的包工头为了避免雷电而特意设计的。

    而雷雨天不要在树下建筑物下停留以及跑到山顶上,也都是老祖宗口传身教,一代代传下来的,就因为李元霸老爹李渊忘记告诉他,这小子到山顶耍锤子,结果被雷劈了。

    显然资金短缺,李保国也不舍的建一个避雷室,或者是四柱不顶天,但是防雷又是必须的,于是简易版的避雷针就用上了,很简单,楼顶不是有个尖塔嘛,李保国就在尖塔最上端用铁丝扎一个铁棒,分叉,分别面向东西南北,然后再用一个长长的铁丝,从铁棒上牵引下来,最后埋在地面上即可。

    虽然这是为了安全,但不得不说,这又是李家大宅的另一个败笔指出,因为它很丑。就像是西装革履的绅士,脖子上大粗金链子,胳膊上大金手表,从上到下,一副贵气公子的打扮,有句成语,嗯,人模狗样,衣冠禽兽。只是看脚上一脱鞋,脚上还貌似有污渍,在看脸,额,好在没吃饭,太恶心。这样的形象应该怎么形容,而李家大宅就是这样,大面上富丽堂皇,小处却是问题百出,败笔不断。

第八章 两只白条猪

    甲说:“兄弟听说了嘛,非洲又发生灾害了,那死的人,老了去了”。

    “是啊,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人相食的惨剧,在哪朝哪代,哪块土地都是会出现的”乙附和道,然后又加上了自己的一些人生感慨。

    片刻之后,乙又说道:“看新闻了嘛,漂亮国又到其他国家闹事去了”。

    “这是很正常的,它们就是喜欢欺负人,有机会我一定到漂亮姑国去,好好的教训那帮生儿子没窟窿眼的家伙”甲听完,愤愤道。

    “嗯,同去,同去”大家都富有正义感,乙也很赞同甲的决定。

    然后过了不久,甲说道:“兄弟,我饿了,该去要饭了”。

    “听说村头新搬来了一户人家,家主是位大善人,每天中午都会施舍吃食,那可都是白面馒头啊,没有掺沙子的那种”乙附和的说道。

    甲大喜:“嗯,同去,同去”。

    然后两人一手拿着打狗棒,一手拿着破碗,急急忙忙的向村头赶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穷则独善其身,达则接济天下,咸吃萝卜淡操心,狗拿耗子,猫不乐意。

    一个还在贫困线挣扎,为了下一顿能吃点啥而考虑的人,为那些今天想吃点啥,是鲍鱼还是燕窝的人操心,实在是多余。

    王不死就不会,自己还住在破庙里呢,哪有闲心去管李家大宅的败笔之处。无非就是仇富的心理吐槽几句。

    不能走门,王不死就只能是走窗户了,顺着排水管道,王不死开始往上爬。对于已经来过无数次的王不死而言,这一切轻车熟路。

    一楼是里正大人的会客室,平时用来接待一些上面检查的官员,也负责接待一些百姓,当然这些人都不会像王不死这样空手来的,怎么着也要提上十斤羊肉。不能再少了,好歹李保国也是大明帝国的官员,再少就是对整个大明帝国的侮辱。

    为了自己的面子,也为了让来人都知道自己有钱,一楼的装修还是很豪华的,意大利的真皮沙发,波斯的地毯,那都属于标配,像是非洲的象牙,罗马宫廷用过的水晶吊灯,李保国也是不会吝啬的,毕竟是为了五户村的形象工程,不就是钱嘛,钱这玩意就像海绵里的水,五户村的百姓勒紧裤腰带挤挤总是有的,大明帝国的善济款每年都会有,自己也可以借贷一些,明年再还。

    一楼的整体构造很是简单,毕竟只是用来会客,只不过在一侧特别建造了一个大仓库,毕竟收的礼也不能搬来搬去的。不方便。

    王不死开始往上爬,对于一楼王不死还是没有兴趣的,再说这个点,李保国早已经休息,他可没有那么高的觉悟,为大明帝国加班工作,而且还没有加班费。

    王不死没有犹豫,开始往上爬,才爬了不到一半,王不死就听见二楼里传出的叽叽喳喳的声音,已经呼吸困难的声音。

    不用怀疑,李大人又在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为五户村的妇女同胞们检查身体了。

    爬上二楼,果不其然,两人躺在一起,就像是死了的两头无毛猪。

    不用怀疑,其中一人正是五户村的里正李保国,而另一位王不死猜得没错的话,应该是五户村的妇女主任孙四娘,主抓计生工作。他俩搅合在一起完全可以理解,李保国是单身,而孙四娘的丈夫长年在外打工,独守空房的孙四娘怎么能够忍受。大家要理解。

    只听“啊”的一声惨叫,李保国完事了。脸上有满足,更多的是惭愧。

    孙四娘不满的推开李保国,不悦道:“怎么了,今天更短,不到三分钟”。

    “我也不知道啊”李保国满脸无辜。以及对自己不行的无奈。

    “今天吃药了吗”孙四娘问道。

    “吃了,”

    “吃了几颗”。

    “五颗,比上次多了两颗”。李保国无奈的伸出五根手指,年纪一大,身体就不行了,而村里的留守妇女太多,他们孤独的内心需要自己去一一缓解,不吃药是不行的。

    “难道是药量太小了,”孙四娘拿起药瓶看看,接着说道:“再吃五颗试试”。

    说完,就打开瓶盖,递给李保国五颗红色的药丸。

    李保国也没有犹豫,直接吞下

    我们的百姓还是很保守的,一直以来夫妻生活,基本上都是传统的方式,乐趣自然也少了一些,像孙四娘这样敢于尝试的人,还是很少的,大明帝国应该加强这方面的教育。

    李保国也满是尴尬,对孙四娘,李保国是又爱又恨,虽说像李保国这样的五户村最高领导,五户村的所有女子都可以算是他的私有财产。

    而李保国就喜欢同为大明帝国领导的孙四娘,当了没几年妇女主任,孙四娘也是一天一个样,从小家碧玉到乡下大妈,仅仅用了不到两年。

    话说每个女子都有她自己的故事,孙四娘也不例外,人生有喜有悲,有的人悲多于喜,有些人喜多于悲,而孙四娘悲喜恰好参半。

    十八岁的女子,貌美如花,那是国外耶稣大神都羡慕的年纪,

    肤若美瓷唇若樱,明眸皓齿百媚生。

    亭亭玉立柳腰细,说话笑声燕语莺。

    额,好吧,孙四娘就是孙四娘,白白胖胖,脸大如脸盆,屁股如磨盘,水桶腰,大象腿,长得实在是有些为所欲为难以入眼。

    但是,这样的年纪还是对未来无比向往,世界很美,很想去看看,也渴望自己的相公,骑着白马迎娶自己。白马没有白猪也行。

    孙四娘就是这样想的,结果很不幸,她遇上了强抢民女的恶人,不是别人,五户村的前任里正,身边这位的老爹,李老里正,话说李老里正人老心不老,对于五户村的女性,他基本上承担了他们的启蒙教育,第一次都是他来完成的。挑了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李老里正就爬上了孙四娘的床,结果李老里正很是生猛,把第一次的孙四娘伤的一个多月下不了地,于是很快孙四娘就出名了,而且不知道什么原因,李老里正回到家,还不到一个多月就一命呜呼了,不知道是报应,还是身有隐疾,或者是孙四娘有啥传染病。

    于是乎孙四娘就更加的出名了,在五户村很难再嫁出去,而且李老里正命中率还很高,就那么一晚,孙四娘就怀了,这还没完,话说李老里正嗝屁之后,没有任何意外,李保国成功接任。

    有句话说得好,“父为猛将,子焉能弱尔”

    虎父无犬子,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自然李保国作为李老里正的儿子,无论是喜好,还是审美观都是一样的,李保国成功的接受了自己老爹的一切,包括孙四娘。

    年轻人火力壮,身体也好,而且对孙四娘这样的女子很有好感,孙四娘也是破罐子破摔,既然老子已经有过了,小的也就无所谓,于是,李保国爬上了孙四娘的床,要知道孙四娘已经身怀六甲,不出意外,孙四娘肚子里的孩子会成为李保国的弟弟或者是妹妹,很不幸,这孩子投胎之前没送礼,投到了孙四娘的肚子里,李保国没日没夜把所有的开心与不开心都发泄到了孙四娘身上,结果把孩子给伤掉了,那孩子挺惨的,听说从肚子出来时,都已经成人型了。

    要不怎么说,投胎是个技术活,有钱送钱,没钱借钱也要送,不然就会成孙四娘肚中的孩子那样,一天的阳光都见不到。

    还是那句话,任何女子都不愁嫁,最后孙四娘还是有人接收了,也就是现在的老公,常年在外,为了这个家劳心劳力的苦命男人。

    王不死是已经脱离了低级趣味的大明帝国好儿郎,此种儿童不宜画面王不死很不感兴趣,没有停留,两头白条猪有啥好看的,俩都是大肚便便,一个全身长满汗毛,就跟穿着毛衣毛裤似的,另一个严重的影响胃口,就跟屎味巧克力似的,王不死很担心看完之后,晚饭都呕出来。。

    下着雨的原因,排水管还有些湿滑,这种恶劣天气下多的高空作业,绝对属于技术工种,这是拿性命在开玩笑。不过人家王不死是练过的,练武的人都是长着翅膀的,会飞,啪叽,额。好吧,武功再高,也怕爬高,也是可以摔死的。

    因此王不死爬的很是小心,好在王不死的目的是三楼,很快王不死就爬到目的地,那里有块伸出来的石板,王不死果断的坐了上去,熟悉的坏境,熟悉的感觉,这里有着王不死太多的回忆。仅有记忆中的大部分。

    天下父母没有不疼爱自己孩子的,哪怕是自己过得再苦,吃糠咽菜,但总是会把最好的留给自己的孩子,哪怕他是个混蛋,无恶不作,但孩子总归是孩子。

    由于没有母亲,李保国对自己儿子是格外的疼爱,再加上自己是一小领导,收入也很客观,更是对李小国百依百顺。满足一切他的要求,满足不了就尽最大可能满足。

    有这么一个坏透了的老爹,自然里正少爷的人品也好不到哪去,据说,李小国在外面上学,就无恶不作,整天拿着我爸是里正,在学堂欺男霸女,把学堂搞的是一团糟,结果有一次李小国踢到铁板了,而这位女同学是有背景的,他家的二姨就在知府侄子家里做保姆,原本孩子之间的玩笑,打打闹闹也不至于找家长,而李小国却不知道收敛,满世界的嚷嚷,最后那女子无法忍受羞辱,结果李小国就遭殃了,在大明帝国这种行为是可以被打死的,好在李保国姐夫及时出现李小国性命才得以保存,不过从那件事情以后,李小国变得乖巧了,再也不欺负女同学,只是又出现了另一个问题,老是喜欢盯着男同学,并且嘴歪眼斜。

第九章 夜晚

    在我国是早就有历史记载的,在汉朝,拥有男宠已经成为一种时尚,两汉二十五位皇帝中,就有十位皇帝有男宠,例如汉武帝刘彻,提拔卫青霍去病等战将,带领大汉儿郎,痛击匈奴,令四海臣服,中华强盛,四方蛮夷竞相归顺,就这么一个有男人味的男人,也是有男宠的。可见,男男之爱早就有历史,如果再发生某一名人宣布自己出柜,就不要大惊小怪了,孤陋寡闻,会被人笑话的。

    而往往这样的男男之爱,是最纯洁的,也是最真挚的,是不带有任何利益在里面的,他们之间只有真爱,如刘邦与籍孺,孝文皇帝和邓通,孝景帝与郎中令周文仁。

    最出名的当属李承乾与称心,《资治通鉴》中记载,“太子私幸太常乐童称心,与同卧起,道士秦英,韦灵符挟左道,得幸太子”。为此,李承乾还丢了太子的宝座。

    只要是真爱,性别真的重要嘛。因此小国同志的怪异举动就可以理解,择偶取向发生了变化。

    从李小国卧室的装修风格就可以看得出来,李小国是块玻璃。

    老百姓家是不流行装修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穷,再一个,老百家里基本都是土胚房,属于那种经常修复的那种,遇上大风大雨,很有可能就无家可归,也就没必要装修。而李家大宅却不同,不出意外,李家大宅从设计和用料,都是很讲究的,只要不遇上十级以上的地蹦,后世子孙继续使用下去,还是不成问题的,既然这属于百年工程,外面光鲜,自然里面的装修也不能落下,一楼因为要会客,装修很是豪华,而二楼是李保国的卧室,因为每天床上躺的人都不确定,李保国也无法选择床伴喜欢的装修风格,因此装修很是大众化,没有什么亮点,白色的墙壁,可能是李保国也会尝试其他的一些动作,卧室里还有一些健身设置,墙壁上也有很多的污秽,为了迎合气氛,墙壁上还挂满了很多明星的画像,嗯,都是倭寇电影里经常出现的面孔,既有身材,又有相貌,最最让人难以忘怀的,就是她们在电影里的敬业精神。不得不说倭寇女子是世界女子的典范。

    而里正公子李小国的装修风格恰恰相反,和老爹的完全不同,由于心理的变化,李小国对女性少了一些兴致,反而对那些欧美男人很是喜好,特别是那种黑黑的,肌肉发达的,有爆发力,冲刺力,最重要的是有耐力。而且可以群战,丝毫不落下风。

    因此李小国在墙壁上的每一块空白处,都贴满了明星海报,有打篮球的,有踢足球的,也有玩橄榄球的,以及一些玩健美的,他们普遍的相同之处--肌肉很发达。

    李小国比王不死小一点,还是上学的年纪,因此只有休息的时候才回家。

    所以王不死今天下山不为别的,就为了李小国,不是因为李小国欠他钱,而是为了李小国的那台电脑。

    话说,大明帝国科技进步很快,一些现代化的科技成品,也横空出世,不去管质量,也不去追究又是在哪个国家买来零件自己组装的,总之,现在大明帝国也有电脑了,当然不同层次的电脑,价格也是不同的,老不死的那一台还属于高端产品,价格很高,而李小国的这台就相对差了很多,价格也趋于趋向于平民化,当然这些平民,也是特指一些有身份,有地位,有收入的群体。不过,无论是网络的运行速度,或者是屏幕的辨别度,清晰度,平民电脑还是差一点的。不是李保国没钱给儿子买,而是高端产品那都是高层人士才可能拥有的,不是有钱就能买的,老不死为什么会有,就不得而知。

    王不死擦了擦脸上的雨水,就把目光投进李小国的卧室里,嗯,画面很是刺激。就像是所有刚刚进入青春期的孩子们,总是很喜欢那种电影。李小国也是。不过他喜欢那种欧美的。

    王不死看的是满肚子恶心,就像是看到了旺财和大黄狗,不过有人看的津津有味,而且还不是一位。

    李小国的卧室里躺着两个人,一个是李小国,另一个却是孙四娘的儿子,李二壮,话说有人接手了孙四娘之后,没多久孙四娘又有了,只是这孩子的父亲是谁,孙四娘自己也不知道,不过孩子老爹很高兴,乐呵呵的出去打工了,为了纪念死去的那孩子,孙四娘就给自己孩子取了二壮的名字,大壮是属于以前那位的。

    两人是发小,从小玩到大的朋友,一起上学,一起欺负同学,一起为祸乡里,他们焦不离孟,孟不离焦,他们就是伯牙与钟子期,死了一个,估计另一个人都不好过。

    “小国,还是换一个吧,整天就这几招,也没有新花样”,李二壮发话了,白白胖胖,很像他妈。

    “现在的电影都这样,不思进取,总是学习前人,拾人牙慧,”李小国说道,

    “说的没错,十年前是这些,十年后还是这些,”李二壮也附和道,李二壮也是资深看客,:“就算是致敬经典,这都这些年了,也该换一换了”。

    “唉,寂寞空洞的内心如何满足”李二壮扬天长叹。

    虽说恶心,但王不死不得承认,自己对女性的了解,以及启蒙教育,老不死是没办法教的,都是通过李小国的电脑而学的。李小国可谓是王不死的生理老师,按理说逢年过节都是要送礼的。

    画面没特点,但有的人还是有感觉的。

    害羞的望向李二壮,李小国小声的说道:“二壮哥哥,准备好了嘛”

    李二壮轻轻点了李小国额头,嗔怒道:“你啊,每次都这样”。

    李小国满脸红晕,娇嗔道:“你好讨厌”

    额,王不死闭上了眼睛,王不死早已经习惯,李保国和孙四娘的不正当关系,是五户村家喻户晓的,当然李小国和李二壮之间的奸情,除了当事人的父母,五户村上下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

    王不死已经不是第一次撞见,早已经习以为常,就像是那些特殊工作的姑娘,难道你还要让她们一直很热情。

    王不死有些后悔这一次下山了,自己下山可不是为了看这俩活物,而是为了自己的初恋,那位未曾蒙面的人--张静君,额。好吧,这是王不死的单相思。

    自打一次偶尔的机会,在老不死的电脑上看到那倾城倾国的半张脸,王不死就觉得自己深深的爱上了这个女孩,虽然仅仅不过几秒,相貌也没看清,但爱一个人就这么简单。

    一句话,一个动作,一件事,这都会成为感情的导火线,

    额,好吧,把张静君当成初恋的男子,没有千万也有百万,不出意外,以后还会有人前赴后继,络绎不绝。而王不死仅仅是大海里的一滴水。

    只要晚上有没有人,想着张静君的模样,做一个儿童不宜之事,答案是肯定的额,眼前这位,好吧,不要抹黑男主了。

    第二次见到张静君,是在李小国的电脑上,因为人家是个大美女,年方十八,也是个大明星,而且还是红得发紫的那种,就连李小国这种兔先生,都是张静君的铁粉。

    话说没有人知道她的来历,几年前以一首《寄不出去的情书》突然闯进娱乐群,更是在娱乐圈搅动风云,令无数娱乐大咖,和明星前辈汗颜,此首歌曲,在各大报纸和网站,也是异常火爆,搜索次数节节攀高,以至于一些搜索引擎瘫痪,每天的收听率更是不下于三百万人次,要知道大明帝国能够拥有电脑的人也很少。这首歌的收听人数,远远超过其他人的总和。有些大牌明星为了避开这首歌,不得不推迟新歌的发布,这首歌创造了无数个神话,无数个世界纪录,更是拿到了无数大奖。

    这首歌已经成为人类史上的传奇,甚至成为一些国家的必学外语歌曲,曾经有个国家打算把首歌当成国歌来着,只是汉语学起来实在是太难,无奈只能是放弃,但他们还在努力改变,现在全国已经普及汉语,等啥时候全国百姓都学会汉语了,就把这首歌定为国歌。

    这首歌如此的轰动,可是当人们去寻找演唱者时,她却消失了,各种谣言四起,有说这首歌根本就是抄袭,也有的说张静君江郎才尽,更有甚至说她早已经嫁人,或者是不在人世,众说纷纭,什么样的可笑话都有,还有的人说,这姑娘长得太丑,以至于不敢见人。

    一封寄不出去的情书

    小时候

    我们一起种的那棵小树

    一起浇过水一起松过土

    一起走过四季严寒酷暑

    小时候

    一起看那喜爱的故事书

    里面有可爱的公主

    还有那可恶的女巫

    小时候

    河边的那座小木屋

    曾经一起住

    一起把那天上的星星数

    小时候

    你说你喜欢看我跳舞

    像只可爱的小田鼠

    在你心里是那么的特殊

    一封寄不出去的情书

    等我的那个人走向了何处

    留下我一个人守着孤独

    你不知道的苦楚

    一份寄不出去的情书

    抹干眼泪静静地哭

    一个人的旅途

    寻找有你的国度

    一份寄不出去的情书

    千言万语表达不出

    思念在心中堵

    流浪何处是归宿

    一封寄不出去的情书

    自己对黑夜倾诉

    表达不出的感触

    我何时才能你的家属,一座小木屋,一本童话书,看着我们的孩子学跳舞。

第十章 张静君不是人

    有的人会写不会唱,有的人会唱不会写。既会唱又会写的人,更是凤毛麟角,何况唱的这么好,人还长得这么好的,那就只能是像大熊猫般稀有了。

    这还没完,就在有些人质疑张静君之时,张静君狠狠地打了那些人的脸。再一次发布新歌。

    北来的寒风呼呼的吹

    吹落那痴情的眼泪

    我怎么会不在乎无所谓

    怎么可能会忘记被你爱过的滋味

    杯杯酒只想把自己灌醉

    为什么这么苦这么累

    为什么会心痛会心碎

    严冬盛开的寒梅

    也在为痴情的我流泪

    时间一点点把我的梦无情粉碎

    孟婆桥几世轮回

    你是否还记得我是哪个谁

    举杯消愁抽刀断水

    奈何心里总是被你爱过的滋味

    爱上你是错还是对

    不加糖的苦咖啡

    失去你我就像折翼鸟在风中飞

    再也没有人为我擦掉眼泪

    在我流泪的时候给我安慰

    我爱你爱得那么深心已醉

    相思红豆泛着苦味

    你的爱把我的堡垒摧毁

    只为你展示我的美

    我爱的人儿你可还记着我是谁

    美丽的姑娘妖艳的玫瑰

    一点点凋零颓废

    有家不能归

    爱上你我从来没想过会后悔

    付出真心爱的滋味

    今生今世我只是你的美

    这首歌歌词前后押韵,节奏中带着一些小伤感,更是迎合了现在很多青年人爱的死去活来的心理。

    相恨不如潮有信,相思始觉海非深。

    无情不如多情苦,一寸还成千万缕。

    那懵懵懂懂的初恋是美好的,可是结果却总是不尽人意。初恋总是伤感,但总会铭记。人生不仅仅只有感情,还要有生活。

    在爱情与生活面前的选择,是无奈的,两全其美者,有,但很少。

    此歌一经发布,再一次引起很多人的共鸣,回忆自己的青涩爱情,还有现在的苦闷生活,只能是多听几遍歌,吐出自己心中的无数感慨。

    虽然这首歌的效果,比第一首差了一些,但是也狠狠的打了那帮人的脸,江郎才尽是不存在的。

    而且这一次张静君还上传了自己的一张侧脸照片,就是王不死在老不死电脑上看到的,似乎是再说,‘老娘长得丑,快来看看,老娘丑成啥样’。

    以玉为骨雪为肤,秋水为姿诗为心。燕语莺声花为貌,以鸟为声月为神。

    薄汗轻衣透瓷肤,杨柳细腰盼美目。亭亭玉立态婀娜,红白增减敲施朱。

    柳叶眉蓉一笑开,万般风情绕眉梢。秋水玉肌伴轻风,香腮染赤耳坠摇。

    好吧,就想到这么多了。

    无数人感慨,张静君是坠落人间的仙女,是神仙,是国外的大美女圣母玛利亚,是雅典娜女神,总之一句话,张静君不是人。

    美成这样的人,我们怎么能不爱,不喜欢,无数的大妈希望她能成为自己的儿媳,而且因为张静君照片的出现,那段时间大明帝国的结婚率下降很多,虽然大明帝国没有离婚这一说法,不过从各府各县汇总上来的消息来看,夫妻不合的情况多了不少,无数人把张静君当成了梦中情人,是自己的择偶标准,自然其他的女子也就不是女人,甚至是有一位比较粗俗的同志,发表感言,如果能够让我一亲芳泽,我愿意马山就死。

    愿望很美好,但是没办法全部实现,一亲芳泽是不可能的,后面的愿望有人帮他实现了,感言过后没多久,此人的尸体就在路旁的臭水沟被发现,挺惨的,嘴都被丝线缝了起来。家属报官,官府也是草草了事,知府都是张静君的粉丝,如果不是自己穿着官衣,那小子,自己也是会揣上几脚的,自己的女神怎么能被别人亵渎。

    话说男子喜欢张静君是因为张静君的美貌,可是从张静君的粉丝团来看,张静君的女粉丝数量也不少,可见喜欢美女的不仅仅只有男人。也有女人。

    而因为张静君的出现,大明帝国的官办青楼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经常性的入不敷出,就连姑娘们的脂粉钱,都成了问题,好在张静君又带来了其他方面的收益。

    张静君歌曲的轰动,给唱片业带来巨大的而利益,甚至是出现了囤货居奇的现象,只要是带有张静君歌曲的唱片,是不愁销路的,有的人甚至通过炒唱片,小发了一笔。只要有,就有人买,而且还会是高价。

    有些无耻奸商,毫无道德底线,有时候竟然拿着别人的唱片,以张静君新歌的名义售卖。自然是火爆非常,不过很快,那些人就被处理,因为很多大明帝国官员都是受害者。

    话说张静君的歌曲带来轰动,张静君的那张侧脸照片,造成的影响,可堪比三十级海啸。

    洛阳纸贵,说的也就是这种情况,无数张静君的海报被摆在了路边摊,屋里的货架上,而且只要摆上,马上就有人买,逢年过节的时候,销量更是好,有些无知百姓,看到这些画像这么受欢迎,竟然买了这些海报,回家贴门上,充当门神。因为张静君这位才女,大明帝国上下也出现了收藏张静君唱片海报的传统,在大明帝国的文渊阁都有存档。

    张静君出名了,在国内造成的轰动远远比不上国外,在倭国,在棒子国,为了求购张静君的一张海报唱片,甚至出现了很多人拖家带口偷渡到大明帝国的,为了买一张唱片海报,卖儿卖女的人更是比比皆是,为此倭国和棒子国,不得不和大明帝国交涉,能不能卖给他们一些唱片海报,大明帝国是泱泱大国,从来对藩属国总是有求必应,不就是海报唱片嘛,有,要多少有多少,只是这价格嘛,咱们要说清楚,亲兄弟还要明算账呢,一套随便给个百八十两得就行,绝对的童叟无欺,亲情价。

    虽然价格高了一点,不过倭国盛产白银,有的是钱,而棒子国通过给人动刀,收入也是客观,再说在本国销售,二百两一套也是很好卖的。于是也就欣然接受。

    大明帝国户部做了一些统计,因为张静君,倒卖给国外的海报唱片所得的利润,就为大明帝国的税收增加不少。

    好在张静君对此不做理会,不然张静君是要收费的。

    唱而优则演,演而优则导,张静君虽然是仙女,是女神,但也免不了走这一条路,

    就在第二首歌发布不长的时间,一部小电影《男女要平等》,就悄悄的上映,不要误会,不是倭国产的那种小电影。

    不容置疑,张静君自然是里面的女一号,而给她搭戏的更是大明帝国娱乐圈一哥,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拥有很高名气,而且也是拿奖拿到手抽筋的那种,全名偶像梁朝先,帅到惨无人道的那种,王不死站在他面前,不会拉低男主形象,实话实说王不死给人家提鞋都不配。

    电影讲述的是一对同居的小男女,一起生活的点点滴滴,这样的影片往往是很难大卖的,毕竟大明帝国的消费群体在哪里,普通老百姓吃饭都成问题。怎么会舍得花钱去看电影,有消费能力的人就只有那么多,巨商富甲,士绅大族,以及官宦之家,而这些人又都是有头有脸,经历过风风雨雨,新旧更替的人,他们怎么会喜欢《男女要平等》这样的小清新电影。打打杀杀的才是他们的最爱。

    再说了,男主女卑的思想已经根深蒂固,现在却说什么男女要平等。这不是打那些古今先贤的脸嘛,可是这样的电影竟然卖座了,而且还是很火的那种,不得不承认,这都是美女张静君的原因。

    第一次表演的张静君,在里面更是游刃有余,毫无一个新人的羞涩和放不开,用梁朝先的话说,张静君天生就是演戏的料。而在拍戏过程中,张静君也是谦卑谦和,对每一位同事都很友善,虽然自己大火,已经成为全民女神,但张静君也没有耍大牌,趾高气昂,洗个脚也要用国外的进口水。

    片场上自己可以做的事情,从来不假借于人,总是亲力亲为,对待工作人员也是很和气,对于导演提出的意见,也总是虚心接受,总之一句话,张静君已经完美到毫无瑕疵,无处指摘的地步。

    张静君根本就不像一个大明星,就像是普通人家的女儿,只是长得漂亮了一点。

    梁朝先曾经调侃,看到张静君的脸,脑中总是出现空白,忘记说台词。

    可见张静君的美,大帅哥也把持不住。

    第一次拍戏的女生总是有所牺牲的,例如漏胸露大腿,或者是被人沾一些便宜,陪睡也不无可能。

    只是在张静君身上没有出现,她唯一牺牲的,就是自己的时间,为了有更好的效果,毫无表演经验的张静君,只能是私底下暗暗努力。女子的衣服是磨破的,不是被人脱掉的,张静君深知这一点,懂得自爱的女子,才能获得开心,过得长久。

    因此,在影片中,任何过分的举动,张静君都会拒绝,包括拥抱,牵手。

    在影片发布会上,导演是这样说的“这是他十几年拍过的最干净的影片,而且还能大卖,他决定,回去好好的拜祭一会祖先,把墓地好好的修一修。感谢祖宗保佑让他遇到了张静君”

    总之张静君成为了传奇,成了娱乐圈的一股清流。

    资深狗仔刘伟,作为狗仔队的资深元老,刘伟可以毫不掩饰的说,没有他挖不出的猛料,用句广告词,只要想,没什么不可能。

    但是在张静君面前,刘伟失望了,在对张静君的近两年观察中,刘伟竟然没有发现一次张静君与男性朋友的接触,而唯一的几次,还是给自己的保镖吩咐什么。

    于是刘伟得出了一个结论,张静君是喜欢女人的,结果没让大家失望,张静君还没有出手,刘伟就被疯狂的男性粉丝疯狂殴打,还不只一次,以至于刘伟半年多没敢出门,出门倒个垃圾都要捂住脸。刘伟成为专职宅男。

    虽然刘伟得到男性粉丝的唾弃,但是女性粉丝还是很喜欢这个消息的,这不是说明,自己就有机会了嘛。

第十一章 心肝宝贝

    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等待,等待一位在外流浪的人,等待明天愿望的实现。

    等待却又是美好的,等待,是活下去的勇气,是活下去的动力,哪怕最终没有结果,但我们可以在等待的过程之中,逐渐成熟。

    王不死就等的挺难受的,李小国和李二壮还抱在一起,电脑画面上还是那两位黑色皮肤的朋友,还在继欺负着那位可怜的白种女子,女子那惨叫声,王不死在外面都听到清清楚楚。心中不由感慨同情,挣点钱真不容易啊。

    但王不死总觉得很假。自己可不是为了看两人表演的,只是一想到过会有可能见到自己的初恋,也就忍了。

    对于这样的画面,王不死早就已经麻木,每次在窗户外,总是会看到这么画面,第一次好奇,第二次也好奇,第三次,第四次也可能还会好奇,可是如果十几年,每个星期都要看上一遍,这谁能受得了啊,而且有些电影男女主角都没有换。

    好在,有心人,天不负,终于李小国和李二壮估计也是看的麻木了,

    李小国坐起身说道:“不想看了,没啥意思”。

    “我也看够了”李二壮伸伸懒腰,附和道。

    “二壮哥哥,你想看点什么”?李小国征询李二壮的意见,可见李小国对李二壮的感情是真的。24K纯金的。

    “倭寇的太慢,棒子国的太假,还是别看了,”李二壮说道。

    “要不看电视剧”李小国再一次问道。

    “电视剧就更不想看了,都是我爱你,你爱他,他又爱着她,乱七八糟,看着人容易便秘”。李二壮拒绝道。

    不得不说,大明帝国的影视业发展缓慢,现在的电影电视剧也基本上都是鹦鹉学舌,学习邻国的一些电视剧,倭寇的就算了,毕竟大明帝国还是很要脸的,就算是大明帝国的官办青楼的工作人员,也不愿意自己一件衣服不穿的出现在全世界人民的面前。

    不过因为女性地位的提高,不再是相夫教子,勤俭持家,她们也尝试着走出家门,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因此思想也得到了解放,一些女性也会尝试一番国外的人体艺术,以及国外朋友的凶猛。

    倭寇的不能学,那就只能是学习棒子国的,情情爱爱那是棒子国电视剧的特点,因此大明帝国也学到不少。

    凄凄惨惨戚戚,眼泪不停往下滴,滴滴入地,爱的死去活来,肝肠寸断,然而就是这样毫无营养的电视剧,却也在大明帝国年轻人中很受欢迎。

    只不过有人喜欢,也有人不喜欢,很显然李二壮是脱离了低级趣味的男人,对那种凄凄惨惨戚戚的爱情没有兴趣,毕竟自己跟李小国的感情,属于畸形爱情,电视剧中的爱情观和自己的有所偏差,道不同不相为谋,自己控制不了媒体,就只能是控制自己的身体,眼不见心不烦。

    “那看些什么,时间还早,现在也睡不着”李小国说道。手掌托腮,做思考状。

    不大一会,李小国突然大叫一声,:“哎呀,我怎么就忘了”。

    武功再高,也怕爬高,李小国的这一叫声,毫无预兆,王不死毫无防备,差那么一点,就从三楼跳下去了,好在王不死人家是练过的,底子很好。

    只是李二壮的表现就差了很多,出溜一下,李二壮掉到了床底下。

    李小国见状,急忙下床扶起李二壮,:“二壮哥哥,你怎么了”。

    李二壮半天没有说话,应该挺疼的,要知道二壮一物体还处在兴奋状态,这一下,正好是它先着地。结果好像弯了。

    李小国见李二壮没有回答,担心的问道:“二壮哥哥你怎么了,不要吓我,我的小心肝,你说句话啊”。

    虽然这都是李小国的责任,但是李二壮也没有责怪李小国,女孩子是要被宠的,虽然李小国比女性朋友多一点东西,又少一点东西。但丝毫不影响李二壮对李小国的宠爱。

    李二壮慢慢的爬上床,脸上带着笑,只是这笑容很是勉强,李小国看的很是心疼。

    二壮安慰道:“我没事,你不用担心”。

    “我看你挺疼的模样”李小国眼中含着泪说道。

    李二壮低头看了看,笑着对李小国说道:“你看,没事,还能用,保证还是让你继续幸福”。

    李小国嗔怒道:“你真讨厌”。

    擦掉李小国眼中的泪痕,李二壮问道:“你刚才想到了什么”?

    “前段时间听同学说。张静君又出新歌了”李小国回答。

    “新歌,快,快,快去搜一搜”果真美女是疗伤的神药,听到张静君的名字,李二壮也不痛了。

    听到二壮哥哥这么的激动,李小国还是有些吃醋的,不过,自己不也对张静君爱的很深,也是她的铁粉嘛,能够抵抗住张静君魅力的人,不是眼瞎,就是还没出生。

    终于等到了,苦尽甘来,王不死终于笑了。

    李小国下床,很快就搜索到无数条关于张静君的消息,

    ‘张静君与神秘人吃饭,疑似恋情曝光’

    ‘我与张静君不为人知的秘密’

    ‘张静君你爱的到底是谁’

    ‘张静君半年没有现身,疑似在家待产’

    ‘张静君小时候邻家二狗子爆料,张静君去棒子国整过容’。

    在大明帝国,包括全世界,只要你有了名气,你的一些小小的举动,都会被一些媒体人无限放大,拿来制造话题,拿来揣测,洋洋洒洒的写出一篇一万字的报道。

    最近喜欢吃酸的就说你有宝宝了,

    你看大夫,有点口德的就说你是去做产检,嘴巴毒一点的,就说你得了妇科病。

    如果你最近胖了一些,就说你失恋,抑郁了,暴饮暴食。

    总之你的名气是跟绯闻成正比的,没有绯闻的也有,例如那些十八线明星。连台词都没有,仅仅是露脸的那种。

    有关张静君的话题有很多,有好也有坏,毕竟人的妒忌心是很强的,不可能做到每个人都会喜欢,张静君也做不到。

    李小国删选了很长时间,才找到有关张静君新歌的消息。

    ‘才女张静君发布新歌,再一次引起轰动,’

    “找到了。找到了”李小国高兴的叫道。

    李二壮睁大了眼睛,王不死也把眼睛贴到了窗户上。

    李小国点击打开,电脑上就出现了一段视频,一张椅子,一个女孩子静静的坐在上面,一把古典乐器,琵琶抱在怀里,张静君并没有像其他人那些,穿的很是庄重,没有礼服,也没有漏胸露大腿的。仅仅是简单的平时打扮,好不夸张,很是随和。

    一首音乐很快就从电脑中传了出来。

    十里长亭,张郎留下的背影。

    望不穿,莺莺相思的心情。

    残花败叶,装饰梦中的美景。

    红尘梦,千百年,有几人说得清。

    帐纱裙摆,酒入肠,醉舞剑轻。

    白发双鬓,思郎如梦境。

    无月夜,总是一人行。

    三更五更,谁会等着我醒。

    醒来不过是,痴人说梦一场惊。

    长亭送别,流不尽莺莺的泪。

    思念心切,想不舍张郎的归。

    相思催人人憔悴,哪得天公终做美。

    未吃美酒人已醉,天作良配情人归。

    歌词是以我国古典小说王实甫《西厢记》为背景写的。歌词带着古风的味道,再加上一些古典乐器的配合,使得人们能够从这首歌中得到很好的的感触,悲中有泪,泪中也何尝不带着深深的暖意。仿佛勾起了自己年轻时的回忆。思索万千。

    歌很好听,不出意外又会在全世界引起不小的轰动。引起学习汉文的浪潮。

    王不死无法表达自己的心情,只是感觉很好听,就像是吃鸡腿,吃了一口,还想吃第二口。

    同样感觉的不仅仅是王不死,还有那两位,不过相比王不死,他们两位的形象就不大好了。

    貌似还有口水流出,两人眼睛呆呆的看着电脑屏幕,嘴中喃喃道:“真好听,真美”。

    王不死也深有同感,歌词是挺美的,好听自然是不必说。

    只是看到两个人满足的表情,王不死就有些疑惑了,不过在看到李小国好李二壮两个人的行为之后,王不死就了然了,臭不要脸的,竟然看着大美女张静君,手在下面做那肮脏之事。

    这是啥,这是对自己女神的亵渎,这是对自己初恋的一种侮辱,好脾气的王不死忍不住了。

    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从窗户飞了进去,速度很快,以至于李小国和李二壮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看到一个黑影,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一记重拳打在脑壳上,脑袋一歪,昏了过去。王不死还是有所保留的,毕竟他们的这种行为,也罪不至死,在大明帝国甚至是在全世界,这也都是普遍现象,也包括自己,但是自己可以,别人怎么可以,不为啥,就是不可以。

    收拾完两人,王不死就坐到了地上,床是不敢坐的,污迹斑斑,王不死怕传染病。

    看着电脑上,循环播放的事情,王不死深深的被吸引,唯一遗憾的是,李小国的电脑清晰度实在是太差了,脸上太过模糊,仅仅能够看到轮廓,不过王不死还是很满足的,毕竟这也是和初恋第一次近距离接触。

    一分一秒过去,在王不死循环播放了八十八遍之后,王不死不舍得离开了,因为外面远处的天已经放亮,过不了多久,村里的人就会起床。

    王不死再一次从窗户爬了出来,顺着排水管道一点点的往下滑,里正李保国的卧室还亮着灯。

    从李保国卧室划过,原来里面的那两位还没有休息,只见李保国眼皮耷拉着,都说运动之后人总是精神饱满,斗志昂扬,只是看到李保国却是萎靡不振的样子,难道没有满足。

    不过听到李保国的话,王不死就知道原因了。

    “不行了,我实在是撑不住了,都已经吃了三瓶药了”李保国语气无力,显然累的不轻。

    孙四娘不满道:“那有什么用,加起来一共还不到半小时”。

    “最近工作太忙,身体太疲劳,”李保国解释道:“我保证,只要我休息好,一定让你满足”。

    “真的”?

    “真的,我发誓”李保国以一个男人的尊严起誓。

    “哼,下次表现再不好,小心把你做了送到皇宫当太监”。孙四娘恶狠狠地说道,很显然,这一晚,孙四娘对李保国的表现很不满意。

    李保国点头道:“一定,一定”。

    说完看了看下面。无奈摇头,倒头休息。

    孙四娘没去理会李保国,伸出五只手指,放到了下面,不大一会屋里就传出不友善的声音。

第十二章 家庭主夫的一天

    贼不走空,额,好啊,用词不大准确,不过意思也差不多,一晚上受了这么多的罪,又是风,又是雨的,拿着生命爬上爬下的,太过辛苦,空手而回,实在是说不过去,自己的良心也会感到不安,因此王不死还是考虑带点东西回去,从楼上下来,没有出现公鸡打鸣的情况,看到王不死,这些鸡都果断的闭上了嘴,畏畏缩缩,王不死毫不犹豫,走进去,伸出两只手,一手一只,速度很快,那些受惊的鸡,就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被王不死抓住脖子,王不死微微一用力,就掐断了脖子,熟能生巧,作为经常杀鸡的人来说,这实在是不值得一提,对于那些杀鸡还要用刀的人,王不死还是很鄙视的,杀鸡焉用牛刀,牛刀不能用,啥刀也不能用,双手即可。

    不得不说,里正家的不仅仅是蔬菜长得好,就连这些鸡,长得也比寻常百姓家的壮上不少。里正李保国不愧是致富小能手,村里唯一住上小洋楼的人家。一手拿着两只鸡,还空着一只手,这样很不好,于是王不死又把鸡窝里的鸡蛋一并装了起来,又去菜地摘了几颗西红柿,鸡留着晚上吃,早上可以做点西红柿鸡蛋汤,味道一定不错。

    见王不死离开,显然这群幸存的鸡,安心不少。面对这样的禽兽,比黄鼠狼还要可怕,能够活着真的很不容易,如果鸡可以说话,它们肯定会感慨一句“活着真好”。

    一夜的战斗,旺财估计也是满足了,精神抖擞的站在狗窝前,与里正李保国的萎靡不振,形成巨大的反差。

    旺财耷拉着舌头,摇着尾巴,身边是大黄狗和那帮狗崽子,大黄狗偎依在旺财身边,显得也很是满足,狗崽子们围在旺财身边,跳来跳去,一会跌倒,一会再爬起,好一副温馨的一家团圆的景象,很美,很感人。

    王不死很不忍心破坏这么画面,但是天马上就亮了,等到了李保国醒过来,估计旺财很快就可以变成狗肉火锅,一定会香喷喷。

    一声招呼,旺财就丢下了一家老小,果真男人还是注重哥们义气的。

    旺财一夜很开心,一路上蹦蹦跳跳,也很有精神,王不死看的有些好笑,畜生果真是畜生,这么容易得到满足。

    上山的路杂草丛生,因为很少有人走的原因,草已经漫过膝盖,旺财跑的飞快,丝毫不受影响,王不死也如此,脚下生风,草丛里的坑坑拌拌,对王不死的速度也没有丝毫的影响,唯一的影响就是早上的露水打湿了王不死的衣服。

    回到山上,一夜没休息的王不死也没有感觉到疲惫,把鸡拔毛剥皮洗净,放进了大水缸里,然后开始挑水,山上的条件还是很苦的,用水也只能是靠自己的肩膀挑,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好在。破庙里没有三个人。

    老不死没早起的习惯,再加上昨天晚上心情不好,早睡早起估计也没有成功,此刻应该也还在睡梦中。

    挑完水,王不死就开始做饭,没有那些作料,放油放盐,见味就行,大油大盐容易得病,倒上水,把鸡蛋和西红柿一股脑的放了进去,很显然,王不死忘记了前世的记忆,就连前世的厨艺也没有保留,以至于做饭都是这么简单,不追求精益求精。你倒是把西红柿去皮啊,嚼起来,肉歪的,很影响口感。

    烧的是木材,虽然是乌烟瘴气,但也不会有环保部门会给你的锅台贴上封条。

    等到锅里的水开了,西红柿鸡蛋汤也好了,而这个时候老不死也醒了,不用人喊,香味就可以。

    早餐很简单,一人一碗鸡蛋汤,一个昨天剩下的馒头,里正家里缺女人,因此馒头做的也不大好吃,只能将就,对于王不死,老不死还是很疼爱的,把鸡蛋都挑到了王不死的碗里。

    用老不死的话说,就是自己要留着肚子,晚上吃鸡。

    吃完饭,又开始重复每一天的必修课,老不死洗澡,换上一身青色道袍,腰间用丝带束住,然后脚上就是百姓自己手纳的千层底,当然王不死不会,老不死也不会,里正更不会,好在里正有钱,买了几双,老不死见他也穿不着,就借了一双,而且码号还有一点大,里面不得不多垫个鞋垫。

    对着那半块铜镜,老不死仔细的修剪自己的那几根胡须,这是老不死最得意的地方,三缕美髯,绝对的是少妇杀器,据说明末权臣张居正就有一副美髯,这也是能够吸引李太后的一个重要原因。

    虽然大明帝国还没有太后,在生下朱熹洛之后,朱妈妈就去西天极乐,但像老不死这样早上打扮自己的人也不少。

    仔细的挤去脸上的黑头,老不死也完成了今天早上的任务,下面就是喝茶,呵呵,不用怀疑茶叶的来源,你们懂得,吃饭都成问题,老不死还是不会那么不会过日子的。

    而王不死又开始了一天的苦熬,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不懂其意,不闻其味,每天都是这样,王不死早就已经厌倦了,自己又不打算做道士,天天看这些书籍有啥用。

    不过王不死没有反抗,怕挨揍。

    老不死的生活,是有规律可寻的,喝完茶就该玩电脑了,今天也不例外。

    终于王不死也不用在蹲马步,发电,蹬自行车,最起码手还可以休息休息。

    只是老不死打开电脑,过了不大一会就关上了电脑,表情凝重,陷入了沉思,就连他最喜欢的吃鸡游戏都没有玩。

    很少见到老不死这样,王不死也不敢打扰,坐在车子上休息。

    不知道过了多久,老不死站了起来,然后走回了屋里。

    王不死一愣,这是什么情况,自己怎么办,也不留个话。

    既然这样,王不死也就给自己放一天假,嗯,放假的意思是不用练功,并不代表着躺在床上睡大觉,用老不死的话说,每天睡觉超过八个小时,就是浪费生命。

    因此,王不死也没有跑回屋里睡觉,而是自己也洗了个澡,换了一身衣服,然后开始了洗洗刷刷,老不死是个很爱干净的人,衣服每天的都要换,王不死也跟着老不死养成了这种习惯,把衣服洗净,晾在院子里,见今天天气很好,又把床单毯子洗干净,接着就是打扫院子。树枝树叶扫到一堆,晚上烧火用,穷人家的孩子,就要懂得过日子。能省就省。像王不死这样居家过日子的好男人实在是太少,绝对是大明帝国万千少女择偶的首选,当然,前提是王不死要有银子。具体的数目不确定,但是韩信点兵,多多益善的好。

    天气很热,王不死忙的满头是汗,搬来马扎,王不死就躲到了墙角。

    人要懂得知足,你有口吃的,别人没有时,你要知足,感到幸福。

    你要拉粑粑时,你有蹲坑,别人没有时,你要知足,感到幸福。

    终日奔跑只为饥,才得有食又思衣。

    置下绫罗身上穿,抬头又嫌房屋低。

    盖下高楼并大厦,床前却少美娇妻。

    娇妻美妾都娶下,又虑出门没马骑。

    将钱买下高头马,有钱没势被人欺。

    一铨铨到知县位,又说官小势位卑。

    一攀攀到阁老位,每日思想要登基。

    一日南面坐天下,又想神仙来下棋。

    洞宾与他把棋下,又问哪是上天梯。

    上天梯子未坐下,阎王发牌鬼来催。

    若非此人大限到,上到天上还嫌低。

    没想到老朱家不也全是酒囊饭袋,例如写这首诗的朱载堉。

    这样太累,王不死不喜。人有欲望是好,存天理,灭人欲,让每个人都没有贪欲,人们就像是没有灵魂的躯壳,人没有了进取的欲望,社会也无法进步。只是欲望太强,人会很累,心会更累。

    各人自扫门前雪,何必管他人屋顶是雪还是霜,穷则独善其身,达则接济天下。王不死始终坚持这个原则。

    老不死在屋里呆了一个下午,王不死也在墙角的阴凉处呆了一个下午。

    然后开始收拾衣服,准备晚上的吃食。

    小鸡炖蘑菇还是很好吃的,只是这山里的蘑菇太少,而五户村的百姓经常采,就算是上山也采不了多少,用土豆也可以,只是李保国家里的土豆还没熟,想来想去,看到这两只鸡只能是烤着吃了。

    柴火山上有的是,架起火堆,把鸡都水缸里捞出来,然后抹上浸了盐巴的水。把鸡架好,就等着鸡烤熟了。

    旺财也摇着尾巴来到火堆旁,盯着烤鸡,旺财明白,鸡自己是没有份的,但是鸡骨头还是应该有自己的。耷拉着舌头,口水一点点的往下滴。王不死见状笑骂道:“瞧你狗样”。

    酒香不怕巷子深,烤鸡的香味慢慢的散发出来,逐渐小庙的院子里都是香味,狗鼻子挺灵,老不死的鼻子也差不了多少。就在鸡烤熟的前一分钟,老不死跑出来了。注意用词,是跑,这么大的岁数了,还能跑这么快,可见老不死肯定不是吃的营养品。

    慢慢的,鸡皮变的焦黄,表皮冒出油渍,滋滋啦啦的,很能引起人们的食欲。

    尊老爱幼是一种传统,作为男主王不死还是具备这一条的,拿起一只鸡,王不死递给了老不死,老不死也不客气,接着就吃了起来,

    王不死拿起另一只鸡,看了看,眼巴巴看着自己的旺财,王不死也不能自己吃独食,于是撕下鸡头就丢给了旺财,旺财一口含住,格叽格叽。

    王不死也不再犹豫,吃了起来,鸡很肥,味道也很美。

第十三章 王不死挺惨的

    王不死吃得很快,鸡骨头啃的也很干净,然后丢给了眼巴巴看着自己的旺财。

    老不死一边吃着鸡,一边喝着酒,当然这酒的来历就不用多说,一直以来,老不死和王不死都把李保国家当成自己的家,有什么需要,尽可去拿,都是乡里乡亲的,也不用打招呼。

    一口鸡,一口酒。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王不死见状,不由得猜测,难道老不死又想上梁山当一回好汉,

    王不死劝道:“外公,你喝慢一点,这么快,会醉的”。

    “胡说,你啥时候见我喝醉过”老不死说道。

    酒是穿肠毒药,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酒却又是疗伤的圣药,失恋的男女,被生活压迫的百姓,一醉可以解千愁。

    “我也没见你喝过几次酒啊”王不死嘟囔道,

    看着老不死,王不死接着好奇的问道:“外公,难道你爱上了不该爱的人,或者是你被甩了,失恋的,说是谁干的,我去为你报仇”。王不死的猜测是有依据的,这已经是一种常识,只有失恋的人才会大口喝酒,就像是喝白开水似的,就想把自己灌醉,然后博同情,而且最好还是边喝嘴角边往外冒,这样的效果更佳,也能骗取一些人的眼泪。至于这种意识的来源,自然是李小国家电视上的情情爱爱,都是这样的。因此王不死怀疑老不死被人抛弃了,不用担心老不死的年纪,爱情不分国界,也不分年龄。

    “滚滚,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老子这么大的岁数了,哪还会玩谈恋爱那种游戏”老不死踢了一脚,再一次举起来酒瓶。

    “外公,这就是你的不对了,爱情是不分年纪的,只要你想,我绝对的支持你”王不死很是凝重的说道。

    老不死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那是一个乱世,人命如草芥,民不聊生,老不死本是江南望族,然而战乱四起,先天下之忧而忧的老不死也自己拉起来一支队伍,只是实力太低,没什么收获,于是就投到了当时朱熹洛手下大将王守义的麾下,因为老不死作战勇猛,很快就受到王守义的赏识,成了王守义的亲兵队长,而老不死也一生未娶,自己未曾见面的母亲,是老不死同袍的女儿,同袍在一次战役中牺牲,老不死不忍这孩子变成孤儿,就自己抚养,自己也就没有再娶妻生子,因此王不死很希望老不死能够给自己找一位外婆,让老不死尝一尝做男人的滋味,当然外婆的年纪也不能太大,老不死已经体力不行了,生活上只能是靠外婆。

    “去去去,越说越离谱”,老不死放下酒瓶,脸上已经泛红,估计也是害羞的,毕竟自己的初吻都还在呢,在篝火的映照之下,老不死的脸色更红了,不太恰当的比喻,真的跟猴屁股一样。

    看了看王不死,说道:“不死,明天我要下山,离开几天”。

    王不死一听很是开心,自己长这么大,下上的次数屈指可数,外面的花花世界那是很有吸引力的,一听下山,王不死自然是喜出望外。

    “好嘞,整天呆在五户村,我早就想出去玩几天了,”王不死高兴道。

    “额,好吧,是自己没说清楚”老不死打断了王不死,解释道:“是我自己下山,你还要留在山上”。

    “啥,啥,啥”王不死不敢置信,虽不说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但老不死的自主能力还是很差的,十几年以来,没做过饭,洗过衣服,打扫卫生,就连上厕所也是经常性的忘记拿厕纸。这样的人离开自己能行嘛。

    “我说我自己下山”,老不死再一次重复道。

    “没有我你能行嘛,你可啥都不会”王不死很是担心的问道。

    “有舍不会的,”老不死说道。

    “你会啥?”王不死鄙视的看着老不死:“想吃鸡可没人帮你做”。

    老不死笑了,“我可以花钱买,小子你可不知道山下还有一种风流鸡的美食吧”。

    顾名思义,这鸡一定挺风流。

    “不行,我也要下山”王不死说道,风流鸡自己也想尝一尝。

    “不行,我是去办正事,少则三五月就回去”老不死劝道。

    “那多了呢”王不死担心的问道。

    老不死考虑一番说道,“嗯,多了我可能就回不来了”

    “老头,你这是在逗我玩呢”。王不死满不乐意。

    “我说的是真的,只要下山,事情办成,我保证你以后可以天天吃香的,喝辣的”。

    “嗯,吃香的就行,喝辣的就算了,喝酒容易影响发育”。王不死正然的说道。

    老不死满头黑线,:“好,吃香的也成,想吃啥鸡有啥鸡,吃一只丢一只都成”。

    “汪汪”听到自家主子这么土豪,旺财也不满了,丢了干啥,给自己吃不行嘛。

    老不死把吃完的鸡骨头丢给旺财,笑呵呵的说道:“好好,少不了你的。”

    旺财听完,屁颠屁颠的含着鸡骨头跑进了自己的狗窝。

    “那我也要去,”王不死第一次这么坚持,自己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人家是会害怕的。

    “不行,我不是去玩,是去办正事”果真酒不是什么好东西,老不死现在就有些大舌头了,

    “办什么正事”。

    老不死眼神迷离,看着王不死,王不死不由得身体后退了一步,看眼神很不友善,王不死很担心老不死会酒后乱啥的。

    好在,老不死还有些意识,说道:“不死,你可知道,你也是有爹娘的”。

    “废话”王不死满头黑线,这是常识好不好,石头缝是生不出孩子的。

    “我这一次下山就是去你爹家”老不死闭上了眼睛,摸了摸脑袋,酒劲上头了。

    王不死一听很是惊喜,没想到自己未曾见面的老爹还有家,这样挺好,子承父业,自己也算是有宅子的人了。只是不知道自己老爹的房子多大,是三进三出,还是五进五出的,最好是那种三室两厅,还带两厕所的那种,当然不要太小了,不然儿媳妇不好找。

    “我爹呢”王不死问道。

    “你妈她死了”说完,老不死呜呜的哭了起来。

    “我说的是我爹”,孩子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对孩子的疼爱是无私的,而子不嫌母丑,对待母亲,孩子的感情也是最真的,听到自己的母亲已经不在人世,王不死心中还是有些感触的,只是仅仅是一点,对一个没有见过面,从来没有一起生活过的人,能有多少感情,难道自己还要嗷嗷大哭,装出悲惨心痛的模样,这样的人会很假。

    “你爹,他,你爹他,,,”老不死的大舌头又开始了,

    突然老不死睁开眼睛,瞪着王不死说道:“记得多给我带几只烤鸡,多加一点盐,耐放”。

    “我说我爹呢,”王不死不得不大一点声音问道。

    “你爹,你爹,我怎么知道,我又不是你妈”扑通,老不死倒地了。

    王不死满是嫌弃的看着老不死,嘴中喃喃道:“不会喝酒,还学人家喝酒”。

    见老不死躺在地上,王不死也问不出什么,不过从老不死的话中,自己的爹应该还是健在的。最不好的结果,也就是走丢了而已。

    喝多了的老不死并没有放出豪言壮语,:“我,我还要喝”。

    躺在地上呼呼大睡。

    王不死见状只能是把老不死抱起,丢到了床上,为老不死擦干净嘴上的油渍。

    出了门,把火浇灭,山里杂草树木比较多,会引起火灾的。

    王不死打了一个嗝,嘴中自言自语道:“又是吃了一个半饱”。

    然后王不死就出了门,老不死明天要走,烤鸡是必须多带几只的,不然,王不死很担心,自己的老爹还没有找到,老不死就饿死了,

    旺财见状,嘴中含着鸡骨头也跟着王不死出了门,果真有了家的狗,也是知道顾着家的,哪怕自己在山上吃着鸡骨头,还是会想着山下的大黄狗和那几个狗崽子。自己吃肉,总不能让自己的家人天天吃素。

    王不死走得很快,毕竟昨天晚上还来过一次,因为这一次王不死需要的鸡比较多,所以还带了麻袋。

    来到院墙前,仔细听了听里面的动静,嗯,这个点,李保国应该还在忙着,于是王不死一个起身,越到墙头,随后旺财跟上,就跑到大黄狗的身边,把鸡骨头丢给了那帮狗崽子,汪汪几声,仿佛是在说:“老子有的吃,自然少不了你们的”,大黄狗满是崇拜,俩狗眼放着光。自己主子家也是不常吃鸡的,只有上面有领导下来考察时,李保国才舍得杀只鸡,对于这么有能力的丈夫,大黄狗还能说些什么,自然是死心塌地。

    王不死也没有犹豫。小心的跑到楼后,今天赶时间,也就没去爬楼,走进鸡窝。

    又见到杀神,鸡们胆寒了,身体一个劲的往后缩,王不死笑呵呵的看着这群傻鸡,说道:“不要躲了,你们今天谁也逃不了”。

    能活一秒是一秒,虽知是死,但鸡们还是一个劲的往墙角缩,为了防止夜长梦多,王不死的速度很快,一手一个,迅速掐断了鸡的脖子。

    有过抓鸡经历的人,都知道,鸡多的时候很好抓,但是鸡窝里只有两三只鸡,抓起来就麻烦不少。不过在王不死身上,这种情况是不会出现,毕竟人家是专业的,专业吃鸡,也专业抓鸡。

    很快一窝鸡,就变成了一窝死鸡。

    李家大宅还是灯火通明,屋里传出的声音,我们可以猜测,今晚的里正还是会很辛苦,因为里面至少有两位女人的声音。

    王不死招呼旺财,只见旺财幽怨的看着王不死,因为王不死抓鸡的速度很快,旺财还没开始呢,毕竟下山不容易,旺财也不想就这么离开。

    王不死很懂旺财此时此刻的心情,于是说道:“我先回去,你也快点”。然后背着鸡,翻过院墙,向着山上跑去。

    同样的程序,拔毛剥皮。把鸡洗净,然后用盐水浸泡,王不死开始生火,烤鸡。

    又回到屋里把老不死的衣服都洗了洗,好在现在的天气很热,一夜衣服也能晒干。忙完之后,王不死靠着火堆假寐。

    待鸡烤熟,然后用树叶包起。用一包裹包起来。

    接着就是收拾衣服,还在大家都挺穷的,外面的东西都挺贵的,能省则省。

第十四章章都是你的错

    天空拂晓,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由于醉酒的原因,老不死醒来的晚了很多,可见,喝酒误事果不其然。酒,还是要少喝的。

    王不死这一夜又是没睡,把所有老不死的东西都收拾好,装在几个大包袱里。

    可见王不死是个心细的人,就连平时老不死喝茶用的茶壶都装了起来。

    等老不死醒过来,王不死就着急的问道:“外公,我爹呢”。

    “你爹我怎么知道,我还想知道我爹呢”老不死很不想继续昨天晚上的话题,一切只是未知数,如果没有收获,又何必给孩子徒增烦恼。

    “额”王不死被噎住了,说道:“外公,你爹我可能知道,不出意外,他老人家应该早就躺在地底下了”。

    老不死不去理会王不死的调侃。看到地上的三个大大的包袱,老不死长脸了,不出意外,自己还没有到目的地,就会被这些包袱压死,

    “不死啊,这东西是不是有一点太多了”老不死问道。

    “多啥多,好多东西我还没给你带呢”

    王不死解释道:“例如,发电自行车”。

    “额,好吧,”老不死无奈,:“太多了,我拿不了这么多,我还是自己收拾吧”。

    “没事,不还是有我嘛,我可以帮你拿啊”王不死乐呵呵的说道,很明显,对于山下的风流鸡,王不死很是神往。

    “不用,我自己拿几件就可以”老不死不理会王不死,打开包袱,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

    一打开包袱,老不死的脸更长了,包袱里有棉衣,有棉裤,有外套,有长裤,就连自己的裤衩,都带了二十多条,自己下山倒不像是办事,却像是搬家。

    老不死开始朝外拿,只留几件现在要穿的衣服,裤衩也就没必要带那么多,三五条即可。

    王不死见状,阻止道:“外公,不要都往外拿,你没看过电视嘛,我大明帝国幅员辽阔,温差相差极大,最南边的穿裤衩,最北边的就要穿棉衣”。

    “孩子啊,你想多了”老不死不得不给王不死科普:“现在是夏天,全国上下都热,棉衣棉裤是没必要带的,外公不是去北极”。

    “老年人怕冷”

    “我是老,但我不怕冷”,老不死横眉冷对,年龄是女子的隐私,男人也不例外,特别是不惑之年的老头,最怕别人说他老。

    “那裤衩总要多带几条吧,你每天晚上都会尿不尽,需要天天换”王不死担心的说道,对自己的亲人,王不死很是关心。

    这一次老不死没有长脸,而是黑脸,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老不死实在是很丢脸的,“闭嘴,接人不揭短,你找揍”。

    王不死果断的闭上了嘴。

    衣服不多,就三两件,一个包袱也就装得下。只是老不死看到这些鸡,老不死又有些长脸了,这是把李保国家的鸡一窝端了啊。隐隐约约,老不死还能听到山下李保国的咆哮,:“我的鸡-鸡-鸡啊”。

    二十多只烤鸡,外焦里嫩的,用树叶包住,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额,好吧,大家早上都没吃饭,就先来上一只,

    里正家的鸡已经没了,要想吃鸡,还要等上一段时间,所以王不死也吃了一只。

    边吃边说,:“外公,带着我吧,我可以给你拎包,做鸡”。

    “不带,东西我可以自己拿,鸡我也可以自己做”。

    老不死拒绝。

    “外公,亲外公,你就带着我吧,没有我,谁给你洗衣,做饭,送厕纸”,王不死再一次说道。

    “没有你,打不了不吃,不换衣服”。老不死再一次拒绝。

    “你总不能不拉吧”。

    “老子用手扣”。

    王不死闭嘴了,正吃鸡呢,讨论厕所之事不太好。

    吃干抹净,王不死擦了擦嘴。

    老不死对自己的形象,重新做了一番修饰,一身白色长衫,头上高高的发髻盘起,金簪银簪老不死是买不起的,只能用一木簪插上,这对形象减分不少。

    腰间束带,不知在哪找来的一块玉挂在腰间,对这玉,王不死很是熟悉,在李保国的仓库里有很多。

    洗脸,剔牙,修饰胡须,这才满意,王不死眼巴巴的看着老不死,这么风骚的一身打扮,王不死很是怀疑,老不死不是给自己找爹,而是去见女友,给自己找外婆,还是年方二八的,据说,现在的女孩子都喜欢成熟的。嗯,原因你们都懂的。

    “外公,说实话,你真的是去给我找爹,”。王不死怀疑的问道。

    “废话,不然我下山干嘛”老不死说道。

    “你能发誓吗”

    曾经有一位受到男子伤害的女子,曾经发表过这么一句感言“世有鬼乎,然男亦不能信焉”。

    大概的意思是,宁愿相信有鬼,也不要相信男子那种破嘴,这跟男人靠得住,母猪能上树,大概的意思是一样一样的。

    “平白无故的发什么誓”老不死拒绝。

    看到王不死不友善的目光,老不死害怕王不死又死皮赖脸的跟着自己,只能乖乖发誓:“好好,我发誓"。

    举起油腻腻的右手,咽下嘴里的鸡肉,老不死接着说道“如果下山我不是找爹,不,不是,是给王不死找爹。就天打雷劈,一辈子吃不到鸡”。

    劈叉,远处的一道闪电划破天际,划破的天空的脸,不知道是哪个乱发毒誓的人被雷劈了。

    几滴冷汗从老不死的额头冒出,嗯,是热的。早上的阳光也是很毒的。

    “外公,下山小心一点,实在不行就把李保国家的避雷针拿着”,王不死调侃道。

    “臭小子,我拿那玩意干嘛,李保国比较需要”。

    看了看地上的二十多只鸡,一个大大的包袱,自己没办法带的,老不死很是舍不得,像这种用里正家的大米小麦喂出来的鸡才是原汁原味的,在外面是很难吃到的,如果可以,自己很想把它们都放进肚子里,只是好吧,肚子有点小。

    王不死似乎看出老不死的不舍,笑着说道:“带上我多好,这些鸡就有人背了”。

    “说不带,就不带,”捡起三两之鸡,:“后会有期”老不死扬长而去。

    看到老不死离开的背影,王不死有些伤感,这么大的房子,以后就成了自己的了,吃鸡也没人给自己抢,也没人逼着自己练字,练功,想一想都难过。

    心情不好的时候,有的人喜欢哭,有的人喜欢撒娇,有的人喜欢酗酒,更有的人喜欢自杀,不过王不死比较直接,那就是好好的吃上一顿,吃饱的那种。

    因为孟婆那锅汤的原因,王不死的食量很大,由于家穷,里正家有时候安全措施太强,所以王不死经常只能吃个半饱,估计这也是王不死个头不高的原因,个头不到一米八,敢做男主的还真不多。

    看着剩下的十几只鸡,终于王不死可以放开肚子吃了,里正家的鸡肥美,因为王不死经常光顾的原因,里正家的鸡经常性的跑老跑去,经常锻炼的鸡,和普通人家的鸡就是不同,口感上就好了很多,鸡肉很有嚼劲,一口咬下去,还有汁液冒出,肉丝与肉丝相连,对于词穷的王不死,只能大呼一声:“真尼玛的好吃”。

    吃饱了思姑娘,老朱说的很有道理。这不,王不死才吃了一段饱饭就开始胡思乱想了,每天有鸡吃真好,如果再有了老婆暖床那就更好了,要求不要太高,就找张静君那样的就行,在外光芒万丈,在家淑良贤惠,每天在家等着媳妇,媳妇在外面辛辛苦苦的工作,回家自己就做好了丰盛的饭菜,一家人其乐融融,无比温馨的画面,这画面里是没有老不死的,哼,谁让他下山不带着王不死。吃完晚饭,一起看星星,看月亮。老婆为自己唱着新歌。

    天上星星点点

    谈一谈人生路漫漫

    熟悉的身影熟悉的脸

    风风雨雨有你陪伴

    路上有太多的太难

    没有你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

    也许肩膀会被压弯

    也许翅膀也会折断

    也许倒在困难面前

    只想有你的每一天

    有了你眼泪味道也是甜

    看到你的脸就像是捡到了钱

    生活很简单

    起床工作晚上一起聊天

    感情如一几十年

    开开心心每一天

    幸福很简单。爱的人在身边,劳累了一天,可以看到爱人的脸,当然晚上还是最幸福的,温暖的怀抱,你们懂得。

    人要有梦想,但不能一直活在梦想当中。很快王不死就回过神来,老不死走了,一共带了两个包袱,一个装衣服,一个装了几只鸡,不出意外,那大明一号是没有带的。

    跑到老不死的卧室,王不死哈哈大笑,果不其然,老头忘记带电脑了。

    王不死果断的按下开机键,要知道老不死的电脑虽然只是大明一号,但也比李小国的那台强上很多,无论是屏幕的清晰度,还有分辨率都不是一个档次的,李小国的那台电脑属于民用,只要有钱可以买到,而大明一号,不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还是很难买到的。

    张静君的那半张脸,王不死就是在大明一号上看到了,惊为天人,已经做好为她守身终身的打算,在李小国家里也见到过很多次,只是每次都仅仅是轮廓,脸也看不清楚。今天终于可以如愿以偿,看到自己的偶像,自己无数次在梦里见到的人了,王不死很是激动,用手轻轻按着胸口,比老婆生孩子还要激动。

    “嗯哼,尼玛。电量不足”王不死扬天大骂。

    发电,发电,必须发电。

    把自行车架好,也不在乎外面天气炎热,接好线,王不死就开始努力,虽然很着急,但也不能速度太快,电脑会烧掉的。

    左右,左右,上下,上下,终于发电结束。王不死迫不及待的按下开机键。

    很快电脑屏幕就亮了起来,额,尼玛,没想到老不死这么没有下线,不知廉耻,开开机,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大团肉,基本没啥衣服的倭寇小美女,那布料少的,只能用三片来形容。

    “竟然敢看自己,你再看,你再看,好吧,我也看你,”王不死叫道,于是你看过来,我看过去,美女还是始终如一,微笑着看着王不死,展示自己的美丽,就这样你来我往,十分钟过去了。

    额,好吧,没办法,以前看到的都是没穿衣服的倭寇女孩,第一次见到穿衣服的,虽然衣服少了一点,但也是很好奇的。

    王不死流泪了,不是感动,累的,只能是不舍的闭上眼睛。

    咽了咽口水,找个这样的女子陪床,自己应该也是可以接受的,不过一想到那扇大门,为无数男人打开过,王不死也就放弃了那种想法,还是自己初恋好,纯洁,干净,没有任何的污点,

    打开搜索引擎,输入张静君三个字,搜索的小地球就开始旋转。王不死着急等待。

    扑通一声,大门被人踹开,老不死气喘吁吁的跑了回来,

    王不死见状大喜,“外公,你怎么回来了,我就知道你舍不得我,要带我一起下山,我这就收拾东西”。

    老不死没有理会王不死,劲直走到王不死身边,夺过电脑,说道:“你想多了,我只是回来拿电脑,小孩子,毛都没长齐,学人家玩啥电脑”。

    说完,没有丝毫犹豫,再一次扬长而去。

    王不死站在院子中,独自一人在风中凌乱。脑中想到那位没钱买衣服的倭寇女子,再想到张静君的俏脸,王不死顿感芝麻没捡着还丢了西瓜,忍不住埋怨道:“都是你的错”。

第十五章 时尚达人李小国

    天晴了,

    雨顿了

    爱够了。

    你走了。

    明明可以看到,命运却总是会无情的给你开着各种玩笑。

    没钱买衣服的倭寇女人,虽然长得也能让人有反应,可是与自己的女神相比,一位是天上的仙女,一位是打扫厕所的大娘,还兼职晚上工作,王不死苦笑,这算不算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下次再见,我的女神。

    无奈,王不死也只能用,心若在,梦就在来安慰自己。

    虽说发电自行车没啥用了,但丢了也怪可惜的,实在不行也可以卖废铁。穷总是要多思考一些的。于是王不死又把自行车重新搬回破庙里。

    庙里以前不知道供得是哪尊神仙,王不死很想给他磕俩响头,希望老不死能够出门摔死。

    吃吃吃,不开心,咱就多吃一点,自己对自己好,才是真的好。

    在王不死又吃了两只鸡之后,就听见门口传来几声狗吠。

    王不死心想一定是旺财回来了,于是对着门喊了几声“旺财,旺财,快来吃鸡骨头”。

    仅仅是刚才的那几声狗吠,旺财再也没有声响,鸡骨头可是旺财的最爱,王不死好奇,擦擦嘴,把鸡藏好,就出了门,王不死担心这是旺财的声东击西,打跟里正家的黄狗好上以后,王不死就感觉旺财的智商提高不少,竟然也懂兵法,难道李保国身上的官气也能传染给大黄狗。

    看到外面情景,王不死有些惊呆了,只见旺财躺在地上,双腿耷拉在地上,很明显已经被打断,而最最明显的是下面的火腿没了,很明显,这不是旺财的苦肉计,三十六计,旺财也只知道美狗计。

    看到旺财的惨样,王不死急忙蹲下身子,抱住旺财,语带哽咽:“这都是哪个畜生干的”。看到路上的那条长长的血迹,从山下一直延伸到庙门口,回家的路,旺财一定走的很辛苦。

    想象一下,被打断双腿的旺财,靠着前腿一点一点的往家里爬,而且还被割了,那种痛,可不是吃上几片止痛药就管用的。

    旺财呆呆地看着王不死,狗脸上的剧痛,长眼的人都能够看出来,流了这么多的血,身负重伤,现在的旺财只有出气,没有进气,无神的狗眼看着王不死,仿佛是在交代后事:“,大兄弟,我家里还有几根骨头,埋在了东南角,记得挖出来给山下孩子他娘,告诉她,我最爱的人是她,还有孩子大了,该给起名字了,大的叫老大,最小的那个叫老十三”。

    看着旺财痛苦的模样,王不死心很痛,十几年的朝夕相处,自然是有感情的,跟旺财的感情,比自己走丢的老爹都深。

    狗是人们的朋友,吃的是剩饭剩菜,做到的是守家的光荣工作,还要整天提心吊胆的担心自家主人想吃狗肉火锅的邪念。生命很廉价,职业很高尚,无异于吃的是草,挤的牛奶的奶牛妈妈。

    想一想李保国吃的是珍馐佳肴,拉出来的是臭烘烘的东西,李保国实在是应该好好检讨一番,做为大明帝国的基础干部,实在是应该吃进去的是臭烘烘的,拉出来是香喷喷的。

    一句话说曹操,曹操就到,这不,王不死一想到李保国,李保国没来,李小国来了。从小营养跟得上,李小国虽然比王不死小上几岁,但个头却比王不死高上很多,而且也胖上很多,注意是胖,不是壮。

    因为李小国长期处于撅屁股的位子,所以心理上可能已经有了一些变化,穿着打扮也趋向于女性化。

    《孝经。开宗明义》有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自古以来,君王总是以孝治天下,孝子贤孙,有的人懂得宣传,孝敬父母还是可以做官的,因此孝敬父母很重要,不孝之人是要浸猪笼的。所以人孝敬父母,就不能损伤自己身上的一切。

    自古以来,我们就有男女都须发的习惯,出家之人除外,他们心中只有所谓的佛祖,西方极乐,父母早就抛之脑后。自打有生命开始,须发已经有了几千年的传统。

    然而,大明帝国初建之时,不知道是哪位搞研究的学者,经过十几年的临床实践发现,留长发很容易滋生细菌,引起疾病。因此建议男女都要剪发,最好是贴头皮的那种。

    而朱熹洛也希望新朝有些新的气象,自己以前也是和尚,也就下令大明帝国全国上下都要剪发,只是后宫几位娘娘的反对,朱熹洛就把这条禁令折中,女子可以留发,男子必须剪头发,估计朱熹洛也是担心晚上睡觉,一抹,身边躺着的是光秃秃的脑袋,还以为自己睡得是和尚呢,所以才放过了女子的脑袋。

    于是乎大明帝国出现了一种新兴职业,剃头匠,上有所好,下有所效,大明帝国上下开始了剪头发的浪潮,老百姓倒是无所谓,头发短,干起活来也还方便,只是一些老学究却不愿意了,这是违背圣人之言的。

    只不过这是皇帝亲自下的命令,官员们自然要执行。甚至是一段时间,剃头的数量决定着你升迁的速度,地方官员采取强制性的手段给百姓剃头,那段时间到处可以看到一帮光头衙役,在大街上看到长头发的,就按倒,不为啥,就是为了剃头,有些官员比较极端,甚至是喊出了‘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的口号,要知道这是几千年的传统,也不是一时半会能够解决的。锦衣卫传来的消息,因为剃头这事,好多地方出现了一些暴乱,好在人数不多,都弹压下去,见反抗这么激烈,朱熹洛也就放弃了强制为全国百姓剪发的决定,改为自愿。后来大家发现,短头发也有短头发的好处,不用天天洗,也不用天天的梳头发,扎辫子,慢慢的一些大明帝国的男子都剪了短发,只是一些人还是不愿剪头发的,例如领导,富商,官宦子弟,以及一些玩文学,搞艺术的。

    现在的大明帝国,剪头发的不仅仅是男性,女子也开始尝试的减掉多余的头发,设计出各种发型,而走在时尚前沿的一些女子,更是尝试性的理成贴头皮的短发。

    因此王不死的是短头发。李小国的是齐肩长发,不得不说李小国的发型很帅,不像是王不死的发型,虽说老不死的菜刀很锋利,刀法也很娴熟,但是技术不过关啊,层次不齐,更没有层次感,毫无美感。

    李小国一头齐肩长发,估计还做过营养之类的,油光油光的,一根红色带着蝴蝶的头绳把头发扎起,落在肩膀一侧,好一个东方不败,只是不知道,这一时空,金大侠还在不在。

    要知道女子的衣服都显瘦,当然这是为了体现自己美好的身材,毕竟美丽的东西,藏着掖着这是犯罪。

    而男子的衣服还是比较宽松的,虽然现在穿长袍的人已经很少,但是衣服还是趋向于宽松的设计,只是看李小国这一身衣服,很明显不是成品,而是订做的,白色的体恤,紧紧地贴在身上,V字领,露出胸膛一片浓密的毛发,白色的衣服很透,王不死都可以看到那黑黑的俩点,也包括肚子上的那几十斤猪肉,

    再看下身,大明帝国还是不流行男子穿裙子的,这是一些欧洲国家上层人士的习惯,虽说大明帝国接受外来事物的速度很快,只是这裙子在男人圈子里还是没怎么受欢迎,也就在一些娱乐场所,为了配合氛围,一些从事皮肉生意的男子才会选择穿上裙子哄那些富婆开心,基本上穿裙子的男人,十根手指头都能数过来。

    可见穿裙子的李小国走在大街小巷,足可以吸引一些目光的。万人瞩目,这才是一位村干部子弟应有的待遇。

    这么热的天,百姓一般都不会选择穿布鞋,穿皮鞋就更不会,一是买不起,二是大明帝国的皮鞋工艺技术还不过关,通风散热不流汗的技艺还没有达到,穿皮鞋捂脚,容易得脚气,皮鞋在一些高层中也没有流行起来,毕竟脚气不是病,痒起来也要人命。只有一些暴发户,土豪才会每天穿着皮鞋,包括炎热的夏天。

    再有一种人就是像李小国这样的官宦子弟,家里有点钱,父母又是大明帝国官员,新鲜事物总会有兴趣去尝试,特别是能够吸引人们眼球的事情。

    因此李小国的这一双皮鞋,很快就吸引了王不死的眼睛,想一想,脚都痒了。

    李小国见状很是满意,故意撩起裙摆,露出大皮鞋,啥情况,怎么这么热的天,李小国还穿着毛裤,难道他有畏寒的毛病,额,好吧,不是毛裤,只是毛发茂密了一些,毕竟是老李的种,毛发很茂盛啊。

    再看看李二壮,虽然叫二壮,但一点也不壮,与自己的好朋友李小国相比之下,李二壮就弱小了很多,虽说自己老娘也算是一级领导,收入也是可观,再加上一些善良百姓的好心孝敬,李小国家里经济情况也是很可以的,只是,唉,说一说都挺丢人的,老爹常年在外,老娘独守空房,而李保国又体力不行,四十如狼的年纪,这让孙四娘怎么办,只能在村里找了。

    上文已经说过,村里的年轻劳动力都出去打工了,留下来的都是妇女老幼,还有就是那些光棍闲汉,饿坏了的孙四娘也就不再挑剔,是个男人就行,只是这些人,不是老头,就是光棍,自然很不注意个人卫生,因此每年孙四娘都会花费巨大,给自己治病,没办法那地方最容易感染。因此收入可观,开支很大的李家,为了母亲的健康,李二壮只能是在自己的饮食上省下来给自己老娘看病。所以李二壮瘦小了很多。好像一股风就可以吹倒一样,而李二壮的穿着上,倒也是很讲究,一身黑色的体恤,估计和李小国的是情侣款,下身是一件过膝短裤,尾部收角,也是很时尚,脚上没有穿皮鞋,应该是担心自己得脚气,会传染到李小国的屁股上,最后再传染到自己的下面。

    不得不说李小国还是深爱着李二壮的,这一身衣服都是他买的。像李小国这种既付出金钱,又付出身体的人实在是太少,这算不算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娶了媳妇,顺便带来了小姨子,买一送一。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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