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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高九斗全文阅读

作者:梦未眠     才高九斗txt下载     才高九斗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才高九斗全文阅读

来聊聊天。

    《才高九斗》第一卷终于写完了,很高兴,很满足,有点小开心。

    发书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一个月,这本书也在昨天冲上了历史频道签约榜第五名。

    这是你们大家的功劳!

    但在今天却下榜了(时间到了),我跟小徐徐说自己心态有点崩。

    毕竟下榜意味着很长一段时间我将没有推荐,也就不能让更多的人看到这本书了。

    二梦子自己也是一名读者,快要过年却生了场病,无奈,只能躺在床上写本书来娱乐一下自己。

    开书突然,灵感突然,恩,所以这不是严谨的,不是严谨的,不是严谨的历史文。

    娱乐一下自己,打发躺在床上的时间,如果足够幸运还能够博君一笑不也挺好的。

    恩,只从自己写书以后才发现,催更别的作者赶快码字也还挺爽的…

    非常非常感谢能够看到大家给我投的每一张推荐票,点击的每一下收藏,还有每一次真金白银的打赏。

    二梦子在这里谢谢大家!

    谢谢各位兄弟姐妹的支持批评与建议!

第一章 林家有女初长成

    天都,南城寺。

    “少爷,慢点,小心台阶!”

    “小娘子姐姐呢?”

    “小姐正在这寺庙里头拜香呢。”

    “拜香?什么是拜香,好玩的事情吗?”

    奴才进宝擦掉额头上的汗水,点头称是。

    见进宝点头,林宇兴趣大生,撒开腿准备闯进寺庙里。

    进宝一看自家少爷这架势,脸色大变,慌忙挡在林宇身前,阻止道:“哎,少爷留步,少爷留步。”

    “留步?不可以进去吗?”

    想起小姐进去时交代的话,不让林宇进寺庙,免得生事。进宝笑道:“少爷,小姐正在里边拜香一会儿就出来,我们先到别的地方玩吧。”

    “不要!我要去找小娘子姐姐!”

    林宇如同蛮牛一般撞向挡在面前的进宝,闯进寺庙。进宝哎呦一声,摔了个狗啃泥,心里暗道自家少年脑子不好使,这力气可真大啊!

    寺里香云缭绕,大殿里一尊大佛金光耀眼,大佛底下,一个身穿雪白衣服的女子双手合十虔诚地跪在蒲团之上。

    白衣女子美目轻帘,细致秀发披于双肩,腰身纤细似可一挽,肤如凝脂,顾盼之间,眼神流露出冰冷之意。

    仿佛似轻云之蔽月,飘摇如流风之回雪。

    偌大佛殿,使得女子显得有些娇小而单薄,虔诚膜拜,秀眉不时轻皱让人心生怜惜之意。

    “这不是寒姑娘吗?当真是巧啊!”

    只见从寺门外走进来一位身穿华服的年轻公子,脸色苍白,脚步虚浮,嬉皮笑脸,衣衫稍整,却是摇头晃脑给人不伦不类的感觉。

    几个小厮紧跟后面,公子当即怒斥:“没看寒姑娘正在上香吗!滚滚滚!”小厮一个个如小鸡啄米点头,慌忙退出。

    旋即,公子换上自认为潇洒的笑容,躬身对着跪坐蒲团的白衣女子行了一礼,微微抬头目光看向白衣女子时,有着强烈的占有欲,但不敢表现得太明显。

    墨云飞嘿嘿笑道:“我寻思着来南城寺拜香,望能许一段美妙姻缘。”

    “没想到刚进这寺里,就遇见寒姑娘,冥冥之中,真有天意啊!”

    女子起身,身披雪白水薄烟纱,肩若削成,气若幽兰,折腰微步,目光流转带着丝丝寒意。

    看到女子犹如水蛇般曼妙腰身,墨云飞眼里的欲望更加旺盛似乎随时被点燃变成滔天烈焰,心里暗道这个女人果真是美得出尘,美得不食人间烟火啊!

    女子没有丝毫搭理,墨云飞面不改色,一脸微笑,似乎早已预料到会如此。

    这女子性格清冷,高傲出尘的气质,犹如雪山之巅上的雪莲,乃是帝都大将军林傲意的义女寒倾月,然而最为让帝都人们唏嘘熟知的则是因为,她是帝都第一白痴少爷林宇的未婚妻!

    说起林傲意,北抗蛮奴,南抵疆患,一生驰聘,所向披靡,建立赫赫战功,成为天都第一大将军,又取了一美娇妻,按理说本该过上万民崇敬的生活,无奈妻子生下一傻儿子之后,成为百姓茶余饭后的唏嘘谈资。

    而寒倾月则是林傲意在一场边疆战役的烽火废墟里遇见的。

    当时寒倾月的亲人被蛮奴所害。战火连天,寒倾月躲在废墟里犹如卷进****之中的一朵雪莲,随时都会被风暴撕碎殆尽。林傲意见寒倾月幼小心生可怜疼惜,便收为义女,那一年寒倾月五岁。

    随着寒倾月长大,出尘的美貌惊动整个皇都,人们纷纷惊叹“此女只应天上有,可与皓月争光辉。”同一时间,引来皇城太子和世家公子想一睹芳容,但却都被吃了闭门羹。

    有世家公子生气,嗤笑林傲意,“都说虎父无犬子,他到得了个虎女,林宇这皇城第一白痴少爷这辈子估计是没法继承他爹了。”此话一出,林宇皇城第一白痴少爷外号,不胫而走,百姓听闻愤懑唏嘘,却无奈说的也是事实。

    然而令众人瞠目结舌的是,寒倾月这时站出来,不顾林傲意反对,毅然宣告天下自己要跟林宇订婚,愿意成为这位皇城第一白痴少爷的未婚妻!那一年寒倾月十六岁。

    此一举动,上至高堂,下至百姓,无不震惊,寒倾月竟然要嫁给白痴少爷林宇,羡煞众人矣。

    如此尤物要嫁给林宇那个白痴实在是暴殄天物,墨云飞以纨绔出名,对于寒倾月的美貌可谓夜不能寐。

    文臣动动嘴,武官跑断腿。

    自古文武两官,势不两立,互看不起。

    墨云飞作为乾朝天都第一文臣墨上易的儿子,对于林家自然没有半分好感。

    几天以前,墨云飞听闻下人所说,寒倾月月初都会到城南寺里上香。墨云飞便开始计算时间,早已在这寺里等候多时了。

    见寒倾月准备离开,墨云飞连忙挡住去路,彬彬有礼说道:“如此天赐佳缘,实属天意。寒姑娘为何要拒绝呢?”

    如此绝妙机会,他怎能如此简单的放过眼前的美人儿。

    “墨公子,请自重。”

    寒倾月声音如乳燕啼鸣,字里行间却透着一股冰冷之意。看向墨云飞,眼里闪过一丝鄙夷和厌恶。

    “墨某唐突不外呼就是想跟寒姑娘讨个谈笑风生的机会,倾诉一下包涵的爱慕之意。”

    墨云飞面露忧愁,声音低沉道:“寒姑娘蕙质兰心,定能理解我的良苦用心。”

    “墨公子说笑了,我怎会理解。”

    墨云飞眼里闪过一丝戾气,说道:“难道寒姑娘还不明白我对你的深情实意吗?”

    “林宇那个白痴傻子,怎么可能配拥有你!”

    墨云飞说完,嘴角扯出一个弧度,心里想到这美人如此聪明定能懂得如何抉择。忽然,他看到一只雪白的柔荑,带着凌冽的气息,扑面而来。

    啪!

    寒倾月这一巴掌,打得墨云飞懵在原地,脸颊传来火辣辣的痛感。

    寒倾月俾睨目光犹如实质的冰刃刺向墨云飞,此时的她仿佛是站在雪山之巅的高傲的冰雪女王,说道:“你算什么东西。”

    “我的男人,岂是你能辱骂。”

    墨云飞自幼养尊处优,何曾受过如此委屈,再一听寒倾月说的话,一直压抑住的欲望瞬间被点燃成滔天烈焰,嘴脸狰狞,气急败坏的他犹如饿狼一般扑向寒倾月。

    “今天爷就让你见识什么才是真正的男人!”

    就在这时,一个黑影从寺门外冲了进来,犹如蛮牛发狂气势汹汹,将挡在身前的墨云飞直接撞飞。

    事情发生得太突然,墨云飞还没得及注意,就感觉腰部传来剧烈的痛感,紧接着双脚离地,天地倒转,“扑”的一声,结结实实的砸在了地上。

    “小娘子姐姐!”林宇高兴的叫道。

    见到林宇,寒倾月冰冷的眸子瞬间化作春日消融的雪水,眼里尽是柔和旋即脸色一板,说道:“不是叫你在外面等吗,怎么跑进来了。”

    “外面太无聊了,我要找小娘子姐姐玩。”

    “乖!”

    寒倾月温柔地整理林宇额头上有些散乱的头发。

    躺在地上的墨云飞看到这样的场景,气得肝都快裂了,进门到现在寒倾月何曾正视过他一次。外边看门的几个小厮跑进来,赶忙将躺在地上的墨云飞扶起。

    “林宇!”

    墨云飞怒吼道:“你这傻小子,竟然敢撞我!”

    林宇被这声音吓了一跳,但没有退缩而是选择站在寒倾月身前,生气说道:“谁叫你要欺负我小娘子姐姐!”

    听到林宇的话,寒倾月眼里的目光更加柔和。

    他懂得保护我,他不傻。

    墨云飞自然将寒倾月的目光看在眼里,心里顿时更加疼痛,气急败坏,大声叫囔:“你们几个还傻愣着干嘛?上啊!”

    几个小厮卷起袖子纷纷冲向林宇,墨云飞狰狞冷笑,趁着林宇的手脚都被控制住,墨云飞抬起飞脚踢向林宇的胸口。

    林宇胸口受了重击,重心不稳,身体趔趄,不断后退而后拌到一个小厮的腿上,后脑勺“嘭”的一声撞在身后便边木柱上,眼前一黑倒在地上。

    “林宇!”

    寒倾月吓得花容失色,赶忙扶起林宇,这时她突然发觉手上一阵湿哒哒的,美眸看向林宇的后脑勺,上边竟然一大片血迹,自己的手上也是一片血水。

    墨云飞见此场景犹如被泼了一盆凉水,猛地惊觉自己闯了大祸,不敢再多停留,撒开脚步狼狈跑掉,几个小厮紧跟后边。

    ……

    ……

    同一时间,远在遥远的蓝色星球上,某个年轻人正走在马路上,低头玩着手机,突然发觉身体一阵悬空,而后脑袋撞到什么金属东西上,视野瞬间变得漆黑一片。

    “妈妈快看!有个哥哥掉井里了!”远处一个小女孩惊呼。

第二章 这是一个不眠夜

    屋里淡淡的檀木香在鼻息萦绕,一缕清柔的月光透过镂空雕花窗桕,在窗台上洒下斑斑点点,宛若镀了白银。

    躺在柔软木床上的林宇轻声叹气,要怎么形容自己此刻的内心呢?

    心神恍惚,心烦意乱,闷闷不乐,妈卖批的!

    作为燕京大学连续四年获得国家优秀奖金的学霸,顺利毕业后他便立即前往著名国际公司参加面试。

    晚上回家路过一条昏暗马路,手机突然收到面试公司的短信,林宇连忙低头察看,没想到的是不知哪个天杀的竟然将井盖偷走了,自己掉了进去,醒过来之后已经躺在这个陌生的环境里。

    这个身体的原主人名字跟他一样也叫林宇,智力却差强人意,唯一能够记住的人只有零星几个,其他的记忆犹如一团浆糊。

    所以林宇对于现在所处的世界没有任何概念,不过,在观看记忆的时候,脑海里突然浮现的白衣倩影却是让林宇精神一阵恍惚。

    “小娘子姐姐吗…”

    哐!

    门被缓慢推开。

    寒倾月身穿一袭素白长衣,眉间如聚冰雪,宛如画中的仙女款款走来。

    她手里端着精致的小碗,小碗里盛着鸡汤汁,鸡汤泛着黄金般的色泽,上边悬浮着几颗油珠儿。

    躺在床上的林宇顿时闻到一股浓郁醇香飘来,强烈的饥饿感犹如电击般瞬间袭上脑门,差点忘了,这具身体已经两天没有吃过食物了。

    难怪自己刚才醒来,她就立马跑出去,原来是给自己准备食物了。

    看到林宇眼神愣愣的发着呆,寒倾月美眸化作柔水说道:“饿坏了吧,现在太晚了,大家都在休息。”

    “厨房没什么吃的,这些鸡汤先喝点。”

    林宇点了点头,后脑勺传来一阵刺痛,这才注意到自己的额头绑着块白布。

    寒倾月将林宇小心扶了起来,又给他找了件外衣披上,端起桌上的小碗,朱唇轻起,吹了吹勺子里的鸡汤说道:“大夫说你失血过多,要静养。”

    “小心烫。”

    旋即林宇如同一只脱兔般从床上跳起,抢过寒倾月手里的小碗,说道:“我自己喝吧。”

    寒倾月绣眉微皱,以前林宇生病都会跟自己撒娇,今天怎么突然拒绝了,而且怎么感觉他刚才的脸色有些红。

    难道是身体不舒服的原因吗?

    能不红吗!

    林宇内心一阵无语,这是把我当三岁小孩对待啊。

    作为一名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即便他内心再强大,也接受不了被人怎么温柔对待,而且还是如此美丽的姑娘。

    林宇将碗里的鸡汤浅尝一口,顿时精神饱满,鸡汤入口,唇齿间荡漾着一种难以言喻的香味,久久不能散去,待吞下去以后,回味悠长,隐隐还带着一股党参黄芪的药香,混着鸡肉的独特味道。

    心里惊叹这是现代生活所不能吃到美味啊!

    见林宇将鸡汤喝完,寒倾月嘴角轻抿,眼里尽是柔光,她将小碗收拾好,轻声说道:“累了,就先休息一下。”

    林宇点了点头,躺到床上,闭上眼睛,听见寒倾月关门的声音后,才将眼睛重新睁开,发呆盯着桌上摇曳的烛火。

    红烛燃尽。

    屋子陷入一片黑暗。

    屋外的月光像朦胧的银纱织出的雾一样,在树叶上,廊柱上,水池里,洒下一片庄严而圣洁的光。

    “要是梦该多好啊,至少还能醒过来。”

    “你可以跟你小娘子姐姐好好相处,我也能够继续当我的学霸。”

    “她…真好。”

    ……

    ……

    先是一串稀稀琐碎的声音,空气里清新的芬芳扑鼻而来,而后感觉到被窝传来细微晃动,紧接着耳边听到细细的呼吸声,林宇瞬间从梦中惊醒,赶忙转头,发现竟然是寒倾月。

    寒倾月已经脱掉白色素衣,只剩下贴身之衣,在月光的照映下,修长白皙的脖颈嫣红透白,胸口处一片雪白,美丽如天仙。

    林宇的心脏落了半拍,灵魂仿佛被勾住再无法移开。

    这是怎么回事?小娘子姐姐怎么会出现自己的床上?

    就在这时,脑海里一块记忆碎片突然闪现出来,林宇的身体猛地机灵,迅速消化掉记忆,这才明白过来,但还是被里边的内容雷得外焦里嫩。

    原来这傻瓜林宇从小就跟寒倾月睡在一起,一起长大,算是青梅竹马。

    后来寒倾月渐渐长大,林傲意觉得两人再继续住一起,实为不妥。

    于是林傲意要求林宇分房住,白痴少爷自然是不要,哭闹着不答应。林傲意大怒,将傻瓜林宇教训了一顿,才渐渐平息。

    直到寒倾月十六岁那年宣告天下,愿意跟林宇订婚之后。这位收到消息的傻瓜少爷也算厉害了一回,竟然立即跑去问寒倾月,订婚是不是又可以一起睡了。

    林宇心里对这个身体的原主人竖起拇指。

    谁要是再敢说这个身体原主人是傻瓜我跟谁急!

    这就是活生生的御姐养成计划啊!

    见林宇发呆的看着自己,寒倾月双颊抹上一层红晕,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今天晚上林宇的目光有些炽热,这在以前是没有过的。

    寒倾月轻声问道:“睡不着吗?”

    林宇心里苦笑,怎么可能睡得着!

    两个人现在平躺在床上,所以林宇可以清楚的看到寒倾月的样子,清澈明亮的瞳孔,弯弯的柳眉,长长的睫毛微微地颤动着,白皙无瑕的皮肤透出淡淡红粉,薄薄的双唇如玫瑰花瓣般娇嫩欲滴。

    寒倾月呼吸的声音细细的犹如小猫在耳边吐气幽兰。

    感觉耳朵痒痒的,但林宇动都不敢动,屏息凌神,心里念道,非礼勿视,非礼勿听,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老衲今天要破戒啦!

    林宇仿佛听到身体里血液在撞击血管壁,加速流动的声音。

    黑暗里。

    一只雪白的纤手,伸出被子,轻抚林宇的后背,有规律地拍着。

    一首动听的民谣在寂静的夜里轻声响起。

    “月亮粑粑,肚里坐个爹爹。

    爹爹出来买菜,肚里坐个奶奶。

    奶奶出来绣花,绣扎糍粑。

    糍粑跌得井里,变扎蛤蟆。

    蛤蟆伸脚,变扎喜鹊。

    喜鹊上树,变扎斑鸠。”

    ……

    ……

    如同流水般浅吟低唱,林宇渐渐有了困意。

    这时他移动了下自己的手臂,一股柔软的触感让他心神荡漾。

    林宇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穿越真好。

第三章 傻得更加严重了

    七月初一,立秋。

    清晨,白露降。

    林宇从睡梦中恢复意识,伸手想要“不小心”触碰某些柔软,却扑了个空。睁开眼瞧了瞧,发现美人早已离开,空留枕边一缕幽香。

    他从床上爬起,伸展腰肢,连续四天躺在床上,身体酸痛发麻,动动手脚,感觉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这才对着门外大叫几声。

    从屋外跑进来一小厮,年龄约莫十八岁,穿着灰色短褂,眉宇间透着一股机灵劲,走进屋子里左右瞧了瞧,发现林宇下了床,那双机灵的眼珠子顿时变得紧张起来。

    “少爷,少爷。”

    进宝慌忙的走过来说道:“你怎么下床了,这身体还没恢复,可别再走动伤着了。”

    “没事,好多了。”

    “小娘子姐姐去哪了?”林宇问道。

    “回少爷,小姐是到城南寺上香了。少爷有所不知,你这几天昏迷小姐每天都会到城南寺为你祈福,现在你醒过来了,自然要赶紧去城南寺拜谢佛祖的保佑。”

    “上香吗…”

    听到寒倾月在帮傻瓜林宇上香,林宇心里似乎有只蚂蚁在叮咬,不说难受,但是也不好受。

    进宝看到林宇脸色变得有些难看,忙问道:“少爷,你身体哪里不舒服吗?”

    “没有。”

    林宇摆了摆手,心里笑道自己就是个小心眼,自己现在不就是林宇吗!

    见进宝紧张的看着自己,脸上满是关心的神色,林宇觉得当个傻瓜少爷也不错,虽然这傻瓜少爷智力不高,但是身边的人对他都还挺好。通过以前留下为数不多的几段记忆,林宇发现进宝,并没有因为傻瓜林宇的智商而轻视他。

    当时傻瓜林宇因为撞柱子上流血过多晕过去,多亏进宝跑进城南寺,背着傻瓜林宇愣是跑了一整条天都街才找到大夫。

    要没进宝,自己没准就成一孤魂野鬼了。

    想到这,林宇拍了拍进宝的肩膀,笑道:“进宝这次多亏你救了我。城南寺在郊区之外,若不是你背着我,就没法这么快跑到城里边的医馆救治了。”

    少爷竟然会夸奖自己,进宝受宠若惊,连忙道:“少爷,这是我应该做的。”

    见到进宝的反应,林宇疑惑,貌似这个世界的阶级制度非常森严明确,一直被叫做少爷怪不习惯的。他这才发觉,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四天了,但对这个世界的认识却还是一张白纸。

    忽然,

    林宇想到某种可能性,嘴角不自觉的露出一个弧度。

    进宝看到少爷在笑,且眼神期待地看着自己,他疑惑问道:“少爷,你在笑什么?”

    “进宝,我问你个事。”

    林宇神秘兮兮地靠近,问道:“咱们这个世界有…斗气吗?”

    “啊?”

    进宝一脸茫然,斗气?什么是斗气?

    见进宝摇头,林宇又问道:“那咱们这个世界可以修真吗?”

    “修真?”进宝摇了摇头,表示没听说过。

    林宇不甘心,再问道:“那咱们这个世界有魔法吧?”

    进宝再次摇头,林宇立马眉头紧皱,轻声嘀咕:“不是玄幻世界,也不是异界,所以…”

    这时一个念头从林宇脑门闪过,心道,自己怎么把那个给忘了!

    林宇咳嗽一声,清了清嗓子,对着空气说道:“系统?系统君在吗?你的宿主已经苏醒了。”

    ……

    ……

    时间仿佛在此刻凝固。

    久久都没有声音回应。

    林宇这时注意到,站在旁边的进宝正用一种悲催里边还夹杂着同情的目光看着自己。

    “少爷。”

    进宝痛哭流涕道:“都怪进宝没有阻止你进城南寺里,让你惨遭墨家的毒手,现在才会傻得更加严重,都怪我!”

    “……”

    被当成傻瓜了。

    “少爷,你先在这卧房里好好休息。切勿不要再随便乱走动了。我且先离开一会儿,待会就会回来。”进宝说完便急忙转身离开,少爷这次傻得更严重了,都开始胡言乱语,自己得赶快告诉将军才行。

    见进宝走远,林宇摸了摸鼻子,无奈的笑了笑。

    自己刚才行为看起来真的有些傻。

    但这也是没办法,以前读书的时候,林宇没少在起点中文网看小说,里边的穿越者要么穿越异世修炼绝世武功,要么利用金手指站在强者世界的巅峰,有甚者靠着所谓的强者系统在异世界大陆上一路高歌唱征服。

    “但貌似自己并没有穿越的新手礼包。”

    不过,听到刚才进宝提到墨家,林宇眼神慢慢变得有些犀利,都说有仇不报非君子,更何况是杀身之仇。

    毕竟是傻瓜林宇给了自己重生的机会,就当做自己报答他吧。

    “他人捅我一刀,我捅个几百万刀也就消消气了,我这人一点都不小心眼的。”

    当务之急是先搞清楚自己所处的世界,再考虑这件“小事”。

    走出屋子,吸着新鲜晨气,观看天上白云,秋日的阳光照在林宇有些消瘦的脸上,面如冠玉,鼻若悬胆,不说帅气但还算风度潇洒,尤其是他的眼睛犹如浸在水中的白水晶般澄澈精明。

    外边几名小厮正在打扫院子,见到林宇出来躬身道:“少爷好。”

    “恩”

    林宇点了点头,心里想到依据现在自己所穿的服饰可以肯定是在古代,但问题的关键是…哪个朝代?

    进宝已经离开,不然就可以问问看。看来只能找个有书的地方,看看典籍记载比较靠谱,林宇抬头却发现外边的几名小厮也在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

    林宇眉头一皱,发生什么事?自己不是表现得很正常嘛。

    不对!

    就是因为表现得太正常了,才显得不正常。

    林宇这才想起,往日那个傻瓜林宇都是忽略掉奴才的问候,猛冲直撞,哪会搭理他们。

    现在突然正经的回复奴才们,反而让他们仿佛看到稀奇的宝物一样,盯着林宇瞧个不停。

    “咳…那谁,你过来一下。对,就是你!”

    招财见少爷叫自己,赶忙将手里的扫帚放地上,走过说道:“少爷,您找我。”

    “你知道这府里边,哪里放书藏书的地方最多吗?”

    “少爷您说的是书房吗?”

    林宇点了点头,笑道:“对!就是书房。”

    “你也知道你家少爷我…咳…傻瓜。对吧,所以不知道书房怎么走,你带我去一下。”

    啊!

    一听林宇这句话,顿时招财连同刚才几个下人都瞪大了眼睛!仿佛受到什么巨大的刺激,瞬间,几个下人的脑海里都是一个念头:自己没听错吧,少爷竟然自己主动要到书房去!那书房可是林将军在坐镇,平日里见到林将军,少爷不都是怕得藏起来瑟瑟发抖。

    看来少爷这次摔坏脑袋傻得更加严重了!

第四章 开局即巅峰啊!

    绕过楼阁台榭,见到奇珍异花,有飞鱼在鱼塘里嬉戏,有婢女掩面羞红而过。

    饶了几圈,又走过几个走廊,总算是看到书房的影子,不得不说这房子真够大的,占地至少有十亩之多。

    到现在林宇大致明白,这傻子林宇的记忆就跟浆糊一样要想融化是不可能的。

    但是每当林宇接触一些事情或者景物时,总能够唤起一些记忆里的碎片。

    就比如刚才,在他看到书房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的灵魂深处似乎有一种恐惧感在阻止自己靠近。

    这是一种本能的反应。

    通过消化掉脑海里的记忆碎片,知道这书房一直都是林傲意在坐镇。

    林傲意此时坐在书桌后边,桌上放着一本《五代史》,已到不惑之年,脸型方正,眉宇之间笼罩着怒意,脸色阴沉如水。

    刚才听完进宝说的话,此时的他内心怒意大盛。

    这时,一个脑袋从门外伸进来,小心翼翼就跟新婚的妻子刚进家门一样,有些小心翼翼不好意思,还笑了笑。

    林傲意心里的怒火顿时化作闷气,无处发泄,以前这个书房,这傻儿子是不可能踏入半步的,见到自己就跟老鼠见到猫一样。

    这会儿竟然自己主动走进来,见到自己竟然还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果然跟进宝所说的一样,更傻了。

    林傲意胸口那一口闷气,硬是化作无奈地叹息。

    他自幼从军,十八岁斩掉蛮奴副将首级,而后立下赫赫战功,令蛮奴闻风丧胆。抵御疆患,更是杀得凶名四起,一生驽马,纵横四方。

    可以说林傲意是白手起家,从一个炮灰小兵到如今乾朝第一大将军,他仅仅只是用了不到三十年的时间!

    虽然说林傲意是顺应时势出现在历史的舞台上,但这绝不是普通的舞台,而是尸山血海,是由无数尸体的堆砌而成。

    无数人在这个舞台上亮相过而后陨落,但只有他林傲意是唯一个人站到了最后。

    去时三十万,独自还天都!

    何等残烈!

    只是,这唯一的儿子却是林傲意心里的结。夜里伴月,他总会低头沉思,难道是自己的错?

    一生杀人无数,所以自己遭到报应,上天才会让自己得了儿子,却是个弱智。

    但是他不甘心,就算是错也好,尽管让我遭天谴,这贼老天却将这报应放在我儿身上。

    这天,不过如此!

    “身体好些了吗?”平复下心情,林傲意淡淡问道。

    “恩…”

    林宇低头沉吟,原来这就是傻瓜林宇的老爹,旋即他的目光又看向书架上的书籍,琳琅满目,藏书量还挺丰富的,最令林宇意外的是,当他看到书架里边的书名时,发现自己竟然能看得懂上面的文字!

    林宇顿时松了一口气,幸好看得懂,不然这傻瓜的名头要摆脱,可得多花点时间了。

    见林宇久久没有说话,一直在站在那里四处张望。林傲意胸口再次冒火,准备叫下人将林宇带回房里,这时林宇突然开口说道:“好多了。”

    “恩?”

    林宇的回答让林傲意有些意外,这小子以前见到自己话都不敢吱一声,今天竟然说话了。

    不过在林傲意看来这反而不是个好兆头,以前会怕代表认知里还能懂一些事情,现在不怕就是真的完全不懂了。

    林傲意心中一沉,淡淡说道:“恩,以后你就别再出去外面了,免得生事。”

    说这话的时候,林傲意心里很不是滋味,他也希望林宇可以四处逛,最好还是个纨绔,这样至少还能帮他败家。

    “生事?”

    林宇眉头紧皱,以为自己听错了,这老爹是在开玩笑?儿子脑袋都被人开瓢了,按理说不是应该先发表一下报仇计划,可是现在却相反,竟然要求自己儿子乖乖呆在家里。

    “你来书房做什么?”林傲意问道。

    “借书。”

    原本没指望林宇能够回答,听到借书二字,林傲意忽而抬起头,疑惑地看着林宇。

    他非常清楚自己这儿子半字不识一个,现在却忽然跑了书房说要借书,借书干嘛,他难道看得懂不成。

    “你想借什么书?”话刚说完,林傲意就后悔了,半字不识,自己还能指望他说出什么书名。

    但是林宇接下来的表现,却是让林傲意震惊不已。

    林宇看着后边书架上面陈列的书籍,上下瞄了一眼,声音缓慢道:“《四十八史》、《新乾书》、《蛮记》、《乾观政要》、《列洲志》、《乾元分野图》…恩,还有桌上那本《五代史》。”

    这些都是史书一类的典籍,上至各种野史杂记,下至民商通货,还有地图划分跟国家局势的介绍。

    这小子什么时候认识字的,难不成自己的儿子恢复正常了?

    林宇没注意林傲意的表情,见林傲意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于是他便自己走到书架旁边,将自己刚才所念出的几本书放进怀里。

    感受着书带来的沉重感,林宇心里不由自主的松了一口气。

    他从睁开眼睛到站在这个书房,精神一直犹如一根弦绷得紧紧的。

    别人穿越都有金手指,最不济也有系统陪伴,但是他没有。

    林宇唯一能够做的就是摄取知识,并且在这个陌生的环境里一点点的剖析出适合自己的生存成分然后吸收掉,让自己可以继续存活。

    当然,

    这些都是林宇之前的想法。

    但是在他打开《新乾书》粗略的看完关于历史的记载之后,他的想法立马就变了。

    林宇的嘴角突然露出一个夸张的弧度,而后眼睛眯成细缝,双肩抖个不停。

    林傲意顿时一愣,怎么回事?

    林宇摆了摆手,表示没事。根据府邸的面积大小,原本他猜测自己可能是穿越到某个大户人家的公子身上。但他没想到的是,自己竟然是个官二代!乾朝第一大将军……开局即巅峰啊!

    见到林宇表现得喜怒无常,林傲意脸色阴沉如水,额头上的青筋有些肿胀。

    某一瞬间他真的以为自己儿子恢复正常了,但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尤其是刚才那不曾对林宇有过期待的火苗突然燃起,却又在一瞬间被吹灭的时候。

    林傲意的眼神渐渐冰冷,声音低沉说道:“墨上易,劳资不将你儿子也扒成皮,不让你墨家鸡犬不宁,我林傲意跟你姓!”

第五章 不遭人妒是庸才!

    走出林傲意的书房,林宇回忆下《新乾史》书里的内容,历史的变化似乎从大禹时期开始。在大禹第三次经过家门时,一个士兵跑来跟他说,恭喜大哥,嫂子怀孕了!大禹喜出望外,于是便回了家,耽搁治水时机。原本大禹治水,始定华夏版图,但历史的转折点似乎从这里开始,就如同树干的分叉,历史的进程便开始不断演变。

    几千年来风云变换,朝代更迭,只是林宇所熟知的年代却没有出现过。反而出现的是名为天秦,北唐,以及一些记载在《新乾史》里的其他朝代。

    现在的朝代是乾朝,皇上姓赵,处于变革摸索时期,内有贪官乱政,外有蛮奴疆患,跟以前所见得历史书一样,都是外表光鲜,暗流涌动的时代。

    “原来真的有平行世界。”

    他曾经看过一篇科幻小说,里边有提到过关于泡沫宇宙理论的说法。

    而所谓的平行世界,便类似于架空世界。

    这些天里他都是躺在床上休养,偶尔手里捧着几本图画看看,倒是没有几人注意到他的变化,都以为少爷拿着画本在玩闹。

    现在他对于自己的身份终于是了解清楚了,这具身体的主人名字跟自己一样都叫林宇,乃是乾朝镇国大将军林傲意的儿子。这个身份看似光彩夺目甚至被无数人羡慕,但其实不然,因为林宇是个傻子,所以,他被众人取笑称作皇城第一白痴少爷,一直都是天都城百姓们茶余饭后唏嘘的笑话。

    那天夜里醒来照顾自己的小娘子姐姐,名叫寒倾月,早些年林傲意征战疆域在废墟里边收养的义女。

    通过这些天消化掉一些记忆碎片,他发现从小到大寒倾月都非常细心的照顾着傻瓜林宇,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倒是令人羡慕。不过,令林宇觉得最为意外的是,寒倾月在自己十六岁那年,不顾义父林傲意的反对,突然宣告天下,要成为林宇的未婚妻。

    只是这其中的原因,林宇现在还不知晓。

    至于现在这个架空世界,林宇还处于茫然懵懂的状态。

    不过,令林宇觉得意外的是,乾朝国势强盛经济富裕,所以文化异常繁荣,更是出现过朝廷百官宴游,纷纷唱诗互和,以为谈佐之乐。一开始有些不解,林宇想了下,便也就明白过来,现在南北各个都郡各自安好,行使交通更是无阻,许多文人有机会饱览大好山河,自然也就激发创作诗情,互相酬唱流传,自然而然也就蔚成一时的风气。

    随着林宇的身体渐渐恢复,寒倾月终于是答允,让他可以下床散步,每天依旧是她亲自服侍着林宇。

    林宇觉得自己一直装傻充楞也不是办法,毕竟扮成傻子也是技术活,再着自己之后的一大段时间都有在这里生活,但现在又不能突然恢复正常,毕竟原本的林宇是个傻子,脑袋一撞忽然变得聪明了,实在有些天方夜谭。

    所以自己要慢慢的一点点的融入到众人的生活当中,然后慢慢的一点点的让大家主动接受自己因为脑袋被撞然后恢复正常这个事实,最好是偶然的出其不意的让大家主动发现。

    最先发现林宇有些变化的是寒倾月,毕竟一直都是她在照顾着林宇,再者,女人对一些事情都是比较敏感的。

    她感觉到林宇最近的言谈举止、面部表情、动作神态都有了轻微的变化,然后之后的几天,林宇将一直拿在手里的画本丢到一边,开始捧起放在架子上的识字书籍,比如《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等。

    寒倾月一直都在注意着林宇,发现林宇捧着几本书可是眼里满是茫然,她心有所觉,便主动走到林宇身边,主动询问林宇要不要识字,未曾想林宇竟然答应了,而且紧紧只是花费了半个月的时间在寒倾月的教学下,林宇竟然能够开始识得这两千多个字。

    这期间林宇偶然想起自己那天跑到林傲意的书房,竟然堂而皇之的念着书籍名字准备取书,就觉得实在太唐突了,幸亏林傲意没有多想。

    在这之后,林宇每天清晨都会进行诵读训练,即大声的诵读经典之作,随着时间的推移府里大家逐渐见怪不怪,因为都知道这段时间小姐已经开始在教少爷识字了。

    某一天偶然看到林宇在沙地写的歪歪扭扭的字之后,寒倾月有些忍俊不禁,心里想着以后有空得叫他书法练字才行。

    转眼间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两个多月,也由仲春开始转入盛夏,大概是以前为了学习成绩,为了毕业工作,每天都是充实而忙碌的生活,现在忽然节奏慢了下来,每天有媳妇暖被亲自服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林宇觉得这样悠闲的生活还是蛮享受的。偶尔他会拿着一张竹凳坐在屋檐底下看那些侍女忙里忙外别,看着她们摇曳的身姿还是别有一番风味。

    时间进入雷雨季节,接连几天晚上,****电闪雷鸣,寒倾月想到自己得赶紧跑去安慰林宇让他不要害怕,走过去却是一愣,她发现林宇正拿着一张竹凳坐在屋子里,淡定看着雨幕发呆。

    她这才想起,现在的林宇已经开始慢慢的恢复了……

    ……

    ……

    总的来说,周围的一切都在向着自己一开始所认为的有条不絮的进行着。

    但有一点令林宇非常不满意,就是来到这个时间这么久,自己却未曾到外边见识一番,说不好奇是不可能的。

    雷雨连续下了好几天才终于是停歇了,好些天没去城南寺上香的寒倾月一大早便离开了林府。

    看着外边天色开始变得昏暗,林宇便将手里的书籍放到一旁,站起来伸了一个懒腰之后,便向着往屋外走去。

    “哎,少爷,你这是要去哪。”

    见到自家少爷从屋里出来,进宝连忙问道。

    “到街上逛逛。”

    林宇丢下一句话后,向着大门而去。

    在大街上毫无目的的走着,见到新奇的东西停住脚步看个不停,进宝在林宇后边满头大汗的跟着。

    前面忽然传来一阵骚动,不一会儿便见看到人群将前面的一个小摊围得水泄不通。

    只听“嘭”的一声,有人敲着大罗,大声喊道:“俗话说,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各位乡亲父老,我们路经此地,可惜盘缠用尽,只得在此买艺,望大家有钱的买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

    竟然怎么多人围观,林宇惊讶,不管是哪个朝代,人的好奇心都是成几何上升的。

    那小摊前面,站着一位身体强壮的大汉,全身肌肉跟施瓦辛格有的一拼。大汉在人群的中间摆下一长木凳,自己躺在上面。

    旁边一助手从地上搬起一块青色的石板,将它放在大汉胸口,随后举起一个足有十斤重的大铁锤,朝石板砸去。围观的人群发出惊呼,有的胆小的已经闭上了眼睛,只听“砰”的一声,石板裂为两段,大汉立马从长凳上一跃而起,拍了拍胸膛上的石碎末,面不改色心不跳,人群爆发出一阵喝彩。

    进宝看得眼里星光连连:“好厉害!原本这就是传说中的武功。”

    “这不是武功。”

    进宝疑惑的看向林宇,林宇解释道:“胸口碎大石真正厉害的是敲石头的人。”

    “敲石头的人?少爷又说傻话了,这石头的可是压在那壮汉身上,这要是没有功夫,那一锤子下去不得重伤。”

    林宇指着地上的青色石板,笑了笑道:“你看看他们刚才所用石板,那石板质量很大,而旁边助手的锤子的重量也非常重。所以助手在挥锤子的时候要求加速度一定要非常快,这样惯性才会足够的大,因此,锤子很快的砸下去时,由于惯性,石块的加速度就会很小,从而对那个大汉的身上就不会产生巨大的压力。”

    “质量?加速度?少爷这是什么意思啊?”

    林宇目光真挚,说道:“我正在说傻话。你忘记之前你说我傻得更严重吗,这傻人说傻话还能有什么意思。”如果给进宝解释牛顿定律怕是这天都黑了。

    进宝摸了摸自己的脑袋,而后一脸茫然,觉得自家少爷说得有道理,但又觉得好像哪里不对。

    已经表演完的大汉,将大罗摆在面前,面露微笑地走向围观的群众,准备讨要赏钱,没想到的是,“呼”的一声,人群纷纷散开。

    林宇摇了摇头,说道:“看完竟然不给钱,这跟穿上裤子不认人有什么区别。他们怎么可以怎么过分!”

    这时大汉面露微笑走到林宇的面前,林宇也露出一个微笑:“我是个傻子,身上没钱。不信你问他。”

    大汉疑惑的看向进宝,进宝点了点头,大汉哼出一口气收起大罗沮丧的走回去。

    等到大汉离开,进宝不解的问道:“少爷,你方才不还说看完不给钱,真的很过分。那你为什么也没有给钱?”

    林宇脸不红心不跳道:“我看起来很像冤大头吗?既然别人看都没给钱,我自然也是不给了。”

    进宝用充满鄙视的眼神看着林宇,但林宇却是脸色自然闲庭信步在街上游玩。

    上一世在燕京大学读书的时候,不熟悉他的人只会认为林宇是个只会死读书的学生,每天泡图书馆博览群书没有参加任何学习活动。

    有舍友好奇,便走过去问他为何怎么努力学习?

    “赚钱啊!”

    当着舍友的面,林宇笑着解释道:“无数的圣贤学子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我先将奖学金拿到手,倒时候再顶着学霸的名头与学妹学习交流,彼此在精神的海洋里深入浅出的探讨人生,岂不美哉!”

    林宇甚至还说出令几位舍友惊为天人的话语。

    “跟我抢奖学金那就是断了我收入,跟我抢学妹那就是不共戴天!”

    当然,如此言论自然是受到舍友的疯狂鄙视,林宇这种时候总是会无力的摇头叹息,不遭人妒是庸才,他总是要承受不属于他这个年龄的智慧与帅气。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舍友才知道,这位燕京大学有名的学霸,也跟他们一样喜欢泡妞头脑灵活并不是一个只会死读书的榆木疙瘩,关系自然也就变得更好了。

    两人此时走到一座华丽的楼阁底下,楼阁有着四层楼高,上面挂着璀璨的花灯,许多的花篮悬挂在外面,美轮美奂,金碧辉煌。而在二楼里传来几声莺莺燕燕的娇笑声,一股胭脂水粉的味道顿时令林宇的精神大震,他赶紧扯了扯进宝的衣角,说道:“进宝我问你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见到少爷怎么认真,进宝探过头问道:“少爷什么事?”

    “前面这个地方叫做什么名字?”

    “回少爷,这个地方叫…”

    进宝话还没说完,突然人群一阵响声,有人大声喊道:“众位!开始啦!红姑娘要开始赏曲觅知音啦!”

    哗!

    街边的几个摊贩迅速将自己的东西全部推开,向着前面的楼阁拼命的奔跑,似乎是怕错过了什么千载难逢的机会。这时林宇在人群看到一个光着膀子的人,仔细一看竟然是刚才那个表演胸口碎大石的大汉!

第六章 原来这就是青楼

    这时,从身后走过来一年轻人,这年轻人留着一小撮山羊胡,身上穿着灰色麻衣腰上还别着一个小布袋,脸上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

    林宇走到他面前,施了一礼,客气问道:“敢问这位兄台,前面这是发生什么事了?”

    年轻人眯着眼睛,上下打量一眼林宇,见林宇气宇轩昂乃是富贵人家。

    他便嘿嘿笑道:“想必公子您是初来乍到,所以不知晓也是情有可原,前面乃是名满天下的美人谷销金窟——怡红院!”

    “怡红院!”林宇惊讶。

    年轻人眉毛挑了挑笑了笑,一副是男人都懂的表情。

    “那为何大家如此着急,这生意都不做了。”

    年轻人解释道:“公子有所不知,这怡红园里边可是有着天都三明月之一的红姑娘坐镇。这红姑娘有个规矩,只允许与一人会客。

    而选择会客的条件,则是红姑娘会弹曲一首,这期间只要有公子能够对红姑娘所弹曲子进行评价赏析,并让红姑娘认为有理,便可以获得赏识与红姑娘见面。美其名曰,赏曲觅知音。只是目前为止还未有人能够有幸见过红姑娘一面。”

    林宇心里暗道,这赏曲觅知音都快变成招亲大会了,红姑娘的贞洁牌坊是不是立得有点歪了。

    这青楼说好听就是文人赋诗的雅地,说难听点那就是搞皮肉生意的。

    你情我愿,价高者得,还搞什么赏曲?这不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我方才听你这话里的意思,似乎大家都还不未曾目睹过这红姑娘的芳容,这要不是个大美女岂不是令众人失望透顶。”

    “公子此言差矣,这红姑娘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还能吟诗作对,虽然戴着一红色面纱但看样貌却是美伦美央,据说可与将军府的寒倾月姑娘相媲美!”

    “胡说!”

    进宝大怒:“我家小姐岂是此等风尘女子可与比拟!”

    年轻人眉头紧皱,看向林宇欲言又止。

    林宇笑道:“兄弟莫见怪,我这小弟智商有些愚钝,所以此番来天都便是为了替他寻医救治。说的都是一些胡话,让你见笑了。你刚才说这天都有三轮明月,不知这第三轮明月又是哪位姑娘?”

    年轻人目光同情的看了一眼进宝,然后笑道:“这第三轮明月自然是天下第一才女——紫苏姑娘!”

    远处怡红院的底下已经开始人满为患,可是这年轻人却是一点都不着急,悠闲自得。

    林宇好奇问道:“兄台,这怡红院楼看似都已经快要满客了,别人都想着赶紧进去,为何你还不跟着其他一起进去?”

    “不急,不急。”

    年轻人淡定摆了摆手:“为了等候这一天,我早有准备了。”

    “准备?”

    “是啊,昨夜睡觉之前在我已在床枕下放了三枚铜钱,今早起床又将公鸡摆放于东南之位,而后又在西南方位种了一朵桃花。为的就是今天让我的桃花运旺盛!”

    “兄台,还未请教你的职业是?”林宇问道。

    “算命的!”

    那年轻人将挂在腰的布袋放在肩上,又从袋里取出铜钱若干,左手举着桃木制的签简一个,右手拿着一个罗盘。

    好不得意说道:“我今天有如此旺盛的桃花运,我倒要看看谁能是我的对手!”

    说完他向着怡香院迈步而去,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眉宇之间充满着胸有成竹的锐气,留下林宇在风中一阵无语。

    ……

    ……

    枢纽。

    意思是事物相互联系的中心环节,也指重要的地点或事物关键联系之处。

    在这个时代人们没有太多的娱乐项目,基本上都是听戏听过来的。

    而青楼这种神秘的地方,鱼龙混杂,阶层鳞次,直接就是一个小江湖。

    因为有原始动力的支撑,也就成了古代人们非常喜欢聚集的所在。自然而然的也就成了天都城的枢纽。

    自己如果想要熟悉这个世界获得一定的消息,除了客栈酒楼之外,显然青楼是最好的地方。

    毕竟,青楼的美女很多。

    林宇刚走进怡香院,迎面便走过来一美少妇,这美少妇风姿卓越,美眸流转戴着妩媚的笑意,说道:“呦!这位公子面生得紧啊!”

    这美少妇乃是怡香院的老鸨,早就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这一进门便注意到林宇一身的装扮。

    林宇身穿亮绸面料长袍,腰间束着白玉腰带,乌黑的头发在头顶梳着整齐的发髻,套在一个精致的白玉发冠之中,从玉冠两边垂下淡色丝质冠带。

    他的后边还跟着一位小厮,如此衣冠楚楚,相貌堂堂的公子绝非普通人家。

    美少妇的声音让林宇一阵心猿意马,心里想到这看场的老鸨都怎么有姿色了,这红姑娘怕是不会让人失望了。

    夜幕已经开始降临,怡香院已燃起花灯。

    楼里楼外总能听到少女们玩闹嬉笑的声音,眼睛所过之处都是晃瞎眼流鼻血的场面。

    “原来这就是青楼啊!”

    前世在电视上或在小说里都有介绍过青楼,但既然是电视上能播的那肯定不是十八禁的内容了。

    那老鸨见林宇此时就跟乡下人刚进城里的样子一样,清澈的眼神满是对新鲜事物的好奇,。

    她不禁掩嘴偷笑,看来这位公子哥还是个雏,似乎从未到这花柳之地温存过。

    老鸨美眸瞟了一眼站在远处的一位姑娘,那姑娘会心一笑,点了点头。

    姑娘摇着水蛇般的腰肢奔放的贴到林宇的身上,声音柔腻:“公子,让奴家来陪陪你吧。”

    事出突然,再加上那姑娘有意为之,林宇还没来得急反应,只见一位资色妖娆的姑娘轻飘飘地投入他的怀抱中。

    林宇吓了一跳,误以为是哪位姑娘摔倒,连忙伸手搀扶,由于太过突然,林宇的动作又显得有些笨拙,所以女孩投入他的怀抱时,林宇刚好伸出了双手。

    姑娘咬着朱唇,脸色红润,原本以为这位公子面相清秀,有些害羞,想来初到这种地方,没想到竟然这么主动。

    旁边的老鸨也是一脸不可思议,人家姑娘才刚刚投入怀抱,你就直接动手动脚的,原本她还以为林宇是个雏,没想到竟然这么不可貌相!

    那姑娘含情脉脉地看着林宇,眼里都快滴出水了,林宇心里冤枉,这是天大的误会啊!

    无奈林宇只能转移话题问道:“我听闻大家此番前来怡红院都是为了见识红姑娘的琴艺,不知这红姑娘又是什么时候出来?”

    怀里的姑娘幽怨地看了他一眼,原来这位公子也是为了看红姑娘而来的。

第七章 一曲琴声清幽幽 (上)

    女孩的眼神就如同深闺里的少妇,长长的睫毛上滚动着点点晶莹的泪珠。

    原本妩媚的眼睛此刻黯然失色,眼光是那样的空洞,那样的孤单,那样寂寞...

    这眼神明摆就是在叫人犯罪吗!

    林宇假装自己没有看到女孩的眼神,经过两人刚才深入浅出的探讨,林宇知道身边这个女孩的名字叫做燕燕。

    嗯,她的声音的确如乳燕啼鸣,每一声似乎都快要拆掉林宇的骨头了。

    燕燕见林宇就刚进门的时候对自己毛手毛脚,现在反而老老实实,心里疑惑,这公子当真是奇怪。

    一想到刚才林宇那么主动,她的眼神瞬间蒙上了一层雾,整个脖颈白里透红,看向林宇时候就如同一只母狼在觊觎着已经到达嘴边的嫩肉。

    尽管燕燕已经快要将某些“柔软”贴到林宇的脸上。

    但人送“欲擒故纵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燕京大学第一林下惠”的林宇却是将目光移向旁边的花灯。

    林宇向来都是洁身自好、洁身自爱、洁身自律且有着纯净高尚的灵魂,再说了这衣服没脱,姿势没摆,眼神不够渴望,就像吃了他的童贞之身?

    不存在的。

    二人走到三楼,面前出现几个房间,房间外边挂着木牌分别写着春夏秋冬四个雅房,林宇推开春字房,眼睛立马就瞪大了。

    雅房里有一张檀木床,床上放着柔暖的被,而在檀木床的旁边则是各种道具,仔细看了下,木棒、木板、小木栓、旁边竟然还放了一个带刺的藤鞭!

    林宇咂舌惊叹,这华夏人做生意是打古代就懂得啊,这雅间不仅情调有了,刺激也很全面啊!

    这时林宇发现旁边燕燕的目光已经由一开始的狂热变成了现在濒临疯狂的边缘,似乎随时都可能将自己吃掉。

    燕燕本来眼神就带着春意,这会儿看到春字房里边的各种道具顿时发觉自己的双腿都快站不稳了,胸口处那股寂寞感变得更加的强烈,似乎需要一个温暖的胸膛来给她慰藉才能平息她的烦躁。

    “咳…燕燕,我们去别的房间看看吧。”

    林宇连忙扶着燕燕退出春字房,就在他准备推开夏字房的时候,发现这里边已经有人了。

    夏字房跟春字的房间布局不一样,并没有床也没有道具,透过虚掩的门缝,发现里边围坐着几个公子,正乐呵呵地喝着酒,旁边几位女孩倒在他们的怀里。

    “公子。”

    燕燕轻声唤了林宇一声说道:“这些雅房都是天都城那几位公子哥提前预订好的位置,我带你到楼下的房间可好。”

    “哦?怎么说这里边的人,都是天都城里的公子哥。”

    “恩。”

    燕燕点了点头,眼神里有些幽怨地说道:“夏字房的那些男人跟公子你一样都是为了红姑娘来的。”

    坐在夏字房里的一位公子长得尖嘴猴腮,獐头鼠目,却身穿一袭镶金长袍,似乎要将自己打扮成翩翩的美公子,但那目露凶光的模样,加上手上不老实的在身旁女孩身上乱蹭,却是是出卖了他。

    他的目光有些浮肿,从金瓷玉盘里摘下一颗晶莹地葡萄放进嘴里。

    轻轻地扬起坐在身旁女子的下巴,皮笑肉不笑说道:“盈盈,这红姑娘还没出来,我这心里啊,就好像总是有一股火一直在那里面烧啊烧啊,都快把本少烧成干碳了,本少现在觉得好难受,好口渴。要不,你帮本少解解渴吧。”

    “公子,奴家该怎么帮你解渴啊?人家不懂,人家不依。”

    啪!

    突然的耳光打得盈盈愣在原地,不一会白嫩的脸上出现五道醒目的巴掌印,盈盈摸着发红的脸蛋,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咬着嘴唇强忍住不敢流出来。

    那公子又轻轻的摸了摸盈盈的下巴,盈盈吓得身体发颤。

    公子嘴角微起,说道:“本少爷叫你帮我解渴,怎么解渴…怎么复杂难懂的问题竟然让我思考,本少最讨厌的就是让本少不高兴的事情。你让我不高兴,我会很生气的。”

    “公子饶命,公子饶命,是莹莹不对,莹莹不敢了。”莹莹被吓得双脚一软,跪在地上求饶

    公子再一次换成皮笑肉不笑的模样,笑道“哈哈哈,我的莹莹,我跟你开玩笑的。放轻松,别怎么紧张…哈哈哈,来来来,让我好好地看看你美丽的小脸蛋,怎么可爱,都快嫩出水了。”

    莹莹带着泪花强颜欢笑,身体不停的颤抖。

    站在外面的林宇双眼微眯,真是个狠角色啊。打女人都不带犹豫的,这公子哥注定是跟男人画不上等号了。

    燕燕躲在林宇的怀里,轻轻的叹息:“莹莹竟然被安排照顾曲大少,真可怜啊。”说完,她带着林宇迅速离开这个位置。

    林宇问道:“这曲大少是谁家的公子?”

    燕燕摇了摇曼妙的腰身,转头悄悄的看了看曲大少的方向,见离曲大少有些距离了,这才轻声说道:“这曲大少是当朝皇后的侄子,乃是曲府家的大公子。”

    “曲府?”

    “是啊,公子不是天都城的自然不知道,这曲大少乃是天都四大纨绔之一,性格爆戾,喜怒无常。”

    林宇顿时好奇道:“天都还有四大纨绔?哪四个?”

    燕燕将自己的脸旦靠近林宇,闭上眼睛一脸的笑意。

    林宇苦笑的摇了摇头,这才在燕燕吹破可弹的脸色轻轻地亲了一口,燕燕眼睛眯成月牙儿,眼神里似乎戴着湿润的水。

    不知道为什么在跟林宇在一起的时候,有一种从未在其他公子身上感受过的感觉。

    那种感觉很奇怪,这位公子看似放浪形骸之外,却是点到为止没有刻意想要占他便宜。

    燕燕眨了眨眼睫毛说道:“这天都四大纨绔,分别是曲家曲焱,墨家墨云飞,独孤家独孤博,上官家上官庆。”

    燕燕又说道:“这天都有五大家族,这四个纨绔都是这五大家族里的。”

    “你说有五大家族,莫非这第五个家族是林家?”

    “自然是林家。不过这林家的公子林宇乃是一个傻子,为了不让林宇出来捣乱,听说林将军直接不让他出门了。得亏是个傻子,不然啊,这天都城没准又会多出了一个纨绔。”燕燕笑道。

    林宇开玩笑道:“这可保不准!要是这林宇是个纨绔,肯定第一个先把你吃掉!”

    “人家才不依,人家现在只想将整颗心都放在公子身上…”

    哗!

    突然人群传来一声骚动,只见二楼的珠帘传来清脆的碰撞声犹如水花在敲击石板清脆悦耳,珠帘慢慢回合,从里边走出来一个曼妙的身影。

    初时是一件红色的纱衣,犹如暮色之下的一抹红霞,而后是犹如爆布般的青丝只是这青丝却是红如焰火,那红色掩映在楼阁之间,只是轻缓的走了几步,却仿佛是一撮小火焰在跳舞,煞是可爱。

    人群总于爆发出声音,能够造就如此强大的氛围自然是天都三明月之一—红姑娘!

第八章 一曲琴声清幽幽(下)

    看到二楼火红曼妙的身影,林宇心里想到,这花魁就是花魁,要是有个笑傲江湖的背景音乐,那就是东方不败的气势了。

    红姑娘莲步轻移,微风将她的衣袖吹的飞舞,她款款来到二楼的正中间。

    那里放着一把香木玉琴,红姑娘纤细的手指轻轻的放在上面,就像是在撩拨平静湖面上的湖水,在玉琴上轻轻地拨开。

    宛如泉水般美妙,沁人心扉的声音渐渐响起。

    “

    辘轳金井梧桐晚,几树惊秋。

    昼雨如愁,百尺虾须上玉钩。

    琼窗春断双蛾皱,回首边头。

    欲寄鳞游,九曲寒波不溯流。

    亭前春逐红英尽,舞态徘徊。

    细雨霏微,不放双眉时暂开。

    绿窗冷静芳音断,香印成灰。

    可奈情怀,欲睡朦胧入梦来。”

    琴声初时很缓,犹如亭前漫步在缓缓前进,又仿佛似有步履在小心翼翼地踏着琴声,而且依稀听见能够辘轳碾过碎叶的声音,和着琴声的节拍,然后随风飘散。

    而后琴声又像是悠扬的山间泉水,哗哗地流着,不时调皮地激起一朵朵浪花,碰碰岸边的石头,绕着九曲带着刚刚消融的冬雪在蜿蜒徘徊,而后继续向前流去。

    最后琴声又仿佛回到了一开始的演奏,她双手犹如抚起了层层泛着涟漪,每一声琴音都犹如细雨绵绵,清清泠泠,似夏夜湖面上的一阵晚风,让人昏昏欲睡。

    怡红楼里总算是恢复平静,一曲琴声清幽幽,似乎要把怡红院往日的嘈杂一并扫出。

    大家此时都沉浸在在这美妙的琴声里。

    红姑娘弹的这一首琴乐乃北唐著名的诗人李日立所作,琴声优美但据说这词乃是李日立趁着酒兴大发而作,所以琴声多是给人秋日秋愁的感觉。

    词的上片以写景为主,抒发主人公的悲秋感伤之情怀。词的下片主要抒情,用情断音绝写主人公的愁思不解和无限怨尤。

    但这红姑娘倒是厉害,竟然赋予了这首琴声另外一种绝妙的意境。

    “辘轳”、“金井”、“梧桐”、“昼雨”、“虾须”、“玉钩”,看似平平,但当有一条线把它们穿起来时,每个具体的实景却都虚化了。

    化成一个整一的画面,化成一种弥漫的情绪,化成一个不可解的情结。

    在弹奏的过程在心理的情结释放于一系列景象融成一幅饱含秋意秋思,春雪消融,夏日晚风的风景画。

    这画中有人,人外有秋,秋内有思,秋风秋雨关秋思,如此婉约蕴藉,令人回味悠长。

    林宇一开始以为这个红姑娘不过是一个立牌坊立歪的喜欢炒作的花魁,但仅此一首就足够证明了这个红姑娘的确是琴上有着高深的造诣。

    只是有如此能力,又为何会来此青楼埋汰自己?

    大家都沉浸在琴声的意境里,直到琴声结束,都仍在处于回味当中。

    久久过后。

    场间的氛围开始变得热络,从琴音的意境中回味过来的大家纷纷摇头惊叹,这红姑娘的琴艺真是高绝。

    红姑娘弹完一曲,起身行了一礼,带着红色的面纱,那双灵动的眼睛犹如澄澈碧空里的星星,目光流转,仿佛能够勾人神魄。

    她身穿一席红色的纱衣,行走间犹如火焰在跳动,一头红发也如同火焰在摇曳。莲步轻移,怡红院里的大家目光也跟着她在转动。

    林宇的目光自然也落在这个红姑娘的身上,这红姑娘似乎有一种魔力,能够让人忍不住将目光放在她的身上。

    即便她带着红色的面纱,但是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毫无保留的愿意相信这绝对是一个倾国倾城的大美女。

    林宇的脑海里顿时出现了一个白色的倩影,跟白色倩影相比,这个红姑娘更多的是给人一种在火焰中独跳舞的孤独,没有冷傲,没有冰冷,有的是一丝丝寻求知己的寂寞。

    为君弹琴一首,不问曲终人散。

    红姑娘巧笑嫣然,说道:“小女子,这厢有礼了。”顿时怡红院里的大家纷纷回礼。

    那红姑娘陆陆续续跟好几个人对视了一下目光,轻轻地点了几下头,那些被红姑娘对视点头的几位公子立马挺直了腰板,说不出的意气风发,得意洋洋。

    三楼的夏字房里,曲焱狠辣的目光落在红姑娘的身上,说道:“这个红姑娘的琴艺果然是一绝啊,她那双柔嫩的双手令人看得人全身血脉膨胀,真叫人喜欢不已啊。”

    旁边坐着的公子哥身材高大,目光如炬,束着羽冠,说话的声音犹如洪钟在敲打:“既然曲大少有如此雅兴,那何不叫红美人一起过来喝杯酒呢。”

    曲焱目光冷冷地瞥了一眼,说道:“这红姑娘倒真是叫人越爱越恨啊,上官公子你又不是不知道这红姑娘的规矩,赏曲觅知音,这琴乐我怎么可能会懂呢。”

    “我最懂的事情就是摧毁一切美好的事物,这红姑娘如此娇嫩这要将她摧残掉了,得多让人开心啊。”

    上官庆问道:“曲大少为何不试一下呢,这青楼生意,向来是价高者得,保不准这红姑娘就是为了等候曲大少这样的贵公子。”

    曲焱说道:“上官大少说笑了。”

    “这红姑娘我可不敢冒然上去,就我这纨绔样子,要是让美人花容失色那可是担当不起的罪过。再说了,红姑娘早已是那大人看中的了,我们又何必自讨没趣呢”

    曲焱露出洁白的牙齿,看着上官庆:“女人这种东西就是用来发泄的,美女则是用来享受的,但要看是什么样的美女,有的女人可是毒药,一碰会死人的。”

    “我活着继续当我的纨绔,败我的家多好,没事去品尝毒药,我怕我到时候怎么死都不知道。”

    曲焱说完哈哈大笑便向着楼下走去,看着他的背影,上官庆的眼神渐渐变得冰冷,今天原本设了这一局就是想要将曲焱往火堆里推的,没想到这贪图美色的曲焱竟然不上钩。

    上官庆甩了甩衣袖,也向着楼下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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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纨绔少爷

    灯火璀璨,一袭红衣。

    红姑娘眉目如画,脸上带着淡淡笑意,莲步轻移款款而下。

    她走到众人中间微微行了一礼,声音婉转道:“小女子才疏学浅,方才所弹琴曲尚且不熟,让诸位见笑了。方才所弹的这首《采桑子》乃是姑娘喜欢的琴乐之一,能与诸位一同分享乃是姑娘的幸运。”

    红姑娘神色娇媚,目光温柔,一颦一笑都犹如初次绽放的红玫瑰,生动美丽芬芳迷人。

    “非也!非也!红姑娘言重,小生今日能够听红姑娘弹琴一首,实乃小生的幸运,红姑娘又何必如此自谦。都说红姑娘是琴艺之大家,今日一见果然啊!

    纤细玉手弹得琴音如此动人,屡屡琴声,悠悠扬扬,一种情韵却令人回肠荡气。

    今日即便不能获得红姑娘的赏识,能够听得如此天籁佳音也已满足小生的耳目之欲。”有书生赞扬说道。

    “红姑娘,谢过公子美赞。”

    见到有人主动跟红姑娘搭上话,众人心里暗自埋怨,怎么就没想到先给红姑娘美言几句呢。

    想到这,众人犹如潮水般涌向红姑娘,纷纷想要盛赞几句。

    这时,老鸨晃着迷人的丰臀摇曳生姿从人群袅袅婷婷而出,妩媚的眼神带着诱人的笑意看向在场的众位。

    “诸位,莫着急。这女人家呀,最不喜欢的就是唐突鲁莽的男人了。”

    老鸨从手里取出一颗红色的圆球,这红球乃是纱布所作,绸缎光滑。

    老鸨美眸含春瞪了众位一眼笑道:“古人有云,自古游鱼栖于水,一丝缘线牵其中。缘深缘浅乃是天命注定,诸位也都知道我们红姑娘赏曲觅知音的规矩。

    这红球现已在我的手上,待会红球扔到谁手上,便上前赋诗一展文采,诸位意下如何。”

    林宇目光深深看了老鸨一眼,这老鸨不愧是老鸨,八面玲珑八面圆通。

    仅仅几句话语,就让怡红院的众位纷纷整理仪容点头散开,生怕给红姑娘留了个不好的印象。

    就在林宇跟着人群后退的时候,二楼之上突兀传来一个嚣张跋扈的声音。

    “就凭你们这些穷酸秀才也想获得红姑娘赏识?笑话!也不怕把我们红美人给吓着了。一群山野村夫还学文人讲究文采,本大少今天就让你瞧瞧什么是文采!”

    曲焱如同一只骄傲的白鹅高高仰头,从二楼大摇大摆的走了下来。

    众人脸色悚然,心下一惊,见识到竟然是曲府的纨绔大公子曲焱,众人慌忙向两边让开一条通道,即便他们心有怒火,却只能敢怒不敢言。

    这位乾朝皇后的侄子不是他们能够与之抗礼出言。

    “曲少爷。”老鸨摇着丰腴风姿一脸媚笑来到曲焱的旁边,轻唤一声。

    “黄姨,你也知道本少爷向来对于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且都有着很高的造诣,诗词一道更是才华横溢无人能敌,但少爷这人向来低调,不喜欢宣扬。”

    曲焱骄傲道:“本少爷从小五步成诗,十步高谈阔论,十五步诗文传响绝世。”

    众人目光鄙夷,低头不语装作没有听见,林宇眉毛抖动,心里好笑,这曲焱吹牛都不打草稿的是吧,脸不红心不跳张口就来。

    老鸨对这位人称笑面虎的纨绔少爷曲焱再熟悉不过,略微思索便掩着朱唇轻轻笑道:“曲大少爷文采高略,整个天都城谁人不知谁,谁人不晓啊。”

    曲焱看着老鸨,嘴角肆意微笑,说道“既然如此,那照你怎么说,本少爷岂不是可以直接获得红姑娘的赏识了?”

    “这…”

    老鸨妩媚的眼神迟疑不定,左右为难说道:“曲少爷,你也知道…这红姑娘的规矩。”

    曲焱原本戴着笑意的目光突然露出狠辣,当着众人的面捏住老鸨娇嫩的下巴,狞笑道:“黄姨,规矩,你也知道本少爷我最喜欢讲究规矩了。”

    “这规矩自然得好好遵守,你方才也说了,本少爷我文采斐然,拥有如此高的文采,要是赢他们那也是理所当然的。但是,本少爷向来都是有极具善心,古人云:“人之为善,百善而不足”。

    少爷我如此聪明绝世,如果跟他们一群下里巴人在这里大谈诗琴乐道,说了他们也不懂,如果传出去了,岂不是在说本少爷仗势欺人。”

    “曲少爷您自然是才华横溢,乃天都有名的大才子,满腹经纶,学识之广犹如瀚海。”

    老鸨黄姨下巴被曲焱捏得生疼,却是不敢挣扎,忍住下颚剧烈疼痛。

    她努力挤出一个狐媚般的笑脸,说道:“这诗文一道,各凭本事,如果大家输了那就是实力不济,怨不得曲大少爷,自然也是心服口服无话可说了。”

    曲焱听到黄姨的话更加开心了,嘴角露出一个弧度,戏谑说道:“你以为本少爷我是林宇那个傻瓜少爷吗?随便糊弄几句话就完啦?”

    傻瓜?

    站在一边的林宇手指摩擦着衣袖,这袖子质地出自江南蚕丝,磨砂起来非常舒服。听到曲焱说的话,林宇目光灼灼,脸上笑意不减。

    傻瓜林宇的名头在这天都城果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只是未免混得太差了一些。

    怎么说自己也是将军府的少爷,身份摆在那里,这曲焱到了这怡红院里边,毫不顾忌直接拿他名玮放肆取笑。

    过分了吧?

    话说回来,自己现在不就是傻瓜林宇,林宇顿时不高兴了。

    你曲大少爷泡妞装逼不关过我的事,但你没事骂我,还把我当做笑话就是你的不对了。

    林宇的性格向来是有恩报恩,所以他心里边自然会记着进宝的恩情,只要等到一个好时机定会报答。

    但同样的林宇也是一个有仇报仇的人,这无关心眼大小,无关行为准则,这是一个人做人的态度。

    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

    这就是林宇做人的态度。

    现在这个身体是傻瓜林宇的,同样也是他林宇的。这句话听起来很拗口,但这是事实,所以林宇觉得自己有必要对这个身体的一切负责,包括名誉。

    林宇的脸上渐渐露出了一个笑容,他笑得很灿烂,嘴角微微扬起直到耳根,目光落在曲焱身上,就像是一头雪狼饿了一天,忽然看到雪地里有一块肥肉的那种愉悦。

第十章 美玉公子

    “曲公子勿怪,麽麽是因为顾虑小女的关系,所以才说按着小女的规矩行事。如果麽麽方才有什么得罪公子的地方,红姑娘代麽麽向曲公子赔罪。”

    红姑娘对着曲焱行了一礼,轻声说道:“还望曲少爷能够网开一面,勿要怪罪麽麽。”

    曲焱目光盯着红姑娘的脸上的红色面纱,似乎要看穿里边的美丽容颜,不愧是那位大人看中的姑娘果真叫人垂涎心动。

    自己虽然说过不争,但这红球若是落在自己手里,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不是吗?

    曲焱笑道:“红姑娘言重,哪有什么得罪不得罪的地方,红姑娘赏曲觅知音那是众所周知的事情,抢夺红球更凭本事,这个规矩本少爷自然是懂。”

    “本少爷方才不过是跟黄姨开个玩笑,发现有段时间不见,黄姨的脸蛋倒是都有些显瘦了,可得好好的滋养身子才行。本少这就叫下人去弄些补品送到黄姨闺房,让黄姨好好添补添补。黄姨要是身体瘦了轻了,少爷我可是会心疼的。”

    曲焱甩开黄姨的下巴,老鸨黄姨面色慌张,声音颤颤强颜欢笑道:“谢过曲少爷,谢过曲少爷!”

    此时,整个怡红院仿佛充满了火药味,场间气氛紧张不已,看到红姑娘亲自赔罪,曲焱如此行为已经将众人胸口的怒火点燃,但因为忌惮曲焱身份却无人敢上前说一句不是。

    就在这时,人群里突然有人轻笑一声,这声音不大,但也不小,在如此紧张的气氛下,显得分外的刺耳。

    众人听到声音,目光向着声音的方向看过去,只见乃是一位仪表堂堂的美玉公子。

    这公子脸蛋白皙,身躯凛凛,相貌堂堂,目光柔和带着微笑。

    众人一见犹如浸沐春风之感,尤其是那一双温和的眼神虽然平平淡淡,却让人心底的怒火不由得慢慢平静下来。

    林宇一只手负在身后,另外一只手不知道从哪里取出一把扇子轻轻地摇曳,眼里闪过一丝淡淡的笑意,模样看起来风度翩翩,可谓是将文人的那种涵养儒雅之风,展现得淋漓尽致。

    红姑娘绣眉微蹙,这公子倒是面生得紧,在她的印象中,自己貌似从未见过这位公子来过怡红院。

    难道是别的都郡的公子?

    不过这公子这时候站出来又是为何?难不成不知道这曲焱公子身份不成?

    在众人地瞩目下,林宇扇子轻合,来到曲焱面前,笑道:“曲公子方才所言极是,抢夺红球各凭本事。不瞒各位,本少对红姑娘也是青睐有加,还望各位能够成全一二。”

    原本众人心里困惑,听闻林宇所说的话后,个个面色惊悚非常,这陌生公子莫不是不想活命不成?

    竟然当着曲焱这个大纨绔的面说出如此忤逆话语,难不成不知道这曲焱此番就是为了红姑娘而来?

    与他争抢还能有好下场!

    曲焱眼神微眯,脸色冰冷,犹如一条吐信的毒蛇,目光如利刃上下打量一眼林宇,脸上却是看不出任何的情绪波动。即便如此,众人对这位纨绔少爷早已熟悉,性格无常暴怒不说,没准下一秒就会大发雷霆,看似脸色平静,但这股平静似乎随时都有可能变成****。

    曲焱声音淡淡问道:“听你这话里的意思,你也是为了红姑娘而来?”

    林宇应道:“正是。”

第十一章 彩头

    曲焱冷冷瞥了他一眼说道:“你不畏惧我?”

    按正常逻辑,曲焱应该先询问林宇身份,但他不屑为之,从未在天都城见过这一号人物,想来不过是别的都郡而已。再过段时间天都又要迎来一次盛会,有外来人也是正常现象。

    林宇见曲焱盯着自己,眼神平静的看着他,回道:“有何畏惧?”

    曲焱脸上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说道:“有意思。”

    林宇脸色淡红羞涩说道:“说来惭愧,我自小也是才高八斗,文学斐然,学富五车、满腹经纶、博学多才、博古通今,而且不仅醉心于诗词一道,在琴艺方面也是略有涉猎。

    方才听闻红姑娘所弹的琴音可谓是如痴如醉绕梁余耳。虽然有些唐突,但对红姑娘我已倾心多时,此番比文招亲大会,必当竭尽全力。若有机会自然想与红姑娘促膝长谈一番。望各位能够成全。”

    众人一听,顿时汗颜,这公子的脸皮未免厚了一点。

    红姑娘倒是是个女孩子,被人当中这般表白,耳根立马红得滴血,绣眉微皱,美眸带着羞嗤瞪了林宇一眼。

    什么比文采招亲大会,明明是赏曲觅知音!

    原本她以为这是一个正直的君子,原来他也跟众人一样不过是一个下流的登徒子!

    “混账!”

    喜怒无常的曲焱突然大叫一声,青筋直跳,面目狰狞看着林宇:“你这话难不成是在嘲笑本少爷?”

    林宇眉头微皱,解释道:“我方才听闻曲公子自称才识过人,我自当是佩服至极,何来嘲笑一说?”

    “你!”

    曲焱气急,旋即怒极反笑道:“既然你敢自称自己与本少爷一样文采斐然,待会这赏曲觅知音便来试上一试,本少爷倒要看看你是如何厉害。

    若是没有你方才所说的这番高才……就当你是在嘲笑本少爷,到时候可别怪本少爷不客气!”

    林宇干净的眼神透着无辜,摇了摇头拒绝道:“不行。家父曾经为我寻过一老道算过命,我乃千百年来难得一见的大文豪,文曲星在世。

    待会赢了曲公子你,自然是再正常不过,只是,我是不会与曲公子你比试的,毕竟若是曲公子输了传出去,名声未免会受损。”

    服了!

    听到林宇说的这句话在场大家脑海里都冒出这两个字,就问这年头谁还有能够比眼前这位的脸皮更厚的,大文豪,文曲星在世都敢说。

    红姑娘心思急转,觉得有些奇怪但又说不上来,只能听着林宇与曲焱继续谈话。

    “不过…”

    就在这时,众人精神一震,只听林宇话锋一转,笑道:“文采比试就算了,又不是比武那般拳脚相向,传出去未免粗俗一些。

    就当是我们文人之间的文学交流,若是能够添个彩头更好,以后到了别人嘴里便是一段佳话,自然不会落得笑话一场。”

    曲焱微眯双眼,只要愿意林宇答应就行。他问道:“彩头?你要什么彩头?”

    林宇脸色有些为难:“这彩头还是曲少爷由少爷决定,毕竟我文采斐然,才高八斗,若是自个再添个彩头,待会赢了岂不是让别人误以为是故意要在曲公子身上讨得便宜。”

    听完林宇说的话,曲焱心里郁闷,怒火再一次被点燃,原本想要当场发怒,但是心生一计,觉得眼前的人不过是徒有其表,待会若是赢了他再狠狠的羞怒一番岂不是更加快意。

    他眼神冰冷看向林宇,说道:“好!既然是你说要本公子添彩头,那就怪不得别人。这比试的彩头,便是输的人,到那怡红院的门外大喊三声,我是傻子!”

    林宇心里冷笑,脸上却露出为难之色似乎准备拒绝,不待他说话一边的红姑娘突然说道:“二位公子既然已经商量好了,那红姑娘可就开始出题了。”

    林宇心里惊讶,看向红姑娘,却不知刚才自己那番话早已得罪了红姑娘,红姑娘看到他们来个争执,自然是喜闻乐见。

第十二章 不容乐观

    老鸨将红球交到红姑娘的手里,稍稍整理自己的仪容摇着丰臀退到人群的后面,刚刚受到曲焱的恐吓,老鸨现在还处于惊慌不已的状态。

    按在饱满起伏的胸口,美韵的神色让怡红院的众位呼吸有些粗了。

    都说女人四十如虎,似老鸨这般风韵犹存的女人对于那些玩腻了小清新的游客来说,这般丰满的身材才是最为致命的诱惑。

    红姑娘那如润玉般的手指接过红球,红面纱之下的嘴角轻轻微笑,眼里戴着微微笑意,美眸如水,娇声说道:“众位,往日多是麽麽为我投的球,但麽麽今日身体不适,多有不便,便由我亲自投这绣球。”

    她又接着说道:“红姑娘不才,但对诗词歌赋却情有独钟,羡慕古人那般以诗论道,话说古今。今日红姑娘先献丑为众位赋诗一首,望众位能品鉴一番,若有不足之处还望众位能够指点一二。小女感激不尽。”众人纷纷应和,点头如捣蒜。

    红姑娘嘴里满是谦虚之意,但脸上却满是骄傲神色,对于诗赋她自认为能够与琴技相提并论。

    在这怡红院里边还真没几位姑娘所弹得的琴曲能够如她这般优美。

    诗琴双绝,技艺高超,再加上动人的美貌,如此种种优秀的条件下,红姑娘仅仅只是来到这怡红院里,短短几个月就被众人所熟知。

    成为怡红院的头牌名伶,无数的文人墨客闻名而来,纷纷点名要听红姑娘所弹的琴曲。

    更有富商一掷千金,为的就是博美人一笑。

    红姑娘美眸流转,红色的衣袖款款下落,露出洁白如玉的皓腕,她将捏在手上的红球轻轻地向上一抛,那红球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弧度,犹如一条美丽的红色绸带,缓缓的落入众人当中。

    众人的眼神直勾勾盯着在空中的飞舞的红球,随着红球的轨迹慢慢落下,众人的脖子也跟着转动。

    那红球一掉到一楼的地板上轻弹了几下,就仿佛一滴水掉进了油锅当中,场面立马就炸开了。

    众人犹如打了鸡血一般纷纷冲向红球,互相推搡,你挣我抢,竞争激烈,场面好不夸张。

    只见一位体质较弱的书生才刚刚冲进人群立马被一个个粗犷的大汉顶了出去,有的则是被人撞得鼻青脸肿疼痛哀嚎。

    看着这夸张的一幕,林宇心里讶然,这要是来个电视镜头就是实况橄榄球直播比赛了!简直就跟抢橄榄球没什么区别。

    林宇不知道的是,他们这些人为了等这一天不知花费了多少心思,为了能获得红姑娘的芳心决定放手一搏。

    众人的念头,只要抢到了红球就有机会赋诗!

    就在这时,人群里出现一位身材高大虎背熊腰,模样凶神恶煞的小厮,那小厮是曲焱的手下,兼职保镖,一直都是曲府安排在曲焱身边保护他的。

    小厮见众人这般争抢,目光一冷,直接挥出一个巨大的拳头,顿时犹如秋风扫落叶一般将众人掀开一道路口。

    这时,他又将头朝下,犹如一只凶狠无比的犀牛一般猛地冲向人群,刹那间一大堆人在他巨大的冲撞下被撞飞,纷纷倒在地上痛苦不已。

    看着这一幕林宇也是惊讶不已,从实力的层面讲,这小厮完全是碾压一切的存在!

    那颗小红球此时被一个书生拿在手上,那书生喜笑颜开,脸上兴奋不已,但下一刻就悲剧了。

    他红球还没在自己的手上捂热就发现眼前一黑,那强壮的小厮迎面向他了冲过来,那书生的身体犹如一张薄薄的纸片当场就被掀开,直接被撞飞到怡红院的大门外。

    众人看着这一幕心惊胆战,不敢再冒然的冲进去争抢,纷纷给这强壮的小厮让开了一条小道,不让不行啊,众人心里想到,还是小命要紧!

    红球从书生的手上飞走。

    嘭!噗!噗!

    上下跳动,而后红球又在地板上一阵滚动,不知道谁喊了声,红球在那里!

    众人这才将头转向红球的方向,他们终于又发现了红球,眼珠子直勾勾地跟着红球不断的偏移。

    可是下一幕却让众人心里一阵惊讶,只见红球竟然骨碌碌地滚动到一具身体的旁边,林宇一见立马认出来,这具身体不就是方才在怡红院外边的那个算命的山羊胡。

    原来山羊胡方才抢夺的时候,被那强装的小厮撞飞了出去,昏倒在地上已经多时。

    此时,山羊胡仿佛有所感觉,他手指动了动。

    然后往旁边轻轻地摸了摸,又摸了摸,圆圆的,很光滑…

    恩!?

    他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山羊胡一个鲤鱼打挺,忽然从地上直挺挺地立了起来,这才发现众人正用一种一副见鬼的样子看着自己,不对!确切的说是眼睛直勾勾地盯向他的手掌。

    手掌?

    山羊胡心里疑惑,自己的手掌怎么了。

    他低头看向手掌,发现竟然有一颗红球出现在自己手上,他立马反应过来这不就是众人争抢红球。

    这不就是红姑娘赏曲觅知音的红球,现在竟然出现在自己的手上!

    山羊胡眯着的桃花眼瞬间变成铜铃一般,嘴角牵动着鼻青脸肿的肌肉,放声大笑:“祖师爷诚不欺我!我今天的运气无人能敌!谁人桃花有我旺!”

    扑通!

    下一米,山羊胡喊完再一次晕倒在地上。

    众人一脸懵逼。

    林宇倒是没想到这个山羊胡还真的桃花运爆棚啊,众人争得你死我活,最后红球会落在他的手里。

    看来这风水玄术果然博大精深!

    那虎背熊腰的小厮走到山羊胡旁边,用脚用力地踢了几下山羊胡,山羊胡一动不动。

    小厮便俯身将山羊胡手里死死拽住的红球抢了过来,目光看向众人,狞嘴一笑,随后他走到曲焱旁边,将红球交到曲焱的手上。

    曲焱接过红球,将红球捏得紧紧的,转过头看向林宇,得意笑道:“本少爷想要的东西从来就没有拿不到的。你方才不是已经跟本少爷打赌,本少爷倒要看看你有什么真本事!”

    林宇脸色平淡不以为意,内心却是有些无奈,这二世祖身边还有跟着的手下可以帮忙,现在的情况变得不容乐观了。

第十三章 自古诗人多忧愁

    见到红球最后出现在曲焱的手里,红姑娘的绣眉微蹙,然后她脸色慢慢恢复自然神色,眼睛含笑含妖,小巧的嘴角微微翘起,红唇微张。

    注意到这一幕,林宇心里想到,这是一个从骨子里散发着妖媚诱人的女人,她似乎无时无刻都在引诱着男人,牵动着男人的神经。

    “古往今来。文人相交轻财物,而重才学。故多以诗文相赠答,以表心态。红姑娘不过一介女流,却煞是羡慕这古人只见的文学情谊。今日便赠与曲公子赋诗一首,红姑娘不才,望曲公子能够指点一二。”

    红姑娘走到月光底下,一袭红色裙纱,偌大的衣摆上绣着金色的花纹,臂上挽着丈许来长的烟罗轻绡。芊芊细腰,用一条红色镶着翡翠织锦腰带系上。火红的秀发用一条淡红色的丝带系起,几丝秀发淘气的垂落双肩,将弹指可破的肌肤衬得更加湛白。

    带着柔水的目光看向远处繁华的天都河道两岸,那里灯火通明,那里繁花似锦,那里阖家欢睦,她的目光戴着怅然,一丝丝寂寞在心头萦绕,朱唇轻起,沉吟道。

    “月色满轩白,琴声宜夜阑。

    飗飗青丝上,静听松风寒。

    古调虽自爱,今人多不弹。

    向君投此曲,所贵知音难。”

    念完,

    怡红院落针可闻,

    而后爆发掌声如雷声响!

    众人都是或多或少都有些才学,立马就能够品鉴这首诗的好坏。

    听完红姑娘的作诗,林宇暗自点了点头,这个红姑娘的确有几分真材实料,就这一首五言诗句,意思简单,诗词优美,不做作,不涂饰,朴素自然,画面十足,

    这首诗可谓是说是字字见真意,例如“古调虽自爱”,”虽”字转折,从对琴声的赞美直接进入对历史琴音的感慨,如此婉转的诗意,令人佩服。

    再例如“今人多不弹”的“多”字,仅仅一个字就反衬出琴客知音者的稀少,暗示已经没有几个人能怀着高雅情致来欣赏,言下之意便是流露出曲高和寡的孤独感。

    这最后那一句“所贵知音难”倒也是点睛之笔啊,真可谓洗尽铅华,因而诗境清幽,意境悠远!

    “让众位见笑了。”

    红姑娘落落大方行了一礼,眼带笑意说道:“曲公子请。”

    曲焱意气风发地从座位上站起来,摇摇晃晃走了几步,忽然灵光一闪,看向红姑娘眼里不加掩饰的欲望似乎要夺目而出,他摇头念道。

    “援琴鸣弦抒情意,微吟浅唱不能长。

    明月皎皎如我心,思意赤诚如烈阳。

    牵牛织女遥相向,唯尔能解千年望。”

    这一首念完,曲焱神采飞扬,心里暗道自己的文采果然是高啊!

    得意的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挑衅的看了林宇一眼,你不是自称一肚子墨水,看你这回如何赢我!

    不得不说这个曲焱还是有些实力的,整首诗直抒胸臆,没有任何掩饰的表达了自己的爱意,而且借用了牛郎织女的典故,多少还是可圈可点的。

    对手如果太渣,赢起来就没有什么成就感了。

    红姑娘走上二楼,将红球抛下。

    强壮的小厮撕开人群一马当先冲上去想要抢红球,只见旁边如巨石一的般身体向他冲撞过去,强壮小厮直接被撞飞,砸在一个酒桌上,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众人赶紧转头看去,看到一个光着膀子的大汉!

    大汉捡起地上的红球扔给林宇,裂开嘴笑道:“竟然敢当着我的面给红姑娘作情诗,太气人了!小子,这个赌注你一定要赢!”

    林宇点了点头,在众人的目光注视下,脸色淡然地抬起自己的脚,向前迈步,如果仔细注意看的话,会发现林宇每迈出一步,他眼里的忧愁就会加深。

    他走上二楼,轻轻得抚摸长琴,而后倚在栏杆旁边,站在这里他可以看到整个天都城的夜景。

    月光朦胧,星光迷离,灯光灿烂,交相掩映,流银泻辉。

    然而如此美景之下,天都江河却是幽静幽深。

    这江河里有舟停息,那江河里有游鱼在嬉戏。

    林宇那一双仿佛可以望穿天穹的黑眸带着淡淡冷漠的气息,还真有几分诗人忧愁之感,只听他轻声低吟。

    “鸟栖鱼不动,月照夜江深。

    身外都无事,楼中只有琴。

    七弦为益友,两耳是知音。

    心静即声淡,其间无古今。”

    这是一首五言律诗,诗中有情有景,但更多的是却是诗人所想要表达的寓意。

    或者说这是林宇想要告诉红姑娘的话,这琴上七根银弦便是你最知心的朋友,你的双耳就是你的知音。

    你弹琴的时候那恬淡自然的声音溶入你的心海,整个世界不就是你的琴音,如此音乐,谁又会在乎这是古又或者是今,当你弹出琴声的那一刻这便是最好的音乐。

    你所找的知音一直都陪伴在你身边。

    红姑娘略微沉吟几句,美眸一亮,看着林宇的背影,眼里的一双晶亮的眸子,明净清澈,灿若繁星,不知她想到了什么,对着林宇露出了微笑,眼睛弯的像月牙儿一样,仿佛那灵韵也溢了出来。

    一颦一笑之间,妩媚的神色自然流露,却是被红面纱遮住,即便如此还是让人不得不惊叹于她的美丽。

    众人跟着林宇念读,猛地恍然大悟,有人一拍大腿暗暗叫好,有人扼腕叹息自认心服口服。

    当然最惊讶的应该站在人群角落的进宝,这还是自己认识的少爷吗?自己家的少爷竟然会写诗?

    做梦吧!

    进宝打了自己一巴掌,有人听到误以为是在鼓掌声,纷纷应和。

    随着大家开始鼓掌,掌声便开始此起彼伏。

    大家的反应林宇都看在眼里,心里暗爽,但表面上还是表现得一股文人傲骨的姿态,眉宇间的忧愁却是不减!

    现在这个局面高下立判。

    谁赢谁输再清楚不过了。

    林宇目光微眯,如同刚刚睡醒的野狼盯着曲焱,微笑说道:“既然输赢已经清楚了,是不是该有所行动了。”

第十四章 输了就得有觉悟

    这下子轮到曲焱心里难受,青筋凸出,这彩头不过是个噱头,或者说不管输赢他曲大少爷都不可能遵守。

    终于,本来不屑知道林宇身份的曲焱,愤怒问道:“你到底是谁?”

    曲焱忍不出林宇倒也是情有可原,按理说同在一个天都城,抬头见低头见,林府大少爷会有什么人不知道?

    但是这天都城的人还真的没有几人见过林宇这位林府大少爷。

    这些年来林傲意逗将林宇禁足在林府里边,一方面是为了保护林宇的安全,另外一方面则是因为自己儿子是个傻子整天抛头露面岂不是让人见了笑话。

    此时,众人目光一转,全部看向站在怡红院正中央的温文尔雅的公子,这人既然敢正面跟当朝皇后的侄子硬怼,这位公子又是何许身份?

    林宇淡淡笑了笑说道:“我的身份…”

    众人扬起耳朵想要听清楚林宇的话,红姑娘一脸好奇竟然也不由自主的伸出香颈。

    林宇脸蛋红红扭捏地看着红姑娘,害羞说道:“这是一个不能说的秘密,我只想把这个秘密分享给我最倾心的人。”

    曲焱感觉有一股血气冲上他的喉咙,令他有一种喷血的冲动。

    众人也是一阵无语,若论无耻脸皮厚的程度,这个人所向披靡!

    红姑娘被红面纱遮住的脸颊泛起红晕,虽然大家没有看到如此美景,但是美目一闪而过的那一抹娇羞的风情却是迷乱了众人的眼睛。

    “方才听闻公子所作的诗词,大受裨益。”

    红姑娘心里暗自羞怒,脸上却露出笑容说道:“红姑娘谢过公子。”

    林宇行了一礼,笑道:“拙劣诗词,让红姑娘见笑了。”而后,林宇目光突然变得火热,竟然是毫无顾虑的紧紧盯着红姑娘。

    众人心里一阵发堵,偏偏林宇这副样子全都落在曲焱的眼里,曲焱顿时恼羞成怒,就在这时林宇又出声了。

    林宇犹豫着说道:“曲少爷这彩头要不…”

    听到林宇这话头的意思,曲焱不由得眉头一松以为林宇准备要取消彩头,连他自己都没发觉竟然松了一口气,这个人看来是不打算跟自己继续争执下去。

    可是林宇接下来的话差点让曲焱的目光喷出火来。

    林宇笑道:“曲焱少爷,你晚点兑现彩头也没事的。不过,输了就要有觉悟。怎么多人在场证明,我相信曲少爷不会出尔反尔,对吧?”

    众人心里惊讶,这位公子莫不是要与曲少爷正面硬怼不成,现在的局面似乎已经是不死不休了。

    曲焱拳头拽得紧,十几个小厮见情况不对,跑到曲焱的身后,一个个怒目圆瞪,颇有二话不说就上去围殴林宇的冲动。

    林宇脸色平静,却是不以为然。

    “哈哈哈!”

    出乎众人意料的是,曲焱竟然怒极反笑,大声说道:“这一次算是本少爷栽了,但那又如何!”

    突然的一幕,让镇定自如的林宇眼神一变,这个曲焱的反应倒是有些出乎他的意料,他突然举得这个曲焱越来越有意思了。

    曲焱甩开袖子,后边的十几个小厮让出一条通道,曲焱迈出三步,大声喊了三声自己是个傻子,而后转身看向林宇,问道:“这样如何,你可满意?”

    林宇心头一凛,双眼微眯,笑道:“曲少爷愿赌服输,在下佩服。”

    会咬人的狗不叫,这个道理林宇自然明白,原本以为这个曲焱不过是一个纨绔,现在看来自己有些小看他了。

    曲焱眼里闪过狠辣,狞笑道:“既然我已经愿赌服输,现在可以跟我说说你的身份了吧。”

    林宇抬起头,露出如阳光般灿烂的笑脸说道:“你猜。”

    曲焱微笑的脸顿时一僵,眼里的狠辣犹如被一层寒霜覆盖里边是彻骨的冰寒,脸色阴沉得可以滴水。

    他原本已经抑制住的怒火,瞬间变成了岩浆烈焰,曲焱从齿缝里挤出几个字音:“就算你不说,我也能够知道。”说完,怒摔袖子,转身气冲冲的离开。

    后边十几个小厮紧紧跟随。

    上官庆庆从三楼慢慢走了下来,刚才怡红院的发生事情他一直站在三楼上看得清清楚楚。他看向林宇,带着温和的笑意,身体微微向前行了一礼。

    虽然不知道这个人是谁,但是伸手不打笑脸人,林宇也挤出一个笑容,回了一礼。

    上官庆目光深深地看了一眼林宇,这才转身离开。

    “他是上官家的公子,上官庆。”

    红姑娘带着香风来到林宇的身边,巧笑嫣然道:“公子,你可得小心点了。这个曲焱可是出了名的笑面虎。”

    “哦?红姑娘莫不是在关心我不成,我莫不是在做梦吗?”

    听到这位公子不着调的话,红姑娘白了林宇一眼,眼神如同繁星闪烁,这一眸的风情,让林宇的心脏都忍不住突突加速跳了起来。

    妖精啊!

    即便林宇是一个坐怀不乱,脱衣不颤的新时代三好学生,但还是忍受不了红姑娘的风华妩媚。

    红姑娘自然注意到林宇的反应,心里暗喜还有一些的小得意,对于自己的美貌她还是有足够的信心的。

    可是让红姑娘感到意外的是,下一刻林宇直接转身就往门外走,毫不拖泥带水,进宝紧跟其后。

    进宝跑到林宇旁边,问道:“少爷,你怎么走了,赢得赏曲觅知音,接下去不是应该当座上宾吗?”

    “你家少爷我现在正在装…你等下,待会那个红姑娘就会叫住我。”林宇用余光偷偷瞧瞧后边,小声说道。

    进宝心里疑惑,红姑娘叫住少爷做什么?

    就在林宇快要走出怡红院的时候,红姑娘的声音从后边传了过来。

    进宝心里暗叫,公子真神!

    “公子…”

    红姑娘秀眉微蹙,声音清脆叫道:“敢问如何称呼?”

    林宇大步一迈走出怡红院,就在他的身影快要被天都繁华街道所淹没的时候,远处传来了低沉浑厚而不失严肃的声音。

    “我不过就是一个容易被人糊弄的第一傻瓜少爷。”

    红姑娘若有所思,突然一个名字出现在她脑海里。

    难道是那个人!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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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44526/ 第一时间欣赏才高九斗最新章节! 作者:梦未眠所写的《才高九斗》为转载作品,才高九斗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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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高九斗介绍:
给大家讲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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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搞怪猥琐发育,后期…嘿嘿嘿)才高九斗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才高九斗,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才高九斗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