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包打听奥兰多
大约一顿饭的功夫,哈桑就回来了,他先在门上轻扣两下,再重扣一下,这是他们约定好的暗号,巴西勒把栓门的铁链拿下,哈桑推着一个面容干枯的老头进来。
“他是谁”巴西勒问道。
哈桑没回答,反而说道:“拿两枚大金币给他”
巴西勒不疑有它,把两枚大金币交到老头手里。
老头拿过金币,放嘴里咬了咬,又舔了舔:“恩,很好,没剪过,你们果然有是真想做生意的”
“钱你收了,规矩你懂得”哈桑捏了捏拳头,咔咔作响。
老头咳了咳嗓子,吐出一口痰“知无不言,言无虚假”说着他坐在凳子上,翘起二郎腿。
哈桑转过头告诉巴西勒:“这人是城里的包打听,靠出售消息为生,有什么事都可以问他”
巴西勒恍然大悟,他现在确实一头雾水,只靠着胸口的闷火一头闯回万邦城,如果能知道一些消息确实会有很大的帮助,他压抑其他问题,从中挑出最关键的那个:“巴拉克真的死了吗”
老头瞪大眼睛:“巴拉克是谁?”
“我的农夫,他死在穷人巷集市上”
“哦是他啊”老头轻描淡写道:“他死了,死得透透的,荆棘家的小少爷把他拿去喂狗了,就这样”
虽然心里早有准备,听到这样的消息巴西勒还是怒从心头起,他一拳桌子上,把那老头吓了一跳。
“告诉我,哪里可以找到他,你知道我要做什么吗”巴西勒问道。
老头伸出两根手指摇了摇:“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我只回答问题,安德鲁小少爷明天晚上将在白香女士的妓院宴请一位红衣主教,你在那里可以找到他,好了两个问题问完了,告辞了”
巴西勒向哈桑发出一个疑惑的目光:“怎么回事”
“他们的规矩就是这样,只回答两个问题,一个问题一个金币,问完就走,绝对不多停留”
巴西勒无奈叹了口气,却看那老头退了回来,瞄向他的腰间:“我能否问一下,怎么佩戴着黄金鹰的剑?”
他又看向哈桑:“这小子到底是谁,他是黄金鹰大人的孩子吗”
老**深吸一口气:“你认识我们?”
“我当然认识你了,那年我的女儿被秃头主教的私生子囚禁起来轮奸致死,我找上门,他们又打断了我一条腿,把我扔到了雾河里飘到城外,是黄金鹰大人救下了我,又给了我些钱,那段时间我都绝望了,是黄金鹰大人给了我活下去的希望。后来机缘巧合之下我干起了这份行当,不然你以为在佣兵公馆叫嚷着要打听消息时,我会搭理你吗,能和我做生意得都是熟客或者熟客带来的人,当我看见你的那一刻你不知道我有多激动,虽然过了二十多年,但我还是一眼认出了你,我本以为能再次见到黄金鹰大人,你不知道一路上我多么高兴”
他虽然面无表情,胸膛却急速的起伏着,手臂微微颤动。
哈桑眯着眼:“我记得那次事情,但你的年纪对不上,你太老了”
“我吃的这碗饭不好端啊,得有保护自己的方法”老头说道,脸部开始像河流一般微微泛起波纹,他伸手在下巴处一揪起,整张脸便撕裂开来,露出一张崭新的面孔。这幅新面孔不如之前的要年轻些,却也是一副苦像,脸型削瘦,下巴短小。
“现在我的年纪对的上了吧”这人露出一个罕见的微笑:“黄金鹰大人还好吗”
巴西勒看了哈桑一眼,后者点点头。
“父亲去年去世了,他的躯体在密林地火化,如今葬在南方领的雷堡”
那人的肩膀塌了下去,疲惫得靠在墙上:“好人真是不长命啊,既然你是黄金鹰大人的儿子,那么我就知无不言了,你手下还有个脸色阴郁的骑士对吧,他被荆棘家的小少爷抓起来了,关在私牢里,估计眼下正在遭受酷刑”
巴西勒大惊失色:“怎么可能,乌鸦嘴分明在城外贫民窟的教堂里照看大猪”
“你信错人了,破烂主教是个见钱眼开的主,他把荆棘家的私人士兵引到了教堂里,你那位乌鸦嘴骑士为了掩护同伴而被他们活捉了,大猪骑士趁机逃了,他现下正躲在一个烂窑子里,他年轻时候的相好在那照顾他,他现在谁都不信。话说如果换成你父亲,他绝不会抛下自己的同伴一走了之,在这点上你远不如黄金鹰大人”
“我没抛下他们”巴西勒眼中不由得噙着泪水:“多莫格总管说过要把他们接走的,他答应过我的”
“你不能怪他,雷堡伯爵的总管没时间搭理这些破事,他当天晚上就走了,去了三指城,坐的首相大人的马车去的,随行的还有十几个骑兵”
巴西勒不由握紧拳头:“为什么”
“雷堡伯爵死了,在战斗中被流矢贯穿了脑袋,他的总管要尽可能快的把他尸体接回雷堡安葬”
伯爵竟然毫无预兆得死了,巴西勒震惊的说不出话,他曾想当面质问他,为何要忍心抛弃自己的亲生女儿爱丽丝,甚至还动了杀心,如今看来一切都成了过眼云烟。
这人说自己名叫奥兰多,巴西勒又他交流了一阵,才知道此时此刻的北方已经打成一团,密林人似乎和新生教会达成了秘密协议,不会在背后夹击他们,而新生教则放心的全力进攻三指城。
万邦城里歌舞升平,一片平和,北方却在水深火热之中,三指城公爵苦苦等待来自都城的援军,皇帝的内阁却吵成一片,因为新生教会的口号是推翻现任至高主教,依然效忠皇室。
首相大人认为这是削弱教会力量的好时机,拒不出兵,查理五世陛下神志不清无法下命令,皇太子一气之下带着黄金宫半数的皇家卫队和密林卫队去了三指城,临行前首相大人为了缓和与皇太子的关系才让雷堡伯爵加入了援军。
巴西勒管不了那么多,眼前他必须找到大猪,给他一个交代,当然乌鸦嘴马特也不能白死。
他本来只想给荆棘家族的安德鲁一个教训,现在看来不杀他不行了。
而有了奥兰多的帮助,这是看起来也不是那么困难了。
第九十三章 掏大粪
夜晚刚刚过半,天控呈现一片醉人的深紫色,那是一种美妙苍茫的时刻,整个万邦城都沉寂在睡眠中,只有一些特殊职业者开始了自己的工作。
比如,掏粪的。
巴西勒换上一身褐色连体衣,头上戴着圆顶草帽,来到鲜阳花园的一栋建筑后,荆棘家族在万邦城里的住所处在这片美丽宁静又芳香的地方,不出意外乌鸦嘴就被关在地下的私牢里,他们今天是要扮演的是掏粪工。
“随机应变好吧,我都你们都挺精细的,除了你”奥兰多一指大猪:“动不动就打打杀杀的,别坏了老子的事”
“这也是我的事啊,用不着你废话”大猪不满得吼道。
“你他妈小点声,不行你就滚蛋”奥兰多伸手在后院的大门上敲了敲,不一会儿,一个看样子是仆人的胖男孩,揉着惺忪的眼睛打开门。
这小孩又胖又圆,活像一只大鹌鹑,作为伯爵家的仆人,自然看不起一群拉粪的下贱贫民:“怎么,烂屁眼今天没来?”
“是啊,烂屁眼拉肚子了,他的屁眼又要烂上几分了,这不让我们来了”奥兰多瞬间变脸,一脸谄媚的下贱样子。
“都麻利点,趁老爷们睡醒前弄完,弄不完老子拿鞭子抽死你们”胖鹌鹑扣了扣鼻子,一坨硕大的鼻屎甩在哈桑的脸上,巴西勒紧紧拽着老**的手,才让他停止揍这个胖鹌鹑的冲动。
“您瞧好吧”奥兰多摘了帽子,深深鞠了一躬。
看到胖鹌鹑让开了身子,装作掏粪工的巴西勒等人连忙推着拉粪车进了荆棘家族的府邸。
那胖鹌鹑嫌他们身上臭烘烘的,早就一溜烟跑了,奥兰多看着左右无人小声说道:“荆棘家有三个粪坑,一个是仆人们用的,一个是主子们用的,还有一个是在士兵们睡觉的地方,马特爵士估计就被关在士兵住宅的地下室里”
巴西勒也低声回应:“事不宜迟,我们现在就去吧,再多等一会,指不定马特的就撑不住”
“不行,那个胖小子远远盯着我们呢,他是为了防止我们乱窜甚至偷东西,这是荆棘家的规矩,生人干活时必须由熟仆看守”奥兰多说道:“别回头看,别让他起疑心”
“那个烂屁眼,就是经常来掏粪的人去哪了,你怎么弄到他的工具的”巴西勒极力压抑住回头的冲动。
奥兰多看着他,眼睛忽然变得凌厉起来:“相信我,你不会想知道的”他把粪桶从拉粪车搬运下来:“先干活吧,第二个才是士兵们的粪坑,到时候才有机会接近私牢”
巴西勒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此时的心情,他扛着大大的掏粪勺子,一遍一遍得从粪坑里掏出屎尿,蛆虫在粪勺里涌动着想要逃回温暖的家园,新鲜大粪的臭味飘散在空气中,就算有面巾遮盖也扛不住这股味道,他听到大猪的喉咙不停得咔嚓想,想必他已经快吐了,倒是奥兰多一脸平静干得起劲,丝毫看不出他平时细皮嫩肉的样子。
“这帮人真他妈能拉啊,我看都是吃饱了撑的”哈桑撇了口吐沫,弥漫的臭味钻进他的鼻孔后又立马遮上了面巾。
仆人们的粪坑很快清理完了,巴西勒擦着头上的汗,看着整洁的粪坑,心理倒有点成就感。
妈的,自己是来救乌鸦嘴的,怎么还干上瘾了,他直想抽自己一个嘴巴子。
士兵们休息的地方在另一个大院子里,除了一间通透的大瓦房,还有一件小铁皮屋子,铁门上插着钢铁插销。
奥兰多眼角斜看着铁皮屋子:“那里就是地下私牢的通道,我在城里的小眼睛们没看到乌鸦嘴出来,也没看到往外抬过尸体,所以他可以肯定,他还在里面并且活着”
哈桑这时靠了过去“奥兰多,我真的好奇,从前那个唯唯诺诺的可怜虫,如今却变得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你绝对不是个简单的包打听,你究竟是干什么的”
奥兰多瞅了瞅一脸好奇的大猪,后者仍在聚精会神得听着,直到哈桑捅了捅他的腰眼,他才稍稍走远了一点。
奥兰多似乎下了很大决心:“好吧,我就告诉你们,谁让我欠你们。我现在效忠于皇室,我替皇帝掌握城里所有阴影中的情报,大到首相大人在他哪个情人家过夜,小到穷人巷的乞丐今天讨到了几枚铜子,我统统掌握,如今皇帝昏迷不醒,皇太子殿下也去了三指城,我放假很久了”
“听起来像是情报大臣干的活”哈桑说道。
“没错,可是你要知道当今的情报总管拉利斯爵士是个虚有其表的家伙,在其位不就其职,他是靠着妹妹是皇帝情人才爬到了这个位置,真正的事情还是手下人做的,行了闭嘴吧,那胖小子过来了”
只见那胖鹌鹑迈着两条胖腿一蹦一跳得走过来,坐在一条石条凳子上,他离得如此之近,势必会影响到接下来的行动。
几人眼神交汇,皆轻轻额首。于是巴西勒趁着胖鹌鹑支着下巴眯眼睛打瞌睡的时候,慢慢凑到他身后,以手掌为刃,瞄准角度,猛地劈在他脖颈处。
胖鹌鹑的身体顿时软了下去,哈桑一把捞住他:“成了,这小子不到天亮绝对醒不过来”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老**还是把胖鹌鹑拖到了院子里的柴火堆里,又找了条捆粪桶的绳子把他绑得结结实实,脱下袜子塞进他的嘴里。
他禁不住的得意:“不是要拿鞭子抽老子吗,先尝尝老子脚丫子的香味吧”
巴西勒看到哈桑搞定了胖鹌鹑,忙凑到士兵们的住所外,透着窗户往里看,里面鼾声雷动,几个士兵睡的正香:“成了,这群人睡得像猪一样,赶紧干活”
铁皮屋子的钢铁插销难不倒奥兰多,他从舌头下掏出一根细弱发丝的铁丝,捅进锁眼里捣鼓了几下,插销便应声打开。
“大猪,你守在外面,有不对劲就使劲用出点动静让我们听见就好”巴西勒嘱咐道,便跟在哈桑的身后钻了进去。
第九十五章 首相塔
牢房的尽头,奥兰多扶着乌鸦嘴举步维艰,慢慢得走出来。
后来巴西勒才知道,荆棘家族的小少爷根本没想让乌鸦嘴活着出去,那位小少爷是个生性残忍的人,他已经知道巴西勒的身份,也知道黄金雄鹰和雷堡的关系,他并不需要从乌鸦嘴那里知道什么情报。
乌鸦嘴在这段时间里遭受了多大的折磨,荆棘家族的小少爷用锋利的小刀割开他的肌肤,将盐水灌进他的伤口,又用军用镐伸进他的嘴里,把牙齿和舌头统统嚼碎,在奥兰多把他从刑架上救下来的时候,他已经发起了高烧,命在旦夕。
巴西勒带人闯进来之前,安德鲁·波尔茨已经下了命令,要求巨汉狱卒天亮前处决掉乌鸦嘴。
有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手下,巨汉狱卒在审讯室用火把慢慢烧着马特的脸,正在他享受虐待带来的快感时,巴西勒闯了进来。
一场战斗过后,巴西勒挣扎着爬起来,用处女把巨汉狱卒的肚腹切碎,才把贵妇拔了出来,牢房里帮助他的那个囚犯早已没了气息,他被巨汉临死前虐碎了喉咙。
他向那位囚犯行了一个郑重的骑士礼,立正站好,在心脏部位重重锤了两下:“愿你安息,我的朋友”
奥兰多和他一左一右扶着人事不省的乌鸦嘴走出地牢,迎面而来就是一滩鲜血,那个老看守倒在自己的血泊中,他的喉咙被割开,哈桑正在擦拭刀身上的鲜血。
“他装晕,想袭击我,被我一刀宰了”哈桑说完接过替换巴西勒。
荆棘家的私牢建得很深,打斗的声音丝毫没有吵醒地面上酣睡的士兵,巴西勒被乌鸦嘴的伤势刺激到了,不顾腹部的翻江倒海,说道:“哈桑和大猪你们俩先带乌鸦嘴走,奥兰多,你带我去找安德鲁·波尔茨和他那个叔叔,我现在就去宰了他们”
“不行”奥兰多按住他握剑的手:“时间过了这么久,按说清理茅房的活早该完了,那个胖小子一直不回去别的仆人肯定会起疑心,安德鲁·波尔茨居住的地方在院子深处,就算能杀了他我们也撤不出去,这样做太危险了,你别冲动”
乌鸦嘴躺在大猪怀里,无意识的呜咽一声,哇得一声吐出满口鲜血,里面还有丝丝碎肉。
“当务之急是找人救乌鸦嘴,不能再耽搁了,不然他死定了”大猪把乌鸦横抱在胸前,朝门外跑去。
巴西勒不再坚持:“走,这仇我记下”
......
权杖之路中心,首相塔,书房。
“‘明光’死后,他的符铭之石头化为无数碎片散落世界各地,当魔法能量重新回到我们的世界后,这些碎片被重新唤醒,第一枚碎片上个月已经出土了,在就万邦城附近,而且其中所蕴含的力量已经被他的宿主所掌控了”
“所以呢?博士,你到底想说什么”伏在楠木桌子上办公的人微微抬头,他是整个帝国最有权势的人,仅次于皇帝陛下,世界上没有任何人可以跟他抗衡,至少是现在。
即使眼前的人身份如此高贵,塔西博士还是不畏强权,他几乎趴在高大的书桌上:“首相大人,如果这股力量被心术不正的人掌握,那么整个帝国都将陷入危险之中,我们要抓紧行动”
帝国首相,果园城公爵伯纳德·德兹比公爵放下鹅毛笔,把信纸卷了起来,用烫好印泥戳上两枚标记,分别是代表首相的食指徽章和代表果园城公爵的丰收葡萄,他把信交给侍从:“让拉利斯爵士用飞得最快的信鸽送信,务必在中午前送到巨鹿盆地”
“可是,首相大人,拉利斯爵士正在城外的美酒庄园参加宴会,他估计现在正喝的开心呢”
伯纳德首相脸颊抽搐着:“那就去找他手下最得力的那个家伙,长得像只臭水沟里的死老鼠的那个家伙,叫什么来着”
“您说的是奥兰多阁下吗”
“对,就是他,赶紧去”伯纳德首相不耐烦得挥了挥手,转头看向年轻的博士:“博士先生,你也看到了,我手头里的事太多,北方发生的事你也知道,三指城危在旦夕,密林的大酋长辛辛苦苦培养的继承人死了,他眼看自己的领地被疯牧师抢走大半,成天沉醉在美酒和女人的肚皮间,毫无作为,而陛下神志不清,二皇子又怂恿皇太子殿下去三指城,殿下他一头热血,扛着自己的战锤就把自己陷入险地之中,有时候我就想啊,要是皇太子和二皇子出生时间颠倒一下改多好啊,该多多思考的人一根筋,该勇猛的那个又满腹阴谋,我夹在他们中间,每天如履薄冰,白天萨乔爵士又派人来杀他的侄子,那个玫瑰堡病秧子小公爵跑到我面前像只泥鳅一样哭哭啼啼。现在你又来跟我讲什么古代流传下来的神话故事,若不是你顶着百年来最年轻的博士的称号,我早把你轰出去了”
塔西博士满头冒汗,如果不能说服首相,这次任务必将失败不可,单靠他们这几个人是无能为力的,他猛地爬上桌子:“可是,首相大人,我必须得到您的支持,只要您在天亮召集皇家军队,在城里翻上一遍,再加上迪力克硕士的感知能力,一定会把那个人找出来的”
伯纳德首相不满的看着他:“从我的桌子上滚下去,你以为召集军队是那么简单的事吗,到时候整个万邦城不知会传播多少流言蜚语,不知道的人还以为疯牧师打到城里来了呢”他站起身,松了松睡衣的腰带:“时间不早了我要休息了,我刚刚有了个孙子,还希望多活两年看着他长大呢,如果你要留宿就去找我的管家”
塔西紧追上去还想多说两句,可是卧室的门砰地一声在他面前关闭,差点夹到他的鼻子。
整间书房顿时雅雀无声,墙上挂着的,早已逝去的历任首相画像仿佛在嘲笑他,特别是挂在最中间的前任首相,白马城的卡勒维爵士笑得最灿烂。
画上的卡勒维爵士捧着自己的大肚子,笑的直不起腰,好像在说:“洗洗睡吧,你这个傻瓜”
第九十六章 符铭碎片的反噬之力
迪力克硕士没有面见御前首相的资格,他坐在一楼巨大的会客厅,正在品尝新鲜的月季茶,看到塔西从环形楼梯下来,手猛地一抖,茶水翻腾着倾倒在手上,他顾不得烫,一抖袍子站起来:“怎么样,首相大人怎么说”
塔西摇摇头,一声不吭走出首相塔,今晚的月光格外明亮,洒在他的肩膀上,说不出的轻柔。
迪力克看着这个比他还要小上几岁的年轻博士,回想当初两个人一起从学徒成为正式的学士,又一起成为硕士,那之后塔西因为出身贫寒父母双亡,而专攻无人问津的神秘学,只因这门专业不收学费,还有略微的薪酬。
而迪力克在老师的建议下选择了医学,医学是学城最热门的专业,每个在学城修完医学课程的人都会成为贵族们的座上宾。
谁曾想没几年功夫,塔西就鲤鱼跃龙门,成为了一名紫袍博士,转眼又几年过去,神秘的魔法能量真的降临于这个世界了,研究医学的迪力克反而成为了第一批可以操纵这股神秘能量的魔法师,不得不得命运真的爱捉弄人。
如今的学城,医学不再是最热门的专业,现在学徒们几乎一半以上都在修习神秘学,可能过不了多久,神秘学就要正式更名为魔法学了。
首相塔的马厩里,埃里克爵士正在逗弄着马匹,看到垂头丧气的两人,一眼就知道他们无功而返:“我们现在去哪”
“回去睡觉,明早去黄金宫和利法尔博士聊一聊,我想他总会看待在同出学城的份上帮帮我们”
利法尔博士是如今的皇家博士,和维林安博士竞争城主之位失败后,就被招进黄金宫,负责教授皇太子洛泰尔作为帝国继承人应该学习到的一切,自那之后他连万邦城都没出去过,甚至很少走出黄金宫。
平心而论,他教得不怎么样。
坦而言之,塔西对和利法尔博士的会面不怎么抱希望,当年他像一只丧家之犬离开学城,想得到他的帮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走在权杖之路的大理石路面上,马蹄铁踏在上面,发出清脆的声音,期间他们遇到两队巡逻的士兵,远远看到他们的身上的鹅毛笔徽章就远远离开。
“瞧,就算我穿着一身正统到不像话骑士铠甲,只要上面有一根鹅毛笔徽章也会招他们讨厌”埃里克苦笑道。
“当然,这些士兵们总是把学者们当成恶魔的化身”
他们一路轻车熟路来到与鲜阳花园的同名的鲜阳旅馆,鲜阳旅馆是贵族区唯一的一家旅馆,设施华丽,终日供应热水和新鲜的食物,床铺是用沾满阳光的鸭绒毯子做成的。
夜晚已经过了大半,塔西脱下袍子,刚刚钻进温暖的被窝,就听见隔壁一阵吵闹,随即房门被砸响:“塔西,快醒醒,我又感受到那股力量了,铭符之石的碎片”
塔西连拖鞋都没穿,赤脚跑去开门,门外迪力克头发乱蓬蓬的,双眼充满血丝。
迪力克顾不上身份上的尊别,揪住他的衣领就开始往外拖,夜空依旧静谧,街道上依然空空荡荡。
可是迪力克没走几步,就发现自己失去了目标,那股能量转眼间消失不见:“不见了,就闪动了一下”
“在哪里,你发现他在哪里吗”塔西急忙问道。
迪力克抱着脑袋:“好奇怪,刚刚给我的感觉很奇怪,我感觉到那股能量无穷无尽,周围全是,几乎将我包裹”
塔西研究神秘学多年,稍加思索就得出了结论,出现这种情况只有一种可能,就是符铭碎片出现在他们的周围。
在万邦城内,甚至可能在鲜阳花园里。
符铭碎片的出现搅动了空气中的魔法能量,迪力克现在浑身说不出的舒服,他手臂轻轻舞动,一簇迷你风涡在他掌中出现,和平常他将周围的魔法能量聚集成风涡花费的精力和时间不可同日而语,轻松无比。
他将另一只手伸进迷你风涡中,不断抚摸,风涡变得越来越大,最后他的手掌已经盛不下,他只好双手捧着。
如果我能得到这枚符铭碎片,如果我能得到所有碎片,如果我能得到符铭之石,那么我手里的风涡将变成世界上最可怕的风暴,我就可以变成世界上最强大的人。
到时候学城算什么,黄金宫又算什么,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将在我脚下匍匐着颤抖,我将是世间的主宰,我将成为比‘明光’更伟大的人,我将开创一个新时代。
迪力克仿佛看到了至高主教为他加冕,不对,至高主教算什么?只有自己才配给自己加冕。
维林安城主,查理五世皇帝和洛泰尔皇太子,还有塔西和那群老不死的博士们,还有至高主教都跪在自己的脚下,争先恐后得亲吻自己的脚趾。
......
“这个世界需要重塑”迪力克低吼一声,正要聚集更多的能量,忽然看到自己的手臂被埃里克爵士抓住,他的双手被分开,手中的风涡失去支持,渐渐尖鸣着消逝。
塔西抓着他的脑袋,拉扯着他的头发:“迪力克,你怎么了,不要吓唬我”
所有卑微得跪在他脚下的人都消逝了,迪力克又重新审视这片黑夜,他全身力气一泄而空,双腿一软,靠着塔西的搀扶才没有倒在地上:“别,别让能感受魔法之力的人接触符铭之石,那东西太邪恶了,太了怕了,仅仅是遗留下的气息就差点吞噬了我”刺骨的寒冷充斥在他全身:“你的研究方向是正确的”
学城的研究成果一直有分歧,以神秘学首席博士,塔西的老师马尔文博士为首的众多学者认为符铭之石是可以将魔法能力提高的珍贵宝物,要不计一切代价收回学城看管,如果被心术不正的人得到,将对帝国产生威胁。
而塔西翻阅了大图书馆中关于符铭之石的藏书,这些书籍很不好找,仅仅会在一些非神秘学的书籍的角落里留下只言片语。
于是他得出了大胆的假设,符铭碎片虽然会提升持有者的魔法能力,但也会对持有者带来的巨大的伤害。
上古时期,符铭之石的主人,‘明光’的消失或许与此也有关系。
他的说法被众学者嗤之以鼻,但今天在迪力克的身上却得到了证明,但塔西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第九十七章 警告
世界再次变得灰白,一个面容枯黄的男人走在干涸的大地上,法兰吉慢慢追上他:“你要去哪里”
“我要下地干活了,可是我却找不到我的家了,那些苗儿慢慢长起来了,今天必须要给他们浇水,不然会死掉很多的”男人哭着说道:“我的水桶也找不到了,这里好黑好暗,我好害怕”
法兰吉伸出手:“抓着我的手,我可以带你回家,回我们的家”
“真的可以吗,我可以回家了吗”男人兴奋得又笑又跳,慢慢抓住她的手。
“是的,我保证”法兰吉露出一个微笑:“从今天起我们就是家人了”
世界再次回复它本来的色彩,法兰吉慢慢睁开眼,眼前的尸骸依然躺在那里,静悄悄得,像是一个玩累的孩子一样,安详的入眠。
法兰吉在等,她知道她的孩子快睡醒了。
只有奥罕不太耐烦,他闭着眼抱着自己的刀,不停抖着脚尖。
“安静,不要打扰法兰吉”热娜不高兴得踢了踢他。
法兰吉没有看她的异血兄弟姐们,依然注视着那具尸骸,他生前是小彩石城的农夫,已经死了很久了。
“有我的地方,就是你永恒的家”法兰吉跪在尸骸的面前,轻轻牵起他的手,那只手骨白皙狭长,关节却肿胀无比。
尸骸慢慢回应了她的召唤,他的手骨慢慢颤抖,握紧了法兰吉的手,眼眶像两只深不见底的黑色深渊,在注视着她。
这具尸骸慢慢爬起来,身上的尘土倾泻而下,乳白色的骨头粼粼发光,他的眼眶慢慢逐渐被灵魂之火所掌握,散发着迷人的碧绿色。
四周响起一片掌声,以她的妹妹们最为高兴,特别是小悌丝,小巴掌都快拍红了。
“试一试,让他为你做一些事”里达的声音传来,最近他越来越虚弱了。
里达的打算是安排自己的弟子提尔,来教授法兰吉亡灵法术。但是提尔因为夜灵王害死自己的女儿,终日伤心不已,他在一个深夜里不辞而别,至今不见踪影,所以只能由自己亲自出马。
他感到自己的身体每况愈下,已经支撑不了多久,如果自己死了,看不到大仇得报那天该怎么办,他还等着和自己的教团兄弟们一起,在大教长的率领下回到安夏拉布尔,让那些害死他们的人感受灵魂深处的惩罚。
如果自己熬不到那天,也必须在身死之前让法兰吉熟练学会复生之力,到时她就能召唤器一个带有生前意识的尸骸,就像自己的教团兄弟们那样,把自己复生,而不是眼前这个只能听命于主人的,没有自主意识的小骷髅。
法兰吉在他的指导下,十天之内连续召唤了十具尸骸,这些人死去的时光以百年计,他们的灵魂早已散落在世界各个角落,成为亡灵之力的一部分,召唤他们只能算是入门阶段。
接下来该让她学习召唤新死之人的尸骸了,她可以慢慢学习,小彩石城之战时死了很多人,有小彩石城的士兵,有大彩石城的士兵,有花巷城的士兵,甚至还有夜灵人和几个夜岩人,他们的尸体还很新鲜,她统统可以拿来练手。
当然,最好是和她拥有感情的人,这可以使她成长得更快。
他不在乎死多少人,只要能复仇,任何事他都可以接受,这一刻他等得太久了,他有些迫不及待了。
......
回到小彩石城后,法兰吉把自己刚召唤出来的骷髅送到储藏室里,然后回到了自己的卧房里,这里从前是前任小彩石城将军夫人的卧房,依在栏杆上就可以看到远远的海平线,空气中隐隐约约带着海腥味,在第一次女仆们想要点上香烛驱散海腥味时被她拒绝了,她挺喜欢这位味道,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她就是喜欢。
自从被尊为永夜之子,她再也无法和姐妹们同眠,只有在白天练习复生之术才可以和她们在一起待上聊聊片刻。
法兰吉坐在落地镜前,女仆们为她换上居家的衣裳,这些衣服柔顺的像是婴儿的肌肤,初穿时让她很不喜欢,总觉得很容易滑下来,但是多穿几次也就习惯了。
一个满头柔顺金发的夜灵女仆把她的头发握在手里,用涂了花精的湿布轻轻擦洗,然后在脑后挽成一个髻。
接下来是一个小彩石城本地的女仆,跪在地毯上为她绑紧腰带,即使已经经历了接近上百次,法兰吉还是不习惯别人跪在自己的面前。
她不自在得深吸一口气,看着小彩石城女仆的头顶,这个女孩还是这么瘦,身姿轻盈,双手柔软娇小,但是好像有什么不对,她的头发颜色不对。
“你是谁”她疑惑道:“你不是红花”
红花是服侍她的四个女仆中唯一一个本地女孩,当初在城外的战场里把她救出来以后就一直跟在法兰吉身边,她笑起来很甜美,声音像百灵鸟一样动听。
跪着的女孩抬起头,满脸紧张,她在发抖,她在害怕。
法兰吉意识到自己吓到她了,语气轻柔了几分:“你说,红花哪去了,她生病了吗”
她话音刚落,门被粗暴的推开,一个俊美的金发少年走了进来,他咬了咬手指:“我和你们的女主人有话要说,你们都出去”
来人是夜灵人的沙迪王子,那个夜灵女仆听到自己的王子吩咐,立刻退了出去,而剩下的三个女孩,则看了看法兰吉。
“既然沙迪殿下有令,你们就出去,有事我会吩咐”法兰吉浅浅一笑,看着女孩们走出房间,并且关上了门。
“有什么事您可以说了,殿下”法兰吉和这位夜灵王子并不相熟,只在远远见了几次,他和所有夜灵人一样有着惊人的美貌,但却更加危险。
沙迪并没有绕弯子,直接说出了他的来意:“你不是想知道你那个叫红花的女仆的下落吗,那么我告诉你,她已经被你的老师下令处死了,你明天的课程就是去复生她,怎么样,这条消息劲爆吗”
一时间,法兰吉如鲠在喉,只能结结巴巴得把里达说过的那些话复述:“我,我不知道,如果她信任我,能接受我的邀请,那么她还是会活着的,只不过以另一种方式,这没什么不好”
“没什么不好?你真是无药可救了,如果你知道,你的老师真正的目的是毁灭整个安夏拉布尔,你还能这么镇定吗,安夏拉布尔整整有接近五十多万人,他要杀光所有人,想象一下那种场景,想象那一片血雨腥风,你还是会这么镇定吗,好好想想我的话吧,永夜之子,他已经被复仇蒙蔽了双眼”沙迪在她的称呼上加重了几分,眼神中带着一种玩味的目光。
第九十九章 逃脱
其他夜灵人对沙迪的洗澡方式感到恐惧。
“殿下,水这么热,会把您烫熟的”
“我觉得这像是那些穿着花花绿绿的人在烹调食物”
眼前这几个苦力,他们都是夜灵王的奴隶,留在小财是城里伺候沙迪,他有时候觉得这些夜灵男孩和安夏拉布尔的孩子们似乎没什么区别,对什么都好奇,又对什么都恐惧。
当男孩们把最后一桶热水倒进水池后,纷纷对着烟雾缭绕的浴室指指点点。
“摸一摸,没有那么可怕的”沙迪抓住一个男孩的手,往水池里探入,指间刚一接触到睡眠,男孩便尖叫着缩回了手。
夜灵人永远用冷水洗澡,热水澡对于他们而言就像是加了毒药的酒一样,夜灵人的一生就是在冷水澡和冷食之间度过的。
男孩们纷纷鞠躬退出浴室,只剩下几个侍女们面带苦涩的在站那里,她们要服侍沙迪洗澡,她们的工作远远没有结束。
“你们也觉得很热吗”沙迪对着女孩们说道,他舀起一瓢冷水泼在热石上,浴室的温度更高了,她们精致美丽的脸孔在水洗弥漫的浴室里隐隐绰绰,憋得通红。
“你们可以退下,我只是想好好享受一次热水澡,你们的愁眉苦脸太败兴了,没我的吩咐不要进来”
女孩们如临大赦,逃也似的离开了。
沙迪长舒一口气,猛地从水池中跳了出来,不停朝热石上泼水,浴室的热气和外面的冷空气碰撞,在玻璃门上形成一层厚厚的水汽。
这时只要有一个仆人好奇得进来看一眼,就会发现水池中已经没有沙迪的身影了。
沙迪穿上早已准备好的贴身短衣,将双剑紧紧绑在后背,又将勾索甩上房梁,慢慢爬了上去。
记得小时候,沙迪在赤岸堡的家族图书馆里看到过一本书,书名叫做《一百种愚蠢的死法》,里面记载某位小彩石城将军喝了太多酒,独自泡澡时被闷死在浴室里,那之后的浴室在房顶的隐秘处添加了一扇透气窗,他要找的就是那扇透气窗。
他慢慢踩在房梁的木梁上,扣着上面古老又腐败的结角质处,木梁被蒸汽渲染,踩上去又湿又滑,他不得不小心翼翼得防止自己掉下去。
通风口在一段十字梁的角落里被发现,那里离沙迪所在的位置还有一段距离,既远又高,不过目测是可以容一个人通过的。
勾索抛了几次才准确得扔出通风口,钩子卡在窗户边,他抻了抻,绳子绷得很直。
多呆一秒就多一分被发现的危险,沙迪深吸一口气,荡了过去。
浴室是在将军府的顶层,当沙迪迈出第一步的时候,差点叫了出来,他的脚底太滑,一不小心就会顺着角度极陡的的房顶直接摔了下去。
海面吹来的腥风灌进了他的肺,白天下了一场雨,到了夜里那些阴云已经被吹开,月光像一把利刃披散了它们。
将军府是整个小彩石城最高的建筑,而沙迪现在有身处于整个将军府顶,夜灵王曾带着他在将军府的大阳台上俯视过全城,那是他说大阳台是最高的地方,虽然夜灵王从来都很睿智,但至少他在这点上弄错了。
沙迪趴在房顶,看着小彩石城笼罩在银光之中,如同一幅炫丽的水彩画,美得不可方物。
但是这里不是他的家,他的家在赤岸堡,那里有他爱的女孩。
沙迪悄悄顺着排水渠绕到将军府的东侧,那里有很多窗户,墙壁上还有许多破损的壁画,他可以从那里慢慢爬下去。
房顶的瓦片质量不太好,再一次稍加用力时被沙迪碎了一片,这细微的声音引起了下面的人一阵交头接耳,他慢慢探出身子,看到自己年轻的夜灵妻子菲图琳芙趴在小阳台的栏杆上,她的身边还有一个身穿丝缕绸衣的肥胖女孩,那是现任小彩石城将军加席托的女儿翰妮,他们在用一种介于夜灵语和金沙语的语言交谈,虽然说得很是吃力,但起码的交流不成问题。
“什么声音”翰妮用她一贯的夸张口吻尖叫道:“我听见崩得一声”
“可能是燕子在房顶休息吧,不知道它们找到家了吗”菲图琳芙说道,她的声音很是哀怨。
“哎呀,你又这样”翰妮嘟囔着:“又为你的太子殿下忧心伤神了。我问你,你以前谈过恋爱吗,你有过情人吗”
“恋爱?情人?那是什么?”菲图琳芙尴尬的抿了抿嘴唇:“情人又是什么”
“就是两个人在一起,爱抚,亲吻什么的”胖翰妮说着呼吸都急促了几分:“我有两个情人,不过他们俩一个是制鞋匠的儿子,一个是训鹰师傅的孙子,每个星期我们三个都会抽出一天,等所有人都睡下后跑到马棚里,我比较喜欢制鞋匠的儿子,如果他的出身能高贵点我一定会嫁给他,不过训鹰师傅的孙子力气很大,他曾好几次把我弄晕过去”
沙迪有些冒火,不知道谁出的臭注意,竟让这个荡妇来和菲图琳芙作伴,可不要把她带坏了才好。
菲图琳芙惊讶得捂着小嘴:“他打你啦?”
“哎呀,你真笨了,真是的”胖翰妮凑向菲图琳芙的耳朵边。
沙迪看到夜灵女孩紧紧捂着胸口,脸颊红的像是最美的晚霞。
看着她娇羞的样子,胖翰妮嗤嗤笑起来:“虽然把尊贵的王子殿下和制鞋匠的儿子还有训鹰师傅的孙子相提并论很不礼貌,但是我真的想知道,王子殿下到底怎么样啊,你们都结婚半个多月了,但你却从不谈论他”
菲图琳芙叹了叹,一双樱桃似得小嘴轻启微张:“我总觉得殿下他心底有事,他从不和我多说话,每天只有在用膳的时候才能和他见一面,他总是骑着马去和士兵们练习武艺,再不就是和魔法师们交流心得,他还会打听夜灵人家园的故事,总之就是不喜欢我”她一边说着眼圈泛红,一滴晶莹的泪珠悄然滑落衣襟。
“对不起,菲图琳芙,我的女孩还在家里等我,请你原谅我”沙迪心中默念,随即慢慢爬走。
第一百章 死去的老奴隶
小胖子从来没有跑的这么快过,他跑丢了自己的鞋,喉咙在冒烟,双腿已经麻木,他紧紧攥着手里握着抢来的东西,一袋糯米酒。
市镇里到处都是奄奄一息的人,他们的眼睛散发着绝望的光芒,濒死的呜咽之音让人心神不宁,逃跑的路上小胖子踩到了一个人的脚,当他回头张望时才发现那人已经死了,浑浊的口水顺着死人的嘴角流了满身,他的脖子以及胸口遍布黑色的斑点,这是身患瘟疫之人最大的标记。
这里已经变成了地狱。但是他还要做完最重要的一件事,让老疙瘩喝一口酒,这是他最后的愿望。
在离开上一个村子的时候,老疙瘩浑身开始冒红色的斑点,手臂和双腿长满暗疮,他越来越虚弱,靠着小胖子的搀扶才坚持来到这个市镇。
当时他们就觉得那个村子很奇怪,村民们不知为何都离开了村子,看得出来他们走的很匆忙,有几间房子里甚至遗留着塞着稻草的麻线被褥,但是困意涌上之时也顾不得这么多,他们便直接在村子里睡了一晚。染病之后老疙瘩小怀疑整个村子是被瘟疫侵袭了,才让村民们不得不逃离了自己的家乡。
“你坚持住,到了有人的地方就可以治你的病了,那里肯定有白袍僧,你知道的,白袍僧们都厉害得很,你这点小病在他们眼里根本就是小菜一碟”一路上,他无数次这样给老疙瘩加油打气。
然而刚到这个市镇,他们才发现瘟疫早先一步光临了此地,超过一半的镇民染上了病,那些镇民被好心的白袍僧们接到寺庙里集体安置。
白袍僧们为病人们烹制食物,给他们熬制草药,为他们打来干净的饮用水,照顾他们的起居,接着白袍僧们也染上了瘟疫,然后和他们照顾的病人一起死去。
寺庙成了死屋,再没有人敢靠近,那里反而成为了瘟疫最大的灾区,活着的镇民把寺庙烧了个干净,把得病的人居住过的房子衣服,甚至他们的尸体也烧得一干二净,但是瘟疫的脚步没有就此停下,它气势汹汹来的愈加猛烈,不把整座镇子吞噬干净誓不罢休。
尚未染病的镇民大约只剩下两百多人,他们大多是青壮年男女,瘟疫总是很挑剔,它最喜欢老人孩子和体弱之人。
这两百多镇民抛下等待死亡的亲人们,收拾细软,准备向东逃亡,小胖子和老疙瘩来到的时候,他们正聚集在镇子里唯一一处干净的井边,准备第二天就开始逃亡之旅。
小胖子苦苦哀求镇民们的帮助,得到的只是无用的同情心。一个塌鼻子男人给了他一只火把:“你可以去街边看看那些死人,我们连自己的亲人都救不了,更别说一个外人了,你应该陪着他最后一晚,然后明早来和我们一起上路,如果那时你还没得病得话”
镇子上到处都是死人,他们有的死的早,腐肉吸引了秃鹫的光临,漏出了白骨,那些秃鹫饱餐一番后也死在了原地,还有那些新死之人,肚子肿胀得老大,小胖子亲眼看到一个女人的肚子爆炸,黑紫色的内脏和鲜血散落满地。
小胖子扶着神志不清的老疙瘩来到一处迎风高坡上的羊圈里,羊儿们早就被活着的镇民们牵走了,没有死人占领这里,或许死在自己的家中,死在自己的院子墙边是他们最后的尊严。
他把老疙瘩放在羊儿们吃草的食槽边,面向东方直挺挺跪了下来,重重磕头三个头:“将军大人,将军夫人,你们灵魂有知,就保佑老疙瘩度过难关,让他活蹦乱跳起来吧”
当初就算是得知父亲的死讯时,小胖子也没有如此难过,或许自己对他的爱早就几年前消失殆尽了。
他不停得磕头,额头磕出了鲜血,眼泪鼻涕流了一地。
“还有少将军,你也要保佑老疙瘩,他是为了寻找您才染病的”他想了想,又觉得不对:“算了,你还是保佑自己吧,你能照顾好自己就不错了”
靠在老疙瘩身边,小胖子渐渐睡着,醒来时天已蒙蒙亮,老疙瘩歪着脑袋一动不动,胸前已经遍布了代表死亡讯号的黑色斑点,他的眼睛至死都没有合上。
小胖子伤心得盖住老奴隶的眼睛,手腕却被一把捉住,他想起小彩石城事变时那些复生的活死人,腿脚一软直接跪在了地上。
“我,我还没死呢,你别,别跪我”
出乎意料,老疙瘩竟然开口说话了,小胖子转悲为喜,扑在他身上:“你好了,老疙瘩,你的病好了是吗”
老疙瘩的眼睛动了动:“不,我这是回光返照,我确信自己要死了,我能感觉的到,快,给我找点好喝的来,快去”他虚弱得一摆手,把小胖子推到在地上。
小胖子不再迟疑,跑到干净的水井边,那些尚未染病的镇民已经陆陆续续打点起行囊,看到小胖子跑来,昨天给他火把的男人用一杆大棍子把他堵住:“得先给你检查身体,你要是也染病了我们都有危险”
“给我点酒,一点酒就好”小胖子哀求道:“什么酒都行”
一个满脸胡须的粗壮男人拿着只皮囊:“没想到还是个小酒鬼,这袋糯米酒你要是想喝,就得多干活”
老疙瘩的样子浮现在眼前,他胸前的黑斑,嘴角的浓汁都让小胖子无法再耽搁下去了,他猛地用脑袋顶倒粗壮男人,抓过酒囊夺路而逃。
快到了,就快到了。
羊圈就在前方的坡上,小胖子手脚并用爬了上去,直接撞开栅栏门,老疙瘩一动不动得闭着眼睛躺在那里。
“酒来了,好喝的米酒”小胖子喊道,他拔开塞子,直接把酒囊的饮口凑在老疙瘩的脸上,但是老奴隶的嘴巴紧闭,黑色的污血顺着鼻孔留了下来。
他已经死了。
“你别死啊,你不是说喝了酒就好了吗,你不是还要带我去找少将军我们一起杀回小彩石城吗”小胖子趴在老疙瘩的身上嚎啕大哭起来。
第一百零一章 拜访
“大人,这个人的舌头已经烂掉了,得用匕首把他舌根上的烂肉割干净,他的嘴巴也豁了个大口子,我需要把他的嘴角缝上,更可怕的是他牙齿也被敲光了,就算活下来今后也只能喝粥汤度日了”老学士本斯又捏了捏乌鸦嘴的腿:“你瞧瞧他的小腿骨,也统统被钝物砸断了,就算接上,下辈子走路也都不利索了,还有他身上有许多极深的伤口,因为盐渍已经化脓感染了,我需要把他的伤口用刀子割开,放进新生的蛆芽爬进他的伤口,一点点把腐肉吃干净”
“我只问你一句话,你有把握救活他吗”巴西勒问道。
“你是哪来的小子,我在和大人说话,你插什么嘴”本斯学士不满的挑了挑眉毛。
大猪刚想发飙,被奥兰多拦住:“学士先生,回答他的话,我也有此疑问”
老学士的脸这才缓和了几分:“我不敢保证,毕竟这个治疗的过程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以及无底洞金钱的花费,世间少人能忍受此间痛苦,就算你把利法尔博士或者兰焰博士请来,他们也不敢保证成活率”
“救他,只要还有一丝可能,都要救活他”巴西勒跪在老学士面前:“求您了”
奥兰多把巴西勒扶起来:“放心,我们会救活他的,尽全力,你说是吧,本斯学士”
老学士沉默片刻:“如果能弄到一些珍贵的药材,需要的花费可不少呢,倒不是我贪心,实在是这些药材太珍贵,需要从贝克群岛和沙漠之心的商贾手里才可以收集得到”
“我手里有些资产,是父亲留给我的,都给你”巴西勒掏了掏口袋,只有一些金币,他这才想起早在红花树旅馆别分时,他已经把金条交给红脸迪斯看管了。
奥兰多把那袋金币推了回来:“二十多年前,你的父亲已经付过钱了,我向你保证,最多一年后,一个活蹦乱跳的乌鸦嘴会重新回到你身边”
“那他还能说话吗”大猪不合时宜的插入一句。
“这是不可能的了”本斯学士说道:“没有一丝可能,如果能救活,他下半辈子只能是一个哑巴了,我现在就开始为他治疗,如果没什么事请你们出去吧”
情报总管的大本营位于万邦城郊外的一间山洞里,巴西勒坐在山洞外的树桩上,擦拭着自己的武器。
过了许久,奥兰多才从山洞里走出来,他拿出一大袋淡啤酒,和几人分而饮之后才说道:“乌鸦嘴留在这里你可以尽管放心,整个万邦城除了黄金宫就数这里最安全了,当然我收留他也是有条件的,我希望你们的现在就离开,你杀的那个巨汉是简妮夫人的妹妹和一位家族效忠骑士生下的,虽然是个私生子,但毕竟是病秧子小公爵和安德鲁的表弟,哈桑和大猪还杀了几个家族士兵,荆棘家族这下丢大脸了,他们绝对不会放过你们的”
“如果没有亲眼看到乌鸦嘴的伤势,我可能就真的走了,但他现在这个样子,我必须为他讨个说法”巴西勒把剑抱在怀里,叹息道。
大猪添油加火:“就是,你不是有那个什么面具吗,能让人变个样子的那种,借我们用用不就好了吗”
奥兰多的神情忽然变得很严肃:“不行,除了隐秘之眼的人,其他人根本不被允许接触他这种东西,就算是我也不能答应你们,你们还是死了这份心吧”
说完他吹了一个口哨,身后的山洞中走出一人,这人体型矮小身材纤细,穿着一身紧身皮衣,上身套着件黑色的羊毛背心,整张脸藏头布和纱巾后面,在走起路来悄无声息。
“她叫橘子,今后将陪伴在你的身边,她从小被我收养,算是一个好手,有她在你身边我也会安心许多”奥兰多侧着身一偏:“橘子,今后你就陪伴在巴西勒爵士身边,为他保驾护航”
“为什么?您不要我了,我究竟哪里做的不好”橘子说道,她的声音宛转悠扬十分动听,竟然是一个女孩。
“就是因为你做的很好,我才让你跟随巴西勒爵士身边,他是对我十分重要的人”奥兰多安慰道。
......
黄金宫后花园的一间单独的厅房内,塔西和迪力克恭恭敬敬坐在会客厅的实木椅子上,等待利法尔博士的出现。
利法尔博士的居所不大,只有小客厅,二楼的卧室,储藏室和一间独立的实验室,客厅的柜子上摆满了泡在药水罐子里的动物躯体。
动物躯体之后是一些被分解的尸体,有手脚,内脏还有各式各样的五官,柜子中间的两个罐子里泡着两颗人头,那是是一个长发飘飘的美丽女人还有一个大男孩,他们紧闭双眼,塔西觉得却被他们看得很不舒服。
学城的学徒们没有名字,只有代号,那个男孩当年的代号叫蓝耳朵,是与塔西和迪力克前后脚进入学城的小学徒,蓝耳朵的聪明才智被许多学者所青睐,最终利法尔博士将他收入囊下。
当初利法尔博士和维林安博士争夺城主之位的时候,从一开始就占据下风,博士们大多支持维林安博士,这让利法尔博士心力交瘁,一时间仿佛老了许多。
蓝耳朵虽然头脑聪颖,行事却极为冲动,他一心认为如果维林安博士死了,那么困扰自己老师的所有问题都会得到解决,他在一次大会课时,于众目睽睽之下向维林安博士行刺,被赶来的骑士们乱剑杀死。
那之后利法尔博士心灰意冷,带着一群门生故吏来到了万邦城,没想到蓝耳朵的头颅被利法尔博士带到了黄金宫,还摆在如此显眼的地方,看来他们的感情不同一般。
如今蓝耳朵和自己儿时的伙伴们重逢,只不过他还如此年轻,带着一脸天真无邪的面容,而塔西和迪力克的眼角已经爬上了些许皱纹,头发也斑白了几丝。
塔西不禁有些慌神,他的老师马法尔博士是维林安博士的死忠,想必他不会在这里得到什么好脸色。
庆幸的是迪力克也在这里,他的老师兰焰博士在利法尔博士离开学城后接替了医学首席的位置,算是有些同门情谊。
他正想着,一串轻微的脚步声从楼梯上传来。
第一百零二章 魔法对决
曾经的学城医学首席利法尔博士慢慢走来,岁月改变了他的模样,和从前相比,他的头发磨光了,皮肤也变得松弛。
“早上好啊,两位”利法尔博士说话时嘴巴突得很厉害,像极了一只正欲捕猎的狐狸。
塔西身下像按着一只弹簧,直接弹了起来,顺便把一脸陶醉的迪力克拽了起来,后者正在研究一只有着古怪花纹的杯子。
“早上好,利法尔老师”塔西低头顺眉道,按常理来说,塔西已经是一名博士,除了自己的授业恩师,不需要称呼其他博士为老师,他这么做主要还是为了拉近关系。
岂料利法尔博士看都不看他一眼,背着手走向柜子上的藏品:“你好啊,我的孩子,你昨晚睡得怎么样”他抱着装着蓝耳朵头颅的罐子,脸紧紧贴在上面:“今年是你三十一岁的生日,我让厨子做了你最爱吃的柠檬汁烤羊排和松香面包,中午就可以烧好了,你不要急先自己玩一会吧”
“还有你,我亲爱的”利法尔又摸了摸那个女人头颅的罐子:“我本有些话想和你说说的,但是进来了两只小老鼠,我得把他们赶走才行”
皇家博士这才把目光转向两位年轻的学者,面带不悦:“你们来干什么的?怎么进来的,门外的守卫都是干什么吃的”
他在明知故问,塔西想,他和迪力克穿了最正式的学城服侍,博士的紫袍和硕士的蓝袍,上面还用金银线绣了硕大的鹅毛笔纹章,就算是贵族家的小孩子也知道这是学城的标志。
“我是神秘学的塔西博士,这位是医学的迪力克硕士,他是兰焰博士的弟子”
“我没兴趣知道你们是谁,说出你们来的目的,然后滚出去”
塔西只好把这一段的经历缓缓道来,从学城观测塔观察到的魔法能量,在加上符铭碎片的出现,他隐去了萨乔爵士在晚风湾的那些经历,这是维林安城主特意说明要对皇家博士隐瞒的。
“好了,我知道了,你们可以走了”利法尔不知道从哪端出一杯艳绿色的饮料,自顾自品尝起来。
果然遇瘪了,塔西使了个眼色,迪力克立刻从怀里掏出一个包裹,放在桌子上:“这是我的老师兰焰博士托我带给你的”
包裹里装的是一只有着五十多年历史的雕纹木质饭盒,是兰焰博士交给他们的,那是在他和利法尔刚进学城的时候,利法尔和其他的学徒打架,被罚一天不许吃饭,兰焰在厨房里偷了些食物装在饭盒里,爬到禁闭室的窗户边,刚把饭盒扔进去自己就从窗台跌落,磕破了脑袋,直到现在他的后脑还有一块疤痕。
利法尔的目光果然被这只普普通通的木饭盒吸引了,他抚摸着饭盒,脸色略带暗淡,良久抬起头问道:“兰焰最还好吗”
“老师还好,他十分想念您,也时常提起您,您的著作《神圣财富-人类躯体的奥秘》在他的坚持下已经被列为医学学士必学的书籍,《活泼的血浆》也是学徒们的启蒙读物”
听了这话,利法尔博士才有几分暖意:“你们需要我做什么?”
塔西忙不迟迭:“我们希望您能”
“你给我闭嘴,这轮不到你说话”利法尔博士淡淡的语气含有无穷的力量:“兰焰的学生,你来说”
迪力克看了塔西一眼,在对方额首示意下继续说道:“我们希望利法尔老师您能在皇太子殿下面前美言几句,让他出动皇家守备军寻找符铭碎片”
“这事还用麻烦皇太子殿下?”利法尔博士向后一依:“你们要找的是这个东西吗”
皇家博士的手掌慢慢摊开,一片涌动着迷人光芒的岩石碎片呈现在他们手中,碎片呈现不规则的六边形,上面刻着一片像是眼睛一般的铭文。
从迪力克的眼神中就可以看出来,利法尔博士手中的东西是一片货真价实的符铭碎片,迪力克的身子慢慢前倾,眼中既渴望又贪婪,他把手慢慢伸了过去,却捞了个空,利法尔博士抢先一步抬起了胳膊。
“把它给我,把它给我”一丝晶莹的口水顺着迪力克的嘴角流了下来:“它是我的,我的符铭之石,我的力量”
“不急不急,它早晚是你的”皇家博士把手中的符铭之石慢慢放入一方木盒中,说来奇怪,当木盒关上之后,迪力克的疯狂消失不见,他又变成平时那个不起眼的年轻学者。
利法尔博士把木盒抱在怀里,冷笑一声:“维林安当我是傻子?派你们两个来就想让我替他卖命?他以为我不知道符铭碎片的力量?他收集所有符铭碎片想做什么!这些年还在整个帝国境内招收能感知到魔法能量的学徒,他想要称王称霸吗!如果真让他得到了符铭之石,恐怕用不上十年功夫,皇帝和至高主教就将成为学城的傀儡。当年在我最落魄的时候是陛下收留了我,他让我教导皇太子,给予我充当的身份的尊重,我觉不允许陛下的权利受到一丝一毫的威胁”
“博士请您听我解释,维林安城主是感受不到魔法能量的,他不具备成为一名魔法师的能力,符铭碎片收藏在学城是安全的,对所有人都好”从符铭碎片所带来的疯狂中挣脱出来的迪力克说道。
“小朋友,你们太幼稚天真了,你们不知道符铭碎片所蕴含的能力,只要能够得到哪怕小小的一枚,你就可以摇身一变,成为一位伟大的人。北方的疯牧师为何可以形成如此大规模的叛乱,你应该去哪里寻找,至于我手里这枚符铭碎片,我不会交给你们的”
四周的温度骤然升高,几缕躁动的火苗从利法尔的手中钻出,火苗慢慢漂浮在半空中,它们跳动着缠绕着,最后猛地扑向毫无防备的两人。
迪力克挡在塔西身前,他的硕士蓝袍猎猎作响,鼓起膨胀,里面的劲风从下摆和衣袖中蜂拥而出,顺着他的双手和火焰撞在一起。
一声爆炸轰然响起,即使有迪力克挡在身前,塔西还是感觉身体遭受到重重一击,他将皇家博士的小屋砸出一个大洞,重重甩在花园里。
四周的火焰噼里啪啦作响,利法尔踩着烧成灰烬的木板,居高临下看着他们,初生的太阳将他的轮廓形成一团光晕:“告诉维林安,只要有我一天,他就别想安心如意”
第一百零三章 红花树旅馆
再次回到和红脸迪斯等人分别的地方,巴西勒在乱石堆中见到那晚篝火的灰烬。
这里已经接近黄金平原的三指地的交界处,骑马走上两天就会到达红花树旅馆,巴西勒等人稍事休息了一夜后,便马不停蹄继续自己的旅途。
红花树旅馆就坐落在一片美丽的小山谷中,一颗迎风飘扬的枫叶树就是它最大的标记,这间旅馆据说有着几百年的历史,在帝国建立之前就存在着,几百年来一次次得被毁,又一次次得重建,成为了黄金平原和三指地的交界标记。
巴西勒在告别奥兰多和乌鸦嘴的十多天后终于来到了红花树旅馆,之所以如此迅速得益于他们的轻装便捷。
红花树旅馆是一片占地宽阔的建筑群,主楼是一栋三层高的小楼,和巴西勒记忆中没有任何区别,有一个漆成白色的大烟囱,整个旅馆被整齐的奶色石墙包裹,看起来就像座小小的城堡。
哈桑率先跳下马,砸响旅馆大门,不一会儿一个独眼男人打开观测口:“旅馆满员了,恕不接待”说完他重重关上观测口,留下风中凌乱的一行人。
“怎么回事”巴西勒不解道:“红花树旅馆的房间那么多,不算独立的房间,就连大通铺也能住个上百人,怎么可能满员”他从哈桑和大猪身边挤过去,抬脚踹了半天门,观测口重新被打开,独眼男人不耐烦的脸再次出现。
有了在万邦城这段刀光剑影的经历,巴西勒行事也冲动许多,他直接把处女从观测口插了进去,抵在独眼男人的脸上:“别糊弄我,到底怎么回事”
独眼男人倒是有几分胆色,面不红气不喘,咔嚓几下打开门锁:“旅馆被人包了下来,里面住着一位尊贵的客人,你要是够胆就进来”
大猪啐了一口吐沫:“我倒要看看是什么人,还不让别人住店了,难不成他长了八个屁股不成”说着他把巴西勒推到一边,率先走了进去。
巴西勒知道旅馆八成有古怪,大猪这么做是为了保护自己,就算门后有什么危险他也会一力抗下,看着一脸横肉满不在乎的大猪,巴西勒心里浮现一丝暖意,大猪为了自己受过伤,还如此关心自己,着实是一个不可多得好伙伴。
就是有点怕鬼。
两年前,巴西勒就是和维克爵士下榻在红花树旅馆,当时熙熙攘攘的情景依稀浮现在眼前,乡下的农夫架着马车来这送食物,走南闯北的货商们在餐厅里大呼小叫,划拳拼酒,四处交流着各地的新闻,鸡鸭在院子里引颈鸣叫,庭院里铺满青石板路,石板的中间长满苔藓和野花,乘凉的木架上爬满藤蔓植物。
帝国各个地方,北至密林,南到果园城,西起温水港,东望香水城,帝国所有的美食与美酒都可以在这里找到,帝国各个角落来的旅客都会在这里找到家的感觉。
旅馆的西侧是一排洁净的高级房间,里面有彻夜通透的烛火和温热的洗澡水,供贵族和有钱的骑士们下榻,而东侧是则脏乱的多,马厩,厨房还有大通铺都在那里,在大通铺睡一晚只需要五个铜币,虽然拥挤,却很温暖,很得来往客商的喜爱。
到了夜里,旅馆的主人会在院子塔上烧烤架,上面烘烤着美味的夜宵,两年前的巴西勒正在发育,半夜饿得睡不着,维克爵士给他买了一只又肥又大的烤鸡腿。
如今物是人非事事休,但美好的回忆永存心中,巴西勒感慨道,那浓郁的香味依然驻留在他的回忆里。
他舔了舔嘴唇,跟在大猪的身后,院子里的东侧有几个全身盔甲的骑士,他们似乎在比试武艺,看到巴西勒一行人握着剑,一脸戒备得往这边望。
出于童年养马的经历,巴西勒首先看到的是马厩,那里并排挤着二十多匹的高头骏马,马儿们腿长身宽,脖子的肌腱出隆起大块的肌肉,毛发油亮,竟全是血统纯正的战马。
“是哪个不懂礼貌的家伙在这里吵吵嚷嚷”一个嘹亮的声音传来。
声音的主人从餐厅主楼走出来,他年纪似乎很大,岁月压弯了他的背脊,在背后形成一个丑陋的驼峰,他长长的白发垂直胸口,满头满颈的皱纹让巴西勒看得头皮发麻。最最主要的是他穿着一身洁白的教会长袍,上面印着圣日神架。
出了大猪和乌鸦嘴的事情后,巴西勒就对神职人员有些不感冒,他只是略微点了点头:“我是来找我们的伙伴,他叫红脸迪斯,是一位高贵的骑士,我们相约在此处见面”
这位又老又丑的老修士抬了抬眼皮,面无表情的转身走了,正在巴西不知所措之时,红脸迪斯从屋子里出现了,他看起起色不错,看到大猪时明显的一愣,然后轻轻拥抱了一下:“欢迎你的归来,鲁尼爵士,马特爵士呢,他没跟你们在一起”
巴西勒尴尬得苦笑:“马特有些事情需要处理,这位是橘子,她是一位...”他忽然有些不知道该怎么介绍身后的女孩了,说她是一位女仆吧,明显不像,说是一位小姐吧,哪有出身高贵的小姐会这幅打扮。
橘子替巴西勒回答:“您好,迪斯爵士,我是巴西勒的表妹”说着她伸出纤纤玉手。
红脸很是了解这套礼仪了,她轻托起橘子的指间,在手背轻轻一吻:“您好,尊贵的女士,我便是您最忠诚的骑士”
“好了,我们的好骑士,话说我的朋友们呢,他们不会又被别人喊道什么庄园搬酒桶去了吧”巴西勒茬了个话题,半开玩笑得说道。
岂料红脸突然扭捏起来,不自在得咳嗽了两声:“巴西勒,你从雷堡召来的那些农夫他们...他们....”
“他们出事了?死人了?”巴西勒只觉得祸不单行。
“没有,没有,你听我说”红脸急切得说道:“半个月前,洛泰尔太子手下的征兵官到处征兆士兵,看到这里藏着二十多个棒小伙子,眼睛都瞪直了,不由分说得串着绳子给拉走了”
巴西勒气得跳脚:“那是我的人啊,他们去抓到哪了”
“他们去三指城守城了”一个威严的声音毫无预兆得在他背后响起。
第一百零四章 皇家骑士
红花树旅店巨大的餐厅里,此时只有居中的一张餐桌上坐着寥寥三个人。
“既然你是迪斯爵士的朋友,那么你和你的手下可以住在旅馆内”坐在巴西勒对面的男人说道,他有着健壮的四肢和宽阔的肩膀,无论喜怒哀乐,他的面容总是紧绷,一张长脸上覆盖着浓郁的毛发,修剪得短而整齐的胡子已经开始发灰,胡子下的嘴唇苍白而博细,给人一种刻板的印象。
经过红脸的介绍,巴西勒方知眼前这位骑士是圣祷骑士团五位副团长之一本爵士,他此次南下的一是要将战死的巴德副团长送回曙光大教堂安葬,二是护送洛泰尔皇太子的长子查理殿下送回黄金宫。
“虽然事先有所准备,但是疯牧师进攻程度还是大大超过我们的预期,洛泰尔殿下本想带着查理殿下出来见见世面,增加胆识,但是在雷堡伯爵战死之后,即使勇猛如他也不得不谨慎,这才让我将查理殿下带回黄金宫。当时雷堡伯爵就死在查理殿下身边,箭矢射穿了他的头颅,鲜血和脑浆撒了一地,把查理殿下吓坏了,幸亏有你手下那个叫莉莉的女孩去侍寝,查理殿下这才安稳的睡上一觉”
巴西勒听得很仔细,能和圣祷骑士团的副团长交流,可不是每天都能遇到的事,当听到最后一句他才觉到不对劲:“你说,侍寝?”
本副团长依然面无表情:“是的,有什么问题吗?这附近根本没有年轻的女孩,店里的女招待都是千人睡万人骑的烂货,我怎么可能让她们接近查理殿下,就算那个女孩是你的小情人,能伺候陛下也是她的荣幸”
“你是一位纯洁的的神圣骑士,怎么可以这么做”巴西勒压抑不住自己的愤怒,拍着桌子站起来:“一定是你们逼她的”
本副团长迷茫得抬抬头:“为什么这么说,我没有逼那女孩,她很喜欢这份工作,她也很喜欢查理殿下”
红脸为他倒上一杯清爽的淡苹果酒,巴西勒一饮而尽,头脑冷静了几分,他刚才方寸大乱,实在是因为太看重莉莉,特别是她的哥哥替自己挡刀死掉之后,总是在心底把莉莉看成自己的亲人。
试问这样一个女孩,在自己身边,她最好的出路是什么?巴西勒并没有把她当成情人的打算,在雷堡招募人手时,也只是打算等过几年,把她许配给那二十个农夫中最出色那个。
巴西勒知道贵族老爷们的传统,在他所知的周围,温纳·维奥则就有一个情人,那是果园城城郊一个普通的摘葡萄的农家女,露丝小姐大婚的时候他们搞到了一起,后来温纳把她带回了雷堡。
许多贵族都会有自己的情人,更别说一个皇室后代,情人就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历史上赫赫有名的‘花心’佩里克三世皇帝,传说他最多的时候,同时拥有四十个情人,这些女人有公爵伯爵的女儿,有麾下骑士的姐妹们,有在御马厮工作的马夫的妻子,有黄金宫的女仆,有城里妓院的妓女,甚至还有在穷人巷集市贩卖甘蔗的农妇,有人说幸亏花心皇帝太懒不爱出门,否则整个帝国的女人都讨不了他的毒手。
能成为一名皇子的情人,总比在巴西勒身边要好得多,他揉揉脸,对本副团长道歉道:“对不起,请原谅我的无礼”
“没关系”本副团长说道:“如果你想见见你的侍女,我可以现在就带你去皇子的寝室”
“这可以吗”巴西勒惊讶,他设想里面的情况不外乎一对赤裸的男女在里面纠缠。
查理皇子下榻的屋子在红花树旅馆西侧尽头的花园里,那里鸟语花香,四周栽着五颜六色的芬芳花朵,假山上的泉水发出悦耳的叮铃声,像是身处在一片世外桃源。
几个身披金色披风的皇家骑士正守卫在屋子外,偶尔走动两步,偶尔窃窃私语,看到本副团长带着巴西勒和红脸迪斯来到,一名连剑鞘都是镀金的中年皇家骑士迎了上来:“你好,本爵士,有何可以为您效劳”
“我来瞧瞧殿下”本副团长说道。
金剑鞘的皇家骑士点点头:“殿下从下午睡到现在,那个女孩真的很厉害,把殿下伺候得很舒适,只不过她一离开殿下就醒了,只能让她待在里面了”
色鬼,呸,巴西勒暗骂道,表面却仍是一脸平静。
本副团长点点头:“该叫殿下起床吃晚饭了,再睡下去晚上就睡不着了”接着他为对方介绍巴西勒:“这位是来自南方领的巴西勒·阿斯卡尼爵士”
听到阿斯卡尼这个姓氏时,金剑鞘皇家骑士皱了皱眉头,这才细细打量了巴西勒一番:“你是一只七色鹰!我不会允许一只七色鹰靠近殿下”
说着他拔出自己的佩剑,这只佩剑的剑柄也是镀金而成,上面趴着一只盛开的鸾尾花:“爵士,请你马上离开”
巴西勒知道帝国立国之前,黄金宫和鹰喙堡的那些恩怨情仇,所以倒没感到更多的意外。他倒是对这个金剑鞘的骑士本身产生了浓厚的情趣。
在帝国骑士的传统中,能得到一件镀金装饰就可以证明此人是一名骁勇善战之人,更别说是得到一柄金剑。
镀金装饰只能由公爵和皇帝,或者总主教颁布,当年东大陆沙漠之国的的沙漠入侵中,维克爵士驰援密林地,亲手杀死了沙漠骑士的团长,依此战功才得到了一只镀金马刺。
而南方领年青一代三骑士之一的阿尔德勃,他的鎏金头盔是在果园城继承人奥拉和露丝小姐的订婚比武大会上,击败了上百名骑士后才得到,他以此为傲,甚至把自己的纹章换成了一顶黄金头盔。
能够得到一件镀金饰品,是每一个骑士的毕生梦想,巴西勒亦有这种渴望,他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才能得到这种殊荣。
当然,皇室成员不在此列,他们总是穿着一身金光闪闪的盔甲,以此证明自己高傲尊贵的血统。
第一百零五章 小皇子
莉莉微微睁开双眼,黄昏的阳光在窗帘上留下斑驳的痕迹,不经意照在他的脸上。
她缓缓打了个哈欠,睁开惺忪的眼睛,拨开头发,看了看身边的男孩。
男孩穿着真丝睡衣,像只幼熊一样趴在床上,他的嘴角挂着一丝晶莹的口水,一只手紧紧抓着莉莉的手臂,被子被他踢到一边,正缓缓朝地板上落去。
莉莉半跪起身,把被子重新盖回男孩的身上,她仔细掖了掖被角,可千万不能让他着凉了。这番行动让她使出了浑身力气,毕竟一只胳膊还被男孩抓着。
“殿下,您醒了吗,我要进来了”门外传来一道轻柔的声音,莉莉听出来声音的主人是那个长相很凶的皇家骑士,忙钻回被子里,掀开一个小缝隙看向门的方向。
在本副团长的建议下,巴西勒交出了自己的武器,这才得以靠近查理皇子下榻居所,当然也仅仅是站在门外,这是那个名叫肯罗斯的金剑鞘皇家骑士的底线。
当肯罗斯把那个肥嘟嘟的小男孩抱起来的时候,巴西勒好像有一种被人戏耍的感觉,他小心翼翼得问道:“这就是查理殿下?他几岁?”
“问这个问题是很没有礼貌的,特别是对一位皇室成员而言”本副团长说道:“不过告诉你也无妨,今夜就是查理殿下的七岁生日”
巴西勒心不在焉的点点头,开始他还以为莉莉是陪着的是一个成年男人,原来是哄小孩子睡觉。
莉莉垂着眼睛,慢慢走到门口:“爵士”
查理皇子拖着她的衣角,打量着巴西勒:“你是谁啊,我以前没见过你”他的声音很稚***声奶气的。
“殿下,这位就是我跟您提过的巴西勒爵士,他是来接我的”莉莉半蹲着,小声说道。
小皇子听了她的话,张皇失措得抱着莉莉的腿不撒手:“你现在就要把莉莉带走吗,能不能让她再陪我玩一会”说着一双晶莹剔透的大眼睛泛着渴望的目光。
莉莉蹲在查理皇子面前,拉了拉他的手,:“我会陪在您的身边的,爵士您说是吧”说着她朝巴西勒微笑。
巴西勒的腰眼从后面被本副团长桶了一下,他这才回过味:“啊,是啊,是的殿下,莉莉会陪着你的”
小皇子破涕为笑,欢呼着冲出屋子,拉着莉莉朝旅馆的主楼一路跑去:“我们去吃生日蛋糕喽”皇家骑士们迅速跟了上去。
查理小皇子的生日蛋糕是由鲜嫩的小草莓做成的,五颜六色的奶油上面插着各色美味的水果切块,上面插着七只小蜡烛,他爬上高脚靠背凳子上,兴奋的大跳大叫:“快切蛋糕,快切蛋糕”
“我宣布,今天切蛋糕的执行官就由这位胖爵士担任”小皇子指向大猪鲁尼,惹得土匪骑士一脸激动。
反倒是皇家骑士们,似乎对小皇子的行径见怪不怪,稀稀拉拉得鼓着掌。
大猪鲁尼精神抖擞得抽出自己的砍刀:“殿下您瞧好了,我这把刀砍起人来不含糊,切起蛋糕也是一把快刀啊”
“放肆,你这个野骑士,怎可在殿下面前舞刀弄剑,快把你的武器收起来”肯罗斯爵士喝止大猪粗鲁的行为,塞给他一柄比手指还要短上三分的小刀:“这个才是切蛋糕的”
大猪只好用自己毛茸茸的大手捏着小刀,当他完整切下一块蛋糕时已经大汗淋漓,他把蛋糕端给查理小皇子:“殿下,请您享用”
小皇子吸了吸嘴角的口水,眼珠转了转:“此行主要是为了将巴德副团长的陶龛护送回万邦城,巴德副团长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老骑士,他的一生充满传奇,为了我主的信仰而捐躯北地,我建议这块蛋糕由巴德副团长享用”他跳下椅子,端着盘子跑到本副团长身边:“本爵士,请您带着我的诚意把蛋糕送到圣堂”
本副团长少有得露出一个微笑:“谢谢您,殿下,巴德灵魂有知会很高兴的”说完端着盘子掀开帘子走了出去,不用说他一定是去假山旁的小圣堂了。
这时大猪已经切下了第二块蛋糕,小皇子拍着桌子大喊道:“店家,店家人呢”
隔间后面,旅店老板小跑出来,他是个一个油头粉面的胖子,双膝跪在小皇子面前:“殿下,草民在此,您有何吩咐”
“这第二盘蛋糕就给你好了,感谢你为我们烹调美味,我已经闻到了后厨食物的芳香了”
“赶紧殿下的恩赐”旅馆老板颤颤巍巍接过盘子,重重叩了一首。
“你先别忙着谢恩,我问你,你的旅馆今天为何如此清闲,我连一个路过的客商都没有见到,莫非你宰客太狠,把人的都吓跑了”
旅店老板哭丧着脸:“殿下冤枉啊,今天红花树旅馆只招待您一行人,其他客商....其他客商....”
肯罗斯爵士站了出来:“是我下的命令,这地方鱼龙混杂,我不能把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放进来”说着他还意味深长的看了巴西勒一眼。
“这样不好,这样不好,旅馆本是为了路过的客商提供歇脚的地方,如果我们全占了他们会对皇家产生抱怨”查理小皇子摇了摇手指:“我认为你应该解除这个不近人情的命令”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难道你们这么多皇家骑士,还保护不了我一个小孩子?”
肯罗斯爵士不再坚持,甩着金织披风大步离去,不一会他带回几个行脚商打扮的人,他们统统跪在门帘外,口里念叨着感谢查理皇子的恩赐。
行脚商中间还跪着一个脸颊被风吹的通红的,看起来和查理皇子同龄的男孩,他引起了小皇子的注意,被叫到餐桌前:“我邀请来参加我的生日庆典”说完将第三块蛋糕交到行脚商男孩的手里。
那男孩看到粉嫩喷香的蛋糕,眼睛都瞪直了,他不顾众人的目光,大口嚼着蛋糕,奶油涂得满脸都是,他滑稽的动作引起在场众人善意的哄笑。
一片欢快的气氛中,查理皇子拍着桌子:“店家,上菜啦”
第一百零六章 战死的真相
走在红花树旅馆僻静的后花园里,巴西勒和红脸谈论刚才的事情。
“天啊,查理殿下才七岁啊,就知道用一块蛋糕收买人心,他今年才七岁啊”红脸一路絮叨着,七岁七岁得喊个不停。
“你怎么看”巴西勒稍稍回首。
跟在他们身后的橘子像一只轻巧的猫,轻踩着脚步:“是洛泰尔殿下教导得好,人们总传言他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只会用刀剑和骑枪解决问题,实际上他比大多数人都要聪明,如今以果园城公爵为首的贵族们势力太大,皇家在他们咄咄逼人的态势下倒像个陪衬,这时候和教会处好关系便是当务之急。洛泰尔殿下有着继承人的名分,只要把教会和贵族的力量平衡住,就不会有什么大差错”
“这些都是奥兰多告诉你的吗”巴西勒问。
“这些事情大家都知道,除非是傻子”橘子仰着小脸,轻蔑得一笑道。
他们走进花园里的小圣堂,那些个行脚商刚从里面出来,殷勤得为他们让开道路。
这些行脚商总会在歇脚处的教堂里祈祷一番,以此来保佑旅途顺利。
圣堂里的圣日神架下,一只刻着金线的油面陶龛正静静躺在那个,一拳小蜡烛密密麻麻得摆在它身边,本副团长坐在休息室的凳子上,手里翻着一个小本子。
听到巴西勒的人的脚步,本副团长抬起头,揉了揉因为在昏暗的圣堂里看书而发红的眼睛。
“巴西勒要来为巴德祈祷一番”红脸告诉他。
“谢谢你们”本副团长做出个请的手势:“轻便”
巴西勒从哈桑手里接过一束雏菊,那是旅馆看门的独眼男人为他准备的。
他把花朵轻轻放在陶龛前,双手相握,依次触碰了自己的额头和陶龛表面。
“迪斯爵士,我记得你曾经说过,和巴德副团长是年轻时候的好友,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红脸摩挲着下巴,脸上慢慢展现出少见的笑容:“他啊,他是个很活泼的人,爱讲笑话,爱出风头,浑身都是自信的味道,他路见不平就爱为别人出头,最见不得小孩子受欺负”
本副团长合上本子,看过来:“你们俩很久没见过面了吧,巴德生前患上了很严重的关节疾病,每到阴雨天便疼的死去活来”
“是这样的吗”红脸愤怒的捏紧拳头:“等把巴西勒送到封地,我就留在三指城,我要为巴德报仇,我要把杀了他的那些人大卸八块”
“这里是圣堂,主的地方,谎言消失殆尽之地,你是巴德年轻时的挚友,有些事还是让你知道为好”本副团长抚摸着神日神架,缓缓说道:“这半年来巴德的脾气坏得很,动辄用马鞭殴打士兵,他有一次喝醉了,甚至抽死了一个贫苦的小修士,每到阴雨天发作,他只能练剑来消除自己的痛苦,他甚至组建了一只小骑兵分队,专门去抓捕乡下犯罪的人,这本是为国为民的好事,但他不经审判,也不经当地贵族的同意便私自用刑,那些罪犯无论犯的是什么罪,就算是偷了一轮奶酪,也要在巴德的折磨下哀嚎着死去。我由此请他喝酒,酒桌上劝他收敛一点,谁知他像一只发疯的野兽,打掉我一颗门齿”
说着他仰起头,张开嘴巴,巴西勒和红脸凑过去,果然看到门副团长的上牙床缺了一只门牙,那里空空如也。
怪不得门爵士平时那么严肃,从来都不笑,巴西勒暗自想到。
门副团长继续说道:“赫劳德团长觉得他是疯了,便和至高主教大人签署了命令,准备解除巴德的副团长之职,信在到达三指城前线时,却找不到巴德人了,问了几个骑士才知道巴德关节病又犯了,半夜带着他的骑兵小队出城偷袭敌人了”说到这里他抬了抬头,意味深长看了众人一眼:“巴德这次疼得厉害,他越跑越远,甚至攻到了一个身处于三指地和密林地边界的小村庄,那里的人根本分不清正统教会和疯牧师的区别,只当疯牧师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神父而已,所以他杀的都是那些手无寸铁的农夫,后来巴德一路杀到蜿蜒溪附近,被那里的密林人杀死了”
红脸迪斯像一只石雕,如同失去了灵魂,神情黯然:“怎..怎么可能,巴德不是在和疯牧师的战斗里战死的吗,他是冲锋战死的”
“巴德一位副团长啊,如果把真相说出来,会严重打击士气的,赫劳德团长下令封锁巴德死亡的真相,给他包装成一个完美的骑士,这点洛泰尔殿下也是同意的”本副团长重重叹了口气,扬了扬手里的小本子:“这个是巴德的日记,这次我亲自护送巴德回万邦城是假,把这个小本子交给至高主教才是真,赫劳德团长认为巴德的疯狂实在太过于突兀,其中的真相只能在他的日记里找到。只是自从半年前开始,他的日记用的却是另外一种语言,我们找了许多修士和学者,他们都看不懂这种问题,我估计到时候还得往学城跑一趟”
巴西勒看着这个小本子,封面是纯金色皮革制成的,看起来是纯天然没有染过颜色的,他脑袋一动,回忆中有什么东西涌上心头:“可以给我看一下吗”
“不行”本副团长把本子收回:“我得把它亲手交回至高主教大人的手里,要是出了什么问题,我担不起这个责任”
“我没有别的意思”巴西勒摇摇手:“我有一种预感,我可能认识这种文字”
“那好,你只能看,不能碰,可以吗”本副团长说道,把小本子摊开在膝盖上。
巴西勒附下身体,看到日记本上用泛金色的墨水写写画画,那些文字弯弯曲曲,优雅而美丽,光是看着这种文字本身就是一种享受,本副团长翻了几页,有些页面上画着一些印记,有点像贵族们的纹章。
他闭上眼,将脑海中的回忆深掘出来,那个小彩石城地下监牢,还有那个通向郊外石屋的通道。
还有那些身穿金色叶子盔甲的美丽士兵,那个以金树叶为箭矢射向他的弓手。
那几枚叶子射向巴西勒,其中最危险的一枚贴着他的鼻尖呼啸而过,上面的印记熠熠生辉。
巴西勒缓缓睁开眼:“我知道了,这是夜灵人的文字”
第一百零七章 第二块符铭碎片
“夜灵人?那是什么玩意”本副团长一脸疑惑:“他们是陛下的子民吗”
话一出口,巴西勒就感到后悔,当初在蚯蚓河下游分别时,萨乔爵士和塔西博士千叮咛万嘱咐不要把晚风湾发生的事到处乱说,于是他慌忙改口:“我也是听一个云游修士随口一说的,你还是回万邦城问问吧”说完灰溜溜得逃走了。
那时塔西博士告诉他,夜灵人是另一片大陆的住民,那片大陆环境贫瘠,资源不足,连吃饱都很艰难,经过数千年的准备,他们在亡灵法师里达的邀请下入侵了晚风湾。
而爱丽丝也成为了永夜之子,成为夜灵人的精神领袖,如今在巴德副团长的日记本里看到那个属于夜灵人的金色印记,是否代表他们已经踏上了帝国本土?
虽然只有匆匆一瞥,但巴西勒坚信自己不会认错,当时那片有着危险锐角的叶子贴着他的鼻子飞过,死亡的气息迎面而来,那样深刻的记忆,他绝对不会记错。
如果说夜灵人已经来到了三指地,说明他们在晚风湾的战事已经结束了,如果巴德副团长生前已经成为夜灵人的探子,那么三指城肯定也危险了。
巴西勒留下红脸和本副团长继续谈论着他们共同的朋友,跑到旅馆的柜台上,想要问老板借只鹅毛笔把那个金色的印记滑下来,却看到旅店里的人和那些行脚商围着餐桌,不断吵吵闹闹。
“要我说,这就是一颗会发光的石头而已,海边全都是,你们大惊小怪”一个行脚商说道。
“老爹,海边的石头可没这么亮啊”一个趟子手打扮的小伙子挠挠头说道:“简直能当烛灯用了,就是小了点”
“我倒是觉得这个小东西像耳坠,你看它还被雕成一只小鸟的形状”被查理殿下赏了块蛋糕的男孩挤到桌子边,刚说完就被他的父亲拨到一边去了。
“什么这个那个,劈开看看不就得了”大猪从酒桶堆里钻出来,他喝的迷迷瞪瞪,手里抓着一柄剁骨刀,一刀劈在发光的石头上。
剁骨刀和石头接触,竟没发出一丝声音,就像砍在团棉花上,所有人正疑惑,只见那柄锋利的剁骨刀出现丝丝裂缝,土匪骑士刚抬起刀柄,刀柄和刀身已经分离,刀身立刻碎成几片啪嗒掉在桌子上。
一群人由衷得连连赞叹:“这东西好硬啊,剁骨刀都碎了”
巴西勒眼睛一亮,忙窜到桌子旁,脸不红心不跳:“这是我的东西,你们在哪捡的”
酒馆老板告诉他,这是他的儿子去山上劈柴时捡到的。
“这就对了,应该是我不小心丢失在那里的”巴西勒迅速掏出胸口的雏鹰吊坠,把它和发光的石头贴在一起,形状相差无几。
“原来是爵士您掉的啊,这下物归原主了,我就说嘛,这么漂亮的东西一定是有主人的”行脚商们一哄而散,各自找伴共饮佳酿了。
巴西勒潦潦致谢,紧紧握着雏鹰吊坠和发光的石头回到自己的房间,那是西侧排房居中的一个精致小屋子,左边是本副团长的房间,右边是肯罗斯爵士的房间。
刚一进门,就传来哈桑如雷似得呼噜声,在查理殿下的生日宴会上,他几乎喝光了一半的酒,无论是葡萄酒,麦酒水果酒还是奶酒,统统来者不拒,一连灌倒了五六个皇家骑士,若不是小皇子想起在三指城的父亲和在万邦城的母亲而掉了几滴眼泪,他们还不知道要喝到什么时候。
巴西勒忍者哈桑的臭脚丫子味,对身后跟屁虫似得橘子说道:“橘子小姐,你可以去休息了”
橘子瞪着亮晶晶的大眼睛:“父亲说过,要我一直保护你,片刻不离的那种”
“他还说你要听从我的安排”巴西勒回敬道:“我现在命令你,去自己的房间里睡觉,你的房间就在对面的水井边,你一出门就可以看到,有事我会喊你”
“呐,是你说的哦,不是我想走开的,你当谁稀罕你呢”橘子长长的辫子一甩,背着手离开了。
巴西勒背靠着门框,一直目送橘子走到水井边的房间内,他刚要锁门,却看见女孩从自己的屋子里探出小脑袋:“有事喊我啊,要大声喊知道嘛”
“我知道了,橘子小姐”巴西勒像个乖宝宝,乖巧得答应。
“瞧你,傻乎乎的”橘子嘟囔着,转身进了屋。
巴西勒如临大赦,不仅关上了门,还用铁链紧紧锁住,他蹑手蹑走到老**的床边,试探性的喊了一声:“哈桑,起来喝酒了”
哈桑没反应。
“哈桑,有一位美丽的女士想要和你睡觉”
还是没反应。
这下巴西勒把心放到肚子里了,他慢慢张开汗津津的手掌,想要把那颗发光的石头好好观察一番。
然而石头只剩下他吊坠的那一块了,巴西勒慌了神,把吊坠挂回脖子上后,拿起火把顺着原路找了回去,他趴在地上,仔细寻找着,来来回回在旅馆主楼和自己房间之间找了四五趟。
难不成丢在里面了?巴西勒想着便走进大厅,行脚商估计早就回大通铺休息了,只剩旅馆老板在柜台写帐,看到他进来打了个招呼:“爵士,这么晚了您还不睡,有什么可以帮到您”
“啊,我睡前习惯来一杯清淡的啤酒”巴西勒敷衍道,双眼在地板上扫来扫去。
旅店老板的儿子很快端来一杯淡啤酒和一碟下酒的烤鱼片:“爵士,您那块漂亮的石头还在发的光比刚才还要亮呢”
巴西勒重重得喘口气:“石头?你说石头!你看见我的石头了?”
旅店老板的儿子比巴西勒还要大上几岁,一脸憨厚老实的模样,此时似乎被巴西勒的反应吓了一跳,指着他的胸口:“不就挂在你的胸口吗”
巴西勒低头看向自己的胸口,那只雏鹰吊坠正在发着淡淡的光芒,他紧忙抓着吊坠,手指摩挲着。吊坠貌似比以前大了一点
他回想着,从大厅回去的路上,自己的吊坠和发光的石头确实是紧紧握着的,难道他们在自己的手里融成一体了?
清凉的啤酒入喉,清爽无比,他盯着自己的吊坠。
它怎么就融成一块了?巴西勒想着,这似乎超出了他的认知范围。
第一百零八章 抛弃与内讧
“前面就是枯叶堡了,只要到了那里,我们就有救了”镇子的守备官骑在骆驼上,一遍又一遍得喊道。
然而整个逃难队伍的兴致却怎么也提不起来,就在离开镇子的第二天,他们抛下了一个出现瘟疫症状的同伴,那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孕妇,她的丈夫是镇子里第一批死去的人,被大火烧成了一团灰烬。
那个女人在路上把自己包得严严实实的,直到病情恶化到脸上和手背遍布暗疮才被其他人发现。
守备官让女人留在原地,等到找到白袍僧会派人来接她,治疗她的病。
就连小胖子都知道,守备官的话等于宣判了这个孕妇的死刑,女人哭着喊着要他们别抛下自己,自己的孩子快生了,等孩子生下来自己就会离开。
守备官拒绝了她的要求,他声称自己还有一大群人要带领,不会为了一个女人而耽误的,如果不当机立断抛弃患上瘟疫的人,那么整只队伍就将全军覆没。
女人被赶下了车,却不放弃,她步履阑珊得跟在后面,一步一个脚印刻在沙漠里,她不停得哭泣,悲伤的哭泣声如影随形。
女人越走越慢,离他们越来越远,她的影子被夕阳拉的长长的,最终消失在天的那一边,消失在沙子里。
又过了两天,在镇子里给小胖子米酒的粗鲁男人也倒下了,他往日的威风消失不见,嚎叫着不肯离开,要去找白袍僧治病。
剩下的人把他按倒在地上,用捆猪的绳子把他绑的结结实实,直接仍到了路边。
粗鲁男人就像一只待宰的猪,嚎叫着,咒骂着,诅咒抛弃他的镇民们都会染上瘟疫,一个接着一个得死去,所有人都会陪着他死去,说完他唱起悲伤的歌谣,凄凉的歌声久久不肯散去。
他的诅咒仿佛灵验了,瘟疫像摆脱不了的恶魔一样,侵袭着一个又一个健康的人,短短十几天,超过半数的人都染上了瘟疫,他们或轻或重,守备官再也无法驱赶这些病人了。
一天夜里,守备官带着所有健康的男人,也包括小胖子,还有所有的车辆马匹骆驼和粮食,连夜逃离了他们患病的亲人。
此时队伍的最前方,守备官的女儿,一个十多岁的小女孩靠在父亲的怀里昏昏欲睡,守备官怜爱得把披风裹在女儿身上,逃难的旅程把一脸英气的他变成了一个苦兮兮的脏汉。
小胖子拄着老疙瘩留给他的密纹刀,走在队伍的最后面,他的双腿早已麻木,被干热的沙风吹得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好皮,他的嘴唇干裂着,喉咙里像冒着火,胸腔在燃烧。
他感觉不到自己的舌头和牙齿,只有心脏猛烈的跳动,血液却似乎越来越浑稠,流动得越来越慢,像是沾在地上,拖拽着不让他前行。
可是小胖子知道自己不能停,只要倒下,就注定要死在这片沙漠里,他还身负老疙瘩的遗志,去找到少将军。
前方的马车忽然停了下来,骑在骆驼上的男人们也跳了下来,围在守备官身边吵闹着什么,小胖子看到一只骆驼的鞍子上挂着一只水囊,这些水囊都是他们视若至宝的东西,只有在特定时间才会喝上那么一小口。
小胖子顾不上得那么多,跳到驼峰上,拔出塞子直往嘴里灌,清凉的水流入喉咙,仿佛有着魔力一般,再也挣脱不开。
满满一袋水,三五秒就被小胖子喝了个精光,他擦擦嘴,把唇边的水也添了个精光,脑袋这才清醒了几分,心中也后悔了几分。
他分不清这匹骆驼是谁的坐骑,但无论是谁,看到自己的水被喝光也会勃然大怒,到时候一顿胖揍是免不了的,若是个脾气不好的人,说不定还会把拔刀相向。
把水囊重新挂好,小胖子躲到一辆马车旁,探出头他看到守备官被那些男人们围在中间,他们在大声的争吵呢。
电光火石之间,有个男人拔出了自己的镰刀,指向守备官:“把她放下,我们走,你说过的,任何患上瘟疫的人都会让我们遭殃”
守备官也拔出自己的剑,他的剑泛着银光,有着美丽的波纹,绝不是那些镇民们的对手。
“这是我的女儿,我不会扔下我的女儿”守备官说道。
“凭什么”另一个男人喊道:“我的妈妈死了,老婆也死了,她们患上了瘟疫,被你强行留在了风沙里,任由她们死去,现在轮到你的女儿了,你又不这样做,你明知道事情大发了我们都要死”
守备官本是枯叶堡人,当初带着五个低级武士下属去镇子里上任,那些低级武士们在瘟疫的头一波侵袭中死去,他除了自己没有任何可以依靠的人了。
看着怀里瑟瑟发抖的女儿,守备官轻轻吻了女儿的额头,高举起长剑:“给我们点粮食和水,我们自己走,不叨扰你们”
“都怪你,你没来镇子以前,我们都好好的,你来了不到一年,就出了这样的事,瘟疫都是你带来的”
那个死去母亲和妻子的男人激动得无语轮次,瘟疫侵入以来的压力使他濒临崩溃,已然失去了理智,他大叫着扑向守备官的骆驼,撕扯着殴打他。
守备官护住自己的女儿,挥剑便刺,锋利的剑锋从男人的胸膛穿过,鲜血溅落在地上滴成一朵鲜红的血花,男人口吐鲜血倒在地上,当场死去。
“还有谁想试试”守备官精神抖擞,女儿在怀中,他似乎又恢复了往昔的风采,但是他话音刚落,一个静悄悄潜到他身后的镇民用长柄镰刀勾住他的脖子,把他勾落坠地。
其他的镇民蜂拥而上,一阵功夫便把守备官砍的鲜血淋漓,分尸当场,他的女儿拼命护住自己的父亲,也被当场砍死。
被整个血腥场景惊讶道久久不能平静的小胖子忽然被一个男人抓了起来,那男人把他推搡到守备官父女的尸体前,塞给他一把镰刀:“刚才就你没动手,现在给他一刀,我们都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以后必须保守这个秘密,不然你现在就跟他一起死”
这些男人把小胖子围了起来,虎视眈眈的盯着他,他们的脸上,镰刀上还在滴着鲜血。
小胖子权衡再三,只能咬紧牙关闭上眼睛,砍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