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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修齐居士     永夜四骑士txt下载     永夜四骑士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四十一章 草原王之子

    “咱们走了这么久,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草原人问道。

    他再也不是小胖子了,他回想着自己的真名。

    那是他出生后的第一个生日,母亲请来云游的白袍僧,白袍僧消灭了半只羊腿,吃得满嘴流油,不停地打嗝,装模作样一番:“叫皮纳特吧”

    直到许多年后,母亲去世,他收拾好行囊准备去小彩石城寻找父亲的时候才知道,这个名字只是白袍僧随随便便取的,每个向他讨名字的孩子都叫皮纳特。

    “我叫皮纳特”他苦笑了一声,母亲手指的细腻仿佛又触摸在了他的脸颊。

    “这个名字不好听”草原人回头说道:“我给你取个名字吧,以后你就叫铃铛,我再给你脖子上挂串铃铛,到时候就算我闭上眼睛也可以听见你在哪”

    “我不要”

    “为什么,我最喜欢的奴隶就叫这个名字,他是我十二岁时母亲送给我的,可惜他在安夏拉布尔死了”

    “我说了不要”皮纳特一脚把草原人踹到在地,两个人立刻厮打在一起,皮纳特先发制人,猛地扑倒对方脸上,揪着他的头发胡乱撕扯。

    草原人毫不示弱,反手一拳敲回敬在皮纳特腹部,又一脚踢在脖子上。

    皮纳特的胃里如同翻浆倒海,火烧冰炙,他跪在地上胡乱呕吐着,早上吃过的麦饼已经消化成了流体的形状,后来他的胃里没了食物,吐出的只有胃里的酸水了。

    草原人居高临下看着他,嘴角瞥出一抹得意的笑:“怎么,还敢反抗你的主人!”

    皮纳特一抹嘴巴,将嘴里最后一口酸水吐在草原人脚下:“我说过,我他妈才不是你的奴隶,你他妈答应过我的”

    草原人蹦跳着地躲开那口酸水,皱着眉头:“我真是不明白,当我的奴隶,有涂满香料的嫩羊羔吃,有密窖封存多年的美酒喝,有美丽的姑娘睡,这有什么不好呢。你要知道,我如此尊贵的人,在草原上,想当我的奴隶的人甚至能组成一支伟大的马队”

    皮纳特倔强得咬着嘴唇:“我不要,我宁愿吃最下咽的粗饼,喝没滋没味的水,草全天下最丑的姑娘,也不要当奴隶”

    “真搞不懂你”草原人把他拽起来:“你失去了一个青史留名的机会”

    天空漫漫变得不再干燥,在经过一个沙湾的时候,皮纳特甚至看到了一株在风中摇曳的嫩芽,小芽在沙海中挺立,稚嫩的身体反射着绿色的光芒。

    草原人匍匐在地上,小心翼翼得用手把嫩芽包住,他疯狂得亲吻嫩芽,并向东方跪拜。

    “看到了吗,我们到草原了,我们回家了”草原人激动之余,张牙舞爪得跳着怪异的舞蹈。

    皮纳特向四周望去:“可这里还是沙漠”

    “阿妈告诉过我,只要见到了第一株活着的植物,就到了草原,就到家了”

    “可我们身后也有植物啊,我们前些天不还是经过了一个小绿洲嘛”皮纳特说道。

    “你不要抬杠好吧”草原人有些无可奈何。

    他们俩打了一架,又走了半天,索性围着这株小嫩芽,躺了下来。

    皮纳特嚼着梆硬的肉干,让其与唾液完美的融合在一起,肉香慢慢充斥了他的口腔:“我说,你既然是草原人,怎么就跑到沙漠西面了,你是来贩铁的吗”

    草原上的铁很少,能够打造兵器的优质铁矿更是凤毛麟角。而晚风湾三城与草原人常年处于战争,钢铁贸易早就关闭了几百年之久,所以经常有草原人的商队千里迢迢穿过沙漠,来到安夏拉布尔购置铁矿。

    草原人和安夏拉布尔的钢铁贸易利润惊人,却也是九死一生,常年会有贩铁的草原商人死在沙漠里,他们风化的干尸已经成了商路的航标。

    听了皮纳特的话,草原人轻蔑的一笑:“贩铁?才不是,我可是在安夏拉布尔住了十多年了”

    “你一个草原人?在安夏拉布尔住了十多年?这是为什么?”皮纳特问道。

    草原人把胳膊放在脑后枕着,翘着腿,一抖一抖得:“还不是我那死鬼阿爹,都一把年纪了,还把我生下了,在我十二岁那年,阿爹身体不行了,我那几个年纪足以当我父亲的阿哥们怕我分他们的家产,一合计要把我弄死,阿妈害怕,让几个效忠于她的草原勇士带着我远走高飞,于是我们一路跑一路逃,最后安夏拉布尔安顿了下来,一住就是十多年”

    皮纳特疑惑地看着他:“哦,那你怎么想着回来了,安夏拉布尔多好啊,我听人家说,那里有喝不完蜜水,吃不完的烤肉,每天都暖洋洋的,不会冷也不会热”皮纳特说着,嘴角留下一丝晶莹的口水,

    “好个屁,别听别人胡咧咧,我那几个勇士阿叔带着我,为了躲避阿哥们的追杀,只能东躲西藏,吃了上顿没下顿,起初的刺客还挺多,后来就渐渐消失了,就在半年前,最后一个陪着我的阿叔也死了,我不想再东躲西藏了,我要回去找阿妈”草原人忽然一笑:“你就是我头一个...嗯,你不是奴隶,你是我的朋友,这总可以了吧”

    皮纳特没有搭理他口中的俏皮话:“所以你这次回去是要找死的?”

    草原人脱下鞋,在鞋尖里扣除一个物件:“瞧瞧这个”

    那是一个小巧的戒指,似乎是金属打造,沾着一点黑色的锈迹,皮纳特忍着上面的脚汗味,细细观察了一番:“这玩意有什么用”

    “最后一个陪着我的草原勇士告诉我,有了这个戒指,就可以证明我的身份,我就可以回到草原,去取得属于我的那一份草场,牲畜,财富和荣誉”草原人拔出自己的佩刀,坠尾被风沙吹得摇曳。

    他跨步战力,直挺胸膛,发出雷霆一般的呐喊:“我,草原王卢阿之子兹克艾丹,再此嫩苗生发之地,以两刃之兵起誓,我和我的同伴皮纳特,将从这里出发,一路争霸草原,成为史上最伟大的草原王”

第一百四十二章 偷马贼

    一支骨箭软绵绵得,在距离皮纳特还有十多米的地方,一头扎进草地里。

    持弓的男孩沮丧极了,又从腰间摸出一支箭,然而刚刚拉满,羊肠弓弦就应声而断,在他的大拇指侧崩开一道口子。

    草原男孩又气又急,傲得一嗓子哭出声,虽然家里马多草场大,但无缘无故丢了两匹马,等阿爹回来,少不得要挨鞭子。

    而让他哭泣的罪魁祸首,两个强盗正骑在偷来的马上,欢声笑语得高声叫嚷着,四下一片狂野,温润的泥土在马蹄的践踏下四下飞溅。

    进入草原腹地以来,兹克艾丹一直商量着弄两匹马,作为一个草原人,走在草原上不骑马,就像不穿衣服一样怪异。

    兹克艾丹和皮纳特在一个隆起的草坡上俯视,看到下方有着一户家大业大的草原人家,这家的草原包是用压了十多层的精羊毛和羊皮毯织成的,上面还绣着金色苍神文字,和许多五颜六色的骏马。

    这户草原人家拥有五十多匹马,二十多头牛和三四百头羊,就算是少两匹马也不会伤筋动骨,皮纳特这样安慰自己。

    “记住这里”兹克艾丹告诉皮纳特:“日后我登上汗位,还他们家两百匹马,赐近臣使节,自由出入王帐”

    在小彩石城时,皮纳特也常骑马,将军大人的马厩里有许多骏马,需要练身骨,他时常和将军府的马夫们一起在城郊遛马。

    但小彩石城的马可是都是身材高大,器宇轩昂,远不似草原马,个子矮小,毛色暗淡,最最重要的是,小彩石城的马有马鞍

    皮纳特伏地身子,死死抓着马鬃毛,这匹老马的光秃秃的背脊让他的屁股仿佛被斧子劈成两半,稍微颠一下,就疼的龇牙咧嘴。

    他的样子引起了兹克艾丹的嘲笑:“你不是骑过马吗,就这德行?”

    “那是好马”皮纳特口齿不清道:“而且有马鞍,妈的我快抓不住了”

    草原马的背脊像是涂了一层油脂,不断让皮纳特的身体往下倾斜,鬃毛也因为沾满了他的汗液而湿滑,在跳过一道浅浅的小溪时,草原抖动着自己的身体,皮纳特终于支撑不住掉了下来。

    皮纳特跌进小溪,后脑勺撞到了小溪中的卵石上,他的眼前一片混乱,天空与草原互相融合,随后眼前一暗,他就昏了过去。

    兹克艾丹把皮纳特从小溪中拖了出来,过了好久皮纳特才恢复了自己的意识。

    再次醒来的时候,草原已经笼上了金色的寂静,远处的山峦披上了晚霞的彩衣,天边牛乳般洁白的云朵,也变得像火焰一样鲜红,清风抚摸着小草,形成了一片躁动的草浪。

    这里地势平坦而辽阔,在远方有微微起伏,整个大地都被绿油油的草覆盖着,像铺了一层厚厚的地毯,在黄昏的映衬下,显得格外沉醉。

    “真美啊”皮纳特看着这一片景象,不禁发出一身感叹,这是他在晚风湾永远不曾经历的。

    两匹偷来的马依偎在不远处,嚼着新鲜的青草。

    兹克艾丹坐在皮纳特身边的草地上,就着河水啃着一块厚厚的奶石:“你醒啦,我还以为你要睡到明天呢”

    “我昏了多久”皮纳特摸了摸后脑勺,那里肿了鸡蛋大的一个包。

    “半个小时吧”兹克艾丹用水漱了漱口,把奶石丢给了他:“吃点东西,我们得赶紧找到今晚休息的地方,不然遇到狼可就不好了”

    在太阳即将落山之前,他们终于找到了可以借宿的地方,这是一个典型的草原聚集地,有着十多个小小的破旧毡房,每一个毡房就是一户人家,他们正把羊往篱笆里赶,把马牵回马厩。

    远远的,聚集地的草原人就看到了兹克艾丹和皮纳特,女人和孩子迅速钻回毡房,几个老人穿着沾满油脂的皮袍,背着短弓,挥舞着马套子一拥而上。

    “苍天护佑,我们只是路过的旅人,寻一个过夜的地方”兹克艾丹远远地张开双臂,表示自己没有恶意,并示意皮纳特也照做。

    这一句草原人再熟悉不过得问候语,打消了那些老人的敌意,他们虽然没有放下手中的马刀,但脸色已经缓和多了,他们的妻子儿女也已经从毡房中走了出来,几个胆大的男孩藏在母亲的背后,伸出脑袋来张望。

    兹克艾丹将双手交叉于胸前,行了个草原礼:“我乃艾丹,这位我的表弟莫丹,我们是追随商队前往沙地购买铁器的,商队在头领的带领下落在后面,我是和表弟率先去王帐禀报这个好消息的”

    草原人对于能得到铁器的人有着巨大的好感,拉着铁器的马队被称为裹着铁皮的苍鹰,这样的人在草原任何地方都会得到欢迎,无论他是哪个部族的。

    不出所料,夜宿的要求自然被应许。

    皮纳特坐在最大的毡房里,手里捧着一碗羊肉米粥,还有一只烤沙鸡,这是整个小聚落能拿出最好的食物了,他大口大口得喝着粥,烫的直咧嘴也不松口。

    聚落的老人围着皮纳特和兹克艾丹,抽着竹筒旱烟,烟雾缭绕,一个健壮的老牧民嘴里叭叭直响:“我们不久就要和彩色衣服的人打仗了,据说他们的汗占领了一大片草场,有了铁真是件好事呢,能打不少快刀呢”

    彩色衣服的人,自然指晚风湾的人,和草原接壤的,只有曾经隶属于小彩石城的帕斯督军,他在夜灵王和花巷城少君占领小彩石城的战役里不肯回援,反而坐地称王,这也是小彩石城陷落的罪魁祸首之一。

    现在能听到珀斯督军和草原人将要开战,皮纳特不禁竖起耳朵,想听到更多的消息,谁知那老牧民却换衣了话题,开始谈论起自己的几个儿子。

    “我的孩子们已经骑着马,带着马刀投奔大汗的队伍了,不知道他们这次会带回来什么战利品,要不是我这把骨头太老了,我们也像去瞧瞧呢”老牧民呵呵一笑,他的话引起其他人的赞同,整个毡房陷入一片欢声笑语。

第一百四十三章 进军

    “你说,如果我离开了,会怎么样”

    法兰吉赤脚站在滚烫的沙子里,看着远处来来往往的人群,往日空荡荡的沙漠此时却显得拥挤不堪,穿着彩色服侍的人,他们有小彩石城人,有大彩石城人,有花巷城人,现在有了一个统一的名字,彩石人。

    晚风湾战役后,夜灵人在夜灵将军图乌弗瑟的授意下屠城三日,彻底剿灭了残余的抵抗势力。

    三天后,花巷城的加席托少君以一种救世主的姿态来到了剩下的小彩石城人面前,虽然旧彩石王国早已分割上百年,但花巷城少君作为彩石王的后裔,怎么说也要比夜灵人要来的熟悉,小彩石城人自然而然得衷心臣服,加席托只用了不到一个月,就彻底掌握了小彩石城里所有的一切,上至那柄代表权利的彩石刀,下至人们身上的虱子。

    但法兰吉知道,这只是他们小小权谋的一个缩影而已,如果加席托直接入主彩石城,自然会遭到抵抗,经过这一番折腾,他立刻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

    而大彩石城亲王目两位兄弟之城发生的一切后,选择了投降,此次远征也派出了一只部队。

    彩石人的旁边,夜灵人和他们泾渭分明,夜灵人总是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他们的衣服和武器在附魔的作用下一尘不染,永远闪耀如新。

    而在夜灵人队伍的一角,几个巨大的身影迈着阔大的步伐,他们是不善言辞的夜岩人,他们的族人还在海上漂泊着,他们便是第一批登上晚风湾的夜岩人。

    虽然周围拥挤不堪,但法兰吉周围却一片恢胎旷荡,远远就有一大群精锐夜灵士兵,在图乌弗瑟将军的带领下,围绕着行走在法兰吉方圆几百米出,为她警戒,以防有人冲驾。

    就在前几天,一个狂热的夜灵工匠突破了封锁线,闯到了法兰吉的华盖马车下,他跪在地上,喊着永夜之子的名号,渴望得到法兰吉的回应。

    她不顾奥罕的劝阻,向这个夜灵工匠伸出手,指间轻轻触碰了一下,夜灵工匠心愿达成,便心满意足得,由图乌弗瑟将军下令处死了。

    几个夜灵女巫围在工匠身边,手牵着手,咏唱着清脆的咒语。工匠跪在地上,他的身体慢慢扭曲,面容渐渐泛起波涛,他的身体在魔法的侵袭下化成一颗颗小金粒,均匀得洒在脚下的沙漠上,化成一滩金色的水陷了下去。

    有了这个工匠的下场,其他的夜灵人再也不敢尝试突破封锁线,他们只是在可以走到的,最靠近她的地方,默默注视着她,渴望能被她看一眼。

    但这是不可能的,法兰吉的脸上盖着密不透风得丝巾,就连眼睛上也缠着薄薄的一层,用夜灵王的话来说,不是任何人都有资格看到永夜之子的面容。

    法兰吉被压迫得喘不上气,她忽然很想跑,跑到所有人的找不到的地方,盖一间小房子,养几只羊羔,然后织些简单的布。

    所以在休息的时候,她遣开了人数众多的女仆,只对奥罕说出了这句话。

    “你说,如果我离开了,会怎么样”

    奥罕和他的亡灵老师图卡作为法兰吉的最后一层守护,也同样坐在华盖马车里,奥罕抛着一颗多汁饱满的句子,听到这话不禁一愣,橘子掉到法兰吉的脚边。

    “那么这只大军就将分崩离析,你是他们的最重要的枢纽,就像一栋桥梁,把几股势力紧密的联合在一起,彩石人会原路回家,而夜灵人嘛,我也不知道他们会怎么干”

    看见华盖马车停了下来,图乌弗瑟将军带着几个贴身士兵赶了过来:“永夜之子,请问您有何停下马车,是有什么吩咐吗”

    他的口吻里听起来是关心,却显得气势汹汹。

    “没什么将军大人,我有些累了,想喘一口气”法兰吉说道。

    女仆们远远得垂手而立,图乌弗瑟注意到她们,气不打一处来:“永夜之子累了,你们还不上前侍奉!”他的钻晶巨剑闪亮着光芒,魔法的气息在上面涌动,这是他很生气,甚至要杀人的预兆。

    “请起驾吧”法兰吉拍了拍手,对于这为夜灵将军,她心里总是感到丝丝恐惧与害怕,虽然她脸上总是装作一副面不改色的样子。

    夜灵人马夫看了一眼自己的将军,在后者的授意下轻轻吹了个哨子,于是八匹并驾齐驱的独角马慢慢甩动着四蹄,再次起驾。

    这次出征,法兰吉周围只有奥罕一个亲人,还有十多个复生教团战士作陪,其他的异血兄弟姐妹都留在了小彩石城,他们在陪着里达,这个老人似乎已经到了生命的尽头,随时都会死去。

    法兰吉本也想留在小彩石城,陪着老人走完人生最后一段旅途,但是却遭到了老人的强烈反对,他的声音气洪如丝,要法兰吉立刻跟随大军西进,只要攻破了安夏拉布尔,自己就死而无憾了。

    这时一个夜灵骑兵慢慢走了过来,他是个很年轻的小伙子,头发柔顺的像是瀑布,生的英姿飒爽,胯下的独角马精神抖擞,暗金色的鬃毛和他的盔甲色调一致,相得益彰。

    夜灵骑兵低着头,不敢直视法兰吉:“启禀永夜之子,前方有一个小村子,图乌弗瑟将军大人让我来请示,您是去村中过夜,还是留在马车上,毕竟那个村子有些怪异”他有些吞吞吐吐

    “说下去,什么怪异”法兰吉说。

    “夜笙人的黑色瘟疫似乎没有很好的控制住,已经散播到我们行军的路线上了,前方村子的人全都被瘟疫消灭了,不过先遣队已经整理过了,如果你要入住村中,您的护卫可能会染病,虽然这可能性很低”

    骑兵说的护卫,指的是奥罕。虽然法兰吉多次指出,奥罕是自己的兄弟,但夜灵人不以为然。

    永夜之子是没有兄弟姐妹的,她是天煞孤者,永远孤单的背负着信徒们的使命。

第一百四十四章 攻城前夜

    小彩石城的主人,少君加席托站在沙丘上,凝视着下方的队伍,攻城器械正在日夜赶制,如若妥当,明天一早就可以发动第一次进攻。

    巨大的攻城塔和云梯已经搭建完毕,木料早在晚风湾就制造完毕,是用驮车一步一步运来,然后原地组装。毕竟枯叶堡周围的木头数量有限,无法组装攻城器械。

    凭心而论,他比在场的任何人都希望攻下枯叶堡,只有这样,才可以把夜灵人和里达手下的那些亡灵战士们送走,不然他们只能窝在晚风湾,败坏自己的好事。

    特别是里达和那个有着永夜之子身份的小女孩,加席托厌恶他们身上的死亡气息,每每想到当一个人死后,肉身会被他们重新指使,他就不寒而栗。

    百余年前,沙漠的王者倾尽举国之力,跨越整个沙漠,以雷霆万钧之势将晚风湾收入囊下,从此彩石王就不再传承,彩石的子嗣各领一城,经过百年余的兼并融合,只剩下了大彩石城,小彩石城和花巷城三足鼎立。

    自己的大君父亲年纪已经很大了,早晚要死在自己的前头,到时候花巷城也将传于自己手中,到了那个时候,消失百余年间的荣誉即将在加席托身上重新现身,他仿佛已经看到整个晚风湾向自己顶礼膜拜。

    整个晚风湾三分自己已入其二,到时候再将大彩石城收入囊下,自己就可以加冕为真正的彩石王。

    虽然大彩石城亲王已经向父亲投降,但加席托知道,只要有一个风吹草动,只要自己稍有颓废的态势出现,他们就会再次独立。

    加席托正幻想着自己加冕的时刻,身后传来一个轻微的脚步声,这是自己的副官斯卡尔里,他总喜欢用脚尖摩擦地面,声音虽然轻微,却很好辨认。

    “大人,我们在城外抓到几个游荡的沙民,其中有个人脚上穿着这个,我觉得有必要呈给您看一下”斯卡尔里的声音显得很萎靡,他最近几日确实很累了。

    副官呈上的是一副靴子,这副鞋子底子很厚,用料精致,脚踝处还隐约衬着紫色的绸缎布,加席托一眼就看出,这是小彩石城披甲奴的制式长靴。

    小彩石城之战结束后,披甲奴们死伤惨重,只剩下寥寥上百人,在他们的指挥官,小彩石城三督军之一的拉姆尼斯的带领下投降。

    拉姆尼斯的外号叫老疙瘩,只因他的脸上长了个大瘤子,看起来恶心滑腻,加席托却知道那是个德高望重的老好人,加席托本想得到他的效忠,如果得到拉姆尼斯的效忠,自己入主小彩石城的阻力会小很多。但私心里,他是敬佩老披甲奴的品行,拥有这样的下属,必将成就一番功名伟业。

    不过拉姆尼斯却拒绝了自己的好意,他投降只是不想白白牺牲手下的披甲奴兄弟们的性命,他也是个固执的人,坚持向自己投降而不是向夜灵人投降。

    在自己和莱迪亚的婚礼结束后,他就带着一个小侍仆离开晚风湾,去安夏拉布尔寻找小达维,小达维毕竟带着少将军的头衔,他名义上还拥有小彩石城。

    虽然加席托清楚,只要小达维活着一天,自己的位子就不算足够安稳,但他还是放拉姆尼斯离开了,这可能算是英雄惜英雄吧

    加席托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这个鞋子是谁的”

    副官斯卡尔里顿了顿:“我给贾洛军士看过,他认出这是拉姆尼斯督军的靴子,靴子内侧有一道蹩脚的针线,这是莱迪亚夫人小时候为他缝的,拉姆尼斯督军很珍惜这只靴子。那个沙民承认是在令一个死人脚上扒下来的,那个也死人是在拉姆尼斯督军的尸体上扒下来,督军是患上了瘟疫死的”

    加席托伸出手,果然摸到了那道蹩脚的针线,他吸了吸鼻子,忽冷忽热的沙漠气息包裹了他。

    “那个沙民,穿这个靴子的,他怎么有资格穿这只靴子呢!杀了他!”加席托把靴子仍回斯卡尔里时怀里:“把靴子赏给贾洛”

    贾洛是仅剩的百余名披甲奴中,最优秀的那个一个,他深得拉姆尼斯的传承。

    加席托走下沙丘后,来到花巷城士兵中间,他们是自己最衷心的士兵,也是最可以信赖的,他随意走到营地中,拨弄着倚在一起的长矛,和几个老兵握了握手,听了听他们想法。

    他们说的都是屁话,没什么用,但自己要装作一个聆听的样子,这是一个真正的王者所要学会的。

    士兵们围着他,七嘴八舌的叫嚷,有的请缨作为排头兵,率先第一个登上枯叶堡的墙头,有的要爬上攻城塔,要用手中的弓箭杀死第一个敌人。

    加席托看到士兵的外围,一个满脸稚嫩的小士兵站在那里,小脸因兴奋憋得通红,眼睛睁得老大,明亮的像是天上的月亮。

    “孩子过来”他招招手,士兵们自动为他让开了路,小士兵手足无措的走了过来,加席托握住了他的手,看到上面有些许因枯燥干裂的口子:“真是个好孩子啊,你多大了”

    小士兵从未和加席托这样拥有高贵身份的人接触过,在他的世界里,队长就是他所能见到的全部,他有些害怕,更多的是兴奋:“大人,我今年十二岁”

    加席托有些感慨,这个小士兵和自己孙子的年纪差不多大:“早先我下了命令,先登者,连升三级,赏金币万枚,你有信心得到它吗”

    “是的,大人,我有信心,我请求您让我作为第一个攻城的士兵”小士兵胸膛挺得老高,挺拔得像一只垂杨柳。

    加席托很满意,这些士兵的情绪已经被自己调动起来了:“很好,那么我就答应你的请求,你将身负彩石旗帜,我要你必须将他插在枯叶堡的城头上”

    身后的副官斯卡尔里适时得献上旗桶,那里有一面古老的彩石旗,旗帜上划着一道幽深的紫色星空,数十个闪耀着彩色光芒的石头环裹其上。

    小士兵接过旗桶,稳稳得背在身后,年轻稚嫩的脸上都是骄傲的神色。

    年轻的孩子啊,加席托有些惋惜,他不可能活下来,第一个登城的人是必死无疑的,这是世间不可逾越真理,就像太阳会落山,花儿会凋零。

    他拉过斯卡尔里的,悄声说道:“给这个孩子三斤肉,一桶酒,再安排两个女人”

第一百四十五章 无主之地往事

    枯叶堡外,夜灵人的营地边缘,两个身影慢慢浮现,这是一对男女,男的容貌略显衰老,身材挺拔,短发段须皆已斑白,穿着一身灰布织袍,身后背负三柄长短不一的剑。

    而女的则是名中年贵妇,她体态纤细,面容姣好,岁月除了让她更成熟以为,并不曾在她脸上留下更多东西,她静静趴在沙丘上,裹在一副纯黑斗篷里。

    他们看起来就像一对上了年纪的父女。

    女人慢慢抬起头,兜帽顺着她漆黑的长发滑落,虽已到了深夜,沙丘之下却有一片地方彻夜通亮,那里安插着许多嵌入魔法能量的月亮石,月亮石围绕着一顶华丽的大帐,将那里点缀得如同白昼。

    “她,就在那里”女人指着帐篷,声音里有着无法压抑的颤抖:“我能感觉的到,那股力量,我能闻得到,我能听得到,我能看得到,它像噩梦一样,伴随了我二十多年”

    女人眼中歪过头吗,看着身边的男人,慢慢竟流出泪水:“萨乔爵士,你知道吗,有时候我真的恨罗贝尔,他和十三微光的图坦,带着符铭碎片和神器霸光弓,冒冒失失就闯到了夜色大陆,罗贝尔让我知道什么是爱情,我那时正值青春年华,被爱情冲昏了头脑,我天真的以为逃离了家,就可以逃离自己的宿命”

    萨乔拍了拍她的肩膀:“诺尔芙,你还有三个孩子呢,温纳刚刚继承了他父亲的伯爵之位,正是需要你献言献策的时期,德尔拉和德比拉年纪也正小,也正是需要母亲的时候,现在后悔还不晚。两个成熟的永夜之子相遇,只会有一种结果,你比我要清楚”

    前不久逝世的雷堡伯爵罗贝尔的遗孀,诺尔芙夫人作为前任永夜之子,对族中的使命再清楚不过了。

    诺尔芙从小和母亲住在永夜神殿,永夜神殿是一座通体纯黑的建筑,墙体经过千万年来的风吹雨打,依旧保持着本身的颜色,母亲是无主之地的主人,她的领土尽是荒芜的黑色土地,上面寸草不生,四处飘动着异常活跃的亡灵魔法。

    从记事起,整个无主之地只有诺尔芙和母亲两个人,但有时却很热闹,每当月圆之夜,祖先们的枯骨就会从目的中爬出来,与她们共聚一堂,当天亮时,她们又会回去沉睡。

    十岁那年,母亲带着诺尔芙来到了神殿外,指着一块新挖掘出来的墓穴告诉诺尔芙,那里就是自己死后的永眠之地。

    那时候诺尔芙很害怕,她不知道母亲为什么会这样说,她不敢想象没了母亲自己该怎么办,该怎么在空荡冰冷的神殿独自生活下去。

    诺尔芙清清楚楚的记得自己十二岁那年的夏天,自己出现了初潮,她很害怕,跑去找母亲。

    母亲笑了,笑得很艰难,笑得很疯狂,她坐在冰冷的宝座上,把诺尔芙抱在腿上,紧紧搂着女儿的脸颊,拥抱着,亲吻着,嗅着她头发的香味。

    那天晚上,诺尔芙做了一个可怕的梦,她梦见母亲躺在一座巨大的黑晶石棺材里,而自己站在棺材外,手里抓着一柄通体黝黑的金属匕首,往母亲的胸膛刺了下去。

    她满身冷汗的醒来,庆幸这是个梦,但这个梦却太真实,真实像是发生过一样。

    而母亲,却不见了踪影。

    诺尔芙赤着脚,披头散发,走遍了神殿的每一个角落,却无论如何都找不到母亲的身影。

    最终诺尔芙走出了神殿。

    母亲在躯体最终在那片新坟墓里被诺尔芙找到了,她掘开坟墓,看到母亲双手放置在胸口,那里有一个鲜血淋漓的伤口,像一朵美丽的大丽花。母亲依然保持着生前的优雅,肤如凝脂,白里透红,温婉如玉,晶莹剔透,她的嘴角有着一抹浅浅的笑容,像是做了个美梦。但诺尔芙知道,母亲已经死了,被自己杀死了。

    就这样孤单得度过了几年的时光,当诺尔芙慢慢了解永夜之子,了解了自己的权利与责任后,夜色大陆各个种族的使者纷纷来到永夜神殿,他们得到了现任永夜之子成熟的消息,带着族内挑选的青年男性供诺尔芙挑选。

    这些青年男子会住在无主之地外的墙堡里,每当月圆之夜之时,他们就会到来,彻夜守在永夜神殿外,等待诺尔芙的临幸,然后在第二天离开。周而复始,直到诺尔芙生下了女儿,直到生下了下一任永夜之子。而如果生下的是男孩,男孩则会被当即溺死。

    但诺尔芙从未正眼瞧过他们,在她心里,永夜神殿是自己和母亲的家,怎么可以让外人进入。

    罗贝尔闯进永夜神殿,是月初的一天,月亮只是天上的一道弯,他从远处慢慢走来,像一束闯进黑暗中的明光。

    他胆子好大,这是诺尔芙第一个想法,罗贝尔全然不似那些各族奉上的男人,反而浑身脏兮兮的,浑身却充满了活力,会大胆的盯着自己。

    “你这么漂亮的女孩,一个人住这里,不会害怕吗”

    这是罗贝尔对自己说出的第一句话,他说自己是和同伴来这里探险的,他们来自另一块大陆。

    他的话引起了诺尔芙的好奇,他们聊了许多天,从香水港的蜂蜡烤鱼到黄金平原的金色麦穗,从密林地穿着兽皮的野民到南方雄壮威武的骑士。

    诺尔芙从来没说过这么多的话,她缠着罗贝尔,和他日夜畅谈,遨游在那个她从来没有去过的世界。

    直到月圆之夜前夕,罗贝尔不得不告辞:“我要去找我的同伴了,他还在等我的消息呢”

    “那你还会回来吗,会回来给我讲你家乡的故事吗”诺尔芙觉得恐惧,这是母亲死去以来她从未感受到的。

    罗贝尔轻轻握着她的手:“我很抱歉,我也不知道,我也不敢肯定”

    “我跟你走”诺尔芙听见自己下意识的说出来:“我要去看看你讲述的世界,那片热闹的,不想神殿这样冰冷的地方,我要去那里快快乐乐得生活下去”

第一百四十六章 劫营

    从太阳落山以来,永夜之子在自己帐中就没有出来过,虽然不知道永夜之子为何从营地之外而来,但夜灵族人和彩石人还是在地上跪成了一片,偶尔有几个胆大的偷偷看一眼,就被身边的同伴压低了身子。

    奥罕站在匍匐在地上的士兵中间,显得很眨眼,他疑惑得打开锦绸帐帘,看到法兰吉依然盘腿坐在床榻上闭目养神,于是拦在帐前,看着诺尔芙身上熟悉的衣着,一脸戒备:“你是什么人?”

    诺尔芙扬了扬下巴,露出一双碧绿色的眼眸:“我是她的母亲,我会阻拦一个母亲看望自己的女儿吗”

    奥罕不知该说什么?他的大脑一片空白,法兰吉的母亲?

    他看着图卡,教团首席刀术师身上慢慢发出明亮的光芒,手中的武器化为绿色的灵魂体,从五官钻入盔甲中,其他的教团战士亦是如此,连眼中散发的光芒都强烈了几分。

    教团战士们阻拦住了想要伸手拔刀的奥罕,把他死死按在地上,然后目送诺尔芙和萨乔走进了大帐。

    法兰吉坐在盘腿坐在床榻上,听到外面发出的嘈杂的声音,刚一睁开眼,就看到一个女人走了进来。

    女人浑身上下衣着和她一模一样,只不过多了一件羊毛斗篷。她摘下脸上的丝巾,露出一张好看的脸。

    “夫人?”法兰吉不由自主的惊呼,她隐隐约约觉得自己,好像认识这个女人。

    诺尔芙轻巧得爬到床榻上盘腿坐下,和法兰吉相对而视:“露丝生了个男孩,爬得非常快,已经会叫妈妈了,身体非常健康,这个孩子以后就会是果园城公爵”

    法兰吉点点头,一股喜悦从她心中凭空升起,光是露丝这个名字,就已经让她感到愉悦,虽然她不知道喜从何来。

    “跟我走吧”诺尔芙身体前倾,牵住法兰吉的手:“我带你回家,完成永夜之子交接的仪式,这样你才能掌握所有的力量”

    她和法兰吉相视而坐,讲述了所有的故事,从上古时期的破晓之战,到光明之主手持破晓神剑,手握符铭之石,将夜色之神击败并封印。

    “第一位永夜之子,她的名字早已经被遗忘。在夜色之神被封印后,她作为夜色之神最后的血脉,和夜色之神的追随者们一同被光明之主驱赶到了夜色大陆,她被囚禁在无主之地的永夜神殿中,永远无法踏出一步”

    “成千上万年过去,夜色之神的追随者们在夜色大陆繁衍,慢慢分成了无数个种族,夜灵人,夜岩人,夜笙人,夜匠人,许许多多,数不胜数,但他们之间征战不休,仅为了贫瘠的,仅剩不多的生存资源”

    “虽然如此,但夜色之神的追随者们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他们奉夜色之神弥留之际的口谕,侍奉着永夜之子,当两片大陆之间那片屏障结束之时,即使夜色之神复生之时,永夜将独霸人间,昼夜不会再交替,整个世界的地面将变得死一般的寂静”

    诺尔芙指着账外:“我们作为永夜之子,这里的一切和我们无关,现在我来找你,回到属于我们的地方,完成我最后一项使命”

    法兰吉有些慌乱:“但是,老师说,攻下安夏拉布尔才是目前最要紧的事,我不能”

    “你说那个偷偷学了一点皮毛的老头子?”诺尔芙轻蔑得一笑,脸上的平静荡然无存:“他只是在利用你,用你的能力复活他那些教团战友,你要知道,我们的宿命是逃离不了的,既然无法逃离,不如趁早了解”

    帐中的空气忽然变得冰冷,风啸四下凭空而起,大帐在呼啸的风撕裂,碎成寸缕般的细条,在天空盘旋。

    诺尔芙记不起来,自己有多少年,没有像今天这般,使用着魔法之力,空气中的魔法微粒凝聚带有力量的能量,围绕在她的周围,钻进她的体内,又带着她的意志散发出去。

    狂啸的风托着法兰吉缓缓升起,她惊讶的看着地面渐行渐远,安营扎寨的士兵们变成一个个微弱的小点,依稀能听到奥罕和复生教团战士站在一起,不断呼唤着她的名字。

    法兰吉一张嘴,便吃进了满嘴的沙粒,她吐了几口,开口道:“我们要去哪里”

    “回家去,回无主之地”诺尔芙喊着,她抓着法兰吉的腰带,身体慢慢下降,慢慢降落在一片四下无人的旷沙地中。

    沙地中,萨乔正守在那里,他一把将跌坐在地的诺尔芙扶起来,关切得问道:“怎么样,你还好吧”

    “我很久没有使用魔法了”诺尔芙接过水囊,喝了一口:“快二十年了吧,那时候我以为今生再也用不到了”

    枯叶堡外的营地中,加席托姗姗来迟,法兰吉被劫走时,他在自己的帐中,享受几个沙漠女奴的侍候,这些异族女人的身体,又光又滑,摸上去就像,被太阳烘烤过的沙子一样温暖,身段虽然轻柔苗条,捏起来却又结实紧致,能做出许多轻柔的动作,是晚风湾的女奴隶,所不能比较的。

    “这是怎么回事”加席托大吼大叫得,来到法兰吉的大帐处,这里已经变得一片狼藉,几个守在帐外,随时等待侍奉的女奴永夜之子正躺在地上哀嚎,她们不同程度的受伤,其中最严重的那个,腹部被绞开了个口子。

    加席托抓住一个彩石士兵的,但那个士兵似乎描述不清,说了半天都是什么两个女人,飞了起来什么的,加席托听得云里雾里,烦心得一脚把士兵踢开。

    另一队人马从远处而来,那是一群盔甲齐全,夜灵人通常高大而瘦弱,但这些士兵却较为强壮,他们裹着自己的将军姗姗来迟。

    几个目睹的全程的夜灵士兵迅速迎了上去,对图乌弗瑟说说出了事情的经过。

    一对夜灵人女巫,迅速从独角马上跳下来,捡起大帐的碎片,想条狗似得嗅个不停。

    女巫们拿着碎片,来到图乌弗瑟身边:“将军,确实是永夜之子的味道,而且要醇厚许多,远不是那个小姑娘能散发出来的”

第一百四十七章 正统教会的敛财之道

    越靠近青柠城,战争的味道便越重,这里的地面满是疮痍,路边偶尔能看到被遗弃的尸体,他们的身体已经腐烂,只剩下苍白的骨头,和野草作伴。

    莉莉没见过这么恐怖的景象,她怕的浑身发抖,巴西勒只好把她抱到邃夜背上,和她共骑一乘,还好邃夜够健壮,驮着他们两个人也不会感到太过吃力。

    因为是和三个教会骑士一起进入的青柠城,所以巴西勒一行人并没有受到过多的盘问。

    直到进了城,巴西勒才得知本副团长早在几天前,就带着手下的教会骑士们,带着一身伤离开了,他并没有告知自己的去处,也没有留下什么口信。

    本来巴西勒还挺担心,自己又会被本副团长软禁起来,被押到三指城,他不是做贼心虚,只是不喜欢这种感觉。

    本来红脸住在青柠城伯爵的家里,但在本副团长离开后,青柠城伯爵的管家毫不客气得把他赶了出去,他只好流落到了城里的教堂,巴西勒便一路寻了过去。

    青柠城的歌咏教堂在这座城市建立之前就存在了,只不过那时没有如此大的规模,之所以在一个伯爵领设立教堂和主教,也是因为在帝国立国之处,青柠城是三指地率先投奔的领主,皇帝为了彰显恩宠,而特意设立的。

    歌咏教堂着几乎上千年的历史,平时能在这里闻到古老的味道,悠久的历史在他的青色理石上一览无遗。

    但现在,远远闻到都是血腥味,教堂的院子里躺着都是受伤的人,而且以三指地的征兆民夫居多,断胳膊断腿的不在少数。

    这些民夫在修女们的照顾下,可以得到每日两餐的食物,修士们会为他们接屎端尿,带着他们一起朗诵《至高经》,直到这些人伤口愈合或者死去。

    红脸因为自己的骑士身份,教堂安排了一个十多岁的小修女,专职照顾他,还有一个独自的住所,虽然是间地下室,但好歹能清净些。

    大猪一马当先,兴冲冲得一脚踹开了房门,小修女托着一只木碟,木碟里放着苹果派,正一勺一勺喂给红脸。

    门框砸在墙上,震得灰尘扑簌簌得直落,小修女吓得跌坐到地上,苹果派也洒在了满地。

    “老家伙,你怎么样,死不了吧”大猪一拳垂在红脸肩膀上,疼的红脸一阵龇牙咧嘴。

    小修女看到这些人明显是红脸的朋友,忙护在老骑士的身前:“老爵士的伤还没好呢,请您不要这么粗鲁”

    “还没好吗,给我检查检查”大猪说着就要拔红脸的裤子。

    这个动作让小修女羞红了脸,虽然老骑士很庄重,待他像是父亲一样慈祥,但她还是害羞得跑了出去。

    巴西勒随后走进了房间,看到红脸的腰腹部伤口的外围,已经长了一圈鲜红色的新肉,只有中间厚厚的一层痂尚未脱落。

    “你现在可以活动了吗”巴西勒有些不好意思得挠了挠鼻子:“我想尽快赶到封地,最近耽误的时间太久了”

    红脸点点头,为了证明自己的强壮,他跳起来蹦了几下,伸展着全身,但巴西勒可以看到,他较为从前还是有些力不从心。

    歌咏教堂有贵重物品的存放处,放在教堂顶层,管理存放处钥匙的是一个胡子几乎要垂到脚面的老神父,他耳朵有些背。

    “神父,我是说我来领我的东西”巴西勒第三遍吼道,喊的急了些,还岔气得咳嗽了几声。

    老神父摇头晃脑:“啊,是来存东西的,跟老身来吧”

    红脸适时得从怀里掏出一张写了文字的羊皮纸,上面盖着教堂的印章,里面写着存放的东西,还有红脸的指印。

    老神父虽然有些聋,但头脑很清楚,他看到羊皮纸就明白了,随即招来其他几个修士,几个人一起仔细查看了契约的真伪,一个瘦小的修士点点头:“请几位在这里等待”

    神父和修士走进贵重物品存放处,没一顿饭功夫就把东西拿了出来,老神父手无缚鸡之力,两个修士一人捧着红脸的盔甲和武器,领一人抱着装着金子的口袋。

    两个修士把东西统统摆在桌子上,他们看起来有些气喘吁吁:“完整的盔甲一套,皮甲一套,长剑一柄,南瓜锤一柄,盾牌一面,还有二十三根金条和一百三十二枚金币,迪斯爵士的马在马厩,随时可以领走了”

    巴西勒数了一遍确定无误,抱起自己的金子转身离开,哈桑带着莉莉和橘子还在城门口的酒馆等着他们呢。

    “请等一下”身后传来老神父的声音,他咳嗽了两声:“迪斯爵士在这里用药的费用,还有伙食费,保管费,还有仆人的费用,一共是十二枚金币”

    巴西勒不禁暗暗咂舌,这也太贵了,十二枚金币在南方领,可以买一匹正值壮年的战马,可以打造一柄锋利的长剑,在密林地,可以买两个青年男奴加上一个女奴,就算在最富庶的黄金平原,一个小村子苦耕一整年,都不见得能攒下十二枚金币。

    但他不能表现出来,红脸本是雷堡的臣属,是被温纳派遣护送自己接受封地的,他的伤是为了自己而受的。

    数出十二枚金币交给神父,得到几句至高神保佑的话,巴西勒沉默不已,转身离开。

    从雷堡离开时,他带着维克爵士留下的两千五百枚金币的遗产,现在还没走到封地,就已经花去了八十多枚,照这么下去,非得坐吃山空不可,抓紧脚程的想法更加强烈了。

    至始至终,巴西勒内心深处都没把这些钱当成理所应当,必须要完成维克爵士的那些遗愿,当自己成了婚,让黄金雄鹰的子嗣遍地开花,才有资格使用他的遗产。

    还有那个杀害维克爵士的凶手,巴西勒也绝不会忘,等到一切安定下来,他一定要替维克爵士报仇。

    大猪一向是大大咧咧,不像巴西勒想的那样多,走出教堂后,他撇着嘴:“这教堂还是宣扬至高意志的地方吗,专宰有钱人,巴西勒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啊,不过还好,至少他们还救治了那么多民夫”

    “哪有那种好事,那些农夫们捐出全部身家,才可以在教堂得到治疗,没钱就得全家成为教会的佃农,没钱没地那些,就得在家等死”红脸说着,转身深深注视着教堂大门:“现在这些神父修士,怎么都钻钱眼里了”

    联想到在新生教会营寨听到的那些,关于正统教会敛财的传闻,巴西勒心中一叹,两个教会之间的战争,还远远没有结束。

第一百四十八章 购置马车

    考虑到红脸的伤势没有痊愈,还有莉莉的骑术不佳,总把她抱在马上还是比较碍事。

    巴西勒决定雇佣一辆马车,车行的生意游走于三指地之间,一听说要进入密林地,车行的掌柜直摇头。

    “不成,不成,要是被密林人知道,又要找茬扣我的车了,上回我还有两辆马车被扣下,等捞回来的时候,马都饿瘦了,再也喂不肥了”

    “不会的,我在密林地的熟人还是很多的,断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的”巴西勒不敢把自己密林酋长的身份,随随便便告诉一个陌生人,只好这样含糊其辞道。

    大猪一把搂住掌柜的脖子:“你这人怎么那么多废话,不派车就把你的铺子拆了”

    为了减轻行囊的重量,巴西勒和大猪都把盔甲穿在身上,车行养着的打手们守在门外,看着掌柜没呼唤,一时也不敢造次。

    “骑士老爷们行行好啊”掌柜的叫苦不应,摊着手:“这间车行是管家大人投资的,这命令是也管家大人亲自下的,别看我是掌柜的,大事做不了主的”

    这个管家还真不是个省油的灯,事事都在阴错阳差得坏巴西勒的事。

    “那你给想个办法,想不出来我们就不走了”大猪索性耍起无赖,他猛地一拍桌子:“你们还得管饭”

    掌柜的满脑门子的金币,听说还要管饭,很快就想出了主意,他搓着手陪着笑:“两位老爷,您看啊我这有个主意,小半年前,有个行脚商急用钱,把他们的马车,抵押给了我们车行,说好三个月回来取,结果这都半年过去了,他连个人影都没了,我估计这马车是不要了,不如你们把那辆车连马一起买了去,我给您优惠,再派个车把式跟您上路”

    巴西勒有些急,直接答应下来,让掌柜在前头带路。

    车行的露天马场在一个阴暗的巷子里,经过一座石桥,石桥上坐着许多衣衫破烂的居民,看到巴西勒就伸手要吃的,车行的打手对付这些人可是信手拈来,乱棍把他们打翻在地,一个光着身子的小女孩沉寂钻到邃夜的脚下,指着自己的高高鼓起的肚子,又指了指自己的嘴巴。

    小女孩大约三四岁,头发干枯得像是稻草,几个打手正要把小女孩赶走,巴西勒掏出一个小铜粒塞到女孩手里。

    掌柜哭笑不得:“只要我们一离开,别人就会把小铜粒抢走,您的善心毫无用处,眼不见为净,还是别看了”

    穿过石桥后,所能望到最大的院子就是车行的马场,掌柜带着巴西勒转到靠近角落的一个马厮,两匹毛色暗淡的马嚼着干巴巴的枯草,它们站的不是很直,矮眉塌鼻,正是辕马的标志特征。

    掌柜走进马厮,摸着辕马的背脊:“这马虽然一般,但拉车可是再合适不过了,两匹打包卖给您,只要十五枚金币,顺带附赠车架车厢,车把式也不收工钱,可以一直把您送到目的地”

    如果雇佣一辆马车,再加上车把式的工钱,一趟下来也得五枚金币,掌柜开出的价钱确实算是很合理的,自己以后确实需要一辆马车

    但巴西勒还是一探究竟为妙,他摸了摸马的骨骼和关节,具不算很上乘,鼻孔不大,证明不适合突然剧烈的运动,前胸也有很多拉车勒出的皮带痕迹。

    而另一匹马情况就不太好了,它缺了一只耳朵,走路的姿势不太稳当,牙口也不太好,牙龈上有着斑斑血点。

    巴西勒拍了拍单耳马:“这马怕是活不久了吧,它受过伤了吧”

    “让你看出来了”掌柜的嘿嘿一笑:“腿瘸过,没注意治,落下根了,不过慢慢走着拉车问题不大”

    “算了吧”巴西勒直接指出:“这马生过一场大病,怕是活不久了,给个痛快话,十三个金币,我现在就牵走”

    “不成啊,大人”掌柜的头要的拨浪鼓:“这马在这白吃了半年草料,最起码得让我把草料钱赚回来吧”

    草料就在食槽里,巴西勒随手一扒拉,都是枯黄的干草,只能果腹,却没有太多营养,甚至还有一些被雨水沤过,散发腐败的味道。

    “算了吧,你看看你喂的这都是什么,好马都能让你喂成坏喽”

    两个人七嘴八舌,再不时加上大猪的粗嗓门,最后把巴西勒讲的口干舌燥,他灌下一大杯马场马夫送来的,专门招待贵客的苹果酒。

    价格最终定在十四枚金币,不过掌柜还得附赠长马鞭,铁皮车轮和拥有顶盖的车厢。

    这一阵讨价还价的功夫,车厢和车架已经被打手们推了过来,他们手法很很是熟练,很快就把两匹辕马栓好了,绑在了车架上。

    车厢是用桦木制成的,有着两扇可以推拉的小窗户,巴西勒挺满意,就交了钱。

    可以看得出,车行的掌柜也是对马有感情的人,他跑到马场的屋子里,拿出两个稍有些腐烂的苹果,边摸着马鬃毛边喂给他们:“在这里最后一顿了,以后跟着大人,要好好得拉车,知道了吗”

    车把式名叫肖特,是个又高又黑的瘦子,似乎和哈桑同龄,一手长马鞭使的出神入化,给与他的工钱是一个金币加上二十颗小银豆子,这种价钱十分公道,走得快一个多月就可以完事,老车把子自然很高兴。

    做完了生意,掌柜热情得连称呼都变了,直称巴西勒为“爵士”:“爵士,以后再来青柠城,一定要认准我们车行,我们车童叟无欺,无论是运送货物还是载运人员,都可以包在我们身上,一定会给您最大的优惠”

    都该办的都办妥了,回酒馆接上其他人,就可以正式上路了,巴西勒不禁心情愉悦,邃夜似乎也能甘受他的心情,脚步都轻快了几分。

    车把式肖特甩着马鞭,轮毂和地面碰撞发出叮叮咚咚的生意,他甩着嗓子:“老爷,我们现在去哪”

    “去城门口”巴西勒回头告诉她:“我们去接夫人”

第一百四十九章 信

    青柠城北城郊,一队车马肃立,巴西勒坐在树下,无聊的嚼着一只草根。

    满是麦茬的田地被落叶覆盖成了一个个小小的丘陵,不少佃农在田地里干活,新生教会的兴风作乱已经告一段落,这些人要抓紧时间,忙活田地里的农活。

    虽然早就过了和莫莱爵士约定好的出发时间,但三个教会骑士依然没有来到,照这样下去,天黑前可赶不上预定好落脚的镇子了。

    马车的车帘忽然被打开,莉莉从里面钻了出来,顺便把红脸搀了出来,他行动不便,需要别人搀扶。

    莉莉跳下马车,使劲跺了跺脚:“哎呀,我身子都坐僵了,我们什么时候走嘛”

    “你急什么”巴西勒没有好气的嚷到,他倒不是对责怪莉莉的多嘴,只是对教会骑士们有些不高兴。

    莉莉白了他一眼,气呼呼得跑到橘子那里,用一颗树叶和她一起逗蛋糕玩。

    又过了一会儿,就连老车把式肖特都坐不住了:“老爷,我们得走了,不然就得等到明天了”

    巴西勒把草根嚼碎了,摸着下巴思考,就算是莫莱他们出发晚了,估计也可以追上自己,毕竟教会骑士不想自己这般,还得拖家带口,三个骑士都骑着好马,又没有什么累赘。

    “出发,不等了”巴西勒下令道,率先跨上马。

    红脸因伤坐进马车,所以小图克被允许暂时骑着红脸的坐骑,他兴奋的扛着黄金雄鹰旗帜,驱马原地转着圈,红脸的坐骑是被性格温顺的暗黄色老马,和他的主人一样。

    邃夜刚迈出一步,身后传来了呼喊声,巴西勒回头看去,是一个穿着灰袍,上面印着鹅毛笔纹章的小学徒。

    小学徒骑着一头驴子,老驴子闷着脑袋跑了两步,遇到一片秋雨打出来的嫩草苗时不再前行,小学徒踢了驴子两脚,那驴子索性一甩尾巴,彻底不走了。

    小学徒没办法,只好从驴背爬下来,一路小跑过来。

    “爵士”小学徒弯着腰,上气不接下气,从怀里一张羊皮纸:“这是小博尔登大人交给您的信,他刚刚跟莫莱大人从西门走了”

    巴西勒借过信纸,有些疑惑。

    小博尔登本是要回三指城看望自己的父亲,他的父亲博尔登·洛赫爵士是三指城公爵麾下的一名骑士。

    当年路过三指城时,维克爵士去造访的,就是博尔登·洛赫爵士,维克爵士也把小博尔登晋升为正式骑士的消息告诉了他。

    博尔登爵士想必也是满心期待,等着儿子功成圆满,在雷堡伯爵那里服完役,然后回到三指城,在自己的帮助下,谋个一官半职,不曾想小博尔登在南方领搞出那么大的乱子,还把自己搞进了圣祷骑士团。

    不过巴西勒倒是觉得,这也没什么不好,小博尔登还有两个哥哥,他作为最小的儿子,又继承不了家族财富。

    至于不能拥有妻子这点,倒是个问题,不过在圣祷骑士团的历史中,拥有情妇的教会骑士并不在少数,拥有私生子的也不少,其中不乏极其虔诚的骑士。

    信纸共有两张,一张是平展的,另一张印着封泥,巴西勒打开了平展的那张。

    巴西勒兄弟:

    “会字如晤,就在刚才,我得到了埃蒙德副团长留下的命令,要我星夜兼程赶往北风高原,听说那里是一片冰天雪地,连呼吸都不顺畅,每年有一般的时间下雪,我将在那里的教堂驻守三年,期间不被允许离开,更不可能回家探望父亲,我期望你能代我探望下父亲,如有可能,替我说些好话,告诉他我是一个英勇的骑士,并没有辱没家风,另一封信请亲手交给父亲”

    你的朋友:小博尔登

    看完信,巴西勒的脸色有些阴沉,哈桑凑了过来:“怎么了,小博尔登说了什么”

    “他让我去三指城看望他父亲”巴西勒没好气的挥了挥信纸。

    巴西勒本想直接去自己的封地,如果进了三指城,说不得还要遇上什么麻烦,虽然两个教会的战争已经停歇了,但城里的情况错综复杂,据他在青柠城杯中窥视的一点消息来看,那里有皇太子坐镇,还有圣祷骑士团的赫劳德大团长,更有它真正的主人,被暗中囚禁起来的三指城公爵,传言他暗通新生教会神使,才被正统教会囚禁起来。

    自己作为一个小小的骑士,好不容易逃离本副团长的掌控,自然是离那个是非之地越来越好。

    不过去一趟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自己不过是见过夜灵人,能认出那些夜灵人的文字,如果这都算罪过的话,那还真是没地方说理去了。

    再者说了,自己不仅仅是一位骑士,更是密林地的一位酋长,虽然采邑不大,人口也少,但也是正儿八经在巨鹿神殿接受册封的。

    巴西勒正胡思乱想着,橘子骑着从前方侦察的位置返回,她伏低在蛋糕背上,一脸不屑得甩了甩辫子。

    几个持矛的男人随后匆匆而来,他们紧张兮兮得抓着长矛,铁汁的矛头被磨得闪闪发亮。

    在持矛男人的身后,一个骑士勒马停住:“你们是什么人,在这里晃什么”他穿着一身破旧的盔甲,上面锈迹斑斑,还有凹凸的痕迹。

    “你们又是什么人”巴西勒皱着眉头。

    男人扬起下巴:“听好喽,我乃青柠城伯爵麾下的效忠骑士,在此追捕疯牧师的信徒,我看你们鬼鬼祟祟的不像是好人”

    “那怎么样才算是好人”

    “我要检查你们的包裹,看里面是不是违禁的物品”

    违禁物品,指的是新生教会的圣日神架,在正统教会使用的圣日神架的基础上,添加了红色的燃料,表明了众生之苦是由鲜血染成。

    巴西勒和哈桑在潜入新生教会营寨的时候,看到那里的空地,竖过一支巨大的的血红圣日神架,而新生教会的高级信徒,比如他曾经的奴隶,现在的新生教会修士特德,脖子上就挂着一个装饰用的血红圣日神架。

    巴西勒这才想起来,从众生修道院前往青柠城的路上,确实也见过几支这样的小队伍,队伍中几个持矛的男人,由一个骑士率领。

    但他们看到莫莱,小博尔登和山姆三个人的教会盔甲,就远远的离开了。

    现在没有他们的作陪,麻烦很快就找上门了。

第一百五十章 骑士团绶带

    一声细不可闻的口哨声传来,巴西勒顺着声音,看到橘子在对他使着眼色,可以看到她的衣袖下,手弩已经上好了钢矢。

    这个彪悍的女孩子,虽然之前被巴西勒明令禁止过随意杀人,但她暴躁的冲动还是压抑不住,动辄要见血,遇事不决就是杀杀杀。

    只不过她还是把巴西勒的话听进去几分,动手之前还算打了个招呼。

    巴西勒挡在她的面前,摇了摇头。

    橘子一脸不满得收回手弩,悄声说道:“我可以在半个小时内,独自杀光这些人,他们比呆头鹅还要笨”

    那搜查骑士浑然不觉自己已经陷入危险之中,贸然闯进队伍中,饶有兴致得看着橘子:“这个女人,她为什么骑着马乱晃,不会是条大鱼吧”

    巴西勒明白他所指是什么,在大多人的认知中,女人是不能随便走动的,就算要走动也要陪伴在自己的丈夫或者父亲身边,乖乖坐在马车里,就像莉莉那样。

    而橘子这种女孩,在正统教会眼中是不能容忍的,在新生教会确实比比皆是。

    新生教会不同于正统教会最大的一点,就是女人可以担任神职人员和指挥官。

    新生教会的女人虽然很少,但很多担任的重要角色。在营寨时,巴西勒亲眼见到,管理仓库的是个女孩,管理食物分发的是个圆滚滚的大婶。

    而神使麾下的玛丽大主教,就是新生教会最权势最大的女人,据说她的队伍是整个新生教会第二多的,仅次于杰诺姆大主教。

    就在搜查骑士靠近橘子的时候,从马车伸出一只大手,红脸在莉莉的搀扶下走下马车。

    他的胳膊弯里挂着一段白色的绸子,不由分说得挂在巴西勒的左胸前,扣子是一枚银质的圣日神架,很小巧,很精致。

    “这副勋带,是本离开青柠城时,让我交给你的,我一直放在包袱里,有了这个东西,便可以自由行走在三指地了”红脸抚着绸子说道。

    他说的没错,那搜查骑士一见到圣祷会的勋带,便一改跋扈的态度,立刻变得恭敬起来:“原来您是骑士团的贵宾,请您把勋带佩戴好,在下告辞了”说完他一拨坐骑,带着自己手下的士兵们一溜烟跑了。

    巴西勒摸着圣祷会勋带,有些感慨,到头来还是得靠着圣祷骑士团的帮助来。

    圣祷会勋带,只有历任的圣祷骑士团大团长和六个副团长有资格颁发,是专门授予对骑士团有贡献的世俗领主而设立的,获勋者通常是声名显赫的大贵族,会专门捐赠一大笔钱给与骑士团,也会举办授勋宴会。

    比如已故的雷堡伯爵,他在随皇太子殿下北上驰援三指城时,就被赫劳德大团长亲手授予勋带,他也向圣祷会捐赠了五百枚金币,用以剿灭新生教会的用途。

    但像今天这样,授予巴西勒这样一名名不见经传的小骑士,况且他也没有捐赠过一大笔金钱,而且是经由他人之手交付的,还是比较少见的。

    “本副团长,无事献殷勤,他想干什么”巴西勒不禁想着,本副团长那个略带苍老却神采奕奕得面孔浮现在他的面前。

    “本是个精明的人”红脸说:“与其说他是个战士,倒不如说是个武器高强的商人,你身上肯定有着他需要的东西,不过现在不是想这种事情的地方,我们得快点走了”

    有了前车之鉴,巴西勒也不敢把橘子独自放在外面,只好连哄带骗把她请进马车里,开始她还很不高兴,巴西勒只好把莉莉请来。

    莉莉很善解人意,挽着橘子的手臂,姐姐妹妹得叫个不停,总算是把她拽进了马车里。

    马车里的位置很小,莉莉和橘子挤在一起,听着窗外车把式肖特的吆喝声和甩马鞭子的声音。

    红脸迪斯靠在床边,逼着眼睛小憩,他的嘴巴吹起自己的胡子,不久传来了呼噜声。

    莉莉看着一脸阴郁的橘子,问道:“橘子,等到了巴西勒的封地,你可一定要留下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到时候你给我捧花”

    不知不觉中,莉莉的身份已经得到所有人的认同,如果说先前还有疑问,那么在她将哈桑受伤的陈年老伤治好后,这种疑问就悄然不见了。

    橘子托着腮:“不行啊,父亲说了,把巴西勒送到密林地,就要我即刻返回万邦城”

    莉莉问这话,其实也有自己的小心思,听说密林人可以娶许多妻子,如果橘子一直留在那里,保不齐巴西勒会对她有什么想法。

    虽然现在看不出来什么倪端,两个人只是正常上下属关系,但橘子武艺高强,善使弓弩,是个不可多得好帮手,比起自己强上许多。

    巴西勒虽然样貌并不出众,但身强力壮,是个少见的年轻骑士,说不准哪天橘子就开了窍,就发现了他的优点,硬要留在密林地,到时候说清就说不准了。

    莉莉虽然有些天真,但却不傻,知道要稳固自己的位置必须要掌控巴西勒的身后,尽早给他生下孩子,她不止一次听到哈桑催促巴西勒尽快结婚,尽早生下孩子,据说这是巴西勒的父亲临终的遗愿。

    两个女孩各有各的心思,这时红脸醒了过来,他打开水囊灌下一口清水:“橘子小姐不用这么着急,现在三指地这么乱,你一个女孩子也不方便,等巴西勒爵士和莉莉小姐的婚礼结束后,我和鲁尼也要回雷堡了,到时候我们结伴而行,也会安全许多,稳妥许多”

    说着愉快的话题,红脸的兴趣却渐渐失落下来:“也不知道马特现在怎么样了,当初我们三个被温纳大人派出来,如今只剩下我和鲁尼,希望他一切都好”

    “还有村子里那些男人呢,也不知道在那里了,得把他们找回来才好,这穷乡僻壤的地方,多灾多难的”莉莉嘟囔了一声,那些小伙子是和她一起追随巴西勒的,如今渺无音讯,得把他们找回来才好。

第一百五十一章 小博尔登的家

    大镰刀巴子修面铺迎来了今天第一批客人。

    巴西勒是在哈桑之后开始修面,修面铺的老板手法很是娴熟,先使用剃刀把他的胡子细细刮干净,然后是清理鬓角,最后把分叉的毛发清理干净。

    一个面容忧愁的老妇人,似乎是老板的妻子,用薄荷叶的清水把巴西勒的头发清晰干净。

    他的头发很久没有搭理过了,淘洗了三四遍才洗干净,随后用花精油打理了一边,梳成一条鞭子,这才大功告成。

    哈桑和图克这时也买完礼物回来了,图克怀里抱着几包点心和一篮子熏肉:“大街上很多店铺都没开门,就这还是我眼尖找到的”

    “随便吧,别空着手就好”巴西勒脱下围布,修面铺老板立刻递上铜镜,巴西勒抚摸下巴,看到镜子里出现一个神采奕奕的年轻人,满意得点了点头。

    进三指城的头一件事,就是准备拜访博尔登·洛赫爵士,这是巴西勒头一次,正式会见维克爵士的老朋友,自然要好好收拾一番。

    三指城的情况比巴西勒想象得要好许多,城里井然有序,丝毫不见混乱的迹象,只是街道清净,很少有居民在街上走动,做生意的商贩也很少见。

    大街上见到最多的,是圣祷骑士团的隶属步兵,他们穿着绣着圣日神架的粗羊毛衫,三五人作一群的在三指地各处巡逻。

    这些信徒或对信仰的虔诚,或因为走投无路,而献身于教会,但他们负担不起盔甲或者战马,也没有爵位在身,故而是骑士团的隶属步兵,平时驻守在各个修道院和教堂里,战士随骑士团共同作战。

    巴西勒的圣祷会绶带起了巨大的作用,他可以在三指城内肆无忌惮的四处走动,而不必担心被这些武装信徒盘问。

    哈桑在巴西勒的强烈建议下,也脱下自己脏兮兮的衣服,换了一身干净的天蓝色长袍,修短了头发和胡子后,倒像一个德高望重的贵族老爷。

    路边的破房子里,门扉半掩,一个脏兮兮的孩子嘬着手指看着他们,巴西勒会以一个微笑,那孩子却忽然吓得大哭。

    远处,一队小修士慢慢走来,他们边走边用手指画着圈,这代表了至高神的圣日标志。

    “愿主保佑三指城,愿主保佑三指地”他们吵闹着渐渐远去。

    哈桑皱着眉头,看着这些小修士渐行渐远:“这三指城到处都是教会的人,用剑的教会士兵,用嘴巴的修士,我还以为到了曙光教区了呢”

    曙光教区是万邦城中,属于教会的土地,曙光大教堂便坐落在那里,那里的修士们如车载斗量。

    根据小博尔登所述的地址,他家在三指城靠西北的僻静之地,是一个单独的小院子,是故去的前任三指城公爵,赐予小博尔登祖父的,他们一家在这里已经生活了快几十年了。

    三个人爬下马,巴西勒把最后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着,对哈桑点点头。

    老兵痞扣响了门,很快一个男人打开了门,他穿着一身灰色的长袍,腰间佩着一柄短剑。

    “你们找谁”男人挨个打量了他们一番,眼中满是不友好。

    “请通知博尔登爵士,我是他的儿子小博尔登爵士的朋友,前来拜访他”巴西勒说道。

    “这没这个人”灰袍男人转身就要关上门。

    巴西勒拔出处女,短剑插进门缝,别了进去:“这里是明明是博尔登爵士的家,怎么会没这个人”

    “这里被骑士团征用了,现在是一个仓库,原先的主人搬走了”灰袍男人还是哪衣服表情,不温不火,看不出喜怒哀乐。

    “那他们去哪了”

    灰袍男人态度道还算友好,指出了博尔登爵士的新家,那是在城市东市场边的一个居民区内,背靠集市,面朝城墙,平时聚集了大量的城市贫民,是一个破乱嘈杂的地方。

    巴西勒有些意外,博尔登爵士可是三指城公爵麾下的骑士,怎么能流落到那种地方。

    败兴而归,巴西勒只能原路返回,好在东市场离草莓夫人旅店不远,权当是拜访完回去了。

    在两个教会的战争中,三指城公爵因为消极作战,而被圣祷骑士团大团长监禁起来了,这也是皇太子泰洛尔殿下所默认的。

    博尔登爵士作为三指城公爵的臣属,自然也被解除了一切职务,照目前看来他只是赋闲在家,被驱赶出了自己的家,人身还是自由的。

    现在小博尔登加入了圣祷骑士团,骑士团又把他家征用了,看来儿子多的家庭,还真是一团乱麻。

    巴西勒再次站在一扇门前,这扇门扉是用木头支撑的,腐朽不堪,脸上面的门销都锈的厉害,几块木板摇摇欲坠,从外面甚至可以看见里面的情况。

    一个和图克差不多大的男孩蹲在门前,看到巴西勒来到,手足无措的站了起来,撒腿就往门里跑。

    看到门开着,巴西勒便走了进去,只见水井旁走来一个粗狂的男人,他满口胸毛,手里拿着一根大草叉,凶神恶煞得样子和大猪倒有几分相似。

    那个男孩躲在男人的身后,低着头,似乎有些害怕

    “你们还来干什么,连个住的地方都不给我们了吗”那男人叫嚷着,却不敢挥动锄头,似乎也很忌惮。

    巴西勒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激动,但为了让他冷静下来,还是后退了两步:“冷静,我是来拜访博尔登爵士的,我是小博尔登的朋友”

    那男人吼了半天,把屋子里的人也吼了出来,有一个相貌堂堂的中年男人,眉目和小博尔登有几分相似,他的身后还有两个女人。

    听到巴西勒说的话,中年男人楞了一下,他从粗狂男人身边挤过来:“你不是教会的人?”

    “你说这个?”巴西勒把身上的圣祷会绶带摘了下来:“这只是为了行走方便而已”

    “你说你是我弟弟的朋友,我弟弟人呢”

    原来他是小博尔登的哥哥,怪不得长得有几分相似。

    “小博尔登去了北风高原,我是来替他送信的,顺便来拜访博尔登爵士的”

第一百五十二章 洛赫家的寒酸婚礼

    博尔登·洛赫爵士虽说是个骑士,但已年近七十岁,孱弱的双腿早就不能骑马作战了。

    他一生娶过三个妻子,三个妻子分别给他生下一个儿子,小博尔登便是在他五十岁那年,由最后一个妻子生下的,也是他最小的儿子。

    得知巴西勒是小博尔登的朋友,一家人转怒为喜,忙把巴西勒迎接进去。

    粗狂的男人扔下锄头,搓着手一脸的歉意:“对不起爵士,我还以为是骑士团那些人又来找茬呢”

    这个男人是洛赫家族世代的仆人,早在洛赫家还是一个制作武装皮带的手工匠时,他的祖辈便是洛赫家的仆人。

    院子里只有两间屋子,一大一小,分别住着博尔登爵士和他的二儿子,还有两个孙子。另一间小屋子住着仆人一家。

    从光鲜亮丽的大宅子,被驱赶到了破旧的贫民区,巴西勒本以为洛赫家该是冷冷清清的,却看到后院的正中间,摆着一张缺了只角的长条桌,院子里摆着五颜六色的彩带,似乎正在庆祝什么。

    小博尔登的父亲,博尔登爵士正坐在长条桌前,他全身裹着厚羊毛毯,显得有些臃肿,他满头的白发梳得一丝不苟,没有一丝凌乱,微微凹陷的眼窝里,有着一双深邃的眼睛,诉说着他的衰老。

    巴西勒信交给博尔登爵士,老爵士颤抖着接过羊皮纸,眼睛凑得很近,他越看眼神越暗淡,最后窝在靠椅中,盯着天空一言不发。

    儒雅的高个男人叫乔纳,是小博尔登仅剩的兄弟,她们的大哥在很多年前就蒙召了。

    “父亲,弟弟在信中说了什么”乔纳问道。

    “没什么,没什么,你弟弟还好”博尔登爵士显然不想多谈自己的小儿子,揉了揉眼睛,巴西勒看到里面流出几滴浑浊的眼泪。

    巴西勒给图克使了个眼色,这孩子被洛赫家养的小狗崽吸引了目光,目不转睛得盯着,巴西勒不得不喊了一声,小侍从小跑着过来。

    “初次拜访,没有准备什么礼物,还请您不要嫌弃,我在大街上也买不到什么东西了”巴西勒把糕点和熏肉奉上。

    乔纳的妻子,一个温顺的女人迅速接过篮子,并微微一屈膝,洛赫家如今虽已落魄,但是家风仍在。

    “让你破费了,爵士”乔纳对巴西说道:“如今三指城破乱不堪,食物都被教会军队搜刮干净了,能买到这些东西,想必也会费了许多金钱”

    巴西勒想着就肉疼,就这几块蛋糕和几条熏肉,足足花了两枚金币,实在是天价,在万邦城同样的价格能买到一头活猪一只羊再加上一篮子白面包。

    经过乔纳的一番解释,巴西勒才知道今天是仆人结婚的日子,仆人的妻子是从一个小渔村逃难而来的,全家都死光了,不得已投身洛赫家,正巧这个仆人也到了成家的年纪,便给他做了妻子。

    巴西勒初见这个仆人时,看他满脸虬髯,浑身胸毛,本以为他和大猪年纪相当,没想到才比自己大一岁。

    博尔登爵士拉了拉身上的羊毛毯,唉声叹气着:“想当年,特伊的父亲死前,恳求着我,要我好好照顾他唯一的孩子,当时我拉着他的手,向他保证,有我一口吃的,就有这孩子一口吃的,我会给他娶一个好妻子,办的比自己的孩子还要风光”

    他环顾了一下四周:“可现在呢,我们沦落到这种地步,甚至连一个至交好友都无法出席,我辜负了你的父亲,我辜负了自己的承诺”

    仆人普通一声跪在博尔登爵士脚下:“老爷,你千万别这么说,也千万别气馁,虽然咱们遭难了,但总有好起来那天,公爵大人肯定会平反昭雪的,神使大人肯定会回来救我们的”

    这个大嘴巴,上来就说漏嘴了,巴西勒只能当做没听到,扭头到一边,装作和图克说这话。

    果然,乔纳擦了一把冷汗,让仆人别再说下去了:“好在今天还有巴西勒爵士来到,咱们开饭了,别怠慢了客人”

    仆人的新妻子是个瘦弱的女孩,看样子只有十五六岁左右,捧着盘子,安静得坐在角落里,喝着麦粥,麦粥里掺着碎腌肉,腌肉是巴西勒带来的那几条。

    整个桌子上最好的食物是几颗煮鸡蛋,煮鸡蛋装在一个有着花纹的漂亮银盘子里,放在博尔登爵士和巴西勒面前。

    博尔登爵士把盘子往前一推:“家境贫寒,还望别嫌弃,吃吧”

    巴西勒看着这盘鸡蛋,心里五味陈杂,他想起当年,小博尔登初次来到雷堡时的样子。

    那是一个明媚的初夏,小博尔登跟着商队,骑着自己的小马一路南下,他甚至还穿着一套涂着油彩的漂亮硬皮甲,趾高气昂着看着维克爵士。

    你有我爸爸厉害吗,我爸爸可是三指公爵大人的臣属,你只是一个伯爵的教头,有资格教我吗,这是他对维克爵士说的头一句话。

    当时的小博尔登确实有资格这么说,博尔登爵士是三指城公爵面前的心腹,时常随公爵巡视领地,自己的哥哥是三指地的税务官,就连一些小贵族都要仰之鼻息。

    可是维克爵士并不吃那一套,当晚就给小博尔登好好上了一课,用树枝条狠狠抽了他的屁股一顿。

    那时的洛赫家族,财富与荣耀并存。

    而现在,博尔登爵士和乔纳受到牵连,被解除了一切职务,只能屈身在贫民区的小院子,甚至不能与之前的同僚们都任何接触,

    这样的勋贵家庭,在三指城还有许多,他们遭到圣祷骑士团和皇太子洛泰尔殿下的严厉苛责,往昔的生活朝不保夕,最主要的是,他们的主心骨,也就是三指城公爵被囚禁了起来。

    早在帝国立国之初,三指城就和皇室莱汶缇尔的部队,杀得天昏地暗,三指城一直和帝国离心离德,如今这种局面,这种古老的传统可能会再次爆发。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加上了两个教会的掺和,势必会更加猛烈。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小博尔登该怎么办,骑士团中,那些出身三指地的骑士该如何抉择。

第一百五十三章 洛赫和阿斯卡尼的往昔

    小屋子虽然简陋,却显得很温馨,博尔登爵士扶着墙壁,上半身钻进墙角的大箱子里,翻箱倒柜得找着什么。

    乔纳看着自己父亲吃力的样子,忍不住出声劝阻:“父亲,你要找什么呢,让我来吧”

    博尔登爵士摆了摆手:“你出去,让我和巴西勒单独谈一谈”

    就在乔纳刚刚离开,关门的余声还未消失的时候,老爵士就找到他所需要的东西。

    这是一副画卷,用上好的牛筋绳捆绑,画卷套在一只麻布套袋里,保存的十分完好。

    画卷被轻轻放置在桌子上,博尔登爵士轻轻掀开一角小心翼翼得展开。

    光听展开画卷的声音,就知道年月已不短,画上画着两对青年男女,男的身穿华丽的骑士盔甲,他们的身边分别站着一位高挑佳人,扶着他们的肩膀。

    画上的染料已经褪去了大半,看不清这几个人原本的样貌,整幅画大部分地方也失去了原有的本色,但还是能看出这是一幅暖色系的画,画上之人优雅自得的神态也说明了,他们美好的心情。

    看到几粒因为长久的岁月而成为颗粒的染料碎屑,博尔登爵士轻轻把它们吹走,指着画卷右侧的那对青年男女:“看啊,孩子,这就是你的祖父和祖母,他们那时候刚刚完婚呢”

    有了这层关系,博尔登爵士私底下,也不叫巴西勒的正式称呼了,反而成他为孩子。

    找了半天东西,博尔登爵士显然是累了,他虚弱的倒在自己的摇椅里,闭着眼睛,似乎回到了从前的时光。

    “我还记得那是一个明媚的春天,青谷狭伯爵为了庆祝自己长子的出生,而举办了一场盛大的比武大会,整个三指地的贵族都齐聚青谷狭”

    “连当时的皇太子殿下,也就是今天的查理陛下都亲自到场战斗,不过他在第二轮,就被香水城的莫纳斯伯爵击落下马了”

    突然博尔登爵士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不对,莫纳斯那时候还不是伯爵,但是的伯爵还是他的堂兄,我记得光那一场,查理和莫纳斯就折断了三十多根长枪,堪称几十年以来,最伟大的一次骑士比武。最后莫纳斯爵士把查理陛下击落下马,不过他自己也无力再战了”

    “你知道我和你的祖父是怎么认识的吗”博尔登爵士露出一个疑问伸长的笑容,他开心的连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来,倒像个贪玩的小孩。

    巴西勒微笑着摇摇头,他知道博尔登还有许多话要对他说,或者说是对自己说,沉寂在美好的过去中,多少可以抵消掉如今落魄的现状。

    老爵士哈哈一笑:“那天,我陪着我的未婚妻,在比武营地里走来走去,那颗真是一场盛会,有许多好吃的好玩的,我记得有一个研究动物语言的侏儒学者,他牵着一头熊,那头熊拿着玫瑰花,不停得献给到场的夫人小姐们,他为此赚了不少赏钱呢。经过侏儒学者身边的时候,我看到了在场最美丽的花,她就是你的祖母,你的祖母是青谷狭一个小麦商人的女儿,我就因为多看了两眼,就被你的祖父揍了一拳”

    “我当即和乔赛尔打成一团,没多时就被别人拉开了,那时候的乔赛尔可真是个蛮横的人啊,我就多看了两眼他的妻子,他就动手打人。要知道这可不怪我,美丽的女士谁不会多看两眼呢”

    “后来我被管家大人训斥了一番,管家大人也不管我是挨打的,责令我去道歉,他不想让别人指责公爵大人是个纵容下属的人,没想到你的祖父先来跟我道歉了,那之后我们就成了要好的朋友”

    “经过交谈,我和乔赛尔知道彼此都将在比武大会参赛,我们那时候很年轻,也很狂妄,约定好在决赛相见,不过我运气实在太差,头一轮就遇到了盖勒男爵,他可是三指地最强大的骑士,输在他手下一点都不冤枉”

    “倒是你的祖父,连续抽到了两个毛手毛脚的侍从,很容易就赢了,但好运永远不太过于眷顾同一个人,他在第三轮被雷堡的冈特伯爵一枪挑下马,不过雷堡伯爵挺欣赏你父亲,给了他在自己麾下效力的机会”

    “这幅画,就是我们分别的时候,请一个很有名的画家给我们画的,他很喜欢我们年轻人之间的友谊,只收了我们三成的价钱,可那也足足花了十枚金币”

    巴西勒伏低身子,看着画中的乔赛尔·阿斯卡尼爵士正襟危坐在椅子上,他倒拄着一柄剑,双手随意的搭在剑柄上,剑柄上的鹰头雕刻虽然很模糊,但隐隐约约还是能看出轮廓。

    乔赛尔手中的剑,若不出意外,就是巴西勒手中的贵妇,他抚摸着剑柄,鹰嘴划过拇指,一种如影似幻的感觉笼罩了他。

    他恍惚中觉得自己进入了画中,成为了乔赛尔·阿斯卡尼爵士,自己的妻子站在身后,带着薄纱手套的双手轻轻放在自己的肩膀上。

    巴西勒过头去,他看到自己的妻子脸在阳光的反照下显得很不真实,女人低下头,抬起手遮了遮阳光,莉莉的面孔渐渐浮现,她露出一个微笑,就像阳光一样明媚。

    忽然阳光骤然消逝,四下一片寂黑,莉莉的面孔忽然变成了爱丽丝,她的脸色暗淡,双唇红中透紫,无神得看着巴西勒。

    巴西勒猛地把视线从画上离开,痛苦的喘着大气,周围静谧如常,博尔登爵士依然靠在自己的躺椅里,闭着眼睛,似乎仍旧沉寂在年少的岁月里。

    回忆往昔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乔纳再次进入屋子里,他的眉头紧蹙着:“父亲,来了几个教会骑士,这次是真的,他们主动禀报了自己的身份”

    “他们要干什么?”博尔登爵士拄着拐杖,在儿子的搀扶下,努力的站了起来:“这些恶毒的家伙又想干什么”

    乔纳看了巴西勒一眼:“他们指名道姓,是来找巴西勒的”

第一百五十四章 皇太子

    来人大约三十岁左右,一张长脸,身材壮硕,黑褐色的长发,修剪整齐的胡须泛着点点白斑,样子显得很严肃,他披着绣着红线的骑士团披风,头盔上缀着红色的翎羽。

    同样的装束在莫莱爵士身上也见过,这证明了他是一名骑士团中级指挥官。

    “你们跟踪我?”巴西勒有些不太高兴。

    “请别多虑了小伙子,你一进城,城墙上的军士就发现你的踪迹了,拥有圣祷会勋带的人并不少,但像你这样的年轻人可是不多的,本副团长早就写信让我们多多注意你,实际上不管走哪条路去密林地,都会有我们的人把你请回来。其实我们早在门口守了一段时间,起码要让你办完自己的事吗,我们还是很好说话的”指挥官爬上自己的坐骑,示意巴西勒也照做。

    指挥官的侍从骑在他们的前方,手里举着一面三角小旗,小旗上简单的画了一个持剑战士,这证明了他的主君骑士是骑士团中的一名步兵指挥官。

    整整二十多名齐装满员的步兵跟在他们身后,威风凛凛,不可一世。

    在巴西勒的强烈要求下,哈桑率先回草莓夫人旅馆。

    “告诉他们,我去骑士团做客了,稍晚再回去,不会有什么事情的,别出来乱走,特别是橘子,看好她”

    哈桑点点头,转身从教会士兵中间穿了过去,一个士兵想要拦住他,被他用力推搡到了一边,那些士兵甚至还想拔出武器,却被他们的指挥官止住了:“随他去吧,这是个无关紧要的人”

    三指城的大道空空荡荡,就算两个小队的士兵置于其中,也显得泥如大海,很快他们就经过了三只雕像的身边,雕像的头颅已经残缺,露出一截突兀的脖子,一只手臂上也残缺了一大块。

    “这是疯牧师的投石车打的,差点把铜像整个打翻,那个大石砲厉害得很,把我以前的侍从碾成了一团肉酱,想想我都觉得恶心”

    巴西勒抬起头,看到阳光在铜像上泛着命令的反光,映射出斑驳的色调,三指铜像的位置,怎么可能会有攻城砲能打到这么高的地方?

    他把疑惑向指挥官说明,指挥官惗了惗胡子:“这就是大团长阁下找你的原因了”

    很快就到了护城内河的地方,指挥官高嚷着让里面的士兵放下吊索。很高一个教会士兵的头冒了出来,他看了两眼后,开始摇动杠杆。

    等待吊桥放下的功夫,指挥官又开始聊起天:“我们最困难的时候,大团长差点就下决议,烧光外城,坚壁清野,所有物资全部迁进内城,这激起许多平民的抗议,他们在城里搞起暴动,三指城差点被攻破”

    内城建立在明月山脉的尾端上,高耸入云,确实是一个极其难以攻破的地方,但巴西勒还是说道:“不明智的决议,这个想法挺蠢的,这等于把整个三指地拱手奉上”

    “是啊,后来大团长被劝住了,不然光是城内勋贵们的敌意,就可以让我们不好受”指挥官狡猾得笑了笑:“我们安抚了这些人,现在到了清算的时候,看看吧,如今的三指城谁当家做主”他狂妄得大笑着,惊起了内河沿上的几只黑鸦。

    内城巨大的院子已经被教会士兵占据了,他们围坐在一起,修理盔甲,保养自己的武器,或在谈天聊地,说着闲话。

    忽然一个巨大的钟声传来,震得巴西勒耳膜疼,可这声似乎有着魔力,教会士兵们放下手中的活,把院子里清楚一条通道。

    数十个穿着天鹅绒上衣的男人都从城堡里钻了出来,他们拿着喇叭,在城堡的台阶上站成一排,嘟嘟嘟得吹了起来。

    “搞什么?”巴西勒问道。

    指挥官忽然大惊失色,他迅速爬下马,并把巴西勒也拽了下来。

    巴西勒刚想问出什么事了,指挥官就把食指放在嘴唇上,示意他别说话。

    城堡大门里走出三个人,当先的是男人方口阔鼻,四肢健壮,面容紧绷,皮肤经过阳光的滋润有些黝黑,胡子修得又短又齐,覆盖他宽毅的下巴和两颊凹陷的颧骨,他有着一双浓眉,整个人看起来神采奕奕,非常英俊。

    最让巴西勒惊讶的是,这个男人穿着全套镀金的铠甲,就连皮手套,也染成了金色。

    一个骑士,若身上有一件武装金饰,则代表他武艺高大,并有着一定的声望,譬如阿尔德勃的金头盔,维克爵士的金马刺,肯罗斯爵士的镀金剑鞘

    而有资格佩戴全套鎏金装饰的,代表了这个人出自皇室直系,而且是位高权重之人,稍加思索,巴西勒就知道这个人就是当今皇太子,洛泰尔殿下。

    也是他在红花树旅馆,遇到的查理皇子殿下的父亲。

    就在巴西勒思索的功夫,院子里的教会士兵们纷纷单膝跪下,目视地面,巴西勒身处最前排,突兀得站在那里。

    他的无礼招致许多人的目光,有催促的,有愤怒的,更多是好奇的,理所应当的也被皇太子所注意到,然而皇太子只是看了一眼。

    他打量着巴西勒,微微一低头致意:“你好啊,这位年轻的阁下”

    “快跪下,你这个蠢货”一个声音在他身后传来。

    巴西勒没有理会这个声音,思绪反而回到了万邦城郊外的小渔村,在那里的旷野中,阿斯卡尼的祖先七色鹰大公,和莱汶缇尔的祖先黄金宫亲王,他们不甘的亡灵,互相冲锋的情形历历在目。

    他反而强迫自己挺直了膝盖,直视皇太子:“我在来的路上,我见过你的儿子”

    皇太子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你是说查理?那个孩子在疯牧师攻城时,受到了惊吓,希望肯罗斯把他照顾的好”

    “他很好”巴西勒说:“只是晚上吓得睡不着,我的未婚妻一直陪着他,晚上还哄着他睡觉”

    这时,骑士团的马夫牵着皇太子的马出现在门口,皇太子的马和他一样,浑身金黄,没有一点杂毛,浑身闪闪发亮,就像披了一层金子。

    好马相见,自然分外眼红,就像帝国建立之前的阿斯卡尼和莱汶缇尔两个家族,在七色鹰和白色鸾尾花的加持下,两匹马堵在门口互不相让,邃夜龇牙咧嘴,甚至要咬了牵他的马夫一口。

第一百五十五章 三指城继承人

    “那么再见了,阁下,替我向你的未婚妻问好,感谢她照顾小查理”皇太子向巴西勒告辞便转身离去,他任由自己的坐骑堵在院子里,步行而去。

    洛泰尔是如此有风范,就像传说故事里的,一个真正的皇者,他挥意洒脱,甚至都懒得问起巴西勒的名字。

    教会士兵们纷纷起身,然而院子里的,本身就属于城堡的那些仆人们仍然跪在地上,直到第二个人从他们眼前走掉。

    这人是个六十岁左右老者,他既消瘦又憔悴,一头纠结杂乱的头发顺着兜帽垂在胸前。

    他穿着一身黑色的粗羊毛大斗篷,看不出身份。

    “这人是谁”巴西勒问道。

    指挥官拍了拍膝盖上的灰尘:“你连福尔科·罗森塔尔公爵都不认识?你真应该补补课了”

    惊讶充斥了巴西勒的脑海,上次来到三指城时,在三指巨人广场举办的审判大会上,他曾远远看到三指城公爵一面,虽然隔得较远,但他还记得那个威严的老公爵。

    仅仅两年多过去,他就变得如此苍老,像是换了一副躯壳似得。

    而最后一个男人的装束,在整个帝国内斗独一无二,他的外套上面画着圣日神架,一副的边缘绣着金钱,自然是圣祷骑士团的大团长赫劳德。

    赫劳德大团长是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人,他出身万邦城城外的贫民窟,自小投身修道院,年仅八岁时,就以见习修士的身份,随帝国出征重夺沙漠之战,那一战帝国虽然惨败,但他临危不惧,勇敢无畏的品格受到了关注。

    当赫劳德度过完了见习修士的所有课程后,被收纳为骑士团的一位随军修士,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骑士团和旷天雪地的雪民,贝克群岛的渔民,垂尔森的海军以及南方海屿的黑民土著征战无数。

    他再一次又一次的战斗中,熟知了作战的技巧,在一次从旷天雪地凯旋回归后,他被至高主教亲手册封为骑士,正式成为了骑士团的一名骑兵。

    无数的战斗中,赫劳德渐渐高升,先是中级指挥官,再是高级统御,最后是副团长之职。

    在上任大团长蒙召后,赫劳德在至高主教的强烈建议下,成为了新一任的大团长,距今已有十余年。

    赫劳德站在台阶上,朝着洛泰尔皇太子和罗森塔尔公爵的挥了挥手,直到整整上百名皇家卫队消失远方,他才转身进入城堡。

    指挥官瞅准时机,抓住巴西勒的肩膀,冲到赫劳德的身边,他的手抓的痕迹,箍得巴西勒一阵疼痛。

    “大团长,人我带来了”指挥官说道。

    赫劳德大团长眯着眼睛,打量了巴西勒一番:“你还真是出乎我意料的年轻啊,爵士,我们去办公室聊聊吧”

    圣祷会大团长的屋子,设在城堡的三层,最底层的大厅已经被清空,无论是餐厅还是客厅,亦或是仆人的房间,都已经摆满了书桌,穿着绣着鹅毛笔纹章长袍的学士,密密麻麻的或坐或站,聚在一起撰写着什么。

    这些学者傲气的很,自有一番风骨,见到大团长出现,依然不卑不亢,置其为空气,更别说小尾巴似得巴西勒。

    倒是有一个穿着灰袍的小学徒,他和巴西勒同龄的样子,冒冒失失得撞在巴西勒身上,手里摞得高高的的文件洒落一地。

    “啊对不起,对不起,爵士”小学徒急红了脸,蹲在地上捡着文件。

    巴西勒帮小学徒整理文件,他捡起一张兽皮纸,随意看了一眼,上面的文字用金色的墨水写成,造型怪异,随性中带着优美,倒像是一幅画作,巴西勒顿时瞪大了眼,这是夜灵人的文字。

    “本在信里说的没错,你果然认得这种文字”赫劳德大团长抄着手,居高临下看着巴西勒:“你的表情,说明你认得这段文字”

    “是的,大人”巴西勒承认:“我在一间石庙的墙壁上,还有夜灵士兵的盔甲上见过,但我不懂他的意思”

    赫劳德拍了拍小学徒的脑袋:“告诉他,这些字是什么意思”

    小学徒红了脸:“大人,我也不懂嘛,我只是传递文件的,吉文博士肯定懂,您可以去问他”说完他理了理文件,眨眼钻进一件敞开门的屋子里。

    “呵呵,一个老顽固,带着一群小顽固,这些学者们时常会让我感到头疼,但没有他们,很多事还真是搞不定”赫劳德自嘲了一番,率先走向通往楼上的姐弟。

    三指城公爵的城堡非常空旷,很少有南方贵族家里挂着的艺术品和工艺品,仅仅在某些边缘放着几盆鲜花。

    二楼的室内阳台扶手边,一个身姿挺拔的年轻人站在那里,他满脸忧愁,眉目中尽是颓废。

    “祖父大人已经走了?”年轻人迎了上来。

    赫劳德清了清自己的喉咙:“是的,公爵大人将随洛泰尔殿下一同返回万邦城,他将在曙光大教堂受审,届时由皇太子殿下,至高主教和御前首相共同主审,至高神会公正的审判他”

    年轻人将手肘支撑在扶手上,痛苦得捂住了脸,长吁短叹不已。

    赫劳德大团长倚着扶手,拍了拍年轻人的肩膀:“如果我猜的不错,你的祖父后半生将在黄金宫里度过,终日衣食无忧,享不尽的富贵,如果三位审判官仁慈,福尔科还会顶着公爵大人的称号,而你,林曼·罗森塔尔,将成为真正的三指地之主,只要三指地和疯牧师划清界限,你正年富力强,应该高兴才是”

    他会高兴才怪,巴西勒暗自揣测,堂堂的公爵之尊,被押回万邦城受审,无论他做出了什么离经叛道之事,这都是三指地中贵族们无法容忍的。

    更别说这位三指地公爵的继承人,林曼·罗森塔尔,就算他一心皈依正统教会,但在他手中不能洗刷这份屈辱,这些贵族们就不可能真心臣服于他。

    试问一个从外界势力手中接过公爵之位的年轻公爵,位子怎么可能做得安稳。

    林曼听了赫劳德大团长的话,意味深长得看了对方一眼,转身走进二楼居室的深处,那里无法被阳光照射,冰冷黑暗,像一只巨兽的嘴巴,正在吞噬着他。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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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夜四骑士介绍:
破晓之战后,永夜不再独霸人间,昼夜开始交替,侍奉均衡的人类成为尘世的主宰。无数的岁月在欢声笑语中慢慢流逝破损的封印在悲欢离合中风雨飘摇他们不堪失败,他们不甘凌辱他们必将卷土重来本文剧毒,慎入前期看得头疼的可以从233章开始读,讲的是主角昏迷十年后QQ群857299585,和朋友打赌完本前能不能凑够10个人永夜四骑士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永夜四骑士,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永夜四骑士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