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轰一炮
每个人都有自己合适的价码。
陈应也有。
但凡有能力的人,通常都有自己的底线和脾气,陈应也是如此。
别看陈应表面上笑眯眯的,如同弥勒佛,似乎,那就是一个人畜无害的胖子。
事实上,陈应心中甚是孤傲。
当年,陈应在做生意的时候,与晋商产生了利益冲突,被晋商勾结锦衣卫,籍没家产,沦为一名普通的茶马商贩,黄立极见陈应谈吐不凡,就聘请陈应。
陈应也想借着黄立极的势力,以报当年之仇,他为效力八年,将黄立极的产业,扩张了将近四十倍,可惜,哪怕成为大明首辅,黄立极选择的不是帮他报仇,而是与晋商集团合作,彻底寒了了陈应的心。
事实上,无论有没有黄藻的轻慢,陈应都会离开黄府,离开黄立极。
正所谓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事。
在主从选择方面,陈应其实早就考察过全旭。
从无到有,一穷二白,全旭在短短不到两个月内就成就了别人一辈子,甚至几代人都无法完成的蜕变。
最重要的是,全旭从来不怕事,无论是面对土匪钻林豹、还是面对前内阁首辅黄立极,全旭有着黄立极永远不具备的品质,那就是全旭年轻,血气方刚,如日中天。
看任何问题,永远不能只看表面。
虽然明代已经有作坊可以制作琉璃,也有西洋人从西洋带过来的玻璃器皿。
然而,哪怕明末在西洋最先进的玻璃制造技术,也没有后世一个民间作坊的技术精良。玻璃和陶瓷,虽然发明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了,可是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有些技术是古代没有办法学习的。
就像后世的陶瓷刀具,陶瓷刀号称“贵族刀”,作为现代高科技的产物,具有传统金白色陶瓷刀属刀具所无法比拟的优点;采用高科技纳米氧化锆为原料,用氧化锆粉末在2000度高温下,用300吨的重压配上模具压制成刀坯,然后用金刚石打磨而成。
这样的刀具拥有金属刀具无法相比的优点,耐磨性好,耐高温,可以在连续高温下工作,切削效率比传统刀具高3-10倍。
当然,普通陶瓷便宜,价格不贵,然而这样的陶瓷刀具,虽然材料是陶瓷,却比是刀具中的贵族,价格异常昂贵。
同样也是如此,明朝有琉璃,也知道琉璃像陶瓷一样的烧制工艺,可问题是,他们无法做出完美无瑕的圆球,更无法在玻璃球体内部雕刻成花纹和字体。
同样的材质,做成金元宝样式的玻璃,反而远远不如造型复杂的发财树,这种金光灿灿的发财树,每一片叶子都栩栩如生,让人爱不释手。
随着全旭拿出来的玻璃制品,陈应就猜测到全旭应该非常有钱,不过从全旭毫不在乎这些宝贝的神情可以看出,全旭应该拥有更多,所以他才会更不在乎。
哪怕陈应不认识苹果,却可以看出,这种制作工艺要比水晶金元宝大多了,关键是上面的苹果叶子,也是像真的一样,肯定价值不菲。
陈应看出了全旭的诚意,也找到了自己的新工作。
全旭拍了拍陈应的肩膀道:“很好,你尽快回去跟黄府交接一下,赶紧过来开工,年前需要你做的事情多着呢!”
“那……”
陈应本想说那恭敬不如从命。
结果,全旭还以为陈应想待遇,他伸手一把手:“试用期三个月,每个月一百两银子!”
陈应赶紧将七颗七彩苹果搂在怀里。
“哈哈!”
全旭看着陈应财迷的模样,忍不住笑道:“这个东西多着呢,红尘,你记住价格了吗?在女人坊里,这种东西每样加价五十,不,加一百两,爱买不买!”
物稀以为贵,再加上饥渴营销的策略,他就可以好好薅一把大明土豪的羊毛。
“奴婢明白!”
红尘微微一福。
“作为掌柜,每年可以获得五分干股分红!”
全旭笑道:“要想多挣钱,你就好好干,将来身家百万不是梦!”
“谢老爷!”
“谢东家!”
……
随着陈应的离开,全旭则与三娘一起来到末日堡垒里,启动无人机移动终站,监视着五柳黄家在松树林的一举一动。
选择将交易地点放在松树林,全旭真正的目的其实就为了方便无人机进行监视,虽然说无人机的监控范围是三十公里,可是全旭哪儿敢把无人机极限放飞,一旦出了意外,他可没有机会再买第二辆末日堡垒了。
通过无人机监视画面,可以清晰的看着黄府派出的家丁,足足有二百多号人,分别从各个方向搜索松树林。
这些人身手矫健,动作敏捷,关键是他们的装备精良,有一半是火枪手,其中装备了鲁密鸟铳、电掣铳,还有将近十二支迅雷铳。
无论是鲁密铳、掣电铳包括迅雷铳,都是出自明朝火器专家赵世祯之手,鲁密铳全重八斤,全长七尺,装药四钱,子三钱,射程约三百米。
电掣铳则是赵世祯根据鲁密铳和子母炮改良的火铳,采取后装子铳,虽然传闻都说冯·德雷泽在1835年发明的后膛击针枪是世界最早的枪。然而,赵世祯在1598年就发明了后装枪。
一支枪子铳,既固定药包和铅子,只不过采取是火绳点燃的方式击发而已。
迅雷铳可以连续发射十八发,属于原始机关枪的雏形。
通过无人机可以看出,这些黄府的武装家丁组成二十多个小组,相互配合,快速搜索,按照他们这种警惕性,哪怕是锦衣卫也无处遁形。
经过将近两个时辰的搜索,全旭看得有些昏昏欲睡,终于,黄府的车队抵达到了松树林,五十万两银子听上去不少,实际重量仅仅相当于一万八千五百六十二点五公斤,也就是十八吨多一点的样子。
普通一辆卡车就可以轻松拉走,然而,这是明末,黄府采用的是马车和牛车,足足二十四马车。
随着车队抵达,那些家丁马上拿着锄头开始挖土,在杨树下面挖了一个大坑,然后把装满银子的箱子放在大坑里。
黄府也是有意思,他们为了防止凶手悄悄拉走银子,就在周围严密布控,监视了这颗大杨树,等等着不速之客的到来。
十二支迅雷铳,四十余支鲁密铳,还有五十余支掣电铳,另外还有弓弩手,无论再高强的身手,在一百多支火枪的包围下,特别是十二支可以连续击发十八发铅子的迅雷铳的包围之下,想要全身而退,肯定非常困难。
全旭拿着对讲机:“刘镇抚,你的人可以行动了!”
要选择松树林这颗杨树底下交易,除了方便全旭的无人机监视,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可以干扰黄府人员的判断。
就在这时,一名黄家丁跑到领头的中年男子黄飞虎身边:“虎爷,有情况!”
在靠近松树林中间,一条夯土官道,此时官道出现密密麻麻的青壮,这些青壮拿着刀枪、兵刃、小心翼翼的搜索前进。
这些青壮正是从鸡鸣寨归来的大名府步弓手,为首的正是与黄府不和睦的王玉郎王保长。
黄飞虎自然认识王玉郎,看着王玉郎带着几百名青壮,拿着兵刃,小心翼翼的走过来,他瞬间就明白过来了。
“是他?”
王玉郎与黄立极有仇,而且是因为争夺田产和水源,双方发生过械斗,王玉郎吃了大亏。王玉郎确实就有绑架黄立极的动机。
“虎爷,这人是谁?”
“王玉郎,王荣那个老东西的大儿子!”
黄飞虎不敢大意,急忙把人调过来,在官道两边埋伏起来,特别是迅雷铳、掣电铳和鲁密铳,几乎全部调到了路边,占据有利位置。
全旭通过无人机,可以将黄飞虎等黄府家丁的一举一动尽收眼底。
此时,刘侨带着对讲机,沿着干枯的沟底,渐渐摸进松树林。
刘侨几乎全部出动,除了留下了六名锦衣卫看守黄立极,其他四十六名锦衣卫则逞战斗队形,缓缓前进。
“你的右手边,二十五步,一明一暗,两个人!”
刘侨朝着陈乾打了一个手势,陈乾带着六子两个人,收起绣春刀,拔出匕首,悄悄摸向两名暗中警戒的黄府家丁。
全旭通过无人机监视画面,可以看到陈乾一边走,一边用嘴发出声音,类似于寒风呼啸的声音,用来掩盖自己踩在积雪上的声音。
两名黄府家丁似乎没有发现,就被陈乾和六子扑上去,结果了性命。
收拾完这两名黄府家丁兵哨兵,全旭继续指挥刘侨:“你的左手边,第七颗树树下,积雪中!”
就在全旭指挥着刘侨,收拾黄府家丁兵的时候。王玉郎也感觉到了不对劲。
王玉郎也不是战场的雏鸟,他跟着卢象升多次出击土匪,警惕性非常高,距离黄飞等的埋伏圈尚有一百多步的时候,他就感觉到了不对劲,下令停止前进。
“老赵,我估摸着这林子里不对劲!”
赵德有摆摆手:“咱们现在有大炮,把大炮拉上来,轰他娘的一炮!”
第七十三章玩弄于鼓掌之间
在火绳枪时代,要想伏击敌人,纯粹就是一个笑话。
黄府家丁兵拥有大量的火铳,可是火铳需要火折点燃,一百多支火铳,需要的火折也不是少数。
如果是晚上几里地外就可以看见,白天虽然不会那么明显,可是烟火味是瞒不住人。
王玉郎能感觉到树林人有人,并不算多么高明的本领,只能说他的经验丰富。
用火绳枪伏击敌人,其实还不如用冷兵器,至少敌人除非派尖兵,仔细搜索,否则还能混过去。
大名府青壮们这次可以说是满载而归,虽然全旭带走了二十余万两银子,还有数量相当的布帛。
然而他们依旧,缴获了大量的财物、粮食,仅仅牲口就多达一百多头、匹。
因为全旭想要人口,王玉郎、赵德有他们在沿途又收拢了一部分灾民或流民,凑了足足七百余人。
整个庞大的队伍超过一千四五百号人,一百多头、匹大牲口,两百多只羊、三十多头猪,还有鸡鸭等家禽,大小车辆足足三百余辆。简直就是一支庞大的运输队。
带着这么多东西,要说他们不小心是完全不可能的。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为了这么财物,敢拼命的人可不少。
罗世明起初还有些奇怪,明明返回全氏大院不需要经过松树林,可是全旭偏偏让他们绕了一圈,经过松树林,并且让他们作好战斗准备。
罗世明其实也不傻,他猜测全旭应该是遇到了棘手的问题,需要大名府青壮们出手帮助。
赵德有刚开口把大炮拉上来,罗世明就带着十几名自愿投靠全旭的土匪技术人员,他们操作火炮。
两门子母炮就被推了上来了。
这种子母炮其实是所谓的佛郎机炮,采取后装的方式发射,射速急快,可以在十息之内打光备用的七颗炮子。
随着两门子母炮以及几门乱七八糟的虎蹲炮、碗口铳,对准了松树林。
黄飞虎看到这一幕,冷汗就下来了。
黄府的武装家丁是训练有素,也装备精良,对付一般土匪绝对绰绰有余,可问题是,大名府青壮们人数太多,还拥有重武器。
哪怕迅雷铳可以十八连射,可是火铳最致命的问题就是射程,哪怕鲁密铳虽然有三百米远的射程,不过这种射程能打中人体这么大的目标,需要撞大运,机率甚至比五百万大奖还低。
迅雷铳也强不了哪里去,一旦对方开炮,黄府家丁肯定会损失惨重。
黄飞虎也不是傻子,对方携带大量的老弱妇孺,还有牵扯牛、马、赶着猪羊,大车小车,装满了粮食与物资,这架式怎么看都像是迁徙,而非打劫。
绝对不能让对方开炮,否则吃亏的是他们。
黄飞虎急忙从树林里钻出来,他带着数十名黄府家丁,朝着王玉郎大吼:“王玉郎!”
王玉郎看着黄飞虎,脖子上的血管马上就像蚯蚓一样凸起来,正所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王玉郎的亲爹就是被黄飞虎给活活气死的。
“黄飞虎,我要你的命!”
王玉郎还没有冲出去,李善李保长朝着黄飞虎拱了拱手道:“黄飞虎,怎么,你也想分一杯羹?”
黄飞虎微微一愣。
李善朝着后面的大名府青壮吼道:“先问问我们答应不答应!”
光脚不怕穿鞋的,大名府青壮们本来就穷,好不容易发了一笔横财,黄飞虎出现在这里,那就代表着黄立极,他们可不知道黄立极已经被绑架了。
赵德有等人纷纷拔出刀枪,此时大名府青壮们立即逞进攻队形展开,有盾牌的举着盾牌顶上来,长枪手与盾牌手相互配合,弓箭手和弩射手、火枪手,纷纷上箭的上箭,装火枪的装火枪。
一张张弩机,缓缓上弦,发出让人牙齿发酸的声音。
罗世明带着军大衣走到前面,他扬了扬手中的雁翎刀:“我看你们谁敢动,马大成,发信号,让东家派人过来接应我们!”
马大成抽出一声响箭,点燃引信,装模作样的朝着空中射去。随着这支响箭飞到空中,引信也燃烧完,点燃箭矢头部的火药。
“嘭……”
一巨闷响,空中炸开一朵烟花。
罗世明得意的笑道:“他妈的,你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这可是我们东家的地盘!”
罗世明通过耳机,还有末日堡垒,非常坚信,全旭就是一个神仙,他作为神仙的管事,岂能怕了区区凡夫俗子?
他丢不起这个人。
他儿子罗满福当初得了风寒,邪风入体,很多人都说没救了,三娘给了全旭赐下了仙药,吃了药不过半个时辰,出了一身汗,病也就好了。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他怎么也没有想明白,什么药可以马上就好。
直到现在,他完全明白了,全旭给他的是仙药。
有神仙给他撑腰,他不会怕,更不怂。
黄飞虎望着这一幕,气得瑟瑟发抖,却无可奈何,如果黄立极没有出现问题,他倒不介意再给王玉郎等人一个颜色看看。
可惜,黄府失去黄立极已经方寸大乱,黄飞虎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让开了道路,让大名府青壮们通过。
大名府青壮们以部分青壮原地组成防御圈,就地监视着黄府家丁们,而老弱妇孺以及车队则快速通过。
袁世卿也派出了全旭大院里的所有青壮,足足八九十号军大衣们,举着雁翎刀或长枪,跑步而来。
黄飞府看着袁世卿带着的人脚步沉重,缓缓眯起了眼睛。
直到袁世卿等人来到跟前,他这才发现,袁世卿居然带了四五十名铁罐头,没错,这些人装备的都是全旭从后世带过来的明朝制式的明光铠甲,头上戴着头盔,头盔上还带着面甲,人人只露两只眼睛,手中举着雁翎刀。
黄飞虎顿时又庆幸,幸亏没有见见财起意,否则今天恐怕难以走出这个松树林了。
大名府青壮们吸引了黄飞虎几乎所有人的注意,直到大名府青壮走得差不多了,就连那些铁罐头也调头回去,黄飞虎一拍脑袋:“糟糕,中计了!”
他急忙带着人返回那颗大杨树的位置,然而走了不过四五百步,就遇到两名已经冻僵的家丁哨兵,这两名哨兵,无不例外,全部被人近距离扭断了脖子而死。
看到这一幕,黄飞虎的心就持续下沉。
“快,快,快!”
众黄府家丁兵加快速度,朝着前面跑去,越跑遇到的尸体越多,几乎毫无活口,全部都是一刀毙命,或者捂住口鼻,窒息而死,或者是被套住脖子,吊在树上吊死。
留守后方的黄府家丁虽然不多,却也有五六十名,然而,他们此时已经变成了尸体。
黄飞虎的脸色铁青:“快,看看银子!”
黄府家大业大,死几十名家丁还真不算什么,随时可以补充进去,愿意给黄府当武装家丁的人多着呢。
十几名家丁急忙动手,挖开浮土,打开一只只箱子,却见箱子里空空如也,无论是却白银、还是锡、或者白铜,五十万两一两没剩。
一名在外围搜索的家丁过来大叫道:“虎爷,这边有车辙!”
黄飞虎急忙跑过去,距离埋银子的地方莫约五六十步的样子,出现大量凌乱的脚印、车辙印。
看着车辙碾压积雪的痕迹,可以初步判断,这些大车都是载重重车,而且是马和牛拉动的重车,绝对不是空车。
“可是这里只有一道车辙,他们一辆马车绝对拉不走……”
“不是这样,车把式是好手,他们把马车赶到同一个车辙里,伪装成一辆车!”
“追!他们跑不远!”
最后一名尸体被发现的时候,尸体虽然了温度,却还没有完全僵硬,这证明对方确实是没有走远。
黄飞虎带着人,急忙沿着车辙子印追去,穿过面积并不算太大的松树林,车辙印就沿着金堤,继续向前,在金堤三道路口,车辙印记开始分散,一道朝着河南方向走去,一道朝着广平府方向走去,一道则朝着山东方向走去。
“怎么办?”
黄飞虎陷入了艰难的选择中,三道车辙印都明显是重载马车,并不是空车,如果分散追,就算追上去,恐怕也讨不到好。
可是不分散,万一扑空,后果不堪设想。
黄飞虎急得满头大汗:“快通知大少爷,加派人手,咱们先分头跟上去!”
就在黄飞虎猛追去,只不过,追了将近一个时辰,他这才醒悟过来,他上当了,被人耍了。
其实,这些银子并没有被运走,作为一个经常看小说的人,全旭看过很多小说,时面有相似的桥段。
在距离杨树下不到二十步的距离内,就有一个废弃的墓坑,不过,这座坟墓被盗墓贼光顾过了,除了一些散碎的骸骨,就剩下几十片破碎的瓷器或零散的铜钱。
全旭就遥控指挥着刘侨等人,干掉所有看守银子的黄府家丁,将银子一股脑儿扔进这个墓洞之中,然而用积雪覆盖,做好伪装。
再利用黄府的两辆马车,开始布置现场。
第七十四章好大的胆子
如果让全旭亲自动手操作,他肯定会把这个局做成一锅夹生饭。
然而,锦衣卫内部的人才太多了,像刘侨这样蛰伏待机的人,他肯定不会在身边留下一批酒囊饭袋。
锦衣卫的人手,分头行动,消除现在他们存在过的痕迹,布置牵着马车,布置车辙痕迹,误导黄飞虎。
黄飞虎也是关心则乱,他并没有仔细勘察现场,在看着银子没了,不远处还有车辙,他就下意识的认为,对方已经用车把银子转移走了。
黄飞虎带着黄府众家丁沿着车辙追去,等黄飞虎等人完全离开,这时,不远处的积雪中缓缓鼓起一个小包,雪包越来越大,露出一个人头。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刘侨的心腹锦衣百户陈乾,陈乾小心翼翼的打量着周围,用耳朵倾听刘侨的命令。
全旭通过无人机画面,清晰的可以看出按照布置的车辙印记,沿着金堤追去,这时,陈乾等锦衣卫则纷纷从积雪中钻出来。
他们来到那座墓坑前,挖开墓坑,将里面的银子搬出来,十八吨多的重量,他们四十几个人根本就搬不走。
不过,这也没有难住他们。
锦衣卫用单臂盾牌作为滑板,制作了十几架简单的雪橇,然后装着银子,离开了现场,当然,也有专门的人清理痕迹。
……
无人机的电量即将耗尽,全旭操作着无人机返回。再次派出另外一架,继续监视着刘侨他们。
银子在刘侨手中,全旭对刘侨他们也是一种考验,反正这个时代的人,移动速度有限,刘侨他们只有四匹马,就算想跑,他们也跑不远。
全旭望着三娘道:“三娘!”
“嗯!”
“你这里看着,如果发现刘侨耍花招,你就用对讲机通知我,如果没有异常,就不用管他们!”
如果刘侨想黑吃黑,全旭不介意用M249全部干掉他们,独吞这些银子。
如果他们愿意遵守之前的协议,那么一切都没有问题。
随着罗世明与王玉郎等人返回全旭大院,全旭需要与王玉郎他们交割,毕竟协议是要遵守的。
“全爷!”
“全爷”
……
全旭来到全旭前院的时候,整个大院已经变得人山人海。
孙祖望和牛金星、袁世卿和无双带着几十名军大衣,一边查验财物,一边进行汇总,清算。
孙祖望倒是表现得毫不在意,甚至隐隐有些嫌弃的样子。
可是,牛金星眼睛里却露出兴奋,仿佛这些财物都是自己的一般。
全旭倒是没有在意牛金星的贪婪,任何正常人面对这些财物的时候,都会这般,如果是毫不在意的样子,那么只有两种人,要么牛逼,要么装逼。
像马云一样的有钱人,金钱对于他们而言只是一组数字,所以他们会表现得非常轻松,然而,人家是真牛逼。
有些人就会像孙祖望一样,那是在装逼。
全旭望着众人笑道:“首先,要庆祝咱们大家都可以过一个大肥年,不会再缺吃,也不会缺穿,就算是想娶个媳妇,纳房小妾(百姓必须年满四十周岁,而且无出,才可以纳妾。)”
众青壮们哄笑起来。
确实缴获的财物,他们不知道具体数字,可是却知道不在少数。
“食堂里已经准备了饭菜,土豆炖鸡肉,还有红烧鸭肉,大家可以可劲吃,不用给我省钱!”
全旭让食堂准备热饭,让青壮们与远到而来的土匪俘虏们吃顿招呼饭,当然,俘虏不是庄户。
全旭也没有充当滥好人,他们直接关押在之前的澡堂,好在这里封闭还算好,地板经过这段时间的装饰,已经铺好了。
除了大池和淋浴还没有安装,像更衣间、大堂等设施已经完备,暂时安置不成问题。
全旭则带着王玉郎、李善、赵德有等人来到暖阁内,喝着热茶,当然,茶水依旧是八块钱一包的劣质茶叶,反正李善他们也喝不出好赖。
全旭望着六大保长道:“你们放心,我全某人不是吃独食的人,咱们之前说好的,该怎么分,咱们就怎么分!”
王玉郎笑道:“全爷,您说的这是哪里的话,我们还能不相信您吗?”
“不过!”
全旭的话音刚刚落,六大保长的心马上就悬了起来。
“大家伙这么拼命,不就是给爹娘、老婆孩子赚点钱吗?”
全旭笑道:“我这里进了一大批物资,量大,便宜、实惠,你们要不要购买一些回家过年?”
赵德有皱起眉头:“粮食有吗?”
“有,小麦、大米、面粉都有,不光是这些,还有衣服,就像你们身上穿的大衣、棉袄、棉裤、棉鞋,还有帽子,从头到脚,从上到下,我都有!”
全旭望着六大保长道:“大名府府里的粮食是什么价,你们自己知道吧?”
王玉郎点点头:“麦每斗两钱七分银子,米每斗三钱银子!”
“也就是说,每石麦子二两七钱银子,大米每石三两银子?”
“是!”
“这样吧,我这里的麦子一口价,一麻袋二百斤,一两五钱银子,大米也是二百斤二两银子!”
“当真?”
赵德有兴奋起来。
大名府城的粮食一天一个价,他们所说的价格还是五天以前,现在什么价格只有粮商们才知道。
“这样吧,我这里的东西非常多,你们要不要购买,就与其他人商量一下,事先声明,买不买随心意!”
全旭离开了暖阁。
罗世明带着三十几个军大衣神秘兮兮的过来道:“东家,全爷!”
“你们这是……”
罗世明朝着全旭使了一个眼色。
全旭带着这些人来到后院的仓库里。
三十几名军大衣们,纷纷撕开身上的大衣或棉衣的夹层,将里面的东西扣出来,有金、银首饰、有的是砸扁的银茶壶、银碗、还有三十几枚五两重或十两重的金锭子,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堆了满满一座小山。
“他们没有发现吧!”
全旭倒没有吩咐罗世明暗中动手脚,他要从大名府青壮手中赚钱,就完全可以光明正大。
“没有,我们还盯着他们,他们倒没敢动手脚,王玉郎可是亲手砍了他一个本家侄子!”
“真有你的!”
全旭给了罗世明一拳头:“下次不要这样了!”
全旭朝着存放冷冻肉的泡沫箱踢了一脚:“你们,每人拿一只鸭子回去,让老婆孩子见见荤!”
“谢全爷!”
众军大衣们兴奋的拿起箱子里的冷冻鸭子,朝着全旭鞠躬感谢。
全旭则去了洗澡堂,安置着众土匪俘虏和灾民的地方。
全旭看着花名字,总共人口是七百八十三人,不过,土匪俘虏不足二十名男子,而且都是会操作火炮的技术人员,其他都是妇孺。
灾民多达四百二十七人,其中过半都是青壮年。
这些新来的灾民与土匪俘虏们,却只给了每个人一碗热粥,一个馒头,吃饱倒不至于,不过,却可以干点活。
全旭望着众人道:“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们的东家,你们给我干活,我管你们饭吃,不愿意的干的,现在可以离开,这顿饭,算我请你们的,不问你们要钱了!”
“请东家收留!”
灾民和土匪俘虏们纷纷磕头,全旭也已经过了最初的不适应,他接着道:“我需要人干活,干活,就有饭吃!”
众人急忙伸手:“我愿意,我干……”
罗世明按排着三四十名军大衣,这些军大衣们倒是收起了雁翎刀,腰里别着斧头,监视着众人干活。
阶级不知不觉中已经形成了,军大衣们已经把自己当成了全旭的心腹,自觉得感觉高人一等。
全旭前院里,从院门口到二院门口,总共有八十多步远,六十多步宽,全旭计划在这里形成一个小型临时市场,左右两边分别拱建类似于农贸市场里的那种摊位。
当然,这就需要很多树木。
那个松树林,全旭也顾不得什么保护环境不保护环境了,人都活不下去,要环境有什么用?
好在,全旭现在有的是工具,新人们过来砍伐树木,倒也干得热火朝天。
……
黄飞虎连续追了一个多时辰,直到迎面遇到一辆马车,如临大敌的望着他们。
误会解释清楚,黄飞虎这才明白,他上当了。
前面无论三十里之内没有一辆马车,而且也没有其他岔路。这些车辙印记绝对不是现在留下来的,而是提前布置好,用来迷惑他的。
五十万两银子可不是小数目,二十多辆马车,不可能做到无声无声,载重马车比人快不了多少,而且最大的问题是,他根本就没有看到马粪或牛粪。
“回去!”
黄府众家丁愣住了。
黄飞虎咆哮道:“快,回去!”
又用了一个多时辰,黄飞虎等人终于回到了松树林,果然,不出他所料,就在松树林不过十几步远的地方,出现一个被挖开的废弃墓洞,还有一片黄府银箱上的封条。
“贼他娘的!”
黄飞虎仰天发泄一会儿,只能带着黄府青壮,拉着黄府家丁的尸体返回黄府。
就在黄飞虎等人快要走出松树林的时候,他们发现了军大衣们带着众民夫,正在砍伐树木。
“好大的胆子!”
第七十五章我不会让你吃亏的
“什么人!”
黄飞虎带着人刚刚靠近这些民夫,就被军大衣们发现了。负责带领军大衣的马大成大吼道:“再不说话……”
等黄飞虎等人走到近前,他看着黑洞洞的枪口,心里有些发怵。
黄飞虎望着马大成道:“谁让你们来的?”
“你管得着吗?”
马大成虽然是大名府本地人,可是他还真不认识黄飞虎,不过,看着黄飞府等人,又是火铳,又是刀剑,肯定不怀好意。
哪怕不用脑子想,就算用膝盖想,也知道他们绝对不会像他们一样过来伐木。
马大成朝着远处的一名军大衣使着眼色,军大衣会意,悄悄后退。
此时的马大成,经过短暂的慌乱,反而冷静了下来。
现在他可是有底气的人,不仅仅是后面有全旭撑腰,关键是可是有六个保的壮丁都在全氏大院,六百多号人,一旦打起来,大名府青壮们能会袖手旁观吗?
马大成想着,他们肯定不会,是吃着全旭的饭,穿着全旭的衣服,他们要是不管帮忙,将来还好意思出门见人?
想到这里,马大成更加有恃无恐:“这片树林就是我们东家的,我们砍树,挨着你什么事了,不要以为有两杆破枪就了不起!”
黄飞虎气得脑门子直突突,他虽然在黄府地位没有陈应高,可是在大名府,他也算是一号有名有姓的角色。黄府的高利贷、赌场、包括三家妓馆都是他负责,别说一名普通下人,就算是有功名的秀才,见了他也可客客气气。
“你放肆!来人,给我拿下,掌嘴!”
十几名黄府家丁纷纷拔出刀剑,冲向马大成,准备将他拿下。
就在这时,马大成却硬着脖子道:“你们最好快走,不要惹麻烦,我们家老爷,可不是你们能惹起的!”
“哦!”黄飞虎怒极反笑:“我倒是要听听,你们老爷是谁?”
“让你知道也没事,我们老爷可是大名知府……”
黄飞虎微微一愣:“难道消息有误?全旭不是这里的真正主人,只是一个管事的?”
“怕了吧?我们老爷可是卢大人面前的红人,聪明的话,赶紧走,要不然,想走都没有机会!”
黄飞虎的嗓子一甜,他知道被这个二愣子气得快吐血了:“拿下,拿下!”
一名军大衣上前,扬了扬手中的斧头:“就怕你拿不下!”
“一起拿下,一起拿下!”
黄飞虎今天是憋屈之极,为了钓鱼,找到对付黄立极的人,这件差事偏偏办砸了,丢了银子不说,损失四五十号家丁不说,还没有摸对方一根毛,这要是回去,他可没有办法交差。
无论如何,先出口气再说。
“迂迂!”
罗世明骑着一头毛驴,不紧不慢的来到马大成身后,满脸冷笑:“我说是谁他娘的裤裆破了,把你露出来了!”
黄飞虎看着远处,呼呼啦啦一条巨大的火龙从全氏大院里出来,火光不时的映照出寒光闪闪的刀光。
黄飞虎愤愤的盯着罗世明:“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罗世明挑衅的望着黄飞虎:“怎么?还不死心?信不信我挖个坑,把你埋了?”
罗世明这次去鸡鸣寨,算是再次见了血,亲手砍了一个土匪,胆子更壮了。
黄飞虎道:“我们走!”
众黄府家丁非常迅速,退往另外一边,很快就消失不见了。
不多时,这条火龙越来越近,其实大部分都是全旭新招募的青壮,火把是真的,雁翎刀也是真的。
这个馊主意就是牛金星出的,按照罗世明的想法,马上通知全旭,让大名府青壮们一起帮帮场。
可是牛金星却阻止了罗世明:“罗管事,这人情用一次就少一次,不到万不得已,尽量不要用。”
罗世明有些担心。
牛金星却自信的笑道:“你放心吧,绝对打不起来,这里是大名府,无论哪家豪强,也不敢在卢大人眼皮子底子发动几百人的火拼!”
于是,牛金星就告诉罗世明,让他动员那些新来的灾民,拿着火把,拿着府里的雁翎刀,故意在火把前晃悠,造成这几百人都是明火执杖的架势。
果然,此举成功吓走了黄飞虎。
其实,这个时候,全旭并没有像对外所说的一样在睡觉,他只是通过无人机监视着全局,他没有主动出面,就是想看看手底下这几块料,有没有有用的人才。
反正,他不怕得罪黄府,黄府已经得罪死了,早一刻动手,晚一刻动手,都没有关系。
这里是金堤,黄府的人在这里动手,就会落下口实,卢象升也不会对黄府客气。
不过,牛金星确实是历史上记载的那样,有智慧,也有小聪明,只是非常可惜,功利心太强。
这样的人,不是不能用,而是不能重用。
全旭早就想训练军队,武装自保,可问题是,他只是一个小地主,别说放在全天下,放在大名府,他还真正排不上号。
一个地主招募几十名护院说得过去,可是训练几百上千名武装家丁,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恐怕他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所以,全旭用银行来吸引卢象升的支持,卢象升非常忧心治下来年春耕情况,所以办银行,低利息放贷,卢象升肯定会支持。
全旭再打着为银行运输银两护卫的旗号,组织武装家丁护卫,卢象升肯定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全旭没有扯旗造反之前,卢象升不会动他。
全旭望着三娘道:“三娘,你去告诉一下辛嫂,让她炖一只鸡,给牛金星送过去!”
三娘点点头。
全旭用实际行动告诉牛金星:“你搞的小动作,我知道了,有功就奖励,奖励你吃鸡!”
就在全旭感觉有些瞌睡,准备睡觉的时候,突然对讲机里传来阵阵滋滋的电流声。
“全……全爷,全爷!”
对讲机里传来刘侨的声音,这是他第一次主动联系全旭。
在联系全旭之前,刘侨内心里做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纠结。
黄府并没有按照约定,支持五十万两银子,而是拿了将近一半的白铜和锡充数,实际银子只有二十七万两多一点。
如果是其他人,刘侨绝对毫不迟疑,马上带着人把银子独吞。
可惜,对方是全旭。
这个对讲机,在刘侨心中非常坚信,就是仙家的宝贝,每隔三天充一次电,在刘侨看来,应该是全旭为这件法宝补充法力。
全旭的能力,让他深深忌惮。
特别是在对付黄府家丁兵的时候,黄府的家丁兵应该是有行伍之人亲自训练过,几乎每一座哨位布置,有相辅相成,暗哨布置得非常精妙,他们还用了白布作为伪装,就算是训练有素的锦衣卫,他们也难以保证万无一失。
可是,全旭却能准确的指出他们每一名暗哨或明哨的位置。
这只是一方面,更让刘侨忌惮的是,全旭的智慧,采取声东击西,鱼目混珠,偷梁换柱,铁树开花,一计接着一计,把黄飞虎耍得团团转转。
别说全旭是神仙,就算是人,在没有绝对把握一击必杀的情况下,能不得罪,就不得罪。
全旭装作刚刚睡醒的样子:“什么事?”
刘侨道:“全爷,银子已经到手,不过,没有五十万两,只有二十七万两,剩下的只是锡和铅还有一些白铜,按照约定,刘某只拿十万两,多余的算是孝敬全爷!”
全旭道:“不用,该你们拿的,不会少一两,锡、铜、铅都留给我,银子你们拿走十五万两!”
听到这话,刘侨大喜:“不用,不用,侨用十万两银子就够上下打点了!”
全旭笑道:“十五万两银子也不是小数目,你们带着也不方便……”
听到这话,刘侨心中一咯噔。
全旭道:“既然要打点,我这里有几件宝贝……”
刘侨心中一沉,全旭所说的宝贝,哪怕是石头,他也得认,他可没有胆子得罪一个神仙。
“放心,我不会让你吃亏!”
全氏大院里,整夜运输着木柴和木材的车辆,进进出出,热闹非凡。
谁也没有注意到,二十几辆大辆从后门转进了后院。
这些换装了普通百姓衣服的锦衣卫们,将一箱箱银子卸在东暖阁里,就悄悄从后院离开。
刘侨带着朱敬轩、陈乾等四名锦衣卫走进暖阁。
刘侨有些忐忑不安,不知道全旭给他什么样的宝贝,可是进入暖阁,他发现屋里的整个房间洁白如雪,明亮如白昼。
然而,他却看不到蜡烛与火把。
“来,坐吧!”
全旭淡淡的道:“你过来看看吧,这些东西,是不是比银子好?”
全旭揭开案几上的红布,露出一只只形式各样的水晶摆件,都是玻璃。
陈应作价一千八百两银子的金色发财树,只剩一颗了,有些可惜。
一对鸳鸯玻璃摆件。
金色弥勒佛玻璃摆件五个。
天鹅摆件两个。
玻璃茶壶三套。
貔貅摆件三个。
水晶莲花摆件六个。
三辆水晶马车。
刘侨的目光落在的水晶饰品与摆件上,呼吸开始急促起来。
第七十六章纽扣也可以代替银子用
其实有些东西,并非是越古老越好。就像玉器雕刻,汉八刀为代表的玉蝉,雕刻出来的玉蝉非常抽象。
喜欢的人会非常喜欢,不喜欢的人,还是真是喜欢不上来。现代工艺的魅力,可不是抽象作品,而是栩栩如生。
就像天鹅摆件,羽毛,天鹅嘴、脚、翅膀,采取了不同颜色的玻璃组成,整只天鹅却浑然天成,让人爱不释手。
摇钱树上的铜钱,与真正的铜钱一样,外圆内方,金光灿灿。
不仅仅是刘侨的目光再也挪不开了,就连牛敬轩也一脸呆滞,陈乾更加不堪,他惊讶的嘴巴可以塞进一只鸭蛋。
“咳咳……”
全旭咳嗽一声。
刘侨这才回过神来。
全旭笑眯眯的望着刘侨道:“刘镇抚,你觉得这些宝贝怎么样?”
刘侨强自镇静下来:“全爷,这……这都是举世罕见的宝贝!”
全旭此时还真应该感谢一下那名叫萧桃的姑娘,哪怕是一模一样的金元宝,上面的字体也不一样,有什么富贵、吉祥,如意等等。
五个弥勒佛摆件,却是五种造型,神态不同,三辆同样款式的水晶马车,却是三种颜色,有紫色、金色以及银色三种,骏马的神态同样不同。
“你拿银子去京师打点,有送这些东西好吗?”
全旭指着那颗金色的摇钱树道:“你送给骆养性五万两银子,他不稀罕,银子人家多的是,要论捞钱的本事,骆养性可比黄立极厉害多了!”
黄立极虽然贪婪,却是一个读书人,哪怕是装,他也会装装样子。可是骆养性不是,他是纯粹不要脸,胆子奇大无比,什么钱都敢收,什么事都敢揽,最终他被自己的贪婪给害死了。
刘侨满脸苦笑:“这些宝贝,好是好……可是……全爷,锦衣卫、五军都督府、还有宫里,可不止一个骆指挥使,需要打点的不少,明说吧,我……我买不起。”
“买不起?”
全旭一脸惋惜:“六万两也没有吗?”
刘侨心中狂喜,表面上不动声色,他可是亲眼见过魏忠贤的一对琉璃茶壶,那套茶壶是碧绿色的,远远没有这里的茶壶精致,据说东林党钱谦益所送,价值万两银子。
而全旭这里的宝贝任何一件,都不比钱谦益送给魏忠贤的那套茶壶差。
全旭为什么会这么大方?
难道是……
刘侨心中暗暗想着,难道是全旭看中了他的未来?有意培养他?
刘侨的目光与朱敬轩在空中一碰,朱敬轩冲着刘侨点点头,示意他赶紧答应。
刘侨扑通一声朝着全旭一跪:“谢全爷赏!”
刘侨心中明白,他此去京师,不见得会顺利,就算向指挥使骆养性行贿,难保自己可以站稳脚跟。
可是有了全旭这样一位神通广大的神仙相助,他就算再升几级,成为锦衣卫指挥使,也不是没有可能。
“行了,拿着东西去京师办事吧!”
全旭笑道:“将来少不得要让刘镇抚关照!”
“全爷,只要门下能够办到,侨绝对没有二话!”
刘侨也是聪明人,他在想通了关节以后,马上顺着杆子往上爬,自称是全旭门下。一个堂堂锦衣卫镇抚甘心成为一个平头老百姓的门下,这需要多不要脸?
刘侨朝着朱敬轩使了一个眼色。
不一会儿,十几名锦衣卫抬着几个大箱子,再次进入暖阁。
“这里是十万两银子,我带两万两银子进京!”
全旭暗喜,勒索黄立极二十七万两银子,二十五万两进了他的口袋。
全旭拍了拍手。
红尘端着一个托盘款款而入。
只见托盘上摆放着沙金玻璃貔貅手链,沙金不含任何黄金,虽然带着金字,其实与黄金并没有任何关系,只是一种合成金属,染成了黄金色而已。
这种东西,其实并不值钱,而且不好卖。
沙金铸造的貔貅,足足有五六十克重,一看就知道是假的,所以才卖九块九一串。
然而这串九块九的沙金貔貅手链,在刘侨眼中变得极为不同。
“这是沙金貔貅手链,送给你们把玩!”
“沙金?”
“对,这玩意不是黄金!”
全旭笑了笑道:“不要钱,每人都有!”
全旭将三串手链,摆在桌案上:“愣着做什么?”
刘侨这才千恩万谢的接过这些手串。
全旭回到主屋休息,直到天色快亮的时候,全旭这才醒来,随着全旭一动,三娘马上就醒了过来,她一边服侍着全旭穿衣服,一边向全旭禀告:“相公,昨天上无双和红尘清点了那些银子,共计二十五万两,还有七千多斤锡,三千多斤铅……”
数量对得着上,全旭也没有太过在意,毕竟,刘侨只要脑子没病,就不敢在这方便跟他耍花招。
全旭洗漱完毕,正准备开始晨练,就看到袁世卿、牛金星、无双、孙祖望四个人双眼通红,一脸疲惫的走过来。
“东家”
“老爷!”
全旭叹了口气,看样子晨练的事情又要泡汤了。
“怎么样?”
“全部统计出来了!”
袁世卿拿着账本递给全旭看。
全旭随着翻了翻,写得密密麻麻,非常凌乱。
“袁管事,你这个账,怎么这么记!”
袁世卿朝着全旭眨眨眼。
那意思是什么明显,他故意的,反正大明府青壮们几乎全部不识字,也只有王玉郎识几个字,不过王玉郎昨天晚上就被罗世明灌醉了,估计现在还没醒。
全旭匆匆扫了一眼,汇总数量是金二千三百两,银二十八万五千六百余两,布七百四十二匹,丝绸三千零十二匹,牛七十三头,马二十九匹,骡子十五头,驴子二十三头……
共计折合银子共计三十三万一千七百五十两。
全旭拿着账单道:“大家伙辛苦!”
“三娘!”
三娘有些不舍得的将全旭递给他的水晶元宝拿出来。全旭随手将这种小如龙眼大小的水晶元宝:“每人一个!”
“谢东家!”
全旭转而望着袁世卿:“通知大家伙,食堂开会!”
其实也就是全旭心大,他能睡得着,众大名府青壮们,根本就毫无睡意,他们在食堂里吃完饭,就相互聊天,分析自己可以分多少钱。
全旭走进食堂的时候,众人兴奋的谈天说地,他们看着全旭进来,就停止交谈。
全旭拿着一个喇叭,登上前台,拿着手中的账单,向众人道:“看来大家心情不错,等会大家的心情会更不错,现在咱们这次缴获的物资已经统计出来了,大家放心,这次统计是在双方代表同共见证之下统计的,如果谁有异议,现在可以提出来!”
王玉郎的眼睛有些红,他大着舌头道:“没有,没有!”
众人纷纷表示没有。
全旭道:“咱们这次缴获银子,折合银子共计三十三万一千七百五十两,两家一人一半,那么你们得到的将是十六万五千八百七十五两银子,大家算算对不对?”
赵德有伸出手指头,开始掰着手指,可惜手指不够用,他有些尴尬的望着王玉郎。
王玉郎点点头道:“没错!”
全旭拿着帐单道:“你们这些天吃的,算我送的,那就不算钱了,可你们身上穿的棉大衣、棉袄、棉裤、棉鞋,棉帽,一共折合十两银子,大家感觉贵不贵?”
“不贵!”
“不贵!”
“全爷厚道!”
“全爷高义!”
……
全旭点点头拿起一支圆珠笔,从账单上减去六千六百两。
“还有布,七百四十二匹,牛七十三头,马二十九匹,骡子十五头,驴子二十三头……这些东西,我全部不要!”
全旭的话音刚刚落,袁世卿急得直跺脚。
种地怎么可能没有牛,这七十三头种地,平均分摊下来,每头牛要分摊将近三百亩地,累死这些牛,这些年也干不完,全氏庄园还不够用,怎么能全给他们?
全旭没有理会袁世卿的眼色,继续说道:“这些东西折合五万三千两,一家一半,就是两万六千五百两。”
“你们给我带来七百八十三个活人,每个人五两银子,这就是四千零六十五两!”
“咱们缴获了六千斤铁,我全部不要,全部分给你们,折银一千两百两!”
“各种兵刃、铁器、锄头、斧头,共计一千三百零五件,我同样不要,全部分给你们,折银八千七百两。
全旭笑道:“最终结果是十一万一千八百一十两,六位保长,你们看看这个数目对不对?”
“没……没错!”
这个数目对于王玉郎来说有些大,别说他没有算盘,就是有算盘,他一时半会也算不清。
全旭笑道:“你们也都看到了,咱们缴获的大都是没奈何,银冬瓜,要详细分,一时半会也剪不开,这样吧,我取一个折中的办法!”
全旭朝着三娘使了使眼色。
三娘带着十几名军大衣,抬着几个大木箱子进来。
众人疑惑起来,大木箱子虽然看上去不小,可是怎么也不可能装十一万两银子啊!
全旭打开箱子,里面并没有任何银子,而是一堆花花绿绿的纽扣。
众人看着扣子,有些不解。
王玉郎壮着胆子望着全旭道:“全爷,你这是什么意思!”
第七十七章矮子里面拔高个
九块九超市里可没有游戏币,全旭也没有假钞。不过,却有扣子。而且是九块九,组合套装。
一套五种颜色,每种颜色一包一百枚。
这个时代可没有后世的纽扣,虽然军大衣和劳保服上有纽扣,不过劳保服的纽扣都是黑色塑料质地的四眼扣。
而军大衣上却是塑料五角星两眼扣,扣子虽然不起,然而其他人却没有,想仿制也没有机会,更没有时间。
全旭指着这些扣子道:“大家有没有去扛过包?”
马大成道:“我去过!”
“你在扛包的时候,你扛一抱,人家给你一根木片?”
“对!”
全旭笑道:“这些扣子,就相当于你们扛包的时候,发的木片!”
全旭拿着一个大一点的扣子:“这样的扣子,无论什么颜色,都代表一两银子,这种小的,无论是什么颜色,代表一钱银子。”
全旭这样解释,众大名府青壮们也纷纷明白了过来。
“咱们外出求财,为的就是让老婆孩子吃饱穿暖,我这里衣服、粮食,锅碗瓢盆,应有尽有,你们可以拿着这些扣子,去换同等价值的东西!如果不愿意从我这里购买任何东西,没有关系,你们可以拿着扣子去后院,咱们一手拿扣子,一手换银子,童叟无欺,一分不差!”
全旭指着扣子道:“王保长,你先来吧。按照咱们,你们六家每家可以分两万两千八百零六两六钱银子,这些银子,你怎么分,是你的事。袁世卿,给他一万九千八百零六一枚大扣子,小扣子六枚!”
全旭让牛金星数给赵德有一万九千八百零一枚扣子,采取同样的方式,把扣子发给了其他保长。
保长们则按照战斗的斩首数,以及贡献大小,每个人分上四五百两或一百多两不等,哪怕分得最少,也超过百两。
也有的大名青壮担心全旭反悔,他们拿到扣子之后,马上去跟全旭换银子。
后院的银库前,三娘和无双开始给需要换银子的青壮兑换同等数量的银子。
全旭大院的前院,经过一夜的紧急兴建,形成了一个简易的市场摊位,上面摆放着各种两样的货物。
军大衣们扯着嗓子喊道:“大米一包两个大扣子!”
“麦子两包三个扣子!”
“盐,上好的雪盐,一盆一个大扣子!”
为了消除后世的痕迹,全旭采购的食盐,都扯掉了包装袋,随即烧掉,此时的盐,就直接放在那种超大的不锈钢大盆里。
一小盆盐,相当两斤的样子,约合每斤盐五钱银子。
明朝的官盐价格在产地其实非常便宜,(数据取自《中国历代物价考证》,崇祯年间一斤上海是六钱银子,不过产地之外,盐价就十倍二十倍不止。
大名府不属于产盐区,这里的盐价高达七八钱银子每斤,而且里面还有很多沙子,又苦又涩。
全旭售卖的盐五钱银子,其实已经很便宜了,明代并非没有雪盐,上好的盐叫青盐,就是颜色泛白发青,是富贵人家,用来漱口的东西,价格相当昂贵。
“棉大衣,一件四个大扣子!”
“棉袄,一件三个大扣子。”
“棉裤,一件三个大扣子!”
“棉鞋子,一双两个大扣子!”
“棉帽子一顶两个大扣子!”
“棉衣一套,十个扣子!”
“不锈钢脸盆,一个扣子!”
“针线包,一盒两个小扣子!”
“保温茶壶,一个扣子!”
……
众青壮听着吆喝声,纷纷开始购买东西。
他们现在手里有钱,而且不是真正的银子,只是纽扣,就像花着微信和支付宝里的钱一样,只是数字,他们非常痛快的掏钱。
全旭看着大名府青壮们,一麻袋一麻袋的购买粮食,棉衣、以及各种用品,他顿时笑开了花。
大名府青壮们肯定不舍得把钱花光,不过很大一部分会再次流进全旭的口袋里。
就在大名府青壮们,拿着塑料扣子开始在全氏大院里疯狂采购的时候,全旭则在主屋里,舒服的躺在沙发上。
由他口述,红尘则亲笔默写全旭对女人坊的定价。
与售卖给大名府青壮的物资不同,女人坊的定价,堪称丧心病狂。
“薄荷清凉水(六神花露水)十两银子每瓶,谢绝还价!”
“香皂每块三两银子!”
“沐浴露十二两银子!”
“洗发水十五两银子!”
“水晶项链一百两银子(底价,上不封顶)”
“水晶手链五十两银子!”
“水晶风铃八十两银子!”
“口红(九块九一支)三十两银子!”
全旭用了半个多小时终于把九块九超市的小饰品和日用化妆品定价完毕,红尘写得的腕都酸了,全旭也没有多看一眼。
他急忙走向后院的银库。
“相公”
三娘急忙迎上来:“累了吧,过来坐下来歇歇!”
全旭望着三娘道:“兑换了多少银子?”
“不到八千两!”
全旭点点头。
此时熬了一夜未合眼的无双,捂着嘴打着哈欠。
全旭装作没有看见的样子,现在可不是怜香惜玉的时候,可关键是他手中没有人。
大名府青壮们的疯狂采购,直到晚上才结束。
粗略估计,全旭今天出卖出去了一千八百六十套军用大衣,一千四百多袋麦子,五百多袋大米,以及不锈钢锅、盆、盐和香油、大豆油,还有针头线脑等乱七八糟的东西。
“回收了多少扣子?”
“回禀东家,咱们回收了大扣子五万四千三百八十枚!”
全旭点点头,六百多人,人均消费九十余两,这个数目相当可观了。
“不过……”
“怎么了?”
袁世卿拿着账本向全旭禀告道:“东家!数目对不上!”
“怎么回事?”
“兑换出去银子三万七千零六两,还有两万多枚扣子没有收回来!”
全旭得意的笑了起来,他用扣子可以代替银子,说明他的信誉初步建立了起来。
只要他的信誉不破产,拿扣子都可以代替银子,那么纸币呢?
“这事不用管了,明天他们只要拿着扣子过来买东西,咱们就卖!这个摊位也别忙着拆除!”
“是,东家!”
就在这时,罗世明带着几名军大衣巡逻回来。
全旭望着罗世明道:“来得正好,通知所有人,到食堂开会!”
全旭所谓的开会,基本上都是他自己说,别人负责听,负责执行。
经过一刻钟的通知,新旧两批庄丁,男女老少,一千多人挤进了食堂。牛金星和孙祖望,包括红尘和无双也参加了会议。
不过此时的全旭的庄丁,泾渭分明,穿着棉衣的、军大衣的都瞧不起这些新来的,他们眼睛里除了鄙视,就是不屑。
当然,新来的人,大都唯唯诺诺,小心翼翼。
看着所有人到齐,全旭也没有废话,直接开门见山:“今天宣布三件事!”
众人的耳朵全部支起来,仔细听着全旭的讲话。
“明天就是扫尘(既腊月二十四日),所有人里里外外给我清扫干净!”
“第二件事,我要组建家丁兵!”
说到这里,牛金星的眼睛陡然一亮,他目光咄咄的盯着全旭。
全旭望着众人道:“家丁兵也是兵,是兵就是要拼命的,怂的人就算了,有没有人愿意参加?”
“有!”
众军大衣率先响应,气势倒还不错。
“很好,很好!”
全旭接着道:“家丁兵每年饷银十五两,参加既给十两安家银子,战死了,家里给二十两抚恤银,外加十亩永业田,受重伤给十两汤药费,残了给银十两,永业田五亩!”
其实明军也是有饷银的,不过,不同时期,军饷是不同的。
比如戚家军,每日的军饷标准就是口粮三分三厘,行粮一分二厘,一年军饷标准大概在十八两白银左右。
戚家军从成军大小数百战未尝败绩,到万历十一年戚继光去职,戚家军歼敌总数超过十五万人,哪怕戚继光去职戚家军战斗力依旧在,一直是明后期国防力量的主力,万历朝鲜之役,戚家军首登平壤,立下头功。
直到浑河之战,三千戚家军全军覆灭,指挥戚金战死,戚家军成为大明王朝最后野战之虎。
军每月的军饷大约在二两上下,而贵州、四川等地进入辽东作战的,每月军饷标准接近三两。
当然,至于发到士兵手里有多少,就很难说了,明代欠饷从万历二十七年就开始,根本没法统计。
全旭手中没有出色的练兵人才,只是矮子里面拔高个,任命罗世明为家丁兵统领,马大成为副统领。
事实上,无论是罗世明和马大成,都是大棒槌,硬刚倒是不怂,机变不足,是先天劣势。
组建家丁兵,全旭倒是不缺装备,他缺的是给他练兵的人,没有办法,现在只能赶鸭子上架,自己上。
全旭虽然没有当过兵,高中和大学的时候,军训他倒是参加过,训练三大步伐。四面转法,蹲下起立,这些他倒是会。
可惜,全旭想象得太简单了。
训练开始的时候,他就气得快吐血了。
第七十八章没有真正的公平
正所谓,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
全旭的家丁兵并没有从新来的庄户中招募,而是从最初跟着他的灾民,以及大名府本地人青壮组成,包括青壮年妇女共计一百五十余人。
主要是这些青壮们都被分了房子,孩子也在全旭的学堂读书,他们此时与全旭的利益一致,一旦全旭倒台,他们啥也不是。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成为了全旭的家丁兵,一些有技术的工匠,比如木匠郭贵富,他带着一群工匠,没日没夜的赶工,不仅打造了很多简单的桌、椅、案、几、门、窗、柜、台等物件,就连学院里的书桌、黑板、全部都是出自郭富贵等人之手。
铁匠牛结实其实也没有闲着,全旭从后世收购了一千吨废旧钢材,这可不是铁,可以打造很多东西,目前不需要他打造农具和耕具,而是配合郭富贵打造了大小二百多辆车。
至于杜亮等石匠,他们也从全旭大院西南铜瓦厢附近,找到一座被泥沙掩埋的城堡,运回来不少砖瓦和石板。
全旭还需要杜亮等人继续做工,为他的这个产业基地增砖添瓦,绝对不会浪费人力资源。
“第三件事!”
全旭的目光落在新来的庄户身上:“我是你们的主人,你们很多人都是拖家带口,有老有少,我知道你们心中有很多的疑问,比如会不会把你们的孩子,打断手脚卖给乞索帮牟利,会不会把你们的婆娘、女儿被卖到某个青楼,或者把你们卖给煤窑当奴隶之类的。很幸运,我可以负责的告诉你们,不会!”
众新来的庄户们,缓缓松了口气。
确实,他们是不怕全旭看上他们的闺女,对于他们而言,这反而是一件幸运的事情。特别是三娘珠玉在前,很多人都恨不得自己的女儿可以爬上全旭的床。
其实最酸的莫过于红尘和无双姐妹了,凭良心说,三娘与红尘、无双姐妹没法比,无论是比才学,还是比模样身材,可是,她们却没有三娘这么好的命。
“你们替我干活,我不会让你们饿着,男丁每月给粮食五十斤,女子四十斤,干得好,还有额外奖励,我会让你们过上你们之前连想都不敢想的富足生活。但是……”
全旭陡然抬高八度:“我这个人,很宽容,也很仁慈,但是,唯一无法容忍的就是背叛。对于背叛者,就这样。”
全旭的脚往外一挪,微微一用力,像是跺脚一般。
然而,就在全旭的脚落下来的同时。
全旭正前方三步远的位置,平整的地面,突然炸开,升起一团橘红色的火球。
“轰隆”一声巨响,整个食堂内的所有众人,全部吓得跪在地上,包括最前面的袁世卿、罗世明、马大成、牛金星和孙祖望。
全旭尽管是第一次当地主,可是他的人手已经超过一千人,不能再像之前那样放养式的管理,必须立好规矩,制定要制度。
事实上,随着一件一件的高科技产品的出现,无论是袁世卿,还是罗世明,都相信全旭是神仙。
既然他们这样脑补出来神仙这个身份,全旭也不介意让新来的庄户也见到他出神入化的一面。
火药对于明朝百姓来说,并不是罕见之物,但是火药的特点也非常明显,必须需要引信、明火、或者高温才能爆炸,爆炸之后,出产生硫磺的味道,气味呛人。
然而,全旭此时引爆的并不是什么黑火药,而是TNT,数量不多,只有一钱,也就是5克,这是道具作坊爆破组为全旭制作的火枪子药。
按照换算,差不多相当于十分之一枚手雷弹,或者说是大一号爆竹。办法也非常简单,将节五号电池用导线连接,在全旭的脚落下来的位置,就是闭合开关,电流接通雷管,管雷引爆TNT。
虽然只有五克,却产出了两万一千焦耳的能量,按照1焦耳=0.102公斤·米计算,这五克TNT爆炸的威力,相当于把一个一公斤重的物体,移动两点一米,或者是一钱的子弹,移动二百米(不计算空气阻力因素)
结果,不仅仅全部庄丁,吓了一跳,就连全旭也被吓了一跳。
当然,全旭有心理准备,他倒没有什么。
看着众人吓得面如土色,甚至有不少人吓得尿了出来,全旭微微皱起眉头,胡萝卜加大棒,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
全旭看着这些呆若木鸡的庄户,他心中暗笑,在这种情况下,他不相信还有人敢不听话。
全旭望着众人道:“你们给我干活,我给你们发钱,不同工种,不同技术,不同薪水,总之,我的原则就是多劳多得,按劳分配,马上过年了,我当然要让大家过一个好年。三娘!”
三娘急忙抱着一个盒子走上前台。
盒子里装着十包五色纽扣,以及几包小型纽扣。
全旭准备了相当于六千两银子的纽扣,分发给众庄丁。六千两银子,只是数字,全旭售卖的粮食、衣服包括其他物资,还能再赚回来一部分。
实际花费相当于不到三千两银子。
对于已经将近五十万两银子的全旭来说,这只是很小的部分钱。
“罗世明!”
全旭直接拿起十二枚纽扣,替到罗世明手中。
全旭望着众人道:“你们应该听说了,这样一枚相当一两银子,以后可以在庄里购粮食、衣服、鞋子、盐、锅、碗、瓢、盆,油、盐、酱、醋,任何物资,当然,你们要想银子,除非去大名府城里花,咱们庄上不收银子,不收金子!”
“袁世卿!”
全旭数了十二枚口子,又拿了几枚小纽扣,算是奖励袁世卿这些时间鞍前马后的辛苦。
“马大成!”
全旭给了八枚。
“牛金星、孙祖望、张长生(官府教师)、关敬贤(官府教师)!”、
全旭给了牛金星十一枚,其他三人则是每人十枚,当然,这主要是奖励牛金星给罗世明出主意,吓退了黄飞府的功劳。
接着就是红尘和无双,她们两个每个人十一枚。
至于其他家丁,参加了鸡鸣寨行动的,按照功劳奖励,包括辛月也拿到了三枚纽扣,至于辛方氏,则给了五枚。
此时,在全旭的操作下,整个庄户的地位悬殊差距就出来了,接着就是新来的庄户,成年男子给两枚,女人给一格大的,六枚小的,孩子给一枚。
唯一没来领的只有汤邱氏、汤四喜以及三娘。
三娘咬咬嘴唇,眼睛慢慢的红了。
全旭向一千多名庄户发纽扣,直到最后还有足足三十四枚大纽扣,五六十枚小纽扣。
全旭将剩下的纽扣递给了三娘:“都是你的!”
三娘破泣为笑,而无双和红尘姐妹则更加幽怨。
发了钱以后,人人皆大欢喜。
就在这时,全旭又道:“杜亮!~”
“老爷有何吩咐!”
全旭伸手一指新庄户:“这里面的人,有会烧制砖瓦的,我把他们全部给你,在咱们院东西南,有一座破窑,你去看看,能不能恢复生产,不能恢复,咱们就推倒重建一座窑,大量烧制砖瓦。”
杜亮虽然没有当上家丁兵,多少有些失望,可是发钱的时候,他却拿到了六枚纽扣,薪水比家丁兵还高:“俺一定烧出好砖!”
“郭富贵!”
“小的在!”
“这里面所有会木匠手艺活的人,我全部交给你,你接下来的任务,就是带着这些人,进城,去买好木料,打造匣子和漆盒,什么样式,找红尘,她按排你做!”
全旭考虑的则是女坊走上层路线,然而,这些九块九超市的东西,都是廉价货,虽然样子看着不错,可是包装,真让人不敢恭维,不是牛皮纸盒子,就是塑料盒子,或者硬纸盒。
不仅仅掉价,而且难以匹配如此高昂的价格。
思来想去,全旭决定让工匠们自己做包装盒,盒子做得越好看越好,最好可以雕刻上花,上好漆,这样才能更好的薅羊毛。
“保证做好!”
“牛结实!”
“老爷!”
全旭又指着牛结实道:“他们这里有会铁匠活的,或者是有把子力气,可以当学徒的,全部交给你,你带着他们,从现在开始,打造铁器!”
全旭并不是忘记了没给新来的庄户们安排房子,也不是因为活动板房不够用,事实上,全旭购买的活动板房总共一万四千多个平方,他才一千多人,如果平均下来,人均还有十四个平方。
可问题的关键是,一旦平分活动板房,势必会触动那些军大衣们的奶酪,里外不是人。
所以,这种看似公平的事情,全旭压根不屑去做,真做了才是傻子。
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公平,所谓的公平,其实只是相对的公平。
如果要怪,只能怪他们运气不好……
全旭的食堂,还得继续开下去,毕竟,这些新来的庄户们,还没有足够的实力开小灶台,从妇女们挑出一部分人,跟着何刘氏开始做饭。
就在这时,一名军大衣过来禀告:“老爷,外面有一个叫陈应的来了!”
第七十九章人尽其才各司其职
“让他去暖阁稍候!”
就在这时,三娘来到全旭身边,她打量着周围的庄户,压低声音道:“这顿饭用了二百斤大米,五十斤面,十五颗白菜、三十颗萝卜,还有四十斤肉,那些粮食被你卖掉……”
三娘此时越来越像一个管家婆了,全旭伸手点在三娘的鼻子上:“值不了几个钱好不好?”
“不是……”
三娘有些急了:“我们的人越来越多,不能吃这么好,我寻思着,让袁管事带着粮食,去大名城里换些杂粮、陈粮!”
“不用了!”
全旭摆摆手道:“他们的身材太虚,马上都要干重活,不吃好点,身体扛不住!”
全旭可没有喝人血的铁石心肠。
当一大盆一盆,粘稠的白粥端上来的时候,众庄户的眼睛顿时都直了。
大米与面粉混合在一起煮,加入了一些鸡肉,四十斤鸡肉,人均不到一钱肉,几乎等于没有。
然而,落在这些新来的庄户眼中,那就不一样了,这种有菜、有肉、有米、有面的粥,对他们的吸引力无比巨大。
尽管他们非常饿,想要迫不及待的吃饭,可是全旭没有开口,对于这位一跺脚就五雷轰顶的神仙,他们实在是太敬畏了。
“愣着做什么,开饭!”
全旭望着众人道:“排好队,一个挨着一个来,不许挤,不许浪费粮食……”
浪费粮食,全旭想多了,他们这些庄户人吃饭,碗都不用洗,舔得比洗得还干。
三娘望着众人吃饭,不时的吞咽着唾沫。
食堂的饭菜只留下新来的庄户,至于已经穿着军大衣的老庄丁们,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全旭给他们分放了粮食和钱,想吃什么自己做,他们害怕自己吃亏,免费的饭菜,天天吃得撑得翻白眼,全旭还真怕撑死几个。
“走,咱们去暖阁吃饭!”
当全旭来到东暖阁的时候,他原来以为陈应只是一个人过来,没有想到暖阁里,居然站了二十多人,这些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
用现在的话说,这就是陈应的团队,他的班底。
毕竟,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陈应掌握着黄立极这个拥有资产三百余万两银子的商业集团,光靠他一个人,他的脑袋就算是电脑,也忙不过来。
“请全爷收留!”
众人跟着可怜巴巴道:“请全爷收留!”
其实陈应还想念及旧情,把这些精通世故,老练的掌柜们留在黄府效力,然而,黄大公子和黄二公子急忙安插自己的人手,就把这二十多名大掌柜给赶走了。
要说唯一不能独挡一面的就是那名叫桃仙的姑娘,虽然才二十三四岁,在后世还算年轻靓丽,然而,在明末,她已经算是老女人了。
全旭看着纸了,陈应写下来的每个人的名字,特长,以及以往在黄府的经历,成就,简直就是一份人事档案。
全旭收起纸条,指着暖阁的座位道:“诸位请坐!”
除了陈应态度还算自然,平静,其他人都非常忐忑不安,哪怕是坐,屁股也只是沾着凳子的边。他们是职业习惯,准备随时站起来。
三娘站在全旭身后。
“准备不足,大家随便吃点吧!”
全旭吩咐辛月:“辛月,上菜吧!”
那名叫桃仙的姑娘,倒也识趣,看着全旭只有一个丫鬟做事,急忙跟上辛月:“辛月姐,我来帮你!”
辛月指着自己:“我才九岁,你叫我姐?”
“姐,就是姐,不是年龄,而是地位,你以后叫我小桃就行!”
辛月看了一会桃仙,无论身高,还是那个啥,她都没有看出桃仙哪里小了。
不过,辛月却非常喜欢桃仙一脸巴结的样子。
全旭的小灶距离东暖阁不远,由桃仙和辛月上菜,速度还是非常快的。
时间不长,暖阁的餐桌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菜肴,馒头、包子、米粥、数量最多的还是后世的方便面。
在得知人数将近三十人,辛方氏直接从橱柜里取出三十块面饼,直接下在大锅里,一分钟出锅,速度非常快。
等到菜和方便面上齐,全旭指着饭菜:“各位,请自便!”
此时,众人倒不是没见过市面,也不是没有吃过肉,他们哪怕在黄府,也是拥有私人小灶,享受着私人小院。
随着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气氛也热烈起来。
“诸位高才,你们在黄府的例钱,我已经熟悉,在我这里,我事先声明,与黄府不一样!”
事关自己的切身利益,他们都竖起耳朵听了起来。
“你们的例钱由三部分组成,底薪、绩效、还有分成!”
全旭望着众人道:“底薪暂时定为十两银子,每个月,一年也就是一百二十两!”
听到这里,众人多少有些失望,他们在黄府拿到的钱,比一百二十两要多,而且多很多。
“绩效部分,就是事情办得怎么样!”全旭接着说道:“比如说,陈掌柜,掌握着一家粮店,咱们售出去的粮食,有没有质量问题,有没有货物存放不当,损失问题,有没有运输问题,有没有人为损失等等,如果全部合格,那怕这家粮店一个月纯利三千两,掌柜可得一个点,也就是三十两,如此类推,其他店铺也是如此。”
众人恍然大悟。
这时,一名二十来岁的青年起身道:“全爷,我负责在口外贩卖牛马,利润丰厚,不过来回路途有些远,有时难免会遇到牛马病世、或者土匪抢劫的意外……”
“损失从你的绩效里扣。”
全旭心如明镜,里外勾结的事情多了,无论是不是真正被劫,这个口子不能开。
“分红,就是综合全年,盘账之后,按照贡献大小,从利润中抽三个点,如果全年给我赚了一万两,那么就可以抽三百两!”
众人面面相觑,简直难以置信,居然有这么好的事情?
全旭望着众人一脸如同吃了蜜一样,心中更是开心:“你们都是给我打工,才分几个钱?”
全旭又拿着资料,熟悉这二十多人的身份,他的目光落在了一名山羊胡子身上,这名男子看上去有四五十岁,胡子已经灰白,发际线很高,就道:“周宏儒!”
周宏儒的身子像弹簧一样,瞬间弹起来,躬身施礼:“全爷”
“你是账房?”
“是,小老儿十二岁跟着师傅跑堂,十五岁学着管账,二十岁开始独立掌账,二十八年以来,从来没有出过错漏!”
“很好,很好。”
“我的仓库里的所有物资,支取与存入都得有记录,这个任务很关键,我也不允许你失误,明白了么。”
“明白!”
“三娘,把仓库的钥匙给他一份!”
全旭是为了减轻三娘的负担,毕竟不是识字,无双虽然懂算学,然而并非职业的账房先生,会算学,会计算,并不意味着可以成为一个好账房。
全旭又望着另外一个年过三旬的青壮男子,他长得孔武有力,身高将近一米九,比全旭和所有人都高大:“华山虎!”
“小的在!”
“你是负责木石交易的?”
“是,承蒙陈爷提携,小的在五年前开始负责黄府木石生意!”
“我需要营造一座坞堡,以如今全氏大院为中心,面积向外扩充三倍,需要多少木石,需要你去计算,去采购,你需要你尽快拿出方案!”
坞堡,又叫坞壁,是一种民间防卫性建筑,大约形成王莽天凤年间,当时北方大饥,社会动荡不安。富豪之家为求自保,纷纷构筑坞堡营壁。
虽然从东汉光武时期开始,历朝历代,都要求捣毁这种坞堡,只是非常可惜,一直到抗日战争时期,这种坞堡都存在,建国后才算彻底消失。
明朝对于这种坞堡建筑,也与时俱进,从最开始的箭塔、敌台、形成了外围的碉楼,火炮楼等军事建筑群。
如今的流民潮还没有兴成,一旦形成,他的全氏大院孤悬在大名府城外,抵抗流民潮,光靠一道简单的墙是不行的。
全旭必须兴建真正的坞堡,虽然兴建坞堡的代价很高,哪怕再高,他必须建造,流民饿极了,可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踏平。
全旭把陈应带过来的人,分别安排,那名青楼女老鸨曹氏,则与红尘合作,执掌女人坊,同时,全旭也把女人坊的经营理念,产品,服务态度,明确的告诉了众人包括曹氏。
全旭道:“我不管是谁,哪怕是知府卢大人,只要他要进入女人坊,也给我挡在外面,记住,女人坊就是女人的天地,哪怕是一个三岁的男孩,也不允许进入。”
女人坊不仅仅是全旭在明末准备的财源,同时也是建立一张人脉网络,虽然明朝女人地位低,可是枕头风的威力可不低。
陈应带来的人,全旭肯定用不完,在全旭的大院里,其实也用不了几个人,区区一千人的中型企业,难道要任命一大票经理、总经理?
浪费资源。
剩下的二十个人都没有安排,全旭接着望着陈应道:“陈先生,钱庄经营模式,你应该熟悉吧?”
第八十章家丁兵的第一次扩编
事实上,全旭也知道,陈应带过来人,就包括一家赌坊的掌柜,两家钱庄的掌柜。
全旭向陈应解释道:“钱庄和银行最大的不同是,钱庄用来放贷的钱是他们自己的,而银行的用来放贷款的钱,则是储户的。”
陈应听着全旭的解释,眼睛渐渐明亮。
全旭提出的银行这个概念,与钱庄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用少量的利息,吸纳存款,然后拿去放贷,贷款利息减去存款利息,就是他的利润了。等于是拿别人的钱去放贷,赚到的钱却是自己的。
陈应突然想到另外一种可能:“全爷,只怕他们会使坏,比如,把银子存在咱们银行里,不到期就让人过来取钱,或者蛊惑所有百姓取钱,只怕是……”
全旭撇撇嘴:“咱们才是制定规则的人!”
陈应有些不明白。
“咱们存款有两种模式,既活期存取和死期存取,活期存取,就是随时用钱,随时可以来取,计息方式是按月计算,一万两银子存入,月息一厘,一个月可以拿到十两银子的利息,那么一年下来,就是一百二十两。如果同样一万两银子,如果是三年期固定期存取,那么利息就高达两厘,一年可得利息二百四十两,如果采取固定期存取,利息就是三厘,三厘就是最高利息,存一百万两,一百年固定期也是三厘!”
全旭解释道:“咱们的存入银行一千两以下的活期银子,可以随时取出来,一千两以上,到五千两之间,需要提前三天预约,五千两到一万两之间,必须提前五天以上,一万两到五万两,需要提前十天预约,给咱们留出充裕的准备时间。一个富户在咱们银行里存了十万两固定期银子,他要取出来,需要提前半个月预约,而且利息扣掉一半,这样以来,咱们还怕他们使坏?”
陈应以及身后的那些掌柜们,恍然大悟。
他们感觉自己这么多年,都活在狗身上了。做了十几二十多年生意,还不如全旭。
陈应反应确实是快,又问道:“这样虽然不怕储户使坏,可是,银行也怕坏账,那些借贷的人,还不起,或者跑路怎么办?”
“笨!”
全旭是站在历史巨人肩膀上的男人,银行系统在后世拥有成熟的运行模式,他不需要思考就笑道:“在放贷之前你预先评估他的还贷能力和固定资产啊,比如一个一无所有的乞丐,或者说流民,他来借钱,你会借给他吗?”
陈应摇摇头:“不借!”
“你如果还敢向他们放贷,我只能说你脑子被门夹了!”
全旭冷笑道:“假如,发了水灾或者旱灾,田里的粮食减产,普通农户既没有种子,也没有耕具,他们可以用自己的田地或者房子作质押,向咱们的银行借钱,最高限额度,不超过他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中国银行系统最大的放贷对象就是房奴,在房地产火爆的时候,百分之三十或者百分之十的首付款,银行就敢放贷,现在一般情况,都是百分之四十,或百分之五十。
就足以证明,银行充分考虑到房地产有可能出现的泡沫。
“明白了吗?”
“明白了!”
全旭接着道:“记住,咱们虽然不是开善堂,但是规矩是死的,也要灵活操作,如果是普通农户向咱们借贷,还款的时候,没有银子,粮食也可以收,而且可稍微高出市价,牛、羊、马、猪一样都可以收!”
全旭也需要大量的大牲口补充肉食,增加家丁兵的体质。可是,后世的冷冻肉,有太多的激素,家丁兵的体质增强不增强不好说,脂肪肯定增加。
“没有问题!”
全旭望着陈应道:“你们可以休息一天,也可以马上去,在大名府、广平府、顺德府,挑选合适的店铺,然后准备就地招募工匠,建造银行。”
全旭原本不准备弄过来笨重的水泥,考虑到这个时代房屋的质量,只好辛苦自己,采购大量的钢筋水泥,把银行修建成小型堡垒,这样以来,哪怕用炮轰,也足以保证安全。
考虑三府之地,主要是明年以后,这三地都是卢象升的辖区,目前他与卢象升处于蜜月期合作,可以减少来自官府的阻力和压榨。
陈应弄清了全旭的意图,以及银行的运作模式,他朝着身后一名瘦弱的年轻男子点点头,年轻男子拿出刚刚书写的银行规章制度,这才全旭才发现,这名叫赵应登的男子,居然是一个速记员。
而且是拿着毛笔的速记员,一支细用牙签的狼毫笔,硬是把全旭所阐述的内容,用文言文的格式,详细的记录了下来。
全旭看着记录,满意的点点头:“不错,不错,不过,这些制度,全部改成大白话,不仅仅咱们的人要弄清楚,也要让储户和准备借贷的农户、商户弄清楚!”
“是,全爷!”
陈应看着全旭把重要的问题说完,他吧嗒一下嘴,朝着身后的众人使了一个眼色,众人躬身说道:“全爷,我们等告退!”
“且慢,三娘,你和袁管事,安排他们住下来!”
“是相公!”
等着众人走后,全旭望着陈应道:“你还有事?”
“有!”
陈应脸色凝重的道:“黄府完了!”
“完了?”
全旭心知肚明,他与刘侨合作,坑了黄府二十七万两银子,虽然说黄府被勒索二十七万两银子,会元气大伤。
不过,这是明末,不是后世。黄府这些产业,大都是田地、宅院和商铺,不需要大规模流动资金,最多三五年,还可以缓过这口气。
陈应叹了口气道:“今天黄大公子又收到了对方的勒索信,让他们准备二十万两银子,否则就会撕票,大公子与二公子吵了起来!”
全旭点点头,他有些明白了。
在这个时代,与后世不一样。后世之中,儿子家产殷实,父母无立锥之地的事情比比皆是,可在大明,不孝的后果非常严重。
如果见死不救,黄大公子的官肯定当不了。
刘侨还玩了这一手,继续薅黄府的羊毛?
有点意思。
“你的意思是……”
陈应苦笑道:“黄阁老对我有恩,如今黄府有难,陈某不能见死不救,所以,应肯请东家,对黄府……”
“施以援手?”
“抛售的产业进行收购!”
“啥”
全旭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不是要报恩吗?收购黄府的产业,这算是哪门子报恩?
陈应认真的道:“黄府有不少优质产业,全爷可以买下来,当然,现在黄府急着用钱,也可以狠狠压价,大名府各大富户,已经暗中结成同盟,准备横扫黄府所有的产业,这个速度一定要快!”
“你负责,要多少银子,找三娘!”
全旭自然要成全陈应报恩的心愿。
……
明代的私塾教育,已经形成大成之法。
第一步,授书。
这是从先生的角度来说的。
从学生的角度,叫“上书”。
因为学生要拿着书自己上到先生的桌子那里,所以叫“上书”。就是学生拿着书,翻到要学习的这一页,教给先生。
先生给他点出句读。
古代点句读有专门的工具,比牙签略粗略长一些,一般是木制、鸡骨制、铁制的,也有高端的象牙制的。一头粗一头细,两头都有一个圆圈。用它戳上印泥,往书中断句的地方一盖,就是一个圆圈,表示句读。通常小圈表示逗号,大圈表示句号。
也有小圈表示逗号和句号,大圈表示这个字用得好的。但一般评点精彩会用朱笔在字旁点一个点。
点书这一节,如果学生年龄大,会句读了,就会是自己点好给先生修改。
接着才是叫“读书”,就是先生范读,学生跟着读。一句一句地模仿。
讲解简单的、学生那个年龄段可以理解的意思,就是串讲。
尤为重要的,是讲故事。
金悌书院的学生也随着陈应到来,再一次扩充,陈应带来的掌柜们,都有自己的家室和孩子。
当然这些掌柜们,在这个时代的收入,属于中高收入人群,他们每个人的收入,远超六七品官员,当然地位是天差地别。
原来在黄府的私塾读书。
如今他们已经不属于黄府,成了全旭的人,自然而然,把他们的孩子也送到了金悌书院读书。
这些孩子足足有四十多人,可把牛金星、孙祖望给高兴坏了,这些掌柜们的孩子,比全旭那些家丁兵的孩子,要进学早,有一定的基础。
在全旭的家丁兵子弟中,最出色的人就是袁宗第,袁宗第跟着袁世卿读书识字,已经识得将近两千字,可以《三字经》、基本上可以读下来。
在牛金星看来,如果说金悌书院可以出第一个秀才,肯定非袁宗第莫属了,直接现在,牛金星改主意了,
特别是华山虎的儿子华安,简直就是一个小神童,才六岁的年龄,已经识得三千余字,开始读《论语》了。
这些人的到来,反而进一步促进了全氏大院的农贸市场的繁荣。
现在金悌书院读书的孩子,多达一百六十七人,不过,十二岁到十四岁的学生,足足有七十一人,他们现在开始启蒙,年龄有些偏大。
在经过全旭再三考虑之后,他决定把这些少年也收为家丁兵,与成年家丁兵跟着一起训练。
第八十一章戚家军军二代
自从掌握了全旭的仓库,周宏儒这才发现,全旭居然如此阔绰。
仓库里的大米都是极好的贡米级别的精米,全旭也想低调,奈何实力不允许。
他其实还在挑最便宜的大米购买的,奈何后世化肥充足,灌溉及时,哪怕最普通的大米,颗粒比专供应皇宫的贡米质量还要好,一粒粒米,饱满,青白、光润,摸在手里,手感极好,既没有泥土,也没有石子、砂子,仿佛像专门洗过一般。
这样的大米放在大名府,卖上三两银子绝对供不应求,然而,全旭却给最卑贱的穷搓食用,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至于仓库里的麦子,哪怕是最优质的粮种,也没有这样的麦子要好,如果把这些麦子播种到地里,每亩多收几十斤给玩一样。
对于全旭这种铺张浪费行为,周宏儒实在是看不过去。
给家丁盖新房居住,这无话可说,家丁兵在哪个大户人家,地位都是超然的,毕竟,还需要他们给东家卖命。
可是,那些粗使婆子居然也有宽大,明亮的房子,周宏儒自己都有些嫉妒了。
他在黄府的地位,并不是不高,事实上,周宏儒在黄家是属于二等管事,上面除了一等管事之外,也就是陈应这个大总管的地位比他的级别高,地位高。
周宏儒在大名府有自己的宅子,也有属于自己的产业,关键是他有些心疼。
作为一个合格的账房先生,有必要,有职业道德要提醒东家,不能铺张浪费。他思来想去,哪怕冒着得罪人的风险,也要把全旭从错误的道路上领回来,避免他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就在全旭原本准备去书院把那些十二岁,至十四岁的少年,与壮年家丁一起训练的时候,周宏儒穿着一件军大衣,躬着腰,迈着小碎步,简直像影视剧演的太监一样,小跑前来到全旭身前。
距离全旭十步之外,周宏儒立即站稳,躬身施礼:“全爷,仆有事要禀告!”
全旭还当账目对不上了,就摆摆手道:“外面冷,进来说吧!”
全旭让周宏儒进入暖阁。
辛月急忙过来奉茶。
全旭望着周宏儒道:“你有什么事?”
“全爷,仆以为,那些穷酸,根本就不用给他们吃那么好。”
周宏儒急忙向全旭解释:“宏儒虽然粗通文墨,却也懂得看云识天,虽然今年冬天冰雪充足,来年必定干旱,粮食价格只会越来越高,现在一石粮,再过几个月,就不二三两银子的事了,五两、八两,就算每石十两银子,也不是没有可能!”
对于周宏城的意见,全旭并没有生气,证明他这是对的。
他给这些账房、管事以及工匠付出高新,并不与他们签订卖身契,渐渐的他们就对全氏这个大集体有了归属感,有了主人翁意识。
全旭这样的东家,放眼整个大明,可不多见,没有全旭,他们失业不说,还找不到这么高薪的工作了。
全旭笑了笑道:“周宏儒,你不理解,你知道咱们全氏与其他地主有什么不一样吗?”
“有什么不一样?”
周宏儒一时间还不知道怎么回答。
“其他地主与佃户不说老死不相往来吧,至少关系不太融洽。”
全旭笑了笑:“但是,咱们全氏不同,全氏目前就我自己,我自己就算天天躺在米缸里吃,才能吃几斤米?我给他们吃好的,穿好的,就是没有拿他们当外人,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享受这样的待遇!”
全旭有些难以想象,这个时代的人太朴实了。在后世,哪怕公司加班,也有人推三阻四,更何况自带干粮了。
全旭任命所有的工匠负责人,比如郭富贵、杜亮、牛结实,他们这些人,基本上天天在加班,而且是免费加班。
从天明干到天黑,在家丁兵没有成立的时候,他们晚上还要轮流值夜。
明末这些淳朴的百姓,在后世都是任何一家公司最宝贵的资源。
全旭郑重的道:“人心都相互的,就像你吧,如果我每个月给你二两银子,让你只吃一个馒头,我出现错漏的时候,你会提醒我吗?我遇到危险的时候,你会挺身而出吗?”
全旭在打造全氏的企业文化,后世的企业文化有两种,通常叫得最响的,反而是狼性文化。
在后世有很多公司在鼓吹狼性企业文化,事实上这是非常错误的一点。
狼没有人性,一切以不择手段,达成业绩为目的。
企业使用这样的文化,来影响,同化员工,如果企业发展良好,那么一切问题都会被掩盖下来,可是一旦出现问题,就会被无限放大。
有业务能力的员工肯定会提前找好下家,或者另攀高枝,谁会力挽狂澜?
答案是肯定,没有人。
这样的企业只配倒闭。
推崇狼性文化的企业,无一例外,都存活不了五年。
全旭没有班底,要想在这个时代获得更好的发展,必须营造所有人的归属感,而不是仅仅依靠全旭一个人。
事实上,关于浪费的问题,三娘向全旭提过,就连袁世卿、罗世明都曾经提过,或是明说,或是暗示,总之,他们的意愿就是,不希望全旭把家产败光。
全旭其实一直没有采取封建大家长的制度来管理全氏大院,而是以企业的形式,来管理全旭大院。
就目前来说,这个效果还是不错的。
罗世明无论多害怕,全旭让他赶的事,能干他去干,不能干硬着头皮也去干。
袁世卿负责对外事宜,多次采购或者出售,帐目问题从来没有出过错,就像这次与大名府六大保长合作,共同对付鸡鸣寨。
罗世明带着三十多名军大衣,不仅盯着大名青壮不让他们动手脚,反而他们从缴获物资中,偷偷出价值七千多两银子的财物。
至于盘帐的袁世卿、牛金星、无双和红尘他们也在账上做了手脚,将三千多匹上好丝绸,价值四万五千两银子的财物。
另外还有一大批古董和字画、首饰之类,刻意隐瞒了下来,如果真正统计清楚,这次缴获收益,全旭真正情况下也可以分二十多万两银子,当然,大名府青壮们少分了将近九万余两银子。
这就是没有文化的坏处,明明袁世卿把他们给卖了,他们还感觉,全旭是一个厚道人。
周宏儒隐隐有些明白了什么,他知道,但凡不在乎金钱和财物的人,所图甚大。
毕竟,没有哪个员工愿意跟着一个吝啬的老板。
全旭的家丁兵,就形成了三种人。
既成年男子,一百三十七人,这些人的年龄在十八到三十五岁,三十五岁以上的一个人都没有。
其次,则是成年女人。
从二十岁到三十三岁不等,共有四十五人。
女人并不是用来打仗的,也不是用来看家护院,主要是为了方便于女人坊服务。
女人坊难免有不开眼的人上来找茬,全旭就让这些女人出手。
再次就是十二岁到十四岁的少年,共计七十一人。
这些少年也不是用来打仗,而是全旭亲自培养,作为种子,成为未来的军官。
全部家丁兵加起来共有二百五十三人。
这二百五十三人,此时排成整齐的队伍。
全旭咳嗽一声:“
“全体都有,听我口令,向后转!”
“向右转!”
“向左转!”
“向前齐步走!”
“蹲下!”
“起立!”
“立正,稍息!”
虽然四面转法,三大步伐,这是解放军的基础功,然而,这么家丁兵却无法分辨左右,经常闹出笑话。
为了避免出错,全旭采取了另外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右手戴着白线手套,左手则涂成黑。左脚用墨水涂成黑色,右脚则是正常色。
口令也变成:“黑鞋转”,“白鞋转”、“白手套”“黑手套!”。
足足三天时间,经过数百上千次不停的训练,这二百五十三名家丁兵终于知道了左右,全旭感动得想哭,太难了。
练兵,正是因为他不会练兵,所以在一股脑的把从后世得到的所谓军事知识,都搬过来。
早上起来五公里,喊着“一、二、三、四”的口号,长跑五公里。
五公里过后,就是吃早饭,饭菜都有肉和菜,米、面管够。
接着上午练一个时辰的军姿,然后再是齐步走。
下午再是一个时辰的军姿,然后是四面转法。
全旭把少年当成成年人,把女人当成男人,男人当成牲口进行训练,
众家丁兵连兵器都没有摸,就被全旭操练得欲哭无泪,他们累得吐舌头,很想放弃,宁愿饿死也不愿意干了。
可是,想着家人可以拥有十亩免租田,其他的田都是收两斗租子。这相当于每个人都给他们家里节省二十多石粮食,而且还是每年。
他们的待遇,折算下来相当于三十两银子,这可比军户的待遇强多了。
他们苦,他们累,可是,他们却咬牙坚持了下来。
喊口令,可是耗费嗓子的,全旭倒也省事,喊累了就让他们站军姿。
就在全旭训练家丁兵的时候,就引起了一名老铁匠的注意。
这名老铁匠其实并不是他对外所说的那个叫祁虎,事实上他叫戚虎,当然,本不姓戚,他其实是戚家军的军二代。
第八十二章人不轻狂枉少年
戚虎的本姓刘,他本名刘虎,他的父亲刘深是戚继光麾下哨长。
在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的仙游之战中,倭寇千余残兵据漳浦蔡丕岭死守,刘深则率领麾下精锐,从山崖上攀登而上,与倭寇短兵相接。
虽然斩首倭寇一百余级,奈何被倭寇的鸟铳击中腹部,伤重不治而亡。
万历十年,张居正病亡,戚继光被朝廷罢免,调往广东,戚继光在经过义乌的时候,却看到时年仅仅十八岁的刘虎,因为抢一个馒头被十几名壮汉围殴。
十几名壮汉硬是没有逮住刘虎,戚继光派出亲兵出手,拿下刘虎,经过审问这才知道是旧部遗孤。
戚继光原本想给刘虎一笔钱,奈何他一心想学父亲,跟着戚继光南下广东,戚继光无奈,就收下刘虎为亲兵。
刘虎在戚继光身边,陪着戚继光度过最后的岁月,戚继光临时死前,赐刘虎为戚,派其在其族戚金麾下效力。
浑河之战,戚金率戚家军在浑河桥北被金包围,三千戚家军,在杀伤数千名后金军,弹尽粮绝,全军覆灭,在川军的策应下,仅几十人突围。
而戚虎则是其中之一,这一战之后,戚虎对大明朝廷是彻底失望。
作为戚继光的亲兵,戚虎跟着晚年的戚继光多少了解一下军伍知识,可惜,他识字不多,只是一知半解。
不过,戚虎对于戚继光的练兵之法,几乎可以背下来。
早在全旭第一天开始练兵的时候,他看了一眼全旭练兵的方式,很是不以为然。
全旭只注重家丁兵的三大步伐,四面转法。
哪怕戚虎当过戚继光的亲兵,也亲眼见过戚大帅练兵,可是他实在想不通全旭这么做的真正目的。
“就这还练兵,如果能训出精兵,找只猪栓在那里,都可以练兵了!”
现实很快就打脸了,全旭只是按部就班,每天都把这些家丁兵往死里折腾。
直到大年二十九,吃过中午饭,在站了一个时辰的军姿后。
全旭望着众家丁兵道:“齐步走!一、二”
“砰砰砰……”
二百五十三名家丁兵,目不斜视,整齐抬腿,整齐落脚,无论从哪个方向看,几乎都是一条直线。
这种场面,在看过多次阅兵视频的全旭来说,属于正常。
可是,对于戚虎来说,实在是太震撼了。
全旭满意的点点头,终于有点样子了。
全旭付出的代价就是,这些家丁兵每人穿破至少一双鞋子。
就在戚虎目瞪口呆的望着全旭这二百多名家丁兵的时候,一名少年走到戚虎身边:“虎伯,你看这支兵如何?”
“不简单!”
戚虎老眼迸射出咄咄逼人的精芒,他捋着胡子,低声道:“少爷,此人不简单,此军若成,必定是天下无敌的劲旅!”
那名少年还是不相信的样子。
戚虎耐着性子向少年解释道:“少爷,您的看,东家把他们训得这么狠,他们可敢顶嘴?可有怨言?”
少年观察了好大一会儿,好像还真没有。
一名少年的膝盖被磕破了,鲜血直流,疼得脸都抽了起来,他还没有吭声。
少年也是军旅世家出身,深知这些仆从的性子,他们就算不敢明面上顶嘴,至少也会在背地里发牢骚。
可是,现在这些家丁兵被骂了也会继续训练,摔伤了也咬牙不吭声,好像还真是那么回事。
戚虎解释道:“先是赐给士卒良田让他们有一份恒产,有恒产者方有恒心,就冲这块良田,士兵们也会为他舍命死战;接着增加口粮,让每名士兵都足衣足食,就这两点,他已经赢得军心了。”
少年道:“战国时期,吴起从魏军中拣选精锐,严加训练,并且赐予每名士兵良田、奴隶,使他们衣食无忧,得以专心训练、打仗,战力大增,打得秦国全无还手之力。东家的练兵之法,跟魏武卒有几分相似。”
全旭其实并没有想那么深。
事实上,他感觉,这些家丁兵把命卖给他,他有些过意不去,所以才补了十亩田。
再说了,全旭知道未来是乱世,天下大乱,像房屋、田地这样的不动产,最终都会化为乌有。
如果不是考虑他有太多人要养活,他甚至想把田地全部卖掉,分给每个家丁十亩田,总共也就两千多亩,对于他的土地根本就没有影响。
全旭没有往深入想,反而歪打正着。
秦朝时商鞅变法强军,采取的其实物资上激励,地位上提高,士兵可以通过作战,获得他们想要的一切,比如政治地位,和财富。
汉军其实也差不多,汉军以良家子从军,所谓的良家子,家产在十万钱以上,放在现在也是中产阶级。而且汉朝非军功不得封侯。
唐朝的府兵制与明朝的军户制有着明显的区别,唐朝的府兵,名义上是半职业化军队,与军户制一样,战时为兵,闲时为民。
然而,唐朝的府兵其实不是农民,而是地主,每名卫士都有自己的田产、农奴,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能够自己置办兵器和战马,社会地位也相当高,因此士气高昂,敢打敢拼,打遍诸国无敌手。
可是明朝的军户,政治地位几乎没有,别说普通军户,就像世袭千户能有什么屁的政治地位?
无论是魏武卒,还是秦锐士,再或许汉军,唐府兵,都会走下坡路。
一旦军制破坏,就像魏国不再负担武卒的田产和财富,秦朝不再兑现秦军的战功,田产,唐府兵没有田地可分,他们都会毫无战意,朝廷也会无兵可用。
就像是明朝的军户,他们在开国之初,拥有丰富的田产,可以衣食无忧,一样可以五征漠北,打得蒙古溃不成军。
到了除夕,那么就不需要再训练了。
这个年代娱乐节目太少,全旭决定好好庆祝一下。
当然,他没有像其他大户人家一样,请上戏班子,而是让人直接在前院搭一个高台,自己把座位设在高台上,摆放着火盆,倒也不觉得冷。
明末的百姓其实挺知足,全旭只给他们一堆火,所有都非常高兴。众年轻的男女们,围着篝火,开始又唱又跳。
全旭起身道:“再过几个时辰,就是崇祯二年了,新年新气象,新年新希望,全院所有人,人人发十斤白面,一颗白菜,每人一斤肉,八两酒!”
“谢全爷!”
随着全旭话音刚刚落,众人欢呼雀跃起来。
三娘有些埋怨:“相公,你不说分给家丁兵吗?怎么变得每个人了?”
家丁兵总有只有二百五十三人,还有一名女人,既罗世明的媳妇罗刘氏,再次怀孕,她已经不适合再进行高强度训练,就让她退出了家丁兵的序列。
二百五十二人,也就两千多斤面粉,二百多斤肉,二百多颗白菜。
可是整个大院却多达一千多人,需要发出去一万多斤白面,一千多颗白菜,还有一千多斤肉,冷冻肉可就剩不了多少了。
全旭微微一愣就笑道:“无妨,过年吗,大家都是自己人,大家都开心一下!”
全旭知道历史,知道这恐怕是他们最滋润的一年了,明年的这个时候,恐怕他们都要在北京城外过年。
不仅仅是因为全旭的赏赐,还是那句话,自己人。
特别是新来的百姓,他们听到这话,感动的想哭。
这些东西对于全旭而言多吗?
其实不多,一万多斤白面不过不到两万块,加上一千多斤鸡肉,不过五六千块,算上白菜,也不到两万五千块,至于酒,全旭购买的粮食酒,小酒厂出品,高梁酒六块钱一斤,加起来不过三万块。
如果放在后世,别说旭日海洋影视公司,就算是他的旭日贸易,全体员工聚餐,恐怕也不止三万。
可是,明末给他带来了多少收益?
且不论放在银库里的三千多两金,五十万两银子,还有大量首饰和古董、字画、丝绸,这些东西如果变现,保守估计两三个亿都打不住。
尽管天气依旧寒冷,却已经挡不住人们的热情。
无双和红尘姐妹登台献艺,弹了几首曲子,又唱了几首词,把气氛哄托到了高潮。
牛金星端着酒杯,率先向全旭道:“全爷,学生祝您财源广进,新春吉祥!”
全旭饮一杯酒,当然,全旭喜欢喝啤酒。
接着,陈应、袁世卿、罗世明、孙祖望,所有的有头有脸的人物纷纷向全旭敬酒。
全旭心情也是高兴,短短时间他就挣到了亿万身家,有资格向全振显摆一下了吧?
人不轻狂枉少年。
全旭也是来者不拒,谁向他敬酒,他就喝一杯,他的酒量确实是不小,可是架不住人多啊。
袁宗第端着一杯茶,跪在全旭前面:“老爷,额还小,额哒不让额吃酒,额以茶代酒,敬老爷!”
全旭得意之下,抓起一颗扣子扔给袁宗第:“新年快乐!”
“谢老爷赏赐!”
众孩子们看着袁宗第向全旭磕头以汤代酒,纷纷也过来敬酒。
啤酒只要喝多了,那也是会醉的。
渐渐的,全旭的大脑失去了意识,他唯一的感觉就是香软满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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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君王从此不早朝
天刚刚蒙蒙亮,全旭就醒了过来,他长期以来养成的生物钟,让他如上了发条的闹钟般准时。
他闭着眼睛,伸手摸向床头的手机。手机没有摸到,然而却摸到一团柔软……
他瞬间困意全无,脑袋清醒过来。
全旭揉揉眼睛,他左边躺着三娘,她穿着一件月白色的亵衣,小荷才露尖尖角……
此时,三娘的眼睛微微闭着,仿佛在睡觉。
只是她的脸,仿佛像熟透的苹果,红通通的。
以三娘平时的习惯,只要全旭动一下身子,她就会醒过来,现在摸都摸了,居然半点反应都没有,显然,她是在装睡。
全旭也不点破,他突然发觉了不对劲。
借着窗外的青光穿透窗棂,照射到屋内,他看清了,他的右边还躺着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居然是辛方氏。
不过,却不像平时的辛方氏。
平时的辛方氏身上带着浓浓的酱油味,皮肤黝黑,系着蓝色印花的围裙,用蓝色的沙巾包裹着脑袋,就像全旭大院里的众多妇女一般不起眼。
然而,此时的辛方氏,脸还是那张脸,然而皮肤却白如初雪,鸦色秀发挽得有些蓬散,让她的秀脸看上去添了许多妩媚,是个秀丽迷人的少妇。
全旭隐隐有些明白了,在这个乱世里,女人想要自保,通常都会把自己弄得丑陋不堪,以前看着辛方氏,只感觉她是有些惧怕自己,不到万不得已,通常她不会出现在自己面前。
可是,她的女儿辛月却像一个瓷娃娃一般,脸上带着婴儿肥,皮肤细腻。全旭还在疑惑,以辛方氏的长相,怎么可能生出这么可爱的女儿?
现在终于明白了。
昨天夜里全旭喝多了,被三娘扶着进入卧室。
睡到半夜的时候,全旭呕吐,桃仙和辛月进入卧室打扫。三娘看到全旭吐了一身,决定给他沐浴。
桃仙和辛月准备热水,三娘与辛方氏扶着全旭进入了浴室,开始全旭还算正常,老实。
可是,后来……
一切都水到渠成。
全旭一拍脑袋,尼玛后悔啊……
洞房最美妙的还是过程,可惜,他就像猪八戒吃人参果,咔嚓一下,还没有品到味儿,就已经结束了。
他又在胡思乱想,酒后乱、性……
关键是酒,作为一个现代人,全旭非常清楚,酒精对胎儿是非常不利的,晋武帝司马炎可以生出晋惠帝这样的白痴儿子,就是因为喝酒太多,导致生了一个低能儿。
现在……万一……
全旭的大脑开始飞跃。
三娘似乎害羞,继续装睡。
反正事情已经出了,绝对不可能当作没有发生过。
然而,虚岁才是中国传统计算年龄的方式,也是东南亚东部的其他国家流行。人从出生开始就是一岁。辛月说是九岁,事实上,也就是她其实只有八岁。
对于乡下一些偏远地方来说,十一二岁成婚的大有人在。
全旭低头看着辛方氏,陡然他发现了意外情况。
任何一个孕妇,在怀孕的时候,肚子都会变大,从而在腹部和小腹位置,留下妊娠纹,但是辛方氏的腹部却平整光洁,哪里有半分妊娠纹的影子?
“看够了没有?”
“没……没有!”全旭有些尴尬:“永远看不够!”
“你转过去,我穿衣服!”
“还早呢,再睡会吧!”
“天快亮了,你肚子饿怎么办?”
辛方氏努力想要起身,身体的撕裂感让她疼得俏眉皱起。
“不饿。”
全旭伸手去扶辛方氏。
天地良心,全旭真是单纯的想要扶着辛方氏,结果,辛方氏一躲。
全旭的手,碰到了不可描述的部位。
辛方氏挣扎片刻,在这方面,男人拥有着先天性的优势。
半推半就……
三娘其实早就醒了,她心虚,不敢面对全旭,就用被子蒙住头。
然而,被子可无法阻挡那销魂的声音,虽然她不想听,可是声音却一直往她耳朵里钻。
全旭倒也坦然了,反正一直以来,他都是一个普通的人。
就像某部小说的主角写的那样,只承担自己可以承担的责任,只愿意娶自己可以养活得起的女人。
三娘淳朴,辛方氏也贤惠。
关键是,全旭在这个时代,完全可以养得起她们两个。
三娘越是假装睡觉,全旭越是兴奋,他在心中暗想:“看你能装多久!”
辛方氏抓起三娘身上的被子。
三娘双手捂着脸……
全旭上下齐手……
……
西厢房,辛月坐在灶台前,开始烧火。
若隐若现的声音,不时的传了进来。
虽然辛月才九岁,然而,这是明末不是后世。
根据明太祖洪武家礼令:“男十六,女十四,既可成婚。”
别看辛月只有九岁(虚岁),该懂的或者说不该的懂的,她已经都懂了。
只是这个结果,有点让她难以接受。
桃仙心中有一股酸溜溜的感觉,她对辛方氏嫉妒的要命,早知道自己就主动点。不过,说什么都晚了。
桃仙笑嘻嘻的道:“辛月姐,恭喜你了!”
“你娘……攀上了高枝,身份不同了,老爷可不会允许你再干这些粗活!”
辛月摇摇头,眼睛红红的道:“她不是我娘!”
“不是……”
“嗯!”
“不是!”
辛月露出了与她年龄极为相附和的深沉:“我没见过我娘,我娘生我的时候,就难产死了,她其实是我姐!”
“你姐?”
桃仙一脸八卦:“你姐怎么就变成了你娘?”
“还不是为了活下去!”
辛月一脸痛苦:“我姐很苦的,她当年被我爹许配给,我们杞县的李秀才,后来李秀才变成了李举人,娶了当官的女儿,我姐,就嫁不出去,只要谁敢上门提亲,李举人就把人搞得家破人亡……”
桃仙笑道:“你应该高兴,现在你姐也算是修成正果,咱们老爷,年轻,有钱,有地,你们姐妹俩,绝对可以享福!”
辛月长长的叹了口气。
“东家,东家……”
桃仙擦擦手,快速走到门口,她朝着罗世明嘘了一声,压低声音:“罗管事,有啥事?”
“这不是家丁们想过来给东家拜年!”
“罗管事,你最好告诉他们,这事不急,东家昨天晚上醉了,现在还没醒,最好不要打扰!”
……
正应了那句话,正是累死的牛,没有耕坏的地。
全旭最终心满意足,左拥右抱,享受齐人之福。
“饿不饿?”
“有点!”
辛方氏原来每天都是早起做饭,顺道就可以吃点,反正全旭的饭量有限,怎么也吃不完,经过大半夜的折腾,她是又累又饿。
全旭爬起来,拉开床头柜,床头柜里都是方便类的食物,有方便面,不过太干了,全旭拆开一包面包,打开一罐可乐。
辛方氏接过可乐,望着上面的字:“可口可……”
全旭有些惊讶:“你识字?”
“读过两三年书,也只是会写封家信什么的,不会唱曲,琴棋书画可都不会,可没有人家无双和红尘好!”
辛方氏的眸子亮晶晶的,心里委屈得很。
她并没有想过向全旭投怀送抱,只想带着辛月,把辛月拉扯大,在全旭府上挣点钱,找个老实人入赘,将来生个孩子给辛氏传承香火。
她爹死的时候,一直都遗憾没有儿子。
可是,全旭却把她给占有了。
辛氏的香火怎么办?
以全旭的财力和势力,绝对不可能当赘婿,更不可能让自己的孩子随自己的姓。
“无双和红尘好不好跟我有什么关系?”
全旭笑道:“我倒是感觉三娘好,你也好!”
“好什么好,好上手吗?”
辛方氏的语气虽然软绵绵的,可是杀伤力却巨大。
全旭微微一愣。
辛方氏自知失言,急忙贴在全旭的肩膀道:“我也不跟你怄气,只要你没觉得我不好就行!”
全旭急忙扯开这个话题:“你们原来认识,一直瞒着我?”
三娘亲昵的搂着全旭的胳膊:“相公,你别生气,是……”
辛方氏道:“这是我的主意!老爷要惩罚,就惩罚我吧!”
全旭笑了笑道:“那我就惩罚你!”
“救命!”
“不要!”
全旭虽然不是君王,可是他却乐在其中,反正明末的生活节奏慢,大不了腐败一下,君王不早朝。
理想很丰满,现实太骨感。
全旭的愿意在中午时分,还是被打破了。
“东家,杜亮求见!”
第八十四章天降横财想不发财都难
全旭披着衣服,走到门口,隔着门道:“他有什么事?”
“据说……是……窑厂有要事向东家禀告!”
全旭正在琢磨着杜亮到底有什么事情,三娘的小手摸到他的后背,轻轻一推:“相公,正事要紧!”
三娘的脸羞得不敢抬起来,这个时代可不是后世,对于白日宣淫还是避讳的,此时全旭还可以用宿醉未醒来当托词。
以后,恐怕三娘没脸出去见人。
全旭虽然不想起床,可是耐不过辛方氏和三娘一致不同意。
三娘拿着枕巾,盖到全旭头上,迅速将保暖内衣套在身上。
保暖内衣还有一个优势,那就是穿衣服比较快,就在全旭揭开枕巾的时候,三娘已经穿好了保暖内衣。
她急忙服侍着全旭更衣,而此是的辛方也学着当初三娘的样子,裹着被子,当起了鸵鸟。
就在三娘为全旭梳头的时候,辛方氏也急忙穿着衣服。
全旭无意间转头,他目光落在床单上,床单上还有两朵盛开的梅花。
辛方氏的脸更红了,她急忙过去,把床单收起,一撕两半,把另外一半递给三娘。
全旭知道辛方氏即使是云英之身,问道:“那辛月你的妹妹,还是……”
“我妹妹!”
辛方氏从衣服的兜里,拿出一块黄褐色的东西,涂抹在手上,双手揉搓着,不一会儿,她的双手就变得如同染了酱油色,就在她将脸上的染料往脸上涂的时候,全旭走过来,伸手抓住她的手:“不用这么麻烦!”
“我……”
相对而言,身子未长成的三娘反而不符合全旭的审美观点,倒是辛方氏,她的身高大约有一米七,虽然那个不可描述的部位不太壮观,至少有75B的规模。
辛方氏道:“我还是别惹麻烦了!”
“麻烦?”
辛方氏还没有来得及说话,辛月进来道:“李举人不许任何人娶我姐,谁娶我姐,都会被他搞得家破人亡!”
辛方如今已经二十,在后世属于刚刚成年,可是在这个时代已经属于老姑娘了。
“李举人算个毛线,回头有功夫才收拾他!”
一个举人在地方还真是了不得的大人物,但是,全旭还真没有放在心上,他只要敢过来找死,全旭就敢埋了他。
自从经历过顶头上司顾川之事,全旭明白了,这个世界并不是你想委屈求全,就可以求全的。
忍让和妥协,只会让对方变本加利,无论是职场,还是明末,这个金科玉律都一样有用。
辛方氏成了全旭的女人,他自然不可能再把辛方氏当成下人唤,他随即吩咐道:“三娘!”
“在!”
“你安排一下,找个代替辛……”
全旭望着辛方氏道:“你妹妹叫辛月,你有没有名字?”
辛方氏摇摇头:“没有,我家里叫二丫!”
其实,她并没有名字,按照这个时代的排行称呼,她其实应该是辛二娘。
她当时为了取信全旭就自称辛方氏,方姓其实是她母亲的姓,辛方氏其实也是她母亲的称呼。
“你以后……”
全旭想了想道:“你就叫辛圆!”
他倒是为了图省事,妹妹已经被全旭取名为月,姐姐就叫圆。
“谢老爷!”
“不用叫老爷!”
全旭指着三娘道:“你和一样,叫我相公就行!”
说到这里,全旭望着三娘道:“等会,你安排人接替辛圆,接手厨房!”
辛圆急忙道:“我可以……”
“你跟着我,自然是要享福的!”
全旭指着三娘道:“三娘,你先带着辛圆,去库房里取几匹布帛,给辛月他们做几件衣服,对了,还有四喜和你娘!”
“谢相公!”
“谢老……相公!”
“先随便弄点吃的,我早就饿了!”
全旭出力不小,早有些饿了。
虽然辛圆没有在厨房,好在桃仙一直在厨房,一直准备着饭菜。
暖阁里,杜亮有些坐立不安,他看到全旭过来,急忙起身:“东家!”
全旭摆摆手道:“坐吧,吃饭了没?”
杜亮摇摇头:“还没!”
“那就一起吃点!”
杜亮起身道:“东家,吃饭先不急,俺给您闯祸了!”
“哦,怎么回事?”
原来,杜亮发现窑场坏的太厉害,根本就没有修理价值,决定推倒重建,为了可以早日出砖,杜亮就带着三百多号人在窑场干活。
三百多号人来回吃饭,太过耽误事,可以从全旭大院向窑场送餐,哪怕是被子把饭菜包裹起来,分到工匠手中,一样冰凉。
杜亮决定在窑厂就地解决吃饭问题,顺便也可以多喝点热水。可是吃饭需要用水,将来窑厂也需要用水,他就让人过来拿些工具。
一名在干过打过井的工匠叫许满仓,就自告奋用的要承担打井的活儿。
这个时代打井,都是采取人力,先是让有经验的工匠寻找所谓的水脉,用的工具就是风水先生的那一套罗盘,确定了水脉之后,开始挖一个大坑,随着深坑越来越深,在这个时候,就只能让一个人或者两个人在井底作业。
只不过,全旭在第一次购买废旧钢铁的时候,直接在京郊废品收购站里购买的,不光是各种废弃的配件,还有一些相对完好或废旧的工具,像铁锨的锨头、锤子的锤头,也有暖器片或管道,当时就是一套原始的打井钻头。
不过农村都用上了自来水,这种打井为生的人就失去了生存空间,这种打井钻头和工具就被当作废品卖掉了。
幸亏全旭需要这种工具,否则这套工具就被牛结实当成铁坯直接炼掉。
在全旭大院里,全旭就让工匠们利用这个工具,陆续打了好几口水井,这种用人力的打井工具其实非常简单,就是有一个庞大的转轮,扣在钻杆上,用力转动钻头,就会把水井打好。
不仅速度快,而且效率高,唯一的区别是,只能用电机或压水井取水,因为打的井太细了。
许满仓原本在全旭大院负责打井,也算是轻车熟路,他就开始了打井作业。
大名府境内海拔不高,像这种水井最多三十米也就是五六根管子的样子,就可以打出水,然而在窑场那里,足足下了十六根管子,一直没有出水,在将所有的长管全部用上的时候,意外出现了,水依旧没有,反而出来了褐色粘稠的液体,还有刺鼻的味道。
众工匠大惊失色,他们议论纷纷。
“糟糕,咱们钻中了地龙!”
“啥是地龙?”
“就是一翻身,房倒屋塌,地动山摇!”
古代人对于地震这种自然现象了解不多,也不深入,他们更愿意相信,只有龙地翻身,也会造成地震。
“坏了,坏了,地龙马上就会翻身,降下大祸。”
杜亮也不知道什么怎么办才好,就急忙向全旭过来汇报。
全旭皱起眉头:“你说道的是什么样的东西?”
杜亮掏出一个玻璃的罐头瓶,指着瓶子里的液体:“就是这个!”
全旭的眼睛陡然亮了起来:“这尼玛,居然是石油?”
等等……
全旭瞬间想起来了,大名府就是后世的邯郸,也就是冀鲁豫三省交界处,这不是重点,关键是,这里有一个中原油田,事实上,大名府与东昌府接壤。
东昌府也就是山东的聊城莘县,而莘县却是中国五大油田之一的中原油田。
似乎,大名府就在中原油田的边缘?
自己撞到大运了,挖到一口自喷式油井?
“东家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知道,这是好东西!”
全旭心中想着。
在后世中国的炼油技术,在全世界都是数得着的,没有办法,老天爷太不公平,中国不缺乏石油资源,也不缺钢铁资源,可是无论数量,还是品质,远远无法和产油大国相比。
有很多人在吐槽中国的汽价贵,什么怪话都有。
正所谓物稀以为贵,中国的石油资源,虽然不说太匮乏,至少开采难度相对较大,品质差,而且提炼难度大,成本自然而然就上去了。
以中国五大油田为例,其中辽河、中原、华北油田年产油量已经下降到一千万吨以下,其中产量最低的华北油田只剩下五百万吨的产能规模,这是一个非常少的产量。三大油田的储存产量加在一起,不及中石油在伊拉克拍到的油田储量的五十分之一,像中原油田一年的产量,仅仅相当于扎库姆油田大约十二天不到的产量。
虽然中原油田储量小,产量也不高,那是放在后世而言,放在明末,还有谁可以用到石油?除了全旭,别无分号。
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的是,中国成品油私营资格证非常难办,很多地方已经开始取缔私营加油站,统一三桶油负责经营。
只要有油,全旭就可以大规模增加机械设备,至于人手,慢慢培养就是,反正现在的机械车辆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
全旭在后世完全可以买到炼油设备,以及采油设备,无论是采油,或者是自己在明末提炼,都没有问题。
哪怕直接出售原油,每桶也要五六十美元,中原油田可是中国五大油田之一,哪怕开采百分之一,千分之一,也就卖好几个亿。
这简直就是一座从天而降的金山。
三娘端着饭菜进来,她与挽成了妇人发鬓的辛圆一起进入暖阁。
“三娘,你来的正好!”
全旭本想像以前一样,直接采取吩咐的形式,让三娘通知周宏儒,直接调拨银子,赏赐给杜亮等工匠。
但是想了想,还是放弃了。
全氏集团将来要正规,财物更要正规。全旭找到自己的被背包,拿出一张彩色的便笺,掏出钢笔在纸上,一边写一边笑道:“干得不错,杜亮五十两银子,其他工匠每人十两!”
第八十五章崇祯二年大名府第一大案
全旭将签下来的便笺,递给三娘:“把这个拿给周先生!”
三娘接过这张纸。
虽然只是一简单的一张便笺纸,对于明末来说,这张纸还不可能有人做得出来。
杜亮千恩万谢正准备离开,全旭也拿起筷子,准备吃饭,他突然想起,破窑洞那周围的土地还不是他的:“杜亮!”
“全爷,还有什么吩咐!”
“吩咐咱们的人,管好自己的嘴,严格保密,一个字也不许向外泄露!”
“是!”
杜亮脸上浮现一抹狠辣:“谁要是不守规矩,我就把他埋了!”
“辛月,不,让桃仙过来!”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起,全旭下意识的朝着门口望去。只见陈应跑得飞快,他那二百多斤的庞大身躯,一旦跑起来,还真有点惊天动地。
“全爷!”
“坐吧,吃饭了没有,要不一起吃点!”
陈应看着暖阁里的辛月,辛月眼睛一瞪,有些气愤的离去。
“你来得正好!”
全旭不等陈应开口,就率先说道:“在咱们大院西南角五六里地的样子,有一座废弃的窑厂,这不,马上就要开春了,这个院子的院墙实在太薄了,我准备修建成砖石结构的,房子也推倒重修!”
陈应明白过来:“全爷的意思是,要把那块地买过来?”
“没错!”
全旭本来想让袁世卿处理这件事,不过因为有了陈应,由他出面绝对比袁世卿更加轻松,毕竟对于衙门,陈应像逛自己后院一样轻松,可是对于袁世卿来说,他却有些底气不足。
“我要用的砖还不少,金悌书院我们慢慢扩建,最终不低于三百亩的规模!”
全旭笑了笑:“你也知道,这个院子,我准备修建成坞堡,那个窑厂周围的地都买下来,能耕种的就耕种,不能耕种的,那就用来挖土烧砖!”
“那一片地可不少!”
陈应在心中默默计算了一下道:“一万多亩的样子……”
“不是一万亩,再大!”
全旭肯定不是为了种粮食,只是为了下面的石油资源:“要更大,我这个庄子有了一千多人,以人均一百亩耕地,至少需要十万亩地,将来人口更多,所以,需要的更多!”
“这地价可不便宜!”
白银在后世的价格非常便宜,不到六块每克,约合每两银子一百八九、两百块钱的样子,哪怕是明末上好的田地,每亩十二两银子,如果从后世购买工业银,大约需要两千六七百块钱的样子。
两千六七百块钱连县城的土地都买不下来,普通农村用地每年的租金都涨到六百多块了。
以全旭的身家,轻松购几百吨白银,完全不成问题,趁着这个时候,春耕还没有开始,完全可以以几十万亩的方式,把周围的土地购买下来。
“钱的问题,你不用考虑,最多半个月,我可以搞到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两银子!”全旭轻松的笑道:“没有这个底气,我还开什么银行啊!”
陈应这才恍然大悟。
全旭有钱,那事情就好办了。
全旭并没有黄立极的权势,不得以势压人,只能以公平的价格进行交易,好在这里距离大名府城相对有些远,距离东昌府也有二百多里,属于偏远地带。
这里又是黄河冲积平原,如果干旱一些,倒没有什么,可是一旦黄河发水,这里什么都不会剩下,谁让这里距离黄河太近了呢?
“全爷,这事暂时不急!”
陈应脸色变得非常凝重:“黄府出了大事!”
“哦!怎么回事?”
陈应缓缓道:“就在昨天夜里,位于盘营镇上的五柳黄府被来历不明的强人攻了进去!”
陈应其实并不知道,所谓的强人,其实就是刘侨他们。
他们在除夕之夜,打着与黄府交换人质的名义,带着黄立极,直接抵达黄府。
黄府虽然被全旭指导刘侨,干掉了五十多名家丁兵,可是黄府的家丁兵还有三百多人,加上青壮仆从和丫鬟仆役,足足七八百号人,没有理由畏惧刘侨区区五十余人。
黄大公子自信满满,他认为只要刘侨等人进了黄府,他们就是插翅难飞,可惜,他忘记了刘侨拥有黄立极这个人质在手,黄府的人手再多,他们又怎么反抗?
刘侨先是命黄大公子解释黄府三百多名家丁兵的武器,然后将所有的武器、包括刀枪、棍剑、以及各种火铳,全部堆在大院里,然后把青壮家丁兵用绳子捆起来。
黄大公子只当是刘侨是为了方便自己逃跑,不让他派出家丁去追,事实上他也做了准备,给刘侨准备的大小十几辆马车,车轴全部锯断了一半,只要刘侨驾驶马车逃跑,他们肯定跑不了多远。
十几万两银子,扔又不舍得扔,带着他们也背不动,最终还是会被黄府的家丁兵追上来。
结果,黄大公子想错了。
刘侨勒索钱财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目的则是为魏忠贤出一口恶气,目的不是一样的,所以黄大公子完全就是错误的判断了形势,于是,黄府开始悲剧了。
自毁长城,自废武功的黄大公子,马上就偿到了自己酿造的恶果。
刘侨让人将黄府的家丁兵推到了外面的冰天雪地中,饱受寒冷的折磨,仅仅半个时辰,不能动弹的黄府家丁兵只能眼看着,刘侨用迅雷铳对准他们,迅雷铳虽然射速有限,可是对付这种不能动弹的固定目标,简直就是一打一个准。
整个黄府七八百人在刘侨的火铳之下,不敢反抗,他又命令黄府的仆从收集黄府里的蜡烛。
黄府的阔绰可不是全旭可以比的,仅仅牛油蜡烛,他就收集到了两三千支,这些牛油蜡烛放在大铁锅熬成蜡油。
刘侨亲自动手,用烧开的蜡油,直接灌入黄立极的嘴口,将黄立极活活烫死。
这就完了吗?
没有,其实只是一个开始。
刘侨让人用一只一人高的大木桶,装满了蜡油,再将黄立极的尸身放进木桶中。
等蜡油冷却,再取下木桶的木材,这样以来,黄立极就变成了一个蜡人。
当着黄府所有人的面,刘侨让人点黄立极这个巨大号的蜡烛,逼着黄府七八百人观看着黄立极被燃烧殆尽。
结果,黄立极的大儿子,直接被吓疯了,而二儿子虽然没有疯,但是也被当场吓尿了,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以刘侨的为人,他肯定是要斩草除根。
是夜,刘侨尽屠黄府满门四十七口人,包括黄飞虎在内的家丁兵三百余人,尽数绑在外面,活活冻成冰雕。
然后,整座黄府被刘侨一把火烧了,当然等四里八乡发现黄府走火,赶到现场的时候,这才发现黄府里那些被吓得发疯的丫鬟和仆从……
听到这个结果,全旭也吃了一惊。
他没有想到刘侨居然这么狠,直接一下子将黄府赶尽杀绝了。
随着加入全旭府上,陈应渐渐发现全旭的实力,全旭的实力其实不见得比黄府弱。
不过,他也知道,全旭并没有动手,全旭手上所有的人手,都在昨天夜里庆祝新年,喝得七荤八素,就连全旭本人也喝得大了。
要不然,整个全旭府上所有的少年,都被全旭赏赐了新年红包,多的比如华安这个小神童,居然拿到了十八两八钱银子,少的也是一两多,至于那些家丁兵,仆从,工匠,人人有份。
仅仅一夜之间,全旭就赏赐出去了足足六千多两银子,这种手笔,比黄立极还要大方。
全旭苦笑道:“恐怕卢大人有的忙了!”
“我的意思是,黄府如今没人了,黄府的店铺、田地,还有……”
全旭摇摇头道:“我对黄府的地没有兴趣,重点是这边的地,你可以与大名府的士绅们商量一下,谁如果缺银子,可以找我借,前提是拿地契或者是其他等价值的东西做抵押,我的利息不高,年息两成,窑厂附近的土地,我可以适合的出高出市价一成,直接用现银交易!”
陈应一脸惋惜:“全爷,黄府的产业可都是肥肉!”
“你可以放话给他们,我不与他们竟争,那些旺铺、良田,随便他们分,我只要安安稳稳躲在乡下当我的土财主!”
陈应想不明白全旭的真正用意,不过,他只是银行的CEO,并不是董事长,在董事长决定了大致方向,他不需要再提意见。
全旭开始准备返回后世的准备,这次准备加大物资采购量,而且要以炼油设备、原油储备设备、工业白银以及机械设备为主。
就在全旭为了返回后世准备的时候,位于后院汤邱氏隔壁的活动板房里,辛月与姐姐辛圆也爆发了激烈的争吵。
“你为什么要害老爷!”
辛月的目光有些凶,不过她脸上带着婴儿肥,属于奶凶奶凶的那种凶,一点儿也不让人感觉害怕,反而感觉可爱。
辛月掐着腰,伸手指着坐在床上的辛圆道:“自南城布庄的冯掌柜的儿子,再到咱们邻居张大哥,还有东城卖油李的儿子,你已经害了三家,十几个人都是因为你而死,你也不想想,咱们老爷是多好的人啊,我可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么好的东家,他要是被你害死了,咱们这些人怎么办,怎么办?”
辛圆有气无力:“我能怎么办?我推不开他,我都把他的胳膊抓花了!”
辛月气愤:“你就不该去,你就想享福……你就……”
不等辛月的小嘴吧啦吧啦说完,辛圆从床头拿出一罐银耳羹,朝着辛月扔过去:“吃东西,堵上你的嘴!”
其实,辛月别看人小,有一部分她是真说对了。
辛圆也是半推半就,如果她配合,全旭半点办法都没有。
不过,她与辛月这个傻丫头不同,她隐隐知道全旭的能力,全旭会千里传音,不出面就可以与三娘说话,这是行走在人间的神祗,对付一个区区凡人,应该不在话下吧?
辛月喝着银耳羹,看着身上穿的保暖内衣,还有屋里花花绿绿的丝绸、首饰,她隐隐感觉,现在似乎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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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辛月的要求其实很简单,有吃的东西给她吃就行了。
银耳羹这种东西在后世非常常见,然而,真正买来喝的人却不多,大部分都是用来送礼。
这主要是,作为营养补品,这里面加入了大量的添加剂,比营养的角度,远远没有自己熬的要好,如果说方便,那就不需要营养。
至于在口感方向,却又不如酸奶或其他奶制品。
然而,辛月却非常喜欢,她在品尝到第一口的时候,眼睛已经笑成了月牙,也顾不得在埋怨辛圆。
“呜呜……好喝!”
或许是有过挨饿的痛苦经历,她总是想尽一切办法,把食物吃进肚子里。
作为全旭的丫鬟,全旭的剩饭,向来都是她在处理,无论全旭剩下多少饭菜,她都能吃完。
喝着银耳羹,对于辛月来说,简直是人间最美的享受。
事实上明朝人对于甜味的食物或者其他东西,都着难以形容的热爱,可惜,全旭并不喜欢甜品,他所采购的甜品数量少,品种也少。
一听银耳罐头喝完,辛月小心翼翼地拿着这个罐头盒,准备收起来。
“拿过来!”
“什么!”
“那个盒子!”
“凭什么,你给我的,我就不给!”
辛圆倒是没有去抢,她知道辛月喜欢什么东西,一包蜜枣、两包核桃酥,辛月就将手中的罐头盒子递给了辛圆。
辛圆接过罐头盒子,直接当着辛月的面,放在地上踩扁,然后直接扔进火盆里,随着木炭的烘烤,印刷在罐头盒上的字体和图案,就慢慢消失,直到罐头盒子变成漆黑一团。
辛圆这才拿着夹子将这块铁盒子夹出来,放在一边冷却。
事实上,全旭自己不会注意食品上的厂商和厂址,他只会关注生产日期,在后来送来的那一批食物,很多都是杞县生产的。
时隔六百多年,杞县这个不起眼的小城县,已经成为开封地区经济强县,作为中原的粮仓,杞县的畜牧养殖业发达,食品制造加工业也相当不错,仅仅一个县城,就拥有一千五百多家食品加工企业。
辛圆识字,并不像她自己对全旭所说的那样,读过两三年书,事实上,她从六岁开始,跟着母亲辛方氏读书,直接八年前,她的母亲去世,她读了十二年书。如果她是男儿身,考上秀才绝对不成问题。
然而,她只是一个女人。
辛圆早就发现,全旭送来的食品包装精美,而且关键是很多地址,有些她知道,最巧合的是,万福食品厂的地址,就在她母亲的老家。
有没有这样的工厂,她非常清楚,这样让她非常疑惑,特别是罐头的包装盒子马口铁,以及玻璃,这种东西,杞县绝对没有。
全旭有着太多的秘密,不过,辛圆也没有点破。
她只是默默帮助全旭清理痕迹,食堂里所用的咸菜、罐头、火腿肠、真空包装的腊肉、烟熏肉,等等,所有的包装,几乎都是三娘与她、最多加上不识字的辛月与罗何氏。
到了晚上的时候,辛圆身上的疲惫之感渐渐消失,不过她只要运动,仍旧有些不适合,好在,她是一个艰难的女人,自从家变之后,多大的痛她都忍了下来。
当辛圆来到主屋的时候,全旭正在吩咐罗世明和马大成:“家丁兵的训练不能有任何松懈,必须坚持下去,四面转法和三大步伐,必须做到一条直线!”
罗世明有些不解:“全爷,你说让每天早晚跑十里地,这俺知道,可是……那转来转去,还不如练练刀法,或者枪法!”
“没有基本功,练啥都是白搭!”
全旭摇摇头:“基本功必须形成肌肉反应,什么是肌肉反应,就你们吃饭喝水,无论是在黑灯瞎火,还是在光天化日,无论是有人盯着看,还是自己一个人,怎么都不可能吃到鼻子里去!”
“啊……”
“别废话,你们需要的执行!”
“是!”
“周宏儒!”
“全爷请吩咐!”
全旭接着道:“你记住,形成定例,家丁兵每个月发两双鞋!”
“这是不是……”
不等周宏儒说完,全旭望着罗世明道:“家丁兵的鞋子,半个月只要穿不烂,我罚你每天蛤蟆跳一千次!”
针对家丁兵那些比较笨的,脑了不开窍的,全旭也采取了惩罚之法,当然,他并没有采取关禁闭的方式,后世人扛不住禁闭室,是因为习惯原因。
然而,在这个时代,百姓的神经早已粗得像钢筋,当个残缺不全的尸体,红烧肉照样可以吃得非常开心,一个不到十平方的地窝子,全家住进子,连灯都不舍得点。
让他们关紧闭,效果不是一般的差。
为此,全旭就采取了后世的青蛙跳,现在叫做蛤蟆跳,别说一千个,就是一百个跳下来,腿就不是自己的,有个倒霉蛋被罚跳三百下,他的腿连睡觉都停不下去。
有的家丁兵犯了错,宁愿挨鞭打,也不愿意蛤蟆跳。
听到蛤蟆跳,罗世明的脸都绿了。
“行了,先这么着!”
三人赶紧告退。
全旭望着三娘和辛圆道:“怎么样?你们好点没有?”
三娘摇摇头:“我没事!”
练过武的三娘,身体素质相当不错。睡了一个下午,现在又活蹦乱跳了。
辛圆尽管有些别扭,也咬着牙:“我也没有事!”
“没事就好!”
全旭望着桃仙道:“准备开饭吧!”
内宅的丫鬟就成了桃仙和曹氏的十三岁女儿曹引娣,至于厨房,则变成了原来负责食堂的何刘氏。
当然,辛圆不愿意交出自己的厨房之权,三娘也跟着辛圆学习厨艺。
辛圆有些迟疑的道:“相公准备离开?”
“对!”
全旭这次离开,估计会走得久一些,他需要采购的物资有些多,包括钢筋水泥,这倒没有问题。
然而,在窑厂发现的自喷式油井,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从采油设备、炼油设备包括、石油储备和成品油储库设备,这都需要采购,当然这些物资,采购不像生活用品那么容易。
另外最重要的是,他需要定制一大批银圆,其实早在明中期,西洋银子就开始流入大明,从万四十四年开始到明亡,有三亿多两银子流入大明,其中西班牙8775万两,葡萄牙约42762750两,日本超过两亿两(仅官方记载,数据出自《明清时期西洋银币流入略论》)大量的白银流入,也造成了大明的通货膨胀。
也就是九年后,崇祯十年,英国第一次来大明,任何西洋货物没带,只带了八万枚西班牙银元(直径3.8CM,重二十六克),相当于将近六万两白银。
全旭开设银行,就准备自己铸造一批银元,当然采取后世的技术,目的就是为了防止伪造。
当然,这些都需要时间。
“可以缓缓吗?”
辛圆道:“最好是抽出一天两天时间!”
“这个……”
全旭马上就想到辛圆与三娘是初次体会到……所以,她们有些不舍得?
辛圆道:“相公,你最好去一趟大名府!”
“大名府?”
全旭恍然大悟,他当然知道需要自己去拜访卢象升,与卢象升走动一下:“可是送礼,又怕引起卢大人的不满,他不是爱财之人!”
“相公,你想错了,你去大名府,不是为了送礼!”
“不是送礼!”
全旭有些疑惑:“那是……”
“让大名府知府衙门上下知道你可以进入卢大人的内宅!”
全旭其实也知道,就逢年过节,向领导上司家里走动一下,虽然全体下属都去,也没有什么,上司不见得会记得有你这号人。
可是,一旦不去,他肯定记得你。
全旭望着三娘和辛月道:“那我去大名府,应带什么东西?”
“卢大人讨厌别人给他送礼,你不妨给他送一件,他无法拒绝的东西!”
“无法拒绝的东西!”
全旭背着手,来回在主屋里走来走去:“有了!”
“什么?”
全旭伸手点了一下三娘的鼻子:“曹引娣!”
“奴婢在!”
“你去通知牛金星,让他过来一趟!”
桃仙把饭菜端上来,全旭与三娘、辛圆简单吃了一些饭,桃仙刚刚在暖阁里摆上茶水,牛金星就来到了暖阁。
“东家!”
“坐!”
“不知东家唤学生有何要事?”
全旭笑道:“是这样的,因为卢大人一直关心咱们金悌书院,我想让咱们学院里的学生们,每个人写一副字,作为礼物,送给卢大人,你去安排一下!”
牛金星疑惑:“所有学生?”
“不错!”
“所有人!”
“可是,除了三十几名学生有点底子会写点字,大部分学生还不会写字!”
全旭就知道,牛金星他们阳奉阴为,对于小小的粉笔不以为然,至少到现在为止,他们从来没有使用过粉笔,更没有接受全旭的填鸭式教育。
的确,后式的填鸭式教育,为中国扫盲做出了突出贡献,功不可没。
不代表,填鸭式就完美无缺。
当然,私塾教育,也有私塾教育的优势,按照牛金星的意思像《千字文》这本书,其实就是一篇千字的文章,要学至少半年时间,而且还只要求学生会背诵会默写,对字句有初步的解读。
全旭自然知道,使用牛金星,也就是这个时代传统的教育方式,这样教育出来的学生,基础知识扎实,将来学习更深一些的知识,比如说四书五经,就会事半功倍,水到渠成。
可是,全旭并不需要什么儒家门徒,风流雅士,他需要的只是识点字,会算术,能计算,可以书写报告,看懂说明书就行了。
对于牛金星这样的读书人,硬逼他们没用,特别是全旭无官无职,大不了他们再找一个东家。
然而,无论是举人还是秀才,最怕的其实是官,因为官员可以直接找个理由,剥夺他们的举人或秀才的身份。
全旭就是一举两得,既向卢象升示好,也是借着卢象升的名头,硬逼着牛金星这个正牌子举人低头,采取全旭的方式教育学生。
“这样吧,你通知所有学生,明伦堂集合!”
牛金星脸色一僵:“是,东家!”
牛金星虽然抗拒粉笔,也不喜欢全旭的教书方式,虽然全旭有钱,可是在牛金星看来,全旭还不如他。
他可是正牌子举人,全旭却啥也不是。
然而,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牛金星得罪了一个进士,一个致仕的县令,连家都不敢回,他要是再得罪一个知府,恐怕天下就没有他容身之地了。
其实知府也没有权力褫夺一个举人的功名,但是,卢象升并不是普通的知府,他还有一个身份——东林党。
东林党就是属疯狗的,逮着谁咬谁,河南提学官犯不着为了一个举人得罪堂堂大名府知府,得罪大明的嘴炮之王。
牛金星非常清楚,卢象升拥有可以轻易褫夺他的举人身份,失去举人身份,他才是最大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