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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全文阅读

作者:tx程志     我在明末有套房txt下载     我在明末有套房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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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架感言

    看到标题,我想你们也知道要讲什么了,今天凌晨零点上架。

    上架,对于每个作者而言,都会非常忐忑,特别是老程,从零八年入坑到现在,这是目前为止,本书是上架前各项数据最好的一本书,所以,有了更多的期待,也更加忐忑。

    上本书的时候,老程试了一次都市现实题材,结果扑得非常惨,就算以后开新书了,再也不碰现实题材了。

    原因嘛……知道的都知道了……

    先聊聊创作这本书的初衷。

    从入坑开始,当时三国分类比较火,老程走了一个误区,那就是我要写的故事要与众不同。

    大家写三国,我偏偏要写三国后的魏晋南北朝,这个属于小众中的小众,很多读者或许都不知道,北宫纯、谢艾、高诩、范长生、裴宪、荀绰……

    然而,这只是我的错觉。

    可惜,醒悟的太晚。

    老程决定顺应潮流,开始写唐朝,写明朝,本书之前,动笔写这本书之前,我其实构思了明朝千户魂穿的故事,结果,正应了那句话,没有金手指谁看啊?

    双向穿越时空门的故事,这种文其实也有很多,类似于1949我来自未来,超时空抗日,等等。然而,开书之后,就撞了好几本书的名字,比如我在末世有套房,我在三国有套房……

    讲真的,老程很困惑,这下怎么办?我写什么?

    实际上关于这本书到底怎么写,其实我一点逼数没有,完全是摸着石头过河,有可能后面会摸个404出来,谁知道啊。

    但是没办法啊,历史重生文真得已经被写烂了,不管什么类型……

    看书呢,就像找对象一样,情人眼里出西施,只要你看对眼了,对方全身上下,到处都是优点,缺点也是优点。

    可是一旦不对眼,到处都是缺点。

    请多一点包容,多一点理解,写书不易,写好更难。

    作为从读者转为作者的老程,我非常清楚写书真的很难。

    从零八年开始开书,一直扑街一直写,直到现在。零八年加入的一个作者群,里面有五百多人,里面的作者,不是成神,就是转行了,唯有老程一个人还在扑街的路上挣扎。

    最卑微的,其实就是微不足道的坚持……

    然而,现实世界是非常残酷的,像老程这样的初中毕业,社会底层屌丝,更没有出路。

    接下来就说些俗的,

    求首订。

    这个对新上架的书真得挺重要的,希望大家给老程一点动力,后面故事真得挺精彩。

    然后就是求月票。

    虽然老程从来没争过月票榜,这回想试试看,虽然老程只是一个社会的底层小人物,但一样想看看上面的风光。

    就像《亮剑》里面的一句台词“他发现对方是天下第一剑客,这时候他明知是死,也必须亮出宝剑,没有这个勇气就别当剑客,倒在对手的剑下不丢人,那叫虽败犹荣……”

    所以,希望大家能把月票投给老程。

    这次赶上春节,今天晚上准备把车票退掉,不回家,过年不休息。

    零点过后,老程会更新三章,下午再更新两章,看情况吧。

    二月每天尽量万更,以后都是3000字往上的章节。

    接下来一个月,老程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码字,希望各位兄弟助老程一臂之力。

    最后特别感谢粉丝榜上427位打赏的书友,谢谢你们,还有每天投推荐票的书友,真得非常感谢。

今天没了

    今天火车高铁晚点,石家庄转车的时候最后一班高铁错过。其实本来是有足够的时间转车,奈何石家庄不让在站内换乘,必须出站再进站,临近春节,排队的人比较多。结果以两分钟只差,无奈之下只好换绿皮火车。由于耽搁的时间太久,笔记本电池快没电了。明天早上可以到家,先歇歇。说实话,这本书,我写不动了。其实早该结束了。

第一章崇祯元年大名府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

    比如——全旭。

    他在北京一家影视公司当宣传策划,拿着不算太高的工资(15K),做着绞尽脑汁的工作,还会被顶头上司批得体无完肤。

    半夜十二点,整个公司只剩他一个人在加班熬夜写策划案。

    生活就像那个啥,如果不能反抗,就试着享受。

    全旭的家境其实并不算差,老家虽然在四线城市,作为独子的他,名下还有一幢房子,重点是,这不是一套,而是一栋楼。

    六个单元,总共八十四套,总面积一万二。

    他就算不工作,躺在家里收租,依然可以过得非常舒适。

    然而,他是一个有想法的人。他认为,不依靠父母,一样可以混得不错。

    全旭戴着耳机,一边听着音乐,一边写他的策划案。

    “啊……”

    终于写完了这个该死的策划案,全旭拿着手机看了看时间,已经到了凌晨三点半。

    他伸伸懒腰,发出无奈的感慨:“神啊,让我离开这个地方!”

    全旭的这个念头刚刚升起,他的手脚顿时不听使唤了。

    就仿佛如同定身法一样,手和脚,甚至连眼睛都无法转动,他这种意外让他极度紧张,恐惧,无助……

    他想大叫救命,非常可惜,他的嘴也发不出任何声音。

    公司楼上的天花板突然间变成了浩瀚的星空。

    整个星空仿佛落了下来,不一会儿,超过一千平米在公共办公区都变成一片银光。

    这些银光仿佛像水一样开始转动,速度越来越快,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漩涡中间,则是一团漆黑。

    紧接着,他的全身上下,都开始发光,仿佛电灯一样,发出瘆人的蓝光。

    与此同时,他的身体仿佛失去了对于大地的引力,他开始漂浮一起,缓缓升腾起来,特别是那个银色的漩涡,产生了巨大的吸力,将他吸向那个漩涡。

    全旭非常害怕,他的大脑开始失去思考,失去意识,最终昏迷过去。

    ……

    “冷,冷,真冷!”

    全旭被冻醒了,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房间内。

    这座破旧的房子的面积还不小。主屋面积大约一百三十平,左右厢房大约各六十平方左右。特别是院子,怎么也有三四百平。

    让全旭疑惑的是,这种以泥土混合麦秸秆垒成的房子,哪怕他的老家农村,也早已消失不见了。

    更加让全旭迷惑不解的是,看着泥土的腐蚀程度,好像没有几年,特别是是屋顶的房梁,以碗口粗的松木树制作而成,木质细密揭示,明显没有多少年头。

    最让全旭意外的是,这套房子的门和窗户,都是被人暴力拆除的,屋里还有门和窗户燃料未尽的残骸。

    地上铺着干草,还有明显的人形,还有一堆燃烧过的草灰。

    面对这个怪异的景色,全旭有些紧张。

    全旭没有时间思考其他的问题,他知道如果再冻下去,他就彻底凉凉。

    身后的地上,居然是他的背包,他拾起背包,有些失望,背包里并没有他最想要的衣服,只有几盒方便自热式盒饭,一袋面包。

    这是他为了加班准备的夜宵,因为超市做促销,他一口气买了十盒。

    检查了一下东西,钱包、银行卡,手机都还在。

    只是可惜,手机却没有信号。

    全旭感觉不解,中国还有没有网络覆盖的地方吗?

    他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和半包紫云,吸了一口烟,点燃干草。

    他一边烤着火,一边哆嗦着撕开一包方便自热盒饭。

    这是一盒梅菜扣肉风味的盒饭。

    他将水倒入饭盒,然后把自热包放进水里,再把米饭盖上,然后拆掉密封膜,将梅菜扣肉倒在米饭上面。

    自热米饭很快就升起袅袅蒸汽。

    全旭望着蒸汽,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陌生的地方?

    这是哪儿?

    全旭吃着梅菜扣肉盖饭,一边思考。

    “咔嚓”

    一声突兀的树枝断裂的声音响起,把全旭吓了一跳,他急忙抬头,只见门口出现一名少年。

    更加意外的是,这名少年穿着一件明朝时期的庶民盘领衣。

    少年很瘦,身上也很脏,衣服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双手也黑乎乎的,几乎看不出原来的皮肤,脸上也是一团污迹,只是一双眼睛非常明亮。

    “嗨……”

    就在全旭想问少年这是什么地方的时候,那名少年却抓着他的背包,朝着外面跑去。

    “我草!”

    全旭瞬间就明白过来了,他遇到抢包的了。

    虽然说,他的背包里并没有太过值钱的东西。

    然而里面却有他的钱包,钱包里有他的身份证、银行卡、还有电动车、出租房的钥匙,当然,还有他刚刚取的两千块钱。

    如果没有这个背包,全旭就算只剩一栋楼了。

    全旭急忙追过去。

    少年虽然动作敏捷,不过却比全旭的速度慢点。当少年跑了差不多一百多米的时候,被全旭追上来。

    全旭向前一跃,将少年扑倒在雪堆中。

    全旭骑住少年,扬起拳头:“你他妈的,连小爷也敢抢……”

    那名少年却呜呜的哭了起来。

    全旭的拳头最终还是没有落下来:“哭什么哭!不准哭!说,为什么抢我的背包?”

    那名少年一边哽咽,一边偷偷打量着全旭:“我三天没吃饭了。”

    “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一边擦着眼泪,一边挣扎:“俺叫三儿!”

    “你是哪儿来的?”

    “河南。”

    “怎么到这儿来了?”

    “家里大旱,没吃的,逃荒来了。”

    全旭微微愣了一下。

    这个套路有些熟悉,他想起来了,这不是电视剧里骗子的经常套路?

    他试探着问道:“你爹死了?你娘病了?你还有一个弟弟?”

    三儿一脸惊讶:“你怎么知道的?”

    全旭勃然大怒道:“你还问我怎么知道的?你再不说老实话,信不信我打死你?”

    三儿急了:“我说的就是真的!”

    全旭从三儿身上翻下来:“起来,带我去看看你娘,还有你弟弟。”

    三儿一脸惊呼:“啊?”

    全旭踢了三儿一脚,恶狠狠的道:“如果你撒了半句谎,我就把你脑袋摘下来!”

    全旭在三儿的带领下,沿着小道一路走到一座破窑前。

    三儿一句话也没有说,走进破窑洞。

    这是一座烧制砖瓦的窑洞,已经塌了一半,另一半勉强可以挡风的角落里,有一堆茅草,草堆里躺着一个瘦弱女人。

    女人披头散发,也看不清脸。她的身边趴着一个四、五岁小男孩。

    无论是女人,还是这个男孩,他们的穿着打扮都是古代人的样子。

    一个可怕的念头涌进全旭的脑海,难道穿越?

    那男孩看到三儿,虚弱的喊了一声:“姐。”

    “姐!”

    全旭微微一愣:“你是女孩?”

    三儿走向弟弟,头也没回:“不像吗?”

    “真没看出来!”

    三儿,其实应该是三娘。

    三娘蹲下,望着女人:“娘?”

    躺着的女人含湖的答应了一声。

    三娘伸手摸了摸娘的额头:“你好点没?”

    那女人依旧呻吟了几声,也听不清说了什么。

    全旭终于看到了一张毫无血色的脸,顿时吓了一跳。

    三娘望着全旭:“我没骗你!”

    “我知道。”

    全旭看着破庙:“这里太破,挡不了风,不如去那边,好歹有四面墙!”

    三娘抱着弟弟迟疑了一下,缓缓点点头。

    除了答应全旭,三娘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这座破窑洞,已经摇摇欲坠,随时都有可能坍塌。

    万一……

    后果不堪设想,并不是三娘不懂人心,事实上,他们除了命,已经没有什么可以让别人所图的东西了。

    全旭背着三娘的母亲。

    这个女人非常轻,好像也就六七十斤的样子,几乎就是皮包骨头。

    三娘则抱着男孩,拿着一个破黑布包裹,不知道里面装着什么。

    从破窑来到那座房子,全旭再次点燃柴火。

    男孩突然看到拿起地上,那只全旭吃剩下的一次性饭盒,里面还有他吃剩下的米饭,男孩伸手扣着已经结冰的米饭,就往嘴里塞。

    米饭到了他的嘴边,他仿佛想起了什么,将手中的米饭凑到娘的嘴边:“娘,你吃!”

    那名女子在火堆旁边,恢复了一些体力,她露出一个勉强的微笑:“四喜吃吧,娘不饿!”

    全旭看着这一家人,有些感慨,好懂事的孩子。

    他急忙从背包里取出那袋面包。蓬松的面包看着非常大,其实也没有多少,他将面包撕下来一半,递给四喜。

    四喜马上狼吞虎咽的大吃起来。

    突然,四喜一阵干呕,原来吃得太急,噎着了。

    三娘不时的拍着弟弟的后背,面包不同其他食物,遇水容易融化。

    四喜感觉好受一些,又接着吃面包。

    三娘望着四喜狼吞虎咽的样子,艰难的咽着唾沫。

    全旭笑了笑。

    他从背包里取出方便自热盒饭问道:“酸菜豆角、香菇卤肉、鱼香肉丝、梅菜扣肉,咖喱鸡块你要哪一种?”

    三娘满脸茫然。

    全旭拆了一包香菇卤肉,又拆了一包红烧肉,接着看着三娘的娘,又拆了一包咖喱鸡块。

    将水倒入餐盒,把加热包放进去,再拆开米饭和肉包,不一会儿,三个饭盒升起蒸汽,等了七八分钟的样子,饭盒里的米饭变得松软起来。

    四喜看着饭盒里的蒸汽,盯大眼睛望着全旭:“你是神仙吗?”

    “啥,神仙?”

    “你会法术!”

    全旭苦笑不得:“这只是方便自热式盒饭。”

    四喜摇摇头,三娘同样也摇摇头。显然,他们都不知道自热盒饭。

    母子三人接过全旭递过来的盒饭,三娘望着全旭:“公子,你呢?”

    全旭拍了拍肚子:“我不饿!”

    母子三人吃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姐,有肉,有肉!”

    四喜拿着勺子,将里的鸡块递给三娘看。

    三娘感觉自己在做梦。

    “肉”

    有多少时间没有吃过肉了,好像爹还活着的时候,那年大哥,二姐都还在,大哥与嫂子成亲那年,他爹杀了家里唯一的一只羊……

    三娘吃着酸菜豆角,眼泪不自觉的流了下来。

    “唔唔……好吃,肉好吃!”

    “四喜,你慢点吃,别再噎着!”

    全旭满脑子疑惑,他望着三儿问道:“三儿!”

    “嗯!”

    “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

    “知道,这里是大名府!”

    “大名府?”

    全旭微微一愣,大名府?民国初,废广平,把大名改属邯郸专区,这个存在中国历史上长达一千多年的府级建制彻底消失。

    全旭心中那股非常不好的念头更加强烈,怪不得如此诡异,他急忙问道:“现在是哪一年?”

    三娘想了想:“好像是……天启几年……”

    三娘的算术有些不好,她掰着手指头算了起来,不过没有等她算完。

    “今年是崇祯元年!”

    抱着四喜的汤邱氏说道:“去年八九月吧,新皇既位,改元崇祯,今年是崇祯元年,现在是十一月初七”

    全旭的脑袋嗡一下就炸了,崇祯元年,居然是崇祯。

第二章正确的穿越方式

    哪怕全旭再怎么无知,他也知道崇祯皇帝就是大明的亡国之君,即使是崇祯元年,大明朝也没有多少时间了。

    “当真?”

    “奴……不敢欺瞒公子!”

    汤邱氏有些害怕,她指着西北方向道:“此去西北六十里就是大名县,公子可打探……”

    全旭的眼睛瞪大,他的脑袋乱一团。

    全旭看过很多穿越小说,一般而言,穿越小说的男主角,只要穿越过去,悲惨的经历都是暂时的,马上就会反转,装逼打脸,然后一直逆袭,开挂吊炸天。

    哪怕再落魄的人,也会利用自己在未来时空的知识发一笔横财,抱得美人归。

    然而,这只是小说。

    他现在倒是穿越了,却没有遇到这么美好的待遇。

    反而有了一种极大的落差。

    没错,是落差。

    在后世,虽然他在工作方面不如意,事实上,那只是他的选择,如果他不想做了,完全可以回家收租。

    可是现在呢,他什么都没有。

    “我错了,我错了!”

    全旭如果不是因为与父亲赌气,他也不至于一个人北上。

    更不至于明明可以躺着赚钱,却偏偏自食其力。

    汤邱氏到底是成年人,考虑的问题比汤三娘和四喜要多,她一边吃饭,一边考虑着未来。

    汤邱氏一边吃着饭,一边给三娘使了一个眼色。

    三娘会意,挪到汤邱氏的身边。

    母女二人嘀嘀咕咕说着什么。

    二人起身,朝着另外一间屋子走去。

    汤邱氏一边咳嗽着,一边拿着雪揉搓着三娘的身体,渐渐的三娘身上的污垢被雪洗去。

    三娘冻得直哆嗦,她却咬着牙不吭声。

    三娘的皮肤并不算白,但也说不上黑,而是健康的小麦色。等三娘用雪洗掉身上的污垢,她缓缓穿着一件红色的衣服。

    这是他们一家人最宝贵的东西,一件新衣服。

    要说出来,这件新衣服还有些不吉利,这本是三娘二姐的嫁衣,当嫁衣做好了,三娘的二姐却得了风寒,撒手而去。

    正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三娘这个看上去像瘦小子的女孩,盘上头,穿着一件红色的嫁衣,款款进入房间内。

    全旭回过神来,吃惊的望着三娘,三娘简直仿佛变了一个人。

    不在唯唯诺诺,反而有些英姿飒爽,英气逼人。

    小孩子的世界非常简单,吃饱了就睡觉。

    四喜躺在汤邱氏的怀里,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这顿便宜掉渣的卤肉盖饭,对于四喜来说,无疑是山珍海味。哪怕在睡梦中,他的小脸上依旧洋溢着甜蜜的微笑。

    汤邱氏有些着急,不时的给三娘使着眼色。

    三娘却仿佛像一只受惊的小猫,坐在全旭的身边,低着头也不说话。

    全旭在思考着未来,明末乱世,他多少了解一些,天灾不断,民不聊生,关外有建奴虎视眈眈,朝廷内部也有各种花样作死。

    总之,这是一个无比糟糕的时代,也是一个无比黑暗的时代。

    寒风从窗户口,门口倒灌进来,卷起火苗,让火苗乱窜,一根细小的树枝落在全旭的脚下,让他醒悟过来。

    全旭有一个优点,那就是非常会安慰自己,如果不能反抗,那就试着享受过程。

    全旭抬头看着窗外,冬天天短夜长,明明才下午三四点钟的样子,却已经快要黑了。

    三娘抬头望着全旭,有些忐忑不安。

    她今年已经十五岁了,按说也到了成亲论嫁的年纪,只不过,全旭对她而言,实在太陌生了。

    可是,不得不承认,她娘说得很对。

    他们家里已经没有男人了,四喜还小,如果没有男人庇护、照顾,那么他们无法在这个乱世活下去。

    三娘的长相,猛一看上去,算不上出众。

    但是,她却属于耐看型,她的眼睛不算特别大,但也不小。五官精致,挑不出什么缺点,别有一番姿色。

    可是,让她自荐枕席,她还真落不下这个脸。

    全旭不知道三娘脑袋中的想法,他可是凭实力单身的单身狗,他指详窗户道:“咱们得想个办法,把窗户堵住,要不然,晚上就麻烦了!”

    “麻烦?”

    三娘似乎不理解,昨天他们睡在那座破庙里,下了一夜的大雪,他们就依靠着一堆捡来的柴草,反而熬过了一夜。

    “雪停了,天只会更冷!”

    全旭的目光落在那只空饭盒上,原本饭盒里的积雪,在火堆的烘烤下,已经全部融化成了水,他捡起一根三尺余长的树枝,将树枝卡在窗户上。

    树枝不够长,摇摇晃晃,随时都有可能掉下来。

    全旭将饭盒里的水倒在树枝与窗户的结合部,不一会儿,水被冻成了冰。

    全旭试了试,用手根本拽不住被冻住的树枝。

    “成了,咱们就这么办,就可以把窗户堵上!”

    全旭兴奋的笑了起来:“三儿,你去再捡点树枝,我烧水!”

    全旭从屋檐下捡起一个瓦片,结果一不小心掉在地上。

    汤邱氏没有动弹,她是实在没有力气,她看着全旭笨手笨脚的样子,有些明悟。

    她虽然不懂什么大道理,却知道,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生来会打洞。

    全旭虽然不算太胖,皮色白皙,比三娘的皮肤还要白(办公室白领都是捂白的),手上没有茧子,手上看不出伤疤。

    这说明一件事,全旭的出身不低,他不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庶民,也不像卖力气的苦力。

    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除非……

    可关键是,全旭能够看得上三娘吗?

    汤邱氏没有底气,只是在心中默默祈祷着。

    她不敢奢求全旭娶三娘为妻,哪怕是纳为妾,也能帮衬着四喜活下去。

    汤邱氏看着三娘跟着全旭忙里忙外,特别是全旭拿出他背包里的A4纸,纸上是打印的策划案废稿,他将废稿用水糊在树枝上,形成了简易的窗户。

    水被寒风冻实,如果不化冻,任凭再大的寒风也吹不走窗户上的纸。

    两个窗户总算糊好了,全旭看着那面门,又头疼起来。

    光解决了窗户的问题,如果不把门弄好,寒风一样会吹进来,一样可以把他们四个人冻死。

    全旭望着三娘道:“我去其他房间看看,能不能找到一点有用的东西,趁着天色没有全黑,你再捡点柴火!”

    三娘非常温顺的点点头:“好的,公子!”

    全旭走到隔壁房内,隔壁房间与主屋差不多,能搬走的东西都被别人搬走了,地上乱落着凌乱的柴草,全旭有些失望,就在他准备转到另外一个房间的时候,脚下被东西绊住了,差点摔倒。

    全旭低头一看,这是一张草席,上面还烂了几个洞。

    有张草席在门口挡风,总比没有强。

    全旭捡起这张草席走到堂屋里,他将一根稍粗一点的树枝充当支架,挑起这张草席,挂在门口。

    全旭用仅剩的几张废稿纸,将草席上的破洞堵起来,门外的寒风被挡住了不少,屋内多少出现一些暖意。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汤邱氏抱着四喜距离火堆更远了一些。

    “那……那个……”

    全旭还真不知道怎么称呼汤邱氏,他指着火堆旁道:“你过来坐,别冻着!”

    汤邱氏想了想,最终叹了口气,小心翼翼的坐在火堆旁边。

    全旭的左边坐着三娘,右边是汤邱氏与四喜,四个人抱团取暖,全旭有些困意。

    不知不觉,全旭睡着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全旭被一阵哭声惊醒。

    只见三娘与四喜二人一左一右正推搡着汤邱氏,汤邱氏的脸色苍白,昏迷不醒。

    “怎么回事?”

    “我娘……她的病……犯了!”

    全旭看着汤邱氏双眼迷离,他试着伸手过去,只见汤邱氏气若游丝,不过脸上温度却高得吓人,心中暗道:“不会就这么死了吧!”

    四喜看到全旭醒来,也不知道发什么疯,一下子跪在全旭面前,朝着全旭磕头,一边大哭,一边哽咽道:“神仙,神仙,求求你,求求你救救我娘,救救我娘……”

    三娘也是梨花带雨,一副我见犹怜的样子。

    全旭满脸苦笑,他懂个屁的医术。

    真有医术,他就当医生了,当医生来钱多快?

    全旭有一个高中同学,大学考上了北京医科大学,毕业以后,短短三年就开上了凯迪拉克,换女朋友比衣服还勤快,让他曾经羡慕不已。

    直到,全旭的二十四岁的生日的时候,他的父亲送了他一辆添越。

    开车就成了他最头疼的问题,每天都有无数美女,找个各种各样的借口蹭车,让他烦不胜烦,那辆添越,就在他家别墅的车库里落灰。

    全旭被四喜哭得心软,他无奈道:“我想想办法!”

    三娘起身抓住全旭的手,紧张的问道:“公子,你真能救我娘?”

    “我!”

    全旭听到这话,眼前不禁一亮。

    这个时期不是后世,而是大明朝,他这支廉价的塑料一次性打火机,如果运气好,可以骗一个傻帽,换个十两八两银子。

    “你们在这里等我,我去找一个郎中过来!”

    三娘和四喜点点头。

    三娘仿佛想起了什么,她急忙从怀中掏出一个手镯,手镯的样式非常古朴,看质地不是黄铜就是金的。

    三娘道:“这是我娘的嫁妆,应该能换几两银子!”

    “钱的事,我会办法!”

    “拿着吧,我们拿着也不用,万一被别人看到,这个金镯子就会害了我们!”

    全旭想了想感觉也是。

    明末乱世可不比后世,他们母子三人可没有半点战斗力,一旦遇到歹人,那就麻烦了。

    全旭收起这只金镯子,背着自己的背包,他想了想,将背包里还剩的两盒盖饭拿出来,递给三娘:“记住怎么吃这个的了吗?”

    三娘点点头。

    “那就好,我会尽快回来!”

    全旭掀开破草席,朝着门外走去。

    外面天很黑,路也非常滑,全旭朝着西北方向,沿着那条路艰难的走着。

    “扑通”

    全旭的脚下一滑,摔在地雪地上。原本松软的积雪被冻得坚硬无比,全旭摔得胳膊、膝盖都破了皮,流出了血。

    全旭满腔悲愤:“神啊,让我离开这个地方吧!”

    然而当他的这个念头刚刚升起,原本漆黑的夜空突然间变得明亮无比,一团刺眼的光芒亮起,让他下意识的闭起了眼睛。

    全旭缓缓睁开眼睛,当初在办公室里的那一幕诡异的景色又出现了,天空中出现一个银色光芒的漩涡,漩涡的中心是一个漆黑无比的黑洞。

    他的手和脚无法动弹,身上也突然发出蓝色的光芒,随着光芒暴涨,他感觉他自己的身体越来越轻,缓缓浮起。

    黑洞产生了巨大的吸力,将他吸向那个黝黑无比的黑洞中。

    全旭失去了意识,陷入了无尽的黑暗之中。

    ……

    当他再次醒来,全旭发现自己正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

    “原来是在做梦,谢天谢地……”

    就在这时,全旭发现了不对劲。

    他的胳膊上、腿上传来了阵阵疼痛,却显得无比清晰。

    他撸起袖子,看着胳膊上的伤疤,伤疤刚刚结疤,显然是受伤不久,他挽起裤子,膝盖上的伤疤也是如此。

    “这伤是怎么回事?”

    就在全旭浮想联翩的时候,他的手机突兀地响起铃声,他拿出手机,看着手机上的来电显示,正是备注着“天杀逆子”的头顶上司顾川。

    他急忙接通电话:“喂……”

    “全旭,今天干什么去了,手机也打不通,也不请假,我告诉你,今天你算旷工,罚款一千,还有,那个策划案……如果不能让我满意,我让你好看……”

    全旭全程将手机放在办公桌上,等了他的头顶上司咆哮了足足十几分钟:“说够了吗?说够了轮到我说两句了吧?”

    顾川被噎得说不出话来。

    全旭心中暗爽:“告诉你两件事,第一,小爷不干了,小爷不在乎这点工资,小爷回家躺着收租去。第二,你的事……我知道了……”

    说完,全旭干脆利落的挂断了电话。

    全旭还真不知道顾川的问题。

    只是他感觉,顾川肯定有问题。

    一个公司部门长,充其量也就是中层管理干部,工资收入也就不到三十K。按说其实不算少,只是这里是北京,最苦逼的就是这种名义上的中产阶级。

    上有房贷要还,还有车子、孩子要养,经济状况本来就不算太宽裕,他居然有三部同样款式的手机。

    另外一边。

    他的顶头上司顾川,一个聪明绝顶的老男人拿着手机在风中凌乱……

    他的事,全旭知道了?难道说,他与欧总的事……

    他不敢往下想下去,这可不是渎职问题,而是经济犯罪,他一旦被揭发,他至少要蹲三到五年。

    电话再次响起。

    “那相啥,小旭,资方爸爸崔得急,老哥我也是没有办法,今天,我算你年休,工资一分不少,公司策划案,你……明天,可以晚点去,好好休息,中午十二点,最迟不能超过下午两点,把策划案弄出来就行,其实,随便弄弄就行,这是行活,你懂……”

    全旭拿着电话愣住了:“这个人怎么这么贱呢?早知道就不用委屈求全了啊!”

    全旭打开背包,发现背包里的策划书打印稿全部不见了,他愣了一会儿,这才打开电脑,启动打印机,重新打印一份。

    将策划案放在顶头上司的办公桌上。

    就在这时,他伸手摸到一个东西,掏出来一看,居然是那个金色的镯子。

    全旭愣住了:“难道不是梦?”

    全旭走出办公室,来到公司楼下,骑着自己的小电驴,公司对面的小诊所还在亮着灯,一名妇女抱着一个孩子冲进诊所。

    隐隐约约传来医生的咆哮:“你们怎么做父母的,孩子这么烫也不早点来,再烧下去就没治了……”

    全旭忽然又想起汤邱氏,还有三娘,还有四喜。

    全旭骑着电动车,朝着出租屋走去。

    全旭来到一处夜市摊前,要了一份麻辣小龙虾,十个羊肉串,还有两瓶啤酒。

    不知道怎么的,全旭的眼前老是浮现那个一身红衣的三娘。

    “老板,打包!”

    全旭将啤酒和小龙虾打包,他又转头跑到诊所,买了一大堆消炎药、感冒药。

    又跑到二十四小时便利店里买了足足一大包零食,什么方便面、面包、火腿肠、罐头,直到他的背包塞不下来,当然,全旭的钱包也少了两百多块。

    全旭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回到那个时空,不过他确实是忘不了三娘。

    就在结帐的时候,突然看到便利店的货架上还有几盒保暖内衣,男女都有,全旭想也没想,直接买了四套。

    全旭又想到那个时空是明末乱世,他们距离那群灾民其实并不算远,人要是饿极了,可是什么事情都能干得出来。

    全旭想了想,直接返回出租屋。

    在他的出租屋里,还有全旭之前买的一把工兵铲,那件东西应该可以防身,自己抡起来,对付三五个手无寸铁的灾民应该不成问题。

    全旭找到那只布满灰尘的工兵铲,又想了想,将身上的衣服换了一下,穿上冬天的保暖内衣,羽绒服,不一会儿热得他满头大汗。

    此时的全旭同学,一手拿着一包感冒药,一手拿着工兵铲,背上背着满满一大包食物,他大吼道:“明朝我来了!”

    不一会儿,全旭依旧站在出租屋内。

    开启的方式不对,全旭再次大吼:“明末我来了!”

    “你麻痹,脑子有病……”

    隔壁的邻居爆发出了热情的问候。

    全旭仔细想了想,终于想起了开启穿越的正确方式:“神啊,让我离开这个地方!”

    他的脑袋刚刚升起这股念头。

    银色光芒便出现在他的面前,那团银光开始快速转动,形成一个巨大漩涡,漩涡中央就是一个黑洞。

    漩涡将他卷了进去,他昏迷过去。

    全旭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又回到了那个冰天雪地中……

第三章勤劳带来的财富

    冷,真的很冷,在这个冰天雪中,一盆水泼出去马上就凝成了冰,可即便是这么冷的天,全旭心中却像火一样在燃烧着。

    回来了,真的回来了。

    远处,依稀可以看到那座房子的轮廓。

    就在这时,全旭感觉到了不对劲。

    他记得非常清楚,他只带了一包感冒药,一柄工兵铲,还有一包零食,四套保暖衣。

    然而,问题是,他的面前多了一些东西。

    雪堆上明显摆放着一套菜刀刀具套装,这套菜刀刀具套装他有些熟悉,就是他的房东买的,房东因为工作问题临时出国,全旭租下了这套三居室的房子,干净整洁,家具、家电崭新齐全,而且还有一台价值十几万的钢琴。

    这样的一套房子,当初租的时候,一年一万四。

    全旭感觉房东有点傻,四环里三室两厅一万四?哪怕是月租,也不可能租到。

    但是,全旭却租到了。他捡了一个大便宜,本着有便宜不占就是王八蛋,全旭把房东的车位以每年一万二的价格转租出去。

    全旭平时并不自己做饭,偶尔用那套高档厨具煮一下方便面。

    这套菜刀刀具好像还是知名品牌(不给广告费,坚决不插入广告),包括一把砍骨刀、一把切片刀,一把多用刀,一把剔骨刀,一把水果刀、一把厨房剪,磨刀棒,还有刀座,据说这一套刀具就高达好七八千大洋。

    除了这套刀具,还一只德国进口炒锅,一只燃气灶台不锈钢水壶,最关键的是,他房间里的床垫、被子、褥子、包括床单,全部出现在面前。

    “尼玛,这是怎么回事?”

    全旭没有急着返回那座房子,而是冷静的思考。

    他的第一次穿越,就是因为工作太累,发出感慨,结果出现在明末。

    那个时候,他的背包、自热盒饭,包括策划案打印稿,其实并没有在身上。

    终于,全旭有些明白了。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能穿越时空,这个穿越时空,只需要他脑袋中产生这个念头,当时他心中一直以为这些东西非常重要,所以,他可以带着自热盖饭穿越。

    这次,他虽然做了充足的准备。

    但是,脑子里却依旧想着,这边天气太寒冷,会冻死人。

    于是,他就带过来了他的被褥和床单。

    他想着,自己在明末乱世,必须拥有自保的武器,然而问题是,他当时根本就没有机会去买自卫性质的防具,刹那间,脑子里想到了厨房的菜刀,厨房里的锅可以在这边烧热水……

    另外的问题是,他发现,这两个时空其实是平行的,相互不干扰。

    他可以从办公室直接来到明末,可同样,也可以从自己的出租屋来到明末。

    两次穿越的地点不同,抵达的地点也不同,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一次他来到了他离开时的地点。

    弄明白了这一切,全旭望着地方的一堆东西,又头大如斗。

    他无论如何也无法一次性将床垫、被子、褥子、刀具、炒锅、水壶、工兵铲、水壶等东西带到那幢房子。

    无奈之下,全旭只好把菜刀和自己的被褥,放在地上,然后又工兵铲,将积雪铲起来,覆盖在这些东西上面。

    虽然是夜里来回一趟也用不了多少时间。

    但是,全旭不敢赌啊。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全旭背着零食,拿着药,手中握着工兵铲,朝着那座房子走去。

    ……

    就在全旭冒着风雪朝着那座房子艰难的走去时,汤邱氏却已经醒了。

    她仿佛是回光返照,一下子恢复了精力,在她睁开眼睛的第一瞬间,她没有看三娘,也没有看四喜,而是在屋里搜索着全旭的影子。

    这座屋子虽然是三个大开间,面积差不多超过六十平方,不过房间内却空无一物,一目了然。汤邱氏没有看到全旭的影子,脸上非常失望:“三娘,他走了?”

    “嗯!”

    “你这个死妮子,让娘怎么说你好呢!”

    汤邱氏的眼泪就流了下来:“多么好的机会,你都不会珍惜,三娘,你以后一定会后悔的,娘的眼睛不瞎,他身上随时带着美味可口的米饭,还有肉,这是什么样的人家?咱们村里最富裕的汤大财主家,他们一门三个秀才一个举人,在咱们杞县也算是数得着的人家,他们过得什么日子?”

    说到这里的时候,三娘脑袋中不自觉的想到了白天跟着全旭吃的那顿饭,叫什么来着,鱼香肉丝,味道实在是太美了。

    “汤大财主一年到头也吃不了几次肉,还需要半杂粮半白面凑和着过!”

    汤邱氏拍着自己的大腿哽咽道:“娘也不指望你什么了,能拉扯着四喜,让他长大成人就行了。哎……这都是命!”

    四喜原本哭喊得累了,就迷迷糊糊睡了过去,现在却被他娘的哭声惊醒,他看着娘亲的样子,顿时大喜:“娘,你好了,太好了,你饿了吧,咱们有肉吃!”

    说着,四喜爬到草堆里,翻出全旭临走时给三娘留下的两个盒饭,四喜抱着盒饭,来到汤邱氏身边,举着盒饭:“娘,吃肉!”

    “娘,不饿!四喜吃吧,四喜还要长身体!”

    汤邱氏摇摇头,她自己的自己的身体,她现在感觉不到寒冷,感觉不到力量,她也清楚,这是她的最后时光,这叫回光返照。

    三娘明白了,她娘的时间不多了。

    她的眼泪不受控制,突然间流了下来,她急忙道:“娘,不会的,公子去城里郎中了,你要坚持住!”

    汤邱氏苦笑着,伸手抚摸着三娘的脸:“三娘,苦了你了,你一定要答应娘,替娘好好照顾四喜……”

    汤邱氏还真没有底气,看着全旭的样子,就知道他的出身不差,正是因为出身不差,她才没有底气。

    三娘的模样不差,在十里八乡都非常有名。

    然而,在这个乱世,漂亮反而成了三娘的原罪。

    “娘……”

    汤邱氏眼中的神彩慢慢暗淡了,她感觉好累,好想睡觉,她闭上了眼睛。

    三娘推搡着汤邱氏,汤邱氏却没有像原来一样再次醒来。

    “娘,别吓我…娘……”

    就在全旭来到院子外面的时候,他听到屋里传来三娘撕心裂肺的哭声,他以为出了什么事,急忙冲进屋里。

    四喜和三娘哭泣着,他们两个似乎没有发现全旭的到来。

    全旭没有在意,他急忙把东西扔在地上,来到汤邱氏身边,蹲下身子,观察着汤邱氏。

    此时的汤邱氏已经在弥留之际,不过,她似乎看到了全旭的到来,心中又升腾起生存的希望,她想用力盯开眼睛,然而,无论她如何努力,都无法睁开眼睛。

    全旭借着屋里的火光,看着药瓶和药盒上的使用方法。

    他买的是非处方药,如九九九、白加黑、快克、新康泰克等等,按照说明书,扣出几颗药,急忙掰开汤邱氏的嘴,将药塞进汤邱氏嘴里。

    好在,汤邱氏还有吞咽的能力,不过药被卡在喉咙里下不去,他又向汤邱氏灌入了一些水。

    “行了!”

    全旭推了推三娘道:“别哭了,你娘没事了,最多睡一觉,天亮就该好了!”

    三娘仿佛看到了救命稻草,一下子扑到全旭怀里,嚎嚎大哭:“我以为你不回来了,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全旭用了好大一会儿,这才让三娘和四喜冷静下来。

    全旭将剩下的药替给三娘:“把这些药收起来,最多三天,你娘就会没事的。”

    三娘点点头,她仿佛想到了什么,急忙拿起全旭之前留下的自热盖饭:“公子,你饿了吧,我给你做饭……”

    “暂时不用!”

    全旭打开背包,将背包里的食物全部倒出来,什么牛肉罐头、午餐肉、黄花鱼以及红烧带鱼之类,蔬菜和水果倒是没有准备。

    面对足足一大包食物,三娘愣住了:“这是……”

    “我刚刚买的!”

    全旭指着一个火腿肠道:“吃的,都是吃的。”

    说到这里,全旭起身朝着门口走去。

    三娘以为全旭要走,急忙追过去:“公子,你去哪?”

    “我……外面还有我的东西,我去拿回来!”

    “我们一起!”

    三娘与全旭一起将存放在外面的被褥、床垫,锅和刀全部带进了那座房子。

    全旭将床垫铺在地上,然后再将褥子铺上,全旭用手试探着汤邱氏的脉搏,感觉她的脉搏似乎跳动更加有力了。

    全旭纠结了一小会儿,就抱着汤邱氏躺在褥子上。

    三娘感觉自己在做梦一样,看着屋里的菜刀、锅、还有水壶,当然,更多的则是一大堆吃的食物。

    “来四喜,咱们吃肉!”

    全旭将一个牛肉罐头用刀打开,然后将牛肉罐头放在火堆边烤着,他又想起了打包的小龙虾还有羊肉串。

    羊肉串和小龙虾都凉了,全旭拿着羊肉串放在火边烧着,早已加工完成的羊肉串遇到火焰烤制,马上流出早已油,发出诱人的香味。

    三娘拿着水壶,去外面找了一堆干净一些的雪,将雪塞进水壶中。

    等到三娘回来的时候,四喜正拿着羊肉串,吃得满嘴流油,当然,辣椒在明末还是稀罕物,四喜没有吃过辣椒,对于麻辣味的羊肉串可是痛并快乐着。

    他吃得满头大汗,一脸享受。

    看着四喜吃得那么开心,全旭更加饿了。他将炒锅简单用雪洗了一遍,然后将麻辣小龙虾放在炒锅里加热。

    十个羊肉串全部进了四喜的肚子里,四喜又干掉了半罐牛肉罐头,撑得翻白眼。

    全旭害怕四喜吃撑了,这才劝四喜:“行了,四喜吃多了会难受的!”

    四喜这才恋恋不舍得将牛肉罐头放下来。

    三娘吃了一盒自热式的咖喱鸡块盖饭,在全旭的要求下,又啃了两根火腿肠。

    四喜吃饱了就想睡觉。

    全旭看到地上的保暖衣,急忙道:“等一等!”

    全旭拿着保暖衣,挑了一件最小的,不过,没有办法,二十四小时便利店没有儿童保暖衣,只有几件成年人的,全旭将四喜的破衣服脱下来,然后扔在一边,将保暖衣穿在四喜身上。

    四喜套在保暖衣上衣,就感觉像是穿了一件裙子,直接到脚面。

    不过,四喜却开心万分,这件新衣服实在是太暖和了。

    “裤子!”

    全旭望着裤子又有些为难。

    三娘接过保暖衣,给四喜穿起裤子,当然,也只能硬穿,嘟嘟囔囔,不成样子。

    全旭将四喜抱在汤邱氏身边,用被子给汤邱氏和四喜盖好。

    全旭也非常无奈,他在后世只是秋季,被子本来就不厚,放在明末还有些单薄。

    四喜不一会儿就睡着了,看着四喜一脸满足的样子。

    三娘起身朝着外面走去。

    “你去做什么?”

    “我去找些泥,垒个灶台。”

    这个屋里只有一个火塘,说是火塘,其实就是屋里地面凹下去一块,放在里面烧着柴火。

    全旭又拿出一件红色的保暖内衣,递给三娘:“这是你的,试试看,合不合身!”

    “我的?”

    三娘接过这件厚厚的衣服,一脸欣喜。

    不过,她却没有直接换衣服,而是一脸纠结。

    全旭倒非常自觉:“要不,我先出去,你在这里换衣服!”

    “不要!”

    三娘情急之下,急忙出声。

    话已出声,她又有些后悔。毕竟,她是一个女孩,虽然她娘让她与全旭成婚,她也穿着嫁衣,可是,她总感觉有些难为情。

    她的脸红通通的,她用低若蚊子一般的声音:“公子,你转过去!”

    全旭倒没有邪恶的想法,虽然三娘已经十五岁了,可是在全旭看来,三娘还是一个孩子,一个连男女都分不出来的孩子。

    用现代的话说,三娘在全旭眼中,还属于没有开始青春期发育的孩子。

    全旭闭上眼睛,坐在床垫上。

    他的床垫是二米乘以二米二,虽然睡了汤邱氏与四喜,其实他们二人才占了不到三分之一的空间。

    全旭坐在床垫上,闭上眼睛。

    他今天算是出力颇大,又累又困,不知不觉睡着了。

    当三娘换上那件红色的保暖衣,一股说不出来的感觉,马上涌上她的心头。

    现代科技的保暖衣,可不是浪得虚名的,那怕零下十度,只要保暖衣不湿,一个可以保持人体体温。

    身上传来久违的温度,感觉那道束缚感,三娘的心中莫名的升起一股羞耻的感觉。

    然而在这羞耻的情绪之后,竟然藏着点点幸福的味道。

    幸福?多么遥远的词汇啊。

    似乎得追溯到在小时候的时光了。

    三娘依稀记得在她很小的时候,她爹是一个镖师,虽然是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讨生活,不过,镖师收入不错。她爹每次回来,都会给家里带来一些肉或者果脯,让她与大姐、大哥打打牙祭。

    当时四喜还没有出生,作为当时的老吆儿,大哥,大姐总是把好吃的让给自己。

    现在想想,那时简直就是天堂。

    她娘躺在床垫上睡着了,四喜也睡着了,全旭同样也睡着了。

    全旭盖着被子,脸上露出一脸得意的笑容,仿佛做着什么美梦。

    “家!”

    三娘不知道脑袋里怎么升出这么一个感觉。恍惚中,三娘竟然产生了这样的错觉。在意识到自己的想法之后,她感到脸上莫名的有些发烫。

    三娘却没有躺下睡觉,她看着全旭带来的奇怪的铲子,还有几把锋利的刀。特别是那把多功能刀(外形仿佛一把匕首,比匕首稍宽),三娘随手将这把刀收起来。

    她扛着工兵铲走出屋外。

    从现在开始,她不再是灾民,也不再是流民,她是一个有家的人。

    三娘的性子一直都要强,学功夫比她大哥都快,事实上,如果当时她不是饿了三天,全旭别说追上她,就算是打,全旭也还真不是对手。

    三娘的身材看着单薄,却非常有力量。

    她拿着工兵铲在房子不远处的树林中砍了半夜的树,她将这些树拖到院子里,这个院子原本没有门,这样非常不安全。

    三娘将树枝修剪好,截成整整齐齐的,用树枝编织起来,形成一道门。

    这样的一座门,虽然不够坚固,至少野兽是无法进来的。

    当全旭醒来的时候,他发现屋里多了一个灶台,灶台上放着那只炒锅,原本的火塘也垒了支架,吊着一个银光闪闪的水壶。

    水壶里的水已经烧开了,正在咕嘟咕嘟的冒着泡。

    全旭起身穿上衣服,来到屋外。

    只见院子多一道用树枝做成的简陋的门,院子里的积雪也被扫了一大半,形成了三条小路,分别通向左右厢房。

    全旭听到右厢房里传来阵阵挖土的声音,就朝着屋里走过去。

    “啊……”

    三娘一阵惊呼。

    全旭急忙冲进厢房。

    右厢房其实也是空荡荡的,当时三娘想垒灶台,需要取土,可是院里院外的土都被冻实了,根本就挖不动。

    三娘就想着反正右厢房也用不着,不如先挖一些土和泥,等将来化冻了,再把外面的土填实右厢房。

    然而,全旭的这只工兵铲太好用了,挖土非常顺利,三娘制作了一个简单的灶台,然后又垒起了火塘,这还不够。

    既然是家,那就要有一个家的样子。

    三娘决定挖多一点土,垒一个火坑,这样以来,他们就不会冻着了。

    只不过,当她往下挖了将近两尺半的时候,挖出了一口大瓮。

    三娘将这口大瓮周围挖开,却现瓮里装着东西,等她取出里面的东西时,顿时惊呼出声。

    “我去!”

    全旭来到屋内,看着三娘手中的金锭,一脸呆滞。

    全旭愣了好大一会,这才醒悟过来。

    这是遇到了原来房主人埋下的金子。他不得不佩服原来的房主人,实在是太聪明了。

    房子里的门窗和家俱全部搬走,估计搬不走的也烧掉,这样以来,即使有人鸠占鹊巢,也不会太久。

    这样的房子根本就没有办法长期居住,就算占据了这座房子,谁会在屋里挖土?

    但是,偏偏遇到了三娘。

    于是,便宜了他们。

    这个大瓮里装着的金子总共一百零七锭,每锭大小不等,大的莫约三四斤的样子,小的好像不足一斤。

    全旭兴奋得差点手舞足蹈:“发财了,发财了!”

    PS:五千五百字,大家慢慢看吧,就不分章了。

第四章方便面引发的血案

    汤邱氏做了一个梦。

    在这个梦里,她的女儿三娘成功嫁给了全旭,她看着三娘一身嫁衣,却哭得撕心裂肺。

    三娘最终还是坐着八抬大轿走了,汤邱氏心中空落落的,非常不是滋味。

    只剩下四喜与她相依为命,她们熬过了最寒冷的冬天,终于等到了春天,她与四喜在温暖的太阳下,晒着太阳……

    汤邱氏感觉身上很热,特别是心口,那火辣辣的太阳,仿佛只灼热着她的胸口。

    就在这时,一股温热浇在她的腿上……

    汤邱氏终于醒了,她发现这只是一个梦,四喜尿了她一腿。

    作为母亲,她并没有生气,只是突然发现,她现在不是躺在草堆里,而是一个褥子上,洁白干净的棉褥子,身上还盖着一个奇怪花纹的被子,被子很大,也很软,相当暖和。

    这个褥子怎么来的?

    这个被子怎么来的?

    汤邱氏发现这个屋里不仅仅多了一个被褥,还有一个湿漉漉的灶台,灶台上放着一只带着手柄的锅,她们睡觉的火塘前,还架着一个架子,一只银光闪闪的水壶,正烧着热水,水壶里还冒着泡泡,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

    一大堆说不出来的东西,就胡乱的放在地上的草堆里……这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全旭回来了。

    汤邱氏喜极而泣,全旭没有丢下他们,没有把他们当作拖累……

    谢天谢地,汤邱氏赶紧跪下,虔诚的祈祷着。

    四喜也醒了,他已经知道自己尿床了,他也有些害羞,有些尴尬,他用被子蒙着头,不敢正视他娘的眼睛。

    可惜,四喜多虑了。

    汤邱氏并没有怪四喜,而是掀开被子,将四喜挪动到干净的褥子上,同时,她也发现四喜穿着一件非常不合身的衣服,这件衣服非常奇怪,也非常厚实,面料很柔,却不是她见过的布料。

    根本就不难猜测,这应该是全旭带过来的。

    好在四喜尿床的时候,只尿湿了裤子,汤邱氏将四喜的湿裤子脱下来,准备给他洗干净。

    “太好了,太好了!”

    屋外传来全旭的声音,汤邱氏脸上有点热,更加的是尴尬。

    被褥在明朝可是一件值钱的大物件,当初他们在逃难的时候,就把给二娘准备的嫁妆,两床崭新的被褥当给了当铺,得到了五两三钱银子,要不然,他们也不可能活着渡过黄河,跑到河北大名府。

    可是,现在这床看上去非常新的被褥,却被四喜尿了。

    这该怎么向全旭交代?

    ……

    全旭非常兴奋,他将这个大瓮里的金锭装进背包里,一百多块金锭,虽然成功装进去了,然而,尴尬的是,全旭却无法背动这个被包。

    三娘小心翼翼的问道:“公子,要不咱们再把这些金子埋进去?”

    “不用!”

    全旭笑道:“有了这些金子,我就可以给你们添加一些家具,再买一些粮食,这个冬天就容易过去了!”

    三娘点点头。

    全旭指着那些浮土道:“再埋进去!”

    三娘非常听话,拿着工兵铲,扭转成铁锨的样子,将土一股脑的推到大瓮里,地面还是有些凹痕。

    全旭想了想道:“这样吧,你去拿些柴草过来!”

    看着三娘离开,消失在视线里。

    全旭集中精神,脑袋里想着这些金锭,然后再开始念叨:“神啊,让我离开这个地方吧!”

    下一刻,如同实质的银光闪现,哪怕是白天,那个银光的漩涡中央,也是漆黑如墨。

    全旭陷入昏迷……

    等全旭再次醒来,他出现在自己的出租屋中,脚下放着那个硕大的背包,背包里当然装着金光灿灿的金锭。

    房间里来房东的电子称,全旭将这些金锭放在电子称上,经过粗略的称重,这一百多块金锭共计重达一百八十四公斤,三百六十八斤。

    全旭也坦然了,怪不得他背不动。

    全旭打量着房间,果不其然,厨房里少了那一套名贵的刀具,也少了一只炒锅。

    全旭想来,自己突然离开,三娘和四喜肯定着急……

    却又转念一想,如果自己不回明末,光依靠着这一百八十四公斤黄金,那岂不是美滋滋?

    一克黄金就是三百八,哪怕他这批来路不明的黄金卖不了市场价,卖三百五应该不成问题,那岂不是六千多万?

    全旭从电冰箱里拿出一瓶可乐,打开可乐,喝了一口,他开始纠结起来。

    拥有六千多万,那岂不是可以向父亲证明,自己也比他强?

    不用被他安排,一样可以活得似模似样?

    全旭第一次产生了选择性痛苦。

    但是,只要想到三娘与四喜,包括汤邱氏,全旭有些于心不忍。

    他们三人在明末那个人吃人的黑暗时代,怎么活下去?

    全旭拿起笔,记录了自己从房间里带走的刀具和炒锅,这些东西应该给房东还回去,不过一事不劳二主,全旭决定从出租屋里再搬些东西。

    比如,主卧室里那张进口实木的席梦思床,当然,还有客厅里的红木沙发和茶几,对了、锅有了,还没有碗,菜板,最关键的是没有粮食……

    想到这里,全旭没有启动穿越,而是直接跑出去,来到出租屋小区外面的生活超市,看着钱包里还有一千多块,全旭就买了一袋五十公斤的大米,一袋面粉,油盐酱醋和各种调料,蔬菜区又扫了一大堆蔬菜、水果包括肉,还买了一只鸡。

    花了五十块钱,找了一个跑腿,帮着自己把这些东西送到出租屋,万事俱备,全旭开始了穿越。

    当全旭再次来到右厢房的时候,三娘不在这个屋里,当然,全旭也被吓了一跳,整个右厢房大约五十多平方的空间里,堆放着全旭带来的东西,一张大床,一张茶几、红木家俱,还有蔬菜、水果、锅碗瓢盆、油盐酱醋等等。

    全旭正准备喊三娘过来帮忙,结果主屋方向就传来汤邱氏喝骂三娘的声音。

    当然,由于汤邱氏说的是河南方言,又急又快,全旭根本就听不懂。

    三娘低着头,两只手玩着衣角。

    全旭虽然听不懂,不过却也明白,那么一大笔金子被自己拿走了,出于人性考虑,汤邱氏怀疑自己不告而别,属于人之常情。

    全旭没有点破,装作没有听到的样子,直接大声说道:“三娘,三娘,过来帮忙!”

    汤邱氏微微一愣,三娘却飞快的跑到外面,一下子扑到全旭怀中,三娘这才委屈的哭了出来。

    “你去哪里了,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不知不觉中,汤三娘对全旭产生了深深的依恋。

    全旭指着屋里的东西道:“当然是买东西了,这里啥也没有,你们怎么生活下去?”

    汤邱氏自然不相信全旭的鬼话,她感觉自己的这个女儿算是白养了,还没有嫁过去,胳膊肘就开始往外拐了,以后还怎么了得。

    右厢房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东西,特别是看着这么多东西,汤邱氏说不出话来。

    三娘其实也没有跟汤邱氏说实话,她是告诉汤邱氏挖到金子了,但是没说多少。

    其实汤邱氏根本就没有见过金锭,只知道一两金子可以换八两银子,但是随着去年旱灾的发生,粮价越来越高,八两银子其实也买不到多少东西,如果是大米的话,大约可以买到四石多点。

    汤邱氏看着右厢里的大床和奇怪的东西,仿佛明白了什么。

    她虽然久病初愈,身子根本就使不出力气,却没有纠结金子问题,而是与三娘一起开始收拾东西。

    全旭其实并没有想过与三娘他们长期住在一起,这些东西,其实都是给三娘他们准备的,但是在汤邱氏看来,全旭应该是与家里闹了别扭的贵公子,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想过要把三娘明媒正娶,而是养在外面,当作外室。

    这也是命,毕竟,这个年代,结婚讲究门当户对,全旭的家里绝对不允许他找一个来历不明的女子为妻。

    汤邱氏又开始埋怨起了三娘:“三娘,你不该把灶台垒在主屋!”

    在明代,但凡有点身份的人,住哪座房间,都有着明确的讲究。老人长辈一般住在北房也就是主屋,长子住在东厢房(左),次子住在右厢房。

    虽然这座房子布局简单,只有九间房子,哪怕全旭不住在主屋,也应该住在东屋。

    四喜非常好奇,这儿看看,那儿摸摸。

    汤邱氏小心翼翼的问道:“这张床,挪到主屋吧?”

    全旭没有想那么,他点点头道:“可以!”

    好在这张实木床是可以组合的,三娘拿起扫把,将主屋里的东边进行清扫,那些柴草也不舍得扔掉,只是堆到西边的位置。

    全旭将床头柜、床板拆下来,然后搬到主屋里进行组装。

    汤邱氏倒是没有帮忙,关键是她也不懂,不过,她看到了肉和蔬菜,就让四喜帮着她摘菜,其实很多菜,汤邱氏也不认识,更不知道怎么做,她就洗了几颗胡萝卜,将胡萝卜切丁,与大米放在锅里一起煮。

    四喜在汤邱氏面前,变得非常乖巧,跟着在灶台前烧火。

    汤邱氏拿着刀,从全旭买来的肉块上切了一小块肉,准备炒菜。

    全旭与三娘用了足足一个多小时的时间,这才把床重新组合好。

    全旭虽然不是一个有洁癖的人,但是他的那床被褥,被四喜与汤邱氏睡过了,他也不准备要了,全旭这次准备更充分,还有一套崭新的被褥。

    三娘认真的铺好床,她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席梦思床,非常好奇,在床上打着滚儿,笑得非常开心。

    全旭又将衣柜、茶几以及沙发搬进去,这样以来,整个房间显得有些拥挤,不过却有了一个家的样子。

    然而问题是,灶台的浓烟实在让人呛人,全旭不得不说道:“等会做好饭,咱们把这个灶台挪到西屋去。”

    三娘还没有开口,汤邱氏笑道:“应该的!”

    全旭看着满地的包装盒,还有包装纸,三娘和汤邱氏包括四喜不识字,他们不认识没问题,可是明朝识字的人也不少。

    想到这里,全旭急忙将这些饭盒、包装袋,包裹罐头上的包装纸都撕下来,扔进火堆里,毁尸灭迹。

    将菜板放在桌子上,全旭洗洗手道:“我来做饭吧!”

    三娘正想说话,汤邱氏给三娘使着眼色。

    汤邱氏和三娘虽然会做饭,不过他们都是做农家家常饭菜,所以难登大雅之堂。

    汤邱氏看了看屋里的沙发,感觉应该是用来的坐的,只不过,她看着自己身上的脏衣服,却又不敢坐,怕弄脏了。

    全旭这才发现,此时的汤邱氏依旧是那套脏兮兮的单薄衣服。

    全旭指着昨天晚上带过来的衣服,还有药说道:“三娘,拿着这身衣服,去跟阿姨换了,对了,茶壶里有热水,可以去西屋里简单洗一下!”

    三娘点点头。

    汤邱氏也跟着去了西屋。

    全旭这才开始做饭,只不过,他除了煮泡面,唯一会的菜就是西红柿炒鸡蛋。

    那些肉和其他蔬菜,都是他给三娘准备的,随便他们怎么吃,自己吃的话,还是要按照自己的口味来。

    米粥熬好,全旭也没有起锅,直接放在炒锅里,拿了另外一口炒锅,洗刷之后,将油倒进锅里,然后打鸡蛋。

    四喜没有见过西红柿,看着全旭切着西红柿直咽口水。

    全旭其实还挺喜欢四喜这个孩子的,看着四喜的年龄,应该是后世人憎鬼厌的年龄,他却非常懂事,而且绝对不任性。

    全旭将一颗没有切的西红柿递给四喜:“吃吧!”

    四喜裂开嘴,憨厚的笑着,一边烧火,一边吃着西红柿。

    ……

    汤邱氏在西屋里。

    汤邱氏也是一个勤快的人,她用热水擦擦身子,换了那套黑色的保暖衣,用着全旭带来的洗发膏洗头,感觉非常舒适。

    “三娘!”

    “嗯!”

    “你和他那个没有?”

    “啥……”

    “你这死妮子!”

    三娘恍然大悟,她一脸娇羞:“没……昨天晚上,我……”

    “要抓紧,虽然你成不了正妻,当外室的话,如果有了一儿半女,以后也吃喝不愁了!”

    三娘看着自己单薄的身材,特别是看着保暖衣上那张图画,那个美女身材凸凹有致,可自己啥也没有。

    汤邱氏又将四喜尿湿的裤子洗好,挂在西屋里凉起来。

    这才来到主屋。

    “吃饭吧!”

    全旭吃着满满一盆西红柿炒鸡蛋。

    鸡蛋,汤邱氏倒是见过,可是却没有炒着吃过。

    三娘起初还不好意思,可是随着全旭认真而真诚的让她吃,她吃得狼吞虎咽,满嘴流油。

    炒锅的份量本来不足,熬的米粥,四个人一人一碗,就见底了。

    四喜和三娘其实还没有吃饱。

    全旭又拿出原来买的方便面,这是他最拿手的饭,将油倒入炒锅里,然后打上四个鸡蛋,等着鸡蛋变黄,然而倒是少量的水。

    随着水开了,全旭将袋装的方便面放进炒锅里,他一下子放了五袋方便面,将调料包倒进锅里,不一会儿,方便面发出诱人的香味。

    然而,三娘和四喜还没有来得及吃。

    门外就传来阵阵沙沙的脚步声,脚步声非常凌乱,听着人应该不少。

    全旭急忙拿着门口的工兵铲,三娘也拿着那柄多功能刀,跟着全旭来到门口。

    透过矮小的院墙,全旭看着门口至少二三十名衣衫褴褛的灾民,男女老少都有,还有几个孩子,这些灾民满脸污垢,瘦骨嶙峋,人人露出饿狼一样的目光。

    这两天全旭他们没有开火,只是刚刚开火煮了方便面,却把这群饿引过来了。

    院子幸亏被三娘制作了一个简单的木门,虽然不够坚固,至少他们没有冲进来。

    全旭望着这二三十人,有些紧张的问道:“你们做什么?”

    “行行好,给点吃的吧!”

    众人七嘴八舌的说着,其中还加着小孩子的哭泣声。

    全旭望着主屋方向,顿时恍然大悟,这附近没有人烟,距离最近的灾民聚集点就是那座破庙,只不过,这座房子距离破庙还有半个小时的路程。

    他们今天用湿灶台开火,浓烟升起,几里外都能看到,这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全旭在做西红柿炒鸡蛋,这种香味,顺着风可以漂很远。

    全旭当然有吃的,可是呢,这些东西不能露面,否则,这些灾民马上就会一拥而上,把他们抢光。

    众灾民一边叫嚷着,一边推着那道简陋的木门,简陋的木门摇摇欲坠。

    肯定挡不了多久。

    全旭虽然不了解明末,可是他却从这些灾民眼神中看出了贪婪,还有兴奋。

    怎么办?

    怎么办?

    全旭的脑袋急转起来,他倒是可以不用担心,随时可以通过穿越,返回未来的现代,他可以走,关键是三娘和汤邱氏,包括四喜他们怎么办?

    三娘也有些紧张,她伸手抓住全旭的胳膊,显然,三娘被外面的人吓倒了。

    更让全旭头大如斗的是,远处隐隐约约又走来一些灾民。

    随着时间的推移,灾民会越来越多。

    别说全旭不会武功,就算他会武功,双拳难敌四手,好虎架不住狼多,这些多灾民,他能怎么办?

第五章搞不懂有钱人的世界

    汤三娘非常紧张,她用力握着那柄多功能刀,由于用力,她的指节有些发白。

    虽然紧张,汤三娘却没有恐惧,没有退缩。

    别看她才十五岁,事实上,她已经杀过人了。

    当初,她出于找吃的,她的运气不错,逮住一只肥硕的兔子,然而,就在她剥皮开膛,准备烧烤的时候,一名高大的男人冲过来,抢走了她的兔子,当时,她还没有把自己弄得满脸污垢,分不清男女。

    那名男子再看清三娘面容的时候,仅仅愣了片刻,就扑向三娘,欲行不轨。

    结果,三娘用一根一尺余长的松树枝,狠狠的插进那名男子的眼窝,那名男子抽搐着,惨叫着,短短半柱香的时间就死在地上。

    当初全旭将她扑倒在地上,并且骑着她,如果全旭再进行下一步动作,三娘同样也会用树枝刺死全旭。

    只不过,全旭是凭实力单身,他的神经大条,根本就没有发现三娘是一个女孩,当然,就算他发现了,他也做不出禽兽不如的事情。

    三娘隐隐用自己单薄的身体挡在全旭的面前,只要那些灾民冲过来,她就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

    经过这两天的调养进食,三娘的体力的精力恢复了至少八九成,面对这些没有功夫的灾民,毫不夸张的说,她可以用这把刀杀掉至少五个人,拼命的话,杀六七个也不成问题。

    全旭没有注意到三娘的心思,他的脑袋急转,思考着对策。

    这些灾民围在那道简陋的树枝编织的门前,原本并不坚固的门,已经摇摇欲坠。

    众灾民露出疯狂的样子,而且越来越放肆。刚刚开始他们还是一副乞讨的样子,现在已经变成了威胁。

    赤裸裸的威胁。

    “给我们吃的,给我们吃的!”

    全旭思考好大一会,都没有想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直到他想起昨天的事情。

    当全旭实在生气,决定辞职,大不了不干了这个工作,回老家收租。那个时候,他的顶头上司反而怂了。

    全旭顿时明白了,有的时候,想委屈求全,反而不能求全,必须做出取取舍。

    这座房子本来就是全旭捡来的,一文不值,虽然他先后从后世倒腾过来一些肉、粮食、蔬菜、米面油,还有各种方便类的食品,加上那四套价值一百二十八块的保暖衣,全旭的投入成本不到两千块。

    就算那套刀具值点钱,就算那张床值钱,可是已经拥有了六千多万的黄金,他还差这点钱?

    大不了,一拍两散,全旭带着三娘、四喜,还有汤邱氏逃跑,这些东西全部扔给这些灾民,又能怎么样?

    想到这里,全旭顿时有了主意。

    全旭拿着工兵铲,朝着那道树枝制成的门上砍去。

    “砰!”

    木屑纷飞,一名灾民差点被全旭砍住,吓得连连后退。

    “让我给你们一些吃的,凭什么?我欠你的吗?”

    全旭收起工兵铲,扛在肩膀上,若无其事的笑道:“你们是乞丐吗?”

    众灾民反而沉默了。

    哪怕他们受了灾,落了难,可是让他们承认自己是乞丐,他们反而不愿意承认。

    明朝的社会等级就是士农工商,农民的地位哪怕再穷,他们的政治地位却很高,他们的儿子可以读书,可以参加科举考试,一旦中举就可能做官,就可以从农民变成士绅阶级。

    众灾民沉默了一会儿,一名尖嘴猴腮的男子壮着胆子道:“我们快活不下去了,我们……”

    “粮食是我的,我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全旭快速回到屋里,从屋里拿出一包固体酒精,这是酒精炉的燃烧。

    当初在超市购买蔬菜和水果,超过五百块送的。全旭一股脑儿带过来了,他将固体酒精扔在那道木门上,随即点燃。

    “轰隆……”

    一声闷响,整个木门燃烧起大火。

    全旭肆无忌惮的道:“我的东西,我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你们管得着吗?信不信我一把火烧掉,你们毛都摸不到?”

    众灾民面面相觑,不知所措。灾民们本来就是求一口吃的,可是全旭拿出来的东西,燃烧速度实在太快了,他们根本就没有反应过来。

    “怎么?你不想当灾民了,想做乱民?”

    灾民和乱民一字之差,地位却天差地别。灾难无论多重,最会过去。他们有地,哪怕现在颗粒无收,只要人活着,谁也抢不走。

    可是,一旦成为乱民,他们就是官军围剿的对象,他们只能逃亡,或者死亡。

    全旭指着西北方向道:“在这里往西北六十里,大半天的功夫,就是大名府,大名卫有五千六百名官军,你们只要成为乱民,不出三天,人头就会挂在大名府的城墙上!”

    众灾民面面相觑,胆气弱了一些。

    看着众灾民满脸绝望,有的人开始悄悄后退,全旭终于松了口气。

    那名尖嘴猴腮的男子,看着周围灾民退缩,顿时大急:“人要是饿极了,可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就算官军来了又能如何,能饱食一顿,死了也做一个饱死鬼!”

    “哈哈……”

    全旭大笑道:“说得好,你们谁没有手没有脚,还是说不能干活?”

    众灾民愣住了,不知所措的看着全旭。

    全旭大声道:“你们受了灾,落了难,来到这大名府,不就是想讨口吃的吗?本公子虽然有些粮食,但是……本公子也养不了全天下的灾民,你们谁愿意干活,本公子可以给报酬,看到那片树林了吗?我只要柴火,你们打一百斤柴给我送过来,我给你们一升米,价格公道,两不相欠,童叟无欺。”

    一名憨厚的男子眼睛冒出绿光,一升米虽然不多,如果熬成粥,他们一家三口,至少可以活命。他望着全旭道:“公子,当真?”

    “当真!”全旭指着自己的屋子道:“一手交柴,一手交米!”

    那名男子不再迟疑,对身边的妻儿嘀咕一阵,迈开大腿,朝着树林跑去。

    随着这名男子跑了,不少灾民也跟着往前跑。

    灾民中,并不是全部都是强壮的男子,还有几名妇孺,也跟着灾民大队向树林跑去。

    短短一会儿,门口只剩下几名孩童和妇人,有些不知所措。

    虽然这几名妇女有些可怜,但是,全旭却没有给她们往开一面,因为全旭知道,善良在这个乱世,往往就像香烟爱上火柴。

    越是善良的人,越是死的快。

    明末的地主,并不全是狼心狗肺,无恶不作,事实上,很多地主都是良善人家,省吃俭用,持家有道,可是在明末乱世,他们一样难逃家破人亡。

    一百斤柴是全旭随口说的,然而,最快的那名灾民,仅仅用了小半个时辰,也就是全旭与三娘他们将方便面刚刚吃完,他就扛着一颗碗口粗的树走了过来。

    这是一颗枯死的杨树,被这名壮汉用蛮力撞断,他就直接拖着这颗树带到院门口。

    “东家,柴来了!”

    全旭这时就打开院门,指着院子的空地上道:“放那儿吧!”

    那名壮汉非常吃力的拖着这颗杨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将整颗树拖在院子里。

    全旭没有称,直接道:“算你三百斤,你可愿意?”

    “愿意!”

    全旭拿着一个小盆,这个不锈钢小盆的容积差不多就是两斤的样子,全旭也没有计较,就将装了一盆米:“你放在哪儿?”

    那名男子憨厚的笑了笑道:“放这!”

    他将衣襟兜起来。全旭将三盆米倒进男子的衣襟里。男子欢天喜地的朝着全旭道谢:“谢谢,公子,谢谢公子……”

    “不用谢,这是你应该得到的!”

    全旭摆摆手。

    男子兜着米,千恩万谢的离去。

    男子与门外的妻儿汇合,他的小儿子伸手抓起生米,直接往嘴里塞。

    男子怜惜的望着儿子和妻子笑道:“咱们有吃的了,有吃的了!”

    不多时,陆陆续续有灾民把干柴送进院子里。

    全旭把米一点一点往外散,让汤邱氏心疼的直掉眼泪。

    当然,汤邱氏也知道,全旭现在是被人逼得没有办法。

    这座院子周围,很快就升起了炊烟。

    那些灾民有的带着锅,有的用瓦罐,陶罐,反而五花八门,众人迫不及待的在野地里升火做饭。

    眼看着全旭的大米见底了,全旭提出同样的价格用白面交换,这些灾民其实大都是河南人,更喜欢面食。

    有面更方便,活着面团,放在火上烧着,更用容易做饭。

    眼看着远处的树林里,那些灾民依旧热情似火,特别是第一个过来的男子,他吃过饭,又扛了一颗树过来。

    全旭的面也没有了。

    好在是这些灾民多少都换到了粮食,全旭望着周围的灾民道:“我这里的粮食没了!”

    周围的灾民顿时大惊失色。

    全旭道:“不用着急,我回家拉粮食过来,你们能打柴的就打柴,另外,我需要木匠,给我做些家具,还需要泥瓦匠,扩充院子。你们只要肯干活,我全旭只要家里还有粮,就不会让你们饿着!”

    众灾民顿时大喜。

    灾民反而不愿意走了。

    虽然这幢房子在野外,无遮无挡,寒风刺骨,非常难受。

    正所谓猫有猫路,蛇有蛇道,他们有的将积雪垒起来,形成一座座可以遮挡风寒的雪窝子,也有的则是用没有交掉的木柴,搭一起窝棚,然后用雪堆起来,形成一座冰雪房子。

    全旭走进东屋里,假装上厕所,全旭则趁机返回后世。

    全旭的没钱了,他有信用卡,而且还额度二十万的那种,不过,他从来没有用过。

    回到出租屋,全旭拿起背包,在里面装了十块金锭,十块金锭大约三十多斤,他背着背包出门。

    全旭骑着小电驴,他的手机响了起来。

    他停车在路边,掏出手机。

    来电不出意外,还是天杀逆子,他的顶头上司顾川。

    “喂……”

    顾川的心情明显不错:“全旭,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的策划案通过了,资方爸爸非常满意,咱们大老板也很高兴,经过我的极力推荐……”

    全旭冷冷的道:“我太累了!”

    “这个活不急,一个月内,拿出方案就行!”

    全旭没有理会他的顶头上司,直接挂断电话。

    全旭来到一家名叫金玉满堂的金店内。

    全旭多少也知道一些,那些大型连锁金店,都有自己的黄金来源,像这种不知名品牌的金店,反而可以接收他的黄金。

    金玉满堂,并不是一家单纯的金店,店如其名,也经营着玉器、各种宝石、翡翠,甚至还有银。

    厚厚的钢化玻璃柜里,一件件金饰阵列其中,美伦美奂。

    这个时间段,店里客人也不多,门口的服务员打着哈欠,露出可爱的小虎牙。

    看着全旭进来,虎牙服务员带着职业化的微笑上前问:“先生,请问有什么能帮到你的吗?”

    全旭扫了四周一眼,问:“你们这里收购黄金吗?”

    虎牙服务员愣了一下,随即笑说:“收购啊,当然收购,只是来买的人多,卖黄金的人少而已。”

    全旭点点头,打开背包从里面拿出一块足有三四斤重的金锭,砰一声扔在柜台上:“那麻烦你们鉴定一下真伪吧。”

    虎牙服务员一脸呆滞的望着全旭。

    全旭一身廉价的地摊货,怎么看也不像有钱的样子,然而问题是,他不时的从背包里取出一块一块的金锭。

    虎牙服务员目瞪口呆:“这……这……”

    “全是黄金,准备出售的。”

    全旭打量着周围:“你们鉴定师呢?怎么还不来?”

    虎牙服务员总算是回过神来了,拿起那块黄金敲一敲,咬一咬,确定是金的,她激动得小手直颤,说:“这样的交易太大了,我们作不了主,我带你去见我们经理吧。”

    “好!”

    全旭将黄金装到他的背包里,跟着服务员坐着内部电梯上楼。

    在路上,全旭掏出手机搜索着黄金市价,这几个月来金价市场波动很大暴涨,峰值是四多块每克,现在有些回落,三百八十二点六四一克了。

    虎牙服务员敲敲门,一位西装笔挺,皮鞋擦得锃亮的中年男子迎了出来,见面就握手,热情地说:“我是金玉满堂的经理胡德一,欢迎欢迎。”

    全旭心中暗暗嘀咕,这个名字真不是用来搞笑的?

    全旭跟他握了一下手,说:“我姓全,幸会幸会。胡总,那些没营养的话我们就略过,直奔主题吧,我有一批黄金想要出售,不知道胡总有没有兴趣?”

    “全先生真是快人快语啊,眼下金价一路看涨,供不应求,怎么可能没有兴趣呢?”

    “请鉴定师过来验货吧。”

    全旭把背包往沙发上一倒,哗啦十块金锭落在沙发上。

    胡德一走到办公桌前,按了一下电话免提:高工,麻烦你到我办公室一趟。

    时间不长,高姓鉴定师走过来,手脚飞快的称定、验成色,忙活了近半个小时,才笑道:“都是真家伙,不过,成色不一,抛除杂质,折算成千足金,相当于17.35公斤!”

    胡德一望着全旭:“请问全先生您有发票吗?”

    “没有。”

    胡德一微微一愣,思索片刻之后示意鉴定师先出去。

    房间中只剩下了胡德一和全旭两人。

    “恕我直言,全先生的黄金恐怕来路不太一般吧。”

    胡德一的眼睛中闪过一抹精光,这些黄金的加工很是粗糙,怎么看都绝对不是银行里面弄出来的规格。

    这黄金来路恐怕不简单,胡德一也只是试探性的问了一句。

    “放心,来路绝对正常,是我的报酬。”

    全旭淡淡地说道。

    然而,这话听到胡德一耳中,意思是大不一样了。

    用黄金做报酬?

    难道是国际上的雇佣兵?这并不是天方夜谭,随着国门的大开,中国有很多人都跑出去闯荡。

    当然,也有人厌恶了安逸的生活,追求刺激,担任雇佣兵。

    看着这些黄金的规格,倒真像是黑非洲的风格。

    胡德一的眼睛眯了起来,认真的盯着全旭。

    全旭毫不退缩,与胡德一正视着。

    全旭的态度,让胡德一有些琢磨不透。

    “胡总,有兴趣做这笔交易吗?”

    “有,当然有,全先生,呵呵……”

    胡德一笑呵呵地说道,“不过,你这黄金没有发票,我们也不太好……”

    全旭打断了胡德一的话道:“现在金价三百八十二,咱们就按每克三百五,17350克,合计6072500元,我抹掉零头,按600万交割。多出来的钱就当做你的小费,如何?这笔买卖你怎么都不亏吧?”

    全旭不相信开金店的不收黑货,按照中国一年的黄金产量,哪怕乘以十,也不够中国大妈购买的。

    为什么中国黄金储备非但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多?

    这就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了。

    中国的黄金是两套标准,进口黄金,大开其门,就算你有本事把美联储的黄金都拉过来,也会没有任何问题。但是,走私黄金,那就是试试开门查水表了。

    胡德一被全旭的大手笔吓了一跳,这可不是一克两克,关键是17350克,一下子多出十几万的利润。他急忙笑道:“你是要现金支付还是电子转账?”

    “转账吧,带着这么多现金很麻烦。”

    随着手机语音提示音响起,宣告交易完成。

    全旭看着他的手机信息:您的卡上余额6000017.46元。(别纠结转账限额问题,老程是穷比,卡上余额从来没有超过五位数,真是不懂。)他脸上露出兴奋的笑容。

    “全先生,以后如果还有大批黄金要出售的话,记得来找我们哟!”说着,胡德一就递了一张名片给他。

    “一定,一定!”

    全旭收下名片,走下楼。

    电梯门口,虎牙服务员一脸笑容:“帅哥,留个微信呗!”

    “叮!”

    添加爱睡觉的猫咪好友成功。

    全旭随手发了一个两百块的红包。

    “你什么意思?”

    “没意思,小意思!”

    全旭扬了扬手,骑着心爱的小电驴,消失在街道上。

    这个时候,夜色已经正浓。

    全旭考虑到,三娘他们恐怕着急了。

    就骑着车子,来到农贸市场,全旭一次性购买了一百袋五十斤装的大米,还有一百袋面,总共花了两万多点,全旭付了一千定金,余下的货到付款。

    这可是大生意,乐得米面油老板屁颠屁颠的赶紧装货。

    只所以没有去超市,主要考虑超市不负责送货上门。

    全旭回到出租屋仅仅半个小时,送货员过来送货。

    用了将近半个小时的时间,送货员将一百袋大米,还有一百袋面堆到出租屋的客厅里。

    送货员临走的时候,一脸怪异:“有钱人的世界,真是搞不懂,这么奢华的房子当仓库!”

    全旭顿时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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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赔了我回去收租

    “应该租个仓库?”

    全旭心中想着,不过暂时不急。

    一百袋米和一百袋面,这就是一万斤,三十多个人,应该可以吃一阵子。

    就在全旭准备启动穿越的时候,突然想起明末那个时空里灾民还有不少妇孺,这么冷的天,他们不仅仅缺吃的,也缺穿的。

    全旭骑着电动车来到最近的一家劳保用品店里,进行疯狂大采购。

    “这种军用棉大衣多少一件?”

    “一百八十元!”

    “我要的多!”

    “两件三百,不能再少了!”

    “我要五十件!”

    “最低一百!”

    “八十,马上转账!”

    “最低九十!”

    全旭扭头就走:“八十,我要一百件。”

    “行,行行,八十就八十!”

    全旭指着军绿色的被褥道:“这样的被褥多少钱?”

    “你要多少?”

    “一百床!”

    “四十八,我只赚你三块,谁要骗你就是王八蛋!”

    “三十五!”

    “四十五,我不赚钱,算是白干!”

    “三十!”

    “哎,大兄逮,不带这样的!好好,好依你,三十就三十!”

    “有工具没有?”

    “你要什么?”

    “铁锨,三十!”

    劳保店老板算是看清楚了,这是碰到工地的采购了,他从柜台里面拿出两条中华烟,当着全旭的面,装在黑塑料袋里,递给全旭:“兄弟,我送你两捆线手套,不要钱了!你懂得!”

    全旭目瞪口呆,他笑道:“好说,好说!”

    “斧头二十只,撬杠一百根,再来一百双棉劳保鞋,对了,火车头帽子,给我弄一百个!”

    劳保店老板欣喜若狂。

    一顿疯狂采购,全旭花了不到六万多块买了一百双高帮劳保暖鞋,劳动布(既牛仔布)工作服一百套,铁锨、斧头、瓦刀、钉子、包括撬杠等工具。

    全旭留下地址,老板马上装车送货。

    在劳保店老板亲自送货,很快将全旭租的三居室堆得满满的。

    全旭将米和面、劳保用品烙印在脑袋中,准备启动穿越。

    突然间他的手机铃声响起,他掏出手机。

    来电显示洪海洋。

    洪海洋是全旭在湘省的老乡,供职另外一家影视公司,担任道具组组长,属于在圈内混得小有名气的那种。

    有一次全旭的公司与洪海洋的公司合作,全旭与这个老乡认识,洪海洋为人处事非常老道,经常提点全旭,算是非常要好的朋友。

    全旭在公司没有朋友,人在职场,把同事当成朋友,其实是最傻的行为,特别是演艺圈。

    “喂……小旭,是我,没事吧,出来一起吃个饭!”

    全旭看着满屋子的物资,有些迟疑:“我……”

    “我要走了,以后可能不会再回北京了,今天晚上十二点的火车!”洪海洋的声音有些萧瑟,说不出的疲惫。

    全旭心中一软,急忙改口:“洪哥,你在哪儿?”

    “雷子烧烤,你知道地儿!”

    “十分钟!”

    ……

    全旭以为洪海洋离职,他肯定会有很多朋友来送行。

    结果,烧烤摊上,洪海洋穿着一件零七式的迷彩服,一个人自斟自饮。

    “洪哥!”

    “小旭,坐!”

    洪海洋露出热情的笑容,他仿佛想起了什么,从钱包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全旭:“我走了,以后你再遇到什么事,如果没有办法解决,就给小周打电话,小周是我徒弟,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在北京这个地面上,还有点关系……”

    “洪哥,我……”

    全旭感觉喉咙里有团东西塞着一样,让他无法呼吸。

    全旭非常感动。

    洪海洋一直像大哥一样对他非常照顾,比如在全旭工作不顺利,准备放弃的时候,洪海洋总是不厌其烦的开导他,让他恢复斗志,让他重新充满希望。

    洪海洋像一个灵魂导师,总在全旭最迷茫的时候,给他指清前进的方向。

    “喝酒!”

    全旭拿起桌上的啤酒,一口气吹了一瓶。

    洪海洋笑着,与全旭你一瓶,我一瓶,两个人都有心事,所以,也醉得非常快。

    不知不觉中,洪海洋和全旭干掉了两件啤酒。

    洪海洋喝得有些多了,他的情绪有些失控,眼睛红红的仿佛要哭了出来。

    全旭其实也有些醉了,他伸手拦住洪海洋:“洪哥,别喝了!”

    “小旭,哥,难受,难受啊!”

    洪海洋拍着自己的胸口,脸上有些狰狞:“小旭,你说这女人到底想要什么?”

    全旭脑袋中浮现了洪海洋的女朋友,她与洪海洋也算是青梅竹马,两个人一起上初中,一起上高中,一起在上海读大学,大三的时候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经过了八年的爱情长跑,马上要修成正果。

    洪海洋早就做好了打算,只要赚够钱就在北京买套房结婚。

    结果,在洪海洋马上快要攒够钱的时候,他的女朋友却抛弃了他,投入了洪海洋所在公司的制片人的怀抱。

    然而,那个制片人不仅仅是制片人,还是洪海洋公司的大股东,也不知道是因为尴尬,还是因为心虚,哪怕违约支付了洪海洋八十多万违约金,也要把洪海洋开掉。

    洪海洋再想找工作,却处处碰壁。

    这个社会是非常残酷的,没有哪个公司愿意为了一个道具,得罪一个制片人。

    洪海洋一脸悲愤、无奈,绝望。

    全旭的脑袋中产生一个念头:“洪哥,你跟我干吧!”

    “啥?”

    洪海洋笑了:“小旭,你也喝多了!”

    “我是认真的!”

    全旭望着洪海洋道:“你还干老本行,做道具,我们公司与华策联合,准备搞一个大型明朝正剧,道具这一块,咱们可以加塞,不过,可能拿不到署名……”

    洪海洋原本死掉的心,慢慢活了过来:“能行?”

    “能行!”

    全旭道:“洪哥,我先说明,咱们刚刚起步,不能一口吃个胖子,有些道具,随便糊弄一下就成,不过,有些道具却需要近景特写,最好是一比一,真家伙!”

    “比如!”

    “比如,明代的制式鸳鸯战袄,明代的雁翎刀、绣春刀、柳叶刀、朴刀,神弩机、明式明光铠甲,洪哥,你是内行人,千万不要学其他道具组,拿日本战国时期的铠甲,染个颜色过来糊弄人!”

    全旭心中想着,他在明朝需要武器自卫,然而,问题是,全旭只是普通人,他不像其他可以穿越时空的主脚一样,能随便买到大批国产武器。

    不能买,那就怎么做。

    中国道具最神奇的地方就是,只要有钱,没有他们做不出来的道具,有些只是道具,有些却是真家伙。

    洪海洋身上的颓废之色马上消失,取而代之则是蠢蠢欲动:“我有合作的道具厂,需要什么类似的东西,马上可以定制!”

    “道具厂应该有机床吧?”

    “那肯定有,虽然不是太先进,做道具没有什么问题!”

    “那好,道具厂你觉得多少钱可以买下来?”

    “这个……我没有问,估计怎么也要三五百万吧!”

    “洪哥!”全旭从钱包里掏出自己的银行卡,拍在洪海洋面前:“这里有将近六百万,你明天去注册一个影视公司,名字就是旭日海洋传媒,第一步,咱们先成立传媒公司,拉起班底,然后,以道具作为入行敲门砖,咱们从道具开始,做成国内最牛逼的古装道具团队……”

    “这个……”

    洪海洋迟疑起来:“这个……”

    “怕什么……”

    海洪洋把钱推给全旭:“小旭,你挣点钱不容易,万一赔了……”

    洪海洋其实也有点钱,这些年陆陆续续续赚了三百多万,加上开除的补偿金,手头有四百多万,他想无论如何不能让全旭吃亏。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赔了,那就赔了,大不了我回去收租,你给我开车,还能饿死不成!”

    洪海洋一脸呆滞,他现在想打人。

第七章寡妇集中营

    洪海洋决定接受全旭的提意,二人合伙注册一个公司。

    从道具入手,开始发展。

    旭日海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资金八百万元,全旭以五百六十万注册资金拥有旭日海洋传媒有限公司百分之七十的股权,而洪海洋则以二百四十万元获得百分之三十的股份。

    全旭本来就是一个宣传策划,对于公司运营这一块并不陌生,二人经过简单商量,敲定了公司初步发展方案。

    当然,详细的发展方案需要他们酒醒以后,二人分头离开。

    全旭回到出租屋的时候,发现已经到了晚上十一点半,他有些着急了,明末那边已经没有了粮食,只有汤三娘、汤四喜以及汤邱氏他们三人,也不知道能不能坚持下去。

    全旭不敢耽搁,他急忙将出租屋里的米、面以及棉衣、劳保用品烙印在脑子里,为了防止漏记,全旭还用笔记录在纸上,反复背诵。

    直到滚瓜烂熟,全旭这才启动穿越。

    等全旭醒来,那座东厢房同样被各种物资塞满,由于空间的原因,不少棉衣已经塞到房梁的位置。

    全旭起身,准备去主屋看看三娘他们。

    结果,他刚刚动弹,就看到门外出现两位妇女,一个拿着他的工兵铲,一人拿着一把砍骨刀。

    二位妇女应该是之前外面的灾民,全旭还有些印象。

    “老爷,您回来了!”

    听到这个陌生的称呼,全旭摸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嗯嗯,三娘呢!”

    “三娘,在主屋!”

    全旭走出东屋,朝着主屋走去。

    来到院里子,这才发现整个院子堆满了劈好的柴火,靠着篱笆墙摆放着,整整齐齐,院子里燃烧着两堆篝火,一名憨厚的男子,急忙起身朝着全旭鞠躬作揖。

    “东家!”

    全旭认为这名男子,他就是当初第一个扛着大树过来换大米的男子。

    “你是……”

    “俺叫罗世明!”

    “好好,忙你的吧!”

    全旭满脑子疑惑,没有多说,他望着主屋。

    此时的主屋已经大变样了,原本用废稿纸糊住的窗户,已经被取下来,取而代之的是两个崭新的木质窗户。

    窗户应该是新打造的,还带着原木色。主屋的大门同样也是崭新的木门,看着木板的厚度,足足将近四寸。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主屋里那些柴草,全部清理干了,地上不见一点灰尘,里面的灶台、火塘也不见了踪影。

    取而代之的则是四个火盆,燃烧着木炭,尽管外面寒风呼啸,房间里却温暖如春。

    主屋正中间的位置,摆放着全旭从出租屋里顺来的茶几,茶几两边则摆放着沙发,沙发后面则放着衣柜,用衣柜当作了屏风。

    衣柜后面则是那张席梦思床,铺得整整齐齐,三娘合衣躺在上面,呼呼酣睡。

    全旭目瞪口呆的打量着这个房间,有种说不出来的诡异,如果加再上电线,电灯、电器,这恐怕就成了他老家农村的百姓之家。

    最让他意外的是,他原来的床垫、被褥,包括汤四喜和汤邱氏却不见了踪影。

    全旭正想问身边的两名妇女,却发现她们已经退到门外。

    三娘睡得极轻,她听到脚步声,急忙睁开眼睛,手里握着那柄多功能刀,她看清是全旭的时候,顿时飞身扑向全旭。

    “公子,你可来了!”

    三娘闻到全旭身上的酒味,急忙过去倒了一碗热水。

    全旭好奇的问道:“我走之后,这里是怎么回事?”

    三娘的眼睛红了,娓娓道来。

    原来,全旭穿越之后不久,三娘就发现全旭离开了。

    在这个院子外面还有三四十号灾民,虎视眈眈,那些不怀好意的目光,让她没有任何安全感。

    不过,三娘经过短暂的思考,决定学着全旭的样子,招募灾民过来干活。

    三娘向外面的灾民宣布,她的相公已经返回大名府运粮食了,现在这个宅子里已经没有粮食了,不过,她却需要招募干活的人,干活就给报酬。

    信任是全旭初步建立起来的,众灾民倒也没有怀疑,于是有十几个人过来干活,他们进来以来发现,这座房子确实是没有粮食了,只有一些家具。

    三娘指挥着这些灾民一边打扫房间,一边把新打造的门穿,包括院门的那道门,全部换了新门。

    罗世明的儿子到了晚上也病了,他媳妇急得没有办法。

    三娘看罗世明的儿子的病症与她娘一样,就拿着全旭带过来的药,回忆起全旭给她娘吃药的样子,分出十几粒药给罗世明。

    如果全旭在此,他一定会惊出一身冷汗,成年人与孩童的药量绝对不能一样,结果三娘给罗世明的儿子多出了一倍多的药量。

    谁知道,罗世明的儿子在吃了药之后,稀里糊涂出了一身汗,居然好了。

    罗世明感激三娘,他本来就是佃户,就自愿卖身给三娘为奴。

    随着罗世明全家一文钱没花,就成了三娘的奴仆。

    三娘给罗世明三包方便面,罗世明吃着方便面,方便面在后世是烂大街的玩意,对于罗世明来说,简直就是难得的美味。

    罗世明全家把方面包吃完,连汤都没有剩下,他更加感觉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

    随着罗世明卖身给三娘,其他灾民也纷纷效仿。三娘没有全部把这些灾民买下来,而是买下了两名带着孩子的妇女,

    当然,三娘也是私心,这两名妇女都是她的杞县老乡,虽然之前不认识,三娘对她们也算是一种照顾。

    经过三娘的诉说,全旭明白了过来,他现在短短一天之后,不仅仅多了一家公司,同时在明末这边也有了七名仆人。

    罗世明,罗世明的妻子罗何氏,罗世明的五岁的儿子罗满福。

    辛方氏以及她九岁的女儿辛丫丫。

    何刘氏以及她的七岁的儿子何毛毛。

    全旭又问道:“三娘,这屋里灶台弄哪儿去了?”

    “挪到西屋去了!”

    三娘笑道:“我娘和四喜、辛嫂、何嫂、丫丫、毛毛她们都在西屋住!”

    “能住得下吗?”

    “住得下啊!”

    三娘苦笑:“其实是有点挤,不过暂时也没有办法,罗世明罗大哥他们一家,总要给他们安排住的吧?”

    “明天,咱们就盖房子!”

    全旭突然想起带来的棉衣和衣服。

    “三娘,跟我去看看东西!”

    三娘与全旭走向东屋,东屋也装上了门窗。

    三娘看着东屋里堆满了米和面,包括衣服,她惊叫出声:“啊……”

    罗世明以为出了什么事,他拎着一把斧头就冲进东屋,看着东屋里的东西,他也是目瞪口呆。

    “这么多东西,他是怎么运过来的呢?”

    三娘满腹疑惑,突然想到一种可能,直接望着罗世明道:“这事可不许往外说!”

    罗世明赶紧点点头。

    全旭的目光落在罗世明的脚上,他此时穿着单鞋,关键是还露着脚趾头,他急忙翻找起来:“找到了!给你,试试合不合脚!”

    全旭从杂物中找到一双劳保棉鞋,这就是解放鞋的加厚版,非常便宜,十五块一双。

    “多谢东家!”

    罗世明抱着棉感慨:“东家真是好人。”

    全旭又想了想拿下一件棉衣,递给罗世明:“罗大哥,你守夜,外面冷!”

    罗世明感激涕零。

    三娘又看到密密麻麻,层层叠叠的被褥,全旭又给了罗世明一床被褥。

    罗世明激动得已经说不出话了。

    ……

    当全旭再次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

    院子外面的空地上,十几名妇女带着孩子,围在门口,叽叽喳喳的说道:“三娘,求求你,把我们买了吧,我不要钱,管饭就行!”

    三娘是一个善良的人,她看着那些女人带着孩子,又冷又饿。

    只好祈求全旭,他也有些于心不忍,就同意了。

    时间不大,本来就不算大的院子里出现了密密麻麻十几个女人,加上孩子足足二十多号人。

    全旭望着这些女人,脑门上出现一道黑线:“尼玛,这里成了寡妇集中营!”

第八章死也不让你得逞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

    随着全旭把一百袋米和面运过来,灾民的情绪稳定了下来,按照吩咐,各司其职。

    砍柴的继续砍柴,挖土的挖土,做家具的做家具,一切都是有条不紊。

    三娘似乎有领导人的天赋,十几个妇女加上孩子,足足小三十号人,被她支应得团团转。

    她似乎发现全旭有洁癖的习惯。

    天地良心,全旭是真没有洁癖,只是他实在不习惯那种虱子满头爬,满身污垢,连皮肤都看不出来颜色的脏。

    三娘让这些妇女进入大院的第一件事,就是在露天的空地上,支起简易的灶台,无论是炒锅、不锈钢蒸锅、或者水壶,包括一只不锈钢桶,都被拿来烧雪水。

    众妇女七手脚,在靠近篱笆院墙与柴堆的位置,搭建了一个小棚子,面积不大,也就十向个平方的样子,这个棚子以树桩当作围墙,严严实实。

    那些女人和孩子,分批进去洗澡,洗完澡的女人和孩子,都换装了崭新的劳保服,穿着劳保棉鞋,再外面披着军绿色的大衣,带着火车头棉帽,看上去仿佛回到了八十年代。

    然后,全旭就过上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西屋被三娘改造成独立的厨房,辛方氏和她的女儿丫丫,则端着做好的早饭,送到了主屋的客厅里,摆放在那只茶几上。

    全旭望着面前的四样小菜,分别是红烧鸡块、素炒冬瓜、西红柿炒鸡蛋还有火腿,一碗粘稠的米粥。

    全旭有些奇怪,炒鸡蛋这道菜在中国已经有了将近一千多年的历史,而且三娘也见过他如何做,辛方氏会做并不奇怪,可关键是这道红烧鸡块,金黄色的鸡块冒出诱人的香味,各种配菜烹煮成在一锅之中,看起来却丝毫不显杂乱,浓浓的金红色鸡汤包裹着鸡块,让全旭都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

    看着三娘在外面忙碌着,全旭朝着一旁的丫丫道:“去把三娘叫来!”

    此时的丫丫居然穿着一件劳保服,不过,明显是被手工改成合身的款式,非常便利,她朝着全旭微微一福,慢慢退到屋外。

    不一会儿,屋外传来三娘的声音:“相公,您先吃饭,我吃过了!”

    全旭无奈,拿起筷子夹起一块鸡肉,吃到嘴里,鲜美的鸡汤当先在嘴里化开,浓而不腻,鲜味和香味不知被什么香料提升到了极致,轻轻咬开鸡肉,肉质鲜嫩爽口,细细嚼过之后咽下,唇齿留香。

    “我去,不错啊!”

    全旭也不是没有见识,五星级大酒店他也去过,西餐厅或者说什么法国菜,对于他而言,并不算陌生。

    然而问题是,这道红烧鸡块,虽然是后世寻常可见的一道菜,却做得非常有水平,简直不可思议。

    全旭这一顿早餐吃得非常惬意,酸甜可口的西红柿炒鸡蛋,厚味实足的冬瓜,米粥熬制得恰到好处,他的胃口大开,一口气吃光了满满大碗米粥,那道红烧鸡块也被干掉了一半。

    “太享受了!”

    全旭刚刚放下筷子,舒服的躺在沙发上,打着饱嗝。

    丫丫悄悄走进来,朝着全旭施礼:“老爷,要不要撤下去?”

    “好的!”

    丫丫非常熟练的收起碗筷,将剩饭剩菜端走,不一会儿,又端过来一杯热茶。

    全旭小抿一口茶,如果茶叶不是他从后世八块钱一包买过来的,估计味道会更好。

    全旭发现丫丫就站在全旭身后,一副随时听候吩咐的样子。

    全旭起身走到门口,丫丫也跟着过去。

    这样让全旭有点不习惯:“那个啥,丫丫,你没别的事吗?”

    丫丫的眼睛慢慢的红了,仿佛快了哭出来了:“老爷嫌弃丫丫碍眼?”

    “没有,没有!”

    全旭摆摆手道:“你不用跟着我,需要你的时候,我去叫你!”

    丫丫这才退下。

    全旭走到院子里,却见院外密密麻麻聚集了足足上百号灾民,都是拖家带口。

    三娘看到全旭过来,急忙跑过来:“相公,辛嫂的手艺不错吧?”

    “嗯,不错!”

    全旭有些好奇的问道:“这个辛嫂是什么来历?怎么会有如此厨艺?这可不像是普通农村妇女!”

    三娘叹了口气道:“我们杞县辛庄酒楼,就是她男人的产业,他男人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吃官司,家破人亡,去年她就逃来了,要不然坟头该长草了。”

    全旭点点头,这时他发现外面的灾民正在用全旭的铁锨,开始清理积雪,挖出一条条壕沟,他有些奇怪的问道:“这是做什么?”

    “相公,你不是说要扩建宅子吗?”

    三娘微微一愣,不解的望着全旭道:“他们就是按照你的要求,扩建宅子啊!”

    “这……”

    全旭没说话了,这些灾民还是真够可以的。

    冰硬的土地,坚硬似铁,可是他们却有的是办法,先砍伐木柴,放在地上燃烧,等火堆把冻土融化了,他们这才往下挖土。

    几百斤重的大树桩,被他们弄成了打夯。

    这座房子距离官道怎么也有一百多步远的距离,这么冷的天气,灾民没有办法在外面居信,他们在空地上搭建了几十座小木屋,或者是地窝棚。

    全旭看着这些灾民的挖出来的地基,似乎不是建房子,简直就是在建一座城堡,地基的长度至少在二百步开外,宽度一百多步,这么下来,那岂不是占地面积超过两三万平?

    小娘小心翼翼的打量着全旭:“相公,是不是小了?”

    全旭苦笑:“不是,就这么干吧!”

    全旭在寻思着未来,光靠爱发光,那毕竟不长久,虽然他有六千多万的黄金,可是架不住这边就是一个无底洞。

    昨天才三四十号灾民,今天就有一百多人,明天肯定会更多。

    一万斤粮食足够三十多人吃上半年,可是一百多人呢?一千多人呢?

    这些粮食和棉衣,已经花掉了全旭十几万,他别说只有六千多万,就算有六个亿也养不活明末这么多灾民。

    按照历史的正常走势,明末的灾民会数以千万。

    必须让明末这边有产出,就算没有暴利,至少可以保证收支平衡。

    想到这里,全旭顿时有了主意。

    他与洪海洋准备在后世开一个影视公司,当然这个公司目前还是空壳一只。

    全旭骗洪海洋说是以道具入行,其实这是他纯粹扯淡,只是准备借洪海洋的手,打着做道具的名义,在后世生产制造铠甲和各种兵器,运到明末自保。

    明朝什么最值钱?

    值钱的东西自然很多,比如各种瓷器,哪怕民用瓷器,也是文物,如果运气好弄到官窑瓷器,那就可以赚到一大笔钱。

    全旭望着罗世明道:“罗哥!”

    “哎呦,东家,你要折煞小底!您叫我世明或者老罗都行!”

    “那好吧,老罗,你去外面问问,有没有识字的,有没有会手艺的!”

    其实全旭还真没有抱太大的希望,毕竟明朝不是后世,在明朝读书人地位高,哪怕灾情再严重,也影响不到他们,更何况只要读书识字,无论如何能找到一口饭吃,不用颠沛流离。

    不多时,罗世明带着十几个男人走过来。

    “东家,他们来了!”

    全旭望着这群灾民,微微皱起眉头,这些人长得五大三粗,肌肉发达,让全旭都有点自卑,怎么看也不像是读书人的样子。

    全旭望着众人道:“你们一个一个说,都有什么手艺?”

    “俺叫牛结实,俺会打铁!”

    全旭返回屋里从背包里掏出笔记本和笔,再次来到众人面前,一边记录着,一边说道:“下一个!”

    “俺叫郭富贵,俺是木匠!”

    他突然指着房间的门和窗户道:“这就是俺打的,东家还满意吗?”

    全旭回头,昨天夜里他还真没有仔细看,现在望着过去,这才发现,门普普通通,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关键是窗户,窗户分为两层,外面就是一屋薄木板,既可以挡阳光,也可以挡风寒。

    里面的窗棂,则是用镂空雕刻着花鸟鱼虫,手艺非常了得。

    关键是速度还不慢,从全旭离开到回来,也就是十几个小时的时间。

    “满意!”

    全旭又问道:“下一个!”

    “俺叫杜亮,俺是石匠!”

    “俺叫袁世卿,这是小儿袁宗第,识几个字!”

    听到这话,全旭的头瞬间抬起来,直视着袁世卿身后的袁宗第。

    袁宗第此时堪堪九岁,黝黑的小脸,满眼惶恐和迷茫,他似乎非常害怕全旭,躲在他爹袁世卿的身后。

    全旭的脑袋中马上浮现关于袁宗第的资料。

    袁宗第,李自成部将,南原突围十八骑之一,商洛养兵的主力,会师西安,大顺建国,受封绵侯,右营制将军。李自成死后,坚持抗清,夔东十三家军的一支,永历五年,永历帝下诏敕封袁宗第为靖国公。

    永历十八年(1663年,清康熙二年)兵败被俘。永历十八年(1664年,清康熙三年)十月十二日于巫山县遇害。

    袁世卿非常不解,全旭一直盯着他的儿子袁宗第看。

    袁宗第有什么好看的?

    袁世卿作为父亲,不得不承认,袁宗第并不算好看,只能算端正,毫不特点,虎头虎脑,仅此而已。

    可是,全旭的目光自从他报出家门以后,一直没有移开。

    全旭的脸上一会儿纠结,一会儿赞叹,一会儿惋惜,他的目光让袁世卿感觉有些发毛。

    突然,袁世卿脑袋中闪过一个可能。

    自明武宗以后,明朝同性之风大盛,盛于江南而渐染至中原”。是以明人多称男风为“南风”,有时亦称男妓卖淫场所为“南院”。

    就如同张岱诗中所写:“亦船亦楼,名娃闺秀,携及童娈,笑啼杂之,环坐露台,左右盼望……

    袁世卿的脸色大变,他牵着袁宗第的手,渐渐往后退。

    全旭看着袁世卿和袁宗第要跑,终于醒悟过来:“站住!”

    全旭不说这话还好,一说袁世卿更加害怕,他急忙朝着门外跑去。

    全旭顿时大急:“拦住他,别让他跑了!”

    罗世明站在门口,扬起手中的扁担就是一下子。

    袁世卿与袁宗第倒在地上。

    罗世明直接扑上去,一把抓住袁世卿的衣领:“好小子,还想跑!”

    袁世卿一看跑不掉,就朝着袁宗第大吼道:“黑娃,快跑!”

    袁宗第还没有弄明白过来什么事,这时三娘与几名妇女过来,袁宗第再想跑的时候,已经晚了,三娘伸手抓住了他的胳膊,如同铁钳一般,让他动弹不得。

    “啊……”

    袁世卿想到即将面临的下场,不尽悲从心中来,他捂着脸呜呜的哭了起来。

    全旭感觉莫名奇妙。

    袁世卿简直是后悔死了,他其实并不是灾民,而是陕西商南的商贾,秋天的时候,带着儿子前来南阳见见世面,结果在南阳伏牛山的时候,遇到了山匪,不仅仅财货被抢,就连身边的伙计,护院都被杀光,若是家仆拼死掩护,他们爷俩根本就跑不出来。

    后来,人虽然逃出来了,可是身无文分,只能跟着灾民一路北上。

    袁世卿准备找一个轻便的工作,赚点盘缠,谁知道遇到了全旭这么一个老玻璃……

    全旭望着袁世卿道:“你跑什么?”

    “为什么不能跑,不跑岂不是让人得逞了?”

    “我得逞什么?”

    全旭感觉这个袁世卿脑袋有病。

    袁世卿看了看儿子,扑通一声跪在全旭面前,声泪俱下:“公子,你就行行好吧,放过小儿,若是你要,你就要老朽吧!”

    三娘听着这话,仿佛明白过来了。

    她看着全旭的目光有些幽怨。

    怪不得她与全旭睡了两个晚上,全旭对她一点动作都没有。原来全旭好这一口啊!

第九章两听罐头换个小袁营首领

    人在现实面前,最终都会向现实低头,向现实妥协。

    全旭费劲唇舌,却没有把这个误会解释清楚。

    袁世卿一再表示,是他误会全旭了,他该死,甘愿受罚。

    不过看着袁世卿有意无意将他的儿子袁宗第护在身后,仿佛老母鸡护着小鸡一样,那戒备的意思是非常的明显。

    全旭非常无奈,他更加难受,自己的名气就这么毁了。

    真正让袁世卿改变主意的,其实就是两听红烧肉罐头。

    当袁宗第看着全旭非常随意的将红烧肉罐头扔给了罗世明,罗世明接过罐头,在全旭的指导下,打开罐头,罗世明将红烧肉分成儿子一大半,他们父子二人,开始狼吞虎咽的吃着红烧肉。

    于是,袁宗第看着罗世明大口吃肉,非常羡慕,不时的流着口水。

    作为一个父亲,袁世卿看到这一幕,心态当时就崩了,他不再抱着读书人的矜持,直接提出每天两个红烧肉罐头,他就向全旭效力。

    两个红烧肉罐头,充其量三十块钱,就能让一个读书力充当管事,这个买卖实在是太划算了。

    全旭正式宣布,袁世卿为外院管事,负责管理外面的灾民,临时负责指挥修建房屋的工作。

    工资肯定是没有的,包一日三餐,以及全氏家丁服。

    此时的全氏家丁服,包括解放式高帮劳保棉鞋一双,劳动布劳保服一套,黑色粗棉布棉袄衣一套,军绿色大衣一件,还有火车头帽子一顶。

    另外,属于全氏家丁的福利,那就是军绿色被褥一床。

    别看这些东西在后世全部买下来不到四百块,然而,全氏家丁的福利待遇却让所有人羡慕不已,也就是全旭打断了三娘疯狂买人的举动,否则这外面的灾民,马上都会变成全旭的家丁或家仆。

    此时,这座宅子上面挂上了一个匾额,崭新的匾额,全宅。

    在明代,门楣与匾额,可不是随便可以挂的,要有相匹配的身份,府、邸、宅、宇,这四个字虽然都是房屋的意思,却代表着不同的身份。府,代表官宦和贵族,邸代表着高官,宅则是普通老百姓的家宅。

    就像后世的王林,他建了一座豪宅,光明正大的挂上了王府二字的匾额,放在明代,这就是上赶着找着被抄家灭族。

    随着袁世卿的投靠,全旭在明末这边的发展开始走向正轨。三娘虽然是有领导人的天赋,领导能力不错,却不是一个合格管理人员。

    三娘太过善良,太过仗义,这座宅子下上下,总归就他们四个人,九间房屋,根本就不需要那么多佣人,有了罗世明一家,包括辛方氏母女和何刘氏母子,七名用人,已经严重超编了。

    然而,三娘丝毫不考虑实际情况,直接把二十多个可怜的妇女和孩子,同时接进院子。

    接进来容易,买下来也不难,然而问题是,这些人让他们做什么,住在哪儿?

    正所谓慈不掌兵,义不理财。

    明末可怜的人太多了,在这场浩劫中,受灾的难民超过一个亿,别说他全旭,就算他有马云的身家,也挽救不了明末所有人。

    转眼之间,全旭扔出去了一万多块的衣物,当然,最重要的是,他需要养活三十多张嘴了。

    三娘是一个聪明的人,别看年纪不大,却非常懂通察言观色,在看到全旭情绪有些低落的时候,她拉着全旭走进主屋。

    “相公在生三娘的气?”

    “没有!”

    “相公认为,我不该收留她们?”

    “没有!”

    全旭有些言不由衷。

    三娘苦笑道:“其实,我也是在为了我们的安全考虑,以前,她们这些女人无依无靠,颠沛流离,任人欺负,活着是她们最大的愿望,甚至有的人坚持不下去了,选择结束痛苦……”

    全旭不置可否。善良、同情,在明末这个乱世上,其实是最奢侈的东西。在全旭看来,三娘就是同情心泛滥了。

    三娘仿佛像自言自语:“相公需要经常出去办大事,所以,三娘必须要有自保的能力,光靠三娘一个人,可打不过外面的那些人,所以,我再把那些大姐买下来。”

    “她们那些女人,有什么用?”

    “呵呵!”

    三娘笑了:“相公不了解我们女人!”

    “打住!”

    “你还不是女人,只是女孩,你与那些妇人不一样!”

    三娘抿嘴而笑道:“其实一样,无论再柔弱的女人,一旦成了母亲,她们都会变得……变得!”

    “为母则刚!”

    “对,就是这个意思!”

    “三娘从杞县一路走来,见过太多的惨剧!”

    三娘的脸色变得阴沉,她的眼神显得有些陌生,她的声音同样有些陌生:“那是四个月前,当时我爹还活着的时候,我们在卫辉府遇到了土匪,我爹为了保护我和四喜,他一个人与几十个土匪拼命,当时,我还看到一群土匪扑向一名比我大不了几岁的姐姐,一个女人,瘦得不成样子,可能是她娘吧,她拿着一根磨尖的树枝,一连捅倒了四个土匪!”

    虽然,最终那名女人被愤怒的土匪乱刀砍死,可是她临死之前的爆发,却给三娘留下了强烈的印象。

    女人,为了自己的孩子,会不惜一切,也会不择手段。

    有的女人为了可以给孩子换一口吃的,不惜出卖自己的身体,也有的去偷,去抢,也有的女人为了一口吃食,让她们不惜拼命。

    渐渐的,全旭好像明白了三娘的真正用意。

    以前这些女人带着孩子,饥一顿饱一顿,朝不保夕。

    现在三娘给他们新衣服穿,给他们的孩子穿上暖和的棉衣,给他们的孩子吃上上好的米饭,可口美味的方面便,还有那些罐头肉、火腿肠。

    如果那些灾民过来抢东西,她们会坐视不理吗?

    如果是男人或许会选择明哲保身,因为他们本身的选择更多。

    可是女人不同,她们没的选择。

    事实上,三娘非常成功,在不知不觉中将灾民分化了。她利用了有限的物资,将灾民中那些孤苦伶仃的女人和她们的孩子,收到内宅,与她们签订卖身契,分发给她们全氏家丁氏服。

    在灾民眼中,他们就是除了全旭、三娘地位最高的人。

    其次就是全旭统计的那些工匠,这些工匠每个人发了一双劳保棉鞋以及一件军绿色棉大衣,让他们利用自己的技术,充当基层管理人员,每个人带着几个,或者十几个灾民进行工作。

    当然,灾民的眼睛是雪亮的,这同不同,其实还体现在其他方面,比如普通人一天干活,可以获得两升米,以及早、中两碗米粥,这种米粥就像后世的皮蛋瘦肉粥一样,里面加入了盐,火腿肠碎粒以及方便面的蔬菜包。

    只要喝上满满一大碗,浑身冒汗。

    然而,那些绿皮,就是有技术的工匠,则可以喝两碗,普通灾民的孩子,在不干活的时候,通常都是给一勺子,大约三分之一碗的咸粥,可是绿皮的孩子则可以喝一碗。

    至于全旭家丁则可以管饱,虽然这种不同,在所有灾民看来,却是最大的公平。

    特别是全旭看到那些女人,在穿着绿大衣的工作服上,每个人都挂着一把锤子,一柄斧头,不用想象,她们绝对不是用来干活,而是用来防身。

    忙碌的时间,过得总是很快,随着袁世卿的直接指挥,全旭的房子,像滚雪球一样,快速变大。

    十几名木匠,在一起百姓的帮助下,他们在雪地上搭建了一座纯木质的房子,这座房子位于全旭居然的地方正西方,莫约有一百多步的样子。

    这座房子面积有一两百平,成了木匠的临时工棚,晚上的时候,十几个工匠以及袁世卿父子都住在这里。

    当然,袁世卿作为管事,受得了优待,他住在独立的房间,有床、有被褥,还有火盆,颇为舒适。

    第二幢,不算,而是一座地窝子则在后院。后院的篱笆墙被众女开了一个小门,他们在后院的空地上,挖了一个庞大的大坑,大坑倒是不算太深,莫约一人多一点。

    将近二十个女人,把大坑分割成了类似于停车位大小的空间,然后搭上顶棚,形成了众女人的小窝。

    全旭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

    虽然说明末是一个乱世,然而问题是,大名府却不是,至少说大名府知府卢象升死之前,大名府绝对不是乱世,这里是有秩序的社会。

    无论全旭盖多少房子,这些房子都不属于他,周围的土地也是有主的,一旦真正的主人找过来,全旭要么搬走,要么花钱买下来。

    关键是,全旭没有钱。

    当然,全旭不愁手中没有银子,也就是现在他处于荒郊野外没有办法,如果在城市里,他可以变现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

    在后世随便买一个八倍的望远镜,卖给号称大明最知兵的知府卢象升,要两三千两银子绝对不在话下。

    想到这里,全旭对于自己的对大名府感觉有些迫切。

    三娘趴在全旭的身上,双手笨拙的在全旭的胸口上画着圈圈。

    这让全旭有些痒痒。

    “三娘,你知不知道这样做非常危险?”

    “危险?”

    三娘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什么危险!”

    全旭咬牙切齿:“你会后悔的!”

    三娘不明所以。

第十章事出反常必有妖

    “没……没什么!”

    三娘仿佛一个好奇的小宝宝,伸手抓那那个顶得她非常不舒服的东西。

    全旭快要把持不住了,他虽然是钢铁直男,凭实力单身,他并不是傻子,他当然清楚三娘的心意,也知道只要他顺水推舟,肯定就会水到渠成。

    然而,问题是,他自己过不了那道坎。

    全旭急忙转了一个身,背对着三娘,长长叹了口气:“还是太小了!”

    “什么小?”

    “你的年龄啊,实在太小了!”

    全旭有点郁闷,三娘实在是太小了,还不到吃的年纪。

    在禽兽和禽兽不如之间艰难选择,全旭最终选择禽兽不如。

    一夜在痛苦的煎熬中过程,当全旭醒来的时候,他成了双眼通红,脚步虚浮,仿佛整个人被掏空一样。

    而三娘却非常开心,因为全旭搂着她睡了一夜,她就成了全旭的女人,哪怕没有名份,也至少可以算作妾。

    全旭过上了土豪般的生活。

    他在三娘的服侍下,穿上衣服。

    寒冬腊月穿衣服,对于任何人来说,其实都需要太大的勇气。

    然而,全旭却没有这样的烦恼。

    在全旭刚刚醒的时候,丫丫也到了屋里,她用全旭买来的热水袋,将全旭的衣服,从里到外烫了一遍。

    在全旭穿衣服的时候,温度正好,不烫不凉,非常惬意。

    等他坐在床上的时候,丫丫则捧着全旭的鞋,原本沾满了污垢与泥土的登山靴子,上面擦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最关键提这只登山靴,放在火盆边烤过,鞋里非常暖和。

    等全旭在三娘的服侍下,穿戴完比。

    盆架上,放着早已准备好的洗脸水,温度正好,不热不凉。

    哪怕来到明末才堪堪三天,全旭不知不觉中已经爱上了这个时代。

    洗漱完毕,早餐放在桌子上。

    今天的早餐比昨天还要丰盛,先是四道糕点,千层糕、豌豆黄、山药糕以及绿豆糕,接着则是四样咸菜,有全旭从后世带过来的涪陵榨菜、海带丝、外加辣条,当然还有朝天椒。

    六道冷切,分别是凉拌猪耳、泡椒凤爪、酱香牛肉、原味黄瓜蘸酱、豆腐丝以及护心肉,十个热碗。

    则是……林林总总,大小不一,直接摆满了一整张桌子。

    全旭先喝一口暖胃汤,品尝了一下千层糕,香软可味,甜而不腻,松软可口。

    只是三娘拿着筷子,夹着各式各样的菜肴,让全旭吃饭。

    天地良心,自从全旭懂事开始,他就没有让人这样喂着吃饭。

    不过,这个感觉却非常美妙。

    原本三娘瘦得皮包骨头,皮肤也黝黑,仿佛如同小麦色,经过这几天的调养,她的皮肤多了几分水润,人也开朗多了。

    “你一口,我一口。”

    这顿早餐吃得不仅仅是香艳,而且全旭的食量明显大了一圈。

    全旭暗暗咂舌:“照这样吃下去,自己会不会胖成球?”

    “相公,怎么不吃了?不对胃口?”

    三娘看着全旭坐在桌前发呆,盯着满桌子菜肴,以为他没有胃口。

    全旭摇摇头:“不是,只是我吃不了那么多,这样会不会太浪费?”

    “不浪费!”

    三娘笑了笑道:“要是不这么做的话,这些东西,他们谁敢吃,相公吃剩下的,那就不一样了!”

    全旭恍然大悟,他不再纠结这个问题。

    全旭一边吃着早饭,一边在考虑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

    房间里挖出来的那些黄金,差不多相当于大明朝的五千两黄金,按照明朝这边的金价,差不多可以兑换四万两白银。

    五千两金子,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原来的主人如果还活着,他想买到这幢房子恐怕不容易。

    毕竟,可以埋藏五千两黄金的人,绝对是不差钱的人,他的钱,绝对不会比全旭少。

    就在全旭浮想联翩的时候,罗世明的儿子五岁的罗满福站在门外,他穿着一件补劳保服必小的棉衣,一副小大人的样子躬身作辑:“老爷……”

    在这个世界上,真正的傻子,其实只是很小一部分。

    辛方氏是全旭的私人厨师,她让女儿丫丫在则全旭面前忙前忙后,目的就是想让全旭提携一下丫丫。

    除了丫丫,昨天的时候,何刘氏的儿子毛毛,那个三脚踹不起一个屁的老实孩子,硬是跟着全旭一个下午,充当着全旭的影子。

    现在又看到了五岁的罗满福,全旭自然知道,这是罗世明不愿意落在人后,让自己的儿子提前在全旭面前混个脸熟。

    “老爷,外面有人求见!”

    然而,全旭听到“老爷”这个称呼,他有些不舒服,不过,他没有办法改变这个时代所有人的观念,只能入乡随俗。

    全旭想到问题的关键,望着罗满福问道:“谁要见我?”

    罗满福一本正经的鞠躬:“回禀……回禀……”

    罗满福歪着脑袋,他忘记罗世明交待他的话。

    全旭扑哧一下笑了,摆摆手道:“让你爹进来!”

    “哦!”

    罗满福急忙朝着门外跑去。

    不多时,罗世明走进来,他弯着腰躬身道:“见过东家……!”

    “有什么事?”

    罗世明抱拳道:“那个袁管事(袁世卿)发现,远处有探子盯梢,他怀疑有土匪盯上咱们这里了,让东家提前做一下准备!”

    听到这话,全旭不敢大意。

    “走!”

    全旭跟着罗世明来到外面的工地上,此时众灾民都在按部就班的工作着,三娘招募的那十几个女人则是用大锅熬着着米粥,或者疙瘩汤。

    这些食物就是为干活的灾民准备的,不少灾民一边干活,一边不时的回头望着那几口锅。

    明末的人们一般都是吃两顿饭。

    只有全旭坚持每天三餐,而且负责管饱。

    袁世卿作为外院管事,取消了每天工作换粮食的活动,只管三顿饭,只要灾民过来干活,可以吃一顿饱饭,如果没有劳动能力的妇孺,则是固定一碗或者半碗。

    全旭从后世带过来的碗,份量很足,基本不存在饿死人的问题。

    这些灾民的干活热情很高,为了挡避风寒,这些灾民在全旭这座宅子周围先是用木柴支起了一个围墙。

    虽然只有单薄的一层,却可以挡些风寒。

    此时的这座宅子周围,占地面积超过四五十亩地,都成了繁忙的工地。

    全旭来到袁世卿身边的时候,他小心翼翼的问道:“袁管事!”

    “东家!”

    “哪里有人盯梢?”

    “东家请看!”

    顺着袁世卿的所指的方向望去,一片白茫茫,无遮无挡,根本没有人。

    “你是不是看错了?那里根本就没有人!”

    全旭看明白了,两名尖嘴猴腮的男子,他们隐隐以一名年过中旬,一脸威严的男子作为核心,他们一边用铁锹铲雪,一边四处打量,交头接耳,不知道议论着什么。

    这三名男子虽然穿得有些破烂,不过,仔细看,还是可以看出问题。

    他们身手矫健,动作麻利,特别是眼神,非常犀利,与普通灾民那中一团死灰完全不同。

    “他们就是混进来的人!”

    袁世卿苦笑道:“只怕咱们被周围的土匪盯上了,他们现在看着咱们有一百多人,不敢动手,如果等他们探到虚实,只怕……”

    全旭微微一愣。

    在这个寒冷的冬天,无论是用灾民砍伐的柴火,还是大量的粮食,都是无比宝贵的财产,就是人命。

    全旭可以想象,随着这一百多名灾民,天天在这里干活,换得三顿饱饭,肯定会引起人们的注意。

    虽然说,一百袋米和一百袋面总共才一万斤,合计五吨,并没有多少。然而问题是,河北不产大米,大米从江南运到河北大名府,要二两三钱银子才能买一石,也就是两袋多一些。

    土匪打家劫舍,目的就是为了钱。

    全旭这里的粮食,已经不比一般地主的田庄少了。关键是,这里几乎没有防御能力,简直就是一只肥羊。

    全旭的心中掀起惊涛骇浪,表面上却不动声色,他在思考着,如此应对?

    他的第一念头就是像当初面对灾民的那样,直接跑路,粮食不要,东西也不要了,十几万块的物资而已,全旭丢得起。

    突然,全旭发现无论是袁世卿,包括罗世明他们完全没有担心的样子。

    事出反常必有妖。

    全旭心中有了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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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踢了知府大人的屁股什么罪

    全旭的计划,原本是想去大名府看看,能不能先把这座宅子合法化,毕竟,大名府的知府是卢象升。

    这是明末可以排到前十的能吏,国之干臣。

    在这样的官员鼻子底下,一切只能按照规矩来。

    能不能买到这块地,能不能合法化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化解眼前的危机。

    全旭望着袁世卿道:“以袁先生之见,我们应该怎么办?”

    袁世卿以为全旭在考校他,他不假思索的道:“等会开饭,趁着他们三人吃饭的时候,放松警惕,咱们就把他们抓起来!”

    全旭一直以为自己是孤家寡人,其实他并不知道。这些灾民全部都念着全旭的好,如果没有全旭,他们连这三天都坚持不下去。

    在灾民的眼中,全旭就是一个大好人,活菩萨转世。只要他一句话,这些灾民肯定会马上把这三个盯梢的人砸死。

    全旭面无表情的点点头:“嗯!”

    袁世卿立即行动,他朝着周围的工匠,那些穿着全旭发放的军绿色大衣的十几个男子招招手。

    众工匠马上围了过来。

    别看这件军绿色顿棉大衣才八十块钱一件,对于农业、科技极为不发达的明末来说,这样的棉衣,一件怎么也要三四两银子。

    “见过老爷!”

    全旭朝着袁世卿示意。

    袁世卿摆摆手,十几名军大衣就围了一圈,袁世卿与他们嘀嘀咕咕说了一会儿,这十几名军大衣眼中闪现凶光。

    灾民们能从河南跑到河北,能在这种残酷的环境中活下来,能有几个善茬子?

    就连三娘这样娇滴滴的女孩子,手上都有人命,更何况是他们这些壮年男子?

    “开饭喽,开饭喽!”

    随着何刘氏扯着嗓子叫了起来,这些灾民,男女老少纷纷朝着自己的小窝跑去。

    全旭运来的碗筷,分发给他们每个人以后,就不再回收,也不会承担洗碗的工作,当然,这些灾民也不需要洗碗,每次吃饭,他们都会把碗舔得比洗的还干净。

    穿着军绿色大衣的人永远排在最前面,享受最先吃饭的特权,其他灾民则按照排队的次序,一一排队。

    几口大锅里热气腾腾,无论是疙瘩汤,还是米粥,都是一锅乱炖,有菜,有盐,有油,既可以当饭,也可以当菜。

    全旭也披着一件军绿色的大衣,他手中握着他的工兵铲,拿着工兵铲,多少让他有些安全感。

    当三娘也知道这里混入盯梢的土匪眼线,她拿着多功能刀,有意无意站在全旭身前。

    汤邱氏的身体并没有完全恢复,她还是怕冷,就是西屋里的床上躺着,一般不出来。

    也只有四喜在院子里与毛毛、丫丫、罗满福以及那些孩子一起玩。

    那名面相威严的男子,端着饭接了一碗米粥,他望着碗里的米粥,一脸惊讶。

    现在不像后世,在寒冬腊月,哪怕是大户人家,也难以见到青菜,米粥里有青菜,不过却是芹菜叶子,青绿的叶子,看着让人非常有食欲。

    中年男子吃了一口米粥,眼睛顿时亮了起来,他在喃喃自语:“这是上好的江南米,没有沙子,没有石子,盐也是上好的雪盐,简直就是!”

    两名尖嘴猴腮的男子,三两口巴拉完饭,他们走到中年男人面前,警惕的打量周围。

    他们已经发现问题了,十几名军大衣拿着斧头,虎视眈眈的望着中年男子。

    中年男子却沉浸在美味可口的饭菜当中,在他看来,无论是米粥,还是疙瘩汤,都堪称奢侈。

    “你们干什么?”

    一名尖嘴猴腮的男子朝着周围的军大衣吼道。

    “干什么!”

    罗世明作为全旭第一个买来的仆人,而且隐隐成为了前院管事,他当仁不让,第一个冲了上去,伸手抓住中年男子的衣领:“要你的命!”

    “大胆!”

    “放肆!”

    两名尖嘴猴腮的男子不约而同的大吼。

    十几名军大衣一拥而上,没有规矩,不讲道义,一顿乱拳,把两名尖嘴猴腮的男子打得满地打滚。

    周围的灾民一阵惊慌,袁世卿摆摆手:“大家不要怕,这三个人是土匪派来盯梢的细作,他们看上了咱们全老板的粮食,想抢咱们的粮食,大家伙说,咱们答应不答应!”

    “不答应!”

    “打死他们!”

    众灾民一听抢粮食,那还了得,这不是要他们的命吗?

    全旭虽然有点钱,看样子家里也是遭了难,要不然他一个小娃娃,也不会出来顶大梁。

    “误会,误会!”

    中年男子急忙挥手:“大家别动手,先听我说……”

    不等他说完,罗世明胳膊一用力,想把那名中年男子摔倒在地上,结果中年男子微微一用力,就把罗世明摔成了狗吃屎。

    十几名军大衣一看这个情况,顿时明白了,这是练家子。

    众人除了四个人按着那两名男子,其他人一拥而上。

    然而,最让全旭意外的是,这名中年男子显得是一个功夫高手,连拉带扯,转眼之间,十几名军大衣都倒在了地上。

    全旭一看这样下去肯定不是事,他趁着中年男子与军大衣在缠斗,他扬起工兵铲朝着中年男子砸去。

    “小后生年纪不大,下手挺黑!”

    中年男子仿佛后面长了眼睛,胳膊陡然怪异的一扭,抓住了全旭的工兵铲。

    全旭大急,急忙抬腿朝着中年男子的裆部踢去。

    此时,三娘仿佛像一只雌豹子,手中的多功能刀直取中年男子的脖子,更加让人意外的是那些女人,纷纷拿着别在腰上的斧头、鹰嘴锤子,朝着中年男子冲来。

    “住手!”

    中年男子紧张了,他一个人再厉害,也不是这么多人的对手。

    就在中年男子再夺三娘的多功能刀的时候,全旭朝着中年男子的屁股踢去。

    “扑通!”

    这下中年男子没有躲开,他被全旭一脚踹倒在地上。

    全旭正准备扑向中年男子的时候,中年男子从怀中掏出一面银光闪闪的牙牌。

    中年男子喘着粗气,笑呵呵的望着全旭:“小后生,识字吗?”

    全旭盯着中年男子的牙牌,他知道这是明代官员的身份牌,只见上面镌刻着篆书铭文“知大名府事卢”

    全旭愣住了,这些字他自然都认识。

    就在罗世明起身,正要再次扑向中年男子的时候,全旭醒悟过来:“住手!”

    罗世明肯定听全旭的话,他马上定住身子,众人面面相觑,望着全旭。

    全旭感觉自己的脸在发烫,如果是其他人,他绝对不会留手,反正是得罪了,那就往死了得罪。

    可是,知大名府事卢,也就意味着这名中年男子就是大名鼎鼎的大名知府卢象升。

    全旭上前扶起中年男子,他尴尬的笑了笑:“卢大人?”

    “哈哈!”

    卢象升也笑了起来。

    只是在全旭眼中,卢象升的笑容有些瘆人。

    破家县令,灭门府尹。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关键是全旭不仅让人揍了卢象升的亲随,他还亲自踹了卢象升一脚。

    卢象升打了打身上的雪,笑眯眯的望着全旭:“现在知道怕了?”

    全旭急忙点点头:“怕了,知道怕了,真的怕了!”

    全旭的脑袋急转,思考着对策。

    “踢了知府的屁股,这是什么罪?在线等,急!”

    “怕了也晚了!”

    全旭硬着脑袋道:“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行了,我的衣服烂了!”卢象升指着身上衣服,又指了指全旭身上的军大衣:“你要赔!”

    “我赔!我赔……”

    全旭赶紧脱下来军大衣,给卢象升披在身上。

    “卢大人,里面请,外面冷!”

    罗世明和袁世卿面面相觑。

    哪里还不知道闹了乌龙,急忙把卢象升的亲随放掉,同时,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又让人给两名亲随打了两大碗饭。

    袁世卿望着卢象升的背影,连连苦笑。

    罗世明望着袁世卿:“现在怎么办?”

    “我……!”

    袁世卿叹了口气:“我……不知道!”

第十二章粮食才能打动人心

    作为大名知府的卢象升,自从入冬天以来,灾民入境,他就愁眉不展,特别是前几天,天降暴雪,气温陡然下降,仅仅大名城内,当天夜里就出现了多达数百具尸体。

    如果是其他知府,面对这样问题,要么开个粥棚,意思意思。

    要么来一个眼不见心不烦,把灾民赶得远远的。

    可是卢象升却是一个非常有作为的官员,他一方面顶着压力,召集士绅富户募集资金,勒令各县尽力救治灾民。

    卢大知府也深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所以,他就带着亲随,连续奔泊,查看各县的救灾情况。

    本来,卢象升一行人骑着马,可惜,灾民太多,又没有筹集到粮食,卢象升就忍痛把自己和亲随的马宰杀了,以供灾民食用。

    当来到这个金堤时,意外看到了这座灾民聚集点。

    按说,像这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灾民聚集点,应该饿殍一遍,尸横遍地,结果让卢象升震惊的是,这里非但没有饿死,也没有冻死人,反而逞现一片繁荣,灾民们没有像其他地方的灾民一样,一脸绝望,坐等死亡,而是干劲实足,热火朝天。

    只要肯干活,就给一日三顿饱饭,哪怕没有劳动能力,帮着烧火烧开火,一样有饭吃。

    昨天晚上抵达的时候,卢象升错过了饭点,当然也没有人给卢象升单独开饭,他今天早过来干活。

    当然,所谓的干活,在灾民自己看来,简直就是小孩子玩泥巴,不值一提。

    让灾民砍柴还好说,柴至少还有点用,可是,冰天雪地盖房,仅仅挖土简直就是浪费力气了。

    但是,在卢象升看来,这就是最典型的以工代赈。事实上,以工代赈是最好的救灾办法。人心本恶,站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人非常多。

    全旭又是一个懒省事的人,他根本就不管灾民怎么干,如何分配工作。反而是灾民自己,按照他们自己分配。

    正所谓,屁股决定脑袋。脑袋决定思维,在卢象升这个大名知府看来,全旭的一举一动都很有深意。

    全旭是一个懂人心的人,他明明可以不让百姓干活,直接开设粥棚,担心官府会顾忌他趁机邀买人心。

    做善事,做好事,在后世属于美德,然而在封建时代,这却属于重罪。

    像全旭这样,以工代赈,让灾民自己管理自己,简直就是读书人典范,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这个小小的工地,无论是妇女居住的地窝子,或者灾民居住的雪屋,其实只是看着冷而已,昨天晚上,卢象升睡在罗世明原来的搭建的雪屋里,罗世明签订了卖身契,卖给全旭后,他就搬到了院子里,搭建了一座木屋居住。

    这个雪屋就空了下来,结果,生起一堆火,热气升腾,整个雪屋虽然依旧寒冷,却不至于冻死。

    卢象升决定干上一天活,近距离观察一下全旭全公子。

    结果,反而闹了这么一个乌龙。

    “全公子是哪里人士?”

    “在下是湖广龙山!”

    全旭到底是影视圈的人,对于古代人的礼仪和说话方式,大都了解一些。

    进入这座主屋,让卢象升意外的是,这个房间里布置着四个火盆,里面温暖如春,汤四喜、丫丫、毛毛、还有罗满福等十几个孩子在屋里玩着。

    全旭摆摆手,十几个孩子急忙跑去。

    “丫丫,给卢大人上茶,上好茶!”

    卢象升望着全旭问道:“全公子莫非是正奏公之后?”

    如果是一般人还真不可能知道正奏公是哪位?全旭却知道,家谱上写得清清楚楚。

    全氏姓氏虽然稀少,在南宋时期也算是望族之一,南宋理宗的母亲慈宪夫人就是出身全氏,理宗登基为帝,追封全氏三代。后宋度宗的皇后全玖,也是出身全氏。

    然而,全氏最有名的不是太子少师全清夫,而是全正奏,官拜银青光禄大夫,尚书左仆射。

    “正是!”

    全旭倒没有说慌,无论八百年,还是四百年,后裔,永远都是后裔。

    全氏倒是南宋忠烈,除了皇后全玖被俘虏到蒙古之外,全族三十二人赴崖山之难。

    说到这里,卢象升倒没有继续询问全旭的家世,在大明全氏早已没落,连豪族都算不上。

    不过,卢象升也知道全氏在湖广一带,还是相当有影响力的。

    虽然全旭在后世弄来一大批上好的家具,然而,在卢象升看来,这个屋里的布置,简直可以说是寒酸。

    没错,就是寒酸,与一般大户人家雕梁画栋相比,这里比较寒酸,没有古玩、字画装点门面,没有珍贵的花草,也没有貂绒、皮草。

    在卢象升在观察着全旭,全旭起初对他这个大名知府有些惧意,现在反而越来越坦然,平静。

    这说明,这个年轻人家世应该不错,至少是官宦子弟吧,否则普通百姓见了知府大人,哪里还能站得住?

    全旭对卢象升的了解,主要是后世的论坛资料,有人说他是身穿明光铠甲,手青龙偃月刀,身先士卒,砍人贼猛。

    当丫丫端着茶水进来,卢象升小抿一口。

    卢象升的脸上有些古怪,这茶叶,太差了。

    全旭有些尴尬的笑了笑:“卢大人见谅,舍下没有好茶!”

    卢象升嘴里虽然苦涩,却对全旭更加佩服。

    在他看来,全旭不是没有钱,只是没有把钱用在自己的享受上,反而是尽力赈济灾民。

    全旭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如今整个座院,他其实是鸠占鹊巢,是不是可以通过卢象升获得合法?

    全旭想到这里,小心翼翼的试着问道:“卢大人,在下有一个不情之请,不知当说不当说!”

    “但说无妨!”

    全旭苦笑道:“三天之前,全某路经此地,见此屋空闲,就暂时安歇,后灾民涌至,孤苦无依,全某就买了一些粮食,赈济灾民,只是这屋和地,皆非全某所有,只是……万一房主找来,只怕……又是一桩官司,某想摆脱卢大人,打听一下,此间真正的主人,全旭愿意支付其房租,若是他不愿意,全某也尽量早日搬走。”

    卢象升听到这话,几乎没有迟疑,对外面道:“杨陆凯!”

    这件事情,早在全旭的算计之内。

    任何地方官员,政绩或者钱,是他们最大的追求,全旭就好像后世的外地商人,在大名府落地生根,就会从外地带资进来,从而带动当地的经济。

    杨陆凯就是那名尖嘴猴腮的男子之一,他别看外表不佳。却又着杨八卦的绰号,基本上,大名府大事小事,不有他不知道的事。

    “卢大人有何吩咐!”

    卢象升问道:“对了,这座房子是谁的,你可知道?”

    杨陆凯想了想道:“这里属于王家堡乡,王家可是大户,应该是他们的产业!”

    “王家堡?”

    卢象升略作思考,就在脑袋里略过了。不属于士绅,应该是大名府的地方豪强。

    “你去一趟王家堡,问问他们这处宅子还有没有特别用处,如果没有,就让他们把这座宅子,按照市价置卖给全公子!”

    当然,这话虽然说得冠冕堂皇。其实带着浓浓的威胁,可以这么理解,有没有特别的用处,最好没有。所谓的按照市价,就是一个托词,最好是白送,否则破家县令,灭门府尹可不是说着完的。

    杨陆凯能跟在卢象升身边当亲随,自然也是聪明人。

    就目前而言,卢象升最关心的是什么问题?

    答案非常简单,那就是灾民的安置问题。

    大名府的士绅豪门,在卢象升威逼利诱之下,无奈解囊,那些没有资格接收卢象征升邀请的豪强。比如这个王家,就是其中之一。

    卢象升对于这些吃人饭不干人事的豪强,可没有什么好感。特别是金堤下面那数十具冻毙的尸体,这笔账,卢象升可是算到了王家头上。

    “如此……多谢卢大人了!”

    全旭心中默默计算一下,长长叹了口气:“卢大人,实不相瞒,全某初来此地,见灾情严重,刻不容缓,就将所携带的资金,全部定够了粮食。”

    全旭虽然在后世只是一个宣传策划师,他非常清楚,如何才能打动人心。

    卢象升是大名知府,如今已经深冬,大名府的秋粮也押送进京,卢象升应该也缺粮,手中无粮,他就算想解救灾民,也有心无力。

    可是,灾民如果大量死亡,对于卢象升而言,终究是污点。

    果不其然,卢象升听到粮食,眼睛放出光芒:“你订了多少粮食?”

第十三章马马虎虎一千两百万

    “五千……”

    “五千石?”

    卢象升的眼睛更加明亮,如果有五千石粮食,他可以让大名府少死数万人,全旭简直就是他的及时雨,虽然这批粮食不是他的,可是却是给大名府的百姓食用。

    全旭其实想说五千袋,五十万斤,二百五十吨,这些粮食在后世也就六十多万,他拿得起。

    可是,现在却变成了五千石,明朝一石约为一百五十三点五斤,并不是五百克一斤,而是五百九十四克一斤,五千石就是九十一万多斤,差不多多了将近一倍的数量。

    全旭不好改口,只好顺着卢象升的话道:“不错!卢大人,这边灾民也就一百多人,就算过些时间,也吃不了这么多,全某决定捐献三千石粮食,让卢大人赈济灾民!”

    “三千石?”

    卢象升想了想,突然笑了起来:“全公子,此地地处金堤,属于碱荒地,不宜耕作,素来无主,此地从松林至官道,东至夹沟河河畔,长两千四百步,宽八百五十步,卢某作主,送于全公子。不过……

    “不过什么?”

    “粮食你要捐四千石!”

    全旭心中狂喜。

    明代一尺就是三十二公分,五尺为一步,这么算下来,卢象升大手一挥,就把将近八千亩送给全旭了。

    而全旭的代价是四千石粮食,约合三百零七吨。如果买成大米,大约一百多万。如果买成麦子,那更便宜,只需要六十多万。

    卢象升拍了拍全旭的肩膀道:“行了,还有吃的吗?”

    “有,有,有,丫丫,让你娘做方便面,下一大碗!”

    卢象升有些苦笑不得的道:“不答应你,连饭都不让吃?”

    “哈哈!”

    全旭尴尬的笑了笑。

    卢象升摸着身上的军绿色大衣问道:“这种棉衣,也是你买的吧,多少钱?”

    “卢大人想要?”

    “是啊,灾民一无所有,这种棉衣既可以穿,也可以当被盖,实在是太好了!”

    “卢大人,您感觉这衣服值多少钱?”

    “怎么也值三四两银子吧!”卢象升作为大名知府,调动七八千两银子,买上一两千件,足以给那些灾民带来温暖。

    “也就是半两金子?”

    全旭的脑袋转了起来,这就相当于十八克黄金一件大衣,十八克黄金在后世就是六千三,但是他买的大衣才八十,如果大批量订购,价格还能低,如果是直接从厂家发货,那么估计四五十块就可以拿下来。

    有搞头。

    全旭望着卢象升道:“卢大人若是想要买这种棉衣,我可以联系,我认识一个红毛鬼,他的船上应该很多,不过需要时间。”

    “可时间就是人命啊!”

    “这个……”

    “那就没办法了!”

    全旭苦笑,当初他买一百件大衣的衣服,劳保店已经几乎扫空了。这种土得掉渣的衣服,除了工地的农民工,根本就没有人愿意买,市场非常狭小。

    卢象升想了想道:“要尽快,最好是十天之内!”

    “我尽量!”

    “卢大人要多少件?”

    “两千件,如果能再便宜点,就可以买两千五百件!”

    全旭心中默默计算起来,一件可以赚六千块,十件就是六万,一百件就是六十万,一来一回一千两百万的生意,必须干!

    卢象升走后,全旭兴奋的躺在床上打滚。

    太高兴了,房屋合法化的问题顺利解决了,顺便拉了谈了一个大生意。

    “神啊,让我离开这个地方!”

    “额!|”全旭睁开眼睛,他还是在主屋里,怎么回事,无法启动穿越?

    全旭扭头一看,丫丫在站在门后,仿佛一个背景墙。

    全旭恍然大悟,他的穿越能力必须在没有人看到的情况下才能启动,而且不能在有人看到的地方出现。

    “三娘!”

    “什么事!”

    “我需要一块大空地!”

    三娘仿佛明白了,全旭每次神出鬼没,都会带来非常多的东西。

    果然,等到后院那些妇人全部在前院干活,后院空工无人看到,全旭启动穿越,成功回到他的出租屋。

    手机马上有了信号,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他的微信出现至少一百多条未读,全部都是洪海洋的信息。

    全旭给洪海洋回了过去。

    “喂,小旭,我滴哥,俺亲哥,你终于有信号了,你火星了,还是上月球了……”

    全旭尴尬的笑了笑:“无意改成飞行模式了!”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公司的事情我搞定了!”

    全旭惊讶的道:“怎么会这么快,不是说工商注册,怎么也要半个月吗?”

    “注册肯定慢啊!”

    洪海洋得意的笑了起来:“你知道那个光线传媒下面的星光影视吧?”

    “听过,不太熟悉!”

    “星光的女艺人范星晨与她的经经人刘姐联合背叛了刘亚光,刘亚光完蛋了,气得中风了……”

    作为一家小影视公司,星光影视是麻雀虽然小,却五脏俱全,整个公司有不仅有法务部、财务部、行政管理部、还有宣发部、商务部、艺人培训中心、影视制作部,特别是剪辑、特效、配音,服装、化装、道具,各部门齐全。

    自从最开始,星光的经营就走了歪路。

    刘亚光重点培养范星晨影视歌三栖发展。

    问题是,范星晨除了长得好看,要演技没演技,要天赋没天赋,就是一个花瓶。

    但是,影视圈最不缺的就是俊男和美女,无论原生态或者整容的,样貌反而是影视圈最不重要的东西。

    结果,连续赔光几次大投资,星光资金链断裂,又遇上影视寒冬,关键时刻,范星晨出走,直接断了星光最后的生存希望。

    没错,整个星光最宝贵的资产,除了名气最大的范星晨之外,就数那些金牌作词人打造的歌曲、知名编剧创作的剧本。

    刘亚光玩砸了,他把所有的宝贵版权,都挂在范星晨的名下,随着范星晨的离开,星光只剩下一个空壳。

    “咚咚……”

    敲门声响起,就在全旭查看着星光资料的时候,洪海洋带着一名身材超过一米七的美女,那身材气死专业模特,来到全旭的出租屋里。

    “这位就是咱们星光影视最大的股东,未来的董事长全旭全先生!”

    洪海洋向李思维介绍着全旭。

    “全董好,我是星光影视常务副总李思维!”李思维推了推眼睛,她心中有些没底,全旭实在是太年轻了。虽然她看上去年轻,只是看上去而已,李思维其实是七五后,只是天生保养得好而已。

    “随便坐!”

    李思维尴尬的笑了笑:“我喜欢站着!”

    直到现在,全旭这才发现,整个房间,只剩下钢琴前的一张椅子,沙发已经被他运到明末了。

    洪海洋毫不客气的一把拉了过来,垫在屁股下面。

    李思维可不敢与洪总争坐第一把交椅。

    “喝点什么?”

    “我这里只有可乐,还有绿茶!”

    全旭打开冰箱,顿时无语,整个冰箱空空如也。

    李思维笑了笑:“洪总,全董,你们先聊,我去买点水!”

    “记得要发票,回头报销!”

    全旭没有半点不好意思,他现在可是有公司的人了。

    等到李思维出门,消失不见,全旭这才没好气的盯着洪海洋道:“我说洪哥,你不会是用了八百万买了一个空壳公司吧?”

    “没用八百万啊,只用五百万!跟我去公司签一下股权转让协议书,星光就是你的了!”

    “等等,星光还剩多少人?”

    洪海洋得意的笑道:“除了还有十几个没有出道的艺人,其他部门的人都还在,你又不是不知道,现在可是影视行业的寒冬,工作有多难找,如果你看谁不顺眼,倒是可以开掉!”

    与外行投资人不同,全旭和洪海洋算是圈内人,他们非常清楚,一家影视公司,最宝贵的往往不是那些最有名气的明星。

    反而是那些幕后人员,是他们在默默付出,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

    当然,最重要的是,这些人不是没有能力,只是欠缺一个机会而已。

    就像前一阵子突然爆火的一个剧,豆瓣评分八点七分,可谓是好评如潮,里面特效团队主导者就是一个前淘宝被开除的美工。

    全旭眯起眼睛:“马姐,他们还在吗?”

    “在的!”

    洪海洋想了想道:“马姐是准备离职的,据说新丽开出了合适的价码……”

    “我去,那她怎么没走?你给她加了多少钱?”

    “没加钱!”洪海洋得意的笑道:“我牺牲了色相,送了她一束玫瑰花!”

    “我草!”全旭一拳头砸在洪海洋的胸口:“有你的,对了……也就是说,星光商务部的人,我可以直接用了吧!”

    “你说什么,这么快你就拉到项目了?多大的项目?”

    “没多大也就马马虎虎一千两百万!”

    洪海洋目瞪口呆的望着全旭:“多少,我没听错吧?”

    “一千两百万!”

    PS:我去,把定时时间搞错了,我有罪,非常感谢洪荒大刀五百币的打赏,非常感谢炸锅皮皮虾五千币打赏,恭喜炸锅皮皮虾成为本书第一个舵主,第一粉丝。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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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介绍:
明末乱世,天灾人祸,遍地烽火,血流成河。
这是一个尸山血海血火交织的年代。
这是一个人命贱如蝼蚁的时代。
然而,对于全旭来说,明末却是他的天堂。
且看一个可以穿越两个时空的全旭,如何打造一个横跨现世与明末的超级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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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书群:732577450(两千以上粉丝值可进)我在明末有套房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我在明末有套房,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我在明末有套房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