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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东方玉竹     青龙圣仙txt下载     青龙圣仙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345.晚生高见

    如若不是在场诸人皆是大拿,很容易先入为主,认为萧汉能出席此等规格的会晤,印证了那句老话——我的武神父亲。

    可他说出的话,还有成熟到不像稚童的处事风格,立即引起了各方注意。

    三界法则中明确写出,天、人和冥界至尊拥有同等权势。

    虽然很难付诸实践,但足以在规条上表明人皇在玲珑世界的地位。

    牧云不仅有划分七界的计划,还想主动推进文明进程,消除帝王和尊卑有序的旧制度。

    正如魔族详细调查过牧云,万族对这个冉冉升起的新星都倍加关注。

    青楼酒客说出想要改变世界的话,除了赚钱陪玩的舞女捧场。其余人闻之,不过是付诸笑谈。

    牧云不仅有做梦的天真,也有将梦幻泡影变为现实的能力。

    他说出的话,确立的目标,必然会被万族提前考量。

    如果不能阻止牧云,便只能顺应时代,以免被更替的潮流抛下命运的航船。

    萧汉年方八岁,脸上还带着少年特有的稚气,眼神却是分外有神。

    给人以深不见底之感。

    女帝望着萧汉,满眼皆是宠溺。

    她以女子身,纳了数百位妻妾,与牧云结为道侣,至今尚无子嗣。

    萧汉是夏国萧氏皇族唯一血脉。

    女帝在他身上投注的心血,不亚于亲手栽培出的青龙军,远胜在她手底下建立赫赫战功的各大将领。

    “晚生想问各位前辈一个问题。”萧汉环视谈判桌,声音清朗,“诸位来到龙城,究竟是迫于我父亲的威慑,还是同样有心促成和平局面?”

    此言一出,议事堂中出现片刻静默。

    妖狐王率先开口道:“老夫乃是代表妖族而来,数千万年间,妖族混迹在人族疆域,偶有犯戒,然终究需依托人族而生。如今有机会摆脱这种困境,自然是上赶着想来参加这次和谈。”

    他是个狡黠的老狐狸,面对初出茅庐的萧汉,却摆出了极为罕见的真诚。

    “所以你是以妖王之身,为玲珑世界妖族谋福祉。”

    “正是如此。”

    诛心魔王发出一声鄙夷的嗤笑。

    “这位前辈是为一族振兴而来,您何故发笑?”

    “虽然妖魔并称,但与这种没骨气的种族为伍,很难不感到羞愧。”诛心魔王讲话毫不遮掩,“想到妖狐王摇尾乞怜的样子,实在是觉得好笑。”

    “你是何人?”

    “我是魔族的诛心魔王。”

    “原来是仙级的魔王。难怪目中已无族类,在这种场合,想到的还是虚名和一些可笑的事。”

    诛心魔王听到萧汉的讽刺,一股怒意涌上心头,笑容瞬间凝固。

    “我不会怕你的。”

    “你有牧云护佑,当然不会怕我。”诛心魔王瞥了一眼始终保持安静的牧云。

    自从见识过五行天国之后,诛心魔王便知万毒魔王共享的信息没有半分虚假。

    除非活得不耐烦,否则他绝不会再碰和牧云有关的人或物。

    “你来龙城的目的是什么?”萧汉没有继续令人感到不愉快的话题,直接向诛心魔王发问。

    “我来这的目的,就是杜绝一切软弱行为,保障魔族在玲珑世界拥有应有的地位。”诛心魔王回答地相当坚决。

    从他的态度不难看出,就算是有牧云在场,事关谈判也不会退让妥协。

    萧汉不恼反笑道:“魔族在数千万年来,从未属于玲珑世界。七年侵略,犯我人族疆土,所犯罪行罄竹难书。如今与你们和谈,并非是惧怕尔等,实是不忍生民涂炭,希望重铸和平。”

    “你个乳臭未干的小娃娃,口气倒是不小!”

    “你意下如何。欲战,还是希望和谈?”萧汉忽视了怒气冲冲的诛心魔王,转而问鲜少发言的善。

    她是萤火最初的几位成员之一,对这个组织的理念有着相当透彻的理解。

    不仅如此,善还清楚魔尊期望达成的局面。

    她看向牧云。

    牧云面无表情,就像是一尊雕塑,没有出言干预的意思。

    在善心目中,牧云的脑回路和正常人截然不同,看起来沉迷于功名利禄,做成惊天动地的大事,却又不要唾手可得的至尊之位。

    无论从哪个角度切入,善都无法真正理解这个难以捉摸的男人。

    “我想听听你的分析,然后再做决定。”善将话头又抛回给萧汉。

    她也很欣赏萧汉,但是魔族本性强势,不会被没能耐的人折服。

    想要赢得尊重,要么实力强大,要么智计过人。

    “如果战火再度重燃,你们认为自己有几成胜算?如果打输了,玲珑世界会不会有你们的立足之地?如果重回玲珑世界的计划失败,魔界主宰会不会放过你们?”萧汉一口气问出三个问题,“只要把问题的关键想明白,相信你们会做出最明智的选择。”

    诛心魔王听闻此言,心中怒火消减,认真思索萧汉所言。

    无论牧云血脉或身份如何,在魔族中的威望已经远超寻常魔王。

    再度重燃战火,魔族内部会迅速分裂。

    以牧云的战力和手腕,没人有把握能胜过他。

    一旦败北,失去重回玲珑世界的机会,世上绝不会再有诛心魔王。

    善脸上现出灿烂笑容:“人族有句话叫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孩子会打洞。预言果然没有出错,你确实有能力引领未来。”

    “其实此番和谈,最难解决的就是人族和魔族间的纷争。按照民意,理应将你们全力打回黑暗面,但迁延岁月的战争带来的伤亡实在太过惨重,故此选择以和平方式解决。”萧汉俨然成为了和谈的引领者,牢牢掌握话语权。

    诛心魔王没再出言反对。

    他没能力帮魔族占领整个黑暗世界,也承担不起计划破灭的后果。

    只要谈判结果不是太过分,他都必须选择接受。

    “虽然在远古的蛮荒时代,万族皆享有这个世界,但随着岁月变迁,如今已形成固定格局。”萧汉眼神坚定,语气也极稳,“我的方案是迎回栖居在黑暗面数千万年的魔族,将极寒冰原定为魔族栖息地。灵族起源于人族,各大仙山方圆百里归灵族所有,依然延续混居状态。二位有没有不同意见?”

    冯天道挥了挥手,示意善先作答。

    “只要能回归玲珑世界,魔族愿意让出现魔国领土,退居极寒冰原。”

    诛心魔王听到善的回答,焦躁地喷出一口气,终究是没有发言。

    冯天道代表灵族而来,亦知天界仙族的想法,更是不会有异议。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我意欲将夏国东北绵延数万里的荒山沙漠划归兽族,同时夏国境内所有水脉,皆由龙族继续掌控。”

    青鱼散人举双手赞成。

    “至于妖族,你们祈望拥有自己的领土已久,”萧汉看向面容俊秀儒雅的妖狐王,说道,“妖族让出万妖山等众多栖居地,作为回报,夏国会将西方骷髅山及附近方圆数万里的领土划归妖族所有。”

    “若果真如此,我没有任何意见。”妖狐王熟悉玲珑世界的山川脉络,知骷髅山和荒山沙漠都不适宜人族生存,一直属于废弃土地。

    日后归妖族和兽族所有,亦能变得繁荣昌盛。

    “佛界好像没有人出席和谈。”萧汉环顾谈判桌,没有发现僧人。

    “我是青龙居士,和佛界渊源颇深,就由我代表他们吧。”牧云开了口。

    “西域灵山依然归佛界所有,即便日后推行新政,也不会影响到夏国境内的佛寺。您以为如何?”

    “虽然佛门讲究四大皆空,但他们也要香火和人事。不如这样,各城财政扶持佛寺修缮工作。”

    “成交。”

    “这又不是生意。”

    “感觉和您说的做生意差不多。”

    牧云发出爽朗笑声,站起身问道:“诸位可还有不同意见?如果没有,就按萧汉的提议划定疆域。”

    在场诸人先后表示愿以萧汉之提案重新划界。

    牧云张开双臂,眼眸变成灿金色。

    一时间灵气汇聚,仿佛是玄天倒流。

    这是灵仙契约的表象。

    除非找到牧云,否则违背了和谈内容,将受到销魂挫骨的惩罚。

    萧汉第一个将精血融入契约之中。

    其余人心有顾虑,然而受形势所迫,不得已也签订了灵仙契约。

    牧云收敛气息,拱手道:“诸位远道而来,又敲定了促成和平新格局的契约,实乃大喜之事。在下摆下宴席,恭请诸位赏光。”

    没人敢不给牧云面子。

    就连自视甚高的诛心魔王,哪怕心里再不情愿,也不敢说出拒绝的话。

    尤其是在知晓对方是酿酒高手的前提下,拒绝反而变成愚蠢的举动。

    牧云招手留下女帝,附耳低言,让她写道圣旨,向全天下公告新格局。

    当然会在当下招致骂声,但牧云并不在意。

    女帝没有前往摆下宴席的别院,而是改道去书房,按牧云的建议行事。

    待她到达宴会别院,发现萧汉左手中提着一坛酒,正在院中舞剑。

    身姿潇洒,剑法精熟。

    丝毫不亚于以武技著称的牧云。

    舞到绝妙处,饶是以女帝身份,也忍不住击节赞叹。

346.不法之地

    十年弹指一挥间,往日如昨,然终究是过眼云烟。

    妖族和魔族基因里的躁动因子,致使他们在妖国与极寒冰原交汇处专门划出一片专有领土,安置那些不安于平凡和安定的灵魂。

    所有想要谋得财富,或者建立黑暗统治的存在,悉皆像朝圣般会聚于此。

    这片飞地里没有规则,只要你够强,就可以得到一切。

    外界人称其为不法之地。

    若说十年前玲珑世界最有威望的人,莫过于实力强横的牧云。

    自从迎回魔族之后,万族对他的评价褒贬不一。

    萧汉十三岁继任人皇之位,开始了针对夏国世家的打击。屡屡受挫,但也在四年间取得不小进展。

    反倒是牧云和主动禅位的萧凰,仿佛人间蒸发,再没有人见过他们的踪迹。

    有人说二人归隐山林,不再过问世事。

    也有人说,牧云因违逆天道,得罪的人太多,早已被天界仙人秘密处决。

    萧凰也被仙人软禁,故此不见了行踪。

    当时这件事成为热度最高的谈资,随着牧云影响力逐渐淡去,不再有人提及他的名姓。

    萧汉销毁诸侯列传中关于牧云的记载。

    魔族重回玲珑世界这等大事,上古魔典中只记述了萤火的奋斗历程,同样没有牧云或恶这个代号的存在。

    正是因为各族的典籍中皆没有牧云,各种离谱的猜测才会被阴谋论者奉为真实。

    如今这个在当初如雷贯耳的名字,已然变得稀松平常,掀不起半点波澜。

    夏国也会有走投无路者携带搜刮来的民脂民膏,逃进不法之地。

    他们提供孝敬银两,获得当地邪恶势力的保护。

    当然也有缺乏自保能力的倒霉蛋,还没等到面见恶势力头目,已然被小弟们送上了西天。

    没有人会在乎他人死活,只要能得到财富、权势和女人,不法之地的人们愿意付出一切。

    青龙军精锐部队驻扎在毗邻不法之地的城池,提防有可能发生的越境袭扰。

    极寒冰原方向的魔族,放置些许以嗜血著称的战斗种魔兵。

    除非被逼到万不得已,否则没有人会头铁到往北方逃窜。

    不法之地以南的骷髅山地带群妖纵横,生活在其中的妖族同样会杀人越货。不过其中不乏安稳修行的存在,并非纯粹的恶。

    一帮响马沿着夏国以西的国境线向北而行,骑乘的骆驼一惊一乍,总想要挣脱缰绳,带着背上的乘客向东逃窜。

    结果就是挨上几记结实的鞭打,勉强按照主人的意思前行。

    兽类栖居的广袤土地,被夏国人称为黄金山。

    灵兽和魔兽在黄金山地带繁衍生息,致令沙漠范围缩小,山林变得愈加茂密。

    人类日常所需的五禽和牲畜,并不在兽类之内,依然与人族的生活息息相关。

    “前边有青龙军的岗哨,咱们得绕一段路。兄弟们都打起精神,千万别掉队!”响马头领不得不提高音量,提醒跟随他前行的响马。

    距离岗哨还有几里地,但还是怕被哨兵听见。

    他们上一笔生意劫了一队富商,不论大人小孩,尽皆杀掉了事。

    以至于装着贵重货物的麻袋上还有凝结发黑的血迹。

    萧汉在努力应对盘根错节的宗族势力,对响马的所作所为,暂时腾不出人手应对。

    即便是派出青龙军捉拿,只要逃到不法之地,青龙军的士兵就不得不收手。

    内部处于动荡之际,萧汉不敢冒险引发争端。

    当然,这些秘辛目前还没有翻出宫墙,满心只想打家劫舍的响马,自然没心思关注这种事。

    骆驼们受到又一次鞭笞,不得已转头向西北方向前进,避开青龙军的岗哨。

    人魔大战结束后,夏国精简了青龙军的编制。

    此举不仅没削弱青龙军战力,还减少了军饷开支。

    不法之地中没有秩序,紧邻夏国边境线的地方鲜少有人出没。

    草长到一人多高,其中遍是蛇虫鼠蚁。

    蚊子个头很大,飞到没有防护的骆驼身上,猛吸它们的血。

    骆驼本就受到妖氛的惊吓,再加上蚊虫叮咬,不免炸了群。

    驼队并不认识背上驼的人,连续受到鞭打,再也不肯听从号令。

    它们径直朝向妖气最稀薄的地方,撒开四蹄狂奔。

    巨大脚掌带起被草根束缚住的泥土,跑动速度越来越快。

    响马头领忙乱中抽出靴子里藏的匕首,左手拽紧缰绳,右手持着锋刃在头驼的脖子上一抹。

    鲜血从伤口处飚射而出,又跑出一段路,随即栽倒在草稞子里。

    其余响马纷纷响应,不一会,驼队已经全数毙命。

    响马头领没去管手下的小弟,而是径奔驮着贵重货物的骆驼。

    麻袋在翻倒过程中被草地里的怪石划破,包裹宝石的稻草被殷红似血的宝石带出。

    宝石在夕阳映照下与附近的骆驼血混为一色,瑰丽而妖艳。

    响马头领赶忙弯下身子,去捡散落在各处的红宝石。

    一位摔倒在附近的响马见到硕大的红宝石,喉结上下动了动。

    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

    悄然摸到响马头领身后,拔出血迹未干的匕首,出其不意想要将其击杀。

    响马头领武艺非凡,通过影子预先发现危险,灵巧转身。

    右手揽住响马的脖子,抢过他手里的匕首,一刀刺穿心脏。

    偷袭的响马甚至来不及发出声响,立即倒在血泊之中。

    其余响马好不容易爬起,见到匪夷所思的一幕,不免心下胆怯。

    目睹死亡响马偷袭的人们,会认为他的死是理所应当。

    另外一些成员,则是认为响马头领突然发狂,想要独吞这次劫来的硬通货。

    响马头领能做到如今这个位子,不光有死人堆里打滚的悍勇,还得有点智慧。

    他知道在人尽皆恶的不法之地,孤身一人携带贵重宝石的下场只有死。

    身处险境不能失去响马们的支持,故此得告知他们刚刚发生了何事。

    “小六财迷心窍,想要从背后偷袭我,抢夺地上散落的红宝石。”响马头领经历过生死劫,心跳速度依然很快,说话时伴随着大口喘息声。

    他们都是惯常杀人越货的主,知道主动杀人和历经劫难的差别。

    从响马头领的反应判断,说谎的概率不大。

    “小六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只要咱们做成这笔大买卖,以后还愁没钱吗?”一位独眼响马在小六尸身上撒上化骨粉,以免他被附近的野兽吞吃。

    响马们将散落的红宝石收拢,重新装进麻袋,然后聚到一起。

    不法之地里吃人猛兽遍地都是,稍有不慎,就会像小六一样被抹除掉存在过的痕迹。

    响马头领明白当务之急是收束人心,朗声道:“我再重复一遍。做成这笔买卖,所得七三分成。我三,你们分余下的七成。”

    “老大,小六那小子不懂事。你对我们怎么样,哥几个心里清楚。”独眼响马捎带脚拍了头领的马屁。

    其余响马并不是很赞同独眼响马的话,然而已经失去脚力,很难在短时间离开不法之地。

    在这种人人都是恶魔的地方,一旦陷入孤军奋战的境地,能活下来的几率便会无限趋近于零。

    尤其是在拥有大量宝石的情况下,更需要团结一致。

    小六的衣服里有张沾染了血迹的羊皮地图。

    由于骆驼带着他们跑出很远的距离,加之不法之地非同寻常,方向并不是固定的东南西北。

    想找到出路,远比想象中更加困难。

    响马队伍里没有修仙者,无法利用释放圣灵的方式确定方位,也没有能够探查方圆数十里的灵识。

    他们舍不得放弃能助其一步登天的宝石,只能带着负重在复杂环境中谨慎前行。

    兜兜转转大概一刻钟,连一向精明的响马头领都不得不承认——他们彻底迷失了方向。

    忽然黑风起,阴煞惊人心。

    “我还以为是谁来登门拜访,原来是一群迷了路的行人。来吧,到我怀抱里来吧。”

    虚无缥缈的声音,不知从何处而来。

    除非愚蠢到天真的程度,否则绝不会认为不法之地中会有好心人的存在。

    响马们拔出腰间佩刀,背靠背围成一圈,提防随时可能来临的攻击。

    “原来是些愚蠢的人类。凭你们这点本事,岂敢闯入不法之地。”一团黑雾中探出两个像是手臂的黑烟,扒住嶙峋的怪岩,烟雾飘荡便是声音的来源。

    响马们全身都在颤抖,全部面向黑烟怪的方向,将盛放宝石的麻袋藏在身后。

    “你们这种小身板,如何能够挡住真正有价值的财宝?”

    黑烟怪来得又快又猛,转瞬之间,将一群响马困在其中。

    有毒的黑雾通过口鼻钻进响马体内,片时带走他们的性命。

    吸收掉生命元气,然后将脱了水的枯骨丢弃在原地。

    黑烟怪扒开盛装宝石的麻袋,见到满目琳琅,发出一阵放浪的怪笑。

    喜悦感尚未完全体会,突然从远处飞来一柄被黑气萦绕的长剑,刺中黑烟怪身体,顷刻间将他的能量吸收殆尽。

    上一秒还在享受狩猎的愉悦,下一秒已经成为他人的猎物。

    这就是不法之地。

    没有规则,也没有秩序。

    只要你够强,就能得到想要的一切。

347.归来之客

    时空旅人向来是个隐晦话题。

    只有人族高层或者灵族的高阶修仙者,清楚他们的奥秘。

    十年光阴荏苒,萧汉已经娶妻生子。

    并非过往皇族的政治联姻,而是郎情妾意的青梅竹马。

    柴玉是户部尚书柴荣的二女儿,秀外慧中,稍长萧汉三岁,在过去四年间给萧汉提供了不少帮助。

    如果不是有她帮衬,光凭萧汉自己,很难扛住来自各方的压力。

    只有他知晓牧云和萧凰的下落。

    萧凰去了莲花山,跟随圣心菩萨修持,以降低性格中锐利的一面。

    她不再担任至尊之职,也远离了沙场纷争。

    卫戎并没有犯萧汉的忌讳,在后者即位之后,夏国兵权由并非世家出身的卫戎接管。

    精简青龙军编制,减少军饷支出,加强精英化士兵培养,悉皆是出自他的手笔。

    想要变革世家宗族,犹如挫骨扒皮。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宗族势力联合推翻。

    如果没有卫戎的鼎力相助,甚至都没有现下的进展。

    一只灰毛雀鹰飞进信院。

    执掌信院的小童观雀鹰毛色,以为是封寻常的奏章,及至从信筒中取出信笺,封装时也未发现它的独特之处。

    萧汉收到牧云的亲笔信,是在三天后的下午。

    不怪信院的官员,也很难怪罪收信的小童,主要原因正是送信的是只灰毛雀鹰。

    展开信笺,看到久违的熟悉字迹,明白十年前离开玲珑世界,外出寻找火种的牧云再度归来。

    好消息是成功从星辰仙君手里换到了废弃星球的完好火种,只要将其安置在特定位置,玲珑星即可进阶为完全体,文明推进速度会大幅提升。

    棘手点在于玲珑星中没有祖脉山川。

    火种需要放置在祖脉山川的核心,不仅要是藏风聚气之所,还得具备人杰地灵的特质。

    由于玲珑星是由相对外行的天帝所造,天然残缺不全,导致灵气祖脉以瀑布形式存在。

    逆龙瀑布的全年水流量并不一致,使得灵气存在细微偏差,因此无法容纳宝贵而又脆弱的火种。

    只有万年不变的祖龙山脉,方能将火种承载于其中。

    牧云花费十年求得火种,自然不能半途而废,因此将夏国推向下一个文明进程的事,依然只能拜托萧汉和萧凰。

    萧汉看完信件内容,虽然其中并未提及十年间的行踪,但在时空中旅行,向至高神换取珍贵火种,只要动点脑筋,便知绝非易事。

    既然各有各的难处,便需要互相体谅。

    萧汉摆好笔墨纸砚,提起毛笔,给不知身在何方的牧云写了封回信。

    简述近年来人世间的变迁,以及削弱宗族势力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阻碍。

    天下大势也有提及,着重讲到了魔族盘踞的极寒冰原,妖族占领的骷髅山,以及灵兽与魔兽混居的黄金山。

    容纳人性黑暗的不法之地,在信的末尾占据了大量篇幅。

    以他对牧云的了解,不法之地最能引起牧云的兴趣。

    送信的金雀鹰从云宫飞出,径奔南方而去。

    通过雀鹰飞行的方向,萧汉确信牧云没在龙城。

    略加思索,联想到了灵族各大仙山。

    最有可能的去处,便是那至今仍能替牧云解惑的莲花山。

    圣心菩萨在人魔大战结束之后,带着沙弥走遍夏国每寸土地,救治那些身染重疾却又看不起病的平民。

    善举得人心,加上萧凰和萧汉的默默扶持,圣心菩萨在夏国中的名声越来越响亮。

    圣心禅院的数量与日俱增。

    上京城的圣心禅院,每三年召开一届规模浩大的水陆大会,邀请各路高僧开坛讲经,以化解人心中难以解开的郁结。

    萧汉很想加速推进新政,然而只要不想发生动乱,这件庞大而繁复的重任只能慢慢铺陈开来。

    他走下龙椅,行至紫微宫门口,遥望万里无云的天际,不禁怀念起当初在鹤城的日子。

    所有本领都是在那里练就,都城迁回上京,萧凰有意将大部分事务交给萧汉处理。

    时间掰成两半,依然觉得不够用。

    以前还有多位额娘教他五花八门的本领和小伎俩,如今偌大的云宫只有柴玉和幼儿萧宁。

    偶尔闲暇之余,难免感到几许寂寥。

    他很想去东牌楼听听说书先生讲的评书,也想到梨园听上一曲《将神赋》。

    理想很丰满,现实却相当骨感。

    只要开始忙碌,根本就停不下来。

    正想到萧宁,便见身穿黄色长裙的柴玉拉着他的手,径奔紫微宫而来。

    萧汉即位之后,大幅削减了云宫开支。

    每月雇佣工匠定期对各宫殿进行修缮和清洁,除此之外开源节流,省去了各种不必要的花销。

    哪怕是祭祖,也只是依循民间制度。

    这种传统由萧凰起头,一直延续至今。

    “父亲,您在看天上的飞鸟吗?”萧宁对萧汉的称呼,也是后者有意为之。

    原本萧凰应当是夏国最后一任皇帝,可惜现实永远不会变得理想化,推进新政的路途远比想象中更加坎坷。

    萧汉抱起萧宁,笑道:“我经常跟你提及的人,也就是你的祖父,如今成功带回了传说级火种。”

    “火种在哪儿?”萧宁没有接触韬略,也没有修习武艺。

    如果不是受到宗族多次催促,他绝不会在如此年轻的年纪,诞下所谓代表国运是否昌盛的龙子。

    萧汉没有将童年时经历过的一切,再度强加给萧宁。

    远在莲花山的牧云更不会想到,自己依然明媚如少年,却已经是爷爷辈的人物。

    莲花山位于南部疆域东侧,往南行数百里,便可抵达南海。

    四季如春,植物丰茂。

    猿啼鹤唳之声不绝于耳,相较于举世闻名的仙山,更多了几分幽静的出尘之感。

    此时正值晌午,没有暮鼓晨钟。

    牧云踏上人为修葺的石阶,缓步拾级而上。

    他还记得多年前带着被万灵妖仙击碎灵识的锦玉前往普陀山,请圣心菩萨出手相救的场景。

    期间发生了太多事,仿佛已是很久远。

    牧云如今是龙魂凤体,身上携带着神兽的气息,沿途见到他的兽类,尽皆表现出敬畏。

    甚至连一向顽劣的猴群,都不禁停下摘虱子的动作,静默观望牧云走过。

    牧云没有打搅他们,而是快步向上走。

    莲花山占地面积不广,海拔也及不上普陀山。

    不多时,牧云便看到了一座山洞寺院的山门。

    当初锦玉转世的小沙弥,如今已是个穿着袈裟的僧人。

    眉清目秀,澄澈眼神中满是慈悲。

    “在下青龙居士,特来宝刹拜会圣心菩萨。”

    “菩萨已知您会来,吩咐我在此迎候。”

    “麻烦高僧引路。”

    “居士称呼贫僧释厄就好。”

    牧云微笑颔首,跟随释厄的引领,前往参禅的静室。

    萧凰身着素雅长衫,从静室中行出。

    十年未见,二人样貌皆没有太大变化。

    释厄退到一旁,转头看向远山的风景。

    “你怎么会在这里?”牧云并不知道萧凰禅位之事,在地处南国的莲花山见到她,不免感到诧异。

    萧凰浅笑道:“四年前我就不是女帝了。”

    “终于不再有深入朝堂之感,我也能一身轻松了。”牧云本想拥抱久违的道侣,念及身处佛门清净地,终究没有做出出格举动。

    “你这一去,竟是十年之久。怎么样,可曾带回你想要寻找的东西?”

    “我已从星辰仙君那里得到了完好的火种,此番来莲花山拜访菩萨,正是希望他能指点迷津。”

    “既然有了火种,还有何难处?”

    “火种是既强大又脆弱的东西,为了使它在时空旅行中不会出现裂痕,我花费好几年才找到合适的容器。毕竟我不是星辰仙君,无法直接带走一颗星球。”

    “原来你这几年都在做这件事?”

    “我在去之前也认为星辰仙君会对我百般刁难。真到了那里,才发现自己低估了至高神的器量。他很爽快地答应了我的请求,赠予我一颗衰败星球的完好火种。只是他还有要事在身,无暇驾临玲珑世界。”

    “对于长生不死的仙族来说,十年也就是弹指一挥间,所以他们并不会在乎这点光阴。只是对人族来说,期间却发生了许多事。”

    二人正言间,萧汉派出的金雀鹰飞进莲花山。

    由于经历过长距离传送法阵,金雀鹰显得有些呆滞。

    牧云取出信筒中的信笺,纵览一遍,大致了解了十年来的人间剧变。

    “谁搞出了个不法之地?”牧云问向站在一旁,接过信件阅读的萧凰。

    “妖魔两族搞出来的东西,向我承诺不会进犯人族疆域。”

    “可有人族进入不法之地?”

    “不仅有,还有很多。”

    “再多我也不管了。”

    “你不是圣人吗?”

    “那都是新月书社杜撰出来的东西。再说了,我只救那些想活下去,却被残暴者剥夺了权利的无能为力者。主动求死之人,没有拯救的必要。”

    “你比以前更通透了。”

    “十年时间,我不能只是在路上。始终只有一个人,可以想些以前来不及想的事。”

    “想出了什么东西?”

    “我决定享受和平,去做些与以往不同的事。”

    “比如?”

    “暂时还没想好,等安置好火种以后,再考虑也不迟。”

    萧凰没有在牧云归来的第一时间扫他的兴。

    只要他当初提出的理念尚未变成现实,牧云绝对无法心安理得的享受生活。

    不独是性格使然,修行的功法也会将他推向风口浪尖。

348.任重道远

    假如一个人先天不足,会导致身体从根上虚弱,病秧更易找上门。

    玲珑星是天然残缺的星体,经历漫长岁月变迁,天地万物已经适应现今的形势。

    贸然放入火种,有可能致使玲珑世界文明演化进程加快。

    作为医术超凡的菩萨,当然也有义务提醒牧云——强行补足先天缺乏的东西,极小概率能治好顽疾,更大可能会适得其反。

    尤其是在玲珑世界没有祖龙山脉,天地灵气依托于不稳定的流水存在,想要将设想变为现实的难度无形中提高了数倍。

    “以你的酿酒术,尽可以在人世间谋得无限财富。若是你肯抛弃底线,甚至可以得到世界上想要的一切。何故非要做这些费力不讨好的事呢?”圣心菩萨说出的话,不像是个得道的高僧。

    牧云笑道:“权势、威名亦或是取之不尽的财富,已经无法激起我心中的浪花。我总想做些惊天动地的事,以便能更早成仙。”

    “成仙了,然后呢?”

    牧云只顾着往前冲,至今没有仔细思量过这个问题。

    他曾经是备受尊敬的牧先生,但在圣心菩萨座下,始终是个怀揣赤子之心的少年郎。

    在高速向前冲的同时,总会忽略道路两旁的风景。

    有时是形势所迫,更多是性格使然。

    圣心菩萨了解牧云,对他的行事风格可谓门清。

    他已经决定点亮玲珑世界的火种,纵然有千难万险,也会在所不辞。

    可这件事关系到天下苍生,稍有不慎,牧云也要受到功德经惩罚。

    轻则修为大减,重则命丧黄泉。

    圣心菩萨传授牧云功德经,虽前世尘缘已随风而逝,但还是将他视作一个未入沙门的弟子。

    他的缺点是行事鲁莽,习惯在错误中吸取教训,然后拍干净身上沾染的尘土,继续坚定不移地朝着目标前行。

    满身本事和如今半步仙人的修为,都是在生死玄关中偶然所得。

    甚至于深入魔国的孤军奋战,都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犹如一阵飓风,席卷了尔虞我诈的异种疆域。

    牧云的能力毋庸置疑,可点亮火种事关重大,必须劝他三思而后行。

    “这件事是非做不可的,否则世间只有权势在握的人才活得像人。那些身处底层的人们,活在吃人的世界里,随时有可能被残暴者夺走一切。付出的所有汗水和血泪,最终换来满目凄凉。”牧云的语气格外坚定,“如果世间有我,却还是一如往常,那我的存在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你可以为自己而活。”

    “这可不像是以慈悲为怀的菩萨应当讲出的话语。”

    “道德和规条只是给人提供指引和限制,并未要求你非得走哪条路。你心里总是装着大世界,唯独忽略了你自己。你究竟在追寻什么,又将去往何方?”

    “我是谁,以及未来在哪儿,于我而言其实并不是太过重要。”

    “你希望改变这个迂腐陈旧的世界?”

    “然后再造一个新世界。”

    “只要本性不变,以往发生的事,还会换一种形式继续发生。这就是人世间的悲哀,也是修仙者远离俗尘的原因之一。”圣心菩萨直言不讳,“所以我才会劝你。细数过往,你已经完成了许多看起来根本不可能完成的壮举。如果你想卸下重担,我想所有人都会理解你。”

    “菩萨,弟子向来不是喜欢闲云野鹤的性格。待我完成这件事,或许会去开家酒馆,也可能去找点别的事。”

    “意思是无论如何,你都得做成这件事?”

    “如果不想底层人物像牲畜一样生活,这件事非做不可。您是慈悲心肠的菩萨,应该能理解我的心思。”

    “其实我有时候在想,当初传授你功德经,是否是个错误。如果没有功德经,你就不必被行善积德绑架,可以自由自在地在天地间驰骋。”

    “潇洒过活的人多了,又不缺我这一个。”牧云比常人更加豁达,荣辱看淡,生死亦不在考虑范围,做事的准则就是朝着想好的目标坚定前行。

    哪怕要经历刀山火海,他也不会有半句怨言。

    从须弥山出道至今,牧云用所有的行动证明了自己的道。

    前无古人,可能也鲜有后来者。

    “既然你心意已决,贫僧帮你指条明路。穷尽毕生所学,囊括天下之力,总有一天,你做的事定能成功。”圣心菩萨没有打哑谜,几乎明示了牧云该如何去做。

    牧云站起身,双手合十道:“多谢菩萨指点迷津。”

    “萧施主修行期限已满,带她一同下山吧。”

    牧云点燃焚香,供奉漫天诸佛菩萨,随后转身离开大雄宝殿。

    如果有需要,他定会再来向圣心菩萨求助。

    只不过在此之前,还有许多事情要做。

    萧凰依然穿着素雅长衫,立在砖石铺就的院落,等候向圣心菩萨寻求指引的牧云。

    她已将行李等物收进玉葫芦,随时可以出发。

    “咱们是先回上京城,还是直接去龙城?”牧云征询萧凰的意见。

    萧凰已有数年没去过上京,选定夏国都城作为落脚点。

    牧云正有此意,拉住萧凰的玉手,带她踏破虚空,呼吸间抵达了数十万里之外的北部疆域上京城。

    上京城似乎与牧云第一次来时没什么不同,只是当初的乱象,以及龙华公主府都变成了历史的尘埃。

    纵然彼时的龙华公主就在身侧,那些阴险诡谲的勾心斗角却早已远去。

    魔族盘踞七年之久的痕迹,被工匠们用巧手悄然掩盖。

    史官们默契地在正史中抹去了这段堪称屈辱的历史,稍加杜撰修饰,仿佛就能消除心中的愤怒和无奈。

    萧汉在削弱宗族势力的同时,并没有忘记发展经济。

    上京城在断壁残垣中重新焕发生机,茶楼酒肆中人声鼎沸。

    “后来还是依循了旧制,禁止开设青楼。”

    “那些风流浪子们肯定恨透了我。”

    “习惯了某种事物,再度出现时就不会掀起波澜,仿佛世事本就该如此。”

    “你这话说得很有深意。”

    “变革历来是最难做到的事,大抵需要流血牺牲,以黎民的团结奋进,最终推翻旧王朝,然后再建立新的王朝。周期内由兴盛逐渐走向衰败,然后再度被黎民推翻,进入下个循环。”

    只要熟读玲珑正史,会发现过往岁月中,始终在发生类似的事件。

    更换朝代,天子变了姓氏,最终还是要走向衰败灭亡。

    萧凰在莲花山时参禅的时间并不多,更多时间用在读史书和修行功法上边。

    摆脱掉以往的武将思维,试着从更宏观的角度看待这个世界。

    试着将牧云和萧汉想做的事进行推演,发现只有做到真正的以民为本,他们才不会联合起来推翻黑暗的王廷,然后再建立一个新朝代。

    以民为本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尽管历朝历代都将排名定为士农工商,然而农民始终处于社会最底层,不仅要面临地主的剥削,还要献出青壮劳力去满足皇家的闲情雅致,甚至连保卫这个国度的军士,也得从农家摘选。

    他们付出了一切,得到的却是微乎其微。

    时逢荒年,甚至要落到卖儿贩女的境地。

    萧汉提前收到母亲的来信,知他们会来上京城,提前在云宫入口处等候。

    牧云十年前离开时,萧汉脸上还有尚未完全褪去的稚气。

    如今面部线条变得硬朗,看起来和牧云更像兄弟。

    他没有修炼功法,也不想永葆青春。

    这就是修仙之人通常会远离红尘的原因。

    只要亲眷没能羽化升仙,终归得经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

    “父亲,咱们俩可是好久不见了。鹤城茶馆里的对话,仿佛还在昨天。”

    萧汉身着龙袍,相貌俊美,身量高大,甚至比牧云还高出半个头。

    他没有帝王惯有的威严,而是更像个成熟的邻家男孩。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间你都能独当一面了。”牧云轻拍萧汉肩头,眼神中不仅有欣赏,也有对他的思念和体谅。

    无论是谁坐在至尊之位,生活都不会轻松。

    甚至削弱宗族势力还很容易惹了众怒,加上朝堂臣子的更替,四年间他有数不清的事要做。

    萧汉引着牧云和萧凰往云宫走。

    以前萧安是云宫的主宰,短短十余载,这里已经数度易主。

    牧云想起初入上京城时的情景,不免心潮澎湃。

    他向来不愿冒充高人,即便是在魔国掀起滔天巨浪。除了匹夫之勇,更多是借了时局的力。

    被谬赞为救世主,其实压根不想再背负这个名头。

    跨越时空去寻求火种的旅程,同样是在为自己减负。

    似乎是要回应他的想法,萧汉主动开口道:“您可否知道,当初您的一句话,可是让我吃尽了苦头。”

    “什么话?”

    “您说若是不了解平民的生活,政令就会建立在悬浮的基础之上。我在应对宗族势力的同时,还要缓步对朝政进行革新,同时还要腾出时间到人间去逛逛。纵然有时空宝珠,还是感觉时间不够用。”

    “既在其位,就得谋其政。”牧云心疼萧汉,但后者身为天命人,拥有常人难以企及的胆识和智慧。

    除了他以外,没有第二个人能够推倒重重阻碍,建立真正的新世界。

    “难啊。”萧汉平素很少与人沟通心事,见到家人,才敢于表达内心的真实想法。

    牧云从玉葫芦中召出大还丹和一些固本培元的丹药,嘱咐道:“天下苍生固然重要,但你也很重要。千万不可为了取得成效,透支自己的身体和精力。损耗来得容易,再想复原就难了。”

    他毕竟是修仙之人,而且创造出了顺应阴阳遁法的五行天国,了解万物更迭的奥秘。

    人的精力有限,偶尔超越界线,或许不会导致精元耗损。

    一旦长期维持透支状态,精元势必会加速流失,致使精神和身体出现双重崩溃。

    以萧汉的忙碌程度,如果不加以保养,决然无法维持太久。

    恰如蜀汉的武侯,食少事烦,倒在了大业成就之前,最终功亏一篑。

    “如今父亲和母亲回到上京,我就有了强大助力,日后的行动也能轻松不少。”

    “你父亲是个闲不住的主,又给自己揽了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三人边走边谈,不觉间行至御书房。

    萧汉喜欢阅读典籍,于方寸间纵览古今。

    以往见牧云,通常也是在南皇宫的御书房。

    这里便成了连结他们父子的地方。

    “云宫里好像没有宫女和太监。”牧云一路走来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一时间想不起来,及至到御书房,才猛醒和过去有何区别。

    “强行迫使穷苦人接受阉割,本就是泯灭人性的举动。母亲在光复夏国之后,便遣散了云宫里的太监和宫女,给了他们一笔丰厚酬劳,送他们回到故乡生活。”

    牧云随手召出三把太师椅,让它们随意降落。

    他没客气,率先坐下。

    萧汉没有坐,而是说道:“父亲离开玲珑世界已有十年,期间我已娶妻生子。我把他们带过来见您。”

    牧云差点惊掉下巴。

    萧凰在莲花山并未跟他提及此事。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会在四十七岁,这个在灵族中连蝌蚪都算不上的年纪当上了祖父。

    转念又一想,人族繁衍生息,亦是天地至理。

    夏国中不乏与他同龄当上祖父的人。

    “我怎么忽然感觉自己老了?”牧云转头看向萧凰,笑着说出心中想法。

    他依然觉得自己是少年,可世事的变化,还是给他带来了强劲冲击。

    “你终有一日会成为长生不老的仙人,甚至于以你的寿元来推算,你比宁儿还要年轻,何来老字一说?”萧凰在莲花山的修行并非徒劳,看待事物比以往更加通透。

    道侣间的对话没有持续太久。

    听见频率不尽相同的脚步声,便知萧汉带着妻儿来与父母相会。

    牧云站起身,见到柴玉相貌,立马联想起多年未见的老大哥柴荣。

    柴玉躬身行了个万福礼,随即安静退到一旁。

    萧汉牵着迷你版的自己,将萧宁拉到牧云身前,柔声道:“宁儿,这就是你的祖父。他可是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萧宁扑到萧汉怀里,好奇望了一眼牧云的头发,转而问自己的父亲:“祖父不应该是白头发的吗?”

    “你祖父是修仙之人,可以永葆青春。别看他头发乌黑,其实已经几百岁了。”萧凰卸去重担,不像以往那样习惯于绷着脸,更像是个性格活泼的寻常女子。

    “哇!”萧宁张大嘴巴望着牧云。

    他的概念里,几百岁是顶大的年纪,几乎和长生不老差不多。

    牧云本来不知道该送给萧宁什么见面礼,察觉到他的圣灵异常茁壮,当下便有了主意。

    “我在时空旅途中得到了一本天阶修行功法。只要你叫我一声爷爷,我就把它送给你。”

    萧宁立马从萧汉怀里跳出来,不住声地叫着爷爷。

    虽然感觉瞬间变老,但牧云还是极其开心。召出《荒古太象诀》,将其赠送给萧宁。

    萧宁得到修仙功法,却并不完全清楚它的功效。

    牧云又从玉葫芦中召出许多稀罕物件,连同上品玉葫芦,一同送给了萧宁。

    他得到许多好东西,笑得异常灿烂。

    “你父亲近来如何?”牧云问想要管教萧宁的柴玉。

    柴玉少时就听说过牧云的名号,对他心怀敬畏,恭敬回道:“家父依然在朝堂中担任户部尚书。活比以前好干,不用拆了东墙补西墙。”

    “府库是充盈了,有多少能到平民手里还是个问题。”牧云转头看向萧汉,“各级官员贪了多少,你心里有数吗?”

    “大概十之八九。”萧汉身处至尊之位,岂会不知手下人的猫腻,如实回道,“假如调拨万石粮米,经过各层官员克扣,到赈粮官手里十不存一。为了保全百姓,赈粮官就得把到手的米想办法卖到米行,然后用银两换取麸糠,尽可能救济更多灾民。”

    萧凰当过女帝,自然清楚朝堂中那些不得不默许的事。

    牧云朝天眉倒竖,脸上隐有怒容。

    “玉儿,你先带宁儿回你们的宫殿。”萧凰清楚牧云的个性,不希望萧宁太早接触到少儿不宜的信息。

    柴玉带着怀抱玉葫芦的萧宁出了御书房。

    牧云随手释放一道屏蔽结界,起身说道:“官官相护,然后互相勾结,将本应送到百姓手里的钱粮装进自己的腰包。历来如此,可不代表就是对的。”

    “如果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许多政令根本无法推行,而且容易造成局部动荡。”萧凰向牧云解释他们为何对这种现象坐视不理。

    牧云看着萧汉,想听听他的见解。

    “这种事本就是错的,但要想彻底解决,也得等到新政令在夏国推行之后,方有余力向前推进。”

    “你没有改变初衷,我很欣慰。”牧云脸上现出笑颜,“纵观历史变迁,其实平民才是写就历史的笔墨纸砚,没有他们,英雄也无用武之地。既然皇帝的权力来自于百姓,就该把权力还给他们。”

    “这件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再难也得去做。”

    萧凰问道:“假如把权力交给百姓,他们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如何处理。毕竟夏国还要发展,不可能总是将精力放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上边。”

    “还是得有领袖。群龙无首,不会有任何好处,反而容易招致灾变。”萧汉这次站在母亲这边。

    牧云曾绕路去过末法时代的星球,将所见所闻分享给萧凰和萧汉。

    “如果你还想当帝王,可以推行君主立宪,将引领夏国的重任交给你信任的人。假如你不想再当帝王,同样是将重担交予他人。无论哪种选择,都将失去实权。”

    “我一直视您为榜样。您没有贪慕权势,汉儿也不会那样做。”

    “两者之间,你认为应当如何选择?”

    “如果是我,我会选择第一种变革方式。”萧凰回答了牧云的问题。

    萧汉给出了截然不同的答案:“我更喜欢第二种。”

    “为何?”萧凰疑惑不解。

    她想保留萧氏皇族的身份,哪怕没有实权,也可与常人有别。

    “因为如今极寒冰原的实质掌控者不是魔尊,也不是各大魔王,而是当初来参加龙城和谈的善。

    既然魔族能做到,我又何尝做不到?”

    “只怕那些对你忠心耿耿,想要谋得权势的人会寒心。”萧凰所言非虚。

    除了少数几人,大部分士族都想要出人头地。

    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是他们的终极奋斗目标。

    萧汉一旦失去权力,他们以往付出的努力都有可能白费。

    “经历过战争对人们的摧残,只是失去权势,又能造成多大打击。如果连这些都扛不住,注定只能成为历史的尘埃。”

    有时作为掌权者,终归要冷酷无情。

    无情最是帝王家,从来不是一句空谈。

    萧汉专门做过一个分析,按照玲珑正史所载,大致统计各朝各代皇帝的平均寿命。

    人族平均寿元二百余岁的玲珑世界,帝王的平均年龄不足五十。

    那些能力强悍的明君,寿数可达数百。换作根基不稳或者残暴不仁的君主,极大概率会在十几二十岁的时候死于权力斗争。

    身处恶劣的生存环境,发生任何转变都在情理之中。

    萧凰的穷兵黩武,在一定程度上损耗了夏国的国力。可也是她亲手培养出的青龙军,抵挡住了魔国南侵的步伐。

    有功有过。

    只有世人能够评判。

    “父亲,您认为应当怎么做?”

    魔国的萤火是由牧云创立,时至今日依然是魔族主流组织。

    萧汉想听听他的意见。

    “依从本心,两种选择都正确。”

    “为何这么说?”萧凰同样心存疑惑。

    “革新有两种,一种是主动,另一种是被动。前者会将伤亡的规模和数量降到最低,所以只要你肯求变,怎么做都是对的。”

    “如果让我选,我会选择第一种。”萧凰又重复了一遍自己的建议。

    萧汉没有动摇:“魔国如今的实际掌控者是当初来参加龙城和谈的善,魔尊和三十六魔王都没有插手魔国事务。既然他们能做到,我也能做到。”

    话虽然是这么说,但牧云心里清楚,至少在萧汉寿终正寝之前,没人的能耐可以超过他。

    最好的选择还是让他继续担任夏国掌控者。

    只不过谈论这些还为时过早。

    新格局的到来,依然需要漫长的等待。

349.低调处之

    云宫御书房的匾额,上书四个金字以民为本。

    匾额右下角被磕掉了些许红漆,乃是从鹤城转运途中不小心掉落留下的痕迹。

    木匠可以轻松将其修复,但萧凰认为应当谨记七年的迁都之耻,因此选择保持这种略带瑕疵的状态。

    牧云和萧凰离开之前,留下了三幅字帖。

    萧汉走到书桌后边,展开第一幅字帖,观其笔迹便知是牧云亲笔。

    上书八个字——不在其职,不谋其政。

    萧汉坐在毡垫上,稍加思索,即刻明白了牧云想表达的意思。

    无论牧云曾提供过多少帮助,他终究不是帝王,也不是庙堂臣子。

    正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于情于理,牧云都不应当参与到朝局纷争之中。

    萧汉本以为牧云归来之后会帮他一起推行新政,看到第一幅字帖,已明了牧云心意。

    展开第二幅字帖,上边同样写着八个字。

    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萧汉有些错愕。

    他和牧云相处的时间不算特别多,总觉得后者是个严肃认真的人,看到行书写就的俗语,意外发现活泼的一面。

    萧汉没急着去打开第三幅字帖,而是闭上双眼,仔细回忆牧云所做的事。

    汉王之乱的始末,他是由史书和母亲的口述中得知。

    牧云来上京城的真正目的并不是辅佐党争,而是要与人皇面谈。

    命运将他推进了风暴,最终与萧凰结为道侣。

    及至后来的万妖山和牧国草原之行,依然是造福黎民,与庙堂相隔甚远。

    孤军深入魔国,目的是提前终结绞肉机般的残酷战争。

    依然没有掺加政治色彩。

    从一开始,牧云就对权势没有兴趣。

    假如将朝局比作老鼠,既然狗拿耗子属于多管闲事,就得由专抓耗子的猫来干这件事。

    萧凰不止一次跟他提起过,说他就是引领新时代的天命人。

    命运已经标明了方向,看起来到不了的远方,终有一天能够抵达。

    萧汉明心见性,展开第三幅字帖,上边依然是八个大字。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萧汉将三幅字帖放在一起,发现第一幅使用的是从远古流传下来的篆字,第二幅选用潇洒写意的行书,第三幅则是沉稳内敛的楷书。

    不同的字体,代表着不同的含义。

    自古以来,人族都遵循着名正言顺的朝堂格局。

    牧云借古通今,隐晦地向萧汉表达了他的心意。

    第二幅字帖,则是再次印证天命人的不二人选正是萧汉。

    至于第三幅以夏国官方文字写就的字帖,可以说是对萧汉的寄托,也是对自己的勉励。

    创造祖龙脉络山川,光有擎天架海的本领不行,还得经过反复验证,找准最完美的平衡点。

    仅靠牧云一个人的力量,即便成了仙,也没有办法做成这件事。

    正如萧汉的雄图伟略,没有各路人才的辅佐,最终只会变成梦幻泡影。

    道阻且长,唯有勇毅前行,方能寻得出路。

    萧汉妥善收好三幅字帖,站起身形,望着窗外的浮云。

    牧云以这种方式向他寄语,代表着将不会再回归朝堂。

    或许牧云本就属于江湖,只是命运的浪潮,偶然间将他赶到了风暴中心。

    萧汉第一次觉着上京城和龙城隔得很远很远,远到心中思念的亲人,却不能时常见面。

    长长呼出一口气,回身将三幅字帖装裱起来,放进了玉葫芦的角落。

    他具备修仙的天资,却没有选择长生不老。

    每个人的思维模式和性格的差异,以及所做出的选择,会将人们带往不同的地方。

    聚散有时,顺应天命。

    ……

    龙城。

    经过十年的发展,这个北部疆域的重镇又恢复了往日生机。

    虽然比不上魔国占据之前,但各行各业都在蓬勃发展。

    时任城主是个名叫白亮的秀才,广纳良言,大幅减免客商的赋税,使龙城成为远近闻名的通商胜地。

    逆龙瀑布附近增加了许多建筑,不仅作为隔离带,也可供来龙城做生意的客商们游览。

    萧凰头戴面纱,看守观水桥的官员没有认出她的身份。

    牧云的名号在十年前足够响亮,荏苒光阴度过,龙城几乎换了一茬新人,见过他的不多。

    即便是偶然看到过牧云的画像,也很难将眼前这个瘦长的年轻人和牧云联系到一起。

    牧云想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支付过观赏费用,带着萧凰爬上观水桥。

    此刻时候尚早,太阳还没完全升起,桥上只有二人观景。

    看守观水桥的官员打着呵欠,重回桥旁的小屋去睡回笼觉。

    牧云释放魔封结界,暂时罩住小屋,以免他们的对话被官员听到。

    尽管萧凰不再是女帝,可一旦对方知晓她的身份,势必要通知城主。

    各种繁文缛节,显然不是他们所愿。

    “没想到几年过去,连逆龙瀑布都变成景点了。”牧云仰头望向高空。

    “世事变化之快,总是令人难以捉摸。”若是按照萧凰的意思,倒不如高调行事,可以免去许多麻烦。

    牧云的观点是人怕出名猪怕壮,不想暴露身份。

    萧凰做过人间主宰,但在和牧云的相处中,并没想着占据主导地位,因此最终按牧云的想法行事。

    牧云拥有半仙修为,视野远比常人开阔,甚至能穿透厚厚云层,看到直上三重天的源头。

    以前会天真的以为有仙人把守,及至了解玲珑世界的真相,才猛然醒悟自己想得有点多。

    即便拥有仙山之名,实则除了天帝以外,连圣级仙人都没有。

    跨越过数个位面,寻找星辰仙君的途中。

    感知到圣级仙人的强大威压,方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正是路上的见闻,坚定了牧云要点亮火种的决心。

    哪怕是偶然间被创造出来的星体,身为其中土生土长的一员,也希望它能够变得繁荣昌盛。

    龙城对萧凰来说,没有太多往事。

    她看着瀑布水流落进深潭时激起的浪花,一时间有点恍惚。

    戎马一生,君临天下似乎变得很遥远,就像是没有被深潭容纳的水珠,又变回纯粹的灵气,飘散到了空气中。

    牧云对龙城有着截然不同的情感。

    他离开云瑶的羽翼保护,独自闯荡玲珑世界,最关键的转折点就是龙城。

    经历逆龙瀑布洗礼,险些将自己的命搭上。

    最终在白马寺参透不动明王经,才堪堪保住一条性命。

    灵识步入天道,身体化为修罗。

    直到布赫巫医将牧云的心脏换为凤凰胆,方才稀释了修罗道对他性格的影响。

    及至后来在魔国的单兵作战,龙城也是一个重要转折点。

    屠灭龙城驻守魔族之后,顺便带走魔族两位精锐,为后来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最终行动之前,牧云曾在龙城策划过许多事。

    这座拥有祖脉的城池,和他建立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未来想做的事,也必须在这里完成。

    玲珑世界能否点亮火种,甚至连牧云自己都不敢打包票。

    可他既然决定要做,就会倾尽自己的全力。

    “凰儿,我需要你的帮助。”牧云和萧凰从上京出发,只讨论了接下来的落脚点,没有具体商谈。

    随着旭日东升,有不少客商和平民来观水桥观瞻拥有祖脉之称的逆龙瀑布。

    光天化日之下,显然不是谈事的好地方。

    牧云解除魔封结界,带着萧凰前往附近的客栈,租了一间天字号房。

    萧凰住惯了皇宫,纵然条件再差,也不能让她住寻常房屋。

    “你需要什么帮助,只要我能做到,定会不顾一切帮你完成。”

    “话不用说的这么夸张。我希望你能掩饰身份,吸引拥有各类绝技的人来到龙城,从中筛选出对改变山川形势有用的人才。”

    “这件事求助汉儿可能会更好。”萧凰认为直接让萧汉下令召集天下能人异士,远比自行征召要容易得多。

    “在做成这件事前,还是不宜暴露目标。否则过往的那些仇家找上门来,很容易导致满盘皆输。”

    “你还会怕他们?”

    “改变水脉形势,将其变为山川脉络的过程中不能出半点差错,否则不仅我会死,还会给玲珑世界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那就收手吧,不要做这件事了。”萧凰权衡利弊,立马劝牧云就此八手。

    “菩萨也劝过我,可我还是有那么点天真的追求。”

    萧凰知道拗不过牧云,只好说道:“我已经答应你,只要能做到,我会尽全力帮你。”

    “你也可以反悔,这是女人的特权。”

    “我以前纵横沙场,往来不败。现在都能享受女人的特权了。”

    “很简单,因为你就只有我这一个男人。”

    萧凰被牧云正经中带着诙谐的表情逗乐,掩嘴笑道:“你想怎么做,我都可以帮你。”

    “来到龙城,我总会想起当初参加的灵宝大会。你可以利用富商的身份向天下发出公告,招揽有才学的人到龙城夺宝。总有些人,能对我要做的事提供帮助。”

    “与其如此,你还不如去和那些居心叵测者和谈,取得他们的支持。”

    “人心隔肚皮,就算口头答应了,到时一旦知道有杀死我的可能,他们也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背叛。”

    萧凰和牧云都曾身处高位,看见过视野更开阔的风景。

    人性和魔性之复杂,远超常人所能理解的范畴。

    萧凰不想让牧云冒险,决定按照牧云提出的计划行事。

350.顺应潮流

    龙城城主白亮专门下设经商署,统管外来客商到龙城投资的一应事宜。

    想搞清楚这些事并不难,但是将官署中的各项职能,以及找谁办事最方便都摸清,可就没那么简单了。

    白兰做过数年红线首领,尽管没留意过龙城的经商署,可还是能在极短时间内查清他们的底细。

    如今红线已经解散,白兰也曾面临选择。

    她以前和女帝形同姐妹,愿意为四象军出力。

    自从萧凰退位并将兵权移交给萧汉和卫戎之后,白兰和黄羽从青龙军中卸任,回归到山林隐居。

    如果不是收到萧凰的信件,绝不会轻易出山。

    听完牧云想做的事,白兰登时有点不高兴:“不知凰姐姐是怎么想的,像他这样想一出是一出,极度不负责任的男人,何必劳心劳力地帮他。这种事做成的几率实在太低,还是让他自己去徒耗心力吧。”

    “既已结为道侣,自然是要全心助他。”萧凰明白白兰是心直口快的热心肠,耐心开解她。

    “我也认为道侣之间应当互帮互助。将心比心,他做得那些事,除了给您带来伤害,似乎并无助益。”

    “你始终看不上牧云,试着放下成见,会发现他比想象中更善良。”

    “如果您不是戴着滤镜看牧先生,他的思想和所作所为和反贼有何两样。您对他掏心掏肺,到头来他想的只是颠覆皇族。”

    “照你这么说,汉儿也是乱臣贼子了。”萧凰伸手示意白兰不必讲下去,接着道,“牧云有一点说得很对。百姓长期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会产生穷则思变的意识,然后聚集起来将旧王朝推翻。”

    白兰望着表情古井无波的萧凰,知她是真的领悟了新思维。

    “我是个骁勇善战的武将,亲手栽培出的青龙军在人魔战争期间拼死保卫住了人族大半疆土。可我身为帝王,所思所虑皆是沙场,完全忽略了应当让百姓休养生息。”

    “看您这样,我更希望您是个暴君。”

    “暴君被推翻时,下场往往会很惨。懂得急流勇退,也不失为一种大智慧。”萧凰在莲花山修行几年,从皇室思维中跳脱开来,明心见性,不似以往那般沉迷于权势和功勋。

    “真是拿您没办法。”白兰叹息一声道,“既然决定远离朝堂,不如咱们一起做点有意义的事?”

    “你可有好的建议?”

    “龙城如今是个商贸胜地,不妨开个灵兽坊,贩卖各种低品阶的坐骑。以我和黄羽的能力,搞到硬通货并不难。”

    “我来出资,你负责经营。”萧凰意识到话题扯得有点远,说道,“不过当务之急,还是要帮牧云网罗人才。”

    “不得不说,牧先生想得太简单了。如果我真有能耐,绝不会把精力放在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上。”

    萧凰毕竟做过人皇,头脑和思维模式绝非常人可比,说道:“我倒是想到几个好地方,或许能从那里找到可用的人才。”

    “还请凰姐姐赐教。”

    “不法之地,恐怖谷,转轮山。这些地方都号称有去无回,说实话,都很适合他去找人。”

    “连魔国那些魔王都能征服的人,去了这些地方,会不会勾起他的战争思维?毕竟是您说要努力忘掉那些,适应全新的和平格局。”

    “纵然是和平年代,也会有江湖的存在。以牧云的性格,让他安稳度日比杀了他还难受。”

    “那就让他去这些地方,看牧先生是选择征服那些桀骜不驯的家伙,还是有别的处理方式。”

    “如今夏国归汉儿掌控,身边又有能人异士的辅佐。我好不容易卸下担子,反倒觉得生活有些平淡。不如咱们赌一把,找点乐子如何?”

    “拿牧先生赌,您舍得吗?”

    “只是找点乐子。当今的玲珑世界,又没人能奈何得了他。”

    “我赌他会在那几个臭名昭著的地方大开杀戒。”白兰率先说出她的选择。

    “我赌他不会。”

    “赌注是什么?”

    “一个高阶坐骑。”

    “成交。”

    牧云在闲云楼里订了包厢,以人族最普遍的方式宴请黄羽和白兰。

    日后少不了他们的帮助,送法宝太俗,只能返璞归真,用饭局的方式搞定。

    饭局的关键在于酒。

    私底下,友人们经常称呼牧云为酒神。

    他在帮静寂天尊弥补五十年前的时空漏洞时,偶然间在蓬莱仙岛捡到一本仙酒箓,触手即进入灵识,成为了本能的一部分。

    即使进入正确的时空间,牧云的这项能力也没有消失,帮他在灵泉宗担任远近闻名的金波童子打下了坚实基础。

    黄羽成仙之后,气息比以往更加稳固。

    战争在他的生命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虽未改变本性,但行事风格比战争发生前沉稳许多。

    “既然这么多人劝你放弃,不如就此收手。咱们做了那么多事,也该享受享受生活了。”黄羽背靠座椅,劝说往杯子里倒茶的牧云,“我和白兰在深山湖水旁建了所房屋,闲时垂钓,晚间修行,比以往过得逍遥自在。”

    白兰向黄羽投去一个欣赏的眼神。

    萧凰浅啜一口清茶,选择保持沉默。

    牧云放下茶壶,坐在黄羽旁边,笑道:“有人喜欢闲云野鹤的生活,也有人喜欢袅袅炊烟,老婆孩子热炕头。当然也有人想在秩序之外,过上刀尖舔血的生活。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当更强大的存在驾临时,这些如梦般美好的东西,是否会轻易破灭呢?”

    “此言何意?”黄羽做过神锋营将军,牧云的话勾起了他的好奇。

    “人族在人魔大战中共计伤亡超过五千万员,如果战争没有结束,三山关未能在入冬前攻克。现在又是一个怎样的局面?”

    黄羽闭目深思,半晌回道:“只要咱们还没死,应当是在为保护人族而奋战。”

    “你忽略了天界。”牧云轻敲桌面,“如果魔族守住三山关,趁严冬之际大举南下。天界和灵族就不得不参与战争,战争规模会扩大,三十六天罡魔王和魔尊也得被迫应战。”

    “如果真是这样,魔族就得被赶回黑暗面。至少我认为,比现在的格局要更好。”

    “我去找星辰仙君的途中,跨越了数不清的位面。那里的圣级仙人多如牛毛,其中不乏残暴不仁者。经过这么多年的变迁,万一有人盯上玲珑世界,届时咱们该如何应对?我已经不再能使用人皇阵和洪荒诛仙阵,失去这个强大的力量,想要跟仙人对敌,非得依赖群体力量不可。”

    “说实话,就算人数再多,我也不认为能联合起来对抗仙人。”萧凰的语气很柔和,目的是让牧云听起来像提醒,而不是反驳后者的观点。

    “人的潜能无穷无尽,当灭顶之灾降临时,绝对可以迸发出超乎想象的力量。正如看起来理应一边倒的人魔大战,青龙军的士兵们依靠团体作战,在三山关战役前负少胜多。”

    “不得不说,你的口才和战斗力相差不多。我被你说服了。”黄羽举起双手,选择投子认负。

    既然被牧云说服,只能像以往那么多次一样,再次抛弃小我,对其鼎力相助。

    酒至半酣时,黄羽失去理智掩饰,真情流露:“牧云,我真是被你完全拿捏了。从最开始的龙城到现如今,一直都在跟随你干那些费力不讨好的事。”

    “手中无剑和有剑不用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为了免受生灵涂炭,这件事必须要做。”

    黄羽举起酒杯,和牧云碰杯之后一饮而尽。

    他很欣赏牧云。

    即便只是为了帮牧云通过功德经成仙,他都会义不容辞地伸出援手。

    更何况背后隐藏着大义。

    黄羽没有任何理由拒绝。

    原本持反对意见的白兰,也决定襄助此事。

    牧云探查到黄羽和白兰的心意转变,心中开怀,召出玉葫芦中的藏酒,打算来他个不醉不归。

351.不忘当初

    第二天晌午,牧云从床榻上苏醒,脑海中回忆着酒宴上说过的话。

    龙城依然保持着每年召开灵宝大会的传统,因此白兰建议顺水推舟,直接借东风,省去自掏腰包的花费。

    至于网罗各种人才的事,则是建议牧云亲自到各地去找。

    但凡大才,多少都和性格古怪沾边,要么避世独居,要么不喜欢受规则约束,会聚到玲珑世界上拥有他们追求的自由的地方。

    白兰提供的山河图安静躺在玉葫芦角落,灵识探进去,意念微动,便将其召唤到手中。

    山河图并非字画类型的地图,而是仿佛一个微缩世界,上边有红色光晕的地方,正是在玲珑世界臭名昭著的区域。

    牧云看向夹在骷髅山和极寒冰原之间的不法之地,对躁动者们的创造力感到惊叹。

    他曾是个非黑即白的人,经过社会的大染缸洗礼,明白善与恶中间并没有特别明显的界线。

    灰色,比黑白更贴合这个晦暗不明的世界。

    吱呀一声,房门从外推开。

    “你醒啦!”萧凰满面春风道,“趁你出发之前,陪我去看看龙城那些对外出租的商铺。”

    “以咱们的财力,不必走租赁的流程,看上哪里直接买下来就好。”

    “不愧是牧先生,说出来的话都是豪气干云。”

    “你玉葫芦里没钱吗?”

    “有,不过应该没你多。”

    牧云将盛放钱财和寻常法宝的玉葫芦从腰间解下,将其递给萧凰。

    “你既然要做生意,就把规模搞大一点。经营灵兽坐骑之类的买卖,容易接触到灵族,比灵宝大会更长久。”

    “原来是想让我帮你招揽人才。”

    “点亮文明火种,于玲珑世界有莫大益处。与之对应,我的修行也会向前迈一大步。综合所有因素,没理由不上心。”

    萧凰头戴面纱,不怕路人认出她,但还是小心谨慎地用灵识探查周围是否有人在注意他们。

    牧云面容比以往稍显柔和,瘦削的身形搭配黑色麻布长衫,看起来像个休班的捕快。

    他的名声早已不如十年前那般响亮,甚至有传言说他的那些事迹,不过是凭着和皇族以及新月书社的关系,由妙笔生花之人所杜撰。

    目的就是造个空有虚名的神祇。

    夏国光复之后,青楼依然列在违禁行列。

    加之萧汉推行的各种举措,导致他在夏国的名号远没有在妖魔界来得响亮。

    龙城经商署的主管官员是由白亮亲手提拔,是个精明干练的中年人,穿藏青色长袍,留着整齐的八字胡。

    身量不算高,清澈的眼睛敏锐地观察着周遭的一切。

    牧云和萧凰进经商署的第一时间,就是感觉这里格外干净,身穿制服的文士们坐在柜台后边,等着接待遇到各类问题的客商。

    看了一圈柜台上边挂着的雕刻铭牌,找准需求,径直奔向分管店铺出租的柜台。

    为保持私密,柜台设置的很高。

    牧云和萧凰身高相差不多,站在柜台前边,如果不动用灵识,也无法辨明柜台后边的文士在纸上写些什么东西。

    “先生,您好。”文士抬眼瞧见两位衣着朴素但气质不同凡响的客商,将文书推到一旁,祭出招牌微笑,接待早晨光顾的贵客。

    “我想买间商铺,不知你们这儿是否有这种生意?”牧云比萧凰更懂做生意,由他和柜台后边的文士接洽。

    “按规矩来说,商铺通常只对外出租。不过只要给的银两够多,理论上经商署可以满足顾客的一切要求。”

    文士说得清楚直白,没有任何虚词粉饰。

    一切都是生意。

    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怪不得龙城能成为远近闻名的经商城市,这里的人真的知道他们在做什么。”牧云由衷赞叹龙城经商署的条例。

    在商言商,没有那么多的门槛和弯弯绕。

    想干成一件事,非得有这样的精神不可。

    “请问,二位贵客想经营什么买卖?”文士询问牧云和萧凰的经营范围,以便更为准确地向他们推荐合适地皮和商铺。

    “我们想经营灵兽生意,而且想尽可能把规模搞大。”

    “此话当真?”

    “千真万确。”

    文士微笑道:“二位贵客里边请。”

    牧云观文士的举动,知道大客户定是由更高层的人接待,跟随他进入后边略微狭小的空间。

    虽然空间小,但是装修和铺陈都比外边更加奢华。

    “白亮还挺会来事。”萧凰虽已一身轻,然而身份终究不凡,给出了基于过往经验的评价。

    文士听到萧凰的话,心下纳闷来的客商为何不尊重城主,经验告诉他事情并不简单。进去见经商署的官员时,文士特意提到了这点。

    宁武用手摸了摸八字胡,整理一下衣袍,出来接待文士所说的贵客。

    他身在经商署的高位,接触过各种奇珍异宝。

    其中有人圣降妖图。

    画像惟妙惟肖,和站在眼前的男子几乎别无二致。

    平民或者带有成见的士族可以不敬牧云,甚至没有见到他时,也可以随口谩骂,但传说级的人物站在面前,自己又和对方有业务往来时,最好还是要保持真诚。

    宁武看向头戴面纱的女子,想起牧云的关系网络,脸上的表情突然变得郑重。

    十余年前,他是青龙军的一员,率领部下与魔族奋勇拼杀,保卫人族的疆土和百姓。

    在军伍之中,萧凰就是神明般的存在,甚至比真正的神更受爱戴。

    即便她退位之后,青龙军的将士们依然保留着那份永不磨灭的尊重。

    “末将拜见大将军!”宁武俯身下拜。

    牧云灵识捕捉到了宁武的心思,却并没有阻止他的行动。

    萧凰为了他和萧汉,几乎放弃了自己的功勋和尊荣。

    然而她的战绩,在人族中无人能出其右。

    如果没有萧凰,以及她亲手栽培出的四象军,何来当初数十年的太平景象。

    人族又当如何抵挡强悍的魔族长达七年之久。

    牧云在宁武下拜的时候展开了魔封结界,故此前边的文士们皆不知晓后台发生了何事。

    萧凰搀起宁武,说道:“如今我已不再是大将军,不必再拘泥于过往的礼仪。”

    “在末将心里,您永远是青龙军的大将军!”宁武中气十足,用最激昂的方式回应萧凰曾经无比明媚的过往。

    牧云搞清楚宁武的身份,便知这场谈判,自己只能做个配角。

    “牧先生,久仰大名。”宁武拱手见礼,还是做到了经商署官员应当给出的礼节。

    “多亏遇见你,不然我都快忘了,自己曾经也是个威风八面的人。”萧凰发出爽朗笑声。

    她亲手栽培出了四象军,对将士们犹如家人。

    时过境迁后,还能回忆如昨,很难不令人心中涌起一股暖流。

    萧凰不常回望过去,偶尔瞥见往日荣光,明白所有的一切都没有白费。

    商谈异常顺利,甚至连明码标出的价码,都看在人情上减免了三成。

    萧凰离开经商署,心中仍是难以平复。

    此刻她才明悟。

    黄金锁子甲,亦是她生命中解不开的结。

352.论迹不论心

    放鞭炮和红灯笼是开业必备的吉庆物件。

    牧云和萧凰在黄羽夫妇的帮助下,将逆龙瀑布以北的荒山进行改造,布下各种屏蔽结界,将第一批能够充当坐骑的灵兽送入其中。

    北莽山毗邻逆龙瀑布,灵气比其它地方充裕。

    如果不是萧凰的身份特殊,白亮和宁武绝不会出让这个宝地。

    没了身份的加持,白兰不再以仰望的角度看待牧云。

    在北莽山一同努力多日,发现他不仅平易近人,还自带些许逗比属性。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很难将他和那个在魔国杀人不眨眼,连魔王都不放在眼里的强大传说联系到一起。

    玲珑世界数亿年的历史中,能被称为天下无敌的人不在少数。

    虽然很难纵向比较,但很多人认为牧云就算和那些历史上威名赫赫的强大存在相比,也有着不亚于他们的光辉。

    即便在瞧不上牧云的时候,白兰心里也清楚,只有天下无敌的牧云才能配得上掌控夏国兼骁勇善战的萧凰。

    “这些灵兽每天消耗的食物都是天文数字。如果卖不出去,可就全砸手里了。”黄羽从现实角度出发,考虑生意是否能够成功。

    白兰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说你傻你还不信。哪怕没有散修来买,只要报出牧先生的名号,佛道妖魔都得给个面子。何愁没有销路?”

    “这倒也是。”

    萧凰噗嗤笑道:“牧云一直想低调行事。你们这么吹捧他,非把他气坏了不可。”

    “牧云的战绩太过辉煌,除了前期被圣心菩萨压制,龙城灵宝大会输给轩辕兄。自此之后,他就再无败绩。”黄羽同样笑道,“如此耀眼的男人,就是想低调,恐怕实力也不允许。”

    “你们说,现在的牧先生和轩辕玉华再打一场,胜者会是谁?”

    “天下无敌从来不是虚名,如果得不到仙人们的认可,这个名头根本戴不住。”萧凰曾经当过人皇,通过天师和天界有所联系。

    轩辕玉华大抵是具备成圣潜质的后起之秀。

    牧云却有着成为至高神的可能。

    不在于潜力高低,而是牧云的所作所为,应了当初轩辕玉华留给他的那个词汇——仁者无敌。

    “你们在背后说我什么坏话呢?别忘了我有部分灵兽血脉,五感绝非常人可比。”牧云送出金雀鹰,随后回来找同伴。

    “你刚才神秘兮兮的是要给谁写信?”

    “魔国的兽最擅长养灵兽。我邀请他来北莽山帮咱们干活。”

    “你邀请了魔族?”萧凰还没开口,白兰率先感到愤懑不平。

    “兽城被暗夜军团屠戮,兽因为提前赶赴接应地点,保住了一条小命。他早已和暗夜军团划清了界线,有必要给他个机会。”

    萧凰略加思索,明白牧云的用意。

    既然玲珑世界的那些大才都在混乱会聚之所,势必双手沾满鲜血,或者做出过离经叛道之事。

    如果不能给兽一个机会,那些身怀才能的家伙,又该如何处置呢?

    杀掉他们再容易不过,可想让他们死心塌地地帮助牧云,可就没那么简单了。

    “皇族的驭人之道,想必你也不肯使用。我给你分享一个心得。”萧凰心属牧云,自然愿意无条件帮他。

    见识过青龙军将士对萧凰的态度,她的经验之谈最好认真听。

    光是降服那些能人异士,牧云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做到。想让他们心无杂念的帮助他完成大业,光是想象都令人感到头疼。

    “唯有真诚待人,方能收获真心。我和白兰是例子,你和黄羽也是。”

    牧云稍加思索,明白这次单独行动不能只靠实力,还得运用独特手腕。

    “照你这么说,我就更不能去不法之地了。”

    “为何?”白兰和黄羽几乎异口同声地发问。

    他们实在无法理解牧云异于常人的脑回路。

    如果是正常人,在得知点亮火种的艰难之后,理应选择放弃,而不是迎难直上。

    虽然这可能是玲珑世界数亿年来始终没有改变的缘由,但无论怎么想,不承担如此巨大的风险才是正常思维。

    牧云修行的功法与众不同,踏入半仙瓶颈期,实力和境界都无法再主动提升。

    只有功德经帮他捅破最后一层窗户纸,才能成为真正的仙人。

    即便面临这种状况,毅然决然想要点亮火种,还是会被认为是愚蠢的选择。

    除了牧云,黄羽和白兰想不出第二个人会做出这种决定。

    当然,若说有谁能做成这件事,也非牧云莫属。

    正如持续七年的人魔大战,只有牧云能用伤亡率最低的方式,使整个世界再度回归和平。

    “人之初究竟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的话题,跟先有蛋还是先有鸡一样,自始至终没有明确答案。咱们都生活在真实世界,有阳光就会有影子。没有妖魔鬼怪,魑魅魍魉横行,就不需要佛祖菩萨,也不需要诸天仙人。”牧云向来不惮于讲出仙佛和妖魔互生的关系,如今身旁都是知心人,更是毫不避讳,“百姓们向往繁荣昌盛,自然也有人习惯打打杀杀。我们不能将自己的意识形态,强加给本性邪恶的存在。”

    “你认为不法之地的存在是合理的?”牧云的话,再度颠覆了白兰对他的认知。

    她曾经以为牧云是个除恶务尽,嫉恶如仇的豪侠。

    如今看来,未必如此。

    萧凰看见白兰的表情,凭她对后者的了解,知她心中有疑惑,解释道:“牧云只在善与恶并存的时候保护恶和弱者。不法之地里没有善的存在,所以只要不侵犯善良的领土,就没有理会它的必要。”

    “我不去碰不法之地,就是给那些恶人留下生存空间,让他们拥有自己的精神胜地。唯有如此,才能招揽到背景复杂的人才。”

    “牧先生,你究竟有没有原则。为何有时感觉你有,有时又感觉没有?”白兰的困惑几乎全都写在了脸上。

    “我所有的判断都是基于自私的欲望,当然也有侠义精神,但归根结底,是想拥有永恒的生命,也就是成仙长生。”牧云没有隐瞒,也没做任何粉饰,而是将真实的自己讲给他人,“想要更快成仙,就不能甘于平凡,而是要去做那些惊天动地的大好事。只要有机会,我就绝不会放过。”

    “您的意思是说,当初孤身入魔国,谋求变局之和平,只是您的修行?”这是白兰为数不多对牧云用敬称。

    牧云并不觉惊异,说道:“当自身需求和天下苍生的需求重合时,其实我也分不清自己是以天下为公的大侠,还是一心求仙问道的修仙者。”

    “君子论迹不论心,论心世上无完人。虽然这句话起初讲的是淫欲,但在很多事情上都可以说得通。”萧凰顺势说道,“不论你出于什么目的,最终都靠自己的努力,使得人魔大战提前终结。光凭这件事,你就配得上豪侠之名。”

    “照你们这么说,以后咱们还得接纳更多臭名昭著的家伙?”黄羽在魔国时和意和解,已然属于抛下原则的行为。

    一旦原则被打破,就会发现更容易接受类似事物。

    这也是固守原则者不肯让步的原因。

    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

    “为了更大的良善,有时就是得做出牺牲。”

    牧云又抛出了类似的理由。

    这招对付黄羽,从来没有失手。

    原因正在于黄羽曾在白马寺带发修行,心中存在善念,故此很容易被善良打动。

    “真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黄羽长叹一声,“成仙前以为只要成了仙,一切就会变好。等真正成仙了之后才明白。除了拥有永恒生命,以前没奈何的事,现在还是没奈何。”

    “只要还有欲念,就没有真正的自由。就算你我身份互换,你也会做出同样的决定。”

    “或许吧。”

    只要还有成仙的追求,就得不遗余力地积累功德。

    如果不干惊天动地的大事,凭借日常善举,大概率在生命耗尽前都无法拥有永恒生命。

    “咱们扯得有点远了。”牧云将话题拉回正轨,“既然你们提到了灵族,就劳烦你和白兰到各大仙山宗派中去洽谈,让他们收购北莽山养的灵兽坐骑。”

    “提你的名字还好使吗?我是说,你又消失了十年,影响力可能没以前那么大了。”

    “十年在人间是很长的时间跨越,可在灵族中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何况这是做生意,只要价格公道,相信他们会愿意合作。”

    白兰不放心黄羽,怕他和仙山弟子们起争端,决定一同前往。

    黄羽变回本体,振翅高飞,很快从灵识中消失踪迹。

    北莽山只剩下了牧云和萧凰。

    “既然决定不动不法之地,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做?”萧凰转头问站在她身旁的牧云。

    “听说转轮山的季节和山川地势会在极短时间内发生数次变化,我想去那里看看,究竟暗藏着什么玄机。”

    “你得答应我,不许大开杀戒。”

    “我记得这是个赌注。”

    “所以你得让我赢。”萧凰脸上带着俏皮的笑容。

    只有与牧云独处时,她才会偶尔显露出天真烂漫的一面。

    牧云手指轻点萧凰鼻尖,笑道:“这可算是作弊了。”

    “兵不厌诈,这可是上了讲究的。”

    牧云在爱慕之余,同样佩服萧凰的智慧和脸皮,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作为出发前的礼物。

    夕阳西照,俊男靓女构成了唯美画面。

    若是不明他们身份的老顽固经过,定会羞红了脸,暗骂一声狗男女。

353.复杂多变

    夏国境内有个四季如春,生命力始终保持旺盛的林城。

    光复北境之后,大量木材从林城运往夏国各城池,修葺那些被魔族摧残到不成样子的古建筑。

    民间对林城的评价,也在这件事中水涨船高。

    转轮山和林城仿佛对立面的两端,一个恒定不变,另一个每时每刻都有可能发生变化。

    前一秒还在穿着薄衫乘凉,下一秒就可能铅云密布,只能跑回家换厚衣服。

    还没等捂热身体,外边的雪就又变成了雨。

    这种环境复杂多变的地方,并不适宜人族生存。

    久而久之,变成了兽族们的栖居地。

    龙城和谈过后,玲珑世界全新格局形成,兽族徙居到西北方向的黄金山。

    转轮山逐渐被贼心未改的强者们占据。

    这里不像容不下善良的不法之地那般黑暗,却也同样没有法则。

    只要你本领够强,便可以在转轮山随意杀人。

    萧汉默许了这种有别于常人世界的规矩。

    唯一的限制,就是不能伤害转轮山界外的平民。

    一经发现类似事件,夏国会直接与转轮山的强者交涉,将行凶者就地处决。

    这些灰色地带的人们都清楚,只要不和朝廷作对,不出方圆数千里的转轮山,他们就拥有一个没有法度的小世界。

    牧云进入转轮山时,恰好逢着天空下起了雨。

    戴上斗笠,低调向转轮山深处进发。

    没有遇见修仙者之前,他不想动用仙力。

    转轮山的树木长年经受严酷自然环境考验,演化出了许多和外部世界不同的品种。

    牧云稍微分神,就被一条食人巨树的树枝缠住了胳膊。

    臂膀上燃起火焰,瞬间吓退了想捕猎他的食人巨树。

    转头望去,巨树一动不动,如果不是灵识敏锐捕捉到了它的行动,很容易被表象所欺骗。

    转轮山不仅强者们凶恶,就连经受住残酷考验的植被都具备杀戮的本能。

    牧云随手斩断一条想要从背后刺他的毒藤,心中明悟萧汉为何会默许转轮山逍遥法外。

    看似放任的举动,不过是想把那些对平民来说极度危险的存在,困在这方寸之间。

    他们互相伤害,又得到自以为的自由,便能减轻官署的压力。

    可谓是一举两得。

    “看来我还是低估汉儿了。他的思维和视野,比我和萧凰还要厉害得多。”

    牧云心中想着这件事,不觉进入转轮山深处。

    白雾缥缈,遮蔽了寻常人的视线,却不足以蒙蔽灵识。

    附近有杀气隐现,并且相当直白。

    若是普通人进入生存竞争异常残酷的转轮山,连走到牧云所处的位置都极其困难。

    能安稳来到这个地界,没一个是善茬。

    埋伏在暗处的强者,同样明白这个道理。

    艳阳高照的环境下头戴斗笠,在转轮山并不反常。

    真正有鬼的地方是丝毫察觉不到斗笠男的强大之处,似乎和外边那些弱不禁风的平民没什么区别。

    然而经历过数次生死的人都明白,任何大意的心思都可能要了自己的性命。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想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埋伏者喊出了山贼的通用贯口。

    牧云眉头一挑,心想竟会有如此单纯的贼。

    不过天下乌鸦一般黑,纵然本事比寻常山贼大,许多事还是会沿用人间旧制,就像修仙者和灵族很难去除掉人族特质。

    有些东西会伴随一生,永远无法抹去。

    来自过往的呼唤,终究会得到未来的呼应。

    “既然占山为王,何故不敢出来见我?”牧云的语气很平静,却清晰地传出了很远。

    见此情景,众人愈发确认来者是个高人。

    可惜转轮山这种地方,高人比比皆是,想要谋得财富和权势,就得有与之匹配的实力。

    否则再好的地盘,也会被旁人抢了去。

    意识到牧云并非易与之辈,埋伏者增派了人手。

    牧云在离开龙城前,答应萧凰不开杀戒。

    若是在群雄并踞的龙潭虎穴,牧云绝不会做出这种承诺。

    转轮山这种顶尖强者数量有限的地界,就算所有人联合起来,也未必能破掉他的肉体防御。

    这种形势下,不必有任何顾虑。

    只是他来此地是搜罗能为己所用的人才,不光不能开杀戒,还得想办法收买人心。

    牧云察觉到了异常动静。

    埋伏者们分别从四面八方同时向他所处的位置冲锋,不多时,便能抵达他所在的方位。

    对付外围的小贼,用不着本人出手。

    将分身留在原地,本体瞬移至一块山石之上。

    之所以没选择站在枝繁叶茂的树梢,完全是因为搞不清楚转轮山的树是否会对他发起攻击。

    万一暴露了位置,反倒会影响计划。

    牧云的分身术加入了意的天赋技能,可以做到和本体实力相当。然而这次只是用了稀松平常的分身术。

    以他如今的造诣,除非分身短时间遭受到难以承受的击打,否则并不会消散。

    埋伏者们皆是头戴面巾,遮住了口鼻,手中拿着各类兵刃,犹如狼群般朝着被围在垓心的牧云冲了过去。

    将火种带回玲珑世界后,牧云过了一段没有纷争的日子。

    相当惬意,却总感觉是从别人那儿偷来的生活。

    虎魄刀握在手,准备展开反击。

    猛然想起自己的力量太过强横,就地捡起一段树枝,顷刻进入天人合一境界。

    穿越山林的风,以及空气中酝酿的雪,皆与牧云的气息融为一体。

    佐以时空柱的力量,向他疾冲而来的强手们,动作在灵识中变得极慢。

    发现破绽到利用破绽之间,隔着无数个挥洒汗水苦练的昼夜。

    牧云在武技上投入的精力,融入身体的每个细胞,甚至不用思考,本能就会做出反应。

    身形变幻躲避刀光剑影,耳中惨叫声不绝。

    树枝的硬度超越了牧云的预期,加上能手提万斤的力量,打在袭击者的手腕或穴位上,带来的疼痛实在太过强烈。

    呼吸之间,袭击者中已有十余人躺倒在地,捂着被木棍点中的部位打滚。

    他们很想爬起来再战,可惜剧痛实在太过强烈,瓦解了他们的战斗力。

    牧云在魔国创立了萤火,其中有一条被奉为准则的话语——实力越悬殊,伤亡数量便会越小。

    如果牧云不是将袭击者打翻在地,而是挥刀将他们斩为两段,效果自然是比现在要好。

    可惜他不能这么做。

    转轮山并非魔国,而且他还事先答应了不会大开杀戒,因此对袭击者的威慑力远比实力要低得多。

    袭击者们见被树枝击中的同伴许久仍未缓过劲来,出招变得更加谨慎。

    铅云中有鹅毛般的雪花飘落,范围也只有方圆几里。

    没有征兆刮来的凛冽寒风,降低了袭击者们的灵活度。

    牧云寒暑不侵,没有受到丝毫影响,趁机加快了反击速度。

    落叶刀法全攻全守,可若是放弃防守的部分,进攻会变得异常凌厉。

    分身在规避伤害的同时,也在留心袭击者们的动静,寻找指挥他们的头领。

    俗话说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首领通常是实力最强悍的存在,将其拿下,可以更清晰地彰显自身实力。

    牧云欺身向前,左手双指探出,点中了首领定身穴位。

    挥刀想要向下砍的袭击者首领,立即停住动作,险些被侧后方的同伴砍中。

    “在转轮山,善念就是罪恶!”被点了穴的袭击者首领不仅没感到害怕,反而声音嘶哑地向牧云叫嚣。

    他本以为自己可以轻松化解定身术,结果发现体内有股似热不热的暖流,困住了他的奇经八脉。

    “我倒觉得在你们这儿,弱小才是罪恶。”牧云又点中两个袭击者的穴位。

    附近的袭击者见首领无法挣脱斗笠男的束缚,赶忙放缓攻击势头,远远地举着兵刃,假意威胁他不要轻举妄动。

    失去了主心骨,袭击者们的斗志直线下降。

    “无论你想要什么东西,我们都可以给你,只求你把我们大哥放了。”块头巨大的男人瓮声瓮气地向牧云喊话。

    他们不敢再轻举妄动,以免惹怒这个突如其来的不速之客。

    “我要情报。关于转轮山的情报,而且越多越好。”

    “我们把情报告诉你,你就会放了我们的大哥吗?”一个瘦削的男人问牧云。

    “那要看情报的价值是否符合我心中的预期。”

    转轮山的生存法则类似于当初盘踞在中北部疆域的魔国,只不过前者多是内部消化,而后者给人间带来了巨大的灾难。

    “你想要什么情报?”

    “转轮山的内部地形图。”

    “这个简单。”

    “还有你们所有人的能力属性,越详细越好。”

    袭击者们面面相觑。

    他们怎么也想不到,会有个本领高强的陌生人来调查他们的资料。

    “难道你就不想要财富和美女?”

    牧云刚想说自己不缺这些东西,话到嘴边,又硬生生咽了回去。

    既然来到了转轮山,就得入乡随俗。

    至少表面上,还是要暂时伪装出欲壑难填的样子。

    “美女又不能带走,完全是累赘。拿出一半财富,剩下的你们平分。”

    袭击者们闻听此言,无不欢呼雀跃。

    甚至有几个人,想要趁牧云不注意,偷偷做掉自己的老大。

    在利益面前,转轮山的兄弟情可不一定靠得住。

354.千奇百怪

    牧云绑架了清风寨首领。

    这件事在转轮山极为罕见。

    如果有远超对方的实力,最普遍的做法是取掉对方性命,夺取他的手下、财宝和女人。

    牧云的行为模式,显然和转轮山的土著并不一致。

    小喽啰们抬着被捆仙绳绑起来的首领,回到隐藏在法阵里的寨子。

    转轮山处处潜藏着危机,甚至发生过在睡觉时被食人巨树吸干精气的事。

    为保险起见,清风寨留下了一个自称懂法阵的瞎子,帮他们布下并不难破除的结界。

    当然在牧云眼里,清风寨的结界破绽百出,不过只是对付山林中的各种怪树,还是绰绰有余。

    清风寨占地面积约有方圆五里,北边有个用石头垒砌的高台。

    高台左侧插着一根长木,上边悬挂黑虎旗。

    牧云扫了一眼高台,留意到各类兽骨的摆放大有门道。

    来不及细看,就听到了有别于莺歌燕语的声音。

    寨子里的女人并不是寻常民女,各个膀大腰圆,脖颈处的刺青暴露在外,横眉怒目,一看就不是善茬。

    这是转轮山的审美。

    越凶恶的女人,越能得到强者们的追捧。

    他们不需要宜家宜室的婆娘,要得就是追求刺激。

    晚上行房时被女人干掉的事也是屡见不鲜。

    大块头麻匪朗声将守寨的成员和几个女人唤到开阔地界,说道:“这位爷战胜了头目,想让咱们如实报一下自己的能力。只要按他的吩咐执行,就可以分到寨子宝库的财宝。”

    实力为尊的地界,头目就是本领最强的存在。

    既然对方能够打败首领,收拾他们也称得上手拿把攥。

    女人们聚到一起,用粗鄙的眼光上下打量牧云。

    牧云摘掉了斗笠,挺拔身姿和坚毅硬朗的面容给人以一种硬汉的质感。

    她们最吃这一套,扭着水桶腰和大屁股凑过来,想要和牧云套近乎。

    搁在以往,她们今天晚上就能上侵略者的床,和其彻夜享受鱼水之欢。

    牧云并不是转轮山的人,无法理解他们的审美,对几个女人不感兴趣。

    既然她们凑到身旁,索性让她们先讲自己的能耐。

    “我可以夜夜笙歌,让老爷们下不了床。”丰腴女子说完这句话,用勾人的眼神盯着牧云。

    周围的麻匪们有的吹口哨,有的欢笑吵闹。

    他们偶尔也会和寨子里的女人一块睡觉,知道女人们的厉害之处。不过只有头领才能拥有她们。

    听见丰腴女子说出露骨话,登时被勾起兴致。

    牧云可没心思和不知道陪了多少男人的女子打情骂俏,说道:“除了床上功夫之外,你还有什么能耐?”

    “我来自犬牙山,懂点挫骨扒皮的手艺。”丰腴女人嘬了嘬牙花子,用更加露骨的眼神注视着牧云。

    牧云并不需要屠夫,微笑道:“你已经回答了我的问题,等着分钱吧。”

    丰腴女人见牧云像个石头般不为所动,气得哼了一声,转身走向大块头麻匪。

    当身边不缺男人时,为某个榆木脑袋生气,才是最愚蠢的事。

    清风寨的几个女人擅长的皆是房中术,灵术之类的才能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牧云并不想开青楼,因此用不上她们的本领,而且清风寨这些如狼似虎的麻匪们,也离不开她们。

    大块头麻匪显然在清风寨里的地位不低,等牧云问过寨子里的女人,即便走到牧云身前,给寨子里的同伴们打了个样。

    “我叫叶虎,除了力量惊人,还会使三十六路大环刀。”叶虎拍着宽阔胸膛,脸上的表情充满了自豪感。

    牧云明白在弱肉强食的混乱地带,能打是第一要务。

    果然,方才向牧云献媚的丰腴女人,看着叶虎的眼神简直能拉出情丝。

    叶虎充满期待地看着牧云,以为会得到充分肯定,没成想对方还是没什么表示。

    他在返回原地时不禁心下犯了嘀咕:“这个突然闯入转轮山的年轻人,究竟想要做什么?”

    其余人都报上了自己的能力。

    有人可以更改容貌,从骨相到皮囊都和原本的样子相差甚远。

    也有人能吞下数百个暗器,然后像人形弓弩一样,将其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方式发射出去。

    在战斗中,这是种有可能产生奇效的能力。

    结果牧云还是没表示,让能力者回归队列。

    麻匪们实在无法猜透牧云的心思,嘀咕声从零零星星发展到近乎嘈杂的程度。

    他究竟想要做什么?

    这件事成为了所有麻匪心中共同的疑惑。

    一个鼻头发红,长得贼眉鼠眼的麻匪走到牧云近前,不敢看牧云正气十足的眉眼,低声嗫嚅道:“我叫白玉京,可大伙都爱叫我鼹鼠。我的能力是能变化成各类兽族,而且很擅长打洞。”

    牧云对白玉京的能力产生了好奇,问道:“假如我想让你掏空一座山,大概需要多久才能做到?”

    “那得看山有多大。”白玉京看了眼牧云,实在无法直视他的双眼,迅速转移了视线。

    “挖空转轮山,需要多久?”

    “转轮山时时刻刻都在发生变化,想掏空这座山,恐怕得需要点机缘巧合。”

    牧云经过简单交谈,发现白玉京是个很有想法的人。

    只不过他的能力放在转轮山,顶多只能帮助头领刺探情报,真到烧杀抢掠的时候,白玉京的能力就会沦为鸡肋,因此他在清风寨里的地位不高。

    普通成员隔一个月可以与寨中女人共寝。

    可距他上次沾荤腥,已经过去了大半年的时间。

    女人们不待见他的房中术,也看不上他贼眉鼠眼的相貌。

    尝试过一次,然后就没了下文。

    白玉京在清风寨中时常感到自卑,长久下来,导致说话声音又尖又细,有时麻匪们还得反复问几次,才能听清楚他的回答。

    牧云五感远比常人敏锐,自然用不到反复提问。

    “你的能力很不错,或许会有用武之地。”

    牧云的话语,立时惊掉了围观麻匪们的下巴。

    他们怎么也想不到,在清风寨里人见人欺的鼹鼠,竟然会被这个莫名其妙的男人看中。

    “闯入者是个疯子。”

    这个念头几乎在瞬间就成为了所有麻匪的共识。

    白玉京喜出望外,对着牧云一个劲的躬身。

    他早就想离开令他倍感受挫的清风寨,可按寨子里的规矩,想要离开就得打败十位成员。

    以白玉京的战斗力,除非想死,否则绝对不可能向头领袒露自己的心声。

    转轮山中没有规矩,一旦被头领发现有叛离的想法,十有八九会被杀鸡儆猴,余下的一两成则是被秘密处理,仿佛从不曾出现在这个世界。

    牧云的肯定,对他来说就像是阴翳中投射进来的阳光,滋润了他干涸绝望的心田。

    “多谢爷的肯定,只要您需要,我愿尽一份绵薄之力。”

    牧云正要开口讲话,只见远处走来一位拄着竹棍,戴一副黑色圆饼黑眼镜的老人。

    老人须发花白,几乎是皮包骨头,靠用竹棍敲打地面来判断周围是否有障碍物。

    “难怪老夫今天算出了乾卦,原来是有贵客到访。”来者手抚山羊胡,用故作神秘的语气讲出这句话。

    “老先生,您有什么本事?”

    山羊胡老者呵呵笑道:“纵然是贵客,也有见不到之处。老夫瞎了一对招子,可心眼比任何人都看得明白。”

    “说到底,我还是不知道您会点啥。”牧云语气和善地及时打断了可能听到的一大段长篇大论。

    “摸骨看相,奇门遁甲,法阵机巧,就没有老夫不精通的玩意。”

    “既然你懂摸骨看相,不如帮我测测。”牧云想看看山羊胡老者究竟是真有本事,还是只停留在嘴皮子功夫上边。

    山羊胡老者用略显粗糙的手探到牧云下巴,顺着线条走遍他的脸庞,收回右手之后,拇指在指关节上轻轻掐算。

    “老夫算到你非富即贵,命格极其强悍。若不善修仁德,容易害了身边命格较弱的人。”

    对于这些话,牧云还是持保守态度。

    “怎么,你不信我刚才是真的在摸骨看相?”

    “想让我相信,总得拿出点真本事。”

    山羊胡老者凑近些,低声说道:“我能算出你是牧先生。若是不想暴露身份,最好还是配合我。”

    牧云不怒反笑道:“既然你知道我是牧云,何故还要来趟这趟浑水?”

    “或许我摸骨看相的本事是假的,但奇门遁甲和法阵机巧尽皆可以傍身。加上三寸不烂之舌,定能给你提供助力。”

    牧云发觉山羊胡老者的话奇奇怪怪,像是知道些什么,可又说得没那么准确。

    他汇报的本事究竟是否属实,牧云心里跟明镜一样。

    山羊胡老者体内拥有很奇怪的气旋,充满了腐败气息,似乎随时都有可能要了他的性命。

    可他并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其中肯定另有玄机。

    牧云感到心脉处一阵绞痛,随即察觉到山羊胡老者若隐若现的杀气,知晓刚才的疼痛是由对方引发。

    他做出这种判断,正是由于山羊胡老者气旋里隐藏着的衰败气息在刹那间变得无比强盛。

    这是灵术发动的信号。

    山羊胡老者看着没有如预期般死亡的牧云,下意识向后退了一步。

    “原来你的能力是可以诅咒人,然后用特殊能力送对方归西。”牧云并没有害死山羊胡老者的心思,故此使用了传音术。

    山羊胡老者偷袭未成,只能硬着头皮,假装听不懂牧云说的话。

    心脏怦怦直跳,仿佛随时能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355.学无止境

    清风寨瞎子使用的是巫术,以特殊方式下蛊,再以术法将其功能引发,从而送宿主上西天。

    除了牧云和瞎子,山寨里没人知晓后者的真实身份。

    瞎子感知到蛊虫被牧云体内的独特力量化解,心中明白江湖传闻属实。

    他下的蛊厉害得紧,能够压制住修仙者的气旋,纵使是分神期的强者,受到蛊毒侵蚀,也会短时间失去战斗力。

    牧云没受到任何影响,足以证明他的身体究竟有多么强悍。

    无论是因果律武器,还是威力强大的奇毒,也难以对他产生威胁。

    瞎子脸上的表情变得恭敬,拱手道:“常言道闻名不如见面。今日得见牧先生,方知十余年前的传说不假。”

    牧云没想到瞎子嘴上没把门的,还是把他的情报给泄露出去。

    在群雄并踞的转轮山,即便让旁人知道他的身份,还是会有像瞎子这样对传闻半信半疑的家伙来找他。

    毕竟人族和灵族的典籍中都找不到他的存在,十年前的传闻,只有上了年纪的人们才了解。

    转轮山这种随时都可能丢掉性命的龙潭虎穴,以冲劲十足的年轻人为主。

    他们大多没经历过十余年前的战乱年代,有些甚至没听过牧云的名字。

    这一点从清风寨麻匪们各不相同的反应便可知悉。

    大块头麻匪心存疑惑:“瞎叔,这位爷是哪个牧先生?”

    别看他体型壮硕,实际年龄并不大,只有二十出头。

    十年前他就在山中修行,被告知要远离人魔纷争,故此并没有听说过牧云的名姓。

    瞎子道:“这位就是主导龙城和谈的牧先生。”

    龙城和谈是玲珑世界近年来最引人瞩目的大事件,由于没有关于牧云的记载,普遍认为是萧汉造就了如今的格局。

    大块头麻匪问:“典籍出错了?”

    瞎子笑道:“龙城和谈的结果,确实是由人皇萧汉主导。不过前提是有牧先生这个联络人,方才促成了那次和谈。”

    “他看起来那么年轻,怎可能有这种影响力?”大块头麻匪有点不相信瞎子的话。

    毕竟瞎子素来以满嘴跑火车闻名,说出来的话三分真七分假,谁也不确定他是不是在唬人。

    主要是牧云实在是在感知中不够强大,猿臂蜂腰,膂力过人,加上英气十足的面庞,颇有少年意气的将军风范。

    一身素衣长袍,着实有点跌份。

    加之他们都见识过转轮山深处那些惹不得的强者,与之相比,牧云实在太过于平平无奇。

    性格也不够锐利。

    大块头麻匪凭经验预估,牧云只能在外围压制。一旦深入腹地,很可能会被那些恐怖的存在绞杀。

    牧云并没有印证瞎子的话是真是假,按照流程问完了最后几个人。

    除了名字很像地名的鼹鼠白玉京,其余人大多以战斗能力傍身。

    在这转轮山的外围,麻匪们实力都不算强,不太可能觉醒第二天赋。

    无论是谁,大抵都会选择提升战斗力,以便能在局势复杂的地界谋得一条生路。

    否则就会像鼹鼠那样,纵然能帮忙刺探军情,终究只能打个下手,跟在别人后边捡洋落。

    至于饱暖思淫欲的追求,就只能搁置在一旁。

    任谁有选择的权利,大抵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毕竟人是受欲望驱使的物种,奔波在茫茫尘世,亦或在这凶山恶岭间刀尖舔血,谋求的就是富贵、权势、女人和金钱。

    自身能力不足以带来这些东西,必然会渴望得到更为实际的能力。

    如果不是白玉京天赋和根骨实在太差,以他的努力程度,好歹也能混成个小喽啰。

    无论怎么选,至少比维持现状要好。

    完成了令人摸不清头脑的问话,众人领着牧云前往山寨藏宝洞。

    之所以把他带到这里,原因在于既不想除掉对他们还算不错的老大,又不想暴露自己的贪心。

    唯有让身为外来者的牧云参与其中,他们才能做到两全其美。

    牧云毫不客气地收下了藏宝洞中近半数的财宝,余下的自行分配。

    瞎子站在旁边,说道:“你信不信,他们只会分给鼹鼠微不足道的财富。”

    “有可能。”

    相比于易得的财宝,牧云对瞎子的巫术更感好奇。

    他曾有过七年以时叶身份存活于世的经历,当时虽身在巫国,但并没有离开过乱葬岗。

    及至看坟老头仙逝,牧云和麦乐一同离开乱葬岗,想要到外边去闯荡。

    兔城的事,令牧云至今记忆犹新。

    大巫冷天任不惜诅咒一城百姓,将他们变成兔子,以发泄心中怒火。

    这种行径令人发指的同时,也从侧面显示了巫术的神秘莫测之处。

    牧云曾通过绫罗仙子留下的秘卷之书,学习到数千种能力各异的灵术。

    其中大多是通过元素发动的攻击术法,也有飞腾变化之术,只是没有大规模将人变成奇行种的记载。

    巫术对牧云来说,可以称得上是个未知领域。

    外界普遍赞誉他已经天下无敌,然而这个概念对于牧云来说,并不是十分明晰。

    他还记得龙城灵宝大会败在轩辕玉华手下。

    自那以后,二人再没有交过手。

    既然有尚未击败的存在,便称不上天下无敌。

    至少牧云每次与强者对敌时,总是抱着拼上所有的心态。

    唯有如此,才不会因为大意而失手。

    “你觉得自己能分到多少财宝?”牧云问了瞎子相同的问题。

    “大抵和大块头差不多。我虽然双目失明,但是在山寨里的作用无人能够替代。”瞎子邪魅一笑,仿佛一切都尽在掌握。

    牧云明白瞎子的自信源自何处。

    保护清风寨的结界就是由瞎子所布,离开了他的维护,并不十分稳固的法阵结构就会逐渐崩坏。

    将寨子暴露在外,无异于向猛兽群中投下一块诱人的肥肉。

    转轮山那些恐怖的存在只要盯上清风寨,生活在这里的人都会遭逢大难。

    他们多少还有点人性,更深处的残酷环境,已经将强者们打造成了恶魔——比极寒冰原的魔族,更加令人忌惮的存在。

    事实果如瞎子所料,大块头麻匪主动提议,将自己得到的财宝一分为二。

    一份自己留下,另一份分给了站在牧云身旁的瞎子。

    瞎子刚收好属于自己的财宝,立马又接到了另一单生意。

    “先生懂得巫术,不知能否教我点皮毛?”牧云主动提出了请求。

    瞎子愣了片刻,然后发出一阵像是气喘吁吁的怪笑。

    麻匪们纷纷叫骂,让他赶紧止住刺耳的笑声。

    女人们倒是觉着瞎子的笑声有趣,还有好事者往牧云和瞎子身前扔了几枚古钱币。

    瞎子无视了周围人的玩笑,回道:“只要你愿意学,我可以教你些基础的巫术。至于能否创造出新东西,完全看你的造化。”

    牧云的事迹在龙城和谈后,按照他自己的意思,由皇室下令销毁。

    不过瞎子手里有本专门供盲人阅读的《诸侯列传》,其中有牧云的篇章。

    牧云的体质极为独特,修炼法门也是融合了各家之长。

    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并且在原有的基础上,做出专属于他的改良。

    原本就精妙绝伦的招式,有了画龙点睛之感。

    这些都是老人们尽皆知晓的传闻。

    至于牧云在短时间内创造出两种威力强劲的仙术,只有经历过人魔大战的人才能记得清楚。

    恰好瞎子就是其中之一。

    他的双眼之所以会瞎,正是拜魔国夜烬首领嗔所赐。

    后来听闻嗔和景在魔国内乱中被更强大的莲杀死,遗憾未能亲手报仇雪恨的同时,也放下了心中的执念。

    辗转中遇见清风寨的头领,决定加入山寨,帮他们尽上一分心力。

    当然,好处也得到了不少。

    麻匪和女人们掏空了藏宝洞,随即离开幽暗环境。

    正好给了牧云和瞎子独处的机会。

    瞎子想要传授给牧云的是压箱底的本事。

    “我曾经答应我师傅,修习的巫术只能传授给品行端正之人。牧先生人圣的名望,天下人或许会不认,但老夫不能不认。”

    “为何?”

    瞎子将自己与嗔的往日恩怨,一五一十地讲给了牧云。

    如果没有牧云只身入魔国,夜烬不知会嚣张到几时。

    凭瞎子微不足道的战斗力,想要报失去双眼的仇,更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

    从某种意义来讲,牧云对他有恩。

    不仅如此,想要将本领传承下去,天资聪颖的牧云也是绝佳人选。

    以他的实力,能教授牧云本领的机会千载难逢。

    哪怕让他付出刚得到的所有财宝,也愿意买下这次机会。

    牧云主动提出,他完全没理由拒绝。

    “灵术是以气旋为引,调动体内源力发动的术法。仙术则是与天地合一,与天地间的灵气产生共鸣,从而发动威力提升数倍的灵术。这两种可以视作同一种术法的不同表现形式。巫术与灵术的不同之处则是在于介质。”瞎子自知没资格正式收牧云为徒,开门见山,直接进行讲解。

    牧云想起巫国兔城的月亮,还有瞎子试探他时释放进体内的蛊虫。

    顿觉豁然开朗。

    “巫术比灵术多了一个介质,所以才能做到不需要释放者的维持,依然能长久保持效力。”

    瞎子赞叹道:“不愧是牧先生,仅凭三言两语就能领会到巫术的真谛!灵术和仙术只能维持短暂的时间,而且一旦施术者远离术法,它们便会迅速消散。巫术则不同,只要介质没被破坏,可以一直保留住原有效力。”

    牧云听完瞎子的讲解,即刻意识到自己仍有许多不足,还远未到停止进取的时候。

356.瞎子的夙愿

    藏宝洞暂时变成了修炼场。

    瞎子双目失明,灵识又受到嗔的重创,并不能很轻松地感知到附近灵气。

    他发动的巫术,主要依赖受其支配的介质。

    牧云察觉到瞎子体内游离的魔毒,右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边,发动大蛇柱的力量,将微量魔毒吸附到掌心。

    稍加感应,便知来自何人。

    “你接触过夜烬的魔人?”牧云掌心浮现一层白色火焰,瞬间将魔毒焚为虚无。

    “多年前和叫作嗔的家伙有过一面之缘,我这双招子就是在那时候搭上了。”瞎子说话间想起往事,语气变得很低沉。

    他的身体和咽喉都受到魔毒长期侵蚀,功能已经失调,给人一种异样感。

    牧云不懂医术,只能借助自身力量帮瞎子解除体内的慢性毒素。

    至于如何帮他复原,只能仰赖于居住在莲花山的圣心菩萨。

    他并不像过往那些威名赫赫的天才般全知全能,除了战斗力强悍,很多时候会陷入意气用事和不计后果的怪圈。

    这也就是牧云向来独行,却也能清晰认识到只有依靠群体的努力,方能达成目标的原因。

    瞎子一生要强,不想欠人情,尤其是不认识的人。

    他以修炼巫术而自豪,如果让他去求助佛门菩萨,实是过不了心中那道坎。

    虽然人人都会说应该摒弃门户之见,但并非所有人都能做到。

    至少瞎子没那种胸襟,而且已经没有必要。

    他打算教牧云巫术,并不是因为欣赏牧云,而是认为后者能将巫术的威名提升至最大。

    利益导向的思维模式,造就了瞎子如今的境遇。

    他本是才华横溢的天才巫师,只因一步踏错,只能栖身于朝不保夕的山寨。

    当牧云问瞎子为何不选择返回巫国时,瞎子沉默了好一阵。

    有些话不适合对陌生人倾诉。

    牧云明白这个道理。

    他同情瞎子的遭遇,本想将清风寨近半数的财宝送给他,充当教授巫术的学费。

    瞎子拒绝了牧云的好意。

    他不想在巫术中掺杂充满铜臭味的金钱。

    “玲珑世界的修行几乎都是大同小异,凝练的力量归于丹田本源,流经奇经八脉,以达到锻体提升的目的。灵识也会随着阅历和实力提升,逐渐变得更加强大。这正是玲珑世界修仙者分级的依据。”瞎子不再闲扯,快速进入正题,“巫术的基础和灵术大同小异。”

    牧云拥有多种修行法门,总是万变不离其宗。

    锻体、灵识晋升和本源增强依然是观测修炼进度的标准。

    他拥有龙魂凤体,单从体质和灵识来看,已经可以称为仙人。

    然而丹田本源受功德经限制,始终未能触及长生不老之妙境,故此修为只是半仙。

    加之在灵族中年纪尚幼,又在取火种的过程中见识到太多遥不可及的存在,故此能够清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

    巫术是从未涉足的领域,既然万变不离其宗,尽可以试着运行五毒柱,尝试触发巫术。

    瞎子不像教授什么也不懂的菜鸟那般耐心讲解,而是直接从玉葫芦中召唤出两样东西。

    “老夫左手拿着的这颗珠子,乃是由腐败虫分泌的毒液提炼而成,可以作为发动巫术的介质。”

    “换言之,巫术并不像灵术那样有特定功效,而是因介质的不同,产生不同的效果?”牧云头脑灵活,尝试说出自己的猜测。

    “都说牧先生聪明绝顶,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你右手拿的是什么?”

    “这是生命力极其旺盛的复生虫,只要你能通过腐败毒珠发动巫术,使复生虫进入生存和死亡的循环,便算入了巫术的门。”

    “灵族中有炼丹这种辅助技能,巫师对应的能力为何?”

    “炼药术。”瞎子左手前伸,说道,“这颗腐败毒珠就是通过炼药术提纯,再以固体粉将其加工成现在的状态。”

    牧云接过腐败毒珠,在它光滑莹润的黑色表面看见了自己比例扭曲的影像。

    “腐败毒珠的威力不强,很容易被持有者忽略。可它会在无形中攫取你的生命力,长期把它带在身边,可以大幅削减寿元。曾经就有一位没有操守的巫师,在玉佩和香囊中加入了腐败药粉,最终事情败露,被大巫冷天任活活烧死。”

    牧云察觉到瞎子在说这件事时,情绪出现了些许波动:“冒昧问一句,你认识被烧死的巫师吗?”

    “她是我的姐姐。”

    “是我唐突了。”

    “没关系,这件事已经过去很多年了,而且她确实做了错事。”

    “如果我告诉你,冷天任做的事罪孽更加深重,你会作何感想?”

    “我试过反抗,最终就是被逐出巫国,从此再也不能回到故乡。”言外之意,瞎子了解冷天任。

    牧云对随意支配巫民生死的大巫冷天任没有好感,离开巫国时,沉寂的力量和记忆尚未苏醒。

    否则以牧云的脾气,冷天任对兔城百姓的所作所为,足以令其踏上黄泉路。

    龙城和谈后,牧云便开始跨越位面,寻找至高神星辰仙君求取火种。

    如若不是在转轮山中偶然遇见瞎眼巫师,几乎都忘记了冷天任以及在兔城的那个夜晚。

    “假如你了解我的话,应该知道我想说什么。”牧云没有言明。

    瞎子身体状况不佳,双眼被魔毒彻底腐蚀,没有再生的可能性。

    以这种状态去发起艰苦卓绝的斗争,显然不太现实。

    瞎子沉默以对。

    他不是天下无敌的牧云,修为和巫术造诣都及不上大巫冷天任。更别说对方在巫国属于名正言顺的上位者,而他只是被剥夺了身份的下贱之人。

    一旦重回巫国,连未受波及的兄弟姐妹,也有可能跟着遭殃。

    说到底,瞎子没有击败冷天任的实力,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浪荡中了此一生。

    之前他总有一个未完成的心结,纵使身受魔毒侵扰,依然不肯身入轮回——他还没有为秘传巫术找到合格的传承人。

    牧云见瞎子没应声,没再纠结于巫国的话题,而是用灵术将腐败毒珠和复生虫悬停在身前。

    乾坤柱牵引极恶柱的力量,顺势将一缕魔力注入腐败毒珠。

    原本就莹润的毒珠,表面附着上一层黑紫色的光晕。

    瞎子本应教牧云接下来应当如何做,可他没有行动,而是选择静观其变。

    牧云心无杂念,感知复生虫体内的细微变化。

    在与万毒魔王对战之前,他对毒素一知半解。战斗过程中化解复杂多变的多重毒素,加强了牧云对毒素的认知。

    经过极恶柱的加持,腐败毒珠的效力比以往提升了数百倍。

    若是顷刻间瞬发,足以超越复生虫的承受极限,彻底破坏掉它的再生能力,从而致其死亡。

    牧云意识到腐败毒珠的危害性,最终并没有发动巫术,而是选择收回极恶柱的力量。

    与此同时,发动灵气与腐败毒珠产生共振,将其化为齑粉。

    白色火焰骤然出现,将粉末焚为虚无。

    这是牧云第二次焚烧毒素。

    “你为何不对复生虫下手?”瞎子疑惑不解。

    他感知到了腐败毒珠的异动,以牧云的能力,不存在发动巫术失败的可能。

    加之腐败毒珠被正义之炎毁灭,令瞎子百思不得其解。

    “世上阴险歹毒之人常有,阴诡手段和险恶用心比比皆是。已经有太多人使用的巫术,可能并不适合我。”

    “巫术以诅咒闻名,亦有救人之法,可大都难登大雅之堂。”

    “我看未必。”

    “你在魔国的所作所为,恐怕无法印证你说过的话。”

    “龙城和谈至今,正是我想要的局面。”

    瞎子闻听此言,知牧云有独到的是非善恶观。

    他决定放任牧云自由,让他自行选择修炼哪些巫术。

    从玉葫芦中召出一本施加了空间法阵的秘籍,将其交给牧云。

    “老夫将平生所学尽数记在这本秘籍之中,其中有炼药术的配方,可以炼制各类功能的介质。行善还是诅咒,全由你的心意。”说完这句话,瞎子仿佛瞬间苍老了数十岁,不住地大口喘气。

    “你怎么了?”牧云慌忙扶住瞎子。

    瞎子嘴角处有鲜血溢出。

    “老夫自从出道以来,一直是耀眼的天之骄子。如今沦落至此,活着已没多大乐趣。若非想要寻找传承巫术之人,必然不会使用续命巫术。”

    牧云这才明白,瞎子是半只脚踏进鬼门关的存在,才会在灵识感知中显得虚无缥缈。

    “这续命巫术厉害得紧,但老夫要遭受非人般的折磨。好在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让我找到了合适的传承人。”

    “假如我没来转轮山,你会把巫术传给谁?”

    “可能会传给鼹鼠。他的头脑灵活,除了战斗力不强,没有太多缺点。”

    “看来是我抢了鼹鼠变强的机会。”

    “人的命,天注定。鼹鼠没能得到巫术传承,但他遇见了世间独一无二的牧先生,日后也会有出路。”

    “你还有什么要交代的吗?”

    “老夫孤身一人,不曾娶过妻室,膝下无儿无女。孑然一身,了无牵挂。唯一的夙愿就是将师尊传授的巫术,继续传承下去。如今夙愿已了,又在临终前做了一天鼎鼎大名的牧先生的老师。这样的人生,我……”瞎子的话刚到嘴边,突然停止了动作,扬起的手滑落到身侧。

    丹田本源气旋消散,灵识经历逐渐变淡的过程,最终消失在牧云的感知里。

    死亡对于依靠吊命巫术才能存活下去的瞎子来说,无疑是一种解脱。

    牧云曾在巫国乱葬岗生活过七年,知晓巫族人有两种墓葬形式,分别是土葬和火葬。

    如今身处远离巫国的转轮山,土葬并不能让逝者亲近本源,故此只能选用另一种方式。

    牧云释放了被绑缚的山寨头领。

    寨子里的麻匪们得知瞎子亡故的消息,一时间都难以接受。

    起初有人怀疑是牧云害了他的性命,及至山寨中的医师查验过后,方知是身体机能燃烧殆尽而亡。

    通俗点的说法就是寿终正寝。

    冲天火焰带走了一条游离在世界之外的灵魂,助其踏上黄泉路,开启下一世的轮回。

    山寨头领情知自己敌不过牧云,侥幸保全性命,只能选择顺从。

    “这位爷,该如何称呼您。”

    “叫我牧云就好。”

    山寨头领见多识广,听到牧云的名号,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

    他听说牧云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长着三头六臂,青面獠牙,随时都会兴起杀人的欲望。

    得知牧云的真实身份,便知传闻有假。

    “瞎子临终前可有遗言?”

    “他早已步入鬼门关,凭借吊命巫术续命苟活至今,就是想了却夙愿。如今心愿已了,他对人世再无眷恋。转生轮回,对他倒是种解脱。”

    山寨头领并不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无论牧云怎么说,他都会选择配合。

357.借力

    牧云拥有过目不忘之能,熟记巫术内容之后,将瞎子亲手撰写的秘籍用楠木盒子封存,以留作纪念。

    他出身于须弥山,后拜入灵泉宗。

    在牧云威震八方的时候,灵泉宗也曾显赫一时。时至今日,在灵族地界已排不上号。

    修炼过程中,青鱼散人算是他的启蒙师傅,传授妖修法门,成功迈过修仙者的门槛。

    后来又得佛门功法功德经和不动明王经,以及道门不传吐纳秘法太极乾坤诀。

    一路走来,他在修行路上遇见了太多好心人。

    牧云甚至来不及获悉瞎子的名姓,询问清风寨的麻匪,他们也只知他叫瞎叔。

    身死名灭,莫过于此。

    有那么一瞬间,牧云想回到瞎眼巫师亡故前的时间段,询问他姓甚名谁。

    冷静下来一想,又觉得并不需要。

    正如盘蛇峰的蛙侠,虽早已转世轮回,但他留下的落叶刀法,早已出现了众多拓本。

    除了成功抵达彼岸,羽化升仙的仙人,芸芸众生只能在天地间留存有限的时间。

    如果能留下属于自己的印记,这一生就算没白活。

    当然,普通人只能寄托于家庭,通过延续血脉,保持人族的繁荣昌盛。

    世间离不开万族,万族也得依靠天地生存。

    牧云立在被压制的高树之上,思绪飞出了老远。

    从天地万物,联想到了互依共生。

    他从不认为自己是个豪侠。

    可总在不觉间,想到了更多的人或事。

    这些浮现在脑海中的念头未必和牧云有关,仿佛是不经意间,便占据了意识的主体。

    他能够自如掌控天地间的自然元素,全属性精通,然而在送别瞎眼巫师之际,还是使用了最传统的火把。

    观音经已有许久未曾吟诵,超度亡灵时,却并未感到生疏。

    那些梵文刻印在脑海里,渗透于每件事中。潜移默化间,他变成了真实的青龙居士。

    经历一件事,逢着一个人,都有可能加速自身成长。

    瞎眼巫师的经历和生命终结的方式,像在牧云心湖中投下一粒石子,激起了诸多涟漪。

    自从速成半仙之后,他已远离人间烟火气许久。

    俗世间有句话——世上本没有神明,做到了常人做不到的事,即便成了神。

    改变人世间的秩序已然如此困难,在一个残缺不全的星体加入能够推动文明进程的火种,势必难如登天。

    身为至高神的天帝,不可能将全部精力投注在井然有序的玲珑世界。

    想要改变现状,只能依靠生活在玲珑世界里的万族。

    牧云有韧劲,也有不辞艰辛的决心。

    或许那些平淡的生活,以及阖家欢乐的幸福,本就不属于他这个总是怀着远大理想的人。

    如果不是萧凰,世间恐怕没有几个女人能留在他身边。

    对于强大又温柔的萧凰,牧云心中满是感激。

    正因为有了她,他才能在俗尘中有个家,知道自己的根究竟扎在哪里。

    牧云望向东北方,那是龙城所在的方位。

    他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点亮玲珑世界的火种。

    ……

    牧云在离开清风寨前,布置了结构精巧的法阵,将山寨的防御结界提升至恰到好处的强度。

    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独特的生存法则。

    转轮山善与恶交织,纷争和江湖都是日常。

    无论是否合理,都不应由外来者强行干预。

    牧云踏着积雪向转轮山北边进发,突然之间,一阵狂风刮来。

    方位和时间线都开始发生错乱。

    如果不是体内有时空柱,很难发现周围环境的奇特变化。

    寒风过后,满目皆是齐膝深的积雪,辨不清东南西北,不知身处何地。

    风雪岭附近有负责哨探的人,看见牧云贸然闯入岭内,知他是个初来乍到的菜鸟。

    转轮山的人们都清楚,风雪岭是极险恶之地,就是支配转轮山的几位大佬,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也不敢进入其中。

    牧云的气息实在不够强大,在探哨眼中已经形同枯骨。

    转轮山并非单纯的恶,但也没人会傻到冲进风雪岭,去救一个素昧平生的人。

    风雪岭中的环境变化,超乎了牧云的想象。

    他很擅长利用时间和空间,在对战时将对手带进由他创造的独特时空间结界。

    自认为是个中高手,见识过天地生成的自然环境,方知自己创造的结界漏洞百出。

    恰如第一次见到散落在人世间的五毒柱,感慨魔界的法阵之玄奥。

    见识过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人为创造的结界,终归有着太多的局限性。

    牧云寒暑不侵,在漫天风雪中并不觉寒冷,也不急着离开风雪岭。原地盘腿打坐,进入天人合一境。

    周围环境与其融为一体,风雪中活跃度极低的水元素,在灵识中显得格外跳脱。

    如果不是受到外力影响,雪花不会在下落的过程中变化数个形态。

    风雪岭被牧云视作一个精通全属性的至高神,如何向它学习到更高深的掌控元素之法,乃是入定之后的唯一想法。

    人向天地万物讨教,模仿动物的形态创造出象形拳。

    自然的馈赠无穷无尽,哪怕是在灵气复苏的玲珑世界,还是能够寻找到许多可用作养分的东西。

    此刻身处的风雪岭,在感知中无边无际。

    有转轮山的面积作为参照,风雪岭的实际面积必然有限。

    天地如何在一阵风过后,在有限中创造出了无限?

    这是个值得深究的问题。

    牧云灵识向外扩张,覆盖更广的范围,感知每个细微变化。

    灵识中同时接收到数十万,甚至是数百万个不同信息。

    天道灵识的强大分析能力,在瞬间提升至最高。

    分身悄然出现。

    理论终究只是停留在意识形态的无实物存在,唯有经过实践,才能变成自己能力的一部分。

    本体负责感知方寸间的变化。

    分身在同一时间催动灵气,与周围环境同步。

    空气中的湿度和温度降低到一定程度,便会凝结成冰雪。

    在眼下的特殊环境里,雪花打一次旋,都可能发生冰水元素之间的数次转化。

    每片雪花的变化全然不同,想要同步跟上风雪岭的自然环境,对现阶段的牧云来说,仍然十分吃力。

    牧云并不气馁,而是被激发出了更强的拼搏心态。

    既然一个分身跟不上,那就创造出更多分身,尽可能与局部的变化同步。

    突然出现的暖阳,使得好不容易维持的多重变化冰雪形态,顷刻间化为水元素掉落在地面,浸湿麻布长衫的下摆。

    冰和水元素之间的转换,关键在于温度,难度并不算高。

    陡然间加入的光与热,在没有任何预警的前提下,根本来不及与天地间的元素沟通,从而在瞬间创造出新的东西。

    不过一刻钟,牧云身上已出了一层汗。

    转头望去,只见数千个分身神态各异。

    牧云意识到释放了太过强大的术法,急忙收起分身术,灵识中迅速增加了各种各样的新信息。

    某些分身带回的意识,甚至超出了牧云对自然元素的理解。

    尽管曾在巫国乱葬岗浸淫七年,然而只能窥见皮毛。

    如今得见自然施为,方知天地浩渺。

    天人合一,同样是在以自身为引子,发动天地灵气的独特境界。

    说白了,还是得依靠浩瀚无穷的天地之力。

    纵然玲珑星体略有残缺,但所蕴含的力量,依然远远超出牧云的想象。

    消化完灵识中涌进的大量信息,已不觉间过去半个时辰。

    牧云对水元素形态转换和各元素间互相配合的理解,比初时有了长足进步。

    周围的环境又发生了极大变化,原本齐膝深的积雪消失不见。

    他坐在光滑如镜的冰面上,可以清晰看见自己的倒影。

    坚毅面容上带着发现新大陆的惊喜,同时对自身力量有了更清晰的认知。

    即便真如外界谬赞,实战能力已近乎天下无敌,然而与浩瀚宇宙相比,依然如沧海之一粟,掀不起太大风浪。

    星辰仙君能够吞噬星体,做到寻常仙人无法做到的事。

    即便如此,星辰仙君也离不开宇宙洪荒,能力终究有其极限。

    牧云尚未成仙,暂且无需考虑至高神应当思虑的问题。

    眼下的使命,还是点亮玲珑世界的火种。

    “看来想要完成这件事,不仅要经年累月,还得勠力劳心。除了借助人力物力,还得借助浩瀚的天地之力。”

    牧云和墨守成规的仙人相比,优势就在于灵活变通的头脑。

    自从离开圣心菩萨的庇护,针对不同的目标,总会做出最合适的调整。

    当自身实力不足以支撑起庞大计划时,选择放弃是最容易且最合理的选择,坚持固然值得称赞,但真的很难。

    牧云右手放在膝头撑着下巴,有那么一阵,他心中犯了嘀咕。

    “我做这些,究竟是否对万民有益?万一到头来只是一场空,岂不是徒耗心力。”

    玲珑世界没有人做过点亮火种的事,故此也无法向仙人和长者请教。

    所有事都像摸着石头过河,没有定准。

    甚至连点亮火种能否成功,牧云心里也没底。

    可是越有挑战性的任务,越能激发出牧云的斗志。

    如果只是庸庸碌碌地修行,绝对不合牧云胃口。

    功德经是圣心菩萨点化,也是他性格使然。

    从最初的赏金任务换取灵术开始,他就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乍然让他打坐参禅,周天运行灵气提升修为,扑面而来的枯燥感会淹没牧云的冒险精神。

    那样的状态,绝不是牧云理想中的生活。

    既然有一颗躁动的心,就不适合平淡。

    人生究竟有什么意义?

    相信很多人都这么问过自己。

    牧云见识过战争的残酷,以及在战争中无法决定自身命运的可怜人。

    对他们来说,能够活下去已然是奢望,不敢再希求更多的东西。

    和平重新到来,食物足够果腹,便有了更高层次的追求。

    对人生意义的探索,自然而然就会发生。

    牧云站起身,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

    究竟是借助天人合一境离开空间错乱的风雪岭,还是在此间继续修行,对眼下的牧云来说是个不易选择的问题。

358.冥河

    转轮山只有方圆数千里,总有逛完的时候。

    风雪岭这种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对牧云的修行有着莫大助益。

    错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

    牧云重新坐回冰面,天地间风云变色,四下里燃起幽蓝色火焰。

    空间变得极窄狭,似乎抬手就能离开所处的空间。

    牧云不知空间外是什么所在,不想节外生枝,转瞬间变成蚊虫般大小,戒炎盾护体,屏蔽外界幽蓝色火焰。

    烟尘弥漫,通过微观视角,观察冰被迅速融化到沸腾蒸发的过程。

    相同元素之间不同形态的转化,并没有奇特之处。

    关键在于如何在如此狭小的空间里,营造出阿鼻地狱般的环境。

    纵使有戒炎盾护体,牧云还是能感知到弥漫在空气中的烟尘和火毒。

    这些物质可以给人体造成极大伤害。

    若是换作普通人误闯风雪岭,此刻哪里还有命在。

    满眼皆是火焰和混合着杂质的黑烟,唯有屏住呼吸,才能避免烟尘入体。

    即便如此,还是会在窒息来临前不得不重新吸进满是杂质和毒素的烟气,继而折损掉生命。

    牧云体内有五毒柱。

    大蛇柱吸收掉有害成分。

    周围温度迅速升高,有种置身火山的错觉。

    烟尘到极浓时,如果不运用灵识,以牧云的眼力也只能看到周身几米的范围。

    燃烧殆尽的黑色碎屑,充盈于所处的窄狭风雪岭。

    极度恶劣的环境,并不能威胁到牧云,心思全在细微处以及为何会导致如此急剧的变化。

    尽管用尽全力,还是未能在下个环境出现前,捕捉到一个明显的节点。

    刹那间,牧云置身于烟雨江南般的诗画景象。

    牧云没有捕捉到关键所在,任凭雨水从肩膀滑落,看着远处凭空出现的荷花池。

    仿若回到始终未能觉醒灵根的时候,无力和挫败感充盈于心间。

    失落转瞬即逝,因为景观真的很美。

    牧云瞬移至荷花池旁,凝望雨滴落在荷叶上,待装满后压弯了枝头,雨水倾倒入池水。

    积少成多,水满则溢。

    短短的过程中,牧云想通了一些事。

    天人合一境得做到无欲无念,方能感知方寸间的万物。

    牧云太过执着于寻求踪迹,全然忽略有限和无限,以及有为和无为之间,并没有强弱之分。

    并不是只有凝聚全部身心,才能体悟到真谛。

    道法自然。

    法亦有假借模仿之意。

    足以说明自古至今的修仙者,皆是通过观察天地万物,从而创造出各种能力。

    龟息功可以延年益寿,灵感正是来自真正的龟。

    通过降低心脉和呼吸节奏,在有限的寿元中,让身体机能尽可能保持更长时间的活力,以期能够获得更长的寿命。

    甚至连长生不死,也是从延年益寿逐渐进化,参悟天地至理,脱去肉体凡胎,化作天地的一部分。

    如此方能做到长生不死,与天地同寿。

    荷花是如何在瞬息间长成,究竟是真实还是假象,对牧云来说都不是最重要的事。

    他进入了天人合一境,与风雪岭相融。

    既然无法模仿创造,不如化作它的一部分,以最省力的方式感悟。

    水利万物而不争。

    和风细雨,仿佛是连接天与地的银线。

    牧云褪去身体的实质,泛着虚幻的珍珠白,任凭风雨从中穿过。

    他的故乡是在气候宜人的南部疆域,作为一个拥有躁动灵魂的男人,并不时常想起家乡。

    须弥山的林间嬉戏,还有灵泉宗中精彩纷呈的生活。

    在最需要屏蔽杂念的时候,偏巧想起了很多过往。

    牧云并没有抗拒,而是任由灵识带着他前行。

    表情是瞬间的容颜,而长期的表情会逐渐凝化为容颜的一部分。

    人常说夫妻间会下意识模仿对方的动作,久而久之,容貌中就会添加近似对方的部分,也就是所谓的夫妻相。

    与三位红颜相伴的点滴细节,在脑海中快速闪回。

    到了生命将终的时候,才会喜欢回首往事。

    牧云正在意气风发的年纪,还有许多未知等待他去探索。

    心中如明镜般清晰,这些突然涌现的记忆,绝不是对往事的回首,而是向他昭示着某些新东西。

    “小子,你要真的去感受山间的风,清泉的流响,以及鸟唱蝉鸣。唯有真正理解这些东西,你的修为才会突飞猛进。”

    “您老究竟想说什么?”

    “我说的是天人合一。”

    “天人合一不是武学的最高境界吗?”

    “对于仙人来说,能借助天地的力量与只依靠自己的力量间,同样有着天差地别。”

    “我应该怎么做,才能达到天人合一境呢?”

    “说实话,老夫也不知道。”

    当初畅饮时与青鱼散人的对话,再度浮现于脑海。

    青鱼散人缘何不能进入天人合一境,以及他自己在何时迈入这种以无我取代有我的奇妙境界。

    清荷细雨似乎别有情调,勾起的往事盘旋在心头。

    另一种环境却又悄然而至。

    艳阳高照,风中的黄沙弥漫,风雪岭变成了黄橙橙的颜色。

    空气中的水分转瞬消失,没有给人留下反应的空间。

    江南雨景消失不见,连同对往事的追忆,一并从牧云灵识中消失。

    环境影响心情,再度得到了印证。

    江南鱼米之乡宜居,并不是没有根据的空谈。

    沙漠中的烈日照射,急速蒸发人体内的水分。

    若是在其中迷失路径,除非有源源不断的饮用水,否则很快就会干渴而亡。

    风雪岭的复杂环境,没点本事的人闯入其中,几乎是十死无生。本事小的人,想要全身而退也没那么容易。

    牧云拥有半仙修为,恶劣的环境对他的影响微乎其微。

    旁人的修罗场,变成了他的修行宝地。

    天人合一境是偶然所得,其后的战斗皆可轻松进入这一妙境。

    至于究竟该如何探寻及领悟天人合一,牧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风雪岭就像是修行路上的警钟,提醒他不可在接近仙级时产生懈怠。

    牧云抛掉在雨景中的冗杂想法,试着感受烈日狂沙。

    热风吹拂,沙子像波浪般出现数道涟漪。

    这就是它们的倾诉。

    牧云将手伸进黄沙,感应它们的温度。

    没有任何刻意,也没有发动灵术,接触到黄沙的手变成了相同的物质。

    风将手吹走,随后又凝聚成形,回归手的形态。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甚至没有惊动平静的丹田本源和五毒柱。

    只有他和天地,以及萦绕于灵识的各种事物。

    由点及面,全身变成沙尘,然后再以相同方式重新会聚。

    牧云望着随黄沙流动的右手,比在雨景时对天地万物的理解,无形中更深了一层。

    水利万物而不争。

    上善若水。

    “如果我试着参与变化,是否能让风雪岭重现清荷雨景呢?”牧云心中出现一个念头。

    他能察觉到自己的实力在短时间内又提升了一大截,然而只有能够影响到外界,修行才能算作成功。

    既然有此奇遇,非得领悟天人合一的真谛不可。

    牧云有百折不挠的韧性,更何况修炼进程很顺利,没理由不乘胜追击。

    以黄沙形态进入下个环境,看到天空中几乎压到头顶的黑云,以及在云层中翻腾跳动的闪电。

    灵识中出现山河倒悬的错乱感。

    直觉告诉他,这不是寻常的阴雨天。

    风是每个环境共有的元素。

    牧云化作一阵风,随着自然元素西南而去。

    至于要刮到哪里,全由风决定。

    风雪岭的能量变得极度紊乱,铅云更加厚重,似乎天上的巨人承受不住如此重压,乌云顷刻就要掉落到地面。

    牧云化作风,溜到风雪岭西南角,变成铅云的一部分,混入了它们内部。

    能量的异动愈发明显,随时有可能爆发。

    这不是阴雨欲来的迹象,而是经常在玲珑世界出现的雷爆天候。

    常人若不慎接近这种天候,甚至来不及跑出阴云的范围,就会被雷电爆发的能量冲击,顷刻间丢掉性命。

    牧云心下暗惊,同时也理解了这偌大的风雪岭中,为何会没有活物存在。

    即便是有,那得是多么强悍的生灵。

    轰隆隆!

    极远处一片白光闪,在漆黑如墨的天地间,像是用笔勾勒出的抽象画。

    意念动处,顷刻瞬身至雷爆之中。

    空气中还残留着灼烧过后的味道,须臾过后,数百个雷爆的轰鸣声传进耳内。

    天地间的元素因子变得异常躁动,受到冲击波影响,毁灭了范围内的一切。

    牧云的戒炎凤鸣是靠极度挤压,然后让热能在瞬间爆发,与铅云中的雷爆存在着极大差别。

    天地奥秘无穷,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戒炎凤鸣的变种,已然出现在牧云灵识之中。

    他从未想过会在黑白不明的转轮山,得到如此多的意外之喜。

    雷爆仍在持续,而且规模越来越大,隐隐有渡雷劫的错觉。

    只不过雷爆完全随机,并非冲着牧云而来。

    牧云在铅云中借助元素前行,意念到处,身体和灵识即刻抵达。

    速度甚至比瞬移还要更快。

    令牧云感到震惊的是,雷爆也分许多种,其中掺杂的元素多种多样。

    他本想在风雪岭中修习到尽可能多的东西。

    如今恍然发觉自己的想法还是太过天真。

    以天地为师,有无穷无尽的灵感,不用惧怕没有修炼的道场。

    如今的当务之急,还是要能领悟全新的仙术。

    只依靠从秘卷之书中学到的灵术和戒炎凤鸣,再加上与万毒魔王战斗时创造出的五行天国,对于精通全属性和十八般武艺的牧云来说,仙术已然称得上匮乏。

    黑色乌云弥天亘地,通过灵识感知,其形态像是条没头没尾的巨龙。

    雷爆在各处发生,就像是随处可以引爆的巨型仙术。

    牧云没有再从无到有的创造,而是祭出玉净瓶,将弥天亘地的雷爆乌云收入其中。

    失去雷爆乌云的依托,风雪岭的自然环境出现了短暂的停滞。

    牧云偶然间发现,在天地灵气重新填充满之前,风雪岭的元素活性变得极低。

    换言之,短时间不会再发生变化。

    牧云取出盛装雷爆乌云的玉净瓶,将其放在地上,随即幻化身形,通过瓶口进入其中。

    玉净瓶就像是迷你风雪岭,原本在天地间发生的频繁雷爆,此刻在玉净瓶中正在上演。

    牧云封住瓶口,以防能量外泄。

    玉净瓶威力强劲,压制住了雷爆的破坏力,然而其中的元素激变,与外界时并无不同。

    牧云灵识盈满玉净瓶,全景感知雷爆乌云。

    右手朝上,掌心中出现迷你乌云。

    他放弃了全数模仿的奢望,专注于威力最强劲的雷爆,将其在迷你乌云中复制。

    凭借对元素的超强理解,不多时便成功复刻。

    从开始的一个雷爆,逐渐在迷你乌云中加入更多。

    与此同时,灵识极速运转,牢牢记住每一步的感觉。

    及至觉得已经熟练掌握,从玉净瓶中飞出。

    风雪岭果然没有发生变化,而且隐约能感知到边界。

    牧云飞到半空,发动水雷双元素,凝聚成一条栩栩如生的乌云巨龙。

    乌龙在天际盘旋,体内随处可见的雷爆呈现在体表,变成团团白色焰火。

    牧云无法完全复刻弥天亘地的雷爆乌云,在元素龙中加入戒炎凤鸣和雷爆,整合成了更强大的仙术。

    每种术法都应有其专属名称。

    望着远处飞腾的巨龙,顷刻间灵感迸发。

    冥界是万族转世轮回的必经之地。

    威力强大的仙术又是克敌制胜为目标,理应将带有威慑力的词汇加入其中。加之风雪岭生成的乌云没头没尾,比起巨龙更像是一条漆黑的长河。

    两种特点汇总,仙术名称呼之欲出。

    冥河。

    河中流淌的正是能包容万物的水,正应了能将威力强大的术法加入其中的特点。

    牧云抬起右手,向下一挥。

    远处飞腾的黑色巨龙猛然向地面冲击,其中蕴含的戒炎凤鸣和雷爆同时迸发。

    两种冲击波混杂,威力又提升了数倍。

    地面出现深坑,炸碎的山石表面被戒炎烧成了黑色。

    浓烟带着呛鼻气味向上飘。

    牧云落回地面,看了一眼冥河留下的痕迹。

    情知这种仙术厉害得紧,不到万不得已,不能轻易使用。

    瞬身回到玉净瓶旁边,拔出瓶塞,将被吸收的乌云释放到外界。

    风雪岭中的灵气瞬间填满。

    由于雷爆乌云已被玉净瓶压制,不足以维持原本形态,周围环境悄然间退化到江南水乡般的清荷雨景。

    牧云又创造出了新的仙术,心中不再迷茫。

    不仅如此,在风雪岭环境向后缓慢退化时,被牧云窥见了灵气在刹那间的同步变化。

    正是这种极难操控的同步,才会导致环境剧变的发生。

    牧云又看了一眼盛满雨水的荷叶,待它将雨水倾倒进池中,便知此番修行应当画上句点。

    他再度瞬移,来至风雪岭若隐若现的边缘,化作烟雨的一部分,起了一阵风,将飘忽的雨刮出了界外。

    此时夜幕降临,天空中有一轮皎月。

    光照大地,树影婆娑。

    在枝叶的暗影中,有道身影本在极速前行,感知到异动,立马停下了脚步。

    日间见过牧云的探哨躲在浓密枝叶后边,看向风雪岭方向。

    借着月光映照,清晰看到了牧云的面容。

    双眼瞪得老大。

    风雪岭究竟是何等凶险之地,生活在此间的豪侠和麻匪们最清楚。

    只有实力强大的存在,才能从风雪岭全身而退。

    逃出生天,并且没有狼狈迹象的强者,在转轮山中也是屈指可数。

    探哨有着敏锐的职业嗅觉,立马拿出品阶不高但非常适合情报的法宝。

    在空白画纸中注入一缕灵气,然后将其对准远处踏云飞行的年轻男子。

    空白画纸自动绘制出了惟妙惟肖的影图形。

    探哨自知无法再以本体回归本寨,变成一团黑影,顺着参天巨树的树身滑落到地面。

    随后施展土遁术,回到了山寨之中。

    寨主是个膀大腰圆的大汉,方面阔口,浓眉大眼。

    龙行虎步,走路时自带威势。

    虎皮宝座旁放着一把一人高的铁环大刀。

    探哨急匆匆进入寨主的洞府,慌忙拜倒:“报!有强大存在闯入了转轮山。”

    他双手举着画卷,呈递给大口咀嚼野猪肉的寨主。

    寨主大手接过画卷,扔掉剩下一半的猪腿,展开画卷,看到一个踏云飞行的年轻男子。

    身体瘦长,肌肉还算结实,但体型不像是能扛能打的强者。

    “这人有何强大之处?”寨主嗓音粗哑,询问跪在地上的探哨。

    “日间我见他误入了风雪岭,以为他必死在其中。谁成想我刚刚回寨途中,恰好看见他从风雪岭中囫囵个出来了。”

    “此话当真?”

    “小的就算长了三头六臂,也不敢欺瞒大当家您啊!”

    “这是件大事。”寨主捋了捋络腮胡子,看了眼放在虎皮宝座旁的铁环大刀。

    越是强大的存在,越能勾起他的挑战欲望。

    如果只打有把握的仗,那人生该多没意思。

    “黑影子,你去寻找他的行踪,本寨主要亲自和他过过招。”

    被叫作黑影子的探哨不敢耽搁,即刻行出洞府,出寨去寻找不知落脚地在何方的牧云。

359.刀客的对决

    黑影子是虎头寨最精锐的探哨。

    尽管和牧云只有一面之缘,还是在三更之前,找到尚未远离风雪岭的牧云。

    虎头寨的大当家名叫昼虎,素来以勇武闻名于转轮山。

    他是个难得的豪杰,纵然有人打败他,对方也不愿意取掉他的性命。

    胜者当然不会白赢,获胜之后,会用兵器在昼虎胸膛上留下一道伤疤。

    至今为止,昼虎胸前只有三道伤疤。

    其中有一道伤疤的始作俑者,已经在转轮山的残酷斗争中归于尘埃。

    黑影子不想搞那么多弯弯绕,直接现出身形,以他最喜欢的方式代表大当家的向牧云下战书。

    牧云两次感应到了黑影子的气息,很早就发现了他。

    对于他的出现,还是略微感到意外。

    行事风格如此大胆的情报人员,牧云并非没见过,魔国的玲就是这种风格。

    只不过在转轮山中遇见,还是会感到惊讶。

    “这位先生,我们大当家的敬你是条汉子,想和你比划比划。”黑影子开门见山地表述他来找牧云的用意。

    牧云最喜欢直来直往的交流方式,并不觉得黑影子讲话唐突。相反,他很欣赏黑影子。

    明知他能从环境恶劣的风雪岭全身而退,还是没有丝毫顾虑地选择接近他。

    假如牧云是个嗜血成性的屠夫,他的选择就会将其推向死地。

    黑影子也不是没来由地贸然接近。

    他感应不到牧云的强悍,换言之,对手的实力很可能达到了极盛状态,否则也不可能出现返璞归真的现象。

    人皆有气场。

    穷凶极恶者无论是相貌,还是萦绕在他周围的气,都会产生让人敬而远之的想法。

    牧云的气场很柔和,仿佛是一潭深水,看不清他的真实面目。

    越是这样,越容易勾起人们的好奇心,想要探寻他究竟是怎样的存在。

    “你是哪个山寨的人?”牧云来转轮山是想挖掘有可能有用的人才。

    经历风雪岭的感悟之后,发现人间处处是道场。

    既然能够兼顾修行,寻找人才的事也可以顺其自然。

    有人想要挑战他,首先就得问清楚对方的名号和山场。

    “我是虎头寨的探哨,负责戒备方圆数百里。恰好逢着先生进出风雪岭,将这个情报呈递给大当家的,勾起了他的好胜心。”

    “通常情况下,你们大当家的挑战别人,会选择在哪里进行?”

    “随时随地皆可。”

    “果然是江湖豪杰,行事风格都跟别人不一样。”牧云微微一笑,“那就劳烦兄弟带我去你们山寨,与你们大当家的过上几招。”

    黑影子没有多言,头前引路,带着牧云前往虎头寨。

    他的轻功了得,稍微用点本事就能甩开追踪者。

    带路的过程中,下意识想要试探一下牧云的本领,尽全力施展轻功,在身后留下数道残影。

    即便如此,牧云还是不紧不慢的跟在身后,完全没有吃力迹象。

    虎头寨建立在海拔千余米的高山平台上,地界开阔,防御法阵比清风寨那种临时抱佛脚的结界强了不少。

    若不是有人引路,就算身为法阵大家的牧云想进去,也得费上一番周折。

    虎头寨中成员比清风寨还多,逢上饭点,庖厨正在杀猪宰羊,提前准备昼虎的庆功宴。

    牧云刚一进结界,立马闻到了扑鼻的香气。

    他经历的战斗没有上千,也有数百。

    大多时候险象环生,还曾多次触碰过鬼门关。

    美食在旁的战斗,尚属第一次逢着。

    味觉率先开路,紧接着是视觉。

    昼虎身高约有两米,体格极其强壮,看起来像座小山。

    肩上扛着一把与之匹配的铁环大刀,豹眼毫不退缩地直视牧云。

    他经历的战斗也不少,除了能用灵识感应,还可以通过战斗经验审视对手。

    牧云绝对不像表面看上去那么简单。

    剑眉星目,隐有正气凛然。猿臂蜂腰,又有将军气概。

    打眼一瞧,就知道牧云是个天资绝佳的武学奇才。

    武夫欣赏武夫,文士青睐文士。

    又有言人以群分,物以类聚。

    昼虎第一眼看见牧云,就感觉和对方可以成为谈得来的知己。

    不过对于颇为自傲的刀客来说,不存在和气相识的可能。

    若是死在铁环大刀之下,连留下姓名的机会都没有。

    “小兄弟,看在你也是青年才俊,本寨主让你三招!”昼虎右手扛刀,左手指向牧云,向他喊话挑战。

    昼虎的反应表明,他不知晓自己的真实身份。

    当然也有可能,牧云早已是个远去的名号。

    即便知道他的名姓,也没人知晓他的本领。

    牧云召出虎魄刀,笑道:“看你也是个刀客,咱们就用刀法比武切磋,以武会友如何?”

    “你怕是不知道转轮山的风格。既然来到了我的山场,要么打败我,要么成为我的刀下亡魂。”

    “那就只能打败你了。”

    牧云不打算杀掉昼虎,没有运转体内灵气,右手持刀,灵巧地将虎魄刀转了个圈。

    光是这一手,足以令昼虎兴起戒备心。

    牧云的身体条件很适合练习武技,并不代表一定是武技大家。

    看到他和宝刀的契合程度,立即明白对手不是个善茬。

    昼虎左右动了动脖子,往铁环大刀中注入一缕灵气。

    刀身瞬间被点亮,泛着淡金色的光芒。

    牧云当然也可以使虎魄刀发出各种各样的颜色,只不过在战斗中,低调形态更不易被对手察觉,从而使奇招能够制胜。

    昼虎腰马合一,显然并不像体型显示的那样,只是个粗鲁壮汉。

    牧云本想挑衅两句,进一步激怒昼虎,从而影响他的沉稳心态。

    然而双方毕竟存在极大的实力差距,并不需要攻心,只是过招,牧云也有必胜把握。

    身形敏捷,犹如一只飞奔的猎豹,顷刻间欺身接近昼虎。

    长兵器相对短兵器来说,保护身体周围的能力相对处于劣势。

    欺身近距离攻防,对于牧云来说,明显是更好的选择。

    转身时一记隐蔽回风肘,以昼虎来不及反应的速度,顶在了他的软肋。

    与此同时,虎魄刀以极快速度向上挥舞,架开昼虎想要反击的刀势。

    出招由极快到极慢之间,并没有任何滞涩,一切都如行云流水,仿佛自始至终用的都是一种招式。

    黑影子对刀法略知一二,并不认识极快的刀法路数,但是极慢的那种,很明显就是太极里的招式。

    仓促间由动转静,还没有丝毫违和感。

    除了武技大家,黑影子想不出第二个形容词。

    牧云创造萤火后,曾跟莲说过一句话。

    实力相近时容易出现伤亡,一旦有一方能够取得碾压之势。只要对手没有陷入疯狂,就能够在危机出现前终结战斗。

    牧云不想给昼虎留下机会,眼神变得冰冷,弓身弯腰,行进过程中突然加上了瞬间移动。

    倏忽出现时,虎魄刀斩开略显笨重的铁环大刀。

    左脚站稳,右腿绷紧蓄力,猛踢昼虎持刀手腕。

    只听咔嚓一声响,腕骨断折,难再握持数百斤重的铁环大刀。

    牧云闪身过去,空中接住铁环大刀。

    与此同时,虎魄刀的寒锋抵在昼虎脖颈下方。

    只需轻轻一抹,就能带走对方的性命。

    战斗过程不足一刻钟,已然很明显的分出了胜负。

    最重要的是,昼虎并没有留力,而对方甚至没有出现灵气波动,纯凭肉体力量和刀法套路,便取得了与昼虎战斗的胜利。

    “要杀要剐,悉听尊便。”昼虎面上没有懊丧,而是坦然接受自己的败局。

    他是个没多少歪脑筋的直爽汉子,决斗结果由胜者决定是天经地义的事。

    牧云收起虎魄刀,将铁环大刀插进地面,随后从玉葫芦中召出增骨粉和速效金疮药,随手一挥,两种药粉敷在昼虎伤处。

    “既然是比武切磋,应当点到即止。在下没能控制住力道,仓促中误伤了兄弟,还望莫要见怪。”牧云拱手发言,没有任何胜利者的洋洋自得。

    昼虎手腕的骨头重新长好,见他是这般态度,爽快地扒开胸前的衣物,准备让他像其余人那样在胸口留下代表失败的疤痕。

    牧云听完昼虎的讲述,微笑道:“我已经说过,这是场以武会友的切磋。即便分出胜负,也不会有任何影响。”

    昼虎再三确认,见牧云不肯在他胸口处开上一刀,对牧云更为认可,收好衣襟,拱手问道:“敢问兄台高姓大名?”

    “在下姓牧,单名一个云字。”

    黑影子听闻牧云的名姓,自然而然联想到自己以前哨探到的信息,不自觉问道:“哪里人氏?”

    “混账东西!我们讲话,哪里有你插嘴的份?!”昼虎发了脾气。

    黑影子立马站直身体,不敢再多言。

    “鄙人昼虎,乃是这虎头寨的大当家。今日败在牧先生手下,愿以山寨相送。”昼虎态度恭谨,愿意承担失败的后果。

    牧云大手一挥,豪爽道:“大家都是绿林道上的兄弟,不打不相识。正好兄台这里备了宴席,在下索性祭出几瓶好酒,咱们畅饮一番如何?”

    昼虎初见牧云时,以为他是文质彬彬的性格,见他现出江湖气,更是心觉畅意。

    立即吩咐庖厨排下宴席,款待不知从何方来的本领高强的牧先生。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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