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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柳暗花溟     我和神仙有个约会txt下载     我和神仙有个约会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九章 宝鼎

    再看旁边,哮天犬正很开心地啃着一块肉骨头,体力看起来还差点,但精神却全部恢复了。我抬头望天,才发现自己可能昏了很久,至少得两三个时辰。

    “那我先回去了。”我假意道。

    乌龟是很聪明的动物,也会用计策,不要被她笨笨的外表蒙蔽,这一点要牢牢记住。

    “把鼎留下。”他说,配合了哮天犬一声吠叫。

    原来,他是为了那个鼎。我一下就听出来了。可那铜鼎到底是什么东西,竟能让他改变初衷?

    我眼珠一转,“你还要买一送一呀?我不同意。”

    “你以为这是跟你商量吗?”他哼了一声。

    “那你就是仗势明抢了?”我跳起来,但头一晕。其实症状并不严重,但我就势往他怀里倒,没想到他居然躲开,我直接摔到地上。倒是哮天犬有良心,丢下肉骨头,跑到我身边拱我,弄了我一头的油。

    “那好,我退一步。你告诉我,这个铜鼎有什么神通?”我灰溜溜地自己站起来。

    他站在离我不远处,负手而立,淡色的唇边挂着一丝嘲讽地冷笑,不理我。

    “那……至少你把肉包还给我,交换这个鼎。这是我的底限了,不能再退。”

    而这一次,他连冷哼一声都欠奉,害得我很尴尬。

    谈判谈判,得谈才行啊。像他这样,根本不屑理我,再考虑到我根本不能武力强夺宝鼎,摆明我完全是被抢劫了呀。

    正气得不知所以,哮天犬拱了拱我,把它的大爪子硬塞到我掌手中,虽然再没有记忆残片,但它的心声却被我读到了。

    “姐姐是半妖,有妖精血统,所以到了洪荒界很适应,但其余一切凡物,误入此地会有半数熬不过。肉包是凡狗,身体又本来不好,我主人是感应到它抵受不住,才强扣它在十四山。这里有先天罡气围绕,能帮它慢慢适应,本是好意啊。”

    哮天犬的信息传来,我一愣。

    真是的,它居然真叫我姐姐。而且忘川……我心里不知什么滋味,可他做了好事却不说,还故意让人误会他才快意。变态人格。

    “那它到底好了没啊?”我对空气问,不好意思面对忘川。

    回答的哮天犬,它汪的叫了一声。唉,我真白痴,即不把肉包还我,就证明还不行呗。

    “那……你帮我好好照顾肉包。”我摸摸哮天犬的大头,讪讪地想向忘川道谢,他却转身走了,步态缓慢高雅,齐腰的白金色长发随风飘动,美则美矣,但实在很气人。

    出门时遇到平马流,问起霍炎的情况,他说自从我与霍炎和离,霍炎连喝了十日酒,如今还沉醉不醒。

    “元神果我已经还给他,但他说这事不算完。”因为平马流的这句话,令我本想去看看霍炎,也立即改变了主意。

    他说没完,到底还有什么没完啊!我想要平静,守着我妈和肉包,平平淡淡的过日子,不想再要什么刺激了。

    可是我才出了十四山,迎面就撞到了孙悟空。

    我们几乎同时愣住,同时发问:“你怎么在这儿?”

    然后又异口同声地说:“你先说。”

    最后还是我先开的口,把送哮天犬的事说了。本能的,我很信任孙悟空,基本上没有什么隐瞒,除了忘川对我那点好意和我自己的小心思。

    孙悟空严肃起来,额前金色碎发飘扬,露出紧皱的眉头,“我之来,是千里眼看见一道微弱宝光从黄泉路迤逦到十四山,代天者心有所感,怕这帮叛党有异变,特来令我查探一番。”

    “你是天庭第一神将,为什么派你做这些小事?”我心里忽然紧张,冒出这么一句,大概在本能上,不想让忘川和孙悟空照面吧。

    “因为……万一这里出事,只有我一人能全身而退。”孙悟空傲然道,“忘川啊忘川,难道你蛰伏了一千年,今天再也忍不住了吗?终于得了困魂鼎去,是终于要出手了吗?”

    困魂鼎,什么东东?难道就是那个大铜鼎?我惊讶又好奇地望孙悟空。

    他点点头道,“按你刚才所说,宝物正是那个铜鼎。只是天意弄人,神佛难逃,这样的宝贝,无数人费尽了心机力气,寻了千年而不得,没想到却这么轻易被他到了手。哈,这也算是造化么?”

    “可孟婆姐姐说,那不过是普通的上古遗物呀。”我简直难以置信,我今天背了一路的垃圾铜器,居然是个天地至宝,怪不得忘川肯收留哮天犬了。

    但是等等,哮天犬得知忘川的消息后,就一定要带着这个铜鼎走,难道真是为了把它当狗食盆吗?难道,所有人都认不出的宝物,偏偏这狗儿长了慧眼,故意守望在旁边不离开,就等着有一天带给它的主人?!

    心里疑惑着,耳边听到孙悟空说,“不会有错,代天者感应出来了。至于旁人,未必有那个见识。而幽冥之地都归冥王管辖,他刚正无私,永远中立,冥界上空有无形界壁笼罩,使得宝气不溢,困魂鼎上更是锈迹斑斑,掩住了流光。也是你今天把它背出来,这才显了形。”

    我有点明白了,正好像所有人都在深山老林里寻宝,岂不知宝贝就摆在市场中最显眼的地方,只是被扣在一个破筐里,没人认出来。

    就连忘川,开始时也没注意到这宝鼎啊,还是我不小心栽到鼎里,他去捞我时才发现的吧?

    “这宝鼎有什么用处?为什么我跌进去后就晕过去了?”我再问。

    孙悟空摇头苦笑,“你是半妖,有一半人类血统,自然会受到影响。上古大神去到上远界之时,留下四件威力巨大的法器,困魂鼎是其中之一。要知道天下万物,始分五道,神、鬼、妖、魔、人,你也知道忘川自号第六天尊,就是言称自己跳出了这五种分界。而除了冥王掌管的鬼道,其余四道分别受控于这四种法器。也就是说,掌握了这四件宝贝,就能操控洪荒界中的所有生灵。”

    “都是哪四件法器呀?”我很好奇。

    孙悟空又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困魂鼎的事,还是刚才代天者要我来探查时透露的。代天者的密室中有四盏灵灯,只要法器出世,灯就会亮起。两千多年了,就刚才亮起了一盏。”

    “这宝鼎有什么用啊到底?”

    “此鼎能控制所有人类,只要启动,不管你是凡人还是仙人,只要没有进入天庭为神,都会被摄住魂魄,有如行尸走肉一般,施术者要他们如何,他们便会如何,不畏高山烈火,不惧死亡痛苦。而人倘若失去了感官感觉,失去了七情六欲,就算肉身脆弱,也是非常可怕的力量。你该知道,洪荒界有不少正在修行的人和仙者,单凡体就有九千多之众。”

    我当然知道,我的代号就是9527。而正是我,把这样一件拥有可怕力量的东西,轻易地送给了忘川。看看孙悟空的眼神,就知道我是闯了天大的祸事。他那么忧虑的样子,难道忘川会用这宝鼎伤害人类吗?

    “他就是杨戬,为什么你不告诉我?”我沮丧得不行,隐隐觉得会因为我这小小的、无心的举动会引来重大的事件,可是一切都不能挽回了。那么重要的宝贝,忘川即得了手,就不会交出来。而天庭,肯善罢干休吗?

    “他即说前身已死,我又何必还记得那人。当年我被玉帝老儿迫害,他倒是一等帮凶呢。现在他到这步田地,也是他杀性太盛所致。”孙悟空冷笑。

    我只觉得这话刺耳,不由得为忘川辩驳道,“他伤害你,他屠戮他人,都是奉了天庭之命吧?又不是他爱杀人的。”

    孙悟空意外的、或者说有点不满地看着我,“虽是执行天庭的命令,但事情终究是经他手做的,太狠决了。你不知道吗?两千多年前他曾激起民怨,代天者也保不住他。”

    这事我听胡姥姥说过,我也见识过他的冷酷无情,但是……不知为什么,我就是觉得他有隐情,他有迫不得已的苦衷。

    我垂下头,怕孙悟空看到我眼里的不服气。屁股决定脑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能说谁对谁错呢?而孙悟空是个很好的朋友,我不想跟他反目。可忘川,我也不想他被误会和伤害。

    至少,他对我一直是善意的,虽然表面上他简直恶劣到令人发指。

    孙悟空以为我是怕被牵连,吓得不敢抬头,忙安慰我道,“不知者不怪。你也不是特意给忘川送鼎,不过是为了换回自己的狗。虽然结果……实在是……但代天者是个公正的人,不会冤枉好人的,我也会帮衬你几句。”

    “小孙,你真好。”我抓着他的手,不由得感激,虽然我还不太清楚自己可能面临的处境。

    他很轻地抽回手,似乎怕伤害我的自尊,“不过你心里也要有个准谱。”他脸色稍红,抓了抓头发道,“华如练已经向李天王上禀,说你娘亲私闯人界的事可大可小,但为了起到警示作用,不应该交由妖族自行处理。代天者本想大事化小,但李天王即开了口,怕是不行了。”

    啊?!我大吃一惊。

    华如练为什么这样针对我?我在狐族第一美少女大赛中已经输了,后来当上长老是因为胡香香弃权,她干嘛还不放过我?有这么大的仇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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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又要嫁人

    “我就是叫你心里有个底,但是不用怕,我会帮你在李天王和代天者跟前分说分说的。”孙悟空见我惊得脸都白了,连忙劝慰。

    “可是在这节骨眼儿上,我又闯了祸……”

    “闯祸怕什么,天下的祸头子正是老孙我!”他傲然一笑,“你闯得祸就是有天大,我也罩得住你。”

    他此时又自称老孙,可我却再也没有初听到这称呼时的滑稽感。不错,他是少年,还是美少年,但他也是唯我独尊的英雄,小孙?那是笑话。是我一个白痴凡人的可笑想法。一个男人高大与否不再于他的年纪和能力,而是这份担当和对权势地位的藐视。

    而当孙悟空眼神里流露出不把天地放在眼里的神情,他,帅绝天下。

    我花痴地仰望了一会儿,直到他忽然转换铁血神情,不好意思起来,才想起他对华如练那个态度,不禁问道,“你很讨厌华仙子吗?”

    “我看不起她。”孙悟空呸了一声,直言不讳,“两千多年前,她与忘川曾是一对情侣,但忘川反叛后,她立即表明效忠天庭。有几次,根据她的情报,天庭差点捉到忘川,直到忘川彻底消失了一千年。虽然我与忘川敌对,但我就是看不惯她这种人品,扔掉旧情扔得这么快,偏偏还做出大义凛然的样儿,令人作呕。”

    虽然有怀疑华如练之前和忘川的关系,但现在明明白白地听孙悟空说起,我心里还是一咯凳,莫名其妙的涨出些酸意来了。好像,忘川那样的男人曾经喜欢过华如练,对他来说也是一种侮辱。

    至少,他的眼光实在难以令人恭维。

    而如果我自做多情一点,是不是就可以设想,华如练是因为我与忘川能够接近,所以因妒生恨,非要置我于死地不可。这么说,她还不能忘情喽?那又为什么随着别人迫害自己所爱的人呢?

    真搞不懂。或者只是自私,自己不要的东西,也不容别人染指。可是现在她对我构成了威胁,我要怎么办?

    求孙悟空去天庭打探消息,看李天王和代天者要怎么处理我妈的事,还有我这回无意做了“帮凶”的事后,我决定先回妖居地。

    临行前,我一厢情愿地对孙悟空说,“忘川拿了困魂鼎,也许并不会做什么坏事,只是收集宝物呢?就像就有人喜欢收集古董。”

    孙悟空同情地看着我,好像在说:这娃脑子坏掉了,年纪轻轻的真可怜。

    “他即反叛天庭,就不可能久居人下,被四处追捕、不见天日的活着。以他的个性而言,掌握天地、纵横四海是他必须要做的事。只是他失踪了一千年,又蛰伏了一千年,似乎密谋着什么。而天庭,两千年来安于现状,并不是承认了他的存在,实际上也是寻找一举歼灭他的机会。你所看到的平静,都是表面上的啊。”

    听了这话,我只觉得心一直往下落,没个终了似的。来到洪荒界,我一直以自己的生存为已任,可现在才明白,这里并不太平,而因为困魂鼎的出现,正邪两派的战争,似乎一触即发。

    倒霉的是,我与邪恶那派关系亲近,还有意无意地帮了手,卷进了是非中。那么,天庭会不会因此惩罚我,然后再连累得我妈罪加一等呢。

    带着胸腔中那颗沉重的、通了六窍的七窍玲珑心,我回到了妖居地的家。才发了一会儿呆,还没时间喝口水,三哥就跑来找我,一脸为难和痛惜之色。

    “又出了什么事?”我感觉心力交瘁,同时也有点麻木。这些日子出的意外太多了,我霉运缠身,已经无力摆脱。那么,还有什么猛的,就来吧。

    “我终于打听到胡香香为什么放弃狐族第一美少女的身份和继承长老的资格了。”三哥非常懊恼和气愤,倒像是被人很严重地摆了一道似的。

    “到底怎么回事?说吧,我承受得住。”我使劲坐在椅子上,好像这样我就能不被意外震倒。

    三哥咽了咽唾沫,酝酿了好一阵才说,“你知道妖族在洪荒界各族中地位最低吧?你知道咱们狐族又是其中最被人看不起的吧?你知道咱们前任胡长老心比天高,命比纸薄,还偏偏心气儿不降吧?你知道……”

    “三哥,直接跟我说结果。”我受不了他再拖着了,钝刀子割肉,更难受。

    “直接不了啊,不然你根本不能明白。”三哥哀叹着,“简单一点说,就是天庭是洪荒界的正统,除了冥王所辖外,神、魔、人、妖全在天庭治下,当然以十四山为首的叛党不算。可虽然在此治下,魔族却向来桀骜不驯,尽管曾经差点被忘川灭族,但一千年来,他们已经恢复了元气,实力强横,就连天庭也要让上三分。这一切全赖当初的魔主之子、也就是现任魔主,童的强大力量。而咱们那位前长老,不甘心狐族是贱中之贱,也不知托了什么门路,跟魔主童搭上了关系,承诺新任长老要做魔主的侍妾,以换得魔族的支持,最终令狐族坐上众妖之王的宝座!”

    什么什么?!我愣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就是说,我和霍炎还没有处理好和离的事,就已经又被嫁出去一次?确切的说,不是嫁,是被送人了,因为一个妾是没资格论嫁娶的。

    胡六六,你真极品了。真正的恋爱也没谈过一次,却先是和一个男人离婚,然后为另一个男人做妾!难道我们狐狸精就是这样的命运,永远是男人的玩物?!

    “我不同意!”我一拍椅子的把手,愤然而起。现在我是狐族长老了,我要当家作主,不能把自己卖了!

    三哥愣了一下,上前拉起我,“六六,还是逃吧!你逃到大圣那里去,这边的事不要管了。在比赛前,上任长老并没有说明情况,不过胡香香是知道的,估计也是点了头的。不过她后来看上了十四山的霍炎,觉得那个靠山更大,所以设计了你。傻六六啊,就这么上当了。你别忘记,比赛前是签了契约的,契约书上有一条,说要承担上任长老的全部责任与承诺。所以,就算你闹到天庭,也占不住理。你还是逃走吧。”

    “那你们怎么办?狐族怎么办?”三哥这么慌,一定有问题。现在我妈不知踪迹,三哥、小九和胡姥姥就是我的亲人,我怎么能为了自己的安全,置他们于不顾?

    “唉,我的六祖宗,你就听三哥一句。”三哥紧紧抓着我的双手,“你道我是怎么听说这事的?是因为今天魔族的人来通知,着你下个月初十去魔族献身。此令一出,谁也不去。况且胡香香已经把你的名字报上去了。现在,你除了逃,别无他法。至于我们,你别管了,新魔主虽然残酷,还不至于灭了全狐族吧,毕竟魔族还在天庭的治下呀!”

    饿滴神哪!魔族会为了狐族不守信而灭了全狐族的!三哥越是说没事,情况就越是严重。为什么我的运道如此曲折?好不容易失而复得了这个长老的位子,却原来还要承担这样可怕的后果。我心心念念得到的小权利,没想到即救不了我妈,还把我自己也搭进去了。

    华如练知道这件事吗?忘川当初在比赛时那么对我,是否不想让我赢,从而避免面对这样的局面?那现在……我要不要求他帮忙解除约定?毕竟,我帮他得了困魂鼎,这个人情,他得还吧?

    “快走啊!”三哥使劲拉我。

    我用力抽回手,又坐回椅子上,“我不走,不管我是不是被胡香香母女陷害的,现在我得负起责任。”我很坚定。

    三哥急得没办法,说要叫小九和胡姥姥来劝我,我却拉住他问,“那个魔主……叫童的人,很可怕吗?”

    “他是大人物,我无缘得见。不过听说是个巨人,长得非常狰狞,跟妖祖踏山人熊是一个德行。”

    我呻吟了一声。

    天爷啊,我虽不是外貌协会的会员,但一想到妖祖那模样,还真是要呕吐三天不止。

    “你不是想与他为妾吧?”三哥瞪大眼睛。

    我摇摇头。

    绝不能这样,我被迫嫁给霍炎时还算明媒正娶的正房夫人呢,况且霍炎那么帅,不然胡香香也不会突然反悔,看上了他。人,不能越混越回去,就算我是半人,就算我现在在名义上是二婚吧,也不能去给魔做妾!

    狐狸精,当自强!

    可是,喊喊口号容易,解决这事却难了。难道要利用霍炎和忘川?我需要仔细想想。孙悟空说,不希望我与叛党太接近,但是除了这些黑社会,我找不到别人帮助我了。

    难道我要反复麻烦天界第一神将?

    面倘若十四山的叛党和魔族为我打了起来,我只能说,我实在太他喵的有做绝世狐狸精的潜力了,还没怎么着呢,就祸国殃民了。

    “这不还一个多月吗?容我慢慢想办法。”我安慰三哥,“不然我答应你,如果我实在没有好招数,那时再逃不迟。”

    现在,我要继续修炼,然后等孙悟空给我带来天庭的消息。

    天大地大,孝心最大。

    忘川,会拿那个困魂鼎做什么?假如他真是狼子野心,拿去迫害洪荒界的人类和修仙者呢?我要站在哪一边,我可是有一半人类血统的。

    我心思混乱,只得盘坐于床上,试图入定,然后奇怪的……我又看到无边无际的黑暗,一只褐色的小狐狸一蹦一跳的进入一个古怪的山洞……

    大石头!

    大石头是何方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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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人界行

    天庭的工作效率很高,第二天孙悟空就带来了半好不坏的消息,要派两名专员亲赴人界,调查我妈和七姨八姨的千年之前擅离洪荒界的事。调查公文我无缘一见,但好在两名专员都是老相识:孙悟空和哪吒。

    这点小事要动用两员上神之将,有点杀鸡用牛刀的意思。想必,孙悟空做了很大的努力才拿下这桩差事。又想必,李天王不放心孙悟空,所以特意派了自己的儿子来监视。

    我很承他的情,自然就对他特别亲热,他显得拘谨又欢喜,偷偷对我说,“天庭诸多事忙,而且现今局势不稳,十四山新近得了困魂鼎,正蠢蠢欲动,魔族又有反意,还有其他小股的反叛势力正在抬头,李天王和代天者忙得焦头烂额,哪有时间顾及千年前的违规小事?不过华如练不明事理,抓住这点小辫子,死不肯放,偏偏还连篇大道理,废话一箩筐,所以天庭才不得不做个样子。”

    “我相信你,可他怎么办?”我略放下心,但瞄了哪吒一眼。

    孙悟空笑道,“他虽然跟我不对付,但也烦这趟差事呢。他是个天下第二的怠懒家伙,不会认真的,只要你娘亲和姨妈没在人界做大恶,这事或能不了了之。”

    我闻听大喜。记得之前在哪本书上看过,说人类总是过于担忧,其实百分之八十多的担心是多余的,真正做起来会发现并没有什么。

    唉,我妈为我惹的麻烦事如果能这样解决,真是再好不过。这三天我干脆带着这对美少年在人界逛逛,多多巴结,只当旅行了。反正华如练也看不到这边的情况,到时候是好是坏,还不是由得他们说?

    有了这个意识,我整个人都放松下来,笑着问,“三太子是天下第二怠懒家伙,天下第一是谁?”

    “自然是老孙我了。”孙悟空满不在乎的一笑。每当他流露出这种表情,那个羞涩闷骚的少年模样就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不惧天地的嚣张态度,说实话配着他年轻英俊的脸,真是十分英雄人物。但一转脸,他又可爱到爆,就像一只可爱的悠喜猴。

    “喂,悄悄话说完没?还有公差要办!”一边的哪吒见我和孙悟空嘀咕个没完,不禁有些烦躁,甩了甩头上的汗。

    我一看就知道他是典型的阴虚体质,暴躁易怒、爱出汗、体重超标。以前我正经学过药膳,可惜做出来人类不能适应,不然多做几桌菜,好好帮他调理。他曾经是天庭的英俊少年,如今变成团子版三太子,看起来不那么快乐,也许我该投其所好,他会对我大有好感,继而偏心向我的。

    心里有了主意,行动也利落起来,因为有储物荷包傍身,重要不重要的东西我平时都随身携带,所以也没什么好收拾的,只是身为长老,假模假式地吩咐了三哥一些族里的琐事,就和孙悟空、哪吒离开妖居地。

    跟他们一起回人界,是有一纸类似于通关文牒类的东西,相当于天庭颁发的护照吧。不过他们所选取的路线跟我是一样的,来到那个三岔路口,以一种秘咒呼唤谛听,然后是海中岛,只是两界门不需要神笔来画,而是凭空落下,当然比我穿越的门要气派威风很多倍。

    一脚踏入人界,没想到传送地却是本市那幢三十多层高的商业中心大厦的楼顶。我从来没从这么高的地方看过我居住的这座城市,不禁好奇地到楼边往下探头观望,结果不知对面楼有谁眼尖,大喊大叫着叫我不要自杀。然后又人有闻风而动,看到了孙悟空和哪吒凌空站在高楼边缘,这么大的风吹过来,身体却纹丝不动,硬说中国也出了蜘蛛侠,而且一出就是两个。

    我连忙把他们两个带下去,怕引来电视台当新闻拍,那事件就大条了。不过我没出大厦,先带他们十二楼的服装大卖场去,让他们换下身上的古装。还好他们都是披散着头发,没梳麻烦的古代发型,在八楼的美发沙龙稍整理一下就行了。

    “待会儿我带你们一楼的美食广场去尝尝人间烟火。”现在洪荒界和人界的时间是一致的,此时天已近午,我努力做好导游,争取让这二位宾至如归,“你们的身子经过了伐毛洗髓,可以经得住人间浊气吧?”

    “本三太子是上神,纵横人神两界,能去浊取灵,不怕不怕。”哪吒看来没在人界这么深入的逗留过,尤其是大白天,打从刚才买衣服做头发就很好奇,只电梯就坐了三次,在电器商店还看了半天电视。

    但在我看来,倒是像他们一样飞上飞下的好,至少节省能源,环保清洁。其实孙悟空也好奇,不过他端着架子,假装不屑一顾。

    到了美食广场,选一家档次最高的馆子进去,可椅子还没坐热乎,就听见有人喊我,而且连喊了三声。

    “六六,这才多久不见,怎么连我也认不得了?”来人拍了一下我的肩膀。

    我一回头,那感觉怎么说呢……就像穿着新鞋,却踩在了狗屎上,那个各应人呀。因为巧遇者正是那个曾甩掉我的贱人,付而旦。

    我穿越到洪荒界不到三个月时间,或者是因为经历和波折太多,远胜过我二十三年岁月,所以再度见到故人,有恍如隔世的感觉。刚才我之所以没理会,是因为他的声音我都觉得陌生,忘记得极其干净。可他非得来惹我,提醒我曾多么愚蠢和瞎眼。

    “没有啦,中餐馆总是很闹,没有听到你。”我很别扭,却还保持着礼貌。

    哪想到我给他点好脸色,他却热络地坐了下来,笑道,“六六,现在在哪发财哪,连那么有前途的工作也辞了,大师傅遗憾得很哪。你不会是结婚了吧?”他看了一眼我光秃秃的手指,露出一种了然的神色。

    意思是:我就说吧,你怎么可能嫁给那么优秀的男人。

    想来,他对上回被忘川的气势压得连气也喘不过来,还是相当介意。这自尊的伤啊,只怕一辈子也好不了了。好忘川,打击这混蛋打击得彻底。不过想到我师傅,我还是有些内疚和伤心,他曾那么期待过我。

    “你男朋友没陪你吗?还是分手了?”他又问,同时左手搂了上来。

    从现代人的观点看,付而旦的行为只是轻佻猥琐,可孙同学却是从洪荒界来的,平时又少与人界交流,十分不习惯这边的行为。所以,付而旦,或者应该称为倒霉蛋的手还没碰到我,就被孙悟空一把捏住。

    我很确信,孙悟空半点力气也没用,可他是什么人?战天斗地的上神,付而旦于他而言比脚下的泥还不如。

    于是……付尔旦像被踩了尾巴一样跳起来惨叫。

    接着,一股香风扑至,对着孙悟空的手就拍了下去,大叫着,“放开!保安呢?死哪里去了,怎么这种人也放进来,简直影响人胃口,下回再不光顾你家生意。蛋蛋,你怎么样?我叫你别过来打招呼,你偏不听,看,碰霉人惹霉气吧。”

    她当然是没拍到孙悟空的手,因为他迅速抽回了,一脸厌恶的表情,明显是嫌突然冒出来的女人肮脏。不过杨脂玉口中骂声不绝,孙悟空很怒,如果不是考虑到此处人多,会伤及无辜,踩死杨脂玉的心都有吧?

    而哪吒,在一旁看戏看得津津有味,完全是事不关己的态度。

    杨脂玉大概觉得哪吒的笑容很碍眼,迁怒道,“死胖子,笑什么笑?卖笑吗?”

    她仗着美貌,自小被男人众星捧月一样宠大的,周旋于富人们之间也游刃有余,性格说好听点是任性,其实就是没素质,平时倒能装装高雅大方,一遇到急事就露出本来的泼妇嘴脸。

    可这一下,她却捅了马蜂窝了。哪吒的脾气暴躁,哪容得人骂他,此时也不见他动,在他肩膀上突然又伸出一条手臂,比正常人的手要长上好几倍,一下就掐住杨脂玉的脖子,高高举起来。

    “胖子?我最恨人家说我胖了!”他笑起来脸上有酒窝,一口小白牙闪闪发光,本来应该是极可爱的模样,可此时却杀气腾腾的,连周围的空气都瞬间降了好几度。

    我吓了一跳,急施结界之术,把我们这一桌附近的五个人隔绝开来。

    “不错,你进境真的很快。倒说说,谁是你的师傅?”孙悟空不管这对狗男女的死活,倒夸奖起我来。

    我脑海里浮现出梦中人的样子,心头只是一疼,连忙岔过去。

    “拜托啊,二位上神。”我苦着脸,“这是在人界,收起神通吧!这年头资讯发达,不大点事,随便炒炒就闹翻天了。”

    孙悟空和哪吒大概也知道不能闹出太大的动静,刚才不过是意气用事,但现在让他们承认错误也是不可能的,于是我只好自己给自己打圆场道,“请二位上神探查一下这馆子里的人,有没有注意到这边的?我给这对贱人施展离魂术,让他们忘记刚才的事。”

    “真本事,小半妖。”哪吒把杨脂玉扔在地上,“上回遇到你,你连草木妖也对付不了,现在居然可以施展离魂术了。”

    “这是我们狐族擅长的嘛。”我谦虚了一句。

    这回,是杨脂玉惨叫一声,“你……你……你们是妖怪!大白天的闹妖……”

    我反手就给了她一个耳光,“什么妖怪?这是两位上神!能看一眼也是你的造化了,居然还口出不逊,包你走三世霉运!狗眼看人低的贱人。告诉你,别以为有两个糟钱就了不起,这世上的有钱人多了,也没见过你们这么爱现的!”说着,我双手生涩的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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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

第十二章 两位小爷

    从小到大,我都是逆来顺受的脾气,今天头一回强势,那感觉,怎么一个爽字了得。原来,挺直腰杆做人是那么痛快的。不过那也是得在自己有实力的基础上。所以,忘记没有说错……要强大!

    看着眼前猥琐窝囊的付而旦,我自然而然的又想起忘川,心里的感觉古怪又新奇,那是思念吗?可他对我总是嘲讽轻蔑,难道只是因为他长得帅,就勾动了我的念想?也难怪,活了二十三年,还穿越到神魔的世界,好像没有谁长得比他还要好看的。

    “我养了几匹马,明天在马术俱乐部有活动,六六你来一起玩玩吧,我记得你最喜欢动物的。”耳边,付而旦热情相邀。

    被我施展过离魂术后,付而旦和杨脂玉都忘记了刚才发生的冲突,对于两人身上的伤痕,他们在我的引导下,以为是两人在拉扯间摔伤的。至于为什么拉扯……是付而旦非要跟我打招呼,而杨脂玉拼命阻拦造成的。

    或者因为我被甩后没有寻死觅活,反而活得更有滋味了,或者因为我离开他后找的男人都比他优秀更多倍,付而旦明显对我兴趣恢复,刚才看我的眼神里还有惊艳,似乎我的相貌之于以前也漂亮不少。现在他更是用尽手段,试图跟我恢复关系,至少是“朋友”关系,好关注我以后是倒大霉还是行大运。

    此举气得杨脂玉够呛,而当她静下来,就发现了孙悟空和哪吒的出众相貌和不凡气质,立即心醉神迷,起了勾搭的心思,也顾不得付而旦了,忙着对两个美少年搔首弄姿。可惜那两个是绝缘体,她放的电全流在地上了,一点痕迹没留下。

    而附近几旧桌的客人有不少看到这对贱人刚才来找茬的,现在又见他们对我们特别亲近,不禁都很纳闷。

    哪吒指了指脑子,无奈又同情地摇摇头,然后大家就流露出了然的神色:原来衣着光鲜的这对男女是神经病哦。

    我本不想答应去什么马术俱乐部,但付而旦摆明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而孙悟空看样子就要烦得生事了,于是连忙应下来。好不容易打发姓付的滚远一点,赶紧地一连气儿地点了十几道菜。食物最能慰藉人类的心灵,就算这两位小爷是上神,一个是莲藕化身,一个是石体,想必也一样。

    现代人界,对于满足各色欲望的努力已经到了极致了,那些食材之精致,之中西合璧,之五味俱全,是长居洪荒界的人闻所未闻的。身为上神的孙、哪二人自然不在意口腹之欲,但有机会尝尝鲜,还是很开心的。尤其饭后的两道清凉甜品……蕃茄酸奶杯和冻芝士蛋糕,他们非常喜欢。

    我不禁心里哀叹:这些食物我都会做,色香意形养,保证都很完美,可为什么味道总是不行呢?只是差些倒还罢了,万一吃死人,可真是天大的罪过。自从到了洪荒界,我的人生都似乎改变了,唯有厨艺一途,还是烂到不能再烂。

    下午,带这两个超龄儿童上了游乐场,晚上吃了西餐,又去看电影、打游戏和保龄球。一天下来,累我一个臭死,他们却兴致勃勃,回到我家后,两个人装模作样的四处探查了一遍,最后的结论是没有妖气,未发现恶果,算是对天庭交差,然后第一次洗了沐浴。

    “这个小瀑布不错,还能自由控制的,回头带走一个吧。”哪吒的好奇心比孙悟空重,看着什么都想搬回洪荒界。

    “会扰乱空间秩序的,再说那边也没有电呀。”我劝他。

    他搔搔头,“这倒是。不过,要怎么弄到电?雷公电母能不能做这件事?”

    天哪,发电可是项庞大的工程。我不知从何说起,正为难着,孙悟空就不耐烦地道,“可以了吧你?贪图俗物,当心道心失守。”

    哪吒哼了一声,看样子想斗嘴,最后却说,“死猴子,这次算你说得对。身为上神,不该贪恋人间繁华。可是,我算明白为什么以前在那个天庭时,总有人申请下凡历劫了,别对我说你不觉得人界比洪荒界好玩多了。咱们日日守在天庭里,嘴里都淡出鸟来了不说,这么长的生命里除了寂寞无聊,什么也没有。有时候我倒盼着叛军们成点气候,好让我痛痛快快打一场。”

    “打?你还上得了风火轮吗?”孙悟空挖苦了一句。

    哪吒登时满脸通红,怒道,“别惹我啊,烦着呢,不然现在就先跟你打一架!”

    我连忙插嘴道,“悟空,这就是你不对了。战友嘛,就是胞泽兄弟,怎么可以随便轻侮。再说状态是暂时的,素质是永恒的,三太子是上神战将,只要多加运动,饮食合理,就会恢复以往的英姿的。”

    这话说得哪吒大为受用,可我觉得我的语气好像唐僧。而孙悟空肯定知道我是尽力巴结哪吒,所以倒没反驳,只是道,“他说得好听。真和叛军打起来,他和那杨……和忘川几千年前是绝好的交情,下得了手吗?”

    啊?是吗?这我倒是第一听说。而不知怎么,我突然觉得哪吒怎么看怎么顺眼,心思居然和他亲近了一、两分。

    “我不会循私的。”哪吒哼了一声,“上回天牢,老子已经尽了全力。但他是什么样的人物,你也知道,除非你恢复以往的能力,不然天庭的神将绑在一起也不是他对手,你少来挤兑我!再说,我坚持相信他叛反天庭一定有天大的原因。”

    孙悟空抓了抓头发,扭过头去假寐。咦,看他的态度,貌似虽然和忘川是敌人,却也相信忘川的人品似的。那忘川,也就是天庭的杨戬,有着听宣不听召的特权,有着天庭第一神将的地位和高贵的血统,难道为了杀戮过重就反叛了?感觉上,有阴谋啊有阴谋!

    “是非莫谈国事。”我再度打断这二位,怕他们争不出个所以然来,说急了动手。这小院是我和我妈唯一有联络的地方了,不能毁掉,再说有的事还是慢慢来比较好。

    “都睡觉吧,明天我们还要去马术俱乐部呢。”本来我想失约,不过为了分散这两个家伙的注意力,不得不出此下策。

    “骑马有什么好玩!”这回,两个人倒是有志一同。

    “我听你说什么减肥妙招,不如我们研究一下这个。”哪吒的心思终于转移。

    我对他讲解减肥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减得太快容易反弹,以及有氧运动一类的理论,然后承诺回到洪荒界亲自调配他的饮食,制订锻炼计划。他这才放过我,令我得已回到自己的房间去,洗澡睡觉。

    躺在床上时,我苦思冥想,怎么才能在妖居地弄一间浴室出来,以后能舒舒服服的,不用到河里沐浴呢?

    想着想着,思绪又拐到了忘川身上,突然心里一悸。

    我吓了一跳。自从心通六窍后,其实我的心脏算是好了,可惜我又牵扯上太多事情,当初心心念念要回人界,现在却不能也不想了。可为什么,今天突然又感觉心脏不舒服呢?

    我努力在脑海里回忆着和忘川那少量相处时光的点点滴滴,心脏却再也没有感应,真的奇怪死了。我得说,那不是相思之意,而是一种隐约的不安。

    他,在洪荒界不是出事了吧?

    迷迷糊糊中,我睡着了。然后,我又看见一只小狐狸蹦蹦跳跳地进了一个山洞,高兴地叫着:大石头!而这一次,我听到一个男人低沉的声音应着。

    我颤抖了,因为那是梦中人的声音……鼻音有一点重,就像得了感冒,但噪音性感,好听得要死。

    我强烈地妒忌。为什么他要对除我以外的别的狐狸好?说话那么温柔?

    活活被气醒,是我生平以来的第一次。一看床头表已经六点多了,连忙爬起来,随便洗漱了下就去买早餐,一共十来种,再侍候两位小爷吃得舒服了,已经是早上九点钟了。

    这时,付而旦的电话来了,说派了车来接我们,已到楼下。这下我想失约也不成了,干脆决定就去玩玩,看他能耍什么花招。

    其时已入深秋,但今年天气异常,还温暖得很,而我也没特意打扮,只穿了普通的运动装,脂粉未施。女为悦己者容,没有我喜欢的男人,我何必捯饬呢?

    养名品赛马玩,那绝对是贵族的喜好,相应的,马术俱乐部的人真真的谈笑皆阔佬,往来无穷丁,而他们的女伴们自也争奇斗艳。不过现代的化妆术多高明啊,浓妆艳抹上不得台盘,一个个裸妆化得那叫一个精致,只我一个人素面朝天,好像俱乐部的工作人员。

    不过付而旦看到我却两眼发亮,还说什么“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赞得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你身上的妖怪血统已经苏醒,就算是同样的五官,容貌气质也与以前不相同了。”不管神话中怎么说,反正我认识的哪吒是个直性子,因我表示友好,不歧视他的身材,他现在跟我的关系突飞猛进,跟密友似的,所以跟我咬耳朵道,“六六,你可慢妖狐出身,现在还青涩,若真掌握了媚功,凡间男子谁会不为你倾倒,这贱人爱慕于你,再正常不过。”他鄙视性地哼一声。

    孙悟空上前一步,“不经意”地插在我们中间。可付而旦更干脆,上来一把抓住我手,有点炫耀性地道,“走,看看我的马儿去。我新近得了一件东西,对训养马匹特别有效。”

    我感觉怒火在我身边蒸腾,就连空气也似乎燃烧起冷焰。付而旦有感,打了个寒战,可他没意识到这危险的情况。

    而我也没感觉出,怒火一共有三道,并不是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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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有话要说…………………………

    这几天好像没要小粉是吧?

    我不太好意思天天要啦,今天就要一下吧,捂脸。

    另,读者又说起更新的事,说了下个月会多更嘛,大家期待吧。

    谢谢。

第十三章 马笛

    “别动手动脚。”哪吒一揪付而旦的衣领,把后者丢到一边去。还好,他知道设结界麻烦,此处人又多,所以力道拿捏得很好,并没有伤到付而旦。

    “六六,能不能让他别那么粗鲁?”付而旦有点气,而后又好奇,“从昨天就看你带着这两个小子,他们是什么人哪?”

    小子?!他不想活了啊。

    我心善,看到流浪狗还同情呢,何况眼前是一条人命,于是连忙扯着付而旦到一边去,低声道,“他们是我远房表弟,都是不要命的霸道家伙,从小就惹事生非。看到染金发那个没?姓孙。中学才毕业就犯下入室抢劫珍宝、偷盗管制药品、扰乱社会秩序,破坏贵妇举办的沙龙等诸多罪行,最后闹到公安局,可结果却差点把公安局的房盖给挑了,局长也给打了,最后是省里来人平的事。那个小胖子就更不用说,姓李,也算是高干子女,还上幼儿园呢,就把当地水利局局长的三儿子给打死了,跟他亲爹敢玩自残,一刀刀往身上割,够不够狠?现在他们在家乡惹了点祸事,特地到我这边躲两天的。”

    这些描述实在是很夸张的,智力正常的人都不大可能相信。但我说的是实话呀,孙悟空和哪吒以前确实是做过这么多可怕的事。也正因为我没撒谎,神情和语言都带着天下间最诚实的力量,所以付而旦怀疑了片刻后就全盘接受,吓得打了一个寒战。

    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越有钱的人就越怕这种舍得一身剐,好勇斗狠的家伙们。

    而我,也随着付而旦打了个寒战,加强了这番话的感染力。但我绝不是故意的,而是突然感觉两道冰冷的目光盯我在原地,害我连动也不敢动。

    那绝对不是孙悟空和哪吒的气息,陌生而愤怒。因为感觉太怪异了,我立即运起术法,压下心中的惊悸,向后望去。

    没人哪!怎么回事?

    “他们这么危险,你还带来?”正疑惑间,付而旦埋怨我。

    “是你家杨脂玉看他们两个长得帅,热情邀请的啊,关我什么事。怎么没见你女朋友?”我扯词,想赶快找个机会离开。因为突然有不安的感觉,极不舒服的横在我里。

    哪想到付而旦却露出一脸曾经沧海难为水的德行道,“女朋友?唉,过去的时光,还回得去吗?”说着,还深情且哀怨地看了我一眼。

    我恶寒,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他难道以为我这么不长进?知道他的真实嘴脸后还会犯贱吗?再说,见了太多出众的男人后,怎么还可能喜欢他?事实上我一见到他就感觉难受,因为他的存在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我曾经多么的白痴,居然跟这种人交往过。

    “我们去看马儿吧。”我转移话题,活动了一下被雷僵了的四肢,同时朝那两位小爷丢了个眼色,让他们在这儿等我,我去去就来。

    大庭广众之下,付而旦不会对我怎么样的。再说我今时不同往日,有妖力在身,他这样的,我打千八百个不在话下。

    我得把我的“表弟们”和付公子隔开,不然天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杨脂玉据说遇到了朋友,去会馆内的咖啡室还没回来,付而旦不打算等,于是就先带我进了马厩。

    基本上,只要是友善的动物我都喜欢,昆虫除外。而见过了忘川的马,别的马看起来也不会显得太神骏了,但还是觉得它们相当可爱温顺,漂亮的大眼睛眨呀眨的。

    到这时候,我心情才好了起来,又是摸又是抱的,围着马儿转了好几圈。

    付而旦在我身边腻腻歪歪了半天,见我带搭不理的,就从公事包中拿出一只三四寸长的短笛来,对我炫耀道,“六六看这个。”

    “从哪里淘换来的古董这是?”我一见就知那是个古物,但也没觉出有什么特别的。真正玩古董的人,不会像付公子那么浅薄轻浮,他虽然有钱,却也未必有顶级财力。

    “有眼光!”他赞了句。

    真是白痴,这还用眼光吗?那笛子被他郑而重之的放在公事包中,外包装又如此正式。再者,笛子的造型古朴、花纹处泛着暗绿色的锈迹,可又丝毫不见暗沉,显见年代久远了。

    当然,也可能是做旧的,具体细节我就不懂了。

    “这是我在一次小型的私人拍卖会上得的,价钱嘛,倒不算高,才七十多万人民币,但它即是古董,又正和我用,实在是难得。”他解释。

    七十多万还不算高?在中国内地,好多人一辈子也赚不到这么多好不好?有钱不是过错,但他这么爱现就有点讨厌了。

    我这人不太会掩饰情绪,于是就流露出一点不以为然。付而旦见我如此,急于表现他的眼光和手腕,又道,“别小看这个笛子,它吹出的声音人类听不到哦。”

    “不出声的笛子还有什么实际用处,摆在家里不就好了吗?”我耸耸肩。

    “我是说人类听不到。”他得意一笑,还开了个很冷的玩笑,“当然也不是吹给妖魔鬼怪听的。”

    “犬笛?”我乱猜,记起看过的一部很老的日剧。据说有一种小工具是专门用来招唤狗狗的。因为狗的耳朵可以接收120千赫的声波,而人顶多可以听到20千赫。

    “虽不中,亦不远矣。”付而旦又古典了一把,害我持续恶寒,“这是专门训练赛马用的,在普通人中并不十分流行,甚至知情者也相当少。关键是,这马笛难得。这是英国十五世纪的训马高手,勃朗特伯爵所发明和使用的,全世界不过就这一只,其制作方法已经失传。”

    “才价值七十万?”我问,虽然没有见识,但也知道这种失传的东西是很贵重的。而且,就算大英帝国较之我中华灿烂文化的久远性和非凡性相去甚远,毕竟也是几百年的古物了,不可能这个价啊。

    看来,这脑袋被门夹过的家伙是买了赝品,或者根本这传说就是假的。败家子儿,如果我是付老先生,先暴打他一顿再说。

    “这一笔生意做得聪明吧?别人还没意识到这宝贝的重要性,我就已经入手了。”付而旦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地说。这就是他这种人最大的毛病了,总以为别人是笨蛋。

    不过我不想跟他多说话,于是表现出了穷人的感叹,好让他满足了虚荣心后放我走。可他没结没完的,非要拉着我看他驯马。

    笛子是小小横笛,他姿态滑稽,吹而无声,样子就更可笑。而马儿们果然有了反应,但我觉得它们不是听懂了命令,而是被无声的声波折磨得很难受似的。

    我连忙打断付而旦,“我觉得你应该再研究一下训练方法。或者,为了两匹马不值得动用这种古董。就像是,你不能拿古董瓷器吃饭一样,对吧?”

    他一愣,似乎觉得我说得对。但马上又说,“我的马经过了名师训导,再用马笛再调教一下,必能赢了过俱乐部的所有马匹的。今天就有比赛哦,我自己亲自当骑师,和其他五匹较量一下。”说着又吹了一下那笛子,害得一匹马直接嘶鸣了起来。

    这时我一定确定以及肯定这笛子的声波是有害的,下意识地伸手去夺。他反应倒快,向后跳了一步,倒好像我要抢他的钱似的。

    “马儿可能不适应这笛子,你不要吹了。”我说明我的态度。

    他的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不行不行,它们必须适应我的命令,待会儿要赛一场,彩头很高。若是赢了,你喜欢什么,我给你买呀。”

    “她喜欢什么,我没钱买给她吗?”突然有人插嘴。

    我心里一跳,向马厩通道的另一侧望去。

    逆光中,忘川走来,整个人都似被渡了一层金边。在人界,他变没了白金色长发,但他的样子、他的声音、他完美无暇的脸庞、他挺拔的身姿,都没有变。

    他牵着一匹马,看似离我很远,但很快就到了我面前,现代的骑装穿在他身上是那么好看,衬得付而旦那身价值不菲的名牌就像是从垃圾箱捡出来了,还被人踩过好几十脚似的。

    “你怎么来了?”我愣愣的,只问出这么一句。

    人界和洪荒界不是不允许随意穿越吗?可这是我第二回看到他出现在现代时空了。怎么啦?他为什么而来?总不会是为了我吧?

    他不置可否,转而向付而旦,“要赛马吗?多少赌注我都加倍,算我一个。”

    他的马比正常马要大上两倍,神龙的筋骨也似,气质霸道嚣张到不是一匹马所应有的。这马甚至还调戏过我。可到人界后不知忘川用了什么法术,它现在是正常马儿大小,而且毛色杂而暗哑,身子瘦弱,看来像是长期营养不良似的。但那对眼晴看来还饱含着戾气,凶兽一般。

    可惜,付而旦根本没看出来,所以一脸嘲笑的神情,“这马能跑吗?死在赛道上就不太人道了。”

    “死了,也是我的。”忘川瞄了我一眼。

    “虽说比赛是开放的,谁想加入都行。可是……若赢得胜之不武,还不如不比。”付而旦笑说,接着把我拉到一边,低声道,“你们不是分手了吗?”

    忘川听到了,微微一笑,“谁说我们分手了,正经我要娶她哪。”他上下打量我,嘲弄而轻浅的笑容演化成了一种挑逗的气息,令我没出息地涨红了脸。

    “我们不过是吵了两句,既然她送了我一个小鼎的工艺品做为礼物,我原谅她。”忘川补充了一句,令我心头又是一跳,感觉事情不是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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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有话要说………………………

    今天很抱歉,更新晚了。明天会恢复正常的。抱歉了。

    谢谢。

第十四章 突然冒出来的小孩

    我猜,付而旦在忘川面前有极其强烈的自卑感。事实上,谁不会呢?忘川身上似乎有一种气质,高高在上得那么自然,让人无意中就仰望他,让人不由自主的自惭形秽,不知不觉的以他的意志为意志。

    所以没费多大功夫,付而旦就欣然接受了忘川的赛马挑战。我知道付而旦是正经是学过马术的,他围着忘川的马转了好几圈,以他的专业经验来衡量,最终确定这是匹菜马,我的“现男友”实在是被钱烧得脑子坏掉了时,他应战了。

    “赌注是什么?”他不不知死的还问细节。

    “若你赢了,所有的赌金加在一起,翻倍。”忘川半眯着眼睛,看起来对这亿万豪赌,根本不放在眼里。

    我很理解,做为上神,而且是反叛了天庭的那种,凡人的金钱对他没有任何意义,我好奇的只是他从哪里弄来的钱?利用法术得到的?还是他经常来往于人界与洪荒界之间,按人类的方法赚得?如果是这样,他为什么要在人界活动?而且他又是怎么避开谛听的监视呢?

    他身上,实在太多秘密了。

    付而旦脸色有些发白,紧张、兴奋、怀疑、贪婪,令他大脑缺血,本来就不太聪明,这下更是无法思考,只反问,“若我输了呢?当然这不可能。其实,我还是劝你不要赌。”也不知是终究有些害怕,还是努力保持风度,他居然又劝。

    忘川居高临下地望着他,神情淡然,似乎一切都无关紧要,“我要你这只笛子。因为……六六好像很喜欢。”

    我脑子嗡的一声。

    他在拿我做借口,摆足了为心上人不惜一掷千金的样子。这事他以前做过,现在再来一次,付而旦也不会怀疑。不然以那么高的价钱对赌一只笛子,很容易令心神不宁的付公子反悔。

    这也就是说,这笛子对他很重要。这是他穿越到人界的原因吗?可这笛子究竟是什么?难道也是上古时期的法宝,不然怎么能令他劳动尊架?而我,要阻止他,还是帮助他,还是装不知道?

    原来,他来人界,不是为了我!

    不知为什么,我心底有一丝失望。不过我没有阻拦付而旦,那笛子在他手里只会残害无辜的动物,到忘川手里……假如它真是了不起的法器……又会有谁受到伤害呢?我要任由这种情况发生吗?我要从中作梗吗?可我又能怎么做呢?

    我心里乱透了,又矛盾又犹豫,不期然看了付而旦一眼,却惊奇的发现他变成了腊像般,保持着一个猥琐的姿势,笑得极端下贱,似乎为那巨大的赌注就要流下口水了。他为什么不明白一个道理,利益越大,风险越大?

    而他这种状态只能说明一件事:他被施了定身法。孙悟空最擅长这个。

    身随念动,我向马厩的另一端望去,果然见到孙悟空和哪吒站在那里,虽然并没有拿出武器,也没摆出攻击的姿态,但空气却骤然紧绷了起来。

    “反贼,跑到人界来受死吗?”孙悟空一指忘川,嚣张狂野的少年瞬间显示出了上神之品格,威风凛凛。

    “你不该擅闯人界。”哪吒也说,面如寒霜,确实并没有因顾念旧情而偏袒的反应,“我说怎么马厩里突生异息呢,原来是你。”

    “本尊想去哪里,便去哪里,天奈我何?”忘川轻轻一笑,目光倏地深幽。

    眼看他们似乎要打起来,我也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快速跑到他们之间,焦急地道,“此处全是凡人凡马,抵受不住各位的神力,你们……千万别造杀孽!”

    “杀人?我倒是不介意的。人如蝼蚁,匆匆数十寒暑,庸庸碌碌,死与活有什么干系?”忘川哼了一声,语气有些轻浮。

    我不懂,他怎么能笑着、平静地说出如此轻侮生命的话,不禁心头有火,“你不是蝼蚁,不会明白蝼蚁也有自己的快乐。上神又怎么样?与天地同寿,但是你快乐吗?”

    笑容在他脸上消失,不过他并没有发怒,倒好像有些悲凉似地微微摇头,“半妖,你什么也不懂。那没关系,可是别装着什么都懂。”

    “要求低级简单,就容易快乐,这很难懂吗?”我意有所指,期望他不要拼命抢夺上古神器,假如这笛子就是的话。从付而旦的描述来看,这笛子只不进凡物,不过这贱人说的话,从来不靠谱。

    “哦?居然也会发火吗?”他拖长了声调,轻蔑地瞄了我一眼,那看不起人的神态真伤人。

    “不怕,六六,我设了结界。不管有什么动静,也不过是在马厩的范围内折腾而已。”孙悟空冷冷地道,然后一伸手,金箍棒就凭空出现在他掌中。金光闪闪,阳光般耀眼。

    “不管你是杨戬还是忘川,既然几千年前未分胜负,如今我们再打一场便了!”

    “还有我。”哪吒也上前一步,“我要你一句话,当年为什么叛反天庭?”

    “没心情,恕不奉陪。”忘川根本不理会挑战,转身就走,真敢把背后的空档留给自己的死敌,和曾经的朋友。

    或者,他知道孙悟空和哪吒都是如此骄傲,绝对不屑于在他背后下手。

    “滚回来,告诉我你为什么来人界?”孙悟空怒了,金箍棒蓦然放大,看起来把亿万众生都压死也是有可能的。

    我连忙又拦在他们之间,“你们还是等回到洪荒界再打好不好?反正这么对立,早晚不死不休的。”说这句话时,我突然很悲伤,“昨天你不是对我说,为了避免对人界造成伤害,你们穿越过来时,法力都受到极大限制,连之前的一半能力也没有吗?虽说剩下的一半力量也足以应付在人界发生的事,但如果是和忘川对站的阵仗,真的还有能力维护结界吗?”

    我一说,孙悟空和哪吒对望了一眼,显然我说得在理,他们都有些沮丧。没有什么比敌人站在你面前,你却无法动手更郁闷了。只是,我绝不能让他们在这里打起来。那一定是惊天动地的,这个城市被他们毁掉也有可能。

    而且,孙悟空和哪吒感觉到的异气,说不定不是因为忘川,而是因为那奇怪的笛子。忘川掩藏气息的本事很高,道法低于他或者差不多的人不会感应到他。

    只是,关于那笛子、关于赛马和赌注的事,我本能地没对孙悟空和哪吒吐露半个字。或者我心里,不想坏了忘川的事,所以我选择了隐瞒。这让我觉得自己是帮凶,因为我知道他得了法宝后绝不只是收藏那么简单。

    他,到底要做什么啊?

    “好吧,暂时放过他,只要他不在人界作恶的话。”孙悟空终于收起金箍棒。

    我松了一口气,自嘲地对自己说我拯救了人类。

    可哪吒却忧心忡忡,“难道就这么放任?失踪、蛰伏,两千多年来,咱们能有几次跟他打过照面的?上回在天牢没留住他,这一次我一定要问清楚!”

    “跟着他。”孙悟空面露坚定的神色,“直到回到洪荒界,那时再打一场天大的阵仗。捉住了他,还不随你怎么问。”

    “活捉他?很难诶。代天者和我老爹两千年都没做到。”哪吒为难地抓了抓头发,“不过现在也只好跟着他了。”

    孙悟空点点头,因看到我傻呆呆地站在一边,又补充道,“六六的娘亲和两个姨妈在人界时半点妖力也没有动用,老老实实以人类的姿态生活了千年,并无大恶,回头就这么上报代天者和李天王。”

    哪吒也看了我一眼道,“既然如此,狐妖胡六六并无罪责,自行行事便了。”

    啊?这就判我无罪了?我妈她们也没事了?忘川这么误打误撞的,居然解了我的围吗?我很开心,但心中又奇怪的担忧着,总觉得会发生什么坏事。

    “凡事小心。”我还在迷惑,孙悟空又对我说,“我们要盯紧忘川,无暇看顾于你。不过若不遇到大妖,你自保足矣。”说完,跟我挥挥手,与哪吒一同消失。

    不是走开,是消失。

    我猜,他们是去监视忘川了。而我则站在当地,无所适从,最后还是决定先耗到赛马结束再说。我得确定那笛子的归属,心里才能安定。

    可当我才要离开,就听到一个娇嫩的声音在我身边响起,“姐姐,那两个哥哥去哪里了?”

    我吓了一大跳,猛回头,见到一个小男孩正从附近的马栏里钻出来。马栏上的缝隙很小,也只有这么大的孩子才能通过。

    这孩子约摸六、七岁,衣着精致,一看就是富人家的小孩。见到他,我第一次理解了粉雕玉琢是什么意思。

    今天本不是是我的幸运日,来俱乐部前我很别扭,然后就是忘川出现后的紧张和不安,但见到这小朋友,我就感觉今天也不算太坏。这小家伙太可爱了,忽闪闪的大眼睛,唇红齿白,那小脸蛋儿让人恨不得掐上一把。

    但是等等……难道他看到了马厩里所发生事情的全过程吗?

    “那两个哥哥……在变魔术。”我只能这样解释,随即又疑惑:忘川、孙悟空是天庭并列第一的两大神将,哪吒也是万妖不敌的上神,他们为什么没有感觉到一个人类的孩子就躲在附近呢?

    若说是大意,这根本不可能。刚才他们曾一度差点交手,灵能都提升到了极限,怎么可能完全无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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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有话要说………………………

    说一下哈。

    为了保持书评区气氛良好,并常换常新。一般置顶贴,过一阵子我就会换一下。但换下来的,我舍不得它淹没,所以会发在书的公众区里,大家喜欢的,还可以看一下。

    谢谢。

第十五章 集体石化

    我望着这突然冒出来的小朋友,怎么看也发觉不到他有任何异常。甚至,我用上了新近所学的探查术,结果也茫然一片,这孩子的灵台正是幼儿该有的状态。

    或者是我多心了?这小朋友就是个纯真可爱的小小人类。或者因为他身上没有异气,那三员神将才没有在意他吧?

    想到这儿,我低头看看,正巧他也抬起头来也看我,四目交投,我只觉得他的眼睛澄澈如水,于是更加鄙视自己草木皆兵,怀疑之心连个小孩子也不放过,实在可耻极了。

    “你叫什么名字,你的爸爸妈妈呢?”我蹲下身子柔声问。

    “我叫童。”他奶声奶气地说,笑得超级可爱,能令人的心都为之融化,“我爸爸去找人赛马了,叫我自己先玩。”

    他爸爸也是那几名参与赛马的人之一吗?我感觉很巧。而这个俱乐部非常高端,服务特别周到,很多小孩子都是自己跑来跑去,看来并不会出安全问题,但这么小的孩子跑到马厩来,还是很危险的。

    “姐姐带你去找爸爸吧?”我实在不能丢下他不管。

    可他却摇了摇圆鼓隆咚的小脑袋,“爸爸要做正经事呀,姐姐带我去看赛马好了。有我在,爸爸一定会赢的。”

    我失笑,略想想,也觉得没什么不可以的。反正孙悟空和哪吒一定会盯着忘川的,而我也肯定要看到最后的结果。只是离赛马还有一段时间,于是我带着童先去吃了点小点心什么的,又做了会儿游戏,暂时忘却了诸多烦恼,放开了下心胸,然后才到赛马场去。

    其实,不用看也知道。忘川的神马连个骑手也没有,轻松就跑赢了。

    我不知他是用什么方法摆脱的无数爱马人士,解释一匹劣马怎么在赛场上变为神驹的,我只悄悄跟在付而旦身后,见他与付而旦到了俱乐部后园的湖心小岛去。因为是深秋了,那里的枫叶红似火焰,很多露天凉亭都作为餐厅的外坐,美食加美景,令食客们心旷神怡。

    可惜这样一个好去处,我却无心欣赏。眼里,心里,只盯着那一处坐席,两个男人而已。再旁边不远处,孙悟空和哪吒蹲在枫树下,因为隐了形,普通人并看不到。

    “姐姐,我爸爸在那边。”童一直跟着我,这时高兴地指了指与忘川他们邻座的一对中年夫妇,抱住我的腿道,“我走不动了,姐姐抱我。”

    能把他送还父母身边,我感到很欣慰,再者我想提醒他们一家三口尽快离开这是非之地,但要找个好借口才好呢?

    我一边想,一边把童抱了起来。而正在这当口,我突然觉得一股重如千钧的力量压在了我的天灵盖上。立即,似有一柄生满倒刺的钢椎刺入了我的灵台,令我全身灵窍全封,再也不能自由控制自己的行动。

    因为太惊骇了,我甚至一时没能反应,等我明白加诸我身上的痛楚和控制是童所为时,我简直无法相信,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他嫩白如莲藕的双臂“亲昵”地抱着我的脖子,而事实上是,他的右手扣着我的咽喉,左手放在我的头顶,治住了我身上三个最要命之处的两个。

    “姐姐,往前走,直到姓杨的那厮看到你我。”他命令我,声音一如既往的稚气,可却让人不寒而栗。

    我艰难地侧了下头,正看到他无辜的小脸和依旧明澈的眼睛。天哪,让我死了吧。这年头,真是什么怪事都有。一个孩子,居然是绝顶的高手,说出去连我家肉包也不会相信的。

    “快走,不然我抽出你的妖髓,让你以后只能像烂泥一样活着。”他如此纯真无邪,同样也如此残忍可怕。

    而随着他这句话,他加大了一分力度,我立即疼得额头冒汗,只得慢慢走向忘川和付而旦的位子,正看到付而旦不甘心的把那笛子交到忘川的手上。虽然付大公子才输了七十多万,但被耍弄、被压制的屈辱感,令他脸色铁青。

    “你的马一定有问题,你给它吃了什么?”付而旦愤愤。

    忘川把那笛子握在掌心之中,倒也没见多么兴奋开怀,只淡淡地道,“我给它吃的东西,是你给不起的。驯养之初,它每日多食妖灵、魔魄、鬼魂和人精。骑乘一次必以血食所供,此马实乃妖魔,凡马怎可比?不过到它成年,倒只需吸吸天地灵气就行了。”

    “真是爱说笑。”付而旦哆嗦着笑了两声,明显不能相信这话,但从忘川那优雅着透着几分轻蔑的神情上又无法确定。

    忘川没再说话,只眼神厌倦地挥挥手指,随即闭上眼睛。

    付而旦如蒙大赦,一溜烟儿地跑掉了。

    我感觉挂在我身上的童在看到那铜笛时身子一紧,似乎有无穷怒火要从他小小、胖胖的身子里冲出去。在忘川接过战利品的一刹那,他更似乎想去抢夺,却终究还是忍下了,大概知道这样没有胜算。

    而付而旦才跑走,他瞅准机会,眼睛一翻,一道黑色闪电立即从他的眼瞳中射向闭目养神的忘川,快得令人眨不得眼。

    “小心!”我几乎是冲口而出,接下来连呼吸也差点断绝。

    忘川看似完全没有防备,但我的话音才落,他后动而先定,身子平移出半尺,堪堪躲过这次暗袭。那黑电重重击在凉亭背后的大枫树上,发出刺耳的爆炸声,瞬间化为飞灰。就连忘川的衣襟,也被掠过的劲风划破。

    那攻击力,实在太惊人了!

    我相信,方圆几里内的人都被震动了,但孙悟空反应奇快,也没见他结印念咒,只顺手拔下几根金发,随口一吹。然后我发现所有人的时间都冻结了,天地间只有我们这几个人还活动着。而哪吒则祭起乾坤圈,一个由金光布下的结界形成,包围出一小方天地来。

    “魔主?”忘川才面临过生死,可神色却没半分改变,淡淡的唇轻扯出一个好奇的笑意。

    “正是。”童的声音还是小孩子的,但其镇定强横的语气却不是了。

    “魔主不是一条雄赳赳的大汉吗?”哪吒显然不能相信。其实他说的,也正是我疑惑的。

    这小子刚才治住我时,我就感觉他必定是个大人物,没想到却是魔主。可我听说魔主是一个比妖祖踏山人熊还要高大的猩猩极人物,我背后还给人家起外号为金刚呢。

    “是傀儡术吧?”忘川坐在那儿,没有一点要站起来的意思,“他费尽心机地制造假像,以傀儡迷惑他人,不过是为了放烟雾。难得的是,我们都上当了。”

    原来啊,魔主童,不是名为童,实际上就是一名儿童,魔童。

    “哟,这番做作,可见所图者大呀,只是怎么今天却显了身。”哪吒笑,只是脸上并无愉快之色,全神戒备着。

    孙悟空却比他们都直接,干脆祭出金箍棒,向魔童一指,“放开六六!今天就饶你不死!”

    “好啊。”魔童笑了起来,看模样倒像是向哥哥姐姐,外加叔叔一名索要糖果一般,“只要那姓杨的把笛子给我!”

    天哪,他要的是那个笛子!忘川要的也是那个笛子!这充分说明,好笛子绝地不是凡物,只是不知为什么染了污尘,居然在人间沉浮,落到付而旦手里。

    孙悟空和哪吒显然是第一次听到什么笛子,都露出意外又严肃的神色来。

    “什么笛子?”孙悟空问。

    “什么笛子!”魔童的语气嘲讽又挖苦,“四大神器:困魂鼎、缚神索、聚妖幡、镇魔笛,你们不知道吗?那镇魔笛乃我魔族之物,岂容外人染指。今天我得到镇魔笛便罢,不然,鱼死网破,这只半妖就等着灰飞烟灭吧!”

    “就凭你的道行吗?”孙悟空冷笑,手中铁棒金光闪闪,夺人耳目。

    魔童身子一抖,显然被金光震了一下。但他马上加力于我,我没防备,疼得大叫起来。

    孙悟空立即身子缩紧,手中神兵的金光收敛。哪吒也跟我有了交情,目光中又是焦急,又是痛恨。而忘川,脸色一点没变,只是眉尖轻轻拧紧,但片刻又舒展了开。

    “原来,你是为了镇魔笛而来。”忘川重又闭上眼睛,不知是对这场面不耐烦,还是要掩饰眼中的情绪,“那怎么办呢?这只笛子,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交给你的。”

    “谁为镇魔笛而来?”魔童直率地道,“这笛子沉入人世,被浊气蒙蔽,若不是机缘巧合,让我和你见到,谁会知道它在人界?可如今既然被我所见,就是我与我族中法宝之缘,所以断不能容你把它带回十四山,更不能容许那猴子和胖子带回天庭。”

    他大概知道魔笛入了忘川之手就势难取回,又因为自己势单力薄,不敢明抢。不过他却设计以我为人质,虽然可能不管用,至少说明他很有心眼儿。可是这会儿,他却又直率起来,显得性格极不稳定。我很好奇,他的心智到底是六岁的,还是成年人的。

    而且……重要的是……听他的意思,没有人能预料到镇魔笛会意外出现在人界,更没人预料到它会在付而旦之手。那么……是不是可以说……忘川此来,也不是为了这笛子,而是为了……我?只是误打误撞地见到这件神器法宝?

    想到这儿,我突然觉得心情好多了。而我的情绪明显被魔童感觉到了,他近乎奇怪地看了我一眼。

    “那你又来人界图谋什么?”孙悟空再问。

    魔童很生气地道,“什么叫图谋?我是光明正大的来追捕逃妻的!”他说着,叭哒亲了我脑门一口。

    三名上神集体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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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有话要说………………………

    感谢大家阅读,66也会尽力写得让大家意想不到。呵呵。

    谢谢了。

第十六章 你要哪个?

    我觉得我有必要解释一下,特别是当三大洪荒界的帅哥齐齐瞪着我的时候。不过,忘川的目光与另两个不同,很古怪。

    “我……呃,不是自愿的。”我结结巴巴地道,“我参加狐族美少女大赛,事先只知道得第一就会继任狐族的长老。可实际上,上任长老与魔族有契约,答应本任长老要做魔主之妾。”

    “妾?!”天庭派的两位美少年同乎异口同声地叫起来。

    我很尴尬,事实上魔童说来追捕逃妻,已经很客气,因为我的名分本来就是个妾而已。狐狸精是很可怜的动物,就算有男人要,也没男人肯明媒正娶的。

    我只能一连气儿的表示我不同意这桩婚事,并说明本来本任狐族长老是胡香香的,但她因为看上了霍炎而故意推托,结果却陷害了我。

    说完,意味深长地看了忘川一眼,意思很明确:你的兄弟惹下了风流债,我被迫与人订亲的事,十四山多少要负一点责任。

    哪想到忘川微眯着眼,似乎完全没有听我在说什么。

    “喂,小孩儿,听到了没?”孙悟空用金箍棒敲敲地面,“婚姻事就得你情我愿,你老婆是胡香香,别认错人。”

    “对!”哪吒也说,不过却是对我说的,“六六你不要提心,我给你做主。倘若你不满意这小子,你自可退亲,我也会禀明天王和代天者。依我瞧,你肯定以及当然地瞧不上这乳臭未干的小屁孩子。”

    有靠山的感觉真好啊!我心头涌上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个。

    “哼,天庭算什么?不过别来惹我,我也不去惹它罢了。”小小孩童说出这么狂妄的话来,照理说应该是可笑的,可在场的人没一个感觉好笑。

    “我不管这只半妖愿意不愿意,契约就是契约,她必须遵守。”魔童哼了一声道,“再说,我将来可能娶无数个女人,神魔妖怪,无一不有。不过半妖是异种,全洪荒界就这么一个,身为魔主,岂可放过?我正是听说她跑回人界,这才追踪过来,没想到我福泽深厚,竟被我无意间寻得镇魔笛。那么,就干脆一起带回去,一偿我魔族千万年未尽的夙愿。”

    “倒好像镇魔笛已是你囊中之物囊!”孙悟空冷笑,“来,跟你孙爷爷先比试一场,不出十合,你必输得脸面全无。魔主?也不过如此!”

    他这话刺耳,哪想到魔童年纪虽幼,却不吃激将这一套,忽而天真地歪过头道,“猴子哥哥,真要打一架,却也轮不上你。论神将的排名,你顶多只是并列第一。论手中的货色,镇魔笛也不是你掌控着,我为什么要跟你打?至于另一个人,不提也罢。”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因为魔童居然反挑拨起来。我生怕天庭二将受不得这番折辱,当真与忘川动上手,那样魔童就会坐收渔利。

    但令人欣慰的是,孙悟空和哪吒虽然都是爆炭,但毕竟是久经沙场的战神级人物,此时脑筋清醒,并不上当,而是双双把目光投向忘川,看他有什么行动。

    天庭是正统,十四山是叛军,本来是水火难容的两大阵营,但现在,他们都知道魔童才是首要的敌人。因为……他手中有我。

    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成了重要的砝码,成了天下间最顶尖的少年和青年英雄们都不愿意伤害的人呢?

    “闲话少说。你待如何?”忘川终于开口,云淡风轻的,显得一点也不关心我的死活,只是敷衍一问罢了。

    “简单。把镇魔笛给我,不然我就让这个女人灰飞烟灭,连转世重修的机会也没有!”说着,魔童扣着我喉咙和天灵盖的手骤然一紧。

    登时,我觉得身体里好像凭空出现了一台绞肉机,把我的五脏六腑全绞碎了一般,而且各灵窍中都有锐利的刀锋再剜,尖利的疼痛像洪水,瞬间将我没顶。

    不过咱有准备,并突然倔强了起来,硬是忍着痛苦,一声没吭。实际上,我是不愿意因我的反应而令三大帅哥分心,那样他们拯救的我机率就更小了。

    只可惜我控制得了自己的意念,却控制不了身体的自然反应。那疼痛太剧烈突然,我浑身的血液都被抽空一般发冷,身子哆嗦个不停,冷汗也冒了出来。

    “停手!”孙悟空和哪吒几乎同时喊了起来,“你以魔主之尊,却伤害一个手无寸铁的女人,羞也不羞。”

    “我是小孩儿嘛。”魔童笑得欢畅,但手却松开了,“三个大男人欺侮一个小孩子,羞也不羞。”口头上居寸土不让。

    汗水迷蒙中,我看向忘川,见他的面容几乎没有变化,就那么漠然地看着我受苦,只是脸色格外苍白,淡色的唇几乎失了颜色,修长的手指紧紧捏着那镇魔笛,好像要把它捏碎一样。

    “这才只是开始。”魔童的声音又起,“虽然你们都是顶级战神,我不可能以一敌二,更不用说三了,但我手里有人质,偏偏让我试出来,你们是在意这半妖的,那还有什么说的?少废话,把镇魔笛给我,不然我每隔一分钟就这么折腾她一次,看她有几条狐命来熬!”

    孙悟空狂怒,身子微微晃动。

    我只觉得眼前一花,金影闪烁,等我的眼神终能聚焦时,发现他已经站在刚才我站的地方了,而我则瞬移到了另一处,仍然保持着与他的距离,也不知魔童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

    接着,又有一股大力自我的天灵盖而下。这次我没防备,立即惨叫出声,显得比前一次受伤害更重。其实,这回的痛楚比上回轻得多,似乎魔童有意放轻了手脚。

    另一边,哪吒手中红光暴涨,却被魔童一句话又压了下去,“不要试图偷袭救她哦,因为不需眨眼的功夫,她就永远消失在天地间。孙猴子是天庭中速度最快的吧,刚才如何呢?聪明的,就不要再试,徒增这半妖的苦楚而已。”

    那红光似被雨浇灭的火一样消失了,显然哪吒对魔童的话深以为然。孙悟空的实力还有比他更清楚的吗?刚才全力施为,却连魔童的衣角也没碰到。

    “二哥,你就把笛子先给这小混蛋吧!”焦急中,哪吒把以前对忘川的旧称呼都用了出来。杨戬,二郎神,他的二哥呀!

    我感动。

    世上果然有“白发如新,倾盖如故”这件事,还让我有幸遇到。

    我与孙悟空不必说,好像打从见面就投脾气,大概有性格互补的原因,也有我硬赖上了这天庭第一猛将的缘故。而对哪吒,我是存了巴结的意思,宽慰了他的减肥烦恼,但他却真拿我当朋友似的,真是性情中人。

    可我只是一只半妖啊,何德何能!

    “就是嘛。给我不就得了。”魔童说着风凉话,“那本来就是魔族之物,你硬拿了去,于理之一字上也说不通。”

    “拿到这笛子,你就会放她吗?”孙悟空问,很严肃。

    我猜,我被当成人质的事让他很郁闷,不然他早就一棒打下来了。他,哪里是能忍耐别人要挟的性子!

    魔童摇了摇小脑袋,因为挨着我特别近,撞上了我的额角,“她明明是我的老婆,为什么要把她送给别的男人?我魔族虽弱小,却不容人欺到头上来。夺妻之恨……这滋味我不想尝。不过倘若不把镇魔笛给我,我倒可以让她立即在此地化成飞灰。她是我的女人,我怎么处置是我的事,谁也管不着!”

    他说得随意,所以说显得格外凶残。说完,他再输力于我,害我又惨叫一声。

    “快给他!”孙悟空这下也沉不住气了,面向忘川道,“最多,我以后帮你抢回来就是!”

    忘川不说话,捏着笛子的手指已经发白。他的眼神极度复杂又极度深幽,看起来冷漠得很,却又似乎很挣扎。

    这个笛子,对他来说很很很很……很重要吧?

    四大神器,知晓内情的每个人都想弄到手,就像是倚天剑和屠龙刀,因为那意味着可以操控整个洪荒界的生灵。毕竟除了永远中立的鬼道,整个洪荒界、包括人界也只有神、魔、妖、人四大种族。

    好巧不巧的,千万年来隐没未现的四大神器,几乎都要演变成传说了,却突然连续出现了两件。不是我自恋,它们还都与我带点瓜葛。

    这是那神佛也难逃、也难测的天道意志吗?为什么我一只小小的半妖,只想治好心疾,嫁个好男人,煮一手好菜的修仙废柴会被卷进这看不清的洪流之中?

    而忘川反叛天庭两千多年,其中失踪一千年,蛰伏一千年,肯定谋划着什么天大的事情。现在看来,他也一直在寻找四大神器,如今阴差阳错之下已得其二,他怎么会舍得以他重要的机会来换取我微薄的生命?

    所以对魔童的提议,我并不看好他会答应。奇怪的是,我并不怨恨他。

    一个结界,三名神将,一方魔主,一只半妖,突然都沉默了下去。空气,紧绷得像利刃,无情的切割着每一个在场者的神经。

    这时间仿佛有一万年那么长,最后到底是魔主年幼,率先沉不住气了,突然大声道,“姓杨的,那镇魔笛,你到是给与不给?这半妖女和神器,你到底要哪个?”说着,比划了一下,似乎要拿我开刀了。

    而且,是大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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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

第十七章 我不喜欢他

    “本尊一生从不欠人。”忘川终于开口,在回声悠然的结界中,慢而清晰地吐着每一个字,语气有些懒洋洋的,好像并不关心我的死活,“那只半妖,刚才救了本尊的性命,所以一笛换一命,成交。”

    他做事从不拖泥带水,看似漫不经心,却不会犹豫困惑,此时话音才落,镇魔笛已经缓缓飞了过来。那飞势平平无奇,好像没带着一丝力量,可当魔童伸手接过,他小小胖胖的身子却剧震,就连七窍中也喷出细细的血线,衬得他那幼儿的相貌分外可怖,整个人也从我身上落了下来,瞬间失去了对我的控制。

    与此同时,忘川的身形欺近,我连眼睛还没来得及眨一下,他已经站到了我面前,一只大手包裹住了魔童的整个头顶。

    “现在,本尊倒要问你。”忘川轻轻一笑,“你是要命,还是要这宝物?”

    这个变故太快、太突然了,不用说本来就跟他关系很好的哪吒,就连他的夙敌孙悟空也不禁啧了下嘴,表示赞叹。

    魔童气得七窍生烟,当场就破口大骂:“杨戬,两千多年前,你带兵闯入魔谷,几令我魔族全灭,三尖两刃枪上沾染了我魔族中人多少鲜血,这笔血债我还没和你算,你今天居然毫无信用的偷袭我,抢夺我魔族至宝和本魔主的女人!天地间最卑鄙无耻的人就是你!天地间最没本事、只凭脸蛋混饭吃的人也是你!你自己就是半人之体,所以喜欢这只半妖吧?快把你的脏手拿开,魔主的头是你这背叛天庭的小人能摸的吗?”

    “拿着一个丁点法力的女人做盾牌,还有脸谈什么卑鄙无耻?”忘川依旧淡淡地笑,无比的轻蔑,对那些算是侮辱的话根本没有反应,“别再让我问第二遍,你是要镇魔笛,还是要自己的小命?”说完,略有不满地瞄了我一眼。

    他的意思很明确,是问我:为什么还不快跑,傻站着干什么?

    可是我说不出话,脚下也动弹不了呀,似乎有什么把我困住了似的。表面上,我是摆脱了魔童的控制,但实际上……远远没有。

    “我要镇魔笛!”魔童大声道,目光中燃烧着熊熊火焰,“身为魔族中人,镇魔笛就是比生命还重要的东西,本魔主宁死不放手!”

    他如此狠决干脆,倒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就连忘川也流露出一丝欣赏之色来道,“好硬气!那本尊就成全于你。”

    魔童哈哈大笑,稚嫩的声音表达出这种笑意显得有些滑稽,“姓杨的,你以自身法力注于笛上,令我毫无防备,伤了我的根本。我自知不是你的对手,没什么好说的。不过,我与这半妖夫妻同心,我若死了,她也活不成!”

    呼,终于有人注意到我的尴尬处境了。这死小孩,说什么夫妻同心,这么屁点儿大,恶不恶心哪。不过我确实无法摆脱他,因为他从我身体上落下来时,顺便扭住了我的手。

    开始时,我并没有注意,后来才发现不对劲儿。而此时,我们的掌心奇异地粘在了一起,丝丝黑气在四外盘旋,并慢慢向胳膊上延伸着。

    “连心蔓!”忘川的表情控制得极好,但脸色却愈发苍白了。

    “不错,有眼光。”魔童得意洋洋,“面对着洪荒界三大高手,我怎么会如此大意呢?别欺侮我年幼啊,我的一岁可是一千年光阴呢,所以此招之后还有后招。哼,想杀掉我,好啊好啊,但你的救命恩人也得死。连心蔓,心连心,魔花两相开,注定生与死。此术虽然保持的时间不长,却足够我死、或者我逃的。到底是要我走还是要我死,你来决定吧!”说完竟不看向忘川,那傲慢的气势,果然有一门宗主的派头。

    只有我知道,他其实很紧张,既然他在我身上种下了心连心的法术,我怎么会没感觉?但可惜我说不出话来,只望着忘川。

    他闭上眼睛,挥了挥手指,“快走,免得本尊改变主意。不过你要记得,这镇魔笛我必会取回!”

    魔童嘟着嘴不说话,好像小孩子通过无赖的方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玩具,心里开心雀跃,脸上却不敢表现出来的样子。

    “你再记一条。”孙悟空的金箍棒一指,“六六我也必会救回。”

    “随你们怎么说。”魔童拉着我的手,蹦蹦跳跳地往前走,“李小三,把结界打开吧,不要耍花样,也不要跟着我,不然鱼死网破。”哪吒的老爹托塔天王确实姓李,但哪吒三太子被称为李小三,我倒是第一次听到。

    哪吒神情郁闷的打开结界,魔童就这么带着我扬长而去。我回头,直到忘川和孙悟空等三人的身影模糊成一团。

    ……

    魔童的越界之处与我们之前走的通路不一样,到处白茫茫一片,若不是他带领,我连方向也辨别不清。想必,这就是传说中的偷渡地点,人界与洪荒界之间的裂隙。有人随意穿越的话,谛听虽然听得到,但等它上报天庭,天庭再派人来追剿,速度快、法力高的人早就跑得不见踪影。

    尽管天庭也会派人修补这处穿越点,但这于事无补。界壁单薄处很多,有心要到人界去,只要法力足够,一样可以打开通道。多少年来,不知有多少人偷偷犯规越界,不过没有公布罢了。可能他们也是好奇繁华的人世,并没做过大恶。

    忘川,是不是这样混迹于人类红尘之中的呢?

    “别想有人能来救你。”魔童的疾行,是裹在一团乌云中,有点搞怪的好玩感,“自我继任魔主,魔族已经不在魔谷驻扎,而是选了虚无山。那里是无人可寻之处,况且外围布下了魔气。所以,你安心当我的预备妾室,等我年满十五岁时,我们就圆房。你只要乖乖的,我不会亏待你,过些日子风平浪静了,你也可以回妖居地处理你本族的事情。怎么样?我是个不错的相公吧?”

    这种话由一个外表只有六岁的小男孩说出来,实在很可笑。而且我听说要等他十五岁才和我圆房,他的一岁又相当于一千年,我就觉得没什么可怕的。虽说人家描述时间时都说弹指一指、白驹过隙,可九千年啊,那得弹很多指,白驹也得过很多回,我现在就不用先担心了,看看情况再说。

    “你也不能躲一辈子是不是?”我试图跟他对话。但凡两人能够说话,之间的对立情绪也能慢慢缓和下来,这是我从偶然读过的一本心理学书籍上得知的。

    “为什么不能?我才六岁,就算杨戬那家伙寿与天齐,我也耗得过他。等时间一久,我的魔力更深,打败他也不是不可能的事。”魔童扬着小脑袋说,倒像是小孩子向大人炫耀什么。于是我发现,只要不是在战斗状态,他甚至算得上是可爱,只比普通的六岁小孩子狂妄一点,其他也没有太大区别。

    而且,只有他称呼忘川的本名。

    “这么恨他吗?”

    “不共戴天之仇。”他挥了一下小拳头。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小声地咕哝道,“这样很不讲理哦,当时是天庭派给他的任务,他只是执行,并不是残忍好杀的。”当然了,这番自言自语要保证某些人能听到才行。

    魔童听到了,愤恨地瞪了我一眼,“不管!他从来都下手不容情,所谓酷吏就是说他这种人。他手上沾满我魔族人的血,无论什么理由也洗刷不清的。”

    我不言语,搞沉默对抗。

    魔童停下来,忽然坏笑着看我,“哦,我知道了,你看上了他对不对?就因为他长得美丽,你心里就想着他。”

    美丽?形容男人能用这个词汇吗?这小家伙,实在欠缺学习和管教。

    “你爸爸妈妈和家里人呢?”我转移话题,可又白痴地选了个禁忌的,话一出口就后悔。

    不过魔童倒没有暴走,只是突然变得很严肃,一本正经地道,“我全家人都死于那道天庭的命令,其实他们只是不愿意归顺而已,却连命也丢了。虽然他们不是杨戬亲手所杀,我却还要把帐算在他身上。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他全让我尝到了,所以我与他必有一人要永远消失。不过我现在打不过他,我等将来好了。”

    “哪有夺妻之恨!”我不满,“你简直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你看,你一直向着他。他夺走你的心,也算夺!”魔童气鼓鼓的,这么会儿的功夫,已经变脸三次,果然小孩子全是三花脸,说变就变的。

    “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你一个小孩子,能懂什么?”我有点恼羞成怒,说话不注意起来。

    奇怪的是,魔童并没有发怒,只哼了一声道,“你敢说不喜欢他吗?”

    “根本不喜欢!”我回答得很快,因为我觉得事实就是如此。我该讨厌他才对,尽管他似乎一直对我抱有善意,可他表现恶劣,言辞恶毒,让我无法相信他是对我好。

    不过话才出口,我心头就滚过一点微弱的疑问:是这样吗?我不喜欢他吗?那为什么见到他就有异样感,已经病愈的心脏还是会出问题,造成我呼吸困难?

    我看着不远处的一片虚无,怕被人看出心思,但魔童却把这理解为坚定,高兴地道,“那样才好。你不喜欢他,他却在意你,这样他就会吃憋,我太高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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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有话要说…………………

    最近玩网游,职业中有吟唱技能。所以我吟唱:小粉小粉,你快过来,我一人承受不来!

    谢谢。

云中谁寄锦书来:bambook试用有感(免费章节)

    昨天拿到了盛大开发的电子书bambook,迫不及待地拆封研究,然后兴致勃勃的试用,再然后很哈皮的告诉大家,瓦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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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当然就是方便喽。像我这种懒人,可以抱着bambook电子书在沙发上看,或者干脆躺床上看,不用总守着电脑,总坐着,怪累得慌的,而且夏天电脑会大量散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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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了对了,看书时的字号字色和字体,可以自己修改哦,反正怎么开心怎么看。对于爱看书的朋友来说,确实方便实用。

    我最喜欢的一点是舒适感,“眼感”很好,看很久也没觉得累啦。

第十八章 入厨

    “乱讲,他哪里在意我了!说了你是小孩子,不懂这些事。”见魔童表现得像个早熟的宝宝,我愈发放肆起来,伸指点了一下他的额头。

    大概出手有些重,他吸着凉气,抚摸着被点之处道,“难道你相信他说的什么关于报答救命恩人的话吗?我就不信,他若不是介意你的生死,镇魔笛到手后还能再吐出来吗?”他另一只手摸摸胸口,大概那宝物是贴心放着呢。

    “我是救了他的命啊!你偷袭他,是我出声提醒的。”我心里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甜意压抑不住地往外涌,不过脸上却严肃正经,完全不可置信似的,和某些初恋中的人表现类似。明明爱煞了别人说某男喜欢自己,从别人那里得到某些爱的证明,嘴里却矫情地说:那个谁啊,人家最讨厌了。

    我怎么会这样?明明我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不是吗?胡六六,你要清醒呀!

    “他那么骄傲的人,不会愿意欠别人的。”我还不死心的补充着,“话说,你拿我当人质时,怎么知道忘川一定会答应你的条件?”

    “我不知道啊。”魔童耸了耸肩,一脸无所谓的死小孩样,“只是唬人,赌一赌嘛,哪想到居然让我赌赢了。”

    “那……如果他不用镇魔笛交换我的小命,你要不要真的杀了我?”

    我问着,打心底里还是对纯洁的孩子抱有希望的。我是后天论者,不认为人生而有原罪,也不认为有谁生来就是恶魔,多么十恶不赦的性格也都是后天形成的。鉴于魔童的魔龄(一千岁等于人的一岁)才六岁,他应该不会那么可恶吧?

    哪想到,他居然理所当然地道,“当然杀啊。男人嘛,说出的话就得算,既然说过要杀,那就绝不能手软。”

    真气死我了!他一小屁孩儿,自称什么男人啊。就算订了童养媳,也不证明他就是个大人。

    我语结,一口气窝在胸口,干脆不理这个小心理变态了,可他却没事人似的哼起歌来,还过来拖我的手。

    我实在气不过,甩脱手,并故意刺激他道,“哼,杀掉我?孙悟空就会跟你没完,我们可是好朋友。再者,真杀了我,刚才你铁定跑不掉!姐姐今天教你个乖。第一,做事之前要三思,免得惹来无穷后患。第二,手里的筹码永远要保留最后的一个,不然你也会倒霉的。”

    他很受教地点头道,“我也舍不得你呀,就怕当时骑虎难下。你是我第一个妾,很重要的人,你如果表现得好,我封你为大妾,和妻是平级的。”

    实在太气人了!真想把他洗剥干净了,上锅隔水蒸啊,听他在锅子里抓呀挠呀,哀求我放他,我恶毒的心道。

    哪想到他谈性很浓,还给我解释道,“我打不过他们三个,真失了最后的筹码,也只好挑拨他们互相争斗。那姓杨的在洪荒界仇人遍地,若不是有十四山的天然屏障,他一出门就会有无数人追杀。就算他法力高强,无人能敌,但好汉架不住人多,双拳难敌四手,早晚是个被宰的命。”

    忘川的人际情况这么差吗?我心一沉,但想想,也就不难理解了。他贵族式的出身,他有一半人类血统的“耻辱”,他作为天庭第一神将的傲慢,他执行任务时的冷酷无情,都让他树敌太多。而两千多年前,他背叛了给予他身份和保护的天庭,结果就是他腹背受敌,正邪双方、黑白两道都欲杀之而后快。

    原来,他一直生活在极度危险的环境中啊,他一定很辛苦,只是他不说。可哪吒坚信他反叛天庭是有原因的。我也相信了现在。

    “如果挑拨也失败了呢?小孩,不要小看天庭的神将,他们不是小白,在最关键的时候,都是最靠得住的人。”我打击魔童。

    他从鼻孔中哼气儿道,“那我就跑呗,反正也没人找得到魔界入口。再说全洪荒界,没有人比我跑得更快。

    我说:“孙悟空。”继续打击他。

    他说:“我遁术最棒了。”

    我说:“杨戬有三目神眼,专门会找遁者。当年孙悟空七十二变都让他认出来了,何况是你这小家伙。”持续地打击他,并加强力度。

    他气:“你怎么就会长他人志气,灭自己相公威风?”宾果,打击效果出现。

    “世人都道我们魔族是邪恶的,岂不知先天魔气若修炼得好,就是极纯粹的法力。”他很郑重地跟我辩论,“你之前探查过我的灵台吧?什么也没发现,所以才放松了警惕对不对?可为什么我的灵台里白茫茫一片?正是因为被魔力保护的缘故。当然,这也是你法力低微造成的,换作杨戬或者孙猴子、李小三,这点花招就骗不过去。只是他们若离得我远,也拿我没辙。”

    我现在就拿他没辙,因为他的思维一会儿很深沉,甚至算得上是狡诈,但一会儿又非常低龄幼稚,令人啼笑皆非,真不知要把他怎么办了。为什么,我遇到的都是些极品,不管大的小的都一样?

    就这么一路拌着嘴,我们到了魔族的新驻地:虚无山。

    我一看到满山的景色就非常绝望,有了长期在这边生活战斗的准备。魔童没有骗我,虚无山外,乳白色的魔气缭绕,浓稠得像挂在半空不动似的,像我这种法力低的,必须把手伸到离鼻子不到三寸,才能看得到自己的手指,整体感觉就像掉进了白色的海洋,望不到尽头。

    法力高的……我估计也难看透路径,更不用说探查到雾气中心正是魔族老巢了。不过魔童却好像闭着眼走也不会迷路似的,牵着我穿透魔气障,回到他的大本营。那是一面山壁,上面有无数窑洞似的建筑。

    这小孩生活很艰苦啊,作为魔主,他只是窑洞比别人的大些罢了,身边侍候的人也没一个,这么小就得独立,其实想想也有些令人心酸。

    而所谓的魔,我平生第一次见到了,不禁有些失望,因为他们没有头上生着牛角,面目狰狞,其实和人长相相同,不过有的脸色苍白些,唇色红艳了些,看起来像才吃过血食似的。

    回到家,魔童大概很高兴,立即对前来参拜的众人说我是他的大妾,还没怎么着呢就提升了我的等级。我大略注意了下,发现魔族人丁稀少,不过两、三百人的样子,还没十四山的叛党规模大。

    私下,我多嘴一问。魔童立即小脸通红,恨声道,“还不都是杨戬那混蛋造的孽!当年我魔族被他杀得几乎凋零殆尽,而魔族中人天生成长得慢,两千多年才有恢复了这点点元气,所以我与他之仇如群山大海那么高、那么深!”

    什么烂比喻啊!可是,我很不希望他和忘川之间是这种局面。他们之中任何一个人血溅当地,都是很可怜的。

    “不过嘛……”他摸出怀中的镇魔笛,突然又笑起来,“有了这宝贝,我就可以召唤隐藏在各处,苟且偷生的魔族中人了。那时,我魔族就会强大无敌!”

    我觉得他这是说大话,也没什么证据,就是有这种感觉,所以也没理他。他安排我住在他隔壁的窑洞里,我随便收拾了一下就安顿了下来。想着既然别人寻不到此处,不能来、且也没理由来救我,我只好先装老实,以图后事。

    然而几天后我发现,虚无山非常无聊,简直就是个封闭的、与世隔绝的小村寨。魔们男耕女织,日出而做,日落而息,除了修炼,没有任何娱乐,魔们的脸上也没有半点快乐的神情,和他们爱享乐的名声极不相符。

    饮食就更不用说了,粗糙而无味,菜与肉全是往死里煮,米与面做出的吃食好像浆糊。不过我倒没受什么罪,因为我有全宇宙最了不起的储物荷包,内置成品美食无数,还配备有冰窖。不过我可能要在虚无山住很久,坐吃山空的道理我还懂。

    于是,我那当神厨的不死之心再度复活。

    仗着食材多且全,我找了一个天气晴好的日子,终于鼓足了勇气下厨了。感谢我妈,她预备的东西好像是要帮助我渡过冰河时期,当真是应有尽有。

    我一口气做了八道菜和一道甜品,全是小孩子爱吃的。倒不是我想要巴结魔童,而是相处了些日子,我看他小小年纪就要背负整个魔族的重任,似乎没有童年似的,母爱泛滥了。

    脱骨烤翅、煎红薯饭团、香煎马蹄糕、奶香南瓜羹、猪猪型包菜饭团、小熊寿司、魔鬼蛋、金玉满堂、蜜糖桂花苹果……

    当魔童看到一桌子的菜时,我相信他有身在天堂的感觉。

    “这是什么?”他近乎梦幻地问,眼珠子动也不动地盯着这些菜,鼻子也一直抽动不止,令我想起我家肉包。

    “好吃的啊。”我笑,不过笑得忐忑不安。

    刀功、造型、选料、搭配、火候,每一样我都很自信,色香意形养,全体满分。可是我还没尝过,这个味道……

    死就死了吧!我一咬牙,拿出筷子想尝,却被魔童拦住了,“给我做的吗?”

    “当然啦。”

    “哪来的食材?”

    “我有储物法术,之前储存的。”这个没必要瞒着,反正我妈给我的储物荷包是以血禁术制成,除了我以外,别人没办法使用。

    “既然是奉献给我的,别人就不许动,哪怕是你做的也一样。”这小子霸道地说,然后飞快地拿起筷子,很郑重,甚至是怜爱的先夹起了一个小熊寿司,轻轻放入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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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有话要说…………………………

    大家周末快乐。

    谢谢。

第十九章 肉包来啦

    我紧张万分地盯着他。

    若是特别难吃,从天堂掉进地狱的感觉令他一怒之下杀了我就罢了,怕就怕毒死了他,这不是我造下了大孽嘛。他还那么小!

    可令我目瞪口呆的是,当他细细的咀嚼,把食物咽下去后,却一脸享受的表情,好像吃到的是天底下排名第一的美味佳肴。

    这下连我也惊异了,或者说有一丝狂喜,难道困扰我多年的奇怪情况消失了吗?难道我终于可以破除魔咒,做出美味的食物了吗?我的梦想要成真了吗?

    顾不得这小子命令我不能碰“他的供奉”,连筷子也没用,直接下手拿了个小熊寿司,一只就咬下半个,那入口的味道啊……

    太难吃了!我感觉似乎咬下了满口的肥皂,而且还是刚刚洗过臭袜子的!

    我含着那口“东西”,身子完全僵住了,不敢咽,也不敢吐,更不用说品尝了,简直像受刑一样,再久些会要了人命的!

    魔童鄙视地看了我一眼,大方地挥挥手道,“算了,虽然你造次了,但你毕竟是我的大妾,又是庖丁的有功之臣,原谅你。”说着,把我手中剩下的半个小熊寿司夺过去,塞入口中。

    我持续地保持着目瞪口呆的样子,看他把所有的菜都尝了一遍,而且对每道菜都表示极端的赞赏。眼看满桌的菜有风卷残云的趋势,我连忙扭过身去,把嘴里还保持着完整的半个寿司吐在帕子里,然后飞快的把剩下的七道菜品了下,结果是一样。

    难吃死了,简直比馊水还不如!这死小孩是怎么全入了肚的?若说他是强忍痛苦,就为了诳我也难受一下,未免有些太过,用不着吃得连盘子也差点啃掉半边吧?若说魔居地物质匮乏、生活清苦,但他们的饮食虽然粗糙,至少也正常呀。

    “你太无理了!恃宠而骄!连吃了我八道菜就很过分了,现在居然还要吃我的甜品,还掉了眼泪,怪我没赏赐你吗?”当我把汽油混柴油味的蜜糖桂花苹果放到嘴里后,魔童很生气,后果很严重,直接降了我的品级,从大妾贬为了侍妾。

    我哪有掉眼泪?我欲哭无泪好不好?我的厨艺不但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很多。不,用退步不足以形容我的悲愤,应该说是恶化了!一样只尝了一口,我的舌头都麻了,如果不是修炼后体质变得很好,如果我是一条鱼,这时候就该翻肚皮了!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我悲哀地冲进了厨房,魔童以为我是为了降品级的事伤心,很有些得意,吩咐我晚上再做一顿好的,将功补过,如果他吃得满意,把我升回大妾的名分也不是妄想。

    其实,我只是怕自己产生了错觉,于是简单做了个香橙鸡蛋饼和豆花鱼片出来,趁着魔童不在,叫了两男两女共四个魔族中人来试菜。其结果是……他们连呕了三天,一个最严重的,整整两个星期里,嘴巴都肿得好像两条肥香肠一样。

    从那儿以后,我身边多了很多有敌意的人监视我,因为怕我会给他们的魔主下毒。理论是,越美丽的东西越毒,那个杀千刀的半妖做出的菜,那叫一个漂亮啊,闻起来还扑鼻的香,可是入口……就不用提了吧?看那谁谁的嘴,真造孽!

    可是冤枉啊,那死小孩吃我做得菜几乎上了瘾,我不做,他还威胁我。为了表示魔恩,其实是为了永远吃我做的饭,他宣布不再娶别人,从今后我就是他的正妻了。

    天爷啊,我完全给搞糊涂了。

    后来,我终于考虑到一种极不可能的可能性,编了借口检查魔童的舌头,竟然发现他没有味蕾!

    可怜的孩子,原来他根本尝不出味道来。他吃得这样如痴如醉,就是因为我做的菜造型和香味都特别好。或者,还因为一份关心和呵护包含在其中,他才那么幸福吧。

    儿童的味蕾本来是最敏锐的,老年人的味蕾才会退化萎缩,而他呢?如果身而为人,却不能品尝酸甜苦辣的滋味,这和眼盲、耳聋有什么区别?

    为此,我特别同情起魔童来,而且还产生了一份怜爱,对幼小孤儿和流浪且残疾的小动物的怜爱,于是每天变着花样给他做吃的。既然他不会因为味道而产生排斥现象,身体自然也不会有激烈反应,而我做的吃食其实是很讲究营养搭配的,很适合小孩子的肠胃。

    魔族中人紧张地注意着这一切,只是因为我已经得到了魔主夫人的正式名分而不敢对我有什么不敬。不过当他们连日观察下来,他们发现魔主大人并没有中毒迹象,反而身体更加健康了,小脸儿总是红扑扑的时,性格也开朗不少,才觉得我并无恶意。于是后来有传,半妖胡六六喜欢恶作剧整人,把四个试菜魔的惨状归咎为我要在魔族中立威之举。

    总之,日子就在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中慢慢渡过了,平淡,但宁和温馨。除了魔童总是叫我老婆,魔众总是叫我夫人,我特别不习惯外,这段时间倒成了我穿越到洪荒界之后最平静的生活了。

    一个多月来,我和魔童的相处也越来越好,他每天修炼完毕,我就会陪他玩一些人界儿童们喜欢的小游戏,还特地在山谷中搭建了滑梯和旋转木马等物。他呢,话痨一样,每天跟我说很多很多话,似乎六千年来没人倾听过他的心声。然后我发现,我其实挺适合当幼儿园老师的,因为我很有爱心和耐心。

    而且渐渐地,我了解到两千多年前发生的事情。

    那时现在的天庭,也就是被魔们称为小天庭的当权者们,决定把洪荒界管理起来,以保护人界的和平安宁,维护洪荒界的治安。等天机出现时,再全体远遁到上远界,隔绝一切与人界的联系。

    这个决定除了散仙和修真的人类,妖魔们都不赞成。他们喜爱人界的繁华,就算不入侵人界,至少在洪荒界还是自由的。他们曾经那么辛苦地逃离了上远界,怎么还肯回去?

    只是天界神兵强大,他们不敢反抗,于是很多妖魔都选择了暂时性归顺小天庭,以保平安。不过当时的魔主及其夫人,也就是魔童的父母性格耿直,不愿意虚与委蛇,拒绝归降。

    偏偏那时,有几个不长眼的魔,在人界和洪荒界都犯下了很多宗惊天的血腥大罪案,小天庭震怒,派了忘川,也就是当年的二郎显圣真君杨戬带兵来剿。

    我想,当年的情况一定在还不到四岁的魔童心里留下了严重的童年阴影,以至于他和我说起时,还会打颤。

    那日,忘川跃马横枪,所过之处寸草不留,有如一尊修罗神祗,代表着死亡和神灭,跨下那匹高头大马就站在无数魔人的死尸之中,鲜血染红了整个魔谷。

    魔主夫妇被天兵围攻,却始终不屈,却落得个形神俱灭的下场。幸好魔主夫人提前把魔童藏在了捕兽所用的陷阱里,他才逃过一难,事后被侥幸逃脱的魔族部属救出,逃亡了五百年,才寻到虚无山这样的好地方,安顿了下来。

    “当时,我亲眼看着他的马蹄在我头顶上跃过,整个马身形成一片阴影,让我觉得天都塌下来了,吓得要死。但在那时我也发誓,必手刃此贼,给我爹娘、给我们魔族中无辜的死难者报仇。我辛苦修行,就是为了这个。看着吧,我和你圆房之前,一定能报了仇。”他的小牙咬得嘎嘎响。

    我摸摸他的头,觉得虽说魔的一千岁相当于人的一岁,但毕竟他的心智不过是个孩子。当这样小的宝宝遇到自己的“大仇人”时,不但没有冲动,还能为了魔族至宝而与大仇人交易,不得不说,这小子真的很隐忍。如果现在不化解开他的仇恨,将来他真的可能对忘川造成巨大的威胁。

    我很想说,当年的杨戬虽然残酷,但他不过是奉命行事。军人的天职就是服从,如果天庭要灭了魔族全族,他能怎么办呢?而且我总觉得魔童的描述里有些蹊跷古怪。

    按道理,那时魔童的道行尚浅,不过是个小魔头罢了,忘川那么仔细沉静的性子,怎么会忽略魔主夫妇尚有一幼子失踪,又怎么会忽略脚下传来的异息?说不定……是忘川故意放过魔童也说不定。他再丧心病狂,那么骄傲的人,如何会对一个幼儿动手?

    只是,我仍然什么也没说。魔童距真正的成长还有很长的时间,我有的是机会让他慢慢清醒。再者,人活着是需要动力和目标的,他当年那么小,内心那么恐惧,唯有仇恨能让他活下去,我若急于求成,引起他的逆反心理倒不好了。

    那……我事先是不是要问问忘川呢?

    这想法令我心头一跳,因为我怀疑这是自己想见他的借口。他没来救我,孙悟空也没来,想必他们是找不到这个地方。日子一久,我得老实承认,我真的有想挂念外面的朋友,还……想念着他。

    当然啦,我最想的是我家肉包,不知道它离开我这么久,到底活得好不好。

    又过了几天,我储物荷包中有不少东西都消耗光了,我决定回人界去补充一下。魔童很赞成,但怕我偷偷跑掉或者私下回狐族,于是和我一起到人界大肆采购和玩乐了三天,当然走的通路是他的。

    我们回来的那天天气很好,穿过魔气结界后,看到很多魔族中人蹲在地上围成一圈,笑眯眯的对着圈内指指点点地说笑。而圈内,传来不耐烦的狗叫声。

    肉包!我的肉包!它的叫声我太熟悉了!肉包来啦!

    我高兴得大叫,接着就有一条棕褐色的小影子飞扑到我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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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有话要说………………………

    今天抱歉鸟,遇到突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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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

第二十章 嗅觉

    “它怎么进来的?”我对肉包又亲又抱的爱了半天,魔童突然皱着眉问。

    我一听,也奇怪起来。

    不过肉包不像哮天犬,不懂人言也不会传达心声,只围着我嗅来嗅去。它以前也这样,但凡我换件衣服,它都要闻上半天,倒好像衣服上有毒,会伤害到我似我,我买了东西回来,它也要全体检查一遍。

    所以,我对它这种行为已经习惯了,并不排斥。魔童脸上却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道,“我明白了,它是用鼻子寻的路!”

    “是吗?那也太神奇了,十四山离虚无洞很远哪!”我表示怀疑。

    魔童愣了一下,眼神里的慌乱一闪而逝,“可能是杨戬找到这附近,再派这小狗来寻你。不行,必须杀了这只狗以除后患!”

    我吓坏了,立即把肉包紧紧抱在怀里,摇头道,“你想杀它,除非踩着我的尸体过去。它是我身边唯一的亲人了,绝不允许你碰它!”

    我之所以敢态度强硬,是因为我真的把肉包当家人看待,当然誓死捍卫。而且,这些日子来魔童已经对我产生了强烈的依恋感,我想我是弥补了他母爱的缺失吧,所以我有把握他不会乱发我脾气。

    果然,他只是无奈地把小脸皱成一团,“我是怕它与杨戬有联系,这样我就保不住你了。”

    我无语。

    把我困起来的是他吧?当初拿我当人质的也是他吧?忘川则是要救我的那个,这小孩子太会颠倒是非。

    再仔仔细细回想一遍,似乎忘川从没有真正伤害过我。第一次表面上凶我是怕孙悟空的金箍棒伤到我,第二次打得我吐血,是为了通我的心窍。虽然我不明白他是怎么知道我心疾的具体状况,并把力道拿捏得如此好的。

    “肉包是凡狗,你当它是哮天犬啊,哪有那么大本事,还能里应外合?”我妥协了半步,“说不定它跟着哮天犬出来闲逛,无意间发现我的气息,这才追踪进来的。不信你以魔气探测它一下,但是你绝对绝对不能伤害它,不然我以后打死也不下厨了!”

    魔童连忙答应,仔细检查了半天,当然没发觉什么异常。

    “那我也要重新布置一下。”他很郑重,或者说紧张,毕竟以他现在的能力还不可能打败忘川,魔族元气刚刚复原,他所能欺侮的,也只有妖族而已,只因为大妖们都留在了上远界,洪荒界的全是些小妖。

    想要跟忘川一较长短,他必须给自己争取大把的修行时间,这也就是整个魔族都蛰伏在虚无洞的原因。

    那么,忘川也曾经蛰伏了千年,他在预谋着什么,或者说是受了重大伤病呢?

    我心里突地一跳,大白天的,也没有做梦,脑海里却再度出现了那个巨大的山洞,蹦蹦跳跳的小狐狸和梦中人的声音。这次还有他的样子,却不是本人,而是石壁上一个挺拔的身影。

    我为这点进步而偷偷高兴起来。难道说,我要想起什么来了吗?我正在接近当年的真相呢!

    “还有……”魔童打断我的思绪,“此处是虚无山,并不是虚无洞,你说错了名字。以前倒听说虚无山虚无洞,但这两处是阻隔开的,而且虚无洞从没有人找到过。”我一呆,没注意自己是不是说错了话。但虚无洞这三个字好像刻在我脑子里似的,我顺嘴说出来,说得如此自然。

    魔童没注意到我的异样,在确定肉包不是间谍后,忽然对它爱了起来,伸出小手逗弄着。肉包不喜欢生人靠近,呲牙咧嘴地发出呜呜的威胁声。

    “不是要去重新布置结界?”我突然头疼,就像有什么记不起来,阻住了脑子里血液流动似的,恨不得立即闭上眼睛躺着,什么也不想。

    魔童这才记起还有正事要做,嘟囔着道,“都怪杨戬不好,又给我找事,还好及时发现了这个漏洞。那魔气能封了外来者的视觉、听觉和感觉,也能封了神识,却独独忽略了嗅觉。我记得封神之初,杨戬有一回眼睛受伤,还是变成狗,闻着去找他师傅的。现在他有哮天犬,找一件你的衣物,闻一闻,再跟肉包一样找进来也说不定。它是叫肉包,对吧?”

    “没错。不过你别乱摸它,它很敏感,真的会咬人的。”我也想起了这个故事,记得当初看封神看到这里时,还觉得很有趣,没想到是真的。

    “咦,它的四颗小狗牙儿看起来真的很利呀。”魔童站起身来往外走,但才到门边时,却从身上掉下来一件物事,发出当地一声响,吓得肉包迅速躲到我身后去了。

    我一看,却是镇魔笛。

    这笛子,魔童从不离身,爱不释手,如今不知是回归正主之手的缘故还是其他原因,笛身变得晶光锃亮,终于露出了神物的品性,隐有光华闪耀,却不失庄重,没半分饰物的轻浮感,看上去器宇轩昂、桀敖不驯,有如魔族的本性。

    不过,它却始终没被吹响过。

    魔童见镇魔笛掉了,立即紧张地捡起,爱怜横溢地擦了半天,又郑而重之地放入怀中。

    我一时好奇,不禁多嘴道,“虽然是你们魔族的至宝,也不应该供起来,让它发挥作用才是呀,不然就是让宝物蒙尘。你不是说,要用它召集失散在各地的魔族中人,强大本族力量吗?”

    魔童叹了一声,“你以为我不想吗?可是我用尽心思,也不能吹响它。”

    这话倒让我愣住了,因为一直以来,我以为这笛子吹的就是超声波,我这种半人半妖的品种是听不到的,特定的物种才可以。比方说,魔。不然它为什么叫镇魔笛?

    “你爹娘……你祖上……没有遗言留下?”我小心翼翼地问。

    他苦着小脸,“这宝贝在我出生前好久就失踪了,咒语也已经失传。当日我拼命得到它,是因为这是魔族中人的使命。而且,我本来以为我会找到吹响它的办法。可是……我没有。其实它也不单纯是召唤笛……如果有人吹响它,就能另所有魔族臣服,为它所驱使,就像困魂鼎会控制所有修真者及人类,你们妖族的聚妖幡能号令所有妖精,缚神索可以困住一切神仙是一样的。若有人能得到这四大神器,整个洪荒界都将在匍匐在他脚下。所以,就算我不能吹响它,也不能让这笛子为人所夺,那等于掐住我魔族的哽嗓咽喉!”

    “你都吹不响,别人就更不用想了。既然吹不响,这笛子就没有作用,放心啦。”我见他说得激动起来,连忙安慰,“就算让别人夺去,也不会伤害到魔族的。”

    他吁了口气,平息了下情绪,才一脸严肃,小大人儿似的走出门去,忙活纠正魔气结界的错误事宜去了。

    临走时还没忘记跟我说,“你的肉包来了,害我想吃肉包子,晚上包包子好不好?哦,别忘了做魔鬼蛋。”

    我点头应下。

    有人喜欢我做的菜,哪怕是一个没有味觉的人,我都可以自欺欺人的感到身为厨师的快乐,这可是我从小到大的梦想啊。至于魔鬼蛋,是西餐中很有名的开胃菜,因为有些辣的味道所以得名。没想到魔童很爱那个,而且这道菜其营养丰富,我也乐于做给他吃。

    魔童离开后,我就去厨房忙活了起来。不过奇怪的是,肉包趴在我房间的床上睡觉了,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在我脚边腻来腻去的。也许,它是累了吧。虽然不知道它是怎么找到我的,但我心里还是感觉温暖,又心疼它辛苦,也就没太注意。

    后来听魔童讲,他在魔气中又加了封住嗅觉的力量后,又派人到结界外搜查了一番,发现确实没有其他人进入的踪迹,这才放下了心。

    肉包不是奸细,魔童就开始爱它爱得不行,大概因为此地除了捕获的、被当做食材的野兽外,大家几千年没有过宠物了,所以魔族上下,尤其是女人和小孩子,萌肉包萌到死。这也就是那天我们回来时,一群人围着肉包啧啧称奇的原因。

    魔童甚至允许肉包吃他的食物,那可是他禁止任何人分享的。不过他的慷慨倒吓坏了我,生怕肉包生出心理障碍来,以后再不肯吃东西。

    可是时间久了,我却还是发现的一些不正常举动来。第一宗罪,就是肉包不太喜欢跟我亲近了。

    这让我非常伤心,要知道以前肉包黏我黏得厉害,我出家门倒趟垃圾,回来后它都很热烈的欢迎,好像我走了很久似的。而现在的肉包呢,倒像是猫,每天自己出去玩,满山乱跳,回来后就趴在一边晒太阳,那个沉静啊,完全不像它之前的活泼性子。

    难道它背叛了我吗?难道它被忘川掳去太久,已经在认知上发生了变化,认了忘川为主吗?

    还有,它以前最爱玩追逐手套的游戏了,可现在我找了一只手套,在它面前晃呀晃地引诱它玩,它却把头转过去了,好像觉得我很无聊。

    我倍觉失落,甚至还掉了眼泪,它这才跟我做了一会儿游戏,但怎么看怎么像敷衍我,甚至是恩赐。

    “你看看人家哮天犬是多么忠诚啊,被一个狠心冷血的主人丢在黄泉一千多年,人家还忠心不二。再看看你……”我点了下肉包的鼻子数落,“才多久不见啊,就冷淡我了。哼,这就是天道吗?我这样的好人得不到好狗,忘川那样欠抽的个性,却得到了天下第一的忠犬!这世上哪来的天理啊!咦?”我又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

    肉包之前不许别人摸它的鼻子,唯独我除外。可刚才,它似乎连我也躲开了。

    这事让我别扭了好几天,不过后来看到魔童比我更惨,每天巴结肉包,想让它跟他玩一会儿,可肉包就是不理,看他不断吃憋,却锲而不舍的倒霉样子,我心理平衡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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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无废话,只希望大家阅读愉快。

    谢谢。

第二十一章 鼻血

    然后,它的第二宗罪,就是不跟我睡了。

    以前,肉包每天都睡在我脚边,雷打不动的,因为它是小狗,又是母的,所以我脱衣服什么的也不怕当着它的面。现在,不知为什么它总是躲我远远的睡觉,而且非要背过身去。

    最后,它的第三宗罪……它不吃食了。

    我的储物荷包里存了它习惯吃的狗粮、狗零食和狗的洁齿棒。因为它个头儿小,才不到五公斤,吃得不多,我就拿了两只小碗,一个放粮,一个放水,每天为它清理一次。

    而每天,两只小碗都会空空的,我还很开心,毕竟之前它的胃并不太好,现在饮食正常了,我能不高兴嘛。但后来我无意中发现,所有的吃食都被它丢到门外一棵大树下面,也不知它是怎么做到的。至于喝水,我亲眼看到它跑去喝山泉。

    这让我感觉非常害怕,怀疑它得了什么病。假如真是这样的话,也就能解释为什么它突然变了很多。随后我又疑惑,因为肉包活蹦乱跳,身体好得很,难道说是哮天犬教了它修狗道的法门,就像忘川逼着我变得强大一样?

    但是,还没等我弄明白肉包的异样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它就又出状况了。

    在洪荒界,物质生活远远没有当今的人界那么舒适享受,就拿洗澡一项来说就是如此。没有淋浴、没有自动按摩浴缸、没有自动冷热水、不过沐浴液、洗发水什么的倒是应有尽有,那是我储物荷包中的。

    好在我进阶为魔主的未来正妻以后,找人打造了一个木制澡盆,不是那种日式的浴桶,而是模仿浴缸的样子做成的。我要洗澡的时候就叫人帮我倒七成满的水于其中,然后拿一块火石放置其中,念咒,水热,再念咒,恒温。

    那火石是魔童修炼时为了好玩炼制的,一直没什么用,后来在我这儿发挥了自己的功能,当真是天生我才必有用。

    这天肉包不知去了哪里,回来时身上全是灰尘,而我又正好要洗澡,于是就拖了它来,打算我洗完就给它也洗一个。

    它不像有些狗那么怕洗澡,平时是很乐意的,我沐浴的时候,还会拿花洒喷它。它呢,喜欢甩我一身水珠,用这种方式与我嬉戏玩耍。

    所以,在人界时给它洗澡时,我要脱得近半裸,免得把衣服溅湿。现在既然正赶上我洗澡,干脆我也不用再穿衣服了,直接给它洗完了事。可当我抱它进浴室的时候,它奋力挣扎。

    换做是平时,我也就由它去了,可是最近它表现不好,激起了我的愤怒,被背叛的愤怒。想我一直想尽办法要带它回身边,天天惦记它,可它却好像不爱我了,我怎么能不生气委屈呢?

    于是,我根本不理会它的反抗,照它脑袋打了两巴掌,然后强行带它进了浴室。小样的,才不到五公斤的凡狗,敢和我五十公斤的半妖叫板吗?何况我还是它的主人,它有义务听从我的命令。

    我气鼓鼓地先脱光了自己的衣服泡澡,一边泡还一边数落它的不是。可它却不看向我,面壁一样对着墙角坐着。

    这下可把我气坏了,也顾不得还没洗完,身上湿漉漉的滴着水就跳出浴盆,一把把它拎起来,面对面的教训,“肉包,我警告你,不许无视我!不然……”

    咦,它鼻子怎么了,为什么会冒出液体?而且还滴落在地面上了。

    我伸指一摸,娘诶,居然是血!肉包流血了!肉包流鼻血了!果然它是生病了吧?一定是重病,因为我没听说过小狗流鼻血的,除非内脏受了重伤!

    我的心立即疼得揪成一团。

    我是个坏主人,它不过是一只小狗罢了,就算再聪明,也没有人类的心肠和头脑,懂什么呢?就算它背叛了我,也一定是忘川的坏,我为什么跟它生气?就因为这样,我才忽略了它的“病情”吧?

    一瞬间,我产生了无数的悲观联想,无措地抱它在怀里,好半天后才发现我胸前有滚烫的热流涌出。低头一看,看到我正把肉包的小脑袋按在我胸前那两只又白又胖、又圆又软的肉包子之间,它鼻血狂流,顺着我平坦的腹部一直流下去,滚落尘埃。

    天哪,它病得好厉害,这样的情况……该不会是绝症吧?

    一想到这儿,我立即泪眼迷蒙,先放下肉包,快速地穿衣服,打算立即回人界,带肉包去看兽医。可我才一放下它,它就嗖的一下就跑开了。不过它的后腿似乎也出了问题,跑得时候趔趄了一下,差点摔了个跟头。

    不是它又犯了腰椎的老毛病了吧?可那也不会流鼻血呀!

    我六神无主,赶紧地穿上衣服去找魔童,把情况一说,他也很紧张。

    “可是我最近有点正事,离不开呀。”他很发愁,“肉包的病能不能等两天?”

    我坚决地摇头,“我自己回去吧,最多我跟你保证,绝对不会私逃,到人界给它看了病就回来。你不是软禁我,连一点自由也不给吧?”

    “那……你快去快回,记得给我捎个蛋糕回来,上回那个上面有一棵松树的那种。”他说的是圣诞蛋糕。

    我答应下来,不过因为天快黑了,我怕回去后,宠物医院也都关门了,只好决定第二天一早再走。

    一夜我无眠,不停的观察着肉包,奇怪地发现它并没有重病将死的样子,只是格外沉默,并且不许我触碰罢了。好不容易熬到清晨,我立即起身,魔童亲自把我们送出了魔障,千叮万嘱的要我早回来。我也嘱咐了他几句,目送他小小的身影隐没在白色雾气中,不禁心感凄凉。

    为什么我身边总是出现不幸福的人和事,就连肉包也……

    正悲伤地想着,胳膊骤然一沉,肉包一跃就从我怀里跳了出去。我本能地伸手去捞,它却极快地落地,之后向远处猛窜了几步。

    接着,它的身子突然直立,蓦地变大,大到我的头只及它的肩膀。不,应该说是他!

    在我眼前一花、大脑往外冒白光的当儿,肉包已经变成了高大美男一名,那个……还是裸体的,银色长发被晨光映得闪闪发亮,就连他淡漠的笑容,淡淡的唇色也鲜活红润起来。

    他肌理匀称的肉体、宽阔的肩膀、坚强的胸膛、紧实的腹部……打住!胡六六,非礼勿视!

    我想转过头去,可整个人都石化了,哪做得出正常反应?这么着僵了好半天后,直到他凌空一抓,几件衣服出现在他手中,然后他开始慢条斯理的穿上,我才又羞地又愤的回过魂来。

    “忘川!”我近乎尖叫。任谁发现自己的宠物狗变成了彼此有暧昧感觉、生平的头号克星,还是个异性时,都会失控的。

    “嘘,噤声。”他修长的手指轻点了一下自己的嘴唇,姿势看起来奇异的美丽诱惑。令我恨不得代替那根指甲颜色很浅的手指,去触碰他的气息。

    然后我发现自己又被迷惑了,登时恼羞成怒,大叫道,“你你你……怎么是你?你把我家肉包怎么样了?”

    “它还在十四山,每天和哮天玩得很高兴。”他无所谓地说,伸手挥了两下。

    第一下,银色冰芒四出,变成点点寒光,钻入了白色雾气中消失不见。第二下,我已经身处结界之中了,任我喊破喉咙也不会第三个人听到。

    “你到底要干什么?为什么要变成肉包的样子骗我?”我气得几乎哭了,心里不断骂自己白痴。

    忘川,就是以前的杨戬会七十三变,这事谁不知道?比孙悟空的变化还多一种呢,据说只有佛祖才能分辨得出。而之前我也想起过他封神前变狗寻找师傅的段子,为什么就没想到肉包的异常有可能是他做的怪?

    天哪,我还当着他的面穿着内衣逛来逛去,怪不得他扭过头去不看。昨天我竟然还全裸了给他看,怪不得他流鼻血呢!

    怎么不流死他!我的初吻被他夺去了,就连这“初看”也让他得了去,以后让我怎么见人,怎么面对他啊!

    似乎,他看出我心中所想,笑道,“不吃亏的,刚才你不是也看到我的身体了吗?”

    他平时的笑容总是很淡,似乎风一吹就会拂去,似乎永远不会到达心底。可现在,他笑得那么畅快,好看是好看得要死,但也恶劣得令我想杀人!

    “谁稀罕看你!”我羞恼万分,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跳过去想咬他解恨。

    他一伸手,接住半空中我,微一拧,我就背靠着他的胸,被他牢牢禁锢在怀里了。背上,他的心跳紧贴着,烫得我半点反抗之力也没有。

    “跟你说过多少回,要强大,假如你会探测术,我怎么能瞒过你?”他在我耳边轻轻地说,喷出的热气亲吻着我的耳廓。

    “废话,魔童法力强,可也没探测出来你的真身。别欺侮我是修行小白,法力强过你的人才能看透你,这道理我懂。这世上,有法力强过你的人吗?”我侧过头去,怒道。

    “或者有呢?”他说。虽然我看不到他的脸,但他的声音却突然变得有几分凄苦。我最受不了男人这样,心顿时一软。

    “那你也有很多机会可以告诉我,为什么继续装肉包骗我?”

    “你与魔童太亲近了,我不能放心你可以保守秘密。”

    “你是说我会告密,让你陷入不利的境地?”我叫得很大声,还挣了两挣。

    他沉默不语,细细地呼吸着,似乎很享受我这句话中的暧昧意思。

    “那你是来救我的?”我猜测着问,不敢相信。

    他仍然不出声,只抱着我不动。

    我感觉越来越不自在,使劲扳他的手掌,想逃脱。

    他的手有些冷,但修长有力,掌心有一个纵横交错的十字疤痕,淡淡的白色印子,说明那曾很深的伤口,年代久远……我曾经见过这只手。

    饿滴神,他是我的梦中人!

    (第三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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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有话要说……………………………

    明天第四卷就开始鸟,胡六六会有什么奇遇呢?敬请关注。

    内个,为了鼓励我,大家扔几张小粉吧。

    谢谢。

第一章 斗嘴

    “你是我梦里的师傅!”我冲口叫出来,说实话实在很震惊。

    在我意识里,我的梦中人是那么温柔,跟忘川给我的感觉完全不同。他对我而言是个神秘的导师,我绝想不到那个包容我、被我信赖、依赖、依恋着的梦中人,或者说梦中情人,就是这个表面上对我极其恶劣的男人。

    不知是梦碎了还是梦醒了,我很受打击。梦中人,我似乎曾经暗恋着。

    “唔,猜出来了。”他垂下眼睛看我,形状完美但颜色很淡的唇角微微上翘起来,又露出他那招牌式的嘲讽笑容,似乎我对梦中人的一腔少女怀春似的感情很无聊。

    我气乎乎地道,“你掌心的疤!”

    “原来是这个泄露的伪装。”他看看自己的手。

    “为什么这样做?”我想,根据他平时的行为,这么做也应该是为我好吧。

    哪想到他却说,是想让我变得强大,这样挑衅起他来才有点意思。

    听他这样回答,我得用句漫画用语说:真是败给他了!

    明明是好意,为什么偏要装得像是折磨我一样。我虽然乌龟,虽然小白,可我不是傻子,如果我连这些话也信,也太没有判断能力了。

    “你对我这么好,我们的前世有渊源吗?”我突然问了一句,看到他极不明显的愣了一下。

    好半天,他才轻轻地道,“要学会忘记知道吗?很多事不需要记起。”

    “那得我自己来决定。”我顶回去一句,知道问他也不会说,干脆什么不提起,保持着一点点自尊。

    此时,他放开了我。我见他只着中衣,赤着脚。我们面对面站着说话,气氛又勾结又排斥,倒感觉好像是夫妻吵嘴似的。

    这让我又想起他冒充肉包,窥伺了我的全部私生活,特别是光不出溜儿的私生活,不禁脸上发烧,想背转过身去吧,却没来得及,让他看到了我又羞又恼的样子。

    “想起什么?”他笑问,居然带着调戏我的态度,那瞄过来的一眼,更似瞬间就把我的衣服脱光了,令我本能地后退了两步,本能的双手抱在胸前,瞪他。

    “没想到你这种半妖也有优点。”

    他是说我的身材吗?好吧,我当这是夸奖。但都这种情况了,他非要把我光着身子在他面前跑来跑去的事说出来羞辱我吗?

    于是……本能的……我反击。

    “我记得当时你流鼻血了!”我缩得离他更远一点,“走路时腿都软了,四只脚着地都差点摔跟头。你敢说,你没有半点动心,半点失态吗??哼,不怕告诉你,我还是用的最低级的狐妖诱惑术,等我学完我妈留给我的整本狐族秘籍,包管你……”

    “对一只小狗,还是自己的宠物动用狐族诱惑术,你还真闲哪。”他毫不留情的揭穿我胡吹大气,“而且你所谓的狐族诱惑术,就是指房中术吧?”

    我一窒。

    我在储物荷包中确实发现了我妈留给我的修炼秘密宝典,上书三个大字:房中术。不过我一看书名就感觉很尴尬,直接又丢回去了,并没有细看。现在我所修炼的,还是代天者所授的融合了佛道两家之长的基本功,外加三哥教我的一些狐族小法术。

    娘诶,难道说狐狸精就这么低级,万事非得从男女关系上入手?这让我完全难以接受,甚至为自己的血统产生了负罪感。

    但我被忘川欺侮狠了,事事处于下风,此时死鸭子嘴硬道,“你根本什么也不知道就乱讲!我讨厌你!”

    他不惊不怒,仍然淡淡地笑,甚至还带点轻佻地反问,“是吗?以前,你可是对我说过喜欢我。而且,还死缠着跟我研习房中术。”

    雷啊,劈死我吧!

    听完这句话,我犹如遭到了电击,恨不能雷再劈我一次,死了算了,不要再这么丢人了!可是慌乱中我对自己说:胡六六,输人不能输阵,不能这么被打倒!

    “凡事都凭你说,你不过就是欺侮我记不起以前的事罢了。”我又往后退了几步,“但我坚信,我绝对不会做那么低级的事!再说了,你除了长得好看那么一点点,有什么优良品格?我才不会那么浅薄,只因为你帅就喜欢上你哩!”

    他斜过眼睛看我,长长的睫毛在眼睑下投射了浓重的阴影,令人看不透他的瞳孔、他的目光、神情和喜怒。

    “既然如此……”他好似斟酌着语句,“我对你也不用念旧,好好算一算帐吧。这些日子来,你打过我的头,背后骂我黑心冷血,说我不配拥有哮天这样的忠犬,有一次切菜时还念我的名字,希望刀下割的是我。对了,你还说我欠抽……”

    谁说男人心胸宽阔来着?他那么小心眼,一笔一笔全记着呢。可我是对肉包说的呀,哪知道他这么卑鄙无耻的冒充我的宠物来骗我。

    我一边反驳一边持续后退,因为感觉到了危险,或者是我那一半妖精血统的本能反应,总之我觉得离他越远越安全。

    可是他只略一抬手,我就感觉到一股巨大的吸力缠上来,不管我多么努力挣扎也无法挣脱,就像遇到了龙卷风,瞬间就被抓到他的身前。

    “本尊还有正事要做,没空记着这些小债,不如一并还了吧?”他居高临下地说,然后没有任何预兆的,突然的,吻了下来。

    在他的唇触碰到我的一刹那,我目瞪口呆,于是他长驱直入。可是,明明抗拒他的,明明他的舌头温软湿嚅,但又为什么如此火烫?而我又为什么像瞬间沸腾了一样?

    推开他!咬他!

    我迷蒙的心中唯一却虚弱的清醒意识不断要求自己,可就是做不到,肢体动作反而自动解读为攀紧了他的脖子,试探着纠缠,都不知平时胆小的我如何变得这么胆大包天的。

    好像,千百年来我都如此渴望。

    不知多久,他突然拉开我,气息平稳得似乎从没经历过一场热吻,就我一个人在那儿喘得像拉风箱。

    只是他的眼神亮得奇异,并且又嘲笑我,“很喜欢是不是?你并没有反抗。”

    “那……那是因为……因为力从地起。我我我……没力。”我狡辩,脸羞得通红,怒自己不争啊。但我觉得自己的急智不错,明明贪恋他的气息,却因为他把我整个身子抱在怀里,双脚离地,居然想出这么个理由来。

    他不说话,却放下我。而当我的脚一沾地,腿还软得不能直立时,他忽然弯下身子又吻了过来。

    我觉得他提接吻高手,真的,虽然我没这么深入的吻过任何一个人,不可能有对比,但我绝对相信他的能力。因为他一碰到我,我就觉得身上和心里的闷火烧了起来。不是干柴烈火的感觉,而是那种湿柴,似乎永远不能点燃,却一下子蹿出了老大的火苗。

    与他平时淡漠的表现不同,这一次他吻得侵略性十足,而我却像向天借了胆子,也大概是气的,反正是凶猛反攻。我听到我们唇舌激烈交缠的声音,听到自己喉咙里溢出的细细呻吟,感觉他的十指插在我的发里,扣紧我的头。

    想起他修长有力,指甲干净整齐,甲色淡淡的手指埋在我的头发里,我感觉无比的冶艳,居然有了色情的、想立即扑倒他的冲动想法。可惜我的胆子始终没大到那个地步,只是两只爪子扯开了他的衣襟。可在我的手指接触到他赤裸肌肤的一刹那,我感觉他极轻的颤抖了一下,而我则全部融化。

    而且不是水融的,是火融。

    “这又怎么说?”他强行拉开我,目光阴沉,还有些怒气似的,接着就转身走开。

    他发什么脾气呀,在理智稍稍回复后,想死的人是我好不好?

    明明是他首先开动的,要用这种方式来讨债。男人利用身体上的优势侵犯女人,其实最低级了。不过更低级的……可能是我,因为刚才似乎是我在侵犯他。

    我蹲在地上找地缝,打算就此把自己埋了了事。

    为什么一碰到他,我就只剩下动物本能了?我那一半人类血统干什么吃的,怎么完全不起作用?太丢人了!

    可是我是那么渴想着他,好像那种渴想埋在了我的骨髓里,剔除不净。他说我曾经说喜欢他,他说我跟他研习过房中术。难道我的前生与他是一对情侣?那他又为什么对我如此恶劣和疏冷,是不是经过这一千年,他已经厌倦了呢?

    古龙说得好,男人都没耐性,不喜欢等待,不管那个女人多么值得他等。

    忘川,也是这样吗?天哪,为什么我还是想不起来过往?为什么就是没有人肯告诉我?

    忍不住,我蹲在一块石头后面往外偷窥,见他背对我望了好一会儿天色,似乎是计算时间,然后他发出一声无声尖啸,片刻间,他的那匹大马就踏空而来。

    他翻身上马,姿势帅到极点,而他那身黑灰相间的铠甲也像长出来一样,穿在他的身上。接着,他的手中,冰质的三尖丙刃枪迅速凝成。

    他跃马横枪,白金色长发披散,阳光给他周身镀上了耀眼的光芒。虽说是大白天的,却像是无数的星星镶嵌在他周围。

    而随着马蹄声声,平马流带着几十人从天而降。

    他他他……他不是要攻打魔居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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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有话要说………………………

    今天又更新晚了,自抽一百下。

    对不起。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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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47160/ 第一时间欣赏我和神仙有个约会最新章节! 作者:柳暗花溟所写的《我和神仙有个约会》为转载作品,我和神仙有个约会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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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信:杨戬,今晚八点,不见不散。
短信:杨戬,我六六,已经练出三尾,勿念。想你,爱你,吻你,勿回短信,读者们都在,不方便。
标语:女版犬夜叉的奋斗和情爱史,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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