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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梦入大唐全文阅读

作者:胖哥老李     一梦入大唐txt下载     一梦入大唐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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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的终极梦想已经实现了

    转过一个沙丘,苏小帅揉揉眼睛,没错,前方是一个绿洲。

    湖水波光粼粼,湖边绿草如茵,长着成片的胡杨和梭梭树,草地上堆着一堆白色纱质的衣服,湖里是一群美女在……洗澡?!

    这怎么看怎么像是梦里才能出现的场景,苏小帅又一次掐了掐大腿,还是一如既往地疼。

    苏小帅已经在沙漠里走了两个小时了,没有路,重复的黄沙也分不清方向,只能看太阳往前走,避免打圈子。

    黄沙漫漫,阳光耀眼。苏小帅一直是一脸懵逼地望着前方。

    自己明明刚刚玩游戏到深夜,衣服没脱就睡着了,怎么忽然就来到这个沙漠里来了呢?

    自己应该是在做梦,可是这两个多小时掐大腿,大喊大叫,蹦蹦跳跳,各种方法都试遍了,也无法从这个噩梦中醒来。如今这又变成美梦了?

    看到前面一群美女洗澡,苏小帅下意识地就回过了头,被人骂流氓就不好了。可是……自己又不是故意的,不小心看到没关系的吧?

    内心的两个小人儿斗争了一会儿,苏小帅终于一身正气地…...把头转了回来。嗯?动作这么快?几个美女已经穿好了衣服,正好奇地打量着自己。

    喂喂喂,我还什么都没看清啊,动作这么利索你们怎么办到的?

    数了数,一共有六个美女,都是颜值高到美得耀眼,嫩嫩的白色肌肤,暗红色的头发,不是外国人,也得是少数民族。

    暗红头发披散,晶莹的水滴顺着红发的发梢滴下,看身材已经是成年人了,脸上还带着点儿稚气。白种人的年龄不太好估算,估计十六七岁?

    苏小帅可是上过网的人,网上美女见得多了。这样不需要滤镜就天然美的明星级美女聚集了六个,个头还一般齐,绝不可能是偶然的,这是国外哪个天团要出道了么?

    苏小帅正琢磨着,是说“你们好”还是“Howareyou?”,自己的英语可不怎么样……

    一个带头的美女走上半步,叉手行了个福礼,“公子万安,贱妾名喀丽丝,请问公子是唐人么?”

    说的居然是汉语,不过带着浓浓的陕西口音,非常的违和。

    苏小帅是陕西人,虽然自小就说普通话,乡音还是能听懂的,“我?我是兴平人,不过现在在南京上班。”

    “兴平?南京?……”喀丽丝口中喃喃自语,却是一副迷茫的样子。

    “兴平是咸阳下属的一个县。”会说陕西话,不知道兴平,很奇怪的不是?

    “咸阳?公子果然是唐人,我们总算是碰到主心骨了。公子,额们以后可怎么办啊?”

    本来端庄稳重的喀丽丝见到了唐人,眼圈儿一下子就红了,其他几个小姑娘也跟着一起啜泣起来。

    苏小帅最是见不得这个,双手乱摇,“别,你们别哭,有什么事儿好好说,谁领你们倒这儿来的?我想办法帮你们找到他们不就得了。”

    “我们的领头人都已经死了。我们是龟兹国的乐人,自小专门培养侍奉王室的。叶护派人送我们去长安,是要进献给天可汗陛下,随行的还有阿史那社尔将军留守的部下。

    我们遇到了沙暴,迷了路,在沙漠里转了好多天,粮尽水绝。因为我们是要被献给天可汗的,受到了最好的照顾,最后的食水都给了我们。

    陛下忠勇的士兵尽到了最后的努力牺牲了,我们运气好,找到了绿洲,可是这里没有粮食,眼看要饿死了。天降下公子来,一定是佛祖派来救我们的。”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叶护是谁?龟兹国?有这个国家么?天可汗?不是李世民么?”

    “叶护啊,就是我们龟兹国的国王啊。不过他这个国王是阿史那社尔将军立的,先王白诃黎布失毕不守臣礼,天可汗派社尔将军讨伐,捉走了先王,立他的弟弟叶护为王。

    如今局势渐平,叶护进献我们给天可汗,就是为了获得天可汗的认可。”

    苏小帅的脑子一下子混乱了,这似乎真的不是梦,什么白诃黎布失毕,什么阿史那社尔,根本就没听过的名字,怎么可能梦到?不过……长安?李世民?唐朝?!

    看六双大眼睛还在巴巴地盯着自己,苏小帅一拍脑门儿,“你们饿了是吧,我这有吃的。”

    摘下身后背的双肩牛仔包,里面是几包方便面和几根香肠。这是他为周末大干两天游戏准备的,还没来得及吃就睡着了。却跟着出现在这里,话说床怎么没跟来?

    湖畔支起了头盔铁锅,方便面的香味飘散,几个小姑娘拿着树棍做的筷子吃得欢,苏小帅在旁边毫无食欲,陷入了沉思。

    刚才跟着喀丽丝走了几百米,见到了倒毙在沙漠里的唐军小校,最后的希望也破灭了,除了获得了煮饭的头盔和一个背面是“贞观二十一年”的腰牌,更大的收获就是,自己真的到了唐朝。

    这不是玩儿我呢嘛?要是穿越到了城市或者农村,哪怕要饭,总有个活路,这沙漠里……“沙漠中发现千年古尸,疑似饿死的穿越者”?

    本来以为来了救兵,兴致满满的喀丽丝等六人,见苏小帅在那里一副沮丧的样子,心又凉了,摸摸嘴巴,“咱们几个人把公子的干粮吃了,他都没吃到…...”

    “这可是救命的东西,公子就这样给了咱们。”

    “咱们过几天还是要饿死的,呜呜呜。”

    “咱们临死前能遇到公子这样的好人,也是福分。”

    “可惜了咱们苦练了十多年的乐舞,专门服侍帝王的,却一次也没有真正表演过……我不甘心啊,呜呜呜。”

    喀丽丝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公子,我们商量了,要表演服侍帝王的乐舞给你,以后你就是我们的主人了。”

    苏小帅点点头,挤出一点儿苦涩的笑容。舞蹈什么的,他最不喜欢了,何况现在也没有心情。

    以前看春晚,遇到舞蹈,都是略过的,等着看小品和相声。不过看新认识的伙伴一副积极的样子,也不好打消她们的兴致。

    六个美女小姑娘一脸严肃的样子,双手合十,向西方拜了拜,开始了她们的舞蹈。

    苏小帅往后仰了仰,打算敷衍地看看,然后礼貌地鼓掌。然而舞蹈一开始,他就张大了嘴巴和眼睛。

    舞姿很优美,身段柔软,水平很高,这是预料中的事,这可是大唐第一天团的“皇家乐舞”。

    可是……原来专门给皇帝跳的舞和在公众场合表演的舞蹈完全是两回事……除了艺术,还充满了诱惑。

    这就是传说中的“天魔魅舞”么?作为一个刚刚22岁,血气方刚的小伙子,苏小帅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都忘记了刚刚“被穿越”,将来怎么办的烦心事。

    忘我中忘记了时间的流逝,眼看着舞者们开始“胡旋”,越转越快,忽然,一件带着体温的白纱衣落在了苏小帅的脸上……

第二章 黄粱一梦

    苏小帅从睡梦中醒来,整个人还处在懵逼状态。

    他刚刚做了个无比真实的美梦,以至于醒来的时候,半天不愿意动。

    屋内很昏暗,外面轰隆隆地在打雷,据说梅雨季节在南京就是比谁的胖次多。苏小帅就是被雷声弄醒的,抬头看看墙上的石英钟,已经中午十一点半了。

    自己这一觉睡了十个小时,临睡没有吃饭,肚子已经咕咕叫了。

    周六的中午对苏小帅来说,是游戏的开始时间。不过今天一点儿打开电脑的想法儿也没有,还在回味着梦境。

    天可怜见,小帅连女友都还没有,在梦里却享受了帝王级的待遇,实现了男人的终极梦想。可惜梦终究是梦,饭还得吃,还是对付一包方便面吧。

    小帅懒洋洋地拉开背包的拉链,突然瞪大了眼睛,背包里空空如也,还有几粒……沙子!!!

    穿越,真的是穿越!苏小帅一下子大脑充血,里面轰隆隆地响,蹭地跳了起来,椅子被踢翻了也没察觉。

    自己昨天刚买了这个二手背包,然后就做梦穿越了,这个背包肯定有问题。原来在那个世界睡着才会再穿越回来,那现在和唐朝的那个世界,到底哪个是梦呢?

    不过小帅顾不得想这个,兴奋得不行,去了一躺超市后,抱着背包就想睡觉,试试自己的推测对不对。

    然而他刚刚睡了十个小时,又过度兴奋,说什么也睡不着。

    心不在焉地打了几场排位,被同伴骂得不行,最后干脆把拿回家加班的活儿提前干,一个别墅的模型都建完了,这本来是打算推到周日晚上干的。

    上传到公司群,得到了宋老板的意外表扬,五分钟后电话就响了,来电显示,“渲染组邵学海”

    “你这个混蛋,怎么突然积极了。我特么明天要出摊赚外快呢,现在泡汤了,你个傻子提前干完活儿,宋资本家让我加班渲图。”

    “邵哥啊,渲图不比摆摊儿挣得多?宋叔虽然狠了点儿,不过还算公正,多干活儿,奖金肯定多发的。”

    到了晚上十点,数的羊足够一个军团的人吃一顿了,苏小帅终于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

    苏小帅再睁开眼睛,看到的是沙漠绿洲。推开横七竖八躺在身边的龟兹舞女,深吸了一口气,张开双臂,张望着周围晴朗的天空。忽然跳了起来,比了个手势,“Yeah!成功!”

    这才想起来得穿衣服,摇了摇头,先到湖里洗了个澡,清清爽爽,吹着口哨,穿上了被扔到各处的文化衫、大裤衩子和人字拖。

    看刚起来的舞女们还是一副悲壮的神色,招招手,“你们过来,咱们饿不死了。”

    看小帅变魔术一样,从背包里拿出铝锅、大米、冻肉、青菜、盐、酱油、各种调料,最后还拿出了一个手机。舞女们瞪大了眼睛,喀丽丝手捂着嘴,“公子,你会仙术?”

    小帅挠挠脑袋,“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睡觉就可以回到我来的世界,要什么几乎都有。”

    几个舞女呆滞了一会儿,抱在一起欢呼,喀丽丝擦擦眼泪,“佛祖果然派派了贵人来帮助我们,主人这不就是菩萨下凡么?我就说,有了唐人贵人,我们一定会获救的。”

    自己怎么就成了唐人贵人,还获得了菩萨称号的,苏小帅一脸的迷惑,不过这个事情目前自己也整不清楚。

    听喀丽丝话里的意思,“唐人”是极其有本事的象征,自己一直是普通人一个,如今成了六个超级美女的“主人”,听了喀丽丝对自己的推崇,不由自主的有点儿心虚。

    刚才一觉睡了三个多小时,舞女们已经开始搜集树枝做晚饭,嗯,下次记住带几个酒精块儿就好了。

    小帅在这里盘算着小日子,喀丽丝凑了过来,“主人,什么时候带我们走出沙漠,大展身手啊?”

    “嗯……”,小帅有点儿尴尬,他倒是想过这个问题。自己刚收了李世民的女人,这大唐是不敢去的。附近的龟兹要是发现了这件事,也得把自己抓起来。

    自己孤身一个人,凭什么对抗一个王国和一个帝国?还是世界上最强盛的帝国,这不是找死嘛?就算加上六个舞女,也不过七个人而已,自己这七人组合出去给人送菜么?

    喀丽丝刚摆脱了饿死的危机,就兴致勃勃地要出去,全是因为对自己这个“主人”的信任。

    可自己连一个公司都没指挥过,要出去“大展身手”对抗大唐?梦也不能这么做啊。

    “这个,我一次能带来的东西不多,咱们还是先筹备一段时间物资再说。”

    “那是!”喀丽丝神采飞扬,“主人是天降的菩萨,又是有本事的唐人,就算比不上天可汗,在这西域当个国王还是绰绰有余的。”

    看着喀丽丝蹦蹦跳跳地走了,苏小帅有点儿烦恼,这“皇家舞女”的要求就是高啊,作为主人,能说自己不行么?

    依他自己的意思,既然要躲着大唐和龟兹人,自己最佳选择就是带着六女找个安全的地方,过上逍遥自在的隐居生活。这普天之下,还有哪里比这沙漠绿洲更安全?

    算了,走一步算一步吧,先去吃饭。

    吃完饭天就黑了,喀丽丝过来了,“主人,辎重我们在沙漠里都丢失了,没有被褥,沙漠的夜晚非常冷,昨天晚上我们就差点儿被冻死。”

    苏小帅打了个响指,“想办法把我搞累,等我睡着后,马上叫醒我。”

    “把主人搞累”这件事舞女们很擅长,刚刚尝到欢爱的好处,也很乐意。于是,疲倦欲死的小帅,在睡着后马上被叫醒,连续六次,大家多了六个毛毯。小帅终于可以温暖踏实地睡着了。

    什么?这里有七个人?这个……你猜?

    睡在小帅怀抱里的喀丽丝,听到小帅在临睡前嘟囔着,“我总算知道一枕黄粱是怎么回事了,五分钟被叫醒六次,那边就特么两天了。”

    这件事的后果就是现实世界已经到了星期一,小帅还因为上班时间抱着背包,趴桌子打盹儿,被宋老板批评了。

    第二天早上,天刚蒙蒙亮,苏小帅就被身边的喀丽丝捅醒。小帅睡眼朦胧,“我还没有睡够……”昨天他两次1vs6,委实过度劳累了一些。

    “嘘!你看。”

    耳边传来隆隆的马蹄声,抬头一看,一队骑兵由远而近,马蹄激起的黄沙烟尘滚滚。

第三章 马匪

    众舞女也被马蹄声惊醒了,见来人没有打旗号,七八个人盔歪甲斜,显然既不是大唐的兵,也不是龟兹的,那就多半是马匪。一个个瑟瑟发抖,希望来人看不到自己。

    然而对方就是奔着绿洲来的,这么小的地方,大家就是想装鸵鸟都无法骗自己。

    只听一个马匪大声嚷嚷,“二寨主,幸亏你知道绿洲的位置,不然大家都渴死了。”

    另一个马匪叫骂,“他奶奶的,王东晓那伙人不是一直在突厥人的地盘儿做买卖么?怎么黑吃黑都跑到龟兹来了?这混蛋比官军都狠,货都抢走了还穷追不舍……咦?女人!”

    马匪也没什么纪律,那个穿着锁子甲的“二寨主”还没发话,土匪们纷纷下马,向众舞女扑来。

    舞女们一下子炸了窝,四散奔逃。马匪们穿着皮甲,总是有点儿不灵便,舞女们没什么战斗力,身法却都甚为灵活,左躲右闪,一时倒没有人被捉到。

    二寨主下了马,看地上还躺着个男人,喀丽丝在旁边瑟瑟发抖,拔出横刀走了过去,先得把这个不稳定因素解决了。好在对方不像是会武艺的样子,武器都没有,应该好对付。

    看着二寨主一步步走过来,喀丽丝望着苏小帅,“主人,快想想办法啊。”

    苏小帅抬头看了看逼近的匪首,一歪头,竟然又睡了过去。

    二寨主愕然,这厮是吓晕了么?这是哪个迷路了逃到这里的贵族公子?真是没用。当即放下了刀,回手从箭囊上摘下一根皮索,还是先把这厮绑了,或者能搞到赎金。

    喀丽丝带着哭腔推着小帅,“主人,主人,呜呜呜……”

    苏小帅被推醒,脸上露出笑容,“大王饶命,钱都给你。”手伸进了旁边的背包,似乎去拿钱,拿出来的却是一支上了膛,开了保险的贝雷塔M92FS型9mm半自动手枪。

    小帅双手持枪,对着匪首那张离自己不过一米的狰狞面孔扣动了扳机。

    清脆的一声枪响,匪首被爆头,脑浆喷了小帅一身。苏小帅跳起来,四下一望,见一个舞女已经被两个马匪抓住,情形甚是危急,跑过去,冲着两个马匪的后背一人来了一枪。

    两个马匪倒地,已经惊动了其他的马匪。小帅不敢停留,四处游走,清脆的枪声连响,很快又干掉了四个马匪。

    离小帅最远的马匪见势不妙,紧跑两步,上马逃走,苏小帅冲着背影连开三枪。然而小帅的枪法很有限,远了根本打不中,眼见着马匪一溜烟尘逃走了。

    苏小帅刚才表现神勇,等马匪死的死,逃的逃,暂时没事了,扑通一屁股坐到了地上,眼前发黑。

    他以前只远远地在殡仪馆见过死人,昨天近距离看了死去的唐朝士兵也就罢了,今天竟然连杀了七人,平静下来后手都在哆嗦。

    抬手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手上却沾满了脑浆和鲜血,再也忍不住,一下子吐了出来。

    几个舞女怕活的马匪,死的却不怕。围拢了过来叽叽喳喳,还好奇地要看小帅的手枪,喀丽丝一叉腰,“赶紧去收拢那几匹战马!”

    喀丽丝自己扶着小帅到湖边洗漱。这个湖实际上是一条地下河,在这里露出地面,形成了绿洲。洗澡在下游,洗漱和吃饭取水自然在上游。

    喀丽丝服侍着小帅洗澡,嘴里嘟囔着,“这杀人嘛,西域的男儿都见惯了,大唐的好汉自然更是不怕的。额看公子你是还没杀过人,将来杀得多了,就习惯了。”

    苏小帅表示不能同意喀丽丝的观点,也不想形成这个良好习惯。不过他没反驳喀丽丝的话,倒是偏到了另一个话题,“我说你们这个陕西土话听起来也太逊了,等以后得跟我学普通话。”

    “谁让额们龟兹是番邦小国呢,只能跟去过长安的商人学唐语。商人到了大唐,地位也不高,没机会接触朝堂,只学了长安的土话。

    据说在长安的朝堂上说的都是河洛音,说土话是要被笑话的。额们要是真到了长安,也是要先在鸿胪寺学河洛音和礼仪,才能见驾的。”

    得,原来是这么回事,这就是错打错着了。要是她们说什么鬼河洛音,自己还真不一定听得懂,还是各地的土话源远流长嘛。

    苏小帅的文化衫沾了血迹,喀丽丝洗了一遍,还是没洗掉,暂时晾晒了起来,反正沙漠的气候,一会儿就能干。小帅光着膀子召集了众女,打算开会协商下下一步的计划。

    然而这个会让小帅大失所望,七个臭皮匠并没有变成诸葛亮。舞女们跳舞水平顶级,其他的全然不懂,也没有任何主见。

    唯一有点儿想法儿的喀丽丝也就是觉得这个绿洲不能呆了,至于去哪里,下一步怎么办,众女都是抬头望着小帅,忽闪着大眼睛,“一切由主人定夺。”

    苏小帅的肩膀上一下子压力大增,“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这句话在嘴边儿绕了好几次,怎么也不好意思说出来。

    他忽然理解宋老板了,宋老板是剥削大家的剩余价值,可是自己这些员工一个个躺平,老板踹一脚走一步,谁也不用管公司的未来。

    如今自己成了做决定的人,才知道这压力和困难有多大。这么说,宋老板开豪车养小三,没事就去会所放松放松,也是情有可原的。

    心里想着这些一旦在公司同事中间说出来,会被集体暴打的话,苏小帅无奈地作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咱们收拾好辎重,马上出发。”

    众女的执行力还是有的,很听小帅的话。七个死去的马匪被剥了个精光埋在沙子里。小帅这才看到这帮马匪有的是唐人,有的是高鼻深目之辈,这西域的土匪显然人员构成很复杂。

    匪首的铁甲和马匪们的皮甲都臭烘烘的,被洗干净晾晒了起来。马背上的水囊被反复的清洗后,灌满了水。马匪的弓箭、横刀虽然这里没人会用,也都放在了马背上。

    喀丽丝搜出一袋子拜占庭金币和更多的波斯银币,一堆带着可疑血迹的首饰,还有一堆贞观通宝,颠颠儿地跑过来交给小帅。

    苏小帅亲自把子弹壳都捡了起来,放进背包,想了想,又把那个唐军的头盔装了进去。

    大家都不知道那个跑了的马匪会不会带着大批同伴来复仇,万一人家远距离用弓箭攻击,小帅的手枪屁用不顶。

    再说这种意大利手枪一共才十六发子弹,也用得差不多了。至于补充子弹...…实际上这手枪是要马上还回去的,弹壳都一个不能少。

    这里显然很不安全了,必须尽快离开。苏小帅想和六女在这里隐居的计划还没提出来,就夭折了。

    中午的时候,粮食器具、晾干的盔甲也都装到了马背上。七个人没有会骑马的,这个构成奇怪的队伍,一起牵着马,仓促地开始了在西域的流浪。

第四章 驼队

    苏小帅率领的娘子军是看着太阳的位置往北走的。诸女听原来的领队说过,南面是沙漠深处,不管要去哪儿,先要走出这个沙漠。

    大漠的风光看久了,非常的无聊,和美女聊天就有趣得多了。“喀丽丝啊,现在这么热,是几月份啊?”

    “现在是贞观二十三年六月,要是冬天啊,可是冷得要死呢。”

    “那个腰牌上明明写着贞观二十一年…...”

    “那是两年前阿史那社尔将军出征时候打造的。”

    “额,那我可白上网了,查了那么多没用的东西。等等,你说两年前,那李世民应该已经挂了,嗯,就是已经死了的意思。”

    “天可汗陛下已经驾崩了么?主人在仙界可以知道这种事情?那额们跟了主人就对了,不然要是到了长安,没准儿要殉葬。”

    “你当大唐跟龟兹一样么?我都查到了,阿史那社尔要求殉葬昭陵,都被李治拒绝了。”

    “新的圣人叫李治么?主人的身份当然可以叫,额们是不敢称呼名字的。不过,我们作为先皇的人,肯定是要打入冷宫的。”

    “那可不一定,这位李治陛下,收他爹的女人可是挺有名的……”

    胡乱聊了一会儿,小帅又问了另五个舞女的名字,额,自己的女人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小帅可能是独一份儿。

    五个人说完名字,小帅一个也没记住,“你们的名字太奇怪了,我给你们另起一个吧。”

    五女一起行礼,“谢主人赐名。”

    苏小帅严肃地思考了会儿,赐名曰:热巴、娜扎、丽娅、依扎、红妹。

    晚上宿营的时候,马被栓成了一圈,喀丽丝一边铺毛毯一边遗憾,“要是有帐篷就好了。”

    “这个可以有,一会儿推醒我,不过我现在睡不着,你们再想想办法啊…...”

    …………

    南京理工大学汤山科研试验中心,西门,晚7点。

    邵学海把迷迷糊糊的苏小帅扶进了一辆白色奔驰S320汽车,一边嘟嘟囔囔地抱怨,“我说小帅啊,咱俩什么关系,不用跟我这么客气。我那天骂你就是一时激动,还能真生你的气?

    你出钱请我打靶,这是应该的,孝敬大哥我的事情要常干,不过你都困到在打枪的时候睡着,这就过了。

    不用这么累,改天我也能等,这下你上了靶场的黑名单了,我就说游戏要少玩儿……”

    “滚,谁是你小弟,说你胖你还喘上了。要不是打靶必须两个人来,我能叫你?

    当然,还有个次要原因,其实是因为咱们公司在这里包活儿,作为关系单位,靶场送了宋老板两张招待券,宋老板看我干活儿努力,送给我了。”

    “我看错你了,原来招待券是白来的。别把宋资本家想那么好,上周我还看见老宋领公子去‘真枪会’靶场玩儿,人家是嫌这儿太远不爱来,宁可五十元一颗子弹在市内玩儿。

    你这个抠门儿货,要是真诚心请我,咋不也请我去真枪会?”

    “有的打就不错了,你还挑挑捡捡的。”

    苏小帅能说是因为城里的靶场看得太严,所以才不去的么?那里教练贴身陪练,加无死角监控,安检严到空包都不让带进去,打完数了弹壳还要到靶上数弹头,小帅根本无机可乘。

    当然这里也很严,枪不能带出屋,要数弹壳,对普通人足够用了。

    不过小帅这种情况谁能想到?练了会儿,学会了怎么开枪后,偷偷吃了安眠药,困劲儿上来,把枪塞进空包,神不知鬼不觉。

    哥们儿误会就误会吧,跑到靶场来是为了临时借把枪,去唐朝杀人,这话说出来有人信么?

    邵学海坐进驾驶室,“今天我来开,我还没开过公司的奔驰呢,你在后座赶紧补补觉,到家了我叫你。”

    苏小帅嘟囔了一句,“睡了就赔了,空跑一趟。”

    忽然从背包里拿出一个头盔,“邵哥啊,你是我朋友里最有学问的,我这有个唐朝的头盔,你看是不是很值钱?你反正天天上网带货,看能不能卖个好价钱?”

    邵学海回身接过,看了看,“嗯,这个高仿品做得不错,还特意做旧加了这么多刮痕,我试试,叫价两千估计能卖出去。”

    “这就不能是真的么?”

    “唐朝的铁盔就没有真的,早就锈烂光了,只能从陪葬的陶俑里看样子。唐朝的铁盔大部分是分瓣的札盔,这种一体的也有,比较少见,你淘这玩意花了多少钱?”

    “我是捡的,你就随便卖吧。”

    苏小帅很伤心,看来铁器以后不用拿回来了,真货当高仿卖,这上哪儿说理去。

    邵学海发动了汽车,小帅在后座咬牙切齿,挺住不睡,过了会儿,“邵哥,你靠边儿停下。”

    邵学海莫名其妙,打了右转向灯靠边临时停车。只见小帅下车,向路边一个旅行用品商店跑去,过了会儿,背了四个折叠式帐篷跑了回来。

    上车后将一个帐篷放进双肩包,紧紧抱在怀里,一头睡了过去。

    邵学海摇摇头,这个咸鱼好友最近特别忙的样子,真不知道在忙什么。

    车到了钱塘路小区,邵学海叫醒了小帅,拎着唐朝头盔打车走了。苏小帅安眠药的劲儿还没过,上了楼,把第二个折叠帐篷装进背包,很快又抱着背包睡着了。

    …………

    在沙漠里步行,速度是很慢的,时而还会遇上沙暴,分不清方向,不过小帅再睡一觉后就有了指南针。

    现代的快递员在给小帅送来一吨黑豆的时候,很奇怪地在房间里四处打量,打死他也猜不出这黑豆是给另一个时空的马匹准备的。

    随后几天,马背上的东西逐渐增多,除了折叠式帐篷,还有沐浴露、牙膏牙刷、杯子、暖水壶、菜刀菜板、手电筒、平板电脑、太阳能充电宝等各种奇奇怪怪的东西。

    小帅的带货很随机,需要什么,想起来了,就搞点儿什么。舞女们在沙漠里还能偶尔洗澡,只需要小帅多打几次盹儿而已。

    每次小帅睡醒后的开包仪式,是舞女们最快乐的时候,主人指不定带给她们什么惊喜。现在她们已经开始追剧,窥伺“仙界”的生活。小帅也换上了白袍子,很有土豪的派头,戴了口罩、墨镜,还涂了防晒霜,只有晚上宿营才换回正常的服装。

    走了八九天的时间,不愁吃喝的沙漠旅程似乎也不是那么难熬。当舞女们吃到了新鲜的榴莲的时候,终于走出了沙漠。

    榴莲是纯正的泰国货。穿越的第一天,小帅心潮澎湃的时候,做了很多设想,第一步就去申请了护照。

    十天过去了,苏小帅的护照到手,请了假去泰国,准备按最初的计划买枪了。唐朝太危险,没枪心不安。到靶场去借枪,可一而不可再,没病吃安眠药也有害健康嘛。

    离开了沙漠,即使是荒凉的古道也显得那么可爱,在路边刚刚扎好营,驼铃声声,一只驼队从西边缓缓而来。

    天色渐黑,驼队也在不远处扎营了。苏小帅甫一穿越就碰到马匪,对唐朝的世界充满了戒心,有向被迫害妄想狂发展的趋势,根本不想和对方交流,然而对方主动来找他了。

    来人是个圆脸巻髯的胡人胖子,带着一个侍从,侍从手里抱着一坛葡萄酒作为礼物。

    胖子眼珠灵活,见小帅皮肤白皙,衣服质地精美。又左右看了看小帅这边精致的帐篷、漂亮的侍女,立刻脸上笑眯眯地,叉手鞠躬为礼,“康国行商康禄,见过上国贵人。”

    唐人的地位这么高,胡人见了就要行礼,苏小帅觉得不大习惯,上前扶了起来,“不要这么客气……”

    这胡商如此有礼貌,看样子是个好人啊,就是身上的味道不大好,想必是长途旅行没有沐浴的机会。

    小帅刚刚有了这样的想法儿,胡商营地那边忽然传来一声女孩子的惨叫,听声音甚为稚嫩,远远地传了过来。

第五章 胡商

    胡商的营地传来女孩子的惨叫,叫了几声就停了。

    舞女们无动于衷,胡商康禄也仿佛没听见。见苏小帅一副疑惑和紧张的样子,康禄笑嘻嘻地,“打扰贵人了,这不过是在教训奴隶而已,贵人难道从来不打你的侍女么?”

    奴隶,听着这个陌生的词汇,小帅叹了口气。

    在现代社会其实也有奴隶的,只不过虽然那不是个和平的世界,小帅却有幸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国家,有奴隶的时代似乎是很久远的事情了。

    喀丽丝为首的六个舞女就是以小帅的奴隶自居的,不过他一直把这当成几个女人对自己这个救命恩人的讨好,哪里曾打过她们?

    舞女们对小帅一直谨慎忠诚,一来小帅救了她们的命,二来,舞女们自小受到的对皇家主人愚忠的教育也很成功。

    这同时也带来了个副作用,舞女们总认为自己的主人小帅当皇帝或国王是很自然的事,让小帅十分烦恼,这玩意是想当就能当的么?

    既然到了万恶的旧社会,入境随俗,不习惯也得习惯。解救天下的奴隶?苏小帅自问是做不到的,人贵有自知之明,能让身边的人过得快乐自在,就很不容易了。

    小帅调整了下表情,“来,这边请。”

    热巴搬来了个折叠饭桌,娜扎和丽娅拿来两个小塑料马扎,依扎摆上了泰国水果,红妹抱了暖水瓶泡了一壶绿茶,倒在两个瓷杯里。出门在外,小帅觉得这样待客已经挺简陋了。

    这一切看在康禄的眼里可是奢侈华贵得一塌糊涂,就是康国的国王出门,也没有这个派头儿,摇手不敢和小帅对坐。

    小帅拉住胖胡商把他按在座位上,“坐吧,我不是什么贵族,我叫苏小帅,是咸阳人,偶然到了这里,你来了正好,我正想请教一下这西域的路线呢。”

    康禄勉强坐下,“咸阳苏氏?是始平苏家的公子吧?我曾去过那里行商,无缘见过苏公子。

    苏烈将军先登陷阵,夜袭阴山,攻破了颉利可汗的牙帐,为击灭东突厥立下大功,可是威名赫赫,我虽偏处西域,还是听说过的。”

    “苏烈?哦,苏定方啊,那可是我的老祖宗。”小帅这才知道,原来兴平县现在叫始平。

    康禄似乎知道了苏小帅的身份,小帅知道他误会了辈分,不过差一不二,反正基本那么回事。

    “左卫中郎将大人可是卫国公的部下,不知道苏公子见过李卫公么?”

    “卫国公?李靖啊。”小帅想了想,“今年他已经过世了。”

    也得亏最近上网搜了搜贞观二十三年的消息,小帅还能和人谈上两句不露怯。

    康禄看了一眼几匹战马,还有帐篷后面堆放的刀枪弓箭什么的,试探着问:“这里怎么就这么几个人?苏公子的侍卫呢?”

    “啊这……”苏小帅不擅说谎,不过也知道不能暴露实情,“他们……他们啊,有事出去了,很快就会回来。”

    看小帅说到侍卫磕磕巴巴地,康禄转了转眼珠,不再谈这个事情。这位苏公子连路都不知道,要问自己,那些侍卫想必凶多吉少。

    小帅非常地郁闷,自己不会忽悠,很难混啊,要是陈医生在就好了。

    陈远琪是他的高中同学,在鼓楼医院搞行政,那小子吹起牛来两个小时不带重样的,肯定不会像自己这样骗人都不会。

    康禄喝了口茶,“这种新茶鲜醇甘爽,以前未曾得见,苏公子真是雅人。这西域风沙漫天,非公子久居之地。这里往西是多褐城和龟兹,往东是焉耆,再往东经高昌一直走就回长安了。

    公子要是不嫌弃,我们可以一路同行,到了咸阳,我们还需要公子照拂呢。”

    康禄聊了一会儿就告辞了,一直在旁侍立默不作声的喀丽丝凑了过来,“主人,这个康禄靠不住,是个坏人。他打量我们几个就像在看货物,还贼眉鼠眼地看咱们的宝物。”

    小帅从现代拿来的小东西没有值钱的,不过即使塑料凳子在这里都是没有的稀罕物,人家作为商人眼热是很正常的。

    不过小帅比喀丽丝更加不信任这些古代人,除了死忠的六个舞女,他看谁都像马匪。“这样吧,我马上睡觉,去那边搞自保的武器回来,你们留两个人轮流值夜班。

    没事的话明天就和他们拜拜,决不能和这些心怀叵测的家伙一路同行。”

    苏小帅把一袋拜占庭金币扔进了背包,买枪或者可能用得着,想了想,又把一把短横刀装进了包里。

    …………

    曼谷,枪店一条街。

    这里有八十多家枪店,苏小帅在里面逛了逛,傻眼了。

    小帅来曼谷,就是因为这里有落地签,手续比较方便,多等几天,唐朝那边就多了几分危险。

    再说小帅对国外基本两眼一抹黑,还是先来近的地方碰碰运气,听说泰国讲中文就能随便走,还能刷手机付款,网上随便搜了下曼谷可以买枪,就兴冲冲地来了。

    这店里确实卖枪,长的短的都有,却都是民用的,没有小帅想要的冲锋枪。

    长枪装不进包里不考虑,这冲锋枪属于军品,人家正规枪店也是不卖的。实在不行就先买七把手枪?小帅问了问价儿,特么就是宰人的高价。

    为了救命,价高也认了,要买的时候,店员笑眯眯地,“请问您在泰国有工作许可么?”

    啥?买枪还要在泰国工作?

    “我们还需要你在泰国的住房证明,查你的存款证明、身份证明,还需要录你的十指指纹,查你的犯罪记录……”

    犯罪记录什么的小帅是没有的,在泰国买房子?就是真买这房产证是一天两天能下来的?唐朝那边没准儿就被人灭了。根据小帅的分析,自己要是死在了唐朝,现代这边多半得变植物人。

    小帅伤心地走出了枪店,店员在后面偷笑,这种彪呼呼上来就要买枪的,每个月他都能碰到几个,咱们泰国可也是有法制的。

    刚出门,一个个子矮小,黑乎乎的泰国土著凑了上来,用磕磕巴巴汉语搭讪,“兄、兄弟,我叫班沙,要买枪么?比枪店便宜五倍,送子弹,不要证件。”

    这小子鬼鬼祟祟,一看就不像正经人。不过小帅在唐朝那边的形势比这里危急多了,就是坏人也得冒险一试。

    小帅跟在班沙的身后,走进了一个小巷,两个染红头发的小痞子从两边冒了出来。

第六章 巧遇林不二

    班沙拿出手机,“我知道你们不带现金,赶紧转账,两千,不多要你的。”

    “枪呢?”

    三个曼谷痞子相对哈哈大笑,“你试图非法获得枪支,触犯了泰国法律,我不举报你,你总得给点儿封口费吧?”

    苏小帅转身要走,“不卖拉倒,要钱没有。”两千不是没有,可小地痞哪有什么信誉?给了两千,铁定接下来要两万,榨干为止。

    “呦嚯,敬酒不吃吃罚酒。现在涨价到两万了,没有就要你一根手指。”班沙打了个眼色,两个小弟一人掏出一把弹簧刀,挡住了去路。

    小帅白来了泰国一趟,正火儿着呢。唐朝那边形势危急,还不知道怎么办,这几个小痞子好死不死地要讹诈他。

    苏小帅没练过武术,不过他身高一米七六,比矮小的班沙高半个头。

    他才不相信曼谷的小痞子会什么功夫,擒贼擒王,一伸右手就抓住了班沙,往身前一拽,左臂勒住了他的脖子,右手从背包里拽出了一把四十厘米长的环首横刀,架在了班沙的脖子上。

    横刀再短,也是西域土匪们战场上拼命的武器,远不是小痞子手里的弹簧刀能比的。看刀刃寒光闪闪,上面还带着可疑的暗红色血迹,两个小痞子差点儿尿了裤子。

    两人赶紧后退,一个手里的弹簧刀还掉在了地上。

    班沙却是非常光棍,“别怕他,他是娇贵的华夏人,不敢在泰国杀人,咱们烂命一条,跟他拼了。要是这次怂了,以后咱们哥儿几个会成为笑柄,还怎么混?”

    班沙对小弟说的是泰语,又快又急,小帅不知道他说的什么,见小痞子又捡起了弹簧刀,两人慢慢靠近,跃跃欲试,怒从心头起,左手抓住班沙的左手按在墙上,右手一刀就剁下了小指。

    见小帅来真的,两个小痞子手一抖,弹簧刀都掉在了地上,转身就跑,瞬间没了影子。小帅放开班沙,横刀在手,“滚!”

    班沙恶狠狠地看了一眼小帅,“算你狠,今天我认栽,你等着……”

    狠话还没撂完,身后传来声音,“你现在该做的是把手指头捡起来,赶紧去医院,还能接上,而不是在这里废话,血再流下去,你就活不成了。”

    班沙回头一看,一个华人从小巷里面转了出来,带着蔑视的表情盯着自己,还拍着双手,给小帅鼓掌。

    没想到这次碰上茬子了,这小子居然还埋伏了援兵,班沙不敢再发狠,捡起手指,一路滴血,向医院方向跑去。

    苏小帅疑惑地看着自己这个“援兵”,根本不认识。来人比自己稍矮,一张脸帅气到妖艳,让人一见就很难忘记,自己确信没有见过这个人。

    “兄弟,别想了,咱们没见过,我不过是路过。你要是被人讹了,我管都不会管。我是看他们拿出了刀,就想帮你一把。没想到你行啊,够心狠手辣,自己就解决了,我喜欢。

    我叫林不二,泉州人,初次见面,幸会幸会。”

    苏小帅把刀插进背包的刀鞘里,和林不二握手。路见不平,准备拔刀相助,这显然是个江湖好汉。苏小帅居然能被这样的人认可,搁十天前都是不可能的。

    喀丽丝说得对,这人啊是会变的。苏小帅原本是个老实巴交的小伙子,意外穿越到了唐朝,为了保命杀了七个马匪,这人的气质就悄悄发生了变化。

    官方禁枪,禁止管制刀具这绝对是英明的行为,手持利刃,杀心自起。苏小帅在唐朝杀过了人,刚才又被流氓地痞讹诈,手里有横刀,这脾气一下子就爆发了,剁人手指头也不哆嗦了。

    林不二拍拍小帅的肩膀,“我就喜欢兄弟这样爽快狠辣的汉子,游客在外国吃哑巴亏的多了,都是咎由自取,就不该惯着这帮烂人。

    兄弟你这算正当防卫,最多算持有管制刀具,罚点儿钱就了事,没什么大不了的。

    咱们华人就应该抬起头来,湄公河惨案糯康能被捉住弄死,在东南亚这片儿,犯我华夏者,虽远必诛还是办得到的。”

    “我没林兄这么高的觉悟,我就是最近遇到的事情太着急烦心,才脾气火爆了点儿。”

    “有脾气才是好汉子嘛,对了兄弟,你怎么跟班沙那个烂人搞到一块儿的?”

    “他说有枪卖给我。”

    “哈哈哈,他一个小地痞哪里弄得到?不过没事讹游客罢了。你要买找我啊,请我喝酒,我就告诉你到哪儿买得到。”

    两人到了酒馆,时间还没到十一点,泰国这个分时段禁酒的地方无酒可喝。两人点了炭烧蟹、咖喱鱼饼、冬阴功,又来了一盘咖喱芒果香饭,喝着饮料闲聊。

    这林不二出身大院,不过天生是个不安分的主儿。不愿意按长辈安排的前程过日子,却自己在网上开了个店卖莆田高仿鞋,就求个自由自在。

    后来造假的被打击,不二没了生意,竟然跑到东南亚来厮混,家里老头子气得跳脚、血压升高是不言而喻的事情。

    “我说苏老弟,你的需求啊,去北大年啊,在曼谷可搞不到。”

    “我在泰国人生地不熟,到了北大年还是两眼一抹黑,要不不二兄你帮帮我?”

    不二的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我到曼谷是来找人妖快乐的,傻子陪你去北大年那个鬼地方,反抗军时不时地造反,我可还没享受够人生呢。”

    不二要是积极地帮忙,小帅没准儿会起疑心,他不管这事儿,苏小帅反而放心了,从背包里摸出两枚拜占庭金币,“今天林兄仗义援手,不成敬意。”

    不二眼睛立刻圆了,接过去翻过来看了看,“我靠,不但是金子,还是文物,苏老弟你土豪啊。

    这玩意我喜欢,不过刚才我根本没帮上你。看老弟你的诚意,北大年我去了,那里我还认识几个说了算的,酒不喝了,咱们马上走。”

    …………

    大唐西域,丝绸之路南古道,苏小帅营地。

    小帅在睡梦中被喀丽丝推醒,一下子跳了起来,跟着喀丽丝走出了帐篷,外面黑漆漆地,也不知道半夜几点。

    几个舞女都已经聚拢在一起,站岗的依扎和红妹嘘了一声,“有情况。”两人一手一个强光手电筒,同时打开,黑暗被刺破,三十多个康国粟特胡人的身形显现了出来。

    这些胡人弯着腰正慢慢靠近,一身白衣,大胡子、深眼窝、高鼻梁,手里的弯刀在手电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浅色眼睛反射出的光点儿犹如狼群。

第七章 屠杀

    三十多个胡人半夜里持刀而来,绝不可能是来说晚上好的。

    偷袭者骤然遇到强光刺激,眼睛被晃花了看不清东西,都是一阵呆滞。

    苏小帅毫不犹豫,趁机从背包里拽出一把迷你乌兹冲锋枪,打开枪托,上了弹夹,打开保险,勾动扳机,二十五发子弹在不到两秒的时间就全部射了出去。

    八九个人被撂倒,小帅上了第二个弹夹,袭击者眼不能视物,还处在混乱中,又是八九个人倒下。

    袭击者终于反应了过来,发现了不对,转身往回跑。这些商人的护卫武装毕竟不是军队,跑得一窝蜂,被小帅追在身后,一顿突突,只有三个人跑回了自己的营地。

    苏小帅一共只有四个弹夹,不得已之下,搬动快慢机,改成了半自动。当康禄带着贴身侍卫和账房出来查看,贴身侍卫被一枪崩了以后,余下五个人都跪下举手,投降了。

    喀丽丝陪在小帅的身边,依扎和红妹一直用手电照着敌人,娜扎和丽娅跑回了营地,找了几根皮索回来,把几个跪着的俘虏都结结实实地绑了起来。

    苏小帅刚打了个哈欠,正要说什么,热巴跑了过来,“主人,这边有情况。”

    小帅跟着走了过去,见三个大帐篷里,挤着一堆奴隶,基本都是八九岁的小孩子,手脚都绑在一起,瑟缩在一块儿发抖。苏小帅困得要命,一挥手,“天亮再说吧。”

    苏小帅睡着了,侍女们还是轮流站岗,小帐篷被搬到了胡人营地,大家包括苏小帅都觉得胡人的帐篷味道太大,不可忍受。

    小帅睡觉并不是不负责任,他是觉得手里的子弹剩余太少,没有安全感。等他早上一觉醒来,包里装了两千发9x19mm子弹后,这安全感就大多了。

    又睡了个回笼觉,醒来包里又有了六把瓦尔特CCP手枪和一背包的子弹,至于维护包和枪油,这个不急,等下次吧。

    侍女们只看到小帅睡一觉就神奇地变出冲锋枪,不知道小帅为了这个吃了多少苦,遭了多少罪。

    从曼谷去北大年要坐船,横刀带不上船,被苏小帅直接扔了。几千块钱的玩意直接扔,林不二只能表示土豪的世界他不懂。

    小帅是有苦说不出,他预感到要是一旦睡着,在唐朝醒来,如果是白天,那什么事没有,如果是夜晚,那就一定面临着危机。

    所以这次睡着,一定要带着枪回去,那这把横刀就只能割爱了。至于留在酒店?这种开刃的刀又不能卖,徒然耗费房钱,若是被打扫卫生的发现,还是个麻烦。

    于是小帅挥挥手,豪气干云,“这玩意我有的是。”

    曼谷到北大年的船要走一天,害怕路上睡着,小帅是带着一罐子速溶咖啡上船的,一个通宵后,小帅顶了个熊猫眼到了北大年。

    等复杂的交易过程终于完成,小帅抱着背包就昏睡在了酒店的床上,把后背交给了新认识的朋友林不二。

    小帅是实在挺不住了,而且不二一句“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让他产生了极大的信任感。

    不知道在他睡着后,不二转了好几个圈子,揪着自己的头发,“我特么还被当成好人了,真是奇怪的经历。不过,被人信任的感觉真他娘的好啊。”

    小帅并不知道他考验了不二的人性,是多么冒险的事情。别人干他这种大事,都要先有一个能绝对信任的团队,小帅仓促上阵,毫无准备,没死在北大年,算是极大的运气。

    一个回笼觉醒来,苏小帅伸了个懒腰。这觉睡得舒服,这几天的压力终于缓解了。

    抬头看看蓝蓝的天,这大漠边上的戈壁也有好处,只要没有沙暴,天总是蓝的。

    泰国那边正是雨季,一天总得有段时间大风大雨的,南京那里就更惨,梅雨季节,人都要发霉了,这大漠边缘干燥的风,让小帅觉得分外的舒适。

    在喀丽丝的服侍下洗漱完毕,小帅觉得自己太腐败了,他抗议过,自己有手有脚,年纪轻轻的,不用服侍,没用。

    服侍自己穿衣洗漱是喀丽丝的特权,其他几个侍女也默认了喀丽丝在众女的首领地位,你不让服侍,喀丽丝死活不干。

    早餐后是泰国芒果,这玩意吃不了两天了,现代位面小帅已经达成了泰国之行的目的,就要回国了,回国再买也没有这么新鲜了。

    穿越了,小帅还对能在西域吃上芒果沾沾自喜,妥妥的胸无大志。

    可惜身边也没有能劝谏他的,几个舞女相信他能西域称王,是出于对他展示的“神迹”的迷信,她们本身也没什么政治见识。

    她们见过的先王白诃黎布失毕就是个昏君,现在的龟兹叶护头领也是个无能之辈,她们连论语都没读过,更不知道明君该是个什么样子。

    所以苏小帅在这个七人组合中独断专行,继续研究着他的小日子,“来来来,你们过来,这是给你们配的手枪。”

    六女对当初打死马匪的手枪被还回去一直非常可惜,如今人手一支,欣喜异常。

    小帅还担心她们学不会这玩意,自己可是生在现代,军训的时候就打过枪,才能迅速掌握枪械的使用的,她们行么?

    小帅小看古人了,舞女们心思灵巧,又是自小锻炼舞蹈,身手的灵活性远超小帅,教了她们一遍就都学会了,也没发生不开保险就扣扳机的事情。

    每人试射了十发子弹,水平就已经和小帅差不多了,以后射击水平迅速超过小帅是可以预期的。

    依扎和红妹拎着枪站在了小帅的身后,自觉地当起了贴身女保镖,小帅怡然自得。嗯,这么拎着枪显得杀气腾腾的,不符合她们的气质,似乎缺条武装带。

    身后带了女保镖,小帅有了点儿卡大佐的派头儿,“走,看看俘虏去。”

    康禄可没吃饭,被绑了半宿手脚都麻了,见到小帅噗通一声就跪下了,“苏公子别杀我,我家是康国富豪,我愿意出大笔的赎金,要多少都行。”

    有钱得有命花才行,这点小帅还是懂的。七个人去遥远的康国要赎金?头脑发昏才会那么干。

    小帅一直对那个跑了的马匪耿耿于怀,隐患啊。这几个人要杀自己,留着是后患,按理说就应该斩草除根,可是这么心狠手辣真的好么?

    妇人之仁,优柔寡断,说的就是小帅,想了半天还是下不去手,“嗯,先饿着他们,再去看看那帮奴隶。”

    奴隶们被叫出来集合,望着新主人,眼神里都是麻木。

    “唉,都是一群可怜的八九岁的小孩子,不要绑着了,赶紧解开,给他们做饭吃……嗯?这有个大的,还是个美女?”

    苏小帅走了过去,这个在小孩子奴隶群里鹤立鸡群的美女受到了特殊待遇,戴着手铐,脚上栓着铁链,如一只受伤的兔子楚楚可怜,警惕地望着走过来的小帅。

第八章 天生媚骨

    小孩子们都是用皮索绑着的,小帅下了解放他们的命令,侍女们也觉得小孩子们怪可怜的,热巴、娜扎和丽娅快手快脚地解开了他们的绑绳。

    孩子们被绑惯了,得到自由后都很茫然,眼光一起看向那个带着手铐脚镣、一身黑纱的女子。

    女子抬头望向小帅,跪了下去,“主人愿意善待这些小孩子,在把他们卖出去前让他们过几天舒坦日子,让我做什么都行,我愿意尽心尽力地服侍主人。”说的居然是汉语。

    她这一跪,铁链哗哗作响,小帅摇摇头,把她扶了起来,“我卖他们干什么?我又不是奴隶贩子,你们自由了。来来来,把手铐铁链什么的搞掉。”

    女子看起来十六七岁,和喀丽丝同龄,站起来比喀丽丝稍矮点儿,目测也超过了一米六。

    貌似有汉人的血统,黑色的头发,只是捎带卷曲,这也许是她会说汉话的原因。眼珠却是稍微泛红,看起来很诡异。

    细腰盈盈一握,大腿修长笔直,和小帅说话的时候,头部自然后仰,盼顾之间,带着魅惑,所谓的天生媚骨,小帅只觉得一股热气直奔下三路而去。

    女子的媚态能忽悠小帅,却对同为女子的喀丽丝无效,喀丽丝对这个女子十分警惕,“主人,这个女人有问题,康禄单独给她戴上手铐和铁链,没准儿她有特殊的危险,还是先盘问盘问。”

    小帅毫不在意,“康禄是坏人嘛,这么个小姑娘能有什么危险,看手腕和脚脖子都磨出血印子了,康禄真不是东西。”

    喀丽丝也觉得这个女子即使有危险,也主要是怕小帅中了她的美人计。就她这个小身板,孤身一人,就算有什么坏心思,也兴不起大浪,就不再提。

    女子瞥了一眼喀丽丝,又看了看小帅身后提着手枪的依扎和红妹,脸上莫名地露出嘲讽的笑容。

    女子的手铐上有锁孔,丽娅跑去找钥匙了,脚上的铁链就要靠砸了。

    娜扎找了胡人固定帐篷的锤子,小帅接过来,用地上的石头垫着,砰砰乓乓一顿砸。等丽娅从康禄的账房身上搜出钥匙,铁链已经砸开了。

    等看着戴了很久的手铐也被打开,黑衣女子眼泪不自觉地流了出来,随即立刻又镇定了,“主人,这些奴隶可是一大笔财富,你真的要给他们自由么?”

    这个时候小帅穿越者的骄傲就显现出来了,“我有的是赚大钱的办法,不过现在先要保证人身安全罢了。

    如果我有足够的能力,恨不得解放天下所有的奴隶,现在救几个身边的人,不过是顺手罢了。”

    黑衣女子喃喃自语,“主人的话不完全对,这世上好多好多坏人,就该抓起来当奴隶的。”

    女子来回溜达着,活动着手脚,“主人也要把我放了么?不留着我陪侍你?”

    小帅头脑一热,差点儿就要答应,想想还是罢了,“我要是看到一个漂亮女子就强留下,那成什么人了?”

    喀丽丝斜眼看着女子,“主人就是选妃,也要选家世清白,人品端庄的良家女子……”

    正在活动手脚的黑衣女子突然冷笑一声,身形一晃,忽然看不清身形,围着小帅转了一圈,依扎和红妹的手枪不知怎么就到了她的手里,百忙中还摸了喀丽丝脸蛋儿一下,“好香。”

    她昨晚听到了屠杀胡人侍卫的密集枪声,现在见小帅一伙儿连一个卫兵都没有,显然是使用了高级的武器获胜,把手枪拿在手里看了看,“哼”了一声。

    小帅和众女都是大惊,还没等反应过来,女子身形晃动,枪又回到了依扎和红妹手里。

    黑衣女子拜伏于地,“主人,我发过誓,如果谁砸掉我的镣铐,救我出苦海,我会一生伺候他。如今主人做到了,还不是因为贪图我的色相,主人已经得到了我的忠诚。”

    依扎和红妹举枪对准了女子,把保险打开了,女子瞥了一眼,“光长得漂亮,傻乎乎的,对主人是没用的。”

    小帅摆摆手,赶紧把两女的枪推开,“关了关了,别不小心走了火儿,她要是有歹意,咱们早就完了。”

    小帅倒是出了一身的冷汗,果然人不可貌相,传说中的轻功和武艺居然是存在的,“赶紧起来起来,别动不动就磕头,我这不讲这个的。”

    “我的真名叫王晓芸,除了我原来的主人波斯公主,谁也不知道。如今把真名告诉主人,定将竭尽全力,辅佐主人成就大业。

    我这就去为主人找一批忠诚的下属,不过,主人能允许我处置康禄那个坏蛋么?”

    苏小帅正不知道怎么处置康禄呢,有人愿意代劳正合他意,当即挥挥手,“去吧去吧。”

    王晓芸跳起来,跑到那一群年幼的奴隶那里,叽里咕噜说了几句波斯话,蔫了吧唧的小孩子们立刻都精神了,眼睛里射出仇恨的目光,跟着王晓芸向被绑着的康禄主仆五人扑去。

    康禄大恐,高声喊了几句,随即被淹没在人群中。

    苏小帅背过了身去,实在太惨烈了,超过最惨烈的车祸现场。即使见惯了这个时代的残忍的几个侍女也忍不住干呕了两下。

    这是奴隶贩子的报应,小帅这么安慰自己。不过王晓芸刚才说什么?你愿意认我为主人也就罢了,怎么一开口就要辅佐我成就什么大业?我什么时候说过自己要成就大业来着?

    我现在四处流浪,住帐篷,连个据点儿都没有,算上你王晓芸也才八个人。

    而且我一上来就意外地同时得罪了大唐和龟兹,咱们不是应该先找个地方躲起来,免得被大唐或者龟兹捉起来砍头么?怎么一个个儿地心都那么大,除了我自己,都想着什么成就大业呢?

    “弟弟妹妹们,新主人帮我们报了仇,还决定免除我们的奴隶身份,我们要怎么样报主人的大恩呢?

    我们应该拜主人为义父,以后为义父征战四方,打下大大的疆土。”

    王晓芸和这些孩子说的是波斯语,苏小帅也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只见王晓芸带着这群孩子一起跪拜,“给耶耶见礼。”孩子们一起喊,“耶耶!”

    苏小帅不知道耶耶是什么意思,回头疑惑地望着喀丽丝,喀丽丝一脸喜色,“他们都认你为父亲大人了。”

    “啥?”苏小帅脑袋立刻糊涂了,我才二十二好不好?一下子多了这么多儿子女儿?我养得起么?

第九章 发家致富的捷径

    “都起来都起来。”苏小帅把王晓芸拉到一旁,“你好歹先跟我商量商量啊,我要这么多儿子女儿干什么?还都是洋娃娃,将来咱们得想办法把他们送回他们亲生父母身边才是。”

    “唉,他们都是战争孤儿,父母早就没了。波斯在和大食的战争中屡战屡败,眼看就要亡国了,我也是在战争中被俘的,在大食人手里受尽屈辱,又转卖给了奴隶贩子。

    这些孩子要是被卖给大唐的贵人,还能有口饭吃。说句不好听的,耶耶你不让他们当奴隶,虽然是一番好意,可是要是撒手不管,他们不是饿死,就是重新成为奴隶……”

    这还赖上了。不过都是孤儿的话,自己确实不能不管。“慢着,你刚才叫什么?怎么也跟我叫耶耶?”

    “孩子们都跟我叫姐姐,他们是你的义儿,我当然也是啊。”

    小帅无言以对。梦的那边鼓励生三胎,父母们一个个推三阻四的,这边自己一下子就有了二十一个孩子,大女儿都十六了……这算超额完成任务了么?

    “这个……既然你们都磕头了,收就收了,不过这耶耶我听着象爷爷,在我们那边是祖父的意思,你们还是按我的规矩叫爸爸。”

    王晓芸回头咕噜了几声,领着孩子们又一起跪下,“爸爸。”

    小帅脸上尴尬地挤出了几分“慈祥”的笑容,“先给一人发一个芒果,正式的礼物我要筹备一下。”

    侍女们成了孩子们的小妈,都欢喜地给孩子们洗水果去了,还张罗着做饭。

    小帅挠了挠后脑勺,“晓芸啊,你先教他们汉话,不然这都没法儿交流。”

    “一切都听爸爸的。以后他们都姓苏,还需爸爸给挨个起名字,我就叫苏晓芸了。”

    “得,你还叫王晓芸就行,他们就算汉名姓苏,原来的波斯名字也都保留,得给人家留后。”

    话说小帅不管个人能力如何,这仁德方面是天生的,不过和西域这里残暴的风格似乎有点儿格格不入。

    小帅见王晓芸比自己小不了多少,一口一个爸爸,还和孩子们一样分了一个芒果吃,总觉得有点儿尴尬,还隐隐有点儿遗憾。

    小孩子们其实并没有什么主意,拜苏小帅为义父什么的,都是王晓芸的想法。

    不过这些孩子被康禄一伙儿殴打的时候,王晓芸多次挺身而出,维护这些孩子,这些孤儿都把王晓芸当成了主心骨,是他们的保护神,尽管王晓芸能做到的其实也很有限。

    二十一个人吃饭的场面很壮观,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小帅运过来的粮食迅速减少。

    好在驼队现在归了小帅了,小帅盘点了一下收获,这下子发财了。

    五十匹骆驼、三十多匹战马、两辆马车,粮食、饲料、毡帐、货物、各种日用品、几十只羊,还有一只小狮子。

    小狮子是罕见的白色的,虽然有个笼子,却并没有关在里面,象一只小狗好奇地打量着小帅和众女,王晓芸解释,“这是准备献给天可汗的祥瑞。”

    女孩子对这种毛茸茸的小动物完全没有抵抗力,几个侍女争着把小狮子抱在怀里撸,一会儿又跑过来,请小帅给小狮子起个名字。

    小帅下意识地就要起名叫辛巴,可想了想,辛巴是金毛狮子,这只白色的显然更萌,“就叫雷欧吧。”

    几个“大人”在这里撸狮子,不干正经事,倒是“女儿”王晓芸领着小帅的义儿们开始忙来忙去,先是喂了战马和骆驼,然后开始整理战利品,收起帐篷。

    货物主要是波斯绒毯、藏红花、安息香,还有几套西域锁子甲。据说由于巴格达人掌握了拉丝技术,锁子甲在西域不算昂贵,运到大唐可就是天价了。

    这几套锁子甲是全新的,小帅好奇地试穿了一下,好重,算了,自己就不是当将军的料。

    小帅环顾了一下四周,自己的队伍扩大了,由七人扩大到了二十八人。可这主要由妇女儿童组成的队伍,在这荒凉的西域真的有前途么?

    自己作为队伍里唯一成年的男丁,连着甲都困难,还不会骑马,下一步怎么办还不知道。

    小帅作为队伍的领袖,思考着重要的前途问题,真是让人头疼啊。看喀丽丝领着姐妹们也加入了整理,兴致勃勃的样子,小帅苦笑着摇摇头。

    “主人主人!”喀丽丝兴奋地跑过来,“我在康禄的帐篷里发现了这个。”

    喀丽丝抱来两个骆驼骨头制作的盒子,打开一看,一个里面金光耀目,是镶嵌着各色宝石的波斯首饰,另一个盒子里,装着满满一盒子尼沙普尔绿松石。

    这玩意只看外表就知道非常值钱,康禄声称他是康国的豪商看来并不是吹牛。随即王晓芸又拎着两个装了金币和银币的大袋子交给了喀丽丝。

    看来打劫是发家致富的捷径啊,这驼队可比先前那几个穷苦潦倒的土匪富裕多了。

    义儿军们在王晓芸的带领下再接再厉,把昨天晚上的战场也打扫了一遍。

    商队护卫头领的锁子甲被冲锋枪打了两个洞,找匠人修补一下应该还可以用。其他的皮甲、弯刀、弓箭统统搜集到一起,连同原来马匹身上的物资,转移到了骆驼背上。

    战马们表示很快乐,驮东西本来不是它们的活儿嘛。骆驼们安静地反刍,对背上增加了东西毫不反对。

    死去的护卫身上也搜出了少量的金银,都交给喀丽丝保管,还包括康禄身上的大粗金链子。链子上浸了血迹,小帅开始琢磨这玩意用什么能洗掉,否则将来要是拿现代去卖多半要出问题。

    人多好干活儿,驼队很快整理完毕。义儿军们摆脱了奴隶身份,自觉是小帅的儿女,少东家了,积极性非常地高。有的牵马,有的赶车,有的牵骆驼,有的赶羊。

    小帅正在为自己使用童工赶到愧疚,忽然发现大家都齐齐地望着他,最后还是王晓芸发问了,“爸爸,我们下一步去哪里?”

第十章 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

    “驾!”

    古道上尘土飞扬,一匹白马急速奔驰,马上黑衣骑手伏低了身子,忽然一个蹬里藏身,不见了踪影。

    骏马快到苏小帅眼前,一道黑影冲天飞起,稳稳地落在马背上,一勒缰绳,白马人立而起,长声鸣叫。

    王晓芸从马上跳下,雪白笔直的长腿乍现,又很快被黑裙盖上,气不长出,英姿飒爽。

    苏小帅看得张大了嘴闭不上,连忙鼓掌,侍女和义子们有样学样,一起鼓掌。

    怪不得骑马都要穿马裤呢,这女子骑马,穿裙子很不便啊,这大长腿岂不磨坏了?

    王晓芸似乎明白小帅在想什么,“爸爸,我这腿上可绑了绑腿和护膝呢。”

    说罢冲着小帅撩开了裙子,小帅不自主地瞳孔放大,还没等看清楚,裙子又放了下来。

    喀丽丝皱了皱眉头,见王晓芸故意将裙子撩得过分的高,又迅速放下,末了还抛了个媚眼儿,这个和自己同岁的“女儿”是个祸水啊。

    这应该不是天生的,显然在波斯经过特殊的勾引男人的训练。虽然她忠诚度应该没问题,不过主人是要做大事的,可不要被她迷惑了,失去了志向。

    喀丽丝在这里担心,小帅要是知道了,就会发笑,我何曾有什么大志向呢?现在明明是先保命要紧。

    “爸爸,在西域一定要会骑马的,我来教爸爸和阿娘们,来爸爸上马试试。”

    小帅本来想有空在现代去栖霞马场学学骑马呢,没想到王晓芸的骑术这么高,这倒是省事了。

    小帅走向白马,咦?王晓芸怎么跪到了马前?“晓芸你这是干什么?”

    “爸爸踩我的背上马啊。”

    喀丽丝又是皱了皱眉,贵人这么上马没问题,问题出在王晓芸屁股撅得似乎有点儿高……

    小帅双手乱摇,“这个决计不行,我有手有脚,这么腐败绝对接受不了,你赶紧起来吧。”

    王晓芸跳了起来,回头嫣然一笑,“那我就先给爸爸牵马。”

    有了美貌的“女儿”手把手地教,小帅的骑术一日千里。现在队伍有二十八人,却有将近四十匹马,义儿军的孩子们也有样学样,开始学骑马。

    小孩子中,原来就有四个会骑马的,“胡儿十岁能骑马”嘛,他们互相教授,不用王晓芸操心,她就专心教小帅,还教六个侍女怎么加绑腿和护膝,这一路缓缓而行,成了学骑马的快乐旅程。

    小狮子雷欧跟在队伍里蹦蹦跳跳,累了就跳上马车。它对原来拉自己的马车很讨厌,那里有个笼子,上的是比较华贵那辆。

    华贵的马车原来的主人康禄是个胖子,这车厢就做得很宽大,需要三匹马拉。现在马车是没人坐的,里面倒是放着财宝。

    周礼规定大夫的车才能用三匹马,不过到了唐朝已经没这么讲究了,康禄是胡人,就更不用遵守规矩。

    最终驼队还是朝东而去了。原来扎营的地方,西面不远就是多褐城,以后会改名轮台,归龟兹管的。再往西就是龟兹,那是决不能去的。南面是沙漠,北面是天山,只有往东的一条路可走。

    小帅对未来毫无筹划,反正先往东走再说。

    中午打尖休息的时候,喀丽丝六姐妹不舍得睡觉,立了个靶子练枪。早上新得的玩意,能坚持到现在才练习,没有为了新玩具影响行程,侍女们已经很懂事了。

    瓦尔特CCP手枪的重量仅为0.65公斤,侍女们拿着正合适,3.5公斤的乌兹迷你冲锋枪对她们来说,还是未免太重了。

    当初在船上林不二听说小帅要买女士手枪,积极地向小帅推荐EAA“帕夫纳证人”,这种枪有鲜艳的蓝色、紫色版本,还带银色的斑点儿,是女性的心头好。

    可惜联络到卖家后,人家却没有货,女士手枪手里只有瓦尔特CCP,爱买不买。

    小帅倒是对德国人的审美非常认可,觉得“帕夫纳证人”过于花哨不好看,想必不二那个花花公子才会喜欢那种花哨的手枪吧?

    对方声称只收美元现金,不收人民币,当然小帅拿出拜占庭金币后就改主意了,十分满意,还多送了一背包子弹。

    9毫米的手枪子弹和冲锋枪子弹通用,威力一点儿不差,看着侍女们认真地瞄准,迅速掌握了“有意瞄准、无意击发”的口诀,小帅满意地点点头,这比自己可强多了。

    王晓芸领着义儿军旁观,小孩子们都羡慕得紧,小帅背着手安慰干女儿,“晓芸啊,孩子们现在是不能给他们玩儿枪的,总得大点儿心性定了才好,以后倒是可以给你配一把。”

    王晓芸“哼”了一声,“这玩意就叫小阿娘们用吧,她们除了给爸爸当侍卫,也没别的用处。我经过特殊的训练,有更有用的武器。”

    喀丽丝不服了,“吹得什么似的,那么厉害怎么会落到奴隶贩子手里?”

    “我是在战场上被俘的,那是为了掩护公主。现在就让你们看看我的厉害。”

    王晓芸一伸手,不知从哪里拽出一把小巧的手弩,瞄准靶子,连放三箭,小铁箭都射中了靶心。

    王晓芸小心的把铁箭收了回来,箭尖儿蓝光闪闪,显然淬有剧毒。一挥手,小弩又不见了,手里又出现了一个吹针筒。

    小帅重新打量了一下王晓芸,一身黑纱也不是很宽大,勾勒出窈窕的身段儿,这变戏法儿一样往出拿的东西都藏在哪儿了?这种剧毒的玩意不会扎了自己么?

    王晓芸又表演了吹针。手弩和吹针在她的手里,准确度不比手枪差,却是悄无声息,显然是暗杀的利器。

    看喀丽丝惊讶的神色,王晓芸骄傲地一扬头,“公主手下有一个秘密组织,叫‘阿赫里曼的左手’,我因为天赋最好,是这个组织的首领,一直随侍在公主左右的,直到第三次法尔斯战役被俘……”

    苏小帅虽然不知道这名字的来历,不过这一听就不是个正经的组织啊。

    果然,“我们的组织成员都是被公主拯救的波斯女奴,对公主无比忠诚,专门负责刺探情报和暗杀。

    我们都经过严格的训练,自小由宫里的嬷嬷传授马术、刀术、暗杀、潜行、变装、下毒、传递刺探情报,还有……勾引男人……”

第十一章 忠诚的代价

    王晓芸给小帅讲“阿赫里曼的左手”组织的事情,小帅一琢磨,这不是女忍者的活儿么?

    除了不用苦无,自己这个干女儿可不活脱脱是个忍者姬?

    “你也是被公主救的女奴么?”

    “那倒不是,我祖上是太原王氏的分支,司徒王允的后代,去西域经商,与异族女子通婚,留在了西域。

    后来有一代得萨珊皇室重用,负责后勤,从此为萨珊皇室服务。

    我自小就是公主的玩伴,加入‘阿赫里曼的左手’是出于兴趣,公主对我也更加地信任……可惜我耶耶和阿娘都在战争中故去了。”

    听王晓芸自述是太原王氏之后,喀丽丝看她的眼神就柔和多了,汉人后代,名门之后,虽然当过奴隶,给主人当个小妾还是可以的。

    汉唐时代战争频繁,女多男少,孤身女子需要人照顾,给人做妾很正常。

    小帅哪里知道喀丽丝脑袋里的奇怪想法儿,“晓芸啊,你说你为了掩护公主被俘,后来公主成功撤退了么?”

    “我也不知道啊,我都当了奴隶了,不过波斯风雨飘摇,眼看就不行了,已经无力回天。公主要是能侥幸逃得性命,就是万幸,把大食人打回去,恢复萨珊王朝的荣光怕是没希望了。”

    午餐的时候杀了一只羊。按理说这是小帅这个团队里唯一成年男人的活儿,小帅以前连只鸡都没杀过,最近为了保命,杀了不少的人,这杀羊的胆子算是有了。

    但屠夫是个专业的活计,小帅动手,恐怕会一塌糊涂,血溅得到处都是,还得浪费不少的肉。

    然而这次是王晓芸动的手。她又不知从哪里摸出了一把小巧的匕首,也不见她发狠,动作简单快捷,羊走得毫无痛苦。

    随着王晓芸匕首的飞舞,羊血被放好,羊肉一块块跌落,放得立立正正。动作看上去也不是很花巧,每一刀都看得明白,但似乎毫不费力,庖丁解牛不过如此。

    王晓芸力气其实不大,但每一刀都切在关键部位。苏小帅看着干女儿有节奏有韵律美感的动作,身上有点儿起鸡皮疙瘩,不知为什么,突然不大想吃羊肉了。

    “晓芸啊,你都当了一年多的奴隶,这些武器怎么还有呢?”

    “大食人知道我的本事,把我卖给奴隶贩子的时候,要了高价。奴隶贩子打的如意算盘是,将来若是有唐国贵人能收服我,获得我的忠诚,我的技能是很有用的。

    因此我的武器被保留,准备到时候交给我的新主人的,我上午的时候在随行的货物里找到了这些武器。”

    康禄是个优秀的奴隶贩子,他的想法儿没错,很有预见性,为顾客考虑得很周到。苏小帅这个“唐国贵人”确实收服了王晓芸,获得了她的忠诚。

    不过康胖子没预见到的是,王晓芸忠诚的代价,是以他这个奴隶贩子的性命献祭作为前提条件的。

    山羊和绵羊都可以作为肉食羊。不过山羊肉有嚼头,口感好,膻味大些。绵羊肉松散但鲜嫩,膻味小。

    驼队里的羊群是绵羊,很适合苏小帅这个吃羊肉的新手。当炖羊肉的香味传出来的时候,练了一上午骑马,肚子咕咕叫的小帅立刻推翻了“不准备吃羊肉”的想法。

    他自己吃得香,还撕下一条要喂给在旁边打转的雷欧,被王晓芸抢了回来。小白狮子呜呜地冲王晓芸发狠,表示不满,喀丽丝笑眯眯地把雷欧抱起来,喂它吃不加盐的羊肉。

    这是王晓芸特意给小狮子炖的,她在波斯日久,知道怎么养狮子,萨珊皇宫里原来就有狮子的。

    小狮子刚断奶不久,还不能吃太硬的食物,侍女们轮流用嘴把羊肉嚼烂,再喂给雷欧。这让雷欧仿佛又见到了自己的妈妈,母狮子就是这么照顾小狮子的。

    动物的直觉很强。原来贩奴的队伍,只是把小狮子当做进献的货物,小狮子就蔫蔫的。

    侍女们是把小狮子当宠物乃至小孩子养,雷欧一下子就感受到了,情绪马上高涨起来。

    尾巴翘得高高的,专注地盯着喀丽丝,一会儿又跑过去用身子蹭红妹,侍女们叽叽咯咯地笑,营地里充满了欢乐。

    “那什么热巴你过来。”小帅拿了根皮索,开始量热巴的腰和腿长。这几个舞女是挑选出来一样身材的,量一个就够了。

    热巴老老实实地站着被测量,喀丽丝翻了翻白眼,“怎么?看晓芸的腰和腿比我们好看,不满意我们姐妹了?”

    “你想哪儿去了,我是要给你们买新衣服,这身白纱跳舞好看,没有别手枪的地方。”

    小帅把皮索装进背包,抱着背包午睡了会儿,醒来后,从背包里拿出了枪油和擦枪布,大队出发。

    学习了一上午骑马,下午全员骑兵,速度比步行就快多了。虽然还不能奔驰,慢慢骑慢慢熟悉已经可以了。再说快跑也没用,要受到骆驼速度的制约。

    原来小帅还担心羊群会拖累队伍的速度,实际操作才发现羊比骆驼走得快多了。当然骆驼要是跑比羊快,可是对长途旅行来说这是不可能的。

    一下午走了大约40里,见到了从东边流过来的孔雀河向南而去。孔雀河又叫饮马河,以班超曾在此饮马得名。

    骆驼不愧是沙漠之舟,这个速度可比一般带辎重的步兵日行20公里快多了,要是一直走,两个多月就能到长安。

    据说唐军在西域就都是全员骑马,骑兵加骑马步兵,才能纵横万里,所向无敌。

    晚上就宿营在孔雀河边,小帅开始教侍女们擦枪,把枪分解成零件儿什么的,他也是跟不二现学现卖的。六个美女,一个个手把手教,小帅慨叹,“女人多了好累啊。”

    王晓芸领着孩子们点了一大堆篝火,小帅背着手溜达过去看。

    只见除了王晓芸一身黑纱,孩子们都是白衣胜雪,王晓芸双手向天,暗红色的眼珠在篝火的映照下闪着诡异的光芒,在念着波斯语的祆教经文,念一句,孩子们集体重复一句。

    这个时候的波斯人和后世的伊朗人不完全一样,后世经过了太多的混血。现在这群孩子还都是比较纯正的雅利安人,金发碧眼,一脸狂热,口中诵经,让小帅莫名想起了德国。

    虔诚的宗教气氛感染了小帅,待王晓芸停顿的时候,小帅的声音响起,“熊熊圣火,焚我残躯,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为善除恶,惟光明故,喜乐悲愁,皆归尘土,怜我世人,忧患实多。”

第十二章 光明神使

    沙漠边缘的夜晚凉爽宜人,晴空万里,悬着一轮弯月,伴随偶尔几缕清风,驼铃声隐约传来。

    孤独的营地在旷野里显得十分的渺小,火堆边,王晓芸兴奋不已,“弟弟妹妹们,咱们的爸爸能和光明神界沟通,你们已经吃到了来自神界的果实。

    如今爸爸出口成章,句句符合咱们祆教的教义,都可以成为经文,爸爸是光明神阿胡拉.马兹达的使者,我们要辅佐爸爸,建立大流士那样的功业,将来和爸爸同升光明神界。

    现在跟着我念诵新降临的神使爸爸宣示的经文。”

    小孩子们刚学了一天中文而已,王晓芸和他们说的还是波斯语,小帅不知道她在说什么,下面就听懂了,王晓芸开始领着孩子们念小帅刚才“发布的经文”。

    “熊熊圣火”

    “熊熊圣火”

    “焚我残躯”

    “焚我残躯”……

    苏小帅有点儿囧,金庸先生要是在天有灵,想必会老怀弥慰吧。

    “神使爸爸万胜!”

    “神使爸爸万胜!”

    王晓芸趁热打铁,“现在,由神使爸爸给你们举行新生礼,你们先去大净。”

    大净就是洗个澡,孩子们跳进孔雀河,连洗带玩儿,还互相打起了水仗。小帅感叹,原来新疆这里也不象印象中那么干旱,你看着河水多清澈汹涌?

    这其实是因为唐朝的气温比现代高,造成西域的水资源、绿洲、物产比现代丰富得多,这也是大唐能够远征西域的物资保证。孔雀河最后注入罗布泊,罗布泊这时候还是个大湖。

    后来西域闭塞,丝绸之路断绝,也有小冰河时代气候变冷的原因。

    孩子们在洗澡,王晓芸找来了二十套圣衫和圣带,“爸爸啊,一会儿给孩子们举行新生礼,你要把圣衫和圣带赐给他们。”

    圣衫是两片白麻布缝合的大袍子,圣带是能围腰三圈的羊毛带子,穿上这玩意就是祆教的正式教徒了。波斯规矩孩子10岁正式入教,这些孩子八九岁,虚岁也大概十岁了。

    康禄商队里都是康国的粟特人,也是信祆教的。圣衫圣带一旦获赐,要终生保留,以示虔诚。康禄的保镖们平时着甲护卫,这礼仪性的袍子带子就随队保存,现在便宜了孩子们。

    小帅挠挠脑袋,“晓芸啊,你说我是什么神使,这不是骗人么?我也没信过祆教啊。”

    王晓芸一脸坚决,“爸爸你就是神使,你能降临这个世界,没有神力怎么能办到?”

    自己怎么来的小帅也不清楚,没准儿王晓芸说的是对的也未可知。小帅不再纠结这个事情,“可是入了教是不是要遵守很多奇怪的规矩?当了神使会不会很不自由?”

    “爸爸啊,祆教的教义就是行善惩恶,经文《破邪篇》指示,教徒要成家立业,牲畜、妻室、子女都兴旺。旱地灌溉,洼地排水。

    教义反对斋戒禁食,理由是,吃不饱就不能完成宗教的艰巨任务;吃不饱就不能拼命劳动……宇宙以食而生,以不食而死。”

    “呦嚯,这个教义好啊,什么都不用戒,只要不干坏事,收拾坏人就行,这个神使我当了。”

    其实祆教另有古怪的习俗,为世俗所不容,王晓芸没有告诉小帅而已。不过小帅既然是“神使”,那些末节的规矩是可以自己做主改了的。

    孩子们洗澡归来,站成了一排,小帅把叠好的圣衫圣带一个个交给他们。在接过圣衫圣带的一刻,小帅在孩子们的眼睛里发现了不一样的东西。

    孩子们一个个的都挺直了胸膛,眼神里多了坚定和自信,似乎一瞬间长大了。

    小帅算是体会到了宗教对人心灵的作用,古代西域的生活过于艰苦,宗教是支撑人活下去的精神力量,是不能缺的,自己既然到了这里,那就入乡随俗吧。

    孩子们都换好了袍子带子,袍子很大,拖了地面。这是正常的,否则袍子一生只赐一次,现在合身了,长大了岂不穿不了了?

    王晓芸带领下,一齐跪倒,“谢神使爸爸指引,我们愿意在光明神的光辉照耀下,毕生追随神使爸爸,为神使爸爸的大业鞠躬尽瘁。”

    小帅月色下负手而立,很有光明神使的范儿,心里却是在吐槽,“大业,又是大业,你们这是道德绑架知道么?是不是怕我养不起你们,一定要我成了什么‘大业’才好啊?”

    喀丽丝悄悄拉了拉小帅的袖子,“主人,你成了光明神使,是不是不允许我们信佛祖了啊?”

    小帅摆摆手,“你们都看过那么多电视剧了,怎么还迷信?我哪里真是什么神使,你们该信什么还信什么。”

    “主人一定是神使的,要不也是菩萨,电视剧里不也有什么太阳的后裔么?”

    小帅气结,后悔给他们拷了那么多韩剧,下次一定给她们多看点儿主流正能量的东西。不过看了几天电视剧,这口音是改了过来,听着顺耳多了。

    唉,自己这个神使,手下一共只有二十一个信徒而已,将来发达了,一定再来个光明右使,什么四法王、五散人、五行旗都弄出来……那这个王晓芸将来不会回波斯去当总教的教主吧?

    小帅的发散性思维已经不知道想到了哪里去,迷迷糊糊被红妹和依扎拉回了帐篷,“神使主人,该睡觉了。”

    第二天早上,小帅从帐篷里醒来,昨晚睡姿一塌糊涂的依扎和红妹已经不见了。捶了捶腰,这两个小丫头太能折腾。

    话说自己这个神使应该有神力护身,所向无敌才是,怎么会败给两个小丫头?这不科学啊。不行,没睡够,再来个回笼觉。

    忽然想起什么,从背包里倒出一大堆书本,随即抱着背包又睡着了。

    再醒来天光大亮,小帅精神抖擞地起身,想先去孔雀河洗个澡,一出帐篷,见孔雀河边,全体部下聚集在一起,正在看六个舞女跳舞。

    小帅只看过她们跳过一次“帝王专用舞蹈”,这次显然不是。这么多小孩子在,她们跳的是“可以进行公众表演”的舞蹈。

    大漠边缘,天山脚下,荒凉古道,孔雀河边,六个身穿白纱的顶级舞女翩翩起舞,小帅一时看得痴了。

第十三章 铁门关

    大家都吃过饭了,只有神使大人酣然高卧,队伍没法儿出发。神使大人睡觉那不是贪睡,是去光明神界沟通,大家都不敢打扰,看周围景色宜人,舞女们技痒,温习起了老本行。

    小帅改了主意,回身拿出手机,拍起了正宗的龟兹舞蹈,没有乐曲伴奏虽然是个遗憾,依然是顶级的艺术。

    小帅在大唐这边的奇遇在现代没人能分享,做贼三年不打自招,小帅决定在某音上秀一下,满足自己小小的虚荣心。

    各个角度拍舞蹈,等侍女们跳完了,互相笑闹,小帅又拍了天山、古道、沙漠、孔雀河,拉进了拍观众,最后手机对向自己,笑眯眯摆了个OK的手势,完活儿,完美。

    小帅把拍出来的视频给喀丽丝等众女看,王晓芸和孩子们也凑了过来,轮流拿着手机,看这种能记录影像和声音的神器。这舞蹈拍成了视频,一下子就更加高大上起来。

    看孩子们对六个小阿娘崇拜的眼神,王晓芸很不服气,“我也是会跳舞的。爸爸一定也要把我的舞蹈拍下来,每天观赏。”

    晓芸要和小阿娘们斗舞,小帅从善如流。王晓芸黑纱向天一甩,开始了舞蹈。

    王晓芸的波斯宫廷舞蹈也得过真传,更加像喀丽丝她们跳的帝王专用舞,小帅不专业也觉得艺术性比不上龟兹舞。

    水平虽然不是顶级,但特别强调身材的凸凹有致,而且跳的过程中媚眼频飞。

    小帅看得兽血沸腾,享受之余,觉得这干女儿有点儿不管不顾,这么多孩子在,真的好么?

    看过舞蹈,小帅把孩子们聚拢来,“孩子们,你们认我为义父,我还没有送你们礼物,这次带来了,全套的小学教材。”

    二十一套教材发到小孩子们手里,其实只是一年级的而已。小帅倒是买了全套的,太多,运了两次不过把一年级的搬完。

    梦的那头小帅已经回国了,正在宾馆里隔离。他在泰国就网购了很多东西,回来已经到货了。

    好友邵学海开着小帅的那辆奔驰颠颠儿地给他送来,以为小帅隔离期间无聊准备看这么多书,不知道这么大的包装里其实是小学教材。小帅一打工的怎么开奔驰?其实所有权是宋老板的。

    教材王晓芸也有一套,小帅是打算让王晓芸当老师,她不懂的部分,自己再教她。

    孩子们捧着在这个年代堪称无比豪华的书本,眼泪都流了下来,“谢谢爸爸!”

    小帅不太懂他们的心理,只是觉得自己的义子可不能是文盲,自己至少可以辅导到他们到大专水平。他们这么激动,真的不是因为以后要学习了,玩儿的时间少了,难过的么?

    这个年代学习是贵族和有钱人的专利,神使爸爸给自己学习的机会,这可是难得的阶层跃升的机会。孩子们对学习的向往,不是小帅这个厌学的现代读书人能体会的。

    王晓芸又开始自觉地做思想工作,“神使爸爸从光明神界给我们拿来圣书,我们一定要努力地学,对得起神使爸爸的厚爱,是不是啊?”

    “是!”

    这书本也还罢了,刚才看的手机神器,无疑是神界才能有的东西,义儿军全体士气大振,忠诚度蹭蹭上涨。

    小帅草草吃了口饭,带着士气高昂的妇女儿童队伍,向东出发。

    沿孔雀河走了十公里,黄沙渐退,东方也出现了连绵的群山,孔雀河从群山中间一道峡谷奔腾流出,古道沿着孔雀河进了峡谷。

    众人走出了沙漠,终于进入了峡谷和森林中。一进峡谷,气温立刻凉爽起来,浓阴匝地,时有鹤鸣,端的是人间仙境。

    西域竟然有这样好的地方,和小帅想象中完全不同。峡谷曲折幽深,岸壁如刀劈斧凿,孔雀河水流湍急,小帅有了到景区旅游的感觉。

    道路开始变得崎岖,队伍速度明显减慢。峡谷里一条小道,即使小帅对兵法几乎一无所知,也觉得这是个打埋伏的好地方,开始警惕起来。

    然而一直到中午打尖,也没碰到任何强盗,只是不时地有河边的玄鹤被队伍惊起。

    等午休后继续赶路,舞女六姐妹换装了。短袖短裙武装带,别着短枪,国军女夏装,足登大皮靴,头戴船型帽,英姿飒爽。

    小帅网购的军迷定制服装到货了,邮到了隔离的宾馆。

    本来打算慢慢搬的,悔不该提前告诉她们好消息。小帅低估了女人对衣服的狂热,本来非常听话的六女,这回造反了。

    小帅困劲儿上来,刚合上眼,就被推醒,把包里的东西搜出来,包塞到小帅怀里让他继续睡,然后又马上被推醒……预定的午休时间到了,小帅才真的踏实睡着。

    小帅醒来发现,出发的时间推迟了一小时,六女中午根本就没睡,在那里试新衣服,然而下午美滋滋地一点儿也不困,女人真是奇怪的生物。

    山涧里崎岖的路比平地难走多了,一直到了傍晚,山路才走到尽头,一坐雄关横在当路,一边靠山,一边临孔雀河,关上题着三个大字,“铁门关”。

    看着关口站岗的唐军士兵,小帅有点儿哆嗦。自己收了李世民的女人,被唐朝知道了还能有好儿?

    不过身后站着七个女人和二十个孩子,小帅硬着头皮也得上,这个面子是万万丢不得的。

    “哪里来的?”

    “康国。”

    “那个笼子里是什么?”

    “献给天可汗的祥瑞。”

    “看你们卫兵都没有,路上碰到土匪了吧?损失不小吧?到了前面的焉耆,要多雇卫队,不能抠门儿为了省钱命都不要。你们的命是小事,陛下的祥瑞出了事你们担得起嘛?过去吧。”

    啊?这就过去了?连货物都不检查?除了看了看准备好的康禄商队的“过所”,也就是护照,连过路税都不收?怎么和自己以前知道的古代不一样呢?

    人家既然不管,自己总不能主动要求检查吧?龟兹进贡的队伍在沙漠中全军覆没的消息还没传到这里,已经是光明神保佑了,小帅连连点头,一挥手,驼队次第通过关口。

    可是小帅的惊讶写在脸上,实在是太没有人生经验了。队正的脸被风沙吹得刀刻般坚毅,经多见广的他一眼就看出小帅是个刚出道的雏儿,在小帅的身后哈哈大笑。

    “小伙子,第一次带队出来吧?

    我大唐和你们西域不一样,陛下亲自下的命令,为了保持丝路通畅,大唐整个儿北方不许收商税,不得刁难商人,谁敢违抗陛下的命令,这可是大唐的地盘儿……

    你一口高句丽的口音,到西域多少年了?还没改过来?我跟你说……算了又来活儿了。”

    驼铃声声,东面来了一个往西去的驼队,小帅惊讶地发现,这个驼队的待遇和自己完全不一样。

    士兵们仔细地检查每一匹骆驼,拿着驼队提供的唐朝官方批文仔细地核对丝绸和茶叶、瓷器的数目。一个伶俐的士兵突然高喊,“队正,搜到五枚金币。”

    小帅摸摸自己的脸,难道因为自己比较帅,所以待遇不一样么?

    唐军里一个三十多的胖子走过去,对着商队的首领用非常官方的口气宣布,“按大唐律令,金银不得出关。”

    商队的首领居然是个女子,非常不满的样子,两手叉腰,“我可是安国公主,以我的身份,连五枚金币都不能带么?”

    “你就是大唐公主也没用,也得遵守陛下的规定。”胖子突然一改语气,“不过小姑娘,你可以用金币在我们这儿换点儿粮食。”

    “你们这么刁难人,我才不便宜你们,我找那个商队换去。”

    自称安国公主的小姑娘朝小帅走来,胖子在身后咕哝,“现在的西域怎么了?都是小孩子当家么?那个小伙子虽然任嘛不懂,好歹是个男人……”

    小姑娘回头向胖子做了个鬼脸儿,“大叔,岁数大了就要服老,你这一肚子肥肉,是不是都这么卡油卡出来的?”

    小姑娘身后的一位老者拽了一下她的袖子,叫她不要平白惹祸,小姑娘“哼”了一声,向小帅转过头来。

第十四章 安国公主

    “红脸耀明珠,绛唇含白玉。”

    见到这位安国公主,小帅心底不由自主冒出了两句诗。

    小帅的文学水平……咳咳,他就没什么文学水平。不过最近两天他在现代一直在宾馆里隔离,无聊的时候恶补了一下唐朝的知识,唐诗还是读过些的。

    小姑娘黑发碧眼,不长的头发在脑后编成小碎辫儿,带了一对珍珠耳环,一张小脸儿无比的精致,像个瓷娃娃一样。

    汉唐时代,儒家认为打耳孔损伤身体,是为不孝,都是不主张带耳饰的。王晓芸这个汉人后代就不戴耳环,当然也有她为了保持身手敏捷的原因。

    六个侍女本来是要献给李世民的,就更不能戴。这安国公主没这个顾虑,一对珍珠耳环,对颜值增色不少。

    小姑娘站在小帅跟前,仰头打量了一下小帅。

    小帅目测小姑娘身高不足一米六,背着手仰望着自己,一身白纱,十足一个可爱的萝莉洋娃娃。这样的小孩子能在商队里做主,没准儿真是番邦公主什么的。

    小姑娘人小,心眼儿可不少的样子,蓝色的大眼睛叽里咕噜的,像个萌萌的波斯猫,“公子贵姓高名?我叫安眷明,是安国的长公主。”

    古代女人告诉你闺名是很严重的事情,不过安姑娘既然出来行商,就不能讲究这个了。小帅这个现代人倒是毫无感觉,“我是始平苏家的苏小帅,见过公主。”

    小帅学人家弯腰行了了叉手礼,安眷明捂着嘴咯咯笑,“苏家的公子出门,可能很少跟人弯腰吧?你这礼行得挺古怪的。

    你是高贵的唐人贵族,对我一个番邦小国的公主,不必如此多礼的。”

    安公主身后的老者拿出了五个金币,王晓芸从小帅身后冒出来,接了过去,领着老者去换粮食。

    她原来虽然是奴隶,跟着商队日久,西域这里的粮价还是知道的。安国人急着要花掉金币,小帅的商队肯定要赚一笔的。

    小帅自打到了大唐,总是被人当然地认为是贵族。他细皮嫩肉的,脸上毫无风霜之色,也只有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贵族能符合他的身份,他已经懒得辩驳了。

    属下在扛着粮食袋子往回运,安国老者来到安公主的身边,小声地禀报,“公主,看骆驼上的印记,他们是康国康禄商队的。”

    安公主眉毛立刻立起来了,“什么?看你一个正经人,好好的苏氏子弟,怎么跟康禄那个死胖子搞到一起去了?不怕辱没你的门楣么?”

    喀丽丝从后面插言,“康禄已经死了,我们遇到了王东晓匪帮。现在是主人做主,主人和康禄是大不一样的。”

    这是事先商量好的说辞,王东晓的名字还是在绿洲里听马匪说的。

    安公主欢呼雀跃,“我最讨厌那个死胖子了,果然是恶人有恶报。

    王东晓那伙人都是真正的好汉,以前只打劫突厥人和土匪,从来不打劫正经的商人,不过杀康胖子杀得好,大快人心。”

    安公主蔑视地瞥了一眼小帅,“那你们投靠康国也是步臭棋,他们两面三刀,一边在大唐赚钱,一边投靠突厥人。

    还有啊,康国贩运奴隶,臭名昭著,你看这些奴隶还都是小孩子,你就没有良心么?”

    看来顶着康禄的名头的决定不大妙啊,王晓芸出来为爸爸辩护,“耶耶已经做主把我们这些奴隶的身份取消了。我们也不打算回康国,耶耶胸怀远大,可和康禄那个混蛋不一样。”

    公主的大眼睛叽里咕噜转了转,“这么说,你们脱离康国了?还算你们有眼光。”伸手从怀里拿出一个小木牌,“这是我的令牌,你们要是没地方去,到安国来找我吧,我们合作。”

    小帅接过木牌,“有机会的话,一定会去的。”

    看小帅回答得敷衍,安公主似乎不大满意,挺了挺胸脯,“我们安国非常欢迎苏公子这样的唐人贵人,会给你们比康国更好的合作条件的。

    到时候你一定要去找我王兄,不要撞到那伙突厥人的手里。苏公子家世显赫,文采风流,如果合作愉快,很多事情都是可能的。”

    公主向小帅眨眨眼,长长的睫毛显得分外可爱,还来了个生涩的飞眼儿。

    公主的表现王晓芸看在眼里,立刻“嗤”了一声,这不是关公面前耍大刀么?

    “哼哼,有的人就是没有自知之明,没有货挺胸也白挺,小孩子不要学大人的东西,爸爸还会被小孩子勾引么?”

    这话触动了公主的痛处,“不要小看人,谁是小孩子?我都十六了。我可是西域有名的才女。有的人只长肉不长脑子,傻大个儿只能给人当保镖而已。

    苏公子要是真有大志,需要的是我这样的聪明人帮忙,你们几个谁有本事带着商队到大唐贸易的?”

    她们两个在这里斗嘴,喀丽丝却是附着小帅的耳朵小声说话,“看来这个公主对主人你有点儿意思,要是能娶了安国公主,对主人的大业可是很有帮助的。”

    安公主刚才的话,其实连喀丽丝也一起讽刺进去了。不过喀丽丝一心想的都是小帅的利益,倒是不在意被安公主瞧不起。

    小帅皱了皱眉,这都什么跟什么啊。这位刚认识的公主不可能真的看上自己,要是自己长得像林不二那样妖孽还有点儿可能。自己只是有点儿“小帅”,可不是小鲜肉。

    什么“苏公子家世显赫,文采风流。”我哪句话表现出有什么文采了?“家世显赫”大约才是重点。

    安国公主如此急迫地要拉拢自己,甚至不惜暗示下嫁,恐怕所谓的“安国王室”情况不大妙,自己这个商队,乃至苏氏的大唐军方身份才可能是对方看重的。

    可自己“苏氏子弟”的身份虽然是真的,苏定方老祖宗可未必认啊,我要是真娶了安国公主,那不成了骗财骗色的么?

    真是头疼啊,小帅拍拍脑门儿,“公主说笑了,我可没有什么经天纬地之才和什么远大志向,在苏家也没有影响力,以后要是混不下去了,会去投奔公主老老实实地做个下属的。”

    这样的拒绝安公主已经碰到好多次,明显是托词,安公主脸上的失望一闪而过,随即露出个自认可爱的笑容。

    “苏公子谦虚了,苏公子既然在西域行走,以后很可能再见面,咱们山高水长,就此别过,以后没准儿有缘呢。”

    安公主蹦蹦跳跳地往回走,忽然回头,“咱们是熟人了,我的粟特名字叫安.巴波热娜比莉,以后再见面,公子可以叫我巴波。”

    小帅识趣地挥挥手,“巴波再见。”

    看着安国小萝莉单薄的背影,小帅有点儿怅然若失。忽然看见守铁门关的那个队正一身皮甲,负手站在旁边,似乎听到了这里的对话,线条硬朗的脸上露出高深莫测的笑容,不由心中一动。

第十五章 神射

    安国商队穿过铁门关直奔西去,这都傍晚了,还这么急着赶路,显然是归心似箭,今晚估计只能在峡谷里宿营了。

    小帅刚从那条路过来,似乎很安全。而且安国商队的护卫一个个挎刀背箭,看上去很精锐的样子,即使夜晚有猛兽来袭,估计也能应付得了。

    小帅是要往东走的,出了铁门关,视野一下子开阔起来,已经没有了沙漠。眼前是辽阔的焉耆盆地,阡陌纵横,高地种葡萄,洼地种水稻,一副平安祥和的太平盛世景象。

    “爸爸,咱们接着赶路么?”

    “这个,那边远处的是焉耆城吧,看着就挺远,估计天黑走不到了,算了,扎营!”

    营地里炊烟升起,小帅准备赶着两只羊去旁边的铁门关犒军,同时邀请那个队正来营地喝酒。

    他是看守关的唐军军纪严明,对自己这伙人没有丝毫的刁难,那个队正对自己还很热情,想去请教请教。

    自己一踏入大唐,没有社会经验的缺点暴露无遗。康禄看自己是肥羊,守关的队正一眼就看出自己是个雏儿,连安国公主小萝莉巴波都看出自己行礼的姿势不对。

    自己在现代还可以躺平当咸鱼,在这古代,随时有性命之忧,难得碰到个正派人,多了解点儿信息,以后就少吃亏。

    天色渐黑,这个时候已经没有过关的了。守关的士兵除了高处站岗瞭望当值的,大都换了便装,正准备开伙,东边不远宿营的商队来人了。

    打头的是那个苏公子,大裤衩子文化衫,足登旅游鞋,背着手溜达,眼睛四处打量。身后左右六个侍女,身材高挑,军服武装带,头戴船型帽,手扶在枪套上,目不斜视。

    最靠近苏公子的喀丽丝,身后背着个牛仔双肩包,里面鼓鼓囊囊,装着一把上了膛的冲锋枪。再后面是两个金发碧眼的小男孩,赶着两只肥羊。

    本来小帅是要自己来的,大家坚决不同意,贵人哪有自己赶羊的。还有那个队正虽然看上去一脸正气,谁知道会不会像康禄一样,突然化身土匪?女保镖也是要跟着的。

    于是小帅就成了这副非常有派头儿的样子。他顶着苏氏世家公子的身份嘛,文质彬彬的样子装不出来,至少得有横行乡里的架势不是?

    队正身穿青色圆领袍衫,鍮石为饰,幞头、革带、皂靴,他可是正九品的官员。

    白天他是执行公务,苏小帅又自称康国人,就是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刚才旁听到了苏小帅的身份,再见面,叉手为礼,“下官铁门关队正邵树德,见过苏公子。”

    苏小帅虚扶了一下,“过了,过了啊,邵队正是朝廷官员,苏某一介白身,哪里能受队正的礼,咱们还是平辈论交。”

    邵队正嘴角微微牵动了一下,心里暗自吐槽,你苏家可是将门,看门儿的官儿都比我大,我敢不行礼,万一你到上官那里说我一句坏话,我这个九品芝麻官儿可不是吃不了兜着走?

    就看你这个派头儿,还白身?国公家的侍女也挑不出你身后的六个来。苏家的家主区区一个左卫中郎将而已,能给你这个待遇,必须是嫡出,还得是长子。

    这贵公子来西域游历,增长见闻,没事拿我这个小队正开涮。罢罢罢,你愿意折节下交,我好好招待,没准儿能攀上苏家这个高枝儿。

    “苏公子里面请,这里简陋,请莫见怪。”

    “我就不进去了,我看兄弟们守关辛苦,两头羊是给兄弟们改善伙食的,同时请邵队正过去喝一顿。”

    邵树德脸色一变,随即又带出笑容,“恭敬不如从命,多谢苏公子赏赐。”

    随即喊了句,“李延龄,过来。”

    刚才要拿粮换安国金币的那个胖子颠颠儿地跑了过来,“队正,什么事?”

    “这两头羊给兄弟们加餐,是苏公子赏赐的。”

    “好嘞。”

    铁门关驻扎着五十人的小队,一顿饭一头羊就够了。李胖子叫了几个人,当场杀羊,另一只被牵到了后面。

    这是个鼓舞士气的好机会,李胖子大声地嚷嚷着,“苏公子赐给队正两头羊,队正今天给大家加餐了,大家当好队正的兵,以后有肉吃的机会多得很。”

    苏小帅莞尔,这个胖子对邵树德挺忠心啊,他说的对不对呢?一点儿毛病没有,可是这士兵的感激之心可全跑邵队正那里去了。

    邵树德尴尬地咳嗽了一声,“老李是个大头兵出身的粗人,公子不要怪罪他,请稍等片刻,某这就随公子去。”

    邵树德回身,“老李别嚷嚷了,还有关开闰、范河、田星、徐浩,你们几个,跟我去苏公子那里赴宴。”

    几个人应声而出,站立如松,果然是大唐铁血军人的派头儿,连李胖子都努力地把肚子往回收了收。

    关开闰、范河、田星和老李都穿着土黄色的袍衫,小帅除了记住了大肚子老李,其他三人一时也不大分得清,反正都是老成沉稳的样子。

    只有徐浩还一脸稚气,却是没有卸甲,身背弓箭,腰挎横刀,紧跟在邵队正的身后。

    “他们五个是我手下的伙长,小徐还是我的亲兵。小徐啊,去赴宴就不要着甲了,去换身便装。”

    五个伙长一起向小帅行礼,小帅微微点头。

    邵树德拉住李延龄,小声嘀咕,“老李啊,我账上还有什么东西可以作为礼物啊?”

    李胖子面有难色,挠挠脑袋,“队头儿,你的财物都赏赐给士兵了,一点儿也没有了……”

    突然,旁边孔雀河里一群玄鹤扑棱棱地飞起,邵树德一拍脑袋,大喝一声,“弓来!”

    小徐皮甲脱到一半儿,狼狈地跑过来,把弓和箭囊递给了队正。

    邵树德上了弓弦,拉开一石二的硬弓,向远去的鹤群连射三箭,远远看去,竟然有四只鹤掉了下来。

    归林的鹤群虽然飞得慢,邵树德要先上上弓弦,射箭的时候,鹤群已经很远了,邵树德瞄都不瞄,强弓连射,凭感觉就能射下四只鹤,称为神射手是毫不过分的。

    “队头儿神射!”

    李胖子第一个大声叫好,拖着大肚子飞快地跑过去捡猎物。他作为老部下,熟知上司的功夫,箭还飞在空中,马屁就已经拍了出去。

    有李延龄带头儿,军士们一起叫好。邵树德也有点儿自得,悄悄瞥了一眼小帅,观察他的反应。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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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梦入大唐介绍:
“我本来是个躺平的咸鱼,可是朝气蓬勃的大唐帝国改变了我”……苏小帅
苏小帅梦中穿越到了大唐的西域,这也没什么。可是当他发现现实中的背包也能一起穿过来的时候,事情就大条了。
“作为一个男人,我的终极梦想已经实现了,我真的没什么野心啊!”
一边这样说着,一边统一了昭武九姓,重建了吐火罗,灭了西突厥,救了孛律和波斯,打跑了大食人。吐蕃和天竺真不是我灭的,因为我帮着拜占庭打埃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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