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柴通的带领之下,尊檠进入到一条狭窄的石阶走廊之中,见地势不断下沉,后者终于忍不住道:“柴员外,你对此地如此熟悉,难道以前来过这里?”
柴通叹了口气,略显无力道:“那都是沉年往事,不提也罢。”
“既然你知道真正的地下城所在,为何偏偏将我与孙无忧引到那个危机四伏的鬼城之中,你到底是什么目的?”
柴通突然停住脚步,尊檠也只得跟着站住。二人四目相对,一股无法言表的危险感登时袭上后者的心头。
“你真的要听?”
尊檠微微点头道:“那正是我希望的。”
“好吧!那我就和你简单说一说,不过咱们得边走边聊,不然孙兄弟那边就该真的出事了。”
接下来,柴通通过话语,将尊檠一同带来到了那个年轻的时代。
那时的尊檠还被称作是“嚼骨老虎”,在黑白两道也算得上是一名人物。江湖中人敬畏其在和城之中的势力,纷纷前来投靠,短短几年时间之中,便聚拢起一股十分可观的力量,在和城之中也称得上是横行霸道,无法无天。
有一天,一个只有三尺来高的侏儒找到了他,并邀请他去往传说之中的地下城。当时的柴通年轻气盛,再加上有过人身手傍身,于危险全然不顾,只带了两名亲信便前往了和城的地下水道,并乘船进入了地下城。
在那里,柴通见到了城主,后者欣然邀请他加入自己的阵营,却被他以琐事缠身为由,婉言谢绝了。刚好,当时与柴通同行的仲离,也就是后来的老仲,深得城主喜爱,于是便将其收作义子,将赐他“飞火弹与流星弩”。凭此物品,便可以自由出入地下城,不受他人阻拦。
“怪不得离开的时候那位老人会投来异样的目光,原来他一早便料到我们会去到地下城。”
柴通颔首道:“老仲为人忠厚,只是因为生活所迫,才落草为寇,过了几年打家劫舍的日子。后来机级巧合之下,被我无意间救了性命,从那时起,他便将我视作亲生兄弟,鞍前马后,从未有过怨言。”
柴通转过身体,以来走过一段相对局促的空间,后方的尊檠依法效仿,同样也成功地度过了险要。
“其实,老仲比我了解地下城要多得多。因为成为了城主的义子,他还在城中担任过几年寻珍司的职务,主要工作就是搜罗天下奇珍异兽,一些天生好斗的物种,就将它们单独隔离出来,待良辰吉日,将它们圈到一个叫混沌场的地方,使其成对厮杀,并决出胜负。”
尊檠舔了舔干裂的嘴唇,不由得道:“既然如此,老仲又为何会离开地下城呢?”
柴通想了一下,而后摇摇头道:“他没和我说过,我也没有主动询问过。我记得那是他去到城下城的第五年,一天傍晚,他穿着一件脏兮兮的衣服,找到了我的府上。当时我因事外出,回来的时候被告知了此事。当时的他已经昏迷过去,缓了好几天才渐渐恢复意识。问他话,他也不说,整个人就像丢了魂似的,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大半年,才终于有所好转。从那之后,他对地下城的事决口不提,随着时间推移,我们也就将此事慢慢淡忘了。”
尊檠道:“这么听来,地下城貌似是发生了巨大的变故,否则老仲他也不会突然性情大变。”
柴通认同地点了点头,并道:“你先前认定,我是故意将孙兄弟引到那座鬼城的。但实话实讲,我确实没有那么做。因为,那座鬼城正是之前的地下城原址。当年,为了查明真相,我带着飞火弹和流星弩独自一人进入到地下城中,并发现曾经繁华一时的城池居然变成了一片死寂,别说是人,连个鬼影都没有。至于城主和其它城中管事,也都不知下落,就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尊檠想了又想,终于忍不住道:“既然原先的地下城已经不复存在,那你现在带我去的是什么地方?”
尊檠低头看了看下方盘旋蜿蜒的漫长石阶,随即道:“我们现在要去往的是,正是曾经老仲工作过的混沌场。前些日子我曾经得到线报,说消失已久的混沌斗场再次开放,来自四面八方的神秘势力正在其中竞技角逐,流血伤亡比比皆是。”
尊檠恍然道:“所以,柴员外您的意思是说,孙无忧被带去了混沌场?”
“我也只是猜测罢了。不过,孙兄弟天赋异禀,身上具有常人所不曾拥有的神秘力量,正好符合混沌场的‘奇’之主题。不过,那里高手云集,且嗜血如命的怪物不在少数,如果孙史弟真的和他们对上,多半是要吃亏的。”
尊檠快走了几步,直接掠过柴通,抢到前方,并且焦急道:“那还等什么,咱们快走几步,不然就该错过营救的时机了。”
“你放心,他可比你想象的强大得多。”
混沌斗场之中,一众看客鸦雀无声。擂台边上,满头鲜血的犀牛精被随意地扔在那里,脸上的独角已经被连根拔起,只留下一个吓人的窟窿。另一边,孙无忧手持那根刚刚斩获的战利品,得意洋滚地看着倒地上将昏未昏的犀牛精,随即开口道:“说了叫你不要乱来,现在后悔了吧!”
“哇~”
对于犀牛精而言,独角便是如同他性命一般珍贵的物品,如今孙无忧强招夺走,登时支撑不住,放声大哭起来。而在看台之上,一伙人面露阴沉之色,其间一个长有三只眼的怪人随即低声道:“丢人现眼的东西,回去之后看我怎么剥了它的皮!”
说话间,旁边一个神态魅惑,极其风情的女子冷笑道:“相比起来,我觉得对面那个人类小子好像更有趣。可惜,现在的他是和城雷派的人,不然的话可以将他劝降过来。”
三眼怪人阴森道:“那有什么困难,等待会比试结束之后,将他拦下来。如果不加入我们,就把他当场撕成碎片。说起来,我也有好长时间没有活动过筋骨了,刚好可以让这小子陪我练练手。”
说着,三眼怪人下意识地向上抻了抻衣袖,只见他的两只手臂之上竟是镶满了银光闪闪的鳞片,看上去十分坚硬,若是被他击中,多半是要皮开肉绽。
女子嘿嘿笑道:“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就按照计划行事吧!”
孙无忧出人意料地夺得了混沌斗场的第五轮优胜,最终和城雷派以三比二的微弱优势,战胜了鬼山殷家。看台之上惊起一番骚动,几个人高马大的怪物自看台中相继站起,并向擂台中央的孙无忧投以恶毒的目光。
“喂,人类小子。”
不等孙无忧回过神来,先前的八臂蚰怪已然来到他的跟前,低头附在他的耳边轻声道:“殷家人可不好惹,如果还想活着离开这里的话,就趁现在这种混乱的时候赶紧离开,否则晚了就来不及了。”
孙无忧蓦然回首,见那八臂蚰怪的主事人不断向他眨眼示意,心领神会的他微微点了点头,朝他行了一礼之后,快步朝擂台边上的台阶行去。然而,还未走到最下方,几只长着獠牙鬣发的野猪怪人一拱而上,将出口堵得严严实实。孙无忧见他们来者不善,于是沉着道:“劳烦几位让一让。”
“想走?我们哥五个输了大把的东西,你想一走了之,没那么容易。要么留下魔晶,要么留下狗命,自己选吧!”
“魔晶?那是什么东西?”孙无忧不禁问道。
“老大,这小子明显是在和我们装糊涂。看来不教训他一下是不行的了。”
说着,那个头最小,长相最丑的一只野猪精来到跟前,刚要出手。谁成想,孙无忧眼疾手快,一把抓住他那头上的一撮猪鬃,用力一扯,野猪精仿佛失了魂似的,连喊带叫,疼得眼泪汪汪。
“放开我,放开我!”
孙无忧稍稍用力,直接将对方提到半空之中,略带坏笑道:“忙了一夜,我还没有吃东西,我看你岁月不大,身上的肉质应该还算鲜美,不如今天就拿你打牙祭?”
“不不,好汉饶命,英雄饶命!”
眼看自己的同伴被一招制住,毫无还手之力,其余几只野猪精见状纷纷让开了通道,为首的一个上前一步道:“我们几个有眼不识泰山,请您高抬贵手,放小弟一马吧!”
孙无忧手提着那只泪眼婆娑的野猪精,又看看其余一众,终于还是叹了口气,随手将其扔回到地上。重获自己的野猪精再也不敢叫嚣,连滚带爬地躲回到“队伍”之中。眼见自己讨不到好处,野猪精一众只得随着其它看客一起慢慢离开混沌斗场,转眼之间,场内就只剩下孙无忧以及个别的几只精怪。
不过,不同于之前孙无忧所见的那些,这几只精怪奇形怪状,各有所长,且他们几个全都站在孙无忧对面的看台之上,好像正等待着他的到来。
“人类小子,加入我们鬼山殷家吧,我保你荣华富贵享之不尽。”
“哦?我们和城雷派的事什么时候轮到你们插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