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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笙全文阅读

作者:心渔     重笙txt下载     重笙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番外 《明日真经》那点儿事

    陆不逊将军在如今地价非常非常贵的大兴购置了一座豪宅。

    府上还有很多很多的仆佣。

    他现在的这种情况属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仆佣的来源大抵有皇帝赏赐的,同僚好友赠送的,外婆担心他不能很好的照顾自己从南崇带来的,还有毛遂自荐前来投奔的,林林种种,十分之复杂。

    好在十三心很大,再加上他也不差钱,看顺眼的就收下来,交给管家方山调/教安排。

    定居大兴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十三都未发现,他的这些门人里面堪称藏龙卧虎,不但汇聚了三教九流,江湖上诸多门派的武林高手,也不乏出口成章、能诗善画的才子才女们。

    按说他不会如此漫不经心,可谁叫正有一个大麻烦困扰着他呢。

    这要从他和文笙的洞房花烛夜说起。

    “媳妇,过会儿我可能会散功,就是变成一个普通人。往后还能背着你跑,可跑得不如以前快了,遇事还能挡在你前面,只是没有以前能打了……”

    文笙和他额头相抵,柔声安慰:“别担心,都有我呢。”

    十三抱紧了她,面颊贴着面颊,深深地吸了口气,有点紧张,有点忐忑,更多的则是激动,啊啊,这一瞬间他特别能理解他亲爹陆鸿大当年的选择,别说只是一身功力化为乌有,就算要了他的命,那也值得。

    红红的烛光下,文笙的青丝洒了一枕,她的脸庞看上去格外娇艳,像一朵含着露珠的玫瑰,吸引着十三情不自禁伸手轻轻触碰:“宝贝儿,来,唱首歌听听。”

    文笙羞嗔:“别胡闹了,这哪有……半夜里唱歌的。”

    十三见她将脸侧到一旁,摆出一副任君采撷的小模样,一时连眼睛都红了。遵循本能,张嘴便**了文笙纤巧圆润的耳垂,看她由耳朵到脖颈迅速涌上一层血色,含糊道:“别当我不知道。宝贝儿你这段时间《连枝》用得多了,水平渐长,哼哼小调也可以的,来嘛,别害羞。听说姑娘家头一回可是非常非常得疼。”

    这一下文笙浑身自里往外透着粉意来,连脚趾头都红了,“啪”地一巴掌拍在十三宽厚结实的脊背上,嗔道:“陆不逊,你个混蛋!”

    十三“嘿嘿”坏笑,就势将她抱住,没头没脑地亲下来。

    但得个同心子,死共**,生同舍,便做连枝共冢。共冢也心欢悦……

    就像十三所说,确实非常非常疼,文笙因他调笑,偏忍住了一声也不吭。

    十三见她紧咬着唇心疼不已,索性伏在她耳际,伸了胳膊给她,气息火热地粗声道:“疼么,给你咬回来!”

    文笙明明脸都白了,偏要强好胜,却将头一扭。**道:“才不要,一身的臭汗。”

    其实《连枝》确实能分担苦痛,减轻身体的不适,文笙非要一人挨着。到不是不舍得十三这混小子跟着吃点苦头,一方面是抹不开面子,再有就是,她觉着若用《希声谱》做这等事,实是对有辱斯文,对不起先贤。

    不就是疼么。当初受伤时,比这更大的罪都遭过,这点儿算得了什么。

    不过到后来,文笙还是妥协了,她顾不得收拾自己身上,披了大红嫁衣半坐起来,将满头大汗的十三搂在了怀里,轻轻给他哼唱了一阵《连枝》。

    等体内乱窜的气息停下来,十三如释重负,反手抱着文笙亲了亲:“媳妇,你对我真是太好了。”

    文笙对他这句夸奖坦然受之,关切地问:“怎样?有没有哪里不舒服,可要找个大夫瞧瞧?”

    十三“嘿嘿”笑了起来:“不能看大夫啊,咱们洞房花烛夜,我要叫了大夫,媳妇你岂不是出大名了。放心吧,为夫好得很,就是被人吸走了阳气,经脉里眼下空荡荡的。”

    虽然文笙并不在意旁人背后里怎么议论,但十三能情不自禁地处处为她着想,她还挺感动的,就是这小子信口开河,越说越不对劲儿,什么吸阳气啊,乱七八糟的。

    文笙又好气又好笑,想要收拾了睡觉,偏十三缓过劲来精神好得很,好一通痴缠。拿他的话说,非得要继续舍身饲虎,最好连皮带骨都侍奉了千年的女妖怪。

    旁人的新婚夜,是春/宵一刻值千金,到他二人,却是半是海水半是火焰,说不尽得折腾。

    婚后文笙担心十三没了武功,被有心人盯上出现意外,索性叫十三上密折跟李承运请了假,很长一段时间都把他带在身边,白天在学院里,晚上住到青泥山中,到将大兴的宅子丢在一旁,很少回来。

    夫妻二人出双入对,几乎是形影不离。

    一个原本世上数得着的武林高手突然变成了普通人,这等巨大的落差,对大多数人而言怕是都无法承受,尤其十三原本又是个仗着武功肆意胡来的性子。

    文笙很担心十三会不会心情低落,亦或是就此一蹶不振,时常有意无意当着他的面弹弹《伐木》,又找了很多书来培养他别的兴趣。

    但十三还是更偏爱呼朋引伴,住在青泥山上,做他的山大王。

    山上空气清新,视野开阔,还能抓着山鸡兔子之类的野味。时间长了,文笙见他自得其乐,也就放心随他去了。

    到第二年,二人添了长女陆晓枫,名字是老王昔取的。

    十三对晓枫异乎寻常的疼爱。

    等晓枫咿呀学语的时候,夫妻两个从南崇回来,文笙突又觉着不舒服,开始还以为是车马劳顿,找了大夫一看,才知道是又怀孕了。

    十三喜出望外,抱着闺女,不许她往文笙身上扑。

    晓枫看看抱着自己的大胡子,果断扭动身子,手指门外。

    十三奉命陪女儿出门玩耍,晓枫抬头,望着“扑簌簌”自头顶飞过的鸟雀,叫道:“鸟!鸟!”

    十三哄道:“叫爹,爹就帮晓枫捉鸟。”

    晓枫含着白嫩嫩的手指,眼珠转了转,乖乖叫了声“爹”。

    十三笑逐颜开,当真飞身而起,足尖在枝头一点,伸手将一只小鸟抓在了手中。

    内力没了,经脉还在,他当初就有从头练起的打算,没想到散功之后,大约是因为当初《明日真经》出了问题,竟还给他保留了根基。

    用不多久,曾经令敌人闻风丧胆的十三爷就要重出江湖啦!(未完待续。)

    ps:  谢谢大家。

番外 东焱往事

    我叫桑乞拾。

    我并不姓桑,只是从小周围的人都这么喊我,“桑乞拾”在我的家乡可不是什么好话,差不多相当于贱种、狗杂种,他们叫我的时候眼里含着鄙视,尾音的语调微微上扬,以此来显示他们高我一等。

    大约是因为总饿肚子的关系,我长得比同龄人都要矮小,十岁那年春天,我偷了吃的之后被狗追得没处跑,一个老头儿救下我,在把我由头至脚摸了一遍之后,说我可以跟着他学本事。

    不过别当他安着什么好心,老头儿愿意收我为徒,不过是因为我骨架生得小,他说我这样的若是练缩骨之术比旁人天生就占便宜,练成之后可以去为他偷东西。

    像我这样的,他总共养了十来个。

    我用心地学,只用了三年就小有所成,老头儿夸我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料,我却不甘心一辈子听他摆布,说不定哪天就被抓到了,像其他人那样被抽筋剥皮,扔在帐篷外边喂虫蚁。

    老东西这些年攒了不少身家,我准备偷练两招,趁他不备,一刀结果了他,就可以全都占为己有了。

    十三岁那年,我潜入板仓部偷东西的时候,顺手牵羊,从他们首领的帐篷里偷到了一本刀谱。……我觉着这是天意。以那老东西的血,染红我的衣裳,只是想想,就有一股克制不住的冲动。

    只是那刀谱好生难学,从十三岁到十九岁,我练了整整六年,却依旧连一招都没掌握,六年间我明明练得熟了,可每到出刀就觉着别扭,这样的我,绝不可能是老东西的对手。

    转过年来,我跟着老东西去了新冒出来的荒川部,老东西有“生意”要谈。我们就暂时住了下来。

    每回初到陌生的地方夜里我都很难睡着,那次也不例外,索性出来走走,打算找个僻静的地方研究那刀法。跟着我就听到了一男一女的争吵声。

    切,哪个地方都免不了有这种风流勾当,人其实在很多时候和牲畜无异,都管不住自己的**。

    等走近了,我才发觉自己想差了。

    我见到了一个美丽的女人。

    她正和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用我听不懂的语言在交谈。两人看着都有些激动,却一直保持着距离,到最后不欢而散。

    男人摇了摇头失望地走了,那女人站在原处,月亮底下,她美得就像会发光一样。这样的尤物,不是我这个“桑乞拾”可以消受的。

    不等我离开,脚步声响,一个小崽子找了过来,他大约**岁的样子。叫了声“娘”,扑上前抱住了那女人。

    那美人儿伸手摸了摸小崽子的额头,头发被拂开,露出一张青肿的脸,美人儿显是有些难过,蹲下身,这次说的话我听懂了,她说:“政儿,我叫段先生回梁国去了,他继续留在这里。只会害了咱们。”

    原来他们竟是梁人?

    小崽子不知是不是傻的,半晌才闷声道:“娘,段先生是为了我好,你别赶他走。我再不和沙昂他们打架了。”

    美人儿不说话,拉了他的手往回走,黑暗中只有两人脚步声和小崽子抽抽搭搭地哭声。

    没用的人才会哭,而弱者在这里是没有办法活下去的。

    我连跟去看看的兴致都没有了,这母子两个若是没人护着,大约活不了太久吧。

    老东西这次谈“生意”时间很长。足足呆了七天才离开,这七天,足够我搞清楚那晚的母子俩是什么人了。

    大半年之后再到荒川部,我还活着,老东西也活着,在练会刀谱之前,我不会叫他知道我想弄死他。

    可那美人儿却已不在了。

    小崽子看上去病歪歪的,眼神里透着冷漠,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看到他就情不自禁被他吸引,像是看到了现在的自己。

    我们都是扭曲了的人。

    他时常在傍晚时分,迎着落日站在山崖上,像一块石头半天一动不动。

    大约很多人都会觉着他被母亲的死打击得傻了,但我不会,这小崽子浑身上下透着古怪。

    我有一次趁着无人特意绕到他身后,问他:“你在看什么?”

    他没有理我。

    “不说的话,我说不定会推你下去哦。”

    他瞥了我一眼,语气冰冷:“我在看对面崖上的那片树叶。”

    我在旁边看了半天,眼睛都被太阳刺疼了,也没看出他说的是哪片树叶,决定不再陪着他发痴。

    姓段的中年人一直没有离开他。

    又过了一年,他好像从丧母的伤痛中走出来,不再那么难接近。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他拿舅舅的儿子给母亲抵了命,有时他那些表哥叫他“桑乞拾”,也不见他生气,还有些奇怪。

    日子一天天过去,刀谱的秘密还没有弄清楚,我变得越来越焦躁,顾不上再留意他。

    可有一天,那个叫段正卿的人突然找上了我,他问得很直接:“我家公子注意你很长时间了,你是不是要对付你师父?”

    原来他会说东夷话。

    对方有备而来,灭不了口,我只能谋求合作。

    “你们能帮我什么?”

    谈判的结果是我把那本刀谱交了出去。

    说来荒唐,我用来杀我师父的这套刀法,竟是一个刚满十四岁的半大孩子一招一招教会我的。

    老东西的血染红了我一身白衣,得来的财富我交了一半儿给他,虽然我有个感觉,他其实并不怎么看得上,但他到最后还是叹了口气收下了。

    老东西死了,不再有人指使我做这做那,我反到有些茫然。

    我会偷、会抢、会易容杀人,只会这些。

    老东西活着,我心心念念摆脱他的控制,等他死了,我才发觉,这么多年我早已经被自己的习惯绑住。

    需要有人为我指引方向,告诉我去偷谁,抢谁,杀谁。

    仿佛命中注定,很快我又有了新的主人,他叫钟天政。

    我认识他的时候,他还是个会哭泣的小崽子。

    决定效忠于他的那年,我已二十五了,他刚满十五岁。

    我们这样的人,注定活不长吧。

    我已经不在乎别人叫我“桑乞拾”了,在梁国,我叫商其。

    其实我更喜欢他们叫我疯狗。

    (未完待续。)

番外 好色赋(完)

    一直以来,十三都有一个不大好说出口的担忧。

    按照女儿像爹儿像娘这种说法,他隐隐觉着自己两个儿子在挑媳妇这件事上,很可能要犯以貌取人的毛病,一言以蔽之:好色。

    证据么,就是文笙当初似乎对钟天政那个小白脸颇有好感,要换一个丑八怪那么心狠手辣,文笙早把对方连根拔起了,钟小白脸作了一回又一回,文笙那个手下留情啊,现在想起来,他心里还酸溜溜的呢。

    文笙后来会对十三爷另眼相看,还不是因为自己在赤月村刮了胡子,她看自己长得不赖么?

    要不她怎么那么喜欢戳自己的酒窝?

    虽说儿媳妇漂亮些没什么不好,最起码将来孙子辈也跟着受益,可十三更希望儿子能像他这样,找的媳妇不但才貌双全,最重要的是脾气相投,能同甘共苦,那才不枉来人世走一遭。

    孩子们一天天长大,直等到大闺女成了亲,两个儿子也有了心仪的对象,没等十三松一口气,他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他才十六岁的小女儿陆呈枫看上了一个来历不明的小白脸。

    陆呈枫和对方是在游园会上认识的。

    说起游园会,就要说说这二十多年大程的变化和乐师学院的发展。

    二十年间没有战事,只这一点就够李承运稳坐皇帝宝座永载史册的了,更何况他减赋税轻徭役,整顿建昭帝的旧臣不手软,军中有纪南棠坐镇,江海上贸易十分繁荣,加上老天作美,这些年各处风调雨顺,年轻的大程已经渐现盛世之貌。

    至于乐师学院,幸好当初建的时候李承运御笔一圈,给划了这么大的地盘,现在看看真有先见之明。学生一年多过一年,甚至有远渡重洋慕名而来的。

    每年七月,乐师学院都会举行声势浩大的游园会。

    举国乐师齐聚一堂,以乐会友。

    从懂事起。陆呈枫差不多每年都会到游园会去玩耍凑热闹,有时候是跟着哥哥姐姐,有时候是叔叔伯伯亦或几个师兄带着她,今年她自觉长大了,二师兄林念北一时没看住。她换了身打扮,脚底抹油溜走了。

    陆呈枫不爱看斗乐,游园会开始好几天了,她知道哪里最好玩。

    学院西南靠近青泥山的角落有群人在和着乐声喝酒唱歌,喝到酣畅时大家载歌载舞的,认识的不认识的,谁去加入都可以。

    陆呈枫很喜欢这种热闹,一个人跑了去,躲在花树丛中,伸长了脖子探头控脑地张望。

    她瞧见不远处一个年轻人拿着酒樽被人拉下场。

    他穿了件玄色外裳。腰间金带一束,衣领袖口绣着大朵的祥云,头戴金冠,衬得长发乌黑,双眉飞扬入鬓,眼睛熠熠生辉,大约是喝了不少酒,离席的脚步还有点踉跄,挥臂转身间衣袖飞舞,道不尽得潇洒飘逸。

    最关键的是。这个人他笑得可真好看,神采飞扬的,那一瞬间陆呈枫几乎不能呼吸,就觉着阳光只洒在这个人身上。他连头发丝都在闪着光。

    陆呈枫一下子就喜欢上了他。

    “二师兄,二师兄!你快来,那个人你看到了么,你快去欺负他呀。”

    啊?林念北莫名道:“我为什么要欺负他,这小子惹你了?”

    要知道,林念北长大之后虽然不再是受气包了。脾气却是所有师兄弟里头最好的一个,除了那讨厌的谭吉宝,在学院里面就没有不喜欢他的。

    “没有呀,你欺负他,我就可以出面抱打不平,然后和他认识了。”

    林念北吓了一跳,小师妹这想法……好生古怪。

    “不行啊。不是二师兄不帮你,无事生非,持强凌弱,要叫师父知道了,非罚我不可,师兄受罚不要紧,就怕师父向来明察秋毫,连小师妹你也一起罚。”

    “那,那可怎么办?”叫他一说,陆呈枫也有些担心了。

    果然能制住小师妹的只有师父,林念北摸了摸下巴,决定死道友不死贫道:“你可以去找杨叔叔帮忙,杨叔叔有的是办法,他的话万一师父知道了,也不会生气。”

    陆呈枫深以为然,点了点头:“杨叔叔和沙妮朵婶婶刚添了小宝宝,我娘不好意思骂他。”

    再说杨叔叔最喜欢陪她胡闹了,对她言听计从的,陆呈枫从小到大闯的祸都少不了他的影子。

    就这样,陆呈枫在杨兰逸的“帮助”下认识了那个年轻人。

    这么大的事,林念北不敢瞒着师父,很快十三和文笙两口子就知道了。

    文笙笑了笑没当一回事,十三却担心得不行,施展轻功悄悄跟着女儿去见了下人,顿时就有了不好的联想。

    小白脸,坏心眼,敢骗他陆某人的宝贝女儿,简直是老寿星上吊——活的不耐烦了!

    十三磨爪子抓狂,暗地里给那“小白脸”设置了九九八十一难。

    却不想陆呈枫是个胳膊肘向外拐的。

    她虽然从小胆大喜欢胡闹,天分却好,既跟着文笙练琴,也随十三练武,还都学得有模有样。

    “小白脸”是个乐师,擅长的乐器也是古琴,学的是妙音八法,年纪轻轻,竟有五重之境。

    十三越要棒打鸳鸯,两个年轻人感情越好,没多久竟登堂入室,陆呈枫把人带回家了。

    “我们家的孩子是不参与朝政的。”

    “小白脸”肃然而立,恭敬道:“院长您请放心,晚辈对此有所耳闻,既来求娶,日后定会遵照陆将军跟您定下的规矩。”

    陆呈枫趴在文笙耳朵上撒娇:“娘啊,您快叫爹爹答应了吧,我想跟他出海去。”

    十三和文笙最终同意了这门婚事,不但是因为女儿的话,更因为……能骗过文笙的人还没有生出来呢。

    十三好生失落:“你们娘俩,都是一样一样的,遇见长得俊的,就变得特别好说话。”

    文笙闻言“噗”地一声笑,主动抱了抱他:“你呀,脑袋里整天都想的啥,莫不是希望女儿嫁不出去?”她停了停,若有所思:“你有没有发觉他像一个人?”

    早发现了,像姓钟的小白脸。十三酸溜溜地想。

    文笙神情变得有些怅然,继续道:“有些像瑶华师兄呢。”

    “……什么瑶华锦华,枫儿要嫁人了,咱们努努力再生一个吧。”(未完待续。)xh:66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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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笙介绍:
关于重笙:
名门望族特立独行的顾九小姐一朝穿越变成了悬梁自尽的小家碧玉顾文笙,父亲渺无音信,母亲整天想的就是怎么能把她赶紧嫁出去。
顾九小姐生性很固执,她想要的东西,就一定要得到,哪怕需要从刀山上滚过去!
不过她想要的,和这世上绝大多数女子从来都不一样!
封面由刺微妹子友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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