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8:色使者
458:色使者
458:色使者
这只因为今夕心中已无刀。所以任何东西到了他的手中,又何尝不是刀?!
其实,他的人便是一把刀,即使两手空空,他的刀锋依旧存在。
‘轰……‘那两名剑手身形被劲气所带,稍缓得一缓,今夕的人如大鸟般飞上了竹林。
身形既已暴露,今夕便再无顾忌,他只想尽快地离开这是非之地。
他的身形轻如灵燕,踏足枝梢,未等枝条下坠,脚已轻点一下,又纵落于另一根竹梢上,几次起落之后,他已跳出竹林,照原路而返。
在花园的另一端,打杀之声十分热闹,今夕只瞟了一眼,便认出七八人所围的中心正是刚才比他先入竹林的那人。
他乍看那人起动的身形,心中陡然一动,正在寻思间。突然脚边的一蓬乱树裂开,泥土激射间,一道斧光晃眼迫来。
今夕心中一凛,始知此刻怎是分神的时候?当下箭矢斜刺,整个人绕过斧光,向原路狂奔。
‘嗖……嗖……‘他一路前行,箭雨扑射而至,只是箭矢虽快,却及不上他前行的速度,纷纷落在了他身后的泥土之中。
当他闯过七十尺的距离之后,他突然停住了脚步。
他不能不停,就算时间再紧,他也必须停住。
因为在他的面前,横着四道人影,或站或立,无论今夕自哪个方位过去,都将遭到这四人的无情攻击。
更可怕的是这四人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气息,肃杀无限,绝对是一流高手才拥有的杀气。
对今夕来说,这是一场恶战,根本是避无可避。
既然避无可避,就只有面对—
是今夕做人的原则!
所以他虽惊而不乱,手中的箭矢横出,厉喝了一声:‘让开!‘
回答他的是一阵冷笑,在冷笑声未落之前,今夕已然出手。
他手中的箭凛凛生寒,在劲力的催逼下。那箭镞散射出一道摧魂夺魄的光芒,剖开这暗黑的夜空,构成了一点绝美的凄艳。
那种似流水般的光影绕行于箭镞之上,以漩涡的形式向外飞泻流淌,箭出虚空的每一寸过程,看起来都是那么生动,那么扣人心弦,让每一个人都将神经绷得很紧很紧,几乎达到崩溃的边缘。
如此凄美的一箭,带着霸烈的气势,杀入了这四人的中心。
‘叮……‘一连串的爆响此起彼伏,声响各有不同,显示出今夕的身形之快,已在瞬息之间与每一个敌人都有交手。紧接着一声高亢的厉啸划破这宁静的夜空,今夕随着这啸声而起,以螺旋般的形式跃上虚空。
那道寒芒随之而动,动得极慢,总在眨眼间又幻成道道亮光,横斜在虚空之中,犹如海市蜃楼般的玄奇。
没有人可以形容得出这幅图画的美丽,也没有人可以不被这凄美的一幕所震撼。就在这四人都为这难忘的一刻而痴迷时,‘呀……‘今夕发出一声低啸,就像鱼鹰入水般倒掠而回,将这寒芒尽化成千万道密不可分的杀气,席卷而来。
他在这一刻间爆发,爆发出自己身体的全部潜能。当时间的限制与空间的限制禁锢着他的神经时,他在这一刻间反而让思想得到了自由的放飞,有一种突破模式的快意。当这放飞的思想完全融入了这箭势之中时,他仿佛进入了一个从未有过的境界,难以解释,难以明了,却让心灵一片清明。
这已是真正的忘我境界,惟有忘我,才能做到刀无处不在。
‘呀……‘四张扭曲变形的脸上同时露出了绝望的眼神,一声惨呼之后,只有三人在退。
还有一人的咽喉上已赫然多出了一个洞,血洞!
今夕稳稳地落在地上,脸上似有一种高僧得道般的感悟,又显得是那么地轻松惬意
他没有想到自己可以使出如此精妙的一式,这一箭的气势完全让人感到了一种意外之喜,也许他再也使不出如此霸烈的一式,但,这一式所阐释的意境已刻入了他的记忆之中。
他只回头看了一眼,便迅即消失在夜色之中,他甚至没有一丝的提防。
因为他知道,那一箭的气势已足以让敌人魂飞胆丧。
就在他纵上花园的高墙的刹那,十数快车在墙下疾驰而来,‘啪啪……‘鞭响在半空中回荡开来,跟在这十数骑之后的龙人吹起了一声清脆而响亮的口哨。引起了今夕的一声轻笑。
今夕纵身跳上马背,一路狂奔,转眼间到了一处十字路口,两人同时从马背上纵起,在空中一翻,已经跃上了街边的屋脊。
当他们悄然回到府第时,宅院里依然是一片宁静,就像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般。
今夕燃起了密室中的烛火,与龙人相对而坐,在静默中沉吟了半晌,今夕才轻轻地叹息一声,然后脸上流露出一丝不经意间的落寞。
‘楼中的确有一个女人,却不是黑凤。‘今夕在龙人的注目下,缓缓说道。
‘不是黑凤,那会是谁?‘龙人的脸上显现出一片讶然。
今夕的眼神深邃而空洞,闪动着一丝微不可察的光芒,一脸肃然道:‘虽然我不知道此人是谁,但我感觉此人绝非善类,我们小心防备才是。‘
‘那么黑凤和孩子怎么办?她们既不在花园,又会在哪里?‘龙人不无担忧地道。
今夕看了他一眼,心存感激地道:‘不管她们现在哪里,我们也无力解救,最好的办法就是加快我们的行动步伐。只要计划成功,她们自然平安。我们现在要考虑的,应该是明天的事情。‘
‘我已经打听清楚了,演绎之所以要把这个杀局安排到明天,是因为明天是幽魂之地边境百姓祭祀河神的日子。到那个时候,城郊东门码头上一定非常热闹。‘龙人道。
‘那么,演绎要杀的人究竟是谁呢?‘今夕提出了一个问题,这个问题也许只有演绎才可以解答。
‘是擎宇。‘这三字从演绎的口中说出,就像是晴空的一记炸雷,不仅突然,更具震撼力。
这是在演王府中的一间密室里。此时已过了午时,演绎的情绪并未因昨夜花园中发生的变故而受影响,而是将锋锐的眼芒从今、龙二人的脸上缓缓扫过。
无论今夕有多么的冷静,听到这个消息,他的心里都感觉到了不可思议。他甚至认为,这只是演绎的危言耸听。
他有这样的认为不足为奇,因为谁都知道,就在一两月前,马荣率数十万大军在湖畔镇与擎宇的血色军一战,虽然最终以血色军的大胜而告终,但马荣的余党重新纠集,在湖畔各地纷纷竖起抗血的旗帜。其中,以马荣之弟马横为首的义军更是攻城掠地,颇具气候。在这种情况下,擎宇是很难脱身来到演王宫的。
而且,此时的擎宇,已是今非昔比,贵为血色领主统兵百万,地位是何等的尊崇,他又怎会甘冒风险,来到大敌的地盘上呢?
演绎显然从今夕的脸上看到了狐疑,微微一笑道:‘其实别说是你们,就是本王,在得知擎宇前来的消息时也大吃了一惊。这虽然不可思议,但是本王可以告诉你们,这个消息绝对可靠,因为他来这的目的,就是要将本王置于死地!‘
今夕眼见演绎如此自信,蓦然想到了他在花园时演绎当他之面撕掉的那张信笺,心中一动:‘敢情这是平蝶送来的消息,怪不得你如此相信。‘
既然这个消息的真实性已勿庸置疑,那么演绎又想怎样来对付擎宇呢?今夕很想知道这个答案,于是一脸肃然道:‘就算我们明知道擎宇到了演王宫,可这这么大,人海茫茫,我们又到哪里去找出他来?‘
‘这好像不该是你这种聪明人提出的问题。‘演绎笑了笑道:‘你钓过鱼没有?‘
今夕佯装糊涂道:‘这与钓鱼有什么关系?‘
‘当然大有关系。‘演绎道:‘此地之大,可以将它比作广阔的水域。而擎宇就是在水域中自由游动的鱼,要想让他上勾,只有先放鱼饵,他便会自己摇着尾巴过来了。‘
‘谁是鱼饵?‘今夕问得更绝。
‘当然是本王亲自作饵,才能钓到擎宇这条大鱼!‘演绎断然答道。
‘可是我听人说,这河里有一种鱼,狡猾至极,总是会吞掉鱼饵却老不上勾,演王难道一点也不担心吗?‘今夕不得不提醒演绎,因为,他虽然很想演绎死,却不是现在,他需要一个最好的时机,让演绎照着他的安排死去。
‘本王才不担心,一点都不担心。擎宇虽然实力高强,又有血元素力量护体,但是自从本王得到了二位,这擎宇便不足为惧了。‘演绎露出欣赏之意,望向今夕道。
‘只怕是演王高看了我们。‘今夕与龙人相望一眼,同时说道。
演绎淡淡笑道:‘本王出道东部大陆,阅人无数,是龙是蛇,可以一眼判定,所以绝不会看错人。何况本王和你们还有过命的交情,更有一桩大交易,相信你们一定会尽心尽力。‘
他似是无意地提到了助陈平登上幽暗神一事,这无疑是在提醒今夕,只有他好,你才能好。这种提醒的确非常高明,可惜的是,此陈平非彼陈平,这种诱惑的吸引力也就降到了最低。
‘这是当然,既然演王如此看得起我们,敢不尽力?‘今夕适当地表明了一下自己的忠心,继而问道:‘可是,我们该如何做呢?‘
演绎显然已是胸有成竹,是以非常自信,缓缓而道:‘本王昔日起事之初,曾与擎宇同一军营,所以对本王和本王身边的人,擎宇大致都了解一些。只有二位,在擎宇的眼中还是完全陌生的,所以在本王布下的这个杀局中,成败的关键就在你二人身上。‘
今夕与龙人一脸肃然道:‘愿闻其详。‘
演绎微微笑道:‘本王已经想过了,无论此次擎宇带了多少人到此,以他的性格,最终出手取本王性命的,一定是他!所以你们化装成本王的贴身侍卫,不管打得多么热闹,你们都不要出手,等到擎宇现身的那一刻,你我三人联手出击。到时候,就算擎宇有九条性命,有盖世的术法,只怕也在劫难逃。‘
今夕不得不承认,演绎的这个杀局十分完美,最重要的一点是他看透了擎宇。如果没有什么意外发生的话,只要擎宇现身,就必然是凶多吉少。
时交末申,演王宫大部分的子民百姓人人兴高采烈,如同赶集,似潮水般向城郊东门码头涌去。
一年一度的河神大祭即将举行,这是幽魂之地边境百姓约定俗成的一桩大事,今天的大祭因为有了演王演绎亲临主持,使得整个场面更加盛大隆重。
沿途长街之上,人流络绎不绝,在官兵的维持之下,显得紧然有序。
演绎一行车队在重兵保护下,终于到了东门码头,河水流动的声音,在前方隐隐传来,而新近搭建的主祭台,架设在河岸的一方,披红挂彩,红毯铺地,极尽奢华,显得十分气派。
码头之上早已是万人涌动,翘首以盼,演绎登上主祭台,台下早已是一片欢呼,气氛热烈。
当黑明、楚哥等一干人等紧随演绎登上主祭台时,鼓乐喧天而起。
今夕的目光望向楚哥时,不觉心中凭生几分感慨。此时的楚哥,比及在铁炉堡时今夕所见的楚哥,明显多了一份老成,双鬓微白,更令他多了几分沧桑感。
一阵高亢悠远的号角响起,拉开了祭祀的序幕,全场肃静无声,演绎昂然而立,气度沉凝,站在主祭台中央,展开祭文大声朗读起来。
今夕低下眉来,以束音成线的功夫向龙人道:‘演绎果然胆识过人,竟然给了擎宇这样一个机会,如果我是擎宇,只怕也不会放过这样一个大好时机。‘
龙人却用腹语与之交流:‘不错,以人来作掩护,无疑是最好的掩护。一旦动手,平白有了这样绝妙的退路,胆气也就十足了。‘
‘如果你是擎宇,你会选择在那段路上动手?‘今夕问了一个非常实质的问题。
‘至少不会选择这里。‘龙人沉吟片刻道:‘如果我所料不差,擎宇之所以到现在还没有动手,是因为他在知道了我们的来路之后,才可以选择一个有利于伏击的地段来布署,当我们沿来路而回时,正好步入他的陷阱之中。‘
‘你说得很有道理。‘今夕的眉间一跳道:‘不知为什么,我的心里突然有一种预感:擎宇此次带来的人绝对不多,但肯定都是高手中高手,如果我们稍有不慎,很有可能会被他得手。‘
‘你怎么会有这样的预感?‘龙人的眉头一皱道。
‘这从擎宇此次来到幽魂之地边境的行动就可看出,他对这次刺杀显然是势在必得,而要成功击杀演绎,就必须突然、快捷,在演绎没有防范的情况下出手,争取一击必中!而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做到对自己的行踪保持高度机密,是以擎宇绝对不会带太多的人来到幽魂之地边境。‘今夕说出了自己的推断。
便在这时,台下又响起雷鸣般的欢呼,今夕重新抬起头来,才知道演绎已经念完了祭文。
接下来便是大祭仪式开始,当一队队的士兵抬着整头整只的猪、牛、羊等物抛向大河时,东门码头被人们的欢呼声几乎淹没。
此刻演绎已经退到了今夕的身边,压低声音道:‘如果我是擎宇,就一定会选择在五马大街的十字路口动手!‘
他说得这么肯定,倒让今夕感到惊奇:‘演王从何处得来的消息?‘
‘这不是别人送来的消息,而是本王的直觉。其实刚才在车上的时候,本王留心观察了沿途的地形,发现惟有在那个地点方可攻可退。‘演绎摇了摇头道。
看到今夕沉默不言,他继而又道:‘要想推断擎宇会在何处动手,就要了解擎宇此人的个性。他虽然很想置我于死地,但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要在能够保证他全身而退的情况下他才会出手,否则他宁可放弃这个机会。这样一来,他肯定会先考虑好退路再选择攻击,而五马大街正好合乎他的要求。‘
今夕突然笑了起来道:‘如果演王真的认定擎宇会在五马大街动手,恐怕你发现这个地点并不是在刚才的车上,而是早有留意吧?‘
‘聪明!‘演绎也忍不住得意地一笑道:‘不错,事实上我早已看到了五马大街是最适合擎宇动手的地方,所以才会刻意从这条大街上经过。‘
‘演王敢于如此安排,显然已是成竹在胸。看来,我和龙兄不过是演王身边的一个摆设,未必就真能派上用场。‘今夕显得很是轻松。
‘不!‘演绎正色道:‘你若是这么想,就低估了擎宇。擎宇自从踏入东部大陆,到今天的统兵百万,从来未败,可谓是百年不遇的奇才。只要是与他为敌,不到打倒他的最后一刻,你就不能轻易言胜,这只因为他若不死,就永远充满变数!‘
说到这里,演绎的脸上已然流露出一丝紧张,更有一丝迷茫。
对于这一点,连他也无法预测输赢。
演绎的确非常了解擎宇,所以他才算得很准,几乎是分毫不差。
擎宇真的到了五马大街,与他一起的,还有拳圣、棍圣和腿圣。
四人分布在四个点上,看似杂乱无章,不成犄角之势,但只有身经百战的人才可以看出,当这四个点同时起动时,它所运行的线路正好构成了一个完美的杀局。
但,有一点是演绎万万没有想到的,那就擎宇的修为之高,大大超出了他的想象!
河神大祭已经结束,当演绎的车队踏上五马大街时,正是华灯初上时分。
热闹的长街人流如织,在数百铁骑的开道之下,车队所到之处,人流若潮水两分,纷纷站在街边驻足观望,无不艳羡贵为王侯的无上威仪。
本是热闹的长街,陡然变得静寂起来,除了‘呼呼‘的车声与车轮磨擦地面的声音之外,成千上万的人站满大街两边,竟然不闻一丝吵闹声。
今夕与龙人两分,守护在演绎的左右,凝神以对,如临大敌。
他们的神经已经绷至极限,无时无刻都让自己处于一种高度紧张的状态中。车每向前一步,他们的心便提起一分,因为他们根本无法预料擎宇会在何时动手。
那种风暴来临前所带出的压力,使每一个人都有呼吸不畅的感觉。
在五马大街中段的十字路口上,有六七个人正围着一副馄饨挑子埋头吃着馄饨;卖馄饨的老头正忙得头上冒汗;一个沿街乞讨的老乞丐,正牵着一个哭哭啼啼的小丐童在街边的石阶上歇脚;街口上的一个杂货铺里,坐着一个擦脂抹粉、扮相娇冶的老板娘;铺子前有个挑夫挑了一担石灰,正停在那里歇脚擦汗;而一个胖贾模样的老者骑在一匹马上,正从这条路口经过……
一切都显得那么平静,根本看不出有什么异样。当今夕还在百步之外看到这街口上的一切时,仿佛又回到了银月的市井中,倍感亲切,他甚至在想:‘也许擎宇根本不在幽魂之地边境,一切都只是猜想而已。‘
离十字街口越来越近,十丈、九丈……
前面开道的车已经穿过了路口,就在演绎的车行到了街口的中心时,突然一声‘刹刹……‘的车声响起在另一个街口,一车狂奔而来。
‘护住王驾!‘负责车驾安全的亲兵统领疾呼起来,同时拍马上前。
车来得迅猛,车上却空无一人,那统领稍稍放了心,却听到背后有人叫道:‘小心!‘
那统领还未回过神来,突然自腹下窜起一道胖大的人影,杀气迫至,竟然将他一脚踹入半空,直飞上高楼的屋脊。
与此同时,原本平静的街口突然变得肃杀无限。那挑夫首先发难,飞腿踢出,将一担石灰全都扬洒空中,弥漫了整个街口。而卖馄饨的老头提起扁担,手臂一振间,整条扁担若游龙扑出,直奔演绎的车驾。
这三人出手虽有先后,但配合精妙,更是突然,犹如平地炸响的一道惊雷,说来就来,如行云流水般流畅。
他们出手时与演绎车驾的距离都不甚远,最多不超过五丈。以他们的速度,完全可以在一息时间内逼近车驾,可是,就在他们全力出击时,只感到眼前一花,在他们每个人的周围陡然间多出了几道人影,就像鬼影般飘忽迅捷。
不是像,其实这些人本身就是影子——他们正是黑石山少爷的‘影子军团‘。
他们的出现既在今夕的意料之外,又像是在他的意料之中,更让今夕感到惊奇的是黑石山少爷竟然亲自出马了。
看来,演绎的确将这一战看得极重。他不仅以权势为饵,让今夕与龙人助拳,甚至不惜请出了黑石山最精锐的影子军团,希望这一战能够将擎宇葬身于幽魂之地边境。
三名刺客同时间刹住了身形,没有人再向前踏出半步,不是不想,而是不能。当一个人的身边同时冒出三五个如影随形的高手对你构成威胁时,没有人会轻举妄动。
更何况在这些影子的背后,还站着一个人,虽然没有人看到他的出手,但他不经意地在人前一站,就像一座将倾的大山给人以强大的压迫之感。
无论你怎么估量,黑石山少爷都绝对是一个超级高手,对于这一点,勿庸置疑,是一个铁一般的事实。
‘敢到幽魂之地边境撒野的人,实在不多,而且选择撒野的对象是演王,他的胆子未免也太大了,简直可以包天!我一向喜欢胆大的人,不知三位怎么称呼?‘黑石山少爷说话的时候总是带着微笑,让人感觉到他始终从容面对一切,大有王者之风。
那胖贾模样的人显然没有料到自己的行动竟然在别人算计之中,一惊之下,倒也不显慌乱,冷然而道:‘听说过腿圣吗?在下便是!‘
‘久仰,久仰。‘黑石山少爷不由得肃然起敬,目光望向另两位道:‘如果我没猜错,这两位想必就是拳圣与棍圣喽?‘
‘不错!‘那卖馄饨的老头正是棍圣,他把扁担当棍使,丝毫不减气势。
‘三圣之名,名动天下,今日相见——‘黑石山少爷故意拖了一下,方道:‘不过尔尔。‘
他用的是激将法,旨在激怒对手,只要对方心神略分,便是他下手的机会。可是三圣久走江湖,阅历丰富,根本不吃他这一套。
‘你说对了,我们的确不过尔尔,而且还自不量力,若是你有兴趣,我们不妨来玩上两招!‘腿圣傲然而道。
‘我真的很想向你们讨教,可惜的是,我有一个规矩。‘黑石山少爷淡淡而道。
‘什么规矩?‘腿圣奇道。
‘那就是我从来不向死人讨教!‘黑石山少爷的声音陡然一冷,变得杀气腾腾,使得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感觉到了这空气中的寒意。
长街瞬间变得一片死寂,杀意仿佛充斥了整个空间,每一个人都屏住呼吸,似乎在酝酿着一场风暴的到来。
今夕勒马驻足,立于车驾之边,他完全不为眼前的一切所动,而是将目光盯上了那兀自悠闲地坐在石阶上休息的老丐。
他之所以盯上这个老丐,是因为他觉得这个老丐很有趣。乞丐是最喜欢凑热闹的,总是哪里有热闹往哪里跑,可这个老丐却不同,偏偏是坐在一边,对这边的热闹不仅不凑,而且连看都不看一眼,好像生怕引火烧身一般。更让今夕感到奇怪的是,这老丐身边的孩子一直哭啼个不停,老丐竟然连哄都不哄一下,这也未免太无情了。
‘难道他就是擎宇?‘今夕的心里突然闪出了这么一个念头,连他自己都大吃一惊。
就在今夕暗自揣摩之际,黑石山少爷手下的影子战士缓缓地移动脚步,每一个人的手都已按住了自己的兵器。
‘杀!‘黑石山少爷冷冷地吐出了一个字,那酝酿已久的杀机在顷刻之间爆发了。
三圣更在黑石山少爷话音未落之际抢先出手!
对三圣来说,他们都已退隐东部大陆多年,很久没有沾染过血腥之气了,心中似有一种期盼,更希望能痛痛快快地恶战一场。面对如云的高手,还有数百名严阵以待的铁骑,他们非但丝毫不惧,反而燃起了心中熊熊的战意。
‘呼……‘拳圣不愧是拳圣,他只凭一双肉拳,出手间便力敌五名影子战士。拳风如风雷响动,丝毫不落下风。
他出拳的姿势很怪,总是要双手抱一抱拳,这才出手。可是他每出一拳,带出的劲风便增强一分,七拳过后,竟然逼得那五名影子战士连退七步。
他的动作简单迅快,并没有繁琐的过程,也没有花俏的动作,以一种最原始的出拳方式,向对手展示着拳理中高深的境界。
当他的第八拳击出时,伴着他的一声暴喝,以一只肉拳迎向了一名挥矛而上的敌人。
‘砰……‘拳击矛上,竟然将精钢所铸的长矛震成两段。
‘轰……‘同时间他的另一只拳自一个看似匪夷所思的角度出击,重重地砸在了敌人的小腹之上。
‘呀……‘敌人惨呼一声,立被震飞,眼看活不成了。其他四人一时胆寒,却见拳圣的拳头已然贯满真力,一晃而出,直扑他们面门而来。
腿圣在拳圣的左方,遇到的敌人丝毫不弱,但他的腿却在刀剑中纵横翻飞,神腿所到之处,无不生起一股强烈的狂飙式的杀气,被他击中的敌人,都是全身骨骼碎裂而毙。
而棍圣将一根扁担舞得虎虎生风,棍刀相交,发出清脆的金属响音,显见他这扁担竟是以金属所铸。他的招式一出,一时间攻势如长江大河,掀起一波又一波汹涌的巨*,袭向敌人,大有淹没之势。
黑石山少爷站在局外,眼见这乱局的发生,似乎并不感到惊讶。他虽然身为影子军团的首领,很少在东部大陆中走动,但对东部大陆中稍有名气的人物却了若指掌,又何况是曾经名动天下的三圣?
能在某种兵器上称圣的人,当然都不会是无名之辈,即使他不想出名,也有人会找上他让其出名。据说在这三圣称雄东部大陆的日子里,平均每月至少要接受三个高手的挑战,可是他们依然能在各自的领域中称王,这不得不让人刮目相看。
不过,这种风光的日子并没有延续太久,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他们三人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都相继归隐,引起东部大陆上众多猜测。有人说他们是淡泊名利,有人说他们已厌倦江湖,但黑石山少爷却知道这些原因都是扯蛋。当一个人登上他事业巅峰之际,是没有人会想到激流勇退的,除非他有迫不得已的苦衷。
所以当三圣现身在这长街之际,黑石山少爷明白当年三圣的隐退必定与当时的血色领土有关,否则以三圣的实力与个性,是绝不可能甘心为擎宇卖命的。
战局一开始,黑石山少爷就已经看出了自己的影子战士绝不是三圣的对手,他们能够做到的,就是用自己的生命去消耗三圣的一部分体力。同时他的心里也暗暗吃惊,这三圣虽然退隐东部大陆多年,但手底下的功夫依然还是那么厉害。
三圣固然可怕,黑石山少爷觉得还不是太难应付。他早已针对这眼前的局势有所安排,事态的发展并没有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他心里所担心的是擎宇。擎宇迟迟没有现身,这就让黑石山少爷的心里总是悬着,好像头顶上方顶着一块大石,说不准什么时候突然砸下。而且他还得考虑,项羽此行除了这三圣之外,还带来了多少高手?他们没有动手,是不是还在等待机会?
思及此处,黑石山少爷的目光看似不经意地瞟了一眼演绎的车驾,那豪华气派的车驾在众人护卫之下,遮得严严实实,竟然没有一点动静。
‘这是怎么回事?‘黑石山少爷忍不住在心里嘀咕了一句。
他心中虽然有几分诧异,但在这种局势下演绎尚能稳坐车中,说明其必然是胸有成竹。黑石山少爷的眼芒望去,平生一股难言的表情。
在黑石山王死后的一段时间里,黑石山少爷的心理并不平衡。他作为黑石山王的影子隐匿东部大陆数十年,对他这种拥有大智大勇的一代枭雄来说,着实不易。他原想,黑石山王一死,正是自己的出头之日,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黑石山王竟然将黑石山王之位传给了演绎,并且要他全力辅助。
这残酷的事实让他一下子很难接受,如果不是要遵从祖训,服从黑石山历来所立下的规矩,他大可真正退隐东部大陆,一走了之,落个清静。但是,当他真正接触了这位自小离开家族的后辈之后,不得不承认,当初黑石山王的选择并没有错。
‘呀……‘又一声惨呼声惊醒了尚在沉思之中的黑石山少爷,循声望去,只见拳圣的一只拳头击中了一名影子战士的肚腹,那名战士便若断线的纸鸢飞上了半空。
就在那名战士下坠之际,突然从人群之中飘飞出一条人影,身姿曼妙,袒腹露背,白晃晃的肉色引起一阵惊呼,她单手抄住那名战士,将之当作一块大石砸向拳圣。
此女正是色使者,她看上去妩媚迷人,出手却又是那般狠毒无情,便是同伙的生命也不顾惜,随手将那名战士当作了攻击的武器。
‘轰……‘眼见躯体即将砸上拳圣的胸口时,拳圣暴喝一声,劲拳出击,直直地撞上那名战士的头颅。
‘喀……‘地一响,那头骨盖随之迸裂,脑浆溅飞,红白相间,煞是好看。
脑浆溅射空中,飘洒而下,就像下了一场桃花雨,让人倍感凄美之下,心生悸动。
围观的人惊呼声起,纷纷后退,色使者却迎着这血雨直进,绸带飘起,如灵蛇般缠向拳圣的手臂。
拳圣微微一怔,似乎没想到这女人的出手会是如此快捷。他刚刚双手抱在一起,那坚韧的绸带便犹如铁箍般紧紧地裹住了他的腕骨,并在一点一点地收紧。
色使者的脸上露出一丝不可思议的神情,惊讶自己竟能如此轻易地得手。不过,她丝毫不觉得拳圣会如此不堪一击,反而心惊之下,劲力直吐,企图束缚住拳圣藉以成名的那一对铁拳。
‘开——呀……‘拳圣在陡然间发力,双拳朝两边一分,在瞬息间爆发的劲力就像火山喷发,将紧缚在手腕上的绸带震得寸寸断裂,随气流涌上空中,宛若翻飞的蝴蝶。
色使者闷哼一声,踉跄着向后疾退,同时双手微分,本就没有多少的衣裙竟然飘舞起来,那诱人的隐密**恰似*光乍现,展露在拳圣的面前。
该凸的凸,该凹的凹,优美的形体带着傲人的曲线,突然在长街陡现。如此奇艳的一幕,出现在任何男人的面前,只怕都会怦然心动,为之喷血。
这是每一个正常男人都该起的反应,色使者正因为深深地揣摩到了男人的这种心理,是以总是能在最危险的时刻化险为夷,她坚信,这一次也不例外。
拳圣的眼睛果然为之一亮,但让色使者心惊的是,那眸子里所绽现的,并不是她熟悉的那种色迷迷的神情,而是一股来自内心的浓浓杀意,杀意之冷,让人寒彻心底。
就在色使者感到有些不可思议的刹那,拳圣出手了。
拳出,如电芒快疾,一入虚空,那拳势便如洪水流泻,轰然而至。
这一拳的劲道之大,无可匹御,虽然没有人知道它的力量的精准程度,但单听那拳头
发出的‘喀喀‘暴响,就足以让人相信这是可以与惊雷相媲美的一拳!
459:演绎居然死了!
459:演绎居然死了!
459:演绎居然死了!
这一拳没有丝毫的怜香惜玉。更带有一种毁灭性的无情。它一出现,就彻底摧毁了色使者作为女人的全部自信。
色使者万万没有料到,自己这足以迷倒万千男子的举止,竟然激起了拳圣心中无限的恨意,这只因为,拳圣虽是男人,却是一个——天阉!
身为男人却无法释放男人的本能,这也许是拳圣今生最大的悲哀,正因如此,才造就了他变态和畸形的心理,从而仇恨天下所有的女人,甚至恨上了自己的母亲,并且偏激地认为,自己抱之以痛苦的心理缺陷只是父母强加于他身上的,让他永远不能具有男人应有的尊严。是以,他完全有理由去仇视一切。
色使者的举动虽然风情万种,风骚入骨,但对拳圣来说,这更像是一种挑衅。他不容有任何一个女人嘲笑自己的无能,是以他要做的,就是用自己的拳头去维护自己的尊严。
‘呀……‘拳圣在暴喝声中出拳。以惊人的气势冲向色使者,拳尚在三尺之外,但拳风所带出的沉沉压力,已让色使者为之色变。
色使者只有飞退,退向街边的人群。
仓促间,她似乎忘记了一点,那就是她所退的方向不对。人群虽然可以掩护她的身形,却也同样可以阻缓她的去势,只要她的身形稍微减速,就有可能香消玉殒,死于非命。
拳圣当然看出了这一点,所以眼中更是露出亢奋的神情。色使者胸前两颗巍巍跳动的**十分惹眼,但在拳圣的眼里,那只是两个祸根,他要一拳将之击爆,让它再也不能傲然挺立。
三尺、两尺、一尺……
拳圣的铁拳眼见就要击上色使者的一刹那,他陡然心中一紧,感到自腰间两侧有两股杀气疾袭而来。
此时色使者刚刚退到人群之中,而杀气正是来自于人群。当拳圣感觉到这两股杀气之时,他忽然觉得这更像是色使者他们布好的一个杀局。
这的确是一个刻意为之的杀局,‘声色犬马‘虽然在东部大陆上的名气不大,却无疑是最具杀伤力的杀手组合之一。以声色惑敌之耳目,用犬的灵敏和直觉,奔马的速度与气势,构成一个十分完美的全新组合,这就是‘声色犬马‘能够崛起江湖的最大秘密。
这迫向拳圣腰间的两道杀气正是来自于犬使者的铁爪与马使者的铜勾,这两件看似普通的兵器。在两人充满力度的手中演绎出来,简直成了阎王判官拿着的催命令牌。
任何意外都可能在关键时刻造成意想不到的结果,尤其是在高手之间。
‘声色犬马‘绝对算得上东部大陆上第一流的高手,所以他们适时的出现的确给拳圣心理上造成了震撼的效果。当铁爪铜勾在虚空中闪动着各自绚烂的光弧时,飞退中的色使者突然从飞舞的裙裾里踢出了那条丰满而滑腻的腿。
腿是踢向拳圣的裆底,那里从来都是致命的部位,男人藉此可以让女人在床第之间yu仙yu死,女人同样可以针对这个部位对男人展开最旖旎的谋杀。但色使者却一改其一惯的柔情作风,以最直接而有效的方式去攻击。
如此美丽迷人的大腿,带出的不是柔情,不是蜜意,面对色使者这近乎疯狂的一踢,拳圣所需要的,是一种临危不乱的冷静。
虚空中,三道杀气同时袭来,令拳圣避无可避,他惟一能做的,便是硬拼!
‘轰……轰……‘他左右拳几乎在同一时间爆发而出,双拳若开合的山岳,向犬马二位使者发出了惊人的反击。
可惜的是,他只有一双手。他能挡得住犬使者的铁爪。挡得住马使者的铜勾,却无法挡住色使者这温柔却无情的**。
人在花下死,做鬼亦风流,男人通常用这句话来作为自己寻花问柳的借口,只有拳圣或许是一个例外。
‘砰……‘色使者的腿居然踢到了拳圣的裆底,如此容易地踢中目标,这让色使者感到了几分诧异,然而便在这时,拳圣的双腿突然交叉一剪,竟然夹住了色使者的这条**。
拳圣不仅没有受到重创,而且展开了反击,这种结果显然与色使者心中所期望的结果相差甚远。
色使者花容失色,脸色变得煞白。她没有料到拳圣能棋险一招,敢于硬受自己的一腿,不由得怒叱一声,手从鬓边轻轻滑过,泛出一道凌厉的光弧。
她的秀发很长,挽成一个髻后,总会斜插上一根长长的发钗,显得特别俏丽。但此时的发钗到了她的手中,却平空生出一股如利刃般的杀气,以最快的速度刺向拳圣的眼睛。
她无法不快,因为她已经承受不住拳圣双腿一夹所产生的巨力。她的yu体渗出丝丝冷汗,腿上的关节‘喀喀……‘直响,原本俏丽妩媚的脸形甚至扭曲得有几分变形。
但拳圣的脸比她那变形的脸显得更加狰狞,更加恐怖,乍一看去,就像是一头处在发*期的大猩猩。那赤红的眼睛活像兔子,一道道颤抖的皱纹若鸡纹般让人恶心。若非此刻是在生死关头,色使者几欲呕吐。
他的眸子里射出疯狂的杀意,紧紧地盯住那飞行正疾的发钗。虽然他双拳击退了犬马使者的攻势,但这只是暂时的,也就为他赢得了一瞬的时间,他必须充分利用这点时间先行将眼前这让他恶心的女人解决掉。
‘嗤……‘眼见发钗直逼面门而来,拳圣数十年来经历大小战役所积累的经验在这紧要关头见到奇效,时间上已不容许他有任何的迟疑,或是畏手畏脚。他一直在算计着发钗在空中的攻击角度与后续变化,等到发钗只距面门七寸处时,他才运力将身体一闪。
‘噗……‘发钗刺中了拳圣的左肩,还没等色使者露出惊喜的表情,拳圣的头由下而上,顶中了色使者的下巴。
‘呼……‘色使者惨呼不及,口中鲜血直喷,几颗牙齿生生撞裂,如暗器般射向拳圣。
拳圣狂嚎一声,双腿一分,同时双拳出击,向犬马二位使者展开了攻击。
可是他的拳只出到一半,速度明显有所减缓。而跌飞地上的色使者,虽然承受着剧烈的疼痛,但脸上却露出了一丝诡异的笑意。
她之所以笑。是因为她知道这个近乎变态的男人完了。在她的发钗尖上,淬有一种剧毒,当它进入到人的神经中枢时,可以产生一种麻醉的作用,让中毒者的生理机能在瞬息间锐减。
‘呀……‘所以就在拳圣还没有攻到能够给对方一定威胁的范围之内时,犬马二使者的兵器同时刺入了拳圣的身体。一代拳圣惨呼着飞上半空,竟然在空中爆炸开来。
碎肉和血溅飞,喷洒一地。拳圣死也没有明白,自己何以会在刚过险境时就被人推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假如这世上真有轮回,他希望自己再死之时不会是这样的糊涂。
然而黑石山少爷的脸上并没有露出胜利者的微笑。一个拳圣已让己方人马煞费苦力,筋疲力尽,这种局面是黑石山少爷当初并没有想到的,何况对方除了已经现身的棍圣与腿圣之外,还有多少人马在虎视眈眈?这种未知的变数令黑石山少爷感到心理愈发沉重起来。
他决定亲自出手,而目标就是这棍圣和腿圣中的一个。
他的意念一动,棍圣就明显地感受到了来自黑石山少爷身上的那股杀意。他一棍击飞了紧缠着自己的最后一名影子战士之后,缓缓地持棍上抬,以一道极为优雅、极为玄奇的轨迹前伸,遥点向黑石山少爷的眉心。
一个简单的起手式,却生出了无比狂野的气势,就连今夕也感到了一股令人窒息的压力。
他心里暗忖道:‘三圣之中,以这棍圣的实力最强,黑石山少爷选择他为自己下手的目标,不仅很有自信,而且有速战速决的意图。只是,这场面对三圣的形势愈来愈不利,何以擎宇还不动手?‘
他的目光再一次瞟向那坐卧在街边的老丐,不由怔了一下,那哭哭啼啼的小丐居然不见了,只剩下那个老丐兀自悠然地微笑着,仿佛周围的一切与他都没有太大的关系。
今夕之所以认定这老丐就是擎宇,并非是空穴来风。这两人放在一起比较,除了相貌上略有不同之外,身材的大小与高度几乎完全一样,更让今夕感到吃惊的是,这老丐表现出来的那份冷静,完全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风范。
王者之所以能成为王者,就在于拥有非凡的气度,这就是今夕怀疑这位老丐的根据。因此,今夕将自己的目光紧紧地锁定住此人,绝不容自己有任何分神的举措。
而犬马二使者已经缠上了腿圣,双方展开了最激烈的力拼。倒是黑石山少爷和棍圣之间,双方在静默中形成了僵持之局。
双方都心知对方是高手,所以都没有采取冒进的策略,只是一点一点地提聚着自己的元素力,等待着一个爆发的时机。
‘三圣。已去其一,看来你们这次的行动注定要以失败告终!‘黑石山少爷的声音极冷,就像他的人和他所表现出来的气质一样,非常的冷静。他将一件没有结束的事情说得如此斩钉截铁,仿佛是在讲述一个事实,对自己显然极具自信。
‘这件事情远远还没有到结束的时候,你就敢如此断言,未免太狂妄了。‘棍圣的神情肃穆,似乎已经意识到了站在自己面前的敌人是何等可怕的人物。
‘我从来不做没有把握的事情,既然我敢这么说,当然就有这个自信。‘黑石山少爷淡淡而道。
‘幸好用嘴是说不死人的,否则我真的有点害怕。‘棍圣不屑地笑了。
‘嘴的确说不死人,却可以咬死人。‘黑石山少爷并不为棍圣傲慢的神情而发怒,依然保持着一惯的说话频率。
‘难道嘴就是你杀人的武器?‘棍圣那形似扁担的长棍在虚空中震颤了一下,连空气也为之颤栗。
‘不,它只是其中的一种。对我来说,我身上的每一个部位都是武器。‘黑石山少爷冷冷地道。
‘那么,你为何还不动手呢?‘棍圣冷哼一声道。
‘我已经出手,在我说第一句话的时候,我就出手了,难道你没有感觉到?‘黑石山少爷终于露出了一丝微笑,毫无疑问,他在这僵持之局中已经占到了一点先机。
说话之间,棍圣果然感到了一股浓浓的杀意紧逼而至,正如黑石山少爷所说,他已经出手了。只不过,这是一只无形的手,是用气机凝成的锋锐之手。
‘呼啦啦……‘棍圣不再犹豫,也无法再等待下去,手中的棍一抖之间,破开数丈空间疯狂地出击,如点点繁星没于虚空,逼向黑石山少爷的面门。
黑石山少爷的眼中露出一丝惊诧的神情,一闪即没,同时十分优雅地扬起了自己的手,双指紧靠,如拈花般弹向空中。
围观的人群虽然站得很远,被数百军士隔阻在数丈之外,但仍然感到四溢的劲气所带来的压力,无不在这冰寒的杀气中体会到了那最为残酷的无情!
黑石山少爷的手,修长而素白,乍眼看去,仿如少女的柔荑。正当众人怀疑这看似柔弱的手怎会有与人抗衡之力时,那手在虚空中轻轻一抓,竟然平空多出了一把长剑。
黑石山少爷当然不会狂妄到用空手应战棍圣长棍的地步,他也从来不轻视自己的任何一个对手。他始终认为,对敌人的轻视,往往就是对自己的无情,他可不想让自己一世的英名就此付诸流水。
‘哧……‘长剑以无比精确的准度触在棍尖之上,激起一溜耀眼的火花。棍圣手中的长棍竟然是用精钢铸就,若非黑石山少爷目力惊人,也以为它只是外表古朴的一根木棍。
如此骇人的准度让棍圣感到吃惊,直到这时,他才知道,眼前的敌人的确有狂妄的本钱,容不得自己有半点失误。
长剑如一颗殒落的流星,划出一道玄奇而深邃的弧线,在剑与棍一触之时,弹向了棍圣的咽喉。
那流泻于剑锋之上的杀气,给这静寂的长街带来了一片肃杀,没有生机,没有活力,空气中涌动的,是沉沉的死气。
黑石山少爷的剑招固然集精、准、狠于一体,有着极具创造性的想象和精确的计算,但棍圣的身法同样快得让人不可思议,他也趁着棍剑一触的刹那,身体呈三百六十度地四旋,滑至黑石山少爷的身后。
长剑不可避免地落空,刺中的,只是棍圣留在虚空中的幻影。
但黑石山少爷并不惊讶,身形前冲之际,反手撩出一剑,竟从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挡住了棍圣袭来的势在必得的一棍,同时借力旋过身体,又与棍圣面对。
‘好!‘两人似乎互为对方精彩的表现喝了声彩,并且战意勃发,无不想着将用何等招式把对方置于死地。
棍圣口中在说,手底下可丝毫不慢,整个人突然滑退数步,棍尖在街面上拖出了一道深达数寸的青痕。
青痕有迹,但棍中所带出的劲气却是无形的。他这一拖之势看似是怯阵而逃,可黑石山少爷却已感到了那先抑后发的攻势。
黑石山少爷骇然之下,竟不追击,只是将剑点地,竟在身体的四周划了一个圆弧,而他的目光正捕捉着那深藏于幻影之中的那双眼睛!
无论是棍圣,还是黑石山少爷,他们无疑都是当世之中少有的高手,所以直觉告诉他们,决定胜负的一刻已经到了,他们没有理由不去全力以赴。
‘呀……‘棍圣刹住后退的身形,陡然一声暴喝,惊震四野。他这一退,只是想拉开一段距离,以利于自己的冲刺。当他完成了自己的意图之后,陡然发力,身形甫动,手中的长棍拖起一道风雷之势,沿着青痕的轨迹爆射而出。
棍若长龙,迅即在地面疾冲,刚猛的气劲冲激着青痕两边的尘埃,扬上半空,搅出一团乱窜的暗影,而棍锋过处,厚厚的青石板‘轧轧‘而裂,在街面上留下了一道道如龟纹般的裂缝。
一棍之威,竟如此霸烈,显见棍圣出手,已尽全力。
黑石山少爷的脸色骤变,长剑急旋,每旋上一圈,就有一道无形的劲力如浪潮般向四方急涌而出,那剑气便若产生电流的漩涡,一浪紧接一浪地向外围辐射。
两人的脸都变得一片铁青,仿佛都感受到了沉沉的死亡气息。衣袂向后飘飞,就像是迎头面对着一股强势的飓风,呼呼作响。
‘轰……‘两股气流同时以无匹之势撞击一起,震出一声惊天暴响,紧跟着交汇成一股更大的气流冲天而起,碎石、沙尘齐齐扬上半空,一时间昏乱一片。
‘啊啊……‘数百人不堪气浪的冲击,更为这乱局平添无数声势。
今夕不由自主地回过头来瞟了一眼,只见烟尘之中,两条人影伫立不动,但在他们的四周,无数股气流疯狂窜行,到处都是晃动的光影。
当他再回头时,浑身陡然一震,只这一瞬功夫,那老丐竟然不见了!
‘小心——‘今夕近乎是出于本能地惊叫了一声,话音未落,他已感到了一股浓烈无比的杀机突然惊现于虚空。
在弥漫的烟尘之中,一道修长的身影在光影的晃动下若隐若现,如雾凄迷,却又是那般清晰。一点寒芒就像是天空深处坠下的一颗流星,由小到大,最终幻成了一团暗云,逼向了演绎的王者车驾。
如此飘忽而从容的身影,就像是今夕刚才在老丐脸上看到的那种神情,或者,这两者之间原本就有必然的联系。
但对今夕来说,已经没有时间去考虑这些问题,他只能在最快的时间内作出反应,同时选择一个最好的方式实施狙击。
他绝不能让演绎在这个时候死去,不能,绝不能!此时此刻,演绎的生命在他看来弥足珍贵。
要想让这个愿望成为现实,他必须集中精力,凝神以对,如果这老丐真的如他所料,是由擎宇易容而成,那么他将面对的是一场今生最大的挑战。
‘呼……‘暗云越来越大,也愈来愈清晰,就仿若一团飘忽不定的影像,突然间定格虚空,旋即拉近放大。随着这暗云的每一点变化,那呼啸空中的气流亦增强一分,当它与车驾不过七尺之距时,仿佛这车驾四周的范围全在他的笼罩之下。
便在这时,今夕出手了,龙人也在同一时间内出剑,两人近乎天衣无缝的配合,证明演绎确实有独到的眼光。
他们的配合十分默契,这种默契不是经过训练而成的,而是基于他们对术道的深刻理解,达到了相同的境界所产生的一种相通的意念。当惊变发生的刹那,相同的形势与环境让他们两人不约而同地作出了相同的判断。
这也说明,他们出手的时机,无疑是最恰当而及时的。只有在这个时候出手,他们才有一定的把握让对方陷入一个无法脱身的绝境。
可是,对方既然是身为血色领土的领主的擎宇,其一身术学几乎可以说已达到了术道的巅峰,凭今夕与龙人的联手一击,就真的能化去他这势在必得的一击吗?
这是一个无法预测的结果,就像谁也不能预测自己的未来一般,充满了无尽的悬念。只有当这一切都发生之后,别人才会说:‘哦,原来是这样的结果。‘如此而已。
不过,即使这是无法预测的东西,今夕也并不认为就不可把握,他不信命,只信自己。他能走到今天的这一步,不可否认,的确有机遇和运气的成分夹杂其中,但若是没有个人的努力和非凡的智慧,他也许早已不在人世了,已经埋身黄土,化作一堆白骨。
所以他的手出,如掌,更形同一把锋锐的刀锋,横亘于虚空,犹如一道山梁,封锁住暗云前行的去路。
他出手的角度之妙,与龙人的剑形成了一个夹角。这种夹角的形成,蕴含了至少一百三十一种变化,可以在任何形势下构成一个完美的绝杀。
绝杀的把握到底有多大?这是不可预料的,但今夕这一次出手,并没有用自己身上原有的飞刀,这足以证明他已全力以赴。
自从在幽暗舍弃了离别刀之后,他甚至连原有的飞刀也一并舍弃,而是重新选用了三把由陈平提供的飞刀。世间的事总是充满了太多的巧合,今夕之所以敢在演绎的眼前使用飞刀,而不怕遭受演绎的疑忌,只因为幽暗陈家本就是东部大陆上赫赫有名的暗器世家。
从来没人看过陈平的出手,但只要是真正的高手,当他看到陈平手拈棋子的那份从容,那种充满力度的感觉,就应该可以看出陈平的可怕之处。
演绎当然是真正的高手,所以他并不因此对今夕有任何的怀疑。他相信今夕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那就是他始终认为,如果今夕想在他的面前化装成另外一个人,就绝不敢再用飞刀。既然敢用飞刀,就不会是今夕,就算有人想到了这么去做,也绝不可能拥有这样的勇气。
这无疑是非常聪明的一种逻辑,通常只有聪明人才会想到,但演绎万万没有料到,今夕设的这个局,本就是针对聪明的人所设,因为他远比一般的聪明人更聪明。
不过此时此刻,今夕面对擎宇这等绝世高手,却无法使出自己的飞刀。因为他十分清楚,对付擎宇,他就必须全力以赴,一旦全力以赴,他就只能毫无保留,在这种情况下,以演绎的聪明,当然不会看不出他的飞刀绝技来源于何处。
今夕只能以掌代刀,幸好在他的眼里,有刀与无刀的区别并不大,却可以让他在这种紧要的关头全力施为,而不露丝毫破绽。
龙人的剑,跃入虚空。当他看到这一团暗云之时,浑身上下便涌动出一股剑的活力,更赋予剑以强大的生命力,使得剑与人在刹那间构成一个整体,不分彼此,人剑合一。
剑道者,人道也。剑道的修行,往往是人与自己心魔的斗争,龙人已是剑道中寥寥可数的几个顶级人物之一,自身便拥有可以征服一切的锐气和杀机,所以他的剑一入虚空,便诠释出一种高深莫测的意境。
‘嘶……‘一剑一掌,同时挤入了暗云,震颤中发出如裂帛般的惊响,仿如两条游龙搅动着这沉寂如死的空气。
暗云分而又合,合而又分,突然霹雳一声,一道形若闪电的光芒破开暗云,从暗云深处跳跃而出。
是刀芒,一道耀眼夺目的刀芒。当刀芒亮起的刹那,这一刀的风情,足以让人魂飞魄散。
今夕的脸在这光芒的映照之下,整张脸已变形扭曲。他无畏于这一刀的杀势,可是当他看到这一刀杀出之时,心里陡然间生出了一股强烈的不安。
这是怎么回事?今夕无法找到答案,他只知道自己很少有过这种不安的感觉。
刀锋凛凛,带起暗云在疾速地旋动,‘叮……‘龙人的剑没入到暗云之中,在无法揣度的情况下竟然触到了对方的刀身。
‘蓬……‘一团火星平空而生,爆裂开来,暗云随之而散,一条人影连退两步,竟似经不住龙人这惊人的一剑。
‘哎呀……‘今夕的手掌本在直进之中,却倏然一停,心中‘咯噔‘了一下。
他的灵觉为之一亮,终于找到了自己何以会感到不安的答案。
这只因为,他曾经在血色的大江之上,领教过擎宇那霸绝天下的血元素力量。那种在不经意间震伤自己心脉的从容,那份霸气,给他留下了太深的印象,今生今世,他都难以忘记。
可是,当他看到这团暗影骤起,感受着这凛冽的杀气之时,虽然这杀气汹涌如潮,却少了一份他所熟悉的那种君临天下的王者霸气。等到他看到暗云中的人影竟然被一剑逼退时,他已然惊觉,此人绝不是擎宇!
因为擎宇绝不可能被龙人一剑逼退,就算龙人的剑术达到了剑道的极致,就算擎宇技不如人,血元素力量赋予他的霸道作风都注定了他宁折不弯的个性。
既然此人不是擎宇,那么擎宇呢?
想到这里,今夕已霍然色变,弃眼前的敌人而不顾,陡然转身,扑向了演绎的车驾。
可惜的是,他依然还是慢了半拍,就在他转身的刹那,一条穿着一袭女人服饰的人影自人群中闪出,带着一股沛然不可御之的气势挥刀而进,直劈向演绎的车驾。
一刀既出,气流窜动,幻生出一片浮云,悠然而至,刀锋所向,街石为之而裂,便连这广袤的虚空也被一分两断。
‘轰……‘刀光一闪间,说不出的迅捷,劲风席卷上车驾,坚硬的木厢裂成碎片,碎木横飞,一颗头颅突然跳出,旋上了半空。
这如此惊人的一幕,就在千百人眼皮底下发生,谁也没有想到,一代演王,又是黑石山王的演绎,竟然不敌别人的一刀,就此殒命。
这名刺客究竟是谁?何以会这般神勇?又何以能如此的霸烈?他莫非才是真正的血色领主擎宇?
这一串串的问题才涌上众人的心头,甚至还没有来得及回过神来,这条平空现身的人影突然冷笑一声,如风般自众人头顶之上掠过,飞上了长街边上的高楼。
他来去之快,仿若惊雷,甚至不管其他同伙的死活,翩然逸去。如此干脆潇洒,宛若神龙见首不见尾,引起众人一阵惊呼。
今夕再想追时,已是不及,只得缓缓回过头来,再看演绎的那颗头颅,已然滚在长街之上,而那裂开的车驾里,一具无头躯体硬直地挺立着,股股鲜血正从颅腔中‘咕噜咕噜……‘地往外直冒。
今夕的心里顿时一阵失落,仿佛变得空荡荡的,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之情涌上心头,让他有无所适从之感。
演绎居然死了!
东部大陆——银月城
在这个美好的上午,笑总带着自己的小打工妹去吃那最晚的早餐。
进了那个据说有着二十多年历史的小吃店,笑愚显得地有品位,他十分有绅士风度对服务生说:“麻烦来两碗~~!”
妖华一怔,完全没明白是什么东西,但那服务员却微笑着点头了。
这时候笑愚又补充了一句:“再来4个~~!”
妖华愣了,没想到那位店小二个哥们儿回了笑愚一句洋文:“……
很是迷惑地,妖华一脸的无知,悄悄地问:“笑总,什么是,什么又是?……难道说,我们要吃?”
笑愚很无奈地看着这个笨妖华,反问道:“难道咱们就不能吃?”
笨妖华傻了,问:“为什么?”
笑总趾高气扬道:“这叫小资,小资,懂么,难道咱们就不能小资一回?”
妖华一怔,放眼看去,如果笑愚不是在故意忽悠她的话,那么他怎么看上去都像是刚进城的土财主,又像是嚷嚷着‘读书人算窃不算偷’的孔某人。
好歹妖华小姐也不是一般的妞,她很快恢复了女流氓本色,冷笑道:“难道说,这就是您的品味么?”
哪知道笑愚根本不回答这个问题,一个人望着店外的街道,还有那往来的行人,好像在发呆。
实际上。笑愚一直认为亲手挣来的钱.那么到底喜欢名酒,还是喜欢可乐,别人没有资格置喙。
凭良心说,白手起家,又能坚持本色地‘暴发户’,绝对比那些寄生虫一般的‘贵族’更可敬。不过,如果明明喜欢二锅头,却因为某种自卑心理而拿着洋酒摆造型。就确实太装逼了。
倘若不幸遇到更狠的,那简直能让人悲痛欲绝。譬如说某些人总喜欢拿着茅台大吹清香型酒如何如何,拿着红酒说波尔多在暴风城某个州,这才称得上恐怖……然,最可怕的是名牌红酒兑上雪碧等饮料,然后大吹如何如何……
就在这短暂的沉默后,服务员已经把笑愚点的东西端上来了。
妖华睁大了眼睛一看,两碗豆浆。四个煎饼……这就是传说中的和么?
无力地将头埋在桌面上,妖华身体有些抽搐,明显是想憋住笑,可是又忍不住大笑起来。肩头不住地耸动着。耳根也红了,看来妖华这次笑得很厉害。
等到她抬起头的时候,笑愚正大快朵颐地吃起来了。虽然笑愚地表情看起来很滋润,但就在这一瞬间,拉拉很奇怪地从笑愚脸上看到了一种说不出来的落寞。
妖华突然发现,笑愚似乎一直在用自己的言语行动讽刺着什么。这算是对这世界对这社会无力而卑微的抗争么?妖华一时也找不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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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过几天的疯狂期之后,现在妖华也变得狡猾了,早上都不去店里工作。学着从前的笑总一样,每天下午两…才开门做生意。
但是现在。有个问题,今天两人都起的特别早,应该做点什么去?
换作前几天,笑总老嚷嚷着养病,两人还有事可做,但今天笑愚已经伤愈复出了。在这个阳光灿烂的上午,两人居然无所事事。
看着沉默的妖华。笑愚感觉有点奇怪,他第一次见到妖华这副表情,不禁问道:“你在想啥呢?”
妖华随口道:“研究一点儿稀奇古怪的东西。”
笑愚:“研究什么东西?”
妖华:“研究你……”
笑愚:“靠,我是东西吗?”
妖华:“哦,说得也是,你不是个东西……”
笑愚:“……
这一刻,笑愚死的心都有了,又忍不住问:“你研究我干嘛?”
—
妖华:“香蕉个吧啦地,老娘对你感兴趣不行啊?”
笑愚:“莫非你的心灵发生了骚动?”
妖华:“你的心才骚动呢!”
笑愚:“哟,别这样啊,万一爱上我怎么办?”
妖华:“你做梦吧,老娘就是变成女同志,也不可能爱上你呀。”
笑愚:“那可不一定,指不定你研究着研究着,对我兴趣越来越大,就无法自拔了呢。”
妖华:“得,你就美吧,老娘知道你最喜欢……”
笑愚也不说话了,所幸靠沙发上看那神奇的康熙微服私访记。在某些特定的时候,不知道应该说笑愚这个人比较恶趣味,还是性子很大众化……的某段时间内,他经常和傲珊一起无比滋润地看铁齿铜牙纪小岚。
“对了,我想问下,你当初是怎么想到弄这艺术**的?”这时候,妖华突然说话了。其实这个问题她早就想问了,只是没找到合适的机会。
笑愚怔了怔,没想到妖华突然问这么有深度的问题,不由得意道:“你难道没发现么,**看多了,换来换去都是那些花样,根本没多大地意思。唯一让人值得期待的,就是等着新的漂亮**出道……但新人出道又怎么样呢,走的照样是老套路,看两部也就没兴趣了……所以呢,有一天哥们儿觉着很无聊,就自己拿着十几部片子乱剪切凑成了一部……
妖华:“然后呢?”
笑愚想了想,说道:“一开始,纯粹是恶搞的心理,就跟那啥馒头血案一样……之后,发现效果特好。一看,他们也觉着挺有意思。所以就将错就错,继续弄下去了……熟能生巧呗,这种事儿坚持个一两年,换了你,你也绝对是高手了。”
妖华对这话题很感兴趣,紧接着问:“再后来呢?”
笑愚一怔:“哪有后来,我说完了啊。”
妖华愣了:“这就完了?”
笑愚:“废话,不然你认为有多复杂?”
妖华:“我,你就不能说仔细点儿呀?起码你说说,后来怎么想到把这片子刻录出来,做盗版碟卖钱,这些总该说下吧?”
笑愚有点后知后觉:“哦,你说这个啊。这不是我想出来的,是慕云地馊主意,有一天他拿我弄的一部片子,刻了500张,居然一下子全卖光了……来我就跟他合作搞这生意了。”
妖华满脸的失望:“就这样?”
460:银月一族
460:银月一族
460:银月一族
笑愚纳闷儿了:“不然你以为该怎么样?”
妖华一脸纯真地。或者说假装一脸纯真地,说道:“我以为你打小就很**,从小就立志发展**事业,经过十多年的不去奋斗,卧薪尝胆,终于在**界有了一席之地……哪知道居然这么简单,你太让老娘失望了~~!”
笑愚懵了:“日,你以为这是名人回忆录呢。有些事儿,哪有你说的这么复杂?不过将来哥们儿真要统一了**界,也找几个枪手写一本夸张的回忆录……篇就这么写:180年,那是一个秋天,有一位伟大的孕妇在医院里折腾了半天,生下一个小混蛋,那混蛋一出生手里就拿着一张**……”
听到这话,妖华不顾淑女风范地大笑,花枝乱颤,煞是诱人。好半天,她才捶着笑愚的胸口说:“笑总,老娘刚发现,你扯淡的时候,说话真押韵~~!”
“嘿。那没办法,帅哥都是这样子的撒。”笑总得意之下来了句本地方言。
妖华突然止住了笑声,很认真地看着笑愚,语气透着严肃:“笑总,我再问你一问题,你一定得老老实实正儿八经地回答。”
笑愚被妖华这目光看得心底里毛,缩了缩脖子,底气不足道:“什么问题?”
妖华突然啊发现自己有些脸红心跳,连忙强作镇定道:笑总,你真长期潜水在各大论坛,发生在本地的所有八卦新闻都知道?”
笑愚很是二五八万道:“那是,就算我不想知道,但我认识的那群八卦党也忍不住把消息透露给我啊,那帮牲口一天不爆八卦就睡不着觉……
看到妖华大眼睛里闪烁的那一抹火热,笑愚惊讶道:“对了,你问这干嘛?”
心中升起无限的希望,妖华表现得很激动,连那对小白兔也微微颤抖起来,波动和频率都煞是诱人……连续做了次深呼吸,她问道:“笑总,你有没听说过一个号称‘偶像同志’的传奇人物?”
话音一落,妖华满是期冀地望着笑愚。
哪知道笑愚的回答实在太干净利落了,想都没想就摇头道:“没听说过。”
心里猛地一沉,妖华不甘心道:“靠,你再仔细想想啊,怎么回答的这么快?”
笑总很少见妖华这么冲动热血过,不禁纳闷儿道:“那人是谁呀?又偶像又同志的。难道是同志中的传奇人物,从背背山下来的?”
笑愚本来还想接着说如果是同志的话叫慕云帮忙打听一下,哪知道妖华忽地勃然大怒了,指着笑愚鼻子破口大骂道:“不知道就别乱猜,再乱说老娘跟你绝交……不,老娘跟你玩儿命~~!”
“哦,爱慕骚蕊。你自己不把话说清楚,我哪知道这家伙是你朋友还是敌人呀……看得出来。动了肝火了,不像平常那种耍流氓地发飙,心底不由更迷惑了,问:“照你这么说,这人对你很重要?”
听到这话,妖华心里一乱,不过她不是一般人,还是毅然点了点头。说:“不是很重要,是非常十分相当地重要!”
那哥们儿是谁呀,这么风骚?笑愚心里一惊,不由试探地问:“这哥们儿,难道你是梦中那个骑着白色毛驴的人?”
妖华一怔,居然有些傻乎乎地问:“你怎么知道?”
笑愚:“靠,瞧你这反应。老子就算是头猪也猜出来了啊。没看出来。小妞,你很有性格啊,这种不认识的人,你居然也有兴趣?”
妖华:“老娘喜欢。你管得着吗?”
看到妖华这坚定的模样,不知道怎么地,笑愚心头突然有点莫名其妙地失落。也不知道出于什么样的心理,笑愚很不顾形象地泼了一盆冷水:“不是我说你,你就没觉着这事儿太过虚无飘渺了吗?你知道那人什么模样,万一长得像赵传矮得像潘长江胖得像曾志伟……这还不算,主要是万一这家伙人品不怎么样,你怎么办?”
妖华很坚挺:“这是我自己的事儿,不用你操心。”
当然。坚挺只是她的表面。实际上,妖华心底也很没谱。但如今……傲珊不也不顾一切地愿意为那无名大英雄奉献青春么?
所以,妖华突然觉得,为了有些人。那就值了,最起码了结了一桩心愿。
笑愚沉默了,他刚刚意识到,妖华现在还处在一个飞扬的年龄,和七七那个年纪的女人看问题的角度是很不一样地。
这一刻,笑愚很羡慕妖华。
人在一个特定的年龄做一些特定的事情,总是显得那么顺利成章,让人感叹青春的美好。就好比一个小孩子爬地上玩泥巴,大家都可以理解,还会露出会心的微笑。但如果一个中年大叔也这么干,那么说他不是变态都没人相信。
接下来,笑愚想起了自己的过往。
在古早以前的某一天,笑愚第一次听到傲珊的名字,再听到关于她地传说,笑愚当时就认为……自己已经无法自拔地爱上她了。
这种事情其实有点扯淡。但没办法,有些东西之所以让你刻骨铭心,就因为它本身就是扯淡的。
看着有些落寞,甚至有些哀伤的妖华,笑愚在惊讶之余,有点莫名的心疼,从前那个飞扬跋扈地妖华怎么突然之间就消失了呢?
带着一丝不忍,笑愚准备好人做到底:“你说说,那人到底是哪一年的八卦人物,我帮你问问去,指不定有人会知道……”
妖华感激地看了笑愚一眼,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她喃喃道:“大概是三年前吧,应该是年底……”
笑愚身体突地微微一震,然后一副很随意的模样道:“真不巧,那年哥们儿刚好在外地……我就说呢,怎么会有我不知道的大八卦,原来发生这事儿的时候我不在啊……”
妖华被笑愚臭美的样子逗得笑了笑,心情总算好了点,随口问道:“你跑外地去干嘛,当打工仔呢?”
“嘿嘿,也就出去瞎混吧,那时候年轻。喜欢到处闯荡呗。”笑愚回答的很模糊,他脸上挂着笑容,不过这笑容怎么看都有点苦涩。
妖华‘哦’了一声,没继续问下去了。此刻她有些心不在焉,也没注意到笑愚的反常。
其实,只要妖华静下心来想想,或者再多问几句,就不难发现一些很有趣地问题。比如说,很容易推断出,三年前的笑愚也就15岁左右,那时候的他应该在上学。为什么会跑去外地游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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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抽完一支烟后,笑愚摆起了老板的架子,说道:“丫头,别再想了,这种事儿随缘吧。你还是准备换制服,上班去吧……”
妖华看了看表,很是无所谓道:“才11点,午饭都没吃午再去……
笑突:“哟。你还学会消极怠工了啊!”
妖华:“嘿嘿,这不都跟你学的吗?”
笑愚很郁闷,差点就痛下决心从明天开始发愤图强做一个好表率,不过为了睡懒觉,他还是忍住了……
笑愚笑道:“给你说一笑话,你要不要听?”
和笑愚一样,妖华也不习惯太过郁闷地气氛,于是她马上点头了。
笑愚表情很严肃:“其实呢。这是一个绝对真实的故事,就发生在咱们市……一会儿听完别说我拐着弯儿骂你,哥们儿绝对没那意思。”
一听这话妖华就来了兴致,点头道:“没问题。”
笑愚发扬了讲故事的天分,声音变得很有磁性,好像他说故事,就跟赵某人讲解动物世界似的。他看着妖华,问:“你听说过堕落天堂吧?”
妖华:“知道,不就是这儿最大的**场所么。怎么,你经常去?”
笑愚没回答这问题,而是直接讲故事:“以前也就我一哥们儿,在那地方看场子……那地方经常有姑娘卖第一夜,你知道么?”
看得出来,妖华对这邪恶的话题很感兴趣,现在表情要比之前轻松多了,说:“嗯,听说过,好像我们学校也有一些妞在那儿跑场搞**……
笑愚赞赏地看了妖华一眼,面对这么上道的妞,他就无所顾忌了,问:“你知道那地方地姑娘,价格差距有多离谱么?”
妖华不耐烦地瞪着笑愚:“香蕉你个吧啦的,不能一次性说完呀。老掉姑奶奶胃口。”
笑愚:“好吧,让我一次说个够……那个地方的处*女,第一夜价格只能用诡异来形容。一般来说,中学毕业的农村姑娘,才00-不等;城市里地中学文凭姑娘,大概是1500-5000;中专职高类,一般是2000-6000;大学专科姑娘,3000-10000;本科的就厉害大了,好点的一般都是上万起价……而重点大学的,那就更牛叉了,卖个几万那是小意思。最牛的就要数你们这些音乐学院影视学院舞蹈学院啊这类艺校的,经常卖出六位数的高价。还有就是外国语学院的,据说她们**吆喝一次英文,老板就加5000,这要他**叫个几百次,那还不得成百万富翁啊……”
看着大笑的妖华,笑愚很严肃地望着她:“你说,现在这社会,文凭是多么地重要!?”
妖华笑着点头:“是啊,没文化,真可怕……”
笑愚:“那是,这让咱们深刻地认识到了文化地重要性……万一我下辈子要做女人,那就得考艺校,实在不行了还可以卖贞C赚一大捅金!”
妖华:“那我预祝你下辈子长得像如花,倒贴都没人敢要你……”
笑愚:“别逼我恨你~~!”
妖华:“得了,别扯淡。我问问,你们这些男人到底怎么想的,为什么愿意花那么多钱去买第一夜?”
笑愚很是迷惑:“我也不知道啊,可能是咱大中华几千年来的传统吧。”
妖华:“老娘就搞不懂了,同样是女的,为什么价格差别那么多?而且,有些农村姑娘应该比什么艺校姑娘还更漂亮吧?”
笑愚马上表现得很专业:“这你就不懂了,现在的大款,讲究的都是精神享受。就跟《大腕》里说地那样,什么都不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图的就是一面子……反正对这些一秒钟几十万上下的牛人来说,花个十万八万的,不就是小钱吗,毛毛雨而已……”
妖华点了点头:“嗯,有钱就该他们拽,这也没办法,反正总有女的愿意卖。”
笑愚马上纠正道:“拽算什么?现在的嫖客最厉害的地方,不是在于他们有钱嫖处*女,而是他们居然清楚地记得银月所有大学前100,甚至前200的排名,还能把本市前20地大学排名倒背如流,比教育部长还要专业~~!”
听到这话,妖华笑喷了。她在想,如果是写高考命题作文的话,那么笑愚说的这个故事,从一个侧面展现了……和谐社会城市户口以及文凭的重要性。
下午,妖华心情很有点滋润,嘴里居然哼起了俺有一只小毛驴俺从来都不骑。
而笑愚此刻心情明显很憋闷,这上天给帅哥笑一万个假设,他也没料到,自己玩不是妖华对手,居然连玩剪刀石头布也会输给她!
看得出来,这一男一女都是旷古懒人,连叫外卖也要先猜拳,谁输了谁叫,并且由谁付钱……中午那一顿,妖华又一次无情地蹂躏了笑愚,2:0的比分让笑总大出血了。
想起这死妖华专点最贵的鸡腿还有怪味兔头,笑愚就恨得牙痒痒。在仰天长叹三声既生帅哥笑何生女妖华之后,笑愚悄悄地告诉自己:做男人,一定要一边流着泪一边学会坚强~~!
可事实上,在四分之一炷香之后,笑愚又无限悲伤地想起了上次吃霸王餐,他也同样败在了妖华里,难逃扮超人的惨剧……历史,总是如此惊人的相似。
悦耳的手机铃声,暂时冲淡了笑愚的郁闷,聪健在那头大吼道:“日,不是说好去慕云那儿有用吗,你怎么还这么磨蹭?”
笑愚:“啊?我忘了……等着,我一会儿就过去。”
挂断电话,刚打算和妖华打个招呼,结果发现妖华也在打电话。
一双手。
一双很稳定的手。
一双保养得很好的手。
擎宇慢慢地收回自己的手,满足地笑了笑――他对自己一向非常满意。
这是一双白白胖胖、从未干过粗活的手,这也是一双拥有金钱、权力、地位的手。手指上四枚龙眼大小、光彩夺目的宝石钻戒,闪耀着一丝丝的寒光。
很久以来,这双手已经很少出手了。一个人如果到了一定的地位,除了吃饭、摸女人,很少需要自己动手――只要他愿意,也许连吃饭都可以用不着自己动手。当然,另一个项目还是要自己动手的――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该办的事自然有人替他去办。这双握着生杀大权的手,杀过的人不少,结下的仇人自然也不少。
据说,有很多实力高强、杀人如麻的人都在打“血色领土”领主擎宇的主意,想要他命的人确实不少,可擎宇现在依然活得好好的,而且愈加发福了。
湖畔镇的擎宇的驻地就是藏龙卧虎之地。据东部大陆上最权威、最保守的估计,堡里至少有十七道暗卡,十九处机关,五十六名一流的杀手,一百五十名死士。
每一道暗卡、机关,每一个杀手、死士,都会要你的命――如果你还有命的话。
擎宇确实是如日中天。没有人会怀疑这一点。
所以,一大清早,擎宇从第六房老婆的房里出来,兴犹末尽,又进了两个新买的小妾的房间,干那种事情是很费精力的,但擎宇的精神却一天好似一天。
他把两个小妾干得是婉转呻吟,yu仙yu死,一直不停的求饶,足足干了两个小时…
你说,他怎能对自己不满意?
为了奖励自己,擎宇给自己慢慢倒了一杯酒,一杯窑藏了三十年以上的“女儿红”。
这是一个早晨,整个大地都沉浸在一片浓浓的晨雾之中。就在擎宇刚把酒递到唇边的时候,一个身形矫健、一身黑衣的年青人忽然仗剑从浓雾中走了进来,仿佛空气一样,悄无声息。
――这年青人是如何进来的?他如何能从众多的死士眼前通过那重重关卡?
年青人一进来,鹰一般的眼睛就盯着万中天,声音冰冷得就象刀:“你就是擎宇?”
已经很少有人敢直呼擎宇的名字了,但擎宇还是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他虽然一向很沉得住气,一见这年青人运动却不由地感到一股冷气从脚下升起。
――那是一种只有感到恐惧才有的感觉。
――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这种感觉了。
其实不用问,谁都会想到眼前这个白白胖胖的人就是擎宇,除了血色领土的主人,谁有资格一大清晨坐在这里享受美人醇酒?
擎宇的元素力的是霸道的一路。
他虽然天天荒唐、夜夜笙歌,实力却一直没有搁下,他的反应也不慢,只要他的手一伸到榻下的暗卡,马上就会有数百根毒针暴雨一样射向年青人所站的地方。
视野不及五尺的晨雾中,谁能躲得过飞蝗一样的毒针?
擎宇的手臂还末抬起,年青人已经跃起,声如雷鸣,大喝道:“去死吧!”这是他这一生中听到的最后三个字,就在他刚要去摸暗卡的瞬间,年青人的剑已经象一道闪电一样刺进了他的咽喉。
好快的剑!
这就是速度,致命的速度!
――这一剑的准确、迅猛,连天地都为之色变。
※※※
雾起,就有雾散的时候。
天边的第一缕阳光照进这间阁楼的时候,雾就开始散了。
年青人早已随那散去的雾一起,消失了。
第一个发现万中天尸体的,是一个胆子比较大的老妈子。随后,她在书已上又发现了一张浅筹,上面还压着一幅银月图。她马上想到了一个人。
只有一个人。
她不禁脱口而呼:“银月一族!”
东部大陆——暴风城
此刻,在暴风城的官道上,正有一骑扬鞭疾驰。马已经累得叶白沫了,马上骑士依然在不停抽鞭,全然不顾。
马上骑士三十开外,显得沉着精练,背上那把斜靠的鬼头大砍刀,就是他的标志,提起狂风刀徐石的名字,方园百里之内。几孚是很少有人不知道的。
――“无论你用什么方法,什么手段,都一定要找到致远,否则,你就躺着回来见我。”
这是徐石的老大胡老板给他下的命令,就是闭着眼睛他也能背出来。如果没有找到小秋,那已不单单是徐石能不能躺着回去的问题。
――这关系到暴风城一百零八家赌场、十三家ji院能不能开下去的生死攸关的大事,所以,徐石一点也不敢怠慢。
千里马也有休息的时候。尽管这是一匹百里挑一的蒙古快马,此刻也累得热汗淋淋、疲惫不堪。前面官道旁,一个山坳下面正有一个酒肆,一块斗大的“酒”字招牌已被岁月吹打得支离破碎。
徐石翻身下马,走进去,才发现酒肆很简单,不过一桌一几,外加几条长登而已。
唯一的一张桌旁,已坐了一个年青人。
徐石一见这年青人,脸色马上一肃,正想开口,见年青人轻轻摇摇头,也就把话吞了回去。
这个年青人显得非常特别。
脸色苍白瘦削、目光冷漠敏锐,薄薄的嘴唇,修长的身材,一双手象女人一样纤细。衣服裁剪得很合体,衣料、手工都是一流的。表情非常自信,气质高贵不凡,一看就是那种生活优越、惯于发号施令的人。
年青人不仅穿得讲究,吃得也很秀气。一个冷馒头,也要一边撕一边一小口一小口地吃,每吃一口,还要用一块洁白的手绢在嘴角抹一下。
徐石一见这年青人,竟不敢下座,肃立在一侧。
就在这时,远处的官道上扬起一阵灰尘,两骑疾驰而来。
来到近前,马上两人滚鞍下马,均是一色黄衣短靠。两人不仅下马的动作整齐划一,连模样也仿佛是一个模子铸出来的。
两人大刺刺地走了进来。
酒肆的老板一脸的憨厚,漂亮的老板娘正在哄着孩子睡觉。
进来的两人一见美丽的老板娘两眼就放光。左边一人涎着脸道:“好俊的娘子,过来陪大一爷玩玩。”说着就要去扯老板娘。
右边一人嘿了一声,“老2,办正事要紧。”
左边一人讪笑道:“娘子,待大爷办完事,再来找你乐一乐。”
白白胖胖、满身油腻的老板眼见两人如此调戏自己的老婆,一点也不敢发作,反而吓得发抖,一脸的傻笑。
徐石暗叹,此人真没出息。
两人慢慢走到徐石面前,两双阴森森的眼光直盯着他,左边一人喝道:“喂,小子,你是不是青龙镇的人?”
右边一人嘿了一声,奸笑道:“老2,不用问,看他背后那把刀,八成是‘狂风刀’徐石那小子。”
徐石不动声色。一直在一边认真地一小口一小口吃着馒头,一边用手绢抹着嘴角的年青人忽然接了口:“两位想必是专门送人去见阎王的阎二兄弟吧。”
阎二兄弟是同胞兄弟,一向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
年青人转过身,望着那位样子老老实实的酒肆老板,苍白的脸上忽然露出一丝难得的笑容。
老板居然还在发抖。
年青人望着老板,问的却是徐石:“你以前走过这条路吗?”
徐石想也不想,马上毕恭毕敬地答道:“走过。”
“你原来看到过这间酒肆吗?”
“没有。”
年青人眼光一闪:“既然过去没有。那就一定是新开张的了,可挂着的‘酒’字招牌为什么这么旧?这酒肆里的桌凳看起来象用了几十年?――这叫此地无银三百两。”
年青人又看着老板娘:“村居之店,偏僻之地,怎么会有这么美丽的老板娘?――这是欲盖弥彰。”
老板已经停止了发抖,陡然之间象换了一个人,神情变得镇定、冷酷、凶残,那里还是那个胆小如鼠的样子。
“本来,我不该怀疑你的。”年青人叹了一口气:“你不应该装得那么害怕,一个胆小如鼠的男人,怎么会有女人肯嫁给他,而且这个女人还很美丽?”
老板冷哼了一声。
年青人又问:“阎二兄弟调戏老板娘的时候,她怀里的孩子反倒一点也没有哭闹?”
徐石笑道:“八成是什么地方偷来的,又怕哭闹,一定被点了穴。”
两人一问一答,年青人一直谈笑自若,显得胸有成竹、洒脱自如。
徐石为什么对这年青人如此尊敬?这年青人是谁?
老板显然想到了一个人,眼里忽然流露出一丝恐惧。
他是他们中的首领,他发出了动手的暗号――这个暗号就是他手里那块又油又腻的抹桌布。
老板手一抖,抹桌布立刻张开、旋转、脱手,就象一块飞快转动的轮盘,飞快地转向年青人。
行动开始!
抹桌布一张开,阎二兄弟、老板娘几乎同时出手。
阎二兄弟用的是刀,两人配合默契,瞬间就把徐石罩在一片刀网之中。
他们动,徐石也在动。他背上的鬼头大刀一弹出,平地间就仿佛卷起一阵狂风。
狂风首先从刀网中升起,刀网立弱,狂风更盛,狂风过处响起一声惨叫。
只有一声。
然后狂风就消失了。
阎二兄弟两人胸前几乎在同一瞬间被刀锋掠过,他们发出的惨叫声竟象是同一个人发出的。
――难道这就是狂风刀?
※※※
老板抹桌布一张开,老板娘也开始动了。
她动得远比阎二兄弟快得多。
――她竟将怀里的孩子一掷,抛向年青人。
――孩子是一条无辜的生命,在她手里竟成了一件武器。
杀人的武器。
更何况同时飞来的,还有轮盘一样取人首级的抹桌布。
这才是真正致命的一击。
※※※
年青人年纪轻轻,经验却很老到。
他不慌不忙,右手轻轻一卷,衣袖就卷住了掷过来的孩子,左手在空中一抓,就抓住了飞旋而来的抹桌布。
年青人一双看似纤细,十足女人味的手,竟迅如闪电,快似疾风。
这是什么手?
老板眼里的恐惧之色更浓,脱口叫道:“修罗手!”
修罗手萧四是胡老板手下极厉害的人物――这年青人正是萧四。他是负责此次寻访小秋的灵魂人物。
这三个字仿佛是一个咒语,随着一声“风紧”,老板、老板娘乘萧四接孩子的空隙,拔腿就跑,眨眼已在太外,几个起落已消失在官道尽头。
徐石挥刀入鞘,肃然道:“属下参见四爷。”
萧四是胡老板手下第四号人物,他问:“你看这位老板是谁?”
徐石摇摇头。
“与‘专吃小孩,不吃大人’的王三娘在一起的,当然是‘专做人肉’的人厨子”。
徐石倒吸了一口气。提起王三娘与人厨子可是大大的有名。这两人成名极早,均是一流杀手。传说两人曾联手杀过不少名宿巨子。
他们两人有个怪僻,王三娘喜欢吃小孩子的肉,而人厨子最拿得出手的菜就是“人肉全席”。
徐石惊道:“敌人怎会有如此高手,今天若不是四爷在此,后果不堪设想。”
萧四沉思道:“看来对手在全力阻止我们找到致远,我们一定要抢在对手前面,尽快找到致远。”
前几天,他们刚通过线人得到一个消息,致远极有可能通过暴风,于是暴风城的人侦骑四出,全力打探。
人海茫茫,寻找一个漂忽不定的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萧四淡淡一笑:“这样寻找不是办法,我们应当把致远引出来。”
“引出来?”
“是的,引出来。”
※※※
一叶可以知秋,一花可以知春。
看着纷纷扬扬的落叶,致远就知道,已是深秋。
致远喜欢秋天,喜欢秋的萧瑟、秋的落寞、秋的成熟、秋的丰收。喜欢在秋日登高,在山巅看日出,在海上看日落。在满山红叶、夕阳无限中领略岁月的苍桑,体味生命的意义。
落叶上下翻飞,无论怎样留恋,终归要落向土地,这是一幅悲状的画,还是赞美的诗?
难道这就是人生?
刚入暴风,致远远远就看到城墙下人头簇动,人们交头接耳、议论纷纷。有的怒形于色、义愤填膺;有的扼腕长叹;有的凄然含泪;有的一脸不平之色却在强忍怒火。不过谁也不敢上前。
发生了什么事?
致远当想看一看,只是他这一看,几乎改变了他的一生,无数动人的、令人难忘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原来是一件在那个年月十分平常、几乎每天都在发生的事:几个壮汉有的拿刀、有的拿绳,正在朗朗乾坤、光天化日之下捉一个姑娘。
这位姑娘神情悲愤、正在拼死不从。
这位姑娘穿一袭青衫,衣服已经有几处撕破了,正是那种一百个男人看见,至少有九十九个会喜欢的特别清纯的少女。
致远三岁被父亲抛弃,六岁母亲去世,他从小吃的苦,比黄河的水还多,你说他能不痛恨这世上仗势欺人的不平事?
他正年青,血气方刚。
正巧有一辆马车从城门驶出城外,车夫是一个老老实实的庄稼人,你说,致远能怎么做?
他当然一个箭步冲上去,拦腰抱起青衣少女,身子一跃,就跳上了这辆出城的马车。
车夫人很本分,人却一点也不憨。
所以,马车在众壮汉气急败坏的追赶声中很快驶出了城。
车里很窄,仅能容纳两人――难道这是事先设计好的?青衣少女紧贴在致远身边,阵阵少女的体香袭来,令人十分陶醉。
青衣少女秀丽的眼睛正在朝致远看,声音温柔得象一头小绵羊,说出来的话却出口不凡:“你就是那个银月一族后裔致远?”
致远大吃一惊。
“致远?”
致远好象只有点点头,他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
表衣少女笑吟吟地看着他,眼神好象在看一头掉进陷阱里的猎物:“你是不是觉得很奇怪,我怎么会知道你的名字?”
致远叹了一口气:“好象是这样。”
表衣少女咭地一笑道:“除了那个号那个号称大情圣、大侠士的大傻蛋,谁会什么也没了解清楚就忙着做英雄救美的事?”
致远只有苦笑,他知道自己一见了漂亮的女人是有点点笨,其实那个男人不是这样?
马车还在奔驰。
两人贴得太紧,在颠簸窄小的空间里,难免要碰上一些不该碰的地方。青衣少女脸渐渐开始红得象朝霞,忙扯了扯已经有几处撕破了的衣裳。
致远咳了一声,将眼光从不该看的地方移开,问道:“这是去哪里?”
青衣少女抿抿嘴:“天机不可泄露。”
“如果我不想去呢?”
青衣少女露出一丝神秘:“你一定会想去的,因为那是一个又好客又美丽的地方。”
致远眨眨眼:“我想去留春院,你是不是和我一起去?”
青衣少女啐了一口。
――留春院是东部大陆最有名的ji院。
路,越走越窄。
马车在一片树林里停了下来。
青衣少女探出头,咦的一声,仿佛有些不相信――模样老老实实的庄稼人车夫正不怀好意地看着她。
青衣少女叫了起来:“喂,赶车的,你怎么赶到这个鬼地方来了?”
车夫皮笑肉不笑:“你看呢?”
“我看你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车夫仰天大笑,直笑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才洋洋得意地说:“毒仙女朱珍居然自比是只鸡,我当然就只好作一回黄鼠狼了。”
致远在车里听得清清楚楚,这个看起来清纯美丽的少女,竟是以用毒成名的毒仙女。
暴风山下清风塞,忽一日不知从何处飘来一阵有淡淡香气的雾,雾过之后,鸡犬不留,清风塞大小二百一十七口人全部死于非命。
这个雾就是毒仙女的杰作。
因为人们实在想不起来,除了天上的仙女之外,谁还能有这样的杰作。
“大名鼎鼎的人厨子居然当起了车夫,”朱珍的表情倒象黄鼠狼:“可笑,可笑,实在是闻所末闻,遇所末遇。”
这次,轮到人厨子露出吃惊的表情了。
“普天之下,那有象你这样白白胖胖的车夫?”朱珍解释道:“你以为我连自己的车夫都不知道吗?”
人厨子只好说:“佩服,佩服。”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佩服。
“四爷早就算准了你有这一手。”朱珍脸色一寒:“人厨子,纳命吧。”
※※※
胡老板对修罗手萧四的评论是:“含而不露。”
含而不露,这四个字无疑是对萧四最准确、最保守、最客观的评价。含而不露,看似平常,可放眼天下,有几人有这分修养?
萧四做事一向谨慎,几乎滴水不漏,他每做一件事,总事先将每一种可能、每一种情况、每一种方案都仔细地进行分析,他当然早有准备。
人厨子也是老东部大陆了,他在杀朱珍车夫之后,曾仔细检查过马车,没有发现异常。他暗中戒备,没想到首先发难的是车底――这人从那里冒出来的?――车底突然伸出一条又长又软的鞭子,打的不是人,而是马。
鞭子“啪”一声打在马背上。
马受惊,长嘶,奔驰,马车剧烈颠簸,马车下的软鞭又一卷,卷住了人厨子的手。
朱珍袖子一翻,现出一把匕首,匕首在空中划出一个美丽的弧形,弧光一闪,匕首便刺入了人厨子的胸膛。
人厨子本是一流杀手。有着非常丰富的杀人经验,只是他全力注意朱珍,没想到检查过的车底下居然还有根软鞭。
软鞭的目标是马。
马动。马车便不稳,不稳就有机会。车上狭窄,还有什么比匕首更适合的武器?
――这个布置够不够周密?
马车下面,翻出一个黑衣人。除了闪着寒光的眼睛之外,头部、全身、四肢、就是握软鞭的手也罩在一件异常宽大的黑袍里,身形晃动之间,就象一只巨大的黑蝙蝠。
黑衣人长鞭一甩,马车又开始赶路了。
461:好奇心
461:好奇心
461:好奇心
霜重色逾浓。
马车左转右拐。奔驰了大约一个小时,在一个庄院门口停了一来。
这是一个非常富有东部大陆情怀的庄院,四周的围墙刷得雪白,围墙外竟种着中原很少见的,从海上贸易换来的枫树。红叶白墙,相映成趣,显得分外雅致和谐。
萧四早已沐浴更衣,顶礼焚香,恭迎在庄门外。
黑衣人也跃下马车,毕恭毕敬站在马车旁。
一连等了很久,车里还是没有人出来。
萧四略感诧异,一挥手,黑衣人立刻掀开车帘,里面除了正昏昏沉睡的朱珍,那里还有致远?
萧四看了一会,忽然微微一笑,说了一名莫名其妙的话:“致远,你终于还是上钩了。”
黄昏。
血色黄昏。
暮秋的黄昏总有一种苍桑的美丽。
一抹斜阳、一地金黄。
远处,暮归的牧童,横坐在牛背上,吹着悦耳的长笛。笛声悠扬,连绵不绝。
致远侧耳细听,却是名曲《夕阳箫鼓》。
农舍已飘起了晚炊,袅袅娜娜,悠悠渺渺,小桥流水、竹篱环绕,一农妇露出白玉般的玉臂,赶着鸡群进巢。
致远痴痴地在旁边看了很久,他是不是忽然厌倦了流浪、厌倦了东部大陆,想要一个宁静的家――这何尝不是所有东部大陆人的归巢。
良久,致远不禁发出概叹:“这真是世外桃园啊。”
农妇闻声诈惊,一溜烟躲进屋,一会儿,却又探出了一个头。
致远是被牧童的笛声引来的。一个普普通通的牧童,能吹出《夕阳箫鼓》这样的曲子,不能不引起他的好奇。
东部大陆本就是人杰地灵的地方。
致远本来只想讨杯水喝,但看到如此俊俏的农妇,正巧丈夫又没在家,你说,他想不想留下来?
于是,致远就留了下来。农妇红着脸答应了致远的借宿。晚饭很丰盛,农妇还杀了只鸡,桌上当然有酒。农妇还陪致远喝了几杯。
酒不醉人人自醉,何况如此秀色当前。
烛光摇曳,春色无边。农妇的脸怎么起了红晕,莫非她喝醉了?
农妇忽然醉倒在致远的怀里。
致远意乱情迷。
烛光下农妇俏眼朦胧,台丝如雾。致远不是柳下惠,自然准备要有直一步的行动。窕妇忽然双手一矣,似要圈住致远的颈。
致远当然非常乐意,他甚至主动低下了头。
农妇手到半空,忽然一变,闪电般地连点了致远胸前的七处要穴,既快又准。致远只觉一麻,顿感全身无力、元素力尽失、不能动弹。
“你长得很好看。”农妇笑吟吟地抚着致远的脸,呢声道:“你是不是致远?”
致远又只有苦笑,他终于明白这是一个圈套,一个大多数男人都愿意跳进去的圈套。
荒郊野外,怎么会连一个小小的牧童都会吹《夕阳箫鼓》那样难的名曲?田园农舍,怎么会有这样万种风情的农妇,丈夫恰巧又不在家?
“听说致远是一个很厉害的人,精灵聪惠,实力卓越。”农妇道:“依我看还不是一条又笨又蠢的大色狼,哈哈哈。”
边说边拿出一把又长又大的剪刀,除了“专吃小孩,不吃大人‘的王三娘,东部大陆上还有谁用如此怪异的武器?剪刀除了裁剪衣服,在有些女人手里。同样是杀人的利器。
这把又长又大的箭刀有一个很动人的名字――三娘剪。
王三娘没有用剪刀剪下致远的头,她很温柔地慢慢抬起致远的脚,脱掉靴子,用那把剪下过很多头的、东部大陆上著名的三娘剪给致远仔细地修起了脚。如果不是亲身经历,致远恐怕死也不会相信会有这种事。
有谁会相信?
王三娘看出了致远的疑惑,道:“致远,你是不是有许多话想问?”
致远点点头,他的头还能动。
王三娘解释道:“我每吃一个人之前,总要把他修整一下,冼得干干净净的。”
致远很奇怪:“你不是‘专吃小孩,不吃大人’吗?”
王三娘很高兴,笑道:“因为你是大名鼎鼎的致远啊,你的肉是唐僧肉呀。”
致远居然成了唐僧肉?他忙道:“我属猴的,猴肉很臭的。
王三娘修完他的脚,又开始修他的手:“猴肉冼干净,一样味道不错的,能吃到大情圣、致远的臭肉,说不得,只好破例一次了。”
致远除了怪自己运气不好之外,他还能说什么。
东部大陆上的人如果知道致远被一个女人清蒸了下酒,许多人一定会载歌载舞,一定会笑掉大牙。
修完了,王三娘仿佛很满意,她将致远抱了起来。
一个大男人被一个性感、丰满的女人抱在怀里,那会是一种什么滋味?
――那当然是每一个正常男人乐意的,愿意体会的。
――尽管是在生死关头。
致远立刻有一种腾云驾雾的感觉,他的头就靠在王三娘饱满的胸脯上,轻飘飘如坠温柔乡,假如此刻他的手能动的话。他会做什么?
可惜致远的手一动也不能动,他只能眼睁睁看着王三娘把他抱入了侧室。
侧室很大,热气腾腾,一间巨大的房子中间放着一个巨大的木澡盆,盆里早已装满了热水。
一间巨大的房子,一个巨大的澡盆。
猴肉当然要冼干净才能变成唐僧肉。
是谁说唐僧肉吃了会长生不老,会成仙?如果有朝一日找到这个人,小秋一定会将他大卸八块,跺成肉泥,丢进臭水沟喂狗。
王三娘将致远放进澡盆,热水立刻浸满了致远的全身。她开始给致远解衣服。
致远马上叫了起来:“喂,你要干什么?”
王三娘吃吃地笑,一脸的**:“当然是给你冼澡啊。”
“你别乱来。”致远大叫起来。
王三娘已经脱了致远脱了上衣,她的手已经……
※※※
就在这时,门“吱”一声被人推开。
碎步走进来的是一个婷婷玉立的青衣少女。青衣少女一进屋就掩着嘴笑。
王三娘脸色变了:“朱珍,大路你不走,偏走到老娘这儿来了,你活腻了罢。”
朱珍故意板着脸,正色道:“我是受你丈夫委托,来此捉奸的。”说到“捉奸”两个字,朱珍忍不住大笑起来。
“你别得意,老娘并不在乎你的毒。”王三娘哼了一声:“致远还在老娘手里。”
朱珍吐了吐舌头:“这种臭男人你也要?”
致远听得直冒苦水,这女人在马车里说他是大傻蛋。现在又说他是臭男人――为什么每次遇到女人致远头就要变大?
“专吃小孩,不吃大人的王三娘。”朱珍瞟了一下致远:“看来应当改成一切通吃王三娘了!”
王三娘冷哼了一声,显得有恃无恐,她知道朱珍的目标是致远,只要致远在她手里,朱珍用毒必然会投鼠忌器。
朱珍象看出了王三娘的心思:“你是不是在前面镇子上王老实的店铺里买了一只蜡烛?”
王三娘不自禁地看了一眼桌几上正燃烧的蜡烛,蜡烛怎么可能有毒?
朱珍解释:“王老实其实一点都不老实,他只不过在蜡烛里加了一点点东西而已。”
“什么东西?”
“七星草。”
七星草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毒草,人一旦中了它的毒,会全身痱烂而死。
“蜡烛一燃烧,毒性就会挥发出来。”朱珍悠然道:“一切通吃的王三娘看来又要改成一切不吃王三娘了。”
王三娘脸色有些变了,手一抓,就扣住了致远的咽喉,厉声道:“快拿解药来!”
“本小姐不拿!”
“如果你不拿解药,老娘立刻杀了致远!”
朱珍笑吟吟地看着致远道:“这种大色狼,早就该杀了,免得贻害人间。”
――致远居然成了唐僧肉,又成了贻害人间的大色狼。他的咽喉被抓住,声音还能发一点出来,他笑了笑――笑得比哭还难听。
王三娘顺手就给了致远一耳光,骂道:“亏你还能笑得出来。”
“胡老板和四爷把你看得这么重,”朱珍有点惋惜:“依我看还不是一条又笨又蠢的大色狼。”
语音未落,门外一人嘿了一声,应道:“不错,地地道道一条又笨又蠢的大色狼,好!”
声落,门裂,一条庞然大物从裂开的门中走进来――是一条又高又壮的黄牛,牛背上横着一个小小的牧童,正是吹《夕阳箫鼓》的那位。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致远就是被这位牧童箫声所引,来到这个又好客又美丽的“杏花村”。
巨大的房间,巨大的澡盆,现在又多了一条巨大的黄牛。
牧童手一抛,一样东西从他手里抛在地上,骨碌碌地在在上滚了几圈,是一个人头,镇子上王老实的人头。
这个小小的牧童是不是没有发肓?可他为什么会有喉结?
朱珍一见牧童进来,瞳孔里立刻露出一种无比厌恶、恐惧的神色,仿佛看到的是一条毒蛇。
王三娘脸现喜色:“你知道他是谁?”边说边讨好地看着牧童:“他是老娘的情夫。”
言语间透出几分炫耀。
朱珍啐了一口。
“以前是,现在不是。”说这话的时候,牧童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也许没有表情就是最可怕的表情。
王三娘立刻脸色苍白,她几乎不敢信自己的耳朵。
“你为什么不早下手杀了致远?”牧童道:“你可知道后果?”
王三娘显然知道后果,从她脸上的恐惧就知道了,不过她内心还有几分侥幸,她毕竟曾给了牧童许多生理上的快乐。
这种侥幸并没有持续多久。
王三娘只觉眼前一花。牧童在面前一晃,她胸口立刻感到一麻,所有的感觉一下子就突然消失了。
死人是没有感觉的。
致远看得很清楚,牧童飞起,出手,跃回。全部动作几乎在一刹那间完成――只一下子就用横笛点中了王三娘的死穴。
朱珍也看见了,她当然没有致远看得清楚,她只看见一瞬间王三娘就倒下了,牧童就好象根本没有动,一直还横坐在牛背上。
这是什么术法?
“第十七个。”牧童喃喃道,他直盯着朱珍的胸:“王三娘是我的第十七个情妇。”
朱珍脸色也变得和王三娘一样苍白。
牧童色迷迷地解释:“你就是我第十八个情妇。”
朱珍自知自己绝没能力在瞬息之间取王三娘的性命,牧童实力实在高出太多。她眼里恐惧之色渐浓,她是不是想起了有关牧童的种种传说?
传说牧童特别变态,特别喜欢**、毒打女人。他对付女人花样之多、方法层出不穷,其残酷程度,连昔年号称“天下第一色魔”的阴山老魔也自叹不如。
任何女人,只要落在他手里,就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牧童,就是专门“牧”女人的恶魔。
牧童不怀好意地看着朱珍,就象是在看一只煮熟了的鸭子。
朱珍忽然想呕吐,她只希望一辈子也不要遇上这个人。
毒仙女最擅长的就是使毒。
她的全身忽然泛起了一阵雾――暴风山下清风塞二百一十七口人就全死在这种雾里。
她绝不能坐以待毙,如果落在牧童手里,她连想都不敢想。
雾散开,充塞了整间屋子,朱珍也立刻跃起,纵向澡盆里的致远。
雾,只能阻挡牧童一时。
只要解了致远的穴道,就有对付牧童的机会。
可惜,根本没有这样的机会。
朱珍刚跃起,牧童就鬼魅般冲过来,手轻轻一扬,就抓住了朱珍的纤足,横笛一点。就点住了朱珍的麻穴。
牧童抓住朱珍的纤足一抛,朱珍就飞起,掉在巨大的澡盆里,掉在致远身边。
水花四溅。
“这种毒雾也能对付我?”牧童狞笑道:“现在该我对付你了。”
朱珍想咬舌自尽,嘴刚一动,牧童的手就抓住了她的腮,牙腮一错,再想自尽也是不可能了。以牧童对付女人经验之丰富,岂能轻易让她死?
牧童会怎样“牧”朱珍?
朱珍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牧童边脱衣服边逍遥自得地yin笑道:“哈哈哈,致远,我就让你多活一会,让你看一出好戏。”
――此君还有这种爱好?
牧童脱衣服的速度真快,他倾刻间就将自己脱了过干干净净。
――他的某些地方倒还象个男人。倒还有男人的某些特征。
他脱女人的衣服会不会也这么快。
朱珍终于感到绝望,她终于体会到了一种生不如死的感觉。牧童那张邪恶、可怕的脸在昏黄的烛光下显得说不出的丑陋。急促的呼吸、色mimi的yin笑,在朱珍听来更是异常刺耳、异常恶心。
牧童呼吸日渐沉重,这么清新、美丽的少女,他还是头一次“牧”。他急不可耐,赤条条地赴向朱珍。
朱珍闭上了眼睛。
※※※
巨大的澡盆、水波荡漾的水里,忽然伸出了一双有力的手,箭一般扼住了牧童的咽喉。
牧童的脸立刻抽搐、变形、僵硬,喉骨碎裂的声音与他的呼吸一起骤止,然后,他整个人就象皮球一样弹了回去,“砰”一声撞在墙上。
除了致远,谁会有这么快的手?
※※※
朱珍睁开眼,就看到了致远满是笑意的眼睛。
致远故意叹了一口气:“唉,一场好戏没有看到,实在是可惜,可惜啊。”
朱珍的脸立刻红得象是满天的彩霞,她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
为什么女人总以为男人都是色狼?总以为可以将男人玩弄在掌心?
这确实是许多女人的通病。
男人通过征服世界来征服女人,女人则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这句话并不什么时候都正确。
朱珍既有脱离魔掌、劫后重生的喜悦,又不能理解致远为什么能动。他不是明明被王三娘点了穴道吗?
其实,她应当知道,如果致远轻而易举就被人点了穴道,如果致远这么容易上女人的当,他已经不知死了多少回了。
自然,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人再找他了。
※※※
澡盆的水很热。
巨大的浴室,巨大的澡盆、还有一位无论从那方面看都美丽清新的少女,有多少人能够经得住这种诱惑――特别是在衣服湿透以后。
致远是个男人。一个很正常很健康的男人。
朱珍忽然觉得特别热,她感觉致远的眼神变得有些异样,女人在这上面总是特别敏感的。
同样是眼神,致远的眼神和牧童的眼神给朱珍的感觉却很不一样。牧童的眼神留给她的印象只有恐惧,而致远的眼神就象一道能击穿她内心深处的闪电,这种感觉是她从来没有过的。
致远看到的是一张美丽绝伦的脸,健康的笑容,高耸的胸、纤细的腰,以及浸在水里想看又看不清楚的部位。致远甚至能够透过湿的青衣,看到胸上那浅浅的**,他甚至还能感觉到,在他目光注视之下,朱珍的脸在发烫,她的**在变硬。
致远艰难地移开了视线。
尽管很艰难,致远还是扭过了头,这是君子和色狼之间最大的区别。
朱珍心里忽然充满柔情,难道在刚刚经历过生与死的考验之后,人的感情会变得更加脆弱?变得更容易沟通?两人一时竟无话可说。
真是此时无声胜有声。
四周一片空寂。
“这个澡盆真是大。”良久,还是致远打破沉默:“如果在澡盆下面藏四个人,一定非常容易。”
朱珍吃了一惊。
从一走进这间屋子,她就一直保持着高度的警觉,可是她无论怎么观察,这个澡盆都不象是藏匿了四个人。
更令她吃惊的是,澡盆下面忽然响起了一阵炒豆般的响声,澡盆忽然从四个方向裂开。
四个人,四把刀,从澡盆的四个方向射出。
四个浑身夜行服的黑衣人,四把寒光闪烁的精铁缅刀。
致远的手轻轻在水面上拂了四下,轻柔得就象是在拂情人的脸。
四道极细的水柱,犹如四柄利剑从澡盆里射出,冲破四把刀组成的刀光。
四声惨叫声迭起,四个人从四个方向飞了出去。
朱珍惊讶得嘴都合不拢,此时,她才终于明白胡老板为什么会下一道“无论用什么方法,什么手段都要找到致远”的命令。
――这关系到暴风城一百零八家赌场、十三家ji院能不能开下去的生死悠关的问题。
――这也关系到一场巨大的风暴能不能平息下去的大事。
――而他们所要的却只不过是一个承诺。
――致远的承诺。一诺千金的承诺。
篝火。
一夜星光,一片树林,一堆篝火。
致远和朱珍围坐在篝火旁,两人已许久没有说话。
并不仅仅是此时无声胜有声,而是两人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该如何开口。
如果两个人在一个狭窄的马车里相处过,又不经意间碰上一些不该碰的地方,如果两个人又一起在一个澡盆里呆过,又无意中看了一些不该看的地方,你说,他们能说什么?
何况是一男一女?是两个健康、正享受青春的人!
衣服早已被熊熊的篝火烘干了,可两人都还能感觉到潮湿时的样子。感觉到对方的目光。
还是致远忍不住,先干咳了一声,然后说了一句白的不能再白的大白话:“今晚的月亮真圆啊。”
朱珍一下乐了:“现在那有什么月亮?”
这是一个满天繁星的夜晚,有星无月。
致远故意道:“月亮一定不好意思,躲起来了。”
“胡扯,月亮为什么会躲起来。”
致远装着一本正经的样子,说:“月亮老人一定做媒去了。”
朱珍脸又红了:“乱说。”
“月亮老人不好意思到这边来,”致远认真地说:“因为他来了,看见我们这个样子,就只好给我们作媒了。”
朱珍又气又笑又害羞,嗔道:“尽是一派胡言,不理你了。”
可她心里为什么还有一丝喜悦?
朱珍的笑容就象灿烂的阳光,生动、美丽。她的笑首先是从眼睛开始的,然后是嘴角,再扩展为整个笑脸。
致远看得都痴了,他从来没想过,一个女人快乐、开心的笑容是如此的生动。朱珍笑的时候,并不仅仅是脸在笑,而是全身都在笑,每一根神经、每一个细胞都在笑,这种笑是非常富有感染力的。
所有的拘谨、所有的烦恼、所有的磨难,仿佛都随着这笑声烟消云散了。
致远毫无疑问被感染了,他内心深处的一根弦被拔动了。
他的心里忽然充满温馨。
※※※
夜更寂。星更繁。
致远仿佛能听到自己的心跳。
他不是没有冲动。如果你是一位有血有肉的男人,旁边还有一位健康成熟的少女,你会不会不冲动?
两个人能够在茫茫人海中相识、相知、相契,不也是一种缘份。
火焰忽上忽下、忽左忽右地跳跃,就象是生命的萌动。致远无法抵御这生命的诱惑,他尽量显得自然地抓住了朱珍一只洁白、柔软的手。
朱珍大大地颤了一下,但是她并没有抽回自己的手。
致远对付女人的经验与他对付敌人的经验一样丰富,他清楚,如果一个女人愿意让你握住她的手,就表示她至少不讨厌你,对你有好感。
手是非常敏感的,手与手的接触能够传达出双方的感觉、默契、还有心灵的交融。
朱珍的手长得秀气而柔软,致远经经地抚摸着这只雪一样白的手,感到手在发烫,随着他经经的抚摸,朱珍颤抖得更厉害,致远没有再犹豫,他经经一拉,朱珍就跌进了他的怀里。
致远的唇开始寻找朱珍的唇,朱珍全身僵硬,头不停地左右摇摆,终于,致远的唇还是印上了朱珍的唇,如饥似渴地吻起来。
这是多么令人**、陶醉的一吻,第一次,绝对是第一次,朱珍被一个男人如此饥渴、如此柔情地吻。阵阵美好、惶恐的感觉冲击着她的心灵,她想说什么,嘴却被堵住了,一股热流从她心底涌起,她的眼睛湿润了,晶莹的泪花夺眶而出。
他的手抚上了她的胸,朱珍忙用手去掩住前胸,致远温柔但坚决地分开了她的手,轻解开了她的青衣,一对坚挺、饱满的ru房出现在他的眼前,在跳动的焰火下发出眩目的光彩。
致远吻了上去,如饮甘泉。
致远轻轻地抚摸着她的全身。
朱珍忍不住开始低低的呻吟。
这之后时间就失去了意义,当致远激动地进入朱珍身体的时候,那一片未经开拓之地是如此的紧凑而温暖,他发现朱珍还是一个处*女,随着他缓慢而逐渐加速的运动,朱珍开始大声呻吟。
这一夜,他们热烈地享受了人生,他们充满漏*点地拥有了对方,他们不知道明天会怎样,他们只知道今夜的相拥也不枉此生,生命在这一刻显示出它全部的意义。
※※※
致远睡得很香。
在极度的满足之后,他睡得就象一头死猪。
昨晚,他们来了三次,每一次都**迭起,每一次都仿佛获得了新生。
致远是被一阵狼吠声惊醒的。
致远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一条丝巾捆着,吊在一枝粗大的树枝上,树丫下悠转着几只饿狼,绿油油的眼睛泛着凶恶的光茫。
饿狼在致远脚下面不停跳跃着。
一大早,佳人已逝,留下的只有致远子然一人,而且还是这个样子。
致远想喊叫,才发现嘴里塞着一块臭袜子。女人就是这样,如果你曾经在马车里点过她的睡穴,她就一定会找机会报复,一定会把你捆起来,而且还要在你嘴里塞着一块臭袜子。
尽管昨晚她还和你做了三次。
所以,男人千万不要得罪女人,最好躲远一点,不过没有几个男人能做到,哪个不是心甘情愿往里钻?
致远改变了七种姿势,用了四种方法,才将丝巾解开,丝巾一松,致远就掉了下去,下面刚好有只张着嘴、最凶狠最狡猾又饥饿的狼。
致远半空中身形一变,剑已出鞘。落下去的时候,剑就顺势插入了狼的大嘴。狼一声惨嚎,顿时一命呜呼。致远剑出如风,连杀几狼,余狼见势不妙,呜咽一声,呼一下四处散开,远远的看着致远活动了一下手腕,用力嗅了嗅。
空气中荡漾着一种若有若无的特殊香气,这种香叫千里香,可以持续很长的时间。致远追大盗的时候,经常在对手不注意的时候,在他身上洒上一点,对方无论跑多远,沿途总要留下一丝淡淡的清香。
致远恰巧在朱珍身上洒了一点用七十二种药草,一百零八天熬制出来的千里香。
他实在是很好奇,他实在是想弄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会有这么人找他。
好奇本就是人类的天性之一。
更何况,还有那令人**的一夜。
※※※
暴风城。
方圆几百里最著名的赌城。
致远来到暴风城的时候,已是华灯初上。黄昏隐去了白昼清晰的轮廓,一切变得朦胧起来。
朱珍沿途化了三次装,换了六辆马车、九名车夫,在黄昏来临的时候进了暴风城。
致远浪迹天涯,居无定所,如何寻找他?最好的办法就是引起他的兴趣,引起他的好奇,把他引出来,让他自己来找你。
――好奇本就是人类的弱点之一。
你越是做得神秘,越是偷偷摸摸,人们就越有兴趣。就象女人穿衣服一样,越穿得多,越是端庄,男人就越想看衣服里究竟是什么样子。
――萧四和朱珍无疑非常了解人类的这种心理。
――他们无疑用的非常正确。
暴风城是一个非常繁荣的术士城。大凡有赌的地方都会畸形的繁荣。
致远走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心里感到分外温暖,他喜欢这种感觉。他一向喜欢热闹,喜欢生命的气息,这种感觉就象一个外出多日的游子回到家一样。
他不紧不慢地跟踪朱珍。
跟踪也是一门学问。它需要狐狸的狡猾、骆驼的耐力、豹子的速度、黄牛的坚韧、野狼的机敏。
朱珍化了三次装,致远也化了三次,朱珍换了六辆马车、九名车夫,他也换了六辆马车、九名车夫。
朱珍的一举一动他都清清楚楚。
这全得益于千里香沿途留下的淡淡的清香。
致远远远地看见朱珍进了一扇十分平常的大门,平常得你几乎很难记住它的特征。
致远先到一百多人共用的大澡堂冲了个凉,把自己的思绪整理一下。再花几两银子买了一件整洁的衣服,又在街边的三家巷吃了一碗又热又辣的牛肉面。
直到已过了月上枝头,人约黄昏后的时候,致远才慢慢走到朱珍进去的那扇门前。
※※※
这是一个很普通很平常的房屋,跟街上其它房屋从外表看没什么两样。唯一不同的是大门虚掩,异常的静。
致远推门而入,看到的是一个又长又深的走廊,静静的没有一个人,除了门口淡淡的丝许月光,便是一片漆黑。
致远深吸了一口气,眼睛适应了黑暗之后,他才开始走。
慢慢地走。
走廊很长,仿佛没有尽头。
他的每一根神经都高度调集起来,越是平静越是无人,很可能就越危险。
走廊的尽头,是一扇紫木的大门。
门背后是什么?会不会是机关暗器?又会不会是龙潭虎穴?无论是天堂还是地狱,致远都决心闯一闯,不仅仅是为了好奇,更是为了他所喜爱的女人。
门后面既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而是一间非常非常巨大的房间,房间四周燃着无数的明火。
致远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房间。大得简直可以容纳上千的马车,上万的人。
宽倘明亮,雄伟壮观。大的让人震撼。王三娘那间大房子与这比起来,就象一所幼儿室。
这么大这么亮的房间只有一张桌子,一个人,一副牌。
一个老人就坐在屋中央唯一的一张桌子前,哗哗地冼着一副牌,显得说不出的空旷诡异。
这个老人非常瘦,瘦骨嶙峋,骨瘦如柴,全身简直没有几两肉。这么瘦的一个人却有一双很大的手,稳定、干糙。这个老人长着一络花白的山羊胡,乍一看真象一只老山羊。
这可能是世上最可怕、最昂贵的老山羊了――这个老山羊就是暴风城的主人,一百零八家赌场、十三家ji院的老板,也就是萧四、朱珍的老板。
――威名远播、大名鼎鼎的胡老板。
七十二行,行行出壮元,每一行都有自己的权威。胡老板就是赌坛的权威。不管你承不承认,赌博实际上需要很高的天赋――胡老板就有这种天赋。
从十七岁出道,涉足赌坛,胡老板凭着个人独特的对赌的理解,再加上谨慎、出手凶狠,招招制敌死路,终于在三十多年前,开创了暴风城的基业。
※※※
空荡的房间里只有哗哗的冼牌声。
胡老板仿佛不知道致远已经来了,自顾自地把牌冼得脆响。他一向很沉得住气。每遇到重大事情的时候,他就要一个人冼牌,他常对部下说:“冼牌让人平静,让人思索,在发牌之前,整个世界都是你的。”
牌冼完,开始发牌。
胡老板给致远也发了一把牌:“年青人,一起来玩一把,如何?”
致远摇摇头:“我从来不赌。”
“不赌?”胡老板山羊胡一翘,不信的样子:“人生本来就是一场赌博,你为什么不赌?”
致远在桌旁坐下,他也一向很沉得住气:“我从不拿人生来赌博。”
胡老板眯起眼:“好,说得好。”
致远拱手,道:“我实在是不感兴趣,否则,陪老人家玩一把又何妨。”
“如果人人都象你这样,暴风城就该关门大吉了,”胡老板叹了一口气,他又重新开始冼牌:“幸好,象你这样的人并不多。”
致远略感歉意地笑了笑:“实在是不好意思。只是人各有志,岂能相强?”
胡老板拈了拈稀疏的山羊胡:“致远?”
“正是在下。”
“银月一族后裔?”
“是的。”
“老朽终于找到你了。”胡老板松了一口气,如释重负的样子:“老朽是这儿的主人,贱姓胡。”
致远点点头,他也早猜到了。
“真是自古英雄出少年,百闻不如一见,致远果然气宇轩昂。”胡老板感慨道:“我已经老了。”
说完,他又自嘲道:“幸好,我还能讨女人喜欢。”
一个还能讨女人喜欢的老人至少还不能算太老。其实,一个老人在血与火中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又岂是年青人所能相比的。
暴风城、效外、灵隐寺、同一时刻。
一座凉亭,亭里只有一几、两茶、一香炉,再有两个蒲团。
蒲团上席地坐着两个人,一位是温文尔雅、面色苍白的年青人,一位是鹤发鸡皮的高僧。
年青人就是胡老板手下第四号人物萧四,他正在毕恭毕敬发问:“空大师,以时辰来推断,现在胡老板和致远应该已经见面了。”
空大师就是那垂暮之年的得道高僧,他微微点点头:“如果没有什么意外,情况应当是这样。”
萧四满脸虔诚,继续发问:“胡老板为什么一定要找致远。”
空大师沉思道:“因为致远是局外人,他跟这件事一点关系也没有。”
――“因为胡老板并不能绝对相信他的手下,甚至抱括你,在这种情况下找一个与这件事毫不相干的人,更能调查情况,而不必怀疑与此事有牵连,不用担心他出卖。”
――“因为他了解情况不多,就是出卖也不会有太大的灾难性的后果。”
――“毫无疑问,论实力机智、论信誉诚信、论人品口碑,致远是最佳的人选。”
※※※
“其实,赌也有它的好处。”
在那间巨大无比而空空荡荡的房子里,胡老板正在给致远解释他的见解:“它能够看出一个人。”
致远不解。
胡老板继续冼着一副牌,牌在他手里上下翻飞,灵活自如,他解释:“一个性格急燥的人,在赌卓上很难沉住气,而一个性格稳重的人,常能坚持到最后。”
致远承认。
“可有的时候也不一样,有的平常看着老实放心的人,一上了赌场就变得疯狂冲动,有些心机很重的人也把持不住,直到输得精光还不肯认输。”
462:龙潭虎穴只身闯
462:龙潭虎穴只身闯
462:龙潭虎穴只身闯
致远觉得有趣。忍不住问:“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贪婪.”胡老板说得一针见血:“所有的原因都是因为贪得无厌。一个贪名争利的人,他往往会一无所获,而一个淡泊名利的人,往往能等到最好的时机。”
“是这样。”致远道:“很多时候欲速则不达,贪多则无食。”
胡老板继续道:“一个赌运高照的人,可能因为太相信运气,最后一无所有,而一个精于计算又有良好心理素质的人,坚持谁笑到最后谁笑得最甜的人,很可能最后只有他在笑。”
致远道:“这种情况很多。”
胡老板接着说:“所以赌不仅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性格,还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本性、谋略和弱点。”
致远表示相信。
胡老板道:“可是,这些都不能算是最可怕的人。”
“甚么样的人才算是最可怕的人?”
“不赌的人。”胡老板肃然道:“只有不赌的人才算是最可怕的人。”
――“因为这种人知道控制自己的情绪,克制侥幸、贪婪的诱惑。”
――“因为这种人你很难看出他的性格,很难知道他的弱点。”
――“真正聪明的人,就是这种大智若愚的人。”
――“你就是我要找的人。”
凉亭。
清风徐来,夜暮低垂。
一位得道的高僧,一位求知的年青人。
他们还在继续谈话。
这次是空大师在提问,问的话题似乎与今晚毫不相干,他问:“你知道当世最有名的铸剑大师是谁?”
萧四想也不想,马上回答:“当然是卞三剑。”
“为什么叫卞三剑”。
“因为卞大师一生铸剑无数,可是他平生最得意的却只有三把剑一把刀。”
空大师当然知道。可他仍然故意在问:“是什么样的三把剑?又是什么样的一把刀?”
萧四语气恭敬:“第一把是卞大师年青时所铸,叫幽魂。”
“幽魂?为什么会取这样一个风月名字。”
萧四悠然神往:“因为卞大师年青时风流倜傥,是周游幽魂之地烟花之中的名士,所以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第二把剑呢?”
“第二把叫电,是卞大师中年所铸,这时候卞大师正是春风得意、雄姿英发,他强调剑的精髓全在一个快字,他希望这把剑快如闪电,取人性命于瞬息之间。”
空大师仿佛有些憧憬伤感萧四继续谈道:“卞大师晚年历尽苍桑,尝尽人世坎坷,深知鸟尽弓藏的道理。于是将铸幽魂与电所剩下的精铁铸成了最后一把剑和把一刀。”
――“这把剑其实不能算把剑,严格说它只能算一把匕首,与昔日著名的鱼肠剑差不多大小。”
――“这把剑太小,所以取名叫针,而这把针从一出世就从来没有人见过,据说是因为这把剑太邪恶的缘故。”
――“只要见到这把剑的人,没有一个人能活下来。”
“那把刀正是当今东部大陆后起之秀今夕所用的离别刀。”
※※※
萧四介绍完了。
空大师望着远处黑压压的群山,眼里忽然流露出一丝深深恐惧,仿佛看到了一个可怕的结局,却又无力改变。他叹道:“这确实是一把不祥的剑。”
他接着说:“幸好世上还有一把剑是针的克星。”
萧四请教:“什么剑?是不是天涯?”
空大师首肯:“是的,就是天涯,这是另一位当世的铸剑大师铁大师穷其一生的心血。”
――“铁大师将他的全部漏*点、灵感、心血、希望都铸在了天涯剑上。”
――“他将青铜、精铁、铅、铜等多种物质按一定比例,铸成了这把举世无双的天涯。”
萧四爷问:“为什么天涯会是针的克星?”
空大师解释道:“铁大师本想将这把剑铸得最完美无自缺,可是这世上那有完美无缺的剑?”
――“在铸剑到最后的紧要关头,一丁点火星溅到了剑上,留下了一个针眼大小的疤痕。”
――“而铸剑是一个连续的过程,中途绝不能停留。必须一气呵成,这个小小的疤痕就一直留了下来。”
――“铁大师不仅善于铸剑,也善于相剑,他当时就看出这个针眼正好弥补了天涯纹路的不足,正好是针的克星。”
萧四听得既佩服又感慨。造物主的阴阳相克,优劣互补,是如何的奇妙。
空大师解释道:“我给你谈剑,主要是谈使剑的人,因为一把名剑落在凡夫俗子手中,跟一堆废铁差不多,而在一位善剑的剑客手中,它才是一柄利器。”
这个道理萧四自然明白,他对剑的理解绝不压于当世任何一位剑客之下。
空大师道:“白马啸西风的林啸风以三尺幽魂剑名啸东部大陆,足慰卞大师铸剑之本意了。”
萧四沉思道:“据说,电落在了快剑余七手里。”
“不错,这把剑是在余七手里。”空大师点点头:“余七号称快剑,电确实使他如虎添翼。”
“那么,针又在谁的手里?”
“针一出炉就石沉大海,至今也不知落在谁的手里。”空大师再次露出一种恐惧的表情、那是一种对未来深感不安的表情,他看出了什么?
“听说凡是看过针的人都已经死了。”萧四也不自禁的有一种不安的感觉:“东部大陆流传,卞三剑就是死在他亲手铸的这把针手里。”
卞三剑的死因一直是东部大陆上的十大迷之一。
“幸好天涯在致远手里。”空大师眼里忽然放出了光:“冥冥之中。天涯也许注定会成为针的克星。”
萧四再次请教:“大师,你看这几把剑的主人谁最厉害?谁最可怕?”
“这要看从什么角度分析。”空大师想了想道:“一个剑客出剑之前,他的勇气、意志、体能、耐心,以及环境、位置、风向、光源都会对他产生影响。所以高手之间对决,不到出手你很难知道谁更厉害、更可怕。”
――“林啸风请名师再铸幽魂之后,剑法早已一日千里,如果致远与林啸风再战东部大陆,谁胜谁负将很难说。”
――“余七使剑以快著称,深得剑之精髓,是当世之俊杰。更重要的是他还非常年轻,据说刚刚才20岁。一个20岁的年青人可塑性很强,他的前途一片光明。”
――“也许,余七还需要一点磨难。”空大师说这话的时候完全是一个饱经苍桑的智者,“年青人吃点苦头没有什么坏处。艰苦的磨练会让一个人成熟、坚强、勇敢、无畏,而这些优秀的素质都是一个剑客所必须拥有的。”
“是这样。”萧四表示完全赞同。
“相较之下。”空大师道:“余七的‘电’快而致命却没有后退的余地,林啸风的‘幽魂’招式精巧风流难免失之花俏,唯有致远的‘天涯’雄浑沉稳、不急不燥,归复自然,当略胜一筹。”
――“不过,他们在年青一代中都不算最可怕人。”
“为什么?”
空大师望着萧四,目光如炬,一字一句地说:“因为年青一代之中,最可怕的人也许就是你!”
※※※
据说,胡老板找致远只是为了一个承诺。
是的,一个承诺。
一个事关暴风城能不能开下去,事关整个东部大陆未来的承诺。
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承诺?
“老朽花那么大的精力找你来,是想让你答应老朽一件事。”在那间无比宽大空旷的房间里,唯一的一张桌子旁,胡老板开始转入正题。
致远也不禁非常好奇:“在下能帮你做什么?”
“只不过让你答应一个承诺。”
“什么承诺?”
“答应老朽去找一个人。”胡老板拈着花白的山羊胡。神情变得说不出的严肃,道:“到怡和钱庄总部去找这个人。”
“找一个什么样的人?”
“一个奸细。”
“奸细?”致远不禁睁大了眼睛,道:“你让我去找一个奸细?”
“这个人可不是一般的人,他很可能是老朽最信任的人之一。”胡老板眼里忽然透出一股愤怒:“这个人一直潜伏在暴风城,秘密向怡和钱庄传递消息,所以我们的每一个弱点对方知道得清清楚楚。”
“为什么要到怡和钱庄总部去找这个人?”
“因为老朽已把暴风城所有的人都查遍了,也没有把这个奸细找出来。”胡老板道:“有几次我们派去调查的人莫名其妙就消失了。老朽想了很久,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也许只有深入对手的核心,才能出奇至胜,才有可能得到我们想要的情报。”
胡老板深深一揖:“暴风城由老朽继续调查,深入虎穴的事就拜托阁下了。”
“难道你们就没有一点线索?”
“我们只知道这个人使一把叫做‘针’的剑。”
“针?”致远呼吸骤然一紧:“就是卞三剑晚年所铸的那把‘针’?”
“是的,正是那把充满邪恶、死亡的‘针’。”
※※※
胡老板把桌上的牌码好,放在桌上,然后站起,带着致远走入了墙角的一扇小门。
那扇小门后面,又有些什么呢?
门后,一排放着七十三口棺材。
每一口都是上好的檀木棺材。胡老板对自己的部下,是从来不会亏待的。胡老板一走进来,就象变了一个人,变得象一头发恕的雄狮。他笔直地站在七十三口棺材前,整个人都似已僵硬。
棺材里面躺的都是跟随他多年出生入死的部下。都是他的兄弟。
暴风城,是一个方园数百里著名的赌城,在东部大陆也是屈指可数,是胡老板苦心经营几十所的老巢。赌什么地方没有?可暴风城赌得最大,口碑最好的赌场就在暴风城。
不管你赢了多少,都会保证让你带走,保证你的绝对安全;不管你输了多少,都会把你送回去,那怕你来自遥远的西方,也会给足你盘缠;最重要的是,无论你赌多大。暴风城都敢接注。
曾经有人赌大片的庄园,有人赌家传几百年收藏的无数的名画,有人赌东部大陆最著名的美女,更有海外来的一个小国的国王赌自已的国家!
暴风城就象一块磁石,吸引着无数的赌徒。许多人不远万里,千里迢迢来到这儿,只是为了一掷千金的豪气。
暴风城的生意一直很不错,生意好了自然就有人眼红。这场风暴,胡老板早有预感。从十七岁出道,胡老板就明白树大招风的道理。要扩张,就要与人争地盘,就要流血。
血也不知流了多少。
也不知会流到什么时候,何时是尽头。
第一口棺材,躺的是余铭。他是胡老板最得力的助手之一,也是这次被害最重要的人物。胡老板永远也忘不了在酒肆看见的余铭被砍成蜂窝状的尸体。
致远仔细地看着余铭的尸体,一个死人有什么好看的?难道死人会说话?
尸体惨不忍睹,早已僵硬,死者已逝,生者呢?
“你看出了什么?”胡老板问。
“余铭虽然身上有二十六处伤口,可是真正致命的就是割断咽喉这一刀。”致远道:“干得非常干净,从手法上看应当是一个经验非常丰富的职业杀手所为。”
胡老板显得非常满意,他没有看错人。
“在什么地方发现的尸体?”致远说。
“在暴风城以西一百二十公里的一片森林里。”
“当时有什么发现?”
“老朽的属下立刻查遍了周围百步之内的每一块土地、每一棵树木,没有发现任何线索。”
“什么都没有发现?!”
“老朽随后立刻派出最好的跟踪高手、带着最好的狼犬,一路跟踪下去,不料沿途被人洒下胡椒粉,连猎犬也迷失了方向。”
※※※
胡老板讲了他所知道的一切情况:半个月前,余铭在酒肆被人袭击,死于乱刃之下。几乎同一时刻,三家赌场、五家ji院纷纷被砸,这一切都表明这是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的血腥吞并的开始。胡老板虽身经百战,但这样迅猛、可怕、机警、凶残的对手还是第一次遇到。
尽管对方做得干净利落,设法消灭痕迹,甚至带走了自身伤亡的所有尸体。但是,通过可靠的情报的分析可以证明是怡和钱庄下的手。
一、实力――方园数百里之内,只有怡和钱庄才有这样的实力和财力发动进攻,也只有怡和钱庄才堪称暴风城的对手。
二、人物――在暴风城被进攻之时,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怡和钱庄的几个重要人物均不在庄内。他们极可能组织、甚至亲自参与了这次火拼。
三、动机――暴风城和怡和钱庄一直明争暗斗,争夺东部大陆一带的地盘,这里牵涉到巨额的金钱利益。
四、情报――据种种情况分析显示,暴风城内部有奸细向怡和钱庄提供了准确的情报,使对方在极好的地点、极好的状态、极好的时机里,杀了暴风城的措手不及。
五、证据――这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尽管对方都蒙了面,可还是有人出来指证凶手是怡和钱庄,人证:一名酒客,六名赌客、十一名ji女,特别是翠花阁的凤仙,一口咬定带头的里面有怡和钱庄八大金刚之一的孙基。
“别看这家伙蒙着脸,可烧成恢老娘都认得出来。老娘陪他睡了一个星期,才给了五块钱。”
结论:除了怡和钱庄,谁还敢太岁头上动土?
这无疑是铁板钉钉的事。
※※※
致远听得很认真、看得却很快。
不象看余铭时那么久。
致远一个一个棺材看下去,直到第三十二个棺材,他忽然止住了脚步。
这口棺材里躺得是一个和尚。
一个全身赤lu、平平常常的和尚。
唯一与其它棺材里的尸体不同的是,这个和尚全身上下竟没有一点伤口!只是他的嘴张开,仿佛想说什么,他的眼睛满是惊讶、至死也不信的表情。
这次致远看得非常非常慢、非常非常仔细。
从头看到脚,又从脚看到头,肩、股、臂、腿,甚至包括手指、脚指、牙齿、耳朵、肚脐都看得很仔细。
直到看第三遍的时候,他的目光忽然死死的停留在和尚的光头上。
和尚的光头有什么好看?
“你看出来了?”胡老板说。
“不仔细看真的不容易看出来,幸好是个和尚,没有头发,否则真的很难发现。”致远指着和尚光头檀中穴处的一个极小的红点说:“难道这就是‘针’留下的伤口?”
“是的”
“针比我想象的还要小,也更难防范。”
“我们派了几批人去调查内奸,其他的人莫名其妙就消失了,只发现了二尘的尸体。”――二尘就是这个和尚的法号。
“二尘?”致远仿佛血液都在凝聚,有些不信:“就是那位十年前从东部大陆上失踪、以轻功、跟踪、侦察、化装闻名的二尘?”
“是的,就是他,这是他的真面目”
胡老板说:“二尘十年前从东部大陆上失踪,其实是被老朽纳入麾下,秘密为老朽做事。除了老朽,没有第二个人知道这个秘密。”
“二尘一定发现了什么,他一定想说什么,‘针’与二尘应该很熟悉,”致远指着二尘的脸:“否则,他不会一脸都是惊讶、至死也不信的表情。”
胡老板点头称是。
致远继续一个一个地看下去。
看到最后一个棺材的时候,致远忽然蹲下去,开始呕吐。
这个棺材里放的,只有半个头颅、一只ru房、三根肋骨、股上的一块肌肉、还有一小截脚趾。
郊外,凉亭。
空大师与萧四还在继续着未完的对话。
“你看,”这次是空大师在发问:“致远会答应这个承诺吗?”
“会的。”
“为什么?”
“因为‘风’。”
“风?”空大师想了想:“你是不是说东部大陆上最近崛起最神秘的组织?”
“是的。”
“风”是东部大陆上目前最神秘的一个组织。它没有首领,没有场所,甚至没有固定的成员。只是为了一个目标聚在一起,完成了这个目标之后又马上散开,直到下次有了新的目标再聚在一起,忽分忽聚――就象一阵风。
但一个共同的宗旨将这些人联系在一起。这个宗旨就是:替天行道、除暴安良。
所以,这也是当今东部大陆声誉最隆、口碑最好,年青人最向往的一个组织。
“性恪决定命运。”萧四仿佛也有一些神往:“以致远的性恪和所作所为看,他极可能是‘风’里重要的成员。”
空大师赞许地点点头。
“青龙镇与怡和钱庄的一战事关东部大陆的未来,致远不可能旁观,”
“应当是这样。”
“何况,”萧四露出一丝神秘的笑容:“暴风城会派毒仙女朱珍作致远的助手。”
“此刻,朱珍已经马不停蹄,先一步赶往怡和钱庄去了。”
※※※
出乎他们的预料,致远并没有答应,但也没有拒绝。
“我想去吃一碗牛肉面。”
从停尸间走出来,回到大厅上,致远说。
他已经把胃里的东西都吐光了。
然后他拱拱手就象一阵风似的走了。
既没有拒绝什么承诺,好象也没有答应什么承诺。而胡老板好象也觉得该是这个样子,好象对这个结果很满意,既没有挽留,也没有追出去。
一点挽留的意思也没有。
胡老板在大厅里,唯一的一张桌子旁,静静地坐了很久。他一直在思考,下一步的行动。
明明知道怡和钱庄是主谋,可对方却藏在暗处,让暴风城防不胜防,不知力往何处。
“不要等对手将绞索套在自己的脖子上才开始反击,要先发制人,迅速进攻,争取主动,打乱对手的部署。”――他经常对部下说这句话――这是在血与火中所得出的宝贵经验。
消极等待、固守待命,一味防御,无异于作茧自缚、坐以待毙!最好的办法是立刻组织迅速、有效、致命的反击,扭转被动挨打的局面,用时间赢得机会,以效率争取胜利。
一拳打在对手最柔软的部位。
打对手一个措手不及。
胡老板轻轻拍拍手,大厅两侧立刻出现十几道门,无数的人幽灵般地从门里涌出来。
每个人都蒙着脸,从头到脚裹着巨大的黑色披风。一双双狼一样的眼睛、沙沙的脚步声,压抑的呼吸,完全是一派大战前的气氛。
这些黑衣人很快整齐地排列在胡老板的面前。
一片肃静。
唯一的一张桌子上的牌,忽然象卷起了一阵风,一张张飞起来,一张张飞到每一个人的手里。
每一张牌上面都有一个代号、一个人、一件事。
上面就是他们将各自要完成的任务。他们彼此都不知道对方是谁,每人只知道自己要做的事,对别人要做什么一无所知。即使有内奸,也最多只能暴露自己所知道的那一小部分。
何况,从得到牌的一刹那,所有人就绝不允许与外界接触!所有的人都进入真空状态!
胡老板立刻果断地发出了命令,他早已集结了这支力量――足以反击的力量。
他的命令一向非常有效。
※※※
草原,美丽的大草原。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一望无际的原野,成群的牛羊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下。
天上飘着淡淡的白云,草原上几个顽皮的小孩与几匹小马嬉戏。
――这便是关外著名的风云牧场。
可这个早晨不一样。
※※※
“赵侠、王虎!”赵仁大声喊。
赵仁是风云牧场的场主,赵侠是他的侄子,王虎是他的助手。
赵仁已是六十多岁的老人,他已打算再过一年把担子交给侄子赵侠。赵侠是一位年青人,快乐而健康、干练又果断,风云牧场在他的手里一定会更加发扬光大。
四周一片寂静。
清晨的草原,微风佛面。
“赵侠、王虎!快滚出来!”赵仁再大声喊。
就是再贪睡的人也该醒了。往日,只要听到场主的喊声,就是来不及穿衣,赵侠、王虎也会立刻出现在赵仁的面前。
今天怎么了?
晨风中忽然飘来一阵血腥。血!赵仁的每根毛孔都竖起来了。
血腥循风而遁的地方是鸡栏,里面原有的三千多只生蛋的母鸡,全都死在鸡栏里。
难怪没有听到黎明的鸡叫。
值夜看家的狗呢?
几只高大的牧羊犬被人用重手法击毙在鸡栏不远处的地方。
鸡犬不留!
是谁这样狠毒?
赵仁明白,他的侄子、助手此刻很可能同样再已醒不来了。愤怒、恐惧一下涌上心头,辛辛苦苦创立的基业难道就这样毁了?
一个老人在晨曦里愤怒得几乎发抖。
风云牧场并不是普通的牧场,怡和钱庄庄主邹夕峰老家就是这里,他从小在这里长大,风云牧场实际上是怡和钱庄的前身,毁掉风云牧场,无异于挖了邹夕峰的祖坟。
赵仁虽然愤怒,但仍然保持着冷静,他并不是一个轻易就被击垮的人。他立刻四处观察。
风云牧场大门旁有两根木桩,木桩上倒挂着两具血肉模糊的尸体,只一眼,赵仁就看出是赵侠和王虎。
尸体下插着一块牌子,上写着“怡和钱庄下场”几个字。
赵仁气得浑身发抖,一脚将牌子踢得才老远。他是绝不允许有人侮辱神圣的怡和钱庄。
“哈哈哈,嘿嘿嘿……”随着一阵怪笑传来,四周幽灵般地出现了许多人影。当先一人是一个穿着金黄马褂的驼背。
“金驼子?!”赵仁倒吸一口冷气。
金驼子是青龙镇最大一家“鸿运赌场”的主持。在他的看管下,很少有人敢在“鸿远赌场”出千。
曾经有一位自以为武功很高、赌术很精的人,又有后台撑腰的人,在“鸿远赌场”出千,结果,这个人被打断落了一口的牙齿,出千的那只手,全部骨头被砸碎。
从那以后,就再没听说有人在“鸿远赌场”出老千。
金驼子远远地看着赵仁,大笑:“有朋自远方来,赵场主不欢迎吗?”
这种人也能称朋友?
金驼子看着赵仁的眼神,好象在看一头进陷阱里的猎物,跟一只狼看到一头绵羊的表情差不多。
赵仁踢牌子的脚已变得乌黑,牌子上有毒。只怪一时没沉住气。赵仁明白自己的处境,他奋力上跃,拨刀,作困狮一搏。可惜,人跃到半空就重重的跌了下来。
就在半空中要跌下来的瞬间,赵仁的刀抹向了自己的咽喉。
血立刻象散花一样和他的身体一起落下来,落在他奋斗一生的草原上。一个苍老的人,实现了他的夙愿――与风云牧场共存亡。
※※※
孙基,怡和钱庄八大金刚之一。
三十五岁,高大勇猛,能力举千斤。
出身:打铁世家。
武功:精通闽南开山拳法。
爱好:贪色。
战绩:身经大小七十四战,负伤十八次。
这是萧四手里有关孙基的资料。把重大的事情交给萧四,比交给任何人都让胡老板更放心。
※※※
孙基火气很旺。
火气一旺,他就想杀人,而一杀人,火气就更旺。
火气旺,是因一只凤钗。
一只仅值五钱银子的凤钗――孙基对女人一向并不大方,他认为向女人表达爱慕的方式不应当是金钱,而应当是拳头。
孙基将一支凤钗送给了目前最心爱的一个女人。可昨天,他的部下在翠花阁发现了这只仅值五钱银子的凤钗。
这支凤钗插在他的女人咽喉之上。
这个女人的名字叫凤仙,是孙基这几天最迷恋的女人――说是这几天,是因为没有一个女人能跟上孙基一个月――没有一个女人会喜欢孙基这种表达爱慕的方式。
跟他的女人不是被孙基爱得半死,就是自己找根绳子去上了吊。
但有一点,孙基绝不能容忍别人染指他的女人。
“我不要的女人,即使拿去喂狗,也不能让她去做人。”这是孙基的名言。
孙基听到这个消息,气得暴跳如雷,一口气杀了五个人。
五个都是他的部下。
现在,他身边一个部下也没有。在他暴跳如雷的时候,谁还敢在他身边?
这正是下手的机会。萧四就创造了这个机会。
拿下孙基,就等于在对方网上撕破一个缺口,打乱怡和钱庄进攻的布署。
孙基走在路上,行人就象老鼠见到了猫,纷纷闪避。孙基摇摇晃晃的走着,撞在一根标杆上。
这不是一根标杆,而是一个标杆一样笔直的人,这个人说出来的话,也象闪电一样触动了孙基:“在下知道是谁杀了凤仙。”
这根标杆就是萧四。
孙基一把抓住萧四衣领,他足足比萧四高出了一个头。
萧四望着他微笑。
“是谁杀了凤仙?”孙基吼叫。
萧四漫不经心地说:“有这样问话的吗?”
孙基放开萧四,萧四笑道:“就是你身后的几位。”
孙基转过身,鼻子上就挨了一拳,随后就看到了无数的拳头,狂风暴雨般地落在脸上、胸上、腹上,再然后,他就昏了过去……
※※※
孙基醒过来,已是一天以后的事了。
他发现自己躺在一条阴沟里,浑身疼得散了架,然后,他就发现自己的一条手臂落在几米外的阴沟里。
再然后,他又疼得昏了过去……
如果,你看到地平线上出现的一座城市,你最先看到的最醒目、最宏伟、最巍峨的建筑,往往就是钱庄。
因为人是一种非常奇怪的动物,他们判断是非的直觉经常就是外观。
你的钱庄修得越高大、越豪华,人们就越愿意把钱大把大把地存在你的钱庄,而全然不顾实际上你用的就是他们的钱。
致远在郊外一处山丘上,远远地看到怡和钱庄的总部,一片金碧辉煌的建筑群,也不禁为之动容。
这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城市,其规模之大,远非暴风城所能比拟的。笔直宽阔的街道、繁华高大的建筑、川流不息的人流、来来往往的马车,不愧是中原一带最著名、最古老的城市。
这个城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一片全城最醒目、最宏伟、最巍巍的建筑――这就是怡和钱庄总部。
东部大陆多逐鹿。
怡和钱庄就是东部大陆最大的钱庄。
※※※
千里香的香气一到城里就没有了。
空气一样地消失了。
嘈杂的气流、龌鹾的空气中荡漾着脂粉的香气、人的体汗气息。
就是没有千里香。
朱珍到那里去了?
致远站在大街上,不禁摸着鼻子苦笑。
※※※
怡养财,一个普普通通的名字,一个极不平凡的人。
他是怡和钱庄的大管事。
要管理这样大的一个钱庄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怡养财从一个点银的伙计做起,熬了三十年,才熬到今天这样的地位。
整个钱庄界对他的评价是:谨慎、仔细、冷静,就象他的名字一样,善于理财,是一个不可多得的钱庄奇才。
今天,怡和钱庄因业务扩大的需要,准备新招四十名押银的伙计。由于事关重大,所以怡大管事一大早就来到了面试的招贤厅。
押银不是一件小事,关系到钱财的安全。怡大管事能不事必躬耕,亲自选人?何况正值与暴风城交恶的多事之秋。
大厅已站满了应聘的两百多人。
怡养财点到第一百四十七人的时候,人群中走出一个健康的年青人,穿一件干干净净的蓝衫,脸上露出一丝微笑,笑容诚恳而朴实。全身唯一的装饰就是腰里挂着一把剑。
那是一个剑的时代。凡是修术的年青人几乎都要佩剑。
怡养财一见这年青人就觉得比较满意,印象比较好。他拿起这第一百四十七人的资料卡片,上面写着――秦恒二十九岁,茶商世家。
家居滇黔交界的吉祥村。
父母早故,幼修术,善剑,能识字。
※※※
这位叫秦恒的年青人就是致远。
致远在招贤厅看到正中坐着点名的那位怡大管事,心里就清楚,此人很可能是今后他要面临的一个十分可怕的人。
一个人能够熬三十年,才熬到今天这样的地位,那么他的耐心一定非常可怕。
怡养财叫这个姓名为“秦恒”的年青人写了几个字,练了一趟拳,使了一路剑,问了几个问题。
年青人字写得很整洁,拳脚干净。运剑如风。问的几个问题也答得比较满意:问:“你为什么选择押银工作?”
答:“为了糊口。”
问:“为什么选择怡和钱庄?”
答:“因为怡和钱庄里充满机会。”
又问:“你会用什么来保护金银的安全?”
“当然是剑。”年青人抚了抚剑。
“你会用生命来保护金银的安全吗?”
“不会,金银没有生命重要”年青人答:“如果保护的是个人,我会的。”
最后这句回答,怡大管事最赏识,他决定留下这位叫秦恒的年青人。
※※※
晚上,在最终决定四十名押银伙计的会上,怡大管事向与会的助手解释了为什么选择秦恒的原因:“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这个人极可能是应征的两百多人中,最机智,潜力最大,实力也最强的人。”
※※※
致远开始了一种新的生活。
每天,鸡鸣三鼓的时候,致远和几十个新来的押银员就被叫起来,晨跑,练拳。上午学习各种规章制度,下午请老伙计传授经验要点,晚上又练拳学剑。
十几天以后,他们才开始实习。
致远的工作很重要,也很单调。
他的工作就是几位同行一起,跟在一位姓龙武的老拳师后面,押运金银到城里一个叫兆园的分支机构,并留下两人负责那里的安全。
兆园其实很小,一间不大的屋里,隔了一个一人多高的柜台,柜台铁栅后面,几个员工点钞、称金、发银、计价。
一连几天,什么也没有发生。
直到有一天清晨――龙武带着九名押银员,护佑着两名手提银箱的庄员,前往兆园,开始一天的营业。
龙武心里很平静,他没有理由紧张,这是每天周而复始的工作,他已经干了十几年了,从来没有出过差错。在怡和钱庄势力范围内,有谁敢犯险?
463:没法重头开始了
463:没法重头开始了
463:没法重头开始了
但每一件事。总有意想不到的意外发生,就在他们一行转过街角,已经可以望见兆园的时候,意外真的发生了。
街角突然象幽灵般地冒出了六个人,在晨光中从六个方向围上来,有的使剑,有的使刀,有的用枪。
更有一人用的是斧头。
开山大斧。
斧重而力猛,挟着呼啸声劈来。
致远正好是九名押银员之一,斧头也正好鬼使神差辟向他。
眼看斧头已辟向致远头上,致远忽然用一种非常奇特也非常的效的方式一扭,手里的剑轻轻一挥。
轻柔得就象情人的手。
剑光闪过,使斧的人手腕上多了一道谈谈的血丝,细得就似情人的头发,然后,那人的手立刻一松,斧落,剑收。
使斧的人吃惊地看着致远,仿佛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所有的动作都停了下来,所有的人都张着嘴,吃惊地看着致远。
他们几乎不敢相信眼前这一幕。
※※※
在兆园阁楼上。怡大管事正隔着窗帘,偷偷地看着眼前这一幕。
他的眼里仿佛有根针。
一根能够看透人心腑的针。
※※※
贾万伤还在睡觉的时候,就被人从被窝里叫了起来,他并不是随便那个人都可以叫起来的人,更何况是在暮秋的早晨。可是怡大管事的话他不能不听。
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十万火急将他叫起来,只不过是为一个人验伤。
验一个使斧的人手腕上的剑伤。
贾万伤的真名已经早已被人淡忘了――就连他自己有时也记不起来――贾万伤的名声实在是太响了。
贾万伤是验伤这一行中顶尖的高手,以他几十年的经验,任何伤痕只要他轻轻一眼就能判断出是剑伤?刀伤?或是其它武器。用的是左手还是右手?实力有多强?
总之,没有他不能验的伤,也没有他验不出的伤。
可是,这次他拉着使斧人的手腕,左看右看,足足看了一个时辰。
而这,只不过是一道谈谈的血丝而已。
※※※
怡养财一直在外面等他。
贾万伤走出来的时候,神情显得严肃而疲惫,又有几分兴奋,仿佛耗尽了许多的精力,又仿佛看到了一件让人十分惊讶激动的事。
怡大总管递给贾万伤一杯暖好的荼,他知道,这时候贾万伤首先需要调整一下。
一直等到贾万伤把那杯暖好的荼慢慢地喝下去以后,他才慢慢地问:“你看出了什么?”
贾万伤神情显得很庄重:“我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快的剑。”
怡养财笑了,他终于知道了他所想要的答案。
“而且,”贾万伤有几分兴奋:“这把剑一定是一把不平凡的剑。”
怡养财有几分惊异。
贾万伤解释说:“只有经过名师铸造、打磨得非常锋利的剑,在一个实力非常之高的人手里才有这种效果,在才会产生这样的伤痕。”
他的眼里露出一丝狐疑:“让人不解的是,使剑的人并没有尽全力。好象要隐瞒自己七、八层的实力。”
怡养财这次不仅吃惊,而且有几分不敢相信,显然事态的发展远远超出了他的估计。
他问:“如果此人用全力呢?”
贾万伤一字一句说:“那么,你派去的六个人将在一瞬间被此人斩于剑下,绝不会剩一个!”
※※※
贾万伤告辞很久以后,怡养财还站在院子里沉思。
他喃喃自语:“为什么要隐瞒呢?难道真是善者不来,来者不善?”
东部大陆——银月城
妖华看起来比笑愚的反应要大多了,一手叉腰一手拿着手机骂骂咧咧道:“香蕉他**个吧啦的,你们那老总也太无耻了。这种奸商犯不着给他打工,反正老娘受不了这样的鸟气……初夏呀,不是姐姐我,哦错了,不是妹妹我说你,你早就该回来了。暴风城那地方有什么好地,沙尘暴都快把你如花似玉的容颜给毁了~~!”
无意中听到这话的笑愚突发心脏猛地震了一下。莫非,妖华在和传说中的初夏通话?
只听妖华又道:“好吧,就这样……嗯嗯,回来之前记得吱一声,到时候我和慕青去机场接您凤驾,哈哈……”
哪知道妖华也正很迷惑地看着笑愚。问:“师父,你傻看人家干嘛呢?”说着。妖华很风骚地摆了一个妖娆的造型,含情默默道:“莫非。老娘今天看起来又比昨天漂亮一些?”
妖华这个无意中的姿势,像极了《龙门客栈》中那个风骚的老板娘,妖,相当地妖,简直是老少通杀,威力无穷……最近几天妖华时不时会来几个妖娆地故意折腾笑愚,让笑愚很有点兽血沸腾。
值得庆幸的是,笑愚最近和妖华的关系也直线升温,说话一点也用不着客气:“得。别发骚了,跟你说下,我马上要出去,今儿可能不回来了……点关门就几点关门,反正,随你喜欢就成。”
妖华:“哟。笑总,这又是上哪儿**去啊?”
笑愚:“嘿嘿,丫头,你又不是老板娘,管那么多干嘛呀?”
妖华做出一副很受伤的惹人怜爱模样:“难道我这做徒弟的还不能关心您老人家一下?算了,这次伤了我脆弱的银月心了……”
笑愚笑了:“下次麻烦你把演技修炼的精湛一点,现在你这模样只具其形,不具其神啊,完全没反应出你这个人物内心的情感波动……得,别瞪着我。我先走了。听清楚了,哥们儿不是去**,就去朋友那玩会儿……
说完,笑愚撒丫子就跑。
坐在车上,一个人影在笑愚脑子里浮现出来。
这个人影越来越清晰,居然是初夏。
自从偷听到妖华打电话后。笑愚心头就冒出了一个不安定因素。初夏竟然是如此清晰地浮现在自己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笑愚突然想起了傲珊,也是这样,每天都会想她好几遍。
狠狠地甩了甩头,笑愚有点想抽自己。不科学啊,实在
学了,自己怎么会把初夏和傲珊相提并论?
虽然对于一个有过刻骨铭心经历的男人来说,在受伤之后总会潜意识地把认识地所有女人和藏在心底的那个女人比较一下,但是……但是也不可能把初夏提升到这个高度,几乎于傲珊比肩的高度啊!
诡异,实在太诡异了。
还好,笑愚并不像某些小说主角那样脑残或者说自残,他没有狠狠掐自己几下或者咬自己几口来证明自己是否在做梦……他只是深呼吸了几下,然后郑重地警告自己:这只是一头色狼潜意识里对美女感兴趣而已,纯粹出于本能的**,没有别的意思,绝对没有别的意思~~!
只是有些东西,越是排斥,反而来得越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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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叔叔~~~”看到笑愚后,一个四五岁左右,模样很是可爱的小男孩儿兴高采烈地扑了过来。
这小孩儿叫慕宁,是慕云他大哥的儿子。不过这孩子很特别,跟他老爸不怎么搭。反而跟这叔父关系很好,经常缠着慕云带他出去玩儿。
抱起小宁宁,笑总开怀大笑,眼睛却是注视着前方那一道靓丽的倩影。
肚兜姑娘初夏今天倒是没穿肚兜,而是穿着比肚兜还过分地蓝色比基尼泳衣,腰间还围了一块淡蓝色的轻纱……看起来要多惹火就有多惹火。
不过笑愚倒不是一看到美女就眼红,他只是很震惊……按照东部大陆规矩,这几个牲口聚会都不会带女人的。如果非要带的话,那么这个女人,肯定已经是其中某个牲口的老婆或者准老婆级别的……
莫非,聪健这次来真地?可以想象笑愚此刻心中是多么的惊讶。他完全没想到聪健在酒吧这么一泡,居然就泡了一个老婆回来,实在太神奇了。
半躺在沙滩椅上的初夏扭头柔情似水地看着聪健,问:“笑愚他就是你经常说起的传奇人物?”
聪健点了点,算是回答。从这可以看出来,聪健在初夏心底绝对是大爷级的人物,完全不用像某些在外牛叉回到家就变成病猫的妻管严一样憋闷。
初夏不解道:“那为什么小宁宁回叫他帅叔叔呀?”
“这个……怔了怔,一时还真不好组织语言,于是他扭头看了看右边正戴着一副风骚的太阳眼镜的慕云,呐呐道:“还是你来说吧……”
慕云在沙滩椅上翻了个身,看着初夏,表情很得意:“没办法,你仔细看看,咱们四个人里,就那小子长得最困难。上学那会儿,大家都担心他呀,怕他找不到老婆,所以都叫他帅哥笑……为了建立他长得比较帅的信心,他听歌都听赵传的,看电影都看曾志伟地,然后他就自信满满了……
初夏顿时乐了:“原来是这样啊?”
哪知道慕云突然变得义愤填膺,哀声叹息道:“人算不如天算啊,哪知道这畜生居然来劲了,还真把自己当帅哥,谁敢不叫他帅哥笑他就跟谁急……算了,上学那会儿,这畜生居然把咱们学校的校花之一也就是你也认识的傲珊泡到手了……你说,这得气死多少帅哥啊???”
初夏一惊:“啊,他这么厉害,傲珊什么时候和他有一腿,我和慕青等人怎么都不知道啊?”
慕云简直就愤怒了:“什么厉害,简直就是无耻啊!你见过一节课就写一封情书,一天情书多达十几封的变态么?你见过一天打几个小时骚扰电话让人家姑娘没法睡觉的么?你见过跑人家楼下抱着吉他学黄牛叫的么,而且弹来弹去不是《模范情书》就是《恋恋风尘》,根本就没新花样,其实他根本就不会别的曲子!你见过在白色球衣上写‘我爱你’挂在升国旗的旗杆上,然后升到高空迎风飘扬最后被学校记过处分的么?……都不好意思跟你这大姑娘说了。太流氓了,反正这牲口无耻的程度不是你能想象的。就说现在吧,连宁宁这种刚上幼儿园的孩子,他都逼着人家叫他帅叔叔,你说,这人有多无耻?”
初夏笑得花枝乱颤,失声问:“他有这么神吗?”
“嘿嘿,爱信不信。”慕云随口笑道。
其实换了一般的姑娘,慕云根本不会说这些话,肯定会严守帅哥笑的秘密。但如今初夏明显是准聪嫂级别的人物了,他要故意含糊地瞎扯几句,那就显得太不给聪健面子了……所以,慕云无情地出卖了笑愚。
这时候笑愚正和小男孩儿玩得正嗨皮,也没注意到几人在背后议论他。比了一个‘克赛,前来拜访’的造型,笑愚蹲在宁宁跟前,满脸严肃道:“少侠,最近术法练得怎么样了?”
哪知道小宁宁很不给笑愚面子,撇着嘴道:“帅叔叔,你教的术法不厉害呀,没有奥特曼厉害~~!”
笑愚死的心都有了,看得出来,这厮很支持国货,虎着脸道:“谁告诉你的?动画片里演的都是假的,你要练会了降龙十八掌,十个动感超人都不够给你打的……”
而小屁孩儿也很执着:“我不信,电视里动感光波都可以打倒一座大房子呢,降龙十八掌可以吗?”
“嘿,小子,你还敢跟我斗嘴!?”笑愚胡子都快气歪了,如果他有胡子的话。一般人都深深地明白,千万不要和女人还有小孩拌嘴,那简直是跟自己过不去,根本就有理说不清。
但笑愚偏偏是个不信邪的牛叉人物,无比拉风道:“这样。你先用动感光波打我一下,我看看你的威力如何……”
那执着的小屁孩儿也觉着不能掉了面子,闻言退后两步,摆好了,嘴里大叫道:“动~~感~~光~~波~~!”
然后,狠狠地向笑愚冲了过来。
结局是可以想象地,笑愚纹丝不动,很无耻地打击着小屁孩儿的自尊心:“你看。不行吧,动感光波根本没用……要这么看着我,你是不是想说你刚才状态不好?,那叔叔我再给你两次机会,你继续来。”
宁宁果然很不服输,听到这话又来了两次,下场自然是没能把笑愚怎么样。如果一个四五岁的小孩儿能把一个大人怎么样,那才是真的奇了怪了。
第三次。小屁孩儿豁出去了,居然退后了十步,然后拼命助跑……遗憾的是,刚跑了没几步。宁宁很不幸地摔倒在地上。看得出来,这孩子很坚强,居然没哭,反而拿起掉在地上的小凉鞋,狠狠地向笑愚扔了过来。
笑愚其准无比地接住了凉鞋,不仅没生气,反而很是激动,扭头向慕云几人大声吆喝道:“看见没,哥们儿带出来的徒弟果然不一般呐!这孩子绝对天赋异禀。战斗意识起码是五颗星的啊,居然都学会使用暗器了!我很欣慰,很欣慰呀~~!”
正在喝水地慕云马上就喷了,呛得不行,红着脸义愤填膺地瞪着笑愚。这一刻,慕云在想。要是自己这宝贝侄子跟笑愚多呆一段时间,那还不得被误导成旷世小流氓啊?
初夏倒在聪健怀里大笑,好半天冒出一个:“你这朋友,还真是童真未泯呀,现在像他这样的人好像不多了……”
一旁没说话的思远哥终于开口了:“得,你就别夸他了。这家伙就一辈子长不大的,传说中的万年装嫩王就是他……”
还好笑愚没听见这话,不然得把思远陈年丑事全扯出来。反正这几个牲口在一起,基本就没消停过,经常互损互骂。什么话都敢说出来。
聪健不愧是军师级的人物,他为人很公允,呐呐道:“思远,话也不是你这么说的。其实笑愚还是有优点的,他这性子也没什么不好……我觉着吧,有一天他要是反常了,那反而不是他了……
这时候慕云接口道:“说地也是,等到哪一天笑愚都浪子回头了,那这世界估计就得乱套了。”
与此同时,那边的笑愚和小宁宁的战斗又有了新的变化。
笑愚厉害哄哄地看着垂头丧气地小屁孩儿,语气充满鼓励意味:“别灰心,来,你用降龙十八掌打我一下试试……”
此刻小宁宁都被打击得不成样了,听到这话,也就没抱什么信心地试了试,挥着小巴掌拍在笑愚身上。
说时迟,那时快,笑愚脸色铁青地‘蹬蹬蹬’退后了三步,嘴里一惊一乍道:“哇,好强的掌力~~!”
几个大人被笑愚炉火纯青的演技给深深地震撼住,回过神来之后抱着肚子快笑岔气了。
小宁宁哪知道笑大叔在演戏,对于自己那‘惊天地泣鬼神’的一掌,这单纯的小男孩儿心中无比惊讶。有些难以置信地看了看自己的小巴掌,他很不信邪地又冲了过去,准备再次攻击。
然后,全世界人民,震惊了。
笑愚惨叫一声,仰天就倒,趴在地上再也不起来了。
正所谓人有失足马有失蹄,笑愚这次计算错误,倒下的太快了,完全没有跟小宁宁的那一掌同步……此刻,小屁孩儿疑惑了:“帅叔叔,你骗人,我还没打到你呢,怎么就倒了?”
听到这话,装死的笑愚抹脖子地心都有了。
还好,笑愚不是一般人,他马上有了应对之策……如同小说中总是很难死透的主角一样,笑愚颤巍巍地挣扎着抬起了头,声音有气无力,断断续续:“你……好。元素力……
看着发懵的小屁孩儿,又和小说中死的很不甘心的大配角一样,笑愚用最后地力气说道:“没想到……我.:里……隔……步……,笑愚一闭眼垂下头。打死也不肯再动一下。
小宁宁先是惊讶,然后兴奋的不行了,撒着欢跑到慕云跟前,无比得意道:“哇,小叔,我练成绝世神功了~~!”
哪知道笑愚又活过来了,慢悠悠地走了过来。
小屁孩儿很吃惊:“帅叔叔,你不是死了吗?”
笑总说谎话都不用打草稿:“谁告诉你的?我刚才只是昏迷了。运功调息一周天,又活过来了,这叫元素力疗伤,懂不懂?”
看着宁宁似懂非懂地点头,笑愚又道:“现在你相信,降龙十八掌比动感光波厉害了吧?”
看得出来,小屁孩儿是个现实注意着,事实告诉他。果然是降龙十八掌比较厉害,所以他很肯定地点了点头。
这时候笑愚笑道:“既然这样,还不脱掉裤子,让叔叔弹一下小**?”
小宁宁无比地乖巧。居然当场就要脱裤子。慕云赶紧止住了他,冲笑愚恶狠狠骂道:“操,你就不能教点好的啊?这孩子都跟你学坏的,在幼儿园里把全班男同学小**都弹了一遍,还跑去问他们老师为什么女同学没小**……因为这事儿,他们老师还找他爸谈了一次,都你丫害得……”
笑愚一听这话就不爽了,不服气道:“我教得不好,你教得就好了?是谁教小孩子打小就说谎的?是谁曾经为了泡一特别喜欢小孩儿的u女。冒充丧偶男人,让宁宁冒充自己儿子,然后跑去博取美女同情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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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云死的心都有了,无言以对,冲初夏打了个眼神,然后对宁宁道:“去。跟你阿姨吃西瓜去……”
然后初夏很配合地抱着宁宁进了屋子。
也没心思和笑总呛声,望着小宁宁地背影,慕云突然感触良多:“如果当初静静没去流产,我儿子差不多也该这么大了。”
听到这话,笑愚也来劲儿了,他感触更多:“如果当初和傲珊没有那啥……打酱油了,指不定还三岁能赋诗五岁会泡妞呢,唉~~!”
沉默的思远突然冒出一句大补的话:“你们俩叫嚷个屁,如果当初老子和小月不避孕,我儿子都快他**小学毕业了!”
聪健本来没什么发言权。但他好像有些不甘心,也接口道:“你们这么说有啥意思啊?全都马后炮,照你们这么说,全中国的男人上学那会儿要不是射在墙上,一个个的儿子都中学毕业了……”
这话马上换来了众人的中指,然后慕云邪笑道:“狗日地,聪健,我就知道你小子最闷骚。自己说,上学那会儿你是不是经常单手扶墙?”
聪健脸上有点挂不住,嘿嘿笑了笑,不说话了。
笑愚也盯着聪健,问:“你和初夏那姑娘,什么时候办喜事啊?”
这话题聪健很感兴趣,想了一下说:“已经说好了,大概年底吧,要不就是年初,反正春节之前办了……”
“这么快?”
其余三人都有些傻眼了,彼此对望了一眼,每人的目光都是百感交集。他们一直认为,聪健会孤独终老,没想到却是几个人中第一结婚的……,实在来得太突然了。
一时之间,几人心里都很不是滋味,一个个闷头抽烟,都不怎么说话。他们看得出来,聪健对初夏来真地了,而初夏好像也是来真的……这样天造地设的一对,总是令人羡慕又嫉妒。
笑愚这时候就在想,自己什么时候再来一次真格的呢?
尽管,像七七妖华这些姑娘,笑愚也不是来假的,但是,却总感觉有些不对劲……直固执地认为,动真格的,那就应该与当初和傲珊在一起一样,直接忽视掉世界上所有的妞,眼里心里脑子里甚至连梦里都只有她一个人。
可是,如今想动一次真格的,为什么就这么难呢?
这时候思远问了一个很邪恶的问题:“聪健,既然终生大事搞定了,那你有没在外面勾搭一个小情人?”
聪健一怔:“我为什么要找小情人?”
思远也怔了:“你就打算一辈子跟着妞了?”
聪健:“这有什么不好吗?”
“也没什么不好地,不过要我说,应该把生活搞的更丰富多彩一些……了,表情也很邪恶,滔滔不绝道:“老婆当然得有,这关系到传宗接代延续香火的问题。除此之外,贴心的红fen知己得有一个吧?再养一个二奶,这不算过分吧?最后,逢场作戏这是必须的吧?如果没有几个可以随时叫出来的小情人,你都不好意思出去跟人打招呼!”
聪健懵了,原来他以为这个世界很简单。现在,好像变得很复杂了。
慕云突然叹息道:“关键地问题是,上哪儿找那么好的一个老婆去?如果你所有的女人算是后宫粉黛的话,那你老婆就算是皇后了。这皇后难当啊,既要有慑服众女的本事,还不能吃醋,就算吃醋也不能当着你的面……,这样的女人估计快绝种了,太他**难找了啊!”
然后他望着聪健:“要不,你问问你们家初夏,是不是允许你出轨几次呀?”
拍了拍发懵的聪健的肩膀,笑愚这次很厚道:“别听这俩牲口胡扯,你自己爱怎么就怎么……至于以后婚姻生活是否美满,那是另一回事儿,到时候再说了……总之呢,哥们儿觉着你现在专一点好,能找一让自己专一的姑娘不容易,好好珍惜吧……”
聪健感激地看了笑愚一眼,突然脸色一变,失声道:“对了,昨天我开车路过伏天广场,好像看见今夕了……我不知道自己有没看错,但那人真特别像今夕……”
“今夕?”
笑愚还没做出任何反应,反倒是慕云和思远惊呼起来。
思远盯着聪健:“你没看错吧?”
慕云也盯着思远,纳闷儿道:“不太科学啊,当初今夕不是说了再也不回来吗?”
“我也希望自己看错了……”聪健笑了笑,不知道该如何继续这个话题。他眼角的余光瞥了瞥帅哥笑,发现这厮还在石化状态中。
慕云二人不说话了,他们很清楚,聪健这人虽然比较闷骚,但从来不会随便忽悠人的,更不会拿这种不好笑的事儿开玩笑。
这时候笑愚很平淡地看着聪健:“真长得很像?”
聪健很有点不适应笑愚这貌似冷静的样子,他宁肯笑愚冲动热血一点。点了点,他无奈道:“虽说过了这么多年,但轮廓我还是认得出来的,今夕长得那么有特色,到哪都是焦点啊……”
笑愚的声音依旧平淡:“这么说他选择这个时间段回来,难道是知道致远不在银月城而准备趁虚而入博得慕青的欢心?”
聪健一愣,说:“不可能,不过看起来成熟多了……比以前冷漠了很多。”
笑愚声音有些不平淡了:“日,你到底看了多久啊,怎么看得这么清楚?”
聪健:“我。当时老子就懵了,肯定是盯着看了好几眼啊……”
笑愚的声音已经从淡淡的不平淡转化为愤怒:“我说你怎么就没上去打个招呼?”
聪健:“我也那么想的,可惜当时路边不能停车……”
帅哥笑现在基本上是出离愤怒了:“你就没有找个地方停车,然后追上去问候一下呀?”
听到这话,慕云和思远乐了,两人交换了一个眼神,那意思是:今夕又不是美女,他干嘛要追上去打招呼啊?
哪知道聪健回答道:“你还真别说。我当时就真打算去看个究竟,可是转了个弯儿,今夕突然不见了,我也没辙啊……”
这时候笑愚眼睛完全红了,布满了血丝,放开了嗓门儿大吼道:“既然是昨天看到的,你怎么没立马告诉我们一声?他这一次回来,难免会和他的妹妹今梦菲斗个你死我活。”
按理说,笑愚平时不会这么疯狂的。但今天好像是吃错药了。慕云和思远无奈地苦笑着,又交换了一个眼神,那意思是:一提到今夕,这哥们儿好像就失去理智了。
聪健很委屈道:“我当时就打算给你打电话来着。可突然致远打电话交代了我些事情,扯了大半个小时,经这么一折腾,就把这事儿给忘了……
笑愚那模样看起来有点想操刀子砍人,几乎是歇斯底里地吆喝起来:“日,这么重要的事儿你也会忘?”
这话一出,其他三个牲口都不说话了,他们彼此面面相觑,眼神里表达的意思出奇的一致:完了。完了,这次笑愚真的疯了~~!
事实证明笑愚此刻真有点疯狂,他居然穿着衣服裤子,连鞋也没脱,随后用了一个很不优雅的姿势跳进了泳池里。
这大力地一跳,笑愚直接沉到了水底。身上的衣襟马上膨胀起来。在这个没有空气的水下空间,笑愚腮帮子鼓得老大,脸红脖子粗,身体慢慢地飘浮起来。
而笑愚好像很喜欢这样的状态,彻底的沉沦了,心甘情愿地就这么飘来荡去。
因为,他早就已经不能呼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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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刻,脑子里冒出来的,是梦中那个连续剧的第六集。原本是极度美好的一集,现在看来。却让人撕心裂肺。
那个阳光明媚地下午,自己很无奈地瞪着男孩儿,气呼呼道:“你别乱动我的水彩笔好不好?这是学生会用来做宣传画用的……”
男孩儿正浑然忘我地拿着彩色笔在那雪白的几何作业本纸张上鼓捣着,完全没意识到他地嗔怒,还得意洋洋地展示自己的大作:“嘿嘿,你看,这条河画的怎么样?很像一条河吧,瞧这气势,很磅礴啊,最起码不是小溪~~!”
笑愚仔细看了看那画,浑然忘记了不快,露出可爱的小虎牙笑道:“咯咯,我怎么感觉水沟呢?”
男孩儿完全不受打击,唰唰又添了几笔,很神气道:“那是我还没完工,你看,我要在这儿加一块绿草地,就像是河了吧?”
笑愚憨憨地点了点头,指了指画面的一角说:“嗯,那边还可以加一棵树哦……
说着,他也拿着笔在那画上鼓捣起来。两人你一笔我一笔地画着,其乐融融,让人感叹青春真有张不老的脸……
等到河水草地还有大树都画好之后,男孩儿很骚包地说道:“不行,我得在这草地上加一帅哥……”
十多分钟后,笑愚很纳闷儿地看着男孩儿:“这算帅哥吗?我怎么看着有点像你呀,连衣服都跟你身上穿的一样……”
男孩儿很惊讶:“算你狠,我就只画一侧面就被你看出来了?”
“你这死相,化成灰我都认得……”笑愚有点小得意,也趁着兴致道:“我要在你旁边画一个帅哥,呵呵……”
男孩儿说话很不客气:“画自己就画自己呗,还说什么画帅哥,笑愚同学,你越来越臭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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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愚很生气,嘟着小嘴:“哼,那你刚才还说画帅哥呢,人家就不能画帅哥吗?”
男孩儿马上就服软了:“领导,我错了,内裤都错掉了,您爱怎么画就怎么画吧……
很快,画面上多了一个和男孩儿背靠背的男孩,瞧那画工,明显比某男地水准高多了,然后笑愚很是天真道:“好像少了点什么,对了,我要在天上画个月亮。”
等到笑愚完工后,男孩儿马上抢过了画纸,好像憋了很久似地,他马上在月亮旁边画了一个太阳……
“你干什么呀,哪有月亮太阳一起挂在天上的??”笑愚很不解地瞪着男孩儿。
男孩儿满不在乎道:“这有什么,你没听说过日月同辉吗?”
说着,似乎生怕人家不知道那团红彤彤的东西是太阳,所以他还在红色太阳中间写了一个小黑字——绝!
笑愚嘴翘得老高,狠狠拧了一下男孩儿的胳膊:“讨厌,谁叫你写字的呀,画面全被你破坏了……”
男孩儿没脸没皮道:“嘿嘿,没事儿,你把它当成太阳黑子不就成了吗?”
今夕这一次回难道是为找其妹妹今梦菲报仇?
从水里冒出头,笑愚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不幸的是,这世界很多问题都是没有答案的。
即便有,也绝对不符合你心底的愿望。
看着笑愚从水里冒出来后,聪健等人都松了口气。再看着笑愚脸上逐渐恢复的**本色,众人彻底放心了。
慕云大声冲笑愚嚷嚷道:“我说你的湿衣服一会儿别丢我家,自己带回去,不然老子跟你玩儿命……操,你上次带妞来这里鬼混,用过地套子居然就扔我枕头底下,这事儿我他**还差点忘了跟你算账了~~!”
笑愚狼狈地从水里爬起来,说:“得,我扔你洗衣机里行了吧?你们仨别这么看着我,哥们儿脸上又没绣花,换衣服去,请你们仔细欣赏我潇洒的背影……
初夏正在弄水果拼盘,嘴里小声地哼着歌。
笑愚过她身后的时候,足足发怔了十秒钟。这首歌笑愚太熟悉了,只是歌里可以唱着从零开始,自己当初都剃光头了,而曾经的那么多美好和单纯怎么还是不能从头开始呢?
思念爱出现那一小时
生命中第一颗宝石
打一把记忆的钥匙
我多想再爱一次
笑愚发懵完毕之后,三楼换了一条黑色沙滩裤,随便穿心。等他下楼的时候,慕云愤怒了:“日啊,又穿我裤子~~!”
这个‘又’字含义深刻,很让人怀旧。想当年,笑愚经常干的事儿就是穿着慕云的球衣球鞋在球场上嗨皮,完事儿之后又把这些衣服鞋子塞进慕云书桌里……
笑愚表情很平静:“又没穿你内裤,你激动什么?”
慕云:“你要穿我内裤,我反而不说什么了!”
哪知道笑愚更狠:“有种丫把身上的内裤脱下来,老子现场穿给你看~~!”
这话换来聪健的一记爆栗:“文明点成不,没看周围有妇女儿童吗?”
笑愚龇牙咧嘴地摸着受伤的脑袋,嘴里恨恨道:“行,不跟你们一般见识,哥们儿先走一步了。”
几人一惊,钟原问:“连晚饭都不蹭就走,这好像不是你的风格呀?”
笑愚撇了撇嘴,淡淡道:“算了,今儿没什么食欲。”
慕云问:“那你去哪儿?”
464:岂不是很危险
464:岂不是很危险
464:岂不是很危险
笑愚:“就随便逛逛呗。日,你怎么跟一鸡婆似的,我去哪儿还得跟你申请啊?”
说完这话,笑愚只觉着心里很矛盾。因为,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该去哪里……好像是找一个没人的地方静一静。
可是真能静下来吗?笑愚自己也没有答案。
聪健拦在了笑愚旁边,几乎用命令的口吻道:“我看你今儿个哪也别去了,就在这儿呆着,瞧你现在这神不守舍的窝囊样儿。一出门指不定就给车撞了……
慕云和思远马上双手赞成聪健的决定。不是他们意图非法囚禁笑愚,而是笑愚在某些特定地时刻比较疯狂,偶尔会一个人做出一些很扯淡很让人担心的事情。
笑愚也知道几人的意思,心底一暖,不过脸上表情很郁闷:“我啊,你们这是绑架还是怎么着?哥们儿好歹也是成年男人了,连回家的权利都没?”
聪健把笑愚按在沙发上坐下,笑道:“你还真说对了。就算绑架又怎么样?今晚有球赛,你就不跟咱们一起看看?”
一听这话笑愚就有点心动了,几个老爷们儿一起喝着酒看球赛,其实是很过瘾的。但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笑愚今天特别装逼,很是不屑道:“看完球赛后的漫漫长夜怎么渡过啊?铁子,你倒是爽了。有你老婆陪着。剩下我们几个大男人难道去单手扶墙啊?”
慕云马上就尽了地主之谊。很是二五八万道:“在我这儿,也不至于这么惨吧?实在不成,哥们儿给你找一小姐过来,行了吧?绝对是星级酒店来的。不是大路货……
笑愚有点兽血沸腾,不过他还是矜持道:“算了,我不好这口……”
然后思远突然冒出一句让笑愚崩溃的话:“我说,你是怕又忍不住劝人家姑娘从良吧?”
笑愚闭上眼睛就是天黑,顿时有一种挥刀自宫地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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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大陆——怡和钱庄
致远一下成了小有名气的人物。
他不仅得到了嘉奖,而且,怡和钱庄的大管事怡养财还破例要请他喝茶。
怡和钱庄很大,里面当然有让客人喝茶的地方,怡和钱庄最好的茶舍,就是“翠福阁”。
“翠福阁”环境幽雅、布置恬淡,茶具、茶叶、茶道都非常考究。
怡养财破例请致远品茶,是准备试探致远。
既然秦恒是茶商世家,耳濡目染,对于茶道一定有些心得。
这茶并不好喝。只要答错一句话,露出马脚,就不是去喝茶,是去饮血!
致远面临一场严峻的考验。
※※※
怡养财半眯着眼,靠在正中的茶几后面。他依然披着一件藏青的袍子,仿佛几十年都没有变。
一个人如果从一个小伙计做起,熬三十年,才熬出头,那么他的诸多习惯都很难改变。
比如就,他就喜欢半眯着眼,慢慢地打量着坐在他面前的致远。静静地观察致远的反映,揣摸致远此刻的心理。
他一点也不急。
致远的反映是异常的平静。
一个人反映平静,如果不是他胸有成竹,就是他一无所知。
致远来到“翠福阁”已一个多小时了,他们就这样一直静静地望着对方,静得连一颗针掉在地上都听得见。
房里除了倒茶的白衣两茶童外,再没有第二人。可是,致远清楚并不是随便那个人都可以进得来,也不是随便那个人都可以出得去。
――实力并不一定要写在脸上。
※※※
过了很久,怡养财才说了几个字:“请,请用茶。”
※※※
致远面前檀木雕龙的茶几上,放着五只精致的紫砂茶杯,焚香后的两白衣茶童,按照茶道顺序,一丝不苟地在每只紫砂茶杯里倒了一种不同的茶。
五只精致的紫砂茶杯,五种不同的茶。
致远慢慢地端起面前的第一只茶杯,不过他并没有急于喝,而是放在鼻子下面深深地闻了一下,仿佛很陶醉的样子。
良久,致远由衷地叹道:“好一杯祁门香。”他解释说:“祁门香是工夫茶的一种,产于滇的称‘滇红工夫’。产于蜀的为‘川红工夫’,这杯茶里的祁门香产于云雾缭绕的黄山山脉,是高香红茶中的精品。”
怡养财冷冷的眼中也不禁露出一丝赞许――仅凭一闻知茶道,确实需要几分真材实料。
后面三杯茶是绿色的。
绿得沁人心脾,只有对茶道很有研究的人,才能看出它们之间细微的区别。
致远逐一细品,回味良久。
“请问,”怡养财请教:“这三杯茶又是什么茶呢?”
致远回答的不慌不忙,不紧不慢:“第一杯绿茶是以色绿、馥郁、味醇、形美四绝著称的西湖龙井。”
“第二杯绿茶是以形阵为佳的普洱。”
“第三杯绿茶最难得,是象人眉毛一样稀少的珍眉绿茶。”
怡养财笑了笑,不由得点点头。
※※※
最后一杯茶竟然是白色的。
有誰喝过白色的茶?
怡养财笑得象一头老狐狸。
※※※
致远轻轻啧了一口,问了一个非常奇怪的问题:“你见过女人的月经没有?”
怡养财焦黄的脸一下涨得通红,干咳几声算是回答,他怎能承认自己是老处男?就是女人的身体都没见全过,何况**的月经?
“女人的月经是暗红色的,”致远解释说:“有时候女人病了,就会流一种白色的液体,叫做‘白带。’”
“茶也一样,茶有青茶、绿茶、甚至还有红茶。品种多了,也会变异,极少数会变成白色。”
“这最后一杯茶,茶身披满茸毛,洁白如银,饮之香味醇厚、回味悠长,当是茶中仙子‘白牡丹’”
致远一句话也没有答错,完全是茶商世家的派头。无论他是敌是友,至少通过了这次考验。
他是不是该松口气了?
※※※
考验才刚刚开始。
从屋外走进来四个人,一进来,就有意无意地站在四个角落。恰好封住了房间的每一个出口。
四个铁塔一般的巨人。
致远来之前,只要能收集到的有关怡和钱庄公开和不公开的所有资料,都尽量收集,来之后,又通过观察、交淡获得了许多有用的信息。
从四人的外表、神态、气质,致远可以很容易推断出四人的身份。这四人均为怡和钱庄著名的八金刚之一。
坐在门口的,一脸杀气,恨不得马上杀人解气,好象世上的每个人都与他有仇,大病初愈、情绪有几分低落的就是孙基。
一个刚刚掉了一只手臂的人,当然看谁都不会顺眼。
孙基就是一只坐在门口,待人而噬的一条疯狗。
今天的茶真的不好喝。
※※※
坐在东面的,是一个气宇轩昂的中年人,一身宽大的长袍掩不住古铜色钢铁一样的肌肤,这就是以跌打功夫闻名的郑魂。
郑魂,三十七岁。
外门功夫出神入化,几乎到了刀枪不入的地步。
出手五十七次,杀二十四人,失手八次。
每次失手几乎都受重伤,一个人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活下来,他能承受的打击可想而知。
坐在西边的,与郑魂依稀有些相象,年纪要大许多。这就是郑魂的大哥郑洪。
郑洪,五十一岁。
出手一百二十五次,仅有三次败绩――实力与经验显然比郑魂高得多。
最后进来的是大象。
大象并不是一头真的大象,而是一个人,一个大象一样强壮的人。他拧断一个人的脖子就象踩死一只蚂蚁那么轻松。
身经大小二百一十八战,仅有一次败绩。据说那次是遇上了一次老鼠。他就坐在致远身后。
“翠福阁”不算大也不算小,四个壮汉进来以后,整个空间一下子显得拥挤、压抑。
四个铁塔一般的巨人如果同时从四个方向围上来,向中央挤压,会是一个什么效果?
中间那个人会不会被挤压成肉泥?
孙基、郑魂、郑洪、大象,他们的实力也许不算顶尖。论单打独斗很可能都不是致远的对手,但他们的实战经验非常的丰富。
娴熟的杀人技巧、默契的配合,几人组合在一起就会产生巨大的优势。
何况还有一个莫测高深的怡养财。
据东部大陆传言,怡养财并不会武功,没有人见过他出手――至少活人没有见过,灵隐寺的高僧空大师却认为怡养财是目前东部大陆上轻功、暗器最好的十个人之一。
※※※
“我想看看你的剑,”
怡大管事一边品茶一边客客气气地说:“如果你不愿意,现在还可以走,一样是怡和钱庄的客人。”
“我来了就不会走,”致远平静说:“如果我真的想走,也不是每个人都能拦得下。”
他解下自己的佩剑,慢慢地递了过去。
这是一把古朴平凡的剑,甚至有些阵旧,以至于怡养财拨出来的时候,并没有通常的那种耀眼的光茫。
怡养财半眯着的眼睛却一下亮了起来。
甚至一直闷闷不乐的孙基也一下睁大了眼睛。
名剑并不一定要浑身缀满珠宝。
“好剑,”怡养财轻抚剑身,由衷地称赞说:“我并不是相剑的行家,幸好这里还有一位。”
“谁?”
“神眼。”
听到这个名字,致远也不禁动容。
神眼是当世一位相剑的大师,一生相剑无数,声名远播,是相剑行业的权威。许多铸剑大师都把新铸的剑送去给他相,只要他金口一开,一锤定音,有点石成金的作用。
※※※
阁外忽然刮起了一阵秋风,吹得树林哗哗作响,落叶随风飞舞,纷纷扬扬地落下来。
秋风扫落叶。
秋风中,响起一阵极有规律的“笃笃”声,一个瞎子拄着拐杖出现在小径的尽头,一头花白的头发在秋风中飘扬。
大家看到瞎子的时候,他还在很远的地方,可一眨眼,他就象一阵秋风吹来。一瞬间就站在了“翠福阁”中央。
瞎子已经很老了,满脸的皱纹诉说着一脸的苍桑,一头银丝般的白发在瑟瑟秋风中飞舞,显得说不出的萧索。
最令大家吃惊的。还是雍大管事客客气气的介绍:“这位就是名扬天下的相剑大师神眼先生。”
神眼先生竟是一位瞎子。
没有眼睛,他拿什么来相剑?
神眼先生一进来就象一头狼发现了猎物:“这里有剑?”
“是的”
“名剑?”神眼先生的声音显得很急促、兴奋。
“不错,当世一等一的名剑。”怡养财边说边把剑递了过去。
神眼先生表情变得非常庄重,象是在做一件需要沐浴更衣、焚香礼拜后才能做的大事,以一种虔诚的信徒才有的表情接过了剑。
他是以双手接的剑。
神眼先生用手慢慢地抚摸着剑,他摸得非常仔细、非常的慢,就象一位**的高手在轻轻抚摸一个少女的全身。
难道,神眼先生仅凭摸也能相剑?
神眼先生的表情越来越严肃,越来越郑重,仿佛一位最虔诚的信徒全身心地投入到了虚无缥缈的世界里。
他最后露出一种有些失望的表情,忽然将剑递还给怡养财,头也不回地往外走。
怡养财忙叫道:“先生,这是不是‘天涯’剑?”
“天涯?”神眼先生说:“徐大师穷其一身所铸造的‘天涯’?”
“是的。”
“不是,”神眼先生摇摇头,肯定地说:“徐大师在铸造‘天涯’的最紧要的关头,一丁点火星溅到了剑上,留下了一个针眼大小的疤痕。”
“这把剑太完善,没有一点疤痕。”
“所以,它绝不是‘天涯’。”
※※※
神眼先生走的时候的来的一样快。
还在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他的人已在小径的尽头,一眨眼又消失在秋风之中,只余下拐杖拄地的“笃笃”声渐渐远去,余音绕梁,越来越低,终不可闻。
“幸好这不是‘天涯’”怡养财笑了笑:“致远是‘天涯’的主人,所以你一定不是致远。”
致远大笑:“我当然不是,”
“你现在已是我们的朋友,你什么时候想来就可以来,什么时候想走就可以走,怡和钱庄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
※※※
许多年以后,神眼先生对他的一位最得意最信任的弟子谈起了那天发生的一切:――“那天,一摸剑,我就知道那是‘天涯’。”
――“徐大师在铸造‘天涯’最紧要的时候贱起的针眼大小的疤痕,正好弥补了‘天涯’纹路的不足,它已经巧妙地融入了剑纹之中,普通人用肉眼是看不出来的。”
――“‘天涯’剑已经融入了徐大师一生的心血、一生的漏*点、一生的寄托。”
――“所以,相剑不仅仅要用眼,更要用心去看,只有用心才能感受出来。”
――“当时,我没有说出来,是因为一位相剑的大师不仅要善于相剑,更要善于相人。”
――“剑不在于名贵,而在于用它的人。”
――“是人在用剑,人才是剑真正的主人。”
――“宝剑赠英雄,致远无疑是‘天涯’最好的主人。”
庄这一段时间所发生的事情连贯起来,反省有没有失误的地方。
细节决定成败、性恪决定命运。一个微小的失误足以要人的命。
致远推测,暴风城胡老板请他查奸细“针”,不外有两种可能。一种确实是请致远帮忙,毕竟这是一个多事之秋,又正用人之际。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这根本是一个套。
一个设计好让他往里钻的套。
那一夜的漏*点呢?
致远忽然想到了喝酒。
即使是深夜,阿黄的酒馆也一直开着。
寒雨霏霏,致远穿着一双“听雨轩”提供的有汉唐古风的高齿木屐,撑着一把油纸伞,沿着青石板铺的街道往前走。
街上见不到一个人,其它商店都打烊了。
黑暗中有没有眼睛在盯着他?
※※※
卖酒的阿黄是个又矮又丑的独眼残疾人,一双手却很粗大。没有人知道阿黄的身世,单听名字,象是在叫一条狗。
他卖的是一种最烈最涩最贱的酒,来喝酒的人也往往是最苦最累最卑的人。奇怪的是,致远竟喜欢在这种地方喝酒,每次见到阿黄,心里总有一丝感慨、一丝凄凉、还有一丝温暖。
酒店里只有一位客人,是一位常客。致远来过几次,几次这人都在。
这人衣衫褴褛,神情瘘琐,穷困僚倒,嗜酒如命,一有钱就拿去喝酒,因为鞋补得好,才得以在怡和钱庄安身。
人人都叫他李三。
致远看见李三的时候,他正拿着一瓶酒,仰着脖子往嘴里倒。
李三喝酒,不是一杯杯的喝,而是一整瓶往肚里倒。
仿佛并不是为了喝酒,而是为了逃避什么。
李三并不象一般的酒鬼,到处找人喝酒,两杯下肚又高谈阔论,喋喋不休。
他显得很孤独、很寂寞。
一双眼睛总是空洞洞的,没有一点情感。在怡和钱庄安身近十年,一直是这个样子,一个人喝酒、一个人睡觉、一个人补鞋。
没有朋友,唯有酒。
致远喝第三口的时候,李三的那瓶酒已倒完。
一灯如豆,昏黄的烛光下,李三的眼睛显得更加空荡、更加潇索。只有对生活感到说不出疲倦的人,才会有这种眼神。
一个四面透风的酒店,穿着一件单薄的外衣,吃着一个又冷又硬的馒头,喝着一瓶又苦又烈的酒。
来喝过两次酒,小秋也从没有与人说一句话,没说话不等于没有观察,实际上致远一直观察的很仔细,他发现,李三无论倒多少酒进肚子里,竟从来没有真正的醉过!
他的脚下会变得越来越湿,只有修为极高的人才能把酒通过脚排出体外。
别人喝酒的时候,阿黄就倦缩在靠窗的火炉旁,看天上的残月,每当这个时候,阿黄白多黑少的独眼总闪出一种明亮的光芒。
也许正因为这种光芒,阿黄才能在人世冷漠的环境下生存到现在。
人,不能没有希望。
据说,狼在月夜里,常会对月长啸。
令晚有雨无月,阿黄显得有些平静。他升火、斟酒、上菜,每一个动作简捷有力,仿佛不肯多用一分力气,又仿佛计算得异常准确,总是恰到好处。
如果这双大手扼住人的咽喉,是不是一样简捷有力?
致远发现,怡和钱庄越来越有趣了。
※※※
从阿黄的酒馆归来,致远已微有醉意,这一夜他睡得很安稳,仿佛一个浪迹天涯、历尽艰辛的旅人终于回到了温暖的家。
饥饿的时候,家是一块馒头;寂莫的时候,家是心灵的港湾;痛苦的时候,家是最好的慰籍;劳累的时候。家是祖母轻轻抚摸的、满是皱纹的手;流浪的时候,家是地平线上永恒的目标。
一觉醒来,天已拂晓。
致远睁开眼,就看到一双大大的、明亮的、满是笑意的眼睛。
那是一双近乎无邪的眼睛。
这双眼睛看到致远醒来,忙又缩回窗外。秋季的天气变化无常,一连几天的yin雨居然终于停了,是一个难得的好天气。窗外青竹低垂、花影斑驳,难道是三月江南?
一会儿,窗外又慢慢冒出一双明亮的眼睛,好奇地看着致远,就象在盯着一个最奇怪最好看的动物。
被人当成动物欣赏,还是第一次。致远冲窗外眨眨眼,那双明亮的眼睛也立刻眨了眨,甚至还有一种甜甜的关切。
致远笑道:“进来吧。”
进来的当然是位十八、九岁,对所有事都感到新鲜的小姐,这位小姐有门不入,偏偏从雕龙绣凤、极为精致的窗楹上跳了进来,而且还在窗台上留下一个不太清晰的脚印。
这是一位无论从那方面看,都是十分美丽的小姐,身材健康丰满,皮肤白得就象月下的锦缎。最动人的是近乎无邪、单纯、明快的笑容,仿佛带进了满屋的春天。
小姐一进来,就装出惊讶的样子:“日头已经晒屁股了,怎么还有个懒鬼躺在床上?”
说完这句她觉得很调皮、得体的话,自己倒忍不住先笑起来了,笑声清脆如银吟。
致远喃喃自语:“这种好天气,为什么有人不去睡觉?”
小姐眼珠转了转说:“听说有种动物最喜欢睡懒觉。”
“什么动物?”
“大懒猪!”小姐大声说。致远也忍不住笑了,他简直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这种感觉很久都没有体会过了。
小姐上上下下打量着致远:“听说来了一位用剑的高手,想不到是这样一头懒猪。”
致远叹了一口气:“你是不是很失望?”
“有一点,”小姐认真的说:“不过你长得还马马虎虎,还过得去,当个跟班之类的还可以。”
※※※
窗外,微风拂面,秋高气爽。一只五彩斑斓的蝴蝶从菊花丛中飞了进来。
蝴蝶上下翻飞,尽情地飞舞,将美丽尽情展现。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人生?从茧中的蛹,经过慢长的煎熬,最终破茧而出,化作蝴蝶,只为了自由的飞舞。
花丛中站着一位二十出头、英气勃发的年青人,眼睛正出神地望着这位调皮的小姐,充满了柔情。
看见这位年青人,小姐的脸忽然红了,显得很高兴又有些害羞,她一边从窗台飞身而出,一边丢下一句话:“我叫琴,以后我还会来找你的。”
看着这一对两情相悦的青年男女一起慢慢消失在花丛尽头,致远也不禁感到生命的美好,感到由衷的祝福,他也有过这样年纪的时候。
致远一下想到了与自己有一夜*的朱珍,他立马出门,暗中四处寻找。目前“怡和钱庄”还没有安排致远新的工作,他有许多的时间,可几乎走遍了整个钱庄,一点线索也没有,朱珍就象水蒸气一样地蒸发了。
旅馆、酒楼、甚至ji院都找了,找了几天,什么也没有。
她在何处?
沿着一条铺满鹅卵石的小径,就到了怡养财大管事的家。
无论多么忙,怡养财总要抽空喂一喂后院的鸽子,多年来这已成了他的习惯。一个人单独生活,总要找一点爱好。
养鸽就是他最大的爱好。
今夜,怡养财又独坐在后院。
他已坐了很久。
喂完鸽子后,他没有象往常一样进屋,而是坐在后院的凉椅上,半坐半躺,似乎在等什么人。
在渐渐寒冷的秋夜里,他在等什么人?
他等的并不是人,而是一只鸽子。
怡和钱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管事,独自在这样寒冷的秋夜里等一只鸽子,而且一等竟等了大半个时辰。
这是一只什么样的鸽子?
※※※
许多人养鸽,是为了吃鸽。
据说鸽子大补。
同样,也有许多人养鸽,是一种爱好,是闲暇时的排遣。这和那些喜欢养猫养狗没什么两样。
还有一种人,养鸽是为了传递消息。
怡养财属于后两种,既是爱好,也是为了传递消息。他养的全部都是信鸽。在那个年代,信鸽无疑是最快的信息传递工具。
最初养鸽纯粹是为了传递消息,时间久了,怡养财渐渐喜欢上了养鸽,劳累一天之后,与鸽为伴,与鸽为友,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情。
今晚,他等的鸽子是从千里之外的、滇黔交界的吉祥村飞来的――那里是致远化名“秦恒”的老家。
怡和钱庄有很多的分支机构,有很多的客户,网络遍及各地。调查秦恒身世的命令,几天以前就通过信鸽,向滇黔分支机构发出了,算时间,今晚回信应该到了。
就在怡养财似睡非睡的时候,黑暗中“扑扑扑”地飞来一只信鸽,一下飞到怡养财手中。鸽子显得非常劳累,仿佛用尽最后所有的力气才飞回主人的身边。
鸽子的爪子下套着一个小圆筒,里面装的就是怡养财一直在等的消息。
圆筒里放着一张卷着的小纸筹,展开,上面只写着四个字“确有其人”
怡养财冷冷的笑了笑,小心翼翼地将纸筹放入一盆早已兑好特制药品的液体之中,慢慢地,纸的上方逐渐显出四个蚊蝇小字“幼年夭折”。
他终于会心地笑了。
※※※
怡养财立刻转身奔回书屋,查找他所需要的资料。
在书屋左面第一至第七个书架上,放着许多人物丹青,上面画的是东部大陆中所能收集到的一切稍有名气的人。
捉笔的是最擅长人物速写,过目不忘的柳诗青。只要他见过一眼的人,事后都能凭记忆将此人画得一分不差、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就是他没有见过的人,他也能凭别人口中的描述,将此人画得十不离**。
在第四个架子上,第六层第二百七十二小格中,怡养财终于找到了所要找的丹青。
画上是一个神采飞扬、英资勃发的年青人,跟名叫“秦恒”的年青人长得几乎一模一样。
只是画上人物的名字却是:――致远!
※※※
暴风城。
那间巨大的房子里,唯一的一张赌桌旁。
老山羊一样的胡老板一个人在不停的洗牌。
只是洗,并不发。
每次遇到大事的时候,他总爱坐在赌桌旁,哗哗地洗牌。只有这个时候,他才感觉最紧张、最清醒――赌徒在赌钱之前是不是都这样?
※※※
萧四就站在胡老板面前。
在老板面前,他只能站。
跟随胡老板多年,他早已知道老板的这个习惯,知道在老板思考成熟之前,最好不要开口。
除非老板发问。
※※※
胡老板发问了:“你知不知道为什么我从来不给你发牌?”
萧四摇摇头。
“因为一发牌就会有输赢,”胡老板解释说:“有输赢人就会兴奋,就会很难控制自己的情绪,头脑难免就会发热。”
“我不给你发牌是希望你头脑一直清醒,特别是在关健的时刻。”
这些都是胡老板的经验之谈。
暴风城能够在群雄逐鹿的东部大陆屹立不倒,风云数十年,绝不是偶然。
其间,他所付出的汗水和鲜血,绝非常人所能想象的。东部大陆上对他的评价是“老谋深算,诡计多端。”
※※※
骨瘦如柴的胡老板在宽大的桌子旁显得更加瘦小――瘦小并不等于弱小,从萧四毕恭毕敬的神色就可以看出来。
胡老板继续说:“目前,正是关健的时刻,怡和钱庄一定不会甘心受到打击,一定会有所反应。”
“我非常了解邹夕峰这个人,他一定会先部署准备,只要他一旦完成部署,他就会发起迅猛的反击――很可能是意想不到的――甚至是致命的打击。”
“所以,我们一定要思考,邹峰会从什么地方动手。”
“这也正是这几天让我劳心费神的地方。”
萧四在暴风城坐的是第四的位子,尽管以他的才干和贡献,早就可以坐上第二的位置了,他却一直非常安于目前的位置。
这也是让胡老板最赏识的地方。一个没有野心而又有头脑的人,毫无疑问是最容易获得信任的人。
萧四也一直在思考,先计算,后冒险,是他的风格,他说出来的话同样让人信服:“以属下愚见,怡和钱庄近期内不会发动大规模的进攻,不会有大的举动。”
“首先,我们的反击已给对手巨大的损失,他们从打击中恢复过来需要的是时间。”
“其次,邹峰做事一向稳妥,没有绝对把握的事他不会轻易做,他从不打没有把握的仗。”
“最后,是因为致远。”
“致远?”胡老板眼睛一亮。
萧四一字一句道:“因为致远后面有‘风。’”
“风”是东部大陆上目前最神秘的一个组织。它没有首领,没有场所,甚至没有固定的成员。只是为了一个目标聚在一起,完成了这个目标之后又马上散开,直到下次有了新的目标再聚在一起,忽分忽聚――就象一阵风。
但一个共同的宗旨将这些人联系在一起。这个宗旨就是:替天行道、除暴安良。
所以,这也是当今东部大陆声誉最隆、口碑最好,年青人最向往的一个组织。同样,这也是“怡和钱庄”之类想独霸东部大陆的最痛恨最忌讳的一个组织。
萧四继续陈词:“象致远那样出名而又爱管闲事的人,怡和钱庄一定会有办法查出他的底细,我们绝不能低估对手。”
“他们会将注意力放在致远身上,致远并不是一个容易对付的人,‘风’也并不是一个容易对付的组织。”
“致远岂不是很危险?”说这话的时候,胡老板一点担心的表情也没有。
屋子一下静了下来,静得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到。
他们很久没有说话,也许是他们说得差不多了,也许是他们不想再提到致远这个名字。
良久,胡老板放下手里的牌:“我们需要做什么?”
萧四笑道:“我们不妨去喝一杯。”
“好,好,好”,胡老板也不禁展颜道:“走,我们去喝一杯。”
他们确实应当喝一杯,因为一切的变化都在控制之中。
致远呢?他是不是该喝一杯?
杨柳岸晓风残月致远依然每晚去阿黄的酒馆喝酒,一连几晚,天天如此。
这天,致远醒来的时候,头裂得就象要爆炸,全身疼得象要散架。
他躺在一个阴沟里。他只依稀记得昨晚在阿黄四面透风的小酒馆喝酒,喝了许多又苦又涩又烈的酒,喝了出来,不知什么原因,在外面又与一位叫牛二的泼皮打了一架。
然后,牛二就叫来了许多泼皮,再然后的事致远就记不清了。
近一段时间,致远明显感受到“怡和钱庄”加强了对他的监视,似乎有无数双眼睛在暗处某个角落盯着他,就连他如厕的厕纸都立刻会有人偷偷地捡去分析。
就象野兽在面临危险时所激发的本能一样,致远也察觉到了这种看似平静下面的危险正步步逼近。
现在,阴沟旁边正有一大群人围着看他,就象在看一个怪物。前几天被那位叫“琴”的小姐当成猪看,这一转眼又不知被人当成什么怪物看了。
致远不禁笑了笑。
“这人在这躺了一整天了。”有人议论纷纷:“这人现在居然还能笑出来。”
致远头一歪,又睡着了。
※※※
此刻,最狐疑最想不通的,是怡养财大总管。
这一切当然马上就有人汇报给大总管了,他实在想不通,在这种节骨眼上,致远居然还能喝酒、还能笑、还能睡、甚至还能与泼皮牛二这样的人打架。
难道致远不知道“怡和钱庄”是龙潭虎穴?
如果一个怀有目的之人潜入敌阵,他至少会非常谨慎。
在睡觉的时候眼睛甚至都应当是醒的,他怎么还敢这样喝酒?
※※※
致远再次醒来的时候,已是正午。
这次,他没有躺在阴沟里,而是躺在一个香喷喷、暖哄哄的卧床上。精致华丽的床,丝绸锻面的被――他又回到了“听雨轩”。
只是今日却没有雨可听。
有艳阳,有微风,还有一首歌从窗外漂进来,歌声清新婉约、高亢动听,循着歌声望去,致远就看到了琴小姐。
琴正在小桥流水旁、一丛竹篱下,一边唱歌,一边洗脚,一边戏水,一边抹着风中额前飘散的刘海,一边在烤着一个香喷喷的大红薯。
难道是这位小姐把他带回来的?
诱人的香气就随着微风随着歌声飘进来。
致远忽然感到饿了。
他这才想起,一天一夜粒米未进了。
琴已经看见了他,冲着他笑,又指着烤红薯向他打手势,还在喊:“快来,快来,红薯马上就熟了。”
致远立刻将一切抛向脑后,管他什么,先填饱肚子再说。
“我知道你已经饿了,”琴柔柔地:“一个刚刚从地里刨出来的红薯,刚刚烤熟,不知你喜不喜欢?”
致远实在是很喜欢。
三两下吃完红薯,掬一掌溪水,他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惬意,实在很想说几句感谢的话。
“你不用感谢我,”琴快乐而调皮:“我让人把你从阴沟里拖出来,只不过觉得你这个人看着很顺眼。”
“而且我恰好又没有什么别的事情做。”
※
※致远忽然开始反胃。
“你是不是开始有些想吐的感觉?是不是肚子很不舒服?”琴眨眨眼:“我一不小心在红薯上洒了一些泻药……”
465:从良
465:从良
465:从良
致远肚子痛得很厉害。琴咯咯地笑。一边数:“一、二、三……”
“三”字还没有说完,致远已经跳起来开始跑,向茅房飞跑。
跑得居然比来时还快。
※※※
从茅房出来,致远几乎要虚脱。
一个刚刚从地里刨出来的烤红薯怎么能经得起上吐下泻?他肚子空得几乎可以吃下一头牛。
先教训一下那丫头再说,尽管致远自己都怀疑现在有没有力气。
琴已经不见了,小桥流水旁、一丛竹篱下,坐着的是上次与琴在一起的二十来岁的年青人,原来烤红薯的地方居然烤着一头已熟透的烤乳牛。
“我姓余,排行七,别人都叫我余七。”年青人满脸含笑:“你别生气,琴一向是这么顽皮。”
余七也是一脸无奈:“她实在是没有别的什么事情做。”
“你是余七?”致远很惊奇又很高兴:“是不是快剑余七?”
“正是在下。”
余七据说是东部大陆上年青一代中使剑最快的人。
他从拨剑到剑刺入人咽喉的速度,跟一个人想眨眼睛,眼皮刚刚想动的时间差不多。
当世最著名的铸剑大师之一的卞三剑,中年时候羽扇冠巾、雄资英发,深谙剑的精髓全在一个快字,因而铸就了一把叫“电”的名剑。
他的意思是希望这柄剑象闪电一样快。
现在,这把剑就随随便便挂在余七的腰间。
“我向你保证,这头烤乳牛绝对没有问题,”余七用刀割下一块牛肉塞进自己的嘴里:“你吃了一定不会后悔。”
“我当然想信你,我不能不信一位剑客,”致远看着余七真诚的眼神。拍了拍余七的肩膀:“况且,我现在饿得可以吃下一头牛。”
※※※
琴的歌声又从远处飘来,由远而近,歌声中,琴提着一个菜篮,一路笑吟吟地走过来。
篮子里装着一盆红薯稀饭,还有两牒雅致的泡菜。
“我是来给你赔罪的,”琴的表情怎么看连一点道歉的意思也没有:“这些红薯稀饭和泡菜很适合喝醉酒的人。”
自从琴来以后,余七的眼睛就一直在琴身上,再也舍不得离开。
“我当然要吃,”致远苦笑:“就是你在里面放了毒药,我也只好吃了。”
一个宿醉末醒的人,没有什么比一碗稀饭和一喋泡菜更吸引人的了。
致远一口气吃了五碗稀饭,所有的泡菜,在开始割牛肉的时候,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怎么没有酒?”
琴的眼睛立刻瞪得特别大:“你还能喝酒?”
“吃烤乳牛怎么能没有酒,岂不是曝珍天物?”致远叹口气:“信不信我比你们都能喝?”
琴和余七均是一脸不相信的样子。
致远悠然道:“既然你们出了这么好的下酒菜,那么,我就请你们喝酒,保证不醉不归。”
――“而且,我也恰好没有别的事情做。”
※※※
阿黄的酒馆今天生意非常的好。
几张简陋的长凳上闹哄哄的坐了不少人。
当致远、余七和琴抬着一头已熟透的烤乳牛浩浩荡荡走进来的时候,所有的喧哗一下子静了下来。
他们都在看着琴。
这些人都是些佣工、佃农、苦力,都是生活在社会最低层的人,他们中的许多人也许一辈子都没有近距离见到过象琴小姐这样健康而美丽的女人。
更令这些人吃惊的是,这位小姐一走进这间四面透风的酒馆就喊:“快拿一坛酒来!”
其实,就连瞎子都看得出来,琴根本不是他们这一阶层的人。单是琴头上插的那支缀满钻石、珠宝的发夹,就可以买下整条街。
“老板,”琴又大大咧咧在喊:“把牛肉切两盘端上来,剩下的分给大家一起吃。”
大家哄然叫好,都很高兴。
致远也很高兴,他发现自己很喜欢余七和琴这一类年青人,他们不仅自己快乐,也懂得把快乐分享给大家,他们都和致远的性恪很象。
酒很快就上来了。
阿黄卖的是一种又苦又涩又烈的酒,琴先满满地倒了一碗,说一声先干为敬,一仰头咕咚咕咚就喝了下去,竟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
“今天怎么啦,”致远故意叹了口气:“这年头好象猪也特别能喝。”
琴嘴一撅:“你才是猪,大懒猪!”
“这不叫喝酒,这叫牛饮!”
“是牛又怎么样?你不一样很能喝吗?”
看着琴和致远斗嘴,看着琴的一笑一颦,余七似乎有些痴了。
※※※
喝酒实在是一件非常浪费时间的事情。
特别是三个酒量非常好的人凑在一起喝酒的时候。
从正午到下午,从阳光明媚到日近黄昏,谁也没有倒下。女人自带三分酒,看着琴越来越亮的眼睛。致远算是真信了这句话。
余七和琴不断地交换着热恋中的情人特有的眼神,许多不敢说的话,不敢做的神态,随着酒后越来越明显了。
琴一脸的灿烂,余七一脸的喜欢。
看着这一对青春年少,致远不由想起了朱珍,想起朱珍在自己身下的婉转呻吟的情景,她还好吗?她在哪里?致远坚信自己一定能够找到她。
致远也有过几个女人,也有过刻骨铭心的初恋,可那些已成往事,时间会冲谈一切。
致远忽然发现在这里自己是个多余的人。
他起身向两人告别,而两人也一点挽留的意思也没有,好象觉得他早就该走了。
※※※
外面,已是华灯初上。
致远一踏上长街,转过一个街角,就感到一阵肃然的杀气!
日已近暮秋,气候渐凉。
工作了一天的人们,晚饭后纷纷涌上街头,散散步,逗逗小孩,恢复一天的疲劳,享受这短暂的欢乐。
街上的人很多,川流不息、来来往往。晚上还在营业的杂货铺、百货铺、胭脂铺、绸锻铺家家门庭若市。
在不起眼的街角,躺着一个衣衫褴褛的中年叫化子。说是叫化子,脸却白白胖胖,人也又白又嫩,那象饿过饭的面黄肌瘦的叫化子?
叫化子对面一个胭脂铺里,一个年青的和尚正在化缘,这和尚头上居然还有一撮黄毛。说是和尚。一双色迷迷的眼睛一尽往买胭脂的姑娘身上嫖,他是不是想把这些姑娘都化缘回去?
胭脂铺旁边,和记药铺前面转角处,摆着两张简陋的桌子,几条长凳,一个火炉,一锅热汤――这是一个卖汤圆的小摊,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头,正在煮汤圆。
老头一脸的沧桑,看样子离坟墓已经不远了。
他动作虽然缓慢,手却很稳,倒汤的时候一不小心溅了几滴,一双稳定的手怎么会溅汤?难道这手不是卖汤圆的,而是拿兵器的?
※※※
叫化子、和尚、老头是昨天才来的,怡养财大总管花重金请来的,他们是“五口会”一流的杀手。
“五口会”是近百年来东部大陆上最有名最成功最可怕最低调的杀手组织,它成功的最大秘诀就在于低调,其内部组织极其严密,它的价格也是最高的――当然,如果你出得起钱,它可以替你杀任何人。
卖汤圆的老头就是大哥,名叫黄历,他的任务就是致远从他身边走过的时候。抽空子把一锅又滚又烫的汤圆泼向致远。
叫化子是老2黄毛病,他的毛病主要就是好色――杀人上可是一点毛病也没有。他的任务就是在街角截住致远的退路。
那个最年轻、最不老实的和尚是老三,因头上一撮黄毛,人称一点黄,他是三兄弟里面用剑最刁狠最毒辣的――他的任务就是在致远被一锅又滚又烫的汤圆淋得手忙脚乱的时候,喂致远一剑。
他们三人自出道以来,成功十九次,从末失过手,如此高的成功率,除了他们严密的配合外,还与他们精确的计算有关。
他们已经算过。街角到和记药铺一共五步,和记药铺到汤圆摊二步半,汤圆摊到街角也就只有二步半,这二步半就是致远最后所能走的路。
街上的行人很多,人群也是一种很好的掩护,退路已经准备好――致远一中剑,立刻会有一辆车驶来,狼山司马兄弟就在车上。
狼山司马兄弟并不是几兄弟,而是一个人,姓司马,名兄弟。他最擅长的就是追踪、掩护、逃跑。他的任务就是在混乱中将几人接走。
他们为这个计划取名为“毒蛇行动。”因为他们实在想不出还有比毒蛇一样更完美更可怕的计划。
※※※
仿佛一种动物的本能,一转过街角,致远就察觉到了危险。
这是一种在长期的、无数次的生死关头,磨练出的一种动物的本能、一种求生的本能、一种与死神擦肩而过的本能。
只是他明白自己现在很虚弱,一个人如果一日一夜粒米未进、宿醉末醒后又被一个烤红薯弄得上吐下泻,然后又喝了许多又苦又涩又烈的酒,他能不虚弱吗?
致远清楚,他现在的体能、判断都是最低潮的时候。
可是,致远并没有退缩,也没有往回走。
因为,从他转过街角的那一刻起,他就已没有退路!
※※※
隔一条街,在“兆园”的阁楼上,透过垂下的竹帘,怡养财大总管用一种从旱地贸易交换来的,叫“望远镜”的东西,静静地远望着长街发生的一切。
这是一个很好的角度,从这个角度远望,对面长街一览无遗。
“五口会”这三个杀手就是怡养财大总管花了二千两银子请来的,他用这二千两银子买致远从此消失――尽管他知道致远绝对不止值二千两银子――可是,能替“怡和钱庄”省一点,他一定会省一点。
他一向认为,一个人如果死了,那才真的一文不值。
※※※
黄历已经开始出手。
他们之所以选择街角的“和记药铺”摆汤圆摊是很有道理的。他们一天前才赶到这里,准备的时间很仓促,伪装不足,老东部大陆是很容易看出破绽的。
所以他们只给了致远两步半的时间。
其实。从致远转过街角,感觉到危险,他也不知不觉走了两步,他真正的反应时间不过半步而已!
这是判定生死的半步!
就在致远最后半步刚启动那一刹那,黄历手一扬,一锅又滚又烫的汤圆猛泼向致远。
“毒蛇行动”已经启动。
叫化子老2黄毛病立刻从躺着的街角跃到街心――他截断了致远的退路,致远如果往回退,就会撞上他的刀。
街上的行人惊呼还没有出声,和尚一点黄已经从胭脂铺里窜出、飞身、拨剑,黄历的汤圆还没有淋到,他的剑竟后发先至!
又刁又毒又快的一剑!
一招“一指南天”直刺致远咽喉。
一锅又滚又烫的汤圆、一柄凌空飞至的利剑、背后还有一把刀在等着。
三人配合得天衣无缝,时机、动作、出手均掌握得非常准,很少有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从他们这致命的一击中躲过去。
※※※
致远恰好是一个例外。
他立刻开始退,退的速度竟然比泼过来的汤圆、刺过来的剑还快。
他一下就退到了黄毛病的刀前。
致远退、一点黄进。
一点黄的剑如影般跟来。致远忽然用一种非常怪异、非常有效的姿势从黄毛病和一点黄之间斜窜而出。
黄毛病和一点黄只觉眼前一花,致远就从他们夹击中消失了,一点黄的剑由惯性顺势刺入了黄毛病的咽喉,而黄毛病的刀砍中的竟是一点黄的腹部。
他们的动作实在太快,正因为快才从来没有人躲过他们的夹击,正因为太快,长期的配合,使他们想都来不及想就将对方刺中。
连他们自已都无法躲开!
随后,一锅又滚又烫的汤圆就淋在了他们身上。
致远窜出,在中途转向、拨剑,由斜改进,身子一旋,赴向老大黄历。
就象一枝中途转向的箭,射向黄历。
剑至、胸穿。
※※※
“兆园”的阁楼上,居高临下,位置很好。
透过垂下的竹帘缝隙,怡养财大总管从一种叫“望远镜”的东西里看得清清楚楚。
他眼里也不禁露出一丝赞许,他没有看错致远,没有低估对手。仿佛一切与他事先估计的完全一样。
请这三个“五口会”的杀手,只不过是在替致远喂剑。
是的,喂剑。
“毒蛇行动”其实只是今天行动的一部分,黄历他们三人做梦也想不到,刚才发生的一幕只是序幕而已。
致远虽然虚弱,可是老虎临死前的一击照样勇猛无比。
所以,致远才需要人喂剑,当他最后凝集的力量散发完之后,他就真的只有任人宰割了。一而衰、再二竭的道理,怡养财大总管是非常明白的。
那二千两银子买的其实是黄历他们三人的命,怡大总管现在觉得有些贵了。
今天行动的核心叫做“猎虎计划”,这是怡大总管仔细想了一夜想出来的,他把每一个细节、每一个步骤、每一种可能都想得非常认真,直到认为没有任何漏洞为止。
一张铺天盖地、严严实实的网已经撒开。
这条街昨天就悄悄清场了,整条街都是“怡和钱庄”的人,外人是根本看不出来的。八大金刚来了四个:孙基、郑魂、郑洪、大象分守四个方向的街区。
尤其是孙基,断了一条手臂之后一直想杀人。
怡养财还是不放心,他特地花了十万两银子,请了一个人。
这个人叫做“网眼”。
一张捕兽的网,核心就是网眼,只要你抓住了网眼,猎物就挣不开了。
这个人才是“五口会”真正一流的杀手。
如果你要杀一个普通人,随便找个小混混就可以了,难一点的,黄历之类的人可以摆平,可要对付象致远这样的人,就只有“网眼”这样的人。
关键是你要出得起价钱。
怡养财仔细将长街所有的人、所有可能藏身的地方看了几遍,也没有发现谁是“网眼”,也没有发现“网眼”藏身的地方。
只有一点是肯定的,“网眼”一定早就到了。
狼山司马兄弟早就准备了一辆跑车――他的任务是接应。
他一向做得很好。
“毒蛇行动”一发动,他立刻驾马而出,风驰电掣般冲过长街,直冲街角。
整个事情发生的实在太快,车末至,黄历他们三人已几乎在一瞬间死于剑下!
狼山司马兄弟并不是几兄弟,而是一个人,姓司马,名兄弟。他最擅长的就是追踪、掩护、逃跑。他的任务就是在混乱中将几人接走。
可人都死了,他还接应什么?
就在这时,他看到了这一生中从末见过的最可怕最不可思议的一幕:整个长街上所有的人,包括卖胭脂的、卖水果的、卖药的、以及散步的老人、玩耍的少年、嬉笑的少女忽然象潮水一样涌向致远,将致远淹没在一片人潮之中。
――这才是今天行动的核心“猎虎计划”。
※※※
你见过涨潮的潮水吗?
狼山司马兄弟今天就见到了。
致远跃起、又落下;落下,又跃起。
他已记不清击退了多少人,如潮般的人流依然前赴后继地涌来,绵绵不绝。
很快,他的背上就挨了一掌、左腿中了一剑……
恰好,司马兄弟的车到了。他并不是来接致远的,他是来接“五口会”黄历他们三人,只不过恰到好处地驶过长街,出现在了街角。
车驰骋起来,是很惊人的,就象一道耕地的梨,从人潮中梨出了一条路――客观地说,侦察、接应这一行,他确定干得不错。
※※※
司马兄弟只觉眼前一花,马车上已多了一个人。
这个人就是致远――这辆跑车是他逃生最后的机会。
街角处有一座桥,叫断桥。
自从白娘子与许仙在断桥相会后,就有很多桥取名叫断桥。
桥下有一条河。
车很快在众人追赶呼叫声中驶上了断桥。
致远就从桥上,纵身跳入河水之中。仅凭一辆车,你是绝对出不了“怡和钱庄”的――如果真那样,“怡和钱庄”可能早就被抢光了。
河水很深,一入水中,致远知道这条命算捡回来了。
很少有人知道致远的水性非常好。他从小是在银月的江边上长大的,那里是江的上游,水流湍急。
致远在水底奋力潜游,如渔得水。
入水前,他深吸了一口气,凭这一口气,他就可以在水底游出很远。
致远游了很久,直到他觉得已经安全了,可以上去换口气,就在这时,他见到水底静静地坐着一个人,在望着他微笑。
――这个人就是“网眼”。
※※※
“五口会”是近百年来上东部大陆最低调的杀手组织,它成功的最大秘诀就在于低调。
如果你以为“五口会”里只有黄历之流的人,那你就大错特错了,这个组织能够延续近百年,就一定有它过人之处,也有它可怕之处。
“网眼”才是“五口会”里真正杰出的杀手,在这个世界上,知道有这么样一个人存在的人,不会超过几个人。
一张无论多么严密的网,很可能都有漏洞,弥补的方法就是抓住网眼。一张捕兽的网,核心就是网眼,只要你抓住了网眼,猎物就挣不开了“网眼”就是在关健的时间,出现在关健的地点,堵住关健的漏洞,抓住关健的猎物。
※※※
致远想浮上去,他这一口气实在弊得太久。
他需要换口气。
可是他已经没有机会了,一张渔网从“网眼”手里展开,网住了他。
这个时候的致远在水底游得太久,正是急需要换口气的时候,也是一个人最虚弱的时候,这时候,就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孩都能打败他。
“网眼”一直在等这个机会,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致远只感到有一股巨大的力量把他往下拉,一个巨大的黑洞吸住了他。他呛了几口水,很快一阵晕眩,失去了知觉……
※※※
“致远是不是已经死了?”
在暴风城一间装修非常豪华的房间里,胡老板一边品着一杯天笠来的葡萄酒,一边在问萧四。
“是的,已经证实。”
“从怡和钱庄逃出来的司马兄弟亲眼所见。”
“他和在场的许多人都看见致远跳入了河中。”
“七天之后,在河下游十一公里处,打捞上了致远已经泡得开始腐烂的尸体。”
听着萧四的回答,胡老板干枯的脸上露出一丝难得的笑容,仿佛很兴奋,他当然会解释给萧四明白:“事实上你无论用秦恒还是任何其它一个什么假名、假身分都瞒不过‘怡和钱庄’,他们一定会有办法查出你的底细。”
“致远只有死他才能沉下去,他才能成功地潜伏下来,只有完全潜伏下来,他才有可能找到‘针’。”
“唯一的办法只有死,只有死人才能不被人怀疑。”
――“这就是置之死地而后生。”
※※※
不知过了多久,仿佛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致远有时还能有一点知觉,迷迷糊糊中,仿佛有人在他脸上做了什么,脸上一片火烧火燎,有时脸上又象敷了什么东西,清凉清凉。有时象掉进了火炉,全身发烫,有时又象落入了冰窖,冻得发抖。
一会冷一会热,一会疼一会松。
不知昏睡了多久。
仿佛走过一条长长的黑道,总不见尽头,又仿佛做了一个奇怪绵长的梦,总不见梦醒的时候。直到有一天,见到了黑暗尽头的一缕暑光。
再长的梦,也有梦醒时分。
在一个寒冷的夜里,在于无声处,在不经意间,致远恢复了知觉。
致远恢复意识后,首先看到的是一幅非常温馨的画面:暖暖的烛光下,一个七、八岁、梳着一根冲天辫子,穿一身红色小褂的小男孩,正在专心致志地写字,一个三十多岁、漂亮温柔的**,正在耐心地为小男孩指点着。
致远从小吃的苦,比黄河的水还多,那一刹那,致远仿佛回到了童年,母亲在世的时候,依偎在母亲怀里,开始学写字的情景……
※※※
首先看到致远的,是那个小男孩。
他看见致远,高兴地嚷着:“父亲醒了!妈妈,你快看哪,父亲醒了!”
**转过头来,一脸的惊喜,急急地碎步走来,一头赴进致远怀里,喜极而泣:“谢天谢地,阿松,你终于醒了!”
这不是在做梦吧?
东部大陆——银月城
大家都知道,笑愚的一生中有很多充满戏剧性的扯淡故事,而接下来的这个,则是最扯淡的。
说起来这则故事很不符合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面貌,事实上这也与大学无关。因为**事件发生在学生时代。
故事发生在即将毕业术士学校那年即将开学的时候,那是一段黑暗流离的时光,不堪回首。笑愚唯一记得地是这次活动的发起人很有来头,是他们的班长聪健。
古早以前,笑愚暴露在阳光下的身份是体育委员,暗地里地身份是兄弟的军师。笑愚拥有一切衣冠禽兽的特质。不仅看起来人很淳朴而且体育成绩出众,学校运动会三极跳远的记录至今无人能破,在很长的一段时间能大家都称他三极明星。
由于原来那班长太爱打小报告,终于在放学路上被人蒙住脑袋揍了一顿之后辞职。这事情除了老师之外其他人都知道,于是没人敢出来接任班长一职。
班主任无奈之下,只能叫大家投票选举。笑愚等人开始暗箱操作,聪健毫无悬念的当上班长,慕云当上生活委员,比较扯淡的是还有思远暗恋许久一直没追上的姑娘愣是当上了文艺委员。
这次民主选举有着非凡的意义,笑愚这几个牲口迟到早退旷课地行为越来越频繁。但上交给班主任的迟到早退旷课书面记录次数却逐渐减少,原因是他们组织上有人……
聪健的老家在离学校比较远的地方,坐车都要几个小时,平常上学都住他舅舅家里。这小子深知早起的鸟儿有虫吃的道理,在离开学还有三天地时候就早早到来,与笑愚等人顺利会师。
当时有四个人,聪健,慕云,笑愚,还有一个就是思远。
那年夏天很热,大家踢了一场球看了两部电影上了几小时网之后觉得特别无聊,其实很多时候都是无聊的,关键是当时众人心情特别不好。
思远上学期考试成绩垫底,被家里人软禁了大半个暑假。笑愚在暑假刚来临的时候跟傲珊吵架了,至于这姑娘对笑愚造成多大的刺激,你想想笑愚为什么一直沉默不语就明白了。慕云本来心情不错,但是被大家骂他球踢得太臭之后抑郁了。最夸张的是聪健,原来他提前到来不是为了找几个人玩儿,而是跟一网友约好今天见面,直到见到那姑娘之后,聪健万念俱灰。
以上,就是这四个牲口准备去嫖ji的次要原因。主要原因,笑愚后来想,大概是因为他们生理上都特别冲动。
其实高一的时候笑愚等人就开始策划着嫖ji,觉得一个男人成功的体现,那时候慕云已经有过这样的经述他地传奇故事地时候让笑愚等人崇拜万分。这主要是受到《古惑仔》的毒害。因为陈浩南山鸡等人初出江湖的时候首先就是去嫖ji,大家对此特别羡慕,一致认为出来混一定要嫖过ji才能算成熟。
那时节,因为各种原因这个计划被搁浅,要么是有贼心没贼胆,要么是有的人突然有了女朋友,要么是有这个想法的时候身上没钱……但这次众人吃了秤铁了心,坚持要在今夜实现这个持续了两年的愿望。
很快笑愚和慕云发现了一个很现实也很有深度的问题:钱不够!!
然后聪健虎躯一震。释放王者之气,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沓百元大钞。
思远顿时惊呼:“你哪来这么多钱?”
然后聪健说了一句简短但让兄弟们五体投地地话:“学费!”
就因为这句话,聪健当军师从那时候一直当到现在。
慕云问:“这算是挪用公款吗?”
聪健说:“挪用个鸟,记得大后天报名的时候还给我,不然老子死定了~~!”
于是众人在这座城市里里转悠,寻觅让他们们奉献青春的最佳地点。
可是找了很久,竟然就没找到一家合适的,原因很简单。他们一共四个人,那些小店里一时凑不出有空闲的四个小姐。有两家货源充足的,可是一看到那些姑娘兄弟们不仅没了**,连食欲都没有了。这曾经一度动摇了大家实现愿望的决心。
其实当时这城里有好几家规模很大的夜总会,里面货源充足并且质量达标,可惜老板是林睿他家亲戚,众人显然还没有愚蠢到顶风作案地地步。
几人受到前所未有的打击,差点没打退堂鼓。为了避免让全城**行业的人都知道有四个毛头小子在召ji,笑愚现场想出妙招,根本不踏进那些按摩房美容院大门,而是直接看清招牌上的号码后开始打电话咨询。
在打了八个电话之后,大家开始郁闷了。同时感慨这座城市**场所数量之多竞争之激烈。
夜色宜人,连空气中都释放着荷尔蒙地味道,这时候老天爷竟然很不给面子的下起了小雨,笑愚感觉自己的鞋子已经被浸透了,内心无比羡慕穿拖鞋的慕云。这场雨没有阻止大家前进的步伐,反而激发了众人的雄心壮志。终于在拨通第十五个电话之后,他们露出了胜利的笑容。
慕云一拿起电话就开始栽赃陷害,厉害哄哄地说:“我们是学生,准备在离开这个城市前快活一次,老板你一定要让咱们满意!”
电话那头的老板说:“一定一定,包你满意。”
然后思远接着说:“别太老的,要年轻一点儿地,22岁以下。”
老板连忙打着包票:“没问题,没问题,完全没问题。”
这时候笑愚抢过话筒说:“最好是来几个文化程度比较高的。方便交流。”
那头老板明显愣了一下,说:“好,我尽力,尽力。”
以上,是他们踩点的全过程。
在众人雄心勃勃的准备进那家娱乐场所的时候,慕云停下了脚步,指着思远说:“操,麻烦你小子成熟一点好不好,居然穿球衣出来?”
这时候大家才发现,思远竟然穿的是一件白色球衣,这样去嫖ji太过丢人了。于是思远将衣服反过来穿,乍一看还真像一件白色T恤。
而这样穿衣服带来地好处是,进去之后,一帮花枝招展的小姐就围住了思远,夸他穿衣服真有个性。
几个牲口目光在这群小姐身上游离,虽说比前几家好多了,但总觉得有些不尽如人意。
对于这几个愣头青的挑三拣四,老板很生气,说:“你们到底是来玩的还是来看选美的?”
“是你在电话里说包咱们满意的,现在咱们很不满意。”慕云不愧是嫖过一次的人,经验丰富,说完作势欲走,那模样很逼真,就差没打315诉老板服务态度不好了。
老板连忙拉住了他,说:“小兄弟,别走,我给你想办法。”
说完老板掏出手机开始打电话,笑愚等人坐在外面大厅沙发上跟那些小姐聊天。
在这一刻,大家心里都充满了期待,盼着电话叫来的妞会是绝世美女。
片刻之后,一辆出租车停在门口,进来三位光彩照人的姑娘。这三位姑娘一进来就令旁边的小姐们黯然失色,让笑愚等人误以为是一代名ji。
这是一个僧多粥少地尴尬局面,而思远居然当场发扬了风格,没有上来抢这三个妞,反而和之前一个很聊得来的小姐勾搭上了……这样的局面,让其他三个人心情很滋润,大叹思远够义气。
聪健看中一个金发姑娘,慕云挑了一个瓜子脸的短发姑娘,摆在笑愚面前的,是一个长发动人的姑娘。笑愚开始觉得紧张,那姑娘估计看出了笑愚紧张,主动拉着笑愚进了一个包间。
这时候笑愚听到老板在训斥他手下那帮小姐:“你看看你们这幅模样,有点素质行不行?现在的客人都要求有知识有内涵的小姐了,你们迟早被淘汰!”
看得出来,这老板很有先见之明,甚至可以说很有战略眼光,有了超前意识。事实很正经或者说很不正经地证明,几年以后挂着学生证的妞比一般的小姐值钱多了……
进了那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的房间之后,笑愚开始紧张起来。当知道要和那姑娘一起洗澡的时候,变得更加紧张。
但那时候的笑愚也不是一般人,他强作镇定,说了一句很外行的话:“你先出去一下,我习惯一个人洗澡。”
那姑娘暧昧一笑,转身走了出去。这笑容让笑愚觉得自己是待宰的羔羊,因为他在这时候发现一个很没面子的事实,自己他**还是一半处男……男,请听下回分解。
这生命中的第一次嫖ji果然是惊天动地的,笑愚洗完澡之后,整个包房里水漫金山,那水流淌出来,将整个房间的地表掩盖了几寸。
笑愚吓了一跳,外面的那姑娘也吓了一跳,惊叫着问:“怎么回事?好多水啊,流到外面来了……”
很不幸,这地方隔音效果太差,周围的人都听见了。于是这很有歧义的一句话,让大家浮想联翩:到底搞了多少水出来呢?
笑愚仔细检查一遍,说:“下水孔堵住了。”
无奈之下,二人换了一个房间,就在慕云他们隔壁。之所以笑愚知道慕云在隔壁,是因为听到了那边的水声和他与那姑娘说话的声音,之前已经说过,这地方这隔音效果真的很差。
在经过四分之一炷香地折腾后。笑愚坐在床上,如同老僧入定。他心里在思考一个问题:将自己的半处男之身葬送在这里是否值得?
随后魏谢想起了傲珊,然后他开始思考自己为什么会在这时候想起傲珊?
但是片刻之后笑愚就将傲珊忘的一干二净,并且视觉受到前所未有的刺激,因为眼前这姑娘开始在笑愚面前一件一件的脱衣服。
466:我是谁
466:我是谁
466:我是谁
笑愚全身都开始充血。心里无限感叹:“别了,我的青春。别了,我的爱情。别了。我报效银月的雄心。别了,我十五年地半处男生涯……
但是那姑娘并没有想像中饿虎扑羊般扑向魏谢,而是转身洗澡去了,这让笑愚有些庆幸同时又有些失落。这姑娘洗澡根本没想过要关门,笑愚坐在床上看得一清二楚。
那姑娘发现了笑愚在看,于是开始展现曼妙的身姿,并且玩弄着一团团的泡沫。并且这姑娘说洗澡就真的是洗澡,丝毫没有洗头的意思。这让笑愚很不解,好歹他某年剃了光头都还用沙宣洗头呢。
很多年以后笑愚明白,一般女人都不在外面洗头的,因为她们洗头不仅要用洗发水还要用护发素等等一系列乱七八糟的东西。耗时之长足以让没有耐心的男人当场早泄。
笑愚突然发现,观看一个女人地**没什么意思。如果她现在批着一身半透明的薄纱在那里摇摆,说不定笑愚早已经兽性大发冲了过去。
这时候那姑娘居然哼起了歌:“你我约定难过的往事不许提……”
笑愚大受刺激,瞬间失去了性趣,因为这歌曾经是傲珊最喜欢的。
那姑娘围着一条白色浴巾走了过来,笑愚遐想万分。不是想象浴巾下面地**是什么样的,因为笑愚刚才已经看过了,笑愚是在想这条浴巾到底是一次性的,还是别人用过没洗干净就放这里的?
那姑娘的行动总是让人意想不到。在笑愚认为她要倒在他怀里的时候。她突然绕到后面搂住了笑愚的腰,两团不明球体在魏谢背上不断摩擦。笑愚汗颜万分,好歹哥们儿也做两学期物理课代表竟然没能分析出那球体的振幅和频率。
那姑娘见笑愚纹丝不动,问:“你怎么了?”
笑愚说:“没什么,不如咱们先聊聊?”
那姑娘一愣。在仔细观察了魏48.74秒之后,说:“好啊。”
谁知道这一聊就聊了将近一个小时。很多对白笑愚已经忘记,遗留在脑海里的只是一些片段。
如果是普通女人,笑愚可以叫小姐,但是小姐最恨别人叫她小姐,这跟当着矮子和尚骂秃子是一个道理,于是笑愚问:“你叫什么名字?”
那姑娘说:“丝丝。”
听到这话笑愚已经彻底没了性趣,好像现在地小姐都有个昵称,就好比娱乐圈的人都有一艺名,天知道她的真名是不是叫李红梅张春艳或者芶二萍什么的。
丝丝告诉笑愚她是过来救场的。这时候笑愚才明白,原来各个**场所之间还可以联谊的。于是笑愚开始问一些以前一直没有弄明白地关于**行业的问题,丝丝一一做出解答,这诲人不倦的态度让笑愚折服。如果她是笑愚的班主任,你说,那该多好。
让笑愚诧异的是,丝丝竟然有个男朋友,而她男朋友竟然是人民教师!
然后丝丝伸出左手让笑愚看,上面有一条即将消失的淤痕,说是她男朋友打的。笑愚大骂那小子禽兽,估计是平时不能体罚学生,转而体罚他女朋友。
丝丝说着说着哭了起来,然后笑愚给她一支烟,安慰几句后。开始讲述笑愚自己的伤心往事。在那时候笑愚突然萌生一个想法,以后去妇联工作,如果妇联需要男性成员的话……
中途隔壁传来了很多奇怪的声音,但笑愚丝毫不为所动,继续畅所欲言。
两人天南海北,侃地很嗨皮。所幸那时候血色战争还没爆发,不然估计也被扯进去。
分开的时候,丝丝说了一句让笑愚记得最清楚的话:“你不用给钱了。”
在她转身的那一瞬间笑愚很惆怅,因为她的头发跟傲珊很像。这一刹那笑愚脑子里浮现出一些画面,傲珊趴在桌子上很认真的做作业,而笑愚趴在旁边很认真的把玩着她的头发,等她做完之后笑愚会很认真的照抄到自己的作业本或者卷子上。
在回去的路上,思远对笑愚赞不绝口,说:“笑愚真他**厉害,居然弄了那么久。慕少你最没用,你是最先出来的……”
慕云很郁闷,没有说话,聪健说:“谁能比我拽?老子连着弄了两次,哈哈。”
笑愚说:“不是吧,那姑娘没发现吗?”
聪健说:“我也不知道。”
慕云说:“发现了又怎么样,那时候多半由不得她了。”
于是大家对聪健敬仰万分。不愧为三极明星,居然能在这样的情况下‘暗杠’一次!!
笑愚把钱原封不动的还给聪健,换来三人迥然不同的惊叹声。
聪健一脸崇拜,说:“她没要你钱?”
笑愚点头。
慕云突然开窍,说:“你是不是说自己是处男,然后她给你红包了?”
笑愚摇头。
思远问:“这么吊?难道她被你征服了?”
笑愚继续摇头。
聪健问:“那到底是为什么?”
笑愚说:“因为我跟她什么都没做……”
这话让他们仨下巴差点掉在地上,慕云说:“按理说现在的小姐比三极片里的女主角都还要夸张,一碰到手就假装兴奋的叫起来了。我就纳闷怎么没听到隔壁你们那边有**声,还以为你那姑娘是哑巴呢。”
聪健问:“那你们到底在干什么?”
笑愚说:“聊天。”
思远很好奇,问:“都聊了什么。”
笑愚说出了自己这辈子最伟大最经典的一句话:“老子劝她从良~~!”
但这话出口之后,笑愚没有听到想象中的赞叹声,只看到慕云他们全部已经抱着肚子蹲在地上。笑愚在想,如果将这事告诉傲珊,她会有什么想法?遗憾的是,这件事情后来一直找不到机会开口。
很多年以后,这事儿依然是众人茶余饭后的笑柄。
这简直是笑愚心中永远的痛,此后每每听到从良两个字,他就有砍人的冲动。
以上,就是几人嫖ji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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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远在说完从良二字后,发现了笑愚杀人的眼神,于是他无比明智地,鬼叫着退到聪健身后。
哪知道笑愚根本没有动手的意思,反而很惬意地斜靠在沙发上,说:“得了,看你们这么盛意拳拳,哥们儿就留下来好了……慕少,这可是你说的啊,晚上找一姑娘来……”
“没问题……”回答的很干脆,突然意识到自己好像上当了。吼道:“靠,你小子刚才不会是故意的吧?就等着我上当给你找姑娘是不?”
笑愚笑了笑:“你非要这么说,那也可以……我承认了。”
慕云也眼看着笑愚:“那你觉着我现在还会给你找花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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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那里?你们是谁?”
**嗔怪道:“你怎么了,烧糊涂啦,这是你的家啊,我是你妻子纯,这是你儿子盼盼啊。”
致远曾遇到过很多的事情。
在天山去采一种稀有的能治百病的雪莲的时候,他遇到过天地为之色变的雪崩;在穷追采花大盗一枝梅的时候,他追入过沙漠,遭遇过沙漠里最可怕的黑沙暴;在滇西旅行的时候,他见过一群极其原始的食人族部落,还在人吃人;在一次海上出行的时候,他见识了大海发怒时,滔天的巨*。
可他还从来没遇到过这种事情。
一觉醒来,突然有个美丽的女人说是你妻子,而且你还多了一个儿子。
也许一个人一生中都很难遇到。
“我想吃点东西。”
致远感到自己很饿,仿佛要虚脱。在任何情况之下,一个术士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恢复自己的体能。
自称为致远妻子,名叫纯的**恍然大悟,歉然道:“看把我高兴的,连这也忘了,阿松,你等一下。我马上亲自下厨,为你弄点好吃的。”
说完,在致远脸上深情地吻了一下,眼睛竟有些湿润,一边试着眼泪,一边往侧室跑,一边在喊:“春兰,少爷醒了,快去叫林神医。”
外面立刻响起一阵细碎的脚步声。
致远慢慢地探起身子,打量了一下所处的环境,举目所见。房屋一间连着一间,精致华丽,竟在“听雨轩”之上,而且更多了一份家庭的温馨气息。
屋里还有一盆烧着精钢碳、正燃得熊熊的火炉。火炉烧着的精钢炭偶尔发出燃裂时“拍拍拍”的声响。
怎么会有火炉?难道已是冬天?
“我睡了多久了?”这是致远想弄明白的一个问题。
幸好他不用想太久,一个大眼睛的青衣丫环拿着个灯笼,带着一个鹤发鸡皮、提着个小药箱穿着厚重棉衣的林神医从外面走了进来,一边在说:“我们少爷已经醒了一会了,在嚷饿呢。”
林神医进来的时候,衣服上还带着一身的雪花。
林神医年纪很大,精神却很好,一双眼睛炯炯有神,让人几乎不敢仰视。
他先给致远认真地把了脉,看了舌苔,翻了眼帘,试了体温,然后微笑着对致远说:“松少爷,你的烧已经完全退了,不碍事了,再睡一晚上,明天你就可以生龙活虎地出去了。”
致远忍不住问:“我睡了多久了?”
旁边的青衣丫环快人快语:“松少爷,你烧了三天了,睡了三天三夜,还是林神医给你开的药呢。”
致远看林神医穿着厚重的棉衣,还围着一条长长的围巾,青衣丫环看样子也穿得不少,不禁弱弱地问:“现在是几月初几?”
还是青衣丫环接的快:“松少爷,你是不是烧糊涂了,连几月初几都忘了,现在已是十二月初二,再过一段时间就要过年了。”
“十二月初二?”致远大吃一惊,他清楚地记得到“怡和钱庄”的时候,是十月初八,正是深秋季节,难道自己竟昏睡了近两个月左右?
致远问:“我真的只睡了三天三夜?你们没有搞错吧?”
林神医很严肃地看着他,说:“松少爷,烧了三天是已经是很严重的情况,难道你还觉得不够长吗?当时老朽也没有绝对把握治好你啊。老朽连续给你扎了三十七针,配了五付药,还给你放了一点血,才把烧给你止住了。”
“是啊,是啊,”青衣丫环旁边大声道:“这几天多亏了少奶奶没日没夜地为少爷冷敷,哺药,少奶奶也是几乎三天三夜没合眼了。”
致远头都大了。
他忙问青衣丫环:“你叫什么名字?”
青衣丫环眼睛一下子瞪得特别大:“松少爷,我是春兰啊……”
致远道:“哦,春兰姑娘,你可不可以给我拿一面镜子来。”
春兰答应一声,马上从梳妆台上拿过来一面镀金的铜镜,放在致远面前。
镜子里面照出的人不是致远,而是一个三十四、五岁左右、相貌挺英俊的中年人,面容显得非常憔悴,完全是一副大病初愈的样子。
※※※
――“我是谁?”
千百年来,无数的哲人、先知、智者,一直都在试图回答这个问题。
现在致远就遇到了这个过去他从未认真想过的、一直以为与他无关的问题。
他依稀记得在河底遇到了“网眼”,吃了很多水,再后来就失去了知觉,再醒来就好象变成了一个叫“松少爷”的人,好象还有一个比较有地位的家庭,好象一下子睡到了寒冷的冬天,别人却告诉他只睡了三天而已。
致远头不仅仅是大了,而是变得快炸了。
他实在想不通,想不明白。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陷入了一个别人早就替他挖好的陷阱。
与朱珍的一夜*、暴风城胡老板需要的承诺、间谍“针”、“怡和钱庄”的遭遇,这一切仿佛都是有人早就替他算计好的。
暂时想不明白,就不去想,这是致远一贯的风格。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有些事情本身我们无法控制,只好先控制自己。
所以致远不能成为一个哲人、先知或者智者,但是他至少过得快乐、过得坦荡,至少他能够生存、懂得随遇而安、能伸能屈、厚积薄发。
这其实何尝不是一个优秀剑客良好的一种心理素质。
所以致远永远是快意东部大陆的致远,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找他,也所以才会有后来那么多可歌可泣、惊心动魄的故事。
※※※
丰盛的晚饭已经端到床前来了。
这是纯和一个比较瘦的红衣丫环一起从厨房端来的。
有一碗红烧肉、一个清蒸鸽子、一个红油肚丝、一盆竹荪煨鸡,还有一碗参汤、一碗燕窝粥、一碗莲子羹。
“少奶奶,松少爷大病初愈,不适宜大补。”林神医拈须道:“最好先喝一点参汤,提提神。”
纯点头称是。她亲自喂致远喝了一碗参汤、一碗莲子羹,一小碗米饭。其间极尽温柔体贴、耐心周到。
致远在东部大陆上漂泊多年,有时也会觉得很累,内心深处也一直想要一个温暖的家,想找一个避风港湾舒缓疲惫的心灵。
饥饿的时候,家是一块充饥的馒头;痛苦的时候,家是妻子温暖的拥抱;劳累的时候。家是祖母满是皱纹的手;流浪的时候,家是地平线上永恒的目标。
今天,他终于感受到了一种家的感觉。
※※※
致远的精神好了很多。
“松少爷没有大碍了,”林神医拱手道:“如果没什么事,老朽就先告退了。”
纯显然非常感激,一叠声的说着感谢的话,并叫比较瘦的红衣丫环:“冬梅,给林神医封一个红包,你代我送送先生。”
冬梅诺一声,客气地送林神医一起出去了。
纯吩咐:“春兰,夜也深了,你带盼儿去睡吧。”那个练字的小男孩过来给致远道了晚安,被春兰带出去了。
屋里就只剩下了致远和美丽的**,他现在身份的妻子纯。
纯还在忙碌。
看着婀娜多姿的侧影,致远忽然感到一阵冲动,下面一阵坚挺。
苗条又不失丰满,该凸的凸,该凹的凹,该大的大,该小的小,该挺的挺,该软的软――充满成熟**的韵味――这是那种最能让人联想、激起男人**的女人。
纯在卸妆。
女人似水,男人似山。
看一个女人是否自信,看她卸妆以后;看一个男人是否自信,看他分手以后。纯虽然下了妆,却仍掩不住天生的丽质。洗尽铅华,还生命的本色,依然似一股清流、一眼甘泉。有妻若此,夫复何求?
这一刻,致远甚至还真的希望纯就是他的女人,他实在受不了这种诱惑。
※※※
“我想到外面走走,”致远直起身子,想下床。
纯过来扶住他,嗔怪道:“阿松,你身子还没康复,夜也深了,外面又在下雪,你就不要出去了,早点安歇吧。”
致远想也是:“就到窗前站一会,总可以吧?”
纯没有再说什么,只是体贴地扶着致远走到窗前。窗外,夜幕下一片银妆素裹,六角菱形的雪花漫天飞舞。窗户上满是冰花,像一幅幅天然的浮雕,窗外屋檐下、远处的树木枝头挂着长长的冰凌。果然是一个寒冷的冬天。
致远预感的一切得到了证实――他并不是只发了三天烧,只睡了三天三夜――他从深秋一直睡到了寒冬。
在这长长的期间,他被人从容地易了容,变成了一个叫“松少爷”的三十四、五岁左右的中年人,旁边扶着他的就是他现在身份的妻子――纯。
纯挽着致远的手臂,有时候致远甚至感觉到纯的胸部在手臂上轻轻檫过,这种感觉真的很要命,不管怎么说,致远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女人,一个美丽性感的小女人。
致远的声音也变得很温柔:“你也累了,先去睡吧,我就这样站一会,不碍事的。”
可能纯也确实累了,她点点头,在致远脸上亲了一下,嘱咐他早点休息,就在致远面前宽衣解带、换起睡衣来。
纯的肌肤胜雪,雪白的胸傲然挺立、平坦的腰、修长的腿……
致远下面胀得很难受。
几天没睡好,纯确实是困了、倦了,一上床,很快就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
外面寒风凛冽,屋内春意盎然。
致远在窗前静静地站了一会,他需要理一理思路,弄清当前的处境,想一想下一步该怎么办。
越是平静、华丽的外表下,可能越危险、越可怕。
一般的普通人遇到这种事情,也许有的会发疯,会大喊大叫,也有人会为拥有这么美丽的一个女人而兴奋,全忘了自己是谁。
致远也是有血有肉的人,秀色当前,无论他如何控制,同样平静不下来――在这一点上,他和普通人没有任何区别。
纯睡得很熟,睡姿迷人。
长长的秀发散乱在枕边,胸部随着轻微的呼吸有节奏地起伏。
致远有一种想抚摸她的冲动,想亲吻她的嘴唇、抚摸她的秀发、探索她的胸部……
※※※
他猛地拉开门,跌跌撞撞地冲了出去。
站在空旷的庭院上,六角精灵纷纷扬扬落下,雪打在裸露的脸上,寒风阵阵地吻着脖颈,心里的焦躁和不安被这种清爽取代后,逃之夭夭。
天地间只有被雪完全占有的银白色世界,一片白茫茫真干净。
致远终于彻底平静。
在风雪交加的庭院,致远忽然想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东西:他的“天涯”剑呢?那把剑在人在、剑无人亡、徐大师穷其一身所铸造的“天涯”怎么没在身边?
致远惊出了一身冷汗。
※※※
天气太冷,阿黄早早地打了烊。
在这样的鬼天气,街上连个人影都见不到。
阿黄就住在酒馆后面厨房的阁楼上面。阁楼很小、很窄、很乱、很脏,铺了一张床以后,已经没有多少空间。
可是今晚窄小的阁楼上挤了三个人,除去阿黄之外,还有两位客人。
一位是酒馆的常客,嗜酒如命的李三,不同的是,今天李三竟滴酒未沾,恭恭敬敬坐着。另一位客人脸色苍白瘦削、目光冷漠敏锐,薄薄的嘴唇,修长的身材,一双手象女人一样纤细。身上的皮衣裁剪得很合体,衣料、手工都是一流的。表情非常自信,气质高贵不凡,一看就是那种生活优越、惯于发号施令的人。
这个年轻人就是萧四。
暴风城胡老板手下第四号人物“修罗手”萧四。
“剑呢?我先看看。”萧四的声音与在胡老板、空大师面前不同,透着一种威严。
李三立刻拿过身边一个长长的包袱,小心翼翼地双手递给萧四。
萧四慢慢打开包袱,里面包着的是一把古朴平凡、甚至有些陈旧的长剑,以至于萧四拨出来的时候,并没有通常的那种耀眼的光茫。
可他们三人的眼睛全都亮了,连阿黄的独眼也闪着饿狼一样的寒光!所有的呼吸几乎在那一瞬间停顿下来。
名剑并不一定要浑身缀满珠宝。
“果然是‘天涯’剑。”萧四轻抚剑身,由衷赞道:“真是一把好剑!”
阿黄问:“属下什么时候把剑送出去。”
“不用送出去。”
阿黄和李三不敢再问为什么,不该问的他们绝不会问。对于这一点,萧四显然觉得很满意。
“因为我要把这柄剑送人。”
萧四拍了拍阿黄的肩膀,给他们作了解释:“我将把它作为代表暴风城见面送的一份大礼,送给‘怡和钱庄’庄主邹锋。”
※※※
怡和钱庄、郊外,长亭。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一杯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无论多么长的寒夜,总有黎明的时候。天终于亮了,一夜飘飞的雪竟然停了。
雪霁云消,竟是难得的晴天。
怡养财大总管一大早就率领一班人马来到十里长亭,迎接暴风城来的谈判代表。
双方经过几个回合的交战,都伤亡惨重,血流得不少,却谁也无法短期内取胜,于是双方高层决定谈判,拟通过谈判来解决争端、化解分歧。
暴风城的首席谈判代表就是萧四。
怡养财与萧四有过半面之缘。说是半面,是在“南海王”关海天母亲去逝的葬礼上,在送葬的队伍中,曾远远的见过萧四的一个侧面――仅这半面之缘,当时怡养财就把萧四看作了自己这一生中将面临的最可怕的强敌之一。
一个合格的大总管首先要做的就是看人、识人、知人、用人。
人才是最重要的。
一切的成就都是人来创造的,无数的英雄故事都是人来书写的、历史的车轮也是人来推动的。
※※※
长亭的风很大。
长亭是送别的地方,也是迎宾的场所。
一夜落雪后的十里长亭,一片银白色的世界。
尽管天已晴,却依然很冷。
怡养财半咪着眼,披着一件藏青的棉袍,袖着双手,偎着一盆火炉,静静地坐在长亭,他的手下就环绕在他的四周。
其实怡养财大总管本可以不必这么早来的,根据时辰推断,萧四一行应该在午时左右抵达,他们要等近两个时辰。
等待是一件非常浪费时间的事情,也是一件非常需要耐心的事情。可它至少有一样好处――以逸待劳。
至少你可以在这段等待的时间里布置好一切。
如何接待?如何首先给对手无形的压力?如何在谈判的开始阶段就占上风?这些都是一种心理战,是一门学问。
※※※
时光象流水,静静地从身边流淌。
日已近午。
测量时辰的长竿,阴影已快与长竿重叠。官道上除了低空盘旋的几只老鹰,疾疾赶路的几个旅人,不见萧四一行的踪影。
这是从暴风城方向到达“怡和钱庄”的唯一官道,暴风城一向守时,这样重大的谈判,更不会也不该迟到。
这是一个信誉问题。
也是对“怡和钱庄”起码的尊重。
怡养财依然半咪着眼,依然很平静,他的几个手下脸色都有些变了,变得有些愤愤不平的样子。
就在这时,“怡和钱庄”方向两骑飞马而至,马上骑士正是“八金刚”之一的郑魂、郑洪兄弟。
两人带来了一个出乎意料的信息:萧四一行已在近午时分准时到达“怡和钱庄”,现正在“听雨轩”休息等候。
怡养财沉得住气,平静地问:“萧四一行从什么方向到达‘怡和钱庄’?”
郑魂、郑洪兄弟齐喏:“属下不知。”
“走的那条官道?”
“不知道。”
“萧四一行就象从地里冒出来一样,出现在‘怡和钱庄’。”
“来了几个人?”
“仅萧四一人。”
“一个人?”怡大总管也有些吃惊:“没带任何随从?”
“是的。”
※※※
“这第一回合,我们输了。”怡大总管淡淡地说:“萧四一定提早到了钱庄,而我们丝毫也不知道,这个人确实丢大了。”
“你们好吃好喝款待他,但有一点,只能让他待在‘听雨轩’之内,钱庄的任何人不能与他接触,要让他与外界完全隔绝。”
――“我们要好好把他晾一晾。”
致远这几天饱受**的煎熬。
易容、变身、失剑,一连串的打击本就已经够让人受的了。
“我是谁?”
“我是什么身份?”
“我的剑现在何处?”
没有一个问题,致远能回答得清楚、回答得准确。
最让致远难以忍受的,还是**的压制、**的诱惑、性的冲动。每天面对一个美丽温柔性感的小女人与你同吃、同住、同睡,有几个正常的男人受得了?
致远几乎要发疯。
※※※
松少爷住的一个很精致的三重宅院,有前庭,也有后园。前庭空旷开阔、庭院深深,后园小桥流水、亭台楼阁。
人也不少:除妻儿之外,有春兰、冬梅两个贴身丫环,几个老妈子、几个园丁、几个杂役、几个马伕、还有两个名厨、一个大夫。
主人的品味也非常的高雅:有一间书房、一间剑室、一间收藏室。
书房叫“松居”,整齐码放着很多的书籍,四书、五经、兵书、诗集、词选……包罗万象,其中不少还是孤本珍籍;剑室准确来说,应叫“兵冢”,里面不仅仅有剑,还有刀、枪、戟、棍……每一件兵器都很有些来历,它曾经的主人都是些风云显赫的人物,其中一把刀,极可能是当年著名的“不破楼兰终不还”;收藏室叫“品苑”,古玩珍奇,数不胜数,其中一件好象还是吴王夫差与西施春风一度之后,用过的一把夜壶。其中一张字画好象还是越王钩践卧薪尝胆之际,用**在草席上的信手涂鸦。
致远现在的身份就是这儿的主人。
“松少爷是谁?做什么的?”每次致远提出这个问题,都会惹来纯和两个丫环的嗔笑:“少爷烧糊涂了?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哈哈哈。”
致远没有疯掉实在是个奇迹。
※※※
不过,当松少爷其实也有很多好处。
可以锦衣玉食、过着王侯一样的生活;可以和两个丫环调**,语言上吃吃豆腐;可以假装是夫妻,乘机摸摸纯的脸,揽揽她的腰,可要有进一步的举动,纯会很温柔而坚决地说:“阿松,你身体还没复原,忍一忍吧,过几天你恢复了,我们再做,好吗?”
致远的身体恢复得很快,恢复得越快,**就越强烈。
他有点后悔,第一天的晚上,没有乘纯疲倦熟睡的时候,采取进一步的行动,以后几天就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致远手一动,她立马就醒过来。
睡的时候都象是醒的一样。
真的想与她做*。致远有时候都在情不自禁地想象着纯在他身下婉转呻吟的样子、yu仙yu死的模样。
※※※
致远有时候也觉得自己很贱、很卑鄙、甚至有点下流。
自己并不象外界传说的那么伟大、那么正直。
可他毕竟是一个正常的年青的充满**的男人。
男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在结婚前觉得适合自己的女人很少,结婚后觉得适合自己的女人很多,看着自己的女友,却在想着别的女人,昨天还在为一个女人海枯石烂、地老天荒,转眼就在想和另一个女人共度良宵、厮守终生。
明知道海不会枯、石不会烂、地不会老、天不会荒。
就算会,也活不到那时候。
生命中,不断地有人离开或进入,不断地有得到和失落。于是,看不见的,看见了;遗忘的,记住了。然而,看不见的,是不是就等于不存在?记住的,是不是永远不会消失?能冲刷一切的除了眼泪,就是时间,以时间来淡化感情,时间越长,冲突越淡,仿佛不断稀释的茶。
※※※
今年的冬天特别冷。
一到晚上,致远和纯为盼盼指导完功课,大家一起嬉戏片刻,亨受天伦之乐,再安排春兰、冬梅两个贴身丫环带盼儿去睡觉之后,他们就早早地上了床。
床不仅仅是用来睡觉的,它的功能很多,可以躺在床上看书、在床上闲聊、在床上吃饭、在床上做仰卧操、在床上接待访客、还可以在床上做*。
冬天最温暖的地方就是床。
纯在床上缝制一件毛衣,是为盼儿缝制的,说是盼盼长的太快,要赶着再为他缝制一件新毛衣。
“早点睡吧。”致远心疼地说。
纯微笑说:“再缝一会,等我把这只袖缝好了就睡。”
床前的烛光下,纯专注的侧面显出一种圣洁的光辉,母性的温情展露无遗。致远忍不住在她的脸上轻轻地亲了一下,然后用手轻轻地抚摸她的秀发。
纯的长发散发着一种淡淡的清香。
致远的手顺着秀发摸到纯的双肩,纯的皮肤手感非常好,白晰的肌肤摸上去就象绸缎一样光滑。
纯脸红红的,却没有拒绝致远的抚摸,当致远的手顺着双肩往下滑,要进入胸部的时候,她马上往旁边躲闪,轻唤道:“我还在缝毛衣呢,不要打扰我好不好?”
“你缝吧,我不影响你。”致远声音象磁一样:“我就抱抱你、亲亲你,好吗?”
致远今晚真的想和她做*。
他决定先攻外围,放松纯的警惕。果然,纯没有再过多的闪避,她以为只是简单地抱一抱、亲一亲,前几晚致远都没有更多的举动。
致远的一只手揽住纯的腰,在腰部轻轻地抚摸,另一只手摸向她的脚,从脚一路慢慢地摸上来,纯稍有反应就停顿一下,片刻,又沿着小腿、大腿、一直摸到臀部。
随着他轻轻的、不经意间的抚摸,纯的全身开始发烫。
致远亲着纯的脸,舌头伸进了她的耳朵里,纯忽然大大地颤了一下,身体开始情不自禁的起伏与扭动。
她的敏感点被致远找到了。
纯织着毛衣的手已经停了下来。致远不停地用舌头在纯的耳朵里搅动,手不停地在她的全身游走,探索。隔着衣服致远都能感觉到纯的**在变硬。
乘纯不经意间,致远的手从衣服下伸进了里面,握住了她的ru房。纯的身体一下变得软下来。
摸着纯ru房的感觉真好,盈盈一屋,又不失弹性。抚摸了一会,在纯挣扎中,另一只手又摸向大腿内侧,握手已是一片湿润。
在纯自愿和不自愿矛盾中,衣服被致远以蜗牛一样的耐心一件件的脱落,在纯情不自禁压抑的呻吟中、致远勇猛的进入了那一片梦寐以求的地方……
※※※
清晨,致远朦胧中睁开眼,天已大亮。
纯还在熟睡,也许,一夜的承欢耗尽了精力,也许前几天的刻意提防,一直没有睡好。可是,既然是夫妻,又为什么要提防?
人生就是为了找寻爱的过程,每个人的人生都要找到四个人。
第一个是自己,第二个是你最爱的人,第三个是最爱你的人,第四个是共度一生的人……
当你经历过爱人与被爱,学会了爱,才会知道什么是你需要的,也才会找到最适合你,能够相处一辈子的人。你最爱的,往往没有选择你;最爱你的,往往不是你最爱的;只是在最适合的时间出现的那个人,才是可以与你共度一生的人。
467:比耐力
467:比耐力
467:比耐力
纯名义上算不算共度一生的人?还有什么比共处一室、同床共枕更真实的女人?抚摸着绵被下熟睡的纯一丝不挂成熟的侗体。致远下面又在充血、开始坚挺。
清晨的**是不是特别的强烈?
纯是侧睡,卷曲着背对致远。她的背光洁如玉,侧影起伏多姿。致远就从后面挺进去,刚开始感觉有一点阻力,缓一缓,又再进多一点,轻入浅出。
随着不断的运动,感觉越来越湿润,越来越顺利。
由于昨天释放太多的缘故,致远可以坚持很久,可以慢慢地享受那份温暖的包含。
纯不知道是醒了,还是仍在熟睡,但她嘴里发出轻轻的叹息和极力压抑的不均匀的呼吸,却明确地暴露无遗。
感受着直入云端的美妙感觉,他们都不愿改变姿势,两个人继续像浪尖上抛动的小舟一样在前后轻轻晃动,慢慢飘上那**的云端……
东部大陆——银月城
笑愚:“不找也可以,一会儿我给倪如花打个电话,就说你回心转意了,到时候让她找你交交心唠唠嗑,对着月亮谈谈感情……”
慕云一张帅气的脸马上绿了。无比谄媚地搂住了笑愚,哀求道:“大哥,我错了,错的没谱了……您老饶了我吧,上刀山下油锅兄弟我也在所不辞啊,你千万别再提那个女人……”
倪如花是慕云升学生时代不幸认识的一位奇女子,每每想起这姑娘,那双眼那张脸还有她那比母豹子巨大的胆,总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起超级女声海选。
通常情况下,人们看了倪如花一眼后再没勇气看她第二眼。其实倪如花也不是很丑。如果她不说话也不动摇,就安静的坐在那里,你不会把她当成一个恐龙,问题是她很爱说话也很好动……
倪如花的特点是敢说敢做,敢爱敢恨,遗憾地是至今也没听说有哪个男的跟她交往过。这姑娘说话时的动作表情很少有男人能扛的住,并且一贯我行我素……至于在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每当看到关于芙蓉姐姐的报道。人们就会想起她。
并且倪如花同学有崇高的理想,曾经在大一时公开宣布,她的意中人要有姚名那么高李小龙那么能打元彬那么帅巴乔那么忧郁梁朝伟那么有气质刘德华那么有男人味罗大佑那么有才华李嘉诚那么有钱,并且这男地要开私人直升机在万众瞩目下向她求婚,然后俩人在万众瞩目下乘豪华游艇在太平洋上举行婚礼,最后俩人再次在万众瞩目下幸福的周游世界渡蜜月。
笑愚常常在想,如果有这样的一个男人爱上倪如花,那真的是一件人神共愤的事情。
而更不幸的是。在这样一个传说中的男人还没有爱上倪如花的之前,倪如花竟然率先红杏出墙,爱上了慕云……那时节,这姑娘追慕云追地死去活来又活来死去。连老天爷都差点感动的哭了。
可以想象。面对这样一个女人的追求。早年的慕云除了躲避之外,还能干什么呢?
即便是多年之后地今天,根本不需要见到这个人,只要听到倪如花的大名,慕云立马就会产生一种毛骨悚然痛不欲生的感觉……
而更不幸的是,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倪如花爱慕云爱到要自杀,当时不知道出于什么动机,笑愚很是厚道地安慰并且劝解了倪如花一回……从那以后。为笑愚是世界上最善良的男人,承诺以后笑愚要有了麻烦可以去找她帮忙。
现在,大家知道慕云为什么会哭爹喊娘地求笑愚了吧??
~~~~~
晚饭时间,痛不欲生的人不再是慕云,而换成了初夏。
这姑娘终于明白眼前的三个男人是什么货色了,这几个家伙看起来貌似杰出青年。实际上一个个根本不知道脸皮为何物的混蛋。这些家伙居然都自称没谈过恋爱,更有甚者,比如某个姓笑地,竟然自称处男,哭着喊着要初夏帮忙介绍一个女朋友。
在他们眼里,初夏那个瑜伽会所,肯定花姑娘大把大把地,此时不把握机会更待何时?
强忍住了拿筷子戳这几个牲口的冲动,初夏被软磨硬泡的没办法了。总算含糊地答应了几人的要求……至于何时兑现。她想,那是另外一回事儿了。能拖就拖,等个一年半载的再说。
哪知道见初夏点头后,慕云马上很是嗨皮道:“嫂子,你太仗义了。啥也别说了,明天下午我就去你们会馆逛逛……”
听到这话,初夏有点发懵。
没想到思远在慕云发话之后,马上接口道:“明天下午?那多晚啊,不如明天上午就去吧?”
听到这话,初夏有点想哭。
这时候笑愚表现了自己身为妇女之友体贴的一面,他很是为初夏着想,厚道地说:“你们俩畜生,就这么唐突地跑过去,多影响嫂子工作啊!我看不如这样吧,嫂子,你现在就打电话叫你几个单身地美女朋友出来玩玩吧,没事儿,有慕云请客……”
这话前半句让初夏很是感激笑愚。但听到后面半句,初夏很想立刻昏迷过去。
无比赞赏地看了笑愚一眼,慕云和思远同时道:“对对对,这主意好,马上打电话吧……”
聪健傻愣愣地坐在旁边,这种时候,他还真不知道该帮谁才好。
突然站了起来,无比利索地收拾着碗筷,嘴里呐呐道:“等下再说,我先去洗碗……
说着,逃命般地向厨房跑去了。
这么做换来的结果就是大家死死地盯着聪健,慕云说:“聪健。你老婆不讲究啊,居然想给我们开空头支票!”
聪健郁闷异常。嘿嘿笑了笑,突然也站了起来,然后说了一句很没男子气概的话:“我帮我老婆洗碗去……”
剩下三个老爷们儿面面相觑,不知道该干嘛才好了。笑愚脸上突然流露出一抹羡慕的神采,喃喃道:“你们瞧,多幸福啊,妇唱夫随的,连下厨房也一起……
思远接口道:“是啊。我多少年没跟一女地下过厨房了……”
这时候慕云骂道:“得了,你们俩发什么骚啊,自己去找一家庭主妇不就行了吗?”
笑愚苦笑:“家庭主妇真有你说的那么容易,那这世上就没光棍儿。”
这话换来的是几人脸上同时黯然一片,纷纷抽着烟,沉默不语,也不知道都在想什么。有时候你会发现,找一个肯和你上床的女人不是很难。但要找一个真心诚意肯嫁给你的女人那就太难了。
闲着也是闲着,思远突然问:“这么多年过去了,大家想法也该不一样了吧。都说说,你们现在想找一什么样地老婆?”
慕云笑道:“不是说了吗?我就找一温柔体贴的。偶尔我出轨她不会跟我玩儿命的,那就差不多了……”
思远看着笑愚:“笑愚,你呢?”
笑愚仔细想了想,说:“说实话吧,哥们儿有点矛盾。有时候我在想。要找不到自己想要地那个人,还不如不找……有时候又想,哪天他**惹急了就随便找一个凑合得了……怎么说呢,反正我现在不是很确定。估计还得过两年才能定性吧……
然后二人看着思远,笑愚问:“你呢?”
思远突然笑得很猥琐:“我就比你们俩要实际多了,兄弟我是现实主义者……最好哪天能勾搭一个患了绝症的风骚富婆。然后结婚没几天,她挂了,财产归我了。就这么简单……”
“日,禽兽!”慕云骂了一句。
“禽兽不如!”笑愚跟着骂了一句。
“连禽兽不如的东西都还不如!”聪健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厨房溜出来了,也跟着凑热闹。
思远显得很无辜:“这很禽兽吗?我,偶像剧里不都这么演的么?哥们儿只是说心底话而已。至于吗?”
几人都不说话了,每个男人都明白,要找一个可以做老婆的女人,哪有那么容易……时候,不能实现理想,那么。现实一点也未尝不是好事。
不知道怎么地,笑愚心情好像突然之间滋润起来了,他拍着聪健道:“走,聪健,陪我出去买包烟……”
慕云很纳闷儿,问:“我这不是还有一条吗,干嘛出去买?”
“我不爱抽你那烟行不行?”笑愚厉害哄哄地撂下这话,拉着聪健就往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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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门,聪健平静道:“问吧,想问什么尽管问。”
笑愚装傻充愣道:“问什么?”
聪健:“日,你还玩这套……不就想问今夕的事儿吗,尽管开口吧!”
笑愚笑了笑:“嘿,这都被你看出来了。既然你这么有诚意,那我就问了哈?”
聪健:“……得这么贱,说正题。”
“很好,我就欣赏你的直接。”笑愚赞了一句,酝酿来酝酿去,他问了一个很有深度的问题:“今夕……呃,就你看见那像今夕地人,他比以前高了还是矮了?”
聪健虎目圆睁,骂道:“你傻*啊,会有人越长越矮的吗?”
笑愚一愣,转念一想,自己问这问题确实很傻*。于是他挠了挠头发,讪笑着接着问:“那你说,她胖了还是瘦了?”
聪健:“不说过了吗,跟以前差不多吧。”
笑愚:“长发还是短发?“
聪健:“算长的吧,和致远以前的长发差不多……”
笑愚:“染过没有?”
聪健:“他就一直那样……日,我说你问这些干嘛呀?”
笑愚:“日,我要知道我干嘛问这些,那我还问你干嘛?”
聪健被暗这话给绕地有点头晕,无奈道:“得。那你继续。”
笑愚想了想,问:“你见她笑没,还能看到小虎牙不?”
聪健摇头:“没见她笑过……”
笑愚心一沉,突然深吸了一口气,问:“你看仔细没,她右边耳垂有颗很小的朱砂痣,你瞧见没有?”
聪健无语了,然后难得地幽默了一把:“你觉得隔着十几二十公尺的地方,我能看得那么清楚吗,那得需要多厉害的目力呀?兄弟啊,我叫聪健,不叫铁掌水上飘裘千仞……”
看着满脸失望的笑愚,聪健纳闷儿道:“咦,不太对劲儿啊,以前我又不是没见过今夕,她耳朵上没朱砂痣吧?”
笑愚含糊地笑了笑:“我就随便一扯,你别那么当真……”
聪健一把抓住笑愚肩膀:“不对,瞧你小子这贼样,肯定有问题。说实话吧,以前我就一直觉得你跟今夕的事儿有点蹊跷……今儿你跟我说实话,是不是还有别的什么东西瞒着我?”
“哪有,你想太多了。”笑愚辩解道。
聪健忽然一拍脑门儿:“想起来了,就几年前吧,有次慕云说,他在街上见到今夕了,可是当时我跟你还有今夕明明在一起玩儿……当时我一直认为要么慕云在瞎扯要么看错人了,打败现在我不这么想,你老实跟我说,是不是有两个今夕?”
笑愚身子颤了颤,然后嘴角扯出一个弧线:“靠,你想象力真他娘地丰富!”
聪健大手一用力,喝道:“少他**贫,你小子一蹲下我就知道你要拉屎撒尿,甭瞎扯了,今儿给我坦白交代!”
笑愚很坚挺:“打死我也不说!”
聪健:“那好,我就先打死你再说!”
笑愚马上放弃了立场:“别介啊,大家都文化人,至于吗?”
聪健:“那你说清楚!”
笑愚突然很正经地盯着聪健,语气也严肃起来:“这事儿很扯淡,说实话吧,我现在都还没完全搞清楚……你容我缓一缓,以后等我想明白了,再说给你听行不?”
聪健松开了手,不说话了。但他记得很清楚,刚才这一秒,他从笑愚眼里看到了抹不去地隐痛。
笑愚也没说话,凭着聪健刚才的描述,他开始在脑子里玩儿命地拼凑着今夕如今的模样。但在半晌之后,笑愚很悲哀地发现,自己突然记不起今夕的样子……
萧四住在“听雨轩”。
没有雨可听,只有听雪,听六角形的精灵在风中摇曳、最后飘落在大地上悄无声息的声音――既然悄无声息,哪来的声音?
别人听不到,萧四能,因为他除了听雪,几乎没有什么事情可做。
他来“怡和钱庄”已经几天了。
几天的时间里他与外界完全隔绝。
一走出门,马上会有人从暗处闪出、客客气气地提醒他:“请止步。”
这些人未必能留住他,可他是来谈判的,不是来打架的,况且这里是“怡和钱庄”,不是暴风城,没有人能够轻易地走出去。
这次胡老板让他一个人来这里代表暴风城谈判,这是胡老板对他极大的信任,作为全权代表,萧四感到是一种莫大的荣誉,同时也深感肩上所担负的重大责任。
成大事者,必临事而惧,好谋以成。用四个字来形容他此刻的心情,就是“如履薄冰”。
谈得好、和;谈得不好,则战。而无论是和是战,都必将深刻影响“怡和钱庄”和暴风城的未来,都必将深刻影响东部大陆将来的格局。
无数人的生命、无数人的鲜血、无数家庭的完整,全在于此次谈判的结果。
萧四不能不谨慎、不能不小心翼翼。
关于怡大总管的资料,萧四收集得不少,他要面对的首先是这个老狐狸一样狡猾可怕的谈判对手。
第一局,应当是打成了平手。
萧四以突然的出现给了对方一个难堪、一个措手不及、一个下马威;怡大总管则以不理不睬,还了一个脸色。
谈判是一种技巧。
双方都在这一来一往中暗暗地揣摸对手的底牌。
它需要狐狸的狡猾、骆驼的耐力、黄牛的坚韧、群狼的战略。甚至还需要一点点猛虎的凶猛、老鹰居高临下的气势以及疯狗的无赖。
脸上还要有一副扮猪吃象的傻态。
所谓大智若愚的人,大概就是这个样子。
萧四知道不会等太久――他不会听太久的雪――外面的形势不会给怡大总管太多的时间。
良好的心理素质、准确的判断能力是成功的前提。
他的判断一向非常准:在他今天听到第十一万七千二百八十五片雪花落地的时候,钱庄来人通知他,下午怡大总管要亲自带他去见一个人。
一个可以决定未来的人。
※※※
致远在宅院的几天里,发现了两个非常奇怪的现象。
一是整个有前庭有后园、三重的巨大宅院里,有丫环、几个老妈子、几个园丁、几个杂役、几个马伕、还有两个名厨,一个大夫,但是竟然没有一个护院。
“松居”的孤本珍籍;“兵冢”里的名器;“品苑”的古玩珍奇,这些都是非常值钱的东西,需要好好警卫的。
其中的任何一件如果让外界知道了的话,都会引起东部大陆上的轩然大*,都会引起无数人的觊觎,甚至招来杀身之祸。
怀壁其罪的道理,致远还是明白的。
二是以松少爷的排场、身家、环境,应当是一个很有地位的人。
有次致远和春兰闲聊中,谈到了杨州的松花糕,晚上的点心里,竟真的出现了正宗的、还有些温热的“秦淮楼”大师傅做的松花糕。
还有一天,致远视察后园西侧的马厩,里面养着数十匹良马,当时无意中说起:“据闻西域的汉血宝马是马中之龙,要是这里能有一匹就好了”。第二天下午,一个马伕竟真的牵了一匹汉血宝马,笑mimi地请致远试骑。
可这样一个人,在重病一场、大病初愈的时候,竟然没有一个人来探望,没有一个外人来关心,这正常吗?
这显然很不正常。
宅院的大门一直紧闭,既没有人来,也没见院里的人出去。
“秦淮楼”的松花羔、西域的汉血宝马是怎么送进来的?每天的山珍海味、日常开销又是怎么维持的?
他们为什么不出院?难道就这样在这里颐养终生、老死残喘?他们不知道外面的花花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人生很有趣?
一切都是谜。
有两次致远想出去,纯都会露出一种恐惧神色,死死的抓住他哀求:“为了盼儿、为了这个家,千万不要出去。”并一再说:“你答应了我的呀。”
外面难道有魔鬼?
无论外面有什么,致远都决心在适当的时机走出去。
他虽然失去了“天涯”剑,可是他并没有失去勇气。
倒退回去十年,在他刚出东部大陆动不动就爱热血冲动、拨剑相向的时候,他一定会“剑在人在、剑无人亡”。幸好以他近二十的年纪,多年的生活沉淀,致远坚信的是“剑不在手、剑在心中”
是的,只要你心中有剑、心中有勇、心中有爱,何必非要整天剑不离手、手中舞剑?
剑本铁器、剑本无性。
关键是用剑的人。
※※※
怡养财,男性,五十三岁,未婚娶,独居。
怡和钱庄大管事。
十三岁入钱庄,做过杂役、点银、算计、组长、小管事、中管事,熬了三十年,才熬到今天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仅次于庄主邹锋这样的地位。
整个钱庄界对他的评价是:谨慎、仔细、冷静,就象他的名字一样,善于理财,是一个不可多得的钱庄奇才。
据东部大陆传言,怡养财并不会武功,没有人见过他出手――至少活人没有见过,灵隐寺的高僧空大师却认为怡养财是目前东部大陆上轻功、暗器最好的十个人之一。
这是萧四收集的怡大总管的个人资料,写在一张卡片上,现正在他手里慢慢燃烧,渐渐化为灰烬。
萧四中午吃了小半只鸡、二两牛肉,一碗人参汤,一小碗米饭,没有沾一滴酒。
他一向吃得不多,这已是尽最大努力能吃得下的东西了――谈判往往是夜以继日、旷日持久的事,谁知道这一轮谈判会谈多久――他需要保持足够的精力。
萧四饭后小睡了片刻。
销毁资料,整理礼品,换了一件暖和的崭新裘皮大衣,他喜欢新的东西,新衣让他觉得精神换发、神采飞扬。他身上穿的衣服,无论式样和质料都很高贵。
锦衣夜行可不是他的性格。
能享受有时候他会尽情地享受。
然后他独自静静地坐在“听雨轩”的雅居里,静静地等待“怡和钱庄”礼宾人员到来。
※※※
同一时刻。
怡养财正在他的书屋里慢慢放下关于萧四的资料。
在书屋在第二个架子上,第三层第五十七小格中,放的就是萧四的资料和丹青。
萧四,男,二十九岁,已婚娶。
妻古氏,一女三岁。
出身门派不详,术法为“修罗手”。
暴风城坐的是第四的位子,主要负责日常事务和外事。
怡大总管通过东部大陆上的朋友以及钱庄里见过萧四的客户等多方反馈的信息,觉得这个人有三大值得关注的地方:一、术法。
关于掌,江湖上铁砂掌、降龙十八掌、“暗然**掌”等一直是最高的境界,女人练武也就是“九阴白骨爪”之类的爪,从来没有叫“手”的,萧四的练的称为“修罗手”,并以此名扬天下,它特殊而卓越的地方在哪里?
二、才干。
东部大陆上公认,以萧四的才干和贡献,早就可以坐上第二的位置,他却一直非常安于目前的地位。一个没有野心而又有头脑的人,一个年仅二十九岁的年青人,假以时日,到怡大总管这把年纪的时候,他该处在什么位置上?
二、弱点好色、揽权、贪财、滥酒、无节、失礼,这些弱点似乎与萧四无关,他的爱好是什么?他的弱点是什么?
一个人如果从一个小伙计做起,熬了三十年,才熬出头,那么他的诸多习惯都很难改变。比如,怡大总管就比较喜欢“旧”。
旧的东西让他觉得很熟悉、很塌实。
怡大总管穿着一件半旧藏青棉衣,走出居所去“听雨轩”迎接萧四。也许节约惯了,这件半旧藏青棉衣虽已穿了几年,他仍舍不得丢。
在去的路上,他一直在为这三个问题所困扰,他希望,通过与萧四接触,能回答清楚这三个问题。
只要能回答清楚这三个关健疑问,他就能找到对付萧四的方法。
他就能在这次谈判中为“怡和钱庄”争得更多的利益。
眼见为实。
不见不知道,一见吓一跳。
尽管有很多的心理准备,尽管见过很多的大场面,萧四在礼宾人员陪同下走出“听雨轩”的时候,眼前所见也不禁让他为之动容。
一驾由三十二匹清一色白马拉牵、象条船一样巨大的八轮蓝色马车,在七十二位白衣骑士的拱卫下,静静地停在“听雨轩”门前新辅的红地毯前。
清一色的白马、清一色的白衣骑士。
那辆马车实在太大太豪华,几乎占据了半条街,没有三十二匹健马休想拉动。
怡大总管就站在红地毯中间,一张老脸微笑着,努力装出一副热情似火的样子,迎接萧四。
身处两大敌对阵营,萧四也从没有见过怡大总管,更没有见过怡大总管的笑容,不过,他第一印象还是觉得怡大总管不笑可能更自然。
当主人也有当主人的难处。
即使心里恨不得一口把你呑掉,面子上也要象个主人的样子――只是他们的眼神完全不一样――眼睛是心灵的窗户。
两人目光相对,闪出一片寒冷的火花,与周围盛大的欢迎场景完全不一致。
――他们的眼里都象有根针。
※※※
“请,”
怡养财客客气气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请上马车。”
马车里很宽敞,很舒适,装饰高雅。几幅名家字画、几件精美的古玩、几个红色的小灯笼,一榻、一桌、一几、一香炉。
更绝的是还有一个小小的舞台每一寸地方都被利用得很好,显然都经过精心的设计除了萧四和怡养财外,两个奉荼的白衣童子,还有四个绝色佳人在舞台上轻歌曼舞,演的是仿东周列国时期齐国歌舞《梦回春秋》。
怡养财半眯着眼,斜坐在锦塌上,老气横秋地靠在正中的茶几后面,静静地近距离地观察萧四。
萧四坐得很直,很正规。他是那种任何时候都非常重视礼节、形象的人。
马车慢慢地移动,缓缓加快,非常平稳,在里面甚至感觉不到丝毫的抖动。
他们要去见一个人。
一个能够决定谈判结果的人。
这个人一定是庄主邹锋――除了他还有谁会有如此大的排场、如此大的手笔、如此大的气魄?除了他又有谁能决定“怡和钱庄”的未来?
萧四对自己的判断一向很有信心。
只是他知道这一去就是壮士一去兮不复返。
※※※
表面看来,暴风城和怡和钱庄一来一往打成了平手。
双方损伤都很大。
萧四和胡老板却知道时间越久,暴风城会越困难,越可能输――在东部大陆上输的结果是什么,大家都很明白。
――那不仅仅是暴风城一百零八家赌场、十三家ji院能不能开下去的生死攸关的大事,而且是他们还能不能活下去,能不能生存的问题。
东部大陆上的血雨腥风萧四也见得不少了。
暴风城号称“赌镇”,赌是它的命脉,也是它的软肋。这毕竟不是一门光彩的行业,更是一门容易让人眼红容易得罪人的行业。
总有些输了钱的赌徒会怨恨。
“怡和钱庄”则完全不同,他们放款是帮人农耕、纺纱、水利、建屋、修城,虽然有少数人还不了款,但绝大多数人还是受到了扶持、按期还了款。
即使是少数还不了款的,也不至于象赌输了的赌徒动轨被缷手断脚――单这一点,想毁暴风城的人一定会远比想毁“怡和钱庄”的人多得多。
他们做事谨慎,人脉很广,广结善缘。
更重要的是,作为东部大陆最大的钱庄,“怡和钱庄”有远比暴风城雄厚的资金。
有钱能使鬼推磨。
何况他们背后还有富商巨贾、官府显贵。
※※※
萧四来之前,曾问过胡老板自己该如何做。
胡老板眼神复杂地看了他很久,只说了四个字:“相机行事。”
这四个字让萧四想了很久。
暴风城要想彻底打败“怡和钱庄”就一定要冒险、走偏门、出险招,败中求胜,险中求生。
他想到了胡老板对自己的知遇之恩,想到了暴风城的处境,想到了“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的豫让刺赵襄子无恤,“士为知己者死”的聂政刺韩国丞相侠累,“视刺万乘之君,若刺褐夫”的专诸刺吴王僚。
想到胡老板欲言又止的眼神,他知道胡老板不忍心把话讲得太明,有些话胡老板也不忍心说出来。人与人之间是讲感情的,跟了胡老板那么久,他们几乎情同父子。
“相机行事”就是要他找机会去做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一个人会成为怎样的一个人,在于他的选择。但最难的一种是生死的选择。在生死之间,有许多人选择了死,这说明世界上必然会有比生命更宝贵、更值得珍惜的东西。
萧四只认一理:知恩图报,并且以死相报!
一入东部大陆,没有回头。
他决心效先辈的行为,在适当的时机去完成这一壮举。
“天涯”剑不仅仅是送给邹锋的礼物,更是要他命的利器!
※※※
“怡和钱庄”很大,它所在的城市更大。
这是一个古老繁华的城市,曾是六朝的古都。
马车走了很久,出了“怡和钱庄”,出了城,到了郊外。
郊外的路本来不好走,这条路却修得很直很宽,路两旁还植着整齐的、郁郁葱葱、四季常青、桂着冰凌的松树,远处还有些可爱的梅花鹿在雪地里跳跃。
萧四没有心思去看四个绝色佳人的轻歌曼舞,也没有心思去看郊外的美景,甚至没有心思去看怡大总管嘴角那一丝不易察觉的不怀好意的奸笑。
他在想见面的环境、邹锋会有多少侍卫,他该如何把握机会、如何出手。邹锋是东部大陆上著名的巨头,单想见他一面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更何况行刺。
随着马车稳稳地前行,时光静静地流逝,萧四的心情越来越紧张,**越来越强烈。
萧四有个很怪的习惯――每到要做一件重要的事情之前,**总是特别强烈。每次做完之后,他总要和妻子尽情地享受、尽情地放松。
现在他只能耐心地等待。
※※※
马车终于在一座白墙黑瓦的宅院面前停了下来。
※※※
“松少爷、少奶奶,有客人来了。”
冬梅和春兰两个贴身丫环慌慌张张跑进来报告有访客的时候,致远和纯正在瞹室里悱恻缠绵。
致远非常痴迷于与纯做*,纯对他的诱惑实在太大。
纯时时找理由拒绝他,可越是拒绝,致远越冲动。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越是不容易得到的东西,越是想得到。
如果不是有特别重要的事情,冬梅和春兰也不至于在这种节骨眼上来打扰他们。眼前所见,弄得这两个情窦初开的小丫环也满脸通红。
弄得致远和纯也是手忙脚乱。
尴尬之余,致远是又惊又喜,他就怕没有人来。
※※※
访客就是怡养财大总管和萧四。
宅院四周松树环绕,透着一种威严、肃杀的气氛。
松林里人影闪动,不知有多少护卫潜伏其中,如果不是怡养财大总管亲自带萧四来,恐怕他在松林边上就被人截住了。
他也许连宅院都无法靠近。
进得院来,院里非常宁静、平和,根本没有外面那种浓浓杀气,完全是里外两重天。让萧四感到很奇怪的是,竟没有看到一个保镖、一个护院、一个警卫。
这一发现让他心里砰砰直跳。
一切是不是太顺利了一点?邹锋胆子敢这么大?
他们在客厅坐了很久,主人才出来。致远大白天穿衣服浪费了不少时间。
有两个人没有想到:萧四没想到这里的主人根本不是钱庄庄主邹锋,而是一个三十四、五岁左右的中年人。致远也没有想到又见到了怡大总管,这个阴魂不散的对手。
“属下参见松少爷。”
怡大总管看见小秋,显得非常尊敬,根本是一副属下对主人的神态趋前请安。
致远也是一个演戏的天才,反应够快:“免了,这位朋友是……”
“这位是暴风城来的客人萧四先生。”怡养财为双方做了介绍:“这是我们二庄主邹松先生。”
被介绍两人都吃了一惊,致远惊的是自己有这么高的身份,萧四却是眼前一亮。
“怡和钱庄”和暴风城不一样。它是显赫世家,经历了很多代了。到邹锋父亲那一代,只有两个儿子:一是长子邹锋,二是少子邹松。
邹锋与邹松两人年龄相差很大,邹松是老庄主晚年得子,自然有些偏爱。
问题就出在这偏爱上,邹老庄主曾经有段时期想打破世袭罔替、长子继位的传承,让少子邹松继承庄主之位。
当时,老庄主已经看出了邹锋心狠手辣、野心太大。
后来虽因宗族反对等种种原因作罢,但却从此埋下了兄弟失和的种子。
随着邹锋羽翼渐丰,老庄主担心自己百年之后兄弟反目、同室操弋、相煎何急。于是,临终前留下“兄终弟及”的遗训,指望能够平衡双方愿望,实现权力的平稳移交。
“兄终弟及”的意思就是在邹锋死后,庄主一位直接传给少子邹松。
可这世界上有几个人不想把权力留给自己子女,而传给兄弟的?
于是,老庄主百年之后,一向人气很旺、风流倜傥的松少爷很快就从众人的视线里消失了。
东部大陆上再也没有听到过有关松少爷的任何消息。
※※※
萧四意想不到的是,在这种地方这样的情况之下见面了――他很可能无意中找到了瓦解“怡和钱庄”的关健所在。
祸起萧墙是他最愿意看到的事情。
他就怕对手团结一致。
468:做点什么好呢
468:做点什么好呢
468:做点什么好呢
“松少爷。”怡养财说明了来意:“庄主让你全权负责与暴风城的谈判。”
“我?让我负责?”
“是的。”
致远淡淡一笑:“你们不怕我把怡和钱庄给卖了?”
“松少爷要卖那也是二庄主的家事,属下希望二庄主能够卖个好价钱,”怡养财皮笑肉不笑地说:“庄主还让我带句话。”
“什么话?”
“庄主说,打虎莫如亲兄弟,上阵还需父子兵,他相信你一定会谈得很成功。”
“哈,他现在想起我这兄弟来了。”关于邹氏兄弟的事,致远也曾有耳闻。
“属下恳请松少爷以大局为重。”
致远摆摆手:“好吧,我答应就是了。”――其实他心里早就答应了,他就怕没事可做。只有深入对手内部,在与对手不断的互动中,他才有可能找到朱珍,找到“针”,最终弄清楚是谁把他弄成这模样。
他是该杀了这个人还是该感谢这个人?
朱珍呢?这几天与纯在一起,他是不是把她忘记了?
※※※
昨天,在“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时候,致远就已经知道所谓的松少爷,其实是被软禁在这宅院里的。
冬日的黄昏总是黑的特别早。
这个时候正是要开始吃晚饭之前,一个人比较松懈的时候。
昨天致远就选择了这个时间,在没有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悄悄地跃过了宅院的围墙――他一定要看看外面倒底是什么样子,他一定要弄清楚自己的处境。
宅院的围墙很高,致远用一种叫“壁虎术”的独门术法,几乎悄无声息地跃过了宅院的围墙。
围墙下是一条护院河。
眼看就要坠入河中,致远正要改变姿态,河心忽然从四周扩散,水里冒出一股水柱,冲天而起,水柱中夹着一道寒光!
河的对岸是一片松林,树木枝头挂着的长长的冰凌忽然一阵巨烈的颤动,无数的冰凌从树枝脱落,象箭一样射向致远。
松林里人影闪动,林子里、雪地之下到底潜伏着多少人?
致远用一种非常独特的姿势在水柱上轻轻一点,人立刻象壁虎一样倒贴回墙,再象弹弓一样弹上墙头――就这一瞬间,他的裤腿已被水柱中的剑锋划破。
他一上墙头就安全了。
水回落,松林里也立刻恢复了平静。
对方显然根本没有追击的意思。如果不是水面渐渐消散的涟漪,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只要不出去就是安全的。
站在墙头,致远大冷的天也惊出了一身冷汗。他终于体会到了什么是龙潭虎穴、什么是卧虎藏龙、什么是铜墙铁壁。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每次想出去时,纯表情是那么的恐惧。
――他根本出不去!
※※※
萧四带着两个绣龙绣凤的黄色锦锻包着的包袱。
一个短而宽,一个长而窄,这是他准备送给庄主邹锋的礼物。
长而窄的包袱包着的就是致远的“天涯”剑。它再一次与致远近在咫尺。
古人云:“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又云:“君子之交淡如水。”好象远方来的朋友在一起喝水都很高兴。
萧四不一样,他此次代表的是暴风城,是一个实体组织,礼物是万万不能少的。单是选择这两件礼物。他就煞费苦心,花了不少心思。
送礼也是一门学问。
它既要表现出暴风城的实力,也要能体现“怡和钱庄”的身份。
幸好萧四准备了两件礼物,使他不至于在松少爷面前失礼――他当然要送二庄主一件礼物作见面礼。
萧四慢慢打开短而宽的那个包袱,打开绣着龙凤的锦锻,里面居然还有一个小一点的包袱,再开,又有一个更小的包袱。
一层又一层,足足有五层。
是什么东西这样宝贵?
最后见到的竟只是一个小小的木匣,木匣里放着一张小小的纸条。
“这可不是一张普通的纸条。”看着致远和怡养财疑惑的眼神,萧四耐心地作了解释:“晋文公重耳在逃亡六国的途中,一天在楚国经过一家ji院时,寡人有疾。也就是长期的流亡生活,长期没有女人,想招J,可又没钱。”
“于是,事后就给了受幸的那位据说两年没开过张的、又老又丑的ji女一张写有欠一钱银子的字条,作为嫖资,许诺日后兑付。”
“后来,重耳当上了晋国国君,励精图治。成为春秋五霸之一。这个老ji女竟真的找到了晋文公重耳,重耳也竟然实现了自己的承诺,兑付了一钱银子。”
“据考证,这是纪元以前,古代最早的银票。”
这当然是一张对于钱庄界来说意义非凡的字条,本来是准备送给庄主邹锋的礼物之一――萧四就把它作为礼物送给了二庄主松少爷。
来而无往,非礼也,致远当然也要代表所谓的松少爷回赠一份礼物。
送什么好呢?
“松居”的孤本珍籍;“兵冢”里的名器;“品苑”的古玩珍奇,样样都是精品,可那一样适合送给萧四呢?
一般回礼,至少要等同甚至高于对方的礼品,以示平等和尊重。
致远想了想,暂时告退,到“品苑”拿了一把夜壶和一张草席,又在后花园里随便找了六块比较干净的小石头。
回到客厅,怡大总管和萧四正在鉴赏那张纪元以前最早的银票,不时发出由衷的赞叹之声。
致远就将那把夜壶和那张草席,作为回赠送给了萧四。
“这可不是一般的夜壶和草席,”看着萧四和怡养财一脸的不解,轮到致远费一翻口舌了:“你们见过女人用夜壶没有?”
“没有”
“夜壶是不是只有男人才能用?”
“是的”
“这把夜壶不一样,它是吴王夫差与西施春风一度之后,用过的一把夜壶。最绝的是,据当时的史书记载,西施也用了这把夜壶小解。”
“至于如何小解的,现在学术界都还没有研究出来。”
“所以这把夜壶绝对没有赝品。”
“所以这绝对是当今独一无二的极品古董、价值连城。”
致远又问:“你们见过在草席上作画吗?”
“没有。”萧四和怡养财面面相觑:“不要说见,连听都没听说过。”
致远道:“这一张字画是越王钩践卧薪尝胆之际,在草席上的信手涂鸦。它最大的特点是它所使用的颜料。”
致远指着草席上的多处斑斑点点:“这是越王钩践用**射在草席上作的画,旁边还有他的亲笔题字‘卧精尝胆’四个字,后来他能够报仇复国。多亏了这种‘卧精尝胆’的精神。”
“由于这幅画的颜料用了越王钩践的种子,使它具备了高贵的皇室血统,并且为后人研究越王家世、血缘、性功能等提供了极其宝贵的、第一手的原始资料,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能够收藏到这幅草席字画真的很不容易。”
萧四还有一点疑问:“为什么越王钩践一定要用那种东西作画呢?”
“很简单啊,因为西施啊,”致远手一摊:“自古红颜多祸水,越王钩践当然不会心甘情愿把西施这样的绝色美女送给吴王夫差享受。他早就垂涎于西施的美貌,不然,为何一复国,范彝马上带着西施逃跑呢?”
“越王钩践为什么要卧薪?为什么要尝胆?那是他一想到西施正在吴王面前投怀送抱,就会欲念高涨,只好又卧薪又尝胆来控制自己。试问,他不用那种东西作画,又会用什么东西作画呢?”
萧四连声称是,表示今天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本来,这礼物已经足够了,可致远为了表示“怡和钱庄”的盛情,还准备代表钱庄送一份礼物给暴风城的胡老板,并请萧四转交。
什么样的礼物能配得上胡老板的地位?
就是致远在后花园里随便找到的六块比较干净的小石头。
萧四和怡养财真的怔住了,他们也算是见多识广的人,对于鉴赏古玩珍奇、书法字画都有较高的心得造诣。
――他们实在看不出这几块小石头有何特别。
――他们实在不明白这几块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小石头怎会配得上以“怡和钱庄”身份送给胡老板的礼物。
※※※
致远问:“二位会下象棋吗?”
“当然。”
“知道象棋为什么有楚界吗?”
两人点点头。他们对历史的上著名的掌故了然于胸。
“这六块小石头就与历史上著名的楚汉相争有关。”
致远这次用较多的时间解释:“秦朝末年赋役繁重,刑政苛暴、百姓民不聊生。秦二世元年,陈胜、吴广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为口号在大泽乡揭竿而起,反抗暴秦。”
“刘邦、项羽乘机起事,后来成为最有实力争天下的英雄,形成楚汉相争的局面。”
“双方长期相持不下,公元前二零三年,项王乃与汉王刘邦决定以赌来中分天下,楚汉两国协议以鸿沟为界,也就是荥阳东南之运河,鸿沟以西为汉。以东为楚,互不侵犯。”
“这六块小石头就是当时划分楚界的赌具。”
“赌的方法很简单,就是赌点子,由项羽猜三次刘邦手里有多少块小石头,只要猜中一次就为胜。”
致远又问:“二位猜猜,项羽猜刘邦手里有多少块小石头?”
萧四说:“我想是二和五。”
怡养财说:“应是六,比较符合项羽的霸气。”
致远击掌道:“确实项羽猜的三次分别是二、五、六,可他猜错了。”
两人忙问:“倒底刘邦手里有多少块小石头?”
致远笑道:“刘邦手里其实根本没有小石头。”
“他以无胜有,出奇制胜,迫项羽退兵,并放回曾被扣为人质的父母妻子之后,刘邦再起兵,用四面楚歌之计瓦解楚军军心,最后项羽走投无路,自觉无颜见江东父老,只好自刎于乌江。刘邦终于一统江山,开创汉室基业。”
“暴风城号称‘赌城’,还有什么比这六块小石头更重要的赌具呢?还有什么比这更符合胡老板身份的礼物呢?”
二人叹服:“难怪古人云:刘项原来不读书!”
萧四忙代表胡老板表示感谢。
※※※
“哈哈哈,笑死人啦。”
就在三人惺惺相惜,你推我让的时候,传来一阵银玲般清脆的笑声,屏风后面转出两个白衣骑士来,其中一人更是笑得娇姿乱颤,上气不接下气,直喊肚子笑疼了。另一人只是含情脉脉地望着她,好象已经痴了。
这两人就是琴和余七。
※※※
琴这段时间的心情本来并不好。
自从知道那位叫“秦恒”的年轻人就是致远,她的心情一直就没有好过。她总觉得致远的死她负有间接的责任。
如果她没有一时玩皮,在烤红薯里放泻药,弄得致远上吐下泻,然后和致远一起喝了很多又苦又涩又烈的酒,弄得致远更虚弱,也许致远不会死。
以致远的实力,至少他还有可能杀出一条血路。
每个少女都会有梦想,都会有偶像,象致远这样出名的人当然很容易进入少女的情怀。有一段时间,琴梦想中,非常希望自己以后的男朋友象传说中的致远一样。仗剑天涯行,饮尽恶人血,成为一名万人仰羡的侠士。
那一定很风光。
可是她曾经的偶像却间接地在她手里碎裂了。你说她的心情能好吗?
琴是庄主邹锋唯一的女儿。
这件事让她觉得很窝心,因为理智告诉她,如果没有她父亲的授意,怡大总管是不敢在钱庄里对致远下手的。
怡大总管不过是她父亲的一条忠实的狗。
所以琴一心想做点事情出来,把他父亲好好气一下,最好气得哭笑不得,拿她没办法。
做什么好呢?
东部大陆——银月城
你……我开玩笑吧?”这是七七不久前话。
“是我听错了,还是你发疯了?”这是慕青不久前对笑愚说的话。
“我是不是应该恭喜你,终于浪子回头了?”这是初夏在电话里对笑愚说的话。
此时此刻,笑愚十分抑郁。
自从见过聪健的幸福生活之后,笑愚辗转反侧,开始思考一个很有深度也很有难度的问题:自己是不是应该常识诚心诚意地只爱一个人?
当他将心里的想法打电话告诉几个姑娘之后,换来的却是这样的答案。
笑愚只不过想进行一次自我救赎,而事实总是这么残酷。
原来对有些人来说,想做个好人也这么难。
但笑愚是个很有性格的人,就算别人反对,他也得坚持一把。不过现在唯一的问题是,该去找哪个姑娘真爱一次?
这个世界总是很扯淡的,在某一段时间,你会发现这个世界的美女都值得你去爱,如果她们愿意跟你勾搭在一起的话……而在某些时间内,你又会发现,这世界上已经没有只得你爱的人了。如果说得更深沉更装逼一点的话,有时候你甚至感觉自己已经不懂得爱情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
笑愚在想,如果自己年轻几岁的话,还可以丢硬币碰碰运气,赌赌人品,说不定能砸到一个中意的花姑娘……但是现在,这么做好像太扯淡了一点。
而更扯淡的是。笑愚发现自己实际上还算年轻,为什么会有如此老成的感叹?难道东部大陆上地传说是真的,一场刻骨铭心的爱情可以让人苍老十岁?
还好,笑愚算是个乐观的人,既然没找到目标,他准备先缓一缓……
走到客厅里,妖华正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看碟。最近几天妖华没事儿都在笑愚这里厮混,说明她很无聊。而这个无聊的人居然来找笑愚这个更无聊的人。说明她已经无聊到没谱了。
事实上,从影碟机旁边堆满的碟可以看出来,妖华的无聊程度已经到了一个临界点。
瞥了瞥电视屏幕,笑愚有点佩服妖华地勇气了,问:“又是基斯洛夫斯基,你看多少遍了?”
不得不承认,妖华很坚挺,在轮着看电影导演兼剧作家克日什托夫.基斯洛夫斯基的《蓝》、《白》、《红》三部曲。乐此不疲……笑愚就见她看过一次。
听到笑愚的话,妖华头也没抬道:“怎么,老娘乐意。不行啊?”
笑愚在旁边坐了下来,随口道:“当然行,没啥不行的,这混蛋的片子以前我也经常看,特别是《十诫》和《维罗尼卡的双重生命》……”
妖华突然扭过头,恶狠狠地盯着笑愚:“混蛋?你敢说斯基大叔是混蛋?”
笑愚倒是头一次听说有人把基斯洛夫斯基称为基斯大叔,不禁来了点兴趣,撇着嘴道:“你那斯基大叔不是混蛋是什么,不然他早期的作品怎么会被称作道德焦虑电影?”
妖华一怔。喃喃道:“你说的也有点道理……
所幸笑愚向来都对混蛋很感兴趣,笑着说:“不过我觉着这哥们儿很有才,曾经还为了逃避兵役故意暴饮暴食让自己增肥,这简直比咱们国家那年月为了不当兵故意宰掉自己手指地壮丁还要有才,哈哈……”
妖华好奇地看了笑愚一眼,她如今自然不会粗心地认为笑愚只是个卖**的小角色。在她眼里。这个家伙对电影的理解,未必比某些专业人士差劲。关于知名电影人的八卦,笑愚几乎每次都是信手拈来,好多都是妖华以前没听说过地。
想了想,妖华问:“你到底是喜欢这导演,还是不喜欢?”
这个问题问的很有水平,笑愚愣了几秒。女人看问题果然很简单,只要分清楚喜欢与不喜欢就行了……埋头想了想,笑愚道:“应该说,我很欣赏斯基大叔吧。他老人家的电影总让人不由自主地陷入思索中……他应该是世界上最会引发观众思索的导演,但是他很让别人思索,他自己好像也在思索。可见斯基大叔显得很矛盾徘徊——理想和现实,一个不能舍弃,一个不能逃避。”
妖华感觉自己心跳有点加速,都说男人专注的时候最帅气,现在笑愚那侃侃而谈的模样,看起来居然有点小帅,最起码……没有以前那么锉了。
当然,能让妖华心跳加速的最根本原因在于,她在这一年曾经许下过愿望,如果遇不到心中的唐僧,那么找一个能和自己有共同语言的能真正喜欢电影理解电影地人也不错……
可以想象,这一刻妖华是什么心情。
她突然很想和笑愚深入地讨论一下电影,只是心头冒出了这个想法后,整个人却突然变得拘谨起来,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了。
这样的语塞让妖华很郁闷,香蕉个吧啦的,好歹老娘也是一代女中豪杰,怎么突然就变得这么没用呢?
而笑愚此时何尝不郁闷呢,他忽然感觉自己的生活就跟斯基大叔的片子一样,理想和现实,一个不能舍弃,一个不能逃避……
摇了摇头,笑愚很快甩掉了心头的烦闷,这厮居然很有兴致地自言自语起来,接下来地话无意中拯救了不知道怎么开口的妖华:“不过说到真正的混蛋,斯基大叔肯定排不上号的……”
妖华松了一口气,问:“那你觉着最混蛋的是谁?”
笑愚很无语地看着妖华,好像在看一头母猪,鄙视道:“废话,当然是库布里克!!没听说全世界的影迷都称他为‘混蛋天才’么?我想,这世界上可能只有这个人会一边被骂一边被无数人喜欢,也只有这个人能做到只要在片子上打上他的名字,那么这部片子就绝对值得一看……
说到这里,笑愚表情有点闷骚:“嘿嘿,所以呢,哥们儿一直把他当偶像,证明我还是很有眼光的……”
妖华娇躯猛地一怔,讶然道:“不会吧?我也一直把他当偶像呢!”
笑愚看妖华的目光立刻就变了,就仿佛一个刘德华的歌迷遇到另一个华仔歌迷,总有很多共同语言,甚至相见恨晚。有些小白地,笑愚问:“丫头,说说,你最喜欢他哪部片子?”
妖华心底也升起了一种很奇怪地好像是惺惺相惜又好像是别的什么的诡异感觉,想了想,又摇头道:“太多了,像《发条橙》,《闪灵》,《全金属外壳》这些,都是经典呀……不过非要说最喜欢的话,应该是《奇爱博士》吧。第一次看完这电影,我才知道什么叫黑色幽默,就是让你笑炸了肺,然后用核弹把全人类崩个底朝天……现在再看那部片子,再去看现在网络上的这些恶搞影片,就会发觉现在这些人根本就上不了档次,还比不上几十年前的老库……”
笑愚表情很夸张:“不是吧?我最喜欢的也是这片子……不过我觉着没你说的那么夸张,那片子里全人类没死光的。最搞笑的应该是核弹要爆炸之前,博士向总统建议,应该搞精英计划,在地底可以防辐射的密室里留下一批壮男美女,要男少女多,然后由这批精英天天做*配种创造人类……这部片子最具讽刺性的地方,大概就在这里了……
说着说着,笑愚突然发现妖华沉默了,而且用很奇怪地眼神看着自己。这让笑愚很是惶恐,缩了缩问:“你这么看着我干嘛?”
出乎意料地,妖华俏脸上居然闪过一抹慌张,然后无所谓地笑着说:“没什么,有点感触……可惜呀,混蛋天才去了天堂,这些片子只能用来缅怀了。”
笑愚笑了笑:“也不用想的这么悲观,也不用想的这么悲观,其实江山代有才人出,慢慢等吧,总会有新的牛叉人物出现的……”
妖华突然凑近了身子,大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笑愚:“新的牛叉人物?会是你吗?”
牛叉人物?我?”笑愚一愣,表情诧异万分,他倒是精会这么看好自己。
妖华对笑愚的反应也有点意外,纳闷儿道:“哟,照这么说,你今儿还谦虚起来了?”
魏谢苦笑:“不是谦虚,是说事实,哥们儿就一小白而已。平时发点牢骚也就算了,你真要我进入演艺圈,那我就变成一菜鸟了……”
妖华认真地看了笑愚几秒,突然道:“老娘不这么想,我一直觉得你对电影有一种很敏锐的嗅觉,要真专心去做的话……指不定,会成为第N代导演的领
笑愚只觉得心脏微微地颤动了一下,电影……自己何尝没想过呢?可是,有时候理想与现实的察觉总是那么大。
这一刻,他又烦闷地想起了斯基大叔显。理想和现实,一个不能舍弃,一个不能逃避,人生总是如此的诡异。
**地笑了笑,笑愚露出一个十分猥琐的表情:“你是说,拍**么?和谁拍啊,我跟你俩人拍?”
“香蕉你个吧啦的~~!”妖华一腿踹在笑愚的膝盖上,双手叉腰,气呼呼道:“算了,不跟你扯了,老娘好不容易跟你谈谈人生理想,你太伤害我了……”
“我伤害你?是你伤害我吧?”笑愚惨号着,痛不欲生地抱着膝盖。心里琢磨着一个很有深度的问题:这他**到底是谁伤害谁呀?
看着笑愚龇牙咧嘴的样子,妖华笑得不行了,终于感觉自己扬眉吐气了一回,早知道就每天踹笑愚一顿了。当然。这只是个想法,妖华可不敢保证再踹一脚笑愚会不会突然发飙,然后将她扑倒,再暴力夺取她的贞C……
想到这个关键问题,妖华突然有点小紧张。发现自己在紧张后,她就更紧张了,同时很纳闷儿:自己为什么突然想这么龌龊地事情?
更奇怪的是,妖华又在想:如果那姓笑的突然霸王硬上弓。那自己能反抗吗?
笑愚哪里知道妖华心头的想法,如果他能得知这一切,估计乐得牙都歪了。出来混的‘过来人’都知道,一般某位姑娘在思考自己能不能反抗的时候,那她基本上就不打算反抗了……
遗憾的是,笑愚对一切恍若未闻,很憋闷道:“你笑吧,小心嘴巴抽筋了。到时候变成一歪嘴丑婆娘,看谁敢要你~~!”
妖华气结,恨恨道:“算你狠,就算老娘毁容了。难道还不能到少林寺当尼姑去?靠,说不定还能泡个帅哥小和尚呢,气死你,哇哈哈哈……
笑愚无语了,每次听到妖华嚷嚷着要去少林寺当尼姑,他就情不自禁地为那座传说中从来不接待女客的千年古刹担忧。
好不容易看到笑愚语塞,妖华感觉自己终于赢了一把,于是她阴险地见好就收,问道:“说说。库布里克之后地牛叉人物,你觉得是谁?”
“还用说吗,当然是昆汀.塔伦蒂诺,难道你不这么认为?”笑愚想都没想就回答着,然后忽然觉得自己有点犯贱,好像一谈到有关电影的东西。自己就把什么都忘了。
妖华又是一怔:“你也喜欢昆汀同学?”
笑愚厉害哄哄道:“那是,想当初,俺也算他的忠实粉丝……年虽然说斯皮尔伯格靠《辛德勒的名单》拿下了奥斯卡,但我觉着最经典的应该是两部根本就没获得奥斯卡提名的片子,一部是吕克贝松的《这个杀手不太冷》,另一部就是昆汀同学的《低俗小说》……”
妖华突然有种想和笑愚握手地冲动,激动道:“笑总,你说的太正确了,我也这么想的。老娘最喜欢的就是《落水狗》和《低俗小说》啦……认为自从《低俗小说》之后,昆汀同学就江郎才尽了。但我觉着这个人始终很有才,95年地《疯狂终结者》,9年的《危险关系》,都很不错。03到04年的《杀死比尔》1和2虽然有点诡异,但对喜欢昆汀同学的影迷来说,依然认为这是好片子……”
笑愚笑道:“我只是对昆式风格很着迷,问世间谁能把一个几乎没多少情节,没多少场景的故事拍得精彩绝伦?除了昆汀同学估计就没有其他人了……这都是我喜欢的风格,哈哈~~~”
说完这话,笑愚突然有点发懵。在这一刻,他隐隐意识到,自己这一生似乎无形中受到了某些人的影响。而这所谓的某些人,应该就是库布里克和昆汀同学等等传奇人
节,也没什么主线明朗的故事,但却能让他乐此不疲。
笑愚一直认为,一个风骚的作者,应该能把平淡如水的生活写得像做*一样精彩刺激,这才叫真正的厉害。尽管,实际上很多读者一看这类题材,要么直接败退要么就破口大骂……
妖华突然有一种预感,或者说一种错觉,她感到自己找到了人生知己了,恨不得买一瓶二锅头来一次千杯少什么地……望着笑愚,那张俏脸上居然有了一丝感伤,妖华黯然道:“可惜啊,昆汀同学似乎要淡出了,仅仅在去年的《罪恶之城》中他挂了一个特邀导演的招牌,咱们这些粉丝可能再也看不到他的新作了……”
当然,如果拉拉知道07年昆汀同学会在《刑房:死亡证据》参与演出的话,估计就不会这么想了。遗憾的是,未来总是无法预知的。
笑愚头一次,开始用另外一种眼光看待妖华。他觉得这姑娘很怪,骨子里好像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悲观,这或许和她从前的经历有关。
这时候笑总开始大胆的猜测,也许这种悲观最根本地来源就源自妖华的家庭。根据笑愚多年来的经验心得,很多女孩子都喜欢把父母亲人挂在嘴边,但妖华从来没提起过她的家人,这其中肯定有什么猫腻。
不过既然妖华不提这些,笑愚也不会傻到主动去触霉头,一切就顺其自然得了。
但同时,笑愚又产生了一种好奇,一种迫不及待地心理让他很想去探寻个究竟。这个想法产生后,笑愚突然觉得很惶恐……无论男人还是女人,当一个人突然想去研究一个异性的时候,往往会越陷越深,最后无法自拔。
笑愚很清楚这一点,所以他抑郁了。
在此之后的0.01秒,笑愚又开始鄙视自己。到底从什么时候起,自己都不敢尝试敞开心扉去和一位姑娘深入地接触了?
寻求真爱,自我救赎。这说起来很容易,但如果连放开一切大胆追求的勇气都没有,又谈什么狗屁救赎?
笑愚突然不明白,是什么让这个世界的成年人都裹上了一层又一层的伪装……在内。
妖华下意识地挪开了身子,与笑愚保持了一定的距离。她不明白笑愚为什么突然沉默,而且还有意无意地用一种很专注但又不怎么**的目光看着自己。只是很奇怪,被这样的眼神注视,妖华突然有一种很不自在,甚至脸红心跳想要逃跑的感觉。
这时候笑愚却露出了一个有点勉强的笑容,老气横秋道:“丫头啊,看开一点就好了。退一万步讲,昆汀同学,不也后继有人了吗?”
妖华一愣:“后继有人,谁呀?”
笑愚:“盖.里奇,不都说他是昆汀同学的传人么?”
妖华恍然大悟:“就拍《两杆老烟枪》的那个?呵呵,你还真别说,那哥们儿也很逗……”
笑愚呐呐道:“是啊,都说盖老大和昆汀同学一样,都是一部成名作品后就很难再超越自我了,后面拍的偷抢拐骗、左轮枪什么的成绩都不是很理想。不过我觉着呢,一个人能让观众永远记得他的一部片子,这就足够了。”
妖华沉默了,她有些意外地在想,笑愚这是在安慰她么?
仔细看了笑愚几眼,妖华怎么看也不觉得笑愚有这样的好心肠,所以为了防止自己做出背叛唐僧继而红杏出墙的举措,她明智地或者说很不明智地选择了逃避,打着哈哈道:“好啦,不说了,老娘要去上班啦。师父,您就在家里赶新的6月艺术**系列吧,不这一期的主打叫《独立日》,对吧?加油,我看好你哟……”
说完,妖华扭着妖娆的小蛮腰,迈着风骚的步伐走了出去。
娘西皮,这算是在故意勾引老子吗?注视着那性感惹火的背影,笑愚兽血沸腾,咬牙切齿地恨恨暗骂道。
这个时候,笑愚盘算着,自己好像又好几天没有和美女发生诸如男上女下九浅一深的关系了,热血不由沸腾得更厉害。
伫立在空荡荡的房子里,笑愚很龌龊地仰天长叹:“上帝啊,请赐俺一个美女生殖器吧~~!”话音一落,咚咚咚,敲门声突然响起。
突如其来的敲门声让笑愚很是兴奋,按照以往经验的有七成概率是女人。现在笑愚考虑的问题是,来者究竟是谁呢?
琢磨来琢磨去,最大的可能性应该是傲珊。难道说,这小妮子又忘了带钥匙?
一幻想起和傲珊缠绵情景,笑愚就冲动的直接勃起。
娘西皮,热血啊,太热血了!笑总狠狠地在心里自我批评了一下,居然忘了去开门,当务之急,他觉得应该去洗把脸,让自己清醒一下。
可是越洗,脑子里那股**却更强烈。没办法,谁叫他在敲门声响起之前就已经兽血沸腾了呢?
低下头,笑愚猥琐地拉开了裤子,看了看斗志昂扬的‘笑小小’,随后破口大骂道:“没出息的东西,你给老子争气点儿行不行?连妞都没出现呢,你这么急干嘛?”
这时候的笑愚觉得很悲哀,没想到自己纵横***界这么多年,居然还有这种光靠想了想就冲动得不行的时候……这和十几岁的热血小处男就什么分别呢?
众所周知,笑愚是个很乐观的人。很快他有转念一想,莫非自己有做万年老处男的潜质,那岂不是永远金枪不倒了?
想到这里,笑总心情的滋润。
就在这时候,电话响了,慕青那甜腻腻的声音响起:“师父,你到底在不在家呀?”
笑愚:“在啊,怎么了?”
469:谁是英雄
469:谁是英雄
469:谁是英雄
慕娇嗔道:“那怎么还不开门呀?”
笑愚就算智商等于猪。现在也知道敲门的是谁了,马上撒了一个美丽的谎言:“啊。不好意思,刚在上厕所……,我马上开门,马上开门。”
此时此刻,笑愚十分地尴尬,今天也不知道怎么了,那位‘笑小小’兄弟老是跟笑愚过不去,兀自威风八面地挺立着。这让笑愚十分抑郁。明明他心底想要冲淡这股子**,但‘笑小小’偏偏不如他的意,反而越来越雄姿英发了,只差谈笑间橹灰飞烟灭。
将一手伸进了裤兜里,强自将那不听话地小笑按住,笑愚表情十分压抑地打开了门。
然后,和很多yin贼心目中幻想的香艳情节那样,笑愚怔住了。
慕青今天显然是刻意打扮了一番。还上了淡蓝色的眼影,看起来地妖娆妩媚,很勾引人犯罪。这也就算了,偏偏她居然就只穿了一个时下很流行的粉红色小肚兜。除了胸口的要害,其他地方完全暴露无遗,玉骨冰肌。诱惑万千,让人看一眼就几欲喷血。
笑愚这时候心里那个感慨呀,原来慕青穿肚兜,其魅力绝不逊色于初夏,实在是……太勾人了!
这还不算完,最重要的是。慕青的超短裙下面,穿着让笑愚更加心动的东西……笑愚一直搞不清楚这东西地名称,想来应该叫做七分黑色裤袜,就今年很流行的那种,从裙子里延伸到膝盖位置,犹若蕾丝。看起来相当地诱人。
就在这一刻,笑愚明显地感觉到,小笑的斗志更加昂扬了,居然开始抗议般地抬头顶装着笑愚的手,似乎想要挣扎着探出头来……
日啊,你倒是给点面子行不行?笑愚差点哭了,心里用悲痛欲绝的声音哀求着小笑同志。
哪知道他越是哀求,小笑就越是厉害,只差破衣而出了。
无奈之下,笑愚只能死死用手摁住要害。脸上那神情,看起来就好像便秘似的,凄惨无比。
慕青提着一袋子东西走了进来,望着笑愚,有些担忧道:“师父,你怎么啦?我听妖华说你前几天生病了,是不是身体还没好?”
你这身打扮,我能好起来么?笑愚心底那个崩溃啊。脸上强自挤出一个笑容,又无奈地撒了一个善意的谎言:“没事没事,早已经好了,今天可能吃坏了东西,肚子有点不舒服……”
哪知道慕青很紧张道:“那要不要吃点药啊,拉肚子很难受的~~!”
笑愚死地心都有了,连忙将计就计道:“嗯,你说的对,我已经吃过了,大概过一会儿就没事啦,别担心。”
“不对呀,我看你脸色也有问题,是不是感冒了呀?”慕青还是不放心,突然伸出玉手,在笑愚额头上摸了摸。
这样近距离的接触,嗅着慕青身上散发
那令人沉醉地淡淡幽香,笑愚差点就无法自持了。
在这种很让人崩溃的时间地点人物场合之下,笑愚实在找不到好办法了,只得盯着慕青手里的袋子,惊讶着转移话题道:“咦,你这袋子里装的什么啊?”
不得不说。笑愚运气不错,这个问题问的很有水平。慕青马上就忘了追问笑愚的‘病情’,露出甜美的微笑道:“就一些致远寄回来的工艺品啦,师父,这些都是我给你挑的哦,你看,这个木头做地烟灰缸,好看吧?”
“嗯,好看好看,很好看……”笑愚连连点头,差点就语无伦次了。
慕青还以为笑愚被自己感动的都不会说话了,心中顿时无比得意,同时又有点小甜蜜。在回来之前,她就已经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趁着……
有点羞赧地,慕青低声道:“师父,你出差的时候,给妖华带了礼物,怎么就没给我带呢?”
笑愚本来被慕青那娇羞的动人模样yin*地快要失去理智了,一听这话,立马就如蒙大赦,笑道:“有啊,只是忘记给你了,你等着,我去给你拿。”
说完,笑愚逃命般地奔进了卧室。
这时候笑愚无情地告诫自己,一定要趁着机会冷静冷静。好歹对方也是自己兄弟的女人,有些事儿万一做出格了,那就很难收场了。
我风流但我不下流。就算老子下流也不能让**乱流……笑愚心里默念了二十遍这个口号,就在他打算念第二十一遍的时候,慕青突然跟着他走进来了。
看着笑愚手里拿着的礼物,慕青尖叫起来:“哇,加菲猫耶~~~人家最喜欢这个了,笑愚,你是怎么知道我最想要这个礼物的?”
笑愚差点哭了,本来他很恨思远,居然帮忙带回来这么小白的礼物。现在他就更恨思远了,这个礼物带来的情感效应,再看慕青目前的反应……是逼老子犯错误吗?
哪知道慕青岂止是勾笑愚犯错误,简直就想引笑愚大大堕入无底的深渊。她使用了一招炉火纯青的小鸟依人,突然就热情地拥抱着笑愚,死死搂着他地脖子,那甜美的声音此刻很惹火:“师父,谢谢你哦,人家爱死你啦~~!”
人生啊,我啊,这是什么世道啊!?
笑愚心里乱七八糟地感慨着,还保持着自己的理智。不行,不行,做人要厚道,自家嫂子。千万别乱来……
但视野中慕青那光滑的完全裸露的后背,吹弹击破的肌肤,动人的体香,还有**接触的快感,特别是胸口那奇妙的摩擦,都已经深深地震颤着笑愚的触感神经……这时候笑愚在想:老天啊,你不是这么给兄弟我开玩笑的吧?哥们儿就祈祷来一个美女而已,你送谁也不能把慕青送上门呀,这让老子多为难啊?
没成想慕青这个感激的拥抱居然升级为抵死的缠绵了,愣是不肯松开笑愚,一双美目竟是已经媚眼如丝。声音也有点动情:“师父,我带我去找致远好不好?”
笑愚有点崩溃:“啊?这个……不是说了以后再说吗?”
慕青神色一黯,幽幽道:“可是已经过了这么久了,现在就是以后了呀……”
“呃……很复杂,以后我再慢慢跟你说。”笑愚哭丧着脸道。
“不管不管,我不管啦……”慕青突然撒娇,死死地缠着笑愚。在她的记忆里,当年她这样撒娇哭鼻子,笑愚总是拿她没办法,什么都依着她。
但这一次撒娇就撒出问题了,本来呢,之前两人虽然保持拥抱的姿势,但笑愚还是刻意地保持了一段距离,以防止出现尴尬的局面……而此番慕青这发飙的一纠缠,两人就连的很紧了。
感受到自己的小腹被一根异物顶住,慕青就算是母猪的近亲也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儿了,整个人顿时脸红耳赤,一张小脸都快滴出水来了。
而笑愚这时候在绝望地感叹:完了,完了,终于还是藏不住,彻底露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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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庄主邹锋亲自选派的,刚开始余七还有些不乐意,总觉得一个大男人整天跟在一个女孩子后面,很没有面子。那时候余七一心想的是到东部大陆上闯荡,一心想的是做惊天动地的大事,一心想的是挑战天下最著名的剑客。
那是每一个练剑的少年都有过的梦想。
后来相处久了,日久生情,余七眼里已经变得只有琴。什么东部大陆、什么钱庄、什么大事,在他的眼中还不如琴的一笑一颦。琴就是他的世界、就是他的全部。
余七也很后悔,他后悔的是没有找到机会与致远比剑。这个机会竟然与他擦肩而过,而且以后再也不会有了。
余七也不喜欢怡大总管的方法,那简直是不择手段,有违剑的精神和道义,他总觉得剑客之间应当一对一的公平决斗。怡大总管至少应当给他和致远一个这样的机会。
所以,当琴把一心想做点事情出来的想法告诉他,余七几乎想都没想就同意了。他当然唯琴马首是瞻,只要琴高兴。让他做牛做马都行。
做什么事情好呢?什么事情既可以让庄主邹锋气得吐血,又可以让怡大总管吃不了兜着走呢?
琴这个鬼机灵,眼珠子转了几下,居然想到了她的二叔松少爷。
许多世家豪门往往都有不足为外人道、见不得光的事情。她父亲与二叔松少爷之间同室操弋就是“怡和钱庄”最**最不愿外人知道的事情。琴也一直对这件事情有自己的看法,也一直对二叔充满了同情,认为父亲的做法太不顾手足亲情。
琴已经几年没有见过二叔松少爷了,父亲最忌讳人们提起这个名字。仿佛这个人在钱庄里从来没有出现过。
不过,人过留名、雁过留声,无论如何抹,也抹不去二叔在琴心中的痕迹。
从小,二叔在琴心中就是一个风流潇洒、仗义疏财的英雄。
※※※
其实,在琴和余七装成白衣骑士混入接送队伍的时候,怡大总管就知道了二人的身份。如果连这点都不知道,他怎么能混到今天的地位?“怡和钱庄”恐怕早就被抢光了。他没有及时点破,是因为他实在不想介入主人家庭的纠纷。
一个人首先就是要摆正自己的位置。
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他心里一直很清楚。
老庄主临终前在宗族长老和他面前留下的“兄终弟及”遗训,他也一直没有忘记。不过,他也有些奇怪,一向自视甚高、不苟言笑、往来无白丁的二庄主松少爷今天怎么变得这样幽默,居然拿几块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小石头去糊弄青龙镇名震天下的胡老板。
难道二庄主真的想把钱庄卖了?
怡大总管不好说明,只好嘿嘿嘿地在一旁干笑。
琴的笑容里伴着一脸惊喜,她也没想到几年不见,二叔变得这样好玩,仿佛换了一个人似的――只是她不知道,她的二叔现在本来就是另一个人。
“要不要我也送二位一点东西?”见到琴和余七这一对快乐的青春年少,致远也很高兴,他眨眨眼:“我还有一把古时周公用过的啖盂,要不要?”
二人连连摆手,琴的头摇得象泼郎鼓,娇笑道:“二叔的夜壶和啖盂留着自己用吧,你那些鬼东西,我才不要呢!”
“还有你那张劳什子的草席……”琴脸红了红,啐了一口。
众人都笑了。
致远有两个没想到,一是没想到这么快就见到了琴和余七,二是没想到琴居然是庄主邹锋的女儿,自己现在的身份还是她的二叔。
这个世界是不是太小了点?
大家相谈甚欢,致远吩咐下去,准备盛大晚宴,为萧四接风洗尘,并且要纯以夫人的名义一起出席。
这是他们第一次以夫妻的名义招待客人。
尽管在旁人眼里,他们毫无疑问是一对恩恩爱爱的夫妻,有一个可爱的儿子,一个完美的家庭,尽管他们已经有了夫妻之实,有了鱼水之欢,行了周公之礼,可是致远能够骗别人,却无法骗自己。
他最清楚自己是谁。
一个无论吹得多大的泡沬,总有破裂的时候;一个无论多么光怪陆离的梦,总有梦醒的时候。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
每次摸着纯的秀发、光洁如玉的肌肤,与纯漏*点**的时候,致远甚至还真的希望时光能停留,他无法抗拒纯**的诱惑,无法抑制青春的冲动。
他希望这个梦永远不要醒。
※※※
纯确实是一位贤淑能干的女主人,一切安排得井井有条。
晚宴设在后花园的六角凉亭里。
小桥流水、亭台楼阁、静皑的雪景、纷扬的雪花、暖暖的火炉、还有几只红红的灯笼,真有一种踏雪寻梅、扬春白雪、诗情画意的极致。
凉亭的六角挂有六幅竹帘,既可挡风,又可见外面的风景。
晚宴吃的是冬日最适合的又麻又辣又烫的火锅,温的酒是蜀境内的泸州老窖和山西的竹叶青,远远的还传来古筝悠扬的丝竹之音,既不高得打扰你的谈话,也不至于低得你听不清楚,真正是恰到好处、余音绕梁而不绝。
众人显然都非常满意。
谈判其实是人与人之间的勾通,谈判的环境和辩士尤其重要。
古时春秋战国时代就有大批学辩之士,成为当时辩士的杰出代表。孙子、张仪学于鬼谷,吴起学于曾子,甘茂学于史举,孟轲学于孔子之孙。苏秦师从过鬼谷,因为一部《阴符》成就雄才,这一帮才俊,各为其主,施展才学,上演了一幕幕流传至今的风云史话。
谈判是外交的一部分。外交是一门艺术,谈判就是利用这门艺术去实现最大的利益。外交无小事,于无声处、谈笑之间、杯筹交错、讨价还价,无不如此。
谈判也是相互利益的交换,也是一种相互的妥协。
其中的一方至少要让步――这往往是弱的一方。
如果双方各有实力、长期相持不下、势均力敌呢?或者,弱的一方并不是很弱,也有很强的实力呢?
――这时候的谈判就真正是一场艰巨的任务,就真正考验谈判双方人员的水平。
为达成协议,谈判双方就会营造气氛,表面上风花雪月、迎来送往,私下威逼利诱、金钱收买、美女勾引,无所不用其极。
致远无疑用的是非常正确的方法。
双方转入正题,席间,怡大总管与萧四交换了谈判文本,约定双方研究之后改日详谈。为了营造和谐的氛围,致远建议每人露一手绝活,大家开开眼界。
琴立刻高声叫好,她就唯恐天下不乱。
“我先给大家助助兴。”琴主动笑道:“跳段舞怎么样?”
在大家热烈鼓掌欢迎、轰然叫好中,琴脱下白色的长袍,露出里面原本穿的浅红的貂裘,显得英姿飒爽,妩媚中透着一种英气。
琴就从亭中翩翩起舞,慢慢地逐渐跳到亭外,月色中,衬着白色的雪景,和着远处传来的古筝悠扬的琴音,在小桥流水、亭台楼阁间时快时慢、忽疾忽缓,其舞姿妙曼、身影婆裟,看得众人是心旷神怡、悠然神往、目不转睛。
余七很激动,扬声道:“琴,一人独舞何趣?让我来给你伴舞吧。”
话毕,他迅速脱下和琴一样白色的长袍,露出里面的蓝色袍子,拨出随随便便挂在腰间的那把著名的剑――“电”,几个起落,飞跃到琴身旁,纵情舞剑。
余七的剑舞得水泄不通、轻灵迅捷、漏*点四溢。伴着琴的舞蹈,在白色的背景下,仿佛两只一红一蓝的蝴蝶,在纷扬的雪花中起舞。
就在众人如痴如醉,一个“好”字还没有叫出来,远处悠扬的古筝忽然一变,变得豪情飞扬、霸气十足。侧耳细听,原来变成了苏东坡著名的《念奴娇※;#8226;赤壁怀古》:“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乱石崩云,惊涛裂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遥想公谨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间如梦,一樽还酹江月。”^开始大家还没觉得有异,但随着古筝的声音越来越急,杀气越来越重,纯情不自禁掩住了双耳,冬梅、春兰等几个丫环、仆人早已昏倒在地。再看余七的剑、琴的舞也是越舞越急,仿佛被音乐里冥冥中的一种力量所控制,根本无法停下来。
――如果古筝不停止,他们也许永远也停不下来!
致远、萧四、怡养财全都变得一脸凝重,全力运功抵御。
萧四从怀里拿出一枝长箫,开始呜呜咽咽地吹起来,吹的却是张孝祥的《洞庭中秋》:“洞庭青草,近中秋,更无一点风色。玉鉴琼田三万顷,著我扁舟一叶。素月分煇、明河共影,表里倶澄澈。悠然心会,妙处难与君说。
“应念岭表经年,孤光自照、肝胆皆冰雪,短发箫骚襟袖冷,稳泛沧浪空阔。尽吸西江,细勘北斗,万象为宾客。扣舷独啸,不知今夕何夕。”
箫声豪气中更多的还有一点婉约柔情,渐渐抵消了筝的霸气,渐渐与其节拍相稳合,与筝声融合为一,渐渐越来越低,在吹到“素月分煇、明河共影,表里倶澄澈。”一句时,最终嘎然而止。
音乐一停止,余七和琴同时停止了舞动,跌坐在地。
再看纯,尽管掩住了双耳,还是几乎仰倒欲坠,小秋忙上前抚住,惊问:“夫人,你安排的是何人弹筝,如此厉害?”
少顷,纯喘息稍定,才道:“是林神医!”
※※※
余七挽着琴走进来,两人都是大汗淋淋,尤其是琴,几乎虚脱。
萧四与怡养财这边发功救醒了冬梅、春兰等几个丫环、仆人。
远处,月光下,一人从花园的湖面上如蜻蜓点水一般踏浪而至,鹤发鸡皮的林神医进来的时候,头上、衣服上还带着一身的雪花,一把有些破旧的古筝斜背在身后,飘然若仙。
林神医年纪很大,精神却很好,一双眼睛炯炯有神,让人几乎不敢仰视。他一进来,向致远和琴行了个礼,与琴慈祥地笑了笑,对其它人却是视若无睹,昂然而立。
直至看到萧四手里的长箫,他才一脸惊异,仿佛不相信眼前所见的**人竟是如此的年青。
“请,请坐,请入席。”致远边还礼边道:“刚好还有两份从暴风运来的新鲜毛肚还没动,听说特别适合烫火锅,老人家品尝一下。”
“松少爷,你是老朽的主人,在你面前老朽怎敢入座?”
“无妨,何必拘此俗礼?”
“好吧。恭敬不如从命”林神医手一挥,指着萧四道:“这位青年俊杰是……”
萧四站起来,拱手道:“前辈,在下暴风城萧四,请前辈多多指教。”
“怪不得,老朽这几年虽然未在东部大陆走动,却也是久闻你的大名了,年青有为、后生可畏啊。”
致远给林神医介绍了怡大总管。
怡大总管表情很不自然,林神医却是理也不理,鼻子里冷哼一声。
介绍到余七的时候,林神医才摆摆手:“啊,原来你是小七子,都长这么大了。”
最后介绍到琴,林神医的眼神显得很复杂,盯着琴看了一下,和蔼地点点头。
众人重新入座。
纯特别给琴和余七一人添了一碗鸡汤,又让冬梅等几人也吃一点东西补补身子、提提神、压压惊。
她确实是一个非常体贴的女主人。
※※※
“你这个老怪物。”琴指着林神医,气不打一处来:“刚才是你弹的古筝吗?”
“是的。”
“你想害死我吗?”
“老朽不敢。”
“你还有什么不敢的?”琴依然不依不饶。
“老朽绝对不会加害大小姐的。”林神医嘿嘿一笑,瞟了怡大总管一眼:“不过,如果有人想对主人不利的话,嘿嘿,老朽一定会让他不得好死。”
琴哼了一声,表情缓和了一些。
“其实你们不必自责。”林神医道:“你们跳舞、舞剑在前,老朽只不过以乐曲顺势引导,以二两拨千斤,水到渠成。如果你们事先静止的话,你们也不会那么容易被控制,也不会停不下来。”
“如果我们公平决斗呢?”余七忽然插话道:“你敢和我一战吗?”
林神医大笑:“哈哈哈,真是年少气盛啊。退回去三十年,老朽一定会与你大战三天三夜。”
他的眼神暗淡下来,仿佛有些伤感,长叹了一口气。
毕竟对方是个老者,与年老的人决斗,胜之不武。
“老朽在这里陪主人已经多年了,足不出院、步不过宅。”林神医表情变得说不出的萧索和苍凉,喃喃道:“什么东部大陆?什么功名?早已是过往云烟、镜中花月。”
“千古兴亡多少事,都付江水滚滚流。”
林神医忽然仰天长啸,声震云霄。他背上的古筝忽然冲天而起,象一把剑一样冲破凉亭的屋顶,在亭子顶上撞出一个大洞。
然后,林神医头上、身上的积雪纷纷抖动,一粒粒从大洞中直飞出去,有的急、有的缓,有的先发后至,有的后发先至,一粒粒打在半空中古筝的琴弦上。
筝声萧洒流畅,正是失传已久的古曲《平沙落雁》。紧接着,筝啸声中,林神医就从破洞中飞了出去,几个起落,从花园的湖上踏浪而去,筝随人移,映着湖面月下的倒影,踏月而逝。
筝音渐渐远去,终不可闻。
――这次的筝音没有任何异常。
稍顷,天上的雪花才从亭子顶上撞出的大洞中纷纷扬扬的落下来。
众人忍不住击节叫好。连一向城府很深的怡大总管也不禁露出一丝赞许。
那是一个尚术的时代,是一个崇尚英雄的时代,是一个积极进取的时代。“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英雄不问出身。”是那时的主旋律。所以那也是一个人才辈出、让人热血沸腾、让人向往的时代。
※※※
“值此风花雪月,大家雅兴正高之际。”这次纯提了一个建议:“我们不妨以刚才林神医所奏曲子为题,谈谈风月、谈谈英雄。”
“好啊,”萧四道:“昔日曹孟德、刘玄德二人青梅煮酒论英雄,今日我等火锅温酒雪中谈风月评天下,快哉!快哉!”
一碗鸡汤喝完,琴又变得生龙活虎――她毕竟很年青,她抢道:“我先说。”
在音乐上从小的严格训练,使她娓娓而谈:“古时的十大名曲:《高山流水》、《广陵散》、《平沙落雁》、《梅花三弄》、《十面埋伏》、《夕阳萧鼓》、《渔樵问答》、《胡笳十八拍》、《汉宫秋月》、《阳春白雪》。刚才林老先生所奏正是其中之《平沙落雁》。”
“《平沙雁落》乐谱最早刊于《古音正宗》琴谱集。通过时隐时现的雁鸣,描写雁群在空际盘旋顾盼的睛景。表现手法新颖、别致、流传甚广。”
“《天闻阁琴谱》中写道:‘盖取其秋高气爽,风静沙平,云程万里,天际飞鸣。借鸿鹄之远志。写逸士之心胸者也。’所以刚才林神医所奏此曲也是在抒发他的志向。”
琴的眼里有些泪光:“林老先生自愿陪二叔在这里呆了多年了,当年他也是名扬天下的英雄人物啊。”
※※※
自从听了英雄两个字了以后,余七的两眼就一直在放光,致远和纯四目相接,会心地笑了笑。
余七长期在琴身边,耳闻目睹,也有些基础,他当然要故作深沉,在琴面前表现一番,不过说出来的话却让大家无法理喻:“我觉得《胡笳十八拍》和《汉宫秋月》比较好。”
“‘胡笳’原来是北方少数民族的吹奏乐器,它音量宏大,用于军乐以壮声威。《胡笳十八拍》所反映的主题是著名的‘文姬归汉’。”
“《汉宫秋月》此曲一为筝曲;另一为二胡曲,筝曲演奏运用了吟、滑、按等诸多技巧,风格纯朴古雅;二胡曲则速度缓慢,用弓细腻多变,旋律经常出现短促的休止和顿音,音乐时断时续,表现了宫女哀怨、悲愁的情绪。”
纯笑道:“我怎么感觉以余七小弟这样的年纪,不应这么伤感啊,大概是为赋新词强说愁吧?”
众人莞尔。
是不是少年人总想显成熟?
※※※
纯又道:“我还是比较喜欢《梅花三弄》。”
“乐曲前半阕奏出了清幽、舒畅的泛音曲调,表现了梅花高洁、安详的静态;急促的后半阕,描写了梅花不屈的动态。前后两段在音色、曲调和节奏上然不同,有着鲜明的对比。同曲中泛音曲调在不同的徽位上重复了三次,所以称为”三弄”。”
“此曲系借物咏怀,借梅花的洁白、芬芳和耐寒等特征,来赞颂节操高尚的人。这也是我最喜欢的地方。”
大家这次一致赞同。
※※※
萧四也是与众不同,欣赏的居然是《广陵散》!
此言一出,怡养财立刻轻轻一震。
《广陵散》的题材源于古代的《聂政刺韩王曲》。该作品讲的是一个造剑工匠被韩王无辜杀害,他的儿子聂政为了报仇,以泥瓦匠身份混入韩宫,谋刺失败后,他逃入深山刻苦学琴,十年成绝技再度混入宫中,利用弹琴的机会刺死了韩王,实现了多年的愿望,自己也为此而壮烈牺牲。
萧四想干什么?
还是致远大笑道:“知音难寻,我们还是谈谈《高山流水》、《渔樵问答》、谈谈友情、谈谈情趣、谈谈生活、谈谈英雄吧。”
※※※
时势造英雄。
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英雄。每个时代对英雄的解读并不完全一致。
可是,也有些真正的英雄,即使跨越千年的时空,也依然是人们心中顶天立地、万人景仰的英雄豪杰,依然是一座壮丽的丰碑。
荆轲、豫让、聂政、专诸、要离、曹沫是侠义的英雄;苏秦、张仪、商鞅、萧何、张良、陈平是谋略的英雄;伍子胥、韩信、卫青、霍去病、赵云是战场的英雄,齐桓公公子小白,晋文公重耳和那个一鸣惊人的楚庄王、刘邦、项羽、秦皇汉武是天子中的英雄。
真是群雄灿烂、壮若星河。
大家从远古说到当今,从侠义说到谋略、从情场说到战场、从天下说到东部大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江湖代有人才出,一代新人换旧人,就如滚滚浪涛、一浪盖过一浪,一波推动一波。
最后,怡养财提了一个问题:“谁是当今真正的英雄?”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英雄。
萧四首先说:“‘演王’演绎。”
怡养财不以为然:“此人虽然独霸幽魂大陆边境,却进不能向海外拓展,退不能回大陆争雄,仅一演王!”
萧四又说:“那么,旱地逆风呢?”
“此人在旱地权柄着著,势力熏天。”怡大总管摇摇头:“可是他却飞扬跋扈、目中无人、树敌过多,丝毫不懂得谦恭低调、礼贤下士,以我看,此人垮台就是近期的事。”
萧四默然,他也有同感。
致远提了一个人:“血色领土的擎宇呢?”
听到这个名字,众人的脸上都浮现出一种尊敬。
“晚辈曾经多次聆听擎宇教诲。”这次是萧四来回答:“准确地说,空大师应当是个智者、圣贤。”
“擎宇上通天文,下晓地理,棋琴书画、诸子百家,无一不精。有经天纬地之才、普世救人之心。”
“我再说两个人。”致远道:“你们不好评价的两个人。”
“这两人就是暴风城的胡老板和钱庄的邹锋,当今的枭雄。”
“他们都有争霸天下的雄心,也有逐鹿东部大陆的实力。和,则两雄鼎立;战,则一山不容二虎,他们之间无论谁胜出,都必将入主东部大陆,称霸天下,将对未来格局产生重大的影响。”
“他们手下更是人才济济。”致远对着萧四和怡养财:“得你二人之其一,就几乎可得天下!”
“还有余七。”
“他虽然很年青,可他正直、勇敢,假以时日,一定会成为一位著名的侠士和剑客。”
“前不见古,后不见来者,让我们试目以待,让千秋功过,任后人评说。”
※※※
男人们谈完了,女人心中的英雄又是谁呢?
带着这个疑问,大家都不约而同把眼光看向纯和琴。
“我心中的一个英雄已经死了。”琴有些沉痛:“他间接地死在我的手里。”
“这人是谁?”
琴一字一顿:“他就是致远。”
致远之死早已传遍东部大陆,众人都有所耳闻。当然,最清楚事情来龙去脉的是怡大总管和致远两人――他们一是执行者、一是当事者。
作为当事者的致远听到这个名字脸上却没有任何表情,仿佛听到的是一个与他毫不相干的名字――多年的磨练,他的神经早已硬如铁石。
作为执行者的怡大总管也差不多,居然点点头承认:“致远确实算个英雄。”
琴盯着怡养财:“可你为什么要杀他?”
“杀致远的人并不是我。”怡养财解释道:“杀他的是东部大陆。”
“一入东部大陆,身不由已;一入东部大陆,便不能回头!”
余七忽然道:“你总该让我和他来一场公平的决斗。”
怡养财问:“你有可能胜致远吗?”
“这是作为一个剑客基本的原则。”余七坚定地说:“如果输了,我死而无憾。”
※※※
“其实,我最了解致远。”致远说:“我曾经与致远有多面之缘。”
“这个人并不象你们说的那么英雄、那么伟大。”
“他也是一个有血有肉、普普通通的人。”
致远温柔地看着纯:“他只不过一直在漂泊,一直在寻找自己所爱之人。”
※※※
“我老公,”
纯大方地走过来挽着致远,一脸幸福、自豪地说:“他就是我心中的英雄。”
二庄主松少爷当年也是东部大陆上著名的风云显赫的人物,善用刀,一把“不破楼兰终不还”威震东部大陆,在当时尚剑的时代异军突起、罕有对手。
众人羡慕的眼光中,致远此时也是百感交急,思绪万千。他感到与纯多相处一天,对纯的好感就胜似一天,对她的依恋就多上一天。
致远抚着纯的腰,发自内心地对大家说:“我妻子,我家人才是我心中真正的英雄!”
这一顿青梅煮酒论英雄,火锅温酒评天下,大家纵酒高歌、彻夜长谈,直至东方渐白,方才“家家扶得醉人归”、尽兴而回。
许多年以后,东部大陆上把这一晚称为“雪亭之夜”。
阴历十二月十一。
睛。
再过十多天就是春节了,街上到处都开始有了一些准备过年的气氛,家家户户都已经开始挂红着绿、张灯结彩,主妇们忙着准备年货、红烛、门神、福字、春联、香肠、火腿、腌菜、腊肉、鞭炮。当然少不了象征团团圆圆的汤圆、孩子们最喜欢的新衣和红包。
最冷的季节就要过去了,春天还会远吗?
470:听墙角
470:听墙角
470:听墙角
郊外。有一条河,江边“野渡无人舟自横”,江中仅有一舟、一翁、一钓,舟中一绿蚁醅酒、一红泥火炉。
“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在这旷野四寂、荒郊寒水,谁还有这样的闲情雅致?
沿着一条砂土小径,怡大总管慢慢地走到渡口,远远看见了江中静止的一叶小舟,一翁披蓑戴笠,正在静静地独自垂钓。
怡大总管解开渡口的横舟,慢慢地划了过去。到得近前,两舟并列。怡养财侧立舟上,一脸肃穆,一声不吭,大气也不敢出,难道是“怕得鱼惊不应人?”
钓翁并不能完全称之为翁,年纪并不是很大,五十多岁的样子,即使是坐着,也显得很高大雄壮,即使静止不动,也能感到身上浓浓的霸气。
这种气质并不是每个人都具备的。只有极少数长期手握权柄、掌控高位、果断英明的人才有可能具备的。
这个人就是“怡和钱庄”目前的当家主人邹锋。
邹锋已经垂钓了两个小时,一条鱼都未上钩。不是他不会钓鱼,而是他用了一种特别大的铁画银钩,是京城的“百钓斋”为他量身定制的,鱼钩实在太大,用的诱饵竟是一条小鱼!
邹锋特别喜欢“大”,他的钱庄规模很大、钱庄的建筑很大、他的马车很大、他的铁画银钩很大、甚至他的人、他的心也很大!
“我的心里只有天下!”
这是邹锋的名言。
傲珊回到温馨小屋之后,原本打算看看电视。可是刚一坐在客厅沙发上,就听到笑愚房间里传来了有些漏*点燃烧的声音。
略带惊愕地看了看窗外,现在虽然说夕阳西下了,但天还没有黑,难道说笑愚居然白日宣yin?傲珊满脑子的问号,心里却突然莫名其妙地泛起了涟漪。
隐隐听到了笑愚和某个女子传来的声音,傲珊突然连耳根都红了,那种很奇怪的冲动越来越强烈……于是,她悄悄地,静静地,默默地,偷偷地,蹑手蹑脚地,潜伏到了笑愚卧室门口。
从以上的情形可以看得出来,傲珊这丫头不仅想要偷听一些东西,她甚至还想偷看一些东西。
在傲珊的生命中,有一个只有她自己知道,绝对不能告诉别人,说出来简直有些惊天动地的秘密。也可以说,这是一个极度难以启齿的怪癖抑或嗜好。
有权威人士说。一个人生命中的某些特质,会潜伏很久,有时候甚至一二十年都不会被发现。而在某个特地的时刻,这个特质会突然爆发出来,然后一发不可收拾。举个典型的例子说,有人活了二十年,都不知道自己有同性恋趋向,随后突然在某一天发生了某些事情,再然后……
对傲珊来说,自己的这个嗜好真的有点下流并且龌龊,她常常在反思,自己到底是不是一坏女孩儿?可惜一直没有答案。这个秘密一直藏在她心底。连慕青她都没有说,因为不知道该怎么说起。
而就在一年之前,傲珊从来都不知道自己的这个怪癣,直到搬进了这个房子,直到某个晚上突然听到了一些不该听到地声音之后,她才突然发现了自己的问题所在。那就是,她喜欢‘听墙角’~~!
顾名思义,所谓听墙角。就是说隔壁的男女在做某些事情的时候,你偷偷蹲在人家门口去偷听……这个解释太简单了,而有些东西之所以变得很复杂。就因为它的本质很简单。
其实这个世界向来很简单,复杂的是人。
在一分钟以前,傲珊很难抉择。
听,还是不听?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但一分钟以后的现在,傲珊已经做出了决定。实际上她早就贴在笑愚门口了。不仅能清晰地听到笑愚和慕青说话,偶尔她甚至还勇敢地探出头,偷窥一下房间里地情形。
此时此刻,和所有听墙角爱好者一样。傲珊痛并快乐着,刺激又惶恐中,兴奋并担忧着。
而这次傲珊心底有些失望,因为她没有听到想听的东西。回想起来,还是前几次的经历比较刺激。
就在一年前的某一个深夜,傲珊砍游戏砍着砍着觉得很无聊,那一天晚上她无聊。于是乎她打算去客厅看看午夜场的电视剧,然后。她听到了很刺激的声音。
那一晚,刚好是笑愚和七七在‘现场表演’。而且,那正是笑愚和七七如胶似漆的年月,一场龙虎斗打的惊天动地,傲珊甚至不用去笑愚地房门口,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就在那一夜。傲珊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彻底的改变了。也就在那一夜,傲珊生平第一次,用……用双手自己安慰了自己。
在之后的很长地一段时间内,傲珊都处在惊惶和不安中,拼命地想要抛开这些东西,可是耳朵里里却总有那晚的奇怪声音响起,让她觉得羞耻而又有种莫名其妙地亢奋。
就在傲珊认为这就事情已经过去的那天晚上,老天爷很不给面子,那一夜笑愚又带了一姑娘回家……一开始,傲珊是想忍住的。但最后还是没忍住。
这是她的第二次听墙角经历。
有了前两次。第三次就很正常了,第四次简直就习惯了,第五次几乎是轻车熟路,第六次基本算得上是专业人士了……如果到了第七次而没被发现,恭喜你,你已经算得上是墙角高手了。
很明显,如今的傲珊已经算得上高手高手高高手了。那妖娆的步伐,鬼魅的身姿,冷静的气息,暧昧地眼神,敏锐的听觉,还有那穿着短裙蹲
不经意间露出小内裤的性感迷人造型,都已经深深地~!
因为,从偷听了笑愚第N次办事的那天晚上起,傲珊就已经成功晋级为宗师级人物了!
在这一刻,成功偷听而没被发现的傲珊觉得,自己就是那传说中出墙的红杏……该说是屹立在墙角,任由暴风雪摧残毅然不倒地腊梅。
有诗为证: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
—
遥知不足雪,为有暗香来。
~~~~~
笑愚不是神,也不是什么异能术法吓死人的变态,他甚至连一夜七次郎都不算。大家都知道,和你我一样。笑愚只是一个普通人。
一个普通人当然不知道傲珊会在附近听墙角,而且还听了那么多次。
事实上,如果笑愚知道的话,他多半会和傲珊深入地探讨交流一下,指不定能将墙角偷听术发扬广大。如果再结合四日神功,说不准还能创出一门震惊东部大陆的绝学……因为,在多年前的某个时间段内,笑愚也是一墙角爱好者,曾经也做过一些狗屁倒灶的事情。至于细节究竟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此时此刻,被慕青死死搂住的笑愚很是迷惑。看着慕青后背那雪白的肌肤似乎因为动情而泛出鲜嫰的粉红色。笑愚就更加迷惑了。
他恨不得学着琼瑶阿姨书中的女主角那样捂着胸口,仰天长叹:“天呐,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噢,我好迷惑~~!”
慕青也很迷惑,被笑愚地凶器顶着,她明显地察觉到自己的心跳加速了好几个节拍。现在该怎么办?自己不过想笑愚帮忙而已,哪有这么快就直接帮忙上床?这就好比路过打酱油和做俯卧撑的被拉去做当事人,实在太令人惶恐了。
由此可见,慕青的心地是单纯的,无邪得有点可爱。
笑愚一咬牙,豁出去了,他有些挣扎地,想从慕青的怀抱中解脱出来。正所谓君子好色取之有道,笑愚觉得自己现在不应该占慕青的便宜。
“慕青,别这样,多不好啊……”笑愚一边挣扎一边说着。
门口‘旁听’的傲珊很惊讶,没想到这样的话会从笑愚嘴里冒出来。她突然想去自己当初非礼笑愚的时候,笑愚好像也反抗过……于是乎傲珊也跟着迷茫了,莫非,笑愚骨子里真是个厚道的人?甚至,他就是传说中那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活着的雷锋?
言归正传,笑愚的反抗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这样的抗争反而激起了慕青的逆反心理,一咬贝齿,慕青也豁出去了。这一刻,慕青心底冒出一个很拉风的决定:反正迟早要那啥的,不如先下手为强,直接把生米煮成熟饭,到时候笑愚想不帮忙都不行!
当然,一般来说,‘生米煮成熟饭’这招传说级的必杀技都是男人专用的。此番被慕青这样的可爱姑娘使出来,难免有点惊世骇俗。这就好比峨嵋派的花姑娘突然使出了少林寺的大力金刚掌,总是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死死搂住了笑愚的脖子。慕青奋力送出了香吻。
凭良心说,笑愚心底是很想拒绝的。可是那淡淡的清香,还有多年来的经验和身体的反应告诉他,这是慕青,于是他忍住了……这一刻,他想:不如过几分钟再拒绝吧,做人要厚道,就坚持几分钟而已。
哪知道一声惊世骇俗地尖叫突然从外面传来,二人同时尴尬地定睛一看,不知道为什么,傲珊很狼狈地摔倒在了笑愚房门口,一张俏脸红的像是猴屁股一样。
与此同时,另一声惊呼也传来。刚刚打开门,一身风尘仆仆的妖华迷惑地望着傲珊,一时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出突然,但魏大大很是松了一口气。完全没有被撞尬,他总算是逃离了慕青的魔掌,走过去很纳闷儿地问傲珊:“哟,你这是干嘛呢?怎么摔我门口?小妞,不会是在偷窥我吧?”
笑愚这话本来是句没什么营养的玩笑话,但听在傲珊耳朵里,却不亚于五雷轰顶。
可以负责任地说,傲珊现在百分之百地连咬舌自尽的心都有了。不过出于心中那万分之一的侥幸,她豁出去了,喃喃道:“蟑螂,有蟑螂……
被撞破好事的慕青本来早已面红耳赤,现在总算是缓了过来。听到傲珊的话,她完全表示了同情和理解,看得出来,慕青遇到蟑螂她很怕很怕啦~~~
笑愚本来恍然大悟地点了点头,哪知道突然又想起了什么,他很狐疑地说了一句绝对打击傲珊自尊的话:“怪了,小珊珊,你以前不是不怕螂吗?”
俗话说,男人骗美女很难,但美女骗男人就很容易。
总而言之,傲珊现在撒下一个美丽的谎言,她竟然喧宾夺主,有些委屈,又有些咬牙切齿道:“我没说怕呀?就追杀这该死的小强,害人家摔了一交……
听到这话,笑愚脑子里马上就浮现出傲珊挥着菜刀追杀蟑螂然后不慎摔倒的画面。对于傲珊表现出来的勇气,以及坚毅果敢阴险狠毒等优良素质,笑愚给予了极大的肯定,很是欣赏这个与众不同的妞。
于是,笑愚问道:“小强呢。在哪儿呢?”
听到这些这么打破沙锅问到底,凭良心说,傲珊无数次想用撩阴腿踢晕他。但在这做贼心虚的情形之下,她只得装作漫不经心道:“你问我,我问谁呀,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说着,傲珊转身就走。
笑愚觉着现在要继续呆在卧室里,指不定慕青又会春心荡漾。所以为了安全起见。他也跟着走了出去。
然后,笑愚看见了妖华。
就在一瞬间,笑愚不知道怎么地,突然有了眼前一亮地感觉。一般来说,这样的感觉只有在第一次邂逅时才会有,笑愚和妖华都认识两月多了,居然还会有这样的感觉,实在是太不科学了~~!
仔细地观察以及深思。笑愚终于发现,今天的妖华身上突然多了一样东西。这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应该属于精神气质的一种。
以往的妖华总是显得那么恬静,温柔。善良,大方。但是今天,她身上多了一样类似于超凡脱俗的气质,这样地气质一般只会在短时间内出现,却总令人印象深刻。
笑愚心里很惊讶,莫非妖华已经渡劫成功,快要飞升了?
这个说法虽然有点夸张,但还是勉强可取的。不过笑愚很快又暗暗摇头,心里有了一种抽自己嘴巴的冲动。他想。老子是不是跟思远那厮混的太久,连自己都变成神棍了?
紧接着,笑愚心里猛地冒出一种不详的预感。今天的妖华,在某些方面,似乎是回光返照了。就像很多人在某件重大事情上狠下决心后,整个人会突然之间表现出一种或洒脱或无畏或勇敢的气质……眼前的妖华。应该就属于这种情况。
笑愚隐隐觉得,她这样地状态让自己很不适应。
这时候妖华望着发呆的笑愚,在他面前挥了挥手,问:“你干嘛呢?傻盯着我做什么?”
“嘿嘿,看到美女你,难道还不准俺多看几眼啊?”笑愚随口道。
女人总是喜欢听恭维的话,美女尤甚,尽管妖华为人比较低调,但这话听在心里还是很爽的,不由娇嗔道:“讨厌。那你以前怎么不天天盯着人家看?”
笑愚脱口而出:“因为你今儿比以前漂亮啊……别这么看着我,我不是说你以前不漂亮。我地意思是,你以前很漂亮,但今天更漂亮,?”
妖华脸上刚展现出一点小甜蜜,慕青突然跑了出来。原本想和笑愚说什么,但看到妖华后,慕青全忘了自己要说的话,呆呆地和妖华面面相觑。
这一刻,妖华脸上的小甜蜜完全没有了。这个挨千刀的笑总,居然又藏了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小姑娘在
虽说妖华并不太爱去理会笑愚的风流韵事。但这种类似于撞破奸情的场面,依旧让她心里有个疙瘩。俏脸上的超凡脱俗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淡淡地幽怨,那温柔的美眸中,甚至流露出了一种是可忍孰不可忍。
此时此刻,妖华的心情是复杂的,也是悲凉的。
最让她郁闷的是,每次笑愚带回来地女人,虽然不一定比她漂亮,但也不一定比她逊色。所以,妖华抑郁,连找一点心理平衡都不行。
这样的心理很容易理解,打个简单的比方说,你曾经的女朋友如果找了一个比你锉很多的男人,你会觉得很有优越感,认为自己肯定是她交往的最棒的男人了,倍儿有面子。可是万一你那分手的女朋友以后找的哥们儿个个都比你出色,那样会让你很郁闷,感觉自己很失败,甚至会认为自己是天下第一锉男。
妖华虽然没有自卑到认为自己是天下第一锉女,但心里肯定是不好受的。但这个女人偏偏心地又太善良,虽然心中无限痛苦,却从来没表现出来,默默地一个人承受着。
在大约1.329秒钟之后,妖华突然悲哀地想:自己是不是老了?
还不到二十几岁地她,在娇媚动人充满青春活力的慕青面前,竟是突然生出一种苍老无力的感觉。这样的感觉让人很难受,并且悲痛。
就好比有人痛呼逝去的青春再也找不回来,就好比有人痛呼过去的美好事物再也找不到,就好比有人痛呼失去的人儿天各一方再也无法相见……
而活着的意义就在于,你要学会习惯忍受这些东西的离去,学会欺骗自己,昧着良心告诉自己过去的只是风景,最美好的永远在未来。尽管,很多人到死都没明白最美好的未来到底在哪里。
但是,这就叫成熟,懂吗?
这成熟。
生平第一次,笑愚发现了妖华在刹那间散发出来的感伤,还有幽怨。笑愚一直认为,妖华是不会吃醋的,就好像开明的七七一样。但这次,笑愚发现自己错了,错的很离谱。
女人心海底针,笑愚虽然自诩妇女之友,但对女人的了解也仅限于某个程度。至于更深的层次,那绝不是笑愚,甚至绝不是任何一个男人所能理解的。
这一刻,笑愚的心很莫名的抽痛起来。之所以用莫名这二字,那是因为,笑愚一直认为自从和傲珊分手后,自己也许会为某些其他的女人牵绊,但绝对不会为任何女人撕心裂肺地难过了。
可是这一次,那莫名的疼痛却来得如此真实。
笑愚可以完完全全地肯定,妖华的感伤绝不像是一般女人那样争风吃醋,而是被伤到了骨子里的那种悲伤落寞。也许,只有最在乎自己的女人,才会流露出这样的表情吧。
想到这一点的时候,笑愚发现自己的心痛得更厉害。他突然在想,如果自己对妖华的感情只停留在一个表面,那此刻自己顶多也就感到愧疚负罪而已,不会有别的感觉。
可是那清晰的疼痛告诉笑愚,这决不是什么愧疚负罪,而是看到她难过后,自己更加地难过。就好像很早很早以前,第一次见到傲珊哭,笑愚就难过了很多年。
笑愚相信,只有真正喜欢一个人的时候,自己才会被她的情绪所左右。
因此,这时候笑愚心底思考的问题绝对很有深度:这些日子来,自己的潜意识里最在乎的女人,难道是妖华?
可想来想去,笑愚又觉着有些不对劲。这个叫‘不对劲’的东西埋藏得很深,走位很风骚,闪躲很妖娆,笑愚用尽了九牛二虎之力居然找不到它!
妖华望着慕青,突然露出了一个很大方的美丽笑容,柔声道:“你好。”
这个很平常的笑容和很平常的问候,却让笑愚心灵狠狠地震颤了一下。他突然明白什么地方不对劲儿了,也许以前自己和妖华是处于死磕状态。但是现在,或许就因为刚才的那一眼后的疼痛,忽然之间爆发出了一种类似一见钟情的情愫,然后自己就突然喜欢上了她??????
到妖华的‘你好’之后,慕青也露出了一个甜美的“妖华姐你也好。”
“慕青,你好。”
这话说的有点勉强,说完之后,笑愚死死观察着妖华的反应。在这一刻,笑愚无限悲伤地发现,自己居然这么破解地想要解释,并且已经解释了。
娘西皮,这他**到底怎么回事儿?笑愚此刻满脑子的问号,按照这些年来的习惯,他已经麻木了去解释什么。可是在今天,一切怎么都他娘地变样了?
这时候的笑愚感觉自己就像是十六七岁的纯情小处男,生怕心上人误会什么,迫不及待地想把一切解释清楚。
完了,完了,哥们儿这次真栽了。笑愚心里哀嚎着,居然有种无比绝望的错觉。至于为什么感到绝望,他一时半会儿也搞不明白。
没想到慕青反应很激动,一下就拉住了妖华的手,兴奋道:“呀,华姐啊。你怎么有空到我师父这来呀~~~”
妖华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子哀伤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半信半疑。因此,对笑愚的话有些不太信任。
但慕青的反应明显默认了她就是笑愚的徒儿,所以妖华又有点矛盾。在回来的路上,她本来准备了很多话想对笑愚说。但是现在,似乎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了。
借着妖华和慕青对话的机会。笑愚无比明智地选择了打酱油做俯卧撑,直接尿遁到了洗手间。
用了5分钟地时间冷水冲凉后,笑愚逐渐冷静下来。他开始整理一些记忆碎片,思考一些问题,然后下一些决定……这些东西都很复杂,绝难快刀斩乱麻。
所以酝酿来酝酿去,笑愚还是决定先缓一缓再说。
与此同时,躲在香闺里不出来的傲珊也正在思考着一些很有深度的问题。其中一个问题就是。自己既然号称打螂,那就应该理直气壮,怎么会躲在房间里不敢出去呢?
另一个问题就更有难度了,印象中的笑愚绝对是一见到美女就不放过的人。但是今天,他为什么这么厚道呢?凭着女人的直觉,傲珊坚信,之前笑愚对慕青绝对没有非分之想的。
而这个问题还不算很严重,最严重的问题在于。傲珊突然发现,一想起笑愚,自己居然忍不住面红耳赤,心里有无数头小鹿在裸奔……她回忆起慕青随口说地那句让她抓紧时间堕落搞闪电恋情的话。这本来是一句玩笑话,但傲珊此刻却认为,这话很有道理。
毕竟,韶华总是易逝的。很多事情,过了这村儿就没这店了。傲珊在想,自己是不是应该把握机会做一点比较热血的事情。即便是做错了,最起码将来心里也觉得不后悔。
很多时候,人活着不就图一个爽快吗?
~~~~~
笑愚刚打算走出门去面对惨淡的人生,,慕青突然进来了。
有些羞赧地笑了笑。慕青说道:“师父,我要回去了哦。”
过了几秒钟,笑愚才反应过来:“啊?那我送送你。”
慕青眼里闪过一丝失望,其实她很想听笑愚说:这么晚了,不如留下来吧。
可是每个房间都有人了,她要是留下来又住哪儿呢。难道和笑愚师父同床共枕?
有些时候,再牛叉的人也不得不承认,人是很难和老天爷对抗的。在某些时间内,命运中一个个小小的插曲,就会导致无穷地蝴蝶效应。
比如现在,老天爷就出来捣蛋了,其调皮的程度令人发指。
天空‘轰隆隆’地一声巨响,接踵而至地一场暴雨就闪亮登场。
和孩提时代一模一样,听到打雷,慕青立马尖叫起来。扑倒在笑愚师父怀里,娇躯徐徐发抖。
笑愚顿时有点心软了,回想起小时候,自己趁着打雷还落井下石给慕青讲故事,每次都吓得她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但是现在,好歹自己也是成年人了,再干这种事儿,那就有点太恶趣味了。
很是厚道地,笑愚道:“这么大的雨,要不你就别回去了。”
慕青差点脱口而出地叫好,可是出于本能地矜持,还有对今夜那未知的某些事情的恐惧,她低头羞怯道:“可是,师父,我不习惯跟别人一起睡……
笑愚这时候小心得很,误以为慕青会觉得自己将安排她和妖华或傲珊睡,顿时觉得自己做人很失败。他想,难道老子在慕青心里就这么不够义气吗?
于是乎,简直是有些肝胆相照地,笑愚厉害哄哄道:“放心,你就睡我房间……
慕青又惊又喜,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哪知道笑愚又奸脱蛮地补充了一句:“至于我嘛,就睡客厅沙发去~~!”
听到这话,慕青的心马上从珠穆朗玛峰跌落到了雅鲁藏布大峡谷,连出家当尼姑的心都有了。
可是她又能怎么样呢,难道豁出去说:不用了,不如咱们俩一起睡吧?
~~~~~
妖华每一次回来的时候,都会顺便买菜,然后让傲珊给大家做好吃的。
从前笑愚觉得这是一种淡淡的温馨,但是现在,他想,这也许是难得的幸福。人生总是充满了聚散别离,如果某一天自己吃不到了,会多么地扼腕叹息呢?
这一晚,笑愚完全彻底地发扬了风格,在厨房做跑腿地小弟,殷勤无比。
妖华很有点纳闷儿:“今天你是怎么了,好像变了一个人呀?以前叫你帮忙,总是推三阻四,我就没见过你这么懒的人……”
笑愚很惶恐:“你要不想看见我,那我消失就行了。”
妖华一怔,问:“你说什么呢?”
笑愚也是一愣,暗骂自己怎么会说出这么傻*的话。今天发生的一切实在太不科学了,而且自己也太反常了,完全没发挥出平时一半的状态。
有些事情,躲也是躲不过的,心一横,笑愚豁出去了,认真看着妖华,说:“妖华,咱们有多久没在一起说过话了?”
妖华看到了笑愚眼里地迟疑和不忍,顿时心里一突。以她对笑愚的了解,使得她突然忍不住想到一个可怕的问题:笑愚不会是对她有愧,终于受不了良心的折磨,此刻想快刀斩乱麻地和她断绝关系吧?
想到这里,妖华无比紧张,深呼吸了一下,强作平静地问:“你有话想跟我说?”
“是啊。”笑愚也努力地让自己保持平静,当然,他想说的话,绝对和妖华想象的完全不同……甚至,可以说是恰恰相反。
妖华敏锐地察觉到了笑愚那几乎要豁出去的动机,于是她一狠心,下了一个犹豫多月都没下定的决心,抢先道:“其实,今天我也有话想对你说。每一次,都是你说话,我听。这次,能不能让我先说?”
笑愚的心慢慢沉了下去,他也感觉到了妖华眼里的那股坚定,甚至有些决绝地神色。这一刻,笑愚无比悲哀地想,难道刚才自己的预感是真的?妖华已经超脱了,从此以后将不会和自己再纠缠下去?
虽然笑愚经常是一个无耻无赖的人,但现在,他不想再掉价了。于是他勉强地保持了风度,呐呐道:“你说吧,我一定竖起耳朵听清楚。”
看得出来,妖华现在十分紧张。她望了望门口,四顾无人后,再慢慢地将目光转移到笑愚身上,鼓起了生命中最大最彪悍的一股勇气,她重重地说:“谢谢,不如我们在一起吧,好不好?”
这句话虽然说得比较含蓄,但对妖华来说,已经是非常非常地难得了。
笑愚整个人都懵了,没想到自己纵横东部大陆许多年,居然也有估计错误的时候。这一刻,惊喜来得太快,太过于如梦似幻,让笑愚呆若木鸡地傻站在原地,根本就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见笑愚沉默,妖华的心渐渐凉了。但既然话已开口,她索性一口气说完:“其实这两月,我都已经习惯了,我知道你外面有很多女人……我不想说什么只要你幸福我就很快乐的鬼话,现在,我只想告诉你:只要不把这些女人带回家,我会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笑愚差点就摔倒在地上,奋力地张了张嘴,却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在这种关键时刻,也许是因为太过紧张兴奋,笑愚竟然失声了!
看到笑愚这欲言又止的模样,妖华的心灵上的那道防线完全崩溃了。蕴含在眼眶里的泪珠,终于不争气地掉了下来,那声音哽咽的让人想陪着她一起落泪:“我知道,你又好色又懒惰,做的工作还那么龌龊,没人愿意当你老婆……可是,我就是喜欢你,怎么办???
面对妖华迟来的真情告白,可以想象一下,笑愚目前的心情。
笑愚突然想起慕云说的那个可以统驭后宫的皇后,顿时感到春天花会开,鸟儿自由自在……虽然失声了,但笑愚心里那个感慨啊,难道说,兄弟我的皇后就是眼前这位?
看着笑愚抵死的沉默,妖华彻底心碎了,呜咽的声音透着绝望:“我知道,我没有你认识的其他女人那么年轻,那么时尚,那么放得开,你不喜欢我这种一点性格都没有的女孩子……没关系,我,我现在就走……
说着,妖华玉手掩面,就欲逃离这个伤心地。
笑愚虽然失声,但还可以做出实际行动。他不顾一切地,一把搂住了妖华,死死地将她搂在怀里。
妖华一阵惊愕,虽然不是很清楚笑愚的意思,但出于女人那彪悍的直觉,她心底没来由地升起了一丝希望。
这是第二次,笑愚抱住妖华。如今的第二次,笑愚抱着一颗激动而感恩的心,竟然忘了占便宜……至于事后会不会后悔,那就不得而知了。
此时此刻,笑愚只感觉自己找到了一种久违的感觉。当这种感觉来临的时候,几乎不用**,也能让人达到一种超越**的快感。
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幸福吧。
堵住嗓子地那莫名其妙的东西突然消失。笑愚松开妖华,双眼直勾勾地凝视着她,嘴艰难地动了动,终于挤出了一丝微弱沙哑的声音:“傻妞,你怎么这么笨……”
妖华很意外地从笑愚身上感受到了那难得的温柔,不禁有点小甜蜜。本来她很想激动地扑倒在笑愚怀里,但转念一想,笑愚似乎还没把话说清楚。所以她忍住了。有些半信半疑地,周娜问道:“那你到底愿意还是不愿意呀?”
嗓子渐渐地恢复过来,笑愚说话也逐渐流利了:“我当然愿意啊,可是……”
本来前面一句让妖华心情很滋润,但后面那‘可是’二字,又让妖华心情跌倒了谷底,问:“可是什么?”
笑愚也豁出去了:“我总觉着这么对你很不公平,说实话吧。我不是不相信你的承诺,是不太相信我自己……我真的不知道,哪一天我会又忍不住犯错误~~!”
妖华比笑愚还更加豁出去了:“我不怕你犯错误呀,反正人家都麻木了。”
心里无比的感动。笑愚发现自己声音竟然有点不争气地颤抖起来:“唉,妖华,为什么你人这么好呢……有时候我就觉着你太好了,狠不下心做任何伤害你的事情……”
妖华突然凝视着笑愚地眼睛,喃喃道:“那你不跟我一起,就不伤害我了吗?”
“这问题我也不是没想过,所以啊,我很矛盾。我承认,以前有些时间我都不敢面对你。好像在逃避什么……情地痛苦,心念一动,突然想起了之前冲凉做出的决定,他咬牙道:“要不这样,你再给我一点时间,就一点点。我先缓一缓。把所有事情都料理完了先……
看着笑愚,妖华有点幽怨道:“又等两月?”
笑愚连忙打包票:“不会不会,顶多也就几个星期……”
妖华都快出了:“不行,人家这次不想等了。你知道我们单位那些大姐怎么说我吗?她们说我都快变成老姑娘了,再不找个男朋友,以后就没人要了~~!”
感情妖华今天人品大爆发就因为这个啊?笑愚死的心都有了,道:“她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呗,管她们干嘛。我告诉你,那些长舌妇肯定嫉妒你年轻又漂亮,故意涮你玩儿的。哎。怎么说你呢,你就是心底太好了,别人说什么你都信!”
471:次数越来越多
471:次数越来越多
471:次数越来越多
妖华眨着美目。想了想,突然道:“可是,我认为她们说的很有道理呀。而且,那几个大姐不是你说的什么长舌妇,她们人很好的,从我第一天上班就带着我,都没让人欺负过我……”
“这……觉自己脑子完全大了,有点拿不定主意。
这时候,妖华想起了临行前某位大姐叫她的绝招。既然现在看来笑愚是很在乎她地,不如一咬牙把绝招用出来,于是她鼓起勇气道:“我不管啦,以后我就是你女朋友了……你要不答应,那我就……我就卧轨去!!”
笑愚吓了一大跳,下巴都差点砸在地上。像妖华这样的姑娘,没准儿还真干得出来某些疯狂的事情。
与此同时,笑愚又有点哭笑不得。也许是这厮**指数太高,这时候居然在很跑题地想:如果铁路工作人员跑去卧轨,那他**得有多扯淡啊?
看着妖华俏脸上无边的决绝,笑愚终于屈服了。不过本着一头色狼地职业素养,他还是留了一条小后路:“好吧,兄弟我认栽了!不过。可是你说的啊,我要忍不住犯错误了,千万不能跟我急……”
可能是幸福来得太快了,妖华有点没反应过来,一颗心都被惊喜充满了。
哪知道笑愚马上就恢复了yin贼本色,腆着脸笑道:“嘿嘿,女朋友同志,那今晚咱们是不是可以同居了?”
妖华简直想顺手拿起旁边的菜刀剁了笑愚,幸福的滋味全消失了,不由恨恨道:“你就美吧,没领证之前,你想都别想!”
笑愚不是一般人,他早就料到了这结果,于是他恶人先告状道:“看看,看看,你思想这么复杂。我说的同居,就是住一起而已,又没别的意思,你自己思想那么不纯洁,老往歪处想~~!”
妖华脸一红,头娇羞地垂了下去,轻嗔道:“讨厌,谁要和你住一起呀……
笑愚很受伤:“不能这样啊,你说咱们都是情侣了,这要不住一起,传出去那得多丢人啊。要让人知道了,还以为哥们儿某方面不行呢。你说,到时候我怎么在东部大陆上立足啊?”
俏脸布满了红霞,妖华嗔怪道:“去你的,老是说这些有的没的干嘛呀,你就不觉得不好意思吗?”
笑愚很是循循善诱:“这有什么不好意思地啊,两口子过私生活,联合国秘书长也没权利干涉呀……”说到这里,笑总憋闷道:“其实,我就想拉拉你小手,晚上抱你呼呼而已,现在看来是没戏啦……哎,我就知道,你还是信不过我……
妖华看着笑愚那表情,不知道怎么地老是有些想笑。转念一想,这才刚建立关系,也不能对笑愚太残忍了,这么无情地拒绝他好像真有点过火了……起了最大的勇气道:“这样呀,好吧,我可以考虑一下……
笑愚牙都乐歪了,一般来说,女人说考虑。基本也就是答应了。
这一刻,笑愚的心个情是滋润的,但这种滋润被一声甜腻腻地‘师父’给冲得支离破碎了。
听到慕青的呼唤声,笑愚冲妖华歉意地笑了笑,在得到佳人的默许后,他走了出去。望着紧搂抱枕坐在沙发上地慕青,笑愚很纳闷儿:“叫我干嘛?”
慕青指了指电视屏幕,说:“你看,是七七哦。”
笑愚放眼看去,电视里的七七永远是那么光彩照人,那雍容优雅的气质总让人陶醉其中。心里突然有点难受,笑愚在想,自己可是答应了七七,将来如果大家都没找到合适的,那就一定要娶她……可是今天发生了这种事儿,自己该怎么面对七七呢?难道,自己这辈子就只能和她保持那飘渺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慕青看着笑愚如此温柔地看着屏幕中的七七,心里顿时不是滋味,感觉自己好像做了一件自摆乌龙的糗事……也许,自己在笑愚心目中的地位,远远比不上七七吧。
回过神来的笑愚一眼就看到了慕青的落寞,心猛地打了个突。好不容易平静下来地心有乱了,一个头两个大。这时候笑愚在想,日啊,万一等下妖华出来坦白说两人已经确定了关系,那慕青告诉七七岂不是得哭死啊??
东部大陆——江边
不知道邹庄主是说人来了还是鱼来了。
怡养财点点头,没有说话。
邹锋取下头上戴的斗笠,露出头上大半的秃顶和一张圆圆的胖脸,外形完全象是一个经商的生意人。
邹锋转过身来。问:“二弟的事情查得怎么样了?”
“根据得到的消息和庄主的指示,我们仔细进行了调查。”
“我们在市面上发现了许多二庄主的收藏,在极其隐密地流通、交易,而且规模非常巨大,目前已知的有书画古玩、名剑蓍刀、孤本珍籍,几乎无所不包。”
“是吗?”
“是的”怡大总管说:“其中的一幅‘清明沐浴图’还是二庄主二十五岁生日时,老庄主当众亲自送的,价值连城,二庄主视为生命一样,从不轻易示人。”
“这幅图目前在演绎手里收藏,我们得到消息之后,花了三千两银子买通了演王宫的张师爷。”
“这位张师爷是鉴定书画古玩的行家,据他说,此画是他亲自鉴定,决不会是赝品。”
怡大总管继续说:“问题就在这里,二庄主一向视为生命的‘清明沐浴图’怎么会流出‘松庄’呢?”
――松庄就是二庄主住的宅院,也就是目前致远住的地方。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据查证,原来二庄主的收藏只有极少数在外面交易,近期却突然大量暴增。”
“交易当然是为了套现。”怡大总管尽量不完全说出自己的想法:“二庄主虽然不自由,可也是衣食无忧、应有尽有,他要这么多的银子做什么。属下不敢妄测。”
“很好。”邹锋显然非常满意,他也不希望下属过多卷入他们家族之间的恩怨。于是。他转移了话题:“你和萧四接触之后,印象如何?”
“印象很深。”
“此人实力很高,很有天赋和头脑。”这下怡大总管知无不言:“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此人的耐心。”
――“此人能够等。”
“等?”
“是的,等。”怡大总管说:“我把他晾了几天,他竟然一点也不着急,而是很有耐心地等,在年青人中这是非常少见的,也是最可怕的。”
邹锋问:“还有吗?”
“还有,就是他准备送给庄主的礼物,是一个长长的包袱。属下请求由我转交,他却根本不同意,非要亲自面呈庄主。”
“属下怀疑包袱里是一把剑,而且是一把名剑。”怡大总管说:“以庄主的身份,如果真的是剑,他不可能送一把普通的剑。”
邹锋故意问:“他为什么会送剑?”
“属下恳请庄主不要忘记荆轲刺秦王‘图穷匕现’的故事,庄主的安危事关钱庄大局,以胡老板的赌性、为人,萧四的实力、机智,是极有可能冒险一试的。”
邹夕锋默然,良久,他又问:“萧四已经去过二弟住的宅院了吗?”
“是的。”怡大总管说:“根据庄主的命令,我亲自带去的。”
他也有些不解:“为什么要让他们见面呢?庄主难道不怕他们之间乘机勾结?”
“我就是要给他们机会勾结。”邹锋解释说:“我就是要把水搅混,水混好捉鱼啊。待时机成熟,外可理由充分对暴风城下手,内可名正言顺解决二庄主这一心头之患。哈!何乐而不为?”
※※※
“属下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人生双耳,兼听则明;人生双目,高瞻远瞩。”邹锋摆摆手:“言者无罪。这点气魄我还是有的,有什么尽管讲!”
怡养财诚恳地说:“庄主,你们兄弟二人同为砥足、同气连枝、一脉相承,请念在老庄主生前苦心抚育,念在你们兄弟手足之情,请放二庄主一马,毕竟血浓于水啊。否则,九泉之下,还有何颜见老庄主啊。”
邹锋非常愤怒,厉声道:“你懂什么!难道我还对二弟不好吗?,他要什么我给他什么,他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他为什么三番五次派人来暗杀我?下毒、刺杀,无所不用其及。换作别人,早把他杀了一百次了!”
“什么兄终弟及,兄还未终,弟就急了!”
也许邹锋觉得自己不该发这么大的火,毕竟有言在先,于是他放缓音调:“我知道你也是一番好心,我也不怪你。”
※※※
“属下还有一句话。如梗在喉,不吐不快。”
“讲!”
“庄主。”怡养财小心翼翼地说:“虽然你身康体健,可毕竟已过了知天命的年纪,万一有何不测,钱庄必危,请庄主早日指定继承人,让后继之争早日尘埃落定,以绝权力之争,以防无穷后患。”
这句话倒真说到邹锋心坎里了。
这是他最大的心病。
邹锋有一子一女。
唯一的女儿就是琴。琴不喑世事,天真浪漫,当然不适合继承钱庄。
唯一的儿子邹仁却是典型的纨绔子弟,一点也不争气。邹仁是衔着金匙子出生的,作为长孙,从小娇生惯养,骄横跋扈。二十多岁年纪就是酒色财气、又滥又赌。
说嫖吧,十多岁就是“留春院”、“红袖招”这些地方的常客。出手阔绰,处处留香。单嫖还好,毕竟老爸开钱庄。可他却品行不端,到处勾引良家妇女,奸yin辱掳,惹出不少事端,引来东部大陆上人人侧目。
说赌吧,这是历代庄主最痛恨也是最忌讳的。无论你有多少金山银山,都经不起赌。邹仁又是出了名的赌徒,而且逢赌必输。一次在青龙镇就输掉了整整一百万两银子,外加一身的行头――当时是光着身子跑回来的。
因为他还差别人二百万两银子的赌资,他没被人缷手断脚就是幸运的了――如果他老爸不是邹锋的话。
所以,钱庄的宗族、元老很多都支持由二庄主邹松继承庄主之位。
邹锋没有回答怡养财的话。不是他不想说,是他没有时间说。
因为,就在这时,鱼杆剧烈地动起来了。
一条上百斤的大鱼终于上钩了!
钓鱼最需要的是耐心。
等鱼上钩的时候需要耐心,鱼上了钩以后同样需要耐心。
会钓鱼的人都知道,鱼上了钩以后千万不能急着拉上来,那样鱼在激烈挣扎中很容易脱钩。要一会放线一会收线,时拉时放,一直等到鱼精疲力竭的时候,才可用备用鱼网网上来。
尤其这种上百斤的大鱼更是如此。
这种大鱼挣扎的时候力量是非常巨大的,连小舟都被拖得剧烈摇晃。
邹锋既有耐心又有经验,他一边与大鱼周旋一边将小舟慢慢向岸边驶去。用了近半个时辰才终于把大鱼网上岸边,这条大鱼至少有一丈二尺,估计至少有两百多斤。
邹锋非常高兴。
“你说的话,我会认真考虑的。”他拍了拍怡养财的肩膀:“这确实是一个大问题。”
※※※
怡养财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他还有一件心事,是关于二庄主邹松的。
他们一直没有查出来,那些书画古玩、名剑蓍刀、孤本珍籍是如何流出“松庄”的,是如何从铁桶一样的“松庄”运出去的。
“只进不出”是庄主定的原则。
“二弟要什么就尽量给他什么,但有一点,就是一只苍蝇也不能飞出‘松庄’!即使是死苍蝇也不行。”庄主的话还言犹在耳。
怡养财实在想不通,百思不得其解,他决定好好查一查。
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感觉钱庄将发生惊天动地的大事,将有重大变故,很可能会血流成河。这种感觉已经困扰了他几天,他从来没有过这种不好的感觉。
一直以来,他对“怡和钱庄”充满信心,总认为任何挑战钱庄都能应付。
可是,如果是来自钱庄内部的挑战呢?能应付吗?
※※※
“这是暴风城的谈判条件。”
怡养财拿出了萧四给他的文本:“请庄主早日定夺。”
“你看过了吗?”
“属下仔细地看了几遍。”
“嗯。”邹锋边看边说:“你觉得怎样?”
“属下认为暴风城的谈判条件还是比较合理,大部分我们都可以接受。”
“二庄主看了吗?”
“属下给二庄主送去了一套附本。”
“这件事情就由二庄主全权处理吧。”邹锋沉思了一会,说:“我也想看看他的能力。”
“是”
“还有,琴还是个孩子。”邹锋有些怜爱又有些生气:“绝对不能让琴再踏入‘松庄’一步!我只想让琴快乐地生活,不要让她卷进来。”
※※※
冬日的郊外特别寒冷。
旷野寂静、唯有一两只孤雁在空中盘旋。
李三的脸紧贴在冰冷的硬土上,大气也不敢出。
他是跟踪雍养财来到渡口的。
他远远地贴在一丛灌木后面。不敢靠得太近。
这是萧四给他的任务。
“我想知道怡养财这两天做了什么事,吃了什么东西、见了什么人,什么时候起床、什么时候睡觉,睡觉的时候身边有没有女人。”
萧四一向信奉“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道理。
潜伏怡和钱庄近十年,李三一直是一个人喝酒、一个人睡觉、一个人补鞋。没有朋友,唯有酒。
这两天他却滴酒未沾。
李三非常的清醒,清醒得可以听到自己的心跳。
他需要自己的判断、听力、体能保持在最佳的状态。
由于隔得太远,李三听不清邹锋与怡养财之间的对话。只是从怡养财的神态、举止上,他猜出了钓鱼者是谁。
这一发现让他心跳加速。
来钱庄近十年,他也从未见过邹锋。邹大庄主总是神龙不见首尾,非常神秘,仿佛这个人从来都没有存在过。
可是在钱庄里你能真真切切、无处不在地感受到他的存在,影响和威信。
李三一向对自己跟踪、潜伏非常的自豪,这一切源于他来自一个很古老的家族。这个家族代代相传的、最擅长的就是“忍术”
据说这是来自倭国东瀛的一种武功,他的先祖从倭国避祸来到东部大陆,也将这种术带入了东部大陆。
――这也是萧四把如此重大如此艰巨的任务交给李三的原因之一。
这种自豪李三并没有能持续多久。
他突然感到身后影子一样贴着一个人,这个人贴得是如此之近,仿佛都能感觉到这个人的气息。
李三浑身的毛发都直竖起来。这个人是谁?怎么能无声无息地靠近他?李三想回头看一看,不知怎么搞得,他的脖子却变得异常的僵硬。
“不要回头。”
身后传来机械一样冷冷的声音。
“你最好不要动,一动就是死。”
※※※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新酿的米酒,微呈绿色,未过滤时上面的浮糟如蚁,故为绿蚁。小舟之中,在红泥火炉上,温着一壶绿蚁醅酒。
“你知道带了一个尾巴来吗?”
邹锋给雍大总管倒了一杯,给自己也倒了一杯,慢慢地喝起来,显得很惬意。
“属下知道。”怡养财淡淡一笑:“这个尾巴已经跟了我两天了。昨天我故意在茅厕里蹲了一个小时,让尾巴跟着闻臭,嘿嘿。”
邹锋闻言大笑。
※※※
“你最好相信我。”
身后的声音冷酷、低沉、无情、还有些沙哑。
李三没有动。
不是不能动,是不敢动。
李三目前的处境很被动,他能感受到身后肃杀的杀气!
一动就是死!
※※※
“庄主。”怡养财问:“你为什么不下令除去这个尾巴?”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钓鱼吗?”邹锋说:“如果我想吃鱼,本不必钓鱼,更不必在雪天里为钓一条鱼等上两个小时。”
“我喜欢的是钓鱼的过程。”
“很多人都只看重结果,不看重过程,其实,没有过程那来的结果?这根本是本末倒置。”
“在钓鱼的过程中,你可以去想很多事情,可以在冷冷的冬日里去想一些温暖的事情。”
“甚至可以什么都不必去想,只是把自己完全放松。”
“与暴风城的这一战,我不想让它结束得太快,我想慢慢地享受战胜暴风城的过程。”
“结果对我来说,已经不再是最重要的了。”
“我为什么要马上除去这个尾巴呢?”邹锋叹了一口气,显得很落寞:“战胜暴风城之后,普天之下,还有谁是我的对手?还有谁配做我的敌人?”
高处不胜寒,英雄多寂寞。
※※※
邹锋与怡养财沿着河边走去,渐渐消失在江的尽头。
李三感到身后的压力骤然减轻。
他猛回头。
四周寂静,那里还有一个人影?
唯有北风吹孤雁,江水向东流。
致远准备做一点事情。
他来“怡和钱庄”不是来参观、旅行的,本来就是打算做一点事情的。只是这些天沉迷在纯的温柔乡里几乎迷失了自己,几乎已忘了自己是谁。
他忘了自己的使命了吗?
纯已经没有初时的羞怯,有时还会主动地向致远求欢。
有两点致远还是可以确认:一是不管自己是不是真的松少爷,纯是真的渐渐喜欢上了自己。这可以从纯在床上的表现和平时偶尔的真情流露看出来。二是自从萧四他们来拜访之后,纯就想把他圈在温柔乡里,不让他有过多的想法。
为此一而再、再而三地向致远求爱。
开始致远简直是受宠若惊,时间一长,他真的有点吃不消。特别是纯向致远暗示“春兰、冬梅两个贴身丫环已经是大姑娘了”之后。
致远可不想“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如果东部大陆上知道致远有一天是因为“精尽人亡”,不知道会有多少人弹冠相庆,会有多少人偷笑――说不定那一天还会定为东部大陆上的一个节日。
其实,致远也知道纯这么做只不过是不想让他出“松庄”,这里面难道有什么惊人的秘密怕致远去揭开?
※※※
剑客当然要有自己的剑。
致远不知道他的“天涯”此刻在萧四手里,曾经离他是如此之近,却又擦肩而过――人生有时候是不是也是这样?
“兵冢”里有很多名剑利器,致远却选了那一把叫做“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刀――因为这是二庄主松少爷当年叱咤风云时所用的刀!
松少爷善用刀,在当时尚剑的时代异军突起、独树一帜。
致远有时候也在想,松少爷这个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真正的爱好是什么?实力究竟有多强?和纯做*的时候喜欢用什么样的姿势?能够坚持多久?为什么纯初时的姿态有些生涩,难道是因为耕耘不多的缘故?
松少爷为什么能以英年之姿甘心在这里几年而不用刀?他的雄心到那里去了?
所以当致远配着“不破楼兰终不还”走出“兵冢”的时候,在宅院里引起的反响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所见之人都惊讶、欣喜、夹杂着一丝恐惧地望着他。
刀未出鞘,先声夺人。
这把刀究竟有什么魔力?
※※※
纯望着致远,眼里有些泪光,充满了柔情。
很多年以后,致远都无法忘记纯当时望着他的眼光,那是一种充满希翼、欣喜、担忧的眼光。尽管有所担心,纯毫无例外象所有女人一样,还是希望自己的男人是个好男儿、真豪杰!
一旦致远做出决定,她还是会全力以赴、毫无保留地支持他!
人,不能没有希望。
越是在困境中,越要有坚定的信念和勇气。这种信念源于对生命的尊重,对生活的热爱,对美好未来的向往。源于永存心底的那一份温情、那一缕暑光,那一刻永恒。
※※※
致远当然没有马上拿刀去砍人,他不想过早地破坏大家的心情。
他要作一些准备,致远从不打没有把握之仗。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当务之急是要照顾、安顿好宅院的人们,解除他的后顾之忧。
春节就快到了,“松庄”在纯的用心安排下,已有了浓浓的节日氛围,洋溢着欢乐的气息。最高兴的是盼儿了,直嚷着快过年了,要穿新衣了,要放鞭炮了,可以不写字了,没有功课了。
相处久了,致远非常喜欢这个活泼可爱童真的小男孩,有事无事总爱逗逗他,和他说一些幼稚的话,给他做一些小玩具。
纯早早地给盼盼准备了一身新衣,致远该给盼盼准备什么春节礼物呢?
致远打算给盼盼做一只可以载人而且能飞的鸟。
这一想法一宣布,盼盼是欢呼雀跃。
其他人却是望着他,象在看一个疯子――木头做的鸟居然可以飞?还可以载人?
“少爷是不是烧糊涂了?”春兰与冬梅怯怯地私语:“不会是疯了吧?”
※※※
不过,“怡和钱庄”的效率实在是非常高,很快,大量的材料运进来了,大批的工匠请进来了,甚至包括巧手张”都星夜赶来了。
邹锋在满足二庄主需求上是从不吝啬的。
钱庄什么都缺,唯独不缺钱。
钱可以帮你做很多的事情,金钱不是万能,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
根据致远的想法,“巧手张”居然真的画出了飞鸟的设计草图,大批的工匠按图索骥、照纸施工,分成几组、加班加点、夜以继日干起来了。
这件事情通过购货商、材料商、工匠们私下里口口相传,一传十、十传百,迅速传遍了钱庄,甚至在东部大陆上都引起了巨大的轰动,轰动程度超过了当年擎宇的第十七个老婆生了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双脸怪胎所引起的轰动效应。
好奇是人类的本能。
沉寂多年的二庄主松少爷再次进入了人们的视线。
※※※
消息传得很快。
春节将至,备办年货的商人、返乡的旅客、归途的学子、回家的游儿,迅速将这一消息带到了四面八方。
东部大陆四大公子之一的“白马啸西风”林啸风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好在东部大陆一带游历,当时他正在“清风观”以诗会友、挥剑赋诗。
当然还有醇酒佳人。
“清风观”的位置离“怡和钱庄”总部并不太远,快马也就一天半的路程。
听到松少爷要制作能载人的“飞鸟”,林啸风立刻告别友人,挥别美女,骑一匹白马,携着重铸的、轻灵如风的“幽魂剑”,往“怡和钱庄”方向绝尘而去。
“飞鸟”是林啸风与致远事先约好的暗号。
这源于两人的一次谈话。
那是他们刚加入一个叫“风”的组织不久,两人穷追采花大盗一枝梅,一枝梅在幽魂之地连续作案十七起,奸yin妇女多人,惹了众怒,林啸风与致远联手,从幽魂之地一路追下来,追了上千里,最后追入沙漠,遭遇了沙漠里最可怕的黑沙暴,几乎是九死一生。
却最终让一枝梅利用绝顶的术法和黑沙暴的掩护,得以逃之夭夭,从此在东部大陆销声匿迹。后来,他们总结这次教训,致远谈道:“如果能发明一种能载人的‘飞鸟’就好了,追采花大盗也不用这么辛苦,也不会把犯案累累的一枝梅追丢了。”
这个想法虽然最终没有实现,他们却约定以“飞鸟”为暗号,只要一人发出“飞鸟”暗号,就表示他处境十分危险,急需帮助,另一人必须立刻赶往救援。
多年来,这是致远第一次发出暗号。
※※※
致远这么做,还有一层深意。
那就是把事情做大,把东部大陆上的注意力吸引到“松庄”,吸引到二庄主松少爷身上。
“松庄”之所以几年来被大家所遗忘,除了被封锁之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松少爷远离红尘、自视甚高、孤芳自赏的个性。松少爷的口碑和声望都很高,人缘却并不好,一个不苟言笑、才华横溢的人,往往鹤立鸡群、持才傲物,是很难与人相处的。
广结人缘、八面玲珑的人,大都是那种见人就笑、张口叫好、从不发怒、永不生气、和气生财的人。
松少爷出身世家,免不了染上一些从不求人、看重面子的世家子性格。比如收藏,本来是一件正大光明的事,很多收藏家却偏偏喜欢匿名,购买一些东西经常是私下悄悄进行。这当然有保密的好处,可是在松少爷这样的处境,就大可不必了。
他需要的是引起人们的关注和同情,引起邹锋的顾虑――兄弑弟毕竟不是一件拿得上台面的、堂堂正正的事,何况再弑与世无争的家人,这样,纯和盼盼的生命就多了一道保险。
邹锋也是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他当然会在意人们对他的评价。
纯这段时间经历的事,比她过去一生经历的事情都要多。
整个“松庄”只有她和另一个人知道,枕边人并不是她的丈夫。真正的松少爷目前并没有住在“松庄”里。
无论你把致远易容的多么象松少爷,多么逼真,你可以骗得过其他人,却绝对骗不过纯。从献出初吻、破第一次落红的那一刻起,一个女人最熟悉的男人就是她的丈夫。
松少爷的气息、体味、爱好、性趣乃至身体的每一个部位,纯都非常熟悉,就象对她自己一样了如指掌,从某种意义上讲,多年的夫妻生活,他们早已融为一体,就象是一个人。
比如,致远和松少爷的“下面”就不一样,纯就能区分出他们“下面”的差异。
纯之所以没有说出来,是因为这本身就是计划的一部分。
二庄主邹松与庄主邹锋的明争暗斗,在几年前老庄主死前达到了剑拔弩张的白热化程度。权力的争夺从来就是最无情的,无论父子、兄弟、朋友,古往今来,从人类开始群居起,这种争斗就从来没有停止过。
松少爷铤而走险,派人暗杀邹锋,下毒、谋杀、刺杀,无所不用其及。邹锋早有准备,一一化解。老庄主刚一咽气,立刻下令将松少爷一家软禁在“松庄”,一生不得踏出一步!
※※※
以松少爷恃才傲物的性格,对权力狂热追求的个性,自然无法忍受“成王败寇”的慢性自杀,无法忍受软禁的无聊、枯糙、周而复始的生活。
你可以让他去死,也不能让他没有权力。
于是,松少爷开始研究如何悄悄出去,如何东山再起,如何谋取庄主之位。
最好的办法是挖一条地道。
可是,松少爷能想到,邹锋、怡养财也一定会想到。他们安插在“松庄”的眼线不少,稍有风吹草动,反会引来杀身之祸、灭顶之灾。
这个计划的关键就是要神不知鬼不觉,要掩人耳目、暗渡陈仓。
而且,这个计划只能由他自己一人独自完成。普天之下,松少爷不敢轻易再相信任何人,包括纯和最忠心的林神医,他能相信的只有自己。
※※※
幸好,松少爷的爱好一向够多,附庸风雅的事做得不少。
“松居”、“兵冢”、“品苑”里的珍宝古玩、孤本珍籍很多,平时是严禁任何人进出的。
松少爷就选择从“兵冢”里挖一条地道,通向庄外。“兵冢”里有足够的兵器,这些兵器可以用来杀人,也可以用来挖一条地道。
问题又来了,那些挖出来的泥土怎么办?
开始,松少爷把泥土藏在袖子里、裤腿中,出来的时候偷偷抖落在后花园的泥地里、湖水中。
可另一个问题又来了,那就是这样的进度实在太慢,每次带出来的泥土不能很多。松少爷测算了一下,这条地道至少要挖两公里零二十八丈,按这样的进度至少要挖三十七年。
这样当然不行,等挖完的时候,松少爷至少也是一个颤巍巍的七旬老翁,还夺什么权?这个难题困扰了他很久。
直到有一天,松少爷在马厩旁看到泥水匠王六在修补墙壁,受到了启发。
他开始跟仆人一起学泥工、学苗圃、学种花。
“我闲得太无聊。”松少爷这样给大家解释说:“有点事情做,可以打发一点时光。”
※※※
松少爷潜心研究泥土。
泥土有很多种,有黑的、黄的、灰的、褐的,每种泥土的沾性、水份都不一样,刷在墙壁上黏性也不一样。
“松居”、“兵冢”、“品苑”足够大,松少爷就将挖出来的泥土刷在它们的墙壁上。
一日复一日,一月又一月,风雨无阻,从未间断。
直到四年零一百二十九天,一个大雨滂沱的夜晚,松少爷终于挖通了地道。躺在风雨中潮湿的旷野,泪水和雨水一起流下。
※※※
“你疯了?”
纯永远忘不了阿松给她讲这个计划时的震惊:“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我不想这样过一生。”松少爷说:“我要得到该拥有的一切。”
“现在有什么不好?”纯温柔地说:“我们可以这样平平安安过一生。”
阿松反问:“你以为我们真的可以这样平安过一生?”
“是的。”
“你太天真了,太不了解大哥的为人了。”松少爷说:“如果大哥让儿子邹仁继位,为了清除障碍,他一定会先杀了我。”
“为以绝后患,他还会对盼儿下手。”
纯无语心惊,邹锋的为人她还是有所了解。在关健的时刻,这是一个非常残酷、无情、不择手段的人。
东部大陆的险恶、权力斗争的可怕。
强者生存、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在一个个人权力极度膨胀、个人**得不到控制的年代,一旦在权力争夺中失败,代价是可怕的、灾难性的、后果是不言而喻的。
“为了这个家,为了盼儿。”松少爷一字一顿说:“我一定要搏一搏。”
※※※
松少爷的话不是没有道理。
按照他的计划,将部分珍宝从地道陆续运出去,拿去秘密交易,变成现银,作为推翻邹锋的资金。
472:狼来啦
472:狼来啦
472:狼来啦
只要有了钱。他就可以用这些钱去收买很多有用的人,就可以做很多的事情,就有可能成功。只是在松少爷出去以后,要花很多的时间,比如演王演绎和旱地逆风就相距甚远,这两个人又是一定要收买利用的,他们是今后对付邹锋的主力。
所以一定要有一个替身,偷梁换柱,防止钱庄的怀疑――这是计划中最关键最困难最大胆的一环――客观地说,这是一个极富想象力的计划。
这个人既要有松少爷一样高超的术法,还要有过人的机智、临危不惧的应变能力。这样的人本来很难找到。恰好致远这时以“秦恒”的化名来到钱庄,恰好怡养财对付致远的计划被松少爷知道了。
早在多年前,松少爷自由身的时候就与“五口会”有极深的联系。怡养财最大的失误就是不该请“五口会”的人。
松少爷用一顶缀满钻石、珠宝的金丝皇冠买通了“五口会”的会长,再许诺推翻邹锋之后,给会长开一个户头,予取予求,意思就是到时候只要会长需要,钱庄都会尽力满足。
这可是一个巨大的诱惑。
“五口会”的会长只想了一会儿就答应了。
※※※
接下来就是实施。松少爷痛苦地认识到光靠他一个人是无法完成的,他必须要有帮手――他只能冒这个险。
这两个帮手就是林神医和纯。
“网眼”将致远捉住以后,要由林神医为致远整容。林神医在技术上是没有问题的,忠诚上也是可以信赖的。在松少爷最困难的时候,他是自愿到“松庄”陪伴的,在主张“兄终弟及”上也是最坚决的。
果然,林神医一说就答应了。
纯呢?
一想到纯以后要与一个陌生男人一起生活,一想到这个男人会和纯一起睡觉,松少爷就无法忍受。
没有一个正常的男人能够忍受。
可事情已经进展到这种地步,还能有别的办法吗?
在成功仅一步之遥的时候,让过去的努力付之流水。
――他能前功尽弃吗?
※※※
最无法接受的,还是纯。
她无法想象要去接受一个自己丈夫以外的男人,尽管这个男人外形与丈夫一一模一样。
唯一让她感到安慰的是,这个人是风流萧洒的侠士、名声很好的致远。
也让纯自己都没想到的是,从最初的抗拒、拖延、到接受,她居然完整地容纳了致远,居然真心的喜欢上了这个年青的男人。
与松少爷多年的夫妻,早已没有了当初的漏*点,生活一切都归于平淡。做*的次数也越来越少,有时一两个月才有一次。
致远却轻易地找到了纯的敏感点,进入了那扇紧闭的大门。
久违的漏*点就象潮水一样涌来,抱着致远健康年青的身体,纯的**之火被无法抑制地点燃了。
征服一个女人首先就是要征服她下面潮湿隐秘的通道,那是通向她灵魂最近的地方。让她满足、让她呻吟、让她**。
纯有时也感到很羞愧,觉得对不起丈夫。
她就在羞耻与**的矛盾中无力地沉沦、上升、飘浮。
这段时间做*的次数,比纯在过去这几年里做的次数加起来都多。
谈判进行得很顺利。
致远在坚持原则,尽量为钱庄争取利益的同时,又注意照顾暴风城的利益,平衡双方愿望,努力实现双赢的局面。
萧四和怡养财都很满意。从他们发自内心的推崇的眼光就可以看出来。
作为当今东部大陆声誉最隆、口碑最好,年青人最向往的一个组织――“风”,它的宗旨就是:替天行道、除暴安良、锄强扶弱、消弭杀祸。
※※※
“飞鸟”也制作得很顺利。
那年月,只要你有钱,别说做什么“飞鸟”,就是让人去愚公移山,精卫填海,都会有人去做。全然不管这鸟会不会飞,山怎么能移,海能不能填。
因为有很多普普通通的人需要拿那点微不足道的工钱回家,还有一家子要靠这点工钱养活,他们需要生存――这是人类固有的最大的悲哀之一。
可事情进行得实在是太顺利了,顺利得致远都不太敢相信。
在欢乐平静祥和的节日气氛下面隐藏着什么呢?他隐隐约约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这种预感又无从说起,就是觉得心里很不踏实,总不至于是杞人忧天吧?但愿。
※※※
萧四的心情很好。
谈判出乎意料的顺利,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还能赶回家过春节。妻子古在家一定是等得望眼欲穿了。
没有距离,便没有思念。
他也对美丽的妻子和三岁的女儿充满了思念。也只有在思念的时候,孤独才显得特别美丽。思念是一种幸福的忧伤,是一种甜蜜的惆怅。是一种温馨的痛苦。思念是对昨日悠长的沉湎和对美好未来的向往。
萧四有个很怪的习惯――每到要做一件重要的事情之前,**总是特别强烈。做完事情之后,他总要和妻子尽情地享受、尽情地放松。
一想到要回去和妻子团聚,萧四的心里就充满了温馨和**。
虽然没有完成刺杀邹锋的愿望,甚至到目前为止连面都没有见一面,萧四却相信他已经找到了打败“怡和钱庄”的关键,他一定会在走之前做一些事情,他一定会不枉此行。
“相机行事”并不是要他墨守成规,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是充分授权,让他临机处置。
萧四有了大量自由空间,也受到了该有的礼遇。
怡养财陪同他用一个上午的时间参观了钱庄的“点银部”、“清帐处”,详细介绍了钱庄的一些运作流程。
晚上,还请萧四到他住的居室参观养的鸽子,说:“以后大家都是朋友了,欢迎常来看看。城里有不少名胜古迹,可以随意到处走走,四处游览。”还说:“临走的时候,别忘了拿两只鸽子回去,给妻子补补身子。”
回来的时候,一直客客气气将萧四送到“听雨轩”门外。
目送萧四进入“听雨轩”的背影,怡大总管的笑容忽然收敛,闪出一片冷冷的寒光。
※※※
冬夜,卯时。
浴桶里装满了热水,水上面还漂有一些新摘的寒梅,空气中洋溢着阵阵的清香。
萧四全身浸在热水里,已泡了一个时辰。
他显得非常惬意,现在需要彻底的放松。
就在一桶热水渐渐变凉的时候,门外传来极其轻微的脚步声。
“笃笃笃。”有人在轻轻敲门。
这么晚了还有谁会来?
萧四仿佛知道有人要来。平静地说:“请进。”
进来的是一个穿一身黑色紧身保暖夜行衣的蒙面女人。
黑色紧身夜行衣将女人凸凹有序、惹人喷火的身材暴露无遗。
“外面的人都睡了?”
“是的。”
“虽然这两天监视我的人少了很多。”萧四说:“我们也不能大意。”
蒙面女人说:“他们都中了我特制的迷香,不到两个时辰绝不会醒来。”
萧四觉得很满意,他一向对这个女人用毒很有信心。
然后,萧四就在这个女人面前赤条条地从水桶里站起来。
蒙面女人浑身一颤。
“不要转头,看着我。”萧四说:“把毛巾给我拿来。”
棉毛制作的、特别吸水的毛巾其实就在木桶旁边。
“你用毛巾把我身体擦干。”萧四说:“每一个毛孔都要擦干。”
蒙面女人仔细地轻轻地给萧四擦身,当擦到下面时,手明显在颤动。
萧四下面昂然挺立。
“你的手不要抖。”萧四说:“站在你面前的现在不是一个男人。”
“每次做事之前,我的**会特别强烈,但我即使要**,也要做完事以后。”
“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什么时候该做,孰轻孰重,我分得很清楚。”
――“你要记住,今晚一出这道门就没有人类,只有生死!”
※※※
萧四擦完身,开始穿一件与黑衣蒙面女人一样的黑色紧身保暖夜行衣。没穿之前,他还是一个赤身露体的人,穿上之后,他立刻变成了一只浑身充满劲力的丛林里的豹子。
一只吃人的豹子。
窗外,寒风凛冽。
萧四和蒙面女人就一前一后从窗户跃出去,在黑夜里,东躲西藏。左挪右移,静静狂奔。
有一条河穿过钱庄、穿过繁华的集市中心。
长街尽头一断桥,桥下一条河。沿十多级石梯而下,有一小小的码头,静静停靠着一舻乌篷船。
萧四和蒙面女人悄无声息地上了乌篷船,船上遮光的草布立刻放下、解缆、启舤、摇楫、出航。
船箭一般飞驶。
乌篷船很快出了庄、出了城。在郊外,河汇入一条大江,江面陡然开阔。
星月、寒夜、纷雪、冷风。
远山似黛、一江如练。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船在一个地方,忽然放缓了速度,慢慢无声地靠向岸,在岸边停了下来。
船上早准备了两个包袱。
萧四和蒙面女人一人拿了一个包袱。纵上岸。船立刻又启动,缓缓驶向江中,在江心停了下来。
乌篷船为什么不最终停在岸边呢?
因为江心与岸边距离遥远,纷雪中,远望去,乌篷船的轮廓已经完全融入到夜色中,根本不易被人察觉。
萧四和蒙面女人上岸之后,继续潜行,沿一条砂土小径走了一柱香功夫,眼前赫然出现了一片黑压压的松林,松林后是一片白墙黑瓦的宅院。
――这就是“松庄”。
松庄周围可不是一片普通的松林。
他们要到“松庄”做什么?进得去吗?
萧四和蒙面女人并没有等太久,松林里忽然群鸦乱舞,一阵骚动、杀声四起。显然有人在吸引各处埋伏的高手。
“走”
萧四果断地说。
这次是蒙面女人先走,她的身上忽然起了一层雾。
暴风山下清风塞,忽一日不知从何处飘来一阵有淡淡香气的雾,雾过之后,鸡犬不留,清风塞大小二百一十七口人全部死于非命。
这个雾就是蒙面女人的杰作。
萧四紧跟在女人之后,两人一起纵上了树梢,贴着柔软的树梢向前飞掠。
他们没有选择从松林里穿过,这是非常正确的。松林里的暗卡已经全部发动,下面是人影闪动、杀伐不断。
暗卡已经被人故意吸引住了。
即便如此,仍有一排管箭射来,脚下剑光飞舞――还是有人发现了他们。
他们没有丝毫停顿,现在已是生死一发的关头,间不容发,只要一停留,他们就出不了松林!
剑光遇雾便暗,有人惨叫堕地,萧四殿后,一双“修罗手”连出,几枝飞来的箭被一一拨开,余下两枝从头顶上呼呼擦过。
树梢尽头,便是一条护院河,后面就是“松庄”。
两人脚尖在一根比较强韧的树枝上同时用力,藉着树枝的弹力、越过护院河,窜上了墙头。坠入院中。
河中暴起的水柱随后掩上墙头,前后仅相差十分之一秒。
进入院中就暂时安全了。外面杀得天昏地暗,院里却非常宁静、平和,根本没有外面那种浓浓杀气,完全是里外两重天。
一排排刚挂上的的红灯笼,衬出节日的喜庆。
致远今晚睡得很晚。
他挑灯夜读,看了很久的《春秋》和《论语》。纯在旁红袖添香,也和他一起睡得很晚。
致远被渐行渐近的脚步声惊动。
如此寒夜还有那个不速之客?
秉夜来访的不速之客就是萧四和蒙面女人。
“打扰、打扰。”萧四一揖到膝,说:“深夜造访,实在情非得已,请见谅。”
“无妨。”
致远披衣待客,虚位以待,微笑说:“今晚刚看了孔子的《论语》,子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书刚掩卷,余香尚存,阁下就翩然而至,真是佳客临室,蓬壁生煇啊。”
“子曰:无友不如己者,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萧四说:“今夜来访实在是仰慕已久。”
蒙面女人向致远一礼,致远一看蒙面女人,刹时有一种异样的感觉。这种感觉从何而来,他也说不清楚,反正觉得似曾相识。对方蒙着面,他也不好问。
致远很奇怪:“你们怎么进来的?”
“来这里确实不容易。”萧四说:“我们是冒着生命危险才进来的。”
刚才确实是千钧一发,生死一线,如果不是有人引开暗卡,他们根本不可能站在这里。只是外面负责声东击西的人员不知会付出多大的代价。
萧四说:“因为这件事情太重要,事情紧急、情非得已,为见二庄主一面,无论多大的代价都是值得的。”
致远问:“什么事情这么重要,值得萧兄冒这样大的险?”
“这件事情与二庄主的未来有关。”萧四说:“这件事情还关系到钱庄与暴风城的这一战最终的结果。”
“哦?”
萧四说:“子曰:不因其人而废其言,不因其言而废其人。二庄主不鸣则已,一鸣惊人,虽然暂不自由,而一旦出去,将是如鱼得水、海阔天空。”
“外助暴风城,则暴风城胜;内济钱庄,则钱庄赢,东部大陆未来全在二庄主一人身上。”
“此言差矣,”
致远摆摆手:“我一介布衣,只想‘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只要家人平安,就足慰此生了。”
萧四大笑说:“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二庄主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富贵不能yin,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怎么会安于养花侍草、赏雪咏梅、了此残生?”
“况且,邹锋庄主和他的儿子邹仁能让你平安度过余生吗?”
――“为今之计,二庄主唯一的出路就是联合暴风城,夺回庄主之位。”
致远说:“这就是你今天来的目的?”
“是的。”
“就是要我和暴风城结盟?”
“是的。”
致远苦笑:“你也知道,我现在是被软禁的,怎么能够出去。”
萧四对这一点胸有成竹,说:“我们能够进来,就一定有能力把你及家人弄出去。”
“好,念在你冒险前来的诚意上,我一定会认真想一想。”致远说:“今日我们击掌盟誓,三日之后,我一定会给你一个明确的答复。”
萧四再次深深一揖:“请二庄主三思。”
致远点点头,双方击掌盟誓,约定后会有期。
※※※
萧四和蒙面女人当然该回去了。
迷香只有两个小时。
他们怎么出去?致远对这一点很感兴趣。
答案就在萧四和蒙面女人带来的两个包袱里。他们打开包袱,里面各有一只水弩和一套用鲸鱼皮作的潜水衣。
萧四和蒙面女人在夜行衣外再穿上鲸鱼皮作的潜水衣,然后一人拿一只水弩。
“听说松庄的石头很多,二庄主就曾送给胡老板六块小石头,由在下转交。”萧四笑道:“我们不妨先做一个游戏。”
游戏很简单,就是拈庄里稍大一点的石头往庄外用力扔,有远有近,有的扔向松林,有的仅落在护院河。
外面立刻响起一阵骚动。
等外面的骚动停止了一会,又开始扔石头,外面当然又是一阵骚动。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直到外面任你如何扔都没有动静了。
萧四方说:“是时候了。”
他们告辞,从院墙上跃了出去。
出了院墙,就是一条护院河。
萧四和蒙面女人身形在空中连变,尽量减少下坠的速度,尽量减少入水的响声一一让入水的声音听起来就象落入一块稍大一点的石头。
他们入水之后果然没有引起动静。
水里有两个暗卡,等到他们醒悟入水的不是两块石头,而是两个人的时候,两只水弩发出的利箭已经射进了他们的胸口。
鲸鱼是海中的霸王,鲸鱼皮制作的潜水衣能游得特别快。
护院河其实在流动,流向郊外的大江。
萧四和蒙面女人很快从护院河潜至江中,一入江水,则似渔翔入海、天高鸟阔。
江中,乌蓬船在纷雪夜色中静静地等着他们归来。
※※※
萧四他们刚出院,鹤发鸡皮的林神医就来了。
特来晋见致远。
“这么晚了,什么风把你老人家吹来了?”
致远问:“先生也睡不着吗?”
“吵都吵醒了。”林神医说:“另外,老朽还有些话想对二庄主说。”
“请讲”。
林神医说:“二庄主千万不能听萧四的话。”
致远说:“你怎么知道我和萧四说了什么?”
“二庄主不用说,我也能猜得到,”林神医淡淡一笑:“他冒险秉夜来访,一定是想拉二庄主联手对付庄主。”
“是的”。
“我猜得没错?”
“一点也没错。”
林神医说:“二庄主答应了吗?”
致远说:“我只是答应三天后回话。”
“二庄主打算如何回话?”
“我暂时还没有想好。”致远说:“我还有三天的时间考虑,这样的大事当然要经过深思熟虑,谋定后动。”
“二庄主千万不要轻易相信暴风城。”
林神医说:“这毕竟是二庄主兄弟之争,最好不要借用外人、外力,不要给暴风城介入的机会。当心引狼入室、与虎谋皮啊。”
致远点头称是,在这一点上他们的想法不谋而合。
“老朽倒替二庄主想了一个主意。”林神医说:“就八个字:等待时机、以静制动。”
“怎么讲?”
林神医显然经过深思熟虑,诚恳地说:“老庄主死前留下“兄终弟及”的遗训,当时,宗族长老等许多人都在场,二庄主只要耐心等待,就一定是顺理成章的事。”
“贸然与暴风城结盟,只会落人口实,给邹夕锋一个锄除二庄主的借口。”
“邹锋最致命的地方就是儿子不学无术,如果要让他儿子邹仁继位,不仅老朽反对,就是怡养财和宗族长老也会反对,以老朽分析观察,邹仁继位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目前钱庄与暴风城是势如水火,一山不容二虎,卧塌之侧,岂容他人酣睡,他们之间迟早都会摊牌,这也正是庄主需要倚重二庄主的时候,不然,庄主为什么要让二庄主全权处理谈判呢?”
“所以二庄主要做的只是等待时机、以静制动。”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切不可只顾一点小利,以小失大,不能眼中只看见蝉,还要注意螳螂,二庄主要做的,是最后的黄雀啊。”
致远很感动,紧紧握住林神医的手,感激、真诚地说:“先生放心,我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结果。”
※※※
林神医走了,他已说完了想说的话。
纯移步过来,柔声说:“阿松,再睡一会吧,天还早呢。”
致远睡意全无。
“阿松,也许我不该问,可我忍不住想知道。”纯慢慢怯怯地说:“你准备采纳萧四和林神医谁的意见?”
“他们说的都有些道理。”致远说:“但又都有局限性,不能完全采纳。”
纯很惊讶,问:“为什么?”
致远说:“与暴风城结盟,就会背叛钱庄利益,手足相残,实不足取。采纳林神医的计谋,则拱手将主动权让给了庄主邹锋,我们很可能作茧自缚、坐以待毙、受制于人。”
“从自身所处的位置出发,他们都没有错。因为他们考虑的都只是集团的利益。”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我们要把眼光放在整个东部大陆、从子孙未来福址考虑,才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纯由衷地点点头。
致远轻轻地吻了她一下,说:“你不要担心,我会做出最好的选择。”
江中。
星月、寒夜、纷雪、冷风。
萧四和蒙面女人从水中一上船,乌篷船立刻启动,沿原路快速返回。
乌篷船就象一只黑暗中移动的精灵,厚厚的草布挡住了舱内的烛光。萧四脱下了鲸鱼皮制作的潜水衣,长松了一口气。
舱内仅有一塌、一席、一被。
冬夜水中特别寒冷。潜行了这么远的距离,他们身上都很冷。
萧四穿着贴身的黑色夜行衣钻进被子,感觉暖和了一些。
“你也脱了吧,”萧四说:“被子里暖和一点。”
蒙面女人缓缓脱下了潜水衣。
“把剩下的紧身衣都脱了吧。”萧四的语气不容置疑、没有商量的余地:“出来的时候,我已经把所有的东西都给你看了,现在我要完整地看看你。”
蒙面女人极不情愿,但又不敢拒绝――萧四的话就是命令,必须绝对服从。
夜行衣缓缓脱下,她脱得并不快,寒冷和害羞使她的人、她的手、她的全身不停地发抖。美丽的**、晶莹的肌肤、坚挺的胸部、平担的小腹、修长的双腿……
她的躯体纯洁完美无瑕。
萧四显然觉得很满意,他看得很仔细,就象是在浏览一本精致的书,从上看到下,每一个部位,包括最**最诱人的地方,都“读”了一遍。
然后说:“把面巾也摘下来吧,我要看看你的脸。”
女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有时宁愿让你看她的身体,也不愿让你看她的脸;有时即使与你做了爱,也不愿让你吻她的嘴唇。
――除非你能真正走入她的内心。
蒙面女人缓缓脱下面巾,露出一张清秀美丽绝伦的脸――她竟然就是与致远一夜**、引致远到钱庄而致远遍寻不到的毒仙女朱珍!
――整个计划的关键人物。
没有她的牺牲、奉献,没有那一夜的漏*点,致远还会心甘情愿、冒着如此大的危险来到“怡和钱庄”吗?
刚才在松庄,他们相逢却不相识,面对面却彼此擦肩而过。
“难怪致远要为你着迷。”萧四由衷地赞美说:“你果然没有让我失望。”
随着萧四眼光在全身的游离,朱珍的脸色愈发苍白,裸露的身体因发抖而紧缩。她紧紧咬着嘴唇,努力不让眼泪掉下来。
唯一的一张被子忽然从萧四身上飞起,裹住了朱珍赤lu的全身。
“每次做完一件重要的事情之后,我总要发泄出来,身在东部大陆压力实在太大,要不然,我会发疯。”萧四叹了一口气:“今天我要破例一次,你把衣服穿上吧,我实在不忍心伤害你。”
朱珍的眼泪终于掉下来了――这次是因为感激而流泪。
※※※
乌篷船继续飞速前行。
“我们找点事情做吧。”萧四说:“老这样对着你,我怕自己会控制不住。”
朱珍忙说:“做什么呢?”
萧四说:“让我们猜一猜二庄主松少爷三天之后,会给我们一个怎样的答复。”
朱珍想了想,说:“二庄主一定会答应的。”
“为什么?”
“因为他根本没有选择啊,邹锋父子绝不会放过他,我们是他唯一的一根救命稻草。他不与我们结盟,根本不可能坐上庄主之位。”
“如果我是松少爷。”萧四说:“我绝不会只与暴风城一家结盟,这样很容易被控制、被*纵,成为傀儡。”
“我会同时与‘演王’演绎、旱地逆风等多人结盟,让大家互相钳制,心存顾虑,达到鹬蚌相争、渔人得利的目的。”
朱珍说:“既然如此,今夜我们为什么还要冒险前往,与松少爷结盟呢?”
萧四说:“结盟只是一种手段,我们真正的目的是去播一粒种子。”
朱珍说:“去播种?”
“是的,”
“播什么种?”
“播下猜疑的种子。”萧四解释说:“种子遇到适合的土壤、水份、气候就会发芽”
“我们就是要让邹锋对松少爷猜疑,这种猜疑慢慢积累,遇到适合的土壤,时机一旦成熟,猜疑的种子就会发芽,我们分化挑拨钱庄的目的就达到了。”
――“这是我们打败‘怡和钱庄’最好的机会。”
――“我们就是要制造这种机会。”
※※※
阿黄的酒馆已经在打烊了。
卖酒的阿黄是个又矮又丑的独眼残疾人,一双手却很粗大。没有人知道阿黄的身世,单听名字,象是在叫一条狗。
酒店里只有一位未走的客人,是一位常客。
这人就是李三。
李三喝酒,不是一杯杯的喝,而是一整瓶往肚里倒。
仿佛并不是为了喝酒,而是为了逃避什么。
他显得很孤独、很寂寞。
一双眼睛总是空洞洞的,没有一点情感。在怡和钱庄安身近十年,一直是这个样子,一个人喝酒、一个人睡觉、一个人补鞋。
没有朋友,唯有酒。
一灯如豆,昏黄的烛光下,李三的眼睛显得更加空荡、更加潇索。只有对生活感到说不出疲倦的人,才会有这种眼神。
一个四面透风的酒店,穿着一件单薄的外衣,吃着一个又冷又硬的馒头,喝着一瓶又苦又烈的酒。
因为他必须要用酒精来麻醉自己。
李三一向对自己跟踪、潜伏非常的自豪,这一切源于他来自一个很古老的家族。这个家族代代相传的、最擅长的就是“忍术”
在渡口,一个人无声无息地靠近他,李三竟然事先毫不知情。他虽然没有出事,可是他的信心已被完全摧毁。
――这个人要杀他是易如反掌。
※※※
大象进来的时候,大地都在震动。
大象并不是一头真的大象,而是一个人,一个大象一样强壮的人,钱庄的八金刚之一。他拧断一个人的脖子就象踩死一只蚂蚁那么轻松。
身经大小二百一十八战,仅有一次败绩。据说那次是遇上了一只老鼠。
大象非常的高大,头都几乎顶到了屋檐,一进来整个酒馆空间顿时显得小了很多。
阿黄和李三熟视无睹,仿佛都没有看到这个人,仿佛大象根本不存在似的。一人继续打烊,一人继续喝酒。
居然没人重视他。
大象的眼睛瞪得象一对铜铃,没有人答理他,他显然非常生气。在整个钱庄,人人都非常尊重他,就连人见人怕的怡大总管对他也是客客气气的。
就连断了一条手臂之后一直想杀人的孙基,在他面前也是规规距距、大气也不敢出――大象发怒的时候,老虎都害怕。
现在大象就是怒发冲冠。
身后忽然传来一声轻轻的咳嗽,一听见咳嗽,大象神态立刻变了,变得异常的恭敬。
门外一前一后走进来两个人,一个是怡大总管,一个是长得也很高大,头上有大半的秃顶、一张圆圆的胖脸,外形完全象是一个经商的生意人。
怡大总管跟在这个生意人后面,就象是小兵跟着一个将军,亦步亦趋、不敢越雷池半步。
这个生意人就是钱庄庄主邹锋。
暴发户与世家子最大的区别就是,暴发户总爱把所有的钱都带在身上,总喜欢穿金戴银、显山露水,生怕你不知道他有钱。世家子不一样,讲的是品味修养、气质谈吐、含蓄内敛。所以有“百年才出贵族”的说法。
小人物与大人物之间最大的差异是,小人物总爱仰望低头,仰望是因为羡慕,低头是因为自卑。大人物却总是俯视,俯视着人类的另一群,甚至不看,是连看都不屑看。他们的眼里根本没有“人民”这个词。
邹锋就是这样的大人物。
他微笑地看着李三和阿黄,就象是在看两只待宰的羔羊。
※※※
邹锋一进来就象是狼入羊群。
李三和阿黄是两个小人物,这一瞬间,李三忘了喝酒,阿黄忘了打烊,他们仰望着邹锋,真的象是看到了一条狼。
一条张着血盆大嘴、闪动着慑人绿光的狼。
狼终于来了。
东部大陆——银月城
夜空中突如其来的一声雷响,让笑愚突然清醒过来,真可谓一雷惊醒梦中人。
这时候的笑愚看起来又有点不一样了,跟恋爱中的聪健一样,他的修为仿佛又精进了一步。笑愚只觉得自己心湖一片平静,所有的烦恼对他来说,也不过就它强任它强明月照大江而已。
一个人活着最痛苦的地方莫过于强自把麻烦往自个儿身上揽,笑愚是个很光棍儿的人,处理事情的手法也很光棍儿。所以他在光棍地想,不管是妖华还是慕青,自己都从来没有主动去勾搭过,如果几人之间非要那啥的话……那就顺其自然吧。
笑愚摸着良心在想,自己既没欺骗女人钱财,又没欺骗女人感情,也没刻意去伤害过哪个女人,更没像肥皂剧里的禽兽一样把人家姑娘肚子搞大后不负责任。综上所述,自己他**地有必要这么负疚头疼吗?
这世界上有四种男人都是幸福的,第一种是心里一个意中人都没有,第二种是永远痴情于一个人。第三种是见一个就爱一个终生恋爱无极限,第四种就是传说中脚踏N条船还能游刃有余的极品色狼或者说花花公子。
笑愚之前痛苦的原因,就是他不属于以上地任何一类人。但是现在,他总算开窍了,准备向其中一类人靠拢……聪明的同学们都看得出来,笑愚如果非要找到组织的话,也就只能做第四种人了。
众所周知,以笑愚的**指数来看。他绝对算得上是标准色狼。其次,他同时勾搭过的女人绝对不止一个。第三,虽然笑愚本身不一定极品,但勾搭的女人都算得上极品,这也是一种能力的表现。东部大陆上的兄弟们都知道,要看一个男人地魅力品位,首先就要看看他的女人。
因此,笑愚很是理所当然或者说很不要脸地将自己定义为极品色狼了~~!
这一刻。豁然开朗,心地宽广,醍醐灌顶,恍然大悟等等词汇。都无法形容笑愚的心境。他只觉得自己也超脱了,恨不能立马找100个花姑娘来培养下感情。
大家都知道,笑愚是个很热血,办事从来不拖泥带水的人。于是乎,他准备给认识的所有女人都打个电话问候一下,通知她们现在打雷了记得回家收衣服。
但是大家也知道,笑愚同时是个很懒的人,所以他将打电话改成了发短信,而且是短信群发。这样一来。又省事儿又嗨皮,就像笑愚此刻的心情一样嗨皮。
结果这次操作有点小失误,第一个做出回复的居然是男人,思远地短信很不客气:“我啊,你在搞群发是不?你发给女人就算了,干嘛连老子也一起发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