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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门贵医全文阅读

作者:瑾琴     名门贵医txt下载     名门贵医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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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陆家村

    冬日寒风凛冽,冷飕飕的风呼呼地刮着,:。光秃秃的树木,像一个个秃顶老头儿,受不住西北风的袭击,在寒风中摇曳。屋脊、树梢、地面白皑皑地铺上了一层寒霜。

    陆家村陷入一片冰天雪地之中。

    村口一家破败的小院,寒冬腊月天,雪堵着窗户,冰溜子像透亮的水晶小柱子,一排排地挂在房檐上。

    “雅儿,你快醒醒,雅儿,你别吓娘啊。”

    屋内,一位身穿褐色短袄,褐色长裤的妇人,担忧地看着炕上昏睡不醒的女儿,眼圈红红的,显然是哭过。

    “娘,您别着急,阿姐,她会醒过来的。”妇人旁边站着一个约莫十四五的男孩,穿着一件洗的发白的青色长袄,头上包着青色布包,男孩长的眉清目秀,书生气十足,他一边呜咽地劝母亲,一边用宽大的袖子抹眼泪。

    “是,是,琰儿说的对,雅会醒过来的。”妇人用长满老茧的手掌悄悄抹了抹眼泪,起身对着男孩说道“娘去厨房做饭了,这样雅儿醒过来就能吃到热乎乎的饭菜,琰儿,你在这看着阿姐。”说完,又低头看了眼炕上脸色发白,嘴唇发紫的女儿,往厨房走去。

    “嗯,琰儿知道了。”

    冷......锥心刺骨的冷,仿佛被长期泡在冰窖般,冷的透彻心扉。

    沈雅在昏睡中感觉冰冷从四面八方向她袭来,皱了皱秀眉,手脚在不自觉中蜷缩起来,企图寻找一丝温暖。

    昏睡中,于唯心狰狞地向她跑过来,疯狂地将她推进了湖水中,寒冬腊月,刺骨的池水毫不留情地刺激着她的感官,五脏六五都被这刺骨的湖水冻僵了。

    “啊——”沈雅顿时被吓出了一身冷汗,但很快就被寒冷所取代,牙齿在不知不觉中开始打颤,拉了拉盖在身上的棉被,不觉一愣,这,不是我家的被子,:。

    沈雅对于环境的变化,有超乎寻常的敏感,她一摸被子,就知道,此刻这略有些僵硬的被子,不是自己床上的那一条。

    摸上去,这条被子似乎有些年代了,否则不可能这么硬。

    她家的被子可是纯羽绒被,盖上去又轻又软。

    就在沈雅为被子的事愣神时,耳边突来传来一阵惊呼:“阿姐,你醒了?”声音中带着一丝激动,一丝颤抖,还有一丝不可思议。

    沈雅闻声,眼神朝前方看去,然后便是一愣,入眼的男孩,大概十四五岁,一张清俊的脸冻得微微发紫,脸上闪着激动的神色。

    只不过,他那身衣服,是什么打扮?在拍电影吗?

    沈雅皱着秀眉,疑惑地看着眼前这个激动地恨不得朝自己扑过来的男孩,有点摸不着头脑,他是谁?

    “请问,你们是在拍电影吗?”沈雅心中疑惑,不自觉中问出了声。

    可惜,不等她话问完,男孩却已经飞身跑进里隔壁的房间,嘴里还一个劲地喊道:“娘,快出来啊,阿姐醒了,阿姐醒了。”

    紧接着,从里间走出来一位妇人,摇摇晃晃地跑到沈雅床边,手哆哆嗦嗦地抚上沈雅的脸庞,见女儿一顺不顺地望着自己,妇人心里一酸,眼泪便唰唰地流下来,嘴里还一个劲地喊道:“雅儿,我的雅儿,你终于醒了,你受苦了,受苦了啊。”说完,一把抱住她的头,哭的好不伤心。

    旁边的男孩也在一个劲地抹眼泪,不过是高兴地流泪。

    沈雅此刻还没从刚才的震惊中反应过来,但聪明如她,脑子里很快想到了一个可能性,她穿越了,其他书友正常看:!

    如此狗血的剧情,居然会发生在她身上,这让她情何以堪啊。

    苦笑了一声,她快速收回思绪,有些不死心地问道:“你们是哪个剧组的?”

    “雅儿,你在说什么?”妇人显然没听明白沈雅的意思,但心里却有些奇怪,怎么雅儿这次醒来有些不一样,为何她看自己的眼神如此陌生。

    沈雅被妇人探究的目光看的有些心虚,心道自己如果真的穿越了,很可能是借用了那位大娘女儿的身子,她不会看出什么了吧。

    于是,她连忙挤出一丝笑容道:“没什么娘,我饿了,有没有吃的。”她必须赶紧转移话题,不让很容易让别人察觉出什么。

    “有,有,你等着,娘给你去拿。”妇人一听女儿饿了,激动地不得了,女儿知道饿了,就代表她病已无大碍了,虽然不知道女儿为何会突然间病好了,之前请了村里的大夫来看都说无药可救,没想到,才转眼功夫,女儿竟然醒了。菩萨保佑啊。

    妇人喜极而泣,为了不让儿女看到她的狼狈样子,她赶紧进了厨房,收拾了几样小菜,端了出来。

    沈雅挣扎着想坐起身,弟弟沈琰见此,赶紧上前帮忙,将她扶了起来,还体贴地在背后垫了个枕头,好让她靠的舒服。

    “谢谢。”沈雅出于礼貌,想都没想,脱口而出。

    在看到沈琰眼里一闪而过地诧异后,沈雅才猛地想起,他们是一家人,不用这么客气。

    她尴尬地转过头,观察起这间屋子,摆设很简陋,甚至可以说,除了这张炕,仅一张桌子和三张椅子,其他什么也没有,用四个字形容,家徒四壁。

    妇人端着碗,放到炕上的小几上,亲切地说道:“雅儿,来,这是娘刚做的,热乎着呢,快吃,琰儿也坐下来吃吧。”

    沈雅看了看桌上的饭菜,很简单,三个烤番薯,三碗清的见不到米粒的粥,还有几碟小菜,除了腌萝卜她看的出来,其他的一概叫不出名字。

    沈琰显然早就饿了,刚坐下,就迫不及待地端起碗,大口喝起来,妇人心满意足地看着儿子吃的喷香,手里也不闲着,给他把番薯剥好,递到儿子手里。

    然后又拨了一个,拿给雅儿。

    “雅儿快吃,刚烤好的地瓜,香着呢。”

    沈雅此刻也确实饿极,接过妇人手里的地瓜,二话不说,便啃了起来,真香啊,她以前怎么没觉得烤番薯这么好吃。

    一个地瓜下肚,她又喝了一碗热腾腾地小米粥,出了一身汗,身上也终于不觉得冷了。

    妇人见儿女都吃好了,才端起她的那碗已经凉的小米粥,小口小口地喝起来。

    吃完饭,沈雅也觉得身上精神了,便想下地活动活动,只是她才掀开被子,就被妇人阻止了,“病才好些,多躺伙,让琰儿陪你说说话,娘去洗碗。”

    沈雅拗不过妇人,只得乖乖地重新躺下,她现在肚子里有很多疑惑,需要有个人给她解释,所以当她看到同样和他坐在炕上,拿着一本书细细研读的沈琰时,心里有了主意。

    “琰儿,阿姐不知道怎么了,睡醒后,忘了很多东西,你能和阿姐说说吗?”沈雅说这话的时候极其小心翼翼,她时刻关注着沈琰脸上的神色,若是脸色稍有不对,她便赶紧转移话题。

    沈琰听了这话,放下书,一脸担忧地问道:“阿姐,你怎么了?”

    沈雅被他紧张的模样吓了一跳,见他神色间除了担忧之外,并无其他,才轻轻松了口气,缓缓道:“别担心,我只是忘记了一些事情,:。你重新告诉便是了。”

    听沈雅这么说,沈琰才稍稍放心,微微一笑,道:“阿姐,你问吧,琰儿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沈雅见他那得意的模样,扑哧一声笑了出来,随即又想起什么,谨慎道:“......娘那边,你还是不要告诉她了,免得她担心。”

    “还是阿姐想的周到,放心,我不会说的。”

    得到了沈琰的保证,沈雅放下心,斟酌了一下用词,便把她认为可以问的,都问了出来,沈琰也争气,答得有条不紊,基本上把沈雅想知道的,都一丝不漏地答上来了。

    有些模糊的地方,沈雅只要稍一分析,便也知个一二。

    据沈琰所说,这具身体似乎也是跌落河中,沈雅猜测估计是被冻死,按沈琰的描述,女孩被救上来的时候,浑身已经冻的发紫,已经奄奄一息了,村里里好几个赤脚大夫都说没救了。

    不过,让沈雅吃惊的是,这具身体也叫沈雅,还是同名同姓,难道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沈雅不禁困惑起来,眼前的男孩,叫沈琰,是沈雅的亲弟弟,眼下正在家温习功课,等明年开春,准备参加乡里的考试。

    妇人洗完出来,见姐弟二人正说话,也没说什么,笑呵呵地拿起炕上篓子里的布做起了针线活儿。

    夜晚,屋外寒风大作,大雪飘飘,沈雅晚上睡的一直不踏实,主要是屋子里太冷,即便是睡在炕上,但这两条发硬的被子根本起不到保暖作用,此时她手脚冰凉,翻来覆去,睡的很不安稳。睡梦中,于唯心狰狞的表情历历在目,“沈雅,为什么老天爷要如此厚待你,为什么你可以拥有一切,为什么,其他书友正常看:!!!我要毁了你,毁了你!!!”

    沈琰被噩梦惊醒,乌黑的眸子愣愣地盯着横梁发呆,在黑暗中显得格外明亮,耳边传来沈母轻微的呼吸声,让她感到片刻安宁。

    在完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稀里糊涂来到异世,这是她始料未及的。但既然来了,她就要好好的活下去,把上辈子的,一起活掉。对于于唯心,说不怨那是不可能的,因嫉妒而生恨,该怎么说呢,觉得她很可悲。

    本来她们同是医科大毕业的,沈雅毕业后,就去父亲的医院,第一人民医院,做了小小的医生,通过几年的努力,升为外科主任,在沈雅看来,这完全是她努力的结果,和她老爸这个第一人民的院长没有关系。

    她虽然学的是西医,但真正拿手的却是中医,因为她们家是医药世家,从她曾爷爷那辈开始便是医生,而且听她爷爷说,解放时期还给中央领导人看过病。从小耳濡目染下,她的中医当然也不差,更别提上大学那会儿,她选修了好几门中药学。原本她是看不起中医的,总觉得那东西很玄乎,没有西医来的有效果,但真正学了以后,才知道中医的博大精深。不过为了更好的治病救人,她还是选择了学西医,所谓中西结合,疗效更佳嘛。当初她提这个意见的时候,还被她爷爷狠狠斥责了一顿,说她学术不精,一会西医,一会中医,哪能学的好,不过后来的实践证明,她孙女确实有本事做到样样都精。

    于唯心是她上大学时候的舍友兼死党,毕业后,因为各种原因,迟迟找不到工作,原本她想通过老爸的关系,给她介绍个医院,谁知她竟拒绝了,说要靠自己的实力进医院。

    却没想到,最后她竟然会因为嫉妒自己而害死了自己。

    想到这,沈雅不禁微微叹了口气,人啊,总是被眼前的一些东西迷惑双眼,却不懂得只有正真付出了,才会有所收获。

    沈雅胡思乱想间,竟迷迷糊糊地睡着了,不知不觉,天已大亮。

第二章 来者不善

    下了整整一晚的雪,第二日竟出太阳了,:。陆峰村的村民也陆陆续续从屋子里出来,开始一天的忙碌。孩子们在屋里憋了一天,早就按捺不住,纷纷出屋戏耍。

    屋外麻雀叽叽喳喳地玩闹嬉戏,觅食,孩童们清脆的嗓音混合着麻雀的叫声,显得格外好听。

    阳光透过窗子射进屋内,稀稀落落地洒落在炕上的人儿身上。只见她微微动了动眼珠,用手挡住了射在眼睛上的阳光,不甘不愿地睁开双眼。

    首先入眼的便是那快要坍塌的房梁,沈雅一愣,很快记忆如潮水般用上心头,随即苦笑,她怎么给忘了,自己已经是穿越人士了。

    转头看见床头空空如也,沈雅便知道母亲已经起身。认命地叹了口气,她也坐起身,打算起床。自己身子已经好了一大半,总不能懒床吧。

    她昨日就发现,母亲他们睡觉似乎并没有脱衣的习惯,大都是和衣而睡,想来是怕夜间寒冷,睡觉冻着吧。

    沈雅起身,低头,弯腰,在炕边的角落里发现了一双破旧的不能在旧的棉布鞋。

    忍着扑面而来的寒气,穿鞋,起身,然后,在看到自己一身碎花红袄后,嘴角开始抽搐。

    她这辈子没见过有比这更俗的颜色,更难看的款式了。

    深呼吸了一口气,踩着有些泥泞的青砖石路,沈雅出了房门,走进了院子。

    院子了,母亲正在打水洗菜,见沈雅出来,眉头一皱,瞪着沈雅,嗔怒道:“这孩子,身子这么弱,怎么不多休息会,快躺回去,外面冷,你的风寒才刚刚好,可经不起这么折腾。”

    沈雅见母亲说着就朝自己走过来,半推着想让自己回屋躺着。

    “娘,我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屋里太闷,我想出来透透气,您看,今天太阳这般好。”沈雅对于母亲的关心过渡感到内心甜滋滋的,虽然不是自己的亲生母亲,却十足让她感受到了母爱的温暖。

    上辈子她的母亲在她两岁的时候和父亲离异了,一直住在国外,很少回来看她,她也知道母亲在国外有了自己的生活,她也不好经常找她,偶尔打个电话问候一声就罢了。她的父亲后来重新给她找了个后妈,两年后给父亲生了个儿子,一家人其乐融融,唯独自己感觉像个外人,继母虽然对她不错,但毕竟不是亲生的,总是客气大于疼爱。想来,在那个家里,真正疼爱自己的,恐怕只有爷爷了。

    于唯心,你嫉妒我家势比你优越,又可曾想过,我其实过的并不如表面上那么如意。

    沈雅摇摇头,想把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抛掉,自己死了也好,反正,她的父母都有了各自的生活,自己不过是多余的。

    咽下内心不断涌出的酸楚,沈雅微仰起头,不想让眼泪流出来被母亲看见,她在心里暗暗告诉自己,沈雅,这一世,你一定要过的很好,还有,“沈雅”,你放心去吧,我会代你好好照顾母亲,和弟弟。

    想完这些,沈雅低头,重新看向母亲,见母亲一脸的坚持,微笑着撒娇道:“娘,您再让我躺着,我都快憋出病来了,您就让我出来活动活动吧,:。要不,我帮你摘菜。”

    老妇人见女儿嘟着嘴,撒娇地搂着自己的手臂,一脸的不愿,心下暗暗惊奇,以前女儿很少在自己面前露出这样的神色,难道,一场病,让女儿看开了,性格也开朗了。

    这样也好,老妇人欣慰地看着女儿闪闪发亮的眸子,心下感到安慰啊,菩萨保佑啊。

    母女两个正聊得开心,突然,院门被推开,沈琰踉踉跄跄地走进院子,身上到处挂彩,一身青色长袄到处都是泥土,甚至还有几个清晰的脚印,白皙的脸上也是青一块,紫一块。

    “琰儿!!”老妇人一见儿子如此狼狈样,惊呼起来,赶紧跑过去,双手颤抖地抚上儿子满是伤的脸颊,在听到儿子嘶的一声后,又赶紧把手放下,嘴里一个劲地道歉:“娘弄疼你了?”

    沈雅看到浑身是上的沈琰心里也感到吃惊,难不成这小子和别人打架了。

    “琰儿,告诉娘,发生了什么事?”老妇人一边将沈琰拉到院子里一张椅子上坐下,赶紧进屋拿了药酒,给他擦伤。

    “娘,别担心,我只是擦伤而已,不碍事的。”沈琰很懂事,明明疼的呲牙咧嘴,却还是微笑着反过来安慰母亲。

    “胡说!你当娘是傻子吗,是不是邻村家的二黄他们又欺负你了。”说着,眼泪又要流下来了。

    “娘,您歇着,我来给弟弟擦。”沈雅见母亲情绪不对劲,赶紧上前接过药酒,扶母亲到旁边的矮凳上坐下,然后才开始给沈琰重新上药酒。一边上,还一边说道:“琰儿,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说出来,不要让我和娘担心。”

    沈琰听沈雅这么说,脸上闪过一丝懊恼:“都怪我,太冲动了,让娘和阿姐担心了。但是,琰儿不后悔这么做,二黄他们太欺负人了,竟然说阿姐死了,还说我是......我是没人要的杂种,其他书友正常看:。”

    老妇人一听这话,脸色顿时变得惨白惨白。

    杂种?沈雅一听这话,微微皱了皱眉,难道母亲是未婚先育,不对,就算未婚先育,怎么可能有他们姐弟二人,他们又不是双胞胎,这里面,肯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而且,她早就觉得,她和沈琰的名字,似乎过于文雅了,不像是一个山村妇人起的名字。。

    正当沈雅思绪流转间,院外突然传来一阵吵嚷声,紧接着便看见一群妇女,带着孩子,气势汹汹地找上门来。

    “沈琰他娘,你看看你们家沈琰,把我家狗儿打成什么样了,手臂都打折了,你说吧,这事该怎么解决。”那妇女穿着一件深红的碎花大袄,脸上抹的惨白,嘴唇涂的血红,这让沈雅一瞬间想起了电影里那演女鬼的血盆大口,身子忍不住哆嗦了一下,没想到,大白天的还能看到这种极品。再看她两个手腕上带着的金镯子,和手指上的金戒指,沈琰大概猜到,眼前的这位,可能是个富农。

    她身旁站着一个约莫十三四的男孩,穿着蓝色短袄,黑色的棉裤,一手托着手臂,胆怯地躲在母亲的身后,脸上还带着哭痕,看样子刚才应该哭过。

    那妇人身后还站着几个来看热闹的妇女,几人的穿着打扮与那妇女类似,一个字,俗,几人时不时地朝她们这边投来幸灾乐祸的目光,嘴里磕着瓜子,似在等着一场好戏上演。

    沈琰见她们几人来闹事,立刻想站起身来与她们理论,被沈雅用手摁在椅子上,用眼神示意他不准轻举妄动。

    老妇人见到来人,赶紧起身,走到她们跟前,脸上堆起笑容,满是和气道:“原来是张大嫂啊,快,屋子坐。”

    可惜,那叫张大嫂的妇女不买她的账,不屑地看了眼屋子,尖声道:“沈琰他娘,你也别在这里和我客套,你家沈琰今儿和我家狗儿打架,把他的手打折了,你说这事该怎么办吧?”

    “孩子们之间小打小闹,总是有的,我替琰儿像你们赔不是。”老妇人赔笑着,讨好地说道。

    “哼,一句赔不是就行了,没那么简单,今天,要么你拿出诊费给我家狗儿治病,要么,哼,跟我去见官。”

    “这...这...张大嫂你也知道,我们家...困难,拿不出钱啊。”老妇人闻言,苦笑道。

    “你别在这哭穷,你家儿子打伤我家狗儿的时候,怎么没想到你们家困难。”那张妇女见老妇人拿不出钱,横眉一竖,更是咄咄逼人。

    沈雅看到这,实在看不下去了,她用眼神警告沈琰不许乱来,便径自走到那张妇女跟前,眼神撇了她一眼,然后走向那个叫狗儿的男孩面前,用手轻轻托起那条折了的手臂。

    然后轻声问道:“这里疼吗?”声音带着甜甜糯糯的味道,颇为好听。

    那男孩见一个女孩子摸自己的手臂,早就羞的无地自容,不敢正视她,小声地回了句“疼“,便低下头,红着脸不再说话。

    那几个妇女一脸疑惑地看着沈雅,不明白她到底想干什么。

    沈雅在心里大概判断出只不过是简单的脱臼,心里有了底,然后状似不经意,拿着那男孩的手臂来回活动了两下,又道:“这样疼吗?”

    “疼。”那男孩又低声说了句。

    就在这时,沈雅神情一敛,趁其不注意的时候向上一提,男孩顿时发出一阵惨叫。

    “啊——”

    那姓张的妇女见儿子大叫,连忙一把推开沈雅,用力过猛,沈雅一个踉跄,摔倒在了地上,:。

    “狗儿,怎么了,你不要吓娘啊。”那妇女见儿子痛苦的捂着手臂,以为出了什么大事,满脸紧张地叫道。

    问完,又一脸惊怒地转过头来,瞪着摔倒在地的沈雅破口就骂,“你个小贱人,你想谋财害命是不是,要是我家狗儿有什么三长两短,我一定不会放过你。“

    沈雅一屁股摔倒在地,疼地冷汗都出来了,好在地面是泥土铺的,她又穿的袄,要是水泥或者砖头,她还不得疼死啊。

    老妇人见女儿摔倒在地,赶紧走过来扶她,一边扶一边焦急地问:“雅儿,摔疼没”沈琰也噌的从椅子上坐了起来,上来就要和那妇女理论,被沈雅一把拦住。

    沈雅不紧不慢地站起身,低头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抬起头淡淡地扫了那妇女一眼,朝那男孩问道:“现在还疼吗?”

    那男孩闻言,又重新动了动手臂,发现一点都不疼了,惊讶地朝他娘说道:“娘,一点都不疼了。”

    那妇女一听,顿时一愣,又不相信地问道:“真的不疼了,狗儿别怕,娘会为你讨回公道。”

    “真的不疼了。”

    “既然不疼了,想必这诊费应该不用出了,几位,请吧。”沈雅不客气地做了一个请的动作,又冷冷地扫了那几个原本想看热闹的妇人。

    几位妇人被沈雅凌厉的双眼一扫,手里的动作顿时一僵,脸色讪讪,灰溜溜地离开了。

    “哼!”那张妇女冷哼一声,见自己也不好拿什么再发难,不甘心地瞪了一眼沈雅,一把拉着狗儿就走。

第三章 不愧是弟弟

    “雅儿,这,这是怎么回事?狗子的手臂,怎么会一下子好了?”沈母显然还没从刚才的事情中反应过来,一脸惊异地看着沈雅,眼中满是不可思议,:。

    沈琰此时也是满肚子的疑惑,刚才发生的事情他看的一清二楚,狗子的手臂是在被阿姐轻轻一抬,就接上了,阿姐什么时候会这些本事了?

    “娘,我知道你心里有很多疑惑,咱们回屋说行吗?”沈雅知道,这件事她不圆满交代,母亲和弟弟心里肯定不会释怀。

    “好...”沈母有些恍惚地,任由沈雅扶着进了屋,沈琰跟随其后,待他们坐定后,沈雅才深吸一口气,把自己刚刚编好的故事娓娓道来。

    “娘,您知道女儿为何会一夜间病就好了吗?”

    沈母傻傻地摇头,沈琰也是拧眉微皱。

    “娘,你信吗?女儿在梦中,曾经遇到过一位老仙翁,是他救活了女儿,还教了女儿很多东西,比如医术,书法,诗词。”沈雅知道古代人信牛鬼蛇神,所以她编了这样一个故事,希望能够骗过沈母。

    沈母她倒不担心,主要是沈琰,他毕竟是个读书人,恐怕不但不会信这些神啊鬼的,反正会斥之为胡话。

    所以,在看到沈琰紧皱双眉时,沈雅心里一紧,更是下决心,待会一定拿出点看家本领来,好好唬唬沈琰。

    只要让他们娘儿俩相信这个说辞,那以后她行事就方便了。自己毕竟是一个现代人,一个不小心难免会做些奇怪的举动,与其到时候让他们生疑,不如现在就让他们彻底信服。

    转了转眼珠,沈雅心生一计,抬头看着沈琰,一字一句道道:“琰儿,若是不信,阿姐可以随意写一手诗,你来鉴定,怎么样?”

    沈雅从小就跟着爷爷学书法,他爷爷对书法极为爱好,自然要求她孙女也对这些精通,所以沈雅对自己的书法很自信,其他书友正常看:。

    沈琰当然知道自己姐姐从未读过书,自是不可能会什么诗词书法,疑惑地看了阿姐一眼,见她眼里笃定的目光,脑袋一热,当下便回自己的屋拿了文房四宝出来,铺开摊在炕上的小几上。

    沈雅见宣纸摊开,便拿起沈琰手里的毛笔,沾了点墨汁,想了想,便挥起狼毫,一首咏梅跃然纸上。她当然不会傻到真让沈琰考自己,她肚子里那点墨水自己还是知道的,要是他让自己对个什么对子之类的,那岂不要穿帮,所以她就先发制人,先提笔写了一首诗。

    “墙角数支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唯有暗香来。“沈琰看到阿姐那一手毛笔字的时候,心里早已惊讶不已,如今看她写的这首诗,细品之下,更是让他震惊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那样的诗,恐怕连夫子也写不出来吧。

    沈雅早在醒来的当天就从沈琰那里得知,她现在所处的朝代为大周朝,皇帝姓赵,周朝的第二位皇帝,帝号周宗,在位四十年,是一位深受百姓爱戴的皇帝。

    这个周朝与她所知的历史上那个还处于奴隶社会的周朝不同,这个周朝现在的发展水平,应该与唐朝类似,经济文化发展正处于封建社会的顶峰,百姓生活基本上都比较富裕,当然一些贫困地区除外,比如她现在身处的这个陆家县里的陆家村,有名的贫困县外加贫困村。

    不过也正是这个历史上不曾出现过的时代,让沈雅敢堂而皇之地盗用古人的诗句。而且那天她看过沈琰阅读的书籍,发现上面的文字竟然正是中国古代的繁体字,虽然感到有些不可思议,不过这倒正好帮了沈雅一个忙,不然她的谎可就撒不起来。

    “雅儿的字真漂亮,其他书友正常看:。”沈母见沈雅这么快就写好了一副诗,惊喜地赞道,她虽然不识字,却也看的出什么字好,什么字不好。当下更是喜的不知如何是好,嘴里一个劲地念叨老天爷保佑,老天爷保佑。

    “阿姐,你——”沈琰显然一时无法接受这现实,毕竟,若是相信这些,那他这么多年的书岂不白读了。

    沈雅当年也不信神佛,可是,如今的事实确摆在眼前,由不得她不信。

    “琰儿,世上很多事都很难预料,你若实在不信也罢,阿姐也不为难你,你只要记得,我永远是你的阿姐。”

    “阿姐…”沈琰喃喃叫着沈雅,低头定定地看着宣纸那娟秀中透着大气的字迹,然后,他闭上了双眼,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换上一副释然的笑容,道:“阿姐,我信你,不管怎样,你都信你。”

    “琰儿…”沈雅见此,高兴坏了,真不愧是她的好弟弟,她随便胡诌的事情他也信。

    沈母见姐弟两个欢喜的模样,心下也甚是安慰,她在心里默默地感谢观音菩萨,感谢她给了雅儿新的生命,感谢她教会雅儿这么多。

    “雅儿,你说你会医术,那是真的吗?”

    “是呀娘,不过只是粗略的学了一点,算不上精。”因为怕他们二人怀疑,沈雅也不敢把话说的太满,半真半假的说了一下。

    “是这样啊。”沈母一听虽然只学了一点,但还是高兴的眉开眼笑,她女儿懂医术,那是多么了不得的事情。

    沈琰不知道母亲和阿姐说了什么,因为他早就拿着那副沈雅写的诗一头扎进了书房,半天也不见人影。

    沈雅陪母亲又说了一会,便和她一起去院里摘菜。

    一连几天,她每天都陪着母亲洗洗衣服,晒晒衣服什么的,一开始,沈母还总是不愿意,说她身体没好,不能这么劳累,但见沈雅坚持,她也没办法,尽量捡些轻的活给女儿做。

    女儿突然间懂了很多事情,沈母打心底里是高兴的,可是,唯一让她发愁的是,沈雅一夜间,竟然把缝衣刺绣的针线活给忘了,任她怎么教,女儿还是绣的一塌糊涂,这让她很是担心,雅儿也十五岁了,眼看她就要琢磨着给她找婆家,若是雅儿针线女红都不懂,这让她怎么嫁的出去啊。

    为此,沈母已经唉声叹气好几天了,每天看沈雅的眼神,都带着莫名的幽怨,看的沈雅心里一阵发寒,不是她不想学啊,实在是手太笨,学不会嘛。

    沈雅此时在院子里晾衣服,不小心又触及到母亲时不时投来的幽怨目光,嘴角忍不住抽了抽,低头看了看满是伤痕的手指,心里更是欲哭无泪。

    咕噜噜,就在沈雅为此事苦恼的时候,肚子很不争气地闹了起来。她低头苦笑地摸了摸肚子,今天清晨她只吃了个窝窝头,一碗小米粥,这正当长身体的时候,不饿才怪了。

    这个家一直都靠母亲替别人洗衣服,做刺绣换点钱,补贴家用,家里不仅要供弟弟念书,还要提供一家三口吃饭,能有的吃就不错了,现在她和母亲在家,一天就吃两餐,弟弟念书,母亲会额外给他个包裹,里面一般都放着两个芋头,或者一个地瓜,以免他读书的时候饿着。

    以前的沈雅还能通过给别人绣东西赚点外快,现在看看自己,整一吃闲饭的。

    不行,她好歹也是个二十一世纪的外科手术主任,又是个中医师,怎么着也不至于落得个饿死的地步吧。她的想办法给家里赚钱,好让母亲和弟弟吃好点,尤其是弟弟,念书需要补充营养,不然学习怎么跟得上。

    她得外面去看看,有什么是自己可以做的,总比在家闲着吃干饭好。

第四章 不救我救

    干完手里的活,沈雅和母亲支会了一声,就出了院门,:。

    呼…

    冬日的阳光暖暖的照在她身上,格外舒服,天气虽然有些干冷,空气却很清新,沈雅一出院门,就狠狠地吸了一口气,顿觉肺中污浊一扫而空。

    举目眺望,山坡上到处都是皑皑白雪,银白色的一片,晃的人睁不开眼。

    看着这难得一见的雪景,沈雅内心生出一抹喜悦。她哼着歌沿着自家门前那条蜿蜒的小路,一路往陆家村深处探去。陆家村每户人家都挨的比较近,一间间土墙泥瓦小院内,时不时传出一阵清脆孩童的笑声与大人们的笑骂声,让人心里莫名地生出几分安宁。

    小路的不远处,有一条结了冰的湖,湖边种满了垂柳,此刻寒冬腊月,垂柳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枝干上时不时有积雪掉落,发出“咔,咔”的声响。

    大地,似乎在这一刻陷入了宁静,:。

    然而,就在沈雅行到一半,前方突然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喊声,硬生生地打破了这片宁静,也将沈雅游离天外的思绪,拉了回来。她赶紧三步并两步,朝声音出处走去。

    “李大夫,我求求你,不要走,救救我家小虎,李大夫,我求求你…”

    哭声凄厉,其中更是夹杂着男人无奈的叹息与痛楚。

    “赵虎他娘,不是老夫见死不救,老夫已经给你们开了药方,只要你们按照药方抓药,老夫保证这病不出一月,保证药到病除。”

    一间破败不堪的泥瓦院门前,一个身穿深蓝色长袄的妇人,双手紧紧地抓着一个胡子头发花白的老年人不放,老人满是皱纹的脸紧绷着,眼里时不时闪过一丝不耐烦。

    妇人的眼圈哭的红红的,略显单薄的身子,在风中冻的瑟瑟发抖,她嘴唇发紫,双手通红,可依旧不肯放开手,深怕她一放开,她得世界陷入黑暗。

    身旁的男人见孩子她娘竟似耍无赖般抓着李大夫不放,伸出手想将其拉开,可手伸到半空,却还是放了下来,他嘴唇无声地蠕动了两下,终究还是在孩子她娘凄厉的眼神控诉下,放弃了。为了孩子,哪怕丢尽了脸面,也在所不惜。

    “李大夫,您开的药方,我们去抓了,可是虎儿吃了半个多月,依旧不见好,李大夫,你想想别的办法行不行,我们家已经没钱给虎儿买药了,那药材里的人参,我们买不起啊!!”

    围观的乡亲越来越多,大家将他们三人几乎围成了一个圈,有看热闹的,有真心同情那对夫妇的。

    李大夫见自己被众人围观,更是气的脸色铁青,他面色不渝地瞪着那妇人呵斥道:“胡闹,难不成你在怪老夫医术不精,你们吃不起药,难道还要赖老夫不成,你赶快给我放手!!”

    妇人见李大夫执意要走,更是急得双眼发红,手更是死死地抓着李大夫不放,嘴里一个劲地说道:“不,不是的,李大夫,你误会了,我不是这个意思。你好人有好报,再帮我家虎儿看看,我求求你了,我家虎儿,他,他快不行了,我求求了。”那妇人歇斯底里的叫声,叫的周围的乡亲们都为之动容,连一旁的沈雅,也听的心里一阵发酸。

    “李大夫,赵铁在这给你跪下了,求你了,救救虎儿吧。”

    所谓男儿膝下有黄金,看着赵家男人毫不犹豫跪地的情景,周围的乡亲们实在看不去了,“李大夫,你好人有好报,救救他们家虎儿吧。”人群中,不知谁喊了一声,紧接着,乡亲们更是爆出一阵叫喊声:“是啊,李大夫,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你救救人家赵虎吧。”

    “哼!胡闹,你们以为老夫是那种故意见死不救的人吗?这药方老夫早已开了,只要照着药方按时吃药,病早就好了。”李大夫见到众人的反应,鼻哼一声,一脸倨傲地抚了抚他那引以为傲的白胡须,用一脸你们真无知的表情,狠狠瞪了一眼众人。

    “可是,可是我家虎儿吃了这么久药,还是没好,李大夫你再帮着看看,帮着看看。”那妇人闻言,还是一个劲敌摇头,脸上虽然闪过一丝困惑,但很快,她又换上一脸哀求的神情,低声下气地求着。

    “很抱歉,老夫实在无能为力。”

    看着李大夫依旧不为所动的样子,沈雅真是气不打一处来,这人怎么就这么铁石心肠,再帮人家看一次会死啊,没听那大娘说他儿子快死了吗?做大夫本来就是本着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目的,哪有像他这样见死不救的。

    那个老匹夫不救,她来救,她沈雅还就不信,这古代真会有什么疑难杂症,能够难倒她。

    “赵大娘,你让我试试行吗?”人群中一声突兀的声音,打断了赵家娘子的哭泣声,她愣了愣神,以为自己听错了,抬起头一看,就见沈雅信步走到她面前,微笑地说道:“赵大娘,我可以治好你家虎儿的病。”

    一旁跪着的赵铁听闻此言,整个人都傻了,他还从没见过这么年轻的小姑娘竟然敢如此夸下海口。而且,这小姑娘看上去似乎有些眼熟。赵铁怔怔地看着眼前这个自信满满地小姑娘,脑袋一时反应不过来。

    众人此刻也被这声清脆的嗓音弄懵了,包括那李大夫,不过很快大家便反应过来,紧接着,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哄然大笑,这其中,也包括那个李大夫,他的笑声,在沈雅看来,显得尤为嚣张。

    “无知小儿,竟敢在老夫面前口出狂言,你以为这治病救人是件这么容易的事吗?老夫劝你还是快回家去吧,休要在这里丢人现眼。”说完,李大夫一脸不屑地摸了摸胡子,不以为然地看了她一眼,提了提药箱,抬腿就走,根本不把沈雅放在眼里。

    “不试,你怎么知道我不行,你医术不精,不代表所有人都和你一样医术不精。”沈雅见李大夫一副瞧不起人样子很是气愤,她生平最讨厌别人看不起她的医术,当年为了学好医术,她吃了多少苦头,熬了多少个日夜,一句简简单单的“你不行”就可以否定她的医术,那简直是对她的侮辱。

    “你…你…你竟敢如此张狂。”李大夫本打算趁着赵氏不留神,提了药箱就溜之大吉,却不想被沈雅当着众人的面,如此羞辱,当下气的面色铁青,说不出话来。

    众人见那个不可一世的李大夫被沈雅气成这样,竟觉得心中舒畅无比,虽然他们也认为沈雅肯定救不了赵虎,可是能杀杀李大夫的锐气,他们也是乐的其见。要不是这陆家村只有李大夫一个会看病的,他们这乡里乡亲的,也不至于受他那窝囊气,刚才他那副不可一世,倨傲的神情,众人可都是看在眼里,更是气在心里,有什么办法呢,这人谁没有一点小毛小病的,这要是得罪里李大夫,以后看病可怎么办,镇里的大夫,那诊费贵的出奇,他们这种小户人家可看不起啊。

第五章 急救

    “赵大叔,你让雅儿试试吧,其他书友正常看:。”沈雅没有再看李大夫,转而看向赵铁,“雅儿曾经遇见一位贵人,教过我一些医术。”

    看到沈雅一脸笃定的神色,赵铁心里有些动摇,他狐疑地看着她,又看了孩子他娘一眼,最后像是认命了一般,狠狠地叹了一口气道:“罢了,就信你一回吧,你且随我进屋。”

    事实上,他早已经认出眼前这位姑娘是谁,村头沈大娘家女儿——沈雅,前几天还听说人快要死了,今天居然好端端地站在自己面前,或许他们家真懂什么医术,不然这快死的人怎么又活了。

    赵铁心思飞转间,已把沈雅带进院子,进了屋。

    “哼,老夫倒要看看,这个臭丫头如何医治?”李大夫见赵氏夫妇同意让沈雅医治,心里更是不痛快,他面色阴沉地提起药箱,不但没有离开,反而快步跟着他们进了屋子。

    周围的乡亲也想看看热闹,不想就此离去,纷纷进了赵家小院,运气好的进了屋内,不好的,只能挤在小院里伸着脑袋往里张望。

    沈雅被赵氏夫妇带进了一间里屋,刚进屋,一股刺鼻的药味扑面而来,屋里窗户紧闭,昏暗的灯光下,赵虎躺在离他们不远的炕上,用被子唔得死死地,只露出一颗小小的脑袋。

    沈雅轻轻地走上前,刚走近,就被眼前的前景吓了一大跳,赵虎的脸色竟然已经隐隐地泛青,额间青筋暴起,像是在忍受什么极大痛苦。

    见此情况,沈雅心陡然变得沉重起来,倒不是怕自己治不好,只是,赵虎的情况,恐怕确实如那赵氏夫妇所说——危在旦夕。

    不过为了避免夫妇俩担心,沈雅脸上并未流露出半点凝重的神色,她像往常给病人看病一样,脸色平静地顺着床沿坐下,从被子底下将赵虎的小手取出,凝神为其把脉。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空气中凝结着一股紧张地气氛,压的人有些喘不过气来,屋里的每一个人都在静静地等待结果出来,大气都不出一声。

    大约过了一刻钟,沈雅才将赵虎的手重新放进被子里。

    “沈姑娘,小虎,他怎么样了…?”赵氏见沈雅把完脉,便急着上前询问结果,眼看着儿子的脸色越来越难看,赵氏的心便如刀割一般,半刻都等不及了。

    沈雅并未闻见赵氏的询问,她似被什么事情所困扰,眉头紧锁,不吭一声。

    众人见沈雅没有回答赵氏的问题,低着头不知在想什么,以为她是因为看不出毛病而不敢吭声,顿时看热闹的心,就减了一半,这小姑娘,恐怕并不会看病,瞧她那低着头为难的样子,众人忍不住失望地叹了一口气。

    李大夫见沈雅一言不发地在那里坐着,早已料定她看不出什么毛病,心里很是得意。

    “哼,老夫还以为这臭丫头真有什么本事呢,赵铁啊,你也太胡闹了,怎可随便请一个不懂医术的小丫头给你家虎儿治病呢,你说这要是治坏了,可怎么是好?”说完,还一脸痛心疾首地摇摇头,像是真的为赵虎的病情担忧似地。

    李大夫之前不愿意为赵虎诊治,其实也是有原因的。他也看不出那赵家小犊子到底得了什么怪病,为了不损他陆家村第一大夫的名声,他没敢说实话,而是将那他认为有用的药都开了方子,希望能够蒙混过关,却不想那犊子的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糟糕。这让他多少有点心虚,所以不肯再为其医治。

    如今见那臭丫头如此大胆地跳出来说自己会医治,看她信心满满的样子,李大夫原本还真以为她有什么办法,不过看她现在的样子,李大夫放心了,这臭丫头根本就是在唬人罢了,连他都看不出来的毛病,她怎么会看!

    赵氏夫妇被那李大夫这么一说,原本就不怎么坚定的心动摇了,他们也开始怀疑沈雅是否真的有能力治好小虎的病。

    “姑娘,我们家小虎,还有救吗?”赵氏再次出声询问,这次声音有些高,还带着一丝不信任的味道。

    思绪被打断,沈雅心里有些不悦,她最不喜的就是她在思考的时候被人打断,尤其是思考到重要关头,不过考虑到赵氏爱子深切,会这么着急地问结果也是情有可原,所以沈雅并没有说什么,至于刚才李大夫的挑衅之言,她更是无视的彻底。

    她整理了一番刚才的思绪,抬起头说道:“赵大娘,可否将那日李大夫开的药方给我看一看?”

    “这…”赵氏一听要药方,心里疑惑更甚,她转头用眼神询问了一下丈夫,见他点点头同意,才重新转过头说道:“好,你等一下。”说完,便把药方小心地从衣袖里翻出来,递给了沈雅。

    沈雅接过药方,打开来一看,脸色顿时一沉,果然…

    她猛地抬起头,眼神如刀子般射向对面的李大夫,见他神色闪烁地躲避,沈雅在心里冷笑,这个庸医,开了这样的虎狼药,哪里是在治病救人,他根本就是在害人!!

    沈雅心里怒不可遏,却知此刻不是发火的时候,赵虎现在情况危急,很容易就会因为一点耽搁而致命,所以她必须尽快医治。

    然而,就在沈雅盘算着从哪里下手医治时,床上的赵虎,突然浑身开始抽搐,口中不断吐出白沫,脑袋更是晃个不停,怎么止都止不住,眼睛瞪得如铜铃般,症状恐怖至极,仿佛随时都可能丧命一般。

    这下,可吓坏了赵氏夫妇,而周围一帮邻居,他们从未见过这种症状,以为赵虎被邪魔附体,一个个吓得退开了屋子,往院外跑去,有孩子的,更是拉着孩子就走,深怕自己的孩子也被邪魔看上,其他书友正常看:。

    当然,一些年纪大的长者,则表现的比较镇定,他们脸上虽然也显得很震惊,却并没有因为慌了手脚,而是继续留在原地观看。

    赵氏夫妇见赵虎突然变成这样,又惊又痛,想都没想,就扑到儿子床前,嚎啕大哭。

    可是赵虎却像是着了魔一般,怎么唤都换不醒。

    沈雅看到小虎突然发病,虽然吃惊,心里倒反而送了一口气,这下她基本上可以确定小虎到底患了什么病了,刚才诊断的时候,由于那个庸医胡乱开了药,导致小虎病情加重,反倒让她一时间确认不了到底是什么病,现在她心里基本上有数了。

    这病虽然凶险,但若在发病时及时救助,还是可以痊愈的。只是眼下正是最危险的时候,她必须立马进行急救。

    沈雅正打算让赵氏夫妇帮个忙,却见二人一心扑在床前,让沈雅根本无法插手对赵虎进行医治,眼见赵虎病情急剧恶化,沈雅心情陡然烦躁起来。

    “闭嘴,不想你儿子死,就给我起来。”

    沈雅的一声大喝,吓懵了赵氏夫妇二人,他们俩停止哭泣,你看看我,我看看,一时间,不知该如何是好。

    “我有办法救赵虎,你们先去给我拿一双筷子。”

    最后还是赵铁最先冷静下来,站起身就去吃放拿了一双平时吃的木筷。

    “沈姑娘,你看这个行不行?”赵铁手里拿了一双木筷小心翼翼地递沈雅。

第六章 得救

    “可以。”沈雅此刻已经完全冷静下来,她神情严肃地接过筷子,麻利地从怀里抽出自己平时用的手绢抱住筷子,将它放在赵虎的上下牙齿间,以防他抽搐时咬到舌头。

    做完这些,她又吩咐赵铁去找一盏油灯,以及一条麻绳,并且不忘吩咐他,速度一定要快。

    赵铁听完吩咐,急忙点点头跑了出去。

    赵氏傻乎乎地看着丈夫出了院子,连哭都忘记了,她看着眼前冷静自制的女子,竟莫名地生出几分安心的感觉,这个女孩,或许真的有办法救儿子。

    赵氏在心里默默地想着。

    趁赵铁去找麻绳的空挡,沈雅也不闲着,她命赵氏一起帮忙,把原本平躺着的赵虎翻过来,让他侧身卧着,以避免气道阻塞,其他书友正常看:。

    等到赵铁拿着麻绳回来,赵氏已经完全恢复了冷静,她正用帕子为儿子擦去嘴边的浊物,眼睛虽然依旧很红,却没了一开始的慌乱。

    沈雅又赶紧吩咐他夫妻二人将赵虎的手脚都用麻绳缠住,又在肋下绕了一圈,然后让赵氏找来石蒜,车前子,将其磨成粉末,用水调匀在手心,开始用灯芯烧灼小虎的手心脚心。

    好在当初赵虎生病的时候家里剩下很多药材,而石蒜,车前子就是常见的药材,所以赵氏家里多少有一些。

    “这,这是?”赵氏夫妇显然被沈雅的举动弄懵了,他们活了这么些年,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治病之法。

    “放心吧,这是我从一位贵人那里学来的偏方,专治这种病的。”沈雅手上的活不停,一边转头回了一个安心的微笑。

    赵氏夫妇见到沈雅的笑容,情绪也很快平静下来,他们决定相信沈雅,不再打扰她,而是站在一旁焦急地等待结果。

    屋外还站在几位原先想看热闹的村民,此刻也早已失了看热闹的心情,同样神情肃穆地等待结果,眼下小虎病情危急,作为乡亲,他们也为小虎担心。

    沈雅双眉紧锁,神情认真地重复用灯火分别在赵虎的手心,足心,肩膀,眉心,鼻心又照灼一遍又一遍,渐渐地,赵虎的呼吸终于平静下来,身体也不抽搐了,白沫也不吐了。

    见此情况,赵氏夫妇都激动地相拥而而泣。

    “太好了…真是太好了。”赵氏见儿子病情终于稳定下来,喜极而泣,捂着嘴躲在一旁哭。赵铁高兴地嘴都咧开了,手掌却时不时地抹着眼睛。

    乡亲们更是高兴地大呵起来。

    呼…总算脱离了危险期。沈雅见赵虎恢复正常,终于松了一口气。

    刚才情况,连她都为赵虎捏了一把汗,幸亏她当年遇到过这样一个类似病例,受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中医指点,教会了她一个偏方,才成功抑制住孩子的抽搐,不然她也不知道该怎么进行急救呢。接下来只要每日按时服药,相信小虎很快就会痊愈。

    这种病一到五岁的小孩很容易犯,中医唤作小儿惊风,若是治疗不及时,也很容易丧命,这个小虎就是拖得时间太长了,才会导致如此严重,若是放到现代,只要发现的及时,一包小儿惊风散就可以解决。

    …幸好…幸好…

    沈雅为此感到庆幸不已,见赵虎已经睡熟,她转头轻声对赵氏说道:“小虎还有些发烧,你们屋里有酒吗?用酒先给他降降温吧。”

    “有,有,你等一下。”赵大娘一听沈雅吩咐,立马去了里屋,端了一大碗酒进来。

    沈雅让她帮忙把小虎的衣服脱了,用布占了酒给他擦身体,来回擦了好几遍,直到不再烧了,才停止。

    “有笔墨纸砚吗,我给你们写个药方,以后你们按照药方上抓药按时给他服了,过不了多久,病就会痊愈了。那人参,以后万万不可再给赵虎食了,人参虽珍贵,却不是这样混吃的,等到他身体好了,补补身体倒是可以。”

    “是是是…我们再也不会给虎儿吃了。何况,我们家哪里还有多余的钱给虎儿买人参啊,钱都花的差不多了。”原本脸上还喜不自禁的赵氏,一想到这家里以后很可能穷的揭不开锅,脸上的喜色也很快褪去,转而换上了一连忧愁。

    沈雅见赵氏夫妇一瞬间低落的情绪,忍不住在心里叹了口气,这种情况她多少也都了解一些,不过她心里虽同情他们,嘴上却不停地为他们鼓气:“赵大叔,赵大娘,你们不要这么悲观,赵大叔还年轻,正是男人打拼的时候,现在虽然没钱,可不代表将来也没有啊,而且虎儿还那么小,你们更要打起精神才是,:。”

    一边说,沈雅一边悄悄地向赵铁眨了眨眼,赵铁会意,连忙说道:“是啊,孩子他娘,你别着急,来日方长,咱们现在虽然什么都没有,可我以后一定会努力干活,赚钱让你和赵虎过上好日子。”

    赵铁信誓旦旦的一番保证,让赵氏感动地不能自已,她眼眶红红地看着丈夫,哽咽地“嗯”了一句。

    只是她话还没说完,屋里边爆发出一阵哄然大笑。

    “哈哈哈…”

    赵氏夫妇这才猛地发觉,这屋里可一直还有人呢,顿时赵氏害臊地不知如何是好,脸色通红地低着头,甚至趁大家不注意的时候,狠狠地捏了一把赵铁,疼的赵铁龇牙咧嘴,脸上却始终挂着傻笑。

    沈雅在一旁抿嘴笑看着赵氏夫妇间的小动作,忽然发觉,赵氏长得其实也挺漂亮的,她的年纪应该三十岁上下吧,只是贫苦的生活早已在她脸上刻上了一道道岁月的痕迹,让原本还年轻的她,看上去显老很多。

    这难道就是古代农村老百姓最真实的生活原貌吗?沈雅不禁在心里问着自己,想起在自己那个年代,三十岁正是女人的黄金阶段,很多人都认为女人三十一支花,因为,三十岁的女人,褪去了二十多时的青涩,增添几分成熟女人的韵味,最是吸引人的时刻。

    “沈姑娘,你的大恩大德,赵铁无以为报,还请接受我赵铁一拜。”说完,赵铁就抱拳要朝沈雅拜,赵氏也跟着丈夫要谢,小虎的病情稳定了,他们都不知道该如何感激眼前这位小姑娘。

    沈雅见此,急忙拦住他们,苦笑道:“赵大叔,赵大娘,你们这是干什么呀,快快起来,你们这样,不是故意让沈雅折寿吗,还是赶紧去拿笔墨纸砚吧,我好给你写药方啊,小虎的病可不能再耽误了,:。”

    “诶,我这就给你去拿。”赵铁这才想起来,自己光想着拜谢了,忘了写药方的事情。

    赵氏狠狠瞪了一眼赵铁,便急忙转身进里屋去拿了笔墨纸砚出来。

    沈雅接过笔墨纸砚,又像往常一下一边写着药方,一边嘱咐病人家属该注意的要点。

    “以后一定让赵虎加强锻炼,这病啊,最是喜欢缠体弱的孩子,还有啊,以后注意保暖,别冻着,另外,别让小虎受到任何惊吓…..”

    沈雅唠哩唠叨地说了一大堆,赵氏夫妇站在一旁,不管听没听明白,一并点头表示知道。

    她开的这些药在她们那个时代都不是什么贵重的中药,只是不知在这个时代药价是如何来算的。本着能为赵氏一家减轻一点负担,就尽量减轻一点,只是因不知药价,她也不能依着在前世的时候,尽量写药效相同,却便宜不少的药材。

    写完后,沈雅起身,将药方交给赵铁,让他赶紧去抓药,赵虎现在的情况虽稳定了,不过早一点服药,早一点安心嘛。

    然后,沈雅在赵氏夫妇千恩万谢下告辞离开了。

    离开院子时,周围的乡亲一个个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不知道在谈论些什么,不过沈雅清晰地感受到,那些原本抱着看热闹的村民,这回看她的眼神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沈雅嘴角微微上翘,虽然不能让那些村民完全相信自己的医术,不过她相信,很快,她会取得乡亲们的信任,对这一点,沈雅深信不疑,因为,她对自己的医术有信心。

    临走最后,沈雅看到了缩在人群后面的李大夫,他的神色躲躲闪闪,一脸心虚,她摇了摇头,并没有再看他一眼,而径自离开了赵家小院。

第七章 玉钗

    入夜,沈雅一家围坐在炕上吃饭,和往常一样,一碗清粥配两样小菜,一人一个番薯,沈琰因为念书辛苦,沈母特意将家里养的鸡下的蛋留了下来,给他补身子,其他书友正常看:。

    “阿姐,你身子弱,这个鸡蛋你吃吧。”沈琰虽然只有十四岁,却已经十分懂事,懂得照顾家人。

    沈雅见沈琰这么关心自己,很是感动,上辈子,她也有个弟弟,不过那小子被他妈惯坏了,特别调皮,说实话,沈雅真不喜欢他,他哪有眼前的弟弟可爱啊。

    沈雅笑咪咪地看着自家弟弟沈琰,真是越看越喜欢,不仅人懂事,长得又极俊俏,她敢肯定,这家伙过出不了几年,必定是个祸害一方的妖孽啊。

    反观自己,哎,沈雅有些郁闷,这两天她已经对着自家缸里的水照了n多次,真恨不得把缸底都照穿了,也没照出个美女来,顶多是个清秀佳人吧。

    他们两个到底是不是亲姐弟啊,怎么长相差距这么大呢,沈雅不禁有些怀疑。

    算了,不想了,越想越郁闷,清秀也挺好的,至少不丑。沈雅在心里安慰了自己一把,甩甩头,把乱七八糟的想法抛开,将自己桌前的鸡蛋推了回去:“你现在还在念书,鸡蛋还是你吃吧,读书费脑子,你姐身子已经好了,不用再补了。”

    “可是…姐…”沈琰还想再说什么,被沈雅一个眼神扫过来,就不敢再说话了,乖乖低头剥鸡蛋。沈琰有些委屈,又有些纳闷,怎么阿姐自从醒来以后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刚才的眼神好可怕啊。

    沈母见姐弟两个相亲相爱,心下很是欣慰,可是一想到家里现在的情况,心里不免又增添了几分愁绪。

    沈雅回过神,就见沈母盯着沈琰的碗发呆,满面愁容。

    哎……沈雅在心里地叹了一口气,沈母在为什么发愁,她也知道,这两天她早已把家里的情况摸清楚了,家里现在除了养在院子里的那五只鸡,剩下的就是堆在墙角的那十几个番薯和米缸里快要见底的米了。

    她不知道沈母是否还有积蓄,不过她猜想,估计是没有了,不然沈母也不会如此发愁。眼看天气越来越冷,家家户户都储备了粮食,打算窝在家里过冬。听说这里的冬天每年都极冷,到了深冬的时候,雪下得有几尺厚,人根本就无法出门活动。现在才刚入冬,所以人还可以出来活动,有的粮食没储备好的,也趁这个时候加紧储备。

    沈雅猜想他们家原先也是存了钱买过冬的粮食的,不过因为身体的原主失足落水,家里为了请大夫,花去了所有的积蓄,也就导致了现在他们艰难的处境。

    没有粮食过冬,他们一家不饿死,也得冻死!

    这可怎么办呢?沈雅将眼下的情况一分析,心里也隐隐地开始有些着急,短时间内让她凭借自己的医术赚钱是不太可能了,这毕竟需要一个过程,家里现在已经没有多少时间等了,因为她们必须在大雪来临之前储备粮食,好挨过这个冬天!

    吃完晚饭,沈雅帮着母亲收拾碗筷,将硬要洗碗的母亲推进里屋休息,她来负责洗碗。沈琰也想过来帮忙,被沈雅推进了他的屋子,让他温习功课去,别在这添乱。这两天母亲为了替别人洗衣服,手冻得又红又紫,好几处都生了冻疮,看的沈雅别提多心疼了。

    洗完碗,沈雅掀开帘子,刚进里屋,就见昏黄的灯光下母亲正坐在炕上,手里正拿着一个黑色的匣子发呆,不知在想什么,连沈雅进来都没察觉。好一会才回过神来,见沈雅正盯着自己瞧,顿时有些不好意思地紧忙用手掌抹了抹眼睛,笑道:“雅儿来了,快过来,娘给你看样东西。”

    沈雅疑惑地走到母亲身边,刚坐下,就见母亲将手里的匣子小心翼翼地打开,一看,里面赫然躺着一支玉钗,玉的成色极好,泛着隐隐的光泽。沈雅用手轻轻地摸了摸,温润光滑,果然是好玉。

    “娘,这是?”沈雅见到这支玉钗内心早已惊诧不已,这支玉钗一看就不是凡品,娘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东西?

    “这啊,是娘的母亲,也就是你的外婆在娘出嫁的时候给娘的嫁妆,娘一直小心地收着,本想着等到你出嫁的时候留给你做嫁妆,可是,家里如今的情况你也知道,所以,娘想和你商量,把这支玉钗当了,换点钱,好给你和琰买些补品补补身子,再者,今年的冬天又比往年冷些,娘一直琢磨着想给你姐弟两个添置些冬衣,还有……”

    沈雅静静地听着母亲絮絮叨叨说了许多,灯光下,沈母面露慈祥,详尽地为自己和沈琰打算在着,看着沈母略显单薄的身子,和身上这件早已旧的不能再旧的棉袄,沈雅突然觉得鼻子直发酸,沈母完全没有为自己打算一分一毫,她心心念念的,只有自己和弟弟沈琰,其他书友正常看:。

    “雅儿,你觉得这样行么,你会不会不高兴?”沈母说完她的打算,便询问沈雅这个主意是否可行。

    听见沈母小心翼翼的询问,沈雅赶紧回过神,努力吸了吸鼻子,让自己的情绪稳定下来,才笑着对沈母说道:“娘,雅儿怎么会不高兴呢,家里的情况雅儿也是知道的,娘这样做也是万不得已,不然,娘也不会把外婆留给娘唯一的东西拿去当掉啊?”

    沈雅现在可以肯定,沈母绝不仅仅是一个乡村妇人这么简单,这样上好的玉钗一般人家哪里拿的出来,更何况,她平日里就觉得娘和村里的那些妇人不一样,不但说话温和有条理,待人也极有礼,这样的品质,可不是在这样的山村可以教养的出来的。

    虽然很好奇母亲到底有怎么的经历,她的娘家人在哪,还有她的丈夫在哪,但既然母亲不说,她也不会去问,她想等母亲主动告诉她的一天。

    不过,母亲手上的这支玉钗,她是决计不会让母亲卖掉它,它是外婆留给母亲的唯一念想,她不像让母亲后悔。

    “娘,这支钗子,咱们晚两天再拿去镇上当铺成么,雅儿怕自己身子还太虚,走不了这么多路,等过两天雅儿完全好了,咱们再去吧。”沈雅想了借口,想着能拖两天是两天,也许这两天,她就能想出办法了。

    “好,就依你的。”沈母笑呵呵地将钗子放进匣子,将其收了起来。

第八章 赵铁的心意

    次日清晨,沈雅早早地醒来,睁开眼,天才刚蒙蒙亮,沈母早已起床干活,:。掀开被子,一股寒气直钻毛孔,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双手抱臂使劲搓了十几下,才觉得身上暖和一些。下床穿好棉鞋,便往院子里走去。

    “娘,早。”进了院子,沈雅见沈母正忙着喂鸡,赶紧上前帮忙。

    沈母见沈雅过来,转过头笑道:“怎么这么早就醒了,不多睡会。”

    “昨儿睡得早,今天就醒早了。”沈雅一边打了个哈欠,一边说道,事实上她是被饿醒的,不过这话她不会说出口,怕沈母心里难受。

    “娘,阿姐……”

    母女俩正说着话,就见弟弟沈琰打着哈欠从房里出来,一脸睡眼惺忪的模样,一看就知道没睡醒。

    “你怎么也这么早起了。”沈雅讶异地看着弟弟,平常他可不是这个时候起的。

    “睡不着,就醒了。”沈琰揉揉眼睛,说道。

    睡不着?沈雅看着沈琰直打呵欠的模样,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他这个样子像睡不着的样子吗?

    “娘,我帮你打水吧,其他书友正常看:。”沈琰不知怎么了,刚起来,就想帮着干活,母女两个还没反应过来,他已经将水桶扔进井里,用他瘦弱的胳膊,咬牙哼哧哼哧将盛满水的桶从水井里提出来,倒进缸里。见沈琰这副起劲模样,沈雅真是又好气,又感动。

    看了看母亲,见她也是一脸欣慰地看着沈琰,两人相视一笑,谁都没有故意去戳穿沈琰的“好意”。

    沈琰很聪明,直觉也很敏锐,嘴上虽然什么都不说,心里却什么都明白,他知道现在家里艰难,想尽办法希望为家里出点力。

    既然他这么想帮忙,沈雅也就随他去了,不然心里老是惦记着这件事,都没心思学习了。

    不过,她虽然体沈琰这份心情,却不赞同他现在本末倒置的行为,帮忙随时都可以,非要一大早起来,顶着两个熊猫眼帮忙,他这样,有精力上课才怪呢。

    今日就算了,等晚上回来,得好好说说他,让他明白什么叫得不偿失!

    吃过早饭,沈琰去学堂上课,沈雅在院子里扫地,沈母前几日在几户富农那里揽了些洗衣服的活,这几日趁着天气晴,晾在院子里的衣服也干了,沈母将衣服收起来,整齐叠好,打算待会就给那几家送去。村里的富农,说白了也就是田比较多,家里比一般村民稍微富庶一点,没钱请丫鬟,冬日家里女人又不愿意洗衣服,怕冷,就花钱雇些可靠的人来干。沈母正是靠着这些活,再加上帮她们做点针线活,绣些花样什么的,赚些钱,补贴家用。

    不过,仅仅靠这些就能养活她们三个人,还要供沈琰念书堂?家里既没田也没地,沈雅实在想象不出,沈母这些年是怎么做到的?

    沈雅一边扫地,一边想着心事,想着想着就入了神,连门外传来的敲门声也没听到。

    “雅儿,这孩子,在想什么呢,外面敲门声这么大,都没听到,其他书友正常看:。”沈母从房间里走出来,嗔了一眼沈雅,急急忙满跑去开门。

    沈雅这才发觉原来自己想事情太入神,连敲门声都没听到,直到沈母把院门打开,她才回过神,忙跟过去看是谁。

    “沈大娘,你们家沈丫头在不在?”

    沈雅刚走到门口,就听见外面中气十足的男声,走进一看,原来是小虎他爹赵铁。只见他正笑呵呵地提着两只兔子,站在门口和沈母说话,见沈雅走来,忙道:“沈家丫头,你来了,昨天真是谢谢你了,我们家小虎的病已经好多了,赵铁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今早去后山打猎,运气好,猎了两只兔子,就特地给沈大娘添菜了。”说完,就将手里的两只兔子塞给了沈母。

    沈母看看沈雅,又看看赵铁,愣是没明白到底怎么回事,手里的两只兔子更是不知道该怎么处置,索性什么都不做,让女儿来处理。

    沈雅看的出来,赵铁这是真的高兴,瞧他脸上的笑容,从刚才到现在,就没断过,看来小虎的病好了,也让他心里轻松了不少。

    赵铁的心意,她收下了,至于这两只野兔嘛,她是不会要的,小虎病才刚好一些,正是需要补充营养,况且,他们家的情况,沈雅也是知道一些,为了给小虎看病,也几乎花去了所有的钱,她怎么还能拿人家的东西呢。

    “赵大叔,这两只兔子,雅儿不能要,您还是拿出去给小虎补身子吧。”

    沈母闻言,虽然还没弄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不过既然女儿说了不能要,就一定不能要,赶紧把手里的兔子给还了回去。

    “这,这,你们,哎,沈丫头,你就收下吧,不然你赵大叔实在过意不去啊。”赵铁是个粗人,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见沈雅执意不肯收,急的抓耳挠腮,不知该如何是好,:。

    沈雅心知赵铁是个实诚人,她要是不收,指不定下回又送别的过来,与其这样,还不如现在收下。

    “那这样吧,雅儿收下一只兔子,另一只你带回去给小虎补补身子,另外,雅儿想请赵大叔帮个忙,带我上后山看看去,成么?”

    赵铁见沈雅执意不肯收下两只,只好作罢,狠狠叹了口气道:“成。”然后把手上的一只兔子,递给沈母。

    沈母疑惑地看了看沈雅,见她点头,只好伸手将兔子收下了。

    “太好了,谢谢赵大叔,那赵大叔,你先等雅儿一会,待会我们一起去后山。”说完,沈雅便被沈母拉着一起回了院子,进了屋。

    沈母早就憋了一肚子疑问,刚才当着赵铁的面不好问,现在屋里就剩母女俩了,她自然想问个清楚。

    “雅儿,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呵呵,娘,你不知道吧,昨儿我用医术救了赵大叔的儿子——小虎,赵大叔刚才是拿兔子谢我呢。”一边说着,沈雅一边将母亲手中的兔子拎了起来,左右看了看,想着今晚拿这些兔子做些什么给母亲和弟弟补补身子。

    刚才听赵铁说到后山,她心里忽然萌生了一个想法,只是不知道可不可行,现在她急需去后山求证一下。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沈母知道沈雅自从醒来后,就懂医术,所以听她说拿医术救人,也就没再多问,心里反而隐隐地有些高兴,女儿有这样一门技艺在手,将来就不怕找婆家了。

    “娘,我和赵大叔去后山看看,很快回来,兔子先放着,咱们等琰儿回来了,晚上做一顿好吃的。”说完,便冲沈母一笑,出了院子,背起墙角的竹篓,往门口走去。

第九章 采药

    “赵大叔,咱们走吧。”沈雅背着竹篓走到院外,招呼赵铁便往后山走去。

    “沈家丫头,你背着竹篓是做什么?”赵铁见沈雅背着竹篓上山,有些好奇。按说这个季节,山上的草早给冻死了,就算有,也是稀稀落落几株,他实在想不通沈家丫头背着竹篓上山干嘛?

    “上山采草药啊。”沈雅回答的轻松愉快,仿佛笃定山上会有草药等着她一般。

    赵铁抓了抓脑袋,没想明白,他活了这么久,也没见人冬天上山采草药的,不过既然沈家丫头这么说,他就觉得山上一定有草药。昨日沈雅将招呼的病治好后,赵铁就觉得沈家丫头的医术非常了得,虽然村里人并不十分相信她,不过他赵铁信。

    两人一路到了后山,赵铁领头走在她前面,一来是为了保护她不被山里的野兽袭击,虽然这后山没什么危险的野兽,不过偶尔也会有野猪光顾,所以还是小心为妙,这山里的野猪,可不是吃素,凶狠的很呢,二来,防止她掉进村里人在山上设的陷阱。这些陷阱都是村里打猎的好手所设,一般人察觉不出来,所以赵铁得仔细辨认以防两人掉入陷阱,:。

    冬日的后山,覆盖着一层薄薄的雪,放眼望去,一片银白。脚踩上去,吱嘎吱嘎的响。

    “赵大叔,这里有动物出没频繁的地方吗?”沈雅一边问着赵铁,一边蹲下身子,轻轻地拨开白雪,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可惜,雪下只有些**的树叶与草根。

    “这个,好像没有,能不能找到动物,只能看你的运气了。”赵铁摸了摸脑袋,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这样啊,没关系,我们继续走吧,总能看到的。”沈雅抬头朝赵铁微微一笑,站起身,紧了紧背上的竹篓,接下往前走。

    “吱—吱—吱—”两人走到一半,突然听到前方传来一阵动物的惨叫声,赵铁闻声,脚下一滞,神情忽的严肃起来,抬腿便往前方跑去,沈雅见此赶紧尾随其后。

    直到声音越来越近,两人才停下脚步,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只狍子掉进了猎户挖的陷阱,又被陷阱里的夹子夹住,这才发出这样凄厉的惨叫声。

    赵铁站到坑前,蹲下身子,仔细辨认了一番,才缓缓站起身,一脸敬佩地说道:“果然是张猎户的陷阱,不愧是村里的第一猎手,这么狡猾的狍子都能中招。”

    沈雅听到赵铁忽然发出这样的感慨,很是不解,于是好奇地问道:“赵大叔,你是怎么知道这个是张猎户的陷阱呢?”

    “村里的猎户为了区分各自的猎物,会在武器标注自己的名字,你看那铁夹子上,是不是刻了张柱两个字。”赵铁见沈雅问自己,指了指陷阱里的铁夹子说道。

    沈雅往里一看,果然铁夹子的某处地方,刻了张柱两个字。

    “村里的规矩,如果是被刻了名字的武器猎到的动物,除了本人,谁都不能拿,不然如果被发现,会受到村里的处罚,其他书友正常看:。”赵铁说完,转头对沈雅憨憨一笑道:“这里被狍子一叫,估计是不会有什么动物,我带去别处看看吧。”

    “嗯,好。”

    于是赵铁带着沈雅选择了另一条路往林子深处走去。一路上,沈雅处处留心,也没发现什么动物出没。冬日会出来活动的动物不多,林子里除了光秃秃的树木,以及脚下覆盖的白雪,什么都没有。

    沈雅一路走来,浑身都快冻僵了,林子的积雪融化,要比其他地方冷的多,况且她身上的棉衣本来就不够保暖。在打了第三个喷嚏的时候,沈雅有些想放弃了,打算明天再来。

    不过,就在她打算叫住依旧热心地带她往前走的赵铁时,忽然看到了离自己不远的一颗大树下,一只梅花鹿正用它的前蹄刨着地下的积雪,找食物吃呢。

    沈雅见此,真是喜得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她连忙用手抓住还在往前走的赵铁,将他悄悄的拉到一边的一颗树下躲了起来,以免惊扰到这只好不容易出现的梅花鹿。

    赵铁原本看到鹿,也是高兴地连呼好运,正打算搭弓射下这只鹿,被沈雅急忙拦住,赵铁不解地将箭放下,纳闷道:“沈家丫头,你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不让我射,你在山上转了这半天找动物,不正是为了这个吗?”

    “不是,不是,赵大叔,你弄错了,我不是找你打猎来的。”沈雅连连摆了好几次手,见赵铁仍是一副不明白的表情,索性也不解释了,只无奈地说了一句:“待会你就知道了。”

    然后,两人便一直躲在那颗树下,远远地观察那只梅花鹿。

    不远处的梅花鹿,丝毫没有警觉周围有人,许是饿极的缘故,反应也没有平时敏锐了,只是不停地用前蹄四处刨雪,刨了这处,又刨那处,一块原本平平整整的雪地,被它刨的这边一个坑,那边一个坑,简直是惨不忍睹,其他书友正常看:。

    沈雅目不转睛地盯着前面的梅花鹿,用心记下了那几处它刨了坑,嗅过后,又放弃的地方。等到梅花鹿差不多刨累了,或者觉得这里没有食物了,打算离开时,沈雅才转身对赵铁说道:“赵大叔,你现在可以捕猎了。”

    沈雅还没有高尚到为了一只动物,而放弃过冬的粮食,她与赵铁,其实和这梅花鹿一样,都不过是为了能够挨过寒冷的冬天而辛苦觅食的可怜者罢了,在死神面前,他们都是平等的,所以沈雅无法为了可怜一只梅花鹿,而不让赵铁捕杀它,因为他们也要生存。况且,她也没有权利阻止赵铁捕猎。

    赵铁见沈雅忽然又同意他捕杀梅花鹿,虽然有些摸不着头脑,不过手上却已经快速搭好弓箭,只听“噌”的一声,箭已离弦。

    “呦——”原本打算离去的梅花鹿,忽然遭遇弓箭袭击,吓得惨叫连连,四处逃窜,赵铁一箭没射准,很是懊恼,留下一句:“等我回来。”就追着梅花鹿的方向奔去。

    沈雅见赵铁一下子跑的没影了,叹了口气,背着竹篓,往梅花鹿刨的坑走去。走到坑前,蹲下身子,仔细地将周围的雪刨干净,然后,将雪下那快要腐烂的草连根拔了起来。

    果然!沈雅拿着手中的草根,仔细地看了又看,忽然呵呵呵地笑了起来,总算找到你了——山茄子!

    食草动物,对不同的草都或多或少有一些识别功能,他们是雪地找食物的高手,比人类更能找到那覆盖在雪下,还没来得及枯萎,就被雪藏的草,但又因为常年的经验的积累,知道哪些草能吃,哪些不能吃,而山茄子,就是食草动物坚决不会吃的一种草,因为,山茄子的草根,有极强的麻醉功能。

    这种草会开花,但花期很短,一旦凋谢后,叶子就跟普通的草没什么两样,常人也很难分辨的出,所以很少有人采到这味草,她也是小时候和爷爷去乡下的林子里采药时,爷爷告诉他的一个找山茄子的妙招,没想到能在这里用上!

第十章 贫困陆家村

    采完药,沈雅站起身,抬头看了看天色,快到晌午了。

    自己也该回去了!沈雅背着竹篓,在附近转了一圈,也没见赵铁回来,心里有些着急。好在赵铁没跑多远,没过多久,便从林子里走出来,见沈雅站在那里等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道:“沈家丫头,等久了吧,咱们回去吧。”

    沈雅见他一脸的局促,笑道:“没关系,赵大叔,我刚采完药,没等多久。”

    “呵呵,那就好。怪我一时大意,为了那鹿,把你一个留在这,实在是该死。”赵铁还在一个劲地自责,让沈雅觉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赵大叔,没事啦,你别再自责了,对了,梅花鹿逮到了吗?”沈雅左右见赵铁手上并没有梅花鹿,心里大概猜到可能没能捕猎成功,虽然替他可惜,却也是自己意料之中的事。

    她生前很喜欢看动物世界,电视里关于鹿的介绍也不少,这类动物为了生存,每天都在与时间赛跑,为了不让狼,老虎这类动物逮到,它们必须比它们跑的更快。速度不用说,行动更是异常敏捷,若是不下一番功夫,一般人是抓不到的。

    “哎,这鹿忒狡猾,让它跑了。”赵铁闻沈雅询问,脸色顿时有些抑郁起来,想到自己竟被那鹿耍的团团转,心里真是恨地直痒痒,:。

    沈雅见他这样,想说两句话安慰一下,不想赵铁也是个爽快豁达之人,才说完便哈哈大笑起来:“看来我还得再锻炼锻炼啊!”黝黑的脸上带着憨实的笑容,让沈雅十足感到意外,却又增添了不少好感。

    她很喜欢像赵铁这样人实诚,又爽快的人,没太多心思,人又热心,所以一路上沈雅破天荒和他聊了很多事情,当然绝大数是村子的事,如果说之前沈雅还因为不熟悉而不敢问太多,那么现在已经完全百无禁忌了,想到什么问什么,压根就没把赵铁当外人,直问的赵铁舌头打结才罢。

    期间,赵铁也问了她不少关于山茄子的事,不过在她努力解释了一番,依旧没听懂后,就放弃了,直说自己脑子太笨,沈雅见他理解的那么痛苦,也不为难他,将话题转移到了别处。

    两人一路说话,很快就下了山,赵铁将沈雅送到离她家院子不远的地方,就赶着回去了,估计是担心自己媳妇和儿子了,沈雅笑眯眯地见赵铁急急忙忙地往回走,好笑地摇了摇头,心想,自己救的这一家子,很有趣呢,至少,赵铁是个有趣的人。

    “娘,我回来了。”沈雅回到院子,见院子没人,习惯性地扯着嗓子喊了几声。

    “这孩子,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娘还以为你出事了呢。”刚喊完,就见沈母急急忙忙从屋里出来,身上围着围裙,一脸担忧的模样,直到见沈雅笑嘻嘻地站在院子里,才缓了口气,随即佯装生气地说道。

    “娘,对不起啊,让您担心了。”沈雅知道沈母并不是真生气,放下背上的竹篓,笑嘻嘻地抱着沈母的手臂,撒起娇来。

    沈母拿她没办法,故作狠心将架在自已身上的沈雅拍了下来,说道:“下次再这样,娘可不饶你。”顿了顿又说道:“饭做好,快去吃饭吧。”

    “遵命,娘。”

    吃过午饭,沈母在屋子里做针线活,沈雅一个人在院子里洗草药。早在清晨赵铁拿着兔子过来的时候,沈雅心里就萌生了一个想法,至于这个方法可不可行,就看她采来的这些草药管不管用了。

    下山的时候,沈雅问了赵铁很多村里的事情,让她多少对这个村子有了一定的了解。

    她所在的陆家村,是陆家县有名的贫困村,村里的百姓生活水平都很低,大都只能勉强维持生计。至于什么原因,可能就要从村里的土地开始说起。这个村的土地,不知为何,沙化特别严重,村民们辛辛苦苦种出的粮食,产量都很低,缴完税后,粮食几乎所剩无几,因此很多村民嫌种不出粮食,干脆就放弃种田,改为打猎。

    好在这个村子的后山,有一片树林,树林里动植物很多,不少村民靠打猎到也能维持基本生活。那片林子给陆家村的村民带来了不少恩惠,也养活了一代又一代的人。

    但仅仅靠打猎,也只能保证基本的温饱,打猎技术差的,或运气差的,甚至连基本温饱也不能保证,林子里的动物不是家养的畜类,常年生长在野外,不仅行动敏捷,警惕性也极高,村里的打猎工具有限,虽然积累了不少打猎的经验,可要顺利捕捉一只动物,也得花上很大的力气。更何况,由于惧怕林子深处的凶猛野兽,很多村民只敢在林子边缘狩猎,没有多少人敢深入林子内部,这样一来,遇上动物的几率就很小。

    赵铁就是村里的猎户,他们家虽然有土地,却无人耕种,租给了其他村民,他们家的收入来源,主要是靠打猎,若运气好,猎到一两只大型的动物,拿到集市上去卖的话,也能挣一些银子。

    村里一部分人靠狩猎为生,一部分人靠种田,当然,也有田地比较多,种出粮食多的村民,这些人就是所谓的富农,那是祖辈几代积累下得土地,田地一多,每亩即便产量少,可加起来后数目也是客观的,除去税收,留下的还有很大一部分。

    了解到了这一层,沈雅心里有了一个大概,她们家没有土地,更别提家里没男人,也种不了地,她唯一能想到的挣钱法子,就是林子里那些看的见的活物,其他书友正常看:。

    想到这,沈雅低头看了看盆子里洗干净的山茄子,嘴角露出了一丝浅浅的笑容。虽然不知道这个办法能不能成功,但至少可以尝试一下,若成功的话,她们兴许可以渡过这个艰难的冬天。

    整个下午,沈雅都在捣鼓她采来的山茄子,直到最后逼出了一小碗山茄子汁才作罢。

    看着碗里绿幽幽的山茄子汁,沈雅心里别提多兴奋,一想到自己这个计划可能成功,她就抑制不住地开心。捣鼓了一个下午,竟然也累出了一身汗,刚一停下手上的动作,汗被蒸发,很快就觉得一阵寒气袭来,沈雅忍不住哆嗦了两下,便抱着手里碗回了屋。

    屋子里,沈母正坐在窗下细心地做绣活,一块巴掌大小的布上,正立着一只栩栩如生的仙鹤,仙鹤周围是郁郁葱葱的仙草,整个画面看上美极了。

    “娘,您绣的可真好。”沈雅看着沈母刺绣,由衷地说道,没想到沈母的绣活做的这样好,前世她见过不少好的刺绣,可看着都没沈母绣的有神韵。

    “娘的眼睛不好使了,不然绣的更快些。”沈母一边做着刺绣,一边笑着和沈雅唠嗑,窗户外面的阳光稀稀落落地透进来,撒在沈母身上,感觉她整个人身上都有透着一股祥和。看着沈母凝神刺绣的神态,沈雅忽然觉得很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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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之前的那一章感觉与自己的想法出入太多,所以我给全改了,给大家造成不便,我很抱歉。

    另外关于这几天没能更新,我也很抱歉,因为自己出了点事,挂了好几天盐水,实在没力气码字,所以拖到现在,对不起了,以后如果没有特别原因,不会再断更了...

第十一章 惊叫的鸡

    “娘,院里墙角放了一小碗大豆,那是干什么用的啊?”沈雅下午在院子里洗山茄子的时候,无意中在窗户下得角落里发现了一小碗大豆,晒得干瘪了。

    沈母闻言,似忽然想起来什么,放下手中的绣活,一脸懊恼道:“哎呀,让我给忘了,那是娘前段日子做酱豆的时候剩下的,原想着喂鸡,这几天事情多,就给忘了,待会你把它喂鸡。”

    沈雅一听那豆子只是用来喂鸡,心念一转,反正鸡有粮了,不如用那豆子来做实验。

    于是她道了声“哎”,便急忙出了房间。

    进了院子,沈雅找来了另一只石碗,倒了一部分山茄子汁进去,然后将墙角的大豆倒进了那石碗里,几十粒大豆一下子全浸没在了山茄子汁中,做完这些,她便将石碗放在了院子的某个不被人注意的角落,大豆应该要浸泡一段时间,才能完全吸收山茄子汁,等它们膨胀起来,再加上另外一道工序,想必就差不多了,:。

    心满意足地拍了拍手,她便转身进了屋。

    黄昏的时候,沈琰从学堂里回来,一进院子,就闻见一股扑鼻的香味,许久没有吃过肉的沈琰,一下子闻出来这是肉香,他怔了怔,停下了脚步,仔细地环顾了一下周围,确认是自家院子没错。

    可是,他们家怎么会有这么香的肉味?

    就在沈琰愣神的功夫,沈母端着盆子从屋里走出来,身上围着围裙,一见呆愣的沈琰,喜的忙唤道:“琰儿回来了,快进屋吧,饭已经做好了。”一边说着,一边将盆子放下,回过身,见沈琰还站在那里,不由奇道:“琰儿怎么还站着,快进屋啊,这么冷的天。”说着,便上前拉着沈琰进了屋。

    刚进屋,就见姐姐沈雅端着一盘菜出来,那盘菜里不知放了什么东西,香气四溢,直勾的沈琰肚子“咕咕”直叫。

    “扑哧。”沈雅闻声,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沈母也在一旁抿着嘴笑。

    沈琰见二人笑话,窘迫地挠了挠头,也呵呵呵地傻笑起来,原本白皙的脸上,一下子布满了红晕,显得更加俊美不凡。

    沈雅一下子就看呆了。

    等回过神来,就只剩下羡慕嫉妒恨了,为什么她弟弟长得这么好看!!!

    “阿姐,你做的什么,这么香?”沈琰放下肩上的布包,跟着沈雅来到饭桌前,仔细地瞧着桌上这盘他压根看不出是什么的菜,他想不明白,这菜怎么会这么香,而且还带着肉味。

    “这是兔肉,当然香了。”而且还是她独门制作的兔肉呢,沈雅得意地想。

    “兔肉?阿姐,咱们家哪来的兔肉啊?”沈琰惊讶地低呼道,他现在有些糊涂了,自家的情况他是了解的,怎么可能有钱去买兔肉呢?

    “这是村里小虎他爹送来的,说是要感谢你阿姐救了他儿子赵虎,其他书友正常看:。”沈母笑呵呵地在一旁解释道。

    “小虎?哦,我想起来了,今日我去学堂,听李子他们谈有人医好了李大夫都医不好的病,原来竟是阿姐!”沈琰惊奇地看着沈雅,一脸不可思议,“阿姐,你的医术好厉害!”

    沈雅被他火热的眼神看的有些不好意思,敲了敲他脑袋道:“快吃饭吧,菜都凉了。”

    沈琰摸着被沈雅敲过的地方,委屈地说了一声“哦”便坐下吃饭,虽然稀饭配兔肉有些不伦不类,不过一家三口却也吃得很高兴,尤其是沈琰,连呼兔肉好吃。沈母尝了也觉得味道比自己做的好得多,想着自己女儿的厨艺已经在自己之上,沈母心里除了欣慰,还有隐隐有些骄傲,因为女儿的厨艺是自己教的,如今她的厨艺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自己这个做母亲的自然感到骄傲。

    可惜沈母不知道,她现在的女儿压根没学过她的厨艺。如今的这盘菜,沈雅完全是按照现代的做法做的,期间还因为调料不足,担心菜不好吃呢,不过看沈琰和沈母的神情,她知道这盘菜做的还不错。

    吃过晚饭,沈雅帮着沈母收拾好碗筷,洗好碗,便进院子将放在角落里的石碗拿进了厨房。看看碗里的大豆,已经完全吸收了山茄子汁而膨胀开来,接下来,就是通过各种调味和翻炒,将山茄子的味道完全掩盖住。

    在厨房里折腾了半天,总算炒好了一盘大豆,香气扑鼻的豆子,闻上去似乎是完全掩盖了山茄子的苦涩味,只是不知道那些鼻子灵敏的动物,还能不能闻的出味道。

    为了验证这个想法,沈雅悄悄地进了院子,打开鸡圈,进了鸡窝,随手抓了一只在鸡出来,扔了一颗大豆给它,想看看鸡吃不吃。不过可能因为抓鸡的时候把它吓到了,扑腾着翅膀就“咯咯咯”地叫个不停,愣是把沈母和弟弟都叫了出来,看到两人呆愣地站在屋檐下看着自己,沈雅也只能苦笑了,其他书友正常看:。

    “娘,琰儿,你们怎么出来了?”

    “阿…姐,你这是?”沈琰惊奇地看着自家姐姐跟做贼似的偷溜进鸡圈,搅得鸡不得安宁,舌头有些打结。

    沈雅尴尬地看了一眼他们,叹了一口气道:“我就是想做个实现,没想到这鸡叫的这么凶。”沈雅话才刚说完,就听沈母一声“啊”地叫了一声,然后急急忙忙地跑到自己身边,低头指着地上说道:“雅儿,这,这是怎么回事?”

    沈雅见沈母如此紧张,忙低头一看,顿时乐了,这鸡已经吃了大豆,晕倒在地上。

    “这鸡怎么就死了?”沈母脸色有些发白,见好不容养大的鸡就这么死了,一时间有些接受不了。

    “娘,您别担心,它是中了,嗯,类似迷药的东西,晕过去了,明日就会好了。”沈雅斟酌了下用词,又怕沈母担心,勉强解释道,她知道沈母很在乎院子里养的这几只鸡,要是其中一只真死了,她还真不知道沈母会怎么样。

    原本想着尽量低调小心,不让沈母和弟弟发现自己太多怪异的地方,只是没想到被这鸡一叫,还是给搅了。不过仔细想想,沈雅觉得这样也好,尽早让沈母和弟弟适应现在的自己,也免得到时候自己做出更令人匪夷的举动时,他们更加吃惊。不是说人一旦习惯了某一个的人行为怪异后,一旦发生了更怪异的事,也就自然而然地见怪不怪了。

    “真的?”沈母听沈雅这么说,又见她说的这么肯定,心也就渐渐放下来,女儿自从醒来后,感觉一下子懂事了很多,她也逐渐地开始有些依赖女儿,既然沈雅已经这么说了,自己当然相信她。

    “是真的。”

    见沈雅如此笃定,沈母心里也就完全放心了。

第十二章 竟然是麝鹿

    次日清晨,沈雅将昨晚做好的大豆装在一个小袋子里,背上昨日的竹篓,和沈母打了一声招呼便上后山去了,:。沈母见女儿一副神神秘秘的样子,虽然感到奇怪,却也没想太多,只要女儿平平安安就行。

    沈雅一路狂奔到后山,一路上碰到不少背着猎具上山的村民,一个个身上围着动物皮毛,显得格外精神,跟他们比起来,沈雅这个穿着碎花小袄,急冲冲奔上山的小姑娘,怎么看都觉得怪异,其他书友正常看:。

    沈雅没理会那些人向她投来的异样目光,她现在脑海里想的都是动物,一想到自己的这个计划可能成功,她就觉得浑身都充满了斗志。如果真能猎到一两只大型的食草动物,她们家兴许就可以挨过这个冬天。昨日她问过赵铁,一般猎户是怎么处理打来的动物,赵铁告诉她说,小只的动物,比如兔子,野鸡之类的,他们会选择留下来自己吃,若是节省一点的话,一只兔子也能吃上四五天,而且将兔毛收集起来的话,七八只兔子,就可以做一件冬衣了。村里有猎户会专门收集动物皮毛,然后拿到集市上卖。镇上的大户人家,有人专门花钱收购动物皮毛。

    若是大一点的动物,比如狍子,鹿,野猪的话,大多数猎人会选择将其托运到集市上卖,基本上镇上的酒楼,饭庄,甚至是大户人家,都会花钱买这些野生动物。一只狍子的话,大概可以卖九贯也就是九百个铜板到一两银子,鹿可以卖二两银子,野猪的话多一些,四到五两银子,不过因为野猪生性凶猛,而且大多生活在林子深处,很少有猎户能猎到。

    沈雅想过了,只要她能成功逮到一只狍子,就能换一两银子,这样,她们家就能解决吃饭问题,还能买些柴和炭回来,家里的柴不多了,烧饭烧水,没有柴怎么行,再者,家里一直没烧炕,等到深冬的时候,家家户户都会烧炕,这样人不管是睡在上面还是坐在上面,就不会冷了。她问过沈母,往年冬天家里会备三担柴,一担炭,因为炭不多,省着点用的话能用十天左右,接下来的日子就只能咬牙熬过。

    沈雅天生就极怕冷,如今刚入冬,她晚上就常冷的睡不着,更别提深冬时候,雪下得几尺厚,她真怕自己会冻死,所以那炭,她说什么也要多准备几担。

    终于气喘嘘嘘地到了后山,沈雅在一颗枯树上折了一支树枝下来,用来探路。赵铁告诉她后山随处都有陷阱,走的时候一定用树枝先探路,才能过去,不然掉进陷阱里可就麻烦了。

    沈雅一边走,一边在路过的每一颗树下,丢了一粒大豆,然后在树上做好标记,:。直至丢了十颗大豆下去,沈雅才停了下来,找了一颗大树躲了起来,打算静静地等待结果。

    空旷的后山,静谧的有些吓人,只有树上积雪落下时发出的“咔咔”声,虽然偶尔也能听见猎户的几句咒骂声或是箭破空的声音,但那似乎都离沈雅很远,声音很快就消弭在这皑皑白雪之下。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沈雅躲在树下,蹲的脚都酸了,也没见一只动物出来,心里隐隐有些着急。

    难道是动物闻出了豆子有问题,所以不肯出来?沈雅有些怀疑自己方法到底对不对。

    不可能,她专门配了调料炒的,应该是把大豆中的山茄子味去除了,再说了,离得这么远,它们应该也闻不到大豆有问题。

    这样想着,沈雅心里稍稍安定了些,她相信自己的能力,山茄子的味绝对已经去除了,那些动物不可能闻得出来。

    果然,没过多久,就见一只兔子一蹦一跳的出来,四处闻了闻,就跳到了其中一颗有大豆的树下,用爪子刨了刨雪,见有一颗豆子,两只前爪抱起就啃,都不带闻的。才啃了两口,就见它摇摇晃晃地倒下,蹬了蹬后腿,很快就失去了知觉。

    沈雅见此,赶紧上前将兔子抓了起来,扔进了背后的竹篓里,然后又快速躲了起来,深怕被其他动物看到起疑,要知道,这山上的动物都精的很,稍微有一点不对劲,抬腿就跑。

    接下来又等了很久,沈雅只抓到了两只兔子,一只野鸡,连狍子的影子都没看到。

    这几只小动物,最多只能用来吃,怎么换钱啊,就算能换钱,也只是几十个铜板,几只加起来,也就一两百个铜板,买完食物,就剩不下多少了,更别说沈雅还想买炭。

    她是不是该把豆子再往树林深处撒点?沈雅等了一个上午,最后决定赌一把,把豆子撒远一点。

    于是她将之前剩下的豆子挖出来,放进袋子,继续往前走,走到赵铁说的,不能再往前的地方,停了下来,因为如果再往前,很可能会遇上野猪,甚至是狼群,若是遇到狼群的话,基本没有生还的可能。好在狼群在林子的最深处,一般情况下不会出来,不然,村民们想靠打猎为生,也很难!

    沈雅将豆子撒在了几颗树下,同样躲起来静静观察,只是,又等了很长时间,竟一点动静也没有,抬头看看天空,差不多已到了晌午,快吃午饭了,自己若是不回去,沈母定要担心,但若是回去,沈雅又觉得不甘心,白白冻了一上午,就逮了两只兔子,一只野鸡,实在太不划算了。沈雅仔细盘算了一下,决定咬咬牙,再等一会。

    可惜,没等到她想等的动物,倒是把弟弟沈琰给等来了。

    “阿…姐,总算找到你。”

    沈雅见沈琰跑的气喘吁吁,话都说不清楚了,有些纳闷,沈琰怎么找来了?

    见阿姐一脸困惑,沈琰吸了一口气,待气不喘了,才说道:“娘见你晌午了还不回来,有点担心,刚好今日下午夫子有事,休息半日,我一回家,娘就让我来找你,我在山上转了好…”

    沈琰话还没说完,沈雅忽然上前,一把捂住自己的嘴,将他拖到了树下,藏了起来。沈琰挣扎着差点断气,好不容易能够呼吸新鲜空气,正待要问沈雅怎么回事,就见她手指竖起放在嘴边,做了一个“嘘”的动作,然后另一只手指了指前面。

    沈琰顺着她的手指看去,只见一只长得无比健壮的黑鹿正在一颗树下使劲刨着雪,刨完了,又低头嚼了一颗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然后,只听“呦——呦——”两声惊叫,那鹿砰然倒地。

    而后就见阿姐急急忙忙冲了过去,围着那鹿转了两圈,紧接着,嘴里发出一阵惊呼——“竟然是麝鹿!!!”

第十三章 活体取香

    沈雅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居然猎到了麝鹿,那个前世在电视里经常看到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而且据说四大动物香料之首的麝香就取自于它们,其他书友正常看:。另外麝香不仅可以做成香料,而且是非常珍贵的中药材,《本草纲目》载,麝香有“通诸窍,开经络,透肌骨”的功能。

    没想到,自己居然能亲眼见到“传说中”的麝鹿,一想到那前世堪比黄金的麝香,沈雅就忍不住激动地浑身颤抖。

    真是上天眷顾!不过再仔细想想,沈雅又觉得这一切似乎也挺正常,麝在历史上曾是个广布种,种群数量非常巨大,近两个世纪数量才急剧减少,由于人类的偷猎,走私,以及杀麝取香,对麝鹿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到了她身处的那个时代,麝鹿的数量已经非常稀少了。好在,现代科学家研究出了**取香的方法,减少了对麝鹿的破坏。她觉得,不管在那个时空,没有大肆的猎杀,麝鹿的数量应该是比较可观的。

    看着倒在雪地一动不动的麝鹿,沈雅的心里开始纠结,毕竟在她的观念里,麝鹿是作为一级保护动物的存在,让她把它当普通动物一样卖给酒楼做菜,这一点她实在做不到,可是放了吧,她又觉得很不甘心,那感觉就像到手的肥肉飞了。

    沈雅左思右想了好一会,最后还是决定不做让自己后悔的事,由于前世的观念已然根深蒂固,若是这一世,她间接杀了这只麝鹿,自己一定会受到良心的谴责,到时候痛苦的还是自己,算了,还是把它放了吧……

    不过,毕竟是花了她那么多功夫猎到的,取下一点麝香,应该不过分吧,虽然要在麝鹿的身上划一道口子,可是总比被人宰了好吧,其他书友正常看:。沈雅这样想着,心里也就释然了,不再为放了它而觉得肉痛不已,反倒觉得一阵轻松。

    “琰儿,你能帮阿姐一个忙吗?”沈雅想通以后,就打算立即将计划付诸实践,要**取香,没有工具怎么行,所以,她想让沈琰帮她在这里看着麝鹿,自己回去取需要的工具。

    “…..嗯。”沈琰不明白阿姐葫芦里卖什么药,但看她一脸急切的神情,他不是傻子,知道现在不是疑问的时候,所以迟疑了一会点头答应“阿姐,需要我帮什么?”

    “帮我在这里看着麝鹿,不要让人拿走了。我回家拿一趟东西,很快回来。”说完,沈雅便起身,急急忙忙往山下的方向奔去。

    **取香虽然不是很难,但也算是一个小手术,为了能不伤及麝鹿,她必须将工具准备齐全。

    回到院子,沈雅和沈母简单说明了刚才发生的事情,便回房仔细地寻了一遍她需要的工具,剪刀,烧酒,蜡烛,取火石,针和线,差不多觉得够了,她才匆忙地和沈母打了一声招呼,又往后山奔去。

    到了目的地,见沈琰安静地守着麝鹿,沈雅朝他微微一笑,道:“琰儿过来帮忙,帮我把蜡烛点燃。”

    沈琰依言,接过沈雅递过来的取火石,很快点燃了蜡烛,然后,拿着蜡烛,一脸不知所措地站着。

    沈雅将麝鹿身体翻过来,果然如她猜的一样,是雄鹿,心里莫名地松了一口气,如果不是雄鹿的话,是没有麝香的。她用手按了按了麝鹿肚脐与生殖器之间的地方,找到了香囊所在处,正打算让沈琰将剪刀和蜡烛递给她,可是叫了几遍,也没听见回音,纳闷地抬头一看,却见沈琰两颊憋得通红,一脸目瞪口呆地看着沈雅,确切地说,是盯着沈雅的手。

    “阿…阿姐…”沈琰已经完全被沈雅大胆的行为吓呆了,一时间连话都说不清楚,:。

    一滴豆大的汗珠从沈雅的脑门流下,她怎么忘了,自己身边这个弟弟是个完完全全的古人,根本无法理解她这个对他们来说有些惊世骇俗的行为。不过,由于事态紧急,沈雅也没时间跟他做多少解释,况且,不就是一头鹿的生殖器官嘛,她连人都看过,还怕看鹿的,真是个保守的家伙。

    沈雅气哼哼地瞪了一眼还在惊呆中的沈琰,一把夺过他手中的蜡烛,将剪刀在蜡烛上烧的通红,等她差不多觉得应该把剪刀上的细菌烧没了,又用干净的布占了烧酒擦拭了一遍,然后找到香囊处,小心翼翼地剪开香囊,一点点取出了麝香,然后又很快用线和针将伤口缝合,一连贯的动作一气呵成,毫无半点犹豫和拖泥带水。等回过神来的时候,手心里已经放着一粒粒,一块块的麝香。

    沈雅觉得自己简直在做梦一样,她居然能有一天,可以亲手取出麝香,这要是放在前世,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

    小心地用布将麝香包好,放在自己贴身的地方,闻着那苦味中带着特殊香味的气味,沈雅才感觉这一刻得真实。看了看雪地上躺着的麝鹿,沈雅叫醒了还在呆愣中的沈琰,两人一齐将麝鹿抬到了林子更深处,并将其很好地藏了起来,才放心地离开,她不希望自己好不容易起了怜悯之心将它放了,结果让其他猎户又捡了回去,要知道现在麝鹿还处在昏迷之中,要是遇上别的猎户,她可不敢保证那猎户也有和她一样保护国家一级动物的决心。

    最后再看了一眼麝鹿,沈雅便带着沈琰一起下了山。虽然麝鹿香囊处的伤口会有点痛,但她已经认真处理过了,相信很快就会愈合。

    接下来就是关于如何处理麝香的问题,虽然以前看古代电视剧里会提到麝香珍贵,但她也不能保证她来到的这个世界,同样有人能认得麝香,并了解它的珍贵之处。若是陆家镇里没有一个人能识得麝香,那可就糟了,毕竟,麝香这种东西也只是出现在宫廷,民间似乎很少有人会用这样珍贵的香料。这样想着,沈雅内心深处又隐隐地有些不安,若真是无人能识麝香,那自己不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第十四章 沈琰的心结

    这样胡思乱想着,姐弟俩人一起下了山,回了院子,:。

    沈母见二人回来,赶忙迎了上来,露出一脸笑容:“回来了,你们两个都饿了吧,娘才将粥又热了一遍,快去吃饭吧。”

    “嗯。”沈雅心不在焉地答道,然后将背上的竹篓放下,默不作声进了屋子,而弟弟沈琰也不知怎么了,整个人从回来到现在,一直没开口说过话,一个人低着头闷闷地不知在想什么。

    沈母总觉得他们二人都有些不对劲,似乎比往日沉默了很多,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又看看那个,见二人埋头喝着粥,空气中散发着一阵“呲噜呲噜”声,看姐弟两个吃得喷香,沈母又觉得是自己想多了,孩子们长大了,总会有心事,他们的事情,还是让他们自己解决吧。

    沈雅一边喝着粥,一边心里暗暗盘算,也许她刚才的想法太过于消极了,镇子再小,总会有慧眼之人,即便不能把它当成香料卖,总可以卖给药铺吧,她就不信,一个镇子,没有大夫认得麝香这味药!明日是初一,镇上比较热闹,她就和娘一起去镇上试试,看能不能卖掉麝香。若是实在卖不掉也无所谓,麝香这么好的东西,放在自己身边,总会有用上的一天。

    只是……若是这样,母亲的那枚玉钗,可能就保不住了,其他书友正常看:。明日去镇上,母亲一定会带上玉钗一起去,她不能保证麝香一定能卖钱,所以为保险起见,还是带着玉钗比较好。眼见这几日天气越来越冷,很快就有一场大雪要来临了,她们必须在这几日尽快储备好粮食。

    她想,到时候实在不行,就将玉钗活当,等有钱了,再把它赎回来。

    等事情想通了,沈雅心里也开朗起来,一扫刚才的郁闷之气,从碗里抬起头来,对沈母笑道:“娘,我的身子也好了,明日是初一,咱们去集市买些粮食回来吧。”

    沈母见沈雅的笑容又明朗起来,也跟着高兴地说道:“娘也是这样想的,也该去买些粮食回来了,眼看天气越来越冷,琰儿的学堂也该放假了。”

    沈琰原本还在埋着头喝粥,听见沈母和阿姐这样说,将头从碗里抬出来,一脸茫然弟看着他们,似乎没想明白他们家哪来的钱买粮食。

    沈雅心知沈琰心中疑惑,却又不能将实情告诉他,免得他又为此难过。她抬头看了一眼沈母,见她轻轻地摇摇头,知沈母也不想将实情告诉沈琰,于是缓声道:“昨日娘给隔壁村子王富农家绣了两个枕套,替人洗衣服,挣了些钱,今日早上又问隔壁孙大娘借了五贯钱,应该够买粮食了。”

    沈琰听说是问人借了钱卖粮,只“哦”了一声,便又不再吭声,只见他好看的眉头此刻皱的紧紧的,一张俊脸也严肃地绷着,不知在想什么。

    沈雅从刚才下山的时候,就察觉沈琰的情绪不对劲,原本以为他是一时接受不了自己在后山的行为,毕竟那样的手术,即便是见多识广的人也不一定见过,何况一直呆在村子,从未出去过的沈琰。从昨夜自己用院子的鸡做实验,到今早自己猎到两只野兔,一只野鸡,又从麝鹿身上取出麝香,以及最后放了麝鹿,这一系列的行为,想必对思想单纯的沈琰,造成了很大的冲击,他一时想不明白,也是情有可原的。

    可是,她不愿再做过多的解释,她要强迫着沈琰适应现在的自己,也许,这样做对他来说有些残忍,可事实已经如此,他那个过去的阿姐已经不可能再回来,她现在才是他名副其实的阿姐!!

    不过,从他的反应看来,似乎还不仅仅是因为她的行为感到困惑,,怕是在为别的事情而钻牛角尖呢。看来自己似乎有必要好好和他谈一谈,让他尽早解开心结,不然几件事一直闷在心里,别闷出病才好。

    吃过饭,沈琰道了句“我去温习功课了”便回了自己屋子,沈雅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只能唉声叹气,这小子还真不让人省心。

    下午,她和沈母坐在院子里,处理上午猎到的两只兔子和一只野鸡。

    午后的阳光撒在院子里,照在娘俩的身上,画面很是温馨,两人难得清闲,手里一边给兔子和野鸡拔毛,一边说着贴心话。

    沈母似乎很久没有像今日这般高兴了,家里一下子添了那么多粮食,还是女儿亲手猎的,想到女儿一觉醒来,会了这么多本事,沈母真的打心眼里高兴。又看女儿身上似乎比平时多了些什么,这些她虽然说不出是什么东西,可就是觉得,现在她的雅儿,时常让人移不开眼。她觉得,她的雅儿比过去漂亮了很多!

    “娘,您也洗着,我去屋里拿点东西。”沈雅原本和沈母在院子里说笑,忽的眼光一闪,见门框那一个影子闪过,认命地叹了口气,起身对沈母说道。

    闻沈母应了声后,沈雅便回了屋子,直接进了沈琰的房间,见他正一脸装模作样地拿着一本书,似在细细研读。

    沈雅也不做声,就这样坐在他的床边,静静地盯着他看,等到沈琰实在被她看得心理发毛了,才不情不愿地从书里抬起头来,低声唤了一句:“阿姐。”随后,又低着头,不敢看她。

    “跟阿姐说说,在想什么。”沈雅看着他,神情不变,淡淡地开口道。

    “琰儿没有,:。”沈琰依旧低着头,说话的声音却越来越低,此刻显得他说的话是多么的无力。

    沈雅见沈琰不愿说实话,也不逼他,只淡淡道:“琰儿是在怀疑阿姐么?”

    “我没有!”沈琰闻沈雅这么说,急忙抬头,一个劲地摇头,说的又快又急,深怕沈雅误会他。

    沈雅见他这样的反应,轻笑一声,半开玩笑道:“琰儿不觉得现在的阿姐很奇怪吗?其实,你怀疑阿姐,阿姐也能理解。只是,我希望你记住一点,我永远是你的亲人。”沈雅后半句说的很严肃,说完这句,她就起身,打算离开。

    只是,身子才迈出一步,一只手就被沈琰死死的拽住:“阿姐,我没有怀疑你,真的,我只是,我只是觉得自己很没用,要让阿姐你一个人在大冷天的去后山狩猎,后山那么危险……家里只有我一个人,出不上力…”沈琰说着说着,语气就有些哽咽,有些说不下去。

    沈雅没有转身也知道沈琰肯定在抹眼泪,她叹了一口气,在心中骂了一句“傻弟弟”。

    不过见自己这激将法,终于将他心里的话给激出来了,沈雅心里也松了一口气,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

    “琰儿…”沈雅转过身,对着正坐在椅子上,两眼哭的通红的唤道:“家里有我和娘,就够了,你也看到了,阿姐自从醒来后,会了很多本事,很快,咱们家的日子,会越过越好,你要相信阿姐。还有,你也长大了,应该知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每个人都有自己需要完成的使命,而你的使命,就是给我好好完成你的学业,多学一些做人的道理,阿姐不指望你将来能考取功名,只求你能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人,少让我和娘操心。”

    沈琰怔怔地看着沈雅,内心的某处似乎有一根弦被悄然拨动,他似乎明白了什么,愣了愣地点了点头道:“琰儿知道了。以后不会让娘和阿姐担心了。”

第十五章 卖药

    晚上,沈雅和沈母在屋子里收拾东西,明日一大早就要去集市,因为村子离镇上比较远,有十几里的路程,恐怕天没亮,她们就得动身,:。

    沈母将藏在床底下得盒子拿出来,打开盒子,取出玉钗,将它用手绢包起来,塞在包袱里,包袱里的东西不多,因为来回要走几个时辰,路上肯定会饿,所以沈母做了点干粮带着,还有一壶水,又塞了一把油纸伞,是问隔壁孙大娘借的,古人习惯出远门时带一把雨伞,以防万一,冬天雨水虽不多,带着总归安心一些。

    “娘,镇上有大一点的药铺么?”屋子里,沈雅一边帮着沈母收拾,一边随口问道。

    沈母听沈雅这么问,停下手中的活,仔细地想了想道:“西大街那边似乎有一家,叫和善堂,听你隔壁孙大娘说,是京城里的大药铺,在大周开了好多家分店,咱们这里也是前几年才开起来的。”

    沈雅听沈母这么说,心中顿时一喜,有这么多家分店,想必这个药铺的规模应该很大,所谓强将手里无弱兵,能经营这么大的药铺,幕后老板能力应该不凡,分派下来管理分店的手下,想必也差不到哪里去。

    沈雅觉得,那个和善堂,应该会有识香之人!

    次日清晨,天才蒙蒙亮,沈母便起床做好了早饭,两人吃了,关好院门就出去了,临走前嘱咐了沈琰一声,让他起来后吃了早饭去学堂。

    走了一个半时辰,才好不容易到了市集。踩在青砖铺路的市集上,两耳听着两边的叫卖声,看着周边商铺林立,商品琳琅满目,沈雅第一次感受到古代集市的热闹与繁华,其他书友正常看:。这还仅仅是一个贫穷小镇,若是到了京城…

    望着周围熙熙攘攘的人群,沈雅有些不敢想象。

    第一次逛古代的集市,沈雅有些兴奋,连带着一大早赶路的疲惫也一扫而空,一边这边看看,一会儿那边瞅瞅,像极了刘姥姥进大观园,再配上她那套泛俗的大红袄,当真像乡下丫头进城,没见过世面!

    沈母原打算带着沈雅直奔当铺,被沈雅给阻止了,说想先去和善堂看看,自己手里有一枚珍贵的药材,看能不能卖掉。

    沈母问她药材是哪里来的,怎么没见她提过。沈雅苦笑地说,是昨日上山偶然得的,只因为此药比较奇特,识此药之人较少,自己也没多少把握能卖出去,所以就没提,省的到时候又失望。

    沈母点点头,表示赞同。

    两人一路问了好几个路人,才找到和善堂。远远地看去,和善堂不管是装潢还是店的规模,确实都比其他的商铺要好的多。沈雅心中欢喜,忙拉着沈母来到和善堂门前,见有一伙计站在里面打算盘,上前问道:“小哥,你们这里收药吗?”

    那伙计原本在算账,刚算到一般,就被一个清脆的声音打断了,很是恼火,怒气冲冲地抬头,见眼前站着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那姑娘穿着一身红色大袄,下身穿着黑色棉裤,头发枯黄,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浑身上下,唯一让人看的上眼的就是那双明亮而深邃的大眼睛。再看旁边一妇人,穿着一身灰色布袄,表面上虽然镇定,但眼里的那副胆怯却出卖了她。

    小柱子跟随掌柜的好多年了,早已学会了察言观色,识人面目的本事,一看这一老一少,就知道是不知从哪个地方出来的穷人,肯定没钱买药,于是就起了轻视之意,不耐烦地挥了挥手道:“快走快走,哪来的乡巴佬,别在这里妨碍了本店的生意。”

    沈雅一听这伙计的话,顿时怒气直窜心头,气的她差点将那伙计揪出来暴揍一顿,她活了这么大半辈子,从来没受过这样的气,其他书友正常看:!

    她承认她现在的形象很糟糕,可你毕竟是开门做生意,有你这么狗眼看人低的嘛!!

    想着自己还要卖药换钱,沈雅努力深吸了一口气,忍住了怒气,从怀里拿出麝香,打开来,放在柜子上道:“小哥,我不是来买药的,我是来卖药的。这药叫麝香,是极珍贵的中药。”

    听着小姑娘慢条斯理,不卑不吭的嗓音,小柱子不禁一怔,再抬眼望了一眼那小姑娘,见她两只眼睛像深不见底的潭水,像是有什么魔力,要把人吸进去一般,顿时唬了他一跳,揉揉眼再看,却见她眼神清澈,不露一点惬意,小柱子见人多了,识人虽不十分准,却也有七八分把握,按理这样穿着的小姑娘,不应该有这样的气度与沉稳,可偏偏在这个小姑娘身上,他却觉得自己在她面前,都矮了一大截。

    这样想着,他很快收起了轻视的心思,转而将目光投向了柜子的手绢上,一粒粒一块块黑色的东西,刚才她拿出来的时候,他就闻到了一股异香,现在将它放在鼻尖仔细闻了闻,果然带着一股中药的苦涩味。

    可是,他确实没见过这东西,小柱子一时有些拿不定主意了。看来有必要叫掌柜的出来鉴定鉴定,掌柜的见多识广,又曾在京城呆过一段时间,应该见过不少世面,想必他会认得。

    心思电转,小柱子赶忙陪出笑脸道:“姑娘先等一下,小柱子才疏学浅,不认得这味药,我这就去我们掌柜的…”

    他话还没说完,就听屋里传来一阵大喊:“小柱子,什么东西这么香啊??!!”紧接着,从里屋走出来一位身穿黑色长袄的长者,那长者大约五十多岁,精神矍铄,眼神凌厉中带着威严,他一出来,眼神便微微地扫了一眼沈雅,然后转过头去,拿起柜子上的麝香呐呐道:“居然是它,我说味道怎么这么香。想不到这穷乡僻壤的还有人认得这个,当真稀罕!!”

    老者一边说,一边摇头,浑然忘了他的周围还有人,一旁的小柱子干咳了好几声,他才回过神,瞪了小柱子一眼,放下手中的麝香,眼神紧紧地盯着沈雅淡淡道:“刚才我在屋里听到,是你要卖药?”

    “是。”沈雅不畏他的目光,毅然迎了上去。

    老者见此,微微挑了挑眉,不动声色道:“我记得,这东西很少有人识得,若不是老夫曾在京中一老友家见到,也未必认得,小姑娘,你是怎么知道,这香料是一味药呢?”

    沈雅当然知道那老者在试探她,才没那么傻上当呢,于是道:“我在一本书上看到的。”

    老者一听是在书上看到的,眼睛一亮,忙接着问道:“是什么书?”

    “我忘了。”沈雅恬不知耻,理直气壮地撒谎,而且态度还很不好。她觉得那老头肯定一早就闻到麝香的味道了,刚才却一直躲着没出面,任由他的手下羞辱她和母亲,分明是在故意试探她,真是可恶至极,要不是实在没办法,她才不把麝香这么好的东西卖给他。

    老者听沈雅这么一说,脸色顿时不好看起来,可碍于自己的身份,他不好发作,只青着脸,瞪了一眼沈雅恨恨地对小柱子说:“去拿十两银子给她。”

    小柱子听掌柜的这么吩咐,虽然感到惊讶,却也不敢忤逆,道了声“是”,便转身,从柜台里称了十两银子给她。

    沈雅手上拿着沉甸甸的银两,第一次感觉有钱真好,想不到那麝香一下子换了这么银子,想来那掌柜做事虽可恶些,做人到也磊落,并没有故意坑她。这十两银子,要是放在普通老百姓家,够用大半年了。沈雅赶紧让沈母小心翼翼将银子藏好,道了声“谢谢”,便离开了。

    李掌柜看着沈雅离去的背影,咂咂嘴,喃喃道:“想不到这样的地方,也能养出这样的人来,这女娃不简单啊。”回想起刚才那女娃一双沉着的眼睛,忍不住又一阵唏嘘…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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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中医师,误闯入古代农家小院,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小村姑; 凭借自己的医术与现代知识,小村姑一步步华丽蜕变,成了村里人人称扬的大夫; 原本就这样一辈子过下去也挺好,却不想,一次意外,遇见了从未路面的便宜爹爹,还是个在京城做大官的? 莫名其妙成了京城众人耻笑的官家小姐,没关系,你是正牌小姐,老娘不稀罕,老娘有医术傍身,奇异动物在手,还怕你们所谓的小姐公子不成? 且看沈雅如何在古代的名门望族,带着母亲和弟弟,吃香喝辣; *************************** 求收藏,求推荐,求各种包养!~~名门贵医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名门贵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名门贵医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