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UU小说言情小说唐砖TXT下载唐砖章节列表全文阅读

唐砖全文阅读

作者:孑与2     唐砖txt下载     唐砖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九节把皇帝当成小吏的李承乾

    龙,能大能小,能升能隐:大则兴云吐雾,小则隐介藏形;升则飞腾于宇宙之间,隐则潜伏于波涛之内,怒则掀波千丈,荼蘼八百里,损伤生灵百万。

    李二是一条旱龙,他从来不会游水,所以就引发了地震……

    所有人是这么认为的,一条长了翅膀的夔龙飞升之际带走几千条人命已经算是非常仁慈了,不光老百姓这么看,书院的先生们也这么看。

    云烨不这么看,因为李承乾在哭的晕过去之前,下旨要云烨全力负责应对这次的大灾难,所以,当云烨漫步于断壁残垣之间,心中的悲愤实在是难以言表。

    悲伤这东西是有限度的,如果什么都不知道,猛然间接到噩耗,这对人的打击是非常大的,如果一个人缠绵病榻,自己照顾了他两年,你会发现等到他真的去世的时候,自己好像没有太多的悲伤,哪怕整个天下都成了缟素的世界,你依然不会感受到悲伤。

    山崩了,屋塌了,桥梁断了,道路毁坏了,这场震源非常浅的地震,损坏最严重的居然是九嵕山之皇陵,好不容易修建好的陵墓,现在听说损坏的非常严重,墓室已经出现了无数道裂缝,随时都有坍塌的危险,许敬宗现在就像受惊的驴子一样在日夜抢修陵墓,重新开凿墓室,给李二修陵墓,也必须连他的坏脾气一起接收。

    九嵕山“九峰俱俊”、“山峦起伏,气势雄伟”,为“关内道之名山”。该山颇为神奇,从南面观之,形似圆锥;从西南面望之,形若覆斗。从东面看之,形同笔架,当地人称之为“笔架山”。李世民的陵墓即凿山为洞,在山峰底部建地下宫殿,连同陪葬墓在内,绵亘数十里。气势宏大,蔚为壮观。凿山建陵,以山为陵 这是李二开创的新河。

    玉山解除了武装,大军一队队的开出玉山城,等待换防,云烨原先以为李承乾会迫不及待的将军士更换完毕,没想到他没有理睬,一声令下,那些军卒依旧各安其位。

    建筑损坏的很严重。至少云家的宅子都出现了裂缝,百姓家的模样就更加的凄惨,幸好地震发生在白天,一月份又是百姓准备春耕,往农田里运送肥料的时候,如果地震发生在晚上,云烨不敢想象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惨状。

    李承乾大方的承认,这是自己父亲龙驭宾天之后留下的后遗症。命令内府打开府库任由云烨支取,挨家挨户的赔偿百姓。

    只不过这一次赔偿的有点多。三十万户啊,看着金币银币流水般的从库房里流出去,云烨都感到非常的肉疼,但是李承乾似乎不在乎,他好像很愿意为父亲的鲁莽举动买单。

    白天骑着马到处巡视,安排官员组织抢救被埋在废墟里的幸存者。一面大肆的帮着皇家道歉,先帝爷性子烈,走的匆忙,误伤了百姓,所有的损失皇家都承认。

    这就是李承乾需要的效果。怒龙升天,总会波及到无辜的鱼虾,他需要百姓们自己承认自己就是鱼虾,至于云家,了不起算是一只大个的王八。

    到晚上还要给皇帝守灵,辛苦的无法描述,长孙冲是典礼官,独孤谋是护灵官,一个扯着嗓子吼一天,一个全身披挂的站一天,当云烨晃晃荡荡的回来,他们俩个人也精疲力竭的从灵堂里出来。

    吃饭,只有白米饭,一碗汤,云烨宁愿拿茶水泡米饭,都不愿意动那碗什么调料都不放的菜汤,说是菜汤,厨子还给里面放了好大一块猪肉,是从供案上撤下来的东西,需要被百官分食。这是太上皇最后的恩典。

    长孙冲也不吃,学着云烨拿茶水泡饭,独孤谋却不嫌弃,一个人将三碗汤全部干掉,里面的猪肉也吃的干干净净,似乎还非常的享受。

    “草原上的那些人杀不杀?”独孤谋吃完饭就问另外两个人。

    “你打算把他们活着殉葬还是剃干净了毛发 当猪头摆在供桌上?如果是后者,明天的肉块子就有劳您的大驾了。”云烨小口的喝着茶,没好气的说。

    “我觉得可行,阿史那思摩,契苾,阿史那杜尔这些人既然割破了自己的脸面要求殉葬去守卫先皇,我们不如成全他。”长孙冲一脸的歹毒。

    “亏不亏心啊,契苾一生忠勇,每战必定争先,族人已经为大唐快把血流干了,你们就能昧着良心下手?人家也就是客气一下,表一下忠心,至于阿史那杜尔,那也是一员悍将啊,人家都已经被你们逼得快要回家放羊了,就不要砍人家的头了,不过阿史那思摩这个家伙我还是同意摆到供桌上去的,胆敢要求把封地弄到北海去的异族,我觉得他的谋反之心已经昭然若揭,蒸熟了让独孤谋吃掉也不错。”

    独孤谋呲着满嘴的白牙笑道:“我吃东西从来不挑,只要是能填饱肚子的我就不嫌弃,人肉也好,猪肉也罢,扔到嘴里都是肉。”

    重口味的话题没说多久,李承乾就从里面走出来了,说是皇帝吗,这时候也没有半点的优待,晚餐同样是一碗白饭,一碗汤,一边吃一边听云烨讲述救灾的情况,听到受灾的地方足足有四个县的时候叹了口气,放下饭碗说:“长安自身就有长安,万年两县,再加上蓝田,三原,礼泉户县,就有整整的六个县受灾啊,长安,万年,蓝田,三原,还是大唐人口最稠密的四个县,三十万户受灾,两千余人死亡,这简直就是幸运啊。”

    云烨放下茶壶道:“先别说幸运,倒塌的房屋数不胜数,尤其是三原,能住人的房子几乎没有,你看看头上的天,这是要下雪的征兆啊,现在还是一月份,先得把这些无处安身的人安置进房子里才行,最不济也得有一顶帐篷遮蔽风寒,要不然,没被房子砸死,也会被寒风冻死。

    军中的帐篷几乎被我抽掉空了,依然不够,上百万人啊,早点拿出一个章程,我也好去救人,再晚几天,就不用救了。”

    李承乾抬头看看铅灰色的阴云,对云烨说:“开放皇家行宫吧,好些行宫都多年未曾有人居住,别浪费了,行宫的房子都修筑的很结实,没有问题,旱塬上的昭阳宫这一次也开放,等到百姓的房屋建造好了之后,那些行宫也该修缮了。”

    这是云烨在这三年里第一次和李承乾说话,公事说完了,大家都沉默下来,李承乾过了良久才沙哑着嗓子问云烨:“你真的打算去岳州?”

    云烨点点头说:“不离开不行了,我快受不了了,今天过世一个,明天过世一个的,再这么下去就轮到我过世了,等到长辈都去世了,我就能回到玉山教书了,相见不如不见,见一次伤感一次,徒劳无益,你也知道我最害怕这种永别了。”

    李承乾伤感的点点头小声说:“你还能逃避,我逃无可逃,通宵达旦的为这个国家操劳,却换来一个暴君的恶名声,李承乾自认爱民如子,从未做过害民之事,缘何要背负这样的恶名声,父皇故去,全天下缟素,不管是南海还是北海,处处都是哭声,朕担心我死之后,会有人额手称庆,父皇的谥号乃是文武兼资,我能有什么?纣?还是桀亦或是殇?”

    云烨眼见长孙冲,独孤谋离去,忍不住低声道:“你吃饱了撑的?一定要收权?现在的大唐和历史上的那一个朝代有半点的相似之处?大唐一年的赋税足足是前汉上百年的赋税总和,版图之大旷古绝今,人口也已经突破万万人。

    你还拿以前那种君王集权制度来统御这个国家么?先帝以前试过,后来发现这样跟本就行不通,才将大唐弄成你登基前的那个样子。

    农田上的事情,那就是人家大司农的事情,礼仪,外交,那就该是礼部和鸿胪寺的事情,天下民户,就该户部去管辖,人间刑名你就该放手让刑部和大理寺去审判,谁让你去管理一两个死囚的?就算是冤死一两个那又如何?你亲自审阅后就不出现冤案了?

    你该管什么?你该管吏部,兵部,都水监,还有你那个藏着不愿意让人知道的皇城司,参谋司,玉山书院的方略才是你应该用心研读的东西,你管那些州县小吏的破事情做什么?优胜劣汰这是常理。

    看好你手里的兵权,看好你手里的监察权,盯着看什么地方会有叛乱发生,然后找一个合适的将军去评判。

    知不知道,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这是官场的名言,民部做错了事情你处罚民部,工部错了,你找工部尚书的麻烦,刑部错了你去整理刑部就是了,承乾,你现在是皇帝,你的职责就是监察天下,不是要你去当小吏。

    你不做实际的事,所以就没有错,错的全是大臣,这才是君王错不得的精髓所在,一旦你错了,你往谁的身上推?你后面没人……”

    李泰本来也出来透口气,结果看到云烨正在口沫横飞的和大哥说话,心里一暖,揉揉肚子,继续走进灵堂守灵,只要开始说话了,隔阂一定会解开,多年的情义,不是说不要就不要的……(未完待续。。)

    ps:  第二节

第四十节偶遇

    云烨进了灵堂以后,李承乾想了很久,还是摇摇头,喃喃自语道:“社稷家国,焉能操于他人只之手,权利握于一人之手是权力,操控在千万人手中也就不叫权利了。”

    云烨不知道李承乾会做出什么样的决定,这都不关他的事情,现在的事情是好好地把李二送走,完美的埋在昭陵,等长孙死了之后,再把她送进去,最后覆盖上流沙和巨石,弄死一些觊觎陪葬品的盗墓贼,自己的任务就算是彻底完成,李承乾怎么想,怎么做,谁能顾得上。

    在大灾面前,大唐雄厚的国力就完全展现出了它应有的威力,火车日夜不停地从洛阳运回来大批的帐篷,极大地缓解了人命的损失,十六卫的大军蝗虫一样的散布在这四个受灾县,工部,将作监,玉山书院的建筑队,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建造好了很多的房子,为此,书院的先生对这些地方重新进行了规划,以前杂乱无章的建筑全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那种最省材料的连体房屋,一排排的立在原野上,红砖碧瓦的非常美观。

    三十万户受灾,在质朴的大唐百姓的努力下,很快就从灾难的阴影里走了出来,没有其他原因,只因为春播开始了,只要杏花开,燕子来,日子依旧要过下去的,掩埋掉亡者,牵着耕牛,背着耕犁,新的一年又开始了。

    最让李二害怕的停尸不顾束甲相攻的局面没有发生,他的灵柩在受人祭拜了八十一天之后,就由一些决意殉葬的宦官抬着走进了昭陵,当断龙石落下的时候,哭声遍野,或许上天接受了百姓的诚意。一场春雨不期而至,就向李二为政一样,先是狂暴,而后就是无尽的抚慰。

    关中大地并不因为一个盖世君王的离世就停下它匆匆的脚步,冒着白烟的火车依旧匆匆的奔驰在长安和洛阳之间,燕子依旧在去年筑好的巢下生儿育女。世界平静的就仿佛不知道曾经有李二这样一个伟大的君王曾经在这片大地上,征伐过,统治过,或者说存在过……

    杜维非常烦躁的在火车站台上走来走去,该死的,从洛阳到长安居然需要一整天?不是说换了火车头速度提高了么?为什么到现在对面的火车还没有来?单行道就是麻烦,按照杜维的看法,修火车道就该一次修两条,一个专门往东跑。一个专门往西跑,半个时辰就能有一列火车发出,从效率上来讲是最快的,从玉山书院毕业的杜维很容易得出一个最优良的方案,作为大掌柜,这点计算对他来说没有半点问题。

    满腹肥肠的勋贵子弟才是这个世上最大的蠢货,只知道守着祖先留下来的那点财富懵懂度日,杜维根本就不相信这条铁路是云欢自己想出来的。他很自然的将这个功劳归结到那个受人尊敬的公爵头上。

    从洛阳到晋阳的铁路听说这几天也就要通车了,从晋阳到长安的铁路也已经开始破土动工了。不过,因为桥梁的问题,想要在最近几年完成三京贯通,恐怕只能是做梦了。

    作为商人杜维的嗅觉从偶来都是敏锐的,听说玉山书院已经有了一种新式的桥梁设计方案出世了,完全不同于古老的石拱桥。或者吊桥,它承载的重量和跨度是前两种桥梁根本就无法比拟的,据说这样的桥梁全部由钢铁构成,是名副其实的铁桥,建造的方法也非常的简单。只需要把事先制作好的工件用铆钉铆起来,搭建在几个桥墩子上就成了,这样的桥不但能够支持车队马匹在上面行走,低层也能供火车穿行其上,现在已经有人叫嚣要在长江上搭建这样的桥梁,免得大唐国土被一条大江分割成南北两岸。

    或许这样的桥在政治上有其他的用途,书院出身的杜维对朝政并非一无所知,但是他不愿意去想,他在乎的是铆钉,想要造桥,需要的铆钉一定是数不胜数的,而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周记的铆钉是最可靠的,军中连接大型器具的铆钉都是周记供应的,没理由建造大桥了却不用周记的铆钉,他这一趟就是打算进京,去找找工部的几位同窗,看看大桥什么时候建造,自己好去争取订单。

    远远地听到汽笛声,杜维松了一口气,该死的火车终于来了,等对面开过来的火车轰隆隆的从身边驶过,杜维才睁开眼睛,火车上总是会落下来黑色的煤灰,非常的讨厌。

    对面过来的那一列火车一大半都是货车,只有很少的客车,现在的运货要比运人赚钱,所以云家总是尽可能的拉货,运人,只是捎带而已。

    能坐得起火车的依旧是少数人,骑着毛驴往长安走的人没少咒骂云家,杜维明显不是咒骂的那群人,他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火车能快点开!

    又等了足足一柱香的时间,杜维已经问了车厢里的管事三遍了,每回得到的答复就是还有一个没上来,再等等!

    “畜生啊!”杜维暴躁的在心里骂道,窝在狭小的座位上,旁边是一个散发着羊骚味的胡人,大热天的还穿着一件羊皮坎肩,一张三人坐的长条椅,被他一个人占据了半个。

    平日里自己都是坐前面那节车厢的,座椅是软软的羊皮椅子,如果疲惫了还能放倒了当软榻,一天的旅行,只需要蒙头大睡一觉就能精神抖擞的到长安下火车去拜会那些正在青楼里吟诗作赋的同窗。

    今天没有那样的好事了,两个锦衣大汉握着横刀铁塔一样的立在那节车厢的门前,整个豪华的车厢被勋贵征用了。

    不用说,火车就是在等这位勋贵,如果是一个平民没有上车,火车这时候早就跑到几十里开外了,云家的人很强硬,从来没有退票只说,还总拿“人不守信非人哉!”这句话来搪塞百姓。

    杜维扭头向窗外看去,呼吸都要停止了,他不是看见了美女,这些年经历的欢场次数多了,多么美丽的女子也见识过,不会引起他的惊奇。

    他之所以惊奇,是因为看到了一匹马,一匹传说中的马,这不是一匹千里马,以前可能是,现在连百里马都算不上,枣红色的毛皮都已经变得稀稀疏疏,只是脑瓜顶上还扎着一个小小的冲天辫子,最为过份的是那撮毛发上居然缀着一颗硕大的绿宝石……

    旺财边走边放屁,云烨回头看看旺财,就叹口气,怎么就喜欢吃煮软的豆子呢?肠胃不好就不要吃那些胀肚子的东西。

    没法子,自从带了 旺财坐了一次火车,他就喜欢上了火车,或许是自己跑不动了,但是它依然怀念风驰电掣的感觉,所以只要云烨出门,让旺财见到火车, 它就兴奋地拿蹄子刨地面……

    李二故去已经五年了,今年的大祭祀云烨不想放过,想不通皇家为什么要把祭祀时间选在一年中最热的一天,或许是这一天阳气重,冤死的皇家子弟不会来找那些活着的帝王。

    云烨不过问朝政已经很久了,日子过得非常的安宁,这五年他的脚步最远到达过远岛,李泰成功的将蒸汽机安装在大船上了,所以去远岛的时间被大大的缩短了。

    上了火车,旺财习惯性的卧倒在马夫准备的一块大草垫子上,把脑袋搁在云烨的脚下从底下的玻璃窗往外看,云烨从不允许旺财把脑袋探出窗外,虽然这是它最喜欢的。

    年经的管家过来请示公爷是否可以开车,云烨点点头,侍卫就帮着公爷将软椅子放倒,拿来一张薄薄的毯子盖上,坐车睡觉从来都是公爷的习惯。

    杜维不再埋怨了,能和一个传奇性的人物坐在一辆火车上,他觉得很幸福,在书院读书的时候就知道旺财,也见过旺财,只是这几年公爷不再给学生上课了,算学课都是武媚老师和希帕蒂亚老师在上,听说这位老人家毅然放弃了所有的权利,躬耕田园。就这一条就让天下人敬服。

    进则叱咤风云,退则海波不兴,多少人希望还能够达到这样的人生目标,却只有楚国公真正做到了这一点。

    火车轰隆隆的开,将云烨从睡梦中惊醒,看看沙漏发现火车已经过了函谷关,马上就要进入关中平原了,黄河就在不远的地方静静地流淌,只是河水泛黄,这已经好的太多了,前几年的时候,黄河简直就是一条黄泥汤子河。

    旺财总是睡不安宁,云烨起来了,它也挣扎着在马夫的帮助下站了起来,铁鞋子踩在枣木铺就的地板上咚咚作响。无论如何,旺财都陪不了自己太久了,一匹马只要自己站不起来的时候,也就到了寿终正寝的时候。

    晚辈们为了让自己高兴,引经据典的想要证明一匹马可以活过八十岁,并且拿出陈寿编篡的《三国志》指着赤兔马的年鉴信誓旦旦的说明一匹马足足可以活五十年不成问题。

    陈寿的话也是能听的?谁给钱,就给谁说好话的史家,颜家早就将他归类到了败类中间,《佞人传》里就有关于他的记载。

    活的年岁够大,云烨已经能面对死亡了,房玄龄死了,杜如晦也死了,贞观老臣就剩下不多的几个,除了程咬金依旧大碗酒,大块肉活的舒坦之外,尉迟恭和牛进达已经日暮西山了。(未完待续。。)

    ps:  第一节

第四十一节教子

    云烨背着手从马车上下来,长安城已是灯火阑珊的时候了,云寿扶着父亲上了马车,自己也上了马车,嘱咐马夫走慢点,旺财跟不上。

    云烨拍拍儿子的大肚皮笑着说:“我和你母亲没有一个是胖子,怎么到你就胖成这样,马上四十岁的人了,多运动一点,爹爹在你这个年纪,还是身轻如燕啊!”

    听了父亲的话云寿笑道:“孩儿的武功从未放下,现在舞剑半个时辰也不喘气,只是这身肉确实让孩儿烦恼,问过孙神仙,他老人家说孩儿先天的底子太厚!”

    云烨哈哈笑了起来,拍着座椅高兴的说:“养生之道孙道长本来就在行,他老人家如今成了陆地神仙,说的话自然就是金科玉律。

    不过你程爷爷做的每一件事都和长生无关,偏偏是所有老人家中身子最强健的,所以说,天下的道理都没有绝对的,凡事都有例外。”

    云寿见父亲精神健旺,犹豫了一下说:“自从太上皇过世,皇太后归隐玉山,整个世界都慢慢的平静了下来,陛下也有所收敛,不再过份的煎迫臣下,所以朝堂上现在很平静,不过许敬宗打算告老了,他总是能选中一个最好的时机全身而退。”

    “哼,这是政治智慧,用了人家四五十年,现在也该回家落个善终,那个叫做王维的小子现在还在陛下身边担任秘书丞吗?”

    云寿见父亲不愿意听朝堂上的事情,就笑道:“您的眼光确实独到,这个人文采飞扬,最难得的是性情温和,听说他喜欢参禅悟道,作出来的诗歌也大都带有一股子空灵的意味。被好事者称为我大唐第一才子。父亲如果喜欢他的诗词,孩儿明日就请他到家里来?”

    云烨摇摇头说:“不必了,我在隐居,要是弄得沸沸扬扬,还让人家以为我人老心不老的想要重出江湖,那样的话。你让长孙冲和独孤谋如何能睡一个安稳觉。还是不出去了。这一回你母亲生病,我要好好的陪陪她,怎么就生起病来了?”

    “母亲只是总抽筋,您说需要补钙,把旺财的吃的那东西也拿给母亲吃,母亲不肯吃,说那是给牲口吃的,不是给人吃的。”

    云烨气恼的拿扇子在云寿脑袋上敲了一下说:“死脑筋啊!你母亲什么性子你不知道?自以为是高贵的凤凰,你拿旺财的药丸子给她吃。她当然不愿意,你就不能在外面裹上蜜蜡,找个名贵的盒子装上,编造一套神奇的故事吹嘘一番,这样的话她就肯吃了,回家就去办,就说是我从海外找来的好药材!”

    云寿苦着脸接受了,堂堂的兵部尚书被父亲一扇子一扇子的敲脑袋。实在是说不过去。

    这一次云烨一个人出去了整整两个月,慢慢悠悠的走遍了河洛。少林寺,伏牛山,邙山,兕子的行宫,他都去了,可以说玩的非常的惬意。

    如果不是得知辛月病了。他还不打算回来,准备去王屋太行去看看,家里人不敢打搅云烨的行程,也不敢问,既然说是去游山玩水。那就失去游山玩水,不是去找 什么神仙宝地。

    胡子花白的刘进宝知道家主就是在玩,在水潭里洗澡,在花丛里睡觉,和老和尚谈天,和兕子在山里抓兔子,总之游玩了一路,绝对没有去找什么所谓的神仙,不过在刘进宝看来,家主没必要去找神仙,因为他自己就是神仙。

    回到家里发现客厅里坐了很多人,程咬金,李泰,希帕蒂亚都在,一进门程咬金就嘿嘿的笑着问龙穴找的怎么样了,能不能给他一个,等他死了以后好埋到那里去。

    这话也就敢在李泰面前说,要是换一个人绝对就是滔天的大罪。

    “程伯伯,晚辈就是去玩,没干别的,闷在家里不舒坦,走到山林里看风景,很舒坦,下回咱们一起去。”

    云烨的话音刚落,辛月就开始抽泣起来,云烨吧嗒一下嘴巴道:“行了,下回出去带你一起去,出门的时候喊你一起去,你不愿意,现在怎么还哭上了。”

    辛月羞赦的掩着脸进了内宅,肉山一般的李泰闷声闷气的说:“我就是太肥,要不然一定和你出去玩,一辈子闷在实验室里,很无趣啊,越是不喜欢人,就越是喜欢亲近山水,你的心思我知道,就和我一样,现在看到谁都烦。”

    希帕蒂亚闷哼一声道:“我们也就是年老色衰罢了。”

    李泰不甘示弱的说:“我看自己都讨厌!”

    程咬金今晚没打算回去,起身就去找无舌,听说无舌现在活的痛苦不堪,真正的求生不能,求死不得,明明早就想死了,结果每天早上睁眼发现自己还活着就会胡乱的发脾气。

    李泰见程咬金走了嘿嘿笑道:“你去安慰老婆,小别胜新婚么,我去我的院子里住。”希帕蒂亚听他说的下流,啐了一口就搀扶着李泰走了。

    云烨笑笑不做声,独自坐在客厅里看着摇曳的烛光一声不吭,活的时间够长,就会想起以前的往事,那些尘封的旧事在临睡前就会像潮水一样扑过来,哪怕是做梦,都会清晰地梦到另外一个世界,这一趟出去,其实就是想求得心安。

    知道自己出门,所有人都会不安,从皇帝到臣子,都会猜测自己出去到底是在干什么?、

    天下将领现在几乎全部都是出自玉山门下,虽然每一届毕业生皇帝都会亲自授勋和颁发证书,却没有一个人会忽视自己这个已经几乎消失在大唐政坛上的人。

    岭南的邕州如今根本就是国中国,李容已经成功的将这座城市和这个国家隔离开来,这是他的私人封地,太宗皇帝封的。

    隐藏的势力才会让人感到恐惧,如果云烨老老实实地留在玉山养老,李承乾还不会多想,尽管抱着最后的一丝奢望希望云烨不会做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可是派最好的细作跟踪,还是必须要进行的手段。

    带着皇帝的,长孙家的,独孤家的,以及说不清道不明的无数的细作在河洛游玩,云烨觉得非常的有趣。

    去找单鹰看大丫的时候,那些细做惹怒了单鹰,被他亲自出手抓到了七八个,吊在洛阳的城墙上示众,可是威慑并不见效,跟踪云烨的人更多了。

    小苗端来一盆水,脱掉夫君的鞋袜,给他洗脚,辛月在一边埋怨道:“一大把岁数的人了,怎么还折腾,好好地在家里让妾身伺候着过日子,风餐露宿的也不知道图个什么。”

    云烨把头靠在辛月的臂弯里慢慢的说:“以前有人对我说过我心安处是故乡,如今我的心不安,神不定,想要找回自己太困难了!”

    李承乾咳嗽的声音在万民宫发出巨大的回音,自己收缴权力的工作就要完成了,拿冰水 浸泡过的毛巾擦一把赤红的脸,又翻开一本奏章细细的研读。

    此时的李承乾批阅奏章堪称悲壮,想要安静下来,但是风箱一样的胸膛,总是让他的气喘不上来,呼吸变得急促,额头上的青筋暴跳,他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头在山岭上垦荒的老牛,戴着眼镜的双目开始看什么东西都模糊。

    李承乾非常的讨厌这样的感觉,是上天给自己的时间太少了,登基十年以来,大唐在变的繁荣富强,但是自己却变得日渐赢弱,他觉得是这个国家在抽取自己的精气神,自己就像是一具腐烂的尸体,在不断地滋养大唐这朵 绚烂的花。

    李家人逃不掉气疾的折磨,祖父,父亲,再加上母亲,没有一个能逃脱,阿泰现在也需要呼吸氧气才能平息他头昏眼花的毛病。

    奏折上的文字再一次变得模糊起来,李承乾摘掉眼睛,那手背揉揉眼睛,无神的盯着对面墙壁上的《皇舆一览图》。

    那上面的颜色几乎都是黄色,唯有不多的几片地方呈现不健康的灰色,如果云烨在在里,一定能发现那几片地域,也就是赵州,衡州,辽东,以及岳州,邕州,广州。如果把目光看得更远一点,就会发现在茫茫的大海上患有一片血一样的红色,那片地方就是远岛。

    一个戴着金冠的孩子跑进来这座隐秘的侧殿,能自由进入这间房子的人人世间只有俩个人,一个是李承乾,一个就是刚刚八岁的李厥。

    李承乾抱着儿子站在地图前笑吟吟的拿手指点着地图上的每一个州府,希望李厥能够完全记住,这是祖先拿鲜血换来的土地,不容子孙忘记。

    听着李厥用稚嫩的声音一遍遍的念着自己用手指指点的地方,李承乾的心中充满了骄傲。

    “父皇,这几片地方的颜色可真难看!”李厥指点着那几处发灰的地方向父亲提出疑问。

    “确实很难看,非常的难看,可是爹爹现在没能力把那些地方变成美丽的黄色,厥儿,这些地方需要你去把颜色改过来,父皇我只能做到这个地步了,如果再做,天下就要乱了。”(未完待续。。)

    ps:  第二节

第四十二节无声处听惊雷

    杜维也回到了长安城,在兴化坊找了一家客栈先安顿下来,而后就躺在澡盆里考虑自己明天要做的事情,今天看到了那个老人回了长安,那么,外面传扬的那些闲话都变成了无稽之谈,这位老人只要一天在外面,整个大唐一天都不会安定。

    南北的对话,如今非常的有市场,那些富裕起来的南方人想要更多的权利,大唐将天下划分为是十道,自然就会有前后优劣之说,岭南,两湖,这些地方因为这些年已经逐渐富裕,甚至超越了河北,河南,山东这些要害的地方,但是朝廷无论在政策的倾斜上,还是在支持的力度上,却远远地赶不上那三个地方。

    说到亲近,岳州觉得自己更加的应该受到重视,这里的人本来大部分就是从长安迁出去的,到岳州街面上听听,一张嘴就是标准的关中音。凭什么河南道的农税就能全面的减免,而两湖却要在原来的基础上多缴纳一成?

    这两个地方的官吏一天没事干就上折子为自己治下的百姓鸣冤,曾几何时,十六卫的人马都从汉中出来,虎视眈眈的窥伺岳州。

    有些自以为是的人高声的抛出自己的论断,认为南北大战已经不可避免,这一次和以往任何一次的造反都不一样,以前的造反都是因为没饭吃才揭竿而起的,现在的造反就有些别的意味了,这是**裸的权利之争,是南方的百姓在伸手向北方的百姓索要同等的待遇,有人推测,一旦这样的战争发生了,所有人都会没有退避的余地,这不关一两个人的利益。而是关系到所有人的利益,一旦开战,不死不休!

    那个老人回长安了,外面的说法就是胡说八道,也就是说仗打不起来,想到自己的铆钉生意。杜维的心里就像是装了一团火,只要不打仗,南北就只能继续融合交流,那么大桥一定会建造起来的,只有把天堑变成通途,这个国家才能真正的变成铁板一块。

    杜维认为自己这个大掌柜,应该有更加光明的前景,他从不相信大唐只会在长江上建造一座大桥,难道黄河上不需要?淮河上不需要?

    杜维甚至认为应该在全国所有的大河上都建造桥梁。并且通上该死的火车,自己管辖的作坊里难道就不能承接一点铁路上的道钉?或者别的小东西?

    心里热的厉害,老人家回了长安,仗打不起来了,万事大吉啊,大唐的大建设就要拉开帷幕了,大唐钱庄里的海量金钱,就要散发出来了……

    红日高升的时候。万民宫人头济济,工部尚书张谏之在长孙冲汇报完朝廷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进程后。就急不可耐的跳了出来,准备将汉口的长江大桥提到议事日程上,同时上报的还有其余三座桥梁的可行性报告,催促朝廷早日下决心沟通南北,如今趁着南北的矛盾还没有到不可调和的时候应该加紧进行南北的大融合,最后说。只要是生活在大唐土地上的人,就不该有什么南北之分,上下之别。

    如果说张谏之的奏章说到了李承乾的心里,而云寿的奏折更加的让李承乾欢喜,因为云寿从军事战略上也剖析了建造桥梁的重要性。只要大桥贯通,铁路就能一步步的跟进,关中的精锐部队就能在最快的时间里开到大唐的任何一片土地上,快速高效,是军人孜孜以求的东西,如果朝廷能在长江上建造超过三座桥梁,十六卫和玄甲军,岭南水军,东海水军,这些精锐的部队就能将控制大唐国土的能力提高三成。

    李泰坐在一张大椅子上,挺着硕大的肚皮也不站起来很随意的说:“前段时间有人说南北就要打仗,孤王本来想去抽这些胡说八道的嘴巴,大唐太平着呢,没人想造反,也没人愿意造反,楚国公跑出去游玩了一圈子,就会有这样的谣言出来,不要被孤王发现是谁传出去的,要是找到了,你就自求多福吧。”

    李承乾见弟弟已经发话了,笑着说:“嘴长在别人的脸上,你难道还能全都堵上?让他们去说。我们做自己的事情,既然书院已经有了成熟的方案,众卿家再议一下,看看国库能否支撑这样庞大的开支。”

    李泰笑着说:“其实用不了国库多少钱,臣弟有一个想法,不如把京口瓜洲间的这道大桥交给臣弟来建造,京口不远处就是高州,算是进了岭南地界,臣弟打算出钱把这座桥梁建造好了之后,先收上五十年的过桥费,当然,只收车马和商贾的,不收行人的,也不会朝军队收钱,为子孙找一个吃饭的地方,皇兄,您看如何?”

    这事情李泰一大早就和李承乾说过,为了不过分的刺激岭南的冯智戴和李容,这座大桥最好由李泰挂名进行修建,这样一来就能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现如今,魏王的金字招牌非常的好使,全天下有不卖皇帝帐的人,却很少有不卖魏王面子的家伙。

    长孙冲想站出来说自家可以承接汉口大桥的建设,看李承乾好像并没有把所有桥梁都发包出去的意思,只好闭嘴,更何况他从中间闻到了浓烈的云烨的味道。

    一个人怎么可以无私到这样的地步?长孙冲心中的愤怒无处诉说,云烨不在乎岭南,不在乎岳州,自己还要在乎赵州和辽东啊。

    难道说云烨已经没有了雄心壮志,没有了取而代之的长远打算?这是为什么?

    “为什么?我讨厌没完没了的朝代更替,就算是云家取胜了,过上一二百年,云家还不是要被别人取代?这样做一点意义都没有,我不干啊,只要云家能在这个叫做唐的国度里说上话,做不做皇帝有什么关系?

    做皇帝就像是一屁股坐在火山口上,如果屁股够大,还能压住火山,屁股不够大,就等着被火山烧成灰烬吧。我是当不了皇帝,寿儿也不成,既然我们最有希望的两代都不成,就不要把这个负担往身上背。”

    云烨嘴里叼着烟斗,一面隔着被子给辛月捋腿,就在刚刚辛月又开始抽筋了。

    辛月没好气的啐了丈夫一口,几十岁的人了还开这种下作玩笑,得意的从床头拿起一个镶满宝石的檀木盒子,小心的打开,从里面拈出来一颗龙眼大的蜜丸子笑着说:“您拿来的这种延生丹吃起来就是舒坦,这才是妾身该吃的东西,自从用了这东西,妾身已经很少抽筋了,云寿那个小畜生,竟然让妾身吃旺财的药丸子,黑不拉几的看着就恶心。

    说到底,儿女都是靠不住的,还是您知道疼妾身。”

    云烨嘿嘿笑道:“知道就好,这是你夫君我特意从少林寺藏经阁里偷出来的,现在蒔莳的父亲觉远大师是主持,我偷拿的时候,他就当着没看见。老夫帮着他养了几十年的闺女,这点面子还是要给我的。”

    辛月就着温水吞服了药丸子,这个药丸子有点大,吞咽的有些费力,不过一想到这是人家少林寺的不传之秘,辛月也就不在乎了,好东西都会太遂人的心意。

    吃完了药就小心的把盒子藏起来,这东西只有一盒子,吃完了不知道还有没有。

    “放心大胆的吃,我不但偷来了药丸子,还偷来了秘方,吃完了咱家接着做,以后把这东西换个小包装,卖的全大唐都是,云氏出品,必是精品!”

    不管是少女时期,还是现在,辛月最喜欢看见丈夫神采飞扬的样子,夫君这个样子好些年都不见了,现在又开始出现,只能说明丈夫现在的心情非常的好。

    云烨的欢乐没有持续多长时间,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寡妇打上门来了,这是没办法的事情,长孙现在彻底的活成了老祖宗,明明腰板挺得很直,偏偏要拄着一根龙头拐杖,非要说这是上打昏君下打谗臣的宝贝,说是先帝临去的时候赐给她的,要她管教李家的子孙,见鬼了,李二死的时候自己就在跟前,从来没有听说有过这样的一个东西,不过得罪不起啊。

    李承乾都不反驳,李泰更加的不反驳,所以云烨这个做人家女婿的更加的没有资格反驳,她说有这东西,那就有吧,只是长孙隔三差五的到云家显示一下龙头拐杖的威力这就要了命了,

    “弟子很馋,却不是馋臣,您的拐杖上打昏君下打谗臣的可打不到弟子的身上,我已经有好些年没有上朝了,所以这个馋字,只能从嘴上解释,不能从别的地方解释。”

    长孙把拐杖交给贴身侍女叹口气说:“打什么呀,你们几个给我这老太婆脸面,怎么教训都死死地不吱声,这是孝道,我知道啊,可是你一出去就是很长时间,万一我要是死了,你都见不到我最后一面,想想都恓惶。

    你能回来最好,要是你留在南边不肯回来,我都不知道该活着好,还是死了好!”(未完待续。。)

    ps:  人在上海,坐了一天的飞机和汽车,地铁,晚了些,见谅。

第四十三节破冰

    长孙的一席话让云烨汗颜无地,自己被长孙宠爱了一辈子,如果说天下因为自己而大乱,对不对得起李承乾无所谓,他是皇帝,早就有各种各样的思想准备,无论自己怎么做,在李承乾那里都是合理的,为了当皇帝,背叛兄弟实在是不算个事情。

    在长孙这里就不行了,疼爱了一辈子的晚辈,在自己快要老死的时候突然要造反,还要去杀死自己的亲生儿子,这种事情对长孙来说就是人世间最恐怖的噩梦,活着无颜见自己的子孙,死了之后无颜见李家的列祖列宗。

    “您就放心好了,没人打算造反,我就是快憋死了出去透透气,昨天还答应青雀,让他在长江上建桥来着,一次就建造三座桥,全是铁桥,只要南北开始大规模的交流,隔阂总会被打破,咱们大唐十里不同音,三里不同俗,说到底都是不了解造成的。

    南方这些年依靠贸易挣了一些钱,有些人就以为自己已经很富裕了,看不起别人,却看不到北方林立的大烟囱,看不到北方雄厚的工业实力,也看不到玉山书院就在北方,最精锐的军队都在北方这些事实,一味的认为自己只要有钱就什么都能办到,太蠢了。

    真正打仗的时候,钱财只是一个标准,还不是左右战争进程的主要因素,不管不是谁带着南方人造反都是死路一条,就算是能得逞一时,战争长久的打下去,南方必败!

    承乾就是看到了这一点才会把事情做得这么霸道,他晓得啊,无论他怎么做,都不可能博得南方人的认可。所以才会无所顾忌,他的心态不对,南北都是大唐的国土,怎么能够区别对待呢?人为地制造裂痕,智者所不取啊。

    娘娘,承乾比起陛下来差的太远。光是心胸这一条,差距就不能用道里来计。陛下时期,不管我在南方折腾出多大的动静来,全天下的人只会说南方佬好厉害,谁能联想到造反?到了承乾时期,我只是离开京城一趟,就弄得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这就是差距啊。”

    云烨简单的把南北的优劣给长孙讲述了一遍,主要就是告诉她。完全没必要担心,天底下乱不起来。”

    长孙听了云烨的话,慢慢的安静下来瞅着云烨叹口气说:“你发现了没有,你到现在其实都没把承乾当成皇帝,你口中的陛下只有先帝一人,这样不好啊,先帝雄伟义烈,已经是万世帝王的典范。你不能拿先帝的标准要求承乾,这对他是不公平的。

    天赋是强求不来的。先帝把皇帝的标准定得太高,以至于子孙难做,承乾这么拼命,想做的就是不愿意自己被先帝的光芒笼罩。

    我的儿子我知道,他从小就被人间赋予极大的希望,四十年的太子更是闻所未闻。如果没有你的帮助,我甚至觉得他不可能熬到登基的那一天。承乾也知道,所以就想干出一番大事业让我们所有人瞧瞧。

    如今把自己拼的瘦骨嶙峋,你就可怜可怜他,先低头去看看他。把你的心里话告诉他,要他不要这样的拼命,我觉得他几乎快没有命可以拼了……

    长孙说到这里又开始哭泣,云烨烦躁的在大厅里走来走去,说实话,现在很讨厌看见李承乾,以前好好的人一当上皇帝就全改变了,那个位置难道真的可以从头到尾的改变一个人?

    不知什么时候辛月也从后宅走了出来,温言对云烨说:“去吧,夫君,去皇宫看看承乾吧,娘娘说的没错,妾身在春耕时去宫里参观皇后亲蚕,见过陛下,一身龙袍穿在身上直晃荡,整个人瘦的没了人形。您和他是一辈子的好友,不能因为不交流就变得陌生,对您,对陛下,对国家都没有好处。”

    “你和我一起去,现在就去!”长孙不容云烨反对,立刻就命贴身宫女准备自己的銮驾,马上就要进宫。

    旺财溜达进了大厅,见到长孙扭头就打算离开,却被长孙手里的一只青瓜吸引住了,慢慢的凑近长孙,翻着嘴唇站在尽可能远的地方拿嘴去够长孙手里的青瓜,在得逞之后欢喜的发现,同样的瓜,长孙身边的宫女手里还有一篮子。

    云烨仔细的权衡过之后,叹了口气也就同意了长孙的意见,自己进宫,去看看很久没有见过的李承乾。

    因为是正式的觐见,长孙的銮驾在前,云烨的依仗在后,那杆云字帅旗被刘进宝绑在后背上被风吹的呼啦啦的响,四十八名家将盔明甲亮,护卫着骑马进城的云烨。

    今天就是给别人看的,长孙特意把速度压得很低,连旺财都感到无聊的张着嘴巴。

    久不现世的云家家主终于出现在长安市上!

    长孙冲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痛苦地闭上眼睛,下令赵州的家人缓缓从赵州撤出,让辽东黜治大使李默生上书告老还乡,云烨的姿态已经做出来了,长孙家如果不能表明自己的态度,估计皇帝就会对自己下死手。

    独孤谋在听到云烨进宫的消息之后,从墙上将那张巨大的关陇地图拆了下来,自己一个人来到园子里,一把火烧了一个干净。

    大食的使臣见到云烨进了皇宫,悲伤地走进了一家胡人开的酒店,在一张纸上写下了“真主再无降临这片福地机会”。

    一个青布包头眼神锐利的女子见到云烨走进了皇宫,向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妇禀告之后,老妇痛苦地摇着头,看着渊盖苏文的灵位轻轻地说了一句“荣华来找您了。”然后就闭上了眼睛,再也没有醒过来……

    这一天,长安市上有无数的人看见云烨进宫了,怀着不同的心情,小心的隐藏着自己真实的情感,或者带着发自内心的笑容。或者带着勉强挤出来的笑意,互相攀谈着大唐的将来。

    杜维站在酒楼上目送云烨的仪仗从墙外的朱雀街上走过,狂笑着举杯大声的吼道:“子正兄,仲雷兄,小弟的预测已成现实,满饮杯中酒,小弟这就别过火速的回岳州,小弟大展宏图的时机已经到来,哈哈哈哈。”

    旺财发现又进了熟悉的地方,不等云烨反应过来,自己就抢先一步进了皇城,也不管正在正门准备迎接皇太后回宫的皇帝,悄无声息地从侧门溜达进了御花园,那里好吃的东西似乎不少。

    长孙笑盈盈的看着承乾,说一些抚慰的话,就自动离开,说是想念自己的两仪殿,不要李承乾陪同,只要皇后赵氏陪着自己。

    不但长孙走了,所有的宫女,太监,侍卫在长孙刀子一样凌厉的目光下,一个个的跑的全都不见了踪影,只留下记录帝王《起居注》的王维,激动地看着这两个人,大唐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时刻就要来临了,到底是尽释前嫌,还是针锋相对,不管那一种都会在大唐的国土上掀起狂风。

    原本佝偻着腰身的俩个人,几乎在同一时间挺直了腰板,李承乾看着云烨说:“如果不是母后逼你,你是不是这辈子不打算见我了?”

    云烨没接话,绕着李承乾转了一圈子之后才说:“你把自己弄成这个样子到底为了什么?一辈子不见你不可能,我只是不愿意看到你这幅样子,面色潮红,心脏有问题,呼吸急促,哮喘就没治好,我现在还能有令人满意的房事,你没有房事多久了?”

    李承乾闭上眼睛努力的让自己平静下来,好一阵子才说:“朕现在夜御两女不成问题!”

    云烨嘿嘿笑道:“你就吹吧,自从生了李厥,你的后宫就再也没有喜讯传来,也没有听说你诏选过采女,夜御两女,也不看看自己的身板,你又不是一个会用虎狼药的人,散尿的时候只要不淋湿鞋子,估计就是你最大的愿望了吧。

    拿着,上好的六味地黄丸,养肾补气的好药,不是虎狼药,还有一种专门补骨头的药,就是给旺财吃的那种,效果你是看见的,估计你不会吃,皇帝的面子比老命重要,不过我给那个药丸子上裹了蜂蜜,装在漂亮的盒子里看起来高档了好多,辛月以前宁死都不吃,现在整天都吃,我说是从人家少林寺藏经阁里偷来的,很宝贝。那个傻女人也不想想,藏经阁里哪来的药丸子。”

    李承乾笑道:“你总是这么自以为是的,你怎么知道辛月不知道?只是不愿意让你难堪,给你留面子,六味地黄丸孙先生也给我开了,不过好像没有你拿的这些精致。”

    “我的药材都是从名山大川里弄来的,我学生多,知道我就喜欢有房事,所以穷搜天下也不让他们的老师失望,这是当先生的福利,你当皇帝的可享受不到,比你内府贡品精致些也是常理。”

    李承乾背着手拿着两盒子六味地黄丸,和云烨边走边说笑,他们俩人谈笑风生的,却让后面的拿着铅笔和本子做速记的王维傻了眼。

    还以为必然是一场唇枪舌剑的交锋,谁知道俩个为老不尊的家伙没一句都离不开女人,作风大胆,现在已经开始讨论女人身体的优劣,尤其是楚国公,一张嘴就是天下的十大名器……(未完待续。。)

第四十四节信任过!

    王维可以作证,皇帝和楚国公没说一句关于朝政的事情,俩个人说了一上午的流氓话,话题涵盖的范围很广,从西域胡姬的丰满到岭南女子的多情,中间好像还说了岳州女子的妖娆,反正楚国公说岳州的女子白嫩的就像是嫩藕,掐一下都能出水……

    最不能让王维忍受的就是他们关于体位的描述,楚公说河北的女子性情彪悍非隔山打牛不能降服,而陛下固执地认为搂在怀里一招老树盘根就足矣让她服服帖帖……

    王维记录完毕之后,仔细思量了一天,不由得对陛下和楚公高超的论事方式感到无比的钦佩,根据以前的记载,这两位似乎就是长安城最出名的两个大纨绔,俩人联袂去青楼被太上皇抓住的次数好像也不止一两次……

    为长者隐,为尊者讳,王维绞尽了脑汁仔细整理完毕之后才赫然发现,河北地的美女似乎是长孙家的人……

    “不成了,我有一年都没有沾过酒水,酒量大不如前,你如果喜欢就多喝些,兰陵送来的酒水应该是不错的东西。”

    李承乾的舌头根子都有些僵硬,不过还有理智,推开面前的白玉碗,不想再喝了。

    “兰陵的那个孩子你怎么办?是不是窦家的无所谓,只要是兰陵生的,你就是大舅,人家给你送来十车美酒,就等你这位家主发话呢。”

    云烨往嘴里填了一把花生,嚼得嘎嘣作响。

    “还能怎么办。有你和安澜前面的这道辙,兰陵把这事办得理直气壮,我这个便宜舅舅算是当定了。嘿嘿,兰陵既然想学你们,那就别客气,孩子必须姓李,这一点我寸步不让!”

    云烨点点头,李家把闺女嫁出去就是为了同化血脉,如果收不到一点的好处。兰陵岂不是白白的嫁给自家的亲戚了?

    “现在你该放心了吧,你现在把权力全部收归官府,私人武装已经没有多少发展的余地。你比先皇还狠,节度使这个职位被你彻底的除掉了,只是州府的刺史权利又膨胀的快没边了,你取消了道这一级的官员。就是为了把权力细分。我建议你干脆把晁错的主意用到极致,把刺史的权利再往下分,如果能把权利最终分封到百姓的手里,我觉得你们李家就能一直当皇帝了。

    现在大唐根本就不缺衣食,物质非常的丰富,你计算过这些年多出来多少新行当吗?十三行?现在早就扩展到不止三百六十行了,朝廷现在就是需要不断地加强这些人的管理,出一个新行当。就需要规范,培养。这些行当将来就能帮你养活你的百姓了。

    你的运气好啊,短短的十年大唐的国力又上了一个新台阶,我去南边看舰队,青雀给巨舰装上蒸汽机,现在巨舰航行已经基本上不看风向了,想什么时候走就什么时候走,方便极了,不过要去远岛中间没有补给站,还是够不着。

    哈哈,你就别想远岛了,那地方除了皇帝不能去,谁去都行!”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算了吧,你要是有这个打算,先把近处的大食人,吐火罗人给灭了,然后再一路向西横扫世界,一直打到世界的尽头,那个时候你再威武霸气的说这句话不迟!”

    “那些地方迟早是大唐的,咱们的人现在不够多,等大唐塞满了人,到了那个时候,第二轮扩张就会开始,然后就会有第三次,第四次,直到覆盖到天尽头。”

    李承乾说到这里,忽然变得悲怆起来,拉着云烨的手无声的饮泣,世界上最残忍的事情莫过于有雄心壮志,却没有与之相配的寿命。

    “我现在全身都是毛病,不要说房事了,去茅厕撒尿都会淋湿鞋子,一夜起来三四次,万民宫的灯火亮的就像是白天,有时候我都分不清白天和黑夜,你不知道啊,我一抬头发现万民宫亮如白昼,以为时间尚早,一抬头就看见万民宫顶上的玉牌在熠熠生辉我就认为这是上苍在延续我的寿命,要我把黑夜也当成白日。

    太累的时候,我想去外面走走,不管是风卷荷叶还是鱼儿跳出水面的声音,我都会以为是自己没有干好皇帝的事情,才会有这样的警兆。

    烨子没你有没有法子让我好好地睡一觉,我真是太困了。”

    对于李承乾的要求,云烨向来都是满足的,随身带着孙思邈配置的曼陀罗迷药,从怀里掏出来,放在李承乾的面前道:“吃了它,你就能痛痛快快的大睡三天三夜。”

    李承乾想都不想,拿起那个小小的磁葫芦,拔开上面的塞子把粉末全部倒进嘴里问:“这是什么?味道不讨好。”

    “曼陀罗迷药,你吃了之后就会昏睡,刚才那一瓶子是三天的量,你马上就会睡着,有什么事情就赶紧交代,等你睁开眼睛,就是三天之后了。”

    药效比云烨想的还快些,李承乾迷迷糊糊地看着云烨说:“我要是睡的起不来,把李厥送到皇位上,等他成年你再离开……”

    云烨叹了口气,眼看着李承乾一脑袋扎进菜盘子里,扶着他躺到锦榻上,拍拍手,两个太监就从梁柱后面转过来,云烨一边帮着李承乾擦拭脸上的菜汤,一面对太监说:“这几天皇太后监国,陛下刚才的话你们听见了?”

    太监一句话不说,等到云烨要走的时候,一个太监说:“楚公,您还是留在宫里面,等陛下睡醒了之后您再出宫不迟!”

    云烨瞅着那个说话的太监,一抬脚就踹在太监的裆下,那个太监的脸色都没有变一下,似乎云烨踢的是别人。

    既然没效果,云烨也不强求,这些太监都是皇室里最忠心的奴才,眼看着自己迷倒了皇帝,能忍到现在没把云烨的脑袋拧下来,已经是云烨威势绝伦的原因。

    “算了,不出宫就不出宫,给我在万民宫找一间房子,我也打算睡觉,三天,云烨说完话,又从怀里掏出来一个小瓶子,一仰脖子把里面的药粉吞进嘴里,味道确实不好,云烨拿起酒壶咕嘟咕嘟的狂喝了一气。摇摇晃晃的站立了一会,也一头扎在锦榻上大睡起来……

    等到长孙带着后宫嫔妃过来的时候,李承乾和云烨都睡得不省人事,不管别人怎么推搡,都没有知觉。好在气息悠长,不像是中了毒。

    赵皇后尖利的大叫起来,要殿前侍卫立刻去云家庄子,将云家所有的人拿进大狱。

    长孙狠狠地一记耳光抽在赵皇后的脸上,喝退了其它嫔妃,只留下赵皇后,拍拍手,那两个太监再一次从梁柱后面钻出来等候长孙的吩咐。

    “陛下和楚公约好三天后醒来,现在他们太累了,准备大睡三天,陛下有令,三天内由太后监国。”

    长孙点点头,回头看着赵皇后冷冷的说:“朝堂大事,你不懂就闭上嘴巴,这是他们两个人在重新建立信任关系,你如果胆敢破坏陛下的大计,本后会将你碎尸万段!”

    长孙多年不在宫中,但是威风犹在,几十年霸道的作风,还不是赵氏一个六品官女儿能承受的住的,只敢跪在地上嘤嘤的哭泣。

    万民宫里支着三张床榻,李承乾睡一个,云烨睡一个,另一个就是长孙的睡榻,这三天,长孙一步都没有离开万民宫,像照顾婴儿一般的照顾这两个人,整个皇城也在封锁状态,辛月来看了云烨之后就被长孙撵回去了,换了小苗过来服侍云烨,同时全面戒备的还有云家庄子。

    第三天傍晚的时候,长安城起了风,不多时,大雨倾盆,雷电在皇宫的顶上逞威,奇形怪状的闪电布满了天空。

    云烨烦躁的挠挠耳朵,李承乾也慵懒的拿被子裹住脑袋。在又一声惊雷之后,几乎同时猛地坐起来破口大骂。

    长孙看着两个睡觉睡傻了的迷糊蛋,温言道:“总算是睡醒了,睡了三天呢,既然醒了,你们就接着掐,老身回玉山去了,临到老了,还要照顾两个上了年纪的婴孩。”

    长孙难得的忘记了她的拐杖,迈着稳健的步伐离开了万民宫。

    “我睡了三天,你为什么也睡了三天?”李承乾好不容易才想起自己睡觉前发生的事情,

    云烨重新躺在锦榻上,拍拍手掌,等那两个太监出来之后对李承乾说:“他们害怕我毒死你,不许我离开皇宫,所以我干脆也睡上三天算了。”

    李承乾瞅着两个太监忽然开声到:“王道,李奇,你二人为人练达,敬忠职守,特赐你二人两个出仕的名额,自己挑选人,不日就去吏部报备,优先铨叙安排。”

    两个太监大喜过往,急忙跪地拜谢,云烨在小苗的伺候下穿好衣衫,趁着李承乾安排这两个护卫的时候,悄悄地打开殿门,也匆匆的里去了,旺财已经开始叫唤了,好几天不见云烨,旺财的声音显得非常的悲哀无助……

    幽暗的万民宫再一次光明大作,每一个看到这一幕的长安人,都长长地松了一口气,楚国公进皇宫,三天来,终于有消息了。(未完待续。。)

第四十五节旺财的战斗

    旺财越发的粘人了,现在晚上的时候都不去马厩,就躺在云烨的床边,晚上起夜的时候都能看见旺财的大眼睛在熠熠生辉。

    那日暮坐在床边上拿脚在旺财的肚子上踩来踩去的,旺财欢快的打着响鼻,云烨的手才搭到那日暮的胸口上,就被那日暮推开了,年纪太老,干不了多少多余的事情,这只不过是几十年养成的习惯而已。

    “旺财看着呢!”那日暮嘀咕一声把身子缩到墙角。

    瞅着无辜的望着自己的旺财,云烨拿手抓抓旺财的耳朵,叹口气就闭上了眼睛,旺财的大限就要到了,这一点整个云家的人都清楚,喝不了醪糟和稠酒的旺财时日不多了,好多时候旺财总是喜欢往陇右的地方叫两嗓子,有时候还会往那里走几步,别人不清楚,云烨知道旺财想回那个山谷了……只是舍不得离开自己才走几步又往回来走……

    既然旺财喜欢死在那里,云烨觉得陪着兄弟走一遭陇右,确实是一件非常有必要的事情,而且这个时间还不能耽搁的太晚。

    日出的时候云烨就决定去陇右,只带几十个随从,而且是骑着马去,随着旺财的脚步走,他想走就走,他想停就停,这是云烨能为自己兄弟做的最后一件事。

    踏上陇右的路途,旺财明显的来了精神,跑前跑后的非常欢喜,甚至还有多余的精力去嗅嗅路边的盛开的蒲公英。

    走的不快,但是道路却走的非常的正确,旺财从来就没有忘记回家的道路,鸡鸣山远去了,没有看见色彩斑斓的野鸡,秦州远去了。旺财特意在麦积山下畅快的打了几个滚,就是爬起来的时候,需要别人帮忙。

    云烨的脸色从来就没有好过,马夫这些天从来都在悲怆中度过的,伺候了旺财几十年,如今才算是真正得到了生离死别的时候。

    没进兰州城。旺财走了整整一个月,显得非常的疲惫,很多时候云烨也下马走路,旺财就把自己的大脑袋搁在云烨的肩膀上,听着旺财喷出来的带有草腥味的热气,云烨只知道闷头往里走,连鸡蛋都吃不下去的旺财,这时候大概只有凭着一种本能在坚持。

    最喜欢吃云烨拿羊油煎好的蒲公英,不过云烨看到旺财拉出来的绿色马粪蛋。只有狠狠地掐着自己的大腿,才能忍住不让自己的眼泪流下来。

    黄河水有些浑浊,流水的声音就像是无尽的叹息,山口就在眼前。

    这里是云烨的封地,辛月在计算家族得失的时候,把别的地方都标注成可以兑换的筹码,唯有蓝天祖祠和这里从来没有动过。

    云家常年在这里驻扎着一队家将,这个山口也从来不允许别人进来。在这里有一群狼在愉快的生活,也有一个马群也在这里繁衍生息。

    秋日的草长得非常的茂盛。云烨站在草丛里几乎被高大的蒿草淹没掉,亲自拿着刀子帮着旺财开路,旺财已经摔倒三次了。

    这里有一条小溪,云烨在这里抓到过一只羊,还用羊皮做了一条内裤穿,奋力的砍着茅草。就像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一样……

    面前没有草了,出现了一个大湖,这个湖不大,但是非常的深,据兰州人传说。每年到了月圆之夜的时候,这里就会出现一道亮晃晃的水柱,足足有七八丈高!

    留守在这里的家将证实了这个传说。

    云烨和旺财悲苦的待在大湖的边上,不管云烨如何努力的和马王沟通,马群依然不愿意接受旺财,彪悍的马王甚至在吃光了旺财身上背着的鲜美果子之后,依旧不理睬,甚至还咆哮两声威胁旺财离开。

    豆子被吃光了,不理睬,云烨甚至将醪糟装在袋子里马王依旧不要旺财,没办法的云烨给旺财背上驮了一大块咸盐,马群只是机械的上来舔舐盐块,一旦没有了盐,他们第一时间就会把旺财从马群里撵出去。

    云烨明白了,他们嫌弃旺财太老了,老的只会拖累别的马,这是云烨在听到狼嚎之后明白的一个道理。

    云烨狠狠的捶着自己的脑袋,说到底都是自己太自私,应该趁着旺财还能跑的时候就把他送回来,这里才是他的世界。

    旺财小声的悲鸣着,就像是一个被遗弃的小马驹,不断地拿自己的头拱云烨,希望他能帮自己,就像以前帮自己一样,甚至就像最早的时候在自己腿上裹布条一样……

    云烨站了起来,衣服湿了大半,秋露浸湿了衣衫寒彻入骨……

    早上太阳出来的时候,露水就该散尽,可是这里的露水没有,只是从泛黄的草叶上滚落,掉进草根上,等待夜晚再出来。

    云烨准备再和马王沟通一下,这些马被云家保护了这么多年,你们不能这样无情无义。大筐里装满了最饱满的黄豆,每一粒都是细细挑选出来的,没有一粒是坏的或者不饱满的。

    马王已经习惯时不时的被云家的家将喂一些美味的豆子,见云烨过来,并不抗拒,但是云烨把好话说尽了,马王依然只顾着吃豆子,只要旺财一靠近,立刻就会拿壮硕的身子把旺财挤开。

    云烨非常的愤怒,一抖手就把黄豆洒的满地都是,发现只有自己和旺财站在最中间,别的马都围着他们在低头找豆子吃,顾不上驱赶旺财了。

    云烨的眼睛一亮,朝远处挥挥手,立刻就有家将背过来好多黄豆,马夫甚至背来了一筐自己精心配置的马料,里面添加了好些食盐和炒熟的蛋花。

    当着周围都撒满了美味的食物之后,那些马就开始围着旺财的周围找吃的,哪怕旺财去嗅母马的屁股,也不会被母马拿蹄子踢了。

    云烨缓缓地从马群里走出来,这里只应有旺财,而不应该有自己存在的余地……

    旺财幸福的在马群里踱步,在一大片低头吃食物的马中间,只有他昂着头,就像是一个骄傲的马王在巡视自己的臣民。

    马夫含着泪花对云烨说:“公爷,咱家旺财就该是马王才对!”

    云烨笑着拍拍马夫的肩膀,对他的这句话非常的赞同,旺财不是马王,那一匹马配当马王?如果愿意,云烨甚至可以用黄豆铺满整个山谷。

    马群长久的停留在一个地方不动,草丛中慢慢的露出几张阴险的脸,这是草原上的狼群,时隐时现的呈口袋状包围了马群。

    云烨拿着望远镜看得很清楚,这些草原狼非常的有组织,有纪律,云烨以军事家的眼光发现这一次狼群的狩猎成功的可能性高达八成,一个完美的口袋战术已经成型了。

    马夫和家将抽出横刀就要冲上去,云烨却把他们按住了,这就是旺财的生活,能不能彻底的融入到马群里,就看运气了。

    旺财的耳朵本来谦卑的耷拉着,讨好的到处闻别的马屁股,但是在一瞬间就挺了起来,仰着脖子长嘶一声,勇猛的向第一匹发动进攻的草原狼冲了过去,这一刻从旺财的身上看不到半点的老态。

    这种活计只有马群众最勇猛的公马才能担任,母马们顾不上吃东西第一时间开始鸣叫召唤自己的孩子赶紧过来。

    那匹贪吃的马王也长嘶一声,前蹄抬起猛地向一匹冲过来的狼狠狠地踏下去,他非常的愤怒,可惜那头狼非常的狡猾,身子一扭从他的胯下就钻了过去,继续向马群里的小马发起进攻。

    旺财穿着铁鞋子,是云烨用百炼精钢打造的,蹄子底下还有两枚尖锐的钢钉用来抓住地面,见到第一匹狼,他不像马王那样站起身子,而是狠狠地撞了过去,战场上的骑兵就是这么干的,旺财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学会了。

    带着铁钉的鞋子踹在那匹狼的肚子上,转瞬间就把那匹狼的肚子生生的破开了,旺财的后蹄子踩在那匹狼的场子上,三两下就把肠子踩了一个稀烂。

    旺财得意的跳了两下,又听到母马群里有哀鸣声,又匆匆的向母马群里奔去。

    “强弩戒备,一旦旺财出现险情,就地射杀那些狼!”云烨放下望远镜冷冷的对家将门下令,见所有的强弩都已经到位,这才拿着望远镜继续观察旺财作战。

    一匹小马被一头狼咬住了后腿,不断地哀鸣着挣扎,母马却被别的狼一次又一次的驱赶开来,进不到小马的身边。

    旺财的鼻孔张的老大,又踢飞了一头狼之后,前蹄子死死地踩住那头咬着小马后腿的狼,这头狼的体型比别的狼大了不少,但是在旺财的铁鞋子之下却讨不了半点的好处,脑瓜顶上的皮毛被旺财脚上的钢钉生生的撕开,露出白生生的头盖骨,哀鸣一声从旺财的蹄子下挣脱出来,忘命的向草原的深处跑去。

    头狼跑了,剩下的狼顿时呈鸟兽散,向四面八方逃遁而去……

    旺财取得了这场战争的胜利,昂着头在马群里巡梭,哪怕是马王都会亲昵地过来闻着他的嘴,马王长嘶一声,带着马群向别的地方缓缓离去,旺财回头看了一眼站在草丛中泪流满面的云烨,打个响鼻,也随着马群走了……(未完待续。。)

第四十六节生命的延续

    云烨暴怒的赶走了所有人,自己一个躺在黄河岸边的干沙子上仰面朝天的流眼泪,他发现不管自己如何的挣扎到了最后自己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太阳落山了,星星慢慢的出来了,他非常的希望马群能够回来,他甚至已经准备好了羊油和秋天新发出来的蒲公英,只要旺财回来,云烨不介意多拍拍他的马匹,天天拍都不是问题……

    快到半夜了,云烨的心越来越凉,忍不住哀哀的哭泣了起来,总觉得自己的身体好像有一部分不见了,怎么活动都不得劲。

    身子底下的沙子渐渐变凉了,最后变得非常的寒冷。

    辛月和那日暮铃铛以及小苗从远处走过来,辛月抱着云烨轻轻地拍着他的后背,就像是在哄孩子,云烨哭的更加的伤悲,胡须上沾满了眼泪鼻涕。

    “旺财走了!”云烨本来有好多的话想说,说出口的却只有这一句话,这句话似乎一下子就打开了他悲伤地闸门,两手无助的捶着沙子。

    “旺财没走,他只是回家了,他守了您四十年,足够了,也该回家了,谁都要回家的,哪一个都不例外。”辛月哽咽着安慰自己的丈夫。

    那日暮眼睛红红的,却欢笑着给云烨披上毯子之后说:“旺财是妾身见到的最聪明的马,腾格尔一定会非常的宠爱他,就像您一样的宠爱旺财,会给他最好的草场,最干净的水源。最平坦的大地供他奔驰,您看看天上的星星,旺财以后会变成最亮的一颗。”

    云烨迷迷糊糊地抬头看一眼星星,又开始捶胸顿足,大吼着说:“腾格尔算什么,旺财是我的兄弟,凭什么要他宠爱,要宠爱也是我宠爱!‘

    那日暮流着眼泪却笑着说:“马儿长了四条腿,他们天生就是要奔跑的,想要奔跑就不能套上缰绳。夫君您难道不愿意看到旺财幸福吗?”

    云烨慢慢的停止了哭泣。一口郁闷之气长长的从胸膛里喘了出来,没有理会那日暮,瞅着帮自己暖手的铃铛说:“你养的兔子死了,你难过了半年。我那时候还笑话你。还拿别的兔子来偏你。是我不该啊,”

    铃铛仰起苍白的脸颊笑着说:“您哄骗妾身的时候,是妾身最幸福的时光。妾身难过的时间没有那么长,只是想让您多骗骗妾身。后来难过的样子是假装的。”

    小苗却没工夫安慰云烨,从旁边的沙子上点起来一堆火,抱着膝盖离别人远远地,显得很落寞,除了丈夫和孩子她一个亲人都没有,有一个师父还每天躲在棺材里不出来,现在整个人都变成白色的了,夫君说如果长出长牙,就要赶紧干掉。

    一个家将匆匆的走过来禀报道:“公爷,旺财的精神很好,现在离我们只有不到三十里地,马群没有再赶他出来,只是依然不吃东西。”

    说道吃东西云烨转头就看看自己采摘来的蒲公英,叹了口气,把锅子搭在火上,开始拿羊油慢慢的煎,煎好之后抽抽鼻子把青菜装到盘子里,端给辛月说:“我从师父那里掉出来以后,一个人走在山沟里,想要找到出路,可是这里一个人都没有,我只好沿着小溪走,打死了一只野羊才有了点吃的。

    这个地方有狼,你们白天大概也看到了,我太累了快要睡着的时候,就有狼过来咬我,被我 一铲子把狼的嘴巴给豁开了,可是那些狼有好几只,为了活命,我只好和马群待在一起,因为有一匹马王非常的厉害,看毛色像是旺财的父亲,他们都是一样的枣红色,非常的神骏,很容易就把野狼踏成肉泥。

    到了晚上我就去用羊油煎了野菜请马王吃,要是没有那只马群,我估计早就被狼吃掉了。”

    辛月和那日暮,铃铛吃着野菜,那日暮还把小苗硬给推过来,四个人一边吃一边听云烨讲古,这些事情夫君还是头一回跟她们说起来。

    “第二天,我睁眼睛的时候,马群都走了,只给我留下了受伤的旺财,我跟旺财商量好了,一辈子不离不弃,我吃香的他就必定喝辣的,结果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活了一辈子,旺财最多活三天,孙先生给的补药,只能维持旺财三天的命,但是能让他变得年轻健壮,有力,但是,只有三天,三天过后,旺财耗光了精气神必死无疑。

    可能是我活的时间太长了,旺财一直在努力的活着,希望能陪我一辈子,看样子说话不算数的人是我。

    这里的山水明堂非常的好,旺财睡在这里也很好,等到旺财走了,就把这里封为禁地吧,我来的时候这里是洪荒,我希望我走的时候这里依旧是洪荒。”

    辛月从脖子上将一个金链子解开,从怀里掏出那部手机拿给云烨,这东西辛月只要不在家,就一定是要挂在身上的。

    云烨笑了一下,这东西随着时间的流逝,已经成了一个废物,想要听那里面动人的音乐,需要运气,轻轻地启动了手机,那个可笑的标志尽然还在,歌声没了,只有各种稀奇古怪的铃声,就这点东西,让那日暮,铃铛,小苗看得目瞪口呆。

    只可惜时间太短促了,很快屏幕就暗了下来,再也没声音了。

    辛月惋惜地说:“夫君离开白玉京太久了,这里的神仙气慢慢的散尽了,以前还有小人在里面跳舞,后来就只剩下歌声了,到了现在,歌声也没有了,只剩下这些好听的声音。再过几年,恐怕这些声音也就没有了。”

    “夫君,白玉京是什么样子的?神仙地到底是什么样子的,能和妾身说说么?妾身不会说出去的。”辛月忍了好长时间才鼓足了勇气问云烨。

    “白玉京啊,和大唐没什么两样,没有你们想的那么美好,唯一比大唐强的地方就是他们有非常厉害的武器,一颗炸弹就能炸死全长安的人,他们的飞机也非常的厉害,从长安到岭南,只需要一个多时辰就到了。

    那个世界很脏,天是灰色的,很多的地上不长草,天上飘满了塑料袋子,你们不用急,过几十年这样的场景就会出现在大唐,你夫君这些年就在不断地把大唐改造成白玉京。

    你看看,大唐的炸弹是不是越来越厉害?青雀的飞机是不是一次比一次飞得远?大唐的人是不是变得越来越世俗?等到大唐的商人开始用火油炸油饼的时候,差不多就成白玉京了。

    那不是一个好地方,我不喜欢,我喜欢大唐,可是大唐终究又一天就会变成白玉京。

    小武在建造的白玉京只是一个山洞,里面除了宝石用的多了些,没一点用处,她不知道她其实已经身在白玉京的雏形中了。”

    辛月兴奋的朝四周看看,小声的说:“夫君,就是要把大唐变成白玉京,别人不知道白玉京是什么样子,可是您知道,这样一来咱们家就占了先机,永远立在不败之地,妾身到今天才知道夫君您的雄心壮志。”

    不光是辛月觉得夫君高深莫测,那日暮铃铛,小苗也一致这么认为。

    云烨瞅瞅家将说的那个方向小声的说:“这里万籁俱寂,最适合说鬼话,我说鬼话,你们就当鬼话听,不必觉得我高人一等。”

    云烨说完这句话,四个老婆也就没了说话的心思,小苗铺开睡袋,每人一个,五个人钻进睡袋把脑袋露在外面,瞅着灿烂的星空久久的不能入眠。

    睡梦中感觉脸上湿湿的,像是被别人用舌头给洗了一个脸,睁开眼睛就看到旺财的大脑袋凑在自己的眼前,见云烨醒过来了,欢快的踱着步子将另外几个睡袋踩得一塌糊涂。

    云烨张嘴笑了,旺财到底还是来了,正要伸手去搂抱旺财,却发现旺财的身边还有一匹马,这匹马很小,而且它的腿上同样有一个可怕的伤口。

    “这是你的后代吗?”云烨轻轻地问旺财,旺财拿嘴把那匹小马拱过来,然后又看了云烨一眼,欢快的叫了一嗓子,然后就慢慢的走进草丛里去了,这一次云烨非常的肯定,旺财不会再出现了。

    这是一匹枣红色的小马,毛皮软软的,腿上的伤口很严重,伤口边的肌肉不自然的抖动着,很显然他非常的疼。

    “既然你家大人把你托付给我,那就和我回长安吧,现在我可以很负责人的告诉你,你不用再和旺财一样吃尽苦头才能吃香的喝辣的,你现在就能享尽人间富贵,这是我给你的承诺,也是给旺财的承诺,既然旺财喜欢当野马,自然就不能用名字,否则会被别的马笑话,所以,旺财这个名字就归你了,好不好啊?旺财!”

    云烨蹲下身子,从自己的身上扯下一些布条子,小心的把孙思邈研制的白药给它上好,最后拿布条子包裹起来。

    那匹小马最后卧在云烨的身边,任由老泪纵横的马夫帮着它梳理凌乱的毛发,顺便还要清理一下毛发里的寄生虫。

    “公爷,旺财变年轻了!”不知道原因的马夫双手颤抖的厉害。轻轻地那指头抚摸着旺财鼻头上的那一块白斑,这是旺财才有的特征……(未完待续。。)

第四十七节排毒

    云烨在山谷里疯狂的搜寻了一个月,当地一场冬雪落下来的时候,不得不绝望的结束自己的疯狂行为,导致云烨疯狂的原因只有一个——旺财不见了……

    马群也从家将的视线里消失了一天,等到马群重新出现的时候,独独没有旺财……

    传说中当野马感到自己就要死去的时候,就会去一个神秘的地方,这个地方只有野马群自己才知道,人就是另外一个族群了,所以不可能到达那个神秘的地方……

    这是那日暮说的,她说的道理总是来自一些神奇的传说,云烨只听说过大象为了保护自己的牙齿才会这么干,想不到野马也能自己埋葬自己?

    可是山谷是一个封闭的世界,并不算大,一个有上百匹野马的马群在这个小小的世界里是一个非常明显的目标,但是久经战阵的云府家将竟然跟丢了一个如此明显的目标,按照家将自己说的话,他站在小山包上,从山包的左面看到了马群,于是他就预判马群会绕过山包出现在他的右面,可是当他调整好观察位置,却迟迟的不见马群从右边出现。耐心的等了一柱香的时间,依然不见踪影,于是就从右面呈半圆形向左面搜索,可是无论如何也找到马群在那里。他甚至没有发现地上有马蹄印子和马的粪便。

    他是云家忠心耿耿的老人,一向以胆大心细著称,绝对不会撒谎蒙骗自己,这一点云烨可以非常的肯定。

    云烨亲自带着人搜寻了那个小山包,没有发现有任何的不妥,马蹄就在一片小小的乱石滩上消失的无影无踪。

    月圆之夜湖泊里的水柱再一次开始喷涌,被月光照耀的白惨惨的。就像一股水银柱一般,水柱这一次喷涌的比以往哪一次都要猛烈,云烨瞅着十几丈高,水桶般粗细的水柱从湖中心那个小小的岛屿上喷起来,心头动了一个奇怪的念头,不过他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毕竟出现神迹一般的巧合的概率太低了。

    马夫牵着小旺财走了过来,他又被踢了一脚,不过心情却非常的激动,他最希望的就是小旺财能踢掉他不多的几颗牙,只有这样才能证明旺财真的重生了,就因为当年被旺财踢掉了大门牙,自己才能在云家吃了一辈子的安生饭,他是一个感恩的人。

    小马依旧喜欢跟着云烨,湿漉漉的大眼睛很快就博得了辛月和那日暮铃铛以及小苗的欢心。在她们看来,这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

    云烨骑马离去的时候,他站在那个缺口上回头望了一眼这片山谷,笑的非常的诡异。

    那个笑容辛月永远都忘不掉,不过她不想问,这或许是夫君最后的一点秘密,一个像夫君这样的人,窥破一点天机她丝毫都不感到奇怪。

    雪后初晴。陇右的天气干冷干冷的,云烨不理会辛月恳求。依然骑着一匹战马,嘴里喷吐着白雾,大声的唱着奇怪的歌谣。

    “哥哥你走西口,小妹妹我实在难留……”

    唱什么曲子倒不重要,重要的是云烨竟然会唱的声嘶力竭,一口气上不来。差点从马上栽下来,这就不对了。

    云烨到底被小苗给擒拿到了马车上,被辛月拿皮裘裹得严严实实的,云烨想要挣扎一下,被辛月说了为我们几个想想。就打消了继续骑马的心思。

    可能是这些天折腾的太厉害,云烨不可避免的开始发烧,先是低烧,紧接着就是高烧,清醒的时候云烨还笑着对辛月说这是身体在排毒,杀菌,是个好事情,结果好事情好的过头了,勉强走到秦州,云烨就不得不在麦积山接受一个不知名的老和尚的治疗。

    先是放到温泉里面煮,然后找了七八床六七斤重的棉被捂,然后又给灌了好几碗据说是清理肠胃的药,根据老和尚的说法,云烨是心火太盛,需要先排毒,这一下子,排毒排的云烨连说胡话的力气都没有了,辛月怒火高涨,小苗已经拿了刀子准备先把麦积山的和尚杀光再说。那个老和尚却不紧不慢的劝说小苗,等云烨治不好死掉之后再杀光和尚也不迟。

    辛月许下了一万枚金币的佛愿,老和尚也笑呵呵的答应万一楚国公不幸死在麦积山,他们麦积山的和尚就替楚公陪葬,只是人家不要一万枚金币,而是要楚国公府答应他们一件事,那就是成为佛门的护法珈蓝。

    云烨清醒的时候听到辛月这么说,艰难的摇摇头就睡了过去。六神无主的辛月,只能等待云寿的到来,这个时候,该是云寿拿主意的时候了。

    云寿,云欢从长安日夜不停地跑了过来,同时过来的还有李承乾的特使和御医,孙先生进了秦岭,一时半会找不到。

    等到云寿,云欢急匆匆的进了禅房,看见父亲正靠在床上在母亲的侍候下喝粥,脸色苍白,但是精神尚好,嘴里还在不停地嘀咕着亏了,亏了的话。

    云烨见儿子进来了,笑着招招手,要他们过来,云寿和云欢却扑倒在父亲的床跟前嚎啕大哭,噩耗传到长安的时候,云家的天顿时就塌了,不但云家恐慌,李承乾也大吃一惊,立刻就派遣特使和御医跟着云家兄弟千里狂奔。李泰太胖了,骑不了马,坐着马车往秦州飞奔,估计到后日清晨就会来到麦积山。

    “哭什么,死不了啊,我倒是想死呢,那个老和尚骗了咱家不少的钱粮,发个烧而已,你母亲竟然花了一万枚金币,亏啊!”

    “不亏,爹爹,不亏啊,只要您身子安好,就算是把云家卖掉都不成问题,一万枚金币小事情,孩儿只求您能长命百岁。”

    “呸!少说晦气话,你爹爹认识的人里面活过百岁的就不止一个,你这是咒我早死呢?”云烨笑骂云寿,这孩子从小就不会说恭维人的话,也不知道性子像谁。

    病情好一些了,云烨就去檀印老和尚的骨塔去祭拜了一下,这位担任过少林寺主持的高僧,早在六年前就已经坐化在麦积山,他似乎对这座山崖非常的有感情。

    所谓的叶落归根,檀印把自己的归宿选在了麦积山,在搭满脚手架的麦积崖山上,有一尊佛像就是按照檀印的模样雕刻的,骑着一只黑虎,非常的有气势。

    想想都滑稽,自己的朋友,成神的成神,成圣的成圣,转生的转生,好像就没有一个在死了之后下地狱的。

    无舌青面獠牙的出现了,整个人瘦成了骷髅,面色呈青灰色,和圆古隆冬的李泰站在一起非常的有喜感。

    原本阴沉着脸的李泰见到云烨正在努力的练习走路,顿时就哈哈大笑起来,笑的眼泪都出来了指着云烨说:“就知道你是装病。”

    “没装,真的差点死掉,不是病死,而是差点被麦积山的老和尚给治死。”

    “你就算了吧,苦竹大师乃是得道的高僧,一身医术不下于孙道长,只是早年间一直行脚江南,所以你没有听过他的名字而已,在江南,苦竹大师也是鼎鼎大名的万家生佛。”

    李泰见云烨没事,马上就把目光转向了跟在云烨身后的旺财,大叫到:“你是怎么把它弄年轻的?这法子也在我身上试试,早就不想要这一身的肥肉了。”

    云烨没好气的瞪了李泰一眼,这家伙说恭维话的能力直逼自己当年。

    这一出门又是四个月,云烨没心思理睬朝政,也不想过问,云寿昨天说李象打着拜祭母亲的借口,如今居留在长安久久的不回封地,发誓要守孝三年,这个借口让李承乾一点拒绝的余地都没有,当年李佑之所以能够避祸,就是因为孝道,为太祖皇帝守孝三年,获得了满朝文武的交口称赞。

    云烨知道李象现在的心思不在母亲身上,他在赌自己的父亲活不过三年!

    李家的人就这样,只要关系到皇位,总是红眉毛绿眼睛的,不管做出什么过份的事情都不为过,李承乾从自己身上吸取了教训,绝对不会立一个年长的太子,那样的话,自己很有可能就要把李象扶上马送一程,李承乾为了皇位,整整的守候了四十年,岂能轻易地拱手让与他人,即使这个人是自己的儿子。

    这就是一个怪圈,云烨以前认为亲情或许能撼动这种畸形的情感,后来他发现,自己实在是太一厢情愿了。欲望有时候会超越理智,扼杀掉一人最后的人性,会做出超乎自己能力的残酷事情来,云烨从来没有问过李承乾和是不是有干掉自己父亲的想法,之所以不问,就是因为云烨担心李承乾的回答是肯定的。

    想要多活几年,就要远离皇权的争端,这种争斗会波及到每一个站在皇帝周围的人,不会有任何的幸免,李承乾虽然和自己是好友,但是他没有李二无畏的勇气,也没有李二宽阔的胸怀,扶上马送一程这种话能和李二说,打死云烨也不会跑去跟李承乾说这话,万一说出来,他担心俩个人连朋友都没得做。(未完待续……)

第四十八节程咬金的爱情

    独孤谋快马赶到了秦州,他和云烨的关系还没有好到不辞千里探病的程度,所以他的到来必然是带着功利目的来的。

    李泰笑呵呵的坐在大厅里,没有打算离去的意思,这不是他不知道避讳,是云烨让他留在这里看好戏的,魏王爷有资格知道两个奸臣之间的谈话。

    独孤谋不是一般的臣子,眼见自己没有办法和云烨单独谈话,就长叹一声道:”陛下的身子骨日渐衰弱,而帝国的国势却如日中天,国土之大旷古绝今,青塘日出的时候东海还是星斗漫天,所谓国不可一日无君,所以老夫来到秦州,就想讨云兄一句话。”

    云烨摆摆手断然拒绝道:“废立之事岂是臣子可以谈论的,即使要谈,也是在万民宫,而非私下里密会,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是陛下准备禅位,那也是陛下的事情,我们等着万民宫的旨意就好,何必加入到这片洪流里面,不但不值,还显得非常下作。”

    李泰也乐呵呵的说:“是啊,独孤你也一世豪杰,为何对废立之事如此的关心?按道理,我这个李家子孙才应该是最紧张的一个啊。”

    独孤谋闭上眼睛长叹一声道:“如此说来衡山王半点登基的机会都没有啊,也罢,是老夫多管闲事了,长孙冲也是这么回答的,他也说从万民宫传出来的旨意才算数,旨意上写的是谁就是谁,长孙家早年参与夺嫡吃力不讨好,现在不打算侧身其间了。”

    云烨去掉腿上搭着的毯子,走到独孤谋的身边认真的说:“忘掉谁是太子的事情吧!我们以后都要学会忘记谁是太子,不单我们要忘记,云寿他们也要学会忘记。无数的事实证明,没有臣子参与的夺嫡,不管是谁都掀不起大风浪。

    谁做皇帝与我们何干?独孤,我们已经位极人臣,换一个新皇帝出来难道还能封王不成?除非这个人怀着取而代之的心思,否则参与夺嫡对我们只有坏处没有丝毫的好处。”

    独孤谋没想到云烨把话当着李泰的面说的如此的尖锐。面色有些尴尬,确实这个道理,自己和云烨,长孙冲确实都已经把官职做到了极限,位列三公不说,成为国公就已经是个人荣耀的UU小说了,想要再进一步,只有取而代之。

    既然云烨,长孙冲都不愿意理会李象。独孤谋知道自己一个人根本就没有办法左右任何事情。喝了一杯清茶,就匆匆告辞,现在有了最直接的答案,独孤家做事的方向也需要重新调整。

    “他是不是一个傻子?这个时候竟然敢当着我的面说谁当下一任皇帝?以为我是死人吗?”利泰有些不满。

    “他和我们正常人不一样,寿儿。欢儿是我生的,徽儿是你生的,长孙璐是长孙冲生的,这里面有清晰地脉络可以追寻。可是独孤复却是他堂弟生的,你说他是不是傻子?”

    云烨诡异的冲着李泰笑了一下。

    李泰的怒火顿时一扫而空。抓着云烨的胳膊问:“这么说独孤谋生不了儿子?可是安康确实生了独孤复啊。那是我外甥!”

    “没错,安康生的,是你外甥没错……”

    在大唐能有机会嚼舌根子对云烨来说是最大的享受,尤其是这么高级的舌根子,别人根本就嚼不来,自从周兴把这个大秘密说出来之后。云烨早就想到处宣扬了,只是嚼舌根子这种事情和楚国公这个名头以及自己德高望重的年纪有冲突,只好憋在心里,跟谁都没说。

    不过李泰不算,这家伙就不算是外人。尤其是强烈的好奇心让他对这些隐秘充满了想知道的**,最后在他八面漏风的魏王府里,云烨坚信这件事情很快就会传遍长安。

    李泰只传谣言,这是他的一种恶趣味,但是他从不信谣言,越是高级的谣言他就越喜欢,哪怕这个谣言是关于自己妹子的。

    “这么说独孤谋很快就没功夫参与皇家的事情了?”

    “当然没有,先把自己不是太监的身份洗清再说,当然,传谣言不太好,如果我们回长安邀请他去几次青楼就算是赔罪了!”

    “能不能传的再恶劣一点?”

    “事实比你想的还要恶劣!”

    “那就是说可以随便编排?”

    “夸张,引申,修饰,这些手段你懂吧?你怎么传谣言我不管,但是别告诉其他人是我告诉你的就成,云家现在是文华宝坻,丢不起人。”

    李泰直着眼睛嘿嘿的淫笑,不知道他脑子里想些什么,安康是他妹妹,估计联想不到她头上去,总之这一次独孤谋想要过轻松日子,不太容易。

    大病一场刚好,经不起折腾啊,陪着李泰在麦积山上爬了两层就累得气喘吁吁,云寿看不下去了,要把云烨背下去,至于对同样喘成风箱的李泰视而不见。

    还没有走到牛儿堂,所以只能看到不多的风景,云烨原来打算从散花台丢一些纸条下来的,现在看样子玩不成了,只好意兴阑珊的往回走。

    年纪老的时候保持一颗童心很重要,这就是为什么好多人越老越混蛋的原因,高雅一些的童心让人觉得和蔼可亲,低俗些的就让人觉得面目可憎,至于老程现在玩的童心就非常的恶劣,程夫人去世以后,程处默就彻底的完蛋了,因为他老子玩的非常开心,一度要给他找一个十六岁的后妈,如果只是弄回来当歌姬养,这就没有问题,还会被认为是风雅之事,自从当年云烨笑话张亮一树梨花压海棠之后,这句话就迅速的被大唐人引用开来。

    老程坚持认为自己应该续弦,马上就要六十岁的程处默宁死不同意,于是一意孤行的老程就打算把程处默驱逐出去,让他另立门户,还满世界说自己的爵位不留给程处默。

    爵位其实就是一个笑话,程处默自己现在就是侯爵,再过几年熬资历也能熬成公爵,这个爵位可是程处默自己一刀一枪的打出来的,丝毫不比卢国公这个虚衔差多少。

    云烨大病一场,程处默从骊山行宫回来的晚了,知道的慢了一些,等他跑到秦州来看云烨的时候,云烨和李泰已经准备回长安了。

    “那个女子是歌姬?”云烨和李泰听完程处默诉说之后一同对这件事情来了兴致。

    “没错,叫什么燕回春!我去看过,长得就那么回事,本来想直接弄死的,偏偏程福守在那里,不让我弄死那个歌姬,你们是知道的,程福就听我爹一个人的话。

    想想法子啊,这么下去程家会被人笑死的,买回去养在府里我绝对没二话,家里多一个玩物,不算什么,现在那个女人要当程家的女主人,这不是笑话吗?凭她也配当国夫人?”

    李泰在椅子上蹭蹭自己肥硕的屁股坏笑着说:“如果真的能够回春,这样的女人我也娶,不过看样子程伯伯想的有些多啊,好像在害怕什么,我明白了,老爷子是在担心程家的势力太大了特意做的防范。

    你继承不继承卢国公的爵位就那么回事,处亮现如今在岭南水师混的风生水起,处弼也已经朝堂上站稳了脚跟,堂堂的刑部侍郎也算是威风八面啊。这个时候是该考虑分家的事情了。”

    程处默黑着脸说:“分家的人多了去了,大家族到了一定程度是一定会分家的,谁分家有用这么恶劣手段的,这不是在分家,是打算毁掉程家的名声。”

    云烨无奈的说:“老爷子的目的就在这,就是要毁掉程家的名声,搞得谁都不登门最好,你想想啊,我要是去你家住几天,见着那个叫女人喊不喊婶婶?

    就算我脸皮一向比较厚喊得出来,辛月那个小气鬼女人说不定随着我喊完婶婶之后就会上吊,老爷子要是娶了这个女人绝对可以把她当门神使唤,至少辛月打死都不会登你程家的大门。

    以此类推,现在和程家来往的哪一个没有一点身份?如果那个女人的出身高贵,大家也就捏着鼻子认了,可是出自青楼,就让人恼火了,尤其名字还叫做什么燕回春,老爷子不但不尊重自己的身份,还连带着侮辱了几乎所有的勋贵,老爷子这就是要把自己弄成狗屎一堆,让所有人都绕着他走,一旦大家都绕着他走,他老人家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云烨吧嗒一下嘴巴又说:“计谋虽然糙了一些,但是效果绝对不错,回想老爷子一生,他的计谋从来都是这样,简单实用,方便,非常的具有可操作性。

    对程家来说不费什么力气,娶一个女人进门,办一场没人去的婚宴就算是大功告成了,以后只需要在家里来客人了让这个燕回春去招待两次,保证连野狗都不登你家的大门。

    人人都想家世显赫,却不知家世显赫的人唯恐别人知道自己家世显赫,不管怎么说,程家的这个家算是分定了。”

    程处默惨叫一声道:“难道我真的要喊那个婊子母亲?”

    “以后尊敬些,那是你继母,不能喊婊子!”

    “我喊母亲,难道你们就不用称呼伯母?”

    “不去就不用喊,以后见面绕着走就是了。”

    “不成!我不能让程家成为长安城的笑柄!”

    “拉倒吧,程伯伯的性情老而弥坚,做事老辣无比,根本就不会给你任何机会,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会你已经有一个叫做燕回春的十六岁后妈了。”(未完待续。。)

第四十九节大恐惧!

    回长安的时候,辛月和云烨挤在一起,总是回头看后面的马车,不大工夫已经看了三四回了,云烨躺在马车上无聊的睡了一觉又一觉。

    辛月又把目光盯在骑着马走在最前面的云寿骄傲地说:“夫君啊,您看看,寿儿的身子骨就是好,外面在下雪,他还穿着斗篷在前面开路,跑前跑后的多精神,这下子可把他程伯伯给比下去了,处默号称最讨厌坐马车,如今天气太冷,身子骨到底不行了,躲在马车里不出来了。”

    云烨费力的把脑袋从脑袋从被子探出来,坏笑着在辛月丰硕的臀部抓了一把嘿嘿笑道:“处默还是和以前一样讨厌坐马车,但是这回不坐不成了,我坐马车是因为方便摸你一把,处默坐马车纯粹是因为没脸见人!”

    辛月狠狠地在云烨的手上掐了一把,她认为自己已经老了,就不该再有什么欲念,现在根本就不许云烨碰自己,非常的遵守妇道,不过她很快就被夫君说的没脸见人这四个字吸引住了。

    疑惑的问云烨:“怎么就没脸见人了?难道说您和处默又去麦积山偷佛头了?这样的话可真的没脸见人了,这可是杀千刀的罪过。”

    “偷佛头这是我的梦想,迟早会完成心愿,不过让处默烦恼的是别的事情。”云烨发现自己好像多嘴了,答应程处默不告诉辛月的。

    果然,这句话就惹出祸端来了。辛月强烈的好奇心让她终于知道了前因后果。

    在得知程咬金要娶续弦这件事情之后,辛月的脸色就变成了铁青色,面孔扭曲的厉害,两只手无意识的撕扯着棉被,怎么看怎么像一个恶鬼,刚才还珠圆玉润的诱人模样全没了,一个丰满的美妇人能在转眼间变成这样也是一个本事,不过,这样的辛月,云烨是没有兴趣再去抓一把的。

    “不成!”辛月咬着牙根从牙缝里迸出两个字。

    “晚了。木已成舟。生米已经煮成了熟饭,回到长安你就知道事情有多么的可怕了。”

    “杀了她,要快!”辛月的一双丹凤眼居然射出精光来,多年的富贵养成到底是见成效了。不过云烨很不喜欢。直起身子训斥道:“我还没发现你现在竟然成了一个视人命如草芥的人。要说丢人,我当年就是长安城最大的纨绔,最大的败家子。甚至一度是最大的混账,你怎么没趁我睡着把我脑袋割了去?

    这件事情从头到尾都不怨那个叫做燕回春的女人,程伯伯要娶她,她敢不答应?一个十六岁的女子嫁给一个八十几岁的老翁,不管如何都不是一件让人愉快的事情。”

    云烨的话里明显的有不高兴的成分,以前这么说话的时候,辛月立刻就会软下来,说好话,赔罪会用很多方法让云烨高兴起来。

    但是这一次好像没有退缩的意思,瞅着丈夫说:“那不一样,您不管是长安三害还是无敌统帅这都没关系,现在长安城里的百姓依旧拿您教育子孙,说男人家年少的时候胡闹一些有什么打紧,只要知道争气就是好样的,以后总会建功立业的,年老了如果还胡闹,就是不懂事了,是真正的老糊涂啊。

    您胡闹的时候是少年时期,到了现在,满长安的人才发现您才是最洁身自好的勋贵,咱家除了您总有风言风语传出来,那也是因为您身在高位的缘故,别的人只要走出去,都会被人家挑着大拇指夸赞的。

    不管是妾身,还是那日暮她们,长孙娘娘都不止一次的夸奖过咱家的女人,那日暮去别的勋贵家里做客,坐的都是上席,从来都没有人敢领着那日暮走妾婢的通道,都是踩着花砖进入后堂和夫人们聚会的。

    程伯伯这么做会彻底的让长安人认为他是一个老糊涂的,怪不得处默躲在马车里不出来,不说处默没脸见人,妾身都没脸见人,这让妾身如何去程家?咱们每年都要去程家住几天的,那个小院子还是妾身亲自装扮的,床头还有一对镂空九转玉玲珑,您最喜欢的枕头还放在那里没有拿回来,这怎么行……

    不对,那个女人是贱籍,怎么可能成为国公夫人?”

    辛月想到了什么,把刚刚躺下的云烨又给拉扯起来,非要把这个事请说清楚。

    “八十岁,耄耋之年,你去查查,大唐的律法不适用于程伯伯,尤其是礼法,所以他老人家可以随心所欲的干事情,活到八十岁就是资本,强奸都不犯法!(这是真的)

    辛月惨叫一声就仰面朝天的倒在云烨的身上,她如今不像年轻的时候那样轻盈,现在很壮实,云烨几乎听到自己的骨头在吱呀作响,忙不迭的把她推出去,摸着绵软滑溜,压着就要命了。

    “程伯伯活不了几年了吧?有程伯伯在,咱们就免不了要去程家,这个罪我们还要受多少年?”辛月这时候已经不顾什么孝道不孝道了。

    “程伯伯现在每餐饭依旧饭一斗肉十斤的,身子健旺着哪,他老人家就是这样,别人越是诅咒他老人家就越是长寿,这里面的道理没法说。

    不过我告诉你啊,程伯伯这么做是有原因的,臣子做的太强大了如果不想造反,迟早是要自废武功的,程伯伯这可是拿程家的声誉下刀子,比起别人家玩命的修枝剪叶强多了。

    长孙家如何修枝剪叶你是知道的,直接就是人不见了,几个很强势的兄弟,都不见了踪影,你掌管着几处商道,应该清楚的知道以前和云家老打交到的人都换上了陌生面孔。

    告诉你哦,那些人其实都是被悄悄处理掉了,一部分送去了远岛,还有一部分直接挖坑埋了,所以相比长孙家,我更喜欢程伯伯的处理方式。

    没脸面就没脸面,这世上没皮没脸活着的人还少了?他老人家早年间就当过响马,现在变淫贼可以说是相得益彰。”

    辛月根本就听不进去,把脑袋塞进云烨的腋窝下面,痛苦地小声叫唤:“怎么回长安啊,妾身想去岳州,咱们不回长安了……”

    不管辛月和程处默如何的不想回长安,那座巍峨的城池依旧矗立在那里,马车带着他们一步步的靠近了长安城。

    牵着小旺财站在灞桥上,云烨想起了自己第一次进京城时的那场大雪,当年的自己骑着旺财,手持长枪立在灞桥上,细细的品味归家的愉悦。

    而今带着小旺财站在灞桥上,胸中的酸楚无言表述,他甚至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只被人遗弃的老狗,除了朝着苍天狂吠两声,做不了任何的改变。

    还很不懂事的小旺财总想把身子钻进云烨的披风里,不管是大雪还是寒风,以及地平线上的巨城都让他感到恐惧,这是他生命中的第一个寒冬。

    噩梦来的比预料的要快,程咬金大笑着在大雪中出现,寿字纹的燕居服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身紧凑的武士服,还在额头上绑了一条发带,腰里系着一条一巴掌宽的虎皮英雄带,脚上蹬着一双尖头的,最新潮的胡人纯手工制作的麂皮靴子。

    如果不是满头的白发依旧,云烨会以为自己不小心回到了几十年前,现在他有些后悔在灞桥上耽搁了很长的时间,如果不耽搁,就不会遇到程咬金和新婚夫人赏雪……云烨现在极度的想跑……

    云烨向前一步艰难的弄出来一个笑脸,率先向程咬金请安,问好,至于旁边那个戴着锥帽的女人就只好无视了,他不是自愿出来的,而是因为李泰在他的膝盖弯上踹了一脚……

    “哈哈哈,还不拜见你的新婶婶燕氏,老夫成亲的时候你们都不在,没一个孝顺的,京城里的那些老友和晚辈一个个都约好了生病,弄得婚礼场面难看……”

    程咬金脸上看不到半点的不安,也看不出半点的憔悴,精神很饱满,气场很强大,和自己出京之时判若俩人,难道说这个燕回春真的有什么回春妙术?

    既然已经被踢出来了,那就一个人承受好了,拱拱手向燕氏行礼道:“晚辈云烨见过婶婶!”这句话说出来,云烨觉得好像没什么大不了的,不管她的年纪多大,只要她是程咬金的夫人,自己不管是从哪一方面来说,喊她一声婶婶并不为过。

    云烨不紧张,但是燕氏却紧张的发抖,一位传说中的绝世名将向自己行礼,还称呼自己为婶婶,这给了她极大地压力,连声说不敢当!

    程咬金在一旁非常不满的道:“有什么不敢当的,你是老程明媒正娶进门的夫人,不要说你出身不好,俺老程就算是娶一头母猪,他们也得乖乖地朝那头母猪喊一声婶婶!”

    不等程咬金朝程处默发飙,云烨将程咬金拉到一边小声的问:“伯伯这么做晚辈能理解,只是为何如此的仓促,再说这事没必要弄成真的,只要放出去话就好啊!”

    程咬金看了云烨一眼道:“因为老夫感受到了恐惧,非常大的恐惧,上一次有这种感觉的时候,还是在虎牢关前!”(未完待续。。)

    ps:  第二节

刚刚下飞机,明日起三更爆发

    刚刚回到家,被汽车,火车,飞机折磨的精疲力尽,闲杂事情已经处理完毕,容我休息一晚,明日起大爆发直到结束。

    最后时刻请求兄弟们帮唐砖一把,将他送到更高的位置,孑与感激不尽。

    两年来,为这本书我笑过,怒过,悲伤过,痛苦过,彻夜难眠过,马上就要结束了,却恢复了最初写书时的平静

第五十节骠骑大将军

    已经好多年不上朝的楚国公今天居然上朝了,穿着官服抱着勿板,坐在一张硕大的太师椅子上闭目养神,无数的官员过来拜见,身为武职第一人,不管是书院出身的官员,还是后生晚辈,都必须过来向德高望重的楚国公请安。

    鼻子里发出无意识的轻响,就算是和他们打过招呼了,爵位高,年龄大这就算是混成老贼了,早就不是当年见到谁都需要腆着脸喊叔叔伯伯的时候了。

    老贼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用等宫门开,早就有内侍打开小门,用步撵抬着楚国公进了皇宫,皇帝需要知道楚国公如此反常的原因所在。

    坐卧行走间风起云涌,说的就是现在的云烨,皇帝手下有这样一个权臣,算是皇帝的不幸。

    “你怎么想起上朝了?有什么事上完朝之后和我叙谈不成吗?非要弄得公事公办?”李承乾正在吃饭,不过看他手里端着的小碗,就知道他的胃口不好。

    他最喜欢喝小米粥,以前没有两大碗不住嘴,现在只能喝一小盅子。他的眼睛好像从来都是红的,很少有正常的颜色,云烨端过他桌案上的炖盅闻了一下,皱着眉头说:“非要用这些虎狼之药把自己最后的精力都榨出来?先帝当年就是这么干的,什么后果你清楚,非要步先帝的后尘?不是给你说了么,帝国很安定,边疆无战事,你该收拢的权力都收拢了,就剩下岭南舰队了,岭南舰队之所以不给你,是因为南海上不太平,最近红海上的海贼王正在攻城略地打算立国,为了防备那个鬼女人才需要保持强大的战力。你要改造总需要大海平静的时候才成。”

    李承乾摇摇手,急促地说:“我没几天好活了,孙先生断定我的寿命就剩下不到五个月的时间了,现在我的时间很紧张,没工夫理会岭南舰队,我要在最短的时间里将大唐理顺。交给李厥,所以才会用这些虎狼之药的。”

    云烨惨然一笑道:“既然如此,你这个时候就该宣旨让李象进宫,李厥的年龄太小了,十岁的孩子当皇帝你觉得没有问题吗?”

    “不成!李象这些年积攒的怨毒太甚,他一旦即位,帝国立刻就会是血浪滔天的局面,我的儿子我知道,他能干出什么事情来我也知道。所以李象已经被我夺情遣送回衡山封地了。”

    云烨愣了一下,瞅着李承乾说道:“你即位以后不也是血浪滔天吗?你儿子再杀一次又能如何?这叫做子承父业。”

    李承乾把脑袋摇的像拨浪鼓一般说:“我有自制力,知道到了什么地步该住手,李象没有,我们不能指望一个在怨毒中生活了一辈子的人能知道什么是适可而止。他杀戮的结局只能是天下大乱,像你从来都看不起李象,到时候撒手不管是一定的,背地里捅刀子也是一定的。这样的皇帝不被朝臣接受,不被万民接受。也不会被祖宗接受,你觉得他当皇帝合适么?我还不想让大唐的江山从此变得四分五裂,四世而亡!”

    “那你到底要干什么?老人们都要被你吓疯了,程咬金现在连婊子都娶回家当夫人了,李靖躺在床上都动弹不了了,还忙着把子孙往远岛打发。李绩的可怜状你就别提了,家里就剩下一个孤老头子等着你砍头呢。

    独孤谋像一头受惊的驴子,跑到秦州去看我,刚才在皇宫门口,长孙冲的脸色也阴沉的能拧出水来。到底要干什么说一声啊,程家可以拆分,李靖可以把兵书烧掉,李绩可以进宫给你当太监,这都不是什么大事。”

    “哼哼哼,要的就是这样的结果,我苛刻一些,到时候厥儿再松弛一些,这样就能收到恩出于上的效果,也能给厥儿多几年成长的时间……”

    云烨很没有礼貌的把手放在李承乾的脑门上试探了一下,被人家一巴掌抽掉:“我没发烧,没有说胡话,你去看看……”

    “拉倒吧,你也不看看你手下都是些什么人,这样的安排能收到效果吗?你就算是把他们贬斥的一文不值,然后再让李厥将他们官复原职,你一定会收获很多的仇恨的,你想要个好谥号的可能性都没了,你怎么样我不管,将来我是要文正这个谥号的。”

    李承乾哈哈一笑,潇洒之极,似乎对自己只剩下几个月的寿命一点都不在意。

    “什么谥号,人死了什么都是空的,早就给你说过,把桀纣这样的名号安在我身上都不要紧,只要大唐万世永昌。”

    云烨的心情黯淡了下来,对李承乾说:“你是一个很纯粹的人,比先帝都要纯粹,你的全部心思都在江山社稷上了,现在又把命给了大唐,好吧,我回玉山,你自己好好安排吧,感觉不行了,给我说一声,我给你做顿饭送行。”

    李承乾再一次笑了起来,把手里的饭碗扔到桌子上说:“面条,只吃面条,我喜欢面条的寓意,长长的……”

    “我给你弄一根面条,非常的长,有始有终,让你不管到天堂还是地狱都记得那个味道,这些年我总想和你打架,你干的很多事情让我总有抽你一顿的冲动,现在你身子很差,打不得,到了那边多等几年,等我过去和你算总账……”

    李承乾敲着桌子忽然道:“要不你鞭尸吧,我给你一张诏书,允许你在我死了之后鞭尸!”

    云烨蹭的一下就从座位上站起来,神色阴晴不定的说:“你要我干什么?竟然要付出这么大的代价!”

    “帮帮我,帮我坐镇长安,玉山,就像你帮着父皇坐镇玉山城一样,烨子,求求你,我没有朋友了,就剩下你可以托付了,帮帮我,帮我坐镇长安十年!

    有你坐镇长安,天下宵小之辈就不敢妄动,有你坐镇长安十年,厥儿就能平安的长大。赵氏是个愚蠢的妇人,我会在临走前处理掉她,子幼母壮不合规矩,厥儿会由母后帮我教导,十六卫会由青雀帮厥儿掌控,我需要你帮我镇守长安,玉山,十年!

    只要你答应,就算把我的尸体碎尸万段都可以,我缺少十年时间啊!”

    李承乾丝毫不顾及自己身份,抓着云烨的袖子苦苦哀求,云烨记不得自己到底是答应了,还是没答应,一步一挪的走出皇宫,最喜欢乘坐的步撵都没有坐,就这样一步步的挨出了朱雀门。

    刚刚回到家里,皇帝的旨意就已经下来了,云烨的新身份就是骠骑大将军任长安留守!与此同时,长孙冲晋三公,中书令,独孤谋晋辅国大将军,任洛阳留守。

    同一时间,朝中的其他大臣或者遭到了贬斥,或者被降级留任,许敬宗这只老狐狸终于成功的从朝堂上脱身,只是担任玉山书院的祭酒,元章先生年老无力管理玉山,隐退玉山从此不问世事,同时离开的还有玉山先生,离石先生。

    赵延陵担任了玉山书院的山长,希帕蒂亚担任了教谕长,武媚成为了玉山书院的第一位女子院判。

    在泰兴十三年一月初九,大唐中山王李厥被册封为太子,同年二月初五,皇后赵氏崩于两仪殿,据说临死前有诅咒大唐灭亡的行径,被大怒的皇帝李承乾命人将赵氏披发遮面,口中塞糠匆匆葬入乾县已经为皇帝造好的陵墓。

    孙仁师被贬斥到贺州当司马,薛仁贵被贬斥到辽东担任平辽都督事,程处默被贬斥到金州,牛见虎贬斥到江州,李义府被贬斥到了袁州做刺史……

    一时间朝堂为之一空……

    云烨躲在家里并不高兴,整天端着小簸箕在巨大的粮仓里一粒粒的挑选去年的麦子,直到挑选了一斗麦子,这才放在磨盘上磨麦子,中间不许任何人插手,只有小旺财委屈的拉着磨盘不断地转圈子。

    云烨只取头道最白的面粉,小心的收在布袋子里,悬挂在自己的书房里,抬头就能看见,问过孙先生了,皇帝的时间不多了,估计过不了这个春天。

    云烨抬头看看天上铅灰色的阴云,春天已经到来了,但是第一场春雨却没有落下来,玉山山顶的残雪还没有化尽,所以春天还没有到达玉山,杏花的枝头依旧没有出现花蕾,也就不会有蜂舞蝶忙的欢闹场景,就连春蚕,也没有从黑黑的蚕卵里孵化出来,这个春天可能会晚一些,云烨这样说。这也是他非常希望的场景。

    长孙搬进皇宫里去住了,李泰搬进长安城去住了,独孤谋搬去洛阳了,云烨在渡口边才吟诵完江州司马青衫湿,又在灞桥边吟唱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现在长安的将校兵马在伸长了脖子等待骠骑大将军进入长安,只有大将军坐镇长安,满大唐的兵将才会安下心来,该侵略外国的侵略外国,该抢劫异族的就去抢劫异族,不用担心猛然间从某个地方窜出一个草头王来。(未完待续。。)

    ps:  第一节,还有两章马上送到,求票啊!

第五十一节槐安国

    云烨把什么都准好了,就差李承乾死掉了,可是没法说,自从李承乾册封了太子,弄死自己老婆之后,整个人好像获得了新生一般,不但人变得精神奕奕了,而且还能骑上马跑两圈了。

    来到云家吃了一顿面条之后,就围着旺财打转,非要说这是旺财经过秘法之后变年轻了,和云烨坐在暖棚里旁敲侧击的打听这种秘术。

    “这是马群里的一匹小马,是旺财托付我抚养的,我兄弟推荐的,当然要尽心,旺财去了马冢,谁都不知道在哪,要是我知道在哪,也打算埋在那里。

    你想要长生不老,为什么不去找袁守城?那家伙现在可是活生生的变得年轻了,找我算哪门子的事情,难道说你现在又不愿意死了?”

    李承乾哈哈笑道:“能够活着谁愿意去死,在这个世界我为尊,去了另外的世界我又得从小弟开始做起,不爽气啊!”

    俩人漫步在玉山的小径上,无意中看到一只很大的红色蝎子在草丛中出没,云烨的眉头一下子就皱了起来,火炷的蝎子总是会失踪一段时间,现在出来了,不是什么好事情,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兕子在附近,也只有她才会让隐藏在周围的侍卫不做声,也就是因为是兕子,侍卫才会允许一只巨大的蝎子靠近皇帝和楚国公。

    “你妹子来了,好好地跟人家学学,我上一回见兕子,发现人家的样子基本上没有改变,必死的局都被兕子破了,你也该有点信心才好。”

    李承乾刚刚露出一点求生的希望,不过看看自己枯瘦的身体,又变成那副无所谓的样子。朝着树林子喊道:“兕子,出来吧,来看看大哥!也让大哥好好地看看你,再不出来以后就没有机会看我了。”

    一道呜咽的声音传了过来:“我是一个不祥的人,出现在那里那里就会遭殃,大哥。我是特意来看您的,看到您小妹也就知足了。”

    “胡说八道,谁敢说你是不祥之人,大哥诛灭他的九族!大哥的身子是累垮的,和你有什么关系,知不知道,大哥想你想的心坎都疼。”

    云烨长叹一声,领着旺财向旁边的小路走去,一道白色的身影猛地投进了李承乾的怀里放声大哭。李承乾摩挲着妹子的头发,小声的夸她漂亮,夸她还知道过来看大哥……

    云烨见不得这样的场面,从地上抓起张牙舞爪的蝎子介绍给旺财认识,这只蝎子已经快成精了,活了这么多年,依旧龙精虎猛的云烨握住蝎子的大钳子,人家稍微一用力就把云烨的手掌撑开。钳子夹住一根细树枝子,咔嚓一下子就绞成两段。

    蝎子挣脱云烨的手掌。抱着那颗半死的大树,就用自己的尾巴用力的往一个小洞里刺,没两下尾巴上就穿着一只松鼠,飞快的从树上下来,用尾巴高高的挑着战利品躲进草丛里享用。

    不远处的那颗大槐树底下有一个槐安国,既然已经被人家的哨兵发现了。云烨这个唐国的骠骑大将军也就该去拜见一下人家的国王,两国的邦交就是这样。

    槐安国的臣民真是多啊,一个个非常忙碌的在筑城,看来是为了预防即将到来大洪水,一群忙碌的臣民走了过来。看样子将士们远征异域取得了大胜,百十个将士扛着一条硕大的敌将尸体招摇过市,很自然的获得了所有臣民的崇拜。

    这是一个繁荣而积极向上的国家,看得出来,石坑国已经被他们消灭掉了,遍地都是残尸,估计也是槐安国的大将率兵征剿的结果。

    云烨正打算找一根木棍挖开槐安国的城门进去拜见一下国王,毕竟他们的城门太小了,不等云烨动手,旺财就站在槐安国的上空,哗啦啦的洒了一泡尿。

    这就是无妄之灾了,云烨再看槐安国,果然受灾严重,城墙倒塌,无数的子民正在随尿逐流,有些勇敢地还能爬上岸,焦灼的四处奔走……

    “旺财的尿有什么好看的?”李承乾皱着眉头对云烨的嗜好感到不能理解,兕子更是走的远远地,生怕沾上尿骚味,刚才她和大哥已经看了好一阵子发傻的云烨了。

    “唉,旺财刚才给槐安国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原想着去拜见一下人家的国王以示敬意,现在既然成了生死大敌,不见也罢!”

    “槐安国?”李承乾低头仔细看了良久才说:“你不会把这个蚂蚁洞当成一个国家了吧?”

    “有什么区别吗?这里也有王,也有大将,也有兵丁,也有敌人,你不能因为自己是人类之王,就不尊敬人家蚂蚁王,从地位身份上来说,你们没有多少区别。

    旺财的一泡尿,就好比是我们大唐遭受的水灾,两个蚁群作战。不正是我们和突厥,高丽大食作战的翻版吗?

    你有的烦恼,估计槐安国的国君也有同样的烦恼,所以你就不要认为只有你自己一个人过的辛苦,你看看人家槐安国的国君,刚刚遭受了一场大水灾,现在不是已经开始重整旗鼓了吗?”

    李承乾蹲下身子仔细的看着从洞里蜂拥而出蚂蚁,发现他们果然分工明确,个头大一点的正在到处找敌人,准备进攻,个头小一点的,正在衔泥重新建造洞口。

    “还真是这样啊,这么说整个世界上每天都在上演各种各样的悲欢离合,荣辱盛衰?”

    “那是自然,佛经里别的话我不太赞同,但是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如来,这句话我很是赞同,总体上来说,所有的佛经和道家典籍甚至可以延伸到整个宗教,他们看待事物的方式是悲观的,总要求得解脱,希望自己的来生会更好。

    一沙一世界已经被书院证实的却如此啊,在显微镜底下一滴水里就有数不清的微小生命,以此类推,一沙一世界这个论调也是成立的。

    我不喜欢悲观的生活,我总是想看到事物最美的一面,以前听人念过一首诗,觉得这样的人生观才是正确的。

    断头今日意如何,平生艰难百战多,此去泉台招旧部,旌旗十万斩阎罗!

    死亡不是生命的结束,而应该是生命的另一段旅程,你已经做了自己能做的所有事情,你已经为大唐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了,现在就好好的享受自己的生命,不要再吞服那些恐怖的丹药了,我知道你为了这一刻的平安写意,每天都要遭受两个时辰的痛苦。

    承乾,不要这样了,不管你躺在床上,还是站在这里,我只希望你最后能够获得平静,多停留一天,我们就还能多一点念想,人死了,真的就只剩下记忆了啊!”

    李承乾拍拍云烨的手苦笑道:“人到世间就是来遭罪的,孙先生说我的肝脏已经没用了,肺也有很大的问题。肾水已经枯竭了,如果躺在床上,就成了一堆烂泥了,李承乾算不得英雄豪杰,却不愿意像烂泥一般的死去,就算是死,也要有尊严,我是大唐的皇帝,人间界的盖世君王,这个世界都是我的!”

    兕子从口袋里掏出一颗药丸子拿给李承乾说:“大哥,吃了这颗药,你就不会感到痛了。”

    云烨看看兕子手里的药丸子,明知道那东西就是鸦片,也不去阻拦。

    从怀里掏出一张纸,从李承乾手里接过药丸子,挑下来一小块,然后和烟叶卷在一起,放在自己的嘴上点燃之后吸了一口,然后才拿给李承乾说:“那东西就是鸦片,咱们以前收缴了不少,有麻醉作用,吸食之后能让你的精神得到很大的愉悦,可惜后果同样的严重。”

    李承乾把烟卷凑到嘴上吸食了一口笑道:“我现在还怕什么后果吗?不过兕子啊,这东西你要是敢碰一下,你即便和我在地府相会,我也不饶你!”

    兕子愣了一下小声的说:“这是师父获得的奇药,师父说很容易让她陷入到最理想的空灵境界,只给了我一颗,担心哥哥的病,就没吃,专门送过来。”

    云烨翻了一个白眼说:“你师父已经成了一个大烟鬼,你试着要你师父断绝供应两天看看,他就立刻会从神仙跌入到地狱里去,万蚁钻身的痛苦不是任何人都能忍受的。”

    兕子就是一个糊涂蛋,从小到大一直是这样,还好自己今天发现了这东西,要不然会遗祸无穷的。

    “这东西不能种,不能采集,必须全部销毁,你明天带我的手书回去给你师傅,要她立刻禁绝这东西,否则,我不惜动用河洛的官兵将你师父擒拿回来,毁掉所有的极乐草。她如果实在禁绝不掉,你就把她送到长安来放在皇宫,按时按点的给她供应极乐草就是了,私人绝对不允许栽种,别的药物做多要命,这东西要的是人的尊严!”

    李承乾叼着烟卷,附和着点点头,这东西的危害,他当年可是亲眼所见的,都水监也拿这东西做过几次试验,好些倔强的囚犯,因为这东西,变成了绕指柔,云烨说这东西要的是人的尊严,半点不假。(未完待续。。)

    ps:  第二节,还有一节求票!

第五十二节从来就没有做对过

    帝王死亡的时候,一般都是狂暴的,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使得他做事不必有任何的顾虑。我死之后哪管他洪水滔天的帝王又不是一个两个。

    所以云烨现在要做的就是安慰好皇帝,不要他心中生出怨愤来,骠骑大将军的名号太大了,拥有这个身份的人好多都是叛贼。比如王莽。

    云烨在接受这道旨意之后,就带着全家搬到了长安的兴化坊,云家在玉山的封地,只是作为别业的存在,长安留守如果都不住到长安,谁敢放心的住到长安城?

    李承乾到底将自己的皇位禅位给了十一岁的李厥。当李承乾把李厥领到皇位上坐下的那一刻起,李承乾的泰兴统治结束了,紧接着出现的是就是乾元一年!

    无数的文人在赞颂李承乾的行为,大唐连续三代皇帝的位置都是通过禅位来完成的,这样就给了天下人一个强烈的暗示,那就是大唐的皇位替换,将不再流血,只要再延续两代的时间,不管是皇族还是天下人都会慢慢的习惯这样的皇位交替方式。

    平和,这是李承乾带给大唐臣民的最好礼物。

    李厥登基的第一天,李承乾就手把手教会他写赦免文书,于是那些被贬斥的臣子还没有到达自己的目的地,又被八百里加急给召唤回来了。

    李义府根本就没有离开长安城,托病赖了两个月之后,在接到赦免文书,感激涕零的拜倒在李厥的脚下,声泪俱下的发誓要为大唐贡献自己的生命云云。

    张谏之也回来了,看不惯李义府做作的态度,指斥李义府故作姿态。结果被李义府从祖宗八代驳斥到后世子孙,如果不是狄仁杰出面,他们的争论还不知道会进行到几时。

    张谏之在朝堂上比不过李义府,现在变得性如烈火的他立刻就在邸报上撰文,名曰《佞臣》洋洋洒洒的万言,将李义府的过往揭了一个底掉。连他逼迫一个可怜的妓女无休止的接客这种隐秘都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一时间人猫立马就变成了大茶壶!

    结果,很自然的俩个人就成了死敌,李厥下令,他们一个担任西府的台官,一个成了东阁的大佬,从此以后,大唐的新政令想要出台就变得极为艰难。

    云烨,长孙冲,现在经常出现在朝堂上。不过他们一言不发,坐在各自的椅子上闭目养神,不管底下争吵成什么样子他们依就岿然不动。

    两个人的心思都不在朝堂上,而是把所有的注意力全部放在后宫里,随时随地准备迎接皇帝龙驭宾天的消息。

    李承乾瘦成了一把骨头,长孙坐在他的床前,轻轻地抚摸着他的面颊,自己的儿子到底走到了寿数的尽头。

    “母后。孩儿不成了,不能给你送终是孩儿此生最大的不孝。不过也幸好您还在世,有您在云烨和长孙冲他们就不会胡来,有他们在,独孤谋就一动都不敢动,这或许是苍天对孩儿最后的一点怜悯。

    十年时间啊,太漫长了。只希望母亲能够帮着孩儿看管好他们俩个人,不管他们哪一个起了异心,对大唐来说都是一个灾难,这不是最好的法子,但是孩儿却无计可施。”

    长孙擦掉李承乾额头上的汗珠用沙哑的声音说:“无妨。云烨是一个没野心的人,这一点不管是你父皇,还是母后我,都认同的,还记得你父皇宾天的那一天吗?云烨在第一时间放弃了玉山的城防,放的干脆利落,半点都不眷恋,这就说明,担任玉山城的主将对他来说不是什么运气,而是一种负担。

    十年的时间后,厥儿也该二十二岁了,到了那个时候,他就能自己做主了,从这些天的表现来看,他依然是我大唐的一位英主。

    你吧玄甲军全数调回长安,这是对的,人心最难揣测,哪怕是万无一失,皇家也需要具备后手的力量,不是针对某一个人,而是为了国家的延续,必须有的一种手段。

    你活的太累了,早知道如此,我当初就不该把你送到皇位上,是皇位毁了你的感情,毁了你的身体,也毁了你的友情,你失去的太多了。”

    李承乾面色潮红坚决的摇摇头说道:“孩儿不后悔,成为万乘之尊,是孩儿从小的梦想,我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带着十万铁骑在草原上呼啸纵横,我的祖先是这样干的,孩儿也想这样干,我是狼的子孙,我的命运注定了会是一生的奔忙和厮杀。

    不管是用牙齿咬,还是爪子撕都是本能啊!不战斗的狼,那就不是狼,而是狗!”

    长孙叹息一声,手掌轻轻地拂过李承乾的双眼,希望他能闭上眼睛,小声说:“你太累了,好好地睡一觉,明天就会感觉舒坦一点。”

    李承乾很听话的闭上眼睛,又忽然睁开眼睛对母亲说:“孩儿一旦睡过去,请母亲好好地教导李厥,如果李象有什么异动,命云烨用最快的速度击杀!”

    说完这句话,就慢慢的闭上了眼睛,不断起伏的胸膛也渐渐的没了动静。

    长孙坐了好久,才一巴掌抽在李承乾的脸上,眼睛里渗出泪水哽咽着说:“你们父子啊……”

    别人都在为皇帝去世感到悲哀,转而进行国葬的时候,云烨却披星戴月的往岳州赶,没有别的原因,只因为李象造反了。

    衡、涪、潭、郴、邵、永、道七个州府同时起事,打着诛除伪帝的旗号。疯狂的沿着湘江一路攻伐,兵锋一度指向岳州。却被老将薛万仞击破,转而向长沙进军。

    李象这是疯了,或许李家人都带有一点疯狂的基因,他凭什么相信只要自己竖起大旗天下英雄就会闻风而动?天下承平已久,盛世也整整开始了两代人,哪里有什么英雄人物出现?乱世才会出英雄!谁会抛下家业跟着他打生打死的,他又不是神仙!

    云烨相信,只要自己到达衡阳,李象裹挟的军队就会立刻星散,他这是找死!所以云烨去岳州就带了三千玄甲军,对付一个李象还用不着大动干戈。

    到了岳州用自己的虎符调动了岳州周边的十三府的军队,在岳州都督薛万彻的配合下,一刻不停的向衡阳进发。

    李象没有打的过薛万彻,却把自己治下的民众祸害的很惨,一路上死尸遍地,处处废墟,治下侥幸躲过兵灾的百姓,跪在云烨的马前,希望王师能够为她们复仇!

    李象手下的这些人已经不是什么造反了,而是变成了流寇。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据说李象把这样的行为称之为报复,报复自己治下的百姓不肯追随自己造反。

    转道去进攻长沙的军队也被当地的守军打败,只好再一次回到衡阳,潭、郴、邵、永、道五个州府也逐渐被周边的军队一一收复,李象能控制的地盘只剩下衡阳和涪州。

    “杀无赦!”这道军令是云烨下达的,只要是参与造反的人,他们唯一的下场就是死亡,如果不狠狠地惩治李象和他手下的那些野心家,还不知道会有几人称王。

    都说衡阳雁去无留意,云烨看到衡阳城的时候,也不禁被李象的残暴吓了一跳,城头上挂满了人头,男女老少的都有。

    根据都水监细作禀报,城头上挂的人头乃是衡州刺史章得象,别驾淳于棼全家老少的人头,当初李象造反的时候,俩人极力阻拦,最后就落得如此的下场。

    一番话听得云烨额头上的青筋暴跳,这一回哪怕长孙阻拦,自己也要将李象碎尸万段,章得象,和淳于棼都是玉山书院出来的,甚至还是李象的好友,他一想到云寿也是李象所谓的好友,就一阵阵的感到后怕,自己当初还劝说李承乾将皇位禅让给李象,一旦真的被他得逞,云家很难有什么好下场。

    面对云烨的大军,李象居然派出了说客,居然以岭南王的价码希望云烨加入造反大军,如果云烨不满意,划江而治也是可以商量的。

    李象对自己的说客充满了信心,在他的眼里,自己是皇帝的长子,具有大义的名分,做出这样的让步不能不说是退到了极限。

    云烨等这个说客说完之后,挥挥手,这个还没来得及报上自己名号的狂人就被刘进宝带着人吊死在旗杆上,当李象站在城头看到说客的尸体被高高升起的时候,满色终于变得惨白一片。

    他不在乎丢失几个州府,他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前来剿灭自己的大将身上,如果是云烨或者长孙冲无疑是最好的,直到现在他才发现自己的预料错的离谱……

    衡阳的火器很少,在和薛万彻作战的时候已经丢失了不少,如今的衡阳城头,可用的火器只有很少的一点,再看看城下那些军队的火器,李象不以为自己还有任何的活路。

    沉默了好久,才下令打开城门,出城投降,他自信奶奶不会就这样杀了自己,了不起就像十六王一样被禁足了事。

    云烨在衡阳城外挖了一个好大的坑,只要是确定是参与了叛乱的,全部捅了一刀之后就扔进大坑里,这一切都是当着李象的面进行的,当呕吐的已经天昏地暗的李象发现最后自己也被军士抬起来扔进大坑里的时候,终于觉得自己好像一件事情都没有猜对……(未完待续。。)

    ps:  第三节
本节结束
阅读提示:
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82/ 第一时间欣赏唐砖最新章节! 作者:孑与2所写的《唐砖》为转载作品,唐砖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①书友如发现唐砖内容有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我们将马上处理。
②本小说唐砖仅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与UU小说的立场无关。
③如果您对唐砖作品内容、版权等方面有质疑,或对本站有意见建议请发短信给管理员,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唐砖介绍:
云烨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超级极恋家的人,哪怕把自己放在火星,也会绑架火星人让他们送自己地球。现在麻烦了,自己如何才能从贞观二年回到公元两千一零年?唐砖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唐砖,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唐砖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