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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孑与2     唐砖txt下载     唐砖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十九节入宝山而空还

    虬髯客陷入了长久的思考,自己从荒原出来之后到底都发生了什么,从日出之时,想到日落,还是没有一点头绪,越想越是混乱,也就越发的狂躁,他是一个豪迈的侠客,一语相加,便会流血五步,如今这些细腻的思考却非他所长,无论如何想,就是想不起来自己为何要去荒原。

    殊不知,他的思路从出发点,就被云烨带进了烂泥潭,首先确定了自己的确去过荒原,其他的想法都只不过是是在完善这个错误的想法,没有的事情,又如何能够想的明白?

    豪迈勇烈的人处理事情的办法也简单,想不通就不去想,老子只要钢刀在手,到时候杀他个天翻地覆就是。

    虬髯客就是这么想的,所以就埋头大吃,给自己补充能量,只要填饱了肚子,力气复生,有什么阴谋诡计在绝对的力量面前都只是玩笑罢了,李怀仁啊,李怀仁,不管你出于好意,还是坏心,虐待老子这件事,老子迟早会还会来。

    怨念是强大的,一瞬间就来到了秦岭,正在山顶比赛撒尿的李怀仁顿时就打了个寒颤,到手的冠军没了。

    人常说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花间饮酒,那么到了松林怎能不撒尿?尤其是站在高山之巅,俯瞰大地,长安城虎踞龙盘,渭水白亮亮的穿过平原,光秃秃的田野里,只剩下一片片火红色高粱,站在高处人就容易变得自大,看什么都是如此的渺小,七八十个少年人顿时觉得一泡尿就足以冲垮关中平原。

    程处默最后获得了胜利,获得了鸟王的称谓,赢来的七八十面玉石牌子挂在腰间,对着绵延的群山大叫,引得回音四起,顿时雄风大振。

    “怀仁,你出门用不着带着八十个家将吧!“程处默奇怪的问李怀仁,每个人出门带上十来个已经很威风了,李怀仁足足带了八十个,他家总共也不到两百个家将,弄不明白他倾巢而出是为了何故?

    “小弟原来出门就不带家将,带两个小厮我都觉得心烦,自从我们在青楼里出卖了某个人之后,小弟就觉得我家的护卫人手严重不足,自己有大难临头的感觉,多带些人也是为了有备无患。“程处默了然的点点头,对李怀仁说:“我听到风声说李靖原本准备放弃寻仇,后来被小人蛊惑,进了谗言,然后我们就遭了秧,我的问题不大,主要第一个出卖那个人的是你,小心了,认识他这么些年,兄弟也做了很多年,他的心胸从来就没有大度过,你多做些准备也是好的,虬髯客骁勇绝伦,咱哥几个还打不过。“明知道这两个人说小话给自己听,说不定是早有预谋的,但是云烨还是装作没听见,陷害别人的时候很爽,现在也该尝尝被陷害的滋味了,当陷害成为一种习惯,以后说不定在其他事情上也会照方抓药,不能给他们贯这种毛病,必须根除。

    虬髯客现在该醒了吧,也该知道都是为了给他治病才折磨他的吧,但是像他这种桀骛不驯的枭雄,在他人面前展现了自己脆弱的一面,就是一种极大的屈辱,如果是曹阿瞒,绝对会把给自己看病的人砍死,虬髯客没那么狠,所以一顿重捶估计是逃不掉,自己挨?凭什么,还是李怀仁去挨好一些。

    秋日的秦岭充满了野趣,各种野果子数之不尽,尤其是成片的山楂,引来云烨的欢喜,辛月最喜欢吃冰糖葫芦,去年做了一点,吃的牙齿酸软都不肯多分给那日暮一点。

    提着篮子捡掉在地上的山楂,选个头最大的,准备带回去,再做一点,松子也是首先,这东西山里面多得出奇,刘进宝嘟嘟囔囔的捡着松子,说这是娘们才干的活,自己一个大老爷们就该和其他人一起去打猎。

    今天才知道打猎的名堂很多,长孙冲选了一座大小合适的山谷,作为狙击阵地,其他的人都拿着锣鼓去撵野兽。

    一时间,哟,哟的声音就响了起来,树林子里的小鸟扑棱棱的飞上天空,有几只色彩斑斓的锦鸡,也同时飞了出来。

    云烨站起身,眼见着刚刚飞起来的锦鸡翅膀都没有忽闪几下,一支狼牙箭就飞了出来,穿透了锦鸡的脑袋,锦鸡就如同石头一样,掉了下来。

    纨绔子弟说起来好像一个个除了吃喝玩乐之外什么都不懂,其实大家族里出来的,有几个是无能之辈?

    射箭一道,云烨连边都沾不上,柴令武举着弓闪电般的射出三箭,每一支箭都穿过那些可怜的动物的眼睛,据说只有这样,才能得到一张好皮子。

    麋鹿,狍子,獐子,狐狸,甚至于还有一头熊,在这些杀才的面前唯一的命运就是死亡,箭不虚发,是及格,射到野兽的身上会招来耻笑,只有每一箭都正好射在眼睛里的,才算是好汉。

    原来不明白尉迟大傻为什么要穿着明晃晃的光明铠,现在知道了,是专门用来和狗熊打架的,他严厉的禁止所有人攻击拿头黑熊,这是他离开长安之前,送给李纲先生的最后的礼物,先生年纪大了,怕冷,需要一件熊皮袍子,这头熊就很好,全身都是乌黑发亮的长毛,很适合做袍子。

    看到他被狗熊拍了一巴掌,爪子抓在光明铠上发出滋滋的声音,尉迟大傻用头顶着狗熊的下巴,戴着铁指套的拳头,一拳拳的砸在狗熊的腰上,一人一熊在地上不停的转圈,就听得尉迟大傻狂吼一声,居然把狗熊一个背摔,重重的砸在地上,自己骑上去,拳头雨点般的砸在狗熊的头上……云烨一直认为一个人的头脑最要,但是看到眼下的场景,不由得想起一个人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文明其头脑,野蛮其体魄。一个人和熊搏斗的场景,你不能不说,场景虽然血腥,虽然野蛮,但是这种粗犷的,原始的较量未尝不是一种美。

    “杀戮场没什么好看的。“李恪手里拿着一个松塔,在不停的逗他肩上的一只松鼠,昨晚睡觉的时候,它钻进了李恪的靴子里。把早上准备穿鞋的李恪差点吓死,最后还是一个胆大的侍卫把松鼠抖了出来,腿受了一点伤,结果就赖在李恪身边不打算离开,可能是李恪喂了红枣的缘故吧。

    “你不喜欢杀戮?“云烨问李恪,不喜欢杀戮的皇家子弟比较少见,云烨和他们一起上过学,知道他们的老师给他们到底教了些什么,杀戮就是先生告诉他们的最后的武器。

    “我喜欢掠夺,但是讨厌杀戮,每个人活着都有价值,人是这个世界的财富之源,没有人就没有财富,没有人,财富也就失去了作用,叶子啊,想一想,这个世界如果就剩下咱们哥俩,我就算是有数不尽的财富那又如何?有价值么?

    把别人的财富变成自己的,这才是一种享受,人让他活着,我们不可能只掠夺他一次,就像庄稼,我们不可能只收割一次,我现在发现啊,经商有时候和天地的道理是相通的,我准备把这种观念贯彻进我的经商生涯里,一定会无往而不利。““其实,你带着李家的大军抢劫可能更快一些。“云烨没好气的瞪了李恪一眼。

    他不是看不起商人,而是商人里面有李恪这种人才让人看不起。李恪挠挠松鼠鼓鼓囊囊的腮帮子笑着说:‘你看,你只要开始嫉妒就会恶语相加,怎么,学生超过老师你不开心?你不是说过么,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冰出于水而寒于水,这些可都是你说的,心口不一,言行不一致,小人哉。““你学了什么?不过是一点皮毛罢了,你知道什么是《资本论》吗?你知道什么是《政治经济学》吗?你知道《货币论》吗?你知道《大环境下小经济的微循环》吗?一瓶子不满半瓶子咣当,就没有一点谦虚谨慎的求学态度,竖子不足与谋。“李家的混蛋都是一个毛病,对于自己不知道的立刻就会刨根问底,至于学到手以后,师父一般都会抛到墙外面,这一点和倭国人很像。莫非遣唐使连这种行为都学去了?

    李恪立马弯腰施礼,拱手的时候两只大拇指快要翘到天上去了:“李恪知错,还请先生指教。”

    “刚才那些话也是在说我,我也只知道名字,不知道其中的内容,当初师父让我好好学学,说是治国安民的第一流的学问。”

    “结果如何?”

    “师父讲《资本论》的时候,我在底下看小书,师父讲《政治经济学》的时候,我在偷看窗前走过的小娘子,至于那个什么微循环的名字,我是在梦里隐隐约约听到的,所以啊,你问了也是白问。”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你怎么能把将来要教给我的学问弃之如敝履?天杀的,你赔我的《资本论》,你赔我的《政治经济学》,你赔我的《微循环》。

    天底下有你这样的人么?身入宝山空手而还,你有何面目对我?天啊!老天啊,你降下一个雷劈死我吧。“李恪如丧考批,伸开双臂向老天祈求,想要请老天来结束自己的痛苦。

第三十节绿野仙踪

    脱缰的野马说的就是这群富贵人家的子弟,平日里家里管得严,白白顶着一个纨绔的名头却什么坏事都没干。

    说起来也可怜,只要有欺男霸女的事情,万年县的县令就敢把他们从家里拎出来游街示众,而且,这些底层官吏似乎特别爱这一口,没胆子对付身上有爵位的,但是对爵位继承人从来就没有手软过。

    地方上的衙内还有招摇过市的时候,长安城里的纨绔,想要抖一下威风,马上就会有强项令出现,顶着从来没有过的压力,就要公事公办。

    公主家只不过在河上多架了几架水车,开个磨坊,都会有魏征这样的青天大老爷出现,拆了磨坊抓走了恶仆,最后公主还要受罚,没一点人情。

    家法比国法狠多了,念书时候的情形凄惨的就不敢想,柴令武屁股上的伤还没好,可是听到兄弟们自己去秦岭玩耍,没一个长辈在跟前,当即表示爬也要爬着去。

    捉迷藏?没等云烨反应过来眼睛上就被蒙上布条子,必须从一年到一百才能摘掉布条,不知道多少年没玩过了,但是看着李恪跃跃欲试的情形,只好随大流,玩吧。

    程处默,李怀仁,长孙冲这三个家伙不用找了,匿影潜行这三个家伙是练过的,据程处默自己说,只要自己藏起来,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藏哪了。

    他的语言匮乏,就靠着这些病句混呢,一脚踹在张公瑾家大儿子的屁股上,这混蛋也太藐视本大爷了,拿个树枝子遮住脑袋就算是藏好了?

    抬头看着身边的大树说:“这种树叫枫树,分泌出来的汁液发甜,有一种黑毛毛虫最是喜欢,当然毛毛虫没什么可怕的,但是我要告诉你,这种毛毛虫掉脖子里,你会比李元昌还惨,到时候不要怪我没说清楚。”

    话刚说完,树上就掉下来三个人。

    “柴令武,你就不要想了,想想你爹他们是怎么抓到颉利的,你不想被老鼠咬死吧,说不定这是一个蛇洞,你自己爬出来吧,快点。”

    柴令武把脑袋从洞里探出来问:“烨哥儿,你是怎么知道我藏在这里的?”

    “下回藏洞里之前,你把洞口收拾一下,脚印都在呢。”

    柴令武重重的拍了一下脑袋,怏怏的从洞里爬出来,跳着脚:“这次算你赢,你一定找不到我表哥藏哪里。”

    云烨找来一把柴火,放在洞口点着,拿袍子的下摆忽闪,不一会洞里就传出一阵剧烈的咳嗽声,长孙冲一下子就窜了出来,被烟熏的眼泪鼻涕一大把,一巴掌就抽在柴令武的后脑勺上:“不多嘴你会死啊,云烨狡猾的跟狐狸一样,你一说就暴露了。“有洁癖的李恪要是肯藏在野地里才是怪事,到他帐篷里一看,没人,那个装衣服的大箱子也不见踪影,不知什么时候,谁把帐篷外面的防火坑给填上了一截,上面居然还插着一根竹管,站在竹管旁边,听着竹管里呼呼的喘气声,就从怀里掏出一粒黄连丸,这是清热用的好东西,形容起来就一个字“苦“,孙思邈坚持不许给黄连丸里放蜜糖,说是会减少药性,得不偿失。

    黄连丸一放进竹管里,一连串的咳嗽声就从地下传了出来,旁边的护卫赶紧把箱子从土里挖出来,扫干净了尘土,这才打开箱子,把呛得面红耳赤的李恪从里面扶出来,虽然不知道自己吸进去的是什么,但是从嘴里苦涩的味道判断不是什么好东西。

    “烨子,我刚刚吞进去的是什么?“李恪担心的问一脸坏笑的云烨。

    “今天还没洗澡,浑身发痒,就在身上搓了一下……“李恪铁青着脸已经在大口大口的呕吐,全身都抽了。”后来发现没什么泥,就拿了一颗黄连丸,放进去了。“李恪闻身软软的倒在地上,掏出雪白的手帕擦了一下嘴角,心有余悸的问:“你确定是黄连丸,不是别的东西?“李怀仁,程处默找不见,云烨也就不打算再找了,火堆里的叫花鸡已经熟了,再不吃就要烤成焦炭了。

    看到云烨从火堆里扒拉出一个泥疙瘩用脚在地上踢着走,其余的纨绔也不是傻子,立刻就从火堆里开始扒拉,十几个火堆呢,一座山的野鸡都在这里,足够吃了。

    赤条条的程处默从水塘里跳出来,光着脚在地上跳着走,蹲在火堆边上就开始找泥疙瘩,用小木棍左挑右选的找出来一个比较大的,这才罢休。

    “处默,你好歹穿上短裤不行吗?知道你是鸟王,我们都承认,可是都拖到地上了,沾了灰就不好了吧。““管他娘的那么多呢,都是爷们,谁没有,让你们涨涨见识也好。““处默,你这就错了,这东西不是给男人看得,你需要给和男人不一样的那种人看才有威慑力。“长孙冲剥着自己的泥疙瘩,回头看了程处默一眼,好心的劝他。

    纨绔们吃东西很有趣,不约而同的把叫花鸡撕成两半,一半给身边的护卫,让他们也尝尝,然后自己才吃剩下的一半,李恪这个王爷也是如此。

    不知道半只鸡十几个大男人怎么分,但是看到那些护卫一脸感激的样子,就知道,这是贵族的必修课之一,笼络人心。

    云家没这规矩,即使吃鸡也是一人一只,云家从来都是庄主吃什么,底下的人就吃什么,除了老奶奶例外,就剩下给孩子喂奶的那日暮了,再说刘进宝他们早就知道怎么做叫花鸡,乘早就给自己留了肥的,云烨用不着矫情。

    山里的野鸡其实很柴,没有油水,烤出来有些干吧,云烨撕了一只鸡腿就把剩下的给了光屁股的程处默,这家伙饭量一向都很大,按他自己的说法:“一个武将没有饭一斗肉十斤的饭量,也叫武将?“对云烨送过来的食物程处默从不拒绝,风卷残云的一扫而空。

    等大家安静下来,才发现李怀仁还是没有出现,这才让人担心起来,没人知道李怀仁藏在哪里,但是想到这家伙的身手,云烨不认为他会有什么危险。

    果然,李怀仁匆匆的从树林后面走了过来,没有接云烨送过来的泥疙瘩,而是兴奋的说:“我发现孙道长他们的足迹了,就在后面,我仔细看过了,没错,就是能够满足六个人休息的一个临时棚子。“云烨抛下手里的泥疙瘩,随着李怀仁来到后面,一座简陋的竹棚就坐落在这里,里面堆满了枯枝败叶,伸手摸摸火塘,发现炉灰冰凉,云烨脸上有掩饰不住的失望之色。

    对于孙思邈,云烨实在是不知该如何表述,实验证明了天花在人体的潜伏期最多二十天,但是出于完全,这个受人尊敬的长者宁可带着五个人在秦岭里流浪,也不肯靠近有人的地方,秦岭里并不荒凉,李家的祖庭楼观台就在附近,孙思邈如果去那里会得到最好的照顾,他没去。

    白鹿原就在山谷中间,那里常年都有人家,他在秦岭采药时,不止一次的去过白鹿原,到了那里,乡民们会给与他最热烈的欢迎,他也没去。

    哪怕抱着最恶毒的心思去佛家的道场草堂寺,他也会受到尊敬,这位道士还是没去,两个月的风雨交加,餐风露宿,不知道把这位圣人折磨成了什么样子。

    云烨扔下手里的灰烬,问李怀仁:“你判断一下,孙道长他们已经离开几日了?““烨子,依我看,足有半个月了,”李怀仁的判断一定是准确的,或许这里还是离人群太近,孙思邈依然不放心,准备再深入一点。

    云烨抬头看看云遮雾绕的太白山,咬着牙说:“兄弟们,咱们的目标改变了,我们不再是来游玩的,我们一起去寻找孙道长,只要把孙道长请回来,一定是大功一件。”

    原本就闲的无所事事的纨绔们听说有这样的好事,全部轰然应允,派了几个家将赶回去告诉家里的大人,自己发现了孙道长的踪迹,准备再深入秦岭一些,把孙道长请回来。

    牵来的猎犬在棚子里嗅嗅,去没有新的目标出现,光是围着主人的腿脚打转,云烨知道,时间太久了,更何况最近总是下雨,有痕迹,也被大雨冲刷的点滴不剩。

    孙道长总是说秦岭是一座宝库,而且分地络之阴阳,从远古时期就被认为是华夏的三条龙脉中最重要的一条。

    而且,八水绕长安,七水出秦岭,长安一百零八个坊市,三十八个坊市有湖泊,不能不说是秦岭护卫了长安,也孕育了长安。

    孙道长喜欢水,也喜欢山,他是智者,也是仁者,云烨不觉得把最美的词汇加在他的头上是一种吹捧,反而认为,这些词语和他的行为比起来,是那样的苍白无力。

    必须找到这位可敬的人,独自孤苦算什么,凭什么一个人就要把所有的苦难架在自己的肩膀上,现在那些躲在长安随时准备互相撕咬的人,凭什么得到他的庇佑?

第三十一节大秦岭(求票)

    沿着能走人的山路,云烨与长孙冲,李怀仁兵分三路,各自沿着一条路向深山里进发,不想错过一丝半点的希望。穿过一个峡谷,又翻了一座山,面前依然是延绵的群山,孙思邈就在山里,只是云深不知处。

    云烨不打算放弃,身后都是些精壮的汉子,在秦岭里不愁找不到食物,在全副武装的武士面前,任何猛兽都只不过是盘中餐而已。

    真正让他绝望是面前的这条古道,孙思邈不会主动到有人的地方。虽然已是午后,古道上依然人来人往,络绎不绝,牛车,马车,驮马,独轮车,充斥了整条古道,还不时地有快马从古道的右侧穿行而过。

    正是这条五百多里穿山古道,把关中平原和富饶的巴蜀大地有限的连接在一起,这条具有血脉功能的狭窄通道就是大名鼎鼎的褒斜道。

    这也是一条多灾多难的古道,张良伙同刘邦为了施行自己的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计策,一把火烧光了栈道,诸葛亮因为大意丢了街亭,也不得不烧毁了一段栈道,史书上讲的理性,说这是战争思想的一次闪光,说书人笑开怀,滔滔不绝的讲述那些大人物是如何骗过对手,上演一出出或悲或喜的权利闹剧,这些王八蛋就不知道修建一条褒斜道会死多少人吗?老梁家只是想开凿一小段,就已经付出了血的代价,包括哪些被埋在山谷底部的民夫。帝王将相为了自己的利益,就能毫不犹豫的对一条血脉一样重要的道路下这样的毒手?

    谁会记得他们,当杀戮声渐渐平息,蜿蜒在秦岭腹地的古道上,只有来往不绝的商队,昼夜穿行;遍布秦岭的驿站把温暖的家书,传向南方与北方。面对绵延山岭和刚刚飘逝的烟云战事,过往的文人雅士,用手中的笔墨,留下了他们对大人物的慨叹。

    在与大汉历史纠葛最深的褒斜道两旁,镌刻着数量众多的汉代遗迹。

    十三块历经风雨,今天已经模糊不清的汉代石刻,就是两千多年以来,深刻影响着中国汉字演变和书法艺术走向的《汉魏十三品》。在此之前复杂难辨的篆字,到了汉代这个大变革的时期,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一种更简洁,更便于书写与辨识的字体——隶书,把中华书法推向了一个更加广阔的文明高度。

    面对一个个斑驳遒劲,稳健雄厚的方块汉字,令人至今还能感到大汉王朝那囊括天地,气吞八荒的气象精神。

    “烨子,这里有个王八蛋居然写了一个错别字,就这样的德行也好意思刻在石头上?那哥哥我也找几个石匠把自己的名字也刻上,怎么样?别咧嘴,不丢人,错别字都能上去,哥哥我的名字一定不会写错,上去有什么不可能的。”

    程处默终于发现了一件事,原来自己还是很有学问得,迫不及待的就跳出来显摆。

    “处默。你说的那个王八蛋的名字叫曹操,衮雪这两字是他和刘备争汉中失败之后在这里写的,当然还随手杀掉了杨修,一个比我差一点的聪明家伙。”

    “开什么玩笑,老曹会写错别字?他写的《长干行》我就很喜欢,千里无鸡鸣这样的好句,当初哥哥可是背过的,这个衮字明显少了水字旁,不是错字是什么。““其实我也认为是老曹写错了,被手下人指出来了,老脸挂不住,就拿沟里的褒水说事,说什么有这样的河,还会缺水吗?““他拿沟里的河水当水字旁?““没错,史书上是这么说的,至于真实的情况,只有天才知道,我还知道有一个白痴写了“虫二”两个字,拾人牙慧的叫什么风月无边,都是这种无耻的格局。““那哥哥以后写东西,是不是可以把木字旁去掉?俺是趴在桌子上写的,桌子是木头的,上好的金丝楠木!““好了,处默,你不要安慰我了,咱们追错了路,没找到孙道长,没什么大事,大不了折头回去就是,不过我们的粮食快没了,整天吃肉会吃出毛病的,我就是因为这个才为道长担忧的,在野外的时间越长,体力就下降的越厉害到时候万一发病,就一发不可收拾了。““没粮食?这不是商道吗,咱们两家的商队还会少了?就算是没有咱们家的,别人家的还没有吗?你看,牛叔叔家的商队不就过来了?问他们要粮食就是了。“程处默和云烨往道路中间一站,那些小商人都不敢过来,百十个全副武装的大汉头发乱蓬蓬的,好似响马,又像山贼,胆小的都要跪下来喊“大王饶命了。“牛家的管事牛久也算是见过世面的,自家的商队一般没人敢动脑筋,凑到队伍前面一看,顿时就笑了,是云侯和程小公爷带着家将打劫呢。

    赶紧凑上去施礼:“侯爷,小公爷,您二位今天怎么有兴致玩响马这一套了,如果这堆人手里有红货,您二位说一声,小的这就把他们扒光了搜检。“程处默飞起一脚,就把牛久踹了一个跟头,大声说:“胡说八道,你他娘的听说过有侯爷和我这样的当小公爷的人物跑出来劫道的,没工夫废话,赶紧把给我们准备些吃食,这就要进山找人,赶紧的。“被踹了一脚的牛久也不生气,武将家里就这样子,不善言辞那就拿脚踹了,这两位和自家的公子没多少区别,连忙把商队里的粮食都给了程处默,自己不要紧,到前面的驿站再补充就是了,可是商队里的粮食不多,侯爷那里百十条汉子呢。

    牛久在商队还是有些脸面的,招呼一声,就把其他商人手里的粮食都搜集了起来,打好包裹,送了过来。

    “牛久,回去以后给家里带个信,就说我们发现了孙先生的踪迹,正在搜检,估计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找到先生的,叫家里不要担心。“牛久点头应是,云烨把粮食分担在每个人的身上,挥挥手,就再一次钻进山里,这一回,如果再找不到,就只好打道回府了,莽莽群山想要找到六个人实在是和大海捞针没有区别。

    长安三千金世界,终南百万玉楼台”,“一片白云遮不住,满山红叶尽为僧,就足以说明山里面的道士和尚到底有多少,云烨不想掺乎佛道两家的纠纷,无奈,这秦岭里到处都是道观和寺庙,事实上他们才是秦岭的主人,想要知道孙思邈的踪迹就必须向他们打听。

    奇怪的是不管是道观,还是寺庙,似乎都是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观门紧闭,寺门也合的严实,就算是有应门的,也往往拎着棍子或者扁担,眼神凶恶,态度嚣张。

    “烨子,这些狗日的要是再拿那种眼神看老子,我就活劈了他。“走了三家寺庙没有得到任何有用的消息,程处默不由自主的发急,脾气也变的暴躁起来。

    不行啊,必须修整了,在这样下去,找不到孙道长,先把自己拖垮了,每个人都是一副疲惫的模样,在山里不知不觉的已经过去一个月了。

    漫山的阔叶林经霜之后,就变成橘红色,霜冻的越是厉害,叶子的颜色就越发的红艳,远远望去,就像一片燃烧的火海。

    云烨就把营地安排在山口,这是他和长孙冲,李怀仁约好的汇合地,明日如果还不能见到孙先生,就要回家了,云烨没有理由把长安城里的大纨绔们都困在秦岭里。

    人陆续都回来了,长孙冲,李怀仁都是空手而归,当一个人存心躲着别人的时候,想要找到难度太大了,孙思邈出于对天花的恐惧,执拗的认为自己身体里还有那种类似小虫子一样的东西存在,按照他的理论,人体的循环是一个周而复始的过程,不经过若干个循环不可能将身体的余毒排干净,为了保险,他给自己制定了一个最大的循环值,那就是半年,不到半年,他是不会出来的,老道的脾气云烨太了解了。

    一个月的餐风露宿,纨绔们早就没了刚来时的热情,现在支撑他们继续留在秦岭的原因,就是因为没人提出回家,都在咬着牙,等着第一个懦夫的出现,面子比命重要,他们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很可惜没有一个人提前退出,就算是已经闹了三天肚子的柴令武也没有。

    今晚月明星稀,是一个好日子,每个人都缩在毯子里看着天空发呆,远处飘过来一缕阴云,可怕的是这股阴云居然会发出轰隆隆的巨响,顷刻间密密的覆盖在天空,当所有人都毛骨悚然之时,云烨翻了个身对他们说:“没什么要紧的,这是南飞的鸟群,白天不敢过山口,这里猛禽很多,所以就选择了晚上,不要奇怪,有时候鸟也是很聪明的,你需要担心的是别让鸟粪沾到你的身上。“有些飞鸟几乎是贴着众人的头顶飞了过去,有了云烨的一番话,大家也就安静下来,躺在地上看一个有一个的飞鸟从头顶快速的掠过。

    隐隐约约的有惨叫声传来,还有火光,有些鸟居然直接飞到有光亮的地方去了,云烨听到了,捂住耳朵继续睡觉,身边的李恪觉得自己该去看看,毕竟自己是皇子。

    才准备起身,就被云烨按住,塞回毯子里,低声的告诉他:“外面的事情与我们无关。

第三十二节神仙的烦恼(求票)

    李恪很明显的还不成熟,你只要听听长孙冲,李怀仁和其他纨绔忽然响起来的呼噜声,就知道成熟与青涩的差别,全世界的贵族都知道和尚一定会和道士打起来,皇帝也知道,但是和尚和道士都不在万民册里,官府的赋税账册里也没有这些人的名字,那就不算是皇帝的子民,所以李二不在乎死几个和尚活着道士的。

    李二现在非常的讲理,你给我纳税,我给你保护,天经地义,童叟无欺,所以贫民百姓死一个就是大事,一定是要追查到底的,和尚死了,还是道士死了,则无关紧要,自从上回云烨和他说了契约精神之后,他就自诩自己是一个很尊重契约的好皇帝。

    这次大庆典之初,李二就把监狱里所有的死刑犯放回家,让他们与家人团圆三天,三天后就必须自己领死,这事啊周文王干过,被人家称颂为万世贤君,在得到天可汗的大帽子之后,李二就想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是万世贤君的料子,三百多名死刑犯大哭着回了家,感恩戴德之极。

    果然,大唐皇帝陛下就是万世贤君,三天后死刑犯全部都自己回到监牢里,穿的干干净净的等待死亡的降临,这下子,全天下的子民都在赞叹皇帝的仁德,高兴之下的李二大笔一挥,赦免了全部死囚,让满朝文武目瞪口呆。

    最悲苦的就算是百骑司大首领,自己和手下为了皇帝陛下的美名,整整三天都在暗地里监视那些死囚,关中人性子暴虐,杀了人的有几个好的,不逃跑才是怪事情,百骑司费尽心力的把那些要逃跑的家伙一个个的逮回来,最凶悍的一个家伙都跑到潼关了,为了抓他,百骑司一个战死,四个受伤,才抓住这个家伙,虽然免不了暗地里给他一点苦头吃,但是为了皇帝的面子,还是把他送回了监狱。

    当那个家伙听说自己居然被赦免,狂笑着就要上青楼**,完全不顾百骑司众人铁青的脸色,虽然这个家伙当天晚上就死在了妓女的床上,那也是乐极生悲,据说死的香艳无比。

    云烨从来都不相信死刑犯会因为感念皇帝的恩德而自己回来引颈受戮,这世上哪有这么荒唐的事情,如果是自己,跑的一定比那个跑到潼关的家伙都快。

    这是大祥瑞,必须百官上表祝贺,云烨愁了一晚上,很想画一张猪头送上去,可是又没胆子,只好那任务布置给小武,必须给师傅写一篇花团锦簇的马屁文章,明天师父要用,不敢耽搁。

    魏征为这事病了十天,当大朝会的时候云烨讥诮的看着他的时候,避无可避的魏征只能以袖掩面,落荒而逃。

    现在又是这种事情,李恪还没有被污染,总想着自己这里好大一群武士,应该去阻止惨案的发生,也有能力可以阻止。

    “在南诏这个地方,有一种奇怪的现象,那里的一些部族最喜欢把五种毒物放在一个盆子里养,养的结果就是盆子里只剩下一种,然后再把这组胜利的毒物和其他胜利的毒物凑齐五种,再接着放在一个盆子里养,经过也不知道多少轮这样的厮杀之后,留下来的一定是所有毒物中最恐怖的一个,这时候,饲养毒物的主人就会用自己的心头血来饲养这只毒物,据说可以达到与毒物心灵相通的把结果,最后把这个毒物活活闷死,焙干研成粉末,就成了蛊毒,使之害人无往而不利?”

    “烨子,这些传奇我也知道哦,我还知道金蚕蛊扫屋子的故事,你要不要听听?”李恪谈话的兴趣大增,不由得开口问云烨。

    “既然想说话了,那就闭嘴,睡觉,谁要听的讲什么鬼故事,只要你不去想那些着火的地方,随便你想什么。”

    “你这是在欺负人,没头没尾的讲一个破故事,才把人家谈话的心思勾引起来,你又要睡觉,不行你得听我把故事讲完。”

    “滚蛋,离我远一点,一个大男人动不动人家,人家的,叫的我浑身起鸡皮疙瘩,男子汉大丈夫,变得女兮兮的,不许靠近我。”

    无奈的李恪只好再一次钻进毯子,瞅着天上的大月亮发愣,鸟群飞过有一阵子了,远处的喊杀声也渐渐平息,直到燃烧的火堆被扑灭,秦岭也再一次恢复了他本来的面目。

    天色大亮的时候,云烨宣布今日回家,纨绔们一边掩饰不住自己的欢喜,一边又抱怨这次秦岭之行玩的不够痛快,程处默想说两句,有闭上嘴,这次秦岭的行动,纨绔们表现的已经足够好。

    等早饭的间隙,纨绔们都围在一起小声的讨论着昨夜发生的事情,自己躺在毯子里睡觉,不代表家将不去,把自己得到的消息说出来综合一下,就生动的描绘出昨夜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那么说,昨夜受到袭击的是金阁寺?金阁寺的长老还来过我家,为我祖母祈福,算得上是一位得道的高僧,家将说死伤的很多,也不知道有没有长老,如果有,那真是太可惜了,袭击者是道士,家将们听到杂毛,秃驴这两种称谓,那就是说,他们到底是撕破脸了,从口角之争,发展到真刀真枪的较量了,不过,这不关我们的事,我们还是回我们的家为好,烨子,这段时间我还是住到我家玉山别墅里好一些,没事的时候去听听先生们讲课也不错,就不知道李纲先生还亲自授课不?“长孙冲很明显的有其他事情不愿意说,粗枝大叶的给大家分析了昨夜的那场火拼,就把话题绕开,说起玉山别墅来了。

    都是富贵人家,即使没有别墅在玉山的,也说好了去找相熟的人家去借,总之纨绔们受够了荒山野地的生活,准备享受一下精致的别墅休假生活。

    秦岭里骑不了马,所有人的马都被放在饿狼屿,教给了蓝田县的主簿看管,自己回去后再和他清算马料这些东西的费用,主簿先生在这一点上绝对不会有半点通融的。

    柴令武躺在滑竿里,无聊的张着嘴巴四处张望,秋日的山景姹紫嫣红,还是很有看头的,常年在长安城里待着也确实有些无趣。

    当他目送一只离群的孤雁飞到天边的时候,忽然一挺身从滑竿上蹦了下来,拉着云烨的手,啊吧,啊吧的说个不停,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云烨的眼泪一下子就滚落下来,前面半山腰的位置上,孙思邈衣衫破烂,拄着一根木杖,笑吟吟的看着他们。

    人群一下子就疯了,欢呼一声就涌了过去,程处默第一个到达,离着十丈远,就一个头磕了下去,长孙冲,李怀仁,尉迟大傻,包括李恪都毫不犹豫的纳头就拜,这时候在孙思邈的面前没有什么公子王孙,有的只是一群年少的晚辈。

    云烨拉着孙思邈的手说:“您这些天是怎么过来的,身体可还安好?”

    孙思邈笑着把纨绔们一个个扶起来,这个在后脑勺拍一把,那个训斥两句,最后谢了他们的一片深情厚义,少年禁不住又欢呼起来。

    云烨看到孙思邈身后的五个药人,一个个头发胡须都分不清楚,乱草一样,但是精神都不差,背着竹筐,里面都是药材。

    “他们五个以后决定跟着我炼药了,你去把他们的家眷迁到玉山,这一回是老道对不起他们,都是不错的好汉子。”

    找到了孙思邈,军心自然大振,长孙冲本来有些阴郁的脸,现在也变得开朗,孙思邈就是不愿意看到和尚道士砍砍杀杀的,这才会出山,牛痘的成功给孙思邈增添了无数的光环,现在说他不是神仙,都没人相信。

    硬是把孙思邈请上了滑竿,纨绔们轮流抬着老孙走,闹肚子的柴令武随侍在一边,不停地给老孙讲述自己这些人是如何的辛苦,不过最后结尾的时候总要说,就是累死都值得,这回进山,也许是他从小长到现在最辛苦的一段旅程,找到孙先生这样的大功,让这个少年有些语无伦次起来。

    老孙抓过他的手摸了一把脉,从怀里掏出一颗药丸子,让柴令武吞下去,不要喝水,硬吞下去就好,治疗拉肚子这样的病,有奇效。

    路过金阁寺的时候,看到焦黑的残垣断壁,孙思邈长叹一口气,却没有停留,那些和尚们看他的目光是那样的仇恨,这让老孙心头顿时沉重了许多。

    一路走来,被烧毁的可不光有寺庙,还有许多的道观,那些无处可去的道士见到孙思邈都是嚎啕大哭,指着寺庙的方向控诉和尚们是如何的凶残,请求孙神仙救救道观,救救日益颓废的道门。

    面对他们孙思邈还是一言不发,问云烨要了最好的伤药替他们包扎,自己还去大门清洗被砸坏的牌匾,在纨绔们的帮助下把神像一一复位,自己一个人在大殿里打坐了两个时辰,外表没有变化,只是精神委顿了好多,经常性的一整天都一言不发,云烨给他端来的米粥,也只喝小半碗,没有食欲,神仙也有无穷无尽的烦恼。

第三十三节到处都是断肠人(三节求票)

    云烨以为所有的争斗只会出现在长安,谁能料到整个长安风平浪静,不要说杀人,和尚道士们连吵嘴这种事都没有,和尚还是在继续自己的水陆道场,道士们则忙着给百姓家里送平安符,好些白发飘飘的道士拎着拂尘,下到各个坊市给看不起病的人免费看病,并且连药都大度的赠送。

    孙思邈坚持要回自己的小道观,短时间不准备回玉山,看着他孤独的走进道观,云烨心情沉重的命令刘进宝带着护卫守在道观外面,只要有丝毫的风吹草动就必须禀告,自己会马上带着大队人马赶到。

    云烨才做好安排,一队右威卫的骑兵就飞驰过来,为首的校尉黑着脸赶走了所有的人,当云烨亮出腰牌,告诉他自己是一位侯爷的时候,那个军官也没有给一点面子,左武卫和右威卫从来都是冤家对头,用不着给谁面子。

    李二安排的很好,不要说只派来一队百人的将士,就是只有一个府兵给孙思邈看门,和尚们也不敢打上门来。

    李二的大礼仪还在继续,听说要八十一天才算是圆满,决定走一趟左武卫,准备探听些消息,长安安静的太诡异。进了军营,发现了很多陌生的将领,原来的老熟人不是被调到别的卫所,就是转成了文官,老赖抱着自己的东西站在营帐门口,苦笑着和云烨打招呼:“侯爷,您怎么来了,程帅进了柱国衔,今后不再管理营中琐事,只有出任一路总管,才能重新带兵,现在的管营是杜大将军,你要找大将军?”

    “老赖,你搬着东西去哪,我记得你除了打仗好像就不会别的,这是要离开军营去哪?‘一句话把这个挨了三刀都面不改色,依然大呼战斗的硬汉子问得眼圈泛红。

    “侯爷,您知道末将是个什么料,你要末将带兵冲杀,刀山火海末将都敢闯,可是现在,杜大将军要考校兵法,末将虽然识得几个字,那里是那些后来的娃娃们的对手,两军交战,统帅当然要文武兼资,可我这样的游击将军不就是遵照大将军的命令照顾好弟兄们奋力拼杀用的吗?为何要问我粮草军资的事情,为何要我知道一个月的某一天月亮在那?末将手下一千五百人,冲杀起来锋矢阵最佳,防守起来五花阵就好,这是在战场上检验过的,是最好的,为什么末将要知道偃月阵?末将就问了两句,立马被开革出营,侯爷,您帮末将去求求情,放过俺这回,俺再也不敢了。“看着扑倒在脚下委屈的嚎啕大哭的汉子,云烨心里很不是滋味,李二这是在给自己的军队更新换代,先把老帅们捧得高高的,再派人接收营盘,没了老帅们撑腰,像老赖他们这样的小虾米,还不是任人摆布?

    李二真的以为有了炸药就能百战百胜?不再需要这些勇猛之士了?不见得吧,现在的炸药还处在最原始的状态,说句不好听的话,威慑力远远不够,刚开始或许能给敌人一个惊喜,但是随着时间的推进,战事的频繁,炸药的性质迟早会被敌人摸清楚,那时候你少了勇猛的悍将,怎么应对那些了解炸药,知道炸药的敌人?

    别人不清楚,云烨会不知道?在枪这种东西发明之前,弓箭长矛依然是主力兵种,少不了的,至于枪炮,现在的大唐,铜用来造铜钱都不够,哪有余力造大炮,再一个,大炮这东西需要的技术太多,云烨自认没这个本事凭现在的原始手段就造出枪炮。

    自己炼的地条钢,打几把刀子还凑活,要是浇筑大炮,一百们有一门成功就算是李家祖先显灵了,最可怕的是造出来之后,你还不知道哪一门是好的,哪一门是坏的,浇筑过程中产生的气泡,裂纹都在铸件里面,在没有探测仪的时代,只能靠猜的。

    等老赖哭的差不多了,就对他说:“哭什么,左武卫什么时候出了你这样的孬蛋,这里待不住,咱们换地方就是,老杜不要你,那是他没眼光,都是当兵吃粮,那就到我这里来吧,我去和老杜说说,收回你的开革令,换成调令,去岭南水师大营报道,正好,侯爷我准备成立陆战队,你去陆战队里当继续当游击,老人里还有谁待不住,都叫过来。“老赖几乎高兴地要跳起来,岭南水师说是地方守备的军队,可是大营居然在长安,每年只需要走两趟岭南,押运物资回来就好,听说现在一个个都肥的流油,侯爷把海边猪都不吃的海带都卖出天价,现在长安人吃海带都成习惯了,不愁没有粮秣发放。

    手里的东西往旁边一扔,就窜回军营,不一会就带了七八个老人走了过来,见了云烨齐刷刷的单膝跪地,称呼大帅,军营里对于一应主将都叫大帅。

    有了大帅撑腰,自然胆气壮了许多,刚才还垂头丧气的老赖,这时候立马就恢复了平日里的豪迈气质,说话声音也大了许多。

    一个穿着铠甲的年轻军官走过来大声的斥骂老赖:‘你这黑贼,已经被大帅开革,还不滚出营地,等着砍头哪?“又抬手指着骑在马上的云烨刚要大骂,就被云烨一马鞭抽在脸上,到底是军营的汉子,挨了一鞭子,也不畏惧,吐了一口血唾沫,看样子准备说比刚才还要难听的话,并且把刀都要拔出来了。

    他居然指着脸对云烨说:“小子,有种的给爷爷再来一鞭子,一鞭子爷爷挨得不过瘾。”

    听他这么说,云烨自然不会客气,这几年玩马鞭子也玩出一些道道来,两尺长的马鞭子带着哨音就抽在了这家伙的脸上,第一鞭子是在抽嘴,第二鞭子结结实实的抽在眉心,等他松开捂着脸的手,那张脸已经见不得人了。

    云烨低头对那个军官说:“我又抽了一鞭子,你觉得我是不是应该再来一下?年轻校尉就像被激怒的狮子,跳起来就要找云烨拼命,拳头还没到云烨跟前,一个腰牌就垂在他的眼前,上面写着左武卫行军长史背面的桃心圈圈里写着一个醒目的云字。

    刚才不知道他还可以装傻,现在知道了,再敢冒犯云烨,就立马会被云烨身后的老赖他们给剁成肉泥,冒犯长官这一条军律,就足以让他死无葬身之地。

    还没等云烨说话,一个四十余岁,留着三绺长须的白面男子就笑着走了过来,大声的和云烨打招呼:“哎呀呀,云侯,那阵风把您给吹过来了,一向听说您在水军得意,没想到您还是左武卫的长史,杜预失礼了,主要是的腰牌太多,哥哥没记清楚啊,莫怪,莫怪。““老杜,你是知道的,我这个长史就是挂个牌牌,欺负一下小兵用的,你们不用管我,我今天来呢,就是为了这几个不争气的属下来的,听说他们连大将军的基本考核都过不了,丢人啊,准备带回水师去再重新调教,调教,老杜,这个面子你可得给兄弟我啊。“杜预是杜如晦的侄子,这次被安排进左武卫的官职就是行军长史,但是李二好像忘了,这个职位虽然从云烨的身上卸下来了,牌牌却没有收回来,他见云烨的时候,十次里面有八次是在发怒,还有两次一定是乐不可支,所以他忘记了,云烨也假装忘记了,有了这个牌牌,宵禁之后可以在大街上瞎溜达也没人过问,有了这个牌牌,可以随便欺负人而不必担负后果,就像现在一样。

    杜预嘿嘿一笑说:“云侯不忘旧情,实在是让兄弟敬佩,只不过这几个人都有一点小问题,担心会给云侯惹来麻烦。““什么小问题,有麻烦也是杜相的麻烦,当年工部的事情,杜相一句话,就让小弟差点成为穷光蛋,就不知杜兄现在是不是也要说同样的话。“云烨不必给杜预颜面,上次如果不是杜如晦多嘴,自己根本就用不着盖什么皇宫,现在好了,一座万民殿,彻底成了万民宫殿群,工程量暴涨了一倍还多,到现在都没有完工,云家的好些工匠都被圈在那里回不了家。让云烨很不满意。

    杜预知道自己惹不起云烨,真正激怒了云烨的人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的,他叔叔杜如晦,也差点脱层皮,如今,云烨的爵位已经与国同休,算得上是天子面前的第一宠臣,得罪了没好处,这几个人的能力他很清楚,原来准备放在手里拿捏一番,再为自己所用,谁知道偏偏被云烨捡了便宜。

    从云烨手里拿过那面行军长史的牌子,揣进自己的怀里,叹息一声就命军中文书去给老赖几人开具了调令,五品一下的小武官,还用不着皇帝点头。

    云烨自己也写了任命文书,命刘进宝带着他们去渭河边上报道,自己死气沉沉的往家里赶,大环境下的小人物命运,从来就不曾掌握在自己手里。

    老赖他们如此,孙思邈如此,李承乾大概也是如此,恍惚间,云烨有些怀念自己那个充满了怨愤的时代,至少,可以说,不像现在,所有的事情都必须憋在心里,给谁都不能解释,给谁也不能说。

第三十四节饿鬼上门

    长安城阴云低徊,路上的行人脚步匆匆,青衣小帽的仆役说话的声音都小了三分,李二的龙威笼罩在这座巨大的城市里,让所有人都不得开心颜。

    最底层的百姓反而是最平静的,虽然也有一点紧张,但是绝对没有高门大户们的那种大难临头的感觉。在长安这座城市里,见识过太多的权力更迭,兴衰荣辱,如果第二天起来,发现皇帝换人了,他们都不会有太多的惊讶,他们对于工钱的变化,要比对朝堂的变化关心的多。

    云烨懒洋洋的躺在房间里,辛月,那日暮卖力的在他身上揉按,一个多月的野外生涯,让他白皙的肩背多出来几分肌肉的轮廓,对于云烨发出的怪叫,两个女人无动于衷,不管怎么样,只要这个男人回来就好。

    把手放在辛月丰满的屁股上捏了一把,被人家在手上抽了一下,小动作被那日暮看到了,就觉得丈夫很可怜,抓过丈夫的手,放在自己的屁股上,还冲着辛月嘻嘻的笑……秦岭里发生的事情瞒不住人,金阁寺死了三十七位僧人,云台观死了十四位道士。官府给出的答案是正在追查凶手。

    不过听说刑部最为老辣的办案高手都被远远地派到延州调查猛虎食人案。那么调查出家人死亡的任务就被分派给了新晋的捕头,听说也是一个猛人,名字叫贺天殇,据说生有一对阴阳眼,左眼看阳,右眼看阴,无数奸恶之徒被他送进了法场。

    一个不小心采错了花的采花贼,被他狂追了三千里,最后在河东之地被他擒获,只是送回长安的时候,这个采花贼已经没有人样子了,五肢去其三,眼耳鼻,只剩下几个洞,他还大度的替采花贼求情,请求官府免了采花贼的死刑,改为坐牢,而且遇赦不赦。

    每年到了那个小女孩的忌日,贺天殇都要用铁链子牵着赤身**的采花贼去给小女孩上坟,每回都要招摇过市,已经持续了三年,这样做的结果就是长安市上的采花贼绝迹了。

    如今这位铁血捕头就站在云家的门廊下,递了帖子求见云侯,管家认为太丢人,那有侯爷见捕快的,随手就把帖子搁在门房,让他等着,自己到隔壁的院子找账房先生喝酒下棋去了。

    贺天殇知道自己会遭遇怎样的待遇,所以并不着急,标枪一样的站在云家门前,等候云侯的传见,从早上一直到日落,云府的侧门都没有开,只有后门里进进出出的仆役丫鬟,所有人权当他不存在,有些仆役经过他身边的时候还鄙夷的瞄一眼,觉得这人很讨厌。

    净街鼓响起来的时候,贺天殇朝着大门拱拱手,就转身离去,躲在大门后面从门缝里看他的仆役们嘿嘿的笑着,嘲弄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吏。

    住在长安很讨厌,开市的鼓声不管你愿意不愿意,总是往你耳朵里钻,云烨痛苦地睁开眼睛,从腰上扒拉下来一条腿,有从脖子上去掉一只胳膊,那日暮睡觉总是不老实,辛月光光的躺在最里面,可怜得很,没被子盖,只能蜷缩成一团,这个世界上论到抢被子,那日暮绝对是第一高手,自己的被子在床底下,辛月的被子在身子底下,现在云烨的被子也有一大半在她的身上。

    云烨挠挠头,记得昨晚最后睡觉的时候辛月在中间的,为什么中间就成了那日暮的地方?辛月贴着墙,那日暮的一只脚还蹬在辛月的背上,自己半个身子在床外面,翻个身就会掉下去。

    赶紧把那日暮的那条腿收回来,再把被子给辛月盖上,要是等辛月醒来,那日暮就别想有好日子过。

    盖被子的动静大了一些,辛月打个哈欠也醒了,睁开眼睛看到云烨在给她盖被子,笑着说了声“夫君。”

    “日头还早,再睡一会,昨晚太累了,我去告诉厨房让他们给你熬些粥喝。”云烨摸着辛月的头发安慰她,辛月缩着脖子吃吃的笑,大概也想起了昨夜的荒唐,有些害羞。

    用柳树枝子捅完牙,再嚼了一片橙皮香嘴,洗干净了脸,这才精神抖擞的准备迎接新的一天,适当的锻炼还是很有好处的,昨夜荒唐到了三更天,今日依然龙精虎猛的,很不错。

    撵走了送饭的丫鬟,自己端着木盘,准备一家三口来一个浪漫的床上早餐。进了门,就知道自己想要浪漫一把纯粹就是奢望,辛月正骑在那日暮的腰上,拿巴掌抽那日暮的屁股,那日暮咬着牙不叫唤,辛月的手很重,屁股上都有手印子了。

    “好了,好了,不就是抢你被子吗,至于总是欺负她。”云烨头疼的把盘子放在桌子上,把辛月从那日暮的身上抱下来,从地上捡起她那件绿色的胸围子递给她。那日暮则一脸委屈的要云烨给她穿衣服。

    看着云烨帮那日暮穿衣服,辛月咬着牙说:“你就好好的贯,现在越发的没规矩了,昨晚赖在床上不走,还把我蹬了一夜,要不是她又抢被子,又蹬我,我还不知道,以为腰疼是受了风寒,你还一大早的给我盖被子替她遮掩,哼,总有一天她会爬到你头上睡。”

    “我婆娘趴在我头上睡又怎么了,只要我不喊脖子疼,有什么关系有本事你也来。”

    见云烨训斥辛月,那日暮就喜欢,把头靠在云烨怀里娇气,还冲着辛月伸出长腿摆弄脚趾头,这下子完了,辛月拽过长腿,在那日暮的屁股上狠狠地掐了几下。

    穿个衣服就穿了半个时辰,明明每回都是那日暮吃亏,她偏偏还要撩拨辛月,被打了还乐此不疲,弄不明白女人心思,只是早饭全凉了。

    辛月招呼丫鬟重新拿热的饭菜来,云烨从不吃热过的饭菜,夫妻多年早就清楚。现在云家大少爷的名头早就是云宝宝的了,两岁的孩子刚学会走路,一到大厅里,傻乎乎的给爹娘行礼,看他手抱在胸前,撅屁股的样子,让云烨心疼的不得了,抱在怀里,拿了一个肉包子就要喂儿子,辛月恼火的推开丈夫的手说:“孩子还小,吃不了那些东西。”

    “胡说八道,我两岁的时候,我师父就拿肉骨头喂我,虽然没有肉,啃骨头就是为了练牙,谁家孩子两岁了还吃奶,今后不许。”

    话一说出来,跟了云宝宝两年的乳娘立刻就眼泪哗哗的,其实云烨到现在都没搞清楚,这个时候的女人,为什么会有两三年之久的哺乳期,当年自己的孩子不过吃了一年的奶水。两岁的时候,青菜,米饭,大鱼大肉的就开始招呼了,云宝宝现在还吃奶,要多怪异,有多怪异。

    出于对奶妈的尊敬,云烨就说:“韩家的,你不用伤心,孩子只是不吃奶水罢了,夫人喂了这孩子快一年,你也喂了一年,夫人是他的母亲,是该的,但是你的恩情云家不会忘,只要你喜欢,就一直照看这孩子长大吧,但是奶水就不必喂了,云家的孩子今后喂奶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半,长了牙,就该吃饭。”

    由于云烨是在大厅里说的,辛月,那日暮即使再不愿意,也只能点头答应,并且以后会严格遵照执行,这就是家主权利的威严性所决定的。

    云宝宝估计也不喜欢吃奶了,那东西什么味道都没有,那里有大肉包子吃起来过瘾,虽然只是一个包子皮,还是吃的津津有味,并且在不停的窥伺他老子碗里的小米粥。

    丫头还小,云烨抱了一会,就换了两身衣服,虽然云烨不在意,但是辛月绝对不会允许带着尿骚味的侯爷出现在长安大街上。

    吃完饭,云烨在院子里看书,书院送来了元章先生的《文字考据》一书,这本书的目的在于要推翻仓颉造字的传说,他认为现在的文字都是从生活中得来的,或许仓颉进行加工整理,但是文字的出现绝对要早于他的时代。

    他在拿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隶书到现在的各种字体做了比较研究,把同样的字逐一列出,就看到了一条明显的发展脉络,的确了不起。是一本好书。

    书院现在总有新书出现,赵延陵拿了一笔钱,雇了很多人,在不同的地点,同样的时间观察星象,他发现岭南看到的星象就和北海看到的星象不同,所以也就很烧包的给自己也印了一本《天像论》,这是一本除了他,谁都看不懂的书,云烨也不懂,赵延陵说那个当初和自己辩论《甘石星经》的卢寿卢子安或许能看懂,只可惜那样一个高人,被云烨给活活气的吐血而亡,可惜了,世间又少了一个知音。

    合上书卷,拿着书卷子敲敲脑袋,看着桌子上高高的一摞子图书,心中满是得意,都是书院最近的成果,云烨要求书院的作品不要求把语言精练到极致,用不着省印书的人工,和显摆自己的学问,先把事情交代清楚才是最重要的,绝对不允许出现“积木,连车,纺车成。”这种白痴一样的介绍,谁他娘的可以从这七个字里知道纺车是怎么制造的。

    书院现在连公告都是印出来的,再用这样的语言,就是在侮辱人了,李纲先生,元章先生也是大为赞成,认为写书就是给人看的,想把自己知道的学识传播开来,你写的云山雾罩的,谁能弄明白,写的越是直白,受众就越多,知识传播开来不好么?

第三十五节弱小的屠龙手(求票)

    管家已经探了好机会脑袋,也不知有什么事,不过看样子不会是什么大事,不是大事就不该管,这个家是辛月和那日暮的,她们喜欢管这些小事情,自己总是早出晚归的,家里的事情不了解,万一管错了,会伤了辛月的威仪,所以不管为妙。

    这是一封书信,李靖的,他在信里说自己的《六军镜》已经完成,问云烨有没有胆子给印出来卖的满世界都是?为了支援云烨,他决定只要一文钱的稿费。

    太好了,这个必须赞成,书院就是教书,印书的,《孙子》《孟德书》《六韬》《吴子》《尉缭子》都已经做到了书院学生人手一本了,上回李二来书院还从书院图书馆借走了十几本,相对于书,他更喜欢自己那本编号零零零零一的借书证,还非常无耻的把第二号借书证给了长孙。

    他连《史记》这种大路书都借,虽然说这些书都是经过玉山,元章,金竹先生编校过,特意分了段落,你也不能一借就是三个月不还,这不行,口子一开,到时候王公贵族每个人都这么干,图书馆的书还有的剩么?

    反正今天闲着没事,去皇宫里催一催书,读书人偷书不算偷的恶习,不能给他们养,现在那个贵族来到书院要是不顺路借走几本书,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到过玉山,天杀的尉迟老傻,《**心经》不是黄色读物,你一个只能勉强看懂书信的家伙看得懂那些深奥险蜮的文字?许敬宗已经抱怨好多回了,说图书馆的藏书在迅速减少,只见借出,不见送还,好些不要脸的把书放在自己的书架上冒充自己的藏书,他见了不止一两次了。

    今天是大朝会,现在一定没有下朝,自己到太极宫去催书,一定很有效果,文人做起贼来,尤为可恶。

    想到这里,云烨吩咐备马,穿好官服就要去皇宫,路不远,走两条街就到了,兴化坊就是占着这个便宜才卖的如此贵。

    辛月打扮的花蝴蝶一样的跑过来,她一般不这么打扮,一打扮就是要去和那些贵妇们去看马球,云烨看了两回,就对这种运动嗤之以鼻,缓慢的节奏,不大的场地里马就跑不起来,撞在一起也没有足球运动撞在一起好看,书院的足球现在正在向野蛮化发展,不少牛高马大的壮汉颇受球场边上的无聊女士们的欢迎。

    “夫君,今日校场上有马球,您不是也没事吗,陪妾身去看球赛如何,今日是韩王和寿王家的比赛,据说赌注是一只华龙簪,上面的宝石就有核桃大,最是华贵不过,陪妾身去看看吧,您还没有陪我们看过马球呢。”

    看着辛月的的小妇人摸样,云烨那里还记得自己要去催书这件事,马球,今天就去看马球,瞅见那日暮偷偷的往过看,两忙改口:“去,当然去,全家都去。”

    那日暮把女儿塞给奶妈就快快的赶过来,还是素面朝天站在云烨边上,辛月的脸色顿时就变黑了,那日暮仗着自己好看,这是在故意气她。

    气归气,球赛还是要看,不许那日暮和自己并排走路,必须垂着头走在后面,妾么,就该有点妾的自觉。

    骄傲的那日暮从来都不知道低头这回事,把头昂的高高的,那气度跟女王差不多,辛月总是要摁她的脑袋,看得云烨头疼,从怀里掏出一包奶糖递给那日暮,这招管用,那日暮立刻就低着头吃自己的奶糖,再也不抬头了,因为她只要一吃好东西就会流口水,这草原上养成的习惯总也改不掉。

    马车才出门就听见一个清朗的声音传过来:“刑部微末小吏贺天殇见过侯爷,下官有罪案要请侯爷验证,请侯爷拨亢一见。”

    云烨听到这话,掀帘子从马车上下来,很恼火,谁喜欢见刑部的那些恶鬼,现在居然在街口就大声嚷嚷,懂不懂规矩,就算是刑部尚书李绩,为了公事也需要依例拜见,云家不是一个排不进官品的小官能进的。

    面前站着一个青衣小吏,衣袍都很旧了,鞋子上甚至于还有补丁,腰间挂着一柄横刀,从明亮的黄铜刀锷上能看得出来这把刀用了已经很久了,说不定是祖传的,人虽然低头施礼,但是腰板挺得笔直,见云烨下了马车继续说:“云侯,下官失礼,但是事关五十一条人命,还请侯爷恕罪,等罪案查清,下官一定前来认罚。”

    腰硬的人一般胆子也硬,别的捕头到了云家估计连头都不敢抬,但是这个人居然敢当街叫住一个侯爵,要求他配合自己查案子,云烨对着个人忽然有了兴趣,看他的装扮家境一定不好,难道说这个人想借自己来成全名声?

    “既然你已经叫住了,本侯也出来了,有什么就问,我赶着去看马球,至于惩罚之类的,我会问李尚书。”

    贺天殇脸上有一丝黯然,但是依然抬起头问云烨:“敢问侯爷,您九月三十日身在何方?身边还有谁,在那里干什么?请侯爷回答。”

    “哦,九月三十啊,当时我在秦岭,带着好些人打猎,都是勇猛之士,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如果没有,那我就去看马球了。”

    云烨抱着胳膊看着面前的捕快,想看看他到底有什么法子从自己嘴里问出那夜发生的事情,别人遇到这种案子躲都来不及,只有他接了,不知道是被同僚害了,还是自己接的。

    “侯爷有所不知,就在当夜,秦岭金阁寺,云台观各有极重的死伤,两家主事之人都是一问三不知,不知道侯爷有没有看见当晚发生了什么事,据小的调查,您当晚就夜宿在离他们两家不远的地方。”

    “人家主事之人都不在乎发生了什么事,你一个小小的捕快为何要追根问底?如果你没地方推了,本侯给你出个主意,你看啊,本侯当晚就在案发地,而且身边有很多彪悍之辈,你干脆告诉上官,我因为讨厌秃驴和杂毛,就带着人把他们干掉了,你看这样汇报如何?”

    听到云烨在调侃自己,贺天殇咬着牙说:“侯爷,下官的官位再小,也是官,大唐律法规定下官有辨恶查奸之职,莫非侯爷就是如此看待官家不成,您可以看不起我,但是下官以大唐律法的名义再请您回答一遍。”

    这种人能一直当捕快实在是不容易,长安的捕头虽然官小位卑,油水却不会少,所谓龙游天,蛇游地,各有各的道,别的捕头哪一个不是家境殷实,有些极品甚至富的流油,这家伙居然穿着带补丁的鞋子,也算是奇葩了。

    “你说的没错,那本侯就告诉你,我那晚在睡觉,什么都没听见,也什么都没看见,一觉睡到大天亮,睡得很舒服,早晨起来煮了一碗粥,味道不错,散了一泡尿,在松林里拉了一泡屎,心情大好。”

    辛月,那日暮的轻笑从马车里传了出来,贺天殇的脸红了变白,白了变红,最后只能颓然长叹一声,对云烨躬身一礼说:“侯爷,既然不愿意说,下官这就告退,原以为侯爷为了一个娼妓一怒掀翻豪门,现在面对五十一条人命为何熟视无睹?难道说真的是闻名不如见面?只可惜五十一条人命就将冤沉海底,再无昭昭之日。“云烨看着他转身离去,笑一下就上了马车,马车往前行驶,很快就追上了那个捕快,云烨从窗子里探出头说:“你算是一个不错的捕快,但是这件案子你就随便结吧,五十一个人没有一个是被冤枉的,在我看来死了就死了,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相信我没人会去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有这个时间,去看看谁家的牛丢了,都比你清查这个案子强。““侯爷谬矣,人命就是人命,没了就要查,至少要知道到底是谁要为这桩血案负责,您既然说透了,小的也告诉侯爷,这件事我会一直追查下去,小民虽然卑微,命不值钱,但是绝对不能任人玩弄于股掌之上,您告诉我的已经够多了,至少小的已经知道调查的方向,多谢侯爷。“贺天殇迈开两条腿很快的就消失在人群里,平凡的几乎认不出来,只是他的腰比别人似乎挺得更直些。

    云烨不由自主的也把自己的腰拔了拔,昨夜的荒唐对腰部还是有点影响,然后就趴在马车里让辛月给自己再按按。

    有意思,现在有人在追查李二,真是太有趣了,那个盘踞在皇宫里的恶龙,如今正鼻子里冒着火,卷着血红的舌头,在石头上一边磨爪子,一边看着天下间的那些忙忙碌碌的肥羊们,随时准备张开血盆大口,一口吞之。

    不知道贺天殇这个屠龙英雄是不是恶龙的对手,不过云烨按照以往的经验看,恶龙无疑会取得最后的胜利,肥羊最终会被他吞进肚子,当然在排泄出的龙粪里,贺天殇的家传宝刀或许还能留下来?

第三十六节飞来的福气

    都说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同样的道理,马球这种吐蕃人发明的游戏,现在也开始盛行于长安,听坐在身边的长孙冲说,现在的马球戏并不完整,吐蕃人的马球戏才真正的好看,陛下说马球戏可以锻炼马上的功夫,家里不组建一个不好,自己这些人书院出来的更喜欢足球,来马球场不过是凑个热闹。

    相信长孙冲的话才是傻子,李怀仁,程处默说喜欢足球自己绝对相信,长孙冲说喜欢,还是算了吧,一个刚上场就被尉迟大傻撞得鼻子流血,提着刀要杀人全家,结果又被尉迟大傻猛揍的人会喜欢足球?

    看着场子里来来往往的马匹,云烨总觉得没什么章法,就是仗着战马和人的配合熟练度欺负那些没自己熟练地生手,不过一个个穿上皮甲,倒也显得英姿飒爽,时不时的在女眷的看台边上呼啸而过,尽显武士风范,还引来一阵阵女人们的尖叫。

    “烨子,马球是咱们富贵人家专有的,你看看,青骢俊骑,翩翩男儿,手持半月杖,于冲锋陷阵中尽显男儿雄风,这场比赛不可多得啊。”

    “我看到那几个孤零零的吐蕃人在吐舌头,很是不肖一顾的样子,要不然长孙兄出手一趟,教训一下,让他们知道大唐马球不容侮辱?”

    长孙冲随着云烨手指的方向看了一下,就坐了下来,对云烨说:“我一介侯爵,和一个化外野人计较什么,他们懂得什么。”

    云烨拍拍长孙冲这个伪球迷的肩膀说:“马球就是人家家的,大唐学了个四不像,你们打得如此烂,还不允许人家吐唾沫?说实话,我也想吐。”说完就离开恼羞成怒的长孙冲去找自己老婆,辛月这个败家娘们,见了那些男人在对自己行礼,一激动就把头上的簪子拔下来扔下去了,不过,她拔的是那日暮的簪子。

    别人家的女人都这德行,抖着手胡乱往下扔首饰,还有扔手帕的,也不知是谁家的风骚娘们干的,估计回家后一顿打是逃不掉了。

    那日暮见了云烨就哭诉,说辛月把她最喜欢的一个簪子扔下去了,拽着云烨要辛月赔她两个,全要宝石的,不能拿金子的来糊弄她。

    云烨拉着那日暮的手安慰她:“没关系,我现在就去给你要回来,还没有一点王法了,自家掉个簪子都有人捡,等着。“说完就要去下到场子里去要簪子。

    辛月死命的拖住云烨不让他去,这要是下去了,明天云家就不用活人了,全长安都会知道云家是一个给了赏赐又要回来的无赖人家。

    “你下回要是再欺负那日暮,我就一定这么干,反正我是长安三害,我怕什么,最多喊我大唐三害又如何。“那日暮靠在云烨的肩头使劲的点头,你不能指望一个总是能捡到人家牛羊的女人有太多的是非观,草原上脸面不太值钱。

    这一招戳中了辛月的软肋,她是一个把脸面看得比命都重要的女人,按她的说法,自己就是在为这张面皮活着,云烨如果真的这么干了,她能臊的去跳井。

    坐着马车往回赶,不小心路过了珍宝阁,那日暮对于门脸上那三个金灿灿的大字很是看重,认为这里面一定有自己喜欢的簪子,现在趁着夫君在,好好的挑两个簪子,让辛月狠狠地出一次血。

    “不行,要簪子回家给你拿,珍宝阁的东西都是加了价的,一贯钱的东西这里卖十贯,出了名的黑心,咱家可不花这种冤枉钱,想要簪子姐姐回家给你从库房里拿,拿大宝石镶一个。“家里从岭南拿回来的宝石还有好些,辛月为了不让那日暮胡乱花钱胡许愿,看到那日暮比划的宝石大小,云烨笑的差点喘不上气来,不知道核桃大小的宝石怎么镶到簪子上去。

    马车才起步,云烨的眼睛不小心扫到了从天而降的两片白色的小东西上,喝止了马车,自己跳了下去,捡起地上的白色物事仔细看了就看,又拿手掰了一下,抬头看着珍宝阁楼上的小窗,下令云家的护卫进楼搜索。

    珍宝阁是皇后的产业,嚣张惯了,笑眯眯的掌柜看着一个贵族公子走进店铺,像是看到了亲爹,堆满了笑容迎了上来,不用说,又来了一只肥羊。

    但是看到后面涌进来的一大群护卫,脸就立刻拉了下来,进珍宝阁用不着护卫,这是皇家的买卖,没有什么贼人有胆子在这里生事,刚要把这些护卫赶出去,为首的公子哥却揪着他的脖领子问:“楼上住的什么人?““小的不管您是什么人,进了珍宝阁最好把招子放亮一些,这里容不得你嚣张。“掌柜的一点都不害怕,早瞧出来少年公子的身份不简单,可是你再不简单,也大不过皇家去,所以有持无恐的劝说云烨。

    珍宝阁的护卫才涌上来,就被刘进宝揍得哭爹喊妈,掌柜的不相信长安的贵族有谁会不知道珍宝阁是皇后开的,不在乎皇家的人只有一种,那就是响马。想到这里,裤裆都湿了。

    这些响马很奇怪,对于店铺里的财宝看都不看一眼,留下两个人把风,其余的全部窜到楼上,叮叮咣咣的砸门,似乎一间都没放过。

    “侯爷,小的找到了,往楼下扔东西的就是这个胡姬。“一个金发碧眼的胡姬被刘进宝从楼梯上拽着头发拖了下来。

    对于刘进宝的粗鲁,云烨早就没话说了,现在却顾不上那些礼貌问题,摊开自己的手露出那两片白色的小物事问胡姬:“这东西在哪?“胡姬吓得快要死了,见云烨发问,哆嗦着从袖子里摸出一个小袋子递了过去,云烨赶紧接过来,打开袋子倒出来一些,闻闻,还不错,没被炒熟。

    “这东西还有没有?“云烨把小袋子收回去之后又问。

    “没有了,就剩下这点了,是我从故乡带来的,吃的就剩下这些了。“这是一个高素质胡姬,会说大唐话,长得也不错,珍宝阁的掌柜艳福不浅。

    云烨从怀里掏出一个金锭递给胡姬对他说:“如果你知道谁有这东西,就让他卖给我,还是这个价,我是蓝田侯。“听到云烨是一位侯爷,掌柜的立马就不害怕了,伸手拦住往外走的云烨说:‘侯爷,您殴打了小店的护卫,就不给小店一个交代吗?“云烨抬手就是一记耳光,刚才楼上的那几个房间里,有好几个女人,最小的连十岁都没有,早就看这个混蛋不顺眼了,如果不是今天心情好,绝对会打折他的一条腿。

    “好好,打得好,我是奴才,等我主子问你的时候,千万不要尿裤子。”本来已经走到店门口的云烨听到这话,又转了回来,抬起脚在掌柜的裆部重重的跺了下去。

    在掌柜的惨叫声里,云烨回到马车上,在辛月,那日暮吃惊的目光下,小心翼翼的打开那个布袋子,里面全是白色的南瓜子,个个都很饱满,数了数,只剩下不到一百粒了,真是太可惜了,这是好东西啊,都说瓜菜半年粮,有了这东西,再配上土豆,云烨就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会有人吃观音土这么奇怪的事情。

    “夫君,珍宝阁是娘娘开的,您鲁莽了。”辛月担忧的对云烨说。那日暮也一副知错的样子,以为是自己要东西的缘故,才给夫君招来了大麻烦。

    “知道个屁啊,娘娘开的如何,就算是陛下开的,今天为了这东西,也要闯一闯,你知道这东西种一亩地能收多少这么大的瓜么?要知道,这瓜可是能当粮食吃的。”云烨笑这对辛月解释,早点安安她的心也好。

    “夫君,只要是新粮食您就不会有罪过,说不定您还有奖励。”辛月现在都不说升官的事情了,自己家的官职算是做到头了,不过啊,与国同休呢,官做的够长才长脸。

    “绝对是新粮食,而且产出和土豆有一拼啊,要不然你夫君我会发疯去招惹娘娘那头母暴龙?我躲他都来不及。“云烨说完,就在辛月那日暮的脸上亲了一下,搂着两个婆娘又说:”你们真是旺夫命啊,出来看场球都能捡个大功劳不服不行。“两婆娘顿时大喜,三个人在车厢里纠缠在一起,愉快的往家走。

    留下来十颗,剩下的南瓜种子被云烨小心的收到小木匣子里,派刘金宝快马加鞭的送到庄子上,让奶奶放在地窖里,等明年一开春就种下去。

    回到家还不到半天,长安街市上就有蓝田侯当街抢劫胡姬零食的说法,被有心人胡乱编译后,顿时变成无数个版本在街巷间传播。

    “蓝田侯也算是少年英雄,怎么有这毛病,早年间抢胡瓜,现在发展到抢零嘴,这样下去,可不行啊,我听说这就是一种病,富贵人家才有的,得治啊。““我听说他对胡姬倒没什么兴趣,珍宝阁的掌柜听说拼死抗拒才得脱虎口,但是胯下也遭受重击,也不知云侯看中哪个掌柜那点好了……听到这样的谣言,云烨笑呵呵的,不理会,但是有内侍传他就不能等闲视之,娘娘要给自己的学生治病,听说工具都准备好,内侍说,治起来会很凄惨。

第三十七节又被骗了

    讨厌的皇宫大门,非常的讨厌,上一次有太子陪着,还好,这次自己是被太监带着,简直就是在遭受猥亵,李二太把自己的性命当一回事了。

    才到两仪殿,那个猥琐的掌柜就幸灾乐祸的冲着云烨呲牙,一副你有本事再来揍我的臭模样,看他撇着腿走路,这是要出宫去啊,告了状就想跑?云烨很不满意,在擦身而过的时候,抬起腿,在掌柜的双腿间又是重重一脚,看他虾米一样的蜷缩着倒地,这才心满意足的往大殿里走去。

    “侯爷,孙元凯本来就是宦官,侯爷您干嘛要踢他的下体,害他夹不住尿?”随行的太监幽幽的问云烨。

    “他是宦官?”云烨瞪大了眼睛,一个宦官养那么多的女人做什么。

    “侯爷,您不知道?”太监发现云烨的表情不像是在作假,吃惊的反问。

    “我就是看他藏了好多女人,才揍他的,最小的还有十岁的小姑娘,以为是个老王八蛋,难道说我打错了人?”云烨嘴里这么说,但是脚底下一点没停,他不准备去道歉。

    “好我的侯爷啊,那里的女人都是官奴,都是罪官的家属,娘娘有时候心软,不愿意让他们被糟蹋,就放在珍宝阁做点活计,算是恩典。”太监平日里收了云烨不少好处,这时候见他还被蒙在鼓里,赶紧说清楚。

    “那怎么办,揍都揍了,难道要我拉下脸去道歉?”云烨转头问太监。

    “侯爷,您的道歉他还受不起,您还是多想想怎么给娘娘交代吧,为这事您挨一顿板子不值得。”太监的意思是让云烨赶紧向娘娘认错,给皇后认错不丢人。

    只要是好意,云烨一般都会感谢,告诉太监,自己会给南山的庄园划过去十亩地,算是他将来的产业,这和太监不用说就是那伙卑贱者里的一员。太监闭上嘴,悄悄施了一礼,就随着云烨进了两仪殿。

    这里是长孙秋天住的地方,装修的还是那么没格调,到处摆满了菊花,黄不拉几的,长孙还给云家送了一车,辛月说这是富贵色,一般人家可没有。

    长孙宫里的宫女都不漂亮,根本没有后世那部电影里演的那样,如果到处都是露着**的美艳宫女那还了得。

    每回见长孙,她都是一副娴淑的模样,不过很快就会变身成为暴龙,云烨早就习惯了,都是一个套路,先是敲打,然后是讲理,最后是施恩,没什么新鲜玩意。

    “云烨,好胆子,居然欺负到本宫的头上,这些年是不是本宫对你太好了,让你变得较横跋扈,没了敬畏之心?今日本宫就让你知道什么是皇家的威仪。”

    这会长孙连装娴婌都免了,直接以暴龙的姿态面对云烨,不过她这一招对付云烨这样的老油条来说,实在是没有什么威慑力。

    不过皇后发火,你总要表示一下敬畏之心的,如果谁要是连这个桥段都取消了,那他一定是世界上最蠢得蠢人,打死都是轻的。

    “娘娘恕罪,微臣一向对娘娘敬重有加,那里敢有半点的不敬之心,只是事关重大,不得不用雷霆手段迅速达到目的,否则我大唐就要与一桩天大的好事擦肩而过,如今微臣想起来后背都生凉意。”

    长孙愣住了,自己的店铺里有祥瑞,自己为什么不知道,想要说云烨胡说八道,可是无数的事实证明,云烨的信用一向坚挺,说有祥瑞,那就一定有祥瑞,绝对不会把一头沾着金箔的肥猪当麒麟给自己送过来。

    李二手里拿着一卷书,从屏风后面转出来,云烨看得仔细,书上面有书院的藏书印,假不了,算了,今天一趟把事情办完,皇宫能少来就少来。

    “小子,把祥瑞拿出来给朕看看,到底是什么祥瑞能让你如此的失态,从一个胡姬手里抢东西,拿出来吧,朕不吃惊,在你身上发生什么事情,朕都不会太吃惊。”

    云烨从小袋子掏出五颗南瓜子放在案子上,李二和长孙看得很仔细,他们一致确定这东西是种子,想到云烨手里的土豆和玉米,李二的脸色变得肃穆起来,问云烨:“朕也算是种粮的行家里手,为何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种子,从外形看有些像瓜类的种子,小子,如果是寒瓜,就算了,那东西太伤地力,只能作为水果食用,得不偿失。”

    从这两句话里云烨惊奇的发现,李二真的通农事,能从种子的外型上就能判断出粮食的种类,很不易,他简直就是皇帝里面的农学家。

    “陛下说的极为有理,这的确是一种瓜,微臣把这东西的名字叫金瓜,或者南瓜,亩产惊人,与土豆不相上下,甚至犹有过之而无不及,这种瓜也是亦菜亦粮,没有其他粮食,吃南瓜也不会被饿死,最难的是这东西极耐储存,地窖里放一年都会安然无恙,陛下如果对外地用兵,少不了这东西。”

    李二点点头,把长孙案头的一个锦盒里的宝石全部倒了出来,还吹了一口气,吹吹那里面并不存在的灰尘,把五颗种子放了进去,快要盖上盒子的时候,又停了,把手伸向云烨,对他说:“剩下的都给朕,全掏出来,你是一贯的偷奸耍滑,以为朕不知道?”

    云烨只好苦着脸把另外五颗种子连着袋子一起送了过去,李二拿过来,抖抖袋子,惋惜的叹口气,把种子都放进盒子里交给长孙。

    好像有点恼怒,回头就对长孙说:“这个孙元凯有眼无珠,祥瑞就在眼皮子底下居然置若罔闻,实在是该死,好好地东西都被当零食吃了这么久,害的好东西如今就剩下这几颗,罪不可恕,你下了他的职权,派去做杂役吧。”

    看到长孙一副不忍心的模样,云烨赶紧说:“陛下息怒,这事还真的怪不到孙元凯,谁能想到祥瑞就在眼皮子底下,如果不是微臣还有几分见识,说不定也会与南瓜失之交臂,您让一个宦官去辨别庄稼难为他了,再说微臣已经揍了他两顿了,您就饶了他吧。”

    李二斜着眼睛看了云烨一眼说:“你总是做好人,也好,心存善念,总比心存恶念要好,你来说说,朕当年在收到菠菜种子的时候,就大谕天下,说只要有新的作物种子,朕一定不会吝于奖赏,为何只有你送来了三样?既然有三样,那就一定会有三十样,三百样,已经四五年过去了,为何其他人杳无音讯,有你在前面做样子,这可是天下间获得爵位最轻松可行的法子,为何无人领赏?”

    李二的想法特别的讨厌,或许大人物都是这个样子,有土豆和玉米简直就是你李家祖坟冒了青烟,才把我从后世给拽来,要不然,想吃土豆玉米,一千年以后吧,还三百种,不是所有的作物都适合在大唐生长的,引进的太多了,也会有麻烦,就像鲤鱼肆虐美国一样,会出大麻烦的,没一点生物常识,自己捡的都是在这片大陆上被证实安全有效的东西,谁敢把什么东西都运过来。

    “不是有一句老话吗,人离乡贱,这作物也是一样,都有一个适应期,不是所有的作物都适合在我大唐播种,这个世界上虫吃草,鸟除虫,然后鸟再被其他东西吃掉,最后所有的活物都回归于大地,青草在它们的尸骨上长出来,这是一个循环,如果破坏了其中一个一环,就会酿成大灾难,没了鸟,虫子就会泛滥,庄稼就会被吃光,前几年的那场蝗灾就是关中土地被耕作过甚造成的灾难。“李二点点头,对云烨说:“看来欲速则不达啊,朕总是喜欢毕其功于一役,忘记了事物总有自己的规律,我李氏祖先就说过,道法自然,我这个做后辈的居然急功近利,是有些急躁了,小子,你今天的话朕听进去了,不该急躁的,匆匆忙忙的总不是一个做事的法子。“不知道李二又联想到了什么,好像很黯然的样子,转回屏风后面再没动静。

    长孙笑着那指头点点云烨,意思是她很满意,然后指指殿门,意思就是他可以滚蛋了。

    了解,李二又需要皇后的安慰,就是不知道会怎么安慰,怎么做了皇帝还是一副小孩子脾性?老子自己做了什么错事,也从来没有找辛月要安慰。大人物有时候总是需要装出一副脆弱的样子,想想也是,所谓柔不可守,刚不可久,男人软弱一下总会多哄骗一些关爱的。

    回家就装可怜,看看辛月是怎么安慰自己的,然后再以此推断一下长孙是怎么安慰李二的,就这么定了。

    出了宫门才想起来自己被李二骗了,南瓜种子就这样没了,书也没要回来,自己的想要办的事情没一件办成的,该死的李二,故意装出一副受伤的模样,把自己该得的赏赐给吞掉了,发现了南瓜,这是大功劳啊,没爵位你给些钱也好。

    越想怒火就越大,那个珍宝阁的掌柜嚎哭着抱着云烨的腿说着做牛做马的感谢话,怒火烧昏头脑的云烨,抬起腿,就在这家伙两腿之间来了一脚,在他的惨嚎声里,终于感觉好了一点。

第三十八节谁是猎物

    帝王一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云烨发怒,没有半点作用,家里的人该干什么就干什么,除了辛月把丈夫抱在怀里捋捋头发,然后说一句,心疼的很,就跑出去给润娘准备嫁妆,再有三天就是秦家老二过来迎亲的日子。

    全家又从长安回到了玉山,李二剩下的大典继续进行,派快马把他的表章送去东海,祈求风调雨水,派快马把表章送去泰山焚化,祈求统继延绵,派快马把表章送去北邙焚化,希望和阎王达成和解,不要弄走他太多的子民。最后派快马带着诏书安抚四夷,表示自己现在不想再起刀兵,想要专心的发展国内的经济,当然,辽东之地又派去了两万兵马,用的借口就是商路不靖,四民不安,至于为什么会一直跑到高丽边城,原因就是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大将自作主张而已。

    高丽的使节疯了一样在长安拜见各位大佬,想邀请大佬们一起去曲江看看高丽歌舞,珍宝美女送了无数,那些大佬对于礼物来者不绝,笑呵呵的答应去看歌舞,并一再的对高丽使节说带兵的大将张士贵就是一个蠢货,地图都不认识,会下令命他回转的。倒是听说高丽王高建武在修筑长城,却不知这是何意?

    高丽使节回答说:“是为了防备北方的蛮族。”众位大佬大笑而还,至此,兵发高丽的事情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

    云烨躲在玉山,但是源源不断的消息却不停地传到耳朵里,秦岭里和尚和道士的争斗越发的激烈了,直到有一天,蒔莳哭着问师父要最好的伤药的时候,云烨才发现,住在自己家庙里的几个和尚都已经是伤痕累累了。

    叹息一声,拿了医疗包来到家庙,水盆里的水已经变成了殷红,觉远坐在圆凳上,任由蒔莳给他擦拭后背,一道一尺多长的口子往外翻裂着,蒔莳想用药粉糊住伤口却无济于事。

    云烨推开蒔莳,从医疗包里拿出丝线,开始缝伤口,直到全部缝好,才敷上药粉,打好绷带,期间觉远一言未发,云烨一句没问。

    蒔莳在照顾父亲喝完药之后,耷拉着脑袋站在云烨背后,师父去那,她就去那。

    “蒔莳啊,你润娘姑姑明天就要出嫁,你不去她那里,跟着师傅做什么,女孩子就要喜欢女孩子的事,其他的事情啊,你不要管,有师父在哪,出不了事,你爹爹也是在为他自己的理想奋斗,是生是死怨不得别人。”

    “师父,你不要把我爹爹赶出去,他实在没地方去了,才来咱家的,外面的捕快追的很凶,师父求求您,不要赶走我爹爹。”

    “放心,不会赶你爹爹出门的,现在也好,他受了重伤,就不能出去打架了,好好地在家里养伤很好,但愿这场风波早些过去。”

    “可是有个捕快一直盯着我爹爹,他说我爹爹杀了人,怎么办啊,师父,他就在咱家门外面守着,我看了好几回,他动都没动。““他喜欢看,就让他看,你爹爹可是和皇帝有交情的,他一个小捕快,不敢进咱家,好了,你爹在休息,你也去帮你润娘姑姑准备嫁妆,看好了,到时候,师父按照那个样子,给你也准备一份。“云烨揉揉这个懂事的小姑娘的脑袋,看着她羞涩的离开。

    蒔莳一走,云烨的脸就阴沉下来,皇帝到现在还不满意?佛道两家的这次大杀戮,已经如此惨烈了,为何还不叫停?现在连觉远这样的高僧都开始受伤,可想而知,其他的僧侣死伤会是何等的惊人。

    说来可笑,有些和尚根本就是在故意找死,自己死了以后可以把衣钵传给自己那个从未剃度的弟子,为了传承,已经是顾不上命了,据云烨所知,从去年三月至今,官府未曾发放过一个度牒,不管是和尚,道士,都没有发放。

    以前李渊生日的时候会有八十一张度牒发放,从未间断过,今年的寿诞却换成了布施米粮,让翘首以待的僧侣不由得大失所望。

    失望变成了绝望,绝望的人是没有什么理智的,只要出现一个小火星,就会立刻燃起熊熊大火,就是不知道这个小火星是谁点的。

    平淡的日子似乎是帝王的毒药,尤其是李二这种没事找事型的,他最大的乐趣就是看着敌人在自己的爪牙下匍匐哀求,云烨发誓,这辈子都不打算让自己成为李二的战斗目标。

    天没亮,就被忙乎了一夜的辛月给推起来,妹子今日出嫁,有很多的客人要来,现在就该起来了。

    好像没人愿意当男方家的宾客,长孙冲,李怀仁这些人早早的就赶来了,至于程处默,则被老爷子天不亮就抓到秦家去了。秦怀英要娶润娘,老程家是天然的男方嘉宾,怀英没有找到傧相,原来打算让自己大哥凑活一下,现在有了程处默就用不着大哥倒霉了。

    云烨进了绣楼,看到润娘直着身子不自在,那里会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冷着脸对辛月说:“把润娘背上的绣花针去掉,你当年遭的罪怎么就忘了。“润娘笑着说:“大哥,我不疼,这是老规矩了,当年嫂嫂受过,姐姐也受过,妹子是妇人,受着个罪是该的,您疼我,我一辈子都记得,妹子这就要嫁人了,谢谢哥哥疼爱我。“说完就跪在云烨身前,恭恭敬敬的叩拜,每回妹子出嫁,云烨的心情就不会好,辛月知道自己丈夫的习惯,见润娘跪拜完了,就跟着说:“您啊,这是舍不得润娘,知道您在发脾气,但是现在要给润娘开脸,您一个大男人在这里不合适,还是去招呼朋友吧。“待在全是女人的房间里确实不合适,怏怏的下了楼,准备去看看旺财,还有旺财的几个媳妇。才到马厩,就看见单鹰躺在一根横木上,似乎在和旺财说话,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但是在这个日子说的话,很有可能和大丫有关。

    “来了就过来,不要躲在背后听人家说话,你又没这个本事。“单鹰懒洋洋的朝着马厩旁边的花坛说道。

    云烨从花坛后面支起身子,没有一丝偷听时被人捉住的尴尬:“你想娶大丫,可得等几年,你们这帮家伙,东剜我一块肉,西剜我一块肉再这么下去,我自己还有的剩么?“单鹰看了云烨一会说:“你这个兄长当得确实合格,我看了润娘的陪嫁帖子,一个表妹,你就肯陪得如此隆重,我在想,大丫出嫁的时候会不会更加的隆重?毕竟,大丫才是这个家里的正牌大小姐。““钱财算什么,只要你将来好好待她,要多少我都舍得,你如果亏待她,我的身手没你好,但是要杀你,还真的不算太难,你记住我这句话。““用不着你来杀我,我单鹰这辈子就喜欢大丫,给我一个貂蝉都不换,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能杀我,我相信那个人一定是你,对了,有件事给你说一下,我师父来了,据说有人下了大本钱,不知道要干掉谁。“云烨刚刚坐到木杠子上,立刻闪电般的站起来,对单鹰说:“你师父最少也有八十岁了,我不相信一个八十岁的老人还有多少体能应付混乱的局面。““有些人就不能以常人视之,庄子上八十岁的老爷子,一晚上要起夜四五回,站起来都吃力,但是我师父,还能在山上徒手捉住野兔,两只手还能拧断布匹,他的飞蝗石,准性不减,听说他还把一种叫饭铲头的毒蛇的毒液涂在飞蝗石上,见血封喉啊,所以啊,这几天你就留在家里,我不知道他的目标是谁,甚至有可能是我。““他是你师父,怎么会……”

    “他早就说过,自己已经老了,精力不济了,但是我有一个师兄背叛了他,被他杀死之后,很奇怪啊,他似乎一下子年轻了二十岁,娶了小妾,还生了一个儿子。我估计他一直在想,如果把我也干掉,他自己会不会再年轻二十岁。”

    “你也不要出去,都待在家里,我们谁都不出去,好好地在家,过自己的日子,你和大丫在一起,读读书,或者唱歌也行,如果有什么亲昵地动作只要我没看见就好,不要乱跑,外面谁死都没关系,只要家里的人没事就好。”

    “哈哈,大哥,这是我头一回喊你大哥,不为别的,就为你刚才的这番话,你在拿我当亲人,虽然当缩头乌龟惨了点,但是我听得心里暖暖的,不过无妨,现在长安乱局,正是我辈大显身手之时,我单鹰总有一天要攀到武学的最高峰,这点风雨还难不住我,你要是不想大丫一辈子不嫁人,最好给我找到饭铲头的解药,老家伙的飞蝗石太可怕了。”

    单鹰说完,就攀上墙头匆匆离开了。

    云烨站在喧闹的人群里感觉孤独无比,把润娘背上了花轿,叮嘱了几句,就回到了家里,掩上书房,从白天坐到了日落。

第三十九节糊涂的老怪物

    自古乱世出妖孽,只要一乱,各路的牛鬼蛇神都会倾巢而出,在黑暗里四处巡梭,找到机会就会趁机咬上一大口,如今连丁彦平这种沉没在水里老鲨鱼都露出脑袋来了,长安那地方,还是人待的地方么?佛门,道家,你们到底要干什么?不就是缴个税么,有这么难受吗?你们占了大片的田地,缴点税会死啊。

    也是,从你们出现的那一刻起,就自称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出家,出家,都出了家了,国家关我屁事,李二不就是要三成吗,给他不就完了,和尚道士难道不该整日里青菜罗卜的度日?如果整天大鱼大肉的话,全天下的人都想出家了。

    说到底还是善财难舍,袁天罡的小道观里,豪华的不像个样子,穿的道袍都绣了金丝,和尚们也很夸张,寺庙建的要多大有多大,佛像刻得要多高有多高,上面的金子涂得要多厚有多厚,都要干什么?怎么,要点钱修路,建造关隘,挖条水渠,再给皇帝盖几座宫殿你就不满意?现在好了,总有人会死,想停都停不下来,鲜血浇灌出来的除了仇恨之花还能是什么?

    丁彦平找不见,单鹰都找不见,他只是看到了老家伙在长安城门上留下来的印记,这是召唤他的印记,他必须去看看。

    天黑透了,单鹰还是没回来,家里的客人都走了,辛月见云烨很不高兴,就告诉宾客,丈夫在发烧,如今一个人在屋子里发汗,见不了人,虽然很失礼,但是没人责怪,云烨给了长孙冲一张纸条,让他立刻滚回家,关上门不要出现在长安街市上。

    看到了纸条的长孙冲立刻就写了五张同样内容的东西,分给了程处默他们,他们坚持着喝完了酒,上了马车,急急忙忙的回家去了。

    丁彦平的名字太吓人了,程咬金,长孙无忌,秦琼,尉迟恭对这个老家伙一点都陌生,罗士信和他交过手,结果就成了刘黑闼的俘虏,最后人就没了,秦琼说过,罗士信的武艺是他们这些老弟兄之首。所以程处默看到这张纸条,无不把尾巴夹得紧紧地,立刻滚回家,打死都不会随便出门。

    云烨急躁的在花园里等单鹰,这家伙到现在都没回来,无舌看着焦急的云烨安慰他说:“小鹰的身手了得,就是老夫都没把握留下他,你放心,他会回来的。”

    孙思邈拿起拂尘掸掸桌子上的落叶问云烨:“你凭什么说老道会是丁彦平的目标?老道一生从未与人起过纠葛,他杀老道作甚。“对于云烨今天把自己死啦硬拽的弄回云府,很不满意,自己这些天正在撰写关于虏疮的医案,突然间来到云家无所事事,让他有点烦躁。““丁彦平已经不是将军了,现在他是杀手,听单鹰说别人花了大价钱才请来,如果是我请来的,我会把这场乱局,搅得更乱,杀掉你是最好的途径。

    道家会发疯,佛门张一千张嘴都说不清楚,陛下也会暴怒,和尚们就完蛋了,当然,干掉路途中的玄奘也能起到同样的效果,只不过完蛋的会是道家。

    这场风波起来的蹊跷,我以为是陛下干的,结果那天见到陛下,感觉又不像是他干的,现在他在看热闹,准备到最后收拾残局。“无舌笑着说:“你看啊,总有得利的,最后谁得利最大,那么八成他就是始作俑者,损人不利己的事情,还是没多少人肯做。“刚说完这句话,无舌就站了起来,眼睛盯着墙头看,只见单鹰趴在墙头上对云烨说:“你最好找到了解药,要不然我就完蛋了。“一句话说完,就一头从墙上栽了下来。

    云烨抱起单鹰快速的回到屋子里,检查了一遍他的身体,最后在腿弯处,发现了一处伤痕,血液发黑,无疑,这是中了那个什么饭铲头的毒药。

    早就准备好了抽管,孙思邈拿小刀迅速的在伤口上划了一个十字,暗淡的血液顿时就流了出来,云烨把竹子做的抽管死死地按在伤口上缓慢的拉动内芯,拉一阵,就停下来,看看血液是不是恢复了鲜艳,直到抽了两管子,血液才变得正常,云烨拿了准备好的肥皂水,仔细的清洗伤口,尽量不让毒素在上面有残留。

    孙思邈的解毒药已经熬好,拿指头一按单鹰的下颌,把一碗冰凉的药汁子灌了下去,云烨无奈的看着孙思邈折腾单鹰,没办法,自己没有血清,只能指望孙思邈了。

    等处理完毕后,孙思邈手搭在单鹰的脉门上摸了一下脉对云烨说:“不打紧了,虽然还有余毒未清,不过性命保住了,老夫的七花散是治疗蛇毒的良药,没想到这回差点失效,好烈的蛇毒,这是要致小鹰于死地啊。”

    云烨听着单鹰在平缓的呼吸,不像刚才那样急促,这才放下心来,给单鹰盖上被子,自己来到外面,找不见无舌,屋顶的老庄对云烨说:“侯爷,无舌追出去了,还拿走了一张强弩。”

    云烨点点头,看来丁彦平是一路追着单鹰到了云家,没亲眼见到单鹰死掉,他大概不放心。结果被无舌发现,现在就不知道两个老家伙,谁厉害了。

    才准备回屋,无舌就从花园外面走了进来,手里的弩机上已经没有弩箭了。

    “好厉害的人物,奔跑跳跃之间还能听风辨物,三支弩箭都被他躲过去了。”无舌把弩机放在桌子上又说:“依老夫看来,这个丁彦平好像是冲着你来的,他对你云家周围的环境很熟悉,比老夫还要熟悉,居然追丢了。”

    云烨的鼻子都要歪了,高高在上的李二你不去杀,文质彬彬的房玄龄你不去杀,一代军神李靖你也不去杀,干嘛非要找上我这个混混?老子只想混口太平饭吃,没敢挡着谁的路。

    听到屋子里有单鹰的咳嗽声,赶紧进屋,就看见单鹰半躺着,孙思邈在给他喂甘草水。见到云烨进来艰难的说:“确定了,目标是你,不是别人重金诱惑,这个老家伙疯了,想长生不老,听说你手里有白玉京的地图,非要我夺过来,我知道那玩意对你没用,问你要你会给我,但是老家伙不信,说我骗他,突然间就翻脸了,我们斗了一阵,结果,我就挨了一飞蝗石,赶紧逃回来找你救命。”

    云烨从怀里掏出那一面玉牌,对单鹰说:“咱们明天就把这东西挂在大门口,让那个老东西拿走,惹不起啊,既然喜欢去找白玉京,那就去死,谁管他。”

    无舌笑的像猫头鹰一样,笑完了才对云烨说:“没用,他不会相信的,只会以为是你的陷阱,你送到他手上,他都不会相信你,而且,你看过地图,像他这种心狠手辣的枭雄不干掉你,不独占白玉京是不会罢休的。”

    见单鹰也跟着点点头,云烨头皮就发麻尖声对单鹰说:“你不是说你师父很慈祥么?对你如同亲儿子一样吗,怎么现在就成了恶魔?”

    “没错啊,我小时候他确实是拿我当亲儿子养,可是后来他爱上了一个小姑娘,生了一个儿子,然后,我就连狗都不如了。”单鹰笑的苦涩极了。

    见过无数这种悲剧的云烨点点头,这个世界上最蠢的人有两种,一种是爱上小姑娘的老头子,再一种就是爱上小伙子的老女人,在这种奇怪的感情面前,不管老头子,还是老女人以前是多么的睿智,爱上之后都会变得不可理喻,俯首帖耳的任他们驱驰。

    丁彦平这算是走火入魔了,原以为老家伙收了谁的钱,要到京城搞风搞雨,弄了半天是在担心自己年纪大了,陪不了小娇妻几天了,所以就挖空心思的找长生不老之术,偶然听说了白玉京,就疯了一样的扑过来,只是,这消息是谁传出去的?

    无舌说的没错,现在就算是把玉佩给他,他也不相信,在他看来,在长生不老的诱惑面前就是拿自己全家的性命相要挟也不会把宝贝交出来,至于挂在大门口纯粹就是一个大笑话,骗傻子呢?

    他想让单鹰替他偷出来,期间都已经脑补了其中的艰辛过程,说不定单鹰都会丧命,可是听单鹰说,如果师傅想要,我去给您要过来就好,听到这句话,丁彦平立刻就认为单鹰早就背叛了自己,这是合起伙来要谋害自己,所以心狠手辣的老家伙立马就下了杀手,倒霉的单鹰差点没命,如果丁彦平现在看到单鹰的哭脸,就知道他有多冤枉了。

    这段时间麻烦不断啊,虬髯客,贺天殇,再加上一个丁彦平,这些混蛋都在打自己的主意,家里已经不安全了,李怀仁说虬髯客已经找过自己了,长孙冲说贺天殇居然有了皇帝的令箭,现在丁彦平又来找麻烦,很好啊,矛盾总有爆发的时候,就不信没有解决的法子。

    可是一想到家里的老老少少云烨的腿就发软,不行啊,全家还是住到皇宫里比较好,不知道李二会不会同意,实在不行就住到太子那里去,等自己解决了问题再接回来。

第四十节搏命(1)

    一个草莽之辈想要控制一个侯爵,这实在是太可笑了,可是云烨看到躺在地上痛苦呻吟的仆役,就笑不出来了,云家的家主的确可以走,但是你阻止不了他躲在暗处伤害仆人,老奶奶不打算离开家,这是她的家,还轮不到一个野人来决定自己的行止。

    仆人们只是单纯的被石块打伤,并没有中毒,丁彦平的卑劣手段成功的激起了云烨的怒火,来到这个世界这些年,也见识过一些厉害人物,凭什么你一个老的快要入土的混蛋就敢随便威胁我?

    戴上鹿皮手套,从书房的暗格里拿出一个小小的瓶子,瓶子里只有薄薄的一层粉末,被软木塞塞得紧紧地,他费力的拔开瓶塞,用棉签沾着那些粉末涂在自己的鞋子边上,确认涂抹的足够量了,这才收起瓶子,穿上铠甲,准备出去。

    辛月很害怕,她听说来了一个很强大的仇家,抱着云烨的腰不让出去,全家就待在家里,看那个仇家有什么办法。

    事关白玉京,云烨没法子给他们讲清楚,李二都有几次有意无意的提到白玉京,见云烨不愿意说这个话题,也就没有追问,这个事情现在变得很诡异,自己无意中套用了李白的一句诗,谁会想到现实里真的有这么一个奇怪的地方,好些有大智慧的人都为了寻找这个地方死无葬身之地。

    一旦李二知道事情的真相,那么,全民寻找白玉京的序幕就会拉开,当年徐福可以带着三千童男女去了扶桑,难道自己要带着人去美洲?那不行,云烨从来就没打算做一个开拓者,移民美洲的先祖五月花船上活下来的没剩几个,自己只想快快乐乐的在关中老死。

    无舌需要照顾全家老少,免得被老贼乘虚而入,甩开哭哭啼啼的辛月,那日暮眼睛冒光的把把她的吉祥物挂在云烨脖子上,草原上的汉子从来都不知道畏惧。那日暮的丈夫又怎么可能是一个胆小鬼?

    “放心,一个丁彦平还伤不了我,能杀死我的人还没有生出来。”云烨环视了一眼全家,丁彦平既然想要玉牌,就不会一见面就杀死自己,只要死不了,就该你丁彦平死了,云烨这时候很有把握。

    单鹰苦笑着对云烨说:“你千万不要自大,他是一个老成精的人物,天下间的英雄人物他都会了个七七八八,是真正打出来的好汉,小看他的人都死了。”

    云烨哈哈一笑对着屋子里的人拱拱手,大踏步的就往外走去,虽然走得豪迈,心里却在打鼓,路过佛堂的时候看到倚在门口的觉远,见他双手合十说:“云侯,贫僧祝你安全归来,我会在佛祖面前祈愿,为你增福。’

    “觉远僧,我从不信佛,收起你的怪念头,我这就去会会那个丁彦平,如果我要是死了,最少也是一个同归于尽的局面,呸,想占老子便宜的人,到头来都会痛悔三生。“门廊下刘进宝已经把旺财牵了过来,他自己也是全身披挂,云烨抱着旺财的大脑袋揉了两下,在它耳朵边轻轻的说:“兄弟,今天咱哥俩的命,就看你跑的够不够快。“旺财刨着蹄子长嘶一声,似乎在回答。云烨又转过头对刘进宝,老庄说:“替我争取一盏茶的时间就好,让他来追我。“刘进宝,老庄几个人一起躬身应诺。云烨从不相信丁彦平会是一个人,自己如果傻傻的一头出去,一定会落进圈套,老家伙打伤云家仆役,就是要把云烨逼出来。

    敢围堵云家,就说明老家伙的人手并不缺,一个人是没法子去找白玉京的,其实最简单的法子,就是向李承乾求援,无舌想要跑出这个稀疏的包围圈,没有任何问题,只要大军合围,他就是长着三头六臂都必须跑路。但是,丁彦平一定会把注意打到云家人的头上,不彻底解决丁彦平,这个事情就没个结束。

    大门外的街市依然热闹,人来人往的,买卖红火,庄户们还不知道自己的身边发生了什么,只见侯爷穿着铠甲,以为是要去军营,自觉地让开道路。

    云烨坐在马上手里把玩着一枚玉佩,四处看看,大声说:“丁彦平,你想要的东西在这,有胆子就过来拿。““小子,好胆子,看在你还算是一条汉子的份上,交出玉佩,老夫饶你不死。“就在云烨正前方不远的地方,一个戴着斗笠的老头子忽然发话。

    在他发话的一瞬间,刘进宝,老庄,几个人手里的强弩一起对着老头子攒射,老家伙似乎早有准备,扯过两个路人挡在自己身前,只听得几声闷响,那两个路人已经被射成了刺猬,见弩箭已经射空,刘进宝取下横刀,咆哮着冲了过去,同一时间老庄的链子锤已经发了出去。

    云烨来不及看战果,拍一把旺财的屁股,旺财立刻就悄无声息地往前冲,它可能也感觉到了危险,连平日里嚣张的嘶鸣都不做了,低着头向前猛冲。

    只一招,刘进宝就打着旋飞了起来,在踹飞了刘进宝的同时,老家伙袖子里滑出半截短矛,矛尖在链子锤的铁链上挑了一下,那个婴儿脑袋大小的锤子就倒着飞了回去,重重的砸在老庄的左肩上,肩头的狮吞兽立刻碎成几瓣。

    丁彦平看到云烨要走,嘿嘿一笑,拔腿就追,剩下的几个老兵死命的挡在他的面前,侯爷说了,留住老家伙一盏茶的时间,他们已经不打算要命了。

    可惜,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他们连阻挡片刻的能力都没有,丁彦平的短矛只是吞吐了几下,他们的身上就开始往外飙血,此时,云烨才不过跑了十丈。

    丁彦平从怀里掏出一块石头,正要甩手打出去,一阵劲风呼啸着从脑后响起,丁彦平急忙把身子往前一趟,兵刃破风的声音就从身边掠过,恼怒的回头一看,只见一个粗壮的和尚抡着一柄陌刀大叫着又朝自己砍了过来。

    刀沉力猛,丁彦平不敢镝其锋锐,只好再次往后退,却见和尚发疯般的一刀一刀的朝自己砍了过来,似乎要不死不休。

    “老杂毛,路上那么多的人,你扯谁不好,偏偏把老子的两个师兄扯过来当替死鬼,现在,你给老子死去吧。“虬髯客今天到云家,就是来找云烨的晦气的,自己不认识路,又不能给李靖知道,所以就去寺庙里找了两个师兄带自己一起来,他有太多的疑问要问云烨,没成想才到云家,两个师兄就被人家当成盾牌挡了箭,这让心高气傲的虬髯客如何能咽得下这口气。

    刘进宝,老庄看着已经跑远的侯爷吐着血嘿嘿的笑,其他几个老兵,也长输了一口气,开始想办法给自己止血。

    丁彦平懊恼之极,接连几矛,逼退了虬髯客仰天长啸了一声,侧耳倾听却没有回音,越发的着急,撇开虬髯客撒开退就沿着大路追了下去。

    旺财驮着云烨飞快的奔驰,这是它头一回拼尽全力的在跑,云烨只觉得风从耳边不停地呼啸而过,道路两边的数目成排的在倒退,终于有点后世骑摩托飙车的感觉。

    转过一个弯,云烨不管不顾的先是激发了弩箭,只见一个青色的人影闪了闪就到了一颗大树后,不知为什么,地上还有好几具尸体还在淌血。

    现在顾不上这些,跑到书院迷阵里才是正经,要不然小命难保,只有在迷阵里,自己才有干掉丁彦平的可能。

    等云烨风一样的奔过转弯处,大树后面的青衣人才从树后面转了出来,喃喃的道:“怎么今天谁都想杀我?“作为捕头,贺天殇当然要验明这些要杀自己的人到底是什么身份,蹲在地上搜检死尸是很有必要的,银子铜钱这些东西他很不客气的揣进自己的怀里,大唐的百姓商贾出门必须有过所,否则会以流民论处,很奇怪,这几具尸体上并没有过所,衣衫的样子也古怪,不像是中原人,倒有些像渔夫。

    正在思索这些人的身份,猛然间听到一阵脚步声,才站起来,就发现一个白发飘飘的精壮老汉站在自己面前。

    “这些人是你杀的?“老汉很嚣张的发问,完全无视自己一身的捕头装束,才要回答,一柄闪亮的短矛就当胸捅了过来。

    泥人都有火气,更不要说贺天殇这种自视甚高的人物,今日接连不断的遭受狙杀,早就怒火万丈了,现在一个长得结实点的老家伙都敢对自己无理,都是悍贼,必须捉拿归案,回去得挖一挖,看看有没有案底,说不定就能了结几桩无头公案。

    动上手才发现老家伙果然是悍匪,一柄短矛使得出神入化,居然能从各个方向攻击自己,才跳起来,就发现短矛已经朝着自己的脚底板捅了过来,大惊,在空中扭了一下腰,勉强躲过一矛,小腹上就已经挨了重重一脚,后背撞在松树上,疼痛入骨。

第四十一节搏命(2)

    丁彦平看看已经快要到书院的云烨,回头对贺天殇说:“今日老夫有要务在身,无暇取你性命,来日再取你性命祭奠老夫的家仆。“说完又匆匆的去追赶云烨。

    贺天殇揉揉肩背,心中暗自吃惊,自己的一身武艺已经算是高手了,想不到今日居然见到如此人物,自己竟然在他手下走不了十个回合,这老家伙是谁?

    才把尸体都拖到路边,就听得耳畔又响起一阵咚咚的沉重脚步声,一个壮汉扛着一把百十斤重的陌刀从山脚处跑了过来,那壮汉见到贺天殇在搬尸体,伸出大拇指赞叹一声说:“好汉子,劫道就该如此,一个对八个还能全部干翻,这才是做买卖的好手。“说完就继续迈开大步追丁彦平。

    贺天殇大怒,这都是些什么人,前面那个骑马的不由分说的就拿强弩攻击,如果不是自己身手不错,早被射死了,后面来的那个老家伙,说这些歹人都是自己的仆役,那他就是贼头,后面的那个粗壮的和尚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什么做买卖,还赞扬,一定也是一个罪案累累的大贼,看这几人身手都非常的了得,说不定玉山的血案就要落在这些人的头上了,想到这里,抛下路边的尸体不管,也追着那个和尚往书院的方向跑去。

    由于在大礼仪期间,书院里一直在放假,偶尔有几个闲的没事的贵族到书院的图书馆借几本书消遣一下时间,如今书院的大门前冷冷清清,只有那个守卫无精打采的靠在墙上打盹。

    听见急促的马蹄声,睁眼就看见旺财喘着粗气站在自己面前,侯爷全身甲胄,背上还有强弩,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不要问,赶紧打开迷阵的所有机关,有大麻烦,赶紧,打开机关以后,带着旺财跑远些,不要露头。“云烨不等护卫反应过来,就下达了一长串的命令,自己扭身就进了书院的大门,临进门的时候朝后看了一眼,丁彦平竟然离自己不过一里路,从云家到书院足足十里路,老家伙居然跑的比马慢不了多少。

    进了门就听见机括咯咯的响声,迷阵这就算是被启动了,不能随便在受力点上踩,只要你给了机括多少力,机括就会发动相应的陷阱,这是公输木最得意的一点,不需要外力就能让迷阵自己运转。

    云烨没本事让自己的两只脚平均的担负身体,只好趴下来,像蛆一样的往前爬,受力面积大了,也平稳一些,自己无论如何也要在丁彦平出现之前爬过这片平坦的通道。

    眼看着就要拐弯了,云烨不由得大喜,加快了爬行,却听得背后的大门咣当一声被推开了,丁彦平看到趴在地上的云烨狂笑着就要追过来。

    才踏出一步,就感觉脚下的方砖微微的在下沉,心中一惊连忙拔地而起,一柄尖锐的铁刺就悄无声息的从脚下钻了出来,再慢一点,他的脚绝对会被铁刺扎穿。

    他到现在才明白云烨为何要到书院来,为何要在地上爬了。眼看着云烨拐了个弯消失在弯道上,手腕子一抖,一枚飞蝗石呼啸着击打在对面的墙壁上,反弹之后,就听见咣当一声,还夹杂着云烨的叫声,这是打在铠甲上了,丁彦平懊恼的准备回头,却发现书院的大门不知何时已经关上了,怎么打都打不开。

    他不知道书院的大门在机关没有打开的时候最多只是让你迷路,从左面进去把你从右面送出来,但是只要打开机关,这里就是一个杀人的机器,大门除非从外面推开,里面的人是没有办法打开大门的,李泰认为进了迷阵就该勇往直前,直到找到最后的路径,否则,死在里面算了,出不来的都是废物,死了还少糟蹋些粮食。

    丁彦平又从背后拿出一柄短矛,用两只短矛做拐杖,身子居然腾空,矛尖点着方砖快速的移动,想要用最快的速度通过这段通道,他相信机关之术只不过是用来迷惑人的,算不得什么高明手段,过去的几十年里,他不是没有遭遇过,不是都被自己闯过来了吗?

    走了三步他就不得不放弃这个想法,因为墙两边的小洞里不停地在往外飞弩箭,不管他的身手如何出色,小腿上依然挨了一箭,箭杆很短小,但是上面布满了狼牙倒刺,想要拔箭,就要连着肉一起拔下来。不愧是见多识广的人物,手在短箭的尾部一拍,短箭就刺穿了小腿,从另一端抽出那支箭,强忍着疼痛大吼:“云烨,老夫一定要将你碎尸万段。““老王八,有本事你就来,看爷爷怕不怕你。“云烨的声音远远地传了过来。

    狂怒的丁彦平忽然也趴在地上,学着云烨的样子扭动着往前爬,快到拐弯处的时候突然发出一声闷哼,整个身子被一截木桩子重重的顶了起来,遭受重击的丁彦平嘴角都有血丝滑出来,丁彦平相信自己并没有触动机关,为何自己会遭到攻击,回头望的时候不由得目眦欲裂,原来是那个和尚推开大门触动了机关。

    那个巨汉和尚狞笑着推开书院的大门,锃亮的光头反射着阳光,一步就跨进了大门,看着被木桩子顶起来的丁彦平狂笑起来。

    太有趣了,一个高手居然在学狗爬,还被木桩子顶的像只大虾,这是难得一见的奇景。丁彦平狞笑一声,不理会和尚,从木桩子上下来继续往前爬。

    虬髯客笑了一会,也觉得无趣,但是他的双脚就像钉在地上一样,一动不动,这时候他如果再看不出来通道有古怪,就白白纵横天下这些年了。

    从怀里掏出一块银饼子,重重的砸在地上,还好,没动静,他立刻收起那块弹起来的银子,一步就跨在银子砸出的白点上,丁彦平看到和尚如此探路,不由得老脸一红,也站起来,用飞蝗石探路。

    在他转过弯角的时候,一块飞蝗石从肋下钻了出来,朝着虬髯客的光头飞了过去。虬髯客刚刚准备迈脚,耳听得有破空之声,扯过背上的陌刀横在脸前,啪的一声飞蝗石击打在陌刀上一时间碎石乱溅。

    脚下感觉一软,立刻知道不好,陌刀带着风声就往脚下砍去,一阵刺耳的金铁交鸣过后,虬髯客只觉得冷汗直流,脚下的方砖已经翻覆,一杆铁枪断成两截,枪头掉在脚下,如果不是自己反应快,这时候已经被铁枪串成肉串了。

    听到背后又有开门的声音,虬髯客赶紧背贴在墙壁站好,唯恐重蹈那个老头的覆辙。怒气冲冲的看着那个要进门的人。

    贺天殇追了好一阵子,才追到书院大门外,他知道书院的大门有古怪,早就被传成龙潭虎穴一样的存在,思虑了良久才推开大门,一进门他就看见一块巨石马上就要从墙头掉了下来,而下面正好站着那个和尚,不由得喊了一声:‘和尚小心头顶。“虬髯客闻声迅速的往回退,一块巨石轰然落下,砸在离他不到一尺的地方,看到这一幕,虬髯客就萌生了退意,却无奈的看着那扇门缓缓合拢,只好再往前走,走之前不忘提醒贺天殇一句:“兄弟,沿着有白点的方砖走,这地方古怪绝伦,走错一步就会小命不保。”

    贺天殇自然从善如流,两个人费了很大劲才转过墙角,抬头就看见丁彦平像个老鼠一样的钻来钻去,看样子折腾的有一阵子了。

    看到仇人,虬髯客立刻就挥刀冲了上去,贺天殇见了丁彦平也怒气难平,刚才的那一脚踹的他实在是郁闷。

    丁彦平并不和两人纠缠,他伤了一条腿,和这两个人纠缠没有半点好处。沿着一条岔路跑了进去,顷刻间就不见了人影。

    云烨来到影壁前面,三两下打开影壁上的门,一头钻了进去,然后关上门,这才一屁股坐在地上,影壁后面的的小树这几年已经长大了很多,虽然被深秋的寒风带走了树叶,依然挺拔的立在那里,没有树冠,矮粗的树身密密的靠在一起,形成俩堵结实的树墙。

    一些很大的蚂蚁忙忙碌碌的背着树叶排着队往自己的洞穴走,有几个甚至拖拽着一只老鼠,往回走,难得有出来的机会,蚂蚁都忙着储存粮食。

    这些巨大的红蚂蚁在经过云烨脚的时候,全部绕了一个大圈子,对云烨似乎没有半点兴趣,云烨的出现没有打乱它们正常的生活,看着蚂蚁拖着老鼠从自己身边走过,又看着蚂蚁拖着一只乌鸦从自己身边走过,这一幕云烨很熟悉,大蚂蚁的力量很大,百十只大蚂蚁就能举起一只鸡,李泰喂蚂蚁的时候云烨看得很清楚。

    影壁外面有金属敲击的声音,声音似乎越来越大,丁彦平居然能够找到这里,这家伙的确凶悍,翻板,流沙,都对付不了他,看来只有动用杀手了。

    墙上有一个红色扳手,旁边写着轻易不得动用的字样,这时候不用更待何时,云烨重重的把扳手按了下去,一阵闷雷一样的声音从影壁外面传来,听见丁彦平绝望的大叫了一声。云烨长长松了一口气,不理会外面的地动山摇,赶紧把绞盘上的面粉换下来,换上旁边的生石灰,生怕不够,又往袋子里加了俩锹才作罢。

第四十二节搏命(3)

    丁彦平此时已经感觉非常的疲惫了,一路上数之不尽的陷阱让他吃尽了苦头,小腿上的伤口又在流血,头发也被墙壁上的猛火油烧去了大半,只余下一小绺披散在背后,胸腹间一阵阵的烦躁让他几欲呕吐,这是受了内伤的征兆,内脏被木桩重击,估计已经有些移位,衣衫也被荆棘林撕成了布条,只有手里的两根短矛依然银光灿然。

    多年来未逢敌手,想不到今日在阴沟里翻船,又让他对云烨充满了恨意,瞟一眼肩头稀疏的白发,长叹一声,艳娘少艾,而自己已经老暮,虽说白发红颜也是一桩美事,可是每回替艳娘梳拢头发的时候,看着镜子里一个貌美如花,一个鸡皮鹤发,自己从心里都感到别扭,虽说艳娘不在乎,总是劝慰自己,说喜欢自己的年长,温柔,可是镜子是不骗人的。

    为何自己少年时遇不到这样好的女人呢?丁彦平大恨,鼓起余勇,准备破去眼前的影壁,将云烨揪出来,拿到玉牌之后,再把他碎尸万段。

    影壁上的那些奇怪的字符,他看都没看,都不认识,谈什么破解,不就是一堵影壁么,撬破便是。

    当他的矛尖触到墙壁的时候,就知道在墙上打洞是做梦,抬头往上看,墙壁高达三丈,还好,墙壁上总有些缝隙,他把两根铁矛交替着刺进墙壁,这样一来,总有上到墙顶的时候。

    天不遂人愿,最高处的大洞里忽然有了动静,丁彦平跳下墙壁,背靠着一堵看似结实的矮墙,准备迎接新的挑战。

    当他看到三枚巨大的石球从洞里滚落的时候,绝望的都忘记了矮墙上的钻出来的铁刺,后背的刺痛,让他强自镇定下来,四处巡梭可以躲避的地方。

    当石球带着风雷之势滚过来的时候丁彦平躺在地上把自己的身子紧紧地贴在矮墙的墙角,不知道这个恶毒的机关是谁建造的,矮墙上全是密密的铁刺,为了节约空间,他不得不把身体靠近矮墙,让那些铁刺深深地扎进自己的身体里,当石球滚过身体的时候,丁彦平平生第一次发出了绝望的惨叫。

    听到动静的可不只有云烨,虬髯客,贺天殇也听到了,丁彦平的惨叫他们也听得清清楚楚,两个临时结成伙伴的家伙,远比丁彦平幸运,一路上走过来虽然也惊险万分,总算是在互相帮助的情况下安然度过险境。

    这时候听到轰隆隆的声音和丁彦平的惨叫,两人互相对视一眼,脸色有些发白。贺天殇艰难的咽了一口唾沫对虬髯客说:“老头子完了,不知道遇到了什么厉害的机关,让这样的高手都折在这里了。咱们小心些。”

    虬髯客点点头对贺天殇说:“兄弟,原本想着这次事后,哥哥带着你去南海打天下,陆地上的天下,是李家的,咱斗不过,但是海面上的事情,老天爷都要给俺几分颜面,到时候咱兄弟醇酒美妇享用不尽,现在先度过难关再说吧,云烨这个天杀的,居然有这么恶毒的布置,这家伙果然不是什么好人。”

    贺天殇奇怪的看了一眼虬髯客,面无表情的点点头,心里已经决定,只要一出去,立刻就把这个海上巨寇捉拿归案。

    轰鸣声越来越近,两个人的脸色越来越白,当石球露头的一瞬间,虬髯客怪叫一声,转身就跑,跑了没两步又跑了回来,背后跟着一个更大的石球,贺天殇怪叫一声,一脚就跺在一块之前他死都不会去碰的方砖上,一柄铁矛电光火石般的钻了出来,在他的大腿上留下一条尺余长的伤口。

    虬髯客看到地下的大洞,大喜,一刀就砍断铁矛,自己当先跳进坑里,贺天殇也毫不犹豫的跳了进去。

    跳进去之后就发现虬髯客苦笑着看着他,这时候一阵钻心的疼痛才从脚底升起,坑底下铺满了铁蒺藜,是两军交战时阻挡骑兵用的那种。

    两枚石球在他们的头顶轰然撞在一起,石屑纷飞,落在两人的头上肩上,尖利的碎石划破了虬髯客的光头,也划破了贺天殇的肩背。

    外面静悄悄的,好像所有的危险都过去了,虬髯客惨叫一声,从铁蒺藜上拔起脚,趴在洞口四面看一下,艰难的爬了上去,再把已经陷入昏迷的贺天殇从铁蒺藜上拔下来,拖了上来。

    看着仰面朝天躺在地上抽搐的贺天殇,虬髯客现在对于自己曾经遇到云烨师徒坚信不疑,只有那样的神仙高人,才能教出这样出类拔萃的弟子,也只有那样的神仙高人,才能设计得出如此精妙的迷阵。

    他在努力的回忆,那是一个多么美丽的秋天啊,一个须发皆白的仙人对着自己招手,要自己去喝杯水,一个聪慧调皮的少年躲在仙人的背后冲着自己做鬼脸。

    水很普通,可是能让自己忘记尘世的喧嚣,茅屋虽然破旧,可是一梁一柱都是那样的雅致,自己为何记不得仙人对自己说了些什么,只记得仙人那张慈祥的笑脸?

    对于自己踢了那个小少年一脚的事情,虬髯客此时充满了歉疚,一个长久跟在仙人身边的调皮孩子,好奇心自然重了一些,翻检一下自己的背囊实在是人之常情。

    可惜啊,自己身入宝山而空回,向仙人求教一下长生之道,岂不是要比自己拿着一面玉牌瞎闯要好上一千倍?

    从脖子上解下那面玉牌,苦笑了一声,云烨如果不是仙人子弟早就把这面玉牌拿走了,他根本就看不上,可笑自己还多方面隐藏,哪怕面对那天梦一样的场景也没有吐露一句,还不知道云烨那天给自己治病的时候是怎样的鄙视自己。

    “和尚,我们的脚都伤了,剩下的路大概要爬过去才好,此地危机重重,不宜久留,鼓起勇气来,咱俩现在需要挣命啊。”

    贺天殇悠悠醒转过来,看到了堵塞在通道上的巨石,又转头看到了迷茫的看着头顶的虬髯客,知道是虬髯客把自己从铁蒺藜上拔下来的,心头不由得升起一股暖流,这次就算了,最多下次再见到他为非作歹再捉拿不迟。见到和尚似乎沉浸在迷茫中不可自拔,连忙唤醒他,再迷茫下去,血就要流干了。

    两个人面对面坐着,互相帮忙包扎好双脚,对视一眼,一人一边从拱起的石球边爬了过去,地面上留下两道殷红的血痕……丁彦平依然坚强的活着,他知道自己现在的情况很糟,背上不知道有多少血洞在流血,左腿不规则的翻转着,两只陪伴自己多年的铁矛弯曲的不像个样子,可是没有这两只铁矛改变了一下石球的方向,自己这时候早就成了肉泥了吧。

    一只石球脱离了轨迹砸在了影壁上,将那道墙砸了好大一个洞,云烨正伸出脑袋好奇的看着自己,见到自己在看他,又迅速地把脑袋缩了回去。

    甩掉手里的铁矛,丁彦平抓着墙上那些带血的铁刺站了起来,不捉到云烨这只老鼠,将他碎尸万段,如何泄老夫心头这口恶气?

    眼看着僵尸一样跳着过来的丁彦平,云烨的心剧烈的跳了起来,老家伙都这样的还不放过老子?杠上了是吧?

    看着脚下那些不停抖动触角的蚂蚁,它们似乎闻到了血液的味道,这对它们来说有着无法抗拒的诱惑,感觉到食物很多,互相碰一碰触角,一些很快就钻到树根底下去了,另一些开始抖着触角寻找食物到底在哪里。

    云烨干脆打开影壁的大门,自己站在大门口等待,丁彦平的到来,怎么说自己也是堂堂男儿,怎么会被一个半死的老头子吓着。

    马上他就知道这是一个多么错误的决定,丁彦平还没来,飞蝗石却先来了,带着刺耳的破风声,敲在云烨的两个膝盖上,如果不是穿着盔甲,云烨都怀疑自己的膝盖会被打碎。

    扑通一声摔倒在地上,两条膝盖以下似乎失去了知觉,云烨大骇,这个老混蛋就他妈的不是人,这时候还有力气打出飞蝗石,这下子老子要遭殃了。

    还好,丁彦平跳的很慢,也很艰难,现在他全身都是伤口,动一下都疼得要死,见自己的飞蝗石奏效,沙哑的笑了一声,继续跳着逼近云烨,他已经决定了,不管能不能要来玉牌,他都要把云烨撕成碎片。

    没办法,云烨只好拖着两条失去知觉的腿往树林子爬,离这个老家伙越远越是安全,不知道是谁的主意,偏偏在这里修建了很多的台阶,每爬一级台阶,膝盖就磕一下台阶,钻心的疼。

    爬了不到十米,丁彦平就已经出现在门口,丝毫不管扭曲翻卷的小腿,任由鲜血滴在台阶上,露出一张狰狞的笑脸,一跳一跳的逼近云烨,可惜啊,飞蝗石没有了,否则,再打断云烨的两只胳膊,这只可恶的小老鼠,就彻底无路可逃了。

    刚才没有捡几块石头备用实在是失策,现在每动一下都无比的艰难,虽然只有几步路,丁彦平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一步步的逼近云烨,一点点的看着云烨惊恐的表情,这已是自己最大的享受了。

第四十三节搏命(3)

    血液灌进靴子里有些湿滑,丁彦平每跳一步都会留下一个血脚印,他没有回头看,所以他也不知道他的脚印上爬满了蚂蚁……云烨不爬了,翻过身子看着丁彦平,他看见有好几只蚂蚁已经爬到了丁彦平的腿上,还有好多,排着队在等待他落脚,好继续爬上去。

    “怎么,小兔崽子,认命了?你怎么不爬了?快爬,老夫追上你的时候,会一口口撕下你的肉。”

    云烨把手枕在脑后对丁彦平说:“老丁,你不好好的在海岛上享受你的美人,跑到中原来干什么,如今把命葬送在这里,冤不冤啊。”

    “为了找到白玉京,小子,你说值不值得?田襄子邀请我去极北之地寻找白玉京,当时我的爱妾马上就要临产,老夫放心不下,就没去,现在老夫感觉自己精力大不如从前,为了我的爱妾和幼子,你说老夫是不是应该多活几年?”

    丁彦平依然在逼近云烨,云烨的话语他认为是在拖延时间,好让自己的帮手过来,闯荡天下这么些年,这些伎俩见得多了。

    “田襄子死了,同行的两百多人就活着回来一个,他看到了五彩霞光,却不得其门而入,是被活活气死的,你就这么肯定你能进去?““老夫是丁彦平,不是田襄子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他进不去,凭什么老夫也进不去?“丁彦平离得越发的近了,染血的牙齿让他看起来多了几分癫狂。

    云烨叹了口气不再说话,为什么越是聪明的人就越是自信?不知道他们的自信都是来自哪里,都觉得自己比别人强,也不明白到底强在那里,他的那条独腿上已经黑压压的爬满了正在喷吐酸液的蚂蚁,他凭什么还要找自己的麻烦?

    丁彦平忽然觉得自己的腿像是着火了,这种疼痛似乎来自于灵魂,低头一看,顿时大惊,伸出双手去扑打腿脚上的蚂蚁,很可惜,越扑打,爬上来的蚂蚁就越多,不多时,两只手上也沾满了这种红的发黑的蚂蚁。

    吃惊的看了一眼爬在地上,浑身上下却没有一只蚂蚁的云烨说:“你好毒的心。“说完纵身一扑,就想扑在云烨身上想来个同归于尽。

    早料到他有这一手,云烨往旁边翻滚几下就靠在树上,看着在自己身边翻滚的丁彦平,大蚂蚁是一种很有秩序的动物,咬人也不会胡乱咬,咬的很有秩序,现在是深秋,储备粮食才是第一要务,所以云烨看着一只只的蚂蚁扛着米粒大小的血肉排着队往洞里钻的时候,大是感叹,没有一个偷吃的。

    蚂蚁们就钉在丁彦平的四肢上不停地切割血肉,虽然丁彦平在不停的扑打,依然没有妨碍它们高效的工作,不一会,云烨就看见了丁彦平的雪白的脚趾骨……

    虬髯客恨不得挖了自己的眼睛,贺天殇也在浑身发抖,他们从来没想到这个世界上还有如此残酷的死法,那些平日里被自己踩死无数的小东西,居然如此的让人感到恐怖。

    两个人趴在地上,把下巴搁在影壁大门的门槛上,想到自己如今绝对跑不过蚂蚁,就面如土色,虬髯客大悔,自己已经吃了亏,为何不离这家伙远远地,还要自己送上门来。

    贺天殇却在佩服皇帝陛下的知人之明,以前以为云烨得居高位完全是幸进,对他很是不肖一顾,现在看来,陛下早就知道云烨是一个才华横溢的机关高手,身居高位的,每一个是酒囊饭袋,他不由得对朝堂上的兖兖诸公钦佩万分。

    让虬髯客恐惧的不是蚂蚁在给丁彦平分尸,而是云烨那双饶有兴趣的眼睛,他居然拿着小棍子把丁彦平自己抓下来的碎肉拨到蚂蚁群里,这让他从脚底板一直凉到头顶。看到云烨朝自己两人在笑,虬髯客和贺天殇都不由自觉的打了冷战。

    “云侯,你不能执行私刑,这个老儿就算是犯了天大的罪行,你也不能私自杀了他,只能由国法将他明正典刑,云侯,你是国家重臣,不要知法犯法。““我可没有杀他,是蚂蚁要杀他,他居然敢杀了我家的家将,仆役,就该有这个觉悟才对,云家的人命一向值钱,贺天殇你给我闭嘴,这里轮不到你来说话。““云侯,下官职小位卑当然算不得什么,但是对于陛下的金毗令箭您也无视吗?“看着贺天殇从怀里掏出一枚黄色的令箭,虬髯客奇怪的说:”你是捕快?杀人的捕快?“贺天殇不理会虬髯客的呱噪,一副期盼的样子瞅着云烨,他希望所有的人,包括勋贵之家都遵守自己制定的《唐律疏议》,为了维护这本法典的权威性,他不惜赔上性命。

    云烨盯着贺天殇看了一会,见他没有丝毫的退缩之意,点点头,自己也实在看不下去蚂蚁吃人的场面。

    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瓶子,把一丝晶莹的液体倒进蚂蚁群里,很有效果,那些大蚂蚁立刻就四散开来,不再叮咬丁彦平的皮肉,连地上散落的血肉也弃之不顾,乱哄哄的钻进树根底下再也不出来了。

    看看小瓶子,云烨对李泰真是很佩服,他是怎么想到从蚁后的身上提取这些分泌物的?就这样还没把蚁后弄死,回去之后得好好问问是什么道理。

    丁彦平的伤口非常的整齐,一只脚掌上面只剩下森森白骨,两只手也被叮咬的到处露着骨头,最为奇怪的是一滴血都不流。

    虬髯客,贺天殇瞪大了眼睛瞅着眼前的奇景,一言不发,云烨却知道这是蚁酸在起作用,那些看起来殷红的血肉现在其实都是一块块的死肉,血管早就被蚁酸烧灼的封闭了,孙思邈以前还想用蚁酸来疗伤,但是那种疼痛没人受得了,他给自己滴了一地,都疼得泪流满面,所以只好放弃这个诱人的想法。

    丁彦平居然在笑,这让云烨不佩服都不行,老家伙确实称得上是一个一个硬汉子,刚才被蚂蚁撕咬都只是在怒吼,没有求饶一句。

    “小兔崽子,爷爷算是中了你的奸计,为什么不把蚂蚁召唤出来给爷爷一个痛快,半死不活的算怎么回事,你要是弄不死爷爷,等爷爷缓过劲来就弄死你,你家的人爷爷杀的太少了,总想着给孩子积点德,早下杀手何至于有现在。““我很想杀你,真的,但是那里有一个捕快不让杀,否则看着你变成白骨,我会很高兴,你可能觉得可笑,那个捕快和我说国法,我原本可以不理会,但是想想,他说的话很有道理,《唐律疏议》是给每个人制定的,包括我,云家既然是与国同休的世家,那么就要首先遵守律法,这样才能把富贵延绵下去。

    所以你的激将法对我没用,如果想要报复,你不是有妻儿么,找她们就是了。““你敢?我家在海岛之上,有谁知道?就算是单鹰那个逆徒也不会知道的,你上**我的妻儿,小子,想报仇就快快的杀了爷爷。““不知道你这种蠢货是怎么活到现在的,你飞蝗石上涂着的毒液是饭铲头的毒液,那种蛇,难道说满世界都有?不就是那几个特殊的海岛上有吗,很难找吗?老子麾下的岭南舰队,战船不下八百艘,会找不到你的老巢?“丁彦平这时候才发现自己的家似乎没有想象中安全,嘶声说道:“不要伤我的妻儿,老夫任你处置,就是到阴曹地府也不抱怨一声。“云烨才要说话,就听得贺天殇幽幽的说:“云侯,《唐律疏议》里可没有一人犯罪,连坐全家的条律。““你他娘的是哪边的,这个老混蛋要抢老子的东西,还伤了我家的家将和仆役,你他娘的不替我说话,怎么还总帮着老混蛋说话。“云烨非常的愤怒。

    “侯爷,您也不想律法里有牵连全家这一条吧?“贺天殇很诚恳的看着云烨慢条斯理的说。

    云烨愣了一下,点点头,对贺天殇说:“你说的没错,我也不希望将来我一个人犯错牵连全家,好,好,我不追杀他的家眷,老子去泡他婆娘难道这也犯法?“贺天殇,虬髯客,丁彦平一起吃惊的看着云烨,他们不明白什么是泡。

    “敢问侯爷,什么是泡他婆娘?“贺天殇小心的问云烨,总觉得云侯现在处于暴走状态,不能刺激。

    “老王八蛋的婆娘今年才二十岁,老子今年也二十岁,要是坐着大船不小心在他家的海岛上靠了岸,到了人家的地头,作为贵族总要去拜访一下主人家,老子长得不丑,又是大唐侯爷,家里钱财无数,给主人家送些礼品这是应该的。

    他老婆总要出面招待一下客人的,老子只要言谈举止文雅一些,手头阔绰一些,仆人侍女只要举止得体一些,总会给他婆娘留下好印象,一次陌生,两次陌生,三次算是熟人了,四次之后说不定就会变成通家之好,五次以后嘿嘿嘿……“丁彦平大叫一声滚过来一口咬住云烨的铠甲不松口,似乎要活活把云烨咬死,甲叶子都被咬的吱吱作响。

    虬髯客调转身子就要往回爬,贺天殇拉住他说:“你傻了,回去找死啊。““老子宁愿被分尸,也不想和这个小子待在一起,狗日的,连人家婆娘的主意都打,这样的恶人,老子惹不起,还是躲远些比较好。“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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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介绍:
云烨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超级极恋家的人,哪怕把自己放在火星,也会绑架火星人让他们送自己地球。现在麻烦了,自己如何才能从贞观二年回到公元两千一零年?唐砖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唐砖,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唐砖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