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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节 牛不喝水强按头

    长安不适合那日暮,草原上的野花是没有办法在高墙大院里生存的,那里没有她熟悉的牧场和牛羊,只有天井里那一方碧蓝的天空口淳朴善良,又充满野性的她,只会在繁华的长安悄悄枯萎。

    她是草原的女儿,生于斯,长于斯,也将眠于斯,这对她来说是最好的归宿。

    云烨给她准备了一个可以纵情驰骋的广阔天地口有蓝天,白云,青草,牛羊为伴,或许可以减轻她的伤痛。

    “这是你的草场分布图,就在阴山的脚下,足有方圆百里之地,那里水草茂盛,气候温和,是最好的牧场,你带着那些少年,可以在这里放牧。”云烨掏出了怀里的文书,放在了那日暮的面前。

    宦娘把云晔的话,一句一句的翻译给那日暮听,听得越多,她脸上的泪水就越多,最后汇成一小股,从尖尖的下巴上往下流。

    痛苦是必然的,云烨只有硬下心肠继续说:“你现在需要给你的部落起一个名字,然后填在文书上,就好了,这些文书就会立即生效,你不用担心其他的部落会来抢你的草场,我已经给这里的驻军打过招呼了,一旦发现了威胁,就告诉他们,自然会有人来处理。用不着你们来动手,你们只要好好放牧就行,多出来的牛羊,还有马,我会在每年冬天来临之前派人来和你交换,用茶叶,盐巴,布匹,粮食,当然还会有一些铁器,另外,你还要在每年的四月份天气逐渐暖和之后,把所有的羊毛剪下来,如果试验成功,我想只是每年剪下来的羊毛就足够养活你这个小小的部落了。”

    说完一长串话云烨就停了下来,等着宦娘给那日暮解说。

    “你不走”!那日暮就没听宦娘说什么,抱着云烨的胳膊使劲的摇晃。

    “我,放羊,你睡觉,”或许那日暮觉得一个人什么都不干,吃的饱饱的在帐篷里睡觉是这个世上最幸福的事,所以她毫不犹豫的开出了自己能开出的最高价码。

    云烨轻轻的拥抱了一下那日暮,然后对宦娘点点头就松开了那日暮,出了帐篷,还没走出两步,就身后就传来那日暮撕心裂肺的哭声。

    犹豫了一下,云烨又迈开步子,去找何邵。

    老何整整雇佣了三百名辅兵,他们正忙着把爬犁改成牛车,不用担心车子的粗糙,因为他有足够的牛来拉车,只是有一个小问题草原上散养的牛不会拉车,它们极度的没有组织性,纪律性,一会见到草根就要啃几口,一会站在原地不动弹用鞭子抽也一动不动。这一盆子谅水一下子就把老何满腔的发财热情浇的透心凉。

    看着一头被他养的油光水滑的楗牛,把牛车拉的侧翻之后,他就抱着头,蹲在地上,一筹莫展,非常的可怜。

    货物太多,马车太少,他的储物仓库都已经有四间了,草原上的白雪正在融冇化坚硬如铁的地面变得湿漉漉的,有些地方更加变成了沼泽。一个冬天下了四场大雪,雪化之后会给草原带来充沛的水资源。今年的草一定会长得很好,这对草原上的牧民来说是一个还消息,可是对即将要走长途的云烨老何来说却成了大灾难。

    草原上「百度贴吧唐砖吧文字」就没有传统意义上的路,只要你喜欢可以随心所欲的走,前提是你的方向正确。只要这个问题解决了,你总会到达你的目的地。

    牛拉车还需要学习?这是云晔同孙思邈的话。结果被唐俭,许敬宗,孙思邈他们一起鄙视了。

    “又见何不食肉糜之辈,还一见就是两个,老夫回到长安,一定把这个问题问问犬子,如果他也是这样的回答,老夫就会下狠手清理门户。”

    唐俭把话说的痛心疾首,看着云烨还有老何二人,宛如看到了两坨大便。

    老孙人hòu道,给云烨仔细讲了牛的生活习性,这个小牛犊子从落地,就需要跟在老牛的后面学习拉车,耕地,拉磨,各种工作技能,在老牛的潜移默化下,小牛犊长大以后,自然而然的也就学会了这些。草原上的牛没有这些经历,平时野惯了,现在要套上车子,肯定感觉不舒服,能好好拉车才怪。

    “这些道理大唐的孩童都知晓,为何你会不知道?”孙思邈感到不可思议。

    云烨能怎么说,说自己见得最多的,就是那种身上长黑白花的奶牛?用牛拉车,在消失的三十年间,就没见过几次,满世界的拖拉机冒着黑烟乱跑,用得着坐着牛车慢腾腾的从东跑到西?自己家用牛种一亩地,人家早就用拖拉机种了好几十亩,在那个时代,牛是用来产牛奶,或者杀了吃肉的,除了年纪长的人,谁会知道。

    说到传统,云烨就想起了另一个著名的传统,用来解决目前的困难是最好不过的,把老何从地上拽起来,在他耳边嘀咕一阵。何邵听了之后,表情从茫然一下子就过渡到狂喜之中。

    对着孙思邈等人露出一个大大的狞笑,甩甩袖子,喊过几个辅兵,让他们把牛牵上随自己来到帐后。

    “老牛不喝水,难道你能强按它喝水不成?”许敬宗皱着眉头对云晔说,唐俭也附和的点点头。孙思邈对云烨化腐朽为神奇的手段见识的多了,眼中惊疑不定,却没有附和两人的疑问。

    “古话说的好,牛不喝水强按头,这话说的不错,以前不成功,是因为按牛头的力量不够大,等有了足够的力量,再倔强的牛,在这股力量的支配下,不喝水也得喝。”配着云烨的自信满满的话语,帐篷背后传来一声牛的嘶鸣,只听那声音,就知道那头牛正在遭受最可怕的酷刑。

    几个人齐齐一惊,来到帐篷后面,只见一头键牛被绑在架子上,只露出一个大头,一个面目狰狞的辅兵,手拿着烧的通红的细铁条,对准牛两个鼻孔间的软骨就捅了下去,在青烟缭绕中,键牛又发出一声惨鸣,四个蹄子拼命的踢腾,由于无处受力,只能把头摆来摆去的期望减少痛苦。旁边还有人把一个小铁环穿过烫出的小洞挂在牛鼻子上。

    这种情兽行径看的孙思邈瞠目欲裂,指着何邵破口大骂:“住手,你这畜生,这头牛不过是依照本性从事,它知道什么

    ,你居然对它下次毒手,人心何在?来,来,来让老道给你鼻孔上也挂上铁环,让你也尝尝这种滋味。”

    “孙道长,您暂时息怒,先看看这种法子有没有用,如果有用,这可是一件值得天下农人庆贺的好事,如果没用,您再扒他的皮也为时不晚。”云烨假惺惺的劝解孙思邈。

    他老道的心是豆腐做的,见不得天下间的生灵受苦,穿牛鼻子这种酷刑不被他看到也就罢了,一旦被他瞅见,哪里有不阻拦的道理?刚才告诉何邵让他到远处再干这件事,谁知道这个缺心眼的,在帐篷后面就迫不及待的开始了。

    云烨不劝还好,一劝就惹火烧身,孙思邈一把就把他扒拉到一边,指着云哗的鼻子又是一通臭骂:“这事还不是你出的坏主意,这时候做什么好人,心肠歹毒若斯,你有什么脸面在书院里教授弟子?就算是教出的弟子个个惊才绝艳,也只是一个个的祸害,冇本事越大,为害尤烈。”

    孙思邈完全有资格如此叱问云烨,唐俭除了一肚子的不合时宜以外,勉强算得上是一位正人君子,他一脸的愤慨也就罢了,为什么许敬宗这种千古阴人也装出一副道德高人的模样,和孙思邈,唐俭站在一起,大声的斥责何邵,还跑上前去,给老牛松绑,抚摸着牛背一脸的痛惜,似乎遭受酷刑的不是一头牛,而是他老婆。

    不知道后世的动物保护组织会不会给自己定下罪名,反「百度贴吧唐砖吧文字」正现在一个虐牛犯的名头是逃不掉了,老孙从怀里掏出药膏,小心地涂在牛鼻子上,云烨觉得老孙的动作比上次给自己涂药膏还要温柔,牛比人还要贵重?不知道这些人犯什么病。

    趁着他们安静下来,云晔吩咐辅兵把牛车拖过来,好说歹说的才说服孙思邈,让这头牛再试试。

    一条细牛皮索穿过牛的鼻环,被辅兵握在手里,在牛屁股上轻轻一拍,牛就开始往前走,辅兵用手里的皮索控制牛头的方向,在营地里安安稳稳的转了一大圈,这头牛非常的顺从,听话,让它走就走,让它停,就停。只是大大的眼睛里流着眼泪,鼻孔上也有鲜血留下来。

    看着有效果,孙思邈长叹一声,步履艰难的回自己的帐篷去了,说到底他也清楚,牛就是给人服务的,越顺从,自然越好。从效果看,他已是无力阻止,只能黯然伤神。

    “云侯,不如我们一起联齤名上书,就以穿牛鼻这件事做由头你看如何?”唐俭的正气凌然消失不见,变成了忧国忧民的高尚人士:“只是小小的改动,就能让键牛如此温顺,实在是一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好事,用这个办法,草原上的肉牛就有可能转化成耕牛,云侯的才智,老夫望尘莫及。”

    “如此盛事,怎能少了我许敬宗,不如就由我来执笔,为这件事做个见证如何?”许敬宗眼睛发亮,他也想掺乎一脚。投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PS:求月票,求月票,求兄弟们的支持。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长安不适合那日暮,草原上的野花是没有办法在高墙大院里生存的,那里没有她熟悉的牧场和牛羊,只有天井里那一方碧蓝的天空口淳朴善良,又充满野性的她,只会在繁华的长安悄悄枯萎。

    她是草原的女儿,生于斯,长于斯,也将眠于斯,这对她来说是最好的归宿。

    云烨给她准备了一个可以纵情驰骋的广阔天地口有蓝天,白云,青草,牛羊为伴,或许可以减轻她的伤痛。

    “这是你的草场分布图,就在阴山的脚下,足有方圆百里之地,那里水草茂盛,气候温和,是最好的牧场,你带着那些少年,可以在这里放牧。”云烨掏出了怀里的文书,放在了那日暮的面前。

    宦娘把云晔的话,一句一句的翻译给那日暮听,听得越多,她脸上的泪水就越多,最后汇成一小股,从尖尖的下巴上往下流。

    痛苦是必然的,云烨只有硬下心肠继续说:“你现在需要给你的部落起一个名字,然后填在文书上,就好了,这些文书就会立即生效,你不用担心其他的部落会来抢你的草场,我已经给这里的驻军打过招呼了,一旦发现了威胁,就告诉他们,自然会有人来处理。用不着你们来动手,你们只要好好放牧就行,多出来的牛羊,还有马,我会在每年冬天来临之前派人来和你交换,用茶叶,盐巴,布匹,粮食,当然还会有一些铁器,另外,你还要在每年的四月份天气逐渐暖和之后,把所有的羊毛剪下来,如果试验成功,我想只是每年剪下来的羊毛就足够养活你这个小小的部落了。”

    说完一长串话云烨就停了下来,等着宦娘给那日暮解说。

    “你不走”!那日暮就没听宦娘说什么,抱着云烨的胳膊使劲的摇晃。

    “我,放羊,你睡觉,”或许那日暮觉得一个人什么都不干,吃的饱饱的在帐篷里睡觉是这个世上最幸福的事,所以她毫不犹豫的开出了自己能开出的最高价码。

    云烨轻轻的拥抱了一下那日暮,然后对宦娘点点头就松开了那日暮,出了帐篷,还没走出两步,就身后就传来那日暮撕心裂肺的哭声。

    犹豫了一下,云烨又迈开步子,去找何邵。

    老何整整雇佣了三百名辅兵,他们正忙着把爬犁改成牛车,不用担心车子的粗糙,因为他有足够的牛来拉车,只是有一个小问题草原上散养的牛不会拉车,它们极度的没有组织性,纪律性,一会见到草根就要啃几口,一会站在原地不动弹用鞭子抽也一动不动。这一盆子谅水一下子就把老何满腔的发财热情浇的透心凉。

    看着一头被他养的油光水滑的楗牛,把牛车拉的侧翻之后,他就抱着头,蹲在地上,一筹莫展,非常的可怜。

    货物太多,马车太少,他的储物仓库都已经有四间了,草原上的白雪正在融冇化坚硬如铁的地面变得湿漉漉的,有些地方更加变成了沼泽。一个冬天下了四场大雪,雪化之后会给草原带来充沛的水资源。今年的草一定会长得很好,这对草原上的牧民来说是一个还消息,可是对即将要走长途的云烨老何来说却成了大灾难。

    草原上「百度贴吧唐砖吧文字」就没有传统意义上的路,只要你喜欢可以随心所欲的走,前提是你的方向正确。只要这个问题解决了,你总会到达你的目的地。

    牛拉车还需要学习?这是云晔同孙思邈的话。结果被唐俭,许敬宗,孙思邈他们一起鄙视了。

    “又见何不食肉糜之辈,还一见就是两个,老夫回到长安,一定把这个问题问问犬子,如果他也是这样的回答,老夫就会下狠手清理门户。”

    唐俭把话说的痛心疾首,看着云烨还有老何二人,宛如看到了两坨大便。

    老孙人hòu道,给云烨仔细讲了牛的生活习性,这个小牛犊子从落地,就需要跟在老牛的后面学习拉车,耕地,拉磨,各种工作技能,在老牛的潜移默化下,小牛犊长大以后,自然而然的也就学会了这些。草原上的牛没有这些经历,平时野惯了,现在要套上车子,肯定感觉不舒服,能好好拉车才怪。

    “这些道理大唐的孩童都知晓,为何你会不知道?”孙思邈感到不可思议。

    云烨能怎么说,说自己见得最多的,就是那种身上长黑白花的奶牛?用牛拉车,在消失的三十年间,就没见过几次,满世界的拖拉机冒着黑烟乱跑,用得着坐着牛车慢腾腾的从东跑到西?自己家用牛种一亩地,人家早就用拖拉机种了好几十亩,在那个时代,牛是用来产牛奶,或者杀了吃肉的,除了年纪长的人,谁会知道。

    说到传统,云烨就想起了另一个著名的传统,用来解决目前的困难是最好不过的,把老何从地上拽起来,在他耳边嘀咕一阵。何邵听了之后,表情从茫然一下子就过渡到狂喜之中。

    对着孙思邈等人露出一个大大的狞笑,甩甩袖子,喊过几个辅兵,让他们把牛牵上随自己来到帐后。

    “老牛不喝水,难道你能强按它喝水不成?”许敬宗皱着眉头对云晔说,唐俭也附和的点点头。孙思邈对云烨化腐朽为神奇的手段见识的多了,眼中惊疑不定,却没有附和两人的疑问。

    “古话说的好,牛不喝水强按头,这话说的不错,以前不成功,是因为按牛头的力量不够大,等有了足够的力量,再倔强的牛,在这股力量的支配下,不喝水也得喝。”配着云烨的自信满满的话语,帐篷背后传来一声牛的嘶鸣,只听那声音,就知道那头牛正在遭受最可怕的酷刑。

    几个人齐齐一惊,来到帐篷后面,只见一头键牛被绑在架子上,只露出一个大头,一个面目狰狞的辅兵,手拿着烧的通红的细铁条,对准牛两个鼻孔间的软骨就捅了下去,在青烟缭绕中,键牛又发出一声惨鸣,四个蹄子拼命的踢腾,由于无处受力,只能把头摆来摆去的期望减少痛苦。旁边还有人把一个小铁环穿过烫出的小洞挂在牛鼻子上。

    这种情兽行径看的孙思邈瞠目欲裂,指着何邵破口大骂:“住手,你这畜生,这头牛不过是依照本性从事,它知道什么

    ,你居然对它下次毒手,人心何在?来,来,来让老道给你鼻孔上也挂上铁环,让你也尝尝这种滋味。”

    “孙道长,您暂时息怒,先看看这种法子有没有用,如果有用,这可是一件值得天下农人庆贺的好事,如果没用,您再扒他的皮也为时不晚。”云烨假惺惺的劝解孙思邈。

    他老道的心是豆腐做的,见不得天下间的生灵受苦,穿牛鼻子这种酷刑不被他看到也就罢了,一旦被他瞅见,哪里有不阻拦的道理?刚才告诉何邵让他到远处再干这件事,谁知道这个缺心眼的,在帐篷后面就迫不及待的开始了。

    云烨不劝还好,一劝就惹火烧身,孙思邈一把就把他扒拉到一边,指着云哗的鼻子又是一通臭骂:“这事还不是你出的坏主意,这时候做什么好人,心肠歹毒若斯,你有什么脸面在书院里教授弟子?就算是教出的弟子个个惊才绝艳,也只是一个个的祸害,冇本事越大,为害尤烈。”

    孙思邈完全有资格如此叱问云烨,唐俭除了一肚子的不合时宜以外,勉强算得上是一位正人君子,他一脸的愤慨也就罢了,为什么许敬宗这种千古阴人也装出一副道德高人的模样,和孙思邈,唐俭站在一起,大声的斥责何邵,还跑上前去,给老牛松绑,抚摸着牛背一脸的痛惜,似乎遭受酷刑的不是一头牛,而是他老婆。

    不知道后世的动物保护组织会不会给自己定下罪名,反「百度贴吧唐砖吧文字」正现在一个虐牛犯的名头是逃不掉了,老孙从怀里掏出药膏,小心地涂在牛鼻子上,云烨觉得老孙的动作比上次给自己涂药膏还要温柔,牛比人还要贵重?不知道这些人犯什么病。

    趁着他们安静下来,云晔吩咐辅兵把牛车拖过来,好说歹说的才说服孙思邈,让这头牛再试试。

    一条细牛皮索穿过牛的鼻环,被辅兵握在手里,在牛屁股上轻轻一拍,牛就开始往前走,辅兵用手里的皮索控制牛头的方向,在营地里安安稳稳的转了一大圈,这头牛非常的顺从,听话,让它走就走,让它停,就停。只是大大的眼睛里流着眼泪,鼻孔上也有鲜血留下来。

    看着有效果,孙思邈长叹一声,步履艰难的回自己的帐篷去了,说到底他也清楚,牛就是给人服务的,越顺从,自然越好。从效果看,他已是无力阻止,只能黯然伤神。

    “云侯,不如我们一起联名上书,就以穿牛鼻这件事做由头你看如何?”唐俭的正气凌然消失不见,变成了忧国忧民的高尚人士:“只是小小的改动,就能让键牛如此温顺,实在是一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好事,用这个办法,草原上的肉牛就有可能转化成耕牛,云侯的才智,老夫望尘莫及。”

    “如此盛事,怎能少了我许敬宗,不如就由我来执笔,为这件事做个见证如何?”许敬宗眼睛发亮,他也想掺乎一脚。

第五十二节 少数派报告

    “一同上奏折这是小事,在下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合适的,只是有一件事,想向鸿肿寺的高人请教,如今朝堂上堪称众正盈朝,朝堂上无不是道冇德高深,学问似海的高人,对于提携后进一向不余遗力,为何小子却从未有被诸位长辈爱护的经历?谈起私谊,大家兴高采烈,各个尽兴,只要小子提起公务,朝中诸位无不对我高挂免站牌,顾左右而言他,是为何故?”

    今天唐俭有事相求,云晔就用一起上本表功来吊着唐俭,逼着他给自己解释,为什么自己在朝堂办每一件事情都要再三的研究之后,才会有一个模棱两可的答复,往往要找到李二,给他解释清楚了,这件事才能继续干下去。到底为了什么,云烨自付没有伤害到任何人的利益,基本上都是双赢的好事,为什么办起来会如此的艰难。

    “云侯不知道?”唐俭反而问云烨。

    “不知,小子虽然年幼,但是牵涉到书院之事,一定会本本分分的做好,不会给人把柄可抓。”

    云烨的话才说完,唐俭,许敬宗两人一起哈哈大笑起来,这一回倒是把云烨笑的莫名其妙。

    笑了好久,他们才止住,唐俭对许敬宗说:“延族,你好好对这位惊采绝艳的糊涂侯爷讲一下其中的门道,老夫再笑一会,能让长安三害之首的云烨云不器挠头,实在是值得老夫畅饮一顿。”

    许敬宗拭去了眼泪对云烨说:“云侯,你倒霉就倒霉在把每一件事情想的太周到,让上官找不出一点岔子,上官之所以是上官那就一定比你高明,你的本子让他们觉得你才是上官,为了把这种怪心思去掉,只好从你的字里行间找错误,哪怕找出来一个错别字也算,可惜你就没给他们这个机会,你把本子交给上官,就是希望上官可以给你修正,补充,最后得到答复,你的本子就没有让他们斧正的地方,这说明有一方是傻子为了自己不当傻子,他们只好委屈您来当这个傻子了。

    我在工部的时候,就常常被找去看你写的本子,心里话,你的每!个要求都属于有理有据,每一个主意都出人预料却又堪称绝妙,我每一次观摩,都有新的收获,常常拍案叫绝,恨不得亲自到书院求教这样的本子,我记得共有三个,第一个是《新建恪物院请准书》第二个是《请拨工费银钱书》,第三个就是大名鼎鼎的《书院概论》。

    我见过的本章不下千本,就您的本章给我的印象最深,第一本您从四个方面阐述建立书院的必要性,无论是军,工,农

    商,每一条都论据翔实的让人无法辩驳觉得自己只需要在本章上签字画押即可,根本不用再去动什么心思,这件事你一定会运作成功。

    第二个本章《请拨工费银钱书》不用说,尚书大人在工部把它当成范本在用那冇些稀奇古怪却又的的确确存在的费用,让我等恍然大悟原来一项工程的费用计算还可以如此进行,您不知道尚书大人看你的本章看的汗流浃背,这样的本章如果真的全部通过,工部如果不成为笑柄才怪,您说这样的本子他们会通过吗?

    第三个本章那就是您的得意之作了,也让三省的宰相们狼狈不堪,恐怕就是陛下,也会后悔说那句,天下英雄尽入吾毅中的豪言,反正我是没胆子评论,也没有能力评论,就是听说陛下看了你的本章回到宫里,一连责罚了七八个内侍。第二天却亲自下令准建书院,并且让文武百官以后的本章都需要达到言之有物的程度,如果只有满篇的溜须拍马,歌功颂德,就会被罚钱,扣粮饷,唐鸿肿!你也被扣过钱粮吧?”

    唐俭笑着对云烨说:‘老夫倒霉,在你的《请拨工费银钱书》之后上的要钱的本章,谁知道不但钱没要着,自家的银钱反而被扣了两月,小子,这都是你惹出来的祸,让老夫被人笑话了半年,这笔债你怎么还?”

    云烨一下子就明白了,原来根子在这,自己莫名其妙的成为了官场中的少数派,满朝文武都在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混日

    子,猛然间跳出来一个讨厌的家伙,把一池子清水搅得乌漆麻黑的,大家全部不得安生,自然要找这个家伙的毛病。

    还好,就在所有人等着云烨大展宏图的是侯,没料到云烨却jī流勇退躲到书院里教书去了,让他们的眼珠子都差点掉出来,想到这里,云晔暗自得意,老冇子就是这么出人预料,有一根狗骨头,你们抢的昏天黑地,老冇子站在一边吃着肉看热闹有碍眼的就上去踢上一脚。有什么不好?

    “嘿嘿只不过是三篇格式化公文,就让你们如临大敌,告诉你们,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你们现在躺在功劳簿上吃老本,还有两三年的吃头,等书院里的学生毕业之后,他们的公文写作和我写的都会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到时候就不是三篇,而是三十篇,三百篇,那时候,唐公,许公,你们如何自处?”云烨说完哈哈大笑着离开了。

    “老唐,我没关系,回去后我会就任书院院半,了不起放下架子到教室里听课,以我许敬宗的资质会学不会?老唐你等着看我的新本章吧。”见唐俭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再刺冇jī一下他,就背着手悠哉悠哉的去看何邵如何给其他的牛穿鼻环。

    又一声牛的惨鸣把唐俭惊醒,一想起云烨说以后会有无数的本章铺天盖地的涌过来,自己却无能判断其中谬误,这样可怕的情形之下,自己除了卷铺盖回家再无他法。

    不行,我去书院学习太丢人,我家的善识孩儿可以去嘛,他还是孩子,不是早就嚷嚷着要去书院上课吗?

    心事解决,他感觉全身松快,哪怕是牛的惨叫声也是如此的生动。

    云烨回到帐篷里,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了,其实他很希望

    那日暮接受自己的好意,刚才只不过是特意避开,就是留给宦娘劝那日暮的空间,现在帐篷里只有自己,云烨认为该睡觉了,在这个没有娱乐的古代,他很自然的养成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的生活规律。

    宦娘不知道哪里去了,连洗脚水也不准备,虽然只相处了不长的时间,云侯爷早就被宦娘贯成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大少爷。

    没办法,人不在,只能自己动手,还没等他动手,帐篷帘子被掀开了,穿着一身红色锦衣的那日暮走了进来,她今晚很奇怪,脸上居然一点泥巳都没有,端着水盆的双手也干干净净,头发上插满了银饰,不知道她从哪里搞来的。

    帐篷里今天没有点油灯,而是两根粗大的蜡烛,明明是白色的,却被人在外面硬硬的嵌了一层胭脂,环境不对,气氛不对,就连人都不对,在云烨发动脑筋猜测为何会如此的时候,那日暮蹲下冇身子,把水盆放在地上,把云晔推坐在床上,解开云烨的衣袍,给他脱下了靴子,再把袜子脱下来。

    那日暮的双手有些粗糙,抓着云晔的脚,硬塞进水盆里,盆子里的水很烫,云哗很想把脚抽回来,顺便再把那日暮抽一巴掌,但是看到那日暮一脸庄重的样子,强冇忍着脚上的不适,看她到底要干什么。

    粗糙的手划过脚掌很痒,那日暮也不会伺候人,揪着脚趾使劲搓,这根本就不是享受,如同在受酷刑。还好她洗得很快,当云烨被烫的通红的脚从盆子里提起来的时候,云烨还在哀叹,快熟了。每当脚洗完,如果是宦娘的话,她就会端着水盆出去,顺便替云烨把门帘压好,不让风吹进来。

    今晚给云晔洗脚的是哪日暮,所以她就没有出去,居然开始脱衣服了。联想到今晚所有诡异的场景,云烨明白了,今晚他被结婚了,不用说主谋就是宦娘,执行者就是那日暮,她们竟然有时间搞出两只红蜡烛来。

    很快,那日暮就脱的光溜溜的,把自己裹进毯子里,只露出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不停的朝云晔眨呀眨呀的,难道说这就是传说中所谓的媚眼?

    知道草原上的规矩,如果现在把那日暮赶出去,明天她保准就会成为一具尸体,在云烨的营地她的族人还不敢伤害她,能伤害她的,只有她自己,新婚夜被撵出去的女人是乌弥,也就是石女,据传天神腾格尔的妻子就是美艳无双的鸟弥,乌弥被魔鬼下了诅咒,让她一生都不能与腾格尔繁衍后代,乌弥自己跑到死人国,割掉自己身上所有的肉,只剩下骨架,然后用死去的九十九个处冇女的最美的部分重新组合了自己的**,从而更加的美丽。与腾格尔一起繁衍出了伟大的草原族群。所以石女是必须要走一遭死人国的,如果自己不想去,她热心的族人会帮助她。

    那日暮不知道有没有死而复生的本事,云晔认为这个可能性很小,没法把那日暮赶出去,云烨只好爬上床,对那日暮说:“往里面一点,给我让点位置。”

    没见有动静,只听见那日暮平缓的呼吸声。

第五十三节 人头的秘密

    她居然睡着T,刚刚环眨只着大眼睛勾引自只的那日暮现在已经沉沉的入睡了,这是什么状况?云烨挠挠头看着睡的十分香甜的那日暮百思不得其解,有那个女人会在自己的新婚之夜,勾引了新郎一分钟乏后就自己睡过去她不知道后面还有很重要的事情没有做吗?

    钻进了毯子,云烨长叹一口气,转头看看旁边那张依然红润的脸庞,说不上美,肤色还有些黑,只是那双眼睛清澈得如同一池春水,在那里可以看到蓝天白云,看到牛羊,唯独看不见尘世间的繁杂。

    云烨用手撩撩她额前的头发,有几根头发调皮的钻进了她的鼻孔,她用拳头粗鲁的揉几下鼻子,还把毯子裹的更紧一些。这时候云烨才想起来,她只有十四岁。

    前些天云烨在数怀里的噶啦汗的时候,算出了她的年龄,十四个羊的关节骨,已经被她把玩的黝黑发亮,上面似乎包着一层褐色的玉浆。传说中最好的玉石都要经过少女的手来打磨,只有这样才能提升玉石的品质,那日暮脖子上现在就挂着云烨的那方玉佩,不知几十年后,会不会更加的值线?

    轻轻的在自己脸上抽一把,这是什么心态啊,虽然自己现在欲念如潮,需要分散精力,那也不能起这样怪心思。十四岁的少女,在后世在干什么?不知道,反正不会每天放羊,不会随时面对死亡。

    禽兽做不来,实在是下不去那个牙。,革原上的女子就算早熟,身体发育的有了一定的规模,每一次只要起了欲念,云烨都有一种严重的罪恶感,和谐社会的教育在他身上极度的成功。

    那日暮睡的很安稳,云烨睡得很糟糕,尤其是那日暮睡到半夜,一条腿伸出来搭在他肚子上,更是要了云烨的老命,强忍着把她的腿塞回毯子里,脑子里拼命的想念辛月,才熬过去。

    革原上没有鸡叫,那日暮却准时醒过来,此时,外面星星还拉在高空,黑着眼圈的云烨搞不懂她满脸的幸福是从哪里来的。悉悉索索的穿好衣服,那日暮在云烨脸上轻轻的啄一下,就满面笑容的掀开门帘出去了,宛如得胜的大将军。

    帐篷里的红烛还没有烧免,闪烁着明灭的幽光,宦娘不知什么时候钻了进来,笑嘻嘻地问:“阿郎,昨夜睡得可好?”

    云烨没好气的说:“好个屁啊,我就一夜没睡,你们搞什么鬼。”

    宦娘吃惊的掩着嘴巴说:“阿郎,也应该顾惜一下自己的身子,少年人贪欢,没个节制可不行。”说完拿眼睛膘床上。

    云烨腾地一声站起来,把毯子掀开,对宦娘说:“一把年纪了想什么呢,昨晚什么事都没发生。”

    看着干干净净的庆单,宦娘很是怀疑:“那日暮对我说,她昨晚就是和您睡得的啊。”

    “没错,是和我睡的,也只是睡觉而已,一上床她自己就睡了个天昏地暗,半夜还抢我的毯子。我冻了半宿。下次这种不值线的主意少出一些,我也少挨两次冻。、,大清早的云烨非常烦躁。”

    宦娘瞪大眼睛不停上下打量云烨,似乎要看出什么花花来。

    “不要瞎琢磨,我身体很好,没有隐疾,只是不愿意胡来罢了,我就算是要她,也会光明正大的进行,这么干算怎么回事,我们明天就要回去了,还是不要祸害那个傻姑娘了。”

    宦娘低着头,犹豫半天对云烨说:“阿郎,我不想回长安了,我留下来和那日暮在一起。”

    云烨停下穿衣服的手奇怪的问:“你不是一直希望回长安吗?你放心,我家里全是女人,你和她们会相处的很好的,安安静静的把这辈子过完不好吗?”

    “阿郎,我已经没有任何亲人了,我也相信回到长安您会把我照顾得很好,我在革原上生活了三十年,已经习惯这里的日子了,再说我很喜欢那日暮,和她在一起的我感到非常的快乐。”宦娘笑着对云烨说。

    “你和那日暮只不过相处了一个月,这么快就喜欢上她了么?”

    “有些人只相处几天就好像已经在一起很多年了,有些人即使在一起一辈子,也会形同陌路,我知道那日暮的心,所以给她安排了这样的一个机会,谁知道,这个蠢丫头连这最后的机会也没有抓住,侯爷,不要抛弃这个傻姑娘,没有你的支持,她在革原上活不下去。”宦娘拉着云烨的衣角恳求。

    “宦娘,你要想清楚,到底是留在草原还是跟我回长安,你不要管那日暮,我会安排好她的,你只需要考虑你自己。”

    宦娘站在云烨背后,把云烨的头发娩起来绾成髻,再给他戴上帽子,顺便把两只帽耳理顺。悄少沅,“我早就喜欢上革原了,喜欢这里无拘无束的氛围,阿郎,不用为我担心,公主一个人太孤单,我留下来陪陪她。”

    “我把所有的生活器具给你留下来,你自己照顾好自己,如果不喜欢在革原上住了,到了秋天会有商队来这里,你跟着他们回长安就是。”

    云烨一向尊重人的选择,无论是谁,只要他做出了明确的选择,云烨都会让他如愿,在他看来,大唐朝百姓的平均寿命只有三十岁,如果再不让他们活得自由些,这一生与革木何异。

    那日暮有去放羊了,远远的能听到她的欢声,歌声里洋溢着幸福和期待。

    程处默回来了,这些天他在四处征讨那些不服从的小部族,按他的说法,大军只需要推过去,就把所有的叛逆清除的一干二净,他昨晚就回来了,想找云烨说话,结果被宦娘拦住,告诉他云侯今晚不宜会客。

    平时笨的需要云烨把他脑袋砸破才能灌进去一些东西的家伙,谁知他在这方面堪称无师自通,只是看看宦娘的神色就心颌神会的去找何邵喝酒。

    大清早的起来就围着云烨转悠,还不是的在云烨身上嗅一嗅,挑着床上的一根长发朝云烨咧大嘴傻笑,半眯的眼睛里居然有那么一丝精光闪过,这是从来没有过的。

    “你眼睛胃什么妇还傻乐傻乐的,几天不见,从哪学会猜人心思的?”对程处默不用婉转,不明白的直接问就是。

    “烨子,你这么早就开始布局了吗?俺老爹告诉俺,兔子都有三个窝,人怎么也得有五六个窝才好,就是不小心有一个窝毁了,还有其他四个不是,这就叫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混账话,什么叫狡兔三窟,现在是圣明天子在位,用得着做准备吗?只有乱世才需要做这些准备,我只是可怜那日暮,一个人带着那么些半大的孩子,生活不易,给她们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罢了,以后不许胡说。”云烨义正言辞的教训了程处默一把。

    “哥哥明白,你把洪城给支走了,军中现在没了百骑,做些小手脚就没人发现,以后不管谁问起来,哥哥就说这是烨子你不小心把人家闺女睡了,给的赔偿。”

    “滚!夯货。”嘴里骂着程处默,心里却在担忧,自己是不是做的太明显了,连笨蛋都看得出来的事,能瞒过唐俭,许敬宗?更不要说李靖了。

    革原这地方很邪,刚想到李靖,就有护卫跑来告诉云烨,大总管有事与云侯相商,请到大帐一行。

    急匆匆来到大帐,只见案几上摆着一个锦盒,有一个浑身是伤的大汉站在李靖前面,周围被护卫团团围住,随时准备开始砍人。大汉很熟悉,就是那个在大雨里唱歌的熙童,只见他衣衫破烂,蓬头垢面,肩上背上都有血不断的渗出来,看来是经过了一场极为残烈的搏斗。

    “熙童,怎么会是你,你不知道擅闯军营是要被砍头的?”云烨对李靖施了一礼之后就急匆匆的问熙童。

    “某家欠云侯一条命,听说大盗夜陀曾得罪过云侯,某家千里独行追杀夜陀,终于将这贼子毙于刀下,特地带他的首级来给云侯一观。”多日不见,这家伙还是那么精神,被人家砍了好几刀中气依然充足,豪气不减当年啊。

    李靖对云烨说:“这个人带着一个首级来到大营,说是自己杀了半路截杀云侯的恶贼的。老夫没有见过夜陀,于是请你来辨认一下。”

    云烨掀开锦盒,里面果然是夜陀的人头,夜陀死的时候痛苦无比,脸都快抽到一起了,头是被快刀斩下来的,切面光滑无比,云烨心中一紧。

    回头问熙童:“你的门派叫什么?他们还想知道什么?”

    云烨话一出口,周围的护卫立刻就把手中的横刀抵在熙童的要害上,这家伙似乎是一个滚刀肉,面对五六把雪亮的长刀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只是张着嘴大笑,仿佛在嘲笑云烨不识好人心。

    “熙童,算了吧,在我面前就不要装了,我告诉你两件事,第三件事等你招供之后我再告诉你,第一,你不是夜陀的对手,第二,夜陀不用你杀,他也会死,。”

    “老子是偷袭才干掉他的。”系统扯着嗓子大喊。

第五十四节田襄子

    “熙童,你也是一条汉子,怎么当着明白人说糊涂话?如果以前我还只是怀疑的话,现在我已经可以肯定你和那些人有联系,一切的秘密就在这颗人头上,他告诉了我许多东西,你还要说谎吗?”对于被熙童欺骗这件事,让云烨有些伤心,他曾经抱着最美好的愿望,以为自己看到了一个真正的豪侠,谁知道,这些都只不过是在演戏而已。*

    伤心过后紧接着就是愤怒,看演戏用得着看你,后世有多少演员演的不比你好,演的不比你逼真,在大唐,只有老子忽悠别人的份,自己被忽悠了,就是奇耻大辱。

    心里面尽管不愿意承认,穿越者的骄傲早就印到他骨子里去了,看似随和,实则倨傲,这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感被李二认为是高人子弟的骄傲,无意中嵌合了云烨身份的要求。

    熙童被捆了起来,上好的麻绳足有指头粗,看着他满不在乎的样子,云烨从口袋里掏出一截牛皮绳子。让护卫松开他的绑绳,只用这节牛皮绳把他的两个拇指捆起来,熙童暗中用力之后,发现奈何不得,双手借不上力,无论如何也挣不开,这时候他的脸上头一会出现了紧张的表情。

    “云侯我一片好心,千里迢迢给你送来仇敌的人头,为何如此待我?”

    “熙童,我希望你的名字是真的,不是用来蒙骗我的,这样我心里或许会好受一点,告诉我,你们打算知道什么,如果我知道,一定会告诉你,可是你休想再踏出军营一步。”

    李靖笑呵呵的坐在帅位上看云烨和熙童交锋。云烨居然会发怒?李靖从旁边看的津津有味。

    “我哪里出了纰漏?”在云烨的怒视之下,熙童到底还是一条汉子。不再做无谓的狡辩。( )

    “刚开始我以为你是来看我的,心中充满了欢喜,他乡遇故知是让人何等的欣慰,如果没有这颗人头,我什么都不会发现,只是以为这是一次偶遇,我从来不愿意用猜疑的目光看朋友,因为只要一猜疑。朋友就做不成了。可你拿来了一颗人头。还是一颗疑窦重重的人头,你当我是什么?这颗头颅是夜陀的,不是樊於期的人头,我只是一个小侯爵,不是秦始皇,用得着这样费尽心机的算计我吗?就算你要算计我。也准备的充分一些,不要让我看出端倪,哪怕做个被骗的傻子。我也不想看到被朋友欺骗,这是我心里最干净的一块土地,你非要玷污它们。那你就是我的仇敌。”

    云烨的暴怒反而让熙童冷静了下来 ,他一字一句的问:“你从哪里看出来的?”

    “你常年杀人,难道就没有发现把头颅从死人身上割下来和从活人身上割下来会有很大的不同吗?”

    “小子快说有什么不同?”这次问话的是李靖,他左手拎着羊腿,右手抓着夜陀的人头左看右看。似乎很有兴趣知道。

    “活人脖子上割下来的人头肌肉会收缩,无论多快的刀都没有办法切割出如此平滑的切口,只有从死人脖子上割下来的才会如此整齐,熙童你没有发现吗?你可能忘了,我是一个不错的大夫,夜陀只有不到两个月的寿命,你以为我看不出来?难道你们真的把我当成了傻子来看吗?”

    李靖嚼着羊肉,看着死人头的脖子,连连点头,不知道的以为他正在啃人的脑袋。

    “我隐门,从你告诉我们那个地方的第三天,就有四十人出发先去探路,如今三个月过去了,无一人返回,只有飞鹰带回来一封信,上面的内容我们看不懂,需要你来解释,隐门的强大是你不可想象的,如果你不想你的家人出事,就告诉我,什么是白熊?”熙童冷冷的看着着帐篷里的人。

    李靖挥手让护卫退下,帐篷里只剩下三个人。

    云烨后退到一个木墩旁坐了下来,笑着说:“如果我的家眷从现在开始出了任何事,包括在路上不小心摔了一跤,我都会算在你们的头上,你也知道我不是一个容易受到威胁的人,一旦有超出我容忍的事发生,你们受到的报复将是你们做梦都不会想到的残酷。”

    话是笑着说的,李靖却从中感到了寒意。熙童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说:“你连我们在哪里都不知道,如何报复?”

    “这个世界上就不存在永恒的秘密,有人会知道的,一定有人会知道的,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的隐世家族,我会一个一个的问,直到问出为止。”

    云烨对熙童似乎失去了兴趣,转身就要离开,走了几步又对熙童说:“不要以为你们很强大,你们还没有见过什么叫强大,我会等着你们来伤害我的家人,只要有伤害,我会把这个伤害扩大上千倍还给你们。”

    “等等,告诉我,什么是白熊,什么是鲲?那里真的有这些东西吗?只要你告诉我,我熙童对自己的列祖列宗发誓,绝不侵扰你的家人。”

    李靖趴在案子上手托着腮,看得十分起劲。

    “白熊又叫北极熊,全身披着白sè的毛皮,凶悍异常,足有千斤重,最大的超过两千斤,鲲?你们的探路者大概把巨鲸当成了鲲,听说最大的鲸鱼重达几十万斤,现在我们造的最大的船也没有他大。更和况,你们居然现在去那个地方的,人生地不熟的,还一直是黑夜,那四十个人大概回不来了。”

    “哈哈哈,有就好,原来白熊,鲲鹏都是存在的,不可知之地,可不就得在蛮荒吗,云侯,这个人情我们记下了,rì后必有厚报。”熙童说完就有些癫狂,若不是双手拇指被捆着,早就手足蹈起来。

    云烨怜悯的看着陷入疯魔的熙童,这些人为了成就仙道,连死亡都不畏惧,真不知说他们什么好。怪不得后世的轮子功会有那么广阔的市场,这些变态的疯子就让他们去死吧,纯原始的北极冻土,会让他们付出惨重的代价,如果说上一次被逼无奈之下忽悠他们去北极还有些内疚的话,现在心中再无一丝阻碍。

    出了帐篷,李靖对云烨说:“我那我三弟也是去了那个该死的地方?”

    “不知道,我又不认识你三弟,这个世上不一定只有你三弟一个人是大胡子吧,他们要去的那个地方,凶险异常,是真正的蛮荒,不过那里也有人,和野人没有什么区别,九死一生都不足以说明那地方的凶险,如果你三弟真的去了,您还是给他立个灵牌比较好。”云烨这时候心情很糟,一想到熙童居然拿全家的xìng命来威胁自己,怒火就不由自主的往外冒。所以李靖的问话,他想都没想就随口回答了。

    堂堂的行军大总管被人无视了,李靖自然恼羞成怒,大喊一声:“来人。”立刻就有护卫跑过来听令。

    “把帅帐里的家伙现在就给老夫砍了,人头挂在旗杆上示众。”

    云烨赶紧拦住,现在还不是和那些家伙闹翻的时候,把熙童砍了容易,他的同伙要是跑到长安报复,家里一点准备都没有,要是小丫她们出点事,自己还活不活了。

    “大总管,咱们明天就回长安了,把这家伙带着,好歹也有一个人质在手,这家伙的地位估计不会太低,到时候讨价还价的时候,咱也有几分本钱不是。”

    “想要这家伙活命,就老老实实的告诉我,事情的前因后果,不许遗漏。”云烨忘记了李靖的本事一半来自于韩擒虎的教导,一般来自于道家,听到这么诡异的奇闻异谈,那有不起好奇心的。

    无奈之下,云烨只好把事情的经过给李靖讲了一遍。谁知道,李靖笑呵呵的说:“你说的那个隐世门派,老夫倒是略有耳闻,早在前隋年间,他们就频频出现在人世间,那时候他们是为了争夺《诸病源候论》,此书是前隋太医博士巢元方所撰,据说书中记载了起死人而肉白骨的绝世奇技,为了这本书,前前后后总共死了不下三百人,老夫当时受命彻查此事,在追到太行山之时,就彻底消失了,老夫只知道他们首领的名字叫”田襄子”,你可以把他们称之为田族,他们是远古墨家的后裔,听说他们叛离了祖训,以劳作为耻,以华贵为荣,与墨子的经义背道而驰,他们用自己的jīng巧yín技大肆敛财,据说他们有点石成金之术。”

    “大总管,这个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点石成金这么奇怪的事,哪怕亲眼所见也不要相信,人的眼睛有时候会产生误差,会在你不知不觉中欺骗你。如果您回长安后有空闲,小子会为你表演一下点石成金,我记得田襄子不是墨家的巨子吗?如何会成为叛徒的。”

    “ 这件事老夫也不知道,你若想知道,就只有问帐篷里面的人了。”李靖在告诉云烨这些往事后就立刻把自己摘了出来。

    云烨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只是一时找不出源头,也只好听之任之。(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五十五节 仙缘

    不管有没有准备好,云烨都打算尽快回京,来自熙童的威胁,让他认识到自己对于家人的保护还不够,需要尽快回到长安作一些布置,以应对即将到来的不测。

    大队人马是走不快的,只有让老庄先走,带着云烨给程家,牛家,太子的书信与四个护院星夜出发,能早到一刻就早做一分准备,这场赌注,云烨输不起。田襄子他们都是一群疯子,巢元方的《诸病源候论》听孙思邈说那就是一部医书,只是牵涉到一点外科手术而已,这些疯子为了这么一点东西就让三百人死得不明不白,让云晔哭笑不得,又心惊胆颤。

    李靖告诉自己这些往事,未必安着好心,总觉得他好像很希望看到云烨和田襄子死拼一把,然后自己坐在岸边看猴戏?

    现在走进了一个死胡同,早就说过,人只要撒了一个谎,就需要无数的谎言来维持第一个谎言的正确性。云烨捶着脑袋,后悔不已,难道说这就是所谓的天道循环的报应?

    现在揭开谜底是愚蠢的,放弃反抗更是愚蠢的,自己已经无路可退,只有把谎言继续下去,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传说中的凌霄宝殿真的存在?老子骑青牛出函谷关是真的得道成仙,而不是被强盗图财害命?海里面有水晶龙宫?为什么后世的潜艇满世界的跑也没有发现?白玉京而已,和那些夸张的神仙地就没办法媲美,人常说谎言重复千遍就成了真的,老子重复两千遍把它弄成事实又如何?看着满天的红霞,云烨心中又充满了斗志。

    田襄子在北极找不到白玉京,没关系,还可以穿过白令海峡去美洲,如果他意志够坚强的话说不定发现美洲大陆的荣耀就落不到哥伦布的头上。田襄子,如果老子的家人受到伤害,我不介意陪你把地球跑个遍。

    不知道远在千里之外的田襄子有没有打冷战,刚刚欢天喜地的放羊回来的那日暮看着云烨阴郁的脸庞,还有嘴里发出的怪笑,吓不停的打摆子,滋溜一声就跑去找宦娘寻找安慰去了。

    公输甲这段时间一直在造马车,云烨提出来的四轮马车被他造出来了,只可惜只能在草原上跑跑,绵延千里的山路根本就无法通行四轮马车。

    李靖不管他认为既然大军都能够过来,没理由一辆马车过不去,他对四个轮子的马车非常喜欢,坚持让公输甲再造一辆,这样有两辆四轮马车就不得不随队伍出发,至于马车能不能过去就不是大总管该考虑的事,大总管一向只发布命令,完成命令是手下该干的。

    大总管要回京,自然有一千骑兵护送,鸿驴寺的少监要回京,需要两百步卒护送,神医孙道长要回京,军队自然要精心护送一百精骑还是要的。至于云侯要回京,军营里还有些老弱辅兵,不知云侯是不是把他们带上?

    李绩对云晔非常不满,对于李靖把分给其他突厥贵族的草场转拨给了那日暮很有意见,他认为那日暮的部落纯粹是一个孩子的玩笑,百十个人的部落,那里用得了方圆百里的草场,这是一种严重的浪费行为,应该分给执失思力才对。

    “茂公就算把那块草场给了执失思力,他能拿安稳吗?我们几个在草原的划分上谁不是小心翼翼,生怕沾上一点腥臊回到长安就是长一百张嘴也说不清楚,只有他明大明的问我要草场,还是分给他的一个女人,这样假公济私的事你敢干吗?他干的没有一点顾虑,虽说有个可笑的借口,你我会看不出来他的用意?”

    李靖把话说到这里就止住不说瞅着李绩示意他继续。

    “这小子无非是在置办家产,这里有一处产业万一将来关内败落了,还有一个落脚的地方,这是大家族常用的手段,不足为奇,只是他的胆子太大了,就不怕陛下动怒?”

    “你还是小看那小子了,我敢与你打赌,陛下对这件事一定会不闻不问,说不定还很高兴,满朝文武也不会有人弹劾他,你看唐俭和许敬宗的态度就知道,他们乐观其成。”

    李绩皱着眉头苦苦思索其中的含义,到底是一代名将,片刻就理出了头绪吃惊的对李靖说:“这小子是故意的?他终于干了一件大家都会做的事,他的行为只有这件事是符合大家预料的,所以全部闭嘴,乐见其成,这还包括陛下,陛下得知这个消息,说不定会长出一口气。怪不得你在这件事上如此的积极。”

    “帮他照顾好他的小情人,这小子是一个极度护短的性子,如果他的小情人出了岔子,草原上的你们就休想安稳,如果是突厥人把他的小情人干掉,那这个部族就等着灭族吧,你一定要把利害关系给执失思力讲明白,如果他犯了浑,干出了什么出格的事,你我都救他不得。”

    “论及圣眷,你我二人拍马难及,更何况他与太上皇,皇后,太子,魏王,蜀王都很有感情,这种感情里没有功利因素,所以格外的难得,天下间也就只有他一个能办到而已。”

    “药师兄,这个熙童你将如何处理?他身处囵固犹自桀骜不驯,不如杀之,以绝后患。

    “老夫很想看看云烨的本事,我已经告诉他他的敌手就是田襄子,看他如何应对。”

    “假如出了岔子,他一定会迁怒手药师兄,这招祸水东引,我看未必有效果。”

    “他感觉到不妥了,但是这小子就是一个看家狗,只要牵扯到家人,他一定会暴跳如雷,杀光对手不足为奇。”

    云烨这时候正在和熙童交谈。熙童的两只胳膊一从脑后,一从后背交叉背过,形成苏秦背剑的姿态,两只拇指依然被牛皮索捆得结结实实,这样的姿势很难受,熙童却满不在乎的保持了足有四个时辰。

    “熙童,你们的首领叫田襄子?很奇怪,这个人死了足有千年了,为什么你们新的首领依然叫田襄子?”云烨把手的水壶嘴塞进熙童的嘴里给他喂了水,待熙童喘息平定之后开始发问。

    “云侯,我熙童也是一条汉子,你就不要想着从我这里知道隐门的详情,你也算是智者,不要让我说谎话骗你。”

    “这样吧,我们做个交易,你问我一个问题,我老老实实的回答你,然后,我问你一个问题,你也同样老老实实的回答我,如何?”这是云烨想了好久才想出来的法子,他在赌熙童对成仙的热情到底有多高。

    熙童低下头,考虑了一会,然后抬起头对云烨说:“好吧,我熙童发誓,若有一句假话,五雷轰顶而死。”说完就瞪大着眼睛看云烨,生怕云烨反悔。

    “我云烨发誓,一定完整准确的回答熙童的提问,若有一句虚言,五雷轰顶而死。”见发完誓,熙童明显的松了一口气,他不在乎泄露出去多少隐门的秘密,只在乎得到多少关于白玉京的资料。

    “既然如此,我就先问,你们隐门在我的家中可有暗探存在。”这是云烨最担心的事。

    “没有,绝对没有,书院里有,你家里没有口现在该我问了,你是如何知道白熊和巨鲸的。”熙童生怕云烨反悔,特意多告诉了云烨一句,书院里有奸细。

    “全是家师教的,他老人家曾经去过那片极北之地。”云烨看看帐外,满天的星斗一闪一闪的才放下心,没有雷云。

    “你多告诉了我一句,我也就多告诉你一句,极北之地半年黑夜,半年白日,每年的三月到八月是去那里的最好时节。我又要问了,你们为什么对成仙得道如此的痴迷?明知那条路危机重重也不放弃。”

    听到云烨问这件事,熙童明显的放松了,他说:“自田襄子祖师遇仙缘而弃墨家之后,我隐门世世代代就以得道成仙为目标,谁知仙道艰难,唯祖师有这个福分跨入天界,其余历代田襄子都报恨而亡,好不容易到了这一代,从你的口中知晓了白玉京,怎会放过,要知道第一代祖师升天之时,只留下一方玉石,上面的文字就是白玉京。更何况夜陀前去求证你的来历,特意去了你说的西王母的天池,遭遇了天罚,雪崩,地火,怪兽,齐出,他费尽心力逃得性命,却不想,见你之后,不到四十天就暴毙而亡,这不是天罚是什么。”说起这些,熙童的脸都在放光,精神上的慰藉让他忘记了**上的痛苦。

    “你家祖师遇到的仙缘不会是一队女神仙在云中漫步,恰好遇到你家祖师,就说他和神仙有缘,而且那些神女个个长得非常美丽,环佩叮当?”云烨忽然想起中唐名将郭子仪不就是号称有仙缘吗,还描述的有鼻子有眼,云烨把这段胡话背诵出来,想嘲笑一下熙童。

    谁知道古人根本就没有领会笑话与实话的那根神经。

    熙童眼睛都快睁的裂开了,大嘴一张一合的说不出话。

    “不会吧,你家祖师也遇到了?还是这群美女?”

第五十六节 绝望的理想

    云烨不想再忽悠熙童,因为他已经非常的可怜,为了一个不可能实现的梦想奔波了一生,现在还要往成仙这个大泥沼里钻,而且拽都拽不回来。

    随随便便的一个典故拿出来,又和人家祖师遇到的情形一个样子,云烨很想抽自己的嘴巴子,一百年后的郭子仪难道也和隐门有联系?要不然不会这么准确的描述他见到的场景,这里面的故事就不是云烨可以控制的了。

    把有些崩溃的熙童给解开,他依然保持着苏秦背剑的造型,眼珠子随着云烨的身影的移动不停的转着。如果云烨现在想要知道隐门的故事,他一定会竹筒倒豆子一般的交代出来。

    痴人很危险,但是不可怕,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最纯粹的一批人,为了理想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他们的脑子里只有自认为崇高的理想,没有得失观,没有自我。

    在不懈的自我催眠之下,那条连接着天堂的金光大道似乎唾手可得,站起来够不着,只差一尺,跳起来够不着,只差一尺,脚下垫了砖块再跳起来,依然够不着,还是只差一尺。

    他们永远在寻找能够让他们增高的东西,听说丹药有用,他们服用丹药,听说练气有用,他们练气,听说白玉京是登天的捷径,所以他们就要找白玉京,熙童何其聪慧的一个人,在幻境的迷惑下,早就丢失了自我。失去了起码的判断力。

    云烨觉得现在从熙童嘴里知道任何消息都是对自己人格的一神伤害。在他崇敬,羡慕的眼神中,云烨甚至看到了一丝悲哀,他在自哀自怜,大概想不明白像他这样虔诚的求仙者为何无缘得见那些仙人,为何云烨总能轻易的得到,而他还满不在乎,弃之如敝履。

    放熙童离开,他毕竟没有伤害到自己,云烨也不想和田襄子彻底闹翻,李靖想看笑话,由得他去。

    我凭什么要给自己树立一个强大的敌人?到目前为止,他们对待我还是很和善的,没有看出什么他们有什么恶意,这是一群可怜人,在希望即将破灭的时候,找到了新的目标。

    这只需要稍微把他们的前进方向改变一下,难道说就不能造福大唐了?哥伦布的初衷不也是寻找遍地是黄金的中国吗?想必,他们很有兴趣参观,金字塔,巨石阵,空中花园之类的人间奇迹,还有那些瑰丽的人间仙境,说不定会让他们真的成为仙人。

    找束了一壶酒,一只羊腿塞给熙童,看他有些茫然就对他说:“我不问你们的事了,我需要千我的事,没有时间和你们纠缠,你们追求仙人之路,我追求人间的功业。你们希望有一天能登上天门,我只希望自己可以青史留名。下回有什么事情要问,直接来找我,不要弄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让我心烦,也让你们麻烦,现在我来告诉你,在极北之地需要注意的事情,你们首先需要做准备,准备工作非常的重要,从**,到食物,再到武器,再到穿着,每天需要制定详细的计划,还要做好遇到突发事情的预案,这些东西非常的繁杂,不是一两句话可以说清楚的。”

    “云侯,为何这样做,这些宝贵的东西你就这样拱手相送?”熙童听到云烨的话,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论谁知道了这些人世间的秘密都会埋在心底,传诸与子孙,这样当成破烂抛出来,难怪熙童有疑问。

    “我答应过师傅,不去求什么长生,你们都是贱皮子,你当成宝贝的东西在我看来一钱不值,再说了,你还拿我的家人威胁,这种情况下,你觉得我会为了一堆破烂搭上我的家人?

    长生,长生,在我看来拿她换我家小妹的一根头发我都觉得亏得慌,就你们这些想当石头的家伙才把他看成宝贝。既然你们一心想当石头,那就去当吧,全成石头了,我不就一身轻松,我明天就要离开草原了,想请田襄子一聚,有些话说清楚些比较好,我知道你们神通广大,时间就定在我会长安的路上吧,时间地点你们选,只是不要在搞什么人命迎客之类的怪风俗,平平常常的有杯茶就好。”

    熙童彻底的迷糊了,从云烨的话里听不出有什么阴谋,想说什么,张张嘴又无言以对,直到被云烨连推带搡的赶出军营,看着黑乎乎的草原,听着远处凄厉的狼嚎,他才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

    紧一紧腰带,提起脚畔被云烨扔出来的长刀,看看头上的星斗的位置,慢慢走进了无边的黑暗。

    站在阴影里的李靖叹了一口气,转回了帅帐。

    心头的阴影一去云烨顿时感觉全身轻松,哼着甜蜜蜜的小调回到自己的帐房,今晚绝对要把那日暮赶走,昨晚就没睡好,一个有和别人抢被子习惯的女人还是赶出去比较好,宽大的床一个人睡是何等的幸福。

    还好,那日暮不在,听宦娘说这是草原上的习惯,女子和男人初婚过后,要回自己的帐篷睡两天的。多么人性化的习惯啊,要继续保持。

    躺在柔软舒适的床上云烨几乎舒服的呻吟出来,成大字型摊在床上,怎么舒服怎么来。

    这样的舒适状态还没有保持一柱香的时间就比人打破了。

    程处默胳膊底下夹着一床毯子,来到云烨的帐篷,一进来,就把毯子扔在床上,三两下脱掉靴子,一股咸鱼的味道顿时弥漫在整个帐篷里。摒住呼吸,云烨指着木盆怒视程处默。

    小程嘴里嘟嘟囔囔万般不情愿的去洗脚,那双鞋子被宦娘捂着鼻子拎了出去,大冷天的掀开帘子通了半天的风,才驱走了脚丫子的味道。

    “烨子,我不想回去,我想呆在草原上,你回去给我娘说一声。”程处默躺在云烨身边小声说。

    “做梦,你以为我把你从李绩手里要出来很容易吗?这些叔伯里面,我最不喜欢的就是李绩,你在他手底下干活太危险,这人有一个恶习,就是喜欢拿自己亲近的晚辈来立军威,我不想你被他拿去做人样子,老老实实的和我回长安,再说了,你马上就要成亲了,回去好好准备婚事才是正经。”

    这话已经和程处默说了不下十遍了,该捞的功绩已经捞完,该打的仗已经打完,留在草原上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徒耗青春而已,这混蛋就是听不进去,说什么都不肯回长安。

    “我回去又要受家里的管束,你也知道我的性子,我娘管得又严,想出门都是奢望。与其那样,不如自由自在的留在草原上打仗。”程处默又开始反驳云烨的论调。

    “闭嘴,你想得美,还想呆在家里,你一回去就要到书院报道,这一年你什么都没学着,这次你要好好的把你落下的功课补齐,别弄的连你弟弟都比不过,那就丢人了。”

    “你早说啊,原来回去是要我去书院上课,这下好了,到了你的地头,哥哥就放心了,明就回长安,草原这鬼地方,老子早就呆腻味了,连一口顺嘴的吃的都没有,好想吃你做的红烧肉。”

    云烨气得跳起来,在程处默的屁股上连踹几脚,对他说:“我昨晚就没睡好,你还唧唧歪歪的还让不让我睡觉了,明天还要赶路,快点睡觉。”

    对与云烨莫名其妙的发脾气,程处默早就司空见惯,腆着脸问:“昨晚那个野姑娘伺候的可还如意?”

    对这个猥琐的男人云烨没有一点办法,只有把自己包在毯子里假装睡觉。

    一晚上连梦都没做一个,直到宦娘进来准备伺候两人梳洗,见两个少年人依旧睡的不省人事,只好拿湿布巾子在两人脸上擦几下,才把哥俩唤醒。

    天还是黑的,帐篷外面却已经是人声鼎沸,何劫在大声的吩咐辅兵们把货物一一绑好,不要遗留一件,都是钱啊。

    那日暮早早的站在帐篷口,没心没肺的冲云烨傻笑,这傻姑娘不知道他的爱人今天就要远走他乡了?那日暮不顾周边的无数双眼睛盯着,扑上来紧紧地拥抱一下云烨,说了一长串他听不懂的突厥话,然后就拿起鞭子去放她心爱的羊群。

    宦娘对云烨说:“那日暮祝你一路平安,说他会在草原上等你回来,她会给你养多多的牛羊,然后把这些分给你们的孩子,你们将来会有很多的孩子,所以她要努力的放羊,就不送你了。”

    云烨愣了一会,就吩咐护卫把自己的马牵过来,交给宦娘对她说:“你在草原上要好好保重,如果想回家了,就告诉我,我会派人来接你。你把这匹交给那日暮,告诉她,如果她见到了好男人千万不要犹豫,想嫁就嫁,不用为我担心。

    宦娘流着眼泪冲云烨挥挥手,就骑着马去追已经走远的那日暮,那个傻姑娘现在一定在哭泣。

    程处默换上铠甲,就站在云烨的身边伸长了脖子看宦娘的背影,什么话都没说,只是拍拍云烨的肩膀,就自顾离去。

    云烨看到了正在抢马车的唐俭,也看到了拖着一大包东西往马车上扔的许敬宗。公输甲在调试他的弩箭,孙思邈背着药箱,身后一群人抬着大大小小的箱子,在分门别类的往马车上装,每装一箱,孙思邈就在箱子上写下标记,免得回到书院以后给弄乱了。

    出来半年有余了,是该回去了。

第一节 马贼

    当马车行驶在荒芜草原上,云烨才真正感觉到春天降临了。到处是潺潺的小溪在草原上流淌,春天暖暖的阳光融化了远山的白色冬装,给草原带来充沛的水源,今年是一个好年景,经历过白灾的草原,来年都是好年景。

    不是每一个人都会欣赏美景,何邵就在大声诅咒草原上该死的春天,他的牛车又掉进了泥沼,可怜的牛拼命挣扎也无济于事。贪心的何邵把牛车装的太高也装的太满,如果有可能他连草原上的蚂炸都不想放过,

    满身泥浆的关中辅兵,喊着号子把牛车拽出泥潭,不等休整就继续出发,谁都想早日离开草原。冻土开始化冻,脚踩在地上绵软的如同踩在hòuhòu的地毯上一般。听说每年都有牛羊陷进沼泽,运气不好人也会倒霉,一眨眼的功夫人就不见了,这个该死的地方,早一刻离开就早安全一刻。

    李靖的四轮马车显露出无与伦比的优越性,光拉车的马就有四匹,转盘式车辕轻松地把来自各个方向的力量转化成前进的动力,行走的又轻快又稳当,马车里没有座位,只有一个床榻,李靖拥着裘皮看着窗外的草原,眉间深深地悬针纹,从昨晚开始就没有舒展过,云烨的胡乱出牌一下子就打乱了他的布置,阴谋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

    海纳百”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这句话还是云烨在出发前告诉他的,他喜欢这句话,却不喜欢云烨的态度,这小子趾高气昂的用一副智者的口气来劝慰他让早就心如古井的李靖从丹田处升起一股子邪火。‘小子,在老夫面前装高人老夫会让你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高人。”

    云烨仰躺在一辆牛车上,双手枕在脑后,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他就对这里的蓝天白云看个不够,只要有闲暇,他从不放过欣赏它们的机会。

    南面天空来了一匹马,正在仰首嘶鸣,似乎在呼唤后面的同伴,云烨正打算推醒身边睡觉的程处默一起欣赏这匹白云幻化成的骏马,谁知道,高天上似乎有狂风在吾健壮有力的骏马,一瞬间就变成了一头肥猪,还是那种很难看很古怪的肥猪,直到长长的猪嘴变得越来越长最后变成一只类似怪物的存在,风继续在吹,那个怪物逐渐融进大朵的云彩里,再也看不出模样。

    那日暮的歌声似乎还在耳畔萦绕,这个傻女人,把离别当成了玩笑似乎云烨不是要回到遥远的长安,只是到邻居家里串个门,天黑了就回来。

    云烨怵然一惊,这个傻女人可能真的不知道长安离这里有多远,如果自己晚上不回去,她真的会哭,会哭得很大声。为什么会担心她,而不是担心已经分别半年有余的辛月?摸摸怀里的锦囊,还在,柔软的锦囊被辛月极有弹性的头发撑的鼓鼓的,轻轻按下去一松手冇,又会弹回来。半年多,这个锦囊除了有些脏,形状没有丝毫的改变。

    头发不减弹性,云烨的心又何尝有过改变,辛月是自己的妻子,放在心里即可,老挂在嘴上算怎么回事,两人还有几十年好过,越是平淡的感情就越是长久,平平淡淡的携手几十年,比一时间轰轰烈烈的爱情要来的有滋味。

    马车里的李靖现在一定非常郁闷,精心准备的计划胎死腹中,给谁也不会好受的,他不明白,所有的汉人都不在云烨的仇敌名单上,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只要不干涉自己,云烨打算对谁都笑呵呵的面对,没必要把谁一定要弄死,汉人就剩下这么些人了。现在连皇帝都是胡种,要是自己人再杀来杀去的,离灭种就不会太远。

    也许是草原的天空洗涤了云烨本来不甚宽广的心胸,以前可以让他怒发冲冠的事情,现在也学会了一笑而过,以前寒山,拾得两个和尚的揭言,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现在想通了,那些诽我,谤我,骂我的人,不要去理会,再过些年,你再看他。那些骂我,踹我,踢我的家伙们,再过三十年,老子就是撅着腚你们也踹不动了吧。

    在胡思乱想中,云烨伴随着程处默的呼噜声在暖暖的日光下,也睡了过去。

    一声响亮的嗯哨把云烨和程处默从沉睡中惊醒,只见前面山包处涌出来一大群人,手里拿着刀枪,其中几个骑着马的壮汉,大叫着从山上冲下来,手里的长刀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

    马贼?云烨和程处默对视一眼,有敢来抢劫军队的马贼么?这些人看不见前面那一千骑兵吗?

    “烨子,没有骑兵,骑兵不知道跑哪去了,现在咱们就他娘的是一只商队。”程处默站在牛车上往前面看了一眼之后对云烨说。

    “那些骑兵跑哪去了?要知道他们可是护送大总管的护卫,大总管有个什么闪失,他们一个都别想活。”云烨也回头找骑兵,果然不见踪影。那些马贼还在往车队跟前冲,就算没有骑兵,这些辅兵也都是沙场上下来的汉子,刀头舔血的日子过了不是一年两年了,看到乱哄哄的马贼,丝毫不乱,只是一起抽出自己的兵刃,把车队护在背后。

    熟悉的嗡嗡声响起,只见为首的马贼背后有一只长矛钻了出来,带起了大蓬的鲜血,随即人也被强大的冲击力带的飞了起来,那匹无主的战马尤在往前冲。

    其余的马贼大声呼喊起来,不知道在喊什么,似乎是大哥一类的话,程处默连铠甲都没穿,拎着自己的长刀就跳下了牛车,丝毫不管身后云烨的叫骂。

    年箭依旧在jī射,每一声弦响,都会带走一条生命,这些乌合之众那里是辅兵们的对手,程处默与老牛家的护卫头子两人一人一把长刀,在马贼群中左突右杀,周边的辅兵用弓箭把四处奔逃的马贼一一射杀。

    只用了一柱香的功夫,马贼就被杀得干干净净,辅兵们除了有两个受伤的,再无损失。

    正在清点人数的时候,不知谁叫了声:“狗子哪去了?”众人这才发现刚刚还摩拳擦掌准备动手杀人的狗子不见了。老辅兵冲到尸体堆里翻检,以为狗子已经阵亡了,翻遍了尸体,也没有狗子的踪影,好好的一个大活人还能飞了不成?

    “说不定是临阵脱逃了,这样的胆小鬼,就不要管他了。”人群里有人发出了不同意鬼。

    老辅兵翻着白眼仁多,黑眼仁少的眼睛看了说话的人一眼,辅兵群里顿时鸦雀无声,老辅兵的威望在在这群人里还是很高的。

    “探马放出三里,绕圈子寻找狗子。”老辅兵对骑着马的辅兵吩咐,立刻就有五骑向四周散去。

    趁着寻人的功夫,云烨来到李靖的马车旁,向李靖打听那一千骑兵的下落。

    李靖的整个身子都陷在毛皮堆里,懒洋洋的对云烨说:“那一千骑兵老夫命他们前往云中候命,你还有什么好问的?”

    “大总管,您把护送的士兵都撵走了,我们车队的安危如何保证,再说车队里还有您,唐俭,孙道长,许敬宗他们,万一出了岔子,小子就是死一万次也难赎其罪。”云烨快气疯了,你就是要把士兵打发走,也告诉我一声啊,这次还好是马贼,要是突厥的残部,车冇队就危险了。

    “有个屁的危险,云中才危险呢,老夫出征草原之时,把云中的兵力抽调一空,现在那里就是空城一座,万一西突厥要抢地盘,不小心抢到云中,这才是大事,你一个小车队哪里有云中重要,老夫观你雇佣的辅兵个个长于征战,小股的贼人,应该不放在你眼中才对,跑到老夫这里说丧气话,快滚,刚睡着就被吵醒了,也不体恤一下老人。”嘴里唧唧歪歪的说这话,又把身子埋进裘皮堆,继续睡觉。

    山包上狗子在拼命的喊话,招手,云烨,程处默骑上马向山包奔去,转过山脚,云烨就倒吸了一口凉气,山包后面铺了一地的尸体,看装扮,全是波斯商人,还有几个光溜溜的胡姬缩在一起发抖。

    狗子脚底下躺着一个满脸血的汉子,嘴被狗子用脚踩着,呜呜的说着什么。

    不用说,云烨就明白了,这些马贼刚刚劫杀了这支波斯商队,就发现了云烨他们,抱着一只羊是放,两只羊也是赶的心思,准备把云烨他们一起干掉好好的发一笔,没料到,遇到了硬茬子,全军覆没了口狗子是追着一个逃跑的马贼才发现这里的。

    示意狗子挪开脚丫子,云烨打算问问这个马贼,狗子没松开脚,对云烨说:“侯爷,这个家伙嘴脏得紧,小的松开脚,他就会冲撞侯爷,您怎么能被一个马贼侮辱。”

    “没关系,狗子,他只要敢有一句脏话,我会把他剥皮抽筋。

    云烨皱着眉头说。

    狗子的脚刚一松开,那个汉子就趴在地上磕头不停的祈求饶命。

第二节 李靖的交易

    从马贼嘴里得知的消息和云烨猜测的没有多少出入,这是一伙占山为王的贼寇,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响马,专门在这三不管地带劫杀过路客商,尤其是胡商。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接触尸体已经是家常便饭了,生命在这个时代似乎特别脆弱,好多人根本就不在乎杀掉一个人,还是杀掉了一只鸡。狗子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拖着那个马贼到了一个稍微隐蔽点的地方,就一刀捅进马贼的脖子,马贼临死前凄厉的求饶声,他仿佛没有听见一般,那一刀捅的十分的干净利落。

    马贼的老巢离这里只有区区的十里地,今天听说有大买卖,山寨里只留下了一些老弱病残,剩下的凡是能拿得动刀枪的都一起出动了。听到这个消息,辅兵们那里还坐得住,五十匹快马就风一般的从小道上席卷而过。

    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云烨不反对这些辅兵发一点小财。辅兵们很自觉的把波斯商人遗留下的货物留给了云烨,他们认为这是侯爷该得的。

    得人钱财,与人消灾,既然灾是消不了了,把他们埋进土里入土为安也是一种选择。

    或许是离家太久,那些辅兵们一边挖坑,一边偷偷的看那些披着裘衣的胡姬,有胆大的指着胡姬光溜溜的腿给同伴挤眉弄眼的说着什么,那些胡姬们挤在一起抖得更厉害了。

    早就听说过这些胡姬为了过上好日子,特意搭上一些驼队从遥远的中亚万里迢迢的来到长安,想要趁着年轻美貌的好时光多赚一些钱,用短短几年时间攒足下半辈子的养老钱,等到自己年老色衰的时候也好有个依靠,她们完全不在乎自己的**,只要能赚到钱,对她们来说没有什么是不可出卖的。

    唐俭居然会说胡人的话,嘴里叽里咕噜的对着胡姬说了一大通,那些胡姬们似乎一下子就活过来了,刚刚还怕的要死,现在就可以大胆到四处勾引辅兵们,丝毫不顾初春的寒风,把皮裘束在腰间,堪堪包裹住半个胸部和臀部,挥着光溜溜的胳膊对辅兵们抛媚眼。两个最美的胡姬被唐俭和许敬宗拖到四轮马车里去了,这两个家伙,连脸面都不顾了吗?

    相比之下何邵就算是一个好人了,领着两个账房,仔细的清点波斯商人的货物,不对,现在是云烨的了,既然是云烨的,理所当然的有他一份,作为色中饿鬼,面对胡姬的诱惑视而不见,抚摸着柔软的波斯毯子直流口水,一伸手就把跑过来献媚的胡姬扒拉到一边,警惕的看着胡姬,似乎那个胡姬会来抢他的宝贝。

    李靖是大爷得罪不起,现在得胜还朝,更加的得罪不起,回到长安,书院里关于军事的科目还需要他老人家的大力支持,哪怕他态度再恶劣,云烨还是准备把这位军神当成爷爷来孝敬。

    一小桶最正宗的葡萄酿原浆,送到李靖的大马车里去了,这在长安是享受不到的好东西,葡萄酒这东西最害怕动摇西晃的,运输途中不停地晃动会减低葡萄酒的品质,再加之路途遥远运输不便,所以这些波斯商人都想办法把浓缩后的酒浆装在木桶里,万里迢迢的运到长安,然后再稀释,身价不菲。

    李靖这一路上除了看云烨不顺眼,对他孝敬的食物,用具倒是来者不拒,给他看病也积极配合,前面还在和孙思邈谈笑风生,转过脸就对云烨恶声恶气,让云烨头疼异常,好几次想要说回长安请李靖去书院讲几节课,好好给书院里的傻蛋们讲一讲什么叫作战指挥,不是两个人站在沙子堆上互相叫骂。话还没等说出来就被李靖撵走。尉迟大傻和段猛的战术推演已经成为了长安的著名笑话,还害的书院名声跟着受损,被李刚狠狠教训一顿后关进禁闭室思过两天。这样的学员素质,让云烨忧心忡忡。

    用钻子钻开了木桶,满满的倒一大杯葡萄酒,再敲几块冰投进去,给李靖端了上去,青瓷杯盛着血红的酒浆,再配上

    杯中浮沉不定的冰块,一看就知道是好东西。李靖接过来闻一闻,抿了一口,叹口气,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给酒杯里不停的加着,云烨仔细一看,原来是糖霜,葡萄酒不就是要喝原味的吗,李靖为什么要加糖?

    自己在后世喝葡萄酒兑雪碧被朋友鄙视了好几十年,李靖这是搞什么?他本身就出自豪门,不会不知道葡萄酒怎么喝。又不敢问,他老人家最近脾气很坏。

    “小子说吧,无故献殷勤,非奸即盗,有甚事相求,就直说吧。”没想到李靖居然先开口了,这让云烨大为感动,现在别说李靖喝葡萄酒加糖,他就是加酱油,云烨也一定认为是正确的。

    “您戎马一生,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从南打到北,所向披靡,堪称为我大唐的一代军神,小子就有一个小小的请求,如果您能够到书院里讲几节课,小子代书院的所有学子感激不尽。”趁这机会赶紧说要求,要不然就没说话的余地了。

    李靖饶有兴趣的看着云烨,喝了一口糖水才说:“你不知道兵法与其他学问不同,不可轻授吗?历朝历代的帝王无不把兵家机要束之高阁,下面的将帅稍有异动,就会招来大祸,你这样的要求老夫不会答应,也不敢答应,会害了你,也会害了我,小子,说个其他条件吧,老夫欠你人情,只要不离谱,都会答应。”

    云烨笑着说:“如果我能劝说陛下让他同意在书院里传播兵家奥义,不知您是否可以来书院授课?”

    李靖的手抖了一下,杯中的糖水洒了出来,他用布巾子把手上的酒擦拭干净,对云烨说:“你如果有这个本事,老夫非常乐意在书院里授课,就是当一辈子教书先生也无所谓。”

    得到了自己需要的回答,云烨乐滋滋的向李靖告辞,一跳一跳的离开了四轮马车。李靖看着云烨的背影高声问:“小子,你有几分把握?”

    云烨不说话,只是做了一个八成的手势,就去找何邵看看自己的财产到底多了多少。

    “八成?这小子哪来的信心,但愿你能成功,老夫也不愿意自己平生所学与草木同朽。”把剩下的糖水灌了下去,李靖嘴里有一股酸甜酸甜的滋味萦绕不去。

    十里外的的山上冒起了黑烟,那是程处默他们得手的标志,今天看来无论如何也走不了了,云烨下令就地扎营,近千人的队伍,开始有条不紊的建立营地。

    还没等把营地建好,程处默他们就赶了回来,身后跟着一长串骆驼,上面全是货物,那些辅兵们个个兴高采烈,因为这些东西全是他们的。只需要把这些货物卖给何邵,他们就会收入好大一笔钱财,历年的辅兵生涯,没有一次赶得上这回,不但收入剧增了十几倍,连危险都小了好多,车队里只有他们希望这条路永远也走不完。

    何邵的铜钱不但没有变少,反而又增加了许多,足足装了四五车,他发愁的不是钱太少,而是钱太多了,把一堆升不了值的铜钱运回去,他认为是平生之耻。

    程处默召集了所有辅兵前来分配货物,作为领头人,他才不在乎几百贯钱,只是觉得兄弟们跟着自己剿灭了一股马贼,是战场上过命的交情,就不能让兄弟们吃亏,何邵是个什么东西他太清楚了,随自己去围剿突厥人的府兵兄弟,从突厥贵族身上扒下来完好的裘皮大氅,送到何绍那里就成了虫吃鼠咬,破皮烂袄一件,作价三十文,气的府兵兄弟差点拿刀砍死他。现在,又一次发财的机会放在何劭的面前,只看他闪闪发亮的眼睛就知道,这混蛋又要准备坑人了。

    嘴皮子自己不行,没说两句话,就会被何邵带到沟里去,所幸,自己还有一个好兄弟。

    当云烨被程处默拽到何绍面前的时候,两人大眼瞪小眼的看了半天,同时摇摇头,两个人是一伙的,如何压价,如何抬价?云烨回头对程处默说:“这些货物你想要多少钱,你说多少就多少,我们不还价。”

    傻愣愣的程处默这才发现,似乎他们两人是一伙的。兄弟靠不住,这如何是好,正在为难的时候,一个声音传过来:“老夫来谈判,将士们的血汗钱不能叫黑心的商贾给贪墨了。”

    何邵见到李靖腿就直打弯,总是不由自主的想跪拜,那里有和他老人家谈判的勇气。

    “您老人家发话了。直接开价就是,小子无不遵从。”既然没法子谈判,就彻底缴枪比较好。

    “那就用重量来算,骆驼算是送你们的,一斤重的货物换一斤铜钱,大家两不吃亏。”李靖掂量了一下货物,再看看那几车钱,做出了决定。辅兵们立刻就欢腾起来,这会还不变奸商的血给砍出来?

    何邵的嘴快张到脑门子上了,这是做生意?李靖这是把兵法用到谈判上来了,出其不意,另辟蹊径,一句话就决定了胜局。

    云烨,何邵一起问李靖:“君子一言?”

    李靖心知不好,可刚才的话是自己亲口说的,价钱也是自己能想到的最高价,没想到自己还是掉坑里了。

第三节 仙人鬼话

    做为大将军李靖是合格的,作为商,他是楚脚的,如果一个波斯商人,从遥远的中亚带来一千斤货物,结果这一千斤货物换取了一千斤铜钱,那么他会赔的连裤子都穿不上,一贯铜钱足有八斤重,一千斤货物也不过换取一百二十五贯钱而已,这样的生意连何邵都不会工

    ,更不要说那些精明似鬼的安斯巨弃。

    云烨送给李靖的那一小桶葡萄酒价值就不会少于十贯,那一小桶酒连木桶算上,也不过十斤重,所以这场交易李靖把那些辅兵们坑惨了。

    不过辅兵们不在乎,看着何邵拿出一个巨大的天平,一头勾着货物,一头用袋子装铜钱,每当货物与袋子等重,辅兵们就兴高采烈的把货物装上车子,把铜钱放在自己身后。

    云烨悄悄的打开了一个货物口袋,见到里面装满了安息香,这东西是制造香料的好原料,还是一种名贵的药材,孙思邈那里有一些,上次云烨肚子疼,他才吝啬的给了云晔一小点,配药之后服下,肚子立刻就不疼了,云烨印象很深。这一大袋子,足足有百十斤,十几贯钱买下来,简直和白捡没有区别。

    辅兵们很大方,见到铜钱没有了,货物却还有十几个口袋,手一挥全送给了何邵,见过大方的,没见过这么大方的,千百贯钱随手就送了出去。

    败家子被李大将军踹了无数脚,只敢趴地上哼哼,不敢出言狡辩,虽然在心里鄙视李大将军的小肚鸡肠,面子上却是一副感恩带德的模样。

    何邵现在没有一文钱了,身上的祖传玉佩都质押给了李靖,才把那些货物统统弄到手。捆绑货物的时候孙思邈,唐俭,许敬宗正在闲逛,老孙不停的抽鼻子,沿着味道很快就找到了安息香,打开袋子眼睛都直了,二话不说,扛在肩上就回了自己的牛车,何邵不敢阻拦,眼睁睁的看着孙思邈在光天化日之下打劫。

    强盗不止孙思邈一个人,唐俭抱着一大决玛瑙转身就跑,许敬宗对于玻璃器皿比较感兴趣,给何邵扔下了几文钱,拿着一只玻璃盖碗就去追唐俭去了。

    李大将军终于高兴了,手里把玩着何邵家的祖传玉佩,和辅兵们一起庆祝自己发了大财。

    第二天车队继续前行,草原逐渐被甩在身后,前面的道路逐渐变得狭窄,好在辅兵们拿到了巨额的钱财,每个人身上都背着三四十斤重的铜钱,却不叫一声苦,遇到四轮马车过不去的地方就用铲子把两边削平,李大将军连马车都不用下,就被这些亢奋的辅兵们把问题解决了。

    狗子发誓他要娶三个老婆,一个给他做鞋,一个陪他说话,还有一个给他生娃,至于怎么生娃,他就说要一起睡,至于怎么睡才能生出娃来他是一无所知,不过没关系,有的是时间学习。现在他有三个包袱,每个包袱里的财物足够他娶一房媳妇。

    到了大唐境内云烨才算是松了一口气,天将军凯旋自然受到了隆重的接待,唐俭,许敬宗也是在云中地方官员的簇拥下唱唱歌,作作诗,日子过的和神仙一样自在。

    云烨没有参加这些聚会,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屋子里准备与田襄子见面时的交谈资料,他用详细的文字记述了他所知道的北极,而且对北极的极光做了特殊的说明,那东西不是神光,不要追着跑,要不然会掉到冰窟窿里去的。写到这里,他都有些想要去北极看看极光,摇摇头把这个念头从脑子里赶出去,以现在的条件去亘古的荒原,实在是一个自杀的好办法。田襄子他们不是蠢,而是过于聪明了,聪明人总会有些和别人不一样的想法,偏执是这些人的特性,奇思妙想加上偏执,如果是其他的事早就成功了,可惜他们选择了一条永远也不可能的死路。

    感觉田襄子这几天就会来找自己,结果,他并没有出现,云晔带着疑惑离开了云中。

    人少生态环境就会好,山道两旁古木森森,初春的森林到处生机勃勃,一个冬天几乎没有吃过绿菜,看到草地上刚刚发出的嫩芽,云烨馋涎欲滴。

    苦苦菜,地骨龙,马齿觅,星星草,虽然还是嫩芽状态,地面上几乎看不到踪影,但是用铲子深深的挖下去,就会找到白嫩多汁的根茎,挖了一筐子,用开水轻轻抄一下,放好花椒,辣椒,多拍几瓣蒜,烧得滚滚的豆油泼下去,一股沁人心脾的香气让人陶醉,山西自古出好醋,把醋在锅里烧开,淋在野菜上,吃一口,真是给个神仙也不换。

    吃独食不好,把一盆子野菜分成好几盘子,让护卫给李靖唐俭他们送过去,自己端着一盘子来到孙思邈的牛车上,老道这几日感觉不舒服,据他说是风寒入骨,听不明白中医名词,看他鼻涕眼泪的,就当他是感冒了。

    其实这是缺乏维生素的一种反应,草原上的冬天十分漫长,这个冬天孙思邈和云烨一样只有吃大量的肉食,虽然有茶叶能勉强解一些肉的油腻,孙思邈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吃素,在草原上不可能不吃肉,他的身体比云烨更加需要补充维生素,果然,老孙见到绿莹莹的新鲜蔬菜,顿时食欲大开,刚才还吃的没滋没味的米饭他一口气连吃两碗。

    能吃饭就是好事,对于孙思邈云晔有一股类似亲人的亲切感。

    每天车队休息的时候,挖野菜就成了大家的一个新爱好,哪怕没有云侯做的好吃,把它们放进汤饼里,绿菜伴着白面,赏心悦目,吃一碗的,见到绿菜也会多吃一些。

    黄河刚刚解冻,巨大的冰块在河水里浮沉,这是黄河最危险的时间,没有那个渡口敢在这个时候放船下水。地方上的官员必须时刻警惕,在一些狭窄,拐弯的地方必须加派人手监察,如果巨大的冰块在这些地方淤积,很快就会形成一道冰坝,冰坝就会堵塞河道,源源而下的河水就会漫过河堤,造成洪水,黄河两岸的百姓每隔几年总会遭遇那么一次两次的。这种洪灾几乎是无解的,除了疏通河道,让大块的冰顺水而下自然消融,大唐对他几乎没有一点办法。

    站在河边就可以看到关内道的韩城县,到了那里就正式的进入关中了,不相信田襄子有胆踏进关中,熙童去关中都需要掩藏身份,田襄子这种危险人物一旦被朝廷发现,就会面临不死不休的追杀,百骑的威名还是有一定的威慑力的。

    熙童站在一棵大树下搀扶着一位须发皆白的老者,老者身着麻衣,脚踩草鞋,头上却带着一顶金冠,上面镶满了宝石,一颗龙眼天的珍珠从金冠顶上探出,隐隐有光华流转。老者脸上不满深褐色的老人斑,一双眼睛也是浑浊的,这完全是一位行将就木的老人,奢华的金冠,发白的麻衣,金黄色的草鞋穿戴在在这个老人身上显得无比和谐。

    云烨摸摸自己寒酸的金冠,上面只有一个红色绒球,金冠还是空心的,当时奶奶在找人打造金冠的时候自己嫌弃实心的太重,现在看起来,实在是有些丢人。

    今早起来,桌子上就有一张请柬,除了投递的方式让人讨厌之外,其它一切都非常的有礼貌。请柬上的字古朴苍劲,看得出,这是主人的亲笔。

    人家既然郑重其事,云烨就需要以礼相待,早就不是初到贵地的新丁,两年的官场生涯,早就把一个淳朴的后世普罗大众调教成一个阶级分明的封建地主。用官服见他不合适,只能用最华丽的常服见面这是对田襄子的一种尊敬。

    田襄子话很少,也许是体力不支,只是普通的礼节性见面,就让他的胸口起伏不定,树下有一方很大的席子,上面铺着厚厚的毯子,田襄子在熙童的帮助下坐在案几的后面,对云晔拱拱手说:“简慢云侯了,荒野之人没有什么好招待的,唯有一点果品还拿的出手,云侯请用。”

    云烨早就对面前看盘里大桃子,梨子流口水了,听到田襄子这么说哪里还忍得住,拿起一个桃子就咬了一口,水份充足,就是不太甜,标准的大棚瓜果,咬了两口,撇撇嘴就放下了。

    “呵呵,区区冬日瓜果实在是不入云侯法眼,云侯一到长安就开始培育冬日蔬菜,想必这些瓜果对云侯来说也是寻常享用之物吧?”

    “这些只是小道而已,云家的反季节蔬菜只是在下给家中妹子的一份嫁妆,只要温度合适,实在算不得神奇,老先生为何用这些东西来试探云某,在下虽然年幼,却也是一言九鼎之人,答应过的事,哪有反悔之理。”

    “老朽惭愧,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还望云侯见谅,仙家有宝自珍之,这是万年不易的道理,为何到了云侯这里就弃之如敝履?老朽百思不得其解,还望云侯告知。”问这句话的时候,田襄子忽然坐正,浑浊的老眼刹那间就变得炯炯有神,似乎要把云烨看个通透。

    “你心中的宝贝,夺走了家师的性命,现在还因为这个所谓宝贝几乎威胁到我家人的安危,这样的宝贝,不要也罢,你是若珍宝,我视若寇仇,你想要,拿去就是,只是需要给我一份详细的地图,你们在求仙的途中不妨把周边的环境矿产一一做个记述,回来交给我就是,我只想知道那里的土地上有什么,合不合适百姓生存,这些资料才是我的宝贝,至于仙人的说法,由得你们去实现。”

第四节吞舟鱼

    世界上没有纯粹的好人,也没有纯粹的坏蛋,田襄子在官府卷宗上可以说是坏事做绝,实际上他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人。软弱的四肢杀不了人,能杀人的是他那颗睿智的头脑,这样聪慧的人为什么就要往死路上奔?年届八十也不肯有片刻的放松。

    傻子很纯粹,吃饱了睡就是,无忧无虑,人,尤其是聪明人,想的多了,疑虑也就越多,未知的也就越多,傻子不会考虑月亮上到底有没有神仙,聪明人会,每当他抬头星空的时候,总是禁不住会想星星到底是什么?它真的是天上的神仙府邸吗?

    眼前的田襄子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他自称悟透了人间的至理,现在只需要寻找一条登天的捷径,就可以由凡人而至天仙,说这些话的时候,云烨已经发现他处在一种癫狂的情绪里不可自拔,这是一个疯子,一个患有妄想症的疯子,他又有着极强的自我控制力,所以平rì里看不出蹊跷。

    ‘老夫自束发就学以来认识的第一个字就是仙字,多年以来皓首穷经,翻遍历代祖师所著典章,观大意看小节寻章摘句,字字推敲,最后终于找出了白玉京,那是一个白玉的世界,飞天起舞,武士执戈,闻仙乐而自舞蹈,仙鹤衔芝,白龟献瑞,地有琼浆泉涌,天有仙子散花,恭贺老夫三千寿。”

    散乱的思维,没有逻辑的话语,虚无的语音。灼人的眼神,这一切都证实这位田襄子是一个彻彻底底的疯子,云烨把咬了一口的桃子捡起来继续啃,他需要找个东西来堵住嘴,要不然他会立刻落荒而逃。

    “汝等随老夫骥尾,登云梯,披天风。摘星辰,朝饮仙露,暮餐晚霞。仙籍留名,朝在昆仑观雪,夜听东海涛声。得大自在。”田襄子已经陷入自己制造的幻境不可自拔,抚摸着身边的熙童娓娓动听的诱骗他。身高八尺有余的熙童如同一只小猫蜷伏在他的身后,任由那只枯干的爪子抚摸他的脊背。

    云烨非常后悔前来见田襄子,他以为作为首领,田襄子一定是一位睿智的人,在各取所需共赢的条件下,两个人会达成共识,一个去满世界旅游,一个留在长安看他们写的世界游记,多么完美啊。他想破头都不会想到,两个人的会面会是如此的诡异,自己要和和一个疯子讲条件?

    “想不到老先生修为已经高深到如此地步,云烨深为叹服,小子能为老先生的登仙大计略尽绵薄之力不胜荣幸。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熙童兄有此仙缘,真是羡煞旁人。”

    激动过后,田襄子的眼睛逐渐清明,他陷入自己的幻境不是一次两次,全靠强大的意志力返回现实。熙童明显没有他的这份本事,犹自激动的不能自己。

    “我听熙童说云侯你准备把你知道的所有关于白玉京的事相告与老夫可有此事?”

    “的确如此,现在极北的天空还是黑暗一片,只有等到三月末,才是行动之时,老先生先前派人出发的太早了,那里危机重重,想要生还,比登天还难。”在田襄子意识清明的时候还是说实话比较好。

    “老夫也认为他们不可能生还,不过为大业献身,也是他们的无上荣光,这次老夫准备亲自前去,云侯以为如何?”

    “仙缘,仙缘,想见才是有缘,是老先生的谁也抢不走,不是你的强求不来,老先生亲自走一趟,自然是极好的,只是您的身体,能否经受得住那里的严寒。”云烨恨不得这家伙马上就死,嘴里必须劝解一下,该有的姿态不能少。

    “有云侯的指点想来不会有问题,只是云侯向往人间功业,对升仙一途避之不及,要不然你我一同寻找仙门,共同登天岂不快哉。”

    这句话把云烨惊出了一身冷汗,要是被他裹挟着去了北极,这才是真正的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家师临终前一再告诫小子不得迷恋仙道,再说了,小子看了家师的惨状,实在是不敢对仙道心存奢望,唯有预祝先生马到成功,他rì天现五彩之时,小子必定焚香祷告,为田襄子贺。”

    哈哈哈一阵声嘶力竭的笑声从田襄子胸腔里迸发出来,快意之极。

    “这世间多的是蝇营狗苟之辈,为人世间百十年的富贵所惑,譬如蜉蝣朝生暮死,云侯舍大道而趋小利,何其愚也,也罢,仙缘强求不来,你深入宝山空手而归,可悲,可叹。”

    田襄子用悲天悯人的眼光看看云烨,似乎看到了人世间最愚蠢的 人。云烨虽然被鄙视,表现的宠辱不惊,这在田襄子看来是他已经被人间的些许富贵彻底的迷惑了,再无一丝上进心。

    云烨从怀里掏出前些天写的北极攻略,双手捧给田襄子,人家怎么说也是即将成仙的人,准备用八十岁的老命替他开拓北极,完全值得他尊敬。

    田襄子亲自从云烨手里接过薄薄的小册子,翻开以后,仔细的阅读,少顷,阅读完毕,闭上双目,在脑子里盘算片刻,睁开眼睛问云烨:“百万斤的巨鱼真的存在?”

    “当年任公子投巨锚与海,以牛为饵,一年不得鱼,得吞舟鱼,饱食千里,先生博览群书,怎会不知此节,为何会问起这件事,您去北海,当然会遇到吞舟之鱼,白熊不可怕,您有高手护卫自然不惧,只是那吞舟之鱼实在非人力可以降服的,见之远避为上策。”

    “《庄子》老夫自然是读过,以前以为那只是一种比喻,没料到吞舟之鱼真的存在。老夫此去生死难料,如此大好头颅,多少人想要得去,想尽办法而不可得,如今最大的可能居然是喂鱼,实在是妙不可言。”

    田襄子实在是一代枭雄, 隋末吃人的魔王 朱粲,就是他的一位弟子,朱粲死后他就此失踪,天下人恨其不死,准备吃他的肉,拿他的皮当被子盖的不是一个两个,这里的李靖大概就是其中的一位。数十年的努力追索,却毫无头绪,他依然愉快的活在人世间。

    “云侯馈赠,老夫牢记于心,隐门也备了一些薄礼,还望云侯笑纳。”说完拍拍手,一个光头大汉抱着一个铁箱子放在云烨的面前,落地之时声音沉闷,份量不轻啊!

    礼物送完,田襄子似乎力量也用完了,两个壮汉从树后面转出来,抬着一袭软轿,熙童把田襄子抱进软轿,对云烨鞠了一躬,就离开了,壮汉走的很快,只一瞬间,就消失在河边的树林里。

    程处默和老辅兵从河边的亭子里走出来,来到云烨和田襄子交谈的地方,云烨没有动身,依然保持着跪坐的姿态,慢条斯理的咬着嘴里的桃子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程处默也坐在云烨身边,从盘子里拿一个梨子扔给老辅兵,自己也抓一个咔嚓咔嚓的咬了起来,他知道云烨的怪癖,只要陷进沉思,就对外面的事情失去了感知,他能做的,就是在一边陪着,等他醒过来。

    云家的护卫一个个从树林里走了出来,每个人都是刀出鞘,弓上弦,随时做好了厮杀的准备,因为云烨由始到终都没有发出攻击的命令,现在田襄子他们已经离去了,自然没有了埋伏的必要,纷纷现身。

    云烨从沉思里醒过来,从嘴里掏出桃核,桃子早就吃完了,他在没知觉的咬桃核,牙都快要咯掉了。

    一匹快马从河岸边蹿了出来,李靖全身劲装打扮,背上斜插着一把连鞘长剑,来到跟前,眼睛里似乎要冒出火来,抽出剑,一剑就把云烨对面的矮几斩成两段。

    挥手就把周围的护卫撵走,见席子上只剩下云烨和吃果子的程处默,他知道赶不走程处默,就压低了声音对云烨说:“你知道今天你放走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的可怕是你做梦都想不到的,你红婶婶为什么会成为那副样子,就因为在这个魔头手上吃了大亏,老夫穷搜天下二十年,今rì是离他最近的一次,小子,你会为你今天放走他的的行为后悔终生。”

    云烨笑着对李靖说:“李伯伯,你放心,他最好的归宿就是丧身北极荒原,你说的没错,这个人很可怕,因为他是疯子,所有梦想长生不老的人 ,不是疯子就是变态,您听不懂什么叫变态,您只需要知道刚才我也很想杀他,只是因为有万不得已的原因 才放他一马,只是您掀开席子就明白了。”

    程处默听到云烨这么说,掀开了脚下的席子,只见在席子下面有一个坑,唐俭和许敬宗蜷缩在坑底昏迷不醒。身边布满了硫磺,火油,干柴之类的引火之物,一条沾了油的麻布条,一直连接到熙童坐的地方。

    李靖看到这些,恨恨的掷剑于地,对云烨说:“这老贼号称算无遗策,这次我们栽了。”

    “都怪小子先前没有告诉李伯伯,否则以李伯伯的能力,他就算是神仙这会也难逃一死。”云烨必须把错误揽在自己身上要不然,李靖忽然变卦不去书院讲课了,云烨这才会哭死,至于田襄子会不会死,什么时候死,关云烨屁事。(未完待续)RQ

第五节长安风雨

    车队被黄河里的冰块阻隔在河边已经四天,云烨不再着急回京,田襄子虽然是个疯子,他还有理智,不会做出伤害云烨家人的蠢事,只要家里安然无恙,云烨就放下心来中,准备好好的在房子里睡一觉,这些天睡四面透风的帐篷,让他腻透了。睡觉原本就是他的最大爱好,如今有了心情,有了条件,自然是要彻底的享受一下。

    烧了一大桶烫烫的洗澡水,把自己全身埋进水里去,让温暖的水包裹着,水隔绝了外面的杂音,整个人似乎处在母体一般,他蜷缩着身子,任由自己在木桶里浮沉,直到肺憋得快要炸了,才把头探出水面,大口的呼吸,宛如获得新生。他一次一次尝试这种濒临死亡的感觉,乐此不疲。

    自己的生活和所有人的生活截然不同,就像一个拙劣的剪辑员,硬生生的把两部完全不同的影片连在了一起,让自己这个演员如何把这场好戏演下去?

    好在有一个无所不能的师傅,自己拙劣的表演所造成的漏洞都有他老人家来弥补,现在这个虚化的老师,在云烨心里已经逐渐幻化出完整的形态。

    他不需要很高大,普通人的身高足矣,宽阔的额头充满智慧,脸上永远带着和煦的笑意,眼里没有一丝yīn暗,胸前飘拂着三绺长髯,手里握着一卷书,却没有看书,总是用宠溺的目光看云烨。

    谎话说了千遍果然就变成真的了,现在就是面对后世最jīng密的测谎仪。云烨相信提起自己的师傅,测谎仪给出的判断必定是错误的,就目前的状态,骗过测谎仪没有一点问题。

    回去就找阎立本让他按照自己的描述画一幅人像,然后找个屋子挂起来,人家都有信仰,自己也需要有信仰。神佛是假的,都是臆想出来的幻象,自己自己也臆想一个。有什么不可以?

    其实在云烨脑海的深处,他不是不相信神佛,而是从心底里有些恨神佛。想想自己刚刚穿越虫洞来到大唐,赤身**的站在荒原上向满天神佛求救,结果,神佛没有任何反应。如果没有把个马群,自己早就变成狼粪了。

    所以他恨神仙,哪怕现在面前站着一位神仙,云烨的第一反应不是跪拜,而是痛骂。

    从包裹里拿出自己的毛巾,这是从后世带来的,这两年内他很少用这条毛巾。只有在彷徨无依的时候,才把它拿出来,蘸上水,擦遍全身,似乎这样会带给她他一丝安慰。

    穿上柔软的麻衣。云烨躺在铺得厚厚的床榻上,开始自己的睡眠,他吩咐了云家的护卫,在自己睡觉的这段时间,不允许任何人来打搅,直到自己睡醒。

    贞观四年的长安。好事不断,边疆不断的传来捷报,先是程咬金在陇右大破突厥人的偏师,然后是柴绍攻克了襄城,紧接着yīn山大捷就传递到了京城。颉利被活捉,这是几百年没有过的大捷,长安城金吾不禁三天,满城狂欢,载歌载舞通宵达旦。太极宫里的庆典就没有断绝过。

    武将们的功绩把朝堂上的文臣刺激的眼睛都红了,他们不可能去边关杀敌立功,要想立下功勋只能把眼光放在国内。如何安抚好被蝗虫祸害的灾民就成了文臣们首选的工作。

    事实证明,文官们发起狠来,武将们远远不及,一时间涌出来无数的强项令,为了筹足粮食,他们蛮横的打开那些粮商们仓库,只扔给他们一些微不足道的铜钱,每斗五文钱,这是大灾前的粮食价格。

    长安县的县令吴鹏,吴明远,抬着棺材命令衙役们打开舞阳公主家的粮仓,六千石粮食被强制购买,并且在一夜间就分发给了灾民。而后这位县令跣足披发绕城一周,拿自己示众,一路告知长安百姓自己罪大恶极,亵渎了皇家的尊严,让天下人以此为戒。而后跪在皇宫门前长拜不起,自请死罪。

    房玄龄解下衣袍披在吴鹏的身上,杜如晦摘下帽子扣在吴鹏的头上,众文官每人撕下一片衣角,把他双脚包裹得严严实实。一起跪在宫门前为为吴鹏祈活。

    皇帝陛下大怒,一rì之间贬官十二名,房玄龄被当堂斥责,杜如晦罚铜五百,吴鹏被远窜播州,无诏不得回。舞阳公主囤积居奇罪在驸马都尉梁鲲,去除爵位,贬为白衣,舞阳公主出家三年,收回封地,无故不得入宫。

    吴鹏全家出长安时万民空巷,在饮用了一碗长安水,出南门一路向播州疾驰,不料在长江燕子矶遭遇劫匪,全家罹难,凶手做的不干净,有三人被擒,供出是原驸马都尉梁鲲指使,天下哗然。

    魏征上书为吴鹏鸣冤,请求皇帝擒拿梁鲲,为天下树正气,肃朝纲,一时间群臣沸腾,以死士威胁刺杀官员只有乱世才会出现,梁鲲不死,天理不容。

    大理寺呈报卷宗后不过三rì,梁鲲被斩首弃市,曝尸三rì,舞阳公主去公主号,责令永远出家,不得还俗。

    此事一出,文官群体士气高涨,平rì里拖拖拉拉的作风为之一改,亲民官四处奔走,为受灾百姓谋福,大唐贞观盛世由此拉开了序幕。

    在官府的强力帮助下,遭受蝗灾的关中百姓赶在chūn耕前回到了家乡,朝廷派发下了大量的耕牛,挽马帮助百姓重建家园,李家皇朝创造了一个新的记录,整个冬天,没有一个百姓因为缺衣少食被冻饿而死,社会及其的稳定,秋决的时候,只有二十七人被处死,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

    李承乾合上卷宗,柔柔发酸的眼睛,昨天,最后一批灾民就要回到岐山。他们原本就不愿意回去,说是在云庄一带做工比种庄稼强多了,主家也和蔼,从无坑害自己的事情发上,今年年节之时,每家还给发了三斤肉,在岐山种田一年下来可没有肉吃,灾民们知道自己如果不回家乡,就会给云家带来麻烦,特意推选了老人来问太子,说是要把手上的活全部干完再回去,可以么?

    这话把李承乾问住了,哪有庄户不愿意种自己家的田地,喜欢给人家做工的,这完全超出了他的预料,不明白这些农户怎么想的,结果不用问了,看到农户家的孩子捧着大老碗往嘴里塞汤饼的时候,他就明白这些农户为何不愿意回家了。谁家的农户不是半年时间靠稀粥度rì的,云家庄子的雇工都开始放开肚皮猛吃白面了,那庄子上的住户会富庶到何种地步?这还是灾年么?

    虽然那些农户们在干完手里最后的一点活计之后,拆了自己的窝棚,知道云家人爱干净,把住过的地方打扫的干干净净,带着妻儿老小,拖着自己在云庄挣得钱粮,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云庄。

    李承乾回想起灾民们收到云家赠送的干粮,哭成一片的场景,心头就发酸,如果是别的大家族敢这么干,一个邀买人心的帽子就会扣下来,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云家是特例,朝堂上谁要说云家心存不轨,不说别人,自己父皇就会啐这家伙一脸唾沫。十七岁的独苗家主正在几千里地外为大唐爬冰卧雪的苦熬,家里一群妇孺什么都不懂,不过是发了一点善心,会扯到准备造反上面去?

    长安城现在很无趣,李承乾今天早上还听到祖父李渊在抱怨,说云烨这小子不在,打麻将都格外的没意思。兰陵跑到自己这里要吃红烧肉,结果只吃了一口,就吐了出来,抱怨没有云烨做的好吃一个劲地问他什时候回来,上次的鬼故事才讲了一半,让人心里抓挠。

    大姐李安澜有好几次yù言又止,看到这样的情形李承乾只能摇头叹气,因缘一错过,再回首已是百年身。他很希望云烨成为他姐夫,两个骄傲的人在一起注定没有好结果,这些天父皇母后已经开始讨论大姐的婚事,毕竟她已经十六岁了,如果是别的公主,这个年纪早就做母亲了。

    云烨定亲了,父皇听到这个消息消沉了好几天,母后也在为大姐惋惜,太上皇也和大姐疏远了许多,只是两个人之间的小摩擦,为了求胜,大姐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使用了错误的方法,最终造成了现在劳燕分飞的局面。

    又到了该学礼仪的时间了,谦卑而又固执的内侍,又在鸡蛋里挑骨头了,李承乾发现自己不发怒了,木然的随着内侍的指挥做出各种礼仪。

    你一定要做一位伟大的帝王,你一定会超越历朝历代的煌煌君王,为万世之表,那就先从礼仪开始吧!这是云烨对自己的劝诫。烨子回来活该他被母后绑凳子上训练,想到大大咧咧的云烨被绑在凳子上的一幕,李承乾就忍不住发笑,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比我还讨厌礼仪的家伙。

    ”太子殿下,刚才我们是在学习祭天的礼仪,您无故发笑,是对上天的大不敬,所以……”内侍的话还没有说完,李承乾就接话说:“还要重新再做三十遍,孤知道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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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魏王李泰

    初春的暖风在平原上轻轻拂过的时候,玉山上还是没有多少变化,寒风从玉山的缺口吹过,让人感觉不到一点春意。后山的瀑布没有夏日壮观,只剩下一小股水从山崖上跌落,还没到山脚就被寒风吹散,化作漫天的水雾。

    李泰裹着裘皮冻得瑟瑟发抖,乌青的嘴唇不停的抖动,牙齿互相扣击发出咯咯的声音,强壮的护卫挡在他前面,不让水雾沾到王爷的身上,他的皮衣上已经有水滴不停的滑落,整个人也快冻僵了。

    一个木制的风车在寒风的带动下缓缓转动,风车的主轴上缠着一大圈绳子,随着风车的转动,绳子又缠绕了一圈,绳子上每间隔一米,就用红色的漆料涂抹出一个记号,很容易就计算出风车在单位时间内到底把绳子收回了多少米。

    “五十七”。李泰嘴里念叨着一个新的数字,从口袋里伸出手,用铅笔哆哆嗦嗦的在一个小本子上记录下了这个数字。在一柱香的时间内,负重情况下,这个简易的风车共收回绳子五十七米。

    让护卫抽掉风车上的挡杆,失去固定的绳子就迅速的滑落下去,风车没了绳子的牵绊,转动的越发灵活,转动的速度也越来越快,顷刻间就被山谷里的寒风吹拂的摇头晃脑起来,木架子传来咯吱咯吱的响动,这样的力度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把木架子彻底的摇散架。

    “材料是个大问题,铁做的风车风吹不动,加工也成问题,木制的结构强度不足,受不了风车强大的动能,这如何是好。风车的桨叶越大兜的风就越多。提起的重物就越重,这里面还是有迹可循的,只可惜我还是不明白。到底如何才能把力的损耗减到最小。”一说起这些,李泰似乎忘记了寒冷,手插在口袋里不停的在地上乱转。如同一头拉磨的老驴。

    “该死的云烨,你好端端的跑到军营里去干什么,还跑去了草原,万一被该死的突厥人砍成几块,你让我找谁去问这些问题?你就是一个小文人,当什么武侯啊,还出征,你很能打么?就是牵一条狗,在草原上它的战斗力也比你强吧?打仗关你屁事。不好好的躲在书院教书,逞什么英雄啊。”

    看着逐渐垮塌的木架子,李泰的怨念就更加的强烈了。

    “王爷。架子塌了。今天的实验做不成了,咱们回去吧。小的担心您的身体扛不住这里的寒风,万一生病了,娘娘会把小的剁了喂狗的。”强壮的护卫生怕李泰又出什么鬼主意,趁着架子倒了,赶紧劝李泰回去,这里实在是太冷了。

    李泰倒是从善如流,听到自己护卫头领的话立刻就钻进软轿内,两个轿夫抬起软轿一溜烟的就跑下山去了,护卫头领活动一下全身,用手使劲的搓几下早就冻木的脸颊,跟着软轿,小步的跑了起来,王爷自从来到书院,他的工作量加大了好多,以前王爷躲在书斋里,只要读起书,一整天都不带换地方的,自己一天清闲的要命,不但有空喝两杯,甚至有时间去平安坊会一会自己的相好,那才是人过的日子,哪像现在,过得连狗都不如,前些日子要背着石头往山顶上爬,然后再把石头从山顶上扔下来,好不容易盼到不背石头的一天,准备好好歇几天,养一养劳累的身体,谁知道现在又要在寒风里

    看风车扯绳子,有时还要挂上木桶。

    他不明白王爷到底要干什么,说是小孩的游戏又不大像,最后一次扔石头他眼看着两百斤的石头被一把大伞,晃晃悠悠的带到山里去了,山脚下站了好多人,书院里的大儒,还有好多的学生前来观礼,石头被风带走了,山脚下惊呼声一片,从王爷洋洋自得的表情中,这件事好像很了不起。

    后来王爷让一个护卫背上大伞从山崖上跳下去,说是想看看人是如何从高空中坠落却不伤分毫的,那个侍卫跪在地上的把头都磕破了,才让王爷改变了主意,用一头猪来代替人。那头猪被从山崖扔了下去,刚开始还在惨嚎,结果没用多长时间,那头猪就停止了嚎叫,似乎在欣赏空中的美景,从一里地以外找见那头猪的时候,它拖着大伞正在用鼻子拱草地找蚯蚓吃。猪没死,人如果挂在大伞上也一定不会摔死,那个被选中的护卫捶胸顿足的后悔,如果他胆子大一点,跳完以后他的官职一定会升一升的,大好的机会白白从眼前溜掉了。

    李泰越来越讨厌自己无穷无尽的杂事,封地上似乎从来就没有平安过,总有烦心的事一桩接一桩的侵扰他。

    坐在案几后面,拿起一封要求减租的公文,他胡乱批了几个字就丢到一边去了,十四岁的他,满脑子都是那些奇怪的字符,对于普通的事物,有一种从心底升起的厌烦。

    王府的属官,著作郎萧德言、秘书郎顾胤、记室参军蒋亚卿、功曹参军谢偃等人总是一起来给李泰添麻烦,一会要求魏王殿下须作皇室之表率,为封地百姓谋福利。一会要求魏王殿下应该多与陛下沟通,好固恩宠,甚至要求他应当经常去皇宫里拜见皇后娘娘,最不济也要多多结交朝廷重臣,好在陛下心中留下精明干练的评价。

    作为皇子,李泰又不是傻子,哪里会看不出这些人的目的,不就是强烈支持自己和大哥李承乾争一争太子的大位么。以前还有幻想,晚上睡着了也偶尔做一做自己成为皇帝的美梦。

    如今这种奢望在他的心里几乎留不下痕迹,自己的父皇那一天不是三更眠,五更起,案几上也总有批复不完的奏折,今天为蝗灾担忧,明天又为往日的属下造反伤心。唉,这种提起刀砍人,放下刀谋算的帝王生涯,真的是自己想要的?父皇把给我的封地加了又加。现在已经已经到了极致。每回看到三哥李恪羡慕的神色。为什么自己就得意不起来呢?

    降落伞把猪带跑了,为什我会欣喜若狂?黄鼠毫厘不差的从自己画的白圈里钻出来时,为什么自己的心会跳的如此狂野?雷电缭绕下的云烨为什么让自己羡慕的如痴如醉?甚至把地图用横竖线标示出来这么枯燥的工作都让自己沉醉?我是皇子。不是天生就该为皇帝位整个你死我活的么?

    强迫自己静下心来,重新捡起那些本章,一一研判。

    “有麒麟现于楚州?”翻检到楚州刺史的本章居然看到了这句话。李泰大怒,混帐东西,又来骗本王,上次说是有花开并蒂之桃树,说是千古祥瑞,自己下令褒奖。结果被云烨笑话了整整半年,还给自己起了一个并蒂花的外号,在学子中广为流传,什么花开并蒂。那种东西云烨在果园里找了不下二十朵,这回还来?还是什么麒麟,那东西全身冒火。有腾云驾雾的本事。你们是怎么捉到的?不会又是在骗本王吧。

    自从看到云烨把雷电玩弄于股掌之上,李泰就彻底不信这些玩意了。云烨说是一种自然现象,两片不同的云彩相遇,就会有雷电产生,虽然还不晓得他说的阴阳两种电子是什么东西,但是李泰认为这样的解释比起雷公电母在云彩之上用锤子敲錾子,甩开膀子敲大鑔靠谱多了。

    云烨解释烦了,就说有一天他也造一个热气球,把自己带上到云彩里面去看看就知道了,全是水汽,和茶壶里冒出来的热气没什么两样。

    现实比传说残酷的多,也无趣得多,没有长翅膀的人,也没有挥挥大鑔就能发出闪电的女子。李泰已经可以想象到时候送来的麒麟如果不是一头浑身沾满金片的肥猪,就算是楚州刺史用心了。

    得赶紧斥责,听说云烨已经到了关内,用不了几天就回来了,要是让他知道,还不得笑死,上次叫我“并蒂花”已是嘴下留情,这回要是知道有这回事,还不知道会给自己起什么外号呢。

    为了自己的名誉,李泰在楚州刺史的本章上批复了大大的四个字:“一派胡言”!

    案几上的本章似乎越批阅,秘书郎顾胤送来的就越多,看到笑眯眯的秘书郎,李泰有仰天长叹的冲动,他们就是这样子,一看到李泰开始工作,就极度的兴奋,似乎他们的荣华富贵就可以唾手可得。

    “二月初十,有胡人携昆仑奴登岸,作价百贯,那昆仑奴身高九尺,力大如牛,全身黝黑,有铜环穿挂于鼻耳,甚为奇特,特献于上,聊博魏王一笑。”这是扬州刺史的本章,军国大事需要交给皇帝处理,到了他这里就全是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一个黑人而已,用得着花一百贯买下来吗?听不懂人话,写不了人言,吃的比别人多,干的比别人少,只能当玩物,那个叫非洲的地方,满地跑的都是这种人,光着身子在草原上和狮子捉迷藏,还经常被狮子,鳄鱼之类的野兽叨去一个两个的打牙祭。哪里值得一百贯?这混蛋明显是在用公帑媚上。

    母后穿的裙子都不拖地了,脚背都露出来,就是为了少用衣料,为天下做表率,好省下几个铜钱,这些家伙还有没有人性?一百贯牛都可以买十几头了,让他把一百贯自己掏钱补上。

    喊过秘书郎顾胤,把自己的决定告诉了他,让他拟文书斥责,没想到顾胤支支吾吾的不肯写。

    李泰大怒,正要斥责,却见顾胤拱手说:“王爷心怀天下百姓疾苦,下官万分敬服,只是扬州刺史周大可乃是封疆大吏,此事虽然做得不妥,却也是一片好心,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魏王以后用他的地方还多,还是给他存些颜面为好。”

    顾胤是难得的人才,写文章倚马可待,李泰十分的欣赏,原以为他出身寒门,会看不惯这些官场上的龌龊事,没想到这一番和稀泥的话能从他嘴里说出来,难道说,为了多一个盟友,哪怕他是奸佞也要为伍么?

第七节被摧残的李恪

    十四岁的李泰正在为自己的人生做最重要的选择,十四岁半的李恪正在巡视他盖的房子,一座座被刷成白sè的小楼掩映在青松翠柏中,显得格外优雅。楼顶是红sè的砖瓦,不像皇宫里到处是灰蒙蒙的一片,这也难怪,一个是红砖砌成的,一个是青砖盖的,自然不同。

    人都是喜新厌旧的,一号楼被太上皇李渊霸占了,没给一文钱,一句话,云烨那小子还欠老夫金子没还,还敢向老夫要房钱?云烨早就告诉过李恪,房子他们家谁要都可以给,就是得付钱,要不然房钱就需要李恪垫付。

    李恪快要愁死了,云烨马上就要回来了,房钱只要回来六成,书院的先生们不算,这房子本来就是给他们盖的。李纲老先生早在房子盖成的第二个月就把家从京城搬到了书院十号楼,那是一座最美的楼房,屋子里贴满了瓷砖,地上铺设着松木地板,光漆就刷了六遍,雕花的门窗古朴典雅,房顶上安着琉璃吊灯,一到天黑用绞盘把吊灯放下来,点上油灯,满室生辉,油烟还不呛人,公输家的人想了一个好办法,加了一个小烟囱,油烟全部被吸出室外,家具非常的简朴,就不是准备给主人家用的,是用来换的,不管是谁,见到这么好的屋子,再看看寒酸的家具,都会毫不犹豫的把他们换掉,只是用这些家具不用付钱,要换家具,就需要另外加钱了。

    有笑眯眯的商贾登门,拿着一大摞子漂亮的图片让主人家选,如果不放心,还有专门装扮好的样板房让主人家参观,塞着厚厚一层羊毛的软椅,名贵木料打造的椅子,锦墩。西域运来的地毯,样子奇特的案几,细心的商家连雕花的木床都准备好了。

    这房子谁看谁眼红,李纲老先生的全部身家投进去,才把新家装扮好,装扮房子的价格远比房子本身更贵。当老先生志得意满的歪躺在软椅上,看着窗外的山景,忽然跳了起来。大叫一声:“上当了”。惊得坐在壁炉前绣花的老妻差点坐地上,连声埋怨老头子:“老了,老了,还没有一点老人的样子,一惊一乍的,毛毛糙糙。”

    被李纲训斥一顿:“妇道人家知道什么。这座楼的费用不过三百贯上下,老夫买家里的用具足足花了七百贯,云烨这小子。没有两倍的赚头,他会做?也就是说,他把盖楼的钱。还有家具钱,统统赚了回去,说不定还有剩余,还让老夫觉得他为了书院下了血本,这些原本就该是老夫的。赚了老夫的钱。还让老夫感激他,这个天杀的小混蛋!可怜老夫一生的私蓄就这样进了虎口。”

    李老夫人看看地板上厚厚的地毯,再看看头顶光华四shè的琉璃灯,再瞅瞅那座阁楼一般的床榻,那一样不是大价钱才能置办下来,七百贯这还是云府管家看在老头子是书院祭酒的份上给的优惠价,李老夫人觉得千值万值了,尤其是那张雕花的大床,睡在上面就像躺在云端,家里那张硬硬的床榻早就该扔掉了。撇撇嘴,觉得老头子是小气劲发作了。

    “好了,好了,等云侯回来,你再好好教训他,他年纪还小,慢慢改过来就是了。”李老夫人哄着老李纲,老小孩,老小孩嘛,这是需要哄的,这才让他安静下来。虽然嘴里说着要云烨好看的的狠话,脸上笑意却浮现了上来。

    把房子建在大瀑布边上这个臭主意是李恪的,山脚下的地皮实在是不够了,建筑材料还剩下许多,于是他就自作主张在瀑布旁边的空地上也盖了一栋。

    站在房子外面听着轰隆隆的的流水声,李恪就想给自己的脑袋来一锤子,有什么人喜欢整天听噪音?想到云烨说作为建筑商,卖不出去的房子最后的结果就是卖给自己,这是一个原则,李恪一想到自己在书院的两年间需要无休止的听噪音,脑仁子都疼,趁着有使者去草原,把自己的担忧一五一十的讲给云烨听,自己需要他的意见。

    信很快就有了回应 ,草原到长安的信使就络绎不绝,云烨在信里告诉他,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不过需要包装而已,李恪需要告诉所有人,瀑布旁边的“听瀑阁”是所有房子里最有品位的一套房子,这里有远山,近树,有瀑布飞溅,朝可观rì出,夜可听鸣泉,它是独一无二的,世间少有,错过这次,数遍长安周边不可能再有这么好景致的房子,一推门就可见瀑布飞溅,可以近距离感受瀑布的壮美,所谓仁者乐山,智者乐水,这套房子只卖给仁智双全的成功人士,不够格的还不卖给他,需要把这套房子的价格再翻一倍。

    看到云烨的回信,李恪感觉自己的价值观轰然倒塌,头晕目眩,眼冒金星,难道说夫子他老人家教导自己的一切都是错的?这不可能!他在心里为自己的价值观打气,希望他不要毁在这件事上。

    结果,拍卖场上,其他的房子都是安安稳稳的交易完成,只有这套“听涛阁”被争夺的厉害,无数自称仁智双全的成功人士争着抢着要这套唯一被冠了名字的房子,争相出价,竞争的异常激烈,有李家王爷,有各路国公,侯爷之流的全被撵跑,小小侯爷也配称为成功人士?至于长安城里的富商,连起价的勇气都没有。最后这套房子被尉迟老傻用拳头从李孝恭手里抢过来,此时的房价已经是李恪心理价格的六倍!

    看到结果,李恪的脸白得厉害,双手用力抓着栏杆才能让自己保持平衡,夫子,您老人家真的错了!他们都是一群傻子和疯子,只是一个说法,就值三千贯?三千贯在长安城里 也可以买到一套豪宅。

    决定去找自己无所不能的父皇向他倾诉自己心头的疑惑。

    “你如果不说其中的缘由,父皇也想要这座房子 。”这是李二陛下听完李恪的诉说之后的第一句话,听到这句话,李恪再也坐不住了 ,一头扑倒在地上。里有远山,近树,有瀑布飞溅,朝可观rì出,夜可听鸣泉,“那里有远山,近树,有瀑布飞溅,朝可观rì出,夜可听鸣泉,如果不仔细想一般人不会想到瀑布轰鸣声有多吵,更何况,这小子把名头也弄出来卖钱,有这样的结果不奇怪。”李二把话说的波澜不惊。

    “可是夫子说……”李恪还想挣扎一下。

    “这个时候不要提夫子,夫子属于君子,不属于皇家,也不属于商人,想来也不会属于云烨,他把这样一个巨大的摊子交给你,你还没有领会其中的意图吗?作为先生,云烨是合格的,作为臣子,云烨是恭敬地 ,为了培育你成才,朕相信你这次经手的钱财大约超过了三万贯,要知道,你父皇我也不可能把这么大的一笔钱随便交给你,任你cāo控。云烨没有找别人,专门找上你这个半大的孩子,一是要把你培育成我大唐皇家将来掌管钱财的人。他发现你有这方面的天赋,二来就是要告诉朕,他的作为只是单纯的为了赚钱,好贴补书院的用度,把一切都摊开在朕的面前,不但透明,还显得他光明磊落,知道吗?他这次回来,就是你父皇我也不会再一脚一脚的踢他,满朝上下,再无一人胆敢小觑于他。蓝田侯,会真正成为大唐最顶层的贵族。”

    李二说到这里话语里有掩饰不住的遗憾,如果这小子是自己的儿子,大唐百年的鼎盛亦可预期。

    李恪犹豫半天才对李二说:“父皇,云侯这次盖房子,经过孩儿手的钱财超过了七万贯,孩儿盖房子的时候只花用了不足两万贯,其中给书院免费供应房子四十二套,还有五十一套房子,每套房子造价只有不到四百贯,这里还包括水泥窑的利润,如果去除,每套房子的造价只有不到三百贯,房子还没建,就收到了订购房子的款项达到一万贯,所以云侯把这些房子盖起来自己只花了一万八千贯钱。五十二套房子,最便宜的也买到一千贯钱,像那套听瀑轩就卖到了四千贯,所以孩儿手里现在有七万贯,还有两万贯没有收回来。”

    李二的茶杯抖了一下,茶水从杯子里溢了出来,他做梦都想不到云烨只是在荒山僻壤建了一些房子,就会有如此大的收益,整个扬州一年的赋税也不过十万贯,这已经是少有的富庶之乡了。

    只可惜,这些钱和自己没有一点关系,刚刚打完仗,国库里空荡荡的可以跑马,就是他也有些眼红。

    “统统上税了没有?”这是李二唯一可以过问的事情。

    “上过了,每一笔交易成功,孩儿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上税,长安县的税吏就一直跟着孩儿,云侯给孩儿说过,交易完成,第一件要干的事就是上税,要不然就会失去了挣钱的本意。”

    “挣钱的本意?这是什么意思?”李二有些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云烨为何把上税看的如此重要,长安的门阀谁不是千方百计的逃税,只有云烨把这件事看作了立身的根本。

    李恪扭捏许久才对李二说:“父皇孩儿也不明白其中的含义,只是听云侯说,等到有一天父皇也开始纳税了,他才会把其中的原因告诉孩儿,现在说对孩儿有害无益。”

    “这小子现在到了那里?”李二问背后站里的 侍卫。

第八节 人马两相知

    玉山下的云庄每隔十天就会非常的热闹,方圆几十里的人都会来这里赶集,云家也会在每旬的第一天,准许外乡人进入云家庄子交易。庄子中间的那条土路早就被水泥路面代替,为了方便乡民摆摊,云家特意把这条路修得非常宽阔。

    初春的第一场小雨如丝,如雾,下的不急不慢,所谓吹面不寒杨柳风,沾衣欲湿杏花雨就是如此。天上的小雨浇不灭乡民的交易热情。除了云府门口没有摆摊的,剩下的街道就被摆摊的乡民占得满满的,卖肉的,卖布的,卖萝卜的,卖胡饼的,买小银饰的,有用驴子驮着一口袋粮食来祟卖的,也有牵着羊,带着鸡,拎着鸡蛋的云家庄户。

    卖莲菜的早就不新鲜了,现在新鲜的是几个长安城里的大铺子摆下的摊子,廉价的首饰卖的最好,看着朴实的农户从怀里掏出还带着体温的铜钱送到掌柜的手里,胖胖的掌柜就笑眯眯的说声谢,顺了从摊子上拿起一个廉价的小挂件,和农户选购的首饰一起用小块的绸布包好,双手递给农户。

    瞧着密密麻麻的人群,感受着手上铜钱的体温,胖掌柜觉得自己是不是应该在云庄开一间铺子,这里的农户都买得起首饰,相必其他的东西在这里也会有人来买吧?再说了山上还住着几十家豪门呢,看看旁边同样忙碌的对手,暗暗下定了决心。他瞅着无数挑着担子卖胭脂水粉,针头线脑的货郎,见他们被那些大姑娘,小媳妇围得严严实实的,心里就高兴,下次再开集市,这些大姑娘,小媳妇就应该成为自家的客人了吗。

    粗壮的屠夫挥舞着手里的砍刀,重重的一刀就把两根猪大骨从中间劈开,用荷叶一包就顺手抛进农妇的竹篮,张开满是血渍油腻的大手向农妇叫唤:“三文钱,这大骨头给小子熬汤最好,那看俺这身板就是大骨头汤催出来的,这可是孙老神仙的不传秘技。”

    “你就吹吧,云庄的集市才开了四个月,孙老神仙和云家侯爷都在边关,孙老神仙哪来的功夫教你。”说完,从荷包里掏出三文钱丢在屠夫的大手上,撇着嘴笑骂他胡咧咧。惹得其他等着买肉的人一阵笑话。

    屠夫一句脏话就骂了出去,结果惹来无数回骂,闪避了两颗烂萝卜的袭击,笑着低下头继续卖自己案子上的猪肉。

    挑着稠酒的小贩左等不见旺财,右等不见旺财,急得团团转,他特意留下了一盆稠酒,就是准备买给旺财的,谁知道往日只要自己把稠酒热上,闻着味就会跑出来的旺财,今天居然不见踪影。

    用抹布擦擦手,小心的来到大门前给云府的护卫拱拱手打听旺财的下落。

    “你把酒卖给别人吧,旺财病了,趴在马厩里不出来,也不知怎么了。”护卫忧心仲忡的对酒贩说。

    听到护卫这么说,卖稠酒的很担心,想着旺财平日里的豪爽,急忙把热好的稠酒端过来,对护卫说:“这位兄弟,旺财病了,俺也没有什么好主意,这一盆子稠酒已经热好了,麻烦兄弟给旺财送过去,能喝了就喝两口,不能喝了倒掉就是,权当是俺对老主顾的一片心意。”

    「扬帆启航☆星夜无伤」护卫听卖酒的如此说也不推辞,端起盆子就进了府。马棚里围着许多人,云家老奶奶也在马棚,坐在椅子上愁闷苦脸的看着躺在一层厚厚干草上的旺财,大丫,小丫,小东她们眼睛里含着泪,看着旺财不作声,一娘用手轻轻的给旺财抓痒痒,原来只要有人给它抓痒,它就半眯着眼睛非常的享受,如今却没有一点反应,看到它这个样子,一娘的眼泪就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旺财没毛病,除了吃的太肥,就没有什么大毛病,方圆几十离地的兽医被请了个遍,自打云烨走了以后,旺财就不太欢实,除了喜欢在院子里走两步,就剩下喝几口稠酒这唯一的享受了。

    见到旺财不好好吃食,云家上下急得不行,在她们看来,旺财就不是一匹马,是这家里的一口子,没见旺财每个月拿着男丁的份例,活的和大爷一样。

    云烨对旺财的感情整个云家那是有目共睹,其实旺财已经可以骑了,不走长途就没关系,可是云烨一次都没骑过,哪怕陪着旺财走路,也不骑,全家只有几个小丫头被云烨抱上去过,剩下的所有人,就没谁有胆子骑旺财,如果骑了,估计会被侯爷打断腿。

    侯爷屋子里上百贯的玉雕,被旺财一尾巴扫到地上,摔成几瓣,侯爷不过罚旺财几天不准喝稠酒,有眼尖的还发现侯爷在晚上偷偷的给旺财送酒喝。

    干草料旺财不喜欢,小丫她们就给旺财喂豆饼,甚至还有点心,家里做饭时,一娘总是不经意的把鲜绿鲜绿的菠菜,油菜多扒下来几片,说是有泥巴不干净,剥下来喂旺财,看得厨娘肝都疼,大冬天的谁家会把一整颗绿菜扒得只剩下菜心?王公大臣家里也不一定有天天吃绿菜的待遇。

    云烨不在,旺财不喜欢动,马夫求爷爷告奶奶也没用,旺财除了晒太阳就是晒太阳,吃得太好,又不活动,更加不要提干活,这样下去不长肉才是怪事,五个月的时间,旺财体重比以前多了一半。

    护卫把稠酒端了进来,放在旺财的嘴前面,谁料旺财打个响鼻,又把头扭了过去。

    “老身算是看出来了,这旺财就是想念烨哥儿了,自打烨儿出征,这旺财就没开心过一天,这牲畜都知道谁对它好,不枉晔儿把它当自家人看待。”说着老奶奶俯下身子,摸摸旺财的大头,又说:“烨儿马上就回来了,听说已经到了关内,你要好好的吃食,养得壮壮的才好见他。”

    一阵清凉的风裹着如丝的小雨闯进了马棚,旺财的眼睛似乎亮了一下,呼扇两下鼻熙,一骨碌站了起来,长嘶一声就要往外跑,马夫要拦,结果被旺财顶了一个跟头,出了马棚,旺财就直奔大门,到了街上撒开蹄子就跑,不知撞翻了多少摊子,摊贩们也只是咒骂两声,并不担心损失,云家会赔的。酒桶被踢成八瓣的卖酒人还伸着大拇指给云家护卫吹牛:“怎么样,我就知道旺财缺我的稠酒,这一盆子下去,这不是立马精神百倍,什么病都好了。”

    云奶奶开始有些愕然,紧接着就对管家说:“侯爷回府了,清街,开大门,全家出迎!管家给少夫人通报一声。”

    微凉的雨丝打在脸上,滑润润的非常舒适,云烨正在纵马狂奔,两年的时间早就把一个不会骑马的笨蛋,教导成马术高手,随着战马的奔腾,身体随着马的起伏,也上下摆动,挡雨的披风被风扯得笔直,最喜欢在湿润的土路上骑马,没有漫天的尘埃,只剩下快意,和豪迈。

    孙思邈他们现在还没到泾阳,估计后天才能回来,过了黄河,云烨思归的念头就如火如荼,给李靖说一声就带着云家的护卫一路狂奔,六天的路两天赶完,过长安而不入,沿着护城河就一路直奔家中。

    刚到牌坊,一匹或者一头肥壮的马就窜了过来。云烨定睛一看大吃一惊,不由得大叫一声:“旺财,你怎么了?”

    旺财一到云烨跟首就把大头往云晔脸上凑,还一个劲的用前蹄踹云烨胯下的战马,惹得这匹温顺的母马不停的后退,马是骑不成了,翻身下了马,搂着旺财先是一顿亲热,给他挠遍了全身的痒痒,旺财也不停的拿头顶云晔身上的铠甲,一人一马闹的十分欢畅。

    云家的护卫则好奇的东张西望,见到满世界的人感到好奇,云家庄子哪来这么些人。老钱急匆匆的跑出来,看到十来个披着披风「百度贴吧☆启航星夜」穿着战甲的人就知道是侯爷回来了,往前跑了两步,又扭身往回跑,一边跑一边喊:“老夫人,侯爷回来了,老夫人,侯爷真的回来了!”声音已经带着哭腔。

    街面上顿时安静了平来,云家庄子老老少少一起涌出家门,来欢迎他们的家主,首先是那些没有跟随云烨出征的老兵,敲着胸口单膝跪地大声呼喊:“恭迎侯爷凯旋归来,侯爷威武!”连喊三声。

    云烨和出征的护卫敲着胸甲也对他们喊:“大唐万胜,大唐威武!”也是三声,这是将领得胜归来的必要程序,李靖早就干过无数次了,大唐人一般不下跪,但是出征将士归来则是例外。尤其是得胜归来,礼仪隆重得让人无法想象,在云烨他们喊完三声后,整个集市上的百姓不分男女老幼,也不分身份贵贱男子鞠躬,女子作福,这是出征将士该有的荣耀。

    大唐最重军功,关中子弟也以从军为荣,封赏也是最重,一个得胜还朝的有功军卒,地位远远不是身家万贯的豪商可以比拟的,豪商见了有功军卒,必须施礼,若有不敬。会被课以重罪。而且没人会同情这个豪商。

    云烨双手抱拳穿过人群,不停地说着感激的话,不时的把人群中的老人扶起来,让他们一直施礼是一种狂妄的表现,现在正是给云家拉声望的关键时刻,不能出现一点瑕疵,云烨必须规规矩矩的按照程序来,现在谁表现的不好,谁就是标准的二百五。

第九节 老奶奶的希望

    云烨嘴里咬着小丫塞进来的点心,笑容满面的任由姑姑婶婶解去身上的铠甲,奶奶抹着眼泪一个劲的说黑了,瘦了口拉着他的手看那些冻疮留下的印记,心疼的几乎昏厥过去。不用想就知道孙子在冰天雪地里受了何等的罪,吃了何等的苦。这哪里是一个娇生惯养的侯爷该吃的苦。

    又是洗澡,不过这回云晔把所有的人都撵了出去,不许他们在屋子里,早就是大人了,还让婶婶他们给洗澡,会被别人笑死,奶奶坚持着把云烨全身上下看个通透,见的却没有受伤,才放过云晔掩上门笑眯眯的出去了。

    孙子成人了,该给他操办婚事了,辛月这孩子到现在都没有把头发放下来,还是妇人发式,虽说关内有这讲究,但是一个姑娘家家的,总有些长舌头的在背后嚼舌根,也不怕舌头烂掉。

    正想着呢,辛月就急匆匆的跑来了,看看喘着粗气的辛月,老奶奶怎么看怎么舒服,这一对小人儿要是成了家,那该是何等的甜美,现在还不到三月,如果把婚事操办的快些,说不定明年就可以抱上小重孙了,想到这里,老奶奶看看孙子的房门,对给自己施礼的辛月说:“莫急,莫急,人才回来,正洗澡呢,你知道你郎君的脾气,不喜欢用丫鬟,前年还是他婶婶给他洗澡,今年长大了,连老身都撵出来了,我看他的手不太方便你进去给他帮帮忙,全家就你合适。”

    辛月臊红了脸不肯进去,结果被老奶奶推了进去,还把门从外面关好笑眯眯的边走边自言自语:“头发都盘起来了,早就是我云家的人,现在倒不好意思起来了,我云家就剩下这么一根独苗,总是不好意思,老身什么时候才能抱上小重孙,现在的孩子,怎么就一点不懂长辈的心思呢。”

    见到管家姑姑站在院子里偷笑,气就不打一处来,没一个有用的,让她们再找个男人嫁了,结果没一个想嫁的,两个年纪大的婶婶也就算了自己的姑娘才三十岁,怎么就不能再嫁人了,一个个好吃懒做的,都等着自己可怜的孙子养老送终呢,这人一过惯了富贵日子,让他再去小门小户过紧日子,和杀她就没有区别,算了,反正孙子本事大,养几个吃白饭的也没什么。

    “看好门不相干的人进来,就把腿打折。”给管家姑姑安排完活计,这才颤巍巍的回房休息,准备参加晚上的酒宴。

    云烨正在把头埋进水里潜水,足足数了一百午数才把头抬出水面,一抬头就看到一张笑颜如花的脸对着自己,辛月?这怎么可能,云晔以为自己长时间潜水导致大脑缺氧,出现了幻觉,一张嘴喷出了一口水准备把幻象打散。

    谁知道引来一声娇呼,云烨大惊,揉了好几下眼睛,才确定那个擦脸上水渍的就是辛月,人是个很奇怪的动物洗澡的时候,谁身上有衣服谁就占有绝对优势。

    云烨不由自主的把身子往下缩一缩,还把洗澡水里祛邪的柏树枝子盖在重要部位上。

    “你怎么来了,我正在洗澡,以为是幻觉,所以……。”他居然还准备解释,那里知道这种事越解释越黑,不如不解「扬帆启航☆星夜无伤」释。

    “哼哼哼。”辛月发出一连串的阴笑,刚才还很羞涩,不知道如何面对这种情况,云烨的一口水就把她浇醒了,没错啊,这是我男人,我害什么羞。抬起头眼睛死死的盯着云烨看,看的云烨眼睛四处乱瞅转移视线。

    “我来帮你洗澡,奶奶说的。”说完就拿起丝瓜瓤子沾上水在他的肩背轻轻蹭。

    一双白玉般的小手,不停的在肩背上抚摸,云烨哪怕做了两辈子少年也毫无抵抗之力,屋子里很热,奶奶早就让人在屋子里放了两个炭炉,呼吸逐渐变的粗壮,云烨按住擦拭肩背的手,把它握在掌中,缓缓的把辛月手放在自己的胸口,让她感受自己剧烈的心跳。

    辛月仿佛被一瞬间抽走了脊梁,软软的附在云烨背后,香甜的气息吹在云晔的耳后,有些灼人。没想到这丫头如此的敏感,美人在背,云烨焉有客气之理,转过身把浑身绵软的辛月紧紧拥住,找到那张红润的小嘴,吻了下去,手这个时候早就极为熟练的去辛月胸间寻幽探胜去了……,

    云姑姑听到辛月的娇呼,以为好事已成,正在庆祝的时候,发现玉山先生来到了后院,云家对四位老先生几乎没有禁地,他们早就熟门熟路了,玉山先生这半年来也是极为云晔担心,一想到孙女有可能当望门寡,就非常的后悔听从李纲的话,早早把辛月许配给了云晔,现在听到云烨安然回来,自然大大的松了一口气不来看一眼实在是不放心。

    “云家姑姑,你侄儿在哪?对了小月哪去了?老夫怎么没看见?”玉山先生大声的问云姑姑。

    云姑姑大急,哪里敢告诉他辛月正在我侄儿房里,一时找不到借口,支支吾吾的不作声。

    “老夫听说这小子正在洗澡,看一眼就走。”说着就推开了房门。

    见云烨正在洗澡,上下看了几眼,对云晔说:“小子,没受伤吧?”

    “多谢玉山先生挂心,小子安然无恙。”云晔撩着水对玉山先生说。

    “唔,那你先洗澡,洗完以后我们好好说说话。”说完就掩上门背着手走了。云姑姑大奇,难道说玉山先生对于自家孙女婚事也急不可待?见到这样的场景也能安之若素?心头升起无数疑问,又不好打开门看,只好把疑问憋在心里。

    云烨半天不见辛月有动静,低头一看,那丫头把头埋在水里,还不伸出来,怕她憋出个好歹,把她赶紧捞出来,只见辛月半眯着眼睛,似乎羞不可抑。有小股的水从胸前那对白兔滑落,看的云晔目眩神驰,把头埋在辛月的胸口,拼命的嗅她身上那股如兰似麝的幽香,手已经准备把辛月的亵裤除去,好解除她身上最后的桎挎。

    辛月却按住云晔的庙手,不许她再有寸进,把身体靠在云烨怀里温存片刻,就跳出了木桶,抱起木桶后面的衣服匆匆的穿戴起来,穿好衣服,顾不得湿漉漉的头发,在云晔脸颊上轻轻的吻一下,就逃了。独留下可怜的云烨看着一柱擎天的小兄弟仰天长叹,“为什么会这样?”

    云家大开酒宴,庆祝家住得胜归来,筵席从上午一直准备到下午,所有云家庄子的妇女都参与到宴席的准备中来,长安城里的程夫人,牛夫人,自然早早就到了云庄,尉迟家的两位夫人也随着尉迟老国公同来庆贺,李靖,李绩家中都有子侄前来。李承乾骑了一匹宝马用最快的速度飞马赶到。

    书院里更是倾巢出动,李纲带着刚刚从家里赶回来的离石先生一同到来,元章先生与赵延陵一起坐着牛车晃荡到了云家,说是听云侯回来了,中午饭就没吃,催着赶紧开席。公输家的家主架子大,需要云家特意安排马车去接,还是双马的家主座驾,来了也不问自家的儿子公输甲是否活着,一个劲的往老尉迟跟前凑。

    老奶奶看着笑语盈盈在女眷群中如同穿花蝴蝶一般的辛月,长叹一口气,怎么就没有一点不方便呢?重孙子没了,老奶奶的怨气都撒在玉山先生头上,见了遇山先生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让老先生苦思冥想也想不通自己到底哪里得罪这个老太婆,让她如此对待自己。

    酒宴从客厅一直摆到院子外面,马路上也安排了一长串。老钱忙着大棚子,老庄忙着维持秩序,孟不同,段猛在门口迎客,李秦,李恪在翻检云烨带回来的东西,最后给了一致的评价,除了钱财,这家伙就没带回「百度贴吧☆启航星夜」来一样有用的东西,李承乾坐在摇椅上不停地把两块透亮的水晶放在眼前比划,他一直想有一副程妖精脸上挂的那个东西,不知道这种石头烨子还有没有,老程的是黑的,我要是弄一副红色的岂不是压他一头?最见不得老程戴着墨镜四处显摆的臭德行,上次父皇想看看,他都不许,说是什么仙家宝贝,不能给外人看,说是会走了仙气。气的父皇连筷子都扔了。

    李泰不知从哪要翻出了放大镜,习惯性的放在眼前看看,吓得李恪手里拿的玉石一下子掉他脚面上,砸的直叫唤。无它,眼前出现了一个大眼怪而已。

    发现新大陆的李泰那里会理会三哥的惨状,不停的把放大镜放在不同的东西上面,看这些东西在眼前不停的放大,嘴里惊讶的叫声就没有停止过。

    李承乾发现哥三现在相处的和平和,很舒坦,抛去宫里的那些妃子们的明争暗斗,这样的兄弟情谊让他有些迷醉,如果能一直这样下去,李承乾一点也不在乎父皇到底给老四多少封地。

    正式场合上哥三的身份是最尊贵的,自然要等到最后入席,把他们三个放在一起是云烨的注意,他想看看哥三到底有没有和解的希望,如果有,他希望在裂痕最早出现的时候就给他加上箍子。

    推开门见哥三各忙各的,一个在找水晶,一个在算计钱财,还有一个打算从他三哥头上揪一根头发,好仔细观察一下头发在放大状态下和平时看到的有何不同。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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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介绍:
云烨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超级极恋家的人,哪怕把自己放在火星,也会绑架火星人让他们送自己地球。现在麻烦了,自己如何才能从贞观二年回到公元两千一零年?唐砖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唐砖,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唐砖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