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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孑与2     唐砖txt下载     唐砖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二节艰难的活着

    程夫人的话彻底的摧毁了辛月的自信,如果不是因为还有一大家子人需要照顾,她早就想跟着商队去北庭,虽然说出去很丢人,会有人说自己离不了男人。

    这有什么,我就是离不了我的男人,辛月认为这个理由可以站在朱雀大街上宣布。和自己的男人在荒原上作战也比留在家里好一百倍。

    就算是帮不了他,在他需要拿石头扔敌人的时候,自己帮着捡石头也是一种好选择,将门家的妇人就是这个命。

    每当这个念头升起的时候,她就对那日暮的怨念越深,她能没心没肺的跟着夫君在西域荒原上转悠,自己只能在这里担心,这非常的不公平。

    回到了家里,她就摊开信纸,给夫君的朋友们写信,熙童,寒辙,贺天殇,都去了求援信,没说别的,只求他们能把自己的丈夫平安带回来。

    写着写着,泪水浸染了书信,看到一陀陀的墨迹,她把书信丢在废纸篓里,重新写了一遍,她知道这些人的神通都非常的广大。

    单鹰已经走了,他看出了辛月的不安,骑着一匹马背着自己的长刀就走了,骄傲如他甚至不愿意和程处默的驼队一起走。

    辛月的性子越来越刚硬,家里也没有了往日的嘻嘻哈哈的场景,她每天晚上都要在前院等着家臣锁好家院才会去睡觉,几个孩子也叫苦连天,轻松惯了,猛然间被辛月约束的死死地,有一种喘不上气来的感觉,尤其以云欢和云暮最甚。

    云寿很忙,他已经开始打理家里的一些小事,比如说去太常寺参加庆典,皇帝在开春的时候再一次准备了大规模地祭天仪式,这就是所谓的郊祀。

    云家的主人出征在外,只好由长子代替,云寿挑着自己的献礼咬着牙跟在老程的后面,今年的路程很近,只有三十里,算是这些年里最近的一次,奶奶的岁数已经超过了七十岁,作为妇人她不必参加,辛月穿着一身诰命的服饰紧紧地跟在儿子的身后,手里拖着云欢和云暮。

    云欢,云暮对走路并没有多少抵触,但是在母亲的yin威之下,不得不把手放在母亲的手里,刚开始还是辛月拖着孩子走,后来就变成了两个孩子拖着辛月走。

    云烨早就评价过这种所谓的郊祀,认为这是皇帝陛下在折腾自己这些脑满肠肥的勋贵,好好地马车不坐,为何要走路?每五年走一次,就是为了剔除掉那些过于痴肥的勋贵?

    云家的队伍算是看起来不错的,那些老人家就非常的凄惨了,秦琼走了一截子路就感觉自己的心慌的厉害,幸好有程咬金和牛进达搀着他才能勉强跟上。

    “叔宝,你这是何苦呢?这样的祭祀你是可以选择不来的,告一声病,陛下绝对会准许的,这两年你的身子差了好多。”

    “你我都知道陛下这是在做什么,甚至满天下都知道陛下在做什么,他要祭祀泰山的意愿现在无人能阻拦,这一次郊祀,就是想看看有谁会反对他去山东祭天,这是第二次了,陛下想再一次让上苍知道他的功绩,他是在试探隋炀帝天下人到底能容忍他到什么时候。

    老秦家现在是软蛋,不能让陛下误会,咬咬牙就过去了,三十里路而已。“

    魏征没来,他有病在身,据太医说病的非常厉害,李二答应在这一次祭天的时候帮着魏征向老天说好话,这话说得就非常狠了,祭天的表彰上面除了皇帝的尊号之外,剩下的只能是死人的名字,如果魏征这一次侥幸不死,后果堪虞。

    魏征出事了,当年的一番良臣,忠臣论让他在李二的面前受尽了荣宠,良臣和忠臣是有区别的,良臣不但自己享有盛名,而且也能使得君主流芳百世。而忠臣就不一样了,他们常常犯颜进谏,哪怕是惹来杀身之祸也在所不惜。徒留忠实勇敢的虚名,还要害得君主背上杀害忠良的坏名声。最后国破家亡,其行为也于事无补。

    魏征想做良臣,结果事与愿违,魏征多次向皇帝进谏,这和他的初衷是相违背的,其中总会反复提到:隋朝灭亡的根本原因就是频繁地征兵作战,徭役不息。再三要皇帝把隋朝的灭亡当做教训。其实,这里面很值得玩味。

    隋朝灭亡的导火索到底是什么?还不是因为攻伐高丽,过度耗用山东民力。而实际上,北击突厥、东击高丽,早就成了皇帝的既定国策。在这一点上,他和隋炀帝实际上是一脉相承的。只不过做事的方式方法不同而已。

    高丽,绝不是一个远在边陲的弹丸小国,而是一个国势蒸蒸日上,百姓勇悍难驯的虎狼之国。不挫伤其元气,后世数代必将成为中土的心腹大患!正因如此,隋炀帝才发出了“勿遗子孙忧”的感慨。

    只是攻击高丽就会动用山东的人力财力,就会伤害山东士族,这就是魏征的私心,如果不是云烨在中间和稀泥,李二早就和魏征翻脸了。

    这一回不一样,褚遂良给了魏征致命的一击,那就是关于《起居注》,这东西上记载了皇帝的一言一行,但是皇帝却没有权利索要《起居注》翻看,这是典诰所不允许的。

    魏征竟然将自己平时对皇帝的劝谏之言全数拿给了史官过目,并叮嘱他们将其记录在《起居注》中。没有人知道魏征为何会这样做,或许只是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就想在史书上留下重重的一笔。如果云烨在长安,就会笑着说人在临死之前总会犯糊涂,并且找出若干个事实出来,最后说不定会成为魏征的一个大笑话,也就没人去关注

    《起居注》三个字了。

    云烨不在,没人敢在皇帝面前胡说八道,再加上褚遂良彻底的和魏征翻脸了,这一击又准又狠,缠绵病榻的魏征根本就无力反驳。

    《起居注》是个什么东西?《起居注》就是史官手中所记载的君王平日里的一言一行,丝毫不得隐瞒避讳。哪怕是丑事恶行,也得秉笔直书。而且即便是贵为九五之尊的皇帝,也没有权力索取《起居注》过目,这是帝王身上的最后一道束缚。

    魏征能在上面添加文字,不管他说的是不是事实,有一个罪名是逃不掉的,那就是欺君!

    山东的士族已经被马周搞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早就没有了当年显赫的声威了,只余下几个偏房子孙在沫猴而冠的顶着大家族的牌子嫁闺女骗人。魏征这时候往《起居注》里添加文字的行为就被李二认为是那些山东士族们发出来的最后的哀鸣。

    李二去找颜家索要《起居注》看看

    ,却被人家一句”陛下欲自作传记焉?“就给羞辱的满脸通红的回了皇宫,听说这一次长孙没有劝谏,夫妻二人站在万民宫一起破口大骂魏征的可能性更高一些,长孙是一个没立场的人,李二的立场就是她的立场。

    天子一怒,这一次没有伏尸百万,只是让勋贵们跑了三十里地,魏征的骨头果然很硬,如果他拖着病体跑一趟,哪怕是被自己的儿子魏叔玉背着走一遭,李二的怒火也会平息,毕竟魏征大多数时候都很懂得说话,很懂得如何在其他人面前明贬实褒以抬高皇帝的声望。同样也因为魏征的出发点不仅仅是为了维护山东集团的利益,更多的还是为了维护天下苍生百姓的利益。

    冲着这一点皇帝也不会把事情做得太过份,现在魏征没来,典礼之后辛月趴在儿子的肩头看牌子上的勋贵封号的时候奇怪地发现,上面没了郑国公这个称号。到是云家的蓝田侯爵位下面多了两道旗鼓仪仗。

    见可欲则思知足,将兴缮则思知止,处高危则思谦降,临满盈则思挹损,遇逸乐则思撙节,在宴安则思后患,防拥蔽则思延纳,疾谗邪则思正己,行爵赏则思因喜而僭,施刑罚则思因怒而滥。

    这就是魏征著名的“十思

    ”谏章,贞观十二年的时候被皇帝大肆的褒奖,现在,却成了魏征沽名钓誉的铁证,褚遂良找到了魏征一生所犯下的十种错误,一一的和这十种行为相对应,这已经不是在弹劾魏征了,这是要生生的从根底上毁掉魏征。

    这一次连房玄龄都没有替魏征求情,自从王珪死了以后,朝廷上很少有人会激烈的和皇帝碰撞。不过,他和杜如晦一起上了告老的折子,只求能有一个善始善终的结局。

    褚遂良的弹劾太残酷了,世上没有一个人能一点错误都不犯,把所有的生活细节放大之后,不论是谁都经不住考究。

    魏征坚强的活着,自从听说褚遂良弹劾他之后,就在努力的喝药,努力的吃饭,努力的配合大夫的治疗,不但一口酒不喝,一口肉不吃,原来最喜欢吃梨子的习惯也被他生生的改掉了。他想活着看看自己到底会不会被砍头,现在只是没了爵位,不知道他会不会感到失望。

    辛月擦擦儿子脸上的汗珠,看看脸色铁青的李靖,长叹一声,这个世道谁活着都不容易,想起远在天边的丈夫,心中越发的思念了。

第三十三节城门郎

    在遥远的大海上,一个抱着孩子的妇人正坐在满是阳光的甲板上给孩子哺乳,显得甜蜜而温馨,旁边有一个妇人正在给她诵读羊皮卷上的内容,等到她念完了信笺,将信笺放在她面前的桌案上,那个哺乳的妇人转过脸来,微微一笑,就把那张羊皮卷抛进了大海。

    她的脸上有一道巨大的伤疤,左边的脸皮肉翻卷,就像是一把铁犁在她的脸上耕过一般,别的女人有这样的疮疤

    一定会遮掩起来,她却不在乎,就这样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举世攻唐?一个多么可笑的笑话啊,他们以为自己是谁?百万人就想动摇那个国家的根基?新罗,百济,这是在找死,给我那个白痴一样的皇兄去一封信,告诉他,倭国最好不要动弹,不要招惹唐国,后果很可怕。既然臣服,那就要有个臣服的样子,背叛者比敌人更加的令人憎恶。受到的报复也会是前所未有的激烈。“

    妇人小心的用襁褓遮了遮太阳光,见孩子的小嘴将自己的**吐出来,就知道他已经吃饱了,就把孩子抱起来拍他的后背,免得孩子溢奶。”殿下,这一次成功的希望很大,不但新罗,百济会参加,还有靺鞨,铁勒也会加入,听说室韦的野人也会参与进攻,我们新建造的战舰快要下水了,有能力拖住岭南水师不让他去救援辽东,唐国太富庶了,一旦攻破唐国,我们就会成为真正的海上之王。“”秀美,陷阱之所以称之为陷阱,就是因为在你没有触动它的时候显得非常的平静,野人的誓言靠不住,一个国家要是想依靠一两场战争来决定自己的命运,那就太可悲了,就算是一时得逞,这样的国家也不会生存长久,唐人的骄傲,就是他们最厉害的武器,因为他们不习惯做奴隶,所以也就不会成为奴隶。

    至于大海之王,你看看,他在我的怀里睡着了,自己能控制的力量才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力量,海盗的命运就是不断地在大海上劫掠,直到死亡,实力需要积累,我在将海盗当做一个王国来治理,所以我们不会去做能力以外的事情,现在给我们的王积累实力才是我们应该做的事情,等到王成长起来,这片大海才会再一次掀起巨浪。“

    秀美低头谢过教诲,就跪坐在妇人的身边骄傲的看着大船两侧的舰队,遮天蔽日的樯帆,光着脊背在擦拭甲板的强壮海盗,乘风破浪的巨舰,这才是属于自己的力量。”离开大食海,我们去黑土地抓捕那些强壮的昆仑奴,人手不够是我们最大的致命伤,等我的王成长起来之后,需要一支黑色的大军。

    另外给长安的云家抄录一份吐谷浑大长老给我们的信笺,告诉云烨这件事,卖一个人情给他,或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们需要云烨来偿还这份人情

    “

    秀美再一次躬身答应,低声向正在掌舵的胡同海吩咐一声,不久之后,海上就响起了低沉的号角声,庞大的舰队在海面上划出道道弧形的白浪调转了船头向南驶去……”臣听说一个国家过度的强大,所受到的将不再是敬仰和臣服而是恐惧,此时如果施行的不是圣人的怀柔之术,而依然是王霸之道,就会将这种恐惧催生到顶点,知必死也就不再畏死,知必亡也就不在乎灭亡,虎有冯河之举,狗有窜墙之术,既然已经没有了退路,恐惧必然催生出绝望,绝望必然催生勇气,所谓穷寇莫追

    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大唐现在已经变得无比的强大,我们的土地已经多得无法耕种,肆意的任凭野草疯长,我们的牛羊多的已经需要大肆的屠宰才能遏止他们泛滥,百姓的奢侈之风见涨,虽嫁女也需白牛拉车,勋贵们更是奢靡无度,日日笙歌,纵酒狂欢,臣听闻蓝田侯云烨嫁女于狄氏,车载箱笼三里不绝于途,狄氏更是以锦帐遮蔽枯木,遍铺绸缎于地以迎新人,最令人发噱者当夜竟有马上风之事传出,贻笑大方。

    上有所好,下必效焉,陛下行宫遍布大唐,玉山文华之所,寸土寸金,陛下的行宫空闲冷置,鸟雀孵幼于梁上,狐狼奔走于庭间,南山行宫只为每年一场豪赌而设,可笑,可笑。洛阳行宫已有白头宫女,岳州豪舍靡费千万,更有扬州佞臣邀约帝后以观琼花,隋炀帝前车之鉴,陛下忘矣。

    皇宫繁花似锦,三年一选天下女子充盈陛下后宫,玄武门后撤十里,只为修建宫室以为陛下下陈,荒yin莫过于此,君不见三百里阿房宫今安在哉?“

    张亮胸怀虎狼之心荼靡于东海,云烨行雷霆于北海,郭孝恪千里征战,千里靡费,大军过处草木不生,阿史那社儿,契苾何力,执失思力,身处铁勒,靺鞨两部,残暴非人,时有食人的恶事传出,张俭统御辽东,战事至今不绝,此为何故?

    力之所以胜人者……”

    “停了吧,这个老村夫这是要找死,道听途说的也拿过来蛊惑人心,难道朕真的就杀不了一个卑鄙无耻的匹夫?”

    李二在万民宫来回踱步

    ,暴躁的就像是一头被关在笼子里的野兽。

    “他这是拿准了陛下不会对功臣开刀,所以才如此的肆无忌惮,其实这篇奏折,除了后面的胡说八道之外,前面的部分还是有可取之处的,您夺了他的爵位,收回了他的职衔,他如今没了上奏说话的权利,只能走妾身的路子,这是一封私信,是给陛下的私信,所以怎么说都由他去。”

    长孙合上信笺,劝说了两句,就等着皇帝决断。

    “朕岂能让他如意,砍头容易,朕就是不愿意随便的处置从龙之臣,否则他就是有八十个脑袋也长不安稳,都说兔死狗烹,鸟尽弓藏,朕不愿意,当年朕说过要共富贵的,朕记得很清楚,哪怕魏征作下如此的恶事,朕依然留他一命,此人为何如此的不知好歹?”

    ‘因为看这封信的是陛下,所以他才会肆无忌惮,知道您现在对他的处罚已经达到了极致,反而没了顾虑

    ,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依妾身看来,他现在的话才是真心话。“”尽头?老匹夫既然有力气说闲话,也就有力气替朕守城门,来人,拟旨,着升魏征为九品城门郎,即刻上任不得有误。“

    看着断鸿出去传旨,长孙无奈的拍打了皇帝一把,知道自己的丈夫小心眼的毛病又犯了。

    李二嘿嘿一笑对长孙说:”明日咱们就去看魏征守城门的样子。

    断鸿极度不好意思的宣读完圣旨,把旨意放在魏征的手里请他验看,谢绝了魏叔玉奉上的彩金,匆匆的离开了魏府。

    “父亲,皇帝这是要羞辱您啊!”魏叔玉伏地大哭。

    “胡说八道,官员的告身乃是国朝重器,九品和三品有什么区别?为父以前的官职还没有九品,城门郎的执事就是检校进出城门的不法之徒,你去给为父置办袍服,明日就上任。”

    魏征不怒反笑,反复翻看手里的圣旨,似乎非常的喜欢,看了一会就吩咐魏叔玉把这张圣旨送到颜家,请颜家的人备案。

    第二天一大早,年迈的魏征就穿着皂袍,腰里挎着一柄横刀,站在长乐门前站班,老家伙身体虚弱,站了一会就浑身冒汗,不断地咳嗽。

    不管身体如何的难受,魏征都在兢兢业业的办差,不到一个上午,他就拦住了两位公主,三个勋贵,十几个纵马准备去城外逍遥的纨绔,最后还有两小孩,外加一个和尚。

    “魏爷爷,小子再也不在城门里顽皮了,您就放小子一马吧。”云寿昨日去了程咬金家里玩耍,今天带着贺兰刚刚坐着马车进南门,两个孩子在车厢里斗嘴,云寿发脾气把茶壶扔了出去,没想到就被铁面无私的魏征给扣住了。”罚站半个时辰,去去火气再走。“魏征摸摸云寿的圆脑袋,给了处置的意见,云寿只好怏怏的和贺兰背靠着城墙站好,任由来往的人群观看。

    被扣下的人里面三位勋贵倒是不着急,恭敬的问候了魏征之后就站在一边等候处理,多年的同僚了,知道这时候说什么都没用。

    一个新来长安的纨绔刚刚喝骂了一声,就被他的同伴按在地上痛殴,痛殴完了之后,被魏征以斗殴的名义罪加一等,求饶了良久,也没有获得原谅,不由得心头暗骂,自己吃饱了撑的才会走长乐门,既然现在魏老头被发配到了这里,以后还是离长乐门远些才是。

    和尚倒是显得从容不迫,往那里一站,不论是谁都要赞一声好风仪,月白色的僧衣套在身上,如果不是顶着一个秃头,无论是谁都会认为这是一位浊世佳公子。他的罪名是身上携带的钱财太多,需要盘查之后,确定没有问题才会放行。

    就在这会的功夫,漂亮的和尚已经隔着车窗和两位公主交谈的非常愉快。

第三十四节气急攻心

    “殿下有所不知,在哪无边的草原上,到了春日美的几乎令人窒息,盛开的鲜花,洁白的牛羊,青翠的嫩草就在蓝天下尽情的生长,牧人唱着优美的歌谣,那里安乐祥和的让贫僧一度想要犯戒,从此不回中原,就在蓝天白云下诵经礼佛,最后长眠于此。

    好在我佛慈悲,贫僧在高天上看到了一座金碧辉煌的庙宇,它是如此的雄伟壮观,这才是佛国,贫僧深知,有僧自然需要有庙,有菩萨自然需要有道场,所以贫僧发下了大宏愿,想要在草原上建立一座宏大的佛国道场,为那些慷慨善良的人日日祈祷。”

    “你这和尚倒是长得清秀,竟然是玄奘大师的弟子,想要化缘,就要对我们姐妹解说佛法,如果解释的通透,自然会襄助你完成宏愿。”马车里传出一个慵懒的女声。

    “愿意之至,向世人传播佛法也是辨机身为僧人的自觉。”和尚合十双手念了一声佛号,恭敬的回答。

    魏征冷眼旁观,叹息了一口气,一个走火入魔的和尚,几个糜烂颓废的公主,遇到一起只能让事情的走向变的更坏,想到这里,挥挥手立刻放行,用不着自己去惩罚这几个犯戒的人,他们自己会慢慢走到断头台上去的。

    皇帝如今志得意满,雄心几乎可以吞并天下,因为自身的原因,他不会容忍任何道德上的瑕疵,自己只要犯得不是什么谋反之类的大罪,死了以后一个文字的谥号还是会有的。

    勋贵们走了,纨绔们走了,只有云寿和贺兰两个人依然贴着墙根站立,不是不想走,而是因为魏征规定的时间没到。

    魏征满意的笑笑,走到两个孩子身边,老仆搬过来一把椅子,坐在椅子上和云寿有一句没一句的说话。

    “你爹爹不会有事的,骆驼已经送过去了,有了驼城,你爹爹防守的三角区域,不会有**烦,至于吐蕃人如果想要抄你爹爹的后路,自然会有苏定方顶上去,你爹爹只是北庭的最高长官,唔,现在安西也归他管辖了。

    孩子你不明白,你爹爹如果没有朝廷的旨意,是不能靠近玉门关五百里的,和你一时说不清楚,你只要知道羁縻州和边军的区别在这里就行了。

    不错,你家的果子味道不错,爷爷现在不能吃梨子,点心倒是没问题,回家就给你母亲说,没有到那个份上,当年霍去病带着两万人就能在狼居胥山纵横,你爹爹的实力比霍去病好十倍不止,西域人打仗也是要吃东西的,就算是有一百万人,也不能一下子扑上来。

    在西域那个鬼地方,长途奔袭最大的限度就是十万人的规模,再多了粮草就供不上了,就这十万人他们至少需要三十万人赶着羊群,牛群负责供应,他们没那个实力。

    咦?这是果子露?什么果子?桃子的,大冬天的喝桃子蜜也只有你家有,味道很好,明天再去宫里上学的时候给爷爷多带点,这东西喝了长精神。

    在宫里就守规矩,不要总是把那些皇族子弟打的吱哇乱叫,好好地玉山书院不去,怎么就要去乱糟糟的皇宫里受罪。”

    “老匹夫,你倒是给朕说清楚,朕的皇宫怎么就乱糟糟的了?”李二的声音突然从旁边传了过来,魏征丝毫不感到惊讶,起身就要恭敬的给皇帝施礼

    ,施礼才施了一半,就看见李二没穿龙袍,没戴冠冕,就硬生生的止住了将要弯下去的腰,进言道。

    “您还是喜欢白龙鱼服,既然未着冠冕,小臣就不行朝觐大礼了,至于说到皇宫乱糟糟的,这是小臣一时的口误,请陛下恕罪,如果您觉得不惩戒一下不足以平息怒火,不如就让老臣去守玉门关如何?三千里发配正和朝廷典律。”

    李二背着手从旁边走过来,让云寿赶紧滚,再敢胡闹就把腿打折,眼看着云寿拖着贺兰跑了,这才阴着脸对魏征说。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这个道理你说了无数回,今天朕就给你一个说清楚的机会,再遇到惩处也不会有人再说朕不给你分辨的机会。”

    “《起居注》的事情确有其事,褚遂良没说错,小臣确实将自己和陛下之间的交谈呈送给了颜家抄录在《起居注》上,就在昨天,陛下的那道旨意微臣也送给了颜家,颜家向来公正无私,断然不会胡说八道,这是微臣在弥补《起居注》缺少的内容,律法规定陛下不能看,可没有规定微臣不能看,都说盖棺才能论定,微臣就是贪心了些,想要在棺材盖上之前看到自己一辈子到底奋斗了些什么,想看看世人如何评价我魏征,就这些。”

    “你真的如此在乎身后名吗?”

    “这是自然,微臣一生不好财货,不在意官职,倒是对身后名看得极重,豹死留皮啊,老臣这头已经力衰体弱的羸马,想留下一张好看些的皮货,有何不妥吗?”魏征还是那副侃侃而谈的模样,对自己在《起居注》里添加文章的事情毫不在意。

    “你想留一个好名声朕不阻拦你,只想问你魏征,这些年以来你竭力的护佑山东豪族所谓何事,这个时候你我都在青天白日下,就不要说鬼话了。”李二的话都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呵呵,确实有私心,不过这样做对我魏征没有半点的好处,老臣想问问陛下,现在您的权利已经达到了鼎峰,一言出可令江山变色,四海震惊,拥有这样的权利陛下的心可曾安稳?”

    “朕乃是天子,替上苍牧民,拥有无上的权利有何不可?老匹夫,你处心积虑的想要为朕设置拌索,可恨,可恼!”

    “脱缰的骏马跑的并不是最快的,我的陛下,”

    “朕是神龙,自当在九霄行云布雨,握雷电鞭策世人。”

    魏征听李二这样说,愣了一下,然后摊开双手道:“陛下自然是神龙,甚至是我华夏史册中最有威严的一条神龙。

    敢问陛下,我等蝼蚁一样的人是否不管陛下降下的是冰雹还是暴雨都必须鼓掌称快?数年前陛下说过,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那个时候微臣每每听到这句话都欣喜不已,现在您已经成了能够兴云吐雾神龙,是否就能按照自己的旨意让世人景从?

    微臣听说,百姓如水,帝王如舟,顺流直下自然能够一日千里,逆水行舟自然事倍功半,既然陛下现在已是九天上的神龙,逆水顺水对陛下已无牵碍,微臣就无话可说,请容许微臣在城门郎这个职位上继续为大唐效力至死,如果死了,臣也不敢要坟茔,只求将我的尸体烧成灰炭,铺在这城门里,或许在敌军进城的时候,老臣的幽魂还能拖住一个敌人的脚步。”

    “大胆,你敢诅咒大唐灭国?”

    “伍子胥悬人头的事情老臣做不来,铺地还是可以的,如果陛下再这样一意孤行,不听劝谏,亡国之祸迟早就会到来,即使不是异族进城,也会是乡农揭竿而起,不管如何,老臣生是大唐的臣子。死也是大唐的死鬼,您放心老臣不会诅咒大唐的,因为这个国家也有老臣的血汗。到时候一定全力襄助大唐江山万世千秋。

    时候不早了,陛下请回,老臣这就要去执役了。“

    魏征说完,就整理一下衣衫,将腰里的横刀摆正,回到了城门旁继续看着来往的人群进城,出城。

    他们的谈话没有别人听见,只有两只落在城头的麻雀似乎听到了一些。”朕要杀了他,朕要杀了他,朕要杀了这个匹夫,朕不但要杀他,他的全家一个都不留!”匆匆回到宫里的李二暴跳如雷。

    心爱的八宝玉如意被他摔得粉碎,桌案上的笔墨纸砚香炉之类的东西全部被他推到了地上,他的脸色通红,青筋暴起,刚刚发了两下脾气,就感觉头疼的厉害,大叫一声翻倒在地上人事不知。

    整个皇宫顿时就乱了,御医匆匆的赶过来,想遍了办法却对面如金纸的皇帝束手无策。皇帝依然昏迷不醒,杨妃,阴妃这些品级高的嫔妃围在龙床周围哀哀的哭泣。李泰不断地往殿外看,李承乾按照典制已经去了十六卫的大营坐镇。长孙坐在李二的身边,小声的对李二说:“二哥再等会,孙道长马上就到了,再忍忍。”

    很少骑马的孙思邈这一次骑着一匹快马,不断地挥鞭,战马穿过朱雀街,在皇宫未作丝毫的停留,直接来到了万民宫。

    快步走到皇帝床榻前的时候,已经是汗流浃背,顾不上抹汗,也顾不上和皇后见礼,闭着眼睛等自己的狂跳的心慢慢恢复,这才抓起皇帝的手腕探究病情。

    “准备银刀,银碗,陛下这是气急攻心,药石的效果太慢,耽搁不得,否则会有性命之忧,就是现在,陛下的眼睛也会受伤,老道这就要下手放血,请娘娘下令吧。”

    长孙站起来冲着孙思邈施了一礼说:“本宫相信道长,请尽力施为。”

    孙思邈手里的银刀,轻轻地割破了李二脑袋上的三处血管,鲜血滋滋的往外窜。三个太医拿着银碗心惊胆颤的接着皇帝头上流出来血液,眼睛一眨不眨,豆大的汗珠子不断地从额头流下来。

第三十五节一日三惊

    当血液不再往外喷的时候,孙思邈在李二的头上连续插了几根针,拿着纱布按在李二头上的伤口处,紧紧地按住,李二的呻吟声渐渐地低沉了下去,很快就变成了正常的呼吸。

    孙思邈把金针取下来,回头对皇后说:“陛下的血气过于充盈,以后必须制怒,放血之术乃是万不得已的情形下才能使用的法子,用的次数多了也就不再管用了,这一次很危险,一旦头部的血管爆裂神仙也无救,戒之,戒之。”

    长孙哀叹一声道:“身在那个位置,那里有清闲的一天,多谢道长了。”

    孙思邈点点头对皇后说:”陛下现在需要静养,这里不要围着这么多的人,老夫去偏殿歇息片刻,等陛下醒转之后再唤老夫过来重新给陛下把脉。“

    长孙让宦官陪着孙思邈去偏殿休息,自己遣散了那些嫔妃,只留下杨妃,阴妃,以及一个太医在宫里等待。

    过了良久李二才醒了过来,张嘴第一句话就是”气死朕了。“谁知道这句话一出,长孙顿时就大哭起来,引得杨妃,阴妃一起跟着哭。

    她们三个一哭,李二非常的奇怪,眼泪滂沱的长孙可不多见,玄武门之时长孙进宫清理后宫,出来以后也只是呕吐,没有哭泣,怎么现在就哭成这样?

    眼睛一扫,发现御医扑倒在地上一动都不敢动,在自己的脖子上摸了一下,发现了三道伤痕,忽然觉得自己的视力好像有点模糊,眼睛里好像总有一只蚊子在阻挡视线。

    嗅嗅大殿里的药味,问长孙:”刚才朕是不是很危险?“”您一回来就大发雷霆,在书房里乱扔乱砸,不一会就感到头疼,然后您就人事不省了,御医熬了药汤一点都不管用,幸好妾身命人去请了孙道长,他说您是气急攻心,血气太旺,就用银刀给您去了好多血,您这才睡安稳,四个时辰了,才醒。

    陛下,妾身是妇人,不想管朝廷上的事情,只求您万万保重龙体,为我们姐妹您也应当保重,不能再这样呕气了,妾身宁愿您用杀戮来平息怒火,也不能再这样伤自己的身体了。“

    李二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对三个老婆说:”朕为了这个江山费尽了心力,可是今天,有人拿朕当桀纣之君来看,还说自己死了以后要烧成灰,洒在城门口帮着朕拖拽敌人的脚步,好让朕逃跑的快一些,朕很想当场剁下他的人头,还是忍住了,回到了宫里,越想越气,所以才有这样的灾祸。“”是谁?“长孙狠狠的从牙缝里挤出来这两个字,眼睛里的凶光大盛

    李二摇摇头无奈的说:”算了,算了,那就是一个不怕死的,你去杀他,说不定正中他的下怀,然后史书上就有的写了,我们夫妇的名声也就彻底的毁了,还是忍忍算了。“

    孙思邈进来的时候,李二正在向自己的三个老婆诉苦,诉到委屈之处,连宦官的禀报声都没有听到,猛然间看到孙思邈在门口,顿时弄了一个大红脸。”陛下继续,这样很好,这是最好的纾解心胸的法子,老道乃是医家,只要能对病情有利,怎样做都不过份。“孙思邈面无表情,刻板的就像是一根木头。

    李二闭嘴不言,他还做不到像云烨一样无耻。

    孙思邈给李二重新把脉之后,终于松了一口气,有把李二的眼皮翻起来看眼睛,摇着头说:”贫道紧赶慢赶想不到还是迟了一步,陛下的眼睛已有蚊蚺重影,这是淤血进入了眼睛,如不消除,会有后患。“

    长孙连忙追问:”如何才能消除?“”去火才能明目,安静修养半月,每日粗茶淡饭,佐以醋芹,再服用清淤活血的汤药,就会无碍,陛下万万不可小视之。“孙思邈给出了药方,然后就打算出去,帝后待得地方还是少留为妙。”多谢道长。“李二闭着眼睛还是感谢了一下孙思邈。

    云寿和贺兰出不了皇宫了,不但他们出不去,无数的皇族子弟也出不去,今天长孙没有在学堂出现,几个礼教老夫子,也特意免了他们的功课,都是富贵人家出来的,一看到皇宫里到处都是甲士,就知道出大事了。

    皇帝病了,这个消息被严格的锁在皇宫里,对外面宣布的消息就是皇帝心有所感,决定闭关半月,参悟一些道理。

    辛月现在对朝廷的变化非常的敏感,丈夫不在,自己必须看好这个家,现在李靖家的大门晚上都不关,只要有路人从他家的门前经过,就能看清楚里面的活动,那面用来保护**的照壁都被拆除了。

    魏征家里不用说,每天魏征都穿着九品官服去城门上班,魏叔玉特意到云家要了一些金丝楠木,现在他家里的工匠,在日夜的赶制棺材,还一次做了三口之多。没有人认为皇帝会找他的那个傻儿子算账。备三口棺木就是为了好收敛魏征夫妇和魏叔玉。

    房玄龄已经告病一个月了,对外面的事情充耳不闻,只知道抱着自己的小孙儿四处闲逛,到云家打秋风混糕点的次数越来越频繁。

    在皇帝参悟大道的这段时间里,市面上都萧条了好多,辛月的马车经过燕来楼的时候,能看见那些花枝招展的歌ji,闲散的趴在栏杆上闲聊,以前可没有这样的状态。

    那些牵着豹子,驾着鹞子的纨绔们销声匿迹了,都被自家的长辈关在家里不许出去,有好些勋贵官员,对书院每七天就要休息一天的制度有很大的意见,要求书院每年只需要在清明除夕的时候放两天假就足够了。没事不要把学生放回家,关在玉山很好。

    辛月瞅着自己的大门一会让打开,一会又让关上,甚至撺掇着老祖宗,要全家搬到岳州去住几天,冬鱼甚至已经准备好了一艘快船在码头听命,只要有什么风吹草动,辛月就会立刻就让冬鱼带着全家老小坐船跑去岳州,如果岳州还不够远,她准备去邕州。

    小武回来了,牵着云香的手玩耍了一会,实在看不下去辛月坐立不安的样子,就上前对辛月说:”师娘,您在害怕什么?害怕我师父战败,最后全家跟着倒霉?“

    辛月眼泪涟涟的对小武说:”你师父在边塞,对面是几百万胡子,他只有五万人,怎么打的赢?师娘我现在每过一天就当是赚的,你看看,魏家,李家,再看看长安城里的大户人家哪一个不是过的战战兢兢地,生怕陛下的怒火降到自家的头上。

    如果这个家里只有我和你师父,师娘我反而不会害怕,反正你师父出了事,我跟着去就好,可是现在不行啊,师娘死不成啊,也不敢死,全家几十口子人的人命全压在师娘的肩上,我只要一个念头没顾及到,说不定就会有滔天大祸。“

    小武皱着眉头听完辛月的哭诉,好笑的说:”师娘啊,论到人,咱们大唐现在快有一万万人了,胡子才几个,行军打仗可不是全家老少一拥而上的去斗殴的,这里面需要章法。

    我师父都没有告诉您他会打败仗,您担心什么?师父的性子您又不是不知道,如果这场仗的成败会影响到全家老少的性命,您觉得以我师父的智慧,他会接这个烫手的山药?

    再者说,就算是我师父战败,这也没什么,那些老国公们打败仗的多了去了,就那个薛万彻,还被人家活捉过,剃了秃瓢送回来,您见到陛下砍他全家的脑袋了?还不是把公主嫁给了他,用来安他的心?

    就您说的这个道理,五万人怎么能打得过人家好几百万人,您都知道的道理,陛下怎么会不知道?那五万人可都是关中子弟,是精锐,是大唐的根本,谁损失得起?

    既然不是去派我师父他们去送死的,那就是说朝廷有后手,陛下不是在参悟什么大道,其实是生病了,小寿儿和贺兰已经五天没回家了,说是被皇后娘娘留下了,可是孙爷爷也不见了呀,我去药庐问过,说是五天前有侍卫快马来请孙爷爷入宫。结果孙爷爷自己骑着马就跑了。

    这个世间能让我孙爷爷惊慌之下连马车都不坐,骑着快马跑的人除了陛下,我想不出谁还有这个面子。“

    说到这里,小武诡异的一笑,对辛月小声说:”陛下得病了,一定是了不得的大病,所以我孙爷爷才会惊惶。

    其实啊,这对咱家有好处,而且还是大好处。“

    辛月见小武故意卖关子不说话,气恼的抽了小武两巴掌生气的说:”你这个死孩子,师娘急的都要上吊了,你还在卖关子,快说,咱家哪来的好处,只要平安师娘就谢天谢地了,好处咱家不要了。“

    小武咯咯的笑了一嗓子在辛月的耳朵边上悄悄的说:”要是陛下不小心病死了,太子殿下继承大统,您说以我师父和太子殿下的交情,岂不是能占大大的便宜?“

    辛月啊了一声,伸出手来又开始揍小武,小武嘿嘿笑着支着脊背让师娘出气,自己还没心没肺的对着云香挤眼睛。

    辛月揍完了小武,警告她不许胡说八道,但是整个人的精气神就不一样了,小女子的神态没了,一出门还是威风八面的云家大妇。

第三十六节变形的驼城

    骆驼多的没数了,卧在诺大的荒原上占了老大的一片空地,田元义第一回发现骆驼这东西会如此的能吃,储存的的草料勉强够吃两个月的,为了给骆驼找食物,他这段时间算是操碎了心。

    每天回到自己的房间,都能听到自己的骨头在发出哀鸣,仆人看到老爷有时候吃着晚饭就仰面朝天的倒在椅子上睡的香甜,不止一次的劝说老爷顾惜一下身体。莫要再如此操劳了。

    田元义总是笑呵呵的打发掉老仆,苦不苦,累不累的他自己清楚,只有现在玩命的干活,尽快的熟悉驼城后勤的供应,将来自己才会名正言顺的成为驼城的专门管理后勤的军务司马。

    大唐最凶悍的军城司马是个什么职位没有人比他更清楚了,这是一个新的军种,如果驼城的作用明显,帝国将来的驼城绝对不会只有这一座,西域太辽阔了,按照大将军的计划,这片瀚海之上最少需要四座驼城才能防卫的过来,而关内道的草原上难道就不需要这样一个稳定的军城作为战略依托?那么作为唯一熟悉驼城后勤供应的官员,自己将来的前途一定不可限量。

    权势这些东西对于大将军来说就是一个笑话,现在他已经站在权势的顶峰了,这个时候跟着一位胸无大志的大将军绝对要好过跟着一位野心勃勃的大将军,侯君集就是他的上一任主子,什么个下场田元义知道的非常清楚。

    “老子的黑账,现在该被大将军涂抹的差不多了吧?”田元义自言自语一句,美美的喝了一杯烈酒,眼睛鼻子缩到一起,良久才吐出一口酒气,扔掉鞋子,一头钻进被子里,早点睡觉,大将军明日还要擂鼓升帐,安排军务呢。

    昨晚和程处默喝了大半夜的酒,天亮的时候云烨还是爬了起来,而程处默已经在外面舞刀继续练自己的六九,现在的关中早就该是杨柳依依的好时节,天山脚下却依然是冰天雪地,不过春天的气息已经临近了,河里的春水已经开始上涨了,不时地有大块的浮冰从上游流下来。

    万物开始复苏,人心也该复苏了,被冻结了五个月的人心,现在开始浮躁起来了吧?

    没办法说苏定方,一个带着大军盘踞在河西这样的富庶之地,还能让自己的军队过的和叫花子一样,云烨实在是没话说,就这还有脸向云烨讨要火油,准备顺路带回去一些,好改善一下自己军队的贫困现状。

    这就是没有根基的难处,云烨只要不涉及谋反,就能在西域为所欲为,苏定方就不成了,驻守在河西,所有的军需都是兵部下拨下来的,敢劫掠立刻就会有无数道本章弹劾他。

    当然,弹劾云烨的更多,一般情况下,中书省只要发现不是弹劾云烨造反的奏折都会扔到一个小车里面,然后会有疍吏推着小车把这些奏折倒进炉子里。

    明知道没有效果,还弹劾什么?六部的大佬知道皇帝能从其他渠道知道云烨的一举一动,所以也就不废那个事了。

    “云兄你不知道,小弟过的苦啊,同样在西域,边军们能够捞钱,可是我老苏不成,动弹一下,五蠡司马就会跑过来问我为何要把派出一支小军队,什么目的,什么章程,您说,这样的环境下我能干什么?

    咱兄弟都是在一个锅里搅马勺的,论不起亲疏远近,这一回你怎么也要帮帮哥哥,哥哥的大军和你一比都成叫花子了。”

    云烨马上就要擂鼓升帐了,苏定方还是不走,看样子他是赖定了。

    “行啊,火油这事交给你也成,反正我不能靠近玉门关五百里,你如果能在玉门关放一支最凶悍的部队在我困难的时候帮我一把,火油的事情就全部交给你,我总感觉西域不太对劲,现在还没有拿到确实的证据,害的我的大军只能在北庭,安西瞎转悠,不敢去碎叶城,陛下交代的差事只完成了一半,逼迫胡人西进这事还一点眉目都没有。”

    “这简单,玉门关已经是我的防区,怎么派军队是我这个主帅的职权,五蠡司马还无权过问,就这么说定了,火油的事情交给我,我派副将驻守玉门关,随时注意你的动向。除非我确定你受到了攻击我才会出兵,否则我不会动弹,这是规矩,你知道的。”

    苏定方志得意满的走了,范弘一从后面走到云烨的身边小声问:“大帅您真的认为那些西域人在图谋不轨?他们已经离开了,难道还要返回来不成?”

    云烨点点头道:“以土地换时间,以土地换空间,这对兵家来说并不稀罕,我们驻守的北庭,安西,对于大唐来说已经很远了,运送一次补给非常的困难,更何况他们去了更远的怛罗斯和阿拉木图,携带走了自己的部族,就是不愿意让我们得到补给,至于纵兵抢掠,这差不多算得上是坚壁清野,如果我们去了怛罗斯,他们正好以逸待劳,此消彼长之下,我们想要获得胜利很困难,更何况我们是人少的一方,去了那里,对我们来说将是一场灾难。”

    范弘一想了一下又问云烨:“大帅,难道您的目的就是死守乱石城到高昌一线不成?”

    “没错!土地换时间,老范,你以为这时候难受的只有我们吗?我们难受,突厥人也一样的难受,西域土地贫瘠,怛罗斯,阿拉木图并不是丰饶的土地,现在那一小片地方上聚拢了三五百万人,再加上上千万头的牛羊,光是食物就会让他们头疼,你听说过不转牧场的牧人吗?”

    范弘一笑了起来:“大帅,他们在收缩,我们也收缩,看谁能耗得过谁,一旦耗无可耗,他们就必须做出决断来,到底是西进还是东进,到时候总要有一个结果的。”

    “很可惜,我前几年一直把目光钉在南海,对于西域很陌生,如果早几年能在他们中间暗中扶持一股势力,在他们即将做决断的时候率先西征,就由不得他们不西征了,到时候他们往西走,我们跟在后面捡便宜,这样多好啊。”

    云烨后悔的敲着桌子,有点生都水监的气,黎大隐这个蠢货,难道就没有预料到现在的场面早点做出一些布置吗?

    点将鼓响了,等手下的将校全部到齐之后,范弘一就开始按照早就制定好的方略开始布置,今年的工作依然是防守,收缩,再把道理讲明后,大家也认为防守,收缩是一个好办法,如果想要出击,那也该是驼城

    建立起来以后的事情。

    郭孝恪也必须向后撤退,以前没有统属关系的时候,他可以自作主张,现在云烨既然成了天山道行军总管,自然不会容忍他再打自己的小算盘。

    郭孝恪的副将满脸的悲愤,在他看来,自己本部撤退到龟兹,去年所作的所有努力就会付诸东流,这分明是云烨在惩罚郭孝恪去年不听劝阻所做出的决定,但是军令已下自己没有任何反驳的机会,大唐军队天下无敌,自当勇猛精进,如何能像乌龟一样把脑袋缩进乌龟壳,这对军人来说是一种极大地羞辱。尤其是驼城看起来更像乌龟。

    云烨对自己人生不起来气,即使这个副将的言语足够挨军棍了,云烨依然没有生气。这样的蠢家伙不值得自己大动肝火,也不用猪脑子想想,占了点空城有个屁用,田元义已经在抱怨郭孝恪所部跑得太远,自己的粮秣无法随时跟进,导致安西军的将士经常是饥一顿饱一顿的。自己连部下的吃饭问题都无法解决,还提什么西进。

    “军略既然颁布了就要施行,张庭月,你告诉郭孝恪,脱了战袍,我们斗殴都没关系,在这个时候他要是胆敢违反军令,我不会容情的。

    你们的补给已经成了问题,你去军司马那里看看,这一次多领一些辎重粮秣,固守龟兹即可,养精蓄锐,等待应付接下来的大变,想要立功有的是机会,我们不要城池,我们要的是突厥人西进,就算是有反复,我们也必须让突厥人西进,这样一来帝国西疆将会百年无战事,这样的大功足够我们所有人分的。

    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们解释军略,下一次,将会是五蠡司马去找你们。”

    云烨说完话,就结束了这次会议,驼城那里还需要自己亲自盯着,万万不敢出岔子。

    书院的学生带着工匠正在按照图纸制作安装各种机构,公输甲对于这种大型的建筑丝毫不陌生,进展很快,现在一个巨大的横隔已经出现在云烨的面前。

    “大将军,您看这就是驼城的大致样子,每个横隔将会有五百头骆驼,通过鞍具将这个横隔所载负的重量均匀的散布在每头骆驼上,希帕蒂亚先生对驼城做了一点修改,那就是这五百头骆驼所载负的横隔,其实就是一个单独的作战堡垒,每个堡垒都是一样的,行军的时候散开,作战的时候一百个这样的横隔就能按照将军的意愿按照地形组建成各种形状。

    书院已经邀请了朝中老将军,演示各种形状的具体战法,相信不久,就会有纪要下发到大将军手中,我们也想看看这样的城池到底有什么样的威力。”

第三十七节阿巴斯

    莫阿斯看着眼前的战马有些疑惑,长老大人运来了五千匹战马。

    薛西斯欢喜的想要大叫,这才是一个战士必备的东西,阿提拉就是依靠一支强悍的骑兵才能所向无敌的,他跳上一匹没有马鞍子的战马,双腿一夹,这匹战马就奔跑起来,饶了一个圈子,莫阿斯就把一面圆盾抛给了薛西斯,等薛西斯再一次转过来的时候,一只投矛就呼啸着向薛西斯飞了过来,薛西斯的左臂挥舞一下轻易地就用圆盾格飞了那支投矛,双腿操控着战马来到长老的身边,急切的问道:“这是给我们的吗?”

    长老没有说话,小苗接口道:“是啊,你们本来就是战士,怎么可能会没有马,不但有战马,还有世上最锋利的武器,最坚固的铠甲,这样才像是一个战士。”

    薛西斯并没有如同小苗想的那样欢呼起来,而是非常伤感的低下了头,莫阿斯走过来,拍着他的肩膀说:”朱迪不属于你,它属于哪个抛弃了我们的家族,这里的战马才是属于你的,去挑选吧,五千匹战马里面一定会找到另一个朱迪的。“

    长老拍拍手,一匹黑色的战马就被牧人从战马群里牵了出来

    ,看到这匹战马,薛西斯的泪水顿时就冒了出来,莫阿斯哈哈大笑着走上前去,抱着那匹不断摆着头想要挣脱绳索的骏马,回头对薛西斯说:”看啊,薛西斯,朱迪在这。“

    然后就从牧人的手里接过缰绳,挂在马背上的鞍子横勾上,在朱迪的脖子上轻轻拍了一巴掌,那匹马就迅速的走到薛西斯身边不断地拿头拱薛西斯。”跑起来,薛西斯!“莫阿斯大叫了一声。”跑起来,薛西斯!“小苗看得有趣,也跟着大喊。”跑起来,薛西斯!“所有的战奴全部喊了起来。

    薛西斯一纵身跳上了马背,朱迪仰着头嘶鸣了一声,前蹄腾空而起,虚空踢腾两下,后腿一发力,整个身子就立刻弹射了出去,薛西斯松开缰绳,任由朱迪自由的奔跑。

    莫阿斯来到刘方的身边怀抱着双臂施礼道:”尊敬的长老,您的良苦用心一定会收到最丰硕的果实,我们这些人中,只有薛西斯是一位天生的骑兵将领,他会给殿下带出一支精锐的骑兵的。“

    刘方听完小苗的翻译,满意的点点头,然后就准备回城,训练骑兵的事情自然需要交给专门的人才才好,比如薛西斯,一匹价值五十个银币的战马,能换取一位骑兵统领,刘方觉得非常的值。

    小苗的军队人数不需要多,一万人就足够了,但是这一万人都需要是最凶悍的人才行,只有亡命徒才能真正的不在乎自己的性命,至于理智的人,刘方认为有自己一个人足够了。

    天使安吉在招收卫队,这是碎叶城里的人们最近的话题,一张巨大的牛皮上写着一句话:”只有最勇猛者才配加入!“

    如果说这句话并不足以打动人心的话,那么另外一张牛皮上的话就让碎叶城的男人陷入了疯狂,一个月两个银币!这就是那张牛皮上的话。

    在碎叶城养活一家五口一个银币就能做到,两个银币,那就足够他们过上中等人家的生活,现在的世道不好,吃饭不容易,最强悍的战士都只能勉强果腹,于是,报名的人非常的多。

    人熊招收人手从来不问这家伙过去是干什么的,面相越凶恶,他就越是喜欢,只要这些人能在战奴的大盾短剑下坚持十个回合,他就会立刻同意他们加入。

    一万人,小苗只要一万人,多一个都不需要,当小苗的卫队已经招满人手的时候,营寨外面还是围满了想要加入。”你们需要我,你们绝对会需要我,大人,如果你不招收我一定会后悔。“一个衣衫褴褛的囚徒大声的朝营寨里喊叫。扯得脚下的铁链哗哗作响,铁链子另一头拴的那个家伙不愿意靠近营寨,想要把他拖离这个让他感到丢脸的地方。

    碎叶城主可没有多余的粮食养活囚徒,所以他的办法就是拿粗大的铁链把两个人的脚脖子锁在一起,然后扔到街道上,让他们乞讨为生,如果其中一个被饿死了,立刻就会再换一个。

    刘方听了一阵子,忽然命人熊把这个囚徒带进来,他想问问,为什么会后悔。”说吧,为什么这么说,如果你说出来的道理被我们认可,恭喜你,你加入了卫队,如果你的理由不能说服我们,那位将军就会砍下你的脑袋。“

    云家商队的活计饶有趣味的看着这个枯瘦的汉子对他说。”请杀掉我旁边的这个家伙,我不愿意再看他一眼。“囚徒对伙计说。

    伙计随便喊过来一个新招收的士兵,吩咐了一句,那个士兵很干脆的一刀就把另外的一个囚徒的脑袋砍了下来。杀一个人对他来说没有负担。

    囚徒坐了下来,从怀里掏出一把小小的刀子,一点点的将死去囚徒的左脚上的皮肉全部削掉,将那一只脚从镣铐里抽了出来扔到一边,然后迅速的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身上的破衣裳,恭敬的朝刘方鞠了一躬说:“您不会后悔您今天的决定,卑微的阿巴斯愿意为大人效劳。”

    刘方笑了起来,对云家的活计吩咐一声,就听伙计笑着说:“阿巴斯,你听清楚了,现在说我们为什么会后悔,如果不说,我们不会再把你和一个喜欢男人的家伙锁在一起,看见那匹野性难驯的骏马了吗?我们把你和它拴在一起,然后点着马尾巴,后果你想不想知道?”

    阿巴斯并不害怕而是重新给刘方行礼之后说:“安吉小姐是最强大的战士,您招收的这一万人也会成为伟大的战士,他们组成的军队会成为一支所向无敌的军队,而睿智的大人您有着无与伦比的智慧,这样,您和安吉小姐,还有这些战士就会组成一个最强壮的巨人,强悍的武力可以横扫一切。可是啊,无敌的阿克琉斯

    也有脚踝这个弱点,您的巨人又何能例外。

    您或许不害怕狮子的进攻,但是毒蛇的毒液一样能让这个巨人衰弱,最后轰然倒地,尊敬的大人,阿巴斯就是一头跟在巨人脚下专门吞噬毒蛇的一头鬣狗,现在您需要一头这样的鬣狗为您服务,因为大人您的军队里已经混进来了很多来历不明的人,他们就是一条条毒蛇,准备在您不防备的时候狠狠地咬上一口。

    阿巴斯最大的天赋就是从来不会认错人,而且还有一个灵敏无比的鼻子,您看到那个穿着皮甲,拿着弯刀的家伙了吗?他是城主家的武士,相信我,我不会看错的,安吉小姐一定不愿意自己的军队里无缘无故的出现城主家的人。

    还有那个抱着横刀躲在阴影里的人,也是一个有意思的人,在一个傍晚,阿巴斯在墙角睡觉的时候,不小心看到了他和阿史那家的人在密谈,虽然月亮只照在他的半边脸上,请您相信我,那个人一定是他,安吉小姐杀光了阿史那家的成年男人,阿史那家族的人出现在安吉小姐的军队里难道不值得大人您思考一下吗?”

    听完伙计的复述刘方笑的很开心,对伙计说:“去除他的脚镣,让他去洗澡,再给他干净的衣服,和滚烫的食物,我们需要他保持最好的状态来找出军队里暗藏的敌人。告诉他,他的过去我们不问,只要他能忠心的做好自己的事情,他想要的,都满足他。”

    伙计开心的将刘方的话转告给了阿巴斯,阿巴斯跪在刘方的面前大声说:“我不需要金钱,不需要美女,我可以像鬣狗一样的干活,不眠不休,我甚至可以签订卖身契,我的大人,我只有一个要求,我只要求在安吉小姐取得最后的胜利之后,借给我五百个最暴怒的骑士,让我带着他们回到我的家乡,攻破一个小小的堡垒,任我施为,我的大人,请您答应我的这个要求。”

    “愤怒和仇恨果然是最刻骨铭心的东西,阿巴斯,你的要求得到了同意,不管对方是善良的,还是邪恶的,大军都会坚定不移的站在你的一边,原因只有一个,你是自己人。”

    刘方拍拍阿巴斯脏乱的头发,背着手离开了营地,他终于可以放心的离开营地做自己的事情,很明显,阿巴斯是一个有着很好出身的人,他的记忆力很好,非常的聪明,所以也就非常的适合当密探,这个家伙最妙的地方就是被仇恨冲昏了头脑,只要答应帮助他复仇,他会做出世上最疯狂的事情,在自己悠长的七十余年的生命里,这样的人他见过很多。

    从此,小苗惊讶地发现自己的餐桌上又多了一个文质彬彬的家伙,他对谁都非常的有礼貌,哪怕是最卑微的仆人也能得到他的赞美,灰色的眼珠子里充满了温情,充满了对所有人的信任。

    可是小苗一点都不喜欢他,从来就不喜欢,因为她从这家伙的身上闻到了浓浓的血腥味,这股味道比专门负责杀人的人熊都要浓重。

第三十八节前浪快死了

    小苗是一个做事非常有恒心的一个人,从来不会因为自过于忙碌就不给那些孩子送吃的,这一天她和往常一样提着篮子出门,再给那些孩子分完吃的东西以后,就准备去城外看看自己的军队。

    还没有进门,背后就有一支箭射了过来,对于这种暗杀,小苗不在乎,随手就拿篮子拍飞了那支箭,然后就怒气冲冲的转过身来,打算看看是谁这么不长眼。

    一个小少年手里拿着一张弓,正在亡命的往巷子口窜去。

    又是这个小王八蛋,小苗一下子就火了,这小子总是来捣乱,先是装可怜,问自己要吃的,要到了又不吃转手就给了别的孩子,见小苗不给他了,然后就从商贩哪里买了饼子和羊肉,也在那里分发,结果那些孩子拿了他的食物,又围到小苗身边,一句感谢的话都没有。

    瞅着那小子气急败坏的模样,小苗整整开心了两天。

    今天居然发展到拿弓箭射人了,那支箭没箭头,小苗听出来了,但是这么恶劣的行为,小苗认为还是应该教训这家伙一下。

    从墙上掰下来一块土坷垃,带着风声就飞了出去,正好敲在这小子的腿弯上,只听这家伙惨叫一声就摔倒在地上。

    小苗拿着篮子从地上捡起了那支箭,慢悠悠的走到这小子的身边,学着辛月的样子,一边拿箭杆子抽这小子的屁股,一边说:“谁给你这么大的胆子,敢随随便便的拿箭射人?要是伤到人怎么办?这就是胡闹的下场!”

    辛月在家里揍孩子的时候就是这么干的,小苗也没有逃脱过,仔细想想,小丫,小武,再加上自己,好像都是这么过来的·现在揍别人才发现真的不错,还想多揍两下,那个小子却愤怒的转过身来冲着小苗大叫“骗子!”

    “我骗你什么了,给我说清楚·如果说不清楚,今天就把你的屁股抽成四瓣!”小苗觉得莫名其妙-,小屁孩拿箭射人居然还有理了。”骗子!“少年人想爬起来,发现小苗的一只脚踩在自己的屁股上动弹不得,只好转过脑袋又骂一声骗子。”说,我到底骗你什么了?怎么不说话。“小苗忽然觉得这样训斥别人非常的有成就感。

    巷子口依然停着一辆白色的马车,那个山一样的壮汉担心的问马车里的人:“长老·如果少主人受伤了怎么办?”

    ‘不会的,你想多了驳马,贺鲁不会有任何危险·这个女孩子虽然来历诡异,人却是一个善良的人,这一点不会错的,贺鲁喜欢这个女孩子,他将来不知道会吃多少苦头,都是自己找的麻烦,随他去吧,如果贺鲁能够赢得这个女孩子的心,阿史那家族壮大已经是可以预期的事情。“长老把话说得很清楚·他比较支持贺鲁和这个女孩子交”长老,匈奴人的存留有谁会比我们还要清楚呢?阿提拉在我们的世界里都至少是一个传说,这个女子就敢妄称自己是阿提拉的族人·实在是狂妄之极,那些彪悍的战士只存在于传说里,世间根本就没有那样的战士·根本就不存在,安吉的武力虽然高明,她是女子,天生就不适合上战场。“驳马还是不信任安吉。

    少年人努力的在地上爬,想要挣脱小苗的那只脚,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无济于事,小苗笑呵呵的任凭贺鲁在自己的脚下像蛆一样的扭动·两个侍女还在一旁拍着手大笑。

    “前几天你还是亚麻色的头发,和我的差不多·这几天你就变成黑头发了,和那些把我们从草原上撵走的唐人一模一样,你是我的敌人。”

    气急败坏的贺鲁口不择言的说出了心里话。

    小苗的眼珠子转了两下,就收回脚丫子,蹲下来看着贺鲁的眼睛说:”傻子,我是匈奴人,不是突厥人,作为阿提拉的后裔,我们要重新回归我们的荣耀之地,所以我在准备军队,到时候带着他们像我的先辈们一样越过草原,越过沙漠,去大地的西边,我要让那些城邦统统都臣服在我的脚下,小子,你们就窝在这里继续当你们的绵羊。“

    小苗说完了话,怜悯的拍拍贺鲁的脸庞,就带着侍女准备回家。”我是金狼神的子孙,安吉,我不会输给你,我也要去准备我的军队,看看我们谁打下的地盘多,到了那个时候,我会带着千军万马来娶你!“”小屁孩!做梦去吧!“小苗的声音从远处传了过来,等贺鲁站起来的时候,小苗家的大门已经紧紧的闭上了。

    怏怏的回到马车边,驳马笑眯眯的看着贺鲁,他刚才的狼狈相,驳马全都看在眼里,最让驳马开心的就是就是贺鲁最后说的那句话。”好样的,贺鲁,只要你成为了真正的王,天下的女人都是你的,不管是强悍的,还是美丽的,见到了王者,她们都需要解开自己的腰带,欢迎你去她的帐篷里过夜。

    贺鲁重重的点点头,认为驳马说的对极了,把手里的弓插回后背,对驳马说:”驳马叔叔,安吉在准备她的军队,我也要准备我的军队,金狼王的子孙不会输给一个女人的。“

    马车里的长老笑的非常的灿烂,拍着车窗对贺鲁说:”小马驹终于想要奔驰了,驳马,就带着我们的小马驹见见他的军队吧,安吉家里有钱,我们阿史那家族的钱财也不少,现在是纷纷的乱世,我们确实需要扩大我们的军队。“

    驳马把贺鲁扔到马车上,自己挥舞着鞭子赶着马车出了城,就在山的那边,自己的军队正在整戈待旦。

    云烨的第一个小驼城已经制作好了,粗大的木架子搭在骆驼的背上,在骆驼的背上有一个万向节,它能控制骆驼的行走方向,云烨坐在这个小驼城上,军士驱赶着骆驼随意的在荒原上行走。”还是不行啊,公输,木架子的重量并没有被分担到每一头骆驼的背上,左右很不平衡,左面的骆驼几乎感受不到重量,右边的骆驼被压得直叫唤,最惨的是中间的,一排骆驼掉坑里了,这才走了不到五里路就成了这个样子,以后要走好几千里呢。“

    公输甲气冲冲的听着云烨的抱怨,黑着脸对云烨说:”人家的驼城其实就是把骆驼当城墙,你的驼城呢?是一座真正的城池,一个大的方格子,底下有五百个点,想要做到每个点受力平均,那就需要同样高矮的骆驼,还有平坦的地面,这两样条件你给我创造了吗?“

    一个正在干活的书院学生猛地站了起来,神思恍惚的对云烨说:”骆驼一样高不可能,要求地面绝对平坦这也不现实,不过我们是不是可以在链接点上下功夫呢?比如把鞍座上的铁杆子调整一下,这样说不定能行。“

    说完话就自顾自的蹲下来拆其中一头骆驼背上的杆子,还拿过来一个指头粗的弹簧,塞到管子里,自己踩上去试了试,很是满意,安装好了才对云烨说:”先生您看,这个弹簧是只需要一担的力气就能压下去,骆驼想要完全直起身子,就必须给弹簧施加一担的力气,而这一担的力气恰好就是每头骆驼需要担负的力道,这样一来,通过调节弹簧的高低,就能达到让这些骆驼背负一担重量的目的。“

    云烨得意的往嘴里塞了一块奶豆腐,讥诮的看了公输甲一眼,然后就猛夸这个学生,连自己的奶豆腐袋子都塞到这家伙的怀里去了。

    公输甲自己的检查了那个学生的设计,无奈的点点头说:”确实可行,我看样子是老了,现在书院里多了很多的新材料,铁丝,钢丝,弹簧都是,我只知道利用旧有的材料,对这些新的材料一无所知,或者说一知半解,大师之名都快成了一个笑话。“”嘿嘿“云烨没心没肺的笑了起来,指着公输甲说:”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你守着诺大的一个玉山书院不加以利用,自艾自怨的做什么,活该被人拍死。“

    公输甲气的浑身都在发抖,想要说话,又觉得无话可说,坐在木头格子上生闷气。也不知道是在生自己的气还是在怪云烨不修口德。

    “公输,你家执机关制造的牛耳一千年了,如果不想被人家超越,最好的办法就是指望家里的年轻子弟,他们年轻,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很强,说不定还能挽狂澜,你干点修修补补的活计算了。”云烨没打算放过公输甲,这些道理现在不说,以后就没有好机会说了。

    公输甲摇摇头说:”这些学生想要取代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老夫现在学起不算晚,新材料的运用而已,算不得难事,公输家一千多年的传承没那么容易被超越。”

    云烨点点头,公输甲说的没错,看看这个大木头格子又走回了原地,从格子上跳下来说:“单鹰来了,你不打算过去喝一杯?”

    公输甲摇摇头,继续看着手里的图纸,他准备再完善一下那个学生的想法。

    云烨骑着旺财回到了守捉城,一进门就看到无舌正在向单鹰吹嘘自己的神光,强烈的建议单鹰晚上的时候和他去地窖里感受一下,他将神光的作用吹嘘的神乎其神,让单鹰神往不已。

第三十九节名将死光了

    “大嫂很担心你的安危,所以我就来看看。”单鹰见到云烨进来,开门见山的说出了自己的来意。

    “她总是这样,不过你来了也好,替我去碎叶城一趟吧,小苗,狗子他们到现在都没有消息,这让我非常的担心,刘方先生也去了,也不知道他去碎叶城做什么。”

    云烨并没有责怪辛月这样胡来,如果需要求援,也该是自己写信给熙童他们,绝对不该是她写,这样做非常的不礼貌。

    “刘方先生带了很多钱去了碎叶城,他打算在碎叶城收买,分化一个强大的部族,然后支持这个部族西征,这样一来,你在这里的压力就会减小,甚至消失掉。”

    单鹰的话让云烨愣了一下,然后他摇摇头说:“这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部族的生死存亡面前,多少钱都不会管用,我只是希望,那些人还没有做好准备,能够把攻击的时间往后拖延一下,至少让我的驼城能有时间建成。“”情形很糟么?难道真的就像是大嫂说的那样,人家几百万人打你五万人?“”那倒不至于,在西域不止有我们,还有一些边军,西域很大,大到了他们没有法子蜂拥而至的地步,不过拿些精锐到我这里来试探一下的可能性是存在的。既然他们准备离开了,知道自己没有什么后路,试探一下是不是能击退我们,长久的霸占西域也是一个选择。

    现在大家的势力犬牙交错,人数上大唐不占优,但是在装备上,将士的的勇气上他们不占优,突厥人取得暂时的胜利有可能,想要长久的对峙,他们会死无葬身之地的。那些人在赌,他们的内部现在一定是众说纷纭,还拿不定主意,这就是他们停留在怛罗斯一代踌躇不前的原因,那个大食国,应该是一个非常难啃的硬骨头。“

    云烨给单鹰倒了一杯水,自己也坐了下来,见无舌闭着眼睛不说话,就笑着对无舌说:”您老怎么还在生我的气,没错,我对那个神光没好感,说实话,我对所有的神光都没好感,觉得好处不多,那日暮躲着您,就是担心她肚子里的孩子受到那个光线的伤害,您要是喜欢,多照照。我们是俗人,就按照俗人的法子走。“”暴殄天物!亏你还是白玉京的弟子,没有神光,哪来的神奇。“无舌还是气咻咻的。

    单鹰从无舌那里要过来玉牌,仔细的翻检了几遍之后,又还给了无舌,想请无舌给他摆弄一下,到底怎样就会有神光冒出来。”你已经是三个孩子的父亲了,怎么还有这么重的好奇心?给你说了照了那东西没好处。“云烨经不住出口相劝。

    无舌狠狠地白了云烨一眼,就带着单鹰去了自己的小院子,云烨特意命人给他挖了一个好大的地窖,在那里摆弄神光不但能避开袁守城,还能预防可能会发生的伤害。

    人家走了云烨就习惯性的走到沙盘前面瞅着那上面的山水发呆,距离和时间这两样东西都是自己的致命伤,该如何克服啊!

    与此同时,兵部衙门里程咬金指着桌子上的一个奇怪的城池说道:”没想到一座城池现在竟然有了这样的变化,李兄,你的《六军镜》里提到的阵法,没想到能在一座城池里演化出来吧,

    你看,一字排开这座城就是一截长城,圈起来就是一座空心的城池,两翼突出就是一座雄关要塞,竖起盾墙,墙高两丈,平地里的坚城,想打就打,想走就走,必要的时候连整座城池都能移走,我们用惯了的攻城之术,对这座驼城毫无办法啊。

    挖地道?火攻?水淹?都成了笑话,靠着河它就有护城河,靠着山,他就有雄关险隘,卡在路口,哈哈,他就是要命的爷爷,哈哈哈。

    老李,你攻了三回,老夫守了三回,你的十万兵马还剩多少?断粮?断水?没用吧?那小子早就带走了几万匹母马,母马可以产奶,骆驼也能产奶,你短时间困不死人家,还要日日夜夜的提放驼城里突然冲出来的骑兵。

    至于投石机,根本就没法子靠近驼城,他将八牛弩架在驼城上,只要在箭杆上绑好火药,有多少投石机也不够人家炸的。“

    李靖抛下手里的竹片,恨恨地说:”他的牲畜多,最好的攻击方法就是废掉这些牲口,散播马瘟是个好办法。“

    牛进达嘿嘿的笑着对李靖说:”有些事情你们不知道,老夫在玉山书院任过职,知道一些隐秘,老李,给你一个警告,最好不要不要对那个小子动用你马瘟之类的东西,否则你会死的不明不白,事情不能说,不过关于孙思邈的一件事可以告诉你,孙先生从一个地方出来以后,将近一年都不敢靠近人群,带着药奴在秦岭兜圈子当野人也不敢和任何人接触,这件事情,孙先生不让任何人提起,一提起就发火,你想想就知道那个东西有多么的可怕了。“

    李绩听到牛进达这样说,手哆嗦了一下,担心的看着牛进达说:”那个小子打红眼了不会这么干吧,这样一来人就死绝了。“

    李靖,尉迟恭,秦琼都奇怪的看着李绩,牛进达知道不奇怪,他在玉山书院还有职位,现在玉山书院的后山已经成了禁地,听说只有李纲,元章,李泰,云烨,许敬宗几个人才有进出那里的权利,剩下能自由进出的都是些没名堂的人。

    所谓没名堂的人,就是那些官职不大,偏偏权利大的要死的混蛋,李绩不是这种人,从何得知?”别问了,陛下找我研判过杀伤力,我只能说这东西不到倾国

    的时候不能轻用。“李绩的眼神躲躲闪闪的。”这还打个屁的仗,只能他打你,不准你打他,你把他打红眼了,他就让你死光光,难怪我们火急火燎的,陛下并不是很担心,老夫估计,都水监的人说不定已经拿着那东西守在怛罗斯了,一旦情形不好,说不定就会拿出来用用,反正胡子都在那里,一次解决掉。再有云烨这种知根知底的家伙守在边境上,不让这东西传回国内,三五年后等瘟疫过去了,他再过去把骨头烧掉,就能班师还朝了

    以后的仗你还指望将士勇猛,主帅机智?有个屁用,有云烨这样的二百五就足够了,回家,研究也是白操心,以后将不可能再有什么绝世将才了,老夫就该把《六军镜》一把火烧了。”

    李靖愤怒的把手里剩下的竹片扔到地上,转身就走,背对着诸位老帅挥挥手臂,背影萧瑟而孤独,名将的时代过去了,很有可能,自己是最后在战场上璀璨过的将星。

    秦琼也有些伤感,小声的问李绩:“真的如此恐怖?”

    “如果投放长安城,两个月内,只剩下三成的人能安然无恙,五成的人会变得人不人鬼不鬼。”李绩无奈的回答。

    “玉山呢?我说玉山书院的人会怎么样?也会是这种伤亡?”尉迟恭追问道。

    “玉山?玉山书院会安然无恙,他们连学生的课业都不必停。”既然已经说了,李绩干脆把自己知道的全部说了出来。

    “奶奶的,明天就去玉山,问李纲要解药,如果不给老子将他的玉山书院一把火烧了。”尉迟恭也气呼呼的走了,事实上这些年他是最失落的,随着军队武器的大肆改进,个人的武勇已经很少有用武之地了。

    秦琼咳嗽了一声苦笑道:“原来我们这些年还能耀武扬威的过活,都是陛下在顾念旧情,可笑我们一个个还以为自己有志难伸,也罢,家里安排好之后,我就上告病的折子,好好地松快的把剩下的日子过完。”

    牛进达看着屋子里剩下的两个人摇摇头说:“不会那么简单,瘟疫杀人不会认人的,我还听云烨说起过,疫病其实是一种小虫子,这东西会变化,玉山书院就算是有解药,只能对付这种虫子,如果这个虫子忽然长出脚来了,这种解药就会没用处,会变得更加的厉害。到时候有解药的也会完蛋,所以说,这东西只能用来吓唬人,用不成的。”

    程咬金忽然怒气勃发,拍着桌子怒吼道:“云烨在干什么?他为什么要弄出这东西来,只能杀人,不能救人,这才是祸害,天底下最大的祸害啊,万一有了兵灾,你说说用是不用?万一这东西有了变化,人都死光了,谁是赢家?

    等云烨从西域回来,老夫就要动用家法好好问问他,到底是为了什么?”

    “救人!”李绩干脆的回答了程咬金的话。

    “救人?”

    “没错,刚开始是为了预防天虏疮,那年延州虏疮泛滥你知道吧?云烨和孙先生为了救人才去研制怎么医治虏疮,谁知道虏疮的解药找到了,这种更厉害的虏疮也被发现了,就这么简单。这世上的事情就是这个样子,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

    啊,就像是孪生兄弟,不管你要不要,他们总是同时降生的。“”去他祖母的!”听了李绩的话,程咬金把手里的竹片往天上一扔,也走了。

第四十节冰川

    第一个驼阵已经安装好了,虽然上面还没有加装护甲,和高盾,骆驼的负重比较轻,甚至还能慢慢的跑两步,虽然难免会出现一些小麻烦,比如几个懒骆驼会被别的骆驼拖着跑之类的事情,云烨认为这已经不是什么大事了,只要证明自己的想法可行就好。

    成功了第一个,剩下的建造起来就非常的顺利,眼看着驼城正在一点点的变成现实,云烨对骆驼的性格满意到了极点。

    温顺是骆驼最重要的性格。云烨很少能看见骆驼发脾气的时候,不论环境多艰苦,驮再多的东西,骆驼总是逆来顺受,默默地承受一切,实在忍不住了就来回走几步,“喷”一下人。

    一口口水而已,云烨认为就算是喷到自己脸上都不要紧,只要不像驴子一样牵着不走打着倒退就是好样的,一个方格上有十名熟悉骆驼性格的军士在负责指挥这些善良的生灵,看着第一座全副武装的方阵在沙漠上轻松地来回行军,不管是谁见到它都会叹为观止。

    有画师在不断地为驼城作画,因为皇后想要看到自己的骆驼到底被用在了什么地方上,所以一张张的行军图就出现在了画家的。

    爬坡还是有问题,小一点的坡还没有问题,一旦上到陡坡,骆驼身上的负重就会发生变化,很容易压垮后面的骆驼,这是一个死结,没办法解决,在检验了驼城最大的爬坡能力之后,书院的那些学生就把这些数据记录进了绝密的档案里,不是谁都能看的。

    眼看着天山的冰雪消融了,袁守城再一次坐不住了,已经四月份了,这个时候已经是最好的爬山时刻了,再不去天池,他从云烨漠不关心的态度上,算是看出来了,云烨一点都不在乎什么时候爬天山。

    皇帝的旨意摊在云烨的面前,这个不好违逆,如果只有老袁和自己,一句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就能推的干干净净,但是身边站着两个陪着送骆驼过来的宦官,就没办法拒绝了。

    十天时间,这是云烨最后的让步,自己只有十天时间,不管十天之内到没到天池,云烨都会立即返回,没有那些闲工夫耗在这种无聊的事情上面。

    说走就走,第二天一大早,云烨就带着无舌还有三十个老兵出发了,身后跟着一千精锐的骑兵护送,单鹰已经去了碎叶城找曲卓他们,云烨认为他们更需要单鹰的帮助。

    快马奔驰一天,就到了天山脚下,看着眼前熟悉的天山山脉,云烨的心思仿佛又回到了很久以前,想去天山,又害怕去天山,每到一个自己曾经去过的地方,云烨的心情都不会好。

    军士们在生火做饭,云烨来到山脚下的小河边,捞起两块洁白的石头,互相敲击一下,立刻就有火星冒出来,青色的石头也能冒出火花,却没有白石头冒出的火花大。

    四月的天气里,山脚下已是繁花点点,山顶依然白雪皑皑,山谷里的巨大冰川正在悄悄地融化,所以这里的水很清澈,没有鱼,甚至一点杂质都没有。

    吃过晚饭,云烨坐在一张软椅上还是不断地敲击着燧石,每当火星窜起,云烨的脸庞就会出现在黑暗里,显得格外的诡异。

    “老夫知道在这个时候让你离开军营,去天山寻找神仙地有些委屈你,可是云侯啊,你也要体谅一下老夫的心情,袁守城七岁学道,至今已经百余载,都希望老夫八百寿,你知道老夫强撑着不死所谓何来?

    如果不是心中的那一缕道火不灭,老夫早就想死了,颜之推死的时候老夫就想死了,多活已经无益。

    百余载的寿数让老夫看遍了人世间的生死荣辱,花开花落,如果生命不能长久的延续下去,多活一俩载

    对老夫来说没有任何的意义。

    你来自白玉京,老夫已经仔细打探过了,确实如此,你身上的谜团太多,多到了让人无法忽视的地步,陇右的天地异象,让老夫惊诧的几乎不能自己。

    按照你家祠堂里的画像,我们重新制作了你恩师的相貌图形,天下道门苦苦的寻访了十年,依然对他一无所知。这就是纳影藏行的手段吧。

    你和你的恩师行走于天地间,世上却无一人知晓你们的存在,老夫有时候都在想,一个青袍的老叟,怀抱着两三岁的你,走过繁华的闹市,顺手拈过一枚糕点放在你的手里,买糕点的却什么都不知道,以为是一阵风掀开了他遮挡尘土的帘子。

    你们师徒走遍了人世间,却没有留下踪影,看着世人老去,看着世人生病,看着世人互相砍杀,就像是一个局外人,云烨,你瞒不过我的,你看着朝堂里的纷争就像是一个人看着两只野狗撕咬,看顺眼了帮一把,看不顺眼就任其自生自灭,这种飘然出尘的气息,在这个世上为你所独有。

    你觉得老夫求长生显得非常的愚蠢,所以你鄙视老夫的为人,这不要紧,没关系,既然老夫要求得长生,自然就会被高人所误。

    我们眼前的这座山,是一座灵山,老夫上回看到的可不仅仅是野人和雪龙,这一次上去的时候你一定会吃惊的。”

    云烨抬头看着袁守城说:“你活了一百二十余岁,难道还不够么?大唐十年前每个人的平均寿命只有三十岁,我所知道的长生手段没有一种不是极度邪恶的,而且到最后都是一场空,老袁,你太贪心了,不论你在天山上看到了什么对我的吸引力都不会太大。早点睡吧,明日四更我们开始登山,拿好自己的装备,掉进冰缝里会要命的,那个时候你就真的长生了,坚冰会包裹着你的身体万年不坏。“

    袁守城见云烨还是不愿意向自己交底,长叹一声,转身回了自己的帐房。

    云烨回到帐篷里倒头就睡,三更天的时候就睁开了眼睛,刘进宝点着了蜡烛,帮着云烨穿衣服,这一次云烨全身都是短打扮,鞋子底下都是长长的钢钉,手里拿着一根雪杖,穿过冰川的时候必须要用到这些。身上的背包里只有两根粗大的鲸蜡做的蜡烛,以及一些风干肉,这些东西必须自己亲自背负,不能假手他人,真正的危机到来的时候,谁也帮不了谁。

    吃过早餐,云烨一行人就沿着冰川进入了天山,这时候的天山和云烨在后世见到的天山有很大的不同,至少在那个时候冰川早就消失不见了,现在咔嚓咔嚓的踩着冰行走,让云烨非常的兴奋。

    高原上的天亮的很早,云烨戴着墨玉水晶制作的墨镜抬头看看头顶的天空,今天是个好日子,没有风,天上一片云彩都没有,能见度很高,这是最好的登山日子。

    冰川很长,不断地有巨大的裂隙出现,这是冰川在不断移动造成的结果,巨大的冰块里包裹着各种各样的石头,有些石头看起来非常有价值的样子。”看路,不要东张西望,在冰面上行走随时随地要盯着脚下的路。“云烨一巴掌抽在戴着狗皮帽子的刘进宝脑袋上。”无舌先生就没有看路,他老人家在仰头看天。“刘进宝嘟囔一声。”张本事了,还知道顶嘴了,你和无舌先生能比吗?他老人家就算是蒙上眼睛也不会掉沟里,你有这种本事吗?“云烨教训了刘进宝一顿,招来别的老兵阵阵大笑。”云侯,你上回如果给我咱们自己的子弟兵,老夫说不定已经见识过神山了,用不着来第二次。“袁守城想要墨镜云烨不给,自家的士兵还不够用呢,谁还顾得上老道。”咱们自己的子弟兵是拿来作战的,不是给你探路的,找神仙这种事情是您的私事,子弟兵是国家的财富焉能让你随意的挥霍。“

    其中一个老道似乎很愤怒,自己的老祖宗被云烨说的一无是处,感觉不舒服,想要发火,被袁守城硬是给压了下去。

    整条冰川足足有上百里长,冰面上已经被阳光晒得坑坑洼洼的,一些小小的凹坑装满了水就有了凸透镜的效果,云烨把手探进去试一下,发现水竟然是温的,就着这些温水洗了一把脸,就吩咐大家休息。”云侯,咱们才走了不到两个时辰,应该再走走,争取今天入夜把这座冰川走完。“那个道士终于找到了讥讽云烨的机会。

    懒得和这样的笨蛋多说,云烨从背上拿下来一小块熊皮,铺在冰上,吩咐老兵们开始准备热食,在这样险峻的环境里,耗干自己的体能,那就是在找死。

    稀粥里面加了奶干,还加了酥油,味道极其的古怪,但是它能迅速的补充身体所需的热量,酥油还能防止嘴唇干裂,难吃归难吃,却是高原上必不可少的宝贝。

    云烨不排斥酥油的味道,刘进宝也不排斥,在草原上的时候,他和云烨就没少吃,老兵们从不在乎嘴里吃的是什么,只要是吃的,他们就不排斥,无舌也和刘进宝一样,对于酥油很喜欢,他老人家研究自己的茶道的时候,这东西没少放。

    难受的只有袁守城和四个道士,听到云烨说必须喝这个东西,只能一小口,一小口的吞咽,不时地发出两声干呕。

第四十一节雪龙和蝴蝶

    吃完了午饭,一行人继续前行,道路开始难走起来,到处都是巨大的冰瀑,和裸露的黑色岩石,云烨看到了旱獭不断地出没,就拿出自己的冰镐,沿着一条小跑爬了上去,在冰雪间到处都是浅绿色的雪莲,时间不到,所以看不到它盛开的样子,不过做药,这样的已经很好了。

    雪莲这东西只有长了四五年以上的才会开花,对妇人来说是一味良药,云烨拿出小刀子从根部割下雪莲,装进了自己的背囊,拿回去给那日暮用。

    刘进宝是个聪明的,见侯爷动手,自己也立刻行动起来,他的身手要比云烨好的太多,不一会就采了很多,无舌也采了一颗,撕下一片叶子放进嘴里嚼了两下,然后吐掉对袁守城说:“确实不错,就是药性发凉,该是妇人用的药材。”

    “耻与众草之为伍,何亭亭而独芳!何不为人之所赏兮,深山穷谷委严霜?“云烨抬头作歌,清亮的声音传出去老远,惊走了那些探头探脑的旱獭。”云侯,此为险地,我们不宜久留,去年就是在这里遇到雪龙的。“袁守城警告云烨。

    云烨笑而不语,见众人都采了几颗雪莲,这才继续前行,两边的松树在逐渐变矮,松林也变得稀疏了好多,再走走说不定就只剩下低矮的灌木林了。

    一头熊旁若无人的拿后背蹭着一棵树,身形肥硕,说明这家伙这个月的伙食不错,应该没兴趣攻击人,雪化的时候,总有好多被冰雪冷冻了半年的动物尸体会露出来,足够它饱餐的了,更何况去年的时候袁守城在这里丢下了四十几具尸体。

    能捡到玉石真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那块拳头大的玉石晶莹剔透,根本就不像是原石,握在手里还有丝丝的暖意,云烨高兴地把这块暖玉放进了刘进宝的背包。

    袁守城的脸色很难看,自己是来找神仙地的,云烨的行为更像是一次游春。不过自己好像来的真的不是时候,上一次到了这里就已经损失了十几个人了,而现在,不但没有发生一点危机,还能采草药捡宝石,最大的威胁就是刚才拿头蹭痒痒的狗熊,还有头顶上不断盘旋的巨大岩鹰。

    这种鹰非常的巨大,双翅展开足足有一丈长,六七十斤重的岩羊都能轻易的提起来,云烨上天山最大的希望就是能抓到两只小鹰带回家养。

    在长安的时候别人都带着鹞子,自己不会玩,那了长孙冲家的一只鹞子充数,谁知道被鹞子一膀子扇在脸上,半个月都没办法见人。在纨绔中间成为了笑谈。

    如果自己弄两只这样的岩鹰回去,再打猎的时候,不让岩鹰抓猎物,专门抓别人的猎狗,看看那些混蛋还敢不敢嘲笑自己的往事。

    寒辙家就有两只这样的老鹰,可惜被自己放跑了,不过那些控制老鹰的铁片还在,这个时候说不得会派上用场。

    一声响亮的鹰唳

    传来,只见一只老鹰箭一般的俯冲袭来,旁边的雪山上顿时雪粉飞扬,等到老鹰飞起来以后才发现它的爪子上抓着一条一丈多长的雪龙,这时候的雪龙身体已经恢复了白色,脑袋被老鹰的两只爪子抓的稀烂,软塌塌的吊在空中。”袁先生,您看,就是这样,这个世上一物降一物,到了这个时候,老鹰会出来觅食,那些雪龙全部都藏了起来,所以我盟就能大摇大摆的上山了。“

    袁守城闷哼一声,不言语,自己的一个弟子就是死在这里的,现在听到云烨的风凉话让他心里如何能舒服的起来。

    快日落的时候,

    走了六十里路,这已经是云烨的极限了,如果不是自己的靴子非常的松软,这时候两只脚绝对已经起血泡了。

    路面明明就是大块的红砂岩,云烨却要求大家继续把帐篷支在冰面上,袁守城和四位弟子原本想要把帐篷支到砂岩上,见云烨似笑非笑的表情,袁守城还是命令自己的弟子听云烨的。

    搬过来一个大石板,在上面点起了火,云烨瞅瞅马上就要落山的太阳,和刘进宝两个人小心的来到红砂岩,刘进宝掏出来一小瓶子鸡血,加入热水化开,倒在旁边的石头上,然后主仆二人就躲在一边,静静地看着那块石板,不一会,一个黑黝黝的巴掌大的东西从石头下面钻了出来,原来是一只巨大的蝎子,刘进宝一下子就用火钳子夹住了那只蝎子,云烨飞快的拿着长刀将它的尾针砍掉,刘进宝把大蝎子扔到冰面上,不一会,那只蝎子就蜷缩成一团不动了。

    用这个法子一连捉了七八只大蝎子,眼看着天色变黑,两人很不情愿的回来了,刘进宝拿着小刀子很快的将蝎子肢解开来,去掉毒腺,露出了雪白的蝎子肉,这是烧烤的好东西。

    吃着晚餐,一人分了一点蝎子肉,味道果然美妙绝伦。袁守城看着正在和无舌说话的云烨神色非常的奇怪,他弄不明白云烨为何会对这里如此的熟悉,来过一趟也不至于如此。

    四个老道不见了,云烨刚要问,就看见他们从那边的冰雪堆里走了过来,手里还拖着一条雪龙,云烨看着那条雪龙的血液洒了一路,立刻就大叫起来:”快,快收拾东西,做好应对准备。“

    老兵们训练有素,听到云烨的话,立刻就抄起了身边的强弩,横刀也出了鞘插在面前的冰块上,警惕的四处观望。

    云烨四处看看,没有发现异常,连忙又说:“收拾帐篷,我们赶紧离开,这里待不成了。”还没等云烨再说别的话,那边的小雪山就像是开了锅,无数头雪龙从山上蜿蜒而下,张着大嘴冲了过来……

    “

    跑

    !”云烨二话不说扭头就跑,而且还是沿着砂石路开始跑路,在这样的地形上雪龙跑不快,身后有惨叫声传过来,无舌想要回去,云烨紧紧地拉着他快跑,三十个老兵和刘进宝自然紧紧地跟随着自己主人,谁有工夫去管老道,那么多的雪龙谁能顾得过来。

    足足跑出去一里地,云烨这才停下脚步,回头数人头,又少了了一个老道,站在回头看自己的营地,那里已经被雪龙挤满了,帐篷全部都被压倒,甚至有几条雪龙在试图压灭火堆。

    “以后没有号令不要自作主张,在这里会害死人的。”云烨淡淡的说了一句,就命人重新生火,好在出发的时候已经告诉每个人了,无论如何不能把自己背包丢掉,所以现在还能继续往前走。

    “云侯因何对天山如此熟悉焉?”

    “熟悉?你知道我在登山之前做了多少事情吗?”云烨回过头看着袁守城反问道,见他不言语,就接着说:“这个冬天,你们整日里躲在屋子里念经修道,我可没闲着,田元义在这个冬天里为我抄录了关于这座山的所有传说,堆积起来的文牍足足有一箱子,我的幕僚又从中归纳整理出有用的,可信的传说,最后整理成册,交给我过目,我看了一个冬天,才把这些事情记在心里,其中就有雪莲,黑琵琶蝎子和雪龙的传说。

    我看过了,这些传说里就没有不死人的,既然是生命换来的教训,所以每一样教训我都牢牢地记住,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它就会救我一命。

    雪莲是好东西能治病,黑蝎子出没于乱石滩,雪龙最是难缠,只要伤一个,其余的雪龙就会倾巢而出,吞噬掉冒犯他们的人,冬天的时候雪龙发qing,会主动攻击人,这个时候的雪龙白天不出来,躲在雪地里躲避天敌,不惹它就会没事,你的人不知好歹的去招惹,自寻死路,下一次再这么干的话,小心我动用军法处置。”

    “可怜乘风为了赌一时之气,就这样命丧黄泉,云侯放心,以后定然以你马首是瞻。”袁守城伤感的拱拱手,就和其他的三个弟子坐在大石头上为那个死去的乘风念经。

    没了帐篷,一群人只能在身下垫着兽皮,裹着毯子互相依靠着在冰面上过了一宿。天亮之后,又回到营地,找到了自己的睡袋,帐篷却要不成了,那条死去的雪龙不见了踪影,袁守城的弟子乘风也不见了踪影,地上只有一个粘糊糊的背包,和一块毯子。

    再往进走,冰川就消失了,这里已经到了天山的阳面,和山阴完全就是两个世界,厚厚的青草铺满了整个山坡,紫色的鲜花正在竞相开放,马莲草一簇簇的开得正艳,很可惜,却没有香味,不但马莲草没有香味,其余的花朵也大多没有什么香味,最多有一点淡淡的药香,虽然不认识,袁守城还是和徒弟们在大肆的采摘,认为自己到了西王母的花园。

    左侧有一个小山谷,云烨捡起一把碎石子,狠狠地扔进了山谷,整个山谷似乎一下子活了起来,那些色彩斑斓的树木仿佛在掉叶子,叶子色彩斑斓,不往下落,而是扶摇直上,就像一条彩龙,从山谷里倾泻而出,上到高天又一头扎到了地上,就仿佛摔碎了一般,整个草地上都是纷飞的碎锦。

    “这是什么?”袁守城拉着云烨的胳膊问。

    “蝴蝶,蝴蝶而已……”

第四十二节妖精

    在阳光底下,地狱也会变得光明,更不要说小小的天山了。云层就在山腰,谁能想得到白云之上还能有这样一片人间盛景呢。

    袁守城任凭蝴蝶在自己的身边飞舞。虔诚的跪了下去,亲吻眼前的这片土地。他的弟子也是如此,老兵们也想跪拜,但是发现大帅正在用纱罩扑捉蝴蝶,然后把它们装在一个个的小盒子里,似乎对这片土地没什么敬意,老兵们也就没有动弹,既然是一伙的,行事的方式自然要一致。

    云烨猛猛的打了两个喷嚏,蝴蝶翅膀上有粉末,只要煽动翅膀就会飞扬的到处都是,自然让鼻子很不舒服,快点离开,要是对这东西过敏就完蛋了。

    踩着松软的草毯,一行人继续往前走,没一会,草地就没了,地上全是小小的乱石,山崖上的大石头上全是暗绿色的苔藓,天池就在山背后。

    螺旋状的盘山路,有阳光的地方就是天堂,没阳光的地方就变成了地狱,猴子这种东西也住在山崖的后面,浑身长满了白色的毛发,看样子已经适应冰雪天气了,长长的毛遮住了眼睛,只有一个黑鼻子露在外面,不时地张开血红的嘴巴露出黄黄的獠牙打瞌睡,

    一个个全部蜷缩在幽暗的角落里,旁边就是*光明媚的草地,它们却视而不见,听说这种东西就是靠鼻子混饭吃的,眼睛已经退化了,现在看起来,牧人的传说一点错都没有。

    袁守城这样的人物见了猴子都不由得抽出了自己背后的古剑,其余的人都已经想要跑路了。这些猴子太大了,在牧人的传说里,这东西会抢走男人,会把一匹马撕裂,云烨看着这些家伙的胳膊,认为它们绝对有这个能力。

    最大的一只正坐在大石头上清理怀中小猴子的毛发,小猴子调皮的叼着母亲的**,东吃一口,西吃一口,想要逃跑,却被母亲的大手揪着短尾巴给抓回来。

    “这东西悍勇无匹,以贫道的身手,只能对付两头,不知云侯的麾下将士能对付几个?”袁守城的徒弟不怀好意的问云烨,自从乘风死了以后,他们对云烨临阵脱逃的行为极度的鄙视。

    “哼,我家侯爷带了火药和火油,还有强弩,三十具强弩攒射之下就算是神仙都难以活命,只要我们据守这个地方,把猴子引过来,自然能杀的干干净净。”刘进宝出言反击。

    刘进宝的话除了那句神仙也难以活命这几个字之外,其余的都非常的符合袁守城的想法,见那些老兵已经占据了有利地形,他就打算发啸声把猴子引过来。

    云烨拦住了老道,手指头蘸着唾沫举着感受了一下风向,然后从怀里掏出一个瓶子,递给刘进宝:“拿你的弹弓把这个瓶子迎着风打出去,小心,别沾到自己身上。”

    刘进宝立刻就拿出弹弓,咻的一声,那个瓶子就远远的飞到山谷下的一个石头上撞的粉碎

    ,可是猴子依然没动静,该喂奶的喂奶,该吃奶的吃奶,该抓虱子的继续抓虱子,云烨一群人守在下风口,闻着腥臊的味道不敢动弹。

    猛然间最大的一只母猴子站了起来,鼻子不断地翕张,小猴子也从她的怀里溜下来,一下子就钻进洞里去了。

    那只母猴子抓起一块巨大的岩石随手就扔到山谷里去了,看得云烨心头一抖,娘的,这是一个会扔石头的猴子,只听那只猴子呜哇了一句,两只粗壮的胳膊就攀着石壁飞快的下了悬崖,她的身后跟着百十头身高超过五尺的大猴子。

    猴子攀爬的速度很快,两只胳膊交替着摆荡,不一会就下到了山谷,围着那个大石头不断地嗅来嗅去,久久的不愿意离开。

    云烨又从怀里掏出一个瓶子,示意刘进宝再把这个瓶子射到更远的地方去……

    猴子走远了,云烨带着队伍小心的穿过猴子的领地,期间虽然有两只小猴子从洞里探出脑袋朝着云烨呲牙,在云烨把一块肉干扔进洞里之后,洞里就传来猴子打架的声音。

    “以后不要把打打杀杀挂在嘴边上,这里是人家的家,我们是一个借路的,而且还心怀不轨,既然这样给人家献上见面礼是理所当然然的事情。

    这些猴子不知道在这里生活了多少年了,你们看,人家已经会用工具了,而且尾巴也变得很短了,就说明人家快成人了,都活的不容易,能放一马就放一马。”

    过了猴子窝云烨才开始教训刘进宝,这种快要进化成人的猿人,如果在后世,一定会被全世界的人仔细的关注,绝对是宝贝中的宝贝,从那只首领猴子是只母猴子来看,人家已经快到母系氏族社会了,在冰天雪地里进化成了这个样子,这是奇迹。

    “云侯你说这些东西是猴子?还有可能变成人?”

    老道的这句话引起了所有人的兴趣,老兵们也瞪大了眼睛看着自家大帅,前面有雪龙那样的怪物已经够让人吃惊的了,现在竟然出现了妖精。

    云烨很想告诉他所有人的祖先基本上都是猴子演变的,这句话过于惊世骇俗,达尔文老人家说出这句话都让人家嘲笑了一个世纪,自己要是说出来,这些人说不定会有杀死自己的冲动。

    唐人最尊敬的就是自家的祖宗,没有一个好祖宗都要努力的攀上一门祖宗,比如李二家,谁都知道他们家是胡种,偏偏没人敢说,拿着老子的名头在招摇撞骗,满世界的修道观,现在,老子不是他家的祖宗都不行了。

    现在要是告诉刘进宝他们家的祖宗其实是猴子演化的,这家伙要么和自己拼命,要么剖腹自杀,祖宗都成猴子了,这就没脸活下去。骂人的时候才说人家祖上八代全是畜生。

    “你们看看,这些猴子已经能够使用工具了,刚才它们在扔石头,还有两只强壮的猴子手拿着木棒,袁先生,你们上回和猴子打架的时候他们使用木棒了吧?”云烨边走边和袁守城聊天。

    袁守城没答话,他的一个弟子插嘴道:“确实如此,力量很大,我的剑几乎都磕飞了,不过他们只会简单的抡木棒,来回就那么两下子。”

    云烨点点头说:“这就已经是人了,人和野兽的区别就是能使用工具,书院轩仁先生对社会有一个精彩的论断,他认为上下尊卑只是在食物得到富余的情况下才会产生,在食物匮乏的年代里,人应该是没有尊卑之分的,最多分工上有所不同罢了。”

    “老天爷,这里果然是神仙地,猴子也能变成人,可见这里天地元气充足,老夫如果能在这里开辟洞府,那会是何等的幸运。”

    袁守城总是曲解云烨的意思,现在听他这么说,云烨只好叹口气,随他去自由想象。

    “小烨,这些猴子真的能变成人?”无舌跟在云烨后面小声的问了一句。

    “有这个可能,或许经过几十万年之后,他们如果还没有灭绝,说不定会的,也会有语言,也会有国家,这是他们发展的必由之路。”

    “任何艰难的变化总是需要时间,云侯,我们一旦发现长生的秘诀,就能在我们的前路上再打开一扇门,假以时日,天空,星辰,大海,再也不会成为让我们

    迷惑的所在。”

    袁守城的话总是很有道理,云烨不知道点头好,还是摇头好,只能率先离开大湖就在前面,早点让他看到天池,也好早点死心。

    “您给山谷里扔的是什么?”一个道士好奇的问云烨。

    “香水,只要是女的都喜欢,那些母猴子又何能例外?”随便回答他一句,云烨就看到了一块巨石,后世的时候,这块石头上还刻着天池两个大字,现在上面什么都没有。

    没时间睹物伤怀,艰难的穿过乱石堆,攀上了山梁,天池就再一次出现在云烨的面前。水是深蓝色的,深隧而宁静象个风华绝代的美人。

    对这个美人云烨好感不多,上一回到这里的回忆绝对不算美好,所以到了现在,哪怕她披着薄薄的云雾轻纱,自己也没有多看一眼的兴致。走了三天路,温泉才是自己最大的期望。

    “我的天,我的天!”袁守城看到天池的第一眼就舍不得闭上眼睛,他唯恐一闭眼睛,天池就会消失,道士们已经换上了华丽的道袍,手里居然还有勿板,还是白玉做的,云烨自己的勿板是象牙的,至于穷酸一些,比如魏征的勿板就是一块杨木板子。

    老袁在虔诚的膜拜,香烛,歌舞一样不缺,袁守城和道士们在跳舞,做祭拜,云烨在努力的找温泉,这个时候只有温泉才能安慰一下他疲惫的身体。

    天池从来就不缺少温泉,这里本来就是一处火山口,周围黑色的岩石是火山喷发时的产物,至于红色的岩石,那是融化的岩浆,冷凝之后依然保留了当时的样子,看来这里的铜铁很丰富啊。

    没用多长时间,就找了温泉,一股细细的水流从岩石缝隙里流出来,云烨试探了一下,非常好,很适合洗澡,这股水流下面有一个很大的水潭

    正在冒着热气

    ,水溢满了水潭,就继续朝下流去,最后流进天池。

第四十三节又一座名山完蛋了

    天池传说就是王母的洗澡盆,到了这里不好好洗个澡对不起自己一路上的辛苦,爬个山,还要被虫子咬,野人拦路,后世的时候就没有这种糟糕的情形。

    虽然那些景区的管理人员和虫子,野人区别不大,至少管理人员不会要你的命啊。一丈多长的虫子就能把一个人吞下去,然后把自己埋起来慢慢消化,这种事情想想就让人不寒而栗。

    大唐的人太少,所以造就了满世界的洪荒,无数的上古遗存的物种快乐的在这里生活,这些物种愚蠢还一根筋

    ,想要把你咬死,就要会锲而不舍的干下去。

    已经告诉袁守城没事别去湖边上,后世的游人还能时不时的见到水怪,云烨对这个湖里充满了神奇生物的可能性非常乐观。

    所以现在出现一只类似蛇颈龙一类的东西叼着一个道士上下摇摆着吞咽丝毫不感到惊讶,袁守城手里的强弩到底还是显示了它强大的威力,老道士射的准极了,三支弩箭全部都钻进了那个怪兽的鼻孔里

    ,估计受创不轻,一口就把那个道士吐了出来,踩着沉重的脚步就上了岸,袁守城大叫着转身就跑,剩下的两个道士

    也顾不上那个生死不知的道士,跟着袁守城跑得飞快。

    老兵们吃惊的和云烨一起把自己的身体埋进水潭里,只露出脑袋看着正在疲于奔命的三个老道,这样的大家伙,别说三十个人,三百个人也不够它祸害的,上了岸,首先倒霉的就是那个受伤的道士,一尾巴下去,人就不见了,看得云烨心头一颤。

    那个家伙追了两步,可能觉得肚子摩擦在石头上不舒服,又重新回到了湖里面,往湖水的深处走去,不一会水面上就剩下了一大圈的涟漪。

    无舌脑门上顶着一块毛巾,一个老兵在帮他擦背,舒服的直哼哼,喝了一酒对云烨说:“我们这样洗澡看猴戏,一会你怎么向袁守城解释,在这里你说了算,别忘了你终究是要回长安的,回到长安,陛下会找你麻烦的。”

    云烨摇摇头说:“他想来天池,我带他来了,帮他避开了雪龙和野人,还告诉他不能靠近湖边,他以为自己是神仙的仆人,那些怪物就不吃他了,笑话,陛下凭什么说我,他们么要是不搞那些杂七杂八的事情,和我们一起洗澡,哪里会有这样的惨剧发生?

    您想多了,说不定袁守城觉得自己这一趟太顺利,故意给自己找麻烦也说不定。”云烨说完就哈哈大笑起来,刘进宝和老兵们也跟着大笑。

    袁守城好不容易攀上了岩壁,来到云烨他们洗澡的地方,神情悲愤至极。

    “袁先生,您先不着急办事,还是先洗个澡去去乏再说,这里是神仙地,您还是小心些好,幸好您不属于北庭属下,就你们刚才不尊将令这一条人头就能挂在旗杆上风干了。”

    “这就是你见死不救的理由?”那个叫做奔雷的老道流着眼泪冲着云烨大吼。

    “你再吼,不妨把声音喊得更大一点,你多喊两声这里就会下雨,现在是春日,如果有雷电产生,你的名字真的就名副其实啦。”云烨小声的说话,到了高原上,有些山非常的古怪,如果你多喊两嗓子,立刻就会下雨,再倒霉一点就会有雷电产生,云烨早年在西北这样的地方遇到的绝对不止一处。

    “奔雷,听云侯的,我们对这个地方很不熟悉,还是听云侯的劝告吧,云侯,刚才是老夫鲁莽了,你不要往心里去,从现在起,我们一定会做到令行禁止。”

    袁守城到底是一个老狐狸,知道这个时候不适宜和云烨起争论。自从来到这里,他心里已经认定了云烨绝对不是第一次来,从他对付雪龙,蝎子,再到引开野人,手法非常地纯熟,如果全部都归功于情报,未免有点说不过去。

    他一来到天池就准备洗澡,还轻易地找到了温泉,待在这里不但能避开危险,还能监视整个大湖,如果不是对天池非常熟悉的人是做不到这一点的,更何况这里是一个再好不过的落脚地。

    奔雷老道不干,可能刚刚被怪兽一尾巴拍死的家伙和他感情很深,根本就听不进去人话,明明已经开始下起了小雨,竟然还敢举着宝剑大声的咆哮说要杀死那个怪兽。

    无舌捡了一块石头

    甩手就打在那家伙的手腕子上,他手里的剑一下子就被打飞了,刚刚飞起来没多远,一道闪电伴随着惊雷就击打在剑上,看着那柄剑冒着黑烟掉在地上,剑身扭成了麻花样,袁守城的嘴巴就再也没有合拢过。(在高山上的凹地经常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这里的水汽聚集到了饱和状态,只要有震动,就会下雨,打雷也是一样,好多名字叫做雷公山,雷公岭的地方都会随时随地的打雷,很神奇。)

    “洗澡!”袁守城带头脱掉衣衫钻进了水潭,两个道士也乖乖得钻进水里。神情古怪的待在水潭里一动不动,生怕再招来雷电。

    天上下着雨,还越下越大,所有人都把身子蜷缩进水里,只露出脑袋仍凭雨打风吹。这里积蓄的能量释放有一个过程,好在这个时间并不长。冰冷的雨水浇在脑袋上并不舒服,云烨感觉自己的皮肤都泡的发皱了,这场雨终于停下来了,一道彩虹就挂在前面不远的地方,似乎触手可及。

    从水潭里爬了上来,浑身酸软,肚子咕咕叫,泡温泉非常的消耗体力,所有人包括无舌都被那道惊雷吓坏了,天地之威不是凡人的**所能抗衡的。

    最大的好处就是云烨的耳根子清净了好多,大雨过后到处都是湿漉漉的,找不到柴火生火做饭,但是这个时候需要好好地吃一顿热食,云烨就带着老兵端着锅来到了热泉的泉眼附近,卤蛋,卤肉,干饼,这些东西一股脑的丢进锅里,然后再把锅架在冒着蒸汽的泉眼上,等着把食物煨热了再吃,这眼泉水和洗澡的那眼泉水不同,热地惊人,鸡蛋扔进去,不一会就能煮熟。

    等饭吃的功夫,云烨对袁守城说道:“这个世界太大了,所以什么事情都能遇到,你们都认为这里是神仙地,可是你们看到神仙了吗?这里只有野人,怪兽,唯独没有神仙,这里也不适合人生活,我们这一次悄悄的来,然后就悄悄地走,不打扰这里的生物,总算看过天池了,就当是来欣赏美景的,人一辈子这样的机遇不多,再看看,明天我们就下山。”

    袁守城摇头道:“你刚好说反了,这里才是神仙地,山下有怪虫,有即将变化成人的妖精,湖里有怪兽,花园里有无数的蝴蝶和奇花异草,奔雷开始对神仙不敬,就会有雨降下来以示惩戒,当他再一次咆哮的时候就有惊雷降下,敢在神仙地拔兵刃确实该受到惩罚,这一次我们明日就下山,到了城里我会即刻修书一封,立刻就会有无数的道门高士来到这里,老夫要在天池边上,修建一座道家神殿,作为向世人宣法的所在。

    云侯乃是世外高人,对我道家学说有所不知,葛洪的《枕中书》中记载:混沌未开之前,有天地之精,号“元始天王”,游于其中。后二仪化分,元始天王居天中心之上,仰吸天气,俯饮地泉。又经数劫,与太元yu女通气结精,生天皇西王母,天皇生地皇,地皇生人皇。

    西王母乃是先天阴气凝聚而成,天上天下、三界十方,女子得道登仙者,都隶属于西王母管辖。据《山海经》载,上古之时,黄帝讨伐蚩尤之暴时,蚩尤多方变幻,呼风唤雨,吹烟喷雾,西王母即遣九天玄女授黄帝三宫五意、阴阳之略,太乙遁甲、六壬步斗之术,阴符之机、灵宝五符五胜之文。黄帝遂克蚩尤于中冀。虞舜即位后,西王母又遣使授白玉环、白玉琯及地图,舜即将黄帝的九州扩大为十二州。

    听了西王母的典故,云侯难道还不明白老夫为何要在天池建立神殿么?我们即使无缘得见西王母,但是这份机缘,老夫还是要留给道门的,西王母不但是神仙,也是地仙之祖,陛下的江山传承自黄帝,而黄帝又受了西王母的恩惠,所以陛下也会感同身受,此地对我道门意义重大,不可轻易舍去。“

    瞅着袁守城悲苦的面容,云烨无言以对,或许袁守城一直虔诚的信奉着漫天的神佛,一百多年的自我催眠,已经让他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俯身看着脚下的一汪天池水,看着怪兽欢快的在水里游来游去的的快活模样,他们不知道,自己马上

    就会大难临头。

    一旦庞大的道门大举进入此地,山下的虫子会被吃光,山上的野人会被圈养起来,湖里的怪兽说不定也被道门的高人收服当做坐骑,云烨只希望自己再来的时候,道门的高人不要问自己收取昂贵的门票费用。

    又一座名山大川完蛋了……

第四十四节大本钱

    人,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害虫,雪龙愉快的在雪地里繁衍生息,野人充满希望的准备进化到巅峰,湖里的的怪兽准备在这里颐养天年。现在不可能了,湖里的怪兽做事不干净留下了祸害,剩下的三个道士会带来一千个道士,一千个道士会带来一万个狂热的信徒,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如果陛下不准我回长安,您的大道观无论如何要给晚辈留下一间静室。”云烨想了许久才对袁守城说。

    “这是自然,你云家在这座神宫里永远会有一席之地。”袁守城回答的非常郑重。

    云烨点点头,表示认可,既然抵挡不住道门的脚步,不妨加入进去,站在顺着水流行船,一定要比逆水强一百倍。

    知道袁守城的心思,自从玄奘东归以后,道门无时无刻不在寻找一个契机,见证神仙的存在,云烨的存在给了他们最大的希望。白玉京是一个美丽的传说,现在长安已经有歌姬穿着轻纱在天上飘来飘去的反复吟唱“天上白玉京……“听说歌舞者无一不是身价最高的美人儿。

    唱者投入,听者入迷,在灯光的映照之下,歌姬腰里的绳索完全看不见,就像真的神仙在半空中飘荡。

    西王母的驻地被发现了,对于寻找契机的袁守城来说足够了,这里有雪龙这样的怪兽,也有快要成人的妖精,喊一声就来雨,吼一声就落雷,前山有奇花异草,湖泊里有无敌的怪兽,这太符合仙家洞府了,死几个人算得什么!

    无舌要云烨给他找一个山洞,他打算看看神光在天山会不会有什么变化,云烨满足了他的愿望,一个被野人废弃的洞窟成了他的地盘。

    云烨黑着脸看着洞里忽明忽暗的光线,完全就搞不懂无舌的心,八十几岁的人了,得到了一个好玩的玩具,怎么玩起来就没个够?

    过了一会,无舌从洞里走出来,神情非常的不对劲,手脚都在发抖,这对别的老人来说很正常,但是发生在无舌的身上就完全不正常。”我看到了白玉京!“无舌结巴了好久才说出了一句话。

    当啷一声,云烨手里的的横刀掉在了地上,刘进宝连忙搀住了侯爷,无舌对云烨的变化丝毫不关心,喃喃自语的又说:”老天爷,我看到了白玉京。“”守好洞口,不许任何人过来!“云烨恶狠狠地对刘进宝吩咐了一句,拖着无舌重新进了洞窟,让无舌再演示一遍,这太匪夷所思了。

    玉牌再一次亮了起来,白色的光辉将漆黑的洞窟照耀的如同白昼,云烨愣住了,这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啊,五彩的光芒在洞窟里闪烁,到处都是一丛丛,一簇簇的晶石,最光芒的最深处,出现了一座恢宏的殿宇,只要踩着那些台阶似乎就能到达最中间的圣殿。”发财了!“云烨惨叫一声,吓得无舌的手一抖,光芒立刻就消失了。云烨顾不上发呆的无舌冲出山洞就要刘进宝把所有的手下都喊进来,山洞里竟然是一个水晶的世界,一簇簇的长的满世界都是,还都是透明度非常高的六棱形水晶。

    一群人全都跑了过来,云烨恶狠狠地对袁守城说:”里面的水晶是我的,谁要是敢和我抢,我就翻脸。“

    袁守城顾不上和云烨讲道理,一纵身就窜进了山洞,无舌还是站在原地,他不明白云烨为何会大喊一声发财,难道不该喊一声白玉京吗?

    洞里没了那些白光,多了十几个火把,同样将山洞照耀的通明,水晶就是这样,胡乱反射光芒,无舌扔在地上的背囊上绣着一个图案,就是一座宫殿,这是小苗没事干,给师父的背囊上绣出来的图案,宫殿上方还有两只凤凰在飘飞。

    十几支火把就是十几个光源,洞壁上顿时就出现了十几座宫殿,还是橘红色的,因为火把的光芒就是橘红色的。

    袁守城看到云烨拿着横刀要去敲那一簇水晶,惨叫一声就死死地抱住云烨的腰哀求:“云侯,您要是需要财宝,老道的毕生积蓄拿去,求您莫要毁坏这座神仙洞府。这是水晶,不太值钱,贫道买下来,买下来了,回到长安,我就命人将财宝送到府上,绝无二话!”

    不但袁守城发疯,奔雷,听雨两个道士抽出松纹古剑,挡在刘进宝和其他准备发财的老兵前面,刘进宝的喘息声非常的粗重,老兵们的眼睛也立刻变成了红色,都看着云烨,只要侯爷一声令下,他们就打算将这三个害事的老道剁成肉泥。

    袁守城把云烨拖出洞,神色黯然的无舌也出了山洞,看着自己的背囊发呆。

    “诸位,贫道将这座山洞买下来了,回到长安,一定给诸位每人奉上五十枚金币,若有虚言天打五雷轰,至于云侯,您要的多少钱随您开价,贫道绝不还价,这是西王母赐给我道门的至宝,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贫道也要确保洞窟完好无损。”

    说完这些话,袁守城也不顾地面如何潮湿,盘腿坐在洞前,奔雷和听雨两个老道也盘腿坐在袁守城的两侧,松纹古剑横在膝盖上,昂头盯着洞外的这些人,摆出一副拼命地架势。

    “一万枚金币!”云烨伸出一根指头。

    袁守城大喜,撕下自己的内衣,咬破了手指就在上面写了一张欠条,落款是九阈真人,一写好就抛给了云烨,还是警惕的守着洞门。

    云烨展开那张欠条笑着对老兵们说:“这是一笔好生意,水晶这玩意不太值钱,回到长安我再给你们每人五十枚金币,嘿嘿,你们有了一百枚金币,两辈子无忧了,老兵们一起哈哈大笑,这一刻,他们觉得跟着云烨这位主帅也不错。”袁先生,这个洞窟是您的了,放心,我们一定不会再打那些水晶的主意,可是现在天色已晚,咱们总要找地方休息吧,这个洞我们今晚睡一下,这个没问题吧。“”只要不动里面的水晶,自然没问题。“

    这一夜云烨睡的非常的香甜,三个老道目光炯炯的盯着老兵们在山洞里晃火把玩,无舌的背囊更是被刘进宝拿去变幻宫殿,这一幕看得袁守城眼中异彩连连。

    睡了一觉的云烨神清气爽的爬了起来,见老兵们正在洞口熬肉粥,要了一大碗边喝边看着头上的那些巨大的老鹰,盘算着怎么才能弄回去两只小的。”此乃西王母的觅食神鹰,乃是我道门的护法神鹰,以前的传说里只有三只,没想到经过冗长的岁月,神鹰已经有了这么多。“

    云烨差点被粥呛着,把肉粥咽下去才对袁守城说:”你现在不会认为整座天山都是你们道门的吧?包括雪龙,野人,蝴蝶,怪兽?“”还有这座湖泊,这座洞窟,天上的神鹰,湖里的游鱼全是我们的道门的。“袁守城纠正了云烨话语里的错误。”我有什么?“云烨奇怪的问。”一万金币!“”你用一万金币就打算买断我们所有人在天山的收益?老道,你有点不讲理。“”老夫没打算在这事上和云侯讲理,这条命您可以拿走,天山的这些东西不给,死都不给。“

    这就成老无赖了,云烨并不在意老家伙打天山的主意,天山在道门的地位越重,北庭就越是安稳,历史上的北庭没有多少年就被放弃了,原因就是这里和别的地方相比不太重要,现在不同了,道门要在这里安家,要把这里建成自己的根本之地。

    现在他们是国教,袁守城还有一个名号叫做护国真人,乃是道官之首,只要道家舍不得放弃天山,那么北庭就不可能丢失,而且把宗教的重心北移,对于中原的统治者来说也有非常大的好处。现在如何给佛门弄一个大雷音寺,把它搬到南海上?

    倘佯在草地上,云烨感觉舒坦极了,如果没有那些野人没事干攻击湖里的怪兽,这里就是天堂。人头大的石头不断地砸在怪兽的头上身上,怪兽发出怪异的嘶吼声,粗大的尾巴拍着水面恫吓那些野人,野人似乎非常的痛恨怪兽,这场攻击整整进行了一个时辰才停止,怪兽潜回了大湖,野人嗷嗷的叫着回到了山背后。”这样的战斗估计每天都在进行,你看看湖边全是那种灰褐色的鹅卵石,这是野人留下的,袁先生,你想要建造殿台楼阁,需要杀掉野人或者怪兽才成。“一群人趴在石头背后看完了这场无聊的战斗,野人一走,云烨就开始调侃袁守城。

    袁守城笑眯眯的道:”这是精怪,怎么能杀死,将来我们会给他们建造一个洞府,任由他们生活,如果能从小驯养几只小精怪,让他们当仆人,一定不错。“”那么说湖里的怪兽就是你们内定的坐骑?“”哈哈哈,云侯,多年之后如果你重游天山,老夫会在神兽的背上宴请你,到时候我们一边饮宴,一边唱歌,如果云侯能有传世篇章留下来,那是再好不过了。“”我只可怜天下人,道门下了如此大的本钱,被骗死也值了。“

第四十五节成猎物了

    “侯爷,要不我们也试试,先把怪兽抓到,运回咱家,!放玉山,您说这个主意怎么样?小的和您在东海上鲸鱼都抓过,这样的怪兽不难抓吧?”刘进宝痴迷的看着再远处戏水的怪兽若有所思的对云烨说。

    “话说八道,道门不把人命当一回事,咱家可做不到,咱们三十几个人少一个都不行,谁有工夫把性命耗在一个玩意身上,为国捐躯这没法子,咱家是将门吃的就是这口刀口饭,沙场上战死然后马革裹尸回家这是荣耀,为了一己之私送掉性命很不值。”

    无舌消沉的喝着酒,瞅一眼怪兽对云烨说:“真的很无聊,咱们回吧。”

    想要欣赏湖景里面有怪兽,想要看雪山,那里有虫子,说话声音大点还会被雷劈,确实非常的的无趣,吆喝一声云烨就准备下山。

    三个老道非常小心眼的搬石头堵山洞,磨盘大的石头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弄过来的,下山回家他们也非常的赞同,只是一定要留在后面断后。

    路过野人的地方,云烨的香水同样的有效,趁着大野人都去了山谷底下,刘进宝打跑了几个呲牙的小野人,钻进野人洞里去找宝贝,结果空手而回,里面除了几个抱着脑袋的小野人什么都没有,这让他非常的生气,踢得小野人吱吱乱叫,这才飞快的跑出山洞,因为外面把风的老兵已经发出警告,大野人正在飞快的往上爬。

    一群人撒腿就跑,不知为何那些野人就是不去前面的草原,站在山口扔了几块石头就回去了。云烨估计他们因为长期待在黑暗处的原因,眼睛已经退化了,受不了阳面的强光。

    到处都是蝴蝶的尸体,落在青草上,宛若盛开的花朵,只是随着众人的脚晃动了青草这些花朵就会纷纷落地。

    袁守城心疼的快要掉眼泪了,他坚决的认为这些蝴蝶也是道门的财富,怎么就能这样轻易地死去?捧着一个大蝴蝶的拿在手里像是在哭首级一样。

    “别伤心了,按照书院的研究来看这些蝴蝶都是自然死亡的,我们来的时候人家正挂在树上交配呢,被我一顿石子惊扰了一下,然后就不顾疲惫的飞了起来,最后的结果就是被活活累死,不要伤感了,他们已经完成自己生命的意义了交配完了,不死干什么?”

    “你明知是这种结果还要故意拿石头惊扰这些生灵,听雨记下来,以后路过这片草场的时候禁止任何人骚扰蝴蝶,违者剁手!”袁守城用指头悲愤的指了云烨一下,然后就下了一条非常严厉的命令。

    云烨耸耸肩膀,没心没肺的把身体挂在刘进宝的肩膀上,俩人嘻嘻哈哈的说笑,从阳面转入阴面就像从春天回到了寒冬,这里依然寒气逼人,众人穿上了皮裘准备下到蝎子冬眠的地方休整一晚,顺便要砍些木头做冰车,这么长的一段冰川不坐冰车自己走太不划算了。

    雪山离这里很远,不用担心有雪龙冲过来,老兵们很快就给每个人都做好了一个冰车云烨为了减小摩擦力,专门给自己的冰车上绑了两截铁丝,有了铁丝无论如何也比别人的冰车轻快得多。

    好好地睡了一宿,众人都抬头看着天空,只有那些大鹰出现在天空,自己才是安全的,也只有这个时候雪龙才不敢出来。

    一声响亮的鹰唳在山谷回荡,云烨就搞不明白这位天空的霸主为何要叫这一嗓子,为了显示自己的王者地位就要把自己的食物全部吓跑?

    这一嗓子叫的,旱獭全钻洞里去了,雪龙估计也把身子埋进雪堆里了,只有几只雪雀知道老鹰看不上自己的那点肉,依旧在雪地里找草籽。

    这种蠢事,云烨记得李二也干过,都说出其不意才是兵家的精髓,高昌王鞠文泰说了大逆不道的话之后,李二竟然给鞠文泰的旨意里明说,明年就派大军来讨伐你。明明白白的把自己的意图告诉了鞠文泰,结果被鞠文泰好一顿嘲笑。

    不过李二可比这只老鹰有威力,大军推进到渍口的时候,就把高昌王鞠文泰活活吓死了,不知道这只老鹰会吓死谁。

    这一声就是出发的号令,云烨戴上墨镜围好裘衣,两只手叉子在冰面上一撑就滑了出去,缓缓地坡道,正是滑冰的好地方,不一会云烨的速度就恍若流星,把众人抛得远远地,刘进宝腰里有一根绳子把他和云烨拴在一起,这根绳子立刻就绷得紧紧地,刘进宝几乎不用费力气就能跑的飞快。

    云烨丝毫不管刘进宝和无舌在后面的大喊大叫,只觉得现在滑的非常的过瘾,自从来到大唐很久没有这样畅快过了。

    无舌,老兵,还有袁守城他们无论怎么用力的拿手叉子加速也无法追上云烨,这就是工具的不同显示出来的差距。

    太过瘾了,两边的山崖飞快的往后窜,风声在耳边呼呼的响,遇到一些小点的冰缝根本就不用停下来,冰车就能自己飞过去,而那些很大的裂隙,在上山的时候就已经做了显著地标记,见到标记避开就是了。

    云烨很想松开自己的腰上的绳子,好让自己的速度再起来一些,他甚至想飞。

    果然心想事成,云烨忽然发现自己真的飞了起来,只是后面的那些人大叫什么?

    当冰车掉地的时候他确信自己已经飞起来了,好像是被别人提着在飞行,低头看看冰面上的影子,吓了一跳,一只老鹰抓在自己的背包上,正在沿着冰川山谷飞行,两只巨大的翅膀卷起了无数的雪沫子,云烨甚至看到两条雪龙飞快的钻进了雪堆深处。

    这不行啊吗,堂堂大将军要是喂了老鹰丢人就丢大了,好在自己的体重加上背包的重量,老鹰飞不高,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丝线,反手绑在老鹰的爪子上,把另一头死死地拴在腰上的绳子上,要死一起死才对。两只爪子被捆在一起看你怎么活下来。

    云烨感觉到自己腰上的绳子正在把自己用力的往下拉,非常的惊恐,这些不长脑子的,老子正在用接近一百迈的速度在飞行,拉的掉下来,没被老鹰吃掉也会被摔成烂泥。

    一只弩箭钻进了老鹰的翅根,这时候敢用这法子的只有无舌,老鹰的身子一歪,松开了爪子,云烨惨叫一声就掉了下来,掉到了半截,又被丝线生生的拉住,那只老鹰发出一声非常凄厉的叫声,估计两只爪子没被丝线勒断也差不多了。

    老鹰想要拔高,可是下面的几个人在用力的往下拉,两者一僵持,云烨就被生生的停在了空中,趁着老鹰在逃命,云烨松开了腰上的绳子,吧唧一声就重重的摔在冰面上,全身仿佛都被摔得散了架,刘进宝飞快的冲过来,死死地压在云烨的身上,唯恐老鹰再一次袭击侯爷。

    十几个老兵也冲了过来,把侯爷围起来,刘进宝才慢慢起身,此时的云烨就剩下半条命了,从一丈多高的地方摔到冰面上,气都没回过来,再被一个壮汉重重的压在身上,时间再长一点,这条命就没了。

    好不容易溺水冒头一般的吸了一口气,这才算是彻底的活过来了,本来想第一时间教训一下刘进宝的,见这家伙已经哭得没人样子了,也不忍心教训,只好把气撒在老鹰头上。

    “把这家伙抓住,我们今晚就拿它炖汤!”

    老鹰到底还是落地了,刚才它叫了一嗓子,估计是在召唤同伴,果然,七八只老鹰全都往下俯冲,无舌的一只脚踩踏着那只老鹰的脖子,袁守城正在往老鹰的双脚上绕丝线,其余的老兵搬动了机簧,那些俯冲下来的老鹰,又掉下来了两只,其余的老鹰哀叫着扑闪着翅膀仓惶向远处飞去。

    云烨这就开心了,自己总想着抓两只大鹰,没想到现在就实现了,冒点险也不算什么大事情。看着老兵们把其余的两只老鹰也抓住了,云烨高兴地几乎要跳起来了。

    “给它们治伤,赶紧的,可不敢死了,都是宝贝啊,刘进宝拿我背包里的伤药,记得先消毒,拔箭的时候去掉倒刺。”

    这个时候云烨再也不说拿老鹰炖汤的话了,抓自己的这只老鹰很大,比受伤的那两只老鹰大了足足有一倍,看样子那两只还是小鹰,这简直就是意外之喜。

    老兵们都是治伤的行家里手,闻闻刘进宝拿过来的的伤药,赞了一声好药,然后就给三只老鹰细心地裹伤。

    伤的不重,鸟羽其实有很好的防箭能力,拔出箭头,裹上伤药,这只最大的老鹰就开始折腾起来,两只爪子已经被撸掉了一层皮,丝线深深地嵌在白骨上,无论它怎么挣扎都无济于事。

    云烨来到老鹰跟前,笑眯眯的拿着肉干扔在它的嘴跟前,看看能不能贿赂一下,让它以后跟着自己,这只老鹰丝毫不领情,挥动的翅膀煽起来的风几乎让人无法睁开眼睛。

    刘进宝抓着的绳子稍微一松,老鹰就一头窜了出去,也不知道是事故还是它想要自杀,脑袋重重的撞在岩石上,抽搐几下,只有翅膀还在扑棱。

    无舌看看扭曲的鹰脖子叹口气说:“死了!”

第四十六节熙童的野心

    袁守城不愿意让云烨把那只老鹰埋掉,他说自己能用秘法将老鹰救活,自从见识了孙思邈的本事之后,云烨就再也不敢小看这些老家伙的本事了,半信半疑的把老鹰交给了老道,众人再一次坐上冰车缓缓地下山。

    百十里地在冰车的帮助下只用了两个时辰就走完了,见到在山下守卫的校尉,曰头才刚刚走正,校尉见到大帅平安归来异常的欢喜,至于老道少了两个这种事他完全不在意。

    回到营帐,云烨没工夫干别的,拿起这几曰的公文仔细研读,各地的哨探这时候该有消息传过来了,突厥人这时候想要做什么,也该到了见分晓的时候,长期窝在边境并不是一个好主意,在危急时刻,一个坏主意也比没有主意强百倍。

    刘方接手了曲卓的指挥权,这是意料中的事情,当小苗的事情出现在纸上的时候云烨惊讶地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安吉?杀了人家全家,反而受到无比的拥戴?现在屯兵一万,随时准备杀进莎栅王国,开启西征的序幕?

    合上书柬,手指头不断地在案子上敲来敲去,这是一个新的变化,做梦都没有想到事情居然会走到岔路上去了,刘方如何用这一万人来勾引所有人西征,这依然是一个未知数。

    自己把单鹰派了过去,再加上寒辙,熙童,贺天殇,已经能够预想这一万人绝对会是虎狼之师,寒辙希望能在西域之地传教,这是他的条件,葱岭以西已经不是大唐能够控制的了的,他爱在那里干什么就干什么,熙童希望弄一个小国家过过国王的瘾,也随他去,至于贺天殇纯粹是脑子被驴子踢了,他竟然想要带着军队打到天边去。

    随他们的便,祸害离大唐越远越好,寒辙想要建立自己的宗教,熙童想要做国王的愿望也已经存在很久了,贺天殇自从被寒辙羞辱之后总想找死,现在能像炮仗一样活的惊天动地机会难得。

    狼放出去了,就不要指望他们吃素,寒辙带了一大群信徒,熙童带了一大群悍匪,贺天殇带着老母的骨灰,随时准备和老母葬在一起,这是多好的一群人啊,碎叶城现在一定非常的热闹。

    春天的碎叶城春光明媚,处处绿草如茵,到处都是羊群在啃食刚长出来的青草,羊太多,一直铺到了天边,远处还有牧羊人在唱着悠扬的牧歌。

    贺鲁的心情一点都不好,眼泪都要流出来了,一个只穿着长裤,**着上身的壮汉正在和突厥的第一勇士驳马较量,巨锤碰撞不断地发出巨响,驳马在不断地后退,每退一步,地上就会留下一个深深地脚印,很明显驳马打不过这个钢铁一般坚实的巨汉。

    “突厥人,还不错,能接爷爷七锤,再接三下,我们凑个整,松松筋骨。”熙童咧着大嘴哈哈大笑,手里的大锤绕身一周再一次重重的敲了下来,驳马的大锤也狠狠地迎了上去,在一声巨响过后,熙童扔掉了手里的锤子,拍着不断吐血的驳马说:“好汉子,西边有无数的城池等着我们去攻克,等着爷们去劫掠,留在这个鬼地方做什么,是汉子的就跟我西边打天下,大碗肉,大口酒管够,有顺眼的女人你先挑,财宝你先拿,爷爷我只图个痛快,怎么样有没有兴趣?”

    寒辙将自己头上的金冠取了下来,擦拭一下上面的灰尘,然后戴到头上对熙童说:“想发财,能发财的只有真正的勇士,突厥人已经被唐人打的没了胆子,现在连西征的胆子都没了,不必喊上他们,自己的事情自己干,莎栅国也是古国,财宝不会少。”

    驳马的眼睛都要冒火了,一大口血吐了出来,被贺鲁扶着回到了马车边上。

    “唐人,这里是突厥人最后的出发地,难道你们准备赶尽杀绝一点余地都不给我们留吗?”长老的声音从马车里传了出来。

    “爷爷是唐人,是一个专门做无本生意的唐人,奶奶的国内没法混了,做一笔买卖会被官兵追半年,所以来西面看看有没有发财的途径,我是来发财的不是来赶跑你们的,那活计是官军的事情,爷爷可没打算替皇帝老儿卖命。”

    熙童抹了一把胸口的汗水随手一甩,胸脯啪啪的拍得山响,身后的那些绿林盗贼也跟着起哄,场面热闹极了。

    寒辙的身边全是美丽的吐蕃女子,见长老发问也笑着说:“我是来自大雪山的神王,准备将神的意志传播到四方,突厥人,听说你们准备西征,多一个朋友总好过多一个敌人,我们一起去西方世界看看如何?”

    长老沉默了良久,熙童是盗贼,寒辙是神棍,而且都是大有来头的人,至少吐蕃人就能指认寒辙的出处,他确实来自大雪山。

    “如果我们东进,你们以为如何?不知道两位还准备不准备去富饶的唐国施展自己的身手?”长老犹豫了一下,还是说出来这个建议。

    “不去!”两个家伙回答的非常的干脆,几乎没有做任何的掩饰,长老有些迷惑,又问:“为何?”

    熙童叹了口气说,如果能在唐国站住脚,傻子才会来这么遥远的地方,老头子你可能不知道,狗曰的官军现在已经不拿着刀剑和你硬拼了,带着火光的弩箭远远地射过来,一炸就死一大片,只有他打你,没有你还手的份,老子不愿意糊里糊涂的死掉,这才来西边看看,老头子,省省力气吧,我们西进,不往东走。“

    贺鲁惊讶地看着熙童,在他看来,像熙童这样的英雄好汉能在任何地方横着走,怎么会是一副吓破胆的模样,他对唐人不熟悉疑惑的问长老:”长老,唐人真的很恐怖吗?“

    长老痛苦的闭上眼睛说:”贺鲁,他们是无恶不作的恶魔,我们肥美的草原,已经变成了他们的牧场,我们祖先的埋骨之地,现在已经被荒草掩埋了吧。“

    ”我们打回去,长老,杀死那些恶魔。“贺鲁的拳头攥得紧紧地,

    ”贺鲁,恶魔不光是用来让人痛恨的,他们同时还是强大的另一种说法,唐军来了,阿史那家族一个月的时间逃遁两千里,你的爷爷,父亲不断地和唐人作战,不断地失败,他们也是英雄,统统战死了,贺鲁,你的心里不该有仇恨,而是该想着如何拯救你可怜族人,这才是你的责任。“

    马车载着受伤的驳马和哀伤的贺鲁走了,长老没有回答熙童的话,或者连他自己都找出一个合适的答案来。

    ”寒辙,我打算找刘方借些钱去招收些马贼,抢劫以后再还给他,你打算怎么办?总不至于真的要帮那个小丫头打天下?“

    寒辙摇摇头说:”我们之所以没去见云烨,就是因为我们有自己的目的,见了面就不好不听他的指派,现在我们既然已经到了碎叶城,当然要做自己的事情。神宫里的憨奴我带了两个,还有一些狂信徒,有了他们我的力量基本上是足够的,不需要添加外人。“

    ”我问过单鹰,他是死脑筋,说这次来就是帮大舅哥解决麻烦的,所以他就留在小苗的军中,贺天殇也留在了那里,咱们三路倒是以他们的力量最为强大。“

    ”我们可以结盟,这是最安全的做法,熙童,刚才听你的意思,你是不是要找突厥人结盟?别想了,对于他们来说,我们是外人,没机会的。“寒辙不由的提醒熙童主意立场。

    ”朋友就要往四海里交才成,这些年我在河北地,虽然算得上奉公守法,但是朋友还是遍天下,刚才我说的那些话,其实就是帮着弟兄们说的,大唐现在没有外敌,所以就开始整理国内的秩序,各地的府兵不断地出动,开始讨伐山寨,以前名声很好的山寨也逃不脱打击,娘的,领队的还都是悍将,不跑不行,现在到了突厥人的地盘,交好他们有利无害。“

    寒辙摇摇头又说:”三批人里面的你的队伍最乱,名声再好的山寨他也是强盗窝,你小心些,分赃不均,争权夺利是强盗的本质,我宁愿自己的人数少些,也不混杂外人。“

    说完就回到了自己的马车上,回到小苗的营寨旁边立下了自己的营寨,互为犄角之势,今天一来,就收到突厥人的盘问,熙童的这一场大战,就是自己这些人进入碎叶城的敲门砖,看到熙童把自己的营寨扎在很远的地方,叹息一声也无话再说。

    云烨在洞庭湖剿匪,手段过于惨烈,岳州城至今还有断手断脚的水贼在乞讨度曰,这些山贼再也不相信云家的任何人,只是看在大家都是唐人的份上,不说穿就是了。

    看着熙童营寨的人不只有寒辙,刘方也在看着这些人,为了自身的安全,剿灭这些人才是最好的选择,他不明白熙童为何会变得如此的野心勃勃。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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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介绍:
云烨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超级极恋家的人,哪怕把自己放在火星,也会绑架火星人让他们送自己地球。现在麻烦了,自己如何才能从贞观二年回到公元两千一零年?唐砖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唐砖,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唐砖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