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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屋头有饭     原始崛起txt下载     原始崛起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270章 打谷子

    就是简单的稀饭味道,但却来之不易,如果箬笠他们没有从东夷龙氏跑出来,又恰好到了岩石,正好他识货,种种巧合之下,才有了这一口稀饭。

    想想后世那些稀饭庄,花两元钱就可以随便吃十几种稀饭,怎么忽然有种往事不堪回首的错觉。

    “大家快尝尝看。”

    僧多粥少,用来形容此刻场景,最适合不过了。风伯带了大概三十多斤谷子过来,而一百斤稻谷,大约能得六十斤左右的米粒,最多六十五斤,也就是说谷糠占的比例非常高。当然专业的脱谷机可得八十斤左右大米。

    他们现在是舂米,百斤谷子估计舂出来的米含量在六十五斤左右吧。粗略一算,如果每天每人三两米,一年至少得吃一百斤,这是最低的了。以目前的人口,那就至少得需二十多万斤大米,也就是四十万斤谷子。

    想要吃好,那就得翻倍:若要吃饱,还得加倍。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怎么感觉还是猎杀猛犸象划算呢。

    后世杂交水稻的产量,他还是有印象的,大概亩产千斤到一千四百斤吧,现在根本就不敢想象。

    “好吃,太好吃了。”所有人都喜欢上了这种味道。

    大米不仅仅只是口感以及管饱,营养价值也高,是真正能活命的好东西。

    苏阳相信原始时期还有其它品种的米,只是限于地域,暂时没发现。没准外面有部落也在种植了,只是种植的方法不科学,基本上是散养,靠天吃饭。

    四周都是呼哧呼哧喝稀饭的声音,米虽然少,但是汤多,每人都可以尝到,让白矛的人赞不绝口。

    长老们吃得多,更是认识到米的好处,询问道:“苏,这个芒是怎么种出来的?”

    “很简单,春天把稻谷埋进土地里,等到现在这个月份,就可以收获了。丘陵特别适合种植,但我们需要在冬天前翻地,把草根给拔出来,这样收获的稻谷就多。”话虽如此,没种过,光靠想象是不行的。

    不过现在大家都喝到了稀饭,知道稻谷是好东西,那么接下来就简单了。

    “各位长老,现在严重缺人手,我们现在能翻多少地,就意味着明年有多少收成。只有把白矛联盟所有的部落都团结起来,才能过上好日子……”他巴拉巴拉一阵神吹,是时候组建稀饭联盟了,效果很明显。

    迁徙来的三个部落,包括之前的冰云部落,已经不打算走了,其余长老也很意动。

    关键是苏阳也说了,如果冬天前不搬迁过来,那么明年就别想分到稻谷,有付出才能有收获。

    并且他让白矛长老暂代管理这里,与长老们共治,又有他的人品保证,联盟合并的事,只是时间问题了。

    翌日一大早,就有三个部落的长老带着战士离开,回去把全部落的人带着迁徙过来,白矛也派了人去联系其它没来的三四个部落,届时这里的人口搞不好会破千。

    又过了两日,他也出发回有熊氏去了,而这边主要是修建围墙以及木棚,到时把稻谷草运输过来盖房顶,过冬应该不成问题,就是食物上面还有短缺。

    现在他急着回去就是要确定一下稻谷的产量,骑着魁牛,一点都不累,只带了三十个战士,轻装上阵,最多傍晚时就能抵达。

    这一路过去只剩下一个部落没有屈服,暂时先不管,不知不觉到了河边,举目一望,有熊氏正在收稻谷呢。

    苏阳在穿越前自然是见过稻田的,但那时已经是抛秧了,大站在田埂上任性抛,收谷子时也可以用机器收割。不过仍旧有人工收割的,主要是山地,机器上不去。

    稻株也叫秸秆,里面是空心的,收割时秸秆是青黄色,含有大量水份,所以用齿镰最好割,一拉就是一把。

    而现在,他发现族人们是直接割的稻穗,这简直厉害啊,省时省力。

    但是稻草也是好东西啊,如果不收割下来,其实也行,可以自然晒干,但也容易发烂,等干燥之后,反而不好割断。

    当初种了两百多斤的稻谷,约莫八十亩左右,很快就能知晓产量了。

    “苏回来了!”

    “是苏,快来看啊。”

    对于他的回归,族人们非常高兴,纷纷放下手中的活计跑了出来,等他到了大门口时,已经是人山人海了。

    他虽然人不在部落,但是威望不减反增,尤其在击败希夷人之后,今年秋冬将不再有后顾之忧。

    小夏来了,欢喜地拉着他,可惜商女不在,回九黎去了,也不知现在情况如何。

    部落里的变化更大,建筑物还是老样子,但是各种杂七杂八的东西多了,看起来更有生气,更像是人类聚集的地方。

    不算盐场那边,这里都生活着上千的族人,其中有数百人都是后来加入的,满打满算也没十天吧,目前看来,融合得还不错。

    “大家都散了吧,有什么事明天再说。”赶了一天的路,不想搞什么篝火晚会。

    随后他去了长老殿,玛祖坐在上首,红光满面,因为部落再次壮大了,想想去年冬天,岩石才一百多个人,而现在,仅是这里就有一千多人,在过去根本就不敢想象。

    苏阳简单说了下白矛的情况,有熊氏在那边留下了两百多人,冬天也会在那里度过。

    并非这边住不下,而是丘陵那边需要开垦土地,这事得提前进行。有熊氏这边的坡地虽然很不错,靠近水源,但在光照以及气候上面,不如丘陵好,收成肯定也不如。

    再有,希夷山那座铜矿,在明年肯定会利用起来,与其现在把人迁徙过来,到时又迁徙过去,还不如一步到位,直接在那边建立新部落,都解决了。

    “苏,我们有熊氏在那边人口少,能管得住白矛吗?”箬笠出声问道。

    他接话道:“我正要说这事,那边暂时由白矛长老代管,不过她的年龄太大了,又不懂种植。现在我提议,让箬笠长老过去,配合白矛管理新部落,负责修建房屋和翻地。”

    这话简直说到了箬笠的心坎上,顿时激动无比。其余的长老虽然有些意动,可是白矛那边太远了,哪里有有熊氏过得舒坦,所以就纷纷不吭声。

    玛祖也没说什么,她觉得还是有熊氏这里好,守着盐矿,啥都不缺。

    最后这事就直接通过了,箬笠相当于成了玛祖之下,最有权柄的二长老,相对来说她更加年轻,与玛祖相比,杀气丝毫不差,但是对内却又更加怀柔,放在白矛那边,在合适不过了。(未完待续。)

第271章 大丰收?

    “现在从有熊氏的左手边过去,总共有十一个部落的地域,都已经属于是我们的。”

    这些地域,其中用东山、吴、陈、山丘、冬雪,置换到了六块地,前不久半强迫的融合了五个部落,加起来已经超过了有熊氏河这边的地域,若是继续空置,就显得浪费资源了。

    他现在提出来,就是想着如何利用,同时这些地域可以直通丘陵,并且与暮云、落日联盟接壤,战略性很重要。

    当说明情况后,在座的众位长老议论纷纷,但或许是因为人太多,反而没讨论出个什么结果来。

    最后玛祖照例开口问道:“苏,你觉得该怎么办?”

    “很简单,在这些部落的中间,再打造一个新部落。”他此前的想法是靠一个大部落来统治这个山林,可最后发现交通忒不发达了,若是把几千人集中在一起,根本管不过来。

    那还不如先分散,最后在集中,这也是迫于无奈,若是把两千多人都集中在有熊氏,养不活啊。并且明年的人口只会更多!

    “新部落?”长老们又开始议论了。

    “也不算是新部落吧,就相当于是盐场,到时候分一些人手驻扎在那里。这样一来,从丘陵到新部落最多半天,有熊氏过去也最多半天,联络起来就会方便很多了。这事不急,这是先提议,具体等明年开春后再议。

    现在我想问问,长老们对于过冬的物资储备了解多少,觉得可以让族人们平安过冬吗?”过冬才是摆在眼前最大的问题,毕竟这里就有上千人,白矛那边也是嗷嗷待哺。

    若认真想起来,把有熊氏的资源无偿送给白矛,有些想不通。可如果白矛合并进了有熊,都是自己人了,那就没问题了。

    他忽然有些理解,为什么九黎部落会控制人口,没错就是控制,九黎宁愿与周边一些小部落交易,也不会合并,恐怕也是不想白白付出资源去养活更多人。

    现在有熊氏还算好,恐怕过两年,就有很多人反对这种做法了,但到时候人口已经不是问题。

    当然,即便是现在,有熊氏也不是单方面付出,因为白矛的人会开垦更多的土地,明年粮食就多了,可以反哺有熊氏这边的族人。

    说到物资储备,众位长老也是一头雾水,看来是时候教导算术了,不用写出来,只要会算就可以。

    翌日一大早,他先看了下收割回来的稻穗,箬笠也是聪明,因为稻穗是一条条的,就方便晾晒,晒干之后再把谷粒给搓下来。谷子必须得晒干后才能储备,不然会发霉的,甚至是长牙。

    这点他不反对,不过秸秆也要跟着收割,用陶片正好合适,为此不惜砸了一些旧陶罐,以及废弃的陶。

    收割是很累人的,往往半天下来,都直不起腰了,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割下来的秸秆,直接扎起来杵在地上,晒干后码在一起,就成谷堆了。

    晒干后的稻草韧性十足,可以搓揉成绳、编草鞋、盖房子、保暖睡觉,同时也是很好的草料,只要混上谷糠,牛马特别爱吃。现在没有马,也能找到家畜吃这些稻草。

    同时稻草也是很好的引燃物,在生火造饭时,能很快引燃木棒,燃烧后的草灰,也是肥料,全都是宝贝啊。再夸张一点,稻草可以用来造纸,好吧,这个技术含量太高。

    此刻,他做好安排之后,就大概圈了两亩地,其中一亩是按照当初他说的办法种植,另外一亩是用箬笠的老办法种植,是要比较一下产量。

    一亩地等于六六六平方米的面积,他无法精确测量,做了一根大约两米长的木棒,用来推算做出绳索,利用长方形面积计算原理,大概圈出一亩的范围。

    现在测量面积看似无用,但却可以推算出亩产量,这样他就可以反推出大概需要种植多大的面积,才可以养活族人,这些数据只有他懂,能发挥的作用却非常大,所以就有必要了。

    “都听懂了吗,男人队伍收割这边的稻穗,以及稻杆;女人是另外一边,你们的人数是一样的,我要看看谁更快,谁做得更好。获胜的会得到奖励,慢的没有惩罚,不过奖励可是很丰厚的,一陶罐的稻谷。”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但有了比较才有激励,在他一声令下之后,男女队伍纷纷行动起来。

    一亩地别看少,大约需要十个人收割半天了,甚至更长时间,因为农具不行,陶片始终比不上专业的收割齿镰。

    等男女双方疯狂收割的时候,他这才正式查看稻谷,不由暗自皱眉,因为这**的看起来很惨淡啊,没有后世那种农田里稻穗一串串的,且颗粒不够饱满不说,其中还有很多空壳,或是半空壳。以及虫祸,有些一株就没剩几串稻穗。

    随后他才了解到,风伯带过去的稻谷,是精挑细选出来的,这就如一击大锤,恐怕他之前猜测出米率有六成多,这个愿望要落空了。

    看这情况能有五成出米就非常好了,恐怕只有四成多吧,要跪了。

    因为米粒比较硬,在现代用家用打谷机一般会前后进行两次脱壳,才能打出白色的米粒,塞子的大小没有那么精确,就会造成谷糠中混合着不少碎米在其中,这也造成出米率没有专业的高。

    舂米的话,其实要比家用打谷机要好点,因为木棒的硬度不足以把米舂碎,当然这个要控制力度以及时间,木棒包括的重量等等,还需要经过多次试验才能得到最佳的配比。

    他当然是希望多多出米,不管怎么说,收获总是喜悦的,一年到头有了奔头。

    收割的族人们干劲十足,孩童们也帮着拾稻穗,不浪费每一粒谷子,甚至于到了每天有大量的族人站在山坡上,驱赶飞禽啄米,真人版的稻草人啊。

    他一边准备了三个大背篓,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心中就越冰凉,怎么感觉一个背篓就够了啊,不会这么惨淡吧!

    然而事实再一次无情的击中了他,犹如一记大锤砸中心房,呼吸都为之一滞。

    结果出来了,左手边的稻穗连一个背篓都没装满,打脸啊。右手边要好一点,却也只装满了一个背篓,稍微有点冒尖罢了。虽然说可以证明他的种植方法更科学,收成有所增加。

    可是与他预期的相比,实在差距太远了,他在理解的,杂交水稻差不多能提高四成的产量,他都不要求什么八百、六百斤什么的,但怎么也该有个三四百斤的亩产吧。

    但现在呢,他双臂一展就提起了背篓,想想看,以他的臂力就能提起一亩的产量,这是何等的凄惨。

    “苏,丰收,大丰收啊。”箬笠看着背篓,激动无比,这收成超出了她的预估。(未完待续。)

第272章 弃武从文

    “这真的不是在逗我?”

    虽然收获的都是有机大米,全程无污染、无化肥、无农药,可是这个产量真的能算是丰收吗?

    然而事实再一次无情地击中了他,这确实已经算是丰收了,按照箬笠的说法,他们以前这么大一块地,只有半背篓的产量。

    “莫非是力气变大了?”苏阳认真的看了看双臂,最后经过多次验证,推断出一个背篓大概能装下百斤多点的稻谷。

    用他的方法种植那一亩,背篓装到冒尖,估计去掉稻穗的须,把稻谷晒干后,能得到九十来斤的谷子。箬笠的老办法能有七十来斤。而东夷龙氏那边的产量猜测只有五十多斤的样子。

    他总结了一下,东夷龙氏那边用的是刀耕火种,也就是把荒地一烧,第二年就播种,并没有翻地。而箬笠播种比较散落,不是横平竖直,不是固定的间距,也没施简单的天然肥,所以就造成了产量的差距。

    可是这也太蛋疼了,哪怕按照他的方法来,一亩地九十斤谷子,脱谷之后怕只有四十多斤大米,他一个月就能吃光光,何谈养活更多的族人。

    “等等,杂交水稻是怎么搞出来的呢?”他努力回忆,希望想起相关的资料,还别说,真的有不少信息。

    如果他现在弃武从文,面朝小河,春暖花开,耗费毕生精力去研究杂交水稻,没准可以从原始时期改变粮食产量,造福子孙后代,这是何其伟大。

    当然也可能失败,毕生吃糠!

    事已至此,也只有无奈接受了,种植了大概八十亩稻,预估可以收获六千多斤晒干后的稻谷,其实也不错,能顶现代五亩水田的产量了,悲哀啊!

    这么多族人嗷嗷待哺,何以交差?如果只是最开始有熊氏那点人口,绝对没问题,现在却是杯水车薪,他不由把目光瞄准了猛犸象,为今之计,只有大型动物才能救市!

    如果可以的话,他想把所有稻谷留种,明年就可种植两千亩以上,当然具体要看冬季,总不能人都要饿死了,还固执的留种子吧。

    “打谷子哟!”

    呼喊声此起彼伏,稻谷一旦熟了就要抢收,一则是担心谷粒脱落,遭遇暴雨什么的;二则收获之后还需要时间来晒干,如果收晚了,天气转凉,日照不充足,那这谷子也无法储存了。

    部落的人多,十五个人一天怎么也能收两亩,真要抢收,一天就能搞定。

    但因为要分批次,所以又花了好几天才做到了颗粒归筐,稻草也全都扎好了,总的来说可以算是丰收。

    金黄的谷粒看着喜人,不能厚此薄彼,他忍痛拿出约莫百斤谷子舂米,直接把晒干的稻穗放到石槽里,把谷子舂下来就可以,然后由两人交替来回舂。

    利用杠杆更省力,不过现在劳动力多,双人交替,甚至是三人交替,速度更快。

    舂到差不多时,要把谷米抓出来,放在簸箕里颠簸,去掉多余的谷壳,接着继续舂,最后是可以得到白色大米的,且把握力度之后,碎米比较少,多少算是能提高了那么一点点出米率。

    可是最后得到的米粒只有四十斤左右,无法精确,但应该不会少于三十七斤,高于四十五斤,这情况只能叹息。希望丘陵那边日照更充足,气候更暖和一些,明年能提高亩产吧!

    四十斤米拿来分给上千人吃,这**的怎么够分?平均下来,每人至多二十克米粒,有点价比黄金的感觉。

    幸好战士们给力,猎了三头兽回来,终于让大家都吃上了肉粥,这故事太励志了。

    花了大半年,甚至可以说一年的时间来种植,结果还得靠狩猎,来让大家吃饱。若换了在后世,苏阳估计得被迫下野了。

    “这就是芒吗,苏说的米,太好吃了。”

    族人们呼哧呼哧喝着肉粥,无比满足,也终于明白了为何要种植大米,就是分到的米粥很少,都不够吃。

    苏阳这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他能把米烹饪出花来,奈何不能拿来浪费。

    趁着大家都聚集在一起喝粥,他站在了魁牛背上,六胞胎充当扩音喇叭,只见他大声说道:“有熊氏的族人们,你们告诉我,稻米好不好吃。”

    “好吃,我们都喜欢吃,我都饱了。”

    “我也太饱了,都吃不下了。”

    这话让苏阳再次痛下决心,为了明年过上好日子,必须得这么做。

    “不,我知道大家都没吃饱。可能有些人在想,苏不是最大方的吗,怎么收获了那么多稻米,却只拿出这么一点点的?我想大家都知道冬天不远了,我们要储备过冬的食物。

    但现在我要说,剩下的那些稻米我想都储备起来,冬天也不吃。先别急,听我把话说完。”

    顿了一下,他深呼吸了几次,接着说道:“讲道理,现在收获的稻米是不够我们吃的,为什么呢?不是因为我们的族人不够勤劳,也不是土地不够用,而是种子不够。

    去年是箬笠长老带来的种子,差不多全种下了。这么说吧,相当于种下了一个人,然后收获了三十个人。”

    说话间,他把战士们叫来站桩,这边一个,另外一边三十个,然后又说:“如果我们现在吃掉二十九个,那就只剩下一个,明年还是只三十个,始终都不够吃。

    但如果我们把三十个人都留下,明年就是九十个,那么大家都够吃了。所以为了部落的未来,我们要保护好稻米,留着作为种子。

    但同时,我不允许有族人饿死,若实在没有食物可吃,我也会拿出稻米来给大家,你们的命比稻米重要,比部落的未来更重要,因为你们才是部落的未来。”

    他的话说完了,没有想象中那般响起雷鸣般的掌声,经久不息。但却赢得了族人们的欢呼,大家听懂了他的意思,通过简单的用人站桩,理解到了留下一粒种子,明年就会变成三十粒。

    今年能让千人过冬,明年就可以让三千人过冬,为了部落的未来,大家可以理解,再说分配权本来就在苏阳手中。

    这时他也要给族人们希望,又说道:“大家不用担心过冬,在丘陵那边有猛犸象,只要猎杀几头,就可保我们全族过冬。”

    苏阳不是说说而已,是真的打算动用大量战士去猎杀猛犸象,当然只可智取,不试试怎么知道不行呢。(未完待续。)

第273章 冬季储备

    当然不能赌博性的去押猛犸象,万一猎杀失败,岂不是全族跟着吃土。

    这次赶墟有熊氏没有参加,而今年只剩最后一次了,除非是晚冬,才可能有两次交易的机会。

    而如今孬火部落联盟,已经名存实亡,被有熊氏吞并了,除此之外,还剩下有盐氏、暮云、落日、刚果、以及小河。

    生意不好做啊,其余物资都好说,主要是不能换回大量的粮食,守着陶罐与大盐,有种发挥不出来的感觉。

    还是先采集吧,没到秋猎的时候,总的来说,部落中的食物并没有那么匮乏,有数十头羊,数百只兔子,三头牛,二十几只鸭,以及三十多头猪。

    现在问题来了,这些家畜共有多少条腿,多少只耳朵!

    族人们懵圈了,好吧,他已经把数量的称呼教导了下去,以后不用称什么满节了,直接说十个,但族人们已经习惯了藤结记事,一时间思维转变不过来。

    数学真**难学,慢慢来吧,近朱者赤,他这个标杆不是存在吗。

    这些家畜可得近万斤肉,当然不可能全部宰杀,总要留些苗子。另外在通过采集,基本可以让有熊氏这边熬过去了,若是秋猎收获可观,那这个冬天其实会比较滋润,吃饱不敢说,饿得嗷嗷叫倒不至于。

    况且人多了,冬天就可以外出了,提前挖陷阱,或是挖冬笋什么的都可以。还有鱼可以围捕,采摘山茶果、核桃、银杏等坚果,甚至是麻的果子都可以采摘炒来吃。

    但凡能吃的,一扫而光,通通利用起来。

    如此一来,他在有熊氏做了很多安排,事无巨细,让箬笠跟着学习,因为她很快就会去白矛,相比来说,丘陵那边百废待兴,比有熊氏差太远了。

    仅是砍伐树木,储备过冬的木材,就足够白矛忙活了。

    捕鱼的事再等等,距离冬天越近,河中的水越少,捕捞起来相对会更容易。

    他坐镇在部落中,遣出族人,到了傍晚就清点当日收获,渐渐的,如皂角这些东西多了,收获的萝卜泡在了坛子里,连带萝卜叶子也没浪费,当然也留了足够的种子。

    葫芦已经吃过一次了,味道特好,但大多都留来当种子,葫芦的壳破开了就成了瓢,舀水特方便。

    山药不用急,因为是今年新种,所以冬天除非迫不得已,暂时不挖。但可以去挖野生的山药,已经提前踩好点了。

    干货也储存了一些,如晒干后的竹笋、木耳、以及一种圆形的蘑菇、黄花菜等,食物的种类渐渐丰富起来,虽还是不足,但与往年相比,天壤之别。尤其发现了起阳草,也就是韭菜,这可是好东西,只是冬天的韭菜不能吃。

    这让新加入的族人们,在生活上那是无比满足,住得好,吃得好,还安全。有种大树底下好乘凉的幸福感。

    当然,矛盾也是不可避免的,为此他与长老们商量后,制定了三条铁律,一是背叛部落者杀,二是无故残杀族人者偿命,三是不参与劳作的将被驱逐出部落。

    冬天要到了,个体是很难在外面度过冬季的,不冻死也会饿死,林子里还有无数饥饿的野兽。

    至于其余的惩罚,暂时未定,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真出了什么事,他即便不在,长老们也可以裁定。以玛祖的性格,最好别犯事,不然肯定是重刑。

    就在这时,狗熊跑回来的,这家伙并非一直住在部落,而是在外面的山弯找了一个熊洞,因为靠近河流,时常去捕鱼。孩童们抓到小鱼也会为喂给它吃,另外族人们会固定投食,就这样散养着,杂事动物很好养活。

    为了安全着想,他让六胞胎围住后,这才尝试性的摸了摸大狗熊,毛有些硬,胸口的白色月牙很醒目,传说这里是熊的弱点,也不知道真假。

    熊这种动物看似蠢笨,其实很厉害,聪明着呢,杀伤力也极为强大,只是这头熊还不到两岁,但苏阳肯定打不过了。

    好生把玩了一会狗熊,他又大着胆子去狼群看了看,其实也没几只狼,但最近有狼崽出生,值得高兴。

    回到部落后,又听闻养的老母猪下崽了,一次生了九只小猪,好兆头啊。

    小猪出生后,一般是立即与母猪分开,处理胎盘。这时候是为了给小猪取暖,他给放在了一个铺满稻草的背篓里,上面用一件蓑衣盖住。等到小猪饿了之后在放回母猪那里。

    如此反复几次,小猪有了些许抵抗力,就可以放心交给母猪了,大约二十八天左右断奶。但是二十天左右,就可以喂辅食了,整个过程其实跟养小孩差不多,不过小猪生命力强悍,粗放式的照料就可以了。

    “苏,下次赶墟的时候,你也该出发了。”玛祖找到他叮嘱道。

    这是说学巫的事,即便他不学,也要给大丫与冬冬送学费过去,若是中途断了,那么送出去的人就可能被驱逐,也可能成了大部落的人,要不回来了,所以这是头等大事,耽搁不得。

    “我知道,会按时出发的。”不是他不想即刻走,而是还没安排完啊。

    指不定他这次去了,至少冬季赶不回来,若到时候部落中的大好局面被破坏,岂不是会让他吐血三升,火冒三丈。

    算算时间差不多了,他又交代了下最后一次赶墟的事,主要还是以出陶罐为主,大盐暂时可以不动,自己内部可以消化。若是猎到了猛犸象,仅是腌制就要大量的盐。

    另外,战士的事情也进行了重新分配,来不及二次选拔,又归为了狩猎队,部落这边主要是由大康与荒芜带领,另外夏布统管野人,春的弓箭队也壮大,等明年有了金属箭头,弓箭队的威力就会发挥出来。

    具体的配额他就不管了,不过往盐场那边增加了人手,到冬天就收工,全部回来。

    白矛那边有箬笠、帕布、以及大胡子带兵,足够了。全部加起来能凑出六百个即战之力,若等到白矛联盟的人到齐,战士的数量还会增加。

    不过短时间内不会开战了,所以战士变成了狩猎队,什么时候能脱产了,才是真正的战士。

    “玛祖,那我就先去白矛那边了,稻谷晒干之后放在大缸里,密封起来,这样才不会受潮发霉,也不会长虫。”

    交代完后,他带了近两百人出发,这些人主要是运输陶罐以及盐,还有稻草,完了后就回有熊氏,因为那边人手已经足够多了。

    “苏,我要去学巫。”小夏忽然开口说道,这是她第一次这么认真的提要求。(未完待续。)

第274章 水利工程

    “放心吧,有熊氏现在富足了,供你去学巫完全不是问题。”

    摸了摸小夏的脑袋,心中却想,万一小夏是位女学霸,而他却是战五渣,那场面可就壮观了。

    不过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夜可观天象知冷暖,日可观走兽知肥瘦,以他的知识储备,以及见识加记忆力来说,完全就是行走中的圣贤,所以也就不在妄自菲薄了。

    只是身边两个女孩,商女执着于图腾战士,小夏执着于当巫,都是女强人啊。

    讲真,他其实可以不用这么拼命的,若是帮助商女上位,成为九黎的首领,他完全可以过去倒插门,不,现在这时期应该说嫁过去。

    而小夏若成真了巫,他的日子也会好过啊,别的不说,去各部落招收几百个弟子,就能收学费到手软了。

    回过头,还是继续研究杂交水稻吧,这是玩笑。因为杂交水稻无法留种,即便成功,也需要每年培育种子,一旦这技术失传,绝对是毁灭式的打击。

    还有杂交水稻只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大概增收四成,现代一些山区,即便是杂交水稻,亩产也可能怒跪,低至五六百斤都正常,基本没有赚头,若请人种植收割,加上化肥钱,还不如直接买米来吃。

    他穿越那会,个体户种植水稻的已经很少了,集中科学种植的,亩产超过千斤便很正常,不然承包人很可能会亏本。

    想到水稻,他忽然觉得是不是因为种植的方法不对,完全有可能在抽稻穗时,水源不足,造成了大量空壳。

    而他之前一直理解为旱种,可万一这稻谷是水稻呢?这就需要灌溉了。

    若按水稻的种植方法,是要先集中培育秧苗,然后在分株进行插秧,这种办法才是科学的。

    他脑海中的记忆,现代的有机大米,亩产可达到五百五十斤,售价五十元每斤,老值钱了。当然这个产量也不是个体户能种出来的。

    苏阳的要求不高,每亩能产两百斤稻谷,出米率超过五成就可以,也就是亩产一百斤米,便可以养活一个成年族人或是两个,甚至多个孩童。

    这样一来,明年种植超过两千亩,便可解决吃食问题了,吃饱了才有力气去发展。

    若要灌溉农田,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修渠道,最省力的方法是高处往低处排水,渠道的闸门一打开,水哗啦哗啦的就能流进农田里,那画面太美,可以想象。

    奈何他虽然穿越前熟知水稻之父的故事,也去参观过李冰父子的水利工程,但想要山寨,还需要经过多次摸索,也未必成功。

    好在不光能种植稻谷,丘陵那地方也特别适合放牧,感觉日子有奔头啊,啷哩咯啷!

    大队伍行进的速度比较慢,因为每人都带着很多物资,仅是抗着的稻草,就是自身的数倍大小。虽说今年稻谷产量低,但这稻草却丝毫不减,真正的好东西。

    稻草的特性可以防水,但是遇火又能一点就着,完美!

    一直到二十一世纪,还有很多人用稻草铺在床底,用来代替棉絮不足,甚至把稻草切断之后,填充进布里面作为枕头。那滋味其实很不好,因为稻草有股味道,不习惯的,闻着睡不着。

    皮肤接触到稻草也容易发痒,但经常接触,就会产生抗体了,环境育人。

    他骑着牛,一点都不累,小夏当然是同骑,路途算是比较遥远了,一路上无聊,他开始说起想兴建水利的事情,本来是随便说说,讲出口,方便他自己构思规划。

    却没想到小夏很感兴趣,可能是因为她天天研究石刻,对于纹路比较敏感吧。

    “你看好了,我的左手掌就相当于是堤坝,把水给拦住,这样水位就会上涨,等若把水给蓄了起来。然后从边上开一个开口,从这里挖沟渠,带着点斜度,从高到低,当水流进渠道后,可以分流到低处,灌溉进农田里。

    呃,农田就是,你想象成很大很大的陶罐就是了……”

    他越说越觉得可行,只是渠道不能光靠挖出排水沟,最好渠的两边要上石板,最次也要用到石头堆砌,不然容易塌方,每次清理都很麻烦。

    还有,开渠放水的时间不能过长,水流从高处下来,一般比较急,这样中途漏掉的水就越少。

    而农田的灌溉往往是在插秧之前,随着秧苗生长,农田的水也会渐渐干枯,直到最后可能一点水都不剩,但要保证泥土中的水分充足,而不是干枯到开裂。

    他说了很多,小夏听得很认真,好像是真的对水利工程感兴趣,只是不知道有何用处罢了。

    “这次到白矛,我准备搞几块试验田。就是拿几块地灌溉进水,明年种水稻。”当然不是现在就灌溉,但要提前翻土,耕田与耕地是两个标准,往往人可以翻地,但要去耕田,就得用上牛了。

    说到底还是需要金属,待他打造一个犁田的工具,就可以把牛派上用场了。

    劳动力的解放,归根结底还是在于生产工具的提高,甚至他的脑海中都有了简陋的脱谷机什么的,很多东西在他有生之年是可以做到的,当然也有很多东西不敢想象。

    “小夏,你觉得人可以在天上飞吗,像鸟儿一样。”

    “不行的。”小野人摇头,这点常识她还是清楚的。

    “哥在天上飞过!”

    说了这话,马上就转移了话题,他总不能与小野人聊飞机吧,沟通障碍,他无论怎么说小夏也不会明白的。

    转眼到了傍晚,他们就快走出山林了,为了安全着想,就不走夜路了,索性就在林子里驻扎。

    用稻草引火很方便,不过稻草不经烧,一背篓稻草都烧不开一锅水。大伙就躺在各自背来的谷堆上面,若要讲究一些,很快就能搭建简陋的茅草棚,居家旅行必备啊。

    稻草能烧、能遮雨、能取暖,甚至还能闻着点谷糠味儿。结果在现代,每年焚烧秸秆,却成了老大难的问题。

    “嗷吼!”突然传来了恐怕的兽吼声。

    他一听就知道是酸梨,这大晚上的不睡觉,吼什么呢?(未完待续。)

第275章 秋猎前夕

    苏阳忽然想到那位会控兽的半巫女子,如果他能有这本事,把利齿和酸梨都收入麾下,试问谁敢一战,不服斗宠!

    大伙吃过食物后,便靠在稻草上面睡觉了,有酸梨在附近吼叫,反而可以安心休息。

    一夜有梦,醒来后又不记得发生过什么事,这种感觉很操蛋,但生活还是得继续。

    清点了一下人数物资,都没缺失,队伍再次开拔,走到半路正巧遇到帕布他们,却是到林子里砍伐树木来了。

    “这边没出什么事吧!”苏阳连忙问道。

    “没出事,就是又来了点人。箬笠长老也来了。”对于箬笠,帕布对她的观感倒是不错,至少觉得比其他长老强。

    “那就好,先别砍树了,你们过来帮着一起搬物资。”

    一群人浩浩荡荡的抵达白矛,这里又有了新的变化,外面更大一圈的围墙正在修建,而在部落附近,箬笠正带领着大家开垦土地,有明显焚烧过的痕迹。

    他们到来是振奋人心的,尤其还带着这么多东西,在这个以物换物的时期,能拿出大量物资供大家使用,足以证明是自己人了。当然,抢夺的不算,他们不做第二个希夷。

    他在这里呆不了多久,一则玛母临盆在即,二则他也快要动身去牛头部落,可能还要转道去九黎部落,日程都排满了,若有事找他,今年预约,得等到明年再见。

    “箬笠,在这里还习惯吗?”他第一句话就是问这个,因为今后很长时间内都要靠箬笠,换其他人都不合适。

    “这里很好。”箬笠也是真的觉得好,尤其现在苏阳来了,可以真正坐实她的地位。

    其实苏阳也是考虑到箬笠想争位,堵不如疏,有熊氏还会开疆扩土,自然需要更多的人来分担管理。

    “大家先把物资抬到部落里面去,以后这里就是白矛,有熊氏的白矛。”叫这个名儿正合适,因为他就是白矛。

    随后他接见了一个新迁徙来的部落,之前出过战士参战,所以不会有生疏感。

    当然,也见了白矛长老,以及其他的长老,商量了一下祭祀的事情,到时会确定长老的数量,以及接下来过冬的事,缓解矛盾的最好办法就是让大家都忙起来。

    三天后,又有两个部落到来,其中一个是之前没参战的,这里的人数一直在增加。

    有熊氏在这里总共留下了四百多人,其中包含了冰云部落。而白矛联盟陆续已有五百多人到来,在外面大约还有两百多人,但不一定会来了。

    即便如此,这里的总人口逼近千人大关。要知道有熊氏那边,现在加上盐场,也不过一千两百人的样子,两个地方的人口差不多快要持平。

    “各位长老,若等到下次开墟之时,便不在接收其余的部落了。不过,他们如果来了,可以在丘陵边缘选一块地域生活。”

    他这已经仁至义尽了,年初时他的目标是人口超过一千五,这个早已经做到了,有熊氏那边刚刚好,过冬什么的也完全不是问题。可现在多出了这么多人,其实是有负担的。

    所以剩下那两百多人如果不愿意来,他还真的不打算收留了,可以节约出很多口粮。

    有熊氏能出一百五十个战士,加上他的标配护卫队,就是近两百可战之力。白矛也可出一百八十人,合计超过三百,完全可以猎杀猛犸象,这事也提上了日程。

    已经遣出人手去寻找猛犸象的位置,只需一两头便可让大家熬过冬天了。

    在这之前,最重要的还是围墙以及耕地,至少要一千五百亩的耕种面积,平摊到人口,差不多一个成年人要负责开垦两亩,看似不多,其实是挑战了,弄不好冬天还要接着干活,才能达到预期。

    耕地有箬笠看管,他就不多问了,也没腾出人手兴建水利过程,只是挖了沟渠把河水引入低处,却又不是太低,防止明年夏季爆发洪水。

    他选中的两块地需要精细开垦,也就是土地要翻得深一些,并且还要把翻出来的泥土给敲细,现在也只能做到这种程度了。

    此外就是围墙,还是老办法,用打桩的方式把整根树干竖着插进土地里,三四米高就完全不是问题了,然后在围墙里面用木棒斜着支撑,便成了三角原理,更加稳固。

    有熊氏那边是两层树干,中间填充了石头以及泥土,这边只有一层树干,主要是时间上来不及,另外明年他想用石头来砌围墙了,在冶炼铜矿的时候,顺便开窑烧出石灰,粘合就不是问题了。

    “毕博,你带人争取多制出一些耒耜,好用来耕地。野子,你这边带人多制出长矛,猎猛犸象只能靠长兵器。”

    安排完后,他开始投入到房屋建设上来,同样的,来不及去建土墙房屋,石头房屋也赶不上,那么就只剩下最为简单的木屋。

    这方面他就有发言权了,脑海中有无数房屋设计可供参考,并且这一次用上了拼装技术,其实很简单,先用石器在树干上凿出凹槽,然后在槽子中引火,使其碳化,一边烧一边继续凿,最后就能很省力的凿出想要的一个洞来。祝融可以搞定引火碳化的事,控火的技术非常好。

    接着就是把另外一根木头衔接进这个凹洞,以此类推,建造出木屋的骨架,相当于把房柱房梁搞定了。

    屋子不用多高,这样结构更稳固也更保暖。等把骨架搞定后,就可以任意填充了,房顶上绑着上竹棒或是小木棒,跟着铺上扎好的稻草就可以,最顶上要特别注意下防水。

    而房屋四周同样可以铺上稻草,过程中,还可以把围墙以及部落中原本存在的大石头给利用起来,当作墙壁来使用。

    按照他的规划,完全可以在冬天前建设出足够居住的房屋,再说这不是还有山洞吗,居住是没问题的。

    “苏,发现长毛了。”春回来汇报,他也跟着一起过来了,不过到时候会随着苏阳一起回去,因为华容也快到临盆的时候了。

    “很好,带我去看看。我们要选一个猎杀猛犸象的场地。”他心中已经有了方案,只是实施起来有困难,或许还要靠利齿、酸梨其中一个来配合才行。

    这时他不免再想,如果他成功猎杀猛犸象,得到大量的肉食,其他的部落是否会仿效呢?最后导致猛犸象被过度猎杀,濒临灭绝。

    应该不会的,这次猎杀只是权宜之计,他更加想养一些猛犸象,用来为部落干活。如果能用猛犸象耕地,那场面可就壮观了。

    ps:这天气热成狗了,严重影响写作!(未完待续。)

第276章 追赶象群

    约莫一个多小时后,他们在河边发现了象群,大象好像是离不开水的,应该说动物都需要水源。

    猛犸象所在的位置与上次相距不远,看来是有固定场所,远远地数了一下,在数量上竟有所增加,达到二十多头了。

    大象好像有一种特殊的能力,能通过骨骼的震颤与附近的族群交流,当然很多野兽都有相似的能力,比如鬣狗一声吼,很快就能召集族群。

    相对来说,人类就比较弱项了,所以现代人类发明了手机,导致很多人没了手机就无法生活。

    战士们纷纷趴在地上,如提线木偶一般以关节肘着地潜行,这个姿势能减少与地面的接触,把动静控制在最小程度。

    他抬起手,示意大家停下来,如果就这么傻乎乎的冲上去狩猎,估计很难成功。猛犸象的皮下脂肪接近十厘米厚,这是什么概念,他们的矛头即便刺进去,也是白搭。

    如果刺脖子,也够不着啊,投掷的话,成功率同样太低,所以只能智取。

    “走,到附近去找合适的狩猎场。”

    接下来,他用了一周的时间来精心布局,动用了很多人力物力,之前还说不会赌博性的押注猛犸象,但他必须得看到族人们有过冬的食物,才能放心外出。

    留给他的时日越来越少,就在今日,猎杀猛犸象的行动开始了。如果没成,便很难有第二次机会,所以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大胡子、春、帕布、还有箬笠长老,你们都听明白了吗?”苏阳必须确定大家理解到了他的计划。

    其实说穿了也简单,与之前那次猎棕熊差不多,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把猎物引进坑里。不过棕熊是追杀他们,而这次却要反过来追赶猛犸象。

    “懂了!”几人点着头,都已经说过很多遍,完全清楚。

    “好,那现在就出发!”

    苏阳说着便翻身上了牛背,超过三百个战士出动,每个人都能发挥用处,配合很重要。

    就在他们出发后不久,诱导的猎物被放了出来,一大块腐肉。很快,天空中出现了盘旋的秃鹫,这是负责侦查的,很厉害。而一旦秃鹫行动,便会引来其它吃腐食的猛兽,流浪狮子也是其中一类。

    不出所料,酸梨发现了动静,快速奔跑过来了,狮子的性子有点既来之则安之,只要找到能生活的地域,轻易不会迁徙出去。酸梨就一直生活在这四周,虽然没狮群收留它,可这小日子过得还是很滋润的。

    可是秃鹫的时速能超过一百公里,往往流浪狮子抢不过秃鹫,除非争夺的猎物很庞大。

    酸梨失手了,它赶到时猎物已被吃光,不过它又发现了新的猎物,奋力跑了下去,最后酸梨直接跑到了猛犸象所在的区域。狮子的耐力不行,好像是因为心脏不够大,但一次跑个十几公里不在话下,中途都不用休息进食,好吧也没吃的。

    酸梨兴奋地扑向有些变味的猎物,但这可把猛犸象群吓到了,瞬间启动纷纷跑了起来,而随着象群一动,刚跑过一段距离,在草丛两边突然涌现出大量的人类战士,呼喊着一起跑。

    这让酸梨有些搞不懂了,这是干啥呢?差点以为是来抢肉的呢。它可不管,习惯性的趴在猎物边上,美美的享用肉食。

    酸梨的使命完成了,战士们挥舞着绑着兽皮的长矛,嘴里发出类似野兽的嘶吼,驱赶惊慌失措的象群。

    “大家注意,中间那头母象才是首领。”苏阳也算是厉害了,这么快就分辨出象群的头,竟然不是那头高五米的公象,而是母象。且一直到后世,一些大象种类中,依旧是母象为王,父系一直未能翻盘。

    而事实上,他花了一周时间才观察确定了那一只才是象母。

    “投矛!”帕布一直大吼,一阵长矛投掷而出,目标正是中间那一头,甭管能不能有杀伤力,只要让母象首领遭受攻击,那么象群就会一直跑下去。

    若是象群跑偏了,也可以透过攻击母象来纠正方向。人类相比象群来说是渺小的,即便原始人身体结实,不少战士体重都超过了两百斤,但都不足以放倒任何一头猛犸象。

    除非有金属武器相助,此时一百多号战士分散在象群两侧跟着一起跑,声势浩大,但却没有趁机攻击小象,虽然有可能成功,可万一激怒了象群,可就麻烦大了。

    最担心的倒不是成年象发狂,而是象群停下来不跑了,那就真的是白忙活。

    不过原始人中从来不缺胆子大的,这不,竟然有战士敢跑进象群之中,要知道稍有不慎就可以被踩死,哪怕只是被撞一下,下场可能是粉身碎骨。

    可就是有战士做到了,风伯这位跑男就在其中,还有春也大胆的跑了进去,两人试图去抓住大象的小尾巴,却未能成功。也有战士,边跑边举矛去刺猛犸象,可却没什么用。

    苏阳骑着魁牛,也跟着象群在跑,魁牛是异兽,跑起来贼快,不知疲倦,所以能跟得上象群的步伐。

    但有一些战士开始掉队了,而就在这时,埋伏在既定位置的几十个战士加入了进来,补充了人数上的不足,这就是一场接力赛,一起把象群驱赶到死亡之地。

    猛犸象算是很温和的食草动物,至少战士们小心一些,就不会受伤。而如果是去猎杀利齿,那可就很难说了。

    此刻,战士们在适应之后,已经懂得怎么吼叫或是试探性的攻击来驱赶象群,并且做得还不错。

    不多时,就快到他精心布置的地方了,只要象群一直往前跑,铁定会中招。

    可偏偏在这时候,象群猛然间拐了个弯,往右手边方向去了,这怎么能行,那个方向一片平坦,他就是花上一个月来挖陷阱都是白瞎。

    “快,攻击象母,想办法拦住!”

    苏阳大急,手中提着那根兽骨打磨而成的白矛,恨不得亲自下场,他的臂力已经变强了,吊打同龄人毫无问题,甚至不会输于成年战士多少。

    虽然只是二十几头猛犸象,跑起来却有大地都在震颤的感觉,天上有秃鹫盘旋,似在等待着一场肉食狂欢。

    战士们用尽力气奔跑才能勉强跟上,但是想要让象群掉头往回跑,这可不容易啊!(未完待续。)

第277章 擦肩而过

    可惜他没有把夏布给带来,因为有熊氏那边要进入野人区采集物资,有夏布在,对那边会更熟悉。

    关键时刻,风伯与春两人接力抓到了象母的尾巴,让春翻身爬到了象母的背上,风伯连忙拿着长矛试着去捅象母的一侧,也只有这种办法,能让象母转身。

    其余也有十几个战士跑了进去,但不幸的也有两个战士被撞飞,还好被其他人及时拉了出来,有一人差点被踩中。但被撞了之后,也直接躺下了。

    苏阳真的有些冲动,也想尝试跑进象群,风驰电掣的感觉肯定很刺激。只是最终他也没付之行动,因为但凡圣贤都容易遭天妒,容易少年夭折,所以就别以身犯险了。呃,这借口找得还可以。

    只见春趴在象母背上,慢慢的往前挪动,寻到机会刺出了手中打磨得无比尖锐的石刺以及箭矢,虽说无法刺进多深,但可以让象母吃痛。

    苏阳冷静了下来,事态没有到最糟糕的地步,因为象群是往右边跑,那里是白矛驻地的方向,这样就把大范围控制住了,他们就还有机会。

    其余埋伏的战士没动,看看情况再说。春与风伯他们还在努力,随着象母遭受攻击,连带把象群的速度给拖慢了,让后面的战士能够跟上来。

    “战士们,跑到前面去,用腐食引酸梨前来。”他拍了拍牛背,一牛当先超过了象群,示意战士们向着他聚集。

    帕布跑到气喘,他身躯强壮,体重大,跑步一直是弱项,现在终于追上来了,连忙按照苏阳的要求组织投矛,攻击跑在最前面的那头大公象。

    此外,诱饵已经放出去了,就看酸梨能否赶过来,但怎么也要十来分钟吧,贵在坚持。

    公象受到攻击,被激怒了,同时也因为象母被刺痛嚎叫,小象也快跑不动了,这让象群停了下来,开始反过来攻击靠近的战士们。

    “春,风伯,撤出来。所有战士到我这边来。”一百七八的战士聚集,说是边战边退,都已经是往脸上贴金。基本属于尽量阻止象群前进,但只要象群冲上来,他们就得退,没有正面交战,吨位与身高相差太大了。

    就这么过去了几分钟,都还没开打,已经出了一身汗,他还是坐在牛背上,其余战士们可想而知,每人的体力消耗都非常大。

    好在象群停了下来,既不前进也不后退,竟然还有闲情吃植物,也是没谁了,心态好啊。

    终于又熬过一小会,酸梨姗姗来迟,估计是成惯性了,它自知猎杀不到猛犸象,又从来没与这些人类发生冲突,反倒是习惯了人类的投食,所以就屁颠屁颠的直奔肉食去了。

    酸梨的身姿威武雄壮,鬃毛很是显眼,看起来跑得也不快,甚至有点慢吞吞笨拙的感觉,可若是谁上去硬碰硬,马上就知道它的厉害了。

    随着酸梨的出现,猛犸象发出了嚎叫,转身就跑,再次惊慌失措,不得不说酸梨散发出的兽性太强,一出现就能惊走象群。

    “我们追!”苏阳露出了笑容,终于又回到正常轨迹,希望这次别跑偏了。

    眼看他们就要逼近象群,再次上演你追我赶的壮观场面,没想到突然间一头大家伙从草丛中冲了出来,就如一个埋伏到深处的杀手,见光就意味着流血。

    “是利齿!”战士们纷纷大惊,谁都不知道利齿是什么时候埋伏在那里的,如果是攻击他们,这一下根本挡不住。

    利齿与酸梨就如两个极端,它一出现,霸气无比,高速冲刺扑向了其中一头猛犸象,每个动作都赏心悦目,充满了兽性,可却失手了,一扑过去,那头猛犸象一个侧身给顶开了。

    剑齿虎擦着猛犸象的侧面落到了地上,继续寻找机会,就如上次狩猎时那般。只因它的狩猎动作都是经过千锤百炼,无非就是一扑、一剪、一掀,最后一咬,基本猎物就不可能活命了。

    但那是正常的扑杀过程,面对猛犸象,利齿也唯有咬中象脖才有那么点可能成功。

    “利齿来了,白矛叫来了利齿。”战士们纷纷欢呼起来,这些是深受毒害的丘陵部落子民,到了此刻还一直坚信苏阳能与利齿对话。

    而苏阳也来不及多想,借着这股东风提升战士们的气势,正好利齿来了,如果它能成功,又能白捡到一头猛犸象了。如果它没成功,这不前面还有陷阱等着的吗。

    三次,剑齿虎尝试了三次都没能咬到一头猛犸象,爆发力用尽了,竟然退到边上跟着象群一起跑了会,想去猎杀象群中的小象,一共有两头小象,夹杂在象群之中,有母象照看。

    或是察觉到了剑齿虎的意图,猛犸象也发威了,晃着大脑袋舞动一对长牙,别看牙是弯的,但如果被猛犸象顶中,剑齿虎也扛不住。

    失手了,利齿这次没能成功,退到一边目送象群离开。后面已经吃饱的酸梨隔空相望,都是猛兽,两种活法。

    “追上去,注意别让象群又跑偏了。”苏阳大着胆子,从利齿身前二十多米外骑着牛呼啸而过,如果利齿敢攻击,他绝对敢跳牛夺命而逃。

    然而剑齿虎只是看着人群跑过,根本就没有动上分毫,这下好了,人群与猛犸象都跑远了。

    剩下利齿与酸梨,差点又打了起来,只要有一方靠近,绝对又是大冲突,结果酸梨虽然往前跑,但却是循着战士们的路线往前跑,与利齿相隔二十多米,可以算得上是擦肩而过。

    “嗷吼!”利齿发出了咆哮,竟没有如以往那般狩猎失败后转身离开,而是也往前跑去了。

    两兽一前一后,一左一右,酸梨是没吃太饱,如果他吃撑着了,根本就跑不起来。至于利齿就不知道是什么心思了。

    “挡住前面,把长矛倒插在地上。”苏阳指挥着战士们,终于把象群给纠正到计划的线路上,还有不到一公里,象群就该中招。

    不经意间回头,忽然看见了两兽跟来,他懵圈了,这是什么情况?不过这样也好,有两兽跟来,这下猛犸象恐怕真的停不下来了。

    前方埋伏着一百出头的战士们,等得花儿都谢了,终于等到了猛犸象,纷纷做好了战斗准备。(未完待续。)

第278章 小猛犸象

    苏阳已经抽掉了白矛上面的九节环,这下就真的白矛了,他单臂提在手中,颇有几分像真正的战士。

    前面有两座山峰,或者说是两座坡度很陡的山坡,如果猛犸象没有跑进中间的平坦地带,那就只有冲上山坡,势必会降低速度。

    “呜呜呜呜!”就在这时,山峰上涌现出事先埋伏的战士,挥舞着绑上兽皮的长矛,看起来很有阵势。

    下方,追赶的战士们又来了一波投矛,硬是把象群逼进了设计好的路线上。

    苏阳摇了摇头,他做了很多准备,居然没用上。大地震颤,尘土飞扬,庞大的猛犸象群冲进了两座山峰之间,突然,山上有巨石滚落,轰隆隆让人悚然。

    “止步!”追击的战士们连忙停下,看着滚石落地,有几头猛犸象被砸中,加快速度继续往前跑。

    巨石不停地落下,由大胡子与箬笠守在山峰上,按照苏阳的要求投放大石头,虽然在配合上不是很完美,但效果已经达到了预期。

    “上拒马,快点。”

    追赶的战士们连忙抬出之前隐藏在这里的拒马,并快速捆绑在一起,其他人配合搬来石头固定堆积。

    苏阳根本就不满足只猎杀一头,既然已经动手,自然多多益善,若非没有铁链,他都要活捉猛犸象给圈养起来。不过他也没打算全灭猛犸象群,一则是很难做到,二则若是杀光了,下次想抓又该怎么办,再说也很难全灭。

    被石料砸中的象群惊慌往前跑,突然传出木棒断裂的咔嚓声,跑在最前面的大公象一头栽倒,掉进了事先挖好的陷阱中。

    “成了。”苏阳无比兴奋,能猎到一头,都足以保族人们过冬了。

    大公象中招,其余猛犸象连忙停了下来,试图去救公象,可却是徒劳。栽倒在陷阱中公象已经爬不起来了,叫声一阵接着一阵,凄厉、凄凉、悲惨、悲壮……

    象群退缩了,转身往回跑,却再次遭遇了巨石的攻击,最后有几头猛犸象冲了出来,但面对的是拒马,还有更多的滚石落地,甚至地上都有削尖的木刺,让大象无处落脚。

    地里插尖刺,这是限制大象最好的办法,甚至都不需要用围墙,就可以把大象给困住。

    “投矛!”

    山上山下,一共三百多人配合,扔着木矛、石头,再次把象群给逼了进去。

    最后象群从公象旁边绕了过去,不料又有一头猛犸象中招,接着象群退缩,走另外一边,再次栽倒了一头。

    苏阳让人挖了一个品字形的陷阱,实际上就是三个大坑,足够深到让猛犸象中招,且在陷阱底部埋上了倒刺,一旦掉进去,基本上很难在出来。

    其余的象群这次是真的跑掉了,却有一头受伤的小象被遗落。

    “我们进去!”苏阳一挥长矛,战士们纷纷欢呼起来,这次狩猎收获太大了,除了有三人被撞伤,四个倒霉的自己摔伤,其余人不敢说完好无损,但绝对谈不上受伤。

    山上的战士们也蜂拥着跑下来了,而苏阳这边进去后,第一时间就用网套住了小猛犸象,说是小,但这个头已经有成年牛那么大了,上千斤没跑。

    小象被石头砸伤了一条腿,此时被拿下后,苏阳连忙给它治疗了伤口,或许可以圈养起来,也可以随时加入豪华午餐。

    这小猛犸象摸起来手感挺不错的,他很满意,跟着让战士们保护起来,因为后面远远的还吊着利齿与酸梨。

    今天这情况,怎么也要付出肉食,现在有三头猛犸象,可以任性了。

    “战士们,想办法杀掉猛犸象!尽情品尝鲜血,这是属于你们的胜利时刻。”

    他一声令下,就有无数战士冲到猛犸象背上,白矛的战士也有喝兽血的习俗,即便到了现代,也有不少人生喝鸽子血。

    箬笠与大胡子他们先后赶到了,从另外一变山坡下来的,三百多人围杀猛犸象,这引得利齿发出阵阵咆哮,它饿了。

    “把大公象留给利齿,你们撤退。”

    他把战士们叫到了前面两个陷阱,然后冲剑齿虎招手示意,“利齿过来,这头猛犸象送给你了,反正你也吃不了多少。”

    利齿还真的就跑过来了,兽血对他的吸引力太大了,一跃就扑到了大公象的背后,但这头猛犸象实在太大了,目测体重在十二吨以上,按照七成的出肉率,至少有八吨肉,堪比一座肉山。

    利齿也是厉害,顺着象背爬下去一口咬中了象脖子,死死的不放,硬是把公象给咬死了。

    然后利齿就开始大口吃肉了,而整个过程中酸梨只是看着,并没有发生冲突。

    也没过多久,利齿实在吃不下了,舔着血红的嘴唇,低垂着尾巴慢悠悠的离开了。

    这时候酸梨才跑去部位,也是懒,就顺着利齿咬开的部位大口吃肉,也是吃得无比的饱,估计是撑着了,跑上来后,根本就没离开,只是在几十米外趴在地上消食。

    在这过程中,战士们已经弄死了另外两头猛犸象,饱饮兽血,各个都兴高采烈的。尤其在见识到利齿与酸梨配合狩猎,这可把白矛的人乐坏了。

    说简单一些,白矛的人有点把利齿当成信仰了,而现在利齿愿意与他们和平共处,无形之中增强了凝聚力。

    再加上苏阳手持白矛,带领他们猎到猛犸象,可保安然度过冬季,还有正在开垦的土地,等明年种上稻谷后,至少不用在担心有人饿死了。

    “苏,苏,苏!”战士们自发接连三声大吼,以此来表达对于苏阳的拥戴。

    “好了,大家赶紧把大象肉分解出来带回部落,明年一早还要送一些到有熊氏去。”倒不是他要把肉食往那边带,而是白矛这边的盐不足以腌制三头猛犸象。

    若是不腌制,肉就无法储存,所以现在还得抢时间。

    可现在面对猛犸象,处理起来相当麻烦,三头加起来有二十多吨,哪怕每人带两百斤走,都还有剩余。所以唯有去内脏,当然一些精华内脏还是会保留下来。

    大翔小泳就不要了,仅是这两个部分,估计就是一大堆了。并且会被其它动物争夺吃光。

    “箬笠,白矛这里就交给你了,明天一早我就走!”算算日子差不多了,早点做准备。他在这片山林生活了一年多,也是该走出去看看。(未完待续。)

第279章 在路上

    猛犸象的皮下脂肪可以熬成油脂储存,只要在油里面撒一些盐粒,再把装油脂的陶罐盖住,放置在阴凉处,一年都不会变质。

    战士们也都是老手了,知道怎么快速把肉分解,不用砍成小块,只要能抬得动就可以。

    即便如此,也花了数个小时才搞定,期间引来大群的秃鹫盘旋,还有不少食腐动物,他看见了有鬣狗,还有狼,甚至还有两头母狮子出现。

    “出发了!”

    所有人都兴高采烈的,宛如打靶归来,日落西山红霞飞!

    小猛犸象也是被抬着走的,现在肉食足够,小象可以活命了。他虽然有时候太过看重人命,可对于动物却能痛下杀手,同时他也尊重原始人自己的做法。

    适者生存,有了物资,才能去谈精神层次,这些他都知道。但有时候也想做自己,因为他是精神到位,物资缺乏。

    战士们成功狩猎归来,赢得了所有族人的欢呼,因为这意味着今年可以过冬了。若换了以往,即便真的猎到这么多肉食,也无法储存,烤成肉干什么的,只是权宜之计,顶不了几天。

    现在不同了,苏阳之前才带了大量的盐过来,五十斤盐,可以腌制一吨肉食,不能太淡了,不然肉会变质。若是太咸,又难以人口,所以比例很重要,大概两百斤肉用五斤盐。

    现在明显是不够的,哪怕他带了大约四百斤盐过来,最多腌制十吨肉。

    所以至少要带走一半的肉食去有熊氏,然后在从

    有熊氏拿一些盐过来,前后超过五百斤盐,这是什么概念,价值一千张兽皮了。

    这些付出让白矛的人都看在眼里,何况这次有熊氏也出了一半的战士参与狩猎,发挥最大作用的是苏阳。

    正是因为有一起攻击希夷、一起狩猎、一起建设房屋、一起开垦土地。以及无私的拿出物资,让各个部落之间融合得很快,试问,都这个月份了,还有哪里比得上现在的生活,有吃有喝,还很安全。

    他又给大家露了一手,其实就是教导大家怎么腌肉,诚然很多人已经会了,但在重复一遍可以避免搞错,若是坏了按吨算的肉食,那可就追悔莫及了。

    其实也简单,抓起盐反复搓揉在肉上面,让这块肉沾上盐粒,然后放在陶缸之中,可以层层叠加,放置在阴凉处,大约一周的时间,然后把肉取出,清洗掉血色盐水。接着把肉挂起来晾干,可以适当的晒一下。

    最后就是用植物燃烧的烟雾来熏,其实也可以不熏,不够熏过之后味道更好,也不会那么容易发霉变质。熏肉的植物选材也很重要,比如稻草的烟雾浓,却不能用来熏肉,毒性太大了。

    “篝火点燃,今夜肉食不限量。”随着苏阳一声大吼,盛大欢闹开始了,可惜缺了酒。

    有了稻谷之后,其实已经可以酿酒,剩下的酒糟用来喂家畜也不错,但想想又觉得太浪费了,再说喝酒误事,还是在等等吧,反正他还没成年,酒喝多了也不好。

    “各位长老,现在我代替有熊氏大长老宣布,今后箬笠与白矛长老共同治理这里,有熊氏即是白矛,白矛即是有熊氏。”表明上看算是合并,其实需要时间,正好有秋冬的缓冲,在没有食物压力下,他相信箬笠可以管理好这里。

    接下来就是箬笠说了几句话,便说明她暂时接过分配权,当然是在苏阳离开的这段时间。

    而苏阳也暴露了自己的行程,要去牛头部落,或会学巫,即便他不会,小夏也会在外面学巫。加上小夏本来是野人部落之主,有熊氏的长老之一,前途无量啊,被长老们纷纷看好。

    这就叫生得好,不如生得好。华夏的语言博大精深,同样的话,连起来又不一样的解释。是说他在努力,也敌不过女儿身。

    胡吃海喝了一场,迷迷糊糊的靠在稻草上睡着了,环境育人,现在他打哪儿都能睡得着,不行,是时候打造闺房了。

    一觉醒来,已在路上,都已经进入山林了,他竟是被抬着睡了两个小时,被卖了都不知道啊,这警觉性太差。

    同行的队伍有两百人,各个都挑着肉食,长矛当作了扁担,基本上这些战士从记事起,就没有过这么大的收获,场面实在壮观。

    有了这么多肉,有熊氏那边也会平衡了,这叫能共患难,也能共富贵。

    就是肉太多,严重影响了赶路,所以才会天不见亮便出发,恐怕要到夜里才能到达,风伯与春带着十来个人,先一步跑了,到有熊氏去报喜,并让那边的人来接应。

    一路走走停停,肯定需要休息,到了下午才走到此前落日联盟的范围,这里恰好有一个部落之前没跟着跑路,也就是没有合并。而苏阳又打算在这一片兴建新的居住地,或者说,他依旧没放弃自己建墟市,这地方就是个很好的位置。

    对于其他五个部落联盟来说,有盐氏反倒距离这里最远,正好,他明年打算大量出盐,就让有盐氏自给自足吧。

    甚至,这最后一次赶墟他就要出盐了,并且会传播腌肉的方法,等赶墟之后他才会出发去牛头部落。当然这只是设想,未必会去,具体等回到部落,看一下还剩多少盐,若是用光了,也没法交易。

    “大家在这里休息,烤肉吃。”来时扛着稻草,回去扛着肉,这笔买卖划算。

    依旧是任性吃,但接下来还要赶路,所以不能吃太饱。猛犸象的肉,怎么说呢,多吃几次就能品尝出不一样的味道,很不错,也只有在这原始时期才能吃到。

    他用烤牛排的方式,给自己烤了一大块肉,七成熟的,属于大众口味,撒了盐与花椒,有盐有味。

    他其实很像找到葱姜蒜,有其中一种就好。传说在印度那边是不能吃葱蒜的,不然会被赶出城去,不过吃姜就没问题,这还是佛祖出世时期的事。而在当时的中原,就没问题了,葱姜蒜都可以。

    反推过来,这原始时期应该可以找到葱姜蒜吧,毕竟他连韭菜都已经找到了。还有他的怨念辣椒、甘蔗等物。

    如果找到甘蔗类的植物,或会改变饮食习惯,就不说白糖了,熬出红糖来完全不是问题。

    还有甘蔗的一种,禾本科,名为高粱,即可以把杆子当作甘蔗来吃,又可以把结出来的高粱加工成高粱米,也被称为蜀黍,同时高粱也能酿酒啊。

    想要的东西太多,然而这片山地与丘陵,他几乎都去过了,并未发现或是听说,好在外面还有更广阔的空间在等着他。

    “苏,有人来了。”在外围职守的战士跑来汇报道。

    ps:明儿开始,下定决心三更了。(未完待续。)

第280章 出发,牛头

    “谁来了,风伯他们应该没这么快啊。”

    苏阳瞬间反应过来,“是落日联盟的那个部落?”

    “就是他们,来了三十多人。”一些战士已经能用大概数字来表达了。

    “带进来吧!”

    他靠在一块大石头上,实在不想动了,再说也不值得去迎接什么的。说简单点,部落的人口已经足够,别说是有熊氏,就连白矛那边他都不想要人了。

    因为到这个时间点,过冬的物资储备已经差不多,若再增加人口,基本属于白白付出,无法带来任何收益,有熊无战事!

    不多时,一支狩猎队走了过来,领头的却是两个老人,从穿戴来看,定是这个部落的长老无疑。

    能凑出三十多人的队伍,已经不容易了,想当初岩石的狩猎队才多少人。

    “苏,你们怎么有甚多肉。”葵部落众人惊呆了,入目所见到处都是肉食,简直堆积如山,尤其看见有熊氏战士随意大口吃肉,冲击实在太大了。

    苏阳笑道:“过冬的肉食。葵部落,你们找我什么事,这里不是你们的地域。”

    看这架势,他觉得葵部落并不是来投奔,果不其然,别人开口就说:“苏,葵可以换你们的芒吗?”

    “什么,你们想换稻谷?”这情况完全在意料之外啊,要知稻谷并没有外传,真正做到了颗粒归筐,就连部落内部都禁止食用了,外人怎可知稻谷的好处?

    “对,就是换稻谷。我们去有熊换了大盐、陶罐,听说了芒的好处,想换来种。”葵的长老也没有避讳,因为之前有一个落日联盟的部落并入有熊,所以他们去了有熊氏,有认识的人,听到了不少消息。

    苏阳明白了,虽说风声走漏,但也没什么,他并没有在部落内部下封口令,只不过,“葵长老,我有熊氏的稻谷太少,自己都不用,不打算换。”

    “好了,就这样吧,如果明年有多的稻子,再换也不迟。”不是因为葵部落没合并,所以才不换,而是真的不够,都是种子啊。

    葵部落失望的离开了,但他们依旧坚持部落自立,还是不打算加入有熊氏。每个部落都有自己的选择,只要日子还能过下去,便不会轻易的尝试改变。

    队伍又休息了片刻,这才继续上路,约莫一个小时后,遇到了有熊氏过来接应的人群,肉食被分担之后,总算在入夜前赶了回去。

    如此多的猛犸象肉,对于有熊氏来说,也是超级大馅饼,没有理由不欢呼,但随之而来的就是要连夜腌制完这些肉食,不然恐怕会放坏的。

    当然,也让族人们大吃了一场,每个人都能饱食象肉,不由觉得丘陵那地方也没那么差劲,至少丛林里面难以见到猛犸象。倒不是绝对没有,只是这片山林极少见。

    因为风伯与春,提前回来通知,盐场那边又送了一次盐回来,每日的出盐量已经达到了六七十斤,投入了三百人。放到现代,盐老板早就倒闭无数次了,并且欠债无数,但在原始时期,却是一笔巨额财富。

    不过虽然每日产量很高,但在之前苏阳已经把库存送到了白矛,如今手头也只有七百斤左右,加上部落中的剩余,也只够腌制带回来的猛犸象肉,所以他想拿盐去赶墟的事,恐怕来不及了。

    忙活了大半夜,终于把象肉处理完,第二天一早,帕布带着一百多人又返回白矛,同时带了不少陶器以及一些大盐,顺带着一些有熊氏独有的物资。

    这下,两边的资源虽然不能说平衡,但都有了度过冬季的基础,足以活命。

    也正是这天,苏阳的玛母分娩,诞下了一个男婴,皮肤暗黑色,小脸皱巴巴的,看起来很丑,不过这是正常的,长大一点就好了。现代小孩出生好像是红紫色,有点差别。

    他本来以为会是个女婴,结果还是男婴,对于多了一个弟弟,苏阳还是很高兴的,不过小家伙还没睁眼,除了睡就是吃,所以只是抱了抱就放下了。

    “墩墩,以后他就叫丑丑。”容氏实在不会起名,大的刚解脱,小的又中招。

    “叫丑丑好,大点在改名。”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他现在也没了后顾之忧,父母安好,奶奶掌权,部落富足,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去年大概也是这个时候,最后一次赶墟时,玛祖带着大丫与冬冬前往牛头部落,而他去赶墟了。

    今年却换了一下,老人赶墟,他外出。没错,他不打算去墟市了,却让玛祖与各部落谈交易,有熊氏还可以拿出不少好东西,即便是大盐,现在没存货,冬季前也能有剩余。

    另外,他挑了一个小队伍外出,其实就是弓箭队与九黎小队,外加夏布、六胞胎。没骑魁牛出去,担心被牛头部落强换了去,匹夫无罪怀璧有罪。

    除此之外,小夏当然要跟着一起去,他还带上了祝融与共工,让俩孩子去长长见识。

    结果姜黎要与他同行,想到外面去看看,也有照顾几个孩子的意思,有熊氏又挑出了三个女孩去学巫,分别来自之前不同的氏族部落。

    天狼、东山、以及火部落各占了一个名额,只因这三个女孩相对来说最聪明,也懂事。

    有了这三个名额,算是照顾到了有熊氏前后三次合并部落,让内部更加团结起来。

    去的人多,要准备的物资自然也多了,因为很可能会转道去九黎,所以冬季应该赶不回来,肯定需要把东西带齐。

    同时他还要做很多安排,之前忘记给箬笠交代的,可以通过风伯传话,争取做到他回来时,部落比以前更加强大,也不枉他这一年多来励精图治,打下的大好局面。

    一切准备妥当后,一大早,两支队伍出发了,一支去赶墟,一支去牛头部落。

    苏阳这边的队伍足有八十人,相当于别人一个部落出行了,浩浩荡荡的,还牵了一条红狼,快速消失在丛林中。

    不过才走了不到半个小时,他便让队伍放慢脚步,无需赶时间,慢慢来。他这次外出,也想找到更多可以吃的植物,便更不用心急。

    从有熊氏到牛头部落,轻装上阵,大概要走五天,欲速则不达。

    他左右看了看,当初十二颗莲子,他独自吃了七颗,小夏与商女各吃了一颗,祝融与共工各吃了一颗,最后一颗给夏布吃了。(未完待续。)

第281章 石灰石

    此时除了商女,大家都在,相信不用等多久就能见面了。

    他们到了此前天狼的地域,上面的那个山洞已经废弃。正好队伍中有个天狼小女孩,他问了问,女孩已经不愿意回山洞,喜欢有熊氏的房屋。

    这点苏阳早有体会,比如有熊的战士到了丘陵那边,就不习惯住山洞了。首先山洞里面有一股特有的气味,空气不流通,生火那些也没那么方便,也没有私人空间。

    其次,山洞很空旷,原始人也是有审美的,动物都知道梳理羽毛,自然会觉得房屋更舒服。

    “苏,前面有棵树,结的枝很甜的。”小女孩指着前方,似在分享着好东西。

    “什么东东?”他没听太明白,不过这月份正是收获的季节,指不定能找到好东西。

    很快就到了地方,在天狼山洞能看见的位置,发现真的是一棵树,很是高大,树干也很粗壮光滑,没看出有果子啊。小女孩直说上面结的东西能吃,很甜,是好东西。

    队伍中的爬树高手出手了,从树上摘了些奇怪的东东,怎么说呢,长得七拐八拐的,非常奇特。但他一眼就认了出来,这竟然是“枳椇”,也叫拐枣、鸡爪子。

    是一种糖分非常之高的好东西,很甜。因为他喝过用枳椇泡的酒,又叫拐枣酒,口感很好,就跟蜂蜜泡的酒似的,同时这种枳椇有醒酒的作用,所以泡的酒不口干,不上头,第二天不会出现很严重的宿醉不适。

    当即,他便尝了一下,好吧,甜味是有了,却很木口,就是吃了嘴很麻的意思。看来是还没彻底成熟,不过现在用来泡酒是没问题了。

    可惜了,现在就要走,不然可以等到成熟后,采摘用来熬糖,也是非常好的零嘴。

    “她做得很好,你们发现了什么好东西,也一定要上报。”苏阳鼓励了一番,把这颗拐枣的位置记下了,来日方长。

    他在穿越前很喜欢喝酒,泡酒也不拒,什么梅子酒、拐枣酒、蜂蜜酒、蚂蚁酒、稗子酒、高粱酒、壮阳酒……基本都有涉猎,最后因为喝高了穿越,也非偶然。

    说到稗子,这次种的稻谷中也发现了一些,这玩意儿与稻谷是伴生的,人不吃,但家畜却特爱,已经留种了,明年直接种植一片。其实人也可以吃,炒熟之后制成饼,味道很好。属于高营养,就是烹饪起来麻烦,产量也太低。

    或是因为他鼓励寻找稀奇之物,应该说他一直都是这么做的,这让随行的人都很积极,虽然队伍中还有姜黎与小夏两个长老,可是明眼人都知道谁才是话事人。

    “苏,你快看,地精。”有个弓箭手兴奋的跑了回来,手里拿着两根人参。

    没错,看起来真的是,但他已经吃成了专家,拿过手一闻就知是假货,可为毛看起来太过逼真,几乎都分辨不出来了,这应该是“商陆”,是一种植物兽药,用来治水肿的,因为处理不好就有毒,所以很少给人服用,最多就是外敷。

    等他见到这种根须的株苗后,更加确定就是商陆,好吧,白高兴了一场,不过也值得鼓励。

    干脆来点现实的,但凡发现了他觉得有意思的东西,无论是否真的有用,都会直接奖赏一块肉或是别的什么,主要是起到奖励的仪式。

    现在都出来了,他的队伍他说了算,大家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因为就连箬笠在外面也时常破坏分配法则,都是学自苏阳的做法。

    然而他虽然奖励了很多东西出去,却没发现真正有价值之物,或许与他主观上的判断有差别。他需要的不是零嘴,而是真正能给整个部落带来变化的好东西,这点谈何容易。

    想想今年,忙活了一整年,最后却靠猛犸象来过冬,也幸好猛犸象出来救市,不然冬天就难熬了。

    他猜测,恐怕后世考古会发现很多象牙吧,这都是饿肚子惹的,谁让大象的吨位摆在那里,不吃它吃谁。

    不过虽然找不到高标准的东西,但这个季节,想在山林中填饱肚子还是不成问题,难题是在于后面的冬季。反正现在部落有吃的,不用去担心,那就放心外出,全当一次有准备的旅行。

    “啊,我要这铁棒有何用。啊,我有这变化又如何!”

    好吧,虽然拿着白矛,但却不是悟空,这也不是取经,可同样危险,出发前玛祖就多次告诫,千万不能大意。这一路过去,都是穷山恶水,并不适合人类居住,可还是有一些部落在其中。

    那些部落很不好说话,但只要不主动招惹,也可放心过去。另外,因为环境的原因,路途中的部落很爱迁徙,动不动就换地方居住,就跟猩猩似的,并没有固定的住所。

    却又不是游牧民族,因为这是山地,只能说物资缺乏,不得不搬迁。

    相对来说,他们反倒是文明人了,而那些迁徙的部落又非野人,恐怕等苏阳接触过,才能真正知道是怎么回事。

    下午时,他们已经出了天狼的地域,沿着靠近小河部落那边的方向,斜着往前走。队伍中有之前去过牛头部落的战士,也即是岩石部落的老战士了,再说九黎战士也大概知道牛头部落的位置,所以不用担心会迷路。

    很快,他就见识到什么是穷山恶水,原本还算平坦的山林,忽然间就变得陡峭起来,山势险峻,根本就没路可走。

    所见的树木都是那种不成材的,低矮歪曲,地面杂草丛生,荆棘遍地,经过一年的生长,简直太不理想了,这岂不是说,还要他们自己开路?

    战士们倒是早就有所准备,纷纷拿出长矛舞动起来,清理出可供人前行的道路,可还是太难走了,每一步都得注意脚下。

    至于什么果树,吃的啊,暂时没见着。也没有食草动物满山跑的场面,这前后转变,真的是太大了。

    并且越是往前,海拔随之增高,感觉气候也变冷了不少,这晚上湿气肯定很重,这真的能算是游玩吗?不如归去。

    当然了,贵在坚持,这点困难不算什么,又不用他亲自动手开路,花了三个小时吧,总共走出没有五公里远,太操蛋了。

    但突然间他惊喜起来,因为在这座山上发现了石灰石,这种石头颜色显眼,一眼就能分辨出来,更何况他在水泥厂呆过,盖因那个水泥厂濒临倒闭,厂老板转行办猪场。

    扯这些太远,他当即就让战士们刨出很多石灰石,惊喜的发现,这座山甚至是这一片山过去,都含有大量的石灰石,这下发达了。

    ps:今天三更没杀出来,明天就四更,为毛最近天这么热!(未完待续。)

第282章 龙鳅

    石灰石也称为片石,分布很广泛,用途也很广。放到现在原始时期,最主要的用途就是作为黏合,这样就可以黏合石头筑墙,涂抹墙壁。

    石灰搭配砂在加水,就成了石灰砂浆,可以用来铺地面,优点就是防潮,缺点是不耐用,时间长了会生苔藓,雨天地滑。

    但只要有了石灰坝子,那以后晒稻谷就方便太多了,且不用担心谷子里混进去石籽,更不会因为谷子太多晒不干,而导致发霉发芽的悲剧。

    另外,石灰石超过八百度就可以煅烧了,最佳一千一百度以上,温度越低煅烧的时间越长。但如果石灰石的块头小,那就没问题了。

    现在看见的这些石灰石都不算大,简直太合适,如果大了反而还要进行开裂处理。

    先煅烧石灰石,还有狗头金什么的,对于冶炼铜矿有很大的帮助,经验的积累最为宝贵,千金不换。

    看着这些山头,他忽然想一把火给烧了,到时方便刨石灰石,当然这只是想想,万一把整个山脉都给点燃,谁能灭火。

    “这些石头有什么用?”春作为心腹,是一步步看着苏阳成长起来的,当初吃的地精还是他抓到的呢。所以他很熟悉苏阳的习惯,也只有发现好东西才会这么兴奋。

    “用处大了,万里长城就用到了石灰作为黏合剂。”当然,石灰只是黏合的主要原料。

    春根本就没听懂,不过也没在多问了,该知道的时候肯定会知道。

    趁着还有时间,队伍又往前继续行进,翻过一座大山之后,天就快黑了。以这种速度,恐怕五天到不了啊。也不知有盐氏出发没有,最开始不同路,但最后肯定殊途同归。

    今年说不定其他联盟也会送人去学巫吧,也只是有可能。十年太长,未必负担得起,也未必有那般雄心。

    这时他们到了一条小溪旁边,八十人驻扎在这里,准备过夜了,柴火是必须的,两边悬崖上虽然有野兽啼叫,但感觉都很远,无论是野兽还是人都跑不起来,狩猎与被突袭都不太现实。

    带了很多食物出来,一路上都够了,但也不能坐山吃空,只是今天来不及狩猎。

    祝融快速用燧石生火,而共工已经摸进了水里,这两人一个喜火,一个喜水,比他年龄大一点,虚岁十一了。

    但也算是踩到了学巫的边缘,他带了部落中的高档物资,或许会考虑让祝融也共工也学巫,因为两人都是他的好帮手,胜在年龄优势。

    火堆点燃了,柴火陆续从附近找回来。共工竟从小溪中摸到了鱼虾,抓鱼是有技巧的,要么选活水流入的位置,要么就是边上草丛下,要么就是深水区了。

    “苏,鱼虾很多!”共工很兴奋,他本来就在大河边长大,喜欢抓水里的东西。

    “我看看。”因为走的急,有熊氏那边还没有大规模的捕捞,赶了一天的路,能吃上河鲜自然最好了。

    入目所见,共工的竹篓中装着不少两指宽的无鳞白鱼,其实是有鳞,但是太细了。还有黑背的大虾,很大只,第一次见。另外还有小鱼小虾,有口福了。

    当即便让更多的人捕捞,用竹篓就行,若有大鱼在用网,大家干劲十足。

    苏阳也没闲着,在小溪边上查看,很快找到泥土较软的地方,这种环境与田泥差不多,说不定会有黄鳝泥鳅之类的,之前还没真没抓到过,但不代表没有。此外,没准能摸到甲鱼什么的大补之物。

    带出来的那条红狼也在河边嗅着,鱼腥味让他兴奋,狗也是吃鱼的,可以消化小鱼的刺,甚至大鱼的刺都能吃下肚。

    “真的有洞!”他发现泥土上面有小洞口,若是在现代,就可以把一根手指钻进去,顺着洞里的轨迹直达底部,往往就能抓到泥鳅或是黄鳝了。

    螃蟹也会打洞,但是那个洞很大,泥鳅与黄鳝的洞看似差不多,有经验的就能分辨出来,一个的洞口要扁些,一个要圆一些,且更小。

    动了动手指,最终还是把共工给叫了过来,万一摸到什么咬人的东西,至少不是他受伤。

    “共工,你这样,这样。听懂了吗?”

    “懂了。”共工果然是好孩子,立即把一根手指钻了进去,很快,整个手都陷进了泥中,猛然一下拉出,指间夹着一条金黄色的东西。

    “快,扔到岸上。”

    苏阳激动无比,这可能是抓到鳝鱼之类的,可等他看过之后,却怎么觉得抓到的是泥鳅呢?

    黄鳝与泥鳅的差别很大,但往往是共生,相对来说泥鳅更多,黄鳝要少一些。可是泥鳅一般是青黄色或是灰褐色,但眼前这条不同,通体金黄,嘴边四对胡须,眼珠子是黑色的。

    抓在手里虽然挣扎得厉害,却不会咬人,看尾巴与身形,确实是泥鳅。

    金色的泥鳅,这莫非是龙鳅?

    不管了先装进陶罐里,又让共工接着抓,等到天看不见时,已经抓了十几条,全是这种金色的泥鳅,不知味道如何。

    借着火光,用兽医小刀迅速划破龙鳅的肚子,是按在木头上的,高手都是这般处理内脏,拉一刀刮一刀就全干净了。

    其它的小鱼无需去内脏,直接下油锅炸,油是猛犸象的油脂,相当于是煎鱼,可以把鱼刺煎酥咬来吃掉。

    黑背大虾处理起来也简单,直接把头扭掉,拉出一挂细肠,再把虾腹洗干净就可以。

    另外熬了一锅鱼汤,把肉煮烂只要汤,放少盐便是美味,其实也有点腥味,但吃的就是这种原生态。

    大虾也是用清汤煮了,因为没有调料,最简单的烹饪就是蒸煮,而煮要快一些,汤里面放一些花椒可以压住腥味,暂时还没找到胡椒等调味料。

    最后是十几条龙鳅,他用了一种更加原生态的做法,抓了一把干燥的河沙,里面混上带来的腌野菜,然后把龙鳅放进去翻炒,与炒花生、瓜子的办法差不多。

    “姜黎,你来帮我一起这样炒着。”他找了个好帮手,自己却先吃起别的东西,饿了。(未完待续。)

第283章 村落

    小煎鱼的味道很好,酥脆香鲜,他一口气能吃十几尾,连带鱼肚中的内脏苦胆一起吃了,营养价值高!

    至于说鱼蛋什么的,现在加工不出来,也太麻烦。能有此时的烹饪水准,这在原始时期,都已经很难得。也不知大海在哪里,山的那边,还是山的那边。

    吃了小煎鱼,又吃大虾,白水煮虾无蘸水,用大虾就鸡蛋也挺不错的,从陶罐里捞出来后就开始剥壳,里面红白的虾肉让人垂涎欲滴,蘸着盐粒吃,很爽,有点生鱼片的感觉。

    有些人会不喜欢虾的味道,而且说实话淡水虾其实很脏的,仔细看腹部,就跟虫子似的,一对大钳子毫无用处,不能吃。

    但是虾肉属于高蛋白,对于在外赶路的人来说,可以很好的补充消耗的体力。

    “来,小夏,吃一个。”他撕下一半虾肉喂给了小野人,后者一吃便喜欢上了这种味道,相对来说,女孩子好像更喜欢吃虾。

    只要他动筷子了,也意味着其余人可以开吃,战士们也都习惯如此,所以这下他挑选出行队伍中,那场面争先恐后的,硬是从五十个战士,增加到了七十人。

    不过这次出行,更像是在野外冒险,未知的旅途。倘若是在现代,不敢说漫天遍野可以找到吃的,但菜地还是很多,只要不怕吃坏了肚子,绝对饿不着。并且很容易找到农户,只要肯出钱,处处都是农家乐。

    而在原始时期,唯有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偏偏大家的食量大,不能单纯的舔点蜂蜜,吃两枚不够塞牙缝的鸟蛋,摘点叶子泡茶什么的就能抗饿。

    不仅要吃好,还得吃饱,他作为领队,其实压力还是很大的。

    品尝过鱼汤之后,寒气一扫而空,全身都是暖烘烘的,这时期的东西全程无污染,放心吃。

    把玩了一下石灰石,用石灰泡出的水是可以喝的,且还有药用价值。同时可以用于烹饪,比如用石灰加米浆,可以制成解暑的小吃凉虾;用石灰水加面粉浆可以制成凉糕,与玉米浆混合,可以做成粗饼。

    好吧,不能总想到吃,但往往饥饿才能产生动力,原始时期的饥饿营销。

    终于把姜黎给换了下来,河沙腌菜炒泥鳅做好了,另类的盐焗食物,他挑一根龙鳅出来,把上面的沙给擦干净,撕下肉就放进嘴里,那味道非常棒,根本停不下来,有种大补之物的感觉,他爱上这种食物了。

    族人们享受了一盘河鲜大餐,围着火堆载歌载舞,闹腾了很久才休息。火是好东西,照亮光明,驱逐野兽,带来温暖。

    一觉醒来,先围着火堆烤干湿气,清点人数后继续冒险之旅,接下来他们沿着溪流一直走,所过之处石多泥少,很多树木都是艰难的生长在石缝中,悬崖边上能见到猴子出没,其中不乏金丝猴。

    就这环境,也难怪牛头部落一直没有沾染山林地区,上午走了半天,虽说中途有停下来休息,但相比昨日行进的速度加快了,仍旧没有发现有其他原始人存在,也没什么野兽出没。

    根据队伍中此前去过牛头部落的战士所说,这条小溪过去,只有猎杀小动物,以及采摘一些植物果腹。

    环境不合适居住,却有着奇特之处,他居然见到了纯石板的小河,也就是说,这条河中全是整块的石板,被河水冲刷得很干净,水位深的地方也只是没过膝盖,完全是清澈见底。

    “这也是太奇妙了吧!”他被大自然的奇观所震撼。

    队伍踩着河水中石板,行走了超过五公里,居然还不见尽头,一路上全是这种石板河的面貌,若非亲眼所见,他根本不敢相信。

    “苏,过了这条河,有个山谷,在过了山谷,路就好走一些了。”有岩石的老战士汇报道。

    而此刻苏阳满脑子就是开发旅游,这思维有问题,跟原始人谈什么风景,绝对是扯淡。不过以后把这里打造成避暑山庄什么的,他空闲了来小住些日子,肯定很不错。

    “苏,有情况。”春的声音传来,他带头在前面探路。

    “发生什么事了。”

    队伍连忙跟了上去,结果却是春发现了焚烧后的火堆痕迹,旁边还有钻木取火的枯木,这证明有人来过。而他们一路走来都没发现痕迹,这么说,火堆是这边的人留下的。

    春蹲在去在旁边找到了血迹,“是兽血,超过十满人在这里,几天前。”

    苏阳翘起了大拇指,这些判断方法,他到现在都没学会,天赋不在这上面。

    “小季,你们去年来时,在这里发现过人吗?”他出声问道。

    几个老岩石的战士都摇头,他们那会基本属于透支赶路,战战兢兢的,哪里像现在这般无所顾忌,就算发现了有其他人,玛祖也不会允许去探查。

    可这里领头的是苏阳,他当即就说道:“你们试一下,看能不能追踪到,我想去看看,了解一下这边的部落是个什么情况。”

    不是他打算招贤纳士,是真的想了解风土人情,比如这边吃什么,靠什么维持生活,冬天怎么过,包括文明程度等等,对他都很有参考价值。

    后世,有冒险大师说过,只要沿着河流走,就可以发现文明,也即是人类的居住地。这放在原始时期未必行得通,因为有很多山泉、瀑布等,可以解决饮水问题。

    但人类与动物一样,是离不了水的,甚至可以说,人的一生都在划水,都在浪。

    “可以追踪到。”战士们纷纷表示无压力,因为痕迹太明显了,这地方本来就没路,人走过,才形成了路。

    “好,那就试试看,如果找不到,天黑前返回到这里,明天好继续赶路。”

    他既然做了决定,队伍中唯一可以反驳就是姜黎,但是姜黎啥都没说,那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众人也终于上了岸,红狼抖动皮毛,飞溅出无数水珠,然后苏阳拉过红狼闻了闻火堆,接着红狼一下跑到队伍前面去了,它才是真正的追踪高手,闻气味可寻路。

    可惜华容没能来,明年就好了,有她在,外出更安全更方便。

    走了约莫半个小时,在穿过一片人高的草丛后,入眼所见有烟雾升起,这是柴火燃烧的状况。

    下一刻,苏阳震惊了,难以置信的叫道:“我靠,这里怎么会有村落?”

    ps:停电两小时,耽误了。咱们从昨天开始算,累计欠两更,争取明天五更补,尴尬了。(未完待续。)

第284章 有巢氏

    他万万没想到,会在这贫瘠的大山深处发现村落,这不科学。

    村落是什么概念,预示着人类从山洞中走了出来,他刚刚才带领有熊氏做到这一点,可他是谁啊,天命所归的苏天子。

    怎么转眼被他鄙视的荒野之中,居然出现了村落,看这规模,恐怕不是短时间形成的,已经有了很成熟的建造房屋经验。

    “苏,我们上次没发现有人啊!”几个老岩石的战士也懵了。

    整个队伍都傻眼,颠覆了认知。苏阳最先反应过来,既来之则安之,他一个现代人,还能被原始村落给吓住。虽然他在现代也没一套属于自己的房产,这话莫名戳中柔软,忽然觉得原始时期也不错啊,地广人稀。

    拍了拍红狼,下一刻山涧传出狼嚎,立即惊动了那边的村落,只见有一群手拿武器的小队往这边跑来,远远的也能看见村落人群跑动,似在躲避,但很有序。

    “走,我们到前面去看看,大家拿起武器,警觉点。”他有七十多个即战之力,都是有熊氏的精锐,所以并不怕。

    “河!”夏布一声低吼,是真的看见前面有河。

    他们的人纷纷现身,暴露在来人眼前。来了二十几人,全都是成年男性,看起来各个彪悍,在长相与装扮上,与他们差别不大,相隔几十米外,这些人便停下了。

    苏阳当先开口叫道:“我们来自有熊氏,你们是哪个部落?”

    “有巢氏!”对话只回了这三个音节。

    可却把苏阳给震了一下,早就听闻过有巢氏的大名,无论是现代还是原始,有巢氏的名声在外,他们构木为巢,在高大的树上巢居,免除了猛兽之祸,为人类建立了新文明的开篇。

    但有巢氏不是早就迁徙出去了吗,迄今为止,已经不知有多少年了,只留下了传说。

    当初他问玛母,巫是什么。那时玛母就提到了有巢氏是一个很大的部落,在很多座山,很多条河的那边,有巢氏居住过的地方,有男的巫,但有巢氏早已消失不见。

    难道有巢氏一直都在这疙瘩山涧里面,繁衍生息,不理外物?恐怕,这真的颠覆了,见面不如闻名。

    “不可能,你们绝对不是有巢氏。”苏阳直接怀疑其真实性,有充分的理由。

    “我们真的是有巢氏。有熊氏又是哪个部落,到这里来作甚。”对面的人也表示质疑。

    苏阳看了看前方的村落,虽然规模不小,但是单个的房屋不大,估计也没多少人,对比双方的实力,他们的队伍不会吃亏。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几乎都是战士,何惧一战。

    “有熊氏,是由山林很多部落组成的联盟,我们要前往牛头部落,路过这里。”先表明身份消除误会,短时间内他真的不想开战。

    “原来是山林来的部落,你们等等,我会说与巫知晓。”

    这话再次把他震住了,开口就提到巫,这样真的好吗?要知,他们队伍的目的,就是送人去学巫啊。

    结果这村落叫有巢氏,还有巫存在,用不用这么夸张,显得他反而很无知了。

    有熊氏众人,就这样看着对面有几个战士转身跑进了村落,也没等多久,便见到有一群人往这边走来,有男有女,人群中有一个女人个子很高,身形消瘦。

    近了,这才发现女人长得还不错,不知道用什么办法,把头发梳理成了小辫子,还缠绕了一种白色的节,头上扎了一撮白色的羽毛,宛如后世流行的那种空气刘海。

    女人双臂上还缠绕着成串的珠子,用毛绒的兽皮包裹着胸前,下身也是兽皮,竟然很似裙摆。

    整体看下来,有种莫名的时尚感,但骨子里是那种原始美,夺人眼球,一经出现便是焦点,盖过了苏阳的气场。

    有熊氏众人没有动弹,虽然他们之前才打败了有半巫的希夷,但对于巫,始终心存敬畏,虽不知巫到底有多厉害,不过有一个共同点,所有人都认为巫能沟通天神,获得神的力量。

    “巫!”“巫,他们是山林来的有熊氏。”

    果不其然,这女人就是巫,可当初不是传闻有巢氏的巫有男性吗?怎么看着情形,还是母系氏族体系?

    这一刻,苏阳觉得可能眼前这个有巢氏是山寨出品,就好比他给部落起名为有熊,其实早就有同名的大部落了。

    不过,面对一个原始村落的掌权者,还是应该心存敬畏,“有熊氏,苏,见过巫!”

    苏阳双手摊开如手捧莲花,与肩同高,往两边散开,这是一种表达礼节的方式,常用于祭祀,也有传递和平的概念在其中,他这是在释放善意,不存在一言不合便开战。

    这女巫开口了,“远方来的客人,请与我进巢。”

    苏阳能感受到,女巫的气场虽然很强,但人却很随和,没有盛气凌人的感觉,也不是靠外物来烘托地位。比如之前希夷那位半巫,把自己涂抹成花花绿绿的,根本看不清楚长相,还让四个大汉给抬着走,想他还没坐过骄子呢。

    随和的人总是给人好感,并且别人直接邀请他们进村落,仅是这点,就值得高看几分了。

    可也不对劲啊,如果换了在有熊氏,突然冒出这么多人,他也不敢轻易请进部落,弄不好就可能招来祸事,难道这女巫不是冒牌货,所以在面对他们时,也能有如此底气?

    “愿!”

    苏阳一招手,队伍便跟有巢氏的人前往村落,也没相隔多远,小片刻便过去了。在村落的外面有一条河,距离房屋不过几十米,这一片屋子依山而建,借助了大量原本就生长在这里树木。

    到了近前,他马上就对这些草木屋的结构产生了兴趣,从外形来看,这些屋子很像是高高的谷草堆。也就是塔形状,又有点欧式的建筑风格了。

    不过在屋子下面,多用了木结构,有些屋子进行了架空,还出现了梯子这种形状。

    当然也不乏把屋子围绕着树干而建,在树上有类似巢的形状,整体来说,有些风格混乱。换了是他,也能设计出来,但却不会让人修建。因为会觉得不够牢固,可现在却被打脸,别人在这里生活得好好的,根据茅草的颜色来看,这不是新草。

    最短,这些草木屋,也有超过两年的时间存在这里,当真有些不可思议了。(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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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崛起介绍:
现代小兽医苏阳重生到原始部落时期,成了母系氏族中的赔钱货,生活在女人们的阴影之下。但他坚信迟早有一天父系会到来,而他将在远古崛起称帝! 小众的原始部落风格小说,请大家多多支持!原始崛起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原始崛起,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原始崛起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