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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来自远方     异世大领主txt下载     异世大领主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91第九十一章

    商人总是逐利的。即便没有用礼物换到太大的优惠,罗德对自己能够获得的利润仍十分满意。

    “这不是一锤子买卖,”宋默将拟好的契约交给罗德,“这是长期的利润。想想看,你的儿子,孙子,甚至曾孙,都能从这笔生意中获利。”

    “您是指家族吗?”

    “对。”

    光明大陆还没有家族企业的概念,甚至连企业的概念都没有。宋默之前和加兰德建立起的商铺,遵循的也只是最初级的经销理念。罗德显然比加兰德要聪明得多,也看得更远。宋默乐于告诉他更多东西。

    “这真是笔大生意。”罗德看完契约,拿起笔,在契约的末页郑重的签下自己的名字,“领主大人,您总是能想到让人惊叹的赚钱办法。和您合作,是我从出生至今,做过的最正确的事情。”

    罗德的恭维十分诚恳,宋默想起第一次和罗德谈生意时,这家伙口吐白沫,从屋子里被抬出来的情景,脸上的表情顿时变得很微妙。罗德曾经发誓不再踏入格里兰一步,也不和他再做任何一笔生意吧?现在拍他的马屁,竟然也拍得毫无压力。

    果然资本论中所说的,都是真理!

    “罗德,加兰德的经营方式你也看到了,我建议你设立商铺的地点,最好和加兰德的商铺近一些。”

    “这样,不会有问题吗?”

    “不会。你们销售的商品种类不同。”

    “哦,我知道了。”罗德点点头,仔细想想,领主大人说得对,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以前他和加兰德都卖矿石,彼此是竞争的关系,现在店铺里摆出的商品没一样类似,基本不会存在彼此压价竞争的关系,而且自己比加兰德起步晚,彼此近一些,店铺里的伙计应该也能从对方的店里学到不少东西。不过……罗德看着宋默,想说些什么,却有些迟疑。

    “怎么了?”

    “领主大人,在加兰德的店铺里,有您派去的人吧?”

    “恩。”宋默点点头,“一些地精和侏儒,还有保护他们的人。”

    “那么,我的店里是不是也要?”合伙做生意,总是会互相留个心眼,何况这笔生意利润惊人,宋默就算派人去,也无可厚非。

    见罗德迟疑的样子,宋默想了想,马上明白了他的意思。

    “罗德,你不要误会了,我派人去加兰德的店铺,是为了我自己的生意。”宋默敲敲桌子,“格里兰也有特产要外销,交给加兰德的伙计,恐怕他们没那个胆子卖,也卖不出太好的价钱。”

    格里兰的特产?

    罗德脸颊上的肌肉抖了抖,不会是他想的那个吧?

    “不用怀疑,就是你想的那个。”宋默朝罗德勾勾手指,在凑过来的矮人耳边低声说道:“什么最赚钱?武器,军-火!”

    罗德脸颊上的肌肉抖得更厉害了,果然!

    “可是,您销售这些,不会出问题吗?”

    “不会。”

    宋默很有自信,他在地图上仔细查看了加兰德店铺的选址,然后选出了其中几处,作为地精和侏儒的常驻地点。这些店铺设立在几个富庶大国的主要商业城市,来往的商队众多,人员混杂,最适合走私和销赃。之前他手里的地图都太简陋,除了国与国之间的分界,连城市也很少标注在上面,更不用说一些没什么战略意义的领地和小城。可宋默也没办法丢开领地里的事情,跟着加兰德的商队把这些地方都跑一遍,正头疼的时候,瑞斯帮了他的大忙。

    瑞斯拿出的地图,详细到吓人,就连之前穷得掉渣的格里兰,都被描绘在上面。宋默拿到地图的第一件事是高兴,第二件事就是怀疑这家伙究竟要干什么?

    “亲爱的,你觉得我想干什么?”

    “发动战争?十有八——九。”宋默趴在地图上,仔细对照着加兰德给他的地址。

    “如果我真是这样想的呢?”

    瑞斯单膝跪到宋默面前,紧盯着他,“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你会怎么做?”

    “怎么做?”宋默皱了皱眉头,“该吃就吃该喝就喝,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就这样?”

    “就这样。”宋默瞪了瑞斯一眼,“你还想怎么样?”

    “你不觉得我过分?”

    “只要你不是来攻打我,我管你去揍谁。”宋默丢开尺子和笔,突然勾了一下瑞斯的下巴,“说起来,战争财是最好发的。宝贝,你打算什么时候动手?提前告诉我,我好囤货。”

    “……”

    “咱俩配合一下,你去揍人,我去卖武器,你抢地盘我赚金币,如何?”

    瑞斯觉得,眼前这个家伙,才是被光明教会定义为黑暗邪恶,自私冷酷,贪婪无耻,无恶不作的魔族的真正代表。不过……海蓝色的眼神闪了闪,殷红的唇瓣落在宋默的鼻尖上,他喜欢!

    事实上,宋默并不像他表现出来的漫不经心,瑞斯的试探,让他想明白了很多事。例如,那五十个看起来就不简单的魔族。

    有了商铺和商队的掩护,这些魔族可以畅通无阻的在光明大陆上行走。想起瑞斯当初被两个精灵穷追不舍的情景,宋默脸上闪过一抹冷笑。或许瑞斯根本没打算瞒着他,从一开始,这五十个魔族,就是最大的破绽。毕竟,五十个有真材实料的博士后去当没什么技术含量的打手保镖,还不要薪水,有脑子的人就知道不对劲。

    不过,瑞斯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举起正义大旗反歧-视?穷极无聊找刺激?还是野心膨胀想称王称霸?

    无论什么理由,宋默都不打算深究,总觉得有些话问出口,很多事情就会朝他无法预料的方向发展。而且瑞斯也只是试探,没说他到底要做什么,不是吗?

    宋默的直觉一向很准,这一次,他依旧相信自己的直觉。不过想发战争财,倒是真的。

    “胆子大,才能赚大钱。”宋默搭着罗德的肩膀,“有没有兴趣加入赚上一笔?”

    罗德心中的正义与邪恶的天平在不断倾斜,最终还是金币占据了上风,“我做!”

    “很好。”

    宋默笑眯眯的又取出了一份契约,罗德看到上面的条条款款,抓抓脑袋,怀疑的看着宋默,他是不是早就设好套子等着自己往里钻?

    “不,我怎么会那么做。”宋默连忙撇清,“我不会对朋友下套的。”顶多挖个坑等别人自己往里跳,然后往下填两锹土而已。

    生意谈得很顺利,罗德不打算在格里兰多做停留。

    “在族里耽搁的时间有些久,接下来有得忙了。”罗德连晚饭都没吃,就要匆匆离开,在离开之前,又给宋默留下了一马车的货物。

    “罗德,你这么客气,让我都不好意思了。”

    宋默一边和罗德说着客气话,一边叫来几个壮汉子,快速卸车。美其名曰:太阳就要落山了,不能耽误罗德的时间。

    罗德看着口是心非的领主大人,抓抓大胡子,撇撇嘴,没事,习惯了!

    马车上卸下的货物大多是布匹,还有十几个口袋和三只木箱子。

    “这些都是绿萝布,应该是您现在需要的。口袋里是我带来的土豆和一些其他作物的种子,箱子里是我族里的一些特产。对了,还有一件事。”罗德一拍脑袋,“我在路上遇到了一个被人类烧毁的地精村庄,应该是近期才建成的。村子烧没了,地精应该也跑掉了,那个村子距离您这里并不是太远,您最好加派人手巡逻,逃走的地精有可能会跑到您这里来。”

    地精?宋默的眼前顿时一亮。

    “罗德,你这消息确实吗?”

    “当然,商队里很多人都看到了那个村庄,规模还不小,应该至少有不下一百多地精生活在那里。”

    宋默一拍大腿,这绝对是瞌睡有人送枕头,简直是好得不能再好了!

    一百多个地精啊!不怕他们来,就怕他们不来啊!

    “罗德,那个村子具体的地址在哪里?”

    “您问这个做什么?”

    “当然是派人去找啊!”宋默搓了搓手掌,“一百多地精啊,嘿嘿嘿嘿……”

    不知为何,看着宋默脸上的笑,罗德突然觉得,地精遇上他,倒霉的还不知道是谁呢。其他人顶多是把地精从家里赶走,放火烧房子,遇到这位……自己是不是有些对不起那些地精?

    一切商议妥当,矮人的商队在日落前启程。

    罗德坐在马车上,朝宋默挥着手,“领主大人,我半个月后会再来!”

    除了和宋默签订合作契约之外,罗德带来的马车也重新装满了货物。糖和葡萄酒是必不可少的,运送萨比森人的马车装上了两架改装版的投石器。比照宋默交给黑炎图纸上的尺寸,缩小了一半,不能用来攻城,更适合贵族之间的互殴。

    国与国之间常年战乱不休,贵族之间也不见得消停。

    你打我我打你,你抢我我抢你。实力雄厚的大贵族之间发生冲突,有时并不亚于小国之间的战争。不过比起黑炎,这种战争,也就和街头火拼差不多一个级别了。

    如果哪一天黑炎和瑞斯不是单挑,而是带上小弟群殴……

    那场面,想想都激动人心。

    好吧,宋默必须承认,时至今日,他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已经彻底崩塌了。不过在光明大陆这个地方,三观不崩的,基本都没什么发展前途。宋大领主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三观,是必须崩,坚决崩,没有最崩只有更崩的!

    宋默计划外销的武器,绝大多数都是冷兵器,攻城器械和威力大的杀伤性武器,都在原有的基础上做了修改。值得一提的是,在改造武器的过程中,宋默和矮人兄弟还阴差阳错的把推土机给弄了出来。

    当然,没有发动机,全都靠人力手动,可看着眼前缩小版的攻城锤版推土机,宋默还是自豪不已。

    瞧瞧,兄弟已经从武器贩子升级到高科技人才了!

    有了推土机,收割机等也陆续出现,整日无所事事的骷髅们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骷髅们也很快发现了操纵机器的乐趣,不会疲倦的骷髅,日夜不停工作的结果是,格里兰提前进入了农耕地大开发,粮食大丰收的大-跃-进-时代……

    耕地和粮食总是不嫌多的。

    宋默在罗德送给他的种子里,还发现了稻种!

    “稻子,大米啊!”

    宋默捧着还没脱壳的稻种,高兴得几乎要跳起来。乔桑和莫斯比看到这些稻种,告诉宋默,这些应该全都是野生的。

    “野生的?”

    “对。”莫斯比抓起一把稻子,搓了搓,“我没记错的话,在阿尔德长老的领地里有很大一片,当初差点都被当做杂草拔掉。后来族里有人发现这个东西能吃,才留了下来。但也没人去照顾和种植,大家还是更喜欢小麦,哦,对了,现在有了土豆。”

    听完莫斯比的话,宋默又仔细查看了这袋稻种,果然都不怎么饱满。不过没关系,别人不种,他来种!

    宋默从来不知道,自己会这么怀念大米的味道。

    于是,正在田里劳作的格里兰人,和推着机器轰隆隆驶过的骷髅,都见到他们的领主大人一脸陶醉,两眼放光的看着眼前的稻种,嘴里不断的念着:“米饭啊,我可想死你了啊!”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余永,安琪莉可.柯蕾特,kkkkkkkk,灰常有爱小白兔,莫殇@,狐狸,的霸王票

92第九十二章

    光明大陆最近发生了一件新鲜事,许多国家的城市,一夜之间,出现了两家名字奇怪的商铺。一家“百货大楼”,一家“新华商店”。

    店名奇怪不说,店里卖的东西也是五花八门,凡是你能想到的,这里几乎应有尽有。普通的粮食,皮毛,山货,矮人专营的矿石,甚至连奢侈的糖和葡萄酒都被摆上了货架。

    有些店铺的货架上还别出心裁的摆出了一些玩具似的武器模型,如果遇到识货的,那就不只是一单玩具生意了。

    许多人好奇的走进去,走出来的时候,口袋里已经一个子都不剩了,全都换成了店里的商品。饶是如此,他们也觉得自己占了便宜。

    如果只是货物种类繁多,价格实惠,还不算稀奇,让人吃惊的是,这些店铺里竟然有侏儒和地精在工作!

    以往让人厌憎的地精和胆小如鼠的侏儒,都穿着统一样式的服装,笑容满面的接待顾客,在他们的身边,总是会有一两个披着黑斗篷或者穿着绿色衣服的人。这些人身上的衣服样式奇怪,却十分笔挺,腰间的皮带和脚上的长靴,更是让他们显得英姿勃发,时常会引来羡慕的目光。有些年轻姑娘到店里走一圈,东西没买多少,眼睛只在这些挺拔健壮的男人们身上转悠,几乎舍不得离开。

    很多人想知道这些店铺的幕后策划者到底是谁,可无论怎么试探,店铺里的伙计,包括地精和侏儒,除了介绍和兜售商品之外,永远都只有两句话:“您好,欢迎光临!”,“谢谢,欢迎下次再来!”

    几次下来,除了问出这些店铺和矮人商队有关,其余的,想都别想。

    加兰德对这些试探已经驾轻就熟,有时还能做成几笔不小的生意。罗德新手上路,经历过开始的手忙脚乱之后,也逐渐摆正心态,采取了更有效的应对方式。

    “无论走进来的人是谁,是什么身份,没从他们的口袋里掏出金币,就是我们的失职!”

    每天的营业结束后,来自格里兰的地精和侏儒都会搬着小板凳排排坐,捧着小册子做一天的工作总结。刚开始,加兰德和罗德商队里的伙计对此不以为然,渐渐的,他们发现,这些家伙卖出的商品总是比自己多,再刁钻的客人,也甭想在他们手里讨到便宜。在收购当地特产时,凡是经过地精和侏儒手里的东西,都被分门别类的处理好,摆放在一起。同样的干货和皮毛,经过简单处理,看起来就比自己收购的值钱许多。

    一段时间下来,店铺里的伙计们终于忍不住开口问了出来,地精和侏儒倒是没藏私,直接告诉他们,“这就是包装。”

    “包装?”

    “对!”几个地精将整理好的皮毛堆在一起,拍了拍,“包装,很重要!”

    “那遇到刁钻和难缠的客人呢?你们好像每次都能应付得很好。”

    “这个嘛……”地精开始犹豫,包装是眼睛能看到的,没必要藏着,这个问题却已经涉及到“红宝书”上的内容,告诉外人,好吗?

    伙计似乎也知道自己这样问有些不妥,摸摸脑袋,有些尴尬的笑笑。

    正在一旁记账的侏儒看到了,走过来拍拍地精,“领主大人和他们商队是合作伙伴,透露一些,应该没关系的。”

    “真的?”

    “恩。这家店铺是我们**经营的,他们只是过来帮忙几天,教他们一点东西,就当是报酬了。”

    侏儒一边说,一边朝地精使了个眼色。

    有的时候,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就越是好奇。与其让他们生出些不好的心思,还不如把一些小诀窍告诉他们。本来人类就不怎么待见地精,对侏儒也没高看一眼,加兰德和罗德能接受他们,不代表这些伙计也乐意和他们共事。偶尔给他们一些好处,也是必要的。领主大人说过,利益,才是最能打动人心的东西。

    “那好吧。”

    地精带着那个问话的伙计到一边去传授经验了,侏儒重新拿起笔,开始计算一周以来的收支和利润,这只是最基本的,他手里还有另外一本账册,记载的,全部是格里兰的“特产”生意。宋默最看好的军-火一块,目前还只是小打小闹,毕竟店铺刚开始经营不久,很难有真正的大客户上门。其他的,包括糖类,葡萄酒,还有一些耐于保存,味道也不错的点心和饼干,倒是卖得不错。用土豆和玉米制作的食品,也很受欢迎。

    “是不是该建议领主大人,增加这类商品的销售?”

    侏儒算完最后一个数字,合上了账本。地精也把笑容满面,仿佛得了天大好处的伙计送走了。

    “今天的收入怎么样?”

    地精搬了个小凳子坐到侏儒旁边,这里除了他们,还有一个总是穿着黑斗篷的魔族,不过那个家伙时常不见踪影。地精和侏儒将这件事写在了每个月的工作汇报中,交给了宋默。

    领主大人说过,擅离职守,偷奸耍滑,是要扣工资的!

    好像这些魔族也没什么工资?管他呢,没工资扣,就扣伙食!反正不能让他们继续偷懒下去。地精和侏儒都是宋默的忠实拥趸,魔族这种光吃饭不干活,还时常开小差的行为,在他们的眼里,绝对不能原谅!

    宋默接到侏儒和地精的报告之后,又派了十几个男人到店铺里帮忙,对魔族总是消失不见的事情,却只字未提。他早就知道,瑞斯将这个五十个魔族召唤出来,主要的目的,绝对不是给他的店铺做打手和保镖,

    “不过,就这么明晃晃的利用,很让人生气啊……”

    宋默将报告扔到一边,双手交握在脑后,靠在椅背上,两条腿大咧咧的架在桌子上,咬着笔,笔杆上的羽毛一上一下的晃动着。

    老约翰走进来,看到就是这样一幕。忍不住皱了皱眉头,“领主大人,形象!”

    哪怕知道他说一百次也没用,尽职的管家还是出口提醒宋默,身为一个领主,这样坐着,简直是太……贵族风范什么的,管家已经不做期待了,可至少要稳重一些吧?

    “啊,管家,你来了!”

    宋默连忙把腿从桌上拿下来,端正坐好,动作迅速得像排练了几百遍。

    “领主大人,您的点心。”

    老约翰将托盘里的点心和热饮依次放到宋默满前的桌子上。

    蛋糕香甜的味道不断刺激着宋默的味蕾,叉起一块送进嘴里,幸福得眯起了眼睛。这就是封建资产阶级的幸福生活啊!想起刚穿到这里,整天黑面包的日子,再看看现在,宋大领主都觉得自己果然是霸气侧漏的主角命!

    当然,如果没有那一两座始终压在自己头顶的大山,就更好了。

    “乔比斯又来信了,店铺里的糕点售罄,需要进货了。”为了满足自己口腹之欲做出来的蛋糕和饼干,成为了店铺里的畅销商品,是宋默之前没有想到的

    宋默将地精的报告递给管家,老约翰作为领主府的财政总管,宋默并不避讳将生意上的事和他商量。

    老约翰一目十行的看完乔比斯的报告,想了一会,说道:“库存的小麦已经不多了。”

    “我知道。”宋默点点头,“我已经给赛万斯写信了,他答应我会运一批小麦过来。作为回报,卖给西北行省的土豆和玉米,数量和价格上都要做一些调整。”

    赛万斯也学精明了。

    宋默不满的撇撇嘴,要不是那群大鸟占了他的小麦田不走,他用得着去和赛万斯买小麦?

    “您打算怎么做,答应总督的条件?”

    “这个嘛,”宋默双手交握支着下巴,“不过一两次而已,答应他也无妨。”

    宋默决心另外开辟一块小麦田,反正有骷髅在,耕地不成问题。关键是,不能再让那群无耻的大鸟给占了。

    该怎么做?

    围着田地种一圈甘蔗?还是玉米,要么就土豆?不过这么做,也是伤敌一千自伤八百。这些家伙狂暴起来,可不会认清对象。

    要么,皮皮兽?

    估计也是给那些大鸟送口粮。别看皮皮兽菜刀加身能岿然不动,对上那些牙尖嘴利,堪比恐鸟的家伙,也只有等着挨宰的份。

    “麻烦呐……”宋默可不想被这样掐住货源,虽说不会真的损失什么,可闹心呐。

    就在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了侍女安妮的声音,“领主大人,不好了,出事了!”

    “出什么事了?”

    老约翰走过去,拉开门,就见安妮提着裙子,气喘吁吁的一边跑,一边喊着,“打起来了!”

    宋默的注意力先是被安妮胸前那对活泼的小白兔吸引了过去,紧接着听到安妮的话,眉头就是一皱,打起来了?难不成是那群被罗德送来的萨比森人?

    “领主大人,那些萨比森人已经发誓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老约翰自信满满的说道:“他们绝对不敢做出这种扰乱领地治安的行为。”

    老约翰这番话说出口,宋默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想想那群萨比森人在自己管家手底下过的是什么日子?常言道鞭子与糖果的教育,可管家鞭子是挥起来了,另外还拍了几十下工兵铲,糖果却连影子都没见到。

    如果不是老约翰说他在“调——教”劳动力,宋默百分之百会认为自己的管家在为格里兰的军事训练添砖加瓦。这一百多号萨比森人,走出老约翰的训练营之后,胸口碎大石,徒手劈砖都是小case,人家不穿盔甲刀斧加身,连眉头都不皱一下!足以藐视山姆大叔的海豹突击队,鄙视脖子比大腿粗的红色贝雷帽!整个一特种精兵营!

    不过,这些特种大兵现在都老老实实的在格里兰的农田里进行劳动改造,按照管家老约翰的话说:“他们现在都是领主大人的忠-犬,绝对是领主大人指哪打哪,恨谁咬谁!一口就出血,绝对不会口下留情!”

    宋默顿悟了,热烈盈眶的握住管家的手,果然,管家才是我的心腹!我的饭票!我生命中最坚实的依靠!

    管家镇定自若的一甩头,您才知道?

    既然不是这些萨比森人出问题,那会是谁?

    “是您种植的稻子!”

    稻子?

    听安妮提到他现在的心肝宝贝,宋默立刻一阵风似的奔了出去,没等跑到田边,远远就听到了远处传来一阵阵爆裂声,听得他心惊肉跳,走到近期,整个人都傻掉了。

    稻田里,金黄的稻穗迎风摇摆,玉米田中,饱满的玉米棒-子严阵以待。

    空气中满布着肃杀之气,仿佛即将电闪雷鸣,暴雨倾盆。

    下一刻,稻田上方腾起了一片金色的烟雾,仔细看,分明是一粒粒稻子组成的军团,玉米也毫不示弱,包裹在玉米棒上的叶子瞬间张开,露出了钢针似的穗子和钢弹似的玉米粒!

    大战,一触即发!

    宋默的到来,仿佛为这场战争发动了讯号,顿时,遮天蔽日的玉米和稻子迅猛的冲撞到了一起,噼啪声中,不断有“遇难”的士兵落到地上,爆开,变成了一粒粒雪白的爆米花和玉米花,壮烈成仁!

    宋默眨眨眼,张张嘴,人和人打架,可以劝架,人和植物打架,也有办法,可大米和玉米打架,这该怎么办?

    劝架?

    谁听他的?

    暴力镇-压?

    没见有乌龟壳的艾尔特都被喷了一脸的米花?

    看着已经打得不可开交的稻子和玉米,宋大领主悔得肠子都青了。他真傻,真的,早知道,就不该把大米种在玉米的隔壁!但他哪知道大米和玉米会打起来?土豆和玉米不是处得挺好的?

    现在后悔也晚了,为今之计,只能是设法补救。地上已经扑了厚厚一层的米花,这可都是粮食,都是钱啊!

    宋默立刻召集人手,扎了数十个大口袋,用铁丝弯成圈,绑在棍子上,“听我的命令,哪里打得最欢实,就用口袋去罩哪里,这些布都结实,大家身上的铠甲连重剑都砍不破,受伤的几率,很低!”

    为了挽救他的粮食他的金币,宋大领主全身披挂,身先士卒,带领汉子们一起硬着脖子上了!

    于是,三十多条从头顶武装到脚趾的汉子,扛起棍子,跟在领主身后,以大无畏的精神,奔赴战场!

    夕阳为他们的背影染上悲壮的色彩,格里兰人在他们身后挥舞着手绢,流下了滚烫的热泪,映衬着漫天飞舞的稻子和玉米,发自肺腑的感叹一声:“这才是铁血真汉子,纯爷们!”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水银猫猫,林清,怜君,ook2012,黄小芪,demeter,yiermi,余永,安琪莉可.柯蕾特扔,kkkkkkkk,的霸王票

93第九十三章

    “嘶!”

    宋默对着镜子,伸手戳了戳嘴角的淤青,疼得直拧眉。被大米把嘴角给砸青了,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管家,统计出来了吗?”

    “都在这里了,领主大人。”老约翰把记录每次收获量的册子交给宋默,担心的说道:“还是让哈洛德来给您看看吧?”

    “不用,没那么娇贵。”宋默摆摆手,看清册子上的数字,只觉得嘴角又开始疼了。整整五亩稻田,二十亩玉米田,收获还不到预期的一半!

    “管家,你确定这个数字正确吗?”

    “我亲自带人统计的。”老约翰顿了顿,接着说道:“收获的稻谷和玉米都送进了仓库,那些堆在地上的东西怎么办?”

    “那个啊,”宋默咧咧嘴,“让大家拿袋子都收起来,只收上面一层,沾到土的就不要了,留在地里当肥料吧。”

    “收起来做什么?”

    “吃啊。”宋默看了老约翰一眼,“说起来,米花很好吃的,沾点糖,或者沾点蜂蜜,平时当零嘴,饿了也能当点心。”说到这里,宋默突然一拍手,“我之前怎么没想到,乔比斯来信说店铺里的点心告罄,可以把这些米花给他送过去。”

    “领主大人,您确定这东西好吃吗?”

    “确定。不信你先去弄点来尝尝。”

    宋默干脆站起身,也不管其他事情了,直接又奔去了稻田。

    亏得自己种的是旱稻,要是水稻,这些米花都得打水漂。

    看着那厚厚一层,云堆似的米花,宋默不顾嘴角的疼痛,亲自召集领民拿着干净的袋子,把米花收了起来。只收上面的三分之一,就已经有上千斤了。宋默拿起一块丢进嘴里,没有添加剂,纯天然食品,带着大米和玉米的醇香,就算没有糖,没有蜂蜜,味道依旧好得让他停不住嘴。

    “大家都尝尝。”宋默让其余人把口袋扎紧,将自己收的半袋子打开,递到众人面前,“别愣着,尝尝,真的好吃。”

    格里兰人对吃一向是情有独钟,听到宋默的话,三三两两的上前,你一把我一把将袋子里的米花分了,吃了第一口,紧接着就是第二口,吃完了手里的,还意犹未尽。

    “好吃吧?”

    宋默笑眯眯的收起了袋子,见食髓知味的领民们想把地上的米花全都收起来,连忙阻止道:“那些脏掉了,不要收了。大米和玉米可以再种,不愁没得吃。”

    爆米花和玉米花也被送进了仓库,按照宋默的要求,做好防潮。另外分出了一部分,加上糖和蜂蜜做深加工,味道更是好上一筹。就连不太喜欢甜食的老约翰,也吃了不少。

    “杰森,你带人将这些给乔比斯他们送去。告诉他,这种食物只有格里兰才能出产,定价方面,按照我信上写的,上下不能浮动太多,他知道该怎么做。”

    “是。”

    “另外再给加兰德和罗德送消息,几千斤,只靠咱们的几家店铺肯定不行,这个不耐保存,时间长了,口感会差很多。”

    “遵命,领主大人。”

    杰森领命,和二十个男人,赶着十多辆马车离开了。拉车的马,各个膘肥体壮,吃得油光水滑,一般的大型商队,也很难找出这么好的马来。

    格里兰现在不缺劳动力也不缺马。之前从战场带回来的战马,加上从西北行省官员手里刮来的,再加上黑离开时留下的,满打满算,格里兰现在也有了三百多匹马。

    之前宋默想用这些马组建自己的骑兵队伍,后来想想,觉得这想法不切实际。别的不说,只说骑术,就算自己的队伍有了马枪,还有马刀,依旧不是那些长年累月骑在马上的骑士的对手。

    地盘够硬,装备齐全,奈何驾驶技术糟烂,悍马也只能开出QQ的速度,更不用说到公路上去飙一飙了,压根只有吃灰的份。

    训练半吊子骑兵,还不如老老实实的发展步兵。用热武器武装起来的步兵,绝对不必拿着长枪举着长剑的骑兵差。哈洛德训练出来的大兵,也证实了宋默这一决定的正确性。

    步枪,手榴弹,迫击炮,重炮,搭配起来,骑兵冲上来只有被轰被突突的份。乔桑和莫斯比近期正在研究机关枪,马克沁的图纸已经交到了两个矮人手里,宋默相信,不出一个月,马克沁就能闪亮登场。有了这些,他完全可以在格里兰这一亩三分地当螃蟹,横着走了。就算是昂里斯的老胡里安,跑过来也只有挨揍的份。

    至于黑炎那样的……宋默表示,不是一个级别的,暂时还打不到一块去。当然前提是这个大肚子龙别突发奇想的又来他领地耍流氓。不过他们现在是合作关系,这个可能性,应该很小。

    不能用到军队里,那就只能用来发展民生。

    有了骷髅和挖土机,不需要用马拉犁,就算宋默想这么干,也会被老约翰制止。身为一个贵族,竟然下令让战马去耕地?开什么国际玩笑!

    不能用来耕田,那杀了吃肉?提议再度被管家否决。格里兰现在不缺肉食,宰掉战马加餐,纯粹是暴殄天物。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宋默干脆一拍桌子,“那你说怎么办吧,总不能白养着吧!”

    “您可以组建一支商队。”

    出乎预料,老约翰竟然给宋默提出了一个不错的建议。

    “商队?”

    “对。”老约翰将侏儒送来的账册放到桌子上,认真说道:“您需要一支商队,如果您打算和矮人长期合作下去的话。”

    “我不太明白。”

    老约翰深深看了宋默一眼,“您不是不明白,只是懒得去想。”

    “……”宋默抓抓脑袋,他是这样吗?

    “您将侏儒和地精送进店铺,只是做了预防。为了长期合作下去,您需要一支商队,规模不需要太大,但是必须保证一旦加兰德和罗德的商队出现问题,货物无法及时供应,您能立刻掌控大局。”

    “你是说……”

    “您是格里兰的领主,生意掌控在您的手里,就连昂里斯国王也无权插手。但是加兰德和罗德不一样,他们只是普通商人。矮人不像人类一样分成若干个国家,他们只有一个长老会。矮人都很注重族群的利益,您知道他们的族里会怎么看待这件事,会不会插手?”

    “没那么严重吧?再说,矮人好像也不会做出这种事。”

    “不管怎么样,防范一下,总是好的。更何况,”老约翰顿了顿,“您现在的生意只是起步阶段,可以预见,今后的生意会越做越大,遇到的问题也会越来越多,组建一支属于您自己的商队,也是提前做好准备。”

    “这样啊。”宋默摸了摸下巴,“的确有道理。”

    老约翰的话,推翻了他原本的一些设想,却也给他指出了另一条路。可万一加兰德和罗德知道了他自己组建商队,会不会以为他想和他们拆伙?何况,组建一支商队,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许多关系要打通,各地的情况也要了解,或许比他现在同矮人商队合作还要麻烦。

    “我不是鼓动您撇开矮人商队自己单干。”老约翰见宋默意动,却还有些犹豫,继续说道:“我只是希望您手里的筹码更多一些。”

    “管家,我明白你的意思。你让我再仔细想一想。”

    “领主大人……”

    “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宋默顿了顿,笑着看向老约翰,说道:“如果要在这个世界选出一个我最信任的人,除了你,没有其他人。”或许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宋默的耳朵有些发红,“这可是我的真心话!”

    老约翰听到宋默的话,脸上的表情变得有些恍惚,很久以前,似乎也有人,和他说过这样的话。记忆深处,那个同样有着黑色头发与黑色眼睛的男人……

    “管家?”宋默疑惑的看着老约翰,“你怎么了?”

    “没什么。”老约翰弯了弯腰,“能得到您的信任,是作为一个管家,最高的荣耀。”

    房间外,一身黑色长袍的瑞斯靠在墙边,听到室内偶尔传出的只言片语,手指轻轻敲在墙上,最信任的人吗?

    轻笑一声,手指停了下来,眼中滑过一抹冷光。

    果然,只有喜欢,还是不够的。

    魔族的双眼深处燃起了红色的火焰,漂亮的脸庞染上使人窒息的浓艳。瑞斯梅尔斯从来不知道,他会只因为宋默的一句话,就产生杀人的冲动。

    这就是,嫉妒?

    缓缓合上双眼,他喜欢宋默格里兰,那么,这个人的所有,包括灵魂,都必须属于他!

    正和老约翰商讨建立商队细节的宋默突然感到背后一冷,反射性的朝身后看了看,理所当然的,什么都没有。

    “领主大人,您怎么了?”

    “没有,没有什么。”宋默抿了抿嘴唇,应该是错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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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第九十四章

    94、第九十四章

    宋默终于吃到了想念已久的米饭。

    按照常理来说,旱稻的口感比不上水稻,可在格里兰种植的旱稻,做出的米饭颗颗晶莹饱满,吃到嘴里,满口米香。宋默一连吃了三碗,才不舍的停了嘴。拍拍已经鼓起来的肚子,这才是享受啊。

    整天面包玉米烤土豆,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

    宋默支着下巴,突然敲了自己一下,他之前怎么就没想到,干嘛把麦子全用来烤面包?包子饺子烙饼油条,哪一样做出来,都能赚金币!

    “管家,管家!”

    宋默兴冲冲的起身要去找老约翰,拉开门,却和站在门外的瑞斯撞个正着。

    “瑞斯?”

    宋默揉揉被撞到的鼻子,抬起头,“你怎么在这?”

    “我为什么不能在这?”褐发美人拉开宋默的手,指尖擦过宋默的鼻尖,“红了。”说着,低下头舔了一下。

    “这个……”

    宋默略微向后躲了一下,最近瑞斯时常不见踪影,很难说他是在城堡的某个地方,还是离开格里兰去做别的事情。就像被分派到各地店铺的魔族,就算好奇他们到底在做什么,宋默也不会主动去问。

    不问归不问,奈何宋默还是好奇。

    他的确对瑞斯梅尔斯有好感,这种好感导致他时常会不由自主的将目光投注在这个魔族的身上。宋默不否认自己正走在弯路上,但弯路的另一边却站着一个非人类,还是个心思叵测的非人类,这就有些闹心了。

    摸摸鼻子,宋默觉得自己亏了。至于为何会有这种感想,他本人也说不清楚。

    瑞斯拉着宋默,把他又带回了室内,关上门,海蓝色的双眼闪过一丝莫测的情绪,“你刚刚为什么要躲我?”

    “你多心了。”宋默摇摇头,“我只是想到了新的赚钱点子,想去找管家而已。”

    “哦,管家。”瑞斯牵起宋默的手,送到嘴边,唇瓣擦过奶油色的手背,轻轻咬住了食指的指尖,“别去。”

    “啊?”

    “留在这里陪我,好不好?”

    宋默费解的看着瑞斯,总觉得他的情绪不太对头。

    “瑞斯,你怎么了?”

    一只手被瑞斯握住,宋默只能抬起另一只手抚上瑞斯的脸颊,手指穿过脸颊边垂落的褐色长发,“你在想什么?”

    “……”

    短暂的沉默过后,瑞斯突然紧紧搂住了宋默,头埋在宋默的颈项间,带着一丝郁闷的声音缓缓流出,“我嫉妒。”

    “啥?”宋默更不解了,“你嫉妒什么?”

    “你的管家!”

    “啊?”宋默愣了一下,“为什么?”

    “你说最相信的人,是他!”

    “瑞斯!”宋默的眉头皱了起来。这家伙听墙角?

    瑞斯突然像个发脾气的孩子一样,侧过头,一口咬住了宋默的颈侧,“反正,我嫉妒!”

    “好吧,你嫉妒。”宋默无奈了,感情这家伙今天是不打算讲理了,“可你也不能总这么抱着我,我还得去做事情啊。”

    “……”

    “瑞斯。”宋默的声音中带着安抚,手指插——进瑞斯的发中,一下一下梳理着,宋默曾经养过一只长毛猫,每次那位喵星人炸毛的时候,顺毛摸总是没错的,“我的确说过,最信任的人是我的管家。”

    瑞斯抬起头,海蓝色的双眼,瞬间凝结起了一层冰雾。

    宋默凑近了,抵住他的额头,“管家就像我的亲人,我信任自己的亲人,无可厚非。你不该在这件事上计较。”

    “是吗?”

    “是啊。”宋默笑了,突然咬了一下瑞斯的唇,“何况,我喜欢的人,是你。”

    话落,只见眼前漂亮的面孔有瞬间的愕然,几秒后,迅速染上一片红霞,愈发衬得那对眉眼俊丽无双。

    宋默看得有趣,干脆含住了瑞斯的下唇,果然,脸更红了。

    瑞斯单手捂住唇,眼中的冰雾渐渐化成了两弯春-水,晕染着妖艳与春——情,这种美,带着一种如毒药般的魅惑。哪怕是宋默,也不由自主的咽了咽口水。

    美人,这种表情犯规啊!

    瑞斯托起宋默的下巴,鲜红的唇落在宋默的额头,脸颊,滑过鼻尖,最终含住了宋默的嘴唇,细细的舔舐,吮——吸,带起轻微的水声,舌尖灵巧的推开牙齿,从雪白的缝隙中探入,火热的起舞。

    仅仅只是一个吻,却让宋默的腰腿开始发软,一条有力的手臂及时撑住了他,将他搂进了怀里,不至于软到在地。

    “宋默……”低沉的声音在唇与唇摩擦的间隙流出,“亲爱的……”

    “恩?”

    宋默搂着瑞斯的肩膀,全然忘记了自己还有很多事情要做,魔族的吻让他沉迷,甚至有些窒息,却不想放手,只想要更多。

    宋默意识到有些不对,可身体开始变得火热,随着瑞斯的声音,掀起一阵阵的颤栗。

    “我想要你。”鲜红的唇含住了饱满的耳垂,声音带着蛊惑流入耳际,“给我,好不好?”

    宋默的身体忍不住开始颤抖。

    “我想吻你,吻你的唇,吻你的颈项,吻遍你全身上下的肌肤,”随着话音,瑞斯的手解开了宋默的外套,扯开衬衫的领口,唇舌随即落下,掀起了一阵热-浪,“我想进入你的身体,占有你,拥抱你,给你最大的欢乐,让你流泪,哭泣,所有的世界中,只剩下我……”

    外套和衬衫如飞舞的蝶翼,轻飘飘的落在地上,宋默的意识化为了一片混沌,不自觉的任由瑞斯为所欲为。当后背接触到冰冷的桌面时,才恢复了几许狼。意识回笼之后,立刻察觉到眼下的情景,愕然的看着除了裤子,什么都不剩的自己,再看看压在自己身上,衣着整齐的瑞斯,宋大领主胸中顿时涌起了一股怒气。

    宋默一把拉住瑞斯的长发,恶狠狠的问道:“说,你刚刚是不是在我身上动了手脚?!”否则,他怎么会不知不觉被这家伙把衣服都扒光了?!

    一手握拳,狠狠的捶在了瑞斯的肩膀上,用一只手肘撑起身体,却反而将身上那一点樱红直接送进了男人的嘴里。

    瑞斯一边解着宋默的腰带,一边咬住了宋默胸前的一点,声音有些含糊,“亲爱的,你不喜欢吗?”

    “靠……”喜欢个鬼!咬你个头啊咬!

    宋默只觉得疼痛伴随着酥麻,从被瑞斯接触的地方流遍全身,该死的!手指扣紧瑞斯的肩,仿佛在主动投-怀-送-抱。

    瑞斯眨眨眼,“亲爱的,原来你这么热情,不要着急,我们慢慢来。”

    去你的慢慢来!

    宋默双眼几乎快喷出火来,现在的瑞斯梅尔斯,脸上哪有一丝郁闷或者害羞的情绪?!

    什么嫉妒,什么害羞,全特马地是装的吧?!

    “给我起来!”

    宋默用手去推瑞斯,只想把这个男人推开,却忘记了提防,下一刻,裤子就被那双白皙修长的手扯了下来,挂在脚踝,腰带上的环扣敲击着桌腿的金属花纹,发出叮的一声脆响。

    宋默意识到,大事真的不妙了!

    瑞斯一只手按在宋默的胸前,没见用力,却轻松将宋默压倒在了桌上,另一只握住宋默的小腿,缓缓拉起,搭在自己的肩膀上,俯下-身,吻住了宋默的嘴唇。

    温柔甜美都不见了踪影,吻中只有狂暴与几乎要将人吞噬殆尽的疯狂,像是觊觎已久的美味终于被摆上了餐桌,可以大快朵颐一般,没有丝毫的怜惜,却能激起男人隐藏在内心最深处的欲——望。

    宋默快要不能呼吸了。

    膝盖几乎被压到胸前,嘴唇被啃咬得生疼,连吸进口的空气都显得奢侈。

    终于,瑞斯放开了宋默的嘴唇,宋默大口的吸着气,胸膛剧烈的起伏,瞪着瑞斯,恨不能立刻将这男人千刀万剐!

    “该死的……唔!”

    余下的话,再度被堵回了嘴里。

    瑞斯一只手捂住了宋默的唇,低下头,轻轻的舔过了他的脸颊,“嘘,亲爱的……”

    另一只手,好整以暇的脱去了身上黑色的长袍,衬衫扣子只解开了两颗,露出了一段雪白的锁骨,拉起宋默的一只手,覆在那片雪白的肌肤上,感受到掌心的热度,轻笑一声,“身体是诚实的,你喜欢的,对吗?”

    宋默呜呜两声,眼睛一瞪,意思很明白,你捂着老子的嘴,让老子怎么说话?!

    瑞斯松开手,宋默的嘴**了,却立刻被瑞斯接下来的动作吓得没声音了。

    两只手腕都被抓紧,扣在头顶,一条腿搭在瑞斯的肩上,另一条腿**坏在他的腰上,所谓门户大开,欢迎光临,就是他现在的真实写照!

    瑞斯从口袋里取出了一个精致的水晶瓶子,瓶身上雕刻着精致的花纹,瓶子里装满了红色的液体,打开瓶盖,顿时散发出一股清爽的香气。除了里面的液体,无论怎么看,这个瓶子都和教会装灵魂之水的瓶子一般无二。

    “那个,瑞斯……”感受到身下火热的接触,宋默说话都带着小心,“这是什么?”

    “这个?”瑞斯笑着将红色的液体滴到掌心,“润-滑。”

    山寨灵魂之水的瓶子用来装润-滑-剂?

    宋默头顶滑下三条黑线。光明教会里的大佬们会哭的吧?

    紧接着,瑞斯的手落在了让宋默心惊胆战的地方,缓缓的动作,宋默这下子是真的吓到了。几乎毫不犹豫的就要抬腿踹飞身上的男人。靠之,真要让他得手了,自己恐怕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可想法是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

    理论必须结合实际,不管不顾的结果是,宋默悲剧了。

    褐发美人将他的两条腿都搭在了肩膀上,一只手遮住了宋默的双眼,黑暗湮没了他眼眸深处的恐惧,魅惑的声音带着安抚,在他耳边响起,“亲爱的,我喜欢你。”

    下一刻,几乎要将宋默劈开的疼痛,从身体的某处涌了进来,宋默猛的仰起头,颈项拉出了一个脆弱到凄美的弧度,张开嘴,想要叫喊,声音却被哽在了喉咙里,眼前的大手仍没有移开,世界仍是一片黑暗,身体的感觉却愈发的清晰……

    疼痛让最后一丝狼也被燃烧殆尽,宋默狠狠的抓住了瑞斯的手腕,拉开他遮住了自己双眼的手,张开嘴,狠狠一口咬在了他的胳膊上。

    特马地,老子咬死你!

    海蓝色的双眼瞬间染上了猩红,被撕咬的疼痛更加刺激了魔族隐藏在绝美外表下的暴虐,粉红的舌探出唇瓣,舔了舔唇角,像是即将开始享受大餐的野兽,血腥,暴戾……

    宋默咬着瑞斯的胳膊,看着他的表情,眨眨眼,突然意识到,自己似乎做了件蠢到不能再蠢的事情……

    下一刻,领主大人的预感,应验了。

    猛烈的冲击几乎要将他的身体撞碎,挣扎在疼痛与兴奋中的宋默,终于咬牙切齿的蹦出了一句完整的话:“瑞斯梅尔斯!你个混账王八蛋!”

    “亲爱的。”

    “去你x的!”

    “我喜欢你。”

    “滚你x个x!”

    “我爱你。”

    “你xx个爪!”

    瑞斯不说话了,开始埋头苦干。

    宋默彻底悲剧了……——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安琪莉可.柯蕾特,天v,cici,林清,kkkkkkkk,甜宝宝2009,的霸王票

95第九十五章

    宋默是在自己卧室的床上醒来的。看着熟悉的床帐,宋默不由得感叹,自己竟然还活着,这真是个奇迹!

    两条腿已经没有知觉了,过度使用的地方倒是没想象中疼得严重。咬了咬牙,宋默用手肘撑着身体,勉强坐了起来,几乎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将手探了下去,果然,受伤了。但是,应该上过药了。

    不过,这也改变不了那个混账王八蛋用一号电池硬塞五号凹槽,用红心萝卜填胡萝卜的坑,生生把他戳晕过去的事实!

    堂堂领主大人,霸气侧漏威风八面,竟然被一个男人做晕过去,奇耻大辱!甭管享没享受到,晕过去总是事实!

    宰了他,必须宰了他!杀人灭口,毁尸灭迹!

    步枪爆头,重炮轰,还是直接上马克沁?一击必杀做不到,群攻总能拿下吧?

    宋默正眼放寒光,坐在床上思考关于魔族的一百零一种死法,房门被推开了,在宋默脑子里各种死的瑞斯走了进来。黑色的长袍只是披在肩上,白色的衬衣解开了三颗扣子,长裤上的腰带已经不见了踪影,衬衫下摆敞开,露出了一截雪白的腰肢。褐色的长发搭在胸前,雪肤红唇,在昏黄的烛光下,愈发显得妖艳迷人。

    “你醒了?”

    见宋默已经坐起身,瑞斯几步走到床边,探手将宋默搂进了怀里,轻触宋默的额头,“还好吧,吃点东西吗?”

    说着,打了个响指,一张小餐桌出现在了宋默的面前。桌子上摆放者几块蛋糕和一盘水果,还有一壶热饮。宋默抽抽鼻子,貌似,奶茶?

    瑞斯用叉子叉起一块蛋糕送到宋默嘴边,“试试看,味道应该不错。”

    宋默开始犹豫,他是应该立刻掀桌,表示老子很生气,后果很严重,还是先填饱肚子再说?之前还不觉得,现在闻到食物的香气,肚子立刻开始叫了起来。

    终于,还是身体的本能占据了上风,在宋默还没考虑好是否掀桌之前,已经张嘴含住了叉子。蛋糕香甜的口感立刻刺激了他的味蕾,肚子叫得更厉害了。宋默皱了皱眉,饿成这样,他到底晕了多久?

    瑞斯调整了一下姿势,让宋默背靠在自己怀里,坐得更舒服一些,将壶里的奶茶倒进杯中,放在宋默手里,又叉起了一块蛋糕,“你昏睡了一个下午,我很担心。”说着,蹭了蹭宋默的发顶,“是我不好,做得太过了。”

    宋默吃着蛋糕,不发一语。

    这算什么,打个巴掌再给颗甜枣?还是怀柔政策?无论哪一种,都无法抹掉这家伙之前做的事情!

    道歉有用的话。世界上就不会有杀人偿命这档子事情了!

    见宋默不说话,瑞斯也沉默了下来。只是一口又一口喂着宋默蛋糕,直到把盘子里的三块蛋糕都喂完,又喂了他几颗葡萄,宋默示意自己吃不下后,才停了手。拿起茶壶,将宋默空了的杯子再度填满。

    瞬间升腾的热气,模糊了两个人的表情,宋默垂下眼帘,仍旧一言不发。

    室内又一次陷入了沉默。

    宋默喝完了杯中的热饮,瑞斯取过杯子放到一边,托起宋默的下巴,海蓝色的双眼凝视着宋默,深邃的眼眸深处,带着一丝忐忑与不安,“亲爱的,说点什么,好吗?”

    说点什么?

    宋默仰着头,看着面带不安的美人,笑了,笑意却未达眼底。伸手拍了拍瑞斯的脸颊,紧接着眉毛一竖,将还放在床上的小餐桌,一把掀了下去!终于能掀桌了,可憋死他了!

    瑞斯:“……”

    补充了体力,身上的伤也没了大碍的宋默,转过身,用力扯住瑞斯的领口,表情狰狞,声音冰冷,“你想让我说什么,恩?!”

    “亲爱的,我……”

    “去你个亲爱的!”宋默一把将瑞斯按倒,手肘顶住瑞斯的喉咙,“你就这样对你的‘亲爱的’,啊?!”

    “你听我解释。”

    “解释无用!”

    “我……”

    啪!

    宋默直接给了瑞斯一巴掌,“我用红心萝卜捅-你八遍,然后再和你道歉,你会不会原谅我?!”

    瑞斯缓缓侧过头,舔了舔嘴唇,“亲爱的,这种事情,总要做过才知道的,不是吗?”一边说着,一边主动拉着宋默的手,覆在自己的胸前,“亲爱的,要不要试试?”

    试试?试你个大头鬼!

    果然是不要脸皮,天下无敌吗?!

    宋默气急了,猛然跳下床,取过挂在墙上的步枪,打开保险,对准瑞斯,二话不说扣动扳机。瑞斯不慌不忙的拉好衣服,躲开迎面飞来的子弹,慢悠悠的说道:“亲爱的,我们都已经是这么亲密的关系了,是不是该考虑一下今后的事情了?”

    说着,又躲开了一排子弹。

    “考虑你个鬼!”

    宋默丢掉打光了子弹的步枪,拉开抽屉,取出两把手枪,左右开弓,虽说没什么准头,可解气!

    “真的不考虑一下吗?例如我们今后的生活。”

    宋默的回答是直接把打光了子弹的手枪对着瑞斯砸了过去。又打开衣柜,从衣柜底部拉出了一门改装过的迫击炮……瑞斯终于意识到,亲爱的是真生气了……

    轰!轰!轰!

    三声巨响过后,地下城堡的墙壁似乎都在颤抖,城堡里所有人都被惊醒了。声音平息,管家老约翰下令所有人呆在自己的房间里,之后带着巡夜的仆人,朝巨响传来的地方跑去,等到了出事地点,马上愣住了

    眼前是,城堡的主卧室,也是宋默的房间。

    此刻,两扇雕花木门已经被轰出了一个大洞,从洞里飘出了火药的气味。很显然,问题出在室内。想起之前瑞斯抱着宋默,将他送回卧室的情景,管家老约翰的眉头深深皱了起来。

    “你们先下去吧。”

    想到某种可能,管家大人认为仆人不应该继续留下。

    “可是,管家大人,领主大人这里?”

    “按照我说的去做。”管家老约翰回头过,冷冷的看了仆人一眼,“明白吗?”

    仆人被吓得噤声,马上转身离开了。

    等到仆人走远,老约翰深吸了一口气,上前推开破损的房门,果然,狼藉一片。

    墙壁上到处是弹孔,床单和床帐都已经四分五裂,没有一件家具还保持完好,地板上并排两个被炮弹轰出的大洞,瑞斯梅尔斯挂在屋顶的吊灯上,领主大人正在填装炮弹,打算将他从上面轰下来!

    幸亏房间够大……管家很庆幸。

    不过,看看毫发无伤,只是衣衫有些凌乱的瑞斯,再看看愤怒得双眼冒火的宋默,老约翰的眼神闪了闪。看起来,领主大人还没有发现,他的周遭,干净得没有一枚单片,一块碎石或者是一截断木。这个魔族,应该一直在保护他。如果没有在他周身设下防护,不说别的,崩溅的碎石和家具的断木,就足以让他受伤。

    房间再大,也不是空旷的室外。

    不过,不能再这样继续下去了。

    老约翰将拳抵在唇边,轻咳了一声,“领主大人,请住手。”

    “管家?”宋默转过头,“你什么时候来的?”

    “刚刚。”

    老约翰又看了屋顶的瑞斯一眼,踩过地上破碎的弹片和土块,走到宋默面前,抬手试了试宋默额头的温度,不赞同的看着他,“领主大人,您的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不适合再做这么激烈的运动。”

    身体没有完全恢复……激烈的运动……

    轰的一下,宋默的脸红得彻底。总觉得,管家是话里有话。

    就像他和瑞斯说过的,他的确把老约翰当做亲人,甚至是长辈。如今被老约翰这样一说,宋默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不过,在钻进去之前,要先把瑞斯梅尔斯团吧团吧给塞进去!

    “管家……”

    宋默嗫喏着开口,老约翰不想再多说,一把将他抱了起来,这里已经不能睡了,幸好隔壁还有客房。

    走到门边,被拦住了。

    看着伸臂挡住自己的瑞斯,老约翰神色不变,“请让让,领主大人需要休息。”

    “他是我的。”瑞斯将手伸向了宋默,“亲爱的,到我这里来,我不允许别的人碰你。”

    老约翰没理瑞斯,而是看向宋默,“领主大人,您的意思呢?”

    “放我下来,我自己走。”

    眼前这情景让宋默感到别扭,而且不是一般的别扭。

    老约翰依言从事,宋默双脚刚一落地,瑞斯就想上前,这一次,拦人的是老约翰,“领主大人说了,他要自己走。请不要做多余的事情。”

    瑞斯梅尔斯看看脸色冷硬的管家,又看看宋默,委屈的缠着头发,“亲爱的,我们都要结婚了,你怎么连抱都不愿意让我抱了?”

    结婚?!

    一句话出口,老约翰和宋默同时惊悚了。

    “领主大人,您要和他结婚?!”

    “我什么时候说要和你结婚了?!”

    两句话几乎是同时出口,话中的质疑也一般无二。

    瑞斯深情的看着宋默,宋默却一点反应也没有。魔族顿时双眼一眯,嘴角一勾,一个转身,再度大变活人,久违的瑞丝软妹子闪亮登场!

    娇弱的姑娘双眼含泪,满面委屈,白皙的小手捂住花瓣一样的嘴唇,“领主大人,我都是你的人了,您竟然这样对我?”

    妹子哭得梨花带雨,声如莺啼,颤抖得双肩能让最铁石心肠的人心生怜惜。

    宋默却看得之咬牙,靠之,要真是这个妹子,他也就认了!可压他的是汉子,还是红心萝卜尺寸的汉子!

    “领主大人,您真的要始乱终弃吗?”

    宋默不说话,只是目光坚定。和红心萝卜过一辈子?想都不要想!

    “好,我知道了。”

    软妹子擦擦眼泪,宋默还在诧异这家伙怎么这样就放弃了,却见这妹子撩起长袍,扯开嗓门,一边跑,一边哭喊,“领主大人始乱终弃!吃完了不认账!宋默格里兰是个负心汉!”

    寂静的深夜,瑞斯的声音传出了很远,被老约翰勒令呆在房间中的人,终于忍不住拉开了房门,见到了让宋默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惊人一幕……

    房间中的宋默愕然的瞪大眼睛,下巴掉在了地上,整个人都石化掉了。

    半晌之后,才僵硬的转过头,看着老约翰,一字一句的说道:“管家,这是什么?”

    “应该是逼婚。”

    “……”宋默深深吸了一口气,“我竟然到现在才发现!”

    “什么?

    “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人比我更不要脸!”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安琪莉可.柯蕾特,小晶晶,mini13899911,喵子,kkkkkkkk,甜心妞妞,猫团,紫,果妈,飞来飞去,demeter,绯,客来仙,永夜之梦,酃,yiermi,的霸王票

96第九十六章

    流言传播速度和威力总是惊人,尤其是带着某种粉红颜色流言。

    瑞斯梅尔斯扯开嗓子围着城堡泪奔一圈,宋默始乱终弃负心汉美名第二天就传遍格里兰。

    “听说了吗,领主大人和一个魔族美人不清不楚!”

    “消息已经OUT了,最新消息,领主大人把一个美人XXOO,这样那样之后,一脚踹了!”

    “哦,天哪!”

    “这还不算劲爆话,听说那个美人身怀六甲!领主大人不承认,所以才……懂!”

    “难怪了!”

    于是乎,在经过一手,二手,三手……流言内容迅速变味,就算宋默想当自己听不见,也不可能了。

    这算什么?!什么时候他连孩子都有了?!还一男一女双胞胎?!

    听到最新版本宋默,恨不能直接把重炮拉出来,轰死那个不要脸家伙!

    “领主大人,请息怒。”老约翰气定神闲站在桌边,一页页翻看着杰森带回来利润报告,“您只要不去管它,过段时间这种流言就会平息了。”

    “是吗?”

    “是。”管家老约翰回答斩钉截铁,“您当初众目睽睽之下扒掉精灵衣服,又衣衫不整和精灵抱在一起,这是大家亲眼所见,不是也不了了之了吗?”

    宋默拧紧了眉头,确,以事实为依据八卦最终都没站住脚,何况这种仅凭一面之词猜测。不过,宋默怀疑看着老约翰,管家干嘛又提起他和精灵那些事,这是安慰他,还是在他伤口上撒盐?

    提起这件事,宋默就会想起当初看到过杰里斯那啥,想起杰里斯那啥,就不由自主对比瑞斯那啥,对比之后,宋默得出结论,果然都是些非人类!不是红心萝卜就是白萝卜,等正常人真是望尘莫及。

    感叹非人类,脑子里又冒出了黑炎。看看右手尾指上戒指,宋默脑海中迅速浮现出这样一个画面:一头戴着金色王冠大肚子龙腾空而起,威风八面在城堡上空盘旋,张开大嘴,一口火喷出来,威武无敌!想着想着,思绪又开始朝着不太对劲方向前进,变身后巨龙都是不穿衣服吧?对比一下其他野生动物情况,人家在地上走,好歹还有一条尾巴遮一遮,巨龙飞上天,那简直就是明目张胆,对着大地上所有生物,展示雄风!

    宋默表情微妙四十五度角望天,结合巨龙体型,畅想了一下黑炎尺寸,然后彻底拜服了。这绝对不是萝卜能HOLD住了……

    果然,巨龙才是“大”丈夫吗?

    不过,他好好干嘛想这些?宋默苦恼支着额头,彻底被自己如野马奔腾自由思想打击到了。

    老约翰查看账册间隙,瞄了一眼宋默,迅速收回了目光,假装什么也没看到。领主大人神游或者是畅想时候,还是不要打扰好。

    经过老约翰劝说,宋默决定对领地里流言视而不见。果然没几天,关于他和瑞斯流言渐渐平息,可不知道哪个闲得蛋疼,把他和杰里斯当初不得不说二三事又给挖了出来!

    “领主大人一脚踹掉魔族美人,是因为对精灵还念念不忘,痴心一片!”

    “领主大人果真是纯爷们,辈男人楷模!”

    纯爷们,男人楷模?

    宋默鼓着腮帮子运气,果然都是太闲了啊,没事做!宋默大手一挥,把堆在仓库里地瓜,芋头,还有剩下稻米种子都搬了出来。

    没事做是不是?八卦是不是?对他私生活感兴趣是不是?都特马地给老子种地去!

    作为一个封建资产阶级,宋默对自己所作所为进行了深刻反省,仁慈宽厚都是不行,往死里压榨和剥削才是硬道理!

    于是乎,格里兰农耕事业再度进入了热火朝天大-跃-进-时期,在不久将来,即将踏上一个崭新台阶!

    领地中,几乎处处是繁忙景象。骷髅们推着挖土机轰隆隆跑过,领民们一边挥舞着工兵铲修理土地,一边感叹,果然,精灵才是领主大人真爱!没见之前八卦领主大人和魔族美人这样那样,领主大人都置之不理,一旦提起精灵,就怒发冲冠,开始找回场子了?

    格里兰人现在身体素质是个顶个棒,挖地,小意思!种地,也不在话下!唯一能让大家提心吊胆,只有种下去新品种作物,收割来临前那一刻!当初玉米,土豆,大米,实在是让领民们记忆深刻,想忘记都不行。这种担心逐渐取代了领民们八卦热情,领地里流言,终于渐渐平息。

    果然有事做就没心思去八卦了。

    事实上,挖掉滋生流言土壤,是保证不再产生此类麻烦最佳手段。宋默尝试过了,奈何祸乱源头属于打不死小强,真想灭了他,比登天还难!

    不能灭掉瑞斯,只能武装自己。

    宋默去找了矮人兄弟,将农耕相关事项交给老约翰,自己连续一个星期都泡在铁匠铺里。效仿老约翰手段,左手皮鞭右手工兵铲,胳膊下还夹着一袋子糖果,乔桑和莫斯比兄弟在领主大人威压下,超水平发挥,将马克沁和巴祖卡都做了出来!

    试射时,马克沁暴雨似子弹摧毁了当做靶子木板,一点渣都不留。巴祖卡发射大威力炮弹直接把巨大岩石凿出一个窟窿。宋大领主终于满意了,当天就带人扛着巴祖卡,抬着马克沁,将已经竣工地上领主府武装到底!

    管家老约翰严禁宋默在地下城堡开炮,宋默干脆搬到了地面上住。

    门前马克沁,墙后迫击炮,窗前巴祖卡,院子里五六堆手榴弹,仆人侍女人手一杆狙击步,领主大人腰上别着两把五四,三把左轮,肩上扛着一杆95,还想着再加一个巴祖卡,尝试了一下,太重,背上了路都走不动,只能放弃。

    武装完毕,宋默叉腰站在领主府门前哈哈大笑,老子把自己和房子都武装成刺猬,再敢越雷池一步,炮弹子弹一起招呼!

    瑞斯尝试过几次,每次想悄悄潜入,都无功而返,最近距离也只是到了领主府二楼窗前,直接被阳台上一发炮弹给轰了下去,紧接着就是一阵密不透风弹雨。魔族一边躲避子弹,一边纳闷,他明明隐藏得很好,那些巡逻人是怎么发现他?

    瑞斯在思考自己到底是哪里露出了破绽,宋默则在领主府里和精灵进行密谈。

    魔族夜-袭不成,只得隔三差五玩闯关游戏,杰里斯是主要原因。大陆上最擅长符文是魔族,最善于追踪毫无疑问是精灵。当初杰里斯和博德能穿过半个光明大陆,一路追着瑞斯来到格里兰,足见他们追踪能力有多强!

    杰里斯答应帮宋默,只因为宋默告诉他:“之前说那句话,不是开玩笑。”

    哪句话?

    杰里斯开始不明白,直到宋默摆出了一个醉酒姿势,才恍然。

    想起宋默在他耳边说那番话,杰里斯表情终于出现了松动,“说,有办法帮?”

    “恩,是。”宋默点点头,靠在窗前,午后阳光暖洋洋,住在地下城堡虽然好,却享受不到这种温暖,“可以帮,就凭这个契约。”

    看着宋默左手背上绿色花纹,杰里斯眼神变得复杂。随即取出了一直藏在身边灵魂之水,放到桌子上,宋默却摇摇头,示意杰里斯把灵魂之水拿回去。

    “用不到。”

    “确定?”

    “至少用不到。”宋默撇撇嘴,之前山寨时候是不得已,现在在让他接近这个东西,他一万个不愿意,这个瓶子里装可不是葡萄酒,“不知道这个东西怎么用,也不打算知道。”

    宋默走到桌前,双手支在桌面上,俯视着坐在桌子另一边杰里斯,“可以帮忙,但是,也要答应一个条件。”

    “只要能做到。”

    “很简单,保护!”

    宋默话一出口,杰里斯眼神闪了闪,自然而然看向了宋默身上肉最多某个部位,挑起了一边眉毛,保护,恩?

    宋默随着他目光一转头,怒了,握紧拳头,砰一声敲在桌面上,“说保护,不是这个意思!”

    眼前这个真是精灵吗?!还能更那啥点吗?!难不成格里兰粮食变异,在这里生活了一段时间精灵也开始与众不同?

    “那么,希望保护什么?”杰里斯双臂环在胸前,“据所知,现在武装力量,足够保护自己了。”

    宋默深吸了一口气,“如果像说这么简单,还找干嘛?!”

    杰里斯看着宋默,不出声音,宋默瞪着杰里斯,一言不发。

    事实上,宋默心里也再打鼓,这个一脸冰冷,连呼吸似乎都带着冰霜精灵,是否会真接受他条件。要知道,想从瑞斯那里把禁锢博德灵魂水晶球弄出来,绝不是件容易事情。靠杰里斯自己,除非他有能力打败瑞斯,甚至是杀了他,否则想都别想!

    “……好。”

    终于,杰里斯先开口了,他突然站起身,一把按住宋默后颈,几乎将他整个人拉过桌面,两人近在咫尺,杰里斯翠绿色双眼几乎变得透明,“答应保护。订立契约!”

    独属于精灵奇妙韵律再度环绕在了宋默周身,手背上绿色花纹隐隐发热,一条藤蔓缓缓爬上了他手臂,宋默想低头看一看,却被杰里斯手按住了肩膀,粉色唇印上了他额头。这个吻没有任何感□彩,有,只是订立契约时虔诚与冰冷。

    杰里斯放开他后,宋默第一个动作就是撸起袖子,原本只是覆盖在手背上花纹,已经沿着手腕攀爬而上,单一绿叶,也变为了小指粗细藤蔓,包裹了他半个前臂。

    “这是?”

    “保护者契约。”

    杰里斯牵起宋默左手,低下头,唇轻轻落在了宋默前臂上,被杰里斯嘴唇碰触到地方,那些绿色藤蔓仿佛活过来了一样。

    “不用害怕,这只是契约。”杰里斯直起身,“而且,很有用。”

    “是吗?”宋默举起手臂,看了一会,随即问道:“不再问要保护什么了?”

    “不用了,契约会告诉。”

    “……该不会有了这个,想什么都知道吧?”

    “不会。只是在遇到危险时候,会知道。”

    “那就好。”宋默松了口气,万一杰里斯能知道他脑子里在想什么,那乐子就大了。例如他不久前刚刚对比过尺寸问题,如果被杰里斯知道,估计精灵会直接打破契约,一箭戳死他。

    宋默这边正想着,杰里斯脸上却突然闪过一抹奇怪表情。至于契约真相是否如精灵所说,确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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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第九十七章

    97第九十七章

    和杰里斯签订契约后,领主府防卫立刻变得固若金汤。[绝世唐门]瑞斯想要成功闯关难度立刻提高了五颗星,宋默总算能睡个安稳觉了。

    动心归动心,喜欢归喜欢,做也就做了,可要过一辈子,还是需要慎重考虑。

    虽然结婚了还能离婚,可与其离了再二婚,还不如一开始就擦亮眼睛好好选。何况和这样非人类婚了,能不能离,还是两说。这么早就和一棵只能看到树皮,却看不到芯子歪脖子树绑在一起,领主大人表示,看起来就知道吃亏事,坚决不能做!

    情人可以,登堂入室免谈!

    就算真有登堂入室一天,也得先扒掉树皮,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再说!

    领主大人决心是坚定,动作是迅速,手段是有效。在连续一个月夜袭失败之后,瑞斯闯关无望,只能阶段性偃旗息鼓,领主府警报连续几天没有再响。

    不过,这不代表放弃。直接爬床行不通,美色——诱惑也要打个折扣,瑞斯干脆另辟蹊径,最能打动领主大人心是什么?金币!

    魔族决定将金币攻势进行到底,某个一向和魔族不对盘——反-政——组织不可避免遭了殃,被迫为魔族求爱之路,贡献出了一份力量。

    各地光明教廷接二连三遭到不明人士入侵,入侵者没有对教廷里修士和主教造成任何伤害,只将教廷库房洗劫一空。尤其是几个商业都城教廷,更是成为了重灾区,几次下来,库房干净得连老鼠都不愿意再光顾。

    这种事情,压根是瞒不住。

    一时之间,各种传言甚嚣尘土,有人怀疑是地精做,也有人怀疑是教廷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可查来查去,还是一点线索都没有。

    普通人只知道教廷库房里金币被偷了,却不知道,除了金币,还有两件圣物也不翼而飞。

    对光明教会来说,金币没了是小事,圣物丢了,还一丢两件,才真是要命。

    神棍之所以能成为神棍,靠可不仅仅是嘴皮,没有点真材实料,没有一两件能拿得出手东西,早晚要被赶下神坛。

    灵魂之水瓶身上镌刻有追踪符文,本次失窃圣女银壶和骑士之剑,上面却没有这种东西。装灵魂之水瓶子只是个容器,刻了也就刻了,在圣物本身刻上几道,大主教也没有那个胆子。破坏圣物罪名压下来,立刻就得退位让贤,说不准还得去裁判所住上一段时间。{武动乾坤}

    毕竟,教会里也存在争权夺利,神棍们也有江湖。

    更何况,这两件圣物象征意义大于实用意义。灵魂之水说到底还能起到满血复活作用,偷个水壶和一把没开刃剑做什么?戳人都戳不死,还要冒着被教会骑士团追杀危险,吃饱了撑吗?

    圣物失窃后,教廷六个大主教齐聚一堂,开了一场大佬级别座谈会,经过短暂而激烈讨论,会议传达了有关圣物失窃,火烧眉毛主要精神,并且将寻回圣物这一历史性艰巨任务交给了教会骑士团。

    继任金色骑士捶着胸膛发誓一定继承“先烈“艾尔特意志,为教廷寻回圣物,主教们却依旧愁眉不展,圣女们也连声哀叹,养家糊口家伙什被偷了,不知道贼是谁,英明和面子一起扫地啊!

    “一定要保护好灵魂之水和祈望水晶球!”

    一个大主教如是说,供奉灵魂之水教廷负责人立刻保证坚决完成任务!供奉祈望水晶球教廷大主教,脸色却变绿了。

    众人都察觉到了不对劲,目光刷转了过去,探照灯似把这位年过七旬主教大人看得冷汗流成了尼加拉瓜大瀑布,最终终于顶不住压力,吐露了实情,“祈望水晶球,被人掉包了”

    “什么?!”

    “怎么不早说?!”

    “之前一直不知道,不久前才发现”

    敢情被掉包还不是近期事情?!

    一个大佬对着手指很委屈,另外五个大佬一起吹胡子瞪眼睛,失窃圣物从两件上升到三件,再加上各地被洗劫库房,到底是谁在和教会过不去?!

    于此同时,远在千里之外宋默,正站在堆满金币房间里,半天说不出话来。下一刻,一双有力手臂环住了他腰,鲜红唇擦过他耳际,“亲爱,喜欢吗?”

    宋默侧过头,斜眼看着将下巴搭在自己肩头瑞斯,捻起一枚刻有大主教头像金币吹了口气,“教会那些事,是做?”

    “恩。”

    “据说,教会失窃不只是金币?”

    “对。不过这件事教会没有外传,从哪里得知?”

    “自然有自己渠道,”宋默挑起瑞斯下巴,问道:“美人,到底想做什么?如此明目张胆挑衅整个光明教会,可不像会做蠢事。还有,金币就算了,”宋默顿了顿,接着说道:“要教会圣物做什么?”魔族偷教会圣物,简直就像是吸血鬼去偷神父十字架,白娘子去抢法海钵盂,脑子发抽啊还是发抽啊?

    “如果告诉,那些所谓圣物,本就是魔族东西,信吗?”瑞斯讨好似蹭了蹭宋默掌心,神态慵懒,海蓝色双眼却灼灼盯着宋默。

    “包括灵魂之水?”

    “恩。”瑞斯点点头,闷笑了一声,“好笑吧?”

    “难怪”宋默搓搓下巴,难怪瑞斯山寨瓶子,改造过葡萄酒,直到现在都没露馅。

    不过,把这些堪称机密东西告诉他,这家伙在打什么主意?

    宋默一把掐住瑞斯脸,用力一扭,“告诉这些,是打算彻底把拖下水?”

    “不。”瑞斯笑了,“亲爱,只是想向坦白,毕竟人家都是人了。”一边说,一边千娇百媚朝宋默飞了个媚眼。

    领主大人马上松开手,搓搓胳膊,随即拍了拍瑞斯脸上刚刚被自己掐过地方,“金币收下。如果想帮忙,最好直说,否则,别怪翻脸。懂吗?”

    “懂。”瑞斯握住宋默手腕,“不会再隐瞒,想知道任何事情,都可以直接问。想要任何东西,也可以给。所以”

    “所以?”

    “这个契约,”瑞斯拉开宋默衣袖,手指划过他前臂上绿色藤蔓,“尽早和精灵解除掉吧,亲爱。”

    “为什么?”

    “真不知道这个契约代表什么?”瑞斯咬牙切齿。

    “真不知道。”宋默十分无辜。

    瑞斯一把拉过宋默,低头堵上他嘴唇,下一刻,宋默手臂上藤蔓发出一道绿光,瞬间实体化缠绕上了瑞斯脖子。藤蔓上竖起锋利尖刺,保证一戳一个血窟窿。

    瑞斯扯了扯藤蔓,“现在知道了?”

    宋默点点头,“知道了。”

    “那和精灵解除契约?“

    宋默意志坚定摇头,拍拍重新化为花纹缠绕在手臂上藤蔓,这简直是居家旅行必备,防爬床防夜袭首选绿色无污染终极防狼利器!

    玻璃心碎了一地魔族发誓,他和该死精灵势不两立!

    房间中杰里斯擦拭完弓箭,打了个响指,一株细小藤蔓沿着耳后探出,像是讨好小动物一般蹭了蹭杰里斯脸颊,摸了摸藤蔓,精灵缓缓笑了。

98、第九十八章

    98、第九十八章

    清点完瑞斯从光明教会搬来的金币之后,宋默的嘴迟迟没有合上。

    他和矮人商队合作,店铺已经开到了一百五十家,生意十分火爆,可一个季度下来的利润,还不到这里的三分之一!

    宋默盘膝坐到地上,看着管家老约翰指挥仆人和侍女将金币一箱箱收好,运回地下城,喃喃自语道:“果然会忽悠的神棍才是来钱最快的职业吗?”

    老约翰听到宋默的声音,却没听清他在说什么,转过头问了一句,“领主大人,您有什么吩咐?”

    “没什么。”宋默摆摆手,站起身,走到老约翰身边,突然想起了一件事,“管家,杰森带回来的地精,住处都安排好了?”

    “您放心,都已经安排好了。米尔斯正带着他们在领地边境造围墙。另外艾顿传来消息,有一些侏儒秘密联系上了他,希望领主大人能收留他们。”

    “恩。”宋默点点头,“米尔斯那里,你再关注一下,那些地精暂时还要看管起来,不要让他们在领地中四处活动。艾顿传来的消息如果确实,就派强森去接人。”

    “遵命,领主大人。”

    搬运金币的工作有条不紊,宋默帮不上忙,也没什么可插手的,干脆离开了领主府。打算去巡视自己的领地。这也是领主的日常工作,只是宋默时常和领民们待在一起,不会像其他的贵族领主那样脱离群众,每次出巡,都让领民们诚惶诚恐。

    经过领主府重建和耕地大开发,贫瘠的格里兰,已经慢慢变得富饶起来。

    荒草丛生的土地被开垦成了一块块井然有序的田地,各种作物成为了点缀格里兰一道最靓丽的风景。

    领民们三三两两的在田地中劳作着,金黄的小麦和稻谷即将成熟,在麦田边劳作的都是没什么战斗力的女人和半大的孩子,他们不是为了收割小麦,而是在捡鸟蛋。运气好的话,还能捡到一两只由于体弱,被兄弟姊妹排挤,又被父母抛弃的雏鸟。活着的,会被送到领主大人下令建造的“养殖场”里,那里现在已经养起了二十多只雏鸟,有专人看守和照顾。已经死去的,可以带回家改善一下伙食。捡到肉多的,就直接送到领主府,给领主晚上加餐。

    宋默骑着马走过,女人和孩子们都会笑着朝他问好,一个孩子还从背后的筐里取出了一只半大的雏鸟,大声说道:“领主大人,这个送给您!”

    宋默笑着道谢,让随从接过这只雏鸟,给了孩子一枚金币,孩子不要,宋默板起了脸,最终,领主大人获胜!孩子将金币交给母亲后,孩子的妈妈直接将装有十多枚鸟蛋的筐子给了宋默,宋默没办法,只能让一个随从将鸟蛋和雏鸟送回领主府,自己带着另一个随从继续巡视领地。

    稻田边聚集了一群全身武装,扛着巨大口袋和长棍的男人。

    男人们严阵以待,金色骑士艾尔特也准备就位,随着一声令下,男人们扛着棍子奔入了稻田之中。他们必须动作快,在这些稻谷飞上天之前,尽量多收割,否则,收获的就只有一袋袋的爆米花了。

    虽然爆米花也能卖个好价钱,可到底不是粮食,也没办法做种子。

    宋默站在稻田边,很想鼓励两句,例如“兄弟们加把劲”之类的,回头想想,实在有点不合适,只能调转马头走人,回头吩咐老约翰从自己的小金库取出一部分体己,奖励给这些流血流汗不流泪,和作物奋战到底的血性汉子们。

    玉米前几天已经收割过一次,现在只有光秃秃的玉米杆还立在田里。这些玉米杆也不会被浪费,会成为地下城供暖的燃料。

    收获土豆已经不需要领民们动手,只需要掌握土豆的成熟时期,然后将圈养的皮皮兽送到土豆田边就行了。虽说花费的时间要更长一些,皮皮兽也要吃掉一部分土豆,但比起最终收获的数量,被皮皮兽吃掉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老怀特和他的孙子专门负责照顾这些皮皮兽,即便小怀特没有父母,祖孙俩仍能凭借这份工作过上不错的生活。领地中几个失去了父母的孩子,也被宋默安排到了老怀特这里干活,他们用自己的劳动力换取食物,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对。如果宋默下令让他们光吃饭不干活,估计连这几个孩子都会觉得领主大人的脑袋是不是又被雷劈了。不干活,怎么可能有饭吃?!他们是领主大人的领民,不是乞丐!

    每次看到这些孩子干活的样子,宋默就觉得自己的良心受到了严厉的拷问。

    这些孩子,最大的不过十三岁,最小的才只有六岁,虽然他们只是帮忙照顾皮皮兽,老怀特也不会让他们做什么重活,宋默还是有一种使用童工的罪恶感。

    在天朝,他肯定会被唾骂黑心肠生儿子没xx!

    在格里兰,领民们却称赞他宽厚仁慈,有一颗水晶般的心灵!

    这落差,太大了有木有?

    宋默没办法,也只能在其他方面尽量优待这些孩子。并且要尽量做到不着痕迹,否则,孩子们是绝对不会接受的。如果宋默说这是自己应该做的,估计这些小家伙会直接哭给他看,难道领主大人认为他们是不能工作,懒惰又没用的人吗?!

    宋默只能妥协。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是无法在短时间里改变的。要想让他们接受自己的想法,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让他们进入学校,接受教育。

    在光明**,只有王族和贵族的成员才能接受最好的教育。光明教会是个特例。而平民能识字会算账就很不了得了,大部分人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

    格里兰的情况也是如此。整个领主府,会读写的只有宋默和管家老约翰,强森等随从勉强能认识自己的名字,侍女们则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认识,更不用说写出来了。

    相比之下,从光明教会出来的哈洛德和艾尔特等人,简直就是一群不折不扣的“文化人”,甚至和领主大人比起来,也不遑多让。

    如果说这个世界的宋默格里兰勉强算是接受了高中教育,这些前教会修士们则是拿到了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作为见习主教,哈洛德已经开始学习研究生课程,不过这位问题学生因为感情问题中途“辍学”,把老师和校长一起开除了,所以证书没拿到。

    宋默不能阻止这些孩子干活换取他们的口粮,但也不能让他们继续这样下去。从一开始,宋默就打算发展格里兰的教育事业,却总是因为这样那样的事情耽搁,现在有了钱,也有时间,宋默决定将教育事业进行到底!

    “办学校!幼儿园,小学,中学,高中,乃至大学!老子现在有钱了,大学园区老子也能建!”

    宋大领主豪情万丈,管家老约翰给他泼了一盆冷水。

    “谁来教?”

    宋默蔫了。

    领地里的文化人只有那些前教会人士。可哈洛德等人现在正为格里兰的卫生事业奋斗,领主府里的黑诊所已经换头换面,挂牌成了一家正规的医院,几个擅长草药的修士正忙着制作成药,尤其是伤药,从皮肉伤到伤筋动骨,一系列口服药,外敷药都已经开始批量生产。这要归功于格里兰汉子们的无私奉献,也要感谢作物们的友情帮忙。

    每次收获粮食,大家都或多或少会带些伤,从最初的伤筋动骨,到现在顶多擦破一层油皮,汉子们的武力值在不断增长,赤脚医生们的医术水平也在不断增高。哈洛德曾经这样和宋默说过:“由于长时间的高强度工作,我现在治疗外伤的水平,已经超过教我医术的主教了。”

    宋默没敢接话,他不知道哈洛德这是在感叹自己医术的进步,还是在抱怨工作太过繁重,领主大人压榨知识分子。

    总觉得,后一种可能更大一些……

    除了伤药,一些治疗头疼脑热和感冒发烧的药丸也被制作出来。虽然药丸的味道不怎么好,但效果却的确不错。

    如果宋默想要发展领地里的教育事业,这些前教会人士几乎是唯一的教师人选。但宋默却直接将这种选择pass掉了。

    一来他们忙着医院的事情,分——身乏术,二来宋默担心这些家伙一旦走上讲台,会教育出一批特立独行的神棍来。

    毕竟,喜欢追妹的见习主教,和乐于找刺激的修士,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都没办法教导出中规中矩的学生。

    可不找他们,还能找谁?

    宋默眉头深锁,没注意,已经骑着马走到了种植地瓜和芋头的田边。看守田地的几个领民见到宋默,马上起身问好。

    “领主大人日安!”

    “大家日安!”

    宋默跳下马背,地瓜和芋头种植得都不多,但生长期似乎比土豆要长,半个月过去了,除了长得郁郁葱葱的植株,田地里一旦动静都没有。这种说法或许有些奇怪,但有了土豆的先例,宋默觉得,在格里兰的田地里发生任何事,哪怕是出几个地瓜炸弹,都不需要吃惊。反倒是这样不声不响的,让人提心。

    “领主大人,地里一直没动静。”一个领民搓搓手,“我想着,是不是可以挖开一块看一看。”

    “有把握吗?”

    “我们已经和艾尔特大人说好了,只要您同意,他就来帮忙。”

    宋默的嘴角抽了抽,艾尔特成了万金油吗?还是说,移动堡垒?

    “还是再等等吧。”宋默总觉得地瓜和芋头不会像表现出来的这么“平和”。“再等半个月看看,或谢是因为生长期长的关系。”

    “恩,那就按照您说的办。”

    巡视完田地,宋默打算去领地边界转转,葡萄和甘蔗长势良好,新一批的葡萄酒已经运了出去,虽然时间尚短,口感却不错。

    领地边界的围墙已经绵延了数百米,地精们勤劳得让人侧目,领主府建完了,就跑到边境来建围墙,连新加入格里兰的地精,都在米尔斯的带领下,加入了造墙运动。或胁物也有圈地意识,现在几乎是地精把围墙建到哪里,葡萄藤就爬到哪里,杰里斯看到这种现象,干脆种下了更多的甘蔗,几百棵甘蔗一起抽人的样子,只是想想就觉得惊悚。每次宋默倒边境来巡视,都要提心吊胆好长时间,生怕自己背后突然出现几棵甘蔗,来一次突然袭击。

    不过有了这些葡萄藤和甘蔗,领地顿时变得安全许多,每隔一段时间走出围墙,都能看到被葡萄藤**在墙上的野猪或者是其他“肉食”,这或许也算是额外之喜?

    巡视完领地,宋默一边继续想着如何发展格里兰的教育事业,一边回到了领主府。刚走进大厅,就见到了从小屋里出来透风的纳尔逊。

    领主大人顿时眼前一亮,教会人士靠不住,但是公爵大人靠得住啊!

    更何况,他现在有了钱,“纳尔逊计划”也可以正式开始了!

    正在遛弯的纳尔逊公爵,见到笑容满面朝他走来的宋默,突然背后一冷,几乎下意识的想转身就跑,却被宋默一把搂住了肩膀,笑着说道:“公爵大人,今天天气真好,来,咱们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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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第九十九章

    纳尔逊惴惴不安的坐在椅子上。

    宋默笑眯眯的关上门,走到纳尔逊身边,拍了拍纳尔逊的肩膀,说道:“不用紧张,放松点。”说着,走到了桌子的另一边坐下。

    纳尔逊被吓了一跳,险些如纯情少女一般双手护胸,大叫一声:别碰我!

    宋默诧异的看着纳尔逊,他有那么可怕吗?

    纳尔逊苦笑两声,他压根就不想和这位领主大人共处一室。如果到现在还看不清宋默格里兰的真面目,他脑子里装的就真的是一团浆糊了。

    他简直就是一个无血无泪,自私冷酷的恶魔!就算自己累得只剩一层血皮,他也会拿着鞭子再抽两下,直到确定真的一滴油水都没有了,才会罢手。

    纳尔逊开始怀疑,当初是不是被王兄派出的骑士逮住咔嚓掉比较好?毕竟被剑戳死只是一瞬间的事,这样没日没夜,加班加点的制作“人体艺术”读物,真太特马地折磨人了。他现在连看到有点曲线的瓶子,都会产生某种“艺术灵感”!这样下去,他不是成为色X狂,就是成为色X狂。作为一个以优雅和文明标榜自己的王室贵族,还有比这更打击人的吗?

    想着想着,纳尔逊的脸色愈发变得难看起来。

    他看着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恨不能直接扑上去掐死,可他不敢,也不能。

    虽然宋大领主的细胳膊细腿对上别人不够看,可作为文艺青年的纳尔逊,胳膊腿比领主大人更细……

    啪!

    宋默一把拍在了桌子上,纳尔逊顿时一哆嗦,惊恐的看向宋默,这才发现,他竟然将心里想的,都说了出来!

    此时此刻,纳尔逊只有一个想法:我命休矣!

    宋默先是冷冰冰的看了纳尔逊几眼,然后突然笑了。笑得春暖花开,笑得阳光灿烂,笑得纳尔逊差点从椅子上滑下来。

    “公爵大人,不用担心,我理解你。”宋默收回了拍在桌子上的手,“艺术家嘛,思想总是比较尖锐激-进的。你放心,我不会和你一般见识。”

    纳尔逊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松口气,他总觉得,宋默的话还没说完。

    “不过嘛……”

    宋默话音一转,纳尔逊顿时一咬牙,看看,他就知道!

    看着摆出一副慷慨就义表情的纳尔逊,宋默刻意将声音放低,带着一丝安抚与诱惑,和瑞斯相处久了,不自觉就学到了魔族的某些特质,例如说话的语调。

    “公爵大人,你想不想停下画笔,永远离开小黑屋?”

    纳尔逊倏地抬起头,看向宋默,他会有那么好心?宋默接下来的话,让他的心,顿时开始狂跳。

    “想不想对你的王兄复仇?”宋默站起身,绕过桌子,走到纳尔逊身边,一手搭在纳尔逊的肩膀上,弯下腰,继续说道:“想不想……成为奇萨的国王?”

    奇萨的国王?!

    纳尔逊的瞳孔急遽收缩了一下,宋默可以明显感到掌心下的紧绷。很显然,公爵大人并不像他表现出来的那样,一心陶醉在艺术与浪漫文化的海洋之中。而且,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艺术熏陶,估计他也装不下去了。

    “阁下……”纳尔逊艰难的开口,声音带着不自觉的喑哑,“您在开玩笑。”

    “不,我并不喜欢开玩笑。”

    宋默松开手,退开一步的距离,“公爵大人,我一直对你的遭遇深感同情。”

    “……”关进小黑屋,没日没夜画小X书,这位就是这样同情人的吗?

    “您为了格里兰的发展加班加点的工作热情也十分让我感动。”

    “……”他不是自愿的!

    “虽然想帮助你,却苦于没有机会。”

    “……”

    “可是现在,机会来了!”

    “机会?”

    纳尔逊的后背又开始发冷,总觉得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黑色的陷阱,就等着自己往里跳。

    “对!现在的我,要钱有钱,要人有人!”宋默继续鼓动三寸不烂之舌,“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帮助你彻底推翻奇萨国王的暴——政,让你坐上国王的宝座!”

    “……这是谋反……”

    “不能这么说,你也是王位继承人,不是吗?”

    “王位继承人……”纳尔逊低喃着,是啊,他是奇萨的第三王位继承人!

    “而且,”宋默脸上的笑容突然变得暧昧起来,“你难道不想继续和你的嫂子们看星星看月亮,谈理想谈哲学?难道不想在浪漫的月光见证下,回忆一下过去,展望一下现在,畅想一下未来?”

    “我……”

    “如何?”

    纳尔逊想说,他不想!可话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想想看,王权,财富,美人!”宋默握紧拳头用力一挥,砸在了纳尔逊的肩膀上,险些把公爵砸趴下,“一旦成功,你将成为奇萨的国王!”

    “帮我,你能得到什么?”

    “公爵大人,你这样说,可真是让我伤心。”宋默捂着胸口,“我是热爱和平的国际友人,最看不得压迫与迫害,你是我的朋友,我帮助你,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纳尔逊无语。

    “不过,既然你这么要求了,我就勉为其难的提一些条件吧,免得你心存愧疚。”

    纳尔逊更加无语。真的想说,他不会愧疚的,一点也不!

    “不过在那之前,公爵大人,你的封地,现在是由谁在管辖?”

    “你问这个做什么?”

    “很简单,谋反哪里能没有根据地?”

    纳尔逊被噎了一下,“我的封地早在被流放时就被剥夺了,那里已经不属于我。现在是谁在管辖,我并不清楚。”

    “可是,总是还有支持你的人吧?”

    纳尔逊迟疑了一下,他不知道是否该将自己最后的底牌告诉宋默。

    作为王室贵族,第三王位继承人,纳尔逊如果没有觊觎过国王的宝座,纯粹是骗人的!如果没有一点手段,根本就不可能在激烈的王室争斗中活到成年。

    可是,这一切是他保住性命的最后依仗,如果说出来……但宋默的一番话,实在是太诱人了。

    “公爵大人,你可以仔细考虑一下,再给我答案。”宋默并不着急,他相信,事情最后的结果,一定是他想要的,“不过我是真心实意想要帮助你,毕竟,有一个关系不错的人坐在奇萨王国的王位上,对我只有好处,不是吗?”

    “三天,三天后,我给你答案。”

    “好的。”宋默满意的点点头,随即说道:“我的交换条件也很简单,我要卡里城。另外,还有十个专属于王室的教师。”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我会认真考虑的。”

    “很好,我期待您的回答。”

    宋默和老约翰离开了房间,将纳尔逊独自留在了那里。宋默不担心纳尔逊会拒绝他,因为他根本没有拒绝的理由。

    “领主大人,”老约翰斟酌着开口说道:“您这样,是不是太儿戏了?”

    “恩?”

    “纳尔逊并不是您的朋友,一旦您帮他登上王位,他很可能会立刻反戈相向。”

    “啊,这个不用担心。”宋默站定脚步,抻了个懒腰,“一个傀儡国王,是不会有能力这么做的。”

    “傀儡国王?”

    “是啊。”宋默回过头,看着老约翰,“管家,你不会以为我帮助一个被自己压榨到吐血的流亡贵族登上王位,却一点后手也不留吧?何况,你难道不相信我的忽悠能力?”

    “不。”老约翰顿了顿,说道:“可对方也能想到这一点吧?”

    “无论他在想什么,都会咬住我抛出的饵。因为他根本就没办法拒绝。”宋默走到旋梯边,摸着扶手上的花纹,“格里兰太小了,我需要更多的土地,更多的人,更多能让大家过上好日子的东西。”

    宋默登上了第一个台阶,“你曾经告诉过我,和老胡里安兵戈相向,是件蠢事。我只是一个领主,还是个上不了台面的没落贵族,贸然挑战国王,就算我能最终胜利,也无法坐稳那个位置。但纳尔逊不同!他是根正苗红的奇萨王室成员,名正言顺的王位继承人。”

    宋默站定在台阶上,居高临下的看着老约翰,“奇萨国内也不是铁板一块,贵族们争权夺利,有受到国王宠信的,就有被压制感到不满的,这种不满日积月累,一旦爆发,哼哼……只要纳尔逊表露出某种意向,展示出一定的实力,很快就会有一群人聚集到他的身边。”

    “您如此肯定?”

    “恩。”宋默点点头,“开设在奇萨国内的两个店铺,给我传回了一些十分有趣的消息。”

    “地精?”

    “对。”宋默侧身靠在扶手上,腰带上镶嵌的金属花纹叩在上面,发出一声脆响,“除了偷窃,地精对搜集消息也十分拿手。”

    老约翰略显惊讶的看着宋默,领主大人从一开始就在策划这些事?

    “管家,我不是有意瞒着你。”

    “领主大人,这本就不是我该过问的。”

    “从现在开始,你必须开始过问了。”

    “啊?”

    “管家,我最信任的人,是你。”宋默走下台阶,站在距离老约翰两步远的的地方,“之前没有告诉你,只是因为我还拿不准这一步棋走得对不对,是不是有用,现在结果出来了,我需要你帮我,将整个棋局走下去!”

    “领主大人……”

    “我们孤立无援。”宋默突然举起了双手,右手尾指上,是一枚红宝石戒指,左手背上,覆盖着绿色的花纹,一直延伸到手腕,隐没在衣袖中,“这些,是我同那些家伙订立的契约。说实话,我很吃亏。但是,只要在这些契约的存续期间,我都性命无虞。”

    “领主大人,您完全不必这样做。”

    “我没有选择,也不会有人给我选择。”宋默语气坚定的说道:“如果不能变强,早晚会被更强的人吞噬。管家,做好我吩咐的事情吧,我只能相信你,也只能依靠你了。”

    话落,宋默转身走上旋梯,中途,仿佛有感知一般的抬起头,看到了站在旋梯上方俯视自己的瑞斯。褐发的魔族,不知何时起便静静的站在那里。宋默微微蹙了一下眉头,刚刚的话,他听见了?

    瑞斯向他伸出了手,雪白的掌心向上,红唇开启,温柔的声音回响在空旷的大厅里,“亲爱的,到我这里来。”

    宋默定定的看了瑞斯一会,果然,听到了吗?

    不过,没关系。早晚也要让他知道的。

    想到这里,蹙紧的眉头舒展开来,宋默几步跨过台阶,抓住了瑞斯伸出的手。他知道这个魔族还有事情瞒着他,也知道他会利用自己,但是,为了达成自己的愿望和目的,他必须与虎谋皮。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个会吃人的家伙,喜欢自己。

    管家老约翰站在原地,看着消失在旋梯转角的两个人,单手覆在胸前,弯下腰,雪白的发垂落,挡住了他的双眼,也隐没了他的表情。

    领主大人,一切,都会如您所愿。

    我,向您发誓。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vakulya,安琪莉可.柯蕾特,杨超超,黙桇。,果妈,噬字蚂蚁,的霸王票

100第一百章

    如宋默所料,三天的等待是值得的。满眼血丝的纳尔逊公爵,早早等在了他的卧室门外,见到宋默的第一句话就是:“阁下,我接受你的条件!”

    宋默顿时乐了,看着纳尔逊的目光都变得分外热情起来,一把抓住公爵大人的手,紧紧握住,“公爵大人,你做出了最明智的选择!我一直盼着这一天呐!”

    纳尔逊回握住宋默的手,就像终于找到了组织:“阁下……”

    老约翰的咳嗽声适时响起,打断了即将共同开创伟大事业的两个造反头子之间的深情对望。

    “领主大人,注意影响。”

    影响?

    宋默这才回过神来,四周看看,果然,仆人侍女的眼神都很奇怪,仿佛领主大人的脑袋突然产生了变异,对爬床的魔族美人不屑一顾,突然看上了这个长相只能评上一星,身材连半星都没有的高卢公鸡。

    靠之!领主大人眼睛一瞪,他的眼光有那么差劲吗?!就算要踹掉瑞斯爬墙,也不找这样的!

    仆人侍女恍然大悟,的确,吃过了白面包加猪肉,谁还愿意去啃黑面包配胡萝卜,又不是审美观和味觉一起出了问题。

    纳尔逊公爵很受伤,想当初他也是英俊青年一枚,奇萨王室中最受欢迎的成员之一!如今竟沦落到被一群下等人品头论足的地步……

    宋默眯起了眼睛,看着又不小心把心里话说出来的纳尔逊,下等人,恩?

    好吧,他会让这位上等人,高贵的公爵阁下知道,阶级观念不是错,但是要搞清自己的立场。

    否则,后果是很严重的……

    宋默的表情没有太大的变化,笑容依旧,纳尔逊却硬是从中看出了一丝狰狞。

    他选择和宋默格里兰合作,到底是对还是错?

    宋默却不管纳尔逊在想什么,揽住纳尔逊的肩膀,笑着说道:“阁下,既然你已经下定了决心,就让我们来讨论一下具体的细节和章程吧。”

    管家老约翰又提醒了一句:“领主大人,您还没有用早餐。”

    “啊,送到我的书房来。”宋默回头朝着老约翰一呲牙,“另外给公爵阁下也准备一份,阁下,你也没吃早餐吧?”

    “没有。”

    “那好,一起吧。”

    看着宋默和纳尔逊走进书房,老约翰摇了摇头,他突然开始可怜纳尔逊公爵了,当然,这种可怜仅停留在精神层面,而且也只是一瞬间,为了实现领主大人的愿望,公爵阁下,请您节哀顺变。

    领主的早餐很简单,几片白面包,几片青菜,一个煎蛋,仅此而已。不过,比起黑面包胡萝卜的日子,眼前的这顿早餐,足以用丰盛来形容了。

    宋默也不挑食,将青菜和煎蛋夹到面包里,一口就咬掉了一大块,嚼嚼,吞下肚,虽然没有果酱也没有黄油,宋默依旧吃得津津有味,见纳尔逊只是呆呆的看着他,面前的食物一动也没动,奇怪的问道:“阁下,你不饿吗?快吃吧,别客气!”

    纳尔逊不是不饿,也不是客气,他只是再一次被宋默的吝啬震惊了。

    他一直以为自己的早餐简单,是被刻意的克扣,毕竟宋默能把他关到小黑屋里艰苦奋斗,可见他压根没把自己当做身份高贵的客人对待。可见识到宋默的早餐,纳尔逊才意识到,他完全想差了。

    在纳尔逊被流放之前,哪怕他府邸里的一个仆人,吃得都比宋默要好!至少他们的面包上还会涂上黄油,偶尔还能加一块烤肉!

    这样的宋默,已经吝啬到一定的境界了,他真的会全心全意帮助自己登上奇萨的王位?一旦自己登上王位,他会不会推翻之前达成的条件,狮子大开口?

    纳尔逊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了这样一个画面,自己坐在王座上瑟瑟发抖,宋默带着格里兰人,呼啸着洗劫了自己的王宫,到最后,甚至连他身上的腰带和衣服都被扒掉……关于格里兰人扒-光了赛万斯总督和他手下轻骑兵那件事,纳尔逊也是有所耳闻的……纳尔逊额头的冷汗瞬间流了下来,他被自己的脑补给吓到了。

    纳尔逊开始犹豫了,与其要遭受到这种待遇,还不如老老实实流亡,规规矩矩画他的小X书。至少画小X书不会被扒光衣服。

    宋默察觉到纳尔逊的神情不对,三口两口吃完自己的早餐,擦擦嘴,三两句就将纳尔逊的想法套了出来。当然,公爵大人也没蠢到将自己的想法全盘托出,他有所保留的将自己的担忧说出了一部分。

    纳尔逊觉得,这件事,点到即止就好,宋默应该能发现自己到底担心些什么。或许,他还能从宋默嘴里得到一定的保证。毕竟,谋反这件事,如果没有自己参与,大旗都扛不起来。

    宋默撇撇嘴,果然,王室贵族什么的,天生就是玩心眼的。

    不过,如果纳尔逊认为自己会按照他的步调走,那就大错特错了。

    谋反是要的,合作也是必须的,但是主动权一定要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否则,他就是花力气为他人做嫁衣,蠢到没得救了!

    于是乎,宋默严肃着表情,站起身,语气坚定的对纳尔逊公爵说道:“公爵阁下,你这种想法是完全错误的!”

    “啊?”

    “太消极了!太没有担当了!太不男人了!”

    “……”他担忧自己被扒-光,和是不是男人有关系吗?

    “你要知道,人的生命都是有限的,”宋默顿了顿,深吸了一口气,严肃的表情,顿时变得慷慨激昂,“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谋反事业当中去,才会让你的人生更加有意义!”

    纳尔逊:“……”

    “当你年迈的时候,你可以自豪的告诉你的子孙,你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了伟大的谋反事业当中,为了奇萨人民的自由奋斗终身!”

    纳尔逊:“……”

    “你永远不会再为碌碌无为而羞耻,为平庸而悔恨!你的一生,是光辉的一生,灿烂的一生,幸福的一生!这才是真汉子,纯爷们!”

    纳尔逊:“……”

    “所以!”宋默握紧拳头,猛然一挥,“阁下,你还会犹豫吗?”

    看着宋默的拳头,纳尔逊立刻一咬牙:“不会!”

    “还会担心吗?”

    “绝不!”

    “你现在最想做的事是什么?”

    “谋反!”

    “很好,够爷们!”

    听到这句称赞,伴随着落在肩膀上的一拳,公爵顿时眼泪横飞。

    “领主大人,你说得对!是我太懦弱,太不男人了!”纳尔逊擦擦眼角流下的泪,坚定的说道:“我已经下定了决心,谋反不成功,坚决不回头!”

    宋默满面欣慰的拍了拍纳尔逊公爵的肩膀,“公爵阁下,你的决心,让我敬佩!”

    老约翰看着笑得像狐狸一样的宋默,再瞅瞅自己把脖子套进绳圈犹不自知,还沾着唾沫帮宋默数钱的纳尔逊,顿时无语。

    当天,由宋默起草的,关于在奇萨建立自由民主政权的“自由宪章”正式出炉。

    宪章的第一条规定:奇萨的全部权利属于人民,人民的代表是以纳尔逊为中心,团结在他四周的自由斗士,他们将代替人民行使一切权利,推翻国王的暴—政,将人民从残酷的剥削和压迫中彻底解放出来。

    看着这份自己写出来的东西,宋默都觉得牙疼。

    打着自由民主的名义,彻头彻尾的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这叫什么事啊!这就和山姆大叔一个样,自己的屁股都没擦干净,就到处指责别国的“人——权”问题,纯粹是释迦摩尼笑话地藏菩萨一头疙瘩,纯属没事找事!

    不过,宋默也只是想想而已。毕竟,他只是格里兰的领主,帮助纳尔逊,也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他没圣母到为了不相干的人去挑战光明大陆的王权制度。

    蚍蜉撼树,螳臂当车,傻子才去干的事。

    或许将来会有一天,这种制度将被推翻,但绝不是现在。

    宪章完成,纳尔逊仔细看过之后,在最后一页签名,并按上了自己的手印,合作正式生效。

    宋默高兴之余,举起酒杯,清脆的碰杯声,伴随着领主大人的祝词:“公爵大人,为了自由!”

    已经熏熏然的纳尔逊,同样高举酒杯,“为了自由!”

    “为了理想!”

    “为了理想!”

    “为了嫂子!前进!”

    “为了……”纳尔逊的脑子突然转过了弯,看着宋默,嫂子?

    宋默眨眨眼,猥琐的笑了,这个笑容的含义,是个男人就该懂的。

    纳尔逊先是满脸爆红,紧接着干脆豁出去了,大吼一声:“为了嫂子!”仰头将杯中的葡萄酒一饮而尽。

    宋默笑眯眯的看着,转头向老约翰问道:“都录下来了?”

    “录下来了。”

    老约翰点点头,手中是一枚圆形的水晶球,直径不到五厘米,瑞斯亲手打造。

    宋默示意老约翰将水晶球收好,把柄总是越多越好的。就像当初骑士们的肖像画一样,贵族都很爱惜自己的羽毛。当初纳尔逊被奇萨国王流放,哪怕他真的给国王戴上了三顶绿帽子,他的罪名里,也不会有“通——奸”这一项。只要纳尔逊登上王位,无论他和自己的嫂子们还有没有后续发展,这个都会成为最好的把柄之一。

    宋默示意仆人将喝醉的纳尔逊送回房间,老约翰也行礼退了出去,只剩自己靠坐在椅子上,自斟自饮。鲜红的酒液染红了他的唇,顺着嘴角滑下,被雪白的指尖擦去。宋默仰起头,看着不知何时站在自己身后的瑞斯,对方正将指尖送进嘴里,轻轻的含舔,就像含住的是宋默的嘴唇。

    宋默笑了,眉眼弯弯,举起手,抓住了瑞斯的一缕长发,向下拉了一下,瑞斯顺势弯下腰,轻轻吻了一下宋默的额头,宋默左手臂上的藤蔓又开始蠢蠢欲动。瑞斯的表情顿时一僵,宋默发出一声轻笑,轻佻的勾了一下瑞斯的下巴,“美人,考验你的时刻到了,忍字头上一把刀啊。”

    瑞斯抓住宋默的手,一口咬在了他的手腕上,没有用力,只有一股酥麻顺着被咬到的地方传遍全身。下一刻,宋默左手腕上的藤蔓突然实体化,顺着宋默的手臂缠绕而上,却被一行黑色的符文捆缚住,不能再移动分毫。但它们只能困住藤蔓,却不能彻底破坏藤蔓,这是宋默和精灵签订的契约,一旦被强行破坏,宋默肯定会受伤。

    宋默诧异的眨眨眼,他知道瑞斯在自己身上动过手脚,也知道这些符文对他本身没有害处,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还会保护他,只是没想到,竟然还有这个作用。

    看着藤蔓和符文纠缠在一起,宋默突然产生了一个诡异的想法,捆绑什么的,相爱相杀什么的,实在是很重口啊……

    想着想着,宋默打了个哈欠,酒的后劲涌了上来,眼睛渐渐睁不开了。

    瑞斯干脆将宋默拦腰抱起,抵住宋默的额头,无视随时会冲破符文攻击自己的藤蔓,低声说道:“亲爱的,睡一下吧,我知道你累了。”

    宋默又打了个哈欠,点点头,靠在瑞斯肩上,渐渐闭上了双眼。瑞斯抱着宋默,走到窗前,月光透过半开的窗洒落室内,魔族的双眼渐渐褪去暗蓝,变为了一片血红。

    被瑞斯抱在怀中的宋默,好梦正酣。

    第二天,宋默是在自己的床上醒来的。掀开被子走下床,昨天喝醉后的事情他一点都不记得了,恍惚间,仿佛见到了瑞斯?

    摇摇头,宿醉让他的记忆变得模糊,干脆抛开不想,今天是罗德商队来格里兰的日子,不知道矮人会不会再给他带来什么惊喜。

    罗德在午后时分抵达,矮人一如既往的热情,当然,其中大部分是金币的作用。店铺里的生意越来越好,罗德和加兰德同宋默商量过,想要开设更多的店铺。宋默没有答应,“摊子铺得太大,货源供应得上吗?”

    的确,就算能在当地收购,也能和一些小型商队或贵族签订协议,但主要的货物运送,还是要依靠矮人自己的商队。

    “将商队的规模扩大吧。”宋默向矮人提议,同时建议矮人将一些信得过的小型商队吸纳到自己的队伍中,不需要将那些商队买过来,只要和他们签订协议,代理店铺的货物运输,换取一部分红利,相信很多商队都愿意做。

    同时,宋默也告诉了加兰德和罗德,他自己打算组建一支商队,这是老约翰的建议,宋默考虑过后,斟酌过利弊,拍板通过。

    加兰德和罗德对此没有异议,宋默担心的事情也没有出现,反而是热心的将组建商队需要注意的相关事宜告诉了宋默。

    “组建一支商队可不容易。”加兰德和罗德都这样告诉宋默,“但我相信领主大人绝对没有问题。”

    很显然,跟宋默合作有肉吃,同领主做生意有钱赚,已经成为了两个矮人的共识。

    罗德此次到来,是为了宋默之前派人送到他店里的爆米花,这种食物意外的受欢迎,尤其是沾了糖和裹了蜂蜜之后,几乎是供不应求。

    “领主大人,日安!您还是一样的英俊!”

    “罗德,你也一样。你的胡子看起来真是威武极了!”

    宋默已经能面不改色的说出这些违心的肉麻词汇了,矮人明显很受用。

    交接过金币和装车运走的货物之后,罗德又带着宋默走到了一辆马车前,“领主大人,这次一共是十六个男人,八个女人。”

    “这么少?”

    “现在只能凑到这些。不过您不用担心,据可靠消息,奥比和西格就要开战了,到时,我能给您拉来一车队!”

    宋默点点头,突然间听到奥比,又想起了那头大肚子龙,这个季度的利润他已经送去了西北行省,相信赛万斯会一文不少的给黑炎送过去。自从葡萄酒问世之后,精灵就得到了消息,已经有精灵去店铺打探过,却始终没有查到格里兰来。宋默敢打赌,黑炎绝对帮了不小的忙。

    想到这里,对于送去西北行省的十几箱金币,就没有那么肉疼了。

    宋默正在和罗德说着话,马车上的人已经陆续走了下来,宋默的注意力完全被其中一个披着褐黄——色斗篷的男人吸引了过去,不是因为他多么英俊迷人,实在是因为他长得太有创意了。

    真不是,一般的丑啊……

    男人察觉到宋默的视线,朝他走了过来,强森等人立刻警觉,男人在距离宋默还有五步远的地方停下了脚步,弯腰向宋默行礼,十分有礼貌的说道:“领主大人,日安,十分感谢您愿意收留我。”

    宋默眨眨眼,这么富有创意的长相,简直是天生的强盗人才!可行事却彬彬有礼,说话还带着一股书卷气,他实在判断不出这个男人到底从事什么职业,难不成,智慧型罪犯?

    “领主大人,”罗德拉了拉宋默的衣摆,“他叫霍玛,是个魔法师。”

    “魔法师?”宋默顿时一愣,人类的魔法师?

    “是的,领主大人。”霍玛继续彬彬有礼的说道,“魔法师只是我现在的职业,在此之前,我是一个杀手。”

    宋默的眼睛瞪大了,长相如此有创意的杀手?杀手不都应该又酷又帅,黑超风衣吗?

    “在成为魔法师之前,我下定了决心,发誓洗心革面,但是,很遗憾,我是个念旧的人,所以……”

    宋默的下巴掉了。敢情这位霍玛先生先是洗心革面,决定立地成佛,然后发现自己十分怀念以前的工作,又拿起了屠刀?

    宋默一把扯过了罗德的领子,恶狠狠的说道:“靠!你给老子弄来一个杀人犯?!”

    “领主大人,息怒!”罗德连忙说道:“霍玛不是滥杀无辜的人,他杀的,都是罪大恶极恶贯满盈的家伙,人人得而诛之!还有……”

    宋默刷的转过头,看向霍玛,“罗德说的,都是真的?”

    霍玛点点头,“是的。”

    “既然这样,你不是应该受到热烈欢迎和尊重吗?”

    光明大陆对杀死恶徒的人并不会严惩,霍玛真像罗德说的那样,为民除害,根本不需要藏到格里兰来。

    霍玛耸了耸肩膀,“主要是死在我手里的恶徒,大部分都是贵族,最近一个,是某个小国的王子,他杀死了十多个少女,却因为身份,不会受到任何惩罚。我刚巧路过,就顺手杀了他。他的父亲勃然大怒,发誓要把我五马分尸,再加上我的魔法师身份,所以,领主大人,你懂的。”

    宋默悟了。司-法-潜-规-则,他懂。

    盯准了富X代,官X代下刀子,真猛士乎!

    于是,宋大领主手一挥,收了!

    霍玛一咧嘴,领主大人,为了感激收留之恩,他会继续发光发热,发挥专长的!

    宋默的汗顿时下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安琪莉可.柯蕾特,vakulya,carmed,甜宝宝2009,林清,果妈,不着调的猪,的霸王票

101第一百零一章

    清晨阳光温暖了被黑暗笼罩一夜大地,奇萨王国边境小城卡里结束了一夜沉寂,再度恢复了白日喧闹。

    城门开启,一支支商队进入了城市。队伍相比起往日近乎缩减了一半,预示着近期又要不太平了。

    城门守卫打了个哈欠,之前奥比王国灭掉了萨比森,将那里全部纳入了奥比王国版图。萨比森败兵和紧随其后奥比追兵,先后闯入了卡里城。无论败兵还是追兵,对不属于本国卡里城,都没有客气,抢劫,几乎每天都在发生,一旦遇到反抗,明晃晃长矛和重剑可不是摆设,连前任执政官迈法也死在了兵乱中,卡里城几乎人人自危。好在混乱只持续了很短时间,很快,卡里城主,奇萨卡拉维王子派来了五千驻军,随同驻军一起到来,还有新任执政官纳顿约什,比起迈法,这位不到四十岁奇萨贵族,有着极佳执政手腕,很短时间内,就让卡里城从混乱中安定下来。

    但老天似乎总喜欢和这座小城里人过不去,萨比森一些败兵躲过了奥比骑兵追杀,却又无家可归,走投无路之下,为了填饱肚子,干脆落草为寇。在这片国家和强盗没什么分别大陆,大兵们也算做回了本行,只是没有官方旗号。

    卡里城立刻成为了这群强盗眼里小肥羊,武力值一般,却浑身肥膘,不宰实在是对不起自己。

    几次下来尝到了甜头,也闯出了名声,这伙强盗人数像滚雪球似越来越多,继图罗之后,成为了横行在周围最强犯罪团伙。这些原萨比森大兵们基本不将卡里城几千士兵放在眼里,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闲着没事就来抢一票,着实给在恢复中卡里城造成了不小麻烦。

    执政官纳顿不得不向奇萨王都和卡拉维王子发出了信函,请求王国派出更多守军驻守卡里城,但在更多守军到来之前,卡里城只能依靠现有防卫,和进出卡里城商队中护卫。

    纳顿对此很无奈。

    结果这些强盗还没灭掉,又传来了一个让纳顿忧心消息,奥比国王黑炎和西格国王羯罗掐起来了。奥比和西格都是大国,原本还有一个萨比森三足鼎立,现在萨比森被灭掉了,刚巧扫清了两国之间障碍,如今两国边境接壤,黑炎和羯罗都是好战分子,早晚都要打上一仗。

    先动手挑衅是羯罗,不久前发生在原萨比森境内叛乱,背后就有西格影子。

    黑炎不会允许任何人挑战自己权威,敢将爪子伸到属于自己土地上,胆肥了啊!掀桌,派兵,剁爪,开打!

    西格国王羯罗也不甘示弱,打就打,怕啊!

    两位好战国王之间一言不合,立刻火药味十足,纷纷下令调动兵马列阵边境,心里都想着,揍死,揍得生活不能自理,看还嚣张!

    两国大臣,尤其是奥比宰相墨菲和西格宰相约乔,都被国王任性弄得直上火,嘴角起了一圈燎泡,还有向嘴里蔓延趋势。

    宰相手底下大臣们也不好过,尤其是财政大臣,俗话说,打仗打就是钱。

    哪怕士兵再勇猛,饿着肚子,拿着破铜烂铁去拼命,也只有做炮灰挨宰份。

    西格是产粮大国,也是大陆出产黄金和宝石最多国家,国库中堆积财富,足以傲视整片光明大陆。黑炎早就看着羯罗金库眼红,这么好机会,不打上一仗,抢他丫,黑炎睡觉都睡不安稳。

    虽说和宋默合作,让大肚子龙金库也是蹭蹭蹭往上涨,可结合一下这位属性,只有一句话可以概括:金币,总是不嫌多。

    在调兵之后,两位国王还不约而同下了一个决定,御驾亲征!

    手下小弟群殴不过瘾,好战分子要亲自上阵单挑。

    看到国王手令宰相墨菲和约乔,顶着一嘴燎泡,脸都变绿了。

    一国国王丢下政务跑去边境和人打架,这叫什么事啊!在一个任性老板手底下干活,可真不易啊……

    虽然奥比和西格还没打起来,但那也只是早晚事情。除了两国大臣和和臣民,卡里执政官纳顿绝对是最关心这场战争人。

    没办法,一旦开战,卡里不可避免又会被卷入其中,运气好话,破财消灾,运气不好,灭城都有可能。

    纳顿愁啊,愁得连饭都吃不下,头发也一把一把掉,眼看着就有地中海趋势了。

    越来越多商队选择绕远路,避开这片即将成为战场地方,但却有一些商队却其他人背道而驰,争先恐后涌入了这里。

    这些商队大部分都是做粮食生意,一旦发生战争,粮食价格肯定会上涨,没了竞争对手,他们可以任意提价,足够他们赚得盆满盈钵。而且,这些商队私下里还做着另一种生意,贩卖人口。无论是奥比和是西格获胜,相信他们都能从中大赚一笔。

    不过想发战争财,也不是那么容易,刀剑无眼,这些商队中人不说是亡命之徒,至少也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里。

    其中,就有一支对卡里人来说,十分陌生商队。他们第一次来到卡里城,却比其他商队,引起了更多关注。

    对外,这支商队做是粮食生意,他们卖一种叫做土豆食物。卡里城常年迎接四处到来商队,对土豆不算陌生,让他们奇怪是,这种只有精灵才会种植食物,竟然会大量出现在人类商队中,而且价格几乎称得上便宜。

    好奇心促使城里人纷纷找上了这支商队,这才发现,除了土豆,他们还带着更多奇妙东西,爆米花,玉米糖,甚至还有一种名字叫做地瓜干食物,孩子可以当零嘴,一块就能吃很长时间。短短不到两天时间内,这支商队名声就传遍了整座卡里城,带来商品也迅速销售出了大部分,连执政官都听到了他们大名。

    “土豆?”

    矮人店铺还没开到卡里,卡里城居民只从往来商队口中听说过这些店铺大名,却不清楚这些店铺中到底都销售些什么。但纳顿不同,奇萨王都就有矮人店铺,他不只一次去过这些店铺,比起食物,他对那里另一种商品更感兴趣。

    武器!

    开设在奇萨王城店铺主营来自格里兰“特产”,在店铺里工作主要是地精和侏儒。他们眼光比任何人都精准,可以准确判断出哪些是大客户,哪些客人会喜欢“另类”一些商品。

    纳顿显然被他们归类到了后一种。负责店铺经营乔比斯曾试探性向纳顿推荐了一两种武器模型,纳顿没让他失望,花三百金币买走了那架缩小版投石器,乔比斯另外将一个改良过单发弓弩模型作为添头,送给了纳顿,并用一种隐晦方式告诉纳顿,如果他对这种类型武器满意,他们卖,不只有模型。纳顿心领神会,点了点头。

    这笔生意,地精和纳顿都很满意。

    可让双方都没想到是,在纳顿研究过买回去投石器和弓弩模型,打算为家族领地订购这些武器时,却突然接到了卡拉维王子任命,以执政官身份被派驻到了卡里城。

    购买武器计划不得不暂时停止,纳顿可没兴趣用自己钱去武装王子领地。但他也没将武器事情告诉家族中任何人。这些武器本就是他竞争家族家主筹码,只有由自己献出,才有实际意义。

    临行之前,纳顿特地又去找了乔比斯,在一百个金币承诺下,地精答应他,不会将同样武器卖给约什家族其他人。纳顿放心了,带着几个亲信和护送队伍,到卡里城赴任。

    纳顿走后,在店铺里工作格里兰人问乔比斯,这样做,好吗?

    地精狡猾眨眨眼,他确是答应纳顿不将“同样”武器卖给约什家族其他人,“同样,懂吗?”

    格里兰汉子恍然大悟,地精在他眼中形象,不由自主高大起来。不愧是受到过领主大人亲自教导,做生意手段,真是不一般!

    乔比斯谦虚摆摆手,“没什么,比起领主大人,还差得远呐!”

    说着,将纳顿送给他金币交给侏儒,“一百个,归帐。”

    侏儒点点头,翻开了一个蓝色封皮小册子,在上面郑重写到:傻缺送来外快,金币一百枚。

    此刻正被奥和西格即将开始战争弄得焦头烂额傻缺纳顿,得知这个商队消息,立刻想起了之前和地精谈生意,顿时眼前一亮,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

    他们有店铺里销售食物,肯定就有办法弄来那里武器!

    纳顿现在已经不在乎钱问题了,何况卡里城不缺钱,他现在恨不能搬空卡里城库房,将整座城市连同自己一起武装到牙齿!

    迈法遭遇,绝对不能发生在他身上!

    接到执政官邀请,商队中众人同时松了口气,他们此次来卡里,目标就是纳顿,如果不能和这个执政官搭上关系,之前做工作,就全都白费了。

    领主大人再三言明,卡里以后就是大家了,最好和平演变,不到万不得已,不能使用暴力。

    看完了纳顿手信,化妆成商队领队哈洛德和领主随从强森,以及地头蛇图罗商量了一下,决定照计划行事。

    众人散去之后,哈洛德立刻给远在格里兰宋默写了一份信,交给一直藏在商队里,没有露面地精,“将这封信交给领主大人,另外告诉领主大人,一切顺利。”

    地精慎重点点头,立刻就地挖洞,遁了。

    哈洛德盘坐在毯子上,嘴角忍不住抽了抽,看了看眼前黑幽幽洞口,叹了口气,这些家伙,就不能换个地方挖吗?

    无奈之下,只能扯过毯子,将地精挖出洞盖上,却不想半夜去放水,没注意一脚陷进了洞里,脸朝下摔倒在地,抬起头,黑暗中,鼻血哗啦啦流了一地。

    前见习主教大人一抹鼻子,地精,绿皮,给他等着!

    不得不说,就算是神棍,而且是中途辍学神棍,也是很记仇。

    就在哈洛德等人成功见到卡里执政官纳顿同时,由宋默投资兴建,格里兰官办小学第一学期开学典礼,正式开始了。

    宋默一直坚信一句话,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

    虽说师资力量还不够雄厚,但教室却是能做到窗明几净,宽敞到跑马都没问题。

    学教就健在领主府旁边,四层小楼,方方正正,地精拿到图纸,研究了半天,才确定领主大人是让他们建造房子。除了主校舍,宋默还给学校圈了偌大一个操场,草场上还树起了篮球架,立起了足球门,天朝篮球至少还有一个姚明,足球却打死闯不出亚洲,走不出国门。宋默发誓在格里兰兴建学校,必须文化和体育一起抓,为格里兰未来,培养杰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多面型人才!

    在学校落成那天,宋大领主兴致勃勃参观了校舍,甚至想给学校命名为希望小学,结果被管家强制镇-压,管家义正言辞告诉领主大人,不行!

    “必须命名为格里兰!”管家挺直腰板,一字一句说道:“没得商量!”

    好吧,宋默在管家严厉目光下,只能妥协。领民们似乎也对“格里兰小学”更为满意。

    “这是领主大人给们恩赐,您就是们真神!”

    宋默尴尬扯扯嘴角,个人-崇拜什么,一定范围内还是可以有,但真神什么,还是免了吧。他可不想和西方某个大胡子大叔一样,被钉在十字架上日夜膜拜。

    学校校长由宋默担任,而学校第一位老师,却是之前被罗德送到格里兰来霍玛。

    前杀手,现魔法师先生,在宋默怀疑目光下,分别用大陆通用语,精灵语,矮人语,阐述了他对成为一位崇高人民教师渴望之情。之后,又刷抽-出了一把长剑,演示了他不只有文化,而且有武力!在剑术表演过后,又取出了一支法杖,实地向宋默演示了一个优秀魔法师是如何炼成。

    在一串精彩表演过后,霍玛优雅一弯腰:“领主大人,选择,绝对没错!”

    宋默下意识点点头,确,文化课体育课一肩挑,课外活动也能合理安排个魔法实践什么,真是人才啊!

    可是,让一个杀手当老师,真没问题吗?

    宋默思考了很久,还是无解。

    而在宋大领主做沉思状时候,管家老约翰已经取出了合同,和霍玛签订了一份工作契约,等到宋默回过神来,想阻止也来不及了。

    等到霍玛离开后,宋默担忧说道:“管家,担心啊。”

    “恩?”

    “这家伙是个杀手啊!”

    “他现在是魔法师。”

    “但这个魔法师念旧啊,不久前不是还宰掉了一个王子?”宋默咬咬牙,“万一咱们家里花骨朵都给他教歪了,长成食人花怎么办啊?”

    老约翰难得收起了严肃神色,将霍玛签下契约放到宋默面前,说道:“可以向您保证,他是个不错人才,受过良好教育,从言行举止看,很可能出身贵族。”

    “贵族?”宋默诧异了一下。

    “对,更关键是,”老约翰点点契约上薪水那一栏,“他很省钱。”

    宋默目光顺着老约翰指尖看去,当看到那个不可思议数字时,眼睛亮了。确,很省钱啊!

    瞅瞅老约翰,再看看契约,宋默最终决定,相信自己管家看人眼光。

    “管家,相信!食人花就食人花吧,反正咬是别人!”

    老约翰一条眉毛抖了抖,他真很想说,就算没有霍玛教导,在领主大人言传身教,常年熏陶之下,格里兰花骨朵们,也长不了多直。

    不过,为了不伤害到领主自尊心,老约翰最终还是将这句话咽回了肚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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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第一百零二章

    地精从卡里城出发时,宋默正率领全身武装的汉子们砍地瓜。

    的确是砍不是挖。

    宋默第一次看到长成的地瓜后,足足五分钟没说出话来,憋了半晌,终于吐出一句:“特马地这不是地瓜,这是外太空生物吧?!”

    领民们不知道领主口中的外太空生物代表着什么,但哪怕最孤陋寡闻的人,也知道这些长成的地瓜不对劲!

    土豆会从地里飞出来砸人,玉米会发射暴雨梨花针,稻米也会飞上天空砰啪一阵变成爆米花,虽说行动怪异点,性格暴戾点,但至少尺寸是正常的,可眼前的地瓜……

    宋默想抓头,颜色和形状都没错,但谁见过长到十几米高,要五人合抱的地瓜?!

    谁见过不是埋在土里,而是直接冲破土层,矗立在田地里威风凛凛,俨然一棵大树的地瓜?!

    当初罗德送来的地瓜明明都是正常的,眼前这些,算是发育过度还是基因突变?

    种下一颗地瓜,长出一片大树……事实胜于雄辩,可这事实也太夸张了。

    宋默咂咂嘴,看着高耸的在田地里的地瓜,祈祷着这些家伙只是块头大些,没其他的变异,可事实让他失望了。

    只要靠近地瓜五步距离,盘踞在地瓜“头顶”上的那几片叶子就直接抽了过来,定位准确,劲道十足,虎虎生风,让人望而生畏。

    宋默反应算快的,但也没躲过被抽飞的命运,幸好老约翰在身后挡了他一下,否则也要和几个靠得过近的领民一起体验一把空中飞人的惊险刺激。饶是如此,脸上还是留下了一个鲜红的印子。

    宋默揉了揉嘴角,被抽飞的汉子们,脸上全部通红一片,敢情这家伙专往脸上抽?

    不过,总是有办法对付这家伙的!会抽人的,可不只有地瓜。

    宋默朝站在一边的杰森招招手,凑到杰森耳边如此这般,这般如此的吩咐了一遍,杰森的神色十分凝重,等到宋默说完,脸色已经一片惨白。即便如此,当宋默问他有没有信心完成任务时,杰森的头依旧坚定的点了下去!

    管家老约翰站在宋默身后,看着杰森悲壮的背影,十分满意。很好,不枉费他老人家的教导。领主大人的命令必须执行,哪怕要冒着生命危险!

    领民们看着宋默,又看看杰森和被他召集起来的五六个男人,脑袋上都冒出了一串问号。

    “领主大人,您这是?”

    “等着吧。”宋默双手环抱在胸前,眯着眼睛看向立在眼前的地瓜,小样,我就不信治不了你!

    “莫拉,你带几个人去铁匠铺里,把他们那里的斧头都拿来。”

    “遵命,领主大人。”

    “杰克,你去找矮人乔桑,告诉他,我要十面圆盾。”

    “遵命。”

    “好,大家再靠后点,等他们回来,咱们就收地瓜!”

    十几分钟后,莫拉和杰克带回宋默要的东西。宋默立刻挑出十个最强壮,力气最大的男人,换言之,也是最抗揍的勇士,一人一面圆盾,八个人分到了斧子,另外两个人只能用重剑。

    十个男人一字排开,站在田边,摆出了冲锋和攻击的架势,只等领主一声令下,就要冲进田里和地瓜开展殊死的搏斗。

    宋默没有立刻下令,而是继续等待,直到远处传来杰森等人的呼喊声,宋默顿时精神一振,来了!

    众人不约而同朝声音传来的地方看去,只见一片滚滚烟尘中,杰森和五六个男人气喘如牛的跑在前边,身后追着十几棵粗壮高大的甘蔗!

    男人两条腿几乎跑成了风火轮,速度飞快,每到一处,都能卷起一地烟尘,仿佛还溅起了噼啪的火星。甘蔗锲而不舍的追在男人们身后,谁要是落后一点,直接就被一记飞抽,飞到天上去和星星作伴!

    男人们对付甘蔗已经有了经验,只要拦腰砍断,这些家伙立刻就老实了,可领主大人严令不许砍,只能将这些甘蔗带到地瓜田边,于是乎,男人们悲催了,甘蔗们却丝毫不会客气,不会反抗?很好!抽!使劲抽!抽飞你!

    眨眼间,男人和甘蔗距离地瓜田越来越近了……

    宋默等的就是这一刻,在杰森距离自己差不多三米左右时,对管家使了个眼色,老约翰脸色严肃的点了点头,突然纵身跃起,一记飞踢,跑在队伍最前方的杰森飞走了……又一记飞踢,第二个男人也飞走了……一阵连环踢,杰森身后的男人们全都飞走了……

    男人们接二连三的飞上半空,又迅速的自由落体,砰啪声中,脸朝下摔在了地上。立刻有人上前查看情况,远远朝宋默挥了两下手,意思是是无碍。

    宋默放心了。

    管家的动作太快,男人们飞得太远,甘蔗们没了追击目标,直接朝管家扑了过去,老约翰面对甘蔗,凛然不惧,负手而立,在甘蔗即将抽到他身上之前,一片绿色的细藤带着硕——大的叶子,铺天盖地朝甘蔗抽了过来!距离太近了,抽你巴掌!

    甘蔗自然不肯示弱。

    于是乎,在大米大战玉米之后,格里兰再度上演了一幕奇景,甘蔗火拼地瓜!

    双方作战手段相同,武力值不相上下,不同的是,甘蔗一心攻击,地瓜却是攻守一体,它能轻易抽飞甘蔗,甘蔗却对十几米高的地瓜奈何不得。

    不过,这就够了。宋默大吼一声:“兄弟们,给我冲!”

    一声令下,等在田边的十个男人立刻举着圆盾,挥舞着斧头和长剑,朝着地瓜就冲杀了过去!这一次,没有地瓜叶子的阻挡,男人们直接冲到了地瓜边上,斧子和重剑一起挥舞,用力砍了下去!

    几下,地瓜的外皮就被砍破,一阵香甜的气息飘进了鼻端,宋默激动了,这含糖量得有多高!制糖,酿酒,当粮食吃,都可以啊!激动的领主大人抽-出了腰间的长剑,义无反顾的冲向了地瓜田!

    受到了领主大人的鼓舞,在场的男人们,凡是手中有武器的,都紧随在领主大人的身后,怪叫着冲了过去!

    老约翰没有动,而是拦住了也被激情感染的前修士们,说道:“你们就不要去了,等一下,肯定有你们忙的。”

    老约翰话音刚落,就有一个过于热情,不小心冲进了地瓜和甘蔗战圈的男人,飞上了半空,还有一株甘蔗和他一起被抽飞,甘蔗在半空中也不忘又给男人一记重击……前修士们看着男人在半空中划过的那道优美弧线,再看看老约翰,慎重的点了点头,“的确。”

    “伤药还有吗?”

    “有,就是不知道够不够……”

    “那再配些吧。”

    “好。”

    老约翰和前修士们商量着善后事宜,宋默带领着汉子们继续砍瓜大计。

    地瓜实在长得太大了,想要囫囵个的收获压根不可能,幸好地瓜有多种种植方法,宋默可以毫无压力的把大得离谱的地瓜大卸八块,不用后续种植问题。

    砍了一会,宋默手中的长剑突然咔嚓一声断掉了,男人们手里的武器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破损,唯一完好的,只有从铁匠铺里要来的斧子。

    宋默擦擦汗,召集已经没了趁手武器的男人,将地瓜田里被砍落的地瓜块都抱了出来,堆在一起,不到一会,收获的地瓜就堆成了几座小山。

    宋默站一边,瞅瞅手里的断剑,这把剑是从老格里兰手里传下来的,据说当年被老格里兰用来砍过熊,如今却被自己拿来砍地瓜,也不知道老格里兰会不会气得从墓里爬出来……宋默掂了掂手里的重量,这把剑交到他手里的时候,就是断掉的,已经补过一次,现在又断了,除了剑柄,只有不到四指宽的剑身,上面还布满了裂纹,断成这样了,还能补好吗?或者说,还有补的价值吗?

    老约翰走过来,站在宋默身边,看到宋默手里的断剑,脸上闪过一抹复杂的表情。宋默一直低着头,没有注意到,闻讯赶来的杰里斯却看到了管家脸上那瞬间的变化,虽然很快,还是被精灵捕捉到了。

    想起上次这个老人警告自己时的气势,杰里斯翠绿色的眼睛闪了闪,或许,他并不只是虚张声势而已。

    “杰里斯?”宋默看到杰里斯,有些诧异,“你怎么来了?”

    杰里斯没说话,而是径直朝地瓜田走去,到了田边,轻盈的跃上半空,拉开手中的长弓,一箭射断了地瓜顶端相连的藤叶,顿时,之前还张牙舞爪的地瓜叶,像是失去生机一般,和细藤一起滑落在地。失去了植株的地瓜顿时轰然大地。

    杰里斯弯腰拾起落在地上的细藤和叶子,仔细看了看,貌似十分感兴趣。

    宋默咽了咽口水,他自己拼死拼活,带着汉子们挥洒血泪,尚且无法搞定,这个精灵竟然一箭就能解决?!

    他是该羡慕嫉妒恨?还是该羡慕嫉妒很?

    杰里斯弄到了他感兴趣的东西,就收起了长弓,转身打算离开,宋默上前两步,笑了笑,想说兄弟,帮帮忙呗?

    杰里斯傲然的看了他一眼,表情很欠揍,就像在说:想让我帮忙?求我啊。

    事实上,这完全是宋默在脑补,精灵一直都是这副冰山脸,一直都这么欠揍。但让宋默求他什么的,还真没这个意思。

    领主大人感到憋气,干脆一甩头,老子才不求人!老子有办法!谁说会蹦高会射箭的只有精灵?!

    于是乎,宋默双脚跨立,双手叉腰,气沉丹田一声大吼:“瑞斯梅尔斯,出来!”

    宋默刚吼完,笑容满面的魔族就歘的立在了他的面前,“亲爱的,你找我?”

    宋默被突然出现的瑞斯吓了一跳,拍拍胸口,这也太神出鬼没了,就算是他主动叫人,也没这么突然的。

    不过算了。

    宋默一指地瓜田,“给老子把那些地瓜细藤还有叶子什么的,都射下来!”

    “……”

    “不愿意?”宋默一皱眉,“你不是说喜欢我,什么都愿意为我做吗?还是说,骗我的?”

    “亲爱的,我怎么会骗你?”

    “那好,突突了!”

    宋默坚持,瑞斯拗不过,只得说道:“希望你不要后悔。”

    后悔?

    宋默还没反应过来,瑞斯已经飞上了半空,黑袍随着突然刮起的冷风猎猎作响,一把缠绕着金色花纹的黑色长弓出现在了他的手里,一支黑色的长剑带着雷霆万钧的气势射中了距离最近的一个地瓜,砰的一声,被射中的地瓜马上炸开了,碎裂的地瓜块如弹雨一般,落在众人的头顶,幸好金色骑士艾尔特及时出现,张开了无差别防御的乌龟壳,但还是有人受伤了。

    空中的瑞斯梅尔斯转过身,无辜的看着脸色发青的宋默,耸了耸肩膀,“亲爱的,我提醒过你的。”

    宋默瞪着空中的瑞斯,这家伙该不是故意的吧?

    瑞斯委屈的擦擦眼角压根不存在的泪水,亲爱的,你怎么能这么误会我呢?我好冤啊……

    宋默侧过头,单手捂脸,他竟然喜欢这个不着调的混账王八蛋,还和他这样那样过?他脑袋果然是被雷劈过了!

    魔族的箭破坏性太大,宋默又不想去求精灵,只能继续带着领民们在地瓜田里挥洒血泪。好在领民们有了对抗土豆和玉米的经验,一阵子过去,就能有效的躲开地瓜的攻击,再加上甘蔗吸引了大部分火力,等到太阳落山,终于将大部分成熟的地瓜砍完了。余下一两个,已经不成气候。

    宋默和大家一起累得坐在田边喘粗气,霍玛却在这时,带着放学的孩子们走到田边,指着田边的人,说道:“孩子们,这就是不懂得知识,不知道变通,只知道使用蛮力的后果!”

    说着,霍玛举起手里的法杖,在半空中一挥,一颗足有十几米高的地瓜,仿佛被无形的力量捆住,连根拔起,细藤和叶片也老老实实的没有一点动静,在众人吃惊的目光下,飞到了田边,落在了地上,灰尘都没溅起一点。

    孩子们立刻眼神火热的看向霍玛,“老师,好厉害!可以教我们吗?”

    “当然!”霍玛笑着点点头,十分富有创意的脸,难得出现如此和蔼的表情,“只要你们愿意学,完全可以用这些法术来纵横天下!”

    孩子们却不管霍玛说什么,听他愿意教自己魔法,立刻喜笑颜开的跑到宋默身边币心,“领主大人,您放心吧,等我们从老师身上学到了这项本事,就能代替大家工作了!”

    听到孩子们的话,宋默感动了,霍玛的嘴角开始抽抽,学习魔法竟然只是为了种地?!

    果然是什么样的领主,就有什么样的领民吗?

    霍玛的举动倒是给宋默提了个醒,既然霍玛能用魔法收作物,那瑞斯为什么不能?果然,他之前是故意的吗?!

    靠之!整天把喜欢自己挂在嘴边,关键时刻,却给他这样,喜欢,喜欢你妹!

    宋默将善后事宜交给老约翰,气势汹汹去找瑞斯算账了。不出意外,那家伙应该还在领主府!

    果然,刚走进领主府,就看到了靠在旋梯旁的魔族,瑞斯听到声响,转过头,漂亮的面孔上,带着温和的笑容,“回来了?”

    宋默的怒火突然在刹那间熄灭了。

    看着魔族,他突然觉得自己之前的想法和举动都愚蠢透顶。他凭什么以为瑞斯就一定要帮自己?无利不起早,话糙理不糙。

    说起来,他还真是昏了头。自己能做的事,干嘛要依靠别人?

    只是瞬间,宋默却想通了很多事情。

    看到这样的宋默,瑞斯脸上的笑意愈发深了。

    “恩,我回来了。”宋默抬起头,看向瑞斯,虽说想通了,但这个家伙故意给他添乱的事情,却不能揭过,“美人,我刚刚很生气,知道吗?”

    “知道。”瑞斯走上前,搂住了宋默的腰,蹭蹭了宋默的鼻尖,“所以,我等在这里,就是为了道歉。”

    “道歉?口头还是实际?”宋默又露出了一副奸商嘴脸,“你知道我指的是什么,亲爱的。”

    “当然。”瑞斯放开宋默,打了个响指,一个全身都隐藏在黑斗篷里的魔族突然出现,捧着一个狭长的盒子,走到两人跟前,弯下腰,将盒子高高举起。

    “这是?”宋默疑惑的看着盒子。

    “打开看看。”

    宋默看了瑞斯一眼,打开了盒盖。

    盒子中静静躺着一把银色的长剑,只是看着,都能感受到剑身上散发出的寒意与杀气。宋默顿了顿,“送给我的?”

    “是啊,喜欢吗?”

    宋默取出长剑,握住剑柄,将剑身从剑鞘中拔-了出来,顿时,一室银华。宋默下意识的眯起了眼睛,等到银光消失,再看手中的长剑,三指宽的剑身上刻有繁复的花纹,锋利的剑刃削铁如泥。

    “好剑!”

    宋默近乎痴迷的看着手中的剑,热武器的杀伤力不是冷兵器能比的,但冷兵器带给人的震撼与视觉享受,却是热武器拍马也赶不上的。

    瑞斯挥挥手,捧着盒子的魔族立刻消失了踪影。

    “我喜欢,很喜欢!”

    宋默用力挥了一下长剑,破空之声清晰可闻。

    “你喜欢就好。这把骑士之剑,只有在你的手里,才有存在的意义。”

    骑士之剑?听起来,很耳熟啊。

    宋默皱了皱眉,挥剑的手突然一顿,“你说,这是骑士之剑?”

    “是啊。”

    “教会圣物的那把?”

    “没错。”

    宋默知道教会失窃的圣物在瑞斯手里,却没想到他会送给自己。何况,“可那把剑不是没开刃,戳人都戳不死吗?”

    “只是个简单的符咒而已。”瑞斯耸了耸肩膀,“光明教会没落了,一代比一代没用。”

    宋默无语了。

    看看手里的剑,又看看瑞斯,这是要还是不要啊?

    要了,一旦被光明教会知道,自己必定成为那些神棍案头的头号通缉犯;不要,实在是舍不得啊……

    考虑再三,宋默牙一咬,“这把剑,我要了!”

    话落,直接收剑入鞘,腰间一挂,领地里现在就有教会的通缉犯,之前又灭掉了教会的一个骑士团,早晚都要和光明教会对上,怕个鸟!

    再者说,瑞斯绝对不会无缘无故把这把剑给他,至于他想做什么……管他呢,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瑞斯从身后将宋默搂进了怀里,轻轻吻了一下宋默的发顶,合上双眼,谁也不知道,他此刻在想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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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第一百零三章

    皮皮兽也对地瓜产生了兴趣。

    地瓜又一次成熟时,这些白色的团子突然出现了田边,愈发圆滚滚的身材,丝毫不妨碍它们的行动,利落的跃起,蹦跳着朝立田里的地瓜奔了过去。

    地瓜绿色的细藤和叶片顿时抽了过来,距离最近的几个白色团子立刻被抽飞,汤团似的的滚上了半空,其他团子顿都没顿,继续向地瓜冲!

    皮皮兽的动作太过敏捷,除了刚开始,地瓜细藤的攻击十次至少有七八次落空,白色的团子呼啸着奔到了地瓜近前,几下就蹦到了地瓜的身上,小小的个头,灵活的动作,曾经让宋默和格里兰谈之色变的地瓜藤,它们面前,几乎成了摆设。

    皮皮兽爬到地瓜上,张嘴就开始啃。地瓜的味道很甜,这些小东西吃了就停不下来。

    地瓜怒了,不管三七二十一,细藤直接朝皮皮兽身上招呼。皮皮兽跳开了,地瓜被自己的细藤缠住,勒紧,倏忽间四分五裂了……

    正全身披挂,准备血战一场的格里兰汉子们,泪流满面了。

    他们绝对不是羡慕嫉妒恨这些团子,他们只是喜极而泣,对,喜极而泣!不用被抽了……可特马地,之前的土豆,现的地瓜,他们竟然输给了这些全身是肉的白毛团子吗?!

    皮皮兽们的效率惊,不到四个小时,田里的地瓜都被自己干掉了,偶尔还有被其他地瓜藤误伤的,总之,皮皮兽VS地瓜,皮皮兽完胜!

    田边聚集的甘蔗发现自己毫无用武之地,连抽的兴趣都木有了,直接列队走。

    地瓜收完,忙活了几个小时的皮皮兽,各个吃得肚子滚圆,四条小短腿压根没办法着地,真成了一个个圆球。

    宋默走到皮皮兽堆成的地瓜山边,捡起一只肚皮朝天,躺着消食的团子,揉揉,挠挠小东西的下巴,皮皮兽一旦吃饱,就变得十分温驯,宋默挠它,它也不恼,圆圆的大眼睛湿漉漉的看着宋默,就算是只爱金币的领主大,也被萌得心肝颤悠了一下。

    “吃饱了?”

    皮皮兽打了个饱嗝。

    宋默又揉了几下,就把皮皮兽放下,交代领民们将皮皮兽收获的地瓜送进仓库。至于这些吃得路都走不动的皮皮兽,自然交给老怀特照顾。

    皮皮兽繁殖能力很强,再加上老怀特精心的照料,已经从十几只,发展到了三十多只。原本栅栏圈起来的地方已经不够这么多的圆球居住,老怀特请示过管家,又距离土豆田不到五十米的地方,另圈了一块地,将一部分皮皮兽迁移了过去,交给他的孙子小怀特和另外几个孩子照顾。现如今,这些团子恐怕又要搬一次家了。宋默一开口,老怀特当天就地瓜田边围起了一圈栅栏。

    宋默舒了口气,地瓜也不用愁了。不过,转头看看依旧毫无动静的芋头田,宋默舔舔嘴唇,总觉得,这些家伙也不会安分啊。

    不是说,一般大BOSS都是最后出场的吗?

    比土豆地瓜还要凶残的话……宋默表示,想象不能。他不知道该期待芋头成熟那天尽快到来,还是希望这些家伙就这样继续默默无闻下去。

    宋大领主满怀忧伤的四十五度角望天,无奈的叹了口气。

    自从学校落成,霍玛走马上任,宋默严格规定,格里兰的每个适龄儿童,都要上学!

    至于适龄的范围,领主大笔一挥,下到六岁,上到十六岁!

    于是,每天都能看到一串高矮不等的萝卜头,背着领主大设计的书包,穿着领主大免费发放的校服,穿过田边走进学校。

    刚开始,孩子们上学的积极性并不高,不是为了玩,而是觉得浪费了工作的时间。甚至有几个十六岁的孩子企图谎报年龄,不去上学,直接跟着艾德等铁匠学习打铁。

    宋默眉头一皱,孩子不愿意上学,这怎么成?

    最终还是老约翰把即将钻牛角尖的宋默给拉了回来,“领主大,十六岁,已经算得上是成年了。”老管家说道:“您可以要求他们进入学校学习,但也不能过于强迫他们。”

    “强迫?”宋默诧异的看着老约翰,“可是为了孩子们好。”

    “领主大,您的出发点是好的,却不能一味的要求其他按照您的想法走每一步路。他们是您的领民,听从您的命令天经地义,可他们也有自己的思想。您觉得这件事是为了他们好,可以帮他们过得更好,可您能确定每个都这么想吗?”老约翰顿了顿,才继续说道:“就像之前想要谎报年龄的几个孩子,其中有一个孩子,和小怀特一样失去了父母,只有一个行动不便的祖母相依为命。他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做铁匠学徒,或者种田,都能保证他和祖母吃饱肚子,但上一整天的学,他就没办法工作,您觉得,他会认为这是件好事吗?”

    “……”

    老约翰的话意味深长,宋默也开始反省自己,他是不是有点太自以为是了?他认为接受教育是一件必须的事情,或许,领民们并不这样想?

    “管家,……是不是,做错了?”

    “不,您没有错。”老约翰慈祥的看着宋默,甚至用手摸了摸宋默的发顶,对于一个管家来说,这是十分逾矩的行为,但宋默显然不意,老约翰的手,让他感到温暖,“您做到了一个领主能为领民们做的一切。您让大家吃饱穿暖,您让大家有了活下去的希望,所以,没有会说您做错了。如果敢有这么说,他会被揍得连他——妈都认不出来。”

    “管家……”您老家爆粗口了……

    “不过,关于学校的这件事上,还是建议您考虑一下,一些年龄比较大的孩子,希望您可以认同他们的选择。事实上,成为铁匠学徒,不只是格里兰,整片光明大陆,对平民男孩来说,都是一个不错的出路。您认为呢?”

    宋默沉默了一会,点了点头。

    的确,他必须承认,十六岁,已经完全可以决定自己要做什么,该做什么了。他不应该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他们。他们不是游戏中的NPC,他们是活生生的!

    况且,除了正规学校,不是还有职业技术学校吗?

    就像老约翰说的,各行各业,都需要才,既然这些孩子自己找到了出路,他不应该阻挠他们,而是应该尽量帮助他们。

    想到这里,宋默打了个激灵,独断专行什么的,绝对不能有!脱离群众什么的,也绝对不能有!领地里还有个专门抓贵族小辫子,等着下刀子的前杀手,大意不得啊!

    第二天,宋默亲自到了学校,坐教室里,和领地里的孩子们做了一番意义深远的谈话。

    格里兰的原住民不到四百,此刻坐教室里的孩子,还不到六十,之前格里兰的生活并不好,就算有了小孩,也未必能养活。不过现不一样了,领主大坚信,早晚有一天,这座学校的每一个教室,都能坐满!

    孩子们正吃着课间餐,学校免费为每个孩子提供一顿课间餐和一顿午餐,虽然只是面包和土豆,偶尔加几片烤肉,却也让孩子们惊喜不已。这种“吃白饭”的事情,起初让孩子们很不安,不干活,不付出任何劳动,就吃白饭,这简直太……

    孩子们的父母也找到了管家老约翰,希望能让自己做更多的活,来为孩子们“吃白饭”的行为买单。

    管家摇摇头,“这是领主大的要求,也是命令。”

    命令吗?

    领民们都沉默了,但一双双发红的眼睛,却让老约翰勾起了嘴角,领主大应该不是为了得到大家的感激才这么做的,可往往是这种没有企图的行为,却总是能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

    没有不爱自己的孩子,自己可以吃不饱穿不暖,却总是希望孩子能过得更好一些。

    放学回家的孩子们都被父母严格教导:“一定要效忠领主大!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否则,巴掌伺候!”

    说话间,巴掌已经噼里啪啦招呼上了,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都已经习惯了父母的巴掌,无论是男女单打还是混合双打,都是小意思。巴掌挨完了,裤子一提,洗洗手,吃饭!

    就连还没换芯子前的宋默格里兰,也被老格里兰如此教育过。

    凡是能如此“恶劣”环境下长大成的格里兰汉子和妹子,其抗击打能力,都不是一般的强悍。

    所以说,地域文化什么的,民风彪悍什么的,都是有出处的。

    宋默和孩子们的谈话持续了一个上午,期间被抢占了课时的霍玛,并未表示出反对。他看着宋默用木头做的黑板上写下“的理想”几个大字,自己也不由得陷入了沉思。

    理想,当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的理想又是什么呢?

    似乎,并不是杀……

    宋默不去管前杀手先生想什么,解释了理想是什么之后,根据年轻大小,一一让孩子们开始发言,等到五十几个孩子都发言完毕,又“的理想”下边写下了“职业规划”四个大字。

    写完,拍拍手,“孩子们,有了理想还不够,如何实现理想才是最重要的!前边没有路不要紧,大家可以一步一个脚印,自己把路踩出来!如果路上有阻碍也不要紧,石头,就踢开,荆棘,就砍断!们要记住,们是格里兰,格里兰,永不言退!”

    宋默话音一落,教室里的孩子们顿时热血沸腾。

    紧接着,宋默话音一转,“知道大家对自己的未来都有了很清楚的定位,但是,也希望大家明白,无论们做什么,知识都是必不可少的。例如,小杰克,想做铁匠学徒,对吗?”

    “是的,领主大。”

    “的想法很好,问过艾德,他也说过,是个聪明,肯吃苦的孩子。”

    “领主大……”

    “但是,也要知道,”宋默顿了顿,看着小杰克,也看着其他的孩子,“格里兰的铁匠,不只是能抡起铁锤,就万事大吉了。们也看到了,们的父亲和长辈,现使用的武器有多精良,就如手里这把枪,”宋默举着手里的仿五四式手枪,“们可知道,制造这把枪,需要多少个零件?每个零件是什么规格?需要怎么打造?”

    孩子们茫然的摇了摇头。

    “要制造这把枪,首先就要懂得看图纸,要能看懂图纸上标注上的数字和简单说明。”宋默笑了,“大家可以不用做出多优美的诗,也不用去学所谓高雅的礼仪,但是,大家要学会读写,学会计算,看得懂图纸,算得了帐,学会为处世的方法,这才是让们到学校里来学习的目的。们的未来,绝对不会只囿于格里兰这片方寸之地,向们保证!大家都明白了吗?”

    “明白了!”

    孩子们的声音响亮而整齐,宋默满意的点了点头,又说道:“接下来,大家可以把自己的理想和职业规划写下来,交给霍玛老师。”

    霍玛突然听宋默提到自己,惊讶的转过头,“?”

    “当然,才是他们的老师。”宋默辣气壮的说道:“从明天开始,每天上午,安排这些孩子学习文化课,读书写字,再加上简单的算数,下午,根据他们的职业规划,给他们安排实践课。”

    “实践课?”

    “对,想做铁匠学徒的,就送他们去铁匠铺,想种地的,就安排他们到不同的田里,想搞养殖的,正好养殖场也办了起来,正需要手,想做士兵的,会让杰森来领,至于想做魔法师的,就要劳烦多操心了。”

    这样的话,孩子们既学到了知识,又能赚钱贴补家用,两不耽误。

    宋默一口气说完,气都没多喘一下。霍玛却听得额头直冒冷汗,这么多的工作,都要他一个来完成?

    “啊,刚刚漏掉了,还有想当建筑师对不对?”

    立刻有两个孩子举起了手。

    “恩,侏儒大部分都不,会安排地精教授们的,他们正领地边境挖土造墙,们正好可以亲自动手实践一下。工钱的话,就由地精直接给们发放。”

    “领主大万岁!”

    所有的孩子都欢呼起来,宋默又加了一句,“别高兴得太早,这些的前提是,们能用文字把自己要做的事情写出来,否则,一切免谈,知道吗?”

    话音刚落,立刻有几个孩子愁眉苦脸的咬起了笔头,坐他们旁边的孩子则挤眉弄眼,让学习不认真,该!

    宋默安排好这一切,就转身离开了教室。他还要去铁匠铺,另外再和老约翰商量安排一下。霍玛跟他一起走了出来,宋默以为霍玛是要送他,刚想说不用客气,霍玛却突然开口说道:“您是一个奇怪的。”

    “啊?”

    “见过很多贵族,从没见过像您这样的。”

    “是说不像贵族?的确,的管家也经常这么说,说没有贵族风范。”宋默撇撇嘴,贵族风范能当饭吃吗?看看纳尔逊,那位很有范吧,现还不是要靠自己?

    “您的确没有什么贵族风范。”霍玛顿了顿,“但您比任何贵族,都更像是一个贵族。”

    宋默有些被霍玛绕晕了,但家说完这句话,就转身走了,想追问,也无从问起。不过嘛……领主大摸摸鼻子,这位前杀手先生,应该是夸奖他,没错吧?

    想到这里,领主大顿时有了一种飘飘然的感觉,果然之前的一切苦逼和悲催都是铺垫,从现开始,他要霸气侧漏了!

    背着小手,哼着小曲,领主大一步三摇的走出了学校,等学校外的老约翰看到宋默这个样子,顿时皱起了眉头。

    看到管家皱得能夹死苍蝇的眉头,宋大领主顿时歇菜了。

    霸气侧漏什么的,管家面前,那都是浮云啊……

    见宋默立正站好,老约翰才开口说道:“领主大,地精从卡里城带回了消息,还有一封哈洛德的亲笔信。”

    宋默顿时眼前一亮。

    与此同时,卡里城的哈洛德等,已经同执政官纳顿约什达成了初步协议,纳顿几乎是不惜血本,从哈洛德的手中购买到了五架改良版的投石器。

    “哈洛德,难道不能把制作方法卖给吗?”纳顿仍不死心,他研究过买来的投石器模型,这种投石器要远远好于现有的。他不像被赛万斯干掉的潘威,手里没有侏儒,就算有模型,类工匠也无法完全仿制一架投石器给他,何况,地精卖给他的投石器,里面刻意拿掉了一个重要的组成零件,一旦拆开,很难再组装起来,类可没有侏儒一样的巧手。

    “这并不是能做主的事情,执政官阁下。”哈洛德优雅的执起酒杯,晃了晃杯中鲜红色的酒液,这是纳顿特意用来招待他的,精灵酿制的葡萄酒,喝过格里兰产出的葡萄酒,哈洛德对这种葡萄酒完全看不上眼,果然像领主大说的,由奢入俭难吗?

    “真的不行吗?可以将价格再提高两成。”

    “是个商,阁下。”哈洛德将酒杯放下,“您知道商都是逐利的,这么多的金币,实是让动心。”

    “那么……”

    “遗憾的是,的确没有这个权利,而且手里也没有这种武器的图纸。”

    “这样。”纳顿明显很失望,“太遗憾了。”

    见火候差不多了,哈洛德突然压低了声音,“不过,如果您愿意再多购买几架投石器,另外再订购一些弓弩的话,可以做主,让您见一见能这件事上做主的。”

    哈洛德的话让纳顿毫不犹豫的又签下了一笔订单。

    纳顿的爽快让哈洛德很高兴,看起来,这位执政官大花起别的钱来,真的是毫不手软。他可以肯定,购买武器的钱,十有八——九是卡里城今年的税收,等到他把这些金币都掏空,纳顿想要对国王派来的税官交差,就必须另想办法。

    最直接的,就是再收税。

    哈洛德接过契约,看到上面的数字,笑得十分满意,“执政官阁下,您放心,答应您的事情,一定为您办到!”

    哈洛德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起身告辞,纳顿特地为他安排了马车。

    走出执政官府邸,登上马车,哈洛德回头看了一眼逐渐被黑夜掩盖的高大建筑,勾了勾嘴角。也不知道领主大是从哪里得来的消息,竟然能将这位执政官的性格以及行事摸得一清二楚。

    的确,他的执政能力很强,但其他方面,却冲动愚蠢得可笑。

    这就是所谓的,瘸腿型才?

    想到这里,哈洛德笑出了声音。不过,看到这份订单,领主大应该会高兴吧?

    哈洛德一边笑着,一边透过马车的车窗向外看去,一队骑兵同马车擦肩而过,看清骑士们的装束,哈洛德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教会骑士团?

    他们来卡里城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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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第一百零四章

    哈洛德的信很短,只有寥寥几句话,事情却交代得十分清楚。

    “看起来,哈洛德做得不错,事情很顺利。”

    宋默将信交给管家,老约翰一目十行,看完之后,点了点头,“照这样下去,卡里城很快就将属于您了。”

    “希望吧。”

    事情太过顺利,反倒让宋默有些不安,总觉得中途会有什么意外发生。

    “领主大人?”

    “啊,没什么。”

    宋默回过神,看向站在桌前的地精,地精一路都在挖洞,还没有梳洗过,身上脸上都沾满了灰尘。宋默站起身,走到地精身前,弯下腰,拍了拍地精的肩膀,顿时溅起灰尘无数,“你的任务完成得很不错!”

    遭到表扬的地精瞬间红了脸,对对手指,一副羞赧的样子,“领主大人,这是我应该做的!”

    “即便如此,你也应该受到奖励。管家,稍后奖励给罗利十枚金币,三十斤大米,五斤猪肉。”

    “领主大人!”地精激动得想蹦高,大米啊,现在领地里的人,都已经喜欢上了大米的味道,香喷喷的大米饭,配上油滋滋的烤肉,再拌上几片生菜和胡萝卜,简直就是一种享受!与之相对应的,就是包括地精和侏儒在内,所有品种的生物,饭量都在激增。

    罗利相信,一旦将领主的奖励带回家,他的妻子会高兴得吻得他喘不过气来。不过,对男人来说,这也是种享受啊……

    看着陷入了自己的幻想,变得飘飘然的地精,宋默笑了。

    想要马儿跑,还不给马吃草,天下没有这样的道理。

    作为一个好的领导,在下属工作出色时,就要不吝于鼓励和表扬,精神上要鼓励,物质上也要有所表示。

    宋默继续笑着和地精说了几句话,就让他下去休息了。这个地精不久后还要返回卡里城,将他的回信交给哈洛德,他之前一路挖来的地道,估计还能用,返程应该能节省不少时间。

    想到这里,宋默一拍巴掌,地道!他之前怎么没想到!按照计划,一旦纳尔逊登上王位,卡里城是要交给他的,可刚坐上国王宝座的纳尔逊就把奇萨一个税收丰厚的城市转手送出去,接手人还是昂里斯的一个小领主,未免太过乍眼。只要智商正常的人,都知道这里肯定有猫腻。宋默不害怕别人找麻烦,但麻烦还是越少越好。

    地精挖的地道给了他灵感,他有地下城,为什么不能在卡里城和格里兰之间再挖一条地下隧道?到时候来往全从地下走,等到哈洛德那边的计划成功,不管纳尔逊会不会按照约定把卡里城割让给他,这块肥肉都已经进了他的嘴,嚼吧嚼吧就能吞进肚子里!

    宋默越想越觉得这办法可行,几步走到墙边的柜子前,拉开中间的抽屉,取出了瑞斯梅尔斯给他的地图,摊开在桌上,手指在卡里城和格里兰之间画了一条线,昂里斯本来和奇萨就是邻国,卡里城和格里兰之间也没有其他贵族的领地,这条隧道挖过去,不会受到任何阻碍!

    宋默笑了,转头对老约翰说道:“管家,你看,我们在这里挖条隧道怎么样?”

    “隧道?”

    “是啊。”

    宋默将自己的想法和老约翰解释了一遍,隧道挖好后,再铺设一条轨道,地铁暂时没那条件,手摇车什么的,肯定不是问题。

    有地精,有侏儒,有矮人,宋默完全可以保证,自己这条地下通道,绝对是保质保量保年限的金刚钻工程,甩掉那些一下雨就跑船的豆腐渣工程十万八千里!

    老约翰听着宋默的解释,不时点点头,偶尔会指出一两点问题,也会提出自己的建议,等到宋默和老约翰商量完,起初只是用来连通格里兰和卡里城之间交通的地下隧道,已经发展成了不折不扣的沿途商业街。

    “既然要做,为什么不做得更好?”老约翰对宋默说道:“地面上的生意,您已经铺展开了,地面下的生意也可以做一下尝试。很多种族是不会也不愿意走到阳光下的,而他们手里并不缺少金币。”

    宋默眨眨眼,果然姜还是老的辣!他的思维还局限在人类社会捞金币,自己的管家,已经想着地上地下一网打尽,人类非人类一个都不放过了!

    高,实在是高!

    这才是高手,高手中的高手!

    “管家!你就是我的启明星!”宋默一把握住了老约翰的手,“你花白的头颅,总是为我指明前进的方向!啊,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古人诚不欺我!”

    老约翰嘴角抽了抽,他有那么老吗?还花白的头颅……

    管家第一次因为自己的年龄问题纠结了,一边纠结一边咬牙,这倒霉孩子,真想捶一顿!不,不能捶孩子,要捶就应该捶孩子他爹!可他爹死得都不能再死了,果然还是应该捶孩子吗……

    老约翰的拳头握了松,松了握,到底还是记得自己是个管家,警报终于解除了。

    宋大领主在茫然不觉的情况下,幸运的躲过了一顿捶。

    善哉善哉。

    地下商业城目前还只是一个构想,但宋默相信,只要他想,这就是分秒的事情。

    在给哈洛德回信的时候,宋默也提了一两句。短时间内,哈洛德是没办法离开卡里城的,这条隧道对他和商队里的人也很重要。万一将来计划出现了变故,哈洛德等人的身份暴-露,在地面上跑路肯定会被围追堵截,还不如跟着地精钻地道。

    回去送信的地精增加到了三个。

    “一路上留下的换气孔都隐秘吗?”宋默将给哈洛德的回信交给地精,问道:“不会被人发现吧?”

    “领主大人,请您放心。”地精拍着胸脯保证,他将地道都挖得很深,换气孔也选择得很隐秘。几处容易被发现的地方,他会在返程途中都堵死。

    “恩。好的。你们办事,我放心。”

    挖洞方面,地精是行家,宋默只是嘱咐了几句,就没再开口。

    三个地精背着的包裹里,除了宋默给哈洛德的回信,还有改良版投石器和单发弓□。至于哈洛德要找谁来COS大BOSS,把图纸卖给纳顿,就不是宋默此刻关心的问题了。

    别看前见习主教大人在妹子面前栽了一个又一个跟头,一旦对手换成是汉子,这位的智商顿时飙高十多个百分点,下手一点都不会留情。

    宋默搓搓下巴,又回到铺在桌上的地图前,手指在昂里斯和奇萨之间滑来滑去,很快,包括卡里城,格里兰,还有另外两个地方,都被他划进了圈里。

    那里之前属于纳尔逊公爵,在纳尔逊被流放之后,就被国王收了回去,交给了他的大儿子卡拉维。

    “卡拉维王子……”宋默喃喃道,要是他没记错,卡里城也是这位王子殿下的领地,现在又得想办法将纳尔逊的领地从他手里弄出来,甭管怎么说,他和这位王子殿下都要掰掰腕子,不,应该说,已经开始了,只不过自己躲在暗处下黑手,王子殿下还没有反应过来。

    所以说,领地多了,地盘大了,也不是什么好事,一个没注意,就要被别人挖墙脚。还挖得十分嘿皮。

    宋默正看着地图,瑞斯推开门走了进来,刚巧听到卡拉维这个名字,嘴角一勾,“亲爱的,你在说谁?”

    宋默看着站在门边的瑞斯,无奈的叹了口气,要求这个魔族进来前敲门,果然是个奢望。不过,至少他不会再悄无声息的出现在自己身后,也算是一种进步?

    靠之!这要求也未免太低了!

    “奇萨的大王子。”宋默勾勾手指,示意瑞斯过来,指着他在地图上划出的那个圆圈说道:“我打算把这几块地方都拿下来,这些都是那个王子的地盘。不能明着抢夺,暗地里行事,总是会有些麻烦。”

    瑞斯握住宋默的手,送到嘴边,吻了一下他的手背,“让他消失,不就可以了。”

    宋默嘴角抽了抽,消失?

    “我有不下一百种方法让他彻底消失,不留一丝痕迹。”瑞斯的唇沿着宋默的手背逐渐向上,隔着衬衫的袖子轻轻咬住了他的手腕,“亲爱的,你觉得呢?”

    宋默沉默了一会,摇了摇头。

    “亲爱的,你太心软了。”

    “这不是心软不心软的问题。”宋默拧着眉头,一旦纳尔逊登上王位,现在的国王一家肯定不会有好下场,或许国王和他的子女都会死,但他们不能死在自己的手里。

    “好吧。”瑞斯耸了耸肩膀,挑起宋默的下巴,在他嘴角落下了一个轻吻,低声说道:“亲爱的,你总有一天会明白,没有必要的慈悲,比彻头彻尾的冷酷,更加残忍。”

    宋默不是很能理解瑞斯这番话,也或许是他不愿意理解,总之,宋默下了决心就不会更改。而且,一旦卡拉维死在他的手里这件事传出去,就算不是自己亲自动手,也是个大麻烦。

    王室成员之间争权夺利,你给我下毒,我用刀砍你属于内部矛盾,宋默横插一杠子,把卡拉维做掉,则属于外部矛盾。

    内部矛盾可以商量,外部矛盾没得商量。

    就算纳尔逊没胆子和自己对着干,宋默也得不到什么好处。魔族强大到足以藐视世间的所有规则,宋默不行,他有自己的底线。

    “瑞斯,”宋默单手撑在桌子上,身体前倾,另一只手扣在瑞斯的颈后,拉低,抬起头,轻轻含住了瑞斯的嘴唇,将魔族余下的话,都堵在了嘴里。

    刚和杰森练习完剑术的纳尔逊,路过门口,鬼使神差的朝室内望了一眼,没有关严的房门,正巧能让他清楚看到室内发生的一切。

    黑发的领主,半跪在桌面上,单臂挽着褐发魔族的颈项,眼眸微合,魔族搂住他,低下头,嘴唇沿着宋默的脸颊,滑落至颈窝,细细的啄吻。

    衣领被拉开,昂起的颈项扯出了一截优美的弧度,像是交颈的天鹅。

    宋默支在桌子上的手,被绿色的藤蔓和黑色的符文包裹,藤蔓和符文互相纠缠撕扯,为本该香——艳的一幕,增添了一抹诡异的色彩。

    纳尔逊瞬间瞪大了双眼,宋默和瑞斯的关系在整片领地都不是秘密,可之前一直关在小黑屋的纳尔逊,却是第一次亲眼目睹格里兰领主和这个来历不明的魔族单独在一起的样子。

    突然,埋首在宋默颈项间的瑞斯仿似不经意的扫过门边,海蓝色的双眼闪过一道血红的光,门后的纳尔逊彷如雷击一般,一种难以言说的恐惧从背后升起,他几乎毫不犹豫的转身就跑。

    一路没有停顿的跑回房间,把门锁上,纳尔逊的衬衫已经被冷汗湿透了。

    被吓得脸色发白的公爵感到憋屈,这算什么事啊!的确,站在门后那啥的确不是一个贵族应该做出的行为,倒霉催的,为啥要亲热却不关门?!偏偏路过门口的还是他?!

    纳尔逊揪着头发,眼前仍不时浮现那双可怕的眼睛,太可怕了,宋默格里兰竟然能和这么恐怖的家伙成为情人,还这样那样,果然不是常人!

    不过……这样的格里兰领主能支持自己谋反,自己的赢面应该相当的高吧?

    想清楚这些,纳尔逊公爵被瑞斯吓到嗓子眼的心立刻蹦跶回了胸腔,走到桌前拉开抽屉,里面静静躺着三封他早就写好的信,看起来,这些信应该交给格里兰领主了。他有实力,也有能力帮自己摆脱目前的困境,至于之后自己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至少不会比现在更差了。

    纳尔逊在房间里为自己做着心里建设,另一边,宋默坚定的推开还想继续下去的瑞斯,系上了衬衣的扣子,对于在桌子上那啥啥,领主表示,他有心理阴影。

    “那换个地方?”魔族还不死心,双手支在宋默的身体两边,红唇咬着一粒衬衫的扣子,“我们去床上,恩?”

    “免谈。”宋默直接按住瑞斯的脸,将他推开,“我还有工作。”

    瑞斯叼着被他咬下来的扣子,一脸委屈,宋默看着少了一颗扣子的衬衫,额头冒出一排青筋。

    靠之,真属狗的吗?!

    不去理会咯吱咯吱咬着扣子的瑞斯,宋默直接拿起外套穿上,一抬手,警告还想靠近的瑞斯,“你要是敢把我外套的扣子咬掉,小心我再用炮轰你!”

    瑞斯委屈了,憋屈了,郁闷了,于是乎,爆发了。

    汉子再一次变成了妹纸,大大的双眼涌上了泪水,嘟着嘴唇,娇嗔一声:“你是坏人!”拉开门,衣衫不整的泪奔了。

    一边泪奔,一边高呼:“宋默格里兰是个大坏蛋!”

    上一次瑞丝在深夜泪奔述说委屈,这一次直接在光天化日之下败坏宋默的名声。

    宋默僵硬的站在房间中,抬起的手还没有放下,看着大开的房门,整个人都僵化,石化,然后风化了……

    第二次了,特马地第二次了!

    有比这家伙更无耻,更不要脸,更雷人的吗?

    有吗?!

    管家老约翰走进房间,看到已经化成渣渣的领主大人,面无表情的说了一句:“领主大人,需要我帮您解决这个麻烦吗?”

    渣渣状的宋默无语的看看管家。

    管家了解的点点头,“我了解了,您如果改变主意,随时可以通知我。”

    话落,直接转身离开。

    几秒过后,一声门外传来了一声巨响,伴随着侍女的惊呼:“管家大人,您怎么把柱子踹断了?!”

    紧接着是老约翰冠名堂皇的回答:“因为这柱子太不牢固了。”

    渣渣状的宋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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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第一百零五章

    半个月后,宋默又收到了哈洛德的来信。

    同卡里城执政官纳顿约什的交易进行得很顺利,一共十架投石器,一千五百具弓弩的订单,让宋默赚了不小的一笔,再加上投石器的图纸,纳顿约什几乎将卡里城的税库搬空。

    幸好他还记得卡里城是属于奇萨大王子卡拉维的地盘,否则,库房里一枚金币都剩不下。

    饶是如此,今年卡里城居民和往来商队的税收,也不得不增加,否则,纳顿根本无法和即将到来的王国税务官交差。

    税库里还剩下不到一万枚金币?

    开玩笑也要有个限度

    就算是最贪婪的执政官,也不会做出这种明显把脑袋往刀下送的蠢事。

    事情到此,宋默的计划已经完成了第一步,下一步,哈洛德带领的商队会卡里城开设一个店铺,有了纳顿这层关系,再加上奥比和西格的战争一触即发,卡里城来往的商队少了很多,城里居民的生活物资出现了紧缺。作为商业城市,卡里不缺钱,但金币不能当饭吃。这种情况更加方便哈洛德等行事。帮助他们轻松的卡里城站稳脚跟。

    “武力并不是解决事情的最好办法,毫发无伤的拿下卡里城,才能将它的价值发挥到最大。要的做的不是一锤子买卖,而是长久的占据这里,直到这里的忘记卡里城之前曾经属于奇萨,直到他们只记得自己的领主是格里兰。”

    哈洛德牢记着宋默的这番话,也不遗余力的执行着。

    宋默告诉哈洛德,纳顿约什这个,是可以拉拢的。约什家族对奇萨国王的忠诚,也有待商榷。纳尔逊公爵写给约什家族现任家主老约什的信,已经通过地精送了出去。

    老约什曾经是纳尔逊的老师,这层关系,或许不是纳尔逊联系他的主要原因,但只需要让宋默知道,约什家族是可以挖动的墙角,就足够了。纳尔逊挖下第一锹,宋默帮忙松土,早晚墙上会出现一个大洞。

    纳顿约什,卡里城,卡拉维大王子……

    宋默的目光长久凝视着哈洛德的信,手指敲击桌面上,只要让他找到一个缺口,多米诺骨牌就能产生连锁效应,只要黑炎和西格的国王打起来,卡里城就会成为自己的囊中物。他是不是该给黑炎写封信,督促他要打架就快一点,拖拖拉拉一点也不像他的风格。

    如果正被国王的任性弄得焦头烂额的宰相墨菲,知道远千里之外的宋默有这个打算,不需要多说,绝对暴起咬死这丫的,煽风点火,火上焦油,唯恐天下不乱,太气了有木有?!

    为了将奇萨国王和卡拉维大王子的目光彻底从卡里城引开,宋默还动起了昂里斯失土的主意。

    老胡里安仍对失去的土地耿耿于怀,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被家把家底划拉走三分之一,老胡里安睡觉都睡不安稳。

    掐架掐了那么久,双方各有胜负,却从没有失去过如此多的土地。

    宋默相信,如果老胡里安的祖宗泉下有知,不从坟墓里跑出来拍死他,也会大巴掌抽飞他一口牙!

    太特马地给昂里斯王室丢份了!

    老胡里安越是不能放下,宋默就越是能借此大做文章。他和黑炎的合作关系是一层保护伞,老胡里安轻易不会动他,如果他告诉老胡里安,有办法夺回失去的昂里斯土地,即便不是全部,也至少是一半,相信老胡里安绝对不会拒绝和他合作。

    作为交换条件,宋默笑着一弹信纸,索要夺回的一部分土地,并不为过吧?

    “管家,觉得这个主意如何?”宋默仰头看向站自己身后的老约翰,曾经跟老格里兰身边的管家,对老胡里安的了解,肯定比他多,“国王陛下会相信的诚意吗?”

    “这不是相信与否的问题。”老约翰微微低下头,看着宋默的双眼,“只要有一丝希望,国王陛下就会抓紧。”

    “该说上钩?”

    “也许。”

    “那么,他会答应提出的条件吗?”

    “会。”老约翰的回答没有丝毫的迟疑,“但是,不会是多好的地方。”

    “也不会比之前的格里兰更差。”

    宋默原本也没想着索要多好的土地,他的目标是那些无主地,也就是之前治理这块土地的昂里斯贵族已经被杀死,或者根本没有能力再收回这块地盘。而且,距离格里兰也不能太远。方便他开展地下商业街的建设计划。

    宋默从一开始的目的就不地面上,而是地下。

    无论如何,自己的地盘里挖洞,和别的脚底下掘土,肯定是不一样的。

    和平演变卡里城,策反约什家族,和老胡里安合作,将奇萨国王的目光彻底引开……一环扣着一环,哪怕中间的某个环节出现小差错,只要把握住大方向,宋默就有八成把握帮纳尔逊将反旗扯起来,和奇萨国王分庭抗礼,进而将对方赶下台!

    当然,目的是明确的,前途是光明的,道路却是曲折的。

    “天时地利和,一个也不能少啊。”宋默自言自语道。

    老约翰从头至尾参与了这个计划的制定和施行,不得不承认,领主大实是很有“造-反”的天赋和才能。格里兰家族世代抗税,却也没有哪个领主能揭竿而起,谋朝篡位。不过,难道是这种大无畏的反抗精神,代代积累下来,才造就了今天的宋默格里兰吗?

    老约翰从没想过现的宋默已经换了芯子,他只能从格里兰家族的血缘基因和教育问题上去找原因。

    如果宋默知道老约翰的想法,肯定是大笑三声,格里兰抗税算什么?伟曾经说过: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斗,其乐无穷!

    他这样的,只能算是这种伟大精神的指导下,奋发努力的结果。

    哈洛德信里还提到了教会骑士团进入卡里城的消息,宋默看到这里,马上联想到近期地精送来的报告,所有的报告中,都提出了关于教会骑士团和当地教廷异动的消息。

    “管家,怎么看?”

    宋默将哈洛德的信递给老约翰,“哈洛德信上说,这些骑士的行动并不隐秘,几乎是大张旗鼓的找什么东西……”

    话没说完,宋默顿了一下,下意识的低下头,看着腰间那柄银白色的佩剑,找东西?

    老约翰顺着宋默的目光看去,眼神闪了闪,“您认为呢?”

    “……”宋默解开佩剑,放到桌子上,“管家,想,这大概就是骑士们找的东西,之一。”

    老约翰看着宋默,久久不语。

    “不感到吃惊?”

    “不。”老约翰一字一句的说道:“有那个魔族,万事皆有可能。”

    “……”管家,其实也是穿的吧?

    “领主大,您打算怎么处理这件事?”老约翰将哈洛德的信放下,又指着堆桌面上的地精报告,“按照这些推测,骑士团这次应该是倾巢出动,几乎每个国家的重要城市,都能看到他们的踪影。教会的灵魂之水曾经出现格里兰,相信教会马上就会注意到这里。”

    宋默突然一拍桌子,站起身,“那就让他们来吧!”

    “啊?”

    “反正虱子多了不怕咬!当初要这柄剑,就没想着能躲开麻烦!而且……”

    “而且?”

    宋默眨眨眼,“难道不觉得,艾尔特现的工作量太繁重了吗?”

    “所以?”这个艾尔特有什么关系?

    “再抓两三个金色骑士,来为领地的建设添砖加瓦,为艾尔特减负吧!想想看,三个乌龟壳一起张开,那会是多么壮观的景象!”

    “领主大,继任的金色骑士,只有一名。”

    “一名也没关系,两个乌龟壳也不差!”

    老约翰当即给异想天开的领主大跪了。

    “领主大,您难道不再考虑一下吗?这次和上次不一样,一旦和教会骑士团对上,很可能会引来整个教廷的报复。”

    “不用再考虑了。”宋默大手一挥,“老子都要帮扯-旗-造-反,武装-割-据了,教会什么的,谁怕谁!无非是一群搞封建迷信的神棍,老子不惧!”

    “……”那的确是一群神棍,却是一群能撼动一国国王统治的神棍!

    “这就给黑炎写信!”

    宋默兴冲冲的拿起笔,老约翰的脑子里还掰扯神棍和国王的问题,宋默的话题转换得太快,一时还没有反应过来。

    “您给奥比国王写信?”

    “是啊。”宋默拿起笔,刷刷刷下下几行大字,写完了,拎起来往老约翰眼前一放,“告诉黑炎,教会丢失的圣物,这里有,如果想再讹那群神棍一笔,可以和联系。另外劝他要打架就动作快点,着急看热闹外加浑水摸鱼的伤不起。”

    “……”领主大,您确定这封信送出去,奥比国王要攻打的对象不会换成格里兰?

    管家的嘴角还抽,宋默接着说道:“派两个信得过的地精,给哈洛德传个口信,想办法和卡里城的教会骑士搭上线,把他们都弄到格里兰来!再通知各地店铺里的地精,开始传播教会失窃的圣物格里兰的消息。就不相信了,那群神棍的打手不上钩!”

    “您要把他们都引来?”

    “当然!”宋默咔吧咔吧握着拳头,“来一个,抓一个,来两个,逮一双!来一群,团捕!”

    “……”

    宋默越说越起劲,双眼开始放光,“老子正愁劳动力不足呢,这些直接送货上门的,运费都免了,傻瓜才会放过!”

    领地建设需要,帮纳尔逊谋-反也需要,这些教会骑士都是现成的劳动力和士兵,一旦来了,就一个也别想走!

    老约翰感到头疼,很想劝宋默冷静一些,可看宋默这副样子,根本就不会听劝,叹了口气,这是迟来的叛逆期吗?

    类已经不能阻止宋默了,厚积薄发,霸气全露的领主大,决定彻底走上一条反封建反迷信,誓与教会势力对抗到底的康庄大道了。

    老约翰看着宋默,劝说的想法全部熄灭,弯下腰,单手覆胸前,“如您所愿,领主大。”

    “管家,别这么严肃。”宋默走到老约翰面前,笑眯眯的说道:“应该说,让们为了伟大的理想和目标,奋勇前进,为了格里兰美好的明天,奋斗终身吧!”

    老约翰此刻只有一个想法,格里兰家族的血脉,彻底长歪了,格里兰家族的教育,完全出问题了。他一个字都不想说,也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

    管家离开后,一阵黑色的风突然平地而起,黑风散去,瑞斯梅尔斯站了宋默的面前。宋默坐椅子上,两条长腿交叠着架桌子上,双手交握,支胸前,轻哼了一声。

    瑞斯没有如以往一般,直接往宋默的身上粘,而是站宋默对面,眼神复杂的看着他。

    “不说话?”宋默斜睨了瑞斯一眼,撇撇嘴,“还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

    见瑞斯还是不出声,宋默干脆收回双腿,单手一撑,跃过桌面,面对瑞斯坐了桌沿上,一只手挑起瑞斯的下巴,“美,照想的做了,至少要说声谢谢吧?”

    瑞斯握住了宋默的手腕,“并不想……”

    “少来。”宋默嗤笑了一声,“别和说当初把骑士之剑送给,没有其他目的,骗三岁孩子呢。”

    “但没想让直接和教会彻底对立!”

    “这相信。”宋默捏着瑞斯的下巴,看着那双海蓝色的眼睛,“但不能否认,是想将拖下水吧?”

    “……不否认。”

    “那不就结了。”宋默晃着一条腿,脚尖碰了碰瑞斯,“当初收下这柄剑,就没想着能从这些麻烦中脱身,如今,看这么自动自觉,英勇献身的份上,是不是该将真实目的告诉了?”

    “目的?”

    “对啊,”宋默的手沿着瑞斯的下巴,滑过他的颈项,落他的肩膀上,“从第一次变成瑞丝,接近开始,说说看,到底想做什么?别再和说喜欢啊,一见钟情这种一听就是谎言的借口,根本不会相信。”

    “……真想知道?”

    “当然,问了不下三次。”宋默抬起头,收起了脸上的笑,“每一次,的答案都不一样,每一次,都说谎。不想再听任何谎言!”

    “为什么?”

    “还有脸问!”宋默一把拉住了瑞斯的领子,“特马地老子喜欢上一个满口谎言的骗子,糟心不糟心?!就想听句真话,懂吗?!”

    瑞斯沉默了半晌,宋默的神情认真到让他感到了莫名的心慌。直觉告诉他,不能再说谎,否则,等待他,很可能就是万劫不复。

    过了很久,瑞斯终于开口说道:“是用雷劈了。”

    “啥?”宋默仿佛见鬼了一样看着瑞斯,想了很多种可能,都没想过,瑞斯一开口会是这句话,反射性问道:“和无冤无仇,干嘛用雷劈?”

    “劈死,取而代之。”

    这个,想杀死他,然后取代他?

    抓住瑞斯的手不由自主的松开,下意识的掏出手枪,抵住了瑞斯的额头。

    瑞斯不意抵额头上的枪,单手搭了宋默的腰上,眼中渐渐泛起了一抹红光,“差一点就成功了……现,却庆幸自己的失败……”

    “别想转移话题!”宋默咬牙切齿的说道,握着枪的手用力得几乎要暴起青筋,“说,到底为什么!”

    “因为这里很特殊,的父亲,上一代梅尔斯亲王,长眠这里。”

    虾米?!

    宋默懵了,紧接着头顶冒出一团氢气,砰啪炸响。

    靠之,他老爹“长眠”这里,他就要用雷劈死自己,这是什么混蛋逻辑?!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安琪莉可.柯蕾特,果妈,kkkkkkkk,不着调的猪,甜宝宝2009,lofi,vakulya,yiermi,的霸王票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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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大领主介绍:
看着高举权杖,对他大吼:“我要代表太阳消灭你”的光明大主教,宋默扛起了火箭炮…… 咻——砰! 世界安静了。 宋默坚信“在大炮面前,所有邪恶势力都是纸老虎!” 管家举起手绢擦擦汗,领主大人,好像咱们才是整片大陆公认的邪恶势力……异世大领主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异世大领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异世大领主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