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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大领主全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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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大领主全文阅读

第一章

    宋默是个军事发烧友,还是个菜得不能再菜的游戏宅。

    玩了四年网游,听得最多的话就是:“兄弟,你是我兄弟嘛?”

    “是啊。”

    “那你为啥打我黑枪?!”

    “一时手滑。”

    “我343?%!”

    省略诅咒词若干。

    要么就是:“兄弟,你确定你是我兄弟嘛?”

    “当然。”

    “那好,你去加入敌对势力!”

    “为啥?!我坚决不当粽子!”

    “谁让你当粽子了?你加入他们,我们稳赢!”

    “……”

    宋默举起了手中的砍刀,剥掉了这位前兄弟最后一层血皮。

    “为啥砍我?!”

    “不是你让我加入敌对势力吗?不砍你砍谁?”

    “我ERew4rt!”

    省略诅咒词若干。

    砍死了前兄弟,宋默不出意外的被前兄弟的兄弟砍死,一激动砸了鼠标,碰倒了放在键盘旁边的可乐罐,可乐洒在键盘上,噼啪的火花瞬间迸出,宋默吓了一跳,想要站起来,手却像是被吸在了键盘上一样,火花和电流沿着他的指尖直接蹿进了他的身体。

    宋默头发根根竖起,连眉毛都竖了起来,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我命休矣!

    正在哀叹还没破处,就要去做阎王女婿时,键盘上的火花和电流却突然消失了。

    宋默愣了一下,举起两只手,摸摸脑袋,头发像钢丝似的,摸摸眉毛,两排刷子,捏了一下大腿,很疼!

    他没死?!

    刚想欢呼,脑袋却突然像针扎似的疼,无数的线条和数字飞速的在他的脑海中滚动着,汗水瞬间就湿透了宋默身上的T恤。

    宋默连忙给了自己一个嘴巴,这绝对是被电击后产生的幻觉!

    过了一会,脑海中的数据逐渐组成了一张张清晰的图片,宋默这才能分辨出,这些都是自己搜集起来,存在电脑里的武器图纸和照片。

    这是怎么回事?

    宋默晃晃脑袋,眼前有些发黑,脚底一滑,砰的一声,脸直接撞在了电脑显示屏上,鼻血四溅……

    暴起的电流和火花瞬间将他整个脑袋包围了起来,宋默想,这下子,不死也得死了……

    第二天的XX晨报上登载了这样一则消息:某男子于家中撞电脑显示屏自杀!

    如果宋默还能看到这份报纸,肯定会竖起中指,你妹的自杀!

    可他现在死了,所以,只能乖乖被自杀了。

    呜呼哀哉。

    光明大陆纪元一一三八年六月

    昂里斯王国刚结束了同奇萨王国的战争,近三分之一的国土被鲸吞蚕食,就在国王老胡里安坐在王座上捶胸顿足,大骂奇萨王国的那群家伙都是混账王八蛋时,昂里斯西北边境格里兰家族的领地中,却发生了一件不得了的事情,领地的主人,宋默格里兰,光天化日之下,被一道闪电劈了!

    随从的第一反应不是去救正在冒烟的领主,而是仰起头,看着万里无云的的天空,下巴掉在了地上。虽然领主算不上大好人,可也没做什么坏事,怎么会大晴天的被雷劈啊……

    更加稀奇的是,被劈成这样,领主竟然没死!

    这真是太神奇了!

    格里兰的领民们心中燃起了八卦之火,领主的城堡聚集了领地全部好奇的目光。

    而事件的中心,宋默格里兰,却在醒来后,呆呆的看着围在床前的医生和管家,了解身处何地,自己是谁,又发生了什么之后,宋默眨眨眼,咔吧咔吧嘴,干脆利落的白眼一翻,晕了。

    晕之前还在想,他这是赚了还是亏了?赚了吧……

    一天后,领主再次从昏迷中醒了过来,领主府众人全都松了口气。

    宋默躺在床上,看着被管家称赞得飘飘然的医生,撇撇嘴。他纯粹是被饿醒的。舔舔干得起皮的嘴唇,宋默打断了管家对医生的吹捧:“管家,我饿了。”

    领主的话就是命令!

    世代侍奉格里兰家族,忠心耿耿的管家老约翰,立刻将刚刚还被夸上了天的医生丢到一边,躬身朝宋默行了礼,退出了房间,去给领主张罗早餐了。

    医生乔治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单片眼镜,秉持着职业精神,又对宋默进行了一番检查,确定领主没有什么不妥,才欣然离开。

    至于宋默被雷劈成焦炭,却在两天后奇迹好转的消息,也随着医生乔治走出领主府的那一刻,传遍了格里兰领地的每一个角落。

    所有的领民都对领主的神奇好转表示出了敬畏,家里的男人们摸摸满脸的络腮胡子,拍桌子下了决定,既然领主被雷劈了都死不了,那今年就不能逃税了,该交多少就交多少吧。

    身为格里兰家族治下的领民,逃税已经成了传统,即便不能全额逃掉,能逃一点是一点。不是这些人本性贪婪,实在是生活在格里兰领地中的人,从领主到领民,全都是穷光蛋!

    如果将昂里斯王国的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划分个标准的话,格里兰领地中的人,全部都生活在赤贫状态以下。

    所以,当宋默看到盛在精致银盘中的一块黑乎乎,勉强能分辨出是面包的东西时,傻眼了。

    抬头看看恭敬的站在一边的管家,和管家身后的侍女,虽然这个红发姑娘胸前的一对小白兔呼之欲出,也吸引不了宋默此刻的注意力。

    他刚被雷劈了好不好?

    大难不死好不好?

    不说来点燕窝人参,就给他一块黑面包配温水?!就算盛在银盘中,这也是黑面包!哦,不对,盘子里还有一块拇指长的熏肉,几块胡萝卜,一片生菜。

    这就是一个领主的早餐?!

    太特马的坑爹了吧?

    “领主大人,不合您的口味吗?”管家奇怪的看着宋默,见他只是呆呆的望了餐盘一会,就抬起头怒瞪着自己,瞬间明白了,“这是我的错!因为您大病初愈,所以擅自为您添加了一块熏肉和一片生菜,以后这种事绝对不会发生了!领主的节俭精神真是让我羞愧!”

    节俭你妹!

    宋默严重怀疑,这个被雷劈死的家伙,绝对是比葛朗台还葛朗台的人物,否则,一个堂堂的领主,早餐就一块黑面包加一块胡萝卜?他自虐吗?

    管家担忧的看着宋默将额头暴起的青筋一条条按回去,默默叹了口气,想必领主大人也在难过吧?辉煌的格里兰家族,竟然衰落成如今的样子,在四代国王前,还在昂里斯首都叱咤风云的格里兰,如今只能龟缩在西北边境这片贫瘠的领地中,身为家族领导者的领主大人,怎么可能不伤心?

    于是,为领主的伤心而伤心的管家,毅然决然的从宋默面前的银盘中捡起熏肉和生菜,放到了侍女托着的银盘中,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我已经改正了错误,请您用餐吧。”

    改正你妹!

    宋默看着只剩下黑面包和胡萝卜的餐盘,刚被按下去的青筋又暴了起来。

    当天上午,在领主府内工作的人都听到了领主卧室内传出的咆哮声,以及管家的辩解声,所有人都松了口气,看起来,领主大人的确是无碍了。

    虽然宋默格里兰一直是个平庸的领主,但却是格里兰家族这代唯一的男丁和继承人,如果宋默出了意外,昂里斯王国会依照法律将这片领地收回去。虽然这里很贫瘠,但对于刚失去一大片领土的国王老胡里安来说,蚊子腿再瘦也是肉!国家刚打了败仗,国库空虚,领地的税负肯定会增加几成!新领主可不会像宋默格里兰这样对领民的逃税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不会有胆子对王国的官员说,“格里兰家就是个穷光蛋,这里的领民也是一群穷光蛋。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这是宋默格里兰父亲的话,老格里兰还将这句话刻上石碑,放在了领地和王国相连的交通要道上。和老格里兰不同,宋默还是会挤出一点钱给王国的税官当车马费的。其他的,想都不要想了。

    老子分文不出,儿子出了几块银币已经属于不孝了,还敢全额交税?那就是大大的不孝!

    所以说,格里兰领地中的领民偷税漏税,绝对是有依据的,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领主都不交税了,他们交个鸟!

    因此,格里兰领地在整个昂里斯王国赫赫有名,这里都是一群无视王国法律的刁民!从领主到领民,一个不漏!

    可国王老胡里安就是拿他们没有办法,别看这里穷,或许就是因为穷,这里的男人和女人为了生存下去,锻炼出了极其强悍的身体和彪悍的性格,上山抓鸟,下河捕鱼,不久前,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在河里抓了一尾半臂长的食人鱼,还受到了宋默格里兰的嘉奖!当然,那尾鱼的一半被送进了领主府。由此可见,这是块硬茬子,老胡里安想将这里拿下,必须有自己磕掉一颗门牙的觉悟!

    所以,格里兰的领民继续在宋默格里兰的英明领导下,心安理得的偷税漏税,违反王国法律,国王老胡里安也只能当做没看见。

    当宋默格里兰出事时,领民们除了好奇,还是十分担心的。万一领主真的翘掉了,他们以后还怎么逃税?

    宋默格里兰醒来的消息给大家打了一剂强心针,为了领民们的幸福,领主大人,您还是继续活下去吧!为了庆祝领主的康复,领民们都决定,今年必须交税!一个也不能少!

    领民们的决定宋默并不知道,他此刻正大张着嘴,听管家声泪俱下的向他汇报领主府的财政问题。当他得知自己的小金库只剩下三枚金币,一天三顿都能吃到黑面包加胡萝卜已经算是奇迹时,再次华丽丽的晕倒了。

    本以为天上掉下个馅饼,结果馅饼砸到头上,才发现里面夹的是块钢板!

    穿成个领主,还以为终于也贵族一把,却发现这领主是个穷得快当裤子的穷光蛋!

    宋默朝着老天竖起了中指,如果条件允许,他连脚趾也一起竖!

    穿越你妹!

第二章

    所谓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古人诚不欺我啊。

    宋默叹了口气,几口把黑面包吃完,端起水杯一饮而尽,咂咂嘴,从最开始的食不下咽,到现在的一日三餐,果然环境最能改造人。

    宋默的床头放着一本王国简史,这是向管家老约翰要来的。宋默原本还担心自己会成为睁眼瞎,却发现书里的文字他都能看得懂,书写也不成问题,这是属于宋默格里兰的记忆,他为此感到庆幸。

    用了一个月时间,宋默对这个陌生的世界有了大致的了解。

    然后,宋默再次对穿越大神竖起了中指,这特马地什么世界?!

    这里的文明发展类似于欧洲中世纪,确切点说,就是还没开化,处于半野蛮人,半文明人之间。

    简称:摩登原始人。

    整片大陆分成大大小小数十个国家。国家与国家之间,战争时常发生。教会是国家之外超然的存在,几乎每个王国的重要城市,都可以看到教会的影子。王权和神权之间的斗争,从诞生之日起,就已经开始了。

    不过,格里兰领地是个例外,因为这里太穷了。想要传教?好,面包先拿来。于是,这里连个修士的毛都看不到。

    对于这一点,国王老胡里安都在羡慕嫉妒恨。

    更让宋默吃惊的是,只在童话和小说里看到的精灵,矮人,巨龙,魔法师,竟然都是真实存在的!

    巨龙的爱好是抢钱抢老婆,等到抢去的老婆年老色衰,再当做肉票勒索一把赎金。精灵的爱好是用暴力宣扬世界和平的重要性,矮人喜欢喝酒打铁,魔法师……好吧,这是一群神秘的人,特殊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但是,在所有的人类国家,魔法师都是不受欢迎的人!

    每一个国王,都十分坚定的对魔法师sayno!

    教会里的一群神棍就够让他们头疼的了,再来一群魔法师联盟里的魔棍?!去他XX的!老子不伺候!打仗凭借的是士兵手里的长矛和巨剑,如果哪个国家的军队中有魔法师出现,绝对会被大陆上所有的国家鄙视!

    唯一让宋默好受点的是,贵族们在自己的领地中,掌握着绝对的话语权。因此,除非老格里兰活过来,否则,根本不会有人敢怀疑现在的宋默换了芯子。所以,他不用担心某天睡到半夜,发现手持棍棒农叉的大汉闯进他的卧室,把他从领主府架出去,绑到火刑架上,当做妖孽烧死。

    站在穿衣镜前,看着镜子中那张陌生的面孔,同样的黑发黑眼,算得上俊俏,皮肤却有些苍白,人也有些消瘦。

    宋默撇撇嘴,纯粹饿瘦的。一天三餐黑面包配胡萝卜,加块肉也要等过节,想不瘦也难。从侍女的手中接过外套穿上,整了整领子,宋默有些克制不住的兴奋。

    “领主大人,您真的要去森林中打猎吗?”

    “当然!”

    一个月没肉吃,他嘴巴都要淡出鸟了,就算逮不到野猪这个级别的,抓只兔子山鸡什么的,也能改善一下伙食。他要吃肉,谁都不能阻挡他吃肉的热情!让黑面包和胡萝卜见鬼去吧!

    “可是……”

    管家欲言又止,宋默转过头看着他,管家咽了咽唾沫,说道:“您的马在一个月前和您一起被雷劈了,很不幸,它死了,您却还活着。所以,您只能徒步去打猎。”

    “……”

    口误还是故意的?

    如果不是尊老爱幼的观念在宋默心中根深蒂固,他绝对会毫不犹豫的一拳揍过去!自己之前觉得这个白头发白胡子的老头和蔼可亲,值得信任,绝对是错觉!

    等等,马被劈死了,肉呢?!

    “一部分用于支付医生乔治的诊金,还有一部分分给了将您送回领主府的领民和您衷心的随从。”

    “剩下的呢?”

    “在您昏迷期间分给了领主府内的仆人和侍女,代替上个月的薪水。否则,您的小金库连三个金币都不会剩下。”

    “一点都没留下?”

    “您不该怀疑老约翰的诚实,我绝对不会私自留下一份的。事实上,领民们都在称赞您的慷慨,要知道,在格里兰,能吃到马肉,是很不得了的事情。”

    诚实你妹!慷慨你大爷!

    宋默一口气憋在喉咙里,险些流出两滴男儿泪。这也忒干净利索了,哪怕给他留个马蹄也好啊……

    管家老约翰浑然不觉领主眼中飚出的小刀子,从侍女手中取过一柄长剑,交给了宋默,“领主大人,这是您的武器。老领主就是用这柄长剑,杀死了一头棕熊!他的勇武,传遍了昂里斯王国的每一个角落,为此国王还特地嘉奖了老领主,免除了格里兰领地当年全年的税务!”

    免税?这国王是个傻缺,绝对的。

    老格里兰本来就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英雄人物,又违法抗税很多年,免不免税有意义上吗?国王的命令更是将违法抗税变成了合法抗税。除了挽回一点面子之外,什么都得不到。反倒是老格里兰得了实惠。说不定之后还躲在领主府笑话老胡里安的缺心眼。

    有个缺心眼的国王,昂里斯前途堪忧啊。

    宋默接过长剑,入手沉甸甸的,剑柄上镶嵌宝石的地方如今只剩下了一个空槽,宋默看看管家,管家面无愧色,很显然,不是他给昧了。唯一的解释,是这柄剑的上一个主人,也就是老格里兰,拿去换口粮了。

    实际上,不只是剑柄上的宝石,凡是领主府内的装饰宝石和金银饰品,几代穷下来,都已经被败家领主们卖得差不多了。不过他们都比不过现在的宋默,他今早还举着银盘和刀叉问老约翰,能不能把这些融了当银币使用。

    管家老约翰一脸正色的告诉他,“不能。”

    “为什么?”

    “因为这些都只是镀了一层银而已。”

    “镀银?”

    “是的。”

    “刮下来。”?!

    “再少也是钱。”

    管家很想说这是贵族的脸面,宋默却更关心他的肚子问题。一天到晚黑面包,现在就连黑面包也快吃不上了,还有什么脸面可言?比起面子,吃饭更重要。

    好吧,老约翰必须承认,在被雷劈了之后,宋默格里兰已经获得了新生,他将成为比他父亲更加铁公鸡的人物。这是格里兰家族的幸还是不幸?

    宋默握着剑柄,将剑抽-出了剑鞘。

    四指宽的剑身雪亮锋利,宋默刚想赞叹一声好剑,却发现,这柄剑是断掉的。一半被他握在手里,断口呈一个斜面,另一半还在剑鞘里,随着宋默的动作,从剑鞘中掉了出来,掉在地上,发出了一声钝响。

    宋默面无表情的看着管家,管家一脸无畏的回视宋默。

    “这是领主府内唯一拿得出手的武器了。”

    言下之意,如果宋默不满意这把剑,就只能揣着菜刀去打猎了。弓箭都是给大汉用的,宋默的随从就背了一把,宋默试过,他根本就拉不开。

    如果真的揣一把菜刀……

    宋默和管家同时四十五角望向屋顶,脑海中出现了这样一个画面:英勇无畏的年轻领主,徒步走进茂密的森林,警惕的四周张望,突然,一头高大凶猛的棕熊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在棕熊大叫着向他扑来时,领主一脸坚毅的拦住想要上前的仆人,刷的举起了一把闪着寒光的菜刀,抡起菜刀就朝棕熊冲了过去……

    “……我还是用这个吧,就算断了,也至少是把剑……”

    武功再高,也干不过菜刀。这句话不错,但也要分情况……用一把菜刀去打猎,像话吗?

    走到门口,宋默突然回过头,对管家说道:“为什么不想办法把剑修好?领地内应该有铁匠吧?”

    “有的。”管家老约翰认真的回答道:“但是钱不够。”

    “当我没问。”走了两步,宋默又回过头,“盘子记得刮。”

    管家僵硬的抽了抽嘴角,“遵命,领主大人。”

    于是乎,想吃肉的领主拿着一柄断剑,带着他忠心的随从,打猎去了。沿着河岸朝上游走时,看到几个年轻姑娘在河边洗衣服,挽起长裙,露出光洁的小腿,随着她们弯腰的动作,雪白的胸脯呼之欲出。一个褐色头发的姑娘抬头看到了宋默,混不在意的朝他一挥手,被水溅湿的上衣,勾勒出诱人的曲线。

    宋默连忙捂住鼻子,太特马地热情奔放了,这就是穿越的福利吗?

    忙不迭的拉着随从转身就走,所谓饱暖思淫-欲,他现在还没保暖呢,淫-欲暂缓。

    褐发姑娘看着宋默和随从的背影在远处消失,嘴角勾起了一抹神秘的笑。将洗好的衣服装进木盆里,和其她姑娘打了招呼,就离开了河边。

    在她离开后,一阵微风吹过,沁人的花香飘进了姑娘们的鼻腔,她们都忘记了褐发姑娘,好像她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赤脚走在草地上,姑娘的褐色长发被风吹起,阳光下的影子被不断拉长,女孩娇小的轮廓,逐渐被男子的修长取代……

第三章

    “领主大人,前面就是翡翠森林了。”

    沿着格力河走了一个多小时,宋默和随从两个人终于抵达了翡翠森林。这里靠近格里兰家族领地的边界,森林的另一面就是奥比王国的西北行省,号称是全大陆最繁荣的商业之都。

    一边吃糠咽菜,一边富得流油。这对比,怎一个心酸了得。

    不是格里兰的领民们不勤劳,他们每天的劳作时间比其他人多出一倍,可贫瘠的土地,就是长不出能喂饱全家的粮食。

    宋默认为,他得仇富,必须的!

    进入森林前,随从强烈要求走在宋默前边,提防随时可能出现的危险。

    自从宋默被雷劈了之后,领主的随从们就被管家老约翰组织起来,进行了严格的在职教育,管家要求随从们必须牢记:保护领主是他们的最高使命!

    有雷劈下来,一定要推开领主,自己顶上去!

    被敌人袭击,务必要推开领主,自己冲过去!

    被野狗追咬,绝对要推开领主,自己咬回去!

    ……

    经过长达半个月的职业深造,随从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都有了质的飞跃。从今以后,他们将以领主的意志为最高意志,以领主的话为最高使命,自己的薪水是领主发的,自己的命就是领主的!自己子孙的命也是领主的!自己的老婆……这个必须还是自己的!

    宋默是知道这件事的,不过知道的方式很让人尴尬,一个随从单膝跪地请求他:“领主大人,我的命给您,请把我的老婆留给我。”

    宋默当时就傻眼了。

    虽然误会最终解开了,可一连几天,领主的脸都是黑的。

    但老约翰的确是好心,对领主的忠心也毋庸置疑。

    宋默能跟忠心耿耿的管家生气吗?不能!

    于是,只能继续憋气。

    两人沿着猎人踩出的小路前行,随从突然停了下来,示意宋默不要出声。然后朝一棵十人合抱的榉树上指了指。

    宋默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头发歘的竖了起来!

    一条足有十几米长,比成年人腰还粗的巨蛇,正盘在榉树的树枝上,三角形的脑袋上长着一对绿色的眼睛,全身覆盖着火红色的艳丽鳞甲,每一寸鳞片都在告诫别人,它不好惹,识相的最好离远点。

    “这是一条还没有成年的芒古蛇。”随从压低声音,对宋默说道:“成年的芒古蛇可以长到三十米以上,鳞片的颜色也会变成暗棕色,是巨龙最喜欢的点心。”

    没成年?

    宋默看着树上的“未成年”,想象着它长到三十米长的样子,全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他对这种冷冰冰的爬行动物没有任何好感。

    幸好这家伙是个特例,如果兔子野鸡之类的也长成一副发育过度的样子,他还吃什么肉。

    两个人小心的离开了芒古蛇休息的榉树,继续朝森林深处走去。

    森林的边缘地带经常有领民造访,动物近乎绝迹。如果宋默想要有所收获,必须朝更远的地方走。遇到芒古蛇是个意外,这种蛇常年呆在翡翠森林的中心地带,只有繁殖季节才会出现。不过也幸亏有这条蛇,棕熊,虎豹一类的凶猛动物,都不会在附近活动,宋默和随从可以用大部分精力寻找猎物,不用担心被从背后袭击。

    不过,就算猎物自己送上门,也要能抓得住才行。

    一只野兔从草丛中跑了出来,随从立刻搭弓射箭,箭矢带着风声射出,却扎在了野兔旁边的灌木丛中。结果野兔没猎到,却惊动了在刨食植物根茎的野猪!

    这是一头皮糙肉厚,足有三四百斤的成年野猪,一身棕色的长毛,背上的几缕像钢针似的直立着。仅凭随从手里的弓箭和宋默的断剑,根本就对付不了它!

    宋默被随从拉着一路狂奔,切实上演了一幕人猪惊魂!野猪锲而不舍的追着两个人,大有不把两个人宰掉誓不罢休的架势。

    宋默和随从一路跑到森林边缘,才最终摆脱了它,宋默双手拄着膝盖,弯腰大口喘着气,懊恼的咬着牙,恨恨的想着,要是老子有一把猎枪,别说这只野猪,就是刚才那条发育过度的芒古蛇,也能抓回去炖蛇羹!

    刚想到这里,宋默的头突然针扎一样的疼,脸色顿时变得苍白起来,冷汗顺着脸颊滑落,几乎要瘫坐在地上。

    随从被吓坏了,连忙扶住宋默,“领主大人,您怎么了?”

    宋默单手捂着额头,紧闭着双眼,有些费力的摆了摆手,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此刻,他脑海中正翻滚着无数的线条和数字,就像他穿越前,被电击时一样。

    终于,翻滚的画面停了下来,宋默睁开双眼,脸色依旧苍白,黑色的眼睛却亮得惊人。

    “领主大人?”

    “我没事。”

    宋默话音刚落,一个不明物体突然从宋默身后的灌木丛里滚了出来,随从立刻冲上去挡在宋默身前,飞起一脚将不明物体踢飞!

    半空中传来一声惨叫,随从拉开了弓,对着那个物体就是一箭,箭从不明物体的身边飞过,惨叫声戛然而止。

    扑通一声,不明物体掉在了地上,是一个五短身材,有着绿色皮肤的家伙。

    “这是地精。”随从走过去拨拉了一下趴在地上装死的地精,“他们是臭名昭著的小偷!”

    宋默走过去,蹲到地精身边,好奇的看着他。

    地精是精灵的远亲,不过对一切要求完美的精灵来说,地精简直丑陋得不可忍受,他们从来不承认有这门亲戚。地精倒是千方百计想攀上这门亲戚,但是真敢这么干的,都被精灵用箭射成蜂窝煤了。

    这个地精在被随从踹飞之前,就已经被揍得鼻青脸肿了。很显然,在偷东西和逃跑方面,他都不是个熟练工。

    “强森,你刚才说,地精喜欢偷东西?”

    “是的,他们都是可耻的小偷!每年都会到领地中来偷粮食!这家伙去年就来过,我认识他!”随从恶狠狠的瞪着地精,很显然,他对地精这种生物深恶痛绝。

    试想一下,到穷得快揭不开锅的人家里偷粮食,这样的家伙,得有多么的“丧心病狂”,“令人发指”!

    地精被随从瞪得打了个哆嗦,不小心露出了抱在怀里的袋子,系在袋口上的绳子松脱了,露出了里面耀眼的金币。

    宋默不错眼的盯着金币,觉得作为一个领主,他必须为领民们讨回公道!

    地精趴在地上的,可怜兮兮的看着宋默,试图用一双泪汪汪的大眼睛打动这个明显是贵族的青年。人类的贵族是最好欺骗的,他们总是富有同情心,而且虚荣骄傲自大。说几句恭维的话,就会放过他们。

    但是地精这一次失算了,宋默压根就没受过贵族教育,也不知道何谓慈悲为怀,他现在只是个连饭都快吃不上的穷光蛋。

    “我是格里兰领地的领主,我怀疑,你这袋金币是从领主府偷出来的赃物!”

    “不!”地精尖叫一声,谁都知道格里兰的领主穷得快当裤子了,领主府内怎么可能有这么多的金币!这家伙明显是睁眼说瞎话,想抢他的金币!

    太特马无耻了!

    见地精不肯乖乖交出金币,宋默刷的抽-出了断剑,抵在了地精的脖子上,抓着地精绿色的长耳朵,眯着眼睛威胁道:“要命,还是要金币?你最好快点选择,我的耐心有限!”

    地精大叫:“你这是抢劫!”

    宋默掏掏耳朵,“不,我这是追回领主府失窃的赃款。你也可以当做被你们偷去的粮食的赔偿。快点,交出来!否则,割掉你的小**,然后死啦死啦地!”

    最终,地精还是屈服在了宋默的淫威之下,哭着把金币交了出来。宋默先把金币踹到怀里收好,然后让随从把地精绑起来带回领地,也不打猎了,立刻打道回府!

    回到领主府后,地精被丢进了地下室,宋默神秘兮兮的朝管家招招手,把管家叫进了卧室。看着宋默笑得满脸荡漾,老约翰直觉的想问问随从,领主是不是又被雷给劈了?

    结果宋默却从怀里掏出了从地精手里抢来的金币,哗啦倒在了床上。

    雪白的被面上,顿时金光闪闪。

    管家老约翰的眼睛亮了……

    当天下午,领主府的管家老约翰,满脸春风的从领主的卧室中走出来,大方的宣布,今天的晚餐,每个人的餐盘里,多加一片生菜和一条熏肉!

    顿时,欢呼声充满了领主府的每一个角落。

    宋默窝在房间里,笑眯眯的拿起一枚金币,吹了口气,整整一百六十二枚金币!抢劫真是一份来钱块的职业……

    月亮升起时,两个披着绿色斗篷的高挑身影,出现在了翡翠森林。他们背着绿色的长弓和雕刻着美丽花纹的箭筒,轻盈的在树枝间跳跃着。

    “杰里斯,你确定那个可恶的地精逃到了这里?”

    :“是的,不会错。”被称为杰里斯的人跳到地上,蹲下-身,仔细察看着地精之前藏身的灌木丛,“这里有人类的痕迹,那只地精很可能是被人类抓住了。”

    “哈!”之前问话的人笑了一声,“那些愚蠢的人类!”

    “博德,我们必须快点了。”杰里斯站起身,一缕浅金色的长发滑出了帽兜,在月光照射下,散发着淡淡的光辉,“人类很可能会放走地精,要想找回被偷走的金币,我们必须马上找到那个抓走了地精的人类!”

    博德耸了耸肩膀,“好吧。”

    正在卧室中抱着金币偷着乐的宋默,并不知道,麻烦就快上门了。

第四章

    深夜,宋默睡得正香,却突然被从床上拉了起来,紧接着一把锋利的短剑抵住了他的喉咙。

    “不许出声!”

    宋默翻了个白眼,嘴被捂得严实,连鼻子都被捂住了,喘气都成问题,还怎么出声?!

    来者并不想要宋默的命,虽然在他们眼中,人类的命不算什么,但宋默毕竟是格里兰领地的领主,他们不想因此惹上麻烦。

    博德松开了捂在宋默脸上的手,短剑却没有移开,朝身后的杰里斯示意了一下,杰里斯站在窗前,在月光下,吟诵出古老的,属于精灵们的语言。

    声音像是潺潺泉水般清冽,舒缓的语调,带着一种奇妙的旋律。

    宋默的意识明明是清醒的,却无法控制自己的行动,仿佛有一双看不见的手,操控着他的身体,让他从枕头下取出了装着金币的口袋,一百六十二枚金币,一枚也不少。

    袋子上的花纹,同杰里斯和博德身上背的箭筒上的花纹几乎一模一样。

    博德和杰里斯确定了这正是被地精偷走的钱袋,看起来,那个地精还没来得及将偷来的金币藏好,就被这个人类抓住了。

    “人类,既然我们取回了失物,就不追究你的责任了。”

    博德收回了短剑,白皙的下巴昂起了一个高傲的弧度。杰里斯明显不想和这个人类再废话,他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追踪了那个家伙一个多月,却在翡翠森林中断了线索。如果不是那个胆大包天的地精偷走了他们的钱袋,他们根本就不愿意节外生枝。

    “博德,该走了。”

    杰里斯单手撑在窗台上,一跃而起,夜风吹起了斗篷的帽檐,淡金色的长发,尖尖的耳朵曝露在了月光之下。俊俏得仿似不食人间烟火的面孔带着不耐烦,翠绿色的眼睛扫过宋默,让他不禁打了个寒战。

    这就是精灵吗?

    博德打了个响指,宋默立刻如木偶般僵住了,全身上下唯一能动的只有两颗乌黑的眼珠子。

    宋默不能动,也无法出声,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杰里斯和博德先后从窗口跃出,消失在了茫茫的夜色之中。

    他这是,被抢劫了?

    特马地在自己的家,自己的卧室,自己的床上,被抢劫了?!

    特马地谁说精灵是正派人士?

    他的金币,他的钱啊……

    宋默维持着一个姿势,从深夜坐到天亮,泪流成河。

    管家老约翰一夜好眠,一百六十二枚金币,对某些家财万贯的大贵族来说,只是九牛一毛,但对格里兰家来说,这简直是一笔巨款!今后领主的三餐,终于可以告别黑面包了。仆人们的薪水,也终于可以全额发放了。

    就算格里兰家最穷困的时候,也没有辞退过领主府的仆人和侍女,他们都是格里兰的领民,这份工作,对他们来说极其重要。之前老约翰还在担心下个月领主府会发不出薪水,现在,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

    不过,老约翰的好心情也只能到此为止了。当他推开领主卧室的门,本想如往日一般和领主道一声早安时,却看到宋默脸色惨白,一动不动的坐在床上。

    “领主大人,您这是怎么了?!”

    老约翰连忙拉响了召唤铃,一个侍女走进来,老约翰大声对她说道:“去叫乔治医生来,快!”

    十五分钟后,医生乔治气喘吁吁的出现在了领主的卧室中,对躺在床上动也不动的宋默进行了细致的检查,然后推了推单边眼镜,对管家老约翰说道:“领主大人没生病。“

    “但领主大人完全不能动!”

    考虑到领主的面子问题,医生乔治凑到管家老约翰的耳边,低声说了几句,然后提起医药箱,大步离开了。

    领主不能动是因为他维持一个姿势坐了几个小时,身体发麻了?

    意识到这的确不是能说出口的理由,管家立刻将侍女赶出房间,关好门,走到床边,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昨夜究竟发生了什么?”

    管家不提还好,一提这件事,宋默就是默默无语两眼泪,颤抖着酸麻的胳膊,一把抓住了老约翰的手,带着哭音说了一句:“管家,这日子没法过了……”

    一个小时后,管家老约翰脚步发飘的从领主卧室内走了出来,脑子里还在消化宋默告诉他的事情。

    两个精灵入室抢劫?

    两个高贵的精灵,手持武器入室抢劫?

    两个高贵美丽的精灵,身背长弓,手持短剑,潜入领主的卧室实施抢劫?

    老天,他只知道精灵爱好用弓箭宣扬和平,从来不知道,精灵也和巨龙一样,喜欢上了抢劫……

    不过,现在不该考虑精灵成为强盗的问题,没了金币,接下来的日子该怎么办?早知道,他昨天就不应该那么慷慨!

    宋默同样为失去的金币肉疼,但在疼过之后,他想起了被自己关在地下室里的地精……

    地精并不知道自己即将遭遇怎样悲惨的命运,他正忙着挖掘地道,试图从这个昏暗的地下室里逃出去。那个可恶的人类似乎忘记了,地精都是挖洞的能手,他们这项能力,丝毫不逊色于在地底建立了庞大城市的矮人。

    遗憾的是,地精的方向感不是很好,他从昨夜开始挖,挖到现在,仍然找不到出去的路。突然,他的眼前出现了一道光线,地精立刻精神大振,将头顶最大一块岩石周围的土层挖松,然后用力一顶!

    光明!

    伴随着光明的,是高亢的尖叫和不分青红皂白的殴打!

    地精还没来得及发出声音,就被揍成了一个绿色的猪头,丢回了地道里。随着一块更大的岩石被填入洞口,光明重新变成了黑暗。

    宋默站在地精挖出的地道入口,听到了地道中传来的声音,转头问管家,“这家伙是挖到了哪里?”

    管家略微思考了一下,回答道:“尊敬的领主大人,应该是女仆更衣室。”

    女仆更衣室?

    宋默和管家同时四十五角望向屋顶,一脸神往……

    被揍成猪头的地精从地道里爬了出来,抱着胳膊缩成一团瑟瑟发抖。

    宋默弯下腰,单手拍拍地精的肩膀,笑眯眯的说道:“不用害怕。”

    地精抖得更厉害了。

    宋默继续说道:“我有件事想问你,你可以选择合作,也可以选择不合作,当然,我建议你最好选择合作。”

    地精看着宋默,不说话。很明显,他不愿意合作。

    “真遗憾。”宋默朝着管家招招手,“把这家伙带下去,宰掉,洗净剥皮,晚上大家加餐。虽然个头小了点,好歹也是肉。”

    虾米?!

    地精被吓得眼泪横飞,连滚带爬的跑到宋默的脚下,一把抱住宋默的大腿,“我合作,坚决合作!”

    宋默用脚尖踢了踢地精,“真的合作?“

    “真的!”

    “这是你求我的。”

    “是的,我请求您,大人!”

    “很好。”宋默蹲下身,一只手抓起地精,对上地精的双眼,问道:“这附近,有地精的村落吧?”

    地精村落?

    可怜的地精似乎明白了这个人类想做什么,但他现在羊入虎口,不合作,就要被下锅……

    “在翡翠森林的东边,有一个半月形的峡谷,那里不属于昂里斯王国也不属于奥比王国……”

    听着地精的叙述,宋默笑了。

    得到想要的答案后,宋默带着地精一起离开了地下室,这个家伙擅长挖洞,他实在不放心。万一趁着看守的仆人不注意,挖洞跑了怎么办?

    地精被关在了领主府顶层的阁楼里,有一个仆人专门看守他。依旧没有自由,但地精已经心满意足了,这比被洗净剥皮下锅好太多了。

    宋默的小金库刚有些进账,就被精灵抢了,他不可能去和武力值强悍的精灵掰腕子,臭名昭著的小偷集团,地精们,成为了他下手的目标。

    “领主大人,您真的要这么做?这似乎不太符合您贵族的身份。”

    老约翰也为领主府的财政问题发愁,但一个贵族,去抢劫地精?

    “管家,你要明白,物质基础才能决定上层建筑。物质文明极大丰富了,才能发展精神文明。所以说,金币,比贵族教条实际得多。”

    何况抢一个也是抢,抢一群也是抢,没差。

    “……我应该称赞您吗?”

    “当然!”宋默一甩头发,单脚踩上椅子,一手高擎断剑,斗志昂扬,“我将带领大家,将抢劫这份有前途的事业发扬光大,做到组织严密,行动高效,可持续发展。争取成功的跨种族抢劫,跨领地抢劫,跨国家抢劫!让黑面包见鬼去吧,到时大家一天六顿白面包,吃三顿,扔三顿!”

    “……”这是教唆犯罪吗?而且是教唆组团犯罪。

    “不过在那之前,还有件事情要做。”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抢劫,就得有趁手的武器,拿着木棍农叉怎么抢劫?“帮我把领地内的铁匠都找来,如果铁匠没有,木匠也行。”

    “领主大人,身为您忠诚的管家,我不得不提醒您,您的钱,还不够打一把匕首。”

    “钱的问题不用担心。”宋默从怀里掏出了一叠纸条,往老约翰面前一摆,“我都已经准备好了。”

    老约翰狐疑的拿起其中一张,只见被裁成两指宽的纸条上,工整的写着:欠某匠人金(银)币____枚。领主:宋默格里兰

    纸条上还盖上了格里兰的家族徽章。

    针对资金不足的情况,宋默终于祭出了文明社会的必杀器:赊账!

第五章

    光明大陆纪元一一三八年七月的某一天,格里兰家族领地内的三名铁匠,艾德,哈山和山姆,被召进了领主府。

    三个男人忐忑不安的坐在领主府的会客室内,面前摆着十几张图纸,图纸旁边是一叠早已经准备好的欠条。

    “如何?”宋默敲了敲桌子。

    艾德三人互相看了看,彼此交换着晦涩的眼神,即使他们从来没见过欠条,也能明白宋默的意思。很显然,领主要他们付出劳动,却不打算给钱!

    太特马无耻了!

    一瞬间,三个铁匠和被关在阁楼里的地精,心有灵犀了。

    “领主大人,我们不能接受!”

    “我也一样!”

    “我也是!绝对不能接受!”

    三个铁匠异口同声的拒绝了宋默,年纪最长的艾德作为代表,接着说道:“想让我们打制武器,就必须付钱!”

    “对!即使您是领主,也不能用强权来强迫我们付出劳动而不付钱!”

    “买东西,就要给钱!”

    宋默一边揉着脑袋,一边听着三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嗡嗡嗡。为了画出这些图纸,他已经连续几天没睡好觉了。即便脑子里有最精确的图纸,也不代表宋默能照葫芦画瓢,一丝不差的临摹下来。

    这还只是最简单的弓弩和火绳枪,就让他磨秃了三支鹅毛笔,几乎耗尽了领主府内所有的纸张。又因为一些原因,火绳枪的制作计划被咔嚓掉了,能用的只有十几张弓-弩-的-图纸。老约翰捧着被揉成一团的废弃图纸,捶胸顿足,就差没破口大骂宋默败家子了。

    这都是钱啊!

    连续熬夜的后遗症,让宋默的脑袋一阵阵抽着疼,再加上这三个铁匠不依不饶的大嗓门,宋默的耐心终于耗尽了。

    刷的抽-出了断剑,宋默跳上桌子,单膝跪在桌面上,猛地将剑扎在了三个铁匠的面前,眼冒凶光,阴测测的对三人说道:“少废话!做,还是不做?”

    与此同时,一直守在门外的随从们听到声响,迅速的跑了进来,手执弓箭,瞄准了脸色难看的三个铁匠。

    如果说这不是事先设计好的,三岁的孩子都不会相信!

    “领主大人,您考虑过这么做的后果吗?”

    宋默坐回到椅子上,咣的一声,将断剑扔到了桌子上,一只手支着下巴,另一只手不耐烦的在桌子上敲击着,“少废话,痛快点,做还是不做?我急着用呢!”

    艾德拦住了脸色铁青的哈山和山姆,问道:“领主大人,您制造这些的目的是什么?准备打仗吗?”

    “no,no,no。”宋默摇摇手指,“老子没空打仗,老子是去抢劫!”

    抢劫?

    “相信我,这绝对是目前来钱最快的职业。”

    还职业?

    三个铁匠愣住了,宋默以为他们也和老约翰一样,认为抢劫这项事业有失贵族水准,却没想到,不到五秒,三个男人都激动得涨红了脸,性格最冲动的山姆更是一拳捶在了桌子上,钵大的拳头,力量十足。

    “这么好的赚钱方法,我怎么就没想到?!”山姆兴奋的抓起图纸,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我做!工钱可以不给,但抢劫必须算我一份!”

    艾德和哈山也连连点头。

    宋默抓抓脑袋,早知道事情这么容易解决,他还打什么欠条?直接告诉他们,“老子要去打劫,你们提供武器,就带你们一起去抢!”不就成了?

    虽然三名铁匠拍着胸脯保证一定能在宋默规定的时间内打造出五十副弓弩,宋默还是不放心。不过在看到第一份成品后,宋默的心,彻底放回了肚子里。

    他不知道一般人制作这样一副连发弓弩需要多长时间,但是在艾德,哈山和山姆的共同努力下,只用了两天,成品就摆到了宋默的面前。

    宋默拿起那具半壁长,重量只有强弓二分之一的连发弓弩,对准了十步外的一棵橡树,拨动扳机,不到几秒钟时间,箭匣中的十支箭矢全部射出,悉数扎进了橡树——旁边的草地上。

    艾德三人和随从都被弓弩的威力惊呆了。艾德三人更是没想到,自己制作出来的这个东西,竟然是这么可怕的武器!

    有这样的利器在手,别说抢劫了,就算造反,也不在话下!敢反抗?扎成刺猬!

    铁匠们干得热火朝天,宋默在最初的新奇之后就再提不起兴趣。连发弓弩威力再大,也终究比不上热武器。不是宋默不想制造出更先进的武器,关键是以现在的制造水平,根本就造不出来。

    能想象在简陋的小作坊里用锤子砸出一支毛瑟98或者汤普森吗?

    至少宋默不能。

    火绳枪倒是能造,但要额外制作黑火药,再加上射速慢,打一枪就要重新填充火药的缺点,还不如弓弩用起来给力呢。宋默果断把这种武器咔嚓掉了。

    要想制作更先进的武器,他就得赚钱,想赚钱就要抢劫!

    宋默一握拳,为了金币,为了武器,必须在抢劫这条光明大道上坚定不移的走下去!

    武器的问题暂时解决了,打劫的人手问题被提上了日程。

    根据阁楼上的地精交代,被宋默定为目标的地精村落,有五十多个地精,大部分都是青壮年。他们在峡谷里建造了一个半埋在底下的土堡,所有的地精都生活在里面。平时很少外出,只有在“干活”时才会离开。

    “干活?”宋默玩味的搓了搓下巴,这个词不错。

    根据地精的叙述,这个村落真不太好抢。人数去少了,根本就奈何不了他们。这些绿皮的家伙往土堡里一躲,顺道再向下挖几爪子,五十多只地精一起动手挖地道转移财物,猴年马月才能抓到他们?

    “领主大人,我认为,这个问题,必须召集领民们一同商议。只依靠您的随从,是不足以成事的。”

    管家老约翰的话很中肯,仿佛他一切都是为了宋默考虑,丝毫没有自己的私心。宋默撇撇嘴,别以为他不知道这个老头抢了厨娘的菜刀,天天躲在屋里练习砍人。一边砍一边模拟抢劫时的经典台词:“说,要钱还是要命?!”

    不过宋默也必须承认,老约翰的话是对的。

    “管家,这事你去办吧。人选一定要可靠。”

    “您放心,领主大人。”

    当天夜里,经过老约翰严格筛选的八十九个壮汉,聚集在了城主府。

    八十九个满脸络腮胡的肌肉壮汉,挤在一间小屋里,其威力,堪比生化武器。

    宋默推开门,险些被熏了一个跟头。

    勉强克制住捂鼻子的冲动,寻找着生物毒气的来源,当看到几双赤-裸的大脚时,宋默怒了,谁让他们脱鞋的?!

    管家老约翰凑到宋默耳边低声说道:“领主大人,不是他们把鞋脱了。而是他们穷得根本就穿不起鞋。”

    宋默:“……”

    看到宋默和老约翰,男人们都站了起来,目光炙热的看向宋默。很显然,老约翰已经将今夜要讨论的事情,向他们透露了一些。就算老约翰不说,那三个铁匠从离开领主府后,就一直躲在作坊里叮叮当当,也足以引起他们的注意了。

    “大家先坐下吧。”

    宋默走进室内,老约翰关上了门,门里和门外,立刻成为了两个世界。

    刚开始,守在门外的随从完全听不清里面在说些什么,半个小时后,室内突然传出了一声巨响,紧接着就是领主的高声呐喊:“那些可耻的小偷,总是来偷窃我们的粮食,能原谅他们吗?!”

    数十个声音一起怒吼道:“不能!”

    宋默:“让宽恕和仁慈见鬼去吧,我们应该把属于我们的全都抢回来!”

    众人:“抢回来!”

    宋默:“打倒地精,伸张正义!”

    众人:“打倒地精,伸张正义!”

    宋默“为了面包!”

    众人应和:“为了面包!”

    宋默:“为了肉!”

    众人狂呼:“为了肉!”

    宋默:“和我一起进行这项伟大的事业吧!”

    众人:“领主万岁!”

    两个随从好奇的从门缝向里看,只见宋默站在桌子上,挺拔如一棵苍松,高举右臂,握紧拳头,不断的挥舞着。其他人跟着他一起挥动手臂,甚至有些人满脸涨红,热泪盈眶,状若疯狂!

    就连最镇定的老约翰,也被这种气氛感染了,随着众人一起呐喊。

    这一天,被格里兰人称为光辉的一天,灿烂的一天,这天之后,英明的领主将带领他们摆脱贫穷,走上脱贫致富的康庄大道!

    而对于光明大陆的其他人来说,这一天,却是黑暗的一天,痛苦的一天,日后为祸四方的一股邪恶势力,崛起了!

    亲手缔造这一切的宋默此时还不知道,自己只是在格里兰的领民们面前推开了通往钱途的一扇门,他们却自动自发的把房子都拆掉了。

    宋默看着激动的人们,暗地里擦了把汗,幸好老子为了追妹,听过两堂营销学讲座!

    就在宋默和他的领民躲在小黑屋里计划伟大的抢劫事业时,一个行踪诡秘的身影,潜入了领主的卧室。从身高和轮廓来看,这是一个男人。他似乎对宋默放在桌子上的火绳枪图纸产生了兴趣,右手在半空中画了几个扭曲的符号,所有的图纸都飞了起来,按照次序排成了一列,上面的图案仿佛有了生命一般,从纸上脱离,在半空中移动组装成了一个奇怪的东西。

    要是宋默看到,肯定会大吃一惊,这分明就是一把已经造好的火绳枪!

    潜入者对着火绳枪研究了一会,也没发现这个东西有什么用,打了个响指,造好的枪瞬间化成了无数的碎末,消失无踪。

    就在这时,门外的走廊传来了一阵脚步声,潜入者立刻顺着窗户跳了出去,无声无息。月光下,他全身都包裹在黑色的斗篷里,脸颊边垂落的褐色长发是唯一点缀在漆黑中的亮色。

    于此同时,几乎找遍整个翡翠森林的杰里斯和博德同时精神一振,“不会错,这个魔力波动,就是我们要找的那个家伙!”

    “杰里斯,确定一下,他在哪里?”

    杰里斯走到月光之下,张开双臂,吟唱出古老悠长的旋律,一阵风吹起了他的银发,当找到魔力波动的方向时,杰里斯脸上的表情突然变得有些奇怪。

    “杰里斯?”

    “博德,看起来,我们要再去造访一次那个人类的领主。”

    “什么?”

第六章

    地精的名声很不好,武力值也不高,却极其擅长躲藏。很少有人能在和他们的冲突中占到便宜。

    曾经有一个领主被地精惹怒了,他想出个主意,你不是会躲吗?不是擅长挖地道吗?

    好,他也挖!

    这个很有钱的领主带着充足的物资,拉着队伍,把一百多个地精围困在了一个圆形的土堡内。领主大手一挥,几十个农夫扛着锄头和锤子开始连砸带挖,所有的士兵把地面上的出口全部围住,跑出来一个宰一个!

    地精当然不可能坐以待毙。

    结果变成了领主在地上挖,地精在地下挖,等到把土堡露在地面上的部分全部铲平,所有的人都傻眼了。

    数十个黑黢黢的地道入口展现在面前,朝里面看,什么都看不清,喊一嗓子,回音都听不到。

    很显然,一百多个地精的土木作业能力,完全超出了人类的想象,地精挖出来的地道,也没人能爬进去。

    事情的结果是,被气得头顶冒烟的领主,只能带着他的队伍无功而返,继续过着被地精三天两头上门光顾,顺手牵羊的憋气生活……

    这件事发生在一百年前,那位倒霉的领主临终之前,留下了一句遗言:葛洛家和地精势不两立!不过在他去世后,地精们光顾葛洛家族领地的次数锐减,有时几年也不去一次。这也成为了一个难解的谜团。地精们在想些什么,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宋默合上王国简史,揉了揉眼睛。和地精比挖洞?这位葛洛家的倒霉领主明显是脑子转不过弯来。猫捉老鼠,从来都是等老鼠自己跑出洞,或者逼它跑出洞,没听说哪只猫扛把铁锹,呸呸吐两口唾沫,把老鼠洞挖开去找晚餐的。

    能这么做的,肯定不是一般的猫,绝对是猫中之妖,简称猫妖。

    不过,这个世界好像是有半兽人,那么,其中有猫没有?

    宋默想着想着就偏离了主题,从想办法对付土堡里的地精,直接拐弯到长着毛茸茸的耳朵和长长的尾巴的萌猫妹子身上去了……

    想象着某只萌猫妹子将猫爪举到脸边,挥挥爪子,喵的一声,宋默陶醉了。

    “领主大人。”

    宋默陶仔。

    “领主大人?”

    宋默继续陶仔。

    “领主大人!”

    宋默嗷一声从椅子上蹦了起来,一边揉着耳朵,一边抱怨道:“管家,能不能不要在我耳边大吼?我听得见。”

    老约翰弯腰捡起掉在地上的王国简史,放到了桌子上,“请原谅,领主大人。”

    不原谅还能怎么样?宋默坐回椅子上,继续揉耳朵。

    “领主大人,铁匠艾德将最后一批您定制的武器送来了。”

    “是吗?”

    “是的。另外,他们将图纸也送了回来。“

    老约翰将艾德交回来的图纸放到宋默面前的桌子上,一共十六张,一张也不少。

    宋默随手翻看了一下,叫侍女送来一个火盆,所有的图纸都被付之一炬。

    “这些已经没用了。”宋默一张一张将图纸点燃,看着窜起的火苗,嘴角勾起了一抹耐人寻味的笑。

    最初的五十具,之后追加了五十具。打造了这么多弓弩,艾德三人早就把制作弓弩的每一个细节牢记于心。他们将图纸送回来,不过是向宋默表明自己的态度,除非领主许可,他们不会再打造任何一具弓弩。

    原因很简单,宋默能给他们带来更大的利益。

    这种建立在利益上的忠诚算不上牢靠。不过,正是因为利益的存在,才让这种忠诚可以无限期的维持下去。

    那种一朝穿越,全身立刻笼罩一层王霸之气,各路英雄纷纷来投,抱着大腿痛哭流涕要求效忠,不让他们效忠就立刻抹脖子的事情,只能出现在小说里。

    “弩箭准备得充足吗?”

    “按照您的吩咐,一具弓弩配备十个箭匣,都已经打造完成了。”

    “恩。”宋默搓搓下巴,总觉得他好像忽略掉了什么事情。武器有了,人手有了,也提前吩咐强森带着另外三个随从去踩点了,等他们回来,就可以动手了,还差什么呢?

    突然,宋默右手握拳敲在左手掌心,他知道了!

    召集来的八十九个预备强盗之前可都是地地道道的农夫!别说弩箭了,他们连弓箭都没用过。要是也像宋默那样,射击准头差得令人发指,万一地精没射着,在自己的队伍里来一出金蛇乱舞,那乐子就大了。

    “管家,立刻召集人手,把他们集中到领主府前,再把制作好的弓弩取出十具来。”

    “遵命,领主大人!”

    男人们被召集到领主府前,得到消息的女人们也跟来了。只不过,她们被拦在了围墙之外,大门一关,什么都看不到。

    宋默一身骑装出现在了众人面前,紧了紧用来保护手腕的皮具,走到整齐堆放的弓弩和箭匣前,对众人说道:“看好了。”

    随手拿起一具弓弩,利落的装上箭匣,摆出了一个十分潇洒的pose,拨动扳机,十支箭矢咄咄咄的射在了五步外的一棵橡树上。恩,很好,全在树上。这个距离要是射不中,他干脆一头撞死算了。

    宋默吹了声口哨,将弓弩扛在肩膀上,转过身,对看呆了的男人们说道:“怎么样?看清楚了吗?”

    鸦雀无声。

    这反应和铁匠三人组第一次见识到弓弩威力时一模一样。

    宋默啧了一声,没见过世面,不就是弓弩吗,至于吗?

    事实上,宋默这完全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要是有个原子弹在他跟前爆炸了,他也得下巴掉地上。

    哦,不对,真有原子弹在身边爆炸,他一点渣都不会剩下,全都炸飞了,想表示出震惊也没办法。

    老约翰咳嗽了一声,众人这才回过神来,看着宋默的眼神都变了。

    如果说之前,男人们的想法还是为了金币,把自己的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话,见识到弓弩的威力之后,就变成了为了金币,把别人的脑袋别在裤腰带上了。

    “光看清楚还不行,还要会用!”宋默收起了脸上的笑,对男人们说道:“立刻给我站好,十个一组上来,按照我演示的动作练习射击,目标,前方那棵橡树!”

    如果橡树能够说话,它肯定会声泪俱下的发出控诉,干嘛每次都射它?!旁边还有一棵榉树呢,这是树种歧视吗?!

    男人天生是好战的动物,对武器有种无法解释的热情,尤其是这种见都没见过,威力巨大的弓弩,让所有人都摩拳擦掌,双眼放光。

    “不许挤!”宋默拧紧了眉头,看男人们一窝蜂的朝弓弩那边冲,干脆又装了一个箭匣,平举弓弩对准了男人们,冷冰冰的说道:“再不听话,全部突突了你们!”

    领主一发威,男人们安静了。

    门外的女人们一直不愿意离开,无奈之下,宋默只能亲自来出马。弓弩的事情还必须保密,一旦泄露出去,肯定会有麻烦。虽然这些男人的嘴巴在自己老婆跟前不会太严实,但宋默总有办法让他们一个字都不会多说。

    一个褐发姑娘夹在人群中,一边走,一边回头看向宋默。这个姑娘的眼神太热情了,以至于宋默想忽视都做不到。摸摸鼻子,这姑娘他记得,之前有过一面之缘,宋默对她被河水打湿衣服后展露出的动人曲线,印象颇深。

    姑娘见宋默注意到了自己,嫣然一笑,明明是一张清纯的面孔,眼角眉梢却因为这一笑染上了难以言说的妩媚。

    宋默连忙转过头,这是赤果果的勾引有木有?!

    只听说过高帅富是抢手货,什么时候,高帅穷也当仁不让了?

    等宋默调整好呼吸,再回头时,姑娘已经消失不见了。

    就在众人热火朝天的训练时,两个高挑的身影出现在了领主府外,他们听到了领主府内传来的声音,没有出声,轻盈的跃上了围墙,看到了十个男人一字排开,使用弓弩,将橡树射成刺槐的场景。

    饶是将弓箭当成身体一部分的精灵,也被这一幕惊呆了。

    “杰里斯,告诉我,我是不是产生了幻觉?”

    精灵王在上,那是什么武器?就算是他和杰里斯,也无法做到几秒□出十支箭这么恐怖的事情。

    杰里斯没有回答博德的话,只是蹙紧了眉头,他又感到那股魔力气息了,就在附近。难道,这个人类领主真的和那个家伙有关系吗?

    两个精灵太过于吃惊,以至于犯下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们忘记了隐藏自己,就这样大咧咧的站在了领主府的围墙上。高挑的身材,迎风摆动的斗篷,还有在阳光下反光的金发,宋默眼睛瞎了才会看不到他们。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更糟糕的事情是,弓弩被这两个家伙看到了,秘密就很难保住了。

    唯一的办法,只有杀人灭口。

    不对,杀精灵灭口!

    领主大人愤怒了,指着墙上的杰里斯和博德,对男人们说道:“给我突突了他们!”

    男人们有些迟疑,“领主大人,那是精灵。”

    “精灵怎么了?精灵就能光天化日爬人家墙头吗?!”

    “可是……”

    “少废话,突突了他们!”

    宋默见众人迟迟没有动作,干脆自己抢过一具弓弩,装上箭匣,对着墙头上的两个精灵拨动了扳机。

    众人见领主亲自动手,自然不能再迟疑,杰里斯和博德周围顿时箭如雨下。

    杰里斯单手抓住了围墙边的一根树枝,翻身跳到了树枝上,箭羽立刻追了过来,只能接着再往上跳。博德比杰里斯幸运,他在第一时间就从围墙上跳了下来,只不过,落点选择的不太好,直接落在了围墙里面。如果不是杰里斯吸引了更多的目光,他恐怕已经被射成了刺猬。

    杰里斯站在树顶,这个高度,足够他避开大部分的箭矢,风吹起了他浅金色的长发,落日的余晖洒落在他的身后,如果不是情况特殊,此情此景,足以入画。

    很遗憾,正在树下突突他和博德的人,不懂得欣赏。

    “人类,我和同伴没有恶意,只是有些事情想问你。”

    宋默不说话,都打算杀人灭口了,还有什么好说的。连续十几个箭匣都射空了,却连这两个家伙的斗篷边都没擦着,宋默的眼睛都红了,这是精灵还是猴子?

    “人类,住手!”

    杰里斯终于生气了,他举起长弓,从箭筒中抽-出一支带着白色尾羽的箭,箭矢破空而出,一下扎进了宋默身前的草地。顿时,宋默只觉得身边的温度骤降,仿佛身体都要结冰了。

    博德也拉开了长弓,他的箭,尾羽是火红色的。

    杰里斯又取出一支箭,翠绿色的眼睛冷冰冰的盯着宋默,“我说住手,听到了吗,人类?”

    宋默冷得牙齿都在打颤,硬从牙缝里挤出了一句:“没听见。”

    杰里斯:“……”

    宋默的身前又插了一支箭,这次,射箭的人是博德。

    何谓冰火两重天,宋默现在有了切身的体会。

    杰里斯又问了一句:“现在,听见了吗?”

    宋默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其他人也停下了攻击,不是他们对领主见死不救,而是全部的箭匣,都射空了。

    场上的局势顿时逆转,杰里斯从树上一跃而下,看着他脸上百年难得一见的浅笑,博德都忍不住后退一步。

    很显然,宋某人,要倒霉了……

第七章

    杰里斯一步一步走近宋默,就像是一只美丽的野兽正在走近他的猎物。博德收起了弓箭,靠在墙上看起了热闹。

    在场的领民们显得有些无措,老约翰想要上前阻拦,只是被杰里斯扫了一眼,双脚就像生根一样,一步也移动不了。

    “人类,你很勇敢。”杰里斯的话听起来像是称赞,话里的傲慢却显而易见。

    宋默发誓,他和精灵的梁子,结大了!

    在杰里斯走到距离他两步左右的距离时,宋默突然朝他扑了过去,手里,握着老约翰给他的断剑!

    杰里斯根本没想到宋默还敢攻击他,敏捷的向后一躲,宋默冲得太猛,猝不及防,摔了个五体投地!

    不过在摔倒前,宋默的手,本能的向前一抓,好像抓住了某样东西……

    刺啦……

    布料撕裂的声音。

    顿时,全场寂静无声。

    杰里斯僵硬的站在原地,博德目瞪口呆。精灵王在上,杰里斯,连春风都无法融化的杰里斯,竟然被一个人类,给撕掉了上衣?!如果那个人类的力气再大一点,被扯掉的,恐怕就不只是上衣了……

    宋默抬起头,呸呸吐掉嘴里的泥土和草叶,看看手里抓着的布料,再看看正满脸冰霜俯视自己的杰里斯,眼神顺着白皙光滑如大理石般的胸膛,下滑到结实的小腹,再到被长裤包裹的修长双腿,冒出了一句:“这是手误!”

    可惜,此时此刻,后悔和解释都已毫无用处,杰里斯的箭已经抵在了宋默的脑袋上,他第一次受到这种羞辱,他要杀死这个敢冒犯他的人类!

    宋默自然不可能坐以待毙,一个驴打滚躲开了锋利的箭头,趁机抱住了杰里斯的小腿,一下将他拉倒在了地上,顾不得其他,直接祭上终极杀招:王八拳!

    简言之,毫无章法乱揍一气!打不着是正常,打着了是运气,被打中的算倒霉。

    杰里斯一只手抓住了宋默的右手腕,另一只手扣住了宋默的脖子,翻身将他压倒在了地上!

    宋默觉得扼住他脖子的不像是一只手,倒像是一只冰冷的铁钳。

    “我要杀了你。”杰里斯的声音冰冷,翠绿色的眼睛满含杀意,一点点加重了手上的力气。

    突然,一支箭从杰里斯身后飞来,擦着他的脸颊,扎进了草地。

    三棱式的箭头,黑色的尾羽,杰里斯脸上的表情变了,倏地起身,朝箭飞来的方向看去。射箭的人站在领主府的围墙上,浑身包裹在黑色斗篷里,手持一把黑色的长弓,长弓上缠绕着金色的花纹。握弓的手白皙修长,指甲十分锋利。斗篷的帽檐遮住了他的脸,只露出了弧度优美的下巴和鲜红的唇。

    来人收起长弓,右手在空中划出了一道扭曲的符号,一阵狂风平地而起,一眨眼的时间,消失在了原地。杰里斯和博德立刻追了上去。不过在离开之前,杰里斯回头看了宋默一眼,只一眼,宋默就觉得全身的血液都要凝固了。

    不过,这两个瘟神好歹是走了,可喜可贺。

    宋默看了看明显还没回过神来的众人,又看了看神秘来人消失的地方,转头对管家老约翰说道:“管家,咱家的围墙是用什么材料做的?”???

    “怎么一个两个都喜欢爬咱家的墙?”

    ……

    接下来的日子,宋默将那两个精灵和突然出现的神秘人全都抛在了脑后。

    既然没能成功的杀人灭口,宋默干脆放弃了将弓弩保密的打算,加紧筹备到地精村落捞一笔的计划。有了钱,就能制造更先进的武器,就算别人仿制出弓弩,也奈何不了他了。

    敢在老子面前嚣张?等老子有钱了,造一百挺马克沁突突了你们!

    大丈夫能屈能伸,宋默现在,就是要勇于承受立位体前屈的命运。

    随从强森带来了地精村落土堡的位置和大致情况。宋默没有亲眼看过地精的土堡,但听强森的形容,这土堡根本就是个龟壳,而且是大半埋在地下的加强版龟壳。

    由于谷内没什么遮掩,强森只能躲在峡谷边上,看到了土堡的地面建筑,至于地下是什么情况,强森一无所知。宋默想起葛洛家那个倒霉领主的倒霉事,总觉得这事有些棘手。

    这时,他又想起了被关在阁楼上的地精……

    走进关地精的房间,宋默大咧咧的往椅子上一坐,看着站在自己对面,低着头,搓着双手,像个委屈的小媳妇似的地精,丝毫兴不起半点的同情心。

    搓搓下巴,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铁石心肠了?

    不过,该问的还是要问,“关于地精村落的土堡……”

    “尊敬的大人,我发誓,我没有向您隐瞒任何事情!”地精现在见到宋默,就像老鼠见到了猫,浑身发抖。

    “我知道。”宋默笑眯眯的点点头,“不用紧张。”

    他能不紧张吗?眼前这个外表是贵族,内里是强盗的人,动不动就叫嚣要将他洗净剥皮下锅,不紧张才有鬼了。

    “我不是怀疑你隐瞒了什么,只是有个小问题还不太明白。”

    “什么问题?”

    “通风口,”宋默敲了敲椅子的扶手,“也或许叫,换气口?总之就是一个意思。”

    地精没有说话。

    宋默收起了脸上的笑,微微眯起眼睛看着地精,“我不会去守株待兔,也不会傻到去和地精比挖洞能力。相比起来,堵上,比挖开,更容易些,不是吗?”

    宋默见地精不说话,转头对老约翰低语了几句,几分钟后,一个完全密封的铁箱被抬了进来,这本来是领主用来储存金币的小金库,只有领主才能够打开。如今,宋默的小金库已经完全枯竭,一个金币都不剩,自然可以被他拿来做别的用途。

    宋默走到铁箱旁边,敲了敲,铁箱发出了沉闷的声响。又不怀好意的比量了一下地精的个头,自言自语道:“应该可以放进去。”

    放进去?

    放什么进去?

    “你啊。”宋默笑着对地精招招手,“来看看,虽然不大,但放一个你绰绰有余。”

    “领主大人,您不能这么做……”

    “我能。”宋默收起了脸上的笑,目光黯沉的看着地精,说道:“如果你不能给我答案,那我就把你关进去,自己找答案。现在,我觉得第二种方法更好,还能测试一下地精没有空气能活多久,你觉得呢?”

    地精看着宋默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怪物。

    几分钟后,宋默从阁楼上走了下来,当即将所有参与到这件事中的人都召集起来,宣布,今天回去做好准备,明天一早就朝地精村落所在的峡谷出发。

    当然,干粮和饮水自备。

    管家老约翰被留在了领主府,虽然老人家不太情愿,可这是领主的命令,他不能拒绝。他还有另外一个任务,去准备两袋建造围墙所使用的泥灰。

    虽然不明白领主要泥灰做什么,忠心的管家还是照做了。

    第二天清晨,经过半个多月训练的八十九名壮汉齐聚在了领主府前,弓弩和箭矢都已经分发下去,几个人额外多背了十几个空麻袋和两袋泥灰。

    宋默站在门前的台阶上,背着手,表情严肃的看着站在他面前的男人们,经过了今天,一切都将不同了。

    “我再重申一遍,到了地方,一切听我指挥!不听指挥者,后果自负!”

    “是!”

    “大家要牢牢记住一句话,跟着我,有肉吃!”

    男人们大声吼道:“跟着领主,有肉吃!”

    宋默一挥手:“出发!”

    八十九个壮汉,加上三个随从和宋默自己,将近百人的队伍,气势十足的走出了领主府,沿途不断有妇女和孩子将各种野花抛洒在队伍前进的路上和男人们的肩膀上,她们的神情,就好像是在欢送一支威武雄壮的正义之师,实际上,这只是一群即将走上抢劫道路的预备役强盗。

    队伍之中,还有一个特殊的成员,那只一直被关在领主府的地精,也被宋默带上了。

    “如果你想早日得到自由,就乖乖给我干活。”宋默在临出发前,是这样威胁地精的:“如果你表现良好,我会来抢来的金币中,分给你一份。”

    地精同意了,而且就自己应得的份额进行了据理力争的讨价还价。

    宋默虽然高兴自己成功“策反”了这只地精,在高兴过后,下定决心,绝对不能让领民和这些地精有过多的接触,绝对不行!

第八章

    格里兰领地新鲜出炉的强盗们,趴在岩石后,紧张的看着峡谷内的地精土堡,握紧的拳头已经满是汗水。

    这些绿皮的家伙,每年收获时节,都会到领地来偷窃,小麦,熏肉,蔬菜,盐,甚至是没有补丁的衣服,都是他们下手的目标!

    男人们用农叉和石头驱赶他们,女人们烧了滚滚的热水浇进地精挖进厨房的地道,可毫无用处!

    地精们简直是神出鬼没,无孔不入。等到人们发现家里的东西被偷之后,他们早已经逃之夭夭。

    如今,风水轮流转,这群让他们贫穷的生活雪上加霜的家伙,终于也要品尝一下自己的财产被别人掠夺的滋味了!男人们发誓,他们连一片黑面包都不会给地精留下!

    宋默听到这个誓言,冷汗顺着额头就淌了下来。还有比这群家伙更没有雄心壮志的强盗吗?难道说他们已经被贫穷给洗脑了,连抢劫都忘记不了黑面包……

    他恨黑面包!

    终于,大地被黑暗笼罩,一弯新月高悬天际,所有的地精都返回了土堡,峡谷内变得一片寂静。又等了一会,确定土堡外再没有一个地精,宋默从岩石后站起来,朝男人们挥了挥手,留下五个人保持警戒,其他人都和宋默一起,借着月光,朝土堡走去。

    宋默让男人们散开,找到隐藏在岩石后或者是其他隐蔽处的通风口,做好标记。从谷口到土堡,一共找到四十二个通风口。地精乔比斯说这里有五十多个地精,这个数目,并不算多。如果这里的地精数量达到一百个,半个峡谷都可能被这些地精挖空。

    地精乔比斯也曾经是这个村落的一员,他们搬到这里的时间并不长,之前居住的地方被矮人们占据。矮人在那里找到了稀有的矿石,这些挥舞着斧子的大胡子,对地精向来不会太客气。

    五十多个地精组成的小村落,根本就不是矮人的对手,而且大陆上的任何种族,对地精都不是太友好。没有人会站在地精一边,哪怕在这件事上,他们的确是受害者。

    宋默率领众人找到了地精们所有的通风口,确定没有遗漏一个,将带来的泥灰就地搅拌,挨个把这个通风口堵上。

    “小心点,不要发出太大的声音。”

    宋默示意男人们放轻动作,只留下最靠近土堡的三个通风口,其余的,都塞满了泥灰。泥灰的干燥速度很快,再加上男人们在一边大力扇风,不到一会,这些通风口都被牢牢的堵住了。

    地精乔比斯跟在宋默身边,见到宋默的所作所为,再看看这些高大男人们身上背的武器,乔比斯不得不为他的同胞们掬一把鳄鱼泪。

    他目前也是自身难保,对于他的同族们,实在是爱莫能助。

    “都好了吗?”

    宋默走到土堡边上,他的随从强森带着六七个男人抱来了大捆的干草,堆在了余下的三个通风口处。

    “点火吧。”

    宋默一声令下,三堆干草全部被点燃了,滚滚的浓烟升起,强森带着男人们将燃着的干草塞进通风口,浓烟顺着孔道,飘进了地精们休息的地方。

    “记住,一会出来一个打一个,别打死了,打晕就行。”

    宋默的目的并不是赶尽杀绝,对于地精,他有了另外的安排,这个想法,还是听完乔比斯的悲情搬家史才产生的。从现在开始,这些地精都将为他领地的建设添砖加瓦,一个都不能少!

    听完宋默的话,男人们立刻严阵以待。

    五分钟后,男人们依旧严阵以待。

    十分钟后,男人们继续严阵以待。

    半个小时候,男人们的神情开始松动,不由自主的看向宋默,不会都给熏死了吧?

    宋默也拿不准,回头看向乔比斯,乔比斯连忙拼命摇头,意思是说,半个小时,对地精来说,小意思!

    可宋默误会了,他以为,乔比斯是在说下面的地精都已经去见他们的神灵了。

    他是来抢钱的,不是来杀人的!这些家伙都死了,他哪里找金币去?!乔比斯说过,大部分的财富都被村长和几个长老藏起来了,像他这样打零工的无产阶级,根本就不知道金币都藏在哪!

    “不行,不能让他们都死了!”

    可就在这时,五六个地精突然从距离土堡大约七八米的地方冒了出来,很显然,那是一个新挖的出口。真不能小看地精的挖洞能力。

    其中一个满脸皱纹的地精认出了乔比斯,破口大骂:“乔比斯,你这个叛徒!你竟然带着人类来攻打我们!”

    宋默双眼放光的看着这几个明显身份地位颇高的地精,在他眼里,这都是钱啊!立刻大喊一声,“一个也别放跑了!”

    男人们纷纷举起了弓弩,对着那几个可怜的地精一顿扫射。看着几百枚箭矢兜头罩脸的飞来,地精们吓得面如土色。为了避免被射成刺猬,只有躲回地道去。可地道里面通气不畅,到处是呛鼻的浓烟,回去也只有死路一条!

    就在地精们犹豫的瞬间,宋默已经大步抢上前去,抡起一根木棒朝着其中一个看起来地位最高的地精头上砸了过去!

    老地精立刻眼冒金星,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另外几个地精也没逃脱被敲昏的命运,晕过去之后,全部都被装进了麻袋。

    抓住这几个地精后,陆续有其他地精从不同的地方逃出来,男人们不需要宋默的吩咐,直接一匣子弩箭过去,挡住了地精逃跑的方向,然后冲上去一棒子敲晕。

    一时间,峡谷中充满了弩箭射击的咄咄声,和棒子敲脑袋的砰啪闷响。

    男人们举着弓弩,挥舞着棒子,四处追赶抱着脑袋逃窜的地精。这个场景让宋默想起了一款经典的小游戏,打地鼠。

    只不过,现在被打的不是地鼠,是地精。

    不到一个小时,五十二个地精,都被抓住装进了麻袋。

    有了乔比斯的帮忙,地精村落的村长和五个长老都被挑了出来,装进了另外的麻袋里,如果其他地精都是挤在一起的大通铺待遇,这几个老地精,绝对是宽敞的标准间。

    事情成功一半,宋默丝毫没有放松,钱没装进口袋里,还是不放心啊。

    用水泼醒了地精村的村长,这个老地精正是之前被宋默一棒子敲昏的那个。看到老地精悠悠转醒,宋默把水袋交给强森,蹲在地上,一只手戳了戳老地精,“醒了就别装昏迷了。”

    老地精被宋默戳得直皱眉头,太不懂得敬老了!

    “你们这是可耻的偷袭!“老地精脖子以下都被套在了麻袋里,只有一个脑袋还是自由的,醒来后直接从地上蹦了起来,精神头十足的对宋默大骂:“卑鄙的人类!无耻!强盗!恶棍!我诅咒你们全都被巨龙一脚踩扁!踩成肉酱!”

    宋默一挑眉,恩,有性格,他喜欢。

    “你说对了。”宋默一拍手,笑眯眯的对老地精说道:“我还真是强盗。”

    老地精愣住了,这些人不是被他们偷了东西来报复的?

    “不是。”宋默摇摇头,接着说道:“我们是一群强盗,一群不折不扣的强盗,杀地精不眨眼!不信你问乔比斯。”

    老地精看向乔比斯,乔比斯连忙点头,“村长大人,绝对不要和这位领主大人作为,他会煮了大家的。”

    煮了?

    煮地精?!

    一个人类煮地精?!

    “我怎么会煮了你们,绝对不会的!”宋默连忙纠正了乔比斯的错误,在老地精松了一口气的同时,紧接着说道:“这次出来‘干活’,没有带锅,想煮也煮不了,顶多是串起来烤。”

    恩,不煮,顶多烤……烤?!

    不只是老地精,被弄醒的几个地精长老,听到宋默的话,又接连晕过去了。

    之前是被烟熏的,这次是被吓的。

    哪次更惨一点?

    老地精没有另外几个老哥们那么幸运,他想晕也没办法,宋默手里正拿着一把剑,剑尖对着他,意思很明显,晕一个试试?先在你身上戳个窟窿!

    宋默见火候差不多了,一把抓起老地精,剑刃抵上老地精的脖子,“说,金币和粮食都藏在哪里?”

    老地精眼睛一闭,脖子一梗,宁死不屈。

    宋默笑了,“不说?很好。强森!“

    “领主大人。”

    强森走到宋默身后,弯下了腰。

    “架柴,点火!”

    老地精开始发抖,额头鼻尖冒出了冷汗。

    “还不说?”宋默提高了声音:“火烧得旺一些,我喜欢吃烤焦点的。”

    “遵命,领主大人!”

    强森真的带着几个人架起了火堆。

    老地精抖如筛糠,汗如雨下。

    “说吧,再不说,可就没机会了。”宋默收回抵在老地精脖子上的剑,大有把老地精丢给强森的架势。与此同时,火堆已经架好,强森还贴心的为宋默找来了几根树枝架设了一个粗陋的烧烤架。

    老地精终于扛不住了,“我说,我什么都说!”

    宋默眼睛一眯,嘴角一勾,大功告成!

    地精们没有把金币和粮食藏在地下,而是将峡谷里一座孤峰底层挖空,然后用挖出来的岩石堵住了洞口,这个村落大部分的金币和粮食,都被藏在了那里。

    地精村长走在前面带路,宋默带着几个人跟在他的身后。宋默留了个心眼,强森和其他十几个人,跟在他们身后几米的地方,一旦发现这个地精耍诈,立刻就将他射成刺猬。

    事实上,宋默完全不需要担心,地精们已经被他吓破了胆,他们还是第一次看到张口煮地精,闭口烤地精的凶残人类,这家伙真是人类吗?不会是什么怪兽假扮的吧?

    “还要走多久?”

    “马上就到了。”

    老地精加快了脚步,走到孤峰下,找到被巨石堵住的洞口,从巨石的缝隙中清理出几块拳头大的碎石,刚好够一个地精爬进爬出。

    “就是这里了,大人。”老地精清理出了通道,指给宋默看,“洞口堵住后,我们就是从这里进出的。”

    宋默弯下腰,从洞口朝里面看去,黑漆漆的,没什么亮光,几乎什么都看不见。

    宋默直起身,对另一个随从杰森说了几句话,杰森转身离开了。没过一会,所有的地精都被带了过来,看守地精的人也跟了过来。

    “天亮前,我要进去。”宋默对地精们说道:“听话的干活,我就不杀你们。”

    地精们为了保命,二话不说,冲向了洞口。

    经过地精们两个多小时的努力,再加上男人们的帮忙,堵在洞口的巨石终于被移开了。除了村长,其他的地精们再度被装进了麻袋,看守起来。

    强森举着火把,率先走进洞里,他必须保证不会有能威胁到领主安全的东西。确定没有问题之后,宋默才带着其他人走进去。

    洞内十分宽敞。墙角堆放着数个老旧的木箱,和十几个装得满满的麻袋。

    宋默走到一个木箱前,木箱上了锁,地精村长立刻将钥匙交到了宋默的手中。木箱被打开,所有人同时瞪大了双眼,金币,满满一箱的金币!

    合上木箱锁好,宋默让强森安排人将这些木箱都抬出去,自己走向墙边的麻袋,不出意外,这些应该是被地精们偷来储存的粮食。其中一个破了口的袋子引起了宋默的注意,挑开袋口,宋默顿时双眼放光,玉米,这是玉米!

    挑开了其他几个袋子,除了两袋玉米之外,全都是小麦,但也足够让宋默惊喜的了。

    一把抓起老地精,宋默在老地精的脸上重重亲了一口,他太高兴了!

    老地精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脸色由绿变红,由红变黑,最后变得惨白。

    这个凶残的人类,不会劫财之后还想劫色吧?!

    如果宋默知道这个老地精现在在想什么,肯定会第一时间就把他丢到火堆上烤了。对着一个满脸皱纹的,他劫得起来吗?!

第九章

    天亮后,格里兰的强盗领主,率领着他忠诚的强盗领民,带着他们第一票生意的战利品,金币,粮食还有地精,离开了半月峡谷。

    宋默走在队伍前方,心情格外的好。

    昨夜之前,他还是穷得叮当响的穷光蛋,现在,他已经成了名副其实的暴发户。这就是有钱的感觉吗?

    宋默不时回头看看被护卫在队伍中间的金币和粮食,走路都有些发飘。忍不住想唱几句:“今天天气好晴朗,处处好风光……”

    一阵隆隆的马蹄声,掐灭了领主一展歌喉的机会。

    男人们立刻警觉起来,这里靠近奥比王国西北行省的边界,虽然半月峡谷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但是,经常会有西北行省的骑兵和商队的武装护卫经过,他们这么大一群人,带着这么多的金币和粮食,想不引起注意,根本就不可能。

    宋默也被护卫在了队伍的中间,男人们强壮宽阔的背脊,将他严严实实的遮挡起来。

    乔比斯有幸跟在宋默身边,拉了拉宋默斗篷的下摆,说道:“尊敬的大人,应该是奥比王国西北行省的边境巡逻骑兵。”

    “你怎么知道的?”

    “从马蹄声可以判断出来。”

    马蹄声?

    宋默看着乔比斯,突然觉得,这些地精,似乎并不像他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你能判断出对方有多少人吗?”

    “这个……”

    乔比斯有些犹豫,另一个声音插了进来,“十五个轻甲骑兵。”

    说话的是满脸皱纹的地精村长,虽然他带着宋默找到了地精藏起来的金币和粮食,但在回到领地之前,仍必须享受他的“标准间”待遇。乔比斯被关在地下室时还试图逃跑,宋默可不相信这些被自己抢劫一空的地精会乖乖的和自己走。

    不过,他刚刚说十五个轻甲骑兵?

    “干嘛这么看我?!”老地精的脸色有些可疑的发红,“我们经常搬家,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从一个领地到另一个领地,如果没这点本事,早就被杀死了。”

    宋默相信老地精没有说谎,整个大陆都不待见地精,好一点的只是将他们赶走,铁血一点的是见一个杀一个。如果没点保命的本事,他们这个种族恐怕早就已经灭亡了。

    说话间,马蹄声已经越来越近了,宋默推开挡在自己面前的男人,走到了队伍的最前方。作为格里兰的领主,他必须这样做。

    当然,促使他这么做的原因还有一个,那就是老地精说,对方只有十五个轻甲骑兵。

    十五对上九十三,小菜一碟。

    更何况,也不一定会发生冲突。

    宋默的这个想法,在亲眼见到所谓的轻甲骑兵是个什么样子时,被彻底粉碎了。

    十五匹身披铁甲的骏马上,是十五个全身银色甲胄的雄壮骑士,骑士们一手握着缰绳,另一只手抓着一柄近两米的长枪,背上背着一把强弓,马背上挂着装得满满的箭筒。

    骏马奔跑之间,尘土飞扬,宋默毫不怀疑,如果对方就这样直接冲过来,自己这些人绝对逃不掉被串成糖葫芦的命运。

    去他的轻骑兵,去他的小菜,如果这是轻骑兵的话,那重骑兵是什么?KV—1坦克吗?!

    事实上,老地精的确没骗宋默,这些的的确确是轻骑兵,不过奥比王国财大气粗,西北行省被称为最繁荣的商业之都可不是白叫的,他们武装一个轻骑兵的金币,足够昂里斯武装三个了。

    至于重骑兵,只有在王国发生战争时才会全副武装,因为那一身装备实在是太重了,谁没事穿着上百斤的盔甲到处晃荡?

    虽然被这些骑兵拉风的出场方式惊了一下,宋默还是迅速冷静了下来,他必须先弄明白对方的来意。

    骑士们在距离宋默等人还有两百多米时突然停下,勒紧缰绳,胯-下的骏马猛地抬起前蹄,发出了一声声嘶鸣,

    为首的一个男人举起右臂,示意其他人留在原地,自己驱马上前,在距离宋默等人五十米左右时站住了。

    “我是奥比王国西北行省边境巡逻队队长吉尔斯纳特。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出现在这里?”吉尔斯纳特顿了一下,平举起手中的长枪,“而且,还带着这么多的地精?”

    宋默看着坐在马背上,居高临下俯视自己的吉尔斯,眼神暗了暗。拿把长枪就敢吓唬他?老子连精灵的衣服都敢扒,还怕你吗?

    不过,宋默也知道事情的轻重缓急,能不和这些人发生冲突,最好不发生冲突。

    抬手阻止了愤愤不平的强森,宋默上前两步,抬起头,对吉尔斯纳特说道:“我是昂里斯王国,格里兰领地的领主,宋默格里兰。此次前来,是为捉拿在我的领地中偷窃的地精。”

    “昂里斯的宋默格里兰?”吉尔斯纳特愣了一下,“那个穷光蛋?”

    你妹的穷光蛋!老子现在是暴发户了!

    宋默危险的眯起了眼睛,真想突突了这个家伙啊……

    吉尔斯似乎并不怎么相信宋默的话,他知道半月峡谷里有一群地精,也知道那群地精经常四处偷窃,西北行省里也经常能见到他们的踪影,但他很难相信,仅凭这几十个衣衫褴褛的家伙,就能抓住五十多个地精?这简直是匪夷所思。

    不过……

    吉尔斯纳特的视线扫过被这些男人护卫在中间的木箱和麻袋,如果这些人真的捣毁了地精的村落,那收获肯定不小……

    吉尔斯大半个脸都被盔甲遮住了,宋默看不清他的表情,也无从判断他现在在想些什么。但却本能的感觉到,他很危险。

    “你说自己是格里兰的领主,有证据吗?”

    “证据?”

    吉尔斯纳特抬起长枪,枪尖直指宋默,说道:“我怀疑你们是长期活动在奥比王国边境的强盗,正和地精勾结,意图打劫西北行省的商队!作为边境巡逻队队长,必须将你们剿灭!”

    强盗?恩,他的确是。

    在奥比帝国边境活动?格里兰家族领地本来就在奥比帝国边境旁。

    和地精勾结?他没打算勾结,他打算奴役来着。

    不过,这个家伙三句话没说完,就给他扣了这么大一顶帽子,视线又在他抢来的金币和粮食上转来转去,很明显,不怀好意嘛。

    还义正言辞的必须剿灭!他是正规士兵吧,自己是强盗吧,怎么觉得角色有点错位?

    宋默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了三个大字,黑吃黑。

    由于光明大陆上大大小小的国家之间纷争不断,国与国之间,很少会保持长期的和平。土地,是战争的最大理由。不是今天你打他,就是明天他打你,这些边境的巡逻兵,一旦遇上敌国的人,很少会心慈手软。

    唯一例外的只有常年行走在各国之间的商队,很少有国家会打这些商队的主意。他们需要这些商人为他们带来急需的商品和粮食,也需要他们将本国的商品带出去,换回大量的金币。

    昂里斯的国王老胡里安按照宋默的话来说,那是缺心眼没商量。昂里斯周边,没有一个可称为友邦的国家。和奇萨王国的战争打了十几年,最终以失去三分之一的国土收场。和奥比王国的关系也不怎么样,只要这个大陆上最富有的国家不在这段时间趁火打劫,老胡里安就谢天谢地了。

    就算今天宋默被这些奥比王国的边境巡逻骑兵杀死,也是白死。老胡里安绝对不会为一个抗税的领主,去向奥比王国讨个说法。说不定,老胡里安还会感谢他们,为自己除掉了一个公然对抗国王权威的心腹大患。

    当然,宋默现在并没想到如此“深奥”的问题,他现在唯一能想到的,就是这群穿着一身破铁片的家伙,想从虎口里夺食!

    刚刚脱离穷光蛋行列,荣升暴发户的领主大人会答应吗?

    当然不会!

    看穿对方的企图后,和平的谈判已经没有必要了,宋默举起了手中的剑,这是宣战的前奏。男人们也举起了弓弩,对现在的他们来说,谁敢打这些金币和粮食的主意,他们就要把谁射成刺猬,扎成豪猪!

    吉尔斯纳特颇有些惊讶,这些人竟然妄想对抗十五个奥比王国的边境巡逻骑兵吗?

    “希望你不要后悔。”

    吉尔斯纳特转身回到了另外十四个骑士身边,骑士们后退到最适合冲锋的距离后,十五匹马排成一列,先是小步慢跑,然后突然加速,奔腾的战马,带起了排山倒海般的气势。

    宋默有些腿软,冷兵器时代的骑兵,绝对是天字第一号大杀器!

    可他现在不能退后一步,只要他退后,等待他的,等待他身后这些人的,绝对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骑兵们越来越近了。

    宋默高举着剑,男人们平举弓弩,手臂微微发抖,却没有一个人退缩。

    九十二具弓弩,被宋默分为三列,交替射击,宋默手里的剑猛地向下一挥,瞬间,漫天箭雨。利矢破风声清晰可闻,冲在最前面的几匹战马同时受惊,高扬起了前蹄,马上的骑士险些被摔下了马背,不过,马上,他们就会觉得,或许被摔下来,还更好些。

    骑士取下背上的弓箭反击,但这于事无补,十五把强弓,根本没办法对抗九十多具弓弩不停歇的连番射击。

    十几把步枪和九十多把机关枪拼火力,那不是开玩笑吗?

    虽然身上的铠甲为他们挡住了大部分的箭矢,可还是有几个骑士受伤了,一匹战马甚至被当场射死。

    不到十分钟,刚刚还气势汹汹的骑士们,落荒而逃,之前用长枪指着宋默,一副高傲姿态的吉尔斯纳特,跑得最快。战马强壮的臀部,还插着两支弩箭。

    宋默阴暗的想着,这箭怎么就不是插在某人的屁股上呢?让你再黑吃黑,下次小爷用迫击炮爆掉你的XX!

    男人们有些发愣,他们竟然将奥比王国的骑兵打跑了?

    宋默转过头,看着神色恍惚的男人们,觉得男人们应该是在后怕,决定给他们一点时间适应。

    可五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男人们还是一副失神的样子。

    宋默没辙了,干脆大吼一声:“你们还想不想带着金币和粮食回家?!”

    男人们瞬间清醒了。之前不幸被对方流矢伤到的两个男人,觉得身上的箭碍事,连皮带肉的拔-出来一扔,伤口用布条一缠,什么事都没有。

    宋默却看得直冒冷汗。靠之,这些都是群什么人啊?人猿泰山吗?!

    转过身,宋默又被吓了一跳,所有的地精都热情无比的看着他,以老地精为首,大喊道:“尊敬的大人,您就是我们的真神!我们宣誓对您效忠!”

    宋默搓了搓胳膊,被地精们仿佛能融化岩石的热情目光歘歘得倒退三大步。靠之,老子喜欢的是白皮的软妹子,不喜欢绿皮的地精!

第十章

    事实证明,在隐藏和逃命方面,地精是难得一见的行家里手。

    在吉尔斯纳特之后,先后又有两支奥比王国的边境巡逻骑兵同宋默一行人擦肩而过。经验丰富的老地精将耳朵紧贴在地面上,仅仅凭借最轻微的震动,就能判断出巡逻队的距离和人数。

    有了地精们的帮忙,宋默一行人幸运的避开了这两支骑兵。他们剩下的弩箭不多了,如果再遭遇一伙打算黑吃黑的大兵,肯定只有洗净脖子挨宰的份。毕竟他们在今天之前还是拿着锄头的农民,根本没办法同上过战场的正规士兵硬碰硬。

    好在骑兵过后,一切顺利。

    所有人都加快了脚步,在天黑之前,抵达了格里兰家族领地。

    男人们都兴奋地高呼出声,听到声响的领民们纷纷走出家门,看到了满载而归的一行人。顿时,欢呼声和笑声响成一片。

    男人们拥抱着自己的妻子和孩子,问候着自己的父母,他们终于给家人带回了粮食金币,终于可以让家人吃饱肚子了。

    看到这一幕,宋默的鼻子也有些发酸,虽然这些金币和粮食得来的方式不太光彩,但想在这个纷争不断,连大兵都黑吃黑的世界活下去,就得狠下心来。

    短暂的重逢之后,终于到了激动人心的时刻,分赃……啊,不,分东西!

    就在宋默差点喊出分赃这个词时,管家老约翰站到他身后,轻轻咳嗽了一声,领主顿时一个激灵,好吧,虽然咱做了强盗,但也要做个有原则的强盗,有风采的强盗,有礼貌的强盗……

    当天夜里,领主府前燃起了巨大的篝火,所有的领民都齐聚一堂,烤肉的香味随风飘散,几箱清点完的金币在众人面前一字排开,老约翰站在箱子旁,捧着记录领民户籍的册子,每念到一个名字,就有一个领民上前,取走属于他的那一份金币。粮食早就被分发下去了,每户家庭都得到了足够维持他们度过今年冬天的份额,还有种子。

    两袋玉米宋默自己留下了,领民们对此并没有异议。甚至还觉得领主用这两袋东西,抵充了属于他的两袋小麦,实在是太吃亏了。为此,大家商量过后,特地多给领主留出了一整袋小麦。

    宋默知道后,感叹不已,特权阶级,就是好啊。

    几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将得到的几枚金币收好,走到宋默跟前,弯下腰,亲吻了宋默的衣角。宋默被吓了一跳,忙不迭就想躲开,却硬生生的止住了脚步,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这些老人家拽着他的衣服就不松手。衣服扯破了不要紧,关键是万一把老人家拽个跟头,摔出个好歹,那事情可就大条了。

    原则上来说,宋默不是个好人,但尊老爱幼的道理,他还是知道的。

    “领主大人,愿您永远健康!”

    “谢谢。愿您也健康长寿!”

    “领主大人,愿您的统治千秋万代!”

    “……谢谢。”千秋万代……老人家,您确定这是祝福?

    “领主大人,愿您不要再被雷劈了!”

    “……”

    老人们颤颤巍巍的走了,宋默的表情却有些扭曲。其实,他们不是来感谢他的,是来找他麻烦的吧?是吧?

    烤架上的马肉是奥比王国边境巡逻队友情奉献,健壮的战马和宋默之前被雷劈死的那匹老马完全不同,壮-硕的身躯,紧实的肌肉,几个仆人轮换着翻动着四五个烤架,马肉被烤出的油脂,滴落在火堆上,发出了轻微的爆裂声,厨娘连忙用小刷子刷上调料,顿时,香味更加浓郁了。

    分完了金币,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烤肉上,连宋默也不例外,连连吸着鼻子。

    一匹马自然不够领地中三百多人吃饱,但每人分一块,尝尝肉味,还是能做到的。

    宋默特地留下了一部分马肉,叫来侍女安妮,送给躲在领主府内的地精们,他们没有出席这场聚会,一来,作为被抢的苦主,没人乐意看到自己的财产在眼前被分得一干二净,哪怕这些都是他们偷来的。二来,格里兰的领民们短时间内还很难完全接受他们,宋默不得不不考虑到领民们的“阶级情感“。一言不合,打起来怎么办?地精们也有自知之明,在跟随宋默回到格里兰家族领地后,就一直躲在领主府里,没有露面。

    “安妮,你把这些送去给他们。”

    安妮有些不情愿,和其他人一样,她也不喜欢地精,甚至是憎恶。在到领主府工作之前,她的家也曾被地精光顾过。

    “怎么?”

    “没什么,我这就去,领主大人。”

    安妮托着盘子转身走了,烤好的马肉也分发到了各人的盘子里。宋默盘子里的,自然是最好的一部分。

    宋默用小刀切下来一块,送进了嘴里,顿时,眼泪险些流下来。

    这是肉啊,真的是肉啊!

    穿越到现在,几个月过去了,被黑面包荼毒的味蕾,终于解放了一回啊。

    年轻的领主热泪盈眶,周围的人看到了,还以为领主是在为领民们终于能过上好日子而开心,顿时,宋默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更加高大了。

    “英明的领主大人,您真是太让我们感动了……”

    几个跟谁宋默一起去抢劫地精村落的男人甚至哭了起来,他们已经成功被宋某人洗脑了。

    “领主大人,您就是我们心中不可逾越的高山,伟岸,高大!您就是照亮我们前路的灯塔,永远为我们指明前进的方向!”

    听到这个大胡子壮汉的话,宋默险些把嘴里的那块马肉直接吞下去。惊悚的瞪大眼睛看着这个家伙,仁兄,你该不会也是穿越的吧?

    这明显是XXXX的标准行文啊。

    人们的兴致越来越高,年轻人站起身,围在火堆边,跳起了欢快的舞蹈,几个年轻的姑娘一起走向了宋默,将耳边别着的鲜花摘下,送到宋默的面前,然后笑看着宋默会选择哪一朵。

    宋默挠挠耳朵,这是请他跳舞吗?老约翰笑眯眯的看着他,见宋默这副样子,连忙拉了拉宋默的胳膊,凑到宋默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然后把两个大拇指对着勾了勾,神情很暧昧,眼神很猥琐,“领主大人,您懂的。”

    就差没在宋默身后摇旗呐喊,大喊gogogo!

    宋默眨眨眼,瞬间,悟了。

    身为一个连一垒都只是幻想的宅男,马上就有机会直奔三垒了吗?!

    兴奋之下,宋默险些喷出两管鼻血。

    这个反应,让姑娘们都笑了,更加主动的抱住宋默的胳膊,将胸前的一对小白兔贴在宋默的身上,围着宋默,打着节拍,跳起了舞。

    年轻美丽的姑娘们就像夏日里绽放的花朵,酒窝里盛着最甜美的蜜,灌满了宋默的心。

    宋默捂住鼻子,要在这些波涛汹涌中选出一个,实在是很困难啊,要不,大被同眠,可乎?

    其他人似乎也发现了这边的趣事,将目光都集中过来,似乎想看领主到底会选哪一个。又有几个姑娘加入进来,宋默看得眼花缭乱,暗想,上辈子追妹子,妹子最多给他个白眼,这辈子换妹子追他,这感觉,怎一个爽字了得!

    宋默实在选不出来,干脆眼睛一闭,直接伸手抓住了一个姑娘的手腕,睁开眼,蓦然对上了一双海蓝色的眼睛。

    晚风吹起了姑娘脸颊边一缕褐色的长发,鲜红饱满的唇勾起了一抹艳丽的笑。姑娘的手里是一朵红得仿似要滴血的花,细长艳丽的花瓣向下弯曲着,让宋默不由得想起了美得惊人,却代表着死亡的彼岸花。

    宋默一瞬间愣住了。

    姑娘弯下腰,牵起了宋默的手,柔软的唇落在了宋默的手背上,微微抬起头,眼角眉梢,在火光的映衬下,染上了魅惑的春-情。

    “十分荣幸,您选择了我。”

    姑娘的声音有些低沉,并不像想象中的娇柔,但却透着一股莫名的诱惑气息。宋默的心,漏跳了一拍。

    “啊,这个,不用谢。”宋默连忙告诉自己要冷静,怎么能在这个时候露怯,太特马地没用了!“那个,你叫什么名字?我叫宋默格里兰。”话一出口,宋默就想给自己一巴掌,这里的人,谁不知道他叫宋默格里兰?有比他更蠢的家伙吗?有吗?!

    姑娘笑得弯起了眼睛,白皙得仿佛透明的手指拂过耳边的发丝,缓慢的说道:“我叫瑞斯。瑞斯梅尔斯。”

    “瑞丝?”

    瑞丝?

    姑娘眼中的笑意更深了,单手勾住了宋默的颈项,红唇凑到宋默的耳边,吐气如兰,“如果您愿意,可以叫我瑞丝。”

    口哨声和欢呼声响起,男人们拍着手大叫:“抱起来,亲一个!”

    宋默被起哄声弄得面红耳赤,瑞斯梅尔斯贴在他的颈边,都能感受到他肌肤上散发的热气。忍不住探出舌尖,在宋默的颈项边轻轻舔了一下,眯起了眼睛,味道,真好。

第十一章

    有句话说得好,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漂亮妹子就在眼前,临阵退缩就不是男人!

    在众人的起哄声和大笑声中,宋默一把将褐发姑娘横抱起来,转过头,对着篝火旁的男人们一挑眉,想看老子笑话?没门!

    男人们的笑声更加洪亮了。

    宋默抱着姑娘大步朝领主府走去,将哄笑声丢在了身后。姑娘柔顺的躺在宋默怀里,双臂勾住宋默的脖子,头靠在宋默的肩膀上,闭上了眼睛,嘴角勾起了一抹神秘的笑。

    宋默走了一段路,掂了掂怀里的重量,暗道,别看这姑娘个子不高,这分量,可着实不轻啊。

    咬紧牙关,为了摆脱同五指姑娘相亲相爱的悲催生活,拼了!

    领主府内,地精们正在吃晚饭。安妮送回来的马肉已经被分了下去,每个地精都分到了拇指大的一小块,主食是刚烤好的面包,外加几片生菜。

    这顿晚餐并不丰盛,甚至有些寒酸,但地精们仍吃得津津有味。地精村长和几个长老一边吃东西,一边开了个小会。既然宣誓效忠格里兰领主,他们就必须有所表现,证明自己是有用的,没有人会乐意养着一群地精白吃饭不干活,可他们唯一拿得出手的本事,却会为宋默惹来麻烦。

    老地精们你瞅瞅我,我瞅瞅你,谁也不敢说绝对就能做到万无一失。最终,地精村长咳嗽了一声,说道:“这件事,还是先问过领主的意思再说吧。”

    想到给宋默惹来麻烦可能招致的后果,所有地精都心有戚戚焉。那个凶残的人类,绝对会把他们剥皮下锅!

    宋默回到领主府后,抱着瑞斯径直走向二楼卧室,并没有和地精们碰面,可一层大厅中的地精们还是感到了一股不祥的气息,很快,气息又消失了。地精们面面相觑,错觉吗?

    几个年老的地精拧紧了眉头,这股气息,让他们不寒而栗。

    走进卧室,宋默把姑娘放下,刚回身关好门,身体却腾空而起,刚刚还小鸟依人的漂亮软妹子,突然摇身一变,成了力大无穷的暴力女金刚,一把将他抱起来扔到床上,单膝跪在床沿,双手支在了他的身体两侧,居高临下的看着他,海蓝色的双眼在黑暗中亮得惊人。

    宋默完全傻掉了。

    这是什么状况?这妹子是不是太过“热情”了点?

    “那个……”宋默僵硬的扯了扯嘴角,用手肘向后移动着身体,“我想,我们是不是进展得太快了?要不要先喝点东西,互相了解一下?”

    “互相了解一下?”

    瑞斯跪坐在宋默的腿上,一手拉开了系住长发的缎带,抓住宋默的两只手腕,绑在了他的头顶,俯下-身体,白皙的指尖滑过宋默的鼻尖,描摹着他的嘴唇,“你想了解我什么呢?”瑞斯低语着,若即若离的轻触着宋默的唇,“宋默格里兰?”

    宋默就算再迟钝,也察觉到事情不对劲了,这姑娘不是想玩S——M吧?不成,绝对不成!

    “放开我!你到底是什么人?!”

    “嘘……”

    瑞斯轻舔了一下宋默的上唇,舌尖沿着宋默嘴唇的间隙探入,“不要紧张,你不是想了解我吗?”

    瑞斯抬起头,轻轻的笑了,随着脸上的笑意不断加深,轮廓也开始变得深邃,女性的娇小柔美逐渐被男性的修长俊美取代,压在宋默身上的手,依旧白皙,却不再是属于女性的小手,而是一只不折不扣的,男人的手。

    宋默的眼睛几乎要瞪脱窗了,大变活人啊!

    不对,按照现在的状况来看,这家伙,还是人吗?

    宋默从来没像现在这么后悔过,本以为抱回家一朵解语花,谁知道竟然是朵改装过的食人花!

    靠之,把他的纯情还给他!

    瑞斯似乎嫌宋默被打击得还不够彻底,一把扯开了宋默的衣领,舔了一下他的喉结,“不用担心,我会让你很舒服的……”

    靠之,就是这样他才担心啊!

    宋默的上衣已经全被解开了,瑞斯的手沿着他的锁骨滑到胸膛,向下停留在了柔软的小腹,锋利的指甲轻轻的勾划着,依照这只爪子的锋利程度,在他身上戳几个窟窿,绝对不成问题。宋默忍不住打了个冷战,吓的。

    “为什么?”宋默的嗓子有些发哑,“为什么会找上我?!”他没帅到惨绝人寰人神共愤吧?抢来的金币和粮食也不够让别人来谋财害命吧?

    “你很有趣。”

    “有趣?”

    “是啊。”瑞斯轻笑一声,“被雷劈了,竟然没有死,难道不有趣吗?算了,那个现在不重要。”瑞斯拉起宋默的手,咬了一下他的指尖,“还是先来做点快乐的事吧。”

    看着再度向自己压来的美人,宋默想哭,古人常说,色字头上一把刀,他倒好,自己把刀扛回家,然后架在了脖子上。

    就在宋默即将被放在砧板上鱼肉的时候,一支箭突然从窗外射来,擦过瑞斯的脸颊,钉入了床柱上。

    瑞斯的手指擦过脸颊,雪白的指尖上,留下一抹鲜明的血痕。

    “瑞斯梅尔斯!”如冷泉般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光明大陆不是你该停留的地方!”

    风吹起窗纱,手持长弓,背对月光的金发精灵,满面寒霜的立在窗前,用箭瞄准了瑞斯梅尔斯的心脏。

    看到杰里斯,宋默差点感动得眼泪横飞,他发誓,今后再有精灵爬他家墙头,他绝对不会再下令突突他们了,他会自动自觉的把墙头砍掉一块,方便他们攀爬1

    “英雄,救命啊!”

    宋默不喊这一声倒好,喊完了,杰里斯突然脸色一变,不再用箭指着瑞斯梅尔斯,而是直接瞄准了宋默的脑袋,宋默再度傻眼了。

    难道喊救命也有错吗?

    很显然,精灵对敢扒他衣服的宋默,怨念极深。

    “杰里斯,你还在磨蹭什么?”

    博德跃上窗口,拍了一下杰里斯的肩膀,随后拉开长弓,对准了瑞斯梅尔斯。

    场面一触即发。

    宋默想哭,他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

    受了妹子多年白眼,做了四年游戏宅,以为终于老天开眼,可以开荤了,却发现,领回家的妹子是个男人,而且是个身份不明,被精灵追杀的男人!

    本以为精灵是伸张正义来了,却没想到,人家打算不分青红皂白的群灭。

    这世上,还有比他更倒霉的吗?

    终于从穷光蛋升级到暴发户,这还不到一天呢,就要和他的金币说拜拜了……

    就在宋默几近绝望的时候,床下突然传来了一阵窸窣声响。

    “怎么回事?”

    杰里斯和博德也听到了声响,同时皱起了眉头。

    一个地精从床底爬了出来,看到了卧室内的情景,发出一声尖叫,又钻了回去。

    宋默眨眨眼,没等他反应过来,一声轰响,四柱大床突然垂直下落,连带床上的宋默和瑞斯,一起掉了下去。

    留在两个精灵面前的,只有被挖开一个大洞的地板。

    “杰里斯,这是怎么回事?”

    “你问我?”

    “当然。”

    “不知道。”

    “……”

    两个精灵走到洞口前,下面,一群地精已经围着宋默,将他从床上拉了下去,钻进了另一个洞里。而瑞斯则被留在了那里,地精们从看到他的第一眼起,就充满了戒备,甚至可以称之为敌意。

    能让地精都如此厌恶的种族,整个大陆上,屈指可数。

    “不要去管那个人类了。”博德转过头,对杰里斯说道:“要杀死那个人类,机会多得是。”

    “我知道了。”

    杰里斯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

    瑞斯看着从二楼跃下的两个精灵,举起右手,划出一行扭曲的符号,一股黑色的风卷住了他的手,黑风消失后,一把缠绕着金色花纹的长弓,出现在了他的手里。

    “精灵,我最讨厌的生物。”

    就在格里兰的领主在自己的领主府内狼狈逃命时,奥比王国西北行省总督潘威,正为边境巡逻队长吉尔斯纳特带回的一个消息感到困惑。

    潘威的桌子上摆放着几支弩箭,这些是从受伤的骑士和战马身上取下来的。这些箭支比一般强弓所用的箭要短上一截,也没有尾羽,很难想象,会有那么的大的威力,能够射穿骑士身上的铠甲。

    吉尔斯纳特的说法更加离谱,他竟然说,打败他们的人手里有一种奇怪的弓,可以一次射出数十支箭,而且可以在短时间内连续不断的射击。

    如果只是吉尔斯纳特一个人这么说,潘威会以为这是他为了掩盖自己被一群农夫打败编造的借口,但所有回来的骑士都这么说,就容不得潘威不相信了。

    如果那群人真的来自格里兰,如果昂里斯的老胡里安得到这种武器……

    潘威的眉头越拧越紧,几度拿起笔,最终还是放下了,在向国王报告之前,他必须亲眼证实吉尔斯和他的巡逻队员,说的都是真实的。

    “来人!”

第十二章

    宋默和地精们在地道里躲了一整夜。

    第二天,当他走出地道时,迎接他的,是管家老约翰铁青的面孔。

    宋默捡起一块破碎的门板,看着残破不堪布满箭痕的墙壁,欲哭无泪。一阵冷风吹来,卷起了一地木屑和尘土,这场景,怎一个凄惨了得。

    宋默发誓,早晚有一天他突突了那三个混蛋!不,光这样已经不能解他心头之恨了,他要用重炮把他们都轰成粉末,一点渣都不剩!

    不过,这些目前都不重要,管家老约翰摆到他面前的问题,才真正让宋默头疼。

    “领主大人,如果您还想维持一个贵族的体面,必须马上对领主府进行修缮。”

    修缮?他家现在这个样子,用重建比较合适吧?

    “就算您对贵族的体面不屑一顾,房子也是必须修的。您不希望半夜被倒塌的房梁或者突然塌陷的屋顶压在下边吧?”

    不想!可重建这么大的房子,要用多少金币?

    “领主大人?”

    “管家,你告诉我,按照你说的,需要多少金币?”

    管家看看宋默,说出了一个数字。宋默看看管家,顿时泪流满面。

    “管家,一定要这么多钱吗?”他的毛瑟98,他的82迫击炮,他的马克沁,他的……

    “材料加上人力费,这已经算是成本价了。”

    人力费?

    宋默凑到管家耳边,手背挡着嘴唇,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音量说道:“领主府财政紧张你又不是不知道。再说,有现成的免费建筑工不用,干嘛花钱呢?”

    “您是说?”

    宋默指了指站在一边的几个地精,冲管家使了个眼色,管家摸了摸下巴,似乎在估量可行性。

    “不用犹豫了,我看过地精们建造的土堡,只要按照原本的规格扩大面积,另外再把领主府的外墙修缮一下,至少可以节省三分之一的金币。而且,绝对不会比原本的领主府差。”

    “您确定?”

    “当然。”

    就算不确定也要确定!否则,他的小金库马上就要见底了。

    最终,老约翰还是屈服在了“省钱”和“免费”的诱惑之下。地精建造的房子只要过得去,又能节省金币,老约翰就不会再有异议。

    领主至今未婚,为了格里兰家族的未来,管家老约翰必须精打细算。

    “说起来,领主大人,昨夜您回来之后,到底发生了什么?还有和您在一起的姑娘,没有什么事情吧?”

    老约翰已经问了几次,宋默始终三缄其口。他该怎么说?告诉管家他昨晚上带回来的妹子突然变成了一个男人,还差点把他给XXX了?中途两个精灵跑来和假妹子打了一架,打架的时候忘记清场,他只能和地精一起躲进地道里?

    为了自己的面子着想,宋默决定把这件事情烂到肚子里,打死都不说!

    地精们对宋默要他们帮忙修缮领主府的要求并不抵触,没工钱也不是大问题。他们早就想在宋默面前有所表现,这刚好是个机会。几个老地精商量了一下,一致认为简单的土堡,并不符合宋默的身份,既然要造,为什么不造更好的呢?

    “大人,如果您允许的话,我们将在您的领主府下,仿造整栋建筑的比例,修建一座地下城堡,而不是简单的土堡。”

    宋默一边听着老地精的形容,一边画出了地精口中的地下城堡。他脑子里的资料不是摆设,几天几夜的武器图纸也不是白画的。

    老地精们看着在宋默UU小说成形的图纸,都十分惊叹。地精们所使用的建筑图纸,向来都是很简单粗陋的,从来没有哪个地精会把房子和城堡的图纸画成这样。从图纸上,就可以看到整栋房子的立体结构。不只是地精,哪怕是号称全大陆最聪明的侏儒,也做不到。

    这些在宋默眼里只能算过得去的图纸,在地精眼里,却是不得了的宝贝。

    宋默将画好的图纸交给地精,“我只能做到这样了。”

    老地精捧着图纸,如获至宝,“大人,我知道这个要求很过分,但您的这份图纸,是否能让我们临摹一份?”

    宋默正在擦手,鹅毛笔就这点不好,墨水很容易弄脏手指,听到老地精的话,也没回头,直接说道:“你想要直接拿去好了。”

    “真的?”

    “真的。”宋默将毛巾放到一边,看着地精们激动的样子,有些莫名其妙,不就是一份图纸吗,至于吗?

    “大人,我们发誓,我们将永远效忠您!”

    地精们又激动了,宋默仰头四十五角望天,好吧,经受过之前假妹子的打击,他现在看这些绿皮的地精,也不是那么不顺眼了。

    难不成,受了一次打击,连审美观都改变了?

    地精们捧着图纸欢欢喜喜的走了,当天下午,就开始叮叮咣咣的忙碌起来。五十二个地精分工明确,几个老地精负责丈量和测算,年轻力壮的地精们负责挖掘和建造土墙,其余地精帮忙将挖出的土运送出去,只是一个下午,由领主府地下室开始的挖掘工程,就完成了三分之一,相信不出半个月,整栋领主府的地底,都会被这群地精挖空。

    管家老约翰有些担心,万一这些定挖得太深,将领主府的主建筑挖塌了怎么办?到时候就不建房子,而是拆房子了。

    “不用担心。”宋默笑着安慰老约翰道:“这些地精,聪明着呢。”

    管家老约翰听了宋默的话,腹诽了一句,要是聪明,怎么会被领主大人您给一锅端了?

    将领主府的重建工作交给地精,由老约翰监工,宋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和奥比王国边境巡逻骑兵的遭遇,让他产生了危机感。他知道连发弩箭对这个还以冷兵器为主的世界有多大的吸引力。如果想要保全自己,就必须尽快增强实力。

    热武器还造不出来,宋默只有在一些现有的冷兵器上动脑子。

    宋默要求艾德三人加紧制造弩箭,当得知哈山可以打造轴承之后,一架架简单却实用的投石机迅速建造完成。和传统的投石器不同,这些经过改造的投石器,投掷的是可以填装炸药和碎石子的空心弹。杀伤力直接上了十几个台阶。宋默只是提出了制造黑火药所需要的原料,连比例都没说,一个跟着哈山的铁匠学徒就把成品放到了他的面前。而且不是最原始的黑火药,是更进一步的无烟火药。

    “如果领主大人没有说错材料的名称,就不用花这么多时间了。”看起来只有十四五岁的男孩子,长着一脸的雀斑,摇头拒绝了奖励给他的金币,只是捧着宋默给他的玉米大口啃着,“您还记得苏珊抓到的那条大鱼吗?就是用这个炸到的。想要抓到大鱼,不想点办法可不行。只是领地内能找到的原料太少,领主大人如果想做更多,就要找矮人买矿石了。”

    好吧,宋默必须承认,为了填饱肚子,人真的什么办法都能想得出来。

    有了火药,宋默的心思再次活络了起来。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个下午,连晚饭都没吃,打开房门,就冲出了领主府,直奔铁匠艾德等人的作坊。

    艾德三人不太明白领主大人做这种连着个木柄的铁疙瘩做什么,但既然领主让做,那就做吧,至少比哈山打造轴承要容易得多。

    成品做好后,宋默立刻拉着艾德三人,带着几个随从,离开作坊,兴冲冲的去试验这个新武器的威力。几分钟后,一声炸响,扔出了第一枚手榴弹的随从愣住了,看看自己的手,表情就像是见鬼了。宋默走到手榴弹炸出的弹坑旁,忍不住叉着腰仰天狂笑三声,谁说没炮就炸不死人?!

    他现在有了手榴弹,管你是精灵还是什么,敢来惹老子,通通炸飞!

    就在宋默紧锣密鼓的加紧武装自卫时,奥比王国西北行省总督潘威签署了一道命令,当天,就有一支由五十名轻骑兵组成的巡逻队,跨越了奥比和昂里斯的边境线,,目标直指格里兰。

    潘威下定决心,必须弄清楚吉尔斯口中的连发弓箭究竟是怎么回事。如果能把这种武器献给国王,肯定会得到更大的荣耀和更高的地位。

    而格里兰,给了他这个机会。

    至于昂里斯的国王老胡里安,刚刚被奇萨王国打得没了脾气,已经不被潘威放在眼里了。

第十三章

    遵照奥比王国西北行省总督潘威的命令,骑兵队长带领他英勇的骑士们,只用了一夜的时间,就抵达了格里兰家族领地的边界。

    赛万斯拉紧缰绳,举起右臂,五十名训练有素的骑兵,同时停在了原地。战马不停的打着响鼻,前蹄刨着地,骑士们却看着眼前的一切,目瞪口呆。

    如果不是看到领地边界立着老格里兰的抗税石碑,骑兵队长赛万斯会以为自己找错了地方。

    他知道格里兰很穷,但没想到会穷成这个样子。

    田地,荒芜。牲畜,没有。边境仅有的几座泥土和茅草搭建的房子,也是一副破败景象。

    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从屋子里走出来,看到了眼前威风凛凛的骑兵们,吓得丢掉了拐杖,跑进屋里,砰了一声关上了房门,由于动作过大,土墙上被震落了一层墙皮。

    这样的房子,竟然还有人住?

    奥比王国的骑兵们再度被震惊了。难道他们不怕半夜被倒塌的房屋压在里面吗?

    赛万斯相信,就算深入到格里兰领地的腹地,情况也不会好上多少。他甚至可以想象,领主宋默格里兰的府邸,会破败成什么样子。

    “吉尔斯纳特,你还坚持自己的说法吗?”

    骑兵队长赛万斯认为他们都被吉尔斯纳特愚弄了,这个无能的家伙,被一群根本就没上过战场的农夫打败,玷辱了骑士的荣誉,还试图以谎言来掩盖他无能的事实,逃避惩罚。光明神在上,真是太特马无耻了!

    就算说谎,也至少说个像点的吧?

    这么贫穷的领地,除了枯草就是石块,生活在这里的人,估计吃饭都成问题,还有能力制作武器吗?更不用说吉尔斯口中的连发武器!

    吉尔斯纳特现在已经被解除了边境巡逻队长的职务,作为一名普通的轻骑兵,参与到了这次攻打格里兰领地的行动中。吉尔斯发誓,他要一雪前耻,一定要给那些农夫好看!

    “赛万斯队长,那个家伙的确说他是格里兰的领主宋默格里兰。这附近的领主们,只有宋默格里兰才长着黑色的头发和黑色的眼睛。”

    赛万斯眯起了眼睛,他没想到,面对眼前的事实,吉尔斯仍然坚持自己的说辞。要么是他说的的确是事实,要么就是他在嘴硬。

    既然已经来了,就没有无功而返的道理,找不到武器,可以抓一些青壮或者女人回去。也算对总督有所交代。

    “艾略特,吹响号角。告诉这里的人,奥比王国英勇的骑士们,在边境等着他们!”

    “遵命,队长大人!”

    号角声响起,五十名轻骑兵立刻成一字型散开,这片领地内不会有什么油水可捞,赛万斯不打算带着骑兵们多费力气。号角声会让这里的人自动送上门来的。

    赛万斯认定了格里兰不堪一击,甚至连找人询问一下的意思都没有。却不想,刚刚被他们吓得跑进屋子的老人,悄悄的打开了房子的后门,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飞快的朝领地深处跑去。

    骑兵们没有注意到他,就算注意到了,他们也不会在意。有个人去帮他们传信,更好。

    奥比王国的骑兵们在边境上守株待兔,格里兰的领主宋默,却在艾德的作坊里,和三名铁匠争论着手榴弹的制作问题。

    宋默只是提供了木柄手榴弹的制作方法,艾德三人却自己研究出了卵式手榴弹。他们认为,既然只用铁壳就能解决的问题,为什么还要费劲的再去装个木柄?反正都是炸,怎么炸都一样,不是吗?

    “领主大人,我还是坚持自己的看法。”

    宋默被艾德三人的执拗弄得毫无办法,他没办法让艾德三人形象的看到木柄手榴弹的优势,除非有脑子被雷劈了的家伙自愿来给他当实验品。争执到了最后,宋默火了,啪的一拍桌子,“我是领主,我说怎么做,就怎么做!”

    艾德三人不情愿的点了头,宋默舒了口气,特权阶级真好,难怪那么多人想当皇帝。

    就在宋默哼着歌走出艾德的作坊时,一阵低沉的号角声传来,随从强森脸色难看的跑了过来,“领主大人,是奥比王国的轻甲骑兵,已经到领地的边界了!”

    宋默愣了一下,他之前还想着连发弓弩可能会引来麻烦,现在,麻烦还真的上门了。

    “知道对方有多少人吗?”

    “怀特的孙子说,他们大约有五十人,都带着长枪和强弓。”

    宋默摸摸下巴,看样子,来者不善啊。道理很简单,全副武装的大兵,在自己家门口吹冲锋号,难不成还是跑来敦亲睦邻的?

    五十名轻骑兵,带着长枪和强弓,有备而来……铠甲,长枪,强弓,马匹……

    投石器,弓弩,手榴弹……

    衣服,烤肉,免费劳动力……

    想着想着,宋默突然嘿嘿笑了起来。强森被宋默笑得后背发冷,他怎么觉得,领主大人现在笑得要多奸诈有多奸诈,要多猥琐有多猥琐?连忙摇摇头,错觉,这一定是错觉!

    “强森,你带几个人去召集大家,哈山,你带几个人去把投石器运出地下室,注意弹药安全。其余人带上全部弩箭和手榴弹,和我一起回领主府。”

    “遵命!”

    管家老约翰已经得到了消息,站在领主府前,焦急的等待着宋默。领主府前已经聚集了不少人,加上宋默带回来的人,几乎领地内所有的成年男人都在这里了。

    老人和女人们带着孩子们也陆续赶来了,他们的脸上有疑惑,也有惊讶,唯独没有恐惧和害怕。

    想想看,这么贫穷的地方,竟然会有骑兵来攻打?这简直是太神奇了。

    有人开口问道:“领主大人,真的是奥比王国的骑兵吗?”

    “是的。”

    得到肯定的答案,众人的议论声更大了。

    “可他们来我们这里做什么?”

    “就算是奇萨王国的军队,路过格里兰也是绕道走。”

    没钱,没粮食,他们到格里兰来干什么?闲得发慌找刺激吗?那就太过分了。

    宋默摸摸鼻子,之前的格里兰的确没有可以让其他国家惦记的东西,他们见到这块违法抗税很多年的领地,自然要绕道走,可是现在,宋默的手里有了连发弓弩,就像是吸引蜜蜂的蜂蜜,吸引苍蝇的那啥,这些麻烦,肯定会越来越多。

    宋默算是明白了,在这个无法无天,弱肉强食的世界,实力才是硬道理!

    如果有人要和你讲道理,你就要和他耍流氓。如果有人要和你耍流氓,你就要比他更流氓。

    现在的情况很明显,奥比王国的这群骑兵,不要脸的到他的领地耍流氓来了。

    管家老约翰在宋默的身后咳嗽了一声,“领主大人,大家都等着您的决定。”

    宋默点点头,清了清嗓子,对聚集在领主府前的领民说道:“领民们,相信大家也知道了,一群奥比的骑兵,到咱们这里耍流氓来了!”

    “咳!”

    听到宋默这番话,老约翰险些背过气去,领主大人,贵族风范已经被您甩到垃圾堆里去了吗?

    “之前我们把他们打跑了一次,很显然,他们要来找回场子了!”

    老约翰已经欲哭无泪,不想再纠正了。

    “一旦被他们得逞,我们的武器,我们的金币,我们的粮食都会被抢走!”

    如果宋默的前几句话对领民们的触动不大,他最后一句话,立刻让大家愤怒值破表。

    男人们立刻挥起了拳头,女人和老人们也咬牙切齿。

    刚刚分了粮食,得到了金币,告别饿肚子生涯的格里兰人,对任何试图阻碍他们过上好日子的家伙,都不会客气。

    宋默大喊一声:“大家说,我们能让他们如愿吗?!”

    “不能!”

    “我们能让他们流氓吗?!”

    “不能!”

    “敢抢我们的家伙,我们要怎么对他们?!”

    “抢光他们!”

    “打跑他们!”

    “揍得他们满地找牙!”

    宋默看着激动的领民们,抬起双手,向下压了压,顿时,领主府前一片寂静。

    “作为格里兰的领主,我只信奉两句话,”宋默的目光一一扫过领主府前的众人,大声说道:“谁敢让我的日子不好过,我就让他的日子更不好过!谁敢冲我的领民耍流氓,我就流氓他全家!”

    敢来他的地盘耍流氓,就算切不掉小**,也要爆掉他们的XX!

    全场寂静,随后,震天的欢呼声响起,“领主大人万岁!”

    奥比王国骑兵的号角又一次响起,宋默下令分发武器,投石器被地精们推到了指定位置,为了得到更大的仰角,宋默家的院墙,又遭到了一次毁灭性的打击。

    手榴弹制作的并不多,毕竟火药的数量有限。宋默安排了两个随从和几个力气最大的男人专门负责投掷,弓弩和箭矢也被分发下去,男人们有了上次的经验,自动分成了几队,等待宋默下令。

    他们是一群农夫,一群拿起了武器的农夫,一群拿起了武器,为了保卫自己的家,自己的亲人,敢向正规骑兵挑战的农夫!

    老人,女人和孩子,默默的看着这支队伍,他们为自己的儿子,自己的丈夫,自己的父亲,感到骄傲!

    老约翰站在领主府前的台阶上,就像他每次等待宋默回来时一样,对宋默弯下腰,用最标准的礼仪,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我将在这里,等待您胜利归来。”

    宋默点点头,如果他现在骑着一匹马,一拉缰绳,马蹄扬起,马声嘶鸣,肯定更有感染力。

    可惜的是,他没马。

    不过这次来找碴耍流氓的可都是骑兵……

    宋默搓搓下巴,这么好的机会,不抢白不抢啊。

第十四章

    低沉的号角声一直没停,领地的主人却始终没有出现。

    “队长,还要继续吗?”

    “继续!”

    赛万斯的声音毫无起伏,似乎根本就不觉得这是在浪费时间。艾略特却有些撑不住了,头一次觉得,作为一名号角手,是如此的苦逼。

    嗓子都快冒烟了,连口水都没有哇……

    苦逼的艾略特再次举起了号角,却不知道,就在距离他们不到五百米的高草丛里,趴着他们此行的目标。所有人的头顶都围着一圈干草,身上也披着不少,领主说,这叫伪装。

    宋默示意男人们不要出声,尽量压低身体,将自己隐藏在枯黄的草丛里。

    “强森,过来。”

    “领主大人。”

    “都准备好了吗?”

    “按照您的命令,都已经准备好了。”

    “很好。”宋默竖起了大拇指,然后拇指朝下,对着正趾高气扬骑在马上的奥比轻骑兵,做出了鄙视的手势。小样,敢来他的地盘耍流浪,今天就让你们有来无回!

    身为格里兰的领主,该爷们时就得爷们!

    宋默深吸了一口气,一把扯掉身上的干草,嗷一声从草丛里站了起来,举着一块充当盾牌用的门板,以大无畏的姿态朝骑兵们冲去。强森等人傻眼了,不是他们负责去诱敌吗?领主大人怎么自己上了?

    宋默却不管强森他们怎么想,一口气冲到距离赛万斯等人不到两百米的地方,站定了,气沉丹田,朝着赛万斯等人一声大吼:“呔!来者何人,报上名来!”

    一紧张,国粹腔出来了。

    骑兵们被吓了一跳,连战马都跺起了蹄子。这造型,这嗓门,一瞬间,他们还以为遇到了半兽人,太特马野兽派。

    许多骑兵已经拉开了长弓,如果不是赛万斯及时举起右臂,宋默此刻已经成了一只刺猬。那块可怜的门板,根本就抵挡不住强弓射-出的箭矢。

    赛万斯拍了拍马脖子,让战马冷静下来。然后看向宋默,黑发黑眼,很年轻。衣服……好吧,从衣服的款式上来看,是个贵族,可从衣服上的补丁和手里擎着的木板来看,这是个贵族中的穷光蛋。

    贵族中的穷光蛋……宋默格里兰?

    由此可见,格里兰家族的贫穷,还真是广为人知,深入人心。

    赛万斯转头看向吉尔斯纳特,吉尔斯马上点头,“他就是那天我遇到的家伙。”

    赛万斯驱马上前,居高临下的看着宋默,“我是奥比王国西北行省骑兵巡逻队队长,赛万斯……”

    “我不管你是谁!”宋默打断了赛万斯的话,义正言辞的说道:“这里格里兰家族领地,属于昂里斯王国。你带领士兵侵入邻国,难道是想挑起两国的战争?你可以承担两国开战的后果吗?!”

    听到宋默的话,赛万斯愣了一下,然后就是一阵大笑,连同他身后的骑兵,都像是听到了极其可笑的事情,忍不住大笑出声。

    他们此刻只有一个想法,这不只是个穷光蛋,还是个脑子有问题的穷光蛋。现在的老胡里安,别说和奥比王国开战,就算是西北行省,他也不敢轻易招惹。

    两国开战,还后果?

    这简直太可笑了。

    吉尔斯想提醒赛万斯,小心有诈,他在宋默的手里吃过亏,并不认为宋默是个脑子缺根弦,到他们面前来表演白痴的傻蛋。

    这些骑兵很嚣张,也极其的傲慢,因为他们有嚣张的本钱。

    不过,他们想笑也只能趁现在了,很快,他们就要笑不出来了。

    赛万斯笑够了,长枪指向宋默,说道:“把你们的武器交出来,我可以考虑,让你们死得痛快点。”

    “甭想!”

    宋默一把甩开门板,举起手里的弓弩,对着赛万斯就是一匣子,然后转身就跑。一边跑一边回头叫:“来啊,来追我啊!”

    脚步那叫一个轻盈,姿态那叫一个优美,声音那叫一个宛转悠扬。

    骑兵们:“……”

    草丛里的伏兵们:“……”

    其实,格里兰的领主,神经真的有点问题吧?是吧?

    赛万斯策马追了过来,平举起手里的长枪,眼见蹦跳中的宋默就要被串成叉烧了。

    几十个男人突然从草丛里站起身,手里的弓弩,同宋默用于攻击赛万斯的一模一样!追在宋默身后的骑兵同时一凛,赛万斯举起挂在马背上的圆盾,保护住身上致命的部位,大吼道:“防御!”

    训练有素的轻骑兵们立刻高举圆盾,护住自己的头和上身。

    箭矢暴雨般袭来,盾牌能保护的也只有骑士自己,不到片刻的时间,五六匹战马就被射死,掉下马背的骑士,成为了更好的靶子。骑士们有些发懵,他们不是没上过战场的菜鸟,他们都十分清楚,除非有一千个以上的弓手,否则,根本就不可能在短时间射出这么多的箭。想到吉尔斯说的连发弓箭,所有人的脑袋都开始发热。

    这种武器,不应该留在这些农夫的手里,简直是暴殄天物!

    赛万斯猛地举起长枪,喝道:“结阵,冲击!”

    骑士们同时丢开插满箭的圆盾,抓紧长枪,以赛万斯为中心,驱马向站在草丛里的男人们猛冲过来。

    奔腾的战马,卷起了满地烟尘,骑士们的吼声和狰狞的面孔让所有人心惊。一旦被他们冲过来,仅凭着战马的冲击,就能撞飞所有人!

    宋默下令停止射击,带着大家撒丫子就跑!

    赛万斯等人在后边紧追不舍,他们就不相信了,凭着四条腿的战马,还追不上两条腿的人?

    事实也正如赛万斯预料的那样,眼看着落在后边的人,就要丧生在马蹄之下,宋默却突然停下了,高喝一声,“起!”

    数条三指粗的麻绳突然从草地中拉起,绷紧,奔跑中的战马根本就来不及反应,前腿绊在绳子上,跪倒在地,将马上的骑士甩飞了出去。

    这些骑士应该庆幸,他们只有五十人。如果是几百匹战马一起冲击,他们会立刻被自己人踩成肉酱。

    刚刚还被赶鸭子似的男人,立刻掉头开始朝骑兵们射击。

    骑兵们的混乱只是暂时的,他们重新结阵,用长弓反击。这一刻,农夫和战士的差距,显露无疑。就算格里兰的男人们手持更先进的武器,可在身经百战的奥比王国骑兵面前,他们依旧是一群没什么战斗经验的农夫。

    如果这些骑兵数量更多一些……

    宋默眯起了眼睛,必须速战速决。五十个轻骑兵的强悍和杀伤力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强森!给地精发信号!“

    “遵命,领主大人!”

    守在投石器旁的地精们听到了手榴弹的炸响,只有两声,但凭借声音传来的方向,他们可以轻易判断出敌人所在的位置。

    地精们将炮弹放进了投石器的网中,几个身强力壮的男人负责投石器的操作,老地精猛的一挥手臂,男人们用力拉紧了绳子,被填充了炸药和石子的炮弹,立刻飞了出去!

    骑兵们再一次被打乱了脚步,一种会发出巨响的武器,刚刚炸断了一匹战马的脖子,马上的骑士也受了重伤。

    突然有骑士对着天空惊叫,“头上!”

    赛万斯抬起头,只见数个燃烧的火球,从天而降!

    “光明神在上,是投石器!”

    骑兵们再顾不得阵型,立刻四散逃命,赛万斯即便想阻止,也没办法,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骑兵们四散逃开,躲避从天而降的巨大“火球”。

    一个火球就落在距离赛万斯不到五十米的地方,一声巨响,地面出现了一个直径十几米的深坑。

    赛万斯被爆-炸的热浪从马背上掀了下去,重重的跌落在地。无法动弹。腾起的烟雾,马嘶和人吼响成了一片。

    如果让奥比的骑兵们说说此刻的感想,除了骂娘之外,他们最想说的话恐怕就是:连投石器都上来了,谁再和他们说宋默格里兰是个穷光蛋,他们就和谁急!

    “我的乖乖……”

    早就远远躲开的宋默等人也被这个场面惊呆了。宋默更是直咋舌,这哪里是投石器,估计山炮的威力都没这个大。

    一轮“炮击”之后,五十个轻骑兵,连同战马算在内,还能站着的,只剩下个位数了。

    宋默有些后悔了,这些可都是钱啊。

    男人们却不管领主在想什么,等到硝烟散去,一窝蜂的冲了上去。马上的给拽下来,站着的直接给揍趴在地上,每个“幸存者”的身边,都密密麻麻的围了一圈人,对着躺在地上的家伙,祭出了无数只大脚,一顿狠踹。

    宋默看得下巴都掉在了地上,这不是和“王八拳”并称为两大杀器的“群踹”吗?

    等到群踹告一段落,宋默派了两个随从回去报信,余下的人开始打扫战场。

    战马,活的直接牵回去,死的晚上加餐。

    骑兵,还能动的抱着脑袋蹲左边,重伤不能动的躺右边,去见光明神的躺中间。等到统计完之后,宋默再次惊呆了,这群被弓弩突突过,又被手榴弹炸过,紧接着被投石器砸过的骑兵,竟然大部分都还活着!就算其中很多人已经只剩一口气了,可到底还在喘气不是?

    老天,是他的武器太不给力,还是这些人的抗击打力太强,难不成他们也能在被打扁之后原地复活?

    死者为大,死了的人,宋默会挖个坑把他们囫囵个埋了,还活着的……宋默撸起袖子,活动了一下手指,该扒就得扒啊。

    不过,和宋默一起干这活的不是众位壮汉,而是闻讯赶来的女人们。

    见到这些如待宰羔羊一般的骑兵,女人们的眼睛都在闪闪发光。纷纷撸胳膊挽袖子,狞笑着朝抱着头蹲在地上的骑兵们围拢过去。

    宋默被女士们突然爆发的王霸之气惊到了,明智的停下脚步,将场地留给了女士们。

    下一刻,惨叫声从女士们的包围圈中传出,不时可以看到被扒下来的铠甲,上衣,腰带,裤子,鞋子飞上半空。偶尔还有两条做工精良的内裤!

    宋默忍不住揉揉眼睛,没错,那的确是内裤!丝绸的,棉布的,靠之,怎么还有蕾丝的?!

    等到五十个骑兵全身上下都被扒得一干二净之后,女士们似乎还有些意犹未尽。宋默擦了一把冷汗,他分明看到,有几个女士的手,拍在了骑兵队长赛万斯和前队长吉尔斯的屁股上!

    宋默顿时悟了,劫财之后再劫色,这才是抢劫的真谛啊。

    而打扫完战场的男人们,这时才开始清理自己身上的伤口。八十多个男人,有一半身上带伤,好在没人丧命。伤口都是强弓造成的,处理方法也很简单,把背上的弓箭一拔,有伤药的撒上一点,没伤药的直接用布条一勒,完事。

    宋默抓抓脑袋,这才是猛士,真的猛士!

    “领主大人。”

    “什么?”

    “您肩膀上的伤也需要处理一下。”

    肩膀上的伤?

    宋默诧异的看了一眼强森,然后扭过脖子,以极其高难度的动作,看到了插在自己肩膀上的那支箭……

    强森见宋默没说话,还以为领主是要他帮忙,直接上手把箭往下一拔……

    下一刻,宋默的惨叫声响彻云霄,久久不绝。

    “强森,我要杀了你!”

第十五章

    打了胜仗,自然要庆祝。

    领主府前再度燃起了篝火,烤肉的香味引得人食指大动,宋默婉拒了姑娘们的邀请,一个人坐在火堆前,抓着一块马肉吃得满嘴流油。

    什么贵族礼仪,在烤肉面前,都得让道。别看今晚的马肉分量多,奈何领地里的人都是多年不见荤腥,上次分到的马肉还不够塞牙缝,好不容易有了一次敞开肚皮的机会,就连刚长了几颗牙的孩子都知道,不拼命往肚子里塞的是傻子。

    这一次,地精们也走出了领主府。虽然五十多个地精另起了一个火堆,没有和领民们凑到一起,可至少领民们不会再对他们怒目相向了。偶尔地精还会向领民们推荐自己特制的调料,宋默怎么看,怎么觉得那几个调料瓶子眼熟……

    好吧,为了今晚的气氛,他忍,回去再和这些绿皮的算账。

    宋默吃完了一块拳头大的马肉,打算去抓下一块时,几个年轻的姑娘走了过来,这是今晚的第三波了。不出预料,宋默再次摇了摇头,姑娘们只能悻悻的离开。

    “领主大人,您不应该拒绝姑娘们的热情。”老约翰走到宋默身边,试图劝一劝宋默。领主的态度转变得太快也太不寻常了,只要是男人,谁会忍心拒绝这么多年轻漂亮的姑娘?难不成,是因为上次好事被打断,某些方面出了点问题?

    老约翰越想越有这种可能,难怪领主大人死都不说那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看着老约翰越来越纠结的神情,宋默的第六感告诉他,最好不要问老约翰现在在想什么,他肯定不会愿意知道答案。

    狠心拒绝这么多妹子也是情非得已。经历过上次的假妹子事件,宋默觉得,比起摆脱初哥身份,还是自己的人身安全更重要一些。万一这次妹子变的不是汉子,是个巨龙什么的,他会直接被压死在床上。

    “管家,我今晚没心情。”

    宋默的回答并不能让老约翰满意,他反而更担心了。如果宋默的某些方面真的出了问题,格里兰家就要绝后了,哦,不,他太对不起老领主了!

    老约翰明显不打算轻易放过宋默,宋默被逼得实在没办法了,冒出一句:“管家,你要知道,骑着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前-凸-后-翘的也不一定妹子……”

    话一出口,宋默就后悔了,连忙嘴巴一闭,把接下来的话都咽了回去。

    老约翰看看宋默,不太明白宋默的意思。

    显然,妹子变汉子这种神奇的事情,一般人是很难想得到的。

    宋默开始觉得,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的家伙,纯粹就是自虐。摆个诸葛亮式的人物在身边,你说一句话,他就能猜到接下来的三句,早晚神经衰弱。

    像老约翰这样的多好,就算他说漏了嘴,老人家照样什么都猜不出来。

    可宋默高兴得太早了。老约翰的确没明白宋默真正的意思,却不妨碍他就宋默的话做发散性思维。

    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前-凸-后-翘的不一定是妹子?

    不是王子,不是妹子?

    ……是王子,不是妹子?

    不是妹子?!

    想到某种可能,老约翰惊悚了,倏地转头看向宋默,对方正兴致勃勃的和地精们讨论着地下城堡的建造问题。火光映照下,那双黑色的眼睛,亮得惊人。

    不是他想的那样吧?

    老约翰连忙摇摇头,觉得自己想多了,可看到被宋默招呼过去的强森,看到宋默搭在强森肩膀上的手……老管家觉得自己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难道这才是领主大人真实的意思?

    因为不是妹子,所以必须是汉子?!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老约翰已经摸到了真相的门槛,可却在进门前拐了个弯,并且越走越远。

    老约翰的目光就像是X光一样歘歘着强森,如果目光可以杀人,强森现在肯定已经被戳成了筛子。事实上,强森被宋默“搭着”的肩膀,已经青紫一片了。如果条件允许,宋默估计会直接把强森这条膀子卸下来。他的伤口,现在还疼着呢。

    “领主大人,我错了,我真的错了。”强森的声音都带着哭腔。

    “恩,知错就好。”宋默满意了。

    “所以,您能不能不要再让管家盯着我了?我宁可被您把两条胳膊都拧成麻绳,也不愿意被管家这么盯着,我会做噩梦的。”

    “……”

    深夜,喧闹逐渐归于宁静。

    吃饱喝足的领民们回到家,带着饱足的幸福感沉入了梦乡。回到领主府的宋默却没有睡,而是走到关押奥比王国骑兵的地下室门前,拉开门上的小窗,看着里面的俘虏。

    除去已经去见了光明神的,所有的俘虏都被关在了这里。包括赛万斯和吉尔斯,四十多个大男人都被扒得一-丝-不-挂,浑身上下只有一条毯子遮羞。这还是管家的好心,如果遵照宋默的意思,根本就用不着浪费毯子,一人给一根布条,足可以解决问题。

    说不定,不让他们围得这么严实,还会造福领地内的女性同胞。比起格里兰男人满脸大胡子的粗犷样子,这些骑兵大多出身良好,为了方便佩戴头盔,下巴的胡子都刮得很干净,只在上唇留了两撇修剪整齐的胡须。就算此刻显得十分狼狈,也比格里兰男人看上去整洁英俊。

    不过这种英俊让男人们很不爽。宋默也同样不爽,但他不爽是因为另外的原因。

    啪的一声关上小窗,宋默抱着胳膊拧紧眉头,该怎么处理这些家伙?

    这些俘虏几乎个个带伤,要想让他们干活,还得先给他们找医生。格里兰家族领地里有铁匠,有木匠,有猎人,有农夫,就是没有医生!这里的人已经被严酷环境锻炼出了一副顽强的体魄,小病直接熬着,睡一晚,第二天什么事都没有了。大病也得熬着,实在熬不住了,才有老人去山里找几棵草药,找对了第二天就能活蹦乱跳,找不对,直接咽气。

    没人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宋默知道这种情况后,下决心要改善这种情况,可老约翰的一席话让宋默立刻就蔫了。

    要想有医生,就得去找光明教会?

    什么时候医生和神棍挂上钩了?

    光明教会之所以在整片大陆都有这么大的市场,连国王也不会明目张胆的和教会作对,只因为主教们在扮演神棍之余,经常客串医生的角色。他们的医术只传给教会中的修士,绝对不会外传。

    要想成为医生,就得先成为修士。

    久而久之,光明教会垄断了大陆上的医疗事业,这让很多国王十分的头疼。更糟糕的是,这些会医术的神棍,对政治的热情不是一般的高。而且政见常常和国王背道而驰。

    和他们讲道理,他们和你讲神谕。

    和他们比武力,他们就用罢工威胁你。一旦教会罢工了,肯定会出大乱子。

    为此,国王们更头疼了。

    “所以说,所谓的光明教会,事实上就是一群主业神棍,副业医生的家伙组成的反-政-府-组织?而且受到了大部分民众的拥戴?”

    宋默搓搓下巴,如果本X登也有这个水平,就不会被山姆大叔爆XX了。

    格里兰太过贫穷,教会的触角几百年都没伸到这里来,伸过来做什么,扶贫吗?这让老胡里安做梦都在羡慕嫉妒恨。

    但问题也来了,没有教会,就没有医生,宋默如果想在自己的领地里发展一下医疗卫生事业,肯定绕不开教会。

    宋默不愿意主动去找一群神棍到自己的领地来说三道四。最好的办法,就是找机会绑一个来。反正他是强盗,除了抢劫,绑票也是一种谋生方式。

    简单点说,他是强盗他怕谁!

    不过宋默现在还没精力去策划一起针对教会的绑票案,他必须先解决这些俘虏的去留问题。

    杀掉不行,这实在不符合他的行事标准。

    放掉更不行,费劲巴拉的把他们抓来,就这么放了?明摆着亏本。

    要想当劳动力使唤,就要先给他们治伤。靠之,他自己的伤都是布条一绑了事,还给他们去找医生?想得美!况且他也找不来。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宋默想得头疼。难不成,真要勒个布条,放到领地里做巡回展览,用来丰富广大劳动妇女的业余生活?

    他会被愤怒的男人们给撕了。

    就在这时,管家老约翰给他带来了另一个坏消息。

    “管家,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当然不是。”老约翰严肃的说道:“我绝对不会在这件事上开玩笑。”

    听到老约翰的话,宋默愣住了。打了一场胜仗,他的小金库却见底了?也就是说,再不想办法,他就要破产了?

    要想在短时间赚到金币,除了再抢一票,就只能在地下室里的俘虏身上打主意了。直接要赎金?这不现实。万一对方派更多的骑兵来怎么办?既然他们想要连发弓弩……

    宋默缓缓眯起了眼睛,看起来,他有必要和那位骑兵队长赛万斯谈一谈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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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大领主介绍:
看着高举权杖,对他大吼:“我要代表太阳消灭你”的光明大主教,宋默扛起了火箭炮…… 咻——砰! 世界安静了。 宋默坚信“在大炮面前,所有邪恶势力都是纸老虎!” 管家举起手绢擦擦汗,领主大人,好像咱们才是整片大陆公认的邪恶势力……异世大领主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异世大领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异世大领主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